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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扦样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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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扦样机相关的资讯

  • 便携式重金属离子分析仪在粮食重金属检测中的应用
    一、粮食重金属安全2020年04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指出农兽药残留超标,微生物污染、重金属污染超标—韭菜中的镉(以Cd计),各地加大市场监督力度,如食品溯源、食品快检等;同月,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销毁一批来自湖南益阳的重金属超标大米。湖南省益阳市通过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决定对7家涉事企业予以立案调查。粮食重金属污染可能来源于粮食生产、加工制作过程。那么如何快速测定粮食中重金属的含量,助力中国好粮油和食品安全呢? 二、重金属的测定方法目前重金属的测定方法有多种,例如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法,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和阳极溶出伏安法等。上述前二种仪器所用机器尺寸相对较大,仪器昂贵,对实验室测试过程人员要求高;而基于阳极溶出伏安法的仪器价格相对便宜很多、主机体积小巧,操作简便,方法检测限可达ppb级别。阳极溶出伏安法是将恒电位电解富集与伏安法测定相结合的一种分析方法。其记录电压、电流曲线,峰面积与含量呈线性关系,进行定量分析。 三、使用SJB-801便携式重金属离子分析仪测定食品中重金属含量(1)仪器:SJB-801便携式重金属离子分析仪、及其他样品前处理制备仪器(2)电极:玻碳工作电极、参比电极、对电极。(3)试剂:超纯水、酸溶液、标准溶液、电解液、还原剂等(4)样品(5)测定流程如下: 图1:“快速测试”界面 图2:“金属离子选择”界面 图3:“食品类别”界面 图4:标准曲线 图5:工作曲线 四、仪器介绍图:SJB-801便携式重金属离子分析仪 ● 4.3寸高亮彩屏,菜单式操作,简单易上手;● 可视化设计: ◇自动标定、自动清洗,操作过程界面显示; ◇测量、标定、清洗等过程等待时间界面显示; ◇显示测量扫描曲线,便于读数分析;● 采用阳极溶出伏安法,检出限低,zui低可至0.1ppb;● 检测速度快,单次测量最快可在5分钟内完成;● 耗材自主开发,配套试剂满足不少于50次测量,成本优势明显。● 内置快速测试、标准测试、标准添加等多种测量模式,检测方法可直接调用,快速测试模式三步完成检测,快速方便;● 内置铅、镉、铜、砷、汞、锌、硒、锰、镍、铬10种离子的检测方法,直接调用;通过软件升级轻松拓展其它重金属离子检测方法;● IP65防护等级,多种供电方式,支持与常用手机充电器的通用交流电源适配器配用,支持4节5号可充电镍氢电池供电、USB端供电、外置式移动电源、USB车载电源;适于移动测量;
  • 科技赋能“大国粮仓”,揭秘智能检验如何让粮食不完善粒无所遁形!
    你知道吗?在物联网、人工智能和工业自动控制技术的助力下“大国粮仓”也越来越智慧化对于粮食不完善粒的检验传统人工往往需要10-20分钟随着“粮食不完善粒检测仪”的应用只需要2-3分钟就能对一份粮食样本的不完善粒指标进行自动检测利用人工智能、高精度传感等多项前沿技术大大提高了检测准确性今天就让我们一起揭秘智能检验如何让不完善粒无所遁形!近日,中储粮成都储藏院自主研发的粮食不完善粒检测仪成功通过了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标准质量中心组织的仪器适用性验证测评。经过为期4天的现场测试和评审,专家组一致认为:仪器测定小麦不完善粒的准确性、重复性、稳定性、台间差等均符合相关要求,可应用于小麦不完善粒的检测。这也标志着成都储藏院取得了行业内粮食不完善粒检测仪器应用的“准入通行证”。专家评审现场对于不完善粒检测技术及仪器的研发,成都储藏院在2015年开始进行探索,2016年申报集团公司正式立项,之后在长达8年的时间里,开展了3次技术路线调整,4次样机迭代,20余版样机试制,400余项技术改进。2018年,科研团队率先把机器视觉深度学习与人工智能技术融合到粮食检测中,并取得巨大进展。截至目前,最新款的仪器体积只有原始样机的四分之一,检测品种已经从小麦扩大到玉米、稻谷和大豆,检测效率较人工提升5倍以上。仪器迭代外观图下面让我们跟随中储粮成都储藏研究院产品结构工程师李晓亮一起探索更多不完善粒检测仪的相关知识吧~李晓亮中储粮成都储藏研究院产品结构工程师研发这台仪器主要是想解决哪些问题?在小麦、玉米等粮食的收购工作中,需要检测粮食的不完善粒、霉变粒等指标,这不仅关系到入仓粮食的品质,更会直接影响到粮食的定级定价,关乎农民收益。传统的检测方法一直是感官检验,靠质检员拿着镊子在灯光下一颗一颗地看,非常费时费力,在收粮高峰期,往往会出现人员不够用的情况。同时,人工检测对质检员的专业能力要求也很高,每个质检人员对标准都有自己的理解,导致人工质检结果会存在一定的主观性。为了提高粮食检测效率和效果,实现小麦等粮食不完善粒检测指标的自动化,我们决定开展自动化检验仪器的研发。这台仪器是如何操作的?准备好需要检测的样品后,按照屏幕的提示进行操作:首先选择要检测的粮种,然后把样品倒进仪器上方的进料口,点击“开始”按钮,仪器工作的同时屏幕上也会实时显示检测的状态,大约2-3分钟后,检测结果就会显示在屏幕上。同时,仪器还配备了数据查看和导出、一键打印等功能,最大程度地方便质检人员完成相关工作。这台仪器有哪些优势?首先是在检测效率方面,传统人工检测1份样品往往需要10-20分钟,而最新款的仪器把检测时间大大缩短,小麦只需要2分多钟、玉米只需要1分多钟,效率较人工可以提升5倍以上。由于操作简便,一个人甚至可以同时操作好几台仪器,1个人1小时就可以检测30-40份样品,有效地解决了每年粮食集中收购时专业质检人员不足的问题。其次是在检测准确性方面,这台仪器利用人工智能、机器视觉、高精度传感、大数据等多项前沿技术构建了机器混合学习方法模型。同时,通过采集200多万张不同品种、不同储粮生态区和不同特征的粮食图片,建立粮食图片数据库,对仪器进行反复训练,大大提高了检测准确性。另外,结合最新发布的小麦、大豆等国家标准,开展小麦热损粒、发芽粒等的数据扩充和完善,增加对杂质、半净粮等的深度学习训练和识别,进一步提升仪器的适用范围和准确性。最后是在仪器生产方面,仪器的关键零部件均已实现国产化,有效化解了“卡脖子”风险,真正实现了科研自主、技术自立自强。研发过程中遇到的最大挑战是什么?最初,面对当时国内外参考资料少、无产品可借鉴、技术难以突破的困境,研发团队也经历了短暂的迷茫期,但是全员上下从来没有想过要放弃。经过几次深入的讨论后,项目团队决定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一是自研“卡脖子”关键技术,在图像识别、AI算法方面,由党员同志带头,成立图像识别自研组和攻坚队,邀请高校教授进入团队,通过传帮带、老带新,终于把关键的人工智能算法部分攻克下来了;二是积极寻求集团和院校的支持,补齐核心技术人才,争取更多的科研经费;三是发扬补位精神,除了结构、算法、质检、生产调试组各司其职外,遇到筛选样品、训练图库、安装调试等工作时,大家就努力一起干,尽可能的加快研发效率,把每个人的能力发挥到极致。粮食不完善粒检测仪器拥有完整的自主知识产权,目前已获专利授权近30项,其中发明专利授权近10项,2021年作为“十三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专项的核心成果通过了中国粮油学会科技成果评价,2022年小麦不完善粒检测仪入选中央企业成果推荐目录。“粮食不完善粒检测仪”的推广应用将实现粮食不完善粒检测自动化、标准化不仅提升了效率而且避免了人为偏差确保检验结果准确持续保障粮食安全用科技赋能筑牢粮食安全“压舱石”!
  • 粮食安全智能检测仪研制
    table border="1"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600"tbodytrtd width="123"p style="line-height: 1.75em "成果名称/p/tdtd width="525" colspan="3"p style="line-height: 1.75em "粮食安全智能检测仪/p/td/trtrtd width="123"p style="line-height: 1.75em "单位名称/p/tdtd width="525" colspan="3"p style="line-height: 1.75em "北京先驱威锋技术开发公司/p/td/trtrtd width="123"p style="line-height: 1.75em "联系人/p/tdtd width="177"p style="line-height: 1.75em "艾虎/p/tdtd width="161"p style="line-height: 1.75em "联系邮箱/p/tdtd width="187"p style="line-height: 1.75em "a href="mailto:20633875@qq.com"20633875@qq.com/a/p/td/trtrtd width="123"p style="line-height: 1.75em "成果成熟度/p/tdtd width="525" colspan="3"p style="line-height: 1.75em "□正在研发 □已有样机 □通过小试 □通过中试 √可以量产/p/td/trtrtd width="123"p style="line-height: 1.75em "合作方式/p/tdtd width="525" colspan="3"p style="line-height: 1.75em "□技术转让 □技术入股 □合作开发 √其他/p/td/trtrtd width="648" colspan="4"p style="line-height: 1.75em "strong成果简介: /strong /pp style="text-align:center"im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603/insimg/95bd8ca0-3258-47e7-9c7d-2b716b41358c.jpg" title="粮食安全智能检测仪.jpg" width="380" height="297" border="0" hspace="0" vspace="0" style="width: 380px height: 297px "//pp style="line-height: 1.75em " 粮食安全智能检测仪是国内首款用于快速检测玉米、小麦、谷物等粮食品质的专用仪器。该仪器具有自动进样、自动检测、远程无线操控等功能,克服了人工检测存在的肉眼不易观察、检测数据误差大、可能性差的弊端,其各项性能指标均达到和超过国家相应标准要求。/p/td/trtrtd width="648" colspan="4"p style="line-height: 1.75em "strong应用前景: /strongbr/ 该仪器可广泛应用于农产品检测、生物选种、育种等领域,满足我国粮食储藏、检测单位,食品加工生产企业对于粮食品质快速、精确检测的需求。同时,该仪器的研制也是为了将项目承担单位于2012年主持起草的国家标准《GB/T 29405-2012 谷物制品 脂肪酸值测定仪器法》向全行业推广。 br/ 前期市场调研的数据表明,国内规模化粮库和食品生产企业有上万家,并有1000家以上的粮食监测机构和研究机构,按60%的市场需求估算,预计市场容量约为5000台以上,若占据50%的市场份额,即可产生1.25亿元的经济效益。项目承担单位经过20多年的发展,在全国20余个省市建立了销售和服务网点,截至目前,广东省中科进出口有限公司、河南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山东盈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16家单位已采购并使用了这套仪器设备,且销量呈加速上升趋势,预计3年的销量可达600台左右,产值约为3000万元。从我单位售后服务中心反馈的情况来看,用户对这套仪器给予了一致好评,截至目前,还没有接到的用户投诉。/p/td/trtrtd width="648" colspan="4"p style="line-height: 1.75em "strong知识产权及项目获奖情况: /strongbr/ 仪器拥有自主知识产权2项: br/ 1.实用新型《一种可伸缩式样品转换系统》,专利号:201521030372.5br/ 2.软著《先驱威锋粮食安全智能检测仪控制软件V1.0》,专利号:2015SR155204br/ 仪器符合项目承担单位主持起草的国家标准《粮食脂肪酸值测定仪器法 GB/T 29405-2012》,并通过了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2014年获得“首都科技条件平台科学仪器开发培育项目”扶持。/p/td/tr/tbody/tablepbr//p
  • 2017-2019年间全国拟建设千余个粮食质检机构
    p  日前,国家粮食局、财政部发布关于 印发“优质粮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包括《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国家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pp  其中《国家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指出要着力解决粮食质量安全预警监测与检验把关能力不足、基层粮食质检机构严重缺失的问题,提升粮食质量安全监管水平,保障国家粮食质量安全。方案中指出要建立完善的粮食检验监测体系,在“十三五”期间,建立与完善由6个国家级、32个省级、305个市级和960个县级粮食质检机构构成的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以下简称粮食质检体系),实现“机构成网络、监测全覆盖、监管无盲区”和国家、省、市、县四级工作联动。监测覆盖面提升60%以上。/pp  具体来说,2017年,重点在粮食年产量10万吨以上或人口在80万以上的县(市区)建设粮食质检机构160个左右,同时建设40个市级粮食质检机构 2018年,重点在粮食年产量5~10万吨或人口50万~80万的县(市区)建设粮食质检机构500个,建立粮食质量安全统计制度和1个全国粮食质量安全管理电子信息平台 2019年,建设6个国家级、32个省级、265个市级和300个县级粮食质检机构。其余县(市区)由市级粮食质检机构(或相邻县级机构)覆盖。地方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研究调整,形成以“省级粮食质量监测中心为核心、区域重点粮食质量监测中心为支撑”的粮食质量监测体系。/pp  此外,方案中还指出要依托粮食行业专业优势,按照积极服务于社会和公正检验原则,开展第三方检验监测服务。第三方粮食质检机构的资质由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认定,并报国家粮食局备案。第三方检验的内容主要包括:平仓检验、鉴定检验、准入检验和仲裁检验等,以及法律、政策和粮食、财政等相关行政部门认定的第三方检验内容。逐步开展第三方品质鉴定。/pp  附:各级粮食质检机构功能定位:/pp  strong国家级粮食质量监测中心:/strong除具备省级粮食质量监测中心的功能外,还要承担粮食质量安全政策、法规、规划、标准及技术规范的研究与制修订,承担相关技术指导、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工作。/pp  strong省级粮食质量监测中心:/strong主要承担粮食质量安全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和快速反应机制研究,开展粮食质量安全调查、品质测报和监测,提供相关的检验把关服务,为发展“三农”和农户科学储粮提供技术服务,协调、指导域内市、县级粮食质检机构的业务工作,收集粮食质量安全及生产灾害等动态信息,提出有关工作建议和意见。依据国家和行业粮油标准以及国家有关规定,具备检验各种粮食质量指标、品质指标和安全指标的能力。/pp  strong市级粮食质量监测站:/strong主要承担粮食质量安全调查、品质测报和监测,开展相关的检验把关服务,协助与支持省级粮食质量监测中心开展相关业务工作,以省级粮食质量监测中心为示范,不断拓展工作业务范围。依据国家和行业粮油标准以及国家有关规定,具备检验主要粮食质量指标、品质指标、主要安全指标和域内必检指标的能力。/pp  strong县级粮食质量监测站:/strong主要承担粮食质量安全调查、品质测报和监测,开展相关的检验把关服务,协助与支持省级粮食质量监测中心开展相关业务工作,承担下乡、进企业扦样和原始样品转送。具备检验主要粮食质量指标、主要品质指标和主要安全指标快检筛查的能力,同时具备原始样品转送能力。/pp  更多详情请参见附件:img src="/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doc.gif"/a href="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09/ueattachment/423bcafb-42c4-431d-a240-cc46a3cc6d3f.doc"国家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实施方案.doc/a/p
  • 我国每年重金属污染1200万吨粮食 3成米铅超标
    近日,国家环保部一份文件引发了国内公众对土壤污染的强烈关注。  这份文件指出:我国有3.6万公顷耕地土壤重金属超标,由此每年造成的“粮食污染高达1200万吨,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00亿元”。  土壤污染的背后,是粮食安全问题。对于人多地少,并一直难以粮食自足的中国而言,日益严重的土壤污染已经实质损害18亿亩耕地红线,或许会给我国带来新的粮食危机。  1.5亿亩土地受重金属污染2006年,国家环保部与国土资源部组织了一项全国性的土壤污染调查。  这年夏天,两部委联合形成文件《全国土壤环境状况调查总体方案》,并层层下达至各地环境监测站,要求各地监测人员利用GPS指引,严格按照4×4平方公里的网格化方式采样。  由此,在接下来的3年多中,全国各地近2万名工作人员将其所辖土地分成网格化的点,采集土壤样本,拍摄照片,进行样本分析统计,建立数据库和样品库。  到2008年底,全国共采集土壤、农产品等各类样品213754个,获得有效调查数据495万个,建成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数据库和样品库。  2009年,国家环保部编制污染调查总报告和各专题报告,最后“完成12项试点工程、18份研究报告和7部污染土壤修复技术指南草案”。  但是,目前这项耗资高达10亿元的调查结果却始终不向公众公布。这引发了广泛的质疑:这是一项怎样的调查?为什么不对公众公开?我国真实的土地污染状况如何?  1月31日,北京律师董正伟向环保部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开全国土壤污染情况调查的数据、调查依据、污染成因和防止措施以及方式方法”。  目前,董正伟仍未获得环保部的回复。虽然环保部始终不对公众公布结果,但一些相关文件还是以另一种途径流传出来。据这些文件显示:在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等发达地区,因工业“三废”排放,农用化学品使用,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污染物通过大气、水体进入土壤,重金属和难降解有机污染物在土壤中长期累积,致使局部地区土壤污染负荷不断加大,其中华南地区部分城市有50%的耕地遭受镉、砷、汞等有毒重金属和石油类有机物污染 长江三角洲地区有的城市连片的农田受多种重金属污染,致使10%的土壤基本丧失生产力。  环保部文件还显示,对我国30万公顷基本农田保护区土壤有害重金属抽样监测时发现,有3.6万公顷土壤重金属超标,超标率达12.1%。  国土资源部的文件表述相仿:目前全国耕种土地面积的10%以上已受重金属污染,共约1.5亿亩 此外,因污水灌溉而污染的耕地有3250万亩 因固体废弃物堆存而占地和毁田的约有200万亩,其中多数集中在经济较发达地区。  由此,我国“每年因重金属污染的粮食高达1200万吨,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00亿元”。  近30%市场大米铅超标中国土壤学专家、南京农业大学教授潘根兴说:“现在我国土壤污染比各国都要严重,日益加剧的污染趋势可能还要持续30年。”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土壤污染与控制研究室研究员李发生也持类似观点。他认为,随着中国经济发展和人口增加,中国土壤污染总体上呈加剧趋势,而土壤污染最直接的后果是损害我国粮食生产,“由于农药、化肥和工业污染,我国粮食每年减产100亿公斤”。  在我国,粮食安全始终是第一位的。1月15日,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来到国家粮食局科学研究院考察调研时,便指示要确保我国粮食安全。  但现实是,我国粮食自给率正出现持续下降,粮食供给问题应引起高度关注。  1月29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韩俊副主任透露:“过去9年,国家粮食生产已经实现了九连增,这是一个了不起的奇迹,尽管如此,国家粮食供求总量是趋紧的,近年来谷物进口可以用激增来表述,2012年我国粮食进口8025万吨,相当于1600亿斤。如果按一个人一年吃800斤粮食,去年相当于进口的粮食养活了1.9亿中国人。”  李发生说:“土壤污染成为我国粮食产量下降的原因之一,而它的严重性同时在增强。”  与此同时,近年,因粮食污染而引起的公众事件频频见诸报端。一位要求匿名的土壤研究者告诉时代周报:“环保部称3.6万公顷耕地受重金属污染,这是一个庞大而可怕的数字,但更可怕的是,这些被污染的耕地仍在种植,其种植的粮食一方面是农民自己吃了,大部分则流向了市场。”  据媒体报道,2002年,农业部稻米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曾对全国市场稻米进行安全性抽检。结果显示,其中铅超标率为28.4%,镉超标率则为10.3%。  2007年,南京农业大学教授潘根兴和他的研究团队,在我国华东、东北、华中、西南、华南和华北六区的县级以上市场随机采购大米样品91个,结果同样表明:10%左右的市售大米镉超标 2008年4月,潘根兴研究小组从江西、湖南、广东等省农贸市场随机取样63份,实验结果是,60%以上大米镉含量超标。  针对于此,前述土壤研究者称:“市场上的大米将近30%铅超标,十分之一镉超标,这是非常严重的,已经给我国粮食安全带来隐患,这种情况必须改变。国家相关部委正着手从立法、资金投入上加强对土壤污染的治理。”  未来土壤修复市场或达千亿元对于为何始于2006年的全国土壤污染调查,迟迟未向公众公布结果,中国环境修复产业联盟秘书长高胜达说:“在没有切实的处理办法和法规出台前,全国污染土壤状况一旦公布,将引起不必要的担忧和经济损失。因为土壤不仅仅是土壤,还涉及到中国出口农产品的安全问题,在这些问题之前,怎么公布?”  而另有学者则认为:“2006年的土壤污染调查在布点上并不科学,取点密度不足,数据的准确性存疑,这可能也是未公布的原因之一。”  2012年4月,农业部发布《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普查技术方案,开展了新一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这被称为2006年调查的补充,“新调查将针对密度不足的问题,加密调查区域”。上述学者表示:“2006年的调查只能算是‘普查’,它可能不会公开,它的意义在于给国家制定决策提供依据。”  2011年,国家有关部门曾计划出台《土壤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但这份“已经通过专家评审”的规划最后并无下文,这令许多业内人士相当失望。  直到2013年1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以下简称《工作安排》),提出未来5年土壤污染治理的主要目标、任务。  环保部生态司副司长朱广庆透露:“该《工作安排》就是人们之前期待的《土壤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这个文件出台后,环保部、发改委、国土部和农业部等将不再单独出土壤环保‘十二五’规划。”  《工作安排》提出:到2015年,全面摸清我国土壤环境状况,建立严格的耕地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土壤环境保护制度,初步遏制土壤污染上升势头,确保全国耕地土壤环境质量调查点位达标率不低于80%,并且提出在2014年年底前,各省级人民政府要明确本行政区域内优先区域的范围和面积,并在土壤环境质量评估和污染源排查的基础上,划分土壤环境质量等级,建立相关数据库。  高胜达说:“在更严厉措施的法律出台之前,《工作安排》为土壤污染修复提供了一定的法律基础。据《工作安排》要求,已被污染地块改变用途或变更使用权人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土壤环境风险评估,并对土壤环境进行治理修复……因而,对土地修复的市场规模会有推动。”  而此时,市场也开始了对国内土壤污染到治理的国家政策动向的另类解读。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有限责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翟立说:"毒地’凶猛和国家明确治污的要求让相关行业看到了其中的机会,目前一些地区的土地修复费用已经高达数十亿甚至数百亿元……一旦这个市场正式启动,未来土壤修复的市场空间应当在千亿元以上。”  但是,有人对此泼冷水。前述要求匿名的土壤修复研究员透露:“土壤修复商业化还很遥远。从资金来源、从业资质,到评估体系、监督体系,我们还没有一部完备的‘土壤污染防治法’。缺少了这样一部法,没有土壤修复的标准和技术规范,什么都谈不上。据我所知,国家部门正在作相关的技术与法规研究。”  另一名学者则说:“1.5亿亩耕地重金属超标……这个数字相当可怕,除去这1.5亿亩,18亿亩耕地红线恐怕已经不保。这已经不是土壤的问题,而是国家粮食安全问题。所以,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已经刻不容缓。
  • 中国已牵头制定四项粮食国际标准
    “目前,我国已牵头制定《小麦规格》《玉米规格》等4项国际标准,并正在制定《谷物储存技术指南》等5项国际标准项目,可以说,我国已成为粮食国际标准体系的重要建设者、贡献者和引领者。”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标准质量中心主任王耀鹏介绍。  日前,由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联合重庆市人民政府主办的2021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粮食质量安全宣传日主会场活动在重庆举行,主题为“强化粮食标准引领和质量监管,确保‘舌尖上的安全’”。  作为粮食生产消费和贸易大国,我国粮食标准化工作日益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近年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与各有关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一道,认真抓好粮食质量安全工作,粮食标准化工作取得新突破。2020年制定、修订了33项粮油标准,申请立项25项国家标准,下达48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标准引领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王耀鹏向记者举例:“《大米》国家标准通过加工精度指标调整,现在的总出米率大约提高了1.25%,促进了节粮减损。另外,我们首次组织开展粮油产品企业标准‘领跑者’活动,发布了30家企业的48项企业标准为‘领跑者’,有效推动了粮食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确保“舌尖上的安全”,要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据介绍,针对小麦、稻谷等主要粮食品种,全国每年累计监测样品数量超过40万份,对储存环节粮食每年组织开展库存粮食质量监测抽检,严把出入库粮食质量关。与此同时,全国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实现跨越式提升。  王耀鹏表示,“十三五”期间累计检验粮食样品超过250万份,为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强化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守护好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梁彦表示,“十四五”期间,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将坚持绿色导向、标准引领和质量监管,组织制定、修订并实施粮油相关标准,强化粮食质量检测、监测,充分发挥各级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机构在保障粮食质量安全方面的重要作用。  本次活动集中展示了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及粮食行业近年来在强化粮食标准化和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建设、开加快粮油标准制修订、促进粮食标准国际交流合作、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测、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效。  同时,通过现场发放科普手册、专家讲解粮食检验技术、重庆地方特色粮油产品展示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市民宣传普及食品安全和粮食质量安全知识,呼吁广大消费者增强粮食质量安全意识,安全消费、健康消费、绿色消费,收到了良好效果。
  • 2020年我国将新建千个市县级粮食质检机构
    中国国家粮食局7日在京召开全国粮食流通工作会议。国家粮食局副局长徐鸣在会议上表示,2017年中国粮食流通工作将在七个方面精准发力。  一是建设粮食产后服务体系。  徐鸣指出,专业化水平低,是我国农业的一个短腿。建立经营性的粮食产后服务体系,有利于增强市场化收储条件下农民售粮的议价能力,有利于粮食提质进档、增加农民收入,有利于减少粮食损失浪费,有利于专业化分工,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  他表示,产后服务体系将以开展代储存、代烘干、代质检、代加工、代销售“五代”业务为重点,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小农户提供专业化服务。2017年将选择一批产粮大县开展试点,根据粮食产量、商品量、布局等情况和需要,每县建设3—5个产后服务中心,并给予必要支持。  二是建设广覆盖的粮食质量检验检测网。  徐鸣透露,为了解决市场化收购条件下的质量安全问题,将按照“机构成网络、监测全覆盖、监管无盲区”的要求,把质量检测功能向市县延伸。  他透露,从今年开始,将在人口大县(市)、产粮大县建立粮食质量检验检测机构,完善检验检测功能,开展第三方检验检测。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适时发布粮食质量安全信息。到2020年,新建1000个以上市县级粮食质量检验检测机构,基本实现全覆盖。  三是建设智能粮库。  徐鸣表示,今年要以地方储备粮库为重点大力推进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建设智能粮库不能为信息化而信息化,一定要克服盲目性,坚持实用、管用、好用的原则,不搞大而全、花架子,更不搞形象工程。必须杜绝漏洞、严防腐败,真正把钱花在刀刃上。  四是打通粮食物流节点。  徐鸣透露,国家粮食局将在重要物流节点建设一批集仓储、加工、贸易、质检、信息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国家级粮食物流园区,发挥好中转枢纽和调控载体作用。  在国家发改委的支持下,2017年要在“北粮南运”、东北对接京津冀、长江经济带、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等五大通道重要节点建设物流园区。  五是构建全国粮食电子交易平台。  徐鸣指出,把“全国粮食统一竞价交易系统”由政策性粮食拍卖平台,扩展为全国性粮食电子交易平台,是市场化改革的必然要求。要经过1、2年的努力,打造全国最大、国际有影响的粮食电子交易平台,为构建新型粮食购销体系发挥主导作用。  具体来说,今年要实现31个省级交易中心全覆盖及平台联网,并积极向市县延伸,让基层粮食企业、种粮大户、专业合作社进入交易网络,市县两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发挥把关作用,按规定的条件选准选好进入主体,并且对资质、诚信负责。  六是完善两级储备协同运作机制。  徐鸣指出,要强化国家对中央与地方两级储备的统筹调度。支持省会以上城市及城市人口规模较大的地级市,增强成品粮储备平抑市场、救灾应急等供应保障能力,支持对低温库进行改造。  七是实施“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  徐鸣透露,该计划一是抓紧制订优质米、面、油等质量品质分类标准,并建立覆盖范围广的测评体系,定期发布粮油质量信息 二是支持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开展提升粮油品质科学研究和重大课题攻关 三是大力培育优质粮油品牌 四是加强健康膳食宣传,指导居民科学消费、健康消费 五是开展“优质优价”试点,各级粮食部门要选择有条件的粮食企业通过订单收购、合作入股等方式建设粮源基地,实行专收专储、定点加工、专营专供,培育从田间到餐桌的全产业链优质粮油经营模式。
  • 天瑞仪器包揽湖南省粮食局2044.9万采购大单
    pstrong仪器信息网讯/strong 2017年12月29日,据湖南省粮食局 粮食重金属快速检测设备(第二批)采购 项目 公开招标中标公告显示,天瑞仪器的X射线荧光光谱法粮食重金属快速检测仪(手动进样)中标65台,X射线荧光光谱法粮食重金属快速检测仪(自动进样)中标120台。总计185台价值2044.9万元。除过16台阳极溶出伏安法粮食重金属快速检测仪,天瑞仪器几乎包揽了这批湖南省粮食局的招标采购。/pp  湖南省粮食局 粮食重金属快速检测设备(第二批)采购预算为2760万元,分为三包,采购明细如下表所示。/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1/insimg/7a3a87e5-50f4-42ab-9c66-2ded243ec585.jpg" style="width: 600px height: 107px " title="1.jpg" width="600" vspace="0" hspace="0" height="107" border="0"//ppstrong供应商投标情况:/stron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1/insimg/dbb75166-0927-4b4e-b49a-85b717734943.jpg" style="width: 600px height: 241px " title="2.jpg" width="600" vspace="0" hspace="0" height="241" border="0"//ppstrong中标供应商供货明细:/stron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im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1/insimg/0c3d880e-87d0-4f27-9116-1a21ad473746.jpg" style="" title="3.jpg"//p
  • 5000万元!两地发布 “优质粮食工程”仪器采购需求
    p  strong仪器信息网讯/strong 2017年4月,财政部会同国家粮食局联合发布《关于在流通领域实施“优质粮食工程”的通知》,拟从2017年开始在粮食流通领域实施“优质粮食工程”,力争到2020年建立和完善1000个左右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机构,建成覆盖国、省、市、县4级的粮食质检体系,给上游科学仪器产业创造了重大发展机遇。/pp  三年过去,“优质粮食工程”的仪器采购仍在进行。仪器信息网近日发现河北、新疆两地分别发布“优质粮食工程”仪器采购大单,预算累计4676万元,涉及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近红外谷物测定仪、真菌毒素快速定量检测系统等数十套仪器设备。详情如下:/pp  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strong项目名称:衡水市优质粮食工程质量检验监测体系建设项目/strong/span/pp  采购招标编号:ZDYCSJZ2020-043/pp  采购人名称:衡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pp  采购人地址:衡水市新华西路568号/pp  采购人联系方式:苑会芳 0318-2025819/pp  开标时间:2020年04月28日09时00分/pp  预算金额:854.15万元/pp  采购用途:A包:真菌毒素快速定量检测系统、粮食重金属检测仪 (阳极溶出法)、粉质仪等 B包:微波消解仪、超纯水机、台式高速离心机等 C包:实验磨粉机、锤式旋风磨、针式和面机、面团成型机、醒发箱等 D包:实验室建设 E包:测汞仪、X荧光重金属检测仪、全自动脂肪酸值测定仪等 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pp  strong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衡水市优质粮食工程质量检验监测体系建设项目(进口产品)/span/strong/pp  采购项目编号:ZDYCSJZ2020-042/pp  采购人名称:衡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pp  采购人地址 :衡水市新华西路568号/pp  采购人联系方式:苑会芳 0318-2025819/pp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长安区建华大街7号/pp  开标时间:2020年04月30日09时00分/pp  预算金额:1319万元/pp  采购内容:/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tyle="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4/uepic/4be559b7-d4d6-42fc-9eab-1101c2bdf41f.jpg" title="粮食-1.jpg" alt="粮食-1.jpg"//pp  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strong兵团“优质粮食工程”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项目/strong/span/pp  本项目采购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和改革委员会/pp  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196号/pp  本项目采购人联系人: 罗瑞峰、赵文杰 本项目采购人电话: 13565543660、0991-2890332、18690325600/pp  招标内容及要求:/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tyle=""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4/uepic/925b4110-ed63-4f71-80ae-5fa36ac92247.jpg" title="粮食2.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tyle=""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4/uepic/b41c352b-2486-4223-8909-7f506bc91489.jpg" title="粮食3.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tyle=""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4/uepic/f4693505-788b-4126-9042-d86f7d9ffe81.jpg" title="粮食4.jpg"//pp  更多详情,敬请查阅:a href="https://www.instrument.com.cn/news/20200218/522148.shtml" target="_blank" title="《“优质粮食工程”科学仪器中标信息统计分析报告》"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color: rgb(255, 0, 0) "span style="color: rgb(255, 0, 0) "《“优质粮食工程”科学仪器中标信息统计分析报告》/span/a/p
  • 【大国粮策】粮食安全“新办法”即将实施,美正生物扛稳粮食安全重担!
    “金秋时节喜洋洋,黄灿稻谷收满仓”,又是一年丰收季,粮食安全要牢记。秋粮是全年的最后一季粮食,占到了全年粮食总产量的7成以上。秋粮主要包括水稻、玉米、大豆等品种。今年我国秋粮面积预计达13.1亿亩,较去年稳中有增,特别是高产作物玉米面积增加较多。当前我国大部分地区秋粮长势良好,各地多措并举保秋粮丰收。喜迎粮食安全“新办法”《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内容包括:总则、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粮食质量安全管理、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粮食质量安全事故处置、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8章。该“办法”自2023年10月1日起执行。同原试行办法相比较,新的“办法”中明确提出了真菌毒素、重金属和农药残留以及其他有害污染物的检测要求,并明确提出了粮食经营者须自行检验或委托粮食检验机构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办法”中还规定,粮食经营者在收购环节进行粮食质量安全检验以及县级以上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开展的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与抽查检验,可采用国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认可的快速检验方法,快速检验结果可作为收购验质依据和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与抽检筛查的依据。采用快速检验方法进行监测和抽查检验,发现测定结果为国家标准临界值时,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规定的检验方法进行复核检验。快检初筛,法检确证双管齐下,保障粮食安全华安麦科深耕粮食安全行业数十载,致力于为用户提供粮食安全检测试剂、设备等专业产品和用心、优质的服务,为保障粮食安全,贡献一份力量。HMG001粮食质量安全快速检测及监测分析系统覆盖真菌毒素、重金属、农药残留等粮食安全项目,具有便携、快速、准确、适用的特点。该系统整合了便携式试纸条扫描读数仪及相应的胶体金快速定量检测试纸条、实验过程中必备的前处理设备及实验耗材,可快速准确的对样品中真菌毒素进行现场检测。同时,该系统可以与搭建的云平台或介入现有的实验室信息化系统,实现“采样-收样-检测”数据实时上传、过程全程监控、风险有效预警等功能。真菌毒素快速检测试纸条采用胶体金免疫层析技术,符合粮食行业标准。5-8min即可完成反应,检测效率高。操作简便,适用于现场检测。产品列表
  • 《粮油检验 粮食中交链孢菌毒素的测定 超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等 6项行业标准征求意见
    各有关单位:我们组织起草的《粮油检验 粮食中交链孢菌毒素的测定 超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等6项行业标准已形成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17日。请将意见和建议反馈至全国粮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原粮及制品分技术委员会(SAC/TC270/SC1)秘书处。联系人:陈园 010-58523656电子邮箱:tc270sc1@ags.ac.cn附件: 1.《粮油检验 粮食中交链孢菌毒素的测定 超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征求意见稿)文本及编制说明.zip 2.《粮油检验 谷物中铅和镉快速同时测定 阳极溶出伏安法》(征求意见稿)文本及编制说明.zip 3.《粮油检验 谷物中铅和镉快速同时测定 全自动直接进样原子吸收光谱法》(征求意见稿)文本及编制说明.zip 4.《粮食检验 粮食中总汞含量的快速检测法》(征求意见稿)文本及编制说明.zip 5.《粮油检验 谷物中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的测定 时间分辨荧光免疫层析法》(征求意见稿)文本及编制说明.zip 6.HT-2毒素的测定 胶体金快速定量法》(征求意见稿)文本及编制说明.zip 7.意见反馈表.doc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标准质量管理办公室2023年3月17日
  • 德州市粮食安全和保障中心:科学仪器助力端好全市“粮食安全”碗
    “洪范八政,食为政首。”粮食安全始终是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近年来,德州市粮食安全和保障中心(德州粮食质量检验(中心)站)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的决策部署,坚持顶层设计,科学规划,规范推进,实施了粮食质量安全检测监测体系建设功能提升项目,全方位提升了粮食质量检测能力。坚持质量安全有保障、业务拓展有亮点、服务基层有担当、发挥优势有作为,为德州人端好“粮食安全”碗。质量安全有保障  粮食行业具有很强的专业性,粮食质量检测既有物理检测,又有化学检测;既有常规检测,也有专项检测;既有原粮检测,也有成品粮检测,专业名词上千个,检验项目近千种,如果光靠人来完成粮食质量检测工作,需要的工作人员数不胜数。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2020年,德州市粮食安全和保障中心借助“优质粮食工程”市级站功能提升项目建设的有利时机,总投资500万元购置仪器设备44台套,建立起标准的品评实验室、基因检测实验室、低温样品库、培训室,配置齐水、电、气、通风、制冷、温湿控制设备,新建实验室综合废水废气处理系统… … 实验室面积由原来的800平方米增加到1500平方米,检验能力由原来的21个产品类别、138个不重复检验项目,提升至49个产品类别、260个不重复检验项目。其中,气相-质谱联用仪增加了农药残留的检测项目,液相色谱-原子荧光联用仪增加了重金属检测项目,气相色谱仪的样品盘、顶空自动进样器、液相色谱仪自动进样器以及微波消解仪、全自动凯氏定氮仪、粗脂肪测定仪的引进使检测效率实现翻倍,新购置的面条机、小麦粉加工精度测定仪等设备成功实现“好粮油产品”扩项,粮油质检整体能力迈上新台阶。 设备的升级带来的是检测能力的大大提升,2021年提前一个月完成新收获粮检测任务,同时还完成了1780批次国家粮科院数据库建设样品的检测任务。业务拓展有亮点  目前,德州市粮食安全和保障中心拥有检验专业技术人员10人,检验仪器设备100余台(套),具备小麦、玉米、小麦粉、大米、大豆、大豆油、花生油等49个产品类别、223个不重复检验项目的检验能力,能够满足全市粮油卫生检验及储备粮品质指标的检验需求。凭借过硬的软硬件实力,2020年5月,德州市粮食安全和保障中心成为国家粮科院粮油品质营养数据库建设核心实验室,这也是全国唯一一家市级站核心实验室,也是成为唯一一家粮油加工与检测技术联合实验室后,承担的粮食检测方面又一国家级实验任务。 发挥优势有作为  职工队伍的稳定是做好检验检测工作的保障,德州市粮食安全和保障中心稳定推进职工队伍建设,连续引入大学生、研究生,加大对新入职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并倾心助力县级质检体系建设,搭建交流平台,加强质检队伍建设。  目前,德州市拥有9个县级质检体系建设项目,已全部竣工,部分设备已投入使用。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中心主动担当作为,在实验室规划、设备购置、安装调试、项目验收等方面为各县级站献力献智。  2020年,为进一步提升全市粮油质量检验能力,促进县级质检机构业务开展,德州市发改委仓储产业科与德州市粮食安全和保障中心联合组织开展了全市质检人员培训班,搭建起市县两级质检机构业务交流平台,培训分现场实训和理论培训两种形式,其中现场实训4期,每期5天,共培训质检人员40余人。通过培训,质检人员能够完成粮食质量的初步检测,实现了县级站能够正常运转的目标。 中心主动对接国家粮科院、国家粮油标准质量中心,建立起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国家粮科院对德州粮食质检工作给予了高度关注和支持。2020年,中心参与完成国家粮科院数据库建设样品检测4700个,创历史新高,检测质量和检测效率得到国家粮科院充分肯定。参与完成国家粮油标准中心标准验证10多项,考核结果均为满意。  中心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每年完成全市新收获粮食质量调查、质量安全监测及品质测报样品750个以上,检测项目包括质量指标和卫生安全指标,按时向省局,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上报原粮检测报告,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重要依据,确保了全市原粮卫生安全,另外年均完成300个社会化服务样品检测。 凭借在检测方面的突出贡献,近年来中心先后荣获全省粮食系统先进集体、省妇联“巾帼文明岗”、省总工会“山东省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岗”、“全国五一巾帼标兵岗”、全国妇联“巾帼文明岗”,1人荣获省级劳动模范、3人荣获市级劳动模范,并创建起德州市劳模创新工作室。  未来,德州市粮食安全和保障中心将不断强化检测能力,继续推动区域粮食质检体系建设,保障区域粮食流通质量安全,为构建质量和效益并重的农业现代化作出新的贡献。
  • 北京粮食局采购粮食质量安全检验仪器设备
    据中国政府采购网消息,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采购单位)受北京市粮食局委托,对下述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合格的投标人是指在符合第一册中相应规定的前提下,能够同时满足本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及要求中相应资质要求的投标人。  1. 招标项目名称、编号及预算:  北京市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能力建设 招标编号:OITC-G13031375。本项目全部预算为383.67万元人民币。  2. 招标货物名称和数量:包号品目号设备名称简要用途说明数量交货期11高效液相色谱仪用于有机化合物定性定量分析等1台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到达用户指定地点。2自动重量稀释仪用于微生物样品前处理自动稀释1台3燃烧定氮分析用于粮油食品、饲料中氮含量的分析1台4拉伸仪测定面团延伸特性1台5面筋测定仪测定小麦粉的面筋数量和面筋质量指数1台6全自动微生物生化鉴定仪用于细菌鉴定,代替常规生化鉴定并且缩短试验时间1台7培养箱用于粮油食品检测研究中细菌等微生物的培养3台8实验室纯水/超纯水一体化机精密分析仪器用水(HPLC-MS,ICP-MS,AA,TOC等)1台9实验室纯水机玻璃器皿的最后冲洗,化学/生化试剂配制、分析试剂及药品配制、稀释2台10实验室水处理设备实验室用水和实验室超纯水机进水水源1台11实验室温湿度控制设备用于实验室温湿度控制一套,其中壁挂式(1.5P)16台,壁挂式或立柜式(2P)4台  3. 投标商资格要求:a.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合法授权 d.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f.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g. 满足本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它相应资质。  4. 招标文件售价: 每包人民币 500 元,若邮购,每份加收人民币 50 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3年10月 8 日至2013年 10 月 27 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30 下午1:00至5:00(北京时间)。  地点: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 银都大厦1507室(西三环航天桥西)  6. 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 10 月 28 日上午9:30 (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7. 开标时间:2013年 10 月 28 日上午9:30 (北京时间)。  8. 投标、开标地点:银都大厦1513室(西三环航天桥西)  9. 本项目采购资金的使用将按照北京市政府采购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执行。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采购单位)  盖章:    日期:2013/10 / 8  联 系 人:王军 电话: 68725599--8440 68729912  传  真:68458922  电子信箱: wangjun@osic.com.cn  开户名(全称):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西三环支行  帐号: 862081657710001   相关新闻:  陕西省粮食局1836万仪器采购揭晓  河南粮食局采购760台实验室仪器设备  北京粮食局采购粮食质量安全检验仪器设备  青海粮食局ICPMS、GC等仪器采购结果公布  黑龙江省粮食局2900万元采购大单揭晓  湖北粮食局2200万元仪器采购大单揭晓
  •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征集2023年粮食标准制修订项目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全国粮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各分技术委员会,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粮食全产业链标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粮食节约行动方案》以及《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粮食和物资储备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现就征集2023年粮食标准制修订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绿色导向,突出营养均衡、适度加工、节粮减损,强化相关标准制修订,充分发挥标准基础性、引领性作用,更好服务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二、申报重点   一是公共安全、基础通用有关标准。推动实施公共安全标准化筑底工程,织密筑牢粮食领域安全标准网。持续完善配套主粮强制性国家标准和大宗粮油产品标准检验检测方法标准体系。   二是绿色优质、营养健康有关标准。健全食用植物油料油脂标准体系,加强全谷物、功能性粮油相关标准制修订,更好满足人民健康消费需求。   三是节粮减损、适度加工有关标准。完善粮油加工标准体系,加快原粮及制品、食用植物油适度加工相关标准研制;推动粮食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标准制定;制修订符合节粮减损要求的智能化仪器设备、成套机械设备等标准,减少收购、储存、运输、加工、销售等环节粮食损失损耗。四是绿色仓储、安全生产有关标准。加强绿色储粮、低温储粮等的技术工艺、设备装备相关标准制修订,不断提升粮食保质保鲜储存水平,服务粮食绿色仓储提升行动;加强粮食储备设施建设等标准的制修订,促进安全生产。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加强对粮食标准制修订的管理,科学合理确定项目名称、范围、完成时间等。申报的项目不得与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重复、交叉或矛盾。对于牵头承担在研粮食标准制修订项目3项及以上,或有2项及以上未按期完成的人员,原则上不得再牵头申报新的标准项目。   (二)申报的项目应具备扎实的前期科研基础,在行业内普遍得到认可,标准制修订时机成熟。对于适度加工、节粮减损有关标准,可直接申报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   (三)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报送申报材料(含电子版和纸质版),包括项目建议书、标准草案(见附件1~6)。标准草案应明确提出主要章节及其主要技术内容。申报国家标准项目的,应同步提交项目申报书(见附件7、8),项目申报书应详细说明制修订国家标准的必要性、可行性,主要技术要求,国内外标准情况、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情况,经费预算以及项目进度安排等。   (四)粮食工程建设标准项目按照《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申报。   四、申报程序和时限   (一)申报单位按照申报项目领域,于2023年5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相应的分技术委员会(见附件9)。申报材料纸质版应加盖公章,一式两份,电子版应与纸质版保持一致。为便于管理,邮件标题为“标准项目名称-2023年项目申报”,申报材料标题为“标准项目名称-项目建议书/草案/项目申报书”。对于提交材料不规范的,将予以退回。未在规定时间提交申报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二)各分技术委员会负责分管领域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重点审查材料是否齐全,格式是否规范,是否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在研标准制修订计划交叉和重复,提出初审意见,并于2023年6月9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申报项目汇总表(见附件10)和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标准质量管理办公室,同步发送电子版材料。标准质量   管理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做好后续工作。   附件: 1.强制性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doc    2.推荐性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doc    3.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项目建议书.doc    4.推荐性行业标准项目建议书.doc    5.国家标准草案模板.doc    6.行业标准草案模板.doc    7.强制性国家标准项目申报书.docx    8.推荐性国家标准项目申报书.docx    9.申报材料办理联系方式.xls    10.申报项目汇总表.xls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征集2023年粮食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pdf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   2023年4月24日
  •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发布《粮油检验 储粮真菌标准图谱 第1部分:曲霉属》等12项标准征求意见稿
    各有关单位:我们组织起草的《粮油检验储粮真菌标准图谱第1部分曲霉属》等5项国家标准和《粮油机械移动式除尘器》等7项行业标准已形成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27日。请将意见和建议反馈至对应的分技术委员会(SC)秘书处。有关分技术委员会联系信息如下:1.原粮及制品分技术委员会(SC1)秘书处联系人:陈园010-58523656电子邮箱:tc270sc1@ags.ac.cn2.油料及油脂分技术委员会(SC2)秘书处联系人:田华13308655730电子邮箱:oilfatbz@163.com3.粮食储藏及流通分技术委员会(SC3)秘书处联系人:王艳艳18623719538电子邮箱:tc270sc3@163.com4.粮油机械分技术委员会(SC4)秘书处联系人:杨喜华027-50657875电子邮箱:tc270sc4@126.com附件:附件.zip1.《粮油检验储粮真菌标准图谱 第1部分:曲霉属》(征求意见稿)文本及编制说明(SC1)2.《粮油检验储粮真菌标准图谱 第3部分:镰刀菌属》(征求意见稿)文本及编制说明(SC1)3.《粮油检验储粮真菌标准图谱 第4部分:其他常见菌属》(征求意见稿)文本及编制说明(SC1)4.《棕榈仁油》(征求意见稿)文本及编制说明(SC2)5.《粮油储藏粮情测控系统 第4部分:信息交换接口协议》(征求意见稿)文本及编制说明(SC3)6.《粮油机械移动式除尘器》(征求意见稿)文本及编制说明(SC4)7.《粮油机械粮食中铅镉快速测定仪阳极溶出伏安法》(征求意见稿)文本及编制说明(SC4)8.《粮油机械集装箱翻转机》(征求意见稿)文本及编制说明(SC4)9.《粮油机械平房仓装仓机》(征求意见稿)文本及编制说明(SC4)10.《粮油机械白米分级筛》(征求意见稿)文本及编制说明(SC4)11.《粮油机械针式冲击磨》(征求意见稿)文本及编制说明(SC4)12.《粮油机械抑尘发放料斗》(征求意见稿)文本及编制说明(SC4)13.意见反馈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标准质量管理办公室2024年3月26日(此件公开发布)
  • 粮食流通领域国家工程实验室启动
    昨日,在高交会5楼玫瑰厅举办的粮食流通领域国家工程实验室启动会上,国家改革委、国家粮食局宣布:粮食流通领域国家工程实验室正式启动 同时,深圳首个RFID粮食仓储物流系统上线运行。  在深圳市粮食储备库3号仓,首个装有电子标签的88吨兴凯湖精洁米通过RFID托盘入库,深圳首个RFID粮食仓储物流系统正式上线运行。该项目由承担深圳市政府粮食储备任务的深粮集团投资建设。  深粮集团RFID粮食仓储物流系统是物联网技术在粮食物流服务领域应用的创新之举,贯彻了国家粮食局倡导的以物联网技术感知粮食的管理思想。项目实现了对现有仓储管理流程的全程记录、跟踪监控、即时读取等功能,经过一年多的规划、设计、测试和试运行,目前一期工程已顺利完成。  项目一期工程实现了试点仓库共1万吨粮食进出库管理的自动化、信息化。项目采用无线射频技术(RFID),通过电子标签标识粮仓堆头和托盘标识粮食从验收入库、粮食保管、粮情跟踪、销售出库等环节信息,通过无线读写设备等终端,实时了解粮食出入库数量和质量变化,实现仓库自动化管理。项目二期工程还将以物联网技术为核心,在统一平台、强化物流控制、数据集中管理的基础上,在粮食采购、粮食加工、粮食运输、粮食仓储、粮食销售、粮食配送环节提升集中管控能力,实现粮食从田间到餐桌的质量全跟踪,保障粮食安全。
  • 国家发改委:健全粮食检验仪器设备和配套基础设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保护粮食生产者的积极性,维护粮食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国家粮食质量安全,我们修订形成了《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建议。  2.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http://www.ndrc.gov.cn)首页“互动交流”板块,进入“意见征求”专栏,提出意见建议。  3.电子邮件:gljzlc@126.com,传真:010-68979606  4.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5号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标准质量管理办公室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2年3月15日。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1.《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  2.关于《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的修订说明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2年2月14日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护粮食生产者的积极性,维护粮食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国家粮食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粮食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活动。开展粮食收购、储存、运输、加工和原粮、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等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加工,是指对政策性粮食的加工。政策性粮食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储备粮。  进出境粮食应当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有关标准和进出境检验检疫相关规定。  政府储备粮食质量安全管理的特殊要求按国家粮食和储备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县级以上粮食和储备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粮食收购、储存、运输、加工和原粮、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等经营活动中粮食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垂直管理机构依职责对辖区内中央政府储备粮质量安全情况实施在地监管。  第四条 粮食经营者对粮食质量安全承担主体责任。从事粮食经营活动,应当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政策及有关标准等规定,认真落实反食品浪费、粮食节约行动等有关措施和要求,严禁多扣水杂、压级压价、以陈顶新、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行为。  第五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采用并推行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检验方法、先进标准和技术,不断提高粮食质量安全管理、检验检测和保障水平。各级粮食和储备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粮食质量安全数据库。  第六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向粮食和储备等部门提出粮食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意见和建议,通过多种方式举报粮食质量安全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粮食和储备等部门接到意见、建议和举报,应当按照职责和程序及时研究、查处。  第七条 开展粮食质量安全检查和监测、检验化验所需的必要合理费用,按照有关规定列入本级预算,不得向检查和监测对象收取。  第二章 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  第八条 实行收购和储存环节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制度。  国家粮食和储备部门按照防控粮食质量安全风险、保障粮食质量安全的要求,依职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收购、储存环节全国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省级粮食和储备部门参照国家计划或者按照相关要求,结合本地区的具体情况,依职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粮食和储备部门获知粮食质量安全风险信息后,应当立即组织开展核查,视情况及时调整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计划,依职责采取风险防控措施,将粮食质量安全风险和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粮食和储备部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开展粮食质量安全应急监测和专项监测。  第九条 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的主要内容包括:常规质量、储存品质、内在品质 因环境污染、异常气候等因素导致的重金属、真菌毒素及其他有害物质污染,以及粮食生产和储存过程中使用的药剂残留等情况。  监测样品的采集应当按程序和采样技术规范等有关规定进行,确保采集样品的代表性、真实性和相关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  第十条 粮食和储备部门应当强化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信息化建设,统筹利用有关风险监测数据和信息资源。  从事政策性粮食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按规定向县级以上粮食和储备部门报送粮食检验信息。  第十一条 地方粮食和储备部门发现区域性粮食污染情况,应当立即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和单位,并按照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制定的处理方案依职责迅速采取处置措施。  第十二条 省级粮食和储备部门应当及时将辖区内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结果以及对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报告省级人民政府,通报同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及相关部门,并抄送国家粮食和储备部门。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粮食和储备部门可以通过政府网站等渠道稳慎发布粮食常规质量和内在品质监测信息,指导粮食收购,促进优质粮食的产购储运加销衔接。其他粮食质量安全监测信息的发布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 粮食经营质量安全管理  第十四条 从事粮食经营活动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粮食收购者、粮食储存企业应当具有与经营粮食的品种、规模、质量、储存相适应的条件和能力。仓储设施设备应当符合粮食储存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以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 场所应保持环境整洁,并按规定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安全距离   (二)具有必要的粮食质量安全项目检验能力,具体要求由省级粮食和储备部门提出,报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公布   (三)使用属于计量器具的检验仪器设备,应当依法进行检定或者校准。使用快速检测方法的,应当按照有关标准进行仪器设备校准和验证。  第十五条 粮食收购者、粮食储存企业不得将直接拌有农药、混有农药残渣或者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储粮药剂的粮食作为食用用途销售出库。  定向销售用作非食用用途的粮食,应当在包装、销售凭证中明确标识用途。对定向销售作为非食用用途的政策性粮食的质量安全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六条 粮食经营者应当建立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健全质量安全控制体系,明确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技能等培训。  第十七条 实行粮食收购入库质量安全检验制度。粮食经营者收购粮食,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按质论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质量安全检验,并应执行下列规定:  (一)在收购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收购粮食的品种、等级、质量标准、收购价格和时限等有关内容   (二)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规范扦样、检验行为   (三)杂质超标、水分过高的政策性粮食,应当及时整理达标。  第十八条 粮食不得与可能对粮食产生污染的有毒有害物质混存,不同品种、性质、生产年份的政策性粮食不得混存。  收购非食用用途的粮食,应当单收、单储,并在收购码单、包装上明确标识。鼓励对不同产地、等级和品质的粮食单收、单储。粮食单收、单储,应当通过单独仓廒、物理隔断等措施进行,确保符合有关规定。  第十九条 粮食经营者储存粮食应当按照国家粮油仓储管理办法和粮油储藏技术规范等要求,定期进行粮情检查和储存品质检验,确保粮食储存安全。粮食储存过程中应当对温度、湿度等条件进行合理管控,防止发生粮食霉变、生虫等影响储存安全的情形。  第二十条 粮食经营者储存粮食应当严格执行储粮药剂使用管理制度和相关标准,严格储粮药剂的使用和管理,不得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化学药剂或者超量使用化学药剂。  国家鼓励和推广建设高标准粮仓和使用绿色仓储技术,保障粮食品质。  第二十一条 实行粮食销售出库质量安全检验制度。粮食销售出库前,应当严格按照粮食质量安全标准及有关规定进行质量安全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检验结果作为出库质量依据。  一)正常储存年限内的粮食销售出库,可由粮食经营者自行检验,或者委托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机构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二)超过正常储存年限的粮食和色泽、气味异常等粮食销售出库,应当委托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机构进行质量安全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未经质量安全检验的粮食不得销售出库。销售粮食的质量安全状况应当与检验报告相一致。检验报告应当随货同行,有效期为自签发之日起3个月。有效期届满,应当重新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机构应当按照委托方要求的时间和方式完成扦样、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一般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在常规储存条件下,粮油正常储存年限按照国家粮油仓储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二条 根据特定区域粮食可能受到有害物质污染、发生霉变等情况以及有关政策规定,省级粮食和储备部门应当及时设定统一或者分地区的粮食收购和出库必检项目,抄送国家粮食和储备部门。  第二十三条 粮食经营者采购粮食,应当索取、查验和保存销售方提供的检验报告。出现销售方无法提供检验报告等情形的,采购方应当对采购的粮食进行验收检验 不具备自行验收检验能力的,应委托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采购和供应政策性成品粮食,应当委托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机构进行检验,不符合规定的质量等级和相关标准要求的,不得采购和供应。  第二十四条 粮食交易中心或者网上交易平台竞价销售粮食,销售方应当提供标的粮食3个月内的有效检验报告。第二十五条 运输粮食的车(船)、器具应当完好,并保持清洁、干燥、安全卫生。非专用车(船)应有必要的铺垫物和防潮湿等设备,铺垫物、防潮湿设备、包装材料等必备物品应符合有关要求。  粮食不得与有毒有害物质混装运输 未经清洗、消毒以及不符合食品用途要求的容器,不得用于运输和储存食用植物油。第二十六条 运输粮食应当严防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运输粮食发生污染、结露、虫害、霉变等情况的,应当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理,把损失降到最低。  运输粮食应当符合国家规定和双方约定,并严格执行,有效减少粮食运输损耗。鼓励应用在途粮食质量安全监测技术等信息化手段,保障运输过程中粮食质量安全。  第二十七条 从事食用粮食加工的经营者,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规定,具有保证粮食质量安全必备的加工条件,不得使用发霉变质等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原粮作为加工原料,不得违反规定使用添加剂,不得使用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包装材料,不得有影响粮食加工品质的其他行为。  销售的成品粮和食用植物油的包装和标识,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包装、标签标准等有关规定。  第二十八条 实行粮食质量安全档案制度。粮食经营者应当  建立粮食质量安全档案,如实记录以下信息:粮食品种、供货方、粮食产地、收获年度、收购或者入库时间、货位及数量、质量等级、品质情况、药剂使用情况、销售去向和出库时间,以及其他有关质量信息。粮食质量安全档案保存期限,自粮食销售出库之日起,不得少于5年。  第二十九条 建立粮食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库存粮食应当建立从收购入库到销售出库环节的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好粮油” 等优质粮油产品应当建立实施全程质量安全追溯制度。  第三十条 实行粮食召回制度。粮食收购者、粮食储存企业发现其作为食用用途销售出库的粮食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告知相关经营者,迅速采取必要措施防控风险,召回已售粮食,并记录备查 同时将召回和处理情况及时向县级以上粮食和储备等相关部门报告。未按规定召回的,县级以上粮食和储备等部门应当按职责责令其召回。  按照粮食资源合理化利用原则,召回的粮食能够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并按规定利用。  第四章 粮食检验  第三十一条 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资质认定,并具备下列条件和能力:  (一)熟悉粮食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管理和技术人员   (二)相应的现场扦样和检验能力   (三)相应的管理制度、仪器设备以及相应的质量控制能力   (四)相应的环境和设施,满足扦样、检验人身安全保护、样品制备、样品运送和保管、信息传递等要求。  第三十二条 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机构应当履行检验数据保密义务,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擅自公开或者向他人提供检验数据 存在重大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的检验数据,应当及时报告粮食所在地粮食和储备部门。  第三十三条 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机构应加强自身质量控制体系和检验能力建设,包括健全的规章制度、必要的粮食检验仪器设备和配套基础设施,开展质量技术基础研究和信息利用与共享能力,相应的管理和技术人才队伍等。  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机构应加强扦样、检验人员素质和业务培训,使其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所需的职业技能,满足岗位要求。扦样、检验人员应当具有能胜任所在岗位工作的相关技术培训等证明。  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粮食和储备部门应当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支持,因地制宜推进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和能力建设,确保有足够资源履行粮食质量安全监管职责。  粮食和储备部门应当加强对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业务的管理和指导,充分发挥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机构的作用。国家粮食和储备部门授权命名的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机构承担国家粮食和储备部门委托的检验监测任务。  第三十五条 扦样方法和程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标准。扦样机构和扦样人员对扦样合规性、样品真实性、信息准确性负责。监督检查、超期储存粮食的质量安全检验等应当实施现场扦样的,不得由利益相关方送样检验。  第三十六条 粮食经营者在收购环节质量安全检验以及县级以上粮食和储备部门依法依规开展的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抽查检验,可采用国家粮食和储备部门(标准质量管理机构)认可的快速检验方法,快速检验结果可作为收购环节质量安全检验、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抽查检验的依据。  采用快速检验方法进行检验,发现检验结果接近或超过国家标准限量值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检验方法进行复核检验。第三十七条 县级以上粮食和储备部门在监督检查中需要对粮食质量安全进行检验的,应当委托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机构进行扦样和检验,并支付相应费用。扦取的样品应当自监督检查工作结束后保留3个月。  第三十八条 建立第三方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制度。从事政策性粮食第三方质量安全检验监测的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检验监测条件和能力。地方粮食和储备部门可以根据实际需求建立非政策性粮食第三方质量安全检验监测制度。  第三十九条 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结果争议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粮食经营者之间的争议。粮食经营者对对方提供的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由双方协商通过会检解决,也可以共同委托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机构进行复检。对会检或者复检结果仍有异议的,可以向具备条件的省级以上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机构再次申请复检,或者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二)粮食经营者与检验机构间的争议。粮食经营者对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原检验机构申请复检。对复检结果仍有异议的,可以向具备条件的省级以上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机构再次申请复检,或者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粮食经营者对监督检查中产生的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监督检查部门申请复检并充分说明理由。监督检查部门认为存在检验程序不规范、方法不适用等需要复检的情形的,安排原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机构进行复检 必要时,可以安排其他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机构进行复检。  省级以上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机构出具的复检结论为最终检验结论。  使用备份样品进行复检。有充分理由说明备份样品不具备代表性且双方达成一致的,可以安排重新扦样。复检的结果与原检验结果不一致的,复检的费用由原检验机构承担 复检的结果与原检验结果一致的,复检的费用由申请方承担。  第四十条 实行粮食检验能力验证和实验室间比对考核制度。国家粮食和储备部门(标准质量管理机构)及省级粮食和储备部门定期组织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机构能力验证和实验室间比对考核。被考核机构比对考核不合格的,应当查找分析原因后及时整改,整改期间不得就考核不合格的项目出具检验报告。  第五章 粮食质量安全事故处置  第四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粮食和储备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粮食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完善应对粮食质量安全事故的快速反应及应急处置信息发布的相关机制和程序。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和应急队伍建设,强化应急装备配置和应急物资储备,满足应急需要。  第四十二条 粮食经营者应当具备处置粮食质量安全事故的能力,定期检查各项粮食质量安全风险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粮食质量安全事故隐患。  粮食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有关粮食经营者应当立即对事故予以妥善处置,防止损害扩大,并及时向其上级管理单位和事故发生地粮食和储备部门报告。  第四十三条 县级以上粮食和储备部门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粮食质量安全事故,或者接到粮食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应当依职责和权限立即调查处理,按规定采取封存、检验、责令召回、限定用途等措施,最大限度防止或者减轻社会危害。发生重大粮食质量安全事故的,应当同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上一级粮食和储备部门,并及时通报同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及相关部门。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隐瞒、谎报、缓报粮食质量安全事故,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第四十四条 粮食质量安全事故调查部门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并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等,不得拒绝。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干涉粮食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四十五条 调查粮食质量安全事故,除了依职责查明事故单位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外,还应当查明负有直接监督管理职责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失职、渎职等情况。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六条 县级以上粮食和储备部门依法依规依职责对粮食经营者进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定粮食质量安全年度监督抽查计划并报上一级粮食和储备部门备案,对辖区内收购、储存、运输、加工和销售粮食的质量安全管理、质量安全状况实施监督抽查。  国家粮食和储备部门组织监督抽查每年不少于1次,地方各级粮食和储备部门组织监督抽查每年不少于2次,上级粮食和储备部门监督抽查过的单位,下级粮食和储备部门当年一般不再重复监督抽查。  国家粮食和储备部门定期对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机构的能力和水平进行核查,地方各级粮食和储备部门负责对有关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第四十七条 县级以上粮食和储备部门履行粮食质量安全  监督管理职责,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进入粮食经营者经营场所检查粮食质量安全情况,对检验仪器设备和扦样、检验的规范性进行检查   (二)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调查、了解相关情况   (三)查阅、复制与粮食经营活动有关的合同、票据、账簿、检验报告以及其他资料、凭证   (四)对粮食经营者经营的粮食进行扦样检验   (五)检查粮食仓储设施、设备是否符合有关标准、技术规范和安全生产要求   (六)查封、扣押非法收购或者不符合国家粮食质量安全标准的粮食,用于违法经营或者被污染的工具、设备以及有关账簿资料   (七)查封违法从事粮食经营活动的场所。粮食经营者拒绝检查的,相关粮食和储备部门应当向同级人民政府、上一级粮食和储备部门报告。  第四十八条 县级以上粮食和储备部门应当建立粮食经营者粮食质量安全信用档案,记录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 根据信用等级实施分类监管,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粮食经营者增加检查频次。  日常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应当经监督检查人员和粮食经营者签字后归档。粮食经营者拒绝签字的,应当如实记录原因,经监督检查人员2人以上签字后归档。  第四十九条 县级以上粮食和储备部门接到粮食质量安全咨询、投诉、举报和报告,对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受理,并及时进行答复、核实、处理 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书面通知相对人,按程序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处理,或者告知其向有权处理的部门反映。  第五十条 县级以上粮食和储备部门应当在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组织协调下,加强本行政区域粮食污染监控,建立健全被污染粮食处置长效机制。  第五十一条 国家粮食和储备部门按规定指导全国粮食质量安全监管评估考核工作,并对省级粮食和储备部门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行年度评估考核,对评估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对在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省级粮食和储备部门对下级粮食和储备部门的评估考核参照执行。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二条 县级以上粮食和储备部门违反本办法规定,出现下列情形的,责令整改 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规依纪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建立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制度的   (二)发现区域性粮食污染情况,未按规定及时报告或处置的   (三)未建立健全粮食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相关机制的   (四)未按规定对粮食质量安全数据进行信息化管理的   (五)其他在粮食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中不依法依规履行职责或者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情形的。  第五十三条 粮食经营者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粮食和储备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 情节严重的,进行通报批评,可以并处2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建立健全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粮食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或者未按规定执行粮食召回制度的   (二)未在收购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收购粮食的品种、等级、质量标准等有关内容的   (三)将粮食与可能对粮食产生污染的有害物质混存的   (四)未按规定执行储粮药剂使用管理制度和相关标准的   (五)粮食销售出库未提供检验报告、检验报告有效期超过规定时限,或者检验报告未随货同行的   (六)未建立粮食质量安全档案,或者未按规定如实记录有关信息的。  第五十四条 超过正常储存年限的粮食或色泽、气味异常的粮食销售出库,未经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机构进行质量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等情形的,由县级以上粮食和储备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可以并处20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并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五条 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出现下列情形的,由县级以上粮食和储备部门依职责对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处罚:  (一)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   (二)违反保密规定,未经委托方同意擅自公开或者向他人提供检验数据的   (三)在相关检查中,对超期储存粮食的质量安全等未实施现场扦样,由利益相关方送样检验,或者扦样方法、程序等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标准的   (四)存在其他违反扦样、检验管理规定行为的。  第八章 附 则  第五十六条 大豆、油料和食用植物油的收购、储存、运输、加工、销售等经营活动中的质量安全监管,适用本办法规定。第五十七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解释。第五十八条 各地粮食和储备部门应当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办法的实施细则。  第五十九条 本办法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 新《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施行,奥豪斯这款粮食水分仪了解一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号),表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已经于2023年7月11日第3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办法》共有总则、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粮食质量安全管理、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粮食质量安全事故处置、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录八章。监督管理中提出国家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根据质量安全监管需要组织开展监督抽查,原则上每年不少于1次;垂直管理机构按照季度巡查等要求,开展质量安全监督抽查。规定粮食销售出库前,粮食经营者应当严格按照粮食质量安全标准及有关规定进行质量安全检验,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报告,作为出库质量安全依据。未经质量安全检验的粮食不得销售出库。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机构应当加强自身质量控制体系、检验能力、人员队伍建设,包括健全的规章制度、必要的粮食检验仪器设备和配套基础设施等。水分含量作为粮食检测最重要指标之一,对粮食的交易、烘干、加工和仓储等各个环节都有决定性的影响。为此,奥豪斯专门推出了针对粮食行业的粮食水分测定仪,以更准确、更快速的检测助力粮食安全保障。 快速检测 奥豪斯拥有多年水分测定仪开发经验,粮食水分测定仪内置专用谷物加热程序,大幅缩短了粮食水分测试所需的时间,可广泛应用于玉米、大米和小麦等多种粮食的水分测定。常见粮食的测试时间仅需3-5分钟,极大的提高了粮食收购的效率。测试精准专门的加热腔设计使温度分布均匀,样品能被均匀的烘干;隔热式高性能称重传感器结构,防止加热过程对称量准确性的影响。通过这两个设计,奥豪斯粮食水分测定仪能够准确的测定粮食的水分含量。在收购环节保证了各方的利益。同时,在烘干、加工和仓储的环节,保证了粮食的品质。操作简易奥豪斯粮食水分测定仪的设置过程十分快捷,配合全中文的面板,无需复杂的菜单设置,操作过程清晰直观。快速清洁掉入加热腔的样品会影响测试准确性。奥豪斯粮食水分测定仪采用了无工具拆装的设计,帮助操作人员徒手拆卸,实现快速清洁。奥豪斯粮食水分仪助您准确,快速的测定粮食水分含量,让您能轻松的应对粮食生产和收购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奥豪斯集团成立于1907年,拥有遍布各地的营销、研发和生产基地。通过不断为各地用户提供优质的称量产品与完善的应用方案,奥豪斯产品已遍及环保、疾控、食药、教学科研、食品、新能源和制药工业等各种应用领域,赢得了广泛的认可与青睐。我们致力于提供符合各国安全、环境及质量体系的产品,涵盖电子天平、台秤、平台秤、案秤、摇床、台式离心机、加热磁力搅拌器、涡旋振荡器、干式金属浴、实验室升降台和电化学产品等。
  •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未经质量安全检验的粮食不得销售出库
    一是严格规范政策性粮食经营活动。《条例》规定,粮食经营者从事政策性粮食经营活动,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严禁虚报收储数量,严禁以陈顶新、以次充好、低收高转、虚假购销、虚假轮换、违规倒卖,严禁挤占、挪用、克扣财政补贴和信贷资金,严禁以政策性粮食为债务作担保或者清偿债务,严禁擅自动用政策性粮食。  二是优化监管措施。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转变粮食流通监管方式,取消粮食收购资格行政许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粮食经营者信用档案,明确和完善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措施。  三是强化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建立健全粮食流通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体系。规定粮食收购者收购粮食,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质量安全检验。粮食储存期间,应当定期进行品质检验,未经质量安全检验的粮食不得销售出库。真菌毒素、农药残留、重金属等污染物超标或者霉变、色泽气味异常等的粮食,不得作为食用用途销售出库。  四是防止和减少粮食损失浪费。规定粮食仓储设施应当符合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粮食品质达到轻度不宜存时应当及时出库,减少粮食储存损耗。运输粮食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运输的技术规范,减少粮食运输损耗。国家鼓励和支持开发、推广应用先进的粮食储存、运输、加工和信息化技术,开展珍惜和节约粮食宣传教育;鼓励粮食经营者提高成品粮出品率和副产物综合利用率。  五是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条例》进一步提高粮食经营者的违法成本,加强行政处罚与追究刑事责任的衔接。对违反《条例》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是明确监督管理职责。《条例》明确,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完善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发展改革、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市场监督管理、卫生健康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粮食流通有关的工作。有关部门不依法履行粮食流通监管职责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文章来源: 新华网点击查看丨新《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全文
  • 粮食局发布2017粮食质量安全重点工作 强调基层、快检
    p  日前,国家粮食局发布关于做好2017年粮食质量安全重点工作的通知,通知中包括了强化粮食质量安全保障机制、提升粮食质量安全监测监管能力、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测监管、完善粮食质量安全标准体系等多方面的内容。/pp  在强化粮食质量安全保障机制方面,特别指出要积极争取同级财政支持,增加经费投入,保障各级粮食质量安全监管所需经费特别是检验检测经费。/pp  在提升粮食质量安全监测监管能力方面,强调了要建设广覆盖的检验监测网络,并强化基层监管能力建设。/pp  具体来说,强化基层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能力,要将质量检验监测功能向市县延伸,在人口大县(市)、产粮大县建立粮食质量检验监测机构,逐步填补监测空白。/pp  此外, 按照《“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要求,升级改造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机构,产粮大县和人口大县要逐步具备对常见真菌毒素、重金属、农药残留等指标的实验室检验能力或定性快速检测能力。加强基层监管力量和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争取支持配备专业机构、专业人员、专业设备等,推动实现基层装备配备标准化。重点加强基层检验监测机构和主要粮食收储企业检验能力升级改造,配备必要的快速检验仪器设备,充分发挥从源头上保障粮食质量安全的作用。加强检验人员专业技能培训,全面提高各级检验人员专业技术水平,组建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专家库。加强粮食质量安全应急队伍、应急处置能力建设,适时开展应急演练。/pp  详细内容如下:/pp style="TEXT-ALIGN: center"strong国家粮食局关于做好2017年粮食质量安全重点工作的通知/stron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国粮发〔2017〕64号/pp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pp  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保证广大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的重要指示,贯彻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测与监管,强化基层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能力,按照《2017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国办发〔2017〕28号)、《“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国发〔2017〕12号)和《2017年粮食流通工作要点》(国粮发〔2017〕20号)有关要求与部署,现就2017年粮食质量安全重点工作作出如下安排:/pp  一、强化粮食质量安全保障机制/pp  (一)夯实保障制度基础。 严格执行《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继续深入落实粮食质量安全保障机制,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做好相关配套制度落实细化工作。建立健全粮食质量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推进粮食质量安全监管法治化、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pp  (二)推进保障体制建设。 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协作配合,切实履行好属地管理责任。积极争取同级财政支持,增加经费投入,保障各级粮食质量安全监管所需经费特别是检验检测经费。强化人才队伍建设,研究设置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技术职务,加大专业技能培训力度。进一步理顺工作体制,形成工作合力,构建统一权威的粮食质量安全监管体制,切实落实监管有责任、有岗位、有人员、有手段,履行日常监管责任和监督抽检责任,确保事有人做、责有人负。/pp  (三)建立超标粮食管控机制。 推动建立重金属等超标粮食处置长效机制。在省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粮食重金属污染治理的各项措施。督促指导粮食购销企业全面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提升食品安全指标入库检验和出库质量把关能力。对发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要严格按照省级人民政府的规定进行处置,严防流入口粮市场。建立粮食经营者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信用档案,加强对严重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pp  二、提升粮食质量安全监测监管能力/pp  (四)建设广覆盖的检验监测网络。 加强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充分认识粮食检验监测工作的政策性、专业性以及粮食作为事关国计民生特殊商品的显著特点,增强粮食检验监测体系的整体保障能力,确保落实粮食质量安全监管责任的技术支撑手段。强化基层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能力,将质量检验监测功能向市县延伸,在人口大县(市)、产粮大县建立粮食质量检验监测机构,逐步填补监测空白。加强对“十二五”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情况的检查和指导,促进国家授权挂牌机构检验能力和实验室管理能力进一步提升。/pp  (五)强化基层监管能力建设。 按照《“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要求,升级改造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机构,产粮大县和人口大县要逐步具备对常见真菌毒素、重金属、农药残留等指标的实验室检验能力或定性快速检测能力。加强基层监管力量和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争取支持配备专业机构、专业人员、专业设备等,推动实现基层装备配备标准化。重点加强基层检验监测机构和主要粮食收储企业检验能力升级改造,配备必要的快速检验仪器设备,充分发挥从源头上保障粮食质量安全的作用。加强检验人员专业技能培训,全面提高各级检验人员专业技术水平,组建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专家库。加强粮食质量安全应急队伍、应急处置能力建设,适时开展应急演练。/pp  (六)提高信息化管理能力。 以需求为导向,以服务行业、服务社会为落脚点,创新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依托国家粮食管理平台,建设粮食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开发粮食质量安全监测预警平台、粮食检验机构地理信息数据库、公众查询平台等电子化管理系统,配合相关部门加快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工程项目建设,切实提升行业管理效能,提供现代化、方便快捷的公共服务。/pp  三、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测监管/pp  (七)强化新收获和库存粮食质量安全监测。 切实落实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规范开展省级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工作,进一步提高监测工作的代表性、时效性。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本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指导粮食收购和处置。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组织开展库存粮食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工作。要把保障粮食质量安全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的底线。/pp  (八)完善监测监管机制。 探索建立企业自检和专业粮食检验机构检验互为补充的质检制度,引入专业粮食检验机构服务,加强对市场化收购粮食质量安全的监测监管,提升质量安全监管主动性。推进粮食检验机构为粮食产后服务中心、粮食物流园区、电子交易平台、“中国好粮油”、订单农业等单位提供代质检服务。/pp  (九)加强政策性成品粮油监测监管。 按“谁推介、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放心粮油”、军供粮油、应急保障、成品粮储备、主食工程、“中国好粮油”等供应网络质量安全监测监管,强化隐患排查和风险防范,确保供应网络质量安全。/pp  四、完善粮食质量安全标准体系/pp  (十)抓好重点标准制修订。 完善粮食质量安全标准体系,优先安排“中国好粮油”、信息化建设、仓储技术提升、粮食质量安全快速检测方法等标准制修订。配合有关部门,继续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开展粮食农药、真菌毒素、重金属等快检技术研究,提高标准技术水平,更好服务于粮食质量安全监管。/pp  (十一)推进粮油标准国际化工作。 增强中国粮油标准国际影响力,深度参与国际标准化治理。以在中国举办国际标准化组织谷物与豆类第39次年会为契机,加大国际标准制修订参与力度,进一步推动我国自主创新粮油技术标准转化为国际标准。/pp  (十二)做好宣贯培训与考核。 加强《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以及粮食质量安全标准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举办“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 粮食质量安全宣传日”活动,开展标准和科普宣传,营造社会共治氛围。组织开展粮食经纪人、种粮大户标准技术培训,开展助农扶农服务,普及粮食质量安全常识。加强粮食质量安全工作督查和现场考核,强化督查考核结果运用。/pp style="TEXT-ALIGN: right"  国家粮食局/pp style="TEXT-ALIGN: right"  2017年4月21日/pp/p
  • 广东全面实施“优质粮食工程”,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能力显著提升
    近日,记者从广东省市场监管局获悉,自2018年以来,广东省以“中国好粮油”、粮食产后服务中心项目建设、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为抓手,全面实施“优质粮食工程”。截至2021年底,“十三五”优质粮食工程项目建设已全部完成,全省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能力有效提升,绿色优质粮油产品供给水平不断提升,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初具规模。加强质检体系建设 提升粮食质量监测水平近年来,广东省累计投入5618.63万元,完成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能力建设项目22个,投资完成率101.7%。新增检化验区域面积3064m²,增加检化验仪器设备793台(套),增加检验指标数量537个,每年可增加检验样品数量85680个,全省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整体水平有效提升。实施“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 有效保障优质产品供给充分发挥“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示范企业引领作用,示范企业通过自建基地、采用“公司+基地+合作社+农户”等产业化经营模式,引导农民种植优质稻种,并提供新型种植技术,带动农民分享产业发展红利,有效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实现稳产与增收互相促进。培育了一批具有辨识度、知名度和美誉度的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全省培育出41个“广东好粮油”产品。梅州市稻丰实业有限公司客都福稻米、广东穗方源实业有限公司穗穗平安油粘米、惠州伴永康粮油食品有限公司伴永康油粘米被遴选为“中国好粮油”产品。建成“梅州市客都稻米农耕文化展示中心”。梅州客都米、兴宁丝苗米、深粮多喜米等产品质量高、竞争力强的区域化粮油品牌快速崛起。优化粮食产后服务 助力粮农增收增效不断健全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在广州、韶关、梅州、惠州、江门、阳江、湛江、茂名、肇庆、云浮等产粮大县共建成30个粮食产后服务中心,新增烘干设备、清理输送设备、检化验类设备合计632台,新增干燥类生产能力1534吨/天(批),年烘干能力55.99万吨,实际年烘干湿谷27.82万吨,新增清理、输送、除尘类生产能力3580吨/小时。烘干作业时间比原来节省了33%,运作成本比人工晒谷降低了30%以上。使用烘干设备后粮食损耗率减少约5%,粮食损耗减少1.39万吨/年,提高稻谷约10%的议价能力。
  • 国家粮食局公布第七批国家粮食质量监测机构名单
    p  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保证广大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的重要指示,提升粮食质量安全监管的技术支撑能力,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和“十三五”国家药品安全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12号)有关部署,以及《国家粮食局关于建立国家粮食质量监测体系的通知》(国粮发〔2006〕146号)要求,按照“机构成网络、监测全覆盖、监管无盲区”的建设原则,经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推荐,日前国家粮食局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考核,有10家粮食检验机构考核合格。经研究,现将大同市粮食质量监测中心等10家粮食检验机构作为国家粮食局局授权挂牌的第七批国家粮食质量监测机构并予以公布(名单见附件)。/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title="QQ截图20170330100510.jp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3/insimg/70a81ef2-6737-4f2c-a129-9c86c7d365de.jpg"//pp /p
  • 上海新仪最新粮食行业的卫生安全解决方案
    民以食为天,粮食质量安全关系国计民生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新《食品安全法》对食品监管单位和生产加工企业提出明确的卫生质量控制要求。粮食的卫生质量安全项目体系建设主要包括粮食中农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真菌毒素污染等有毒有害成分定性与定量分析,粮食中营养元素、添加剂和转基因等成分的定性与定量分析,以及粮食检测样品前处理和有关快速检测的仪器设备。 上海新仪微波化学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对粮食相关单位的多次调研后开发出针对粮食质量安全的行业解决方案,特别是稻谷、小麦、玉米和高粱、小米等杂粮的微波消解样品前处理与原子吸收光谱法联用测定金属元素的系统方法;同时还建立了微波辅助高效快速萃取农药残留的手段,以及粮食与成品粮微波消解-原子荧光法测定汞和砷的工作流程和仪器配置方案。整套解决方案中的无机砷、镉、铅、汞4项重金属检验实施方案均符合国家标准GB/T5009.11、GB/T5009.15、GB/T5009.12、GB/T5009.17规定的技术要求。MASTER 40罐高通量微波消解· 萃取工作站成功消解植物油的技术方法获得不少粮油企业技术主管的美誉和推荐,无泄漏等基本性能优于国外同类产品。我们很乐意为您提供具体应用解决方案,可来电来函索取。 自2007年至今,20多家粮食局所属粮油质量检测中心和多家中储粮系统单位陆续成为上海新仪微波化学科技有限公司的客户。我们秉承尽心的精细化服务,为用户朋友创造更大的价值。如果您需要了解更多资讯和产品,欢迎致电给我们或登陆我们的网站。上海新仪微波化学科技有限公司服务热线:400-888-7840网站:www.sineo.cn
  • 【收藏】“优质粮食工程”质检机构仪器配置清单
    仪器信息网讯中国是人口大国,粮食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战略物资,粮食安全更是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安全。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粮食安全高度重视,先后启动了粮安工程、放心粮油、智慧粮食、优质粮食工程等项目,使我国粮食质量安全体系不断完善。  2017年启动的“优质粮食工程”促进了国家、省、市、县4级粮食质检体系的基本建成,我国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的技术装备和力量不断加强,也给上游科学仪器产业创造了重大发展机遇。  “优质粮食工程”自启动以来总投资达750多亿元,其中大量经费用于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的构建和仪器设备的购置,帮助项目建设单位在检验场所、仪器设备、配套设施等方面实现全面改造升级。大多数省级机构配备了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气相色谱-质谱联用、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等先进大型仪器设备,多数市县级基层质检机构配备了原子吸收、气相色谱、液相色谱等常规大型仪器设备,检验能力得到跨越式提升,满足当地粮食质量安全检验需要。  “优质粮食工程”省、市、县3级质检机构分别需要配置哪些仪器?为帮助广大用户更清晰地了解这一问题,仪器信息网汇总多方资料特整理出这份粮食质检机构仪器配备清单,供大家学习:粮食质检机构仪器配备清单类别省级市级县级基本仪器标准光源标准光源标准光源超纯水机超纯水机超纯水机天平天平天平分样器分样器分样器粉碎机粉碎机粉碎机水分磨水分磨水分磨旋风磨旋风磨旋风磨实验磨实验磨实验磨谷物筛选谷物筛选谷物筛选烘箱烘箱烘箱马弗炉马弗炉马弗炉振荡器振荡器振荡器恒温水浴锅恒温水浴锅恒温水浴锅旋转蒸发器旋转蒸发器旋转蒸发器超声波清洗器超声波清洗器超声波清洗器扦样器扦样器扦样器除杂机除杂机除杂机离心机离心机  /pH计pH计  /洗瓶机洗瓶机  /氮吹仪氮吹仪  /冰箱冰箱冰箱实验室废液收集处理装置  /  /质量、品质指标容重器容重器容重器砻谷机砻谷机砻谷机碾米机碾米机碾米机硬度仪硬度仪硬度仪验粉筛验粉筛验粉筛磁性金属物测定仪磁性金属物测定仪磁性金属物测定仪小麦粉加工精度测定仪小麦粉加工精度测定仪小麦粉加工精度测定仪大米加工精度测定仪大米加工精度测定仪大米加工精度测定仪罗维朋比色计罗维朋比色计罗维朋比色计密度计密度计密度计熔点测定仪熔点测定仪熔点测定仪烟点测定仪烟点测定仪烟点测定仪阿贝折射仪阿贝折射仪阿贝折射仪电子粉质仪电子粉质仪电子粉质仪拉伸仪拉伸仪拉伸仪面筋测定仪面筋测定仪面筋测定仪降落数值测定仪降落数值测定仪降落数值测定仪全自动凯氏定氮仪全自动凯氏定氮仪全自动凯氏定氮仪近红外谷物测定仪近红外谷物测定仪近红外谷物测定仪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脂肪测定仪脂肪测定仪  /粗纤维测定仪粗纤维测定仪  /针式和面机针式和面机  /面团成型机面团成型机  /醒发箱醒发箱  /烤炉烤炉  /面条机面条机  /食味计食味计  /食品体积测定仪食品体积测定仪  /直链淀粉测定仪直链淀粉测定仪  /脂肪酸值测定仪脂肪酸值测定仪  /除杂机  /  /大米新鲜度测定仪  /  /吹泡仪  /  /混合实验仪  /  /快速粘度测定仪  /  /切片机  /  /质构仪  /  /损伤淀粉测定仪  /  /核磁共振测油仪  /  /电位滴定仪  /  /氨基酸分析仪  /  /色差计  /  /氮吹仪  /  /全自动凝胶净化-浓缩-固相萃取仪  /  /实验室管理系统  /  /培训设备  /  /卫生指标微波炉消化装置微波炉消化装置微波消化装置真菌毒素胶体金定量检测系统真菌毒素胶体金定量检测系统真菌毒素胶体金定量检测系统X-荧光重金属快速测定仪X-荧光重金属快速测定仪X-荧光重金属快速测定仪气相色谱仪气相色谱仪气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液相-原子荧光联用仪液相-原子荧光联用仪液相-原子荧光联用仪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离子色谱仪离子色谱仪  /高效液相色谱仪高效液相色谱仪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联用仪液相色谱-质谱-质谱联用仪  /电感耦合等离子质谱仪  /  /真菌毒素免疫亲和柱  /  /超临界萃取-超临界色谱-三重四级质谱联用仪  /  /X射线光电子能谱仪  /  /分子荧光光谱仪  /  /实验室改造 /水、电、气、通风、制冷水、电、气、通风、制冷  /温湿度控制温湿度控制  /试验台(柜)试验台(柜)  /三废处理三废处理  /应急处理设施应急处理设施  /监控设施系统监控设施系统  /监管系统监管系统  /溯源检测系统溯源检测系统
  • 天瑞仪器粮食安全整体解决方案
    中国用世界9%不到的耕地养活了世界20%的人口,巨大的粮食生产压力从未消解,而粮食安全的新忧已经接踵而来。根据中国科学院一项研究显示,目前中国受镉、砷、铬、铅等重金属污染的耕地面积已近两千万公顷,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已经遭受到了严重的威胁。所以完善食品检测系统、防治重金属污染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 此外,由于重金属能通过食物链不断富集,所以为最大程度的防治重金属污染,必须要从粮食生产的各个环节着手,系统检测、系统监测,阻断重金属危害人体健康的路径。天瑞仪器作为全球领先的分析仪器企业,一直致力于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的研究,为粮食系统提供农田环境、现场收购、运输储藏、加工流通环节中的重金属、农药残留等检测解决方案,为粮食系统的安全管控提供了有力保障。一、农田环境 根据中国水稻研究所与农业部稻米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2010年发布的《我国稻米质量安全现状及发展对策研究》称,我国1/5的耕地受重金属污染。为从源头上阻断毒大米的产出,必须将受污染的土地隔离出来。天瑞仪器Genius 9000XRF手持式土壤重金属分析平台,可以用于检测汞、镉、铅、砷、铜、锌、镍、钴、钒等引起土壤污染。能快速普查超大范围的土壤地质污染区,绘制污染图、实时勘察。发现异常状况,做到优先考虑和治理。另外,Genius 9000XRF手持式土壤重金属分析平台能现场快速追踪污染异常,有效地寻找“污点”地带,圈定受到污染的边界。PDA自带有GPS信号,还可以与GIS系统进行联网,绘制地图。设备采用数字多道技术,1秒定性定量,并采用超高的分辩率技术,减少干扰,以最快速度将受污土壤一网打尽。二、现场收购、运输储藏环节 优质的粮食产地,能保证出产优质的粮食。然而在收购、运输环节中,粮食以次充好的现象依旧存在,特别是重金属超标的粮食的跟一般的粮食并无二致,难以用肉眼进行识别。所以在粮食收购环节中,方便、快速、准确的粮食安全检测方法显得非常重要。针对现场收购、运输环节,天瑞仪器研发了两款快速检测平台。1、HM-7000P 便携式重金属速测仪 HM-7000P便携式重金属速测仪,轻便小巧的特点能适应各种环境下的现场快速测定工作。HM-7000P的电极性能非常稳定,采用分体电极方便维护和更换,参比电极免维护,无需镀AgCl等繁琐操作。此外,仪器具有数据存储功能,可存储2000组历史测量数据,支持无线打印。还可独立于PC机显示伏安谱图,内置15个以上可编程分析菜单,方便用户扩展测量更多种类重金属。HM-7000P配套强大的联机软件,可实现仪器自动自检,电极维护,测量操作、历史数据上传、云存储、极谱图分析和算法应用分析等功能。仪器可车载充电,同时配备大容量可充电锂电池可保证用户进行100次以上连续测量,持续检测10小时。 2、EDX 3200S PLUS系列 食品重金属快速检测平台 EDX 3200S-PLUS食品重金属快速检测仪系列用于稻米、小麦、谷物、烟草等作物中的重金元素镉(Cd)、铅(Pb)、汞(Hg)、砷(As)、硒(Se)的快速无损检测,其检出限最低可达0.04ppm。2-3分钟可对样品进行快速筛查,测试25分钟能对样品进行准确测量。无试剂耗材,绿色环保,对环境无二次污染。仪器环境适用性强,稳定可靠,可用于收购现场使用。 在EDX 3200s PLUS标准型食品重金属快速检测仪的基础上,天瑞仪器还推出了C智能型和X加强型食品重金属快速检测仪。 EDX 3200S PLUS C智能型食品重金属快速检测仪最大的特点就是一体机设计,电脑与设备合二为一,触摸屏操作,软件更简单,操作更方便。 X加强型的自动化程度更高,自动软件开盖、自动进样,一次可以放置批量样品,自动顺序批量检测,检测效率大幅度提高。另外,X加强型食品重金属快速检测仪采用更大功率的端窗进口光管,激发效果更好.三、加工流通环节 加工流通环节是粮食上桌的最后一步,要让老百姓吃上放心粮,“问题粮”必须要在这步全部截断,才能守护民众舌尖上的安全。天瑞仪器针对此环节研发了一系列粮食安全检测仪器。除了上文已经介绍过的EDX 3200S PLUS系列X荧光快速检测平台、HM-7000P 电化学检测平台,仍然适用此环节检测外。还有AAS原子吸收光谱平台、AFS 原子荧光平台、ICP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平台、ICP MS 2000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联用平台,更精确测量,全方位立体防护食品安全,斩断“问题粮”的流通渠道。1、AAS 9000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AAS 9000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是一款高性能、高可靠性的光谱分析仪器,具备火焰和石墨炉原子化系统。AAS 9000因具有检出限低、准确性好的特点而广泛应用于粮食中镉(Cd)、铅(Pb)、铬(Cr)、铜(Cu)等金属元素含量的测定。性能优势一体式串联光路设计,提高了仪器稳定性与可维护性,全反射消色差光学系统,提高了光学系统效率,C-T型单色器,采用1800线/mm、闪耀波长230nm光栅分光系统,八元素灯灯塔,一灯工作,可七灯同时预热,全自动化设计,仪器全部功能通过计算机监测与控制,背景校正系统,具备氘灯与自吸收两种背景校正模式,背景信号1A时,扣背景能力30倍以上,功能完善,性能强大的分析软件。2、AFS 200系列原子荧光光谱仪 原子荧光光谱仪AFS 200系列结构简单、稳定性好、干扰少、灵敏度高、检出限低,易学易用,双通道多元素同时分析,广泛应用于食品中镉(Cd)、铅(Pb)、汞(Hg)、砷(As)、锡(Sn)等重金属元素含量的测定。性能优势灵敏度高,检出限低(Hg、Cd<0.001μg/L),线性范围宽,大于3个量级,非色散系统、光程短、能量损失少,智能型高性能空心阴极灯,自动识别元素灯种类,稳定可靠的氢化物发生与进样系统,进样稳定可靠,进样更精确,全自动气路控制系统,节省气源消耗,降低使用成本,仪器内部配备火焰实时观察装置,提高自动化程度,降低光学干扰,方便安全,绿色环保设计,配备专用有害气体净化装置,净化实验室环境,保护人员安全。3、ICP-2060T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 ICP发射光谱仪具有高灵敏度、低检出限、化学干扰少、线性范围宽、可多元素同时分析等优点,广泛应用于粮食中镉(Cd)、铅(Pb)、汞(Hg)、砷(As)、钾(K)、钙(Ca)、硒(Se)等70余种元素的测定。性能优势分析速度快,多元素同时分析,检出限低,达到ppb量级,镉元素检出限最低可达1μg/L,线性动态范围宽,高低含量元素可同时测量,全反射消色差光学系统,提高光学系统效率,全自动化设计,一键点火,观察高度调节自动化,气体流量自动控制,稳定先进的全固态射频电源,快速准确的全自动匹配功能,软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功能强大,操作人性化。4、ICP MS 2000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联用仪 ICP-MS 2000是国内首台产业化的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各项性能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四级杆等关键部件选用国际一流供应商,保证仪器质量。该产品主要应用于农产品中砷(As)、汞(Hg)、铬(Cr)、镉(Cd)、铜(Cu)、镍(Ni)、锌(Zn)、铅(Pb)等元素含量的测定。性能优势敞开式进样系统结构,插入式安装,自我定位,方便日常维护,一键式等离子体设置,等离子体的优化更为简便,重现性极好,先进等离子体屏蔽技术,极大地提高仪器的灵敏度,改善低质量数元素的检出限,达到ppt水平,具有独特的活动接口门结构,可在真空下替换和装卸采样锥与截取锥,便于日常维护,离子透镜、四极杆开盖即可安装与拆卸,便于用户日常维护,全新六极杆碰撞反应池,提高离子传输效率和消除多原子离子干扰能力,无需数/模切换,由计算机全自动设定和控制,实现9个数量级的浓度动态范围,新型真空腔体结构,无导线连接,组件采用不对称安装和插入式安装,分析速度快、操作简单、灵敏度高、背景噪音低、消除干扰效果更佳、维护方便。
  • 气相离子迁移谱(GC-IMS)技术在粮食霉变早期筛查中的应用
    霉菌是真菌的一种,有的能使食品转变为有毒物质,有的可能在食品中产生毒素,即霉菌毒素 。自从发现黄曲霉毒素 以来,霉菌与霉菌毒素对食品的污染日益引起重视。主要表现为慢性中毒、致癌、致畸、致突变作用 。比如,在1993年被世界卫生组织(WHO)癌症研究机构划定为一类天然存在的致癌物的黄曲霉毒素,是毒性极强的剧毒物质,对人体健康造成的危害极大。霉菌毒素对粮油及其制品、各种植物性与动物性食品、水分含量较高的禾谷类作物都能造成污染。人或动物特别容易通过误食这些食品或其加工副产品,又经消化道吸收毒素进去人体。进而在肝、肾、肌肉、血、奶及蛋中可测出毒素,所以霉菌毒素的检测工作尤为很重要。霉菌及其毒素的产生也是渐变的,从无到有,从少到多。我们常说,抛开剂量谈毒性是耍流氓。霉菌毒素亦是如此,所以在关于食品霉菌毒素的检测工作中,霉菌毒素的检测限越低,霉菌毒素发现的越早,对我们的食品安全检测工作就越有利。比如,花生作为我国主要的油料经济作物之一,在加工贮藏等环节极易受到黄曲霉菌的侵染而失去使用价值。挖掘黄曲霉菌污染发生早期预警标识分子对于花生霉变的早期监测预警具有重要意义。在近期的研究中,科研人员将气相离子迁移谱(GC-IMS)技术用于食品相关样品的霉菌检测研究,相对于传统的液相色谱法、荧光光度法具有检测限更低、速度更快的特点。气相离子迁移谱(GC-IMS)技术结合了气相色谱的高分离度与离子迁移谱的高灵敏度,固体/液体样品无需固相微萃取,直接顶空进样分析,检出限可达到ppbv级别,典型分析时间5-15min,结果以直观可视的指纹图谱形式将样品中风味物质的差异呈现出来,可对单一/标记物进行定性、定量分析,也可对样品中所有挥发性有机物进行非靶向分析。气相离子迁移谱采用气相离子迁移谱(GC-IMS)技术对花生中黄曲霉侵染过程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进行分析,通过挥发性物质的指纹谱图观察侵染过程中各阶段挥发性物质的变化规律和相对含量的变化,根据特征峰图片库结果结合化学计量学方法可以对花生的早期霉变程度进行有效的区分。热图聚类分析和主成分分析比较不同化合物之间的差异性和相似性,结果表明不同侵染阶段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差异明显,具有明显区分度,如己酸、2,3-丁二酮、2-己烯-1-醇-M、 戊-1-醇-M 和己醛可作为花生早期霉变的潜在生物标志物。该结果为仓储条件下花生霉变程度的早期预警监测体系开发提供了有效的标识分子。江苏大学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陈斌教授课题组基于GC-IMS联用技术在大米霉变早期监测做了相关研究,使用GC-IMS对分离的单一霉菌的mVOCs进行分析,发现菌种不同代谢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不同,借助指纹图谱找到6种霉菌共性的挥发性有机物,根据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变化用于大米霉变的早期筛查研究。以下为GC-IMS技术在粮食霉变早期筛查中的应用,欢迎查阅:1. Targeted versus Nontargeted Green Strategies Based on Headspace-Gas Chromatography−Ion Mobility Spectrometry Combined with Chemometrics for Rapid Detection of Fungal Contamination on Wheat Kernels. J. Agric. Food Chem 2020, 68, 12719−12728. 2. Rapid determination of potential aflatoxigenic fungi contamination on peanut kernels during storage by data fusion of HS-GC-IMS and fluorescence spectroscopy. Postharvest Biology and Technology 171 (2021) 111361.3. Rapid detection of Aspergillus spp. infection levels on milled rice by headspace-gas chromatography ion-mobility spectrometry (HS-GC-IMS) and E-nose. LWT - Food Science and Technology 132 (2020) 109758.4. Early detection and monitoring for Aspergillus flavus contamination in maize kernels. Food Control 121(2021)107636.5. A study on volatile metabolites screening by HS-SPME-GC-MS and HS-GC-IMS for discrimination and characterization of white and yellowed rice. Cereal Chemistry 2020 00:1–9.6. Determination of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by HS-GC-IMS to detect different stages of Aspergillus flavus infection in Xiang Ling walnut. Food Sci Nutr DOI: 10.1002/fsn3.2229.7. GC-IMS联用技术在大米霉变早期监测中的研究应用.江苏大学. 2019.8. 气相离子迁移谱联用技术评定大米霉变程度的研究应用. 中国粮油学报. 2019.9.高效识别黄变与正常稻谷中差异小分子物质的检测方法.申请公布号:CN109324124 A.天津科技大学. 2019.10.一种玉米花生核桃黄曲霉侵染霉变的特定分子标记物及利用其进行早期霉变检测的方法. 申请公布号: CN 111521708 A. 陕西科技大学. 2020.11.基于离子迁移谱的玉米霉变早期预警标示分子研究.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第十七届年会摘要集.2020.
  • 粮食收购旺季,黑龙江伊品生物采用“冠亚水分仪”,测试粮食水分!
    粮食收购旺季,黑龙江伊品生物采用“冠亚水分仪”,测试粮食水分! 黑龙江伊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是宁夏伊品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投资设立的有限公司。公司规划分二期投资建设180万吨玉米深加工项目,主要生产饲料级L-赖氨酸、L-苏氨酸、尼龙盐以及玉米副产品等产品。 2018年粮食收购旺季到来之际,大庆市杜尔伯特县新闻电视台专访大庆伊品生物。特别报到收购粮食情况,将冠亚粮食水分仪操作简便,快速检测水分的实用性向群众展示: 冠亚WL系列型快速水分测定仪在继承了冠亚以往设备优异性能的同时,更多是集合了现代化的科技亮点,实现了高智能化的设计理念。对于不同行业的高低水份样品都能进行准确、快速的测量分析,为不同的行业产品水份检测的研究提供了新的科学依据。
  • 世界粮食日|坚守"粮"心,不负"食"光
    10月16日是第43个世界粮食日,世界粮食日(World Food Day),缩写为WFD。1979年11月,粮农组织第20届大会决定从1981年起,把每年的10月16日定为“世界粮食日”,以期引起人们对全球对发展粮食和农业生产的高度重视,敦促各国采取行动增加粮食生产,与饥饿和营养不良作斗争。世界粮食日所在周是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今年我国的主题是“践行大食物观 保障粮食安全”。截至2022年底:中国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10亿亩,人均粮食占有量达-486.1公斤,粮食播种面积-17.75亿亩,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2.4%,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达到-96%。粮食安全——“国之大者”2023年3月出版的《习近平关于国家粮食安全论述摘编》一书,分8个专题,集中收入总书记相关重要论述240段。其中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对于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确保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保障粮食安全始终是国计民生的头等大事。"洪范八政,食为政首"。在2013年、2017年、2020年和2022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党中央多次强调,粮食安全是战略问题。要始终绷紧粮食安全这根弦,始终坚持以我为主、立足国内、确保产能、适度进口、科技支撑的国家粮食安全战略。中国人的饭碗要牢牢端在自己手里。立足国内基本解决我国人民吃饭问题,是由我们的基本国情决定的,也是我们一以贯之的大政方针。党中央强调,端自己的饭碗、装自己的粮食是底线。要进一步明确粮食安全的工作重点,合理配置资源,集中力量首先把最基本最重要的保住,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提升粮食产能仍然是首要任务。保障粮食安全关键在于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党中央强调,保障粮食安全,要害是种子和耕地。牢牢守住十八亿亩耕地红线,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只有把牢粮食安全主动权,才能把稳强国复兴主动权,真正把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落到实处。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给农业现代化插上科技的翅膀。中国现代化离不开农业现代化,农业现代化关键在科技、在人才。要坚持农业科技自立自强,打造国家农业科技战略力量,要抓紧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良品种,从源头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要发挥我国制度优势,科学调配优势资源,推进种业领域国家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加强基础性前沿性研究,加强种质资源收集、保护和开发利用,加强种子库建设。开展种源“卡脖子”技术攻关,选准突破口,持续发力、协同攻关,把种业振兴行动切实抓出成效,把当家品种牢牢攥在自己手里。生物育种是大方向,要加快产业化步伐。要从培育好种子做起,加强良种技术攻关,靠中国种子来保障中国粮食安全。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时代赋予中国现代种业发展、国家粮食安全的历史使命,也是时代赋予瀚辰助力农业科技发展、助力粮食安全的使命。瀚辰光翼自成立以来即致力于生物育种设备研发,成功打破进口设备垄断,推出了基于PCR技术和测序技术等主流分子检测技术的全自主知识产权全栈设备和解决方案,包括业内领先的高通量基因分型系统、全自动多功能基因检测系统及全自动核酸浓度检测和均一化工作站等,并成功交付了多个无人值守智慧实验室产线,为强化科研力量,提高种业创新水平提供牢固的技术支撑。文章部分节选于丨农业科技报 人民日报
  • 661项!我国粮食质量安全标准取得明显成效
    【记者郭钇杉北京报道】记者从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获悉,我国在加强粮食标准质量工作,提高粮食质量安全水平,取得了明显成效。累计发布粮食领域标准185项,截至目前达到661项;牵头完成3项国际标准制定任务,组织制定了31项国际标准;109项企业标准被评为“领跑者”,10家社会团体和24项团体标准列为培优对象,59家储备企业开展绿色储粮标准化试点;全系统现有粮食检验机构712个,从业人员近5000人,在优化种植结构、维护农民利益、服务粮食收购、强化库存监管等方面,有力地担当了质检把关保障职能。我国是粮食生产和消费大国,连续多年产量稳定在1.3万亿斤以上,每年各类粮食企业收购量达8000亿斤左右,拥有较大规模的政府储备体系,服务于解决14亿多人的吃饭问题。“粮安天下”责任重大,须臾不可放松。粮食作为生命体,从田间到餐桌的环节众多,面临的自然灾害、病虫害、环境污染等风险因素较多,保障质量安全的压力较大。还要看到,在国际贸易中,标准质量已成为重要的非关税措施,在提升粮油产业竞争力、促进优质粮油产品进口、赢得贸易主动权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坚持依法治理,扎紧粮食质量安全制度“笼子”;坚持目标导向,完善粮食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坚持严字当头,守牢粮食质量安全关口;强化创新驱动,进一步做好质量兴粮文章。
  • 中国拟规定主要粮食品种不得擅用转基因技术
    国务院法制办2月21日在其官方网站全文公布《粮食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意见稿规定,转基因粮食种子的科研、试验、生产、销售、进出口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主要粮食品种上应用转基因技术。  意见稿提出,国家加强对粮食生产能力建设的统筹规划,建设稳定的商品粮生产基地,在保护生态前提下适时开发有资源优势和增产潜力的后备产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生态、水资源、农业气候资源条件、国家有关规划等布局粮食生产。  意见稿规定,国家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耕地和水资源保护目标责任制。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基金制度、耕地保护补偿制度等措施,确保国家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数量,稳定粮食播种面积 加强水资源保护与管理,发展节水型农业,提高粮食生产用水保障能力和使用效率。  意见稿称,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田水利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造中低产田,建设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农田,改善粮食生产条件。  意见稿明确,国家保护粮食作物种质资源,扶持良种选育、生产、更新和推广使用。转基因粮食种子的科研、试验、生产、销售、进出口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主要粮食品种上应用转基因技术。  意见稿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粮食产地大气、土壤和灌溉用水质量监测。对粮食生产环境造成污染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治理修复。  意见稿明确,国家鼓励和支持粮食生产技术的研究、创新、保护和运用,提高粮食单产水平和质量。  意见稿提出,国家鼓励和支持研制、生产和使用安全、高效、环保、经济的农药、肥料、农用薄膜以及先进、节能、适用的农业机械。  意见稿明确,国家建立粮食生产扶持制度,在资金投入、产业政策、发展规划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重点扶持粮食主产区、粮食主产县发展粮食生产,提高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粮食主产区、粮食主产县应当积极发展粮食生产,保持一定的粮食调出率。产销平衡区和主销区应当稳定和提高本区域粮食自给水平。  意见稿提出,国家建立健全粮食生产补贴、奖励和对重点地区、重点粮食品种的价格支持制度,扶持种粮专业户发展粮食生产,保护粮食生产者种粮积极性。国家引导和鼓励粮食适度规模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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