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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氮循环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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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氮循环监测相关的资讯

  • 案例分享丨复旦大学聂明团队在土壤碳循环方面取得新进展
    近日,复旦大学生科院聂明团队在全球变化生态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进展。相关成果以“Rising temperature may trigger deep soil carbon loss across forest ecosystems”为题发表于Advanced Science 杂志。 因大气CO2浓度升高引起的全球变暖问题是21世纪人类社会所面临的最严峻挑战之一。全球土壤有机碳库储量约是大气碳库的三倍,因此通过土壤有机碳分解释放的CO2对大气CO2浓度有着重要的影响,进而改变区域乃至全球气候。土壤有机碳的分解强度受到温度的调控,其对温度的敏感性被认为是决定未来气候变化态势的关键因素之一,也是陆地气候预测模型的关键假设与重要参数。底层土壤储藏着与表层土壤相当的有机碳,然而以往研究主要集中于表层土壤,对底层土壤碳分解的温度敏感性还知之甚少,这直接制约了对未来气候变化态势的判断。 为此,该研究团队选取我国90个典型森林生态系统(图1),涉及热带雨林、亚热带森林、暖温带森林、寒温带森林与北方森林。每个森林中分6个土层采集了1米深度的土壤,探究土壤有机碳分解温度敏感性随土壤剖面变化的一般性规律及其调控机制。 图1 中国森林90个典型土壤剖面采样点空间分布图。 研究发现,随着土壤深度的增加,有机碳分解的温度敏感性随之增大,表明底层土壤碳分解对全球变暖的响应更为敏感(图2a)。此外,表层土壤碳分解温度敏感性主要受气候因子调控,而底层土壤主要受气候因子和碳质量的共同调控(图2b)。 图2 土壤有机碳分解温度敏感性(Q10)随土壤深度增加而增大(a)及不同因子对Q10调控作用的相对贡献随土壤深度的变化(b)。 该研究还发现,忽视土壤有机碳分解温度敏感性沿土壤剖面的变异,会极大低估土壤释放的CO2量(图3),强调急需将这一特征纳入到陆地气候预测模型中以提高预测精度。 图3 与多层模型(six-layer model;使用剖面变异的温度敏感性Q10值)相比,单层模型(single-layer model;将表层0–10 cm土壤的Q10值应用于整个土壤剖面)会低估本世纪末温度升高3°C时土壤碳排放,即高估土壤相对碳库(relative SOC stock)。 论文链接:https://onlinelibrary.wiley.com/doi/10.1002/advs.202001242 从聂明老师团队的研究中发现,土壤有机质分解的温度敏感性(Q10)不仅是生态学和土壤学研究的核心科学问题之一,也是全球变化生态学研究的热点领域。国内外学者对Q10的影响因素或机制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研究工作,并有不少相关的综述或展望。 在该项研究中,聂明老师团队运用的测定方法是连续变温培养+气相色谱手动测量,而今天要为大家介绍的是一种更快的连续变温培养+连续自动测试新模式。 长期以来,室内培养研究的方法经历了几次技术更新。最早是用碱液吸收法+气相色谱来进行(CDM模式),该方法无法变温,测试点少,并且需要人工操作;之后经过技术改进,可以变温培养,仍然采用气相色谱设备检测(VDM模式),该方法仍然存在取样点少,人工操作不方便,无法大量样点试验等问题。 鉴于培养和测定模式对实验研究的重要性,北京普瑞亿科科技有限公司和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何念鹏研究团队合作研发了PRI-8800全自动变温土壤培养温室气体(同位素)分析系统,并发展了Q10研究的连续变温培养+连续自动测试的新模式。3种模式的示意图见【图1】,各自的特点、优缺点见【表1】。图1:3种模式示意表1:3种模式的特点VCM模式实验过程 150mL样品瓶(PRI-8800样品瓶)中填装40g土壤样品,向其中混入10g石英砂,防止土壤板结,调整含水量至60%(WHC),放置在样品盘上。土壤样本在25°C下预培养7天,排除微生物活动干扰。分别在第1天、5天、8天、15天、22天和26天的时候,使用PRI-8800全自动变温控制土壤通量系统(PRI-ECO,中国)测量每个样品瓶中SOM分解速率(Rs)。该系统允许连续改变培养温度并在高频下测量Rs。测样时,每个样品需在一个设定温度恒温稳定至少30分钟,然后在12小时的测量周期内测量36次(75s一个样品)。PRI-8800每秒钟记录一次CO2浓度,同步记录土壤温度,以提供准确的Rs和土壤温度配对数据。采用称重法监测土壤水分。最后,使用经典指数方程计算Q10值,每个方法的R2和P值。所用设备 点击图片查看详情 PRI-8800即可对接温室气体分析仪,又可对接碳氮同位素分析仪。稳定同位素技术具有示踪、整合和指示等多项功能和检测快速、结果准确等特点,δ13C、δ15N同位素技术被广泛用于土壤碳氮循环研究,也成为探讨土壤中有机组分来源和转化动态的有效手段,利用δ13C同位素可区分土壤呼吸的不同成分,指示碳的来源和周转途径;δ15N用于土壤氮素转换等的研究。可灵活对接不同分析仪(同位素分析仪、气体浓度分析仪等);标配16位样品盘,也可选配4位或9位样品盘;自动化程度高,无人值守,24h不间断工作;可方便拆卸土壤瓶固定装置,实现在线置换土壤瓶;全自动控温系统(-20~80 ℃),控温精度优于0.1 ℃;土壤温度传感器探针可频繁自动插入土壤瓶中,准确测量土壤温度;高效的气体循环气路——双回路气路设计,可根据需要对CO2浓度进行预处理,调控系统内的起始CO2浓度(避免过高CO2浓度的抑制效应);高效的气路设计,缩短响应时间;可灵活设定的标定系统,保障测量数据的准确性;友好的软件界面,可根据具体实验需要设定参数及数据存储等功能;全自动日变化温度模拟功能。参考文献: Robinson J M , T. A. O’Neill, Ryburn J , et al. Rapid laboratory measurement of the temperature dependence of soil respiration and application to changes in three diverse soils through the year[J]. Biogeochemistry, 2017, 133(3):101-112.Liu Y, He NP*, Xu L, Tian J, Gao Y, Zheng S, Wang Q, Wen XF, Xu XL, Yakov K. A new incubation and measurement approach to estimate the temperature response of soil organic matter decomposition[J]. Soil Biology & Biochemistry, 2019, 138, 107596何念鹏, 刘远, 徐丽, et al. 土壤有机质分解的温度敏感性:培养与测定模式[J]. 生态学报, 2018, 38(11).
  • 土壤监测有“谱” | 谱育科技亮相“宁夏环境土壤监测技术大会”
    21年7月9日,宁夏化学分析测试协会主办的宁夏环境土壤监测技术大会在宁夏银川隆重召开,来自土壤监测研究领域、各地环境监测机构、高等院校等200余名专家代表前往赴会。谱育科技受邀参会,跟与会代表一起探讨我国土壤环境监测的技术要点,帮助提升土壤环境监测领域技术能力和水平,助力早日打赢“净土保卫战”。EXPEC在本次大会上,谱育科技向现场嘉宾为展示了全方位、专业化的土壤污染防治整体解决方案及产品应用,可有效解决我国土壤治理所面临的实际问题,推进我国区域和城市土壤污染科学防控进程。在展会现场,专家代表等前来交流洽谈。 谱育科技 土壤污染防治整体解决方案 自“土十条”实施以来,国家对土壤保护和土壤修复的工作日益重视,确定了2050年实现土壤环境全面改善、生态系统良性循环的宏伟目标。谱育科技基于全面的质谱、色谱、光谱等核心分析检测技术,提供配置了无机元素检测、有机污染物检测、前处理设备等土壤监测设备的全套土壤检测解决方案,结合国内实战经验丰富的移动实验室,满足土壤样品的现场快速筛查与检测需求。SUPEC 7000 ICP-MS谱育科技SUPEC 7000 ICP-MS,各性能指标已达到国际主流ICP-MS水平,具有优异的基质耐受性、成熟与稳定的配置,可有效开展土壤中重金属元素的分析。EXPEC 5210 LC-MS/MS谱育科技EXPEC 5210 LC-MS/MS可用于分析土壤中POPs等有机化合物,设备搭配ULC 510型超高压液相色谱系统,采用E-Spray双正交电喷雾离子源技术,对土壤样品具有更佳的离子产率和抗基体能力;全中文的操作界面,分析人员可快速上手。EXPEC 5230 GC-MS/MSGC-MS/MS用于分析土壤中VOC、SVOC、除草剂等有机化合物。谱育科技EXPEC 5230 GC-MS/MS 具有独特的90°偏转EI离子源,具有更出色的灵敏度和优异的稳定性,有效应对土壤的复杂基质,抗污染效果好。EXPEC 790S超级微波消解仪谱育科技EXPEC 790S 超级微波化学工作站(单腔体)采用全新一代超级微波技术,增加了全自动密闭、高温高压、急速水冷等技术,提升微波消解效率及操作便捷性,相比于传统的土壤消解法,具有更高的准确性,且省时省力。土壤有机前处理设备土壤中有机氯农药、多氯联苯、酚类化合物等有机物的检测,常常需提取、净化、浓缩等前处理。谱育科技可提供EXPEC 510、EXPEC 520、EXPEC 550和EXPEC 570组成的整套有机前处理设备。该系列的产品具有操作简单,仪器性能稳定,自动化程度高等特点,满足土壤检测要求的同时,也给广大用户带来了更好的使用体验。在土壤污染防治方面,谱育科技承担了多项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成果转化,未来也将继续聚焦土壤监测领域的创新产品研发和应用,以实现高精度、快响应、多元素的土壤检测,为生态环境保护事业提供专业技术创新的力量。
  • 如何快速现场检测土壤中的硝酸盐氮?
    从一颗种子到成熟的农作物,植物所依赖的不仅仅是阳光的能量,还需要土壤中的营养。跟磷酸盐一样,硝酸盐也是土壤营养的主要成分之一。但过量硝酸盐也会影响农业生产效果,因此,检测土壤中的硝酸盐含量对农业种植业显得尤为重要。 传统的定量检测方法通常都要经过复杂的前处理操作来净化土壤样品,测试流程长、耗时久。采用反射仪结合维生素C测试条的反射法,则可以大大缩短分析时间、简化分析步骤、提高分析效率。 默克RQflex20是一款体积小巧的便携式反射仪,含电池重量也不过253g,非常适合现场检测。有了它,搞科研的小伙伴们再也不用担心要从田间背土回实验室了,现场走一圈,检测数据轻松到手!https://www.sigmaaldrich.cn/CN/zh/products/analytical-chemistry/photometry-and-rapid-chemical-testing/test-strips-papers-and-readers RQ20反射仪的产品创新使用简单直观的中文导航式菜单,仪器上显示每一步操作步骤的图示,操作更加简单。方便携带体积小巧的移动实验室,可直接在现场进行关键性指标的分析测试并快速获取定量结果。结果可靠每盒RQ专用测试条包装内带批次校准的的条形码,准确度可达到测试条测试范围中间量程的±10%以内。应用广泛生产线消毒、清洗的主要应用:消毒剂中有效活性成分分析,清洗后消毒剂残留检测等。食品饮料生产过程和质量控制:食品添加剂添加量的监控,原料、成份等分析等。
  • 【干货】土壤监测技术—土壤采样如何减少误差?
    随着《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土十条”)的发布,很多业内人士分析认为,未来5年我国的土壤检测市场潜力巨大,可高达520亿元。  土壤污染实际状况的把握和风险管控的前提是采样的代表性和检测的准确性。但是笔者在考察中发现,实际操作时,土壤采样的代表性、采样密度以及检测准确性等有时却成为土壤检测的技术瓶颈。  事实上,土壤本身是个高度不均匀的介质,采样误差远远大于分析误差。  有研究对1亩地这样一个土体性质变化不大的地块随机选取9 个样点,分别采集9 个土样,分析土壤有效磷含量。结果发现样品间的方差是平行样的6倍,是仪器读数重复的73倍,足见采样误差比起仪器分析误差大得多。  同样,另一个案例对一个长40米宽32米的田块进行8米×8米的网格采样,对所采的20个样品分析全氮发现,采样误差远远大于分析误差。  因此土壤污染研究中的采样问题可能成为时下土壤检测行业的瓶颈。为此我们有必要说说土壤采样如何减少误差这一问题。  土壤是个开放体系。在生态系统中,土壤位于水圈、大气圈、岩石圈和生物圈的核心圈。土壤圈本身是个开放体系,和4个圈层存在着物质和能量的交换。大气圈和水圈的污染物质一部分会进入土壤,造成土壤污染。  根据进入途径的不同,重金属等污染物在空间分布上有着很大的差别。对于通过点源如冶炼厂的污染排放进入土壤的污染物,其以污染点为中心分布,同时,污染物的空间分布还受常年主导风向的影响显著,点源的影响范围和程度受到点源的排放量、烟囱高度、地形、气象条件的影响。  对于水源污染,一般呈现沿着河流两岸污染的线型分布特征,且受地形影响很大。由于土壤具有较大的吸附性能,进入稻田后,重金属在田块中非常不均匀。据日本科学家研究,一个54米长的田块中,镉、锌、铅等元素的浓度可以相差一倍,镉分别是2.02毫克/千克和1.04毫克/千克,铜分别是348毫克/千克~168毫克/千克,锌分别是101毫克/千克~53.1毫克/千克 且田块左右两侧数值也不尽相同。  而在我国台湾地区的研究中,一个50米的田块进水口的镉浓度可以高达7.0毫克/千克,而出水口可以低到0.2毫克/千克,相差高达35倍。如果没有多点采样,容易对田块的污染状况造成误判。  在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要素中,唯有土壤是最不均匀的介质。土壤是一个多相的疏松多孔体系,同时也是一个胶体体系、化学体系、生物体系,还是一个氧化还原体系。  所以污染物进入土壤后会发生各种各样的物理、化学和生物学过程而重新分布。固然到达土壤表面的污染物主要分布于土壤的表面,但重金属主要是被黏土矿物部分吸附,因此其之后的分布则受到黏土矿物分布的影响。  有研究测定土壤表层0~15厘米的土壤镉含量为5.0毫克/千克,但如果分离出其黏土部分,测定到的镉含量则高达18毫克/千克。由于土壤中镉主要吸附在其中的黏粒上,所以采集土样时主要土壤质地的差异将带来显著的影响。  因此,在耕作过程中,土壤颗粒的再分布容易造成土壤重金属的分异。有日本科学家研究表明,在进行犁耙田后,由于土壤黏粒的上浮以及随后其沉淀于土壤表层,水田表层3厘米土层的重金属含量可以比其下的土层高出一倍以上。所以采样时务必上下均匀取样,否则容易带来误差。  在进行重金属分析的采样过程中,除了避免采样工具和器具带入的污染外,必须确定采样方式(蛇形、对角线、梅花点等),进行多点采样(通常5点或以上)、采集混合样 单点采样则必须是上下均匀采样。  而对其他有机污染物的采样,考虑到污染物的性质(挥发性、光分解等),更应该采取各种相对应的采样对策,以确保采样带来的误差降到最小。
  • 海洋、土壤微塑料专场今日顺利召开!大气微塑料监测专场明早继续
    新兴污染物微塑料广泛分布于水体、陆地和大气环境中。4月27日上午9:00,仪器信息网、上海市海洋湖沼学会、华东师范大学塑料循环与创新研究院联合主办的“ 微塑料检测与分析网络研讨会”于线上顺利开幕!共计700余名听众参会,现场互动氛围热烈。上午的海洋微塑料监测方法的标准化及风险评估专场,南京大学张彦旭教授分享报告题为《全球海洋微塑料的源与汇:三维传输模型视角》;生态环境部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张微微副研究员分享报告题为《海洋微塑料标准化监测技术方法研究进展》;安捷伦科技(中国)有限公司张晓丹工程师分享报告题为《安捷伦 8700 LDIR 激光红外成像水中微塑料测试分析整体解决方案》;珀金埃尔默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查珊珊工程师分享报告题为《Perkinelmer微塑料检测分析方案》;中国科学院烟台海岸带研究所王清研究员分享报告题为《黄渤海微塑料污染及其生态效应》;中科院南海海洋研究所徐向荣研究员分享报告题为《海洋微塑料的生态效应研究进展及展望》。在下午的陆地土壤环境微-纳塑料的分析方法及有害添加物的检测专场,华东师范大学何德富教授分享报告题为《农田土壤微塑料污染及其环境风险研究进展》;浙江工业大学潘响亮教授分享报告题为《微纳塑料检测分析中的那些“坑”》;QUANTUM量子科学仪器贸易(北京)有限公司赵经鹏经理分享报告题为《亚微米分辨红外-拉曼同步测量系统在微塑料中的应用研究》;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涂晨副研究员分享报告题为《微塑料表面生物膜的结构与功能研究方法》;复旦大学张立武教授分享报告题为《基于表面增强拉曼光谱的纳米塑料检测》。微塑料在淡水、海洋和土壤介质中的迁移转化研究等备受科研界关注,各项优秀成果层出不穷,与之相对的是,对大气中微塑料的研究相对较少。大气中的微塑料研究起步较晚,但其潜在生态环境影响的范围更广,鉴于空气对人类生存的重要性,今后该领域的研究必然会逐渐增多。有研究表明,大气微塑料已分布于全球大气中,其分布特征与室内外环境、下垫面类型和污染扩散等环境因素相关。大气环境中微塑料主要来源于塑料制品的生产、使用和回收过程,少量来源于陆地和海洋中积累的微塑料。值得关注的是,新冠疫情中口罩的使用可能加重了大气中的微塑料污染。微塑料在大气环境中可发生悬浮、沉降和扩散等迁移,这种迁移同时受到微塑料形态、风力、风向和降水等因素的影响。2023年4月28日上午9:30,由仪器信息网、上海市海洋湖沼学会、华东师范大学塑料循环与创新研究院联合主办的微塑料检测与分析网络研讨会大气微塑料的监测及健康风险专场将于线上召开!报名速戳》》》https://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s/microplastic230427/专家阵容如下:李道季 华东师范大学 教授《海洋大气微塑料入海通量:问题与挑战》李道季,博士,华东师范大学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华东师范大学塑料循环与创新研究院院长(海洋塑料研究中心主任),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他目前还担任上海市海洋湖沼学会理事长、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委员、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海洋科学委员会(UNESCO-IOC)海洋塑料垃圾和微塑料区域培训和研究中心主任、联合国环境署(UNEP)海洋垃圾和微塑料科学咨询委员会委员、联合国海洋环境科学问题联合专家组(GESAMP)WG38和WG40成员等职务。龙鑫 中科院重庆绿色智能技术研究院 副研究员《东亚陆地-海洋微塑料大气传输的数值模拟研究》龙鑫,中国科学院大学环境科学理学博士,现任中国科学院重庆绿色智能研究院作副研究员。主要从事大气环境数值模拟研究,发表研究论文30余篇,先后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深圳市科创委面上项目、全球变化与中国绿色发展协同中心青年人才交叉项目等竞争性项目。2019年被认定为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后备级)。胡辉 应用工程师 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PY-TD-GCMS技术应用于微塑料中典型污染物分析》胡辉,应用工程师,从事色谱质谱工作10余年,擅长于环境、食品安全和电子电气等领域。刘凯 华东师范大学 博士后《城市冠层及海气边界层大气微塑料赋存观测》刘凯,华东师范大学河口海岸国家重点实验室在站博士后/助理研究员,主要从事微塑料陆海传输过程机制及其生态环境效应方面研究。近年来,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上海市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启明星培育“扬帆专项”、博士后面上项目和上海市博士后日常经费资助下,开展了陆海界面及海气边界层大气微塑料观测及大洋微塑料沉降模式方面的研究。报名速戳》》》https://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s/microplastic230427/
  • 土壤养分检测仪厂家-土壤养分检测仪厂家
    土壤养分检测仪厂家-土壤养分检测仪厂家 Manufacturer of soil nutrient detector - manufacturer of soil nutrient detector土壤养分检测仪 施肥是根据土壤中的养分状况来决定的,土壤中的养分包含很多种,既有人们熟悉的氮磷钾元素,又存在着钙、镁、硫、铁、锰、硼、锌、铜、氯等微量元素,这些元素为我们的作物生长提供了足够的需要,但是随着土壤一系列问题的出现,比如酸化、盐渍化等,这些因素导致我们的土壤养分供给不足,无法满足农业生产的要求,这就要求我们及时改变现状。土壤养分速测仪检测项目:1、土壤养分:●全氮、全磷、全钾、铵态氮、硝态氮、碱解氮、速效磷、速效钾、有机质、pH值、水份、盐分等; ●中微量元素:钙、镁、硫、铁、锰、硼、锌、铜、氯、硅等。2、肥料养分:●单质化肥中的氮素、磷素、钾素、尿素氮素、缩二脲测定;●复(混)合肥及尿素中的全氮、全磷、全钾; ●有机肥中全氮、全磷、全钾、硝态氮、速效磷、速效钾、有机质,●肥料中水溶性腐植酸、游离腐殖酸、总腐殖酸测定;●有机肥及微肥中微量元素(钙、镁、硫、铁、锰、硼、锌、铜、氯、硅)测定等。3、植株养分:●植株中的氮素、磷素、钾素;钙、镁、硫、铁、锰、硼、锌、铜、氯、硅等项。4、植物养分:●硝态氮、速效磷、速效钾以及作物中的微量元素等。5、土壤、肥料重金属:●铅、铬、镉、砷、汞等重金属。土壤养分速测仪特点:★全国《机箱/药剂一体式铝合金机箱》专利设计,便于携带、坚固耐用,配套成品药剂。★微电脑控制,数字化线路、程序化设计,液晶显示,交直流两用,可野外流动测试,程度降低操作者的失误和劳动强度。★分辨率:0.001,触摸式按键,内置热敏打印机,可打印测试结果。★全项目土壤肥料养分检测仪可检测土壤及化肥、有机肥(含叶面肥、水溶肥、喷施肥等)、植株中的速效氮、速效磷、有效钾、全氮、全磷、全钾、有机质、酸碱度,钙、镁、硫、铁、锰、硼、锌、铜、氯、硅等各种中微量元素以及铅、铬、镉、汞、砷等各种重金属含量。★采用高亮LED灯光源、双拨轮滤光式处理技术,保证光源波长稳定, 硅半导体作为信号接收系统, 寿命长达10万小时级别。光源稳定,重现性好,准确度高。★比色槽部分采用单通道设计,无机械位移及磨损,光路测试定位精确,保证测定结果精度。★配套专家施肥系统数据,可对百余种全国农业、果树、 经济作物的目标产量科学计算推荐施肥量。★采用自主发明专利分析方法,保证检测结果达到国标要求。
  • 检测土壤质量,土壤养分检测仪引导合理施肥
    土壤养分检测仪在农业领域中发挥着关键的作用,通过检测土壤的养分含量,为合理施肥提供科学依据。以下是土壤养分检测仪在检测土壤质量和引导合理施肥方面的应用和优势:了解土壤养分检测仪产品详情→https://www.instrument.com.cn/netshow/SH116147/C541962.htm应用领域农田管理:用于农田土壤的养分测定,帮助农民了解土壤中各种养分的含量,以实现科学合理的施肥。农业科研:用于农业科研机构对土壤质量的研究,为制定合理的土壤管理策略提供数据支持。农业咨询:农业专业人员可以利用土壤养分检测仪为农民提供合理的施肥建议,以提高农作物产量和质量。优势和特点移动实验室:土壤养分检测仪具备携带方便的特点,可以在农田、实验室以及野外环境中进行即时测试,提供移动的土壤实验室。实时鉴别:通过实时检测,能够准确鉴别土壤中的各种养分含量,包括氮、磷、钾等,实现对土壤养分的实时监测。精准施肥:通过检测结果,为农民和农业从业者提供有针对性的施肥建议,确保农田中各类作物得到合理的养分供应。数据上传和分析:土壤养分检测仪通常具有数据上传功能,可将检测结果上传至云端或专业软件进行分析,实现对土壤质量的长短期动态监测。节省成本:相较于传统的土壤检测方法,土壤养分检测仪具有更高的效率,可避免繁琐的实验室操作,从而降低检测成本。通过引导合理施肥,土壤养分检测仪有助于提高土地的可持续利用率,增强农业生产的效益,同时促进环境友好的农业实践。
  • 263万!福建省南平环境监测中心站采购全自动土壤样品制备系统等土壤专项仪器
    近日,财政部发布土壤专项仪器设备采购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潜在投标人应在2022-06-13 08: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项目详情如下:采购单位:福建省南平环境监测中心站 项目编号:[350700]HJGCZJ[GK]2022001项目名称:福建省南平环境监测中心站福建省南平环境监测中心站土壤专项仪器设备采购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2639000元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2639000元投标保证金:26390元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品目号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允许进口品目预算(元)1-1A032405-环保监测设备环保监测设备1(批)否2639000采购仪器详情: 台式pH计HJ962-2018、台式电位计(配置要求:台式主机一台,ORP电极一支,电源适配器,支架,操作手册,校准缓冲溶液一套)、恒温油浴锅、恒温水浴锅、玛瑙研磨机、微波消解仪(原子荧光、原子吸收、ICP-MS等制备样品)、数控电热板、全自动索式提取仪、氮吹仪、全自动型GPC凝胶净化系统、冷冻干燥机、超声波清洗机、高通量真空平行浓缩仪(配置要求:1 真空浓缩主机 1台;2 全透明水浴模块 1套;3 加热振荡模块 1套;4触摸屏控制系统 1套;5冷凝回收系统 1套;6 真空泵及控制器 1套;7 冷却循环系统 1套; 8 48位样品架 1套;9 60ml收集瓶(100个/包)1套)、全自动土壤样品制备系统(核心产品)。为全面掌握我国土壤资源情况,国务院决定自2022年起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当前,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要求,根据《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农建发〔2022〕1号)确定的全国统一技术路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等均在有序组织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实验室筛选工作。以下为第三次土壤普查理化性状检测主要仪器设备清单,供土壤检测实验室建设和仪器采购提供参考:类别名称制样设备视频监控设备研磨设备 筛分设备 称样设备百分之一电子天平 万分之一电子天平 物理指标测定仪器设备颗粒分析自控吸液仪或土壤颗粒分析吸管仪或土壤比重计直径 20cm,高 5cm,孔径为 10mm、7mm、5mm、3mm、1mm、0.5mm、0.25mm 的土壤筛组和孔径为 5mm、3mm、2mm、1mm、0.5mm、0.25mm 的土壤筛组样品前处理设备微波消解仪 可控温电热消解仪 恒温油浴箱 恒温振荡器 马弗炉 铂金坩埚 (30mL)化学性质及重金属检测仪器定氮仪 酸度计 电导率仪 分光光度计 火焰光度计 原子荧光光谱仪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
  • 从《土十条》看土壤检测,原来如此!
    《土十条》是国务院日前发布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称,本文着重谈一下《土十条》涉及的检测问题。“土十条”将带来哪些变化?土十条定下了到本世纪中叶,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的目标: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土十条”将推动土壤检测业高速增长此次土十条提出,计划2017年底前建成国控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2020年底前,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所有县(市、区)全覆盖。2017年前建立国控网络、2020年下沉至市区全覆盖,将有效提升土环境质量壤监测需求。根据环保部负责人答记者问,截至2015年12月,全国已设立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国控点31367个,2016年拟继续增加7000个风险点,占已建成网点的22.32%。我们认为,未来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数量有望迎来高速增长。由于土壤流动性较差且污染物成分复杂,我们认为,土壤监测网点较大概率将依赖基于实验室的取样检测为主,而非连续在线监测设备,环境检测企业有望受益。土十条”将形成8-10万亿环保市场环保部解读称,随着“土十条”的发布实施,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产业链将逐步覆盖土壤环境调查、分析测试、风险评估、治理与修复工程设计和施工等环节,形成一批专业化的土壤修复企业。在优化经济发展方面,实施“土十条”,预计可拉动GDP增长约2.7万亿元,可新增就业人口200万人以上。到2020年,预计可带动环保产业新增产值约4500亿元。环保部总工程师刘华表示,预计未来几年将形成8-10万亿元的环境保护的市场规模。以水十条为例,从正式发布实施后5个月时间,环保部测算,投资直接用于购买环保产品和服务的金额将达到13926亿元,间接带动环保产业产值增加4856亿元。相比于大气和水,土壤污染治理的难度更大,更为复杂,检测的投入也将更大。土十条”带来的土壤检测机会环境检测服务需求贯穿土壤污染防治始终,初期基础性工作中,对土壤污染状况以及污染地块分布调查将涉及到环境检测工作,在此后风险评估筛查,对修复效果评估中,也均涉及环境检测业务。此次土十条强调,为保证修复目标落实,各省(区、市)要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进行综合评估,另外也提出,放开服务性监测市场,鼓励社会机构参与土壤环境监测评估等活动。我们认为,环境检测,尤其是委托第三方的环境检测未来将受益。土十条”土壤检测标准“土十条”明确要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建立健全法规标准体系。我国现行土壤质量标准和检测标准(详见:http://www.anytesting.com/news/81378.html复制到浏览器中打开)当然无法满足要求,“土十条”明确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完成土壤污染防治法起草工作。适时修订污染防治、城乡规划、土地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增加土壤污染防治有关内容。2016年底前,完成农药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发布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2017年底前,出台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等部门规章。到2020年,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规体系基本建立。各地可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土壤污染防治地方性法规。2017年底前,发布农用地、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完成土壤环境监测、调查评估、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等技术规范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制修订工作;修订肥料、饲料、灌溉用水中有毒有害物质限量和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等标准,进一步严格污染物控制要求;修订农膜标准,提高厚度要求,研究制定可降解农膜标准;修订农药包装标准,增加防止农药包装废弃物污染土壤的要求。适时修订污染物排放标准,进一步明确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完善土壤中污染物分析测试方法,研制土壤环境标准样品。各地可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地方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土十条”重点检测项目1、重点监测土壤中镉、汞、砷、铅、铬等重金属2、重点监测多环芳烃、石油烃等有机污染物3、重点监管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开采、石油加工、化工、焦 化、电镀、制革等行业4、重点监管产粮(油)大县、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等区域。
  • 土壤监测再迎政策红利 农业部印发“土十条”实施意见
    “土十条”发布后,土壤监测行业迎来了发展的春天,虽然一说起土壤监测和土壤污染,大家首先关注的是环保部门的态度。但是作为我国农业生产的主管部门,农业部对土壤以及土壤污染的关注也由来已久。近日,农业部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对“土十条”中规定的农业部门任务进行了细化。  其中很重要的一项工作是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调查监测与类别划分,主要包括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完善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和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  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农业部还强调,推动有关部门和地方加强农田灌溉水检测与净化治理,确保水源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严禁未经达标处理的工业和城市污水直接灌溉农田。  值得注意的是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的推广,农业部规定看具体时间和推广力度,到 2020年,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90% 以上。  文件全文:农业部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畜牧、兽医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切实加强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逐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农业部  2017年3月6日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一)总体要求。统筹粮食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农产品产地环境安全,以耕地为重点,以实现农产品安全生产为核心目标,以南方酸性土水稻种植区和典型工矿企业周边农区、污水灌区、大中城市郊区、高集约化蔬菜基地、地质元素高背景区等土壤污染高风险地区为重点区域,按照“分类施策、农用优先,预防为主、治用结合”的原则,从防、控、治关键环节入手,强化监测评价,突出风险管控,实施分类管理,注重综合施策,坚持重点突破,狠抓督导考核,落实“国家统筹、省级推进、市县落实”的责任分工,逐步建立用地养地结合、产地与产品一体化保护的耕地可持续利用长效机制。  (二)工作目标。到 2020年,完成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土壤污染治理有序推进,耕地重金属污染、白色污染等得到有效遏制。优先保护类耕地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 90% 左右,中轻度污染耕地实现安全利用面积达到4000万亩,治理和修复面积达到 1000万亩 建立针对重度污染区的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划定制度,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和退耕还林还草面积力争达到2000万亩。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 95% 以上,全国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实现总体改善,对粮食生产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支撑能力明显提高。  二、完善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法规标准体系  (三)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法制建设。研究修订《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办法》,增加农产品产地土壤污染防治有关内容,细化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管理要求。配合相关部门推动《土壤污染防治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耕地质量保护条例》《肥料管理条例》制修订工作。2017年底前,出台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管理办法,配合相关部门制定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办法。针对耕地重金属、农膜残留等农用地土壤污染突出问题,鼓励推动地方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地方性法规。  (四)健全耕地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标准。开展耕地土壤环境监测、调查评估、等级划分、风险管控、损害鉴定、治理与修复等技术规范研究与制修订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农业投入品相关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加快推进肥料、饲料、灌溉用水中有毒有害物质限量和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等标准修订,完善农产品产地环境(土壤、大气、灌溉水、秸秆还田等)和农业投入品(农药、农膜、化肥、有机肥和土壤调理剂等)重金属限量指标体系,研究制定重金属低积累作物品种筛选和审定标准。配合有关部门颁布实施农用地膜新修订国家标准,研究制定可降解农膜相关标准,推动农药包装标准修订,增加防止农药包装废弃物污染土壤的要求。鼓励地方制定适合本地农业特点和地域特征的农用地环境管理相关地方标准。到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主要农作物农业投入、生产、产出全过程的农用地环境安全管理标准保障体系。  三、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调查监测与类别划分  (五)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加快完成全国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普查,在此基础上,以耕地为重点,根据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总体方案,开展耕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风险区加密调查、农产品协同监测,进一步摸清我国耕地土壤污染现状,明确耕地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区域。2018年底前,查明耕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完善耕地土壤环境质量档案信息。配合环境保护部门建立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定期调查制度,每10年开展1次。  (六)完善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2017年底前,根据国家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的统一部署,在现有相关耕地监测网络基础上,进一步布设全国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构建覆盖面广、代表性强、功能完备的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进一步强化农业环境监测保障能力。实施耕地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重点在水稻、小麦、玉米、马铃薯、蔬菜等主产区和风险区域,制度化开展耕地土壤和农产品质量状况同步监测。鼓励各地农业部门,在大宗农产品生产基地及地方特色农作物种植区等区域,增设监测点位和特征污染物监测项目,提高监测频次,实施耕地土壤环境质量补充监测。2018年底前,建成耕地土壤环境监测数据管理平台,与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数据共享,适时对耕地环境风险变化作出预警,提出风险管控措施,并持续跟踪后续风险管控效果。  (七)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在耕地土壤污染详查和监测基础上,将耕地环境质量划分为优先保护、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三个类别,实施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管理。2017年底前,以土壤和农产品污染协同监测状况为依据,会同环保部门出台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指南。2020年底前,各地农业部门会同环保部门依据技术指南,在试点基础上有序推进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逐步建立分类清单和图表,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区划。根据土壤环境质量变化进行动态调整。有条件的地区要逐步开展园地、草地等其他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等工作。  四、优先保护未污染和轻微污染耕地  (八)纳入永久基本农田。各地农业部门要根据《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积极配合国土等部门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从严管控非农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的地区,推动各地优先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确保其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  (九)切实保护耕地质量。配合环保部门加强环境督查,督导地方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严格控制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已建成的相关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采取措施,防止对耕地造成污染。配合水利部门加强灌溉水水质定期监测,防止污染物随灌溉水进入耕地。督促农村土地流转受让方切实履行土壤保护的责任,避免因过度施肥、滥用农药等掠夺式生产造成土壤环境质量下降。因地制宜推行种养结合、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少耕免耕等措施,提升耕地质量,优先发展绿色优质农产品。开展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扎实推进“控、增、保、养”,分类施策,精准保护黑土地。密切跟踪例行监测结果,及时排查农产品质量出现超标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及时实施安全利用类措施。  五、安全利用中轻度污染耕地  (十)筛选安全利用实用技术。总结科研示范和实践探索经验,研究制定相关评价技术规范及标准,科学评价、筛选安全利用类耕地实用技术。2017年底前,出台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指南,全面加强宏观技术指导。2020年底前,安全利用类耕地集中的县(市、区),要结合当地主要作物品种和种植习惯,依据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指南,科学制定适合当地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  (十一)推广应用安全利用措施。以南方酸性土水稻产区(江西、福建、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为重点区域,合理利用中轻度污染耕地土壤生产功能,大面积推广低积累品种替代、水肥调控、土壤调理等安全利用措施,降低农产品重金属超标风险。根据土壤污染状况和农产品超标情况,建立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示范区,采用示范带动、整县推进的方式,分批实施。2020年底前,推广应用安全利用技术措施面积达4000万亩。  (十二)实施风险管控与应急处置。定期开展农产品质量检测,实施跟踪监测,根据治理效果及时优化调整治理措施。推动地方制定超标农产品应急处置措施,对农产品质量暂未达标的安全利用类耕地开展治理期农产品临田检测,实施未达标农产品专企收购、分仓贮存和集中处理,严禁污染物超标农产品进入流通市场,确保舌尖上的安全。  六、严格管控重度污染耕地  (十三)有序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依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办法》,结合区域农产品品种特性和大气、土壤、水体等环境状况,科学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2017年底前,研究制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划定技术规定。及时总结湖南长株潭地区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及农作物种植结构调整试点工作经验,在南方酸性土水稻产区、产粮(油)大县、蔬菜产业重点县等地区开展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划定试点。2020年底前,依据耕地土壤污染详查结果,在全国范围内逐步推进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划定工作。  (十四)推进落实种植结构调整。在耕地重度污染区域,严禁种植超标食用农产品,及时采取农作物种植结构调整措施。研究制定相关支持政策,加大对结构调整产业链的扶持,激发农民实施结构调整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继续开展湖南长株潭地区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及农作物种植结构调整试点工作,总结完善技术路线、配套政策和工作机制,确保试点成果可复制、可推广。实行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出台轮作休耕方案,开展重金属污染耕地休耕试点。  (十五)纳入退耕还林还草范围。将严格管控类耕地纳入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实施范围,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支持政策,保证退得出、稳得住,切实保障农民收益不降低。严格控制大中城市郊区严格管控类耕地转用,确实需要转为建设用地的,要根据有关规定经过严格审批。  七、实施耕地土壤污染综合治理与修复  (十六)开展典型耕地污染治理修复技术应用试点。综合土壤污染类型、程度和区域代表性,在典型耕地污染区开展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工作,分类分批实施受污染水田、菜地、旱地治理与修复试点项目。根据试点情况,比选形成一批成本低、效果好、易推广的适用技术,编制和发布受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推荐技术目录。  (十七)建设耕地污染综合治理与修复示范区。以典型工矿企业周边农区、污水灌区、大中城市郊区、高集约化蔬菜基地、地质元素高背景区等土壤污染高风险地区为重点区域,针对典型作物和污染物,建设耕地污染综合治理与修复示范区,因地制宜选择外源污染隔离、灌溉水净化、低积累品种筛选应用、水肥调控、土壤调理、替代种植、秸秆回收利用等技术,综合施策,逐步实现农作物安全生产。2020年底前,受污染耕地开展治理与修复1000万亩。  (十八)开展治理技术及产品验证评价。在耕地污染典型地区建立治理技术验证示范与监测评价基地,研究制定评价方法和标准,开展治理修复技术及产品的筛选、验证与评估,研究建立耕地污染治理修复技术及产品验证评价制度。  八、推行农业清洁生产  (十九)严控农田灌溉水源污染。推动有关部门和地方加强农田灌溉水检测与净化治理,确保水源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严禁未经达标处理的工业和城市污水直接灌溉农田。对因长期使用污水灌溉导致土壤污染严重且农产品质量严重超标的,划定为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开展休耕、种植结构调整、退耕还林还草等措施。  (二十)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加大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开展化肥减量增效试点和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指导地方加大示范推广力度。推行精准施药、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加强试点示范和补贴力度,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大中型高效药械,扶持一批专业化病虫防治服务组织 加强科学施肥用药的技术指导和工作督查,严禁将城镇生活垃圾、污泥、工业废物直接用作肥料。到 2020年,全国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利用率提高到40% 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90% 以上。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2017年起,在江苏、浙江、山东、河南、海南等省份选择部分产粮(油)大县和蔬菜产业重点县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试点 到 2020年,推广到全国30% 的产粮(油)大县和所有蔬菜产业重点县。  (二十一)强化废旧农膜和秸秆综合利用。配合有关部门修订完善地膜生产加工标准体系,建立联合监管机制,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法生产和销售不合格农膜行为。推行地膜“以旧换新”机制,推广加厚地膜应用,开展可降解地膜示范应用 开展区域性回收利用示范,建立健全废弃农膜回收贮运和综合利用网络。到2020年,河北、辽宁、山东、河南、甘肃、新疆等农膜使用量较高省份力争实现废弃农膜全面回收利用。大力开展秸秆还田与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和能源化利用,建立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的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在京津冀等大气污染重点区域,开展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县建设。到2020年全国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 以上。  (二十二)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严格规范兽药、饲料添加剂的生产和使用,防止有害成分通过畜禽养殖废弃物还田对土壤造成污染。组织实施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政策试点,采取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或者政府支持农业生产者购买社会化服务等方式,支持探索畜禽粪污有效储存、收运、处理、综合利用全产业链发展的有效模式。编制《种养结合循环农业工程规划》,探索种养结合整县推进试点。推进典型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试点,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技术模式。到 2020年,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达到 75%以上。  九、加大耕地污染防治政策支持力度  (二十三)健全绿色生态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实施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引导农民综合采取秸秆还田、深松整地、减少化肥农药用量、施用有机肥等措施,切实加强耕地质量保护,减少耕地污染。进一步整合测土配方施肥、低毒生物农药补贴、病虫害统防统治补助、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种养结合循环农业、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项目资金,更多用于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的县(市、区),耕地重金属污染治理修复等项目资金适度向耕地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倾斜。  (二十四)建立农用地污染防治生态补偿机制。以耕地重金属污染防治为切入点,在重点区域探索建立耕地重金属污染治理修复生态补偿制度,合理确定补偿标准,采取实物补偿或现金补贴等方式,对开展种植结构调整、禁止生产区划分或自主采取土壤污染防治措施的农民进行补偿,确保农民收入不减少、农产品有毒有害重金属含量不超标、土壤质量不恶化、农产品产量基本稳定。开展休耕补贴试点,引导农民将重度污染耕地自愿退出农业生产。  (二十五)创新耕地污染防治支持政策。进一步创新金融、保险、税收等支持政策,对开展耕地污染治理的农业经营主体或市场主体优先实施信用担保、贴息贷款或税收减免,完善耕地污染防治保险产品和服务。  (二十六)健全耕地污染防治市场机制。完善耕地污染防治投融资机制,建立目标绩效考核制度,因地制宜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治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事后补贴等形式,吸引社会资本主动投资参与耕地污染治理修复工作,逐步建立健全耕地污染治理修复社会化服务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通过第三方治理或 PPP模式,实施整县(区)或区域一体化耕地污染治理修复。  (二十七)加大科技研发支持力度。启动“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农田综合防治与修复技术研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充分发挥全国农业科技协同创新联盟作用,促进科研资源整合与协同创新,加强农用地污染监测、污染源解析、污染物迁移转化、土壤与作物污染相关性等基础研究,加大农业投入品减施、水分管理、土壤调理、品种替代、生物修复、污染超标农产品安全利用等实用技术研发,尽快形成一整套适合我国国情农情的农用地污染防治技术模式与体系。加强农业科技体制机制创新,完善经费保障和激励机制,激发农业科技创新活力和农业科研人才积极性。  十、强化农用地污染防治责任落实  (二十八)建立责任机制。按照“国家统筹、省级推进、市县落实”原则,建立政府主导的农用地污染防治工作责任机制。农业部成立相关司局和单位参加的农用地污染防治推进工作组,制定总体意见及配套文件,强化顶层设计,做好科学谋划部署,配合环境保护部,与省级人民政府签订责任书,落实治理任务 省级农业部门安排部署本省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及时做好协调推进 县级人民政府是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的责任主体,县级农业部门要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环保、国土等部门沟通协作,根据耕地土壤环境调查监测结果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提出工作建议,因地制宜制定具体落实方案,科学确定技术路径,确保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及时、全面、有效落实。  (二十九)加强技术指导。农业部组建涵盖环保、土肥、种植、农产品加工、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领域的技术指导委员会,负责制定技术指南、操作规程和相关技术标准,确定重点实施区域,指导相关省(区、市)编制耕地污染防治规划与实施方案,配合农用地污染防治推进工作组做好耕地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和技术服务,对耕地土壤治理修复技术和产品开展评价。加强农业资源环境体系建设,提升农业环境监测和指导服务能力。  (三十)实施绩效考核。各级农业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切实将农用地污染防治纳入农业农村工作的总体安排,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机制,确保工作取得成效。农业部加强对地方工作的督查,定期召开农用地污染防治协调推进会,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 开展农用地污染防治评估与考核,建立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客观评价地方工作成  效,纳入农业部延伸绩效考核,并作为相关项目支持的重要依据,工作严重不力的要追究责任。  (三十一)推进信息公开。配合环保部门建立完善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信息发布制度,定期发布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报告,向社会公众公布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全力保障社会公众对农用地土壤环境信息的知情权。畅通公众表达及诉求渠道,全面推进公众参与,充分发挥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对农用地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作用。  (三十二)加强宣传培训。结合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世界土壤日、世界粮食日、全国土地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村实用人才培训等,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开展农用地污染防治科学普及和教育培训活动,切实提高农民特别是新型经营主体对农用地污染防治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参与农用地保护的自觉性、主动性和能力水平。
  • 土壤也要“体检” 土壤监测仪器仪表迎机遇
    土壤污染形势严峻 土壤是人类赖以生存,不可或缺的重要自然资源,事关家家户户的米袋子、菜篮子、水缸子,事关国家生态安全,事关美丽中国建设。然而,相比大气污染和水污染,土壤污染以其隐蔽性、潜伏性、长期性、不均匀性和不可逆转性,成为了污染防治攻坚战中最难缠的“看不见的敌人”。近些年,无论是农用耕地还是建设用地,人们对“脚下的环境”越发关注。 另外,小编了解到,土壤污染的特点主要有四个,首先是具有隐蔽性和滞后性。土壤污染往往要通过对土壤样品进行分析化验和农作物的残留检测,甚至通过研究对人畜健康状况的影响才能确定。因此,土壤污染从产生污染到出现问题,通常会滞后很长时间。 其次,具有累积性和地域性。污染物质在大气和水体中,一般都比在土壤中更容易迁移。这使得污染物质在土壤中并不像在大气和水体中那样容易扩散和稀释,因此容易在土壤中不断积累而超标,同时也使土壤污染具有很强的地域性。 再者,具有不可逆性。如被某些重金属污染的土壤需要200~1000年才能够恢复。最后,土壤污染治理的艰难性。如果大气和水体受到污染,切断污染源之后通过稀释作用和自净化作用也有可能使污染问题不断逆转,但是积累在污染土壤中的难降解污染物则很难靠稀释作用和自净化作用来消除。 因此,土壤污染一旦发生,则很难恢复,治理成本较高、治理周期较长。文章开头,小编提到,对于土壤污染防治处于“后知后觉”的状态,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我国缺乏对土壤环境质量评估的重视,没有及时对土壤环境质量现状展开调查评估。而在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致公党江苏省委副主委沈仁芳表示,实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对我国土壤质量进行“全面体检”已成为当务之急和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重大战略需求。土壤质量亟待“体检” 土壤环境质量是土壤质量的一部分,是土壤容纳、吸收、净化污染物的状况。土壤环境质量评估是按一定的标准和方法,通过对土壤中污染物浓度进行监测,判定土壤环境是否受到污染,是单要素环境质量评估的一种。 据数据显示,将全国20.23亿亩耕地质量等级由高到低依次划分为一至十等,评价为一至三等的耕地面积为6.32亿亩,占耕地总面积的31.24%;评价为四至六等的耕地面积为9.47亿亩,占耕地总面积的46.81%;评价为七至十等的耕地面积为4.44亿亩,占耕地总面积的21.95%。(数据为2019年全国耕地质量公告)。 此外,耕地土壤质量的监测,主要是了解土壤质量变化情况。其重点监测pH、铅、镉、汞、砷、铬、镍、铜、锌等内容,根据国家土壤环境质量对农田土壤进行质量分等定级,并提出农业生产合理布局、环境质量与土壤修复的意见。 对土壤环境质量评估是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前提,对耕地土壤进行一次全面“体检”,帮助农民因土、因作物施肥,提高肥效利用率,保护土壤和环境,在此发展背景下,其监测仪器仪表设备发展强劲。“体检”土壤 相关仪器仪表设备发展强劲 土壤环境监测网络由各类监测仪器仪表组成,通过对各项指标的监测分析,探讨各参数间的相互关系,为土壤质量的监测和科研或决策部门提供了科学的土壤参数。根据全国土壤详查实验室要求,承担土壤详查的实验室要具备一定数量仪器设备,如分光光度计、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原子荧光光谱仪、微波消解仪、索氏提取器、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等。 此外,土壤中除了矿物质、有机质、土壤微生物,杂质,剩下的就只有土了。但其实土壤空隙中还存在着部分液体、固体。土壤分析是对土壤的组成分和物理、化学性质进行的定性、定量测定。作为农业发展的基础,土壤分析对农业也有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如不同的土壤适合种何种作物、作物生长过程中缺少哪种元素等都可以通过土壤分析检测而得出结果。 作为做好土壤污染防治、质量评估的基础,土壤监测必然提速。可以说,土壤监测是贯穿至土壤污染防治始终的。在初期基础性工作中,土壤污染状况以及污染地块分布调查需要监测先行,从而摸清“家底”;因此,耕地土壤质量亟待全面“体检”,给土壤监测仪器仪表带来的机遇不可小觑。最后,我们要知道,土壤是人类赖以生存,不可或缺的重要自然资源,土壤相关监测仪器仪表等将成为推动土壤污染监测的关键,其设备发展强劲。
  • 检测土壤含元素的机器设备:新智能型土壤养分检测仪新品上市
    检测土壤含元素的机器设备:云唐新智能型土壤养分检测仪新品上市Uusi ?lyk?s maaper?n ravinteiden ilmaisin土壤污染导致生物品质不断下降,我国大多数城市近郊土壤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污染,有许多地方粮食、蔬菜、水果等食物中镉、铬、砷、铅等重金属含量超标和接近临界值。此外,土壤污染除影响食物的卫生品质外,也明显地影响到农作物的其他品质。有些地区污灌已经使得蔬菜的味道变差,易烂,甚至出现难闻的异味 农产品的储藏品质和加工品质也不能满足深加工的要求。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在100多个国家内有机农业生产方式得到了广泛推广,其面积与种植人数也越来越多。当前,我国有机产品主要为植物类产品,动物性产品较少,野生采集产品增长速度最快。其中主要出口品种包含有机茶、有机大豆等。截至2010年底,我国从事有机产品认证的认证机构都已达到26家,发放证书4 800张,获得认可的企业超过4 000家,有机产品认证面积在260万公顷以上。功能多、测试项目齐全:1、土壤养分:●铵态氮、硝态氮、速效磷、速效钾、有机质、全氮、pH值、含盐量、水分、碱解氮等十项;●中微量元素:钙、镁、硫、铁、锰、硼、锌、铜、氯、硅、钼等。2、肥料养分:●单质化肥中的氮、磷、钾;●复(混)合肥及尿素中的铵态氮、硝态氮、磷、钾、缩二脲;●有机肥中速效氮、速效磷、速效钾、全氮、全磷、全钾、有机质,各种腐植酸、微量元素(钙、镁、硫、铁、锰、硼、锌、铜、氯、硅、钼)等。3、植株养分:●植株中的氮素、磷素、钾素;硝酸盐、亚硝酸盐;钙、镁、硫、铁、锰、硼、锌、铜、氯、硅、钼等项。4、烟叶养分:全氮、全磷、全钾、还原糖、水溶性总糖、硼、锰、铁、铜、钙、镁等20项。5、土壤、肥料重金属:铅、铬、镉、砷、汞、镍、铝、氟、钛、硒等十余种重金属。6、食品(水果、蔬菜等):硝酸盐、亚硝酸盐、重金属(铅、铬、镉、砷、汞、镍、铝、氟、钛、硒)等项。 7、水质:●铵态氮、硝酸盐、亚硝酸盐、磷、钾、硬度、PH、铁、铜、锰、锌、硼、氯、硫、硅、钼等。技术指标: 1.电源:交流 220±22V 直流 12V+5V(仪器标配内置锂电池也可用车载电源)2.功率: ≤5W 3.量程及分辨率:0.001-99994.重复性误差: ≤0.02%(0.0002,重铬酸钾溶液) 5.仪器稳定性:一个小时内漂移小于0.3%(0.003,透光度测量)。仪器开机预热5分钟后,三十分钟内显示数字无漂移(透光度测量);一个小时内数字漂移不超过0.3%(透光度测量)、0.001(吸光度测量);两个小时内数字漂移不超过0.5%(0.005,透光度测量)。6.线性误差: ≤0.1%(0.001,硫酸铜检测)7.灵敏度:红光≥4.5 ×10-5 蓝光≥3.17×10-3 绿光≥2.35×10-3 橙光≥2.13×10-38.波长范围 :红光:680±2nm 蓝光:420±2nm 绿光:510±2nm;橙光:590±4nm9.PH值(酸碱度): (1)测试范围:1~14 (2)精度:0.01 (3)误差:±0.110.含盐量(电导):(1)测试范围:0.01%~1.00% (2)相对误差:±5%11.土壤水分技术参数水分单位:﹪(g/100g);含水率测试范围:0-100﹪;误差小于0.5%12.土壤中速效N、P、K三种养分一次性同时浸提测定、科学推荐施肥量(农业部速测行业标准起草者)13.肥料中氮(N)、磷(P)、钾(K)等养分同时、快速、准确检测(专利技术)14.测试速度:测一个土样(N、P、K)≤30分钟(含前处理时间,不需用户提供任何附件)15.同时测8个土样≤1小时(含前处理时间)16.仪器尺寸:43×34.5×19cm, 主机净重:5.1kg
  • 土壤养分检测仪检测结果准确
    随着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快速发展,土壤污染和退化问题日益严重,对土壤成分进行准确、快速的检测变得至关重要。土壤养分检测仪器作为一种高效、便捷的检测工具,正广泛应用。 土壤养分检测仪报价参考→https://www.instrument.com.cn/show/C456787.html  一、土壤养分检测仪的工作原理:  土壤养分快速检测仪通常采用电化学法、光谱法或色度法等原理进行工作。这些方法通过测量土壤样品中与养分含量相关的物理或化学性质,如电导率、吸光度等,从而间接推算出土壤中各类养分的含量。例如,电化学法通过测量土壤中的离子浓度来推算氮、磷、钾等元素的含量;光谱法则是利用不同元素对光的吸收特性,通过测量特定波长的光线在土壤中的吸收程度来推算养分含量。  二、土壤养分检测仪器的优势:  操作简便:该仪器通常配备用户友好的操作界面和智能化的操作系统,使得操作人员无需复杂培训即可轻松上手。  多元素检测:土壤养分快速检测仪能够同时检测多种元素,如氮、磷、钾、有机质等,全面揭示土壤养分状况。  快速准确:土壤养分快速检测仪能够在短时间内完成大量土壤样品的检测,且结果准确度高,为农业生产提供了及时可靠的数据支持。  环保节能:与传统的化学分析方法相比,土壤养分快速检测仪具有更低的能耗和环境污染,符合现代农业生产对环保的要求。  三、土壤养分检测仪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  指导施肥:通过快速检测土壤养分含量,农民可以了解土壤的肥力状况,从而科学合理地制定施肥方案,提高肥料利用率,减少浪费和环境污染。  调整种植结构:根据不同地块土壤养分的差异,农民可以调整种植结构,选择适合当地土壤条件的作物品种,提高农业生产效益。  监测土壤质量:长期监测土壤养分含量,可以及时发现土壤退化、污染等问题,为土壤修复和改良提供科学依据。  四、土壤养分检测仪器的应用领域:  1、农业领域  在农业领域,土壤养分检测仪器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通过对土壤中的养分、pH值、有机质等关键成分进行分析,农民可以了解土壤的肥力状况和适宜种植的作物类型,从而制定科学的施肥计划和种植策略。这不仅能够提高农作物的产量和品质,还能减少化肥和农药的过量使用,保护生态环境。  2、环境保护领域  环境保护领域是土壤养分快速检测仪器的另一个重要应用领域。通过检测土壤中的重金属、有机物等污染物含量,可以评估土壤污染程度和风险等级,为制定环境保护措施提供科学依据。此外,土壤成分检测仪器还可以用于监测土壤修复工程的效果,确保修复后的土壤符合环境保护标准。  3、地质勘探领域  在地质勘探领域,土壤养分检测仪器同样具有广泛的应用。通过对不同地区的土壤成分进行分析,可以了解地质构造、矿产资源分布和地下水资源状况等信息。这些信息对于地质研究和资源开发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推动地质科学和经济的发展。  4、城市规划与建设领域  在城市规划与建设领域,土壤养分快速检测仪器也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在城市规划和建设中,需要对土壤进行详细的调查和分析,以确保建筑基础的安全和稳定性。土壤检测仪器可以快速、准确地提供土壤的物理和化学性质数据,为城市规划和建设提供有力支持。  五、土壤养分检测仪配置清单:仪器箱药品箱序号名称数量序号名称数量1主仪器(内置打印机)1台1土壤养分试剂 (氮、磷、钾、有机质)1套2PH笔1支2三角瓶100ml2个3盐分笔1支3容量瓶100ml1个4刻度移液管1ml1支4洗瓶1个5刻度移液管2ml1支5角勺(大中小)1套6刻度移液管5ml1支6定性滤纸2盒7刻度移液管10ml1支7吸球1个8电子天平(0.01g)1台8铝盒1个9电源线1根9塑料量筒50ml1个10说明书、合格证1套1010cm试管(1.5)30个11离心管架1个12比色皿(10个/套)1套   土壤养分检测仪作为现代农业生产中的重要工具,其快速准确、操作简便、多元素检测等优势为农业生产提供了有力的支持。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应用领域的拓展,土壤养分快速检测仪将在未来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助力农业生产实现绿色、高效、可持续发展。
  • 土壤中有机氯检测的方法验证
    土壤中有机氯检测的方法验证有机氯类农药是含氯元素的有机化合物,曾广泛用于防治植物病、虫害等,主要分为以苯为原料和以环戊二烯为原料的两大类。其化学性质稳定、难分解、易残留,持续破坏着生态环境,且其生物毒性和致癌性,严重影响人类健康,现已逐渐禁止或减少使用。本应用根据环境标准 HJ 783-2016、HJ 921-2017 等,将样品利用步琦一站式土壤分析方案的萃取仪、定量浓缩仪处理后,进行 GC 分析以检测有机氯化合物里 8 组分的回收率,整个流程在 1 小时内完成,同时一次平行萃取 6 个样品,考察更具代表性和严谨性,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也优化了传统费时的样品处理和繁琐的操作流程。1设备快速溶剂萃取 SpeedExtractor E-916定量浓缩仪 Syncore R-12+回流模块GC Agilent 7890A+7693 Autosampler▲ 快速溶剂萃取仪 E-9162药品及耗材有机氯标准品(100 g/mL)质控土(西格玛)硅藻土:粒径 30-40 目石英砂:粒径 25-50 目丙酮:农残级正己烷:农残级3实验方法1、步琦样品管尾管定容准确度考察为了考察样品管定容的准确性,将样品溶液分别用 1mL 尾管和 1mL 容量瓶定容,并进行含量测定。2、快速溶剂萃取仪回收率考察先进行萃取池样品装填:石英砂-硅藻土-样品-石英砂,基质平面与池子顶端预留 1cm 左右的空隙。然后将萃取池立即放入已预热好的仪器中,开始萃取。萃取方法如下:表1:快速溶剂萃取仪 E-916 萃取参数萃取温度100 ℃压力100 bar萃取池40 mL接收瓶150 mL溶剂丙酮/正己烷:50%/50%循环2预热默认保持10/10 min排液2 /2min溶剂冲刷2 min气体冲刷2 min3、定量浓缩仪 Syncore R-12 回收率考察在 60mL 的丙酮-正己烷(1:1)溶液中加入有机氯的标准溶液10μL,用定量浓缩仪 R-12 进行浓缩,并用正己烷置换溶液两次,每次约 2mL。在第 2 次置换后将溶液浓缩至 1mL 左右后,用正己烷定容到 1mL,待上机分析检测。▲ 定量浓缩仪 Syncore R-124、质控土样的实验考察考察两个质控土样的情况,分别将土样装填进萃取池后,用 E-916 进行萃取,带尾管的 150mL 样品管接收好萃取液后,直接转移至 R-12 中进行浓缩,并经两次溶剂置换,浓缩至约 1mL,定容待测。4实验结果1、尾管定容实验结果样品管定容 1mL 和容量定容的结果比较如表 2。表2:尾管定容测试结果_容量瓶定容含量样品管定容含量α-666190.60190.46β-666186.56186.83γ-666192.36192.33δ-666184.80185.67p,p'-DDE205.90206.14p,p'-DDD216.10216.39o,p -DDT213.37213.83p,p'-DDT203.53203.31由上表可知,由步琦样品管定容分析的数据与容量瓶定容基本无差别,说明直接用样品管定容的方法可行,且避免了转移定容时造成的样品损失。2、快速溶剂萃取仪实验结果考察平行萃取的平行性和回收率。结果见下表:表3:土壤中有机氯的测定结果回收率12345α-66696.6%99.0%98.8%99.4%98.6%β-666102.9%105.3%105.2%106.2%105.9%γ-66697.9%100.0%100.0%100.6%99.8%δ-66695.1%96.5%94.6%95.9%90.5%p,p'-DDE100.9%104.0%103.7%105.3%104.6%p,p'-DDD105.5%108.8%108.7%110.0%109.0%o,p -DDT94.1%92.7%93.9%92.8% 93.7%p,p'-DDT95.6%93.6%95.8%94.4%94.3%由表 3 可知,5 个平行样的每个组分回收率均在允许的 RSD 范围内。且回收率均在 90% 以上,说明快速溶剂萃取的精密度符合要求、萃取方法合理。3、定量浓缩仪定量浓缩实验结果平行处理 6 个样品,考察定量浓缩的结果稳定性和准确性,结果如表 4。表4:土壤中有机氯的测定结果回收率123456α-66689.6%94.3%88.4%93.4%98.5%94.5%β-66692.9%97.9%97.0%102.8%97.5%101.4%γ-66688.9%93.5%91.0%96.9%96.2%97.3%δ-66692.1%96.7%96.8%103.0%95.9%100.2%p,p'-DDE93.6%98.0%97.3%102.9%97.1%101.0%p,p'-DDD90.5%94.6%95.0%100.4%94.6%97.2%o,p -DDT98.8%104.8%104.7%110.9% 104.0%108.6%p,p'-DDT101.0%107.7%106.9%114.4%106.2%112.0%有上表可知,低沸点组分的 666 回收率可以达到 90% 及以上,且 6 个数据平行性也在合理范围内,说明步琦定量浓缩仪配上回流模块能提高样品回收率和数据稳定性。4、质控土实验结果选取 2 个批次质控土进行全流程考察验证,得到结果下表:表5:质控土的测定结果_ZK1 测量值范围ZK2 测量值范围α-666170.3398-228196.18120-387β-666186.499-231208.04120-386γ-666182.0699-232200.88120-387δ-666182.1699-231204.44120-387p,p'-DDE116.5364-149163.9596-310p,p'-DDD113.8764-149155.3696-309o,p -DDT108.1963-147150.396-310p,p'-DDT88.0964-149133.0696-309有表 5 可知,两个质控土的含量均在质控范围内,说明整个萃取-浓缩方法可行。可顺利进行后续样品的检测分析。5结论本方法使用快速溶剂萃取仪 E-916,利用高温高压的萃取原理,获得的实验结果符合要求,同时一次平行萃取 6 个,约 30min 完成一批,大大提高了萃取效率,简化了样品前处理的等待时间,增加样品通量。同时萃取液接收瓶可以无缝转移至定量浓缩仪上进行溶剂浓缩定容,减少样品转移造成的损失,确保了有机物的高回收率和结果稳定性。6参考文献HJ 783-2016 土壤和沉积物有机物的提取加压流体萃取法。HJ 921-2017 土壤和沉积物有机氯农药的测定气相色谱法。SpeedExtractor E-916 Operation Manual.Syncore Platform Operation Manual.
  • 2024年土壤检测到底测什么?土壤普查究竟查什么?
    土情连着农情、国情、民情。对于农民而言,土壤质量好坏干系到农作物的生长状况;对于农业研究工作者,土壤健康程度代表土壤肥力强弱,指导研究方向;对于环保从业者,土壤污染检测关联着土壤治理与修复……小到个人,大至国家,土壤质量已然深入我们的生活、工作。那么,什么样的土壤才是健康的?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平台工作组组长、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所长吴文斌认为,可以从土壤肥力、 土壤自我修复能力、土壤的结构、通风、通气等一些物理特性、土壤里有害成分比例、土壤生物群落结构等五个方面判断土壤是否健康。“土壤三普”是对农用地土壤的一次“全面体检”。那么,此次“土壤三普”主要查什么?据有关专家介绍,一方面要查土壤质量,另一方面要查土壤污染情况。这次“土壤三普”当中涉及到的指标,耕地、园地是45项指标左右,林地、草地是19项指标左右,共性地都包含有机质含量这一指标。同时,还包括容重 pH值、群氮、群磷、群钾等与养分相关指标。除此之外,土壤结构也是关注的点。“土壤三普”如何检测土壤有没有被污染?随着全国土土壤普查的正式启动,土壤污染受到更广泛的社会关注。据仪器信息网的报告专家介绍,三普过程中,判断土壤有没有被污染,可以根据一些重金属指标,包括铬、镍等,一些不同形态的重金属也是值得关注的,例如,如果查某种重金属污染,可以检测其是否有游离态存在,因为游离态的容易被作物吸收;而一些非游离态的,可能跟其他物质结合,作物不吸收,但可定量。当前,土壤检测技术已经相对成熟,检测对象也相对固化,那么土壤检测中有哪些值得关注的点呢?从技术角度看,分析仪器依然是实验室主流检测手段,除此之外,快速筛查设备、便携式设备,在面对场地土块污染检测方面发挥着独特作用。从污染物种类看,自2022年《新污染物治理行动计划》发布以来,新污染物检测名噪一时,具体到土壤,又有哪些相关检测标准或质量基准出台?土壤重金属检测的难点有哪些?又有哪些新标准出台?土壤检测又有哪些新技术手段?新成果发布?全球首台快速土壤检测设备“知土”的真实“样貌”如何?带着您的种种疑问与好奇,欢迎报名第五届土壤检测技术大会,可以同时了解 新污染物、土壤三普、农田土壤、场地土壤、重金属等各方面内容,甚至还有一个《土壤检测实战指导》编委面对面的论坛,全是干货~~~强烈推荐!报名转发会议,集赞30个还能得一本《ICPMS实战宝典》这羊毛不得不薅呀!(添加助教微信:13260310733)部分精彩报告如下,点击下方链接即可报名:https://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s/soil240507/5月7日 新污染物专场+新技术及新应用报告时段报告主题报告嘉宾09:00--09:30土壤中微塑料的来源、识别及生态环境效应研究穆莉 农业农村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 研究员09:30--10:00土壤中新型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非靶向筛查与风险评估高丽荣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研究员10:00--10:30岛津方案助您轻松应对土壤有机物检测杜世娟 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高级工程师10:30--11:00睿科自动化技术在土壤新污染物前处理中的应用王永朝 睿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应用工程师11:00--11:30土壤纳米金属颗粒的定量分析与环境风险党菲 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 研究员11:30-12:00土壤中新污染物分析技术进展与应用黄毅 国家地质实验测试中心 副研究员14:00--14:30知土-新一代土壤成分现场监测技术与装备董大明 北京市农林科学院 研究员14:30--15:00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土壤检测新技术与碳氮分析的应用张欢 华唯意朴仪器(上海)有限公司 区域销售经理15:00--15:30赛默飞痕量元素分析在环境土壤的应用张志杨 赛默飞世尔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应用工程师15:30--16:00《土壤和沉积物 19种金属元素总量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 1315—2023)》标准解读姜晓旭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高级工程师16:00--16:30基于可见-近红外光谱和数据挖掘的土壤检测技术陈颂超 浙江大学杭州国际科创中心 科创百人研究员5月8日土壤三普检测+土壤重金属检测09:00--09:30土壤检测指标的方法验证刘善江 北京市农林科学院植物营养与资源环境研究所 质检中心主任09:30--10:00钢研纳克土壤检测综合解决方案文桦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产品经理10:00--10:30基于近红外光谱技术的土壤参数光谱在线检测系统开发李民赞 中国农业大学 教授10:30--11:00三普土壤检测中关键点分析及内部质量控制刘桀佳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第三地质中心实验室 总工程师14:00--14:30场地调查重金属分析要点简介陈素兰 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 质量部部长 研究员14:30--15:00环境样品重金属检测技术研究进展曹莹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高级工程师15:00--15:30用逐步回归分析法筛选土壤重金属XRF校准模型经验系数法中的基体元素李玉武 研究员/理学博士 原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分析测试技术研究室主任15:30--16:00场地重金属的现场快速筛查测试技术李培中 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资源环境研究所(原轻工业环境保护研究所) 副研究员5月9日 土壤检测实操培训+“实战宝典编委面对面”论坛9:30-10:00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的使用及其在土壤分析中的应用韩木先 湖北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高级实验师10:00-11:00“实战宝典编委面对面”论坛主持人赵小学 河南省土壤重金属污染监测与修复重点实验室 正高级工程师 李百球 江西省地质调查研究院 高级工程师报名转发会议,集赞30个还能得一本《ICPMS实战宝典》这羊毛不得不薅呀!(添加助教微信:13260310733),或扫码添加:
  • 重点监测土壤重金属和POPs 河北印发土壤重点监管企业名单
    为建设土壤环境信息化平台,各地纷纷安排了各种土壤监测任务,包括土壤详查、土壤常规性监测、污染地块筛查等等。近日,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发布了《河北省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意味着除了大气环境和水质环境重点监控企业以外,河北省也有了土壤重点监控企业。  《名单》中指出,名单上的企业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对其企业用地每年开展至少1次土壤环境监测,编制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报告,监测数据和报告向当地环保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开 各市环保部门要制定监测计划,对重点监管企业周边土壤环境定期开展监督性监测,重点要监测重金属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关于印发《河北省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环境保护局:  为进一步加强对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的监督管理,按照《河北省“净土行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冀政发〔2017〕3号)安排部署,我厅组织制定了全省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企业治污责任  各市环保局要督促相关县(市、区)政府,2017年底前与列入名单的企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明确相关措施和责任,责任书向社会公开(设区的市市属企业,由市或县政府与企业签订都可)。  二、加强环境监察执法  各市、县(市、区)环保部门要按照重点排污单位(重点污染源)管理相关要求,对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做好监察执法、监督性监测、信息公开、清洁生产、排污申报登记和环境统计等监督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年度监察、监测等工作计划,发现擅自停运污染防治设施、偷排偷放、超标排放、污染事故等严重环境违法问题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三、开展土壤环境监测  根据《河北省“净土行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各市、县(市、区)环保部门要督促列入名单的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对其企业用地每年开展至少1次土壤环境监测,编制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报告,监测数据和报告向当地环保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开 各市环保部门要制定监测计划,对重点监管企业周边土壤环境定期开展监督性监测,重点要监测重金属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监测数据按要求上传全省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  附件:河北省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7年7月21日名单全文如下:序号地区县(区)企业详细名称行业备注(涉重、产废、经营危废)1石家庄正定县河北金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C2621氮肥制造产废2石家庄灵寿县石家庄正元化肥有限公司氮肥制造产废3石家庄平山县石家庄柏坡正元化肥有限公司氮肥制造产废4石家庄藁城区河北吉藁化纤有限责任公司粘胶纤维制造产废5石家庄新乐市河北新化股份有限公司氮肥制造产废6石家庄新乐市河北金万泰化肥有限责任公司氮肥制造产废7石家庄元氏县河北诚信有限责任公司化工经营危废8石家庄平山县河北钢铁集团敬业钢铁有限公司炼钢产废9石家庄无极县河北齐盛皮革股份有限公司皮革鞣制加工涉重10石家庄长安区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制药总厂)制药产废11石家庄长安区石药集团中诺药业(石家庄)有限公司中润分公司制药产废12石家庄高新区石药集团维生药业(石家庄)有限公司制药产废13石家庄栾城区华北制药集团华栾有限公司制药产废14石家庄栾城区河北圣雪大成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制药产废15石家庄栾城区石家庄新宇三阳实业有限公司化工产废16石家庄栾城区神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制药产废17石家庄栾城区石药集团新诺威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制药产废18石家庄赵县河北兴柏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制药行业产废19石家庄藁城区华北制药河北华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石家庄藁城倍达分厂制药产废20石家庄藁城区华北制药华胜有限公司制药产废21石家庄无极县石家庄市捷宇通商贸有限公司其它电池制造涉重22石家庄无极县石家庄市飞宏化工有限公司无机盐制造经营危废23石家庄藁城区河北奥欣电源有限公司电池制造涉重(已破产)24石家庄晋州市晋州成光电源有限公司电池制造涉重25石家庄高新区石家庄绿色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电器电子产品拆解企业26石家庄栾城区河北铬盐化工有限公司化工涉重27石家庄栾城区河北圣雪大成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制药(生产二部)产废28石家庄栾城区河北中润生态环保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治理经营危废29石家庄栾城区石家庄龙腾环保服务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治理经营危废30石家庄赞皇县石家庄皓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治理经营危废31石家庄赵县石家庄翔宇环保技术服务中心危险废物治理经营危废32石家庄藁城区河北银发华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治理(第一分公司)经营危废33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石油制品制造产废34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石家庄先立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治理经营危废35石家庄深泽县石家庄丹泰溶剂分离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治理经营危废36石家庄赞皇县河北五马活性炭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治理经营危废37石家庄赵县石家庄市三环橡塑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废物治理经营危废38石家庄藁城区河北立基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治理经营危废39石家庄藁城区河北银发华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治理经营危废40承德滦平县滦平县道意诚黄金选厂有色金属矿采选业涉重41承德隆化县隆化县浩政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有色金属矿采选业涉重42承德隆化县隆化鑫奥博矿业有限公司有色金属矿采选业涉重43承德丰宁县丰宁万隆矿业发展有限公司非金属矿采选业涉重44张家口宣化区宣化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产废45张家口万全县河北万全宏宇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化学农药制造产废46张家口宣化区河北盛华化工有限公司无机碱制造涉重、产废47张家口张北县河北华澳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铅锌矿采选涉重48张家口阳原县张家口永盛毛皮硝染有限公司毛皮鞣制加工涉重49张家口万全区张家口长城液压油缸有限公司液压和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涉重50张家口万全区张家口保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电池制造涉重51张家口涿鹿县涿鹿金隅水泥有限公司水泥制造经营危废52张家口宣化区张家口市净垣油脂化工有限公司化工经营危废53张家口宣化区宣化县永旺油脂化工物资有限公司化工经营危废54张家口宣化区张家口弘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化工经营危废55张家口宣化区宣化金隅水泥有限公司水泥制造经营危废56秦皇岛卢龙县河北天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卢龙分公司氮肥制造产废57秦皇岛卢龙县卢龙县双益磷化有限责任公司无机酸制造业产废58秦皇岛昌黎县河北安丰钢铁有限公司炼钢产废59秦皇岛开发区宏启胜精密电子(秦皇岛)有限公司印制线路板制造、集成电路业产废60秦皇岛北戴河新区秦皇岛首钢长白结晶器有限责任公司冶金专用设备制造涉重、产废61秦皇岛开发区中粤浦项(秦皇岛)马口铁工业有限公司金属制品涉重、产废62秦皇岛海港区中节能(秦皇岛)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其他发电产废63秦皇岛海港区奥科宁克(秦皇岛)铝业有限公司建筑、家具用金属配件制造产废64秦皇岛海港区秦皇岛中石油燃料沥青有限责任公司原有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产废65秦皇岛海港区秦皇岛天宝资源再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产废66秦皇岛海港区秦皇岛市抚宁徐山口危险废物处理站危险废物治理产废、经营危废67秦皇岛开发区艾尔姆风能叶片制品(秦皇岛)有限公司玻璃纤维制品产废68秦皇岛抚宁区抚宁县兴华废油脂回收再生销售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治理产废、经营危废69秦皇岛海港区秦皇岛市汇中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治理产废、经营危废70秦皇岛开发区秦皇岛市对外供应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废物治理产废、经营危废71唐山古冶区唐山市汇丰炼焦制气有限公司炼焦产废72唐山古冶区唐山市荣义炼焦制气有限公司炼焦产废73唐山古冶区唐山风帆宏文蓄电池有限公司其它电池制造涉重、产废74唐山古冶区唐山宏文冷轧不锈钢有限公司钢压延加工产废75唐山古冶区唐山首唐宝生功能材料有限公司钢压延加工产废76唐山古冶区唐山天物众强高科精密管业有限公司钢压延加工产废77唐山古冶区唐山优艺胜星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治理经营危废78唐山路北区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公司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产废79唐山丰润区唐山市丰润区立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产废80唐山丰润区唐山市丰润区鸿翔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产废81唐山丰润区唐山市丰丰冷轧带钢有限公司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产废82唐山丰润区唐山市丰润区昇泰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产废83唐山丰润区唐山市丰润区金源精密铸件厂(普通合伙人)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产废84唐山丰润区唐山市鸿丰高频焊管厂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产废85唐山丰润区中车唐山机车车辆有限公司铁路机车车辆及动车组制造产废86唐山丰润区唐山市丰润区顺德冷轧带钢厂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产废87唐山丰润区唐山市华荣带钢轧制有限公司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产废88唐山丰润区唐山市丰润区茂恒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产废89唐山丰润区唐山市国贸润滑油脂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治理经营危废90唐山丰南区唐山正元管业有限公司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产废91唐山丰南区唐山国丰第一冷轧镀锌技术有限公司钢压延加工产废92唐山丰南区唐山洁城能源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产废93唐山丰南区唐山市荣发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金属制品产废94唐山丰南区唐山达润达机械设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钢压延加工产废95唐山丰南区唐山隆昊实业集团隆森管业有限公司金属制品产废96唐山丰南区唐山市丰南区群利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钢压延加工产废97唐山海港区唐山中润煤化工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焦化产废98唐山曹妃甸区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钢压延加工产废99唐山曹妃甸区唐山首钢京唐西山焦化有限责任公司焦化产废100唐山迁安市迁安中化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炼焦业产废101唐山迁安市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钢铁冶炼产废102唐山迁安市迁安市九江煤炭储运有限公司炼焦行业产废103唐山迁安市迁安正大通用钢管有限公司金属制造业产废104唐山迁安市迁安市志诚润滑油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治理经营危废105唐山乐亭县乐亭县海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治理经营危废106唐山南堡开发区唐山市南堡开发区宇洋达污油水处理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治理经营危废107唐山玉田县唐山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产废108唐山丰南唐山惠达(集团)洁具有限公司金属制卫生器具制造涉重109唐山芦台唐山大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金属品制造涉重110唐山曹妃甸工业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冀东油田分公司石油开采111唐山丰润区河北圣雪大成唐山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制药112唐山滦县唐钢美锦(唐山)煤化工有限公司焦化113唐山玉田县玉田县古玉煤焦化工有限公司焦化114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唐山中浩化工有限公司化工115唐山南堡开发区唐山三友硅业有限责任公司化工116唐山南堡开发区唐山三友远达纤维有限公司化工117唐山南堡开发区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化工118唐山南堡开发区唐山三友集团兴达化纤有限公司化工119唐山古冶区河北永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焦化120唐山丰南区唐山北阳洗煤炼焦有限公司焦化121唐山丰南区唐山达丰焦化有限公司焦化122唐山滦县滦县国创炼焦制气有限公司焦化123唐山滦南县唐山东方炼焦制气有限公司焦化124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唐山市通宝焦化有限公司焦化125唐山遵化市唐山建龙简舟钢铁有限公司焦化126唐山遵化市唐山港陆焦化有限公司焦化127唐山迁安市迁安市宏奥工贸有限公司焦化128唐山迁安市唐山宝利源炼焦有限公司焦化129唐山迁安市唐山市蓝海实业有限公司焦化130唐山南堡开发区唐山三友碱业(集团)有限公司化工131廊坊永清县廊坊莱索思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处理涉重、产废、经营危废132廊坊安次区富智康精密电子(廊坊)有限公司移动通信及终端设备制造涉重、产废133廊坊开发区廊坊开发区富思特工业废弃物收储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治理危废经营134廊坊安次区创冠环保(廊坊)有限公司其他能源发电产废135廊坊永清县河北桑德万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固体废物处理经营危废136廊坊香河县香河万水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制造业经营危废137廊坊文安县文安县豫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废旧家电拆解产废、危废经营138廊坊广阳区廊坊市林明桶业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治理经营危废139廊坊永清县永清县美华电子废物处理服务中心危险废物处理经营危废140廊坊文安县文安县圣维特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危气资源综合利用业危废经营141廊坊文安县河北欣芮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环境治理业危废经营142廊坊安次区廊坊市格得林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治理经营危废143廊坊三河市三河市众智创新贵金属有限公司化工144廊坊大城县大城县荷丰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治理涉重、产废、经营危废145保定涿州市华北铝业有限公司其他有色金属压延加工产废146保定竞秀区中国石化集团保定石油化工厂石化产废147保定曲阳县河北田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有机化工产废148保定清苑县风帆股份有限公司有色金属分公司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涉重149保定清苑县风帆股份有限公司清苑分公司电池制造涉重150保定清苑县保定飓风蓄电池有限公司蓄电池制造涉重151保定徐水县徐水县胜利精铅熔炼厂铅锌冶炼涉重152保定徐水县保定市徐水区宏达盛通铅制品有限责任公司铅锌冶炼涉重153保定徐水县保定市徐水区飞睿达金属加工有限公司铅锌冶炼涉重154保定徐水区风帆股份有限公司工业电池分公司蓄电池制造涉重155保定徐水区保定中硕蓄电池有限公司蓄电池制造涉重156保定徐水区保定双帆蓄电池有限责任公司蓄电池制造涉重157保定徐水县保定美伦有色金属有限公司铅锌冶炼涉重158保定徐水区保定广元铅制品有限公司铅锌冶炼涉重159保定徐水区保定安驰蓄电池制造有限公司蓄电池制造涉重160保定安新河北大无缝铜业有限公司有色金属冶炼涉重161保定安新保定新鑫铅业有限公司有色金属冶炼涉重162保定安新县河北港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有色金属冶炼经营危废163保定安新保定大利铜业有限公司有色金属冶炼涉重164保定安新安新县硕兴有色金属熔炼有限公司有色金属冶炼经营危废165保定安新县河北金宇晟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有色金属冶炼经营危废166保定安新县河北松赫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有色金属冶炼经营危废167保定安新安新县辰泰有色金属熔炼有限公司有色金属冶炼经营危废168保定安新县河北瑞佰特电源有限公司蓄电池制造涉重169保定白沟新城高碑店市鸿鹏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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便携式土壤检测仪器FT-GT3土壤分析仪器专业生产厂家,技术成熟,质量可靠,产品从单功能到微机智能型,有多种机型供选择。提供的分析方法规范,使用标准计量单位,测试精确度高,是配方施肥和平衡施肥的 仪器。    土壤检测就是对土壤中各成分的含量进行快速准确的测算, 为测土配方施肥等提供数据参考 ,从而对土壤的用途给出更清晰 明确的建议 ,因土施肥。根据土壤的养分状况,了解种植方式, 耕作水平等 。  人类发展中土地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没有食物人类就无法生存,但是近些年来由于土地资源各种问题层出不穷,耕地资源被严重破坏,导致耕地变得越发贫瘠,地力问题越发严重。为了提高地力,确保耕地肥沃,需要加强对耕地的施肥,然而因为土地贫瘠程度不一,如若采取不当的施肥则会对土地造成进一步的破坏。因此在进行施肥的土壤检测时,需要对土壤进行深入的分析。  便携式土壤检测仪器配置优势:  安卓智能操作系统,采用更加高效和人性化操作,仪器标配wifi联网上传、4G联网传输、GliRS无线远传,快速上传数据。  内置作物专家施肥系统,可对百余种全国农业、果树、经济作物的目标产量计算推荐施肥量,依据施肥配方科学指导农业生产。  采用双联排多通道设计,一次性快速检测12个样品,所有检测项目可实现所有通道同时检测,极大提升检测效率,降低检测成本。  内置植物营养诊断标准图谱,根据各农作物营养缺失的图片,进行叶面对比,诊断丰缺。  比色槽部分采用标准1cm比色皿,无机械位移及磨损,光路测试定位精确,有效屏蔽外光干扰,保证检测结果优于国标要求。  仪器具有4G内存,可长期存储数据,并配有上传平台,无需数据线,数据可直接无线上传,方便进行数据管理和数据长期分析  仪器内置新一代高速热敏打印机,检测完成可自动打印检测报告和二维码。  高灵敏7寸电容触摸屏,高清晰高交互显示,大程度降低传统仪器的繁琐操作和失误。  高强度PVC工程塑料手提箱设计,坚固耐用,便于携带,供电方式为交直流两用,可野外流动测试配套成品药剂。
  • 土壤墒情参数监测传感器有哪些?怎么用?
    墒,指土壤适宜植物生长发育的湿度。墒情,指土壤湿度的情况。土壤湿度是土壤的干湿程度,即土壤的实际含水量。土壤墒情直接影响着农作物的生长质量和速度。除了土壤墒情,土壤温度、土壤电导率以及土壤氮磷钾、土壤PH值等参数也对作物的生长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土壤温度对作物生育和土壤中微生物活动以及各种养分的转化、土壤水分蒸发和运动都有很大影响。在一定的温度范围内,土温越高,作物的生长发育就越快;土温过低,微生物活动减弱,有机质难于分解,农作物的根系呼吸降低,造成作物养分缺乏,生长变缓。土壤电导率用于描述土壤盐分状况,它包含了反映土壤质量和物理性质的丰富信息。例如:土壤中的盐分、水分、温度、有机质含量和质地结构都不同程度影响着土壤电导率。有效获取土壤的电导率值,对于确定各种田间参数时空分布的差异有重大意义。土壤中微量元素的含量较低或者较高都不利于对植物的生长。比如向土壤中过量施入磷肥时,磷肥中的磷酸根离子与土壤中的钙、镁等阳离子结合形成难溶性磷酸盐,既浪费磷肥,又破坏了土壤团粒结构,致使土壤板结。土壤酸碱度是土壤重要的基本性质之一,是土壤形成过程和熟化陪肥过程的一个指标。植物能够在很宽的范围内正常生长,但不同的植物有着不同的生长pH值。 那如今有哪些可以测量土壤墒情参数传感器,如何使用呢? 1、土壤水分传感器土壤水分传感器是一款高精度、高灵敏度的测量土壤水分的传感器。通过测量土壤的介电常数,可测量土壤水分的体积百分比,符合目前国际标准的土壤水分测量方法,能直接稳定地反映各种土壤的真实水分含量。2、土壤温度水分电导率三合一变送器土壤温度水分电导率三合一变送器是观测和研究盐渍土的发生、演变、改良以及水盐动态的重要工具。通过测量土壤的介电常数,能直接稳定地反映各种土壤的真实水分含量。可测量土壤水分的体积百分比,是符合目前国际标准的土壤水分测量方法。3、土壤PH传感器 土壤PH传感器器,用于测量土壤PH值该变送器精度高,响应快,输出稳定,适用于各种土质。可长期埋入土壤中,耐长期电解,耐腐蚀,抽真空灌封,完全防水。可广泛应用于土壤酸碱度的检测、精细农业、林业、地质勘探、植物培育、水利、环保等领域酸碱度的测量。4. 土壤参数速测仪 土壤参数速测仪可以实时精确检测显示土壤中多种成分,例如:土壤温湿度、土壤电导率以及土壤氮磷钾等成分,通过检测的数据来进行改善土壤,达到监控植物养料供给的目的,让农作物处于较佳的生存环境,从而提高产量。 5、多土层土壤参数监测仪 多土层土壤参数监测仪是一款能够测量多土层土壤参数的传感器。能够针对不同层次的土壤电导率、水分含量以及温度状态进行动态观测,此检测仪可检测3层土壤电导率温湿度状态,可检测5层土壤电导率温湿度状态。6、管式土壤墒情监测仪 管式土壤墒情监测仪是一款以介电常数原理为基础的传感器。能够针对不同层次的土壤水分含量以及温度状态进行动态观测,此检测仪可检测3层土壤温湿度状态,可检测5层土壤温湿度状态,可快速、全面的了解集土壤墒情信息。测量方法:土壤水分传感器、土壤温度水分电导率三合一传感器、土壤PH传感器的测量方法:(1)速测法:选定合适的测量地点,避开石块,确保钢针不会碰到坚硬的物体,按照所需测量深度抛开表层土,保持下面土壤原有的松紧程度,紧握传感器垂直插入土壤,插入时不可左右晃动,一个测点的小范围内建议多次测量求平均值。(2)埋地测量法:垂直挖直径20cm的坑,按照测量需要,在既定的深度将传感器钢针水平插入坑壁,将坑填埋严实,稳定一段时间后,即可进行连续数天,数月乃至更长时间的测量和记录。土壤参数速测仪测量方法:长按“开关键”,在需要测量的地方,将传感器合金探针垂直插入土壤,再按一下“开关键”即可开始测量。如下图所示:多土层土壤参数监测仪测量方式: 垂直挖直径20cm的坑,在既定的深度将传感器钢针水平插入坑壁,将坑填埋严实,稳定一段时间后,即可进行连续数天,数月乃至更长时间的测量和记录。式土壤墒情监测仪测量方法:管式土壤墒情监测仪采用分层设点的观测结构,地面配置一个温度观测点,地下土壤每隔10cm配置一个土壤温湿测点,观测相对应范围内的土壤温湿度。如图所示:
  • 国务院发布“土十条”2020年前实现土壤监测县级全覆盖
    p style="text-align: center "  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  国发〔2016〕31号/pp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pp  现将《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pp style="text-align: right "  国务院/pp style="text-align: right "  2016年5月28日/pp  (此件公开发布)/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  strong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a title="" target="_self" href="http://www.instrument.com.cn/news/20160601/192456.shtml"图解/a)/strong/pp  土壤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关系美丽中国建设,保护好土壤环境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内容。当前,我国土壤环境总体状况堪忧,部分地区污染较为严重,已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之一。为切实加强土壤污染防治,逐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制定本行动计划。/pp  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立足我国国情和发展阶段,着眼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实施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治理,严控新增污染、逐步减少存量,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用,为建设“蓝天常在、青山常在、绿水常在”的美丽中国而奋斗。/pp  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国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到2030年,全国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到本世纪中叶,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pp  主要指标: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pp  strong一、开展土壤污染调查,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strong/pp  span style="color: rgb(255, 0, 0) "(一)深入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在现有相关调查基础上,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2018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 2020年底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制定详查总体方案和技术规定,开展技术指导、监督检查和成果审核。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定期调查制度,每10年开展1次。(环境保护部牵头,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等参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span/ppspan style="color: rgb(255, 0, 0) "  (二)建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统一规划、整合优化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2017年底前,完成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设置,建成国家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充分发挥行业监测网作用,基本形成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各省(区、市)每年至少开展1次土壤环境监测技术人员培训。各地可根据工作需要,补充设置监测点位,增加特征污染物监测项目,提高监测频次。2020年底前,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所有县(市、区)全覆盖。(环境保护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等参与)/span/ppspan style="color: rgb(255, 0, 0) "  (三)提升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水平。利用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农业等部门相关数据,建立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构建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力争2018年底前完成。借助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拓宽数据获取渠道,实现数据动态更新。加强数据共享,编制资源共享目录,明确共享权限和方式,发挥土壤环境大数据在污染防治、城乡规划、土地利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环境保护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林业局等参与)/span/pp  strong二、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建立健全法规标准体系/strong/pp  (四)加快推进立法进程。配合完成土壤污染防治法起草工作。适时修订污染防治、城乡规划、土地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增加土壤污染防治有关内容。2016年底前,完成农药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发布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2017年底前,出台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等部门规章。到2020年,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规体系基本建立。各地可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土壤污染防治地方性法规。(国务院法制办、环境保护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等参与)/pp  (五)系统构建标准体系。健全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2017年底前,发布农用地、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完成土壤环境监测、调查评估、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等技术规范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制修订工作 修订肥料、饲料、灌溉用水中有毒有害物质限量和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等标准,进一步严格污染物控制要求 修订农膜标准,提高厚度要求,研究制定可降解农膜标准 修订农药包装标准,增加防止农药包装废弃物污染土壤的要求。适时修订污染物排放标准,进一步明确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完善土壤中污染物分析测试方法,研制土壤环境标准样品。各地可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地方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环境保护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质检总局、国家林业局等参与)/pp  (六)全面强化监管执法。明确监管重点。重点监测土壤中镉、汞、砷、铅、铬等重金属和多环芳烃、石油烃等有机污染物,重点监管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开采、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以及产粮(油)大县、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等区域。(环境保护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等参与)/pp  加大执法力度。将土壤污染防治作为环境执法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环境监管网格,加强土壤环境日常监管执法。严厉打击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违法违规存放危险化学品、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行为。开展重点行业企业专项环境执法,对严重污染土壤环境、群众反映强烈的企业进行挂牌督办。改善基层环境执法条件,span style="color: rgb(255, 0, 0) "配备必要的土壤污染快速检测等执法装备/span。对全国环境执法人员每3年开展1轮土壤污染防治专业技术培训。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完善各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加强环境应急管理、技术支撑、处置救援能力建设。(环境保护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安全监管总局、国家林业局等参与)/pp  strong三、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strong/pp  (七)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按污染程度将农用地划为三个类别,未污染和轻微污染的划为优先保护类,轻度和中度污染的划为安全利用类,重度污染的划为严格管控类,以耕地为重点,分别采取相应管理措施,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2017年底前,发布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指南。以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为依据,开展耕地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与评价,在试点基础上有序推进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逐步建立分类清单,2020年底前完成。划定结果由各省级人民政府审定,数据上传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根据土地利用变更和土壤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定期对各类别耕地面积、分布等信息进行更新。有条件的地区要逐步开展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等工作。(环境保护部、农业部牵头,国土资源部、国家林业局等参与)/pp  (八)切实加大保护力度。各地要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除法律规定的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外,其他任何建设不得占用。产粮(油)大县要制定土壤环境保护方案。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向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的地区倾斜。推行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少耕免耕、粮豆轮作、农膜减量与回收利用等措施。继续开展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农村土地流转的受让方要履行土壤保护的责任,避免因过度施肥、滥用农药等掠夺式农业生产方式造成土壤环境质量下降。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对本行政区域内优先保护类耕地面积减少或土壤环境质量下降的县(市、区),进行预警提醒并依法采取环评限批等限制性措施。(国土资源部、农业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水利部等参与)/pp  防控企业污染。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现有相关行业企业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加快提标升级改造步伐。(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参与)/pp  (九)着力推进安全利用。根据土壤污染状况和农产品超标情况,安全利用类耕地集中的县(市、区)要结合当地主要作物品种和种植习惯,制定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强化农产品质量检测。加强对农民、农民合作社的技术指导和培训。2017 年底前,出台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指南。到2020年,轻度和中度污染耕地实现安全利用的面积达到4000万亩。(农业部牵头,国土资源部等参与)/pp  (十)全面落实严格管控。加强对严格管控类耕地的用途管理,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严禁种植食用农产品 对威胁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安全的,有关县(市、区)要制定环境风险管控方案,并落实有关措施。研究将严格管控类耕地纳入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实施范围,制定实施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计划。继续在湖南长株潭地区开展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及农作物种植结构调整试点。实行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到2020年,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面积力争达到2000万亩。(农业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局参与)/pp  (十一)加强林地草地园地土壤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林地、草地、园地的农药使用量,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完善生物农药、引诱剂管理制度,加大使用推广力度。优先将重度污染的牧草地集中区域纳入禁牧休牧实施范围。加强对重度污染林地、园地产出食用农(林)产品质量检测,发现超标的,要采取种植结构调整等措施。(农业部、国家林业局负责)/pp  strong四、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防范人居环境风险/strong/pp  (十二)明确管理要求。建立调查评估制度。2016年底前,发布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规定。自2017年起,对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用地,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上述企业用地,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 已经收回的,由所在地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开展调查评估。自2018年起,重度污染农用地转为城镇建设用地的,由所在地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开展调查评估。调查评估结果向所在地环境保护、城乡规划、国土资源部门备案。(环境保护部牵头,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参与)/pp  分用途明确管理措施。自2017年起,各地要结合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情况,根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结果,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合理确定土地用途。符合相应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地块,可进入用地程序。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划定管控区域,设立标识,发布公告,开展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空气环境监测 发现污染扩散的,有关责任主体要及时采取污染物隔离、阻断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国土资源部牵头,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等参与)/pp  (十三)落实监管责任。地方各级城乡规划部门要结合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加强城乡规划论证和审批管理。地方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加强土地征收、收回、收购以及转让、改变用途等环节的监管。地方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要加强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和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活动的监管。建立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部门间的信息沟通机制,实行联动监管。(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pp  (十四)严格用地准入。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城市规划和供地管理,土地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地方各级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等部门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关规划时,应充分考虑污染地块的环境风险,合理确定土地用途。(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环境保护部参与)/pp  strong五、强化未污染土壤保护,严控新增土壤污染/strong/pp  (十五)加强未利用地环境管理。按照科学有序原则开发利用未利用地,防止造成土壤污染。拟开发为农用地的,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组织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评估 不符合相应标准的,不得种植食用农产品。各地要加强纳入耕地后备资源的未利用地保护,定期开展巡查。依法严查向沙漠、滩涂、盐碱地、沼泽地等非法排污、倾倒有毒有害物质的环境违法行为。加强对矿山、油田等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影响区域内未利用地的环境监管,发现土壤污染问题的,要及时督促有关企业采取防治措施。推动盐碱地土壤改良,自2017年起,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地开展利用燃煤电厂脱硫石膏改良盐碱地试点。(环境保护部、国土资源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等参与)/pp  (十六)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排放重点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时,要增加对土壤环境影响的评价内容,并提出防范土壤污染的具体措施 需要建设的土壤污染防治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有关环境保护部门要做好有关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工作。自 2017年起,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要与重点行业企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明确相关措施和责任,责任书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部负责)/pp  (十七)强化空间布局管控。加强规划区划和建设项目布局论证,根据土壤等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区域功能定位、空间布局。鼓励工业企业集聚发展,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减少土壤污染。严格执行相关行业企业布局选址要求,禁止在居民区、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周边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焦化等行业企业 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产业结构调整和化解过剩产能等,有序搬迁或依法关闭对土壤造成严重污染的现有企业。结合区域功能定位和土壤污染防治需要,科学布局生活垃圾处理、危险废物处置、废旧资源再生利用等设施和场所,合理确定畜禽养殖布局和规模。(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等参与)/pp  strong六、加强污染源监管,做好土壤污染预防工作/strong/pp  (十八)严控工矿污染。加强日常环境监管。各地要根据工矿企业分布和污染排放情况,确定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实行动态更新,并向社会公布。列入名单的企业每年要自行对其用地进行土壤环境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有关环境保护部门要定期对重点监管企业和工业园区周边开展监测,数据及时上传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结果作为环境执法和风险预警的重要依据。适时修订国家鼓励的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品目录。加强电器电子、汽车等工业产品中有害物质控制。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拆除生产设施设备、构筑物和污染治理设施,要事先制定残留污染物清理和安全处置方案,并报所在地县级环境保护、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备案 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安全处理处置,防范拆除活动污染土壤。2017年底前,发布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技术规定。(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pp  严防矿产资源开发污染土壤。自2017年起,内蒙古、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新疆等省(区)矿产资源开发活动集中的区域,执行重点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全面整治历史遗留尾矿库,完善覆膜、压土、排洪、堤坝加固等隐患治理和闭库措施。有重点监管尾矿库的企业要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储备应急物资。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的辐射安全监管,有关企业每年要对本矿区土壤进行辐射环境监测。(环境保护部、安全监管总局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参与)/pp  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标准并落实相关总量控制指标,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企业,依法责令其停业、关闭,并将企业名单向社会公开。继续淘汰涉重金属重点行业落后产能,完善重金属相关行业准入条件,禁止新建落后产能或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建设项目。按计划逐步淘汰普通照明白炽灯。提高铅酸蓄电池等行业落后产能淘汰标准,逐步退出落后产能。制定涉重金属重点工业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鼓励企业采用先进适用生产工艺和技术。2020年重点行业的重点重金属排放量要比2013年下降10%。(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参与)/pp  加强工业废物处理处置。全面整治尾矿、煤矸石、工业副产石膏、粉煤灰、赤泥、冶炼渣、电石渣、铬渣、砷渣以及脱硫、脱硝、除尘产生固体废物的堆存场所,完善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设施,制定整治方案并有序实施。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对电子废物、废轮胎、废塑料等再生利用活动进行清理整顿,引导有关企业采用先进适用加工工艺、集聚发展,集中建设和运营污染治理设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自2017年起,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的部分城市开展污水与污泥、废气与废渣协同治理试点。(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参与)/pp  (十九)控制农业污染。合理使用化肥农药。鼓励农民增施有机肥,减少化肥使用量。科学施用农药,推行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现代植保机械。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自2017年起,在江苏、山东、河南、海南等省份选择部分产粮(油)大县和蔬菜产业重点县开展试点 到2020年,推广到全国30%的产粮(油)大县和所有蔬菜产业重点县。推行农业清洁生产,开展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技术模式。严禁将城镇生活垃圾、污泥、工业废物直接用作肥料。到2020年,全国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提高到90%以上。(农业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供销合作总社等参与)/pp  加强废弃农膜回收利用。严厉打击违法生产和销售不合格农膜的行为。建立健全废弃农膜回收贮运和综合利用网络,开展废弃农膜回收利用试点 到 2020年,河北、辽宁、山东、河南、甘肃、新疆等农膜使用量较高省份力争实现废弃农膜全面回收利用。(农业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总局、供销合作总社等参与)/pp  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严格规范兽药、饲料添加剂的生产和使用,防止过量使用,促进源头减量。加强畜禽粪便综合利用,在部分生猪大县开展种养业有机结合、循环发展试点。鼓励支持畜禽粪便处理利用设施建设,到2020年,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达到75%以上。(农业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参与)/pp  加强灌溉水水质管理。开展灌溉水水质监测。灌溉用水应符合农田灌溉水水质标准。对因长期使用污水灌溉导致土壤污染严重、威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及时调整种植结构。(水利部牵头,农业部参与)/pp  (二十)减少生活污染。建立政府、社区、企业和居民协调机制,通过分类投放收集、综合循环利用,促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建立村庄保洁制度,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整治非正规垃圾填埋场。深入实施“以奖促治”政策,扩大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范围。推进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试点。鼓励将处理达标后的污泥用于园林绿化。开展利用建筑垃圾生产建材产品等资源化利用示范。强化废氧化汞电池、镍镉电池、铅酸蓄电池和含汞荧光灯管、温度计等含重金属废物的安全处置。减少过度包装,鼓励使用环境标志产品。(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参与)/pp  strong七、开展污染治理与修复,改善区域土壤环境质量/strong/pp  (二十一)明确治理与修复主体。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造成土壤污染的单位或个人要承担治理与修复的主体责任。责任主体发生变更的,由变更后继承其债权、债务的单位或个人承担相关责任 土地使用权依法转让的,由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或双方约定的责任人承担相关责任。责任主体灭失或责任主体不明确的,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依法承担相关责任。(环境保护部牵头,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参与)/pp  (二十二)制定治理与修复规划。各省(区、市)要以影响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的突出土壤污染问题为重点,制定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明确重点任务、责任单位和分年度实施计划,建立项目库,2017年底前完成。规划报环境保护部备案。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地区要率先完成。(环境保护部牵头,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等参与)/pp  (二十三)有序开展治理与修复。确定治理与修复重点。各地要结合城市环境质量提升和发展布局调整,以拟开发建设居住、商业、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项目的污染地块为重点,开展治理与修复。在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等省份污染耕地集中区域优先组织开展治理与修复 其他省份要根据耕地土壤污染程度、环境风险及其影响范围,确定治理与修复的重点区域。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面积达到1000万亩。(国土资源部、农业部、环境保护部牵头,住房城乡建设部参与)/pp  强化治理与修复工程监管。治理与修复工程原则上在原址进行,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污染土壤挖掘、堆存等造成二次污染 需要转运污染土壤的,有关责任单位要将运输时间、方式、线路和污染土壤数量、去向、最终处置措施等,提前向所在地和接收地环境保护部门报告。工程施工期间,责任单位要设立公告牌,公开工程基本情况、环境影响及其防范措施 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门要对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工程完工后,责任单位要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治理与修复效果进行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实行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终身责任制,2017年底前,出台有关责任追究办法。(环境保护部牵头,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参与)/pp  (二十四)监督目标任务落实。各省级环境保护部门要定期向环境保护部报告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作进展 环境保护部要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督导检查。各省(区、市)要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本行政区域各县(市、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进行综合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2017年底前,出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评估办法。(环境保护部牵头,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参与)/pp  strong八、加大科技研发力度,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strong/pp  (二十五)加强土壤污染防治研究。整合高等学校、研究机构、企业等科研资源,开展土壤环境基准、土壤环境容量与承载能力、污染物迁移转化规律、污染生态效应、重金属低积累作物和修复植物筛选,以及土壤污染与农产品质量、人体健康关系等方面基础研究。推进土壤污染诊断、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等共性关键技术研究,研发先进适用装备和高效低成本功能材料(药剂),强化卫星遥感技术应用,建设一批土壤污染防治实验室、科研基地。优化整合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支持土壤污染防治研究。(科技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林业局、中科院等参与)/pp  (二十六)加大适用技术推广力度。建立健全技术体系。综合土壤污染类型、程度和区域代表性,针对典型受污染农用地、污染地块,分批实施 200个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2020年底前完成。根据试点情况,比选形成一批易推广、成本低、效果好的适用技术。(环境保护部、财政部牵头,科技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等参与)/pp  加快成果转化应用。完善土壤污染防治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建成以环保为主导产业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一批成果转化平台。2017年底前,发布鼓励发展的土壤污染防治重大技术装备目录。开展国际合作研究与技术交流,引进消化土壤污染风险识别、土壤污染物快速检测、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阻隔等风险管控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科技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中科院等参与)/pp  (二十七)推动治理与修复产业发展。放开服务性监测市场,鼓励社会机构参与土壤环境监测评估等活动。通过政策推动,加快完善覆盖土壤环境调查、分析测试、风险评估、治理与修复工程设计和施工等环节的成熟产业链,形成若干综合实力雄厚的龙头企业,培育一批充满活力的中小企业。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建设产业化示范基地。规范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从业单位和人员管理,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将技术服务能力弱、运营管理水平低、综合信用差的从业单位名单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开。发挥“互联网+”在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全产业链中的作用,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商务部、工商总局等参与)/pp  strong九、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构建土壤环境治理体系/strong/pp  (二十八)强化政府主导。完善管理体制。按照“国家统筹、省负总责、市县落实”原则,完善土壤环境管理体制,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属地责任。探索建立跨行政区域土壤污染防治联动协作机制。(环境保护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等参与)/pp  加大财政投入。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加大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支持力度。中央财政整合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等,设立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用于土壤环境调查与监测评估、监督管理、治理与修复等工作。各地应统筹相关财政资金,通过现有政策和资金渠道加大支持,将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测土配方施肥等涉农资金,更多用于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的县(市、区)。有条件的省(区、市)可对优先保护类耕地面积增加的县(市、区)予以适当奖励。统筹安排专项建设基金,支持企业对涉重金属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进行技术改造。(财政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农业部等参与)/pp  完善激励政策。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激励相关企业参与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研究制定扶持有机肥生产、废弃农膜综合利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等企业的激励政策。在农药、化肥等行业,开展环保领跑者制度试点。(财政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税务总局、供销合作总社等参与)/pp  建设综合防治先行区。2016年底前,在浙江省台州市、湖北省黄石市、湖南省常德市、广东省韶关市、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和贵州省铜仁市启动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重点在土壤污染源头预防、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监管能力建设等方面进行探索,力争到2020年先行区土壤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要编制先行区建设方案,按程序报环境保护部、财政部备案。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可因地制宜开展先行区建设。(环境保护部、财政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等参与)/pp  (二十九)发挥市场作用。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发挥财政资金撬动功能,带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土壤污染防治。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推动受污染耕地和以政府为责任主体的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积极发展绿色金融,发挥政策性和开发性金融机构引导作用,为重大土壤污染防治项目提供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企业发行股票。探索通过发行债券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在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开展试点。有序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牵头,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参与)/pp  (三十)加强社会监督。推进信息公开。根据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和调查结果,适时发布全国土壤环境状况。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定期公布本行政区域各地级市(州、盟)土壤环境状况。重点行业企业要依据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其产生的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排放总量,以及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环境保护部牵头,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等参与)/pp  引导公众参与。实行有奖举报,鼓励公众通过“12369”环保举报热线、信函、电子邮件、政府网站、微信平台等途径,对乱排废水、废气,乱倒废渣、污泥等污染土壤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需要聘请环境保护义务监督员,参与现场环境执法、土壤污染事件调查处理等。鼓励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以及民间环境保护机构参与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环境保护部牵头,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等参与)/pp  推动公益诉讼。鼓励依法对污染土壤等环境违法行为提起公益诉讼。开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改革试点的地区,检察机关可以以公益诉讼人的身份,对污染土壤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也可以对负有土壤污染防治职责的行政机关,因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造成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行为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相关案件办理工作和检察机关的监督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牵头,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等参与)/pp  (三十一)开展宣传教育。制定土壤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制作挂图、视频,出版科普读物,利用互联网、数字化放映平台等手段,结合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世界土壤日、世界粮食日、全国土地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普及土壤污染防治相关知识,加强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解读,营造保护土壤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把土壤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融入党政机关、学校、工厂、社区、农村等的环境宣传和培训工作。鼓励支持有条件的高等学校开设土壤环境专门课程。(环境保护部牵头,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网信办、国家粮食局、中国科协等参与)/pp  strong十、加强目标考核,严格责任追究/strong/pp  (三十二)明确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实施本行动计划的主体,要于2016年底前分别制定并公布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确定重点任务和工作目标。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创新投融资模式,强化监督管理,抓好工作落实。各省(区、市)工作方案报国务院备案。(环境保护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等参与)/pp  (三十三)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建立全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协调机制,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协同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环境保护部要抓好统筹协调,加强督促检查,每年2月底前将上年度工作进展情况向国务院报告。(环境保护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等参与)/pp  (三十四)落实企业责任。有关企业要加强内部管理,将土壤污染防治纳入环境风险防控体系,严格依法依规建设和运营污染治理设施,确保重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造成土壤污染的,应承担损害评估、治理与修复的法律责任。逐步建立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企业行业自律机制。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要带头落实。(环境保护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等参与)/pp  (三十五)严格评估考核。实行目标责任制。2016年底前,国务院与各省(区、市)人民政府签订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分年度对各省(区、市)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评估,2020年对本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和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环境保护部牵头,中央组织部、审计署参与)/pp  评估和考核结果作为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分配的重要参考依据。(财政部牵头,环境保护部参与)/pp  对年度评估结果较差或未通过考核的省(区、市),要提出限期整改意见,整改完成前,对有关地区实施建设项目环评限批 整改不到位的,要约谈有关省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负责人。对土壤环境问题突出、区域土壤环境质量明显下降、防治工作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地区,要约谈有关地市级人民政府和省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对失职渎职、弄虚作假的,区分情节轻重,予以诫勉、责令公开道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 对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调离、提拔或者退休的,也要终身追究责任。(环境保护部牵头,中央组织部、监察部参与)/pp  我国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提高环境质量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土壤污染防治任务艰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清形势,坚定信心,狠抓落实,切实加强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如期实现全国土壤污染防治目标,确保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改善、各类自然生态系统安全稳定,为建设美丽中国、实现 “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贡献。/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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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多功能土壤肥料检测仪测定项目土壤:铵态氮、有效磷、速效钾、有机质、碱解氮、硝态氮、全氮、全磷、全钾、有效钙、有效镁、有效硫、有效铁、有效锰、有效硼、有效锌、有效铜、有效氯、有效硅、pH、含盐量、水分;肥料:单质肥、复合肥中的氮、磷、钾等。有机肥、叶面肥(喷施肥)中各形态氮、磷、钾、腐植酸以及pH值、有机质,钙、镁、硫、硅、铁、锰、硼、锌、铜、氯等。植株:氮、磷、钾、钙、镁、硫、硅、铁、锰、硼、锌、铜、氯等。(二)多功能土壤肥料检测仪功能介绍1.操作系统:Android操作系统,主控须采用多核处理器,CPU主频≥1.8Ghz,大容量内存,运转速度快、稳定性强,无卡顿卡机现象。配带 USB 双接口,快速导出上传数据,快速导出上传数据。2.仪器采用7.0寸大屏幕,支持中英文一键切换,可存储打印检测结果,具备历史数据查询打印功能。3.内置中英文双语显示,一键切换,满足出口需求。4.自主研发科研级高精度检测模块,软件著作权证书号:软著登字第7934007号。5.仪器具有自身保护功能,可设置用户名及密码;配有指纹锁用于指纹登录,防止非工作人员操作查看实验数据。6.支持Wifi传输,数据可局域网和互联网数据上传,检测结果可直接传至云平台。7.内置作物图谱:根据各农作物营养缺失的图片,进行叶面对比,丰缺诊断。8.数据打印:内置热敏打印机,可打印出检测项目、检测单位、检测人员、检测时间、通道号、吸光度、含量(mg/kg)、二维码等信息。9.每台仪器配备专属的云平台账户密码,可通过电脑网页及手机微信查看。10.仪器内置样品前处理步骤以及上机检测步骤操作视频,点击仪器主界面即可观看,一对一指导教学,上手更快速简单!11.内置先进的定位器,实现每个通道定位精准;12.仪器配置四种(红、蓝、绿、橙)波长光源,光源波长稳定,寿命长达10万小时级别,重现性好,准确度高。13.仪器带有电压显示灯,实时显示当前电压值,保证操作过程的稳压状态,并带有断电保护功能,在突然断电时,可以对数据进行自动储存,以防数据丢失。14.内置测土配方施肥系统,直接输入养分检测结果,即可计算出一次性施肥量;可对百余种全国农业经济作物的目标产量计算推荐施肥量,配方施肥科学指导农业生产;测土配方施肥结果可打印,打印内容包含作物种类、肥料种类、目标产量、需求总量、建议施肥方案。15.土壤中速效N、P、K等多种养分一次性同时浸提测定。16.检测速度:在正常熟练程度下,测土壤铵态氮、磷、钾三项要20分钟(含土样前处理及药剂准备),测肥料氮、磷、钾三项需50分钟左右,微量元素单项检测需20分钟左右。(三)多功能土壤肥料检测仪技术指标1.电源:交流220±22V直流12V+5V(仪器内置大容量锂电池)2.功率:≤5W3.量程及分辨率:0.001-99994.重复性误差:≤0.04%(0.0004,重铬酸钾溶液)5.仪器稳定性:一个小时内漂移小于0.3%(0.003,透光度测量)。仪器开机预热5分钟后,三十分钟内显示数字无漂移(透光度测量);一个小时内数字漂移不超过0.3%(透光度测量)、0.001(吸光度测量);两个小时内数字漂移不超过0.5%(0.005,透光度测量)。6.线性误差:≤0.2%(0.002,硫酸铜检测)
  • 技术干货 | 珀金埃尔默让土壤有机污染物检测更轻松
    土壤是我们赖以生存的根本,我们95%的食物来源于土壤。然而土壤中的农残、SVOC、VOC等却对人类的生存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针对土壤中的有机污染物,国家出台了众多环境相关标准,主要采用顶空或吹扫捕集与气相、气质联用仪搭配的方案来进行检测。测试项目仪器设备标准号土壤和沉积物中挥发性有机物(65种)P&T – GCMSHJ 605-2011土壤中挥发性卤代烃(35种)P&T – GCMSHJ 735-2015土壤和沉积物 丙烯醛,丙烯腈,乙腈HS-GC-FIDHJ 679-2013土壤中挥发性有机物(36种)HS-GCMSHJ 642-2013土壤中挥发性卤代烃(35种)HS-GCMSHJ 736-2015土壤中挥发性有机物(37种)HS-GC-FIDHJ 741-2015土壤中挥发性芳香烃(12种)HS-GC-FIDHJ 742-2015土壤和沉积物 石油烃(C6-C9)的测定P&T-GC-FIDHJ 1020-2019土壤和沉积物 二硫代氨基甲酸酯(盐)类农药总量的测定HS-GC-ECDHJ 1054-2019珀金埃尔默根据国标方法,推出了顶空、吹扫捕集等多种自动化、快速的前处理手段,结合气相、气质方法进行土壤中有机污染物的定量检测;针对突发事故和应急要求,推出了便携式气质与固相微萃取采样结合的方式,对土壤中挥发性有机污染物进行了快速的现场分析。HJ 642 土壤和沉积物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PerkinElmer TurboMatrix™ HS40 与Clarus SQ8 GC/MS联用使用PerkinElmer TurboMatrix™ HS40顶空自动进样器联用Clarus SQ8 GC/MS测定土壤中VOCs。TurboMatrix™ HS-40是一款基于压力平衡的进样系统,该系统的样品采集量是根据已知流速的气体在一定时间内进入分析柱的体积来计算的。和其它顶空技术相比,压力平衡的TurboMatrix™ HS具有精密度高、操作简单及管路惰性化处理等优点。什么是压力平衡?压力平衡技术无需使用气体进样器或进样阀即可将样品导入色谱柱,利用载气压力精确调节实现样品的转移,消除了在其他进样系统中发现的许多不稳定因素和污染来源。待机:加热的进样针区域用载气不断冲洗,以消除污染。由于色谱柱或传输线完全插入进样针,因而能够保持大的惰性和小的死体积。加压:所有样品瓶加压到完全相同的压力。无论样品瓶中的平衡压力如何,均可实现绝佳重现性。进样:一个电磁阀中断载气流,样品瓶作为载气的储蓄器。在进样过程中,压力衰减,样品转移到色谱柱。这可以防止载气稀释样品,避免了进样前的样品扩散。该技术不需要气体进样阀和其它活动部件,从而减少了样品与热的金属样品环接触,且不必维护活动部件。TurboMatrix™ HS-40包括多位的样品炉,该样品炉具有重叠样品瓶加热的功能。重叠样品瓶加热功能使得GC柱温箱一旦准备好,第二个样品就可以运行进样操作,从而提供无与伦比的样品通量。HS-GC/MS法测定37 种VOCs 的离子流色谱图除了常规的顶空自动进样器之外,珀金埃尔默还可以为您提供带捕集阱的顶空自动进样器。TurboMatrix HS-40带捕集阱顶空进样系统和HS-110带捕集阱顶空进样系统采用内置被分析物捕集技术,灵敏度可提高100倍。样品反复进行加压循环,以尽可能多地提取样品蒸汽。当提取完成后,样品经过干吹并脱附使被分析物进入气相色谱,整个过程非常简单:第1步:样品被加热到平衡。第2步:对瓶内的样品加压,并减压通过冷的带吸附剂的捕集阱。可以重复这种加压/减压循环4次,以尽可能多地提取蒸汽。第3步:蒸汽提取完成后,干吹气流通过捕集阱以去除样品中的水分。第4步:捕集阱被迅速加热,脱附的被分析物由载气,使用可选的分流流量带到气相色谱柱,进行分离和定量。除了提高灵敏度之外,带捕集顶空进样器还具备以下额外优点:干吹扫设计—有效去除分析物中的水,消除耗时的烘烤过程,样品处理时间可缩短25%。色谱柱隔离—为确保气相色谱/质谱的稳定性,色谱柱隔离功能使载气能够在维修期间进入气相色谱柱,即使顶空装置关闭。内标添加—可以自动添加内标物,使仪器的响应标准化。这提供了更好的长期精度和性能。使用带捕集阱顶空进样器分析水中的挥发性有机物的色谱图HJ 605-2011 土壤和沉积物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吹扫捕集/气质联用法除了顶空法以外,吹扫捕集与气质联用的方法在标准方法里也很常见。与顶空自动进样器类似,使用Tekmar-Atomx联用PerkinElmer Clarus SQ8 GC/MS 测定土壤中挥发性有机物的样品处理也是非常简单,不需要经过复杂的溶剂萃取等步骤,就能检测到多种挥发性有机物,充分符合HJ 605-2011方法设定的性能标准。65种挥发性化合物吹扫捕集-气质联用法色谱图利用SPME-GC/MS 对土壤中挥发性有机物进行快速筛查土壤中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具有易挥发和易流失等特点,因此对挥发性有机物进行快速,及时的分析尤为重要。采用便携式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现场分析土壤中挥发性有机物,可获得更为真实客观的实验数据,并对土壤质量进行现场评估。快速分析的结果不仅可以为土壤采样提供参考,同时对样品的保存、运输以及实验方法优化提供有力的帮助。实验先利用盐析的原理对土壤中的VOC 进行前处理,再采用Custodion SPME 方式提取和萃取目标化合物,最后采用Torion T-9 便携式气相色谱/质谱仪(GC/MS)对37 种VOCs 进行分离和测定,分析时间仅为3 min。SPMEGC/MS 技术具有快速、可靠等优点,无需实验室设备或试剂即可现场快速筛查分析复杂基体样品中的VOC。简单的样品提取Custodion SPME 采样针含一根1 cm长的固相萃取纤维,纤维固定相为50-100 μm 膜厚的液态聚合物或固态吸附剂,或是两者混合物。此固定相可以吸附空气、顶空气体、液体或溶液中的溶质。Custodion 采样针的结构与伸缩式圆珠笔类似,SPME 萃取纤维类似于笔芯,取样器尾端设有按钮,可以控制SPME 萃取纤维在取样器的保护鞘内外进行伸缩,只需单手操作即可。在本试验中,Custodion SPME 取样器的纤维固定相为65 μm 膜厚的聚二甲基硅氧烷/二乙烯基苯(PDMS/DVB),用于从土壤样品中萃取挥发性有机物。前处理提取溶剂为水,避免了有机溶剂对于GC/MS分析的干扰,有效降低了取样和分析成本。SPME-GC/MS测试土壤中37 种VOCs 的色谱峰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下载珀金埃尔默土壤中有机污染物相关应用资料。
  • 土壤监测与治理加强 重金属监测设备爆发在即
    国务院办公厅1月28日印发《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中国土壤污染防治时间表正式出炉。对此,招商证券昨日发布最新报告点评如下:  1、 重金属污染治理及土壤修复是“十二五”新增重点环保任务,总投资规划巨大,此次土壤环境保护及综合治理工作安排的印发,进一步明确了土壤环境保护工作的各项任务及目标时间点,对于计划投资的落实具有一定推动作用。  2、综合治理带来重金属污染监测新需求,重金属污染源监测在“十二五”期间具有高速增长潜力。  目前,单种重金属在线监测系统单价在24万元左右,若监测重金属种类增加,设备价格还将上涨,若按平均每套设备监测2个主要重金属污染物、单价在50万元左右估算,如果仅考虑1149家重金属污染重点监管企业,污染源监测市场即在5.7亿元左右 如果考虑所有重金属排放企业1.1万家,污染源监测市场即在55亿元左右。  3、土壤修复行业仍属发展初期,后续仍需相关法规、政策大力支持。  与发达国家相比,目前中国土壤修复行业尚处于发展初期,预计未来中国将研究起草土壤环境保护专门法规,制定农用地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土壤环境保护、新增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被污染地块环境监管等管理办法。建立优先区域保护成效的评估和考核机制,制定并实施“以奖促保”政策。完善有利于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产业发展的税收、信贷、补贴等经济政策。研究制定土壤污染损害责任保险、鼓励有机肥生产和使用、废旧农膜回收加工利用等政策措施。各项措施将对行业形成持续利好。
  • 守护净土,助力三普——“第四届土壤检测技术与应用”网络会议即将召开
    土壤环境是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土壤环境质量及其安全性不仅直接关系到农产品安全和人体健康,而且影响到国土资源环境安全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2022年,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正式启动,是时隔40年我国再一次对土壤进行的全面“体检”。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也特别强调:要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加强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强化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在两会中,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也提到要加大土壤污染风险防控和修复力度;全国人大代表也提出了要高质量推进土壤环境管理和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等的相关提案,土壤环境问题受到了高度重视!为了加强土壤环境监测检测、助力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了解当前土壤监测检测重点工作,及土壤污染物检测最新技术与应用,仪器信息网3i讲堂将于2023年5月9日-10日举办“第四届土壤检测技术与应用”网络会议。本次会议聚焦土壤三普技术、污染物检测、前处理方法等土壤环境领域热点、重点、难点,特别邀请了政府检测机构、科研院校以及企业资深技术专家共同探讨土壤检测技术及应用的最新进展和未来发展等,诚邀您参会!点击直达会议详情页面进行报名一、主办单位仪器信息网二、举办时间2023年5月9日-10日 9:00-18:00三、分会场主题设置【1】守护净土,助力三普【2】土壤无机污染物检测【3】土壤样品前处理【4】土壤有机污染物检测四、邀请专家(更新中)刘善江 质检中心主任北京市农林科学院植物营养与资源环境研究所研究员,目前兼任北京农产品安全学会常务理事,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员。主要从事士壤肥料质量的监测与评价、士壞改良与施肥技术、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循环利用等领域的研究与技术开发工作。已主持并完成的科研项目/课题30 余个,发表文章 50余篇,编著书籍5部,已请并获得国家发明专利 15项,获省部级奖励3次。刘青海 部门负责人西藏自治区农牧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研究所 农业生态环境检测研究室从事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产地环境相关检测和研究工作,在农业生态环境安全方面的项目申报和项目实施方面积累丰富经验,作为西藏农科院农畜产品产地环境安全与污染控制创新团队负责人先后主持和参与实施国家、省部级科研项目21项,发表论文17篇,参与编写著作2部。授权软件著作权4项,获区西藏农科院科技创新奖3项,多次参与农业农村部、国家认监委组织的土壤重金属和复合肥料能力验证, 2022年作为西藏自治区三普质控实验室内业检测负责人,圆满完成了2022年试点县三普内业质控工作。赵玉杰 研究员农业农村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博士,研究员,天津市“131”第一层次人才,中科院合肥物质研究院特聘研究员,华中农业大学、沈阳农业大学、温州大学特聘研究生导师。2002年至今在农业农村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工作。主要研究方向为农产品产地环境污染风险评价、重金属形态及价态检测技术与设备开发等。建立了覆盖全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环境因子风险评估数据库,开发了重金属有效态提取LDHs-DGT设备。主持研究任务23项。发表论文80篇,其中SCI收录15篇,第一及通讯作者37篇,获得专利19项,其中转化专利6项。作为主编出版专著1部,副主编出版专著2部,参编专著5部。赵小学 正高级工程师河南省土壤重金属污染监测与修复重点实验室生态环境部 环境监测“三五人才”、环境保护专业技术“青年拔尖人才”,河南省重点实验室技术带头人,全国环境监测方法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实验一线承担了历年国家网土壤例行监测、地表水采测分离,以及2018年全国农田土壤状况详查样品重金属分析工作。对原子荧光光谱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光谱仪、X射线荧光光谱仪、冷原子吸收光谱仪等仪器设备在水与废水、环境空气与废气颗粒物、固体废物、土壤及沉积物等样品重金属监测领域,有过硬理论知识和丰富实践经验。近10年来,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0篇;参与编著环境监测行业教材3部;主持制定地方标准5项,参与国家环境准监测技术标准3项;获批7件专利,发明专利3件;主持取得4项省级技术成果。钟明 工程师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主要从事环境中有机物分析方面的研究工作,作为课题负责人和技术骨干参与多项中科院创新前沿项目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在环境有机物分析方法和未知物鉴定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高丽荣 研究员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长期从事新型有机污染物的分析方法和环境行为研究工作,建立了多维色谱分离分析复杂POPs的分析方法,方法获得国际同行的高度认可。开展了大气中有机污染物的非靶标筛查,识别出多种新型高风险有机化合物。多次作为负责人参加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组织的POPs分析国际比对,比对结果优秀。编写了我国履行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斯德哥尔摩公约成效评估监测报告,已提交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已发表SCI论文100余篇,授权发明专利2项,研制标准参考物质2项,编制生态环境部监测标准一项,获得国家环境保护科技二等奖获得者(排名3),主持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863计划项目课题、国家自然基金重大研究计划培育项目、国家自然基金面上项目、中国科学院知识创新工程重要方向项目等。陈虹 高级工程师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土壤与环境分析测试中心工作,期间曾于澳大利亚格里菲斯大学访问留学。从事土壤与环境有机分析与方法学研究十余年,主要应用有机分析主流仪器GC、GCMS、LC、LCMS等从事环境污染物、土壤圈相关代谢物等分析。截止目前,获小分子有机酸检测方法发明专利授权1项,共发表论文36篇,其中SCI论文18篇。主持南京土壤研究所创新基金支撑的方法开发类项目2项,并参与多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标准制定等。五、拟定日程5月9日上午分会场一:守护净土 助力三普三普土壤有效养分检测知识培训刘善江北京市农林科学院植物营养与资源环境研究所 质检中心主任待定睿科赛默飞痕量元素分析在环境土壤的应用张志杨赛默飞世尔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应用工程师三普内业测试化验质量控制解读刘青海西藏自治区农牧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研究所 农业生态环境检测研究室 部门负责人5月9日下午分会场二:土壤无机污染物检测土壤重金属有效态提取及检测技术分析赵玉杰农业农村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 研究员德国耶拿在环境土壤中元素分析的经验分享廖菽欢德国耶拿分析仪器有限公司 应用工程师待定钢研纳克土壤重金属检测关键点赵小学河南省土壤重金属污染监测与修复重点实验室 正高级工程师5月10日上午分会场三:土壤样品前处理土壤有机污染物前处理方法和技术进展钟明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 工程师土壤重金属检测分析中适用的移液产品与耗材张戈妍普兰德(上海)贸易有限公司 产品专员一站式元素分析,岛津方案助力土壤三普郑瑞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应用工程师5月10日下午分会场四:土壤有机污染物检测环境样品中短链氯化石蜡的检测技术研究高丽荣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研究员待定安捷伦水土中新型有机污染物全氟化合物LC-MSMS法检测陈虹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 高级工程师会议报名点击:https://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s/soil230509/
  • 土壤养分检测仪保证检测结果准确
    土壤养分检测仪通过传感器技术和现代光谱分析原理,对土壤中的氮、磷、钾、有机质以及微量元素等进行实时、快速的测定。仪器具有操作简便、结果准确、检测周期短的特点,可在田间地头实现即时采样、现场检测,有效提升了土壤养分检测的工作效率。 土壤养分检测仪产品报价→https://www.instrument.com.cn/show/C456787.html  土壤养分检测仪,作为现代农业科技的重要载体,以精准无误的检测能力,为农业种植带来了科学化的滋养策略。它整合了先进的光学传感、电化学分析以及光谱检测技术,能够迅速、准确地测定土壤中的氮、磷、钾、有机质以及微量元素等养分含量。  通过土壤养分检测仪,农户可以在田间地头实时获取土壤养分状况,根据检测结果定制个性化施肥方案,告别过去的经验主义,从而避免了盲目施肥对土壤环境的破坏,提高肥料利用率,优化土壤结构,保障农作物健康生长,实现增产增收。  此外,土壤养分检测仪采集的数据还可以与智慧农业系统相结合,为农田管理提供精准的数据参考,助力农业生产的精细化、智能化转型。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保护生态环境、确保粮食安全等方面,土壤养分检测仪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土壤养分检测仪可快速检测出土壤中各类养分含量状况,根据检测结果制定科学合理的施肥方案,避免过度施肥或施肥不足导致的土壤贫瘠或环境污染问题。其次,通过定期检测,可以动态掌握土壤养分变化情况,为农作物生长发育提供适宜的土壤环境,从而提高农作物的产量和品质。  土壤养分检测仪保障土壤健康、优化种植管理、推动农业科技进步的道路上,以其科技力量不断书写着新的篇章。
  • 物联网土壤墒情监测系统-关注土壤-发展农业
    物联网土壤墒情监测系统-关注土壤-发展农业【FT-TS600】土壤含水量是农业生产中的重要信息,快速准确地测定农田土壤含水量,不仅对研究土壤含水量和作物生长发育期对我来说意义重大,而且还可以按照科学的灌溉时间调节,实现自动灌溉精细化,节约宝贵的水资源,更好地发展农业生产。  FT-TS600土壤墒情监测站是一款高度集成、低功耗、可快速安装、便于野外监测使用的高精度自动气象观测设备。  该设备支持有线、GPRS、蓝牙等传输方式,免调试,可快速布置,广泛应用于农业、林业、地质、高校、科研等方面。主要针对土壤水分含量和土壤温度进行监测,通过水分传感器和温度传感器测量土壤的体积含水量(VWC)和温度值。同时,根据用户需求,可以扩展配置土壤电导率、土壤PH、空气温度、空气湿度、太阳辐射、雨量等气象传感器。技术参数  1)土壤水分:测量范围:0-100%,精度:±3%,探针长度:5.5cm,探针直径:3mm,探针材料:不锈钢  2)土壤温度:测温范围 -40+125℃,测量精度±0.5℃,分 辨 率:0.1℃  3)土壤电导率:测量范围 可选量程:0-5000us/cm,10000us/cm,20000us/cm,测量精度0-10000us/cm范围内为±3% 10000-20000us/cm范围内为±5%,分辨率0-10000us/cm内10us/cm, 100000-20000us/cm内50us/cm(选配)  4)土壤PH:测量范围:0-14 分辨率:0.1 测量精度:±0.2%(选配)  5)空气温度:测量原理二极管结电压法,-40℃~85℃(±0.3℃)(选配)  6)空气湿度:测量原理电容式,0~100%RH(±2%RH)(选配)  7)太阳辐射:测量原理光电效应,0-2000W/m2(0.1W/m2)(选配)  8)光学雨量:测量原理光电式,0~4mm/min(选配)  9)数据存储:不少于50万条   10布设时间:1人,不大于30分钟完成布设   11)生产企业具有ISO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12)生产企业具有和土壤墒情软件注册证书  13)生产企业为3A级信用企业
  • 土壤环保专项计划将出台 将建土壤监测网
    继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出台后,土壤环境保护行动计划有望成为第二个出台的环保专项计划。环保部自然生态保护司司长庄国泰在出席第九届环境与发展论坛间隙向记者透露,由环保部牵头制定的土壤环境保护行动计划已上报,最晚将于今年底明年初推出。环保部还将公布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  庄国泰表示,环保部已制定完成土壤环境保护行动计划。土壤环境保护行动计划内容将与国务院已发布的《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相衔接。《安排》指出,到2015年,全面摸清我国土壤环境状况,建立严格的耕地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土壤环境保护制度,初步遏制土壤污染上升势头,确保全国耕地土壤环境质量调查点位达标率不低于80%。建立土壤环境质量定期调查和例行监测制度,基本建成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对全国60%的耕地和服务人口50万以上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土壤环境开展例行监测。力争到2020年,建成国家土壤环境保护体系,使全国土壤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庄国泰说,土壤环境保护行动计划力度虽然可能不及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但由于土壤问题治理难度大、周期长,所需投资将非常巨大。土壤环境保护行动计划将综合运用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与企业力量,通过市场机制推动土壤污染治理,制定激励机制,吸引公众参与。  他透露,环保部计划公布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资料显示,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于2006年7月全面展开,耗资10亿元专项资金,调查范围覆盖我国除台湾省和港澳地区以外的所有省、市、自治区的全部陆地。庄国泰介绍,由于数据整理工作繁杂,直到2010年才最终完成调查结果统计工作。  目前,我国是世界上土壤污染最严重的国家之一。  环保部2006年公布的数据显示,我国受污染耕地约1.5亿亩,占18亿亩耕地的8.3%。目前对土壤保护与修复的资金投入不足全部环保投入的1% 。近年来,国家对土壤环境保护重视程度不断增强。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21日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鸣起作的关于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草案三审稿增加规定,加大环境保护的财政投入,在拟定经济、技术政策时应充分考虑对环境的影响,赋予环保部门相应执法手段,建立生态补偿长效机制,加强土壤环境保护等。
  • 【直播预告】 土壤普查之旅——如何高效完成全氮/阳离子交换量检测
    在第三次土壤普查中,土壤理化性质中全氮和阳离子交换量是极为重要的两项参数。“小步”同学带你走进土壤普查之旅,高效准确地完成土壤全氮/阳离子测定。7月19日 10:00步琦视频号直播间等你!
  • 《甘肃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发布:重点监测重金属和有机污染
    2017年1月3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印发《甘肃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工作方案》规定,全面强化监管执法。明确监管重点,重点监测土壤中镉、汞、砷、铅、铬等重金属和多环芳烃、石油烃等有机污染物,重点监管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开采、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以及产粮(油)大县、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等区域。  建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统一规划、整合优化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2017年底前,完成全省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设置,建成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充分发挥行业监测网络作用,基本形成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各市州、县市区可根据工作需要,补充设置监测点位,增加特征污染物监测项目,提高监测频次。 2020年底前,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所有县市区全覆盖。  《工作方案》原文如下: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甘肃矿区办事处,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省属有关企业:  现将《甘肃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甘肃省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28日甘肃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土壤污染防治,逐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结合甘肃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以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建设用地准入管理为重点,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实施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治理,严控新增污染、逐步减少存量,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用,为建设生态安全屏障综合试验区提供环境安全支撑,努力建设经济发展、山川秀美、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的幸福美好新甘肃。  (二)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省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到2030年,全省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  (三)主要指标。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8%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8%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1.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在环境保护、农牧、国土资源等部门现有相关调查基础上,编制全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2018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 2020年底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加大对市、县两级详查工作的技术指导、人员培训,做好质量保证与控制、数据分析评价和成果集成。按照国家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定期调查制度,每10年开展1次调查。(省环保厅牵头,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农牧厅、省卫生计生委参与,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甘肃矿区办事处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甘肃矿区办事处负责落实,不再列出)  2.建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统一规划、整合优化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2017年底前,完成全省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设置,建成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充分发挥行业监测网络作用,基本形成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各市州、县市区可根据工作需要,补充设置监测点位,增加特征污染物监测项目,提高监测频次。2020年底前,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所有县市区全覆盖。全省每年至少开展1次土壤环境监测技术人员培训,各市州、县市区要开展相应的培训,提升监测技术人员能力和水平。(省环保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委、省国土资源厅、省农牧厅等参与)  3.构建土壤环境信息管理平台。利用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建立全省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构建全省土壤环境信息管理平台。借助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拓宽数据获取渠道,实现数据动态更新。加强数据共享,编制资源共享目录,明确共享权限和方式,发挥土壤环境大数据在污染防治、城乡规划、土地利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按照国家统一要求,将环境保护、农牧、国土资源等部门相关数据上报国家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及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并及时更新。(省环保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信委、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省农牧厅、省林业厅、省卫生计生委等参与)  (二)切实抓好未污染土壤保护。  1.强化空间布局管控。加强规划区划和建设项目布局论证,推动实现土地集约、高效、可持续利用。根据土壤等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区域功能定位、空间布局。规划部门在制定城乡规划、发放选址意见书,国土资源部门在用地预审,环境保护部门在环评审批等环节,要将地块环境质量作为重要参考因素。鼓励工业企业集聚发展,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减少土壤污染。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相关行业企业布局选址要求,禁止在居民区、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周边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焦化等行业企业 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产业结构调整和化解过剩产能等,有序搬迁或依法关闭对土壤造成严重污染的现有企业。结合区域功能定位和土壤污染防治需要,科学布局生活垃圾处理、危险废物处置、废旧资源再生利用等设施和场所,合理确定畜禽养殖布局和规模。(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工信委、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牧厅、省林业厅等参与)  2.科学管理未利用地。按照科学有序原则开发利用未利用地,防止造成土壤污染。拟开发为农用地的,有关县市区政府要组织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评估,不符合相应标准的,不得种植食用农产品。各地要加强纳入耕地后备资源的未利用地保护,定期开展巡查。依法严查向沙漠、滩涂、盐碱地、沼泽地等非法排污、倾倒有毒有害物质的环境违法行为。加强对矿山、油田等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影响区域内未利用地的环境监管,发现土壤污染问题的,要及时督促有关企业采取防治措施。(省环保厅、省国土资源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水利厅、省农牧厅、省林业厅等参与)  3.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排放重点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时,要增加对土壤环境影响的评价内容,重点从选址和规划符合性、区域环境容量、清洁生产水平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并提出防范土壤污染和防控环境风险的具体措施。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需要建设的土壤污染防治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省环保厅负责)  各级发展改革、国土资源、建设以及其他有关部门要在各自职能范围内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自2017年起,有关市、县级政府要与重点行业企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明确相关措施和责任,责任书向社会公开。(省环保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等参与)  (三)深入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  1.划定土壤环境质量类别。按污染程度将农用地划为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严格管控类3个类别。以耕地为重点,分别采取相应管理措施,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按照“先急后缓、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依据国家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指南,结合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开展耕地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与评价,在试点基础上有序推进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逐步建立分类清单,2020年底前完成。划定结果由省政府审定后,数据上传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根据土地利用变更和土壤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定期对各类别耕地面积、分布等信息进行更新。(省环保厅、省农牧厅牵头,省国土资源厅等参与)  以保障食用林产品安全和饮用水安全为核心,积极推进林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工作,到2020年,力争完成重要林果、林药产品集中生产区林地的土壤环境质量划定工作,后期逐步开展重要饮用水源地、水库周边及江河两岸林地土壤环境质量划定工作。有条件的市州要逐步开展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土壤质量类别划定等工作。(省林业厅牵头,省环保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农牧厅参与)  2.加大保护力度。各地要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除法律规定的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外,其他任何建设项目不得占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向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的地区倾斜。(省国土资源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厅等参与)  农村土地流转的受让方要履行土壤保护的责任,避免因过度施肥、滥用农药等掠夺式农业生产方式造成土壤环境质量下降。(省农牧厅、省林业厅牵头,省环保厅等参与)  重点围绕“提质、节地、节肥、节水”,推行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少耕免耕、粮豆轮作、农膜减量与回收利用等措施,改良土壤,培肥地力,消除或减轻使用化肥、农药和除草剂等对土壤的污染。(省农牧厅负责)  产粮(油)大县要于2018年底前制定完成土壤环境保护方案。(省环保厅牵头,省农牧厅、省国土资源厅等参与)  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现有相关行业企业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加快提标升级改造步伐。(省环保厅、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工信委等参与)  省政府将对优先保护类耕地面积减少或土壤环境质量下降的县市区,进行预警提醒并依法采取环评限批等限制性措施。(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农牧厅负责)  3.推进安全利用。根据土壤污染状况和农产品超标情况,安全利用类耕地集中的县市区要结合当地主要作物品种和种植习惯,按照国家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指南,制定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强化农产品质量检测,到2020年,建成布局合理、职能明确、功能齐全、运行高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满足农产品全过程质量安全监管和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加强对农民、农民合作社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到2020年,完成国家下达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务。(省农牧厅牵头,省国土资源厅、省质监局等参与)  4.实施严格管控。加强对严格管控类耕地的用途管理,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严禁种植食用农产品。(省农牧厅牵头,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参与)  对威胁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安全的,有关县市区要制定环境风险管控方案,并落实有关措施。(省环保厅牵头,省国土资源厅、省农牧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参与)  研究将严格管控类耕地纳入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实施范围,制定实施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计划。在庆阳市环县、白银市会宁县实行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省农牧厅、省林业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参与)  5.加强林地草地园地土壤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林地、草地、园地的农药使用量,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完善生物农药、引诱剂管理制度,加大生物防治比例,减少农药使用量。优先将重度污染的牧草地集中区域纳入禁牧休牧实施范围。全面开展林地、园地产出食用农(林)产品质量检测,发现超标的,要采取种植结构调整等措施。(省林业厅、省农牧厅负责)  (四)严格落实建设用地准入管理。  1.建立调查评估制度。自2017年起,依据国家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规定,对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用地,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上述企业用地,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调查评估结果向所在地环境保护、城乡规划、国土资源部门备案 已经收回的,由所在市、县级政府负责开展调查评估。自2018年起,重度污染农用地转为城镇建设用地的,由所在市或县级政府负责组织开展调查评估,调查评估结果向上一级环境保护、城乡规划、国土资源部门备案。(省环保厅牵头,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参与)  2.分用途加强环境管理。自2017年起,各地要结合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情况,根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结果,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合理确定土地用途。符合相应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地块,可进入用地程序。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由所在地县级政府组织划定管控区域,设立标识,发布公告,开展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空气环境监测。发现污染扩散的,有关责任主体要及时采取污染物隔离、阻断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省国土资源厅牵头,省环保厅、省建设厅、省水利厅等参与)  3.落实监管责任。各级城乡规划部门要结合土壤环境质量状况,严格执行城乡规划论证,强化审批管理,依法做好公示、公开工作。(省建设厅负责)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加强土地征收、收回、收购以及转让、改变用途等环节的监管。(省国土资源厅负责)  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要加强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和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活动的监管。(省环保厅负责)  建立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部门间的信息沟通机制,实行联动监管。(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建设厅负责)  4.严格用地准入。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城市规划和供地管理,土地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各级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等部门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关规划时,应充分考虑污染地块的环境风险,合理确定土地用途。(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牵头,省环保厅参与)  (五)预防工矿企业污染土壤。  1.加强日常环境监管。各地要根据工矿企业分布和污染排放情况,确定辖区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实行动态更新,并向社会公布。列入名单的企业每年要自行对其用地进行土壤环境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部门每5年对重点监管企业和工业园区周边土壤至少监测1次,并将数据及时上传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结果作为环境执法和风险预警的重要依据。(省环保厅负责)  依据国家鼓励的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品目录,引导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尽量使用低毒低害和无毒无害原料,减少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含量。加强电器电子、汽车等工业产品中有害物质控制。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拆除生产设施设备、构筑物和污染治理设施,要按照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技术规定,事先制定残留污染物清理和安全处置方案,并报所在地县级环境保护、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备案 要严格按有关规定实施安全处理处置,防范拆除活动污染土壤。(省环保厅、省工信委负责)  2.严防矿产资源开发污染土壤。自2017年起,在白银市白银区,金昌市金川区,陇南市成县、徽县和西和县,酒泉市玉门市、瓜州县和肃北县等矿产资源开发活动集中的区域,执行重点重金属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的辐射安全监管,特别是加强针对稀土、铌、钽、锆及氧化锆、钒、石煤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过程的辐射环境监督管理。有关企业应完善相关制度并配备必要监测仪器设备,每年对本矿区土壤进行辐射环境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向当地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备。(省环保厅负责)  确定重点监管尾矿库名单,全面整治历史遗留尾矿库,完善覆膜、压土、排洪、堤坝加固等隐患治理和闭库措施。督促重点监控尾矿库企业按照国家有关尾矿库环境风险评估技术规范,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划定环境风险等级 根据评估结论,完善环境风险防控设施,储备环境应急救援物资,编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开展环境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省安监局、省环保厅牵头,省工信委、省国土资源厅等参与)  3.做好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标准并落实相关总量控制、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排污许可制度,对超标、超总量、不按排污许可证载明事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加倍征收排污费,依法从重从严处罚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企业,依法责令其停业、关闭,并将企业名单向社会公开 继续淘汰涉重金属重点行业落后产能,提高铅酸蓄电池等行业落后产能淘汰标准,逐步退出落后产能,对不符合国家和我省产业政策属于淘汰关停的现有企业,在限期内未完成技术改造的,一律提请有管辖权的人民政府依法关停。(省工信委负责,省发展改革委等参与)  按照国家重金属相关行业准入条件,禁止新建落后产能或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建设项目,按计划逐步淘汰普通照明白炽灯 制定涉重金属重点工业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鼓励企业采用先进适用生产工艺和技术。2020年重点行业的重点重金属排放量要比2013年下降10%。(省环保厅、省工信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等参与)  4.强化工业废物处理处置。探索实施工业废物分类处置和利用环节规范化管理制度,鼓励企业改进生产工艺实现工业废物减量化。全面整治尾矿、煤矸石、工业副产石膏、粉煤灰、冶炼渣、电石渣、铬渣、砷渣以及脱硫、脱硝、除尘产生固体废物的堆存场所,完善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设施,制定整治方案并有序实施。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对电子废物、废轮胎、废塑料等再生利用活动进行清理整顿,引导有关企业采用先进适用加工工艺、集聚发展,集中建设和运营污染治理设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委、省环保厅牵头,省国土资源厅参与)  (六)控制农业生产污染土壤。  1.合理使用化肥农药。采取精准施肥、改进施肥方式、有机肥替代等,减少盲目施肥行为。大力推广高效新型肥料,鼓励农民及各农业经营主体增施有机肥,推进秸秆、畜禽粪便资源肥料化利用,推广水肥一体化等高效技术,减少化肥使用量。到2020年,实现农作物化肥用量零增长,利用率达到40%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5%以上 科学施用农药,推行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围绕小麦、玉米、马铃薯、蔬菜、果树、中药材等作物,建立适合不同作物的病虫绿色防控技术示范区。推广应用生物农药、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现代植保机械,提升雾化和沉降度、防止跑冒滴漏,提高农药利用率。试点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到2020年,实现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利用率达到40%以上。推行农业清洁生产,开展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技术模式。(省农牧厅、省林业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厅、省建设厅、省供销合作社等参与)  加强肥料农药市场监管,严禁将城镇生活垃圾、餐厨垃圾、污泥、工业废物直接用作肥料,严禁销售高毒高残留农药。(省质监局、省工商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厅、省建设厅、省林业厅、省供销合作社等参与)  2.推进废弃农膜回收利用。深入贯彻《甘肃省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条例》,严格执行地膜产品强制性标准,强化农膜市场监管执法,严厉打击违法生产和销售不合格农膜的行为,杜绝超薄地膜在省内生产、销售和使用。健全废弃农膜回收贮运和综合利用网络,继续发挥财政资金激励引导作用,充分调动各方面回收和综合利用废弃农膜的主动性、积极性。在地膜覆盖面积较大且区域代表性强的白银市会宁县、定西市通渭县等县市区创建省级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示范区。到2020 年,全省废弃农膜力争实现全面回收利用。(省农牧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委、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供销合作社等参与)  3.严控畜禽养殖污染。严格规范兽药、饲料添加剂的生产和使用,防止过量使用,促进源头减量。加强畜禽粪便综合利用,在部分生猪大县开展种养业有机结合、循环发展试点。(省农牧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厅参与)  鼓励支持畜禽粪便处理利用设施建设,到2020年,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达到75%以上。(省环保厅牵头,省农牧厅参与)  4.加强灌溉水水质管理。灌溉用水应符合农田灌溉水水质标准。加强农业灌溉用水水质监测,重点对疏勒河、黑河、石羊河流域和沿黄灌区灌溉面积大于30万亩的灌区水进行抽查监测,每年监测1次。对农田、蔬菜基地、果园灌溉水水质超过《农田灌溉水水质标准》的,增加监督监测频次。对因长期使用污水灌溉导致土壤污染严重、威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及时调整种植结构。(省水利厅牵头,省农牧厅参与)  (七)减少生活活动造成土壤污染。  1.实施垃圾分类收集及农村污水治理。坚持“集中处理为主、分散处理为辅、配套设施共享、城乡统筹治理”原则,建立政府、社区、企业和居民协调机制,通过分类投放收集、综合循环利用,促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推进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试点。鼓励将处理达标后的污泥用于园林绿化。开展利用建筑垃圾生产建材产品等资源化利用示范。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整治非正规垃圾填埋场,合理规划布局农村垃圾处理设施,建立村庄保洁制度,统筹推进农村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和处理。实施农村污水治理,加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农村污水处理及利用率。(省建设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厅等参与)  2.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深入实施“以奖促治”政策,扩大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范围,不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省环保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建设厅参与)  3.做好固体废物安全处置。严格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做好废氧化汞电池、镍镉电池、铅酸蓄电池和含汞荧光灯管、温度计等含重金属废物的安全处置。(省环保厅负责)  减少过度包装,鼓励使用环境标志产品。(省环保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负责)  (八)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  1.明确治理与修复主体。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造成土壤污染的单位或个人要承担治理与修复的主体责任。责任主体发生变更的,由变更后继承其债权、债务的单位或个人承担相关责任。土地使用权依法转让的,由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或双方约定的责任人承担相关责任。责任主体灭失或责任主体不明确的,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依法承担相关责任。(省环保厅牵头,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参与)  2.制定治理与修复规划。以影响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的突出土壤污染问题为重点,制定全省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明确重点任务、责任单位和分年度实施计划,建立项目库,2017年底前完成并报环境保护部备案,到2020年底前完成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各市州2017年底前制定完成本辖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并报省环保厅备案。(省环保厅牵头,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省农牧厅等参与)  3.有序开展治理与修复。各地要结合城市环境质量提升和发展布局调整,以拟开发建设居住、商业、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项目的污染地块为重点,开展治理与修复。根据耕地土壤污染程度、环境风险及其影响范围,确定治理与修复的重点区域。到2020年,完成国家下达的受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任务。(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农牧厅牵头,省建设厅参与)  强化治理与修复工程监管。治理与修复工程原则上在原址进行,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污染土壤挖掘、堆存等造成二次污染 需要转运污染土壤的,有关责任单位要将运输时间、方式、线路和污染土壤数量、去向、最终处置措施等,提前向所在地和接收地环境保护部门报告。工程施工期间,责任单位要设立公告牌,公开工程基本情况、环境影响及其防范措施。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门要对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工程完工后,责任单位要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治理与修复效果进行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实行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终身责任制,按照国家出台的有关责任追究办法执行。(省环保厅牵头,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省农牧厅等参与)  4.监督目标任务落实。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要定期向上一级环境保护部门报告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作进展 省环保厅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督导检查,并根据国家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评估办法等有关规定,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各县市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进行综合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省环保厅牵头,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省农牧厅等参与)  (九)加大土壤环境监管力度。  1.完善地方法规。贯彻落实国家颁布实施的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标准、技术规范和部门规章。根据国家制定的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适时制订修订土壤污染防治、城乡规划、土地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相关地方性法规,增加土壤污染防治内容。(省环保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委、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省农牧厅、省林业厅、省政府法制办等参与)  2.全面强化监管执法。明确监管重点,重点监测土壤中镉、汞、砷、铅、铬等重金属和多环芳烃、石油烃等有机污染物,重点监管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开采、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以及产粮(油)大县、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等区域。(省环保厅牵头,省工信委、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省农牧厅等参与)  加大执法力度,落实监管责任。将土壤污染防治作为环境执法的重要内容,对国家重点监管企业要按照“一企一档”的要求,建立企业信息动态管理台账,对企业违法情况进行动态监督监控。充分利用环境监管网格,合理配置网格员,落实监督责任,抓好相关企业日常环境监管、环境违法行为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严厉打击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违法违规存放危险化学品、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及有毒有害物质、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行为。开展重点行业、企业专项环境执法,对严重污染土壤环境、群众反映强烈的企业进行挂牌督办。改善基层环境执法条件,配备必要的土壤污染快速检测等执法装备。对全省环境执法人员每3年开展1轮土壤污染防治专业技术培训。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推进甘肃省环境应急管理指挥平台项目建设,完善各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加强环境应急演练,每年组织开展环境应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培训,提升全省环境应急管理、技术支撑、处置救援能力。(省环保厅牵头,省工信委、省公安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省林业厅、省农牧厅、省安监局等参与)  3.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进信息公开。根据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和调查结果,省政府定期公布各市州土壤环境状况。重点行业企业要依据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其产生的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排放总量,以及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省环保厅牵头,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省农牧厅等参与)  引导公众参与。实行有奖举报,鼓励公众通过“12369”环保举报热线、信函、电子邮件、政府网站、微信平台等途径,对乱排废水、废气,乱倒废渣、污泥等污染土壤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投诉和监督。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需要聘请环境保护义务监督员,参与现场环境执法、土壤污染事件调查处理等。鼓励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以及民间环境保护机构参与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省环保厅牵头,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省农牧厅等参与)  推进公益诉讼。鼓励依法对污染土壤等环境违法行为提起公益诉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相关案件办理工作。有关行政机关可以邀请检察机关联合开展土壤污染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形成监督合力。人民法院依法积极构建有利于社会组织提起公益诉讼的程序和配套机制,创新审理方法和裁判方式。探索符合需要的证据保全、先予执行、执行监督等特殊规则,发挥公益诉讼的评价指引和政策形成功能。(省检察院、省法院牵头,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牧厅、省林业厅等参与)  (十)积极推动土壤治理与修复产业发展。  1.推动治理与修复产业发展。放开服务性监测市场,鼓励社会机构参与土壤环境监测评估等活动。通过政策推动,加快完善覆盖土壤环境调查、分析测试、风险评估、治理与修复工程设计和施工等环节的成熟产业链,培育引导形成若干综合实力雄厚的龙头企业,培育一批充满活力的中小企业。结合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建设,以国家鼓励发展的土壤污染防治重大技术装备目录为引导,大力支持发展高科技环保产业。根据国家目录,适时制订我省鼓励发展的土壤污染防治重大技术装备目录。规范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从业单位和人员管理,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将技术服务能力弱、运营管理水平低、综合信用差的从业单位名单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开。(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科技厅、省工信委、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建设厅、省农牧厅、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等参与)  2.发挥市场作用。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带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土壤污染防治。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推动受污染耕地和以政府为责任主体的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创新金融服务模式,鼓励各银行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积极发展绿色信贷,开展环保资产证券化,探索绿色金融租赁、节能减排收益权和排污权质押融资。积极推进知识产权、应收账款等抵质押贷款业务,进一步拓宽中小环保企业融资渠道。充分发挥开发性、政策性金融资金引导作用,对国家确定的重大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在贷款额度、期限、利率及还贷条件等方面给予倾斜和优惠。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土壤污染与治理修复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拓宽直接融资渠道,通过首发上市及再融资、挂牌交易等方式为企业提供持续发展的资金支持。有序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不断完善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条款。(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厅、省财政厅、人行兰州中心支行、省政府金融办、甘肃银监局、甘肃证监局、甘肃保监局等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分工。  1.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各级人民政府是实施本工作方案的主体,要于2016年底前分别制定并公布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确定重点任务和工作目标。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创新投融资模式,强化监督管理,抓好工作落实。各市州工作方案报省政府备案。(省环保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省农牧厅、省卫生计生委、省质监局等参与)  2.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建立全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协调机制,成立全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协同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省环保厅要抓好统筹协调,加强督促检查,每年2月初将上年度工作进展情况向省政府报告。(省环保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信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牧厅、省林业厅等参与)  3.落实企业责任。有关企业要加强内部管理,将土壤污染防治纳入环境风险防控体系,严格依法依规建设和运营污染治理设施,确保重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造成土壤污染的,应承担损害评估、治理与修复的法律责任。逐步建立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企业行业自律机制。国有企业特别是省属企业要带头落实。(省环保厅牵头,省工信委、省政府国资委等参与)  (二)发挥政府主导作用。  1.完善管理体制。按照“省级统筹、市州负总责、县市区落实”的原则,完善土壤环境管理体制,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属地责任。探索建立跨行政区域土壤污染防治联动协作机制。(省环保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信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省农牧厅等参与)  2.加大财政投入。各级财政加大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支持力度,支持土壤环境调查与监测评估、监督管理、治理与修复等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统筹相关财政资金,通过现有政策和资金渠道加大支持,将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测土配方施肥、农业清洁生产等涉农资金,更多用于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的县市区。有条件的市州可对优先保护类耕地面积增加的县市区予以适当奖励。统筹安排专项建设资金,支持企业对涉重金属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进行技术改造。(省财政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委、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水利厅、省农牧厅等参与)  3.完善激励政策。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激励相关企业参与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落实国家扶持有机肥生产、废弃农膜综合利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等企业的激励政策。(省财政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委、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建设厅、省农牧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供销社等参与)  (三)提升科技支撑能力。  1.加强土壤污染防治研究。尝试优化整合省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加大土壤污染防治研究支持力度,加快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科研平台建设,推动建成一批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工程)实验室和土壤修复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整合全省土壤污染防治领域科研力量,组织开展适合我省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的基础研究。(省科技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工信委、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建设厅、省农牧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林业厅等参与)  2.加大适用技术推广力度。依据《甘肃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力争在土壤防治领域研究开发和储备一批适用科技成果,推动转化应用步伐。发挥 “一带一路”区位优势,重点加强与沿线国家的土壤污染防治技术国际合作研究与技术交流,引进消化一批土壤污染风险识别、土壤污染大范围监测技术、土壤污染高效低成本修复技术等适宜我省实际的先进土壤风险管控技术和管理经验。(省科技厅、省环保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工信委、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建设厅、省农牧厅、省林业厅等参与)  (四)严格评估考核。  1.实行目标责任制。根据国务院与省政府签订的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省政府与各市州政府签订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分年度对各市州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评估,2020年对工作方案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和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评估和考核结果作为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分配的重要参考依据。(省环保厅、省财政厅牵头,省委组织部、省审计厅参与)  2.严格责任追究。对年度评估结果较差或未通过考核的市州,提出限期整改意见,整改完成前,对有关地区实施建设项目环评限批 整改不到位的,约谈有关市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负责人。对土壤环境问题突出、区域土壤环境质量明显下降、防治工作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地区,约谈有关县级人民政府和市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对失职渎职、弄虚作假的,区分情节轻重,予以诫勉、责令公开道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 对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调离、提拔或者退休的,也要终身追究责任。(省环保厅牵头,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厅参与)  (五)开展宣传教育。  按照土壤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结合世界环境日、世界地球日、世界土壤日、世界粮食日、全国土地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普及土壤污染防治相关知识,加强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解读,营造保护土壤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把土壤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融入党政机关、学校、企业、社区、农村等的环境宣传和培训工作。鼓励支持有条件的高等学校开设土壤环境专门课程。(省环保厅牵头,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省农牧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委网信办、省粮食局等参与)
  • 南昌推进国家网土壤风险点监测
    阳春三月,春回大地,奋战在土壤环境监测工作一线的生态环保人整装待发,拉开了江西省2023年国家网土壤风险点监测工作的序幕。作为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的“第一道关”,土壤采样工作意义重大。为按时、保质完成土壤采样工作,江西省南昌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提前谋划、精心准备,派出业务骨干奔赴南昌市指定点位进行采样。3月14日,记者跟随监测人员深入一线,探访土壤采样工作的全过程。样品采集必须在点位30米范围内位于进贤县下埠集乡调塘村的采样点,是此次491个土壤环境监测风险点位之一。上午9点,江西省南昌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监测人员带上GPS、打印机、布袋、铁锹等采样必备工具从单位出发,驱车84公里,于10点20分到达目的地。沿着村道行走时,采样人员彭勇利用GPS寻找土壤点位的具体位置。“找到了,就在这片水田附近,大家快过来。”徒步20分钟后,一行人终于进入了GPS探测到的采样点范围。随着点位的确定,记录人员张瞳打开了“土壤环境监测网采样管理系统APP”。记者看到这个系统中明确标注了采样任务的编号、目标位置、采样人员、核验人员等信息。张瞳介绍说,只有到达点位半径30米范围内,才能点击“开始采样”按钮,之后再录入点位经纬度、地形地貌等信息。严把采样质量关,确保监测样品的准确性、代表性,对摸清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至关重要。土壤采样看似简单,实则有着严格的规范和标准。经过一番观察,采样人员找到符合土壤采样代表性要求的位置后,拿出铁锹等工具去除土壤表层的杂物、植物及根系,并在坑中放入标尺测量深度,按照土壤采样工作操作细则,挖出一个长、宽约20厘米的直角剖面,采集0厘米至20厘米深的表层土壤样品。针对监测指标,采集方式有所不同按要求挖好剖面准备取样时,记者注意到,采样人员放下铁锹,换上小木铲一点点刮掉表面的土壤,为什么要这么做?“铁铲属于金属物,它会影响土壤中金属含量。所以,用铁铲挖好剖面后,需要用木铲刮去表面接触了金属铲的土壤,再用竹片采取样品。”核校人员肖军解释道。这时彭勇拿出牛皮纸将其卷好插入棕色旋盖玻璃瓶,将土壤样品一点点装满,并用锡箔纸包裹瓶身,拧紧瓶盖,防止玻璃口被污染。他告诉记者,土壤中可能存在一些长时间见光容易挥发的污染物,所以要用深色瓶子。据了解,本次江西省国家网土壤监测指标主要是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无机污染物、土壤理化指标,装入棕色玻璃瓶中的土壤样品则是用于半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分析,有机物样品在中心点上单独采集,无机物样品采用“五点法”采集。随后,彭勇以采样点为中心,在采样点的东、南、西、北按照20米×20米的范围采集分点样品,再将中心点的土壤与4个分点的土壤混合成2000克样品,装入聚乙烯自封袋中并称重,用于分析土壤理化指标和无机物污染项目。同时,核校人员肖军用手机拍下了采样点位前后照片、采样点东西南北方位等图片上传至系统。如此一来,每一个采样步骤都可通过系统追溯,保证采样的真实性、准确性。“当有机、无机样品贴上采样终端的二维码及样品标签,与第三张样品标签一并装入布袋后,样品采集工作就完成了。”结束第一个点位采样时,已是中午时分,来不及吃午饭,大家拿起铁锹将土坑进行回填,恢复土地原貌,随后投入下一个点位的采样。为土壤环境保护提供准确的技术支持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的工作部署,今年江西省共安排491个风险点监测任务,其中南昌有46个一般风险点采样任务。开展国家网土壤风险点监测工作有什么意义?江西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网络和统计评价处副处长江驰告诉记者,我国是农业大国,但耕地数量有限,因此土壤环境质量非常重要,一旦遭到污染,不仅会带来食品安全风险,还会影响居民生活健康。早在“十三五”期间,国家就启动了全国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并建立了国家土壤环境监测网络。据介绍,国家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包括三类点位,分别是基础点、背景点和风险监控点,它们分别对应着不同的工作目标。比如,风险监控点以农用地土壤环境风险管控为导向,重在风险监控和预警。当样品采集结束后,江西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核校人员会将有机样品全部带回单位,并按照批次质控要求,交接给省中心分析和质量控制处、南昌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进行样品前处理和分析测试;无机和理化性质样品交接给景德镇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进行集中样品制备,再分发到相关实验室,经过分析测试,获得监测数据。“通过农用地土壤‘体检’数据,技术人员能对全省土壤质量变化趋势进行分析研判,为土壤环境保护提供准确的技术支持,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提升环境监测质量水平,确保监测数据真、准、全,守护好我们脚下每一寸土。”江驰表示。
  • 安徽省土壤监测明确413个风险监控点位,省及各驻市生态环境中心承担分析测试工作
    为全面客观反映安徽省重点污染源周边土壤环境状况及变化趋势,进一步做好2022年土壤环境监测工作,近日,安徽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制定《安徽省2022年土壤风险监控点监测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指出,安徽省2022年土壤风险监控点监测工作由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统一组织,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生态监测室、监测分析室、各驻市生态环境中心共同参与。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负责整个项目的组织协调,负责监测点位的信息核对、监测方案的制定,参与部分样品的测试,派员对样品采集、样品流转、样品制备和样品分析测试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编制监测报告和质量管理报告。各驻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负责样品采集、样品制备和流转。安徽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和合肥、池州、滁州、宿州、铜陵、淮北、黄山、亳州、芜湖、淮南、宣城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共同承担分析测试工作。《方案》明确,安徽省2022年土壤风险监控点监测工作任务为413个风险监控点位。包括在2021年基础上13个重点风险监控点第二轮次监测和全部400个一般风险监控点第一轮次监测。13个重点风险监控点分布在马鞍山市2个、黄山市1个、阜阳市5个、池州市5个。全部400个一般风险监控点分布在全省16个市。本次监测需采集0~20cm表层土壤样品,监测指标为土壤理化指标、无机污染物、有机污染物三类。《方案》强调,根据国家计划要求和我省工作实际,我省2022年土壤风险监控点监测工作,样品采集和制备时间为4-7月,分析测试时间为8-10月,数据报送时间重点风险监控点为9月15日前、一般风险监控点12月15日前。监测报告和质量管理报告报送时间为重点风险监控点10月30日前、一般风险监控点第一轮监测报告2023年3月15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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