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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气排放监测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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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气排放监测系统相关的资讯

  • “武汉造”船舶尾气碳排放动态监测系统,助力船东/船公司打响“绿色”改装攻坚战
    随着国际海事组织“IMO 2020限硫令”的发布,废气中SO2、CO2等组分排放浓度的测定成了判断船舶排放是否合格的依据,安装船舶废气清洗系统(脱硫塔)成了很多大型远洋船舶的首选。早在2015年7月,欧盟委员会就正式提出了航运温室气体排放“监控、报告、验证”(MRV)法规,明确要求停靠欧盟港口的5000总吨及以上的所有船舶(军船、渔船、非机动船等特殊船除外)的船公司/船东需持有由第三方机构验证过的CO2监控计划和排放报告符合文件,且要接受港口国相关主管机关的检查和审查。2023年5月,欧盟委员会发布了《欧盟排放交易体系(EUETS)指令》(EU2023/959)和《欧盟MRV法规》(EU2023/957)的最终修订文本。规定从2025年开始,在欧盟成员国领海运营的航运公司必须根据以上法规与指令量化核实碳排放量,为超过5000总吨的船舶缴纳碳配额。从2026年1月1日,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将从CO2扩展到包括CH4和N2O排放。欧盟是全球航运业温室气体监管领域的先行者,从其颁布的以上航运法规和政策来看,国际航运大型船舶尾气监测因子将包含CH4、N2O等其它重要温室气体;此外,未来航运业将会被更多国家纳入碳排放交易体系;对船东/船公司来说,船舶尾气温室气体的监测以及排放量核算将与船舶运营成本投入息息相关。欧盟ETS及MRV适用范围需求分析:船舶尾气排放监测系统亟待更新这是一家运力在全球名列前茅的集装箱航运企业,船公司在其艘集装箱运输船上曾安装过国外某知名品牌的船舶废气排放在线监测系统。在两年的使用过程中,遇到的主要问题如下:①设备设计时未充分考虑海运的特殊环境,设备常年在高湿、高腐蚀、高震动的情况下工作,故障率高,造成数据有效性低;②国外品牌售后成本如备件和人工成本高,故障频发导致维修费用居高不下;③国外品牌备件更换周期长,售后服务响应不及时。此集装箱运输船总吨位远超过5000吨,根据欧盟最新MRV法规和碳排放交易要求,从2024年1月1日起,在欧盟成员国领海运营的航运公司同吨位船舶必须监测并报告船舶CO2、CH4、N2O等温室气体排放量,且2年后,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将从CO2扩展到包括CH4和N2O排放。但其目前使用的国外品牌船舶废气设备监测因子无法覆盖CH4和N2O,这将对船公司整个欧洲航运路线造成严重影响。船公司再次将目光转向中国。事实上随着中国对外开放步伐的不断加快,船公司怀揣对中国经济的坚定信心,始终与中国市场同频共振。目前,船公司停靠中国14个港口,拥有37条干线航线和7条亚洲内航线,并提供全球航线服务,旗下多艘集装箱运输船也常停靠在中国的港口进行船舶保养、设备安装以及维修等工作,他们相信选择中国的设备供应商,能够获得更优质的售后服务。四方仪器:为船舶尾气监测提供定制化智能解决方案一个偶然的机会,船公司与中国本土高端气体测量解决方案供应商——四方光电(武汉)仪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方仪器”)结缘,后者也是上市公司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针对客户的监测需求,四方仪器为其量身定制开发了船舶尾气碳排放在线监测解决方案,这是一套完全抽取式船舶尾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Gasboard-9085),除常规SO2、CO2监测模式以外,通过增加碳监测和温压流模块,以及多种技术联合监测、多种算法组合模拟、多种手段协同管理的技术手段,可同步监测烟气中CH4、N2O浓度以及温压流等参数,同步计算SO2/CO2比值、污染物排放速率和排放量,生成浓度值对应的干基、湿基浓度,实现船舶尾气实时监控、实时上传、智慧管理的目标。其监测方法原理及性能满足相关国际公约要求(NTC-2008、MEPC.259(68)等)。此外,该系统经过特殊的防腐处理、防震设计、结构设计等,能够适应航运过程中的恶劣环境。系统组成四方仪器:碳排放在线监测系统优势分析(1)业绩丰富,市场占有率高四方仪器是国内早期进军船舶尾气在线监测领域的实力厂家之一,截至目前,其船舶废气在线监测系统出货量已达数百台,客户涵盖多家国内外知名航运公司以及造船公司。而基于成熟的船舶尾气在线监测系统,在全球航运业脱碳背景下新增碳监测模块,可更好地满足客户监测需求,提供更加全面的监测数据。(2)全栈自研的成熟传感器技术Gasboard-9085监测技术均采用先进传感器技术,包括NDIR、NDUV、TDLAS等传感器。四方仪器母公司四方光电形成了包括光学(红外、紫外、光散射、激光拉曼)、超声波、MEMS金属氧化物半导体 (MOX)、电化学、陶瓷厚膜工艺高温固体电解质等原理的气体传感技术平台,拥有近200余项国内外专利,在气体传感器领域已经获得多项省级及以上科技成果鉴定,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目前已经生产的传感器数量超过100000套,成熟可靠的技术确保了产品的稳定性。(3)齐全的产品资质Gasboard-9085积极参与各国船级社的权威认证工作,包括中国、美国、英国、韩国、日本等国家,目前已经获得CCS、ABS、LR、KR、NK相关认证证书。产品应用效果四方仪器的方案最终获得了船公司相关部门的一致肯定,决定替换掉此前安装的国外某品牌船舶尾气排放在线监测系统。2023年9月,四方仪器工作人员在舟山仅用10天就完成船舶尾气碳排放在线监测系统等设备的安装、调试及验收工作。在整个返回欧洲的航行过程中,该运输船上设备性能稳定,零故障、有效数据高准确且稳定。船舶尾气碳排放在线监测系统应用现场截至2024年8月下旬,首条装载四方仪器船舶尾气碳排放在线监测系统的运输船已运行将近1年,这套由中国企业提供的船舶尾气碳排放在线监测系统(Gasboard-9085)让船公司吃下了三颗定心丸:首先,它能直接测量船舶尾气组分浓度及计算SO2/CO2比值、污染物排放速率和排放量,完全满足脱硫塔含硫量的分析检测工作;其次,直接测量的数据满足欧盟MRV法规要求,减轻了监测报告工作制定及审核验证工作量,能够充分应对港口国对相关数据的检查工作;最后,可以实时在线测量CH4和N2O的浓度,结合尾气烟道里相关温压流参数,能够直接进行碳排放量的核算工作,为后续参与碳交易市场提供高质量的数据支撑。2024年1月,船公司旗下另一条大型集装箱运输船也在舟山成功安装了四方仪器提供的船舶尾气碳排放在线监测系统,四方仪器的产品和服务已得到了客户的充分认可。目前,船公司正在进行着一系列更为广泛的"绿色"改装工程,旨在将可持续和环保的理念贯彻到整个船队的运营中。随着这些计划的深入实施,船公司期待着在未来的航运市场中占据领导地位,并为全球环境治理贡献自己的力量。
  • CAI公司新推出轻便式尾气排放分析系统
    北京兴东达泰科技有限公司作为美国加州分析仪器公司的独家总代理宣布:CAI公司新推出轻便式尾气排放分析系统.CAI公司同时保留老型号产品的生产. CAI(美国加州分析仪器公司)是世界上知名的机动车尾气排放系统生产企业,其按各国法规生产的产品已广泛应用于中国的汽车生产和研发机构,并获得用户的好评.CAI新推出的产品比原有型号产品体积减少1/2以上,并有更好的性价比.
  • 安徽省计量院顺利通过“机动车尾气遥感检测系统”建标考核
    近日,安徽省考核专家对安徽省计量院新建“机动车尾气遥感检测系统”进行了现场考核。   评审专家对此次申报建标的技术报告进行详细审阅,并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现场考核。最后,专家认为此次安徽省计量院新建的“机动车尾气遥感检测系统”符合《机动车尾气遥感检测系统校准规范》(JJF1835-2020)要求,给予一次性通过。   机动车尾气遥感检测系统是应用遥测技术来测量由汽车排气污染物引起的长距离光度的变化。它可在路边直接测量汽车尾气浓度,不影响汽车正常行驶。   其主要目的是建设城市机动车尾气遥感网络化监测体系,可在很短的时间内监测行驶中机动车排放的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碳氢化合物、氮氧化合物、温湿度压力差、车速等信息,同时可以在线或者离线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为机动车尾气排放监控、城市大气污染源解析及尾气污染治理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持,同时为社会提供该项目的计量校准服务。安徽省是继北京、上海后第三个建立该项计量标准的省份。
  • 启动大数据收集系统 南京监测尾气污染出新招
    江苏省南京市建立起一套机动车尾气排放的大数据收集和整理系统,利用全市518个遥测天线,通过专门的软件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一张张直观的色彩渲染图,一个个精细的尾气排放数据,使得环保和交通部门可以一目了然地掌握道路污染情况,让机动车尾气排放管理和治污决策有了科学依据。目前,这套系统已投入应用中,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南京在机动车上安装&ldquo 环保信息卡&rdquo 。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中心技术科科长孟磊介绍,环保信息卡大小如信用卡,安装在每辆车的前挡风玻璃上,里面储存着车辆的各种信息,如车牌号、发动机排量、排放标准、有无违章、黄标车还是绿标车等等,每次经过监控装置时,环保信息卡发射出的信息,会被安装在监控装置上的天线自动接收。南京市机动车污染联防联控电子执法平台上面显示了经过环保监控天线的各种车辆的信息:10月30日,龙蟠中路长乐路以北东侧监控点,共有2213辆车通过。在这些车中,绿标车占76.9%,黄标车占0.2%,无标车占2.3% 排放等级中,国Ⅳ标准的排放车辆占61.9%,国Ⅲ的占24.4%,国Ⅱ的占11.6%。鼠标一点,可以看到每辆车的具体环保信息。   据介绍,目前南京全市共有167万辆机动车,其中140万辆汽车安装了这种环保信息卡。&ldquo 这些智能卡采用的是射频识别技术,可通过无线电讯号识别特定目标并读写相关数据。&rdquo 这些卡片就像汽车的信息终端,每辆汽车在经过监控点时,自动向天线发射汽车的信息,这样就可以了解到每台汽车的尾气排放情况。安装在全市道路的500个智能卡基站,通过感应经过车辆的智能卡信息,将每辆车的尾气排放数据传输到智能交通公司后台大数据分析中心。利用这个物联网系统,全市每天乃至全年所有路段的尾气排放量都可以精确计算出来。
  • 同阳发布同阳科技TY-CGT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新品
    1、 产品基本信息◆ 产品名称 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 产品图片 ◆ 型号 TY-CGT◆价格区间 200W –250W◆ 产地 中国◆ 核心参数测量范围:(1)CO:(0~10)%;(2)CO2:(0~16)%;(3)HC≤10000ppm;(4)NO≤10000ppm;(5)不透光烟度(0~100)%;测量精度:(1)CO精度:相对误差±10%或绝对误差为±0.25%,取最大值;(2)CO2精度:相对误差±10%或绝对误差为±0.25%,取最大值;(3)HC精度:相对误差±10%或绝对误差±250×10-6,取最大值;(4)NO精度:相对误差±10%或绝对误差±250×10-6,取最大值;(5)不透光烟度:相对误差为±5%或绝对误差为±2%,取最大值。2、 产品详细介绍◆ 基本原理TY-CGT机动车尾气遥感检测系统可根据光谱吸收原理检测出被检车辆的排气污染状况。其基本测量原理是光谱吸收原理,利用不同污染物对不同波长的光波有不同的吸收作用,吸收谱线可作为识别不同气体分子的“指纹”,以吸收谱线的位置和强度确定气体分子的成分和浓度。利用TDLAS技术测量尾气排放的CO、CO2,利用紫外氘灯(紫外差分吸收)测量尾气排放的HC、NO,利用550~570nm绿光测量不透光烟度◆技术优势本方案采用异构融合的理念,系统涵盖道路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固定式尾气遥感检测、移动式尾气遥感检测、车流量统计等,涉及环保大气监测、机动车尾气监管、公安交管等跨部门,设备安装在城市主干道、快速路、次干道、重要交通路口、城市出入口等各个地方,针对不同的管控手段和业务目标,建立全方位的机动车尾气遥感检测综合管理系统。系统框架(异构融合)整个系统采用分层设计:从功能上划分为自动采集、智能传输、智慧中心管理三个层次。系统分层设计 1.1.1 自动采集层在机动车尾气遥感检测综合管理系统中,采集层包含了前端固定式尾气遥测、移动式尾气遥测、空气质量监测、车辆信息采集、速度/加速度采集、气象信息、车流量信息采集等部分。 1.1.2 智能传输层针对系统要求,本系统固定式尾气遥测以数字化和网络化为基础,租用或买断电信等通信运营商的光纤建成环保信息专网,也可根据现场要求,利用无线网络实现数据传输;针对移动式尾气遥测,系统采用无线数据传输模式。 光纤有线传输 4G无线传输 1.1.3 智慧管理层本系统支持接入机动车尾气遥感检测综合管理平台,用户在中心平台的统一管理下,可以通过专门的平台通讯服务对通行车辆进行数据采集和统计,获取机动车通行和尾气不合格信息。依托平台大数据处理和挖掘,实现审计检查、筛选高排放车辆、豁免清洁车辆、检查车辆环保装置、入境检查、尾气不合格车辆非现场执法等有价值的内容,深入挖掘机动车尾气遥感检测资源和数据信息的潜在价值。◆应用领域1) 审计检查:利用遥感检测技术可以经济地审查目前采取的汽车污染物排放控制措施和政策的效果,例如核查当前采用的检查维修计划(I/M 制度)是否有效,检查 I/M 制度以外的车辆(过境车和未登记车)是否是空气污染主要来源之一,确定环境空气质量的变化与汽车尾气排放的相关关系。2) 筛选高排放车辆:实验表明当汽车工况已知,遥感检测可用于判断高排放车。高排放车一般只占车辆总数约10%,排放的污染物却占到全部车辆排放污染物的80%以上。筛选高排放车并加以治理或淘汰,是防治机动车污染,改善空气质量的有效措施之一。3) 豁免清洁车辆:筛选清洁车辆用于鼓励人们选用低排放车辆,并经常保养检修车辆,使汽车保持在良好的工作状况下。清洁车辆的车主可以主动驾车至有尾气遥感检测的地方,检测通过后可免除进行例行的年检。4) 入境检查:尾气自动遥感检测设备可安置在城市道路入口处收费站,通过检测禁止高污染车辆进入城市。5) 检查汽车的环保装置:遥感检测设备中具有检查汽车是否安装并使用环保装置的功能。 ◆应用案例创新点:1、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设备复杂的光学核心处理部分和电气部分选择独立模块式结构,提高了设备在现场使用的稳定性同时也易于维修; 2、产品通过先进的车辆轮廓图分析技术,结合速度/加速度和不透光模块,可以对柴油车尾气排气烟度位置进行准确识别,有效提高烟团捕获率; 3、设备采用激光和进口光电探测器对速度/加速度进行测量,响应时间快,测量准确,可以快速准确的对监测数据是否有效进行准确判断。 同阳科技TY-CGT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
  • 四方仪器非道路机械/柴油车排气烟度检测系统助力尾气环保执法检测
    随着我国机动车保有量的增加,大气污染正在向工业燃煤污染与机动车排气污染复合型发展,机动车排气污染对颗粒物和氮氧化物的贡献率较大,尤其是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的排放,对我国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日益凸显,成为我国污染治理的重中之重。而污染治理,当以检测为先。  一、政策标准介绍  我国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的排放检测虽起步较晚,但在政策标准的颁布和实施上也形成了体系。生态环境部2018年第34号公告发布《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各地也纷纷出台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防治污染条例或办法,严格控制柴油货车联合执法体系,完善生态环境部门监测取证、公安交管部门实施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的联合执法监管模式,开展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污染监督检测。  此外,GB 3847-2018《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GB 36886-2018《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明确规定了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的检测方法和排放限值要求。  表一、GB 3847-2018排气烟度限值要求  表二、GB 36886-2018排气烟度限值要求  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监督抽检技术难点  基于政策和标准的要求,国家和地方相关执法部门、第三方检测公司相继引进了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污染检测设备,国内做相关设备的厂家也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但在实际的应用中还面临着诸多难点:  1、检测数据输出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GB 3847-2018和GB 36886-2018中对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污染检测设备的技术指标做了明确规定。此外,在路检和入户检测时一般要求现场打印检测报告,对设备的准确性和响应时间也有严格的要求。  表三、GB3847-2018和GB36886-2018中对检测设备的技术指标要求  2、设备的便携性和电池续航能力  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污染监督检查一般要求设备具备单人便携使用的能力,满足执法人员在路检或入户检查的时候通过手提或背负等方式实现便携移动。而目前国内大部分的烟度计需要连接电源或外接移动电源使用,无法满足操作便携性的要求,限制了其使用场所。  3、数据联网上传  相关地方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要求在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污染执法检测中要以电子监控、视频录像、摄像拍照、遥感检测等方式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状况进行取证,检测结果和相关数据须上传到监管平台。因此,在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检测中APP的智能性和云端联网功能也尤为重要。   三、四方仪器非道路机械/柴油车排气烟度检测系统:专为环保路检执法设计  四方仪器基于多年的机动车尾气检测技术与设备研发经验,深入调研市场需求,积极投入研发资源,不断升级和完善产品以应对不同地区的检测要求,推出一款专为环保路检执法设计的非道路机械/柴油车排气烟度检测系统,可同时测量排气烟度、转速、环境温湿度、大气压力等参数,也可选配油温传感器、视频摄像头及打印机。满足GB 3847 -2018《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和GB 36886-2018 《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的相关性能指标要求。产品特点   1、透射式烟度计采用分流式技术保护光学系统,不受排烟污染,满足GB 3847-2018和GB 36886-2018标准中±2.0%测量精度的要求,具备自动调零功能;检测室采用恒温控制技术,可有效防止水汽冷凝。  2、便携式设计、操作便捷。烟度计主机集成高容量电池(12V/35AH),正常满电可连续进行12小时持续测量,不受现场使用场所限制。扩展单元转速表、环境参数测试仪采用一体化机箱设计,烟度计主机配置有拉杆式机箱,携带操作便捷,满足执法人员路检或入户检查的需要。  3、配置Wi-Fi无线通讯模块,设备在单机模式下即可实现无线通讯;此外,通过物联网信息传输技术也可将测试信息上传至监管平台。  4、使用智能平板和专业的非道路测试软件操作,将控制和测量单元分开,可连接打印机现场打印检测报告。也可选配视频模块,实时保存视频记录和测试数据,留存车辆图像信息,检验结果溯源清楚。  此外,四方仪器非道路机械/柴油车排气烟度检测系统已获得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检定证书、软件产品等级测试报告。  四、四方仪器非道路机械/柴油车排气烟度检测系统应用案例  武汉是中部地区重要的交通枢纽,机动车保有量近年来持续上升。2020年6月,经湖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武汉市政府发布《武汉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0年9月1日起施行,同年7月印发《武汉市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条例》中明确要求要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工作,可以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状况进行现场抽测,通过电子监控、视频录像、摄像拍照、遥感检测等方式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状况进行取证,并规定对非道路移动机械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2020年12月,四方仪器参与武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中心关于“武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中心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检测便携式设备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项目要求设备具备单人便携使用,满足路检执法人员通过手提或背负等方式实现便携移动,设备应自带工作电源,不受使用场所限制。项目将在入户检查、路检路查、机构督察等场景下为环保执法人员提供柴油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检测的工具支撑,便于快速、精确、便捷的获取检测结果、录入和上报检查结果,提升现场执法效能。  为满足招标需求,四方仪器制定了7天24小时的快速响应服务机制,协同内部技术人员不断的升级完善产品。在项目推进过程中,武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中心联合第三方测试机构在青山区、江汉区、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黄陂区、汉阳区、武昌区现场进行道路测试,现场操作人员对四方仪器的非道路机械/柴油车排气烟度检测系统的设备操作便携性、测量的准确性、报告输出的及时性和软件使用智能性给予充分肯定。  在武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中心的指导下,四方仪器顺利完成了本次“武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中心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检测便携式设备采购项目”的交付任务。  四方仪器企业介绍  四方仪器坐落于武汉“光谷”,是一家专业从事气体分析仪器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前身为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的气体分析仪器事业部,于2016年正式作为四方光电的全资子公司开始独立运行,专业服务于环境监测、过程气体、智慧计量等领域。  四方仪器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依托母公司四方光电的核心气体传感技术平台优势,开发了基于非分光红外(NDIR)、紫外差分吸收光谱(UV-DOAS)、激光拉曼(LRD)、超声波(Ultrasonic)、热导(TCD)、光散射探测(LSD)等技术原理的一系列推陈出新的气体分析仪产品,主要有:烟气分析仪、煤气分析仪、沼气分析仪、尾气分析仪以及超声波燃气表和气体流量计。其中自主研发生产的便携式红外沼气分析仪、微流红外烟气分析仪、 红外煤气分析仪曾获得国家重点新产品证书;红外煤气分析仪获得中国仪器仪表学会优良产品奖荣誉,其核心技术获得湖北省发明专利金奖。 公司“微流红外烟气传感器研究及产业化”获得工信部2019年工业强基工程重点“产品、工艺”一条龙应用计划示范项目。
  • 荆门启用尾气遥感监测车实时监测 尾气是否达标结果秒出
    p   2月28日上午,荆门环境执法人员在天鹅路西端开展机动车遥感监测行动,首次利用尾气遥感监测车对道路行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实时监测。统计数据显示,当日上午对300余辆机动车进行了监测,车辆类型以小型客车为主,小型货运车辆其次,排放情况较好。 /p p   晚报记者在现场看到,机动车驶经车道时,车牌号码以及尾气排放是否合格等信息立即在遥感监测车的LED屏上显示出来。“从车辆进入感应装置区到最后监测数据出来,整个过程不到一秒。”工作人员这样介绍。 /p p   据了解,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是利用光谱技术对行驶车辆尾气排放进行实时监测,可快速得到监测结果。若尾气排放不达标,车主须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日内对该车进行维修,并到机动车环保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继续上路行驶。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维修、通过检测,将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p p   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道路遥感监测是机动车污染防治的重要措施,是最直接、准确了解掌握城市机动车排放污染情况的重要办法。此次行动标志着我市道路机动车监管行动正式开始,监测行动将覆盖全年、全城路段,并深入机动车污染重点地区、重点路段,不定时、不定点上路监测。在监测的同时,进行道路行驶车辆的数据收集工作,从路段、时间、天气、车辆类型、排放量等多个方面建立城市机动车排放污染数据库,为下一步制订机动车污染治理方案提供科学的数据支持。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3/insimg/373c46ac-3dc7-4091-add5-41814cc4eba1.jpg" title=" 汽车尾气.jpg" / /p p   根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增加交通违法行为代码的通知》, “驾驶排放不合格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处罚代码为6063,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13条,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 /p p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p
  • 华电智控发布移动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Vgas7000-P新品
    产品介绍: Vgas 7000--P系列移动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采用可调谐激光二极管吸收光谱技术,分别选用分布反馈半导体激光器(DFB)和量子级联半导体激光器(QCL)为光源,实时监测机动车尾气中的一氧化碳(CO)、二氧化碳(CO2)、碳氢化合物(C3H8)和一氧化氮(NO)的含量,同时采用绿光光源检测机动车尾气烟羽的不透光度、吸光系数以及烟度因子。除此之外,尾气遥感检测系统还配备了标准气体校准装置、速度/加速度检装置、视频/牌照识别装置、微型气象站等,可同时监测尾气中各气体的浓度、机动车速度/加速度、并记录机动车车牌号码、车辆颜色、环境温度、湿度、压力及风速等参量。 Vgas 7000-P移动式机动车尾气遥感检测系统将检测主机和副机分别放置于车道的两侧,主机发射的激光光束平行于路面,垂直于车辆行驶方向经反射装置多次反射后由主机内的接收装置接收。该系统的工作原理为:机动车车头穿过主机中光电测速开关发射的第一束光开关光路时系统触发开启,牌照识别系统记录下机动车的车牌号和车辆颜色,当机动车车尾离开主机光电测速开关发射的第二束光路时,速度/加速度检测仪即可根据车头依次遮挡第一束、第二束光路,车尾依次离开第一束、第二束光路计算出机动车的速度和加速度;车辆经过后多路激光束同时穿过尾气烟团,不同频率的激光能量被与之对应的气体吸收并可被光电探测器记录,经信号解调及数据采集结合软件算法,并根据标准气体的标定数据可还原气体的浓度值,最终尾气监测系统将以上数据通过网络传送到环保监控中心。 与上述TDLAS光路同路传输的还有绿光光束,绿光光束同样穿过与尾气烟团混合的烟羽,系统可以记录下扩散后烟羽的不透光度,结合燃烧方程算法及气体标定曲线可计算出发动机的烟度因子(即单位燃料燃烧排放的颗粒物的量)、不透光度和吸光系数。 该系统包含测量主机和副机,主机与副机间配有辅助调光设施,调光方便,适合临时设点测量。正常使用时将测量车与主机放在路面同一侧,路面另一侧放副机(其中副机无线缆连接便于操作),按说明调好辅助光路后即可开机测试。性能特点: 1. 检测灵敏度高:系统采用了可调谐激光二极管吸收光谱技术(TDLAS),选用近红外和中红外激光光源,具有检测灵敏度高、响应速度块、分辨率高等特点,是目前气体检测领域测量精度最高的技术; 2. 检测效率高:系统响应速度快,每辆车测量用时<1秒,每小时可测量上千辆车,省时省力; 3. 能反映车辆的实际排放状况:可在车辆正常行驶过程中完成检测,比传统的接触式测量方法能够更好的反映汽车尾气排放的实际情况; 4. 避免人为造假:可做驾驶员不知晓的情况下完成检测,避免采取人为手段影响检测结果,检测数据实时上传云平台; 5. 可实时监控:相较于定期检查,遥感检测可起到实时监控的目的; 6. 方便移动:该系统主要设备都集成在主机内,副机仅用于反射光路,供电布线简易,方便移动使用。创新点:检测精度高 进口传感器 带防腐设计,满足具有腐蚀性气体的环境 重量轻,结构设计简单,便于检维修 移动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Vgas7000-P
  • 锐意自控非道路机械/柴油车排气烟度检测系统助力尾气环保执法检测
    随着我国机动车保有量的增加,大气污染正在向工业燃煤污染与机动车排气污染复合型发展,机动车排气污染对颗粒物和氮氧化物的贡献率较大,尤其是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的排放,对我国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日益凸显,成为我国污染治理的重中之重。而污染治理,当以检测为先。一、 政策标准介绍我国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的排放检测虽起步较晚,但在政策标准的颁布和实施上也形成了体系。生态环境部2018年第34号公告发布《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各地也纷纷出台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防治污染条例或办法,严格控制柴油货车联合执法体系,完善生态环境部门监测取证、公安交管部门实施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的联合执法监管模式,开展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污染监督检测。此外,GB 3847-2018《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GB 36886-2018《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明确规定了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的检测方法和排放限值要求。表一、GB 3847-2018排气烟度限值要求表二、GB 36886-2018排气烟度限值要求二、 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监督抽检技术难点基于政策和标准的要求,国家和地方相关执法部门、第三方检测公司相继引进了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污染检测设备,国内做相关设备的厂家也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但在实际的应用中还面临着诸多难点:1、 检测数据输出的准确性和及时性GB 3847-2018和GB 36886-2018中对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污染检测设备的技术指标做了明确规定。此外,在路检和入户检测时一般要求现场打印检测报告,对设备的准确性和响应时间也有严格的要求。表三、GB3847-2018和GB36886-2018中对检测设备的技术指标要求检测项目误差要求不透光度N最大允许误差:±2.0%光吸收系数K最大允许误差:±2.0%温度±4% (相对误差) 或 ±0.5℃(绝对误差) 湿度±5%相对误差或±3RH(绝对误差)压力±3% (相对误差) 或±2kPa(绝对误差)转速±50r/min油温±5℃2、 设备的便携性和电池续航能力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污染监督检查一般要求设备具备单人便携使用的能力,满足执法人员在路检或入户检查的时候通过手提或背负等方式实现便携移动。而目前国内大部分的烟度计需要连接电源或外接移动电源使用,无法满足操作便携性的要求,限制了其使用场所。3、 数据联网上传相关地方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要求在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污染执法检测中要以电子监控、视频录像、摄像拍照、遥感检测等方式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状况进行取证,检测结果和相关数据须上传到监管平台。因此,在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检测中APP的智能性和云端联网功能也尤为重要。三、 锐意自控非道路机械/柴油车排气烟度检测系统:专为环保路检执法设计锐意自控基于多年的机动车尾气检测技术与设备研发经验,深入调研市场需求,积极投入研发资源,不断升级和完善产品以应对不同地区的检测要求,推出一款专为环保路检执法设计的非道路机械/柴油车排气烟度检测系统,可同时测量排气烟度、转速、环境温湿度、大气压力等参数,也可选配油温传感器、视频摄像头及打印机。满足GB 3847 -2018《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和GB 36886-2018 《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的相关性能指标要求。产品特点:1、透射式烟度计采用分流式技术保护光学系统,不受排烟污染,满足GB 3847-2018和GB 36886-2018标准中±2.0%测量精度的要求,具备自动调零功能;检测室采用恒温控制技术,可有效防止水汽冷凝。2、便携式设计、操作便捷。烟度计主机集成高容量电池(12V/35AH),正常满电可连续进行12小时持续测量,不受现场使用场所限制。扩展单元转速表、环境参数测试仪采用一体化机箱设计,烟度计主机配置有拉杆式机箱,携带操作便捷,满足执法人员路检或入户检查的需要。3、配置Wi-Fi无线通讯模块,设备在单机模式下即可实现无线通讯;此外,通过物联网信息传输技术也可将测试信息上传至监管平台。4、使用智能平板和专业的非道路测试软件操作,将控制和测量单元分开,可连接打印机现场打印检测报告。也可选配视频模块,实时保存视频记录和测试数据,留存车辆图像信息,检验结果溯源清楚。此外,锐意自控非道路机械/柴油车排气烟度检测系统已获得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检定证书、软件产品等级测试报告。四、 锐意自控非道路机械/柴油车排气烟度检测系统应用案例武汉是中部地区重要的交通枢纽,机动车保有量近年来持续上升。2020年6月,经湖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武汉市政府发布《武汉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0年9月1日起施行,同年7月印发《武汉市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条例》中明确要求要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工作,可以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状况进行现场抽测,通过电子监控、视频录像、摄像拍照、遥感检测等方式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状况进行取证,并规定对非道路移动机械违规行为进行处罚。2020年12月,锐意自控参与武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中心关于“武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中心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检测便携式设备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项目要求设备具备单人便携使用,满足路检执法人员通过手提或背负等方式实现便携移动,设备应自带工作电源,不受使用场所限制。项目将在入户检查、路检路查、机构督察等场景下为环保执法人员提供柴油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检测的工具支撑,便于快速、精准、便捷的获取检测结果、录入和上报检查结果,提升现场执法效能。为满足招标需求,锐意自控制定了7天24小时的快速响应服务机制,协同内部技术人员不断的升级完善产品。在项目推进过程中,武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中心联合第三方测试机构在青山区、江汉区、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黄陂区、汉阳区、武昌区现场进行道路测试,现场操作人员对锐意自控的非道路机械/柴油车排气烟度检测系统的设备操作便携性、测量的准确性、报告输出的及时性和软件使用智能性给予充分肯定。在武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中心的指导下,锐意自控顺利完成了本次“武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中心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检测便携式设备采购项目”的交付任务。锐意自控企业介绍锐意自控坐落于武汉“光谷”,是一家专业从事气体分析仪器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前身为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的气体分析仪器事业部,于2016年正式作为四方光电的全资子公司开始独立运行,专业服务于环境监测、过程气体、智慧计量等领域。 锐意自控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依托母公司四方光电的核心气体传感技术平台优势,开发了基于非分光红外(NDIR)、紫外差分吸收光谱(UV-DOAS)、激光拉曼(LRD)、超声波(Ultrasonic)、热导(TCD)、光散射探测(LSD)等技术原理的一系列推陈出新的气体分析仪产品,主要有:烟气分析仪、煤气分析仪、沼气分析仪、尾气分析仪以及超声波燃气表和气体流量计。其中自主研发生产的便携式红外沼气分析仪、微流红外烟气分析仪、 红外煤气分析仪曾获得国家重点新产品证书;红外煤气分析仪获得中国仪器仪表学会优秀产品奖荣誉,其核心技术获得湖北省发明专利金奖。 公司“微流红外烟气传感器研究及产业化”获得工信部2019年工业强基工程重点“产品、工艺”一条龙应用计划示范项目。
  • 多种检测技术并存 尾气检测遭遇“造假”困扰
    图为环保部门汽车尾气专业检测人员在街头对过往汽车的尾气实施&ldquo 遥感检测&rdquo   &ldquo 多年来,尾气检测数据造假、买标卖标、检测流于形式已成为社会公开的秘密。&rdquo 4月19日,在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和中关村空气污染防控联盟联合召开的&ldquo 绿色在行动&mdash &mdash 环检机构专项整治核心问题专家研讨会&rdquo 上,围绕环检工作出现的种种问题和如何开展专项整治,多位专家表示,我国尾气检测方法五花八门,环检机构检测设备良莠不齐,检测数据作弊手段繁多,车虫寄生现象普遍,并指出按汽车年限发放黄绿标的措施,掩盖了机动车尾气检测的造假链条,不利于管控和改善机动车污染排放。   尾气检测方法五花八门   据介绍,目前在用车的尾气检测方法,主要是以点燃式和压燃式两大车辆类型来划分。围绕尾气检测方法,国家也制定了多项标准。但与会专家称,表面上看似尾气检测方法标准全、检测监管环节多,其实一些标准、法规杂乱无章,各级政府监管泛滥无力。   北京建筑大学机电与车辆工程专业有关专家姚圣卓说,我国现有在用汽油车检测方法就有4种,没有一种方法能检测颗粒物,新生产的轻型汽油车尾气一致性试验检测方法要求是&ldquo 瞬态工况法&rdquo ,检测结果表现为&ldquo 克/公里&rdquo ,而我国所有新汽油车出厂尾气检测是&ldquo 双怠速法&rdquo ,检测结果表现为&ldquo 浓度&rdquo 。在用车检测方法更是多种多样,目前合法的检测方法就有双怠速法、瞬态工况法、简易瞬态工况法和简易稳态法,虽然&ldquo 遥测法&rdquo 不是国家颁发的&ldquo 在用车尾气检测标准&rdquo 中的检测方法,但目前至少有10多个城市已用于路检执法 柴油车排放主要是颗粒物和氮氧化物(NOX),但这2项指标都不在柴油车检测和控制污染范围之内。   专家认为,检测方法不一、检测项目不全、多种检测技术并存,严重影响了检测数据的可比性和真实性,造成了政府无法掌握基础污染数据。   &ldquo 绿标&rdquo 成随意买卖   &ldquo 目前,国内假冒伪劣机动车检测设备和假检数据泛滥,应进行全面清理,以确保检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rdquo 环保部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原研究员韩应健说,从以往环保部检查发现的问题看,一是机动车环保检验委托工作存在薄弱环节,二是环保检测设备问题突出,一些检测软件系统存在漏洞。   韩应健举例说, 一些中介机构和检测站勾结,收取高额中介费。同时,一些不法分子提供能屏蔽国家监控系统的软件,可以任意修改尾气检测合格与否,被一些汽车检测站使用。据其介绍,一些地区检测设备可靠性差,机动车检测程序不规范,部分检测人员玩忽职守、弄虚作假。2011年环保部对全国近千家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检查,共排查出各类违法违规和不规范检测问题200余项。   中关村空气污染防控联盟理事会主席颜梓清更是爆料称:&ldquo 全国使用简易工况法对在用车尾气排放进行检测的设备约有4000条以上,但大多数是拼凑的假冒伪劣技术。&rdquo   姚圣卓也认为,设备准入过程的考核手段落后,导致了价低质次的产品大规模进入检测市场,形成了恶性的低价竞争。   颜梓清则表示:&ldquo 目前我国黄绿标的取得按年限来划分,并不是通过检测获得的排污数据作为支撑。而且,&lsquo 绿标&rsquo 成为可以随意买卖的交易,已经成为掩盖机动车环检虚假数据造假链条上的不良手段,并使得检测造假合法化。&rdquo   据了解,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ldquo 机动车船向大气排放污染物不得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rdquo 和&ldquo 在用机动车不符合制造当时的机动车污染排放标准的,不得上路行驶&rdquo ,但实际上,环保部门目前对车辆控制只是限行和淘汰黄标车,与车辆是否超标排放和污染量控制没有关系。   环保部副部长吴晓青曾表示,2014年环保部曾组织12个检查组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珠三角的12个省(区、市)的72个空气自动站、72家国控污染源集中开展交叉检查,发现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减轻考核压力、环境质量达标等目的,行政管理部门指使监测站编造、篡改监测数据的情况时有发生。   颜梓清说:&ldquo 机动车检测数据是控制机动车污染和制定相关政策措施的基础性数据。目前,不仅汽车厂商说不清所产机动车的排放量,检测机构也说不清机动车的排放数据,车主更是说不清车的排放情况。&rdquo   依法纳入黑名单管理   据悉,国家发改委、环保部等12部委联合颁发的《关于印发加强&ldquo 车油路&rdquo 统筹加快推进机动车污染综合防治方案的通知》中明确提出,2015年起,开展环保检验机构专项整治工作,对所有检验机构进行全面核查,对弄虚作假、玩忽职守的机动车尾气检测机构,依法依规予以处罚,纳入黑名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现场专家经过讨论,也对国家即将开展的&ldquo 环检机构专项整治&rdquo 提出了一些建议。如全面清查检测设备,计量和环保部门需委托专业技术机构对检测设备技术进行全面考评,对不符合国家标准和检测数据误差高于10%的设备要禁止检测 呼吁政府有关部门统一对汽油车检测采用《简易瞬态工况法》和技术标准,保障检测数据的可靠性。同时,建议各环节的技术考核报告、检测报告向社会公开,接收社会监督,确保尾气检测数据真实有效。
  • 尾气排放新标实施 二噁英重金属等限值收严
    环保部与国家质检总局近日共同发布的《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规定,自今年7月1日起,新建生活垃圾焚烧炉需执行新标准的污染物浓度限值,自2016年起,现有生活垃圾焚烧炉也需执行新标准限值。 新标准进一步提高了污染控制要求,其中,公众最关注的二噁英类控制限值与欧盟标准一致,比现行标准收严了10倍;新标准的重金属等其他限值大多比现行标准严了30%。业内分析指出,环保门槛的提升可能会引发垃圾发电行业整合洗牌,一些中小企业会加速退出市场,拥有资金和技术优势的大公司有望在&ldquo 大浪淘沙&rdquo 中做大做强。 门槛提升促行业洗牌 过去几年,垃圾发电成为成长最迅速的环保细分板块之一。统计显示,仅2012年全国各地新上马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数量超过37个,总处理能力达37350吨/日,总投资164.4亿元,吸引了国有、民营、外资各路资本。 在A股市场,据Wind数据统计,有18家公司涉及垃圾发电概念。截至2013年底,垃圾发电行业板块总营收规模突破600亿元,净利润近60亿元,净利润同比增长76.2%,远高于环保其他细分领域。 但行业快速发展过程中也带来尾气排放污染大气环境的问题。中国环保产业协会一位专家介绍,旧的垃圾焚烧排放标准发布于2001年,其中关于尾气中二噁英等污染物排放标准明显偏低,因此带来不可避免的污染问题。在他看来,对垃圾焚烧发电行业来说,污染物排放新标准出台将力促行业规范发展。 目前新建和既有垃圾发电厂的规模各占一半,技术路线分为传统炉排炉和水泥窑协同一体化,这两年新建厂更多采用燃烧效率更加充分的水泥窑协同技术。&ldquo 标准的大幅趋严对于企业直接影响在于增加建设运营成本。&rdquo 广证恒生证券分析师姚玮表示,新标准的发布实施,将促进新建垃圾焚烧电厂后端烟气处理系统的完善和稳定运行,同时倒逼既有发电厂前端燃烧系统的提标改造,以及后端烟气处理系统的加装更新,这都会增加不少成本。&ldquo 仅加装尾气处理系统初始投资,就将增加大概20%的成本,后期尾气处理系统的稳定运行还有附加滚动成本。&rdquo 两百亿市场&ldquo 蛋糕&rdquo 待切 除促进行业整合外,新排放标准的实施还将使行业产业链得以延伸扩容,其中最先崛起的将是尾气处理系统市场,以及烟气在线监测设备市场。 据姚玮介绍,垃圾发电尾气处理系统领域过去一直为外商所垄断。近年来,国内部分公司通过自主研发掌握了烟气净化与灰渣处理核心技术,逐步实现了对进口设备的替代。但由于排放标准相对滞后,这一市场空间未充分释放。&ldquo 十二五&rdquo 期间垃圾焚烧发电厂烟气净化系统市场空间可达130亿元以上。除新建项目加装市场已启动外,既有项目的升级改造市场更为广阔。 事实上,不少上市公司已瞄准这一市场蓝海。工业除尘龙头之一菲达环保高管此前曾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垃圾发电及其尾气综合处理是一个系统工程,订单单体规模往往可达亿元以上。经测算,该类工程毛利率水平远高于目前的电厂粉尘处理设备市场,公司未来最大新增亮点就定位于这一细分市场。去年9月,公司连续中标位于合肥和北京的两个合同金额达1.95亿元的垃圾焚烧电厂烟气处理系统大单。 姚玮指出,除菲达环保外,盛运股份、杭锅股份、泰达环保等专业公司也将首先受益后续市场规模的释放。 另外,随着新标准实施带动环保监管逐步到位,未来垃圾发电厂尾气排放的数据将被要求实时公布,这将带动垃圾发电厂烟气在线监测市场需求空间。根据市场测算,到2015年,垃圾发电烟气在线监测设备及系统维护市场空间可达100亿元左右。 环保监测设备龙头之一的聚光科技相关人士对中国证券报记者指出,聚光科技在垃圾发电在线监测设备业务上有着丰厚的技术储备,尽管目前垃圾焚烧烟气监测产品收入占公司总收入的比重较低,但随着排放标准提升,其市场潜力被公司长期看好。
  • 环保公安两部门夜查尾气排放 有货车尾气似“烟雾弹”
    在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车辆陕AQ77R0的货车在行驶时发出排放出浓浓的黑色烟雾,像“烟雾弹”一样。  12月8日晚,西安环保、公安两部门执法人员分别在唐延路与南三环十字、雁塔南路与南三环十字设点,对重点车辆尾气排放状况开展突击检查。当晚共检查各类机动车110辆,其中“冒黑烟”车1辆,超标排放车11辆。  重污染天气频发 环保公安严查超标排放车辆  进入冬防期以来,西安市环境空气质量形势异常严峻,重污染天气频发,大气污染防治压力巨大、任务艰巨。为此,西安市除采取禁、限行措施降低机动车排气污染外,要求以早市、夜市、集贸市场、三环沿线、绕城高速出口以及柴油车流量较大的路段为重点区域,以泔水车、轻型货运车、低速载货车、物流运输车、垃圾清运车、城际客运车等车辆为重点对象,严查“冒黑烟”车辆和超标排放车辆。  西安环保、公安部门在开展日常道路抽检尾气执法检查的基础上,西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监测中心和全市20个区县、开发区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执法人员全员出动,联合交警部门,加大了对道路上行驶的超标车、黑烟车的查处力度。  12月8日晚,环保、公安执法人员再次联合,分别在唐延路与南三环十字、雁塔南路与南三环十字设点开展夜间行驶的泔水车、轻型货运车、低速载货车、物流运输车、垃圾清运车、城际客运车等重点车辆尾气排放状况突击检查。  货运车尾气似“烟雾弹” 污染物指数“爆表”  在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车辆陕AQ77R0的货车在行驶时发出排放出浓浓的黑色烟雾,像“烟雾弹”一样。执法人员现场对该车进行尾气检测,这辆货车的尾气严重超标,达到该尾气检测仪器能够检测的最高值。也就是说,这辆车通过尾气排放的污染指数“爆表”。据统计,当晚共检查各类机动车110辆,其中“冒黑烟”车1辆,超标排放车11辆。  对此,执法人员依据《西安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进行了严肃查处。同时,对车主进行了法律法规、机动车污染防治科普知识等宣传教育。  据了解,“冒黑烟”车辆和超标排放车辆由环保、公安部门严查外,由交通部门予以强制维护,营运车辆停止营运,经复检合格后方可上路行驶。此外每月对“冒黑烟”车辆在媒体上予以曝光,坚决遏制“冒黑烟”车辆和超标排放车辆上路行驶。  为了减少机动车尾气的污染,西安环保、公安两部门联合向市民发起倡议,希望广大车主从自身做起,不开超标车、黑烟车上路行驶,尽量选择乘坐公交车、地铁等绿色出行方式。同时温馨提示广大车主,在您驾驶车辆时,如果停车超过3分钟,请及时将爱车熄火,减少爱车原地怠速运行的时间。
  • 汽车尾气检测5分钟定论
    日前,记者与乌鲁木齐市机动车环保检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冯光冉一起到迎宾路检测站,参加了车辆尾气检测现场模拟行动,全程“实战”车辆尾气检测过程。   第一步:外检   在迎宾路尾气检测站,刚一进门就有工作人员迎上,交给司机一个外检表格,然后开始排队等候。表格内容主要涉及的是车辆一些基本信息,包括车型、驱动方式、变速器型号、发动机型号、燃油种类、发动机排量等,主要是一些在检测中可能会涉及的信息。一部分由车主自己填写,另一部分由外检员协助检测填写。   记者看到,整个等候区大概有预约检测的演习车辆近30台,检测站内可同时工作的检测工位为14个,其中2个“重柴”工位并未开启工作。其余12个分为针对汽油车辆和汽/柴油两种。   第二步:台上检测   在经历过外检之后,由专业引车员将车开入检测工位。工作人员会在排气管处放一检测仪器,由引车员根据车辆左前方电脑屏幕上显示的时速要求进行车辆操控。通过模拟汽车在行驶过程中的尾气排放量来检测车辆是否达标。   全过程不到五分钟,检测报告就可以从检测工位上直接反映出来,上传至业务服务大厅内的电脑中,车主可直接在那里等候拿取。   据冯经理介绍,检测站在正常工作的情况下,日检测车辆一般会在100辆左右。如果不需等待,检测一辆车,从外检至取结果整个过程不会超过二十分钟。   第三步:结果如何   在进行过所有检测之后,车主就可直接前往业务服务厅取自己的检测报告了。   记者看到,这个车辆检测报告上不但涉及到车辆信息、检测设备,还包括检测环「境、检测数据和结论。   据了解,检测当天的天气湿度、大气压强等都会对检测产生一定的影响,这也是为什么必须要由专业引车员进行车辆上台检测的原因之一。   车辆排放的一氧化碳、一氧化氮等污染物比例值都在检测报告上有所体现,如果超过了环保局规定的限制值则视为不合格,相反即为绿标车,顺利通过。   尾气检测顺利过关有窍门   对于自己的车如何才能过关?很多车主心存疑惑。据检测站工作人员介绍,只要车辆平时注意保养,操作规范一般都不会有太大的问题。   车主陈先生说:“我的车上原来是有催化器的,可属于年久失修型,早都废弃了。朋友说也没什么大用,所以就没注意过。没想到在检测时还会影响检测结果。”   “汽车也和人一样,应该注意日常保养。”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一些私家车也存在尾气排放本身是达标的,却由于日常维护不及时或保养不当等原因,可能造成尾气检测不合格,最终导致需维修后再次检测的结果。“在被检的不合格车辆中,还有一个比较普遍的问题,就是车上安装的三元催化器失效。”   据了解,每辆车的排气系统内都安装有一个叫三元催化器的装置,可对排气系统起到净化作用。按要求,该装置需每三个月清洗一次,但不少车主都没能按时清洗,很容易导致污染物堆积。而且,这个装置并非一劳永逸,如果安装时间超过两年或者是行驶里程超过了5万公里就可能会失效。另外,加上有铅汽油也会导致三元催化器失效,检测站工作人员提醒车主一定要使用正规厂家生产的、清洁型的燃料。   同时,像节气门、喷油嘴、空滤、火花塞等可能影响尾气检测的部件也一定要定期查看,发现堵塞就及时疏通,不要等到问题升级了才想办法去治理。
  • 尾气检测造假突出 大量高污染机动车“合法”行驶
    近期华北、东北地区接连遭遇大范围严重雾霾,局部地区PM2.5峰值浓度逼近1000微克/立方米。尤其是机动车尾气污染,已成为不少大城市空气污染的首要来源。尽管近年来各级政府出台了不少举措治理机动车尾气污染,但记者在采访发现,由于在排放标准、检测方法、专业维护、监管力度方面存在诸多问题,导致机动车尾气检测造假突出,大量高污染机动车仍在“合法”行驶,花费巨大人力财力的机动车尾气治理措施流于形式。  尾气污染防治效果大打折扣  在环保部第一阶段对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9个城市的污染源解析中,北京、杭州、广州、深圳等城市的首要污染来源是机动车。随着我国机动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机动车尾气已成为越来越多大中城市PM2.5的主要贡献者。四川大学催化材料研究所所长陈耀强表示,机动车尾气中含有多环芳烃等16种高致癌物质,可进入人的血液,且我国人口的高度集中分布导致机动车的集中分布,机动车尾气已对城市居民健康造成严重威胁。  为治理机动车尾气污染,各级政府实施了多项治理措施,如建立在用车尾气监测、环保标志核发等管理制度,逐步提高机动车排放标准和油品质量,各地加速淘汰老旧车和黄标车。  但陈耀强表示,现行机动车治理措施并没抓住重点,机动车污染仍在增加,使得花费大量人力财力的机动车治理措施流于形式、效果大打折扣。  近年来,重庆市统一采用稳态工况法和加载减速法进行尾气检测,投入600多万元建成覆盖所有检测机构的网络在线实时监控系统,2014年检测在用机动车共计110.1万辆,环保定期检测率达88.23%,超过全国50%的平均水平。尽管如此,2014年重庆主城区机动车尾气排放仍占PM2.5来源的29.5%,超过工业成为第一来源,让尾气监管部门十分困惑。  重庆市环保局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此前对车企检查,柴油车排放造假突出,由于没有明确法律授权以及机动车环保排放未纳入产品质量标准体系,机动车环保一致性监管缺乏力度 且各地机动车尾气检测进展不一,“机动车这种流动性污染源仅靠区域性防治,监管难度大,不少重庆车辆到没有开展尾气检测的地方取得环保合格标志。”  在今年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等联合举行的“环检机构专项整治核心问题专家研讨会”上,环保部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研究员韩应健等专家指出,机动车尾气检测设备造假作弊和“车虫寄生”现象普遍。陈耀强表示,由于机动车尾气治理链条不完善,机动车尾气检测造假已成为行业潜规则。网上各种代办汽车年审广告满天飞,一些黄牛党声称“200元尾气包过”。车主朱某的越野车已行驶44万公里,“我的车尾气排放肯定不合格,每次都找黄牛给钱过,很多人都是这么做的。”重庆市某区汽车维修协会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检测造假严重,很少有车主专门去维修尾气排放系统。  据环保部发布的《2013年中国机动车污染防治年报》,2012年全国机动车保有量2.24亿辆,未来5年预测我国新增机动车1亿辆以上。专家警示,若不采取有效措施,机动车尾气污染将会更加严重。  排放标准冲突 检测数据失真  陈耀强表示,机动车排放超标跟油品质量、发动机和燃烧系统问题、尾气净化器密切相关。近年来,我国大力提高机动车排放标准和油品标准,汽车制造水平不断提高,发动机和燃烧系统出现问题的概率较小且污染并不严重。  “当前我国机动车尾气治理的薄弱环节在于尾气净化装置的管理上。”陈耀强说,机动车尾气净化器可将尾气中CO、HC和NOx三种主要有害物质转化为无害物质,也称三元催化器,是治理尾气的关键装置,一旦失效,尾气污染物排放会成倍增加。  陈耀强领衔的科研团队实验证明,国Ⅲ汽油车HC、CO、NOx的国家排放标准是0.2g/km、2.3g/km、0.15g/km,一台行驶29.44万公里、催化器失效的国Ⅲ汽油车这三种污染物排放量分别超出国标6.35倍、7.56倍、53.4倍,更换催化器后排放量降低到0.1g/km、1.29g/km、0.16g/km。  重庆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教授张卫东介绍,为系统治理机动车尾气污染,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建立了I/M(Inspect/Maintenance)制度,即强制检查维护制度,其中定期更换尾气催化器是重要内容,我国至今尚未要求定期强制更换尾气催化器。重庆海特环保有限公司是国内生产机动车尾气催化器的龙头企业,目前年生产约70万升,该公司董事长敖志平介绍,该公司催化器产品主要供给汽车生产企业,几乎没有市场零售,很少有车主愿意花钱更换催化器。  陈耀强表示,尾气催化器超过5年失效,如未更换, 2010年前购买的汽油车肯定超标排放,但绝大多数都在路上“合法”行驶,除了检测造假,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排放标准和检测方法存在问题。  国家强制标准GB 18352对机动车排放标准做出了限定,而有关部门2005年又出台了HJ/T240-2005推荐标准,以“考虑车辆排放控制系统的正常劣化”将标准放宽多倍。全国多数地方以稳态工况法和简易瞬态工况法检测尾气,HJ/T240-2005中规定稳态工况法以体积浓度为计量单位,而国家标准以每公里排放多少克为计量单位,两者缺乏换算对应关系,测出的数据无法准确说明车辆是否超出国家标准 简易瞬态工况法要求冷车检测,但很多监测站是用热车做检测,测出的结果远远低于实际排放量。  “不合理地放宽标准加上检测数据失真,导致大量的超标车被错误当成合格车,造成严重污染。”陈耀强说。  此外,缺乏严格的处罚措施导致机动车超标排污成本过低。重庆市环保局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重庆市规定,车辆定期尾气检测多次复检不合格将无法通过年审,路面抽检如果不合格将会被扣下驾驶证,在全国来说都算是严格的。  建立我国机动车I/M制度  陈耀强、张卫东等受访专家介绍,一些国家的大城市如洛杉矶、东京机动车保有量远多于北上广等大城市,但并未造成严重的空气污染,正是得益于排放标准、尾气检测、后期维修、监管处罚等一整套治理体系的I/M制度。他们建议,应尽快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机动车I/M检查维护制度。  首先,加快实施机动车尾气催化器定期更换,形成合理的定价机制。机动车这种流动性污染源,只有将每辆车“管”起来,才能真正取得治理成效。陈耀强表示,目前催化器成本约500-600元每升,定期更换还能让促进充分燃烧,节省约10%的燃油,并不会增加车主的经济负担。  重庆海特环保有限公司董事长敖志平介绍,由于缺乏监管,市面上催化器假冒伪劣产品较多,同时4S店垄断汽车零部件,本来便宜的催化器售价过高,尤其是奔驰等高档车,常常需要几万元,建议相关部门加强市场监管,打破垄断,让催化器价格回归理性。  其次统一机动车检测标准和方法。陈耀强介绍,我国新车排放标准已接近欧美,但用车排放标准却放宽数倍,这种“双轨制标准”大大抵消了提高机动车排放标准和油品质量所产生的减排效果。因此,应统一严格执行国家标准GB18352,统一使用简易瞬态工况法检测,并制定规范操作方法确保检测真实。  再次,建立M站制度,明确部门职责,严厉处罚造假行为。张卫东、陈耀强介绍,我国尾气治理I站即检测站已基本建立,应制定M站即尾气维护站资质认定、设备管理等系列制度,明确M站的职责为更换催化器、维护发动机和燃烧系统,细化M站的评估、考核和收费标准,在机动车维修业开展规范化的尾气排放维修。同时,还要明确公安、环保等部门在尾气治理中的职责,对造假的检测站、维修站、车企、催化器生产企业以及不定期更换催化器的车主给予重罚。
  • 尾气检测不合格600元搞掂
    入口处贴着排气检测业务暂停的告示。   粤港安成机动车检测站违法出具虚假检测报告被查处   本报讯 (记者杜娟 通讯员 穗环宣摄影报道)机动车年审时,尾气检测超标,本来需要对车辆进行维修后复检,但就在检测站门口就有“咨询档口”,只要缴纳600元~700元,就可以拿到检测合格报告。昨日下午,市环保局组织全市机动车排气检测机构,在广东粤港安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召开现场会,通报对该检测站违法检测行为的查处情况,依法责令其立即停止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4.5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暂停其机动车排气检测业务。   交钱就拿到检测合格报告   据介绍,汽车年审时需要同时对尾气排放进行检测,如果第一次检测不合格,需要进行维修,然后进行复检,直到拿到检测合格报告才能上路。目前全市有55家检测机构有资质进行此类尾气检测工作。   近期,市环保局接到市民对粤港安成检测站的举报,反映其车辆在粤港安成检测站办理年审,在首次排气检测不合格的情况下,检测人员让其到检测站门口的一家档口咨询,档口人员提出只要交600元~700元就可通过检测,举报人交钱后,车辆没有上线复检就拿到了检测合格报告。   市环保局执法人员一边蹲点暗访,一边对该检测站内停放车辆进行核查。经查实,该检测站承认采用排气合格车辆替代排气不合格车辆进行检测,为未上线检测车辆出具排气检测合格报告的弄虚作假行为。   广州市环境执法监察支队负责人告诉记者:“其他检测站也可能存在类似的违法行为,但没有证据不能肯定。”该负责人表示,在检查中还发现一些维修和检测机构也存在其他违法行为。例如,用虚假维修骗取检测合格报告:收取车主一定费用,用更换三元催化器等部件在检测中蒙混过关,合格后又把部件换回来,其车辆的尾气排放并没有改善。   检测线将安装视频监控   据悉,目前尾气检测的数据是实时上传到市环保局网络的,为了杜绝检测车辆和录入电脑车辆牌号不一致的情况发生,该负责人表示:“很快全市所有检测站都要安装机动车排气检测管理系统,在每条检测线上都有视频监控设备,随时监控上线车辆数量和牌号。   检测报告造假“五步”   在尾气检测中究竟如何造假呢?广州市环境执法监察支队负责人向记者讲述了“五步走”的过程。   第一步   首次检测尾气不合格,检测站的工作人员将其指引到旁边的“中介”或者维修档口。   第二步   “中介”要求车主缴纳600元~700元费用,可获得检测合格报告。据悉,“怕麻烦”是车主帮衬“中介”的原因。而且,若进厂维修,可能要付两三千元的费用。   第三步   “中介”工作人员持维修凭证到检测站窗口录入复检的信息,其间与检测站工作人员相勾结。   第四步   检测站工作人员利用早上上班领导还未到位的机会,将事先准备好的排气合格的车辆上线检测,并将需要复检的车辆牌号录入电脑。   第五步   “中介”电话通知车主领取检测合格报告。
  • 无人机检测船舶尾气,“限硫令”监管长效运行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船舶看似和大气污染联系不大,实则不然,船舶污染同样影响着内陆地区的大气环境。据一项调查表明:近几年,在我国港口停靠的船舶,二氧化硫排放量约占全国排放总量的8.5%,氮氧化物排放量占11.5%,船舶污染物已成为最严重的污染源之一。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应对这种态势,国际海事组织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发布了《2020船舶限硫令》,并已于2020年1月1日正式实施,国交通运输部海事局也实施了《2020年全球船用燃油限硫令实施方案》和《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监督管理指南》,限制船舶燃油的硫含量及排放气体污染物的含量,并开启实时监管。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船舶若想符合相关法规,就需要置换低硫混合航油或加装废气清洁系统(EGC)清除尾气中大部分二氧化硫,这都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一些不法商贩为节约成本未对船舶进行改装,仍使用高硫燃油,排放大量的二氧化硫等污染物。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585px height: 245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3/uepic/50e2c0e7-6cac-4dcf-a5d1-dc5b1a912454.jpg" title=" 摄图网_500734204_wx.jpg" alt=" 摄图网_500734204_wx.jpg" width=" 585" height=" 245" /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近日,张家港海事局运用无人机挂载尾气检测装置对船舶尾气开展检测,这是长江江苏段首次运用无人机检测船舶尾气,实现了长江江苏段船舶大气污染防治的海事监管新途径。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当天,张家港海事局工作人员成功使用无人机搭载船舶尾气传感器在张家港港口综合保障基地对航经福姜沙南水道的“SAVINA(萨维娜)”和“瑞福泰”等船开展尾气检测。在检测到“瑞福泰”尾气二氧化硫疑似超标后,执法人员立即通报港区海事处二级指挥分中心,当场调派执法人员携带燃油快检仪提前到达该轮待靠泊位候检。在随后对该船的燃油取样检测后发现该轮燃油中硫含量达到0.168%ppm,超过了法律规定。目前海事部门正对“瑞福泰”轮进行立案调查。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无人机监测方式基于无人机挂载气体检测设备,採用先进的红外烟雾嗅探技术对船舶排放的烟羽取样分析,通过测得尾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数值,分析判断船舶燃油含硫量是否超标,进而安排执法人员登船检查。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该方式可帮助执法人员快速筛选涉嫌使用不合格燃油船舶,减少疫情期间登船和人员接触风险,同时提高了检查覆盖面,把船舶排放控制区检查对象从到港船舶直接拓展到到港和过境船舶,有效震慑了违法使用超标燃油船舶。”张家港海事局双山海巡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尹杰说。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未来,张家港海事局将把无人机对船舶尾气开展检测作为长效机制,同时探索在海巡艇安装使用移动式遥感监测装置,与现有的一台无人机形成补充,建立“初筛—精筛—确定”立体监管网。 /p
  • 专家实名举报尾气检测数据造假 南华仪器涉嫌其中
    原标题:专家实名举报尾气检测数据造假  “问题检测设备是主因”  去年以来,机动车尾气检测被曝成了环境监测数据造假的“重灾区”。尽管《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自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但机动车尾气检测数据造假问题恐怕不能就此拉上帷幕。  国家“机动车排放简易工况检测装备国产化项目”总负责人、北京中关村空气污染防控联盟理事会主席颜梓清告诉法治周末记者:“目前国内尾气检测技术的误判性很高,而这将直接影响污染数据的准确性。”  作为我国“简易工况法”的技术设计人之一,颜梓清发现,尾气检测造假的情景并不是检测机构一家所能做到的,而是检测设备制造商供应了假冒伪劣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简易工况法”的检测设备所致。  据颜梓清介绍,全国约有95%的检测机构使用了“问题检测设备”。也因此,她一直以专家的名义在向有关部门陈情。  尾气检测数据造假关键在检测设备  2015年9月,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曝光了山东省济南市机动车环保检测数据造假黑幕。山东华兴汽车检测中心、济南君冠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济南正元机动车检测中心涉嫌尾气检测造假。  3家公司涉嫌造假的检测设备是由“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南华公司)和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安车公司)”销售的“简易瞬态工况法检测系统设备”。  颜梓清指出,尾气检测造假的情景并不是检测机构所能做到的,而是检测设备制造商供应了假冒伪劣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简易工况法”的检测设备所致。  “原因是真正的‘简易瞬态工况’最重要的技术功能就是通过软件程序对各项检测指标在标准化条件下的过程控制,针对各种人为造假或操作不当造成检测数据异样时的报警和禁止检测条件。”颜梓清介绍。  山东省环保厅为此组织了对南华公司和安车公司在山东省供应的“简易瞬态工况”设备进行了监督性检查。同年11月5日和12月3日,作为此次技术核查专家审核组组长的姚圣卓,曾分别签署了对这两家公司机动车尾气环检设备进行技术核查情况的报告。  对安车公司的技术核查报告称,安车公司供应的“简易瞬态工况法”检测设备没有相同名称的《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和《计量检定合格证》,不符合我国计量 法第五条中的双证管理要求,也不符合山东省环保厅于2011年颁发的《山东省机动车环保检验运营技术规范》第6条对检测设备的要求。  对南华公司的技术核查报告称,“南华公司提供的检测设备软件程序自动出虚假的数据,安装了假软件程序”。  “所以只要出现检测人为操作造假或出具虚假报告的行为,主要就是检测设备制造商提供的‘简易瞬态工况’检测设备出现了造假问题。”颜梓清对法治周末记者说。  尽管出具了报告,但是对于上述两家公司提供的虚假数据问题,官方迟迟没有下文。  “这样的结果,造成环保部门掌握的机动车排放污染数据是虚假的,对机动车污染无法控制,也是直接造成了近几年雾霾严重的原因。”颜梓清表示。  为了让政府尽早掌握到机动车排放的准确污染数据,颜梓清写了两份举报材料寄给了山东省技术监督局和山东省济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95%的检测机构在使用问题设备”  据颜梓清介绍,全国除南华公司和安车公司外,其他此类设备供应商在国内供应的“简易瞬态工况”也存在同样的问题,全国约有95%的检测机构使用了“汽车排放气体测试仪等冒充简易工况法”在向社会车辆出具虚假检测报告。  颜梓清曾当面询问相关技术监督部门的负责人,“现在雾霾这么严重,为什么不审查一下现有的汽车排放分析仪的检定规程与真正的‘简易工况法检测设备’技术指标有什么不同”?  而她得到的回应却是:“我们只接受上级领导的意见。”  “我不清楚他们究竟有什么背景,但是只要造假的‘简易工况法检测设备’存在,作为从事机动车排放污染研究的我,就不可能不站出来说话!”  颜梓清告诉法治周末记者,随着排气分析仪检测设备在市场的流通,国内原有存在缺陷的检测设备一度占据了全国机动车检测市场份额的95%。  对于政府通过这种检测技术所获得的尾气数据,颜梓清曾有过一个大致的估算,她认为现阶段的“绿标车”里有至少30%不符合国家尾气排放标准,而这30%排放不合格的车辆里,超标最多的尾气数值能够达到国家标准的8倍之多。  “这还不算上因为弄虚作假所得出来的数据。”她说。  早在1999年,颜梓清就通过调研发现当时国内尾气检测设备的误判性很高,不能满足环保需求。  颜梓清表示,我国机动车尾气检测造假问题突出,已经出现了系统性、全产业链的监测设备和监测数据造假利益链条。  这些问题,已经引起国家相关部门的重视。  2015年,国家发改委、环保部等12部委联合颁发《关于印发加强“车油路”统筹加快推进机动车污染综合防治方案的通知》,明确提出,2015年起, 开展环保检验机构专项整治工作,对所有检验机构进行全面核查,对弄虚作假、玩忽职守的机动车尾气检测机构,依法依规予以处罚,纳入黑名单管理,并向社会公 布。  此外,检测仪器设备生产及销售单位配合环境监测数据造假的,由负责调查的环境保护部主管部门通报公示生产厂家、销售单位及其产品名录,并上报环境保护 部,将涉嫌弄虚作假的单位列入不良记录名单,禁止其参与政府购买环境监测服务或政府委托项目,对安装在企业的设备不予验收、联网。
  • 安车检测突爆尾气检测造假丑闻——上市之路漫漫无期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安车检测”)首发申请已于1月22日获得通过。招股书显示,本次拟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 1667万股,欲登陆深交所,保荐机构为申万宏源证券。公司是国内机动车检测领域整体方案主要提供商,经营范围主要包括机动车检测系统技术开发和销售、机动车检测行业联网监管系统技术开发和销售等。安车检测计划募资2.16亿元用于机动车检测系统产能扩大项目、研发中心建设和补充流动资金。  据证监会官网消息,发审委就央视《焦点访谈》报道,全国多家汽车检测机构涉嫌在汽车尾气排放检测中以高科技方式造假,通过修改分析软件参数等方式人为控制检测结果,其中涉及发行人(即安车检测)及其产品一事提出问询。《中国经营报》报道,核查发现,“安车公司提供的检测设备软件程序存在数据造假、严重作弊情况,能够自动出具虚假数据,安装了假软件程序。” 而相关公开材料显示,并未有安车检测公布调查结果或对此事有进一步说明。  《经济参考报》报道,中关村空气污染防控联盟理事会主席长颜梓清曾公开实名举报该公司欺诈上市,主营产品存在违法违规经营问题,遗漏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诉讼,并且在招股书中有误导性陈述。颜梓清认为,公司没有披露取得与其主营产品名称相一致的《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资质等相关内容,涉嫌非法制造计量器具产品,应属于主营产品违法违章经营。同时,《华夏时报》报道,被认为是欺诈“铁案”的是安车检测与金铠星的诉讼被刻意隐瞒。此前金铠星诉安车检测“控制系统侵权”,此案一审被驳回,金铠星提起上诉,二审发回重审,目前该案仍处于重审状态。而安车检测在其招股说明书中并未公告。  值得关注的是,申报稿显示,2012-2014年,安车检测的检测系统销量年均增长近20%。其营业收入分别为1.97亿元、2.19亿元和 2.41亿元,净利润分别为3055万元、3574万元和3651万元。《证券市场周刊》报道,安车检测的销量大幅增长,销售收入的涨幅并不明显,净利润更是止步不前,并没有表现出公司描述的成长性。然而,安车检测依旧募资扩大产能。同时,公司与供货商之间披露的数据也有明显差异。  针对上述情况,中国经济网致电安车检测证券事务部,截至发稿,电话无人接听,邮件未予回复。  央视曝光尾气检测造假 发审委追问  据证监会官网消息,发审委会议对安车检测提出问询。发审委称,据央视《焦点访谈》报道,全国多家汽车检测机构涉嫌在汽车尾气排放检测中以高科技方式造假,通过修改分析软件参数等方式人为控制检测结果,其中涉及发行人(即安车检测)及其产品。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上述情况是否属实,发行人销售的汽车检测系统软、硬件产品是否在设计、生产、交付使用、运行和维护、监管等环节符合标准,是否存在后门等漏洞,导致检测结果可能被人为操纵、修改 (2)发行人及其关联方历史上(特别是报告期内)是否曾向汽车检测站等客户提供操纵检测结果的相关培训或服务,或者是否在知情或应当知情的情况下默许相关操纵行为的发生 (3)媒体报道的相关事项是否对发行人在手订单、正常的生产经营及后续业务的开展产生重大影响。并请保荐代表人就上述问题发表核查意见。  《华夏时报》报道,发审委的追问,缘于2015年9月的央视报道。山东省多家汽车检测机构,在汽车年检(包括安检和环检)中,利用检测设备进行违规操作,并存在人为控制汽车年检报告结果、非法牟利等问题。进一步的调查发现,完成上述违规操作,主要依赖于检测设备,相关设备的后台软件设有可以控制的“后门”。报道指称,检测设备及后台软件的提供商为两家公司,二者几乎垄断着山东乃至全国汽车检测设备市场,安车检测即是其中一家。  《中国经营报》报道,汽车尾气核查报告称,安车公司供应的“简易瞬态工况法”检测设备没有相同名称的《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和《计量检定合格证》,不符合我国计量法第五条中的双证管理要求,也不符合山东省环保厅于2011年颁发的《山东省机动车环保检验运营技术规范》第6条对检测设备的要求。检测数据不合法。核查发现,“安车公司提供的检测设备软件程序存在数据造假、严重作弊情况,能够自动出具虚假数据,安装了假软件程序。”  《华夏时报》又称,央视报道的时间节点,正好处在安车检测第二次对外发布招股说明书之后。此前的2014年5月,安车检测曾向证监会报送并对外发布招股说明书,但因故未能顺利上会。安车检测在央视报道之后,曾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一条声明,称公司董事会对此非常重视,并成立专责调查小组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不过,相关公开材料显示,并未有安车检测公布调查结果或对此事有进一步说明。有深圳媒体曾试图采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贺宪宁,但后者予以婉拒。  涉嫌欺诈上市遭实名举报 主营产品违规经营?  《经济参考报》报道,中关村空气污染防控联盟理事会主席长颜梓清曾公开实名举报该公司欺诈上市,主营产品存在违法违规经营问题,遗漏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诉讼,并且在招股书中有误导性陈述。  招股书称,环检系统是安车检测主要产品,采用工况法等方法检测机动车行驶尾气污染物排放情况,该产品2014年收入8457.49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35.43%。从安车检测披露“环检系统”中的汽油车线检测设备的介绍可以认定其是《汽油车简易瞬态工况法排气污染物测量设备》,对柴油车线检测设备的介绍可以认定其是《柴油车加载减速工况法排气污染物测量设备》。  《华夏时报》报道,名为《关于山东省环保厅组织对机动车尾气环检设备进行技术核查情况的报告》显示,经对被曝光的安车检测生产的设备进行测试,其产品存在严重问题。核查报告归纳出了23项问题,并依严重程度给予评星,其中最严重的五颗星问题有10项,四颗星问题有4项。核查报告指出,安车检测提供(生产)的设备,未取得技术监督部门的《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和《计量检定合格证》,不符合国家及山东省的要求,其检测数据不合法。该公司拼凑的“简易瞬态工况法检测设备”,在硬件配置达不到国标、行标要求,设备的关键性技术指标存在缺项、不符合标准要求等情况,重复性测试结果严重超差,检测方法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简易瞬态工况法”。  颜梓清认为,作为向社会车辆岀具检测仲裁数据报告的检测设备制造企业,没有披露取得与其主营产品名称相一致的《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资质等相关内容,涉嫌非法制造计量器具产品,应属于主营产品违法违章经营。  对于资质问题,安车检测称,环检系统不在国家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内,不需要办理计量器具许可证。颜梓清表示,既然安车检测的环检系统用于检测机动车行驶尾气排放状态,它就是属于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是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中的“汽车排放气体测试仪”的类别。而安车检测签定的销售合同中产品名称为“安车机动车工况法排放检测系统”,也印证了“环检系统”即是“简易工况法排放检测系统”,安车检测有意回避主营产品为“简易工况法排放检测系统”等误导评审组,规避法律法规,其主营产品“环检系统”存在违法违规经营。  诉讼被刻意隐瞒 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  除了主营产品涉嫌违规经营,安车检测招股书的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经济参考报》报道,举报称,安车检测供应的检测设备涉嫌伪造《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并非法生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且在招股书中进行了误导性说明,或构成欺诈发行。而被认为是欺诈“铁案”的,则是安车检测与金铠星的诉讼被刻意隐瞒。此前金铠星诉安车检测“控制系统侵权”,此案一审被驳回,金铠星提起上诉,二审发回重审,目前该案仍处于重审状态。而安车检测在其招股说明书中并未公告。  安车检测招股说明书称,2014年6月18日,北京金铠星科技有限公司以本公司向大连市机动车污染管理处销售的简易工况法尾气检测系统侵犯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为由向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大连市机动车污染管理处及本公司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并连带赔 1040990.00元,目前一审法院已完成一审庭审并宣判,驳回原告北京金铠星科技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不存在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事实上,金铠星公司不服本案一审判决,于2015年4月26日,以本案被告大连市机动车污染管理处、安车检测为被上诉人向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大连中院”)提起上诉,大连中院于2015年7月21日公开开庭审理了该上诉案件,并于2015年8月31日作出撤销一审判决,发回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重审的(2015)大民四终字第00035号民事裁定书,该裁定中,二审法院明确陈述“金铠星公司提供的证据足以证明安车检测有侵权行为”。目前,该上诉案件已于2016年1月12日开庭审理,大连市机动车污染管理处向法院递交了关于技术侵权全部由安车检测承担责任的说明材料。  “金铠星公司对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日期是2015年4月26日,安车检测招股说明书的签署日是2015年6月25日。安车检测应当知道金铠星公司对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了上诉,其招股说明书对此没有任何披露。”颜梓清表示,金铠星公司诉安车检测,涉及简易工况法尾气检测系统侵权,其结果不仅仅涉及经济赔偿问题,更涉及安车检测不得使用所涉简易工况法尾气检测系统对外提供检测设备制造和销售服务,对其经营产生极大影响,其招股说明书对此没有任何披露,违反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  销量增长净利润止步 募资扩张一倍产能  《证券市场周刊》报道,申报稿显示,业务并没有大踏步发展的安车检测募投项目却要扩张一倍产能,而公司与供货商之间披露的数据也有着明显的差异。安车检测主要产品包括机动车检测系统和检测行业联网监管系统两大类,前者中的安检系统、环检系统等是公司最主要的毛利来源。由于机动车检测具有强制性,这也是汽车检测行业发展的驱动因素之一。但早在2014年,国家出台新规,新上牌私家车六年内免检,这对公司业务有不利的影响。申报稿显示,2012-2014年,安车检测的检测系统销量年均增长近20%。销量增长明显,收入却难以同比增长,根据申报稿,2012-2014年,安车检测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97亿元、2.19亿元和2.41亿元,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3055万元、3574万元和3651万元。销量大幅增长,销售收入的涨幅并不明显,净利润更是止步不前,这意味着产品的价格开始下降。  在安车检测的检测系统产品中,环检系统、安检系统和综检系统占据了销量的98%以上。申报稿显示,安车检测的主打产品价格并未出现明显的下降。环检系统价格2012年为17.15万元/套,2014年微降至16.14万元/套 安检系统由2012年的26.74万元/套微降至2014年的 25.75万元/套。价格变化不大,销量大幅增长,收入却并没有随之上升,安车检测并没有表现出公司描述的成长性。即使如此,公司依旧募资扩大产能。  根据申报稿,安车检测计划募资2.16亿元用于机动车检测系统产能扩大项目、研发中心建设和补充流动资金。安车检测对募投项目信心满满,公司在申报稿中表示,达产年新增销售收入1.94亿元,新增净利润3162万元。奇怪的是,在2014年5月和2015年6月两份申报稿中,安车检测对未来收入和净利润的预测完全一致,产品降价和行业新政似乎对安车检测没有任何影响。  对募投项目的盈利能力坚定不移,但对公司的收入真实性,安车检测并没有十足的底气。南华仪器在上市时公布了公司前十大客户,安车检测就出现其中。南华仪器招股书显示,2011年和2012年,公司从安车检测获得了172万元和184万元的收入,后者是公司第四大和第七大客户。  在2014年和2015年两次披露的申报稿中,安车检测也公布了主要供应商。在2014年首次披露的申报稿中,安车检测公布的前十大供应商,除了前两大客户在千万元上下外,其余供货商都在百万元水平。申报稿显示,2011年,南华仪器是安车检测第七大供应商,获得的采购金额为206万元,与南华仪器披露的金额相差34万元,幅度近20%。2012年,安车检测从第十大供应商深圳市华成峰实业有限公司获得的采购金额为182万元,南华仪器并没有出现在安车检测的前十大供应商中。在上市获得监管部门通过后,安车检测又爆出了检测造假的新闻,主业就是检测的安车检测竟然发生了检测造假的丑闻,问题缠身的安车检测的上市之路仍然漫漫无期。
  • 广州试行汽车尾气新检测方法 费用提高
    小车检测费6月起升至70元 至少3万辆车将被迫淘汰   本报讯 广州在汽车年审时将逐步启动新的机动车尾气检测方法,用更加准确的简易工况法来代替现在的怠速法。环保部门表示,此举将进一步加强对广州机动车污染的控制,改善广州空气质量。根据已经实行这项新方法的国内其他城市的经验看,预计约有10%~15%的车辆无法通过首次检测。尾气检测费用也将大幅提高,小车将从现在的20元涨到70元,不过从今日到6月前的试行期间,收费仍按20元的标准实行。   这种更严格的检测方法实行后,到底有多少车辆无法通过检测呢?市环保局机动车污染控制处负责人表示,到6月1日,全市的机动车年检都将采用更准确的简易工况法来检测尾气,届时,如果无法通过尾气检测的车辆,将有30天的维修期,30天后仍然无法通过检测,就不能通过年检。   该负责人说:“根据国内已经实行该方法的其他城市的经验,实施新的检测方法后,广州160万辆汽车中可能有10%~15%的车辆不能通过首次检测,这些车中又大概有20%~30%即使经过维护也不能达标,不能再在广州行驶。”这意味着广州大约有3.2万辆~6.7万辆的汽车因此而被迫淘汰,其中以黄标车居多。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在实际检测过程中,怠速检测法容易给少部分车主留下“作弊”空间,有的司机会临时调校降低汽车怠速,这样发动机发动时用油就减少了,尾气排放就少了,从而出现了“检测过关,上路超标”的情况。   尾气检测换新招 费用为何会更高   简易工况法为何更加准确?   全面模拟汽车路面实际行驶状况   所谓简易工况法测试方法,就是使用汽车底盘测功机等设备,通过在转鼓试验台上模拟汽车在道路上的实际行驶状况,对汽车排气污染物进行测试的一种方法。相对于目前采用的怠速检测法,它能够全面检测到车辆在路上行驶加速、减速、怠速、匀速4种行进状态下的尾气排放情况,并通过技术叠加,计算出汽车单位行驶里程的污染物排放量,有利于机动车排放因子的计算,以及建立机动车排放清单,大大减少车主“作弊”的可能。不仅如此,它还可以准确地检测出怠速法检测不到的氮氧化合物的排放量。   环保部门有关人士表示,以汽油车为例,被测车辆在机器上模拟时速25公里的路面行驶状况,大约90秒后将车速提至每小时40公里,同时汽车排气口与汽车排气分析仪连接,整个程序需5分钟左右,比原来的检测方法快一倍。   汽车尾气检测费用为何更贵?   新检测线设备投入费用高   从2006年全市第一个采用简易工况法进行机动车排气检测的示范检测站建立以来,广州一直在为全面推行简易工况法做准备。但尾气检测费用的增加,也是政府部门慎重行事的重要原因。去年10月,广州市物价部门就做出批复,鉴于该方法的推行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安装相应的检测设备,物价部门特别核准采取该方法进行的尾气检测收费执行新标准,其中轻型小汽车的检测收费标准由原先的20元/次提高到70元/次,而中型车和重型汽车的检测收费标准则分别为80元/次和90元/次。该收费标准将作为试行价格先执行1年,然后根据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由市环保局进行绩效评估后,再向市物价局申报正式收费标准。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新检测方法所使用设备的价格比原来高很多,“原来一台双怠速检测法的设备只需要几万块,但现在一条新检测线的设备需要30万到40万元之间,这些检测机构作为民营单位,投入的成本需要自己承担,政府目前没有对检测机构更新检测设备给予任何财政补贴,需要他们从检测费用中回收。”   目前广州已有140条简易工况法检测线,其中汽油车107条,柴油车33条。但市环保局机动车污染控制处负责人表示:“从4月11日到6月1日只是试行阶段,按照一定比例对车辆使用新方法,例如开始只有10%的车用工况法检测尾气,然后增加到20%、30%……在6月1日前,无论何种方法测尾气,都按原来的20元来收费。”   检测不过关如何维护?   发动机、油品和尾气净化装置   需要提醒车主的是,简易工况法实行后同样有两次机会,首次检测不合格的,将有30天的维修期,可以在此期间对车辆进行维护,然后进行复查。据环保部门估计,维护后通过复查的比例还是比较高的,将有七八成的车辆可以通过。   那么如何对车辆进行维护呢?华南理工大学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教授梁荣光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即使是绿标车,在使用一两年后都可能尾气超标,这与使用情况有关系。车主应该先检查发动机有无问题,火花塞、辐射环等,损坏的要及时更换 其次要使用好的油品,并及时更换机油 再不行就只有安装好的尾气净化装置了。”   但也有车主担心,安装尾气净化装置价格昂贵不说,汽车的动力系统还会受到影响,排气不畅。对此,梁荣光表示,目前市场上的尾气净化装置有几十种,比较成熟的是三元催化器,价格在两三千元之间,主要是公交车、公务车和部分想变成绿标的黄标车在使用。   不仅是年审时会测尾气,广州目前也正在进行为期一个月的机动车污染专项整治,并设置了13个路检点,查排气超标车辆。去年亚运会前后,广州环保部门和公安部门曾经开展以整治排气超标车辆和冒黑烟车辆为重点的联合执法工作,有831辆排气超标车辆被暂扣机动车行驶证。亚运会结束后,这一措施曾经中止。但现在广州市已经明确,对超标车辆仍然可以采取暂扣行驶证的措施,有关通知近期会下发到交警部门。
  • 汽车尾气检测设备普遍不过关
    在全社会治霾防污的共识下,本应成为监管要害环节的我国机动车尾气检测却乱象丛生,有业内人士甚至毫不客气地批评为&ldquo 基本失控&rdquo 。其中,不符标准不合规范导致的检测设备普遍不过关是重大&ldquo 硬伤&rdquo 。&ldquo 机动车环保检测的目的是找出高污染车,实现这一目标的前提是检测要规范、标准。但是遗憾的是,由于各方面监管不到位,再加上一些利益的驱使,使得检测设备本身就问题不少&rdquo ,前环保部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研究员韩应健说。   硬件无门槛软件多造假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检测机构&ldquo 杂、乱、多&rdquo ,检测设备不靠谱,检测程序不规范,导致目前在新车(销售前)和在用车(销售后)尾气检测两个环节,存在大量造假行为。各地机动车检测方法和检测标准限值不统一,新车排放标准限值与在用排放标准最高相差20多倍。   早在2011年,环保部对全国近千家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开展检查,排查出各类违法违规和不规范检测问题200余项。环保部随后发文指出,&ldquo 一些地区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工作暴露出检测程序不规范、检测设备可靠性差、从业人员技术水平低等问题,个别地区甚至出现玩忽职守、弄虚作假现象,严重影响了机动车污染防治政策措施的实施效果。&rdquo   现已退休的韩应健研究员当年参与了这次检查,&ldquo 当时的资料,我仍然保留着,有些问题至今仍然存在。&rdquo 最突出的一个问题是,虽然机动车尾气检测设备有相关技术标准,但这些标准属于推荐标准,不具备强制性,因而使得检测设备的市场准入形同虚设。   &ldquo 如果不能强制执行,计量设备就没有准入门槛,相当于没有标准。&rdquo 韩应健不无忧心地说。&ldquo 于是,市场大量出现不断压低设备售价,以最低价格争夺市场的情况。&rdquo   环检机构不仅在设备等硬件方面存在问题,还有更加恶劣的软件造假问题。由于检测控制软件由各个设备商自己开发,&ldquo 设备商为了迎合检测机构招揽车主的需求,随意调试操作软件,标准该低就低,该高就高。&rdquo 经过软件造假,车辆是否装有尾气净化的催化剂,检测数据都相差无几 行驶3万公里与行驶25万公里的车,检测结果也几乎相同。&rdquo   &ldquo 检测设备问题使得车辆检测结果&lsquo 打折&rsquo ,很多高排放汽车因此侥幸通过检测。&rdquo 韩应健称,&ldquo 高排放汽车数量虽然是少数,但排放污染占的比例多,因此影响和拖累了空气改善。更为恶劣的是,对不合格的检测设备开绿灯,造成我国车辆尾气检测设备和检测数据陷入长期造假的恶性循环&rdquo 。   国家标准非强制 关键指标不测试   精确的尾气检测设备是准确检测车辆排污量的重要技术措施,然而,国内缺少对机动车尾气检测设备的计量检定规定和手段,表面上尾气检测法规标准全、监管环节多,其实法规标准杂乱无章,尤其是没有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无法形成有效监管。   据了解,国家对法定管理的计量器具实施制造许可证制加计量检定制度,我国的计量法要求尾气检测设备必须取得制造许可证。但法定的国家《计量器具目录》里并未包含尾气检测设备,仅包括检测设备的分析仪器。一些正规尾气检测设备企业认为,&ldquo 这是从生产源头就放弃了监管&rdquo 。   而地方环保部门在对环检机构进行验收时,主要关注场地、人员、资质材料等问题,对设备考核的内容较少,无法对检测数据质量进行考核。北京建筑大学机电与车辆工程学院姚圣卓博士多年来一直从事机动车环保检测方法研究。他介绍说,目前我国机动车尾气检测方法主要有4种,即双怠速法、稳态工况法、简易工况法和瞬态工况法,其中简易工况法最为先进。   姚圣卓博士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目前,由于尾气检测设备的国家标准(GB18285-2005)《汽油车简易瞬态工况排放检测系统》和环保部颁发的(HJ/T290-2006)《汽油车简易瞬态工况法排气污染物测量设备技术要求》都非强制执行,各地质监局唯一委托的计量检定机构是当地的计量科学研究院,他们对检测设备的技术考核内容普遍脱离上述标准中的技术指标要求,甚至将&ldquo 污染物排放质量&lsquo 毫克/秒&rsquo (mg/s)流量测试改为稀释氧浓度测试&rdquo ,对变载荷加载滑行、响应时间、加载误差、一致性、压力、温度、流量重复性等关键性指标完全不测试,&ldquo 这使得滥竽充数、假冒伪劣的尾气检测设备屡屡通关,得以顺利取得尾气检测《计量检定证书》&rdquo 。   &ldquo 全国使用简易工况法对在用车尾气排放进行检测的设备约有4000套以上,但90%是拼凑的假冒伪劣技术,检测数据误差高达30%以上。&rdquo 国家机动车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关村空气污染防控联盟理事会主席颜梓清表示,我国各地在机动车尾气检测方面普遍存在监管不力、检测机构作假作弊现象,使机动车尾气检测流于形式。   颜梓清向记者出示了一张关于2014年山东省183家检测机构647条检测线设备自查结果的表格。这份自查结果显示,山东省环检机构的检测设备中,除北京金铠星科技有限公司和佛山分析仪有限公司外,其他厂商的检测设备均为拼凑而成,比例高达95%。颜梓清表示,这种拼凑设备的问题在国内环检机构中&ldquo 很普遍&rdquo 。   &ldquo 三不是红顶机构&rdquo 垄断计量认证市场   中关村空气污染防控联盟由机动车、工业、扬尘、生活污染防控四个领域的企业和专家组成。中关村空气污染防控联盟的调查发现,计量认证机构串通造假是环检设备普遍造假的症结所在,这些机构垄断市场,其认证造假衍生了机动车尾气检测生产设备、检测报告等一系列造假行为。   颜梓清将这些计量认证机构称为&ldquo 三不是红顶机构&rdquo 。&ldquo 它们不是政府机构,不是技术研究的专业机构,不是法人性质的承担行为责任的机构。但这些机构却可以参与政策的制定、技术的权威评审和市场的监管控制。&rdquo   颜梓清认为,要打破检测认证机构的垄断,应加快发展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服务,让不同所有制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各环节的技术考核报告、检测报告都应向社会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让尾气检测数据真实有效。   针对汽车尾气检测市场乱象,多位专家建议,要全面清查检测设备,计量和环保部门需委托专业技术机构对检测设备技术进行全面考评,对不符合国家标准和检测数据误差高于10%的设备要禁止其检测。同时,有关部门要将对环检机构的监管改为对检测数据质量的监管,生产检测设备需要取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CMC),确保检测设备质量 使用检测设备进行检测,需要取得实验室资质(CMA)以确保数据质量。   姚圣卓建议,全国重点地区应统一尾气检测方法,加快相关标准、法规、规程和技术要求的制定、补充和修订,研发尾气排放检测用和检定用新方法、新技术和新设备。   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去年印发了《加强&ldquo 车油路&rdquo 统筹加快推进机动车污染综合防治方案的通知》,要求自2015年起开展环保检验机构专项整治,对所有检验机构进行全面核查,对弄虚作假、玩忽职守的机动车尾气检测机构,依法依规予以处罚,纳入黑名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 专家建议所有汽车配备尾气监测仪器
    “要减少车辆超标排放尾气,一定要把好机动车的定期检测关。执法部门必须配备相应的尾气监测仪器 。”蔡天从建议,不管是营运车还是私家车,只要是机动车,检测单位都要严把检测关,对于尾气排放不符合要求的机动车,可以通过不发放行驶证的方法,让未达标车辆无法上路,一旦这些未达标的车辆随意上路,就属于无证驾驶,那么执法部门就可以按无证驾驶对其进行处理。   “达到报废年限的营运车辆,如经过检测尾气排放不符合标准的,要进行强制报废 非营运车辆未能达到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的,应该建议其报废,如有必要,也可进行强制报废。”他指出,机动车尾气检测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进行检验检测工作,对于弄虚作假的单位应该责令其停业整顿,严重者可取消其营运资格。
  • 合工大科研成果攻克汽车尾气排放治理难题
    面对范围广、污染重、长时间出现的雾霾天气,大气污染治理尤其是汽车尾气排放治理的问题成为社会焦点。近日,合肥工业大学的一项科技研究成果,清除柴油机尾气排放中的颗粒物(PM2.5)效果显著,而柴油机是汽车PM2.5排放的最主要的来源。因此,此项技术成功地攻克了汽车尾气排放治理难题。 汽车尾气减排技术发布会   据统计,2011年我国机动车颗粒物PM排放总量为62.1万吨,其中柴油车颗粒物排放量达到85.4%。合肥工业大学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千人计划”特聘专家刘屹教授及其科研团队,经过多年科技攻关,成功研制出拥有完全自主产权的柴油机颗粒物捕集系统DPF,可降低汽车排放主要污染物达95%以上,近日,省科技厅组织了对该成果的鉴定会,专家组一致同意项目通过鉴定。 合肥工业大学党委书记 李廉 项目负责人刘屹博士作DPF和SCR技术与产品汇报   据介绍,该项目使用主动再生技术的DPF系统,通过对柴油车排气系统进行改造,以堇青石蜂窝陶瓷或炭化硅等高孔隙率的材料制成的壁流式的过滤通道载体来过滤捕集尾气中的颗粒物,当捕集器中的颗粒物充满到设定程度后,通过特殊设计的再生设备,将捕集到的颗粒物氧化,生成二氧化碳排除,使捕集器可以一直循环使用,从而达到长期有效的清除尾气中颗粒物排放的目的。 主动再生设备(DPF)展示   实验证明,该技术还具有再生自动控制、对燃油品质无要求、对发动机工作没有任何影响、使用维护简单等优点。据测算,仅仅对安徽省公交系统中国三排放标准以下的“黄标车”进行排放净化改造,每年即可减排颗粒物污染近千吨。 技术设备展示   目前,该技术已经在安徽省阜阳市和池州市公交公司、常柴股份等企业得到应用,并正在准备应用到合肥市公交公司。采用该技术后,汽车尾气噪音明显降低,行驶时冒黑烟的现象消失。
  • 机动车尾气遥感检测上路 多位专家认为不靠谱
    固定式遥感检测仪、遥感监测车最近纷纷上路,扮演起揪&ldquo 墨斗鱼&rdquo (尾气超标车)的角色。   但业内多位专家日前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独家采访时表示,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没有经过充分的科学论证,检测方法也存在诸多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强制推行,并不利于大气污染防治。   &ldquo 大气污染防治要做到防、控、治,遥感检测技术既不能分析出机动车污染量,也无法控制污染量,更不可能是治理技术。&rdquo 11月10日下午,国家机动车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颜梓清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说。   遥感检测准确性存疑   机动车尾气污染已成为影响城市空气质量的主要来源,是近年来全国各大城市雾霾频发的重要成因。   中科院等机构的研究结果显示,城市中机动车尾气排放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和氮氧化物分别占城市总污染物的60%~70%、40%~50%、30%~40%,并随着机动车数量的增长呈上升趋势,而其中超过一半来源于占机动车总量不到20%的高污染车的排放。   10月24日,国家发改委等部委发布的《加强&ldquo 车、油、路&rdquo 统筹,加快推进机动车污染综合防治方案》(下称《方案》)提出,&ldquo 2015年起,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的地级及以上城市推行遥感检测法&rdquo 。   按照《方案》设计的思路,通过遥感检测法,将排放不达标车辆信息通过政府公共信息平台提供查询服务。同时,建立环保、公安等部门信息定期交换机制,环保部门通过短信等方式及时通知车主,要求其尽快通过维修等方式确保车辆排放达标,并于2个月内进行环保检验,对3次被检测到不合格而未参加环保检验的,以及连续3次不能通过环保检验的车辆不予核发环保合格标志。   在有关部门助推下,最近一段时间,机动车遥感检测设备开始在各地一窝蜂地出现。   北京市计划在2017年以前,新投入150套固定式遥感检测设备,新增20辆遥感监测车,对上路行驶车辆排放实施24小时监控 天津市去年引进1辆遥感监测车,最近又增加了8辆,并多次对超标排放、冒黑烟大型车辆(含过境外埠车辆)进行专项执法检查 银川、合肥、青岛、杭州、西安等城市也纷纷添置机动车遥感检测设备。   &ldquo 《方案》带有误导性。&rdquo 颜梓清对本报记者说,《方案》似乎将遥感检测法作为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的唯一手段了。   &ldquo 更重要的,遥感检测的准确性到底有多大?&rdquo 颜梓清说,依目前的技术水平,遥感检测最多告诉你,&ldquo 你可能有病了&rdquo ,但到底有没有生病、是什么病、怎么治,遥感检测没法正确告诉你。&ldquo 像天津那样,冒黑烟大型车辆连肉眼都看得出来,遥感检测不是多余吗&rdquo ?   遥测法是指利用光学原理远距离感应检测行驶中的在用汽车的排气污染物排放浓度的方法。遥感检测设备厂商号称&ldquo 只需0.7秒的时间,就能鉴别出高污染、高排放车辆,检测出一辆车所排放的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碳氢化合物、氮氧化物以及烟度等污染指标&rdquo 。   但在颜梓清等专家看来,&ldquo 影响遥感检测的因素实在是太多了。&rdquo 她举例说,汽车尾气排出后,立即在空气中扩散和稀释,稀释浓度的变化受空气扰动和风向风速等因素的影响,直接测量排气烟羽中的各污染物浓度不能有效地反映车辆的实际排放状况。   某遥感检测设备厂商有关专家也承认,&ldquo 遥感检测有效数据不高,高污染排放车辆的识别率不理想,车型的差别如排气管高度的不一致也会带来测量误差。&rdquo   一个明显的证据是,车辆在道路上行驶时车况是在不断变化的,加油或踩刹车时,其操作性能和发动机的运行状况就会发生明显变化,排放状况也将发生明显变化。此外,道路条件、太阳光等在一定程度上也对遥感检测结果有影响。   &ldquo 用遥感检测机动车尾气排放情况,汽车开过去是一个数据,再开回来又是另一个数据。你说应该相信哪一个?&rdquo 颜梓清说。   遥测不应成执法工具   本报记者在采访中注意到,北京、广东、江苏、山东等地已出台了有关机动车遥感检测的地方标准,不仅具体指标差别较大,甚至连机动车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公式都没有。  &ldquo 如果没有计算公式,采集到各种污染物数据后,又是如何最终得出结论的?&rdquo 颜梓清说。   北京市《在用柴油汽车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遥测法)》介绍,该遥测法要求的环境条件是测量地点的风速每小时不得持续超过5米 测量地点环境温度应当在5℃~45℃的范围内 测量地点相对湿度小于80%。条件非常苛刻。   而广东省《在用汽车排气污染物限值及检测方法(遥测法)》规定,检测地点的风速每小时不得持续超过10米 检测地点环境温度应当在5℃~45℃的范围内 检测地点相对湿度小于80%。   广东省这一地方标准也承认,会出现&ldquo 多次检测数据不一的情况&rdquo ,解决的办法是&ldquo 对于同一辆汽车的多次有效检测,检测结果取多次检测结果的算术平均值&rdquo 。   对于遥感检测能够检测出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碳氢化合物、氮氧化物的说法,颜梓清等多位专家也表示质疑。   10日,国家机动车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给本报记者提供的《新车型式认证与在用车检测能力差异分析表》显示,目前机动车检测所采用的简易瞬态工况法可检测新车国Ⅳ标准项目中的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氮氧化物三种污染物质量(克/公里),而稳态工况法、双怠速法和遥测法均检测不出这些污染物质量。   车辆尾气遥感检测技术于上世纪80年代末开始在美国出现,目前已在北美、欧洲、东亚等国家和地区得到应用。   但这一检测技术主要还是用于高排放车识别、清洁车豁免、I/M项目评估、车队排放特征调查、机动车排放清单建立、过境高排放车辆限行。更多的是用于排放特征研究,并没有作为执法工具。   遥感检测与检测站检测互为配合   我国主要通过机动车尾气年检、日常的路检和巡检来掌握机动车污染排放情况。&ldquo 机动车定期送检是一种非常重要的常规检测方法,是检测方面的主力军。&rdquo 10日下午,环境保护部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研究员韩应健表示,遥感检测如果是作为粗线条的机动车尾气排放情况普查,把那些可疑的超标车抓出来,送到检测站检查,这是可行的。   从2014年开始,公安部和质监总局改变了非营运性机动车年检制度,为每六年1次。现行的机动车尾气强制性检测模式还没有改变,而目前我国城市机动车尾气在线排放监控几近空白,给环保部门开展高排放车和黄标车污染的管理增加了难度。   上述专家表示,采用机动车尾气遥测系统对道路行驶中车辆进行尾气监测,确实可以快速地发现行驶中的高排放车辆,但遥感检测法只能代替目测,在特定路段对小部分车辆进行污染识别,但会增加监测路段交通阻碍。   《方案》中也要求在2015年全面采用电子标志,其实新信息化物联网技术RFID(无线射频识别)就可解决超标车和高污染车上路执法的问题,而且可对每辆车排污量进行跟踪,控污效果会比遥测好得多。   &ldquo 由于数据准确性差等问题,遥感检测法不能作为检测车辆尾气排放是否超标的计量仲裁执法工具。&rdquo 韩应健说,遥感检测与检测站检测,是相互配合的关系,而非替代关系。   颜梓清对本报记者说:&ldquo 我国大气污染防治历时多年,投资巨大,但收效甚微。不能不反思治理手段和方法存在的问题。决策部门如果从大气污染防控防治的效果出发,选择的技术措施就不会一错再错。&rdquo   &ldquo 遥感检测数据有效性差,只能作为尾气检测的辅助手段。&rdquo 北京理工大学机械与车辆学院教授刘昭度建议,相关领域的专家近期共同起草了一份《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的问题与建议》的报告,并尽快呈交给发改委、环保部等部委。
  • 中国版尾气门:从检测者到生产检测设备者的全链条造假
    尾气检测造假溯源:安车检测、南华仪器山东遭查 中国版“尾气门”  编者按/ 从检测者到生产检测设备者的全链条式造假,令汽车尾气检测这一重要环保举措形同虚设,令公众惊诧。但相比于德国大众尾气排放造假,这件牵涉更广阔的丑闻,在被曝光6个月后,仍未有全面查处和深度纠正,一方面因相关部门不作为,深层则在于源头监管缺失、部门间利益掣肘̷̷  一线调查  尾气检测造假溯源:安车检测、南华仪器山东遭查  触痛中国的雾霾时聚时散,控霾手段持续升级,但在公众敏感的汽车尾气领域,一场从检测机构到检测设备生产企业造假的现象,在被媒体曝光6个月后,至今仍未见最终处理结果。这让新近实施的《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面临尴尬。  近日,《中国经营报》记者独家获得的山东省环保厅调查报告显示,多家尾气检测公司涉嫌提供造假数据。在央视2015年9月曝光山东等四省在内的机动车尾气检测数据造假黑幕后,各省至今没有任何问责。  山东作为我国机动车保有量第二大省,在曝光尾气检测造假后,相关部门的态度,一度被业界指责为“凸显尾气检测背后利益博弈”——相比山东省环保厅调查的积极态度,济南市环保局则匆匆回应“设备合格”,在有关部门被举报“行政不作为”后,环保部在山东推行的尾气大数据检测试点企业却遭到有关部门调查。  业内专家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国机动车尾气检测造假问题突出,已经出现了系统性、全产业链的监测设备和监测数据造假利益链条。机动车尾气检测成了环境监测数据造假的“重灾区”。  本报调查发现,在数据造假背后,更存在跨部门沉珂及“红顶产业”链条,这导致绝大多数检测设备在生产环节中即“裸奔”,缺乏源头上的监管。  2015年,德国大众汽车在美国的柴油车尾气排放造假被曝光,并随即成为震惊世界的丑闻,而我国这种“全链条式”尾气造假,被业界认为比前者更具广泛性和严重性。也因此,专家建议应对具有主观故意的检测数据造假行为、及相关设备生产的“留后门”行为进行严罚。  曾在媒体曝光三天后即表示“没有发现不合格仪器设备”的济南环保局副局长秦立华,在2016年2月19日接受本报采访时则称,目前省环保厅仍在组织调查过程中。  全链条造假  2015年9月12日,央视《焦点访谈》曝光了包括山东等四省在内的机动车尾气检测数据造假黑幕:黄牛收钱让尾气超标严重的车辆顺利通过检测 生产厂家指导检测机构造假 设备生产时即存在可以更改数据的“后门”̷̷这一新闻旋即引爆舆论,不少评论认为,公众积极配合以车辆限行控霾,但车辆尾气检测却如此造假,令限行政策打折,更有舆论对尾气检测之外的相关检测真实性产生质疑。  记者发现,在上述丑闻被曝光的6个月中,除了山东省环保厅积极调查外,其他各省至今没有下文。  根据报道,山东华兴汽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济南正元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济南君冠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三家企业,因通过短时拔取集气管、替换车辆检测数据等违法手段,为多辆机动车出具虚假检测报告分别被当地环保部门罚款5万元。  同年9月18日,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向省内各市环保局发出《关于开展全省机动车环保检测线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重点检查检测仪器设备、检测控制系统、数据传输系统等环检线各个环节,凡存在参数修改、模拟软件等功能,可用于检测数据造假的或设置造假装置的,必须停检查处,限期整改 凡具有造假隐患的设备,要予以曝光,依法取消环检资格,并不再对相应设备进行联网验收。  该通知还明确要求,“将此次曝光的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生产的检测设备作为重点,实行逐台检查。”  截至目前,山东省环境保护厅的调查结果仍未公布。《中国经营报》记者从有关渠道独家获得汽车尾气核查报告。  报告称,安车公司供应的“简易瞬态工况法”检测设备没有相同名称的《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和《计量检定合格证》,不符合我国计量法第五条中的双证管理要求,也不符合山东省环保厅于2011年颁发的《山东省机动车环保检验运营技术规范》第6条对检测设备的要求。检测数据不合法。  核查发现,“安车公司提供的检测设备软件程序存在数据造假、严重作弊情况,能够自动出具虚假数据,安装了假软件程序。”  “检测系统软件设计混乱,版本较多,检测过程中缺少过程数据监控功能,控制软件设计存在后门文件,可实现修改、取消监控功能,跳过自检项目等功能,存在严重的数据篡改和作弊问题。”另外,地方环保局监控平台缺少过程数据监控的有效手段,无法掌握区域污染物排放真实情况,不能对检测作弊进行有效防控。  对南华公司的技术核查报告称,“南华公司提供的检测设备软件程序自动出虚假的数据,安装了假软件程序。”  在《焦点访谈》曝光尾气造假的第三天,即9月14日,长期负责机动车排放检测机构建设及检测设备验收工作的济南市环保局副局长秦立华等人在新闻发布会上宣布“经过核查,这3家企业的仪器设备符合发证期间的标准要求,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发现不合格的仪器设备。”  秦立华在2016年2月19日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关于检测机构和设备造假提供虚假数据等,山东省环保厅正在组织调查。“至于焦点访谈报道后,关于设备合格问题,主要依据检测设备是否获得制造器具许可证,许可证是必须的。”  2015年,德国大众汽车在美国的柴油车尾气排放造假被曝光,并随即成为震惊世界的丑闻,而我国这种“全链条式”尾气造假,被业界认为比前者更具广泛性和严重性。也因此,专家建议应对具有主观故意的检测数据造假行为、及相关设备生产的“留后门”行为进行严罚。  试点企业遭查  目前, 在世界科研领域形成共识的是,汽车尾气是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总量的主要来源,其排放的氮氧化物和颗粒物超过90%,碳氢化合物和一氧化碳超过80%,这也是造成光化学烟雾和灰霾的主要原因。也因此,控霾对于城市和人口集中地区而言,以控制尾气排放为目标的车辆限行措施被普遍推行,并获得公众积极配合。  事实上,早在几年前,有关部门就已开始重视尾气检测造假问题。2011年,环保部曾发布《关于开展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检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该通知称,“一些地区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工作暴露出检测程序不规范、检测设备可靠性差、从业人员技术水平低等问题,个别地区甚至出现了玩忽职守、弄虚作假行为,严重影响了机动车污染防治政策措施的实施效果,造成了极为不良的社会影响。”  国家“机动车排放简易工况检测装备国产化项目”总负责人、北京中关村空气污染防控联盟理事会主席颜梓清公开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南华公司、安车公司销售的此类设备约占全国市场总量的80%以上,非法收入超过10亿元,每年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涉及的非法收费约80亿元。”  颜梓清说,除南华公司和安车公司外,其他此类设备供应商在国内供应的“简易瞬态工况”也存在同样的问题,全国约有95%的检测机构使用了“汽车排放气体测试仪等冒充简易工况法”在向社会车辆出具虚假检测报告。  《中国经营报》记者获得的一份内部文件显示,山东省环保厅曾对检测设备做过一次摸底调查显示,2014年山东省对183家检测机构647条检测线的设备自查发现,除北京和佛山两家公司外,其他厂商的检测设备均为拼凑而成,约占95%。  山东省开始着手解决尾气造假。为此,2015年年底国家环保部将机动车污染综合性防控试点项目——云检测——放在济南。公开信息显示,云检测可以做到对尾气检测全过程进行质量监控,可杜绝检测作假,保证检测数据准确。  然而,《焦点访谈》曝光的尾气丑闻却迟迟没有结果。来自有关内部材料显示,致力于尾气治理的专业人士于2015年年底向山东省纪委、环保厅和质量技术监督局递交了举报有关部门和有关个人“行政不作为”材料。  结果,环保部在山东的试点企业却遭到调查。《中国经营报》记者获得的由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15年12月31日出具的通知书显示,驾道山东检测运营服务公司因涉嫌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不符合资质要求等,应接受调查。  驾道山东检测运营服务公司有关人士则表示,该公司是国务院、环保部等授权并获得各项资质的试点企业。  据报道,在2015年环保部第一阶段对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9个城市的污染源解析中,北京、杭州、广州、深圳等城市的首要污染物的主要贡献者。四川大学催化材料研究所所长陈耀强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机动车尾气中含有多环芳烃等16种高致癌物质,可进入人的血液,且我国人口的高度集中分布导致机动车的集中分布,机动车尾气已对城市居民健康造成严重威胁。  而机动车这种流动性污染源仅靠区域性防治,监管难度大,不少车辆到没有开展尾气检测的地方取得环保合格标志,成为监管者面临的难题。  也因此,限行措施之外,更严格的、从源头上进行的车辆尾气排放监测、检测,被学者认为应当成为控霾的深度措施,且近年来,各级政府实施了多项治理措施,如建立在用车尾气监测、环保标志核发等管理制度,逐步提高机动车排放标准和油品质量,各地加速淘汰老旧车和黄标车。  “源头裸奔”困境  山东省环保厅技术核查专家审核组组长姚圣卓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则表示,根据我国《计量法》要求“向社会出具公众数据的计量器具必须取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市场上几乎所有的尾气检测设备都没有取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而负责该项工作的则是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本报记者查阅发现,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没有将“国标(GB18285-2005)”附录B《汽油车简易稳态工况排放检测系统》和附录D《汽油车简易瞬态工况排放检测系统》纳入到我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型式批准部分)》中 也就是说,现在90%以上尾气检测机构购买的《简易工况法设备》根本就没有取得《制造器具许可证》,生产源头就没有监管。  “导致机动车尾气检测全行业普遍造假现象,公正计量和检测数据质量监管部门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颜梓清向《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  业界认为,在这样的背景下,极易促生“红帽子产业”链条。调查显示,各省质监局唯一委托的计量检定机构是各省的“计量科学研究院”,其技术考核内容所依据的,是被指责完全脱离国家标准要求的技术指标,甚至将污染物排放质量“毫克/秒”(mg/s)流量测试改为稀释氧浓度测试,对“变载荷加载滑行、响应时间、加载误差、一致性、压力、温度、流量重复性”等关键性指标完全不予测试。  有关举报认为,山东省环保厅发现的检测造假的情形,并不是检测机构所能做到的,而是检测设备制造商供应了假冒伪劣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简易瞬态工况”的检测设备。  原因则在于,真正的“简易瞬态工况检测方法”,其最重要的技术功能即可以通过软件程序,实现对各项检测指标在标准化条件下的过程控制,而针对各种人为造假或操作不当造成检测数据异样时,则可以进行报警和采取禁止检测措施。  这就导致检测机构使用“汽车排放气体测试仪”等冒充“简易瞬态工况法”以求获得设备合格《计量检定证书》,而国家并没有颁发“汽车排放气体测试仪”相应的技术标准,且计量检定和检验机构资质认定(CMA)时,相关机构没有对软件控制系统进行审查。  资料显示,有关人士向山东以及国家环保部、国家质检总局举报了南华公司、安车公司、其他公司和山东省95%的排放检测机构涉嫌使用“汽车排放气体测试仪等冒充简易瞬态工况法”骗取《机动车排放尾气检测实验室》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CMA)》,并向社会车辆出具“简易瞬态工况法”的虚假检测报告。  业内人士认为,要治理尾气污染,尾气检测必须重构秩序和标准,《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只能是权宜之计。  根据《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要求,社会环境监测机构以及从事环境监测设备维护、运营的机构,如果有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出具虚假监测报告的,该机构和涉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报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禁止其参与政府购买环境监测服务或政府委托项目。
  • 广州新式尾气检测设备不足 检测暂未全面开展
    原定于8月1日开始在广州全面实施的“简易工况法”尾气检测标准,因故没有全面实施。   记者至车管所检测站调查发现,广州车管部门下属机动车检测站大多仍在使用老式怠速法检验机动车尾气装置,而首次申领绿色环保标志的新上牌车辆,无需进行尾气检测。   上周,广州市环保局发布消息称,8月1日开始广州将实行全新的“简易工况法”尾气检测方式,在车辆年检时结合怠速检测法,对车辆尾气排放进行双重检验。   车管部门有关人士表示,目前广州机动车检测站中,拥有新式设备的站点“寥寥无几”,绝大部分仍在使用怠速法检测。“新的设备仍在等待质监局的质量检测,过关后还需要调配资源,为检测站配备才能正式投入使用。”   环保部门介绍,广州市已有“十多家”检测站配备了“简易工况法”设备,与车管部门所介绍的不符,相关检测价格也未进行公布。
  • 汽车尾气遥感检测标准即将发布
    p   我国汽车尾气遥感检测自2000年左右开始,设备生产企业目前生产有固定式遥测设备和移动式遥测车辆。固定式遥测设备分为水平式固定尾气遥感检测设备和垂直式固定尾气遥感检测设备。 /p p   截至2016 年底,全国约有70 余个城市应用尾气遥感监测设备开展道路车辆尾气检测 全国已建设机动车遥感监测设备400余台(套),其中固定式遥感监测设备150 余台(套),移动式遥感监测设备250 余台(套)。京津冀地区已建设机动车遥感监测设备共计82 台(套),其中北京市固定式遥感监测设备10 台(套),移动式遥感监测设备22 台(套) 天津市固定式遥感监测设备18 台(套),移动式遥感监测设备19 台(套) 河北省固定式遥感监测设备2 台(套),移动式遥感监测设备11 台(套)。 /p p   市场的发展主要得益于法规的不断推进,目前我国多项法规都对汽车尾气遥感检测进行了规定。 /p p   最新发布的《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三条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在机动车集中停放地、维修地对在用机动车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抽测 在不影响正常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过遥感监测等技术手段对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抽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配合。” /p p   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国发(2016)65号)提出加快区域内机动车排污监控平台建设,重点治理重型柴油车和高排放车辆。 /p p   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科技部等十二部委联合发布文件的《加强“车、油、路”统筹,加快推进机动车污染综合防治方案》(发改环资[2014]2368号)明确要求:“2015年起,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的地级及以上城市推行遥感检测法,将排放不达标车辆信息通过政府公共信息平台提供查询服务。” /p p   环境保护部、公安部、国家认监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排放检验 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提出公安交管部门在不影响正常通行的情况下,要支持配合环保部门采取遥感监测等技术手段对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进行监督抽测。 /p p   要想仪器能规范使用,得到可对比的有效数据,检测标准是必不可少的。 /p p   目前,工信部发布了行业标准《机动车尾气遥测设备 通用技术要求》(JB/T 11996-2014),北京市、天津市、广东省、安徽省、山东省、江苏省、辽宁省、河北省、陕西省发布了遥感检测地方标准并实施。但是从全国性或者行业性的设备和检测标准还处于缺失状态,日前环保部发布了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遥感检测法)(征求意见稿),以期弥补这一空白。 /p p   标准规定了利用遥感检测法实时检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测量方法、仪器安装和结果判定原则。 /p p   标准适用于固定式遥感检测和移动式遥感检测。 /p p   标准适用于GB/T 15089 规定的M类和N类的装用点燃式发动机汽车(包括燃用汽油、气体燃料、两用燃料及双燃料车辆)以及装用压燃式发动机汽车。 /p p   标准所称汽车包括 GB7258 规定的低速汽车。 /p p   据了解,遥感检测技术起源于美国。1988年美国丹佛大学应用非扩散红外线检测技术(NDIR)开发了能同时检测CO2、CO、HC 的设备 之后于20  世纪90年代应用非扩散紫外线检测技术(NDUV)开发了能检测NOx 的设备 2001 年美国丹佛大学和沙漠研究所分别应用透射光不透明度技术和紫外线反射光探测技术(LIDAR)开发了能检测排气烟度的设备。 /p p   1995 年新西兰首先启用用于路面检测在用汽车排放的遥感检测系统,目前已在美国、加拿大、墨西哥、日本、新加坡、澳大利亚、英国、中国、中国台湾和香港等十几个国家和地区得到了推广和应用。 /p p    strong 目前,遥感检测技术主要应用于以下几方面: /strong /p p   (1)审计检查:利用遥感检测技术可以经济地审查目前采取的汽车污染物排放控制措施和政策的效果,例如核查当前采用的检查维修计划(I/M 制度)是否有效,检查 I/M 制度以外的车辆(过境车和未登记车)是否是空气污染主要来源之一,确定环境空气质量的变化与汽车排气排放的相关关系。 /p p   (2)筛选高排放车辆:实验表明当汽车工况已知,遥感检测可用于判断高排放车。高排放车一般只占车辆总数的10%,排放的污染物却占到全部车辆排放污染物的80%。筛选高排放车并加以治理或淘汰,是防治机动车污染,改善空气质量的有效措施之一。 /p p   (3)筛选清洁车辆:筛选清洁车辆用于鼓励人们选用低排放车辆,并经常保养检修车辆,使汽车保持在良好的工作状况下。清洁车辆的车主可以主动驾车至有排气遥感检测的地方,检测通过后可免除进行例行的年检。 /p p   (4)入境检查:排气自动遥感检测设备可安置在城市道路入口处收费站,通过检测禁止高污染车辆进入城市。 /p p   (5)检查汽车的环保装置:遥感检测设备中具有检查汽车是否安装并使用环保装置的功能。 /p p    strong 遥感检测技术优点主要包括: /strong /p p   (1)检测效率高。检测速度快,1 小时可检测上千辆车,省时省力。 /p p   (2)能反映车辆的实际排放状况。可以在汽车正常行驶过程中完成检测,检测时汽车发动机的运行工况更具代表性,比传统的接触式测量方法能够更好的反映汽车排气排放的实际情况。 /p p   (3)避免人为造假。录入的数据信息被记录在电脑程序里,只有被授权者才能打开,数据不容易被更改 可在驾驶员不知晓的情况下完成检测,避免个别驾驶员采取某些人为手段影响检测结果。 /p p   (4)可实时监控。环保定期检测仅能保证检测时尾气排放达标,而遥感检测可起到实时监控的目的。 /p p   (5)对道路交通影响小。遥感检测设备安置在单行道两侧,不会妨碍道路交通。 /p p    strong 遥感检测技术缺点主要包括: /strong /p p   (1)测量环境要求高。遥感检测是基于光吸收原理完成尾气排放测试,其使用气候、环境等的限制。如雨雪天、雾天、扬尘、环境温度、适度、气压、风速等对检测数据有影响。 /p p   (2)对测试工况有一定要求。车辆通过测量点的实际工况是影响遥测值的重要因素,因此标准中通常会使用VSP 限定实际工况范围。 /p p   (3)单车重复性差。受冷启动、工况、环境温度等因素影响,其排放测试结果差异大。 /p p   (4)不能测量蒸发排放HC。 /p p   (5)存在无效数据。包括被测车辆牌照识别不准确、VSP不在稳定的范围内、环境条件超出设备适用范围等。 /p p   附件: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03/ueattachment/1173e987-1232-4ab7-afdc-a61d7726ee4e.pdf" 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遥感检测法)(征求意见稿).pdf /a br/ /p
  • 城市监测PM2.5:机动车尾气是主源
    12月10日,环保志愿者在国贸附近检测PM2.5的数值。   越来越多的城市监测表明,污染颗粒物已成空气污染首要的污染物。而在这些颗粒物中,直径小于2.5微米的PM2.5可直接进入肺泡,与人体发生应激变化,严重影响健康。   近期,环保部公布《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征求意见稿,PM2.5很可能纳入新标准当中成为治理指标。   但是对于“PM2.5”究竟是怎么来的,它跟市民平时的生活关系度到底有多高?很多人并不清楚。近日,记者与环保志愿者一起实地检测,寻找PM2.5的源头。   入冬以来,每当出现阴霾天、大雾天气,PM2.5的监测和治理就成为关注热点。   据环保科学家研究,PM2.5是“霾”天气的主要成因。但PM2.5究竟是怎么来的,是烟囱里直接排放的,还是地面的灰尘生成的?可能很多人对此并不清楚。   12月10日,环保志愿者——北京电子工程师程景准备通过一天的活动,来告诉大家PM2.5的成因和危害。   10微克   公交柴油车比电动车高   12月10日是周六,程景6点起床,桌上的微电脑激光粉尘仪已充满电。   这台价值近3万元的监测仪,可以测空气中PM2.5-PM10的浓度,据介绍测量误差不到10%。   这台仪器由民间组织“达尔问自然求知社”提供。该组织工作人员王秋霞说,今年6月开始,他们招募志愿者,监测生活环境中的PM2.5,并写监测日记。   程景与达尔问的初衷一样,都想揭开PM2.5来源之谜。   12月10日上午,北京偏北风3-4级,晴间多云。   程景说,这样的好天气,对监测PM2.5来说是好事,不同环境,数据变化明显。不像在阴霾天,室内、室外数值都很高。   前一天晚上,程景测了一下家里的PM2.5浓度。数据为8微克/m3,扫完地后他又测了一下,数据为9微克/m3。“其实扫地对PM2.5影响并不大。”   7点,程景走出家门,7点10分,他坐上公交车。   分别换乘两辆公交车,车内PM2.5的数值分别是10和26微克/m3。他说,数据的区别与公交车的动力有关,第一辆是电动公交,而第二辆为柴油车。   7点35分,程景在东四环窑洼湖桥辅路得到的数据是36微克/m3。而在8点,他在“鸟巢”测得的数据为7微克/m3。   程景说,北京市区北部和南部空气质量差别明显,甚至广渠路北和路南就有变化。   北京大学医学部教授潘小川曾表示,PM2.5的增长跟医院急诊相关疾病的病人人数成正比,循环系统疾病和呼吸系统疾病的病人,PM2.5每增加10微克/m3,急诊量大概增长0.5%到1%。   “今天空气算是好的。”程景说,上述测试得到的数据已达到世卫组织的达标标准。   环保部近期公布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征求意见稿中,将PM2.5年平均和24小时平均浓度限值分别定为35微克/m3和75微克/m3,与世界卫生组织(WHO)过渡期第一阶段目标值相同。   1095微克   汽车排气管PM2.5最多   上午9点,京藏高速路口,程景分别对两边公交车站测量。   当天拥堵并不严重。清河小营桥北公交车站PM2.5测量值为36微克/m3。桥对面西三旗桥南侧辅路,数值为37微克,西三旗桥南公交车站站台则为33微克。   但是若没公交车,站台的数值在20微克/m3左右 若公交车出站,仪器数值会瞬时上升到50甚至60多微克/m3,位于站台上的人还能闻到异味。   为直观得到汽车尾气对PM2.5的“贡献”,程景将仪器对准所开车辆的排气管。   在怠速状态下,仪器监测平均值为214微克/m3。当踩下油门,发动机转速达到2500转,PM2.5瞬间数值达到1095微克/m3。   “北京有400万辆机动车,每天的出行要排出多少PM2.5?”程景感觉,机动车应是PM2.5的主要排放源。   PM2.5另一来源是建筑扬尘。但程景在CBD核心区建设工地测量的数值却很低,只有17微克/m3。   达尔问组织工作人员王秋霞说,工地附近的扬尘多是大颗粒,PM2.5其实并不高。   程景感觉当天北京的PM2.5主要来源是机动车,这与“达尔问”此前监测的结论吻合。   上月初,志愿者杨丽萍带儿子在海淀区六道口连续监测两周。   监测结果为:早高峰和晚高峰PM2.5浓度最高,其中,晚高峰浓度更高,中午则较低。   “晚高峰时污染物累积一天,加上晚上也是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的时间。”王秋霞说。   680微克   抽一根烟PM2.5增24倍   室内的PM2.5数据比室外低,但抽烟后,情形则大不一样。   程景先在车内做实验。车内未抽烟时PM2.5浓度为26微克/m3,低于车外的33微克/m3。   关上车门,实验者刚呼第一口烟,车内的测试仪器浓度值立刻升到740微克/m3。10秒钟后,数值升到1003微克/m3,这个数值持续停留两分钟。   经过五分钟测量,抽一支烟车内PM2.5平均浓度为680微克/m3,比排气管十厘米处测得的平均数值还高。   随后,程景等人又来到东城区一家单位三楼的吸烟室。   周六的办公室空无一人,但吸烟室内外的PM2.5浓度仍有区别。室外为8微克,室内则为12微克。   两个人进入到吸烟室内抽烟,程景测量5分钟的平均值为423微克/m3。   二手烟造成的PM2.5在国际上也有公论。   相关报告显示,吸烟对于大气环境中PM2.5的贡献率大约有2%左右。   另外,炒菜做饭是否会制造PM2.5呢?   为此,程景特意在农展馆公交车站一处鸡蛋灌饼摊点前测试。离摊点三四米,PM2.5浓度为17微克/m3,而靠近早点摊30厘米,PM2.5值则是30微克/m3。“在密闭室内,这个数据会更大。”   另外,程景还发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抽取面巾纸时,人们总会把面巾纸抖开使用。但这一抖动过程,也会释放PM2.5。   程景在车里未用面巾纸前,车内PM2.5浓度为26微克/m3,抽一张面巾纸,抖动一下,PM2.5值瞬时升到100微克/m3。   “面巾纸有一些细小的纸粒,一抖动就散发到空气中。”王秋霞说,人们平常不太注意的生活细节,也会产生PM2.5。   贡献38%   PM2.5机动车贡献大   对于空气中粒径低于2.5微米的细微颗粒物,肉眼根本看不到,它们主要是从哪里来的呢?   经过长达十多年研究,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唐孝炎院士曾率队调查,基本摸清细粒子身世:   大气中大量富集的颗粒物,主要有两个来源,一是来自自然,如海盐粒子、土壤粉尘等,二是来自人类活动。对空气污染而言,后者是重点。   在唐孝炎院士的研究报告中,对珠三角PM2.5化学成分进行细分,发现在平均浓度为104微克/m3的PM2.5中,有机物POM占34.8%,硫酸根粒子和硝酸根粒子一起占31.3%,其中有机物、硫酸根粒子、硝酸根粒子等均属二次气溶胶(细粒子)。“可以看出,二次气溶胶在PM2.5中的贡献超过50%,是PM2.5的主要组成成分。”   而影响PM2.5浓度的主要来源是什么呢?   专家们针对南方某市的一项监测研究表明,PM2.5的主要来源依次为:机动车尾气尘、燃油尘、硫酸盐、餐饮油烟尘、建筑水泥尘、煤烟尘、硝酸盐。   其中在冬季,机动车尾气尘对PM2.5的贡献值达到38%,位于第一,其次是燃油尘,贡献值达23%。   另一份针对北京市PM2.5成分分析的报告显示,2000年-2001年,北京市PM2.5的主要来源为燃煤、扬尘、机动车排放、建筑尘、生物质燃烧、二次硫酸盐和硝酸盐及有机物。   经过近十年的变化,北京市PM2.5的主要来源也发生着变化。   北京市环保局一专家表示,北京从1998年开始对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业方面,随着首钢、东南郊化工产业的停产搬迁,北京的中心城内已经基本没有了工业、制造业。   同时,经过了多年的煤改气工程,五环内的燃煤锅炉目前已经屈指可数。   工厂和燃煤这两个PM2.5来源,对于北京城区来说,基本已微乎其微。但北京的机动车数量却在近几年飞速上升。   “无论是汽油车还是柴油车,在使用的过程中,都会产生PM2.5,柴油车产生的PM2.5更多一些。同时,汽车尾气中的一些气态污染物,也会二次转化为细颗粒物。”上述环保局专家说。   虽然北京市官方并没有公布各种污染源对于PM2.5贡献率,但毋庸置疑的是,北京机动车是PM2.5的主要来源之一。   另外,机动车排放的PM2.5浓度,不但取决于机动车本身的排放标准,燃油标准也是重要因素。   12月11日,清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教授贺克斌说,机动车尾气不但贡献较大,而且也最危险。   “工厂的烟囱一二百米高,而机动车尾气管的高度只有半米,它排放出来的颗粒物,高度与人体呼吸的位置接近。”贺克斌说,他们还发现,轻、重柴油车和农用车的PM2.5排放浓度最大。   另外,汽车在空挡怠速、刚启动加速、或频繁加速减速的状态下,机动车排放PM2.5浓度升高。而排放PM2.5最少的则是以90公里匀速前进的时候。   因此,城市越是拥堵,机动车排放的PM2.5总量就会越多。   “北京降PM2.5须周边省市联动”   清华大学教授贺克斌表示PM2.5公布容易减排难 目前空气质量达标率就像“考试卷难度小考分高”   ■ 对话人物  贺克斌 清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教授、参与PM2.5标准研究制订的大气污染与控制专家   ■ 对话动机   今年冬季,北京几场雾霾天,把“PM2.5”推上争论顶点。环保部也很快将PM2.5纳入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征求意见稿中,并提出很有可能实行限定的标准。   中国PM2.5治理的现状和前景如何?12月11日,贺克斌教授接受了记者采访。   现状 “预计PM2.5新标准春节前出台”   新京报:我国PM2.5污染现状如何?   贺克斌:颗粒物污染作为首要污染物出现的频率,在我国大部分城市公布的空气污染物中都是最高的。   就北京而言,PM2.5占PM10的比例,大约是70%到80%。按照北京PM10年均浓度在120微克/立方米来算,PM2.5的浓度要在80微克/立方米以上,甚至更多。按照世卫组织推荐的PM2.5年均值是35,两者之间相差了一倍距离,所以北京PM2.5的浓度还是比较高的。   新京报:我们PM2.5污染严重的原因是什么?   贺克斌:这与发展阶段有关。中国是世界经济增速最快的国家。GDP的增长带来的能源消耗,以及能源中煤炭的消耗,和机动车总量的增速,在世界上都名列前茅。所以污染物排放总量比较大。   第二,发达国家在二三百年间先后出现的环境问题,在中国却是30年里集中爆发。比如,发达国家会经历煤烟的固定污染源到PM2.5的流动污染源的逐步转变。而中国则是集中出现,一种污染源还没有解决好,另一种的矛盾又出现了。   新京报:国内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研究PM2.5,为何10多年后国家才提出PM2.5标准?   贺克斌:这也是国际惯例。判断一个污染物需要新的法规政策时,要经历一个过程。比如美国真正确认PM2.5进入政府行动是2006年,但第一次提出PM2.5的研究结果,是上世纪90年代中期。在欧盟,目前英国也没有PM2.5标准。我们周边的韩国也没有。   新京报:近段时间,舆论对PM2.5的争论很大,环保部是否是在压力下,才推出PM2.5标准的?   贺克斌:确实起到加速作用。如果没有这些事情,预计新标准会在明年6月份出台。这次在公众参与的促进下,我相信在近期就会出台。如果快的话,明年春节前就会出台。   但是,肯定不可能是政府迫于压力出新标准。如果说一个政府在这么短时间就拿出新标准,这在技术上也是经不起考验的。因为从2008年到现在的积累,已经有了方案,所以才能拿出来。   困难 “高增速下降PM2.5世界无先例”   新京报:PM2.5若纳入新标准,实施是否有难度?   贺克斌:反映问题靠监测,解决问题靠减排。减排方面,我们积累了一些经验,比如奥运会、世博会、亚运会,都是在短时间内检验了一些措施,看到了一些效果。矛盾是我们目前正处于一个经济高速增长期,能源尤其是煤炭消耗大。在这么高速增长的同时,又要解决PM2.5的问题,世界上没有先例。面临的矛盾会比较大,需要更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新京报:其他国家没有这种矛盾吗?   贺克斌:《雾都孤儿》反映的是上世纪40年代伦敦的环境问题,洛杉矶烟雾事件也是40年代,而他们到上世纪80年代才得到逐渐缓解,用了40年。我个人认为,我们不会重复他们的历史。但是,他们那时候GDP增长率不是那么陡,而我们是非常快,煤炭等能源消耗量那么大,这是他们当时没有的情况。从这方面看,我们减排PM2.5的难度要比欧美大得多。   新京报:新标准实施后,是否会受到利益相关企业的阻力?   贺克斌:交通和机动车是排放PM2.5的重要方面。所以新标准的实施,对造车企业的技术水平,供油企业的技术水平,都会是考验。   按计划,今年1月1日全国都要实施国四标准,但现在是汽油车做到了,柴油车还没做到。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中石油、中石化没能按时供上国四标准对应的柴油,油里的硫含量没有降下来。   新京报:地方政府在新标准实施后,他们的压力有多大?   贺克斌:地方政府肯定有担心,公布了之后,空气质量会从比较高的达标率变低了。   但环保部的一位领导曾经说过一句话:现在的空气质量评估,评估的污染物种类相对偏少,制定的限值相对偏松,所以现在的达标率是一个低水平的达标率。就像考试,试卷难度小,大家的分数都高 难度增加了,大家的分数就都低了。   对策 “PM2.5限值就低仍面临执行难”   新京报:新标准征求意见稿中,PM2.5的限值是年均浓度35,日均浓度75,你认为这个限值是高还是低?   贺克斌:以大家对空气质量的期盼来看,是松了 但对中国目前的状况,经济发展和能源消耗的程度,又是难度比较大的。所以是很矛盾。   新京报:新标准实施,是否要看地方政府的积极性?   贺克斌:环保部说的是2016年实施。地方的领导也要权衡,是晚参与,还是提前实施?各有利弊。   如果早参与的话,数据公布后,老百姓会问,什么时候能降下来?减排会有压力。晚实施的话,老百姓还会问,是不是我们这里污染很重?到现在还不公布?   新京报:早晚实施都有民间的压力。   贺克斌:公众的推动力是主要的,这对于实施是有利的。1996年、1997年的时候全国推行无铅汽油,分三年完成,但最终一年半就完成了。因为北京等城市提前实施后,会向公众宣传,有铅汽油排放的污染物对老人、孩子的健康不利。结果别的城市人们一看,就提出为什么我们要再等两年?这个压力通过媒体释放,所以很多排在第三年的城市,也纷纷提前实施。   我觉得PM2.5的标准也有可能会出现这样的状况。不过PM2.5的情况也有不同,就是公布容易减排难。不但要不能再有增量、还要削减存量。   新京报:此前,不少城市都监测PM2.5,但为什么一直不公布数据?   贺克斌:如果作为学术研究,我们的研究10多年前就已经公布了。但作为政府要公布的话,就需要两个标准。一个标准是监测的技术标准,第二个是限值标准。   什么情况是达标了,什么情况是没达标。标准没出来之前,如果政府公布数据,就会引起混乱,没办法评估是否达标。如果是学术公布的话,可以说是个人观点。而如果是政府公布了,政府就要对公布的数据负责任。   影响 “北京降PM2.5没周边支持不行”   新京报:就北京而言,PM2.5最主要的污染源在哪里?   贺克斌:一方面是燃煤。虽然中心城区已经不用燃煤了,但郊区和河北等周边的电厂还在使用。燃煤排放的有一次颗粒物,也有气态的可二次转化为细颗粒物的污染物。   另一方面是机动车。电厂可以选址在下风向。车不一样,都往城区里钻,所以机动车对城区的贡献是更高的。而且无论是汽油车还是柴油车,排放的都是细颗粒物,都是2.5以下,没有2.5以上的。   然后就是工业工艺过程,比如水泥厂、钢铁厂,也产生PM2.5,虽然首钢搬走了,但河北省增加了很多钢厂,对北京也会有影响。   另外就是生物质的燃烧,比如周边的农村焚烧秸秆。   新京报:为何欧美和日本的大城市机动车也很多,但PM2.5污染并不大?   贺克斌:因为他们的排放标准更高,美国相当于欧五和欧六标准,而中国目前还是欧三到欧四的阶段。   另外,机动车出行的方式不一样,东京、纽约都是把车开到中心城区之外,把车停下来,换乘地铁进入中心城。这对中心城的污染影响就要小一些。   新京报:周边省市对北京影响大吗?   贺克斌:这一点必须要注意,北京想把PM2.5降下来,没有天津、河北等地的支持和联动,是不可能的。   越是小的颗粒,在空气中存在的时间越长。PM2.5最远的传送距离有2000公里。如果只是北京把污染源控制住了,周边没有,那么PM2.5还是会随着风飘过来的。所以必须要从整体上解决出来。奥运会时也是采用了多省市联动的方式。
  • 重庆4月起车辆年检必须测尾气通环保检测
    4月1日起,重庆市将正式对机动车核发环保标志,未取得环保标志的机动车将不再准许上路!昨日市政府新闻办发布消息,《重庆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已于3月15日正式发布实施。重庆市主城区车辆在年检时,将检测机动车尾气,核发“黄”“绿”两种环保标志,检测未通过将禁止上路。   重庆市机动车超200万辆   据重庆市政府副秘书长刘国正介绍,近年来,重庆市机动车保有量以平均每年20%以上的速度快速增长,截至2009年底,重庆市机动车数量已突破200万辆,主城区机动车达到55.8万辆,而机动车排气污染对城市大气质量影响日益加重。   “目前主城空气质量改善压力很大,包括汽车尾气在内的可吸入颗粒污染物拖了空气质量的后腿。”刘国正表示,监测资料显示,主城区主干道两侧空气中85.5%的一氧化碳、36.6%的碳氢化合物、86.3%的氮氧化合物来自机动车排放,机动车排气污染占主城空气尘污染的10-15%。   排放不达标禁止上路   为了防治机动车排气污染,进一步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我市出台实施了《重庆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根据办法规定,包括私家车在内的机动车,在年检时必须检测机动车尾气,领到环保标志后才能上路。   从4月1日起,我市主城区车辆在进行年检时,在检测车辆安全的同时,将实施简易工况法检测机动车尾气,并根据检测结果核发“黄”“绿”环保标志。   根据办法规定,尾气排放不达标的机动车将拿不到环保标志,禁止再上路 而尾气排放能达标,但不能实施低排放的“黄标车”,在今年年内将根据主城区空气环境质量情况,逐步对其实施区域限行。   已年检车辆暂不检测   4月1日前已通过年检的车辆如何取得环保标志呢?刘国正介绍,4月1日前已进行年检的机动车辆,继续凭年检标志上路,直到下一次年检时再检测。   新购车辆和市外转入机动车,如何领取环保标志?这在《办法》中有规定:购置的新机动车只要是列入国家环保达标车型核准公告的,或是有生产厂家提供的经国家有关管理部门认可的该车型污染物排放合格证明的,可以凭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机动车进口凭证以及机动车购置发票核发绿色环保标志。   已取得外地核发的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转入本市,凭该环保标志换发本市相应的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无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转入本市,凭有关污染物排放合格证明核发相应的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市外车辆在渝连续使用未超过7天,不需领环保标志 连续使用超过7天,将按规定进行检测,领取环保标志上路。
  • 大气污染防治法三审添新策 尾气监测将加严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 635760916660389338446.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508/insimg/5ff370bf-7201-4a96-b2c0-4ea404ce0989.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大气污染防治法三审添新策 解人们“心肺之患” /p p   24日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次审议大气污染防治法。经过两次审议修改后,这部事关人们“心肺之患”的法律草案又有多处重要修改。 /p p   提高燃油质量标准,明确环保部门可到车厂进行现场检查、抽样检测,增加遥感监测手段对行驶的机动车进行监督抽测,严控船舶大气污染排放……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三审稿中的这些硬措施,有望成为治理大气污染的四项新“法宝”。 /p p    strong 法宝一:明确环保部门进厂抽检抓源头,震慑造假车企 /strong /p p   在国产重型柴油车市场中,环保装置制假售假严重,有的汽车生产企业“送检样车合格、批量制假售假”。监管存在新车上牌把关不严、前置审查难度大、后续监管乏力等问题,仅靠路检抽测开罚单,很难改变“黑烟遍野”的超标现状。 /p p   现行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制造、销售或者进口污染物排放超过规定排放标准的机动车船,由“依法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下罚款。 /p p   北京市环保局机动车排放管理处处长李昆生介绍说,机动车排放问题是否为产品质量问题、是否由环保部门“依法行使监督管理权”都无定论,致使10多年来对车企制假售假或销售超标车辆鲜有处罚案例,且近10年质监部门两次制定和修订汽车召回管理条例均无“环保召回”内容,难以约束车企制假售假。 /p p   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三审稿赋予了环保部门单独进行现场检查、抽样检测的权力。规定省级以上政府环保主管部门可以通过现场检查、抽样检测等方式,加强对新生产、销售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的监督检查。工业和信息化、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予以配合。 /p p   “不打招呼,不留情面。”专家指出,修订草案将相关监管职权赋予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有利于从源头严格管理车企,形成震慑。 /p p    strong 法宝二:提高油品标准,严格约束油企 /strong /p p   燃油品质直接关系到机动车尾气排放。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孙宝树说,长期以来,我国的燃油质量标准落后于机动车排放标准,无论是国四标准,还是国五标准,部分环境保护指标如烯烃和芳烃的含量均定得过高,成为导致机动车尾气污染城市大气的重要原因之一。 /p p   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三审稿增加条款,提出制定燃油质量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大气污染物控制要求,同时,石油炼制企业应当按照燃油质量标准生产燃油。 /p p   中国机动车污染防治委员会有关专家表示,油品标准的升级,可实现全部在用机动车排放净化系统效率的进一步提升,保证达到相应阶段排放标准的机动车达标排放,在成品油储运过程中各个环节减少挥发性有机物等有害气体的排放。 /p p   这位专家同时提醒,我国车用油品标准的滞后,已使机动车排放标准被迫多次推迟实施,建议环保部门牵头会同其他部门组织制定车用油品质量标准。对于“石油炼制企业应当按照燃油质量标准生产燃油”的规定,要重点加强流通领域质量第三方的监督检测,确保燃油质量达标。 /p p    strong 法宝三:高科技遥感,行使车辆排放也能检测 /strong /p p   对行驶中的机动车尾气排放,如何监管?修订草案三审稿提出,在不影响正常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过遥感监测等技术手段对行驶的机动车的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抽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配合。 /p p   据了解,采用激光遥感监测技术检测机动车排放,是通过遥感设备发出的部分红外光和紫外光照射机动车尾气,对尾气中不同物质的吸收光谱进行分析,检测出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碳氢化合物、氮氧化物的浓度。这种技术具有检测速度快、效率高、监测范围广、节省人力等特点,已在很多发达国家和地区应用。 /p p   北京市机动车排放管理中心副主任厉凛楠说,遥感监测有助于填补对上路行驶的机动车的监管空白,提高环保执法检查的科技含量。    厉凛楠介绍,实施遥感监测后,监测数据将自动进入数据库,对于监测超标的车辆,将通过发送短信、书面信件等方式通知车主进行检修。同时,通过对大量监测数据的分析,也可筛选出排放水平较高的机动车类型,便于加强对车辆的治理。 /p p    strong 法宝四:减少船舶排污,划定控制区域 /strong /p p   船舶,一直是被忽视的空气污染源。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提出,沿海港口城市大气污染严重,船舶排放的污染物是重要来源,尤其是远洋运输船舶,使用的燃料主要是含硫量高的重油,污染大。 /p p   修订草案三审稿增加规定: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在沿海海域划定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进入排放控制区的船舶应当符合船舶相关排放要求。同时提出,机动车船、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得超过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 /p p   中国机动车污染防治委员会有关专家表示,将船舶和港口的施工机械纳入管理,非常及时必要,当前要对船用排放控制进行技术提升,切实提高船用排放标准,降低港口船舶污染。 /p
  • “国六”汽车排放标准征求意见 增加尾气检测项目
    p   近日,环保部发布了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征求意见稿)》。与上版标准相比,此次标准的修订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p p   加严了污染物排放限值,增加了粒子数量排放限值,变更了污染物排放测试循环 /p p   增加了非标准循环排放测试要求和限值(WNTE) /p p   增加了整车实际道路排放测试要求和限值(PEMS) /p p   提高了耐久性要求 /p p   增加了排放质保期的规定 /p p   对车载诊断系统的监测项目、阈值及监测条件等技术要求进行了修订 /p p   修订了生产一致性和在用符合性的检查判定方法 /p p   增加了新生产车的达标监管要求 /p p   增加了双燃料发动机的型式检验要求 /p p   增加了替代用污染控制装置的型式检验要求 /p p   增加了整车底盘测功机测量方法。 /p p   附件: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610/ueattachment/797c4014-9f73-4097-8139-dfb2337162cd.pdf" 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征求意见稿).pdf /a br/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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