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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空气质量自动测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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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空气质量自动测系统相关的资讯

  • 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在检名单公布
    2013年12月3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对外发布截至2013年12月1日,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在检企业名单。名单内容如下: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在检企业名单(截至2013年12月1日)序号申请企业产品型号产品名称1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XHAQMS2000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2武汉宇虹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TH-2000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3ENVIRONNENMENT 环境技术(北京)有限公司AQMS-ESACN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4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XHPM2000E颗粒物PM10自动监测系统5武汉宇虹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TH2000PM大气颗粒物浓度监测仪6ENVIRONNENMENT 环境技术(北京)有限公司MP101M-PM10颗粒物监测仪
  • 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软件
    系统概述   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支持多因子数据采集接入,具备数据审核、数据管理、数据分析等功能,能够帮助环境监测部门全面、及时、准确地掌握空气质量变化,为环境监督管理、污染控制提供依据。 系统界面图 数据审核 图 数据看板
  • EVS:如何使用自动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和预报系统运营102个项目
    BLOG EVSOmnis几十年来,全球一直在预测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最初由地方和国家政府承担,现在私营部门已经有了高度成熟的使用案例。近场、近实时预测空气质量建模和管理系统,专注于特定设施或设施群的空气质量管理,在10到15年前首先被采矿、矿物加工、废水处理和政府组织采用。我们使用Envirosuite在过去12年中运行的102个项目数据,分析了空气质量管理系统的实时和预测使用数据.1是什么推动了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和预报系统的采用?简而言之,对环境空气质量问题采取行动以降低风险仅知道现存问题是不够的,还必须知道如何有效地将行动集中在问题的原因上。由于许多类型的排放污染物不可见,因此忽视问题随着时间推移,排放量经常变化很大,其影响在很大程度上也取决于天气条件。最初,自动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系统是由改善环境绩效的需求驱动的。新的合规性需求,需要新的环境空气质量管理方法。在某些情况下,环境许可证要求采用近乎实时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或预测。通常由私营企业提供和支持,但由组织本身使用,很少有人对这些类型的系统特征进行公开分析。2使用自动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和预测分析102个项目的类型作为在澳大利亚阿德莱德举行的 2022 年 CASANZ 会议的一部分,Envirosuite 的全球采矿主管 Matt Scholl 和 EVS Water 经理 Chaim Kolominskas 发表了一篇题为“近实时空气质量建模、预测和管理系统的采用和发展”的论文(Uptake and evolution of predictive and near real time air quality modelling, forecasting and management systems)本文目的是了解是否可以使用更大的项目数据集来指导如何进一步改进近场、近实时和预测空气质量建模和管理系统的设计和实施。本文分析了过去12年来空气质量管理实时和预测系统的设计和使用趋势,这些数据来自Envirosuite在该领域正在进行的项目的匿名数据,总共102个项目。项目分为以下三种类型:空气质量/计量建模和预测这些类型的系统使用某种自动气象建模和/或扩散建模来进行空气质量管理。排放源识别建模此类别包括用于确定空气质量影响、事件或投诉来源的解决方案。建模(如反向轨迹建模)对于此类别中的所有解决方案都是通用的。快速分析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此类解决方案包括自动分析、报告和分发与空气质量管理相关的监测信息。Envirosuite的Omnis软件结合了实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天气预报和排放建模,使用户能够管理周围的环境空气质量。3使用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和预测系统的102个市政或工业应用的采用情况在全球102个正在进行的项目中,基于建模的解决方案(39%)和基于监测的解决方案(36%)被同等使用,25%的项目使用了排放源识别建模解决方案。在使用方面,根据102个活动项目的90天使用统计数据(截止到2022年4月),74%的解决方案交互与基于监控有关,16%与建模和预测有关,10%与某种排放源识别建模有关。使用统计提供了几个更有趣的剖析:62% 的项目与 1 种以上的解决方案相关联。拥有最频繁用户的项目每天访问该解决方案超过20次。平均而言,28% 站点的用户至少每天访问该解决方案。从这些见解中可以清楚地看出,要在多种解决方案中对环境空气质量问题采取有意义的行动,详细的、可操作的见解是必不可少的。上图显示了活动位置的概念模型 - Envirosuite的Omnis软件推出的一项功能,允许用户识别其设施中的未知排放源。4如何使用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来识别有问题的排放源?当今工业运营商或市政当局不能仅依靠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进行主动分析,仅知道存在问题是不够的,您需要知道如何有效地将行动集中在问题原因上。Envirosuite的Omnis软件即将推出的一项功能称为活动定位,旨在帮助在运营中遇到排放问题但不知排放源的客户。为用户提供准确的见解,以有效地针对产生排放问题的区域。用户可以“临近预报”,比以往更准确地做出具体的运营决策。历史活动位置可以为有效调查排放事件提供明确的分析。此外,Omnis的排放源识别功能为运营商进行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提供了价值,使其及时了解哪些排放源需要立即关注。我们的解决方案帮助世界各地越来越多的运营商进行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减轻排放影响并管理复杂的基础设施。关于我们澳大利亚Envirosuite公司(股票代码:EVS)。有30多年的环境咨询管理经验,擅长数据分析和建模,以自主开发的软件和硬件为服务平台,向客户提供实时监测,分析报告,溯源预测等功能为一体的专业环境管理解决方案。在世界各地积累了丰富的大气/水/噪声监管等环境管理成功案例。2020年2月,收购专业的环境噪声监测公司EMS Brüel Kjæ r后,EVS成为横跨大气质量、水务监管和环境噪声监测三大专业领域的公司。
  • 青岛众瑞环境空气质量连续自动监测解决方案
    一背景 1国家出台 160 余项政策文件,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等; 2各地方政府与部门相继出台 440 余项政策文件,促进了空气质量全面达标。 32012 至 2015 年,全国国控监测站点已从 661 个增至 1436 个。 4国家“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相关内容: →“构建以自动监测为主的大气环境立体综合监测体系” →“国家城市空气质量监测站点从 1436 个增加至 1734 个” →“京津冀及周边区域重点区县加密设置 279 个监测站点” →“常规监测站点覆盖全部空气质量超标区县和百万人口以上区县”→“污染严重的乡镇(街道)增设小微站点或单指标监测站点” ...二参考标准 1hj 590-2010 环境空气 臭氧的测定 紫外光度法 2hj 654-2013 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3hj 965-2018 环境空气 一氧化碳的自动测定 非分散红外法 4hj 1043-2019 环境空气 氮氧化物的自动测定 化学发光法 5hj 1044-2019 环境空气 二氧化硫的自动测定 紫外荧光法 6jjg 551-1988 二氧化硫分析仪检定规程 7jjg 635-1999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红外线气体分析器检定规程 8jjg 801-2004 化学发光法 氮氧化物分析仪检定规程 9jjg 1077-2012 臭氧气体分析仪检定规程 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 和 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2020 年) 10 ccaepi-rg-y-041-2019 小型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系统三系统简介青岛众瑞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可对环境空气质量 24 小时进行连续自动监测,迅速准确地收集监测数据,及时准确地反映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及变化规律,为环保部门的环境决策、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提供详实的数据资料和决策参考。青岛众瑞环境空气质量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解决方案主要包含校准比对、现场监测、远程监控、应用支持,系统整体框架图如下:系统整体框架图3.1 校准对比 校准比对主要参照《jjf 1907-2021 环境空气在线监测气体分析仪校准规范》,可采用动态稀释 法原理和动态添加法原理进行相关设备校准。同时,也可使用便携式仪器进行 so2、co、nox、o3 现场对比,以保障测量数据的准确性。3.2 现场监测 现场监测系统主要包含采样系统、污染物监测单元、动态配气系统、数据管理、网络数据传输等,对环境空气中so2、co.....pm10)及气象5参数进行实时测量,同时,还可以通过视频对现场实时监测。现场监测系统示意图3.3 远程监控 远程监控系统包含四大模块:浓度曲线显示,数据查询报表,区域监测布点,实时数据查看。远程监控系统示意图3.4 应用支持 青岛众瑞环境空气质量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提供四大应用支持: 1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评价、考核 2应急预警、测管联动 3系统运维、数据分析 4污染防治、环境治理
  • 国内外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系统最新进展
    国内外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系统最新进展&mdash &mdash CIOAE 2014之在线分析综合类专场  仪器信息网讯 近来,&ldquo APEC蓝&rdquo 一度成为了互联网上、朋友圈中的传播热词,可见人们对于环境空气污染问题的关注。  为了实时监测数据和空气质量指数等信息,我国目前正在积极构建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ldquo 据不完全统计,现阶段我国的空气质量监测工作已经基本覆盖了1800多个市、县。&rdquo 北京市化工研究院尹洧教授在今天(26日)召开的CIOAE 2014之在线分析综合类专场上表示。CIOAE 2014之在线分析综合类专场  他介绍到,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是基于干法仪器的生产技术、利用定电位电解传感器原理、结合国际上成熟的电子技术和网络通讯技术研制开发出的最新科技产品。该系统符合国家对城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的各项技术指标要求,国产化程度高,可替代同类进口产品,是开展城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的理想仪器。  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是一套以空气质量监测仪器为核心的自动测控系统。而空气质量监测仪器一般采用湿法和干法两种方式,湿法的测量原理是库仑法和电导法等,需要大量试剂,存在试剂调整和废液处理等问题,操作繁琐,故障率高,维护量大;干法则基于物理光学测量原理,利用顶电位电解传感原理,样品始终保持在气体状态,没有试剂损耗,维护量较小,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理想的性能价格比。  空气质量监测仪器在经历了第一代湿法仪器、第二代干法仪器后,近年来一种基于差分吸收光谱法(也称长光程法,英文简称DOAS。)原理的监测仪器开启了空气质量监测仪器的第三个时代,不仅能够分时测量SO2、NO2、O3三个主要参数,还能测量THC(总碳氢)、CH4、NMHC(非甲烷总烃)、BTX(苯系物)等有机污染参数,被广泛应用于大气成分研究,&ldquo 目前国内部分城市已经引进了这种采用DOAS的大气环境质量监测系统。&rdquo 尹洧教授补充到。  然而,&ldquo 观察我国环境空气监测工作现状,普遍化、自动化、标准化较世界先进水平都具有一定差距。&rdquo   近年来,国外已经开始发展灵敏度更高的长光程吸收光谱仪,区别于DOAS,这种仪器是基于激光光源进行监测,但目前尚处于试验阶段。同时,激光雷达技术具有距离分辨率高和实时测量范围较大等特点,在环境监测应用方面已得到了国际范围内的广泛重视,目前已成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发展的新方向。  另外,通过卫星遥感数据、地面观测数据结合后向轨迹模型、空气质量预报模型构建天地空一体化的大气环境监测和预报系统,可对大气环境形成一个立体的、全方位的认识,这也是目前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的发展趋势之一。尹洧教授(中)与天津大学赵友全教授(右)、中国计量院王德发博士(左)会上交流探讨编辑:刘玉兰
  • 231万!肇庆市生态环境局四会分局计划采购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站点仪器设备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GDLKX022-013项目名称:2022年四会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站点仪器设备更换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2,314,000.00元采购需求:合同包1(2022年四会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站点仪器设备更换项目):合同包预算金额:2,314,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1-1大气污染防治设备二氧化硫分析仪1(套)详见采购文件190,000.00-1-2大气污染防治设备二氧化氮分析仪1(套)详见采购文件189,000.00-1-3大气污染防治设备一氧化碳分析仪1(套)详见采购文件192,000.00-1-4大气污染防治设备臭氧分析仪1(套)详见采购文件190,000.00-1-5大气污染防治设备PM10颗粒物分析仪1(套)详见采购文件296,000.00-1-6大气污染防治设备PM2.5颗粒物分析仪1(套)详见采购文件298,000.00-1-7大气污染防治设备气象参数分析仪1(套)详见采购文件70,000.00-1-8大气污染防治设备多气体校准装置1(套)详见采购文件149,000.00-1-9大气污染防治设备零气发生器1(套)详见采购文件69,000.00-1-10大气污染防治设备能见度仪1(套)详见采购文件96,000.00-1-11大气污染防治设备便携式甲烷非甲烷总烃分析仪1(套)详见采购文件475,000.00-1-12大气污染防治设备配套安装系统1(套)详见采购文件30,000.00-1-13大气污染防治设备安装调试及手工比对技术服务1(项)详见采购文件70,000.00-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2022年四会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站点仪器设备更换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2年12月20日 至 2022年12月27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方式:在线获取售价: 免费获取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3年01月10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递交文件地点:四会市广场南路建设大楼内(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会分中心)五楼开标2室开标地点:四会市广场南路建设大楼内(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会分中心)五楼开标2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肇庆市生态环境局四会分局地址:四会市行政广场南路2号联系方式:326808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东立可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肇庆市端州区芙蓉路27号联合担保大厦综合楼4楼419房联系方式:1701709162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区小姐电 话:17017091628广东立可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2年12月20日
  • 湖北省新增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43个
    近日,湖北省环保厅召开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工作会议,推进我省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工作。2009年度湖北省环境监管能力专项资金计划安排建设湖北省县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43个。按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要求的点位设置原则,目前全省43个空气自动监测站站址选点工作已经结束,空气自动监测站仪器设备招标采购工作已经完成,建设进入实质性推进阶段。  会议上省环保厅规划财务处介绍:“今年在全省县级市建设空气自动站43个,今后将进一步扩大建设覆盖范围,不断提高我省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力争更加准确、全面地反映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及变化趋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副站长梁占礼要求“各相关监测站和建设单位要精心组织、严密部署,抓紧时间确保今年十月底全部完成43个空气自动监测站的建设任务。”  有关县(市)监测站站长签字确认了空气自动监测站站址点位和完成建设时间进度,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将根据各空气自动监测站的建设先后顺序积极做好技术支持。  新建空气自动监测站分别为武汉、宜昌、荆州、黄冈、恩施等十二个市(州)的43个县(市、区)。选点原则以反映居民生活大气环境质量为准,要求监测数据能准确反映地方环境空气质量水平。新建43个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成后将与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联网,实现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全覆盖、24小时自动监控。今后,将按时发布全省各地空气质量日报,市民可及时、清楚地了解自己所在城市的空气质量状况。
  • 环保部:超千万人次机场要设置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
    p  环保部发布机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以下简称《原则》),其中,针对年旅客吞吐量(近期或远期)超千万人次机场,《原则》提出了设置机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以及在机场和主要声环境敏感区设置噪声实时监测系统的要求。/pp  环保部表示,《原则》适用于民用机场和军民合用机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pp  《原则》规定,新(迁)建项目从声环境、生态、水环境、土壤环境等环境要素方面开展了多场址方案环境比选,提出了必要的调整、优化要求。项目选址、施工布置不占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及其他生态保护红线等环境敏感区中法律法规禁止占用的区域可审批。/pp  “对声环境敏感目标产生不利影响的,在技术、经济、安全可行的条件下,优先采取源头控制措施。”/pp  《原则》说,对超标的声环境敏感目标,提出了调整跑道布置和方位角、跑道起降比例等工程优化方案,提出了环保拆迁、建筑隔声、周边相关规划控制及调整等措施后,对声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机场周边声环境敏感目标满足相关标准要求的可进行审批。/pp  《原则》对重点保护及珍稀濒危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保护鸟类迁徙也提出要求,其中,对其造成不利影响的,提出了调整跑道布置和方位角、优化飞行程序和跑道及起降比例等工程优化方案,提出了运营期灯光和噪声控制、生态修复等措施 对古树名木、重点保护及珍稀濒危野生植物造成不利影响的,采取了避让、工程防护、移栽等措施。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对重点保护及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重要生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可进行审批。/pp  此外,针对生活污水、油库区初期雨水、机修废水等污(废)水,提出了收集、处置措施和应满足的相应标准要求,明确了回用、综合利用或排放的具体方式。针对油库及油品输送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等,提出了分区防渗、泄漏监测等防止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措施,并提出了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控要求。/pp  《原则》说,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对水环境和土壤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可审批。/pp  《原则》还对油库及油品输送设施,提出了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必要的油气回收措施的要求。“有场区供暖设施的,提出了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和要求。针对年旅客吞吐量(近期或远期)超千万人次机场,结合飞机尾气影响预测,提出了必要的对策建议。”《原则》说,在采取这些措施后,对环境空气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可审批。/pp  针对年旅客吞吐量(近期或远期)超千万人次机场,《原则》说,提出了设置机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以及在机场和主要声环境敏感区设置噪声实时监测系统的要求的可审批。/pp  按相关规定开展了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也是机场环评通过审批的一项原则要求。/p
  • 环保部: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
    环境保护部文件 环发[2012]33号关于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的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计划单列市环境保护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以下简称《意见》)、《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国发〔2011〕42号)(以下简称《规划》)和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全面实施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加快建设先进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预警体系,现就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是贯彻落实《意见》和《规划》的重要举措。推进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估考核体系建设,优化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提高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水平,提升区域特征污染物监测能力,推进典型农村地区空气背景站或区域站建设,对于促使环境空气质量评价结果更加符合实际状况,更加接近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具有重要意义。  (二)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是全面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的重要保障。开展对新增指标的监测评价,需要实施分析方法选取、仪器检定选型、设备购置安装、数据质量控制、专业人员培训、系统调试运行、监测数据分析、监测信息发布等一系列工作,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是保障上述工作正常开展的基础和前提。  (三)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是提高环境监测公共服务水平的迫切需要。良好的环境空气质量是一种公共产品,与人体健康息息相关。为满足社会公众环境知情权,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检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成效,应及时准确发布环境监测信息,尽快提升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  二、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的总体要求  “十二五”期间,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的总体目标是:以建设先进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预警体系为目标,整合国家大气背景监测网、农村监测网、酸沉降监测网、沙尘天气对大气环境影响监测网、温室气体试验监测等信息资源,增加监测指标,建立健全统一的质量管理体系和点位管理制度,完善空气质量评价技术方法与信息发布机制。到2015年,建成布局合理、覆盖全面、功能齐全、指标完整、运行高效的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  三、加快建设先进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预警体系  按照新颁布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对细颗粒物(PM2.5)、臭氧(O3)、一氧化碳(CO)等监测指标,2012年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开展监测(所有国控点位,下同),2013年在113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开展监测,2015 年在所有地级以上城市开展监测。自2016年1月1日起,以上各地均按照新标准监测和评价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并向社会逐点实时发布监测结果。  (一)加强城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能力建设。按照上述时间要求,地级及以上城市应完善国家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点位,分步填平补齐相关监测仪器设备设施。在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区域设立必要的重金属污染物空气监测点位。各省、地市级监测站及环境空气监测点位,应建立健全数据传输与网络化监控平台,进一步加强各省区城市空气自动监测的质量控制。  (二)加强区域环境空气监测系统能力建设。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地区及辽宁中部、山东半岛、武汉及其周边、长株潭、成渝、海峡西岸、陕西关中、山西中北部、兰州白银和乌鲁木齐城市群等重点区域新建区域环境空气监测点位,同时扩展31个现有农村环境空气监测子站功能,形成区域环境空气监测能力。  (三)加强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境空气监测能力建设。在现有能力的基础上,抓紧完善国家空气背景监测重点实验室的立体监测、区域预警平台、以及数据实时传输及发布系统等基础支撑体系。  四、加强组织协调,扎实推进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  (一)加强组织,协调推进。各级环保部门应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编制本辖区内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方案,将各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到有部署、有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各地建设方案应在2012年6月底之前报送我部。  (二)加大投入,保障资金。各级环保部门应积极协调同级财政部门,将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和运行保障费用纳入各级公共财政预算。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建设所需资金由国家和地方共同承担,除此之外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所需资金,由地方自筹资金解决。  (三)加强培训,提升水平。各级环保部门应根据新形势下环境管理的需要,制定监测人才培养规划,定期开展培训,以培养技能人才、专业拔尖人才、综合管理人才为重点,提高人才队伍素质,为科学监测环境空气质量提供人才保障。  (四)定期评估,加强考核。各地应加强监督检查,建立项目实施定期调度机制,及时掌握情况,严格考核验收。在2013年年底和2015年年底,我部将分别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并公布实施情况。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环保 空气 监测 能力 意见  抄送:国务院办公厅,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部内有关司局,各有关直属单位。
  • “十二五”建成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
    要不了几年,不仅全国多数城市的居民能及时了解所在城市的空气质量状况,连一些农村甚至南海海域也将有空气质量监测站点。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吴晓青在11日召开的“全国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现场会”上透露,到“十二五”末期,我国将建成由“城市站”、“背景站”、“区域站”和“重点区域预警平台”组成的装备精良、覆盖面广、项目齐全、具备国际水平的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  今年5月,按照国务院批准的空气质量新标准“三步走”实施方案,环保部开始着手部署第一阶段(2012年)空气质量新标的监测。  根据环保部确定的时间表,今年10月底前,第一阶段实施城市所有国家网监测点位要完成设备安装并开展试运行 12月底前,第一阶段实施城市要按空气质量新标准要求开展监测并发布数据,鼓励具备条件的地方提前实施。  发布内容包括各点位SO2、NO2、PM10、PM2.5、O3和CO等6项监测指标的实时小时浓度值、日均浓度值、AQI指数以及该监测点位的代表区域。  “全面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意味着全指标监测并及时发布监测结果。”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司长赵英民说,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是一项系统工程,除了已发布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外,还涉及点位布设、设备选型、自动监测、评价方法标准技术规范等众多内容。  据记者了解,空气质量新标准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覆盖面广。目前国家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由113个重点城市扩大到338个地级市(含州盟所在地的县级市),国控监测点位由661个增加到1436个。  “我国已建成14个国家环境空气背景监测站,正在我国南海海域新增一个背景站,即西沙国家环境背景综合监测站,该站已经进入建设阶段。”吴晓青介绍,我国已建成31个农村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近期还将针对区域污染物输送监测需要新增65个站点,基本形成覆盖主要典型区域的国家区域空气质量监测网。  据了解,目前珠三角区域空气质量预警监测网初步框架已构建完成,京津冀、长三角区域空气质量预警监测网正在研究建立。  赵英民透露,环保部正在组织修订《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规范》、《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制定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仪器检测技术要求》与《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相关标准年内发布,尽快完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体系。  赵英民表示,随着配套标准的出台,我国针对区域长期的环境空气质量评价体系将逐步完善,届时将形成覆盖我国局地与区域、短期与长期的环境空气质量评价体系。  记者从环保部了解到,“十二五”期间,我国建设的近1500个监测点位,前期投入将超过20亿元,每年新增费用将超过1亿元。
  • 和诚环保发布H6型微型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系统(球型)新品
    H6型微型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系统(球型)产品简介:利用传感器技术、互联网技术、无线通信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电子地理信息技术等,实现7*24h在线监控的在线监控系统,并且支持现场视频监控。一旦发现违规行业,监管单位可以立刻制定整改措施。一方面可减轻工作人员的工作量,另一方面能够在造成严重的影响前给予制止,提升城市印象。主要特点: 仪器设备为小型,安装、拆卸和设备维护简便。 检测因子: PM2.5、PM10、SO2、NO2、CO、O3传感器可插拔式设计,可根据需求选择不同的监测参数自由组合。 可选配:温度、湿度、风速、风向、气压或其他检测因子。 供电方式:内置电池、太阳能、市电多种供电可选。推荐内置电池加太阳能供电方式。 采样周期:1-60分钟可自由设定。 通讯方式:GPRS无线通讯。 工作环境温度:-50℃~100℃ 工作环境湿度:0%RH~99%RH 设备具备自动定期纠偏校正功能和接收指令校正功能。同时具有云端自动在线校准功能,自动修正传感器漂移及环境干扰。 设备具备工况状态自动上传功能,特别是当设备部件或者整体出现异常状态时,具备状态预警功能。 具备设备状态指示功能,可直观辨别设备工作状态。 支持断电续传功能,避免网络环境问题造成的数据丢失。 具有硬件自诊断自恢复功能。 设备可自动报告传感器运行状态,整机电源供给状态等。 通过远程终端对设备进行远程程序升级。 安装简便,立杆或利用现有电线杆安装,可抗强风天气。主要资质:CCEP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CMA检测报告创新点:利用先进的传感器技术、互联网技术、无线通信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电子地理信息技术等,实现7*24 h在线监控的在线监控系统,并且支持现场视频监控。一旦发现违规行业,监管单位可以在第一时间制定整改措施。一方面可减轻工作人员的工作量,另一方面能够在造成严重的影响前给予制止,提升城市印象。H6型微型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系统(球型)
  • 江苏印发《江苏省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管理办法(试行)》
    p 日前,江苏印发《江苏省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管理办法(试行)》。全文如下:/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strong关于印发《江苏省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strong/pp各市、县(市、区)生态环境局(环境保护局):/pp 为加强我省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行管理,确保监测数据客观、准确,我厅组织制定了《江苏省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厅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pp style="text-align: right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pp style="text-align: right "2019年1月17日/pp style="text-align: right "(此件公开发布)/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江苏省环境空气质量/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自动监测站管理办法(试行)/pp 第一条 为加强我省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以下简称空气自动站)运行管理工作,确保监测数据客观、准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厅字〔2017〕35号)、《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环发〔2015〕175号)和《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环办监测函〔2017〕290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pp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空气自动站包括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以下简称国控空气自动站)、省本级和市县人民政府投资建设或委托第三方建设并购买服务的空气自动站、国家交由地方托管的空气自动站以及各级各类专项用途的空气自动站。/pp 第三条 按事权分级管理原则,国控空气自动站由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配合生态环境部管理,省本级建设的空气自动站和省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以下简称省控空气自动站)由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其他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建设的空气自动站由本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管理(见附录一)。/pp 第四条 空气自动站正常运行是指站点布设、站房建设、仪器安装、数据传输、仪器采样、分析和质控等方面工作情况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见附录二)。/pp 第五条 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空气自动站受到干扰干预,属于不正常运行状态:/pp (一)未经相应管理权限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准同意,擅自停运、变更、增减环境空气监测点位或者故意改变环境空气监测点位属性的 /pp (二)破坏损毁监测设备、站房、通讯线路、信息采集传输设备、视频设备、电力设备、空调、风机、采样泵、采样管线、监控仪器仪表或其他监测监控辅助设施的 /pp (三)人为操纵、干预或者破坏空气自动站运行维护管理的正常参数设置的 /pp (四)采取人工遮挡、堵塞和喷淋等方式,干扰采样口或周围局部环境的 /pp (五)未经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批准,擅自进入国控空气自动站站房、房顶、站点栅栏及采样器20米范围内的;未经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批准,擅自进入省控空气自动站站房、房顶、站点栅栏及采样器20米范围内的;未经市或县(市、区)环境监测机构批准,擅自进入市或县(市、区)控空气自动站站房、房顶、站点栅栏及采样器20米范围内的;/pp (六)故意更换、隐匿、遗弃空气自动站标准样品,或者通过稀释、吸附、吸收、过滤、改变保存条件等方式改变空气质量监测样品性质的;/pp (七)故意不真实记录或者选择性记录原始数据,篡改、销毁原始记录,或者不按规范传输原始数据的 /pp (八)其它影响空气自动站监测数据真实性的。/pp 第六条 地方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防范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开展本级事权范围内空气自动站监测质量监督检查,加强对空气自动站第三方运行维护机构(以下简称第三方运维机构)的监督管理。/pp 第七条 地方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采取多种措施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强化相关部门和人员的法律意识,依法依规保障环境空气自动站正常运行。/pp 第八条 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在空气自动站管理工作中承担以下职责:/pp (一)全省空气自动站的综合管理,组织制定并实施省控空气自动站的建设、验收和运行规划,并制定相关的质量管理制度、标准和规范;/pp (二)组织全省空气自动站质控体系运行情况监督检查。/pp (三)协助生态环境部开展国控空气自动站的建设、验收和运维管理。/pp 第九条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协同有关部门为空气自动站正常运行提供用地、电力、网络、防雷和安全等基础条件的保障,并建立保障制度。/pp 第十条 各级环境监测机构应当配合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开展空气自动站日常运行管理、质量控制、监督检查等工作,并负责本级事权范围内第三方运维机构的考核。/pp 第十一条 省环境监测中心应当会同驻市环境监测中心及各地方环境监测机构承担以下职责:/pp (一) 在技术上设计、优化、调整全省空气自动监测网络;/pp (二) 对各地自建空气自动站进行质量控制和质量检查;/pp (三) 配合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委托的第三方质量控制机构进行国控空气自动站检查。/pp 第十二条 第三方运维机构对其负责运维的空气自动站承担以下职责:/pp (一)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管理规定开展运维工作,并负责空气自动站的质量管理、仪器设备维修和安全工作;/pp (二)每周至少一次现场检查维护、校准,并按照国家和省质量管理要求做好各项记录,日常运维工作内容与要求、现场检查维护前一天报备等事项需参照国控空气自动站运行管理实施细则中运维工作相关要求以及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pp (三)配合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建立空气自动站质量管理制度、运行管理制度和运行维护计划;/pp (四)按照国家信息发布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合同约定对涉密监测数据保密。/pp 第十三条 第三方运维机构应当配合省、市环境监测管理人员做好各项质量监督检查和空气自动站安全工作,发现空气自动站不正常运行时,应及时向事权所属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pp 第十四条 对政府不当干预导致空气自动站出现不正常运行的或弄虚作假问题突出的市、县(市、区),由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公开约谈其政府负责人,督促所在地政府查处和整改,并向社会公开通报处理结果。/pp 第十五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与或指使他人干扰干预空气自动站监测工作,导致空气自动站不正常运行的,由负责调查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将违法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pp 第十六条 空气自动站运行维护人员或质量控制人员实施或参与干扰干预空气自动站,导致自动站不正常运行的, 依法予以处罚。涉嫌违法犯罪的,负责调查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将相关线索移送公安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相关情况通报信用管理机构。/pp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省生态环境厅负责解释。/pp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pp 附录一/pp 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简称国控空气自动站,是经生态环境部批准设置的,以监测城市建成区的环境空气质量整体状况和变化趋势为目的而设置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点。/pp 省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简称省控空气自动站,是经省生态环境厅批准设置,以监测县(市、区)建成区的环境空气质量整体状况和变化趋势为目的而设置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点。/pp 省本级建设的空气自动站:为生态环境厅投资建设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建设并购买服务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点。/pp 国家交由地方托管的空气自动站:生态环境部投资建设并委托给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管理的空气自动监测站点。/pp 附录二/pp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布设技术规范(试行)》(HJ 664—2013)/pp 《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和验收技术规范》(HJ655-2013)/pp 《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653-2013)/pp 《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HJ 817-2018)/pp 《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验收技术规范》(HJ193-2013)/pp 《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654-2013)/pp 《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HJ818-2018)/pp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pp 《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定》(HJ663-2013)/pp style="text-align: right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19年1月17日印发/p
  • 2321万!太原市生态环境局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超级站项目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1401992022AGK01315项目名称:太原市生态环境局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超级站项目仪器设备公开招标采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预算金额:23211000元最高限价:23211000元采购需求:共一包,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针对大气复合污染成因建设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超级站,配置相关监测仪器,开展常规六参数、大气化学成分观测、大气气溶胶物理特性观测、大气环境立体分布监测、光化学污染成因监测等,围绕大气污染的成因诊断、来源分析、防治控制及健康影响,开展针对各项重点污染专题的全面的、深入的统计分析业务应用,如颗粒物污染分析专题、光化学污染分析专题、地基遥感监测专题等,掌握颗粒物化学及光化学污染的分布特征及来源解析等,全面提升太原市重污染天气的应对,为太原市空气质量污染防治工作开展和环境管理决策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注:1.所有招标内容除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外,均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投标货物及服务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2.招标内容标注为“进口产品”的,满足需求的国产产品和进口产品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后60个工作日内将合格的合同标的交付。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环境保护部印发《关于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的意见》
    环境保护部印发《关于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的意见》加快建设监测预警体系  目标是什么?  到2015年,建成布局合理、覆盖全面、功能齐全、指标完整、运行高效的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  具体怎么做?  加强城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区域环境空气监测系统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境空气监测能力建设  钱从哪里来?  各级环保部门积极协调同级财政部门,将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和运行保障费用纳入各级公共财政预算江苏省13个城市PM2.5数据提前到3月底公布,而按照原计划,这些城市将在今年7月公布。图为工作人员在南通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虹桥子站查看PM2.5监测设备。  CFP供图   环境保护部日前印发《关于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做出部署。  据了解,《意见》旨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家环境保护&ldquo 十二五&rdquo 规划》和第七次全国环保大会精神,全面实施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加快建设先进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预警体系。  充分认识监测能力建设的重要性  《意见》强调,要充分认识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和《国家环境保护&ldquo 十二五&rdquo 规划》的重要举措。推进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估考核体系建设,优化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提高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水平,提升区域特征污染物监测能力,推进典型农村地区空气背景站或区域站建设,对于促使环境空气质量评价结果更加符合实际状况,更加接近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具有重要意义。  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是全面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的重要保障。开展对新增指标的监测评价,需要实施分析方法选取、仪器检定选型、设备购置安装、数据质量控制、专业人员培训、系统调试运行、监测数据分析、监测信息发布等一系列工作,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是保障上述工作正常开展的基础和前提。  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是提高环境监测公共服务水平的迫切需要。良好的环境空气质量是一种公共产品,与健康息息相关。为满足社会公众环境知情权,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检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成效,应及时准确发布环境监测信息,尽快提升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  《意见》提出了&ldquo 十二五&rdquo 期间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的总体目标:以建设先进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预警体系为目标,整合国家大气背景监测网、农村监测网、酸沉降监测网、沙尘天气对大气环境影响监测网、温室气体试验监测等信息资源,增加监测指标,建立健全统一的质量管理体系和点位管理制度,完善空气质量评价技术方法与信息发布机制。到2015年,建成布局合理、覆盖全面、功能齐全、指标完整、运行高效的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  加快建设先进的监测预警体系  《意见》指出,按照新颁布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对细颗粒物(PM2.5)、臭氧(O3)、一氧化碳(CO)等监测指标,2012年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开展监测(所有国控点位,下同),2013年在113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开展监测,2015年在所有地级以上城市开展监测。自2016年1月1日起,以上各地均按照新标准监测和评价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并向社会逐点实时发布监测结果。  一要加强城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能力建设。按照上述时间要求,地级及以上城市应完善国家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点位,分步填平补齐相关监测仪器设备设施。在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区域设立必要的重金属污染物空气监测点位。各省、地市级监测站及环境空气监测点位,应建立健全数据传输与网络化监控平台,进一步加强各省区城市空气自动监测的质量控制。  二要加强区域环境空气监测系统能力建设。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地区及辽宁中部、山东半岛、武汉及其周边、长株潭、成渝、海峡西岸、陕西关中、山西中北部、兰州白银和乌鲁木齐城市群等重点区域新建区域环境空气监测点位,同时扩展31个现有农村环境空气监测子站功能,形成区域环境空气监测能力。  三要加强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境空气监测能力建设。在现有能力的基础上,抓紧完善国家空气背景监测重点实验室的立体监测、区域预警平台以及数据实时传输及发布系统等基础支撑体系。  加强组织协调,保障能力建设顺利推进  为保障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扎实推进,《意见》提出了4项保障措施:  一要加强组织,协调推进。各级环保部门应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编制本辖区内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方案,将各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到有部署、有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各地建设方案应在2012年6月底之前报送环境保护部。  二要加大投入,保障资金。各级环保部门应积极协调同级财政部门,将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和运行保障费用纳入各级公共财政预算。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建设所需资金由国家和地方共同承担,除此之外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所需资金,由地方自筹资金解决。  三要加强培训,提升水平。各级环保部门应根据新形势下环境管理的需要,制定监测人才培养规划,定期开展培训,以培养技能人才、专业拔尖人才、综合管理人才为重点,提高人才队伍素质,为科学监测环境空气质量提供人才保障。  四要定期评估,加强考核。各地应加强监督检查,建立项目实施定期调度机制,及时掌握情况,严格考核验收。在2013年年底和2015年年底,环境保护部将分别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并公布实施情况。来源:中国环境报
  • 先河环保研制出我国首套空气质量监测系统
    技术人员对自主研发的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设备进行测试 日前,在位于石家庄市高新区的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人员正在对自主研发的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设备进行测试。该企业坚持科技创新为先导,成功研制出我国第一套空气质量监测系统,打破国外技术和价格垄断,成为具备研发生产空气质量、烟尘烟气、污水、地表水质、饮用水质、酸雨等六大在线监测系统及环境应急监测车的环境监测仪器专业生产企业。 关于先河环保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内高端环境监测仪器仪表领军企业,也是国内首家拥有国家规划的环境监测网及污染减排监测体系所需全部产品的企业。2010年11月5日,公司登陆创业板市场,成为中国环境监测仪器行业首家上市公司。  公司所处领域为国家七大战略新兴产业之首——节能环保产业。主营业务涵盖大气监测预警技术与设备、地表水质监测技术与设备、地下水水质监测技术与设备、饮用水安全监测预警技术与设备、酸雨在线监测技术与设备、污染源在线监测技术与设备、应急监测及决策指挥系统等环境监测解决方案、运营服务、VOCS治理、社会化检测及民品净化等领域。
  • 环保部:省级空气质量监测预警系统全部建成
    p  真实准确的监测数据是治污的基础。近日记者从环保部获悉:2015年,我国不断强化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空气质量、水质、土壤环境监测取得阶段性成果。/pp  去年元旦起,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1436个监测点位全部开展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并实时发布PM2.5等6项指标监测数据和空气质量指数。31个省(区、市)全部完成省级空气质量监测预警系统建设,32个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全部完成市级空气质量监测预警系统建设。/pp  在完成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9个重点城市源解析工作的基础上,2015年,又有26个重点城市开展源解析工作,已分3批次完成了22个重点城市源解析结果论证。北京、天津等城市率先试点开展源排放清单编制工作。/pp  在水环境监测方面,除组织对国控断面和规划考核断面每月进行水质监测、每天6次实时公布国家水质自动站监测结果外,环保部开展了国控地表水点位和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监测点位调整工作,将“十三五”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断面由972个调整到2700多个,全面覆盖地级以上城市水域。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点位由301个扩展到419个。/pp/pp/pp/pp/ppbr//p
  • 空气自动监测站“8只眼”紧盯西宁空气质量
    记者从西宁市环境保护局了解到,西宁市目前已建成8个空气自动监测站,形成覆盖西宁市的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使西宁市空气污染源监测更加准确,也为下一步建设西宁市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平台奠定了基础。  据了解,“十一五”期间,西宁市按照国家环境质量监测规范要求及西宁市“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目标,累计投资720万元,新建多巴第五水厂站、城南站、湟中鲁沙尔站、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桥头站、湟源城关站等多个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城市重点监测区域实现自动监测。据西宁市环保局环境监测中心工作人员介绍,监测站对周边空气24小时连续监测,主要监测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颗粒物等指标。西宁市环保局监测中心则会定时从各个监测站收集实时数据,获得当日的空气质量情况。
  • 北大空气质量预报系统可预报5天内空气质量
    昨天,京城天气晴朗,秋高气爽。在八达岭长城景区,巍峨的长城屹立山巅,在蓝天和五彩斑斓的植被映衬下更显壮美。  雾霾散,蓝天归,市民舒心的同时也在担忧好天气能维持多久。昨天,北京大学向记者透露,该校环境专家研制的&ldquo 矮马全国空气质量预报系统&rdquo 已经上线,市民通过该系统可免费了解未来5天内的空气质量。  该系统由北大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谢绍东、副教授王雪松和美国佐治亚理工学院学者胡泳涛博士等组成团队研发,三人均有丰富的区域和城市空气质量数值模拟和数值预报经验。据介绍,目前各地的人工空气质量预报并不提供两天以上的预报,这与当前气象预报的准确率不高、污染源变化等因素有关。据谢绍东透露,&ldquo 矮马&rdquo 系统研发中,研究人员考虑了近地面层的气象条件,并根据实测数据对污染源进行动态校准,一定程度上提高了预报的准确率,也延长了预报周期,可提供未来5天的预报。  &ldquo 矮马&rdquo 系统的核心是一台叫做&ldquo 矮马&rdquo 的小型超级计算机,研究团队以现有公开出版物和学术文献为基础、以现场观测和地方实际监测数据为验证,建立起高时空分辨率的全国空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同时,根据中国气象参数和空气污染物源排放参数的实际,对国际广泛使用的空气质量模型&ldquo 区域多尺度空气质量模型(CMAQ)&rdquo 进行改进,利用&ldquo 矮马&rdquo 模拟在预测气象条件下,全国各地排放出的空气污染物在地球大气中传输、反应、转化、沉降等过程,从而计算各污染物浓度的时空分布。目前,&ldquo 矮马&rdquo 预报已经能预测140种大气痕量污染物浓度,目前仅公布与人们生活密切相关的臭氧和PM2.5浓度。  每天凌晨6时,系统通过其官网(http://www.wuranyubao.com.cn)公布北京、上海、南京等全国171个城市未来5天的动态可视化空气质量预报,包括空气质量指数、臭氧和PM2.5等主要污染物浓度、最低能见度、平均风速、最多风向等。系统还可切换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进行区域对比。
  • 太原"十二五"将实现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全覆盖
    记者从日前举行的太原市环境监测“十二五”规划评审会议上了解到,未来五年,太原市将有效配置监测资源,巩固和优化监测点位,开展新的监测领域,环境监测能力将实现管理"一盘棋"、队伍"一条龙"、技术"天地一体化"。  “十二五”期间,太原市将建设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超级站,开展灰霾天气的监测。所谓“超级”,是指增加了多项监测项目,包括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臭氧、挥发性有机化合物、能见度、浊度、颗粒物的消光特性和气象参数等17类近百种,从而实现对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的全覆盖。  为评估机动车尾气排放对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太原市拟在交通流量大的主干线,建设交通主干线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
  • 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城市站运维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p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厅字〔2017〕35号,以下简称《意见》),生态环境部于2017年12月组织对10个省(区、市)27个地级以上城市51个地方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以下简称地方站点)开展了运维质量专项检查。在本次检查中发现部分省市对地方站点运维工作重视不够,监管不到位,部分地方站点运维质量不高。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站点运维和监管工作,提升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数据质量,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pp  一、充分认识加强地方站点质量管理的重要性/pp  客观、准确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数据是评价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反映污染治理成效、实施环境管理与决策的基本依据,数据质量事关政府公信力和环境管理水平。地方各级环保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对地方站点运行维护的监督管理,规范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行为,保障监测数据的客观准确、真实可靠。/pp  二、完善地方站点及周边环境条件保障/pp  地方各级环保部门要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环境监测人为干扰干预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健全行政区域内站点管理措施。按要求制作各站点的警示站牌,严禁非运维人员进入自动监测站房或采样平台20米范围内 坚决取缔影响、干扰城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正常运行的设备设施。/pp  地方各级环保部门要完善站点安全保障措施。采样区域要设立有效护栏,护栏高度以有效保障运维人员安全为准 完备稳压和防雷设施 规范监测仪器线路和管路连接 合理配置灭火器,有效保护站房安全。/pp  三、加强地方站点日常运行维护/pp  地方各级环保部门应要求运维机构按规范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检查和养护,建立故障报修制度。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PM2.5)监测仪、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分析仪和动态校准仪应按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及时进行校准,确保仪器误差在允许范围内,用于校准监测仪器的设备(流量计、温度计、气压计)必须经检定校准。/pp  地方各级环保部门要在本行政区域内建立站点仪器运行异常或数据信息异常的应急处理预案与检修、处理和报告制度。发现仪器处于异常工作状态,及时查找原因,采取补救措施 定期对采样头和采样管道进行清洗,及时或定期更换仪器设备耗材,保持站房内部环境干净整洁,布置整齐。/pp  四、强化地方站点质量管理/pp  地方各级环保部门应定期组织开展行政区域内站点的量值溯源与传递、手工比对、质控考核等工作,按规定做好质控记录,建立原始记录和电子记录档案。加大地方站点运维人员培训力度,强化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质量意识和职业操守意识,提高运维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技术能力,不断完善监测质量管理体系、监督考核和奖惩机制。/pp  五、组织开展监督检查/pp  各省级环保部门按照《关于加强环境质量自动监测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环办〔2014〕43号)、《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及本通知要求加强对地方站点运维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并于2018年7月30日前将检查整改落实情况报送我部。我部将结合贯彻落实《意见》相关工作部署,适时开展多种形式的监督检查。/pp  联系人:杨嘉玥/pp  电话:(010)66556824/pp  邮箱:zhiguanchu@mep.gov.cn/p
  • 国内首套交通空气质量监测子系统启用
    北京将在二环路上设置尾气监测和牌照识别系统,以监测汽车尾气排放对于大气环境的影响。市环保局昨天发布消息,北京智能交通———交通污染监控示范项目正式投入使用,交通环境监测系统的数据将为今后机动车污染控制政策的制定提供依据。  交通污染监测系统启用  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实施的项目包括一个交通环境空气监测子系统,由设置在主要道路附近的6个空气质量监测子站、1辆流动监测车、3台便携式监测仪组成,主要监测交通对环境的影响。这是国内首套完整的交通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子系统,补充和完善了北京原有的空气质量监测体系。  二环可测不同车辆尾气  同时,环保部门还在二环路上设置了5套路面行驶车辆尾气排放的遥测设施,以及20套车辆牌照识别系统,以监测道路上汽车的流量、速度以及不同车辆类型对空气质量的影响。  这位负责人表示,目前,北京的机动车污染越来越突出,机动车排放的污染物要占到全市污染总排放的1/3。此次投入使用的交通污染监控项目,将监测分析机动车尾气等交通污染对城市大气环境的具体影响,并为今后制定相关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 崂应发布崂应2092型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仪新品
    崂应2092型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仪 一、产品概述 本仪器是全天候户外自动监控终端,它是由数据采集平台和数据传输平台组成,数据采集平台可扩展多种传感器,实现不同的空气污染物监测功能。用户可根据监测大气颗粒物浓度选配切割器(PM2.5、PM10)。其采用钢质材料,能够适应全天候复杂环境,具备电子兼容A级设计,以及IP55防尘、防溅水设计,功能完善、体积小巧、系统集成度高、坚固耐用,可在各种复杂环境下可靠工作。设备带有机箱内部温度控制系统,可工作在外部环境温度为(-30~50)℃,适用范围广。二、执行标准GB3095-2012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HJ653-2013 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三、产品特点模块化设计,故障率低,便于维护,扩展性强智能化设计,具备故障报警以及故障自诊断功能可选配不同的切割器头对PM10和PM2.5浓度进行实时测量采用β射线吸收法直接测量颗粒物质量浓度,不受季节变化的影响,无需修正,全天候实时提供精确数据仪器采用采样和检测同位置检测方式,从根本上解决了移动纸带所带来的测量误差采用DHS(动态加热系统)加热采样入口气体并具有动态温湿度补偿功能,符合国家标准,可以保证对半挥发性硝酸盐和有机物的精确测量采用优质的检测器,测量稳定,安全可靠,数据准确采样数据自动记忆,停电后自动保存当前数据,来电后仪器能够继续采样支持多种方式的数据远程运输,包括:WIFI、ZIGBEE、3G、4G、ADSL、光纤等不锈钢材质机壳,能够适应全天候复杂环境,具备电子兼容设计,以及IP65防尘、防水设计海量的数据存储能力,可存储长达365天的数据量采用外国原装进口抽气泵,流量稳定,寿命长先进的温湿度补偿算法,修正温湿度对测量的影响,保证测量结果的准确 说 明:1、以上内容完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因产品升级或有图片与实机不符, 请以实机为准,本内容仅供参考。创新点:1)采用β 射线吸收法直接测量颗粒物质量浓度,不受季节变化的影响,无需修正,全天候实时提供精确数据。2)采用DHS(动态加热系统),加热采样入口气体并具有动态温湿度补偿功能,符合国家标准,可以保证对半挥发性硝酸盐和有机物的精确测量。3)野外作业级防护,不锈钢材质机壳,具备电子兼容设计,以及IP65防尘、防水设计,能够适用全天候复杂环境。4)模块化设计,故障率低,便于维护,扩展性强。5)智能化设计,具备故障报警以及故障自诊断功能。6)可选配多规格切割器,对PM10和 PM2.5浓度进行实时测量。7)颗粒物监测采样和检测同位置,从根本上解决了移动纸带所带来的测量误差。8)采用国外原装进口抽气泵,流量稳定,使用寿命长。9)内置4G数据传输模块(DTU),可进行数据上传,数据传输符合《污染源在线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 212-2017)。10)可实现气象五要素的实时监测,标配温度、湿度、压力传感器,可选配风向、风速传感器等。崂应2092型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仪
  • 中科天融公司昌平区空气质量子站自动监测建设政府采购项目顺利验收
    2016年3月15日,昌平区环保局主持召开了“昌平区空气质量子站自动监测建设政府采购项目”验收评审会,建设单位昌平区环保局及专家组在现场勘验各个监测站点后,形成统一意见,认为我公司承建的空气质量监测子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严格依照合同执行,一致同意该项目通过验收。   “昌平区空气质量子站自动监测建设政府采购”项目,共设有三个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分别为:草莓园站、昌平区环保局站、阳坊站。  同时,项目设置建设中心平台,用以接收以上三个空气监测子站的监测数据,进行数据分析与展示,为环境空气质量评估提供科学依据。中心站置于昌平环保局内机房,设置远程访问端口,可通过互联网对平台进行访问,实时查看三站的数据状态,进行站点管理。  同时,监测子站设有报警系统,具有全面报警功能,如:查询功能、定时布防撤防、应用手机卡实现无线网络连接,分区布防,智能学习配件等;报警系统内置GSM卡模块,当主机发生报警时会自动拨打远程报警号码通知相关人员。   本项目是我公司在北京市辖区内承建的首个空气质量监测站项目,具有里程碑的意义。通过本项目中与专家组的深入沟通,公司项目组人员学习和总结了诸多宝贵经验,为公司后期实施同类项目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 衡阳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对南岳区组织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仪器设备更新工作进行技术把关工作
    11月1日,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副主任王艳萍带队来岳对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仪器设备更新工作把关。首先,在南岳分局5楼会议室召开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仪器设备更新技术把关交流会,南岳分局局长梁晓波及相关负责人,承建公司、运维公司代表参加座谈。会上,衡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与南岳分局对南岳区环境空气质量的现状和下一步工作重点进行深入探讨,南岳分局汇报了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仪器设备更新工作情况,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对空气自动监测站仪器设备更新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并对承建公司、运维公司分别提出了具体要求,王艳萍表示后续将积极提供技术指导。会后,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到南岳分局楼顶,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仪器设备更新简易站房查看设施设备调试和试运行情况、站房建设和防雷等保障情况,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要求整改。此次,技术把关交流对南岳分局做好空气自动监测站仪器设备更新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南岳分局将按照技术指导精神稳步推进后续工作,确保圆满完成空气自动监测站仪器设备更新任务。
  • 成都启动空气质量自动检测 每小时发布一次
    成都市环保局日前发布消息,从2011年开始,成都市作为全国113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之一,启动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数据实时发布,成都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数据实现一小时发布一次。今后,成都市民可登录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的重点城市空气质量发布系统,实时查询成都市每个小时的污染物浓度均值。
  • 周生贤推荐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车 聚光科技等销量有望增加
    11月8日讯,环保部网站周五消息,环保部部长周生贤近日在调研黑龙江省大气治理情况时指出,要重点研究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车。业内称,聚光科技、先河环保等监测车产品获肯定,销量有望增加。  针对哈尔滨市的治霾行动,周生贤提出要做好4个方面的工作:一要积极推进集中供热、&ldquo 煤改气&rdquo 、&ldquo 煤改电&rdquo 工程建设,加快淘汰燃煤小锅炉 在天然气气源供应不足的地方,要优先保障民生用天然气。二要向上海等一线城市学习,重点研究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车建设,实现与空气质量监测系统的互联,确保监测车现场监测,保障实时数据发布。三要重点针对&ldquo 天罗地网&rdquo 工程多研究,加大推进力度。四要大力推行&ldquo 谁污染、谁负责&rdquo 的第三方运营的环境保护新模式。  一位基金研究员对大智慧通讯社表示,周生贤指出要使用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车,表明了国家层面对于该类产品的重视和推广,也能有效带动各地区使用相关产品。目前,聚光科技、先河环保这两大环境监测龙头企业均有生产,在市场及技术方面均占有优势,未来销量有望增加。  周生贤在调研时还提出要采取第三方运营的环保新模式。环境信息公开已经成为今年环保工作的一大重点,基于环保成本高企,许多企业存在环境信息弄虚作假的现状。长期环保监测系统或将引入第三方运维管理,而不再由企业自行申报数据,后期第三方运营维护企业的市场需求将逐渐扩大。  雪迪龙目前已经提供在线监控系统的运营维护服务。
  • 环保部: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仪器须采国产设备
    中国政府采购报消息 今后,用于针对PM2.5、SO2、NO2 等6 项指标的自动监测设备都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取性价比高的仪器设备,按政府采购有关要求采购国产设备。  环保部近日发布《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二阶段监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与去年5月印发的《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一阶段监测实施方案》相比,《实施方案》规定,承担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二阶段监测实施任务的地区应根据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取性价比高的监测仪器设备,按政府采购有关要求采购国产设备。城市空气质量监测实施工作,包括其仪器招标、采购、安装、调试和信息发布等由各省(区、市)环保主管部门组织。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负责制定相应技术要求,并进行技术指导。  此外,《实施方案》在具体实施安排中要求,今年 7 月底前,各省(区、市)环保主管部门负责完成辖区内第二阶段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城市所有监测点位仪器设备招标公示。8 月底前,完成第二阶段实施城市所有监测点位仪器设备招标工作。《实施方案》还要求,第二阶段实施城市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数据联网设备应与监测仪器同时招标、同时采购、同时安装运行。  据了解,《实施方案》的实施范围包括国家环保重点城市、模范城市在内共116个城市449个监测点位,并要求启动区域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和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共3个区域空气质量预警中心建设工作。据了解,2012年第一阶段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共74个城市496个国控空气质量监测点位。  据悉,财政部下达的2013年中央支持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建设的二期项目资金,主要支持地级城市国控空气质量监测点位新标准监测能力建设,县级环保模范城市的空气质量监测数据传输与网络化质控平台建设视情况予以补助。
  • 500万!广东省梅州生态环境监测站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站点监测仪器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441401-2022-02233项目名称:2022年梅州市国家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站点监测仪器更新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5,000,000.00元采购需求:合同包1(2022年梅州市国家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站点监测仪器更新项目):合同包预算金额:2,787,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1-1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颗粒物(含PM10:2套、PM2.5:2套)监测仪4(套)详见采购文件840,000.00-1-2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NO-NO2-NOx分析仪2(套)详见采购文件260,000.00-1-3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SO2分析仪2(套)详见采购文件240,000.00-1-4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CO分析仪2(套)详见采购文件240,000.00-1-5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O3分析仪2(套)详见采购文件180,000.00-1-6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动态气体校准仪(带有光度计)2(套)详见采购文件300,000.00-1-7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零气发生器(含空压机)2(套)详见采购文件120,000.00-1-8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数据采集传输硬件(工控机)2(套)详见采购文件20,000.00-1-9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配套采样系统等辅助设施、设备2(套)详见采购文件44,000.00-1-10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稳压电源2(套)详见采购文件22,000.00-1-11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配电控制单元2(套)详见采购文件40,000.00-1-12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颗粒物手工比对(含比对站房建设)1(套)详见采购文件409,000.00-1-13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流量计12(套)详见采购文件36,000.00-1-14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流量计22(套)详见采购文件36,000.00-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天内完成比对站房建设及标的仪器设备的交付,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安装、调试和性能测试,并在采购包2 PM10颗粒物监测仪、PM2.5颗粒物监测仪到货和安装调试后,开展2个包所有设备的手工比对监测试验。合同包2(2022年梅州市国家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站点监测仪器更新项目):合同包预算金额:2,213,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2-1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颗粒物(含PM10:2套、PM2.5:2套)监测仪4(套)详见采购文件840,000.00-2-2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NO-NO2-NOx分析仪1(套)详见采购文件130,000.00-2-3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SO2分析仪1(套)详见采购文件120,000.00-2-4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CO分析仪1(套)详见采购文件120,000.00-2-5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O3分析仪1(套)详见采购文件90,000.00-2-6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动态气体校准仪(带有光度计)2(套)详见采购文件300,000.00-2-7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零气发生器(含空压机)1(套)详见采购文件60,000.00-2-8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数据采集传输硬件(工控机)1(套)详见采购文件10,000.00-2-9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配套采样系统等辅助设施、设备1(套)详见采购文件22,000.00-2-10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稳压电源1(套)详见采购文件11,000.00-2-11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配电控制单元1(套)详见采购文件20,000.00-2-12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数据监控便携硬件3(套)详见采购文件30,000.00-2-13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便携式甲烷非甲烷总烃分析仪(包含苯系物)1(套)详见采购文件460,000.00-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在90个日历天内完成标的仪器设备的交付,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安装、调试和性能测试,PM10颗粒物监测仪、PM2.5颗粒物监测仪并交由包组1统一开展手工比对监测试验。
  • 和诚环保发布H6型微型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系统(机箱太阳能型)新品
    报价仅为参考,实际价格以电话咨询为准。 H6型微型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系统(机箱太阳能型)产品简介:利用先进的传感器技术、互联网技术、无线通信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电子地理信息技术等,实现7*24 h在线监控的在线监控系统,并且支持现场视频监控。一旦发现违规行业,监管单位可以在第yi时间制定整改措施。一方面可减轻工作人员的工作量,另一方面能够在造成严重的影响前给予制止,提升城市印象。主要特点:仪器设备为小型,安装、拆卸和设备维护简便。采样周期:1-60分钟可自由设定通讯方式:GPRS无线通讯工作环境温度:-40℃~70℃ 工作环境湿度:0%RH~99%RH检测因子: PM2.5、PM10、SO2、NO2、CO、O3传感器可插拔式设计,可根据需求选择不同的监测参数自由组合。可选配:温度、湿度、风速、风向、气压或其他检测因子。供电方式:内置电池、太阳能、市电多种供电可选。推荐内置电池加太阳能供电方式。设备具备自动定期纠偏校正功能和接收指令校正功能。同时具有云端自动在线校准功能,自动修正传感器漂移及环境干扰。设备具备工况状态自动上传功能,特别是当设备部件或者整体出现异常状态时,具备状态预警功能。具备设备状态指示功能,可直观辨别设备工作状态。支持断点续传功能,避免网络环境问题造成的数据丢失。具有硬件自诊断自恢复功能。设备可自动报告传感器运行状态,整机电源供给状态等。通过远程终端对设备进行远程程序升级。安装简便,立杆或利用现有电线杆安装,可抗强风天气。主要资质:CCEP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CMA检测报告 创新点:利用先进的传感器技术、互联网技术、无线通信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电子地理信息技术等,实现7*24 h在线监控的在线监控系统,并且支持现场视频监控。一旦发现违规行业,监管单位可以在第一时间制定整改措施。一方面可减轻工作人员的工作量,另一方面能够在造成严重的影响前给予制止,提升城市印象。H6型微型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系统(机箱太阳能型)
  • 山东临沂建54个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 配备进口仪器仪表
    p  目前,山东临沂市共设54个城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包括国控点4个、省控点4个、市控点46个,其中城区每个乡镇各设1个点,临港区设置1个点,9个县城区和开发区各设1个点。所有监测点均采用国际先进的进口设备开展监测。br//pp  据介绍,所有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均监测SO2、NO-NO2-NOX、PM10、PM2.5、CO、O3、气象五参数,其中3个站点增加了能见度指标,每日24小时连续监测。/pp  据了解,国控城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由环境保护部按照《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管理,省控城市空气质量监测点由省环保厅负责管理,市控城市空气质量点由市环保局负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空气自动监测站点运行所需基础条件的保障工作。/pp  所有站点均采用“专业队伍运营维护、环保部门质控考核、政府购买合格数据”的BOO管理模式,即通过招标确定第三方建设运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运作。所有站点均由专业的第三方公司进行运维,各级环保部门按管理权限对各监测站点开展检查与质量控制工作。/pp  “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均由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分别实时传输到国家、省、市级平台。”市环保局工作人员介绍。另外,临沂市所有环境空气自动监测数据均通过市环保局网站、手机APP等方式对外实时公布,公众可以实时了解环境空气质量状况,为合理安排生活与出行提供参考。/ppbr//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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