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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中氯化氢自动监测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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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中氯化氢自动监测仪相关的资讯

  • 英国Alphasense HCL-D4传感器:环保监测中氯化氢检测之良选
    在当今这个快速发展的时代,环境保护已经成为全球共同关注的焦点。而环保监测,作为确保环境质量的重要手段,其意义愈发凸显。在众多环境污染物中,氯化氢(HCl)因其强烈的腐蚀性和对生态环境可能造成的严重损害,成为环保监测中不可忽视的对象。英国Alphasense HCL-D4传感器:环保监测中氯化氢检测之良选氯化氢是一种无色、有刺激性气味的气体,具有强腐蚀性。它广泛存在于工业废气、废水和垃圾焚烧等过程中,若未经妥善处理排放到环境中,将对大气、水体和土壤造成不同程度的污染。例如,氯化氢进入大气后,会形成酸雨,对植被和建筑物造成损害;进入水体后,会改变水体的酸碱度,影响水生生物的生存;进入土壤后,会破坏土壤结构,影响农作物的生长。评估环境质量:通过对环境中氯化氢浓度的监测和测试,可以直观地了解环境质量状况,为环保决策提供科学依据。英国Alphasense HCL-D4传感器:环保监测中氯化氢检测之良选预警和防控:当氯化氢浓度超过一定阈值时,环保监测系统可以发出预警,提醒相关部门及时采取措施进行防控,防止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指导治理:通过对氯化氢来源的追踪和分析,可以指导相关部门采取针对性的治理措施,减少氯化氢的排放,改善环境质量。英国Alphasense HCL-D4传感器:环保监测中氯化氢检测之良选评估治理效果:在采取治理措施后,通过再次对环境中氯化氢浓度的监测和测试,可以评估治理效果,为后续的环保工作提供参考。随着全球环境问题的日益严重,环保监测的重要性愈发凸显。在众多环境污染物中,氯化氢(HCl)因其对生态环境可能造成的严重损害而备受关注。因此,对氯化氢进行准确、高效的监测成为环保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环。英国Alphasense公司推出的氯化氢传感器HCL-A1(或类似型号HCL-D4),为环保监测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氯化氢是一种无色、有刺激性气味的气体,具有强腐蚀性。它广泛存在于工业废气、废水和垃圾焚烧等过程中,若未经妥善处理排放到环境中,将对大气、水体和土壤造成不同程度的污染。通过对氯化氢的监测和测试,可以评估环境质量、预警和防控环境污染、指导治理以及评估治理效果。这对于保护我们共同的家园——地球具有重要意义。英国Alphasense作为气体传感器领域的佼佼者,其推出的氯化氢传感器HCL-A1(或类似型号HCL-D4)具有以下特点:高灵敏度:该传感器具有较高的灵敏度,能够快速响应环境中的氯化氢浓度变化。快速响应:响应时间短,能够迅速捕捉到氯化氢的排放情况,为预警和防控提供及时信息。高分辨率:传感器具有较高的分辨率,能够精确测量出环境中氯化氢的浓度,为评估环境质量提供准确数据。稳定性好:传感器采用先进的技术和材料,具有良好的稳定性和可靠性,能够在恶劣环境下长时间稳定运行。电化学盐酸气体传感器氯化氢气体传感器HCL-D4的主要参数如下:灵敏度:100~200nA/ppm,这意味着传感器对氯化氢浓度变化具有高度的敏感性。响应时间:≤250s,传感器能够迅速响应并捕捉到氯化氢的排放情况。分辨率:0.1ppm,传感器能够精确测量出环境中氯化氢的浓度。尺寸:Φ14.5*8.3,小巧的尺寸使得传感器易于集成到各种气体检测仪中。零点:3ppm,传感器在零浓度时的输出值较低,保证了测量的准确性。测量范围:50ppm,适用于大多数环保监测场景。英国Alphasense HCL-D4传感器:环保监测中氯化氢检测之良选过载:100ppm,当环境中氯化氢浓度超过此值时,传感器将停止工作以保护自身。负载电阻:10~33Ω,这是传感器工作时所需的电阻范围。环保监测中氯化氢测试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英国Alphasense氯化氢传感器HCL-A1(或类似型号HCL-D4)以其高灵敏度、快速响应、高分辨率和稳定性好等特点,为环保监测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通过配备该传感器的气体检测仪可以实时监测环境中氯化氢的浓度变化,为评估环境质量、预警和防控环境污染、指导治理以及评估治理效果提供准确、及时的数据支持。更多英国Alphasense HCL-D4传感器:环保监测中氯化氢检测之良选英国Alphasense传感器、英国Alphasense阿尔法传感器、氯化氢传感器HCL-A1、光离子传感器、PID传感器、VOC传感器请致电英肖仪器仪表(上海)有限公司1⃣ ️ 7⃣ ️ 3⃣ ️ 1⃣ ️ 7⃣ ️ 6⃣ ️ 0⃣ ️ 8⃣ ️ 3⃣ ️ 7⃣ ️ 6⃣ ️ 获取进口传感器详细资料。
  • 检测氯化氢及卤化氢的仪器如何使用?
    氯化氢及卤化氢检测的仪器如何使用?HCl固定污染源排放中重要的污染物之一,需要进行有效的监测和控制。检测HCl存在以下难度1.湿度大:经过湿法脱硫和湿式除尘器之后的烟气,通常为70℃左右的湿度饱和或接近饱和的气体,这就需要在检测时全程无冷点加热,避免形成冷凝水,从而避免由HCl溶于水而导致的损耗。2.含量低:固定污染源排放气体中HCl的含量通常为几个ppm甚至更低,这就需要高精度的设备进行测量。3. 烟气组分的复杂性:固定污染源烟气是一个复杂的混合物,其中包含多种气体成分。同时监测多种组分的浓度,如HCl、SO2、NOx、NH3等,需要高度选择性的检测方法,以区分和准确测量每种组分。为此,我们推荐您使用以下三种原理设备进行HCl的检测,可以有效应对上述问题并且实现精确测量。一 T690型可调谐半导体激光吸收光谱原理(TD-LAS)分析仪 仪器特点:1.高度订制根据具体的应用场景可以分为壁挂式、19英寸机架式以及便携式三种模式;2.高精度和高灵敏度:仪器采用高分辨率的“指纹光谱”进行气体分析,其高灵敏度使得仪器可以检测到极低浓度的气体组分,甚至在ppb(十亿分之一)或更低的水平上进行精确测量。3.高选择性 “指纹光谱”“指纹光谱”是指气体分子在特定波长范围内的吸收光谱特征。每种气体都具有独特的吸收线和波长,就像每个人都有独特的指纹一样,因此被称为“指纹光谱”。这种特异性识别使得仪器在复杂气体混合物的分析中非常有优势,它可以精确测量低浓度的NH3气体,并排除其他干扰物质的影响,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4.实时监测和快速响应: TDLAS气体分析仪具有快速响应时间,能够实时监测气体浓度的变化。5.免维护: TDLAS分析仪内置参考光路信号,通过与参考信号进行比对,可以实现实时的校准和补偿,消除光源波动和光路漂移对测量结果的影响。 二 F950型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原理(FTIR)烟气分析仪仪器特点1.高度订制根据具体的应用场景可以分为壁挂式、19英寸机架式以及便携式三种模式 2. 全谱范围检测:F950型FTIR气体分析仪可以检测包含HCl在内的几乎所有气体成分。它能够覆盖广泛的波数范围从红外到远红外,使您能够分析多种气体成分。 3. 高灵敏度和检测限:F950型FTIR仪器具有5米长的光路以及0.5cm-1超高光谱分辨率,这使得仪器具备出色的灵敏度和低检测限,同时具备高选择性和低干扰。它可以检测到非常低浓度的气体,甚至在ppb级别下进行精确测量。 4. 宽量程和高精度:F950型FTIR气体分析仪具有宽广的检测量程,从10ppb到100%。这意味着它可以适应不同浓度范围的气体分析需求,从极低浓度的痕量气体到高浓度的纯气体。 5. 实时监测和快速响应:F950型FTIR气体分析仪具有快速的响应时间和实时监测能力。它能够实时获取气体成分的数据,并提供即时的监测结果。 6.免维护:设备还具备自动校准功能,实现零维护。更重要的是主机重量仅有14KG,作为便携式设备使用时非常易于携带。详细信息请点击这里:F950型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分析仪 三 化学法——EPA方法26A准确性:该方法经过标准化和验证,具备较高的测量准确性和可靠性,可以满足环境监测的要求。灵敏度:方法26A可检测烟气中较低浓度的HCl,通常在几毫克每立方米(mg/m³ )至几百毫克每立方米(mg/m³ )的范围内。可靠性:该方法已广泛应用于燃煤电厂等大气排放源的HCl监测,并且经过多年实际应用验证,具备较好的可靠性和稳定性。合规性:EPA方法26A是符合环境法规和排放标准的监测方法,可用于评估燃煤电厂的HCl排放是否符合规定的限值要求。 如您对上方仪器内容感兴趣,可通过仪器信息网联系我们
  • 保障装置安全,提高生产效益——中盐安徽红四方电化车间“氯化氢中游离氯”分析项目
    项目背景  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盐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合肥市工业投资控股公司参股组建的化工企业,位于安徽省合肥市循环经济示范园。经过五十多年的发展,形成了以煤化工、盐化工、精细化工、化工新材料和新能源为核心的多元化产业新格局。目前拥有10余家子公司,总资产130亿元。  电化车间生产的氯化氢气体中含有微量氯, 当氯含量超标时,将会严重影响下游VCM合成工段的安全性,所以合成炉出口氯化氢中的游离氯,成为了监控的重点目标。厂区概览图项目概述  2014年2月,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携手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光科技”),新上了氯化氢总管出口的氯化氢中的游离氯监测项目,为装置的安全和工艺的精确控制保驾护航。项目仪表选用聚光科技专为氯碱行业氯化氢合成炉出口——氯化氢中游离氯监测而开的OMA-3010 Cl2&HCl分析仪。  本项目包括两台OMA-3010 Cl2&HCl分析仪,采用二选一的联锁方式,任何其中一台分析仪测得游离氯超标时,将启动下游氯乙烯合成装置的紧急停车系统。分析系统取样口来源于氯化氢合成出口总管,对样气中的氯化氢浓度和游离氯含量进行监测。项目建设  OMA-3010 Cl2&HCl分析仪是聚光科技针对氯碱行业特别推出的解决方案。该系统采用OMA-3000系列在线紫外光纤光谱分析仪和高耐腐预处理系统,可同时分析工业过程气中的微量Cl2和高浓度HCl,且支持自动Cl2双量程切换,能在高腐蚀性环境中长期稳定的工作。 项目现场图项目价值  聚光科技OMA-3010 Cl2&HCl分析仪投用四年多来,系统工作稳定,仪器测量值与实验室人工分析偏差≤1%,尤其是游离氯检测灵敏,不仅保障生产装置的安全,防止Cl2含量超标与C2H2发生剧烈反应导致爆炸;还为工艺的优化提供了良好的支持,提高了H2利用率和HCl合成率,优化HCl与C2H2原料气配比。同时,大大减少了仪器自身的维护量和正常的备品备件消耗量。
  • 生态环境部发布《固定污染源废气 一氧化碳和氯化氢连续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等4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我部组织编制了《固定污染源废气 一氧化碳和氯化氢连续监测技术规范》等4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请于2024年4月22日前将意见建议书面反馈我部,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电子文档请同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监测司陈春榕、滕曼  电话:(010)65646263  传真:(010)65646236  邮箱:zhiguanchu@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  邮编:100006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固定污染源废气 一氧化碳和氯化氢连续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3.《固定污染源废气 一氧化碳和氯化氢连续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氨、硫化氢)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5.《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氨、硫化氢)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6.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氨、硫化氢)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  7.《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氨、硫化氢)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8.水质 水温的测定 传感器法(征求意见稿)  9.《水质 水温的测定 传感器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4年3月18日  (此件社会公开)
  • 众瑞仪器发布ZR-D21A型 废气氯化氢采样装置新品
    详细介绍产品简介ZR-D21A型废气氯化氢采样装置适用于采集固定污染源废气中的氯化氢或者盐酸雾,广泛应用于环保、卫生、劳动、安监、军事、科研、教育等部门。执行标准HJ 548-2016 《环境空气和废气氯化氢的测定硝酸银容量法》HJ 549-2016 《环境空气和废气氯化氢的测定离子色谱法》 技术特点整套设备为组合式设计:采样管、颗粒物过滤器、吸收瓶、温控浴、流量计量等功能体有机组合,结构紧凑,轻巧便携。采样管芯管、滤膜夹采用聚四氟乙烯,钛合金等耐蚀材料。采样管、滤膜夹具有恒温功能。适应多种取样瓶的种类。创新点:1、整套设备为组合式设计:采样管、颗粒物过滤器、吸收瓶、温控浴、流量计量等功能体有机组合,结构紧凑,轻巧便携。2、采样管芯管、滤膜夹采用聚四氟乙烯,钛合金等耐蚀材料。3、吸收瓶的工作空间设置有循环水浴/冰水浴/空气浴/热气浴四种方式,适应全国范围的高温、常温、严寒等多种工况的采样。4、吸收瓶恒温浴与颗粒干扰物过滤器恒温箱一体设计,电接口、放水接口、温度设定显示等所有人机交互位于一个操作面,不转身即可全部操控。ZR-D21A型 废气氯化氢采样装置
  • 岛津应用:矿泉水中氰化物和氯化氰的检测
    2014年12月22日,日本颁布了牛奶和奶制品成分标准的相关指令,以及食品、添加物等规格基准的部分修订指令(日本厚生劳动省令第141号、厚生劳动省告示第482号;同日实施),还规定了有关试验方法(食安发1222第4号)。指令中规定,矿泉水中的氰标准值为0.01 mg/L(氰化物离子和氯化氰的总值),试验方法为离子色谱柱后衍生化法。 本文向您介绍按照修订后的清凉饮料水试验方法(以下称为“指令”),使用岛津氰化物分析系统对矿泉水中的氰化物离子和氯化氰进行分析的示例。 按照指令规定,使用离子排斥柱将氰化物离子和氯化氰分离,然后使用4-吡啶羧酸吡唑啉酮法进行柱后衍生化,在波长638nm处进行检测。柱后衍生化反应分两步进行,第一步利用氯胺T 溶液进行氯化,第二步利用 1-苯基-3-甲基-5-吡唑啉酮/4-吡啶羧酸溶液进行显色。 按照指令规定的岛津氰化物系统流路图 了解详情,敬请点击《使用离子色谱柱后衍生化法分析矿泉水中的氰化物和氯化氰》 关于岛津 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是(株)岛津制作所于1999年100%出资,在中国设立的现地法人公司,在中国全境拥有13个分公司,事业规模不断扩大。其下设有北京、上海、广州、沈阳、成都分析中心,并拥有覆盖全国30个省的销售代理商网络以及60多个技术服务站,已构筑起为广大用户提供良好服务的完整体系。本公司以“为了人类和地球的健康”为经营理念,始终致力于为用户提供更加先进的产品和更加满意的服务,为中国社会的进步贡献力量。 更多信息请关注岛津公司网站www.shimadzu.com.cn/an/ 。 岛津官方微博地址http://weibo.com/chinashimadzu。 岛津微信平台
  • 碳中和目标下,盘点近年来实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及相应检测仪器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确保实现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为了实现蓝天愿景,兑现对全世界的减排承诺,自2021年起,一系列规划和阶段性目标都会陆续落地,围绕“碳中和”这个核心风向标,更大力度推动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带来的挑战。我国碳达峰、碳中和愿景与美丽中国建设目标高度协同,应尽快构建新一代大气污染防治科学体系。政策把“治标和治本很好地结合起来”,并特别指出“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要协同减排”。专家们认为加快能源转型变革对深度融合大气污染防治和气候变化应对至关重要,“十四五”期间,大气环境治理更不能放松,特别是在碳中和目标下。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生态环境部对之前相关标准进行了修订,将加油站在卸油、储存、加油过程,油品运输过程以及储油库储存、收发油品过程中油气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进行了单独的规定,相应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已于2021年4月1日正式实施。为促进农药制造工业、铸造工业以及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的技术进步和可持续发展,出台了相应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同时对温室气体甲烷的排放提出了协同控制要求。相应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已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涂料、油墨及胶黏剂工业、制药工业以及VOCs无组织排放的相应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是在2019年发布并实施。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这四项标准是在2015年发布并实施,目前仍未分离出单独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但其中涵盖了相应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近年来实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发布稿)标准号标准名称发布日期实施日期GB 20952-2020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2020-12-312021-04-01GB 20951-2020油品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2020-12-312021-04-01GB 20950-2020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2020-12-312021-04-01GB 39728-2020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2020-12-242021-01-01GB 39727-2020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2020-12-242021-01-01GB 39726-2020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2020-12-242021-01-01GB 37824-2019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2019-05-252019-07-01GB 37823-2019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2019-07-292019-07-01GB 37822-2019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2019-05-252019-07-01GB 31573-2015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2015-05-152015-07-01GB 31572-2015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2015-05-152015-07-01GB 31571-2015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2015-05-152015-07-01GB 31570-2015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2015-05-152015-07-01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涉及到了分析仪器,未来这些仪器将是重中之重。GB/T 14669 空气质量 氨的测定 离子选择电极法GB/T 14678 空气质量 硫化氢、甲硫醇、甲硫醚和二甲二硫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GB/T 15264 环境空气 铅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15516 空气质量 甲醛的测定 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HJ/T 2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氯化氢的测定 硫氰酸汞分光光度法HJ/T 28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氰化氢的测定 异烟酸-吡唑啉酮分光光度法HJ/T 30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氯气的测定 甲基橙分光光度法HJ/T 31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光气的测定 苯胺紫外分光光度法HJ/T 32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酚类化合物的测定 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HJ/T 33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甲醇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T 34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氯乙烯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T 35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乙醛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T 36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丙烯醛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T 3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丙烯腈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T 38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T 39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氯苯类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T 40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苯并(a)芘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HJ/T 42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 紫外分光光度法HJ/T 43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 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HJ/T 56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碘量法HJ/T 66 大气固定污染源 氯苯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T 67 大气固定污染源 氟化物的测定 离子选择电极法HJ/T 68 大气固定污染源 苯胺类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 38 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 57 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HJ 77.2 环境空气和废气 二噁英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HJ 533 环境空气和废气 氨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 539 环境空气 铅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549 环境空气和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HJ 583 环境空气 苯系物的测定 固体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法HJ 584 环境空气 苯系物的测定 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吸-气相色谱法HJ 604 环境空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HJ 629 固定污染源 废气二氧化硫的测定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HJ 644 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吸附管采样-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HJ 646 环境空气和废气 气相和颗粒物中多环芳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HJ 647 环境空气和废气 气相和颗粒物中多环芳烃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HJ 657 空气和废气 颗粒物中铅等金属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 683 环境空气 醛、酮类化合物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HJ 685 固定污染源废气 铅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688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氟化氢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HJ 692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HJ 693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HJ 732 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 气袋法HJ 734 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固相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HJ 759 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HJ 777 空气和废气 颗粒物中金属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HJ 1006 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卤代烃的测定 气袋采样-气相色谱法HJ 1079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氯苯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 1131 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便携式紫外吸收法HJ 1132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便携式紫外吸收法
  • 碳监测市场潜力巨大!2024年上半年大气新政与标准速览
    步入2024年的下半场,回顾上半年,大气污染防治领域的政策与标准犹如一道道清晰的航标,指引着我们向着更加清澈的天空迈进。从国家层面的顶层设计到地方性的细化措施,一系列政策的出台和标准的修订,显示了政府对改善空气质量的重视。当前大气相关政策现状呈现出高度规范化、技术智能化与治理协同化的特征,我们看到一个更加系统化、精细化的大气污染治理体系正在成型,为实现空气质量的根本改善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大气监测方面,为适应新时代的环保需求,国家相关部门不断优化监测网络布局,推动监测技术的升级换代,以实现更精准、更实时的数据采集与分析。地方各级政府积极响应中央号召,因地制宜制定大气监测与治理的专项计划,通过增设监测站点、引入先进监测设备和加强跨部门协作等方式,形成了多层次、宽领域的监测格局。随着政策的持续完善与执行力度的加大,大气监测将更加科学、高效,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由下表了解到,碳监测领域正经历一个快速发展的阶段。目前,超过18个省份发布了碳监测相关的规划,遥感技术在碳排放监测方面也取得进展,随着政策推动和技术成熟,碳监测市场预期将迎来快速发展期。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我国规模以上企业共40多万家,主要集中在电力、能源、制造、冶炼、采矿、化工、石油、纺织等行业,大部分都属于高碳产业,据某证券研究数据了解到:“目前一套烟气CEMS监测系统市场价格约30万元,市场现存烟气CEMS系统数量约为10余万套,通过设备升级改造系统实现碳监测功能,需要增加10万元,也就是说,仅改造现有设备就有100亿元的市场规模!由于设备使用周期大概5年,新的试点行业企业持续加入,到2060年碳监测市场总规模将接近千亿元。”可以看出,碳监测市场具有巨大发展潜力。截至目前,大气领域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与标准,旨在构建更为健全的大气环境质量监控体系。仪器信息网小编不完全盘点了2024年上半年涉及大气领域的重要政策和标准,以便大家收藏、查阅。2024上半年大气领域重点政策盘点(部分)政策(点击可看全文)发文单位发布时间主要内容修改《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 国务院1月&bull 生产、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数量较大,以及生产过程中附带产生消耗臭氧层物质数量较大的单位,应当安装自动监测设备,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并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确保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推进美丽北京建设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4年行动计划》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月&bull 实施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专项行动,组织重点园区、重点行业开展VOCs精细化管控,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绿色升级。&bull 实施氮氧化物(NOx)减排专项行动,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综合治理、大宗货物绿色运输。加强扬尘管控,提升城市环境精细化管控水平。&bull 开展“一微克”行动区级示范,围绕清洁运输、VOCs深度治理、清洁能源改造等不同区有侧重进行先行先试。《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 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 工信部2月&bull 到2025年,初步建立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制定200项以上碳达峰急需标准,重点制定基础通用、温室气体核算、低碳技术与装备等领域标准。&bull 到2030年,形成较为完善的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加快制定协同降碳碳排放管理、低碳评价类标准,实现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标准全覆盖,支撑工业领域碳排放全面达峰,标准化工作重点逐步向碳中和目标转变。《国家重点低碳技术征集推广实施方案》 生态环境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2月&bull 主要包括五大重点方向,覆盖能源、工业、农业、建筑、交通等温室气体减排关键领域。&bull 第一是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类,主要包括可再生能源开发与应用技术,先进储能技术,能源互联网技术,氢能开发利用技术等。&bull 第二是重点领域降碳类,主要包括工业领域降碳技术,建筑领域降碳技术,交通运输领域降碳技术等。&bull 第三是储碳固碳类,主要包括CCUS技术和生态增汇与监测技术等。&bull 第四是数智赋能类,主要包括数字赋能效率提升技术,温室气体排放智慧化管理技术,数据中心降碳技术等。&bull 第五是非二氧化碳减排类,主要包括甲烷减排类技术、氢氟碳化物减排类技术、氧化亚氮减排类技术及其他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减排技术等。《绿色低碳转型产业指导目录(2024年版)》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能源局3月&bull 《目录》共分三级,包括7类一级目录、31类二级目录、246类三级目录。第一部分是节能降碳产业。主要指推动节能降碳的装备制造、改造升级、绿色转型等相关产业。具体包括高效节能装备制造、先进交通装备制造、节能降碳改造、重点工业行业绿色低碳转型、温室气体控制5类二级目录,节能锅炉制造、节能窑炉制造等38类三级目录。《关于加快建立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的实施意见》 生态环境部3月&bull 我国将实施四大能力建设工程,分别是天空地海一体化监测网络构建、监测科技创新、强基层补短板和监测人才培养。预计用 5 年左右时间,在重点区域建成若干一体化监测示范区,推出 100 个左右监测现代化市县优秀案例,完成监测技术人员轮训。&bull 地方监测网点位布设重点向区县、乡镇、农村延伸,覆盖百姓身边的中小河流和岸滩海湾,客观反映本地生态环境状况。&bull 推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 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粤港澳大湾区、成渝等区域一体化监测网络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一体化监测试点。&bull 引导现场直读监测仪器小型化、集成化技术攻关,提高便携式监测仪器精度,提升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可靠性和防干扰性,支撑环境执法、应急、精细化管控等管理需求。《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3月&bull 实施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以“三区四带”为重点区域,分单元识别突出环境问题,落实环境治理差异化管控要求,维护生态安全格局。&bull 综合考虑大气区域传输规律和空间布局敏感性等,强化分区分类差异化协同管控。《关于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的通知》 生态环境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中国气象局、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5月&bull 到2025年,优先遴选一批工作基础好、组织保障有力、预期示范带动作用强的试点城市先行先试,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纳入试点城市重点工作任务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bull 到2030年,试点城市扩展到100个左右。&bull 到2035年,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经验得到全面推广,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火电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试行)》 生态环境部5月&bull 规定了火电行业建设项目开展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的适用范围、一般工作内容和程序、评价方法、技术要求等。《关于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 生态环境部、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建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数据局6月&bull 优先聚焦电力、煤炭、天然气、燃油、钢铁、电解铝、水泥、化肥、氢、石灰、玻璃、乙烯、合成氨、电石、甲醇、锂电池、新能源汽车、光伏和电子电器等19个重点产品,制定发布核算规则标准。《关于做好水泥和焦化企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工作的通知》 生态环境部6月&bull 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企业率先开展超低排放改造和评估监测工作,其他区域有序推进。&bull 指导企业开展超低排放改造和评估监测工作,支持企业在协会网站上公示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和评估监测进展情况。 《钢铁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 《炼油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合成氨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水泥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6月&bull 聚焦四大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的重点领域,要求加快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支撑完成“十四五”能耗强度降低约束性指标。《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甲烷管控的通知(征求 意见稿)》 生态环境部7月&bull 聚焦煤炭开采、石油和天然气开采、畜禽养殖、生活垃圾填埋以及污水处理厂等五大重点行业,结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将甲烷管控要求落实到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2024上半年大气领域重点标准盘点(部分)标准实施日期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有机碳和元素 碳连续 自动监测技术规范 (HJ 1327—2023) 2024年7月1日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水溶性离子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 1328—2023) 2024年7月1日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无机元素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 1329—2023) 2024年7月1日固定污染源废气 氨和氯化氢的测定 便携式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法(HJ 1330—2023) 2024年7月1日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便携式气相色谱-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HJ 1332—2023) 2024年7月1日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便携式催化氧化-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HJ 1331—2023) 2024年7月1日环境空气 颗粒物来源解析 固定污染源废气颗粒物(PM2.5和PM10)稀释通道采样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 ——环境空气 颗粒物来源解析 扬尘颗粒物(PM2.5和PM10)再悬浮采样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 ——固定污染源废气 一氧化碳和氯化氢连续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氨、硫化氢)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氨、硫化氢)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 ——
  • 有效监测才能严格治理,看多组分气体监测仪如何应对环境空气污染!
    有效监测才能严格治理,看多组分气体监测仪如何应对环境空气污染! 2020 China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科技大会现场精彩回顾 挥发性有机物(VOCs)种类繁多,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危害巨大,是较为复杂的一类污染物。VOCs China 2020是我国专注于VOCs污染防治领域的全产业链、供应链的专业展览会,最大范围荟萃国内外VOCs污染综合整治产业链上下游的先进技术、工艺、材料和装备等进行展示与合作。 天津润泽环保惊艳亮相展会现场,所携产品与解决方案备受瞩目,实现了信息技术与环保产业的深度融合。 01 监控污染明星产品 面对日益严重的环境空气污染问题,只有及时有效的实时监测污染情况,获得真实可信的数据,才可以为环境管理者提供制订管理措施的依据。 多组分气体监测仪:一款用于检测工业有毒有害气体的仪器,检测气体种类选择范围包括硫化氢、氨气、甲硫醚、甲硫醇、二甲二硫、二硫化碳、苯乙烯、氮氧化物、臭氧、二氧化硫、氯化氢、氯气、TVOC等工业气体,可以基于这些污染气体浓度分析出臭气浓度OU值。 用户也可根据实际应用需求定制气体种类、数量及检测范围等。相比较传统的化学法气体检测系统,本仪器具有检测速度快、检测灵敏度高、检测参数多并种类选择灵活、操作简便、系统维护量少等特点,逐步成为环境检测站、工业园区、大型化工制药企业等应对环境空气污染监测的必要的气体检测设备。 02 天津润泽环保技术团队 天津润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依托总部雄厚的研发实力、注重科技投入、超前的思维、完善的管理机制, 以其从容、自信的姿态在行业中勇往前行。倾力打造国家信任、客户满意的企业形象。 通过本次展会,天津润泽环保迎来了很多老伙伴,更结识了很多新朋友,我们希望能把这份缘分持续下去,一起为中国环保产业做出贡献。感谢大家的关注!
  • 生态环境部发布《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有机碳和元素碳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等8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2024-07-01 实施
    为支撑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与新污染物治理等工作,近期,生态环境部发布《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有机碳和元素碳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 1327-2023)、《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水溶性离子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 1328-2023)、《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无机元素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 1329-2023)、《固定污染源废气 氨和氯化氢的测定 便携式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法》(HJ 1330-2023)、《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便携式催化氧化-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HJ 1331-2023)、《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便携式气相色谱-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HJ 1332-2023)、《水质 全氟辛基磺酸和全氟辛酸及其盐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HJ 1333-2023)、《土壤和沉积物 全氟辛基磺酸和全氟辛酸及其盐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HJ 1334-2023)等8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  《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有机碳和元素碳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 1327-2023)、《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水溶性离子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 1328-2023)、《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无机元素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 1329-2023)等3项标准均为首次发布,适用于颗粒物组分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安装、调试、试运行与验收、系统日常运行维护、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数据有效性判断等。与采用实验室手工分析方法的现行标准相比,3项标准具有自动化程度高、干扰因素较少等优点,可用于指导我国颗粒物组分自动监测工作的开展,推动环境空气细颗粒物浓度持续下降。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氨和氯化氢的测定 便携式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法》(HJ 1330-2023)为首次发布,适用于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氨和氯化氢的测定。与现行相关监测标准相比,具有灵敏度高、抗干扰能力强等优点,可用于现场快速监测,支撑《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453-2022)等标准实施及环境监管执法工作。  《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便携式催化氧化-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HJ 1331-2023)、《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便携式气相色谱-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HJ 1332-2023)等2项标准均为首次发布,适用于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与现行相关监测标准相比,具有自动化程度高、抗干扰能力强等优点,可用于现场快速监测,支撑《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0-2015)、《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4-2019)等标准实施及碳监测评估试点工作。  《水质 全氟辛基磺酸和全氟辛酸及其盐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HJ 1333-2023)、《土壤和沉积物 全氟辛基磺酸和全氟辛酸及其盐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HJ 1334-2023)等2项标准均为首次发布,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海水,土壤和沉积物中全氟辛基磺酸与全氟辛酸及其盐类的测定,填补了水、土壤和沉积物中相关分析方法标准空白。2项标准具有检出限低、准确度高、适用范围广等优点,支撑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及《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履约监测。  上述8项标准的发布实施,丰富了监测标准供给,对于进一步完善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体系,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保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服务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支撑国际公约履约具有重要意义。
  • 8项环境监测标准7月1日起实施!涉及质谱、红外等仪器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意识的不断增强,生态环境标准的制定与更新也不断进行中,旨在应对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减少、水资源污染等紧迫的环境问题。这些密集发布的生态环境标准不仅涵盖了空气质量、水质、土壤、污染源等多个方面,还对监测技术、监测仪器的标准化提出了要求,推动社会向绿色、可持续发展模式转型。据不完全统计,自2024年7月1日起,一批与监测技术、仪器等相关的标准正式开始实施了,小编列出了8项标准,供大家查看。一、《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有机碳和元素碳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 1327-202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生态环境污染, 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有机碳和元素碳连续自动监测工作,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有机碳和元素碳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方法原理与系统组 成、技术性能、安装、调试、试运行与验收、系统日常运行维护、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数据有效性判 断等技术要求。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D 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二、《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水溶性离子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 1328-202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生态环境污染, 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水溶性离子连续自动监测工作,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水溶性离子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方法原理与系统组成、技术性能、安装、调试、试运行与验收、系统日常运行维护、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数据有效性判断、废物处置等技术要求。本标准的附录A 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附录F 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三、《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无机元素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 1329-2023)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生态环境污染, 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无机元素连续自动监测工作,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无机元素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方法原理与系统组成、技术性能、安装、调试、试运行与验收、系统日常运行维护、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数据有效性判断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E 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四、《固定污染源废气 氨和氯化氢的测定 便携式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法》(HJ 1330-202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生态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氨(NH3)和氯化氢(HCl)的便携式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NH3 和HCl 的便携式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法。本标准的附录A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五、《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便携式催化氧化-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HJ 1331-202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生态环境污染, 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中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便携式催化氧化-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本标准的附录A 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六、《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便携式气相色谱-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HJ 1332-202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生态环境污染, 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便携式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中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便携式气相色谱-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本标准的附录A 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七、《水质 全氟辛基磺酸和全氟辛酸及其盐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HJ 1333-202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 环境保护法》,防治生态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水中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全氟辛酸及其盐类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海水中直链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直链全氟辛酸及其盐类的同位素稀释/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C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八、《土壤和沉积物 全氟辛基磺酸和全氟辛酸及其盐类的 测定 同位素稀释/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HJ 1334-202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防治生态环境污染, 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土壤和沉积物中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全氟辛酸及其盐类的测定方法,制定 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土壤和沉积物中直链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直链全氟辛酸及其盐类的同位素稀释/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C 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 英国Alphasense硫化氢检测方案深度解析:从核心技术到广泛应用
    在当今环境保护与工业安全备受关注的背景下,硫化氢(H2S)的有效检测与监控显得尤为重要。作为该领域的佼佼者,英国Alphasense公司凭借其良好的技术实力和创新精神,为市场提供了一系列高效、可靠的硫化氢检测方案。英肖仪器将从原理入手,深入剖析其核心技术,并探讨这些方案在多个领域的广泛应用。英国Alphasense硫化氢检测方案深度解析:从核心技术到广泛应用原理探秘:科技引领,准确检测电化学传感器技术:英国Alphasense硫化氢检测方案的核心之一是电化学传感器。该技术利用化学反应将硫化氢气体转化为电信号,实现准确测量。其内部构造精密,包括工作电极、对电极和参比电极。当硫化氢气体接触到传感器表面时,与工作电极上的催化剂发生反应,产生与硫化氢浓度成正比的电流。电化学传感器以其响应速度快、灵敏度高的特点,在硫化氢检测领域占据重要地位。电化学红外吸收传感器技术:除了电化学传感器外,英国Alphasense还采用了先进的电化学红外吸收传感器技术。该技术利用硫化氢对特定红外波长的吸收特性进行检测。传感器内部集成了红外光源、红外检测器和气体室。红外光在通过气体室时被硫化氢吸收部分能量,剩余光被检测器接收并转化为电信号。通过计算入射光与出射光的强度差异,可精确测定硫化氢浓度。电化学红外吸收传感器具有更高的稳定性和抗干扰能力,适用于复杂环境下的高精度检测。应用场景:全面覆盖,准确守护石油化工行业:在石油化工领域,硫化氢是油气勘探、开采、运输和加工过程中常见的有害气体。英国Alphasense传感器及配套报警仪被广泛应用于钻井平台、油气管道、炼油厂等关键位置,实时监测硫化氢浓度,有效预防泄漏和爆炸事故的发生。污水处理与环保: 英国Alphasense硫化氢检测方案深度解析:从核心技术到广泛应用在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等环保设施中,硫化氢的排放对环境质量构成威胁。英国Alphasense检测方案助力环保部门和企业实时监控硫化氢排放情况,确保环境质量达标,保护生态环境。农业与畜牧业:在沼气生产、畜禽养殖等农业领域,硫化氢也可能对生产环境和动物健康造成不利影响。英国Alphasense传感器能够及时发现并处理硫化氢超标问题,保障生产安全和动物福利。科研与教育:英国Alphasense硫化氢检测方案深度解析:从核心技术到广泛应用在化学实验室、大学科研机构等场所,英国Alphasense硫化氢检测方案为学生和科研人员提供了一个安全、可靠的工作环境。它确保了教学和科研活动的顺利进行,促进了科学研究的深入发展。电化学硫化氢气体传感器H2S-D4详解主要参数:英国Alphasense硫化氢检测方案深度解析:从核心技术到广泛应用测量范围:100ppm灵敏度:110~170nA/ppm响应时间:25s线性范围:0~20ppm,全量程线性度误差+/-6ppm过载:200ppm分辨率:0.2ppm尺寸:Φ14.5*8.3使用寿命:2年存储周期:6个月工作温度:-30~50°C工作湿度:15~90%RH负载电阻:10~47Ω主要特点:无过滤网设计:简化了维护流程,降低了使用成本。长寿命:传感器使用寿命长达2年,减少了更换频率和停机时间。英国Alphasense硫化氢检测方案以其科学准确的检测技术、高效稳定的工作性能和广泛覆盖的应用场景,在环境保护、工业安全等多个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它不仅是守护环境安全、保障工业生产和人员健康的重要工具,更是推动行业技术进步和创新发展的重要力量。更多英国Alphasense硫化氢检测方案深度解析:从核心技术到广泛应用英国Alphasense传感器、英国Alphasense阿尔法传感器、氯化氢传感器HCL-A1、光离子传感器、PID传感器、VOC传感器请致电英肖仪器仪表(上海)有限公司1⃣ ️ 7⃣ ️ 3⃣ ️ 1⃣ ️ 7⃣ ️ 6⃣ ️ 0⃣ ️ 8⃣ ️ 3⃣ ️ 7⃣ ️ 6⃣ ️ 获取进口传感器详细资料。
  • 智慧环境|聚光科技大气污染物在线监测系统FEAP-1000系列新品全面上市!
    背景恶臭是指一切刺激嗅觉器官引起人们不愉快及损坏生活环境的气体物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加强恶臭污染物治理”。恶臭污染具有多组分、低浓度、瞬时性、阵发性的特点,污染事件一旦发生,环境管理部门和监测人员赶到现场,往往不易捕捉到真实的恶臭污染样品。为切实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在政府政策指导下,聚光科技在承担重大仪器专项的基础上,针对现有恶臭问题推出FEAP-1000系列产品,及时有效配合相关部门对恶臭污染状况进行评估监测,实时监控大气污染状况。聚光科技最新研发FEAP-1000系列产品是基于传感器法的大气污染物在线监测系统。该系列包含FEAP-1000(OU)、FEAP-1000(T)、FEAP-1000(TVOC)三款产品,分别实现对大气环境中恶臭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总挥发性有机物的在线监测。系统采用模块化传感器设计,可实时监测多种污染性气体(例如:氨气、硫化氢、三 甲胺、甲硫醚、甲硫醇、二甲二硫、二硫化碳、苯乙烯、OU值、总挥发性有机物等),具有响应速度快、工作温度宽、监测因子配置灵活、人机交互便捷等特点,能够满足环保部门、园区管委会、企业等客户对不同场景的大气污染物监测需求。FEAP-1000(OU)恶臭在线监测系统产品特点功能多样具备覆盖《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的因子监测能力,可实现OU值实时测量 具备气象五参数、噪声、颗粒物等模块拓展能力,可辅助实现大气污染物溯源分析系统可实现远程智能诊断运维,具备大数据平台支撑功能稳定可靠采用精细过滤、恒流采样、自动清洗及恒温控制等预处理技术,保证传感器有效运行 具备自动校准功能,保证监测数据准确可靠采用防尘防水设计,防护等级达到IP55标准安装维护系统设计更加小型化、轻质化,可立柱抱箍或壁挂式安装 系统结构简单,采用模块化设计,运维便捷高效系统可提供手机APP和Web端软件,实现数据实时获取等功能产品原理恶臭在线监测系统将气体中的特性成分与传感器表面发生的物理、化学反应强度转换为电信号值,从而实现恶臭浓度监测。应用领域◆ 企业厂界恶臭及大气污染物特征监测 ◆ 工业园区恶臭及大气污染物特征监测 ◆ 异味溯源,基于数据化平台的区域环境管理FEAP-1000(T)有毒有害在线监测系统产品特点功能多样具备氨气、硫化氢、氯化氢、氯气、氟化氢、二氧化硫、苯系物、总挥发性有机物等有毒有害气体的监测能力,可支持8因子同时监测 具备气象五参数、噪声、颗粒物等模块拓展能力,可支撑完善有毒有害气体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建设系统可实现远程智能诊断运维,具备大数据平台支撑功能稳定可靠采用精细过滤、恒流采样、自动清洗及恒温控制等预处理技术,保证传感器有效运行 具备自动校准功能,保证监测数据准确可靠采用防尘防水设计,防护等级达到IP55标准安装维护系统设计更加小型化、轻质化,可立柱抱箍或壁挂式安装系统结构简单,采用模块化设计,运维便捷高效系统可提供手机APP和Web端软件,实现数据实时获取等功能产品原理有毒有害在线监测系统将气体中的特性成分与传感器表面发生的物理、化学反应强度转换为电信号值,从而实现有毒有害因子浓度监测。应用领域恶臭在线监测系统将气体中的特性成分与传感器表面发生的物理、化学反应强度转换为电信号值,从而实现恶臭浓度监测。◆ 企业内风险单元周边有毒有害特征因子监测 ◆ 企业厂界有毒有害特征因子监测◆ 化工园区边界及周边范围内敏感域监测FEAP-1000(TVOC)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系统功能多样采用光离子检测技术,响应时间快,检测灵敏度高 配备中文显示界面,能实现数据存储、显示、曲线图、对接环保部门等功能支持HJT212各个版本协议,支持实时、分钟、小时、天数据传输,支持数据补遗稳定可靠预处理单元稳定可靠,系统集成国际领先的采样泵技术和气路堵塞自动检测及保护技术 预留标气入口,便于标定校准仪器气路符合泵吸式设计规范安装维护系统设计更加小型化、轻质化,可立柱抱箍或壁挂式安装 系统结构简单,采用模块化设计,运维便捷高效 系统可提供手机APP和Web端软件,实现数据实时获取等功能产品原理系统采用真空紫外灯产生紫外光,在电离室内对气体分子进行轰击,把气体中含有的有机物分子电离击碎成带正电的离子和带负电的电子,在电极板的电场作用下,离子和电子向电极板撞击,从而形成微弱的电流信号,这些电流信号经电路调理和数据采集,最终转化为可显示的浓度数值等参数。应用领域◆ 无组织TVOC排放监测(厂界、园区、敞开液面逸散源) ◆ 封闭工艺过程周围环境TVOC监测 ◆ 石油炼化、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化工、合成纤维、表面涂装、家具制造等重点行业监测基于数据化平台的区域环境管理
  • 垃圾焚烧监测新国标实施 二恶英每年监测一次
    大多数行业,投资者都会受到地方招商引资的热烈欢迎。与之鲜明对比的是,垃圾处理企业首先要考虑一个尴尬问题:选址。  2014年7月1日,《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正式实施,对生活垃圾焚烧厂的选址要求、技术要求、入炉废物要求、运行要求、排放控制要求、监测要求、实施与监督等内容做了规定。  新国标出台,不仅直接关系垃圾焚烧企业,也将影响与之相关联的环保企业。  新国标接近欧盟标准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首次发布于2000年,2001年第一次修订,这是第二次修订。  &ldquo 新国标出台的背景是,我国城市化进程加快对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建设的需求进一步加大,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对环保要求进一步提高。出台新国标,主要也是为了平衡这两方面的需求,防治垃圾焚烧过程中产生的二次污染,规范垃圾焚烧设施的建设和运行,促进生活垃圾焚烧技术水平和环保水平的提高。&rdquo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技术研究所所长王琪研究员说,同旧国标相比,新国标对污染物排放限值提出了更高要求,采用&ldquo 过程控制&rdquo 和&ldquo 风险控制&rdquo 的先进理念,增加了在垃圾焚烧设施运行过程中的污染控制要求,扩大了标准适用范围,填补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污水厂污泥焚烧污染控制标准的空白。  王琪表示,新国标在我国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首次采用的时均值和日均值两套限值做法,这也是借鉴了欧盟标准。不过,新国标没有采用欧盟标准中的半小时均值,采用的是小时均值 部分指标限值与欧盟标准相比也出现差异,如氯化氢含量的小时均值与欧盟标准的半小时均值相同,但日均值比欧盟标准宽松。主要原因在于我国生活垃圾中厨余垃圾含量较高,其中氯含量要大大高于欧洲国家生活垃圾,因此从技术可行性的角度做了适当调整。也有一些指标严于欧盟标准,如二氧化硫的小时均值采用了100毫克/立方米,与欧盟的半小时均值200毫克/立方米相比大幅加严,&ldquo 这是由于欧盟标准制定较早,技术进步和环保要求的严格,使标准提高成为可能&rdquo 。  民间环保组织达尔问环境研究所赫晓霞强调,新国标更多反映了对公众关心的热点环境问题的回应,提高了标准的可操作性。新国标在选址要求上更明确,要求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时,重点考虑垃圾焚烧厂的有害物质泄漏、大气污染物排放、事故风险及对周边居民健康和日常生活影响 在监测要求方面,明确要求运行工况和烟气在线监测结果采用电子显示板进行公示,让周边群众可以实时了解企业运行状况、污染物排放水平。  &ldquo 总体上讲,无论是指标体系还是具体数值,我国垃圾焚烧标准与欧盟标准处于一个水平之上,没有实质上的差异。&rdquo 王琪说。  新国标对高精度监测仪企业重大利好  针对公众关注的有害排放物,新国标直接与欧盟标准保持一致,并且采用了更高的监测频率。这对于监测仪器研制生产企业,是一个重大利好消息。  中国城市建设研究总院总工徐海云表示,新国标中颗粒物、重金属如汞、氯化氢、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二公式英(编者注:应该是二恶英)类等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均不同程度收紧,尤其是公众最为担忧的二公式英和颗粒物的变化最为突出。  欧盟将二公式英(编者注:应该是二恶英)排放标准定为0.1ngTEQ/m3(即每立方米烟气中二公式英(编者注:应该是二恶英)含量小于一百亿分之一克),这也是目前全世界学术界无争议、无害、最安全的标准。而新国标中,二公式英类(编者注:应该是二恶英)排放标准提高到0.1ngTEQ/m3,直接与欧盟标准保持一致。  不过,新国标要求二公式英(编者注:应该是二恶英)的监测频率为一年一次,这样的监测频率能否满足监管和维护公众健康的要求?  徐海云表示,对二公式英(编者注:应该是二恶英)和重金属排放的监测不是靠增加监测频次来保障的。&ldquo 如果按照这样的逻辑,就是一年10次也不能代表常年的运行状况。美国垃圾焚烧二公式英(编者注:应该是二恶英)监测一年一次,瑞士是两年一次,就是欧盟也是一年两次,不能像常规污染物那样规定很高的频次。  二公式英(编者注:应该是二恶英)为极其微量的&ldquo 痕量物质&rdquo ,1个二公式英(编者注:应该是二恶英)样品(3次/样)的实验室检测费用高达数万元人民币。王琪说,监测二公式英(编者注:应该是二恶英)需要有抽取大量烟气进行浓缩的高精度测定仪器,监测成本要大大高于其他项目,而且难以对焚烧工况形成在线反馈控制。  &ldquo 新国标规定对烟气中二公式英类(编者注:应该是二恶英)的监测应当每年至少开展1次,有条件地方可以要求更高的监测频率。而烟气中一氧化碳浓度和焚烧炉的燃烧温度、烟气中颗粒物浓度和氯化氢浓度等可以综合地间接反映二公式英(编者注:应该是二恶英)控制水平,而这些指标项目都是可以实现在线监测的。&rdquo 王琪说。  部分企业须技术改造才能达到国标要求  新政策出台后,企业需要&ldquo 通过不断的技术改进以适应新国标要求&rdquo ,中国光大国际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陈涛说。  光大国际隶属于光大集团,是香港上市公司,以绿色环保和新能源为主业,环保能源、环保水务和新能源等为其业务发展重点。  陈涛认为,目前国内部分中小型垃圾焚烧设施并没有完善的烟气处理系统,污染物排放很难达到新国标的要求。在当前技术条件下,小城镇和农村还是不适宜推行中小规模垃圾焚烧设施。  陈涛认为,一方面靠企业自律,企业要树立社会责任意识,加大投入、加强管理,通过不断的技术改进以适应新国标要求 另一方面需要政府做好监管工作,做到信息公开,取信于民。以苏州垃圾焚烧监管为例,2009年苏州市就成立了专门的监管机构对垃圾焚烧企业进行监管。对焚烧炉温、主要烟气污染物如颗粒物、氯化氢、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等进行在线监控,并派驻监管人员现场办公进行监管。  &ldquo 生活垃圾焚烧从业者要通过实践尽快理解、认识生活垃圾的性质及其燃烧和控制规律 环保和行业监管者应尽快从&lsquo 达标排放&rsquo 的末端控制向&lsquo 达标运行&rsquo 过程控制转变,认识和掌握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的规律,尽早发现污染前兆,避免污染及其事故的发生。&rdquo 王琪说。  &ldquo 除环保部门的例行监测外,还应鼓励和推动社会监督 发展企业周边的社区居民成为环保志愿者,通过直接观察,如道路遗撒、恶臭发生、烟囱排放异常等现象,及时向环保部门举报 鼓励一些环保类社会组织参与便携式环境监测,可更及时地发现问题。&rdquo 赫晓霞说。  徐海云说,要将新国标执行到位,必须加强监管体系建设,落实监管制度、监管资金等 避免垃圾处理企业间的恶性竞争,对真正做好的生活垃圾焚烧企业要给予表扬和奖励,对那些不达标的要依法处罚。
  • 138万!福建省三明环境监测中心站离子色谱仪等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350400]SMGX[GK]2022003 项目名称: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三年行动(2022年)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383000元 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7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700000元 投标保证金:7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品目号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允许进口简要需求或要求品目预算(元)1-1A02100415-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离子色谱仪1(台)否详见招标文件。700000 合同履行期限: 按招标文件执行。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2: 采购包预算金额:683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683000元 投标保证金:68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品目号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允许进口简要需求或要求品目预算(元)2-1A02100415-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酶底物法检测系统1(台)否详见招标文件。400002-2A02100415-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臭氧校准仪1(台)否详见招标文件。1200002-3A02100415-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中流量大气污染物采样器4(台)否详见招标文件。800002-4A02100415-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硫酸雾、氯化氢、氟化氢采样管1(套)否详见招标文件。300002-5A02100415-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可见分光光度计1(台)否详见招标文件。60002-6A02100415-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生化培养箱1(台)否详见招标文件。70002-7A02100415-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高氯废水COD回流消解仪(电子流量计控制)1(台)否详见招标文件。400002-8A02100415-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硫化物酸化吹气仪1(台)否详见招标文件。400002-9A02100415-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高速离心机1(台)否详见招标文件。200002-10A02100415-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安捷伦自动进样器(16位+150位扩展盘)1(套)否详见招标文件。1800002-11A02100415-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安捷伦150位扩展盘1(套)否详见招标文件。120000 合同履行期限: 按招标文件执行。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拉萨81套中标气体类的检测仪,实力所在
    在拉萨中标气体检测仪产品 ,每种81套,真正的实力,真正的优惠价,最低价!!!!ET系列气体检测仪ET系列气体检测仪是一种可以多配置的单种(臭氧,氨气一氧化碳,二氧化硫,硫化氢等,见列表,任意选配)的气体检测报警仪, ET具有非常清晰的大液晶显示屏,声光报警提示,带内置泵,保证在非常不利的工作环境下也可以检测危险气体并及时提示操作人员预防。特点:-自带吸气泵可将数十米距离外气体吸入仪器进行测定-声、光报警-大屏幕数字、字符显示、瞬时值、峰值显示-开机或需要时对显示、电池、传感器、声光报警功能自检-安全提示:定期闪灯、声音提示-出众的音频声音报警-配有充电器、携带方便、使用灵活-可以同时支持4种的气体检测工作,组成四合一主要传感器技术指标  技术参数:1:检测气体:任意选择 2:传感器寿命:24个月3:电池:可充电电池 电池工作时间:连续工作大概 200小时左右4:显示:大屏幕液晶显示5:工作温度:-10∽45℃6:工作湿度:5-90%RH7:尺寸:180mm(长)× 110mm(宽)× 80mm(厚)8:重量:1Kg(带充电器) 可以任意选择四种传感器,组成四合一气体分析仪检测气体量程精 度最小读数响应时间甲醛检测仪0-10.00ppm<± 5%(F.S)0.01ppm&le 25秒氧气(O2)0-30%Vol<± 5%(F.S)0.1%Vol&le 15秒臭氧检测仪0-20ppm<± 5%(F.S)0.01 ppm&le 30秒可燃气(EX)0-100%LEL<± 5%(F.S)1%LEL&le 5秒一氧化碳(CO)0-100ppm<± 5%(F.S)0.1ppm&le 25秒硫化氢(H2S)0-100.0ppm<± 5%(F.S)0.1ppm&le 30秒二氧化硫(SO2)0-100ppm<± 5%(F.S)0.1ppm&le 30秒一氧化氮(NO)0-250ppm<± 5%(F.S)1ppm&le 60秒二氧化氮(NO2)0-20ppm<± 5%(F.S)0.1ppm&le 25秒氯气(CL2)0-20ppm<± 5%(F.S)0.1ppm&le 30秒氨气(NH3)0-100ppm<± 5%(F.S)1ppm&le 50秒氢气(H2)0-1000ppm<± 5%(F.S)1ppm&le 60秒氰化氢(HCN)0-50ppm<± 5%(F.S)0.1ppm&le 200秒氯化氢(HCL)0-20ppm<± 5%(F.S)0.1ppm&le 60秒磷化氢(PH3)0-5-1000 ppm<± 5%(F.S)0.01/1ppm&le 25秒江苏金坛市亿通电子有限公司地址:金坛市华城开发区华兴路180号电话:0519-82616366 82616576 传真:0519-82613699 Http://www.eltong.com
  • 如果硫化氢检测仪出现故障,应该如何处理?
    硫化氢检测仪是一种专门用于检测环境中硫化氢气体浓度的仪器,它通常用于一些可能存在硫化氢气体的场所,比如工业领域、化工生产、石油开采、污水处理、下水道、沼泽地等。那么如果硫化氢检测仪出现故障,应该如何处理呢?本文跟随逸云天小编一起了解下吧。  如果硫化氢检测仪出现故障,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处理步骤:  1.查看说明书:首先,参考检测仪的用户手册或操作指南,查找有关故障排除的部分。手册可能提供特定故障的解决方法和步骤。  2.重新启动检测仪:有时,简单地重启检测仪可能解决一些临时故障。关闭并重新打开仪器,看看是否能够恢复正常工作。  3.检查电池和电源:确保检测仪的电池电量充足,或者检查电源连接是否正常。低电量或不稳定的电源可能导致故障。  4.清洁传感器:传感器的污染或堵塞可能影响检测准确性。按照厂家的指导,清洁或更换传感器。  5.校准检测仪:校准不正确可能导致错误的读数。尝试进行校准操作,根据手册中的说明进行校准。  6.联系厂家技术支持:如果以上步骤无法解决问题,及时联系检测仪的厂家或供应商的技术支持团队。他们可以提供更专业的故障诊断和修复建议。  7.不要自行修理:除非你有相关的技术知识和经验,否则不建议自行尝试拆卸或修理检测仪。不当的操作可能会进一步损坏设备或导致安全问题。  综上所述,相关信息就分享到这里,希望这篇文章能帮助到大家。  应用场景:  1、密闭设备: 如船舱、贮罐、车载槽罐、反应塔、冷藏箱、管道、烟道、锅炉等   地下有限空间: 如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仓库、废井、地窖、污水池、沼气池、化粪池、下水道等   地上有限空间: 如储藏室、酒糟池、发酵池、垃圾站、温室、冷库、粮仓、料仓等。  广泛应用于:石油、化工、燃气输配、仓储、市政燃气、消防、环保、冶金、生化医药、能源电力等行业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并得到广大客户的一致**。
  • 农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检测方法一览
    p  农药工业作为精细化工行业的一个分支,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多为有毒有害物质,除颗粒物,氯气、氯化氢等无机物外,还有种类繁多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pp  目前国内农药工业废气管理执行的是《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以下简称大气综排)、《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以下简称恶臭标准)。大气综排和恶臭标准面向所有排污单位,没有与农药生产工艺特点和污染治理情况相结合,行业针对性不强,涉及农药行业的有毒有害特征污染物控制指标较少,且两个标准制定年代较早,随着目前治理技术进步,污染物排放限值应适当加严。/pp  日前,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对《农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本标准为首次发布,规定了农药工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pp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农药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农药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也适用于供农药生产的农药中间体企业及其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农药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排放的水污染物、恶臭物质、环境噪声适用相应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产生固体废物的鉴别、处理和处置适用相应的国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pp  新建企业自2019 年1 月1 日起,现有企业自2020 年7 月1 日起,执行表1 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其他污染控制要求。/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114545e4-a846-42cb-abf7-ec9097f56355.jpg" title="1-1.jpg" alt="1-1.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b370ecc4-f884-4d91-a291-fea56a6639be.jpg" title="1-2.jpg" alt="1-2.jpg"//pp  重点地区的企业执行表2 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其他污染控制要求。执行的地域范围、时间,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规定。/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3ef3d93d-f654-4a1b-9fcc-2f2120cc2c4b.jpg" title="2-1.jpg" alt="2-1.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82110d02-0a86-4586-95ab-d93f9d1d493a.jpg" title="2-2.jpg" alt="2-2.jpg"//pp  VOCs 燃烧(焚烧、氧化)装置除满足表1、表2 的大气污染物排放要求外,还需对排放烟气中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二噁英类进行控制,达到表3 规定的限值。利用锅炉、工业炉窑、固废焚烧炉焚烧处理有机废气的,还应满足相应排放标准的控制要求。/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b6457fa8-dfc5-4996-864e-a7a5e290a569.jpg" title="3.jpg" alt="3.jpg"//pp  企业厂区内VOCs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应符合表4 规定。/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13a2868d-c03d-4740-8eba-6e5668d768d0.jpg" title="4.jpg" alt="4.jpg"//pp  新建企业自2019 年1 月1 日起,现有企业自2020 年7 月1 日起,企业边界任何1 小时大气污染物平均浓度应符合表5 规定的限值。/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128b2816-2ae0-493d-be5a-5526030f2e3b.jpg" title="5.jpg" alt="5.jpg"//pp  大气污染物的分析测定采用表6 中所列的方法标准。/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d830aeaa-eb8e-4ea3-a0ce-0dd19a8d82ea.jpg" title="6-1.jpg" alt="6-1.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529c45d5-8066-4d1f-a8fd-e96800f2c78a.jpg" title="6-2.jpg" alt="6-2.jpg"//pp  更多相关仪器请见专场》》》a href="https://www.instrument.com.cn/list/main/05.shtml" target="_blank" style="color: rgb(255, 0, 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span style="color: rgb(255, 0, 0) "strong环境监测仪器/strong/span/aspan style="color: rgb(255, 0, 0) "strong//strong/spana href="https://www.instrument.com.cn/list/sort/25.shtml" target="_blank" style="color: rgb(255, 0, 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span style="color: rgb(255, 0, 0) "strong气体检测仪/strong/span/a/p
  • 发布气体监测成像预警系统新品
    一、产品介绍我国首产并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气体远距离监测红外光谱仪系统,该红外监测系统可对气体远距定性、定量识别分析;可成像预警直观溯源;可在线监测、巡航、便携使用;广泛用于石油、化工、环保、安监、消防、科研等领域有毒有害气体遥测预警成像系统利用气体红外指纹光谱对气体云团进行遥感探测,通过识别软件实现对危险气体的快速定性识别和半定量反演,配合扫描云台和同轴可见-红外相机实现检测区域的扫描成像,依据气体的种类和浓度,分别以不同的颜色和深浅与可见图像或视频进行伪彩叠加,可以直观快速的核定危险气体源头、给出其在大气中的分布和扩散趋势。产品由集成了同轴相机的可见-红外相机的傅里叶红外光谱仪、扫描云台及配套的识别反演软件组成,如图 1所示。产品可以固定架设,也可采用车载方式。该检测方法与常规技术相比,具有以下特点:(1) 对现场气体远距离进行探测;(2) 不需采样,无需繁琐和危险的取样手续;(3) 检测种类多(涵盖了绝大多数易燃易爆和有毒气体种类);(4) 自动识别气体种类、反演浓度、自动报警;(5) 快速进行危险气体源头的定点定位、核定污染范围及其在空气中的分布和扩散趋势;(6) 快速分析多组分混合物;(7)监测范围广、速度快、灵敏度高。灵敏度高,可达到ppm.m级别,检测速度快,3秒钟内给出检测结果。二、测量成分:◆ 化学毒剂:沙林(GB)、芥子气(HD)、维埃克斯(VX)、索曼(GD)、环沙林(GF)、塔崩(GA)、路易斯气(Lewisite)等;◆有害气体:二氧化硫、硫化氢、氮氧化物、一氧化碳、氯化氢、苯、甲苯、二甲苯、 苯系物、多氯联苯、砷化氢 、磷化氢、光气、氯化氰、氰化氢等200多种气体;◆挥发有机物(VOCs);三、应 用:◆港口、海事局应用方式:高处架设或船载流动检测目的:针对进港船舶是否更换清油及排放超标的监测◆环保执法大队应用方式:高处架设或车载流动检测目的:提高环保部门针对排污企业超标排放的监测及执法技术手段◆化工园区管委会、安监局应用方式:高塔或高处架设,针对园区整体24小时监测目的:拓展政府部门对于化工园区的安全管理手段,监控偷排,防止爆燃类生产事故◆中海油、中石油、中石化应用方式:高塔或高处架设,无人车载巡检目的:防止爆燃类、中毒等生产事故◆消防大队、安监局应用方式:车载流动检测目的:火灾现场、危化品事故现场的应急处置支援,协助定性污染物种类、空气中分布及扩散趋势 创新点:用途:远距离360° 无死角扫描化工区气体泄露,覆盖从地到空的排放;可同时识别几十种气体,定性物种和定量数据可视化的输出。助力园区安全预警、泄露点快速溯源。 1、进入2017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应急管理部“卡脖子”重大工程之一,公安部“十三五”反恐专项入选装备,军转民高科技产品,几十项专利支撑。2、测量距离覆盖几十米到5km,无需采样,原位秒级快速测定几十种VOCs和无机有毒有害气体。3、360度无死角大范围扫描:可实现水平360° 、仰俯 -30° ~ 45° ,1~ 5公里范围监测,空间覆盖度高。 4、可视化输出模式,助力溯源:将肉眼看不到的气体可视化,颜色表示浓度高低;自带可见光相机和红外相机,气体的图像叠加于相机图片上,使用人一眼就能看到污染排放的位置、具体物种和大致浓度,并了解扩散趋势和范围。。 5、应用场景多样:可便携、车载、船载,可连续自动和无人值守,提高工作效率。气体监测成像预警系统
  • 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负责人就《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电镀工业》等五项标准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p  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电镀工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农副食品加工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平板玻璃工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农药制造工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有色金属工业》等五项环境保护标准。生态环境监测司有关负责人就《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电镀工业》等五项标准的意义、制定思路以及主要内容等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pp  问:标准的定位与意义是什么?/pp  答: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中明确要求排污单位对自身排污状况开展监测,排污单位开展排污状况自行监测是法定的责任和义务。自行监测作为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任务,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 第48号)第十一条,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是排污许可管理的重要技术支撑文件之一。/pp  电镀工业、农副食品加工业、平板玻璃工业、农药制造工业、有色金属工业等行业的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已发布实施,而作为自行监测的全面要求,应以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的规定为准。/pp  问:标准制定有什么主要思路?/pp  答:五项标准在制定过程中,系统梳理行业排放标准、相关管理制度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等对行业排放监管的要求,规定了相应行业企业自行监测的一般要求、监测方案制定、信息记录和报告的基本内容和要求,适用于排污单位在生产运行阶段对其排放的水、气污染物,噪声以及对其周边环境质量影响开展监测,同时对监测点位、监测指标、监测频次、信息记录提出要求。/pp  问:电镀工业技术指南的主要内容是什么?/pp  答:污染物监测点位和指标,主要依据《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进行确定。/pp  电镀工业排污单位的废水排放监测,流量应采取自动监测,pH值、化学需氧量、总氰化物、总铜、总锌、7种第一类废水污染物,其余指标按月监测。/pp  专门处理电镀废水的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废水流量、pH值、化学需氧量应采取自动监测,氨氮、总氮、总磷、总氰化物、总铜、总锌及7种第一类废水污染物按日监测,其余指标按月监测。/pp  废气排放监测,有组织废气排放监测均按半年监测,无组织废气排放监测均按年监测。/pp  问:农副食品加工业技术指南的主要内容是什么?/pp  答:污染物监测点位和指标,主要依据《制糖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9)、《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457)、《淀粉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1)以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进行确定。/pp  废水排放是该行业的主要污染排放类型,综合考虑排污单位的控制级别、废水排放去向、自行监测经济成本以及对环境的影响风险,在监测指标、监测频次上做差别性要求。对于重点排污单位,废水总排放口的流量、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实施自动监测,直接排放企业废水总排放口的其他污染物按月监测,间接排放企业废水总排放口的其他污染物按季度监测。非重点排污单位则按季度或半年的频次开展监测。本标准还对雨水排放口和直接排放的生活污水排放口监测频次进行了规定。/pp  有组织废气监测点位主要包括锅炉排放口及其他15种废气排放口,各类排放口的污染物指标有所差异。本标准中多数排放口的监测频次为1次/半年,颗粒粕系统1次/两周,浸出与精炼车间、腥臭废气排放口监测频次为1次/季度。无组织废气监测频次为1次/半年。/pp  问:平板玻璃工业技术指南的主要内容是什么?/pp  答:污染物监测点位和指标,主要依据《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453)、《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进行确定。/pp  废气有组织监测中,玻璃熔窑对应排放口是主要排放口,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需采用自动监测 氯化氢、氟化物、氨每半年监测1次,其中氨为使用含氨物质作为还原剂的排污单位的选测指标 另外,使用重油、煤焦油、石油焦作为燃料的排污单位还要根据燃料成分检测结果,针对性监测重金属指标,监测频次为半年 在线镀膜工序对应排放口为非连续生产排放,设置监测指标颗粒物、氯化氢、氟化物、锡及其化合物等4项指标,监测频次为半年 此外,原料破碎、储存、配料、煤制气系统等6类工艺对应的排放筒,主要污染物均为颗粒物,监测频次要求为每半年到一年1次。/pp  废气无组织监测中,根据排污单位所包含的不同工艺及设施,规定颗粒物、氨、硫化氢、非甲烷总烃等4项监测指标,监测频次为每半年到一年1次。/pp  废水监测中,针对废水总排放口、循环冷却水排放口、脱硫废水处理设施排放口、发生炉灰盘水封水和洗涤煤气的洗涤水排放口、雨水排放口分别提出了监测要求。/pp  问:农药制造工业技术指南的主要内容是什么?/pp  答:本标准立足当前实施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且与正在修订的《杂环类农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进行有效衔接,兼顾《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农药制造工业》(HJ 862)对农药原药活性成分或农药中间体等特征污染物的管控要求,确定监测指标和监测点位。/pp  对于农药制造工业直接排放的废水排放监测指标,在废水总排口规定对流量、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进行自动监测,规定对悬浮物、石油类、色度最低监测频次仍为日。总磷的最低监测频次定为月。其中,含磷化学农药制造排污单位总磷须采取自动监测。五日生化需氧量、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监测项目以及11项有毒有害或优先控制污染物指标和12项农药行业特征污染物最低监测频次定为月。间接排放企业废水总排放口的污染物指标监测频次适当降低。/pp  对于有组织废气主要排放口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要求实施自动监测 臭气浓度、特征污染物最低监测频次定为半年 二噁英监测频次定为年 危险废物焚烧炉中一氧化碳、氯化氢等及其他项目最低监测频次定为月。/pp  无组织废气排放监测指标包括颗粒物、臭气浓度、挥发性有机物、特征污染物最低监测频次定为半年。/pp  问:有色金属工业技术指南的主要内容是什么?/pp  答:本标准依据《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排准》(GB 25465)及修改单、《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排准》(GB 25466)及修改单、《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排准》(GB 25467)及修改单、《镁、钛工业污染物排放排准》(GB 25468)修改单、《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排准》(GB 30770)等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并紧密对接《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有色金属工业—铝冶炼》等11个行业的排污许可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结合环境管理要求对各冶炼行业监测指标进行了明确。指标选取时充分体现不同生产工序污染特征,突出重点。/pp  废水总排放口监测,流量、化学需氧量、氨氮、pH值实施自动监测。其他污染物均采取手工监测,总铅、总砷、总镉、总汞按日监测,总锌、总铜、总锡、总锑、总钴、总镍按月监测,悬浮物、硫化物、氟化物、石油类等常规污染物按季度监测。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重金属一类污染物监测频次同总排口保持一致。/pp  对于有组织废气排放监测指标,金属冶炼行业烟气制酸系统、环境集烟系统、炼前处理系统及冶炼过程中主要冶炼炉窑为主要排放源,规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实行自动监测,行业特征重金属污染物按月监测,硫酸雾、氟化物等制酸废气污染物按季度监测。电解铝、铜、镍、钛冶炼均涉及到电解工艺,根据电解系统污染程度,规定电解铝电解系统排放口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均实行自动监测,氟化物按月监测,铜、镍、钛冶炼行业电解系统排放口可每季度监测一次或者半年监测一次。冶炼与电解工序之外的其他工序排放口均为一般排放口,监测频次可按季度或半年监测一次开展。/pp  对于无组织废气排放监测指标,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监测。/p
  • 天津市就《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 为首次发布
    日前,天津市发布了《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该标准为天津市强制地标,主要由天津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起草。  标准中规定了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氯化氢,氨,汞及其化合物,镉、铊及其化合物,锑、砷、铅、铬、钴、铜、锰、镍及其化合物以及二噁英类的排放限值。  按照相关要求,本标准未做规定的,执行GB18485中有关规定。未列出的污染控制项目执行国家及天津市相关标准。国家及天津市相关标准严于本标准时,执行国家及天津市相关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严于本标准时,按照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执行。涉及的检测方法如下表所示:序号污染物项目方法标准名称标准编号1颗粒物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 16157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HJ 8362二氧化硫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HJ 57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HJ 629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碘量法HJ/T563氮氧化物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HJ 692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HJ 693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 紫外分光光度法HJ/T 42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 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 度法HJ/T 434一氧化碳固定污染源废气 一氧化碳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HJ 973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氧化碳的测定 非色散红外吸收法HJ/T445氯化氢固定污染源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硝酸银容量法HJ 548环境空气和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HJ 549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氯化氢的测定 硫氰酸汞分光光度法HJ/T276氨环境空气和废气 氨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 5337汞固定污染源废气 汞的测定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暂行)HJ 543固定污染源废气 气态汞的测定 活性炭吸附/热裂解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9178 镉、锑、砷、铅、铬、钴、铜、锰、镍空气和废气 颗粒物中铅等金属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 离子体质谱法HJ 657空气和废气 颗粒物中金属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 体发射光谱法HJ 7779镉大气固定污染源 镉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T 64.1大气固定污染源 镉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T 64.210砷环境空气和废气 砷的测定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暂行)HJ 54011铅固定污染源废气 铅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暂行)HJ 538固定污染源废气 铅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68512镍大气固定污染源 镍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T 63.1大气固定污染源 镍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T 63.213铊空气和废气 颗粒物中铅等金属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 65714二噁英类环境空气和废气 二噁英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HJ 77.2附: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pdf
  • 生态环境部印发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自动监测数据应用管理规定》
    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自动监测数据应用管理规定》(生态环境部令第10号),并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乡生活垃圾产生量急剧增加,垃圾围城问题日益凸显,已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之一。垃圾焚烧发电具有占地小、减量效果明显、余热资源可利用等显著特点,是解决垃圾围城的重要手段,已逐步取代传统卫生填埋成为主流。随着城镇化快速推进,科学发展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已成为我国现实国情的迫切需求。 目前,我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的技术装备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烟气污染物自动监测技术已与国际接轨。通过2017年以来的“装、树、联”(依法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厂区门口树立电子显示屏、自动监测数据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专项整治等一系列工作,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环境管理整体水平有了明显提升,为自动监测数据用于行业环境管理打好了扎实的实践基础。 《管理规定》提出以颗粒物、氮氧化物(NOX)、二氧化硫(SO2)、氯化氢(HCl)、一氧化碳(CO)等5项常规污染物自动监测日均值数据作为考核指标;以《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的相应污染物的24小时均值限值或日均值限值作为超标判断标准。自动监测日均值数据的计算按照《污染物在线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 212)执行。为确保垃圾焚烧厂烟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同时考虑其运行实际,《管理规定》明确1个月内5项常规污染物日均值超标天数累计5天以上的,在予以处罚的同时,还应责令限制生产或者停产整治。ZR-3211型便携式紫外烟气综合分析仪(C款)
  • 山东将更新雾霾检测设备及指标,可提前3天预报
    &ldquo 主要污染物连续下降,为什么雾霾天却在增多?&rdquo &hellip &hellip 7月1日,多位山东省政协委员就《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和建议。  部分环保工艺可能诱发雾霾天,标准将补充氯化氢、氟化氢等的排放要求  &ldquo 2011年、2012年同比2010年,全省城市环境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主要污染物年均浓度连续2年改善。2013年1日-2月28日,全省17城市共出现重污染(API大于300)天数70天(次),比去年同期增加53天(次),增幅达312%。&rdquo 7月1日,翻看着《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征求意见稿),省政协委员、山东大学燃煤污染物减排国家工程实验室的马春元大声说,&ldquo 这一问题值得重视。&rdquo   5月28日,山东省公布了上述规划,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7月1日,山东省多名省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就规划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建议。  马春元说,目前的大气污染源治理工艺虽然大幅度削减了二氧化硫等排放,但这些工艺大都存在二次污染,会排放致霾的一次性、二次性微细颗粒物,从而增加了雾霾天气发生的可能。他建议,要开展削减二次污染的技术研究和推广,&ldquo 同时在标准中补充氯化氢、氟化氢等酸性气体的排放要求。&rdquo   飞机尾气排放仍是管理盲区,将制定飞机尾气监控、减排措施  据了解,目前我国东部很多大城市交通源尾气对大气的污染已经超过了工业排放。因此,规划对机动车尾气排放做了详细规定。  规划提出,2013年底前,济南、青岛、淄博、潍坊、日照五市主城区禁行黄标车 2015年底前,全省设区市的主城区禁行黄标车。  &ldquo 飞机的尾气排放仍然是管理盲区。&rdquo 山东省气象台台长吴炜说,一个航班起飞需要几吨油,相当于数千辆汽车的消耗,遇到天气不好,大批飞机低空盘旋等待降落,污染物排放更严重。专家建议,要及时开展机场起降的环境影响评价,尽早制定飞机尾气监控、减排措施。  检测指标由3项增加到6项,雾霾可望提前72小时预报  山东省环保厅副厅长谢锋表示,以前检测指标是3项,现在改成了6项。&ldquo 以前预报不够准确,确实影响了公众信任度。&rdquo   谢锋表示,更改指标后,监测设备需要更换,同时需要一定的数据积累。&ldquo 相关专家正在积极研究预报方式。&rdquo 谢锋说,接下来将实现真正的预报,&ldquo 不能出现雾霾天了再报,而是要提前48小时预报,然后再提前72小时预报,这样才能让相关部门和公众提前预防。&rdquo
  • PM2.5空气自动监测仪极大增强大气污染监测水平
    p  “这是PM2.5空气自动监测仪,可以24小时实时监测气象参数和PM2.5浓度等内容。”3月16日上午10点多,浙江绍兴上虞区环保局楼顶,记者看到一台外形如家用电热水器的空气监测仪器正在运行中。 /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PM2.5.jp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3/insimg/41941a2f-d4e1-4478-ba87-f1fa6cacbef6.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span style="FONT-SIZE: 14px"工作人员介绍正在运行中的一台空气监测仪器/span/pp  通过这台仪器的监测,“PM2.5浓度:19微克/立方米 空气质量:优”一组实时监测数据,出现在PM2.5自动监测系统页面上。上虞区环保局监测站工作人员介绍,目前上虞区20个乡镇(街道)都建有自动监测站点,实现环境空气自动监测全覆盖,而这些自动监测点出具的数据都将实时上网,纳入绍兴市空气质量数据管理平台。/pp  “通过此系统,我们可以实时掌握各乡镇(街道)的PM2.5浓度变化情况,大大增强大气质量监测、预警能力和大气污染监测水平。”上虞区环保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所有监测点都是无人值守,对周边空气进行24小时不间断检测,上虞区监测站将会定点从各监测点收集实时数据,获得当日的空气质量情况。值得一提的是,PM2.5自动监测系统支持与手机APP信息共享,普通市民打开“绍兴空气质量”APP就能实时查看自己所在区域的空气质量了。/pp  据介绍,早在2007年,上虞区在百官城区和盖北镇设立空气监测点,实时监测PM10、SOsub2/sub、NOsub2/sub数据,并向省环保厅上传自动监测数据。2013年,上虞区完成对原有的空气监测站设备进行全面升级,从分析3个参数升级到了6个参数,增加PM2.5、Osub3/sub、CO三项监测能力,更加全面反映空气质量现状。随后又相继在梁湖镇、曹娥街道建立空气自动监测站。/pp  为了更直观地监测空气质量,去年以来,上虞区环保局积极开展PM2.5空气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在原有4个监测点位基础上,新增11个乡镇(街道)的PM2.5空气自动监测站。今年3月初,随着剩余5个乡镇的PM2.5自动监测站点建设完成,上虞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实现全覆盖。/pp  “在点位设置、实际选点时,我们充分考虑城市功能区划、发展总体规划、污染源分布等多种因素,使环境空气监测的代表性、科学性得到明显增强,监测点位的分布更加合理。”上虞区环保局监测站工作人员表示,通过对区域空气质量的在线自动监测,能及时、准确地反映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及变化规律,为环境管理、污染防治等提供翔实的数据资料和科学依据。/p
  • 8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正式发布,完善相关污染物排放监测工作
    为支撑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与新污染物治理等工作,近期,生态环境部发布了《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有机碳和元素碳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 1327-2023)等8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所有标准均2024年7月1日起实施。一、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有机碳和元素碳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 (HJ 1327—2023)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自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有机碳和元素碳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方法原理与系统组成、技术性能、安装、调试、试运行与验收、系统日常运行维护、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数据有效性判断等技术要求。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江苏省南京环境监测中心和河南省生态环境监测和安全中心。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有机碳和元素碳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方法原理与系统组成、技术性能、安装、调试、试运行与验收、系统日常运行维护、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数据有效性判断等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采用热学-光学校正法或热学-光学衰减法的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有机碳和元素碳连续自动监测系统。二、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水溶性离子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 1328—2023)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自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水溶性离子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方法原理与系统组成、技术性能、安装、调试、试运行与验收、系统日常运行维护、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数据有效性判断、废物处置等技术要求。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河南省生态环境监测和安全中心、河北省石家庄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和江苏省南京环境监测中心。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水溶性离子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方法原理与系统组成、技术性能、安装、调试、试运行与验收、系统日常运行维护、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数据有效性判断、废物处置等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采用离子色谱法的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水溶性离子(Cl-、NO3-、SO42-、Na+、NH4+、K+、Mg+、Ca2+)连续自动监测系统。三、 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无机元素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 1329—2023)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自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无机元素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方法原理与系统组成、技术性能、安装、调试、试运行与验收、系统日常运行维护、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数据有效性判断等技术要求。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江苏省南京环境监测中心、河南省生态环境监测和安全中心和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无机元素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方法原理与系统组成、技术性能、安装、调试、试运行与验收、系统日常运行维护、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数据有效性判断等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采用能量色散 X 射线荧光光谱法的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无机元素连续自动监测系统,适用目标元素参见附录 A。四、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氨和氯化氢的测定 便携式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法(HJ 1330—2023)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自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 NH3和 HCl 的便携式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法。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重庆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本标准验证单位: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山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福建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浙江省绍兴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浙江省台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杭州谱育检测有限公司。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 NH3和 HCl 的便携式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法。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中 NH3和 HCl 的测定。NH3、HCl 的方法检出限均为1mg/m3,测定下限均为4mg/m3。五、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便携式催化氧化-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HJ 1331—2023)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自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中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便携式催化氧化-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山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江苏省南京环境监测中心、山东建筑大学。本标准验证单位: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福建省厦门环境监测中心站、西安市环境监测站、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辽宁省沈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山东微谱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中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便携式催化氧化-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中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本方法测定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总烃(以甲烷计)、甲烷的检出限为均为0.4mg/m3,测定下限均为1.6mg/m3。六、 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便携式气相色谱-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HJ 1332—2023)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自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中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便携式气相色谱-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江苏省南京环境监测中心、山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生态环境监测站。本标准验证单位: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福建省厦门环境监测中心站、西安市环境监测站、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辽宁省沈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便携式气相色谱-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中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本方法测定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中总烃(以甲烷计)、甲烷的检出限均为0.2mg/m3,测定下限均为0.8mg/m3。七、水质 全氟辛基磺酸和全氟辛酸及其盐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HJ 1333—2023)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自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海水中直链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直链全氟辛酸及其盐类的同位素稀释/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和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本标准验证单位: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湖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江苏省泰州环境监测中心、山东省分析测试中心和中持依迪亚(北京)环境检测分析股份有限公司。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全氟辛酸及其盐类的同位素稀释/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海水中直链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perfluorooctanesulfonic acid and perfluorooctanesulfonate, PFOS)、直链全氟辛酸及其盐类(perfluorooctanoic acid and perfluorooctanoate, PFOA)的测定。取样量为0.5L,定容体积为1.0ml,进样体积为5.0μl 时,PFOS(以对应酸的浓度计)的方法检出限为0.6ng/L,测定下限为2.4ng/L,PFOA(以对应酸的浓度计)的方法检出限为0.5ng/L,测定下限为2.0ng/L。八、土壤和沉积物 全氟辛基磺酸和全氟辛酸及其盐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HJ 1334—2023)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自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土壤和沉积物中直链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直链全氟辛酸及其盐类的同位素稀释/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和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本标准验证单位: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湖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江苏省泰州环境监测中心、山东省分析测试中心和中持依迪亚(北京)环境检测分析股份有限公司。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土壤和沉积物中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全氟辛酸及其盐类的同位素稀释/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本标准适用于土壤和沉积物中直链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perfluorooctanesulfonic acidandperfluorooctanesulfonate,PFOS)、直链全氟辛酸及其盐类(perfluorooctanoic acid and perfluorooctanoate,PFOA)的测定。取样量为2g,试样定容体积为1.0ml,进样体积为5.0μl 时,PFOS(以对应酸的浓度计)的方法检出限为 0.4μg/kg,测定下限为1.6 μg/kg;PFOA(以对应酸的浓度计)的方法检出限为0.5μg/kg,测定下限为2.0μg/kg。附:1、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有机碳和元素碳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 (HJ 1327—2023).pdf2、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水溶性离子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 1328—2023).pdf3、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无机元素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 1329—2023).pdf4、固定污染源废气 氨和氯化氢的测定 便携式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法(HJ 1330—2023).pdf5、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便携式催化氧化-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HJ 1331—2023).pdf6、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便携式气相色谱-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HJ 1332—2023).pdf7、水质 全氟辛基磺酸和全氟辛酸及其盐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_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HJ 1333—2023).pdf8、土壤和沉积物 全氟辛基磺酸和全氟辛酸及其盐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_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HJ 1334—2023).pdf《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有机碳和元素碳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 1327-2023)、《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水溶性离子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 1328-2023)、《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无机元素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 1329-2023)等3项标准与采用实验室手工分析方法的现行标准相比,3项标准具有自动化程度高、干扰因素较少等优点,可用于指导我国颗粒物组分自动监测工作的开展,推动环境空气细颗粒物浓度持续下降。《固定污染源废气 氨和氯化氢的测定 便携式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法》(HJ 1330-2023)与现行相关监测标准相比,具有灵敏度高、抗干扰能力强等优点,可用于现场快速监测,支撑《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453-2022)等标准实施及环境监管执法工作。《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便携式催化氧化-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HJ 1331-2023)、《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便携式气相色谱-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HJ 1332-2023)等与现行相关监测标准相比,具有自动化程度高、抗干扰能力强等优点,可用于现场快速监测,支撑《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0-2015)、《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4-2019)等标准实施及碳监测评估试点工作。《水质 全氟辛基磺酸和全氟辛酸及其盐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HJ 1333-2023)、《土壤和沉积物 全氟辛基磺酸和全氟辛酸及其盐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HJ 1334-2023)等填补了水、土壤和沉积物中相关分析方法标准空白。
  • 江苏省拟执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执法应用规定
    p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测条例》,加强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的监管,规范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的执法应用,江苏省生态环境厅起草了《江苏省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执法应用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pp  《江苏省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执法应用规定(征求意见稿)》从制定该规定的目的、该规定中所称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施的定义,该规定适用范围,排污单位主体责任,自动监测数据的审核、自动监测数据的执法应用以及其他情形几方面做了详细解释。/pp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于2020年7月24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意见:/pp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cwm@jshb.gov.cn /pp  (二)将纸质版意见寄至:南京市江东北路176号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监测处(邮政编码:210036),请在信封或快递单上注明“《江苏省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执法应用规定》征求意见”字样。/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  strong江苏省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执法应用规定(征求意见稿)/strong/pp strong 一、目的/strong/pp  为加强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的监管,规范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的执法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行政处罚办法》《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测条例》《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等法律规章,制定本规定。/pp  strong二、定义/strong/pp  本规定所称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施,是指在排污单位现场安装的用于监控、监测污染物排放的在线监测仪、流量(速)计、水质自动采样器、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记录仪和数据采集传输仪等仪器、仪表、传感器等设施,是污染防治设施的组成部分。/pp  strong三、适用范围/strong/pp  本规定适用于江苏省范围内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施运行及其自动监测数据应用于环境执法的管理,具体包括:废气参数、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氯化氢、非甲烷总烃等自动监测数据和废水流量、pH、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等自动监测数据。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排污单位纳入重点排污单位清单。/pp  strong四、排污单位主体责任/strong/pp  (一)排污单位是自动监控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的主体。排污单位可委托运营单位运行自动监控设施,但不改变排污单位的主体责任。/pp  (二)排污单位应当依法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安装使用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施,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联网,自行组织比对监测,三个月内完成自主验收,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pp  (三)排污单位负责自动监控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保证自动监控设施及其传输系统正常运行,按照《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75)、《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技术规范》(HJ 355)等标准规范要求,对自动监控设施开展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工作,及时记录、报告和处理异常情况,保存原始监测记录,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完整有效。/pp  (四)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施确需拆除或停运的,应当在拆除或停运三十日前向有管辖权的生态环境部门报告,经同意后方可实施。自动监控设施发生故障不能正常使用的,排污单位应当在故障发生后 12 小时内向有管辖权的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并及时维修,保证在 5 个工作日内恢复正常运行 因特殊情况无法在 5个工作日内恢复正常使用的,应提前向生态环境部门申请停运。停运期间,排污单位或其委托的单位应当采用手工监测方式,对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加密监测,并向有管辖权的生态环境部门报送监测数据,废水数据报送每天不少于 4 次,间隔不得超过 6 小时 废气数据报送每天不少于 1 次。/pp  (五)排污单位应当按照自动监测数据标记规则,12 小时内在省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企业端,如实标记工况和自动监测异常情况。自动监测设备发生故障,或者进行维修、校准的,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标记规则及时标记 未标记的,视为数据有效。/pp strong 五、自动监测数据的审核/strong/pp  (一)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设立的生态环境监控部门、生态环境监测部门根据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委托,负责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施数据传输情况、自动监控设施运行与数据有效情况进行审核。/pp  (二)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施监测数据超过所执行排放标准限值时,生态环境监控部门立即组织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施数据传输及时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判断数据传输的有效性。经判断数据传输有效时,出具“数据传输审核报告”(见附件 1),并在数据产生次日(周末及节假日顺延)15:00 前书面反馈生态环境监测部门,同时反馈给排污单位。/pp  (三)生态环境监测部门收到“数据传输审核报告”后,应当按照国家《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技术指南》,及时组织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施运行和数据有效情况进行现场审核,审核内容包括: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状况,日常运维、检修、校验比对记录等,必要时可对自动监测设施开展比对监测或质控样考核,判断自动监控设施是否正常运行、监测数据是否有效,出具“数据有效性审核报告”(见附件 2),并在收到“数据传输审核报告”3 日(周末及节假日顺延)内书面反馈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同时反馈给排污单位。/pp  strong六、自动监测数据的执法应用/strong/pp  (一)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施自备案之日起,自动监测数据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按照国家环境标准、技术规范审核后,即可作为环境执法和管理的事实依据。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设立的生态环境执法部门负责对自动监控设施不正常运行和数据超标情况进行查处。/pp  (二)生态环境执法部门收到 “数据有效性审核报告”后,应当及时组织现场检查,制作现场检查笔录。/pp  (三)经现场检查,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施处于正常运行状态,且监测数据超过相应排放标准限值的,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应当在收到审核报告 7 个工作日内对涉嫌违法的排污单位进行立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的有关超标排放污染物的规定予以处罚。(四)经现场检查,排污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生态环境执法部门按照有关自动监控设施不正常运行的规定予以处罚: 1. 故意不正常使用自动监控设施,或者未经生态环境部门批准,擅自拆除、停运、破坏自动监控设施的 2. 未按技术规范进行维护,生态环境部门抽检时比对监测或者使用标准物质、质控样试验结果不符合考核指标要求的 3. 排污单位生产工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与自动监测数据相关性异常的 4. 发生故障不能正常运行,未按规定报告的 5. 数据采集率不满足相关技术要求,未按规定报告的 6. 停运期间排污单位未按要求开展手工加密监测并及时报送监测结果的 7. 其他原因造成的自动监控设施不正常运行的情况。/pp  strong七、其他/strong/pp  (一)自动监测数据的审核和执法应用由排污单位所在地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实施。/pp  (二)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施监测数据超标判定依据:废气执行小时均值排放标准的以有效小时均值作为判定依据,执行日均值排放标准的以有效日均值作为判断依据 废水以有效日均值作为判定依据。/pp  (三)排污单位存在阻挠现场检查人员进入现场、不配合比对监测、现场检查或者不按照要求提供资料等拒绝现场检查的情形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处罚。/pp  (四)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施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运营单位参与排污单位监控设施弄虚作假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将有关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pp  (五)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生产者和销售者,应当保证生产和销售的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由于设施自身质量问题导致数据明显失真或数据相关性不符的,由各设区市生态环境部门予以通报,公开生产者名称及其产品型号。/pp  (六)本规定自 2020 年 X 月 X 日起施行。/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tyle=""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7/uepic/0d0b7c21-840b-4d67-82b1-626c5783da81.jpg" title="附件1.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tyle=""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7/uepic/f588cd36-d398-4c34-9a50-9b83d015170f.jpg" title="附件2-1.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7/uepic/47d97d0a-260b-4848-a57e-2d2c2bc6737b.jpg" title="附件2-2.jpg"//p
  • 先河大气复合污染高精度自动检测仪项目通过验收
    日前,由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的国家国际科技合作项目&ldquo 大气复合污染高精度自动检测仪及系统集成联合研发&rdquo 顺利通过了受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委托,河北省科技厅组织的专家组的验收,并得到了省内外技术专家的高度评价。  针对近年来我国雾霾天气日趋严重,而国内大气复合污染监测技术相对落后的现状,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澳大利亚ECOTECH公司开展国际科技合作,引进了外方大气复合污染自动监测技术,经过消化吸收,研制开发了适合我国国情的各种大气复合污染物自动监测仪器,包括痕量气体自动监测仪(高精度二氧化硫监测仪、高精度氮氧化物监测仪、高精度一氧化碳监测仪)、温室气体自动监测仪(二氧化碳监测仪、甲烷监测仪)和霾的光散射特性监测仪浊度仪。大气复合污染物自动监测仪已经通过河北计量院的检测,各项指标达到国际同类产品的先进水平。仪器经成都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等国内6个站点长期试运行,系统运行稳定,无人值守时间长,维护量小,操作简单,可以全面反映当地大气复合污染状况。  通过本次国际科技合作,先河公司还开发了大气复合污染监测平台软件,可以通过集成PM2.5、PM10、能见度、臭氧监测仪等环境监测仪器,形成完整的大气污染监测平台,可实现对以灰霾为主的区域大气复合污染进行及时、准确的监测和预测预报,为环境管理达到&ldquo 测得准、说得清、管得好&rdquo 的目标提供技术支持,促进我国环境管理水平的提升。
  • 环保部发布六项标准 涉液相、离子色谱等仪器检测方法
    日前,环保部发布《固定污染源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硝酸银容量法》等六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涉及离子色谱、液相色谱液相色谱等等仪器仪器检测方法。此次发布的六项标准2016年8月1日起实施,前三项为修订,后三项为首次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固定污染源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硝酸银容量法》(HJ 548-2016);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氯化氢的硝酸银容量法。 本标准是对《固定污染源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硝酸银容量法(暂行)》(HJ 548-2009)的修订。本标准首次发布于2009 年,原标准起草单位为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  二、《环境空气和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HJ 549-2016);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和废气中氯化氢的离子色谱法。本标准是对《环境空气和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暂行)》(HJ 549-2009)的修订。本标准首次发布于2009 年,原标准起草单位为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  三、《水质 二氧化氯和亚氯酸盐的测定 连续滴定碘量法》(HJ 551-2016);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纺织染整工业废水中二氧化氯和亚氯酸盐的连续滴定碘量法。本标准是对《水质 二氧化氯的测定 碘量法(暂行)》(HJ 551-2009)的修订。本标准首次发布于2009年,原标准起草单位为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  四、《环境空气 颗粒物中水溶性阴离子(F-、Cl-、Br-、NO2-、NO3-、PO43-、SO32-、SO42-)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HJ 799-2016);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颗粒(TSP、PM10、PM2.5、降尘等)中8种水溶性阴离子(F-、Cl-、Br-、NO2-、NO3-、PO43-、SO32-、SO42-)的离子色谱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五、《环境空气 颗粒物中水溶性阳离子(Li 、Na 、NH4 、K 、Ca2 、Mg2 )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HJ 800-2016);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颗粒物 (TSP、PM10、PM2.5、降尘等)中6种水溶性阳离子 (Li 、Na 、NH4 、K 、Ca2 、Mg2 ) 的离子色谱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六、《环境空气和废气 酰胺类化合物的测定 液相色谱法》(HJ 801-2016)。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和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酰胺类化合物的液相色谱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自以上标准实施之日起,下列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废止,标准名称、编号如下:一、《固定污染源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硝酸银容量法(暂行)》(HJ 548-2009);二、《环境空气和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暂行)》(HJ 549-2009);三、《水质 二氧化氯的测定 碘量法(暂行)》(HJ 551-2009)。内容来自:看仪器网
  • 环保部发布六项标准 涉液相、离子色谱等仪器检测方法
    日前,环保部发布《固定污染源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硝酸银容量法》等六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涉及离子色谱、液相色谱等仪器检测方法。此次发布的六项标准2016年8月1日起实施,前三项为修订,后三项为首次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硝酸银容量法》(HJ 548-2016)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氯化氢的硝酸银容量法。 本标准是对《固定污染源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硝酸银容量法(暂行)》(HJ 548-2009)的修订。本标准首次发布于2009 年,原标准起草单位为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  二、 《环境空气和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HJ 549-2016)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和废气中氯化氢的离子色谱法。本标准是对《环境空气和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暂行)》(HJ 549-2009)的修订。本标准首次发布于2009 年,原标准起草单位为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  三、 《水质 二氧化氯和亚氯酸盐的测定 连续滴定碘量法》(HJ 551-2016)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纺织染整工业废水中二氧化氯和亚氯酸盐的连续滴定碘量法。本标准是对《水质 二氧化氯的测定 碘量法(暂行)》(HJ 551-2009)的修订。本标准首次发布于2009年,原标准起草单位为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  四、 《环境空气 颗粒物中水溶性阴离子(F-、Cl-、Br-、NO2-、NO3-、PO43-、SO32-、SO42-)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HJ 799-2016)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颗粒(TSP、PM10、PM2.5、降尘等)中8种水溶性阴离子(F-、Cl-、Br-、NO2-、NO3-、PO43-、SO32-、SO42-)的离子色谱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五、 《环境空气 颗粒物中水溶性阳离子(Li+、Na+、NH4+、K+、Ca2+、Mg2+)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HJ 800-2016)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颗粒物 (TSP、PM10、PM2.5、降尘等)中6种水溶性阳离子 (Li+、Na+、NH4+、K+、Ca2+、Mg2+) 的离子色谱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六、 《环境空气和废气 酰胺类化合物的测定 液相色谱法》(HJ 801-2016)。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和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酰胺类化合物的液相色谱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自以上标准实施之日起,下列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废止,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固定污染源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硝酸银容量法(暂行)》(HJ 548-2009)   二、《环境空气和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暂行)》(HJ 549-2009)   三、《水质 二氧化氯的测定 碘量法(暂行)》(HJ 551-2009)。
  • 城市雾霾四合一气体检测质量
    城市雾霾严重,空气质量堪忧。金坛亿通的四合一气体检测仪帮您检测空气质量!ET-04型,列在线式多参数气体检测仪是一种可以多配置的单种(臭氧,氨气一氧化碳,二氧化硫,硫化氢等,见列表,任意选配)的气体检测报警仪, 具有非常清晰的大液晶显示屏,声光报警提示,带内置泵,保证在非常不利的工作环境下也可以检测危险气体并及时提示操作人员预防。同时将数据远程传输 有:在线检测和无线传输功能特点:-自带吸气泵可将数十米距离外气体吸入仪器进行测定-声、光报警-大屏幕数字、字符显示、瞬时值、峰值显示-开机或需要时对显示、电池、传感器、声光报警功能自检-安全提示:定期闪灯、声音提示-出众的音频声音报警-配有充电器、携带方便、使用灵活-可以同时支持4种的气体检测工作,组成四合一在线检测-四种气体前三种都是按照客户自行挑选的,第四种的气体是标配好的二氧化碳。如想变成在线式的,请看ET-08型在线式气体检测远程传输系统主要传感器技术指标  技术参数:1:检测气体:任意选择 2:传感器寿命:二氧化碳传感器寿命是7年,其他传感器寿命为30个月3:电池:可充电电池 电池工作时间:连续工作大概 200小时左右,另外配充电器4:显示:大屏幕液晶显示5:工作温度:-10∽45℃6:工作湿度:5-90%RH可以任意选择四种传感器检测气体量程精 度最小读数响应时间甲醛检测仪0-10.00ppm<± 5%(F.S)0.01ppm&le 25秒氧气(O2)0-30%Vol<± 5%(F.S)0.1%Vol&le 15秒臭氧检测仪0-20ppm<± 5%(F.S)0.01 ppm&le 30秒可燃气(EX)0-100%LEL<± 5%(F.S)1%LEL&le 5秒一氧化碳(CO)0-100ppm<± 5%(F.S)0.1ppm&le 25秒硫化氢(H2S)0-100.0ppm<± 5%(F.S)0.1ppm&le 30秒二氧化硫(SO2)0-100ppm<± 5%(F.S)0.1ppm&le 30秒一氧化氮(NO)0-250ppm<± 5%(F.S)1ppm&le 60秒二氧化氮(NO2)0-20ppm<± 5%(F.S)0.1ppm&le 25秒氯气(CL2)0-20ppm<± 5%(F.S)0.1ppm&le 30秒氨气(NH3)0-100ppm<± 5%(F.S)1ppm&le 50秒氢气(H2)0-1000ppm<± 5%(F.S)1ppm&le 60秒氰化氢(HCN)0-50ppm<± 5%(F.S)0.1ppm&le 200秒氯化氢(HCL)0-20ppm<± 5%(F.S)0.1ppm&le 60秒磷化氢(PH3)0-5-1000 ppm<± 5%(F.S)0.01/1ppm&le 25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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