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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宰场恶臭在线监测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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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宰场恶臭在线监测系统相关的资讯

  • 屠宰场专用非洲猪瘟检测仪-实时荧光定量PCR仪器
    屠宰场专用非洲猪瘟检测仪-实时荧光定量PCR仪器#2022已更新【品牌型号:天合环境TH-P800】猪作为非洲猪瘟的唯一宿主,病毒野猪、家猪、蜱虫、受污染的猪排泄物及饲料等。我国境内野猪极小,且大部分的养殖场附近无野猪,蜱虫一般传播范围较小,从目前来看非洲猪瘟传播及扩散更大可能在于家猪、受污染的猪排泄物及饲料,方式主要是生猪及猪肉产品。生猪在调运(包括仔猪购买运输)过程中,携带病毒的生猪位移及长途运输过程中猪的排泄物容易掉落在沿途公路带来了病毒的扩散。部分养殖户喜欢用厨余或者猪肉加工的边角料喂养生猪,如果含有非洲猪瘟病毒的猪肉产品未能有效将非洲猪瘟病毒灭活,猪采食了含了非洲猪瘟的饲料极为容易疫情感染。一、仪器用途非洲猪瘟病毒检测是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重要举措,意义重大。为进一步提高非洲猪瘟病毒检测结果准确性,规范非洲猪瘟病毒诊断制品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2021年1月1日起,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动物检疫或疫病监测、诊断中,对生猪及其产品开展非洲猪瘟病毒检测,应当使用已取得农业农村部核发的产品批准文号的非洲猪瘟病毒诊断制品,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天合非洲猪瘟PCR检测仪(实时荧光定量PCR仪支持变温检测)用于运行病毒检测实验,并对实验数据进行分析 仪器既可在实验室内操作,又可用于野外科学实验,配合相应试剂,对取自待检测样本的分析物或其他分析物中的目标核酸进行快速、准确的定性检测。天合非洲猪瘟检测仪配套非洲猪瘟病毒荧光pcr检测试剂盒、非洲猪瘟病毒荧光pcr核酸检测试剂盒均已经获得农业农村部产品批准,可以满足非洲猪瘟核酸现场快速检测需求。可定量快速畜牧类疾病诊断如非洲猪瘟、禽流感、猪瘟、猪蓝耳、伪狂犬等疾病,广泛应用于养殖场、屠宰场、食品加工厂、肉产品深加工企业、农业农村部、畜牧局、检验检疫单位使用。实验员需要经过实验室技术和仪器、软件操作的专门培训,具备熟练的相关操作技能。二、仪器特点1.体积小,重量轻,易于携带。轻松满足外出实验的需求。2.内置7寸高清电容屏PDA,触屏操作,简便快捷。3.Marlow高品质Peltier制冷片,结合德国高端PT1000温度传感器以及电性电阻加热补偿边缘的温度控制模式,最大升温速度7℃,最大降温速度5℃,大大缩短实验时间。4.整板3s快速采光模式,保证实验结果孔位一致性。5.简洁直观的软件引导,轻松开启检测实验。三、非洲猪瘟PCR检测仪应用领域□基础科学研究□病原体检测□肉制品掺假□转基因检测□食品安全检测□药物开发及合理用药□基因表达□水体监测四、技术参数样品容量:8x0.2ml、支持8联管适用耗材:常见透明PCR耗材,8x0.2ml排管,0.2ml单管反应体系:5-120ul反应模式体系加热/制冷模块:进口半导体热电模块温度控制范围:4°C-99℃升降温平均速率≥2°C/秒温控精度:≤±0.1°C温度均匀性:≤±0.2°C温控区域数量:多点(2点)梯度数:0个梯度温度范围:无梯度孔数:无激发光源:免维护led激发光波长范围:400-700nm检测部件:进口光电检测器检测通道数:标配1通道(FAM)适用染料和探针:FAM/SYBR Green I软件功能:荧光定量PCR系统软件 实时扩增反应曲线功能 特定标本实时反应曲线显示 数据分析功能 阴阳结果自动判定功能 图形化显示功能。噪音:45 dB屏幕尺寸:7英寸(HD)触摸屏:电容式外接USB:支持数据导入导出热盖:自动压力调节外观尺寸:(长宽高)355X200X124mm净重:约2.5Kg
  • 非洲猪瘟PCR检测仪-一款屠宰场神器猪瘟病毒现场检测仪#2022已更新
    非洲猪瘟PCR检测仪-一款屠宰场神器猪瘟病毒现场检测仪#2022已更新بكرللكشفعنحمىالخنازيرالأفريقية-قطعةأثريةمنذبحالخنازير【品牌型号:天合环境TH-P800】在2018年,非洲猪瘟疫病席卷了我国生猪养殖行业,并且给我国各大中小型养殖场带来了严重的打击,使养殖者损失惨重,此次非洲猪瘟不仅导致了猪肉价格一路飙升,而且还导致了我国众多生猪养殖人员对其所养殖的生猪进行了紧急扑杀,对于全国的生猪养殖者都造成了无法估量的损失,同时也在很长时间内造成了养殖者停养的现象。但是随着目前疫病的消退以及养殖利润的客观性,很多养殖者都有再次养殖的想法,所以,在新的养殖工作中,必须掌握对于非洲猪瘟的防控技术,对非洲猪瘟的检测工作,避免悲剧的再次发生。一、仪器用途非洲猪瘟病毒检测是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重要举措,意义重大。为进一步提高非洲猪瘟病毒检测结果准确性,规范非洲猪瘟病毒诊断制品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2021年1月1日起,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动物检疫或疫病监测、诊断中,对生猪及其产品开展非洲猪瘟病毒检测,应当使用已取得农业农村部核发的产品批准文号的非洲猪瘟病毒诊断制品,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天合非洲猪瘟PCR检测仪(实时荧光定量PCR仪支持变温检测)用于运行病毒检测实验,并对实验数据进行分析 仪器既可在实验室内操作,又可用于野外科学实验,配合相应试剂,对取自待检测样本的分析物或其他分析物中的目标核酸进行快速、准确的定性检测。天合非洲猪瘟检测仪配套非洲猪瘟病毒荧光pcr检测试剂盒、非洲猪瘟病毒荧光pcr核酸检测试剂盒均已经获得农业农村部产品批准,可以满足非洲猪瘟核酸现场快速检测需求。可定量快速畜牧类疾病诊断如非洲猪瘟、禽流感、猪瘟、猪蓝耳、伪狂犬等疾病,广泛应用于养殖场、屠宰场、食品加工厂、肉产品深加工企业、农业农村部、畜牧局、检验检疫单位使用。实验员需要经过实验室技术和仪器、软件操作的专门培训,具备熟练的相关操作技能。二、仪器特点1.体积小,重量轻,易于携带。轻松满足外出实验的需求。2.内置7寸高清电容屏PDA,触屏操作,简便快捷。3.Marlow高品质Peltier制冷片,结合德国高端PT1000温度传感器以及电性电阻加热补偿边缘的温度控制模式,最大升温速度7℃,最大降温速度5℃,大大缩短实验时间。4.整板3s快速采光模式,保证实验结果孔位一致性。5.简洁直观的软件引导,轻松开启检测实验。三、非洲猪瘟PCR检测仪应用领域□基础科学研究□病原体检测□肉制品掺假□转基因检测□食品安全检测□药物开发及合理用药□基因表达□水体监测四、技术参数样品容量:8x0.2ml、支持8联管适用耗材:常见透明PCR耗材,8x0.2ml排管,0.2ml单管反应体系:5-120ul反应模式体系加热/制冷模块:进口半导体热电模块温度控制范围:4°C-99℃升降温平均速率≥2°C/秒温控精度:≤±0.1°C温度均匀性:≤±0.2°C温控区域数量:多点(2点)梯度数:0个梯度温度范围:无梯度孔数:无激发光源:免维护led激发光波长范围:400-700nm检测部件:进口光电检测器检测通道数:标配1通道(FAM)适用染料和探针:FAM/SYBR Green I软件功能:荧光定量PCR系统软件 实时扩增反应曲线功能 特定标本实时反应曲线显示 数据分析功能 阴阳结果自动判定功能 图形化显示功能。噪音: 45 dB屏幕尺寸:7英寸(HD)触摸屏:电容式外接USB:支持数据导入导出热盖:自动压力调节外观尺寸:(长宽高)355X200X124mm净重:约2.5Kg
  • 同阳发布同阳科技TY-ODOR-212恶臭在线监测系统新品
    一、产品简介 天津同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根植环境领域多年,在承担国家重大仪器专项的基础上研发出的“恶臭在线监测系统”,采用传感器阵列模式,根据多个现场试验出的恶臭模型,配以远程信号传输系统、气象监测系统、气体采集系统,通过无线网络,启动在线监测仪,最终将分析的结果和所获取的气象参数、环境参数传至区域恶臭在线监控平台。该恶臭在线监测系统可以应用在诸多行业,例如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畜禽养殖场等存在恶臭排放的地方。可以对国标规定的8种恶臭气体和其他多种恶臭气体均具有ppb级别的响应值。 此系统既支持本地数据库存储,也可以实现先进的云平台功能。系统可将多个区域、多个点位的恶臭在线检测设备,统一在区域恶臭在线监控平台上进行实时监测。系统通过显示臭气浓度、超标报警、样品存留等功能,可以成为环保部门的得力助手,实现对恶臭排放的有效监控。中心监控平台将子站端采集的数据进行显示、分析、统计,为决策部门提供有效的数字依据,并远程控制子站端进行留样。二、产品介绍1.基本原理采用高灵敏度金属氧化物,电化学,PID等传感器检测和阵列传感器技术。2.仪器参数仪器名称:同阳恶臭在线监测系统型号:TY-ODOR-212测量参数:臭气浓度,TVOC,硫化氢、氨气、三甲胺、甲硫醇、甲硫醚、二甲二硫、苯乙烯、二硫化碳等异味气体测量方法:金属氧化物、电化学,PID等 测量量程:臭气浓度0-1000 OU;TVOC、硫化氢、氨气、三甲胺、甲硫醇、甲硫醚、二甲二硫、苯乙烯、二硫化碳0-100 ppm;仪器类型:在线 产地:天津价格区间:40-80万3.技术优势满足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要求,适用于环保监测部门及污染排放企业;模块化设计,内嵌网络神经元算法和生命周期管理系统,最多可扩展15支传感器;气路采用负压吸入式,样品气不经过泵,无二次污染;内置高精度GPS模块,可实现恶臭溯源监测及走航监测等多种模式;通过监管平台查询数据列表、数据统计列表、臭气检测结果走势图;自动检测恶臭污染数据;可自动保存120天数据,断网情况下,数据不丢失,标配 HJ212协议。4.应用领域 环保监测部门对环境恶臭污染情况的监测与分析。 污染排放企业对恶臭的监测及控制。 工业污染源的追溯与监测,指导除臭工艺改善。 环保监测部门应对突发事件的监测。5.应用案例 天津市泰丰公园恶臭监测项目 深圳佳兆业城市广场恶臭监测项目 江苏印染行业恶臭在线检测项目 湖南望城工业园区恶臭监测项目 天津市诺维信污水洗涤塔恶臭监测项目 天津市顶益国际食品有限公司恶臭监测项目 天津市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恶臭监测项目 北京市海淀区六里屯垃圾填埋场大气环境监测系统项目 厦门东部固废24小时臭气连续监测系统项目创新点:1、较上一代恶臭监测产品,优化了系统架构模型,创新性设计了核心气室装置,采用空间矩阵结构,增设导流、稳流机构,升级人体感官污染监测匹配模型,数据算法及功能方面做了多维度提升。2、产品基于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技术基础、传感器阵列检测技术和仿生学理论框架,构建符合人体特点的生物拟态模型,增加动态加热系统、源解析采样系统、自动标定系统、生命周期管理系统等功能,辅助Ai遗传信噪消除,交叉干扰,环境补偿,动态空间向量等算法。3、核心检测装置创新性的采用空间矩阵结构4、增加污染源解析功能接口同阳科技TY-ODOR-212恶臭在线监测系统
  • 恶臭监测新力量,明德恶臭在线监测仪
    恶臭污染面对日益严重的环境污染,恶臭污染影响生活质量和生态环境。为此,全新的恶臭在线监测仪应运而生,成为了环保领域的监测新力量。1.先进的气路保护明德恶臭在线监测仪采用先进气路保护,避免气体污染,提升检测精度和仪器寿命。创新设计确保数据准确,增强仪器稳定可靠。2.可拓展 颗粒物浓度监测明德恶臭在线监测仪还能够同时监测PM2.5和PM10两种主要的空气污染颗粒物。通过实时监测和数据分析,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空气质量状况,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改善。3.强大的数据处理能力除了气路保护和准确检测外,明德恶臭在线监测仪设计集成化,安装维护方便,并具备强大数据处理能力,实时生成详细报告,为环保部门提供可靠数据支持。明德恶臭在线监测仪凭借其独特的气路保护功能和全面的监测能力,成为了环保领域的得力助手。随科技与环保意识发展,它将在环保工作中发挥更大作用。
  • 专家建议尽快实现恶臭气体24小时在线自动监测
    恶臭气体污染是目前环境治理工作中遇到的难题之一,但目前臭与不臭的鉴别竟然还是主要靠“闻臭师”的鼻子!昨日在广州举行的恶臭气体在线监控技术研讨会上,来自国家和广东省的监测专家们都对目前恶臭气体监测手段的“落后”感到着急,并认为亟须从国家层面完善恶臭气体的监测标准和分析方法,一定要实现24小时在线自动监测。  臭不臭?“闻臭师”鼻子说了算  所谓的恶臭污染物,是指一切刺激嗅觉器官引起人们不愉快及损害生活环境的气体物质,广泛存在于化工、垃圾、污水、制药、酿酒、印染、印刷、能源、电力、纺织、养殖等一切有废气排放的企业以及一些居民区,严重危害员工以及周边居民健康。  省环保基金会常务副理事长袁征在研讨会上表示,近年来广东地区对恶臭的投诉已占环境投诉的三成以上,成为公众感受所不能容忍的污染热点问题之一。  面对恶臭污染,首先要解决恶臭污染监测和评价的问题。恶臭物质众多,据统计有4000多种,特别是化工、制药、食品加工、垃圾处理等行业排放的恶臭物质少则十几种,多达上百种,远远超过现行国标的控制范围,其中部分恶臭气体的浓度和嗅阈值极低,需要特别的、灵敏的专业设备和检测方法。  目前,我国评价综合臭气强度的国标方法是GB14675-93三点比较式嗅袋法(一种人工官能法)。  冤不冤?闻不出臭味被告上法庭  那么目前完整的“闻臭”工作是如何进行的呢?记者了解到,首先是要工作人员到污水厂、垃圾填埋场或者其他类型的工厂进行采样。采样器是一个玻璃瓶子,抽真空后就带到需要取样的现场,打开瓶塞,能听到“呲呲”的声音,空气就被吸入瓶子里。样本取回后,用经过活性炭净化的空气对其进行稀释,然后“闻臭师”对味道进行辨别。据悉,每次对臭味进行鉴定需要6个闻臭师进行多轮嗅辨,最终才能得出有法定效力的检测报告。  不过,这种方法依赖于气体稀释和人工嗅辨,存在局限性。不仅做一次试验成本很高,而且不同“闻臭师”嗅辨的结果不一样。对此,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高级工程师肖文深有感触,他在论坛上说:“我本人和监测中心在内都是恶臭的受害者,深圳、惠州交界处的垃圾填埋场臭味扰民遭到周边老百姓频繁投诉,去年开始每个月我们都要监测一次,每次都很头大,采样要5个人,实验室分析要8个人。但结果很难说清楚,有时现场很臭,但实验室测不出来 有时反之。现在老百姓把我们告上法庭,政府部门对我们也不满意,真是两头受气。”  肖文还表示,鼻子闻的方法存在不少问题,很多臭气都是偶发的,一阵风过去,现场采样有时采不到 实验室闻的结果也因人而异。  改进:在线监测系统可监测可预警  那么,未来对恶臭气体的监测和治理应该如何改进呢?国家环保部前总工程师万本太在研讨会上说:“监测恶臭气体不能再靠鼻子去闻,就像有无毒害靠舌头舔?这不是要命吗?要研究在线自动仪器监测方法,监测出来的强度与人体监测的准确度差多少,这是核心问题。”他同时透露,环保部监测司正在考虑把恶臭在线监测的方法作为下个年度的研究课题,推出配套的标准和评价方法,以及恶臭等级、对人体危害程度等。  记者在研讨会上同时了解到,一种国产品牌的恶臭气体在线监测仪已在国内多个化工园区运行了几年。仪器制造商北京拓扑智鑫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是一种通过物联网技术、大数据平台,采样方便快捷的监测仪器,建立三位一体动态实时的自动预报预警体系,实现及时监控发现并控制恶臭气体,减少恶臭扰民问题。  该负责人介绍说,这种恶臭气体在线监测系统可以进行区域综合布点,利用不同监测点浓度变化情况,并结合气象参数,有效确认恶臭污染气体排放源头和扩散规律,并支持与嗅辨员的三点比较式嗅袋法数据校准,实时监测计算出恶臭强度值,利用物联网和大数据中心系统,全面把握区域恶臭在线变化和趋势分析。  可用于化工厂监测、污水治理、垃圾填埋场、石油炼化、水泥肥料等企业或部门内部自控,对其他突发事件引起的恶臭气体泄漏进行快速有效的监测和信息预警。针对各种环境恶臭污染执法提供数据辅助性支持,监控日常的企业运作及排放,并记录突然的气味臭气来源。  而对于加强恶臭气体的治理问题,万本太建议,要将恶臭气体排放列入收费项目,“恶臭气体也包括VOCs(可挥发性有机物),要像治理VOCs一样,向排放恶臭气体的企业征收排污费。尽管国家还没有收费标准,但广东可以先行先试,要求发出恶臭的企业一定要治理”。
  • 智易时代发布ZWIN-EC06恶臭在线监测仪新品
    ZWIN-EC06恶臭在线监测仪产品介绍 恶臭在线监测仪是天津智易时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运用多年大气环境监测经验,依照《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专门针对垃圾处理、污水站、固定污染源、厂界等容易产生异味的场所,自主研发生产的一款恶臭浓度在线监测仪;ZWIN-EC06恶臭在线监测仪整套设备由供电单位、采样单元、样气过滤单元、传感器检测单元、数据处理单元、显示单元和传输单位组成。可同时监测包括恶臭在内的六种气体、外加PM2.5、PM10、温度、湿度、风速、风向、大气压等多项参数指标;工业级高精触摸屏,完美显示当前浓度值,内置大容量存储芯片,可轻松存储长时间数据,并通过专用接口数据导出;兼容TCP、IP、MODBUS等通信协议,即可无线数据上传对接当地环保局,也可有线远传组网;恶臭在线监测仪集气体采样、粉尘过滤、实时浓度显示、智能计算、GPRS无线数据上传为一身,并免费开放基准线调整、零点调整、数据修正、标气校准、时间调整等实用功能,是一款真正意义的智能化、标准化、模块化、专业化恶臭在线监测系统;可广泛适用于垃圾处理厂、垃圾转运站、污水处理厂、化工园区、医药车间、城市街道、厂界等行业; 产品性能指标:产品名称恶臭在线监测仪产品型号ZWIN-EC06产品描述集成对于OU、NH3、H2S和TVOC的恶臭在线监测设备主要技术标准规范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监测组份OU、H2S、NH3、TVOC、气象5参、可扩展环境适应性环境温度(-20~40)℃相对湿度 90%RH电压(220±22)VAC电源频率(50±1) Hz防护等级:IP53测量范围OU:5 ~ 1000H2S: 0 ~ 3 ppmNH3: 0 ~ 50 ppmTVOC: 0 ~ 50 ppm (异丁烯)甲硫醚:0~10ppm甲硫醇:0~10ppm二甲二硫:0~10ppm二硫化碳:0~10ppm苯乙烯:0~10ppm三甲胺:0~10ppm重复性≤ 10 % (OU: ≤ 15 %)准确度±10 % (OU: ±20 %)响应时间(T90)≤ 60 s 产品特点:? 多参数可以选配,功能强大? 国外原装进口四电极气体传感器,性能稳定,分辨率高? 智能化拔插式气体模组设计,维护方便? 集成简单,可拓展空气质量微型站监测因子、气象五参数? 数据和国控站数据一致性好? 体积小、重量轻、智能化、标准化、模块化、方便产品二次开发? 液晶显示具备数据存储功能创新点:本产品为智易时代首个专用于恶臭监测领域的产品,并且可同时监测包括恶臭在内的六种气体、外加PM2.5、PM10、温度、湿度、风速、风向、大气压等多项参数指标。
  • 恶臭气体在线监测仪器研制
    table border="1"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600"tbodytrtd width="144"p style="line-height: 1.75em "成果名称/p/tdtd width="504" colspan="3"p style="line-height: 1.75em "恶臭气体在线监测仪器/p/td/trtrtd width="144"p style="line-height: 1.75em "联系人/p/tdtd width="156"p style="line-height: 1.75em "张思祥/p/tdtd width="161"p style="line-height: 1.75em "联系邮箱/p/tdtd width="187"p style="line-height: 1.75em "zhangsx@hebut.edu.cn/p/td/trtrtd width="144"p style="line-height: 1.75em "单位名称/p/tdtd width="504" colspan="3"河北工业大学/td/trtrtd width="144"p style="line-height: 1.75em "成果成熟度/p/tdtd width="504" colspan="3"p style="line-height: 1.75em "□正在研发 □已有样机 √通过小试 √通过中试 □可以量产/p/td/trtrtd width="144"p style="line-height: 1.75em "合作方式/p/tdtd width="504" colspan="3"p style="line-height: 1.75em "√技术转让 □技术入股 √合作开发 √其他/p/td/trtrtd width="648" colspan="4"p style="line-height: 1.75em "strong成果简介: /strongbr/ 通过对现有试验室色谱分析仪器性能的研究,研发出在线式的基于微流控芯片技术的在线恶臭气体检测仪器。仪器的检测限可达到ppb浓度等级。可针对不同的恶臭气体进行定量与定性分析,分析物质可以达到10种以上,分析时间根据物质种类的不同可以控制在10-20分钟之内。可以应用到工厂生产排放饿气体浓度实时检测,也可以针对公共场合的环境质量检测。可以进行在线监测与便携式仪器的检测应用。 br/ strong核心器件:/strong微流控芯片气体传感器,PID模块检测,自动进样模块 br/ strong性能指标:/strongppb浓度检测,实时分析,快速检测时间10-20分钟 br/ strong关键技术/strong:微流控芯片的集成技术/ppbr//p/td/trtrtd width="648" colspan="4"p style="line-height: 1.75em "strong应用前景: /strongbr/ 主要应用于在线式气体检测与便携式的气体浓度分析。/ppbr//p/td/trtrtd width="648" colspan="4"p style="line-height: 1.75em "strong知识产权及项目获奖情况: /strongbr/ strong专利:/strongstrong /strong/pol class=" list-paddingleft-2"lip style="line-height: 1.75em "一种用于气体分离的填充式微流控芯片. 中国. 发明专利. 申请公开,申请公布号: CN 104084248 A /p/li/olp style="line-height: 1.75em "2. 基于微流控芯片的恶臭气体检测装置. 中国. 发明专利. 申请公开,申请公布号: CN 103940939 A./pp style="text-align: left line-height: 1.75em "3. 一种PID传感器气室. 中国. 实用新型专利. 授权,授权公开号:CN 203811576 U./pp style="text-align: left line-height: 1.75em "4.一种多用途光离子化传感器气室. 中国. 实用新型专利. 授权,授权公开号:CN 203838131 U./pp style="text-align:left "br//p/td/tr/tbody/tablepbr//p
  •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2号《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已经2021年5月19日国务院第136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公布,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总 理  李克强2021年6月25日生猪屠宰管理条例(1997年12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38号公布 2008年5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25号第一次修订 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 2021年6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2号第四次修订)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生猪屠宰管理,保证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国家实行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除农村地区个人自宰自食的不实行定点屠宰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定点不得从事生猪屠宰活动。在边远和交通不便的农村地区,可以设置仅限于向本地市场供应生猪产品的小型生猪屠宰场点,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三条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生猪屠宰的行业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猪屠宰活动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生猪屠宰活动的相关管理工作。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生猪屠宰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及时协调、解决生猪屠宰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的宣传教育,协助做好生猪屠宰监督管理工作。第五条 国家鼓励生猪养殖、屠宰、加工、配送、销售一体化发展,推行标准化屠宰,支持建设冷链流通和配送体系。第六条 国家根据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规模、生产和技术条件以及质量安全管理状况,推行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分级管理制度,鼓励、引导、扶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改善生产和技术条件,加强质量安全管理,提高生猪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分级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制定。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生猪定点屠宰厂(场)信用档案,记录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并依法向社会公示。第二章 生猪定点屠宰第八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按照科学布局、集中屠宰、有利流通、方便群众的原则,结合生猪养殖、动物疫病防控和生猪产品消费实际情况制订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应当包括发展目标、屠宰厂(场)设置、政策措施等内容。第九条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根据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组织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的条件进行审查,经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意见确定,并颁发生猪定点屠宰证书和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生猪定点屠宰证书应当载明屠宰厂(场)名称、生产地址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事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变更生产地址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重新申请生猪定点屠宰证书;变更屠宰厂(场)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应当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后15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证书。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其确定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名单及时向社会公布,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第十条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当将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悬挂于厂(场)区的显著位置。生猪定点屠宰证书和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不得出借、转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冒用或者使用伪造的生猪定点屠宰证书和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第十一条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屠宰规模相适应、水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水源条件;(二)有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待宰间、屠宰间、急宰间、检验室以及生猪屠宰设备和运载工具;(三)有依法取得健康证明的屠宰技术人员;(四)有经考核合格的兽医卫生检验人员;(五)有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检验设备、消毒设施以及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污染防治设施;(六)有病害生猪及生猪产品无害化处理设施或者无害化处理委托协议;(七)依法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第十二条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屠宰的生猪,应当依法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合格,并附有检疫证明。第十三条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当建立生猪进厂(场)查验登记制度。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当依法查验检疫证明等文件,利用信息化手段核实相关信息,如实记录屠宰生猪的来源、数量、检疫证明号和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发现伪造、变造检疫证明的,应当及时报告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发生动物疫情时,还应当查验、记录运输车辆基本情况。记录、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接受委托屠宰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委托屠宰协议,明确生猪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委托屠宰协议自协议期满后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第十四条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屠宰生猪,应当遵守国家规定的操作规程、技术要求和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并严格执行消毒技术规范。发生动物疫情时,应当按照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规定,开展动物疫病检测,做好动物疫情排查和报告。第十五条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当建立严格的肉品品质检验管理制度。肉品品质检验应当遵守生猪屠宰肉品品质检验规程,与生猪屠宰同步进行,并如实记录检验结果。检验结果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经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的生猪产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当加盖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附具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者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不得出厂(场)。经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应当在兽医卫生检验人员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并如实记录处理情况;处理情况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生猪屠宰肉品品质检验规程由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制定。第十六条 生猪屠宰的检疫及其监督,依照动物防疫法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执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本级政府职责,将生猪、生猪产品的检疫和监督管理所需经费纳入本级预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足额配备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任命的兽医,由其监督生猪定点屠宰厂(场)依法查验检疫证明等文件。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任命的兽医对屠宰的生猪实施检疫。检疫合格的,出具检疫证明、加施检疫标志,并在检疫证明、检疫标志上签字或者盖章,对检疫结论负责。未经检疫或者经检疫不合格的生猪产品,不得出厂(场)。经检疫不合格的生猪及生猪产品,应当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第十七条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当建立生猪产品出厂(场)记录制度,如实记录出厂(场)生猪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检疫证明号、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号、屠宰日期、出厂(场)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第十八条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对其生产的生猪产品质量安全负责,发现其生产的生猪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应当立即停止屠宰,报告农业农村主管部门,通知销售者或者委托人,召回已经销售的生猪产品,并记录通知和召回情况。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当对召回的生猪产品采取无害化处理等措施,防止其再次流入市场。第十九条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对病害生猪及生猪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的费用和损失,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实际予以适当补贴。第二十条 严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以及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生猪、生猪产品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严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屠宰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生猪。第二十一条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对未能及时出厂(场)的生猪产品,应当采取冷冻或者冷藏等必要措施予以储存。第二十二条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为未经定点违法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生猪屠宰场所或者生猪产品储存设施,严禁为对生猪、生猪产品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单位和个人提供场所。第二十三条 从事生猪产品销售、肉食品生产加工的单位和个人以及餐饮服务经营者、集中用餐单位生产经营的生猪产品,必须是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经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的生猪产品。第二十四条 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限制外地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经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的生猪产品进入本地市场。第三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五条 国家实行生猪屠宰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制定国家生猪屠宰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对生猪屠宰环节的风险因素进行监测。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生猪屠宰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生猪屠宰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并组织实施,同时报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备案。第二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生猪屠宰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结果和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质量安全管理状况的监督检查。第二十七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严格履行职责,加强对生猪屠宰活动的日常监督检查,建立健全随机抽查机制。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进入生猪屠宰等有关场所实施现场检查;(二)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三)查阅、复制有关记录、票据以及其他资料;(四)查封与违法生猪屠宰活动有关的场所、设施,扣押与违法生猪屠宰活动有关的生猪、生猪产品以及屠宰工具和设备。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进行监督检查时,监督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对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第二十八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箱,受理对违反本条例规定行为的举报,并及时依法处理。第二十九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发现生猪屠宰涉嫌犯罪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将案件移送同级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生猪屠宰相关犯罪案件侦查过程中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同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需要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给予检验、认定等协助的,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给予协助。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生猪定点屠宰厂(场)不再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应当责令停业整顿,并限期整改;逾期仍达不到本条例规定条件的,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吊销生猪定点屠宰证书,收回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的,由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关闭,没收生猪、生猪产品、屠宰工具和设备以及违法所得;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以下的罚款。冒用或者使用伪造的生猪定点屠宰证书或者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出借、转让生猪定点屠宰证书或者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的,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吊销生猪定点屠宰证书,收回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有违法所得的,由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吊销生猪定点屠宰证书,收回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一)未按照规定建立并遵守生猪进厂(场)查验登记制度、生猪产品出厂(场)记录制度的;(二)未按照规定签订、保存委托屠宰协议的;(三)屠宰生猪不遵守国家规定的操作规程、技术要求和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以及消毒技术规范的;(四)未按照规定建立并遵守肉品品质检验制度的;(五)对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并如实记录处理情况的。发生动物疫情时,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未按照规定开展动物疫病检测的,由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并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吊销生猪定点屠宰证书,收回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出厂(场)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者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的,由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没收生猪产品和违法所得;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5倍以上30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吊销生猪定点屠宰证书,收回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并可以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第三十四条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召回生猪产品而不召回的,由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召回,停止屠宰;拒不召回或者拒不停止屠宰的,责令停业整顿,没收生猪产品和违法所得;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吊销生猪定点屠宰证书,收回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委托人拒不执行召回规定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其他单位和个人对生猪、生猪产品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由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没收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生猪、生猪产品、注水工具和设备以及违法所得;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以下的罚款;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或者其他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注入其他物质的,还可以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对生猪、生猪产品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除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外,还应当由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吊销生猪定点屠宰证书,收回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屠宰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生猪的,由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没收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生猪、生猪产品和违法所得;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吊销生猪定点屠宰证书,收回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为未经定点违法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生猪屠宰场所或者生猪产品储存设施,或者为对生猪、生猪产品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单位和个人提供场所的,由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10万以下的罚款。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被吊销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的,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生猪定点屠宰证书或者从事生猪屠宰管理活动;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生猪屠宰管理活动。第三十九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生猪屠宰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第四十条 本条例规定的货值金额按照同类检疫合格及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的生猪、生猪产品的市场价格计算。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章 附  则第四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实行定点屠宰的其他动物的屠宰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参照本条例制定。第四十三条 本条例所称生猪产品,是指生猪屠宰后未经加工的胴体、肉、脂、脏器、血液、骨、头、蹄、皮。第四十四条 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以及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的式样,由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统一规定。第四十五条 本条例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
  • 环保部就“恶臭排放标准”征求意见
    记者从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获悉,环境保护部近日发文,征集对《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的修改意见。此举旨在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需要,保护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完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  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有关负责人表示,鉴于恶臭标准对环境保护工作有重大影响,与社会公众利益密切相关,为做好标准修订工作,需要充分了解各有关方面的意见。  在这次征集意见中,主要是针对以下几个问题进行了解:一、现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在实施过程中主要存在哪些不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工作需要的问题?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适用范围是否需要调整,如需调整,应如何调整?三、是否保留现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分级方式?四、在修订《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过程中,关于污染物项目有何具体建议?是否应增加或减少污染物项目?五、在修订《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过程中,对污染物浓度限值的调整有何具体建议?六、在修订《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过程中,对于排气筒高度的要求有哪些具体的建议。七、修订《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过程中,是否增加有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八、《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物监测点位、监测频次和引用的监测方法等内容有哪些地方需要明确、细化或调整?  据了解,现行的恶臭排放标准1994年1月15日正式实施,目前,屠宰厂、化工厂、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食品加工厂和发酵型制药厂等行业都存在恶臭问题。  近些年来,随着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恶臭问题逐渐成为环保投诉的热点话题。有关部门表示,恶臭并不是人们传统认知上的臭味,对人身体健康产生危害只是一个方面,它的定义类似于噪声。恶臭实际上是一种异味,它能影响人们主观感觉,让人在主观意识上产生厌恶感。比如高浓度的香水,也会给人不愉快的感觉。因此,在评价恶臭时,是以感受到的浓度强弱为准,而不是以“香”和“臭”来划分。  恶臭对人类健康有危害,会在一定程度上危害呼吸系统、循环系统、消化系统、内分泌系统、神经系统等,对精神状态也有影响。我们欢迎各界人士把你们的建议告诉我们。
  • 商务部督察健美猪事件 全面清理整顿屠宰行业
    3月15日,中央电视台《每周质量报告》播出《“健美猪”真相》的报道后,商务部当天即责成河南、江苏省商务主管部门调查屠宰企业收购、屠宰含“瘦肉精”生猪问题,严肃查处相关责任人,并于16日派出督导组赴河南督导查处工作。同时,商务部已要求双汇集团对所属企业进行全面清理整顿,查找和整改存在的问题。  目前,南京市商务局已责令兴旺屠宰场停止屠宰,并部署开展全市定点屠宰企业专项检查。河南省商务厅已责令济源双汇食品有限公司停业,并派出工作组赴济源进行调查。商务部将及时向社会公布相关督察结果。  商务部表示,下一步将在定点屠宰企业清理整顿审核换证,以及在建立屠宰企业技术监管和肉品质量追溯系统的基础上,全面加强对定点屠宰企业的监管力度 部署全国商务部门开展屠宰行业规范生猪进场程序的专项检查,督促屠宰企业落实质量安全管理相关制度,积极配合农业畜牧管理部门,坚决杜绝含“瘦肉精”生猪入场,严把屠宰环节质量关,切实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
  • 紧扣监测需求 恶臭监测重大仪器专项启动
    仪器信息网讯 2013年1月13日,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恶臭自动在线监测预警仪器开发及应用示范”启动会在天津大学成功召开。科技部、环保部、天津科委相关领导及项目承担单位、专家委员会、用户委员会、监理组的代表共约70人参加了此次会议。仪器信息网作为特邀媒体亦参加了此次会议。  启动会现场  “恶臭自动在线监测预警仪器开发及应用示范”项目的总体目标是研制恶臭浓缩/稀释预处理设备、超高灵敏度的激光光谱传感器、模块化嗅辨阵列传感器,建立恶臭分子的光谱数据库、恶臭数据库管理系统,通过系统集成,研制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恶臭自动在线监测预警仪器,可同时实现恶臭气体的感官测定和成分分析。通过在典型污染源和环境敏感区连续自动监测和远程监控领域中的应用,建立恶臭预警系统和质控体系。项目验收后3年内,建成生产基地,实现年产100台的生产能力,支撑服务我国环境保护事业。该项目是天津市本年度惟一获得国家批复的重大仪器专项项目,项目总经费4040万元,其中国拨经费2000万元。  该项目由环境保护部组织,天津同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牵头单位,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国家环境保护恶臭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为第一技术支撑单位,天津大学、河北工业大学、天津市联合环保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天津微纳制造技术有限公司、天津市中环自动化技术控制设备有限公司、深圳安鑫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环境监测站为项目主要承担单位。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总工程师、国家环境保护恶臭控制重点实验室主任 包景岭  国内恶臭权威研究机构鼎力支持  会上,天津市环境保护局总工程师、国家环境保护恶臭控制重点实验室主任包景岭教授介绍了作为项目的第一技术支撑单位的国家环境保护恶臭控制重点实验室:“恶臭控制重点实验室自2002年成立以来是目前国内唯一一个挂靠在地方环科院的国家环保重点实验室,是国家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定单位。这些年中,我们为各地环境监测站及检测机构培养嗅辨员、判定师,并研究一些必要的采样和实验研究设备。”  紧扣恶臭监测“三大需求”  包景岭认为该项目的立项对国内恶臭监测具有重要意义:“在长期的工作中我们发现,由于恶臭污染具有突发性和瞬时性等特点,且受多重污染源交互影响,污染事故一旦发生,环境监管部门很难及时到达现场,采集到有代表性的样品,从而导致无法准确辨别恶臭污染物的来源,无法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  “目前的恶臭辨别方法主要还是离线采样和嗅辨员辨别、检测速度慢、无法实现实时在线测量。所以,我们这次研究的恶臭自动在线监测预警仪器要帮我们拿到‘证据’,它要具有以下功能:首先,必须让恶臭污染留有‘痕迹’,并且是连续的‘痕迹’,每天都有记录;第二,能测量恶臭污染强度;第三,能对恶臭污染溯源,即找到臭气的排放源。溯源是环境预警中最重要的问题,这次我们要预先测定好一些工业恶臭污染源排放恶臭的成分谱,寻找其中的特征组分。一旦我们监测到这个组分,我们就能确定是哪个污染源排放的。”  “针对这些需求,恶臭控制重点实验室已经在过去的环保公益项目中进行了较深入的研究,成功开发了恶臭源解析技术和恶臭应急预警系统,近年来陆续研发出智能嗅觉仪、恶臭远程分级采样器、应急监测仪等仪器装置。但由于资金有限,一些工作没有做得非常深入,也没有针对性的开发传感器,比如针对石化行业的传感器。这次在恶臭自动在线监测预警仪器开发及应用示范这个项目中,我们要做出这样的传感器。”  “恶臭污染防治已引起我国政府的高度重视,《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加强恶臭污染物治理’。国家环境保护部在《‘十二五’时期全国污染防治工作要点》中提出‘加强恶臭、餐饮油烟治理,解决突出的扰民问题’。该项目将为相关项目提供技术保障。”  该项目项目负责人、天津同阳的创办人、天津大学精密仪器与光电子工程学院徐可欣教授在接受仪器信息网编辑采访时表示:“此次恶臭在线监测这个项目能够获批,我们感到有一些‘意外’。因为目前恶臭的受关注程度远远低于PM2.5、VOCs等热点环境问题,而且牵头单位天津同阳也只是一家2008年成立的创业型企业。该项目能够获批,充分体现了国家对于恶臭污染治理的重视。”  天津大学教授 徐可欣  激光光谱传感器解决恶臭监测溯源问题  目前市面上的恶臭监测仪器通常都是用气体传感器阵列来检测恶臭,而此次拟研制的恶臭自动在线监测预警仪器不仅有类似的“模块化嗅辨阵列传感器”,还引入了“超高灵敏度的激光光谱传感器”。  徐可欣表示:“模块化嗅辨阵列传感器是用于恶臭强度的检测,而超高灵敏度的激光光谱传感器是用于恶臭气体具体组分浓度的检测。激光光谱传感器是采用激光器作为光源,某种恶臭气体在特定波长的吸收光谱是特定的。因为激光是单一频率的光源,且光源的频率可以和恶臭气体分子的吸收频率一致,所以该类传感器选择性好,灵敏度高。通过检测恶臭气体中的特定组分,比如氨气、氟化氢,比照预先测定的污染源排放恶臭的成分谱,就能确定是恶臭排放源,解决之前监测仪器不能很好解决的源解析问题。”  极力解决三大项目难点  “从技术角度来说,激光光谱传感器、模块化嗅辨阵列传感器、样品前处理装置是我们要重点攻克的难点。”徐可欣认为。  “激光光谱传感器是我本人目前最有把握能够研制成功的技术。天津大学精密测试技术及仪器国家重点实验室建立起了完整的光谱分析实验条件,高水平光谱分析仪器覆盖了光谱分析的全谱段(185nm-20μm),为开发复合恶臭气体成分检测的高灵敏激光传感器奠定了基础。且激光光谱传感器相关技术比较成熟,我们课题组也已经研制出了基于该传感器的氨气在线监测仪的样机。只要我们找到主要恶臭气体所对应激光器的波长,我们就能做出来。”  “嗅辨阵列传感器应该也是没有问题的,因为这个在国际上也已经有成熟的产品。我们项目的最低标准是采购国外的传感器,我们把它用好,准确测量臭气强度。样品前处理装置涉及两个方面,即稀释和浓缩。现有的稀释和浓缩技术是否适合恶臭,恶臭气体是否会吸附在管道中,是否会发生反应等等,这些都需要我们细致研究的,保证测量条件。这是后续准确测量的基础。”  “虽然我们期望核心元器件都是我们自己来做,但是一步肯定做不到。这很多技术不是一个仪器专项能否解决的,比如激光器的光源、光谱检测器估计都要买国外的。我想我们首先要将集成技术做好,这是很不简单的。现在经济全球化了,也没有必要每个关键元器件都自己研发。关键是我们拿到这些东西后,能不能解决问题,除了关键元器件外,还有集成、软件、算法等关键技术,这才是我们在这个项目中首先要解决的。关键元器件的研制则是下一步工作的重点。”  多方合作,帮助创业型公司为完成产业化  在该项目中,承担恶臭连续自动在线监测预警仪器集成及产业化的是成立不到5年的天津同阳,该公司将如何确保该项目的产业化呢?  徐可欣表示:“天津同阳是2008年成立的,很年轻的公司,公司成立初期主要做一些环境监测相关软件,2009年研制了污染源排放监测、2010年研制生产了氨氮等在线仪器,2011年和2012年公司共有4款环境在线监测仪器取得了环保部产品认证。2012年开始正式销售。去年的年销售额约1000万元,预计2013年的销售额能达到3000万。公司具有核心技术,成长性好,发展潜力大。按照公司的正常发展,我们应该能保证项目配套资金的落实。项目其他参与单位也会有资金投入。此外,天津市政府及科委对同阳非常支持。”  (撰稿编辑:杨丹丹)
  • 环保部门恶臭检测靠“闻臭师”:比检测仪器好用
    p  从理论上说,人的眼睛可以通过光的波长和强度分辨出几百万种颜色,耳朵可以通过声音的响度和频率分辨出大约50万种不同的音调。而人的鼻子究竟是怎样分辨不同的气味、又能分辨出多少种,至今是一个没有完全解开的谜。/pp  2014年3月,美国《科学》杂志刊登的最新研究曾指出,人类的鼻子至少能区分出1万亿种不同的气味,远远高于多年来科学界公认的1万种。但事实上,无论是1万种还是1万亿种,没有人用得上这么多:为了调制香水,一名专业的闻香师也只需要分辨并记忆400多种气味,熟悉大约3000种气味。如果说这需要一些超乎常人的天赋,作为普通人的你,只要能够分辨5种气味,就有可能成为一名“闻臭师”——检测a style="COLOR: #ff000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title="" href="http://www.instrument.com.cn/application/industry-S02.html" target="_self"strongspan style="COLOR: #ff0000"环境/span/strong/a中恶臭气体是否超标的嗅辨员。/pp  strong普通的鼻子/strong/pp  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是全国最早开始进行a title="" href="http://www.instrument.com.cn/application//SampleFilter-S02005-T023-1-1-1.html" target="_self"strong恶臭/strong/a检测的机构之一,从上世纪70年代成立之初就有了“嗅辨员”这一岗位的雏形。现在在职的“嗅辨员”约有40人,高级工程师陈圆圆正是其中之一。/pp  作为一个近几年才逐渐为人所知的新鲜职业,嗅辨员的主要职责是对从工厂、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厂等地采集回来的气体样本进行嗅辨,判定这些地点周边的污染状况。从进入环境保护监测中心至今,陈圆圆已经做了10年的嗅辨工作。/pp  和她的同事们一样,嗅辨员并非专职。平日里她主要负责实验室技术质量管理工作,只有接到嗅辨任务时才到实验室“帮忙”。/pp  自1994年国家制定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嗅辨员就成为了环保系统里一项不可或缺的兼职岗位。后来,国家开始对嗅辨员进行资格考试并颁发上岗证,统一编号管理,这一工作也变得更加严格、规范。由于是兼职,为了保证每次在接到任务时都有充足的人手,“每年新入职的同事,无论哪个岗位的,我们都会推荐他们先去参加嗅辨员的资格考试。”陈圆圆告诉《中国新闻周刊》。/pp  与要求闻香师具备比常人更敏锐的嗅觉不同,选拔嗅辨员看中的是一个“普通的鼻子”。换句话说,如果鼻子太灵,不能代表普通人的感受,也可能会影响判断。/pp  据监测中心分析实验室的工程师陈维介绍,嗅辨员的考核标准并不复杂。任何人只要年龄在18~45岁之间,不吸烟、不喝酒、无嗅觉器官疾病,经考试合格后,如无特殊情况,都可以连续3年承担嗅辨员的工作。3年后如想继续,则要重新进行考核。/pp  嗅辨员的考试主要分为两部分。首先,考生需要进行理论学习,掌握恶臭气体的测定方法和国家标准等基本知识。笔试合格后,还要进行嗅觉测试。测试前不能吸烟、饮酒、化妆,不能使用香水,“要从标准臭液中分辨出花香、汗臭味、粪臭味等5种气体的味道。1个出错都不能通过。”陈维对《中国新闻周刊》说。/pp  strong“闻臭”的学问/strong/pp  往简单了说,嗅辨员的工作不过是闻闻采回来的气体臭不臭,这个过程看似容易,其实挺有技术含量。在一定程度上,嗅辨员的判定结果直接影响着环保、执法部门对违规排放单位的处理,责任重大,因而嗅辨实验从气体采样到嗅辨检测,各个环节都马虎不得。/pp  一般来说,嗅辨员需要判定环境和污染源两类恶臭样品。按照操作规定,对于环境样品,专门的采样人员要根据采样现场的风向和风速,在工厂厂界下风向或有臭气的厂界上选定监测点。每个现场选定4个监测点,每个监测点至少采集3个环境样品,每间隔2小时采1次,污染源样品共采集4次。从臭气进入大气的排气口中采集,每2小时或4小时采集一次。/pp  由于采集的样品保质期只有24小时,这些恶臭气体将被直接送往嗅辨实验室。陈维说,通常情况下他们都是完成一个地点的嗅辨检测再去采集另一个地点。考虑到人的嗅觉疲劳程度,一天顶多安排1-2个污染源的嗅辨,“时间长了鼻子会钝化,老处在一个环境里,就闻不出来了。”/pp  进行嗅辨实验,每次需要6名嗅辨员、1名配气员和1名判定师共同完成。/pp  首先,配气员要将3只臭袋注满通过活性炭过滤得到的洁净空气,用石蜡密封。进行编号后,用针筒从恶臭样本中抽取部分气体注入其中一只臭袋。抽取的气体量根据稀释浓度的不同进行选择。配气员一共需配置6组共18个这样的臭袋。/pp  随后,各组臭袋被送入嗅辨间,由6名嗅辨员分别嗅辨,判断哪个袋子中含有臭气。为了保证准确性,同一组样品需要打乱顺序嗅辨3次。根据鉴别结果,配气员会逐次增加对臭气浓度的稀释倍数,再重复嗅辨过程,直到统计数据达到嗅辨员的嗅觉阈值——也就是说,当他们的判断准确性低于标准规定的目标预期,对于一个样品的嗅辨检测才告结束。判定师会对数据结果进行统计,通过严密的计算公式和统计模型,就能判断出采集到的恶臭样品是否超标。/pp  据陈圆圆介绍,这与欧美国家检测时通过动态稀释仪稀释,从浓度小的气味开始闻不同,这套“三点比较式臭袋法”是根据日本多年的检测经验设计的。她向《中国新闻周刊》解释,实验表明,两种测定方法的准确性并没有太大区别。/pp  除了采样时位置和采样装置的不同,环境样品和污染源样品的嗅辨过程也不尽相同。“环境样品的稀释倍数是以10为单位,第一次10倍、第二次100倍,第三次1000倍 而污染源是以3为倍数,30,100,300倍& #823& #823”陈圆圆说。在判定污染源样品时,每轮臭气嗅辨完成后,判断错误的嗅辨员就将被“淘汰”,判断正确的则继续闻,直到6人中有5人都闻不出臭气为止。/pp  strong臭气很难仪器检测/strong/pp  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主要负责全市范围内大气、水、噪声、土壤、生态等环境要素的环境质量监测、各类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以及突发污染事故的应急监测,具备9大类共186项检测能力。虽然恶臭检测只是其中非常小的一部分,但也和居民的生活息息相关,在这里,陈圆圆他们每年至少要测定上百个样品。/pp  所谓恶臭,指的是一切刺激嗅觉器官,引起人们不愉快且损坏生活环境的气体物质。这样的气体未必全都有毒有害,但会给人们的正常生活带来极大困扰。现在,监测中心每年会对全市范围内的垃圾填埋场、垃圾焚烧厂以及有恶臭污染物排放的企业进行监测。/pp  恶臭闻多了,嗅辨员也渐渐有了经验,闻闻气体样本的味道就大概知道是来自哪里的气味了。“比如垃圾填埋场,就是家里垃圾、水果几天没有倒掉的那种酸味、馊味,木材厂有种木头的焦糊味。”陈维对《中国新闻周刊》说。/pp  在许多人看来,靠鼻子来检测污染物的排放太原始,也太不靠谱了,但事实上,在现阶段,鼻子的嗅辨结果更能直观的反映出恶臭污染的状况。/pp  “现在一些企业安装了‘电子鼻’进行在线及预警监测,但总体而言机器还属于试验阶段,在国外也不是很普及。目前只有氨和硫化氢有专门的传感器,通过对 ‘电子鼻’进行‘特种训练’基本可以达到人的嗅觉水平,但现阶段的投入产出比并不高。而且,机器受环境因素影响太大了,温度湿度都会影响传感器的灵敏度的。”陈圆圆说,人的鼻子相当于一个广谱的传感器,尽管机器替代嗅辨是未来的发展方向,但鉴于目前的科技水平、成本等因素,机器还无法替代鼻子的作用。/pp  根据《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恶臭污染物控制指标除了恶臭浓度外还有氨、硫化氢、甲硫醇、甲硫醚等8种化合物。这8种物质危害较大,可以通过高科技仪器测定给出污染物浓度,从而有效判断污染程度。/pp  通常情况下,环保监测中心会在头一年就制定好下一年的环境监测计划,除了固定的嗅辨任务,有时也会根据群众举报临时安排检测。陈圆圆至今对几年前的一次突发任务记忆犹新。那是2006年,一次,有群众通过12369环保举报热线投诉北京的一家药厂偷排臭气。接到任务后,陈圆圆和同事们一起前往现场采样,但白天采到的样本丝毫没有问题。在得知工厂常常在夜间偷排后,晚上10点他们再次前去蹲守,终于在夜里1点等到了企业开始偷排气体。监测人员立即采样,连夜运回实验室,夜里3点开始召集嗅辨员对样品进行分析,第二天一早就将这家企业违规偷排的“证据”上报给了有关部门。/pp  不过,近年来,这样的任务已经越来越少了。“监测计划是跟着需求来走的。这两年好像需求没有那么多了。而且区县监测站标准化达标建设,恶臭监测都是必备项目,也分担了一下我们的压力。”陈圆圆说,相比以前,现在有资格做恶臭监测的实验室多了,各区县站的环境监测站也都开始定期对各自辖区内的垃圾处理设施、工厂进行恶臭监测,分到他们这里的嗅辨任务少了许多。而且,随着北京治理大气污染的力度不断加大,“我们感觉超标的频次降低了”。/pp  在她看来,嗅辨员这个工作并不神秘。因为只影响小范围内的人们,大家的注意力更多地放在了雾霾上。“PM2.5是眼睛看见的,我们(测恶臭)是闻出来的。”她笑着说。/p
  • 恶臭专题报道 | 政策向前,恶臭污染防治势在必行!
    近年来,我国环境污染治理虽然取得积极进展,但形势依然严峻,特别是恶臭异味扰民的问题越来越突出。自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以来,全国各地恶臭/异味扰民案件屡见不鲜,一些地方政府、企业因此被追责,恶臭异味扰民问题已成为环保督察的重点内容之一。环保整治、尤其是恶臭整治已经成为了一项涉及到社会稳定和谐的重要工程。为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需要,保护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加强恶臭污染防治研究,积极推动行业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定,完善恶臭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体系,提高我国恶臭污染防治水平,国家环保部门以及各地方环保部门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恶臭污染防治政策。1993年原国家环境保护局发布《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T14554—93),规定了恶臭污染源的排放限值。同年发布了《空气质量恶臭的测定三点比较式臭袋法》(GB/T14675—93),规定了恶臭样品中臭气浓度的测定方法。2017年12月环境保护部发布了《恶臭污染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905—2017)。2018年11月第七届全国恶臭污染测试与控制技术研讨会中,侯立安院士及与会专家明确标识,我国《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修订时间较早,标准亟待修订。2018年12月生态环境部决定修订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已编制完成征求意见稿。2018年12月杭州市等多地方人民政府,印发各地市级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的通知,文中明确:要加强大气恶臭监测与预警能力建设;2019年7月上海环监中心,组织全国环境监测设备制造企业进行工业园区网格化TVOC和恶臭监测设备测试。2019年11月《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方案中均提出要加大恶臭异味管控力度。2020年1月中国环保产业协会发布《2019年环保产业发展评述和2020年展望》,文中《2020行业展望》部分明确提出:恶臭气体的在线监测将成为行业热点。2020年2月生态环境部发布,2019年度12369环保举报情况中恶臭/异味污染举报问题严重。1、十三五的环保科技发展纲要中,明确提出恶臭监测技术、便携式分析仪的开发。2、浙江省多个地级市都做了恶臭监测的相关规划1、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提出: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将严于国标,环保厅挂牌督办恶臭污染整改。4、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2019中国环保产业分析报告》中明确指出:恶臭污染防治将会成为2020年环境监测行业热点。从以上信息可以看出,恶臭监测会成为未来环境监测领域的热点。顺应政策及市场需求,恶臭监测市场会优先在经济发达的省市优先爆发,大气综合监测项目、应急能力建设、智慧城市建设等会成为主要形式。恶臭监测作为环境监测中的重要一环,是急需解决的一大难题。有关部门表示,恶臭并不是人们传统认知上的臭味,对人身体健康产生危害只是一个方面,它的定义类似于噪声。恶臭实际上是一种异味,它能影响人们主观感觉,让人在主观意识上产生厌恶感。比如高浓度的香水,也会给人不愉快的感觉。因此,在评价恶臭时,是以感受到的浓度强弱为准,而不是以“香”和“臭”来划分。恶臭会在一定程度上危害呼吸系统、循环系统、消化系统、内分泌系统、神经系统等,对精神状态也有影响。目前,企业普遍缺乏不同来源废气排放特征的认识,在技术选择上存在很大的盲目性,致使很大一部分的治理项目效果不佳,反复治理情况严重。另外,相当一部分生产企业或是重末端治理、轻过程控制,或是对于治理设施摆样子、走过场,或是缺乏对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导致企业恶臭气体不能得到有效的解决。从企业层面来看,不同的恶臭控制技术适用范围不同,去除效果受恶臭排放源排放物质种类、排放浓度大小、排放参数等因素影响。从环境管理部门的监管层面来看,由于恶臭染来源广泛,涉及的行业既有石油炼制、化工、制药、胶、造纸、食品加工等点源,又有排污河、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场、畜禽养殖、餐饮油烟等线、面源、散发源且恶臭物质种类很多,其中常见的物质就有几十种。恶臭排放的时效性、不确定性,导致了环保部门的取证难、执法难,因此迫切需要建立实时的、高效的、快速的恶臭自动监测系统,对恶臭情况进行24小时连续监控。针对恶臭监测难度大、风速风向的影响等因素,同阳科技在牵头承担“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的基础上利用自身技术优势研发了系列化恶臭在线监测解决方案。系统采用传感器矩阵框架结构,使用金属氧化物传感器,电化学传感器,光离子化传感器等传感器采集到的数据为原始数据,以动态空间向量决策算法为归类策略,辅助高斯滤波和残差分析算法,交叉干扰补偿,环境因子差值补偿,再根据行业恶臭污染特征评价数据库进行数据模型匹配,得到数据监测结果;其中臭气浓度(OU)监测部分额外增加人工嗅辨建模,数据比对驯化,重新建立传感器原始数据和人体嗅辨(恶臭污染感官)的数据关联模型,最终得到我们需要测量的臭气浓度。系统配置远程信号传输单元、气象监测单元、报警单元、标定单元、气体预处理单元等,通过无线网络将监测数据和所获取的气象参数、环境参数等传输至恶臭在线监测平台。系统同时支持本地数据库存储,可自动保存700天数据,断网的情况下,数据不丢失。该系统获得专利6项,软件著作权3项,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成果一等奖,为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恶臭自动在线监测预警仪器开发及应用示范”转化产品。
  • 恶臭专题报道 | 恶臭事件频发,恶臭污染防治刻不容缓
    说起环境污染物,想必大家第一时间想到的都是雾霾、扬尘、噪声等,这些隶属于大气污染物类别的危害时刻存在于我们的日常生活中,除了这三种之外,还有一种常见的污染物,也直接影响着人们的身体健康,并且很容易让人感到不愉悦,但由于种种原因,它的监测和防控并不为普通民众所了解,这就是恶臭污染。近日,生态环境部就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转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恶臭气体超标处罚适用法律的请示》(云环函〔2019〕731号)予以如下回复,让恶臭污染这一严重危害公众切身利益的环境问题再升级。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你厅《转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恶臭气体超标处罚适用法律的请示》(云环函〔2019〕731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一、相关法律规定  (一)关于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  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 … 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应当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遵守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第九十九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 (二)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 。”  (二)关于未采取措施防止排放恶臭气体  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恶臭气体的,应当科学选址,设置合理的防护距离,并安装净化装置或者采取其他措施,防止排放恶臭气体。”  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或者停业整治:… … (八)未采取措施防止排放恶臭气体的。”  (三)关于餐饮服务业经营者超标排放油烟  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  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二、 法律适用意见  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九条规定:“当事人的一个违法行为同时违反两个以上环境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条款,应当适用效力等级较高的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效力等级相同的,可以适用处罚较重的条款。”  我部认为,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未采取措施防止排放恶臭气体,导致恶臭气体超标排放的,同时违反了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和第八十条的规定,属于当事人一个违法行为同时违反两个以上法律条款的情形。根据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九条的规定,应当适用处罚较重的条款,即适用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予以处罚。  需注意的是,对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违法行为,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和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已作出特别规定。  因此,按照特别条款优于一般条款的原则,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应当适用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函复。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0年3月20日(此件社会公开)恶臭污染除了存在于餐饮服务业,还广泛存在于化工、垃圾、污水、制药、酿酒、印染、印刷、能源、电力、纺织、养殖等一切有废气排放的企业以及一些居民区。恶臭污染的危害想必不用多说大家也清楚,时常散发出令人难闻的恶臭气味,对公众的感官影响较大,长期暴露于恶臭环境中(不论恶臭强度高低)也会严重危害人的身体健康,产生一系列致癌效应等。根据数据统计,2019年恶臭投诉占所有环境投诉的23%,成为仅次于噪声的第二大投诉源。那么,恶臭污染对民众到底产生了怎样实质性的影响,一起来看下他们的反映。 随着工业化的快速发展和人类活动导致恶臭气体产生的环境问题频发,恶臭异味污染成为环境投诉的焦点,加强恶臭污染防治刻不容缓。对于恶臭污染的防治,首先应该做好恶臭污染的监测问题,恶臭气体一旦排放扩散到大气环境中,再想进行治理和消散,必定是难上加难,尤其是现在很多的化工企业往往会偷排漏排,对周围的居民生活会造成很大的影响。从生态环境部通报的2019年7月全国“12369”环保举报来看,位居首位的大气污染中,反映恶臭的举报最多,占涉气举报的45%之多。城市化进程加快带来的规划布局不合理,部分恶臭污染排放企业环境保护意识淡薄,技术工艺落后,这些都是投诉持续走高的原因。由于恶臭具有来源广泛、组分复杂等特点,存在溯源难、监管难、治理难等困境,防治形势依然严峻。那么,如何有效地控制、解决这一大气污染的“疑难杂症”?恶臭在线监测系统是在天津同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牵头承担的“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基础上研制出的系列化恶臭在线监测解决方案,系统采用传感器矩阵框架结构,使用金属氧化物传感器,电化学传感器,光离子化传感器等传感器采集到的数据为原始数据,以动态空间向量决策算法为归类策略,辅助高斯滤波和残差分析算法,交叉干扰补偿,环境因子差值补偿,再根据行业恶臭污染特征评价数据库进行数据模型匹配,得到数据监测结果;其中臭气浓度(OU)监测部分额外增加人工嗅辨建模,数据比对驯化,重新建立传感器原始数据和人体嗅辨(恶臭污染感官)的数据关联模型,最终得到我们需要测量的臭气浓度。 系统配置远程信号传输单元、气象监测单元、报警单元、标定单元、气体预处理单元等,通过无线网络将监测数据和所获取的气象参数、环境参数等传输至恶臭在线监测平台。系统同时支持本地数据库存储,可自动保存700天数据,断网的情况下,数据不丢失。该系统获得专利6项,软件著作权3项,中国产学研结合创新成果一等奖,为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恶臭自动在线监测预警仪器开发及应用示范”转化产品。
  • 空气中弥漫“恶臭”?别慌,监测仪器来帮你
    恶臭气体污染是指大气、水、土壤、废弃物等物质中的异味物质,通过空气介质作用于人的嗅觉器官感知而引起不愉快并有害于人类健康的一类公害气态污染物质。恶臭污染通常来源于工农业生产部门及人们的生活,如农牧业生产和加工、石油化工生产过程以及城市公共设施等,例如以下几点:1.工业生产:各种化工厂、橡塑制品厂、造纸厂在生产、运输、储存过程中排放的恶臭气体。2.垃圾处理:居民区、生活区垃圾未及时清理,垃圾中转站多建在人口集中的城区,以及由填埋操作或焚烧不充分等造成的恶臭。3.畜牧业:畜禽粪便的恶臭主要来自管理者没有及时收集畜离粪便或粪便的贮存和资源化利用设施不够密闭。为了减少恶臭污染的危害,进一步改善大气环境,我们需要利用恶臭监测设备来实时掌握恶臭浓度等空气质量指标,才可以及时作出科学有效的措施来应对恶臭污染状况。恶臭气体监测是指按照国家标准规定的监测方法,对恶臭排放源及大气中恶臭的强度(或恶臭物质的成分与浓度)进行的监测。ZWIN-EC06 采用泵吸式采样方式,内置标准参数气体传感器基础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专为环境大气恶臭污染物在线监测仪设计的一款分析仪,标准产品内置基础气体检测传感器从四个到八个,每种传感器可以检测特定的恶臭气体监测指标,能够同时检测多达8种或者8种以上不同气体,可快速反应的同时,保证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连续性。监测技术要求:1.采样点位:应根据恶臭气体的排放源特性和风向等因素,合理设置采样点位,以确保监测数据的代表性。2.采样频次:根据恶臭气体的排放情况和监测目的,确定合理的采样频次,以保证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3.分析方法:应选择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分析方法,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以保证监测数据的可靠性。4.数据记录和处理:应准确记录监测数据,并进行必要的处理和分析,以得出准确的监测结果。恶臭气体监测是保护生态环境和保障人体健康的重要手段之一,通过监测可以评估恶臭气体治理措施的效果,为治理工作提供科学依据。相关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规定进行监测,并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少恶臭气体的排放。
  • 聚焦恶臭环境管理与测试技术
    第四届全国恶臭污染测试与控制技术研讨会圆满落幕  仪器信息网讯 2012年10月10-12日,第四届全国恶臭污染测试与控制技术研讨会在山东淄博成功举行。本次会议由国家环境保护恶臭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主办,山东派力迪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承办。来自各省市环境监测系统、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企业等单位从事恶臭研究或检测的专业人士共130余人参加了此次会议。仪器信息网作为独家合作媒体亦参加了该研讨会。会议现场  会上,多位专家学者及业内资深人士围绕“恶臭环境管理”、“恶臭污染测试技术”等做了相关报告。仪器信息网对部分报告的内容进行摘录,以飨读者。  恶臭环境管理现状及发展趋势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邹克华报告题目:恶臭环境管理现状及发展趋势  邹克华在报告中介绍到:恶臭是世界七大环境公害之一,与其他环境污染问题相比,恶臭一直是困扰环保管理部门的热点、难点问题,需要在科学理念和技术方法上有更多的创新和突破  恶臭污染研究在我国开展得较晚,对环保的科技支撑作用明显滞后。我国在恶臭污染测定、恶臭污染评估技术、恶臭环境基准与标准、恶臭污染的环境与健康影响等方面开展的研究甚少,而这些研究是进行恶臭污染宏观控制的基础。很多实用性研究由于没有科学、标准的恶臭分析测试和影响评价方法作为保证而缺乏说服力。  恶臭污染控制已经被纳入国家“十二五”规划。未来几年,国家将加大科技研发投入,重视推进恶臭相关科研工作,将对《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进行修订,并颁布实施行业排放标准,并鼓励举办恶臭测试与控制技术研讨会与培训班。  我国恶臭环境管理的重点任务包括加强恶臭环境标准体系建设、提高恶臭污染监测技术水平、推动恶臭污染控制技术产业发展、提升恶臭环境影响与健康风险评估能力、开发和推广恶臭污染预警与应急管理技术。  在恶臭监测技术方面,未来将重点推动以下工作:完善现有恶臭测试方法,提高恶臭测试的灵敏度和准确性 开发能快速定性、定量的便携式分析测试仪器,提高恶臭污染应急监测能力 开展恶臭连续自动在线监测技术方法研究,开发恶臭在线监测成套设备 建立基于有线和无线通讯网络的恶臭在线监控系统。  此外,国家环境保护恶臭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将牵头组建“恶臭控制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联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相关企事业单位,推动我国恶臭监测、恶臭及VOCs治理、恶臭环境管理等方面的科技、产业的快速发展。联盟组建期间,由其成员单位共同申报的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恶臭自动在线监测预警开发及应用示范》(项目总投资约4200万元),已成功获得国家科技部批准。国家环境保护恶臭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 王元刚报告题目:恶臭污染源识别与预警管理系统  王元刚认为,开展恶臭污染源识别技术研究,开发建立恶臭污染源识别与预警管理系统,成为我国恶臭环境管理工作亟需解决的关键问题之一。王元刚所在的国家环境保护恶臭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已在尝试相关研究,正建立恶臭污染源标准谱图库。  恶臭污染源谱图由恶臭污染物组分以及相对含量构建而成,从宏观上反映出污染源排放的污染物的内特征,从理论上来说,不同污染源的谱图具有唯一性,从而为利用谱图识别污染提供依据。  根据企业恶臭污染排放源的恶臭谱图,能够辨别排放源排放的恶臭特征污染物及它们之间的关系,也可以对恶臭污染事故排放源进行定性分析。此外,将谱图信息转化为计算机能够识别的数量化矩阵,借助计算机强大的数据处理能力,快速准确地求出相似系数,以此来判断污染物来源。  静态稀释法须严抓质量控制,动态稀释法尚无国标可依国家环境保护恶臭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 王亘报告题目:嗅觉测试法的质量控制  王亘在报告中指出,三点比较式臭袋法存在诸多问题,比如需人工配气和人工判定,实验结果受认为主观因素影响大 测试过程中使用的器材、设备多,引入误差的地方多 同样的样品不同的实验室给出的测定结果可能存在较大偏差等。因此,有必要制定嗅觉测试准则,以便进行质量控制,提高测试结果的准确性。  恶臭测试的质量控制管理体系应从组织结构、日常人员/器材设备/文件管理、样品采集与测试的质量控制、使用标准样品进行质量控制等方面进行,应严格执行相关标准。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李昌建报告题目:动态稀释法和智能恶臭测定仪研究  李昌建表示,动态稀释法是通过利用文丘里管负压混合机理,混合已知流量的恶臭样品和中性气体进行稀释,实现快速动态配气的恶臭测定方法。这种方法与国家标准规定的静态稀释法相比,精度与重复性较好,易于质量控制 臭气浓度由淡至浓,避免了嗅辨员嗅觉疲劳 自动化过程更为便捷,节省大量人力。  他所在的单位采用动态稀释法,结合国家标准三点比较式臭袋法,研发出了新一代智能恶臭测定仪,操作简便,具有很好的应用前景。但我国至今没有动态稀释方法标准,限制了这类技术的广泛应用。  恶臭传感器监测技术北京盈盛恒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耿利华报告题目:关于德国PEN3系列电子鼻恶臭分析仪  耿利华在报告中介绍到,传统三点比较式嗅袋法在检测及时性、成本、人员安排等方面都存在一定的难度,测量的准确度有待提升,而PEN3便携式电子鼻恶臭气味分析仪能很好的解决这些问题。  该产品采用气体传感器阵列,其内含十种金属氧化物传感器,每种传感器可检测特定的恶臭气体族类,这些传感器覆盖了主要恶臭气体族类,通过独特的内置流量调节器确保在恶劣的条件下使用稳定。  当进行监测时,恶臭气体与传感器阵列响应,由多个传感器对特殊地点挥发的复杂气味的响应便构成了传感器阵列对该气味的响应谱,利用模式识别数据处理程序对该响应谱进行处理,可以初步的分辨出气味的类别,通过建立 PLS量化分析曲线可分析出恶臭强度(OU值)。  PEN3抗干扰能力强,体积小,操作快捷,可用于野外现场检测,也可自动实时监测,还可直接接浓缩富集装置和气质联用仪,方便开发仪器联用检测技术。韩国科学技术分析中心株式会社 李翊载报告题目:复合恶臭及大气污染物质检测技术及其应用概况  李翊载在报告中指出,利用气体中的特定成分与传感器表面产生的化学反应,将传感器表面发生的物理、化学变化转化为电信号值,由此来测量气体的浓度与成分。  基于气体传感器的恶臭检测设备,通过对复合恶臭灵敏反应的半导体式气体传感器(MOS)、选择性反应突出的电化学式传感器(EC)以及光离子化检测传感器(PID)等,可评价复合恶臭和个别恶臭的程度和浓度,具有准确度高、分析时间短、性价比高等特点。  该类产品还可以用于水质气味成分检测与室内空气质量检测。为了最大限度的提取水质中的气味成分,可添加前处理装置。
  • Vocus PTR-TOF质谱恶臭因子实时全检测
    恶臭污染物因其异味和毒性,对人们生活影响较大,属于重要的民生问题和环境污染问题。国家相关部门制定的《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对恶臭污染物的管理发挥了重大作用,但随着科技发展、产业升级、环境管理加强和人们对美好生活环境的更高要求等原因,部分排放限值已不能满足当前要求。生态环境部于2018年12月发布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新的标准对排放限值、区域设置、排放主体等都有了更详细的定义,同时也明确提出了要引进新的监测方法(见表1)表1 恶臭污染物测定方法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在传统的检测中,通常采用罐、吸收管或采气瓶的方式来采集气态样品,一些恶臭因子需要在24小时内完成分析。这样的离线测量方法通常会因为采样和壁损给分析带来更多的不确定性,也会有一定的时滞效应,不适用于现场异味污染源排查等对时效性有较高的分析应用。另外,为了覆盖表1中列出的8种恶臭物质,至少需要6种不同的采样和分析方法,这都意味着较大的时间成本和仪器硬件成本。在这里我们向大家介绍一种实时在线的恶臭污染物监测方法,即利用实时在线的Vocus PTR-TOF质谱仪来对恶臭因子进行实时在线预警监测。Vocus PTR-TOF质谱仪通常采用H3O+作为母离子,其独特的离子源设计也提供了 “无缝”切换到如O2+电离模式,实实在在的做到一机多能:除了这8种恶臭因子之外,还能同时测量其他大气污染物,保障VOCs和恶臭物质热点区域的全面覆盖。Vocus PTR-TOF的移动性也使得该仪器定点监测和移动溯源皆适用。随着产业改造升级,管控加严,在恶臭因子列表上的物种未来预计会不断增多, 而Vocus PTR-TOF的检测物种可拓展性可以满足这样的需求。表2 TOFWERK Vocus PTR恶臭8因子解决方案一直以来,TOFWERK在环境检测的道路上‘上下而求索’,寻求仪器的使用率和性能利用最大化,致力于环境VOCs检测的最佳解决方案。针对这八种恶臭因子,我们和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合作,利用Vocus PTR-TOF质谱仪进行了大量的实验和反复验证,总结出一套实时在线,高灵敏度,灵活部署,相对经济型的检测解决方案(见表2)。三甲胺、甲硫醇、甲硫醚、二甲二硫、二硫化碳和苯乙烯都能被Vocus PTR-TOF这单一解决方案精确全检出(图1),而氨和硫化氢两种因子虽然可测,但都需要特定的仪器参数设定,所以推荐适配专用检测器。图1 甲硫醇等6个恶臭因子在H3O+模式和O2+模式下的测量模拟谱图。纵轴的相对信号比值来自于单独因子标气气瓶的实测结果。Vocus PTR-TOF质谱仪的采样频率最高达10Hz,大气采样中常采用1Hz来监测恶臭因子的浓度瞬时变化,无论是搭配在走航车,还是在固定监测点,都可以给管理部门提供实时的园区污染数值‘热力图’,可在园区恶臭因子浓度有超过排放限值的迹象时提前发出预警,圈定热点来源,为职能部门对异味投诉做出及时最佳判断提供准确数据支撑,也为未来的多维度立体式检测监管,全方位预报预警模式提供了新思路。本文版权归Tofwerk所有。
  • 谈恶臭气体检测:主动出击 把握先机——访河北工业大学张思祥教授
    p  说起大气监测,公众首先想起的是PMsub2.5/sub,环境监测从业人员可能会想到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臭氧、一氧化碳、挥发性有机物等等,但是关注恶臭监测的人员还相对较少。而据不完全统计,在我国环境投诉中,恶臭投诉约占30%~40%,其数量仅次于噪声居第二位。/pp  在投诉率如此高的情况下,为什么恶臭监测没有得到大家的重视?我国的恶臭监测现状如何?恶臭监测的未来需求在哪?还有哪些工作需要开展?近日,仪器信息网编辑专门采访了河北工业大学张思祥教授,张教授是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恶臭自动在线监测预警仪器开发及应用示范”中仪器研发的主要负责人,主要开发基于传感器原理的在线恶臭监测仪器。/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im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602/insimg/38308eda-7e5e-4029-967f-e4a8c8826889.jpg" title="张思祥教授.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strong河北工业大学 张思祥教授/strong/pp  strong发现需求 专注于恶臭在线仪器开发/strong/pp  谈到为什么选择了做恶臭监测仪器开发,张教授如是说:“求学期间,我学习的是光学仪器和分析仪器专业。1999年在河北工业大学参加工作,接到的第一个任务就是研发水质COD分析仪,研发的仪器后来成功地实现了产业化。自此以后开始关注环境监测类仪器,我们与天津环科院国家环境保护恶臭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一直有合作,后来发现我国的恶臭气体检测还有很多薄弱环节,因此开始计划对此领域进行系统研究。”/pp  目前,我国的恶臭检测主要依赖人工嗅辨,需要人员多、耗时长、对测试环境条件要求高。而我国恶臭投诉在不断增多,人工嗅辨技术已远远不能满足实际应用的需求。除人工嗅辨外,基于传感器阵列的恶臭在线监测系统是国际上比较成熟的一种恶臭在线监测技术。但在我国,这种技术的发展还不能满足实际应用。/pp  首先是传感器的选择。气体传感器主要有金属氧化物传感器、电化学传感器和PID传感器三种,单一传感器只能检测特定类的气体且对气体的选择性都较差。而恶臭气体含硫化氢、氨气、挥发性有机物等4000多种成分,单一传感器无法满足检测需求,故一般都采取传感器阵列。/pp  传感器阵列采取的是将不同传感器集成到一个模块上或者在一个芯片上沉积不同的传感器材料,故基于传感器阵列的恶臭在线监测仪器开发的首要任务就是开发出合适我国的传感器组合,满足恶臭气体种类和浓度的检测需求。虽然气体传感器种类众多,在食品、医药、安全等领域应用广泛,但恶臭气体的一大特点是气体组分未知,这就对传感器的选择和组合造成了很大困难。/pp  其次是恶臭气体组分分析问题。传感器对气体的选择性较差,在混合气检测中,很难检测出气体组分。张教授就想到了色谱分离,将恶臭气体先进行分离再检测。经过慎重考虑,张教授最终选择了微流控技术,一是微流控技术可以做成固态元件,二是可以与热导检测器、PID检测器或电化学传感器等集成到一个芯片上,从而便于将来进行在线和小型化设计。/pp  微流控芯片大部分是做液体分离,为了实现气体分离,张教授团队主要进行了两种设计。一种是填充式,即在微流控芯片的沟道里填充吸附性物质,如经过修饰处理的硅藻土,利用吸附脱附原理实现气体分离。另外一种是表面涂覆,涂覆之后利用毛细原理对气体进行溶解和析出的分离。目前已经可以实现100ppb范围内的气体分离,基本达到当初预期的指标。/pp  strong不断深入 建立恶臭在线监测预警系统/strong/pp  虽然微流控芯片与传感器阵列的组合可以实现恶臭气体成分和浓度的检测,但是张教授认为恶臭在线检测系统要想满足实际应用需求,如与现行的国家标准方法相对应、接到投诉后如何快速锁定污染源等,还需要进一步的研究。/pp  首先是低嗅阈值气体传感器的开发。有些恶臭气体的嗅阈值非常低,达到亚ppb级别,但目前气相色谱上常用传感器对此类的检测还存在问题。由于张教授所在单位河北工业大学在新材料方面有很多研究,故张教授想在此基础上,对传感器材质进行一些研究。如碳化硼材料对气体的吸附、富集和析出性能良好,可以考虑其在恶臭气体的吸附和富集方面的应用 石墨烯也是一种新型材料,可以研究一下其在提高气体传感器的气敏性和精度方面的作用。/pp  其次是气体辨别模型的建立。虽然经过了前端的分离,但是由于气体组分过于复杂, 传感器对特定恶臭气体的检测,仍可能会受到其它气体的干扰。此时就需要增加一种传感器,通过信息融合和数据分析(如模式识别、神经网络分析等)来排除干扰,即通过建立模型来实现气体辨别。/pp  检测结果与国家标准的对接也是一个值得研究的课题。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恶臭检测的最终结果应该为恶臭等级,而此系统的分析结果为恶臭成分和浓度。因此需要建立一个恶臭成分浓度与恶臭等级对应的模型,包括单一物质,物质浓度与恶臭等级的关系 两种或者多种物质混合之后,物质浓度和混合比例与恶臭等级的关系。最终的目标是需要建立一个仪器检测代替人工方法的标准来进行恶臭评价。/pp  还有一个工作就是恶臭的溯源。一个是恶臭来源区域判断,如果检测到恶臭浓度超标,需要能根据风力、风向、大气压以及恶臭浓度的梯度变化等相关参数,来推断恶臭可能的排放来源。另一个就是建立恶臭气体指纹,根据工厂的生产情况调查其恶臭气体的基本组分,当检测到恶臭气体时,根据气体成分可以快速初判出污染源。/pp  strong把握时机 促进国产仪器发展/strong/pp  仪器开发的最终目的是实现应用,对于恶臭仪器的产业化和我国恶臭监测市场发展,张教授也谈了自己的看法。/pp  恶臭仪器产业化应尽早。我国PMsub2.5/sub监测最初受到关注是某国公布了监测结果,之后我国政府公布的监测数据受到很多的质疑,这是因为先入为主。因此我国应该尽早发展自己的比较权威的仪器,并将监测数据发布,从而掌握主动权。而且从仪器使用上来说,用户习惯一种仪器之后,再接受新的仪器就需要一个过程,这也需要我国厂商应尽早推出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仪器。/pp  从国产仪器产业发展角度来看,目前我国的恶臭监测还不适宜大规模推广。全球范围内,法国和韩国的恶臭监测技术发展较早,而我国的恶臭监测仪器还不成熟。如果国家现在推广恶臭监测的话,那么市场上的仪器肯定是国外厂商为主,对国产仪器发展将是一个很大的打击。/pp  从推广形式来看,恶臭监测可以考虑与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结合来推广。目前VOCs监测已经受到了国家的重视并开始布局,而恶臭气体包括氨气、硫化氢和多种VOCs,因此可以在某些应用上将恶臭监测和VOCs监测统筹考虑。而且可以根据不同的应用场合开发特定的恶臭监测仪器,如用于公共卫生间的以硫化氢和氨气检测为主的恶臭监测仪。/pp  在采访最后,张教授表示,非常愿意与企业合作,实现恶臭在线监测预警仪器的产业化,为我国的恶臭监测尽一份力。/pp  strong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楷体_GB2312,SimKai "后记:/span/strong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楷体_GB2312,SimKai "以前我国的环境治理以减少污染物的排放为约束性指标,而环保“十三五”规划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更加注重公众认同感,从雾霾、黑臭水体等词语的频繁出现即可略见一二。就譬如恶臭问题是与公众感受直接相关的环境问题,可能因其局域性、瞬时性和阵发性而没有受到广泛关注,但是在特定区域已成为困扰居民的严重环境问题。/span/pp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楷体_GB2312,SimKai "  随着环境治理的不断深入,恶臭受到关注仅是一个早晚的问题,而恶臭监测预警系统可以为恶臭治理提供很好的监管依据。故我国恶臭监测系统需要更多像张思祥教授这样的专家以及仪器厂商的努力,加强技术储备,从而在未来的恶臭问题中把握先机,掌握主动权。/span/pp style="text-align: right "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楷体_GB2312,SimKai "  采访编辑:李学雷/span/pp style="text-align: right "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楷体_GB2312,SimKai "/span/pp  strong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楷体_GB2312,SimKai "附录:张思祥教授个人简介/span/strong/pp style="text-align: left "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楷体_GB2312,SimKai "  河北工业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教授,机械工程学科博士生导师,河北工业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管理中心主任,全国高校互换性委员会常务理事, 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分析仪器学会常务理事。主要教育经历:1993/09-1996/06,天津大学,精密仪器与光电子工程学院,获得博士学位 2010/10—2011/05,美国克莱姆森大学 访问学者 1990/09-1993/06,浙江大学,光学与电子科学仪器系,获得硕士学位 1978/09-1982/06,天津大学,精密仪器系,获得学士学位/span/pp style="text-align: left "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楷体_GB2312,SimKai "  主要从事机械几何量测量理论与技术、光电检测方法、计算机图象处理技术研究。主持和完成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河北省高教委博士科研资助基金、国家“十五”科技攻关重大项目子项、总装备部预研项目等国家、省部级纵向课题。完成“污水COD在线检测设备开发研制”等十余项企事业委托的横向课题。在国际、国内重要学术会议和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00多篇。获得河北省科技进步二等奖、天津市科技进步三等奖各一项,各项专利30余项。目前有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总装备部预研项目、企业委托项目在研。/spanbr//p
  •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畜禽屠宰“严规范 促提升 保安全”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  为全面规范畜禽屠宰行业秩序,提升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推动屠宰行业高质量发展,我部制定了《畜禽屠宰“严规范 促提升 保安全”三年行动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确保如期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农业农村部 2023年4月7日  畜禽屠宰“严规范 促提升 保安全”三年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有关要求,全面规范畜禽屠宰行业秩序,提升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推动屠宰行业高质量发展,我部决定实施畜禽屠宰“严规范 促提升 保安全”三年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行动目标  通过实施三年行动,到2025年,全国畜禽屠宰布局结构进一步优化,屠宰产能向养殖主产区集聚,与养殖产能匹配度明显提高;落后产能有序压减,牛羊禽集中屠宰扎实推进,畜禽屠宰产能利用率和行业集中度稳步提高,畜禽屠宰规范化机械化智能化水平明显提升;生猪屠宰企业全部实施屠宰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屠宰GMP”),部级生猪屠宰标准化建设示范单位达200家以上,其他畜禽屠宰标准化创建稳步开展;畜禽屠宰法规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监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屠宰环节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法规制度建设,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1.健全完善法规标准体系。出台《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审查办法》、《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等管理制度,健全畜禽屠宰标准体系,全面规范畜禽屠宰行为和秩序。各地要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地方配套立法工作,2025年底前完成畜禽屠宰管理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的制修订。在边远和交通不便的农村地区确需设置小型屠宰场点的,各地要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加强场点设置和质量安全管理。  2.科学规划行业发展。各地要按照科学布局、集中屠宰、有利流通、方便群众的原则,科学制定畜禽屠宰行业发展规划,合理设定辖区屠宰行业发展目标,严格控制屠宰企业数量和产能,有序压减落后产能,稳步提高屠宰产能利用率和行业集中度;优化企业布局,引导畜禽屠宰企业向养殖主产区转移,促进运活畜禽向运肉转变,推进畜禽屠宰产业转型升级。原则上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应于2023年底前出台,其他畜禽屠宰行业发展规划应于2025年底前出台。  (二)强化监督管理,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  3.严格企业设立管理。畜禽屠宰企业的设立应当符合本省份畜禽屠宰行业发展规划和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具备法定设立条件。实行定点屠宰管理的,要依法依规严格审批。加快淘汰桥式劈半锯、敞式生猪烫毛机以及手工屠宰等落后生产工艺。不符合条件的畜禽屠宰企业,责令停业整顿,逾期仍未达到法定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实行定点屠宰的要吊销定点屠宰证书。各地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合法合规企业名单,对于依法设立的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方可派驻(出)官方兽医实施检疫。  4.加强过程监管。各地要加强对畜禽屠宰活动的日常监督检查,建立监督检查专家库,完善“双随机”抽查机制,实施屠宰企业信用档案管理,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加大畜禽屠宰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力度,加强风险监测能力建设和经费保障。强化风险监测结果应用,做好追溯核查,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加快推动牛羊禽集中屠宰、集中检疫,落实肉品品质检验等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抓好畜禽屠宰标准落实工作,全面推行生猪屠宰GMP,鼓励各地对其他畜禽实施屠宰GMP。  5.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未按规定建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出厂销售未经检验、检疫或者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产品的,各地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要加强畜禽屠宰专项整治,保持对私屠滥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屠宰病死畜禽等违法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严惩重处违法犯罪行为。落实“处罚到人”要求,依法实施行业禁入。  (三)压实主体责任,筑牢安全防线  6.强化责任落实。各地要督促屠宰企业切实履行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动物疫病防控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法律法规和有关要求,建立健全从畜禽进厂(场)查验到产品出厂(场)以及问题产品召回等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把好产品质量安全关;严格落实屠宰检疫申报、动物疫病检测、动物疫情报告和清洗消毒等疫病防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7.强化能力建设。各地要规范开展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考核,到2025年底,全国生猪屠宰企业全部按规定配备经考核合格的兽医卫生检验人员,牛羊禽屠宰企业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考核稳步推进。要督促企业建立内部培训考核制度,确保企业人员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技能,加强人员防护管理,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落实人畜共患病防控措施。督促屠宰企业依法执行畜禽屠宰车间设计规范、操作规程、卫生规范、消毒规范、肉品品质检验等方面的标准和技术要求。鼓励企业实施畜禽肉分割、质量分级、屠宰加工设备等推荐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四)加强支撑保障,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8.推进示范创建。继续开展生猪屠宰标准化示范创建,积极推动将其他主要畜禽屠宰纳入示范创建范围。公布的示范单位可使用我部制定发布的专用标识,促进品牌建设。遴选公布一批畜禽全产业链发展典型案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各地要加强对示范单位后续监管,实行动态管理,经评估不再符合条件要求的取消示范单位称号。在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分区防控中,优先将屠宰标准化示范单位纳入“点对点”调运接收企业范围。  9.推动智慧监管。各地要加强畜禽屠宰管理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对屠宰企业的智慧监管,积极推动无纸化出具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促进屠宰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信息关联,强化畜禽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推动农业农村和市场监管相关业务系统互联互通,加强部门联动,提高监管效能。落实畜禽屠宰统计调查制度,完善统计报送信息系统,优化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实现屠宰企业全覆盖、监测指标全覆盖,提高数据报送的时效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10.加强政策支持。各地要积极推动出台促进畜禽屠宰行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支持畜禽屠宰企业参与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等项目建设,提升畜禽屠宰企业机械化智能化水平,支持符合条件的畜禽屠宰企业申请认定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推动屠宰加工机械装备研发和畜禽产品冷链加工配送体系建设。落实农产品初加工企业所得税优惠、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无害化处理补助和金融助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等政策,支持屠宰企业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辖区实际,研究制定本辖区实施方案,明确年度重点任务和工作措施。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及时解决推进三年行动方案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地。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于2023年5月底前将本省份实施方案报我部畜牧兽医局,每年年底报送年度工作进展;2026年2月底前报送三年行动工作总结。(二)加强考核评价。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等导向激励作用,压实部门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将畜禽屠宰行业管理重点工作落到实处。(三)加强宣传引导。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手段,加强畜禽屠宰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解读,做好典型经验总结推广,宣传行动成效,曝光典型案例,营造有利于畜禽屠宰行业健康良性发展的环境氛围。
  • 优化检测要求,把好屠宰环节非洲猪瘟防控关 ——农业农村部答记者问
    为进一步做好屠宰环节非洲猪瘟防控工作,降低非洲猪瘟病毒扩散风险,8月28日,农业农村部发布第821号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近日,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负责人就公告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公告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答:2019年,我部发布第119号公告,要求生猪屠宰厂(场)全面开展非洲猪瘟检测、疫情排查和报告等工作。几年来,随着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各项措施持续有效落实,疫情风险下降。但由于屠宰环节生猪来源复杂、运猪车辆行驶路线复杂、易携带病毒等特点,其非洲猪瘟病毒污染风险相对较高,甚至可能向养殖环节传播病毒,有必要在进一步优化病毒检测要求基础上,强化清洗消毒要求,以减少病毒污染程度和扩散风险。基于以上考虑,我部启动了第119号公告修订工作,通过背景调研、组织专家修订、广泛征求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和生猪屠宰企业意见建议等方式形成初稿,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多次组织座谈研讨,并商请有关部门进行了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审查和合法性审查,形成了修订后的公告。 新公告适应当前非洲猪瘟防控形势和需要,提升了屠宰环节防控措施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一方面强化了生猪屠宰厂(场)环境和生猪运输车辆清洗消毒要求,并对消毒效果评价和抽检等作出配套要求,以降低生猪屠宰厂(场)污染风险和运输车辆出入的带毒传疫风险。另一方面,优化简化了屠宰环节非洲猪瘟病原检测要求,以增强可操作性。问:公告有哪些主要内容?答:修订后的公告共包括10条,主要包括五方面内容。一是公告出台依据和目的意义。二是强调屠宰环节非洲猪瘟防控的总体要求。公告第一条强调了生猪屠宰厂(场)应严格做好非洲猪瘟排查、检测、疫情报告、清洗消毒、进场查验等要求。这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都有具体要求。三是明确屠宰环节清洗消毒要求。公告第二条至第四条明确要求,生猪屠宰厂(场)应建立并实施严格的清洗消毒制度、配备相应设施设备,严格落实生猪运输车辆、厂区、生产车间、设施设备清洗消毒以及消毒效果评价等工作。四是明确屠宰环节非洲猪瘟检测要求。公告第五至九条规定了生猪屠宰厂(场)非洲猪瘟检测及阳性处置、农业农村部门抽检等工作要求,明确各地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应建立生猪屠宰厂(场)和运输车辆清洗消毒效果抽检制度。五是关于公告执行时间及效力,明确该公告自2024年10月1日起执行,并废止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19号。问:与119号公告相比,821号公告主要做了哪些修订?答:本次修订主要增加了三方面内容,并对两方面内容做了调整。一是增加屠宰环节清洗消毒要求。生猪屠宰厂(场)应建立并实施严格的清洗消毒制度,配备适用的清洗消毒设施,使用合格有效的消毒剂,建立清洗消毒档案。二是增加屠宰环节生猪运输车辆清洗消毒效果评价要求。生猪屠宰厂(场)应至少每月开展一次生猪运输车辆和高风险区域环境样品检测工作。检测结果为阳性的,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三是增加地方农业农村部门对屠宰环节清洗消毒效果抽检制度。各地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应建立生猪屠宰厂(场)和生猪运输车辆清洗消毒效果抽检制度,每月至少一次(冬季适当加大频次)采集生猪屠宰厂(场)环境样品和生猪运输车辆环境样品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为阳性的,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四是调整屠宰环节生猪非洲猪瘟病原学检测要求。将生猪屠宰厂(场)按照不同来源批次开展生猪样品非洲猪瘟病原学检测的要求,调整为定期检测生猪屠宰厂(场)高风险区域环境样品,在环境样品检测中发现非洲猪瘟病原学阳性后,对相关联的生猪按批次开展检测。五是调整驻场官方兽医的工作要求。根据2021年修订并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将驻场官方兽医的检疫、监督和核查工作调整为检疫和核查工作。 以上消息来源:农业农村部官网http://www.xmsyj.moa.gov.cn/zcjd/202409/t20240903_6461710.htm 需要补充说明的是,非洲猪瘟(African Swine fever,ASF)是一种对生猪产业具有极大破坏力的病毒性传染病,由于其传播迅速、致死率高,对养殖业和食品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因此受到政府的高度重视。一方面,非洲猪瘟会导致生猪存栏量大幅下降,影响猪肉供应,进而推高猪肉价格,对消费者和养殖户均造成影响。如2019年,中国猪肉产量下降21.3%,生猪存栏量下降27.5%,导致猪肉价格大幅上涨,对CPI产生显著影响。另一方面,非洲猪瘟病毒虽然对人类无害,但对猪只具有极高的致死率。疫情的爆发可能导致猪肉供应链中断,影响市场供应,进而影响食品安全和公共健康。非洲猪瘟的防控需要政府、企业和养殖户的共同努力。因此,政府会制定和实施有效的防控措施,以防止疫情的进一步扩散。为此,非洲猪瘟专用检测仪被开发出来,点击图片可进入链接:
  • 线上课堂-德国AIRSENSE电子鼻在恶臭污染监测中的应用
    课程概要德国AIRSENSE公司的电子鼻是较早应用于环境恶臭监测领域的仪器,我公司作为中国区的总代理,2008年推出一款用于环境恶臭监测的PEN3.5型便携移动式电子鼻恶臭监测仪,2013年推出OLFOSENSE型在线式电子鼻恶臭监测仪,这两款设备一上市便受到环境监测站、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管理单位、大型化工石化企业、污水治理及垃圾处理企业的欢迎,目前已陆续安装上千台。本次课程从设备特点及相关应用等方面进行介绍,旨在为环境污染监测提供一种可靠的技术手段。时间安排主题:德国AIRSENSE电子鼻在恶臭污染监测中的应用日期:2022年5月19日时间:14:00-15:00主讲人:梁海山组织单位天津润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盈盛恒泰全资子公司
  • 贵州省遵义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正式启动恶臭监测工作
    今年以来,贵州省遵义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把恶臭监测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积极推进人员培训和实验室能力建设。  近日,遵义市环境监测站派员参加贵州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组织的恶臭污染物监测技术培训班,并赴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实地考察学习,建立起一支合格的嗅辨员技术队伍,通过加大投入,按照有关规范和标准化建设的要求,配备了专用仪器设备,建立起恶臭污染物监测实验室,初步具备了恶臭监测能力。  6月上旬,遵义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余庆、凤冈、道真、正安等县县城污水处理厂开展恶臭监测,标志着遵义市恶臭监测工作正式启动,为有关单位恶臭治理和环保部门环境管理提供了科学的依据。
  •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国家屠宰环节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农业农村部屠宰技术中心),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字体:[大 中 小]  为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强化屠宰环节风险物质监测,我部组织制定了2021年国家屠宰环节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21年3月15日2021年国家屠宰环节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一、监测目的  动态了解我国屠宰环节中主要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的污染情况和趋势,确定影响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的潜在风险隐患和危害来源,掌握我国屠宰企业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为开展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和监管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职责分工  2021年国家屠宰环节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包括部级监测和省级监测两部分。  (一)部级监测  针对跨省流通的生猪屠宰企业开展微生物风险监测,重点监测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和单核增生李斯特氏菌。针对跨省流通的牛、羊屠宰企业开展违法添加风险监测,重点监测9种β-受体激动剂(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特布他林、西马特罗、非诺特罗、氯丙那林、妥布特罗和喷布特罗)、2种糖皮质激素(地塞米松、倍他米松)、6种类固醇激素(醋酸美仑孕酮、甲基睾丸酮、17α-群勃龙、17β-群勃龙、α-玉米赤霉醇、β-玉米赤霉醇)。监测任务由农业农村部屠宰技术中心、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共同承担。监测样品采取监测任务承担单位现场采集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部门采集邮递相结合的方式采集。具体任务分工见附件1。  (二)省级监测  主要对猪肉(2号或4号肉)、牛肉(黄瓜条或外脊)、羊肉(后腿或里脊)中水分开展品质监测。对猪肝中9种β-受体激动剂(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特布他林、西马特罗、非诺特罗、氯丙那林、妥布特罗和喷布特罗)、2种糖皮质激素(地塞米松、倍他米松)、6种类固醇激素(醋酸美仑孕酮、甲基睾丸酮、17α-群勃龙、17β-群勃龙、α-玉米赤霉醇、β-玉米赤霉醇)等药物开展违法添加实验室检测。重点对省内流通屠宰企业的产品进行监测,样品采集按照《屠宰企业畜禽及其产品抽样操作规范》(NY/T3227-2018)执行,确保监测的科学性和代表性。每个省份监测2个以上地市,猪、牛、羊屠宰企业监测数量原则上每种不少于8家,各省具体监测样品数量见附件2,其中水分监测猪牛羊肉样品合计400份。  (三)数据汇总与分析  农业农村部屠宰技术中心负责部级和省级屠宰环节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数据的汇总与分析工作。  三、检测方法及判定依据  猪肉、牛肉、羊肉水分含量检测及判定参照《畜禽肉水分限量》(GB 18394-2020);肝脏中9种β-受体激动剂、2种糖皮质激素、6种类固醇激素检测方法及判定依据由农业农村部屠宰技术中心统一提供。  四、时间安排及相关要求  (一)屠宰环节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在上、下半年各开展一次,可结合飞行检查等工作任务一并开展。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本计划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辖区屠宰环节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并报我部备案,自行保障经费并组织实施。  (二)请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于3月30日前将监测方案、抽样单位、承检单位及汇总分析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附件3)报农业农村部屠宰技术中心备案。承担省级监测工作的机构,由省级农业农村部门确定;各承担检测任务机构原则上需通过国家检验检测机构中国计量认证(CMA),具备按照规范进行检验的能力。  (三)请各风险监测承担单位分别于6月25日、11月25日前将风险监测汇总数据表(附件4)和监测总结分析报告,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农业农村部屠宰技术中心。  请农业农村部屠宰技术中心分别于7月底和12月底前将部级和省级屠宰环节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分析报告报我部畜牧兽医局。  (四)未经我部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发布风险监测结果、报告和相关信息。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徐亭,电话:010-59191530  2.农业农村部屠宰技术中心:雷春娟,电话:010-59198970,监测汇总上报邮箱:xqjiance@aliyun.com  3.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王淑婷,电话:0532-85632052  4.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单吉浩,电话:010-62815881  附件: 1.2021年部级屠宰环节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任务表  2.2021年省级屠宰环节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任务表   3.省(自治区/直辖市)2021年屠宰环节风险监测承担单位备案表   4.屠宰环节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结果汇总表及填报说明
  • 线上课堂丨大气污染恶臭检测解决方案
    大气污染恶臭检测解决方案主讲人:耿利华 日期:2020/04/21 时间:14:00-16:00 大气、水和各种固态物质散发的令人不快的气味统称为恶臭。恶臭气体不仅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影响,而且对人体健康具有极大的危害,且恶臭气体的污染源多,污染面广,涉及行业多,浓度一般较低,成分复杂,监测难度大。 德国AIRSENSE公司的电子鼻恶臭监测仪器是 早应用环境恶臭监测的仪器之一,在恶臭监测领域享有非常好的口碑和市场占有率。其独特的传感器阵列技术和核心数学算法,让复杂的臭气浓度检测变得客观、实时、易操作和可溯源比较。本次讲座将从实际应用出发逐步揭开这套系统的技术原理、监测特点和发展趋势。 欢迎各位老师扫码报名!!!北京盈盛恒泰子公司-天津润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扫码听课
  • 新型地沟油“问世” 用发臭动物内脏炼制
    从屠宰场收购来的废弃动物皮、肉、内脏放在锅里熬制成动物油脂。地沟油  让人深恶痛绝的地沟油,一般都是从泔水中提炼而成。  但现在,一种新型的地沟油悄然出现:提炼这种地沟油的原料,是来自于屠宰场的劣质、腐烂的动物内脏、皮、肉。  这种对人体危害极大的"新型地沟油",被改头换面之后,加工成为食品,或者火锅底料。  不久前,浙江金华警方就发现了这样的"黑窝点",依据这些线索,公安部统一指挥,全国六省市集中行动,彻底摧毁了一个特大跨省的地沟油销售网络,总共查获3200吨"新型地沟油".  腐败的动物内脏、毛皮,炼成"新型地沟油"  去年10月,金华苏孟乡的村民们,经常闻到周围总是有一股臭味。传出恶臭的院子的主人叫李卫坚。  金华公安局江南分局的民警发现,李家院子门口经常堆放着大量空油桶,地上油迹斑斑,而这难闻的味道也很像是熬制泔水加工"地沟油"的味道,不过,现场没有泔水,只有成堆的油脂块。  江南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大队长傅学军说,他们秘密调查之后发现,这些油脂,由屠宰场的废弃物压榨而成,主要包括猪、牛、羊屠宰以后留下的一些内脏膈膜,以及从猪皮、牛皮、羊皮上刮下的碎末 还有一些,则来自于时间存放过长,不能吃了的变质动物内脏。  进一步调查后又有新情况:在金华婺城区,熬制这种油脂的窝点不只一家,还有一些散布乡村的个体熬油户,他们熬制的原料,也是来自于屠宰场的废弃物 最终生产出来的这种动物油脂,都由李卫坚统一收购。  在走访中,警方发现,这些熬油的作坊,几乎所有角角落落都被油烟熏得漆黑,原本白色的灯管,现在都是黑糊糊的。  经过调查分析,这样利用劣质、过期、腐败、变质的动物皮、肉、内脏等,经过简单的加工提炼出来的油脂,就是一种"新型地沟油".  这种"新型地沟油"虽与从泔水中提炼的传统"地沟油"来源不同,但危害一样很大,里面都具有高含量的致癌物质、致病细菌和重金属成分。  "新型地沟油",背后依然是超高利润  这些熬制出来的"新型地沟油",最终流向何处呢?  一个熬油的个体户温某在接受警方调查时说,李卫坚收购的名义是工业用油,他说这些油脂都是卖给一些化工企业生产肥皂等化工产品的。  但警方调查发现的事实并非如此。  警方发现,李卫坚家门口进进出出的运油车辆不少。但只要有陌生人经过,他们就会停止装卸货物,看上去都异常警惕。  "如果是正常的工业用油,他们不会这么警惕。"经过近5个月的调查,警方终于梳理出这些"新型地沟油"的主要去向:很大一部分被销售到了上海、江苏、安徽、重庆等地的一些油脂加工公司,在这些公司经过再加工后,再以食用油的名义销往食品加工企业,制成食品和火锅底料等。  比如江苏连云港康润食品配料有限公司,就是李卫坚的一个主要客户。在这家公司的账目上,民警发现,去年年底,公司分3次从李卫坚手上购得"地沟油"近40吨,每吨的价格7500到7700元不等。  警方最终确认,李卫坚团伙仅在2011年1月到11月间,销售这种新型地沟油的收入就达到了1000多万元。  各种数据显示,跟传统"地沟油"的利润相比,"新型地沟油"毫不逊色:李卫坚从个体熬油户那里收购的价格,大约是5000元/吨,而卖给下家,也就是油脂加工公司的价格是7600元/吨左右,而油脂公司再让这些地沟油摇身一变,销售价格就到了12500元/吨。  六省市统一行动,查获"新型地沟油"3200吨  相关案情上报之后,引起了上级部门的高度重视。  很快,公安部统一指挥,浙江、安徽、上海、江苏、重庆、山东6省市公安机关集中行动,摧毁了一个特大跨省"地沟油"犯罪网络。  这次行动,在3月21日进行,六省市警方同步展开收网,金华警方作为主要力量参与其中。  最终,一共捣毁"新型地沟油"黑工厂、黑窝点13处 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00余名 现场查获"地沟油"3200多吨。  至此,一个特大型跨省"地沟油"犯罪网络覆灭。  据介绍,为了防止"地沟油"流向餐桌危害群众健康,金华警方已经制订专门行动方案,计划用一年半时间,集中清除"地沟油"、瘦肉精等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安全的"毒瘤".
  • 青海省狠抓畜禽屠宰产品品质检验工作
    7月7日,青海省畜禽屠宰肉品品质检验培训班在西宁举办,来自全省八市州农牧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定点屠宰企业的近60名负责人参加了培训。此次培训主要介绍了畜禽屠宰法律法规和定点许可管理规定、肉品品质检验知识和规程、肉品品质检验证章标志使用管理等,拉开了我省狠抓畜禽屠宰肉品品质检验工作的帷幕。  为切实抓好畜禽屠宰产品品质检验工作,省农牧厅以问题为导向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制定了《青海省畜禽屠宰产品品质检验证章标志管理办法》,建立牛羊、生猪、家禽等畜禽统一标准、同步实施屠宰肉品品质检验的工作机制,明确了品质检验证章标志职责分工、发放、使用和监督管理等 按照农业部相关规定,整合生猪、牛羊、家禽等畜种,统一了肉品品质检验证章标识并进行了配发 系统开展了品质检验人员培训 加大了屠宰企业质检实验室建设力度,分别为25家屠宰企业配置价值40万元的仪器设备,促进企业质检环境改善和质检队伍建设,发挥了仪器检测作用。  同时,强化抽检服务监管的作用,计划年内抽检100份定点屠宰企业牛羊屠宰产品,进行理化和微生物检项的检验,增强监管的针对性和目的性。
  • 北京博赛德参加"第六届全国恶臭污染测试与控制技术研讨会"
    为推动我国恶臭污染防治事业发展,促进科研创新能力和产业技术整体水平提高,深化国内外恶臭防治成果和经验的广泛交流,创造产学研合作机遇,国家环境保护恶臭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联合恶臭污染控制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于2016年11月17日-18日在上海召开“第六届全国恶臭污染测试与控制技术研讨会” 作为重要的恶臭技术支持单位,北京博赛德科技有限公司携带先进仪器参加了此次会议。并在会上与专家学者BCT《恶臭污染物的相关采样分析技术》作了报告和交流。 报告分别从实验室分析方案、现场分析方案和连续自动监测分析方案着手,讲述了几种既可以独立使用,又可以相互结合的恶臭采样及分析技术。 实验室分析方案:对于空气中硫化物的常规监测多采用罐现场采样,实验室低温冷阱浓缩—气相色谱/质谱法分析,美国ENTECH公司独特的Silonite硅烷化技术,罐采样技术,以及三级冷阱大气预浓缩技术为该方法提供了坚实的后盾。Silonite硅烷化技术和罐采样技术避免了样品和采样及储存设备发生吸附及化学反应,保证了硫化物样品的稳定。大气预浓缩三级冷阱技术消除了空气中的干扰物质,保证了超低的检测限。报告中还介绍了ENTECHBCT新的1900多罐采样系统,Sorbent Pen被动及主动采样吸附笔等,新的设备实现了罐采样的自动化及不同情况下的不同采样,扩大了采样及分析的应用范围。 现场分析方案:现场分析监测注重的是便携、皮实、可靠、数据实时准确。HAPSITE ER便携式气质联用仪BCT是这么一款轻巧便携,可在移动中连续监测,快速分析出污染物、污染浓度,并给出污染范围和安全区带的精密设备。目前国内许多环境监测部门、卫生疾控系统、安检系统以及一些科研院校等都陆续配备了这套设备,并在很多重大事故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连续自动监测分析方案:在线连续监测具有重要的意义,一方面可以获取平时的质量数据,为以后决策做出依据,另一方面出现污染事件时,能够及时发现并作出响应。针对大气中的恶臭监测,报告中介绍了一款实时直读的在线大气硫分析仪AE2430,该仪器使用独特的FPD(火焰光度检测器),对空气中低含量的硫化物有着极高的响应值。通过不同配置,可以分别实现对总硫、硫化氢、二氧化硫等的在线分析与监测。 本次会议期间,北京博赛德采用了现场演示产品,现场测样验证的方式,使大家对恶臭相关技术和设备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了解。 美国ENTECH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VOCs采样系统的生产商,拥有全球BCT先进、BCT丰富的气体采样设备和气体进样设备的生产经验,尤其是在苏码罐方面,其BCT的Silonite技术是被公认为BCT为先进的硅烷化技术之一。ENTECH的苏码罐采样及大气与浓缩技术得到了用户的一致好评,被美国EPA TO14、TO15方法引做标准。关于博赛德: 北京博赛德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帮助用户寻找先进的有机样品检测的解决方案,从POPs类样品的采集,到各种种类繁多的有机物的前处理以及在线及现场应急监测手段,竭力将全球前沿的科技研究成果带到中国。作为全球众多知名前处理分析仪器生产厂商在华的BCT代理及合作伙伴,其产品主要包括美国CDS、ENTECH、FMS、INFICON、瑞士CTC、意大利DANI、TCR等公司。1900多罐采样系统1900多通道罐采样系统是 Entech全新一代的采集空气样品BCTsilonite真空采样罐,并拿到实验室用GC/MS或者GC/MS/FID进行详细分析的解决方案。相对于其他品牌市售采样器,1900在样品流路上做了显著改善,使潜在污染的可能性几乎为零。流路中彻底摈弃了质量流量计与电磁阀,因为在这些器件中都含有弹性的密封材料,而这些密封材料都会释放出VOCs,使得仪器空白很难达到亚PPB水平以下。1900采用了独特的控制方式来启动、终止和控制整个采样过程,维持系统洁净性的同时也注重操作使用的简便性,确保整个系统做到精确的、长时间的积分罐采样。前面板上内置完整版Win10控制器,允许1900进行远程操作,减少现场编程的需要。 ? 内置计算机 Win10触摸平板电脑控制器,自带WIFI功能,和6小时的备用电池。 ? 方便的流量调节1900内置CS1200E时间积分采样器,只需更换限流器即可调节采样的流量范围。对于0.6-6L的罐子可设定流速为0.2-5cc/min,实现24小时采样;也可设定流速为10-400cc/min,进行快速、短期的采样。1900轻松应对各种采样流量的优化调节,可调流速范围为0.1-500cc/min,BCT长可实现6周采样。 ? 系统校正简单 1900每个罐子的入口都有压力传感器,用于压力测量及自动检漏。通过罐子的压力变化速率来测定采样的流速。只要输入已知校正体积填充所需的时间即可自动完成流速校正。此校正简单且长期稳定可靠,可大大减少系统维护的时间和费用。 ? 采样设置灵活:从临时采样到长期监控采样 1900可用几种不同的方法来配置通道1,以提高系统灵活性。 -可设定在不同的日期与时间进行定时采样,也可通过其它传感器或远程采样请求事件触发单个罐子进行采样;-8路扩展通道用于8个采样罐的编程采样,或者扩展为8路事件触发采样;-24个600cc采样罐的外部采样组,用于连续监测C2-C12化合物、空气有毒有害物质、醛酮类物质以及一些恶臭气体。 ? 无加压采样1900采样期间不会对样品进行加压,可避免水气的冷凝,从而提高极性化合物的回收,以及避免因液体冷凝带来的化学反应。吸附笔采样系统?新的EPA325方法2015年秋天刚刚完成?分析苯系物,通过1-2周的被动采样?在欧洲对苯和苯系物有很多非常严格的例行监测 ?使用解析笔和5800检测从苯到二甲苯有很好的结果,有很好的稳定性。吸附笔+ 罐采样?化合物的检出范围BCT大化 ?SVOC被吸附笔吸附,VOC被苏玛罐采集。 ?检测2,3,4环物质BCT好的方法,沸点在250-500℃之间?比其他任何空气监测技术更普遍?气味物质只用苏玛罐无法检测到。 o重的胺类化合物 o脂肪酸 o重的硫化物 便携式气质联用仪仪器简介: 美国INFICON公司是个具有很强的专业背景及200 多年悠久生产历史的上市公司,而HAPSITE正是基于其长期的四极杆及真空技术的积累才推出来的针对环保现场使用的一台仪器,自其推出BCT今,仍然是世界上BCT的一台便携式、完全车载式气质联用仪。它完全保留了经典的四极杆气质联用仪的谱图的BCT匹配性及定量的稳定性;同时又克服了传统的实验室GC / MS 中真空泵对环境的苛刻要求的局限性。 HAPSITE主要用于现场检测、鉴别和定量有毒的工业化合物(TICs )和生化武器制剂(CWAs ) ,随时随地提供需要的结果。GC 的高效分离与MS 的准确定性相结合,被认为是分析精度BCT高,正确鉴别有机化合物BCT有效的手段之一。使用HAPSITE化学物鉴别系统,可在数分钟内取得结果,作出与生命、健康、安全和环境有关的关键性决定。 全套装备齐全的HAPSITE化学物鉴别系统是坚固牢靠和容易使用的。野外使用配备有可充电电池,24伏转换器用于有外电源的情况下。特别设计的结构可经受恶劣的气候条件,整个仪器全天候的,易于去污染。经环保局、军事部门、HAZMAT应变组、烟道测试公司和环境与工业职业保健等大公司多年使用,认为HAPSITE可靠耐用,适宜于野外分析。 主要特点: ▲采用NEG 泵真空技术,始终保持真空,可以移动中工作,轻松应对任何紧急情况 ▲BCT的GC 与MS 的接口设计,使其可实现MS 连续直接进样,且与GC 进样模式切换简单 ▲操作简单,三键式即可完成全部操作;内置标样,便于现场未知物的快速定量分析 ▲防水、防震等设计,能适应各种恶劣环境,全密闭设计大大减少了气体的消耗 ▲HAPSITE顶空进样系统提供了水和土壤中VOCs 的高精度现场分析 ▲革新的具备温度编程功能的低热容量GC 烘箱结构,扩展了单次进程可以测分析物的范围和缩短分析时间 ▲微阱注入模式使HAPSITE化学物鉴别系统可检测PPt 范围的化学物,而标准闭环注入提供从PPbBCTPPm范围的直接分析 ▲内置的全球定位系统(GPS )使HAPSITE可自动精确记录取样位置的经度与纬度,以及野外数据、时间和日期用于犯罪和/或民事的审定中可作为合法的、有辩护力的依据 ▲仪器内置操作系统和基本的AMDIS 挥发性毒物谱库,可独立使用,也可通过笔记本电脑操作 ▲野外使用配备有可充电电池,24伏转换器用于有外电源的情况下,特别设计的结构可经受恶劣的气候条件,整个仪器全天候的,易于去污染,携带方便,适宜于野外分析。AE2430在线硫分析仪
  • 岛津.中国参与全省屠宰监管“扫雷行动”培训会
    岛津.中国参与全省屠宰监管“扫雷行动”培训会 岛津.中国参与全省屠宰监管“扫雷行动”培训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张履平处长通报了全省农产品安全监管形势 2017年8月8日至8月9日,省农业厅召开了全省屠宰监管执法培训暨2017年“扫雷行动”培训动员会。会议对2017年生猪屠宰“扫雷行动”进行了安排部署和培训动员。会议由兽医兽药处处长富刚主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张履平处长通报了全省农产品安全监管形势,省动物卫生监督所石谦所长培训讲解了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杨朝波副厅长出席会议并作了动员讲话。岛津集团作为参会代表,积极学习省农厅会议精神。成都岛津参加屠宰扫雷会议现场  会议提出三点工作要求:一是提高站位,增强促进屠宰行业绿色发展的责任感和压力感。要借中央环保督查这次东风,再加压力,再鼓干劲,加快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升级改造、整合搬迁,促进行业转型升级,进一步建立健全无害化处理体系。二是要敢于担当,强力整治行业乱象。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严格执行生猪屠宰检验检疫制度,强力规范屠宰企业生产管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犯罪行为,破除县域“零案率”。三是加强宣传培训,强化工作督导。要求压紧压实压细属地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以最大决心、最强力度、最高标准、最严举措,敢于担当,逗真碰硬,加强行业监管,规范行业发展,消除安全风险隐患,全面、系统、深入做好屠宰监管方方面面的工作,促进屠宰行业健康发展,保障屠宰环节猪肉产品质量安全。成都岛津参加屠宰扫雷会议现场 现代社会中,越来越多的人重视食品安全问题,肉制品作为大众生活的必需品也越来越得到大家的关注,然而肉制品安全却层出不穷。违规屠宰可能引发肉制品各种质量问题:微生物超标、食品添加剂超标、亚硝酸盐残留量超标等,进而诱发各种疾病,包括禽流感等,危害人身安全。 近两三个月内,除了高温,热度高的还有香港特区越来越让人恐怖的流感。多方报道港流感疫情严重,并持续出现一定数量的流感相关严重病例和死亡个案。6月下旬开始,A(H3N2)亚型流感为主要流行毒株。岛津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医院采图--流感岛津集团(香港)有限公司采图--流感 岛津集团旗下有农产品安全检验检测仪器设备,因而长期密切关注境外禽流感、非洲猪瘟、疯牛病、牛结节性皮肤病等动物疫情动态,加强与质检、林业、海关、边防等有关部门协作配合,防范境外疫情传入风险;会同有关部门,严厉打击非法收购、贩卖、屠宰、加工病死畜禽行为。成都岛津西马诸酶标仪成都岛津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岛津.中国参与全省屠宰监管“扫雷行动”培训会
  • 智慧环境|聚光科技大气污染物在线监测系统FEAP-1000系列新品全面上市!
    背景恶臭是指一切刺激嗅觉器官引起人们不愉快及损坏生活环境的气体物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加强恶臭污染物治理”。恶臭污染具有多组分、低浓度、瞬时性、阵发性的特点,污染事件一旦发生,环境管理部门和监测人员赶到现场,往往不易捕捉到真实的恶臭污染样品。为切实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在政府政策指导下,聚光科技在承担重大仪器专项的基础上,针对现有恶臭问题推出FEAP-1000系列产品,及时有效配合相关部门对恶臭污染状况进行评估监测,实时监控大气污染状况。聚光科技最新研发FEAP-1000系列产品是基于传感器法的大气污染物在线监测系统。该系列包含FEAP-1000(OU)、FEAP-1000(T)、FEAP-1000(TVOC)三款产品,分别实现对大气环境中恶臭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总挥发性有机物的在线监测。系统采用模块化传感器设计,可实时监测多种污染性气体(例如:氨气、硫化氢、三 甲胺、甲硫醚、甲硫醇、二甲二硫、二硫化碳、苯乙烯、OU值、总挥发性有机物等),具有响应速度快、工作温度宽、监测因子配置灵活、人机交互便捷等特点,能够满足环保部门、园区管委会、企业等客户对不同场景的大气污染物监测需求。FEAP-1000(OU)恶臭在线监测系统产品特点功能多样具备覆盖《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的因子监测能力,可实现OU值实时测量 具备气象五参数、噪声、颗粒物等模块拓展能力,可辅助实现大气污染物溯源分析系统可实现远程智能诊断运维,具备大数据平台支撑功能稳定可靠采用精细过滤、恒流采样、自动清洗及恒温控制等预处理技术,保证传感器有效运行 具备自动校准功能,保证监测数据准确可靠采用防尘防水设计,防护等级达到IP55标准安装维护系统设计更加小型化、轻质化,可立柱抱箍或壁挂式安装 系统结构简单,采用模块化设计,运维便捷高效系统可提供手机APP和Web端软件,实现数据实时获取等功能产品原理恶臭在线监测系统将气体中的特性成分与传感器表面发生的物理、化学反应强度转换为电信号值,从而实现恶臭浓度监测。应用领域◆ 企业厂界恶臭及大气污染物特征监测 ◆ 工业园区恶臭及大气污染物特征监测 ◆ 异味溯源,基于数据化平台的区域环境管理FEAP-1000(T)有毒有害在线监测系统产品特点功能多样具备氨气、硫化氢、氯化氢、氯气、氟化氢、二氧化硫、苯系物、总挥发性有机物等有毒有害气体的监测能力,可支持8因子同时监测 具备气象五参数、噪声、颗粒物等模块拓展能力,可支撑完善有毒有害气体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建设系统可实现远程智能诊断运维,具备大数据平台支撑功能稳定可靠采用精细过滤、恒流采样、自动清洗及恒温控制等预处理技术,保证传感器有效运行 具备自动校准功能,保证监测数据准确可靠采用防尘防水设计,防护等级达到IP55标准安装维护系统设计更加小型化、轻质化,可立柱抱箍或壁挂式安装系统结构简单,采用模块化设计,运维便捷高效系统可提供手机APP和Web端软件,实现数据实时获取等功能产品原理有毒有害在线监测系统将气体中的特性成分与传感器表面发生的物理、化学反应强度转换为电信号值,从而实现有毒有害因子浓度监测。应用领域恶臭在线监测系统将气体中的特性成分与传感器表面发生的物理、化学反应强度转换为电信号值,从而实现恶臭浓度监测。◆ 企业内风险单元周边有毒有害特征因子监测 ◆ 企业厂界有毒有害特征因子监测◆ 化工园区边界及周边范围内敏感域监测FEAP-1000(TVOC)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系统功能多样采用光离子检测技术,响应时间快,检测灵敏度高 配备中文显示界面,能实现数据存储、显示、曲线图、对接环保部门等功能支持HJT212各个版本协议,支持实时、分钟、小时、天数据传输,支持数据补遗稳定可靠预处理单元稳定可靠,系统集成国际领先的采样泵技术和气路堵塞自动检测及保护技术 预留标气入口,便于标定校准仪器气路符合泵吸式设计规范安装维护系统设计更加小型化、轻质化,可立柱抱箍或壁挂式安装 系统结构简单,采用模块化设计,运维便捷高效 系统可提供手机APP和Web端软件,实现数据实时获取等功能产品原理系统采用真空紫外灯产生紫外光,在电离室内对气体分子进行轰击,把气体中含有的有机物分子电离击碎成带正电的离子和带负电的电子,在电极板的电场作用下,离子和电子向电极板撞击,从而形成微弱的电流信号,这些电流信号经电路调理和数据采集,最终转化为可显示的浓度数值等参数。应用领域◆ 无组织TVOC排放监测(厂界、园区、敞开液面逸散源) ◆ 封闭工艺过程周围环境TVOC监测 ◆ 石油炼化、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化工、合成纤维、表面涂装、家具制造等重点行业监测基于数据化平台的区域环境管理
  • 中华环保联合会发布《恶臭/异味污染走航监测技术指南》等两项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
    各相关单位、专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和《中华环保联合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由中华环保联合会归口,天津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环境部恶臭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和中华环保联合会VOCs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等数十家企事业单位共同起草的《恶臭/异味污染走航监测技术指南》《恶臭/异味现场嗅辨技术指南》两项团体标准,经编制组会议、专家咨询、专家研讨会等对标准内容研讨论证,并对技术指标开展实验验证,现已完成标准征求意见稿。为保证标准的科学性、严谨性和适用性,现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间,请各有关单位及专家认真审阅标准文本,对两项标准提出宝贵建议和意见,并于2024年3月28日前以邮件的形式将《团体标准意见反馈表》反馈至编制组秘书处,逾期未回复按无意见处理。请登录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http://www.ttbz.org.cn)和联合会官网(http://www.acef.com.cn)下载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等方面信息。联 系 人:许 夏联系电话:15910860529电子邮箱:xuxia@vocs-china.com传 真:010-59574839附件:1、《恶臭/异味污染走航监测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2、《恶臭/异味污染走航监测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3、《恶臭/异味现场嗅辨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4、《恶臭/异味现场嗅辨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5、中华环保联合会团体标准意见反馈表 中华环保联合会2024年2月27日关于《恶臭异味污染走航监测技术指南》等两项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的函.pdf附件1、《恶臭异味污染走航监测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pdf附件2、《恶臭异味污染走航监测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附件3、《恶臭异味现场嗅辨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pdf附件4、《恶臭异味现场嗅辨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附件5 、中华环保联合会团体标准意见反馈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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