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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空气质量自动测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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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空气质量自动测系统相关的论坛

  • 总站将于下月举办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技术培训

    总站将于下月举办2012年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技术培训班 根据环保部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2012年环境监测技术培训工作计划,为了提高地级城市(国控站点)监测站监测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将定于2012年4月23~26日在湖北省举办2012年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技术培训班。 培训内容:(一)环境空气质量的标准与评价;(二)《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规范》、《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和《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等新版技术规范的宣贯;(三)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基础技能;(四)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五)空气自动监测仪器维护及管理;(六)环境空气质量的分析与评价;(七)全国臭氧、灰霾试点城市监测情况介绍。

  • 【求助】关于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系统(AQMS)的问题

    请问各位:1、AQMS在我国的建设情况,国家从哪年开始建设这个的?现在是不是大部分城市都以及建了这个系统了?2、目前这个系统有没有市场啊?3、这个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系统是一个仪器测试很多种指标吗?还是这个系统可以包括分别测试不同污染物的很多个仪器:如TSP监测仪、PM10监测仪、PM2.5监测仪、SO2监测仪、NO2监测仪、CO监测仪、O3监测仪、TVOC监测仪等。4、这个系统国内外比较著名的生产商有谁?

  • 【分享】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 知识

    环境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自动监测系统是一套自动监测仪器为核心的自动“测-控”系统。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的自动监测系统一般采用湿法和干法两种方式。湿法的测量原理是库仑法和电导法等,需要大量试剂,存在试剂调整和废液处理等问题,操作繁琐,故障率高,维护量大。该法以日本为主,但自1996年起,日本在法定的测量方法中增加了干式测量原理,湿法现已处于淘汰阶段。干法基于物理光学测量原理,使样品始终保持在气体状态,没有试剂的损耗,维护量较小。干法以欧美国家为主,代表了目前的发展趋势。1 系统的结构 干法监测子站主要由样品采集、空气自动分析仪、气象参数传感器、动态自动校准系统、数据采集和传输系统以及条件保证系统等组成。1.1 大气污染物自动分析仪 SO2自动分析仪:基于SO2分子接收紫外线(214 nm)能量成为激发态分子,在返回基态时,发出特征荧光,由光电倍增管将荧光强度信号转换成电信号,通过电压/频率转换成数字信号送给CPU进行数据处理。当SO2浓度较低,激发光程较短且背景为空气时,荧光强度与SO2浓度成正比。采用空气除烃器可消除多环芳烃(PAHs)对测量的干扰。 NOx自动分析仪:NO与O3发生反应生成激发态的NO2*,在返回基态时发射特征光,发光强度与NO浓度成正比。NO2不与O3发生反应,可通过钼催化还原反应(315℃)将NO2转换成NO后进行测量。如果样气通过钼转换器进入反应管,则测量的是NOx,NOx与NO浓度之差即为NO2。 O3自动分析仪:利用O3分子吸收射入中空玻璃管的254 nm的紫外光,测量样气的出射光强。通过电磁阀的切换,测量涤除O3后的标气的出射光强。二者之比遵循比尔-朗伯公式,据此可得到O3浓度值。 PM10自动分析仪(β射线法):仪器利用恒流抽气泵进行采样,大气中的悬浮颗粒被吸附在β源和盖革计数器之间的滤纸表面,抽气前后盖革计数器计数值的改变反映了滤纸上吸附灰尘的质量,由此可以得到单位体积空气中悬浮颗粒的浓度。 对自动分析仪的自动校准通过动态自动校准系统完成,该系统包括动态自动校准仪、零气发生器、标准气源。 目前,我国尚未出台各主要大气自动分析仪的技术条件要求,表1是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验收DASIBI公司产品时的验收标准。美国EPA对自动分析仪的性能指标要求(40 CFR PART 53)见表2。表1 DASIBI公司产品的验收标准指标 SO2 NOx O3 CO PM1024 h零漂 <±5 ppb <5 ppb <5 ppb 0.5 ppm 各台仪器间的平行性≤±7%24 h标漂 <±5 ppb <5 ppb <5 ppb 0.5 ppm 线性度 <±5 ppb <5 ppb <5 ppb 0.5 ppm 响应时间(t90) 5 min 5 min 2 min 2 min 重现性 5 ppb 5 ppb 20 ppb 0.5 ppm 流量范围 300~800 ml/min 250~700 ml/min 1.0~3.0 L/min 1.0 L/min (16.7±1%)L/min表2 美国EPA对大气自动分析仪的技术性能要求性能参数 SO2 NO2 CO 光化学氧化剂量程(ppm) 0~0.5 0~0.5 0~50 0~0.5噪声(ppm) 0.005 0.005 0. 50 0.005MDL(ppm) 0.01 0.01 1.0 0.0124 h零漂(ppm) ±0.02 ±0.02 ±1.0 ±0.0224 h标漂(20%) ±20% ±20% ±10% ±20%24 h标漂(80%) ±5% ±5% ±2.5% ±5%

  • 【分享】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知识

    环境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自动监测系统是一套自动监测仪器为核心的自动“测-控”系统。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的自动监测系统一般采用湿法和干法两种方式。湿法的测量原理是库仑法和电导法等,需要大量试剂,存在试剂调整和废液处理等问题,操作繁琐,故障率高,维护量大。该法以日本为主,但自1996年起,日本在法定的测量方法中增加了干式测量原理,湿法现已处于淘汰阶段。干法基于物理光学测量原理,使样品始终保持在气体状态,没有试剂的损耗,维护量较小。干法以欧美国家为主,代表了目前的发展趋势。1 系统的结构 干法监测子站主要由样品采集、空气自动分析仪、气象参数传感器、动态自动校准系统、数据采集和传输系统以及条件保证系统等组成。1.1 大气污染物自动分析仪 SO2自动分析仪:基于SO2分子接收紫外线(214 nm)能量成为激发态分子,在返回基态时,发出特征荧光,由光电倍增管将荧光强度信号转换成电信号,通过电压/频率转换成数字信号送给CPU进行数据处理。当SO2浓度较低,激发光程较短且背景为空气时,荧光强度与SO2浓度成正比。采用空气除烃器可消除多环芳烃(PAHs)对测量的干扰。 NOx自动分析仪:NO与O3发生反应生成激发态的NO2*,在返回基态时发射特征光,发光强度与NO浓度成正比。NO2不与O3发生反应,可通过钼催化还原反应(315℃)将NO2转换成NO后进行测量。如果样气通过钼转换器进入反应管,则测量的是NOx,NOx与NO浓度之差即为NO2。 O3自动分析仪:利用O3分子吸收射入中空玻璃管的254 nm的紫外光,测量样气的出射光强。通过电磁阀的切换,测量涤除O3后的标气的出射光强。二者之比遵循比尔-朗伯公式,据此可得到O3浓度值。 PM10自动分析仪(β射线法):仪器利用恒流抽气泵进行采样,大气中的悬浮颗粒被吸附在β源和盖革计数器之间的滤纸表面,抽气前后盖革计数器计数值的改变反映了滤纸上吸附灰尘的质量,由此可以得到单位体积空气中悬浮颗粒的浓度。 对自动分析仪的自动校准通过动态自动校准系统完成,该系统包括动态自动校准仪、零气发生器、标准气源。 目前,我国尚未出台各主要大气自动分析仪的技术条件要求,表1是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验收DASIBI公司产品时的验收标准。美国EPA对自动分析仪的性能指标要求(40 CFR PART 53)见表2。表1 DASIBI公司产品的验收标准指标 SO2 NOx O3 CO PM1024 h零漂 <±5 ppb <5 ppb <5 ppb 0.5 ppm 各台仪器间的平行性≤±7%24 h标漂 <±5 ppb <5 ppb <5 ppb 0.5 ppm 线性度 <±5 ppb <5 ppb <5 ppb 0.5 ppm 响应时间(t90) 5 min 5 min 2 min 2 min 重现性 5 ppb 5 ppb 20 ppb 0.5 ppm 流量范围 300~800 ml/min 250~700 ml/min 1.0~3.0 L/min 1.0 L/min (16.7±1%)L/min表2 美国EPA对大气自动分析仪的技术性能要求性能参数 SO2 NO2 CO 光化学氧化剂量程(ppm) 0~0.5 0~0.5 0~50 0~0.5噪声(ppm) 0.005 0.005 0. 50 0.005MDL(ppm) 0.01 0.01 1.0 0.0124 h零漂(ppm) ±0.02 ±0.02 ±1.0 ±0.0224 h标漂(20%) ±20% ±20% ±10% ±20%24 h标漂(80%) ±5% ±5% ±2.5% ±5%1.2 中心站系统软件的要求 主要包括数据采集与处理功能、报警及诊断功能、远程测控功能、可扩展性等。

  • 环境空气质量评价试点监测

    “日日都是灰霾天,空气质量却是良。”这种环保与气象数据“打架”的现象历来已久。广东省东莞市环保局日前做客“政协议政厅”透露,东莞已经在6月份被确定为省内唯一的环境空气质量评价试点监测城市,监测项目将增加灰霾天的主因。此后,东莞的环保和气象数据将告别“打架”。  上半年优良天有177天  近几年来,东莞的大气质量环境有所好转,全市的优良天数超过了95%,其中,2006年优良天数有344天,2007年有356天,2008年有346天,2009年有361天,2010年有357天。根据环保部门监测,今年上半年,东莞的优良天数已达到了177天。  “要客观评价城市的空气质量,要靠一个完善、准确的监测网络。”东莞市环保检测站站长吴对林表示,目前,根据东莞地形、人口、产业的分布,东莞共布了29个点位进行大气监测。

  • 环境保护部发布6项空气质量国家标准

    关于发布《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等六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工作,现批准《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等六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653-2013);  二、《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654-2013);  三、《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采样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93-2013);  四、《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和验收技术规范》(HJ 655-2013);  五、《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和验收技术规范》(HJ 193-2013);  六、《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手工监测方法(重量法)技术规范》(HJ 656-2013)。  以上标准自2013年8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bz.mep.gov.cn)查询。  自以上标准实施之日起,由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批准、发布的下列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废止,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PM10采样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T 93-2003);  二、《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T 193-2005)。  特此公告。环境保护部 2013年7月30日

  • 国家加快建设先进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预警体系方案出台

    近日环保部下发了环发33号文件,根据该文件部署,按照新颁布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对细颗粒物(PM2.5)、臭氧(O3)、一氧化碳(CO)等监测指标,2012年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开展监测(所有国控点位,下同),2013年在113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开展监测,2015年在所有地级以上城市开展监测。自2016年1月1日起,以上各地均按照新标准监测和评价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并向社会逐点实时发布监测结果。  (一)加强城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能力建设。按照上述时间要求,地级及以上城市应完善国家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点位,分步填平补齐相关监测仪器设备设施。在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区域设立必要的重金属污染物空气监测点位。各省、地市级监测站及环境空气监测点位,应建立健全数据传输与网络化监控平台,进一步加强各省区城市空气自动监测的质量控制。  (二)加强区域环境空气监测系统能力建设。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地区及辽宁中部、山东半岛、武汉及其周边、长株潭、成渝、海峡西岸、陕西关中、山西中北部、兰州白银和乌鲁木齐城市群等重点区域新建区域环境空气监测点位,同时扩展31个现有农村环境空气监测子站功能,形成区域环境空气监测能力。  (三)加强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境空气监测能力建设。在现有能力的基础上,抓紧完善国家空气背景监测重点实验室的立体监测、区域预警平台、以及数据实时传输及发布系统等基础支撑体系。

  • 最新《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布设技术规范》

    为加强空气污染防治,规范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工作,环保部近日发布了《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布设技术规范》(试行)(HJ 664-2013),该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布设原则和要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布设数量、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开展监测项目等内容。本标准附录A和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标准为首次发布,并将于2013年10月1日起实施。

  • 环境空气质量检测站—你到底有几个好姐妹?

    【大姐】环境空气质量检测站: 简称环境空气检测站、空气站、大气站或气站,执行与水质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室内环境监测相对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的事业性机构。检测对象是环境境空气的质量。环境空气,主要指大气圈这个空间所包含的气体,也是人类生活所呼吸的“气体库”。但不包括污染源、矿井等。 环境空气质量检测站通过检测设备完成检测,检测内容被当时现行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所规定,也是主要依据,包括仪器方法等也在其中被规定。【二妹】环境空气灰霾站 灰霾站,最近很热。相对于一般环境空气质量检测站而言,还特别增加监测与灰霾相关的对象,如空气中的灰尘、硫酸、硝酸、有机碳氢化合物等形成的大气混浊现象(含气溶胶)。目前尚未看到专门的灰霾站规范标准等。我觉得空气站的这个姐妹属于“未成年”,称二妹吧。【三妹】环境空气超级站 超级站我的理解是就是比一般空气站更高级,在后者基础上加上了灰霾站、温室气体、有机物、重金属和立体检测等一类或多类指标,因而更加完备,要求更高。目前未看到超级站的规范标准等。我觉得空气站的这个姐妹应该更广泛,因此成熟更久远些。称为“三妹”吧。【四妹】路边站 主要检测道路交通产生的污染物质浓度。与一般气站比,这种气站更微小,但最接近城市生活环境。这一类站点布点规范、标准更少见到,实施限制应该很多,再加上规模小,列为四妹吧。【小妹】移动监测站 相对固定式气站而言的,是针对周边环境影响、突发事故等特设移动式的空气检测站。一般就是监测仪表安装到一辆车上,实现移动。这类因比较少,就称小妹吧。【表妹】厂区环境监测站 这是监测厂区挥发、排放区域附近空气质量的监测站。也可能增加厂区特征污染物检测,灵活度比较大,比如石化企业加测监测烃类、建筑场所附近主要监测灰尘等。石化体系有自己的环境检测站,其它工业体系没有听说。一般是企业体系内部管理,技术上受当地环保局和检测站指导。应该是近亲关系,属于表妹吧。 这些站的建设,都需要大笔资金、人力、分布广阔。因此管理起来多有不便,故而自动检测设备及其通讯、数据处理能力在这一点上,将提供方便管理的技术基础。然而手动分析能做到更可靠,是质量保证的手段。当然如果自动检测设备没法完成的任务,手动分析就难以解脱了。 由于个人见识所限,必有疏漏,其它气站类别及其方方面面各位版友补充!对于错误的地方,请砸砖头!

  • 环监司司长解读城市空气质量监督两新方案

    为保障在新的管理模式下国家城市站规范运行,确保环境空气监测数据客观、准确、真实,环境保护部近日出台了《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和《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自动监测仪器关键技术参数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为保障在新的管理模式下国家城市站规范运行,确保环境空气监测数据客观、准确、真实,环境保护部近日出台了《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和《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自动监测仪器关键技术参数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其主要内容是什么,应如何理解和实施,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司长刘志全日前接受了本报记者专访。 《细则》和《规定》是在什么背景下出台的? 一是适应环境管理新形势的客观需要。 2014年底,全国在338个地级以上城市建成了由1436个国家城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以下简称城市站)组成的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 2016年,按照生态环境监测机制体制改革要求,国家城市站环境空气监测事权上收,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以下简称监测总站)直接管理,委托社会化运维机构运维。因此,国家城市站运维和监管主体均发生变化,运行机制有所改变,相关责任方及其职责也相应进行了调整。2013年印发的《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城市自动监测站运行管理暂行规定》已不再适用。为保证环境空气自动监测事权上收后国家城市站运行管理有据可依,仪器设备关键技术参数管理有章可循,环境保护部制定了《细则》和《规定》。 二是规范监测仪器设备技术关键参数管理的重要手段。国家城市站主要承担颗粒物(PM10和PM2.5)、臭氧(O3)、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和一氧化碳(CO)等6项基本污染物的监测,环境空气自动监测仪器设备关键技术参数如采样流量、灵敏度、截距等与仪器工作状态密切相关,也直接影响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因此,加强对仪器设备关键技术参数管理,按规定调整技术参数,确保技术参数可追溯十分必要。环境保护部出台《规定》,为加强自动监测仪器关键技术参数管理提供了制度依据和手段。 三是贯彻落实《“十三五”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方案》的具体举措。《“十三五”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方案》中明确提出创新质控技术手段,完善自动监测数据采集和远程质控系统。统一环境监测数据采集系统,将原始监测数据和关键参数实时直传监测总站,实现关键参数调整全程留痕。出台《细则》和《规定》,进一步明确国控站点运行机制和职责分工,明确对点位管理、仪器更换安装验收、数据采集与传输、参数调整等关键环节的要求和相应罚则,是加快落实“十三五”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方案,推动完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管理规章制度的具体行动。《细则》和《规定》是如何形成的? “十二五”以来,环境保护部连续5年在全国开展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专项检查工作,以问题为导向,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理顺机制体制,完善管理制度,强化监督管理,积累管理经验。上海、山东等省市也积极配套制定了适合本地区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运行管理办法。上述工作为《细则》和《规定》的编制提供了很好的借鉴。

  • 室内环境空气质量检测之仪器应用

    室内环境空气质量检测之仪器应用

    室内环境空气质量检测之仪器应用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4/06/201406291654_503458_2139979_3.jpg在上一篇原创《室内环境空气质量检测之忍辱负重篇》里,已经简要介绍了进行室内环境空气质量检测的背景,也向各位版友说了下现场监测人员在室内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工作中的辛苦事儿,今天主要说的是室内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仪器在现场检测中的灵活运用事例。在本次室内环境空气质量检测系列工作中,我们使用的是崂应2050型大气综合采样器,这个仪器体积适中,就是仪器的自身份量有点略重,人员拎着仪器上下楼极为不便,由于我们一般情况下都是两名现场监测人员进行室内环境空气质量检测工作,很是不便携带过多仪器设备,因此,我们根据情况不同,会在选择仪器携带方面有所不同,若是某房主只有两个室内点位需要检测,我们一般会携带一台崂应2050型大气综合采样器及其标配支架前往;若是某房有三个及以上室内点位需要检测,我们则携带两台崂应2050型大气综合采样器前往,标配支架则不再携带。说到这里会有版友发问了,若不携带仪器支架,那么仪器放置在地上检测室内空气质量时采样高度不是不够吗?如果你能想到这一点,那说明你还是比较专业,也是比较善于思考的技术骨干!在室内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时,采样点的高度并无太教条化要求,只要与人的呼吸高度差不多一致就可以了,相对高度要求在0.5米至1.5米之间即可,这个高度要求详解在国家行业标准HJ/T167-2004(室内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技术规范)有描述,有兴趣的版友可以查阅核对。在使用支架的情况下,高度是绝对符合监测要求的,如图所示在没有使用支架的情况下,我们可以用仪器箱代替支架,仪器箱的高度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4/06/201406291658_503460_2139979_3.jp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4/06/201406291658_503461_2139979_3.jp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4/06/201406291658_503462_2139979_3.jpg这个美女房主很不错,给我们每人发了一瓶水喝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4/06/201406291702_503463_2139979_3.jpg使用支架时的图片现场是翠湖园跟名字两位版友一起检测的!没使用支架时的图片现场是翠湖园版友与我们的两位小美女同事分别去检测的!友情提醒:你家最近新装修了吗?对新房空气质量放心吗?如果有需求,可以向当地环境监测部门求助,相信会有一个满意的答复!重要提醒:切勿乱找一些无资质小公司检测室内空气质量,后果很有可能是花了钱却没意想中的效果!

  • 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

    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 Technical Regulation on Ambient Air Quality Index (on trial)( HJ 633—2012 2016-01-01实施)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规范环境空气质量指数日报和实时报工作,制定本标准。本标准依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质量指数日报和实时报工作的要求和程序。本标准中的污染物浓度均为质量浓度。本标准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同步实施。2016-01-01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 633—2012 )

  • 《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HJ 663-2013)

    为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的管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环境空气质量评价工作,保证环境空气质量评价结果的统一性和可比性,环保部近日发布了《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 663-2013),该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质量评价的范围、评价时段、评价项目、评价方法及数据统计方法等内容。标准的附录A(数据统计方法)和附录B(Spearman 秩相关系数计算及判定方法)为规范性附录,附录C(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比较评价方法)为资料性附录。标准为首次发布,并将于2013年10月1日起实施。

  • 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一阶段监测实施方案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件环办81号关于印发《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一阶段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 环办8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各计划单列市环境保护局:  为做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以下简称“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一阶段的监测实施工作,我部制定了《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一阶段监测实施方案》(见附件),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现就做好新标准第一阶段的监测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的重要意义  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工作是贯彻落实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的重要内容,是落实环保为民、满足公众需求和提高政府公信力的重要举措,是健全和完善环境质量评价体系,实现“三个率先”的具体步骤。各地要充分认识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工作的重要性,抓住时机,切实加大工作力度,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一阶段监测工作任务。  二、加快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实施工作的进度  按照国务院批准的空气质量新标准“三步走”实施方案,我部印发了《关于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的意见》(环发〔2012〕33号,以下简称《意见》),近期将下达中央支持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建设的资金。承担第一阶段新空气质量标准监测任务的城市要根据《意见》要求和本实施方案,积极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加快进度,确保2012年10月底前,完成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设备安装并开展试运行;12月底前,对外发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自2012年6月起,每月10日前向我部上报本辖区上一月工作进展及下一月工作安排,我部将定期通报各地进展情况,适时开展现场督查。  三、加强对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地要加强对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按时间要求,制定工作计划,明确责任人,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组织落实。切实抓好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工作,确保监测数据准确可靠。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不得干涉本辖区的监测结果,发现伪造、篡改监测数据的行为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监测司 林军 肖建军  电话:(010)66556814  传真:(010)66556817  邮箱:jcyc@mep.gov.cn  附件: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一阶段监测实施方案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 环保部发布6项空气质量国家标准 新标8月1日起实施

    据环保部网站消息,为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工作,环境保护部批准《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等6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新标准自8月1日起实施。这6项标准分别为:《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653-2013)、《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654-2013)、《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采样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93-2013)、《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和验收技术规范》(HJ655-2013)、《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和验收技术规范》(HJ193-2013)、《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手工监测方法(重量法)技术规范》(HJ656-2013)。自以上标准实施之日起,由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批准、发布的《PM10采样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T93-2003)和《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T193-2005)标准废止。

  • 【分享】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

    环境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 Automated methods for ambient air quality monitoring ( HJ/T 193-2005 2006-01-01实施)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完善监测制度,提高环境管理水平,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自动监测的采样频率、监测项目、采用仪器与相应的监测分析方法、监测数据的整理、监测过程中的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监测数据处理等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各级环境监测站及其他环境监测机构采用自动监测系统对环境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进行监测的活动。本标准为推荐性标准。 [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100218]环境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url]

  • 2012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和AQI技术规定

    环境保护部公告公告 2012年 第7号关于发布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防治大气污染,现批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为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并由我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  按有关法律规定,本标准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本标准自2016年1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  在全国实施本标准之前,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0〕33号)等文件要求指定部分地区提前实施本标准,具体实施方案(包括地域范围、时间等)另行公告,各省级人民政府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环境保护的需要提前实施本标准。  本标准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bz.mep.gov.cn)查询。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修改单》(环发〔2000〕1号)和《保护农作物的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GB 9137-88)废止。  特此公告。    (此公告业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陈钢会签)  附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 环保、气象联合开展空气质量预报好不好?

    长期以来我国各部门、各行业、各检测机构都是各说各话,使政府检测机构的公信力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在上海市环保部门与气象部门的通力合作下,市民期盼的空气质量预报服务已从9月1日起正式对外发布,紧随其后安徽省环保厅也与省气象局日前就联合开展空气质量预报与巢湖蓝藻监测预警签署协议。 上海发布的预报考虑到市民早晚锻炼、出行安排等需求,空气质量预报于每天下午17:00前后向公众发布,预报范围主要为未来24小时,并将其划分为三个时段进行预报:当日夜间(20:00-6:00)、明日上午(6:00-12:00)、明日下午(12:00-20:00),分别预测每个时段的AQI指数范围、污染等级和首要污染物。空气质量预报结果将由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上海中心气象台于每天下午17:00前后向公众联合发布,近期主要通过网站、微博、微信、广播等渠道发布,今后还将进一步拓展到电视、手机软件等渠道。 而安徽省环保与气象合作将主要包括5个方面:一是建立环境监测数据共享平台,环保部门监测6种污染物并发布空气质量指数;气象部门发布天气预报及预警信号;二是开展城市空气质量集合预报,共同研发基于AQI(空气质量指数)的城市空气质量预报技术,建立全省城市空气质量集合预报业务系统,并联合发布城市空气质量预报;三是开展巢湖蓝藻水华监测、预警,加强巢湖水环境、气象要素观测网络建设,双方联合立项;加强巢湖蓝藻水华遥感监测及实地监测,共同开展巢湖蓝藻水华预报预警,联合做好信息发布;四是建立重污染事件应急联动机制,一旦出现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双方开展联合会商,共同做好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应对工作;五是开展环境气象技术合作与交流,共同开展大气复合污染成因机理研究、灰霾天气预报研究。 环保、气象联合开展空气质量预报不仅仅是实现资源共享,重要的是发挥各自优势,提高预报的质量,避免了数出多门或数据打架的现象,并减少了不必要的重复劳动和设备浪费。

  • 【分享】空气自动监测系统运行维护技术与方法初探

    摘 要: 通过对18年来武汉市空气自动监测系统运行维护技术的归纳、统计和总结,分析空气自动监测系统运行维护方面的基本技术、基本知识和维护方法,供广大环境监测工作者借鉴。关键词 空气自动监测系统 预防性维护 定期例行维护 排除故障1 武汉市空气自动监测系统概述为了及时掌握某一区域空气质量的状况,在该区域内设置若干固定监测点位,使用自动分析仪器进行自动连续监测,称为空气自动监测。空气自动监测系统一般由一个中心控制室和若干监测子站构成。各子站设有空气质量自动监测仪器及气象仪。系统工作方式为无人值守,全年昼夜连续自动运行。各子站还设有专用数据处理机,采集各台仪器的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和气象数据,通过有线或无线的方式将数据传输至中心控制室。中心控制室设有计算机和打印机等其他外设,可以通过专门的数据通信和处理软件执行对各子站的状态信息和数据的收集、统计、处理、运算、显示、存储以及对各子站发送远程控制命令等功能。武汉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始建于1986年,目前该系统由6个监测子站(其中一个清洁对照点,五个监控点)和一个中心控制室组成,是国家环境监测网成员之一。五个监控点是通过网格优化筛选产生,监测点平均值代表武汉市建成区201平方公里的空气质量。武汉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1986-2000年初使用经美国EPA认证、Monitor Labs公司生产的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设备主要监测项目有:TSP,S02,N0x,C0。2000年初更新全部监测设备,采用美国DASIBI公司九十年代设备,经EPA认证产品,自动监测水平、运行状况均属全国一流。主要监测项目有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S02),二氧化氮(N02),另外还有一氧化碳(C0)、臭氧(03)、气象等监测项目。武汉市空气自动监测系统所有监测仪器全年昼夜连续自动运行,监测子站无人值守。监测数据用有线方式调回中心控制室,操作人员可在中心控制室对子站监测仪器进行远程设置、远程诊断和远程校准。在成功的维护保证了监测系统正常运行的基础上,武汉市环境监测中心站1997年6月5日开始空气质量周报工作,是中国最早开展该项工作的城市之一;2000年6月5日成为中国第一批开展空气质量日报工作的城市之一,同年,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安排下,武汉站派出技术人员成功完成了昆明市首个空气自动监测系统的建立,为昆明市顺利开展空气质量日报工作做出了贡献,武汉站获得总站表彰;2001年6月5日成为中国第一批开展空气质量预报工作的城市之一,同年被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授予全国空气质量日报先进城市称号。武汉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在空气自动监测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和荣誉体现了武汉站空气自动监测系统的运行维护水平。

  • 室内环境空气质量检测之忍辱负重篇

    室内环境空气质量检测之忍辱负重篇

    室内环境空气质量检测之忍辱负重篇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4/06/201406251738_503026_2139979_3.jpg引子:2014年世界环境日的主题是:“提高你的呼声,而不是海平面”,中国的主题是:向污染宣战。(本文由论坛版友翠湖园友情口述实情,翠湖园同事提供照片,谢谢!)2014年6月5日,为更好围绕中国主题并结合实际开展有意义的宣传纪念活动,提高民众环保参与意识,扩大社会影响面,为构建环境美好的和谐社会做贡献,我县环保局携手本地易品网络公司旗下知名论坛开展了一次“6·5”世界环境日“室内空气质量免费检测活动”,拟定征集10户新房装修市民进行一次室内甲醛含量检测,从6月5日发贴到6月12日结贴,一周时间内共有43名网友跟贴报名,论坛组织方最终从43名报名网友中抽出10名网友择期检测。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4/06/201406251755_503027_2139979_3.jpg活方案制定了,名额也确定了,接下来就是我们环境监测人员开始做事了,这个事情说说容易,真正实际操作起来可是不容易的,说白了,这是个体力活,有图为证哦!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4/06/201406251756_503028_2139979_3.jp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4/06/201406251756_503029_2139979_3.jp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4/06/201406251756_503030_2139979_3.jp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4/06/201406251756_503031_2139979_3.jpg以上四图是选取的四户网友室内甲醛检测实拍图,呵呵,应当有好多人认识这个仪器男哦!同去监测的一共三个人,两女一男,所以这些体力活当然是男子汉来做啦!这个室内甲醛检测主要是初步了解室内空气质量,我们用的是崂应2050型大气综合采样器,拎在手里沉甸甸的。在征集的10户待测网友中,有九户是多层或高层楼房,只有一户是独栋住宅,在我们已检测的7户网友中,一户是九楼有电梯,另外两个六楼,两个五楼,一个四楼,一个三楼,全都是没有电梯的多层住宅楼,这楼上楼下的拎上拎下,全是我们自己的活儿,真的是很累人哦!从拎起仪器到仪器放下,手臂和手掌都是酸疼酸疼的,手掌都被仪器外箱把手勒出纹路来了!没拎2050型大气综合采样器前的手掌实拍图: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4/06/201406251800_503032_2139979_3.jpg拎2050型大气综合采样器上楼后或下楼后的手掌实拍图: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4/06/201406251801_503033_2139979_3.jpg这才是检测工作的一部分,其他还有好多后续工作,欲知详情如何,请看下篇分解!后序语:你家最近新装修了吗?对新房空气质量放心吗?如果有需求,可以向当地环境监测部门求助,相信会有一个满意的答复!

  • 环保部拟修订空气质量检测标准

    8月底的环保部常务会议,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修订情况进行汇报。  根据今年年初征求公开意见的该标准修订版,将增加臭氧8小时监测值;PM2.5可吸入颗粒物尚未列入新标准,但开始作为各地指标的参考值。这是目前国内空气质量指标最具争议的两个指标。  据了解,修订仍处于征求意见阶段,新标准最终有可能在年底出台。 标准虽宽仍能保护公众健康  我国在1982年制定了《大气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项目只有6项。1996年进行了第一次修订,改名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污染物项目扩大到了10项,此后,环保部又在2000年进行了局部修改,取消了氮氧化物指标,并放宽了二氧化氮和臭氧的标准。  此次修订最令人关注的问题之一,是增设了臭氧8小时平均浓度限值。  环保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以下简称《说明》)中写道,以连续8小时最高浓度限值为主的臭氧的空气质量标准已成为世界各国臭氧环境空气质量发展的趋势,一小时的浓度限制已不能适应环境管理的需求。  此次修订将臭氧8小时的平均浓度限制二级标准设定为160微克/m3,该浓度限值在国际上虽然相对较宽,但基本上能够起到保护公共健康的作用。  根据《说明》,6到8小时暴露在臭氧浓度在120微克/m3以下存在健康危害。北京市2001年至2002年臭氧小时浓度在14.4-232微克/m3之间,平均为88.9微克/m3。  此前臭氧标准为1小时监测值  我国此前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并非没有臭氧监测,但依据的是一小时的监测值,即一天中监测到的每小时最大臭氧浓度作为指标,但是,这个时间值无法反映长时间累积臭氧浓度给人体造成的慢性伤害。  “应该说,这是一个科学上的进步,更全面地考虑臭氧污染造成的效应。”北大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邵敏指出。他还表示,标准设立和信息公开是两回事。臭氧一小时监测值此前也列入了国家标准,但一直没有公开。  背景资料  可吸入颗粒物  PM2.5是指大气中直径小于或等于2.5微米的颗粒物,它的直径还不到人的头发丝粗细的1/20。目前,在城市空气质量日报或周报中的可吸入颗粒物标准为PM10,指直径等于或小于10微米,可以进入人的呼吸系统的颗粒物。  臭氧  是地球大气中一种微量气体,含有3个氧原子。虽然臭氧在平流层起到了保护人类与环境的重要作用,但若其在对流层浓度增加,则会对人体健康产生有害影响。臭氧对眼睛和呼吸道有刺激作用,对肺功能也有影响,较高浓度的臭氧对植物也是有害的。

  • 关于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的布点要求

    一、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周围环境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监测点周围50米范围内不应有污染源; (二)点式监测仪器采样口周围,监测光束附近或开放光程监测仪器发射光源到监测光束接收端之间不能有阻碍环境空气流通的高大建筑物、树木或其他障碍物。从采样口或监测光束到附近最高障碍物之间的水平距离,应为该障碍物与采样口或监测光束高度差的两倍以上; (三)采样口周围水平面应保证270°以上的捕集空间,如果采样口一边靠近建筑物,采样口周围水平面应有180°以上的自由空间; (四)监测点周围环境状况相对稳定,安全和防火措施有保障; (五)监测点附近无强大的电磁干扰,周围有稳定可靠的电力供应,通信线路容易安装和检修; (六)监测点周围应有合适的车辆通道。

  • 环保部印发《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运行管理实施细则》

    环保部印发《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运行管理实施细则》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函环办监测函290号关于印发《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机关有关部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各运维机构:  为适应监测事权上收后环境监测管理新要求,规范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运行和维护,保障环境空气监测数据准确可靠,根据《“十三五”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方案》(环办监测〔2016〕104号)的有关要求,我部制定了《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依据本细则,制定地方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运行管理细则。试行期间若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部。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 韩静磊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邮编:100035  电话:(010)66556815  传真:(010)66556824  邮箱:zhiguanchu@mep.gov.cn  附件:1. 运维机构名单     2.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7年3月1日  附件1 运维机构名单   1.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安徽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7/03/201703132349_01_1634717_3.jpg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3.厦门隆力德环境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4.青岛吉美来科技有限公司  5.河南鑫属实业有限公司  6.武汉宇虹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空气自动监测最终会替代人工监测环境质量吗?

    空气自动监测最终会替代人工监测环境质量吗?我记得以前老一辈的同事都说当时用大气采样器去采集环境空气样品,然后回来分析现在自从有了空气自动监测设备以后,人工监测基本上已经没有了。最终会不会在很多点位设立空气自动站,去实时监测环境空气质量,最终人工监测不再需要

  • 环境保护部通报2014年春节假日期间全国空气质量形势

    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今日向媒体通报,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预测,春节假日期间全国不会出现大范围、长时间的连续空气重污染过程。   这位负责人介绍说,春节假日(1月31日-2月6日)期间,受不利大气扩散条件和烟花爆竹燃放影响,预计1月31日-至2月1日除西北和西南地区外,大部分地区的城市以中至重度污染为主。2月6日华北、中南、成渝、华南和西北等部分地区的城市可能出现中至重度污染。其他时间全国大部分地区空气质量相对较好。  1月30日(除夕),大气扩散条件总体有利,北方和成渝地区以轻至中度污染为主,部分城市可能出现重度污染,南方地区以良至轻度污染为主。其中,京津冀和长三角为轻至中度污染,珠三角为良至轻度污染。  1月31日-2月1日,大气扩散条件不利,除西北和西南地区外,大部分地区的城市以中至重度污染为主。其中,京津冀为中度污染至重度污染,长三角和珠三角以中度污染为主。  2月2日-2月4日,大气扩散条件较好,全国大部分地区空气质量以良至轻度污染为主。  2月5日,预计大气扩散条件持续有利,西南和华南地区以优良为主,其他大部分地区的城市以良至轻度污染为主。其中,京津冀和长三角为良至轻度污染,珠三角空气质量总体优良。  2月6日,预计大气扩散条件较差,华北、中南、成渝、华南和西北等地区的城市可能出现中至重度污染。其中,京津冀为中至重度污染,长三角和珠三角为良至轻度污染。  北京市2月1日、6日空气质量可能出现中至重度污染,其他时间以良至轻度污染为主。上海市春节期间空气质量以良至轻度污染为主。  这位负责人表示,根据历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影响分析,烟花爆竹燃放对空气质量影响明显,建议广大市民尽量不燃放或少燃放烟花爆竹,减少空气污染物排放,过一个欢乐、祥和、绿色环保的春节。

  • 【号外!】城市空气质量分级管理是何概念?

    晨报讯(记者 吴亭)随着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实施,我国将有大部分城市达不到空气质量要求。日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站长罗毅表示,新标准实施后,各地空气质量达标情况将会有一定下降,但这不是环境空气质量本身恶化了,而是因为标准收紧和要求提高造成的降低。目前,环保部正在研究制定城市空气质量分级管理办法。  罗毅分析说,以2010年数据为例,使用新标准后,年均值达标城市比例有大幅下降,地级以上城市的达标城市比例由82.1%下降到37.4%,降幅达44.7%。其中113个环保重点城市中达标城市比例由75.0%下降到19.6%,降幅达55.4%。2011年数据测算结果也表明,使用新标准评价后,地级以上城市的达标城市比例降低较多。  罗毅透露,目前环保部正在研究制定城市空气质量分级管理办法,要求各地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空气质量、污染物排放、产业结构、经济发展水平、地理气象等具体情况,提出相应的工作目标。一般超标城市应制定空气质量达标方案,根据超标污染物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控制措施;严重超标的城市应制定分阶段空气质量改善方案,采取更加严格的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措施,努力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不断降低大气中污染物的浓度;已达标城市应制定方案,确保空气质量良好并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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