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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量单位采样设备

仪器信息网剂量单位采样设备专题为您提供2024年最新剂量单位采样设备价格报价、厂家品牌的相关信息, 包括剂量单位采样设备参数、型号等,不管是国产,还是进口品牌的剂量单位采样设备您都可以在这里找到。 除此之外,仪器信息网还免费为您整合剂量单位采样设备相关的耗材配件、试剂标物,还有剂量单位采样设备相关的最新资讯、资料,以及剂量单位采样设备相关的解决方案。

剂量单位采样设备相关的论坛

  • 汉中市质量技术检验检测中心对全市医疗单位在用计量设备开展检定

    汉中市质量技术检验检测中心对全市医疗单位在用计量设备开展检定服务工作。计量与人民群众的安全、健康和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关系着社会公平公正和量值的准确可靠,医疗计量设备的准确性,更是民生计量的重中之重。为确保医疗单位在用计量设备的准确可靠,汉中市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对全市九县两区范围内医疗机构的在用血压计、心电监护仪、B超、体重秤、戥称等医疗器具开展定期计量检定服务工作。 截止8月底,已完成全市范围内28家医疗机构1095台件医用计量设备的检定服务工作,医用计量设备的合格率由2017年的62%提高到70%,有效的化解了由医疗设备不准确可能带来的风险,为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提供了可靠保障,受到社会各界一致好评。

  • 求购二手设备 中子周围剂量当量(率)仪

    求购一台二手设备 中子周围剂量当量(率)仪,需要满足计量标准技术依据:JJG 852-2019 中子周围剂量当量(率)仪;测量范围:(10~1.0x104)cm2.sl。有设备或者渠道的请私信我18217675796

  • 采样设备的计压参数

    请问各位 :空气采样设备采样时有计压这个参数, 想了解一下这计压参数与采样时的气流流速,以及静压、正压之间有没有关联, 或有没有公式来表示?

  • 【分享】放射源应用单位应配监测设备及防护用品一览表

    放射源应用单位应配监测设备及防护用品一览表序号应用类别及特征监测仪器及设备工作防护用品备注密封放射源类1档3枚放射源以下袖珍式铅手套、背心个人剂量仪防护用品1套以上2档20枚放射源以下;公路密湿度测量仪;地质勘探;石油测井。手持式,中子仪个人剂量仪、铅衣、手套、头帽、眼镜等无中子源的应用单位可不配中子仪。防护用品2套以上3档21枚源以上;γ工业探伤机(室);60Co探伤机(室);环境级γ-X剂量率仪、个人剂量仪铅衣、手套、头帽、眼镜等防护用品2套以上开放应用放射性同位素类1档放免分析袖珍式铅手套、背心防护用品1套以上2档核素治疗手持式α、β表面仪铅手套、背心个人剂量报警器防护用品1套以上3档ECTPET环境级α、β表面仪γ-X剂量率仪、个人剂量报警器铅衣、手套、头帽、眼镜等防护用品2套以上4档其他同位素应用环境级α、β表面仪γ-X剂量率仪、个人剂量报警器铅衣、手套、头帽、眼镜等防护用品2套以上射线装置类1档>100MeV加速器等电离室环境级中子仪以个人剂量监督为主、个人剂量报警器2档医用加速器环境级手持式以个人剂量监督为主、个人剂量报警器结合其他应用选取3档其他袖珍式以个人剂量监督为主注:1、混合应用的单位,靠高不靠低,不必重复;2、表中未列入的项目,可参照相近项目执行。 [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165801]放射源应用单位应配监测设备及防护用品一览表[/url]

  • 采样设备相关记录、操作规程放置

    我们单位实验室每台设备边上均放有一个文件夹,里面包括操作规程、使用记录、维护记录、检定校准证书的复印件等材料。但采样和现场监测的设备需要频繁出入库,设备的使用记录肯定是要带出去的(我们现在是做成小册子放在设备箱里),但仪器操作规程等其他文件记录是否需要带出去吗,怎么带方便?采样和监测设备没使用时在仪器库也不像实验室一样空旷,会放置的很密集,那设备的所有记录应该怎么放置?(想实验室一样一台一个夹子不太好放)

  • 计量单位法定与非法定计量单位的限制

    [color=#444444] 没有测量,就没有科学,任何科技进步都以测量为基础。计量是关于测量的科学,是实现单位统一和量值准确可靠的活动。统一单位是进行有效测量的前提,也是计量活动的基本内容。2018年10月1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非法定计量单位限制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管理办法)旨在保证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规范计量单位的使用和管理。在以全球化和科技化为基本特征的当代社会,通过立法的形式规定法定计量单位,并限制非法定计量单位的使用具有重要意义。[/color][color=#444444][b]计量单位的统一[/b][/color][color=#444444]  自从有了人类活动,就有了数和量的认识,原始社会时期就开始了“结绳记事”的测量活动。近现代社会以前,由于人类活动受地域范围的限制,世界各国的计量单位并不统一。在我国古代,计量单位主要表现为度量衡,其中度是计量长度,量是计量容积,衡是计量重量,秦始皇统一度量衡是计量单位统一的重要史实。在近现代以前的西方,计量单位也不统一。1875年《米制公约》的签订开启了世界各国计量单位和制度走向统一的新纪元。截至2018年3月,《米制公约》有正式成员国59个,准成员或经济体42个。国际单位制(SI)成为唯一得到全球公认的单位制,在全球范围得到普遍使用,为建立经济、社会、文化等领域的全球秩序奠定了最初基础。精益求精是计量科学的基本理念,SI也随着量子科技的发展而不断完善,2018年召开的第26届国际计量大会将对SI进行量子化定义,由此可能触发重大科技创新和颠覆性技术的诞生。 [/color][b][color=#444444]计量法与计量单位的法定[/color][/b][color=#444444]  纵观人类历史,计量从来都是统一管理国家和维持国家秩序的重要手段。据统计,有40多个国家和地区将计量写入宪法。英国1215年《自由大宪章》规定,“全国应有统一之度量衡。酒类、烈性麦酒与谷物之量器,以伦敦夸尔为标准;染色布、土布、锁子甲布之宽度应以织边下之两码为标准;其他衡器亦如量器之规定”。1787年《美利坚合众国宪法》规定,国会拥有“铸造货币,厘定国币和外币的价值,并确定度量衡的标准”的权力。计量单位法定是计量活动的基本原则,世界各国都制定了计量法,称谓诸如《计量法》《测量法》《法制计量法》《度量衡法》等。国际法制计量组织(OIML)制定的国际示范法《关于计量法的若干考虑》也指出,法定计量单位是计量法的基本内容。德国还专门制定了《单位与时间法》对计量单位进行规定。[/color][color=#444444][b]我国计量单位的统一与法定[/b][/color][color=#444444]  自从清末时期我国就开始了计量单位国际化的进程。1858年签订的《中英通商章程》规定:“中国一担即系一百斤者,以英制一百三十三磅零三分之一为准;中国一丈即十尺者,以英国一百四十一因制为准……”民国时期的《度量衡法》规定:“中华民国度量衡采用万国公制为标准制,并暂设辅制称曰市用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9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统一计量制度的命令》,确定米制为我国的基本计量制度以来,在全国推广米制、改革市制、限制英制和废除旧杂制。1984年国家计量局发布的《法定计量单位使用方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简称法定单位)是以国际单位制单位为基础,同时选用了一些非国际单位制的单位构成。”1985年实施的《计量法》规定:“国际单位制计量单位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为此,我国还专门制定了强制性国家标准《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GB3100-1993),以推广实施国际单位制。[/color]

  • 计量设备量值溯源的思考和建议

    [align=left] 计量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技术基础工作, 核心是保障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实现量值的准确、可靠, 量值溯源与量值传递是实现量值统一的主要途径。高质量完成好科研单位各类计量设备的量值溯源, 是评价各类试验装备性能、保证科研试验数据质量的重要技术手段。随着科研单位各类试验设备设施建设以及试验手段的提升, 各类计量设备的数量逐年增加, 量值溯源的需求也越来越多。因此, 高质量做好各类计量设备量值溯源工作是科研单位计量的中心工作, 也是科研单位计量机构抓好计量保障的主要任务。[/align][align=left][b]计量设备量值溯源的意义和要求[/b][/align][align=left][color=#333333][b]计量设备的定义[/b][/color][/align][align=left][color=#333333] 根据相关规定, 计量设备是指能用以直接或间接测出被测对象量值的装置、仪器仪表、量具和用于统一量值的标准物质, 包括实施科研试验保障和为试验装备配套的测量标准及配套设备、检测仪器设备及系统等。[/color][/align][align=left][color=#333333] 根据这一定义, 计量设备主要包括:[/color][/align][align=left][color=#333333]测量标准及配套设备、仪器仪表、工量具、专用测试仪器设备以及测试系统等。[/color][/align][align=left][color=#333333]其中, 测量标准及配套设备主要由单位计量机构负责建立、保持、维护和使用。[/color][/align][align=left][color=#333333]各类仪器仪表、工量具、专用测试仪器设备以及测试系统主要由各基层研究室负责保存、维护和使用。[/color][/align][align=left][color=#333333][b]计量设备量值溯源的必要性[/b][/color][/align][align=left][color=#333333] 《装备计量保障量值溯源与传递》中规定了量值溯源与传递的总要求,[/color][color=#333333]根据上述要求, 计量设备量值溯源和传递具有法制性、强制性和科学性。它是保证仪器仪表量值准确可靠的重要途径, 是检验装备是否始终处于良好技术状态的重要手段,也是获取正确的、可信的科研试验数据的重要技术基础。[/color][color=#333333][/color][/align][align=left][color=#333333][b]量值溯源的实施[/b][/color][/align][align=left][color=#333333] 量值溯源是通过一条具有规定[url=http://www.jlck.net/forum-279-1.html]不确定度[/url]的不间断的比较链, 使测量结果或测量标准的值能够与规定的参考标准 (通常是国家计量基准或国际计量基准)联系起来的特性。量值溯源的目的主要是通过检定/校准等方式, 以保证被计量对象的量值准确一致。[/color][/align][align=left][color=#333333][/color][/align][align=left][color=#333333] 计量设备量值溯源的实施主要包括确认量值溯源的计量设备、制定下达量值溯源计划、计量设备溯源送检、统计报表等四个环节。[/color][/align][align=left][color=#333333][b]确认量值溯源的计量设备[/b][/color][/align][align=left][color=#333333] 需要注意的是:凡是对检测/校准结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有影响的计量设备都应纳入需要量值溯源的范围内, 不论是主要设备还是辅助设备。[/color][/align][align=left][color=#333333] 具体要求是:每年底, 各基层单位应综合考虑本年度所属计量设备的数量情况、质量情况、拟退役报废情况以及下年度试验任务安排情况, 安排装备管理员专人进行梳理确认下年度需要溯源的计量设备, 提出溯源要求 (包括溯源时间、溯源参数以及其他特殊要求, 比如是否需要现场溯源等),经逐级汇总审核后上报。[/color][/align][align=left][color=#333333] 需要说明的是:各单位在确认所需量值溯源的计量设备时, 一定要考虑可执行性, 建议不要把已损坏的, 或拟退役报废的, 或者已经封存不使用的仪器设备列入溯源需求表中。否则会影响各单位年度计量受检率。当然, 在用的、该周期溯源的也不能漏报、错报。[/color][/align][align=left][color=#333333][b]制定下达量值溯源计划[/b][/color][/align][align=left][color=#333333] 单位年度计量设备溯源计划制定, 一般由单位计量机构根据各基层单位上报的计量设备年度溯源需求, 结合自身计量参数技术能力以及计量设备溯源途径、渠道和目的,统筹制定溯源计划。[/color][/align][align=left][color=#333333] 为确保年度量值溯源计划的科学性和可执行性, 一般在年度量值溯源计划下达前, 组织召开溯源计划协调会, 会议的目的主要根据各基层单位计量保障需求的轻重缓急, 进一步协调明确各单位溯源送检计划的分布、时间要求, 在综合考虑各单位任务冲突和可执行可操作的前提下,进行适当调整后下达。[/color][/align][align=left][color=#333333] 需要说明的是:年度计量设备溯源计划是全年计量设备送检溯源的依据, 也是主管部门、计量机构和基层单位共同的遵循, 计划制定下达后, 应维护计划的严肃性, 认真执行, 不得随意提前或推后送检,否则就将会影响到整个年度计划的完成。[/color][/align][align=left][color=#333333][b]计量设备溯源送检[/b][/color][/align][align=left][color=#333333] 各基层单位仪器设备统管人员应根据下达的年度量值溯源计划, 按期送到计量机构仪器统管组, 仪器统管组会根据仪器的性能参数,若在单位计量机构测量标准参数能力范围内的,就直接下达到各参数计量检定人员进行检定或校准。如果超出单位计量机构的技术能力范围,将按照就近原则和经济性原则,统一分送地方计量机构溯源。溯源完成后,由仪器仪表组统一取回通知各基层单位统管人员及时取件。[/color][/align][align=left][color=#333333] 需要注意事项是:各基层单位计量送检清单和委托单信息要齐全准确,提前清点好数量、附件,做到送检清单和实物一致。具体实施过程中,有些单位送检清单比较混乱,要么信息不全,要么清单和实物不一致,要么箱子上是一个名称,里面又是另外的设备,这些情况都时有发生。另外,如是科研任务急需,一定要注明急件,对于急件一般都会优先安排 对于现场临急计量检定任务,根据规定一定要提前填写申请表,明确任务时间、地点、内容,经审批同意后下达给计量机构执行,以免实验室检定任务和现场检定任务冲突。[/color][/align][align=left][color=#333333] 此外,对于测量标准装置,在一个溯源周期内,还应通过期间核查、比对、能力验证等方式监控仪器设备,以实现测量结果的质量保证。[/color][/align][align=left][color=#333333][b]统计报表[/b][/color][/align][align=left][color=#333333]量值溯源的实施的第四个环节是统计报表,主要包括月报、季报、半年总结及计划调整、年度总结。[/color][/align][list][*][align=left]月报, 主要是统计各基层单位计划执行情况,并及时向主管部门和各基层单位通报,督促检定计划完成。[/align][*][align=left]季报, 每季度统计各单位计划完成率、分析存在的问题、制定针对性的措施, 以确保下一季度的计划完成。[/align][*][align=left]半年总结及计划调整, 主要是总结半年计划完成情况, 如上半年计划变动较大, 一般会根据计划执行情况及时进行半年调整, 以确保下半年计划的可执行性。[/align][*][align=left]年度总结, 主要是总结全年计量设备溯源计划完成情况, 通报各单位计划完成率, 分析存在的问题, 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 对下一年度溯源计划提出意见和建议。[/align][/list]

  • 现场采样、检测设备需要填写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吗

    各位大神,请问现场采样、检测的设备已经建立了仪器设备出入库登记信息表以及出入库前后的校准记录,还需要填写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吗,因为我公司是环境、职业卫生的检测,外出采样、检测情况比较多,一个项目设计的采样设备特别多,写了一年的时间,工作量巨大,而我个人觉得有了出入库记录没必要再弄使用记录,请问类似的公司是如何操作的呢???

  • 有否合适的计量检定/校准单位

    一直以来都是固定请本省计量院的来进行仪器设备的检定校准,现想更换计量检定校准单位,各位大虾有计量单位推荐??湖南省及周边的都可以

  •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本市排污单位自行监测采样记录电子化工作的通知

    各区生态环境局,上海化工区管委会、自贸区管委会保税区管理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市环境监测中心、市环境执法总队、市减污降碳中心,各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各有关单位:为落实以排污许可证制度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要求,进一步规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工作,提高自行监测数据质量,本市将依托“上海市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监管系统”(https://www.shemss.cn:10006/,以下简称“监管系统”)组织开展自行监测采样记录电子化工作。2024年6月1日起,所有排污单位均应对自行监测现场采样工作进行电子化记录。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一、落实主体责任,明确管理要求(一)自主开展自行监测的排污单位,应根据国家及本市要求建立自行监测质量管理制度,利用自有人员、场所和设备开展自行监测,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做好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并参照本市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以下简称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管理要求,将相关信息上传至监管系统。监管系统操作说明见附件。(二)委托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开展自行监测的排污单位,应按照《上海市检验检测条例》和排污许可管理要求签订服务合同,约定自行监测的参数项目、周期频次、样品获取方式、监测依据、报告形式、分包信息、权利义务、计费方式以及违约责任等内容,并对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现场采样工作进行监督,督促其上传采样信息,在其离场前通过监管系统确认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三)受委托的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在开展现场采样工作前,应通过监管系统排污单位名录库选择排污单位的基本信息和自行监测方案。在开展现场采样工作时,应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国市监检测〔2018〕245号),将仪器设备直接输出的数据和谱图,以纸质打印的形式完整保存,并通过监管系统微信端拍照签到,将采样时间、点位布设、样品采集、运输保存、工况记录等信息上传至监管系统。接受排污单位送样进行监测分析的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应对来样样品的完整性、采集运输时效性、保存条件和识别信息进行检查并记录,拍照后将样品照片上传至监管系统。二、强化监督帮扶,提升监管效能(一)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和园区管委会(以下统称“管理部门”)应做好对排污单位和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的帮扶指导,督促社会环境监测机构、排污单位按时如实上传、确认自行监测采样电子记录。(二)管理部门应依托监管系统,结合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监督检查和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监督抽查等工作,重点对现场采样不规范的排污单位和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开展现场检查,提高检查的有效性和针对性,严厉打击自行监测弄虚作假行为。联系人:市生态环境局监测处 王大为电 话:23117310电子邮箱:wangdawei30@126.com联系人:市环境监测中心 宋 钊电 话:24011718电子邮箱:zsong@sthj.shanghai.gov.cn附件:上海市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监管系统操作说明[align=right]上海市生态环境局[/align][align=right]2024年4月2日[/align]附件[align=center][b]上海市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监管系统操作说明[/b][/align]一、排污单位1.委托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开展自行监测的排污单位操作要求委托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开展自行监测的排污单位通过“上海市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监管”微信公众号(以下简称“公众号”)在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离场前完成对其监测活动内容的确认,具体操作如下。1.1账户绑定排污单位关注公众号后,可使用现有上海市固定污染源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账户在“我的信息”中“账户信息”菜单下进行账户绑定。1.2现场采样工作确认排污单位账户绑定成功后,可在“业务管理”里“采样任务”菜单下查看社会环境监测机构提交的本排污单位开展自行监测的现场采样相关信息,并进行确认。2.自主开展自行监测的排污单位操作要求自主开展自行监测任务的排污单位应参照社会环境监测机构操作要求,通过“上海市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监管系统”)和公众号进行注册、填报任务信息及上传资料,具体操作见社会环境监测机构操作要求。二、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社会环境监测机构通过监管系统和公众号填报信息及上传资料,相关要求及说明如下。1.系统登录1.1监管系统社会环境监测机构使用法人一证通通过监管系统(登录网址:https://www.shemss.cn:10006/)完成备案和用户注册。用户注册成功后,在监管系统可进行备案信息更新、二审和监测任务信息的填报。自主开展自行监测的排污单位注册时,机构类型分组应选择“自主检测排污企业”或者“自主检测&运维排污企业”。1.2微信公众号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在关注微信公众号后,可使用监管系统账户在“我的信息”中“账户信息”菜单下进行账户绑定。绑定成功后,可在“业务管理”里“采样任务”菜单下完成绑定账户相关监测任务的现场签到和信息填报。2.备案管理2.1机构自主备案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在本模块中可进行人员、设备、监测能力信息填报,以及更新备案基本信息,提交并审核通过后方可开展监测任务。2.2机构信息更新备案和二审通过的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可在本模块中进行备案信息更新。3.任务管理3.1合同管理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在本模块中进行相关的合同的管理操作,包括新建、保存和提交。合同提交后方能在后续的监测任务中关联绑定。自主开展自行监测的排污单位无需新建合同,直接进入3.2监测任务管理操作步骤。3.2监测任务管理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在本模块中填报监测任务信息,监测任务流程主要分为:委托任务申请、方案编制、采样计划、现场采样(公众号中填报)、采样管理、数据报告。监测任务流程根据委托任务申请中“是否采样”的选择而不同,整体流程步骤略有差异。3.2.1 委托任务申请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在本模块中新增委托任务,填写相关任务信息,包括任务名称、类别、地址和被测对象等。任务必须关联合同(排污单位自主开展自行监测的任务除外),自行监测任务被测对象应从排污单位名录库中选择。任务提交后进入方案编制环节。3.2.2方案编制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在本模块中编制监测任务的监测方案,包括监测点位、采样任务、监测项目、监测方法和采样频次等信息。方案提交后进入采样计划环节。自行监测任务监测点位和监测因子应从排污单位名录库关联的监测点位和监测因子列表选择,仅当列表中无可选择的监测点位时,可另外新增点位。3.2.3采样计划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在本模块中完成监测任务采样时间计划分配,同时可添加采样人员和采样设备。提交后进入现场采样环节。3.2.4 现场采样(公众号中填报)社会环境监测机构通过公众号中“业务管理”模块 “采样任务”计划时间开展现场采样。新建采样行程,完成进场签到、现场采样、采样工况和离场签到环节等相关采样信息填报,包括采样人员、仪器、时间、地理位置信息和照片等。离场签到后,本次采样行程将提交至排污单位确认,自主开展自行监测采样的排污单位,后续无排污单位确认流程。3.2.5采样管理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可通过本模块查看现场采样上传的照片等记录信息。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完成所有现场采样,并经由排污单位确认后可提交,监测任务进入数据报告环节。自主开展自行监测采样的排污单位可直接提交进入后续数据报告环节,无分析任务的项目可直接完结。3.2.6 数据报告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在本模块生成报告系统编号,并上传监测报告。接受委托方采送样的仅分析任务,需上传现场采样的相关信息和记录后才可生成报告系统编号。4.帮助中心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可以在本模块获取系统操作相关帮助信息,包括咨询联系方式、操作指南、常见问题查询、日常问题反馈等。相关附件 [img=,16,16,absmiddle]http://law.foodmate.net/member/editor/fckeditor/editor/images/ext/pdf.gif[/img] [url=http://file1.foodmate.net/file/upload/202404/07/140838151514921.pdf]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本市排污单位自行监测采样记录电子化工作的通知(沪环监测〔2024〕59 号).pdf[/url]

  • 便携式中子剂量仪 中子剂量当量率仪

    便携式中子剂量仪 中子剂量当量率仪

    RAM-800 中子剂量当量率仪采用高灵敏的进口He3管作为探测器,反应速度快。该便携式中子剂量仪使用方便;灵敏度高、抗γ性能好、能量响应特性好,即可用作便携式仪器又可用作固定式中子剂量监测仪。此外便携式中子剂量仪通过配套的RenRiNeutron中子剂量率管理软件可将存储的数据读出后分析。该[url=http://www.zgfangfuyuan.com/product/szjcly/167.html]便携式中子剂量仪[/url]适用于环保、化工、石油、医疗、进出口商检、核电、加速器、中子源和其他安检、边境控制、海关检测等需进行中子辐射检测的场合。[img=中子剂量仪,660,550]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6/07/201607061132_599440_3098478_3.jpg[/img]功能特点:1、中子剂量率,中子累积剂量均可测量。2、高灵敏度,宽测量范围,良好的能量响应特性。3、数字及标尺显示剂量率状态。4、中、英文双语菜单式操作界面。5、数字式LCD液晶显示,高亮背光功能。6、可存储800条剂量率,能随时查看,断电不丢失。7、USB数据接口,可将数据上传到计算机。8、剂量率超阈值后声、光报警功能。9、超阈值报警、阻塞报警、探测器故障报警功能。10、电池电量实时显示。11、标配:RenRiNeutron中子剂量率管理软件。技术规格: 1、测量类型:中子射线2、探测器: 进口3He正比计数管3、中子测量范围:剂量率:0.1μSv/h ~100mSv/h累积剂量:0.01μSv ~10Sv4、能量范围:中子0.025eV~16MeV5、慢化材料:聚乙烯球6、角响应:±20%7、测量时间:1~120秒可编程设置8、中子灵敏度:大约 1.4 CPS/μSv/h9、伽玛灵敏度:对伽玛射线不灵敏(相对Co-60 的100mSv/h的伽玛射线内)11、报 警 阈: 0.25、2.5、10、20(μSv/h)或自行设置12、显示单位: 剂 量 率:μSv/h、μGy/h、μR/h;累计剂量:nSv;计数率:CPS13、通讯:USB通讯接口,仪器可存储800条数据,并可导出到RenRiNeutron软件14、使用环境:温度-15℃~+50℃、相对湿度(在40℃温度下)≤95%15、电源和功耗:2节标准1号电池(或充电电池)整机耗电≤120mW 16、重量和尺寸:约 300×250×245 (mm)、约7.8Kg17、RenRiNeutron中子剂量率管理软件提供文字表格、曲线图形显示联系人:张经理 13720045883相关内容:http://www.zgfangfuyuan.com/product/szjcly/167.html相关内容:http://www.fsybyq.com/product/zzjcy/167.html

  • 【分享】计量器具仪器设备的分类

    计量器具仪器设备的分类凡直接或间接从事量测、分析、校准、检验、测试等作业的设备统称之。1、按产品特性分类:(1)量规(样板)类:如限样板之样柱、样圈、卡板、螺纹样板,特型样板等。(2)机械量测仪器类:如游标尺、测微仪、厚度规、孔径规及量表等。(3)电量量测仪器类:如电流表、电压表、瓦特表、周率表、电阻计、电容器、电桥类等。(4)电子量测仪器类:如信号产生器、频率计、示波器、高频率表、数字电表、电感表。(5)度量衡器具类:如尺、秤类、量器、温度计、流量计、速率表、里程表、油压器、压力表等。(6) 其它检试验设备:如拉力试验机、弹簧试验机、硬度机、投影机、电子比较仪、检力仪、超音波测厚机、镀层检验仪、光谱分析仪、表面粗度仪、扭力试验器、万能试验机。2、按用途分类:仪器种类如下:(1)分析仪器:如显微镜、分光仪或杂音分析器等。(2)量测仪器:如硬度试验机、冲击试验机、压缩试验机等。(3)制备装置:如车床、研磨器搅拌器等。(4)量测仪器:如测微计、伏特斗或游标尺。(5)侦测装置:如压力计、热电偶或流量计。3、按性质分类:(1)计量基准计量基准一般又分为国家基准、副基准和工作基准。“用来复现和保存计量单位,具有现代科学技术所能达到的最高准确度,经国家签定并批准,作为统一全国计量单位量值的最高依据的计量器具”称为国家计量基准。(2)计量标准计量标准是按国家规定的准确度等级,作为检定依据用的计量器具或物质(3)工作用计量器具“不用于检定工作而只用于日常测量的计量器具”称为工作用计量器具。5-2 影响量测精度的因素1.量测时的环境影响: 如温度、湿度、大气压力及光线等之影响。2.量测时量器本身影响:如刻度分割不匀,灵敏度发生故障,精度面损伤,内部生录机件松动或装置不良,或受使用次数(时间)受磨损衰化等。3.量测人员技术的影响:如保养不良,事后检校不确实,量测压力不当,被量测件夹时方式不对,观察姿态不正确,使用方法不对,及读数错误等。4.选用不当量器的影响:检校不同之量器,应用不同精度之量器,一般依被检校者之精度选用适当量器,量测器之精度必须是被量测器精度之十倍。同精度的量器不可作校准之用,亦应避免作相互核对之用。5.被量测件本身之影响:量测面有油污杂质,受热受压之变形,精度面受损等。6.其他偶然性之影响:如突然日光射入量器,或发生极大振动,或有风吹入量测室,或由人体之辐射热或静电等之影响。

  • 【分享】我国的法定计量单位简介

    我国的法定计量单位简介(http://show.bioon.com/doc/shownews.asp?newsid=831)1.1 我国的法定计量单位简介1.1.1 法定计量单位计量单位是用以度量(或比较)同种量大小的一个特定量(或比较量)。每个特定量具有名称、符号和单位,其数值为1。由国家颁布法令,规定在全国使用的计量单位称为法定计量单位。1985年9月6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2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规定了“国家采用国际单位制。国际单位制计量单位和国家选定的其它计量单位,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1.2 我国的法定计量单位按照国家标准GB 3100-93的规定,我国的法定计量单位包括:(1) SI基本单位;(2) 包括SI辅助单位在内的具有专门名称的导出单位;(3) 国家选定的非法定单位制的单位;(4) 由以上单位构成的组合形式的单位;(5) 由SI词头和上述单位构成的十进倍数和分数单位。由此可见,我国的法定计量单位是以国际单位制单位为基础,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增加了一些在实际生活中广泛采用的其它单位构成。其具有科学性强、结构简单、使用方便、易于推广等特点。1.1.3 国际单位制国际单位制是在1960年第11届国际计量大会正式通过的。它是在米制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是国际上公认的先进的计量单位制。其构成如下: SI基本单位(见表1-1)SI单位 包括SI辅助单位在内的具有专门名称SI导出单位 SI的导出单位(见表1-2和表1-3)国际单位制(SI) 组合形式的SI导出单位SI单位的倍数单位(构成倍数单位的SI词头见表1-4)表1-1 SI的基本单位量的名称 单位名称 单位符号长度 米 m质量 千克(公斤) kg时间 秒 s电流 安[培] A热力学温度 开[尔文] K物质的量 摩[尔] mol发光强度 坎[德拉] cd表1-2 包括SI辅助单位在内的具有专门名称的SI导出单位量的名称 单位名称 单位符号 其它表示式例[平面]角 弧度 rad 立体角 球面度 sr 频率 赫[兹] Hz s-1力 牛[顿] N kgm/s2压力、压强、应力 帕[斯卡] Pa N/m2能[量]、功、热量 焦[耳] J Nm功率,辐[射能]通量 瓦[特] C J/s电荷[量] 库[仑] C As电压,电动势,电位,(电势) 伏[特] V W/A电容 法[拉] F C/V电阻 欧[姆] ? V/A电导 西[门子] S ?-1磁通[量] 韦[伯] Wb Vs磁通量[密度],磁感应强度 特[斯拉] T Wb/m2电感 亨[利] H Wb/A摄氏温度 摄氏度 ℃ 光通量 流[明] lm Cdsr[光]照度 勒[克斯] lx Lm/m2表1-3 由于人类健康安全防护上的需要而确定的具有专门名称SI导出单位量的名称 单位名称 单位符号 其它表示式例[放射性]活度 贝克[勒尔] Bq s-1吸收剂量 戈[瑞] Gy J/kg比[授予]能 比释动能 剂量当量 希[沃特] Sv J/kg表1-4 用于构成十进倍数和分数单位SI词头表示的因数 词头名称 英文名称 词头名称 表示的因数 词头名称 英文名称 词头符号1024 尧[它] yotta Y 10-1 分 deci d1021 泽它 zetta Z 10-2 厘 centi c1018 艾[可萨] exa E 10-3 毫 milli m1015 拍[它] peta P 10-6 微 micro ?1012 太[拉] tera T 10-9 纳[诺] nano n109 吉迦 giga G 10-12 皮[可] pico p106 兆 mega M 10-15 飞[母托] femto f103 千 kilo k 10-18 阿[托] atto a102 百 hecto h 10-21 仄[普托] zepto z10 十 deca da 10-24 幺[科托] yocto y1.1.4 国家选定的非国际单位制的法定计量单位除国际单位制的单位外,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增加了一些在实用上广泛而重要的其它单位,这些单位见表1-5。表1-5 我国选定的非国际单位制的法定计量单位量的名称 单位名称 单位符号 换算关系和说明时间 分[小]时日,(天) minhd 1min=60s1h=6min=3600s1d=24h=86 400s[平面]角 度[角]分[角]秒 °′″ 1°=(?180)rad1′=(1/60)°1″=(1/60)′体积 升 L ,(l) 1L=1dm3=10-3m3质量 吨原子质量单位 tu 1t=103kg1u≈1.660 540×1027kg旋转频率 转每分 r/min 1r/min=(1/60)s-1长度 海里 n mile 1n mile=1 852m速度 节 kn 1kn=1n mile/h能 电子伏特 eV 1eV≈1.602 177×1019J级差 分贝 dB 线密度 特[克斯] tex 1tex=10-6kg/m面积 公顷 hm2 1hm2=104m21)1964年国际计量大会宣布升(L)可以作为立方分米(dm3)的专门名称,并建议在高精度时不要使用升。1.1.5 物质的量随着科学技术和生产的发展,迫切需要用宏观的量来度量微观粒子,质量这个基本物理量在分析化学中使用不完全适当。物质的量不仅能够将宏观的物质的质量、体积和微观的微粒联系起来,而且还能从微观上反映出反应中微粒数、物质的量以及分子式前系数的关系实质,所以利用物质的量就能进行有关化学量的计算。有了物质的量n及其单位mol(摩尔),可以使化学中的描述和表达更科学、更确切、更系统和易于理解。由于这个原因,国际单位制把物质的量定为基本量之一,量的符号为n,单位名称为摩尔,其符号为mol。根据GB3102.8-86的规定,物质的量n的定义为:物质B的物质的量nB,是从粒子数NB这一角度出发,用以反映物质系统基本单元团多少的物理量。即nB是比例于系统中单元B的数目NB的量,即或式中,L为阿伏加德罗常数。由此可见,物质的量nB是以阿伏加德罗常数计数单位来表示物质的指定的基本单元多少的一个量。阿伏加德罗常数由物理实验方法测得。0.012 kg碳-12的原子数目即为阿伏加德罗常数值6.022045×1023个。阿伏加德罗常数的SI单位是每摩尔,符号mol-1。摩尔是物质的量的单位名称,它是国际单位制的基本单位之一,国际符号为mol,中文符号为摩(尔)。摩尔的定义有两条:(1)摩尔是一系统的物质的量,该系统中所包含的基本单元数与0.012 kg碳-12的原子数目相等;(2)在使用摩尔时,应指名基本单元,可以是原子、离子、电子及其它粒子,或是这些粒子的特定组合。摩尔质量是在分析化学中经常用到的一个重要的量。根据GB3102.8-86的规定,物质的摩尔质量的定义为:质量m除以物质的量n,称为摩尔质量,符号M。摩尔质量的SI单位是kg/mol,在分析实验中常用的单位为g/mol、mg/mol。摩尔质量M是物质的量n的一个导出量,因此,在具体用到摩尔质量这个两时,同样要指明基本单元。

  • 我国计量单位与国际计量单位有何联系及差异?国际单位制(SI)是什么?

    [color=rgba(77, 74, 74, 0.98)]我国的法定计量是以国际单位制为基础,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适当地增加了一些其它单位而构成的。法定计量单位制(44个)的基本单位包括:国际单位制单位(7个)、 国家选定的非国际单位制单位(21个)、 由以上单位构成组合形式的单位(16个)。[font=system-ui, -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size=16px]国际单位制是国际计量大会采纳和推荐的一种一贯单位制。在国际单位制中,将单位分成三类:基本单位、导出单位和辅助单位。7个严格定义的基本单位是:长度(米)、质量(千克)、时间(秒)、电流(安培)、热力学温度(开尔文)、物质的量(摩尔)和发光强度(坎德拉)。基本单位在量纲上彼此独立,导出单位很多,都是由基本单位组合起来而构成的。辅助单位只有两个,纯系几何单位。当然,辅助单位也可以再构成导出单位。各种物理量通过描述自然规律的方程及其定义而彼此相互联系。为了方便,选取一组相互独立的物理量,作为基本量,其他量则根据基本量和有关方程来表示,称为导出量。[/size][/font][/color]

  • 【分享】空气吸收剂量率

    具体而言,全国各地的环境辐射水平数据,主要通过“全国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空气吸收剂量率”这个指标来体现.自从环保部发布全国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空气吸收剂量率之后,“空气吸收剂量率”这个陌生科技术语备受关注。很多人并不理解到底什么叫“空气吸收剂量率”。“空气吸收剂量率指单位时间内空气吸收辐射的强度,一般来说这个指标越高,表明辐射程度越强。”一位研究核辐射的科学家解释说,“但只要这个指标在区域的天然本底水平之内就是正常的,对人体不会造成危害。”所谓天然本底水平,指的是天然存在的放射性辐射量。他解释说,人们无时无刻不在接受着各种天然射线的照射,如宇宙射线,存在于土壤、岩古、水和大气中的铀-238、铀-235、钍-232、钾-40、镭-226等,这些天然射线的照射就是天然本底辐射。

  • 【原创大赛】三种主要采样器的校准设备及方法

    【原创大赛】三种主要采样器的校准设备及方法

    流量的准确与否对环境检测采集的样品有着关键的作用,本帖针对性得对小流量、中流量和烟尘测试仪的日常校准出发,结合几个分析方法探讨一下校准的方法和问题。由于用过的设备较单一,主要采用崂应的设备作为素材,供大家参考。1、小流量采样器日常校准设备主要适用于氯化氢、氨、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苯系物等项目,主要的流量范围为0.1-1.0L/min,校准设备为皂膜流量计。仪器使用前后校准或者功能检查校准,选择一个常用的流量,如0.2 L/min、1.0 L/min等,如果出现流量偏差较大直接调节倍率,崂应的小流量采样器2020中倍率是每个流量一个倍率,比较方便。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6/08/201608111542_604506_1613736_3.jpg《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 16157-1996中要求小流量采样器的流量计精确度不低于2.5%检定证书比较粗糙,但是基本实现了所使用的小流量采样的校准需求,流量范围、允许误差小于采样设备的精密度,重复性也可以,但是还是存在针对性不足等问题。2、中流量采样器日常校准设备主要适用于采样流量为100L/min的中流量采样器,主要用于TSP等颗粒物、厂界铅、厂界硫酸雾等项目采样。该设备流量不可调,基本均为100L/min的恒流采样器。校准设备为孔口流量校准器。在《PM10采样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T 93-2003中要求中流量采样器的流量偏差为5%。而《总悬浮颗粒物采样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T374-2007和《环境空气中PM10和PM2.5的测定重量法》HJ 618-2011 等对流量的校准好像只涉及了孔口流量校准仪的偏差在2%以内,对中流量监测器的要求是调整到设定流量没有明确流量的允许偏差范围。但使用的中流量采样器好像没有可以调整流量的地方,值得探讨。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6/08/201608111543_604507_1613736_3.jpg3、烟尘采样器的日常校准设备烟尘采样设备适用于固定污染源排放口中烟尘、铅、硫酸雾等项目的采样,有等速采样和恒流采样等两种方式,而恒流采样又可以设定20、30、40、50L/min等。等速采样的流量调整跟踪主要和皮托管测到的压力有关,所以该设备日常校准主要是动压、静压的校准另外恒流采样就需要按设定流量的校准。《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 16157-1996中规定的流量精度比较笼统,在烟尘分析部分对真空压力表的精确度要求不低于4%,转子流量计精确度不低于2.5%,这个精度是否和采样流量可以挂钩。而在《烟尘采样器检定规程》JJG 680-2007中的规定相对细致,动压力示值误差不超过2%FS;静压力示值误差不超过4%FS;而瞬时流量和累积流量的示值误差不超过5%FS。这两个标准有一定的除了误差值不一致以外,检定规程里的要求是满量程的4%或者2%,这个计算方式也有值得探讨的地方。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6/08/201608111543_604508_1613736_3.jpg大概总结了一下3种采样设备的校准设备和流量精度要求,时间比较紧,主要是以提出问题为主。

  • 非法定计量单位限制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align=center][b][size=16px]非法定计量单位限制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size][/b][/align][size=15px]计量论坛[/size] [size=15px][color=var(--weui-FG-2)]2023-03-10 08:28[/color][/size] [size=15px][color=rgba(0, 0, 0, 0)]发表于福建[/color][/size][align=center][font=仿宋][size=18px][b]非法定计量单位限制使用管理办法[/b][/size][/font][/align][align=center][font=仿宋](征求意见稿)[/font][/align][font=仿宋]第一条[/font][font=仿宋] [/font][font=仿宋]为了保证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规范[/font][font=仿宋]非法定计量单位的使用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font][font=仿宋]第二条[/font][font=仿宋] 国家实行法定计量单位制度。[/font][font=仿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因特殊需要采用非法定计量单位,适用本办法。[/font][font=仿宋]第三条[/font][font=仿宋] 国际单位制计量单位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font][font=仿宋]除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以外的其他计量单位为非法定计量单位。[/font][font=仿宋]国家明令禁止的非法定计量单位包括用于市场贸易的市制单位,以及国务院公布的其他禁止使用的计量单位。[/font][font=仿宋][/font][font=仿宋]第四条 [/font][font=仿宋]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全国计量单位的使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计量单位的使用实施监督管理。[/font][font=仿宋][/font][font=仿宋]第五条[/font][font=仿宋]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计量技术规范的要求正确使用计量单位。[/font][font=仿宋] 国家明令禁止的非法定计量单位不得使用,其他非法定计量单位应当根据本办法规定限制使用。[/font][font=仿宋]第六条[/font][font=仿宋]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本办法制造、销售和进口采用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font][font=仿宋][/font][font=仿宋]第七条 [/font][font=仿宋]属于特殊需要的,可以采用非法定计量单位。可采用非法定计量单位的特殊需要清单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发布,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动态更新。[/font][font=仿宋]第八条 符合[/font][font=仿宋]本办法第七条规定,属于下述情形之一的,应当同时注明或提供相应量的法定计量单位等效值或换算关系。[/font][font=仿宋](一)科技文献、新闻报道中的;(二)产品及其包装物、说明书上的;[/font][font=仿宋](三)工程装备或者进口计量器具及其技术文件、示值、铭牌上的;[/font][font=仿宋](四)日常生活中根据约定俗成的交易习惯使用的。[/font][font=仿宋]第九条 [/font][font=仿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对计量单位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font][font=仿宋][/font][font=仿宋]第十条[/font][font=仿宋]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违法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行为。对于举报较多的领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font][font=仿宋][/font][font=仿宋]第十一条[/font][font=仿宋] 超出本办法第七条规定情形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责令其改正;属于出版物的,责令其停止销售,可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font][font=仿宋]第十二条[/font][font=仿宋] 未按照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注明或提供相应量的法定计量单位等效值或换算关系的,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或者改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可处10000元以下罚款。[/font][font=仿宋][/font][font=仿宋]第十三条[/font][font=仿宋] 违反本办法规定制造、销售和进口采用非法定计量单位计量器具的,责令其停止制造、销售和进口,没收计量器具和全部违法所得,可并处相当其违法所得10%至50%的罚款。[/font][font=仿宋][/font][font=仿宋]第十四条 [/font][font=仿宋]本办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施。[/font][font=仿宋]第十五条[/font][font=仿宋] 本办法自 年 月 日起执行。[/font][font=仿宋][/font][font=仿宋][/font][b][font=仿宋]附 件[/font][/b][align=center][font=仿宋]可采用非法定计量单位的特殊需要清单[/font][/align][font=仿宋]一、史料、档案、古籍或其再版物,其中史料、档案应当为1986年以前的。[/font][font=仿宋]二、文学作品、影视作品中因历史、文化习俗而使用的,或者翻译作品译自原著的。[/font][font=仿宋]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在科技文献、新闻报道中使用的:[/font][font=仿宋](一)新测量领域出现的不属于国际单位制的新的计量单位;[/font][font=仿宋](二)根据有关国际组织规定的名称、符号,在科技文献中使用的;[/font][font=仿宋](三)新闻报道依据原文翻译的。[/font][font=仿宋]四、根据所涉行业相关的国际协定、国际规则、国际惯例,在制造、销售和进口的产品及其包装物、说明书上使用的,以及用于制造此类产品的。[/font][font=仿宋]五、根据有关国际协定、国际规则、国际惯例,开展的航空管理、国际交流等活动中使用的。[/font][font=仿宋]六、在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等重大工程项目或者科技项目中确需进口的工程装备或者计量器具,及其技术文件、示值、铭牌上使用的。[/font][font=仿宋]七、进口设备配备英制计量器具且无法替代的。[/font][font=仿宋]指进口的成套设备、测量系统、加工中心等大型设备配备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不能更换或没有合适的计量器具替代的。[/font][font=仿宋]八、在仅用于出口的商品及其包装物、说明书上使用的。[/font][font=仿宋]九、日常生活中根据约定俗成的交易习惯使用,交易双方对所使用的非法定计量单位认知一致,不会因此造成交易损失的。[/font][font=仿宋]用于表述西式蛋糕、比萨饼直径长度,电视机、电脑、手机显示屏对角线长度,照片和复印纸规格等。[/font][font=仿宋]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的其他情形。[/font]

  • 江苏省计量院为西藏拉萨医疗机构和用能单位举行专题培训交流

    日前,位于青藏高原中部的拉萨市迎来了一批计量行业的“客人”——江苏省计量科学研究院院长毛朔南以及他带领的专业工程师们。  作为世界上海拔最高的城市之一,拉萨市的医学计量水平和用能单位的计量意识却始终处于“洼地”状态。为此,江苏省计量院积极响应党中央和江苏省质监局援藏工作的号召,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极大的工作热情奔赴西藏来到拉萨市,为当地的医疗机构和用能单位开展计量专题培训和交流,为他们带去严谨的民生计量意识,规范的法制计量管理经验。  此次参加专题培训的为驻拉萨市医疗机构及相关单位的管理人员,拉萨市质监局党组书记、局长次仁卓嘎以及相关领导出席了培训开班仪式,开班仪式由拉萨市质监局调研员翟喜玲主持。  作为处于高原区域的医疗机构,因医疗设备质量而引起的医疗事故需要避免。为此,在开班仪式上,次仁卓嘎强调,打造“健康拉萨”的理念就离不开基础的计量工作。拉萨的医疗保障体系亟待建立,计量意识需要快速提高。她对在这关键时期江苏省计量院有难必应的举动和精神表示感谢,此次培训交流也必将为拉萨的计量工作带来新的认识和突破。毛朔南表示,江苏省质监局和拉萨市质监局是对口援藏单位,江苏省计量院为拉萨建设计量事业提供帮助义不容辞。他期待未来双方能不断加强技术交流,用江苏的计量专业优势为拉萨的民生计量工作作出更多贡献。  当日,江苏省计量院医学所副所长夏勋荣作了《计量与健康》的专题报告,为拉萨市各级医疗机构管理人员进行了医学计量基础知识普及,为他们输送了医学计量思维。医学计量作为医疗设备质量控制的生命线,被称为医疗设备保持良好技术状态的“保护神”。因此,在培训班上,江苏省计量院医学所工程师顾加雨作了《高风险医疗设备的计量管理》培训报告,为保障医疗设备质量安全提供了计量专业对策。  第二日,由江苏省计量院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的交流团又深入当地企业,走访了西藏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充分了解高原地区高耗能企业的用能情况以及能源计量工作的开展现状。交流团与该公司的管理层和主要技术人员就能源计量工作展开深入的交流探讨,并为企业节能减排等提出了多条有针对性的建议。江苏省计量院产品所所长邓凌翔还宣讲了能源计量的相关法律法规,并围绕能源计量工作重点进行了细致认真的讲解。在交流过程中,该院技术人员还解答了高争公司工作人员在能源计量方面存在的疑问。  江苏省计量院培训交流团在活动结束后,还看望了江苏第8批援藏干部、拉萨市质监局副局长罗雪明。作为江苏省的援藏干部,罗雪明将个人所学专业和质量建设经验投入到了拉萨的“质量强市”建设中。交流团的成员们纷纷表示,江苏计量人要向援藏干部学习,把计量意识普及到更广泛的群众中去,把计量基础的保障投入到更深厚的基层中去。  民生计量关系到广大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它一直是江苏省计量院高度重视并不断用实际行动去践行的重点工作。此次在拉萨开展的计量援藏活动也充分说明,对于偏远的高海拔地区来说,民生计量更显重要。本期开展的专题培训与交流将提升当地医疗机构和用能单位的计量意识,规范各单位法制计量管理工作。这也有利于维护当地老百姓的健康合法权益,促进企业节能高效发展。

  • 【讨论】仪器设备----计量检定谈(送分继续,欢迎讨论)

    [color=#00008B]今天来谈谈计量检定吧你们单位是如何搞好计量检定的,自己有没有计量部门可以搞些小的自检?大家现在使用的仪器设备(包括一些玻璃、仪表、温度计、尺子等)是不是都列入了强检,每年必须检定一次。如果是的话,可是不少呢,大概有多少需要检定的?[/color]

  • 400℃温度计找不到能够计量的单位,怎么办?

    按照标准要求,单位需要用到400℃的玻璃温度计做蒸馏,但是找了半年找不到能够计量到400℃的计量单位(上海计量院只能计量到300℃)。1、有没有能够计量到400℃的计量单位?2、如果实在没有该怎么办呢?困扰了半年之久,请各位多伸出援助之手!!不胜感激!

  • 计量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

    一 计量仪器的分类凡直接或间接从事量测、分析、校准、检验、测试等作业的设备统称之。1、按产品特性分类:(1) 量规(样板)类:如限样板之样柱、样圈、卡板、螺纹样板,特型样板等。(2) 机械量测仪器类:如游标尺、测微仪、厚度规、孔径规及量表等。(3) 电量量测仪器类:如电流表、电压表、瓦特表、周率表、电阻计、电容器、电桥类等。(4) 电子量测仪器类:如信号产生器、频率计、示波器、高频率表、数字电表、电感表。(5) 度量衡器具类:如尺、秤类、量器、温度计、流量计、速率表、里程表、油压器、压力表等。(6) 其它检试验设备:如拉力试验机、弹簧试验机、硬度机、投影机、电子比较仪、检力仪、超音波测厚机、镀层检验仪、光谱分析仪、表面粗度仪、扭力试验器、万能试验机。2、按用途分类:仪器种类如下:(1) 分析仪器:如显微镜、分光仪或杂音分析器等。(2) 量测仪器:如硬度试验机、冲击试验机、压缩试验机等。(3) 制备装置:如车床、研磨器搅拌器等。(4) 量测仪器:如测微计、伏特斗或游标尺。(5) 侦测装置:如压力计、热电偶或流量计。3、 按性质分类:(1)计量基准计量基准一般又分为国家基准、副基准和工作基准。“用来复现和保存计量单位,具有现代科学技术所能达到的最高准确度,经国家签定并批准,作为统一全国计量单位量值的最高依据的计量器具”称为国家计量基准。(2)计量标准计量标准是按国家规定的准确度等级,作为检定依据用的计量器具或物质(3)工作用计量器具“不用于检定工作而只用于日常测量的计量器具”称为工作用计量器具。二 影响量测精度的因素1.量测时的环境影响: 如温度、湿度、大气压力及光线等之影响。2.量测时量器本身影响:如刻度分割不匀,灵敏度发生故障,精度面损伤,内部生录机件松动或装置不良,或受使用次数(时间)受磨损衰化等。3.量测人员技术的影响:如保养不良,事后检校不确实,量测压力不当,被量测件夹时方式不对,观察姿态不正确,使用方法不对,及读数错误等。4.选用不当量器的影响:检校不同之量器,应用不同精度之量器,一般依被检校者之精度选用适当量器,量测器之精度必须是被量测器精度之十倍。同精度的量器不可作校准之用,亦应避免作相互核对之用。5.被量测件本身之影响:量测面有油污杂质,受热受压之变形,精度面受损等。6.其他偶然性之影响:如突然日光射入量器,或发生极大振动,或有风吹入量测室,或由人体之辐射热或静电等之影响。三 量规之使用与保养欲完成精确之量测工作,对量具要深加注意,如何细心慎密,以作合理之使用与良好之保养。倘因使用不当,则必增加误差,保养不良则必损伤精度,不但减少其使用寿命,甚至还可能影响产品品质。兹将使用前后等注意事项分述如下:1.使用前注意事项:A.工作物表面不得有毛头、油污及渣屑等杂物。B.量规应擦拭干净,量面无腐蚀与碰击等痕迹。C.要有定期校验记录,必要时在使用前校验一次。D.量规应整齐分别排列于适当地方,不可重叠放置,并应作适当保养,保持清洁。2.使用时注意事项A.量规与工作物件均宜放正,不可偏斜,并避免手触及量面。B.量测压力适当,使用一般量具时,仅需半磅至二磅之压力即可,相当于铅笔写字时之压力。C.工作夹持方式要适当。D.切不可在机器开动时应用量规量测。E.不可将量规强行推入工作中或夹于虎钳上使用。F.不可任意敲击或乱丢放。G.特定量规之使用有一定方式及步骤,应遵照使用。3.使用后注意事项A.使用后应擦拭干净,注意量面有无碰伤痕迹。B.量规如需每日使用,或短时存放,应擦拭清洁,涂以轻防腐油分别存于柜内。C.如不需经常使用或较长期储存,应先清洁再涂以防腐油膏,缴库储存。D.保管人员应定期检视保养收存储情况。E.实施定期校验及记录。4一般注意事项a.不可将量规当作敲击工具,并防止跌落,以免损伤。b.不可用粗布或硬纸擦拭量规之量面,以免损其精度。c.量规之量面及刻度须保持良好。d.使用人员、管理人员及检验人员切忌粗心大意,或动作鲁莽,而招致量规之损耗。e.如发现量规精度受损或跌落情形,立即通知管理单位检验并校准之。f.量规之装配、拆卸、调整及修改等工作,不可擅自施行,应请量规管理单位办理之。g.量规之保养极为重要,应照规定实施。h.量规之存放须有适当容器,放置前先作检查及保养包装。四管理体系由于各企业或公司规模及组织型态之不同而对管制之型态就有所不同,但总离不开下列之型态:1.分散管理型:此种较适合大型企业或公司设有很多关系企业而生产各种不同性质之产品之工厂。2.集中管理型:比较适用中小型企业,此型易于掌握,较经济,故此规模之公司都在采用。

  • 【原创大赛】(十二月)环境试验设备温度校准装置计量标准技术报告

    因为有些符号论坛不支持,祥情请见附件!计量标准技术报告 计 量 标 准 名 称 环境试验设备温度校准装置 计量标准负责人 建标单位名称(公章) 填 写 日 期 目 录一、建立计量标准的目的…………………………………………………………………( 3 )二、计量标准的工作原理及其组成………………………………………………………( 3 )三、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 4 )四、计量标准的主要技术指标……………………………………………………………( 5 )五、环境条件………………………………………………………………………………( 5 )六、计量标准的量值溯源和传递框图……………………………………………………( 6 )七、计量标准的重复性试验………………………………………………………………( 7 )八、计量标准的稳定性考核………………………………………………………………( 8 )九、计量检定或校准结果的测量不确定度评定…………………………………………( 9 )[/color

  • 《二级注册计量师基础知识及专业实务》分上、下两篇

    《二级注册计量师基础知识及专业实务》分上、下两篇,上篇是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下篇是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本书是依据现行有效的计量法律法规和各项规定,针对二级注册计量师应熟悉和掌握的计量基础知识和从事计量业务的能力编写而成。上篇内容主要包括:计量的法律和法规、计量的监督管理、量和单位、测量仪器及其特性、测量标准、计量技术机构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计量安全防护及职业道德教育等。下篇内容主要包括:测量误差的处理,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与表示,计量检定、校准和检测的实施,计量标准的建立、考核及使用,计量检定规程和校准规范的使用和编写,比对和测量审核的实施,期间核查的实施,型式评价的实施等。每节都提供了一些案例、思考题和选择题,以便于读者自我检查学习的效果。 本书可供准备参加二级注册计量师考试的人员以及已经获得注册计量师资格的计量技术人员使用,也可供计量管理人员以及需要了解计量业务的其他有关人员作为参考。上篇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 第一章 计量法律、法规及计量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计量法律、法规及计量监督管理  一、计量立法的宗旨和调整范围 二、我国计量法规体系的组成 三、计量监督管理的体制 四、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监督管理 五、计量基准、计量标准的建立和法制管理 六、计量检定的法制管理 七、计量器具产品的法制管理 八、商品量的计量监督管理和检验 九、计量法律责任 习题及参考答案第二节 计量技术法规及国际计量技术文件 一、计量技术法规的范围及其分类 二、计量检定规程、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计量技术规范的应用 习题及参考答案 第二章 计量综合知识 第一节 量和单位 一、量和量值 二、量制、量纲和无量纲量 三、计量单位和单位制 习题及参考答案  第二节 测量、计量  一、测量  二、计量 三、计量学 四、计量在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 习题及参考答案  第三节 测量结果  一、被测量及影响量  二、量的真值和约定真值 三、测量结果  四、描述测量结果的术语   习题及参考答案  第四节 测量仪器及其特性   一、测量仪器(计量器具)   二、测量仪器的特性   习题及参考答案  第五节 测量标准   一、测量标准概述   二、量值传递与量值溯源   三、计量基准   四、计量标准   五、标准物质   习题及参考答案  第六节 计量技术机构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   一、计量技术机构的基本要求   二、检定、校准、检测工作公正性的要求   三、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建立和有效运行   四、资源的配备和管理   五、计量标准、测量设备量值溯源的实施   六、与顾客有关的过程   七、检定、校准、检测方法的选择和确认   八、检定、校准、检测物品的处置   九、检定、校准、检测中抽样的控制   十、检定、校准、检测的质量保证   十一、原始记录和数据处理   十二、检定、校准、检测结果的报告   十三、不合格的控制   十四、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的实施   十五、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十六、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   习题及参考答案  第七节 计量安全防护   一、计量安全防护的定义   二、计量安全防护的基本方法和要点   三、影响计量人员或仪器设备安全的危险源分析及防护措施  ……下篇 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 第三章 测量数据处理 第四章 计量专业实务附录 相关计量法律法规参考文献作 者:中国计量测试学会 出版社:中国计量出版社 日 期:2009-09 开 本:16 装 帧:简装 ISBN :978-7-5026-3119-2

  • 测量设备计量确认或有效性确认的实施方法——转载

    测量设备计量确认或有效性确认的实施方法ISO10012:2003《测量管理体系测量过程和测量设备的要求》在总要求中明确提出“测量管理体系内所有的测量设备应经确认”。那么,作为企业应该如何理解、满足上述要求,达到测量设备都得到确认的目的呢?笔者在工作中发现,虽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计量确认等知识的培训,但到具体实施时又显得茫然。下面本着实施简单、管理有效的原则,谈谈不同要求的测量设备确认实施方法。一、企业最高计量标准装置的计量确认1. 企业最高计量标准装置企业中准确度等级最高的、按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的规定用于检定较低等级计量标准或工作测量设备的总体。2. 计量检定查明和确认测量设备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的程序,它包括检查、加标记和(或)出具检定证书。3. 计量确认实施方法计量标准装置是严格按照检定规程的要求配置的,经过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考核合格后,其量值传递覆盖的范围也是有要求的,这个要求就是计量要求。工作过程中,一定不能超出这个要求。如某UJ32/1直流电位差计计量标准装置,准确度等级:0,005级,其测量范围:×0.1挡(0~0.2111111)V, ×1挡(0~2.111111)V。该装置量值传递覆盖的测量范围为(0~2.111111)V、0.05级及以下的测量设备。如果该直流电位差计计量检定的结论为合格,确认员(通常是测量设备使用人员)就直接下计量确认为“合格”的结论,贴“合格”标识 ,投入量值传递使用。二、强检测量设备的计量确认1. 强检测量设备指《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中用于贸易结算、医疗卫生、 安全防护、环境监测的测量设备。2. 计量确认的实施方法对于这类测量设备,使用单位必须按照《强制检定的测量设备强检形式及强检适用范围表》进行强检与非强检正确判断,同时,计量部门有责任指导使用单位正确分类。对于这类测量设备,根据相关要求在配置正确的前提下,按照计量检定规程对这类测量设备进行计量检定,只要计量检定的结论为合格,确认员(通常是计量检定人员) 就直接下计量确认为“合格”的结论,出具检定证书,贴“合格”标识,直接投入使用就能够满足预期的使用要求。配置正确是指配置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对于这类测量设备,这个要求就是计量要求,如国家强制性标准GB17167-2006《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关于计量器具配备中规定,电能表直流电能计量准确度等级要求2.0级。三、非强检测量设备的计量确认1. 计量确认为确保测量设备处于满足预期使用要求的状态所需要的一组操作。它包括计量校准、计量验证、调整或维修3个过程。2. 适用的范围用于工艺过程控制,产品质量检验和其他测试、试验,对测量准确度有一定要求的测量设备;用于进出单位及车间能源计量、物资量计量的测量设备等。3. 计量确认的实施方法对干这类测量设备确认,必须按照计量确认的定义,将全部过程进行完。作为大型企业,由于测量设备种类多,测量点多,因为这部分测量设备预期的使用要求千变万化,同样的测量设备用在不同场合,计量要求就会不同,不能按照统一的要求进行合格与不合格的判断,不能把预期的使用要求法规化。对这部分测量设备的计量确认,是实施ISO10012:2003的关键和难点,只有进行了计量验证,才能判断该测量设备是否满足预期的使用要求。(1)计量校准/检定过程按照校准规范或计量检定规程对测量设备校准/检定,得到测量设备的计量特性。(2)确定计量要求测量设备是用于测量的一种工具 ,不同的测量过程其预期的使用要求是不同的。预期的使用要求可以从产品合同、设计图纸、制造规范、工序卡、检验规范等对测量的要求导出计量要求。计量要求可以是测量范围、分辨率、稳定性、最大允许误差、允许不确定度、环境条件、操作者技能要求等。按照以下原则确定计量要求:②测量设备的测量范围是测量要求范围的1.5倍左右② 测量设备的分辨率和稳定性可根据具体的测量要求确定。③ 测量设备的最大允许误差由具体的测量工艺确定。④ 对于光滑工件的测量,测量过程的允许不确定度:U≤(1/2~1/5)×T/2,T为被测工件的工差。除此之外,测量过程的允许不确定度:U≤(1/3~1/10)△X,△X为被测量的最大允许误差。⑤ 环境条件和操作者

  • 征求意见稿-非法定计量单位限制使用管理办法

    [b][color=#000000]非法定[color=#336699][u][url=http://www.gfjl.org/thread-175152-1-1.html]计量单位[/url][/u][/color]限制使用管理办法[/color][color=#000000](征求意见稿)[/color][/b][color=#000000]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保证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规范计量单位的使用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color=#336699][u][url=http://www.gfjl.org/thread-173761-1-1.html]计量法[/url][/u][/color]》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color][color=#000000]第二条(原则)国家实行法定计量单位制度。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是指国际单位制计量单位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除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以外的计量单位为非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以下简称非法定计量单位)。[/color][color=#000000]因特殊需要采用非法定计量单位,应当遵守本办法。[/color][color=#000000]第三条(主管部门)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计量单位实行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规范计量单位的使用。[/color][color=#000000]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使用计量单位实行监督管理。[/color][color=#000000]第四条(责任和义务)计量单位的使用者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计量技术规范的要求正确使用计量单位。[/color][color=#000000]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违反本办法制造、销售和进口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color][color=#000000]第五条(限制使用的范围)因特殊需要采用非法定计量单位的情形包括:[/color][color=#000000](一)文史资料、科学史料、档案、文物、古籍、文学创作、翻译作品需要的;[/color][color=#000000](二)新闻报道、影视、网络作品中涉及历史、文化习俗的;[/color][color=#000000](三)根据国际协议、国际标准、行业国际惯例、出口贸易合同要求使用的;[/color][color=#000000](四)重大工程项目、科技项目中确需使用的进口仪器设备;[/color][color=#000000](五)亟需使用不可替代的进口计量器具;[/color][color=#000000](六)进口消费品;[/color][color=#000000](七)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color][color=#000000]第六条(限制使用规定)本办法第五条所列情形,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应遵守以下规定:[/color][color=#000000](一)属于第五条第(五)款情形的,应当在进口计量器具的技术文件、示值、铭牌同时标注相应量的法定计量单位等效值或换算关系。[/color][color=#000000](二)属于第五条第(六)款情形的,应当在进口消费品的标识、外包装和说明书中标注相应量的法定计量单位等效值或换算关系,标明的法定计量单位字符应当明显大于非法定计量单位。[/color][color=#000000]第七条(监督检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对计量单位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关组织和个人不得拒绝、阻挠。[/color][color=#000000]第八条(监督检查内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进行监督检查时,应查验特殊需要采用非法定计量单位情形的证明,被检查组织和个人应主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color][color=#000000]第九条(专项监督检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应针对举报投诉及时组织开展调查处理。对于举报投诉较多的领域可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color][color=#000000]第十条(罚则)不属于第五条规定的情形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的,应当责令其改正;拒绝改正或者改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予以公告,可并处10000元以下罚款;属于出版物的,可处1000元以下罚款。[/color][color=#000000]第十一条(罚则)属于第五条规定的情形但未按第六条规定标注标识的,应当责令其改正;拒绝改正或者改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可处10000元以下罚款。[/color][color=#000000]第十二条(罚则)违反本办法制造、销售和进口非法定计量单位计量器具的,责令其停止制造、销售和进口,没收计量器具和全部违法所得,可并处相当其违法所得10%至50%的罚款。[/color][color=#000000]第十三条(处罚主体)本办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实施。[/color][color=#000000]第十四条(应用解释部门)本办法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负责解释。[/color][color=#000000]第十五条(施行日期)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c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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