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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兽药标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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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国农产品和食品中农兽药残留标准进展情况

    为探明我国农兽药标准制修订进展情况和农兽药残留标准制定的原则与科学性,记者专访了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家组成员顾宝根研究员、农业部农药检定所简秋研究员和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张存帅研究员。三位专家就这一问题作出了明确回应和解读。  记者:什么是农药和兽药残留?有残留就会影响人体健康吗?  专家:农药残留是指农作物使用农药后残存于农产品中的农药母体、代谢物、反应产物及杂质等;而兽药残留是指食用动物在使用兽药后,蓄积或残存在动物组织器官中或进入泌乳动物乳汁或产蛋禽蛋中的药物原形、代谢物和杂质等。跟我们人类生病了就要打针吃药一样,动物生病了需要用兽药治疗,农作物发生病虫害了,需要使用农药防治。无论哪个国家,农业生产中都需要使用农药和兽药,一般来说,农业现代化程度高的国家,农兽药使用的数量大。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2000年的统计,发达国家农药使用量是发展中国家的1.5-2.5倍。因此,各国生产的农产品都会有农药或兽药残留。  含有农药兽药残留的农产品并不意味不安全,是否会影响人体健康,取决于残留量是否超标,只有残留量超过了标准,才会对食用者的健康产生影响,没有超标的农产品不会对健康造成影响。  记者:农药和兽药残留安全标准是如何制定的?  专家:国际上制定了统一的农药兽药残留标准(即农(兽)药最大残留限量,MRL)制定的方法和程序,我国也采用国际的标准和方法,在标准制定技术、规则和程序上与国际食品法典(CAC)和欧美日等发达国家一样。  农兽药残留标准是根据药物的毒性、农产品中药物的残留量、我们的食物消费结构,利用风险评估技术计算得出的。一般至少要经过四个步骤。一是通过哺乳动物试验来测定农药、兽药的毒性,并确定每日允许摄入量,即人一生中每日从食物或饮水中摄取某种农药和兽药而对健康没有明显危害的量。二是通过规范的残留试验研究确定农药在植物中、兽药在动物体内的代谢和降解过程,以明确农药、兽药在作物或动物体内的主要代谢产物与分布,进而确定其残留量。三是根据中国人膳食消费的量和结构,确定每一个人一天要摄入各类农产品的量及其在全部食物中所占的比值。四是通过风险评估计算确定最大残留限量值。  需要指出的是,在制定残留标准时,以最大可能的安全风险为基础,也就是以一个人一生天天吃某种农产品和可能吃的最大量来计算;在此基础上,考虑到物种间的差异以及孕妇和儿童的安全,在计算时增加了100倍的安全系数,也就是说,标准值通常为风险评估安全值的百分之一,因此标准是十分严格的,而且有很大的保险系数。所以,食品含有农药、兽药残留不可怕,只要残留量低于标准就是安全的。  按照国际惯例,残留标准制定都须遵循技术科学、规则公平和过程透明的原则。在规则上,以贸易公平为原则。须按照世界贸易组织(WTO)《贸易技术壁垒协定》(TBT协定)和《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SPS协定)透明原则的要求,向WTO成员或组织通报本国拟实施的农兽药残留标准,接受各成员对标准科学性和公平性的评议。我国制定的农药和兽药的残留标准都是经过各国政府官方评议的。在程序上,以公开透明为原则。按照《食品安全法》公开透明要求,农药残留标准制定全程向社会公开,起草阶段,需在官网上广泛征求国内社会公众和相关行业部门的意见。经国家农药残留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后,接受WTO各成员国的评议,评议通过后由卫计委和农业部联合颁布实施的。  记者:我国有多少农药和兽药残留标准?  专家:农兽药残留标准是农产品的安全阀,2009年《食品安全法》颁布前,我国农兽药残留标准存在标准数量少、标准制定滞后、技术水平较低等问题。《食品安全法》颁布后,我国加快了农兽药残留国家标准体系建设步伐。通过五年多的努力,我国已制定了覆盖所有重要农产品的农药和兽药参考标准体系,为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提供了保障。  2014年,农业部与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发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4),规定了387种农药在284种(类)食品中3650项限量指标。该标准规定的残留限量,覆盖了蔬菜、水果、谷物、油料和油脂、糖料、饮料类、调味料、坚果、食用菌、哺乳动物肉类、蛋类、禽内脏和肉类等12大类作物或产品。除常规的谷物、蔬菜、水果外,包含了果汁、果脯、干制水果等初级加工产品的农残限量指标。我国已对135种兽药做出了禁限规定,其中有兽药残留限量规定的兽药94种,涉及限量值1548个,允许使用不得检出的兽药9种,禁止使用的兽药32种;建立了兽药残留检测方法标准519项。  由于历史原因,目前我国农兽药残留标准数量还比欧美发达国家少,但欧美许多残留标准并不是仅仅为食品安全而制定,对于本地区和本国不生产的农产品制定的大量标准主要是为贸易壁垒服务。目前我国是制定标准最快的国家,而且主要根据食品安全需要而制定,现有的农药和兽药残留标准基本覆盖了百姓经常消费的植物性和动物性食品种类,为我国食品安全提供了保障。  记者:不同国家农兽药残留标准有什么区别?跟欧美日等发达国家比,我国残留标准低吗?  专家:人们往往喜欢拿我国与欧美发达国家的食品安全标准作比较。应该说各国农兽药残留标准确实存在差异,这是由残留标准制定时各国不同的农业生产情况、不同的食物消费结构、以及不同的目的等所决定的。从技术层面讲,各国的农业生产、农兽药使用情况和食物结构不同,因此,同一农药、兽药在同一作物或动物上的残留标准会存在一定差异。从管理层面讲,尽管制定农兽药残留标准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确保食品安全,但现在各国越来越将农兽药残留标准作为农产品国际贸易的技术壁垒。  以农药残留标准为例,各国农药残留标准有时存在较大差异,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对于本国不使用的农药,往往制定最严格的标准。如欧盟和日本对本国没有登记使用的农药按照一律限量标准(即0.01-0.1mg/kg)执行;但是在本国登记使用的农药,即使农药毒性高,其标准却松。如美国、日本允许使用高毒农药甲胺磷,因此规定甲胺磷在甘蓝、花椰菜上的标准均为1mg/kg,而我国由于已禁止生产和使用,残留标准全部是0.01mg/kg。二是本国没有或主要依靠进口的作物,标准就严。如氯虫苯甲酰胺是个新型杀虫剂,欧盟在葡萄上的标准为1mg/kg,而在大米等粮谷上却为0.4mg/kg,茶叶上为0.02mg/kg。葡萄可以鲜食,而且吃得量也大,而大米不能直接食用,需要经过蒸煮,煮饭的高温有利于农药降解,按理允许的残留标准比葡萄松;但葡萄和葡萄酒是欧洲的优势作物和农产品,所以制定的标准松;而水稻和茶叶主要进口,标准就严。三是同一作物,各国标准也不同,如克菌丹在稻谷中的残留标准,日本是5mg/kg,欧盟为0.02 mg/kg,相差250倍。  我国制定残留标准主要为食品安全服务,很少涉及贸易保护问题,是科学的,适合我国食品安全要求的,具体标准有的比发达国家低,有的比发达国家高。如新农药甲氧虫酰肼在我国甘蓝上的标准为2mg/kg,而美国和日本为7mg/kg;马拉硫磷在柑橘、苹果、菜豆中的标准为2mg/kg,在糙米中为1mg/kg,均严于美国8mg/kg的标准;嗪草酮在大豆中标准为0.05mg/kg,而美国为0.3mg/kg,欧盟和日本为0.1mg/kg。由此可知,在标准的水平方面,很难比较各国残留标准的高低,拿别国的标准来衡量我国食品的安全性是错误的。不管各国残留标准水平是否存在差异,残留标准都是根据安全风险评价而制定的,因此符合残留标准的农产品是安全的。  为了协调和统一残留标准,减少贸易壁垒,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负责制定农药残留国际标准,但实际情况是,即使有国际残留标准,大部分发达国家都执行自己的本国标准,而绝大部分发展中国家因为制定残留标准能力弱,往往执行国际标准。我国现在是国际食品法典农药残留标准委员会的主席国,为起表率作用,我国的农药残留标准尽可能与国际食品法典标准(而不是欧美日标准)接轨。在我国3650个标准中,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也制定标准的有1999项,其中,1811项我国标准等同于或严于国际食品法典标准,占90.6%。  记者:农业部提出到2020年实现农药残留标准达到1万项以上,怎么实现这个目标?  专家:尽管我国已基本构建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农兽药残留标准体系,但还不能全面满足食品安全工作的需要,更不能满足食品进出口和贸易纠纷处置的需要;同时由于种植业农产品品种多数量大,农药残留标准还存在较大缺口,因此,农业部正在加快制定完善农药残留标准体系,计划通过五年努力,使我国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及其配套检测方法标准达到10000项以上,实现农药残留标准“三覆盖、二衔接、一保障”,即限量标准覆盖所有批准使用的农药品种和相应农产品,检测方法覆盖所有限量标准,实现与香港《食物内除害剂残余规例》和国际标准相衔接,有效保障我国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  为了实现这个五年工作目标,农业部将采取以下工作措施。首先,优先评估转化国际食品法典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实现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与国际标准接轨。其次,采取多种方式,分批组织制定新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优先制定我国已批准使用农药、但尚未制定残留限量标准,以及完善蔬菜和水果等鲜食农产品残留限量标准等。第三,对《食品安全法》颁布前制定的检测方法标准进行集中清理修订,解决农药残留限量配套检测方法标准的问题。第四,制修订《农药残留试验准则》等基础技术规范,规范农药残留风险评估技术,保障标准制定的科学合理性。

  • 最全有关农兽药残留标准的解读(转)

    产品安全一直以来都是社会所关注的重点话题,那么大家对动植物化学药物残留的知识是否清楚呢?是否存在误区呢?为探明我国农兽药标准制修订进展情况和农兽药残留标准制定的原则与科学性,我们来听听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家组成员顾宝根研究员、农业部农药检定所简秋研究员和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张存帅研究员三位专家的回应和解读。1 什么是农药和兽药残留?有残留就会影响人体健康吗? 农药残留是指农作物使用农药后残存于农产品中的农药母体、代谢物、反应产物及杂质等;而兽药残留是指食用动物在使用兽药后,蓄积或残存在动物组织器官中或进入泌乳动物乳汁或产蛋禽蛋中的药物原形、代谢物和杂质等。跟我们人类生病了就要打针吃药一样,动物生病了需要用兽药治疗,农作物发生病虫害了,需要使用农药防治。无论哪个国家,农业生产中都需要使用农药和兽药,一般来说,农业现代化程度高的国家,农兽药使用的数量大。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2000年的统计,发达国家农药使用量是发展中国家的1.5-2.5倍。因此,各国生产的农产品都会有农药或兽药残留。 含有农药兽药残留的农产品并不意味不安全,是否会影响人体健康,取决于残留量是否超标,只有残留量超过了标准,才会对食用者的健康产生影响,没有超标的农产品不会对健康造成影响。2 农药和兽药残留安全标准是如何制定的? 国际上制定了统一的农药兽药残留标准(即农(兽)药最大残留限量,MRL)制定的方法和程序,我国也采用国际的标准和方法,在标准制定技术、规则和程序上与国际食品法典(CAC)和欧美日等发达国家一样。 农兽药残留标准是根据药物的毒性、农产品中药物的残留量、我们的食物消费结构,利用风险评估技术计算得出的。一般至少要经过四个步骤。一是通过哺乳动物试验来测定农药、兽药的毒性,并确定每日允许摄入量,即人一生中每日从食物或饮水中摄取某种农药和兽药而对健康没有明显危害的量。二是通过规范的残留试验研究确定农药在植物中、兽药在动物体内的代谢和降解过程,以明确农药、兽药在作物或动物体内的主要代谢产物与分布,进而确定其残留量。三是根据中国人膳食消费的量和结构,确定每一个人一天要摄入各类农产品的量及其在全部食物中所占的比值。四是通过风险评估计算确定最大残留限量值。需要指出的是,在制定残留标准时,以最大可能的安全风险为基础,也就是以一个人一生天天吃某种农产品和可能吃的最大量来计算;在此基础上,考虑到物种间的差异以及孕妇和儿童的安全,在计算时增加了100倍的安全系数,也就是说,标准值通常为风险评估安全值的百分之一,因此标准是十分严格的,而且有很大的保险系数。所以,食品含有农药、兽药残留不可怕,只要残留量低于标准就是安全的。 按照国际惯例,残留标准制定都须遵循技术科学、规则公平和过程透明的原则。在规则上,以贸易公平为原则。须按照世界贸易组织(WTO)《贸易技术壁垒协定》(TBT协定)和《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SPS协定)透明原则的要求,向WTO成员或组织通报本国拟实施的农兽药残留标准,接受各成员对标准科学性和公平性的评议。我国制定的农药和兽药的残留标准都是经过各国政府官方评议的。在程序上,以公开透明为原则。按照《食品安全法》公开透明要求,农药残留标准制定全程向社会公开,起草阶段,需在官网上广泛征求国内社会公众和相关行业部门的意见。经国家农药残留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后,接受WTO各成员国的评议,评议通过后由卫计委和农业部联合颁布实施的。3 我国有多少农药和兽药残留标准? 农兽药残留标准是农产品的安全阀,2009年《食品安全法》颁布前,我国农兽药残留标准存在标准数量少、标准制定滞后、技术水平较低等问题。《食品安全法》颁布后,我国加快了农兽药残留国家标准体系建设步伐。通过五年多的努力,我国已制定了覆盖所有重要农产品的农药和兽药参考标准体系,为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提供了保障。 2014年,农业部与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发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4),规定了387种农药在284种(类)食品中3650项限量指标。该标准规定的残留限量,覆盖了蔬菜、水果、谷物、油料和油脂、糖料、饮料类、调味料、坚果、食用菌、哺乳动物肉类、蛋类、禽内脏和肉类等12大类作物或产品。除常规的谷物、蔬菜、水果外,包含了果汁、果脯、干制水果等初级加工产品的农残限量指标。我国已对135种兽药做出了禁限规定,其中有兽药残留限量规定的兽药94种,涉及限量值1548个,允许使用不得检出的兽药9种,禁止使用的兽药32种;建立了兽药残留检测方法标准519项。 由于历史原因,目前我国农兽药残留标准数量还比欧美发达国家少,但欧美许多残留标准并不是仅仅为食品安全而制定,对于本地区和本国不生产的农产品制定的大量标准主要是为贸易壁垒服务。目前我国是制定标准最快的国家,而且主要根据食品安全需要而制定,现有的农药和兽药残留标准基本覆盖了百姓经常消费的植物性和动物性食品种类,为我国食品安全提供了保障。4 不同国家农兽药残留标准有什么区别?跟欧美日等发达国家比,我国残留标准低吗? 人们往往喜欢拿我国与欧美发达国家的食品安全标准作比较。应该说各国农兽药残留标准确实存在差异,这是由残留标准制定时各国不同的农业生产情况、不同的食物消费结构、以及不同的目的等所决定的。从技术层面讲,各国的农业生产、农兽药使用情况和食物结构不同,因此,同一农药、兽药在同一作物或动物上的残留标准会存在一定差异。从管理层面讲,尽管制定农兽药残留标准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确保食品安全,但现在各国越来越将农兽药残留标准作为农产品国际贸易的技术壁垒。 以农药残留标准为例,各国农药残留标准有时存在较大差异,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对于本国不使用的农药,往往制定最严格的标准。如欧盟和日本对本国没有登记使用的农药按照一律限量标准(即0.01-0.1mg/kg)执行;但是在本国登记使用的农药,即使农药毒性高,其标准却松。如美国、日本允许使用高毒农药甲胺磷,因此规定甲胺磷在甘蓝、花椰菜上的标准均为1mg/kg,而我国由于已禁止生产和使用,残留标准全部是0.01mg/kg。二是本国没有或主要依靠进口的作物,标准就严。如氯虫苯甲酰胺是个新型杀虫剂,欧盟在葡萄上的标准为1mg/kg,而在大米等粮谷上却为0.4mg/kg,茶叶上为0.02mg/kg。葡萄可以鲜食,而且吃得量也大,而大米不能直接食用,需要经过蒸煮,煮饭的高温有利于农药降解,按理允许的残留标准比葡萄松;但葡萄和葡萄酒是欧洲的优势作物和农产品,所以制定的标准松;而水稻和茶叶主要进口,标准就严。三是同一作物,各国标准也不同,如克菌丹在稻谷中的残留标准,日本是5mg/kg,欧盟为0.02 mg/kg,相差250倍。 我国制定残留标准主要为食品安全服务,很少涉及贸易保护问题,是科学的,适合我国食品安全要求的,具体标准有的比发达国家低,有的比发达国家高。如新农药甲氧虫酰肼在我国甘蓝上的标准为2mg/kg,而美国和日本为7mg/kg;马拉硫磷在柑橘、苹果、菜豆中的标准为2mg/kg,在糙米中为1mg/kg,均严于美国8mg/kg的标准;嗪草酮在大豆中标准为0.05mg/kg,而美国为0.3mg/kg,欧盟和日本为0.1mg/kg。由此可知,在标准的水平方面,很难比较各国残留标准的高低,拿别国的标准来衡量我国食品的安全性是错误的。不管各国残留标准水平是否存在差异,残留标准都是根据安全风险评价而制定的,因此符合残留标准的农产品是安全的。 为了协调和统一残留标准,减少贸易壁垒,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负责制定农药残留国际标准,但实际情况是,即使有国际残留标准,大部分发达国家都执行自己的本国标准,而绝大部分发展中国家因为制定残留标准能力弱,往往执行国际标准。我国现在是国际食品法典农药残留标准委员会的主席国,为起表率作用,我国的农药残留标准尽可能与国际食品法典标准(而不是欧美日标准)接轨。在我国3650个标准中,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也制定标准的有1999项,其中,1811项我国标准等同于或严于国际食品法典标准,占90.6%。5 农业部提出到2020年实现农药残留标准达到1万项以上,怎么实现这个目标? 尽管我国已基本构建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农兽药残留标准体系,但还不能全面满足食品安全工作的需要,更不能满足食品进出口和贸易纠纷处置的需要;同时由于种植业农产品品种多数量大,农药残留标准还存在较大缺口,因此,农业部正在加快制定完善农药残留标准体系,计划通过五年努力,使我国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及其配套检测方法标准达到10000项以上,实现农药残留标准“三覆盖、二衔接、一保障”,即限量标准覆盖所有批准使用的农药品种和相应农产品,检测方法覆盖所有限量标准,实现与香港《食物内除害剂残余规例》和国际标准相衔接,有效保障我国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

  • 史上最全有关农兽药残留标准的解读

    史上最全有关农兽药残留标准的解读产品安全一直以来都是社会所关注的重点话题,那么大家对动植物化学药物残留的知识是否清楚呢?是否存在误区呢?为探明我国农兽药标准制修订进展情况和农兽药残留标准制定的原则与科学性,我们来听听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家组成员顾宝根研究员、农业部农药检定所简秋研究员和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张存帅研究员三位专家的回应和解读。 1 什么是农药和兽药残留?有残留就会影响人体健康吗?农药残留是指农作物使用农药后残存于农产品中的农药母体、代谢物、反应产物及杂质等;而兽药残留是指食用动物在使用兽药后,蓄积或残存在动物组织器官中或进入泌乳动物乳汁或产蛋禽蛋中的药物原形、代谢物和杂质等。跟我们人类生病了就要打针吃药一样,动物生病了需要用兽药治疗,农作物发生病虫害了,需要使用农药防治。无论哪个国家,农业生产中都需要使用农药和兽药,一般来说,农业现代化程度高的国家,农兽药使用的数量大。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2000年的统计,发达国家农药使用量是发展中国家的1.5-2.5倍。因此,各国生产的农产品都会有农药或兽药残留。含有农药兽药残留的农产品并不意味不安全,是否会影响人体健康,取决于残留量是否超标,只有残留量超过了标准,才会对食用者的健康产生影响,没有超标的农产品不会对健康造成影响。

  • 【转帖】日本修订部分农药和兽药的残留限量

    日本修订部分农药和兽药的残留限量2010年11月9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食安发1109第1号通知,修订部分农药和兽药的残留限量:1 根据食品卫生法(昭和22年法律第233号。以下简称“法”)第11条第1项的规定,设定农药四唑嘧磺隆、氯甲酰草胺、环氟菌胺、螺甲螨酯、蚊蝇醚、ピリミスルファン、プロチオコナゾール、霜霉威、环戊恶草酮、1-甲基环丙烯、氟丙氧脲在食品中的残留标准。 此外,关于根据上述规定设定了食品中残留标准的农药苯哒嗪钾,此次删除其在食品中的残留标准。2 根据食品卫生法第11条第1项规定,删除兽药雷复尼特在食品中的残留标准。详细内容见附件。

  • 要闻 | 我国将集中清理农兽药标准 2020年农残标准将过万项

    为探明我国农兽药标准制修订进展情况和农兽药残留标准制定的原则与科学性,记者专访了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家组成员顾宝根研究员、农业部农药检定所简秋研究员和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张存帅研究员。三位专家就这一问题作出了明确回应和解读。记者:什么是农药和兽药残留?有残留就会影响人体健康吗?专家:农药残留是指农作物使用农药后残存于农产品中的农药母体、代谢物、反应产物及杂质等;而兽药残留是指食用动物在使用兽药后,蓄积或残存在动物组织器官中或进入泌乳动物乳汁或产蛋禽蛋中的药物原形、代谢物和杂质等。跟我们人类生病了就要打针吃药一样,动物生病了需要用兽药治疗,农作物发生病虫害了,需要使用农药防治。无论哪个国家,农业生产中都需要使用农药和兽药,一般来说,农业现代化程度高的国家,农兽药使用的数量大。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2000年的统计,发达国家农药使用量是发展中国家的1.5-2.5倍。因此,各国生产的农产品都会有农药或兽药残留。含有农药兽药残留的农产品并不意味不安全,是否会影响人体健康,取决于残留量是否超标,只有残留量超过了标准,才会对食用者的健康产生影响,没有超标的农产品不会对健康造成影响。记者:农药和兽药残留安全标准是如何制定的?专家:国际上制定了统一的农药兽药残留标准(即农(兽)药最大残留限量,MRL)制定的方法和程序,我国也采用国际的标准和方法,在标准制定技术、规则和程序上与国际食品法典(CAC)和欧美日等发达国家一样。农兽药残留标准是根据药物的毒性、农产品中药物的残留量、我们的食物消费结构,利用风险评估技术计算得出的。一般至少要经过四个步骤。一是通过哺乳动物试验来测定农药、兽药的毒性,并确定每日允许摄入量,即人一生中每日从食物或饮水中摄取某种农药和兽药而对健康没有明显危害的量。二是通过规范的残留试验研究确定农药在植物中、兽药在动物体内的代谢和降解过程,以明确农药、兽药在作物或动物体内的主要代谢产物与分布,进而确定其残留量。三是根据中国人膳食消费的量和结构,确定每一个人一天要摄入各类农产品的量及其在全部食物中所占的比值。四是通过风险评估计算确定最大残留限量值。需要指出的是,在制定残留标准时,以最大可能的安全风险为基础,也就是以一个人一生天天吃某种农产品和可能吃的最大量来计算;在此基础上,考虑到物种间的差异以及孕妇和儿童的安全,在计算时增加了100倍的安全系数,也就是说,标准值通常为风险评估安全值的百分之一,因此标准是十分严格的,而且有很大的保险系数。所以,食品含有农药、兽药残留不可怕,只要残留量低于标准就是安全的。按照国际惯例,残留标准制定都须遵循技术科学、规则公平和过程透明的原则。在规则上,以贸易公平为原则。须按照世界贸易组织(WTO)《贸易技术壁垒协定》(TBT协定)和《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SPS协定)透明原则的要求,向WTO成员或组织通报本国拟实施的农兽药残留标准,接受各成员对标准科学性和公平性的评议。我国制定的农药和兽药的残留标准都是经过各国政府官方评议的。在程序上,以公开透明为原则。按照《食品安全法》公开透明要求,农药残留标准制定全程向社会公开,起草阶段,需在官网上广泛征求国内社会公众和相关行业部门的意见。经国家农药残留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后,接受WTO各成员国的评议,评议通过后由卫计委和农业部联合颁布实施的。记者:我国有多少农药和兽药残留标准?专家:农兽药残留标准是农产品的安全阀,2009年《食品安全法》颁布前,我国农兽药残留标准存在标准数量少、标准制定滞后、技术水平较低等问题。《食品安全法》颁布后,我国加快了农兽药残留国家标准体系建设步伐。通过五年多的努力,我国已制定了覆盖所有重要农产品的农药和兽药参考标准体系,为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提供了保障。2014年,农业部与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发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4),规定了387种农药在284种(类)食品中3650项限量指标。该标准规定的残留限量,覆盖了蔬菜、水果、谷物、油料和油脂、糖料、饮料类、调味料、坚果、食用菌、哺乳动物肉类、蛋类、禽内脏和肉类等12大类作物或产品。除常规的谷物、蔬菜、水果外,包含了果汁、果脯、干制水果等初级加工产品的农残限量指标。我国已对135种兽药做出了禁限规定,其中有兽药残留限量规定的兽药94种,涉及限量值1548个,允许使用不得检出的兽药9种,禁止使用的兽药32种;建立了兽药残留检测方法标准519项。由于历史原因,目前我国农兽药残留标准数量还比欧美发达国家少,但欧美许多残留标准并不是仅仅为食品安全而制定,对于本地区和本国不生产的农产品制定的大量标准主要是为贸易壁垒服务。目前我国是制定标准最快的国家,而且主要根据食品安全需要而制定,现有的农药和兽药残留标准基本覆盖了百姓经常消费的植物性和动物性食品种类,为我国食品安全提供了保障。记者:不同国家农兽药残留标准有什么区别?跟欧美日等发达国家比,我国残留标准低吗?专家:人们往往喜欢拿我国与欧美发达国家的食品安全标准作比较。应该说各国农兽药残留标准确实存在差异,这是由残留标准制定时各国不同的农业生产情况、不同的食物消费结构、以及不同的目的等所决定的。从技术层面讲,各国的农业生产、农兽药使用情况和食物结构不同,因此,同一农药、兽药在同一作物或动物上的残留标准会存在一定差异。从管理层面讲,尽管制定农兽药残留标准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确保食品安全,但现在各国越来越将农兽药残留标准作为农产品国际贸易的技术壁垒。以农药残留标准为例,各国农药残留标准有时存在较大差异,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对于本国不使用的农药,往往制定最严格的标准。如欧盟和日本对本国没有登记使用的农药按照一律限量标准(即0.01-0.1mg/kg)执行;但是在本国登记使用的农药,即使农药毒性高,其标准却松。如美国、日本允许使用高毒农药甲胺磷,因此规定甲胺磷在甘蓝、花椰菜上的标准均为1mg/kg,而我国由于已禁止生产和使用,残留标准全部是0.01mg/kg。二是本国没有或主要依靠进口的作物,标准就严。如氯虫苯甲酰胺是个新型杀虫剂,欧盟在葡萄上的标准为1mg/kg,而在大米等粮谷上却为0.4mg/kg,茶叶上为0.02mg/kg。葡萄可以鲜食,而且吃得量也大,而大米不能直接食用,需要经过蒸煮,煮饭的高温有利于农药降解,按理允许的残留标准比葡萄松;但葡萄和葡萄酒是欧洲的优势作物和农产品,所以制定的标准松;而水稻和茶叶主要进口,标准就严。三是同一作物,各国标准也不同,如克菌丹在稻谷中的残留标准,日本是5mg/kg,欧盟为0.02 mg/kg,相差250倍。我国制定残留标准主要为食品安全服务,很少涉及贸易保护问题,是科学的,适合我国食品安全要求的,具体标准有的比发达国家低,有的比发达国家高。如新农药甲氧虫酰肼在我国甘蓝上的标准为2mg/kg,而美国和日本为7mg/kg;马拉硫磷在柑橘、苹果、菜豆中的标准为2mg/kg,在糙米中为1mg/kg,均严于美国8mg/kg的标准;嗪草酮在大豆中标准为0.05mg/kg,而美国为0.3mg/kg,欧盟和日本为0.1mg/kg。由此可知,在标准的水平方面,很难比较各国残留标准的高低,拿别国的标准来衡量我国食品的安全性是错误的。不管各国残留标准水平是否存在差异,残留标准都是根据安全风险评价而制定的,因此符合残留标准的农产品是安全的。为了协调和统一残留标准,减少贸易壁垒,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负责制定农药残留国际标准,但实际情况是,即使有国际残留标准,大部分发达国家都执行自己的本国标准,而绝大部分发展中国家因为制定残留标准能力弱,往往执行国际标准。我国现在是国际食品法典农药残留标准委员会的主席国,为起表率作用,我国的农药残留标准尽可能与国际食品法典标准(而不是欧美日标准)接轨。在我国3650个标准中,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也制定标准的有1999项,其中,1811项我国标准等同于或严于国际食品法典标准,占90.6%。记者:农业部提出到2020年实现农药残留标准达到1万项以上,怎么实现这个目标?专家:[/col

  • 【讨论】36项农兽药残留检测国家标准近期实施

    从3月1日开始,36项检测水果和蔬菜中500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量以及131种兽药和7种生物毒素残留量的国家标准正式实施。这36项国家标准均为推荐性国家标准。 这36项标准包括8项农药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和28项兽药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8项农药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每项均可同时检测400多种农药及衍生物,总计能够检测的农药及衍生物达500种,可广泛应用于水果、蔬菜、粮谷、蜂蜜、果汁、果酒及动物肌肉等产品。28项兽药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涵盖了目前国际上最为关注的18类131种兽药和7种生物毒素,包括兽药原药及代谢物。同时,牵头完成36项国家标准的秦皇岛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还根据这些标准方法建立了629种农药和131种兽药及其代谢物的质谱图数据库。 业内专家认为,这些标准在检测技术上具有创新性、先进性、可靠性和实用性,居国际领先水平。36项检测方法国家标准的发布和实施,一方面是对我国现有农、兽药残留检测标准体系的完善和补充,为我国农、兽药残留的检测提供了技术依据;另一方面,这些标准在研制过程中做了大量的实验室比对和广泛验证,取得了可靠的实验数据,其灵敏度满足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及日本、欧美等主要发达国家的限量要求,对于提升我国农产品检测技术的国际地位,破解技术壁垒,规范农、兽药的使用,扩大农产品出口,具有深远的影响。 据国家标准委有关人士介绍,“十一五”期间,国家标准委将进一步加快农产品中违禁和限用药物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的研制,特别要加快研制多残留检测方法、快速检测方法和精密检测方法国家标准,为扩大我国的农产品出口,确保消费安全提供先进、有效的技术支撑。

  • 澳新修订阿维菌素等7种农兽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

    澳新修订阿维菌素等7种农兽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据澳大利亚农药和兽药管理局(apvma)消息,7月29日澳大利亚农药和兽药管理局发布 2014年第15号公报,修订《澳新食品标准法典》第 1.4.2章《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并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这些农药包括:阿维菌素、三氟氯氰菊酯、吡蚜酮、异丙甲草胺等7种。

  • 食品农药兽药残留代检

    本人从事山东省内蔬菜水果等农产品农药兽药残留代检项目,价格公道!咨询155206793@qq.com或站短!

  • 农药兽药标准品储存问题

    [color=#444444]大家实验室里配置好的化学分析的试剂一般储存多久呢?农药残留配置成储备液一般都在什么环境下储存,有效期是多久呢?有没有标准或者文件之类的作为参考呢?[/color][color=#444444][/color][color=#444444]我一直比较困惑,请坛友们帮忙解答,谢谢大家[/color]

  • 【资料】-日本“肯定列表制度”及其农药残留限量标准

    [b]日本“肯定列表制度”及其农药残留限量标准[/b][i]毛雪丹[/i]食品中农兽药残留问题是食品安全领域的重要内容,食品中农兽药残留标准问题也是世界各国关注的热点。在日本,已登记或已设定残留标准的农兽药 350 种,远少于世界上使用的农兽药数(700多种)。按照日方现行规定,即使某种食品中含有未制定残留限量标准的农兽药,也可以在日本销售。日本 60 %左右农产品依靠进口,对于进口食品中可能含有的这部分农兽药的监管,目前尚处于失控状态。同时进口食品和农产品中农兽药超标事件以及日本国内发现的未登记农药的违法使用问题使消费者对本国食品的安全性产生了极度不信任感。为此,日本健康、劳动与福利部(MHLW)修订了食品卫生法,并根据修订案,开始对食品中农业化学品残留物引入所谓的“肯定列表制度”(Positve List System)。在新的“肯定列表”制度中,日方重新设定了734 种农药、兽药及饲料添加剂(其中农药 498 种) 的数万多个最大允许残留限量标准(即“暂定标准”);对尚不能确定具体“暂定标准”的农药、兽药及饲料添加剂,设定 0.01 ppm的“一律标准”,一旦食品中残留物含量超过此标准,将被禁止进口或流通。同时该制度还制定了“豁免物质”名单。“肯定列表制度”与日方现行制度有较大的差别。 日本厚生劳动省于 2005 年 6 月 21 日,通过WTO 正式向我国通报了农业化学品“肯定列表”制度及为实施该制度而制定的“残留限量标准”最终草案(通报号 G/SPS/N/JPN/145) 。日本有关部门日前表示,将在参考各方意见后于2005年11月前发布公告,并于 2006 年5 月 30 日起正式实施新食品卫生法“肯定列表”制度。我国对日出口的食品和农产品占我国出口总量的30 %左右,该制度一旦实行,将对我国贸易产生巨大影响。1  “肯定列表制度”的内容日本健康、劳动与福利部于 2003 年 5 月 30 日发布了《食品卫生法》修正案,根据修正案第 11 款第1 段,健康、劳动与福利部将制定食品中临时最大允许残留限量标准,也称为“暂定标准”;根据修正案第11 款第 3 段,将制定“一律标准”,在该标准水平下残留物不太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不利影响;制定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不利影响的物质的名单(豁免物质) 。日本健康、劳动与福利部分别于 2003 年 10月、2004 年 8 月公布了“临时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第一、二次草案,以及“统一限量标准”草案和“豁免物质”草案。在广泛征求国内外意见的基础上,2005年6 月 21 日,日本政府正式向各 WTO 成员通报了 “临时最大残留限量标准(暂定标准)”、“统一限量标准(一律标准)”以及“豁免物质”最终草案。在“肯定列表制度”生效以后,日本则禁止农用化学品超过一定水平且未制定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的食品流通。然而,日本目前根据日本食品卫生法制定的农用化学品的现有最大残留限量标准还不能充分地覆盖国际食品法典标准和农用化学品国内登记许可标准(WHL 标准),这将妨碍肯定列表制度的顺利实施。因此,日本参照国际食品法典标准,对于食品中还未制定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的农用化学品残留物,制定临时最大残留限量标准(不包括豁免物质),其中涉及农药的有 498 种,另有 34 种物质兼作农药和兽药,1 种兼作农药和饲料添加剂,涉及食品包括一般食品、加工食品和瓶装水。

  • 【云唐仪器】果蔬肉类检测仪可同时检测农药和兽药吗

    【云唐仪器】果蔬肉类检测仪可同时检测农药和兽药吗

    [img=,690,690]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4/02/202402270857433779_9714_5604214_3.jpg!w690x690.jpg[/img]  果蔬肉类检测仪是一种用于检测果蔬和肉类中农药和兽药残留的仪器。随着人们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关注度不断提高,果蔬肉类检测仪的应用也越来越广泛。然而,对于一些用户来说,他们可能会有这样的疑问:果蔬肉类检测仪可以同时检测农药和兽药吗?  一般来说,果蔬肉类检测仪是可以同时检测农药和兽药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种类的农药和兽药可能需要不同的检测方法,因此,在使用果蔬肉类检测仪时,需要根据具体的检测需求选择相应的检测方法。  此外,为了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使用果蔬肉类检测仪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正确采集样品。在采集样品时,需要选择具有代表性的样品,并且要保证样品的数量足够,以便进行准确的检测。  2. 正确使用仪器。使用果蔬肉类检测仪时,需要按照说明书的要求正确操作仪器,避免因操作不当导致检测结果不准确。  3. 及时校准仪器。为了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需要定期对果蔬肉类检测仪进行校准和维护。  4. 注意仪器的保存环境。果蔬肉类检测仪需要存放在干燥、通风良好、无阳光直射的地方,以免影响仪器的性能和检测结果。  总之,果蔬肉类检测仪可以同时检测农药和兽药残留,但需要注意使用方法和保养维护。只有正确使用果蔬肉类检测仪,才能获得准确的检测结果,保障食品安全。

  • 有在农药厂或兽药厂工作的童靴吗?

    有在农药厂或兽药厂工作的童靴吗? 请教几个问题,请举下手,我站短联系。主要是想知道农药或兽药的生产厂家有没有质检机构,主要检测项有哪些?主要使用什么仪器?

  • 农兽药残留检测仪使用领域

    农兽药残留检测仪使用领域

    [img=,690,690]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3/10/202310200952395782_3893_5604214_3.png!w690x690.jpg[/img]  农兽药残留检测仪是一种用于检测食品、农产品和环境样品中农药和兽药残留的仪器。它在以下领域有广泛的应用:  农业生产:农兽药残留检测仪被农民、农业生产者和种植者用于监测他们的农产品,以确保它们在采摘或收割后不含有害的农药残留物。  食品安全:食品生产和加工行业使用这些仪器来检测食品中的农药残留物。这有助于确保食品不会对消费者造成危害,同时也有助于合规监管。  环境监测:环境科学家和机构使用农兽药残留检测仪来监测土壤、水源和空气中的农兽药残留物,以了解它们对环境的潜在影响。  质量控制和合规性检测:食品生产和农业领域需要确保产品符合国家和国际法规和标准。这些检测仪器用于质量控制和合规性检测,以确保产品符合规定的残留物水平。  农药和兽药研究:科研机构和制药公司使用这些仪器来开展农药和兽药的研究,包括新农药和兽药的开发、效果评估和残留物分析。  总之,农兽药残留检测仪在确保食品安全、农产品质量、环境保护以及农药和兽药研究等多个领域都有重要的应用。它们有助于监测和控制有害物质的存在,以减少潜在的风险。

  • 【专题讨论】检测草甘膦及《日本厚生省食品中残留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检测方法》讨论

    最近收到Linasyau来信(检测草甘膦):“我依据《日本厚生省食品中残留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检测方法》上面的方法去做,没有做出来,请问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吗?标样衍生和流动相的ph值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呢?”关于检测草甘膦,我没有什么经验。因此在这里设立一个专题讨论,希望有经验的朋友来帮帮忙。另外,有些朋友也反映:依据《日本厚生省食品中残留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检测方法》上面的方法去做,有些项目检不出来。大家有碰到类似问题的,也欢迎来讨论。也许《日本厚生省食品中残留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检测方法》中有些细节没透露或者具体的实验条件不尽相同,造成实验的失败。希望有经验的朋友来这里传授传授心得体会。

  • 农兽药残留检测仪检测依据

    [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color=#05073b][size=18px]  农兽药残留检测仪检测依据,农兽药残留检测仪的检测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检测原理  生化反应与物理检测技术结合:农兽药残留检测仪的核心原理是利用抗原与抗体的特异性结合反应来检测样品中的农兽药残留。通过固相酶联免疫吸附法(ELISA)或类似的生化方法,使酶与抗体或抗原发生特异性结合反应,并在反应过程中产生特定的信号,如光信号或电信号,这些信号可以被仪器检测并转化为可读的数据。  光谱学原理:利用紫外可见光谱(UV-Vis)、红外光谱(IR)和拉曼光谱(Raman)等技术,通过测量样品对光的吸收、散射、发射等性质来研究和识别物质。  色谱学原理:常用的色谱技术包括[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Mp][color=#3333ff]气相色谱[/color][/url](GC)和[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5p][color=#3333ff]液相色谱[/color][/url](HPLC),通过分离样品中的化合物并测定其相对含量,实现农兽药残留的定性和定量分析。  质谱学原理:通过测量物质的质荷比(m/z)来研究其分子结构和组成,确定目标物质的分子量和结构。  二、检测方法  酶抑制法:基于农药对乙酰胆碱酯酶的抑制作用,通过测定酶的活性变化来检测农药残留。该方法具有快速、简便、低成本等优点,适用于现场快速检测。  免疫分析法:利用抗原和抗体的高度特异性反应,对待测样品中的农药进行定性或定量分析。该方法具有高灵敏度、高选择性、低成本等优点,适用于大量样品的快速筛选。  光学检测法:包括光谱法、荧光法、化学发光法等,通过对待测样品中农药分子在特定波长下的吸收、反射、散射等特性进行分析,实现对农药残留的定量或定性检测。  质谱法:基于质荷比对农兽药残留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具有高精度和高灵敏度。  三、检测标准  对于肉类新鲜度的农药残留标准,一般设定如下:  残留总量:通常设定为20毫克/千克。  允许残留物质:包括氯霉素、四环素、呋喃西林、红霉素、苯霉素、门冬氨酸、福尔马林、磺胺类等。  危害性农药残留:包括氯胺酮、卡那霉素、克洛硝腈、硝酸甘油等。  检测结果通常分为正常、轻微超标和严重超标三种,分别表示肉类新鲜度良好、不理想但可接受、差且需更换。  四、应用领域  农兽药残留检测仪广泛应用于农业、食品生产和出口业务等领域。农民可以使用这些仪器来监测他们的农产品,确保其达到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企业和加工厂也使用这些仪器来检查原材料和成品,以确保产品的安全性。此外,出口食品到国际市场的国家和生产商也需要进行农兽药残留检测,以满足国际贸易标准。  综上所述,农兽药残留检测仪的检测依据涵盖了检测原理、多种检测方法、明确的检测标准以及广泛的应用领域。这些依据确保了仪器能够准确、可靠地检测农产品中的农兽药残留,保障食品的质量和安全。[/size] [img=,690,690]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4/06/202406241316029523_7824_6098850_3.jpg!w690x690.jpg[/img][/color][/font]

  • 【资料】-欧盟对食品中农药残留标准的比较 zz

    欧盟对食品中农药残留标准的比较 欧盟对农药残余限量的基本指导思想是:对于谷物和包括水果、蔬菜的植物源产品,残留限量应该反映农药可获得对植物的有效保护的最小使用量,残留限量既要尽可能的低,又要使农药的毒力可以接受,特别要考虑保护环境,根据每日最大允许摄入量(ADI),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对于动物源食品,残留限量应反映动物消耗的被农药处理的谷物和植物源食品的用量,或直接使用的兽药的用量。所以,欧盟制订的农药最大残留限量(MRL)反映的是在被生产者认为是经过优良的农业措施生产出的产品中可检出的最高农药残留量。 由于欧盟限制了相当多的对人和生物有剧毒的农药在农业生产中使用,因而可允许使用的农药并不太多。而且每隔几年就要修订部分标准,比如,2000年6月22日欧盟发布了修订的农药最高残留限量规定,所订的限量越来越低。氰戊菊酯最高残留限量从原先规定 l0mg/kg,改为即0.lmg/ kg,比原标准严了100倍。甲氰菊酯 的MRL暂定0.02mg/kg。2000年的规定对有机磷农药最高残留限量大部分都定在0.lmg/kg,三唑磷最高残留限量暂定为 0.05mg/kg。此外,2000年的规定还增补了一些新农药,如噻嗪酮(优得乐)的最高残留限量暂定为0.02mg/kg,还增补了大量除草剂的残留限量内容。 仅过两年,欧洲联盟委员会又于2002年 7月16日发布了新的《动植物产品农药残留最高限量》,其中对一些农药在食品中的残余量做了修改和更为严格的要求,他们认为,制定农药的最大残留限量(MRL)应参考过去制的标准,同时也要根据最新的信息和数据加以调整。在没有被授权使用的领域,残留限量应符合分析的最低检出限制。2002年修改的四种农药林丹、五氯硝基苯、氯菊酯和对硫磷,它们在谷类食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分别为(mg/kg):林丹0.01,五氯硝基苯 (五氯硝基苯的总和,五氯苯氨被定为五氯硝基苯)0.02,氯菊酯 (异构体总和)0.05,对硫磷0.05。 而在水果中,这四种农药的限量标准分别为(mg/kg):0.01,0.02,0.05,0.05 在动物肉类中又分肉类、生产肉、下水中的脂肪等限制农药残余量,对林丹、五氯硝基苯和对硫磷三种农药的限量分别为(mg/kg):0.7,0.001,0.1 0.01,0.01,0.01 0.05, 0.05,0.05。在蔬菜中 (鲜的或未加工的,冻的或干的)林丹,五氯硝基苯,氯菊酯和对硫磷分别为0.01,0.02,0.05, 0.05。 此外,欧盟提出对进口的蜂蜜中的氯霉素含量不能超过0.1个 PPB,也就是说10吨里不能有1克氯霉素含量。此外,2000年4月28日欧盟发布了新欧盟指令2000/24/EC。该指令修改或增加了部分农药残留限量:杀螟丹的MRL值由20毫克/千克降至0.1毫克/千克 新增了乙滴涕、稗蓼灵、甲氧滴滴涕、枯草隆、氯杀螨、杀螨特、杀螨酯、燕麦灵、燕麦敌和乙酯杀螨醇等10种农药的MRL限量均为 0.1毫克/千克。到 2001年7月1日,欧盟对茶叶中规定要执行的农药残留限量已达 108项。(中国食品报2004/8/4)

  • 【讨论】过期的兽药标准物质如何处理?

    [B][color=#DC143C][size=4][font=楷体_GB2312]大家好!遇到一个棘手的问题,从事兽药残留和农药残留的朋友请问你们实验室过期的兽药和农药标准物质如何处理?有没有这方面的标准可参考?[/font][/size][/color][/B]

  • 食品与农产品农兽药残留检测

    时 间Time内 容Content09 : 40-10 : 00报告题目:食物安全有效控制技术思路与手段报告专家: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 储晓刚研究员10 : 00-10 : 20报告题目:蔬菜农药残留检查技术报告专家:中国农业大学 刘肃研究员10 : 20-10 : 40报告题目:LC-MS技术在农产品检测领域的最新应用报告专家:安捷伦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郭启雷博士10 : 40-11 : 00报告题目:如何正确选择并使用标准品,提高农残测量水平报告专家:英国政府化学家实验室LGC--Dr.E标准品技术专员 申杰11 : 00-11 : 20报告题目:赛默飞液质联用技术应用于食品与农产品分析最新进展报告专家:赛默飞世尔科技(中国)有限公司应用工程师 郑传奇11 : 20-11 : 40报告题目:磁性微粒子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技术及其在兽药残留高通量快速筛查中的应用报告专家:国家纳米药物工程研究中心主任 杨祥良教授11 : 40-12 : 00报告题目:纳米技术在农药残留分析及消除方面的应用报告专家:中国农业大学 马永强教授会议地点:北京国家会议中心大会时间:2015年6月17日-18日参会联系电话:010-82967508

  • 兽药残留检测比农药残留检测难在哪里?

    兽药残留的检测与农药残留的检测相比,含量更低、毒性当量更大、代谢物更多。在兽药残留检测过程中,通常造成检测结果“假阴性”和“假阳性”的出现。 “假阴性”是指明明样品中有某种兽药残留,但是我们的仪器就是检测不出来。或超标了,但由于定量不准,显示,不超标。这个主要的原因是方法检出限不够。可能是仪器本身性能的问题、或前处理的问题、还可能是分离方法、调谐的问题。还有一种“假阴性”是目标兽药发生了变化。例如:动物源食品的分割、运输、储存、烹饪过程中,残留的兽药可能分解、代谢、加合等,而这些分解、代谢物或转化物的毒性更强,我们再去按原化合物去检测,确又检测不出来了。  “假阳性”是指,如果检测结果显示某项化合物超出国标或相关规定的标准值(不合格,阳性),但实际上,检测出来的化合物,并不是规定的那个目标物,或这种化合物在该样品中的含量是在规定标准值以下的(合格,阴性),那么我们称这种错误的检测结果为“假阳性”。 这主要是由于在兽药残留检测中,色谱/质谱的检测原理有其局限性。例如:液相色谱/四极杆质谱分析方法中,质谱检测器区分认定某种化合物的依据是该化合物的母离子、两个子离子的质量/电荷比以及出峰的时间。而兽药残留基质复杂、代谢物繁多,表观异构体很多,这类物质的母离子甚至子离子的质量/电荷比是一样的,这样就造成四级杆质谱区分不出来,造成“假阳性”的出现。还有一种“假阳性”的出现是在分析仪器中的流动相、管路、前处理试剂或器材中残留目标检测物或其同分异构体。 所以,兽药残留的检测还需要在仪器开发上和监管方面做些努力呀!http://simg.instrument.com.cn/bbs/images/default/em09502.gif

  • 农兽药残留检测仪有哪些检测功能

    农兽药残留检测仪有哪些检测功能

    [size=16px]  农兽药残留检测仪有哪些检测功能  农兽药残留检测仪具有多种检测功能,可以检测食品中的农药和兽药残留。具体来说,它可以检测有机磷类、氨基甲酸酯类、有机氯类、拟除虫菊酯类等农药残留,以及抗生素类、磺胺类、激素类等兽药残留。  此外,农兽药残留检测仪还可以检测孔雀石绿、恩诺沙星、环丙沙星、沙拉沙星等兽药,以及五氯硝基苯、甲胺磷、乙酰甲胺磷等农药。这些药物都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影响,因此对其进行残留检测非常重要。  在使用农兽药残留检测仪时,需要遵循相应的操作步骤和标准。例如,根据仪器说明书进行试剂配制、样品处理和仪器操作等步骤,以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同时,需要注意仪器的维护和保养,以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寿命。  总之,农兽药残留检测仪是一种重要的食品安全检测设备,可以用于快速检测食品中的农药和兽药残留,保障人们的饮食安全。[img=,690,690]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3/11/202311240916157724_9392_6098850_3.jpg!w690x690.jpg[/img][/size]

  • 全自动农兽药残留检测仪可以同时检测果蔬、肉制品吗

    全自动农兽药残留检测仪可以同时检测果蔬、肉制品。以下是关于全自动农兽药残留检测仪的相关信息:  主要特点:  快速检测:能够在短时间内完成对样品中农兽药残留的分析,提高了检测效率。  多项指标检测:通常能够同时检测多种农兽药残留,包括不同类型的农药和兽药,全面评估样品的安全性。  简便操作:操作界面简单,即使没有专业技术背景的操作人员也能轻松进行检测,降低了使用门槛。  多样化样品适应性:适用于蔬菜、水果、肉品等多种农产品样品,具有广泛的应用范围。  应用领域:  在农产品质检领域,农兽药残留检测仪广泛用于蔬菜、水果、肉类等农产品的质量监测,确保其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检测项目:  农兽药残留检测仪具备多通道检测功能,可以同时检测有机磷、氨基甲酸酯类农药,瘦肉精激素类、抗生素残留类等多种项目。  主要检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蔬菜水果中的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病害肉诊断(如肉类新鲜度、组胺、挥发性盐基氮的检测),兽药残留检测(如抗生素类残留、瘦肉精激素类残留),以及水产品安全筛查(如孔雀石绿、氯霉素等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  设计特点:  设备一体化、便携式,方便现场和流动检测使用,无需复杂的操作步骤,提高了检测的灵活性和便捷性。  综上所述,全自动农兽药残留检测仪凭借其多项特点和功能,能够同时检测果蔬和肉制品中的农兽药残留,确保食品安全。

  • 兽残新手请教兽药残留标准品配置方法

    以前一直做农残,都是使用液体标液,逐级稀释为主,现在单位要开展兽药残留检测,GB/T 20759-2006中十六种磺胺类药物的标准溶液是用固体标准品配置还是液体的,大概了解了下好像用固体的多,也采购了固体标准品,想请教下配置方法或配置规程,谢谢啦!!

  • 全自动农兽药残留检测仪在各行业的应用

    全自动农兽药残留检测仪作为一款先进的检测设备,已经在蔬菜批发市场、超市、商场以及食药监等部门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它以其高效、精准的特点,为蔬菜和水果中的农药残留检测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  在蔬菜批发市场,每日数以万计的蔬菜流通其中,而农药残留问题一直是市场和消费者关注的焦点。全自动农兽药残留检测仪能够快速、准确地检测出蔬菜中的农药残留,为市场的安全监管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它还能够实时记录并上传检测数据,方便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数据分析和管理,确保蔬菜市场的安全稳定。  在超市和商场,全自动农兽药残留检测仪同样发挥着重要作用。超市和商场的蔬菜和水果品种繁多,质量参差不齐,农药残留问题同样不容忽视。全自动农兽药残留检测仪的应用,能够确保上架的蔬菜和水果符合安全标准,保障消费者的健康权益。同时,超市和商场也可以利用检测数据,优化进货渠道,提升商品质量,提升消费者的购物体验。  食药监部门作为食品安全监管的权威机构,全自动农兽药残留检测仪的应用更是不可或缺。它能够协助食药监部门对市场上的蔬菜和水果进行定期抽检,及时发现并处理农药残留超标问题,维护食品安全和消费者的权益。同时,全自动农兽药残留检测仪的精准数据还能够为政策制定提供有力支持,推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不断完善。  综上所述,全自动农兽药残留检测仪在蔬菜批发市场、超市、商场以及食药监等部门的应用,不仅提升了食品安全监管的效率和精准度,也为保障消费者的健康权益提供了有力保障。[align=center]  [img=,690,690]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4/06/202406131419129360_6271_5604214_3.jpg!w690x690.jpg[/img][/align]

  • 【求助】农药标准品

    现在有个比较棘手的问题,之前我们用的标准品是日本关东化学农药混合标准品。现在在中国购买不到了。混合农药品种大约有100多种。请问我应该怎样找替代品啊?

  • 农兽药残留检测仪检测依据是什么

    [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color=#05073b][size=18px]  农兽药残留检测仪检测依据是什么,农兽药残留检测仪的检测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检测原理:  主要基于生化反应和物理检测技术的结合。核心原理是利用抗原与抗体的特异性结合反应来检测样品中的农兽药残留。  仪器会先对待测样品进行一系列的前处理,然后通过固相酶联免疫吸附法(ELISA)或类似的生化方法,使酶与抗体或抗原发生特异性结合反应。  在反应过程中,会产生特定的信号,如光信号或电信号,这些信号可以被仪器检测并转化为可读的数据。  具体检测方法:  酶抑制法:基于农药对乙酰胆碱酯酶的抑制作用,通过测定酶的活性变化来检测农药残留。这种方法具有快速、简便、低成本等优点,适用于现场快速检测。  免疫分析法:利用抗原和抗体的高度特异性反应,对待测样品中的农药进行定性或定量分析。这种方法具有高灵敏度、高选择性、低成本等优点,适用于大量样品的快速筛选。  光学检测法:包括光谱法、荧光法、化学发光法等,这些方法通过对待测样品中农药分子在特定波长下的吸收、反射、散射等特性进行分析,实现对农药残留的定量或定性检测。  质谱法:基于质荷比对农兽药残留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具有高精度和高灵敏度。  检测标准:  残留总量:通常设定为20毫克/千克(但这一数值可能因具体国家或地区的法规而有所不同)。  允许残留物质:包括氯霉素、四环素、呋喃西林、红霉素、苯霉素、门冬氨酸、福尔马林、磺胺类等。  危害性农药残留:包括氯胺酮、卡那霉素、克洛硝腈、硝酸甘油等。  检测结果:  通常分为正常、轻微超标和严重超标三种,分别表示肉类新鲜度良好、不理想但可接受、差且需更换。  应用领域:  农兽药残留检测仪广泛应用于农业、食品生产和出口业务等领域。农民可以使用这些仪器来监测他们的农产品,确保其达到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企业和加工厂也使用这些仪器来检查原材料和成品,以确保产品的安全性。此外,出口食品到国际市场的国家和生产商也需要进行农兽药残留检测,以满足国际贸易标准。  综上所述,农兽药残留检测仪的检测依据涵盖了检测原理、多种检测方法、明确的检测标准以及广泛的应用领域。这些依据确保了仪器能够准确、可靠地检测农产品中的农兽药残留,保障食品的质量和安全。[img=,690,690]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4/07/202407011053018916_6702_6098850_3.jpg!w690x690.jpg[/img][/size][/color][/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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