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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测四版高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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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测四版高效法相关的资讯

  • 《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再版工作启动
    2015年4月16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在北京组织召开了《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再版工作启动会。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江苏、安徽、北京、河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和常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的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成立了《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再版编委会,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刘廷良副总工担任主编。会议就再版的定位、篇章设计、结构调整和编写方式进行了讨论并形成一致意见。  《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再版将进一步总结凝练国内外的监测分析方法,为读者提供一本具有实用性、科学性和先进性重要参考书和工具书。
  • 刚刚!第四版新型冠肺炎防控方案公布 实验室检测指南出炉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span style="text-indent: 2em "2月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公布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四版)》,并在附件公布了针对新冠病毒的最新实验室检测指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实验室检测技术指南(第四版)》(下简称指南),重点从检测标本采集和核酸检测方法等维度,对新冠病毒的检测工作作出要求。/span/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指南主要针对比较成熟、易于实施的核酸检测方法,即strong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采用实时荧光RT-PCR进行鉴定,推荐选用针对新型冠状病毒的ORF1ab、N基因区域的引物和探针/span/strong。 /pp style="text-align:center"img style="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2/uepic/908d54f3-b474-49a6-827e-c9c9dfec7d88.jpg" title="刚刚!第四版新型冠肺炎防控方案公布 实验室检测指南出炉.png" alt="刚刚!第四版新型冠肺炎防控方案公布 实验室检测指南出炉.png"//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结果判断标准为:/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阴性:无Ct值或Ct≥40。/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阳性:Ct值 37,可报告为阳性。/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灰度区:Ct值在37-40之间,建议重复实验,若重做结果Ct 43 值 40,扩增曲线有明显起峰,该样本判断为阳性,否则为阴性。/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另外,根据指南规定,在实验室要确认一个病例为阳性,满足以下条件: 同一份标本中新型冠状病毒2个靶标(ORF1ab、N)特异性实时荧光RT-PCR检测结果均为阳性。如果出现单个靶标阳性的 检测结果,则需要重新采样,重新检测。另外阴性结果也不能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需要排除可能产生假阴性的因素。/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在标本采集方面,指南主要从采集对象、采集要求、采集种类等维度进行了规定。要求采集的标本主要strong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包括病人的上呼吸道标本、下呼吸道标本、眼结膜拭子、粪便标本、抗凝血和血清标本等/span/strong。临床标本应当尽量采集病例发病早期的呼吸道标本(尤其是下呼吸道标本)和发病 7 天内急性期血清以及发病后第 3~ 4 周的恢复期血清。/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指南还strong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对10种标本的采集方法做出规定/span/strong,包括咽拭子、鼻拭子、鼻咽抽取物或呼吸道抽取物、支气管灌洗液、肺泡灌洗液、深咳痰液、血液标本、粪便标本和眼结膜拭子标本等。/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span style="color: rgb(0, 176, 240) "1.咽拭子:/span用2根聚丙烯纤维头的塑料杆拭子同时擦拭双 侧咽扁桃体及咽后壁,将拭子头浸入含3ml病毒保存液(也可使用等渗盐溶液、组织培养液或磷酸盐缓冲液)的管中,尾部弃去,旋紧管盖。/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span style="color: rgb(0, 176, 240) "2.鼻拭子:/span将1根聚丙烯纤维头的塑料杆拭子轻轻插入鼻 道内鼻腭处,停留片刻后缓慢转动退出。取另一根聚丙烯纤维 头的塑料杆拭子以同样的方法采集另一侧鼻孔。上述两根拭子 浸入同一含3ml采样液的管中,尾部弃去,旋紧管盖。/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span style="color: rgb(0, 176, 240) "3.鼻咽抽取物或呼吸道抽取物:/span用与负压泵相连的收集器 从鼻咽部抽取粘液或从气管抽取呼吸道分泌物。将收集器头部 插入鼻腔或气管,接通负压,旋转收集器头部并缓慢退出,收 集抽取的粘液,并用3ml采样液冲洗收集器1次(亦可用小儿导 尿管接在50ml注射器上来替代收集器)。/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span style="color: rgb(0, 176, 240) "4.深咳痰液:/span要求病人深咳后,将咳出的痰液收集于含3ml 采样液的50ml螺口塑料管中。/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span style="color: rgb(0, 176, 240) "5.支气管灌洗液:/span将收集器头部从鼻孔或气管插口处插入 气管(约30cm深处),注入5ml生理盐水,接通负压,旋转收集 38 器头部并缓慢退出。收集抽取的粘液,并用采样液冲洗收集器1 次(亦可用小儿导尿管接在50ml注射器上来替代收集)。/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span style="color: rgb(0, 176, 240) "6.肺泡灌洗液:/span局部麻醉后将纤维支气管镜通过口或鼻经 过咽部插入右肺中叶或左肺舌段的支管,将其顶端契入支气管 分支开口,经气管活检孔缓缓加入灭菌生理盐水,每次30~50 ml,总量100~250ml,不应超过300ml。/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span style="color: rgb(0, 176, 240) "7.血液标本:/span建议使用含有EDTA抗凝剂的真空釆血管采集 血液标本5ml,室温静置30分钟,1500~2000rpm离心10分钟,分别收集血浆和血液中细胞于无菌螺口塑料管中。/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span style="color: rgb(0, 176, 240) "8.血清标本:/span用真空负压采血管采集血液标本5ml,室温静 置30分钟,1500~2000rpm离心10分钟,收集血清于无菌螺口塑 料管中。/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span style="color: rgb(0, 176, 240) "9.粪便标本:/span如患者发病早期出现腹泻症状,则留取粪便 标本3-5ml。 /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span style="color: rgb(0, 176, 240) "10.眼结膜拭子标本:/span眼结膜表面用拭子轻轻擦拭后,将拭子头进入采样管中,尾部弃去,悬紧管盖。/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另外,根据目前掌握的新型冠状病毒的生物学特点、流行病学特征、临床资料等信息,指南规定:标本采集、运送、存储和检测strongspan style="color: rgb(0, 176, 240) "暂按二类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管理/span/strong,管理的方面包括病毒培养、动物感染实验、未经培养的感染性材料的操作、灭活材料的操作等,具体详情见附件。/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指南还强调,采样人员个人 防护装备(personal protective equipment,PPE)要求:N95 及以上防护口罩、护目镜、连体防护服、双层乳胶手套、防水 靴套;如果接触了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或排泄物,应及时 更换外层乳胶手套。/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四版)》中还对疫情防控措施,病例监测方案、病例密切接触者管理方案等进行了规定和梳理,详情见附件原文。/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span style="color: rgb(255, 0, 0) "strong附件:/strong/spana href="https://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shtml/932135.shtml" target="_self" style="color: rgb(0, 176, 24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span style="color: rgb(0, 176, 240) "strong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四版)/strong/span/a/p
  • 全国环境监测技术大比武理论考试方案
    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印发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三年行动计划(2009-2011年)》(环办〔2009〕56号),为举办好第一届全国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大比武活动,制定本方案。  理论考试方案  (一)考试要求及重点内容  1.基本要求  本方案对考试内容的要求,分为掌握、熟悉和了解三个层次。  掌握:要求能运用所列技术方法分析和解决较为复杂的或综合性的问题   熟悉:要求对所列技术方法有较深刻的理论认识,能够正确判断、解释、举例、推断,并能利用该技术方法解决相关问题   了解:要求对所列技术方法的含义有初步的、感性的认识,知道该技术方法的内容,能够正确复述、再现、辨认或直接使用。  本次考试重点在掌握和熟悉环境监测技术、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综合评价等方面的基本概念、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2.比武范围  环境监测相关的质量标准,环境监测分析技术方法,环境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要求,环境监测数据综合分析与评价技术方法。  3.重点内容  (1)监测分析技术方法  1)掌握采样记录的基本内容   2)掌握实验室基本知识   3)掌握容量分析的原理及应用   4)掌握气相色谱(-质谱)法、分光光度法和原子吸收光谱法的基本原理及其应用   5)熟悉水、气、污染源监测的布点、采样、样品保存及运输   6)熟悉原子荧光光谱法和离子选择电极法的基本原理和应用   7)熟悉应急监测技术方法   8)熟悉环境监测数据处理方法   9)了解土壤监测布点、采样及样品保存   10)了解噪声监测的基本原理和方法   11)了解固废样品和生物样品采集要求   12)了解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液相色谱法和离子色谱法的特点和应用   13)了解生物监测方法和生态监测手段。  (2)质量管理技术要求  1)掌握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和基本要求   2)掌握质量管理体系基本概念和基础知识   3)熟悉实验室资质认定基本要求   4)熟悉环境监测全过程中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技术措施和应用   5)了解常用数理统计基础知识。  (3)综合评价技术方法  1)掌握水质监测、大气监测报告的类别和特点   2)掌握环境质量监测报告的基本内容   3)熟悉综合评价适用的相关环境标准   4)熟悉应急监测报告的特点和应用   5)熟悉环境质量综合分析方法   6)了解报告管理的基本程序和要求   7)了解环境监测报告制度的内容和要求。  (二)考试形式和题型  理论考试采用闭卷方式,考试时间为120分钟。题型包括:填空题、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计算题和论述题等。  (三)评分方法  考试结束后,由专家委员会根据试题答案和评分细则,在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下,对试卷进行统一评判。  (四)主要参考资料  1.我国目前现行环境监测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  (1)质量标准: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1996)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 15618-1995)  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  (2)现行监测方法标准、规范和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  2.参考书籍  (1)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编委会. 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 增补版.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2.  (2)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编委会.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 增补版.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3.  (3)《固体废弃物试验分析评价手册》.第一版 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2.  (4)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北京: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2007.  (5)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编写组.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二版.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1994.  (6)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试题集(上册).第1版.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8.  (7)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试题集(下册).第1版.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10.  注:标准还包括其修订单和补充说明 监测分析方法以国标方法为首选方法,但不作为唯一方法。
  • 新书预订:《常用中药化学鉴定》、《农药分析》(第四版)
    为更好地服务读者、为读者提供最快捷的购书通道,仪器信息网与化工出版社合作,独家推出“仪器分析类重点图书预订服务”。与传统的购书渠道相比,本网的“图书预订”服务可让您在书店上架前20天左右就得到自己想要的新书,同时免去了您的奔波之苦,坐在家中即可轻松买到好书! 本期我们提供两本新书的预订,请您阅读以下新书信息,并把您需要的“图书名称”、“册数”、“付款方式”、“取书方式”以及您的详细信息(“地址”、“邮编”、“电话”、“Email”等)发送给我们,或者访问仪器书店的新书征订页面(http://www.instrument.com.cn/book/new_book.asp)并在线提交订单,在收到我们的确认Email后,按照本网提供的付款方式预付书款。我们将在您预订的图书出版后第一时间将书发给您。新书一、《常用中药化学鉴定》(中药科学鉴定方法与技术丛书)ISBN7-5025-6677-5/O• 98,陈玉婷 杨云 王英华 等 编著,B5平膜,273页,计划2005年5月出版。 定价:36 元内容简介:为改变关于中药鉴定方法学的著作很少的状况,化工出版社组织编写了《中药科学鉴定方法与技术丛书》,本书为其中的一册,是中药科学鉴定方法与技术丛书的中药化学鉴定部分,将中药按照主要化学成分分类,收载常用中药256种。本书详细介绍了含有生物碱类、苷类、香豆素类、醌类、黄酮类、强心苷类、皂苷类、萜类、挥发油类等9类化学成分的中药鉴定,还介绍了含其他化学成分,如有机酸类、昆虫变态激素、氨基酸、蛋白质和酶、多糖、鞣质、木质素类、酚类的中药鉴定,以及主要动物药类及矿物类中药的化学成分鉴定。对于每一种中药,都从来源、化学成分、定性鉴定、定量鉴定等方面进行了分析,强调鉴定方法与鉴定特征的结合,具有较强的实用性。本书可作为从事与中药鉴定有关的从业人员,也可作为中医药类和医药类专业的研究生的专业教材、执业中药师的培训教材,亦是医药行业的各层次管理人员的良好参考书。新书二、《农药分析》(第四版) ISBN7-5025-6614-7/TQ• 2152,张百臻 主编,大32 纸精,566页,计划2005年5月出版。定价:55元 内容简介:《农药分析》第三版于1988年出版后,受到不少读者的欢迎,屡次重印。第四版则在内容上作了超过60%的更新,包括农药品种的更新和分析方法的更新,力求采用当代最新分析测试技术并与国际接轨,调整了章节编排方法,在有效成分分析方法之下直接按农药通用名称的汉语拼音字母编排。整理编写了当前常用农药品种200多个,主要介绍了气相色谱法和高效液相色谱法,同时列入了重要的化学分析方法。收集了45个农药原药和制剂的物理化学指标的测试方法。书后附有英汉农药通用名称索引、剂型名称及代码、常用农药分析术语缩写等。读者对象为从事农药分析、质量监督的人员,也可供相关专业科研、教学人员参考。取书方式有三种: 1. 上门取书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科技园B座416室无额外费用; 随到随取2. 快递/EMS北京市内:快递费5元/本;1个工作日送达省会城市:快递费12元/本;1-3个工作日送达其它城市:EMS 费30元/本;3-4个工作日送达3. 挂号邮寄北  京:邮费4元/本;4-5天寄到省会城市:邮费5元/本;5-7天寄到其它城镇:邮费5元/本;7-10天寄到付款方式有3种:1. 银行转帐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海淀支行二里庄储蓄所 卡  号:9558800200201456999   户名:田彩岚2. 邮局汇款汇款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科技园B座416室收 款 人:田彩岚 邮编:1000883. 上门付款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科技园B座416室请您付款后发Email或打电话给我们,讲明您的姓名、预订图书数量及总金额,以便及时查帐电 话: (010)51654077-13   传真: (010)51654077-26    联系人:田彩岚   Email: VIP@instrument.com.cn特别声明:1.本业务系化工出版社委托本网开展,出版社自身并无此业务,请勿直接向出版社预订图书。2.预付书款帐号仅限以上“付款方式”中提供的帐号和户名,若因订户的疏忽造成损失,由订户自行承担。3.以上信息如有变动,以仪器书店http://book.instrument.com.cn公布的为准,欢迎随时上网查询。
  • 首届全国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大比武将举行
    关于举办第一届全国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大比武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厅(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厅(局),总工会 解放军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干部(人事)主管部门: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大力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全面提高全国的环境监测技术水平,激发和调动广大环境监测人员学习专业理论、刻苦钻研技术的热情,环境保护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决定共同举办第一届全国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大比武(以下简称“大比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理念,以建设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为目标,以提高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业绩为根本,以不断强化思想道德、技术业务和文化素质为宗旨,本着科学、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大比武活动,积极推动环境监测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努力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素质、有纪律的环境监测职工队伍,充分发挥环境监测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全社会环保意识的大普及、大提高。  二、组织机构  大比武活动由环境保护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共同主办。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和中国环境文化促进会具体承办。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负责大比武活动的环境监测理论考试和现场比武的全部技术工作,中国环境文化促进会负责大比武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  由主办单位共同成立大比武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文件已下发)。同时组建专家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专家委员会负责审定大比武的各项技术工作,监督委员会负责对大比武全过程的公正性进行监督。  三、大比武的范围和形式  本届大比武活动确定的环境监测内容是:水、气、声、固体废物、土壤、生态、生物的监测,涉及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和环境应急监测,重点是监测分析技术方法、质量管理技术要求、综合评价技术方法和监测仪器现场操作能力。大比武活动的形式是环境监测理论考试和现场操作,理论考试和现场操作比重为4:6(具体内容见附件一)。有关大比武理论考试和现场比武规则、现场监督和评分标准等技术问题,随着大比武活动的全面展开,将及时印发各地,指导工作。  四、大比武时间和比武人员要求  大比武活动分为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预赛由各地、各有关单位组织实施 决赛由环境保护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组织实施。全国决赛于2010年9月在北京举行,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解放军为单位组成代表队,代表队由领队1名、比武人员4名、联络员1名组成,共33个代表队。4名比武人员必须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解放军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所属的环境监测机构正式在编职工,各代表队的比武人员必须全部参加环境监测理论考试和现场操作。  五、大比武条件  大比武活动集中进行,现场操作两天,理论考试半天。比武用监测仪器采取自带和统一提供相结合(具体仪器名称、型号另文下发),比武期间监测仪器统一由比武技术负责单位检查和调试,自带辅助仪器自行管理。  六、奖励办法  本次大比武活动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分别设立个人一等奖3名、二等奖7名、三等奖10名,团体一等奖3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4名和优秀组织奖5个单位。个人奖项根据比武人员个人成绩确定,奖励比武人员个人 团体奖项根据4名比武人员个人成绩的总和确定,奖励各代表队 优秀组织奖根据各代表队在大比武活动中的表现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解放军在选拔比武人员的过程中掀起环境监测人员参与选拔的热情和实际开展活动而确定,奖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解放军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一)对获得个人总分1-3名的比武选手,由环境保护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授予个人一等奖。同时,对获得大比武个人总分第1名并且符合条件的选手,由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二)对获得个人总分4-10名的比武选手,由环境保护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授予个人二等奖。  (三)对获得个人总分11-20名的比武选手,由环境保护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授予个人三等奖。  (四)对获得团体总分1-3名的代表队,由环境保护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授予团体一等奖。  (五)对获得团体总分4-6名的代表队,由环境保护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授予团体二等奖。  (六)对获得团体总分7-10名的代表队,由环境保护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授予团体三等奖。  (七)对在此次大比武活动中掀起环境监测人员参与选拔的热情,实际开展活动效果好的五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解放军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由环境保护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授予优秀组织奖。  七、有关要求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解放军要高度重视大比武活动,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通过大比武活动的人员选拔,在环境监测系统进一步掀起学习环境监测基础理论和钻研环境监测技术的高潮,全面提升环境监测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和技术水平。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层层开展不同形式的环境监测技术竞赛活动,通过竞赛选拔参赛选手,充分展现各地的环境监测技术实力。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解放军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要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和总工会成立大比武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办公室,加强对大比武活动的领导,指导大比武活动的开展。地方大比武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与国家大比武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联系,及时反映地方在开展环境监测技术竞赛活动的情况,以及取得的成绩,通过交流让全国了解各地开展环境监测技术竞赛活动的内容,不断完善全国大比武活动的内容。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解放军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要将环境监测技术竞赛活动与环境监测日常工作、岗位培训和技术考核结合起来,要处理好大比武活动的人员选拔与日常工作的关系,在不影响日常环境监测工作的前提下,充分调动环境监测人员积极参与大比武活动的选拔活动,让每一个环境监测人员都有机会参与大比武活动,努力营造有利于优秀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解放军应于2010年8月底完成大比武活动的报名工作(见附件二、附件三),全国大比武人员的资格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解放军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和总工会联合批准。  (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解放军可参照本通知精神,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具体奖励办法。要创新思路、创新机制、创新方法、创新途径,加大宣传、扩大影响、注重成效。对大比武活动有什么意见和问题,请及时与大比武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承办单位联系。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 曹勤 张京麒  电话:(010)6655682866556806  传真:(010)66556830  电子邮箱:cao.qin@mep.gov.cn  联系人: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楚宝临 付强  电话:(010)8494317084943174  传真:(010)84943169  电子邮箱:chubl@cnemc.cn  联系人:中国环境文化促进会 黄永红 江夏  电话:(010)51787906  传真:(010)51717580  电子邮箱:x5807@126.com  附件:1.第一届全国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大比武方案(如下)  2.第一届全国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大比武选手登记表  3.省级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大比武代表队一览表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  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件一:  第一届全国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大比武方案  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印发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三年行动计划(2009-2011年)》(环办〔2009〕56号),为举办好第一届全国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大比武活动,制定本方案。  一、理论考试方案  (一)考试要求及重点内容  1.基本要求  本方案对考试内容的要求,分为掌握、熟悉和了解三个层次。  掌握:要求能运用所列技术方法分析和解决较为复杂的或综合性的问题   熟悉:要求对所列技术方法有较深刻的理论认识,能够正确判断、解释、举例、推断,并能利用该技术方法解决相关问题   了解:要求对所列技术方法的含义有初步的、感性的认识,知道该技术方法的内容,能够正确复述、再现、辨认或直接使用。  本次考试重点在掌握和熟悉环境监测技术、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综合评价等方面的基本概念、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2.比武范围  环境监测相关的质量标准,环境监测分析技术方法,环境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要求,环境监测数据综合分析与评价技术方法。  3.重点内容  (1)监测分析技术方法  1)掌握采样记录的基本内容   2)掌握实验室基本知识   3)掌握容量分析的原理及应用   4)掌握气相色谱(-质谱)法、分光光度法和原子吸收光谱法的基本原理及其应用   5)熟悉水、气、污染源监测的布点、采样、样品保存及运输   6)熟悉原子荧光光谱法和离子选择电极法的基本原理和应用   7)熟悉应急监测技术方法   8)熟悉环境监测数据处理方法   9)了解土壤监测布点、采样及样品保存   10)了解噪声监测的基本原理和方法   11)了解固废样品和生物样品采集要求   12)了解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液相色谱法和离子色谱法的特点和应用   13)了解生物监测方法和生态监测手段。  (2)质量管理技术要求  1)掌握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和基本要求   2)掌握质量管理体系基本概念和基础知识   3)熟悉实验室资质认定基本要求   4)熟悉环境监测全过程中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技术措施和应用   5)了解常用数理统计基础知识。  (3)综合评价技术方法  1)掌握水质监测、大气监测报告的类别和特点   2)掌握环境质量监测报告的基本内容   3)熟悉综合评价适用的相关环境标准   4)熟悉应急监测报告的特点和应用   5)熟悉环境质量综合分析方法   6)了解报告管理的基本程序和要求   7)了解环境监测报告制度的内容和要求。  (二)考试形式和题型  理论考试采用闭卷方式,考试时间为120分钟。题型包括:填空题、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计算题和论述题等。  (三)评分方法  考试结束后,由专家委员会根据试题答案和评分细则,在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下,对试卷进行统一评判。  (四)主要参考资料  1.我国目前现行环境监测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  (1)质量标准: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1996)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 15618-1995)  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  (2)现行监测方法标准、规范和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  2.参考书籍  (1)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编委会. 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 增补版.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2.  (2)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编委会.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 增补版.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3.  (3)《固体废弃物试验分析评价手册》.第一版 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2.  (4)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北京: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2007.  (5)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编写组.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二版.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1994.  (6)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试题集(上册).第1版.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8.  (7)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试题集(下册).第1版.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10.  注:标准还包括其修订单和补充说明 监测分析方法以国标方法为首选方法,但不作为唯一方法。  二、现场比武方案  (一)比武项目  现场比武分为以下5个项目:  1.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测定24种挥发性有机物(定性分析)  目标化合物包括:三氯甲烷、四氯化碳、三溴甲烷、二氯甲烷、1, 2-二氯乙烷、环氧氯丙烷、氯乙烯、1, 1-二氯乙烯、1, 2-二氯乙烯、三氯乙烯、四氯乙烯、氯丁二烯、六氯丁二烯、苯乙烯、苯、甲苯、乙苯、邻二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异丙苯、氯苯、1, 2-二氯苯、1, 4-二氯苯。  方法依据: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 增补版)。  2.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测定24种挥发性有机物(定量分析)  目标化合物包括:三氯甲烷、四氯化碳、三溴甲烷、二氯甲烷、1, 2-二氯乙烷、环氧氯丙烷、氯乙烯、1, 1-二氯乙烯、1, 2-二氯乙烯、三氯乙烯、四氯乙烯、氯丁二烯、六氯丁二烯、苯乙烯、苯、甲苯、乙苯、邻二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异丙苯、氯苯、1, 2-二氯苯、1, 4-二氯苯。  方法依据: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 增补版)。  3.容量法测定氯离子  方法依据:水质 氯化物的测定 硝酸银滴定法(GB 11896-89)。  4.光度法测定可溶性正磷酸盐  方法依据:水质 总磷的测定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GB 11893-89)。  5.原子荧光光度法测定砷和汞  方法依据:原子荧光法(《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 增补版)。  (二)比武时间  每个比武项目的时间约为3小时(项目1和项目2合计3小时)。5个比武项目所需时间共计2天。  (三)比武方式  每支代表队由4名比武人员组成,4名比武人员同时进行5个项目的比武(项目1和项目2合在一起进行),然后轮换进行其余项目,直至每名比武人员独立完成5个比武项目。  (四)评分方法  比武中的评分依据主要以样品分析的准确性为主,辅以考查原始记录、分析报告的完整性以及操作的规范性。具体评分细则另行制定。  每名比武人员的5个项目成绩之和为个人成绩 每支代表队的全体比武人员个人成绩之和为团体成绩。  比武期间,比武现场设有监督员。比武队员一经发现有违纪行为,由监督员带离比武现场,该违纪人员的本项比武成绩按零分计算。
  • 2022年环境监测行业评述和2023年发展展望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环境监测仪器专业委员会迟颖 范蕴非 唐帅 韩香玉 王强为及时总结环保产业过往一年的发展动态,预测新一年的发展趋势,我会组织各分支机构编写了《2022年行业评述和2023年发展展望》,供环保企事业单位、专家和管理者参考。一、2022年行业评述1.主要政策标准1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明确提出“以监测先行、监测灵敏、监测准确为导向”。《规划》在保证监测数据“真、准、全”的基础上,增加了“快”和“新”的要求,强调在深化推进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全面的同时,还要加强监测的时效性、便捷性,以及新技术的应用。3月1日,生态环境部编制并印发了《“十四五”生态保护监管规划》(环生态〔2022〕15号)。3月15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关于做好2022年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相关重点工作的通知》,加强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管理工作,强化数据质量监督管理,并发布《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发电设施(2022年修订版)》。同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4部委联合印发《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生态环境部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十四五”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行动方案》,进一步细化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黑臭水体主战场从“十三五”的地级及以上城市延伸到县级城市。6月7日,生态环境部等17部委联合印发《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2035》,《适应战略2035》明确了新形势和新阶段下我国适应气候变化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保障措施,为下一步适应气候变化工作指明了方向,是实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强化适应气候变化工作的重要举措。同月,生态环境部等7部委联合印发《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减污降碳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重点区域、重点领域结构优化调整和绿色低碳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减污降碳协同度有效提升。6月15日,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在北京组织发布了《加快推进生态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全力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行动纲要(2021-2030年)》。《行动纲要》明确了未来10年我国生态环保产业发展的路线图,是对“十二五”“十三五”节能环保产业规划的继承和发展。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有关要求,持续改善空气质量,11月14日,生态环境部、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等15部委联合制定《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指出到2025年,全国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基本消除;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取得积极成效,臭氧浓度增长趋势得到有效遏制;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水平显著提高,移动源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下降。2022年,生态环境部发布《环境空气和废气 吡啶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 1219-2021)、《环境空气 6种挥发性羧酸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HJ 1220-2021)、《环境空气 降尘的测定 重量法》(HJ 1221-2021)、《固体废物 水分和干物质含量的测定 重量法》(HJ 1222-2021)、《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应急测定 便携式气相色谱-质谱法》(HJ 1223-2021)、《环境空气 有机氯农药的测定 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HJ 1224-2021)、《环境空气 臭氧的自动测定 化学发光法》(HJ 1225-2021)、《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HJ 1226-2021)、《水质 挥发性有机物的应急测定 便携式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HJ 1227-2021)、《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HJ 589-2021)、《土壤和沉积物 13种苯胺类和2种联苯胺类化合物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HJ 1210-2021)、《固体废物 无机元素的测定 波长色散X射线荧光光谱法》(HJ 1211-2021)、《水质 可吸附有机卤素(AOX)的测定 微库仑法》(HJ 1214-2021)、《水质 浮游植物的测定 滤膜-显微镜计数法》(HJ 1215-2021)、《水质 浮游植物的测定 0.1 ml计数框-显微镜计数法》(HJ 1216-202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 2.4-2021)、《水质 6种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HJ 1242-2022)、《土壤和沉积物 20种多溴联苯的测定 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HJ 1243-2022)、《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HJ 91.2-2022)、《固定污染源废气 苯系物的测定 气袋采样/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HJ 1261-2022)、 《环境空气和废气 臭气的测定 三点比较式臭袋法》(HJ 1262-2022)、 《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HJ 1263-2022)、 《卫星遥感细颗粒物(PM2.5)监测技术指南》(HJ 1264-2022)等23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其中,10项标准为首次发布。2. 行业发展(1)大气环境监测方面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深入推进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等标志性战役,协同控制PM2.5和臭氧污染,持续改善空气质量。推动重点行业落后产能加快淘汰、推进传统产业集群绿色低碳化改造,稳妥有序推进散煤治理,基本完成重点区域钢铁超低排放改造,推进燃煤锅炉关停整合和工业炉窑综合治理。继续加强VOCs综合治理。以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为监管重点,持续深入加强移动源污染防治。聚焦煤炭、焦炭、矿石运输通道以及铁矿石疏港通道,积极推进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加强区域联防联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2022年,作为臭氧前体物的VOCs组分监测、颗粒物组分监测、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监测等,在环境监测领域均得到了明显增长。紧密围绕双碳目标。联合气象局、高研院等单位已有的监测站点,试点开展城市站点高精度温室气体浓度监测,结合无人机、走航、遥感和传感器技术的近地面二氧化碳和甲烷立体监测,初步建立基于“固定站点+无人机监测+卫星遥感”的多源大气环境温室气体浓度监测体系,跟踪评估大气中二氧化碳长期变化趋势。同时兼顾碳中和技术支撑能力基础设计,分阶段开展碳监测网络与核算技术支撑能力建设,同步建立健全方法标准、仪器规范、质控体系、卫星反演、碳源汇数值模拟等监测评估体系建设。在相关政策指引下,2022年,城市站点高精度温室气体浓度监测项目明显增多。坚决打好扬尘、异味、噪声等群众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整治攻坚战。加强施工、道路、堆场、裸露地面等面源扬尘管控,加强氨排放控制,强化重点工业源氨排放治理和氨逃逸防控,制定实施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动源头减噪、过程降噪。2022年,环境空气恶臭监测及功能区环境噪声类监测项目呈现增多势头。(2)水环境监测方面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统筹推进全域黑臭水体治理、长江保护修复、黄河生态保护治理、重点海域综合治理等标志性战役,推进美丽河湖、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持续打好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推动重要江河湖库生态保护治理,实现黑臭水体动态清零。巩固提升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水平,加快推进城市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加强水源地保护。持续打好入海河流水质提升攻坚战。实施入海河流和近岸海域水质提升行动,强化沿海污染整治,加强海水养殖环境治理,加强船舶港口、海洋垃圾等污染防治。加强岸海河环境风险排查整治和应急能力建设。随着我国水质监测工作的不断深入和细化,对水质监测仪器型式更新的需求不断增加,新技术、新类型在2022年水质监测项目中均有出现,监测产品多样化趋势明显,如黑臭水体监测、水中VOCs监测、小型化水质多参数自动监测、高光谱水质监测、长江干流生态环境无人机遥感调查等,但尚未大规模市场应用。(3)土壤和地下水方面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开展新污染物治理,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实施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严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内地块的准入管理。以化工、有色金属行业为重点,组织实施土壤污染源头管控,定期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强化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研究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推动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加强防渗及地下水环境监测。随着《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法》等一系列政策法规的相继出台,地方配套政策法规、行业标准及技术规范陆续跟进,我国对土壤和地下水检测领域重视度不断提升。作为政策驱动型产业,土壤和地下水检测行业也将迎来巨大的市场空间。(4)环境监测仪器方面在大气监测仪器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有:1)高精度环境空气温室气体监测主要依赖进口;2)颗粒物现场质控难;3)大气污染物自动监测技术和方法标准需要健全。在水质监测仪器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有:1)多采用传统的湿化学水质在线监测技术,在监测的过程中必须使用药剂,存在废液等二次污染;2)测量周期长,监测频率低,不具备水质应急实时监测能力;3)程序繁杂且监测仪器以单指标浓度监测为主,不能全面反映水质生态系统的综合情况。3. 关键核心技术(1)大气环境监测关键技术城市站点高精度温室气体监测技术:相对于常规污染物监测,温室气体监测技术难点主要在于对监测数据的准确度要求非常高。在温室气体高灵敏探测技术方面,以美国Picarro、ABB为代表的气体分析仪器公司,开发了高性能的CRDS、OA-ICOS气体检测仪器,在国内大气背景站、高原科考及其他温室气体高精度测量需求领域占据了绝对市场。国内在温室气体监测技术研究方面也开展了大量的工作,由于起步较晚,国内在温室气体高端分析仪器性能上,尤其是测量精度、环境适应性和长期稳定性等技术指标方面与国外还存在一定的差距。目前,这类仪器仍以进口为主。大气PM2.5与O3污染综合立体监测技术:突破大气PM2.5与O3及其主要前体物的精准探测、智能关联感知、天空地一体化遥感监测技术,建立全组分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和臭氧层消耗物质监测技术与质量控制方法,以满足新时期大气PM2.5与O3协同防控需求。区域碳汇反演数值模拟研究:加强由温室气体监测浓度到排放量的同化反演模型等研究,厘清碳源碳汇的时间变化和空间分布特征及区域贡献,科学预估碳源碳汇的未来趋势,推进监测数据的业务化应用,尽早助力碳达峰行动。(2)水环境监测关键技术免/少试剂监测技术:可以将繁冗复杂的前处理程序简化或省略掉,极大限度地减少监测所需时间,提升监测效率,提高时间分辨率,同时降低使用化学试剂造成的二次污染,免/少试剂监测技术将会是未来水质监测的一大方向。高颗粒度快速检测技术:传统水质在线监测多采用固定站点式的连续监测,需进行消解等预处理,费时费力,且分析结果远远滞后于实际水质变动情况,自动化程度低,不能有效摸查水域的全面水质数据,从而难以对水环境做出整体有效的评价与分析,很大程度上增加了对水环境治理的决策难度,急需高颗粒度快速检测技术,实现多污染源全要素实时检测。水污染物通量监测关键技术:水污染物通量监测能够获得水环境中营养盐和污染物流入或流出的量,用于厘清行政区之间的污染责任,精准支撑生态区域补偿;为水生态健康与风险评估、水生态修复与可持续利用提供数据支撑。4.面临的挑战和机遇2022年,我国经济处于疫情冲击后的恢复阶段,经济发展动力不足,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国内企业缺乏活力,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形势较为复杂严峻。环境监测行业作为环保风向标,面临着更多挑战与机会。(1)面临挑战:生态环境监测、多污染物协同防治技术水平尚无法支撑更高效率、更加精准地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需求。温室气体减排压力空前突出,支撑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如期实现和应对气候变化面临重大技术挑战。(2)发展机遇:“双碳”背景下,推动减污降碳协同控制,强化在线监管作用。“双碳”战略下的温室气体监测将成为热点。多污染物全要素监测需求推动环境监测新技术发展应用,为环境监测行业带来新的活力。水生态生物毒性监测将会是未来增长点之一。二、2023年发展展望2022年1月,生态环境部颁布了《“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明确到2025年,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企业履责、社会参与、公众监督的“大监测”格局更加成熟定型,强调了监测网络与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技术的重要性。“双碳”目标下碳监测成为热点。2021年9月,生态环境部印发《碳监测评估试点工作方案》,选取13个城市开展大气温室气体监测试点,并划分了任务阶段,开启碳监测新阶段。针对不同行业、城市高中低精度和背景点碳监测活动,构建覆盖固定污染源监测、企业无组织排放监测、城市环境空气监测、便携监测、移动走航监测、无人机监测和卫星遥感监测等“天地空”全覆盖的温室气体立体监测网络。通过立体监测数据整合和大数据分析,提升温室气体精细化管理水平和靶向治理能力,为政府主管部门制定中长期的碳减排目标提供科学依据。当前开展碳监测业务的企业并不多,相关政策标准也不完善,整个行业处于起步阶段。但有碳中和的压力在,至少在2060年以前,碳监测都会是环境监测的热门细分领域。组分站需求提升,大气监测设备业务增长潜力大。组分站又名大气污染物在线源解析系统,能够及时掌握污染成因及动态,通过明晰一个城市主要污染构成、来源、形成成因、空间分布等要素信息,帮助管理者精准施策,实现空气质量优良率的提升。组分站主要监测参数包括气象五参数(温度、湿度、气压、风向、风速)、常规六参数(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一氧化碳CO、臭氧O3)、颗粒物组分(颗粒物中水溶性离子13项、有机碳/元素碳、地壳元素29项)和有机物组分(甲烷/非甲烷总烃、含氧有机物12项、挥发性有机组分57项)等。噪声污染日益严重,全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市场规模将扩大。2022年6月5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新噪声法”)正式施行,“新噪声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问题为导向,明确噪声污染内涵,完善噪声标准体系,强化噪声源头防控,明确目标考核评价,分类防治噪声污染,保障公众健康,改善生活环境,对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提出了更高的治理要求,是维护社会安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法律保障。环境噪声防治标准更加严格,责任主体更加明确,必将带来噪声治理市场的扩大。统筹流域与区域、水域与陆域、生物与生态,逐步实现水质监测向水生态监测转变。开展水生生物监测、水生态毒性、生态流量及污染通量监测,为稳步提升水生态环境提供技术支撑。生态环境监测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环保工作越是深入,对环境监测的准确性、及时性、覆盖范围等要求越高。“十四五”期间,我国环保工作重心将逐步从末端治理转向源头治理;从单一污染物防控转向多污染物协同治理;从粗放式转向精细化管理。环境监测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得力助手,伴随生态文明建设进程逐步向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迈进,生态保护国家战略定位的进一步明确,环境监测企业乘着政策的东风会迎来更广阔的发展空间,业务领域可进一步拓宽,市场也将释放更多的监测项目。
  • 2023年,环境监测领域有哪些政策文件需要重点关注?
    随着国家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不断提高,在国家政策的驱动下,2023年,《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方案》、《甲烷排放控制行动方案》、《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等大批政策文件出台,我国环境监测行业持续向好发展。仪器信息网不完全整理了2023年国家出台的部分环境领域重要政策文件,供大家参考。一、大气领域1、《甲烷排放控制行动方案》生态环境部、外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应急管理部、国家能源局等11部门公布《甲烷排放控制行动方案》,明确提出“十四五”和“十五五”期间甲烷排放控制目标,这是我国开展甲烷排放管理控制的顶层设计文件。文件提到:加强甲烷排放监测。探索开展甲烷排放监测试点,在重点领域推广甲烷排放源监测。根据我国甲烷排放特征,在现有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下开展甲烷环境浓度监测,逐步建立地面监测、无人机和卫星遥感等天空地一体化的甲烷监测体系。加强关键技术创新。加强不同领域甲烷排放特征规律研究,持续开展资源化利用、高产低排放育种、监测等关键技术的研发创新,强化甲烷排放控制技术示范工程建设,将甲烷排放控制相关技术纳入国家重点推广的低碳技术目录,加快推进重点领域甲烷排放控制装备和技术的集成化和产业化,部署建设一批国家重点研发创新项目和重大工程。附:甲烷排放控制行动方案2、《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生态环境部发布了《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助力完成“十四五”确定的氮氧化物(NOx)和 VOCs 减排任务,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文件提到:各市、县根据大气环境管理和执法监管需求,加快配备便携式烟气分析仪、便携式颗粒物分析仪、便携式氨监测仪、林格曼烟度仪、便携式挥发性有机物分析仪以及相应保障设备,形成系统化现场检查能力。强化专业队伍能力建设。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制定专项培训计划,围绕现行法规标准、大气污染防治政策、排查整治任务、现场执法检查要点、监测监控技术规范等,系统开展培训工作,全面提升本地执法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附: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工作方案3、《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方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方案》,按照国家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总体部署,在全国范围内选择 100 个具有典型代表性的城市和园区开展碳达峰试点建设,统筹考虑各地区碳排放总量及增长趋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等因素,首批在15个省(自治区)开展碳达峰试点建设,共计35个名额。附: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方案4、《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国务院近日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这是继2013年“大气十条”之后的第三个国家层面的保卫蓝天行动计划。行动计划要求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以减少重污染天气和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为重点,以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主线,开展区域协同治理,远近结合研究谋划大气污染防治路径,扎实推进产业、能源、交通绿色低碳转型。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汾渭平原为本次行动计划的重点区域。文件提到:提升大气环境监测监控能力。完善城市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基本实现县城全覆盖,加强数据联网共享。完善沙尘调查监测体系,强化沙源区及沙尘路径区气象、空气质量等监测网络建设。重点区域城市加强机场、港口、铁路货场、物流园区、工业园区、产业集群、公路等大气环境监测。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非甲烷总烃监测,重点区域、成渝地区、长江中游城市群和其他VOCs排放量较高的城市开展光化学监测。重点区域和其他PM2.5未达标城市继续开展颗粒物组分监测。加强大气环境监测系列卫星、航空、地基等遥感能力建设。完善空气质量分级预报体系,加强区域预报中心建设。开展亚洲地区沙尘暴监测预报预警服务及技术研发。在沙尘路径区开展沙尘源谱监测分析,聚焦北京市进行沙尘源解析,评估各地沙尘量及固沙滞沙成效。提升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执法监测能力,重点区域市县加快配备红外热成像仪、便携式氢火焰离子检测仪、手持式光离子化检测仪等装备。加强重点领域监督执法,对参与弄虚作假的排污单位和第三方机构、人员依法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附:《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5、《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生态环境部发布《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文件提到:加强大气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持续推进环境空气 PM2.5组分、VOCs监测站点及路边交通、工业园区、产业集群环境空气监测站点建设,并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联网。各市、县根据大气环境管理和执法监管需求,加快配备红外热成像气体泄漏检测仪、手持式氢火焰离子检测仪、手持式光离子化检测仪、便携式紫外烟气分析仪、便携式烟尘分析仪、便携式氨气分析仪、便携式不透光烟度计、林格曼烟度仪、便携式油品和尿素检测仪、油气回收三项检测仪、OBD 诊断仪等装备。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 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二、水领域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海洋环境保护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文件提出:国务院有关部门、海警机构和沿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规定,推进综合监测、协同监测和常态化监测,加强监测数据、执法信息等海洋环境管理信息共享,提高海洋环境保护综合管理水平。入海排污口位置的选择,应当符合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根据海水动力条件和有关规定,经科学论证后,报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排污口的责任主体应当加强排污口监测,按照规定开展监控和自动监测。国家加强海洋辐射环境监测,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海洋辐射环境应急监测方案并组织实施。沿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其管理海域的海洋垃圾污染防治,建立海洋垃圾监测、清理制度,统筹规划建设陆域接收、转运、处理海洋垃圾的设施,明确有关部门、乡镇、街道、企业事业单位等的海洋垃圾管控区域,建立海洋垃圾监测、拦截、收集、打捞、运输、处理体系并组织实施,采取有效措施鼓励、支持公众参与上述活动。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2、《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林草局等部门印发了《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25年,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在面源污染防治、水生态恢复等方面取得突破,水生态环境保护体系更加完善,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等要素系统治理、统筹推进格局基本形成。展望2035年,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美丽中国水生态环境目标基本实现。3、《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指南》水质监测指标包括透明度、溶解氧、氨氮3项指标,指标阈值见表1.3项指标中任意1项达到值要求即判定为黑臭水体。在农村黑臭水体水质监测要求的监测方法中,规定监测分析方法参见《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用电化学探头法,便携式溶解氧测定仪技术要求、性能指标等满足《便携式溶解氧测定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925-2017);氨氮推荐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水杨酸—次氯酸盐分光光度法。透明度和溶解氧指标须采用现场原位测定。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指南》4、《国家水网建设规划纲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国家水网建设规划纲要》,强调要“发挥科技创新引领作用,大力推进水网数字化、调度智能化、监测预警自动化,加强实体水网与数字水网融合,提升水网工程科技和智能化水平。”;“加快制定修订水网工程技术标准,健全与水安全保障目标要求相适应的技术标准体系。在推进工程建设时同步配套完善监测计量设施。”;并且,要“完善水网监测体系。充分利用已有监测站网,加快重要江河干流及主要支流、中小河流监测站网优化与建设,加强水文水资源、取排水、河湖空间、水生态环境、水土保持、水工程安全等监测,全面提升水网监测感知能力。推动新一代通信技术、高分遥感卫星、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手段应用,提高监测设备自动化、智能化水平,打造全覆盖、高精度、多维度、保安全的水网监测体系。”附:《国家水网建设规划纲要》三、土领域1、《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规范(修订版)》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修订版)》。此规程规定了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总体组织与任务要求包括资料收集整理与前期准备、外业调查采样与内业测试化验等具体工作流程、质量控制体系、成果汇总与验收等技术规范。本规程适用于土壤三普,也可作为全国或地方性大面积土壤调查或监测工作的参考。附:《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修订版)》四、噪声领域1、《“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生态环境部等16部门发布的《“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到2025年,全国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达到85%。2024年底前,其他设区的市级城市完成相应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县级城市开展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2025年1月1日起,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全面实现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统一采用自动监测数据评价。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副站长毛玉如介绍,2021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监测并向生态环境部报送监测数据的功能区声环境监测点位有3521个,区域声环境监测点位有51046个,道路交通声环境监测点位有21706个。附:《“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五、新污染物领域1、《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经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同意公布,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清单如下:
  • 雪迪龙成立全资子公司 负责环境监测板块
    p  根据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整体业务规划,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北京雪迪龙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环境科技公司”)。/pp  2018年8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环境科技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pp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设立分支机构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设立分支机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pp  strong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strong/pp  1. 公司名称:北京雪迪龙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pp  2. 公司住所:北京市昌平区高新三街3号四楼/pp  3. 法定代表人:缑冬青/pp  4. 注册资本:6,000万元/pp  5. 股东及股东出资情况: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持有100%股权。/pp  6. 经营范围:仪器仪表及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集成、销售、运营及维修服务 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化工产品、电子产品、五金交电、仪器仪表、塑料制品、橡胶制品、通讯器材(不含无线电移动电话、地面卫星接收设备)的批发、零售 软件产品开发、生产与销售 数字信息技术服务、数据处理、数据服务、数据产品销售 技术推广与应用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特种车辆的销售,房屋及设备租赁服务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以上信息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结果为准。/pp  strong设立子公司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和可能存在的风险/strong/pp  1、设立子公司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公司自成立至今,已由单一的环境监测设备提供商发展成为环境综合服务提供商,业务内容涵盖环境咨询、环境监测、环境治理、环境信息化、环境大数据、环境检测服务、环境运维服务、工业过程分析等多个板块。为提高公司的运营效率,降低经营风险,便于业务板块独立核算,公司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环境科技公司”,主要负责环境监测板块业务的开展。/pp  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以公司自有资金出资,投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16%,对公司财务状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该子公司设立后,将作为独立经营主体开展业务,公司及该子公司整体面临的经营环境及经营管理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pp  2、可能存在的风险环境科技公司的成立尚需取得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批准,成立后业务开展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但整体风险可控。随着组织架构、管理机制、业务运营、相关制度的逐渐完善和有效实施,该子公司将逐渐实现健康高效的运营。同时,公司将尽快组建良好的经营管理团队,秉承精细化管理的管理理念,严格加强内部协作机制的运行,以不断适应业务要求及市场变化,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p
  • 2012我国环境监测仪器产量27.38万台 同比增27.35%
    近年来,我国环境监测仪器产量波动幅度较大,但总体呈增长的态势。据报告显示,2012年,我国环境监测仪器累计产量达到了27.38万台,同比增长了27.35%。图表1:2005-2012中国环境监测仪器行业累计产量增长情况(单位:台,%)  环境监测的发展现状  在过去的几年里,经过政府和人民的共同努力,我国环境监测工作有了明显的突破。在环境监测的建设过程中,我国初步具备了中国特色的监测技术,建立了适应我国社会发展的环境管理体系。我国的环境监测系统在排污减排等工作方面起到了明显的作用,为环境质量的提高提供了坚实的技术支持系统。随着监测队伍的扩展,监测的范围也进一步延伸。因此全国出现了一批知名的专家和技术骨干,他们对多个课题进行了研究,在他们研究课题的过程中,环境监测技术也得到了发展。在环境监测取得成效的同时,我们应该保持清晰的头脑,看到它的不足之处。  现在我国环境监测事业的发展面临着许多压力,其主要压力来自两部分,即外部压力和内部压力。外部压力也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的环境监测机构的开放压力,尤其是面临外国严格的环境监测机构 二是国内各部门、各行业监测站和部分科研院所的环境监测工作滞后,其工作状况脱离实际、不合理。从目前来看, 外部压力的约束并不是我国环境监测工作滞后的主要原因。从根本上制约我国环境监测的发展因素是内部压力。首先,在我国环境监测的性质、地位、作用和环境监测站的职能没有经过法定程序来确立,法律法规严重缺失,外加上现行的环境监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能适应新的形势要求,脱离了实际。以上问题的积累阻碍了我国环境监测的进一步发展。  环境监测存在的问题  环境监测队伍建设滞后是环境监测中存在的普遍问题。目前我国的监测队伍人员缺乏,设备老套,许多环境监测工作都只是追求表面而没有真正落到实处。资源配置不合理是环境监测中的一个重点问题。在环境监测工作的过程中,先进的仪器和设备是必不可缺的工具,若在这个方面做的不成功,就像物质失去载体一样,即使监测队伍的水平再高也不能完成环境监测的任务。另外,我国目前使用的环境监测仪历史悠久,设备逐渐老化,监测出来的数据是不太可靠的,而且一些设备坏掉之后,无法进行维修,严重阻碍了环境监测工作的开展。监测经费的投入少于预期的标准,使得设备的配备变得更加困难。只有配备先进的监测和化验设备,环境监测工作的任务才可以及时完成。  对于监测仪器也有特定的要求,它除了具备仪器本身的性能之外,还要使得到的数据具有现实意义,利用价值高。而监测经费的短缺更是现在环境监测中的一个难点。由于我国的突发状况比较多,资金支配相当紧张。在环境监测经费的投入上表现出明显的无力,这使得许多待淘汰的仪器得不到更新,造成了环境监测工作的滞后。而经济带动了新的污染物的产生,原有的监测设备甚至监测不出这些污染物的状况,无法为环境管理提供精确、合理的决策依据,严重偏离了环境监测轨道。  解决环境监测问题的具体措施  要想解决环境监测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首先应理清现有环境监测体系的状况。目前,在我国大部分地区的环境监测站依旧生搬硬套,沿用旧的监测体制来管理环境问题。受经济利益的影响,在对环境质量进行考核时,会受到地方政府力量的干涉。而监测机构的设置方式令人堪忧,一般环境监测站都是按行政区域设置,造成了监测站分布密集,而且它的功能几乎相同,这就导致了资源的滥用。而且这么多的监测站,建设耗费的资金是比较大的,所以从另一个角度上说这加重了各级政府的财政负担。监测任务和工作要求都是由国家统一布置下去,这样的做法相当勉强。不同地区的环境状况是不相同的,采用一个尺度来监测环境质量严重不合理,脱离了地区环境特殊性的实际状况。  综上所述,现行的环境监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太死板,与现代社会的环境监测要求悖离。从这个方向上来看,推进环境监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是迫在眉睫的工作。建立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环境监测技术体系应作为我国环境监测的一个重大战略。一般来说,中国环境监测技术体系应包括环境监测学基础理论体系、环境监测技术路线体系、技术规范体系、分析方法体系、质量评价体系、质量管理体系等六个体系的内容,这是环境监测体系应具备的基础组成部分,漏掉任何一个环节都无法支撑这个体系的运作。此外,要提高环境监测的整体水平以及环境监测系统的综合能力。改善这项工作包括着许多方面的内容,如人员素质、技术系统等等。加强环境监测的水平是基础,而运用综合的评价方法对于环境保护工作来说具有更深远的意义。  社会在不断进步,人民的生活水平也提高了,因此人们对环境质量也有了新的要求。所以环境监测到的数据真实性以及精确性变得尤为重要,环境监测面临着新的挑战与机遇。从理论上而言,环境监测能力水平影响到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水平。环境监测工作者应该勇于接受挑战,提高自身素质,创新思维,研究出新技术来解决即将面临到的问题。
  • 环境监测热度提升、高校类单位采购强劲
    “仪采通”作为仪器信息网旗下科学仪器专业采购服务平台,深耕行业20余年,为仪器采购方和仪器厂商架起一座桥梁,促成一笔笔订单。2023年10月,买家通过“仪采通”平台发布的采购咨询货值,月度已达2.3亿余元。Q4第一月,即使有一周休假,采购依然强劲10月份,“仪采通”平台发布的仪器询价信息达3.9万余条,仪器采购方主要来自工业企业、高校、检测机构、科研院所、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等单位;“仪采通”商机库有效信息同比增长154%,工业企业、高校、检测机构、科研院所等4类单位询盘货值如下图所示。其中工业企业类买家采购货值最高,近1.1亿元,相比于9月份,高校及科研院所的采购价值有所增加,工业企业略减,检测机构减少27%,高校类单位单家采购平均货值最高,这与国家对学术科研领域的投入同比加强、重点扶持产教融合方向有一定关系。图1 四大仪器采购方仪器采购货值10月份的采购单位中,工业企业占比43%,环比持平,相比9月,检测机构、科研院所占比略有下降,政府机关/事业单位、高校类采购单位占比有所增加,详情分布如下:图2 10月采购咨询单位性质分布表1 部分采购单位及采购仪器采购仪器采购单位采购仪器采购单位场发射透射电镜**科技大学氨基酸分析仪河北**食品有限公司激光雷达湖北**学院小动物活体成像湖南**生化有限公司原子层沉积设备中国**大学X光电子能谱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同位素质谱仪中科院**研院液质联用(LC-MS)成都**餐饮集团分子互作分析仪**大学工业CT探伤机**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ICP-AES/ICP-OES中国科学院**研究所气质联用(GC-MS)**(广州)检测技术有限公司ICP-MS**环境监测站(云南省)近红外光谱(NIR)**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仪信通会员厂商及买家服务团队积极服务采购用户 10月份64%采购咨询在1小时内,能够收到相关厂商的响应,91%的采购咨询在24小时内,能够收到响应。情况如下:图3 采购咨询信息各厂商响应时间情况表2 较重视买家商机咨询的厂商top1010月较重视买家商机咨询的厂商top10(点击查看其展位)1赛默飞色谱与质谱6海能未来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赛默飞世尔科技实验室产品7上海炫一智能科技有限公司3天美仪拓实验室设备(上海)有限公司8瑞士万通中国有限公司--实验室分析仪器4奥豪斯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9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5大龙兴创实验仪器(北京)股份公司10HORIBA 科学仪器事业部该榜单反映的是厂商对商机咨询的买家单位重视程度,上榜的厂商表现较为优秀。相比9月份,榜单有较大变动,赛默飞色谱与质谱、赛默飞实验室产品2家厂商仍然榜上有名,剩余8个位置有了全新的变化,天美仪拓、奥豪斯、大龙兴创、海能未来、上海一炫、瑞士万通、莱伯泰科、HORIBA 8家仪器厂商加强了对买家商机咨询的重视程度,在上千家仪器厂商的竞争中,挤进了top10,其他家厂商需要加油了。不仅各大厂商重视仪器采购单位的需求,仪器信息网买家服务部门也在持续走访买家单位,积极了解买家诉求。10月份买家服务团队走访了CTC国检集团、美信、广州海科中心、华测、信测等买家单位与万测等厂商,与买家单位负责人、采购负责人进行了深度交流,充分了解其采购需求并进行了采购合作探讨。图4 买家服务团队走访买家/厂商单位同时买家服务团队还联合了Easy选型团队,开展了“第三届光谱采购节”活动,本届光谱采购节云集国内外光谱仪器知名品牌、业界专家学者和相关企业代表,共同探讨光谱仪器行业的发展趋势、市场机遇与采购选型指导。同时,设置了多元化、专业化的展区,展示光谱仪器、配件及应用领域的最新成果和技术创新,为大家提供实用的光谱类仪器选型指导。欢迎点击查看:图5 第三届光谱采购节10月份仪器信息网买家服务团队继续推出“仪采说”视频服务,除了解读月度报告,还探访了国检京诚环境检测实验室。欢迎查阅,具体方式为关注“仪器信息网”公众号-进入主页-点击“视频号”标签,即可找到查阅,如图所示:图6 仪采说视频查看方式了解了仪采通咨询、仪器信息网合作厂商响应速度及仪器信息网买家服务团队的情况,接下来,我们视角切换下,看看10月份我们所处的行业都发生了哪些变化,释放了哪些信号。核污染监测加强,高精尖仪器国产化措施百花齐放10月份,我们主要关注两个方面,一个是环境、一个是高精尖仪器国产化。环境领域我们从三个方面来看,一是海洋核污染监测加强,随着日本福岛核污水排海的进行,我国对海洋污染的监测越来越重视,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全文发布,将于明年1月1日施行;为规范辐射环境监测工作,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固定式碘化钠γ谱仪连续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二是大气污染监测及治理加强,随着冬季临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也将进入攻坚阶段,为确保秋冬期间各城市完成 PM2.5浓度控制目标和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控制目标,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的通知,要求各市、县加快配备相关环境监测仪器;三是环境监测及污染治理工作向着细化开展,生态环境部明确工业噪声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制造领域将面临新的挑战,噪声的监测也将安排到车间中。仪器国产化方面,随着高精尖仪器国产化的推进,我们明显能够感受到,这场攻坚战已经从过去的大方向引导、倡导,到了近期具体可落地的政策、措施的层面进行推动,实现了由上到下、由粗到细、由整体到局部的转变。各地方纷纷想方设法促发展,10月份,上海市政府印发加快合成生物创新策源 打造高端生物制造产业集群行动方案(2023-2025年),江苏省首次在国内采用“揭榜挂帅”方式,推进高校院所与企业加强国产科学仪器供需合作,长三角发文深化计量一体化发展培育电化学、光学测量、色谱仪、质谱仪、流量计5大仪器品类,科技部回应科学仪器共享,施行查重评议,避免重复购置。同时,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上宣布,中国将全面取消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为国产科学仪器引入更多“鲇鱼”,让国内制造业面临更大的竞争挑战的同时,也促进我国制造业转型升级。另外,时间已到Q4,多数单位也已开始准备明年的采购计划,各家厂商也需要积极行动起来进行冲刺啦。专业采购就用“仪采通”懂厂商——深耕行业20余年与国内外超2000家一线品牌生产商建立了深度合作关系。懂仪器——规模领先的数据库产品超110万个、覆盖20余个行业,解决方案5万余篇。懂技术——庞大的专家智库深度合作的各行业资深专家超过10000名,院士近百位。高效选型——特色买家服务八大特色服务,保障高效选型。点击发布采购信息,一键发布多家比对。附:仪采通”简介“仪采通”是仪器信息网倾力打造的科学仪器专业采购服务平台。平台针对科学仪器采购人员专业性不足、选型效率低的痛点问题设计了八大特色服务。选型工具(1)采购信息发布:一键发布采购信息,自动匹配合适厂商,厂商主动联系您。(2)历史成交价查询:真实成交价格在线查询,预算申报有据可依。(3)采购指南、信息订阅:解决方案、选型视频、真实买家仪器使用心得、专业市场研究报告等数万内容,为您的采购保驾护航。(4)实验室配置清单:专为新建实验室买家提供各领域典型实验室仪器配置方案,一站式解决各类仪器配置选型难题。选型服务(5)批量采购专属客服:针对批量采购、个性化需求配置专属1对1采购助理,提供定制化采购方案。(6)采购交流会:通过线上或线下会议的形式,为供需双方搭建集中交流的平台,精准推荐优质厂商,为买家单位降本增效。(7)专家评审及采购咨询:采购需求技术评审,实验室建设、仪器选型咨询指导。(8)大买家专属特权:参与本网活动有优惠,并享有仪器试用、折扣、协助解决售后问题。联系我们:采购咨询热线:4008-279-100(扫码添加仪器采购小助手微信)
  • 关于举办水环境监测与评价技术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强化水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把握监测技术新进展,提高水环境监测质量,提升监测能力。经市人保局批准,定于2013年3月27-28日在北京会议中心举行《水环境监测与评价技术高级研修班》。高研班由北京市水务局科教处主办,并得到了中国水利学会的大力指导和支持,北京水利学会和北京沃特咨询有限公司联合承办,北京市水文总站和北京市水科学技术研究院协办。  研修内容:见附件一。  参加人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文局、水务(水利)局,各流域监测中心、各级水环境监测与评价机构的技术骨干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科研院所、企业单位中从事水环境监测与评价工作的相关人员(企业单位限制在20人以内)。高研班结束后,北京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将对合格的学员颁发结业证书。  研修班费用:事业单位800元/人,企业单位1200元/人,包含注册费、证书制作费、餐饮费用(两中餐一晚餐)等。费用于开课前通过银行转账缴纳。研修班指定住宿酒店:北京会议中心,标准间450元/日。  有关事项:  1、报到时间:3月26日13:00-18:00---27日8:00-9:00  2、报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西路88号北京会议中心六号楼。  3、联系人:姜春辉、张新伟、董李波  电 话:010-5269 5071/72/73  附件一:水环境监测与评价技术高级研修班议程  附件二:水环境监测与评价技术高级研修班报名表  附件三:北京会议中心位置图  附件一: 水环境监测与评价技术高级研修班议程日期时间标题主讲人备注3月27日9:00-9:30开学典礼陈 铁北京水利学会常务副理事长、北京市水务局总工程师9:30-10:30解读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 水利部水资源司10:30-12:00当前中国水环境问题及应对策略王 浩中国工程院院士13:00-14:30我国水环境监测现状和发展趋势林祚顶水利部水文局副局长14:30-16:00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解读英爱文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水利部水文局总工16:10-17:30北京水环境监测与评价工作交流黄振芳北京市水文总站总工程师17:30-18:00水环境监测方案及新技术应用 3月28日9:00-9:55水质自动在线监测及水源预警技术林爱武北京市自来水集团水质监测中心主任10:00-11:00突发水污染事故应急监测与处置张晓健清华大学教授11:05-12:00 首都水环境问题的思考孟庆义北京市水科学技术研究院副院长3月28日下午考察  附件二: 水环境监测与评价技术高级研修班报名表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邮编 姓 名行政职务专业技术职务电话(必填)手机 (住宿必填)住宿时间是否参加考察入住离开 参会单位 意见我单位同意参加水环境监测与评价技术高级研修班。参会人数共计 人,费用共计 元, 将于 2013年 月 日汇出。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汇款路径 收款单位北京沃特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宣武支行银行账号11001-01950-00530-21945备注1、请于3月25日前将参加高研班人员报名表(附件二)发至邮箱peixun@sinowbs.org,或传真至010-5269 50712、研修费用请于报名表发送后5个工作日内汇至组委会指定账户,发票于报到时领取3、请准确填写贵单位地址及个人信息,以便我们能够将结业证书及时汇至贵单位
  • 揭开环境监测四大矛盾 监测仪器任重道远
    随着我国环保形势的日益严峻,环境监测的压力愈来愈大。我国的环境监测起步较晚,经过约40年发展,具备了为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的基本能力。然而,在当前形势下,尤其是在环保系统推动实施垂直管理改革之时,一些矛盾和问题急需解决。  一是监测任务与人员配置之间的矛盾。近年来,各类目标责任考核接踵而来,环境监测任务日益繁重。为了完成连年增加的任务,地方监测站往往通过招揽合同制人员或临时工来弥补人员的不足。由于监测任务加重却没有增加人员编制,非在编人员的收入需要监测站自行承担。如此一来,监测站需要开展创收,拓展更多的监测业务,容易陷入恶性循环。  二是监测任务与科技水平之间的矛盾。我国各行业科技发展不均衡,一些地方环境监测科技水平相对落后。一方面,多数监测指标尚未实现在线监测,有的在线监测设备还存在技术缺陷,数据可信性不高 另一方面,实验室检测方法落后,设备自动化程度不高,工作效率较低。在现有的科技水平和条件下,想要高效、准确、客观地反映环境质量状况与污染源状况,具有相当大的难度。  三是监测任务与监测质量之间的矛盾。监测数据的准确性直接反映监测质量,也是客观反映监测对象状况的必要条件。监测质量需要多方措施来保障,技术监督部门要对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以达到保证检测机构出具数据的真实性和公正性。要保证监测质量,还需要监测站花大力气抓好质量和管理,做到监测全过程规范有序。然而,现实情况是,一些地方监测质量的高要求与日益增多的工作量存在冲突,若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进行监测,在现有的人员配置和设备条件下,无法完成众多监测任务。  四是环境标准与现状条件之间的矛盾。有的标准制定时间久远,仍在执行,其实已不适应当今的环境形势,无法满足管理要求。有的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定得过于宽松,起不到有效防治的作用。有的环境质量标准制定时“一刀切”,未考虑地域、经济发展水平差异等因素,缺乏针对性。有的地方标准制定得过于严苛,未充分考虑污染治理成本核算和国情等其他因素,给标准的实施带来不便。有的监测方法标准不够全面,操作性差,严重影响实验室检测工作的高效开展。  以上这些矛盾若得不到妥善解决,或将成为制约环境监测事业发展的瓶颈。为此,笔者认为,要切实解决以上矛盾,应增加人员、设备、资金的投入,使其与日趋增长的监测任务相匹配 大力发展环境科技,推广在线监测技术,提升自动化监测设备的研发水平 加快标准更新,修订标准时多方考虑,使其更贴合当今的环境状况,增强标准方法的操作性,提高工作效率 做到相关部门制定、下达任务时更具针对性。
  •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将于近日举办2018年第1期土壤环境监测技术培训班
    p  环境监测作为环境保护的重要基础和支撑工作,在生态文明建设当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近年来国家先后发布了《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重要政策文件,对土壤环境监测提出了若干新的需求和要求,并专门针对环境监测工作发布了一系列指导性文件,包括《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十三五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方案》等,明确了新时期土壤环境监测工作的方向和具体要求。/pp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生态环境部有关精神,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土壤环境监测工作,了解国家土壤环境监测管理需求,提升土壤环境监测技术和管理水平,把脉国内外土壤监测前沿动态,快速掌握土壤监测技术方法。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培训工作安排,定于2018年7月15日-18日举办2018年第1期土壤环境监测技术培训班,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主办,西尔环境教育承办。/pp  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pp  一、培训时间/pp  2018年7月15日-7月18日(7月15日报到)。/pp  二、培训地点/pp  全国环境保护职工疗养院(辽宁省葫芦岛兴城滨海路30号)。/pp  三、培训内容/pp  国家网土壤环境监测现状、国家网土壤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国内外土壤环境监测方法与技术、重金属元素原子荧光、原子吸收和ICP法测试原理及测试技术。/pp  四、培训对象/pp  各类监测机构及企业土壤环境监测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等相关人员。/pp  五、报名方式/pp  请参训人员登录“全国环境监测培训学员报名系统”(直接在地址栏输入cnemcpeixun.cnjournals.net,或访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主页www.cnemc.cn于右侧“监测培训”信息栏中找到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满即止。报名时请在“需要解决的问题”空白栏中填写准确的邮寄通信地址。/pp  六、培训考核/pp  培训结束后,参训人员参加总站统一组织的考试,试卷由总站组织批阅,对考试合格(考试成绩60分)人员在总站官方网站上公示,由总站颁发合格证书。/pp  七、证书制作和颁发/pp  人员培训合格证书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统一制作、盖章后寄发各学员。/pp  八、其他事项/pp  (一)本期培训班学员自愿参加,遵守培训考试规定。/pp  (二)各学员报到时请携带2张一寸照片(背面写上姓名/单位)。/pp  (三)培训费每人为2400元(含教材费和考试费)。/pp  (四)培训期间各学员食宿费用自理(每人每天不超过350元)。/pp  (五)7月15日8:00-21:00在葫芦岛北火车站出站口有工作人员举牌接站。/pp  九、联系方式/pp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pp  王鑫妍 电话:(010)84943274/pp  吴以睿 电话:(010)84943012/pp  全国环境保护职工疗养院/pp  电话:0429-5410201/pp  郝硕:13841646395/p
  • ACCSI2021"环境监测热点技术及市场"论坛专家阵容揭秘!
    环境监测是环境保护的“耳目”,是环境执法监督的重要技术手段,承担着为环境决策和管理提供技术支持与服务的重要职能。近年来,在国家的高度重视、利好政策的拉动以及严格的法规标准倒逼下,环保行业迎来发展的黄金时期。作为环保产业的细分领域,环境监测也充分享受到了政策红利,迎来快速发展时期,行业竞争加剧,每一家置身其中的环境仪器企业都有各自的“酸甜苦辣”。  针对环境监测行业发展现状以及未来发展趋势,仪器信息网特于ACCSI2021期间举办“环境监测热点技术及市场”分论坛,旨在给环境监测领域企业代表及专家提供一个发声、交流的平台,从不同的维度、系统阐述各自对于当前环境监测领域大家所关心的热点技术及市场的独特观点及深度思考,为环境监测行业健康发展提供思路!论坛主题:环境监测热点技术及市场分论坛  论坛时间:2021年4月23日 13:30-17:00  论坛地点:无锡融创万达文华酒店  参会来宾:来自于政府及协会学会领导,检验检测机构负责人,实验室主任,仪器采购负责人,科学仪器及配件厂商董事长及总经理、总工、研发主管、市场总监,投融资机构负责人、合作媒体等。会议日程:“环境监测热点技术及市场”分论坛主持人:江苏省分析测试协会 赵厚民秘书长时间演讲题目演讲嘉宾13:30-13:55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技术创新路径分析生态环境物联网与大数据应用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 副主任 潘本锋13:55-14:20岛津在中国环境在线监测市场的调整与发展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市场部环境行业专员 霍剑威14:20-14:45完善水质监测技术,精准服务污染攻坚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 正高级工程师 胡冠九14:45-15:10新《固废法》带来的固废/危废检测机遇以及安捷伦解决方案安捷伦科技 环境行业市场经理 冯旭15:10-15:35我国大气环境走航监测技术现状及发展思考 无锡中科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总经理 万学平15:35-16:00国产环境专用仪器现状及发展思路青岛众瑞智能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技术总监 王桐16:00-16:25十四五大气VOCs在线监测技术需求与展望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 大气室副主任/高级工程师 高松专家简介:生态环境物联网与大数据应用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 副主任 潘本锋潘本锋,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生态环境物联网与大数据应用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副主任。毕业于郑州大学化学系有机化学专业,获硕士学位,曾先后就职于河南省三门峡市环境监测站、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等机构。参加工作以来,长期从事环境实验室仪器分析、污染源现场监测、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环境质量分析评价、环境监测仪器仪表研发及环境应用研究等相关科研工作。先后参与完成环保部、中国工程院科研项目多项,主持参与制定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多项,在环境类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工作中先后获得“市级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第一届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大比武个人一等奖”、“全国环境保护系统先进个人”、“国家环境监测三五人才”、“国家环境监测培训教师”等荣誉称号。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市场部环境行业专员 霍剑威霍剑威,在岛津公司担任市场部环境行业专员,负责环境行业的市场推广与技术支持。在本次论坛中霍经理将针对岛津对环境在线监测市场新情况的理解进行解读,以及介绍岛津在环境监测领域中,如何协调平衡实验室仪器与在线仪器,以及在线监测仪器技术的未来发展方向。来自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的正高级工程师胡冠九毕业于南京大学环境学院环境科学专业毕业,博士学位。长期在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从事环境监测及科研工作,现任监测中心党委副书记、省太湖水质监测中心站站长。负责或参与省部级以上重大课题20余项,制订国家、地方标准9项。发表文章90余篇,参与撰写专著5部。获得过国家环境保护科学技术二等奖等多项奖项。2012年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获得环保部“国家环境保护专业技术领军人才”、“国家环境监测尖端人才”等称号,以及“十一五”国家环境保护科技工作先进个人、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第四届和第十届“优秀环境科技工作者奖”。为江苏省第三期、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第三层次)。安捷伦科技 环境行业市场经理 冯旭冯经理有十年以上仪器分析行业经验,专注环境、材料领域分析检测市场。在安捷伦公司负责环境与材料行业市场工作。在本次论坛中,冯经理将就国家新《固废法》及近年来固废/危废相关标准更新、固废/危废鉴别检测市场带来的机遇、分析检测仪器在固废/危废相关应用以及安捷伦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领域检测解决方案进行介绍。无锡中科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总经理 万学平在本次论坛中,万总将对现阶段我国有关大气精准治污工作思路及部署进行解读,介绍走航监测技术在大气精准治污中发挥的作用。并对制约大气环境走航技术发挥更大作用的瓶颈进行分析,对于如何破解这些瓶颈,提出中科光电自己的思考、实践以及建议。青岛众瑞智能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技术总监 王桐王总2011年毕业于青岛大学通信工程专业。先后参与了多项青岛市企业技术创新重点项目,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科技部重点研发计划大气专项,获国家发明专利8项,实用新型专利13项。主持研发的“ZR-6010型气溶胶光度计”、“ZR-7230型 原子吸收汞分析仪”、“ZR-3930D型 多通道空气颗粒物采样器”、“ZR-7220型 便携式甲烷非甲烷总烃分析仪”等用于卫生环境专业仪器解决了国内对于高效过滤器检漏、烟气汞现场监测、颗粒物来源解析采样、非甲烷总烃现场检测等领域缺少专业检测仪器的问题,填补了多项国内技术空白。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 大气室副主任/高级工程师 高松高松老师长期致力于大气环境监测与研究。牵头或参与了国家及省部级科研项目十余项。研究设计并创新建立了产业园区VOCs在线监控体系,在上海建成了10个重点产业园区空气特征污染监控网络并得到系统应用。推动了传感器、色谱、质谱和光学四大技术在VOCs监测中的应用。聚焦VOCs等恶臭及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形成了重点园区VOCs污染实时报警、预警响应和污染溯源的在线监管新模式。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3次。上海市环保系统专业技术领军人才;中国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常委。发表论文40余篇。编制环保标准10项,涉及VOCs和恶臭物质。  参会咨询  报告及参会报名:010-51654077-8124 13671073756 杜老师 15611023645李老师  赞助及媒体合作:010-51654077-8015 13552834693魏老师微信添加accsi1或发邮件至accsi@instrument.com.cn(注明单位、姓名、手机)咨询报名。报名链接: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1K扫描二维码立即报名  关于ACCSI2021  2021第十五届中国科学仪器发展年会(ACCSI2021)将于2021年4月21-23日在无锡市召开。  ACCSI定位为科学仪器行业高级别产业峰会,经过14年的发展,单届参会人数已突破1000人,被业界誉为科学仪器行业的“达沃斯论坛”。ACCSI2021以“创新发展,产业共进”为主题,力求对过去一年中国科学仪器产业最新进展进行较为全面的总结,力争把最新的产业发展政策、最前沿的行业市场信息、最新的技术发展趋势、最新的科学仪器研发成果等在最短的时间内呈现给各位参会代表。会议期间将颁发 “年度优秀新品”、 “年度绿色仪器”、“年度行业领军企业”、“年度十大第三方检测机构”、“年度售后服务厂商”、“年度网络营销奖”、“年度人物”等多项行业大奖,引领科学仪器产业方向。
  • STIER施启乐邀您参加2020年陕西省土壤环境监测技术培训班
    STIER施启乐将于2020年12月23日,携实验室器皿自动清洗机参加“2020年陕西省土壤环境监测技术培训班”,邀请广大新老客户莅临现场,学习交流。 会议时间:2020年12月23日09:00--17:00 会议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唐延南路10号中兴和泰酒店二楼长安厅 会议主要内容: (一)国内土壤环境监测现状 (二)国内土壤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 (三)国内外土壤环境监测方法与技术 (四)土壤采样技术规范 (五)土壤常规项目分析技术 (六)土壤金属元素前处理及分析技术 (七)土壤有机项目分析技术 (八)土壤分析质量控制技术与要求 参会方式: 各企事业单位、第三方检测用户免费参加培训。参会公司介绍 STIER施启乐成立于美国,是一家专业的实验室清洗机制造商。主要产品包括自动清洗机、重金属清洗机、实验室专用清洗剂等。自动清洗机应用于各行业实验室和工厂,用于玻璃和各种材质器皿的清洗。 STIER 施启乐针对样品前处理有专业的清洗方案,可定制专门的清洗篮架,以达到相关的清洁度要求。专业的工程师队伍,对制药行业的清洗有丰富的经验,可以针对用户的清洗难点定制专门的清洗方案。 STIER 施启乐产品和服务遍布于各行业的实验室和工厂,如环境监测、食药监、疾病预控制中心、研究院、制药公司、食品公司和化工公司等等。STIER保障各种器皿的清洗效果,确保实验不受污染物干扰,守卫人员健康,节省人工成本,为科学家和实验室工作者提供了便捷。会 议 展 品 STIER施启乐将携如下产品参加本次大会,现场有技术人员为您的清洗排忧解难,欢迎各方前往垂询。 实验室器皿清洗,选择施启乐洗瓶机,安全高效,环保健康,一举多得。STIER施启乐,您值得拥有!
  • 崂应关于环境监测现场执法装备的解决方案(2022版)
    2021年12月14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要求地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积极推进执法装备配备,力争到 2022 年底前配齐装备。同时,积极推动新技术、新装备在大气监督帮扶等重点执法工作中的应用,加大无人机、走航车等应用,进一步拓展日常执法检查手段。 为进一步协助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加强执法装备现代化建设,崂应根据《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指导标准(2020年版)》更新环境监测现场执法装备配型方案,内容涵盖便携式氢火焰离子化检测仪、油气回收三项检测仪、无人机、手持式光离子化检测仪、粉尘快速测定仪、多参数气体检测仪、便携式油烟检测仪、移动源执法监测设备等十余种现场执法必备的辅助设备,详情如下:崂应解决方案现场执法辅助设备
  • 广东省环境监测协会立项《水质 六溴环十二烷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等两项团体标准
    各有关单位:依据《广东省环境监测协会团体标准制定程序》,广东省环境监测协会组织专家对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牵头提出的《水质 六溴环十二烷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水质 全氟辛基磺酰氟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两项团体标准立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项目符合立项要求,现批准立项。请标准起草单位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和要求,高质按期完成制定任务。同时欢迎关注新污染监测的高校、科研机构及相关企事业单位加入标准制定工作。有意参与标准制定工作的请与协会秘书处联系。联系人:高哲仪 何小燕联系电话:020-34476317 34476361电子邮箱:gdsaem@126.com 广东省环境监测协会2024年3月7日粤环监协〔2024〕2号—关于《水质 六溴环十二烷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等两项团体标准立项的公告.pdf
  • 全国环境监测大比武颁奖晚会在京举行
    第一届全国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大比武暨绿色中国年度人物颁奖晚会在京举行 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在为获奖者颁奖获奖人员合影  11月25日,第一届全国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大比武暨绿色中国年度人物颁奖晚会在北京展览馆举行。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全国总工会副主席马培华,全国人大环资委、全国政协人资环委、文化部、国家广电总局、团中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等相关部委负责同志出席颁奖晚会并为获奖者颁奖。  周生贤在致辞中说,今年是“十一五”环保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谋划“十二五”环保思路的关键之年。回顾即将过去的五年,党中央、国务院把环境保护摆上了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提出建设生态文明、推进历史性转变、让江河湖泊休养生息、环境保护是重大民生问题、探索中国环保新道路等一系列新理念,“十一五”环保规划任务基本完成,污染减排目标提前实现,环境保护取得明显成效,环境恶化的趋势有所减缓。“十二五”时期,我国环境保护事业面临大发展的难得历史机遇。我们应当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扎实的行动、更加有力的举措,打好环境保护的攻坚战和持久战,努力提高生态文明水平。  周生贤指出,环境监测是环境保护的“顺风耳”和“千里眼”。通过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大比武,全国环境监测系统开展了自下而上、声势浩大的技术练兵和技术交流,监测行业的整体水平和能力得到很大提高,一大批素质高、业务精、能力强的骨干人才脱颖而出,监测队伍善于学习、勤于钻研、勇于实践、敢于争先的良好风气蔚然成风。绿色中国年度人物是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领军者。这些人物中,有的长期从事开创性的环境科研,有的人积极宣传生态文明和绿色低碳理念,有的致力推动传统产业的生态化改造,有的扎根环保基层默默奉献,在不同领域和岗位为保护环境而思索、呼吁和行动,做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也带动了更多人环境意识的觉醒。  周生贤强调,环境保护是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事业,需要汇聚全社会的智慧和力量。希望获奖者像种子一样,扎根社会各个领域,高擎生态文明建设的大旗,积极探索环境保护新道路,以绿色理念引领环保行动,以环境文化丰富精神文明,以环境友好促进社会和谐,让天蓝地绿山清水秀的美好愿景早日变成现实。  晚会节目由《职责》、《行动》、《力量》和《希望》四个篇章组成,分阶段为41名第一届全国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大比武获奖个人和集体以及16个2008、2009绿色中国年度人物获奖个人和集体颁发了奖杯和证书。国内众多著名艺术家在晚会上联袂出演了精彩的节目,整台晚会呈现出“绿色、低碳、环保”的特色。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张力军、吴晓青、李干杰,纪检组长傅雯娟,党组成员胡保林,总工程师万本太,以及机关直属单位干部职工出席了晚会。
  • 重磅!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党委:生态环境监测发展这十年
    近期,中央宣传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出版《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深入学习《纲要》,深刻领悟“十个坚持”,用蕴含其中的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自觉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践行者,是我们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头等大事。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抓生态文明建设,全党全国推动绿色发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美丽中国建设迈出重大步伐,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从认识到实践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生态环境监测是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基础,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党的十八大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生态环境监测事业步入了发展的快车道,通过深化改革构建运行高效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通过完善制度确保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全面,通过强化支撑保障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十年来,生态环境监测以自身的前进轨迹和真实可靠的数据,见证和记录了生态环境的历史变迁,为深刻感悟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真理力量,充分展示其实践成果提供了丰富素材。深化改革,建立统一权威高效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坚持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全面领导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保证。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将生态环境监测改革纳入全面深化改革总体布局进行统筹谋划和大力推进,2015—2017年,部署实施《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三份重要改革文件,基本搭建生态环境监测管理和制度体系的“四梁八柱”,推动构建统一权威高效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是生态文明建设的系统观念。着力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企业履责、社会参与、公众监督的多元融合的生态环境监测“大格局”。按照“全面设点、全国联网、自动预警、依法追责”的方针,建成覆盖环境质量、生态质量和污染源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实现陆海统筹、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一)加强环境质量监测1.建成世界领先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一是国家建成1734个城市点位覆盖我国地级及以上城市的国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实现“谁考核、谁监测”,支撑国家评价与考核排名,倒逼地方政府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二是各地建成超过1.2万个区县及乡镇点位的地方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支撑地方评价与考核排名,层层夯实责任落实,实现空气质量精准化管理。三是聚焦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监测,实现150个城市细颗粒物组分监测、154个城市挥发性有机物组分监测、263个城市非甲烷总烃监测,支撑追因溯源精细化管控。四是建成16个国家背景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61个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和78个大气环境监测超级站,有效支持重点区域空气质量联防联控。五是建立“天—空—地”一体化大气综合立体监测网,地面监测、移动走航、地基遥感、卫星遥感等各类数据充分融合,全面反映空气质量和环境问题,高效支撑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六是建立并发展世界领先的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体系,全国重点区域已基本实现未来1月延伸趋势预测、未来7—10天精细化预报,潜在污染过程小时超标风险预报能力,有力支撑了区域重污染天气污染管控和科学应对。七是开展涵盖碳排放源监测、碳汇监测、环境大气温室气体监测的碳监测评估试点,不断探索监测在“双碳”战略中的标尺作用,为碳交易、碳市场、国家和城市碳排放量核算提供基础数据支撑。2.建成覆盖各大流域和海域的水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络一是国家建成分布于全国1835条重要河流和210座重要湖库上3641个断面的国控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其中包括1837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实现十大流域干流及重要支流、地级及以上城市、重要水体省市界、重要水功能区“四个全覆盖”,实现“谁考核、谁监测”,支撑国家评价与考核排名。二是各地建成包含5118个省级监测断面的地方水环境质量监测网,与国家联网协同运行,多级数据关联分析助力各地水污染治理精准施策。三是建成水生态状况调查监测网,设置的705个监测点位涵盖全国七大重点流域(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以摸清家底、找准问题、因地施策支撑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四是建成饮用水水源地监测网,覆盖所有县级及以上的3365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以精准评价和风险评估支撑饮用水水源保护。五是建成全海域环境质量监测网,1172个近岸海域监测点位覆盖了沿海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海域,187个近海海域监测点位基本覆盖了渤黄东南4个海区除近岸外我国主张管辖海域,支撑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六是天地一体化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地面监测与遥感监测有机协同,形成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三水”统筹监测新格局,支撑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新需求。3.建成国家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络国家设置土壤环境监测点位22427个,其中土壤环境背景点2364个、基础点20063个,基本覆盖所有土壤类型、县域和粮食主产区,实现全国土壤环境状况背景水平、变化趋势客观评价。广东、海南、重庆、河北、广西等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国控点位基础上,因地制宜对不同污染源类型、不同土壤利用类型、不同管控目的土壤环境实施更加精细监测,拓展形成省级土壤环境监测点位,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等土壤环境风险管控目标进行重点监控。组织开展地下水试点监测和“双源”地下水环境监测现状调查,开展1912个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监测工作,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和质量控制体系。4.辐射和声环境质量监测网不断加强建立以陆域辐射环境质量和近岸海域辐射环境质量监测为主的国家辐射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国控监测站点1501个,涵盖环境空气、地表水、土壤、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近岸海域、核设施周边等各要素,重点关注国家重点监管核与辐射设施、核设施周边海域海洋辐射环境变化趋势。建成涵盖城市功能区、城市区域和城市道路交通的声环境监测网,地级及以上城市监测点位约8万个,县级城市点位约3万个,有效支撑我国声环境质量监测。(二)拓展生态质量监测1.建立全国生态质量监测网络加强卫星遥感与地面核查相结合的生态监测,遥感数据采用2—8米国产高分辨率卫星遥感影像,每年地面核查点位近1万个,每年完成一版全国生态类型监测数据;国家和地方对近3000个典型村庄开展农村环境质量状况监测,重点关注农村地表水水质、环境空气、饮用水水源和土壤环境状况。2021年,生态环境部首次发布《区域生态质量评价办法(试行)》,建立生态质量指数(EQI),遵循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理念,从生态格局、生态功能、生物多样性、生态胁迫等方面对区域(地方)生态质量进行综合评价,引导地方更加系统地加强生态修复与生物多样性保护。2.扩展生态系统地面监测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逐步实现对全国各类生态系统的协同监测。国家在16个省份典型生态系统开展生态质量、物种多样性监测,布设生态质量监测样地63个,实现对重要生态功能区等重要生态空间的监测。建设生物多样性观测网,组织开展以鸟类、哺乳动物、两栖动物和蝴蝶为代表的生物多样性观测,建立了749个监测样区,设置样线和样点11887条,大部分位于全国重点生态功能区、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重点区域,初步形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全国生物多样性观测网。(三)推进污染源监测1.强化污染源自行监测国家建立全国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与共享系统,35万家持证排污单位开展自行监测并与国家平台联网,基本实现全国持证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数据统一采集、处理、分析、评价。地方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情况纳入日常监管及执法检查范围,每年组织开展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质量专项检查,推动排污单位落实自行监测主体责任。2.加强污染源执法监测建立并落实国家指导、省级统筹、市县承担的污染源执法监测制度,结合省以下监测机构垂直管理改革,将污染源监管重心下移到区县。2021年,对3.4万家排污单位开展执法监测。按照执法与监测协同联动的模式,开展“双随机”执法监测,为环境执法处罚提供支撑。目前,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已建立了污染源监测信息公开平台。3.推进实施排放源统计调查制度2021年,《排放源统计调查制度》经国家统计局审批后付诸实施。作为生态环境统计改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排放源统计调查范围进一步优化,覆盖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和移动源5个源项。其中,工业源重点调查单位约16.5万家,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约1.7万家,农业源、生活源和移动源统计调查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调查数据广泛应用于经济社会环境等领域,为国家和地方管理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撑。完善制度,确保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全面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原则,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集中攻克老百姓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让老百姓实实在在感受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生态环境监测数据是客观评价生态环境质量“好”与“坏”“变好”与“变坏”、反映污染治理成效、支持管理决策的基础,因此,监测数据质量至关重要,全方位健全管理与技术制度并严格执行,保证了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全面。(一)畅通监测体制机制2018—2020年,《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生态环境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等一系列重大举措,进一步解决了生态环境监测事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体制机制问题。按照打通地上和地下、岸上和水里、陆地和海洋、城市和农村、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的“五个打通”和“统一生态环境监测评估”的要求,以“谁考核、谁监测”的原则,全面上收国家环境空气、地表水、土壤环境质量监测事权。通过省以下垂直管理改革将地方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至省级,从体制机制上强化统一监测,有效保证生态环境监测与评价的权威高效、独立公正。形成以实时数据为基础、例行报告为主干、评价排名为核心、预测预报为亮点的生态环境监测评价应用体系,基本说清污染来源及变化趋势、为生态环保督察和环境执法提供了可靠依据,有力支撑了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及七大标志性战役和生态补偿、风险防范、环境公共服务等各项生态环境管理工作。(二)建立国家网运维制度始终把国家网运维管理作为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扎实推进党风廉政与行风建设的重要阵地,坚决守住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底线。坚持依法运维、科学运维、诚信运维,建立了“八四三”国家网运维管理体系。“八”是指依法运维八大措施,包括压实责任、筑牢底线、阳光招标、“两承诺一扣款”、集中统管、独立检查、考核约谈、警示通报;“四”是指科学运维四项举措,包括制定统一技术规范、强化量值溯源、规范持证上岗、加强智慧感知监测体系建设;“三”是指诚信运维三种手段,包括服务质量星级评价、相关活动信息公开、严惩造假。在国家网运维管理体系的有力保障下,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得以保证。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评估认为“生态环境监测真实性得到提升”“环境监测数据准确性也在提升,监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全面加强”。(三)提升监测标准化水平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监测评估标准化水平。《意见》印发后,生态环境部发布了监测类标准259项,累计发布监测标准1200余项,构成覆盖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固废、沉积物、海洋、生态、辐射、废气、废水、监测仪器等各要素重点项目的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体系,统一的生态环境标准体系初步形成,有力地支撑生态环境质量评价/考核、污染源排放监管、国际履约等各项生态环境工作,不断健全生态环境质量评价报告制度,形成科学、独立、权威、高效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实现生态环境监测统一组织领导、统一规划布局、统一标准规范、统一数据管理、统一信息发布“五个统一”。(四)全过程监测质量控制从技术上确保监测数据的有效性和准确性。形成涵盖环境空气、地表水、土壤等9个生态环境要素,覆盖采样运输、现场监测、实验室分析、质量控制、综合评价全过程和自动在线监测、便携快速监测、遥感监测等多个环节和手段的监测技术路线与体系。建立量值溯源技术体系。建成覆盖各级环境监测网络的臭氧等重点项目量值溯源技术体系。成立生态环境监测计量中心,并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计量司与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的支持下,陆续建成臭氧、气体流量、细颗粒物质量浓度、噪声等生态环境部门最高计量标准,作为生态环境监测量值溯源体系的“量值源头”,逐级开展量值溯源/传递工作,确保国家网监测数据量值准确可比。各地生态环境部门也积极建立健全生态环境监测量值溯源体系。夯实质量控制基础能力。按照国家—区域/流域—机构三级质量管理体系规划,建设国家环境监测量值溯源与传递实验室、污染物计量与实物标准实验室、环境监测标准规范验证实验室、专用仪器设备适用性检测实验室,相关实验室已建设、研发、取得6项生态环境部门最高计量标准装置、35项国家有证标准物质及54项仪器检测资质。以省级监测机构为依托,建设华北、东北、华东、华南、西南和西北等6个区域生态环境监测质量控制中心。完善监测行业质量控制制度,加强源头管理。从布点、采样、现场测试、样品制备、分析测试、数据传输等方面对从事环境监测的机构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确保其具备出具真实、准确监测数据的能力。同时,进一步明确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数据质量主体责任,将“谁出数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溯制度融入监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与运行中,在资质认定评审及监督检查中予以监督和确认。据此,全国8000余家各级各类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已在各自质量管理体系中明确各类人员的数据质量责任,质量管理要求贯穿监测活动全过程、各环节。(五)“保真”“打假”两手发力加强环境质量监测监督检查。建立国家环境质量监测网常态化监督检查工作机制,针对国家监测站点和承担国家网任务的生态环境监测运维机构,通过网络检查、现场检查、随机抽查、能力考核验证等多种手段和措施,加强数据质量监督。特别是,针对环境空气、地表水“采测分离”、地表水自动监测等事关环境质量考核的重点项目,组织第三方机构开展例行和随机检查,实现国控站全覆盖,以常态化的监督压力,促进运维/采样规范性与数据质量提升。大力加强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监管。支撑管理部门重点对管理体系不健全、监测活动不规范、存在违规违法行为的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进行打击,建立联合惩戒和信息共享机制,并将弄虚作假行为的监督举报纳入12369和12365举报热线。对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机构,依法依规予以责令改正、罚款、撤销资质等处理,倒逼社会化监测机构提升管理规范性和数据真实性,无人监管的乱象得到扭转。开展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专项检查。组织开展了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自行监测专项检查,并对重点排污单位执法监测、自行监测信息公开进行联网检查,倒逼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数据归真。连续两年开展严厉打击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强化法治约束,对不当干预严厉处罚。配合最高法、最高检出台司法解释,推动环境监测弄虚作假纳入《刑法修正案(十一)》。2017年以来,生态环境部通过远程监控与实地抽查相结合,采用飞行检查、例行检查和专项检查等形式,查处人为干扰监测案件,视情节轻重程度依纪依法分别给予行政处分、移送公安机关刑事侦查和处罚,产生了强烈警示教育效应。此外,领导干部不当干预监测行为纳入离任审计、纪检监察、各级生态环保督察等重点监督范围,在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强化支撑,保障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坚持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宗旨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还老百姓蓝天白云、繁星闪烁”“还给老百姓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景象”“让自然生态美景永驻人间”。党的十八大以来,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陆续实施,生态环境监测改革发展成效日益凸显,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越来越多地应用到生态环境质量评价、政策规划、考核排名、执法处罚、成效评估、信息发布等实际工作当中。十年来,生态环境监测已经全面融入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主战场,成为支撑生态环境管理的“奠基石、顶梁柱”,为生态环境管理决策提供了强有力抓手,切实保障了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一)还老百姓蓝天白云、繁星闪烁消除人民群众的心肺之患,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2013年率先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的74个重点城市(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直辖市和省会城市),2021年,细颗粒物浓度降至30微克/立方米,改善幅度为56%;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细颗粒物浓度改善幅度分别达到64.2%、56.7%和55.3%。京津冀成为全国空气质量改善最为显著的区域,区域颗粒物组分中有机物、硫酸盐等浓度改善最为明显,近五年改善幅度分别达到51.0%、41.7%,充分反映散煤燃烧、工业排放管控成效突出。空气质量“蓝天”数显著增加,广大群众的幸福感明显增强。2015年,我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实施新标准,优良天数比例以年均1—2个百分点持续增加。2021年全国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7.5%,122个城市优良天数比例超过95%;大气主要污染物浓度全面下降,细颗粒物浓度为30微克/立方米,实现有细颗粒物监测以来的最低浓度水平;臭氧浓度为137微克/立方米,臭氧和细颗粒物浓度连续两年“双下降”,展现出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的成效;二氧化硫浓度为9微克/立方米,年均浓度首次进入“个位数”时代。美国彭博社公开报道,中国在7年间空气质量改善幅度与美国在30年间减少的空气污染相当,印证了中国大气污染治理取得的显著成效。(二)还老百姓清水绿岸、鱼翔浅底我国水环境理化指标已经接近或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2021年,全国江河湖库总体水质良好,其中:Ⅰ—Ⅲ类优良水体比例为84.9%,较2013年上升了20.8个百分点;劣Ⅴ类比例为1.2%,较2013年下降了9.0个百分点。2021年全国地表水主要污染指标均呈现大幅下降,化学需氧量、氨氮和高锰酸盐指数的平均浓度分别为13.5毫克/升、0.2毫克/升和2.6毫克/升,较2013年分别下降20.1%、76.5%和35.0%。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等七大流域及西北诸河、西南诸河和浙闽片河流水质Ⅰ—Ⅲ类断面比例从2013年的71.7%上升到2021年的87.0%,重要湖库水质优良比例从60.7%上升到72.9%,富营养状态湖库从37.8%减少到27.3%。水环境质量均呈现明显好转。2021年,全国近岸海域总体水质良好,优良水质(一、二类)海域面积比例为81.3%,较2013年上升了10.0个百分点;沿海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辽宁、河北、广东、广西和海南的水质为优,优良水质海域面积比例超过90%,海水环境质量稳中趋好、持续改善。(三)让自然生态美景永驻人间我国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逐步提升。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和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将约25%陆地国土面积划入生态保护红线。据美国航天局卫星数据,2000—2017年,全球新增绿化面积中约1/4来自中国。中央财政实施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政策,党的十八大以来转移支付资金近6200亿元,覆盖陆域国土面积50.4%,促进了生态系统的保护与修复,夯实了国家生态安全基础。2021年全国EQI值为59.8,生态质量综合评价为“二类”,表明我国生物多样性较丰富、自然生态系统覆盖比例较高、生态结构较完整、功能较完善,生态质量基本稳定。生态质量“一类”的县域面积占国土面积的27.7%,“二类”的县域面积占32.1%。初步遏制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基本管控土壤污染风险,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2021年受污染耕地、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超90%,土壤环境风险有效管控。2021年,实际监测的1900个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Ⅰ—Ⅳ类水质点位占79.4%,Ⅴ类占20.6%。水土共治,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稳定。面向未来,更好发挥生态环境监测支撑引领与服务作用坚持生态兴则文明兴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历史依据,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理念。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巩固污染防治攻坚成果,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目前,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已进入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生态环境监测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自觉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践行者,锚定建设美丽中国和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加快推进《“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纲要(2020—2035年)》各项任务,全方位建设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与监测能力现代化,更好支撑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生态环境质量继续改善提供坚实保障。按照“提气、降碳、强生态,增水、固土、防风险”,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与监测能力现代化水平。强化“监测先行、监测灵敏、监测准确”,提升国家、区域和地方生态环境监测基础能力,推进大气环境立体综合监测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准确率;系统推进碳监测评估,提升碳监测技术水平,纳入常规监测业务体系;拓展生态质量监测,开展生态质量指数监测评价;深化水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进一步提升重点区域流域水质监测预警与水污染溯源能力;优化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加强水土风险协同监测;强化污染源监测和应急监测,“平战”结合提升防范和化解环境风险的能力。充分利用现代感知技术、物联网、区块链和大数据等技术,统筹建设高效感知、高速传输和大数据综合分析的智慧监测体系,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监测能力与水平。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进一步锻造生态环保铁军先锋队,全力以赴做好生态环境监测各项工作,保障监测数据“真、准、全、快、新”。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心怀“国之大者”、勇于担当作为,让监测更好支撑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减污降碳,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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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对不断更新的方法标准,却总是做不好方法验证,新的检测项目迟迟无法开展̷̷守着一堆高级仪器,却不知该如何优化方法,让仪器的潜力发挥到最佳̷̷堆积如山的样品,却无法提升实验效率和准确率,加班、返工变成了常态̷̷相信您经常被这些问题困扰,像个不停旋转的陀螺一样逃不开工作表做完了又来了怎么也甩不掉。这时,那么您应该停下手中的实验,花一点时间来学习、充电了。毕竟,磨刀不误砍柴工。但您又苦于找不到整块的时间来学习、提高,怎么办?珀金埃尔默智汇学院——充分照顾你的碎片化时间,让您时不时充电十分钟,高效一整年!短视频课程为主,辅以音频、文献,充分照顾您的碎片化时间,面向实践,高浓度知识干货,拒绝单纯产品推广宣传,让您学以致用,班级、论坛、答疑、考试̷̷多种互动模式,告别单纯的知识灌输,业内名师驻场指导,让您和大咖零距离学知识,赢积分,好礼送不停!智汇学院精品课程 |专注环境检测技术知识,珀金埃尔默一直在路上!近些年,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的日益重视,针对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防治等方面的政策不断出台,制定了更为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治理标准。我们也针对着环境监测领域的难题,为您准备了丰富的应用知识,让您轻松上手应对挑战。一、应对大批量土壤样品自“土十条”发布以来,土壤分析成为热点。在这样的机遇下,如何在批量的土壤检测项目中,保证样品量和数据质量?成为商业实验室面临的巨大挑战。为此,我们邀请了广东环境检测中心赵志南老师、珀金埃尔默公司的陈观宇,李建飞等老师为大家带来一系列的土壤检测相关报告,课程包括对土壤中无机元素、有机污染物、放射性核素等全方位的完整科研思路。点击下面视频链接观看《土壤快速消解法过程演示》http://www.perkinelmercollege.com.cn/open/course/2二、应对水中新兴污染物近期,关于水体中微观污染物的新闻有媒体多次报道,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为此,我们邀请了国家海洋局第一海洋研究所的李景喜老师、浙江工业大学的潘响亮老师、珀金埃尔默公司的查珊珊,娄彦强等老师,针对微观污染物的研究进行分享。课程内容主要包括对微观污染物的概述、环境迁移、富集、分离、检测及健康风险等方面。点击下面视频链接观看《不同尺寸微塑料的测试方法》http://www.perkinelmercollege.com.cn/course/68/task/455/show三、应对不断提升的空气污染物检测挑战从环境健康的角度来说,我国大气领域关注的污染物种类在增多,但是颗粒物和vocs是目前最关注的问题。如何根据在线监测的vocs数据,分析区域vocs的日变化和季节变化?如何根据筛选典型性案例,结合气象、常规污染物数据等,对高污染物时段的污染物来源进行分析?如何根据站点的vocs数据及其他常规污染物数据,分析该站点臭氧生成的敏感性?观看完整视频寻求答案,或与老师/小伙伴探讨视频相关内容,请点击文末“阅读原文”,转至珀金埃尔默智汇学院平台(首次登录需要注册简单信息)ps:往期“视频平台”上的相关视频已全部迁移至智汇学院,有需要观看的小伙伴,也快来注册学习吧~智汇学院登录学习简易指南step 1: 打开【珀金埃尔默】微信公众号,选择底部菜单“应用服务”-“智汇学院”, 也可直接访问学院网址:www.perkinelmercollege.com.cn;step 2: 点击学院首页右上角“注册”,注册后登录 (首次登录需补充简单的基本信息); step 3:点击感兴趣的课程,点击“开始学习”进行学习 / 点击目录下感兴趣的课时进行学习; 课程互动想与老师/同学探讨课程相关内容吗?快来话题区留言交流吧! 学院积分点击首页右上角“账户中心”,点击“我的积分”“积分规则”“邀请码”查看积分细则。学院即将推出积分兑换礼品功能~ 积分可以先攒着,之后慢慢花。ps:将来还可以购买付费课程哦~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即可观看学院学习详细指南 珀金埃尔默 智汇学院珀金埃尔默智汇学院是珀金埃尔默旗下的在线学习平台,开设主旨为“赋能客户、助力成长”。智汇学院的课程内容包含基础知识、行业新知、实践培训、技术详解等。平台可实现视频播放,进度记录,积分累计、互动问答、在线考试̷ 更多功能等你来解锁~每日登录,完成课程,互动问答,邀请朋友,都能获得相应积分哦!拿积分,学新知,快来加入我们吧!拿积分,学新知。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即可进入智汇学院!
  •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办(征求意见稿)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加强生态环境监测管理,建立全省生态环境监测质量保障责任体系,有效防范和依法惩治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确保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全面、准确、客观、真实、可追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定义及适用范围】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生态环境监测活动,适用于本办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办法所称生态环境监测,是指依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对环境质量、生态状况、污染物排放状况及其变化趋势的采样观测、遥感解译、分析测试、综合评价等活动。包括环境质量监测、生态状况监测、污染源执法监测、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及涉环境税监测、环境影响评价现状监测、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竣工环保验收监测、辐射工作单位相关场所辐射监测、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监测、污染场地评估调查监测、清洁生产审核监测、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监测等。本办法所称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系指故意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等以及生态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篡改、伪造或者指使篡改、伪造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等行为。对弄虚作假行为的调查范围界定及情形认定,按照《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断及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第三条 【质量管理工作范围】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是指在生态环境监测的全过程中为保证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和信息的代表性、准确性、精密性、可比性和完整性所实施的全部活动和措施,包括质量策划、质量保证、质量控制、质量改进和质量监督等内容。第四条【工作目标】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是构建统一的生态环境监测标准规范体系、质量控制和质量管理体系,通过行政、执法和技术手段,保证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全面、准确、客观、真实、可追溯,为生态环境管理科学决策提供重要保障。第五条【主管部门职责】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监测质量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第六条 【社会监督】鼓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发生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生态环境监测质量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受理举报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为举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保密。第七条【行业自律】鼓励相关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制定自律公约、服务标准等自律规范,组织开展能力评估、业务培训、技术比武、能力验证等活动。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生态环境行业协会的指导帮助,不断提升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技术能力和服务水平。第二章 监测单位与人员基本要求第八条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本办法所称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是指依法成立,能够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及报告,并独立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包括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所属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相关部门所属从事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机构,以及从事生态环境检验检测、生态环境监测设备运营维护等活动的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本办法所称的监测单位,是指上述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和依法开展自行监测的排污单位。第九条【监测单位的基本要求】监测单位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具备与生态环境监测活动相匹配的监测人员、场所环境、设备设施;(二)使用有证标准物质(样品)或具有计量溯源性的标准物质(样品)开展生态环境监测活动。不适用标准物质(样品)的生态环境监测活动应当采取其他有效方式确保生态环境监测结果的可靠性;(三)使用的生态环境监测设备符合国家有关生态环境监测标准规范要求;定期开展设备检定、校准、比对等量值溯源与传递工作,保证其量值准确可靠;(四)应按照相关技术规范或标准,使用能满足监测工作需求和质量要求的方法和程序实施生态环境监测活动;(五)建立生态环境监测活动相适应,覆盖全场所、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 (六)按规定保存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监测报告、监测全过程原始记录、报告审核记录以及监测任务合同等档案资料,保证监测数据、结果及报告可追溯;(七)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八)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要求。依法纳入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范围的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应当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第十条 【质量管理部门的基本要求】监测单位应设立质量管理部门或岗位,配备质量管理人员及必要的实验条件,其主要职责是:(一)负责监督管理本单位各类生态环境监测活动,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使质量管理工作程序化、文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切实保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质量;(二)组织和开展质控考核、能力验证、比对、方法验证(确认)、质量监督、量值溯源及量值传递等质量管理工作,并对其结果进行评价;(三)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所属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质量管理部门负责本机构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的申报与日常管理;其他监测单位的质量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监测人员能力确认与日常质量管理;(四)建立生态环境监测标准、技术规范和规定、质量管理工作的动态信息库,确保相关标准、规范现行有效;(五)组织或参加生态环境监测技术及质量管理的技术培训和交流;(六)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的监督与检查;(七)负责编制质量管理总结及计划。第十一条 【监测人员的基本要求】从事生态环境监测活动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掌握与岗位相适应的生态环境保护基础知识、法律法规、评价标准、监测标准或技术规范、质量控制要求,以及有关化学、生物、辐射等安全防护知识;(二)经过必要的培训和能力确认,能力确认应包括基础理论、基本技能、样品分析的培训和考核等;(三)监测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监测单位从业;(四)遵行职业操守,规范日常行为,坚持做到依法遵规、公平公正、诚实守信、保守秘密、忠于职守、廉洁自律。第十二条 【持证上岗】监测人员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要求持证上岗。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对下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所属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测人员的持证上岗考核工作,其他监测单位监测人员可采取监测单位自行组织、自愿参加行业组织或省级生态环境部门组织的持证上岗考核。未参加或未通过考核的人员,应当在持证人员的指导下开展相应的生态环境监测活动,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由持证人员负责。第十三条 【诚信公示】凡在本省开展生态环境监测服务的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需将机构名称、地址、法人性质、关键岗位人员(法人、单位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服务类别、技术能力范围等诚信信息在海南省社会环境服务机构管理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对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诚信信息包括:(一)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基本情况;(二)监测仪器设备资产台账及仪器设备清单;(三)机构人员基础信息及监测能力;(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及附表;(五)监测业务活动情况及监测报告清单。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名称、法人性质、营业执照、资质范围、关键岗位人员、机构地址、实验室地址等发生变化,应在变更后30日内在海南省社会服务机构管理平台更新公示信息。第三章 质量管理要求第十四条 【监测标准规范】从事生态环境监测活动,应按照统一的生态环境监测标准、规范开展监测,监测人员、仪器设备、装备和实验室环境设施等应满足监测工作及质量管理的要求。第十五条 【质量体系建立】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应建立并有效运行与所开展的生态环境监测活动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应当覆盖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开展生态环境监测活动的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点位布设、样品采集、现场测试、样品运输和保存、样品交接、样品制备、分析测试、数据处理、记录、报告编制和档案管理等过程。第十六条 【全过程质量控制要求】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应根据相关监测标准和技术规范,在生态环境监测活动全过程采取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确保出具的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追溯。(一)监测点位的设置应根据监测对象、污染物性质和具体条件,按统一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相关技术规范和规定进行,保证监测信息的代表性、完整性、可比性;(二)采样频次、时间和方法应根据监测对象和分析方法的要求,按统一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相关技术规范和规定执行;(三)样品在采集、运输、保存、交接、制备、分析测试及留样等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应的生态环境监测标准、规范,确保样品质量;(四)现场测试和样品的分析测试,应优先采用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方法;需要采用国际标准、其他国家的标准或自定标准时,应进行等效性或适用性检验,并书面征得服务对象同意,监测结果应在本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存档保存;(五)监测数据在传输过程中均应保证所有信息的一致性和复现性,不得伪造、篡改监测数据;(六)对外出具报告或数据时,应根据服务对象要求,提供有关样品采集、运输、分析、质控等方面的原始记录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第十七条 【原始记录保存要求】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应及时记录样品采集、现场测试、样品运输和保存、样品制备、分析测试等监测全过程的技术活动,保证记录信息的充分性、原始性和规范性,能够再现监测全过程。所有对记录的更改(包括电子记录)实现全程留痕。监测活动中由仪器设备直接输出的数据和谱图,应以纸质或电子介质的形式完整保存,电子介质存储的记录应采取适当措施备份保存,保证可追溯和可读取,以防记录丢失、失效或篡改。当输出数据打印在热敏纸或光敏纸等保存时间较短的介质上时,应同时保存记录的复印件或扫描件。第十八条 【排污单位质量控制要求】自行开展监测工作的排污单位,应当参照本办法第十二条至第十五条开展质量管理工作,并依法公开相关监测数据和信息。第十九条【运维机构要求】从事生态环境监测设备运营维护的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应在样品采集与分析、仪器设备运行、数据交换与传输等方面实施质量管理,确保各类数据在仪器分析及信息传输、发布等过程中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一)从事生态环境监测设备运营维护的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与委托单位就运行维护、设备维修、定期巡检等工作签订有关合同的,机构及其负责人应保证自动监测数据质量并承担法律责任;与委托单位不签订运维合同,但形成事实合同关系的,同样承担自动监测数据质量法律责任;(二)监测站房及所属采样、分析、数据传输等方面的运维工作原则上只能由同一家运维机构负责。除运维人员、负责监管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人员外,未经允许,其他人员不得擅自进入站房、不得接触设备、不得通过网络等方式连接设备、不得干扰样品采集部位及样品传输管路的周边环境;(三)从事生态环境监测设备运营维护的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负责站房及所属样品采集及传输设备、仪器分析及数据传递等系统按规范运行;自动监测仪器设备应当定期检定或校准,并做好相关记录;使用的标准物质应当是有证标准物质或具有溯源性的标准物质;传输的数据应是准确、不被外界干扰的数字量模式;按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等要求,定期开展校准校验等质量管理工作,需要定期开展手工比对监测的应由有资质的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开展手工比对监测并提供比对监测报告;(四)从事生态环境监测设备运营维护的生态环境监测机构须确保自动监测数据在分析仪、现场工控机、中控平台、数采仪及各级环保监控平台等所有设备上传数据的一致性,不受量程设置、传送距离、传输介质等干扰;(五)从事生态环境监测设备运营维护的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不得擅自移动、改变或干扰监测站房、采样点位及管路,擅自更换样品分析、数据传输等设备及其它影响计量的部件。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排污单位或其它单位对生态环境质量或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自行运营维护的,按本条规定开展工作。第二十条【监测质量责任】监测单位应当建立“谁出数据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责任追溯制度。监测单位及其负责人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采样与分析人员、审核与授权签字人分别对原始监测数据、监测报告的真实性终身负责。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对委托人送检的样品进行检测的,监测报告对样品所检测的符合性情况负责,送检样品的代表性和真实性由委托人负责。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和标准规范,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对所排放的污染物及其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实施自行监测,保存完整的原始记录;不具备自行监测能力的,应当委托其他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开展自行监测,并对外公开委托信息,核实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相关资质能否满足本单位自行监测指标要求,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数据质量保证措施提出明确要求。排污单位对其自行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从事生态环境监测设备运营维护的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及其负责人按照运营维护责任对监测数据承担责任。第二十一条 【干预留痕机制】监测单位及其人员应当独立于其出具的监测数据所涉及的利益相关方,不受任何可能干扰其技术判断的因素影响,保证出具的监测报告全面、准确、客观、真实。监测单位及人员对相关利益方不当干预监测活动,应当采取全程留痕、依法提取、介质存储、归档备查等方式如实、完整记录,并及时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有关上级部门举报;对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行为,应当拒绝。第四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二条 【监管部门职责】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建立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建立生态环境监测质量检查专家库,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对本地没有实验室的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以加强监测现场核查为主,若有必要赴异地开展实验室核查,应与该机构实验室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建立协查机制。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与同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部门合作和信息沟通,及时共享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资质认定和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罚结果等监督管理信息。第二十三条 【监督检查内容】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有权对在本行政区域开展生态环境监测活动的监测单位的下列事项实施监督检查:(一)监测点位、仪器设备、试剂材料、标准物质(样品)、场所环境与人员情况;(二)样品采集制备、分析测试、数据传输、评价等原始记录和监测报告情况;(三)运维规程、计划和记录;(四)监测方法和监测技术规范的使用情况;(五)质量管理体系及运行情况;(六)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定期、不定期开展盲样考核、比对监测等能力验证。第二十四条【监管职权】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可以行使下列职权:(一)进入生态环境监测活动场所进行现场检查;(二)调查、询问监测单位、委托人等有关单位和人员;(三)查阅、复制生态环境监测活动有关档案、合同、发票、账簿及其他相关资料;(四)开展其他必要的调查、检查。被检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积极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材料,不得以任何方式拒绝、阻挠和隐瞒。第二十五条【开展执法检查情形】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监测单位存在以下行为的,视为涉嫌弄虚作假,需开展执法检查:(一)被实名举报且举报人身份得到核实的,能提供基本事实线索或相关证明材料的、被“12369”、“12345”举报平台反馈且有相应线索的、被举报且明确指出监测报告中弄虚作假线索的;(二)相关行政部门开展检查,发现监测报告或数据存在弄虚作假嫌疑而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反馈或转交的;(三)威胁检查人员或无正当理由抗拒检查的;阻挠、拖延不配合检查的;拒绝提供材料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四)监测单位拥有的人员、设备、资质等条件明显不能满足正在开展的监测活动的。第二十六条【弄虚作假行为界定】除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情形外,监测单位存在以下行为并被查实的,视为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一)侵占、损毁或擅自移动、改变自动监测点位、设备或其它计量部件的;(二)因人为干扰造成自动监测仪器分析仪、数采仪、各级环保监控平台等方面的自动监测数据明显不一致的;(三)故意断开流量计、分析仪、数采仪等设备的电源、网络,导致自动监测数据为零、不变或缺失的。(四)监测仪器设备有电子原始记录和谱图,故意不保存、删改、销毁原始电子记录的。第五章 调查与处理第二十七条【执法部门职责】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的调查和处理。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监督检查,发现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的,应依法立案查处,并向上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对党政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关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的调查和处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八条【调查程序】对发现涉嫌存在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的,应按以下程序开展调查。(一)现场检查和立案1.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对生态环境监测活动采用随机抽查和飞行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发现涉嫌存在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的,应依法立案查处;2.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在各类审批、评审、备案、督察、检查等工作中,发现有监测单位涉嫌存在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的,应依法立案查处;3.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排污单位开展日常现场检查,发现涉嫌存在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的,应依法立案查处;4.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所属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在日常监测、检查等工作中发现监测单位涉嫌存在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的,应将问题线索和证据及时移交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立案查处;5.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接到有关涉嫌存在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的投诉或举报,或接到其他部门移交的问题线索,应及时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按相关程序决定是否移交。受理过程中相关人员应严格保守秘密。(二)调查取证1.对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案件的调查取证可按照《行政处罚法》《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的有关规定实施。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必要时可以组织所属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或其他专家,为调查取证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2.调查过程中需要采样取证的,应由具备相关采样资质的人员,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实施现场采样,并采取拍照、录像或其他方式记录采样过程。调查和采样过程中须有当事人在场,并要求其在现场检查(勘察)笔录或采样记录单上签名。当事人拒绝签名或当事人不在场的,调查人员应当注明情况,并请其他见证人签名;3.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案件的证据,除现场调查(询问)笔录、现场检查(勘察)笔录,以及照片、音像、监控视频等电子证据外,按照不同环节或不同情形,可补充收集下列证据:(1)现场监测或采样环节弄虚作假:现场监测或采样原始记录(含仪器存储文件或打印记录)、质控措施记录、排污单位现场工况记录、样品保存和交接记录、环境条件记录、仪器使用记录、现场封存样品等书证物证,以及有关照片、音像、监控视频等资料;(2)实验室分析环节弄虚作假:分析原始记录(含仪器谱图和自动存储记录)、质控措施记录、量值溯源记录、环境条件记录、仪器使用记录、留存样品等书证物证,以及有关监控视频等资料;(3)报告编制环节弄虚作假:监测报告(正本和副本)及所有监测原始记录、审核记录,以及其他存档资料等书证;(4)机动车排放检测环节弄虚作假:检测记录、环境条件记录、仪器使用记录、已上传的电子检测报告和本地打印报告、车辆基础数据等资料;(5)自动监测及运维环节弄虚作假:生产记录、排污记录、环保治理设施和自动监测设备运行维护记录,自行监测报告、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报告,自动监测仪器中存储的数据,以及从仪器设备或数据传输设备上复制备份的数据和依法提取的环境样品等资料。第二十九条【违规惩戒】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监测单位存在下列情形的,由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采取函告整改、约见谈话等形式,予以警示。(一)采样、分析等专业技术人员未经上岗培训,未持有相关监测项目合格证书或未经机构内部考核合格;关键岗位人员变更没有按相关规定办理;违规挂靠监测人员的;(二)监测或运维过程不规范,出具的监测报告和原始记录(运维记录)未能严格执行或错误使用生态环境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信息不完整,直接或间接影响最终监测数据(结果)的有效性和准确的;(三)监测或运维能力不满足,技术人员工作经历、监测能力不匹配,仪器设备存在不足或缺陷,环境设施条件不符合要求,不能满足或有效维持所开展的监测和运维活动的;(四)质量控制活动不匹配,质量管理体系未建立或不能覆盖监测和运维的全部场所,未能有效执行体系文件要求,质量控制措施不满足相关监测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的;监测单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涉事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严格按照相应程序予以处罚。第三十条【案件移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在查处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案件中,发现涉及其他相关部门职责的,应当依法向相关部门通报或移送。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涉嫌违反《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应当向同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移送;对于省外注册的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因弄虚作假被依法查处的,还应当向机构注册地所属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通报有关情况。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查实的篡改伪造生态环境监测数据案件,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予以拘留;对于涉嫌犯罪的,应当制作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调查报告、现场勘察笔录、涉案物品清单,以及监测、鉴定、检验报告等证据材料,及时向同级公安机关移送,并将案件移送书抄送同级检察机关。第三十一条【行政复议】监测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因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被处罚的,可依法向同级人民政府或上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起行政复议。第三十二条【结果公开】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信息公开的规定,在政府官方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公开对监测单位的监督检查结果,并将查处的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相关责任主体行政处罚结果报送海南省自由贸易港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依规对外公示。第六章 附 则第三十三条 【解释权】本办法由海南省生态环境厅负责解释。第三十四条【实施时间】本办法自2021年 月 日起实施。原《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办法》同时废止。《海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一、起草背景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是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生命线。2018年5月11日,省委办公厅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海南省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海南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办法》,完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规范管理秩序,加大对不当干预行为和弄虚作假行为的惩处力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第三十二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健全生态环境评价和监测制度,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防止污染,保护生态环境;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促进资源节约高效利用。”明确指出,要健全生态环境评价和监测制度。为建立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保障责任体系,规范生态环境监测行为、有效防范和依法惩治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确保环境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全面。按照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海南省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实施方案》要求,我厅对原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并形成了《海南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二、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令第39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生态环境部 国市监检测〔2018〕245号);《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环发〔2015〕175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 214-2017;《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技术导则》HJ 630-2011 《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厅字〔2017〕35号);《海南省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实施方案》(琼办发〔2018〕33号);三、主要内容本办法主要包括分为6章34条,主要规定以下内容:(一)明确生态环境监测的内涵和范围。对生态环境监测的内涵进行了明确,把环境质量监测、生态状况监测、污染源执法监测、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及涉环境税监测、环境影响评价现状监测、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竣工环保验收监测、辐射工作单位相关场所辐射监测、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监测、污染场地评估调查监测、清洁生产审核监测、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监测等纳入监测质量管理范围。(二)明确了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的工作范围和工作目标。(三)明确生态环境监测管理质量管理体制,建立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制度。(四)明确了监测单位和人员的基本要求。规定了监测单位和人员的基本要求,建立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制度和监测机构诚信公示制度。(五)建立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办法》规定了统一监测标准规范,建立质量体系,全过程质量管理,监测原始记录留存、“谁出数据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数据质量责任追溯机制等制度。为防治行政干预,建立干预留痕制度。(六)建立监测单位监督管理制度。针对监测单位监管缺位的问题,《办法》从监管职责、监督检查内容、监管权限、需开展执法检查的情形、弄虚作假行为界定、调查程序、违规惩戒、案件移送、行政复议等方面,对监测单位监督管理作出了全链条规定,为查处和打击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提供了保障。(七)建立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公开制度。
  • 四川首届环境监测大比武揭幕
    2011年11月6日,四川省第一届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大比武开幕式在德阳什邡市举行。这次大比武活动由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四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总工会共同主办,是四川省第一次以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为主体的技术比武活动,来自全省各市(州)环境保护局、成都军区监测站、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环境与放射性监测站、攀枝花钢铁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劳动卫生防护研究所的24支参赛队伍共72名参赛人员将在决赛现场进行激烈角逐。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厅长姜晓亭出席开幕式并宣布开幕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站长罗毅出席开幕式并致辞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厅长姜晓亭出席开幕式并宣布大比武开幕,中共德阳市领导、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站长罗毅、环境保护部西南督查中心、四川省总工会、四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等领导和同志共计约300人出席了开幕式。  开幕式结束后,各位领导冒雨巡视了环境应急监测比武现场和实验室比武现场,鼓励参赛队员精心操作,取得优秀成绩。中国环境监测站站长罗毅、环境监测司副巡视员张京麒在应急监测比武现场了解情况  环境监测大比武包括理论考试、实验室分析和现场应急监测三大类。据四川省环保厅环境监测处介绍,比赛内容根据四川省环境特点设计,实验室分析包括重金属监测、有机物监测以及高锰酸盐指数等常规监测项目 现场应急监测包括水质监测和空气中二氧化硫监测等。  大比武将持续到9日,共24支队伍近百名选手参赛。最终将评出个人综合奖、个人单项奖和团体奖,其中获个人综合一等奖的2名获奖者将获“省五一劳动奖章”。参加开幕式的各代表队精神昂扬紧张的二氧化硫监测比赛现场
  • 环保部今年第四次发布环境监测标准
    近日,环保部再次公布两项环境监测标准,此次公布的两项标准均为土壤监测标准,涉及的污染物为氰化物和基本参数,涉及的仪器为分光光度计和电位计。  这是环保部今年第四次发布环境监测标准,加上这次发布的标准,总共发布8项土壤监测标准。本月环保部开始启动的2016年环境标准承担单位征集工作(本网相关报道:环保部启动新一轮标准制定工作 为多项排放标准做配套)中,也将为即将发布的土壤新标配置多项标准,这都将为&ldquo 土十条&rdquo 的发布和实施奠定基础。  全文如下:  关于发布《土壤 氰化物和总氰化物的测定 分光光度法》等两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环境监测工作,现批准《土壤 氰化物和总氰化物的测定 分光光度法》等两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土壤 氰化物和总氰化物的测定 分光光度法》(HJ 745-2015)   二、《土壤 氧化还原电位的测定 电位法》(HJ 746-2015)。  以上标准自2015年7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登录环境保护部网站(bz.mep.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环境保护部  2015年6月4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辽河凌河保护区管理局,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各标准主编单位。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5年6月5日印发
  • 环保部发布四项辐射环境监测标准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辐射环境监测工作,现批准《水中钋-210的分析方法》等四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水中钋-210的分析方法》(HJ 813-2016).pdf   二、《水和土壤样品中钚的放射化学分析方法》(HJ 814-2016).pdf   三、《水和生物样品灰中锶-90的放射化学分析方法》(HJ 815-2016).pdf   四、《水和生物样品灰中铯-137的放射化学分析方法》(HJ 816-2016).pdf。  以上标准自2016年11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kjs.mep.gov.cn/hjbhbz/)查询。  自以上标准实施之日起,下列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废止,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水中钋-210的分析方法 电镀制样法》(GB 12376-90)  二、《水中钚的分析方法》(GB 11225-89)   三、《土壤中钚的测定 萃取色层法》(GB 11219.1-89)   四、《土壤中钚的测定 离子交换法》(GB 11219.2-89)  五、《水中锶-90的放射化学分析方法 二-(2-乙基己基)磷酸萃取色层法》(GB 6766-86)   六、《水中锶-90的放射化学分析方法 发烟硝酸沉淀法》(GB 6764-86)   七、《水中锶-90的放射化学分析方法 离子交换法》 (GB 6765-86)   八、《生物样品灰中锶-90的放射化学分析方法 二-(2-乙基己基)磷酸酯萃取色层法》(GB 11222.1-89)   九、《水中铯-137放射化学分析方法》(GB 6767-86)   十、《生物样品灰中铯-137放射化学分析方法》(GB 11221-89)。  特此公告。  环境保护部  2016年10月12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环境保护部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6年10月12日印发
  • 从四个方面!帮你解读国内环境监测市场政策
    p  a title="" href="http://www.instrument.com.cn/application/industry-S02.html" target="_self"环保行业受政策、法规及监管的驱动,在span style="COLOR: #000000"环境/span诉求加强的情况下,尤其是进入“十三五”时期,国内环保市场已呈现出前所未有的高速发展趋势。/a/ppa title="" href="http://www.instrument.com.cn/application/industry-S02.html" target="_self"  环境监测作为环保产业的一个分支,也有近千亿元的市场潜力。环境监测产业链主要分为上游硬件、软件、检测试剂 中游监测仪器、监测系统以及下游仪器维护、设备运营。而随着有关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政策的出台,环境监测市场将逐步向社会开放,行业公司将由监测设备销售向提供环境监测服务转型。/a/ppa title="" href="http://www.instrument.com.cn/application/industry-S02.html" target="_self"  2015 年2月5日,环保部印发《关于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的指导意见》,提出全面放开服务性监测市场,有序放开公益性、监督性监测领域。同年8月12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要求到2020年全国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基本实现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生态状况监测全覆盖。/a/ppa title="" href="http://www.instrument.com.cn/application/industry-S02.html" target="_self"  而环保部发布《水质阿特拉津的测定气相色谱法》、《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HJ759-2015)等八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驱动环境监测行业的发展。/a/ppa title="" href="http://www.instrument.com.cn/application/industry-S02.html" target="_self"  空气监测2012年环保部颁布新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其中新增了PM2.5和臭氧两项监测指标,至此空气监测指标增加到6项。这一方案提出了2015年年底全国建成1326个监测点,而这些监测点主要覆盖在381个地级市。相较于国际目标,各省份对环境监测站点的建设目标大大高于环保部规划。/a/ppa title="" href="http://www.instrument.com.cn/application/industry-S02.html" target="_self"  北京在今年提出将在现有环境空气监测网络基础上,建设四个子网络、一个移动系统组成的“4+1”多功能大气环境质量监测网络体系,预计今年北京市空气监测站点将增加约一倍,达到60-70个。/a/ppa title="" href="http://www.instrument.com.cn/application/industry-S02.html" target="_self"  除北京外,广州也在今年1月出新增15个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另外,佛山、绍兴等城市也在今年年初相继提出增加城市内空气监测站点的数目。因此未来两年空气监测站点的数目可能会有2倍左右的提升。空气污染源在线监测2011年底发布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现有电厂从2014年7月1日起执行更严格的排放标准,其中脱硫改造起步早,基本已完成改造并配备相应的监测设备。继电力行业之后,钢铁、水泥行业逐渐成为大气防治的重点领域,2011-2012 年间环保部发布了《钢铁行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水泥行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水泥行业排放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提出钢铁企业应安装COD、 SO2、重金属等主要污染物在线监测装置,并大幅降低了水泥行业SO2和NOx的排放限值。/a/ppa title="" href="http://www.instrument.com.cn/application/industry-S02.html" target="_self"  此外,环保部还相机发布了20余个与大气相关的行业排放标准,除常规的颗粒物、SO2、NOx、氨、烟气黑度指标之外还纳入一系列重金属、有机挥发物等指标。/a/ppa title="" href="http://www.instrument.com.cn/application/industry-S02.html" target="_self"  水质监测水质监测相较于大气监测起步稍晚,但近年来发展迅速,特别是2015年4月出台的水十条,给水质监测市场带来了强大发展动力。/a/ppa title="" href="http://www.instrument.com.cn/application/industry-S02.html" target="_self"  各省市已公布的水十条中,北京市与江苏省等要求在2016年底前,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而其它省市要求在2017年前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相对较晚的天津市,力争到2020年底前,覆盖全市废水排放总量95%的企业全部安装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a/ppa title="" href="http://www.instrument.com.cn/application/industry-S02.html" target="_self"  在地表水水质监测方面,各地水十条也有明确目标,大部分省市要求在2017年,饮用水水源水质优良比例保持100%,每季度向社会公开水质监测数据 地表水环境水质优良达80%以上 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地表水水质监测市场也将火爆。/a/ppa title="" href="http://www.instrument.com.cn/application/industry-S02.html" target="_self"  而在之前,《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十二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长江中下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等文件也对水环境监测提出了相应的目标。/a/ppa title="" href="http://www.instrument.com.cn/application/industry-S02.html" target="_self"  重金属和VOCs监测2010 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指导意见的通知》首次将VOCs列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的重点污染物。2013年4月,北京市2013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首次将“挥发性有机物”纳入减排控制对象。2013年6月环保部发布《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进一步明确VOCs的治理方法和技术。《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中提及“为有效控制颗粒物和VOCs污染,深化颗粒物污染控制,河北将在火电行业普遍推广袋式除尘器和电袋复合除尘器,同时积极推进道路与建筑扬尘控制,防止二次污染。/a/ppa title="" href="http://www.instrument.com.cn/application/industry-S02.html" target="_self"  在重金属监测方面,环保部于2009年颁布《重金属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2008~2020年)》。《方案》中对铅冶炼企业的整治,有两项内容变化最大,第一是重金属工业及有色金属加工业工业废水最高容许排放标准值比之前更严格。/a/p
  • 《青海省“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印发实施,明确10项重点任务和“四个一”具体目标
    《青海省“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近日出台,到2025年,青海省将基本建成天地一体、上下协同、统一高效、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构建科学独立权威高效的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规划》提出了“四个一”具体目标。在“一张网”智慧感知方面,环境质量监测点位覆盖全部区县和大型工业园区,挥发性有机物(VOCs)自动监测实现地级以上城市全覆盖;立体化、智能化技术装备能力不断提升,监测、监控、执法融合联动、协同增效。在“一套数”真实准确方面,落实最严格的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责任体系,在社会生态环境监测领域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督促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落实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主体责任。在“一体化”综合评估方面,与全国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平台集成联网,数据信息的示踪溯源、互证互印、整合利用、深度挖掘能力大幅增强,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考核排名、监督预警一体推进。在“一盘棋”顺畅高效方面,省内各级生态环境监测事权划分清晰、落实到位,生态环境监测领域突出短板加快补齐。省级现代化、市县标准化监测能力体系进一步完善,建立与生态环境监测职能任务相匹配的高水平人才队伍,基本形成权责清晰、运转高效、多元参与的生态环境监测运行机制。《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深化大气环境监测、加强水环境监测、完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测、推进声和辐射环境监测、持续强化生态质量监测、探索碳监测评估、强化污染源和应急监测、推动监测数据智慧应用、提升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应用水平、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现代化等10项重点任务。
  • 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成业内潜规则 四种造假手段被公开
    6月16日,山东省环保厅通报了两起环境在线监测数据造假案例,两家企业相关负责人均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与此同时,近日,因自动监控造假,福建省环保厅将10家问题突出的违法企业列为省级挂牌督办对象,这也是福建省首次集中对企业自动监控造假进行挂牌督办。今年3月,在杭州市“亮剑”专项执法行动中,两家涉嫌在在线设施上弄虚作假的企业被查处。  山西省更是出台文件,对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实施细则进行规范,明确17种篡改监测数据、14种伪造监测数据的行为。  对此,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说:“近年来,环保部在不断加强对环保数据的监管,一些地方已经开始行动,山东等一些地方也在探索遏制环境数据造假新的机制,未来地方在查处环境数据造假上的力度会进一步加强。”  现状:监测数据造假多人被拘  山东省环保厅介绍,近期发现巨野县三达水务公司氨氮自动监测数据偏低。经调查问询,三达水务公司承认私接暗管,干扰采样,对监测数据作假。巨野县环保局对三达公司处以10万元罚款,公安机关对案件实施者生产主任田某行政拘留15天。  另一起案件系山东省监控中心通过污染源动态管控系统,发现日照城市排水公司氨氮自动监测设备斜率由1修改为0.5,超出正常范围。日照市环保局对该企业罚款10万元,公安机关对该企业运行班长杨某行政拘留10天。  相对于山东省的两起环境监测数据造假行为,福建省查处的问题更多,数据造假的手段也更多样。  日前,福建省环保厅组织若干个执法小组,突查了全省50多家企业的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情况,并将福建馥华食品有限公司等10家问题突出的违法企业列为省级挂牌督办对象。  福建省介绍,已查到的造假方式包括:破坏采样管路,人为配制样品或对样品进行稀释;规避仪器采样时段,致使监控采样时总是排放达标废水;故意闲置、不正常运行自动监控装置;篡改仪器参数,改变数据修正值等。  为此,福建省环保厅责成有关地方环保部门对挂牌督办企业依法严厉查处。对涉嫌篡改、伪造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以及不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同步移送公安机关对相关责任人实施行政拘留。  早在今年3月,在杭州市也查处两家涉嫌在线设施上弄虚作假的企业。  同时,今年6月2日起山西省正式实施《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实施细则》,明确了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情形认定,以及对数据造假行为的惩处规定。特别强调,对党政领导干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篡改、伪造或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由负责调查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出建议,移送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地方在查处环境数据造假上的力度在加大,未来还会进一步加强,马军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一些地区已经在尝试处罚机制,一旦发现企业数据造假不仅仅面临处罚,还会影响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影响到企业的信贷、采购、上市等。  背后:屡禁不止因造假成本低  为掩盖超标排放等问题,环境数据造假也一直被业内称为“潜规则”。  新环保法实施后,对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提出了更为严厉、明确的处罚措施,用法律强化数据的真实性。  然而,即便如此,环境监测数据造假的问题依然层出不穷。  2015年,全国共发现2658家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存在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放、弄虚作假等问题,17个省区市对发现的问题立案78起。环保部通报15起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及数据弄虚作假典型案例。  马军介绍,环境数据造假屡禁不止根源是造假成本低、收益大,某省专门负责监管这方面的领导就指出企业环境数据造假的成本就80元~100元,却可以节省几十万元的环境处理成本,差距巨大,部分企业就会铤而走险。  实际上,严惩之下仍难断根的环境数据造假问题,引起了环保部门的高度重视。  2015年12月,环保部印发《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为打击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提供了判定依据。同时要求,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定期或者不定期组织开展环境监测质量监督检查,发现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的,应当依法查处,并向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  环保部一直在加强环境监测数据的监管,包括新环保法等也对此提出了严格要求,马军认为,造假还是有一定的普遍性,识别、揭示还是要靠地方加强推进,但是,在加强落实方面一些地区还没有完全做到。  “地方在查处数据造假上的力度会进一步加强,大的方向一定是这样,随着环境监测权的上收,可以预见未来对数据有直接监管、监测权的省一级环保部门会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马军说。
  • 政策利好持续释放 环境监测板块投资机会凸显
    p style="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生态环境领域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环保装备制造行业规范条件??在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引导下,越来越多的政策法规聚焦在环境监测上。受益于此,环境监测市场也正成为一块越来越大且越来越美味的蛋糕,掀起资本狂欢浪潮。br/strong政策利好持续释放 环境监测板块投资机会凸显/strongbr/ 生态环境监测是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保护的重要基础,是生态环境工作的基石,是构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重要支撑。作为环保产业中颇具弹性空间的细分领域之一,环境监测市场受国家政策的影响较大。br/ 不久前,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关于生态环境领域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更是明确表示,“推行生态环境监测领域服务社会化,加强社会监测机构监管,严厉打击生态环境监测数据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生态环境数据真实准确。”br/而《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横空出世,给出了京津冀与周边地区“2+26”个城市的大气治理目标,并取消限产比例,化工、煤炭、钢铁、建材等高污染、高排放与高耗能企业不再“一刀切”式停工限产。br/ 地方政府因地制宜制定错峰限产的举措,必须以环境监测数据为基础,如此才能对污染进行精准打击,进而实现差异化错峰限产停工。如此一来,环境监测行业成为最大受益者。br/ 此外,继2017年工信部发布《关于加快推进环保装备制造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环保装备制造业产值达到1万亿的目标后,今年8月,工信部再次发布《环保装备制造行业(污水治理)规范条件(征求意见稿)》和《环保装备制造行业(环境监测仪器)规范条件(征求意见稿)》,引导环保装备制造业转型高质量发展,促进环保产业成长壮大。br/ 再考虑到环保税的开征,环保税中排放量计算的认定优先顺序较之前有所调整,排污费征收时不被认可的企业自主监测得到重视,预计将进一步促使监测市场加速放量。br/ 层出不穷的政策出台,对环境监测板块形成巨大利好。而且按照国家短中期规划,2020年将在全国范围内建成涵盖水、气、土的环境监测质量空气体系。所以在2020年之前,环境监测设备与环境服务势必迎来“春天”。br/ 面对环境监测市场这块越做越大的美味蛋糕,各大环保企业纷纷布局,希冀分一杯羹。据了解,先河环保、盈峰环境、天虹环保、聚光科技等监测领域的巨头不断强化布局力度,同时也吸引了大量的社会资本涌入,进一步促进了环境监测市场的繁荣。br/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我国环境监测市场不断放开,环境监测产业突飞猛进,但由于部分地方配套改革政策滞后、管理不规范、服务跟不上等短板,导致监测市场出现了混乱局面,最直接的表现就是低价恶意竞争等情况的出现。br/ 所幸宏观调控这只“看得见的手”已经开始发挥功效,通过行政、金融等多种手段,加强对监测机构监督管理,规范监测行为,提升监测能力与水平,培育和引导监测市场健康发展。br/ 环境监测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前提条件之一,在政策扶持下,中长期来看,同样具备投资价值,值得重点关注。/p
  • 环境监测服务跨入社会化新时代,不做环境监测“局外人”
    p style="text-align: center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社会化环境监测与运营服务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暨环境监测与运营创新论坛/pp  论坛简介/pp  为引导环境监测市场健康发展,建立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通过行业自律规范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的市场行为,提高环境监测质量和管理水平,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决定成立“社会化环境监测与运营服务专业委员会”,并定于2017年6月中国国际环保展览会(CIEPEC2017)期间组织召开“社会化环境监测与运营服务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暨环境监测与运营创新论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pp  strong1、论坛主题/strong/pp  主题一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社会化环境监测与运营服务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pp  主题二 自动监控系统运维服务的机遇与挑战/pp  1.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营管理的质量控制(拟邀请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领导)/pp  2.环境监测PPP模式探讨(逯元堂,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 环境PPP中心主任)/pp  3.提升管理效力,规范运维服务(毕晓峰,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服务营销中心总经理)/pp  4.运营管理专家----第三方运营服务的信息化建设(程俊杰,中兴仪器(深圳)有限公司 产品经理)/pp  5.标准化与数据化在运营服务中的应用(温丽霞,中绿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助理兼运营总监)/pp  6.仪器智能化与运维服务信息化在第三方运营服务中的作用(张吉臣,北京万维盈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总经理)/pp  主题三 社会化环境监测业的发展前景/pp  1.环境监测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拟邀请环境保护部政策法规司领导)/pp  2.质检在环境监测领域的管理思考(沈正生,北京市计量科学研究院 化学所所长)/pp  3.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与产业发展趋势展望(石爱军,北京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副院长)/pp  4.浅谈环保产业中第三方检测机构技术现状及发展(文焕成,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华北大区经理)/pp  5.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在竞争中如何发展壮大(何姝,深圳市宇驰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pp  6.服务认证在环境监测领域的应用探索(高晓晶,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认证中心副主任)/pp  strong2、论坛时间/strong/pp  报到时间:2017年6月14日(14:00-18:00)/pp  论坛时间:2017年6月15日,会期一天,(9:00am~17:30pm)/pp  strong3、论坛地点/strong/pp  北京维景国际大酒店一层宴会厅/pp  (北京市三元桥北三环2号)/pp  strong4、组织方式/strong/pp  主办单位:/pp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pp  承办单位:/pp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pp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pp  深圳市宇驰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pp  中兴仪器(深圳)有限公司/pp  中绿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pp  strong5、参会人员/strong/pp  从事自动监控系统运营相关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从事社会化环境监测相关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大专院校的学生等。/pp  同时,会议诚邀各省市环境监测、监察等环境管理部门领导莅临指导。/pp  strong6、论坛注册及食宿安排/strong/pp  所有报名参加论坛的人员请于2017年6月13日前将回执(可登陆网站下载)以邮件方式提交到我会。/pp  论坛注册费每位代表500元,请提前转账。/pp  论坛用餐由我会统一负责,住宿交通自理。/pp  已申请加入我专委会的单位可免费参加论坛。/pp  strong7、联系方式/strong/pp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pp  联 系 人:张坤 马辉 高晓晶/pp  联系电话:010-51555010-805/806/807/pp  E-mail:shhjcfw@163.com/pp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扣钟北里甲4楼/pp  邮编:100037/pp  北京维景国际大酒店:/pp  前台电话:010-64622288/pp  更多环保展同期会议,详见:a href="http://www.instrument.com.cn/news/20170609/221571.shtml" target="_self" title=""第十五届中国国际环保展览会(CIEPEC 2017)会议日程/a/p
  • 《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7年版)》发布 包含大气、水质等多种环境监测设备
    p  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国发〔2016〕65号)关于“修订完善环境保护综合名录,推动淘汰高污染、高环境风险的工艺、设备与产品”的有关要求,近日,环保部在《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5年版)》的基础上,继续组织研究提出了一批新的名录,形成了《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7年版)》。/pp  此次发布的综合名录包含两部分:一是“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简称“双高”产品)名录,包括885项“双高”产品 二是环境保护重点设备名录,包括72项设备。其中,“双高”产品包含50余种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污染物(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的产品,40多种产生大量挥发性有机污染物(VOCs)的产品,200余种涉重金属污染的产品,570余种高环境风险产品;环境保护重点设备包括环境监测设备、大气污染防治设备、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设备、废水处理设备、噪声与振动污染控制( 材料) 设备。/pp  《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7年版)》一方面清晰地为企业指明国家限制的“双高”产品、污染工艺,另一方面又为企业指明能够有效减少污染物排放、助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其发布可为相关企业制定和调整有关产业、税收、贸易、信贷等政策时提供一定参考。/pp  其中的环境监测设备名录如下表所示:/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im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2/noimg/e76c4b70-ce7b-4e1c-94c7-3df9e9be8125.jpg" style="float:none " title="环境监测设备.pn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im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2/noimg/c7a946a0-cc78-48fd-a5c1-d6b78c1b112b.jpg" style="float:none " title="设备2.pn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im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2/noimg/48d1d082-ee5b-4384-83a0-0a1fc102c19e.jpg" style="float:none " title="设备3.png"//pp  更多名录详见附件:img src="/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a href="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02/ueattachment/293f8991-e056-4ff9-bf6c-1dc7e244d55b.pdf"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7年版).pdf/span/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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