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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油车在线烟度监测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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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油车在线烟度监测仪相关的资讯

  • 锐意自控非道路机械/柴油车排气烟度检测系统助力尾气环保执法检测
    随着我国机动车保有量的增加,大气污染正在向工业燃煤污染与机动车排气污染复合型发展,机动车排气污染对颗粒物和氮氧化物的贡献率较大,尤其是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的排放,对我国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日益凸显,成为我国污染治理的重中之重。而污染治理,当以检测为先。一、 政策标准介绍我国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的排放检测虽起步较晚,但在政策标准的颁布和实施上也形成了体系。生态环境部2018年第34号公告发布《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各地也纷纷出台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防治污染条例或办法,严格控制柴油货车联合执法体系,完善生态环境部门监测取证、公安交管部门实施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的联合执法监管模式,开展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污染监督检测。此外,GB 3847-2018《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GB 36886-2018《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明确规定了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的检测方法和排放限值要求。表一、GB 3847-2018排气烟度限值要求表二、GB 36886-2018排气烟度限值要求二、 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监督抽检技术难点基于政策和标准的要求,国家和地方相关执法部门、第三方检测公司相继引进了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污染检测设备,国内做相关设备的厂家也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但在实际的应用中还面临着诸多难点:1、 检测数据输出的准确性和及时性GB 3847-2018和GB 36886-2018中对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污染检测设备的技术指标做了明确规定。此外,在路检和入户检测时一般要求现场打印检测报告,对设备的准确性和响应时间也有严格的要求。表三、GB3847-2018和GB36886-2018中对检测设备的技术指标要求检测项目误差要求不透光度N最大允许误差:±2.0%光吸收系数K最大允许误差:±2.0%温度±4% (相对误差) 或 ±0.5℃(绝对误差) 湿度±5%相对误差或±3RH(绝对误差)压力±3% (相对误差) 或±2kPa(绝对误差)转速±50r/min油温±5℃2、 设备的便携性和电池续航能力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污染监督检查一般要求设备具备单人便携使用的能力,满足执法人员在路检或入户检查的时候通过手提或背负等方式实现便携移动。而目前国内大部分的烟度计需要连接电源或外接移动电源使用,无法满足操作便携性的要求,限制了其使用场所。3、 数据联网上传相关地方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要求在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污染执法检测中要以电子监控、视频录像、摄像拍照、遥感检测等方式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状况进行取证,检测结果和相关数据须上传到监管平台。因此,在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检测中APP的智能性和云端联网功能也尤为重要。三、 锐意自控非道路机械/柴油车排气烟度检测系统:专为环保路检执法设计锐意自控基于多年的机动车尾气检测技术与设备研发经验,深入调研市场需求,积极投入研发资源,不断升级和完善产品以应对不同地区的检测要求,推出一款专为环保路检执法设计的非道路机械/柴油车排气烟度检测系统,可同时测量排气烟度、转速、环境温湿度、大气压力等参数,也可选配油温传感器、视频摄像头及打印机。满足GB 3847 -2018《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和GB 36886-2018 《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的相关性能指标要求。产品特点:1、透射式烟度计采用分流式技术保护光学系统,不受排烟污染,满足GB 3847-2018和GB 36886-2018标准中±2.0%测量精度的要求,具备自动调零功能;检测室采用恒温控制技术,可有效防止水汽冷凝。2、便携式设计、操作便捷。烟度计主机集成高容量电池(12V/35AH),正常满电可连续进行12小时持续测量,不受现场使用场所限制。扩展单元转速表、环境参数测试仪采用一体化机箱设计,烟度计主机配置有拉杆式机箱,携带操作便捷,满足执法人员路检或入户检查的需要。3、配置Wi-Fi无线通讯模块,设备在单机模式下即可实现无线通讯;此外,通过物联网信息传输技术也可将测试信息上传至监管平台。4、使用智能平板和专业的非道路测试软件操作,将控制和测量单元分开,可连接打印机现场打印检测报告。也可选配视频模块,实时保存视频记录和测试数据,留存车辆图像信息,检验结果溯源清楚。此外,锐意自控非道路机械/柴油车排气烟度检测系统已获得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检定证书、软件产品等级测试报告。四、 锐意自控非道路机械/柴油车排气烟度检测系统应用案例武汉是中部地区重要的交通枢纽,机动车保有量近年来持续上升。2020年6月,经湖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武汉市政府发布《武汉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0年9月1日起施行,同年7月印发《武汉市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条例》中明确要求要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工作,可以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状况进行现场抽测,通过电子监控、视频录像、摄像拍照、遥感检测等方式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状况进行取证,并规定对非道路移动机械违规行为进行处罚。2020年12月,锐意自控参与武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中心关于“武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中心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检测便携式设备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项目要求设备具备单人便携使用,满足路检执法人员通过手提或背负等方式实现便携移动,设备应自带工作电源,不受使用场所限制。项目将在入户检查、路检路查、机构督察等场景下为环保执法人员提供柴油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检测的工具支撑,便于快速、精准、便捷的获取检测结果、录入和上报检查结果,提升现场执法效能。为满足招标需求,锐意自控制定了7天24小时的快速响应服务机制,协同内部技术人员不断的升级完善产品。在项目推进过程中,武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中心联合第三方测试机构在青山区、江汉区、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黄陂区、汉阳区、武昌区现场进行道路测试,现场操作人员对锐意自控的非道路机械/柴油车排气烟度检测系统的设备操作便携性、测量的准确性、报告输出的及时性和软件使用智能性给予充分肯定。在武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中心的指导下,锐意自控顺利完成了本次“武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中心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检测便携式设备采购项目”的交付任务。锐意自控企业介绍锐意自控坐落于武汉“光谷”,是一家专业从事气体分析仪器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前身为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的气体分析仪器事业部,于2016年正式作为四方光电的全资子公司开始独立运行,专业服务于环境监测、过程气体、智慧计量等领域。 锐意自控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依托母公司四方光电的核心气体传感技术平台优势,开发了基于非分光红外(NDIR)、紫外差分吸收光谱(UV-DOAS)、激光拉曼(LRD)、超声波(Ultrasonic)、热导(TCD)、光散射探测(LSD)等技术原理的一系列推陈出新的气体分析仪产品,主要有:烟气分析仪、煤气分析仪、沼气分析仪、尾气分析仪以及超声波燃气表和气体流量计。其中自主研发生产的便携式红外沼气分析仪、微流红外烟气分析仪、 红外煤气分析仪曾获得国家重点新产品证书;红外煤气分析仪获得中国仪器仪表学会优秀产品奖荣誉,其核心技术获得湖北省发明专利金奖。 公司“微流红外烟气传感器研究及产业化”获得工信部2019年工业强基工程重点“产品、工艺”一条龙应用计划示范项目。
  • 湖北锐意非道路机械/柴油车排气烟度检测系统助力尾气环保执法检测
    随着我国机动车保有量的增加,大气污染正在向工业燃煤污染与机动车排气污染复合型发展,机动车排气污染对颗粒物和氮氧化物的贡献率较大,尤其是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的排放,对我国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日益凸显,成为我国污染治理的重中之重。而污染治理,当以检测为先。  一、政策标准介绍  我国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的排放检测虽起步较晚,但在政策标准的颁布和实施上也形成了体系。生态环境部2018年第34号公告发布《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各地也纷纷出台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防治污染条例或办法,严格控制柴油货车联合执法体系,完善生态环境部门监测取证、公安交管部门实施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的联合执法监管模式,开展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污染监督检测。  此外,GB 3847-2018《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GB 36886-2018《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明确规定了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的检测方法和排放限值要求。  表一、GB 3847-2018排气烟度限值要求  表二、GB 36886-2018排气烟度限值要求  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监督抽检技术难点  基于政策和标准的要求,国家和地方相关执法部门、第三方检测公司相继引进了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污染检测设备,国内做相关设备的厂家也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但在实际的应用中还面临着诸多难点:  1、检测数据输出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GB 3847-2018和GB 36886-2018中对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污染检测设备的技术指标做了明确规定。此外,在路检和入户检测时一般要求现场打印检测报告,对设备的准确性和响应时间也有严格的要求。  表三、GB3847-2018和GB36886-2018中对检测设备的技术指标要求  2、设备的便携性和电池续航能力  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污染监督检查一般要求设备具备单人便携使用的能力,满足执法人员在路检或入户检查的时候通过手提或背负等方式实现便携移动。而目前国内大部分的烟度计需要连接电源或外接移动电源使用,无法满足操作便携性的要求,限制了其使用场所。  3、数据联网上传  相关地方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要求在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污染执法检测中要以电子监控、视频录像、摄像拍照、遥感检测等方式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状况进行取证,检测结果和相关数据须上传到监管平台。因此,在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检测中APP的智能性和云端联网功能也尤为重要。   三、湖北锐意非道路机械/柴油车排气烟度检测系统:专为环保路检执法设计  湖北锐意基于多年的机动车尾气检测技术与设备研发经验,深入调研市场需求,积极投入研发资源,不断升级和完善产品以应对不同地区的检测要求,推出一款专为环保路检执法设计的非道路机械/柴油车排气烟度检测系统,可同时测量排气烟度、转速、环境温湿度、大气压力等参数,也可选配油温传感器、视频摄像头及打印机。满足GB 3847 -2018《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和GB 36886-2018 《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的相关性能指标要求。产品特点   1、透射式烟度计采用分流式技术保护光学系统,不受排烟污染,满足GB 3847-2018和GB 36886-2018标准中±2.0%测量精度的要求,具备自动调零功能;检测室采用恒温控制技术,可有效防止水汽冷凝。  2、便携式设计、操作便捷。烟度计主机集成高容量电池(12V/35AH),正常满电可连续进行12小时持续测量,不受现场使用场所限制。扩展单元转速表、环境参数测试仪采用一体化机箱设计,烟度计主机配置有拉杆式机箱,携带操作便捷,满足执法人员路检或入户检查的需要。  3、配置Wi-Fi无线通讯模块,设备在单机模式下即可实现无线通讯;此外,通过物联网信息传输技术也可将测试信息上传至监管平台。  4、使用智能平板和专业的非道路测试软件操作,将控制和测量单元分开,可连接打印机现场打印检测报告。也可选配视频模块,实时保存视频记录和测试数据,留存车辆图像信息,检验结果溯源清楚。  此外,湖北锐意非道路机械/柴油车排气烟度检测系统已获得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检定证书、软件产品等级测试报告。  四、湖北锐意非道路机械/柴油车排气烟度检测系统应用案例  武汉是中部地区重要的交通枢纽,机动车保有量近年来持续上升。2020年6月,经湖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武汉市政府发布《武汉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0年9月1日起施行,同年7月印发《武汉市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条例》中明确要求要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工作,可以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状况进行现场抽测,通过电子监控、视频录像、摄像拍照、遥感检测等方式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状况进行取证,并规定对非道路移动机械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2020年12月,湖北锐意参与武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中心关于“武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中心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检测便携式设备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项目要求设备具备单人便携使用,满足路检执法人员通过手提或背负等方式实现便携移动,设备应自带工作电源,不受使用场所限制。项目将在入户检查、路检路查、机构督察等场景下为环保执法人员提供柴油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检测的工具支撑,便于快速、精确、便捷的获取检测结果、录入和上报检查结果,提升现场执法效能。  为满足招标需求,湖北锐意制定了7天24小时的快速响应服务机制,协同内部技术人员不断的升级完善产品。在项目推进过程中,武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中心联合第三方测试机构在青山区、江汉区、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黄陂区、汉阳区、武昌区现场进行道路测试,现场操作人员对湖北锐意的非道路机械/柴油车排气烟度检测系统的设备操作便携性、测量的准确性、报告输出的及时性和软件使用智能性给予充分肯定。  在武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中心的指导下,湖北锐意顺利完成了本次“武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中心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检测便携式设备采购项目”的交付任务。  湖北锐意企业介绍  湖北锐意坐落于武汉“光谷”,是一家专业从事气体分析仪器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前身为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的气体分析仪器事业部,于2016年正式作为四方光电的全资子公司开始独立运行,专业服务于环境监测、过程气体、智慧计量等领域。  湖北锐意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依托母公司四方光电的核心气体传感技术平台优势,开发了基于非分光红外(NDIR)、紫外差分吸收光谱(UV-DOAS)、激光拉曼(LRD)、超声波(Ultrasonic)、热导(TCD)、光散射探测(LSD)等技术原理的一系列推陈出新的气体分析仪产品,主要有:烟气分析仪、煤气分析仪、沼气分析仪、尾气分析仪以及超声波燃气表和气体流量计。其中自主研发生产的便携式红外沼气分析仪、微流红外烟气分析仪、 红外煤气分析仪曾获得国家重点新产品证书;红外煤气分析仪获得中国仪器仪表学会优良产品奖荣誉,其核心技术获得湖北省发明专利金奖。 公司“微流红外烟气传感器研究及产业化”获得工信部2019年工业强基工程重点“产品、工艺”一条龙应用计划示范项目。
  • “硬科技”斩断柴油车超排“黑尾巴”
    p  环境保护部《中国机动车污染防治年报》显示,机动车污染已成为我国空气污染的重要来源。据统计,载重柴油车排放的氮氧化物与颗粒物分别接近机动车排放总量的70%和90%,已成为治污减霾中需要啃下的“硬骨头”。/pp  作为铁腕治霾的重要抓手,去年10月下旬,西安市设立了全国首个柴油车尾气净化治理示范区。其采用的“主动维护+柴油净化”源头治理技术,不仅成效斐然,而且政企合作、院企协同的推广示范模式也备受关注。为此,记者前往蹲点调研,一探究竟。/pp  自主创新 硬科技“新药”有特效/pp  日前,渣土车车主郭雷早早地来到位于西安临潼区骊峰四路的柴油车尾气治理示范区秦陵治理点,排队等候给自己载重15吨的柴油车做尾气净化“手术”。在现场技术人员的指挥下,郭雷将车开进检测区。随着一脚油门,浓浓的黑烟喷涌而出。检测显示,该车烟度值平均值为5.28m-1,远远超出国家标准1.39m-1。示范区治理点负责人刘海军说,“烟度值是PM颗粒物排放指标。车冒黑烟,根本原因是供油系统中柴油的杂质导致油泵柱塞磨损、油嘴雾化性能下降”。/pp  清洗油箱、维修喷油嘴、调校油泵、更新柴油净化器……在技术人员的引导下,郭雷的车子开始接受一项名为“主动维护+柴油净化”的“治疗”。/pp  “主动维护+柴油净化”综合治理技术是西安天厚滤清技术公司针对柴油车尾气污染首创的系统解决方案,是指通过使用独特的油品体外净化装置清洗净化供油系统,调校维修更换关键零部件,提升运行效率 同时,依据车况选配更新自主研发的柴油净化器,利用高分子深层过滤技术,确保燃油清洁。/pp  经过前后约2个小时的治理,这辆曾经长期拖着“黑尾巴”的载重车神奇“断尾”重生。再上自检台,烟度值显示为0.33m-1,污染颗粒物排放骤降93.75%。/pp  “顽症”得愈,疗效如何?下午2点,记者随郭雷驾车来到第三方检测机构——西安市顺安车辆检测线,复检结果显示该车的烟度值平均为0.23m-1,几乎仅为国Ⅲ新车排放最高限值0.8m-1的四分之一。/pp  治理示范 让“秘方”成“验方”/pp  西安临潼区是闻名中外的旅游胜地,减排任务重,压力大。如何找到铁腕治霾的突破口?天厚公司的“硬科技”引起了临潼区的密切关注。经过反复调研,在市政府的支持下,去年临潼区率先出台《柴油车尾气排放治理示范项目工作方案》,以财政供养及政府部门监管车辆为先期试点,全面启动治理示范工作。/pp  为引导超排车辆由被动治理变为主动治理,临潼区以奖代补,对在规定期限一个月内完成治理的柴油车,每车给予5000多元奖励,此后财政补贴逐步递减。同时,动员环保、交警、质监、城管等部门通力协作,街办社区环保网格员负责动员宣传工作 凡是纳入治理的排放超标车辆,不经过治理严禁上路营运,逃避治理的给予重罚。/pp  “示范区采用的这种治理技术,就是一项针对黑尾‘病车’的‘微手术’。”在西安临潼区区长刘三民看来,“简便,省时,投入少,回报快”是柴油车主接受与积极参与的关键。“首先,不改变车辆及发动机的任何形态 其次,平均单车治理耗时不过两三个小时 第三,车均治理费用1万元左右,仅为目前市场已有的颗粒捕捉等‘后处理技术’费用的三分之一。”/pp  多方协同 让“特效”变“普效”/pp  “黑尾巴”斩断了,颗粒物排放骤减。但是氮氧化物、碳化合物等其他排放物指标到底怎样?不久前,中科院地球环境研究所的科研人员拉来了一大车检测设备,连续5天5夜完成了5类排放指标效率检测试验。/pp  中科院地球环境研究所博士后薛永刚告诉记者:“通过对6辆柴油车5大类105种排放物检测实验,初步数据显示:治理后的车辆尾气浓度和排放物总量呈现双下降。其中,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碳氢化合物和氮氧化物浓度分别下降了30%以上。”/pp  “柴油车尾气排放污染治理是世界性难题,需要各方协同创新攻克难关。”西安空气质量保障研究方案项目群负责人、中科院地球环境研究所副所长曹军骥表示,天厚公司这种前端综合治理技术具有显著的先进性。/pp  记者了解到,2014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要求推动环境污染治理市场化,鼓励在环保等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此后,相关部委也颁行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有关专家认为,上述政策环境为柴油车尾气治理技术的大范围推广打开了新空间。/p
  • 北京发布六项地方排放标准 在用汽油车排放限值加严30%,柴油车加严34%
    经北京市政府批准,北京市环保局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修订颁布了六项在用机动车和油气回收地方排放标准,这些标准将于今年6月后实施,这将更有利于北京市控制机动车污染。  记者了解到,新颁布的在用汽油车、柴油车、低速货车等三项机动车排放标准,提出了满足国Ⅳ排放标准的轻型汽油车、重型柴油车、治理改造的柴油车和符合第二阶段排放标准的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在用车相应的排放限值。新增的国Ⅳ标准在用汽油车排放限值比国Ⅲ标准在用车相应的限值加严了30% 新增的国Ⅳ标准在用柴油车排放限值比国Ⅲ标准在用车相应的限值加严了34% 新增的第二阶段在用三轮汽车、低速货车的排放限值比第一阶段在用车相应的限值加严了16%。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三项机动车排放新标准的实施,为保证车辆的排放状况、保持其出厂或经治理改造后的水平提供了管理依据。  新颁布的储油库、油罐车、加油站等三项油气回收的地方排放标准,与原标准相比,储油库油气处理装置排放限值加严了25% 油罐车排放标准中增加了油罐汽车油气回收系统密闭性和回收阀的检测方法和排放限值 加油站排放标准增加了加油站必须安装在线监控和油气排放处理装置的要求,按照此标准油气回收效率可提高5%~10%,在线监控系统可实时监控油气回收设备的工作情况。  据悉,在用机动车的三项排放标准将于2010年6月1日起开始实施,储油库、油罐车、加油站油气回收等三项标准将于2010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
  • 重庆自7月1日起对所有重型柴油车执行国Ⅴ排放标准
    p  重庆市环保局日前发布消息称,按照环保部、工信部统一部署,自2017年7月1日起,重庆市将对所有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重型柴油车执行国Ⅴ排放标准。凡是达不到国Ⅴ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车,公安车辆管理部门将不予登记。/pp  重庆市环保局介绍,重庆市按照国家要求,2017年1月1日以来已对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客车、公交、环卫、邮政用途重型柴油车执行了国Ⅴ排放标准。在此基础上,7月1日起将国Ⅴ排放标准执行范围扩展至所有类型重型柴油车。/pp  《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机动车生产、进口企业应当向社会公布其生产、进口机动车车型的排放检验信息、污染控制技术信息和有关维修技术信息。《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经济信息、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生产、销售的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市环保局称,环保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开展机动车环保达标监督检查,对新生产、销售不符合排放标准要求车辆的,严格依法查处。/p
  • 河北省质量检验协会发布团体标准《柴油车尾气处理液中尿素与缩二脲含量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柴油车尾气处理液中8种无机阴离子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
    各有关单位:河北省质量检验协会组织制定的团体标准《柴油车尾气处理液中尿素与缩二脲含量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T/ZLJYXH 3-2023),已由河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销售分公司、河北德嵘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庚驰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河北品质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河北迪谱检测服务有限公司等六家起草单位共同完成,并于2023年10月20日通过了专家委员会的审定。河北省质量检验协会组织制定的团体标准《柴油车尾气处理液中8种无机阴离子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T/ZLJYXH 4-2023),已由河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河北庚驰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河北德嵘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销售分公司、河北品质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河北迪谱检测服务有限公司等六家起草单位共同完成,并于2023年10月20日通过了专家委员会的审定。经协会审查,现决定对上述两个标准予以批准并发布。河北省质量检验协会2023年11月2日
  • 《在用柴油车颗粒物与氮氧化物排放污染协同治理技术指南》印发
    p  近日,中国环境保护协会印发了《在用柴油车颗粒物与氮氧化物排放污染协同治理技术指南》。据介绍,该指南规定了在用柴油车颗粒物与氮氧化物排放污染协同治理中车辆技术条件、排放污染治理组合后处理装置技术性能、与车辆匹配安装、治理后验收和维护保养等内容,可作为车辆主管部门、车辆所有者、维修单位、后处理装置生产企业、第三方检测机构等相关方,开展在用柴油车颗粒物和氮氧化物排放污染治理工作的技术参考。/pp  《在用柴油车颗粒物与氮氧化物排放污染协同治理技术指南》适用于安装有电控燃油喷射系统、最大总质量大于3.5吨的在用柴油车颗粒物与氮氧化物排放污染协同治理。/pp  详情如下:/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  strong中环协〔2020〕22号/stron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strong  关于印发《在用柴油车颗粒物与氮氧化物排放污染协同治理技术指南》的通知/strong/pp  各有关单位:/pp  为提供在用柴油车颗粒物与氮氧化物排放污染治理技术参考,我会组织制定了《在用柴油车颗粒物与氮氧化物排放污染协同治理技术指南》,现予印发。本指南基于当前柴油车排放污染控制技术发展和应用现状制定,中环协〔2017〕175号文发布的《在用柴油车排放污染治理技术指南》自本指南发布之日起废止。/pp  附件:《在用柴油车颗粒物与氮氧化物排放污染协同治理技术指南》/pp style="text-align: right "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pp style="text-align: right "  2020年3月31日/pp  /pp style="line-height: 16px "  img style="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src="/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doc.gif"/a href="https://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shtml/948130.shtml" target="_self" title="1-3在用柴油车颗粒物与氮氧化物排放污染协同治理技术指南.docx" textvalue="1-3在用柴油车颗粒物与氮氧化物排放污染协同治理技术指南.docx"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1-3在用柴油车颗粒物与氮氧化物排放污染协同治理技术指南.docx/span/a/p
  • 倒计时!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全面实施
    日前, 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关于实施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有关事宜的公告》(下称《公告》),其中明确:  一、自2021年7月1日起,全国范围全面实施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六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车(生产日期以机动车合格证上传日期为准,销售日期以机动车销售发票日期为准),进口重型柴油车应符合国六排放标准(进口日期以货物进口证明书签注运抵日期为准)。  二、汽车生产、进口企业作为环保生产一致性管理的责任主体,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有关规定,在车辆出厂或入境前公开车型排放检验信息和污染控制技术信息,并上传随车清单,确保实际生产、进口的车辆达到国六排放标准要求。  三、重型车整车实际道路车载法排放试验有效数据点氮氧化物(NOx)排放浓度限值、轻型车实际行驶污染物排放试验符合性因子(CF),分别按相应标准规定的限值和有关要求执行。满足6b阶段排放标准要求的重型车,应按标准和规范要求进行远程排放监控数据联网。  车辆排放标准的制定主要是为了控制排气污染,那么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指的是什么呢?它指的是《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 17691—2018),简称第六阶段。该标准规定了第六阶段装用压燃式发动机汽车及其发动机所排放的气态和颗粒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及测试方法,以及装用以天然气或液化石油气作为燃料的点燃式发动机汽车及其发动机所排放的气态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适用于装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的M2、M3、N1、N2和N3类及总质量大于3500kg的M1类汽车及其发动机的型式检验、生产一致性检查、新生产车排放监督检查和在用车符合性检查。其中,涉及的气体污染物包括一氧化碳(CO)、氮氧化物(NOx,以等价二氧化氮(NO2)表达)、碳氢化合物(HC,例如:总碳氢(THC)、非甲烷碳氢(NMHC)、甲烷(CH4)等气体排放物。更多标准详情查看:《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 17691—2018)
  • 石家庄市环保局局长马立宁:石家庄市新建成使用的4处重型柴油车尾气环保检查站 在全省属首例
    p  一辆重型柴油车由交警指引着驶入环保检查站后,环保人员对其进行了尾气检测。/pp  4月9日,记者在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机动车环保检查站看到,不到一小时,就检测重型柴油车7辆。/pp  “这是石家庄市新建成使用的4处重型柴油车尾气环保检查站之一,在全省也是首例。”石家庄市环保局局长马立宁说,环保检查站依托交通部门的超限检测站而建,主要是对道路上行驶的重型柴油车污染排放情况进行检查。/pp  机动车排放的污染物是形成PM2.5的重要成分,尤其是重型柴油车的排放,对空气质量的影响更大。/pp  为进一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有效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保障群众健康,石家庄市在河北省率先开展了重型柴油车尾气环保检查站建设工作。其中,分别在鹿泉区、井陉县、平山县和赞皇县的国、省道设立了4处环保检查站。3月29日起,石家庄市环保、交管和交通部门,在环保检查站对重型柴油车污染排放情况进行联合执法检查。/pp  4月9日上午,记者在鹿泉区环保检查站看到,307国道上一辆驶入市区方向的红色重型柴油车,在交警的指引下,驶入检查站。环保专业检测人员迅速对车辆进行尾气检测,同时对车辆进行了登记。/pp  记者注意到,尾气检测时,在透射式烟度计的显示屏上,颗粒物的浓度值不断变化。据检测人员介绍,这一数值的上限为3,如果检测数据的最大值低于3,即属于达标排放。经检测,车辆颗粒物浓度的最大值为0.79。/pp  石家庄市环保局调研员邢义科告诉记者,除了检测尾气是否超标排放,检查人员还会对车辆是否冒黑烟、OBD(车载诊断系统)是否正常运行,以及国四及以上标准的柴油车车用尿素添加使用情况等进行查验。/pp  邢义科表示,对经检测尾气超标或有其他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行为的,将依法进行处置,禁止通行,由交管部门予以劝返。他提醒广大重型柴油车驾驶人平时注意对车辆及时保养、维护,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并在检测时予以理解、支持,积极配合。/p
  • 《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有这些变化
    p  日前,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自2019年7月1日起实施。/pp  自标准实施之日起,《装用点燃式发动机重型汽车曲轴箱污染物排放限值》(GB 11340-2005)中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相关内容及《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Ⅴ阶段)》(GB 17691—2005)废止。/pp  本标准规定了第六阶段装用压燃式发动机汽车及其发动机所排放的气态和颗粒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及测试方法,以及装用以天然气或液化石油气作为燃料的点燃式发动机汽车及其发动机所排放的气态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及测试方法。/pp  与GB 17691—2005相比,本标准加严了污染物排放限值,增加了粒子数量排放限值,变更了污染物排放测试循环 增加了非标准循环排放测试要求和限值 增加了整车实际道路排放测试要求和限值 增加了排放质保期的规定 增加了实际行驶工况有效数据点的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要求 增加了降低原机氮氧化物排放的要求等。/pp  发动机机型(系族)按本标准进行型式检验时,要求进行的试验项目见表1/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title="01.jp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7/insimg/b201ca06-d14e-4424-8e9b-1757de7a8d66.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title="02.jp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7/insimg/439f74c3-fc79-41b7-9fb0-4a1f2987f615.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title="03.jp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7/insimg/11032f8f-3ace-489f-96e5-b304d8f525aa.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strong表4 整车试验排放限值/stron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title="04.jp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7/insimg/29207d68-a2b0-4dea-b843-32d43328fef5.jpg"//pp/p
  • 生物柴油国标修订版 一价金属检测调整
    近日,记者从2012年全国生物柴油行业协作组年会获悉,备受业界关注的《柴油机燃料调和用生物柴油(BD100)国家标准》修订工作已取得阶段性进展。目前该标准已通过第一届石油燃料和润滑剂分技术委员会(产品组)第十三次会议审查,预计将于今年年底或明年年初发布。  据了解,与2007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柴油机燃料调和用生物柴油(BD100)国家标准》相比,修订后的新标准增加了醇含量、酯含量、一价金属含量、残碳的控制要求,并对闪点、酸值等指标作了相应的修改。在新标准中,闪点(闭口)由原来的不低于130℃修改为不低于101℃,酸值由原来的不大于 0.8mgKOH/g修改为不大于0.5mgKOH/g,一价金属含量(Na+K)不大于5微克每升,酯含量不小于96.5%。  中石化科学研究院高级工程师蔺建民告诉记者,一般生物柴油酸值是石油柴油的10余倍,酸值大的燃料易造成腐蚀;而残留金属可导致发动机沉积和磨损,并造成泵和注射器实效,使柴油车排烟增大,启动困难,还会引起柴油机尾气后处理装置中催化剂中毒。因此酸值、金属含量等指标的高低都是下游企业所关注和担心的,也是产品接受度差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要对这些指标做修订。  蔺建民还表示,此次新标准的修订对业界影响是双向的。一方面,新标准对闪点要求降低,对90%回收温度、残炭指标的要求也有放松,这对于生物柴油企业来说,原料的选择性增加,扩大了原料来源,降低了生产成本,对原料紧缺的状况会有一定的缓解。  但另一方面,对于企业来说也有不利的因素。一是酸值降低到0.5mgKOH/g,这就要求企业要增加降酸值工艺,不仅增加了成本,还有可能导致其他合格指标出现反弹风险,对普遍采用酸碱催化的中小企业有很大的风险;二是酯含量要求不低于96.5%,这对原料皂化值低的产品有一定难度,将使得企业提高精馏成本;三是一价金属含量不超过5ppm,企业为此要增加分析检测费用和脱碱性催化剂工艺的设计成本等。
  • 厦门通创汽车及发动机排放检测设备亮相第四届柴油动力总成峰会2020
    厦门通创参加的第四届中国未来柴油动力总成峰会2020于9月24-25日在上海虹桥雅高美爵酒店圆满落幕,近160位来自国内外柴油机行业的企业领xiu,行业专业人士及国家相关法规政府官员齐聚一堂,共同探讨了疫情影响下的道路柴油车污染防治及“国七”标准制定进展,非道路环保政策及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未来柴油品质升级以及中国柴油动力总成市场增长,创新及未来趋势等众多热门议题。 此次会议中,我司汽车及发动机排放检测设备惊艳亮相:车载排放分析系统OBEAS6000、颗粒物分析仪CPA1000、便携式尾气分析仪Handset Gas 2000及柴油车尾气检测设备(不透光烟度计)Handset Smoke,吸引了众多人士的驻足及咨询。 与此同时,当今柴油动力总成行业走向了一个全新发展的十字路口--一方面随着中国的节能减排政策的日益严苛,各大发动机和OEM厂商都加大了LNG,甲醇燃料和燃料电池动力总成的研发和探索;另一方面,这些严苛的政策同样倒逼着他们竭尽全力对柴油机的热效率,零排放技术进行深度挖潜。所以无论是商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动力总成生产企业,还是减排技术的专业提供商,都需要加大节能减排技术的研发更新,厦门通创生产的排放检测设备,正是走在了助力零排放的行业道路上!
  • 智易时代车载OBD远程在线监控终端,顺利通过天津市市场监管委检验!
    3月22日,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2021年车载导航设备等4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市市场监管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重点对机械振动项目进行了检验,我司的车载OBD远程在线监控终端(型号ZWIN-OBD-06)产品凭借过硬的研发实力、卓越的产品质量顺利通过了抽查。天津智易时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由南开大学博士陈涛创立,目前注册资金1240万,公司长期致力于各类环境要素在线监测,在线服务,成为集研发、生产、销售、服务为一体的环境监测行业的产品供应商。此次通过抽查的是ZWIN-OBD06重柴在线监测仪,ZWIN-OBD06是一款安装在重型柴油车上通过用车通讯协议,获取车辆及排放系统相关数据的设备。支持SAEJ1939及IS015765标准协议,可选TCP协议,支持基于DBC的CAN总线配置、GPRS/3G/4G网络通讯、支持远程固件升级、支持多路数据采集、SD卡离线数据记录,支持多种休眠模式 ,待机长,故障码解析功能。我司的重型柴油车尾气排放在线监控系统,集成了数据采集、数据储存、数据远程传输以及监控报警等多种功能,并且通过先进的氮氧传感器、颗粒物传感器技术直接监控柴油车尾气中的No及颗粒物等污染物浓度。可以对市面上各种柴油车车型进行排放实时监控以及分析,并通过采集原车辆发动机信息对数据进行分析。建立全覆盖的柴油车在线监控网络,可以对车辆实现精细化的管理,严格监控车辆实际排放,了解车辆运行态势,为污染源头实施应急措施提供技术保障和大数据分析,为环境管理纳入环境保护监控和监控执法系统贡献一份力量。其他车载设备ZWIN-CFH08道路积尘负荷快速走航监测终端,是对大气中颗粒物、道路车辆扬起的尘土进行在线实时监测,将采集的数据信息传递到智能云平台进行处理,给予客户包括航路线图,点位的颗粒物数值等多方面的监测信息。该车载仪器的路面积尘负荷测量系统,包括测试车辆、两个颗粒物检测设备、摄像头模块,输出单元等。检测轮胎旁车顶与车底的颗粒物数值,上传到平台,关联走航的点位,速度进行计算,得出积尘负荷的数值。ZWIN-AQMSC06车载式微型空气质量在线监测仪是一款用于搭载汽车监测污染物实时准确数据的产品,集成“四气两尘”(SO2、NO2、CO、O3、PM2.5.、PM10)及气象(温度、湿度、风速、风向、噪声)传感器,搭载视频监控设备,结合无线通讯技术,通过车载地图及GPS实时定位系统把监测数值及视频监控汇集到“云平台”,视频监控叠加现场实时监测数据,为环境监测提供大数据和决策。ZWIN-YCC08车载式扬尘在线监测仪是一款高度集成各传感器,采用抽屉式安装方式,颗粒物采样光散射法原理、配置GPS定位模块,监测过程中可将车辆轨迹回传至平台进行数据集成分析。集成视频监控设备可叠加现场监控视频画面及实时数值,适用于建筑工地,智慧城市、数字城管、工业园、交通码头及拆迁工地等固定监测设备无法覆盖的区域颗粒物监测。资质公司产品定位于中高端市场,快速响应客户需求,及时推出符合实际应用的产品及解决方案,先后获得CMMI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体系认证、ITSS(三级)运行维护服务能力成熟度模型体系认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认证、知识产权贯标体系认证;同时我司获得了国家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认证、天津市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天津市雏鹰企业认证以及多项软件、专利认证。智易时代全面助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专业技术支撑,“以科技助力环保,以行动成就客户”,向信息化、自动化、智能化方向不断发展,开拓创新。
  • 柴油尾气污染系被忽视的雾霾元凶? 主要以颗粒状存在
    春节刚过,北京治霾又要“发大招”,2017年北京十大治霾狠招“第一发”即将落地:2月15日起实施国Ⅰ、国Ⅱ轻型汽油车五环路内限行,全年还将淘汰30万辆老旧机动车。  “因为离我们生活最近,所以人们一提到机动车尾气污染首先会想到小汽车。”民间环保组织“好空气保卫侠”负责人之一田静表示,但在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排放方面,有一个比较大的污染源往往被公众忽略了,那就是柴油机尾气。  比PM2.5还小的柴油尾气颗粒  “实际上,我们对汽油车,特别是私家车的污染管理已经非常严格了,有些方面甚至比西方国家做得还好,但柴油尾气污染问题仍然比较严重。”近日,在科技部社会发展科技司与科技日报社联合召开的雾霾防治专家座谈会上,环保部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主任鲍晓峰研究员说。  根据亚洲清洁空气中心编制的《大气中国2016:中国大气污染防治进程》报告,雾霾的元凶集中在工业污染和机动车污染两个方面。然而,在全国不到3亿辆机动车中,有一个重要的污染源一直被忽视了。根据《2016年中国机动车环境管理年报》,2015年,占比仅有12.6%的柴油车其氮氧化物(372.0万吨)和颗粒物(53.6万吨)排放量却分别占机动车排放总量的69%和99%以上。  2016年下半年,“好空气保卫侠”针对部分柴油机尾气污染开展了一项历时半年的调查,发现柴油尾气是重要污染源。  柴油发动机排出的污染物到底有多“可怕”?清华大学大气污染与控制专家贺克斌院士说,柴油尾气污染物如一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等,主要以颗粒状存在,单颗粒在10到50纳米,非常细。“我们平时谈论最多的是PM2.5,而很多柴油尾气排出来的颗粒物甚至比PM2.5、PM1还小,并且上面还附着很多重金属物质。”  这种污染物质主要集中在地表,由细小颗粒组成,可以通过呼吸道进入肺部、血管和心脏等人体关键的器官,导致哮喘、肺癌、心脏病等。  柴油尾气污染源≠ 大货车  贺克斌在不同场合呼吁人们注意柴油尾气污染的问题。他说,一提到柴油尾气污染,很多人习惯说柴油车、大货车,但实际上柴油尾气污染的来源远不止此。他认为柴油机这一说法涵盖的范围更加准确。  贺克斌将柴油尾气污染源具体分为移动源和工业源,其中移动源又包括道路移动源和非道路移动源。人们平常印象中污染严重的大货车、大客车就属于道路移动源的范畴。而非道路移动源涵盖的船舶、飞机、农用机械、工业机械等很容易被人忽略。  实际上,在全球化贸易的推动下,物流日益重要,世界航运也随之发展。贺克斌表示,如东亚地区,分别占全球海运装货和卸货量38.7%和49.4%,经济活动体现活力,但也增加污染。另一方面,随着近些年城市化、机动化的不断推进,柴油尾气污染也随之增加。  田静说,尽管2016年1月1日起实施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对重型柴油车、远洋船舶、非道路移动机械(包括农业机械、建筑机械等)等柴油机的监管做出了总体性规定,但调查中他们发现冒着黑烟的卡车、船舶、打桩机、拖拉机等依然普遍存在。  提倡车—油—路三方控制排放  这些年来,尽管我国已经对柴油车采取了相关限制,但由于监督部门年检不严、油品不过关等问题,导致柴油车尾气管理政策效果不太明显。  贺克斌表示,面对日益严重的柴油尾气污染,从车—油—路三个方面入手进行排放控制是科学的方法。他说,一方面要将柴油机与柴油品质作为一个整体,持续并同步地加严新车排放与燃油品质的标准 另一方面要综合运用交通管理、经济措施、城市规划等手段。  除了这些公认的“老方法”,专家们都认为,日益发展的发动机技术、燃烧技术、柴油机后处理技术得到应用后,都能极大缓解柴油尾气污染。目前正在应用的柴油机后处理技术路线包括氮氧化物选择性催化还原为核心技术(SCR技术路线)和颗粒物捕集为核心技术(DPF技术路线)。贺克斌表示国V达标需综合使用两种技术,这样可以同时降低氮氧化物和颗粒物。
  • 监测仪器设备+传感器 实现大气精准监测
    过去,动辄上百万一台的环境监测仪器设备,对地方政府来说是笔不小数目。随着我国环境监测工作推进全面布点、网格化管理,价格昂贵的监测设备已经不能满足监测工作的需要,如何才能让监测设备成本降下来?  已经有企业进行了商业模式的探索。记者了解到,先河环保运用大型监测仪器和传感器共同对一个区域进行环境监测,最后将监测数据汇总并进行分析,为地方政府制定治理方案,提供精准的数据支持。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范朝表示,过去企业以卖设备为主,现在要为政府提供解决方案。  据了解,在河北石家庄市井陉矿区几十平方公里的范围内过去只有一个环境监测站点。矿区内有洗煤厂、钢铁厂、焦化厂等众多排污大户,还有大量来往运输的柴油车。先河环保运用小型传感器进行网格化布点,在环境监测工作中运用“互联网+”为提升环境污染精准治理做了大量工作。  先河环保常务副总裁陈荣强告诉记者,“经过20多天的监测,发现有些企业是颗粒物的重要来源和贡献者,必须对其治理。比如钢铁厂、焦化厂脱硫脱硝要进一步提高治理效率 过境的柴油车必须加大管控。”  他同时表示,一台传感器价格在七八万元左右,相比空气自动监测站要便宜很多。通过全面布点、全面联网,达到为区域环境“问诊”的效果。  另据了解,先河环保目前以同一模式在河南郑州布点,马上将在河北保定、廊坊进行试点。  记者了解到,物联网层级的第一层是感知层,第二层是传输和数据处理,第三层是数据平台。传感器必须不停地和监测仪器进行校准,否则数据会失真得很厉害。而这正是环保企业与传感器生产企业或互联网企业相比的优势所在。  “业内把传感器这种失真叫做‘飘’,要保证数据准确,就需要设置传感器的记忆曲线。一般每隔两三个月,传感器的监测数据对比大型监测仪器会发生一定偏离,这就需要把记忆曲线‘拉’回来,现在通过云数据库就可以做到这一点。矿区用一台大型监测仪器带动几十个传感器,一旦传感器数据不准确,就会对其进行修正。”陈荣强说。
  • 智易时代车载OBD远程在线监控终端通过两项检验报告
    智易时代车载OBD远程在线监控终端通过两项检验报告 日前,智易时代送检至国家轿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ZWIN-OBD-06车载OBD远程在线监控终端先后通过了功能性能及电磁兼容两项检验报告,表明此产品符合GB 17691-2018《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第六阶段)》的规定。这两项检测报告的取得,标志着智易时代研发创新的ZWIN-OBD-06车载OBD远程在线监控终端成功进入远程OBD市场的门槛,为以后OBD领域市场份额的扩大奠定了坚实基础。 《重型车国六标准》指出:在欧六车载诊断系统(OBD)的基础之上,参考美国OBD法规提出了YONGJIU故障码等反ZUOBI的要求;并首次将远程放管理车载终端(远程OBD)的要求应用到国家标准。 OBD是一种为车辆故障诊断而延伸出来的一种检测系统,从轻型车国三、重型车国四阶段开始,每一辆新车上都强制要求加装OBD系统,但由于常规OBD系统信息的BUGONG开性,致使监管部门对车辆排放情况了解匮乏,车辆的实际道路排放很难被有效控制。因此,为了更充分地发挥OBD的作用,《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简称重型车国六标准)首次要求车辆必须装有远程排放管理车载终端(远程OBD),通过远程接收车载OBD远程终端发送的监测数据信息,及时判断车辆的实际排放状况和维修情况,大大提升了在用车监管的效率。 产品介绍:ZWIN-OBD-06是一款重型柴油车OBD远程排放管理终端。采用车规级设计,集J1939 CAN总线协议数据、国密SM2加密、4G蜂窝网络、GPS+北斗卫星定位、FLASH存储等功能为一体,安装应用在重型柴油车上,可在车辆运行过程中实时监测发动机电控系统及车辆的其它功能模块的工作状况,并将采集的监测数据按照指定的通讯协议实时远程上传至监控平台系统,实现对重型柴油车全天候、QUANFANGWEI的排放监控。 当发现工况异常,本产品还会根据特定的算法判断出具体的故障,并以诊断故障代码(DTC,Diagnostic Trouble Codes)的形式进行内部存储,当车辆进行维修时,可DIYI时间协助维修人员对故障进行快速定位,以便于对车辆的修理,减少人工诊断的时间。
  • HORIBA检测仪器揭露大众丑闻
    p  据日本《Business Journal》网站11月8日报道,德媒10月24日发布新闻称,著名德国汽车公司大众(VW)在柴油汽车上安装特殊装置,企图逃过气体排放检测标准蒙混过关,造成的损失达300亿欧(约合人民币2100亿元)。/pp  大众称7至9月份召回(免费回收并维修)车辆损失66.85亿欧(约合人民币490亿元),直接导致当期财政亏损17.31亿(约合人民币130亿元)。另外,虽然7至9月期间对于同品牌汽车销量影响甚微,但随丑闻进一步被披露,导致股票时价损失4万亿日元(约合人民币2000亿元),这相当于时价的3分之1,进而对10月以后汽车销量的影响不容小觑。/pp  大众丑闻的影响直接“命中”日本企业。东京股市上汽车相关品牌股票瞬间全盘卖出。成品车汽车制造商中马自达和五十铃股价瞬间暴跌。其中,马自达在欧美市场大力推广柴油车,五十铃则销售柴油卡车。马自达发布消息称,“我公司所有的汽油车和柴油车的发动机都严格遵守各国的相关规定,绝没有使用过任何违法软件或企图逃避检测的装置”。/pp  日本汽车制造企业铃木与大众渊源颇深。8月份,铃木解除了与大众的资本合作。早在2009年双方合作之初,铃木期待大众能提供其未曾涉猎的柴油发动机的技术支持,但是大众并未作出回应和支持。因此,铃木接受了来自菲亚特克莱斯勒汽车公司的技术支持便使双方关系产生了隔阂。所以,现在看来若当时铃木“有幸”得到了大众的柴油发动机技术支持,今天也将可能受到此次丑闻的影响,成为万众瞩目的“焦点”。/pp  据悉,7至9月,铃木将持有的大众股份全部卖掉后获益367亿日元(约合人民币19亿元)。铃木持有的大众股时价较3月末损失了700亿日元(约合人民币36亿元)。9月7日大众以4600亿日元(约合人民币237亿元)买回了19.9%的股票。至此,铃木免受大众丑闻的冲击,双方缘分已尽。/pp  strong影响波及合作企业/strong/pp  大众的合作企业中,日本碍子株式会社、株式会社藤仓和株式会社IHI的股价明显下跌。日本碍子株式会社主要生产柴油车使用的尾气排放净化装置,其中,生产柴油颗粒物过滤器(DPF)的波兰工厂是大众集团最大的供货厂。藤仓生产的汽车线束中一半都供应给大众集团。据悉,自从大众减产以来,藤仓的一部分工厂将面临关闭。IHI是大型汽车用涡轮增压器(废弃的能源利用增压器)的生产商,其中3成产品供应给大众集团。/pp  影响逐渐波及至各汽车电子公司。阿尔卑斯电气的子公司阿尔派株式会社是大众汽车音响的主要供应商,与大众及其旗下德国奥迪的交易额占销售总额的10%。/pp  同时,柴油车使用率的不断降低将为丰田汽车和日产汽车带来不小的市场。丰田在混合动力车(HV)方面屡创佳绩,同时也站在新一代环保车燃料电池车(FCV)的技术前沿。日产则不断推进电动汽车(EV)的研发,这将为电动汽车电池供应商GS Yuasa公司和日产系汽车零部件制造商康奈可公司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pp  strong揭露大众丑闻所使用的检测仪器为日本生产/strong/pp  另外,日本堀场制作所(HORIBA)在此次事件中得到了广泛关注,同时股价上涨。因为美国西弗吉尼亚大学在检测大众的尾气排放时所使用的正是堀场制作所(崛场厚任会长兼社长)研发的检测仪器。研究人员发现,在实际路况排气检查中,试验台上的汽车尾气氧化氮(NOx)的排放量超标最高达35倍。/pp  据悉,测试时,在室内使用了固定式测试装置。此次大众丑闻以后,越来越多的机构和组织将会在汽车尾气检测方面投入更大力度,届时对堀场检测仪器的需求量将随之增加。现阶段,该公司的汽车尾气排放检测装置的市场占有率为80%。/p
  • 后汽柴油时代的“辛烷值机”和“十六烷值机”何去何从
    后汽柴油时代的“辛烷值机”和“十六烷值机”何去何从(杜伯会 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主任正高工;张会成 中国石化大连石油化工研究院 主任正高工;陈雪峰 江苏宿迁市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主任;陈永华 青岛元辰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技术总监)摘要:大炼化时代的来临,炼油生产逐渐从分散型趋于集中炼制;同时,市场多元化发展,减弱了对成品油的依赖强度;现代高效分析理念驱动对“辛烷值机”和“十六烷值机”分析技术进行革命。后汽柴油时代的“辛烷值机”和“十六烷值机”该何去何从?对此,进行一点思考讨论。关键词:辛烷值机;十六烷值机;未来发展1、背景分析(1)汽油的辛烷值和柴油的十六烷值是其分析中最重要指标。由于其是混合性的指标,目前汽柴油检测分析仪器方案,如图1-1所示,标准采用台架式模拟方式进行测试。其检测过程影响因素多,不同设备之间检测结果差异很大,是分析仪器中数据争议较大,分析精密度较低,性价比较低的一类分析设备。图1-1(2)大炼化项目的迅猛发展,导致炼油产能过剩现象日益凸显。在此背景下,中小企业的生存空间日趋狭窄,逐渐边缘化并面临淘汰的境地;另外,环保问题可能成为压倒其生存的最后一根稻草。(3)随着资源的日趋紧张,原油原料价格逐步呈现出上升态势。同时,原料品质呈现出下降趋势,导致汽柴油的上游原料成本不断攀升。展望未来10到20年,市场竞争将愈发激烈,并呈现出多元化态势,市场细分将成为不可避免的发展趋势。(4)如图1-2所示,随着新能源车辆技术的日益成熟与稳定,其市场认可度不断攀升,进一步坚定了消费者向新能源车辆转移的决心。特别是在以代步为主要需求的城市用车市场中,这种转变愈发显著,成品油产能过剩的现象也由此愈发凸显。长远看,预计10-15年内柴油还占消费主体长期存在,目前产能仍然2亿吨/年,这么大体量转型需要时间。电动车代替汽油车比代替柴油车要容易,大型电动车做长途运输用途还需要时间,氢能源等绿电性技术实现其替代可能更快些。图1-22、辛烷值机和十六烷值机的问题提出中国现在已经是炼油大国,未来也是汽柴油产品出口大国。需要有相应的自己的国际化标准做支持。标准是关键,我们不冲在科技前沿,碰不到前沿问题,设备只能仿造,目前存在大家对国产设备信心不足的问题。现在国产中低端设备进步很大,研究型高端设备与国外差距仍较大,国产设备受排挤含有部分非技术因素。作为只专注于分析某一项物性指标的辛烷值机和十六烷值机,高成本、低效率,已成为当前发展的痛点。其未来的发展方向应深入思考,是继续坚持现有的运行模式,还是通过技术和方法的创新与转移,以实现更高效、更精准的性能提升。在确保不低于现有检测结果准确性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利用现代微电子、电化学传感器等先进技术,并结合计算机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辅助手段,对辛烷值机和十六烷值机进行改造升级需要思考。同时,还应充分利用对光学、热学、力学、物理学、化学等多学科的综合理解,以全面解析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时代的快速发展,如何快速而科学地应对必须持续思考。3、探讨解决发展途中的阻碍3.1 对标准方法的认识和依赖作为科学分析技术行业,应秉持科学精神,以事实和结果为依据,客观评价设备的优劣,而非盲目追随某些权威言论。只有这样,才能推动行业的健康发展,实现技术的自主创新与突破。如汽油辛烷值机的检测结果认可问题,当前业界普遍认可的是缸径为82.55mm(现称大缸径)的仪器所得出的数据;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其他缸径的仪器检测结果就必然不准确,目前尚缺乏有效证据支持这一观点。如我国曾研发出缸径为65mm的汽油辛烷值机,市场应用很好,基本实现国产替代。但受部分专家倾向西方的影响,以缸径差异为理由,对国产产品设置了障碍封锁,导致许多检测和生产单位不得不更新设备,损失巨大。此外,中石化大连研究院研制的风量法十六烷值机,经过三十多年的持续研究与改进,并在多数据比对中表现出远超瓦格厦的稳定性和准确性,而且性价比高。然而,却因检测方法不同为由而被拒之门外,这无疑是一种遗憾。因此,应重新审视现有的观念和做法。同样具备数据准确性的前提下,国外设备(如美国瓦格厦waukesha)被视为行业标杆,而国产设备则始终处于跟随地位,这一现状值得深思。3.2 目前台架式模拟在实际应用中存在的问题(1)大量的工作检测样本,如何进行快速高效检测分析以及准确的统计;(2)传统的模拟燃烧方式存在试剂用量大,导致燃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量显著增加,还伴随着高昂的分析成本和较低的工作效率。3.3 目前影响辛烷值和十六烷值机检测误差原因分析(1)设备生产由于加工工艺导致每台仪器的工作点存在差异。这些差异主要源于设备各环节的配合工作间隙、传感器温度漂移的不一致性,人员操作的一致性差,以及工作环境的差异,如环境温度、大气压力、环境湿度等因素的共同作用。(2)在设备的长期运行过程中,由于磨损间隙、积碳问题,以及机械设备材料长期工作引起的热形变等因素产生影响。(3)作为检测的标的物质本身具有多样性复杂性,其辛烷值和十六烷值作为热值结果的定义。由于标的物为混合物,其性能受技术工艺和添加剂等多种因素的影响。(4)燃烧过程是否充分对检测结果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3.4 解决途径探讨(1)为提高分析的准确性并减少误差,探索加入关键的其它物性指标,并进行融合分析。其中包括密度、粘度、闪点等关键性指标,以确保分析结果的全面性和可靠性。(2)针对当前采用的热传感器分析模式,探讨采用电化学传感器替代或热传感器与电化学芯片传感器进行结合使用。(3)数字化时代开启,如图3-1所示,大模型、大数据和大计算已成为主流趋势。以此为发展的多功能和智能化是未来的趋势之一;小型化、微型化、快速化和低耗材化也是当前及未来的重要需求方向之一。图3-1(4)新标准的及时建立与更新是新理念发展的基石。4、结论(1)大炼化时代下,需要建立与之适应的检测标准和仪器体系。不破不立,摒弃旧的思维模式,开创新局面。关于主动寻求进步还是被动跟随提升,有必要进行持续深入探讨。(2)AI必然融入常规检测设备中,进行过程控制应用,其最终验证还得经典技术支撑。但是相关修订标准制定,需要勇气破圈,进而打破这个规则。(3)市场作为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盲目崇拜会阻碍社会进步的步伐。(4)替代进口设备是前进方向,创新突破是未来主题,走出去是必由之路。5、展望在大炼化与多元化发展并存的新阶段,对汽柴油检测中的核心指标——“辛烷值”和“十六烷值”检测技术应该重新审视和探讨其未来发展。应秉持严谨、稳重、理性的态度,通过技术创新和方法转移,推动其性能提升和效率优化,以适应时代发展的需求。对分析仪器的方法要求,应该是客观的、多元化的,指标标准的质量具备可比性和可对照性,满足和符合指标要求结果的就应该是合理的方法。此外,随着大数据的积累,人工智能AI将逐步融入检测领域,微电子和电化学传感器技术为未来的检测工作开辟了新的发展路径。自信、自立、自强,国产化是否能够完全替代进口,技术是否具备引领国际标准发展的潜力,需要不断思考并努力探索。
  • “轻型车国六标准”发布 便携式尾气监测仪迎来发展机遇
    近日,环境保护部、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以下简称“轻型车国六标准”),公布了第六阶段轻型汽车的排放要求和实施时间。  据环境保护部大气环境管理司司长刘炳江介绍,此次标准主要进行了以下修订:  一是测试循环不同,从国五的NEDC循环变为WLTC循环,从下图可以看出,工况(速度)曲线瞬态变化明显,最高速度达到131km/h,对车辆的冷启动、加减速以及高速大负荷状态下的排放进行了全面考核,覆盖了更大的发动机工作范围,对车辆的排放控制性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是测试程序要求不同。试验车辆的质量要求和道路载荷设定直接影响车辆的油耗和排放表现。国六标准用更加严格的测试要求,例如提高试验车辆的重量,要求轮胎规格必须与量产车一致等措施,有效避免了汽车企业利用标准漏洞在实验室测试中得到一个漂亮的数据,但是在实际使用中确不尽人意的行为。  三是限值要求加严,相比国五加严了40-50%左右,另外,与国五阶段汽柴油车采用不同的限值相比,国六标准根据燃料中立原则,对汽柴油车采用了相同的限值要求。  四是相比国五新增加了实际道路行驶排放,第一次将排放测试从实验室转移到了实际道路,要求汽车既要在试验室测试达标,还要在市区、郊区和高速公路上,在车辆正常行驶状态下利用便携式排放测试设备进行尾气测试,结果也必要达到标准规定要求,能够有效避免类似大众排放门之类的排放作弊行为。  五是加严了蒸发排放控制要求,国五标准采用欧洲标准,由于欧洲的平均气温低,且柴油车占全部车辆的50%以上,蒸发问题不明显,因此标准要求低。我国幅员辽阔,温差变化大,汽油车占绝大多数,因此蒸发问题影响突出,据估测,目前的汽油车单车年均油气挥发8.8kg左右。因此,国六标准对车辆在停车、行驶以及高温天气下的汽油蒸发排放控制提出了严格要求,同时还要求车辆安装ORVR油气在线回收装置,增加了对加油过程的油气控制。  六是增加了排放质保期的要求,即要求在3年或6万公里内,如果车辆的排放相关出现故障和损坏,导致排放超标,由汽车生产企业承担相应的维修和更换零部件的所有费用,切实保障了车主的权益。  七是提高了低温试验要求,相比国五的CO和HC限值加严1/3,同时还增加了对NOx的控制要求,能够有效控制冬天车辆冷启动时的排放。  八是引入了严格的美国车载诊断系统(OBD)控制要求,全面提升了对车辆排放状态的实时监控能力,能够及时发现车辆排放故障,保证车辆得到及时和有效的维修。标准全文如下: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pdf
  • ATAGO(爱宕)发布柴油机专用尿素液浓度计PAL-UREA
    随着环保观念的深入,近年来我国的尾气排放标准一年一个台阶。中国将于2010年起强制执行重型柴油机国Ⅳ排放标准。 目前来说SCR(选择性催化还原技术)技术成柴油机国Ⅳ标准首选技术。国内发动机生产商都开始使用SCR技术来达到环保要求。 柴油机尾气处理液(国内俗称为:汽车尿素液,车用尿素溶液,汽车环保尿素液),是SCR技术中必须要用到的消耗品。应用于柴油发动机中。它使用在SCR技术中,用来减少柴油车尾气中的氮氧化物污染的液体。其组成成分为32.5%的高纯尿素和67.5%的去离子水。  SCR系统包括尿素罐(装载柴油机尾气处理液),SCR催化反应罐。SCR系统的运行过程是:当发现排气管中有氮氧化物时,尿素罐自动喷出柴油机尾气处理液,柴油机尾气处理液和氮氧化物在SCR催化反应罐中发生氧化还原反应,生成无污染的氮气和水蒸气排出。 如果不装载柴油机尾气处理液、或纯度不够、或质量伪劣,都会发生车辆发动机自动减速。同时,质量伪劣的柴油机尾气处理液会污染SCR催化反应罐中的催化剂,造成严重后果。 其实在欧洲,2006年就已经开始实施这个政策。欧洲柴油机尾气处理液称为Adblue。在美国,2010年开始,随着EPA2010标准的实施,也全面加大了汽车尿素液的应用实施力度,在美国,柴油机尾气处理液称为DEF(Diesel Exhaust Fluid)。主要代表有BlueDEF等。然而在国内,对于柴油机尾气处理液的生产目前尚属于新兴行业。日本ATAGO(爱宕)生产的PAL-Urea柴油机专用尿素液(DEF)浓度计是专门针对柴油机行业使用的。在欧洲和美国PAL-Urea 已经被认可为简便且准确测量的唯一可信赖的产品。柴油机专用尿素液(DEF)在32.5%的浓度下才可以发挥其作用。使用 PAL-Urea 保持合适的浓度才可以保证其尿素液的作用。PAL-Urea 又轻又小,测量方法简便,只要放样品按开始键等3秒钟就可以得到其浓度。它的电源为2个AAA电池,可以测量大约1万1000次。
  • 智易时代发布车载OBD远程在线监控终端新品
    车载OBD远程在线监控终端 ZWIN-OBD-06是一款重型柴油车OBD远程排放管理终端。采用车规级设计,集J1939 CAN总线协议数据、国密SM2加密、4G蜂窝网络、GPS+北斗卫星定位、G-SENSOR及FLASH存储等功能为一体,安装应用在重型车上用于采集、存储和传输车辆OBD信息和发动机排放数据。集合车辆0BD总线数据采集、位置信息、无线通讯技术,适配国内部分国三及所有国四以上柴油车品牌。通过智能自动适配技术无需对不同品牌车辆进行协议的破解及适配,可以高效便捷完成项目实施。并且通过行业应用案例的检验,符合政府和行业对柴油商用车辆在大气环境治理、能耗统计、安全监管、时效提升等项目的需求。建立全覆盖的重型货车在线监控网络,加强实际道路监测,实施高排放柴油车技术改造。具体措施包括:规划建设全国重型机动车污染在线监控平台,实现全覆盖、全天候的排放监控功能 对重型柴油车开展精细化管理,建立一车一档的环保电子档案 以车载诊断系统(OBD)远程监控为技术手段,严格监控车辆实际排放。了解车辆运行态势,为污染源头地区实施应急措施提供技术保障,为京津冀、汾渭平原、长三角地区等重度污染区域和项目区域等其他区域的尾气污染源排放的治理提供数据支撑。 1.2产品规格产品名称:车载OBD远程在线监控终端产品型号:ZWIN-OBD-06产品规格:L130.0*W78.0*H30.5MM执行标准:GB17691-2018、GB/T32960.2-2016 1.3产品实物图 1.4产品设计原则①先进性和实用性使用先进、实用和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技术,使得各个子系统具有较长的生命周期,不盲目追求档次,既能满足当前的需求,又能适应未来的发展。②安全性和稳定性高效稳定的系统,能提供全年365天,一天24小时的不停顿运作。对于安装的车载远程通讯装置能适应严格的工作环境,以确保系统稳定性。③实时性和高效性设备和终端必须反应快速,充分配合实时性的需求。注重信息共享,提高整个系统高效率传输与运行能力。提供与各种外界系统的通信功能,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并充分利用在整体系统的运作上。提供易于使用的数据存储功能,满足记录至少7天的数据要求,网络恢复时应自动上传。④可扩展性把系统有机结合起来,充分考虑将来需求的发展空间,所提供的技术将充分配合未来功能及扩充项目的需求,以避免将来重复的投资。标准化、结构化、模块化的设计思想贯彻始终,奠定了系统开放性、可扩展性、可维护性、可靠性和经济性的基础。以保证我们的硬件设备端可以满足未来拓展需求,对于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起到推进作用。 创新点:ZWIN-OBD-06是一款重型柴油车OBD远程排放管理终端,安装应用在重型车上用于采集、存储和传输车辆 OBD信息和发动机排放数据。当车载终端采集到车辆状况信息后将其上传至服务器,管理员登录相应平台,可实现远程车辆监控、报警提醒,异常情况远程抓获和车辆行车日志等广泛功能,极大的节省了人力、物力。车载OBD远程在线监控终端
  • 2020科学仪器优秀新品第四季度入围名单:环境监测仪器
    仪器信息网讯“科学仪器优秀新产品”评选活动2020年度第四季度入围奖评审已经结束,经专业编辑团初审、网络评审团初评,现已确定2020年度第四季度的入围奖名单。“科学仪器优秀新产品” 评选活动2020年度第四季度入围名单中环境监测仪器共计33台(套),其中气体检测仪14台,水质分析仪14台,辐射测量仪器1台,应急/便携/车载仪器1台,其它环境监测仪器3台。入围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产品名称产品型号创新点公司名称Modern Water 便携重金属仪 PDV6000UltraPDV6000ultra查看Modern Water (英国现代水务)Speedy Breedy SeaSureBAC-SS查看北京百可测科技有限公司FMS 375分级效率测试系统FMS-375查看北京多普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多通道两虫检测一体化预处理设备及辅助自动识别系统HK-8610查看北京华科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气体冷阱浓缩仪APC-1600LN查看北京捷诚同创科技有限公司便携式高温紫外烟气分析仪UVA17m查看北京乐氏联创科技有限公司便携式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气体分析仪Atmos FIR air查看北京乐氏联创科技有限公司G.O.Sampler智能化地下水低速采样系统G.O.Sampler查看北京欧仕科技有限公司英国杰普在线总碱度分析仪PACON 4800APACON 4800A查看北京斯达沃科技有限公司雪迪龙便携式紫外烟气气体分析仪MODEL 3080UV MODEL 3080UV 查看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谱育科技 MOST 8000 水环境巡航监测系统MOST 8000 查看杭州谱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藻类和浮游动物自动分类计数仪AlgaeAC+ZooCC增强型查看杭州万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锐意自控非道路机械/柴油车排气烟度检测系统-标准版标准版查看湖北锐意自控系统有限公司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便携监测仪VOC组分监测仪GC4310--E-I查看华电智控(北京)技术有限公司济南盛泰水冷COD回流消解仪ST106BW查看济南盛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盛奥华SH-3900A型多参数水质检测仪SH-3900A型(V10)查看江苏盛奥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盛奥华SH-7型手持式氨氮测定仪SH-7查看江苏盛奥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旗云中天高光谱气溶胶激光雷达HSR10KHSR10K查看南京旗云中天科技有限公司3D扫描颗粒物激光雷达(3D10K)3D10K查看南京旗云中天科技有限公司国瑞力恒 土壤VOCs检测仪 PID光离子化检测原理GR-3012C查看青岛国瑞力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崂应3023Y型 紫外烟气分析仪 崂应3023Y型 查看青岛崂应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明华MH4021型多通道气体配气仪MH4021查看青岛明华电子仪器有限公司环境空气颗粒物在线监测系统RG-AWS30空气颗粒物监测查看青岛容广电子技术有限公司ZR-1006型口罩颗粒物过滤效率及气流阻力测试仪ZR-1006型查看青岛众瑞智能仪器股份有限公司YSI EXO NitraLED UV 硝酸盐传感器EXO NitraLED查看赛莱默分析仪器中国(Xylem Analytics)气体监测成像预警系统卫天盾查看上海昌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雷磁SJB-802型便携式重金属离子分析仪SJB-802查看上海仪电科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原上海精科雷磁)光电光度法甲醛检测仪MP170查看申贝科学仪器(苏州)有限公司环境氡测量仪PRn700查看申贝科学仪器(苏州)有限公司朗石PhotoTek 6000系列 COD(高氯)水质在线监测仪PhotoTek 6000 COD(高氯)查看深圳市朗石科学仪器有限公司朗石MINI6000微型水站MINI6000查看深圳市朗石科学仪器有限公司Sievers M500e在线TOC分析仪M500e查看苏伊士水务技术(上海)有限公司(Sievers分析仪)浪声 微型大气重金属在线分析仪 GaOAGaOA查看苏州浪声科学仪器有限公司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本次入围评选仅限于2020年第四季度申报的仪器范围。有些厂商虽然在网上进行了申报,但在规定时间内没有能够提供详细、具体的仪器创新点说明,有说服力的证明材料以及详细的仪器样本,因此这次没有列入入围名单。另外,非独家代理的代理商提供的优秀国外新品也不能入选。由于本次参与申报的厂家较多,产品涉及门类也较多,对组织认定工作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因此不排除有些专业性很强的仪器未被纳入评审范围。  该入围名单将在仪器信息网进行为期10天的公示。所有入围新品的详细资料均可在新品栏目进行查阅,如果您发现入围仪器填写的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或非2020年上市的仪器新品,请您于2021年2月24日前向“科学仪器优秀新品”评审委员会举报和反映情况,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入围资格。  “科学仪器优秀新品”评选活动对所有参与评选的仪器厂商全程免费。企业申报后,符合新品定义的仪器将历经四个阶段的评审:初审、“季度入围奖”评审、年度“提名奖”评审、年度“优秀新品奖”评审。“科学仪器优秀新品”评选活动建立了长期、稳定、高水平的四级评审体系:“专业编辑团”、“网络评审团”、“技术评审委员会”、“技术评审委员会主席团”。“技术评审委员会主席团”承担各个阶段评审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对“季度入围奖”名录、年度“提名奖”名录、年度“优秀新品奖”名录拥有最终裁决权。专业编辑之外的评审专家分别来自高校、研究所和企业,从事仪器研制、制造和应用相关工作,其中具有研究员、教授等高级职称的专家所占比例超过了90%。更多内容请点击详情查看。  “科学仪器优秀新品”评审委员会联系方式:  电话:010-51654077-8027 刘女士  传真:010-82051730  电子信箱:xinpin@instrument.com.cn
  • 环保领域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申报 涉及多项监测仪器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环保领域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6]378号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办公厅(办公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施新兴产业重大工程包的通知》(发改高技〔2015〕1303号),着力提高环保领域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环保产业快速发展,我委决定组织实施环保领域创新能力建设专项,构建环保领域创新网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总体思路  为满足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和环保产业升级发展的需要,针对当前大气、水、土壤、固废污染的突出问题,以及污染防治成套技术、装备和材料的重大需求,按照坚持问题导向、防治结合、全过程控制和协同治理的原则,围绕先进环境监测、污染治理、资源循环利用、环境修复等环节建设布局相关创新平台,加强重大技术装备及产品的研发和工程化,以提升环保产业的整体创新能力为着力点,推进我国环保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专项目标  未来2-3年,建成一批环保领域创新平台,为环保领域相关技术创新提供支撑和服务。以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着力点,通过建立和完善环保领域的技术创新平台,集聚整合创新资源,加强产学研用结合,突破一批关键共性技术并实现产业化,促进环保产业的快速发展,为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动力支撑。  三、专项建设内容和重点  (一)提升大气环境污染防治能力  1、大气环境污染监测先进技术与装备国家工程实验室。针对我国大气环境监测仪器性能不稳定、可靠性不高等问题,建设大气环境污染监测先进技术与装备创新平台,支撑开展污染源细颗粒物(PM2.5)、挥发性有机污染物(VOCs)、氨、重金属(汞等)等连续监测、现场快速监测,大气环境质量多参数多污染物连续监测,石化、化工园区大气污染多参数连续监测与预警,车载、机载和星载等监测,PM2.5、VOCs化学成分快速检测、非CO2温室气体排放连续监测等关键共性技术、设备的研发、集成与工程化,提高我国大气环境监测技术装备水平。申请单位需具备大气环境污染监测装备研发和可靠性试验能力。  2、烟气多污染物控制技术与装备国家工程实验室。针对钢铁、有色、建材、石油化工、电力等行业烟气污染控制技术难以满足管理需求、一次细颗粒物污染治理技术薄弱等问题,建设烟气多污染物控制技术与装备创新平台,支撑开展燃煤等烟气多污染物超低排放、PM2.5和臭氧主要前体物联合脱除及资源化、烟气汞等重金属与其它污染物协同控制、一次PM2.5高效净化、宽温带高强度及低温选择性催化还原(SCR)、工业炉窑多污染物(常规污染物、重金属、有毒有害污染物)协同控制治理、烟气净化系统优化设计等技术、材料、工艺与装备的研发和工程化,促进工业烟气治理技术装备升级。申请单位需具备开展工业规模烟气多污染物协同/联合控制技术研发、工程化试验与集成能力。  3、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污染控制技术与装备国家工程实验室。针对我国VOCs治理技术薄弱、关键材料和装备运行可靠性低的问题,建设VOCs污染控制技术与装备创新平台,支撑开展石化、包装、印刷、家具、汽车和船舶制造、电子等重点行业VOCs源头和过程控制,新型高效吸附、催化、低浓度VOCs吸附浓缩、高效蓄热式燃烧、臭氧催化氧化、生物净化、低温等离子体净化及组合治理、VOCs检漏及预警等技术、材料、工艺和成套装备的研发、集成和工程化,提高我国VOCs污染控制技术装备水平。申请单位需具备开展典型规模企业、工业园区VOCs污染控制技术和整体解决方案研发、工程化试验能力。  4、移动源污染排放控制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针对我国机动车船保有量大、污染排放控制技术落后于管理和应用需求的问题,建设移动源污染排放控制技术创新平台,支撑开展满足下一代汽油车(国Ⅵ)排放标准的高性能材料及系统集成,新一代柴油车用颗粒捕集器载体、柴油机颗粒物及氮氧化物净化、柴油机排气升温和排气污染在线监测,船用柴油机颗粒捕集、排气催化净化系统等关键技术、材料和装备的研发和工程化,提高我国车船污染排放控制技术装备水平。申请单位需具有为各类车船发动机配套污染控制材料和净化器研发与工程化试验能力。  (二)提升水环境污染防治能力  1、水环境污染监测先进技术与装备国家工程实验室。针对我国先进水环境污染监测仪器稳定性不高、寿命短的问题,建设水环境污染监测先进技术与装备创新平台,支撑开展水中多种重金属监测、水中有毒有机污染物监测、生物毒素监测、水质毒性监测、生物监测及多目标物同步监测,新一代多参数水质和污染源连续监测装备物联化、便携应急监测、连续监测系统远程控制等技术、设备的研发和工程化,提升我国水环境监测技术装备水平。申请单位需具备开展水环境污染监测技术、设备研发和可靠性试验能力。  2、湖泊水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针对我国湖泊水体污染和富营养化较严重、治理技术装备工程化水平低的问题,建设湖泊水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技术创新平台,支撑开展湖泊外源污染强化控制、城镇黑臭水体污染治理、滨岸生态治理与修复重建、污染底泥治理及原位修复、蓝藻控制,蓝藻水华预警及应急处置、营养盐调控、水力调控等技术、材料、工艺与装备的研发、系统集成和工程化,提高我国湖泊水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技术装备水平。申请单位需具备开展湖泊水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整体解决方案、关键技术、材料、装备研发与工程化试验能力。  3、高浓度难降解有机废水处理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针对高浓度难降解工业有机废水危害大、难治理的问题,建设高浓度难降解有机废水处理技术创新平台,支撑开展高浓度有机废水(废液)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新型高效节能蒸发、低能耗湿式燃烧、生物强化和低能耗高效生物反应器、低能耗高效臭氧催化氧化、电解催化氧化、超临界氧化等技术、工艺、装备的研发和工程化,提高高浓度难降解有机废水处理技术装备水平。申请单位需具有开展典型行业高浓度难降解有机废水综合解决方案、关键技术、装备研发与工程化试验能力。  4、城镇污水深度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针对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不高、资源化利用率低、氮磷污染负荷大的问题,建设城镇污水深度处理与资源化技术创新平台,支撑开展城镇及工业园区污水厂节能提标改造、新型高效水处理材料与药剂、深度脱氮除磷、高级氧化、先进膜处理技术与组件、安全高效消毒、有价物质资源化、污水厂工艺智能控制、再生水安全评价,以及村镇生活污水高效处理成套装置、区域村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监控系统等技术、工艺、材料和装备的研发和工程化,提升我国城镇污水处理与资源化技术水平。申请单位需具备开展大中型污水厂深度处理与资源化技术工艺、装备研发与工程化试验能力。  (三)提升土壤环境污染防治能力  1、农田土壤污染防控与修复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针对我国农田土壤污染日趋严重、威胁农产品安全的问题,建设农田土壤污染防控与修复技术创新平台,支撑开展农田土壤重金属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快速检测、污染源识别、风险评估、农艺调控、植物修复、微生物修复、原位钝化/固定/生物阻隔、生态修复等技术、药剂、设备的研发和工程化,保障农田土壤环境质量安全。申请单位需具有开展规模化农田污染防控修复方案、关键技术和装备研发能力。  2、污染场地安全修复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针对我国石油、化工、冶炼、矿山等污染场地对人居环境和生态安全影响日益突出的问题,建设污染场地修复技术创新平台,支撑开展污染场地及地下水污染调查与风险评估、强化气相抽提(SVE)、热脱附、等离子体修复、化学淋洗、氧化/还原处理、重金属固化稳定化、重金属电动分离、生物修复、地下水空气注入/多相抽提/渗透反应墙、采样测试、污染监控等技术、工艺、材料、设备的研发和工程化,提升我国污染场地修复技术装备水平。申请单位需具有开展典型行业(工业园区)污染场地修复整体解决方案、关键技术、装备研发与工程化试验能力。  (四)提高废物处理处置与资源化技术水平  1、污泥安全处置与资源化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针对我国城镇污水处理厂及工业废水处理设施污泥产量大、二次污染严重的问题,建设污泥安全处置与资源化技术创新平台,支撑开展高效低耗预处理、低能耗压滤脱水、低能耗深度干化、高效厌氧消化、绿色节能改性调理、工业污泥无害化、污泥资源化利用、污泥安全处置等技术、装备的研发和工程化,提升我国污泥处理处置与资源化技术装备水平。申请单位需具有开展污泥处理处置与资源化技术、工艺、装备研发与工程化试验能力。  2、垃圾焚烧技术与装备国家工程实验室。针对我国生活垃圾、危险废物焚烧处理技术装备工艺稳定性不高、二次污染突出的问题,建设垃圾焚烧技术与装备创新平台,支撑开展先进高效垃圾焚烧、危险废物焚烧和其它热处理、高效烟气无害化处理系统、热能高效利用系统、飞灰中二噁英解毒和重金属稳定化、飞灰安全处置、焚烧炉渣安全利用、渗滤液处理和除臭、危险废物工业炉窑共处置、衍生燃料制备等技术、装备的研发和工程化,提升我国垃圾焚烧技术水平。申请单位需具有开展垃圾焚烧设施及关键污染控制技术研发、工程化试验能力。  3、畜禽养殖污染控制与资源化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针对畜禽养殖污染负荷高、排放达标水平较低的问题,建设畜禽养殖污染控制与资源化技术创新平台,支撑开展畜禽养殖污水脱氮除磷高效处理、分散型畜禽养殖污水处理、规模化畜禽养殖粪便资源化利用、沼液沼渣和恶臭无害化处理处置、畜禽养殖与有机农业种植配套等技术、装备的研发和工程化,提高我国畜禽养殖污染控制与资源化技术装备水平。申请单位需具有开展大、中、小等养殖规模条件下污染治理技术、装备的研发、系统集成与工程化试验能力。  四、具体要求  (一)请相关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54号)、《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43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施新兴产业重大工程包的通知》的要求,组织开展项目申请报告编制和申报工作。  (二)主管部门应结合本部门、本地区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好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写和备案工作,并对其真实性予以确认。同一法人单位可选择其中1个实验室方向进行申报 同一主管部门对同一实验室方向,择优选择1个项目单位申报。  (三)为构建创新网络,申报单位需承诺,若通过评审成为以上环境保护领域创新平台的承担单位,将参与构建创新网络,以加强创新平台之间的协同,并由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协助开展相关工作。  (四)项目申报方案需充分体现产学研用等单位的紧密结合,并进行实质性合作共建,联合开展技术创新、组织创新和服务模式创新,促进相关产业的创新和发展。  (五)请主管部门在2016年4月1日前,将审查合格的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一式2份报送我委(双面打印) 同时请提供电子文本和有关附件等材料。  特此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2016年2月6日
  • 照生有限公司推出高端拉曼生物柴油在线分析系统
    照生有限公司2011年隆重推出美国RTA(Real-time Analyzers)公司的RamanPro™ 拉曼光谱生物柴油生产在线分析监测系统。生物柴油(Biodiesel)是用未加工过的或者使用过的植物油以及动物脂肪通过不同的化学反应制备出来的一种被认为是环保的生物质燃料。这种生物燃料可以像柴油一样使用。生物柴油一般不是直接作为燃料使用;而是与普通柴油混合使用。一个公认的经验值是调和20%生物柴油 (B20)。生物柴油另一个环保优势,是其可降低引擎废气排放。生物柴油几乎沒有含硫化物,排放的废气自然也沒有硫化物。一般认为,生物柴油的优点在于可以减少一氧化碳等废物的排放量,而且运输也比普通柴油安全。此外,研究发现,生物柴油的润滑性能很高。 生物柴油最普遍的制备方法是酯交换反应。由植物油和脂肪中占主要成分的甘油三酯与醇(一般是甲醇)在催化剂存在下反应,生成脂肪酸酯。脂肪酸酯的物理和化学性质与柴油非常相近甚至更好。 但是,由于生产生物柴油的原料种类和组成的多样性,因此特别期待一种有效的化学反应监测方法以进行生产过程的优化,提高生物柴油的产率。 目前,生物柴油的生产中测定这些参数,普遍通过取样,然后在实验室使用色谱法或者光谱法进行离线测量。这样离线分析方法不能根据原料中有效成分的变化,及时调整工艺条件,如调整辅助反应剂浓度,催化剂加载量或者调整反应温度等。 RamanPro™ 工业在线分析系统可以实时监测反应器中的原料浓度,如甘油三酯,以及监测甲醇和KOH的比率浓度,和反应副产物甘油。该分析系统还可以同时监测反应剂流速和反应釜温度。而所有这些参数对于生产的控制和优化都极有价值。 RamanPro™ 还可以应用于最终的燃油调合实时监控,测量精度可以轻松控制在1%以内。 相对于其他分析方法和色散拉曼光谱法,RamanPro™ 所采用的傅立叶拉曼光谱法具有分析速度快,无需样品制备,不破坏样品,与光程无关,可以测定任何化学物质,无荧光干扰,X-轴永久稳定等优势。 美国RTA公司位于美国康州的米德尔敦(Middletown, Connecticut)高科技园区,周边有耶鲁大学(Yale),卫斯廉大学(Wesleyan University),和康州学院(Connecticut College)等美国著名高校,公司的主要研发人员由5名来自耶鲁大学和普度大学等著名高校的博士和教授所组成。RTA公司先后获得过2007年“R & D 100”大奖, 2009年康州企业质量改进奖(在包括AT&T等全球著名企业的在内的100名候选人中排名第二),2010年度“Frost & Sullivan”技术发明奖。
  • 把汽油柴油搞混,近200台车集体受损!!!
    ‍‍8月12日,重庆一加油站把汽油加成柴油,致顾客车辆“趴窝”的视频在网上流传。拍摄者表示,“受影响的车很多,已经被拖车拖走了几十辆车。”视频截图据上游新闻,该加油站是位于重庆长寿区菩提街道的胜天加油站,8月12日,记者致电该加油站求证,当事工作人员表示: “并非油品质量问题,是误操作,目前加油站已暂停营业。”问题原因系 加油站卸油时,误将柴油卸入到92号汽油罐中。受到影响的时间段是8月11日下午4时50分至6时左右, 受影响的加油枪除了17号枪、19号枪外,用其余18把加油枪加92号油的车辆都受到影响。据了解,汽油和柴油的燃点不同,如果汽油机加柴油,会在缸内提前把柴油点燃,这样就会造成发动机震动,对发动机损害很大,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上述加油站的操作失误,导致近200台汽油车被加了柴油,车辆受损。至于如何善后,该加油站工作人员表示:“加油站已暂停营业,可能受影响车辆的驾驶员来加油站查看监控确认后,加油站将安排拖车把车辆拖到修理厂放油,清洗油路,所有费用由加油站承担。”据新京报,胜天加油站负责人表示, 他们愿意承担赔偿责任,初步统计有一二十万元损失。车主李先生称,加油站跟他们签了承诺书,承诺将承担车主误工费、折损费等。据重庆广电第一眼,该加油站顾客之一周先生表示,加油站会承担修理费,每台车赔偿800元和一箱油。该加油站另外一位顾客徐女士告诉九派新闻记者,看到网上的视频后才发现自己可能也加错油了,今天上午已赶往加油站管理处和相关负责人进行协商。她表示, 据加油站统计,目前已经有超过一百辆车出现了加错油的情况,可能还有一些车主没有发现问题。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九派新闻加油站给徐女士提供了一份承诺书,其中表示,本次事故造成的损失将由加油站全权负责。徐女士对承诺书中第三点 “提供一次性补偿800元”的条款表示怀疑,她担心车子后续还会出现问题,“比如发动机要是出了问题,即使清洗了还是会受到影响,这个不是一次性补偿可以解决的。”事情发生后,据重庆广电第1眼,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对事情展开调查。经过调查,本次事故确实是加油站工作人员失误导致。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表示,接下来他们会督促该加油站立即开展整改工作,加强对员工的教育,整改完成后,经有关部门检查合格,才能重新经营。同时,该副局长还表示将加强对周边加油站的管理工作。---信息来源于每日经济新闻Grabner成品油检测仪器的应用用于判断油品是汽油还是柴油;用于判断油品是否掺假、污染或稀释情况;用于快速全面的油品质量分析;用于澄清油品相关的保修问题;用于油品的快速出入库检测;用于加油站和执法部门的现场质量抽查;用于炼厂的中间控制以便快速调整工艺;Grabner成品油快检车-成品油流通领域监管完美解决方案自1987年,奥地利格拉布纳仪器公司Grabner成立以来,公司一直专注于研发和生产便携式、全自动、微量、快速、安全、精准的石油化工产品分析仪器。公司通过不断的创新成为便携式燃油分析仪器的领导者。自2003年起,公司即开发并销售成品油快速检测车(燃油移动检测实验室)至欧洲、美国等各国家。并逐步扩大到南美洲、非洲、中东以及东南亚等国家。截至目前,Grabner总计销售200多套成品油快速检测车,配备超过600套仪器产品。‍中红外汽柴油分析仪MINISCAN IR VISION全自动一键式操作、样品量仅需要6ml,测试仅需5min等。一次测试可以得到汽油80多个测试指标,如:辛烷值、总烯烃、总芳烃、苯、氧含量、甲醇、乙醇、MTBE、密度、非法添加剂等;得到柴油20多个测试指标,如:十六烷值、十六烷指数、闪点、多环芳烃、总芳烃、脂肪酸甲酯、密度等。全自动微量闪点测试仪MINIFLASH FP VISION全自动一键式操作、样品量仅需要1-2ml,测试仅需3-5min,无明火、无刺激性气体、具有最高的安全性等。全自动微量蒸气压测试仪MINIVAP VP VISION全自动一键式操作、样品量仅需要1ml,测试仅需5min,无需额外配置冷却设备等。用户自定义可以根据用户的实际需求,配置相应的用户自选或我们推荐的不同品牌的快检设备(如硫含量测定仪,车用尿素分析仪等),为用户提供一整套完整,实用,准确的成品油快速综合检测方案。‍‍
  • 贵州发布深入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这些单位应配备VOCs检测仪
    近日,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等15单位制定印发了《贵州省深入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分为1个总方案和污染天气防控、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3个子方案。《方案》指出,要坚持突出重点、以点带面。以冬春季节和春节、元宵节、中元节等特殊时段为重点管控时段,以PM2.5、O3为重点管控污染物,以中心城市为重点管控区域,以建筑施工工地、城区主干道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氮氧化物(NOx)主要排放源为重点管控对象,全面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加强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帮扶指导,完善扬尘污染防治设施,强化重点污染物监测和重点污染源监控,逐步提升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管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在臭氧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面,应加强O3监测和污染研判分析,开展VOCs和NOx协同管控和区域联防联控。应强化技术支撑,加强机理研究,开展颗粒物和臭氧源解析,提升气象变化和污染物输送分析能力,构建污染成因分析、监测预报、精准溯源、科学评估、深度治理、智慧监管、应急处置的全过程科技支撑体系。完善监测体系,中心城市开展非甲烷总烃监测,强化工业污染源自动监控,建设重型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远程在线监控平台。提升管控效能,建设秸秆焚烧高空监控设施,完善抑尘车、洒水车、清扫车等扬尘污染防治设施,逐步配备便携式VOCs检测仪等设备。此外,在子方案《贵州省城市污染天气防控专项行动方案》中提出:加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管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完善抑尘车、洒水车、清扫车等扬尘污染防治设施,建设秸秆焚烧高空监控设施,购置主要污染物走航监测设施,开展PM2.5、颗粒物(PM10)、臭氧走航监测和源解析。各地将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管控和应急处置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予以保障;子方案《贵州省臭氧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中提出:加强污染源监测监控。推动VOCs和氮氧化物排放重点排污单位依法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督促企业按要求对自动监测设备进行日常巡检和维护保养。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配备便携式VOCs检测仪。《方案》原文:贵州省深入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和《中共贵州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的实施意见》《贵州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贵州省空气质量改善行动计划》有关要求,打好城市污染天气防控、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三个标志性战役,切实解决人民群众身边关心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持续巩固改善全省环境空气质量,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安排,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为总目标,以巩固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以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污染天气、臭氧污染、柴油货车污染等突出问题为重点,深入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标志性战役,推动“十四五”全省空气质量改善目标顺利实现,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蓝天幸福感、获得感。(二)基本原则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攻坚。结合实际,科学制定攻坚行动方案,冬春季聚焦细颗粒物(PM2.5)和污染天气、夏季聚焦臭氧(O3)、全年紧抓柴油货车开展攻坚;依法监管,严格执法,禁止“一刀切”“运动式”攻坚。坚持突出重点、以点带面。以冬春季节和春节、元宵节、中元节等特殊时段为重点管控时段,以PM2.5、O3为重点管控污染物,以中心城市为重点管控区域,以建筑施工工地、城区主干道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氮氧化物(NOx)主要排放源为重点管控对象,全面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坚持完善机制、强化督导。健全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管控机制,充分压实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责任。加强污染防控技术帮扶和督促指导,严格监督考核,完善闭环管理,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实落细。(三)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省9个中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8.8%,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22 ug/m3以内,县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率保持在97%以上,NOx和VOCs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达到1.17万吨和0.45万吨,柴油货车NOx排放量下降12%,消除重污染天气,基本消除中度污染天气,有效控制轻度污染天气。二、实施重大专项行动(一)城市污染天气防控专项行动健全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管控机制,强化污染天气预测预报,实施环境空气质量精准管控,推进重点区域突出大气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和道路扬尘、工业粉尘污染管控,开展燃煤散烧、秸秆焚烧等低空散烧污染整治。加强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帮扶指导,完善扬尘污染防治设施,强化重点污染物监测和重点污染源监控,逐步提升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管控和应急处置能力。(二)臭氧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积极推动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和能源清洁低碳转型,有力促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推进VOCs原辅材料替代和排放治理,实施低效脱硝设施排查整治,推动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NOx污染治理和超低排放改造,推进工业锅炉和炉窑提标改造。加强O3监测和污染研判分析,开展VOCs和NOx协同管控和区域联防联控。(三)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加大运输结构调整和车船清洁化推进力度,加快铁路专用线建设,逐步提高“公转铁”“公转水”货运量。强化机动车排放大数据应用,加强柴油货车生产、使用、检验等全流程管控,积极开展部门联合监管执法。推进传统汽车清洁化,加快推动机动车新能源化发展。开展非道路移动源综合治理,逐步提升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化水平。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把深入打好城市污染天气防控、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三个标志性战役作为深入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奋力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的重要举措,结合本地大气环境管理目标和工作实际,科学精准制定具体方案,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生态环境部门定期下达各中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管控目标。各有关部门要强化担当、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共同推进方案实施。(二)强化技术支撑加强机理研究,开展颗粒物和臭氧源解析,提升气象变化和污染物输送分析能力,构建污染成因分析、监测预报、精准溯源、科学评估、深度治理、智慧监管、应急处置的全过程科技支撑体系。完善监测体系,中心城市开展非甲烷总烃监测,强化工业污染源自动监控,建设重型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远程在线监控平台。提升管控效能,建设秸秆焚烧高空监控设施,完善抑尘车、洒水车、清扫车等扬尘污染防治设施,逐步配备便携式VOCs检测仪等设备。(三)从严压实责任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对工程质量低劣、环保设施运营管理水平低甚至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加大联合惩戒力度,加强自行监测和执法监测监督抽查,严厉查处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旁路偷排、未安装或不正常运行治污设施、超标排放、弄虚作假等行为,持续开展环保信用评价。生态环境部门定期调度目标任务推进情况,通报空气质量状况,将大气污染防治标志性战役年度和终期目标完成情况作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目标任务落实情况考核,将有关落实情况纳入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对在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管控和应急处置中工作不力、履职不到位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未按时完成目标任务的地区依规依法实行通报批评和约谈问责。附件:1.贵州省城市污染天气防控专项行动方案2.贵州省臭氧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3.贵州省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附件1贵州省城市污染天气防控专项行动方案一、攻坚目标到2025年,全省9个中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8.8%,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22 ug/m3以内,不发生重污染天气,基本不发生中度污染天气,有效控制轻度污染天气;县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率保持在97%以上,全部达到二级标准;降尘排放量不高于6吨/(月平方公里)。二、攻坚思路根据不同季节、城市、行业等大气污染特点,开展污染天气防控攻坚战。冬春季节重点加强PM2.5污染防控,夏秋季节重点加强臭氧污染防控。六盘水市、铜仁市、都匀市、凯里市等中心城市重点加强PM2.5污染防控,兴义市重点加强臭氧污染防控,贵阳市、遵义市、安顺市、毕节市统筹加强PM2.5和O3污染防控。针对扬尘、秸秆焚烧等突出污染问题,着力开展重点管控区域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建筑施工和道路扬尘污染整治、工业粉尘污染整治、低空散烧污染整治和强化精准管控五大行动。建立健全城市环境空气质量预警、督导、考核和问责机制,强化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精准管控。三、攻坚行动(一)着力开展环境空气质量精准管控行动1.加强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强化污染天气预测预报,及时发送预警信息。集中组织修订中心城市轻、中度污染天气管控方案,统一标准和要求,完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管控和应急处置高位推动机制,建立健全中心城市和区县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强化应急减排措施清单化管理,工业源应急减排措施应落实到具体生产线、生产环节、生产设施,做到可操作、可监测、可核查,企业应制定“一厂一策”操作方案,将特殊时段禁止或限制污染物排放要求纳入排污许可证,实施“一证式”管理。(省生态环境厅、省气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2.加强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帮扶督导。组织专家开展污染趋势研判,针对性提出管控建议。强化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日常管控和应急处置工作的明察暗访及督促指导,及时通报突出大气污染问题,典型问题纳入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内容。(省生态环境厅牵头负责)(二)着力开展重点区域突出大气环境问题整治行动3.加强突出问题排查整改。开展中心城市和县级城市环境空气重点管控区域突出环境问题排查,重点排查建筑施工和道路扬尘污染、餐饮油烟污染、机动车尾气污染、工业企业污染、喷涂污染等,梳理问题清单,制定“一点一策”整治方案,建立整改台账,明确责任人,确保问题整改到位。(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职责分工负责)(三)着力开展扬尘污染整治行动4.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监督建筑施工工地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的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发布实施《环境空气质量降尘》《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加大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执法监管力度。(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工负责)5.加强道路扬尘治理。各地定期开展住建、生态环境、城市综合执法、交通运输等部门参与的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执法检查,冬春季节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加大城区道路清扫和保洁力度,开展城市环境空气重点管控区域道路积尘率监测和考核。(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四)着力开展工业粉尘污染整治行动6.加强工业企业环保设施运行监管。虽达标排放但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有较大影响的工业企业开展深度治理;根据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管理需要,引导企业合理安排停产、检修时间。(省生态环境厅牵头负责)7.加强工业企业污染堆场集中整治。推进工业企业物料堆场实行规范化管理,采取封闭式仓库、设置防风抑尘围挡和覆盖、喷淋抑尘等措施,有效控制无组织扬尘污染。加强砂石场扬尘防治执法监管,严格新建砂石场审批,全面依法关停违法违规的砂石场。(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按职责分工负责)(五)着力开展低空散烧污染整治行动8.加强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散烧污染防治。严格执行已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限燃区有关要求,加强散煤燃烧管控。严格烟花爆竹销售管理,按照因地制宜、疏堵结合、一市一策的原则,制定春节、中元节等期间烟花爆竹燃放和烧纸祭祀管控方案,明确措施,落实责任。强化冬季烟熏腊制品、路边焚烧取暖等污染行为管控。各地要建立健全市县乡村四级秸秆禁烧管控机制,落实责任,切实加强秸秆、杂草等焚烧管控,真正做到令行禁止。(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公安厅、省农业农村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六)着力开展防控能力提升行动9.加强技术支撑。强化预测预报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预测预警准确度,扩大预测预警城市范围。鼓励购买第三方服务,强化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管控和应急处置技术支撑。(省生态环境厅牵头负责)10.加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管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完善抑尘车、洒水车、清扫车等扬尘污染防治设施,建设秸秆焚烧高空监控设施,购置主要污染物走航监测设施,开展PM2.5、颗粒物(PM10)、臭氧走航监测和源解析。各地将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管控和应急处置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予以保障。(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附件2贵州省臭氧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一、攻坚目标到2025年,PM2.5和O3协同控制取得积极成效,NOx和VOCs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达到1.17万吨和0.45万吨,全省O3浓度、O3污染天数相比“十三五”时期基本稳定。二、攻坚思路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5月~10月重点时段,以贵阳市、遵义市、六盘水市、安顺市、毕节市、铜仁市、凯里市、都匀市、兴义市建成区及贵安新区建成区、仁怀市等重点区域,协同推进VOCs和NOx协同减排。聚焦煤化工、焦化、农药、制药、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等重点行业,加大低VOCs原辅材料和产品源头替代力度,全面提升VOCs废气收集率、治理设施同步运行率和去除率。加大钢铁、水泥、焦化等行业以及锅炉、炉窑、移动源氮氧化物减排力度,持续降低VOCs和NOx排放量。坚持提升能力、补齐短板,有效解决污染监管能力薄弱等问题,加强夏秋季臭氧污染区域联防联控。三、攻坚任务(一)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行动1.加快实施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加快制定辖区内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使用企业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计划,严格控制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建设项目,推动现有高VOCs含量产品生产企业升级转型,提高水性、高固体分、无溶剂、粉末等低VOCs含量产品的比重。旧城改造等涉及建筑墙体涂刷、建筑装饰以及市政道路划线、栏杆喷涂、沥青铺装等政府投资建设工程严格选用低、无VOCs的涂料、稀释剂及胶粘剂。鼓励在房屋建筑中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和胶粘剂。全面推进汽车整车制造底漆、中途、色漆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在木质家具制造、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钢结构、船舶制造技术成熟的环节,大力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省生态环境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职责分工负责)2.开展含VOCs原辅材料达标情况联合检查。严格执行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VOCs含量限值标准,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定期对生产企业、销售场所进行抽检抽查,增加使用环节检测监管,每年5月~10月开展一次检测,曝光不合格产品并追溯其生产、销售、进口、使用企业,依法追究责任。(省市场监管局、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贵阳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二)VOCs排放治理达标行动3.建设高效适宜VOCs治理设施。全面梳理VOCs治理设施台账,分析治理技术、处理能力与VOCs废气排放的匹配性,合理选择治理技术。鼓励企业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提高VOCs治理效率。加快推进单一低温等离子、光氧化、光催化以及非水溶性VOCs单一喷淋吸收不能稳定达标设施升级改造。加大VOCs初始排放速率大于等于3千克/小时的车间或生产设施管控力度。(省生态环境厅牵头负责)4.强化VOCs无组织排放整治。全面排查含VOCs储存、转移和运输、设备与管线组件、敞开液面以及工艺过程等环节无组织排放情况,开展不达标排放整治。推动现代煤化工、制药、农药等行业开展储罐配件失效、装载和污水处理密闭收集效果差、装置区废水预处理池及废水储罐废气未收集、无组织排放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不符合标准规范等问题治理。推动焦化行业开展酚氰废水处理无密闭、煤气管线及焦炉等装置泄露问题治理;推动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重点治理集气罩收集效果差、含VOCs原辅材料和废料储存不密闭等问题。依法依规整治汽修行业废气排放“散乱污”现象,责令汽修行业企业限期整改未在密闭空间或设备中进行喷涂作业、喷涂废气处理设施缺乏、简陋低效问题。鼓励装载高挥发性化工产品的汽车罐车使用自封式快速接头。鼓励企业单独收集处理含VOCs有机废水系统中的高浓度废气。督促企业规范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在臭氧污染高发季节前对LDAR开展情况进行抽测和检查。鼓励企业使用低泄漏的储罐呼吸阀、紧急泄压阀,定期开展储罐部件密封性检测。(省生态环境厅牵头负责)5.加强非正常工况废气排放管控。督促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企业落实开停车、检维修计划提前报告制度,制定非正常工况VOCs管控规程,实施台账管理。推进火炬、煤气放散管按要求安装引燃设施,配套建设燃烧温度监控、废气流量计、助燃气体流量计等设备,及时补充助燃气体。(省生态环境厅牵头负责)6.推进涉VOCs产业集群整治提升。加大涉VOCs排放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综合整治力度,全面排查产业集群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使用情况和涉有机化工生产情况,研究制定整治提升计划,统一整治标准和时限。同一类别工业涂装企业聚集的园区和集群,推进建设集中涂装中心;吸附剂使用量大的地区,建设吸附剂集中再生中心,同步完善吸附剂规范采购、统一收集、集中再生的管理体系;同类型有机溶剂使用量较大的园区和集群,建设有机溶剂集中回收中心。加快建设涉VOCs“绿岛”项目。推进钣喷共享中心建设。鼓励贵阳孟关汽车城等汽修行业集中的区域建立汽修集中喷涂中心,配套建设高效VOCs治理设施。(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科技厅按职责分工负责)7.推进油品VOCs综合管控。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储运销环节油气回收系统专项检查。开展汽车罐车密封性能定期检测,严厉查处在卸油、发油、运输、停泊过程中破坏汽车罐车密闭性等行为,探索将汽车罐车密封性能年度检测纳入排放定期检验范围。探索实施分区域分时段精准调控汽油(含乙醇汽油)夏季蒸气压指标。积极推动万吨及以上原油成品码头、现役8000总吨及以上油船开展油气回收治理。(省商务厅、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按职责分工负责)(三)氮氧化物污染治理提升行动8.实施低效脱硝设施排查整治。开展采用脱硫脱硝一体化、湿法脱硝、微生物法脱硝等治理工艺的锅炉和炉窑排查抽测,督促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及时整改,推动达标无望或治理难度大的企业改用电锅炉或电炉窑。鼓励采用低氮燃烧、选择性催化还原(SCR)、选择性非催化还原(SNCR)等成熟技术。探索推广新型脱硝技术。(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按职责分工负责)9.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有序推进钢铁、水泥企业超低排放改造。推动独立烧结、球团、高炉、轧钢等行业企业参照钢铁超低排放要求实施改造。鼓励其他行业探索开展氮氧化物超低排放改造。到2025年,65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含电力)实现超低排放,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有序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全部完成。(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10.实施工业锅炉和炉窑提标改造。推进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工业炉窑改用工业余热、电能、天然气等清洁燃料;使用煤气发生炉的企业采用清洁能源替代,或者采取园区(集,群)集中供气、分散使用的方式。实施玻璃、铸造、石灰等行业炉窑提标改造。督促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无法稳定达标的生物质锅炉加装高效脱硝设施。县级城市建成区不再新建35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到2025年,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35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完成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省生态环境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行动11.推动产业结构和布局优化调整。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严格落实国家和省产业规划、产业政策、“三线一单”、规划环评,以及产能置换、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区域污染物削减等要求。严格落实淘汰关停、搬迁入园、就地改造、做优做强“四个一批”要求。推行钢铁、焦化、烧结一体化布局,推动长流程炼钢转型为电炉短流程炼钢。持续推动常态化水泥错峰生产。严禁在国家政策允许的领域以外新(扩)建燃煤自备电厂,禁止将燃煤自备电厂放在工业项目中备案或以各种名义在国家规划外核准。鼓励关停规模小、煤耗高、服役时间长、排放强度大的煤电机组,等容量替代建设支撑性煤电项目。(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工负责)12.推进煤炭消费替代和转型升级。优化煤电项目建设布局,推动毕节、六盘水、黔西南、遵义等煤炭资源富集地区建设合理规模煤电作为基础性安全保障电源。全面推进现役煤电机组升级改造,鼓励实施灵活性改造,推动能耗和排放不达标煤电机组升级改造、“上大压小”或淘汰退出。优先建设大容量、高参数、超低排放煤电机组,积极推进66万千瓦高硫无烟煤示范机组建设,鼓励建设100万千瓦级高效超超临界机组,推动煤电向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电源并重转型。推动重点用煤行业减煤限煤,合理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积极有序推进煤改气、煤改电,逐步减少直至取缔煤炭散烧。(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13.大力发展新能源。按照基地化、规模化、一体化发展思路,坚持集中式与分散式并举,依托大型水电站、现有火电厂、投运的风电场和光伏电站,建设乌江、南盘江、北盘江、清水江四个一体化可再生能源综合基地以及一批风光水火储一体化项目。推进毕节、六盘水、安顺、黔西南、黔南等五个百万千瓦级光伏基地建设,积极推进光伏与农业种养殖结合、光伏治理石漠化等。加快推进城市功能区、城镇集中区、工业园区、农业园区、旅游景区浅层地热能供暖(制冷)项目应用。逐步提高新能源发电能力。(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国资委、省林业局、省机关事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五)臭氧精准防控体系构建行动14.强化科技支撑。加快研发推广适用于中小型企业低浓度、大风量废气的VOCs高效治理技术。推动低温脱硝、氨逃逸精准调控技术装备的研发应用。开展分类型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和末端治理路径研究。在典型城市实施“一事一策”驻点跟踪研究。(省科技厅、省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工负责)15.完善监测体系。开展中心城市非甲烷总烃监测,在铜仁市等臭氧防控重点城市开展VOCs组分监测。加强光化学产物和衍生物观测能力建设。加强涉VOCs重点工业园区、产业集群和企业环境VOCs监测。(省生态环境厅牵头负责)16.开展夏季臭氧污染区域联防联控。着力提升臭氧污染预报水平。探索开展生产季节性调控,鼓励引导企业污染天气妥善安排生产计划,在夏秋季减少开停车、放空、开釜等操作,加强设备维护,鼓励增加泄露检测与修复频次。鼓励企业和市政工程中涉VOCs排放施工实施精细化管理,防腐、防水、防锈等涂装作业及大中型装修、外立面改造、道路划线、沥青铺设等环节避开臭氧污染易发时段。(省生态环境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六)污染源监管能力提升行动17.加强污染源监测监控。推动VOCs和氮氧化物排放重点排污单位依法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督促企业按要求对自动监测设备进行日常巡检和维护保养。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配备便携式VOCs检测仪。(省生态环境厅牵头负责)18.强化治理设施运维监管。全面落实VOCs收集治理设施较生产设备“先启后停”要求。督促企业定期更换并安全处置治理设施吸附剂、吸收剂、催化剂。坚决查处脱硝设施擅自停喷氨水、尿素等还原剂行为;禁止过度喷氨,脱硝设施氨逃逸浓度原则上控制在8毫克/立方米以下。加强旁路监管,取缔非必要旁路;督促企业按要求报备确需保留的应急旁路,在非紧急情况下保持关闭并加强监管。(省生态环境厅牵头负责)19.开展臭氧污染防治精准监督帮扶。围绕化工、涂装、医药、包装印刷、钢铁、焦化、建材等重点行业,指导夏秋季精准开展臭氧污染防治监督帮扶工作。持续开展“送政策、送技术、送服务”等活动,指导企业优化VOCs、氮氧化物治理方案,推动各项任务措施取得实效。针对地方和企业反映的技术困难和政策问题,组织开展技术帮扶和政策解读,切实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具体困难和实际问题。(省生态环境厅牵头负责)附件3贵州省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一、攻坚目标到2025年,运输结构、车船结构清洁低碳程度明显提高,燃油质量持续改善,机动车船和工程机械超标冒黑烟现象基本消除,全省柴油货车排放检测合格率超过90%,全省柴油货车氮氧化物排放量下降12%,新能源和国六排放标准货车保有量占比力争超过40%,铁路货运量占比提升0.5个百分点。二、攻坚思路以9个中心城市为重点区域,以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为重点监管对象,聚焦煤炭、焦炭、矿石运输通道,持续深入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坚持源头防控,加快运输结构调整和车船清洁化推进力度;坚持过程防控,完善柴油货车设计、生产、销售、使用、检验、维修和报废等全流程管控,突出重点用车企业清洁运输主体责任;坚持协同防控,加强政策系统性、协调性,建立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强化部门联合监管和执法。三、攻坚行动(一)交通运输轨道化行动1.持续提升铁路货运能力。推进煤炭、钢铁、焦炭、沙石骨料、水泥、电解铝、磷矿、化工等重点行业货物运输结构调整,有效降低公路货运比例。加快贵阳国际物流枢纽城市、贵安国际物流港建设,加快实现与相邻省会高铁互联互通和“市市通高铁”。(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成都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驻贵阳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2.加快铁路专用线建设。精准补齐工矿企业、港口、物流园区铁路专用线短板,提升“门到门”服务质量。新建及迁建煤炭、矿石、焦炭大宗货物年运量150万吨以上的物流园区、工矿企业,原则上要接入铁路专用线或管道。新建或改扩建集装箱、大宗干散货作业区原则上同步建设进港铁路。推动现有港口作业区扩大铁路运输能力。(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成都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驻贵阳办事处、省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工负责)3.提高“公转铁”“公转水”货运量。充分发挥铁路和水运在大宗货物中远距离运输中的骨干作用。推进铁路进港、进厂、进园区,提高煤炭、钢铁、电力、焦化、水泥、建材等企业大宗货物铁路运输量。提升水运能力,加快推进乌江航道提等扩能、清水江白市至分水溪航道工程等高等级航道建设,加速打通北入长江、南下珠江出省水运通道,加快内河港口建设,提高水路货运量。到2025年,铁路货运量占全社会货运量比重提高到7.04%。(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成都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驻贵阳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二)柴油货车清洁化行动4.加强新生产货车环保达标监管。开展生产货车环保抽检,核查车载诊断系统(OBD)、污染控制装置、环保信息随车清单、在线监控等,抽测部分车型的道路实际排放情况,基本实现系族全覆盖。严厉查处生产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控制装置造假、屏蔽OBD功能、不依法公开环保信息等行为,按规定上报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撤销相关企业车辆产品公告、油耗公告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督促生产(进口)企业及时实施排放召回。2023年7月1日,按要求执行轻型车和重型车国6b排放标准。(省生态环境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贵阳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5.强化在用车排放监督检查。加大道路行驶的重型货车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力度。生态环境部门对检测超标且未及时改正的车辆移交公安交管和交通运输部门,公安交管部门对排放不达标并上路行驶的车辆依法实施处罚,交通运输部门对超标排放的营运车辆督促限期进行维护(维修)治理。(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按职责分工负责)6.严格排放检验和维护制度。严格执行贵州省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经生态环境部门监督抽测或定期排放检验不合格的车辆及时开展维修治理,经维修合格后方可复检。督促指导排放检验机构依法落实汽车排放检验主体责任,严厉查处排放检验机构弄虚作假、不按照规定进行检验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篡改破坏OBD系统、采用临时更换污染控制装置等弄虚作假方式通过排放检验的行为。(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7.推进柴油车远程监控。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负责、全程监控模式,推进重型柴油车安装远程在线监控。推行汽车环保免检,安装OBD远程排放监控并与省生态环境厅联网且稳定达标排放的车辆免于环保上线检验。(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按职责分工负责)8.推进传统汽车清洁化。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符合强制报废情形的交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按规定回收拆解。发展机动车超低排放和近零排放技术体系,集成发动机后处理控制、智能监管等共性技术,实现规模化应用。(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科技厅按职责分工负责)9.加快推动机动车新能源化发展。加快新能源、清洁能源车辆在城市公共汽车、出租汽车、城市配送车辆中的推广应用。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积极发展新能源汽车后市场服务。推广零排放重型货车,鼓励中重型货车电动化、氢燃料等示范和商业化运营。以公共领域用车为重点推进新能源化,全省新增或更新公交、出租、物流配送、轻型环卫等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0%。(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三)非道路移动源综合治理行动10.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发展。因地制宜推进铁路货场、物流园区、港口、机场,以及火电、钢铁、煤炭、焦化、建材、矿山等工矿企业新增或更新的作业车辆和机械新能源化。鼓励新增或更新的3吨以下叉车基本实现新能源化。鼓励各地制定老旧非道路移动机械更新淘汰计划,推进淘汰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的工程机械(含按非道路排放标准生产的非道路用车),具备条件的可更换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的发动机。探索研究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民航贵州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11.加强新生产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达标监管。监督实施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第四阶段排放标准。每年对本省非道路移动机械和发动机生产企业进行排放检查,重点核验信息公开、污染控制装置等,基本实现系族全覆盖。进口非道路移动机械和发动机应达到我国现行新生产设备排放标准。(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贵阳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12.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和排放管控。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控制区管控,严格执行《贵州省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和排放检测实施细则》,禁止国二及以下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入“禁高区”,中心城市制定年度抽检抽测计划,重点核验编码登记、在线监控联网等,对部分机械进行排放测试,比例不得低于20%,基本消除工程机械冒黑烟现象。2025年,各地使用“贵州省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平台”完成城区工程机械环保编码登记并落实三级联网,做到应登尽登。(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13.推动港口船舶绿色发展。监督实施船舶发动机第二阶段排放标准。鼓励新建及改建液化天然气(LNG)单燃料动力船舶,积极探索发展纯电力、油电混合、氢燃料、氨燃料、甲醇等动力船舶,推动湖泊、水库等旅游景区游船加快换新为纯电动船舶。开展新能源、清洁能源船舶改造和推广试点工作,通过申报成为示范单位等路径多方面争取船舶“油改清洁能源”资金投入。依法淘汰高耗能高排放老旧船舶,鼓励具备条件的可采用对发动机升级改造(更换)或加装船舶尾气处理装置等方式进行深度治理。加快推进现有码头根据需要有序建设岸电设施,新建码头同步规划、设计、建设岸基供电设施,引导现有船舶加快配备受电设施。推进船舶靠港使用岸电,提高岸电使用率。(省交通运输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四)重点用车企业强化监管行动14.推进重点行业企业清洁运输。鼓励大型工矿企业开展零排放货物运输车队试点。鼓励工矿企业等用车单位与运输企业(个人)签订合作协议等方式实现清洁运输。企业按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技术指南要求,加强运输车辆管控,完善车辆使用记录,实现动态更新。鼓励未列入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控的企业参照开展车辆管理,加大企业自我保障能力。试点开展重点用车企业安装门禁和视频监控系统。火电、钢铁、煤炭、焦化、有色等行业大宗货物清洁方式运输比例达到国家要求。(省生态环境厅牵头负责)15.强化排放大数据应用。建立健全用车大户清单,充分运用省级排放大数据分析结果,将一年内超标排放车辆占其总车辆数10%以上的运输企业列入重点监管对象。督促用车企业暂停使用排放不合格车辆。鼓励企业优先使用已安装远程在线监控的重型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省交通运输厅、省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工负责)16.强化重点工矿企业移动源应急管控。加大污染天气预警期间部门联合综合执法检查力度,开展柴油货车、工程机械等专项检查,依法严格处罚超标排放行为。根据轻、中度污染天气管控方案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对重点区域、路段实施限行、禁行、择时施工等措施。加强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期间运输车辆、厂内车辆及非道路移动机械应急管控,原则上不允许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货车进出厂(场)区。(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按职责分工负责)(五)柴油货车联合执法行动17.开展移动源联合执法。开展中心城市柴油货车通行主要路段常态化路检路查,不定期在柴油货车集中使用地和停放地开展入户检查。加强对排放检验机构检测数据的监督抽查,利用“天地车人”监控系统以及机动车监管执法工作形成的数据,通过大数据追溯超标排放车辆定期排放检验现场,通过对比分析过程数据、调阅视频图像和检测报告,核实核清有无数据造假情况,实现全链条环境监管。(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18.完善部门协同监管模式。完善生态环境部门监测取证、公安交管部门实施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的联合监管模式,形成部门联合执法常态化路检路查工作机制。对柴油进口、生产、仓储、销售、运输、使用等全环节开展部门联合监管,全面清理整顿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的自建油罐、流动加油车(船)和黑加油站点,坚决打击非标油品。燃料生产企业应该按照国家标准规定生产合格的车船燃料。推动相关企业事业单位依法披露环境信息。研究实施降低企业和司机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防治负担的政策措施。(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贵阳海关、省市场监管局、省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19.推进数据信息共享应用。严格实施汽车排放定期检验信息采集传输技术规范,检验信息实时上传至省平台,由省平台按日上传国家平台。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信息核查,实现一机一档,避免多地重复登记。健全完善重型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远程在线监控体系,探索超标识别、定位、取证和执法的数字化监管模式。研究构建移动源现场快速检测方法、质控体系,提高执法装备标准化、信息化水平,切实提高执法效能。(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2022年12月14日印发
  • 厦门通创烟度计应用于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
    柴油车污染治理任务是决胜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点内容,是我盟大气污染防治任务中的最后一块“硬骨头”。为全面完成此项工作,2020年10月19日,盟行署印发了《柴油车污染治理专项检查工作方案》,专门组成联合检查督导组,定期开展督导工作。 10月20日起,锡林浩特市、太仆寺旗、西乌珠穆沁旗旗、多伦县等四个旗县市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市场监管部门全面启动了柴油车污染治理专项联合执法检查,开展柴油车尾气检测工作。截至10月30日,现场监督抽检柴油货车1329辆,下达《机动车尾气超标排放限期治理通知》18个,处罚车辆7个。 该项工作任务的顺利进行,为推进形成生态环境部门检测取证、公安交警部门实施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市场监管部门质量监控的联合监管执法模式起到了重要作用,为下一步全盟范围内开展柴油车污染治理、严厉打击尾气排放不达标车辆上路行驶违法行为起到了试点示范作用。 厦门通创烟度计应用于此次锡林郭勒盟柴油车污染治理专项联合执法检查工作,起了关键性的作用,非常适用于环保部门的路检、抽检,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 油耗上升,怠速抖动?您的爱车需要关注GPF(汽油车尾气颗粒捕捉器)了!
    导读您的爱车上是否安装了GPF(汽油车尾气颗粒捕捉器)?可以去翻翻随车配备的使用说明书,如果在目录页发现了GPF警报、GPF再生等字样,那么恭喜您,您需要认真和GPF打交道了:)众所周知,悬浮在空中的细小颗粒污染物对环境和人类健康有着极大的危害。随着中国汽车保有量突飞猛进,汽油车排放的细小颗粒物也在增加。《GB18352.6-2016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以下简称国六)b阶段的推进,对汽车尾气中颗粒物的排放限值做出了严格要求。真正的国六标准2020年7月1日起,国六标准a阶段已在全国全面实施,国六b阶段预计2023年开始正式实施。为什么要实施两步走的路线,主要原因当然是一步到国六的技术难度较大,给汽车厂商、零部件供应商等提出了严峻的现实挑战。 国六a相比国五,气体排放污染物(CO、CH、NOx等)仅取国五最严值。而国六b相对国六a:1、气体排放限值又严格了50%左右,2、增加了细小颗粒物排放的要求。3、技术中性,即轻型车不分燃料种类和发动机技术路线,都需要满足相同的气态污染物和颗粒物排放要求。4、实际驾驶排放(RDE),对车辆污染物在实际工况下的排放水平也进行了监管和限值要求。可以说国六b阶段才是真正意义的国六新标准。 国六汽车中为什么要装这个GPF柴油车上早已部署尾气颗粒捕捉器(DPF)。虽然汽油车的颗粒物排放不如柴油车显著,但近年的研究发现,之前为了降低燃油消耗和CO2排放而从进气道喷射(PFI)改进为缸内直喷(GDI)技术,汽油发动机缸内油气混合时间变短,容易形成局部浓区,导致细小颗粒物的排放量增大。 汽油车颗粒捕捉器(GPF)是当前有效地控制汽油车颗粒排放的技术手段,已经在满足国六b排放标准的汽车上得到广泛应用。 GPF的结构特点GPF(汽油车尾气颗粒捕捉器)技术过滤机理与DPF(柴油车尾气颗粒捕捉器)基本相同,由蜂窝状陶瓷组成,通过交替封堵蜂窝状多孔陶瓷过滤体,使排气气流从孔道壁面穿过,通过扩散、碰撞和拦截等方式过滤和减缓颗粒物排放,使之有时间能够在高温GPF中进一步燃烧分解。 在国五车辆升级国六过程中,仅升级GPF可能会引起其他污染物排放的恶化,在设置上,需搭配改进的三元尾气催化剂(TWC)同时使用。采用壁面涂覆的GPF产生部分的三元催化效果是一个很好的设计。 什么是再生,怎么再生长时间市区低速行驶,可能会使GPF壁面上沉积大量颗粒物,导致车辆出现“怠速抖动,油耗上升,动力下降”等问题,这就是被国六车主吐槽的GPF老化报警问题。 再生过程也不复杂,只需要高速行驶并滑行交替,使GPF核心温度高于650℃,有了足够的氧气,就会燃烧沉积的颗粒物,自动再生。一般推荐的做法,把车开上高速,油门踩到底加速,让车辆高速运转起来,随后松开油门滑行,减少燃料供应,保证排气中有足够的氧气以燃烧沉积颗粒,如此循环几次,就可达到GPF再生的能力。 岛津电子探针测试GPF使用岛津电子探针分析了某GPF试样,电子图像观察显示,此GPF载体为蜂窝型空隙状陶瓷,壁面两侧有明显涂覆层(图1)。图1 GPF背散射电子像 随后对GPF外表面的涂覆层进行了微区成分定性测试(图2),发现了Rh、Pd等贵金属活性催化成分,以及作为储氧剂、分散剂、稳定剂等作用的金属和稀土氧化物成分。 图2 GPF涂层微区成分定性分析结果 对主要元素进行了面分布特征测试,结果(图3)显示Mg、Al、Si、Fe等硅铝酸盐成分主要分布于陶瓷载体基体,载体有一定的孔隙度,这是GPF的主体结构。在壁面两侧的涂覆层中,Al、Zr(一般是其氧化物)作为热稳定剂和分散剂,Rh、Pd等是有效的活性催化贵金属,La、Ce等稀土(一般是其氧化物)作为储氧剂使用。一般来说,Rh可对汽油车尾气中的NOx进行还原催化,尾气气体中的HC和CO可通过Pd催化氧化反应,改善尾气排放污染。可见,采用涂覆的GPF可产生类似三元催化剂的效果,是一个很好的设计。 图3 元素面分析结果 具有涂覆层GPF的测试特点出于成本考虑,贵金属活性成分一般含量很低,所以在测试时对仪器的灵敏度要求较高,同时由于添加的稀土元素特征X射线峰位之间非常接近,一般的能谱仪(EDS)也不足以满足能量分辨率的需求,岛津电子探针对此类样品的测试有着足够的优势,同时满足灵敏度和分辨率的测试要求。 岛津电子探针(EPMA-1720& EPMA-8050G) 岛津电子探针EPMA通过配置统一四英寸罗兰圆半径的、兼具灵敏度和分辨率的全聚焦分光晶体,以及52.5°的特征X射线高取出角,使之对于微量贵金属元素如Pd、Rh等以及稀土元素如Ce、La等都能够轻松地测试和表征。 如果您对汽车尾气催化剂TWC感兴趣,或者对电子探针测试微量元素、稀土元素对比扫描电镜上的能谱仪测试效果感兴趣,可参考扩展阅读。 结语使用岛津电子探针对汽车尾气颗粒捕捉器GPF试样进行了观察和解析,确认了其具有涂覆层的结构。结果显示GPF载体为有一定孔隙度的硅铝酸盐陶瓷材料,而涂覆层含有La、Ce等稀土和Rh、Pd等贵金属活性成分,具有三元催化效用。岛津电子探针兼具高灵敏度、高分辨率特性,可对GPF微观结构进行有效表征。 本文内容非商业广告,仅供专业人士参考。
  • 警示 | 一检测机构被罚近20万
    自贡市某机动车检测公司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案一、案情简介自贡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人员通过自贡市机动车排放检验监管平台,发现四川舒途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监测数据存在异常。执法人员立即前往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于2023年1-2月对川KB**28、川CZ**21、川KD**01、川K6**02等4辆柴油车进行排放检验时,均出现可视黑烟,但该公司仍为这4辆柴油车出具检验合格报告。同时,该公司对川KD**01、川KG**17、川C2**K5等3辆柴油车进行排放检验时,均存在发动机转速和转鼓转速的比值产生剧烈波动,变化值超过5%的情况。按照《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GB3847-2018)B.4.6.2操作规范要求,如果在正常检测期间,系统监测到该比值的变化超过±5%,则可以认为存在人为换挡现象,应该提醒驾驶员检测无效,松开油门踏板,重新开始加载减速排放测试。但该公司未终止线上检测,并为这3辆柴油车出具了检验合格报告。二、查处情况该公司未按规范对机动车进行排放检验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自贡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和《四川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之规定,对该公司处以罚款19.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320元。三、案件启示近年来,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与日俱增,机动车尾气排放已然成为城市空气污染的主要来源。机动车排放检测机构作为检验机动车尾气是否达标的重要机构,是控制道路移动源的“最后一道关卡”,是打赢蓝天保卫战“源头治理”的关键一环。如果其检测过程弄虚作假,让“法律准绳”形同虚设,未真正发挥检测作用,任由机动车超标尾气随意排放,必将影响辖区乃至城市的生态环境质量。因此,加强对机动车排放检测机构的监管,严厉打击机动车检验机构各类弄虚作假行为,保证机动车排放检验报告真实、有效、准确,才能“诊断”出“生病”车辆,让“带病车”不上路。
  • 最高罚38.5万!多家检测机构违法被罚
    一、南京百美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未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排放检验方法、技术规范进行检验及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案基本案情2021年2月22日,执法人员对南京百美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进行信访核查,发现该单位存在以下生态环境违法行为:2020年7月31日至2021年2月20日,该单位对部分双排气管汽油车进行检测时,工作人员插入两根尾气采样探头,但没打开控制进气的三通阀门,实际效果为单探头进行采样。上述行为不符合《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GB18285-2018)。2021年1月29日,该单位对柴油车复检时,在加载减速功率扫描阶段未按照标准要求将油门始终保持在最大开度状态,并出具排放合格检测报告。上述行为不符合《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GB3847-2018)。查处情况违法当事人上述行为分别违反《江苏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江苏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经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案审会讨论通过,2021年3月24日对违法当事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收违法所得900元,并处罚款17.18万元。二、连云港新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未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排放检验方法、技术规范进行检验以及伪造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案基本案情2021年3月31日,执法人员对连云港新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进行大气专项执法检查,发现该单位存在以下生态环境违法行为:2021年3月30日,该单位工作人员对柴油车进行检测时,部分采样管插管工作由非本站工作人员操作且检测人员未用滤光片进行设备100%满量程校准。上述行为不符合《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GB 3847-2018)的要求以及《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GB 3847-2018)附录C中的要求。执法人员抽查该单位2020年10月份的部分检测报告及检测视频,发现检测报告显示的车辆信息与实际检测的车辆信息不一致。上述行为属于利用其他车辆代替被检车辆进行OBD检测,生成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违法行为。查处情况违法当事人上述行为分别违反《江苏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江苏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经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案审会讨论通过,2021年7月1日对违法当事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停业整顿15天,没收违法所得300元,并处罚款16.85万元。三、常州市延政汽车检测有限公司未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排放检验方法、技术规范进行检验案基本案情2020年10月27日,执法人员对常州市延政汽车检测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单位存在以下违法行为: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单位一份汽油车排气污染物检测报告显示使用稳态工况法进行检测,实际线上检测方法使用了双怠速法。上述行为不符合《关于明确在用汽车检验排放限值和测量方法的通知》(苏环办〔2019〕94号)中规定的排放检验方法、技术规范要求。执法人员通过比对该单位环保检测软件上低浓度标准气体的输入数值,和供气单位提供的低浓度标准气体的原始气体数值,发现该单位1号检测线2020年9-10月份在环保检测软件上提取的低浓度标准气体的输入数值不在供气厂家的原始数值。上述行为不符合《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 18285-2018)的要求。查处情况违法当事人违反《江苏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依据《江苏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经案审讨论研究决定于2021年2月2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收违法所得2.57万元,并处罚款2.18万元。四、南京盛扬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擅自删除机动车环保检测原始过程数据案基本案情2021年4月29日,执法人员对南京盛扬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进行信访调查,发现该单位存在以下违法行为:2020年12月16日,该单位被投诉车辆进行过两次检测,但在检测系统中只有一次检测记录。上述行为不符合《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GB18285-2018)的要求。查处情况违法当事人违反《江苏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江苏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二款的规定,经案审讨论研究决定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停业整顿60天,并处罚款9950元。五、无锡泰伯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有限公司未按照国家规定的排放检验方法、技术规范进行检验,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案基本案情2021年5月7日,执法人员根据省机动车排放管理中心提供的线索,对无锡泰伯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有限公司进行核查,发现该单位存在以下违法行为:该单位汽柴油低气分析仪低气检查,3-4月份检查日志中低浓度标气数值与低浓度标样真实数据不一致,在分析仪低气检查过程中涉嫌弄虚作假。上述行为不符合《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GB18285-2018)和《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车辆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GB3847-2018)的要求。4月22日,该单位对某车辆复检时功率异常,检测过程中存在换挡行为。上述行为不符合《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车辆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GB3847-2018)的要求。4月22日,该单位对某车辆复检时二氧化碳数值异常变化,从视频看抽气软管脱落后重新安装上继续完成检测。上述行为不符合《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车辆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GB3847-2018)的要求。4月26日,该单位对某车辆进行检测时取样探头插入深度不够。上述行为不符合《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车辆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GB3847-2018)的要求。查处情况违法当事人上述行为分别违反《江苏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江苏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经案审讨论研究决定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收违法所得53.455万元,罚款38.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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