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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在线监控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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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原创】环境监测监控管理信息系统

    一、 概述 《环境监测监控管理信息系统》是厦门思拓科技有限公司针对城市环境监测站业务而开发的一套管理信息系统,它集大气,噪音,污水处理监测于一体、主要含盖了环境监测站所监测监控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工业污染源和地表水三个方面的业务;该系统综合利用计算机、数据库、Internet、PLC、SCADA、GPRS无线数据通信、地理信息等技术实现监测信息从收集、处理、分析到发布的整个管理过程;实现了环境质量信息实时查询、站内业务管理、领导远程监测;在Internet上动态发布环境质量、环境监测和污染源监测信息;为环境监测站管理业务提供了科学的依据和手段。 系统特点:1、高效、监测周期的设置,它能够控制各个环境监测点仪器的工作状态。2、现场配置SCADA软件,使现场人员与的工艺过程之间建立了方便的HMI接口。3、GPRS无线数据传输和Internet数据传输相结合,实现了环境监测信息和污染源信息从数据采集、传输处理、分析、上报到发布的全过程管理。4、丰富的信息表征方式,将环境监测数据和污染源数据在地图上表征出来,通过地图可以直接访问监测数据,实现了监测点空间信息与监测结果的完美结合。5、功能强大的数据分析与决策支持。建立了大气自动监测数据、常规监测、城市污染源、污染源污染情况的数据仓库,实现了环境监测数据的多维分析。6、环境监测监控信息的WEB发布。 系统结构(图一): 系统分三层结构:底层是现场监测仪器、仪表等;根据其不同的输出,我们测得的工程量分模拟量和数字量两种形式; 模拟量信号又分为4-20mA和0-10V两种情况;数字量输出的仪器有各自不同的通讯协议。第二层为数据处理和传输层,根据现场所要求的监测设备和工艺过程不同其结构也有变化,如PLC完成工艺过程控制、配置SCADA软件的工控机为操作人员实现了HMI、数据处理和与上层的数据通讯功能。顶层是MIS层,主要由SQL2000数据库、监测监控管理信息子系统、地理信息子系统、WEB发布子系统和紧急情况应急子系统等诸多功能构成,其信息传输界面如图二 二、 环境监测监控管理信息系统功能简介1、现场监测数据的采集(以水质监测为例) 根据监测性质的不同主要分为三个方面,地表水站(河流、水库等饮用水)、城市污水处理厂和工业污染源;主要检测的物理量有:流速、流量、PH值、COD、氨氮、硝氮、亚硝氮、总磷等;由于所检测的物理量较多,所配置的仪器也比较繁杂,即有国内仪表,也有国外仪器,即有模拟量输出,也有数字量输出,各个仪器的通讯协议也不统一,为了完成信号采集、处理及传输任务,我们自行开发了基于GPRS网络数据传输的无线数据采集仪ST-2518,它不仅支持工业上通用的MODIBUS标准协议,同时也支持市场上主流监测仪器的传输协议,如WTW的IQ Sensor Net、TresCon、北京环科的流量计和COD、日本HORIBA-OPS-150 COD仪器等。也支持各种模拟量的传输4-20mA和0-10V等。2、监测数据接收子系统 监测数据接收子系统是整个系统中至关重要的一个子系统,它肩负着各种现场实时数据的监测及数据接收的作用,具有无人职守自动工作功能.其罗列如下:1.自动启动(在停电后/系统重启后自动启动,不用人为操作.2.数据过滤(本系统从安全考虑,仅接收经系统认证后的数据).3.使用于各种数据类型输出的现场检测仪表(开关量、模拟量、数值等).4.将接收到的监测数据保存到后台数据库.5.现场反控(通过修改监测采集方案来启动现场设备(包括对自动采样器的操作等).6.查看各监测站连接状态3、数据分析、统计子系统 数据分析统计子系统是监测系统中的核心部分.是用户直接操作和感受到的部分,采用 C/S模式在监测部门内部供工作人员直接操作使用。具有安全、快捷方便的特点、系统即具有综合性、集成性的特点(如:将水质、烟气、等污染源集成一个系统)、又有各模块独立操作的有点。其功能包括如下:A、现场实时监测原始数据的查询、偏离修正、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预报数据录入(如空气预报)B、监测数据历史记录的维护。C、GIS电子地图实时显示环境污染变化趋势 D、结合历史数据生成环境污染指数曲线图 E、监测数据异常分析、软件报警、实时通过短信通知报警信息F、各种数据汇总报表、统计报表、上报表格,包括特殊格式报表:如空气日报格式 G、默认、自定义监测采集方案维护 H、现场自动采样器操作I、现场样本试验数据录入、与自动监测数据对比、偏离报告J、现场维护记录K、监测站点、监测项目等基础信息自由配置、兼容性好 L、人员权限分配 M、数据备份N、WEB用户认证、权限分配、及其web访问统计情况等4、报警短信子系统报警短信子系统是利用目前广泛使用的移动通讯技术进行开发的一个及其有用的功能系统。它可以及时发现某种监测项目异常而在第一时间发送报警信息到相关项目负责人、监督人的手机,也可以定时将某个统计汇总数据、分析结果发送到相关负责人,让相关项目负责人、监督人在出差、外出等情况下第一时间了解其负责的监测情况。5、WEB发布子系统Web数据发布子系统是环境自动监测系统中对外公布的网页查询系统,是提供普通市民了解居住城市环境质量的窗口,也是被监测企业、工厂对自己排放污染程度的要求。A、历史、当前环境污染报告、预告(如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B、环境测试数据查询、曲线图C、监测站点明细监测分析报表等

  • 【资料】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 第28号 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 《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已于2005年7月7日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5年第十次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局长 解振华二○○五年九月十九日主题词:环保 法规 自动监控 令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污染源监管,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与排污许可证制度和排污收费制度,预防污染事故,提高环境管理科学化、信息化水平,根据《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等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监督管理。   重点污染源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和噪声排放自动监控系统的建设、管理和运行维护,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自动监控系统,由自动监控设备和监控中心组成。   自动监控设备是指在污染源现场安装的用于监控、监测污染物排放的仪器、流量(速)计、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记录仪和数据采集传输仪等仪器、仪表,是污染防治设施的组成部分。   监控中心是指环境保护部门通过通信传输线路与自动监控设备连接用于对重点污染源实施自动监控的计算机软件和设备等。   第四条 自动监控系统经环境保护部门检查合格并正常运行的,其数据作为环境保护部门进行排污申报核定、排污许可证发放、总量控制、环境统计、排污费征收和现场环境执法等环境监督管理的依据,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第五条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指导全国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制定有关工作制度和技术规范。   地方环境保护部门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的要求按照统筹规划、保证重点、兼顾一般、量力而行的原则,确定需要自动监控的重点污染源,制定工作计划。   第六条 环境监察机构负责以下工作:   (一)参与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核实自动监控设备的选用、安装、使用是否符合要求;   (三)对自动监控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维护等进行监督检查;   (四)本行政区域内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联网监控管理;   (五)核定自动监控数据,并向同级环境保护部门和上级环境监察机构等联网报送;   (六)对不按照规定建立或者擅自拆除、闲置、关闭及不正常使用自动监控系统的的排污单位提出依法处罚的意见。   第七条 环境监测机构负责以下工作:   (一)指导自动监控设备的选用、安装和使用;   (二)对自动监控设备进行定期比对监测,提出自动监控数据有效性的意见。   第八条 环境信息机构负责以下工作:   (一)指导自动监控系统的软件开发;   (二)指导自动监控系统的联网,核实自动监控系统的联网是否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定的技术规范   (三)协助环境监察机构对自动监控系统的联网运行进行维护管理。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自动监控系统的义务,并有权对闲置、拆除、破坏以及擅自改动自动监控系统参数和数据等不正常使用自动监控系统的行为进行举报。  第二章 自动监控系统的建设  第十条 列入污染源自动监控计划的排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建设、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配合自动监控系统的联网。   第十一条 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应当根据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建设、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作为环境保护设施的组成部分,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十二条 建设自动监控系统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自动监控设备中的相关仪器应当选用经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指定的环境监测仪器检测机构适用性检测合格的产品;   (二)数据采集和传输符合国家有关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和接口标准的技术规范;   (三)自动监控设备应安装在符合环境保护规范要求的排污口;   (四)按照国家有关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环境监测仪器的比对监测应当合格;   (五)自动监控设备与监控中心能够稳定联网;   (六)建立自动监控系统运行、使用、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 自动监控设备的建设、运行和维护经费由排污单位自筹,环境保护部门可以给予补助;监控中心的建设和运行、维护经费由环境保护部门编报预算申请经费。  第三章 自动监控系统的运行、维护和管理  第十四条 自动监控系统的运行和维护,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自动监控设备的操作人员应当按国家相关规定,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二)自动监控设备的使用、运行、维护符合有关技术规范;   (三)定期进行比对监测;   (四)建立自动监控系统运行记录;   (五)自动监控设备因故障不能正常采集、传输数据时,应当及时检修并向环境监察机构报告,必要时应当采用人工监测方法报送数据。   自动监控系统由第三方运行和维护的,接受委托的第三方应当依据《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取得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   第十五条 自动监控设备需要维修、停用、拆除或者更换的,应当事先报经环境监察机构批准同意。   环境监察机构应当自收到排污单位的报告之日起7日内予以批复;逾期不批复的,视为同意。

  • 【世界环境日】《云南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一、编制背景  现行的《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由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5年印发,距今已实施19年,《云南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管理办法》2011年印发实施,距今已13年,部分规定已不适用于当前的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  202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强调要建立健全以污染源自动监控为主的非现场监管执法体系,强化关键工况参数和用水用电等控制参数自动监测。大力推行重点污染源非现场监管执法工作是推进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的重要工作方向。  近年来,随着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控建设、运行、管理等环节暴露出不少问题,迫切需要结合法律法规有关污染源自动监控的要求,进一步细化安装和使用具体规定,压实各方责任,满足生态环境管理需求。  鉴于以上原因,云南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启动修订工作。  二、编制过程  2023年12月,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执法局牵头,云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技术支持,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充分学习借鉴省外经验,深度研判监管执法需求的基础上,制定《云南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简称《办法》)初稿。2023年12月和2024年1月,分别向有关单位和社会公众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后邀请有关行业专家审查论证,专家组一致同意通过技术论证。2024年4月通过合法性审查,2024年5月经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会审议通过。2024年5月,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具了关于《云南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的备案审查意见。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分为六章二十七条,从适用范围、职责分工、安装使用、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明确了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要求。  第一章“总则”共3条。明确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定义有关术语。  第二章“职能职责”共5条。明确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排污单位及有关服务机构在污染源自动监控建设、运行和管理中的责任。结合国家和省级电子督办规则,进一步明确了州(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排污单位应当核实、反馈电子告知和督办信息。  第三章“安装使用”共10条。明确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及附属设施的安装联网范围、安装联网标准、联网要求、验收及备案要求;明确自动监测设备日常运行维护要求;结合排污许可的规定明确原始监测记录保存期限;明确完成标记即为审核确认自动监测数据的有效性,加强自动监测数据的应用;明确自动监控设备传输异常、故障等特殊情形报告和处理方式。  第四章“监督管理”共5条。明确自动监测数据的运用要求、数据超标以及超总量的判定方法、污染源自动监控监督管理要求及惩戒机制。  第五章“法律责任”共3条。引用环保法、大气法、水法及排污许可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有关污染源自动监控的违法情形和责任。  第六章“附则”共1条。明确《办法》施行时间和冲突解决方式。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办法》于2024年5月16日印发,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施行,原《云南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管理办法》(云府登784号,云南省环保厅1号公告)同时废止。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充分做好《办法》的阐释和说明,让基层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尽快熟悉掌握详细内容和具体要求。  (二)组织开展培训,将《办法》纳入2024年行政执法人员培训重要内容,扎实开展业务培训,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熟练运用的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指导帮扶,组织有关专家深入执法一线,协助基层执法人员解决使用过程发现的疑难问题,做好以案释规工作。  (四)加强《办法》与云南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和移动执法系统的有效衔接,提高智能化执法水平。

  • 数据信息中心电源监控管理系统方案

    【摘 要】 介绍一组DIN35mm导轨式安装电力监控仪表,采用模数化(18mm的倍数)结构,可检测单相或三相电流、电压、功率、谐波和电能等参数,与TPC7062KS显示屏组成数据信息中心电源监控管理系统方案。该方案可实时监测电力参数与能耗数据,且具有安装、维护方便等优点。【关键字】 数据信息中心 电源监控管理 电力监控仪表 导轨式安装0  引言  “节能减排”目前已成为衡量企业未来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指标。随着电信、银行以及大型企业业务的扩展,庞大的数据中心所带来的管理维护费用和不断攀升的电费已成为企业主管的一大难题。本文介绍数据信息中心基于导轨式安装电力监控仪表的电源监控管理方案。该方案主要由触摸屏、单相或三相交流信号采集单元、互感器构成,能对数据中心电源进行实时采集与显示电压、电流、有功功率、无功功率、功率因数、谐波和电能。1  系统方案1.1 电源监控配电方案  电力监控系统由DTSD1352-H、DTSD1352、ADL-300EL监控仪表及TPC7062KS触摸屏组成,典型一次图如图1所示。监控仪表主要技术参数见表1。  系统采用三层网络分布式结构,子站直接由人机界面TPC7062KS屏进行监控、采集现场仪表数据,电源监控组网结构图如图2所示。2  电源进线监控  电源进线监控由触摸屏与DTSD1352-H组成。2.1 触摸屏  触摸屏采用昆仑通态7英寸屏,型号为TPC7062KS,工作电源为DC24V/30W,主要实现的功能是及时将各个仪表采集到的数据动态显示到人机界面,报警或报警数据存储上传,以及实时、历史报警显示等。  监控系统主要检测的数据对象有母线电流、电压、功率、电能、母线谐波数据,各个支路电压、电流、功率、电能,及各个支路的分合状态。显示方式以数字显示、折线图、条形图为主,监控系统界面如图3所示。2.2 母线电参数检测仪表——DTSD1352-H  该仪表不需要工作电源,功耗不大于3W;电压信号输入,0~300V/50Hz;电流信号输入,一次电流80A以下直接输入,80A以上二次输入0~5A。主要功能有测量常规的三相交流电量,如相电压、线电压、电流、有功功率(分相与合相)、无功功率(分相与合相)、视在功率(分相与合相)、功率因数(分相与合相)等;电能有四象限电能,包括吸收有功电能,释放有功电能,感性无功电能,容性无功电能;以及测量电压、电流2~31次谐波分量及总谐波含量、电流K系数、电压波峰系数、电话波形因子及三相电压、电流不平衡度等,用户可以方便的对供电电网质量进行分析。  DTSD1352-H在电流小于80A时可直接接入,不需要经过电流互感器,其二次原理图如图4所示。3  支路监控3.1 大电流分支回路监控仪表DTSD1352  该仪表主要监测电流大于63A的回路。该仪表可用于1个三相回路中也可用于3个独立的单相回路。其它监测功能和二次原理同DTSD1352-H。3.2 小电流分支回路监控仪表¬ ADL-300EL  该仪表主要监测电流小于63A的回路。仪表工作电源,AC85~265V,功耗≤2W;电压信号输入,0~300V/50Hz;电流信号输入,二次输入0~50mA。主要功能有测量常规的三相交流电量,如相电压、线电压、电流、有功功率(分相与合相)、无功功率(分相与合相)、视在功率(分相与合相)、功率因数(分相与合相)、有功电能及无功电能;该仪表可用于三相回路中也可用于3个独立的单相回路。  ADL-300EL支持0.05A电流信号接入,电流互感器二次侧不允许接地。用于三相回路的二次原理如图5所示。4  结束语  数据信息中心电源监控方案先后在中国银行信息大楼、河南某移动基站、吉林联通、中国邮政总局机房改造等项目中应用,为数据中心电源安全、绿色运行提供了保障。

  •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市生态环境局:为建立健全以污染源自动监控为主的非现场执法监管体系,进一步规范全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与运行管理,2023年第9次厅务会审议通过了《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align=right]山西省生态环境厅[/align][align=right]2024 年 1 月 31 日[/align](此件主动公开) [img=,16,16,absmiddle]http://law.foodmate.net/member/editor/fckeditor/editor/images/ext/pdf.gif[/img] [url=http://file1.foodmate.net/file/upload/202402/05/135454981514921.pdf]晋环规〔2024〕2号--.pdf[/url]

  •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生态环境局(分局):为进一步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规范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和运行,提高自动监测数据质量,推动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我厅制定了《浙江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附件:浙江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align=right]浙江省生态环境厅[/align][align=right]2023年12月12日[/align]相关附件: [img=,16,16,absmiddle]http://law.foodmate.net/member/editor/fckeditor/editor/images/ext/doc.gif[/img] [url=http://file1.foodmate.net/file/upload/202312/29/102515451514921.doc]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url]

  • 政策解读?| 《山东省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规定》

    近日,省生态环境厅在原《山东省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基础上,制定了《山东省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解读如下:一、编制背景污染源自动监控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是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污染源监管、改善环境质量的重要基础。当前处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关键时期,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面临新形势、新要求,迫切需要细化管理规程,堵塞制度漏洞,加快构建“互联网+非现场监管”模式,推动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与监测能力现代化,主动服务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因此,制定本《规定》。《规定》征求了各市生态环境局、厅机关相关处室、厅执法局、省驻各市监测中心意见,并通过了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二、主要内容《规定》共6章26条。包括总则、职责分工、安装联网、运行管理、数据应用、附则6个部分。(一)总则。明确了《规定》编制目的、依据和适用范围。(二)职责分工。规定了监测机构监督管理、总量机构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制定及调整、水和大气管理机构执行标准和排放限值的审定、许可机构环评批复明确事项、执法机构日常检查及违法行为查处、监测(监控)机构运行管理等职责。(三)安装联网。明确了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制定、监测设备建设安装、验收联网等工作内容和程序。(四)运行管理。规定了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过程中排污单位运行维护、标准变更、拆除停运等工作要求,明确了生态环境部门对于超标、不正常运行、干扰破坏、弄虚作假等情况的查处机制。(五)数据应用。明确了自动监测数据汇总报告以及在环境管理、执法工作中的应用。(六)附则。明确了解释单位和实施日期。三、主要特点(一)理清工作职责。理清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以及内设机构在污染源自动监控中的工作职责,解决了责任不清、职责不明、衔接不到位的问题。(二)明确“建、管、用”要求。“建”的环节重点明确了安装联网的时间、条件、设备要求及联网程序;“管”的环节重点明确了排污单位及运维机构责任、启停设备、变更标准、标记使用、数据分析、情形研判、测管联动等有关要求;“用”的环节重点明确了自动监控数据用于执法、每月情况汇总汇报等。解决了运用与管理结合不紧密的问题。(三)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异常数据处置程序,平台统一指挥,市级属地管理,监控(监测)和执法密切配合,为远程监督帮扶和非现场执法监管模式提供技术支持。[url=http://xxgk.sdein.gov.cn/zfwj/lhf/202207/t20220729_4013321.html]相关文件:[size=24px]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规定的通知[/size][/url]

  •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两江新区生态环境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综合执法局:《重庆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已经2023年第5次局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align=right]重庆市生态环境局[/align][align=right]2023年11月3日[/align](此件主动公开)[align=center][b]重庆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b][/align]第一条 为落实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以污染源自动监控为主的非现场监管执法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以及《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8号)、《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19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污染源自动监控的系统建设、运行维护、数据管理、数据应用以及相关监督管理等活动。第三条 排污单位自动监测设备的建设和运行维护经费由排污单位自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监控设备的建设和运行维护经费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编报预算申请,并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第四条 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各区县(自治县),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两江新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综合执法机构(以下简称“各区县”)负责辖区内污染源自动监控的管理。对于应当安装使用自动监控系统的排污单位,各区县应当结合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和自动监测规范等有关规定,在排污许可证中明确自动监测点位、指标和联网等要求,并督促排污单位按要求安装使用自动监测设备。第五条 排污单位承担自动监测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联网、验收报备等工作,确保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保证自动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不得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第六条 有关服务机构受排污单位或其他单位委托开展自动监测设备运行维护服务、检验检测服务保障的,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要求,不得实施或参与实施篡改、伪造监测数据行为。鼓励有关服务机构将提供运行维护服务、检验检测服务的相关信息、不参与造假的承诺向社会公开。第七条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生产者和销售者,应当保证其生产和销售的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生产者、销售者以及排污单位、有关服务机构应当接受和配合生态环境部门的现场监督检查,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技术资料。第八条 排污单位应当依法依规安装使用自动监测设备,履行自行监测法律义务。排污单位申请暂缓或免予安装使用排污许可证规定的自动监测设备,或者申请免予联网的,应当及时向核发排污许可证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请变更排污许可证,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第九条 排污单位的自动监测设备应当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排污单位对自动监测设备安装联网的验收形式和验收质量负责。除不可抗力外,排污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限范围内完成包括自行验收在内的全部调试工作,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实现有效数据稳定联网。有效数据稳定联网前应将设备相关信息报送辖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联网过程中的数据采集和传输应符合数据传输和接口标准的联网技术规范,自动监测设备的运行状态、工作参数等变化情况应纳入联网。第十条 排污单位应当在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将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有关情况交辖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登记备案。自动监测设备的主要设备或者核心部件更换、采样位置或者主要设备安装位置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自行采取验收等质控手段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联网传输数据的有效性,并在更换、改变前向辖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备,设备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重新备案。第十一条 排污单位应当按相关技术规范自行开展校准、比对等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工作,确保安装使用的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达到数据有效传输率的规定要求,其中任意连续90日内自动监测数据即时有效传输率、补全有效传输率分别应达到90%、95%及以上。排污单位不得擅自停用、移动或者改变自动监测设备及其附属设施。所有污染物浓度数据和水质、烟气参数均由真实测量得出,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电子数据的存储时限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不得擅自删除。第十二条 排污单位发现传输数据异常时,应当以数据标记的方式及时、如实报告辖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开展自动监测数据标记应当符合相关标记规则,并按照要求建立电子化运维台账,实现运维过程全程信息化留痕。保存自动监测数据以及相关的设备运行参数、运行维护记录和台账、手工监测数据等信息的时间不得少于5年。第十三条 自动监测设备确需拆除或者停运的,排污单位应当在自动监控平台上按技术规范标记,经辖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准之后方可实施,并接受监督抽查。自动监测设备发生故障不能正常使用的,排污单位应当在发生故障次日12时前以数据标记的方式向有辖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并及时检修,保证在5个工作日内恢复正常运行。自动监测设备停运期间,排污单位或者有关服务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技术规范,采用手工监测等方式对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测,并报送监测数据。第十四条 排污单位应当审核确认自动监测数据的有效性。排污单位自动监测设备联网后正常运行产生的有效数据可以作为排污许可、环境统计、核算环境保护税等环境监督管理和执法的依据。经过标记的自动监测数据,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第十五条 判定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是否超过排放限值时,以是否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排污许可证等有关规定为判定标准。排放标准和排污许可证无明确规定的,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是否超标以日均值判定。第十六条 判定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是否超过总量控制指标,以是否超过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和排污许可证等有关规定为判定标准。排污单位依据有关要求对自动监测的修约补遗、替代监测数据可以作为计算污染物排放量的依据。标记非正常工况期间,自动监测设备运行正常的,监测的污染物排放量计入排放总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排污单位在规定周期内的污染物排放量按产生量核算:(一)未保证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二)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改变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三)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四)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稀释排放以及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第十七条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以利用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收集排污单位环境违法行为证据,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开展调查处理。有必要时,可以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协助开展执法检查。鼓励各区县优先将已实现自动监测设备有效数据稳定联网的排污单位纳入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第十八条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生产者、销售者参与排污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弄虚作假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予以通报,公开该生产者、销售者名称及其产品型号。对已经安装使用该生产者、销售者生产、销售的同类产品的企业,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加强重点检查。第十九条 排污单位安装使用自动监测设备,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不得将其列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已经列入的应当及时退出:(一)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具有数据模拟软件、模拟信号发生器、隐藏操作界面、远程登录软件,用于过滤数据、限制数据上下限和修改监测数据及设备参数等任何数据造假的功能和漏洞;(二)未将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的运行状态、工作参数等变化情况纳入联网,或者日常运行维护中未按照生态环境部门要求依托数据标记内容建立电子化运维台账、运维过程未实现全程信息化留痕;(三)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的生产者、销售者,或者提供运营维护服务、检测监测服务的生态环境服务机构,未通过国家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供或认可的公开渠道公开设备、服务相关信息和不参与造假的承诺。第二十条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发现排污单位通过自动监测设备数据弄虚作假获取主要污染物年度削减量、有关生态环境荣誉称号或者评级的,由原核定削减量或者授予荣誉称号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予以撤销。排污单位通过自动监测弄虚作假,骗取各种优惠、减免、补贴、豁免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及时通报相关部门。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本办法所称排污单位,是指应当依法安装、使用、维护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的排污单位。包括:列入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的重点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中明确应实施自动监测的重点管理单位,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有明确要求的排污单位。本办法所称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是指由排污单位自动监测设备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监控设备组成,用于监控监测污染物排放状况的信息系统。本办法所称排污单位的自动监测设备指安装在污染源现场,用于直接或间接监控监测污染物排放状况的仪器设备,包括用于连续监控监测污染物排放的仪器、流量(速)计、采样装置、数据采集传输仪、水质参数、烟气参数的监测设备,以及在主要生产工序、治理工艺或排放口等关键位置安装的工况参数、用水用电用能、视频探头监控等间接反映水或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的仪表和传感器设备。本办法所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监控设备,包括通过通信传输网络获取排污单位现场端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数据,对排污单位实施自动监控的信息管理平台,以及支撑软件运行的计算机机房硬件设备等。本办法所称自动监测数据,是指排污单位安装使用的自动监测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数据及相关数据标记内容。其中数据标记是指排污单位根据生产设施、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及自动监测设备运行状况,对生产设施及污染防治设施工况、自动监测数据异常进行标记的操作,包括自动标记和人工标记。本办法所称有效数据稳定联网,是指排污单位确认调试完成的时刻,该时刻视为自动监测设备实现有效数据稳定联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开始根据联网传输数据统计有效传输率。本办法所称自动监测数据明显失真,是指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发现自动监测设备比对核查不合格,或者计量检定机构发现检定、校准、比对不合格。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施行,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附件:污染源自动监控安装使用相关行为认定标准附件污染源自动监控安装使用相关行为认定标准列入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的重点排污单位以及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排污单位,应当依法依规安装、使用自动监控设备,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保证监控设备正常运行,并按照规定保存原始记录和依法公开排放信息。污染源自动监控安装使用相关行为,按下列标准认定:一、关于“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自动监测设备”的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自动监测设备”:(一)按照法律法规及排污许可证规定的应实施自动监测的点位、指标,未在规定时限内实施自动监测的,且未及时整改的;(二)安装使用的自动监测设备不符合相关标准规范和本办法规定的,且未及时整改的;(三)自动监测设备的安装位置、采样等使用条件不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的;(四)其他未按规定安装使用的情形。二、关于“自动监测设备未按规定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的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自动监测设备未按规定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一)应联网的自动监测设备未联网的,或应传输的监测指标未传输的;(二)未按照数据采集传输和联网相关标准规范要求联网自动监测设备的;(三)自动监测设备正式联网前须完成的验收、备案等调试阶段工作,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的;(四)其他未按规定联网的情形。三、关于“未保证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的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未保证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一)在排放污染物期间,未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同意停运或部分停运自动监测设备的,因客观因素停运除外;(二)自动监测设备发生故障不能正常运行,不按照规定报告、标记,或者未按要求开展手工替代监测并及时上传监测结果的;(三)违反仪器设备厂商提供的运维手册或使用说明书操作,导致数据明显失真的;(四)未按技术规范进行维护,导致数据明显失真的;(五)排污单位生产工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与自动监测数据相关性异常的;(六)联网传输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自动监测数据与现场设备不一致,数据偏差大于1%的;(七)自动监测数据有效传输率未达到规定要求,或者自动监测设备维护时长超过规定要求的;(八)违反技术规范要求对仪器、试剂进行变动操作,导致数据明显失真的;(九)自动监测设备的分析周期不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的;(十)其他因排污单位或其委托的服务机构人为过失,造成自动监测数据缺失、无效,或者自动监测设备不正常运行的情形。四、关于“未按规定保存原始监测记录”的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未按规定保存原始监测记录”:(一)自动监测设备相关记录保存期限不满足排污许可证或本办法规定要求的;(二)自动监测设备相关记录缺失或不全的;(三)自动监测设备相关电子记录未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上传至相关污染源自动监控信息管理平台的。五、关于“发现自动监测设备传输数据异常或者污染物排放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等异常情况不报告”的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发现自动监测设备传输数据异常或者污染物排放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等异常情况不报告”:(一)排污单位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发送的电子告知与督办信息,未按规定及时核实反馈的;(二)排污单位已经确认使用数据标记方式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异常情况,但存在对异常情况未及时标记行为的;(三)自动监测设备运维人员已经告知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数据异常情况,但排污单位未采取措施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的。六、关于“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或干扰自动监测设施行为”的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或干扰自动监测设施行为”:(一)符合《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干扰自动监测设施行为的;(二)谎报自动监测异常、生产或治理设施工况异常,或者在自动监测数据标记过程中虚假标记,导致联网传输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自动监测数据不符合实际情况的;(三)其他以逃避监管为目的致使监测、监控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情形。。七、关于“接受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接受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一)接受检查时虚报停产、设备开停车,或者虚报自动监测设备故障,或者提供虚假自动监测设备运维台账记录的;(二)故意关闭自动监测设备的;(三)其他掩盖真实排污状况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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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环保部网站发布了陈部长“关于完善在线监控数据造假认定办法的建议的回复”,其内容如下:来信:尊敬的陈部长: 鄙人认为目前在线监控数据造假认定方面存在一些疑问的地方,环保部9号令里规定在线监控设施经过验收方可投入使用,那么对于没验收没有效性审核的在线监控设施,原则上不能投入使用,但是如果企业使用了,并且出现作假,例如进样管拔出插着瓶子导致显示的数据比总排口取样监测的数据要低,这时候要判定为数据造假,企业往往会反驳自己在线监控数据是无效的,不存在造假动机,那么这种该如何处理,是往造假方面靠拢还是只能对未验收进行处罚,像广东省地方的在线监控管理办法就比较明确,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在线监控设施视为未按要求安装在线监控,所以殷切希望部里能对在线监控规定这块进一步补充更完善的认定办法。 此致 敬礼!回复: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19号?)第七条?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建成后,组织建设的单位应当及时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方可投入使用。  在污染源自动监控相关技术规范中,数据有效性判别规则也将未经验收的设备产生的数据视为无效数据,不作为相关管理工作的依据。  根据上述规定,未经验收的自动监控设施产生的数据是无效数据,不存在真假问题。  感谢您的来信。您提出的有益建议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充分考虑。

  • 【世界环境日】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州、市生态环境局,厅机关各处室、所属各单位:经厅党组(扩大)会议审议通过,现将《云南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予以印发,2011年1月31日发布的《云南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管理办法》同步予以废止。[align=right]云南省生态环境厅[/align][align=right]2024年5月14日[/align](此件公开发布)[align=center][b]云南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b][/align]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落实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主体责任,加强对污染源自动监控建设和使用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以污染源自动监控为主的非现场监管执法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技术规范,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云南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的建设、运行、使用和监督管理。本办法所称污染源,特指依法确定应当安装、使用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的单位。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污染源自动监控,指由排污单位的自动监测(监控)设备(设施)(以下统称自动监测设备)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组成,实现对污染物排放状况实时、远程监控的信息系统。排污单位的自动监测设备,指安装在排污单位污染源现场,用于直接或间接监控、监测污染物排放状况的仪器设备,包括用于连续监控监测污染物排放的仪器、流量(速)计、采样装置、数据采集传输仪、水质参数、烟气参数的监测设备,以及在主要生产工序、治理工艺、排放口、自动监控站房等关键位置安装的工况参数、用水用电用能、视频探头监控等间接反映水或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的仪表和传感器设备。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指通过通信传输网络获取排污单位现场端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数据,对污染源实施自动监控的计算机软件和硬件等设备。自动监测数据,指排污单位安装使用的自动监测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数据及标记的内容。标记分为自动标记和人工标记,自动标记是指具备自动标记功能的自动监测设备或者自动监控系统企业服务端,按照自动监测数据标记规则自动生成相应标记内容的操作,人工标记是指排污单位授权的责任人人工判断自动监测设备运行和数据传输联网状况,并在自动监控系统企业服务端按照自动监测数据标记规则填报相应标记内容的操作。第二章 职能职责第四条 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和指导全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管理工作,制定云南省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安装、维护及监督管理等有关的管理要求和技术规范,并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第五条 州(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结合行政区域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以及排污许可证核发情况,持续做好“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排查系统”的排查工作,确定依法依证要求安装自动监测设备的排污单位名单,报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并及时告知相关排污单位依法履行的法定义务。州(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应当明确机构、专人负责对辖区内排污单位自动监测设备及附属设施的日常监管,及时调查核实上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推送的督办信息。第六条 排污单位承担自动监测设备安装、调试(含自行验收、备案)、联网等工作,确保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保证自动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及时核实和如实反馈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推送的电子告知和督办信息。第七条 承担自动监测设备售后、运行维护、检验检测等工作的服务机构,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开展,不得实施或参与实施篡改、伪造监测数据行为。第八条 排污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以及有关服务机构应当接受和配合生态环境部门的现场监督检查,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实施现场检查的部门、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为被检查者保守商业秘密。第三章 安装使用第九条 排污单位应当依法依规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履行自行监测法律义务。排污单位申请暂缓或免予安装使用排污许可证规定的自动监测设备,或者申请免予联网的,应当及时向核发排污许可证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请变更排污许可证,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及其附属设施的安装、调试(含自行验收、备案)、联网应当符合以下规定:(一)排污单位在建设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前,应当按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规定建设规范化污染物排放口。(二)应当选用符合国家相关环境监测标准、计量器具管理要求的监测设备,并确保设备选型合理。(三)自动监测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数据采集传输及存储均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发布的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四)自动监测设备应当实现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监控设备稳定联网,自动监测数据即时有效传输率和补全有效传输率应达到95%及以上。第十条 排污单位按规定实施污染物浓度或排放量自动监测的,自动监控站房、排放口等关键位置应当安装视频监控设施。经核实现场运行条件或技术水平不具备污染物浓度自动监测可行性的,应当在主要生产工序、治理工艺、排放口等关键位置安装的工况参数、用水用电用能、视频探头监控等间接反映水或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的间接监控设备。第十一条 排污单位自动监测设备安装、调试(含自行验收、备案)、联网时限要求:(一)排污单位取得排污许可证3个月内完成自动监测设备安装、调试(含自行验收、备案)、联网。(二)新列入《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的水、大气重点排污单位,应于名录公开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自动监测设备安装、调试(含自行验收、备案)、联网。(三)上述期满后未排放污染物的,自排放污染物之日起2个月内应当完成安装、调试(含自行验收、备案)、联网。第十二条 自动监测设备的主要设备或者核心部件更换、采样位置或者主要设备安装位置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单台CEMS标记为“调试”的时段,不超过168小时;废水污染物分析仪标记为“调试”的时段,不超过72小时;数据采集传输仪标记为“调试”的时段,不超过24小时。第十三条 排污单位应当按要求在国家监控平台和省级监控平台录入污染源和自动监测设备有关信息,自动监测设备安装、调试(含自行验收、备案)等资料应当归档并完整保存。第十四条 排污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自行运维或委托生态环境服务机构运维自动监测设备。从事运维的机构应当具备与运维任务相适应的技术人员、备品备件、仪器设备和实验室环境。从事运维的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通过相应的培训教育和能力确认/考核等活动。第十五条 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发布的技术规范组织运维人员定期开展巡查、维护、校准、比对等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工作,保证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确保自动监测数据符合技术规范要求。原始监测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第十六条 排污单位每日12时前应当按照自动监测数据标记规则完成前一日自动监测数据的标记,完成标记即为审核确认自动监测数据的有效性。鼓励排污单位优先进行自动标记,提高标记准确度,减少人工标记工作量。自动监测数据同时存在自动标记和人工标记时,以人工标记为准。因自动监测设备故障、维护、调试等特定运行状况或者生产设施、污染防治设施启停机、故障等非正常运行工况,导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传输数据异常或者污染物排放超过相关标准等异常情况的,排污单位应当按照自动监测数据标记规则对产生自动监测数据的相应时段进行标记。标记则视为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异常情况。第十七条 排污单位发现传输数据异常或自动监测设备发生故障不能正常使用的,应当及时检修,保证在5个工作日内恢复正常运行。自动监测设备发生故障检修期间,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技术规范,采用手工监测方式对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测,并报送监测数据,手工监测频次每天不少于4次,间隔不得超过6小时。第十八条 排污单位不得损毁或者擅自停运、移动、改变自动监测设备,自动监测设备确需拆除、停运、移动或者改变的,须提前向属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准之后方可实施。严禁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第四章 监督管理第十九条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发现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传输数据异常,应当及时进行调查。  经过标记的自动监测数据,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第二十条 鼓励优先将实现自动监测设备有效数据稳定联网的排污单位,纳入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第二十一条 判定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总量是否超过限值,以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排污许可证等有关规定为判定标准。排污单位依据有关要求对自动监测的修约补遗、替代监测数据可以作为计算污染物排放量的依据。标记非正常工况期间,自动监测设备运行正常的,监测的污染物排放量计入排放总量。第二十二条 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生产者、销售者参与排污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运行弄虚作假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予以通报公示生产厂家、销售单位及其产品名录,并上报生态环境部。运维服务及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参与排污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运行弄虚作假的,生态环境主管将涉及弄虚作假行为的机构和人员列入不良记录名单。第二十三条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发现排污单位通过自动监测设备数据弄虚作假获取主要污染物年度削减量、有关生态环境荣誉或者评级的,由原核定削减量或者授予荣誉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予以撤销。排污单位通过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骗取各种优惠、减免、补贴、豁免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适时通报相关部门。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排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一)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改变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二)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或者未保证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三)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四)发现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传输数据异常或者污染物排放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等异常情况不报告。(五)未按照规定公开或者不如实公开污染物排放信息。(六)未按照规定设置污染物排放口。(七)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开展自行监测。第二十五条 排污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拒不配合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八条、《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二十六条 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生态环境部门应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生态环境部门应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从事环境监测设施维护、运营的人员实施或者参与实施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干扰自动监测设施等行为的,依法从重处罚。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施行,原云南省环境保护厅2011年1月31日发布的《云南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管理办法》(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公告第1号)同时废止。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配电房变电站智能环境监控系统中会用到哪些传感器?

    配电房变电站智能环境监控系统中会用到哪些传感器?

    1 项目背景2015年7月6日,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印发了《关于促进智能电网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发展智能电网的重要意义,即进一步提高电网接纳和优化配置多种能源的能力,实现能源生产和消费的综合调配,全面构建安全、高效、清洁的现代能源保障体系,支撑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实现我国能源科技和装备水平的全面提升。《意见》中提出了智能电网的发展总目标:到2020年,初步建成安全可靠、开放兼容、双向互动、高效经济、清洁环保的智能电网体系,满足电源开发和用户需求,全面支撑现代能源体系建设,推动我国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带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形成有国际竞争力的智能电网装备体系。随着社会信息化程度的不断提高,配电所内,用于遥控、遥测、遥调等方面的设备的数量与日俱增,其环境设备也日益增多,配电所内环境设备(如所内供配电系统、UPS 电源、空调、消防系统、安保系统、漏水检测系统等),必须时时刻刻为配电所内电力设备提供正常的运行环境,因此,建立居民配电所智能辅助监控系统尤为重要。[url=http://news.isweek.cn/wp-content/uploads/2020/11/1-200P5151UD95.jpg][img=1-200P5151UD95,650,271]http://news.isweek.cn/wp-content/uploads/2020/11/1-200P5151UD95.jpg[/img][/url]2 建设目标1.项目的总体目标是通过对机房内的动力环境等进行统一监控和管理。2.针对配电所工程量身定制的斯必得配电所智能环境监控系统,通过智能采集监控主机,配备外围传感器,为配电所环境、动力、安防、消防、保安系统、设备的监控应用提供高可靠性、高度适用性的解决方案。实现远程监测,无人值守,减少人工成本,并且提前预警,避免重大事故发生,减少损失,为设备的安全运行提供保护,提高运维效率。配电所智能环境监控系统将实现五个目标:1.为配电所内各系统及设备运行提供高度稳定可靠的监控信息资源,提供实时数据监测以及必要的远程控制、智能控制。2.对配电所发生的故障产生故障告警,通过多种方式通知相关管理人员,及时处理,及时解决。对即将发生的故障进行预警。3.促进配电所的自动化、智能化,明晰管理人员的权利和责任,提高机房的管理水平,节省配电所运行管理费用,达到短期投资长期受益的目的。4.利用系统完善的数据统计和分析功能,为配电所管理者提供可靠地参考依据,为配电所建设与改进提供充分的决策依据。5.预留充分的扩展功能,适应发展需要,做到方便扩展、容易更改,可适应环境的变化和管理需求的多样化。[url=http://news.isweek.cn/wp-content/uploads/2020/11/1-200P5151919164.jpg][img=1-200P5151919164,650,388]http://news.isweek.cn/wp-content/uploads/2020/11/1-200P5151919164.jpg[/img][/url]3 智能环境监控系统方案设计1.设立统一监控管理站,对分布在不同区域的多个设备和信息进行全数字化集中监控管理,少人或无人值守,满足现代化配电所管理需要。2.本监控系统施工部署非常简便,细节考虑周到,扩容方便。所有的测控模块都采用总线布线方式,避免了敷设线路的麻烦;监控管理平台也非常人性化,界面友好、操作简单、功能全面,监控设备的管理采用即插即用,监控平台能够自动搜索新增的设备,无需手动添加,维护非常方便。实现了即插即用系统集成扩容的平滑过渡,这样需求方可以很方便地根据自身的需求和投资预算进行项目的投资,不会造成重复投资浪费。3.系统利用IP数据网、企业内部专网等传输载体来实现对各区域配电所的环境监控主机的运行状况进行数据采集和处理,实现联网监控,降低配电所管理成本。4.亦可支持104、IEC 61850等标准协议,对接电力平台。5.系统可以根据监控总中心的授权,实现管理者对自己所管辖的配电所及配电所内设备环境系统的监控管理。系统拓扑图如下:[url=http://news.isweek.cn/wp-content/uploads/2020/11/1-200P5111P3218.jpg][img=,690,487]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0/11/202011241125496593_763_3389662_3.jpg!w690x487.jpg[/img][/url]监控系统配置方案中应用到的传感器推荐:[url=http://images.blogchina.com/artpic_upload/artpic_upload_v5_ue/16061142146723.png][img]http://images.blogchina.com/artpic_upload/artpic_upload_v5_ue/16061142146723.png[/img][/url]4 监控内容? 配电所动力监控:遥测:市电交流220/380V电压、直流48V设备用电电压。遥信:各种电压的上下限告警。? 配电所环境:遥测:各房间的温、湿度、氧气、臭氧、SF6、烟雾、液位等状态。遥信:温度过高、湿度过高、温度过低、湿度过低,气体泄漏状态,地面浸水状态,烟雾的探测、房间的非法闯入等。? 配电所设备监控:遥测:监控风机、水泵、除湿机、空调等设备的运行状态与参数。遥控:并可通过软件在系统上或通过网络远程控制设备开关状态。? 配电所视频监控:遥测:通过视频图像监控配电所环境情况。

  • 福建省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 (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230号)

    《福建省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已经2023年3月15日省人民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align=right]省长 赵龙[/align][align=right]2023年3月23日[/align][align=center]福建省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align]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固定污染源的监管,规范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安装、联网和运行管理,提高自动监测数据质量,推动固定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建设安装、运行维护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等特殊行业有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由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和监控平台组成。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在排污单位固定污染源现场,用于监控监测污染物排放状况的仪器设备。监控平台是指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通过通信传输网络获取排污单位现场端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数据,对排污单位实施自动监控的信息管理平台。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的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数据,是指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产生、采集、上传的现场数据、累计数据和统计数据,以及数据标记内容。第五条 省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的组织、指导、监督管理。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第六条 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按照“统一平台、属地管理”原则,开展自动监控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省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全省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管理等工作。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排污单位开展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建设、安装、联网、运行维护等日常监管。第七条 排污单位应当对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以及自动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设规范化排污口和监测站房,负责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的安装、联网、验收备案、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规范处置自动监测设备运行维护中产生的污染物;负责自动监测数据标识、异常报备、监控因子限值变更申请和信息公开等;负责对受其委托的运行维护单位保障设备正常运行进行监督管理。运行维护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发现排污单位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等逃避监管行为的,应当及时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第八条 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的建设、安装、联网、运行维护等经费由排污单位自筹。自动监控信息管理平台的建设、运行、维护以及有关执法监管工作经费应当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第二章 安装联网第九条 本省实行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名单制度。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名单,并向社会公开,名单每年更新。排污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纳入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名单:(一)属于重点排污单位的;(二)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自动监控管理的。第十条 纳入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名单的排污单位(以下称排污单位),应当建设、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鼓励未纳入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名单的排污单位建设、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具体鼓励办法,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制定。第十一条 排污单位应当在下列点位建设、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一)已发布的相关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等规定需要实施自动监测的进出口、排放口;(二)排污许可证、环评报告书(表)及其批复意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等明确要求应当实施自动监测的排放口;(三)其他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的排放口。第十二条 排污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建设、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一)选用符合国家相关环境监测标准、计量器具管理要求的监测设备;(二)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应当符合设备现场端建设技术规范、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等要求;(三)自动监测数据的采集和传输应当符合相关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数据传输标准;(四)设备具备运行状态和工作参数上传功能;(五)国家和本省技术规范的其他要求。第十三条 国家和本省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等规定需要纳入自动监控的污染物,相关污染物指标应当纳入排污单位自动监控管理。排污单位可以根据生产过程的原辅用料、生产工艺、中间及最终产品等情况,将其他有毒有害污染物指标纳入自动监控管理,并报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第十四条 排污单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核实后,可以暂缓将相关污染物纳入自动监控管理:(一)污染物项目无可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二)污染物项目无可执行总量控制指标的;(三)国家规定可以暂缓纳入自动监控管理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 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视频监控措施或者用电、用能、用水等过程监控措施。视频监控范围应当按照有关标准、规范覆盖主要生产工序、治理工序、排放口、采样点、监控站房内等,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用电、用能、用水等过程监控范围应当按照有关标准、规范覆盖生产过程中产生和治理污染物的环节。第十六条 排污单位应当在完成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之日起60日内联网至自动监控信息管理平台,实现传输数据连续、真实、完整、准确,并确保设备产生的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数据每季度有效传输率不低于国家或者本省有关规定。第十七条 排污单位安装完成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后应当进行调试检测,在联网之日起90日内按照国家技术规范完成连续监控监测污染物排放的仪器、流量(速)计、采样装置和数据采集传输仪等设备的自主验收,并在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的主要装置或者核心部件更换、采样位置或者安装位置等发生重大变化的,排污单位应当在其变化之日起90日内重新验收,并在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将变更信息向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重新备案。第三章 运行维护第十八条 排污单位应当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开展自动监测设备的运行和维护。排污单位或者第三方运行维护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配备足够的人员,以及备品备件、备用仪器等设备。委托第三方开展运行维护的,双方合同正式签署或者变更时,第三方运行维护单位应当将合同正式文本于1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第十九条 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的运行和维护,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设备工作量程的设定以及调整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等要求;(二)设备运行维护所需的试剂、标准物质和质控样,应当注明制备单位、日期、物质名称和浓度、有效期限等信息;(三)受委托开展比对监测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应当通过相应检验检测资质能力的认定;(四)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等要求。第二十条 排污单位不得擅自停运、拆除、更换、闲置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不得擅自改变设备的安装位置。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发生故障不能正常使用的,排污单位或者运行维护单位应当在发生故障后12小时内向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派出机构报告,并在5个工作日内恢复正常运行。在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发生故障期间,排污单位应当采取手工监测方式,按照有关规定对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测,并向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派出机构报送监测数据,原始监测报告留存备查。第二十一条 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故障维修、维护保养、校准、校验等异常状态下产生的自动监测数据,排污单位应当自行或者委托运行维护单位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在自动监控信息管理平台上如实标记设备、数据等异常情况。排污单位对自动监控信息管理平台分类推送的异常情况警告信息,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核实、处理,并在核实处理后24小时内向自动监控信息管理平台反馈。第二十二条 排污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第三方运行维护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将验收备案、比对监测、校准维护、设施故障以及处理记录等自动监控管理台账资料上传至自动监控信息管理平台,并确保记录信息的完整、真实。自动监控管理台账资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第四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三条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应当制定本行政区域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运行维护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排污单位达标排放,并按照有关规定将监管行为数据汇聚至省“互联网+监管”平台。排污单位及其委托的第三方运行维护单位应当配合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现场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相关资料。第二十四条 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进行计量检定。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不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排污单位应当定期检定、校准自动监测设备,确保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监测数据真实准确。第二十五条 经计量检定合格或者经计量校准确认符合相应技术规范要求的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其收集上传至自动监控信息管理平台的自动监测数据以及数据标记情况,经审核认定真实有效的,可以作为环境行政执法监管的证据。第二十六条 一个自然日内,排污单位任一污染物排放口废气自动监控有效时均值或者废水自动监控有效日均值数据,有一项或者一项以上超过相关污染物(pH除外)排放标准规定的相应污染物排放限值,可以认定其污染物排放超标;相关法律法规、排污许可证、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国家和本省污染物排放标准对超标排放认定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时均值、日均值的计算,按照污染源自动监控相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七条 排污单位、运行维护单位在开展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的建设、安装、联网、运行维护等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一)稀释排放或者旁路排放,或者将部分或全部污染物未经规范的排污口排放,逃避污染源自动监控的;(二)采取人工遮挡、堵塞和喷淋等方式,干扰采样的;(三)通过仪器数据模拟功能或者植入模拟软件等方式删除、修改、增加自动监测数据的;(四)故意更换、隐匿、遗弃监测样品或者通过稀释、吸附、吸收、过滤、改变样品保存条件等方式改变监测样品性质的;(五)未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擅自修改仪器参数的;(六)法律、法规规定的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的其他情形。排污单位存在前款规定情形的,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应当通知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取消其享受的环保电价、税收减免等有关优惠待遇。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排污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并予以通报批评:(一)采取视频监控措施未按照有关标准、规范覆盖主要生产工序、治理工序、排放口、采样点、监控站房内的;(二)采取用电、用能、用水等过程监控措施未按照有关标准、规范覆盖生产过程中产生和治理污染物环节的。第三十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和第二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并予以通报批评:(一)设备产生的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数据每季度有效传输率低于国家或者本省有关规定的;(二)设备超期未验收、验收后未备案或者未重新验收、未重新备案的;(三)设备发生故障后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告的;(四)设备发生故障后未按照规定采取手工监测的。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并予以通报批评:(一)排污单位或者运行维护单位不如实标记设备、数据等异常情况的;(二)排污单位未按照规定对自动监控信息管理平台分类推送的异常情况警告信息予以核实、处理或者反馈的。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排污单位未将验收备案、比对监测、校准维护、设施故障以及处理记录等自动监控管理台账资料上传至自动监控信息管理平台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每次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并予以通报批评。第三十三条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六章 附则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开征求《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

    为加强固定污染源监管,规范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和运行管理,发挥污染源自动监控监管效能,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起草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修改意见通过电子邮件(邮箱:yoyomo915@163.com)反馈至我厅,邮件名称请注明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表+反馈单位(人员)名称”。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2日前。[align=right]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align][align=right]2023年8月2日[/align][align=center]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align][align=center](征求意见稿)[/align]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固定污染源监管,推进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规范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和运行管理,保证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发挥污染源自动监控监管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数据管理及监督管理。非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系统的监督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重点排污单位,是指应当依法安装、使用、维护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的排污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排污单位:列入本年度最新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且在排污许可证中明确应实施自动监测的排污单位。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是指由排污单位的自动监测设备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组成,用于监控监测污染物排放状况的信息系统。自动监测设备,是指安装在排污单位现场,用于直接或间接监控监测污染物排放的仪器设备,包括用于连续监控监测污染物排放浓度的仪器、流量(速)计、采样装置、数据采集传输仪、水质参数、烟气参数的监测设备,以及在主要生产工序、治理工艺或排放口等关键位置安装的工况参数、用水用电用能、视频探头监控等间接反映水或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的仪表和传感器设备。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是指通过通信传输网络获取排污单位现场端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数据,对排污单位实施自动监控的信息管理平台,包括供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使用的“自动监控系统管理端”和供排污单位使用的“自动监控系统企业服务端”等软件,以及支撑软件运行的计算机机房硬件设备等。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自动监测数据,是指排污单位安装使用的自动监测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数据及相关数据标记内容。第六条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指导全区排污单位自动监控工作。五市及宁东生态环境部门负责辖区监控平台的建设、管理和运行维护;负责对辖区内排污单位自动监测设备及附属设施的日常监管;对排污单位报备的验收资料及时予以记录,作为现场监督检查的依据。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的建设、安装、联网、运行维护等经费由排污单位自筹。自动监控信息管理平台的建设、运行、维护以及有关执法监管工作经费应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第七条 排污单位应当落实以下责任:(一)按照相关规定建设规范化的排污口和监测站房。(二)负责自动监测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联网、验收报备及信息公开工作,做好自动监测设备安全管理,禁止使用弱密码口令。(三)负责自动监测设备正常稳定运行,实时上传自动监测数据,保证自动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不得实施篡改、伪造监测数据。(四)负责规范申报、处置自动监测设备运行维护中产生的废液。(五)负责对有委托关系的社会化运维单位服务保障质量进行监督管理。第八条 自动监测设备社会化运维单位受排污单位委托,按照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提供服务保障,不得实施或参与实施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自动监控系统的义务,并有权对闲置、拆除、破坏以及擅自改动自动监控系统参数和数据等不正常使用自动监控系统的行为进行举报。第二章 安装联网第十条 排污单位应依据排污许可证和自行监测方案要求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监控平台联网。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排污单位做好设备联网和数据传输工作。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排污单位应当安装自动监测设备:(一)已发布相关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和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等文件要求的;(二)排污许可证中载明应实施自动监测的;(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验收中明确要求应实施自动监测的;(四)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五)按照国家和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相关规定需要重点监管的;(六)其他需要安装自动监测设备的情形。非重点排污单位主动、自愿安装自动监测设备的,五市及宁东生态环境部门应予以指导排污单位做好设备联网及数据传输工作。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五市及宁东生态环境部门核实后排污单位可暂不安装自动监测设备:(一)烟囱/烟道直径小于1米,或者不满足技术规范规定的测量点位离烟道壁距离不小于1米要求的。排气筒结构、强度、安全等难以满足技术规范对监测平台安装以及参比方法采样孔的相关要求的;(二)企业生产废水循环利用不排入外环境的;水排放口为企业溢流口且不排放污染物的;(三)污染物排放浓度低于现有在线监控(测)设备检测限的;(四)一年内累计生产时间不足一个季度的企业或者仅用作调峰的燃气电厂;(五)企业停产一年及以上或者正在拆除搬迁的,已经注销或关闭的企业;(六)其他具有客观原因暂时无法安装自动监测设备的(提供证明材料)。第十三条 排污单位安装、联网、运行管理自动监测设备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应当选用符合国家相关环境监测标准、计量器具管理要求的监测设备;(二)自动监测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应当符合自动监测设备现场建设技术规范等标准要求;(三)自动监测设备应与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监控平台稳定联网;其中一个季度内自动监测数据即时有效传输率应达95%及以上,补全有效传输率应达95%及以上;(四)排污单位应当按照生态环境部门要求,上传生产设施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用水用电用能情况、炉膛温度及自动监控系统运行情况,准确标记生产设施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工况、自动监测数据异常等情况;(五)自动监测数据的采集和传输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数据传输和接口标准的技术规范。(六)排污单位自动监测设备联网应通过自治区级平台企业服务端完成,对企业基本信息、排口信息、数据采集传输仪等自动监测设备信息、排放标准、调试检测合格报告等信息进行上传,并保证上传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七)建立自动监测设备运行、使用、维护管理制度。第十四条 自动监测设备安装联网及验收时限要求:排污单位取得排污许可证3个月内完成自动监测设备调试(含自行验收、备案)和联网;新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排污单位,应于名录公开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自动监测设备调试(含自行验收、备案)和联网。自动监测设备验收工作由排污单位自行组织完成,验收具体项目和要求,按照自动监测相关技术规范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要求执行,验收后,应5个工作日内将验收资料交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第十五条 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视频监控措施或者用电用能用水等过程监控措施。监控范围应当按照有关标准、规范覆盖生产过程中产生和治理污染物的环节。排污单位应在自动监控站房内外、采样平台等关键位置安装视频监控探头,能够清晰监控工作人员进出站房情况及操作运行设备或进行污染物采样监测情况,确保监控区域内无死角。自动监控站房应安装电子门禁系统,能够记录工作人员进入站房情况。视频监控探头及门禁系统应与生态环境部门监控平台进行联网,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能够进行实时访问。视频、门禁系统产生的资料应在现场保存至少3个月。第十六条 排污单位实施污染物排放浓度自动监测的点位和因子,应依据排污许可证和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要求执行。按要求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的重点排污单位应当配套安装流量(速)计、数据采集传输仪。废水类应安装水质自动采样设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与水温有关的,还应安装温度计。废气类应安装温度、压力、湿度、氧量等烟气参数设备。第三章 运行维护第十七条 排污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自行运维或委托社会化运维单位运维自动监测设备。第十八条 自动监测设备运维单位(包括自行运维单位和社会化运维单位)应满足以下要求:(一)接受委托的第三方具备的基本能力应当符合《环境保护设施运营单位运营服务能力要求》。(二)应具备与监测任务相适应的技术人员、仪器设备和实验室环境,明确运行操作人员和管理维护人员的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通过质量控制措施保证监测结果准确可靠。应常备日常运行、维护所需的各种耗材、备用整机或关键部件,同时应配备相应仪器参比方法实际样品比对试验装置及标准物质,相关装置应在校准检定有效期内,标准物质可溯源且在有效期内。(三)运维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所运维自动监测设备的原理、使用和维护方法,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并定期参加培训考核。(四)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人员培训、人员定期考核、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定期比对监测、定期校准维护、运行信息、设施故障预防和应急措施等制度。第十九条 自动监测设备的运行和维护,应遵守以下规定:(一)所有污染物浓度数据和水质、烟气参数均应由真实测量得出,自动监测设备不得具有数据模拟软件、模拟信号发生器、隐藏操作界面、远程登录软件,用于过滤数据、限制数据上下限和修改监测数据及设备参数等任何数据造假的功能和漏洞;(二)自动监测设备应按标准规范定期维护、校准,定期开展手工比对校验,相关数据应如实上报,不得设置数据保持,校准校验结果应符合标准规范要求;(三)停产期间不得擅自关闭自动监测设备或中断联网。生产停运周期在3个月以内的,不得停运自动监测设备,日常巡检和维护仍按需求执行,需对自动监测设备进行检修的,废水至少上传流量参数,废气至少上传含氧量、烟气温度、生产工况中的一项。生产停运周期3个月以上的,经五市及宁东生态环境部门同意,方可关闭自动监测设备。恢复生产前,应提前运行自动监测设备,并进行校验,满足技术指标要求视为启用期间自动监测数据有效。同时视频和用电监控设备不得停用;(四)自动监测设备因故障、事故等突发原因不能正常采集、传输数据时,应按标记规则要求在自治区级平台对相应时段进行如实标记,5日内恢复正常运行,并按要求完成校准校验,其中数据采集传输仪应在12小时内恢复正常运行;(五)排污单位出现生产或治污设施停运、非正常排放,自动监测设备调试、日常维护、校准、核查比对等情形时,应按标记规则要求在企业服务端对相应时段进行如实标记,并在事后上传相关凭证;(六)自动监测设备运行期间核查与校准频次、结果应满足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要求;(七)自动监测设备因故障、停运、有计划维护保养等非正常采样监测期间,按照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开展手工监测;(八)自动监测设备运行档案和记录应符合标准规范,主要包括:验收相关材料、运维合同、运维人员资质证书、运维管理制度、设备运维手册或使用说明书、参数设置表、各类运维台账、站房进出记录、比对监测报告及其原始监测数据等;(九)排污单位对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自动监测设备原始监测数据及记录、操作日志、运维台账、站房进出记录、比对和手工监测报告等记录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视频监控历史数据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个月,用电监控历史数据保存期限不得少于1年。第四章 数据应用第二十条 排污单位依法安装的自动监测设备与监控平台完成调试(含验收、备案)、联网之日起,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以利用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收集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证据。第二十一条 通过适用性检测、强制计量检定、环保验收的自动监测设备在正常运行情况下产生的自动监测数据可以作为环境行政处罚等监管执法的依据。第二十二条 一个自然日内,排污单位污染物的自动监测数据有一项或者一项以上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的相应污染物小时均值限值(大气污染物)或者日均值限值(水污染物),可以认定其污染物排放超标。第二十三条 属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接到自动监测数据超标报警信息或与污染源自动监控相关的涉嫌环境违法问题线索后,应及时组织生态环境执法、监测及其他相关人员开展调查。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四条 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的现场监督检查,参考《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实施,制作现场检查记录、保存证据材料可参照《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技术指南》执行。对特定行业有具体监管规定的,从其规定执行。现场检查排污单位自动监测设备建设、安装、运行不符合相关要求、规定的,排污单位应限期进行整改;排污单位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生态环境部门依法依规进行查处。第二十五条 生态环境部门现场检查内容包括以下方面:(一)自行监测方案、手工比对监测报告及原始记录和其他相关凭证;(二)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及相关设施安装及验收情况;(三)自动监测设备现场端建设规范化情况;(四)自动监测设备基本参数的设置、变更情况;(五)自动监测设备运行维护、校准校验、故障处理情况;(六)涉及自动监测设备运行的其他有关情况。第二十六条 排污单位、第三方运维单位及自动监测设备的生产、销售单位应主动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开展现场检查,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第二十七条 排污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未按照规定安装水或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一)应安装自动监测设备未安装的;(二)按照规定应实施自动监测的污染物指标,未实施自动监测的;(三)未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安装自动监测设备的;(四)安装的自动监测设备不符合国家相关环境监测标准、计量器具管理要求规定的。第二十八条 排污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水或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未按照规定联网”:(一)应联网的自动监测设备未联网的,或应传输的监测指标未传输的;(二)未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联网自动监测设备的;(三)未按生态环境部门时限要求实现有效数据稳定联网的。第二十九条 排污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未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一)自动监测设备超过规定期限未验收或验收不通过的;(二)自动监测设备未按规范要求开展定期核查、定期校准、定期校验;(三)自动监测设备所需的试剂和标准物质,未标注制备单位、制备日期、物质浓度和有效期限等重要信息,标注信息不属实或者超过有效期限使用的;(四)自动监测设备未按要求定期开展比对监测或比对监测结果不合格的;(五)污染物排放期间,自动监测设备及其附属设施因故障不能正常监测、采集、传输数据,超过12小时未向属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的。自动监测设备故障或者停运超过24小时无法恢复正常运行,未采取手工监测的方式对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测,或者监测频次不满足规定的;(六)擅自停用、改变自动监测设备及其附属设施的全部或部分功能,或擅自拆除转移、侵占损坏自动监测设备及其附属设施或者对其断网断电的,尚不构成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七)生态环境部门在执法检查过程中,自动监测设备涌入标准物质或质控样,监测结果不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的;(八)未按照技术规范要求设置采样时间、频次和方式的;(九)其他原因造成自动监测设备不正常运行的情形。第三十条 排污单位篡改、伪造或者指使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等行为,依据《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进行界定。经核实存在相应情形的,生态环境部门应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生态环境部门应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六章 附则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所称“日”,均为自然日。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由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负责解释。自2023年X月X日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X月X日。 [img=,16,16,absmiddle]http://law.foodmate.net/member/editor/fckeditor/editor/images/ext/doc.gif[/img] [url=http://file1.foodmate.net/file/upload/202308/07/111513241562029.docx]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 [img=,16,16,absmiddle]http://law.foodmate.net/member/editor/fckeditor/editor/images/ext/doc.gif[/img][/url][url=http://file1.foodmate.net/file/upload/202308/07/111520791562029.docx]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表.docx[/url]

  • 【原创大赛】环境自动监测设备运维管理系统

    【原创大赛】环境自动监测设备运维管理系统

    环境自动监测设备运维管理系统设计与实现摘 要: 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已平稳运行数年,并成功实施了第三方社会化委托运营,对环境监察、污染物排放控制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为了切实加强对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的监督和管理,强化在线监控系统委托运维机制,促进在线监控系统规范化、一体化水平,保证运营记录和数据的真实和完整,有效地对在线监控运营单位进行考评,须通过信息及网络技术管理手段,开发“环境自动监测设备运维管理系统”,来提高运营管理效能。本系统在与系统干系人进行充分沟通交流,深入调研环境自动监测系统安装、运行和运维现状,切实考察和结合环境自动监测运营公司情况的基础上,依据国家环保部、省环保厅相关规定、规范和标准,开发的一套基于B/S架构的上层管理软件,实现了以省、市级监控中心通过外部任务、外部质控任务的创建,系统自动下发以省监控中心设置好周期的自动校准、自动巡检任务的创建,以区域为主键下发到相应运营公司,运营公司接收、分派并处理任务,把处理过程及结果提交上报,系统以实际运营业务所涉及的五项项目进行统计与计算,并进行图形和报表展示、导出为业务主线所涉及的功能,系统包含标准、统一的电子运营维护报表,提取运营公司提交的任务处理电子运营维护报表内容,进行运维记录明细、运营情况统计、配件更换统计、故障分类统计、故障率分析、试剂更换统计等分析统计,可对监控单位和运维单位进行管理及配置,通过权限管理建立不同的角色和用户,并进行权限配置,增强了系统的易用性,安全性。关键词: 环境自动监测、运维管理、统计项目及算法、运营工作流程、信息化管理、数据库技术 各环境自动监测设备运维管理公司都已按照《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取得了《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建立了完整的运营质量保证体系, 但环境自动监测设备运维任务繁重、工作量大、业务枯燥,运营工作没有统一的工作流程,运营结果没有统一的考核统计项目及算法标准,运营公司人员不能保证在每个运营项目上严格按照《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标准和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相关标准和规定执行。众所周知,运营维护的周期、运营维护过程规范性、运营维护结果真实性及解决复杂运营问题的能力,是衡量一个运营公司运营工作优劣的基本标准,而能否达到上述要求,则取决于该运营公司在人员、设备、车辆、方法、制度配置及管理模式等诸方面的综合水平。环境自动监测设备运维管理系统技术就是通过提供合理、规范和高效的管理考核和统计分析模式,来帮助运营人员在现有资源基础上,优化并提高运营整体水平的一个工具,系统将建立全省统一的统计项目及算法标准,以例行巡检、日常校准、外部任务、内部质控、外部质控五个项目为依据,来对运营公司的任务处理情况进行统计对比与趋势分析,以“数据采集接收-数据分析统计-异常情况提取-异常转任务自建和任务人工创建-远程反控论断任务处理-人工现场任务处理-异常情况上报-任务处理填报提交-任务处理审核-运维工作统计分析和考核”为闭环业务流程来贯穿系统的三个模块:省级运维监管、市级运维监管和运营维护,所有运营公司都必须遵循以上标准,统一管理、规范运营公司的工作,从而杜绝一切不按照标准和规定的情况发生。 1、系统总体架构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5/08/201508051025_559165_3030517_3.png 数据采集层:环境空气、地表水、废气、废水在线监测系统基础数据和状态的采集与同步,监控中心和运营公司基础信息的配置,运营公司任务处理过程与工作内容的填报、提取。 数据中心层:通过省环保厅云计算平台对数据采集层各种数据信息的分析、存储、挖掘与统计。 应用平台层:通过任务的创建-任务的指派-任务的处理提交-任务的审核-任务的统计分析业务流程,把省、市监控中心和运营公司有机的连接在一起,实现系统的功能使用。包括质控管理、任务管理、校准管理、巡检管理、告警管理、系统管理、配置管理、日志管理、安全管理等。 2、统计项目及算法 通过从实际运营业务中提炼出来的例行巡检、日常校准、外部任务(异常转任务)、内部质控、外部质控五种任务项目,对运营公司所处理的任务工作进行计算评分、统计分析与考核,统计项目及算法说明如下: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5/08/201508051028_559167_3030517_3.png 例行巡检和日常校准两个任务是省监控中心有权限人员利用省级运维监管模块中的“运维基础信息-校准周期管理”和“运维基础信息-巡检周期设置”功能预先设置好,以周期的形式来设置,每隔设置的周期时间,系统自动向全省所有运营公司下达此两项任务,只有上个周期下达的两项任务处理完毕后,系统到下个周期时间到来时才能重新下达同样的两项任务,如果上个周期下达的两项任务没有处理完毕,系统在下个周期时间到来时不会下达两项任务。 外部任务和外部质控两项任务是省监控中心或者市监控中心有权限人员在省级运维监管模块或者市级运维监管模块通过“运维流程管理-外部任务管理”和“运维流程管理-外部质控管理”功能来人工创建,创建好的两项任务以站点所属区域为主键,系统把两项任务下达到站点所属区域相对应的运营公司。 内部质控任务是运营公司有权限人员在运营维护模块中通过“日常工作-质控管理”功能来人工创建,系统把此项任务下达到站点所属区域相对应的运营公司。以上五个项目任务是以站点为依据创建,不能一个站点一次性创建多个任务,无论是系统自动下达的任务还是人工创建的任务,都是一个站点一个任务的创建和下达,下达任务是以站点所属区域为主键,系统下达到站点所属区域的运营公司,运营公司只能逐条进行任务处理提交和审核,如果任务的解决方案相同,可以通过电子表单中的关联任务选择来进行批处理与提交,关联任务必须是属于同一站点的且待处理状态的任务,但审核必须是逐个任务来审核。 3、业务流程 系统运维业务流程是依据现实运维业务流程所提炼,实现了运维业务的流程化,为监管单位和运维单位提供了工作主线,把监管单位和运维单位从繁锁的运维工作中解脱出来,把精力投入到把运维业务做精、做好,明显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工作积极性与主动性。任务流程 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5/08/201508051033_559168_3030517_3.png质控流程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5/08/201508051036_559171_3030517_3.png 4、系统功能 系统包含三个功能模块:省级运维监管、市级运维监管和运营维护。省级运维监管和市级运维监管模块主要是基础信息配置、各类任务建立下发和统计分析展示功能,市级运维监管与省级运维监管相比,市级运维监管无按地域统计分析和自动校准周期、自动巡检周期设置功能。运营维护主要包含各运营公司领取任务并对任务处理和提交,对自己日常运维工作进行各项统计分析,运维配置和权限管理功能。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5/08/201508051048_559176_3030517_3.png 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5/08/201508051056_559180_3030517_3.jpg主界面 6 应用效果 实现了对环境自动在线监测设备故障处理的全程跟踪、实现了对监控设备的高效监督管理,保证了环境自动在线监测设备的正常运行,通过故障任务管理缩短了监测设备故障修复时间,通过巡检任务管理保证了站点巡检及时性,通过异常转任务的自动创建和远程反控功能,提

  • 【转帖】监控排污的在线监测仪为何成了摆设?

    6月17日,中华环保世纪行记者团在河南许昌瑞贝卡污水净化有限公司采访时发现,许昌市亨丰印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亨丰印染公司)6月12日排入的污水COD(化学需氧量)超标。 随后,记者赶赴亨丰印染公司。然而,调查结果不容乐观:亨丰印染公司安装的COD自动在线监测仪几乎无法查询历史数据,也无法将COD数据传输至当地环保部门。 被称为监控排污“电子眼”的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出于各种原因不能正常工作;由于软件不兼容,环保部门对一些企业的排污情况无法实时监测……近日,记者随中华环保世纪行在河南采访时发现,实现“在线警察”的实时监管任重而道远。 “在线警察”故障不断 亨丰印染公司是一家改制企业,今年4月才开始试生产,每天排放废水2000多吨。作为许昌市重点监控的排水企业之一,亨丰印染公司必须安装COD自动在线监测仪,并与监控中心联网。 COD自动在线监测仪是放置在企业污水排放口的全自动电脑设备。它能够24小时对企业排放的废水自动取样、自动分析,并将检测数据自动储存。环保部门可以通过网络实时监控检测数据,获悉企业的排污情况。 许昌市环保局副局长彭占亭表示,亨丰印染公司经过整改,“环保设施改造现在已经基本到位了”。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承担亨丰印染公司生产废水处理的是许昌瑞贝卡污水净化有限公司。6月12日,该公司的自动监测数据显示,亨丰印染公司排入的废水COD浓度曾一度高达639mg/l,远远高出了环保部门不高于500mg/l的要求。 对此,许昌市环保局第一监察支队队长尹富杰解释说,亨丰印染公司的设备曾出现过故障,6月5日才修好,“没多长时间”,所以无法查阅历史数据。 给出这种解释的并不是个别企业,记者在随后的采访中碰到了不少“设备故障”。 驻马店市天方药业集团,COD自动监控设备同样出了“故障”:从5月27日到6月19日的24天时间里,废水的累计流量和累计排放量竟然是一个定值,只有COD浓度有上下浮动的。监测仪是天方药业集团2003年购置的,但“流量计”已经出现3次故障。今年4月出现的这次“小故障”已经快两个月了,可“出售厂家的售后服务又跟不上”。 河南省骏马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的COD自动在线监测设备也出现故障,6月6日已经报至环保部门,故障部分交由出售厂家维修,6月21日送回公司。 一位环保局的调研员坦言,只要是通过国家环保总局认证的合格产品,排污企业都可以自行购置。“但这些仪器的档次不同,有3万元的,也有10万元的,各厂家的质量不同、软件不同。”而机型繁多、联网对接、软件开发等厂家的售后服务不配套等都妨碍了自动在线监测仪的规范运行。 环保部门失察? 许昌市出现的上述情况,彭占亭这样分析“环境监控能力不强”的原因:目前的监控手段跟不上环境形势的需要,尤其是在对基层企业的监管颇具难度。而且,市环保局的两个监察支队一共才23个人,全市的工业企业1万多家,规模以上企业就有30多家,“不可能都监管到”。 要求企业安装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测装置,用尹富杰的话说,“就是要减轻环保部门的监管负荷”,从而对全市企业进行“网格化的机防和人防相结合的监管”。 在许昌市提供的汇报材料中,记者了解到,目前该市33个重点排水企业全部安装了COD在线监控设备,“由许昌市环境监控中心实施统一监控,做到及时发现问题,迅速反馈情况,果断进行处置”。 然而,在许昌市环保局环境信息监控中心(以下简称监控中心)的自动监控系统中,只有6家企业能做到实时传输,而有些公司的数据还停留在2006年。监控中心的一位工程师作出了这样的解释,一些企业的设备软件与环保局监控系统的软件不兼容;有的企业“GPRS卡里没钱也不充值”,无法传输;有些企业的设备还在调试。 那么,没有实时监测数据,环保部门又怎么能发现企业的偷排、超排行为? “自动在线监测的数据还需要校对,我们执法时还是以人工取样检测的数据为准。”尹富杰说。 事实上,亨丰印染公司试生产两个月以来,许昌市环保监察人员只在4月取了一次样检测了COD浓度。“最近一次是6月16日,”尹富杰说,但是并没有取样检测,他解释:“异常的时候才取。”如果企业正常规范操作,看看废水的色度、浊度,“综合判断可以就可以,不一定每次都取样检测。” 据统计,2006年以前,河南省工业行业污水COD排放量都超过了生活污水;在许昌,污水处理厂的废水有40%来自工业企业;在驻马店市污水处理厂,记者发现,工业废水的COD浓度直接提升了该厂进水的COD浓度。 5月14日到5月17日,进入驻马店污水处理厂的污水COD浓度都在500mg/l以上;5月14日,进水COD浓度更是高达1020mg/l,这已经远远超出了该厂不高于450mg/l的设计处理能力。该厂的一位负责人表示,这主要是排入的工业废水COD浓度超标。 这就是说,如果工业污水不达标就随城市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而污水处理厂又没有相应的处理能力,那么,最终排入河流的污水也可能是超标排放。 环保局的那位调研员表示,监察人员不可能24小时取样检测,自动在线监测设备只是为环保部门提供了一种监控手段,如果企业的设备故障导致超排、偷排,那环保部门可以进行处罚,但“仅因设备故障导致监控仪器长期不运作的行为,没有处罚依据”。 监测数据不敌人工检测数据 6月17日,许昌市环保局向亨丰印染公司下达“责令纠正(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 “经查证,你单位的以下行为:COD在线监控设施不能正常使用(显示数据日期与现有日期不符,数据不能传输),违反了国家环保总局第28号令第14条第5款之规定。” 国家环保总局的第28号令《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管理办法》颁布于2005年,其中,第14条第5款为,“自动监控设备因故障不能正常采集、传输数据时,应当及时检修并向环境监察机构报告,必要时应当采用人工监测方法报送数据”。但是,该文件并没有规定针对性的处罚办法,许昌市环保局“经研究”,责令亨丰印染公司即日起“停止生产”。 2005年,河南省要求新建项目都要安装自动在线监测仪;2006年7月31日,河南省环境自动监控系统正式投入使用。 根据28号令第4条的规定,“自动监控系统经环境保护部门检查合格并正常运行的,其数据作为环境保护部门进行排污申报核定、排污许可证发放、总量控制、环境统计、排污费征收和现场环境执法等环境监督管理的依据,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然而,“正常运行”的规范性标准却还在缺位状态,这些设备的“游戏规则还远没有完善”。 河南省环保局污染控制处处长马新春表示,现在,自动在线监测仪的程序企业是可以调的,如果企业把出水的COD浓度从100mg/l改成了80mg/l怎么办;如果把本应放在污水中的探头放在了清水里怎么办;本应自动连续出数据的仪器坏了、停了怎么办;自动监测数据谁来校核……“相关的配套规定和强制标准没有出台”,这些问题目前都无法可依。 正因为如此,目前,自动监测数据只是环保部门执法时的参考,难以作为“排污费征收、排污许可证发放、排污总量分配等”的“硬性依据”,环保部门在这些方面还是以传统的监测站人工采集的数据为准。 河南省环保局局长王国平表示,即将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河南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细化了28号令的一些规定,“这些问题有望得到解决”。

  • 为看“恒安”在线监控环保局长无奈破门

    [size=2][b]省人大环资委调研恒安纸业,发现在线监控室大门紧闭无人值守 常德17家企业环保在线监控设备集体故障[/b][/size][size=1][b]2013/5/30[/b][/size]  本报记者杨杰妮 实习生李亚平 常德报道  恒安纸业在线监控室大门紧闭,不见值班人员。在电话始终联系不上值班员后,常德市环保局局长洪振海决定撬门。进入监控室后,工作人员发现,二氧化硫分析仪显示值已超过国家排放标准,而氮氧化物分析仪则不见踪影。   这是5月27日上午省人大环资委调研组在常德恒安纸业调研企业环保在线监测情况时遇到的一幕。洪振海说,看在线监控得破门而入,这在恒安纸业并不是第一次碰到。   而在一份报告中,记者看到,像恒安纸业这种存在在线监控故障情况的企业,在常德达17家。   5月27日-29日,湖南省人大环资委调研组赶赴常德,就企业污染治理和环保在线监测等情况展开调研。5月27日上午,调研组来到常德恒安纸业厂区内,要求查看厂方在线监控室,对方称“找不到钥匙”,最后工作人员只能用铁棍撬门进入。   [b]监控室大门紧闭,环保局长撬门而入[/b]   “心相印”是很多消费者熟悉的品牌,其生产商常德恒安纸业有限公司位于常德市德山开发区内。据介绍,恒安纸业年生产能力18万吨,由于其最主要的原料纸浆从国外进口,公司被列入省环保厅《2012年湖南省在线监控重点企业名单》。   按照惯例,调研组来到公司后要求查看在线监控室,却发现在线监控室大门紧闭。“这个在线监控室没人值班吗?”常德市环保局局长洪振海询问公司一位负责人,对方解释称“值班的人临时有事离开了”。随即电话联系值班人员,却始终没有找到所谓的值班人员。最终,洪振海要求:撬门!在调查组的一再要求下,工作人员拿来铁棍,撬开了监控室的大门。   洪振海称,这种情况他并不是第一次碰到,“以前在恒安纸业看在线监控也破门而入过”。   [b]二氧化硫排放超标,氮氧化物分析仪不见踪影[/b]   调研组进入监控室看到,在恒安集团的在线监控设备上,二氧化硫分析仪能够正常运行,但仪器显示值已经超过国家二氧化硫400毫克/标准立方米的排放标准。而氮氧化物分析仪则不见踪影,旁边的记录本显示该项记录为零。   在一份由在线监测设备公司提供的故障报告中,记者看到:恒安纸业的分析仪老化严重,最近氮氧化物分析仪已经完全不能启用,已给企业提醒,企业表示要等新的烟囱修好后再采购新烟气分析仪,对整个在线系统进行改造。但烟囱何时修好,企业并没有给出明确的时间表。   2006年,湖南省出台了《湖南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全面推行污染源自动监控。“就本地造纸业污染来说,恒安的废水废气排放量相对较小,但去年也出现了监测指标超标的情况,当时对设施进行过改善,今年3月份设备又出现了故障。我们会继续监督和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完成监测设备的更换。”洪振海说。   [b]17家企业在线监控系统集体故障[/b]   在这份由在线监测设备公司提供的《关于在线监控系统长期掉线、长期故障及最近出现的故障报告》中,记者翻阅发现,常德共有17家企业在线监控系统出现问题:常德华润热电,2012年7月至今在线监测设备一直瘫痪;恒安纸业有限公司,2013年3月28日至今氮氧化物分析仪完全不能启动;常德胜芝化工有限公司,2013年2月27日至今氨氮分析仪主板故障,取水管路损坏……   根据省环保厅《关于加紧建设完善在线监控现场端设施的通知》规定,设施长期不正常,要加重对运营商的处罚,设备维修要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在设备故障期间,企业需自费采取人工采样监测的方式监测,及时进行人工数据补录,数据报送每天不少于4次,间隔不得超过6小时。这17家企业均未进行“人工数据补录”。   省人大环资委监督处处长刘帅表示,企业在线监控系统需要环保部门加强管理,让在线监测真正担负起污染管控“哨兵”的职责。否则,这样一个花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的利民系统,只是形同虚设。

  • 在线视频监控放射源 保证环境安全

    26日,记者在市环保局污防科办公室看到,电脑屏幕上5个闪动的方块视频一字排开,5家企业的放射源一目了然地显示在视频监控中。据了解,年底前,我市将对全市16家单位的65枚放射源实施在线视频监控。  作为资源型城市,我市放射源使用单位多,辖区监管人手少,环境安全压力大。放射源在线视频监控一期工程有10家重点单位作为试点,目前已有5家单位安装了摄像头,对放射源的视频监控投入使用。环保部门通过手机和互联网就可以实时在线查看放射源使用情况。当放射源移动位置的时候,管理人员会接到短信报警,放射源工作现场也会启动声音报警。实施在线视频监控措施,方便随时随地掌握放射源情况,可有效防止放射源丢失及被盗事故的发生。    为确保放射源安全,市环保局除了运用科技手段加强放射源监管外,还对闲置放射源加大收贮力度。严格按照有关法规要求,责令闲置放射源3个月以上的企业限期集中收贮。目前市环保局检查督办完成了9枚闲置放射源收贮工作。  近三年来,市环保部门配合湖北省辐射管理站共收贮放射源103枚,放射源保有量从2009年初的168枚下降至65枚,减幅达61.3,大大降低了环境安全隐患。

  • 【资料】机房动力环境监控系统

    摘要: 通过解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局应急指挥中心和信息网络机房动力环境设备的控制与管理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介绍了机房动力环境监控系统在网络机房中的应用。关键词:动力环境监控 网络机房 环境设备[img]http://bbs.instrument.com.cn/images/affix.gif[/img][url=http://bbs.instrument.com.cn/download.asp?ID=198770]机房动力环境监控系统.rar[/url]

  • 【原创大赛】环境自动监测设备运维管理系统建设与应用

    【原创大赛】环境自动监测设备运维管理系统建设与应用

    摘要 随着全国环境自动监测工作不断深入,全国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空气质量站、河流断面与水源地自动监测站的不断增多,确保自动监测设备稳定正常运行,使其有效发挥监管作用是必不可少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使环境保护设施运营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和完善,进一步加强自动监测设备运维单位的监督管理,提高在线监测数据的有效性,急需立足环境监测设备的运维管理,利用信息技术、通讯技术、网络技术和数据库技术,建立包括运维项目管理、运维台账管理、运维任务管理、巡检管理、故障管理、校准管理、质控管理、设备运行情况统计分析、运维台账、运维排名等功能的环境自动监测设备运维管理系统,全面提升环境自动监测设备的运行状况,提高监测数据的传输有效率。系统论述了环境自动监测设备运维管理系统的功能目标,主题框架、核心系统;详细论述了环境自动监测设备运维管理系统对在线监测数据传输有效率的影响。关键词:环境在线监测数据;数据传输有效率;信息技术;质控;GIS技术。 环境自动监测设备运维管理系统是一套为更好的完成项目运营所开发的协同管理软件系统,它采用Internet技术, 以Web为核心应用, 构成统一的信息共享管理平台。能够实时监管项目的运维状况,对故障处理情况进行跟踪、并可对运营单位的运维效果进行综合分析。从而形成各种统计报表、图表,实现对项目运维情况、运维单位的数字化信息管理。本文从系统目标、业务流程分析、系统核心功能、系统对数据传输有效率的提升论证等几方面对系统进行详细介绍。一、系统目标 结合目前环境监测项目运维管理需求,围绕强化和完善对自动监测设备运营单位的监督管理,按照“集中管理、全程监控”的原则,建成统一指挥调度、功能完备、技术领先、响应快速的“环境自动监测设备运维管理系统”,实现对环境监测设备故障处理的全程跟踪、实现对监控设备的高效监督管理,来确保环境在线监测设备的高效运行,提升自动监控系统的运行率、准确率,提升监测数据的传输有效率,协助监管部门实现对运营单位运营维护工作的自动化、信息化管理,严格监督检查,提高监管效率,确保运维单位落实各项运营管理制度,环境自动监测系统稳定运行,使环境保护设施充分发挥作用,为我国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发挥重要作用。二、业务流程分析 系统主要包括运维监管与运营维护两大业务子系统,对于不同层面的组织架构,运维监管子系统又可划分为省级运维监管与市级运维监管系统。 监管单位指环境保护局等职能部门或者二级单位。主要职责对运维项目进行管理,对运维单位(公司)运维工作进行监管。 运维单位指承接运维项目的第三方专业公司,主要承担环境监测设备的具体运营维护工作,保障监测设备的正常运行。 运维项目,指把一定的监测站点以一个整体项目的方式承包给运维单位(公司)进行管理。运维项目是一系列需要运维的监测站点的集合。 监管单位、运维项目、运维单位/公司关系如下: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5/08/201508050948_559158_3030517_3.png 监管单位下发故障任务、质控任务到运维公司,运维公司接收到运维任务进行处理,上报处理情况与现场状况,监管单位对运维工作进行监控、监管。三、系统核心功能 环境自动监测设备运维管理系统核心是对运维公司运维情况进行全程管理,对运维数据进行数据挖掘,统计分析,来对运维公司进行监管、对监测设备的选型进行决策支持。其系统核心功能主要有运维任务管理、巡检管理、校准管理、故障管理、质控管理、统计分析、移动运维等几大核心功能。1. 运维任务管理:主要是对运维任务进行全程跟踪与管理,包括任务的建立,指派、现场处理情况以及对任务的后期评估审核等。运维任务流程如下: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5/08/201508050950_559159_3030517_3.png 2. 巡检管理:主要是对各监测站点进行定期巡检的管理,系统会根据设置的巡检周期,自动生成需要对每个站点进行巡检的任务,发送给各运维公司相关人员,通过对巡检率的统计,分析运维公司的运维情况。 3. 校准管理:系统全程对仪器校准情况进行管理,校准根据校准范围,可以分为仪表校准和全系统校准两种。校准动作分为校零和校跨两类。系统可设置校准周期,校零和校跨需要同时执行。系统自动生成校准任务,也可以由监管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在需要的时候人工创建校准任务。通过系统反馈校准执行时间、校零/校跨后的漂移值、响应时间等信息,对校准情况进行自动统计分析。监管单位可以通过系统进行查询,了解设备的校准情况。 4. 故障管理:运维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在需要的时候人工创建故障任务。工作人员对任务进行执行。反馈任务解决方案,如有备品备件更换也需要进行记录。运维公司管理人员对任务进行审核。如果审核通过,任务关闭;审核不通过,则由处理人员再次进行处理,保障任务处理的质量。 5. 质控管理:质控分为内部质控和外部质控两类。外部质控指的是运维监管单位对具体运维单位下发的质控任务;内部质控指的是运维单位自身为了提升运维质量,创建内部质控任务并下发给运维人员执行。系统根据质控的通过率与执行情况分析设备运行的好坏。 6. 统计分析:系统的核心功能,通过对运维数据的长期统计,按多维度分析监测设备运行情况的好坏,可按运维公司、地域、站点、设备品牌等维度进行同比、环比分析,以列表、柱状图、饼图、趋势图等多种方式展示统计结果。 7. 移动运维:为了更方便运维人员对系统的使用,开发的基于手机运维应用程序,运维人员可在现场使用手机端进行运维任务的处理、查看站点的监测数据、查找最近的站点任务,对现场情况进行拍照等,加强了运维管理工作的实时性,系统并可鉴别运维人员是否到达过现场,加强对运维人员工作的监管。四、系统对数据传输有效率的提升论证 监测设备运行的质量直接影响到监测数据的有效性,而环境自动监测设备运维状况直接影响监测设备的运行质量,有效的管理运维工作,是提高监测数据传输有效率的有力保障。 以前运维工作没有进行系统化、数字化的管理,无法判断运维公司运维工作进行的好坏,无法判断运行设备的质量情况。目前,应用环境自动监测设备运维管理系统对运维工作进行严格的管理,有利于对运维公司进行量化考核,通过对运维数据深度挖掘,统计分析出优质的运维公司,优质的监测设备,有利于提高监测数据的传输有效率。系统中质量控制、运维综合排名、巡检、故障处理、运维现场到达率几个功能对运维质量,数据传输有效率的提高起到重要的作用,以下对各功能进行详细介绍论证。 1. 质量控制:通过对运维单位定期下发质量控制任务,系统化的管理运维单位质控工作的开展情况,保证监测设备测量的准确性,提高数据的有效性。对于质量控制通过率低的设备进行更换、整改,保障运行的设备测得准,是提高环境监测质量的前提。 2. 运维综合排名:通过对运维公司外部质控、内部质控、巡检、故障处理情况、校准、现场到达率等多项工作进行综合统计分析,量化运维单位运维管理工作的好坏,剔除不合格的运维公司,提高监测数据传输有效率。 3. 巡检、故障处理:通过对运维公司巡检与故障处理工作的全程系统跟踪,实时掌握现场情况,如试剂到期、设备使用期限到期等,故障处理超期等情况,系统实时提醒,需要运维公司及时处理,保证设备良好运行,提高数据的传输率、有效率。 4. 运维现场到达率:指对运维公司是否真实到监测现场进行运维工作的统计。系统采用移动技术,通过手机客户端在现场进行数据录入,对现场情况进行拍照、上传到系统,系统自动识别运维人员所在位置,对站点实际位置进行核对,如果距离偏差过大,说明运维人员并没有真实到达现场去解决问题与对设备进行维护。此功能实现对运维单位诚实度的考核,监管,以提高运维质量,提供设备运转情况,从而提高监测数据的传输有效率。结论 环境自动监测设备运维管理系统是在当前环境问题日趋严重、在线监测数据经常出现不准确,监测设备运转不正常,数据造假,设备严重失去环境监测作用的情况下提出的,其系统的完善性,实用性,还需要不断的探索和研究。当然,作为改善监测设备的运行情况,提高监测数据的传输有效率,加大监管力度,保证环境监测工作开展的有力保障,其作用还是不容忽视,应随着环境监测设备运维工作的不断开展逐步完善与发展。参考文献【1】周生贤.加快推进历史性,转变努力开创环境保护工作新局面.国家环保总局【2】环境保护部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 环发〔2008〕6号 2008年3月18日【3】环境保护部 《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许可管理办法》部令 第20号 2011年12月30日 【4】环境保护部 《污染源在线

  • 【分享】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验收规程

    为进一步加强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管理,规范国家重点监控企业(以下简称国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验收程序,特制订本规程。  一、验收依据  (一)《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国发[2007]36号文)  (二)《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环保总局令第28号)  (三)《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办法》  (四)《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试行)》(HJ/T353-2007),《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试行)》(HJ/T354-2007),《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HJ/T355-2007),《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试行)》(HJ/T356-2007)  (五)《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75-2007),《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试行)》(HJ/T76-2007)  (六)《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T212-2005)  (七)《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建设项目污染源自动监控现场端建设规范(暂行)》(环发[2008]25号)  二、验收程序  (一)国控企业完成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安装、调试、联网后10个工作日内主动向责任环保部门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填写验收申请表,提交有关材料。  (二)责任环保部门收到书面验收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对企业提供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核。  符合条件的由国控企业委托环保部门所属监测机构进行比对测试,并出具比对监测报告;不符合的向企业提出限期整改意见,整改完成后再申请验收。  (三)责任环保部门组织环境监测、环境监察和环境信息等相关单位组成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验收组(以下简称验收组),召开现场验收会,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核查形成验收意见。  (四)验收合格的,由责任环保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审批,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颁发验收合格证书,纳入日常监督管理。验收不合格的,由责任环保部门向企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整改完成后重新组织验收。  三、验收内容  (一)排污口、监测孔及手工监测操作平台规范化情况。  (二)自动监测仪的选型、安装、调试检测情况。  (三)监测站房建设情况。  (四)污染物浓度和流量等自动监测数据比对监测情况。  (五)数据联网传输情况。  (六)污染物排放总量计算台帐。  (七)运行维护保障情况。  四、验收判定结果  (一)排污口不满足规范的,判定为验收不合格。  (二)监测孔及手工监测操作平台、自动监测仪的选型、安装、调试检测情况等内容不完善的,判定为验收不合格。  (三)联网测试不满足相关技术规范的,判定为验收不合格。  (四)比对监测结果不满足相关技术规范的,判定为验收不合格。  (五)相关制度、监测站房建设情况和排放总量计算台帐等内容不完善的,责成国控企业限期整改。整改后,经责任环保部门确认后判定为验收合格。

  • 电力监控与电能管理系统在大型公建变电所的应用(电齐联)

    电力监控与电能管理系统在大型公建变电所的应用(电齐联)

    电力监控系统在大型商业楼宇变电所的应用朱祝丰1 张国强21苏州电齐联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江苏 苏州 215000; 2苏州电齐联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江苏苏州 215000;摘要:介绍武汉葛洲坝大厦变电所电力监控系统,采用智能电力仪表采集配电现场的各种电参量和开关信号。系统采用现场就地组网的方式,组网后通过现场总线通讯并远传至后台,通过Hnder-600 型电力监控系统实现变电所配电回路用电的实时监控和电能管理。关键词:大型商业楼宇;葛洲坝;变电所;智能电力仪表; Hnder-600 型;电力监控系统;电能管理系统;HND-L;HND-T;HND-U 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5/04/201504090913_541193_2993675_3.jpg 系统主要实现的监控功能:1.各回路的一次图显示,模拟显示并直观的查看现场配电柜设备情况。2.远程运行监控,不必去配电室,在监控室就可以看到各设备遥测、遥信的数据情况。3.越限报警,设定某个报警限值后,系统将自动根据该值报警,避免频繁进入配电室查看仪表情况。4.仪表数据都存在数据库中,可根据需要查询某段时间某设备的运行情况,便于分析。5.远程抄表,对于各设备的电能使用情况,只要在监控室轻点按钮即可查看,避免人工抄表的低效率、错误率高。6.各种遥测数据报表如电压、电流、功率等,可根据需要选择不同类型报表,以分析设备运行状况。7.各种电能报表,日报、月报、年报可根据需要查询某一类型的报表,便于分析和计量,有利于节能。8.事件故障记录,对操作事件和设备故障都存储在数据库中,可根据需要查询,便于分析排除故障。0 概述武汉葛洲坝大厦是由武汉葛洲坝实业公司作为项目法人投资建设,规划净用地面积约4000平方米,大厦地面总建筑面积约3万平方米,设计33层。该大厦建成后,将成为硚口区又一新的城市坐标,与毗邻的葛洲坝大酒店整合建成五星级酒店式办公楼,形成葛洲坝大厦综合建筑群,集办公、会议、接待等功能为一体。本项目为武汉葛洲坝大厦变电所电力监控系统。根据配电系统管理的要求,需要对变电所内的高压柜的综合保护装置进行电力监控与电能管理,以保证用电的安全、可靠和高效。该配电室共有2个回路,出线回路采用HND09E3Y多功能网络仪表。Hnder-600型电力监控系统,充分利用了现代电子技术、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和现场总线技术的最新发展,对配电系统进行分散数据采集和集中监控管理。对配电系统的二次设备进行组网,通过计算机和通讯网络,将分散的配电所的现场设备连接为一个有机的整体,实现电网运行的远程监控和集中管理。1 系统结构描述本监控系统主要实现武汉葛洲坝大厦变电所的10/0.4kV配电系统的综合保护装置进行用电监控与电能管理;该系统总计有8只仪表(包含3只HND-L,4只HND-T,1只HND-U),分2条总线,所有总线通过串口服务器与网络交换机连接,最后与值班室监控主机连接实现总线上仪表与监控主机的数据连通。本系统采用以太网传输数据,在配电室配置一台通讯管理机将配电室内所有仪表采用屏蔽双绞线进行组网,再将数据通过网络交换机传送到配电值班室的监控机房。值班室监控主机安装Hnder-600型电力监控系统,该配置方案结构清晰,避免了大量铺设双绞线造成的线路繁琐及成本浪费,且易于今后的管理与维护。本监控系统采用分层分布式结构,即站控层,通讯层与间隔层;如图(1)所示:图(1)网络拓扑图间隔设备层主要为:多功能网络电力仪表、开关量、模拟量采集模块和智能断路器等。这些装置分别对应相应的一次设备安装在电气柜内,这些装置均采用RS485通讯接口,通过现场MODBUS总线组网通讯,实现数据现场采集。网络通讯层主要为:通讯服务器,其主要功能为把分散在现场采集装置集中采集,同时远传至站控层,完成现场层和站控层之间的数据交互。站控管理层:设有高性能工业计算机、显示器、UPS电源、打印机、报警蜂鸣器等设备。监控系统安装在计算机上,集中采集显示现场设备运行状况,以人机交互的形式显示给用户。以上网络仪表均采用RS485接口和MODBUS-RTU通讯协议,RS485采用屏蔽线传输,一般都采用二根连线,接线简单方便;通讯接口是半双工通信即通信的双方都可以接收、发送数据但是在同一时刻只能发送或接收数据,数据最高传输速率为10Mbps。RS485接口是采用平衡驱动器和差分接收器的组合,抗噪声干扰能力增强,总线上允许连接多达32个设备,最大传输距离为1.2km。2 电力监控系统主要功能 2.1 数据采集与处理数据采集是配电监控的基础,数据采集主要由底层多功能网络仪表采集完成,实现远程数据的本地实时显示。需要完成采集的信号包括:三相电压U、三相电流I、频率Hz、功率P、功率因数COSφ、电度Epi、远程设备运行状态等数据。数据处理主要是把按要求采集到的电参量实时准确的显示给用户,达到配电监控的自动化化和智能化要求,同时把采集到的数据存入数据库供用户查询。2.2 人机交互系统提供简单、易用、良好的用户使用界面。采用全中文界面,CAD图形显示低压配电系统电气一次主接线图,显示配电系统设备状态及相应实时运行参数,画面定时轮巡切换;画面实时动态刷新;模拟量显示;开关量显示;连续记录显示等。2.3 历时事件历时事件查看界面主要为用户查看曾经发生过的故障记录、信号记录、操作记录、越限记录提供方便友好的人机交互,通过历史事件查看平台,您可以根据自己的要求和查询条件方便定位您所要查看的历史事件,为您把握整个系统的运行情况提供了良好的软件支持。2.4 数据库建立与查询主要完成遥测量和遥信量定时采集,并且建立数据库,定期生成报表,以供用户查询打印。2.5 用户权限管理针对不同级别的用户,设置不同的权限组,防止因人为误操作给生产,生活带来的损失,实现配电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可以通过用户管理进行用户登录、用户注销、修改密码、添加删除等操作,方便用户对账号和权限的修改。2.6 运行负荷曲线负荷趋势曲线功能主要负责定时采集进线及重要回路电流和功率负荷参量,自动生成运行负荷趋势曲线的,方便用户及时了解设备的运行负荷状况。点击画面相应按钮或菜单项可以完成相应功能的切换;可以查看实时趋势曲线或历史趋势线;对所选曲线可以进行平移、缩放、量程变换等操作,帮助用户进线趋势分析和故障追忆,为分析整个系统的运行状况提供了直观而方便的软件支持。2.7 远程报表查询报表管理程序的主要功能是根据用户的需要设计报表样式,把系统中处理的数据经过筛选、组合和统计生成用户需要的报表数据。本程序还可以根据用户的需要对报表文件采用定时保存、打印或者召唤保存、打印模式。同时本程序还向用户提供了对生成的报表文件管理功能。报表具有自由设置查询时间实现日、月、年的电能统计,数据导出和报表打印等功能。3 案例分析 武汉葛洲坝大厦变电所电力监控系统主要针对变电所的10/0.4kV配电系统的综合保护装置进行用电监控与电能管理;该系统总计有8只仪表(包含3只HND-L,4只HND-T,1只HND-U),分2条总线,所有总线通过串口服务器与网络交换机连接,最后与值班室监控主机连接实现总线上保护装置与监控主机的数据连通。进线回路采用HND-L数字式线路保护测控装置,其是针对电力系统、工矿企业、公共设施、智能大厦、水利、交通、石油、化工、煤炭、冶金的电力监控需求而设计的,它有测控功能、保护和自动功能,它的测控功能如下:14路开关量输入遥信采集,断路器位置、手动分闸、事故遥信采集;正常断路器遥控分合、小电流接地探测遥控分闸;IA、IB、IC、3IO、UA、UB、UC、P、Q、Cosφ、F等模拟量采集的遥测;GPS对时输入。保护和自动功能:三段式复合电压方向过流保护;反时限复压过流保护;三段式零序方向过流保护;反时限零序过流保护;合闸加速保护;低频减载功能;三相重合闸(无压或不检);过负荷告警;3UO越限告警;TV断线判别:独立操作回路;重要配出回路采用HND-T数字式变压器保护测控装置,它的测控功能如下:14路开关量输入遥信采集,断路器位置、手动分闸、事故遥信采集;正常断路器遥控分合、小电流

  • 电力监控与电能管理系统在大型商业楼宇变电所的应用(电齐联)

    电力监控与电能管理系统在大型商业楼宇变电所的应用(电齐联)

    电能管理系统在大型公建变电所的应用朱祝丰1 张国强21苏州电齐联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江苏 苏州 215000; 2苏州电齐联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江苏苏州 215000;摘要:介绍苏州国际科技园七期电能管理系统,采用智能电力仪表采集配电现场的各种电参量和开关信号。系统采用现场就地组网的方式,组网后通过现场总线通讯并远传至后台,通过Hnder-800 6.0型电能管理系统实现变电所配电回路用电的实时监控和电能管理。关键词:大型公建;苏州国际科技园七期;变电所;智能电力仪表; Hnder-800 6.0型;电力监控系统;电能管理系统;PD810;PD760 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5/04/201504090923_541208_2993675_3.jpg 系统主要实现的监控功能:1.各回路的一次图显示,模拟显示并直观的查看现场配电柜设备情况。2.远程运行监控,不必去配电室,在监控室就可以看到各设备遥测、遥信的数据情况。3.越限报警,设定某个报警限值后,系统将自动根据该值报警,避免频繁进入配电室查看仪表情况。4.仪表数据都存在数据库中,可根据需要查询某段时间某设备的运行情况,便于分析。5.远程抄表,对于各设备的电能使用情况,只要在监控室轻点按钮即可查看,避免人工抄表的低效率、错误率高。6.各种遥测数据报表如电压、电流、功率等,可根据需要选择不同类型报表,以分析设备运行状况。7.各种电能报表,日报、月报、年报可根据需要查询某一类型的报表,便于分析和计量,有利于节能。8.事件故障记录,对操作事件和设备故障都存储在数据库中,可根据需要查询,便于分析排除故障。0 概述苏州国际科技园七期项目兴建数幢五层高至22层高的综合楼,设有单层高的地下停车场,总建筑面积为420000平方米,包括:研发和办公 ,中试车间,配套商业。对提升城市品位、完善城市功能、塑造城市形象、提高全民素质、构建和谐苏州等都有重大现实意义,将为苏州的文化体育事业掀开崭新的一页。该项目包含七个组团,分别是:C组团、D组团、E组团、G1组团、G2组团、G3组团、G4组团,每个组团都包含一个地下配电室和地上楼层建筑。本项目为国际科技园七期D组团电能管理系统。根据配电系统管理的要求,需要对变电所内的高压柜、低压配出线以及该组团楼层的多功能网络仪表进行电力监控与电能管理,以保证用电的安全、可靠和高效。该组团配电室有低压进线4个回路、补偿4个回路、联络2个回路,出线回路采用PD810-Q多功能网络仪表,楼层出线回路采用PD760-H44/R多功能网络仪表。Hnder-8006.0型电能管理系统,充分利用了现代电子技术、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和现场总线技术的最新发展,对配电系统进行分散数据采集和集中监控管理。对配电系统的二次设备进行组网,通过计算机和通讯网络,将分散的配电所的现场设备连接为一个有机的整体,实现电网运行的远程监控和集中管理。1 系统结构描述本监控系统主要实现D组团地下变电所的10/0.4kV配电系统以及地上各楼层多功能网络仪表进行用电监控与电能管理;监控范围为地下变电所的T1、T2、T3、T4变压器的低压进线柜、联络柜、馈线柜和应急动力、保障动力、应急照明的低压进线柜、出线回路、各楼层部分的多功能网络仪表进行远程实时监控和电能管理。该系统总计有435只仪表(其中包括172只PD810-Q, 4只温控仪,259只PD760-H44/R),分22条总线,其中地下变电所8条总线,楼层部分14条总线,所有总线通过串口服务器与网络交换机连接,最后与值班室监控主机连接实现总线上仪表与监控主机的数据连通。本监控系统采用分层分布式结构,即站控层,通讯层与间隔层;如图(1)所示:图(1)网络拓扑图间隔设备层主要为:多功能网络电力仪表、开关量、模拟量采集模块和智能断路器等。这些装置分别对应相应的一次设备安装在电气柜内,这些装置均采用RS485通讯接口,通过现场MODBUS总线组网通讯,实现数据现场采集。网络通讯层主要为:通讯服务器,其主要功能为把分散在现场采集装置集中采集,同时远传至站控层,完成现场层和站控层之间的数据交互。站控管理层:设有高性能工业计算机、显示器、UPS电源、打印机、报警蜂鸣器等设备。监控系统安装在计算机上,集中采集显示现场设备运行状况,以人机交互的形式显示给用户。以上网络仪表均采用RS485接口和MODBUS-RTU通讯协议,RS485采用屏蔽线传输,一般都采用二根连线,接线简单方便;通讯接口是半双工通信即通信的双方都可以接收、发送数据但是在同一时刻只能发送或接收数据,数据最高传输速率为10Mbps。RS485接口是采用平衡驱动器和差分接收器的组合,抗噪声干扰能力增强,总线上允许连接多达32个设备,最大传输距离为1.2km。2 电力监控系统主要功能2.1 数据采集与处理数据采集是配电监控的基础,数据采集主要由底层多功能网络仪表采集完成,实现远程数据的本地实时显示。需要完成采集的信号包括:三相电压U、三相电流I、频率Hz、功率P、功率因数COSφ、电度Epi、远程设备运行状态等数据。数据处理主要是把按要求采集到的电参量实时准确的显示给用户,达到配电监控的自动化化和智能化要求,同时把采集到的数据存入数据库供用户查询。2.2 人机交互系统提供简单、易用、良好的用户使用界面。采用全中文界面,CAD图形显示低压配电系统电气一次主接线图,显示配电系统设备状态及相应实时运行参数,画面定时轮巡切换;画面实时动态刷新;模拟量显示;开关量显示;连续记录显示等。2.3 历时事件历时事件查看界面主要为用户查看曾经发生过的故障记录、信号记录、操作记录、越限记录提供方便友好的人机交互,通过历史事件查看平台,您可以根据自己的要求和查询条件方便定位您所要查看的历史事件,为您把握整个系统的运行情况提供了良好的软件支持。2.4 数据库建立与查询主要完成遥测量和遥信量定时采集,并且建立数据库,定期生成报表,以供用户查询打印。2.5 用户权限管理针对不同级别的用户,设置不同的权限组,防止因人为误操作给生产,生活带来的损失,实现配电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可以通过用户管理进行用户登录、用户注销、修改密码、添加删除等操作,方便用户对账号和权限的修改。2.6 运行负荷曲线负荷趋势曲线功能主要负责定时采集进线及重要回路电流和功率负荷参量,自动生成运行负荷趋势曲线的,方便用户及时了解设备的运行负荷状况。点击画面相应按钮或菜单项可以完成相应功能的切换;可以查看实时趋势曲线或历史趋势线;对所选曲线可以进行平移、缩放、量程变换等操作,帮助用户进线趋势分析和故障追忆,为分析整个系统的运行状况提供了直观而方便的软件支持。2.7 远程报表查询报表管理程序的主要功能是根据用户的需要设计报表样式,把系统中处理的数据经过筛选、组合和统计生成用户需要的报表数据。本程序还可以根据用户的需要对报表文件采用定时保存、打印或者召唤保存、打印模式。同时本程序还向用户提供了对生成的报表文件管理功能。报表具有自由设置查询时间实现日、月、年的电能统计,数据导出和报表打印等功能。3 案例分析国际科技园七期D组团电能管理系统分地下变电所和楼层两部分,本项目针对地下变电所的10/0.4kV配电系统及楼层的多功能网络仪表进行用电监控与电能管理;监控范围为地下变电所的T1、T2、T3、T4变压器的低压进线柜、联络柜、馈线柜和应急动力、保障动力、应急照明的低压进线柜、出线回路、各楼层部分的多功能网络仪表。进线回路采用PD810-Q多功能网络仪表,其是针对电力系统、工矿企业、公共设施、智能大厦的电力监控需求而设计的网络电力仪表,它能测量所有常规电力参数,如:三相电压、电流、有功功率、无功功率、功率因数、频率、有功电度、无功电度、并可监测电压、电流的2-31次谐波分量等多种电参量。并且本仪表带有4路光电隔离开关量输入接点和2路继电器控制输出接点,这些接点可以配合智能断路器实现断路器的遥信、遥控操作。该系列网络电力仪表主要应用于变电站自动化、配电网自动化、小区电力监控、工业自动化、能源管理系统及智能建筑等领域。重要配出回路采用PD810-Q多功能网络仪表

  • 电能管理与电力监控系统在上海世博村VIP生活馆的应用

    摘 要:介绍上海世博村VIP生活馆配电系统及电能管理系统,采用智能电力仪表和微机保护采集配电现场的各种电参量和开关信号。系统组网的方式,组网后通过现场总线通讯并远传至后台,通过Acrel-3000型电能管理系统实现建筑电力能耗的自动管理及Acrel-3000型电能系统所实现的功能,为楼宇电能统计数据,为节能提供决策依据。关键词:世博村;智能电力仪表;Acrel-3000型;电能管理系统 Abstract: Introducing distribution system and power management systems of VIP Living Museum in Shanghai World Expo Village,adopting the way of systmen network that collecting a variety of electrical parameters and switching signals of Intelligent Power Meter and the Computer Protection Acquisition distribution scene,and later conveying to the backstage through field bus communication, through Acrel-3000 energy management system to achieve automated construction power consumption management and the functions, to statistic building energy data ,to offer the strategic decision basis of energy conservation.Key words: Expo Village; Intelligent Power Meter; Acrel-3000 ; Energy Management System0  概述   上海世博村VIP生活馆项目定位于五星级酒店,是 2010 年上海世博会配套世博村项目中规格最高的酒店。酒店占地面积约为25500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66000 平米,建筑高度约95米 ,地上部分26层 ,地下为2 层,共有客房443间。  上海世博村VIP生活馆配电系统分为高、低压两大部分,高压部分为两条10KV进线,有4台变压器。世博洲际酒店属于重要电力负荷用户,作为世博村项目中规格最高的酒店,电力稳定供应的重要性可想而知。低压部分分为低压配电室、冷冻机房、水泵房、应急柴油发电机组,且在每一个楼层中都有低压配电房,为每一层中的各设备回路供电。   结合该配电系统的电能管理系统Acrel-3000,充分利用了现代电子技术、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和现场总线技术的最新发展,对变配电系统进行分散数据采集和集中监控管理。对配电系统的二次设备进行组网,通过计算机和通讯网络,将分散的配电所的现场设备连接为一个有机的整体,实现电网设备运行的远程监控和集中管理。1  电能管理需求分析及系统构成  由于该项目是五星级酒店,现场需要监测所有安装智能仪表的回路,并且需对空调、照明、动力用电进行分类统计,并且该统计报表需每天自动生成,现场设备运行状态包括回路合分闸状态也需实时显示。现场仪表众多,采用了3个串口服务器加交换机的组网方式。  本系统采用分层分布式计算机网络结构:  现场测控层主要的设备为:多功能网络电力仪表、微机保护装置等。这些装置分别对应相应的一次设备安装在电气柜内,这些装置均采用RS485通讯接口,通过现场屏蔽双绞线进行组网通讯,实现数据现场采集。  通讯控制层主要为:通讯服务器,其主要功能为把分散在现场采集装置集中采集,同时远传至站控层,完成现场层和站控层之间的数据交互。  站控管理层:设有高性能工业计算机、显示器、UPS电源、打印机等设备。监控系统安装在计算机上,集中采集显示现场设备运行状况,以人机交互的形式显示给用户。  以上网络仪表均在现场均采用RS485接口和MODBUS-RTU通讯协议,RS485采用屏蔽线传输,一般都采用二根连线,接线简单方便。2  电能管理系统主要功能2.1 数据采集与处理  数据采集是配电监控的基础,数据采集主要由底层多功能网络仪表采集完成,实现远程数据的本地实时显示。需要完成采集的信号包括:三相电压U、三相电流I、频率Hz、功率P、功率因数COSφ、电度Ep、远程设备运行状态等数据。  数据处理主要是把按要求采集到的电参量实时准确的显示给用户,达到配电监控的自动化化和智能化要求,同时把采集到的数据存入数据库供用户查询。2.2 人机交互  系统提供简单、易用、良好的用户使用界面。采用全中文界面,CAD图形显示低压配电系统电气一次主接线图,显示配电系统设备状态及相应实时运行参数,画面定时轮巡切换;画面实时动态刷新;模拟量显示;开关量显示;连续记录显示等。2.3 故障报警及事故追忆  在配电系统发生运行故障时,会及时发出声光报警提示用户及时响应故障回路,同时自动记录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以被用户查询,追忆故障原因。2.4 数据库建立与查询  主要完成遥测量和遥信量定时采集,并且建立数据库,定期生成报表,以供用户查询打印。2.5 用户权限管理  针对不同级别的用户,设置不同的权限组,防止因人为误操作给生产,生活带来的损失,实现配电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2.6 运行负荷曲线  定时采集进线及重要回路电流负荷参量,自动生成运行负荷趋势曲线的,方便用户及时了解设备的运行负荷状况。2.7 电能成本管理  自动进行日、月、年的电能统计,可以进行尖、峰、平、谷时段设定,实现具有电能分时计费功能,同时生成日、月、年报表。3 案例分析  上海世博村VIP生活馆低压配电系统主要有4台10kV/0.4kV配电变压器,本系统主要负责对低压进线及相应配出回路的实时动态监控以及楼层所安装电力仪表的回路进行监测。  进线回路采用ACR230ELH多功能谐波仪表,其是针对电力系统、工矿企业、公共设施、智能大厦的电力监控需求而设计的网络电力仪表,它能测量所有常规电力参数,如:三相电压、电流、有功功率、无功功率、功率因数、频率、有功电度、无功电度、并可监测电压、电流的2-31次谐波分量等多种电参量。并且本仪表带有4路光电隔离开关量输入接点和2路继电器控制输出接点,这些接点可以配合智能断路器实现断路器的遥信、遥控操作。该系列网络电力仪表主要应用于变电站自动化、配电网自动化、小区电力监控、工业自动化、能源管理系统及智能建筑等领域。  重要配出回路采用ACR220EFLK系列网络电力仪表,该仪表主要完成三相电流、三相电压、有功电度的测量、复费率电能的计量以及开关信号的检测和继电器遥控输出。  高压侧实时画面见图1,为系统主监控画面,主要实时监测高压回路的运行状态,红色代表合闸,绿色代表分闸。  世博村VIP生活馆低压配电系统见图2,功能有电量遥测主要监测运行设备的电参量,其中包括:进线三相电压,电流,功率,功率因数,电能,频率等电参量及配出回路的三相电流;遥信功能实现显示现场设备的运行状态,主要包括:开关的分、合闸运行状态和通讯故障报警;远程抄表功能,主要完成对各主要回路的远程集抄功能,可选择时间段进行查询见图3;4  结束语  随着社会的发展及电力的广泛应用,电能管理已成为大型公共建筑的必然选择,本文介绍的电力仪表及ACREL3000电能管理系统在世博村A块VIP生活馆的应用,可以实现对电能的分项及分时复费率计量,不仅能显示用电用能状况,还具有网络通讯功能,可以与计算机等组成电力监控与电能管理系统。系统实现对采集数据的分析、处理,并生成各种电能报表、分析曲线、图形等,便于电能的远程抄表以及分析、研究。该系列电力仪表及系统运行可靠,稳定,为楼宇电能统计数据,为节能提供决策依据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 从监测技术角度为山西8.5亿在线实时监控系统平反!(苯胺泄露)

    [size=18px] 山西长治苯胺泄露未及时上报,造成河北等地饮水困难,当地的环境监测站确实是极不负责任,应该受到严厉的评判和处罚。 但是近日有媒体曝光山西省2008年建成的、总投资8.5亿多元的全国第一个“监控合一”的省级污染源自动监控中心,并认为政府花了这钱却没有监测到苯胺,这个监测系统没用。我个人觉得 这个确实有点冤枉了! 这个省级污染源自动监控中心,估计能实现在线监测的估计也就是一些常规指标,比如COD、氨氮、总磷、总氮、VOC之类。苯胺这个指标很少出现在在线监测的指标中。甚至与目前都没有听说过还有在线监测苯胺这个指标的在线监测仪器(可能是笔者孤陋寡闻)。 苯胺不是常规监测指标,通常各地环境监测站在监测这一指标应该都是取水样回实验室检测,频率可能一年一次,有的地方可能是不定期监测,总之不是天天监测的指标。[/size][size=18px] 正式因为如此,如果仪器厂商生产出来在线监测苯胺的仪器,估计市场也不大,也没什么利润,虽然生产这样一台仪器的技术难度不高(估计跟在线COD差不多,一样的光度法,只是试剂不同),所以估计也就不乐意生产,市场上也就没有了在线监测苯胺的仪器,也就没法实现在线监测苯胺!所以,不能把没有监测到苯胺怪罪到这套8.5亿元的在线实时监测系统啊!个人观点,欢迎拍砖![/size]

  • 机房安防监控系统应注意什么?

    [font=宋体]对于中大型[/font][url=http://www.bcent.cn/info/29.html]安防监控[/url][font=宋体]系统项目,应有统一的视频监控管理和调度室,由物业或安全部门负责监督。那么,视频监控室应该如何设计和施工,应该注意什么呢?[/font][font=宋体]一:考虑到监控室的美观大方,监控室应采用天花板设计,一方面可以发挥隐藏线路的作用,另一方面也可以防止灰尘脱落。[/font][font=宋体]二:对于大型监控室,为防止静电对后端设备的影响,必须安装防静电地板。机房安装防静电地板的主要优点如下:[/font][font=宋体]1. [/font][font=宋体]让整个机房看起来美观大方。[/font][font=宋体]2. [/font][font=宋体]监控机房设备线路可从防静电地板下布线,无明线。[/font][font=宋体]3. [/font][font=宋体]方便设备和线路维护[/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三:大型监控室的主要目的是实现监控系统中心对前端监控设备的集中管理和调度,电视墙和操作台是整个监控室的核心部分。监控中心的操作人员可以通过监控管理软件在墙上操作任何视频。[/font][font=宋体]四:有许多大型监控室设备。由于设备散热高,整个监控中心的温度可以在短时间内升高,这些设备在高温下长期运行容易导致设备故障。因此,一个完善的空调温度系统也是必不可少的。常规监控室应有温度控制传感器和温度指示标志,以确保机房设备在指定温度下的正常温度运行。[/font][font=宋体]五:大型监控室还应考虑紧急供电解决方案。当监控室发生紧急断电时,可及时启动备用电源,防止突然断电损坏设备,确保监控系统在断电时仍能安全稳定运行,避免非法分子损坏供电系统,造成系统漏洞。[/font][font=宋体]注:在监控机房设计过程中,为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应充分考虑设备的散热和安全稳定运行。[/font][font=Helvetica][color=#000000][font=Helvetica]深圳毕讯科技是一家高科技软件开发服务提供商和网络运营商,拥有先进的技术实力和专业人才,为客户提供专业的企业网站建设,网站制作,网站搭建,[/font]seo优化,网络推广,全网营销推广,竞价托管,平面设计,网站设计,LOGO设计,网络工程,弱电工程,机房建设等一站式服务,致力于为政府、企业、个人和网络供应商提供高技术含量的各类应用解决方案。[/color][/font][font=Helvetica][color=#000000]详情了解网络工程请点击:[/color][/font][url=http://www.bcent.cn/list/6.html][font=Helvetica][color=#333333]http://www.bcent.cn/list/6.html[/color][/font][/url][font=Helvetica][color=#000000][font=Helvetica]或联系我们:[/font]13725649330(微信同号)[/color][/font]

  • 电力监控与电能管理系统在研发生产办公综合楼的应用(电齐联)

    电力监控与电能管理系统在研发生产办公综合楼的应用(电齐联)

    电能管理系统在研发生产办公综合楼的应用朱祝丰1 张国强21苏州电齐联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江苏 苏州 215000; 2苏州电齐联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江苏苏州 215000;摘要:介绍苏州纳米科技城A02组团电能管理系统,采用智能电力仪表采集配电现场的各种电参量和开关信号。系统采用现场就地组网的方式,组网后通过现场总线通讯并远传至后台,通过Hnder-800 6.0型电能管理系统实现变电所配电回路用电的实时监控和电能管理。关键词:生产办公综合楼;苏州纳米科技城;变电所;智能电力仪表; Hnder-800 6.0型;电力监控系统;电能管理系统; HND09E3Y 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5/04/201504090936_541220_2993675_3.jpg 系统主要实现的监控功能:1.各回路的一次图显示,模拟显示并直观的查看现场配电柜设备情况。2.远程运行监控,不必去配电室,在监控室就可以看到各设备遥测、遥信的数据情况。3.越限报警,设定某个报警限值后,系统将自动根据该值报警,避免频繁进入配电室查看仪表情况。4.仪表数据都存在数据库中,可根据需要查询某段时间某设备的运行情况,便于分析。5.远程抄表,对于各设备的电能使用情况,只要在监控室轻点按钮即可查看,避免人工抄表的低效率、错误率高。6.各种遥测数据报表如电压、电流、功率等,可根据需要选择不同类型报表,以分析设备运行状况。7.各种电能报表,日报、月报、年报可根据需要查询某一类型的报表,便于分析和计量,有利于节能。8.事件故障记录,对操作事件和设备故障都存储在数据库中,可根据需要查询,便于分析排除故障。0 概述苏州纳米科技城研发生产办公综合楼是由苏州纳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兴建,主要涉及:视频监控、防盗报警、一卡通管理(停车、引导、门禁、消费、通道、访客等)、无线对讲、电子巡更、背景音乐及广播、卫星电视与有线、企业导航及可视对讲、信息发布及查询、智能化集成管理。本项目为苏州纳米科技城A02组团电能管理系统。根据配电系统管理的要求,需要对变电所内的高压柜、低压配出线的多功能网络仪表进行电力监控与电能管理,以保证用电的安全、可靠和高效。该组团配电室共有低压进线4个回路、补偿4个回路、联络2个回路,出线回路采用HND09E3Y多功能网络仪表。Hnder-8006.0型电能管理系统,充分利用了现代电子技术、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和现场总线技术的最新发展,对配电系统进行分散数据采集和集中监控管理。对配电系统的二次设备进行组网,通过计算机和通讯网络,将分散的配电所的现场设备连接为一个有机的整体,实现电网运行的远程监控和集中管理。1 系统结构描述本监控系统主要实现A02组团地下变电所的10/0.4kV配电系统的多功能网络仪表进行用电监控与电能管理;监控范围为地下变电所的T1、T2、T3、T4变压器的低压进线柜、联络柜、馈线柜的多功能网络仪表。该系统总计有157只HND09E3Y仪表,分8条总线,所有总线通过串口服务器与网络交换机连接,最后与值班室监控主机连接实现总线上仪表与监控主机的数据连通。本监控系统采用分层分布式结构,即站控层,通讯层与间隔层;如图(1)所示:图(1)网络拓扑图间隔设备层主要为:多功能网络电力仪表、开关量、模拟量采集模块和智能断路器等。这些装置分别对应相应的一次设备安装在电气柜内,这些装置均采用RS485通讯接口,通过现场MODBUS总线组网通讯,实现数据现场采集。网络通讯层主要为:通讯服务器,其主要功能为把分散在现场采集装置集中采集,同时远传至站控层,完成现场层和站控层之间的数据交互。站控管理层:设有高性能工业计算机、显示器、UPS电源、打印机、报警蜂鸣器等设备。监控系统安装在计算机上,集中采集显示现场设备运行状况,以人机交互的形式显示给用户。以上网络仪表均采用RS485接口和MODBUS-RTU通讯协议,RS485采用屏蔽线传输,一般都采用二根连线,接线简单方便;通讯接口是半双工通信即通信的双方都可以接收、发送数据但是在同一时刻只能发送或接收数据,数据最高传输速率为10Mbps。RS485接口是采用平衡驱动器和差分接收器的组合,抗噪声干扰能力增强,总线上允许连接多达32个设备,最大传输距离为1.2km。2 电力监控系统主要功能 2.1 数据采集与处理数据采集是配电监控的基础,数据采集主要由底层多功能网络仪表采集完成,实现远程数据的本地实时显示。需要完成采集的信号包括:三相电压U、三相电流I、频率Hz、功率P、功率因数COSφ、电度Epi、远程设备运行状态等数据。数据处理主要是把按要求采集到的电参量实时准确的显示给用户,达到配电监控的自动化化和智能化要求,同时把采集到的数据存入数据库供用户查询。2.2 人机交互系统提供简单、易用、良好的用户使用界面。采用全中文界面,CAD图形显示低压配电系统电气一次主接线图,显示配电系统设备状态及相应实时运行参数,画面定时轮巡切换;画面实时动态刷新;模拟量显示;开关量显示;连续记录显示等。2.3 历时事件历时事件查看界面主要为用户查看曾经发生过的故障记录、信号记录、操作记录、越限记录提供方便友好的人机交互,通过历史事件查看平台,您可以根据自己的要求和查询条件方便定位您所要查看的历史事件,为您把握整个系统的运行情况提供了良好的软件支持。2.4 数据库建立与查询主要完成遥测量和遥信量定时采集,并且建立数据库,定期生成报表,以供用户查询打印。2.5 用户权限管理针对不同级别的用户,设置不同的权限组,防止因人为误操作给生产,生活带来的损失,实现配电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可以通过用户管理进行用户登录、用户注销、修改密码、添加删除等操作,方便用户对账号和权限的修改。2.6 运行负荷曲线负荷趋势曲线功能主要负责定时采集进线及重要回路电流和功率负荷参量,自动生成运行负荷趋势曲线的,方便用户及时了解设备的运行负荷状况。点击画面相应按钮或菜单项可以完成相应功能的切换;可以查看实时趋势曲线或历史趋势线;对所选曲线可以进行平移、缩放、量程变换等操作,帮助用户进线趋势分析和故障追忆,为分析整个系统的运行状况提供了直观而方便的软件支持。2.7 远程报表查询报表管理程序的主要功能是根据用户的需要设计报表样式,把系统中处理的数据经过筛选、组合和统计生成用户需要的报表数据。本程序还可以根据用户的需要对报表文件采用定时保存、打印或者召唤保存、打印模式。同时本程序还向用户提供了对生成的报表文件管理功能。报表具有自由设置查询时间实现日、月、年的电能统计,数据导出和报表打印等功能。3 案例分析 苏州纳米科技城A02组团电能管理系统,本项目针对地下变电所的10/0.4kV配电系统的多功能网络仪表进行用电监控与电能管理;监控范围为地下变电所的T1、T2、T3、T4变压器的低压进线柜、联络柜、馈线柜的多功能网络仪表。进线回路采用HND09E3Y多功能网络仪表,其是针对电力系统、工矿企业、公共设施、智能大厦的电力监控需求而设计的网络电力仪表,它能测量所有常规电力参数,如:三相电压、电流、有功功率、无功功率、功率因数、频率、有功电度、无功电度、并可监测电压、电流的2-31次谐波分量等多种电参量。并且本仪表带有4路光电隔离开关量输入接点和2路继电器控制输出接点,这些接点可以配合智能断路器实现断路器的遥信、遥控操作。该系列网络电力仪表主要应用于变电站自动化、配电网自动化、小区电力监控、工业自动化、能源管理系统及智能建筑等领域。重要配出回路采用HND09E3Y多功能网络仪表,该仪表主要测量所有常规电力参数,如:三相电压、电流、有功功率、无功功率、功率因数、频率、有功电度、无功电度。低压配电二次图见图(2),功能有电量遥测主要监测运行设备的电参量,其中包括:线三相电压,电流,功率,功率因数,电能,频率等电参量及配出回路的三相电流;遥信功能实现显示现场设备的运行状态,主要包括:开关的分、合闸运行状态和通讯故障报警;断路器变位时会发出报警信号,提醒用户及时处理故障。 图(2)低压配电二次

  • 【资料】网络机房环境监控方案

    随着计算机的发展和普及,机房已成为各大中型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对机房进行自动化监控管理显得十分重要。必须提供正常的运行环境,否则,就会影响到整个企业的运行,若事故严重又不能及时处理就可能造成严重后果。基于网络的机房监控产品已经成为目前机房监控产品的主流,它适应了当今通信发展和监控领域的主要趋势。具有强大功能。TH-58X9在测量温度,湿度,露点的同时,还拥有开关量、模拟量信号输入,继电器信号输出,串口连接等功能。TH-58X9可以接入数台监控设备,例如门磁传感器,水浸传感器,烟感传感器,电流电压传感器等,一但捕获到异常信号,产品继电器自动输出报警,上传报警信号。此外58X9所自带的一路串口,还可采集串口数据,例如UPS、空调、风机等。功能与特点:1.主机小巧:主机轻便小巧,不占用空间。2.机房设备监控:UPS,空调,配电柜开关。3.机房环境全面监控:机房温湿度、露点、漏水监控、烟雾监控、门禁监控。4.报警:声光报警、短信报警。5.搭配自由:一个主控传感器 , 若干个监测传感器,可针对自身情况对监测传感器进行选择。6.安装简单:主控传感器采用壁挂方式,监测传感器按照监测要求安装。7.支持多种协议:ARP,UDP,TCP,Telnet, ICMP, SNMP, DHCP, HTTP等。8.可配用任何网管公司支持SNMP协议的管理软件。小结:能够大大提高机房的安全保障,真正做到在机房中的科学化全面环境监控,主机与配套传感器随意搭配,功能齐全,简单合理,做到完全的无人职守,出现事故,即时报警。让机房永远没有任何隐患,让您永远踏实放心。

  • 变配电监控系统在华山医院病房改扩建工程中的应用

    摘 要:介绍一种在10/0.4KV配电系统中,加装智能电力仪表和变配电监控系统,对于主要回路的电压、电流、频率、功率因数、有功电能等电参量和开关信号进行实时采集;经组网远传至后台,从而实现对低压配电系统的电力状态实时监控和能耗监测。关键词:变配电监控系统;Acrel-3000 型;RS485通讯;能耗监测0  概述   上海某医院病房楼是一幢医用建筑,建筑面积约为2万平方米。根据配电系统管理和能耗监测的要求,需要对楼内的高压进线、低压配出线和各楼层内配电箱进行电力监控,以保证用电的安全、高效。  Acrel-3000型低压智能配电系统,利用现代电子技术、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和现场总线技术的最新发展,对变配电系统进行分散数据采集和集中监控管理。对配电系统的二次设备进行组网,通过计算机和通讯网络,将分散的现场设备连接为一个有机的整体,实现远程监控和集中管理。1  配电监控系统构成  本系统采用分层分布式计算机网络结构即现场设备层、网络通讯层和站控管理层如图1所示。  现场设备主要的设备为:多功能网络电力仪表、开关量、模拟量采集模块和智能断路器等。这些装置分别对应相应的一次设备安装在电气柜内,这些装置均采用RS485通讯接口,通过现场MODBUS总线组网通讯,实现数据现场采集。  网络通讯层主要为:通讯服务器,其主要功能为把分散在现场采集装置集中采集,同时远传至站控层,完成现场层和站控层之间的数据交互。  站控管理层:设有高性能工业计算机、显示器、UPS电源、打印机、报警蜂鸣器等设备。监控系统安装在计算机上,集中采集显示现场设备运行状况,以人机交互的形式显示给用户,同时用户可以通过系统软件发送指令至现场设备,实现远程遥控功能。  以上网络仪表均采用RS485接口和MODBUS-RTU通讯协议,RS485采用屏蔽线传输,一般都采用二根连线,接线简单方便;通讯接口是半双工通信即通信的双方都可以接收、发送数据但是在同一时刻只能发送或接收数据,数据最高传输速率为10Mbps。RS-485接口是采用平衡驱动器和差分接收器的组合,抗噪声干扰能力增强,总线上允许连接多达32个设备,最大传输距离为1.2km。2  监控系统的主要功能  电力监控计算机通过现场设备和通信系统提供的传输通道,完成对各回路电力参数的数据采集,信息经分析、处理,以报表等多种形式供值班员参考,使值班员能够便捷的掌握供电系统的运行状况,包括相关设备的运行状况。2.1 运行信息与保护信息采集  系统采集来自智能测控单元装置送来的参数,所有信息低压主进、母联和出线的遥测信号。包括每个回路的电压、电流、有功功率 、无功功率、功率因数、频率、有功电能、无功电能和各种告警信息等。2.2 人机操作界面  系统提供简单、易用、良好的用户使用界面。可按照配电所显示配电系统设备状态及相应实时运行参数。  系统软件提供功能齐全的图形编辑软件,用户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以往习惯自行定各种图元图形及设备在各种状态下的显示方式。  包括如下功能特征:  全图形方式编辑的图形画面具有多种显示特性,用户可以非常直观、方便地编辑、定位、查看有关信息和内容。  提供画面管理工具,可联想相关调用、重要画面快速调用、画面文件索引选择、事故自动调用画面。  提供多种数值显示手段,数值可用棒图显示、曲线显示,并可根据数值状态和系统状态由用户根据需要和习惯自行定义闪烁、变色及置上特殊符号以便区分包括遥测在内的各种数据的正常、越上限、越下限等情况。  屏幕显示:中文液晶显示,可选择图形颜色、闪烁、动画等手段充分表示工况图及操作画面、配电系统实用参数表格、各类操作票及报表、事故及故障报警显示、测控及保护单元运行工况显示等电力运行状况;画面显示响应时间1s。见图2。2.3 统计分析、报表、打印  时、日、月、年用电量统计;用户自定义报表格式和计算方法;所有报表的定时打印、召唤打印、和事件记录打印;数据库实时和历史记录保留2年以上;对各电气设备和系统运行参数进行汇总统计,并根据用户要求生成各类报表,包括:分时、日、月、季度和年度报表;见图3。  各设备参数和最值统计报表;全系统运行统计报表等对于事件记录、报警和数据报表,可设置为定时和根据需要的召唤打印。  能源统计报表及打印,对能源消耗进行汇总统计,并根据用户要求生成各类报表,包括:分时、日、月、季度和年度报表;能耗统计报表,日、月、年的有功/无功电能的统计,并按用户常规格式输出电能报表,实现人工抄表到自动报表,可设置为定时和根据需要的召唤打印,见图4。2.4 历史记录与趋势分析  系统收集各监测控制与管理装置的实时数据并存储在一个开放式数据库中予以保存,系统可保存长时段(多年)的历史记录。系统可以标准和设定文件格式随时调用和打印上述历史数据。  根据历史数据记录可进行各参数的年度、月度和日变化和实时数据趋势分析,进行分类和综合比较分析,为业务流程优化和设备设施使用优化提供依据,见图5。2.5 系统安全  本系统软件设置多达几百种密码分区和密级设置,为系统管理员、工程师、值长、一般值班操作人员等提供分级密码,并对所有操作自动进行带时标事件记录,可建立良好的反事故措施,见图6。2.6 故障分析与设备维护管理  系统依据带时标的事件记录和波形记录可进行故障和事件的成因分析;另外,系统统计开关等设备的状态参数和累积寿命参数,可据此提出设备维护预告,见图7。2.7 保护信息管理  管理保护定值和保护动作信息,提供有关查询。2.8 其他功能  其它日常管理,如运行记录及交接班记录管理,设备运行状态、缺陷、维修记录管理、规章制度等。管理功能满足用户要求,适用、方便、资源共享。各种文档能存储、检索、编辑、显示、打印。2.9 系统自诊断功能   本系统软件能在线诊断各软件和硬件的运行工况,当发现异常及故障时能及时显示和打印报警信息,并在运行工况图上用不同颜色区分显示。  由于本系统设备有冗余配置,当系统发生软、硬件故障时,能自动切换到备用系统设备上运行。3  结束语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用户对供配电自动化和智能化的要求越来越高,实现配电室的无人职守已经成为未来配电自动化发展的一个方向;ACREL-3000型变配电监控系统是解决供配电高质量运行的良好方案,运行表明,系统可靠、安全、稳定,并降低了设备运行成本,提高配电自动化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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