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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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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相关的论坛

  • 环境空气质量检测站—你到底有几个好姐妹?

    【大姐】环境空气质量检测站: 简称环境空气检测站、空气站、大气站或气站,执行与水质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室内环境监测相对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的事业性机构。检测对象是环境境空气的质量。环境空气,主要指大气圈这个空间所包含的气体,也是人类生活所呼吸的“气体库”。但不包括污染源、矿井等。 环境空气质量检测站通过检测设备完成检测,检测内容被当时现行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所规定,也是主要依据,包括仪器方法等也在其中被规定。【二妹】环境空气灰霾站 灰霾站,最近很热。相对于一般环境空气质量检测站而言,还特别增加监测与灰霾相关的对象,如空气中的灰尘、硫酸、硝酸、有机碳氢化合物等形成的大气混浊现象(含气溶胶)。目前尚未看到专门的灰霾站规范标准等。我觉得空气站的这个姐妹属于“未成年”,称二妹吧。【三妹】环境空气超级站 超级站我的理解是就是比一般空气站更高级,在后者基础上加上了灰霾站、温室气体、有机物、重金属和立体检测等一类或多类指标,因而更加完备,要求更高。目前未看到超级站的规范标准等。我觉得空气站的这个姐妹应该更广泛,因此成熟更久远些。称为“三妹”吧。【四妹】路边站 主要检测道路交通产生的污染物质浓度。与一般气站比,这种气站更微小,但最接近城市生活环境。这一类站点布点规范、标准更少见到,实施限制应该很多,再加上规模小,列为四妹吧。【小妹】移动监测站 相对固定式气站而言的,是针对周边环境影响、突发事故等特设移动式的空气检测站。一般就是监测仪表安装到一辆车上,实现移动。这类因比较少,就称小妹吧。【表妹】厂区环境监测站 这是监测厂区挥发、排放区域附近空气质量的监测站。也可能增加厂区特征污染物检测,灵活度比较大,比如石化企业加测监测烃类、建筑场所附近主要监测灰尘等。石化体系有自己的环境检测站,其它工业体系没有听说。一般是企业体系内部管理,技术上受当地环保局和检测站指导。应该是近亲关系,属于表妹吧。 这些站的建设,都需要大笔资金、人力、分布广阔。因此管理起来多有不便,故而自动检测设备及其通讯、数据处理能力在这一点上,将提供方便管理的技术基础。然而手动分析能做到更可靠,是质量保证的手段。当然如果自动检测设备没法完成的任务,手动分析就难以解脱了。 由于个人见识所限,必有疏漏,其它气站类别及其方方面面各位版友补充!对于错误的地方,请砸砖头!

  • 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的“TO”新模式

    [size=3][color=black][font=宋体] 环境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自动监测站的运行管理,多少年来一直是地方环保部门监测站的例行工作。为了深化环境监测管理体制和社会化运营机制改革,山东省率先开展了环境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自动监测站的[/font][/color][color=black][font=Verdana]“TO” [/font][/color][color=black][font=宋体]。[/font][/color][u][b][color=black][font=Verdana]TO [/font][/color][color=black][font=宋体]是[/font][/color][color=black][font=Verdana]“[/font][/color][color=black][font=宋体]转让[/font][/color][color=black][font=Verdana]—[/font][/color][color=black][font=宋体]经营[/font][/color][color=black][font=Verdana]”[/font][/color][/b][/u][color=black][font=宋体][u][b]的简称[/b][/u]。该省济南、滨州、菏泽[/font][/color][color=black][font=Verdana]3[/font][/color][color=black][font=宋体]个城市开展[/font][/color][color=black][font=Verdana]TO[/font][/color][color=black][font=宋体]模式试点以来,在运营单位专业化、规范化的运营维护下,[/font][/color][color=black][font=Verdana]3[/font][/color][color=black][font=宋体]个试点城市空气站设备运行稳定,监测数据质量不断提高,设备运行率、数据准确率均在[/font][/color][color=black][font=Verdana]95%[/font][/color][color=black][font=宋体]以上,监测成本也得到降低。[/font][/color][/size][color=black][font=Verdana][/font][/color]

  • 总站将于下月举办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技术培训

    总站将于下月举办2012年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技术培训班 根据环保部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2012年环境监测技术培训工作计划,为了提高地级城市(国控站点)监测站监测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将定于2012年4月23~26日在湖北省举办2012年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技术培训班。 培训内容:(一)环境空气质量的标准与评价;(二)《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规范》、《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和《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等新版技术规范的宣贯;(三)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基础技能;(四)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五)空气自动监测仪器维护及管理;(六)环境空气质量的分析与评价;(七)全国臭氧、灰霾试点城市监测情况介绍。

  • 【原创】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介绍

    自动监测站是对环境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进行24小时自动连续监测的设备系统。一般主要由采样系统、气体分析仪器、PM10监测仪、多点动态校准仪、气象测定仪、数据采集传输、站房、零气发生器、标气、站房环境条件保证设施(空调、除湿设备、稳压电源等)等组成。自动监测站监测的数据通过有线、无线传送至环境监测中心站进行实时控制、数据管理及图表生成。主要监测项目 SO2、NOX、O3、CO、PM10、气象五参数,各参数监测原理如下:NOX化学发光法; SO2紫外荧光法; O3紫外光度法;CO 气体滤波相关红外吸收法、非分散红外吸收法; PM10微量振荡天平法(TEOM)、β射线法(分析周期10min~360min 可调);气象五参数传感器法。

  • 环境空气质量评价试点监测

    “日日都是灰霾天,空气质量却是良。”这种环保与气象数据“打架”的现象历来已久。广东省东莞市环保局日前做客“政协议政厅”透露,东莞已经在6月份被确定为省内唯一的环境空气质量评价试点监测城市,监测项目将增加灰霾天的主因。此后,东莞的环保和气象数据将告别“打架”。  上半年优良天有177天  近几年来,东莞的大气质量环境有所好转,全市的优良天数超过了95%,其中,2006年优良天数有344天,2007年有356天,2008年有346天,2009年有361天,2010年有357天。根据环保部门监测,今年上半年,东莞的优良天数已达到了177天。  “要客观评价城市的空气质量,要靠一个完善、准确的监测网络。”东莞市环保检测站站长吴对林表示,目前,根据东莞地形、人口、产业的分布,东莞共布了29个点位进行大气监测。

  • 万亩果园将建生态环境监测站

    记者从海珠区环保局获悉,海珠区计划在万亩果园建设湿地生态环境监测站,同时建设一个大气环境自动监测站,有望在今年国庆节前建成,并向市民公布空气质量的监测结果。 近日,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柴发合副院长、博士生导师一行8名专家到海珠湖考察,并就海珠区建设万亩果园湿地生态环境监测站一事进行探讨研究。在听取了区环保局负责人关于建设生态站的初步设想及前期准备工作后,柴发合认为,海珠区提出在万亩果园湿地建设生态环境监测站,对湿地开展环境和生态监测,这是环保工作的一个创新。中国环科院将全力支持海珠区生态环境监测站的建设工作,并组织精英力量为海珠区编制万亩果园湿地生态环境监测站可行性研究报告。 与此同时,市环境监测站表示,将提供一套价值百万的大气环境自动监测站的仪器设备,交付区环保局运行管理。

  • 环监司司长解读城市空气质量监督两新方案

    为保障在新的管理模式下国家城市站规范运行,确保环境空气监测数据客观、准确、真实,环境保护部近日出台了《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和《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自动监测仪器关键技术参数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为保障在新的管理模式下国家城市站规范运行,确保环境空气监测数据客观、准确、真实,环境保护部近日出台了《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和《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自动监测仪器关键技术参数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其主要内容是什么,应如何理解和实施,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司长刘志全日前接受了本报记者专访。 《细则》和《规定》是在什么背景下出台的? 一是适应环境管理新形势的客观需要。 2014年底,全国在338个地级以上城市建成了由1436个国家城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以下简称城市站)组成的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 2016年,按照生态环境监测机制体制改革要求,国家城市站环境空气监测事权上收,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以下简称监测总站)直接管理,委托社会化运维机构运维。因此,国家城市站运维和监管主体均发生变化,运行机制有所改变,相关责任方及其职责也相应进行了调整。2013年印发的《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城市自动监测站运行管理暂行规定》已不再适用。为保证环境空气自动监测事权上收后国家城市站运行管理有据可依,仪器设备关键技术参数管理有章可循,环境保护部制定了《细则》和《规定》。 二是规范监测仪器设备技术关键参数管理的重要手段。国家城市站主要承担颗粒物(PM10和PM2.5)、臭氧(O3)、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和一氧化碳(CO)等6项基本污染物的监测,环境空气自动监测仪器设备关键技术参数如采样流量、灵敏度、截距等与仪器工作状态密切相关,也直接影响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因此,加强对仪器设备关键技术参数管理,按规定调整技术参数,确保技术参数可追溯十分必要。环境保护部出台《规定》,为加强自动监测仪器关键技术参数管理提供了制度依据和手段。 三是贯彻落实《“十三五”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方案》的具体举措。《“十三五”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方案》中明确提出创新质控技术手段,完善自动监测数据采集和远程质控系统。统一环境监测数据采集系统,将原始监测数据和关键参数实时直传监测总站,实现关键参数调整全程留痕。出台《细则》和《规定》,进一步明确国控站点运行机制和职责分工,明确对点位管理、仪器更换安装验收、数据采集与传输、参数调整等关键环节的要求和相应罚则,是加快落实“十三五”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方案,推动完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管理规章制度的具体行动。《细则》和《规定》是如何形成的? “十二五”以来,环境保护部连续5年在全国开展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专项检查工作,以问题为导向,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理顺机制体制,完善管理制度,强化监督管理,积累管理经验。上海、山东等省市也积极配套制定了适合本地区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运行管理办法。上述工作为《细则》和《规定》的编制提供了很好的借鉴。

  • 硬生生多出来的30个空气质量监测站

    谁说全国仅仅1500座监测站?那不过是国控站而已。加上3备1,已经是接近2000座的需求了。如果加上省控、市控、县控、乡控,甚至村有站,再算入园区控,景区控等等。。。总数没人知道。[b]河南省30个以化工、冶炼、建材为主导产业集聚区空气自动监控系统项目招标采购公告[/b][url]http://www.ccgp.gov.cn/cggg/dfbx/gkzb/201209/t20120910_2332018.shtml[/url]未来还得加装“新三样”。

  • 国家加快建设先进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预警体系方案出台

    近日环保部下发了环发33号文件,根据该文件部署,按照新颁布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对细颗粒物(PM2.5)、臭氧(O3)、一氧化碳(CO)等监测指标,2012年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开展监测(所有国控点位,下同),2013年在113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开展监测,2015年在所有地级以上城市开展监测。自2016年1月1日起,以上各地均按照新标准监测和评价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并向社会逐点实时发布监测结果。  (一)加强城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能力建设。按照上述时间要求,地级及以上城市应完善国家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点位,分步填平补齐相关监测仪器设备设施。在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区域设立必要的重金属污染物空气监测点位。各省、地市级监测站及环境空气监测点位,应建立健全数据传输与网络化监控平台,进一步加强各省区城市空气自动监测的质量控制。  (二)加强区域环境空气监测系统能力建设。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地区及辽宁中部、山东半岛、武汉及其周边、长株潭、成渝、海峡西岸、陕西关中、山西中北部、兰州白银和乌鲁木齐城市群等重点区域新建区域环境空气监测点位,同时扩展31个现有农村环境空气监测子站功能,形成区域环境空气监测能力。  (三)加强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境空气监测能力建设。在现有能力的基础上,抓紧完善国家空气背景监测重点实验室的立体监测、区域预警平台、以及数据实时传输及发布系统等基础支撑体系。

  • 【我们不一YOUNG】环境空气质量监测

    [font=FangSong_GB2312][size=21px]环境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监测(ambient air quality monitoring)又称大气环境质量监测,是对环境空气中主要污染物质进行定期或连续监测,评价环境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背景水平、区域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状况及变化趋势,判断其是否满足国家或地方环境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标准要求的活动。目前开展的监测主要有城市环境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监测、区域(农村)空气监测、环境空气背景监测,以及酸沉降监测、沙尘天气环境质量监测和城市源区温室气体监测等。[/size][/font][font=FangSong_GB2312][size=21px] 20世纪80年代初,中国建立了环境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标准,逐步开展监测技术和方法的标准化工作。目前,已形成相对完善的方法标准、技术规范及质量标准体系。80年代中后期,环境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监测网络以城市环境监测站为基础建设起来。90年代初,通过二次优化,形成了由103个城市环境监测站组成的全国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监测网络。1997年,全国46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开始上报城市环境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周报,1998年1月开始向社会公开发布。2000年开展城市环境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日报工作,2001年开展环保重点城市环境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预报工作。截至2012年,全国325个地级以上城市实现了城市环境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日报,92个城市开展了环境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预报。目前,许多地级以上城市采用空气自动监测系统进行环境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监测,部分省区和重点城市开展了监测站点的联网工作。[/size][/font]

  • 县监测站独立不了,那环境监测数据造假依然外甥打灯笼—一切照旧

    2017年2月27日,我们在局六楼的远程视频会议室观看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傅军总工程师关于“环境监测规范性及其数据审核要点”的讲解说明,本次讲座,付总工结合环境监测领域的案例和实际工作中的问题,全面解读了环发175号文件“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参与会议的监测人员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激烈的讨论,气氛热烈,实现了非常好的效果。“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是悬在我们环境监测站各位同事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环境监测数据已上升到法律层面,具有更高的约束力。因此,监测站的所有同仁工作时要小心,可能由于法庭上环境污染案件的败诉,证据链的失效,或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数据质量的失控,或者仅仅因为样品前处理没做,数据失真,导致的社会不良影响,监察部和各级地方监察局都要对政府及相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数据弄虚作假行为进行追责。付总工举了一些例子,向我们讲了关于环境监测弄虚造假的案例及实际工作中的涉嫌造假的一些例子。我详细搜索了这些案例,列出了一些环境监测数据弄虚造假详细情形,以供同志们参考。1.空气采样器,戴上“棉口罩”。今年2月,西安市长安区监测站迁到西安邮电大学南区楼顶,时任长安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站长的李某,在搬迁和调试仪器时,私自留下监测站钥匙,还偷偷记下了监控电脑的密码。之后,相关工作人员多次潜入监测站,用棉纱堵塞采样器,使得PM2.5浓度数值下降30-50%左右。如果空气湿度大的话,数值还会降低更多。然而,长安区监测站属于国控监测子站,它的监测数据会被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实时接收到。该站的监测数据频频出现异常,引起了国家监测总站的注意,于是派人来检查。当时站内监控视频已经被人为删除。事发后,西安市环保局长安分局局长、长安区监测站站长、副站长等共5名相关工作人员,因涉嫌“环境监测数据造假”被警方带走,羁押在看守所。数据造假的责任人送交司法机关,并可能面临刑责。2. 雾炮神器,专喷监测点雾炮车,以前就有,一般用于建筑施工场地抑制扬尘或者工矿企业除尘。近几年随着雾霾热,雾炮车也摇身一变,成了“治霾神器”。雾炮车虽然对整个城市的雾霾没用,但对小范围环境却还是能起到短暂的作用。于是这一“优点”被发挥到了极致,专门用于给空气监测点位降数据!一些城市的监测点附近常常有雾炮车往来,定时定点、专车专用,专喷监测点,对监测点周围进行降尘。3.涉嫌数据弄虚造假一个县级监测站在采集两高司法涉刑案件样品时,没加固定剂,导致数据不能复测。样品不含固定剂,放置太长,大多数样品测定结果都会很低。一个县级监测站测试两高司法涉刑样品时,不做预处理,导致重金属结果跟市级站差异数倍。样品中有大量悬浮物,不进行消解,直接重金属测定,可能导致测试结果偏低。上述两个事情,外界认为环境监测站在弄虚造假,导致政府公信力的下降。这种事情可大可小,万一被处理,监测站的同志是非常冤枉的。4. 其它除此以外,干扰监测点数据的“高招”还有不少。比如擅自把监测点搬到空气好的地方、在空气采样器进气孔偷偷安装过滤装置,武汉某环境监测站给大气综合采样器洒水等等,这些在网络环保新闻中常常可以看到。监测数据弄虚造假,一来破坏人民群众的公共利益,二来破坏环保部门的信誉,三来如果违反“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现在上升到违法的程度。那为什么还有人冒数据造假的风险呢?有人说,由于地方政府压力很大,人们对环保期望高,上级考核压力重,环境达标严,一级压一级,没有办法啊政府当然压力很大,不论来自于上面的压力还是来自下面,总之它一定有压力。但政府的环保压力,为什么最终会转化为监测数据造假的动力?我认为其中一个主要原因是我们环境监测部门从来没有独立。理论上,负责监测的部门和负责治理的部门应该互相独立,利益不相关,这才能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客观,不受干扰。但是我们的监测部门在一定程度上必须听命当地行政主管部门。领导立“军令状”,你完不成任务“提头见”;领导要治理效果,你就赶紧买雾炮车来喷监测点;领导们还不满意?你豁出去拿棉纱堵采样仪以身试法。环保局既负责治理,同时也负责监测,这是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节奏。这最后出不出幺蛾子的只能寄托于环保人员的道德水准?现在,我国各省市县区都已经建立了空气质量监测点,包括Pm2.5、氮氧化物、二氧化硫、臭氧等的空气污染物的监测和信息进行公布,已成为世界上数一数二的空气质量监测网络。这真是令人欣喜。然而,环保规模再大,也必须建立在真实的数据基础上,才有意义。一个受制于地方政府的监测站,我们如何排除干扰,报出令人信服的真实数据?数据质量是环境监测的保障,是保护环境的底线。在典型案例的分析中,我们发现企业造假,环保部门造假,地方政府造假,往往是因为所谓缺乏证据而免于惩罚,违法成本过低。少量罚款,包括列入“黑名单”,客观上助长了一些污染企业违法排污的成本过低,间接导致环境监测数据造假屡禁不止,层出不穷。2016年9月中旬,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63号文件,《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央准备对全国各级监测站进行垂直管理,强化各省环保厅领导,解放各市监测站,加大县区级监测站和市、县监察执法人员的责任和压力。可是,我们副局长说:环境监测站要进行垂直管理,可是仅仅限于市级环境监测站,县级站仍然要听命于地方党委的管理,即使不是地方政府管理,如果地方党委对环境监测有意见,那政绩考评依然会落后。那就是说,县监测站还是外甥打灯笼—一切照旧的节奏。独立不了,那环境监测数据造假依然会不停地重复,无休止进行下去。

  • 实时发布空气质量城市增至190个

    从2014年1月1日起,全国实时发布空气质量信息的城市由2013年的74个增至190个,其中有161个地级及以上城市还将发布空气质量月报,并参与空气质量排名,公众可上网或用手机客户端查询实时空气质量数据。 这些城市的PM2.5等污染物浓度、空气质量指数AQI等信息,将通过全国城市空气质量实时发布平台和各地环保网站向社会发布,目前已经覆盖了所有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和“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的所有地级城市。以北京为例,可看到全市12个监测站点PM2.5、氮硫化物、臭氧等6项主要污染物的实时监测数据,还有空气质量指数AQI日报、实时报告,以及过去24小时AQI的变化情况。 目前可实现对空气质量监测数据的无缝隙监督,各监测点的数据会进行自动化处理,生成报告和网络信息后快速发布,可有效减少对监测数据的人为干扰。该平台颗粒物空气质量指数AQI的计算方式由过去的24小时滑动数据平均值改为实时数值,这种计算方式更加科学合理,也使发布出来的空气质量指数更接近公众感观。

  • 最新《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布设技术规范》

    为加强空气污染防治,规范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工作,环保部近日发布了《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布设技术规范》(试行)(HJ 664-2013),该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布设原则和要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布设数量、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开展监测项目等内容。本标准附录A和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标准为首次发布,并将于2013年10月1日起实施。

  • 室内环境空气质量检测之仪器应用

    室内环境空气质量检测之仪器应用

    室内环境空气质量检测之仪器应用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4/06/201406291654_503458_2139979_3.jpg在上一篇原创《室内环境空气质量检测之忍辱负重篇》里,已经简要介绍了进行室内环境空气质量检测的背景,也向各位版友说了下现场监测人员在室内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工作中的辛苦事儿,今天主要说的是室内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仪器在现场检测中的灵活运用事例。在本次室内环境空气质量检测系列工作中,我们使用的是崂应2050型大气综合采样器,这个仪器体积适中,就是仪器的自身份量有点略重,人员拎着仪器上下楼极为不便,由于我们一般情况下都是两名现场监测人员进行室内环境空气质量检测工作,很是不便携带过多仪器设备,因此,我们根据情况不同,会在选择仪器携带方面有所不同,若是某房主只有两个室内点位需要检测,我们一般会携带一台崂应2050型大气综合采样器及其标配支架前往;若是某房有三个及以上室内点位需要检测,我们则携带两台崂应2050型大气综合采样器前往,标配支架则不再携带。说到这里会有版友发问了,若不携带仪器支架,那么仪器放置在地上检测室内空气质量时采样高度不是不够吗?如果你能想到这一点,那说明你还是比较专业,也是比较善于思考的技术骨干!在室内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时,采样点的高度并无太教条化要求,只要与人的呼吸高度差不多一致就可以了,相对高度要求在0.5米至1.5米之间即可,这个高度要求详解在国家行业标准HJ/T167-2004(室内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技术规范)有描述,有兴趣的版友可以查阅核对。在使用支架的情况下,高度是绝对符合监测要求的,如图所示在没有使用支架的情况下,我们可以用仪器箱代替支架,仪器箱的高度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4/06/201406291658_503460_2139979_3.jp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4/06/201406291658_503461_2139979_3.jp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4/06/201406291658_503462_2139979_3.jpg这个美女房主很不错,给我们每人发了一瓶水喝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4/06/201406291702_503463_2139979_3.jpg使用支架时的图片现场是翠湖园跟名字两位版友一起检测的!没使用支架时的图片现场是翠湖园版友与我们的两位小美女同事分别去检测的!友情提醒:你家最近新装修了吗?对新房空气质量放心吗?如果有需求,可以向当地环境监测部门求助,相信会有一个满意的答复!重要提醒:切勿乱找一些无资质小公司检测室内空气质量,后果很有可能是花了钱却没意想中的效果!

  • 广州首设PM2.5路边站,为何不纳入全市空气质量统计?

    广州年内将新增18个空气质量监测点,届时全市实时发布空气质量监测信息的站点将达到28个。值得关注的是,与此前媒体报道的不同,本次新增的18个监测点中,将有两个路边站,分别是黄沙路边站和杨箕路边站,专门监测汽车尾气污染问题,这也是全省首次设立路边站。但市环保局表示:本次新增的18个站点的监测数据不纳入全市空气质量总体水平的统计,全市空气质量总体水平仍然以目前10个经过批准的国控监测站点为代表。 我有我观点,你有你看法。你对政府的这个措施有什么看法呢?欢迎大家发表自己的意见。

  • 小型环境气象监测站生态园区应用方案

    小型环境气象监测站生态园区应用方案

    小型环境气象监测站生态园区应用方案小型环境气象监测站是专门为湿地公园,旅游景区等气象数据监测而设计的,可以用来实时测量生态环境和气象环境因子,为区域环境内的实时天气状况和生态舒适度指标等气象数据提供准确、系统的资料。小型环境气象监测站可同时测量空气温度、空气湿度、风向、风速、雨量、大气压力、太阳辐射、负氧离子、氧气浓度、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噪声等气象环境要素,还能对生态环境内的紫外线、酸雨、生态环境等进行监测,而且根据用户选配情况,还可以通过LED显示屏及时发布气象服务信息、气象大风、暴雨等预警信息。气象站设备复杂多样,不同领域所使用的小型环境气象监测站略有不同,需要根据监测的环境要素进行灵活配置,达到监测数据,保证数据的准确无误性。[img=小型环境气象监测站,400,400]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2/10/202210270909091115_2304_4136176_3.jpg!w690x690.jpg[/img]常见的气象站监测设备是小型环境气象监测站,可分为多参数或六参数、五参数、四参数等。这种类型的气象站一般都是监测空气温度、空气湿度、风向风速、降水、大气压力、地面温度、太阳辐射类、能见度、云高、天气现象、闪电定位、大气电场、负氧离子、蒸发、冻土观测等一些要素,数据的业务处理完全符合气象业务观测的要求,是基本气象站和一般气象站地面气象观测的标准设备。小型环境气象监测站常用到的监测设备有气压计、雨量计、风速计、风向标、百叶箱、风向风速计、干湿球温度表、温湿计、雨量计、蒸发皿、日照计、地温表。[img=小型环境气象监测站,400,400]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2/10/202210270909276454_4591_4136176_3.jpg!w690x690.jpg[/img]

  • 国家地表水、空气自动监测站和环境监测车标牌(标识)制作规定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件环办29号关于印发《国家地表水、空气自动监测站和环境监测车标牌(标识)制作规定》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解放军环境保护局,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为加强环境监测管理,规范国家地表水、空气自动监测站和环境监测车的标牌(标识),我部制定了《国家地表水、空气自动监测站和环境监测车标牌(标识)制作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地表水、空气自动监测站和环境监测车标牌(标识)制作规定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主题词:环保 标牌(标识) 制作规定 通知

  • 关于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的布点要求

    一、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周围环境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监测点周围50米范围内不应有污染源; (二)点式监测仪器采样口周围,监测光束附近或开放光程监测仪器发射光源到监测光束接收端之间不能有阻碍环境空气流通的高大建筑物、树木或其他障碍物。从采样口或监测光束到附近最高障碍物之间的水平距离,应为该障碍物与采样口或监测光束高度差的两倍以上; (三)采样口周围水平面应保证270°以上的捕集空间,如果采样口一边靠近建筑物,采样口周围水平面应有180°以上的自由空间; (四)监测点周围环境状况相对稳定,安全和防火措施有保障; (五)监测点附近无强大的电磁干扰,周围有稳定可靠的电力供应,通信线路容易安装和检修; (六)监测点周围应有合适的车辆通道。

  • 【求助】关于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系统(AQMS)的问题

    请问各位:1、AQMS在我国的建设情况,国家从哪年开始建设这个的?现在是不是大部分城市都以及建了这个系统了?2、目前这个系统有没有市场啊?3、这个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系统是一个仪器测试很多种指标吗?还是这个系统可以包括分别测试不同污染物的很多个仪器:如TSP监测仪、PM10监测仪、PM2.5监测仪、SO2监测仪、NO2监测仪、CO监测仪、O3监测仪、TVOC监测仪等。4、这个系统国内外比较著名的生产商有谁?

  • 【分享】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

    环境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 Automated methods for ambient air quality monitoring ( HJ/T 193-2005 2006-01-01实施)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完善监测制度,提高环境管理水平,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自动监测的采样频率、监测项目、采用仪器与相应的监测分析方法、监测数据的整理、监测过程中的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监测数据处理等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各级环境监测站及其他环境监测机构采用自动监测系统对环境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进行监测的活动。本标准为推荐性标准。 [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100218]环境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url]

  • 【分享】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

    环境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 Manual methods for ambient air quality monitoring ( HJ/T 194-2005 2006-01-01实施)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完善监测制度,提高环境管理水平,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手工监测的采样频率、监测项目、采用仪器与相应的监测分析方法、监测数据的整理、监测过程中的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监测数据处理等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各级环境监测站及其他环境监测机构采用手工方法对环境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进行监测的活动。本标准为推荐性标准。 [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100217]环境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url]

  • 环保部印发《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运行管理实施细则》

    环保部印发《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运行管理实施细则》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函环办监测函290号关于印发《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机关有关部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各运维机构:  为适应监测事权上收后环境监测管理新要求,规范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运行和维护,保障环境空气监测数据准确可靠,根据《“十三五”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方案》(环办监测〔2016〕104号)的有关要求,我部制定了《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依据本细则,制定地方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运行管理细则。试行期间若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部。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 韩静磊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邮编:100035  电话:(010)66556815  传真:(010)66556824  邮箱:zhiguanchu@mep.gov.cn  附件:1. 运维机构名单     2.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7年3月1日  附件1 运维机构名单   1.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安徽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7/03/201703132349_01_1634717_3.jpg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3.厦门隆力德环境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4.青岛吉美来科技有限公司  5.河南鑫属实业有限公司  6.武汉宇虹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环境监测站长犯的着给自己下套吗?

    4月27日、28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西安市环境保护局长安分局五名工作人员和阎良分局两名工作人员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 公诉机关分别指控:西安市长安区、阎良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系环保部确定的国控空气监测站点,通过环境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自动监测系统采集、处理监测数据,并将数据每小时传输发送至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一方面通过网站实时向社会公布,一方面用于编制全国环境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状况月报、季报和年报。 2016年2、3月间,为降低监测数据,时任长安分局环境监测站站长的被告人李森、时任副站长的被告人张锋勃多次潜入长安区子站内,利用棉纱堵塞采样器的方法,干扰环境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自动监测系统的数据采集。李森还指使两名临聘人员被告人张楠、张肖对子站自动监测系统进行干扰。时任阎良分局环境监测站站长的被告人张峰采用上述方法对阎良区子站的监测数据进行干扰,造成自动监测数据多次出现异常。时任长安分局局长的被告人何利民、阎良分局局长的被告人唐世兴,为影响系统自动监测结果,在明知正常途径无法迅速降低监测数据的情况下,分别授意、指使被告人李森、张峰实施上述行为。 正常情况下,空气采样器是暴露在空气中的,探头通过吸入的自然空气进行监测,用棉纱堵塞采样器,就如同给采样器戴上了“口罩”。采样器吸入过滤后的空气就不能如实监测实时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 公诉机关认为各被告人违反国家规定,干扰国家环境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自动监测系统正常运行,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之规定,依法应当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各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围绕指控的犯罪事实、定罪和法律适用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两起案件将分别择期宣判。 有媒体称给空气采样器戴口罩其实是给自己下套,问题是[b]环境监测站的站长、副站长这样做图啥?犯的着给自己下套吗?[/b]

  • 室内环境空气质量检测之忍辱负重篇

    室内环境空气质量检测之忍辱负重篇

    室内环境空气质量检测之忍辱负重篇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4/06/201406251738_503026_2139979_3.jpg引子:2014年世界环境日的主题是:“提高你的呼声,而不是海平面”,中国的主题是:向污染宣战。(本文由论坛版友翠湖园友情口述实情,翠湖园同事提供照片,谢谢!)2014年6月5日,为更好围绕中国主题并结合实际开展有意义的宣传纪念活动,提高民众环保参与意识,扩大社会影响面,为构建环境美好的和谐社会做贡献,我县环保局携手本地易品网络公司旗下知名论坛开展了一次“6·5”世界环境日“室内空气质量免费检测活动”,拟定征集10户新房装修市民进行一次室内甲醛含量检测,从6月5日发贴到6月12日结贴,一周时间内共有43名网友跟贴报名,论坛组织方最终从43名报名网友中抽出10名网友择期检测。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4/06/201406251755_503027_2139979_3.jpg活方案制定了,名额也确定了,接下来就是我们环境监测人员开始做事了,这个事情说说容易,真正实际操作起来可是不容易的,说白了,这是个体力活,有图为证哦!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4/06/201406251756_503028_2139979_3.jp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4/06/201406251756_503029_2139979_3.jp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4/06/201406251756_503030_2139979_3.jp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4/06/201406251756_503031_2139979_3.jpg以上四图是选取的四户网友室内甲醛检测实拍图,呵呵,应当有好多人认识这个仪器男哦!同去监测的一共三个人,两女一男,所以这些体力活当然是男子汉来做啦!这个室内甲醛检测主要是初步了解室内空气质量,我们用的是崂应2050型大气综合采样器,拎在手里沉甸甸的。在征集的10户待测网友中,有九户是多层或高层楼房,只有一户是独栋住宅,在我们已检测的7户网友中,一户是九楼有电梯,另外两个六楼,两个五楼,一个四楼,一个三楼,全都是没有电梯的多层住宅楼,这楼上楼下的拎上拎下,全是我们自己的活儿,真的是很累人哦!从拎起仪器到仪器放下,手臂和手掌都是酸疼酸疼的,手掌都被仪器外箱把手勒出纹路来了!没拎2050型大气综合采样器前的手掌实拍图: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4/06/201406251800_503032_2139979_3.jpg拎2050型大气综合采样器上楼后或下楼后的手掌实拍图: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4/06/201406251801_503033_2139979_3.jpg这才是检测工作的一部分,其他还有好多后续工作,欲知详情如何,请看下篇分解!后序语:你家最近新装修了吗?对新房空气质量放心吗?如果有需求,可以向当地环境监测部门求助,相信会有一个满意的答复!

  • 2014年底我国将建成世界上最大规模的空气质量监测系统

    [size=16px]在2013年第二阶段监测实施方案和能力建设方案,落实中央建设资金4亿元,带动地方配套资金约2亿元,在145个城市新建了524个空气自动站。截至目前,全国252个地级以上城市按新标准要求建设了1179个空气自动站,比原计划超额完成约37%。[/size][size=16px]  2014年,环境监测系统要围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全面加强环境监测工作,坚决向污染宣战。特别是要抓好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第三阶段建设任务的完成,“到今年年底,全国新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监测站建设要全部完成,338个地级城市的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监测站要投入使用,这些监测站今年12月31日前要建成,明年1月1日对外公布数据。届时,这将是世界上最大规模的环境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监测系统。[/size][size=16px] [/size]

  • 环境监测站交由民营机构运营可能性有多大?

    [size=3] 几年前,曾经参与过广州某区环境监测站建设投标工作,模式就是前期建设和运营都交由第三方完成,多少年后再归还给国家,而这期间政府只做监管工作。参加投标的大部分是民营机构。 从现在的局势来看,第三方检测是大势所趋,政府既当裁判又当球员,总不是个事。这不逐渐有部分地区在试点:[/size]=====================[color=#0021b0] 8月1日,在山东省城市环境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自动监测站“转让—经营”模式(以下简称TO模式)推广工作启动会上,山东省环保厅和青岛、淄博、济宁等14市环保局先后与3家运营公司和1家比对公司签订合同。[/color] [color=#0021b0] 加上去年10月开始试点的济南、滨州、菏泽3市的28个空气站,全省17市144个空气站已全部实行TO模式,这标志着山东省率先在全国把城市环境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自动监测站移交第三方,实行专业化、社会化运营管理,开了全国先河。[/color][color=#0021b0]  山东省环保厅厅长张波在会上指出,推行空气站TO模式改革,主要是环境监测管理体制及工作机制的改革。体制改革就是“一收一放”,即环境质量的监测管理“上收一级”,进一步强化省级宏观管理职能,避免地方行政干预,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污染源的监测“下放一级”,充分调动市县微观管理积极性,让省、市、县三级环保部门联合起来共同监督排污单位。这有利于省、市、县各级环保部门科学划分管理职责,权责更加清晰;有利于提高监测数据质量;有利于强化环境监管;有利于降低行政成本。[/color][color=#0021b0] [b] 28个空气站试点探路[/b][/color][color=#0021b0]  早在2008年4月,山东省就在全国率先启用了环境自动监控系统,基本实现了对重点排污单位和主要水、气环境的全天候监控。自动监测数据在环境监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2009年~2011年,全省连续3年在环境保护部总量减排监测体系考核中名列全国第一。[/color][color=#0021b0]  为进一步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降低监测成本,2011年10月,山东省启动了空气站TO模式试点工作,试点范围包括济南、滨州、菏泽3市的现有空气自动监测站,共28个,其中济南16个、滨州6个、菏泽6个。监测指标包括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和气象五参数,各指标及备用机器、配套的辅助设备均纳入试点范围,试点期限为两年。[/color][color=#0021b0]  城市空气站TO模式是新生事物,山东省积极探索创新,实行“现有设备有偿转让、专业队伍运营维护、专业机构移动比对、环保部门质控考核、政府购买合格数据”的管理模式,由省、市两级环保部门共同对运营单位、比对单位进行质控考核,共同出资购买符合质量要求的监测数据,监测数据归省、市环保部门所有。[/color][color=#0021b0]  [b]144个空气站全部推行[/b][/color][color=#0021b0]  山东省环保厅副厅长王光和告诉记者:“山东省城市环境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自动监测站TO模式试点近一年来,主要取得了4条经验:一是提高了数据质量,二是避免了行政干预,三是加强了质控工作,四是降低了监测成本。”[/color][color=#0021b0]  据了解,在专业化、规范化运营维护下,试点城市空气站运行稳定,提高了数据质量,每月设备运行率和数据准确率排名均居全省前列,其中菏泽市实行TO模式前后数据准确率分别为84.4%和97.8%,提高了13.4%。[/color][color=#0021b0]  TO模式将大量基础性维护工作交由运营单位负责,环保部门可腾出精力加强对质量控制的考核,理顺了环保部门工作机制。监管方式由省对市质控抽查变成省和市共同对运营单位监督质控,省、市环保部门形成了合力。[/color][color=#0021b0]  实行TO模式还有助于推动形成规范的市场竞争,充分发挥运营公司的规模和专业优势,降低监测成本,同时使国有资产实现增值。通过测算,实行TO模式,山东省空气站运行费用将降低15%左右,国有资产净值增值7%。[/color][color=#0021b0]  [b]省级为主、市级协助监管[/b][/color][color=#0021b0]  为确保空气站在TO模式下运行正常,切实取得实效,山东省将采取省级为主、市级协助的监管方式。省级负责对运营单位、比对单位全面管理,市级负责保障监测条件,并随时向省环保厅反映运营问题和数据疑问。[/color][color=#0021b0]  山东省采取经济手段、资格管理和法律法规相结合的考核机制,运营单位必须在省环保厅指定账户打入全部运营站点3个月运营费用作为运营抵押。对未达到运营要求或违规操作的,扣减相应的运营费用直至终止运营合同、取消其在山东境内的运营资格,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其运营设备由运营单位自行处理或按确定的设备使用年限进行折旧,由省环保厅组织有偿转让给其他运营单位。考核主要内容包括:对运营单位主要采用监测设备运行率和监测数据准确率进行考核,对比对单位主要采用比对率和比对准确率进行考核。[/color][color=#0021b0]  山东省所辖各市环保局表示,要努力做好TO模式下空气站运行的各项服务和监督工作。[/color]=================== [b] 1. 各位版友对政府这种转变怎么看? 2. 这种代运营的模式,您觉得是否值得借鉴或推广? 3. 这种模式对监测数据的公正和透明是否会起到积极的作用? 请大家发表自己的看法……[/b]

  • 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一阶段监测实施方案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件环办81号关于印发《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一阶段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 环办8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各计划单列市环境保护局:  为做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以下简称“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一阶段的监测实施工作,我部制定了《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一阶段监测实施方案》(见附件),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现就做好新标准第一阶段的监测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的重要意义  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工作是贯彻落实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的重要内容,是落实环保为民、满足公众需求和提高政府公信力的重要举措,是健全和完善环境质量评价体系,实现“三个率先”的具体步骤。各地要充分认识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工作的重要性,抓住时机,切实加大工作力度,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一阶段监测工作任务。  二、加快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实施工作的进度  按照国务院批准的空气质量新标准“三步走”实施方案,我部印发了《关于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的意见》(环发〔2012〕33号,以下简称《意见》),近期将下达中央支持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建设的资金。承担第一阶段新空气质量标准监测任务的城市要根据《意见》要求和本实施方案,积极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加快进度,确保2012年10月底前,完成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设备安装并开展试运行;12月底前,对外发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自2012年6月起,每月10日前向我部上报本辖区上一月工作进展及下一月工作安排,我部将定期通报各地进展情况,适时开展现场督查。  三、加强对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地要加强对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按时间要求,制定工作计划,明确责任人,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组织落实。切实抓好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工作,确保监测数据准确可靠。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不得干涉本辖区的监测结果,发现伪造、篡改监测数据的行为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监测司 林军 肖建军  电话:(010)66556814  传真:(010)66556817  邮箱:jcyc@mep.gov.cn  附件: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一阶段监测实施方案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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