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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电子包装秤价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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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海口市粮食局粮油检测仪器设备公开招标公告
    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海口市粮食局委托,对粮油检测仪器设备(HKGP2010-304)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竭诚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 粮油检测仪器设备  2、项目编号:HKGP2010-304  3、采购预算:980,480.00元  4、货物需求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序号设备名称数量1旋风磨1台24稻谷脂肪酸值测定仪1台2降落数值仪1台25面包体积测定仪1台3面筋指数测定仪1套261/10电子天平1台4磁性金属检测仪1台271/100电子天平1台5智能白度仪1台281/1000电子天平1台6验粉筛1台291/10000电子天平2台7粗脂肪测定仪1台30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1套8蛋白质测定仪1台31气相色谱1套9粗纤维测定仪1台32液相色谱1台10电动筛选器1台33电子拉伸仪1台11小型和面机1台34脂肪酸值专用振荡器1台12容重器2台35多功能电动扦样器1套13砻谷机2台36恒温恒湿培养箱1台14碾米机2台37中鼎式分样器(大号)1个15恒温鼓风干燥箱2台38中鼎式分样器(中号)1个16恒温水浴锅2台39中鼎式分样器(小号)1个17电热蒸馏水器1台40万用电炉2个18马弗炉1台41原粮包装扦样器6支19生物显微镜1台42成品粮包装扦样器6支20体视显微镜1台43架盘药物天平1台21小麦磨粉机1套44电冰箱2台22电子粉质仪1台45单层蒸锅1台23粮食水分测试磨1台46小型压面机1台  5、交货地点:海口市粮食局  6、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交货和安装  二、投标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采购单位根据采购项目实际情况要求的特定资格条件:  2.1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火焰、石墨炉)、气相色谱仪及液相色谱仪这三样产品对制造厂商的要求:  2.1.1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2.1.2投标人必须提供制造厂商针对该项目的授权书。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1年3月1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开评标会议室(海口市滨海大道长滨路海口行政中心18号楼1013A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四、采购文件获取办法  1、购买采购文件(含纸质文件和电子版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  1.1 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省外投标人可将购买采购文件所需资料传真到我中心,并电汇相应的价款至我中心账户(付款单位请注明投标单位名称,且在备注栏注明项目编号、名称)。经审核合格后,我们将邮寄采购文件。  2、采购文件出售时间:2011年2月22日至2011年3月8日下午17时(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3、采购文件出售价格:每套人民币100元,邮购另加50元(售后不退)。  4、投标单位名称须与购买采购文件的单位名称一致,否则自行承担投标被拒绝的风险。  五、采购信息公告媒体  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new/)和海南省人民政府网(http://www.hainan.gov.cn/code/V3/)。  六、邮购采购文件及提交投标保证金账户资料:  账 户 名: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 户 行:建行海口海甸支行  账 号:4600 1003 8360 5300 1617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海口市滨海大道长滨路海口行政中心18号楼1010室  邮政编码:570000  项目联系人:何佳亮  E---mail:aimy800123@126.com  电 话:0898-68723992  购买采购文件联系人:孙洋子 伍海丹  电 话:0898-68723985  传 真:0898-68723984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 青海质监局/粮食局1591万仪器采购揭晓
    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青海省质监局、省粮食局检测专业设备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青海省质监局、省粮食局检测专业设备  招标文件编号:青政采公招字(QC)2012-004  采购清单:  第一部分:省质监局食品检测设备(包1-包2)  包1:基层食品检测设备采购项目(预算控制额度:396万)  微波消解仪、分析天平(原装进口)、半微量天平(原装进口)、便携式天平、进口比较色度仪、全自动凯氏定氮仪、进口二级水处理系统、全自动固/液体直接测汞仪、台式冷冻离心机、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原子荧光光度计、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包2:食品检验中心设备采购项目(377万)  全自动氨基酸分析仪、高效液相色谱仪、气相色谱仪、超低温冰箱、超声波清洗器、超声波清洗器  第二部分:省粮食局粮食质量检测设备(包3-包8)  包3:全自动样品前处理平台(进口) 预算控制额度:74万元  全自动样品前处理平台  包4:全自动快速溶剂萃取仪(进口) 预算控制额度:68万元  全自动快速溶剂萃取仪  包5:微波消解器(进口) 预算控制额度:31万元  微波消解器  包6:气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预算控制额度:420万元  气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包7:粮油质量检测常用理化检测设备 预算控制额度:221.55万元  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可见-紫外分光光度计、酶标仪、面筋数量和指数测定系统、小麦硬度指数测定仪、全自动凯氏定氮仪及消解系统  包8:粮油质量检测基础仪器设备 预算控制额度:118.45万元  油脂扦样器、散装粮深层电动扦样器、包装粮食扦样器、粮食分样器、谷物筛选器、谷物选筛、害虫选筛、标准分样筛、小麦、玉米两用谷物容重器、锤式旋风磨、分样板及粉刀、圆形电动验粉筛、磁性金属物检测器、罗维朋比色计、水循环式真空泵、液体比重天平、阿贝折射仪、碎米分离器、电子数显台秤、电子分析天平(d:0.1mg)、电子分析天平(d:0.001g)、电子分析天平(d:0.01g)、电子分析天平(d:0.1g)、测水用粉碎机、数显电热鼓风干燥箱、箱式电阻炉、恒温水浴锅、数显精密加热板、数显水浴恒温振荡器、两联电炉、冷藏柜、超纯水机、微机控压密闭微波消解系统  公告时间:2012年2月20日  定标时间:2012年3月17日包号预 中 标 供 应 商中标价格(元)1北京方圆诚信科贸有限公司3,857,0002惠成明正(北京)科技有限公司3,171,0003青海顺欣科教仪器有限公司695,0004兰州华西科学器材有限公司660,0005青海省众杰科教仪器设备有限公司308,0006北京超越未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4,097,8007北京凯元盛世科技有限公司2,207,0008成都良运粮农科技有限公司921,800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张玉臣、贾爱农、董汇泽、顾松琴及业主代表马成、张鹏飞  请未中标的供应商在5日内到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办理退投标保证金的有关事宜。  联系人:秦先生  联系电话:0971-6138429  特此公告。  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2年3月17日
  • 青海质监局/粮食局1639万采购大批仪器
    青海省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公告(青海省质监局、省粮食局检测专业设备采购项目)  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依据青海省财政厅下达的采购计划,现对青海省质监局、省粮食局检测专业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项目名称:青海省质监局、省粮食局检测专业设备采购项目(青政采公招字(QC)2012-004)  二、招标内容:办公设备共8个包  第一部分:省质监局食品检测设备(包1-包2)  包1:基层食品检测设备采购项目(预算控制额度:396万)  微波消解仪、分析天平(原装进口)、半微量天平(原装进口)、便携式天平、进口比较色度仪、全自动凯氏定氮仪、进口二级水处理系统、全自动固/液体直接测汞仪、台式冷冻离心机、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原子荧光光度计、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包2:食品检验中心设备采购项目(377万)  全自动氨基酸分析仪、高效液相色谱仪、气相色谱仪、超低温冰箱、超声波清洗器、超声波清洗器  第二部分:省粮食局粮食质量检测设备(包3-包8)  包3:全自动样品前处理平台(进口) 预算控制额度:74万元  全自动样品前处理平台  包4:全自动快速溶剂萃取仪(进口) 预算控制额度:68万元  全自动快速溶剂萃取仪  包5:微波消解器(进口) 预算控制额度:31万元  微波消解器  包6:气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预算控制额度:420万元  气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包7:粮油质量检测常用理化检测设备 预算控制额度:221.55万元  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可见-紫外分光光度计、酶标仪、面筋数量和指数测定系统、小麦硬度指数测定仪、全自动凯氏定氮仪及消解系统  包8:粮油质量检测基础仪器设备 预算控制额度:118.45万元  油脂扦样器、散装粮深层电动扦样器、包装粮食扦样器、粮食分样器、谷物筛选器、谷物选筛、害虫选筛、标准分样筛、小麦、玉米两用谷物容重器、锤式旋风磨、分样板及粉刀、圆形电动验粉筛、磁性金属物检测器、罗维朋比色计、水循环式真空泵、液体比重天平、阿贝折射仪、碎米分离器、电子数显台秤、电子分析天平(d:0.1mg)、电子分析天平(d:0.001g)、电子分析天平(d:0.01g)、电子分析天平(d:0.1g)、测水用粉碎机、数显电热鼓风干燥箱、箱式电阻炉、恒温水浴锅、数显精密加热板、数显水浴恒温振荡器、两联电炉、冷藏柜、超纯水机、微机控压密闭微波消解系统  1、投标人可以对项目中一包或多包进行投标,但不得就一个包中项目拆分投标,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  注: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2、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时间:按需方实际要求。  三.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   2. 已在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注册备案 (具体要求详见青海政府采购信息网)   3. 投标企业的经济能力足以承担所投标项目的经济责任。  四.所投产品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提供原件) 单位介绍信。  六.招标文件发售及截止时间:  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2年2月21日至2011年3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1楼信息科(西宁市黄河路30号)  七.标书售价:陆佰元整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2年3月13日上午9:00开标。  2.开标地点: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1楼开标大厅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省质监局:0971-6161707 省粮食局:0971-8247344  招标机构: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 标书购买联系人:康先生  电话及传真:0971-6140806 邮编:810001  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 我国每年重金属污染1200万吨粮食 3成米铅超标
    近日,国家环保部一份文件引发了国内公众对土壤污染的强烈关注。  这份文件指出:我国有3.6万公顷耕地土壤重金属超标,由此每年造成的“粮食污染高达1200万吨,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00亿元”。  土壤污染的背后,是粮食安全问题。对于人多地少,并一直难以粮食自足的中国而言,日益严重的土壤污染已经实质损害18亿亩耕地红线,或许会给我国带来新的粮食危机。  1.5亿亩土地受重金属污染2006年,国家环保部与国土资源部组织了一项全国性的土壤污染调查。  这年夏天,两部委联合形成文件《全国土壤环境状况调查总体方案》,并层层下达至各地环境监测站,要求各地监测人员利用GPS指引,严格按照4×4平方公里的网格化方式采样。  由此,在接下来的3年多中,全国各地近2万名工作人员将其所辖土地分成网格化的点,采集土壤样本,拍摄照片,进行样本分析统计,建立数据库和样品库。  到2008年底,全国共采集土壤、农产品等各类样品213754个,获得有效调查数据495万个,建成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数据库和样品库。  2009年,国家环保部编制污染调查总报告和各专题报告,最后“完成12项试点工程、18份研究报告和7部污染土壤修复技术指南草案”。  但是,目前这项耗资高达10亿元的调查结果却始终不向公众公布。这引发了广泛的质疑:这是一项怎样的调查?为什么不对公众公开?我国真实的土地污染状况如何?  1月31日,北京律师董正伟向环保部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开全国土壤污染情况调查的数据、调查依据、污染成因和防止措施以及方式方法”。  目前,董正伟仍未获得环保部的回复。虽然环保部始终不对公众公布结果,但一些相关文件还是以另一种途径流传出来。据这些文件显示:在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等发达地区,因工业“三废”排放,农用化学品使用,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污染物通过大气、水体进入土壤,重金属和难降解有机污染物在土壤中长期累积,致使局部地区土壤污染负荷不断加大,其中华南地区部分城市有50%的耕地遭受镉、砷、汞等有毒重金属和石油类有机物污染 长江三角洲地区有的城市连片的农田受多种重金属污染,致使10%的土壤基本丧失生产力。  环保部文件还显示,对我国30万公顷基本农田保护区土壤有害重金属抽样监测时发现,有3.6万公顷土壤重金属超标,超标率达12.1%。  国土资源部的文件表述相仿:目前全国耕种土地面积的10%以上已受重金属污染,共约1.5亿亩 此外,因污水灌溉而污染的耕地有3250万亩 因固体废弃物堆存而占地和毁田的约有200万亩,其中多数集中在经济较发达地区。  由此,我国“每年因重金属污染的粮食高达1200万吨,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00亿元”。  近30%市场大米铅超标中国土壤学专家、南京农业大学教授潘根兴说:“现在我国土壤污染比各国都要严重,日益加剧的污染趋势可能还要持续30年。”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土壤污染与控制研究室研究员李发生也持类似观点。他认为,随着中国经济发展和人口增加,中国土壤污染总体上呈加剧趋势,而土壤污染最直接的后果是损害我国粮食生产,“由于农药、化肥和工业污染,我国粮食每年减产100亿公斤”。  在我国,粮食安全始终是第一位的。1月15日,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来到国家粮食局科学研究院考察调研时,便指示要确保我国粮食安全。  但现实是,我国粮食自给率正出现持续下降,粮食供给问题应引起高度关注。  1月29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韩俊副主任透露:“过去9年,国家粮食生产已经实现了九连增,这是一个了不起的奇迹,尽管如此,国家粮食供求总量是趋紧的,近年来谷物进口可以用激增来表述,2012年我国粮食进口8025万吨,相当于1600亿斤。如果按一个人一年吃800斤粮食,去年相当于进口的粮食养活了1.9亿中国人。”  李发生说:“土壤污染成为我国粮食产量下降的原因之一,而它的严重性同时在增强。”  与此同时,近年,因粮食污染而引起的公众事件频频见诸报端。一位要求匿名的土壤研究者告诉时代周报:“环保部称3.6万公顷耕地受重金属污染,这是一个庞大而可怕的数字,但更可怕的是,这些被污染的耕地仍在种植,其种植的粮食一方面是农民自己吃了,大部分则流向了市场。”  据媒体报道,2002年,农业部稻米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曾对全国市场稻米进行安全性抽检。结果显示,其中铅超标率为28.4%,镉超标率则为10.3%。  2007年,南京农业大学教授潘根兴和他的研究团队,在我国华东、东北、华中、西南、华南和华北六区的县级以上市场随机采购大米样品91个,结果同样表明:10%左右的市售大米镉超标 2008年4月,潘根兴研究小组从江西、湖南、广东等省农贸市场随机取样63份,实验结果是,60%以上大米镉含量超标。  针对于此,前述土壤研究者称:“市场上的大米将近30%铅超标,十分之一镉超标,这是非常严重的,已经给我国粮食安全带来隐患,这种情况必须改变。国家相关部委正着手从立法、资金投入上加强对土壤污染的治理。”  未来土壤修复市场或达千亿元对于为何始于2006年的全国土壤污染调查,迟迟未向公众公布结果,中国环境修复产业联盟秘书长高胜达说:“在没有切实的处理办法和法规出台前,全国污染土壤状况一旦公布,将引起不必要的担忧和经济损失。因为土壤不仅仅是土壤,还涉及到中国出口农产品的安全问题,在这些问题之前,怎么公布?”  而另有学者则认为:“2006年的土壤污染调查在布点上并不科学,取点密度不足,数据的准确性存疑,这可能也是未公布的原因之一。”  2012年4月,农业部发布《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普查技术方案,开展了新一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这被称为2006年调查的补充,“新调查将针对密度不足的问题,加密调查区域”。上述学者表示:“2006年的调查只能算是‘普查’,它可能不会公开,它的意义在于给国家制定决策提供依据。”  2011年,国家有关部门曾计划出台《土壤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但这份“已经通过专家评审”的规划最后并无下文,这令许多业内人士相当失望。  直到2013年1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以下简称《工作安排》),提出未来5年土壤污染治理的主要目标、任务。  环保部生态司副司长朱广庆透露:“该《工作安排》就是人们之前期待的《土壤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这个文件出台后,环保部、发改委、国土部和农业部等将不再单独出土壤环保‘十二五’规划。”  《工作安排》提出:到2015年,全面摸清我国土壤环境状况,建立严格的耕地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土壤环境保护制度,初步遏制土壤污染上升势头,确保全国耕地土壤环境质量调查点位达标率不低于80%,并且提出在2014年年底前,各省级人民政府要明确本行政区域内优先区域的范围和面积,并在土壤环境质量评估和污染源排查的基础上,划分土壤环境质量等级,建立相关数据库。  高胜达说:“在更严厉措施的法律出台之前,《工作安排》为土壤污染修复提供了一定的法律基础。据《工作安排》要求,已被污染地块改变用途或变更使用权人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土壤环境风险评估,并对土壤环境进行治理修复……因而,对土地修复的市场规模会有推动。”  而此时,市场也开始了对国内土壤污染到治理的国家政策动向的另类解读。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有限责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翟立说:"毒地’凶猛和国家明确治污的要求让相关行业看到了其中的机会,目前一些地区的土地修复费用已经高达数十亿甚至数百亿元……一旦这个市场正式启动,未来土壤修复的市场空间应当在千亿元以上。”  但是,有人对此泼冷水。前述要求匿名的土壤修复研究员透露:“土壤修复商业化还很遥远。从资金来源、从业资质,到评估体系、监督体系,我们还没有一部完备的‘土壤污染防治法’。缺少了这样一部法,没有土壤修复的标准和技术规范,什么都谈不上。据我所知,国家部门正在作相关的技术与法规研究。”  另一名学者则说:“1.5亿亩耕地重金属超标……这个数字相当可怕,除去这1.5亿亩,18亿亩耕地红线恐怕已经不保。这已经不是土壤的问题,而是国家粮食安全问题。所以,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已经刻不容缓。
  • 贞丰县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101.44万元采购超低温冰箱
    详细信息 贞丰县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低温储存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贞丰县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2-09-17 贞丰县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低温储存设备 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贞丰县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低温储存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应在贵州邦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兴义市机场大道金地上品B栋605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Y-GZ-QXNZ(ZF)-2022ZFCG-035 项目名称:贞丰县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低温储存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预算:1014419.06元 最高限价:1014419.06元 采购需求: 低温存储设备;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合同签订后50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1)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若提供,则界定为2022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或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若提供,则界定为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5)投标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2019年8月至2022年8月)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已落实,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9月19日起至2022年9月23日,(从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北京时间9:00时-12:00时;14:30时—17:30时(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贵州邦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兴义市机场大道金地上品B栋605号)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获取; 现场获取需要提供的资料: 法定代表人获取时需提交的资料: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红色鲜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资料真实性承诺函原件; 授权委托人获取时需提交的资料: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红色鲜章、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资料真实性承诺函原件; 注: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红色鲜章。若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者,报主管部门进行相关处理。 4、招标文件售价:300.00元人民币/套(含电子文档),售后不退 5、招标文件工本费可采用银行柜台或者网银转账形式。采用银行柜台或者网银转账形式的,招标文件工本费须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入。 1)银行柜台或者网银转账形式交纳的,账号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贵州邦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收款单位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黔西南分行营业部; 汇款账号:2397 5001 0400 11362 汇入行行号:1037 0709 7502 2)现金形式交纳的,直接交纳到贵州邦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财务室,并领取票据。财务室联系电话:0859-3330919。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0月9日15时00分(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或投标文件未递交至指定地点的或未按照招标文件密封的恕不受理)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贵州邦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兴义市机场大道金地上品B栋603号)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兴义市机场大道金地上品B栋603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投标保证金情况: 1、投标保证金额(元): 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2 年10月9日10:00时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柜台转账、网银转账),不接受汇票。(供应商需从基本账户转出),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详见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贞丰县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贞丰县 联 系 人: 杨应军 联系方式: 139859733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贵州邦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兴义市机场大道金地上品B栋605号 联系方式: 刘晶,0859-33309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晶 电 话:0859-3330919 同公告相关:采购公告 [当前] 贞丰县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低温储存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同地区交易 贞丰县新建消防站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延期通知 贞丰县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低温储存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贞丰县立体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延期通知 贞丰县第五小学改扩建项目——综合教学楼中标公示 贞丰县2021~2022年度旱改水(提质改造)土地整治项目(二标段)(勘察测量)延期公告 贞丰县2021~2022年度旱改水(提质改造)土地整治项目(一标段)(勘察测量) 贞丰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监理招标 贞丰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EPC总承包(设计+施工) 招标公告 贞丰县第五小学改扩建项目——综合教学楼中标候选人公示 贞丰县小屯镇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项目(茶叶加工生产线设备采购)更正公告 同类型交易 凯里市老八小改建幼儿园设施设备采购安装项目采购公告 凯里市九寨殡仪馆餐饮食材采购配送服务(A包)采购需求公示 凯里市幼儿园、中小学、高中、职高校服采购项目一标段变更公告 贵州烟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烟草专用肥原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遵义市红花岗区融媒体中心二次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系统采购 北门大道北段道路一期工程(材料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贞丰县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低温储存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黔东南州(堂安片区、黄岗片区、四寨片区、大歹片区、大利片区、洛香湖片区)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项目(石材、路灯)采购招标中标(成交)公告 贵州省烟草公司黔东南州公司2022年物流中心卷烟分拣包装用PE膜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盘州市城乡公共交通一体化提质改造建设项目新能源公交车采购中标(成交)公告 × 扫码打开掌上仪信通App 查看联系方式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超低温冰箱 开标时间:2022-10-09 15:00 预算金额:101.44万元 采购单位:贞丰县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联系人:点击查看 采购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邦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点击查看 代理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详细信息 贞丰县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低温储存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贞丰县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2-09-17 贞丰县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低温储存设备 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贞丰县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低温储存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应在贵州邦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兴义市机场大道金地上品B栋605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Y-GZ-QXNZ(ZF)-2022ZFCG-035 项目名称:贞丰县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低温储存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预算:1014419.06元 最高限价:1014419.06元 采购需求: 低温存储设备;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合同签订后50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1)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若提供,则界定为2022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或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若提供,则界定为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5)投标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2019年8月至2022年8月)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已落实,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9月19日起至2022年9月23日,(从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北京时间9:00时-12:00时;14:30时—17:30时(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贵州邦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兴义市机场大道金地上品B栋605号)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获取; 现场获取需要提供的资料: 法定代表人获取时需提交的资料: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红色鲜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资料真实性承诺函原件; 授权委托人获取时需提交的资料: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红色鲜章、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资料真实性承诺函原件; 注: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红色鲜章。若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者,报主管部门进行相关处理。 4、招标文件售价:300.00元人民币/套(含电子文档),售后不退 5、招标文件工本费可采用银行柜台或者网银转账形式。采用银行柜台或者网银转账形式的,招标文件工本费须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入。 1)银行柜台或者网银转账形式交纳的,账号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贵州邦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收款单位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黔西南分行营业部; 汇款账号:2397 5001 0400 11362 汇入行行号:1037 0709 7502 2)现金形式交纳的,直接交纳到贵州邦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财务室,并领取票据。财务室联系电话:0859-3330919。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0月9日15时00分(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或投标文件未递交至指定地点的或未按照招标文件密封的恕不受理)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贵州邦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兴义市机场大道金地上品B栋603号)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兴义市机场大道金地上品B栋603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投标保证金情况: 1、投标保证金额(元): 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2 年10月9日10:00时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柜台转账、网银转账),不接受汇票。(供应商需从基本账户转出),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详见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贞丰县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贞丰县 联 系 人: 杨应军 联系方式: 139859733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贵州邦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兴义市机场大道金地上品B栋605号 联系方式: 刘晶,0859-33309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晶 电 话:0859-3330919 同公告相关:采购公告 [当前] 贞丰县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低温储存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同地区交易 贞丰县新建消防站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延期通知 贞丰县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低温储存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贞丰县立体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延期通知 贞丰县第五小学改扩建项目——综合教学楼中标公示 贞丰县2021~2022年度旱改水(提质改造)土地整治项目(二标段)(勘察测量)延期公告 贞丰县2021~2022年度旱改水(提质改造)土地整治项目(一标段)(勘察测量) 贞丰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监理招标 贞丰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EPC总承包(设计+施工) 招标公告 贞丰县第五小学改扩建项目——综合教学楼中标候选人公示 贞丰县小屯镇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项目(茶叶加工生产线设备采购)更正公告 同类型交易 凯里市老八小改建幼儿园设施设备采购安装项目采购公告 凯里市九寨殡仪馆餐饮食材采购配送服务(A包)采购需求公示 凯里市幼儿园、中小学、高中、职高校服采购项目一标段变更公告 贵州烟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烟草专用肥原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遵义市红花岗区融媒体中心二次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系统采购 北门大道北段道路一期工程(材料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贞丰县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低温储存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黔东南州(堂安片区、黄岗片区、四寨片区、大歹片区、大利片区、洛香湖片区)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项目(石材、路灯)采购招标中标(成交)公告 贵州省烟草公司黔东南州公司2022年物流中心卷烟分拣包装用PE膜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盘州市城乡公共交通一体化提质改造建设项目新能源公交车采购中标(成交)公告
  • 新《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施行,奥豪斯这款粮食水分仪了解一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号),表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已经于2023年7月11日第3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办法》共有总则、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粮食质量安全管理、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粮食质量安全事故处置、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录八章。监督管理中提出国家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根据质量安全监管需要组织开展监督抽查,原则上每年不少于1次;垂直管理机构按照季度巡查等要求,开展质量安全监督抽查。规定粮食销售出库前,粮食经营者应当严格按照粮食质量安全标准及有关规定进行质量安全检验,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报告,作为出库质量安全依据。未经质量安全检验的粮食不得销售出库。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机构应当加强自身质量控制体系、检验能力、人员队伍建设,包括健全的规章制度、必要的粮食检验仪器设备和配套基础设施等。水分含量作为粮食检测最重要指标之一,对粮食的交易、烘干、加工和仓储等各个环节都有决定性的影响。为此,奥豪斯专门推出了针对粮食行业的粮食水分测定仪,以更准确、更快速的检测助力粮食安全保障。 快速检测 奥豪斯拥有多年水分测定仪开发经验,粮食水分测定仪内置专用谷物加热程序,大幅缩短了粮食水分测试所需的时间,可广泛应用于玉米、大米和小麦等多种粮食的水分测定。常见粮食的测试时间仅需3-5分钟,极大的提高了粮食收购的效率。测试精准专门的加热腔设计使温度分布均匀,样品能被均匀的烘干;隔热式高性能称重传感器结构,防止加热过程对称量准确性的影响。通过这两个设计,奥豪斯粮食水分测定仪能够准确的测定粮食的水分含量。在收购环节保证了各方的利益。同时,在烘干、加工和仓储的环节,保证了粮食的品质。操作简易奥豪斯粮食水分测定仪的设置过程十分快捷,配合全中文的面板,无需复杂的菜单设置,操作过程清晰直观。快速清洁掉入加热腔的样品会影响测试准确性。奥豪斯粮食水分测定仪采用了无工具拆装的设计,帮助操作人员徒手拆卸,实现快速清洁。奥豪斯粮食水分仪助您准确,快速的测定粮食水分含量,让您能轻松的应对粮食生产和收购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奥豪斯集团成立于1907年,拥有遍布各地的营销、研发和生产基地。通过不断为各地用户提供优质的称量产品与完善的应用方案,奥豪斯产品已遍及环保、疾控、食药、教学科研、食品、新能源和制药工业等各种应用领域,赢得了广泛的认可与青睐。我们致力于提供符合各国安全、环境及质量体系的产品,涵盖电子天平、台秤、平台秤、案秤、摇床、台式离心机、加热磁力搅拌器、涡旋振荡器、干式金属浴、实验室升降台和电化学产品等。
  • 北京粮食局采购粮食质量安全检验仪器设备
    据中国政府采购网消息,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采购单位)受北京市粮食局委托,对下述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合格的投标人是指在符合第一册中相应规定的前提下,能够同时满足本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及要求中相应资质要求的投标人。  1. 招标项目名称、编号及预算:  北京市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能力建设 招标编号:OITC-G13031375。本项目全部预算为383.67万元人民币。  2. 招标货物名称和数量:包号品目号设备名称简要用途说明数量交货期11高效液相色谱仪用于有机化合物定性定量分析等1台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到达用户指定地点。2自动重量稀释仪用于微生物样品前处理自动稀释1台3燃烧定氮分析用于粮油食品、饲料中氮含量的分析1台4拉伸仪测定面团延伸特性1台5面筋测定仪测定小麦粉的面筋数量和面筋质量指数1台6全自动微生物生化鉴定仪用于细菌鉴定,代替常规生化鉴定并且缩短试验时间1台7培养箱用于粮油食品检测研究中细菌等微生物的培养3台8实验室纯水/超纯水一体化机精密分析仪器用水(HPLC-MS,ICP-MS,AA,TOC等)1台9实验室纯水机玻璃器皿的最后冲洗,化学/生化试剂配制、分析试剂及药品配制、稀释2台10实验室水处理设备实验室用水和实验室超纯水机进水水源1台11实验室温湿度控制设备用于实验室温湿度控制一套,其中壁挂式(1.5P)16台,壁挂式或立柜式(2P)4台  3. 投标商资格要求:a.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合法授权 d.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f.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g. 满足本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它相应资质。  4. 招标文件售价: 每包人民币 500 元,若邮购,每份加收人民币 50 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3年10月 8 日至2013年 10 月 27 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30 下午1:00至5:00(北京时间)。  地点: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 银都大厦1507室(西三环航天桥西)  6. 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 10 月 28 日上午9:30 (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7. 开标时间:2013年 10 月 28 日上午9:30 (北京时间)。  8. 投标、开标地点:银都大厦1513室(西三环航天桥西)  9. 本项目采购资金的使用将按照北京市政府采购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执行。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采购单位)  盖章:    日期:2013/10 / 8  联 系 人:王军 电话: 68725599--8440 68729912  传  真:68458922  电子信箱: wangjun@osic.com.cn  开户名(全称):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西三环支行  帐号: 862081657710001   相关新闻:  陕西省粮食局1836万仪器采购揭晓  河南粮食局采购760台实验室仪器设备  北京粮食局采购粮食质量安全检验仪器设备  青海粮食局ICPMS、GC等仪器采购结果公布  黑龙江省粮食局2900万元采购大单揭晓  湖北粮食局2200万元仪器采购大单揭晓
  • 国家发改委:健全粮食检验仪器设备和配套基础设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保护粮食生产者的积极性,维护粮食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国家粮食质量安全,我们修订形成了《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建议。  2.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http://www.ndrc.gov.cn)首页“互动交流”板块,进入“意见征求”专栏,提出意见建议。  3.电子邮件:gljzlc@126.com,传真:010-68979606  4.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5号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标准质量管理办公室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2年3月15日。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1.《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  2.关于《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的修订说明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2年2月14日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护粮食生产者的积极性,维护粮食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国家粮食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粮食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活动。开展粮食收购、储存、运输、加工和原粮、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等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加工,是指对政策性粮食的加工。政策性粮食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储备粮。  进出境粮食应当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有关标准和进出境检验检疫相关规定。  政府储备粮食质量安全管理的特殊要求按国家粮食和储备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县级以上粮食和储备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粮食收购、储存、运输、加工和原粮、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等经营活动中粮食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垂直管理机构依职责对辖区内中央政府储备粮质量安全情况实施在地监管。  第四条 粮食经营者对粮食质量安全承担主体责任。从事粮食经营活动,应当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政策及有关标准等规定,认真落实反食品浪费、粮食节约行动等有关措施和要求,严禁多扣水杂、压级压价、以陈顶新、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行为。  第五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采用并推行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检验方法、先进标准和技术,不断提高粮食质量安全管理、检验检测和保障水平。各级粮食和储备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粮食质量安全数据库。  第六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向粮食和储备等部门提出粮食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意见和建议,通过多种方式举报粮食质量安全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粮食和储备等部门接到意见、建议和举报,应当按照职责和程序及时研究、查处。  第七条 开展粮食质量安全检查和监测、检验化验所需的必要合理费用,按照有关规定列入本级预算,不得向检查和监测对象收取。  第二章 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  第八条 实行收购和储存环节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制度。  国家粮食和储备部门按照防控粮食质量安全风险、保障粮食质量安全的要求,依职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收购、储存环节全国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省级粮食和储备部门参照国家计划或者按照相关要求,结合本地区的具体情况,依职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粮食和储备部门获知粮食质量安全风险信息后,应当立即组织开展核查,视情况及时调整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计划,依职责采取风险防控措施,将粮食质量安全风险和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粮食和储备部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开展粮食质量安全应急监测和专项监测。  第九条 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的主要内容包括:常规质量、储存品质、内在品质 因环境污染、异常气候等因素导致的重金属、真菌毒素及其他有害物质污染,以及粮食生产和储存过程中使用的药剂残留等情况。  监测样品的采集应当按程序和采样技术规范等有关规定进行,确保采集样品的代表性、真实性和相关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  第十条 粮食和储备部门应当强化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信息化建设,统筹利用有关风险监测数据和信息资源。  从事政策性粮食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按规定向县级以上粮食和储备部门报送粮食检验信息。  第十一条 地方粮食和储备部门发现区域性粮食污染情况,应当立即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和单位,并按照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制定的处理方案依职责迅速采取处置措施。  第十二条 省级粮食和储备部门应当及时将辖区内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结果以及对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报告省级人民政府,通报同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及相关部门,并抄送国家粮食和储备部门。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粮食和储备部门可以通过政府网站等渠道稳慎发布粮食常规质量和内在品质监测信息,指导粮食收购,促进优质粮食的产购储运加销衔接。其他粮食质量安全监测信息的发布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 粮食经营质量安全管理  第十四条 从事粮食经营活动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粮食收购者、粮食储存企业应当具有与经营粮食的品种、规模、质量、储存相适应的条件和能力。仓储设施设备应当符合粮食储存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以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 场所应保持环境整洁,并按规定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安全距离   (二)具有必要的粮食质量安全项目检验能力,具体要求由省级粮食和储备部门提出,报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公布   (三)使用属于计量器具的检验仪器设备,应当依法进行检定或者校准。使用快速检测方法的,应当按照有关标准进行仪器设备校准和验证。  第十五条 粮食收购者、粮食储存企业不得将直接拌有农药、混有农药残渣或者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储粮药剂的粮食作为食用用途销售出库。  定向销售用作非食用用途的粮食,应当在包装、销售凭证中明确标识用途。对定向销售作为非食用用途的政策性粮食的质量安全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六条 粮食经营者应当建立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健全质量安全控制体系,明确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技能等培训。  第十七条 实行粮食收购入库质量安全检验制度。粮食经营者收购粮食,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按质论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质量安全检验,并应执行下列规定:  (一)在收购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收购粮食的品种、等级、质量标准、收购价格和时限等有关内容   (二)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规范扦样、检验行为   (三)杂质超标、水分过高的政策性粮食,应当及时整理达标。  第十八条 粮食不得与可能对粮食产生污染的有毒有害物质混存,不同品种、性质、生产年份的政策性粮食不得混存。  收购非食用用途的粮食,应当单收、单储,并在收购码单、包装上明确标识。鼓励对不同产地、等级和品质的粮食单收、单储。粮食单收、单储,应当通过单独仓廒、物理隔断等措施进行,确保符合有关规定。  第十九条 粮食经营者储存粮食应当按照国家粮油仓储管理办法和粮油储藏技术规范等要求,定期进行粮情检查和储存品质检验,确保粮食储存安全。粮食储存过程中应当对温度、湿度等条件进行合理管控,防止发生粮食霉变、生虫等影响储存安全的情形。  第二十条 粮食经营者储存粮食应当严格执行储粮药剂使用管理制度和相关标准,严格储粮药剂的使用和管理,不得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化学药剂或者超量使用化学药剂。  国家鼓励和推广建设高标准粮仓和使用绿色仓储技术,保障粮食品质。  第二十一条 实行粮食销售出库质量安全检验制度。粮食销售出库前,应当严格按照粮食质量安全标准及有关规定进行质量安全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检验结果作为出库质量依据。  一)正常储存年限内的粮食销售出库,可由粮食经营者自行检验,或者委托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机构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二)超过正常储存年限的粮食和色泽、气味异常等粮食销售出库,应当委托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机构进行质量安全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未经质量安全检验的粮食不得销售出库。销售粮食的质量安全状况应当与检验报告相一致。检验报告应当随货同行,有效期为自签发之日起3个月。有效期届满,应当重新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机构应当按照委托方要求的时间和方式完成扦样、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一般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在常规储存条件下,粮油正常储存年限按照国家粮油仓储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二条 根据特定区域粮食可能受到有害物质污染、发生霉变等情况以及有关政策规定,省级粮食和储备部门应当及时设定统一或者分地区的粮食收购和出库必检项目,抄送国家粮食和储备部门。  第二十三条 粮食经营者采购粮食,应当索取、查验和保存销售方提供的检验报告。出现销售方无法提供检验报告等情形的,采购方应当对采购的粮食进行验收检验 不具备自行验收检验能力的,应委托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采购和供应政策性成品粮食,应当委托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机构进行检验,不符合规定的质量等级和相关标准要求的,不得采购和供应。  第二十四条 粮食交易中心或者网上交易平台竞价销售粮食,销售方应当提供标的粮食3个月内的有效检验报告。第二十五条 运输粮食的车(船)、器具应当完好,并保持清洁、干燥、安全卫生。非专用车(船)应有必要的铺垫物和防潮湿等设备,铺垫物、防潮湿设备、包装材料等必备物品应符合有关要求。  粮食不得与有毒有害物质混装运输 未经清洗、消毒以及不符合食品用途要求的容器,不得用于运输和储存食用植物油。第二十六条 运输粮食应当严防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运输粮食发生污染、结露、虫害、霉变等情况的,应当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理,把损失降到最低。  运输粮食应当符合国家规定和双方约定,并严格执行,有效减少粮食运输损耗。鼓励应用在途粮食质量安全监测技术等信息化手段,保障运输过程中粮食质量安全。  第二十七条 从事食用粮食加工的经营者,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规定,具有保证粮食质量安全必备的加工条件,不得使用发霉变质等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原粮作为加工原料,不得违反规定使用添加剂,不得使用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包装材料,不得有影响粮食加工品质的其他行为。  销售的成品粮和食用植物油的包装和标识,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包装、标签标准等有关规定。  第二十八条 实行粮食质量安全档案制度。粮食经营者应当  建立粮食质量安全档案,如实记录以下信息:粮食品种、供货方、粮食产地、收获年度、收购或者入库时间、货位及数量、质量等级、品质情况、药剂使用情况、销售去向和出库时间,以及其他有关质量信息。粮食质量安全档案保存期限,自粮食销售出库之日起,不得少于5年。  第二十九条 建立粮食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库存粮食应当建立从收购入库到销售出库环节的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好粮油” 等优质粮油产品应当建立实施全程质量安全追溯制度。  第三十条 实行粮食召回制度。粮食收购者、粮食储存企业发现其作为食用用途销售出库的粮食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告知相关经营者,迅速采取必要措施防控风险,召回已售粮食,并记录备查 同时将召回和处理情况及时向县级以上粮食和储备等相关部门报告。未按规定召回的,县级以上粮食和储备等部门应当按职责责令其召回。  按照粮食资源合理化利用原则,召回的粮食能够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并按规定利用。  第四章 粮食检验  第三十一条 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资质认定,并具备下列条件和能力:  (一)熟悉粮食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管理和技术人员   (二)相应的现场扦样和检验能力   (三)相应的管理制度、仪器设备以及相应的质量控制能力   (四)相应的环境和设施,满足扦样、检验人身安全保护、样品制备、样品运送和保管、信息传递等要求。  第三十二条 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机构应当履行检验数据保密义务,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擅自公开或者向他人提供检验数据 存在重大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的检验数据,应当及时报告粮食所在地粮食和储备部门。  第三十三条 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机构应加强自身质量控制体系和检验能力建设,包括健全的规章制度、必要的粮食检验仪器设备和配套基础设施,开展质量技术基础研究和信息利用与共享能力,相应的管理和技术人才队伍等。  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机构应加强扦样、检验人员素质和业务培训,使其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所需的职业技能,满足岗位要求。扦样、检验人员应当具有能胜任所在岗位工作的相关技术培训等证明。  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粮食和储备部门应当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支持,因地制宜推进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和能力建设,确保有足够资源履行粮食质量安全监管职责。  粮食和储备部门应当加强对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业务的管理和指导,充分发挥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机构的作用。国家粮食和储备部门授权命名的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机构承担国家粮食和储备部门委托的检验监测任务。  第三十五条 扦样方法和程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标准。扦样机构和扦样人员对扦样合规性、样品真实性、信息准确性负责。监督检查、超期储存粮食的质量安全检验等应当实施现场扦样的,不得由利益相关方送样检验。  第三十六条 粮食经营者在收购环节质量安全检验以及县级以上粮食和储备部门依法依规开展的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抽查检验,可采用国家粮食和储备部门(标准质量管理机构)认可的快速检验方法,快速检验结果可作为收购环节质量安全检验、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抽查检验的依据。  采用快速检验方法进行检验,发现检验结果接近或超过国家标准限量值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检验方法进行复核检验。第三十七条 县级以上粮食和储备部门在监督检查中需要对粮食质量安全进行检验的,应当委托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机构进行扦样和检验,并支付相应费用。扦取的样品应当自监督检查工作结束后保留3个月。  第三十八条 建立第三方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制度。从事政策性粮食第三方质量安全检验监测的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检验监测条件和能力。地方粮食和储备部门可以根据实际需求建立非政策性粮食第三方质量安全检验监测制度。  第三十九条 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结果争议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粮食经营者之间的争议。粮食经营者对对方提供的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由双方协商通过会检解决,也可以共同委托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机构进行复检。对会检或者复检结果仍有异议的,可以向具备条件的省级以上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机构再次申请复检,或者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二)粮食经营者与检验机构间的争议。粮食经营者对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原检验机构申请复检。对复检结果仍有异议的,可以向具备条件的省级以上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机构再次申请复检,或者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粮食经营者对监督检查中产生的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监督检查部门申请复检并充分说明理由。监督检查部门认为存在检验程序不规范、方法不适用等需要复检的情形的,安排原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机构进行复检 必要时,可以安排其他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机构进行复检。  省级以上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机构出具的复检结论为最终检验结论。  使用备份样品进行复检。有充分理由说明备份样品不具备代表性且双方达成一致的,可以安排重新扦样。复检的结果与原检验结果不一致的,复检的费用由原检验机构承担 复检的结果与原检验结果一致的,复检的费用由申请方承担。  第四十条 实行粮食检验能力验证和实验室间比对考核制度。国家粮食和储备部门(标准质量管理机构)及省级粮食和储备部门定期组织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机构能力验证和实验室间比对考核。被考核机构比对考核不合格的,应当查找分析原因后及时整改,整改期间不得就考核不合格的项目出具检验报告。  第五章 粮食质量安全事故处置  第四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粮食和储备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粮食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完善应对粮食质量安全事故的快速反应及应急处置信息发布的相关机制和程序。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和应急队伍建设,强化应急装备配置和应急物资储备,满足应急需要。  第四十二条 粮食经营者应当具备处置粮食质量安全事故的能力,定期检查各项粮食质量安全风险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粮食质量安全事故隐患。  粮食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有关粮食经营者应当立即对事故予以妥善处置,防止损害扩大,并及时向其上级管理单位和事故发生地粮食和储备部门报告。  第四十三条 县级以上粮食和储备部门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粮食质量安全事故,或者接到粮食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应当依职责和权限立即调查处理,按规定采取封存、检验、责令召回、限定用途等措施,最大限度防止或者减轻社会危害。发生重大粮食质量安全事故的,应当同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上一级粮食和储备部门,并及时通报同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及相关部门。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隐瞒、谎报、缓报粮食质量安全事故,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第四十四条 粮食质量安全事故调查部门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并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等,不得拒绝。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干涉粮食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四十五条 调查粮食质量安全事故,除了依职责查明事故单位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外,还应当查明负有直接监督管理职责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失职、渎职等情况。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六条 县级以上粮食和储备部门依法依规依职责对粮食经营者进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定粮食质量安全年度监督抽查计划并报上一级粮食和储备部门备案,对辖区内收购、储存、运输、加工和销售粮食的质量安全管理、质量安全状况实施监督抽查。  国家粮食和储备部门组织监督抽查每年不少于1次,地方各级粮食和储备部门组织监督抽查每年不少于2次,上级粮食和储备部门监督抽查过的单位,下级粮食和储备部门当年一般不再重复监督抽查。  国家粮食和储备部门定期对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机构的能力和水平进行核查,地方各级粮食和储备部门负责对有关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第四十七条 县级以上粮食和储备部门履行粮食质量安全  监督管理职责,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进入粮食经营者经营场所检查粮食质量安全情况,对检验仪器设备和扦样、检验的规范性进行检查   (二)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调查、了解相关情况   (三)查阅、复制与粮食经营活动有关的合同、票据、账簿、检验报告以及其他资料、凭证   (四)对粮食经营者经营的粮食进行扦样检验   (五)检查粮食仓储设施、设备是否符合有关标准、技术规范和安全生产要求   (六)查封、扣押非法收购或者不符合国家粮食质量安全标准的粮食,用于违法经营或者被污染的工具、设备以及有关账簿资料   (七)查封违法从事粮食经营活动的场所。粮食经营者拒绝检查的,相关粮食和储备部门应当向同级人民政府、上一级粮食和储备部门报告。  第四十八条 县级以上粮食和储备部门应当建立粮食经营者粮食质量安全信用档案,记录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 根据信用等级实施分类监管,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粮食经营者增加检查频次。  日常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应当经监督检查人员和粮食经营者签字后归档。粮食经营者拒绝签字的,应当如实记录原因,经监督检查人员2人以上签字后归档。  第四十九条 县级以上粮食和储备部门接到粮食质量安全咨询、投诉、举报和报告,对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受理,并及时进行答复、核实、处理 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书面通知相对人,按程序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处理,或者告知其向有权处理的部门反映。  第五十条 县级以上粮食和储备部门应当在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组织协调下,加强本行政区域粮食污染监控,建立健全被污染粮食处置长效机制。  第五十一条 国家粮食和储备部门按规定指导全国粮食质量安全监管评估考核工作,并对省级粮食和储备部门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行年度评估考核,对评估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对在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省级粮食和储备部门对下级粮食和储备部门的评估考核参照执行。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二条 县级以上粮食和储备部门违反本办法规定,出现下列情形的,责令整改 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规依纪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建立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制度的   (二)发现区域性粮食污染情况,未按规定及时报告或处置的   (三)未建立健全粮食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相关机制的   (四)未按规定对粮食质量安全数据进行信息化管理的   (五)其他在粮食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中不依法依规履行职责或者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情形的。  第五十三条 粮食经营者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粮食和储备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 情节严重的,进行通报批评,可以并处2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建立健全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粮食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或者未按规定执行粮食召回制度的   (二)未在收购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收购粮食的品种、等级、质量标准等有关内容的   (三)将粮食与可能对粮食产生污染的有害物质混存的   (四)未按规定执行储粮药剂使用管理制度和相关标准的   (五)粮食销售出库未提供检验报告、检验报告有效期超过规定时限,或者检验报告未随货同行的   (六)未建立粮食质量安全档案,或者未按规定如实记录有关信息的。  第五十四条 超过正常储存年限的粮食或色泽、气味异常的粮食销售出库,未经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机构进行质量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等情形的,由县级以上粮食和储备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可以并处20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并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五条 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出现下列情形的,由县级以上粮食和储备部门依职责对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处罚:  (一)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   (二)违反保密规定,未经委托方同意擅自公开或者向他人提供检验数据的   (三)在相关检查中,对超期储存粮食的质量安全等未实施现场扦样,由利益相关方送样检验,或者扦样方法、程序等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标准的   (四)存在其他违反扦样、检验管理规定行为的。  第八章 附 则  第五十六条 大豆、油料和食用植物油的收购、储存、运输、加工、销售等经营活动中的质量安全监管,适用本办法规定。第五十七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解释。第五十八条 各地粮食和储备部门应当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办法的实施细则。  第五十九条 本办法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 粮食流通领域国家工程实验室启动
    昨日,在高交会5楼玫瑰厅举办的粮食流通领域国家工程实验室启动会上,国家改革委、国家粮食局宣布:粮食流通领域国家工程实验室正式启动 同时,深圳首个RFID粮食仓储物流系统上线运行。  在深圳市粮食储备库3号仓,首个装有电子标签的88吨兴凯湖精洁米通过RFID托盘入库,深圳首个RFID粮食仓储物流系统正式上线运行。该项目由承担深圳市政府粮食储备任务的深粮集团投资建设。  深粮集团RFID粮食仓储物流系统是物联网技术在粮食物流服务领域应用的创新之举,贯彻了国家粮食局倡导的以物联网技术感知粮食的管理思想。项目实现了对现有仓储管理流程的全程记录、跟踪监控、即时读取等功能,经过一年多的规划、设计、测试和试运行,目前一期工程已顺利完成。  项目一期工程实现了试点仓库共1万吨粮食进出库管理的自动化、信息化。项目采用无线射频技术(RFID),通过电子标签标识粮仓堆头和托盘标识粮食从验收入库、粮食保管、粮情跟踪、销售出库等环节信息,通过无线读写设备等终端,实时了解粮食出入库数量和质量变化,实现仓库自动化管理。项目二期工程还将以物联网技术为核心,在统一平台、强化物流控制、数据集中管理的基础上,在粮食采购、粮食加工、粮食运输、粮食仓储、粮食销售、粮食配送环节提升集中管控能力,实现粮食从田间到餐桌的质量全跟踪,保障粮食安全。
  • 粮食局发布2017粮食质量安全重点工作 强调基层、快检
    p  日前,国家粮食局发布关于做好2017年粮食质量安全重点工作的通知,通知中包括了强化粮食质量安全保障机制、提升粮食质量安全监测监管能力、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测监管、完善粮食质量安全标准体系等多方面的内容。/pp  在强化粮食质量安全保障机制方面,特别指出要积极争取同级财政支持,增加经费投入,保障各级粮食质量安全监管所需经费特别是检验检测经费。/pp  在提升粮食质量安全监测监管能力方面,强调了要建设广覆盖的检验监测网络,并强化基层监管能力建设。/pp  具体来说,强化基层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能力,要将质量检验监测功能向市县延伸,在人口大县(市)、产粮大县建立粮食质量检验监测机构,逐步填补监测空白。/pp  此外, 按照《“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要求,升级改造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机构,产粮大县和人口大县要逐步具备对常见真菌毒素、重金属、农药残留等指标的实验室检验能力或定性快速检测能力。加强基层监管力量和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争取支持配备专业机构、专业人员、专业设备等,推动实现基层装备配备标准化。重点加强基层检验监测机构和主要粮食收储企业检验能力升级改造,配备必要的快速检验仪器设备,充分发挥从源头上保障粮食质量安全的作用。加强检验人员专业技能培训,全面提高各级检验人员专业技术水平,组建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专家库。加强粮食质量安全应急队伍、应急处置能力建设,适时开展应急演练。/pp  详细内容如下:/pp style="TEXT-ALIGN: center"strong国家粮食局关于做好2017年粮食质量安全重点工作的通知/stron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国粮发〔2017〕64号/pp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pp  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保证广大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的重要指示,贯彻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测与监管,强化基层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能力,按照《2017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国办发〔2017〕28号)、《“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国发〔2017〕12号)和《2017年粮食流通工作要点》(国粮发〔2017〕20号)有关要求与部署,现就2017年粮食质量安全重点工作作出如下安排:/pp  一、强化粮食质量安全保障机制/pp  (一)夯实保障制度基础。 严格执行《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继续深入落实粮食质量安全保障机制,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做好相关配套制度落实细化工作。建立健全粮食质量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推进粮食质量安全监管法治化、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pp  (二)推进保障体制建设。 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协作配合,切实履行好属地管理责任。积极争取同级财政支持,增加经费投入,保障各级粮食质量安全监管所需经费特别是检验检测经费。强化人才队伍建设,研究设置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技术职务,加大专业技能培训力度。进一步理顺工作体制,形成工作合力,构建统一权威的粮食质量安全监管体制,切实落实监管有责任、有岗位、有人员、有手段,履行日常监管责任和监督抽检责任,确保事有人做、责有人负。/pp  (三)建立超标粮食管控机制。 推动建立重金属等超标粮食处置长效机制。在省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粮食重金属污染治理的各项措施。督促指导粮食购销企业全面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提升食品安全指标入库检验和出库质量把关能力。对发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要严格按照省级人民政府的规定进行处置,严防流入口粮市场。建立粮食经营者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信用档案,加强对严重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pp  二、提升粮食质量安全监测监管能力/pp  (四)建设广覆盖的检验监测网络。 加强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充分认识粮食检验监测工作的政策性、专业性以及粮食作为事关国计民生特殊商品的显著特点,增强粮食检验监测体系的整体保障能力,确保落实粮食质量安全监管责任的技术支撑手段。强化基层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能力,将质量检验监测功能向市县延伸,在人口大县(市)、产粮大县建立粮食质量检验监测机构,逐步填补监测空白。加强对“十二五”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情况的检查和指导,促进国家授权挂牌机构检验能力和实验室管理能力进一步提升。/pp  (五)强化基层监管能力建设。 按照《“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要求,升级改造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机构,产粮大县和人口大县要逐步具备对常见真菌毒素、重金属、农药残留等指标的实验室检验能力或定性快速检测能力。加强基层监管力量和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争取支持配备专业机构、专业人员、专业设备等,推动实现基层装备配备标准化。重点加强基层检验监测机构和主要粮食收储企业检验能力升级改造,配备必要的快速检验仪器设备,充分发挥从源头上保障粮食质量安全的作用。加强检验人员专业技能培训,全面提高各级检验人员专业技术水平,组建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专家库。加强粮食质量安全应急队伍、应急处置能力建设,适时开展应急演练。/pp  (六)提高信息化管理能力。 以需求为导向,以服务行业、服务社会为落脚点,创新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依托国家粮食管理平台,建设粮食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开发粮食质量安全监测预警平台、粮食检验机构地理信息数据库、公众查询平台等电子化管理系统,配合相关部门加快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工程项目建设,切实提升行业管理效能,提供现代化、方便快捷的公共服务。/pp  三、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测监管/pp  (七)强化新收获和库存粮食质量安全监测。 切实落实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规范开展省级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工作,进一步提高监测工作的代表性、时效性。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本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指导粮食收购和处置。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组织开展库存粮食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工作。要把保障粮食质量安全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的底线。/pp  (八)完善监测监管机制。 探索建立企业自检和专业粮食检验机构检验互为补充的质检制度,引入专业粮食检验机构服务,加强对市场化收购粮食质量安全的监测监管,提升质量安全监管主动性。推进粮食检验机构为粮食产后服务中心、粮食物流园区、电子交易平台、“中国好粮油”、订单农业等单位提供代质检服务。/pp  (九)加强政策性成品粮油监测监管。 按“谁推介、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放心粮油”、军供粮油、应急保障、成品粮储备、主食工程、“中国好粮油”等供应网络质量安全监测监管,强化隐患排查和风险防范,确保供应网络质量安全。/pp  四、完善粮食质量安全标准体系/pp  (十)抓好重点标准制修订。 完善粮食质量安全标准体系,优先安排“中国好粮油”、信息化建设、仓储技术提升、粮食质量安全快速检测方法等标准制修订。配合有关部门,继续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开展粮食农药、真菌毒素、重金属等快检技术研究,提高标准技术水平,更好服务于粮食质量安全监管。/pp  (十一)推进粮油标准国际化工作。 增强中国粮油标准国际影响力,深度参与国际标准化治理。以在中国举办国际标准化组织谷物与豆类第39次年会为契机,加大国际标准制修订参与力度,进一步推动我国自主创新粮油技术标准转化为国际标准。/pp  (十二)做好宣贯培训与考核。 加强《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以及粮食质量安全标准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举办“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 粮食质量安全宣传日”活动,开展标准和科普宣传,营造社会共治氛围。组织开展粮食经纪人、种粮大户标准技术培训,开展助农扶农服务,普及粮食质量安全常识。加强粮食质量安全工作督查和现场考核,强化督查考核结果运用。/pp style="TEXT-ALIGN: right"  国家粮食局/pp style="TEXT-ALIGN: right"  2017年4月21日/pp/p
  •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征集2023年粮食标准制修订项目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全国粮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各分技术委员会,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粮食全产业链标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粮食节约行动方案》以及《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粮食和物资储备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现就征集2023年粮食标准制修订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绿色导向,突出营养均衡、适度加工、节粮减损,强化相关标准制修订,充分发挥标准基础性、引领性作用,更好服务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二、申报重点   一是公共安全、基础通用有关标准。推动实施公共安全标准化筑底工程,织密筑牢粮食领域安全标准网。持续完善配套主粮强制性国家标准和大宗粮油产品标准检验检测方法标准体系。   二是绿色优质、营养健康有关标准。健全食用植物油料油脂标准体系,加强全谷物、功能性粮油相关标准制修订,更好满足人民健康消费需求。   三是节粮减损、适度加工有关标准。完善粮油加工标准体系,加快原粮及制品、食用植物油适度加工相关标准研制;推动粮食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标准制定;制修订符合节粮减损要求的智能化仪器设备、成套机械设备等标准,减少收购、储存、运输、加工、销售等环节粮食损失损耗。四是绿色仓储、安全生产有关标准。加强绿色储粮、低温储粮等的技术工艺、设备装备相关标准制修订,不断提升粮食保质保鲜储存水平,服务粮食绿色仓储提升行动;加强粮食储备设施建设等标准的制修订,促进安全生产。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加强对粮食标准制修订的管理,科学合理确定项目名称、范围、完成时间等。申报的项目不得与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重复、交叉或矛盾。对于牵头承担在研粮食标准制修订项目3项及以上,或有2项及以上未按期完成的人员,原则上不得再牵头申报新的标准项目。   (二)申报的项目应具备扎实的前期科研基础,在行业内普遍得到认可,标准制修订时机成熟。对于适度加工、节粮减损有关标准,可直接申报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   (三)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报送申报材料(含电子版和纸质版),包括项目建议书、标准草案(见附件1~6)。标准草案应明确提出主要章节及其主要技术内容。申报国家标准项目的,应同步提交项目申报书(见附件7、8),项目申报书应详细说明制修订国家标准的必要性、可行性,主要技术要求,国内外标准情况、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情况,经费预算以及项目进度安排等。   (四)粮食工程建设标准项目按照《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申报。   四、申报程序和时限   (一)申报单位按照申报项目领域,于2023年5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相应的分技术委员会(见附件9)。申报材料纸质版应加盖公章,一式两份,电子版应与纸质版保持一致。为便于管理,邮件标题为“标准项目名称-2023年项目申报”,申报材料标题为“标准项目名称-项目建议书/草案/项目申报书”。对于提交材料不规范的,将予以退回。未在规定时间提交申报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二)各分技术委员会负责分管领域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重点审查材料是否齐全,格式是否规范,是否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在研标准制修订计划交叉和重复,提出初审意见,并于2023年6月9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申报项目汇总表(见附件10)和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标准质量管理办公室,同步发送电子版材料。标准质量   管理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做好后续工作。   附件: 1.强制性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doc    2.推荐性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doc    3.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项目建议书.doc    4.推荐性行业标准项目建议书.doc    5.国家标准草案模板.doc    6.行业标准草案模板.doc    7.强制性国家标准项目申报书.docx    8.推荐性国家标准项目申报书.docx    9.申报材料办理联系方式.xls    10.申报项目汇总表.xls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征集2023年粮食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pdf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   2023年4月24日
  • 产品推荐 | 奥豪斯粮食水分仪助力麦收
    6月6日是芒种,一个耕种忙碌的节气,民间也称其为“忙种”。这个时节,正是南方种稻与北方收麦之时。根据新华社报道,截至6月7日17时,全国已收冬小麦达1.64亿亩、收获进度已经过半。(图片截自央视财经【第 一时间】)小麦种子收下后的处理是麦收流程中非常重要的一步,不仅当季农民的收入由麦收决定,年底秋冬种的供种也依靠于这些地块的麦收。为了保障麦收顺利进行,各级政府都积极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以河南省为例,河南有超过400万亩小麦种田,年产种子占全国的38%以上。为了保证小麦种子质量,河南要求对小麦种田优先调度、优先收获、优先烘干。(数据来源:「在希望的田野上」全国麦收过四成)水分含量作为粮食检测最重要指标之一,对粮食的交易、烘干、加工和仓储等各个环节都有决定性的影响。在当前粮食集中收获的麦收季节,快速且准确地测定粮食水分含量至关重要。为此,奥豪斯专门推出了针对粮食行业的粮食水分测定仪,助您轻松应对收粮旺季。客户价值01、节省测试时间奥豪斯粮食水分测定仪,在多年水分测定仪开发经验基础上,针对粮食行业样品的特性,进行了有针对性的二次开发。内置的谷物加热程序,大幅缩短了粮食水分测试所需的时间,可广泛应用于玉米、大米和小麦等多种粮食的水分测定。常见粮食的测试时间仅需3-5分钟,极大的提高了粮食收购的效率。02、水分值精 准加热腔设计使温度分布均匀,样品能被均匀的烘干;采用隔热式高性能称重传感器,防止加热过程对称量准确性的影响。通过这两个设计,奥豪斯粮食水分测定仪能够准确的测定粮食的水分含量。在收购环节保证了各方的利益。同时,在烘干、加工和仓储的环节,保证了粮食的品质。03、简单易操作奥豪斯粮食水分测定仪的设置过程非常简单,配合全中文的面板,操作过程清楚直观,下方有操作视频,跟随视频操作即可掌握。04、极速清洁掉入加热腔的样品会影响测试准确性。奥豪斯粮食水分测定仪采用了无工具拆装的设计,可以实现极速清洁。让我们一起通过下方视频了解如何快速清洁。奥豪斯粮食水分仪助您准确,快速的测定粮食水分含量,让您能轻松的应对粮食生产和收购过程中的各个环节。文末福利奥豪斯粮食水分测定仪自推出以来,已经在如东北三省等粮食主产区有了很好的应用。如果您想了解奥豪斯粮食水分仪的实际应用案例和玉米、大米,小麦等粮食的水分测定参数,请联系我们吧。奥豪斯集团成立于1907年,拥有遍布各地的营销、研发和生产基地。通过不断为各地用户提供优质的称量产品与完善的应用方案,奥豪斯产品已遍及环保、疾控、食药、教学科研、食品、新能源和制药工业等各种应用领域,赢得了广泛的认可与青睐。我们致力于提供符合各国安全、环境及质量体系的产品,涵盖电子天平、台秤、平台秤、案秤、摇床、台式离心机、加热磁力搅拌器、涡旋振荡器、干式金属浴、实验室升降台和电化学产品等。
  • 农业部回应质疑 称国内未种转基因粮食作物
    农业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就推进转基因技术研究与应用答记者问  中国日报网消息:近期,记者就推进转基因技术研究与应用,专题采访了农业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人。  问:我国为什么要推进转基因技术研究与应用?  答:转基因技术是现代生物技术的核心,运用转基因技术培育高产、优质、多抗、高效的新品种,能够降低农药、肥料投入,对缓解资源约束、保护生态环境、改善产品品质、拓展农业功能等具有重要作用。目前,世界许多国家把转基因生物技术作为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战略选择,转基因技术已成为各国抢占科技制高点和增强农业国际竞争力的战略重点。  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解决十三亿人口的吃饭问题始终是头等大事。在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的过程中,突破耕地、水等资源约束,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产品长期有效供给,归根结底要靠科技创新和应用。推进转基因技术研究与应用,是着眼于未来国际竞争和产业分工的重大发展战略,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必然要求和重要途径。经过多年努力,我国在重要基因发掘、转基因新品种培育及产业化应用等方面都取得了重大成果。当前我们必须认真实施好国家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重大专项,努力抢占未来经济科技竞争制高点,加速转基因生物技术研究与应用健康发展,为我国农业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问:国际上转基因技术产业的发展态势如何?  答:自1996年首例转基因农作物商业化应用以来,发达国家纷纷把转基因技术作为抢占科技制高点和增强农业国际竞争力的战略重点,发展中国家也积极跟进,全球转基因技术研究与产业快速发展。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技术创新日新月异。转基因技术研究手段、装备水平不断提高,基因克隆技术突飞猛进,新基因、新性状、新方法和新产品不断涌现。  二是品种培育呈现代际特征。国际上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已从抗虫和抗除草剂等第一代产品,向改善营养品质和提高产量等第二代产品,以及工业、医药和生物反应器等第三代产品转变,多基因聚合的复合性状正成为转基因技术研究与应用的重点。  三是产业化应用规模迅速扩大。全球已有25个国家批准了24种转基因作物的商业化种植。以抗除草剂和抗虫两类基因,转基因大豆、棉花、玉米、油菜为代表的转基因作物产业化速度明显加快,种植面积由1996年的170万公顷发展到2009年的1.34亿公顷,14年间增长了79倍。  四是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十分显著。1996至2007年,全球转基因作物累计收益高达440亿美元,累计减少杀虫剂使用35.9万吨。2008年,全球共有55个国家批准了24种转基因作物进入市场销售,市场价值达到75亿美元。  五是国际竞争日益激烈。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正在加快转基因小麦的研究和安全评价进程。印度转基因抗虫棉种植规模已超过我国。巴西由于种植转基因大豆,大豆产业国际竞争力大幅提升。欧盟已有6个国家允许种植转基因作物。美国批准了6个转基因水稻品种种植,伊朗批准了1个。加拿大和墨西哥批准了转抗除草剂基因水稻的进口申请,允许其食用。  问:我国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有哪些法规?  答:我国政府十分重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坚持立法先行、有法可依、执法保障,已经形成了一整套适合我国国情并与国际惯例相衔接的法律法规、技术规程和管理体系,依法实施安全管理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建立健全法律法规。1996年,农业部发布了《农业生物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实施办法》。2001年,国务院颁布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在中国境内从事的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试验、生产、加工、经营和进出口等活动进行全过程安全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后,农业部和国家质检总局先后制定了5个配套规章,发布了转基因生物标识目录,建立了研究、试验、生产、加工、经营、进口许可审批和标识管理制度。  二是加强技术体系建设。农业部组建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全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建设了一批安全监督检验测试机构,其中35个已通过国家计量认证和农业部审查认可。截至2009年底,农业部已发布了62项转基因生物安全技术标准,保障了依法行政监管的技术需求。  三是强化行政监督管理。《条例》实施以来,各级农业行政管理部门不断健全管理规章,切实加强田间试验、品种审定、种子生产经营和产品标识等环节的行政执法监管,确保各项活动有序进行。大力开展法规培训和科普宣传,努力提高研发者、经营者和管理者的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  问:请介绍一下农业部审批发放转植酸酶基因玉米和转抗虫基因水稻安全证书的有关情况。  答:1999年和2004年,农业部相继首次受理了转基因水稻和玉米的安全评价申请,分别经过11年和6年的严格评价过程,于2009年8月17日依法批准发放了转植酸酶基因玉米“BVLA430101”、转基因抗虫水稻“华恢1号”及杂交种“Bt汕优63”的生产应用安全证书。在整个安全评价过程中切实做到:  (一)评价指标科学全面。依照《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转基因植物安全评价指南》,参考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世界卫生组织、世界粮农组织和经济合作组织等制定的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指南,我国制定了科学规范全面的评价指标体系,内容涵盖转基因生物分子特征、环境安全和食用安全。  (二)评价程序规范。以转抗虫基因水稻为例,经相关省政府部门审核、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评价和农业部审查批准,研发单位相继开展了中间试验、环境释放和生产性试验。在研发单位获得相关评价数据的基础上,又组织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转基因生物环境安全、食用安全和分子特征等指标进行了检测验证,评价过程严谨,程序规范。  (三)评价结论可靠。多年的安全评价试验和检测验证表明,转基因水稻、玉米的分子特征清晰 未发现环境安全不良影响 关键营养成分没有差异,毒性试验对试验动物未发现不良影响,与已知过敏原无同源性。安委会综合评价认为,转基因水稻和玉米与非转基因对照水稻和玉米具有同样的安全性。  (四)决策过程慎之又慎。安委会做出同意发放安全证书的建议后,农业部召开由国务院11个有关部门组成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对安全证书发放事宜进行审议。同时,农业部对后续监管如品种审定区域试验、种子生产经营、商业化生产管理、产品标识目录制定及监督管理等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部署。  问: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发放是否等同于允许商业化生产?  答:发放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并不等同于允许商业化生产。按照《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转基因水稻和玉米获得安全证书后,还要根据国家品种审定法规的规定,首先进行严格的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达到标准的才可获得品种审定证书 之后,相关种子企业还要通过严格审核才可获得转基因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方可进行种子生产经营。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转基因粮油等主要作物的品种审定不同于普通作物品种审定,有关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必须在严格可控的条件下进行。  农业部高度重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工作,本着对广大人民群众高度负责任的态度,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加强对品种审定、生产、加工、经营等环节的监管,确保产品有标识、能溯源、可控制,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保障转基因生物产业健康持续发展。  问:有人称“农业部批准进口转基因粮食种子并在国内大面积播种”,这一消息是否属实?  答:近日网上关于“农业部批准进口转基因粮食种子并在国内大面积播种”的消息不实,农业部从未批准任何一种转基因粮食种子进口到中国境内种植,在国内也没有转基因粮食作物种植。  我国高度重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工作。依据《条例》及配套规章,农业部对进口农业转基因生物按照用途分三类进行管理:一是用于研究和试验的农业转基因生物,二是用于生产的农业转基因生物,三是用作加工原料的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用作加工原料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申请程序包括两个环节:一是境外研发商向农业部申请安全证书,经我国第三方检测机构在中国境内检测,并经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评审合格的,由农业部批准发放进口用作加工原料安全证书。二是境外贸易商凭研发商获得的安全证书等资料,向农业部申请每船进口安全证书,农业部批准后发放每批次进口安全证书。  截至目前,经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评审,已先后批准了转基因棉花、大豆、玉米、油菜四种作物的进口安全证书,用途仅限于加工原料。农业部至今没有批准任何一种转基因粮食作物种子进口到中国境内种植。
  • 大食物观与粮食供应安全学术研讨会即将召开!
    一、会议背景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强调全领域、全过程、全面、系统的粮食安全。要实现这一目标,夯实根基,必须牢固树立大食物观、大资源观、大市场观、大生态观、大节约观,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多途径开发食物来源。粮食安全是事关人类生存的根本性问题,减少粮食损耗是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途径。为搭建多方参与的粮食供应安全现代产业链科技创新交流合作平台,聚焦粮食供应安全的“数量”“质量”“效率”三大核心关键,深入探讨大食物观背景下的粮食供应安全与节粮减损中国方案,集中展示相关优秀创新成果。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定于2023年10月15-16日共同举办大食物观与粮食供应安全学术研讨会。会议拟邀科学技术部、农业农村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管委员会、共青团中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相关领导出席,诚邀产学研各界专家和代表参加。二、会议主题大食物观与粮食供应安全三、主办单位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四、承办单位中粮营养健康研究院、中储粮成都储藏研究院、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先正达集团中国、北大荒研究院五、支持单位中国粮油学会、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中国生物工程学会、中国粮食行业协会、中国食品工业协会、中国植物油行业协会、FAO驻华代表处、AOCS中国分会农业农村部食物与营养发展研究所、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科学研究院、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北京市农林科学院、云南省农业科学院中国农业大学、南昌大学、河南工业大学、南京财经大学、东北农业大学、南京农业大学、沈阳师范大学、沈阳农业大学、武汉轻工大学(支持单位排名不分先后,持续更新)六、会议议程七、会议注册和缴费1.扫描以下二维码注册报名;2.费用说明费用类别:会议费收费标准:1800元/人 9月30日前报名并缴费 2200元/人 10月1日后报名并缴费3.收款单位收款方式:银行转账(10月10日前)或会议现场缴纳收款单位:中粮营养健康研究院有限公司收款账号:7112610182600048134开 户 行:中信银行北京中粮广场支行汇款时请务必添加附言:单位+姓名+参会发票开具:会务组将在会议结束后一个月内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并通过注册系统预留的电子邮箱发送。八、会议地点中华全国总工会国际交流中心(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古城路1号)九、会议住宿本次会议住宿酒店为中华全国总工会国际交流中心(中家鑫园温泉酒店),提供大床房和双床房两种房型,标准为550元/间/天(含早餐)。联系人:胡老师 18153592317(微信同号)
  • 运城优质粮食工程采购241套仪器 95%要求国产
    日前,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优质粮食工程”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项目招标公告,项目编号:Z14080001591919560101,预算¥931.7万元采购241套仪器设备,其中第一包281.7万元,第二包175万元,第三包150万元,第四包150万元,第五包175万元。  招标公告中明确指出,所有产品除特别备注为“进口”外,均采购国产产品。而由采购详细内容可知,241套仪器设备中只有11套备注“进口”,从台数上来说,国产仪器的占比超过95%。  采购内容如下:  第一包:运城市粮油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设备采购序号仪器名称数量单位备注1全自动固相萃取仪1台2全自动凯氏定氮仪(含自动进样器、消解、尾气回收)1套3液相色谱仪(双检测器+柱后衍生+自动进样)1套进口4可见紫外分光光度计1台5粗纤维测定仪(滤袋式)1台6面筋数量及质量测定仪1套进口7水分专用测试磨1台进口8玻璃器皿清洗消毒机1套进口9药品冷藏柜(三门)2台10酶标仪1台11磁力搅拌器1台12自动加液器1台13瓶口加液器2台14均质器(杆式)1台15钟鼎式分样器1台16分样器(1/4)1台17UPS电源1台18酸纯化仪1台19降落数值测定仪1台进口20面粉加工精度测定仪1台21真菌毒素快速检测仪2套进口22容重器2台23电动扦样器2台24稳压电源1台25实验室三废处理系统1台  第二包:河津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设备采购序号仪器名称数量备注1容重器42电子称13电动筛选器14谷物选筛15害虫选筛16测水分用粉碎机17快速水分容重测定仪38干燥箱19万分之一天平110千分之一天平111百分之一天平112十分之一天平113分样器114分样器(1/4)115硬度指数测定仪116电动扦样器117近红外谷物分析仪118数据处理站419锤式旋风磨120振荡器121全自动脂肪酸测定仪122实验磨粉机123电磁炉(配大型蒸锅)124面筋测定仪125全自动粉质仪126拉伸仪127润麦器128冷藏柜129纯水机130药品阴凉柜231植物油清仓查库套装132真菌毒素快速检测仪133真菌毒素快速检测仪134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仪135圆形验粉筛136陶瓷纤维马弗炉137电红外炉238磁性金属测定仪139全自动凯氏定氮仪140实验室耗材141实验室基础台柜142压片机143醒发箱144和面机145体积测定仪146重金属快检仪1  第三包:万荣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设备采购序号仪器名称数量备注1容重器22电子称13电动筛选器24谷物选筛器15害虫选筛器16测水分用粉碎机17快速水分测定仪18烘箱19百分之一天平110十分之一天平111分样器112分样器(1/4)113硬度指数测定仪114电动扦样器115干燥器(内附有效干燥剂)216放大镜217锤式旋风磨118振荡器119全自动脂肪酸测定仪120电磁炉121面筋测定仪122匀浆机1进口23实验室器皿清洗消毒机1进口24实验磨粉机125全自动粉质仪126拉伸仪127实验室纯水器128药品冷藏柜129医用冷冻柜130真菌毒素快速测定仪131自动凯式定氮仪132近红外谷物分析仪133电红外炉234磁性金属测定仪135数据工作站136砂芯漏斗1037药品信息化管理试剂柜138压片机139醒发箱140和面机141体积测定仪142农药残留快检仪143重金属快速测定仪144粗脂肪测定仪1  第四包:稷山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设备采购序号仪器名称数量备注1容重器12电子称13电动筛选器14谷物选筛15害虫选筛16测水分用粉碎机17快速水分容重测定仪18干燥箱19万分之一天平110千分之一天平111百分之一天平112十分之一天平113分样器114分样器(1/4)115硬度指数测定仪116电动扦样器117干燥器(内附有效干燥剂)218秒表(电子)219数据处理站120实验磨粉机121面筋测定仪(包括离心机、烘干仪)122全自动粉质仪123拉伸仪124润麦器125药品冷藏柜126真菌毒素快速测定仪1进口27重金属快速测定仪128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仪129电磁炉(配大型蒸锅)130陶瓷纤维马弗炉131植物油清仓查库套装132锤式旋风磨133全自动脂肪酸测定仪134实验室器皿清洗消毒机1进口35自动凯氏定氮仪136药品信息化管理试剂柜137压片机138醒发箱139和面机140体积测定仪141近红外谷物分析仪1  第五包:新绛县绛粮粮食检验监测站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设备采购序号仪器名称数量备注1容重器42电动筛选器13谷物选筛14害虫选筛15测水分用粉碎机16快速水分容重测定仪27分样器18硬度指数测定仪19电动扦样器310近红外谷物分析仪111锤式旋风磨112全自动脂肪酸测定仪113实验磨粉机114降落数值115润麦器116面筋测定仪117全自动粉质仪118拉伸仪119干燥箱120分样器(1/4)121电子称122万分之一天平123千分之一天平124百分之一天平125十分之一天平126凯氏定氮仪127振荡器128电磁炉(配大型蒸锅)129陶瓷纤维马弗炉130智能消解器131实验室超纯水器132电红外炉233真菌毒素快速检测仪134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仪135药品冷藏柜136数据工作站437易制毒柜138实验室耗材139实验室配套设施140压片机141醒发箱142和面机143体积测定仪144重金属快检仪1
  • 色谱仪助长酒精勾兑?简单粗暴教你分清粮食酒和勾兑
    自从“假酒案”、“喝死人”等恶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以来,“酒精勾兑”成了一个分外敏感的话题。其实酒精与勾兑,并不是像人们想象中那么复杂,没有必要谈之而色变。但由于某些原因,圈内人明白但不愿说,圈外人想说但不明白,相关知识普及的文章林林总总,但似乎总也说的够透彻。本期就和大家聊聊酒精与勾兑,让您彻彻底底的把这个问题搞清楚!  食用酒精到底是什么玩意?  食用酒精指以谷物、薯类、糖蜜或其他可食用农作物为原料,经发酵、蒸馏精制而成的,供食品工业使用的含水酒精。从粮食、薯类、糖蜜三类原料来看食用酒精产成品的质量,粮食酒精最优,其次是薯类酒精,最差的是糖蜜酒精。  工业酒精,主要有化学合成和酿造(玉米或木薯)两种方式生产,合成的一般成本低,甲醇含量高,所以价格便宜 酿造的工业酒精一般甲醇含量较低,价格比较贵。  由于工业酒精和食用酒的有效成分都是乙醇,故而也被一些不法商家用来制作食用酒。这种"酒"被人饮用后,就会产生甲醇中毒,这种酒就是闻“精“色变的"毒酒"。  勾兑是个什么鬼?勾调呢?  提到勾兑,很多人就会联想到劣质酒、掺假等等,不可否认,促成这些不好印象的原因当然是白酒市场的不规范造成的。  假定一切按照法律法规等理想规范情况下进行,那么:勾兑并不是什么不好的勾当,而是白酒生产一道不可或缺的程序。  所谓“勾兑”,就是把不同季节、不同车间、不同年份、不同口味的白酒互相掺在一起,使之保持稳定的品质和口感,然后投放市场。  需要注意的是,传统的勾兑工艺是以酒兑酒,不外加任何东西。中国传统白酒有十一个香型,每个香型的产品都有自己的标准,而其中必不可少的是非常明确的两句话:严禁添加非自身发酵物质、严禁添加食用酒精。“也就是说,这里面没有食用酒精和添加物,都必须用纯粹原生态的酒,来互相调配。”  所以这里说的勾兑是‘酒勾酒’,而不是酒精勾兑的酒。“酒勾酒“和‘酒精勾兑’是两种概念,‘酒勾酒’实质上还是属于粮食酒,而酒精勾兑的就算不上了,只能说是新工艺酒。最明显的区别就是,酒精勾兑的白酒,你喝醉了之后,第二天会头疼。”  勾调说白了就是两道程序,先勾兑,再调味,统称勾调。  勾兑的目的是出厂酒产品质量稳定,就像修一栋楼,主体结构出来了,楼的样子也就确定了。这个勾兑,就相当于确立酒的骨架。  调味,相当于对酒进行精加工,要用功能性特别强的调味酒,比如说在窖池的不同部位发酵的酒。酱香型酒有窖面酱香,可以增强酱味突出风格 浓香型酒有窖底香,窖的底部是泥,因为生香和泥的关系是很重要的,所以浓香型酒有老窖的说法。窖底的那部分调味后,增加酒的放香。  “三精一水”是怎么诞生的?臭名昭著的由来!  中国真正的酒精生产开始于1900年,只是那时候酒精勾兑完全没必要。解放后不久,国家提出要发展酿酒新工艺,大家用木薯啊、红薯啊来酿酒,这样酿出的酒精,那叫一个难喝。这个时候有“砖家”开始往这些酒精里加糖精、香精,再加上水。我们著名的“三精一水”就这样诞生啦!  时光走到了九十年代,在经历了七八十年代的串香工艺后,人们惊喜地发现,原来每种酒溶液的任何分子都有特定的色谱,通过仪器,就可以把这些分子全部测出来。如果说以前在酒精里加香精香料都是凭个人感觉的话,那么高科技直接就可以告诉您是加一两香精还是一斤了!!!  酒精勾兑的技术很长一段时间并没有得到广泛的推广,原因是,计划经济年代,大家按需生产,本分酿酒,并不需要挖空心思想怎么去赚钱。然而,到了市场经济盛行的九十年代,本应该让老百姓得到实实在在的白酒,却变了味!香精香料工艺越来越牛,一些酒缺什么口感就可以加什么添加剂。于是,一些酒企业发现,酒精勾兑酒省时、省力、又省钱,连酿酒师傅都不用请,色谱仪一用,便知道要加什么香精香料 还有一些酒企发现,只要广告打得好,酒精勾兑酒照样能赚钱 更有一些酒企业发现,只要套上华丽的外包装,酒精勾兑酒甚至价格能高过真正的粮食酒。  这样的局势发展到今天,已经变得一发不可收拾了!  酒精勾兑会不会喝死人?  那些喝了酒精勾兑酒的人失明是怎么回事?  早期的酒厂曾生产过一批酒精勾兑的酒,由于受到当时勾兑技术的局限,这种直接在酒精里添加香精、糖精的“三精酒”有一股刺鼻的香蕉水味,老百姓不买账。从此,酒精勾兑白酒在人们心中的印象就一直好不起来。  上世纪八十年代“当县长,办酒厂”的时期,全国酒厂遍地开花。为求效益,有些酒厂用酒精勾兑白酒,有些小酒厂甚至用低档的低级酒精兑酒,这种酒精勾兑的酒给老百姓造成了一定的伤害   九十年代山西毒酒案爆发后,全国陆续爆出使用毒酒案件,不法分子用工业酒精兑制白酒出售,轻则造成饮用者失明,重则喝死人危及生命。  毒酒案事件让整个中国患上了恐酒精症:酒厂不敢说自己使用了酒精 消费者一听到酒里有酒精就好像碰的是毒药一样不敢喝。  低度酒是勾兑出来的吗?  当然,低度酒其实也是酒精勾兑,而不是如酒厂宣称的加浆降度(酒勾酒)。
  • 2017-2019年间全国拟建设千余个粮食质检机构
    p  日前,国家粮食局、财政部发布关于 印发“优质粮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包括《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国家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pp  其中《国家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指出要着力解决粮食质量安全预警监测与检验把关能力不足、基层粮食质检机构严重缺失的问题,提升粮食质量安全监管水平,保障国家粮食质量安全。方案中指出要建立完善的粮食检验监测体系,在“十三五”期间,建立与完善由6个国家级、32个省级、305个市级和960个县级粮食质检机构构成的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以下简称粮食质检体系),实现“机构成网络、监测全覆盖、监管无盲区”和国家、省、市、县四级工作联动。监测覆盖面提升60%以上。/pp  具体来说,2017年,重点在粮食年产量10万吨以上或人口在80万以上的县(市区)建设粮食质检机构160个左右,同时建设40个市级粮食质检机构 2018年,重点在粮食年产量5~10万吨或人口50万~80万的县(市区)建设粮食质检机构500个,建立粮食质量安全统计制度和1个全国粮食质量安全管理电子信息平台 2019年,建设6个国家级、32个省级、265个市级和300个县级粮食质检机构。其余县(市区)由市级粮食质检机构(或相邻县级机构)覆盖。地方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研究调整,形成以“省级粮食质量监测中心为核心、区域重点粮食质量监测中心为支撑”的粮食质量监测体系。/pp  此外,方案中还指出要依托粮食行业专业优势,按照积极服务于社会和公正检验原则,开展第三方检验监测服务。第三方粮食质检机构的资质由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认定,并报国家粮食局备案。第三方检验的内容主要包括:平仓检验、鉴定检验、准入检验和仲裁检验等,以及法律、政策和粮食、财政等相关行政部门认定的第三方检验内容。逐步开展第三方品质鉴定。/pp  附:各级粮食质检机构功能定位:/pp  strong国家级粮食质量监测中心:/strong除具备省级粮食质量监测中心的功能外,还要承担粮食质量安全政策、法规、规划、标准及技术规范的研究与制修订,承担相关技术指导、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工作。/pp  strong省级粮食质量监测中心:/strong主要承担粮食质量安全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和快速反应机制研究,开展粮食质量安全调查、品质测报和监测,提供相关的检验把关服务,为发展“三农”和农户科学储粮提供技术服务,协调、指导域内市、县级粮食质检机构的业务工作,收集粮食质量安全及生产灾害等动态信息,提出有关工作建议和意见。依据国家和行业粮油标准以及国家有关规定,具备检验各种粮食质量指标、品质指标和安全指标的能力。/pp  strong市级粮食质量监测站:/strong主要承担粮食质量安全调查、品质测报和监测,开展相关的检验把关服务,协助与支持省级粮食质量监测中心开展相关业务工作,以省级粮食质量监测中心为示范,不断拓展工作业务范围。依据国家和行业粮油标准以及国家有关规定,具备检验主要粮食质量指标、品质指标、主要安全指标和域内必检指标的能力。/pp  strong县级粮食质量监测站:/strong主要承担粮食质量安全调查、品质测报和监测,开展相关的检验把关服务,协助与支持省级粮食质量监测中心开展相关业务工作,承担下乡、进企业扦样和原始样品转送。具备检验主要粮食质量指标、主要品质指标和主要安全指标快检筛查的能力,同时具备原始样品转送能力。/pp  更多详情请参见附件:img src="/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doc.gif"/a href="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09/ueattachment/423bcafb-42c4-431d-a240-cc46a3cc6d3f.doc"国家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实施方案.doc/a/p
  • 2020年我国将新建千个市县级粮食质检机构
    中国国家粮食局7日在京召开全国粮食流通工作会议。国家粮食局副局长徐鸣在会议上表示,2017年中国粮食流通工作将在七个方面精准发力。  一是建设粮食产后服务体系。  徐鸣指出,专业化水平低,是我国农业的一个短腿。建立经营性的粮食产后服务体系,有利于增强市场化收储条件下农民售粮的议价能力,有利于粮食提质进档、增加农民收入,有利于减少粮食损失浪费,有利于专业化分工,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  他表示,产后服务体系将以开展代储存、代烘干、代质检、代加工、代销售“五代”业务为重点,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小农户提供专业化服务。2017年将选择一批产粮大县开展试点,根据粮食产量、商品量、布局等情况和需要,每县建设3—5个产后服务中心,并给予必要支持。  二是建设广覆盖的粮食质量检验检测网。  徐鸣透露,为了解决市场化收购条件下的质量安全问题,将按照“机构成网络、监测全覆盖、监管无盲区”的要求,把质量检测功能向市县延伸。  他透露,从今年开始,将在人口大县(市)、产粮大县建立粮食质量检验检测机构,完善检验检测功能,开展第三方检验检测。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适时发布粮食质量安全信息。到2020年,新建1000个以上市县级粮食质量检验检测机构,基本实现全覆盖。  三是建设智能粮库。  徐鸣表示,今年要以地方储备粮库为重点大力推进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建设智能粮库不能为信息化而信息化,一定要克服盲目性,坚持实用、管用、好用的原则,不搞大而全、花架子,更不搞形象工程。必须杜绝漏洞、严防腐败,真正把钱花在刀刃上。  四是打通粮食物流节点。  徐鸣透露,国家粮食局将在重要物流节点建设一批集仓储、加工、贸易、质检、信息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国家级粮食物流园区,发挥好中转枢纽和调控载体作用。  在国家发改委的支持下,2017年要在“北粮南运”、东北对接京津冀、长江经济带、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等五大通道重要节点建设物流园区。  五是构建全国粮食电子交易平台。  徐鸣指出,把“全国粮食统一竞价交易系统”由政策性粮食拍卖平台,扩展为全国性粮食电子交易平台,是市场化改革的必然要求。要经过1、2年的努力,打造全国最大、国际有影响的粮食电子交易平台,为构建新型粮食购销体系发挥主导作用。  具体来说,今年要实现31个省级交易中心全覆盖及平台联网,并积极向市县延伸,让基层粮食企业、种粮大户、专业合作社进入交易网络,市县两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发挥把关作用,按规定的条件选准选好进入主体,并且对资质、诚信负责。  六是完善两级储备协同运作机制。  徐鸣指出,要强化国家对中央与地方两级储备的统筹调度。支持省会以上城市及城市人口规模较大的地级市,增强成品粮储备平抑市场、救灾应急等供应保障能力,支持对低温库进行改造。  七是实施“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  徐鸣透露,该计划一是抓紧制订优质米、面、油等质量品质分类标准,并建立覆盖范围广的测评体系,定期发布粮油质量信息 二是支持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开展提升粮油品质科学研究和重大课题攻关 三是大力培育优质粮油品牌 四是加强健康膳食宣传,指导居民科学消费、健康消费 五是开展“优质优价”试点,各级粮食部门要选择有条件的粮食企业通过订单收购、合作入股等方式建设粮源基地,实行专收专储、定点加工、专营专供,培育从田间到餐桌的全产业链优质粮油经营模式。
  • 多数粮食收购点不具备转基因的自行检测能力
    近日,武汉江夏区五里界镇10多亩正在大田生长的转基因水稻被集中销毁。记者调查发现,转基因水稻在稻田收割后直接混入了大米加工厂。中国农业科学院油料作物研究所副研究员吴刚表示,对转基因植物的检测可分为定性检测法和定量检测法等,但这些方法需要专门仪器设备和科研人员。从目前条件看,多数粮食收购点还不具备自行检测的能力。  稻田收割后直接混入加工厂  记者在武汉市江夏区采访了解到,当地10多亩正在大田生长的转基因水稻已于7月30日被集中销毁。当地有农户告诉记者,这处水稻田是几家农户联合种植的,秧苗是抗虫稻,也就是含有转基因成分的BT63稻苗。  这种水稻因其突出抗虫性受农户热捧。接受采访的几位农户表示,种一亩普通水稻毛收入只有1000多块钱,抗虫稻能抗螟虫,能节省至少200元的农药费和打药人工费。稻种是从熟人途径购买的,一般外人买不到,也没有收据和发票。  记者调查发现,转基因水稻在稻田收割后直接混入了大米加工厂。位于武汉城乡接合部的滠口街水稻销售公司,一负责生产的经理介绍说,工厂无法检测收来的大米是否转基因,检测标准也只有GB1354-2009标准,只是对大米的一些物理性指标进行检测,然后包装出厂,流向市场。  记者在一份武汉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出具的检验报告上看到,检测内容包括水分度、碎米、铅含量等,并没有针对转基因的检测。  中国农业科学院油料作物研究所副研究员吴刚表示,对转基因植物的检测可分为定性检测法和定量检测法等,但这些方法需要专门仪器设备和科研人员。从目前条件看,多数粮食收购点还不具备自行检测的能力。  2002年,农业部发布了《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制定了首批标识目录,对5类17种转基因产品进行强制标识,其他转基因农产品自愿标识。专家指出,转基因食品除包装食品中有部分要求标注以外,目前国内的餐饮企业提供的产品并没有纳入转基因标注范畴,国家还没有制定标准,需要有关单位进行研究和制定。  □追问  1.还有多少转基因水稻?  江夏区政府相关部门表示,江夏区只发现了这10多亩转基因水稻田。至于其他地区有没有发现,湖北省和武汉市农业相关部门仍未表态,表示正在调查。  据江夏区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说,这10多亩转基因水稻是由科研人员在全区甄别排查出的,发现后立即进行了销毁处理。  事实上,转基因水稻并非完全不能种植。此次销毁的BT汕优63就曾获得&ldquo 农业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rdquo 颁发的生产应用安全证书。但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转基因作物在没有获得商业化种植许可之前,不允许被商业化种植。  那么,还有多少转基因水稻在非法商业化种植?针对百姓这一疑问,江夏区政府相关部门表示,江夏区只发现了这10多亩转基因水稻田。至于其他地区有没有发现,湖北省和武汉市农业相关部门仍未表态,表示正在调查。  2.究竟是谁泄露了种苗?  种源是通过快递方式邮寄,查清来源难度较大。  近年来,中国科学院院士、华中农业大学作物遗传改良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张启发一直呼吁尽快将转基因水稻产业化,却屡屡陷入舆论的漩涡之中。  华中农业大学南端有一大片转基因水稻实验田。为了防止小概率花粉飘移的发生,转基因水稻实验田一边筑起高墙,一边是近60亩的湖面,以保证实验田与外界环境的完全隔离。研究人员每次离开田埂前总要拍打衣裤,避免无意带出种子。  既然实验看起来如此严格,那么种苗究竟来源于哪里?这一最为关键的问题恰恰也成了最难解答的谜。  一位业内人士指出,纯的转基因水稻不可能直接用于大田种植。为了避免子二代性状分离,转基因稻种也要年年做杂交育种,而只有大型机构才有实力做这种实验。  张启发则表示,上世纪90年代,国家对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并没有严格的法律规定,种子公司可以很容易拿到BT63转基因抗虫稻种,然后自行育种流入市场。  往前追溯,不难发现湖北湖南两省一些地区几年前就曾曝光出转基因水稻种植。当时接受记者采访的湖北省农业厅有关人士表示,由于种源是通过快递方式邮寄过来,查清来源难度较大。他们认为,此前华中农业大学曾经创办过一家公司,尽管后来公司解散了,但不排除部分种源被有心人流散出去。
  • 粮科院开启粮食近红外快检方法及仪器行业适用性验证评价工作
    为高质量筛选粮食收储快速检测方法标准应用的测定产品,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科学研究院粮油质量检验测试中心拟于近期组织开展粮食近红外快检方法及仪器行业适用性验证评价工作,验证测试评价的项目为粮食中的水分、粗蛋白质和粗脂肪含量。验证评价项目表评价项目验证标准方法基质样品形态编号名称名称标准代号1水分含量粮油检验稻谷水分含量测定近红外法GB/T 24896-2010稻谷颗粒2粉末3粮油检验小麦水分含量测定近红外法GB/T 24898-2010小麦颗粒4粉末5粮油检验玉米水分含量测定近红外法GB/T 24900-2010玉米颗粒6粉末7粗蛋白质含量粮油检验稻谷粗蛋白质含量测定近红外法GB/T 24897-2010稻谷颗粒8粉末9粮油检验小麦粗蛋白质含量测定近红外法GB/T 24899-2010小麦颗粒10粉末11粮油检验玉米粗蛋白质含量测定近红外法GB/T 24901-2010玉米颗粒12粉末13粮油检验大豆粗蛋白质、粗脂肪含量的测定近红外法GB/T 24870-2010大豆颗粒14粉末15粗脂肪含量粮油检验玉米粗脂肪含量测定近红外法GB/T 24902-2010玉米颗粒16粉末17粮油检验大豆粗蛋白质、粗脂肪含量的测定近红外法GB/T 24870-2010大豆颗粒18粉末按照通知要求,生产企业和单位需于2023年12月14日前提交粮食近红外快检方法及仪器行业适用性验证评价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参与现场验证评价仪器设备的保障工作,提供至少3台(套)仪器参与验证,指派专人做好仪器设备操作、故障排除的培训工作,并协助国粮局科研院检测中心完成现场验证其他工作。详细通知如下:关于组织粮食近红外快检方法及仪器行业适用性验证评价工作的公告为高质量筛选粮食收储快速检测方法标准应用的测定产品,受中储粮质检中心有限公司委托,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科学研究院粮油质量检验测试中心拟于近期组织开展粮食近红外快检方法及仪器行业适用性验证评价工作。现面向社会邀约粮食近红外快检产品生产企业和单位参加,相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时间2023年12月20日至31日。二、验证评价工作地点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大街11号粮科大厦。三、验证评价内容本次验证测试评价的项目为粮食中的水分、粗蛋白质和粗脂肪含量,具体项目详情见附件1,工作方案见附件3。四、生产企业和单位需提交的材料1.粮食近红外快检方法及仪器行业适用性验证评价申请表(附件2);2.企业或单位法人资格证明材料;3.产品合格证书、产品说明书和相关技术证明材料;4.用户使用意见或相关材料;5.有关部门提供的与申请内容密切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检验报告、环保许可证、环境评价证明、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用国际或国家标准证明等);生产企业和单位需提供包括上述内容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各一式三份(加盖公章);用于验证评价的仪器设备至少三台(套);生产企业和单位对所提供的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五、材料提交流程生产企业和单位需于2023年12月14日前提交粮食近红外快检方法及仪器行业适用性验证评价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待验证评价工作人员确认后,各申请参与本次验证的生产企业和单位指定1名负责人(技术人员)与验证评价工作组联系,沟通验证评价工作的具体事项,签署技术服务合同,并将相关纸质版材料邮寄到指定地址。六、费用本次验证评价采用自愿报名的方式,工作的成本费用由各参加验证评价的企业和单位承担,用于支付验证所需的标准物质、试剂耗材采购等费用,以及承担验证评价工作的技术人员和专家的劳务费、专家费等,按照“一项一申请”原则计算相关费用,每个项目收费标准6000元人民币。请各参与企业和单位签署技术服务合同后,按要求及时将款项汇至指定账户,本次验证评价工作只接受对公银行账户转账汇款。汇款账号信息如下:收款单位名称: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科学研究院收款账号:110060774012015000329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百万庄支行七、工作组联系人韩老师:010-58523432 hyt@ags.ac.cn郭老师:010-58523432 gyy@ags.ac.cn纸质材料邮寄地址:北京西城百万庄大街11号1102室 100037附件:附件1 粮食近红外快检方法及仪器行业适用性验证评价意向表.doc附件2 粮食近红外快检方法及仪器行业适用性验证评价申请表.doc附件3 粮食近红外快检方法及仪器行业适用性验证评价工作方案.doc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科学研究院粮油质量检验测试中心2023年12月1日
  • 【大国粮策】粮食安全“新办法”即将实施,美正生物扛稳粮食安全重担!
    “金秋时节喜洋洋,黄灿稻谷收满仓”,又是一年丰收季,粮食安全要牢记。秋粮是全年的最后一季粮食,占到了全年粮食总产量的7成以上。秋粮主要包括水稻、玉米、大豆等品种。今年我国秋粮面积预计达13.1亿亩,较去年稳中有增,特别是高产作物玉米面积增加较多。当前我国大部分地区秋粮长势良好,各地多措并举保秋粮丰收。喜迎粮食安全“新办法”《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内容包括:总则、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粮食质量安全管理、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粮食质量安全事故处置、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8章。该“办法”自2023年10月1日起执行。同原试行办法相比较,新的“办法”中明确提出了真菌毒素、重金属和农药残留以及其他有害污染物的检测要求,并明确提出了粮食经营者须自行检验或委托粮食检验机构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办法”中还规定,粮食经营者在收购环节进行粮食质量安全检验以及县级以上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开展的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与抽查检验,可采用国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认可的快速检验方法,快速检验结果可作为收购验质依据和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与抽检筛查的依据。采用快速检验方法进行监测和抽查检验,发现测定结果为国家标准临界值时,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规定的检验方法进行复核检验。快检初筛,法检确证双管齐下,保障粮食安全华安麦科深耕粮食安全行业数十载,致力于为用户提供粮食安全检测试剂、设备等专业产品和用心、优质的服务,为保障粮食安全,贡献一份力量。HMG001粮食质量安全快速检测及监测分析系统覆盖真菌毒素、重金属、农药残留等粮食安全项目,具有便携、快速、准确、适用的特点。该系统整合了便携式试纸条扫描读数仪及相应的胶体金快速定量检测试纸条、实验过程中必备的前处理设备及实验耗材,可快速准确的对样品中真菌毒素进行现场检测。同时,该系统可以与搭建的云平台或介入现有的实验室信息化系统,实现“采样-收样-检测”数据实时上传、过程全程监控、风险有效预警等功能。真菌毒素快速检测试纸条采用胶体金免疫层析技术,符合粮食行业标准。5-8min即可完成反应,检测效率高。操作简便,适用于现场检测。产品列表
  • 广西粮食局采购100余套分析仪器
    2013年1月28日,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局的粮食质量安全监测仪器采购项目的公告,采购仪器包括原子吸收光谱、离子色谱、液相色谱等119套仪器。具体如下所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1209140042)批准,现就采购人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局的粮食质量安全监测仪器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粮食质量安全监测仪器采购  二、项目编号:GXZC2013-G1-70051-KW  三、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内容及数量:分标序号采购货物名称数量A11原子吸收光谱仪1套A21离子色谱仪1套2高效液相色谱仪1套3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1套4实验磨粉机1套5粉筛1套6旋风磨1台7高纯水器1台8生化安全柜1台9高压灭菌锅1台10电热恒温鼓风干燥箱1台11电热恒温培养箱1台12生化培养箱1台13恒温振荡培养器1台14医用冷藏室2台15微波炉1台16涡旋振荡器1台17恒温磁力搅拌器1台18电灼式远红外消毒器1台19电热恒温水浴锅1台B11原子吸收光谱仪1套B21气相色谱仪1套2旋风磨1台 C11气相色谱仪1套2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1台3十分之一天平1台4百分之一天平1台5JFY-1/4型分样器1台6钟鼎式分样器1台7不锈钢电热鼓风干燥箱1台8不锈钢恒温培养箱1台9高压灭菌锅1台10小型砻谷机1台11中型砻谷机1台12精白机1台13水分粉碎磨1台14旋风磨1台15小麦硬度指数测定仪1台16面筋测定仪1台17降落指数测定仪1台18罗维朋比色计1台19阿贝折光仪1台20超智能恒温循环器1台21液体比重天平1台22往返式振荡器1台23恒温水浴锅1台24恒温水浴震荡器1台25回旋震荡器1台26旋涡混合器1台27高纯水器1台28冰箱1台29氮空吹扫浓缩仪1台30抽湿机4台31电脑3台32激光打印机1台33复印机1台34干瓶器1台351000瓦可调电炉2个36粮食扦样器(电动)2台37空调5台C21实验室桌椅及改造1项 D11气相色谱仪1套2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1台3十分之一天平1台4百分之一天平1台5JFY-1/4型分样器1台6钟鼎式分样器1台7不锈钢电热鼓风干燥箱1台8不锈钢恒温培养箱1台9高压灭菌锅1台10小型砻谷机1台11中型砻谷机1台12精白机1台13水分粉碎磨1台14旋风磨1台15小麦硬度指数测定仪1台16面筋测定仪1台17降落指数测定仪1台18罗维朋比色计1台19阿贝折光仪1台20超智能恒温循环器1台21液体比重天平1台22往返式振荡器1台23恒温水浴锅1台24恒温水浴震荡器1台25回旋震荡器1台26旋涡混合器1台27高纯水器1台28冰箱1台29氮空吹扫浓缩仪1台30抽湿机4台31电脑1台32激光打印机1台33复印机1台34干瓶器1台351000瓦可调电炉2个36万分之一天平1台37谷物选筛1套38碎米分离器1台39容重器1台40不锈钢蒸馏水器2台D21实验室桌椅及改造1项  具体以需求表为准。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且具有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3年1月28日至2013年2月7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2.发售地点: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大厦D区五层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财务部。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售后不退。  4.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龚北宏 电话:0771-2023962 传真:0771-2023829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A1分标:5700元 A2分标:15300元 B1分标:5700元 B2分标:4300元 C1分标:7500元 C2分标:2400元 D1分标:7400元 D2分标:2500元。  投标人应于2013年2月20日17:30前将投标保证金以汇票、电汇、支票、现金、保函等形式交至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营业部,银行账号:0101012090615689。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3年2月21日上午9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大厦D区五层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逾期送达或投标文件的包装未按要求密封、盖章、标记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3年2月21日上午9时在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大厦D区五层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一、网上查询地址:  www.gxcz.gov.cn (广西财政网)、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kwbid.com.cn(广西科文网)。  十二、业务咨询:  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局联系人:伍先绍 联系电话:0771-4820261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蓝生 联系电话:0771-2023897  传真:0771-2023997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广西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联系电话:0771-5331810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2013年1月28日
  • 【收藏】“优质粮食工程”质检机构仪器配置清单
    仪器信息网讯中国是人口大国,粮食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战略物资,粮食安全更是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安全。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粮食安全高度重视,先后启动了粮安工程、放心粮油、智慧粮食、优质粮食工程等项目,使我国粮食质量安全体系不断完善。  2017年启动的“优质粮食工程”促进了国家、省、市、县4级粮食质检体系的基本建成,我国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的技术装备和力量不断加强,也给上游科学仪器产业创造了重大发展机遇。  “优质粮食工程”自启动以来总投资达750多亿元,其中大量经费用于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的构建和仪器设备的购置,帮助项目建设单位在检验场所、仪器设备、配套设施等方面实现全面改造升级。大多数省级机构配备了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气相色谱-质谱联用、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等先进大型仪器设备,多数市县级基层质检机构配备了原子吸收、气相色谱、液相色谱等常规大型仪器设备,检验能力得到跨越式提升,满足当地粮食质量安全检验需要。  “优质粮食工程”省、市、县3级质检机构分别需要配置哪些仪器?为帮助广大用户更清晰地了解这一问题,仪器信息网汇总多方资料特整理出这份粮食质检机构仪器配备清单,供大家学习:粮食质检机构仪器配备清单类别省级市级县级基本仪器标准光源标准光源标准光源超纯水机超纯水机超纯水机天平天平天平分样器分样器分样器粉碎机粉碎机粉碎机水分磨水分磨水分磨旋风磨旋风磨旋风磨实验磨实验磨实验磨谷物筛选谷物筛选谷物筛选烘箱烘箱烘箱马弗炉马弗炉马弗炉振荡器振荡器振荡器恒温水浴锅恒温水浴锅恒温水浴锅旋转蒸发器旋转蒸发器旋转蒸发器超声波清洗器超声波清洗器超声波清洗器扦样器扦样器扦样器除杂机除杂机除杂机离心机离心机  /pH计pH计  /洗瓶机洗瓶机  /氮吹仪氮吹仪  /冰箱冰箱冰箱实验室废液收集处理装置  /  /质量、品质指标容重器容重器容重器砻谷机砻谷机砻谷机碾米机碾米机碾米机硬度仪硬度仪硬度仪验粉筛验粉筛验粉筛磁性金属物测定仪磁性金属物测定仪磁性金属物测定仪小麦粉加工精度测定仪小麦粉加工精度测定仪小麦粉加工精度测定仪大米加工精度测定仪大米加工精度测定仪大米加工精度测定仪罗维朋比色计罗维朋比色计罗维朋比色计密度计密度计密度计熔点测定仪熔点测定仪熔点测定仪烟点测定仪烟点测定仪烟点测定仪阿贝折射仪阿贝折射仪阿贝折射仪电子粉质仪电子粉质仪电子粉质仪拉伸仪拉伸仪拉伸仪面筋测定仪面筋测定仪面筋测定仪降落数值测定仪降落数值测定仪降落数值测定仪全自动凯氏定氮仪全自动凯氏定氮仪全自动凯氏定氮仪近红外谷物测定仪近红外谷物测定仪近红外谷物测定仪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脂肪测定仪脂肪测定仪  /粗纤维测定仪粗纤维测定仪  /针式和面机针式和面机  /面团成型机面团成型机  /醒发箱醒发箱  /烤炉烤炉  /面条机面条机  /食味计食味计  /食品体积测定仪食品体积测定仪  /直链淀粉测定仪直链淀粉测定仪  /脂肪酸值测定仪脂肪酸值测定仪  /除杂机  /  /大米新鲜度测定仪  /  /吹泡仪  /  /混合实验仪  /  /快速粘度测定仪  /  /切片机  /  /质构仪  /  /损伤淀粉测定仪  /  /核磁共振测油仪  /  /电位滴定仪  /  /氨基酸分析仪  /  /色差计  /  /氮吹仪  /  /全自动凝胶净化-浓缩-固相萃取仪  /  /实验室管理系统  /  /培训设备  /  /卫生指标微波炉消化装置微波炉消化装置微波消化装置真菌毒素胶体金定量检测系统真菌毒素胶体金定量检测系统真菌毒素胶体金定量检测系统X-荧光重金属快速测定仪X-荧光重金属快速测定仪X-荧光重金属快速测定仪气相色谱仪气相色谱仪气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液相-原子荧光联用仪液相-原子荧光联用仪液相-原子荧光联用仪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离子色谱仪离子色谱仪  /高效液相色谱仪高效液相色谱仪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联用仪液相色谱-质谱-质谱联用仪  /电感耦合等离子质谱仪  /  /真菌毒素免疫亲和柱  /  /超临界萃取-超临界色谱-三重四级质谱联用仪  /  /X射线光电子能谱仪  /  /分子荧光光谱仪  /  /实验室改造 /水、电、气、通风、制冷水、电、气、通风、制冷  /温湿度控制温湿度控制  /试验台(柜)试验台(柜)  /三废处理三废处理  /应急处理设施应急处理设施  /监控设施系统监控设施系统  /监管系统监管系统  /溯源检测系统溯源检测系统
  • 青海粮食局ICPMS、GC等仪器采购结果公布
    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受青海省粮食局委托,就青海省2012年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能力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法定程序进行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结果公示如下:  招标项目名称:青海省2012年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能力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CEITCL-QH-CZHW-130801)  招标内容:包号名 称预算控制价格(万元)包1检测仪A246包2检测仪B122包3检测仪C87包4检测仪D56.04  检测仪A: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ICP-MS)、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面筋质测定仪  检测仪B:离子色谱仪、超高压微波消解仪、十万分之一天平、万分之一天平、千分之一天平、百分之一天平、F型罗维朋比色计  检测仪C: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自动进样器A、液相色谱仪自动进样器B  检测仪D:实验室V型固态试样混匀器(1升型)、实验室V型固态试样混匀器(0.5升型)、试验磨、小麦硬度指数仪、圆形验粉筛、全自动磷化物测定前处理仪、稳压电源、微波消解仪、微波消解专用微机电子控温加热板、智能箱式高温炉、玻璃器皿及其它配件  中标信息包号单位名称中标价(元)1北京隆格威科技有限公司2457000.002青海众杰科教仪器设备有限公司1212000.003北京德美中贸国际货物有限公司852900.004浙江伯利恒仪器设备有限公司544015.00  招标公告发布媒体:青海省政府采购信息网  公告发布日期:2013年8月20日  评标日期:2013年9月11日  评标地点:青海西宁市西川南路49号青海君庭国际酒店会议室  定标日期:2013年9月11日  评标委员会名单:李普珩(组长)、赵顺珍、范燕青、赵世杰、董汇泽、张鹏飞、李沛青(业主专家)   相关新闻:  陕西省粮食局1836万仪器采购揭晓  河南粮食局采购760台实验室仪器设备  北京粮食局采购粮食质量安全检验仪器设备  黑龙江省粮食局2900万元采购大单揭晓  湖北粮食局2200万元仪器采购大单揭晓
  • 第四届粮食职业技能竞赛——掌握品质检测仪器成必备技能
    选手佩戴自给式呼吸器进行粮面施药竞赛项目的角逐。国家粮食局供图  安全检查,检查空气呼吸器和熏蒸设备,按要求摆放施药盘,佩戴背架和气瓶,再次检查呼吸器、管路和气瓶,进仓施药,脱卸空气呼吸器̷̷大约10分钟,来自河南代表队的范艳云完成了以上操作,脱卸下空气呼吸器的她脸上沁出了汗珠,呼吸急促。裁判则根据她完成的每一个步骤进行打分。  这是在第四届全国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粮油保管员职业技能操作竞赛场上的一幕。11月6—7日,全国有29个省(市、区)以及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粮集团公司、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共32支代表队,226名选手集聚安徽合肥,参与每三年一次的全国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总决赛的角逐。  优中选优的能工巧匠  11月6日,在第四届全国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以下简称竞赛)赛场的观摩室,各代表队的座位前都摆放了2台电脑,实时直播着比赛的进程。选手在比赛,非比赛选手则在电脑屏幕后关注着他们的一举一动。  据主办方介绍,本次竞赛设置粮油保管员和粮油质量检验员两个职业,分职工组和学生组。其中,粮油质量检验员职工组分机构组和企业组。竞赛内容由技能操作比赛和理论考试比赛两部分构成。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的老师马栎正在观看粮油质量检验员职业技能比赛中江苏代表队队员的表现。这是她第二次带着学生参加竞赛,在她看来,比赛的要求越来越高。“从质检组竞赛的三个实验来看,对速度、准确度和操作规范都有很高的要求。”她告诉《中国科学报》记者,“选手对分析化学、粮油检验等知识和内容必须是熟悉的,操作也必须非常规范,以此为前提,才能把速度提起来。”  相应的,选手的实力也愈来愈强。“选手的水平越来越高,以前是优中选优,现在必须‘更优’才行。”  跟马栎一样,有多名受访者表示随着选手的水平越来越高,比赛的竞争也愈发激烈。事实上,竞赛从2015年11月启动以来,就得到了粮食行业广大职工和职业院校师生的热烈响应。全国共有23个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中央企业举办了省级初赛,近半数还组织了地市级或分(子)公司级选拔赛。其中,安徽、中储粮等单位还制定了多轮次的选手集训、选拔计划。  国家粮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从第四届竞赛的形势来看,各地各单位对竞赛的重视程度空前提高,行业竞赛群众基础也更加扎实。全行业粮油保管员、粮油质量检验员参与鉴定培训的职工将近12万人,持证人数将近9万人。  熟能生巧保障粮仓安全  在竞赛保管组比赛的四个项目中,其他三项都是前三届保留项目或上届出现过的项目,其中一项——利用奥式气体分析仪标定快速气体检测仪则在原来竞赛项目“检测粮堆气体浓度”的基础上进行了调整,根据比赛规定,选手要在15分钟之内完成一系列取样、检测、比对等步骤。  竞赛保管组裁判组组长曹阳告诉《中国科学报》记者,随着气调储量技术的推广应用,需要粮油保管员使用快速气体检测仪监测仓房或粮堆气体成分变化情况。但是,由于快速气体检测仪的传感器容易受到环境影响,检测精度不稳定,因而需要定期使用奥氏气体分析仪标定快速气体检测仪。  “粮油保管员要准确地了解仓房或者粮堆的基本情况,需要具备丰富的知识,掌握全面的技术,要会使用各种仪器设备,”曹阳说,“保管员都要有这样的技能来校正检测仪器,从而保证粮食品质。”  据国家粮食局相关负责人透露,本届竞赛在项目设置上,也是紧密结合粮食流通工作实际,优先选择常用技术、核心技术、新技术和符合发展方向的技术,并统筹考虑了实操技能通用性、比赛操作性和观赏性。  曹阳也在接受采访时也表示,利用奥式气体分析仪标定快速气体检测仪考察的是非常基础的检测手段,符合工作需要,对于粮油保管员工作具有指导意义。他表示,粮油保管员的工作既事关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又关系到保证农民收入,同时,粮油保管员还是老百姓食品安全的把关人,做好粮食保管工作,是为粮食安全把好质量关。  “熟练地掌握这些技术,是对粮油保管员能力的要求,也是粮油保管员的责任。”曹阳说。  有人才方能兴粮仓  培养造就良工巧匠,守住管好天下粮仓。经过激烈的角逐,11月7日,比赛奖项花落各家。来自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粮集团、安徽省粮食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局等代表队的选手摘得各自比赛项目组的桂冠。  国家粮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竞赛是为了集中粮食行业一线技术职工的“工匠精神”和职业技能水平,诠释“人才兴粮”“科技兴粮”的丰富内涵,以此带动全行业掀起“练本领、学业务、比技能、强素质”的大练兵高潮,多方位展现粮食行业广大职工以“守住管好天下粮仓”为己任的情怀和为国家粮食安全保驾护航的能力和决心。  比赛虽已结束,但是,推动粮食行业高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步伐还要不断向前,“人才兴粮”“科技兴粮”的重要举措仍需进一步推进。  11月7日,在全国全国粮食行业人才兴粮工作会议在合肥召开。国家粮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鸣在会上强调,实施人才兴粮工程是落实中央关于人才工作新精神新要求的重大举措,是推进粮食行业改革发展的根本保障,是破解粮食行业人才队伍建设难题的有效手段。  实际上,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粮食行业把行业人才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实施科技兴粮、人才兴粮工程,人才质量明显提高,人才结构也日趋合理。  从机制体制来看,行业人才体制机制改革迈出新步伐。基本形成了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分级负责,企业、科研院所、职业院校、有关高校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和科研、人才协同发展机制。同时,粮食行业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新成效。全国粮食行业以粮食行业百千万人才工程、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为抓手,以高层次、创新型人才为重点,分类指导、统筹推进行业各类人才队伍建设。此外,粮食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取得新突破。  在会议上,徐鸣还深入分析了推进人才兴粮工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粮食行业必须自觉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大势,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全面促进粮食行业转型升级和快速发展。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深入推进人才兴粮,培养、储备和拥有一支高素质的粮食人才队伍,为行业发展提供支撑和永续动力。”
  •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未经质量安全检验的粮食不得销售出库
    一是严格规范政策性粮食经营活动。《条例》规定,粮食经营者从事政策性粮食经营活动,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严禁虚报收储数量,严禁以陈顶新、以次充好、低收高转、虚假购销、虚假轮换、违规倒卖,严禁挤占、挪用、克扣财政补贴和信贷资金,严禁以政策性粮食为债务作担保或者清偿债务,严禁擅自动用政策性粮食。  二是优化监管措施。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转变粮食流通监管方式,取消粮食收购资格行政许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粮食经营者信用档案,明确和完善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措施。  三是强化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建立健全粮食流通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体系。规定粮食收购者收购粮食,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质量安全检验。粮食储存期间,应当定期进行品质检验,未经质量安全检验的粮食不得销售出库。真菌毒素、农药残留、重金属等污染物超标或者霉变、色泽气味异常等的粮食,不得作为食用用途销售出库。  四是防止和减少粮食损失浪费。规定粮食仓储设施应当符合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粮食品质达到轻度不宜存时应当及时出库,减少粮食储存损耗。运输粮食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运输的技术规范,减少粮食运输损耗。国家鼓励和支持开发、推广应用先进的粮食储存、运输、加工和信息化技术,开展珍惜和节约粮食宣传教育;鼓励粮食经营者提高成品粮出品率和副产物综合利用率。  五是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条例》进一步提高粮食经营者的违法成本,加强行政处罚与追究刑事责任的衔接。对违反《条例》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是明确监督管理职责。《条例》明确,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完善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发展改革、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市场监督管理、卫生健康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粮食流通有关的工作。有关部门不依法履行粮食流通监管职责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文章来源: 新华网点击查看丨新《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全文
  • 粮食收购旺季,黑龙江伊品生物采用“冠亚水分仪”,测试粮食水分!
    粮食收购旺季,黑龙江伊品生物采用“冠亚水分仪”,测试粮食水分! 黑龙江伊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是宁夏伊品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投资设立的有限公司。公司规划分二期投资建设180万吨玉米深加工项目,主要生产饲料级L-赖氨酸、L-苏氨酸、尼龙盐以及玉米副产品等产品。 2018年粮食收购旺季到来之际,大庆市杜尔伯特县新闻电视台专访大庆伊品生物。特别报到收购粮食情况,将冠亚粮食水分仪操作简便,快速检测水分的实用性向群众展示: 冠亚WL系列型快速水分测定仪在继承了冠亚以往设备优异性能的同时,更多是集合了现代化的科技亮点,实现了高智能化的设计理念。对于不同行业的高低水份样品都能进行准确、快速的测量分析,为不同的行业产品水份检测的研究提供了新的科学依据。
  • 德州市粮食安全和保障中心:科学仪器助力端好全市“粮食安全”碗
    “洪范八政,食为政首。”粮食安全始终是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近年来,德州市粮食安全和保障中心(德州粮食质量检验(中心)站)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的决策部署,坚持顶层设计,科学规划,规范推进,实施了粮食质量安全检测监测体系建设功能提升项目,全方位提升了粮食质量检测能力。坚持质量安全有保障、业务拓展有亮点、服务基层有担当、发挥优势有作为,为德州人端好“粮食安全”碗。质量安全有保障  粮食行业具有很强的专业性,粮食质量检测既有物理检测,又有化学检测;既有常规检测,也有专项检测;既有原粮检测,也有成品粮检测,专业名词上千个,检验项目近千种,如果光靠人来完成粮食质量检测工作,需要的工作人员数不胜数。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2020年,德州市粮食安全和保障中心借助“优质粮食工程”市级站功能提升项目建设的有利时机,总投资500万元购置仪器设备44台套,建立起标准的品评实验室、基因检测实验室、低温样品库、培训室,配置齐水、电、气、通风、制冷、温湿控制设备,新建实验室综合废水废气处理系统… … 实验室面积由原来的800平方米增加到1500平方米,检验能力由原来的21个产品类别、138个不重复检验项目,提升至49个产品类别、260个不重复检验项目。其中,气相-质谱联用仪增加了农药残留的检测项目,液相色谱-原子荧光联用仪增加了重金属检测项目,气相色谱仪的样品盘、顶空自动进样器、液相色谱仪自动进样器以及微波消解仪、全自动凯氏定氮仪、粗脂肪测定仪的引进使检测效率实现翻倍,新购置的面条机、小麦粉加工精度测定仪等设备成功实现“好粮油产品”扩项,粮油质检整体能力迈上新台阶。 设备的升级带来的是检测能力的大大提升,2021年提前一个月完成新收获粮检测任务,同时还完成了1780批次国家粮科院数据库建设样品的检测任务。业务拓展有亮点  目前,德州市粮食安全和保障中心拥有检验专业技术人员10人,检验仪器设备100余台(套),具备小麦、玉米、小麦粉、大米、大豆、大豆油、花生油等49个产品类别、223个不重复检验项目的检验能力,能够满足全市粮油卫生检验及储备粮品质指标的检验需求。凭借过硬的软硬件实力,2020年5月,德州市粮食安全和保障中心成为国家粮科院粮油品质营养数据库建设核心实验室,这也是全国唯一一家市级站核心实验室,也是成为唯一一家粮油加工与检测技术联合实验室后,承担的粮食检测方面又一国家级实验任务。 发挥优势有作为  职工队伍的稳定是做好检验检测工作的保障,德州市粮食安全和保障中心稳定推进职工队伍建设,连续引入大学生、研究生,加大对新入职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并倾心助力县级质检体系建设,搭建交流平台,加强质检队伍建设。  目前,德州市拥有9个县级质检体系建设项目,已全部竣工,部分设备已投入使用。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中心主动担当作为,在实验室规划、设备购置、安装调试、项目验收等方面为各县级站献力献智。  2020年,为进一步提升全市粮油质量检验能力,促进县级质检机构业务开展,德州市发改委仓储产业科与德州市粮食安全和保障中心联合组织开展了全市质检人员培训班,搭建起市县两级质检机构业务交流平台,培训分现场实训和理论培训两种形式,其中现场实训4期,每期5天,共培训质检人员40余人。通过培训,质检人员能够完成粮食质量的初步检测,实现了县级站能够正常运转的目标。 中心主动对接国家粮科院、国家粮油标准质量中心,建立起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国家粮科院对德州粮食质检工作给予了高度关注和支持。2020年,中心参与完成国家粮科院数据库建设样品检测4700个,创历史新高,检测质量和检测效率得到国家粮科院充分肯定。参与完成国家粮油标准中心标准验证10多项,考核结果均为满意。  中心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每年完成全市新收获粮食质量调查、质量安全监测及品质测报样品750个以上,检测项目包括质量指标和卫生安全指标,按时向省局,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上报原粮检测报告,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重要依据,确保了全市原粮卫生安全,另外年均完成300个社会化服务样品检测。 凭借在检测方面的突出贡献,近年来中心先后荣获全省粮食系统先进集体、省妇联“巾帼文明岗”、省总工会“山东省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岗”、“全国五一巾帼标兵岗”、全国妇联“巾帼文明岗”,1人荣获省级劳动模范、3人荣获市级劳动模范,并创建起德州市劳模创新工作室。  未来,德州市粮食安全和保障中心将不断强化检测能力,继续推动区域粮食质检体系建设,保障区域粮食流通质量安全,为构建质量和效益并重的农业现代化作出新的贡献。
  • 岛津护航第四届全国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
    “培养造就粮工巧匠 守住管好天下粮仓”,以此为举办理念的“第四届全国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以下简称竞赛)11月6日在安徽粮食工程职业学院火热展开。人们常说“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足见粮食问题在人民生活中占有何等重要的位置,而如何保障食品安全更是重中之重。打造符合国民期待的现代粮食产业,需要一支业务过硬的高技能人才队伍作为支撑。为此,培养粮食行业保管与检验方面的高技能人才,已经是确保行业健康稳步发展、保障国民餐桌安全的关键环节,越来越受到全国上下一致的高度关注,此次赛事的举办因此而具有格外重要的意义。竞赛在安徽粮食工程职业学院进行 正门入口处,“培养造就粮工巧匠 守住管好天下粮仓”的赛事理念引人注目本赛事为国家粮食局、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和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联合举办的国家二类竞赛,至今已举办了三届。本次竞赛包括粮油保管员、粮油质量检验员两个竞赛职业,分设职工组和学生组,设置了优秀团体奖、优秀个人奖、优秀组织奖与优秀院校奖四大奖项,覆盖全国大部的省份和央企组队参赛。据悉,竞赛的获奖者将被授予极高的荣誉,比如,一等奖获奖选手将由人社部授予“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职工组第一名将向全国总工会推荐申报“全国五一劳动奖章”或“全国粮食系统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的荣誉称号。竞赛当日,来自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3个中央粮食企业的二百余名参赛选手齐聚合肥、一决高低。国家粮食局徐鸣副局长出任本次竞赛的组委会主任委员,并与其他相关领导一起亲临竞赛现场为参赛选手加油鼓励。粮油保管员职业技能操作竞赛的现场传真 国家粮食局徐鸣副局长(前排左)向裁判组组长了解竞赛情况并予以了具体指导 以“实现地球与人类健康”理想为经营理念的岛津公司,长期关注中国粮食领域的发展,作为专业的分析仪器厂商,为粮食分析检验提供完整的解决方案。岛津公司赞助此次竞赛8台GC-2014C AF型气相色谱仪;三种型号共81台电子天平作为竞赛仪器设备使用。岛津技迩公司提供了GC用气路管件、进样针/隔垫/玻璃衬管等消耗品。为确保本届竞赛成功举办,岛津公司全程关注本届竞赛,动员公司多个部门的力量为竞赛保驾护航。 竞赛用仪器设备进入赛场后,岛津技术人员旋即开始了紧张而有序的安装调试工作,在有限的时间内出色完成了大量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为竞赛的顺利推进做好了前期准备。岛津技术人员一丝不苟地调试竞赛用仪器设备 本次竞赛中的粮油质量检验员职业技能操作比赛的项目包括:试样称量、稻谷脂肪酸值测定、酶联免疫法测定粮食中DON、粮油制品中酯类主要组成的气相色谱法定量分析,比赛共分实际操作和理论考试两部分进行。整个赛场热火朝天,选手们动作娴熟,你追我赶,个个选手奋力争先,表现出扎实的技术功底和技能水平。在竞赛期间,岛津公司天平事业部陈炯部长、分析仪器事业部葛惕菲经理率领岛津由多部门人员组成的团队在比赛现场全程值守,以确保竞赛的顺利举办。试样称量的竞赛现场传真粮油制品中酯类主要组成的气相色谱法定量分析的竞赛现场传真 岛津公司葛惕菲经理在竞赛直播视频前注视竞赛的进程 岛津技术人员在竞赛场地外待机值守,保障竞赛顺利进行 在两组竞赛之间,岛津技术人员迅速调整仪器为下一组选手做好竞赛准备 在粮油质量检验员职业技能操作比赛结束后,竞赛相关负责人对岛津公司从提供竞赛用仪器设备、竞赛前出色的安装调试到竞赛的全程值守所付出的努力表示了诚挚的感谢,表示岛津公司的保驾护航为此次竞赛的成功实施做出了重要贡献! 此外,在本次竞赛期间,岛津公司在场外设置了展台,展示为粮油行业提供的分析检测解决方案。众多粮油行业专家用户前来咨询探讨,对岛津的技术与产品显示出浓厚的兴趣。岛津展台传真 关于岛津 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是(株)岛津制作所于1999年100%出资,在中国设立的现地法人公司,在中国全境拥有13个分公司,事业规模不断扩大。其下设有北京、上海、广州、沈阳、成都分析中心,并拥有覆盖全国30个省的销售代理商网络以及60多个技术服务站,已构筑起为广大用户提供良好服务的完整体系。本公司以“为了人类和地球的健康”为经营理念,始终致力于为用户提供更加先进的产品和更加满意的服务,为中国社会的进步贡献力量。更多信息请关注岛津公司网站www.shimadzu.com.cn/an/ 。岛津官方微博地址http://weibo.com/chinashimadzu。岛津微信平台
  • 2020中国粮食营养与安全科技大会现场精彩回顾
    2020中国粮食营养与安全科技大会展会现场精彩回顾为探讨国内外粮食产业发展现状与趋势,及加工新技术、新产品,搭建全产业链交流对接平台,促进我国粮食产业的可持续发展与科技创新,由河南工业大学和中国食药促进会功能食品分会共同主办的“2020中国粮食营养与安全科技大会”于2020年11月28-29日在郑州如期召开。01后疫情时代粮食产业趋势由于疫情对健康和社会经济造成影响,多数弱势群体的粮食安全和营养状况很可能进一步恶化。全世界四分之一人口面临中度或重度粮食不安全。粮农组织呼吁,世界各国应实现粮食体系转型,保障经济型健康膳食。02智能感官评价检测新技术人们追求粮食高产的同时更在意粮食品质。人的感官评价主观性强、重复性较差,而电子鼻、电子舌和质构仪等智能感官评价操作简单快速、分析高效准确。国内外已普遍应用,展现了其在食品感官检测方面的广阔前景。03行业先行者——北京盈盛恒泰长期以来,北京盈盛恒泰在食品感官分析、安全检测、营养分析领域取得了优异的成绩,此次展会给观展者带来的就是味觉分析系统(电子舌)。现场通过丰富的展示让观展者快速的了解应用方向,指导大家进行现场体验,您能清晰的了解检测原理和使用情况,以及工作人员专业的讲解引来一波又一波的观展者试听与围观。04展会虽然结束,但步履不停2020中国粮食营养与安全科技大会已正式落幕,很高兴能够跟大家分享、展示,也希望通过我们的努力,让大家更多的接触到国外的技术。非常感谢大家对我们的肯定与支持,我们下次再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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