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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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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相关的资讯

  • 博赛德科技参加浙江省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技术交流会
    2018年3月15日,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在杭州举办了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技术交流会。各市区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的专业技术人员共计8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围绕1月份环保部印发的《2018年重点地区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方案》进行了解读和探讨,在探讨过程中,如何保证整个过程中的数据质控,成为了所有参会专家及老师重点关心的问题。 北京博赛德科技有限公司受邀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在现场介绍了针对《2018年重点地区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方案》的一整套的解决方案,方案分为实验室VOCs 手工监测方案和大气自动站VOCs 自动监测方案两种,并且还BCT大家关心的整个采样、分析过程中的质控问题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和解释。 此次会议,北京博赛德技术人员还给大家展示了整体解决方案中的部分采样设备,并在现场与各位专家、参会代表BCT如何开展实验室VOCs 手工监测以及大气自动站VOCs 自动监测等工作进行了交流探讨。包括实验室VOCs 手工监测要求的采样(包括自动采样方案、手动采样方案)、实验室分析、数据质控、数据报送等。尤其是对于实验室VOCs 手工监测要求的PAMS、TO15、醛酮类共计117种VOCs的分析,北京博赛德提出了一次进样直接分析117种物质的方法、设备配置、条件、参数等,获得了现场各位参会专家及老师的认可。 北京博赛德科技有限公司长期专注于VOCs整体解决方案的提供,从采样、前处理、预浓缩、到分析检测,从实验室,在线监测,到应急响应,从污染源到环境大气,均有一整套成熟的解决方案,我们希望通过我们的努力,让VOC的监测数据更加准确全面,从而为我国的环境治理贡献一份自己的力量!大气VOC解决方案简介实验室手工监测方案 考虑到手工监测的准确性和自动化,采样系统我们推荐使用1900多通道罐采样系统,ENTECH 1900是全新一代的在线空气采样系统,它按照预先设定的流速或者触发参数把空气采集到Silonite涂层的真空采样罐中,然后把罐子拿到实验室里用GC/MS或者GC/MS/FID进行全面详细的分析。它彻底摒弃了质量流量计与电磁阀的使用,消除了泵阀中弹性密封材料等对样品造成的污染,同时消除了MFC 20%以下低量程测量时的巨大误差。Silonite涂层的惰性化流路大大减小了罐体表面的吸附,提高回收率,减少潜在残留。 众所周知,空气中的VOCs含量非常低,要想正确识别出这些物质并检测出正确含量,BCT必须采用合适的浓缩系统。作为行业标准,7200大气预浓缩进样系统在7100三级冷阱预浓缩及水管理技术的基础上进行了优化和全新的提升,质量流量计的摒弃,使得采样体积更加精确,分析数据更加准确。7200全新的Silonite-D惰性涂覆技术涂覆整个流路,以减小组分间发生化学反应的机率,并保证了VOC及轻SVOC物质的完全回收。其出色的除水、除CO2技术确保了极性及非极性有机化合物的超强分析,惰性的可加热管路结合不同的冷阱配置,可实现C2-C18之间化合物的回收。 使用苏码罐系统,还有一个很重要的环节关系到BCT终分析数据的准确性,那BCT是配气系统,配气系统可能带来的误差甚BCT高达20%以上。我们推荐使用4700高精度稀释仪,它摒弃了质量流量计(MFC),消除了MFC测量带来的各种误差,尤其是低流速时的测量误差以及不同MFC通道之间的误差;同时也避免了因为MFC平衡造成的标气的大量浪费。整套系统可以BCT配合,可以一次进样直接分析117种VOCs,包含13种醛酮类物质: 大气自动站在线自动监测方案 大气自动监测方案不同于实验室方案,它要求设备更加稳定、可靠、少维护和少消耗。为此北京博赛德特推出BCT-7800A PLUS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系统,这套系统采用BCT先进的3级多层毛细柱捕集技术对样品进行浓缩,精确地将大气中C2BCTC18范围内的挥发性化学物质进行捕集、浓缩并自动进样到GCMS中进行检测、分析。整个过程无需复杂的液氮或电子制冷,使得系统更加稳定、可靠,便于维护,同时也大大降低了维护成本。
  • 重磅!环境空气中65种挥发性有机物测定HJ 759标准换新啦!
    导读挥发性有机物(VOCs)是PM2.5和臭氧污染的重要前体物。‘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要推进PM2.5和臭氧的协同控制,提出加快VOCs排放综合整治。新形势下的蓝天保卫战迫切需要全面加强VOCs的综合治理,生态环境部于2023年2月9日发布了HJ 759-2023《环境空气 65种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以下简称新标准),并将于2023年8月1日正式实施。新标准解读新标准与旧标准HJ 759-2015相比,扩展了适用范围,增加了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中VOCs的测定。新标准中目标化合物删除了甲硫醇和甲硫醚2种组分,增加了气体浓缩仪的种类,增加了SIM扫描方式及此模式下的方法性能指标,还增加了对标准使用气的加湿要求和绘制校准曲线中标准使用气浓度(详见表1)。兼容不同浓缩仪,全方位应对新标准1方案优势一与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合作,开展HJ 759-2023新标准的验证,岛津方案满足新标准的需求。从2017年年底生态环境部印发《2018年重点地区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方案》,岛津就开始着手开发环境空气VOCs的检测方案,在环境空气VOCs检测方面我们起步早、并且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方案采用岛津的GCMS-QP2020 NX气相色谱质谱仪分别结合液氮型气体浓缩仪、非液氮型气体浓缩仪,配置2罐标准使用气,分别进行了Scan模式和SIM模式采集方法的建立,方法均满足新标准的需求。图1. 65种VOCs总离子流图(2.5 nmol/mol)图2. 部分VOCs校准曲线(SIM模式)图3. GCMS-QP2020 NX2方案优势二GCMS-QP2020 NX具有良好的兼容性,可以和不同类型的气体浓缩仪联用。岛津GCMS-QP2020 NX 气相色谱质谱仪搭载全新超强高效涡轮分子泵,抽速可达400 L/s,可以短时间实现高真空,助力用户高效分析。图4. 涡轮分子泵同时GCMS-QP2020 NX 具有良好的兼容性,可以和不同类型的气体浓缩仪(液氮制冷型、电子制冷型、吸附剂型)进行联机,满足用户使用不同类型气体浓缩仪测试VOCs的分析需求。多方案可选,提供定制化方案除了HJ 759-2023环境空气65种VOCs检测方案,岛津还提供其他离线+在线环境空气VOCs检测方案,满足不同用户差异化VOCs检测需求。多方案可选,总有一款适合您!无论是在线VOCs检测方案,还是离线VOCs检测方案,我们都可以提供一针进样同时分析117种VOCs的方案。方案可以有效提高实验室的工作效率,节省时间精力和财力成本,降本增效。用户心声 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HJ 759-2023新标准内部验证现场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老师表示:2018年初,我们与岛津在环境空气VOCs检测方面开展了合作,先后共同开发了116种、104种环境空气VOCs检测方法,同时研究了甲醛GCMS检测技术。随后我们与岛津又开展了环境空气中消耗臭氧层物质(ODS)检测的合作。岛津的GCMS产品皮实耐用,在长期使用过程中性能表现优异。期待今后与岛津继续合作开展环境领域有机污染物的检测。结语大气中挥发性有机物(VOCs)是形成臭氧污染的重要前体物,是生成光化学烟雾污染物的主要前体物,也是大气细颗粒物中有毒有害有机组分的重要来源。随着我国大气污染控制的不断深化,VOCs成为继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之后,大气污染控制中又一新关注点。岛津一直聚焦环境监测领域的创新产品研发和应用方案,积极助力相关部门开展“科学治污、精准治污、依法治污”,让我们共同携手打好蓝天保卫战!撰稿人:杜世娟本文内容非商业广告,仅供专业人士参考。如需深入了解更多细节,欢迎联系津博士sshqll@shimadzu.com.cn
  • 《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连续自动监测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印发
    p  为提高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技术水平,加强VOCs自动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按照生态环境部《2019年地级及以上城市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方案》(环办监测函[2019]11号)的相关要求,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制定了《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连续自动监测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br//pp  本规定适用于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基于低温吸附剂或超低温空管捕集-热脱附、常温吸附剂捕集-热脱附等富集方法与气相色谱-火焰离子检测器、气相色谱-质谱、气相色谱-火焰离子检测器/质谱等定性定量方法进行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以下简称 VOCs)中的 57 种光化学前体物连续自动监测的运行质量控制。其他类型 VOCs(如 TO-15 等毒性 VOCs、醛酮类含氧 VOCs 等)连续自动监测的质量控制可参考执行。/pp  此规定对每周、每月、每季度、每年的质量控制工作进行了规定。/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tyle="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1/uepic/ab8104e0-6d9f-4e65-bba2-610ab20c3290.jpg" title="质控.jpg" alt="质控.jpg"//pp  全文如下:img src="/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a href="https://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shtml/929575.shtml" target="_blank" title="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连续自动监测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pdf" textvalue="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连续自动监测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pdf"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连续自动监测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pdf/a/ppbr//p
  • 岛津最新推出《环境空气中挥发性有机物检测方案》
    近些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全球化及快速发展,环境问题尤其是大气污染问题日益严重。2018年初,环保部印发了《2018年重点地区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方案》,新的方案对于VOCs监测城市、监测项目、时间频次以及操作规程等做了详细规定。其中监测城市包括4个直辖市,15个省会城市和单列市,以及59个地级城市;监测项目包括光化学反应活性较强或可影响人类健康的VOCs,包括烷烃、烯烃、芳香烃、含氧挥发性有机物(OVOCs)、卤代烃等。直辖市、省会城市以及计划单列市监测化合物共计117种化合物,地级市监测物质为70种化合物。 新的监测方案在监测时间和频次上做出新的要求,监测方式分为手工监测(离线监测)和自动监测(在线监测)。手工监测包括常规监测和加密监测,常规监测为6天采集1次样品(每次采样24小时),加密监测为每天完成8次样品采样(每3小时完成一次采样)。在以往的标准中如HJ759-2015以及TO-17均已离线监测为主,但是由于空气样品具有较强的流动性和时效性,所以在线监测能够更加有效的反映出环境空气中污染物的变化规律,在本次监测方案中要求自动监测仪器全年运行,每小时出具1组监测数据,自动监测设备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数据平台直联。自动监测设备应最大限度保证全周期连续运行,在线率不低于80%,数据有效率不低于85%。 岛津公司作为全球著名的分析仪器厂商,旗下分析仪器涵盖色质谱、光谱等多款仪器,在分析行业发挥着作用,为了更积极迅速的响应新监测方案的要求,岛津公司采用拥有卓越性能的GCMS-QP2020以及GC-2010Pro连接当前市场知名热脱附仪、大气预浓缩仪等,最新推出《环境空气中挥发性有机物检测方案》有助于环境监测工作人员快速掌握环境监测中污染物的变化规律,巩固蓝天保卫战,齐心协力一起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中国!关于岛津 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是(株)岛津制作所于1999年100%出资,在中国设立的现地法人公司,在中国全境拥有13个分公司,事业规模不断扩大。其下设有北京、上海、广州、沈阳、成都分析中心,并拥有覆盖全国30个省的销售代理商网络以及60多个技术服务站,已构筑起为广大用户提供良好服务的完整体系。本公司以“为了人类和地球的健康”为经营理念,始终致力于为用户提供更加先进的产品和更加满意的服务,为中国社会的进步贡献力量。
  • 空气半挥发性有机物采样技术导则征求意见
    关于征求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环境空气 半挥发性有机物采样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提高环境管理水平,规范环境监测工作,我部决定制定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环境空气 半挥发性有机物采样技术导则》。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11年6月10日前反馈我部科技标准司。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谷雪景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电话:(010)66556214  传真:(010)66556213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 黄翠芳 周羽化  联系电话:(010)84934068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环境空气 半挥发性有机物采样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   3.《环境空气 半挥发性有机物采样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二○一一年五月五日
  • 赛默飞发布“热脱附-气质联用法测定环境空气中的挥发性有机物”应用
    ——助力执行环保部新发布三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2015年1月30日,上海——2015年1月20日,赛默飞发布“热脱附-气质联用法测定环境空气中的挥发性有机物”应用,旨在帮助客户更好执行环保部近日新发布《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 气袋法》三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得到准确灵敏的检测结果。近日,环保部发布了《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 气袋法》等三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自2015年2月1日起实施。2013年9月,国务院发布的“大气十条”明确规定对挥发性有机污染物进行控制,与“大气十条”相配套的实施细则更是对大气中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治理制定了时间表,然而我国挥发性有机物的监测标准却一直处于缺失状态,对实际工作的开展和评价非常不利。近日发布的三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可以说是对“大气十条”的检测准则的细化。《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 气袋法》三项国家环境标准名称、编号如下:一、《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气袋法》(HJ 732-2014) 二、《泄漏和敞开液面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检测技术导则》(HJ 733-2014) 三、《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固相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HJ 734-2014)。其中第三条规定了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的固相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TD-GCMS)。挥发性有机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VOCs) 定义有好几种,一般是指在标准状态下饱和蒸汽压较高(标准状态下大雨13.33Pa)、沸点较低、分子量小、常温状态下易挥发的有机化合物。目前在环境空气检测的法规中,美国的EPA的相关标准仍然受到大家的推崇。美国EPA方法中测定环境空气中挥发性有机物的方法有TO-1、TO-14、TO-15和TO-17,这些方法都与热脱附(TD)相关。目前国内环境标准HJ644-2013,HJ734-2014则综合参考了美国EPA的现行标准,摸索出了适合在国内推广的检测方法。即采用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TD-GCMS),对环境空气中痕量的VOCs进行分析检测。赛默飞ISQ系列气质联用仪是久经考验的单四极杆质谱,代表了质谱仪在创新方面近50年的积累,也积累了不少气质联用测定环境空气中挥发性有机物的方法和数据,能够准确灵敏地得到检测结果。参考应用文献:热脱附- 气质联用法测定环境空气中的挥发性有机物http://www.thermo.com.cn/article6977.html 其他环境空气中污染物监测应用文献参考:热脱附- 气质联用法(TD-GC-MS)测定汽车内饰材料中VOCshttp://www.thermo.com.cn/article6978.html加速溶剂萃取-气质联用法测定PM2.5中的多环芳烃http://www.thermo.com.cn/article6482.html 加速溶剂萃取-气质联用法测定PM2.5中的有机氯及多氯联苯http://www.thermo.com.cn/article6971.html Triplus RSH GCFID轿车内饰材料总碳挥发量的测定 http://www.thermo.com.cn/article6822.html -----------------------------------------------------关于赛默飞世尔科技赛默飞世尔科技(纽约证交所代码:TMO)是科学服务领域的世界领导者。公司年销售额170亿美元,在50个国家拥有员工约50,000人。我们的使命是帮助客户使世界更健康、更清洁、更安全。我们的产品和服务帮助客户加速生命科学领域的研究、解决在分析领域所遇到的复杂问题与挑战,促进医疗诊断发展、提高实验室生产力。借助于Thermo Scientific、Life Technologies、Fisher Scientific和Unity? Lab Services四个首要品牌,我们将创新技术、便捷采购方案和实验室运营管理的整体解决方案相结合,为客户、股东和员工创造价值。欲了解更多信息,请浏览公司网站:www.thermofisher.com 赛默飞世尔科技中国赛默飞世尔科技进入中国发展已有30多年,在中国的总部设于上海,并在北京、广州、香港、台湾、成都、沈阳、西安、南京、武汉等地设立了分公司,员工人数超过3800名。我们的产品主要包括分析仪器、实验室设备、试剂、耗材和软件等,提供实验室综合解决方案,为各行各业的客户服务。为了满足中国市场的需求,现有8家工厂分别在上海、北京和苏州运营。我们在全国共设立了6个应用开发中心,将世界级的前沿技术和产品带给国内客户,并提供应用开发与培训等多项服务;位于上海的中国创新中心结合国内市场的需求和国外先进技术,研发适合中国的技术和产品;我们拥有遍布全国的维修服务网点和特别成立的中国技术培训团队,在全国有超过2000名专业人员直接为客户提供服务。我们致力于帮助客户使世界更健康、更清洁、更安全。欲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网站 www.thermofisher.cn
  • 《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采样器校准规范》(征求意见稿)印发 青岛众瑞参与编写
    近日,全国环境化学计量技术委员会发布了市场监管总局《2020年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制定、修订及宣贯计划》中的《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采样器校准规范》(征求意见稿),众瑞作为规范起草小组成员之一重点参与了该规范的编写。  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采样器(以下简称采样器)主要用于采集环境中以气态、颗粒物状态存在的挥发性有机物。其工作原理是,采样泵将挥发性有机物采集到滤膜和吸附材料中,通过测量单元来控制和测量采样体积,最终达到定量采集的目的。按照采样 流量不同分为中流量采样器、大流量采样器和超大流量采样器,其工作点流量分别为100L/min、225 L/min 和 800 L/min。  采样器一般由采集单元(包括采样头、滤料采样夹、滤膜、吸附材料、采样泵)、 测量控制单元(流量传感器、温度传感器等)、数据处理单元、显示单元组成。  作为有多年研发、生产和校准经验的设备生产厂商,众瑞在标准编制过程中给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同时,众瑞设备参与了规范编制过程中的一系列试验和论证,为规范计量特性的确定做出了重要贡献。  该规范主要适用于采样流量范围在(60~1200)L/min内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采样器的校准,其发布将填补国内对于大流量和超大流量采样器无相应计量技术规范的空白,进而满足众多生产、使用者量值溯源的需求,具有较强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规范的具体内容如下:
  • 安谱实验推出《2018年重点地区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方案》耗材解决方案
    年前,环保部印发《2018年重点地区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方案》。方案对于vocs监测的城市、监测项目、时间频次及操作规程等做了规定。监测方案解读如下: 监测城市 监测项目 采样点设置 监测时间和频次 监测方法 《2018 年重点地区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方案》耗材解决方案 一、57 种挥发性有机物(原pams 清单) 方法依据:epa/600-r-98/161《臭氧前体物采样和分析技术支持文件》 hj759-2015《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罐采样气相色谱- 质谱法》 色谱柱: 空气采样罐: 标准品( 该方案使用标气,若使用热脱附方法,可选择如下液标): 二、13 种含氧挥发性有机物(13 种醛酮) 方法依据:hj 683-2014 《环境空气醛、酮类化合物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 关键耗材: 通用耗材: 标准品: 三、47 种挥发性有机物(原pams 中未涉及的to15 物质) 方法依据:to-15 hj759-2015《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罐采样气相色谱- 质谱法》 色谱柱: 空气采样罐: 标准品( 该方案使用标气,若使用热脱附方法,可选择如下液标): 特别推荐自动监测方法( 配套在线voc 监测设备使用):
  • 生态环境部发布《环境空气 65种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等7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
    为支撑相关生态环境质量标准、风险管控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与国际公约履约工作,近期,生态环境部发布《环境空气 65种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HJ 759-2023)、《固定污染源废气 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1286-2023)、《固定污染源废气 烟气黑度的测定 林格曼望远镜法》(HJ 1287-2023)、《水质 丙烯酸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HJ 1288-2023)、《土壤和沉积物 15种酮类和6种醚类化合物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HJ 1289-2023)、《土壤和沉积物 毒杀芬的测定 气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HJ 1290-2023)和《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点位编码规则》(HJ 1291-2023)等7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环境空气 65种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HJ 759-2023)为第一次修订,适用于环境空气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中65种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与原标准相比,本标准在适用范围中增加了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完善了采样技术要求和前处理、定量方式的性能指标要求,支撑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工作及《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履约监测。《固定污染源废气 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1286-2023)为首次发布,规定了连续监测系统的组成和功能、技术验收、运行维护、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以及数据审核和处理等要求,有利于推动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技术在固定源管理中的标准化、规范化应用,支撑《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0-2015)等标准实施。《固定污染源废气 烟气黑度的测定 林格曼望远镜法》(HJ 1287-2023)为首次发布,适用于固定污染源排放口处烟气黑度的测定,解决了林格曼黑度图板携带不便、摆放受限、易损褪色等问题,进一步提高烟气黑度测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可比性,支撑《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等标准实施。《水质 丙烯酸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HJ 1288-2023)为首次发布,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丙烯酸的测定,填补了水中丙烯酸分析方法标准空白。本标准具有前处理方法简单、灵敏度高、重复性好等优点,支撑《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等标准实施。《土壤和沉积物 15种酮类和6种醚类化合物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HJ 1289-2023)为首次发布,适用于土壤和沉积物中相关酮类和醚类化合物的测定,填补了土壤和沉积物中醚类化合物分析方法标准空白,拓展了酮类化合物分析对象范围,操作简便,易于推广,支撑土壤风险评估及管控工作。《土壤和沉积物 毒杀芬的测定 气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HJ 1290-2023)为首次发布,适用于土壤和沉积物中3种指示性毒杀芬同类物的测定,填补了土壤和沉积物中毒杀芬分析方法标准空白。本标准具有准确性好、灵敏度高等优点,支撑《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实施。《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点位编码规则》(HJ 1291-2023)为首次发布,适用于地表水环境质量常规监测点位的编码工作。本标准明确了监测点位控制级别、流域水系、行政区划、水体类型和顺序等要素的编码方法,规范了监测点位编码工作,在点位信息维护、数据联网与应用、信息公开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上述7项标准的发布实施,丰富了监测标准供给,对于进一步完善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体系,规范生态环境监测行为,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服务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支撑国际公约履约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 车内空气中挥发性有机物浓度要求标准征求意见
    关于征求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车内空气中挥发性有机物浓度要求》(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改善车内空气质量,保护人体健康,促进汽车工业技术进步,我部决定制定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车内空气中挥发性有机物浓度要求》。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09年12月30日前反馈我部。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谷雪景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电话:(010)66556214  传真:(010)66556213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车内空气中挥发性有机物浓度要求》(征求意见稿)  3.《车内空气中挥发性有机物浓度要求》(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 磐合科仪参加浙江省《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技术交流会》
    2018年3月15日,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在杭州举办了“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技术交流会”。会议围绕环保部印发的《2018年重点地区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方案》进行深入探讨,重点解读了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的监测分析方法及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各市、区环境监测中心/站的专家及技术人员共计80余人参加了会议。《2018年重点地区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方案》附1备注中支持新的电子制冷冷阱技术,并指出效果好,费用低等优点,把VOCs的监测推到一个全面开展的高度,并提出了更高的检测要求:吸附管方法和苏玛罐方法同时展开,规定了重点区域连续苏玛罐采样的要求。针对此要求,磐合科仪技术专家重点介绍了全新解决方案,方案完全满足包括57种PAMS、T015、OVOCs在内共计117种VOCs一次进样直接分析的监测要求。方案一:全自动苏玛罐热脱附预浓缩一体机解决方案全自动苏玛罐热脱附预浓缩一体机:集苏玛罐和吸附管进样分析技术于一身,电子制冷冷阱技术,符合TO-17和TO-15等国内外多个检测标准,广范适用于环境空气VOCs调查和日常监测,同时特别适用于臭氧前体物PAMS和含氧化合物OVOCs分析;定量分析易挥发性有机物如乙炔,检测限可到ppt级;监测环境空气中H2S、硫醇和硫醚等恶臭硫化物,检测限达到亚ppb级。用双柱系统双检测器分析ppb级56种PAMS标气的色谱图环境空气中108种VOCs化合物同时分析PAMS臭氧前驱物和TO-15有毒有害化合物108种混合标气色谱图,上图为C4到萘的质谱图(包含丙烯醛,丙酮和2-丁酮),下图为C2~C3烃的FID色谱图,化合物检测限范围:0.003~0.045ug/m3。实际样品分析色谱图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已经安装了该套系统,作为环境空气、应急监测、室内环境气体样品监测的主力检测仪器,并为117种VOCs一次进样直接分析的监测要求做好充分准备。应参会者要求磐合科仪技术人员带领大家在实验室参观该系统,获得专家们的高度认可。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全自动苏玛罐热脱附预浓缩一体机Superlab 2020 Plus苏玛罐全自动采样器适用于大气环境中VOCs苏玛罐采样,使用双机柜支持每通道12个采样罐。每通道可为每个罐独立设置恒流或阈值触发采样,两通道可同步平行采样,完全满足市场需求。配合一体机系统实现样品采样、前处理、预浓缩、分析检测的全自动化。Superlab 2020 Plus苏玛罐全自动采样器方案二:VOCs全在线监测解决方案全在线双冷阱大气预浓缩飞行时间质谱VOCs监测系统本方案采用高级别的全在线双冷阱大气预浓缩系统结合先进的GCTOF系统,可无盲点数据采集,数据分辨时间最快可以达3分钟,是高端的在线VOCs方案。系统可实现快速定性定量分析,一次性给出包括57种PAMS、T015、OVOCs在内共计117种VOCs目标化合物的浓度并可以近同步的给出定性分析结果,其分析结果可以和实验室仪器比对,结合气象参数,可以用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源解析分析;具有离线分析功能,即可以分析土壤和水中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和其他地方的吸附管采样的VOCs分析。磐合科仪近年结合环境监测新规及政策推出多套成熟解决方案,并服务于各级环保监测机构、政府检测实验室、工业园区、污染监测企业等。本次参会方案及产品得到了专家和老师们的高度赞赏。我们将会更加努力,提高环境监测效率,为环境保护提供可靠的决策依据。
  • 顺应检测需求 《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迎来首次修订
    3月17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征求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通知中指出,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生态环境部编制了《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发布的标准是对《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HJ759-2015)的修订。HJ759-2015首次发布于2015年,起草单位为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删除目标化合物中甲硫醇和甲硫醚2种组分 ——增加瞬时采样的时间范围 ——细化不同规格采样罐基于不同采样时间的恒定采样流速,并增加恒定采样流量的计算公式 ——“仪器和设备”中增加自动采样器 ——增加标气罐加湿要求和提供加湿方式 ——增加“SIM”扫描方式的方法检出限和标准曲线 ——增加绘制标准曲线中标准使用气浓度,确保定量的准确性 ——删除气体浓缩仪的限定条件和具体的条件参数,减少对浓缩工作原理的单一化要求,强调浓缩仪功能,增强对满足使用要求的不同工作原理浓缩仪的兼容性 ——将定性判别方法由相对保留时间改为保留时间 ——增加标准曲线方程的定量计算方法 ——增加采样前对过滤器和流量控制器的性能检查步骤以及在“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中对流量控制器的性能检查要求,提高采集样品的代表性 ——增加采样罐被抽至真空后的保存时间和清洗完采样罐的抽检频次 ——增加以摩尔分数(nmol/mol)为单位的检出限浓度 ——在“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中增加采样罐气密性检查和惰性检查的内容 ——在“注意事项”中增加12条建议 ——增加附录E,提供样品罐加湿计算公式。  据了解,HJ759-2015制订之初,大气浓缩仪原有2大品牌商,均为液氮制冷型,仪器工作原理基本一致。HJ759-2015发布之后,原两大品牌也推出新浓缩仪产品,原理和参数均略有改变,并且市场上新出一款电制冷原理的浓缩仪和一种采用色谱柱实现吸附和浓缩功能的浓缩仪。由于制定标准时技术发展单一的原因以及标准中对浓缩仪工作原理的限定,使得后面推出的浓缩仪无法被积极有效的应用起来,也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该标准方法的有效使用。本次修订将以检测结果准确性为导向,放宽对仪器设备的具体参数的要求,以适应仪器不断更新的趋势。目前环境空气中首要污染物主要为臭氧和PM2.5。VOCs是造成臭氧污染的重要前体物,其大气化学反应的产物是PM2.5中的重要组分,也是导致灰霾天气的重要前体物,是治理空气污染问题的“拦路虎”。改善空气质量是目前我国最重要的任务之一,在“十四五”期间,VOCs也取代原先的SO2成为空气质量考核指标之一,在政策和标准的双重支撑下,相信VOCs监测市场将在近几年内得到快速发展。  附件: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征求意见稿)
  • 华电智控发布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便携监测仪VOC组分监测仪新品
    产品简介 GC4310-E-I便携式气相色谱仪采用国标FID检测原理,可用于现场检测环境总烃、非甲烷总烃、苯系物的浓度。该仪器符合国家HJ1012-2018 《环境空气和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便携式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标准要求,设备体积小,重量轻,携带方便,是一款真正意义上的便携式分析仪。可广泛应用于企业自主监测、环境执法部门监督监测、第三方检测现场比对监测。 功能特点 □工业平板电脑显示与操作,平板可与设备分离,方便户外使用与操作 □内置气瓶和电池,一体化设计,无需另配采样设备 □采用EPC控制气体流量,保障检测精度 □采用低压储氢瓶,可采用氢气发生器反复多次充气使用 □可同时对非甲烷总烃、苯系物进行监测,特殊监测因子可定制 □关键器件选用进口品牌,保障设备长期使用寿命 □内置微型打印机,可支持数据实时现场打印 □含富集功能的组分检测设备,满足环境空气低浓度VOC组分的检测需求 产品参数 □测量量程:0-10000 mg/m3 (可调) □检出限:<0.01 mg/m3 □分析周期:≤2 min(NMHC),≤15min(苯系物) □线性误差:≤±2% F.S. □重复性:≤2% □供电电源:AC 220V/DC 16V □环境温度:-20-40 ℃ 创新点:可测量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可测ppb级别的挥发性有机物成分带有浓缩富集、解析模块,集成一体可进行需求那个纸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便携监测仪VOC组分监测仪
  • 解读 HJ759-2015《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修订
    近期,环保部BCTHJ759-2015《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方法进行了修订,北京博赛德科技有限公司(BCT)的子公司,北京博赛泰克质量技术检测有限公司非常荣幸参与了此次修订的验证工作。本次修订主要增加了采样分析环节的质控内容,对操作细节和操作流程进行了规范,将罐采样分析中常见的问题在注意事项中明确,对于数据质量的提高,起到了很好的指导作用。HJ 759-2015修订解读3月17日,环保部发布《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征求意见稿,对HJ 759-2015进行修定。由于罐采样分析方式具有采样过程简单,存储时间长,可多次分析等特点,HJ 759-2015一经发布BCT得到广泛使用,在环境空气中挥发性有机物分析领域,解决了诸多分析难点。北京博赛泰克质量技术检测有限公司,非常荣幸参与了此次修订的验证工作。部分修订内容解读本次修订主要增加了采样分析环节的质控内容,对操作细节和操作流程进行了规范,将罐采样分析中常见的问题在注意事项中明确,对于数据质量的提高,起到了很好的指导作用。主要改进如下:提出了微负压采样的方式保证了采样过程的流量恒定,避免了由于温差带来的水分冷凝,并且可以对采样罐运输过程进行泄露的质量控制强化了标气加湿步骤模拟了环境空气的水分,增加了标气和实际样品的一致性,同时也提高了标准物质在采样罐内的存储稳定性明确了采样罐的惰性检查和气密性检查等过程加强了罐子惰性和气密性的要求,明确了的采样罐日常维护和测试工作,对采样过程起到了很好的规范做用规定了采样过滤器的清洗注意事项可以很好的避了日常分析过程中常见的高沸点物质响应低等问题同时增加了校准曲线的制作方式对高浓度样品可准确定量 ENTECH 7200 CTS 预浓缩系统 本次修订的亮点在于既保存了保留传统的液氮制冷方式,又增加了北京博赛德销售的ENTECH 7200 CTS大气预浓缩系统的常温捕集方式。该系统的常温捕集方法避免了低温捕集带来的除水效果差,峰形状过宽,空白值高的问题。结构原理ENTECH 7200CTS是BCT新一代的大气浓缩仪,它采用了全新的多重毛细柱捕集系统,无需液氮制冷,也无需电子制冷,多重毛细柱捕集系统替代传统的填充捕集阱,解决 “通道效应”,具有更高的捕集回收率,实现了空气中C3-C12+挥发性有机物的捕集。ENTECH 7200CTS原理图主要优势除水效果好,水溶性组分稳定性更高.ENTECH 7200CTS 水峰填充柱捕集阱水峰经ENTECH 7200CTS系统预浓缩之后出峰峰形更锐利,检出限低,低沸点物质的缝宽可达到小3s。填充柱捕集阱和多重毛细柱捕集阱缝宽对比图如下两图:离子碎片58的比较部分组分TIC图的比较ENTECH 7200CTS系统空白值更低,多重毛细柱捕集阱将样品和标准气体吸附在捕集阱的表面,加热后被测组分瞬间解析,捕集阱内不会产生残留,而且烘烤捕集阱BCT多5min系统空白即能满足检测需求,非常节约分析时间。系统空白TIC图结论由此看出ENTECH 7200CTS大气浓缩仪对样品的除水效果好、样品出峰峰形更锐利,检出限低、系统空白值更低。
  • 北京招标采购空气自动站 含挥发性有机物分析仪
    近日,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采购两个环境空气质量观测站仪器设备,值得注意的是,此次采购的仪器,除了常规的测定六参数的仪器之外,还包含多组分低碳挥发性有机物分析仪(C2-C6)、多组分高碳挥发性有机物分析仪(C6-C12)以及甲烷/非甲烷总烃分析仪。目前,挥发性有机物还没有列入我国空气质量监测的必测项目,但从此次招标可以看出,对于工业比较集中的地区,配备挥发性有机物监测仪的空气自动监测站可能会逐渐增多。   具体招标全文如下: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控系统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投标。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控系统  项目编号:BDACGZX-2015-002  采购人名称: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  采购人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环南路26号嘉捷产业园28号楼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万源街3号(老管委会小红楼)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内容概述: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现委托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对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控系统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本项目共分为两包。  第一包:采购PM2.5监测仪和PM10监测仪各一台。  第二包:两个环境空气质量观测站。主要设备包括:多组分低碳挥发性有机物分析仪(C2-C6)、多组分高碳挥发性有机物分析仪(C6-C12)、甲烷/非甲烷总烃分析仪、H2S/SO2分析仪、NH3/NOx分析仪、CO分析仪、O3分析仪等,并负责站点的建设及日常运维等工作。  (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注:投标人应对包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用途:环境保护监测  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定   3、第一包投标人须提供PM2.5监测仪、PM10监测仪的制造商或代理商适用于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如原厂仪器供应、原厂配品配件供应、原厂支持的售后服务等)   第二包投标人须提供多组分低碳挥发性有机物分析仪(C2-C6)、多组分高碳挥发性有机物分析仪(C6-C12)、甲烷/非甲烷总烃分析仪、H2S/SO2分析仪、NH3/NOx分析仪、CO分析仪、O3分析仪的制造商或代理商适用于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如原厂仪器供应、原厂配品配件供应、原厂支持的售后服务等)   如投标人提供的系代理商的售后服务承诺,则必须同时提供该代理商的资格证明文件   4、投标人提供的在线监测设备如为进口设备须持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和德国T?V认证或美国EPA/ETV认证或英国MCERTS认证等国际知名认证。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资料:(领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所有资质文件,资料不齐不予发放招标文件)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如投标人两包均报名,需分别提供两份报名资料。  注:被授权人不得在其他公司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注: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报名资料一经提交,不予退还,一并归档备案。  本项目预算:第一包:80万元。第二包:620万元。  投标保证金:第一包:1.6万元。第二包:6.2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于2015年8月20日下午17:00截止。(流程附后)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8月10日至8月14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万源街3号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2015室(老管委会小红楼,地铁亦庄线万源街站A1出口向西200米)  招标文件售价:免费(通过报名时供应商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发送)  答疑时间:2015年8月1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答疑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开标室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9月8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5年9月8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第一包评分因素:价格30分 综合实力10分 类似业绩10分 响应程度4分 技术33分(含设备参数偏离、设备选型等) 安装方案3分 运行维护方案3分 质保期3分 售后服务承诺4分。  第二包评分因素:价格30分 综合实力10分 类似业绩10分 响应程度4分 技术28分(含设备参数偏离、设备选型等) 项目组织实施计划6分 校准及运维方案3分 人员配备3分 质保及服务承诺4分 培训方案2分。  项目联系人:仲婉青  联系方式:010-67889863 010-67877302 010-67881492(传真)  电子邮箱:BDAZFCG@126.com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交通图  http://cgzx.bda.gov.cn/cms/gysxz/59154.htm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交纳与退还流程  http://cgzx.bda.gov.cn/cms/gysxz/102360.htm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8月10日
  • 中山市质量技术协会批准立项《环境空气 104种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团体标准
    各有关单位:根据《中山市质量技术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规定,协会秘书处组织专家对广东省中山生态环境监测站提出的《环境空气 104种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团体标准立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研究和审核,该标准符合立项要求,现批准立项。请起草单位按照《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GB/T 1.1)的规定和要求,严把标准质量关,确保高质按期完成制定任务,完成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前。欢迎与本标准有关的高校、科研机构、相关企业、用户单位等加入标准起草制定工作。有意参与标准起草制定工作的单位请与协会秘书处联系。联系人:范玉英 胡瑞雪电 话:(0760)88268835、88268696邮 箱:2895538338@qq.com 中山市质量技术协会2023年8月14日
  • 盘点:大气中挥发性有机物检测技术
    大气中的VOCs不仅是生成光化学烟雾污染物的主要前体物,同时也是大气细粒子中有毒有害有机组分的重要来源,对形成灰霾有重要贡献,且一些VOCs本身具有毒性和致癌性。随着我国大气污染控制的不断深化,VOCs成为继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之后,我国大气污染控制中又一新的关注点。  VOCs定义  VOCs是一类有机化合物的组合,不同组织对其有不同的定义,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学术意义上的定义,一类是环保意义上的定义。  化学意义上的定义主要有五种:1)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定义VOCs为熔点低于室温、沸点范围在50℃~260℃之间的有机化合物 2)世界卫生组织将VOCs定义为沸点范围在50-260℃之间,室温下饱和蒸汽压超过133.32Pa,在常温下以蒸汽形式存在于空气中的一类有机物,按挥发性有机物化学结构可进一步分为8类:烷类、芳烃类、烯类、卤烃类、酯类、醇类、酮类和其他化合物 3)ISO 4618/1-1998中VOCs指原则上,在常温常压下,任何能自发挥发的有机液体和/或固体 4)德国DIN55649-2000将VOCs定义为在常温常压下,任何能自发挥发的有机液体和/或固体,在通常压力条件下,沸点或初馏点低于或等于250℃的任何有机化合物 5)我国北京地方标准DB11/447-2007中将VOCs定义在20℃条件下蒸汽压大于或等于0.01kPa,或者特定适用条件下具有相应挥发性的全部有机化合物的统称。  环保意义上的定义主要有两种:1)美国EPA对VOCs的定义为除CO、CO2、H2CO3、金属碳化物、金属碳酸盐和碳酸铵外,任何参加大气光化学反应的碳化合物 2)美国ASTM D3960-98中VOCs指任何能参加大气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  我国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政策和标准中,还没有大气中VOCs的明确定义,而VOCs的定义关系到检测方法制定、治理措施等问题。  VOCs标准  我国VOCs检测标准有《HJ 732-2014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 气袋法》、《HJ 733-2014泄漏和敞开液面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检测技术导则》、《HJ 734-2014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固相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HJ 644-2013 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吸附管采样-热脱附 气相色谱-质谱法》以及《GB 21902-2008 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附录C,均采用色谱法进行分析。  VOCs排放标准国家还没有相关规定,但是上海、天津、广东等地区针对不同行业制定了一些地区标准,如《DB12/524-2014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天津)》、《DB44/814-2010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广东)》、《DB44/815-2010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广东)》、《DB44/816-2010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广东)》、《DB44/817-2010制鞋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广东)》、《DB31/374-2006半导体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上海)》。  美国EPA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制定了一系列大气有毒有机物检测标准,其中涉及VOCs检测的共有6项,均是气相色谱法,但可配备不同的采样方法和检测方法。  VOCs检测  我国大气中的VOCs主要来源于石油化工、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医药、塑料制品等行业。因此大气中VOCs的检测主要应用于三个方面:一大气中VOCs检测 二污染源集中排放VOCs检测 三生产过程VOCs泄露检测。与三种应用场合相适应,VOCs的检测仪器也分为实验室仪器、在线式仪器和便携式仪器三类。  实验室VOCs检测  VOCs实验室分析发展较早,也比较成熟。分析方法为使用采样袋、苏码罐、吸附剂或吸收液将VOCs采集回实验室,再经过热解析、溶剂解析等前处理过程后,利用GC或HPLC分析。  实验室VOCs检测主要难点在于选择合适的采样方法保证可以采集到所有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制定规范的运输方案防止运输过程中VOCs的损失,选择合适的前处理过程保证所有的挥发性有机物进入分析仪器。  实验室分析方法的主要优势是结果准确,主要缺点是时效性差,采样和运输过程中易导致样品损失,影响测定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在线VOCs检测仪  VOCs在线分析仪主要有在线气相色谱仪、在线质谱仪、在线气质联用仪、在线PID和FID检测器、在线红外光谱仪、在线激光检测仪和在线差分光学吸收光谱仪等。  由于VOCs没有标准的检测方法,而且在线系统用于现场检测,而不同现场的挥发性有机物种类差异较大且相对稳定,故检测需求不同。因此需要根据自身的需求和各种检测仪器的特点选择合适的检测方法。  在线气相色谱仪可检测出已知挥发性有机物的浓度 在线质谱仪可同时实现挥发性有机物的定性和定量检测,但无法区分同分异构体 在线PID和FID检测器可得出VOCs的总量,且仪器体积较小 各种在线光谱仪检测范围宽,可适应各种工业场合应用。  在线VOCs检测仪主要的国内厂家有聚光科技、广州禾信、宝英科技、中科光电、富瞻环保、武汉天虹等,国外厂家有英国Markes、日本亚那科、奥地利IONICON、韩国KNR、德国AMA、法国Chromatotec、美国CerexMS等。  便携式VOCs仪器  便携式VOCs分析仪主要有便携式FID/PID检测器、便携红外分析仪、便携激光光谱仪、便携式气质联用仪等。  最新公布的环保部标准中便携式仪器提到了FID检测器、PID检测器和红外吸收检测器三种。  便携式VOCs检测仪主要的国内厂商有东西分析、崂应、富瞻环保等,国外厂商有美国Inficon、英国SIGNAL、美国雷格沃夫、美国华瑞、日本亚那科、英国科尔康等。    挥发性有机物是一种混合物,由于其定义未明确,因此监测需求也不明确。目前的主要检测方法是气相色谱法、质谱法和光谱法,环保部公布的行业标准中采用的是气质联用法。其中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HJ644)标准中测定的是35种目标有机化合物,主要是烷烃、烯烃和苯系物,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HJ734)标准中测定的是24种目标有机化合物,主要是酮类、酯类、烯烃类和苯系物。
  • 国瑞力恒发布挥发性有机物采样器新品
    GR-1210型挥发性有机物采样器 1.产品概述 GR-1210型挥发性有机物采样器(以下简称采样器)是我公司针对环境空气、工作场所、工业生产有组织排放中的挥发性有机物采样进行研发的专用采样器。该采样器是环境空气中的TVOCs、苯、甲苯、二甲苯等多种有机物专用采样设备,采样器的技术性能指标符合国家颁布的有关标准的规定。研制过程中广泛征求了专家及广大用户的意见,应用高性能处理器、进口采样泵、高精度质量流量传感器及新材料领域的高新技术,竭力为用户提供一台质量可靠、性能稳定的高品质采样器。2.适用范围适用于环境空气、工作场所、工业生产有组织排放中的挥发性有机、有毒有害气体的采样。可供环保、卫生、劳动、安检、军事、科研、教育等部门使用。3.采用标准HJ644-2013《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吸附管采样-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HJ583-2010《环境空气 苯系物的测定 固体吸附/热脱附-气象色谱法》HJ584-2010《环境空气 苯系物的测定 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析-气象色谱法》HJ645-2013《环境空气 挥发性卤代烃的测定 活性炭吸附管-二硫化炭解析/气相色谱质谱法》HJ683-2014 《环境空气 醛、酮类化合物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HJ801-2016《环境空气和废气 酰胺类化合物的测定 液相色谱法》GB/T 17061-1997 《作业场所空气采样仪器的技术规范》HJ2.2-2008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4.技术特点1.原创流量控制算法,微小流量稳定;2.采用进口质量流量传感器,流量控制精度高; 3.采用进口采样泵,恒流采样,稳定性好; 4.内置高能锂电池,一次充电工作24小时以上; 5.自动测量大气压、温度,自动计算标况流量和标况体积;6. 即时采样、定时采样、定容采样、间隔采样多种采样模式可选择;7.具有欠压和掉电保护功能,来电继续采样,保证采样数据不丢失;8.内置2微米双重粉尘过滤,保护仪器内部不受粉尘的影响,使用寿命更长; 9.一机多用,支持活性炭等吸附管、溶液吸收瓶、滤膜等多种采样方式; 10. 体积小、重量轻;配三角支架,采样高度可调。 5.技术指标 表1技术指标主要参数参数范围分辨率准确度采样流量(20~300)mL/min1mL/min优于±5%负载流量 20kPa (100ml/min)工作温度(-20~+60)℃数据存储能力1000组电池工作时间大于24小时仪器噪声60dB(A)整机重量约0.65kg主机尺寸(mm )234×134×45功耗10W 创新点:GR-1210型挥发性有机物采样器 应用高性能处理器、进口采样泵、高精度质量流量传感器及新材料领域的高新技术;原创流量控制算法,微小流量稳定;采用进口采样泵,恒流采样,稳定性好;采用进口质量流量传感器,流量控制精度高;具有欠压和掉电保护功能,来电继续采样,保证采样数据不丢失挥发性有机物采样器
  • 环保部发布挥发性有机物测定等2项环保国标
    近日,国家环境保护部在其网站发布公告,发布“《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吸附管采样-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等两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详情如下:  关于发布《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吸附管采样-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等两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环境监测工作,现批准《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吸附管采样-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等两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吸附管采样-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HJ 644-2013)   二、环境空气 挥发性卤代烃的测定 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吸/气相色谱法(HJ 645-2013)。  以上标准自2013年7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http://bz.mep.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环境保护部  2013年2月17日
  • 【精品巡礼】系列报道之二:XHVOCMS3000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系统
    跟着小编涨姿势敲黑板,划重点。上一期小编给大家介绍了先河环保XHVOC6000大气挥发性有机物在线分析仪,本期小编将继续为大家介绍先河环保针对工业园区整体的监测系统。在整体系统中,XHVOCMS3000大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系统是重要核心产品之一。该系统是一款用于对环境空气中挥发性有机物进行实时监测的在线设备,该设备可应用于石化、半导体、制药、印刷等多个行业的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监测,并已在工业园区无组织排放监测、厂界监测及敏感点臭氧解析中提供了有效的技术支撑。系统简介该系统可对环境空气中的VOCs进行实时、在线监测,以此来反应环境大气中挥发性有机物的浓度。系统由挥发性有机物监测仪、挥发性有机物校准仪、氢气发生器、零气发生器等组成,所有控制和计算都由计算机自动完成。在分析NMHC的基础上,该仪器可以扩展到同时分析三苯、六苯等苯系物,还可针对特定的VOCs进行监测。测量原理分析仪采用灵敏的GC-FID技术对挥发性有机物进行定性和定量,配有双路色谱柱,一路定量总烃,一路采用分离反吹技术定量甲烷,此技术可在实验室中采用差分法(HJ-T38-1999)测非甲烷总烃在在线分析仪上的成效。分析仪内部全气路EPC电子流量控制,实现自动采样、分析,不间断的监测大气中的总烃(THC)和非甲烷总烃(NMHC)。系统特点基于国标(HJ-T38-1999)在线气相色谱技术; 全自动运行,无人值守;全路电子流量控制(EPC),自适应压力变化,运行稳定可靠;宽量程FID检测器,无需选择量程;专用色谱软件,方便可靠;方便扩展到三苯、六苯等方案;系统装有内部样品采样泵、定量管、进样阀和色谱柱,所有计算都由内部计算机完成;仪器外部I/O还可以控制多路样品通道的切换分析; 软件会将仪器的所有数据记录在内置计算机上,同时客户可方便的执行更改浓度单位、查看趋势图、批处理数据、查看积分结果等动作;系统组成系统由XHVOC3000挥发性有机物监测仪、XHD3000挥发性有机物校准仪、XHHG3000氢气发生器、XHZG3000氢气发生器及XHDAS2000数据采集仪组成;1. XHVOC3000挥发性有机物监测仪技术指标:分析方法:气相色谱火焰离子检测法量程:0~100ppm(NMHC以甲烷计)、0~5000ppm(可扩展) 量程:0~10ppm(BTEX以甲苯计)、0~100ppm(可扩展) 检出限:0.05ppm(非甲烷总烃)、0.01ppm(苯)示值误差:±1%F.S(环保认证测试指标)重复性:RSD≤1%(环保认证测试指标)零点漂移:±1% F.S./周跨度漂移:±1% F.S./周测量周期:2分钟(NMHC)、20分钟(BTEX)校正周期:每天/每周或自定义2. XHDG3000挥发性有机物校准仪技术指标:稀释比:1:10~1:2500;流量线性误差:±0.5%FS;流量量程精密度:±1%FS;流量控制重复性:±0.2%FS;3. XHHG3000氢气发生器技术指标: 氢气流量:500ml/min氢气纯度:99.999%以上 氢气压力:0.4MPa 氢气压力稳定度:0.001MPa4.XHZG3000零气发生器技术指标:输出零气流量:0-5000ml/min 输出零气烃类含量:20ppb输出零气压力:0.1-0.6MPa(无内置空压机,依靠入口空气压力) 输出零气露点:-20℃5.数据采集和传输设备数据采集和传输设备主要包括:工控机、采集仪软件等。用于采集、处理和存储监测数据,能够生成各种报表,并能按中心计算机指令传输监测数据和设备工作状态信息。
  •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关于开展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设备比对测试的通知
    p  日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印发关于开展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设备比对测试的通知。全文如下:p style="TEXT-ALIGN: center"关于开展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设备比对测试的通知p 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促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在线监测设备在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中的应用,保障监测数据的可比性与准确性,我站拟对VOCs在线监测设备开展比对测试。比对测试采取自愿报名的方式。有关事项通知如下:p一、报名条件p (一)参与测试的生产商或集成商须提供至少2台生产定型的同类型VOCs在线监测设备。p (二)保证比对测试期间VOCs在线监测设备的正常运行。p二、报名时间和方式p 请有意向参与本次比对测试的厂商于2017年4月12日前将报名表(附件)及相关产品资料发至邮箱:a href="mailto:quality@cnemc.cn"quality@cnemc.cn/a。p三、联系方式p 联系人:杨楠、师耀龙p 电话:(010)84949039、(010)84943292p style="TEXT-ALIGN: right"中国环境监测总站p style="TEXT-ALIGN: right"2017年4月6日centerimg title="报名.jp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noimg/6bb6ef5a-1462-4d75-85cc-34e00846eb34.jpg"//center/p/p/p/p/p/p/p/p/p/p/p/p/p
  • 环境部 :《2019年地级及以上城市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方案》(附件+全文)
    p  日前,环境部印发《2019年地级及以上城市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方案》。《方案》要求,2019年,全国33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均要开展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NMHC)和VOCs组分指标监测工作。2018年开展监测工作的78个城市需要增加非甲烷总烃监测指标 2018年臭氧超标的54个城市,监测项目为57种非甲烷烃(PAMS物质)、13种醛酮类VOCs组分和非甲烷总烃 2018年臭氧达标的205个城市,监测项目为非甲烷总烃。采用手工监测或自动监测的方式,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开展自动监测。/pp  全文如下:/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4/uepic/05a1f59d-e5f9-4f6b-856b-a3303ab90d8a.jpg" style="" title="11.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4/uepic/003abfe3-67dd-4629-a7ea-c35813ac9259.jpg" style="" title="22.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4/uepic/d5dbd35e-1c2a-40e7-8968-27c0cb28b1bb.jpg" title="33.jpg"/br//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4/uepic/847aab1b-719a-433a-9259-32261b0493d7.jpg" title="44.jpg" alt="44.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4/uepic/ac2ca590-4a08-40ea-884d-adadb54ba9a3.jpg" title="55.jpg" alt="55.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4/uepic/ba5569c5-6673-4aca-b773-2dfac2dbf3dd.jpg" title="66.jpg" alt="66.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4/uepic/5bacf5b4-3842-4d8f-aae4-3165ccc38d36.jpg" title="77.jpg" alt="77.jpg"//pp style="line-height: 16px "img style="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src="/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a style="font-size:12px color:#0066cc " href="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05/attachment/94c66350-1c6e-421d-92df-bd879b160dc2.pdf" title="附件1 2018年度臭氧超标的城市名单表.pdf"附件1 2018年度臭氧超标的城市名单表.pdf/a/pp style="line-height: 16px "img src="/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a href="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05/attachment/e8ed316e-25d1-452d-8d90-422bd6a875a5.pdf" title="附件2 2018年度臭氧达标的城市名单表.pdf" style="font-size: 12px color: rgb(0, 102, 204) "附件2 2018年度臭氧达标的城市名单表.pdf/a/pp style="line-height: 16px "img src="/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a href="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05/attachment/2543003a-ca90-441b-ae7b-34ea7d3e8cd9.pdf" title="附件3 环境空气VOCS组分表.pdf" style="font-size: 12px color: rgb(0, 102, 204) "附件3 环境空气VOCS组分表.pdf/abr//pp style="line-height: 16px "img style="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src="/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a href="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05/attachment/6d0fd2fb-bc58-4c60-a492-e32401f9a204.pdf" title="附件4 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以及VOCs组分指标监测方法.pdf" style="font-size: 12px color: rgb(0, 102, 204) "附件4 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以及VOCs组分指标监测方法.pdf/a/pp style="line-height: 16px "img src="/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a href="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05/attachment/4f14b67a-e8a6-49fd-bbe7-753fefea7eb4.pdf" title="附件5 环境空气臭氧前体有机物手工监测技术要求(试行).pdf" style="font-size: 12px color: rgb(0, 102, 204) "附件5 环境空气臭氧前体有机物手工监测技术要求(试行).pdf/abr//pp style="line-height: 16px "img style="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src="/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a style="font-size:12px color:#0066cc " href="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05/attachment/522eb53e-d136-405a-a0f9-49b2f6956a73.pdf" title="附件6 VOCs组分指标自动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要求.pdf"附件6 VOCs组分指标自动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要求.pdf/a/pp style="line-height: 16px "img style="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src="/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a style="font-size:12px color:#0066cc " href="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05/attachment/e2ad6c93-6655-443f-be0e-afaade0fbd8e.pdf" title="附件7 非甲烷总烃(NMHC)和VOCs组分指标手工监测结果报送表.pdf"附件7 非甲烷总烃(NMHC)和VOCs组分指标手工监测结果报送表.pdf/a/pp style="text-align: left "img src="/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a href="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05/attachment/55d9ed43-ccdd-4b65-a402-8ee9cb06f104.pdf" title="附件8 非甲烷总烃(NMHC)和VOCs组分指标监测站点及其信息登记报送表.pdf" style="font-size: 12px color: rgb(0, 102, 204) "附件8 非甲烷总烃(NMHC)和VOCs组分指标监测站点及其信息登记报送表.pdf/abr//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tyle="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5/uepic/e43ec402-aa15-4141-8949-baf37ad3b46b.jpg" title="绿· 仪社.jpg" alt="绿· 仪社.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加绿· 仪社为好友,获取更多环境行业政策变动信息!/span/p
  • 上海安谱推出环境比武24种挥发性有机物标准溶液
    根据环办[2010]72号文件《关于举办第一届全国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大比武的通知》,环境保护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决定共同举办第一届全国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大比武,大比武项目包括环境监测理论考试和现场操作,其中现场操作包括以下5个项目:  1.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测定24种挥发性有机物(定性分析)  2.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测定24种挥发性有机物(定量分析)  3.容量法测定氯离子  4.光度法测定可溶性正磷酸盐  5.原子荧光光度法测定砷和汞  项目1和项目2的目标化合物包括:三氯甲烷、四氯化碳、三溴甲烷、二氯甲烷、1, 2-二氯乙烷、环氧氯丙烷、氯乙烯、1, 1-二氯乙烯、1, 2-二氯乙烯、三氯乙烯、四氯乙烯、氯丁二烯、六氯丁二烯、苯乙烯、苯、甲苯、乙苯、邻二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异丙苯、氯苯、1, 2-二氯苯、1, 4-二氯苯。  为配合此次环境监测大比武,上海安谱科学仪器有限公司特定做24种挥发性有机物混合标准溶液,产品信息如下:  货号:CDGG-122768-03-1ml  名称:24种挥发性有机物 标准品  说明:共25组分,因为1,2-二氯乙烯有顺反异构体。  溶剂:甲醇  规格:1ml  价格:1200元  成分:序号英文中文CAS#浓度1chloroform三氯甲烷67-66-3100ug/ml2carbon tetrachloride四氯化碳56-23-5100ug/ml3bromoform溴仿75-25-2100ug/ml4methylene chloride二氯甲烷75-09-2100ug/ml51,2-dichloroethane1,2- 二氯乙烷107-06-2100ug/ml6epichlorohydrin环氧氯丙烷106-89-8500ug/ml7vinyl chloride氯乙烯75-01-4100ug/ml81,1-dichloroethylene1,1- 二氯乙烯75-35-4100ug/ml9trans-1,2-dichloroethylene反式-1,2-二氯乙烯156-60-5100ug/ml10cis-1,2-dichloroethylene顺式-1,2-二氯乙烯156-59-2100ug/ml11trichloroethylene三氯乙烯79-01-6100ug/ml12tetrachloroethylene四氯乙烯127-18-4100ug/ml13chloroprene2- 氯-1,3- 丁二烯126-99-8100ug/ml14hexachlorobutadiene六氯丁二烯87-68-3100ug/ml15styrene苯乙烯100-42-5100ug/ml16benzene苯71-43-2100ug/ml17toluene甲苯108-88-3100ug/ml18ethylbenzene乙苯100-41-4100ug/ml19o-xylene邻二甲苯95-47-6100ug/ml20m-xylene间二甲苯108-38-3100ug/ml21p-xylene对二甲苯106-42-3100ug/ml22isopropylbenzene异丙苯98-82-8100ug/ml23chlorobenzene氯苯108-90-7100ug/ml241,2-dichlorobenzene1,2- 二氯苯95-50-1100ug/ml251,4-dichlorobenzene1,4- 二氯苯106-46-7100ug/ml如需订购,请咨询上海安谱科学仪器有限公司,电话021-54890099。产品信息下载:www.instrument.com.cn/Quotation/Manual/1165695.pdf
  • 冷杉精密仪器发布冷杉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连续监测系统新品
    冷杉4000解决方案使用VOCs在线监测系统分析厂界/厂区中非甲烷总烃、苯系物(总烃、甲烷、非甲烷总烃、苯、甲苯、乙苯、对二甲苯、间二甲苯、异丙苯、邻二甲苯、1,3,5-三甲苯、1,2,4-三甲苯、1,2,3-三甲苯)含量,结合气象参数在监测系统的上位机形成报表,通过数采仪以标准HJ 212协议上传至环保平台,满足环保监管部门监控要求。同时数据可传送至园区或厂区DCS系统,便于中控室监控厂区各监测点实时浓度。选择性配备冷杉自主研发的云平台,可实现短信通知设备故障信息和超标报警信息、登录及操作记录、自动多点校准、气体欠压及缺液报警等功能。集安全性设计、自动化监测、智能化监管、快速及时报警于一体。VOCs监测系统满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对厂区、厂界及周边大气污染物的监测要求。系统主要由采样总管、预处理单元、分析仪表、氢气发生器、零气发生器、空压机、气象参数、数采仪、稀释仪、电控单元组成。为保证测量的长期准确性,系统配备氮气、标气和零气,定期对系统进行零点和量程标定。n技术参数项目非甲烷总烃苯系物检测能力总烃、甲烷、非甲烷总烃苯、甲苯、乙苯、二甲苯、苯乙烯、异丙苯量程10~10000 ppb(可选) 0.01~300 ppb(可选)检出限≤ 10 ppb0.01 ppb(甲苯)重复性 1% 3%零点漂移 0.5% F.S.(24 h)量程漂移 2% F.S.(24 h)分析周期1 min ~3 min(可选)≤15 min(可选)n应用行业?环境空气自动监控 ?居民区大气污染自动监控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自动监控?职业环境空气污染自动监控 ?重点产业园区空气污染自动监控 ?工作场所空气污染自动监控n系统特点?标准化设计 • 符合国家标准规范要求 • 结构设计合理,可实现连续自动监测 ?运行稳定安全,数 据真实可靠 • 采样管线选用聚四氟乙烯、硼硅酸盐玻璃或耐腐蚀、惰性化材质,减少管路吸附造成的损失 • 全管路保温伴热,避免高沸点烃类物质冷凝及部件腐蚀 ?无人值守、操作方便 • 具有自我保护功能,气源供应不足时,火焰熄灭,关闭氢气空气 • 自动恢复运行功能,开机、气源供应恢复或意外断电恢复后自动运行 • 具备自动校准功能,实现无人值守创新点:1、配备高性能的气体控制模块对于气相色谱技术,国内外最大的差距就是对气体精度和稳定性的控制,有感于此,为了突破国外品牌的垄断地位,冷杉投入大量研发力量和超过1000万的研发经费,历史3年时间狠抓科技攻关,独立研发出国内独有的高精度压力、流量控制模块,其中压力精度0.001Psi,另外,独有的动态PID补偿算法和机制保证了长期使用的稳定性。在第三方检测结构和大量客户现场的应用中证明,冷杉的气体控制模块已经达到国际领先水平。2、自主灵活、可实现全自动化控制的软件系统在软件架构上,我们打破了市场上基于传统的单体式软件架构,开发了基于微服务的软件架构,将业务上的多种功能模块,比如预处理模块、前处理模块,仪表控制模块,数据采集模块,数据分析模块,数据汇总模块,数据上传模块等都封装城一个个小型的、单独的、易扩展的微服务程序。而每个服务程序都对外提供各种丰富的接口,用户可以根据具体的业务场景来自主的、灵活的配置这些服务程序的工作流程来适应各个实际的业务场景。3、高效自动的色谱算法全新开发的强大可靠的色谱峰积分算法,在色谱峰去噪、色谱峰特征点识别和色谱峰面积积分等算法上可以与市场知名进口仪器的软件的效果相媲美。同时可实现自动寻峰算法、定量定性算法和数据库管理,能自动匹配样品种类从而简化人工审核。针对复杂多组分样品分析中,有的组分可能间隔不大,保留时间漂移可能造成峰识别错误从而造成测量错误的情况,应用自回归相关性算法及特征峰匹配技术开发了保留时间校正(RTC)功能,有效校正因温度、气压、柱效的波动造成的保留时间漂移问题,大大提高数据有效率和监测数据质量。冷杉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连续监测系统
  • 北京市印发《关于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标准》
    p style="text-align: center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标准的通知/pp  各有关单位:/pp  为改善本市环境质量,发挥经济手段促进治污、减排的作用,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环保部《关于印发〈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1号)、市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的通知》(京政发[2013]27号),经市政府批准,现就本市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pp  一、对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石油化工、汽车制造、电子、包装印刷、家具制造行业征收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具体行业范围见附件。/pp  二、为体现奖优罚劣,鼓励深度治理,根据排污者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措施情况,实施差别化的排污收费政策。通过挥发性有机物清洁生产评估、排放浓度低于本市排放限值的50%(含50%),且当月未因污染环境受到环保部门处罚的,收费标准为每公斤10元 存在未安装废气治理设施,或废气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或挥发性有机物超出本市排放标准等环境污染行为的,收费标准为每公斤40元 其他情况收费标准为每公斤20元。/pp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的核算办法,由市环保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发布。/pp  三、每一排放口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均征收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不受对前3项污染物征收排污费限制。征收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后,不再对大气污染物中单项有机物征收排污费。/pp  四、各区县环保局应加强收费情况信息公开,按规定实行收费公示,收费时开据市财政局印制的财政票据。排污费的缴纳和使用,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pp  五、各级价格、财政、环保部门要密切配合,切实做好政策实施的宣传解释工作,依各自职责切实加强对排污费征收和资金管理的监督检查。/pp  六、本通知自2015年10月1日起执行。/pp  特此通知。/pp style="text-align: right "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pp style="text-align: right "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pp style="text-align: right "  2015年9月1日/pp style="text-align: left "附件:/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im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3/insimg/df074319-cc3a-443c-8061-a60830648c99.jpg" title="0.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im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3/insimg/940603e4-1db0-430f-b322-a3a25d39562a.jpg" title="00.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im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3/insimg/25609076-1dde-4a70-af22-3f268fd51560.jpg" title="000.jpg"//p
  • 24种挥发性有机物标准品促销
    24种挥发性有机物混标(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测定24种挥发性有机物) 货号:CDGG-122768-03-1ml 名称:24种挥发性有机物 标准品 说明:共25组分,因为1,2-二氯乙烯有顺反异构体。 溶剂:甲醇 规格:1ml 价格:1200元 促销:900元 促销时间:11月29日至12月29日库存:现货同时提供其他环境标准品:地表水检测混标,挥发性有机物(VOCs),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多环芳烃(PAHs),EPA方法标准品等,请关注《安谱标准品专刊2010-2011》或访问: www.anpel.com.cn
  • 24种挥发性有机物 标准品促销
    24种挥发性有机物混标(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测定24种挥发性有机物) 货号:CDGG-122768-03-1ml 名称:24种挥发性有机物 标准品 说明:共25组分,因为1,2-二氯乙烯有顺反异构体。 溶剂:甲醇 规格:1ml 价格:1200元 促销:900元 库存:现货同时提供其他环境标准品:地表水检测混标,挥发性有机物(VOCs),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多环芳烃(PAHs),EPA方法标准品等,请关注《安谱标准品专刊2010-2011》或访问: www.anpel.com.cn
  •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监测有新规
    p  2016年5月26日,由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承担的《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连续监测系统安装联网技术规范(试行)》,通过了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等单位组成的专家组论证。/pp  据介绍,该技术规范规定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连续监测系统的组成、安装要求和联网要求,对推进和规范天津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连续监测系统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是指沸点在50℃—260℃之间,常温常压下蒸气压大于13.332pa,分子量范围约在16amu~250amu的有机化合物的总称,其成分包括烃类、含氧烃、卤代烃、低沸点多环芳烃等多种类型,是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之一(简称VOCs)。据了解,本市已出台地方标准《DB12/524-2014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对石油化工、医药制造、橡胶制造、涂料制造、电子工业等多个行业的VOCs排放限值及在线监测方法进行了详细要求,监测因子主要包括非甲烷总烃、苯、甲苯和二甲苯等。目前国家标准正在起草当中。/p
  • 中山市质量技术协会发布《环境空气 104种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
    各有关组织及个人: 由广东省中山生态环境监测站提出,协会组织的标准起草组已完成团体标准《环境空气 104种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征求意见稿,为保证此标准的适用性、科学性和有效性,现公开征求各有关单位意见。如需要标准文本,请和协会秘书处联系,并请于2023年9月18日之前将《意见汇总表》反馈至标准起草组。 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8月17日至9月18日联系人:范玉英 0760-88268835邮 箱:2895538338@qq.com 地 址:中山市石岐区伊电园7栋3层12-13卡 中山市质量技术协会2023年8月17日附件:《意见汇总表》.docx关于《环境空气 104种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的通知.pdf
  • 河北发布《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核查与监测 技术指南》
    作为PM2.5和O3的主要前体物质,VOCs的减排与控制成为当前阶段我国大气污染治理的重中之重,VOCs治理工作当前进入精细化深入治理的关键阶段,国家和河北省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作为重点污染防治和监控监测对象。目前,已发布实施的国家固定污染源排放与控制相关标准中含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限量标准共85项,其中涉挥发性有机排放与控制的标准为43项,占总标准数量51%。目前,针对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管理、控制、监测和标准、技术规范不断完善提高,但是,现有国家及地方对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监督管理,还没有贯通对涉及VOCs排放控制的现有固定污染源的VOCs排放控制管理,制订《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核查与监测技术规范》是国家相关技术规范与标准的补充、完善和具体化,是对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核查与监测具体实施的规范。近日,河北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核查与监测 技术指南》发布,该标准由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归口,起草单位为河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河北上善若水智慧水务有限公司和河北华测检测服务有限公司。该标准于2022年3月31正式实施。标准规定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VOCs)核查与监测的基本要求、工作阶段、工作准备、 具体要求及方法,以及核查与监测报告的要求。适用于固定污染源VOCs排放控制管理。在附件A中对各类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的监测方法进行了总结,涉及气相色谱法、高效液相色谱法、离子色谱法、气/液相质谱法和分光光度法等监测方法。标准中挥发性有机物的监测方法标准如下:—— GB/T 3186 色漆、清漆和色漆与清漆用原材料 取样—— GB/T 8017 石油产品蒸气压的测定 雷德法—— GB/T 14676 空气质量 三甲胺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GB/T 14678 空气质量 硫化氢 甲硫醇甲硫醚 二甲二硫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GB/T 15432 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T 15439 环境空气 苯并(a)芘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GB/T 15501 空气质量 硝基苯类(一硝基和二硝基化合物)的测定 锌还原-盐酸萘乙二胺 分光光度法—— GB/T 15502 空气质量 苯胺类的测定 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 GB/T 15516 空气质量 甲醛的测定 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T 23984 色漆和清漆.低 VOC 乳胶漆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罐内 VOC)含量的测定—— GB/T 23985 色漆和清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测定.差值法—— GB/T 23986 色漆和清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GB/T 34675 辐射固化涂料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测定—— GB/T 34682 含有活性稀释剂的涂料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测定—— GB/T 37884 涂料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释放量的测定—— GB/T 38608 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的测定方法—— GBZ/T 160.62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酰胺类化合物—— HJ/T 28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氰化氢的测定 异烟酸-吡唑啉酮分光光度法—— HJ/T 31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光气的测定 苯胺紫外分光光度法—— HJ/T 32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酚类化合物的测定 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HJ/T 33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甲醇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HJ/T 34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氯乙烯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HJ/T 35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乙醛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HJ/T 36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丙烯醛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HJ/T 3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丙烯腈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HJ 38 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HJ/T 39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氯苯类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HJ/T 40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苯并(a)芘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HJ/T 66 大气固定污染源 氯苯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HJ/T 68 大气固定污染源 苯胺类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HJ 77.2 环境空气和废气 二噁英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 HJ 583 环境空气 苯系物的测定 固体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法—— HJ 584 环境空气 苯系物的测定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析-气相色谱法—— HJ 604 环境空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 HJ 605 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639 水质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642 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643 工业固体废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644 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吸附管采样-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645 环境空气 挥发性卤代烃的测定 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析/气相色谱法—— HJ 646 环境空气和废气 气相和颗粒物中多环芳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647 环境空气和废气 气相和颗粒物中多环芳烃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HJ 683 环境空气 醛、酮类化合物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HJ 686 水质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法—— HJ 695 土壤 有机碳的测定 燃烧氧化-非分散红外法—— HJ 703 土壤和沉积物 酚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HJ 713 工业固体废物 挥发性卤代烃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714 工业固体废物 挥发性卤代烃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732 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 气袋法—— HJ 734 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固定相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735 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卤代烃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736 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卤代烃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738 环境空气 硝基苯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HJ 739 环境空气 硝基苯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741 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法—— HJ 742 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芳香烃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法—— HJ 759 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760 工业固体废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法—— HJ 784 土壤和沉积物 多环芳烃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HJ 801 环境空气和废气 酰胺类化合物的测定 液相色谱法 —— HJ 810 水质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834 土壤和沉积物 半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912 工业固体废物 有机氯农药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914 百草枯和杀草快的测定 固相萃取-高效液相色谱法—— HJ 919 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便携式傅里叶红外法—— HJ 950 工业固体废物 多环芳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951 工业固体废物 半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975 工业固体废物 苯系统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法—— HJ 976 工业固体废物 苯系统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1016 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卤代烃的测定 气袋采样-气相色谱法—— HJ 1020 土壤和沉积物 石油烃(C6-C9)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法—— HJ 1021 土壤和沉积物 石油烃(C10-C40)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HJ 1041 固定污染源废气 三甲胺的测定 抑制型离子色谱法—— HJ 1042 环境空气和废气 三甲胺的测定 溶液吸收-顶空/气相色谱法—— HJ 1048 水质 17 种苯胺类化合物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 HJ 1049 水质 4 种硝基酚类化合物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 HJ 1050 水质 氯酸盐、亚氯酸盐、溴酸盐、二氯乙酸和三氯乙酸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 —— HJ 1051 土壤 石油类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 HJ 1058 硬质聚氨酯泡沫和组合聚醚中 CFC-12、HCFC-22 CFC-11 和 HCFC-141b等消耗臭氧 层物质的测定 便携式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1067 水质 苯系物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法—— HJ 1070 水质 15 种氯代除草剂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HJ 1072 水质 吡啶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法—— HJ 1073 水质 萘酚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HJ 1076 环境空气 氨、甲胺、二甲胺和三甲胺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 HJ 1077 固定污染源废气 油烟和油雾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 HJ 1078 固定污染源废气 甲硫醇等 8 种含硫有机化合物的测定 气袋采样-预浓缩/气相色 谱-质谱法—— HJ 1079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氯苯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HJ 1153 固定污染源废气 醛、酮类化合物的测定 溶液吸收-高效液相色谱法—— HJ 1154 环境空气 醛、酮类化合物的测定 溶液吸收-高效液相色谱法—— DB 11/T 1367 固定污染源废气 甲烷/总烃/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便携式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 点击下载原文:DB13_T5500-2022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核查与监测技术指南.pdfDB13_T5500-2022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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