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镓固定点瓶保存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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镓固定点瓶保存装置相关的资讯

  • 岛津应用:异物分析中的样品固定和储存装置EDXIR-Holder 的介绍
    对异物分析而言,适用于金属和无机物元素分析的 EDX 与适用于高分子和有机物分析的 FTIR 相结合的方法十分有效。上述两种方法均可实现非破坏性分析,非常迅速和简便,因此非常适合用于异物分析。在此,我们将介绍一种能够进行异物测量固定和储存的装置 , EDXIR-Holder。它可以极大地方便EDX 和 FTIR 用于异物分析时的样品处理工作,简化以往劳神费时的样品处理和保存。 本文介绍的 EDXIR-Holder 是对异物分析具有丰富经验的岛津公司的原创产品,是对 EDX 分析和 FTIR 分析非常有效的工具。并且,在单独进行上述两种分析时也十分适用,能使分析人员更为省力。在分析数据时,可以使用能对 EDX 和 FTIR 两者数据进行综合或单独分析的 EDX-FTIR 综合分析软件,EDXIR-Analysis。推荐将 EDXIR-Holder 与 EDXIR-Analysis 软件结合使用。 FTIR 样品室的设置状态 了解详情,敬请点击《异物分析中的样品固定和储存装置EDXIR-Holder 的介绍》关于岛津 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是(株)岛津制作所于1999年100%出资,在中国设立的现地法人公司,在中国全境拥有13个分公司,事业规模不断扩大。其下设有北京、上海、广州、沈阳、成都分析中心,并拥有覆盖全国30个省的销售代理商网络以及60多个技术服务站,已构筑起为广大用户提供良好服务的完整体系。本公司以“为了人类和地球的健康”为经营理念,始终致力于为用户提供更加先进的产品和更加满意的服务,为中国社会的进步贡献力量。
  • 《固定污染源废气VOCs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地标发布(附全文)
    p  日前,重庆市环保局发布《固定污染源废气VOCs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全文如下:/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1.jpg" style="float: none "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9/insimg/06055e9a-e5bd-4f16-84eb-3264f8978689.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2.jpg" style="float: none "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9/insimg/6fe66004-5e87-46b1-9ae6-d4f3281d295e.jpg"//pp  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监测方法,制定本标准。/pp  本标准规定了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的气相色谱-质谱测定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由重庆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并归口。/pp  本标准起草单位:重庆市环境监测中心。/pp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邓力,罗财红,邹家素,朱明吉,郭志顺,龚玲,余轶松。/pp  本标准于2016年7月20日发布,自2016年10月1日起实施。/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strong固定污染源废气VOCs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strong/pp  警告:本方法所使用的部分化学药品对人体健康有害,操作时应按规定要求佩带防护器具,避免接触皮肤和衣服。所有药品均应完全密封独立储放,并放置于低温阴凉处,以免外漏污染。/pp  1 适用范围/pp  本标准规定了固定污染源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废气中19种挥发性有机物的气相色谱-质谱法。本方法适用于固定污染源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废气中19种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包括苯,甲苯,乙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1,2,4-三甲苯,1,3,5-三甲苯,1,2,3-三甲苯,苯乙烯,丙酮,丁酮,环己酮,乙酸乙酯,乙酸丁酯,正丁醇,异丁醇,甲基异丁酮,乙酸异丁酯。其他污染源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通过验证也适用于本标准。本方法在进样量为100.0ml时,19种物质其检出限范围为0.0008mg/m3~0.03mg/m3,测定下限为0.0032mg/m3~0.12mg/m3。详见附录A。/pp  2 规范性引用文件/pp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16157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HJ/T37/pp  3 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397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55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检测技术导则3方法原理废气中的挥发性有机物由惰性化处理过的不锈钢罐直接采样,经过进样预浓缩系统浓缩后进入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分析,采用保留时间和定性离子定性,内标法定量。/pp  4 试剂和材料4.1VOC标准气体:浓度为100.0mg/m3。高压钢瓶保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购买有证标准气体或在有资质单位定制合适的混合标准气体。/pp  4.2内标标准气体:组分为1,4-二氟苯、氯苯-d5。各组分浓度为100.0mg/m3。/pp  4.3 4-溴氟苯(BFB):浓度为50μg/ml。用于GC-MS性能检验。取适量色谱纯的4-溴氟苯(BFB)配制于一定体积的甲醇(4.7)中。/pp  4.4 高纯氦气( 99.999%)。/pp  4.5 高纯氮气( 99.999%)。/pp  4.6 液氮。/pp  4.7 甲醇:农残级或者等效级。/pp  5 仪器和设备/pp  5.1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气相部分具有电子流量控制器,柱温箱具有程序升温功能,可配备柱温箱冷却装置。质谱部分具有70eV电子轰击(EI)离子源,有全扫描/选择离子(SIM)扫描、自动/手动调谐、谱库检索等功能。/pp  5.2 毛细管色谱柱:60m× 0.25mm,1.4μm膜厚(6%腈丙基苯基-94%二甲基聚硅氧烷固定液),或其他等效毛细管色谱柱。/pp  5.3 气体冷阱浓缩仪:具有自动定量取样及自动添加标准气体、内标的功能。至少具有二级冷阱:其中第一级冷阱能冷却到-180℃,第二级冷阱能冷却到-50℃:若具有冷冻聚焦功能的第三级冷阱(能冷却到-180℃),效果更好。气体浓缩仪与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连接管路均使用惰性化材质,并能在50℃~150℃范围加热。/pp  5.4 浓缩仪自动进样器:可实现采样罐样品自动进样。/pp  5.5 罐清洗装置:能将采样罐抽至真空( 10Pa),具有加温、加湿、加压清洗功能。/pp  5.6 气体稀释装置:最大稀释倍数可达1000倍。/pp  5.7 采样罐:内壁惰性化处理的不锈钢采样罐,容积3.2L、6L等规格。耐压值 241kPa。/pp  5.8 液氮罐:不锈钢材质,容积为100L~200L。/pp  5.9 流量控制器:与采样罐配套使用,使用前用标准流量计校准。/pp  5.10 校准流量计:在0.5ml/min~10.0ml/min或10ml/min~500ml/min范围精确测定流量。/pp  5.11 真空压力表:精确要求≤7kPa(1psi),压力范围:-101kPa~202kPa。/pp  5.12 抽气泵:双通道无油采样泵,双通道能独立调节流量。/pp  5.13 采样管:足够长度的聚四氟乙烯管。5.14过滤器或玻璃棉过滤头:过滤器孔径≤10μm,或直接将实验用玻璃棉加装在采样管前端,过滤排气中颗粒物。/pp  6 样品/pp  6.1 采样前准备罐清洗:使用罐清洗装置对采样罐进行清洗,清洗过程可按罐清洗装置说明书进行操作。清洗过程中可对采样罐进行加湿,降低罐体活性吸附。必要时可对采样罐在50℃~80℃进行加温清洗。清洗完毕后,将采样罐抽至真空( 10Pa),待用。每清洗20只采样罐,应至少取一只清洗后的罐注入高纯氮气,分析氮气样品,以确定清洗后的采样罐是否清洁。每个采集高浓度样品的真空罐在使用后应标识,清洗后放置1天以上,使用前进行本底污染的分析,确认无污染残留后使用。/pp  6.2 预调查在测试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排气前,需事先调查污染源相关信息,包括企业生产使用的有机溶剂名称及用量、生产负荷、生产工艺、废气治理工艺等情况。/pp  6.3 采样/pp  6.3.1 有组织采样按照GB/T16157、HJ/T373、HJ/T397的相关规定和采样要求,确定采样位置、采样频次和采样时间,进行样品采集。/pp  6.3.1.1 采样管路连接。如图1管路连接。洗涤瓶和吸附剂用于排放废气的吸收处理。/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3.jp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9/noimg/f0a97bce-a009-40e9-af91-b8898aa8989a.jpg"//pp /pp   系统漏气检查:关上采样管出口三通阀,打开抽气泵抽气,使真空压力表负压上升到13kPa,关闭抽气泵一侧阀门,如压力计压力在1min内下降不超过0.15kPa,则视为系统不漏气。如发现漏气,要重新检查、安装,再次检漏,确认系统不漏气后方可采样。当排放口排气压力为正压或常压时,可直接用聚四氟乙烯采样管连接不锈钢罐进行采样,在采样管前端加塞玻璃棉过滤头。连接管路应尽可能短,内径应大于6mm。不锈钢罐安装流量控制器,根据排气中VOCs浓度的高低,调节流量控制器来控制采样时间,一般采集样品20min~60min。当排放口排气压力为负压时,应按照图1所示不锈钢罐采样系统连接。在聚四氟乙烯采样管后连接一个三通阀门,分别连接不锈钢罐和抽气泵。采样前,开启连接抽气泵一侧的阀门,以1L/min流量抽气约5min,置换采样系统的空气。然后切换至不锈钢罐的气路,开启阀门使气体进入不锈钢罐。连接管路应尽可能短,内径应大于6mm。不锈钢罐安装流量控制器,根据排气中VOCs浓度的高低,调节流量控制器来控制采样时间,一般采集样品20min~60min。流量控制器采样流量对应的采样时间见表1。/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4.jp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9/noimg/1ed36cb3-6d07-41e9-828a-e6574e1f5699.jpg"/ /pp /pp  6.3.1.2 同步测定并记录排气管道内废气温度、流量和含湿量等参数。/pp  6.3.1.3 由于质控等特殊要求,需要采集平行样品时,可将三通阀更换为四通阀,将负压相同的两个不锈钢罐并联,同时开启,同步采集。/pp  6.3.2 无组织采样按照HJ/T55的相关规定和采样要求,确定采样点位、采样频次和采样时间,进行样品采集。/pp  6.3.2.1 开启不锈钢罐控制阀门。当采集瞬时样品时,只需开启不锈钢罐阀门,使无组织气体被吸入不锈钢罐内,达到压力平衡后关闭不锈钢罐。当需要采集累积时段样品时,不锈钢罐安装流量控制器,根据无组织中VOCs含量大小调整持续采样时间。不同恒定流量对应的采样时间见表1。/pp  6.3.2.2 同步测定并记录大气压力、风速风向、环境温度等气象参数。/pp  6.4 全程序空白采样将高纯氮气(4.5)注入预先清洗好并抽至真空的采样罐(5.7)带至采样现场,与同批次采集样品后的采样罐一起送回实验室分析。/pp  6.5 样品保存不锈钢罐采样后,立即将阀门拧紧密封。样品在常温下保存,采样后尽快分析,14天内分析完毕。/pp  7 分析/pp  7.1 仪器参考条件/pp  7.1.1 预浓缩仪进样装置条件一级冷阱:捕集温度:-150℃ 解析温度:10℃ 阀温:100℃ 烘烤温度:150℃ 烘烤时间:5min 二级冷阱:捕集温度:-30℃ 解析温度:180℃ 烘烤温度:180℃ 烘烤时间:2.5min 三级聚焦:聚焦温度:-160℃ 解析时间:2.5min。7.1.2气相色谱仪参考条件柱温:50℃(5min)??℃/min?℃(2min)??℃/min?℃(1min) 载气流量:1.0ml/min 进样口温度:140℃ 溶剂延迟时间:2min 载气流量:1.0ml/min 分流比:10:1。/pp  7.1.3 质谱仪参考条件扫描方式:全扫描或选择离子扫描,选择离子扫描参数参考表2 扫描范围:30aum~200aum 离子化能量:70eV。/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5.jp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9/noimg/0633fc24-82db-45f5-bb5e-47e0f33318a1.jpg"//pp  7.2 仪器性能检查在分析样品前,需要检查GC/MS仪器性能。将4-溴氟苯(BFB)(4.3)1μL(50ng)进样,得到的BFB关键离子丰度必须符合表3中的标准。/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6.jp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9/noimg/f81001d2-5d95-49dc-8f72-4288bf0ac3ae.jpg"/  /pp  7.3 校准/pp  7.3.1 标准系列配制将VOC标准气体(4.1)的钢瓶和高纯氮气(4.5)钢瓶与气体稀释装置(5.6)连接,设定稀释倍数,打开钢瓶阀门调节两种气体的流速,待流速稳定后取预先清洗好并抽至真空的采样罐(5.7)连在气体稀释装置(5.6)上,打开采样罐阀门开始配气。配制1.0mg/m3、2.0mg/m3、5.0mg/m3、10.0mg/m3、20.0mg/m3(可根据实际样品情况调整)的标准系列。/pp  7.3.2 内标使用气体配制内标使用气体浓度为5.0mg/m3。将内标标准气体(4.2)按7.3.1步骤配制而成。/pp  7.3.2 校准曲线绘制通过浓缩仪自动进样器(5.4)分别抽取1.0mg/m3、2.0mg/m3、5.0mg/m3、10.0mg/m3、20.0mg/m3标准系列气体400ml,同时加入5.0mg/m3内标使用气体100ml,按照仪器参考条件,依次从低浓度到高浓度进行测定。根据目标化合物/内标化合物质量比和目标化合物/内标化合物特征质量离子峰面积比,用相对响应因子(RRF)绘制校准曲线。按照公式(1)计算目标化合物的相对响应因子(RRF)。/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7.jp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9/noimg/467c1605-df2c-47d8-857f-366254063acf.jpg"/  /pp /pp  7.3.3 标准色谱图目标化合物参考色谱图见图2。/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8.jp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9/noimg/e33d0bdb-4eb7-4761-a50d-fb5b6548ce04.jpg"/  /pp  7.3.4 目标化合物出峰时间详见附录B,附表B-1。7.4样品测定通过浓缩仪自动进样器(5.4)抽取样品400ml,同时加入5.0mg/m3内标使用气体100ml,按照仪器参考条件进行测定。/pp  7.5 全程序空白样品测定按照与样品测定相同的操作步骤进行全程序空白样品的测定。/pp  8 结果计算与表示/pp  8.1 定性以全扫描方式进行测定,根据样品中目标化合物的相对保留时间、定量离子和辅助定性离子间的丰度比与标准中目标化合物对比来定性。样品中目标化合物的相对保留时间(RRT)与校准系列中该化合物的相对保留时间的偏差应在?3.0%内。校准系列目标化合物的相对离子丰度高于10%以上的所有离子在样品中要存在。标准和样品谱图之间上述特定离子的相对强度要在20%之内。按照公式(2)计算相对保留时间。/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9.jp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9/noimg/1dcedb09-0915-4232-ade5-fa45c4d8f3ad.jpg"/  /pp  8.2 定量/pp  8.2.1 目标化合物的浓度计算采用平均相对响应因子(RRF)进行定量计算,平均相对响应因子按照公式(3)计算,样品中目标化合物的浓度按照公式(4)进行计算。/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10.jp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9/noimg/96c92845-3949-481d-8186-22de4ae11916.jpg"/  /pp   8.2.2 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的浓度计算/pp   空气样品中TVOC的浓度按公式(5)进行计算。??/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11.jp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9/noimg/8d14fb5b-e6c7-4d7d-b302-8122c6649f01.jpg"/  /pp  8.3 结果表示列出所有目标化合物的浓度。当目标化合物的浓度小于1mg/m3时,分析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3位,当目标化合物的浓度大于等于1mg/m3时,保留3位有效数字。/pp  9 精密度和准确度配制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为5.0mg/m3标准样品,连续进样5次,精密度由相对标准偏差表示,结果小于10% 准确度由相对误差表示,结果小于15%。结果详见附录C。/pp  10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pp  10.1 全程序空白每批样品应至少做一个全程序空白样品,目标化合物浓度均应低于方法测定下限。否则应查找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消除干扰或污染。/pp  10.2 空白加标每批样品应至少做一个空白加标,回收率应在80%~120%。/pp  10.3 平行样品分析每10个样品或每批样品(少于10个)采样采集平行样品,平行样品分析相对偏差小于30%。10.4每批样品应分析一个校准曲线中间浓度点的样品,其相对误差要在20%以内。若超出允许范围,应重新配制中间浓度点,若还不能满足要求,应重新绘制校准曲线。10.5系统处理要求试验中用到的不锈钢罐及其配气系统、清洗系统和预浓缩进样系统,管路内壁都需要硅烷化处理,减少对目标化合物的吸附。/pp  11 注意事项/pp  11.1 采样时,应根据实际情况注意温度、湿度及颗粒物等因素对采样效率的影响。/pp  11.2 实验室环境应远离有机溶剂,降低、消除有机溶剂和其它挥发性有机物的本底干扰。/pp  11.3 进样系统、冷阱浓缩系统中气路连接材料挥发出的挥发性有机物会对分析造成干扰。适当升高、延长烘烤时间,将干扰降至最低。/pp  11.4 所有样品经过的管路和接头均需进行惰性化处理,并保温以消除样品吸附、冷凝和交叉污染。/pp  11.5 易挥发性有机物在运输保存过程中可能会经阀门等部件扩散进入采样罐中污染样品。样品采集结束后,须确认阀门完全关闭,并用密封帽密封采样罐采样口,隔绝外界气体,可有效降低此类干扰。/pp  11.6 分析高浓度样品后,须增加空白分析,如发现分析系统有残留,可启用气体冷阱浓缩仪的烘烤程序,去除残留。/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12.jpg" style="float: none "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9/noimg/e7de60aa-8ae0-4901-9782-72e6e2947b07.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13.jpg" style="float: none "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9/noimg/a9853489-4702-497f-bcf4-5e103b8aa972.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14.jpg" style="float: none "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9/noimg/721fae4c-d91f-4ef5-ba55-962ea8c9682d.jpg"//pp/p
  • 《福建省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即将施行
    《福建省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已经2023年3月15日省人民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福建省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固定污染源的监管,规范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安装、联网和运行管理,提高自动监测数据质量,推动固定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建设安装、运行维护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等特殊行业有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由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和监控平台组成。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在排污单位固定污染源现场,用于监控监测污染物排放状况的仪器设备。监控平台是指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通过通信传输网络获取排污单位现场端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数据,对排污单位实施自动监控的信息管理平台。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的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数据,是指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产生、采集、上传的现场数据、累计数据和统计数据,以及数据标记内容。第五条 省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的组织、指导、监督管理。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第六条 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按照“统一平台、属地管理”原则,开展自动监控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省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全省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管理等工作。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排污单位开展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建设、安装、联网、运行维护等日常监管。第七条 排污单位应当对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以及自动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设规范化排污口和监测站房,负责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的安装、联网、验收备案、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规范处置自动监测设备运行维护中产生的污染物;负责自动监测数据标识、异常报备、监控因子限值变更申请和信息公开等;负责对受其委托的运行维护单位保障设备正常运行进行监督管理。运行维护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发现排污单位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等逃避监管行为的,应当及时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第八条 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的建设、安装、联网、运行维护等经费由排污单位自筹。自动监控信息管理平台的建设、运行、维护以及有关执法监管工作经费应当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第二章 安装联网第九条 本省实行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名单制度。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名单,并向社会公开,名单每年更新。排污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纳入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名单:(一)属于重点排污单位的;(二)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自动监控管理的。第十条 纳入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名单的排污单位(以下称排污单位),应当建设、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鼓励未纳入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名单的排污单位建设、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具体鼓励办法,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制定。第十一条 排污单位应当在下列点位建设、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一)已发布的相关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等规定需要实施自动监测的进出口、排放口;(二)排污许可证、环评报告书(表)及其批复意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等明确要求应当实施自动监测的排放口;(三)其他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的排放口。第十二条 排污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建设、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一)选用符合国家相关环境监测标准、计量器具管理要求的监测设备;(二)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应当符合设备现场端建设技术规范、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等要求;(三)自动监测数据的采集和传输应当符合相关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数据传输标准;(四)设备具备运行状态和工作参数上传功能;(五)国家和本省技术规范的其他要求。第十三条 国家和本省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等规定需要纳入自动监控的污染物,相关污染物指标应当纳入排污单位自动监控管理。排污单位可以根据生产过程的原辅用料、生产工艺、中间及最终产品等情况,将其他有毒有害污染物指标纳入自动监控管理,并报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第十四条 排污单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核实后,可以暂缓将相关污染物纳入自动监控管理:(一)污染物项目无可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二)污染物项目无可执行总量控制指标的;(三)国家规定可以暂缓纳入自动监控管理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 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视频监控措施或者用电、用能、用水等过程监控措施。视频监控范围应当按照有关标准、规范覆盖主要生产工序、治理工序、排放口、采样点、监控站房内等,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用电、用能、用水等过程监控范围应当按照有关标准、规范覆盖生产过程中产生和治理污染物的环节。第十六条 排污单位应当在完成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之日起60日内联网至自动监控信息管理平台,实现传输数据连续、真实、完整、准确,并确保设备产生的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数据每季度有效传输率不低于国家或者本省有关规定。第十七条 排污单位安装完成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后应当进行调试检测,在联网之日起90日内按照国家技术规范完成连续监控监测污染物排放的仪器、流量(速)计、采样装置和数据采集传输仪等设备的自主验收,并在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的主要装置或者核心部件更换、采样位置或者安装位置等发生重大变化的,排污单位应当在其变化之日起90日内重新验收,并在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将变更信息向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重新备案。第三章 运行维护第十八条 排污单位应当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开展自动监测设备的运行和维护。排污单位或者第三方运行维护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配备足够的人员,以及备品备件、备用仪器等设备。委托第三方开展运行维护的,双方合同正式签署或者变更时,第三方运行维护单位应当将合同正式文本于1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第十九条 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的运行和维护,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设备工作量程的设定以及调整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等要求;(二)设备运行维护所需的试剂、标准物质和质控样,应当注明制备单位、日期、物质名称和浓度、有效期限等信息;(三)受委托开展比对监测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应当通过相应检验检测资质能力的认定;(四)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等要求。第二十条 排污单位不得擅自停运、拆除、更换、闲置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不得擅自改变设备的安装位置。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发生故障不能正常使用的,排污单位或者运行维护单位应当在发生故障后12小时内向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派出机构报告,并在5个工作日内恢复正常运行。在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发生故障期间,排污单位应当采取手工监测方式,按照有关规定对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测,并向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派出机构报送监测数据,原始监测报告留存备查。第二十一条 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故障维修、维护保养、校准、校验等异常状态下产生的自动监测数据,排污单位应当自行或者委托运行维护单位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在自动监控信息管理平台上如实标记设备、数据等异常情况。排污单位对自动监控信息管理平台分类推送的异常情况警告信息,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核实、处理,并在核实处理后24小时内向自动监控信息管理平台反馈。第二十二条 排污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第三方运行维护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将验收备案、比对监测、校准维护、设施故障以及处理记录等自动监控管理台账资料上传至自动监控信息管理平台,并确保记录信息的完整、真实。自动监控管理台账资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第四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三条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应当制定本行政区域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运行维护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排污单位达标排放,并按照有关规定将监管行为数据汇聚至省“互联网+监管”平台。排污单位及其委托的第三方运行维护单位应当配合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现场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相关资料。第二十四条 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进行计量检定。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不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排污单位应当定期检定、校准自动监测设备,确保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监测数据真实准确。第二十五条 经计量检定合格或者经计量校准确认符合相应技术规范要求的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其收集上传至自动监控信息管理平台的自动监测数据以及数据标记情况,经审核认定真实有效的,可以作为环境行政执法监管的证据。第二十六条 一个自然日内,排污单位任一污染物排放口废气自动监控有效时均值或者废水自动监控有效日均值数据,有一项或者一项以上超过相关污染物(pH除外)排放标准规定的相应污染物排放限值,可以认定其污染物排放超标;相关法律法规、排污许可证、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国家和本省污染物排放标准对超标排放认定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时均值、日均值的计算,按照污染源自动监控相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七条 排污单位、运行维护单位在开展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的建设、安装、联网、运行维护等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一)稀释排放或者旁路排放,或者将部分或全部污染物未经规范的排污口排放,逃避污染源自动监控的;(二)采取人工遮挡、堵塞和喷淋等方式,干扰采样的;(三)通过仪器数据模拟功能或者植入模拟软件等方式删除、修改、增加自动监测数据的;(四)故意更换、隐匿、遗弃监测样品或者通过稀释、吸附、吸收、过滤、改变样品保存条件等方式改变监测样品性质的;(五)未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擅自修改仪器参数的;(六)法律、法规规定的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的其他情形。排污单位存在前款规定情形的,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应当通知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取消其享受的环保电价、税收减免等有关优惠待遇。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排污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并予以通报批评:(一)采取视频监控措施未按照有关标准、规范覆盖主要生产工序、治理工序、排放口、采样点、监控站房内的;(二)采取用电、用能、用水等过程监控措施未按照有关标准、规范覆盖生产过程中产生和治理污染物环节的。第三十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和第二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并予以通报批评:(一)设备产生的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数据每季度有效传输率低于国家或者本省有关规定的;(二)设备超期未验收、验收后未备案或者未重新验收、未重新备案的;(三)设备发生故障后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告的;(四)设备发生故障后未按照规定采取手工监测的。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并予以通报批评:(一)排污单位或者运行维护单位不如实标记设备、数据等异常情况的;(二)排污单位未按照规定对自动监控信息管理平台分类推送的异常情况警告信息予以核实、处理或者反馈的。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排污单位未将验收备案、比对监测、校准维护、设施故障以及处理记录等自动监控管理台账资料上传至自动监控信息管理平台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每次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并予以通报批评。第三十三条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六章 附则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 索氏提取器|固相萃取装置厂家促销
    上海乔枫品牌的索氏提取器和固相萃取装置厂家年底促销活动正式开始,详情请咨询:021-54385660 1801521092索氏提取器产品说明:主要由加热抽提,溶剂回收和冷却三大部分组成。操作时可以根据试剂沸点和环境温度不同而调节加热温度,试样在抽提过程反复浸泡及抽提,从而达到快速提取目的。索氏提取器技术指标:1、应用范围:可用于提取粮食、饲料、油料、土壤等各种样品;2、每批提取样品数:2个;3、提取瓶容积:500ml/个;4、提取样品量:0.5-20g/个;5、抽提时间可调,到时报警;6、提取溶剂可自动回收;7、控温范围:室温+5oC ~ 100oC 8、电源电压:220V+10V 频率50Hz;9、 电加热功率:300W;10、外型尺寸(mm):750×360×550;11、重量:16kg。固相萃取装置产品说明:固相萃取/固相萃取装置(Solid-Phase Extraction,简称SPE)是一种被广泛应用且备受欢迎的样品前处理技术,就是利用固体吸附剂将液体样品中的目标化合物吸附,与样品的基体和干扰化合物分离,然后再用洗脱液洗脱或加热解吸附,达到分离和富集目标化合物的目的。它在传统的液—液萃取基础上采用物质间相似作用的相似相溶原理并结合目前广泛应用的液相色谱和气相色谱固定相基本知识发展而来。 固相萃取装置主要特征:●圆柱形设计,整体密封性能优越。●整机采用有机玻璃制作,耐腐蚀性好。●与DP-01真空泵配套使用真空度可达0.098Mpa。●真空槽采用特硬玻璃模具成形,其壁厚均匀故可承受-0.085Mpa以上的高负压。●萃取柱托盘采用特高分子材料制成,其美观耐腐蚀并且长期使用在高压力状态下不变形。●内部试管架由聚四氟制成故有很高的耐腐蚀。 固相萃取装置技术参数:型 号孔数气体控制方式工作区尺寸(mm)压力显示真空度流量控制阀价格(元)QSE -12B12统一控制 ∮132X138 有压力表 0.098Mpa 无4200QSE -12D独立控制每个孔12个6300QSE -24A24统一控制 ∮202X138 无6000QSE -24B独立控制每个孔24个8200可定做不同孔径和孔数的试管托盘或支架与RS-1真空泵配套使用真空度可达0.098Mpa
  • 能谱测油仪:HJ 1077-2019 固定污染源废气 油烟和油雾的测定
    警告:实验中所使用的萃取溶剂对人体健康有害,样品前处理过程应在通风橱中进行, 并按规定要求佩戴防护器具,避免接触皮肤和衣物。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油烟和油雾的红外分光光度法。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油烟和油雾的测定。 当采样体积为 250 L(标准状态),萃取液体积为 25 ml,使用 4 cm 石英比色皿时,本方法油烟和油雾的检出限均为 0.1 mg/m3,测定下限均为 0.4 mg/m3。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8483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HJ/T 48 烟尘采样器技术条件 HJ/T 39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油烟 oil fume 指食物烹饪、加工过程中挥发的油脂、有机质及其加热分解或裂解产物。3.2 油雾 oil mist 指工业生产过程(如机械加工、金属材料热处理等工艺)中挥发产生的矿物油及其加热分解或裂解产物。4 方法原理 固定污染源废气中的油烟和油雾经滤筒吸附后,用四氯乙烯超声萃取,萃取液用红外分光光度法OIL3000B 红外测油仪测定。油烟和油雾含量由波数分别为 2930 cm-1(CH2 基团中 C—H 键的伸缩振动)、2960 cm-1(CH3 基团中C—H 键的伸缩振动)和 3030 cm-1(芳香环中 C—H 键的伸缩振动) 谱带处的吸光度 A2930、A2960 和 A3030 进行计算。5 试剂和材料 除非另有说明,分析时均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分析纯试剂。5.1 正十六烷(C16H34)。5.2 异辛烷(C8H18)。5.3 苯(C6H6)。5.4 四氯乙烯(C2Cl4)。 用 4 cm 比色皿,空气池做参比,在波数 2930 cm-1、2960 cm-1 和 3030 cm-1 处吸光度应分别不超过 0.34、0.07 和 0。5.5 无水硫酸钠(Na2SO4)。 在 500 ℃下加热 4 h,冷却后装入磨口玻璃瓶中,置于干燥器内保存。5.6 正十六烷标准贮备液:ρ≈1×104 mg/L。 将 100 ml 空容量瓶称重(准确至 1 mg),然后滴入约 1 g 正十六烷(5.1),再次称重(准确至 1 mg),加四氯乙烯(5.4)定容,混匀,计算正十六烷标准贮备液准确浓度。5.7 正十六烷标准使用液:ρ=1.00×103 mg/L。 移取适量的正十六烷标准贮备液(5.6)于 100 ml 容量瓶中,用四氯乙烯(5.4)定容, 混匀。5.8 异辛烷标准贮备液:ρ≈1×104 mg/L。 将 100 ml 空容量瓶称重(准确至 1 mg),然后滴入约 1 g 异辛烷(5.2),再次称重(准确至 1 mg),加四氯乙烯(5.4)定容,混匀,计算异辛烷标准贮备液准确浓度。5.9 异辛烷标准使用液:ρ=1.00×1 03 mg/L。 移取适量的异辛烷标准贮备液(5.8)于 100 ml 容量瓶中,用四氯乙烯(5.4)定容,混匀。5.10 苯标准贮备液:ρ≈1×104 mg/L。 将 100 ml 空容量瓶称重(准确至 1 mg),然后滴入约 1 g 苯(5.3),再次称重(准确至1 mg),加四氯乙烯(5.4)定容,混匀,计算苯标准贮备液准确浓度。5.11 苯标准使用液:ρ=1.00×10 3 mg/L。 移取适量的苯标准贮备液(5.10)于 100 ml 容量瓶中,用四氯乙烯(5.4)定容,混匀。 注:可直接购买市售有证标准溶液。5.12 油烟标准油。 在 500 ml 双颈蒸馏瓶中加入 300 ml 花生油,侧口插入量程为 500℃的温度计,在 120℃ 温度下敞口加热 30 min,然后在上口安装空气冷凝管,升温至 300℃,回流 2 h,即得标准油,放冷后取适量放入带聚四氟乙烯衬垫螺旋盖的 500 ml 样品瓶中。5.13 油烟标准油贮备液:ρ≈1×104 mg/L。 将 100 ml 空容量瓶称重(准确至 1 mg),然后滴入约 1 g 油烟标准油(5.12),再次称重(准确至 1 mg),加四氯乙烯(5.4)至标线,混匀,计算油烟标准油贮备液准确浓度。5.14 油烟标准油使用液:ρ=100 mg/L。 移取适量的油烟标准油贮备液(5.13)于 250 ml 容量瓶中,用四氯乙烯(5.4)稀释至标线。5.15 油雾标准油。 分别用刻度移液管吸取 6.5 ml 正十六烷(5.1)、2.5 ml 异辛烷(5.2)和 1.0 ml 苯(5.3)移入 10 ml 容量瓶,立即塞紧混匀。5.16 油雾标准油贮备液:ρ≈1×104 mg/L。 将 100 ml 空容量瓶称重(准确至 1 mg),然后滴入约 1 g 油雾标准油(5.15),再次称重(准确至 1 mg),加四氯乙烯(5.4)至标线,混匀,计算油雾标准油贮备液准确浓度。5.17 油雾标准油使用液:ρ=100 mg/L。 移取适量的油雾标准油贮备液(5.16)于 250 ml 容量瓶中,用四氯乙烯(5.4)定容。 注:可直接购买市售有证油烟、油雾标准溶液。5.18 金属采样滤筒及聚四氟乙烯套筒。 金属滤筒材质:316 不锈钢,内部充填毛面玻璃微珠或 316 不锈钢纤维,滤筒清洗后用无油清洁空气吹干置于套筒内保存。当油烟或油雾浓度在 10 mg/m3 以上时,油烟和油雾采集效率应≥95%。5.19 玻璃纤维滤筒。 Φ28×70 mm ,对粒径 0.5 μm 粒子捕集效率不低于 99.9%,失重≤0.2%。经 400℃灼烧 1 h,冷却后进行检查,未变形或破碎的玻璃纤维滤筒放入带盖聚四氟乙烯柱形套筒密封待用。6 仪器和设备 6.1 能谱OIL3000B 红外测油仪。 配有 4 cm 带盖石英比色皿,仪器扫描范围:3400 cm-1 至 2400 cm-1。6.2 烟尘测试仪。 符合HJ/T 48 的要求。6.3 玻璃纤维滤筒采样管。符合HJ/T 48 的要求。6.4 金属滤筒采样管及配套滤筒。6.5 一般实验室常用仪器和设备。7 样品7.1 样品采集 采样布点、频次、采样工况按照 GB 18483、GB/T 16157、HJ/T 397 和其他相关标准要求进行。 选择合适的采样器,安装采样嘴及滤筒。采集油雾时选择玻璃纤维滤筒采样管(6.3) 或金属滤筒采样管(6.4),采集油烟时选择金属滤筒采样管(6.4)。采样前检查系统的气密性。连续采样 10 min,将采样后滤筒放入套筒内。7.2 样品的保存 样品采集后应尽快测定。样品若不能在 24 h 内测定,可冷藏(≤4℃)保存 7 d。7.3 试样的制备7.3.1 油烟的试样制备 在采样后的套筒中加入四氯乙烯(5.4)溶剂 12 ml,旋紧套筒盖,将套筒置于超声波清洗器,超声清洗 10 min,萃取液转移至 25 ml 比色管,再加入 6 ml 四氯乙烯(5.4)超声清洗 5 min,将萃取液转移至上述 25 ml 比色管。用少许四氯乙烯(5.4)清洗滤筒及聚四氟乙烯套筒二次,清洗液一并转移至上述 25 ml 比色管,加入四氯乙烯(5.4)至刻度标线,密封待测。7.3.2 油雾的试样制备7.3.2.1 若采用纤维滤筒采样,将采样后的滤筒剪碎后置于 50 ml 烧杯中,用 25 ml 四氯乙烯(5.4)在超声波清洗器中超声萃取 10 min,萃取液转移至 25 ml 比色管,密封待测。7.3.2.2 采用金属滤筒采样,参照 7.3.1 饮食业油烟的试样制备方法。7.4 空白试样的制备 用空白滤筒,按照试样的制备步骤(7.3)制备空白试样。 8 分析步骤8.1 校准8.1.1 校正系数的确定 分别量取 2.00 ml 正十六烷标准使用液(5.7)、2.00 ml 异辛烷标准使用液(5.9)和 10.00ml苯标准使用液(5.11)于 3 个 100 ml 容量瓶中,用四氯乙烯(5.4)定容至标线,混匀。正十六烷、异辛烷和苯标准溶液的浓度分别为 20.0 mg/L、20.0 mg/L 和 100 mg/L。用四氯乙烯(5.4)做参比溶液,使用 4 cm 比色皿,分别测定正十六烷、异辛烷和苯标准溶液在 2930 cm-1、 2960 cm-1 和 3030 cm-1 处的吸光度 A2930、A2960 和 A3030。代入公式(1)求解后,可分别得到相应的校正系数 X,Y,Z 和 F,输入仪器进行校准。 式中: ρ——四氯乙烯中目标物的含量(mg/L); A2930、A2960 和 A3030——各对应波数下测得的吸光度; X、Y、Z ——与各种C-H 键吸光度相对应的系数; F——脂肪烃对芳香烃影响的校正因子,即正十六烷在 2930 cm-1 与 3030 cm-1 处的吸光度之比。 能谱科技致力于傅立叶红外光谱仪,红外测油仪,粉尘游离二氧化硅分析仪的研发生产销售多元化高xin技术企业;无论是常规检查,还是用于前沿科学研究,在这您一定能找到合适您的理想工具。
  • 【众瑞小课堂】关于固定污染源废气检测过程中,异常情况处理方式探讨
    固定源废气监测是污染源监测的重要组成部分,现场监测受行业类别、污染物处理方式、生产设备工艺设计、操作人员水平、监测仪器等问题影响较大,监测过程中经常出现一些异常情况,为获得准确的监测数据,为环境执法提供依据,排除和处理这些异常情况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针对固定源废气监测过程中经常出现的燃煤锅炉含氧量过高、风量无法比对、烟尘含量为负值等情况进行分析,并提出异常情况排除处理方法。1 燃煤锅炉含氧量过高?01核实锅炉运行工况,检查锅炉仪表盘及煤质分析报告,确认生产负荷是否达到设计能力的75%以上,排除锅炉运行负荷低和煤质差导致的含氧量偏高。02对比仪器测定风量和锅炉的额定风量,确定是否是进风量过大与锅炉不匹配原因造成。03检查锅炉炉墙、省煤器、空气预热器、引风机前后、风道是否存在密封不严等漏风现象,排除锅炉本身设计缺陷导致的含氧量过高现象。也可以通过现场分段排查,如在锅炉燃烧后进除尘器前、除尘器进脱硫脱硝前、脱硫脱硝排入大气后分别监测烟气含氧量,排除各工段有无漏风现象。04与锅炉工沟通排除操作导致的锅炉燃烧状况不理想不均匀、调节不合理情况引起的含氧量偏高。2 风量无法比对?01确认采样位置的合理性,是否避开烟道弯头和断面急剧变化的部位,设置位置是否满足距弯头、阀门、变径管下游方向不小于6倍直径,和距上游方向不小于3倍直径的要求。若现场位置确实有限,采样断面与弯头的距离至少是烟道直径的1.5倍。监测断面是否满足烟道内流速>5m/s,大型燃煤电厂烟道排气筒若监测断面选择不合理很多会出现流速过低无法比对的情况。02与厂家联系,查看排气筒管道设计图纸,确认监测断面实际截面积,认真核对监测断面烟道直径及壁厚保温层扣除问题。03提前收集资料了解被监测工况企业排放的主要污染物种类和排放浓度大致范围,以确定适合的监测方法。在现场监测过程中应选择与工况企业排放气态污染物浓度适合的标准气体校准监测仪器,避免出现高浓度校标后出现的传感器浓度误差。04气态污染物浓度值明显过低的情况排除应做好烟道内含湿量的测定,根据待测污染物种类选择合适的采样方式,如采样流量点位选择(观察监测仪器测定气态污染物时的实时流量是否大于0.7L/min,监测点负压大于监测仪器抽气泵吸力时会导致烟道内气体无法进入传感器而监测结果偏低);吸收液瓶材质是否对待测组分存在吸收、颜色(是否需要遮光低温保存等)、发泡率(是否均匀)、阻力(当采样流量为0.5L/min时,其阻力应为5±0.7kpa)等;伴热管的温度范围(SO2采样时伴热管温度应保持在120℃,NOX采样时伴热管温度应保持在140℃等);检查气体收集装置有无漏气现象。3 烟尘含量为负值?01选择滤筒前是否进行过针孔检查、质量筛选和失重处理。针孔检测可采用灯泡法检查滤筒是否有针孔;质量筛选以规格25mm×70mm的玻璃纤维滤筒,质量在(1.0±0.2)g为宜。失重处理可按照《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规范,将滤筒预先在400℃高温箱中烘烤1h,冷却至室温并称至恒重后使用。滤筒称重还应考虑冷却时间与干燥器内放置滤筒多少、放置方式以及烘干时间的影响。02排气筒中颗粒物浓度太低,采样时间、采样体积又不够引起的称量误差。按照《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要求锅炉颗粒物原则上每点采样时间不小于3min或每台锅炉测定时所采集的总采气量不少于1m3,但是目前实际操作过程中类似于水泥厂、大型火电、热电厂由于除尘设施均采用了静电除尘和袋式除尘结合的复合除尘设备,除尘效率基本上都达到了99.9%以上,若按照规范的采样时间和采样体积采样,经常会出现颗粒物浓度为负值的情况。这就要求实际监测过程应结合实际污染物排放情况,适当延长采样时间加大采样体积来降低测定误差。03超低排放趋势下的监测手段更新。根据大型(热电火电)电厂超低排放标准即烟尘不超过5mg/m3;二氧化硫不超过35mg/m3;氮氧化物不超过50mg/m3,现有监测部门配发的传统三合一(定电位电解法测定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监测仪器根本无法针对超低排放的锅炉特别是烟尘在5mg/m3以下机组开展现场监测,必须立即配发专门针对超低排放的采样仪器,才能获得准确的监测数据。众瑞仪器ZR-3260D型 低浓度自动烟尘烟气综合测试仪高负载、低噪声大流量抽气泵(可达100L/min)ZR-D09ET型 高湿低浓度烟尘采样管钛合金材质,具备加热功能
  • 上海BILON仪器固相萃取装置又添新成员啦
    固相萃取/固相萃取装置(Solid-Phase Extraction,简称SPE)是一种被广泛应用且备受欢迎的样品前处理技术,就是利用固体吸附剂将液体样品中的目标化合物吸附,与样品的基体和干扰化合物分离,然后再用洗脱液洗脱或加热解吸附,达到分离和富集目标化合物的目的。它在传统的液&mdash 液萃取基础上采用物质间相似作用的相似相溶原理并结合目前广泛应用的液相色谱和气相色谱固定相基本知识发展而来。  近日,上海比朗公司与上海理工大学共同研发的BSPE-12固相萃取装置主要用于样品的分离、纯化和浓缩,与传统的液液萃取法相比较可以提高分析物的回收率,更有效的将分析物与干扰组分分离,减少样品预处理过程,操作简单、省时、省力。广泛的应用在医药、食品、环境、商检、化工等领域。  配套真空详细资料:http://www.bilon.cc/goods-288.html  固相萃取装置主要特征:  1、每路配有一个进口调节阀,可根据试验要求调节流速。  2、独特的螺旋盘支架设计可自由调节高度和灵活组合不同孔径的支撑盘用来满足大多数采样试管。  3、与DP-01型真空泵配套使用真空度可达0.098Mpa。  4、特有的废液收集瓶将萃取部分与存放废液部分分离开,既防止了交叉污染,处理废液也更加方便  5、萃取柱托盘采用特高分子材料制成,其美观耐腐蚀并且长期使用在高压力状态下不变形。  固相萃取装置技术参数:  样品处理数:12  气体控制方式:独立控制每个孔  压力显示:有  真空度:0.098Mpa  流量控制阀:12个  上海比朗BSPE-12固相萃取装置是上海比朗公司和上海理工大学共同打造研发。产品详细信息、实物图片、相关测试结果请电话或邮件索取!  电话TEL:021-52965776  传真FAX:021-52965990  邮箱Email:info@bilon.cn  商城Mall:www.bilon.cc  地址Add:上海市闵行区北松公路588号7号楼5层
  • 青岛众瑞-固定污染源超低排放解决方案
    政策背景为了控制燃煤火电污染,国内针对火电污染物的排放标准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2014年9月,国家发改委、环境保护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提出到2020年,东部地区现役的机组通过改造基本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的要求,烟尘、SO2、NOx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mg/m3、35mg/m3、50mg/m3,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与此同时,多个省份陆续发布了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地方标准,无一例外的将“超低排放”写入了排放限值。据统计,目前公布大气污染地方标准的省份有5个,分别是河南、河北、上海、山东、浙江。这些地方标准除了规定烟尘、SO2、NOx排放浓度外,也将汞及其化合物的排放限值 30μg/m3写入到了标准中。监测难点解决方案烟尘采样→采样头组装《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颗粒物测定重量法》征求意见稿中要求颗粒物采样前后对一体化采样头整体称量,采样头组装要求整体密封效果良好。众瑞ZR-L03型自动滤膜压紧器,操作简便,装配过程一键完成。烟尘采样装置ZR-3260D型低浓度自动烟尘烟气综合测试仪配备高负载、低噪声大流量抽气泵,可有效克服颗粒物滤膜法采样相对于滤筒采样存在阻力大的问题,配合ZR-D09ET型高湿低浓度烟尘采样管(钛合金材质),可实现超低浓度颗粒物的采样功能。烟气分析ZR-3211型便携式紫外烟气综合分析仪,采用紫外光谱差分吸收技术(DOAS)测量固定污染源排放中的SO2、NO、NO2等气体浓度,测量精度高,不受烟气中水蒸气影响,特别适合高湿低硫工况,配合ZR-D05BT型烟气预处理器使用,可实现超低工况烟气的采样和分析功能。烟气汞采样部分省份将汞及其化合物的排放限值也写入到了地方标准中,众瑞研发生产的ZR-3700A型烟气汞综合采样器和ZR-3701型烟气总汞采样器,配合相应的采样管可实现分价态汞、气态总汞及颗粒态汞的监测。颗粒态汞和气态汞:ZR-3701烟气总汞采样系统从烟气中等速取样,取样管线的温度维持在120℃以上,以防止烟气中的汞(尤其是气态二价汞)在取样管线上凝结。烟气样品依次经过采样管、过滤器和冰浴吸收瓶箱(三个氯化钾吸收瓶、一个双氧水/硝酸吸收瓶、三个高锰酸钾/硫酸吸收瓶)。烟气样品中的颗粒态汞被过滤器(玻璃纤维滤筒)捕集,气态二价汞被前三个吸收瓶捕集,气态零价汞被后四个吸收瓶捕集。颗粒物上的汞在热解或消解之后采用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进行测定,吸收液中的汞被还原后使用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进行测定。气态汞:ZR-3700A烟气汞综合采样器兼配湿法HJ543-2009和干法EPA 30B两种采样要求1. 废气中的汞被酸性高锰酸钾溶液吸收并氧化形成汞离子,汞离子被氯化亚锡还原为原子态汞,用载气将汞蒸气从溶液中吹出带入测汞仪,用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测定。2. 通过ZR-3700A烟气汞综合采样器,从固定污染源以低流量、恒速抽取定量体积废气,使废气中气态汞有效富集在吸附管中经过碘或其它卤素及其化合物处理的活性炭材料上。采用直接热裂解原子吸收法或者其它分析方法测定吸附管中二段分隔活性炭材料中汞的含量和采样体积,计算出气态汞浓度。质控方案ZR-5410A便携式气体、粉尘、烟尘采样仪综合校准装置,内置罗茨流量计,流量直读,一套设备即可满足对空气采样器、颗粒物采样器、烟尘测试仪的流量、压力标定。
  • 北京印发新版《北京市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
    p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近日印发了新修订的《北京市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此办法从总则、自动监测设备的安装、运行管理、数据使用以及违法行为认定等方面详细规定了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固定污染源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系统的监督管理。新修订的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pp  对于监测数据提出了严格要求,传输的自动监测数据与现场监测数据偏差大于1%,即视为未保证大气或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pp  全文如下:/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  北京市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pp  strong第一章 总则/strong/pp  第一条 为加强污染源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和《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pp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固定污染源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系统的安装、运行和监督管理。/pp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自动监控系统,由排污单位的自动监测设备和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组成。/pp  自动监测设备安装在固定污染源现场,包括用于监控、监测污染物排放的仪器,流量(速)计、采样装置、生产或治理设施运行记录仪、数据采集传输仪等仪器、仪表、传感器、视频监控、污染源排放过程(工况)监控等,自动监测设备及其配套辅助设施是污染防治设施的组成部分。/pp  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通过通信传输线路与现场端自动监测设备联网,包括用于对固定污染源实施自动监控的信息管理平台、计算机机房硬件等监控设备。/pp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自动监测数据,是指排污单位安装使用的自动监测设备产生的实时数据及其累计数据、统计数据等。/pp  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安装使用自动监测设备,与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监控设备联网,并保证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对自动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pp  第五条 排污单位自动监测设备的安装和运行维护经费由排污单位自筹 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监控设备的建设安装、运行维护经费由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编报预算申请。/pp  第六条 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的生产者和销售者,应当保证其生产和销售的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pp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负有保护自动监控系统的义务,并有权对闲置、拆除、破坏自动监测设备以及擅自改动自动监测设备参数和数据等不正常使用自动监控系统的行为进行举报。/pp  strong第二章 自动监测设备的安装/strong/pp  第八条 列入《北京市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计划》和《北京市应当安装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的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的相关标准、规范和文件的要求,安装、配备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pp  第九条 排污单位应当在下列排放口安装自动监测设备:/pp  (一)按照已发布的相关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和相关排放标准等文件要求筛选出的主要废气有组织排放口 /pp  (二)按照已发布的相关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和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等文件要求筛选出的废水排放口 /pp  (三)已核发排污许可的单位,排污许可证中载明的应实施自动监测的排放口 /pp  (四)排污单位通过相关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和相关排放标准等文件筛选后,仍难以确定纳入的排放口范围的,可以在专家论证基础上,通过“一厂一策”方式,制定排放口自动监测技术方案。技术方案应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具备合理性和可行性。被监测排放口的污染物年排放量,应不低于该项污染物全部有组织年排放量的65%。/pp  第十条 安装、配备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的监控项目应当符合下列规定:/pp  (一)锅炉废气排放口,监测项目至少包含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以及相关烟气参数(包括温度、压力、流速或流量、湿度、含氧量等),其中使用天然气的可以暂不监测二氧化硫和颗粒物 /pp  (二)固定式燃气轮机的废气排放口,监测项目至少包含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以及相关烟气参数(包括温度、压力、流速或流量、湿度、含氧量等),其中使用天然气的可以暂不监测二氧化硫和颗粒物 /pp  (三)固定式内燃机机组的废气排放口,监测项目至少包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以及相关烟气参数(包括温度、压力、流速或流量、湿度、含氧量等) /pp  (四)垃圾焚烧炉和危险废物焚烧设施的废气排放口,监测项目至少包含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一氧化碳、氯化氢以及相关工艺参数(包括烟气温度、压力、流速或流量、湿度、含氧量和炉膛内温度等) /pp  (五)冶金、建材行业及其他工业炉窑等的废气排放口,监测项目至少包含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以及相关烟气参数(包括温度、压力、流速或流量、湿度、含氧量等),其中使用天然气的可以暂不监测二氧化硫和颗粒物 /pp  (六)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生产设施,其废气排放口监测项目至少包含非甲烷总烃和相关废气参数(包括温度、压力、流速或流量、湿度等)。排放标准中规定需要按含氧量折算污染物排放浓度的,还应监测含氧量 /pp  (七)小时处理能力大于8万立方米(含8万立方米)的废气污染物治理设施,还应在废气进入治理设施前,对相应监测项目进行监测。同时,安装污染源排放过程(工况)监控系统,监控生产、排放及治理设施的关键参数。监控项目至少包含表征生产负荷的参数、污染物处理用原料输送泵电流、污染物处理用原料供应量、脱硫岛pH值、除尘器运行信号等 /pp  (八)集中污水处理设施的废水排放口,监测项目至少包含化学需氧量、氨氮、pH值和流量。纳入国家或者本市规定的氮、磷重点排放行业的排污单位还应当监测总氮和(或)总磷两项污染物 /pp  (九)设计日处理能力大于1万吨(含1万吨)的集中污水处理设施,还应监测进水的化学需氧量、氨氮、pH值和流量。同时,安装污染源排放过程(工况)监控系统,监控相关生产、排放及治理设施的关键参数。监控项目至少包含鼓风机电流、鼓风量、曝气设备运行状况、曝气池溶解氧浓度、污泥浓度和剩余污泥流量等 /pp  (十)排污许可证或者其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的情形。/pp  第十一条 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的安装应当满足下列要求:/pp  (一)自动监测设备应当选用符合国家有关环境监测和计量规定的设备 /pp  (二)自动监测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应当符合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现场端建设技术规范等标准和要求 /pp  (三)自动监测数据的采集和传输应当符合有关污染源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 /pp  (四)排污单位应在完成自动监测设备安装和调试工作后10个工作日内申请与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联网,并如实提供单位名称、地址、排污口名称、监测和监控项目、排放标准等信息 /pp  (五)排污单位应在自动监测设备满足技术规范要求的验收条件并与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联网后3个月内,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完成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区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验收具体项目和要求,按照自动监测相关技术规范执行 /pp  (六)其他相关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pp  第十二条 排污单位更换自动监测设备,或者出现采样位置变更、设备核心部件更换等重大变化的,应当重新进行验收,并报所在区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pp  strong第三章 自动监测设备的运行管理/strong/pp  第十三条 排污单位对自动监测设备的运行和维护,应当遵守以下规定:/pp  (一)自动监测设备的操作人员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pp  (二)自动监测设备应当按照有关标准、规范与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监控设备联网,及时准确地传输监控信息和数据 /pp  (三)自动监测设备的操作和运营维护应当符合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符合仪器设备厂商提供的运维手册或者使用说明书 /pp  (四)自动监测设备应当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定期校准,定期开展手工比对校验 设备所需的试剂、标准物质和质控样,应注明制备单位、制备人员、制备日期、物质浓度和有效期限等重要信息 /pp  (五)自动监测设备应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比对监测,比对监测结果应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若采取委托监测的形式,应委托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环境监测机构开展 /pp  (六)自动监测设备因故障不能正常监测、采集、传输数据的,应当于发生故障后12小时内向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在5日内恢复正常运行。停运期间,排污单位应当采用手工监测的方式对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测,并向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手工监测数据,每天不少于4次,间隔不得超过6小时。排污单位自行开展手工监测的,其实验室建设运行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相关标准 若采取委托监测的形式,应当委托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环境监测机构开展 /pp  (七)自动监测设备需要进行更换的,应当至少提前5日向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设备更换时间不得超过5日,期间应当采用手工监测的方式对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测,并向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手工监测数据,每天不少于4次,间隔不得超过6小时。排污单位自行开展手工监测的,其实验室建设运行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相关标准 若采取委托监测的形式,应当委托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环境监测机构开展。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在5日内完成设备更换的,最长不超过30日 /pp  (八)排污单位任意连续90日内自动监测数据有效传输率应当达到90%以上 /pp  (九)排污单位应建立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制度和记录台账 自动监测历史数据应保存5年以上、污染源排放过程(工况)监测历史数据应保存1年以上 /pp  (十)其他标准、技术规范等规定的要求。/pp  strong第四章 自动监测数据的使用/strong/pp  第十四条 排污单位排放污染物过程中,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情况下产生的自动监测数据,可以作为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监督管理的依据。自动监测数据与其他有关证据共同构成证据链后,可以用于环境行政处罚。/pp  第十五条 自动监测数据用于判定污染物排放浓度超标时,排污许可证、相关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国家及本市污染物排放标准明确规定使用小时均值、日均值(24小时均值)或者其他数据类型的,从其规定 没有明确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是否超标以日均值判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是否超标以小时均值判定。排污单位或者其委托的自动监测运营单位,依据有关标准、规范对异常、缺失数据进行修约补遗的,人工修约补遗数据不作为判定超标或达标的依据。/pp  第十六条 自动监测数据用于计算排放量时,人工修约补遗数据可作为计算污染物排放量的依据。/pp  第十七条 同一时段的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开展的现场监测数据与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不一致,现场监测数据符合法定的监测标准和监测方法的,以现场监测数据作为优先证据使用,作为判断污染物排放是否达标、自动监测设备是否正常运行的依据。/pp  strong第五章 违法行为的认定/strong/pp  第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未按照规定安装大气或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pp  (一)排污单位未按照《北京市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计划》或《北京市应当安装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的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以及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联网的 /pp  (二)排污单位使用未通过验收的大气或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的。/pp  第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未保证大气或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pp  (一)自动监测设备因故障不能正常监测、采集、传输数据时,未于12小时内向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未在5日内恢复正常运行的 /pp  (二)传输的自动监测数据与现场监测数据不一致,数据偏差大于1%的 /pp  (三)生产工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与自动监测数据相关性异常的 /pp  (四)违反技术规范要求对仪器、试剂进行变动操作的 /pp  (五)自动监测设备所需的试剂、标准物质和质控样,未注明制备单位、制备人员、制备日期、物质浓度和有效期限等重要信息 未按要求开展比对监测,或者使用的标准物质、质控样的实验结果不符合技术指标的 /pp  (六)任意连续90日内自动监测数据有效传输率低于90%的 /pp  (七)其他不正常运行自动监测设备的情况。/pp  第二十条 排污单位自动监测历史数据保存低于5年或污染源排放过程(工况)监测历史数据保存低于1年的,视为未保存自动监测原始监测记录。/pp  第二十一条 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处理。/pp  第二十二条 不按照规定公开大气污染物自动监测数据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条第(四)项的规定处理。/pp  第二十三条 排污单位通过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骗取环保电价、税收减免等各种优惠的,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可以通报有关部门,取消相关优惠。/pp  第二十四条 违反技术规范要求,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或者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或第三百三十八条追究刑事责任。/pp  strong第六章 附则/strong/pp  第二十五条 储油库、加油站、油烟产生单位等固定污染源大气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的安装、验收、运行维护等具体要求另行发布。/pp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北京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pp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原《北京市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同时废止。/p
  • 德国赫施曼发布德国赫施曼ceramus® classic 固定型瓶口分配器新品
    赫施曼ceramus classic 固定型瓶口分配器,是德国赫施曼全能型的瓶口分配器,带固定刻度设置。有conformity,资格认证,并附质量证书。作为全球卓越的全能型瓶口分液器!赫斯曼ceramus classic瓶口分配器能同时适用于各种强酸、强碱、盐和几乎所有有机溶剂,不用再为选择试剂范围犯愁。主要特点:● 与液体接触部分都采用耐磨耐化学腐蚀材料,由99.7% 的高纯陶瓷制成的活塞,光滑、耐高温、耐化学腐蚀、耐磨损,终生不用校准!而传统的瓶口分配器一般采用PTFE、PFA 、玻璃等作为套筒的材料,PTFE 材料不耐磨,且不光滑;PFA 遇浓硝酸,浓盐酸会膨胀变形;而玻璃不能耐碱性液体,且不耐磨,不适应盐类液体。● A32的底座,可直接兼容国产化学试剂瓶,并带 A 45, S 40等转换接头,兼容各种尺寸试剂瓶。● 整机可121℃高温高压灭菌,并保持精度和外形不变。创新点:(1)与液体接触部分都采用耐磨耐化学腐蚀材料,由99.7% 的高纯陶瓷制成的活塞,光滑、耐高温、耐化学腐蚀、耐磨损,终生不用校准!德国赫施曼ceramus® classic 固定型瓶口分配器
  • 固定化酶技术在中药酶抑制剂筛选中的研究现状
    中药资源丰富,历史悠久,在预防与治疗疾病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然而,中药的化学成分多种多样,作用机制更是复杂多样,如何从中药中筛选疾病相关药效物质是当前亟待解决的关键问题。大量研究表明,人体许多疾病过程都与体内生物酶调节作用相关,如痛风[1]、阿尔茨海默症[2]、糖尿病[3-5]等。而且,中药在治疗各种疾病中也扮演着重要角色,如白芷提取物能促进新生血管形成与成熟,从而提高自发2型糖尿病小鼠创面愈合速率和质量[6];绞股蓝叶水提物能够降低链脲佐菌素诱导的糖尿病大鼠的血糖,其作用机制可能与增加骨骼肌肌膜葡萄糖转运体4蛋白表达和抑制骨骼肌炎症有关[7]。因此,基于酶在疾病发生发展的重要性,以酶为靶点从中药中筛选新药是一有力途径,而且开发一种快速、高效的酶抑制剂筛选方法是当前首要任务。固定化酶技术是20世纪60年代发展起来的,该技术利用物理或化学方法将游离酶固定在相应的载体上用于筛选酶抑制剂。固定化酶技术可以有效提高酶的催化性能和操作稳定性,并降低成本,是目前广泛使用的技术[8]。此外,相比于游离酶,固定酶更有利于酶-配合物的分离纯化,在pH耐受性,底物选择性,热稳定性和可回收性等方面表现出优越的性能[9-10]。不同的酶发挥催化作用的活性部位不同,将酶进行固定时,要使载体材料与酶的非活性部位结合,才可以保留酶的活性,因此载体材料的选择是固定化酶技术发挥作用的关键。本文以固定载体材料(表1)为分类综述了近10年固定化酶技术在中药酶抑制剂[α-葡萄糖苷酶(α-glucosidase,α-Glu)、脂肪酶等] 筛选中的研究现状,希望可以为后续的相关研究提供一定的参考依据。1 磁性载体磁性载体材料是利用铁、锰、钴及其氧化物等化合物制备的一类具有磁性的材料[11],通过改变磁力大小和外部磁场的方向来改变粒子的运动轨迹,从而使酶与载体的结合与分离可以在可控条件下完成,便于固定化酶的分离和收集,并用于酶抑制剂的筛选[12]。以磁性载体为材料的固定化酶技术的最大优点在于利用磁力吸引可使固定化酶快速从反应体系中分离,且固定化方法简单,能有效减少筛选时间及实验试剂的消耗。因此,通过不同方法对磁性载体材料进行功能化修饰,在充分发挥磁性材料优势的基础上改善其表面性质,提高对不同类型目标物的特异性,从而在各类复杂样品的前处理过程中有着良好的应用潜力[13]。目前,磁珠是近年来发展起来的一种常用的磁性载体材料,也叫做磁性纳米粒子,包括氧化铁(Fe3O4和γFe2O3)、合金(CoPt3和FePt)等。其中,Fe3O4纳米粒子具有生物相容性和无毒性等优点,被广泛应用于酶的固定化。中药酶抑制剂筛选中的常用磁珠其磁核以Fe3O4纳米粒子为主,壳层为二氧化硅、琼脂糖、葡聚糖等,是具有超顺磁性的小球形磁性粒子[14-15],可借助外部磁场从生物催化体系中分离酶抑制剂。该方法机械稳定性高、孔隙率低,利于降低反应中的传质阻力,提高了固定化酶的重复使用性。由于其具有操作稳定性高、磁响应强、磁分离速度快等优点,在生物和药物研究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16]。在进行酶抑制剂筛选时,磁珠的修饰位置不同,所固定的位点也不同。因此,在实验中,往往要根据靶蛋白的分子结构选择合适的磁珠或将某一磁珠进行修饰后作为固定载体。将酶固定在合适的磁珠上会增强酶与待筛选酶抑制剂的亲和力,利用磁力将固定化酶及其抑制剂从提取液中分离,然后洗去与酶不相互作用的化合物,随后可得到酶固定化磁珠配体配合物,最后通过洗脱溶剂使配体释放进而通过质谱表征[17]。在这种方法中,潜在的配体与酶相互作用,生成酶配体配合物,这有利于利用磁性[18-23]从复杂混合物中分离活性化合物。在酶抑制剂的筛选中,磁性载体材料是最常用的固定化载体材料[24-30]。1.1 无机载体材料二氧化硅是磁性纳米粒子表面修饰最常用的无机材料[23,31-34],此外还有二氧化钛[35]、介孔二氧化硅[16]等。Li等[23]首先将Fe3O4分散在水中加入聚乙烯吡咯烷酮(polyvinylpyrrolidone,PVP)室温搅拌得到产物。然后在超声作用下将产物分散在含有异丙醇和氨水的混合溶剂中,室温搅拌下缓慢加入正硅酸乙酯(tetraethylorthosilicate,TEOS)溶液得到SiO2@Fe3O4磁性微球,并加入3-氨丙基三甲氧基硅烷(3-aminopropyltrimethoxysilane,ATPES)对其表面进行改性。最后将α-淀粉酶固定在表面改性的SiO2@Fe3O4磁性微球上。将制得的酶固定化磁性微球用于黄花草中α-淀粉酶抑制剂的筛选,最终得到3种黄酮类化合物对α-淀粉酶具有较好抑制作用。Liu等[35]采用溶剂热法(也称水热法或水热合成法)制备了Fe3O4@TiO2纳米粒子,并通过静电相互作用固定脂肪酶。采用透射电镜、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和X射线衍射等方法对磁性纳米粒子进行表征,以确定脂肪酶是否已经被固定。研究中应用脂肪酶固定化Fe3O4@TiO2纳米粒子从6种具有脂肪酶抑制活性的藏药中筛选出脂肪酶抑制剂,获得5种具有与临床常用减肥药物奥利司他活性类似的化合物,其中1种化合物(山柰酚)的抑制活性优于奥利司他。Yi等[16]将谷胱甘肽S-转移酶固定在介孔二氧化硅磁性微球表面筛选紫苏中的酶抑制剂,利用高效液相色谱和四极飞行时间质谱法进行鉴定,筛选出6种具有谷胱甘肽S-转移酶抑制作用的物质,其中,迷迭香酸、(−)表没食子儿茶素-3-没食子酸酯和 (−)-表儿茶素-3-没食子酸酯具有较好的抑制活性。最后利用分子对接技术确定潜在抑制剂与谷胱甘肽S-转移酶的结合方式。首先,用FeCl3与柠檬酸三钠和乙酸钠合成Fe3O4,然后将其分散在含有乙醇、去离子水和氨水的混合溶液中,搅拌均匀后加入TEOS制得SiO2@Fe3O4磁性微球。为进一步合成介孔二氧化硅磁性微球(mSiO2@SiO2@Fe3O4),将SiO2@Fe3O4磁性微球分散在十六烷基三甲基氯化铵、去离子水和三乙醇胺中并滴加TEOS,产物用磁铁分离并清洗除杂后得mSiO2@SiO2@Fe3O4磁性微球。最后用PDA对mSiO2@SiO2@Fe3O4磁性微球进行表面改性并将谷胱甘肽S-转移酶固定在其表面。1.2 有机载体材料在酶抑制剂的筛选中,有机载体材料相比于无机载体材料应用较少。目前,用于磁性纳米粒子表面修饰的有机载体材料有聚酰胺(polyamidoamine,PAMAM)[36]、共轭-有机骨架[37]和金属-有机骨架[38]等。Jiang等[36]以PAMAM包覆磁性微球为基础,建立了一种筛选和鉴定赤芍提取物中α-Glu抑制剂的方法。首先,采用微修饰法合成了Fe3O4-COOH微球。然后,通过Fe3O4-COOH微球表面羧基与PAMAM氨基的偶联反应,制备了Fe3O4@PAMAM微球。最后,通过GA的交联,成功地将α-Glu连接到其表面。结果表明,没食子酸和(+)-儿茶素对α-Glu均具有较好抑制作用。Zhao等[37]将乙酰胆碱酯酶(acetylcholinesterase,AchE)固定在适配体功能化磁性纳米颗粒共轭有机骨架上构建固定化酶反应器,并将该方法用于酒石酸、(−)-石杉碱A、多奈哌齐和小檗碱4种AchE抑制剂抑制活性的测定,发现酒石酸的IC50与已报道的结果相当,证明了该固定化酶反应器的可行性。Wu等[38]将α-Glu固定在磁性纳米材料Fe3O4@ZIF-67上,构建了快速筛选α-Glu抑制剂的生物微反应器。然后,将酶生物微反应器通过外加磁场固定在连接高效液相色谱仪(high performance liquid chromatography,HPLC)和微注射泵2端的管中,形成一个磁性在线筛选系统。以信阳毛尖粗茶提取物为实验对象,对该在线筛选方法进行验证,利用该在线筛选系统筛选出3种抑制剂(儿茶素、表没食子儿茶素没食子酸酯和表没食子酸酯)。与传统方法相比,该方法可将筛选、洗脱和分析结合起来,可以简单、高效、直接地从天然来源筛选和鉴定潜在的α-Glu抑制剂。磁珠分散性好,磁分离速度快,酶结合量大,酶活性高,是固定化酶的理想载体,现已广泛应用于酶抑制剂的筛选中。将酶固定在特定的磁珠上,可实现酶抑制剂的分离。此方法操作较稳定,非特异性结合率低。因此,酶固定化磁珠技术因其快速的生物分析、导向性分离和从复杂混合物中直接捕获配体而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2 非磁性载体2.1 无机载体材料2.1.1 石英毛细管 毛细管电泳(capillary electrophoresis,CE)具有分离效率高、分析速度快、操作简单和样品消耗少以及可与多种检测手段联用等优点,在酶分析研究中越来越受到关注[39-41]。近年来,固定化酶微反应器与生物活性靶向技术相结合已应用于中药酶抑制剂的筛选[42]。该方法将酶固定在经过修饰的石英毛细管内,捕获抑制剂后,洗涤未结合组分,进而通过蛋白质变性洗脱活性结合配体,允许直接并可重复注射生物样品到高效液相色谱上进行检测,筛选和分离一步完成,大大缩短了操作时间。但该方法制备过程中是比较复杂繁琐的[43-44],而且载体的孔隙率[45]、孔径[46]和表面化学[47-48]等因素也很容易影响固定化酶的性能。Wu等[49-50]用PDA对石英毛细管进行表面改性,并与氧化石墨烯共聚形成聚多巴胺/氧化石墨烯涂层,增加了固定化酶的结合率,并将该方法成功用于凝血酶和凝血因子Xa以及黄嘌呤氧化酶抑制剂的筛选。有研究者用3-氨基丙基三乙氧基硅烷对石英毛细管进行表面改性,采用戊二醛交联法进行酶的固定,并成功用于酶制剂的筛选。Rodrigues等[51]将此修饰方法用于黄嘌呤氧化酶(xanthine oxidase,XOD)抑制剂的筛选,成功地从不同天然产物中筛选出30个潜在的XOD抑制剂。Zhang等[52]将此修饰方法用于组织蛋白酶B抑制剂筛选,并从中药中发现了17个具有抑菌潜力的活性成分,发现山柰酚等5种天然产物有潜在的抑制作用,并以分子对接进行验证。Tang等[53]将此修饰方法用于脂肪酶抑制剂的在线筛选,结果发现6种天然产物对脂肪酶活性均有抑制作用。Zhao等[54]将此修饰方法用于神经氨酸酶抑制剂的筛选,发现了6种天然产物为潜在抑制剂。进一步测定了这6种化合物对神经氨酸酶潜在的抑制活性,由大到小分别为:甲基补骨脂黄酮A>补骨脂甲素>黄芩素>黄芩苷>白杨素和牡荆素。此外,还有研究者采用单片毛细管固定化酶反应器与液相色谱-串联质谱联用技术,成功用于酶抑制剂的筛选[55-56]。毛细管的高表面体积比有利于足够高浓度的酶用于酶促反应[57-58]。此外,由于注入的底物溶液直接与固定化酶分子接触,使传统的采样、反应、分离和检测多步操作简化为一步操作,因此该分析变得更简单,不需要额外的混合程序。与磁性载体相比,该技术将筛选和分离集成为一步,大大缩短了操作时间。该技术适用于复杂混合物中酶抑制剂的快速筛选,而且样品消耗量少,节省了试剂成本,可以实现酶抑制剂的快速分离。2.1.2 硅酸铝纳米管 硅酸铝纳米管(halloysite nanotubes,HNTs)是一种天然存在的硅酸盐纳米管,由于其优异的物理特性,引起了人们越来越多的兴趣。HNTs的内径为20~30 nm,外径为30~50 nm,长度为1~2 µm,为药物、酶和杀菌剂的储存提供了理想的纳米级包埋系统。更重要的是,HNTs的外表面主要由O-Si-O基团组成,内表面由Al2O3组成,为酶提供了更多的选择性结合位点,从而减少了配体在HNTs上的非特异性吸附[59]。因此,有研究者将HNTs作为一种新的酶固定载体材料用于酶抑制剂的筛选。Wang等[59]通过静电吸附作用将脂肪酶固定到羟基纳米管上用于厚朴中脂肪酶抑制剂的筛选,发现厚朴三酚和厚朴醛B 2种化合物对脂肪酶抑制活性较好。HNTs的内外表面为酶提供了更多的选择性结合位点,降低了非特异性吸附,但其合成较为复杂,收率较低,因此应用有限。2.1.3 多孔二氧化硅 多孔二氧化硅材料具有表面张力低、粘温系数小、压缩性高、气体渗透性高等基本性质,同时还具有耐高温和低温、电气绝缘、耐氧化稳定性、耐候性、难燃、耐腐蚀、无毒无味以及生理惰性等特性[60]。Hou等[61]首先将α-Glu结合到脂质体囊泡中,然后采用反蒸发法将其负载到多孔二氧化硅表面,制备成受体脂质体生物膜色谱柱,用于五味子提取物的α-Glu抑制剂筛选,并通过体外实验进一步证实了五味子苷的降糖作用。2.2 有机载体材料2.2.1 中空纤维 中空纤维是一种具有孔径和内腔的有机聚合物,具有比表面积大、生物材料和有机溶剂消耗低,且设备便宜、用于中空纤维制备的材料来源丰富,是酶、细胞、脂质体等生物材料的理想载体,已被应用于酶固定化中。首先,对中空纤维进行活化。然后,将酶与已活化的中空纤维孵育使酶被吸附在中空纤维上。最后,将待测物与中空纤维固定化酶孵育,筛选待测物中潜在酶抑制剂。Zhao等[62]提出了一种基于吸附中空纤维固定化酪氨酸酶(tyrosinase,TYR)的方法,从葛根提取物中筛选潜在的TYR抑制剂。通过液相色谱-质谱分析,成功地检测出了7种潜在活性化合物,并进一步结合体外实验,发现葛根素、葛根素-6-O-木糖苷、葛根素和阿片苷具有良好的TYR抑制活性。中空纤维因其具有孔径、内腔及比表面积大等优点,为酶提供了充分的附着空间,但由于其清洗较为困难,导致重复利用率低。2.2.2 生物传感器 生物传感器是一种对生物物质敏感并可将其浓度转换为电信号进行检测的仪器。丝网印刷电极因其具有批量生产、低成本、高重现性、小尺寸等特点而被广泛应用于分析领域。所谓酶生物传感器法,是将酶固定在经过修饰的丝网印刷电极上,当与抑制剂接触时会发生电信号变化,通过检测电信号的变化,达到分析检测的目的。Elharrad等[63]为筛选药用植物中潜在的XOD抑制剂,研制了一种简便、灵敏的安培生物传感器,并用于测定多种药用植物对黄嘌呤氧化酶的抑制率,发现留兰香和马齿苋2种植物对黄嘌呤氧化酶抑制活性较高。以普鲁士蓝修饰丝网印刷电极表面,极大降低了生物传感器的检测电位,使该装置具有较高的选择性。该传感器具有结构简单、选择性好、成本低、稳定性好、结果快速等优点。2.2.3 纸 自2007年Whiteside研究小组首次提出微流体装置概念以来,纸作为一种新的载体材料,以其良好的生物相容性、大的比表面积、易于修饰、价格低廉等优点,在环境监测、化学检测、生物医学诊断等领域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64]。(1)滤纸:三维打印技术是利用一种纸分析仪器将纸张制作成为一种特殊的微流体装置,该装置成本低,具有较高的比表面积,易于结合分子吸附蛋白质。使用过的纸张设备可以很容易地通过燃烧来处理,可减少实验消耗品造成的污染。Guo等[65]将三维打印技术用于酶抑制剂的筛选,首先,用3D印刷的聚己内酯对滤纸进行改性,形成疏水区。然后,对滤纸进行准确切割,得到既具有亲水性又具有疏水性的改性纸。接下来,用壳聚糖对亲水区进行改性。最后,将α-Glu固定在亲水区,制备出具有独特微流体结构的三维打印技术微装置,并成功地将该方法用于筛选植物提取物中具有α-Glu抑制活性的物质,发现绿原酸、槲皮素-3-O-葡萄糖醛酸、异槲皮素和槲皮素4种化合物对α-Glu的抑制活性较好。该方法结合一些便携式探测器,如手机和照相机,可以获得定性和定量的结果。因此,很容易判断酶在纸上的固定化效果。(2)纤维素滤纸:纤维素滤纸(cellulose filter paper,CFP)具有成本低、来源广、表面积大、生物相容性好、表面羟基含量高等优点,被选为新型酶固定化载体,而且CFP可以快速从酶反应混合物中分离并终止反应,从而缩短了操作时间,简化了其他载体(如纳米材料和磁性纳米颗粒)所需的分离过程。Li等[66]以纤维素滤纸为载体,对α-Glu进行固定化。利用多巴胺的自聚-粘附行为,通过希夫碱反应和迈克尔加成反应,将聚多巴胺复合层包覆α-Glu与改性后的CFP共价结合形成固定化酶(CFP/DOPA/α-Glu)。用CFP/DOPA/α-Glu筛选11种中药中的α-Glu抑制剂,发现诃子对α-Glu的抑制作用最强。Zhao等[67]以CFP为载体,以壳聚糖为物理包覆剂引入氨基基团,然后以戊二醛为交联剂,通过希夫碱反应,将AchE与氨基功能化的CFP共价键合进行固定化酶。最后,将CFP固定化AchE应用于17种中药的抑制剂筛选。2.2.4 金属-有机骨架 金属-有机骨架(metal- organic framework,MOFs)为一种杂化多孔材料,由有机连接体和金属节点通过强的化学键组装而成。MOFs具有可调节孔径、大比表面积和热稳定性等优点。有研究表明,酶被固定在MOFs上后,其在可重用性、催化活性和稳定性方面的性能都有了很大的提高。Chen等[68]首先将ZrCl4和氨基对苯二甲酸溶于N,N-二甲基甲酰胺溶液中进行超声,然后分别加入HCl和HAc,得到混合物。随后,将混合物转移到不锈钢聚四氟乙烯内衬的高压釜中密封加热,反应混合物在空气中冷却至室温,然后离心。沉淀物用新鲜N,N-二甲基甲酰胺和无水乙醇洗净,后减压干燥,合成了金属有机骨架UiO-66-NH2。UiO-66-NH2通过沉淀交联固定化猪胰脂肪酶(porcine pancreatic lipase,PPL),得到的PPL@MOF具有较高的PPL载量和相对活力恢复率,并将PPL@MOF复合物用于筛选夏枯草脂肪酶抑制剂,发现了13种潜在的脂肪酶抑制剂。与磁珠、纳米粒子相比,MOFs材料酶固定量大、相对活力恢复率高。2.2.5 酶微柱 有研究者采用酶微柱法用于酶抑制剂的筛选,该方法属于固相萃取技术,操作简单,可与高效液相色谱耦合,实现了在线筛选,提高了酶抑制剂的筛选和分析效率。首先将硅胶分散在乙醇中,加入3-氨基丙基三乙氧基硅烷形成氨基功能化硅胶,然后将氨基功能化的硅胶与酶液混合,使酶固定在硅胶表面,洗去未结合酶,最后将酶固定化硅胶填入不锈钢微柱中形成酶微柱。Peng等[69]运用该方法成功的从金银花中筛选和鉴定XOD抑制剂。该方法与高效液相色谱的在线耦合提高了筛选和分析效率。与传统的与二维色谱耦合相比,该方法为直接与HPLC耦合,缩短了分析检测时间。3 总结与展望中药含有的化学成分复杂、种类繁多、作用机制比较复杂,一直是获取活性成分或者先导化合物的重要来源。以酶为靶标进行药物筛选是发现和寻找新药的重要环节之一。随着固定化酶技术的发展,研究者将固定化酶技术与中药酶抑制剂的筛选相结合,并通过高效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技术进行鉴定,筛选得到很多具有酶抑制活性的化合物,在一定程度上明确了中药发挥作用的活性成分及其作用机制。本文以不同载体材料为分类,综述了固定化酶技术在中药酶抑制剂筛选中的应用。磁珠是最常用的磁性载体材料,该类材料利用磁力吸引可使固定化酶配体配合物快速从体系中分离,且固定化方法简单,而且使用后的磁珠可以回收利用,能有效减少人力物力的投入。非磁性载体材料主要以石英毛细管应用最为广泛。此外,还有中空纤维、纳米管、生物传感器等材料用于筛选中药中的酶抑制剂,丰富了固定酶的载体材料。固定化酶技术在酶抑制剂筛选上的应用前景十分广泛,不仅节省了人力物力而且提高了新药研发的效率。目前,固定化酶技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酶与载体材料的结合率较低、固定化酶的活力也会有所下降等。但相信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及酶抑制剂研究的不断深入,固定化酶技术会成为酶抑制剂筛选最有前景的方法之一。利益冲突 所有作者均声明不存在利益冲突
  •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布《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为加强固定污染源监管,规范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和运行管理,发挥污染源自动监控监管效能,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起草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修改意见通过电子邮件(邮箱:yoyomo915@163.com)反馈至我厅,邮件名称请注明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表+反馈单位(人员)名称”。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2日前。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3年8月2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固定污染源监管,推进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规范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和运行管理,保证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发挥污染源自动监控监管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数据管理及监督管理。非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系统的监督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重点排污单位,是指应当依法安装、使用、维护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的排污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排污单位:列入本年度最新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且在排污许可证中明确应实施自动监测的排污单位。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是指由排污单位的自动监测设备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组成,用于监控监测污染物排放状况的信息系统。自动监测设备,是指安装在排污单位现场,用于直接或间接监控监测污染物排放的仪器设备,包括用于连续监控监测污染物排放浓度的仪器、流量(速)计、采样装置、数据采集传输仪、水质参数、烟气参数的监测设备,以及在主要生产工序、治理工艺或排放口等关键位置安装的工况参数、用水用电用能、视频探头监控等间接反映水或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的仪表和传感器设备。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是指通过通信传输网络获取排污单位现场端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数据,对排污单位实施自动监控的信息管理平台,包括供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使用的“自动监控系统管理端”和供排污单位使用的“自动监控系统企业服务端”等软件,以及支撑软件运行的计算机机房硬件设备等。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自动监测数据,是指排污单位安装使用的自动监测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数据及相关数据标记内容。第六条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指导全区排污单位自动监控工作。五市及宁东生态环境部门负责辖区监控平台的建设、管理和运行维护;负责对辖区内排污单位自动监测设备及附属设施的日常监管;对排污单位报备的验收资料及时予以记录,作为现场监督检查的依据。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的建设、安装、联网、运行维护等经费由排污单位自筹。自动监控信息管理平台的建设、运行、维护以及有关执法监管工作经费应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第七条 排污单位应当落实以下责任:(一)按照相关规定建设规范化的排污口和监测站房。(二)负责自动监测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联网、验收报备及信息公开工作,做好自动监测设备安全管理,禁止使用弱密码口令。(三)负责自动监测设备正常稳定运行,实时上传自动监测数据,保证自动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不得实施篡改、伪造监测数据。(四)负责规范申报、处置自动监测设备运行维护中产生的废液。(五)负责对有委托关系的社会化运维单位服务保障质量进行监督管理。第八条 自动监测设备社会化运维单位受排污单位委托,按照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提供服务保障,不得实施或参与实施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自动监控系统的义务,并有权对闲置、拆除、破坏以及擅自改动自动监控系统参数和数据等不正常使用自动监控系统的行为进行举报。第二章 安装联网第十条 排污单位应依据排污许可证和自行监测方案要求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监控平台联网。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排污单位做好设备联网和数据传输工作。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排污单位应当安装自动监测设备:(一)已发布相关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和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等文件要求的;(二)排污许可证中载明应实施自动监测的;(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验收中明确要求应实施自动监测的;(四)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五)按照国家和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相关规定需要重点监管的;(六)其他需要安装自动监测设备的情形。非重点排污单位主动、自愿安装自动监测设备的,五市及宁东生态环境部门应予以指导排污单位做好设备联网及数据传输工作。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五市及宁东生态环境部门核实后排污单位可暂不安装自动监测设备:(一)烟囱/烟道直径小于1米,或者不满足技术规范规定的测量点位离烟道壁距离不小于1米要求的。排气筒结构、强度、安全等难以满足技术规范对监测平台安装以及参比方法采样孔的相关要求的;(二)企业生产废水循环利用不排入外环境的;水排放口为企业溢流口且不排放污染物的;(三)污染物排放浓度低于现有在线监控(测)设备检测限的;(四)一年内累计生产时间不足一个季度的企业或者仅用作调峰的燃气电厂;(五)企业停产一年及以上或者正在拆除搬迁的,已经注销或关闭的企业;(六)其他具有客观原因暂时无法安装自动监测设备的(提供证明材料)。第十三条 排污单位安装、联网、运行管理自动监测设备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应当选用符合国家相关环境监测标准、计量器具管理要求的监测设备;(二)自动监测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应当符合自动监测设备现场建设技术规范等标准要求;(三)自动监测设备应与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监控平台稳定联网;其中一个季度内自动监测数据即时有效传输率应达95%及以上,补全有效传输率应达95%及以上;(四)排污单位应当按照生态环境部门要求,上传生产设施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用水用电用能情况、炉膛温度及自动监控系统运行情况,准确标记生产设施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工况、自动监测数据异常等情况;(五)自动监测数据的采集和传输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数据传输和接口标准的技术规范。(六)排污单位自动监测设备联网应通过自治区级平台企业服务端完成,对企业基本信息、排口信息、数据采集传输仪等自动监测设备信息、排放标准、调试检测合格报告等信息进行上传,并保证上传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七)建立自动监测设备运行、使用、维护管理制度。第十四条 自动监测设备安装联网及验收时限要求:排污单位取得排污许可证3个月内完成自动监测设备调试(含自行验收、备案)和联网;新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排污单位,应于名录公开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自动监测设备调试(含自行验收、备案)和联网。自动监测设备验收工作由排污单位自行组织完成,验收具体项目和要求,按照自动监测相关技术规范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要求执行,验收后,应5个工作日内将验收资料交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第十五条 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视频监控措施或者用电用能用水等过程监控措施。监控范围应当按照有关标准、规范覆盖生产过程中产生和治理污染物的环节。排污单位应在自动监控站房内外、采样平台等关键位置安装视频监控探头,能够清晰监控工作人员进出站房情况及操作运行设备或进行污染物采样监测情况,确保监控区域内无死角。自动监控站房应安装电子门禁系统,能够记录工作人员进入站房情况。视频监控探头及门禁系统应与生态环境部门监控平台进行联网,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能够进行实时访问。视频、门禁系统产生的资料应在现场保存至少3个月。第十六条 排污单位实施污染物排放浓度自动监测的点位和因子,应依据排污许可证和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要求执行。按要求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的重点排污单位应当配套安装流量(速)计、数据采集传输仪。废水类应安装水质自动采样设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与水温有关的,还应安装温度计。废气类应安装温度、压力、湿度、氧量等烟气参数设备。第三章 运行维护第十七条 排污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自行运维或委托社会化运维单位运维自动监测设备。第十八条 自动监测设备运维单位(包括自行运维单位和社会化运维单位)应满足以下要求:(一)接受委托的第三方具备的基本能力应当符合《环境保护设施运营单位运营服务能力要求》。(二)应具备与监测任务相适应的技术人员、仪器设备和实验室环境,明确运行操作人员和管理维护人员的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通过质量控制措施保证监测结果准确可靠。应常备日常运行、维护所需的各种耗材、备用整机或关键部件,同时应配备相应仪器参比方法实际样品比对试验装置及标准物质,相关装置应在校准检定有效期内,标准物质可溯源且在有效期内。(三)运维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所运维自动监测设备的原理、使用和维护方法,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并定期参加培训考核。(四)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人员培训、人员定期考核、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定期比对监测、定期校准维护、运行信息、设施故障预防和应急措施等制度。第十九条 自动监测设备的运行和维护,应遵守以下规定:(一)所有污染物浓度数据和水质、烟气参数均应由真实测量得出,自动监测设备不得具有数据模拟软件、模拟信号发生器、隐藏操作界面、远程登录软件,用于过滤数据、限制数据上下限和修改监测数据及设备参数等任何数据造假的功能和漏洞;(二)自动监测设备应按标准规范定期维护、校准,定期开展手工比对校验,相关数据应如实上报,不得设置数据保持,校准校验结果应符合标准规范要求;(三)停产期间不得擅自关闭自动监测设备或中断联网。生产停运周期在3个月以内的,不得停运自动监测设备,日常巡检和维护仍按需求执行,需对自动监测设备进行检修的,废水至少上传流量参数,废气至少上传含氧量、烟气温度、生产工况中的一项。生产停运周期3个月以上的,经五市及宁东生态环境部门同意,方可关闭自动监测设备。恢复生产前,应提前运行自动监测设备,并进行校验,满足技术指标要求视为启用期间自动监测数据有效。同时视频和用电监控设备不得停用;(四)自动监测设备因故障、事故等突发原因不能正常采集、传输数据时,应按标记规则要求在自治区级平台对相应时段进行如实标记,5日内恢复正常运行,并按要求完成校准校验,其中数据采集传输仪应在12小时内恢复正常运行;(五)排污单位出现生产或治污设施停运、非正常排放,自动监测设备调试、日常维护、校准、核查比对等情形时,应按标记规则要求在企业服务端对相应时段进行如实标记,并在事后上传相关凭证;(六)自动监测设备运行期间核查与校准频次、结果应满足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要求;(七)自动监测设备因故障、停运、有计划维护保养等非正常采样监测期间,按照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开展手工监测;(八)自动监测设备运行档案和记录应符合标准规范,主要包括:验收相关材料、运维合同、运维人员资质证书、运维管理制度、设备运维手册或使用说明书、参数设置表、各类运维台账、站房进出记录、比对监测报告及其原始监测数据等;(九)排污单位对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自动监测设备原始监测数据及记录、操作日志、运维台账、站房进出记录、比对和手工监测报告等记录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视频监控历史数据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个月,用电监控历史数据保存期限不得少于1年。第四章 数据应用第二十条 排污单位依法安装的自动监测设备与监控平台完成调试(含验收、备案)、联网之日起,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以利用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收集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证据。第二十一条 通过适用性检测、强制计量检定、环保验收的自动监测设备在正常运行情况下产生的自动监测数据可以作为环境行政处罚等监管执法的依据。第二十二条 一个自然日内,排污单位污染物的自动监测数据有一项或者一项以上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的相应污染物小时均值限值(大气污染物)或者日均值限值(水污染物),可以认定其污染物排放超标。第二十三条 属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接到自动监测数据超标报警信息或与污染源自动监控相关的涉嫌环境违法问题线索后,应及时组织生态环境执法、监测及其他相关人员开展调查。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四条 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的现场监督检查,参考《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实施,制作现场检查记录、保存证据材料可参照《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技术指南》执行。对特定行业有具体监管规定的,从其规定执行。现场检查排污单位自动监测设备建设、安装、运行不符合相关要求、规定的,排污单位应限期进行整改;排污单位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生态环境部门依法依规进行查处。第二十五条 生态环境部门现场检查内容包括以下方面:(一)自行监测方案、手工比对监测报告及原始记录和其他相关凭证;(二)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及相关设施安装及验收情况;(三)自动监测设备现场端建设规范化情况;(四)自动监测设备基本参数的设置、变更情况;(五)自动监测设备运行维护、校准校验、故障处理情况;(六)涉及自动监测设备运行的其他有关情况。第二十六条 排污单位、第三方运维单位及自动监测设备的生产、销售单位应主动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开展现场检查,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第二十七条 排污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未按照规定安装水或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一)应安装自动监测设备未安装的;(二)按照规定应实施自动监测的污染物指标,未实施自动监测的;(三)未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安装自动监测设备的;(四)安装的自动监测设备不符合国家相关环境监测标准、计量器具管理要求规定的。第二十八条 排污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水或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未按照规定联网”:(一)应联网的自动监测设备未联网的,或应传输的监测指标未传输的;(二)未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联网自动监测设备的;(三)未按生态环境部门时限要求实现有效数据稳定联网的。第二十九条 排污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未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一)自动监测设备超过规定期限未验收或验收不通过的;(二)自动监测设备未按规范要求开展定期核查、定期校准、定期校验;(三)自动监测设备所需的试剂和标准物质,未标注制备单位、制备日期、物质浓度和有效期限等重要信息,标注信息不属实或者超过有效期限使用的;(四)自动监测设备未按要求定期开展比对监测或比对监测结果不合格的;(五)污染物排放期间,自动监测设备及其附属设施因故障不能正常监测、采集、传输数据,超过12小时未向属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的。自动监测设备故障或者停运超过24小时无法恢复正常运行,未采取手工监测的方式对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测,或者监测频次不满足规定的;(六)擅自停用、改变自动监测设备及其附属设施的全部或部分功能,或擅自拆除转移、侵占损坏自动监测设备及其附属设施或者对其断网断电的,尚不构成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七)生态环境部门在执法检查过程中,自动监测设备涌入标准物质或质控样,监测结果不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的;(八)未按照技术规范要求设置采样时间、频次和方式的;(九)其他原因造成自动监测设备不正常运行的情形。第三十条 排污单位篡改、伪造或者指使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等行为,依据《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进行界定。经核实存在相应情形的,生态环境部门应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生态环境部门应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六章 附则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所称“日”,均为自然日。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由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负责解释。自2023年X月X日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X月X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表.docx
  • 《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连续监测技术指南(试行)》发布
    p  非甲烷总烃是目前固定汚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的主要指标之一。为规范非甲烷总烃的监测,生态环境部已发布多项标准:《HJ1013-2018 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1012-2018 环境空气和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便携式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等。/pp  为落实《关于加强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建设工作的通知》(环办环监〔2018〕25号)要求,规范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自动监控设施安装、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生态环境部组织制定了《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连续监测技术指南(试行)》,并与近日印发。/pp  《技术指南》主要规范的是采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即FID)进行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的系统,值得注意的是,若采用氢气钢瓶作为工作气源的,则应在监测站房内安装氢气报警器。/pp  全文如下:/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strong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连续监测技术指南( 试 行 )/strong/pp  为span style="color: rgb(255, 0, 0) "规范采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即FID)进行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span的建设、运行和管理,制定本指南。/pp  strong一、安装建设要求/strong/pp  (一)系统组成/pp  固定污染源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以下简称NMHC-CEMS)由非甲烷总烃监测单元和烟气参数监测单元、数据采集与处理单元组成。/pp  span style="color: rgb(255, 0, 0) "NMHC-CEMS应当实现测量烟气中非甲烷总烃浓度、烟气参数(温度、压力、流速或流量、湿度等),同时计算废气中污染物排放速率和排放量/span,显示(可支持打印)和记录各种数据和参数,形成相关图表,并通过数据、图文等方式传输至管理部门等功能。/pp  进入NMHC-CEMS燃烧(焚烧、氧化)装置,需要补充空气进行燃烧、氧化反应的废气,还应实现同时测量含氧量的要求。含氧量参与污染物折算浓度计算的,应按排放标准要求换算为大气污染物基准排放浓度。利用锅炉、工业炉窑、固体废物焚烧炉焚烧处理有机废气的,烟气基准含氧量按其排放标准规定执行。/pp  (二)技术性能要求/pp  满足《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1013)中技术要求。/pp  (三)监测站房要求/pp  满足《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75)中关于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监测站房的要求。/pp  span style="color: rgb(255, 0, 0) "若采用氢气钢瓶作为工作气源的,则应在监测站房内安装氢气报警器,/span站房外张贴显著的防火标识,同时应按照《爆炸性环境 第1部分:设备 通用要求》(GB 3836.1)中相关规定配备防爆等安全设施。/pp  (四)安装位置要求/pp  满足HJ 75中关于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安装位置的要求。/pp  设置采样或监测平台时,应易于人员和监测仪器到达,当采样平台设置在离地面高度≥2m的位置时,应有通往平台的斜梯,宽度应≥0.9m,有条件的可采用旋梯、Z字梯或升降梯等。/pp  (五)安装施工要求/pp  满足HJ 75中关于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安装施工要求。/pp  固定污染源排放废气中含强腐蚀性气体时,样品经过的器件或管路需选用耐腐蚀性材料。室外部件的外壳或外罩还应至少达到《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T 4208)中IP55防护等级要求。样品传输管线应具备稳定、均匀加热和保温的功能,其加热温度应符合有关规定,加热温度值应能够在机柜或系统软件中显示查询。/pp  strong二、运行管理/strong/pp  (一)运维人员/pp  NMHC-CEMS运维单位应根据NMHC-CEMS使用说明书和技术要求编制仪器运行管理规程,确定系统运行操作人员和管理维护人员的工作职责。运维人员应当熟练掌握NMHC-CEMS的原理、使用和维护方法。/pp  (二)巡检和维护/pp  NMHC-CEMS日常运行管理应包括日常巡检和日常维护保养,应满足HJ 75中日常巡检和日常维护保养的相关要求,运维人员应对NMHC-CEMS开展定期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pp  按照HJ 75附录G中表格形式做定期维护记录。定期维护应做到:/pp  1.对于使用氢气钢瓶的,每周巡检钢瓶气的压力并记录,有条件的应做到一用一备 /pp  2.至少每月检查一次氢气发生器变色硅胶的变色情况,超过2/3变色更换变色硅胶 /pp  3.对于使用氢气发生器的,应按其说明书规定,定期检查氢气压力、氢气发生器电解液等,根据使用情况及时更换,定期添加纯净水 /pp  4.至少每周检查一次除烃装置温度是否保持在350℃以上 /pp  5.至少每周检查一次出峰时间与标准谱图一致性情况是否符合仪器使用手册要求 /pp  6.至少每月检查一次燃烧气连接管路的气密性,NMHC-CEMS 的过滤器、采样管路的结灰情况,若发现数据异常应及时维护 /pp  7.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零气发生器中的活性炭和一氧化氮氧化剂,根据使用情况进行更换 /pp  8.使用催化氧化装置的NMHC-CEMS 每年用丙烷标气检验一次转化效率,保证丙烷转化效率在90%以上,否则需更换催化氧化装置 /pp  9.更换主要部件如色谱柱、定量环时,应对分析仪进行多点校准,并记录校准数据和过程,校准数据符合技术要求并且稳定后才可投入运行。/pp  (三)定期校准/pp  定期校准应满足HJ 75中定期校准的相关要求。按照HJ 75附录G中表格形式填写定期校准记录。/pp  (四)质量保证/pp  日常运行质量保证是保障NMHC-CEMS正常稳定运行、持续提供有质量保证监测数据的必要手段。当NMHC-CEMS不能满足技术指标而失控时,应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并应缩短下一次校准、维护和校验的间隔时间。/pp  (五)其他/pp  考虑到涉及非甲烷总烃排放现场易燃易爆情况较多,日常运行管理中应遵照安全生产有关要求。/pp  常见故障分析及排除应满足HJ 75中常见故障分析及排除的相关要求。/pp  strong三、数据审核和处理/strong/pp  (一)数据审核/pp  参照HJ 75中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即CEMS)数据审核相关要求开展数据审核,并按照CEMS数据无效时间段相关要求进行无效时间段的数据处理。/pp  (二)数据记录与报表/pp  参照HJ 75附录D、HJ 1013附录A等表格形式记录监测结果,按照相关管理要求,定期将NMHC-CEMS监测数据,上报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与基础数据库系统,报表中应给出最大值、最小值、平均值、累计排放量、参与统计的样本数等相关信息。/pp  strong四、其他/strong/pp  采用其他方式进行测量的系统可参照本技术指南执行。有关技术性能、监测站房、系统安装和校准维护等方面的具体指标要求,将在相关标准规范中予以详细规定。/p
  • 四方光电斩获超9000万项目定点
    四方光电日前发布公告,公司收到2家国内汽车零部件公司的2个项目定点通知书,总金额约为9283万元(含税)。经过多年布局发展,四方光电车载业务目前已进入放量期,随着定点项目的不断增加以及已有定点的逐步落地,将为公司带来持续的强劲增长动能。四方光电指出,本次项目定点体现了客户对公司研发能力、供应链能力及产品质量的认可,进一步扩大了公司在上述2家汽车零部件公司的产品配套份额,巩固和提高了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四方光电收获2024年第一笔项目定点大单。公告显示,四方光电于近日收到2家国内汽车零部件公司2个项目定点通知书,确认公司为其供应车规级PM2.5传感器和负离子发生器。根据该客户预测,上述2个项目定点包括1个车型平台,本次2个定点项目均从2025年开始交付,预计生命周期为8年,总金额约为9283万元(含税)。四方光电在公告中指出,本次项目定点体现了客户对公司研发能力、供应链能力及产品质量的认可,进一步扩大了公司在上述2家汽车零部件公司的产品配套份额,巩固和提高了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本次获得汽车零部件公司项目定点通知书,有利于公司服务经验和客户资源的积累、技术创新能力的提升,亦有利于支撑公司车内空气改善装置、安全系统传感器业务的拓展。近年来,四方光电通过开发车载传感器,成功切入汽车传感器赛道,车载业务持续发力并保持高增长态势。
  • 月旭科技-专家讲座系列之色谱固定相的形貌与特征
    本期“月旭科技-专家讲座”的嘉宾是华东理工大学特聘教授,也是我们月旭科技分离纯化技术中心总工——张维冰教授。本周六上午,张维冰教授将与大家分享讨论“色谱固定相的形貌与特征”的相关内容。我们的讲座分为两大部分,zui后有互动答疑环节,来跟大家交流相关主题的内容,解决大家的实际问题,敬请关注!一、主讲人简介现为华东理工大学特聘教授,南昌大学、齐齐哈尔大学讲座教授。月旭科技分离纯化技术中心总工。主要从事包括色谱、毛细管电泳的理论与实践研究工作。张维冰教授师承张玉奎院士,于1999年在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获理学博士学位,并在台湾中兴大学进行博士后研究工作,后赴德国Max Planck Institute for Dynamics of Complex Technical Systems作访问学者。已发表学术论文600余篇,著作七部,申请及授权专利百余项。负责或参加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973”、“863”及国家“攻关”、“支撑计划”等项目多项。二、讲座主题《色谱固定相的形貌与特征》内容摘要1、对色谱分离介质的基本要求;2、固定相的制备;3、月旭固定相基质的特征;4、创新固定相修饰技术;5、特殊固定相的应用。三、讲座时间2021年12月18日(周六) 10:00-11:00《色谱固定相的形貌与特征》主题讲座 11:00-12:00 专家互动答疑环节四、参与方式关注月旭科技视频号,点击卡片“预约”,届时进入月旭科技视频号直播间观看即可。
  • 比格犬软骨细胞的运输与保存及使用方法!
    比格犬软骨细胞的运输与保存及使用方法! 一、细胞简介平台编号:Bio-53547规格:1×10⁶ Cells/T25培养瓶细胞信息:原代细胞细胞名称:比格犬软骨细胞用途:研究注意事项:仅用于科学研究或者工业应用等非医疗目的不可用于人类或动物的临床诊断或治疗,非药用,非食用(产品信息以出库为准) 二、细胞详述软骨细胞存在于关节软骨中,负责分泌II型胶原和其它类型的胶原以及非胶原的细胞外基质大分子。成软骨细胞的增殖和分化与脊椎动物骨架的发育有着密切的关系。软骨细胞能分泌和响应一系列的生长因子,包括IGF-1和IL1。体外培养的软骨细胞是研究软骨修复和关节炎病理的有用模型。 三、细胞特性1)组织来源于实验动物的关节组织。2)细胞鉴定:Ⅱ型胶原(Collagen Ⅱ)免疫荧光染色为阳性。3)经鉴定细胞纯度高于90%。4)不含有 HIV-1、 HBV、HCV、支原体、细菌、酵母和真菌。5)细胞生长方式:长梭状,不规则细胞,贴壁培养。 四、产品的运输和保存视天气状况和运输距离远近,公司与客户协商后选择下述方式中的一种进行。1)1mL冻存细胞悬液装于1.8ml的冻存管中,置于装满干冰的泡沫保温盒中进行运输;收到细胞后请尽快解冻复苏细胞进行培养,如无法立刻进行复苏操作,冻存细胞可在-80℃的条件下保存1个月。2)T-25培养瓶充满完全培养基后进行常温运输;收到细胞后请镜下观察细胞生长状态,如铺瓶率超过85%请立即进行传代操作,如悬浮的细胞较多,请将培养瓶至于培养箱中静置过夜以帮助未死亡的悬浮细胞能够再次贴壁。 五、产品使用1)本产品仅能用于科研2)本产品未通过直接用于活体动物和人的审核3)本产品未通过用于活体诊断的审核 六、注意事项1、收到细胞后,若发现干冰已挥发干净、冻存管瓶盖脱落、破损及细胞有污染,请立即与我们联系。2、所有动物细胞均视为有潜在的生物危害性,必须在二级生物安全台内操作,并请注意防护,所有废液及接触过此细胞的器皿需要灭菌后方能丢弃。 北京百欧博伟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微生物菌种查询网提供微生物菌种保藏、测序、购买等服务,是中国微生物菌种保藏中心的服务平台,并且是集微生物菌种、菌种,ATCC菌种、细胞、培养基为一体的大型微生物查询类网站,自设设备及技术的微生物菌种保藏中心!欢迎广大客户来询!
  • 生态环境部:进一步加强固定污染源监测监督管理
    固定污染源监测监督管理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基石,是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重要抓手,是排污许可制度的重要支撑。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将生态环境监测纳入生态文明建设大局统筹推进,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显著成效。当前,我国进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关键期,环境管理要求固定污染源监测提供更加精细化、科学化的硬核服务支撑。《“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也明确提出要坚持国家指导、省级统筹、市县承担,深入推进执法监测机制优化增效。然而,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监测制度改革不断深入、污染治理措施不断加强,固定污染源监测面临新形势、新要求,目前排污企业和管理部门仍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一方面,部分排污单位不规范开展自行监测,不如实公开监测结果,另一方面,由于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相关标准规范滞后,导致监测监管机制不健全等各方面问题,影响和制约了固定污染源监测支撑作用的进一步发挥,也造成了管理工作的被动。日前,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固定污染源监测监督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压实生态环境部门执法监测责任、强化环境监测和执法联动两个方面对固定污染源执法监测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擘画了固定污染源执法监测的蓝图,为进一步规范和强化执法监测明确了方向,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了坚实保障。《通知》确定了2023年、2025年阶段性目标:到2023年年底,排污许可日常管理、环境监测、环境执法有效联动,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测监督管理机制基本形成。到2025年年底,固定污染源监测监督管理机制顺畅高效,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规范性显著增强,执法监测能力明显提升。《通知》结合环保垂改实施情况,进一步明确和压实国家、省和市级生态环境部门执法监测责任,提出强化环境监测和执法联动的有关要求,鼓励各地制定环境监测与执法联动相关管理制度。《通知》规定了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自行监测监管责任,明确了环境监测部门、排污许可审批部门、环境执法部门联动监管机制。同时,《通知》还明确了排污单位应当于监测工作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经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公开手工监测数据;进一步明确“未保证大气或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以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污染物”2种违法行为认定情形。在强化平台支撑方面,《通知》明确所有自行监测的手工监测数据,实现排污单位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一口”登录、监测数据“一网”填报、排污信息“一窗”公开。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不得要求排污单位重复填报监测信息,国家将排污单位填报的监测信息经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实现各级共享。在强化队伍建设方面,《通知》分别对生态环境部和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提出强化队伍建设要求。生态环境部建立专家委员会,于2023年年底前完成45个自行监测技术指南配套教材编制;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针对性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加强业务培训。在鼓励公众参与方面,《通知》提出要充分发挥社会团体和公众,在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开展、信息公开等方面的监督作用。《通知》要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搭建公众参与和沟通平台,拓宽意见交流和投诉渠道,并积极调查处理反馈意见。接下来,《通知》还将加强技术帮扶指导和业务培训、推动污染源监测信息综合分析应用、加强智能化污染源监测技术研发应用,其中包括持续推进以执法监测需求为导向的快速、便携、智能监测仪器研发和方法的标准化,包括颗粒物、VOCs和烟气参数等,加大便携、智能化现场监测设备配置应用。推动基于仪器物联化的质控体系建立,实现现场质控全留痕、保存形成完整证据链,保证数据质量以满足执法监测需求。强化智能化自行监测检查技术研究,提升自行监测数据质量和管理效能。以有力推动《通知》的高效实施。《通知》的印发,有利于落实自行监测数据质量责任和监管责任,推动固定污染源监测与排污许可、行政执法等环境管理工作紧密融合;有利于贯彻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理念,优化执法监测管理机制;有利于加快推进固定污染源监测体系和监测能力现代化,实现对生态环境精准管理、科学决策、高效服务的强力支撑。
  • 解读 HJ 57-2017 《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新标准
    一、简述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固定污染源废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方法。环境保护部于2017年11月28日批准发布了HJ 57-2017《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标准,并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自标准实施之日起,原《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HJ/T 57-2000)废止。本标准首次发布于2000年,原标准起草单位为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本次为第一次修订,由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和科技部标准司组织制订,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1、明确了方法的检出限和测定下限;2、增加了术语和定义;3、明确了干扰及消除的要求;4、补充了试剂和材料、仪器和设备的要求;5、增加了精密度和准确度的内容;6、增加了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的内容,规定了注意事项。二、HJ 57-2017《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标准解读标准修订项目记实2013年2月,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2013年度国家环境保护标准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13]154号),下达了《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修订HJ/T57 -2000)标准制订任务,项目承担单位为中国环境监测总站。2014年2月,武汉天虹公司作为仪器设备单位参加了环境保护部标准司组织的标准开题论证会;2014年7月-9月,武汉天虹携烟气分析仪参与了方法验证预实验和现场测试方法验证实验;2014年12月,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组织6家标准验证单位,其中武汉天虹烟气分析仪作为验证仪器参与标准方法验证;2016年9月至2017年6月,武汉天虹分别受邀参加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组织的该标准的初审和复审工作。新标准对干扰及消除的要求:干扰及消除 特测气体中的颗粒物、水分和三氧化硫等在易在传感器渗透膜表面凝结并造成传感器损坏,影响测定;应采用滤尘装置、除湿装置、滤雾器等进行滤除,消除影响。 氨、硫化氢、氯化氢、氟化氢、二氧化氮等对样品测定会产生一定的干扰,可采用磷酸吸收、乙酸铅棉吸附、气体过滤器滤除等措施减小干扰。 一氧化碳干扰显著,测定样品时须同时测定一氧化碳浓度。一氧化碳浓度不超过50μmol/mol时,可用本标准测定样品。一氧化碳浓度超过50μmol/mol时,二氧化硫测定仪初次使用前,应开展一氧化碳干扰试验(参见附录A);在干扰试验确定的二氧化硫浓度最高值和一氧化碳浓度最高值范围内,可本标准测定样品。武汉天虹是国内最早一批研制定电位电解法烟气分析仪的厂家之一。除较早期仪器设备外,客户选用武汉天虹的烟气分析仪均具备交叉干扰消除功能。只要客户配置的烟气分析仪具备一氧化碳测量功能,该分析仪均具备一氧化碳对二氧化硫传感器的干扰消除功能。 武汉天虹环保系列烟尘烟气分析仪TH-880F微电脑烟尘平行采样仪TH-880W(触摸屏)微电脑烟尘平行采样仪TH-880W(无线型)微电脑烟尘平行采样仪TH-990FIII智能烟气分析仪 新标准《附录A 一氧化碳干扰试验——动态混气矩阵试验法》一氧化碳干扰试验——动态混气矩阵试验法 稀释配气装置 可对二氧化硫、一氧化碳、氮气等标准气体动态配气;至少具备3个输入通道,1个输出通道;以质量流量控制各输入和输出通道的气体流量,其中输入通道的质量流量计量程应不低于5L/min输出通道的质量流量计量程应不低于10L/min,精度均应达到或优化±2%。 武汉天虹环保出品的TH-2008M动态气体发生器仪器特点:1、采用7寸全触摸彩屏;2、中英文菜单式操作界面,操作简单;3、具有近百种程序段和序列段设置,可灵活预设仪器标定的各种参数;4、具有温度压力自动补偿功能;5、可查询程序段和序列段的设置;6、具备RS232、RS485、USB等数据传输和拷贝功能;7、进口高精度质量流量计,3路配气通道,可扩充配气通道;8、可选配交直流两种供电模式,适用于户外现场使用。HJ 57-2017新标准CMA资质认证 现场验证实景图片: 一、定电位电解法传感器测试SO2消除CO干扰的方法消除干扰方法的原理矩阵试验法 对多种气体的相互干扰采用矩阵方法,计算出相互干扰的系数输入仪器,从而消除相互间的干扰。特点:计算准确,测量准确性高。仪器在进行交叉干扰标定时步骤较多,每种标准气体及不同浓度均要使用,需配置稀释配气装置配置传感器满量程范围内的所需混合标气。如果污染气体超传感器量程或有未知污染物将可能出现误差。
  • 固定污染源单组分挥发性有机物(VOCs)分析方案(中)-北京博赛德
    在固定污染源单组分挥发性有机物(VOCs)分析方案(上)-中我们讨论了 固定污染源单组分挥发性有机物(VOCs)分析在国家环境保护中的地位以及实际的检测现状,今天我们继续分析一下污染源样品分析难点及常见问题以及造成的原因。2 污染源样品分析难点及常见问题2.1 采样真实性污染源废气成分复杂,干扰因素多。待测组分之间可能存在化学反应,生成新的组分或者某一组分快速分解。因此,采样过程需要尽量保持样品在当时环境条件下的真实状态,以反映出待测组分对生态环境的影响。2.2 高沸点物质进样时的残留高沸点物质难以解析和释放,易残留在采样系统内,无法测得真实值。2.3 高沸点物质在整个系统内的残留高沸点物质易残留在进样系统内,对整个系统造成污染。2.4 仪器聚焦和检测过程中信号的波动样品在传输、聚焦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损失。质谱检测器随着样品含氧量或含水量的变化,导致真空度变化,会对样品的电离效率产生影响,导致检测稳定性差。2.5 内标添加方式内标添加方式,直接影响内标是否能真实地反映样品在处理和检测过程中的损失。3 污染源样品分析难点原因分析3.1 采样真实性市面上有多种采样方式,需详细比较和选择。吸附管:特定填料采样,选择性强,存在组分代表性差、样品易损失、易穿透的弊端。采样袋:成本不高,但不易运输和保存,采样过程复杂苏玛罐:采样代表性强,组分稳定易保存,但成本高,容易污染玻璃真空罐:采样代表性强,组分稳定易保存,成本低。3.2 高沸点物质进样时的残留吸附管:填料的吸附,释放不完全。采样袋:有一定程度的残留,可手动加热。苏玛罐:可手动或自动加热,可添加一定比例的水分来降低高沸点物质在罐内的残留。玻璃真空罐:本身无吸附,需解决高沸点物质本身的凝结现象。3.3 高沸点物质在整体系统内的残留为了减小高沸点物质的残留污染,需要样品在进入系统后,能快速聚焦、快速解析,这样可以改善高沸点物质的响应强度,减小峰宽,提高灵敏度。3.4 仪器聚焦和检测过程中信号的波动方法采用内标法,可降低样品处理过程和仪器状态对检测的影响。3.5 内标添加方式方式一:定量环进样、手动稀释内标;方式二:质量流量计进样、定量环进内标。上述两种方式,都存在内标和样品路径不一致的现象,将导致内标无法准确地表征样品的损失和波动,二者标准曲线无法共用,定量方式不合理。在添加内标时,要保证内标和样品在整个系统中路径一致,才能使内标表征样品在进样、传输和检测过程中的损失。未完待续~
  • 水样的采集与保存,做好水质检测的第一步
    在水质检测的过程中,水样的采集和保存是水质分析的重要环节。要想获得准确、全面的水质分析资料,首先必须使用正确的采样方法和水样保存方法并及时送样分析化验,正确的采样和保存方法是获得可靠检测结果的前提。水样采集和保存的主要原则:(1)水样必须具有足够的代表性;(2)水样必须不受任何意外的污染。既然水样的采集和保存这么关键,那对于水样的采集和保存,有什么样的要求呢?又有哪些是需要注意的?一、水样的采集1、首先要选择好具体的采样位置,避免周围环境对采样器或采样装置进水口的污染,包括采样者手指污染的可能性也要防止。图片源于网络特别是采集微生物指标的水样,使用前要求严格无菌,因此就要对容器进行干热或湿热灭菌处理。曾有朋友弱弱抱怨,这些前处理工作不仅增加了工作量,也增加了实验室的仪器维护、安全保障等压力。事实上,这些工作并非一定如此。因为,必要的是灭菌的容器,而不是容器灭菌工作。清时捷无菌采样袋,预先灭菌,即开即用2、采样前,应让水放流数分钟,特别是采集自来水或具有抽水设备的井水时,以冲去水管或采样装置管线并积留的杂质。3、水样采得后应立即在盛水器(水样瓶)上贴上标签或在水样说明书上作好详细记录。水样说明书内容应包括水样采集的地点、日期、时间、水源种类、水体外观、水位高度、水源周围及排出口的情况、采样时的水温、气温,气候情况,分析目的和项目、采样者姓名等等。图片源于网络二、水样的保存水样采集后,应尽快进行分析检验。某些项目还要求现场测定(如水中的溶解氧、二氧化碳、硫化氢、游离氯等)。但由于各种条件所限(如仪器、场地等),往往只有少数测定项目可在现场进行(温度、电导率、pH值等),大多数项目仍需送往实验室内进行测定。因此,水样的保存是个很重要的问题。水样在采集后,如不妥善保存,水中所含物质发生物理的、化学的和生物学的变化是很普遍的。对于水样保存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1、冷藏或冰冻保存原则上讲,从采样到分析的时间间隔应越短越好。水样若不能及时进行分析,一般应保存在5℃以下(大约3~4℃左右为宜)的低温暗室内。这样可使生物活性受到抑制,生物化学作用显著降低。2、加入保存药剂水样保存的另一种方法是加入保存药剂。加入的方法可以是在采样后立即往水样中投加化学药剂,也可以是事先将化学药剂加到盛水器里。对保存药剂的一般要求是,有效、方便、经济并且应对测定无干扰和无不良影响。不同水样和不同的被测物要求使用不同的保存药剂。三、采样的注意事项1.微生物:同一水源、同一时间采集几类检测指标的水样时,先采集供微生物学指标检测的水样。采样时直接采集,不得用水样刷洗已灭菌的采样袋,并避免手指或其他物品对袋口的沾污。2.理化指标:采样前先用水样荡洗采样器、容器和塞子2-3次。3.水龙头水的采集:应注意采样时间,夜间可能析出可沉渍于管道的附着物,取样时应打开龙头放水数分钟,排除沉积物。采集用于微生物学指标检验的样品前应对水龙头进行消毒。4.采样时不得搅动水底沉积物。5.注明水样编号、采样者、日期、时间及地点。以上关于水样采集及保存的简单分享。如果大家在水质检测中有其他的疑问,欢迎您给我们留言,也可拨打“400-660-7869”联系我们。●往期推荐 ●● 水厂加氯消毒工艺改进,看看绍兴市上虞区水司是怎么做的!● 我国自来水处理工艺常见问题及解决措施,你了解么?● 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你那里解决了吗?● 南方暴雨引发洪涝,灾区饮用水安全该如何做好?长按关注清时捷公众号微信号 : sinsche-com联系热线:400-660-7869
  • 欧盟成功研制出廉价家庭空气质量检测装置
    人类疾病有三大基本诱因:饮食、呼吸和接触(传染)。现代社会在基本满足&ldquo 民以食为天&rdquo 的吃穿住行第一层面物质需求后,面对的重大关键挑战之一,就是社会公众日益高度关注的食品安全和空气质量难题。欧盟第七研发框架计划(FP7)提供350万欧元资助,总研发投入490万欧元,由欧盟5个成员国10余家科研机构和创新型中小企业(SMEs)组成的欧洲IAQSENSE研发团队。利用自主研发的3项专利技术,成功研制出智能型高灵敏度的室内空气质量实时检测技术及其装置。由于其结构主要由感应装置和数字显示屏组成,尺寸很小,可方便地固定安置在家庭、办公室、汽车等公共场所或内置于智能手机,可随时随地检测空气质量。  研究表明,糟糕的空气质量有可能导致疲劳、头痛等不适反应和更严重的各类疾病。根据欧洲肺脏基金会(ELF)的统计,呼吸道疾病造成的低效劳动和病假,平均每年让欧洲损失1020亿欧元,并警告室内空气污染平均高于室外10倍。特别是欧盟国家为加强节能减排,近期纷纷推出的建筑&ldquo 气密&rdquo (Air Tight)法规措施,更加重了室内空气的污染程度。室内空气污染主要来自各种不同类型低浓度的&ldquo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rdquo ,以及化学成分和微生物。截止目前,准确地检测分析空气质量,仍需依重昂贵的仪器设备方能进行。  IAQSENSE研发团队的科研目标简单清晰:低成本、高灵敏度、选择性、安全可靠和可批量化生产。先进的生物纳米感应技术发挥了主要作用,其中研发团队研制的表面离子动态迁移(Surface Ion Mobility Dynamics)各类气体成分分离技术扮演了重要的&ldquo 独特&rdquo 角色。其主要工作原理:感应器的空气采样,经过高灵敏度光谱仪(Spectrometer)的多气体检测分离及数字化处理,将数据无线传输到互联网&ldquo 云计算&rdquo 处理系统,用户根据选择(取决于付费)可获得所需空气质量的反馈信息。研发团队的负责人补充道:&ldquo 社会大众对空气质量的忧虑,很大程度上来自准确信息的缺失,新技术将允许用户自主控制室内空气质量,实际上也是一种极大的心理安慰&rdquo 。
  • 工信部:有色金属标样定点研制及销售单位(拟)
    工业和信息化部拟批准西南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熔铸厂等20个单位为有色金属标准样品定点研制单位,北京纳克分析仪器有限公司等8个单位为有色金属标准样品定点销售单位,现将拟公告的单位名单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与我们联系。  公示单位名单: 有色金属标准样品定点研制单位名单序号单位名称认可证编号有效期至 1. 西南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熔铸厂YSRK01—20092014年9月1日 2. 中铝洛阳铜业有限公司检测中心YSRK02—20092014年9月1日 3. 抚顺铝厂标准样品研究所YSRK03—20092014年9月1日 4. 株洲硬质合金集团有限公司分测中心YSRK04—20092014年9月1日 5. 沈阳地质矿产研究所沈阳准源科技有限公司YSRK05—20092014年9月1日 6. 中冶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检验中心YSRK06—20092014年9月1日 7. 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分析测试技术研究所YSRK07—20092014年9月1日 8. 山东省冶金科学研究院标准样品研究所YSRK08—20092014年9月1日 9.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检测中心YSRK09—20092014年9月1日 10. 本溪合金冶炼有限责任公司研究所YSRK10—20092014年9月1日 11. 金川镍钴研究设计院YSRK11—20092014年9月1日 12. 湖南有色湘乡氟化学有限公司质量保证部YSRK12—20092014年9月1日 13. 云南锡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研究设计院YSRK13—20092014年9月1日 14. 东北轻合金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中心YSRK14—20092014年9月1日 15. 中铝沈阳有色金属加工有限公司计量检测中心YSRK15—20092014年9月1日 16.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研究院质检中心YSRK16—20092014年9月1日 17. 上海材料研究所检测中心YSRK17—20092014年9月1日 18. 包头稀土研究院理化检测中心YSRK18—20092014年9月1日 19. 江阴加华新材料资源有限公司检测实验室YSRK19—20092014年9月1日 20. 钢铁研究总院分析测试研究所YSRK20—20092014年9月1日 有色金属标准样品定点销售单位名单序号单位名称认可证编号建议延长有效期至 1. 上海埃龙科技有限公司YSRK31—20092014年9月1日 2. 成都市光化冶金标件有限公司YSRK32—20092014年9月1日 3. 沈阳市北方标准样品发行中心YSRK33—20092014年9月1日 4. 北京冶金标准样品技术开发公司YSRK34—20092014年9月1日 5. 北京应天意标准样品有限责任公司YSRK35—20092014年9月1日 6. 山东省冶金科学研究院标准样品研究所YSRK36—20092014年9月1日 7. 北京纳克分析仪器有限公司YSRK37—20092014年9月1日 8. 武汉市标样冶金技术有限公司YSRK38—20092014年9月1日  公示期限:2009年8月28日-2009年9月3日  联系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  联系电话:(010)68205565、68205591  传 真:(010)66012138  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 北京将全市推广地沟油回收装置
    最近,市发改委发布《北京市“十二五”节能减排全民行动计划》,将在全市餐饮服务单位内推广餐厨垃圾油水分离装置,以从源头上杜绝地沟油。  《全民行动计划》包含家庭、政府、学校、企业和园区、农村、宾馆饭店、商场超市、休闲场所、建设工地和交通十个部分。按照规划,到2015年,中小学节能减排教育课程开设率达到100%,城区居住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达标率大于80%。  【餐饮】  全市推广地沟油回收装置  “十二五”将全面推广配置餐厨垃圾油水分离装置,配置分类收集容器。建立餐厨垃圾排放网络登记申报机制,鼓励餐饮服务单位积极参与申报登记。  市发改委表示,5年内,示范建设餐厨废弃油生产生物柴油、燃料乙醇等生物质液体燃料。  市政市容委之前要求,餐馆、食堂等须将产生的餐厨垃圾、废弃油脂全部交由具有收运资质的单位收集运输。若有证据证明餐馆将这些擅自交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签约的企业有权要求餐馆支付违约金,或按实际损失量要求赔偿。餐馆要对餐厨垃圾、废弃油脂进行分类,不能把餐厨垃圾混入到收集废弃油脂的容器内,否则可要求餐馆支付生活垃圾清运费。  【政府】  公车“一车一卡”定点加油  根据计划,为推动公务车节油,将推广实行一车一卡定点加油制度。据了解,目前市级财政层面补贴的公车已经实行“一车一卡”制度。未来,将进一步在全市范围内推广。  本市还要定期公布符合绿色采购的品牌清单,不断扩大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范围。市发改委资环处负责人表示,5年内,争取全市二级及以上能效产品市场占有率要大于80%。  【商业】  鼓励设产品包装回收柜台  严格执行“限塑”规定,限制过度包装。鼓励企业在大型商场、超市设立产品包装回收柜台。鼓励商场超市将回收产品包装纳入商场超市积分范围,开展积分抽奖及积分换购等活动。  市发改委介绍,目前,还没有包装回收柜台试点,相关政策将在下一步工作中研究制定。  【交通】  5万辆“绿色车队”送货物  为解决好物流最后一公里,本市将组建5万辆规模的“绿色车队”。目前,新发地批发市场已经使用首批50辆“绿色车队”车辆,预计年内增至2000辆。  重点大街、历史文化保护区以及商务中心区等区域拟设立自行车专用道,推出“古都风貌骑行观光”、“骑车逛奥运场馆”、“骑进胡同文化”等“骑行北京观光线”。  今年,本市将增加500个自行车租赁点,提供近2万辆自行车。未来5年内,将全面健全自行车租赁网络。  建立微循环交通网络,开设全日开行和通勤高峰时段运行的多层次微循环公交接驳线,解决部分社区最后一公里的出行。(周宇)
  • 专家教您如何选择液相色谱固定相
    pspan style="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反相液相色谱可供选择的固定相种类繁多令人眼花缭乱,即使是某一种固定相(例如Csub18/sub)的可选择种类也是很多的。/span/ppspan style="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老实说,我们的很多方法开发都是在尝试和错误中进行,这些都是基于我们喜爱的供应商提供的成熟的或者新兴的固定相。即使是先进的含有仔细考量的正交化及电脑优先洗脱设计的“筛选”平台,有时也不得不采取“色谱的本能”。/span/ppspan style="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反相色谱中的保留是基于被分析物、流动相、键合相以及键合了配体的硅胶表面的活性和其可接触性之间的平衡。 想要搞清楚影响分离效果的保留机理,就要考虑并明确化学键合相、活性硅胶表面的处理、硅胶表面的可接触性等因素,这些都将影响色谱柱的原始选择性及方法开发的优化。/span/ppspan style="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在大多数反相分离中色散作用是起主要作用的,尤其是那些使用未改性的烷基配体(Csub18/sub、Csub8/sub、Csub4/sub),其保留能力是与被分析物的疏水性成正比的。含有芳香基团或不饱和基团的固定相或被分析物进行分析时,电荷转移(或& #960 -& #960 )作用是起主要作用的。偶极-氢键相互作用对于极性化合物的保留是很重要的,含有“氰基”的固定相会增强对极性化合物的保留。被分析物的电离部分与硅胶表面之间存在静电作用力,这是由于硅胶表面有残留的可离子化的硅醇基。/span/ppspan style="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当前有许多色谱柱分类系统存在,这些系统都是基于对已知化学探针物质的检测,从而/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来描述固定相的独特特性。一个非常有用的例子就是美国药典(USP)网站中的产品质量研究数据库(也就是PQRI系统),网址是:http://www.usp.org/app/USPNF/columnsDB.html。该数据库采用保留(1,2)的疏水减法模型来描述固定相的疏水性(H),判断疏水性类似而有不同形状或流体力学体积的被分析物的空间结构选择性参数(S),在pH值为7.0和2.8时的氢键(作为路易斯酸或路易斯碱)和静电作用参数(C)。pH值为7.0时硅醇基活性很强,pH为2.8时具有酸性的硅醇基将会与极性或可离子化的被分析物发生作用产生拖尾。独特的或正交的固定相一般会有较大的S、B和C(7.0)值。这些大型的数据库对于比较固定相的特点是很有用的,“雷达图”也是另一种比较固定相特点的有用方式。/span/ppspan style="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表一总结了一些当前常用固定相的分类及其相关应用领域。/span/pp style="TEXT-ALIGN: center"span style="FONT-SIZE: 14px"strongspan style="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COLOR: #002060"表一:一些主要固定相分类及其主要应用/span/strong/span/pp style="TEXT-ALIGN: center"span style="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img title="表1.jp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510/insimg/540303f9-dcc8-49c2-b339-34be938e95ae.jpg"/ /span/pp style="TEXT-ALIGN: center"span style="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img title="43d7b645-f3ad-4b00-aae0-cb2a4184812a_副本.jp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510/insimg/e6eb5d10-9666-4d69-9589-97922871dea7.jpg"//span/pp style="TEXT-ALIGN: center"span style="FONT-SIZE: 14px"strongspan style="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COLOR: #002060 FONT-SIZE: 14px"图一:一些常用的反相键合相的保留机理以及键合在硅胶表面的键合相的结构示意图/span/strong/span/ppspan style="FONT-SIZE: 14px"strongspan style="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COLOR: #002060 FONT-SIZE: 14px"   /span/strong/spanp style="TEXT-ALIGN: center"span style="FONT-SIZE: 14px"strongspan style="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COLOR: #002060 FONT-SIZE: 14px" img title="b4ba0ffd-2ab4-4076-b350-4d81d805f81b_副本.jp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510/insimg/79bc34f2-1396-4cd7-81c9-f95ab840db8e.jpg"//span/strong/span/pp style="TEXT-ALIGN: center"span style="FONT-SIZE: 14px"strongspan style="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COLOR: #002060 FONT-SIZE: 14px"  图二:左图是根据PQRI数据库中相似固定相制得的雷达图,右图是根据PQRI数据库中正交固定相制得的雷达图,也就是根据固定相的疏水性来预测其选择性的相似区域。/span/strong/span/ppspan style="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strong参考文献/strong/span/ppspan style="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1) L.R. Snyder, J.W. Dolan, and P.W. Carr, J. Chromatogr. A 1060, 77–116 (2004)./span/ppspan style="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2) L.R. Snyder, J.W. Dolan, and P.W. Carr, Anal. Chem. 79, 3255–3261 (2007)./span/pp /pp style="TEXT-ALIGN: right"strong原文作者:Tony Taylor /strong/pp style="TEXT-ALIGN: right"strong翻译/strongstrong稿件来源:LCGC战略合作伙伴——月旭科技/strong/pp /pp /pp /pp /pp/p/p
  • 沃特世推出新型正压固相提取装置
    沃特世推出新型正压固相提取装置,简化了样品前处理过程,突破了药物开发过程的瓶颈 盐湖城, 犹他州 - 2010年5月24日沃特世公司(WAT:NYSE)今天推出了一款新产品,它可帮助您进行新药开发的科学工作者提高样品提取效率。新型的沃特世正压96孔固相提取装置设计用于进行生物样本的平行固相提取(SPE)操作,专门配合沃特世96-孔Oasis微提取板(μElution plate)或常规96-孔板使用。此产品利用正压进行固相提取各步骤的操作,保证了孔与孔之间流速一致且均匀,因此待分析物的回收率重现性好,即使是黏度高的样品。自6月7日起,用户既可以在全球范围内购买该产品。传统的固相提取(SPE)操作是利用真空装置,对96孔板施加一定的真空度进行,由于96孔板下面的空间是负压,样品会从每个孔中被抽下来。然而,当某个孔发生堵塞,或者由于样品黏度不同造成一个或多个孔流速不均匀时会使得整块板的真空度突然下降而产生问题:黏度低的样品从某些孔内流干后,整体真空度将下降,造成板上黏度大的样品孔流速减慢。这样会造成待分析物的SPE回收率重现性差,并影响分析验证的结果,造成效率下降以及时间和金钱的浪费。沃特世正压96孔固相提取装置以包含96个孔的排气歧管衬垫为特色:96孔板上的每个孔各自独立操作。利用惰性气体,它将一高达80psi的"动"力施加于每个孔,促使样品中的分析组分通过孔内的填料后进入收集板,以便进行后续分析。无论每个柱子中的样品黏度如何,沃特世正压96孔固相提取装置使用正好合适的压力,使最难处理的样品都能通过每个孔,从而使SPE提取物更加均匀并提高了分析物SPE回收率的重现性。使用沃特世正压96孔固相提取装置时,高黏度或高脂生物样本将可非常容易且均匀地通过96-孔板的每个孔。有关沃特世正压96孔固相提取装置更多详情,请登录: http://www.waters.com/waters/nav.htm?cid=10161512如需下载产品说明书,请登录: http://www.waters.com/webassets/cms/library/docs/720003453en.pdf关于沃特世公司(www.waters.com) 50年来,沃特世公司(NYSE:WAT)通过提供实用且可持续的创新,实现了全球医疗保健、环境管控、食品安全、水质监测等领域的显著进步,为基于实验室的许多机构创造了商业价值。 沃特世的技术突破和实验室解决方案开创了分离科学、实验室信息管理、质谱技术和热分析的相互组合,为客户提供了一个持久成功的平台。 沃特世公司2009年的总收入达15亿美元拥有5,200名员工;公司正在帮助全球客户推进科研进程,并为其提供绝佳的操作体验 ### Waters and Synapt是沃特世公司的商标
  • 干货|色谱柱安装、使用和保存的正确方式
    色谱柱的安装 色谱柱在使用过程中避免强烈的碰撞和震动。各个厂家生产的色谱柱在接口尺寸上会有差异,如果柱头类型和不锈钢毛细管接头两者类型不匹配,将会产生漏液或者死体积过大的现象。接头比柱头深度长,不易拧紧而漏液;接头比柱头深度短,柱头内留有空隙而产生死体积,使谱带展宽和峰拖尾。色谱柱的使用 色谱柱平衡指的是用完整的分析程序,运行几遍测试,等观察到峰形、保留时间和峰面积稳定为止,平衡即完成。另外,在使用缓冲盐时,应该先使用同等比例的水过渡,再将缓冲盐引入色谱柱,以防止盐析发生,从而损坏色谱柱。同理,使用缓冲盐之后,一定要用较大比例的水相冲洗60min以上,将色谱柱中的缓冲盐彻底冲洗干净,防止盐析。如果不使用缓冲盐流动相,也需要冲洗,用大比例的有机相彻底冲洗柱内的有机物,防止其沉积影响柱效或影响下一次实验谱图。色谱柱的保存最好遵守色谱柱说明书中的保持方式。在实际应用中为了方便也可以如下使用:短期保持用所用的流动相保存为佳,这样做可以减少下次使用的平衡时间。一般情况下,建议长期用80%甲醇或乙腈来保存反相柱。纯有机相保持有最大限度减少键合相水解的作用,但纯甲醇(乙腈)又会将已水解而暂时吸附在柱内的键合相洗脱出去,使固定相流失进程加快,缩短寿命;另外,纯有机相保存时,溶剂易挥发,导致柱床变干,也会容易损坏色谱柱。正相柱一般应保持在所用流动相中。
  • 976万!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化学试剂及化学制品定点采购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350001]FJLQ[GK]2023083项目名称:化学试剂及化学制品定点采购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9,760,000.00元采购包1(化学试剂及化学制品定点采购):采购包预算金额:2,380,000.00元采购包最高限价: 2,380,000.00元投标保证金: 0元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品目号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允许进口简要需求或要求品目预算(元)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1A02121300-标准物质标准物质1(批)否β-胡萝卜素、γ-羟基丁酸、阿昔洛韦-D4、奥比沙星 标准品、苯甲酸标液等标准物质。货物为全新无拆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及检验所需质量要求。2,380,000.00工业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时间为收到订单后36小时内。采购包2(化学试剂及化学制品定点采购):采购包预算金额:1,800,000.00元采购包最高限价: 1,800,000.00元投标保证金: 0元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品目号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允许进口简要需求或要求品目预算(元)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2-1A07090299-其他塑料制品、半成品及辅料其他塑料制品 半成品及辅料1(批)否八联管、培养皿、移液枪头、离心管、洗耳球等其他塑料制品、半成品及辅材。货物为全新无拆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及检验所需质量要求。1,650,000.00工业2-2A07090399-其他玻璃及其制品其他玻璃及其制品1(批)否试管、烧杯、烧瓶、抽滤器、移液管、三角瓶等其他玻璃及其制品。货物为全新无拆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及检验所需质量要求。150,000.00工业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时间为收到订单后36小时内。采购包3(化学试剂及化学制品定点采购):采购包预算金额:3,400,000.00元采购包最高限价: 3,400,000.00元投标保证金: 0元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品目号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允许进口简要需求或要求品目预算(元)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3-1A07026601-生物菌及菌片生物菌及菌片1(批)否多粘菌素B、新生霉素 (C)等生物菌及菌片。货物为全新无拆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及检验所需质量要求。40,000.00工业3-2A07026602-生物试剂盒生物试剂盒1(批)否微生物法叶酸检测试剂盒、微生物法B12检测试剂盒、微生物法泛酸检测试剂盒等生物试剂盒。货物为全新无拆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及检验所需质量要求。1,310,000.00工业3-3A07026603-微生物培养基微生物培养基1(批)否高盐察氏培养基(霉菌)、察氏培养基、改良察氏液体培养基、沙氏琼脂(含氯霉素)(真菌菌落总数)等微生物培养基。货物为全新无拆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及检验所需质量要求。1,900,000.00工业3-4A07026699-其他生物制剂其他生物制剂1(批)否西蒙氏柠檬酸盐(枸橼酸盐)、水杨素、纤维二糖等其他生物制剂。货物为全新无拆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及检验所需质量要求。150,000.00工业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时间为收到订单后36小时内。采购包4(化学试剂及化学制品定点采购):采购包预算金额:2,180,000.00元采购包最高限价: 2,180,000.00元投标保证金: 0元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品目号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允许进口简要需求或要求品目预算(元)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4-1A07080114-化学试剂和助剂化学试剂和助剂1(批)否盐酸、硫酸、硝酸、乙醇、丙酮、乙醚、甲苯、高锰酸钾等化学试剂和助剂。货物为全新无拆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及检验所需质量要求。2,180,000.00工业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时间为收到订单后36小时内。二、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1-10 至 2024-01-17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方式:在线获取三、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双凤路6号联系方式:0591-8373214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福建立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23号福大怡山文化创意园北区3号楼101联系方式:0591-6303798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天翔、徐朕、刘丽花电话:0591-63037985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开户名:福建立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重磅|国家卫健委: 把方舱医院升级改造成亚定点医院
    今天(12月9日)下午,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司司长焦雅辉表示,以地市为单位,按照城市的人口规模,把方舱医院升级改造成亚定点医院。所谓亚定点医院,就是在方舱医院的基础上,使其具备一定的治疗功能,要按照其床位10%的比例来改造监护床位。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司司长焦雅辉在会上表示,目前,全国的重症医学床位总数是13.81万张,其中三级医疗机构重症医学床位是10.65万张。重症医学床位接近10张/10万人的水平。重症医学的医师总数是8.05万人,“可转换ICU”储备医师10.6万人,重症专业的护士是22万人,另有“可转换ICU”护士是17.77万人。为了更好地满足和适应下一阶段医疗服务的需求,我们也印发了相关文件,指导各地加强医疗资源的准备和建设。这里面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进一步做好发热门诊的建设。最近这几天,大家通过发布会也了解到相关的信息,我们强调,二级以上医院都要开设发热门诊,应设尽设,应开尽开,另外,具备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也要开设发热门诊或者发热诊室,并且要配备充足的力量,尽最大可能来满足人民群众就医需求。二是指导各地加强定点医院医疗资源的准备。定点医院医疗资源准备,一方面是重症床位的准备,对于省会城市,以及发挥区域医疗中心作用的中心城市的定点医院,我们对其要求更高一些,除了要准备好重症床位资源以外,还要提高其综合诊疗能力,包括要设置血液透析中心、分娩室、儿科等,另外,要组建多学科诊疗团队,以提升定点医院的综合医疗服务能力。三是要以地市为单位,按照城市的人口规模,把方舱医院升级改造成亚定点医院。所谓亚定点医院,就是在方舱医院的基础上,使其具备一定的治疗功能,要按照其床位10%的比例来改造监护床位。四是二级医院重症资源的准备。我们要求各地要把二级医院重症监护科和重症监护病房按照标准进行改造,作为三级医院重症资源的重要补充。五是三级医疗机构重症资源的扩容和改造。我们要求三级医院综合ICU要达到床位总数4%的比例。此外,对于各个专科ICU,要按照综合ICU的标准来进行扩容改造和建设。再按照床位总数4%的比例改造可转换ICU床位,需要的时候,可以在24小时内迅速转换成重症ICU的资源,保证综合ICU和可转换ICU能够达到医院床位总数的8%。另外,还有一部分专科ICU床位作为重要补充。有了床位准备后,还需要医生和护士医务力量的准备。除了综合ICU的医护力量以外,我们要求对其他专科ICU的医务人员,重点是内科、急诊科、儿科等相关专业医务人员,都要进行综合ICU知识技能方面的训练和培训,确保在需要的时候,能够快速补充到重症医学专业队伍当中。按照我们现在床医比和床护比,再额外扩充20%到30%的医疗力量作为重症力量的补充。所有这些扩容和改造工作,我们要求各地务必在12月底之前完成。
  •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公开征集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制度研究项目承担单位
    p  为进一步提高对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的支撑,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具有相应研究能力的承担单位,对国内外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制度进行研究,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pp  一、项目名称: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制度研究/pp  二、研究内容/pp  1)查阅国内外污染源环境管理相关文献,梳理美国、欧盟等国家环评、许可、验收监测、证后监管等固定污染源全链条环境管理制度,对制度间的关联关系、衔接方式、实施主体、对象及实施效果等进行研究。/pp  2)调研我国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现状,分析项目环评、验收、许可等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的实施效果,找出环评和许可两项污染源管理重要制度衔接的关键问题,研究解决对策。/pp  3)从排污许可等我国污染源监管制度的角度出发,针对“十四五”我国固定污染源管理提出切实可行的政策建议。/pp  三、课题产出: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制度研究报告/pp  四、经费预算:30万元。/pp  五、申报单位条件/pp  1)申报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的能力。/pp  2)申报单位须具有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相关研究基础和较高的研究能力。/pp  3)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承担过固定污染源监测主要业务工作,熟悉环评、验收、排污许可等污染源监管制度,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pp  六、申报受理及评选程序/pp  1)本公告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网站(www.cnemc.cn)公开发布,公开征集工作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申报单位可自行下载相关材料。/pp  2)申报书一式2份,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纸质文件需于2019年4月3日前寄送或快递至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污染源室(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乙,邮编:100012),并将电子版发送至wry@cnemc.cn。/pp  七、项目管理和实施/pp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自由申报、专家评审、择优委托”等程序确定项目的承接单位,经公示后,与承接单位签订合同。/pp  八、联系方式/pp  联系人:邱立莉/pp  联系电话:010-84943109/pp  附件:img src="/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doc.gif" style="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a href="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03/attachment/cdee4a85-b91c-41b7-a0ac-585d6dfd6f1f.docx" title="课题模板申请书.docx" style="font-size: 12px color: rgb(0, 102, 204) "课题模板申请书.docx/a/p
  • 家具定点采购第三方检测显成效
    近日,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国采中心”)采购二处家具类项目负责人方宁表示, 2012年国采中心正式推行评价反馈机制,自推行以来,一共有4个中央部委的单位提出了检测要求,共进行了5次检测。“国采中心试点推行的第三方检测获得了采购人的认可。2013年,国采中心将进一步完善家具定点采购中第三方检测相关制度和工作”。  检测获采购人认可  试点推行第三方检测是2012年国采中心办公家具定点采购执行最大的变化,也是2012年国采中心推出的新举措。采购单位的采购项目金额如在50~120万元,在自身对质量把握不准的情况下,可以委托与国采中心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国家家具及室内环境质量监督检测中心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国采中心承担。  方宁表示,国办采购一批办公家具时,邀请检测机构进行了全过程的检测,包括原材料、生产过程和成品,获得了良好的检测效果。  据了解,华文学院采购一批家具,在验收前邀请检测机构进行成品检测时,发现产品不合格,将所有产品退回要求供应商重新生产,在复检时产品全部通过检测。方宁表示,“这实实在在地给供应商敲响了警钟,在定点采购中,有些供应商企图蒙混过关是行不通的。这种不诚信的态度可能使供应商在政府采购市场积累的信誉归零,也无法长久在政府采购市场立足。”  检测指标须科学合理  据了解,在检测的过程中,部分采购单位提出了更高的检测技术指标。有些检测技术指标偏离实际,有的远高于国家标准,如果按照个别单位过高的检测要求,市场上95%的产品将达不到要求。  对此,国家家具及室内环境质量监督检测中心主任罗炘对记者表示,家具委托检测一般有三个依据,一是标准,包括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第二是要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 第三是要根据投标文件应答,如果投标文件做出比招标文件更高的承诺,就需要按照更高的标准来检测。  方宁表示,2013年将进一步完善家具定点采购中第三方检测相关制度和工作,做好产品的检测,不仅需要供应商配合,而且采购单位应该注重检测方案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原材料检测最关键  据介绍,国采中心委托的检测机构为中央部委单位提供检测服务时,分为两种,一种是验收前的成品抽样检测,另一种是全过程检测,即包括原材料、生产中的半成品以及成品抽样。  罗炘表示检测要重点关注两个方面,第一是原材料,既要确定原材料没有更换,还要确定原材料是否注水。比如要求是刨花板,提供的产品是否变成了中密度板,要求钢板的厚度要达到1.5mm,厚度是否够。第二,要核实技术指标是否符合实际的要求。“通常来看,如果能在生产前的原材料环节做好检测,后期基本上不会出现问题,因此各种原材料的检测是最关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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