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相色定归一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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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相色定归一法相关的厂商

  • 苏州归远仪器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有“智慧硅谷”称号的苏州科技城。公司依托华东理工大学苏州工业技术研究院,致力于发展智能反应装置和智能感官技术,集电路设计,软件开发,工程服务为一体,产品主要面向教学,科研,生产用户,切实响应工匠精神,做经得起推敲的优质产品。公司硕士以上学历占比50%以上,以高科技研发能力为基础,结合现代企业管理理念,以期让高校科研机构的高科技产品更多的服务于社会。目前与国内著名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合作,成立专门实验室进行研发合作,结合用户需求,不断完善产品技术和产品性能,保持产品线的稳定和有效扩展延伸。公司主营非标定制产品,以求在标准与非标之间取得有效平衡。目前主要产品有非标定制催化反应装置,国产质构仪,冷冻干燥机,国产电子鼻,电化学工作站,电位滴定仪,水分测定仪等。公司本着“诚信经营、顾客至上、优质服务”的理念,为客户提供成套高可靠性、高性价比的产品解决方案和优质服务。www.szgyi.cn微信公众号:guiyuanyiqi QQ:2461525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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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杭州浙大三色仪器有限公司(简称浙大三色)是浙江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下属的重点企业,由浙江大学校方和教师、社会资本共同投资组建的高新技术企业;专业从事光电检测设备的研发、制造和技术服务;是中国测光设备的领导者。 浙大三色公司有一支独具创新精神的技术团队,发挥浙江大学在国际光学工程领域的技术优势;面向国际、国内高端市场的客户需求,提供国际一流的光电检测仪器和设备。 围绕健康、安全、高效、环保之光科技应用,浙大三色公司积极推动国际、国家标准的制订;引领测光技术。 浙大三色公司是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国际标准项目组长单位。在同行业中也是唯一参与LED照明、LCD显示等领域国际标准制订的企业。同时,也是国际照明委员会CIE官方企业会员;参与CIE技术规范的研究和制订。 董事长牟同升教授,是国际电工委员会IEC62341-6-3国际标准项目组组长。同时受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委派,担任国际标准起草工作组IEC TC110/WG2、WG5、PT6, IEC TC76/WG9等四个专家组的中国专家,主要负责LED背光源、LED光辐射安全、灯具和CFL光源等照明产品的紫外辐射安全、LCD液晶显示、OLED等测量方法国际标准的制订。同时,还承担国际电工委员会IEC TC110/WG5与国际照明委员会CIE Div2两个国际组织之间的协调工作。 公司拥有与浙江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共建、省政府重点支持的光与电开放实验室,引进一批国际顶级的检测设备。其中包括从美国国家标准研究院NIST引进、国际领先的光学标准,建立了紫外-可见-红外全波段光谱辐射基准。公司严格执行ISO9001国际质量标准体系;产品制造基地20000平方米,设有金工车间、仪表车间、系统装调车间、检测实验室等等;保证为客户提供最高品质的产品和最周到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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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百色市安云测绘仪器测量仪器超市 奉经理 手机:18078604755地址:百色市右江区城北二路28号门面 测绘仪器超市 销售批发: 对讲机专业销售批发 多频 公网 南方系列,科力达系列,中海达系列,苏一光,徕卡,天宝,合众思壮1:测量型RTK产品,GPS 水上GPS,手持GPS 2:工程型全站仪、免棱镜全站仪、防爆全站仪3:隧道断面检测仪及软件、激光指向仪4:经纬仪、水准仪、扫平仪、激光水平仪、激光测高、测距仪5:风俗风向仪、气体检测仪器及各种气象环境监测仪器6:各种工程检测仪器、各种试模、压力机、万能机、建筑工程无损检测仪器7:进口、国产对讲机批发、中继台、车载台8:各种测绘测量软件及测量配件 承揽各种测量工程:地形、勘界、宗地、土石方、道路测量、测量飞机 服务;测绘测量仪器维修、检定、租赁 免费校正调试仪器,送货上门服务。衡阳安云测绘仪器测量仪器公司成立于2014年 公司是瑞士徕卡、美国天宝、日本拓普康、索佳、尼康、宾得等世界仪器品牌永州总代理 也是南方 ,科力达,中海达、华测、常州大地、三鼎、中纬、苏一光、科力达、合众思壮等国产品牌的永州总代理。 我公司具有雄厚的技术实力,可以进行全站仪、经纬仪、水准仪的维修与调校,是湖南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授权站永州测绘仪器检测代办机构 公司在全站仪、GPS、测绘软件的使用及测量知识培训方面拥有得天独厚的优势。 提供送货上门,免费校正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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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相色定归一法相关的仪器

  • LSETM 低速轨道式摇床低速轨道式摇床为30×30cm平台,是凝胶染色和脱色,洗涤浸染和一般混合应用的首选设备。速度可设定为3到60 rpm,定时器可设定2小时内定时操作或连续操作。 凝胶染色和脱色的理想之选,尤其适用易碎凝胶 轻柔运动可防止液体起泡 19mm半径轨道摇床可用于浸染、凝胶染色和一般混合 可置于冷藏室或孵箱内使用 LSETM 轨道式摇床轨道式摇床可满足各种振荡和混合应用。强劲无电刷马达和平衡制动摇床可保障多年无故障使用。 两种不锈钢平台可供选择,替换简便(需另行订购) 19mm半径轨道摇床用于有氧培养和凝胶染色 数字显示屏,单个旋钮控制 数字控制振荡速度和时间 可置于冷藏室或孵箱内使用 最大容量:4×1 L、5×500mL、9×250 mL或16×125 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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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FM,即丹麦国家计量院,成立于1985年,为各行各业提供了国家标准、计量服务和技术。一、Stabiλaser 1542ɛ 乙炔稳频窄线宽激光器Stabiλaser 1542ε(epsilon 版) 是第二代乙炔稳定激光器,是一款基于乙炔稳频的光纤激光器,其具有窄线宽、长期稳定性优异和精度高等特点。其设计维持了光纤激光器的线宽,并通过乙炔的分子跃迁实现了长期稳定性,这使得激光器能长时间无故障运行。Stabiλaser 1542ε 乙炔稳频窄线宽激光器的核心是一台紧凑的、超低噪声的光纤激光器,其稳定性在于乙炔13C2H2P(16) (v1+ v3) λ = 1542.3837 nm 处的跃迁,对应于频率 f = c/λ = 194 369 569 384 kHz。此激光器符合 CIPM 的频率标准,可以作为不确定性为 5kHz 的首选标准,其独特的光学设计和控制软件能确保激光器稳定运行,并输出高光束质量的激光。Stabiλaser 1542ε 可安装在标准的 19 英寸机架上,并配有内置控制 PC,因此可轻松集成到现有系统中。在 Stabiλaser 1542ε 的设计和测试过程中,鲁棒性和信号完整性一直是特别关注的重点。因此,这款高性能激光源无需用户参与,即可实现连续无故障运行。图形用户界面强调简单易用。只需显示必要信息,Stabiλaser 1542ε 即可投入运行并监控各个关键参数。产品特点:线宽窄长期稳定性优异精度高面板设计已更新尺寸和重量均已减小采用 U3 机箱,可直接安装在 19 英寸机架中集成控制电脑锁定 TTL 已移至后面应用领域:光梳参考源双光梳光谱学激光冷却长度计量量子信息通讯应用光学腔的参考源 产品参数:波长1542.3837nm(真空)线宽300Hz(短时间)稳定性≤3×10-13(ADEV≥1s)长期精度≤2×10-12漂移每年功率(锁定)10mW供电100 – 240VAC, 50或60Hz尺寸13.3cm×48.3cm×49.6cm Stabiλaser 1542ε 的典型 Allan 偏差(ADEV)图 两台 Stabiλaser 1542ε 设备之间的测量节拍音,一小时的平均值应用实例:安装实例:二、Stabiλaser 771 乙炔稳频窄线宽激光器 Stabiλaser 771 乙炔稳频窄线宽激光器是一款DFM新推出的稳频激光器,它是基于现有的Stabiλaser 771 激光器,将其倍频而成。此激光器确保了激光在771nm的优异的短时间的线宽以及长期稳定性。Stabiλaser 771 乙炔稳频窄线宽激光器的输出功率为1mW(771nm,锁定)和100mW(1542nm,未锁定)。 Stabiλaser 771 乙炔稳频窄线宽激光器是为了针对需要激光波长在可见波段的基于干涉方法的长度计量应用而研发的。在长度计量应用中,771nm 波长对校准的要求相对较低,此外,目前波长计可以在红外光谱以外的波长范围得到前所未有的高精度的校准。 产品参数:波长771.19217360 nm(真空)线宽600Hz(短时间)稳定性≤3×10-13(ADEV≥1s)长期精度≤2×10-12 漂移每年功率(771nm,锁定)1m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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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德图 testo 350 烟气分析仪分析箱-蓝色新版中国版计算公式,实测工况mg/m3,全面反映实际工况下污染物浓度新型抗干扰SO2传感器,可准确测量在高达10000ppm一氧化碳浓度下的SO2仪器可配置出厂一氧化碳的交叉干扰报告,满足国家标准更开放的系统模式,可以直接对接Lims系统;可与强劲预处理器testo 3007以及可调温式加热探针配合使用作为经典款testo 350烟气分析仪的升级版本,testo 350蓝色新版拥有多项关键性功能升级,可满足新版环保法规HJ 57-2017《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的要求,交叉干扰的问题不再。仪器的分析箱内可同时安装6 个烟气传感器,其中O2为标配, 另 5 个传感器可从CO、NO、 NO2、 SO2、 H2S、 CxHy以及CO2中自由选择。仪器能够满足各种烟气分析及精确排放的检测需求,可适应不同的工况。尤其在针对高湿低硫以及高CO 的工况下,testo 350烟气分析仪蓝色新版本表现突出!产品描述testo 350烟气分析仪蓝色新版本适用于烟气气体分析以及专业的工业排放测量。仪器坚固耐用,轻巧便携,适用于各种工况。中国版的公式计算得的燃烧参数,适用于中国的工况,并可以更简易的判断燃烧器的运行情况。 新在何处?德图 testo 350 烟气分析仪分析箱-蓝色新版拥有如下六项关键性升级: 新型抗干扰SO2传感器testo 350 烟气分析仪蓝色新版本配备了全新的抗干扰 SO2 传感器,性能更高。该传感器采用了全新的硬件,其电解质不与 CO 发生任何反应,杜绝了传统 SO2 传感器的交叉干扰问题。重点是:该传感器的抗干扰是全量程的!可调温式加热探针标准 HJ57-2017 中明确规定采样管加热及保温温度可设、可调。德图的新款 “ 全程可调温式加热探针 ” 满足该项法规!此外,探针采用钛合金材质,轻便,易于携带!中国版计算公式除了中文版界面(中文简体、中文繁体)之外,testo 350 烟气分析仪蓝色新版本还将全部装配新版的中国版固件,中国版 K 值,mg/m3 等中国的计算公式都将置入其中。CO交叉干扰试验报告针对新标准HJ57-2017中 CO 干扰实验的要求,德图中国已专门设立了一氧化碳干扰实验室,筹备工作紧锣密鼓。作为生产厂家,德图可快速响应用户的实验委托,并出具专业的测试报告。用户在订购 testo 350 蓝色新版本时可直接订购该项服务!强劲外置预处理采样系统关于气体除水及预处理要求,德图为您提供完善的梯度方案;除内置的帕尔贴外,德图的新款外置冷却器及最新的外置气体预处理采样系统 testo 3007 现已面世,接受订购!与普通的预处理器不同的是,testo 3007是一款功能全面的预处理系统。系统更加开放和兼容testo 350 烟气分析仪蓝色新版本将拥有更加开放的固件系统, 在系统集成方面,尤其在与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 (LIMS) ,以及其他客户平台的兼容性方面,将有大幅提升。 仪器组成testo 350烟气分析仪蓝色新版本由两个部件组成testo 350手操器 (独立产品):用于执行、操作并控制整部仪器,并显示测量值。彩色显示屏,内置预设菜单,菜单导航很简单。testo 350分析箱:配有维护仓和传感器仓,维护仓用于仪器的保养和维护,传感器仓则方便用户自行更换传感器,即插即用。内置预处理器和实时监测的冷凝槽将烟气预处理器装在与传感器最近的位置,使烟气干燥后直接进入到传感器进行测量。冷凝后的冷凝水经过泵抽取到冷凝槽中,实时监测;需要清空时,仪器会自动提示,气泵也会停止,保护传感器不受损伤。指示灯明显,过滤芯易于更换,接口牢固指示灯安装在面板上,仪器状态易于辨识;过滤芯在最外端,易于更换维护;标准工业接口,坚固耐用。自动量程拓展自动量程拓展功能(稀释),使仪器在(未知)高浓度气体下也能进行测量,单槽稀释和全槽稀释适用于不同工况。气体传感器易于更换以及归零testo 350 可同时监测不同气体,用户在现场可直接更换传感器,无需标气标定,可即刻投入使用。气体传感器归零时,采样探针可以留在烟道中,归零时间仅30s。自动归零的压力传感器可确保在无人值守的情况下,流速和流量长时间测量,且可在烟气测量的同时进行流速和流量的测量。外部冷却回路将仪器的电气部分以及传感器与环境空气分隔开,仪器内部通过热交换得到冷却,避免了与外部环境空气中烟尘以及有害气体接触。 用testo 350进行工业烟气排放检测烟气分析仪专为工业现场的烟气排放分析而设计。在“应用”菜单栏中,您能找到以下内置标准测量模块以及自定义测量模块:燃烧器发动机λ>1发动机λ≤1涡轮机自定义 技术数据SO?测量(抗CO 干扰10000ppm)测量范围0 ~ +5000 ppm测量精度±4 ppm (0 ~ +79 ppm)±5 %测量值 (其余量程)分辨率1 ppm (0 ~ +5000 ppm)响应时间30 sSO?low 测量(抗CO 干扰10000ppm)测量范围0 ~ +200 ppm测量精度±1.5 ppm (0 ~ +29.9 ppm)±5 %测量值 (其余量程)分辨率0.1 ppm (0 ~ +200 ppm)响应时间30sNTC测量范围-20 ~ +50 °C测量精度±0.2 °C (-10 ~ +50 °C)分辨率0.1 °C (-20 ~ +50 °C)环境温度探头Type K (NiCr-Ni)测量范围-200 ~ +1370 °C测量精度±0.4 °C (-100 ~ +200 °C)±1 °C (-200 ~ -100.1 °C)±1 °C (200.1 ~ +1370 °C)分辨率0.1 °C (-200 ~ +1370 °C)Type S (Pt10Rh-Pt)测量范围0 ~ +1760 °C测量精度±1 °C (0 ~ +1760 °C)分辨率0.1 °C (0 ~ +1760 °C)差压测量范围-40 ~ +40 hPa-200 ~ +200 hPa测量精度±1.5 %测量值 (-40 ~ -3 hPa)±1.5 %测量值 (+3 ~ +40 hPa)±0.03 hPa (-2.99 ~ +2.99 hPa)±1.5 %测量值 (-200 ~ -50 hPa)±1.5 %测量值 (+50 ~ +200 hPa)±0.5 hPa (-49.9 ~ +49.9 hPa)分辨率0.01 hPa (-40 ~ +40 hPa)0.1 hPa (-200 ~ +200 hPa)绝压测量范围600 ~ +1150 hPa测量精度±10 hPa分辨率1 hPa安装了红外传感器后选配O?测量测量范围0 ~ +25 Vol.%测量精度±0.8%满量程 (0 ~ +25 Vol.%)分辨率0.01 Vol.% (0 ~ +25 Vol.%)响应时间20 s (t95)CO (H?补偿)测量范围0 ~ +10000 ppm测量精度±10 ppm (0 ~ +199 ppm)±5 %测量值 (其余量程)分辨率1 ppm (0 ~ +10000 ppm)响应时间40 sH? 显示仅作为指示CO low (H?补偿)测量范围0 ~ 500 ppm测量精度±5 %测量值 (+40 ~ +500 ppm)±2 ppm (0 ~ +39.9 ppm)分辨率0.1 ppm (0 ~ +500 ppm)响应时间40 sH? 显示仅作为指示NO测量测量范围0 ~ +4000 ppm测量精度±5 ppm (0 ~ +99 ppm)±5 %测量值 (其余量程)分辨率1 ppm (0 ~ +4000 ppm)响应时间30 sNO low 测量测量范围0 ~ +300 ppm测量精度±5 %测量值 (+40 ~ +300 ppm)±2 ppm (0 ~ +39.9 ppm)分辨率0.1 ppm (0 ~ +300 ppm)响应时间30 sNO?测量测量范围0 ~ +500 ppm测量精度±5 %测量值 (+100 ~ +500 ppm)±5 ppm (0 ~ +99.9 ppm)分辨率0.1 ppm (0 ~ +500 ppm)响应时间40 s有效性测定测量范围0 ~ +120 %分辨率0.1 % (0 ~ +120 %)烟气损失测量范围0 ~ +99.9 %分辨率0.1 % (0 ~ +99.9 %)烟气露点计算测量范围0 ~ +99.9 °Ctd分辨率0.1 °Ctd (0 ~ +99.9 °Ctd)CO?测量(通过O?计算)测量范围0 ~ CO? max测量精度由O?计算 ±0.2 Vol.%分辨率0.01 Vol.%H?S测量测量范围0 ~ +300 ppm测量精度±5 %测量值 (+40 ~ +300 ppm)±2 ppm (0 ~ +39.9 ppm)分辨率0.1 ppm (0 ~ +300 ppm)响应时间35 sCO?测量(红外)测量范围0 ~ +50 Vol.%测量精度±0.3 Vol.% + 1 %测量值 (0 ~ 25 Vol.%)±0.5 Vol.% + 1.5 %测量值 (25 ~ 50 Vol.%)分辨率0.01 Vol.% (0 ~ 25 Vol.%)0.1 Vol.% ( 25 Vol.%)响应时间10 s风速测量范围0 ~ +40 m/s分辨率0.1 m/s (0 ~ +40 m/s)甲烷测量范围100 ~ 40000 ppm测量精度 400 ppm (100 ~ 4000 ppm) 10 %测量值 ( 4000 ppm)分辨率10 ppm烟气中氧量2 % + (2 x mv 甲烷)响应时间 40 s回应系数1爆炸下限HC传感器出厂设置为甲烷,用户可自行调整为其他气体(丙烷或丁烷)丙烷测量范围100 ~ 21000 ppm测量精度 400 ppm (100 ~ 4000 ppm) 10 %测量值 ( 4000 ppm)分辨率10 ppm烟气中氧量2 % + (5 x mv 丙烷)响应时间 40 s回应系数1.5爆炸下限HC传感器出厂设置为甲烷,用户可自行调整为其他气体(丙烷或丁烷)丁烷测量范围100 ~ 18000 ppm测量精度 400 ppm (100 ~ 4000 ppm) 10 %测量值 ( 4000 ppm)分辨率10 ppm烟气中最低氧量2 % + (6.5 x mv 丁烷)响应时间 40 s回应系数2爆炸下限HC传感器出厂设置为甲烷,用户可自行调整为其他气体(丙烷或丁烷)技术参数直径330 x 128 x 438 mm操作温度-5 ~ +45 °C外壳ABS防护等级IP40电池类型锂电池电池寿命5小时电源交流电100V - 240V (50 - 60 Hz)直流电压输入11V - 40V露点计算0 °Ctd 99 °Ctd最大粉尘负载20 g/m3 烟尘量最大烟气负压-300 mbar最大烟气正压50 mbar触发信号输入电压 5 - 12 V (上升或下降) 脉冲频率 1 s 负载:5 V/max, 5 mA, 12 V/max. 40 mA最大湿度负载分析仪烟气入口处露点温度+70 ℃软管长度最长16.2 m (通过5根延长软管连接)泵流量1 升/分钟,带流量监测最大内存250,000个读数存放温度-20 ~ +50 °C重量4800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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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相色定归一法相关的资讯

  • 某省份未经核准采购进口仪器设备判定“违法违规”
    江西省财政厅发布《江西省政府采购常见违法违规行为清单》(以下简称《行为清单》)。《行为清单》明确了在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直属单位采购活动中,四大类187项常见违法违规行为。其中将“未经核准采购进口产品”纳入采购前期的违法违规行为。并且明确规定了违法违规事项:1、采购进口产品时,未按规定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核准,擅自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在采购文件中限制能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另外在“未按规定开展采购需求调查”中,也把未对“采购进口产品的项目”进行需求调查纳入违法违规行为。在采购过程中,《行为清单》更是把“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纳入“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违法违规行为。附件:江西省政府采购常见违法违规行为清单 序号违法违规行为详细内容相关依据备注适用主体: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采购前期的禁止行为1未编制采购预算和未编制实施计划1.政府采购未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 2.未根据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和已批复的部门预算编制政府采购实施计划 3.超预算、无预算开展政府采购。《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仅适用于采购人2未按规定公开采购意向4.除以协议供货、定点采购、电子卖场等方式实施的小额零星采购项目和由集中采购机构统一组织的批量集中采购外,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按项目实施采购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服务采购(不含涉密项目)未在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公开采购意向 5.除因预算单位不可预见的原因急需开展的采购项目外,未公开采购意向。《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赣财购〔2020〕13号)仅适用于采购人序号违法违规行为详细内容相关依据备注3未按规定开展采购需求调查6.对于下列采购项目,未开展需求调查:(一)1000 万元以上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3000 万元以上的工程采购项目;(二)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采购项目,包括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等;(三)技术复杂、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包括需定制开发的信息化建设项目、采购进口产品的项目等;(四)主管预算单位或者采购人认为需要开展需求调查的其他采购项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第十条、十一条《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第十一条仅适用于采购人7.面向市场主体开展需求调查时,选择的调查对象少于 3 个,且不具有代表性。8.框架协议采购需求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变动。4未依照规定选用采购方式和组织形式9.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项目擅自采用其他方式采购;10.将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规避公开招标;11.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未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12.将不符合框架协议采购的项目,采用框架协议采购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七十一条、第七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八条、第六十七条《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第三条序号违法违规行为详细内容相关依据备注5未经核准采购进口产品13.采购进口产品时,未按规定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核准,擅自开展政府采购活动;14.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在采购文件中限制能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条《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第四条、第二十一条《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第五条仅适用于采购人6未经审核(备案)开展框架协议采购活动15.采购方案未报本级财政部门审核,集中采购机构实施框架协议采购的;16.采购活动开始前未将采购方案报本级财政部门备案。《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第八条7干预采购人自主选择代理机构17.强制要求采购人采用抓阄、摇号等随机方式或者比选方式选择采购代理机构,干预采购人自主选择采购代理机构。《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 号)第十二条《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合理选择确定采购方式和代理机构有关工作的通知》(赣财购〔2015〕6号)仅适用于采购人8未签订委托代理协议18.依法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采购事宜的,未签订委托代理协议;19.委托代理协议未明确代理采购的范围、权限和期限等具体事项;20.未按照委托代理协议履行各自义务;21.采购代理机构超越代理权限。《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二、编制采购文件时的禁止行为(一)设定资格条件时的禁止行为9非法限定供应商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所在地22.限定供应商所有制形式,如公有制、非公有制等;23.限定组织形式,设置企业法人,排除事业法人、社会组织、其他组织和自然人等;24.限定供应商注册地在某行政区域内,或要求供应商在某行政区域内设立分支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10设置供应商规模条件、股权结构等要求25.设置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26.设置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等方面的条件;27.设置特定金额的业绩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九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七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五条11设定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与合同履行无关的条件28.设定的供应商资质等级超出项目所需的资质等级要求或设定的供应商资质与项目需求无关;29.将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12对供应商设定不同的资格标准30.供应商资格标准设定模棱两可,把握尺度宽严不一,如:对本地区、本行业之外的供应商或新参与竞争的供应商采取更加苛刻的资格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一)设定资格条件时的禁止行为1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未查询和使用信用记录31.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未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14改变采购标的或资格条件32.采用招标方式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改变了采购标的或资格条件。《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七条15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33.设置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作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34.要求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前进行不必要的登记、注册;或者要求设立分支机构,设置或变相设置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的障碍;35.要求供应商购买指定软件,作为参加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的条件;36.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37.设置或变相设置供应商成立年限,如要求某年前的合同业绩、要求项目人员在本单位的社保缴纳年限等;38.涉及政府采购政策支持的创新产品采购的,要求同类业务合同、生产台数、使用时长等业绩要求;39.设定法律、行政法规未规定的资格条件,如将国务院已明令取消的或国家行政机关非强制的资质、资格、认证、目录等作为资格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七条《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第十八条(二)编制采购需求时的禁止行为16未执行政府采购政策40.未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如价格扣除、预留份额;41.未明确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42.未明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政策;43.未执行国家规定的其它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第十四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17采购文件未按审核内容编制44.采购文件未按照审核通过的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编制;《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第三十四条18擅自提高采购标准45.超出经费预算标准、资产配置标准和技术、服务标准等;46.超出办公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第三十八条《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通知》(中发〔2013〕13号)第十二条(二)编制采购需求时的禁止行为19设置与履约无关的条款47.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如要求或标明特定品牌、商标、商号、专利、版权、设计、型号、特定原产地、特定供应商的技术服务规格等条件,设置“知名”、“一线”、“同档次”、“暂定”、“指定”、“备选”、“参考品牌”(含配件)等表述的;48.设定的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如售后服务要求与采购项目无关或超出服务范围的、售后服务要求明显不合理或指向特定对象、要求特定检测机构(国家行政机关另有规定的除外)的检测报告等;49.要求提供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第二十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条(三)编制评审因素时的禁止行为20未按规定设置实质性条款50.对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在采购文件中未规定或未以醒目方式标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条(三)编制评审因素时的禁止行为21未依法设定评审因素51.将资格条件作为评审因素;52.将供应商的注册地、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设定为评审因素,如将特定金额的合同业绩作为评审因素等;53.将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供应商业绩、资信、荣誉等作为评分条件;54.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55.将与采购货物服务质量无关的技术指标或服务要求设定为评审因素;56.采购需求客观、明确的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中客观但不可量化的指标未作为实质性要求,作为了评分项;57.框架协议采购采用供应商符合资格条件即入围的方法;58.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中供应商淘汰比例未按照规定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七条、第五十五条《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第二十一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五条《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第六条、第二十七条22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评审标准59.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评审标准,如评审标准倾向于本地供应商,对非本地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评审条件或给予不同的评审分值。《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三)编制评审因素时的禁止行为23未依法量化评审因素60.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指标有区间规定,评审因素未量化到相应区间,或者虽量化到相应区间但未设置各区间对应的不同分值;61.评审因素未量化,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指标相对应,如将产品性能优、良、中、差等没有具体明确判断标准的表述作为评审因素,将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进行横向比较评分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三十四条、第六十八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四条24未依法设定价格分值62.设定最低限价的(国家或地方有强制最低价格标准的除外);63.综合评分法中价格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64.招标项目中采用综合评分,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权重)低于30%,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权重)低于10%的(执行统一价格标准的项目除外);65.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中,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低于30%或超过60%,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低于10%或超过30%;66.政务信息系统项目中,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比重未设置为30%,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比重未设置为10%。《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二条、第五十五条《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四条《政务信息系统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7〕210号)第九条(三)编制评审因素时的禁止行为25违规要求提供样品67.对“仅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等特殊情况”以外的情况要求提供样品;68.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的,未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未充分考虑供应商样品、现场演示、检测报告等的制作、运输成本以及评审场地限制等因素;69.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的,未规定检测机构的要求、检测内容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二条26设置与采购实际需求不相适应或与合同履行无关的条件70.设定的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如售后服务要求与采购项目无关或超出服务范围的、售后服务要求明显不合理或指向特定对象、要求特定检测机构(国家行政机关另有规定的除外)的检测报告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三、评审过程中的禁止行为27未按规定组织开标71.评标委员会成员参加开标活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条28拒收投标(响应)文件72.拒收有轻微瑕疵但不影响封闭性的投标(响应)文件。《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29投标截止时间前开启投标文件73.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三条三、评审过程中的禁止行为30未按规定录音录像74.未按规定对开标、评审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75.录音录像不清晰、不可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九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第十四条31未按规定组织评审76.在招标、询价采购过程中与投标、响应供应商协商谈判;77.未依法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抽取评审专家;78.非法干预采购评审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五十一条32采购人代表担任评标组长79.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担任组长。《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五条33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80.评审工作完成后,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五条《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第二十六条四、采购执行中的禁止行为34未依法发布采购项目信息81.未依法在“江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政府采购项目信息;82.未及时、有效、完整发布或者提供采购项目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八条《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2020年版)》(财办库〔2020〕50号)四、采购执行中的禁止行为35违反优化营商环境规定83.设置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审批、备案、监管、处罚、收费等事项;84.对于供应商法人代表已经出具委托书的,要求供应商法人代表亲自领购采购文件或者到场参加开标、谈判等;85.对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查询的信息,要求供应商提供;86.除必要的原件核对外,对于供应商能够在线提供的材料,要求供应商同时提供纸质材料;87.对于供应商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的,要求其再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88.将投标(响应)文件的装订、纸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格式和形式要求作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条件;89.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未在采购文件中明确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金额或者比例;90.限定供应商自主选择缴纳或提交保证金方式;91.收取履约保证金的,未在采购合同中约定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方式、时间、条件和不予退还的情形,未明确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92.政府采购合同未约定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未明确逾期支付资金的违约责任;93.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94.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中明确约定双方的违约责任;95.因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未依照合同约定对供应商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96.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的,约定的到账(保函提交)截止时间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不一致。《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四、采购执行中的禁止行为36违规收取标书费97.违规收取标书费、资料费、报名费等费用。《江西省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关于严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违规收费的通知》(赣发改公管〔2019〕275号)《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坚决纠正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违规收费行为的紧急通知》(赣财购〔2021〕5号)37违规收取保证金98.向政府采购供应商收取目录清单以外的涉企保证金 99.投标保证金的数额超过预算金额的2% 100.履约保证金的数额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赣财购〔2021〕17号)《江西省工信厅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修订公布江西省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的通知》(赣工信企指字〔2022〕61号)38违规泄露信息101.开标前泄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情况;102.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103.在评审结果公告前泄露评审专家名单或评审专家个人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七十八条《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五十一条《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第二十条四、采购执行中的禁止行为39未依法处理利益关系104.索要或者接受供应商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105.收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条《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五十五条40未依法处理利害关系106.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之一的,未回避:(一)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二)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三)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四)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五)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五十五条四、采购执行中的禁止行为41违规组织重新评审或非法改变评审结果107.采用招标方式的,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外,修改评标结果或重新评审;108.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的,除《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组织重新评审;109.采用竞争性谈判或询价的,除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和价格计算错误外,组织重新评审;110.通过对样品进行检测、对供应商进行考察等方式改变评审结果。111.封闭式框架协议有效期内,除剩余入围供应商不足入围供应商总数70%且影响框架协议执行的情形外,征集人补充征集供应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六十八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四条《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三十二条《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二十一条《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第三十一条42擅自终止招标活动112.除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情况外,擅自终止招标活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九条、第七十八条43未依法依规答复询问、质疑、投诉113.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提出的质疑函;114.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未作出答复,未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11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116.质疑答复内容涉及商业秘密;117.在收到投诉答复通知书后,未按规定向财政部门作出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二十二条、第三十六条四、采购执行中的禁止行为44未按规定签订合同118.未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119.所签订的合同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成交)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120.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121.签订的合同中未包含履约验收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七十一条《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十九条《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三十条《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第二十四条《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第二十九条仅适用于采购人45未及时公告政府采购合同122.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未在“江西省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123.未公告合同标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价及合同金额等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2020年版)》(财办库〔2020〕50号)《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第二十九条仅适用于采购人四、采购执行中的禁止行为46未依法履行合同或组织验收124.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12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追加与合同标的不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126.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采购金额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10%;127.未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实质性验收;128.验收结束后未出具验收书,或出具的验收书未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七条《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仅适用于采购人47未妥善保存采购文件129.未妥善保存政府采购项目每项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130.伪造、变造、隐匿或者销毁采购文件;131.保存采购文件期限不足十五年;132.未将录音录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保存。《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第七十六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九条、七十六条、第七十八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第十四条、第十六条《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第二十一条48其他禁止行为133.因采购人采购任务取消导致废标的,当年再次采购同一品目的项目。《江西省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赣财购〔2016〕25号)第四十四条适用主体:评审专家四、采购执行中的禁止行为1入库环节禁止行为134.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进入评审专家库;135.评审专家工作单位、联系方式、专业技术职称、需要回避的信息等发生变化的,未及时申请变更相关信息。《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第十条、第二十九条2评审前禁止行为136.参加开标活动;137.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未回避;138.收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139.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供应商;140.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原评标委员会成员参加重新组建的评标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条、第六十二条、六十七条《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五十五条3评审过程中禁止行为141.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142.除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情形外,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143.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14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145.在评审过程中有明显不合理或不正当倾向;146.在评审过程中擅自离开评审现场,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147.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定成交条件的标准进行评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七十五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一条、第六十二条《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五十五条《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九条四、采购执行中的禁止行为4评审结束后禁止行为148.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149.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150.拒不履行配合答复供应商询问、质疑、投诉等法定义务;151.以评审专家身份从事有损政府采购公信力的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五十二条、第七十五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二条《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五十五条《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第二十九条5违规索要评审专家劳务费152.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索要劳务报酬标准外的额外报酬。《江西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赣财购〔2017〕21号)《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评标(审)专家劳务报酬标准的通知》(赣公管办〔2018〕17号)适用主体:供应商四、采购执行中的禁止行为1存在关联关系153.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54.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2不公平竞争15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156.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157.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158.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159.非招标采购活动中,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二十二条四、采购执行中的禁止行为3串通160.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161.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162.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163.与其他供应商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6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6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16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16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16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69.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7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17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7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17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七条《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第十九条四、采购执行中的禁止行为4违规质疑、投诉174.供应商质疑、投诉无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175.供应商投诉事项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176.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177.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或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五十七条、七十三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三十七条5未按规定签订合同178.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179.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七十条《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十九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四条《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三十条6拒绝签订合同180.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成交项目;181.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第十九条、二十条四、采购执行中的禁止行为7未依法依规履行合同182.拒绝履行合同义务;183.提供假冒伪劣产品;184.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185.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成交供应商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186.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八条、第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五十四条《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第十九条、二十条8监督检查中提供虚假材料187.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注:本《行为清单》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的相关规定发生变化时,以具体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的规定为准。对清单之外的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有规定的其他禁止性要求也应严格遵守。
  • 2.15亿元多晶硅还原炉订单成交
    近日,双良节能官网发布公告称,继之前中标的新疆大全29,220万及云南通威17,670万项目后,双良节能再获大单,中标新疆东方希望新能源有限公司6万吨/年多晶硅项目多晶硅还原炉设备,金额15,876万元;以及中标青海亚洲硅业半导体有限公司60000t/a电子级多晶硅一期项目多晶硅还原炉设备及撬块,金额5,658.422万元。两大订单合计金额高达2.15亿元。据了解,多晶硅还原炉是发生氢还原反应的场所,是直接产出多晶硅的设备。在多晶硅还原炉内,精制氯硅烷和高纯氢气在1000~1200℃下发生化学气相沉积反应,生成多晶硅沉积在载体硅芯上,随时间增长直径逐渐变大,长成多晶硅棒。新疆东方希望新能源有限公司办公室地址位于古代举世闻名的丝绸之路昌吉,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于2016年05月05日在昌吉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注册成立,要经营生产及销售:多晶硅;销售:硅片、铝锭、铝合金、氧化铝、PVC等。亚洲硅业(青海)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12月,是全球领先的高纯硅材料供应商,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目前拥有19,000吨/年高纯多晶硅及9,000吨/年光纤级四氯化硅生产能力和185MW并网光伏电站。 先后成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国家级绿色工厂、国家两化融合贯标试点企业、国家智能光伏试点示范企业、工信部绿色制造和智能制造双项支持企业、工信部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试点企业,建有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多晶硅产品进入工信部绿色设计产品名单。公司以数字化研发建成了全球首条全48对棒加压还原炉万吨级单体生产线,该项目获得了青海省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
  • 汤定元:学成归来的三任实验室“掌门”
    p style="text-indent: 2em "身在异乡,心系中华。在红外物理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历届主任身上,“学成归来”是一个独特的标签,也是一个非常有分量的标签。/pp style="text-indent: 2em "曾担任中国科学院上海技术物理研究所所长、红外物理国家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主任的汤定元,于1948年3月赴美国明尼苏达大学物理系学习,同年转入芝加哥大学物理系,并获得硕士学位。/pp style="text-indent: 2em "但在大洋彼岸求学的汤定元,无时无刻不在关心着祖国的发展。朝鲜战争的爆发更让他回国心切。为了避免因战争原因而被扣留,1951年春天,汤定元婉拒了导师的挽留,决定放弃博士学位,提前回国。/pp style="text-indent: 2em "摆脱美国移民局的无理刁难后,汤定元乘船经过20多天行程,终于回到了日思夜想的祖国。他也成了新中国成立后在美留学生第一批回国的11人之一。是年8月,美国政府下令禁止中国留学生回中国,已经乘船到檀香山的人也被送返。/pp style="text-indent: 2em "br//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tyle="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475px height: 309px "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11/uepic/e6d4cc6c-695c-4e84-979b-3ac9210c3af4.jpg" title="微信图片_20201113000902.jpg" alt="微信图片_20201113000902.jpg" width="475" height="309"//ppbr//pp style="text-indent: 2em "曾担任实验室第一、二届主任的沈学础,在1978年作为改革开放后首批出国留学人员,获得了去德国马普学会固体研究所留学的机会。/pp style="text-indent: 2em "初到马普学会固体所,沈学础选择了难度非常大的“双光束傅里叶变换光谱”课题。他没日没夜地扑在实验室里,连值夜班的保安都认得了沈学础,并对这个长期加夜班的中国人照顾有加。/pp style="text-indent: 2em "在德国期间,沈学础从图书馆借阅了许多资料,从中学习大量知识的同时,还发现了书中的一些谬误。德国同行惊讶地说,他们中没有一个人像沈学础这样细致看文献。/pp style="text-indent: 2em "正是在德国,沈学础“赶上了国际上固体光谱研究热的末班车”。在实验中,沈学础对偶然发现的新光谱信号“穷追不舍”,并与另一位中国访问学者合作观察到了固体中的轻杂质低频振动新谱峰。/pp style="text-indent: 2em "起初,沈学础的指导老师——固体光谱学大师卡多纳教授对实验结果不以为然,只说了句“除非你足够幸运”。但最终事实证明,沈学础的执着是正确的,他观察到的现象可以归结为一类新的杂质振动模式。/pp style="text-indent: 2em "实验室第三、四届主任褚君浩,在硕士研究生毕业后,曾有机会去美国攻读博士学位。但导师汤定元建议褚君浩留在国内读博士,在国内也一样可以做出出色的成绩。/pp style="text-indent: 2em "当时,到美国留学可以获得3万美元奖学金,而在国内读研究生只有人民币80多元的补贴,待遇差距很大。褚君浩考虑了很久,最后还是听从汤定元的建议,留所读博士。/pp style="text-indent: 2em "1986年2月至1988年10月,褚君浩获得德国洪堡基金,赴德国慕尼黑技术大学物理系从事半导体二维电子器件、远红外激光器等领域的研究。那时,远红外激光器很难调节,实验室里的许多人都调不稳,而只要褚君浩出手,就能把激光器调得非常稳。/pp style="text-indent: 2em "褚君浩说,导师汤定元先生的爱国精神一直在传承,实验室绝大多数出国求学的学子,都回国报效祖国。他们牢记出发时汤定元的殷殷嘱托:学习结束后,有机会还是要回国发展。/ppbr//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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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气体过滤器和压力调节阀乙炔压力调节阀03030106含一个压力调节阀和乙炔软管。zui大进口压力:400psig空气调节阀03030264含一个压力调节阀和空气软管。zui大进口压力:3,000psig一氧化二氮调节阀03030204用于原子吸收光谱实验室CGA326气瓶连接。提供350–520kPA(50–75psig)压力控制并包含一个内置恒温加热器来防止调节阀隔膜冻结。氩气/氮气调节阀03030284用于原子吸收光谱和等离子发射光谱,该调节阀可用于调节氩气或氮气,并带有一个CGA580配件。并包含带有1/4英寸SWAGELOKR配件的颜色编码软管。zui大进口压力:3,000psigMatheson回火保险器N9300068由于乙炔是一种特别不稳定的气体,用户可以在仪器燃烧头部位回火。该回火保险器能防止潜在的调节阀或气瓶回火。乙炔zui大工作压力:15psig气管:气路连接管乙炔,红色氯丁橡胶,3.7m(12ft)00570559空气/氩气,黑色,3.7m(12ft)00570567一氧化二氮,蓝色,3.7m(12ft)00470258美国PE 原子吸收光谱仪配件耗材压力调节阀|0303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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