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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测水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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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测水监测相关的资讯

  • 990万!某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求购地表水自动监测系统
    p  湖北诚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湖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的委托,就其湖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2020年湖北省地表水自动监测系统运行维护项目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pp  strong一、项目概况/strong/pp  1、采购人:湖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pp  2、项目名称:湖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2020年湖北省地表水自动监测系统运行维护项目/pp  3、招标编号:HBCN-202006-078/pp  4、招标内容:本次采购共分2个包。采购内容:一包: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及联网管理平台改造升级 二包:湖北省地表水自动监测运维检查。采购清单详见第四章。/pp  5、采购总预算价:990万元,其中一包:940万元,二包:50万元。超预算价做废标处理。/pp  6、关于多包的规定:本项目只能投一个包,不可多包投标。  /pp  strong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strong/pp  (1)发售时间、地点及发售方式:招标文件从2020年6月3日至2020年6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在湖北诚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场公开出售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欢乐大道9号正堂时代写字楼1006室,招标文件费为每套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寄。/pp  (2)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资料: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中国裁判文书网截图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 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pp  (上述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上需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pp  strong三、招标公告期限/strong/pp  2020年6月3日上午8:30起至2020年6月9日17:00止/pp  strong四、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址/strong/pp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6月28日下午14:30整(北京时间)/pp  递交地点:湖北诚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pp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欢乐大道9号正堂时代写字楼1005室,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仪式。/pp  strong五、采购人联系方式:/strong/pp  采购单位:湖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pp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338号/pp  联 系 人: 彭丹/pp  电 话:027-87883881/pp  strong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strong/pp  代理机构:湖北诚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pp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欢乐大道9号正堂时代写字楼1006室/pp  联 系 人:张全雷/pp  电 话:17702724456 027-88721008/p
  • 南宁将建水环境监测中心保饮水安全
    水文监测为防汛防灾提供数据和预警,水环境的质量关系着市民的饮水安全,在南宁市举行的全区水文工作会议上相关人员表示,今年,全区将开展桂南沿海预警预报系统等水文项目建设,其中南宁市开始规划设计水质中心,建设巡测基地、水环境中心。  广西洪涝干旱灾害多发,各级水文部门做好水文测报服务,为防汛抗洪抗旱、抢险救灾、水生态保护提供了及时准确的水文情报预报信息,目前,广西与水利部珠江委共建共管的红水河黔桂省界水质自动监测站和22个重点水文站、22个重要水库报汛站、12个墒情站已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初步实现了站网共建、信息共享。  按计划,“十二五”期间,全区规划完成自治区水环境监测中心,水文资源数据中心和水文仪器检测中心建设和改造,完成10个地级市水文巡测基地、水环境监测中心等,实施全区4326座中小型水库水文监测及预警体系建设和山洪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今年,南宁市水质中心开展并完成初步设计,全区确定水文固定资产投资7000万元,落实防洪重要城镇水文站建设南宁、河池巡测基地和水环境中心等。
  • 安捷伦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合作检测水及土壤中的有害物质
    安捷伦科技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合作检测水及土壤中的有害物质  2009年5月21日,北京,--安捷伦科技公司(NYSE:A)今天宣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共同开发了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HPLC/MS)检测水和土壤中PFCs的分析方法。  PFCs 目前被广泛的用于各类产品以防水防油。进一步的研究显示了PFCs在环境和生物体中的留存和毒性。而科学家最大的担忧在于,与其它有毒化合物不同,无处不在的有毒PFCs是自然界中最难降解的有机污染物之一。  “检测和甄别水和土壤中的PFCs是非常关键的分析方法,而且重要性正日渐升级,”安捷伦科技生命学与化学分析事业部大中国区总经理牟一萍说,“安捷伦完备的环境分析解决方案正是致力于满足这样的应用需求,并且帮助用户进行方法开发和提高分析测试能力。”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分析室主任付强博士表示,“一直以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于安捷伦公司在环境监测领域保持密切合作,如人员培训、方法开发等,未来在监测技术应用和开发方面将进一步深入合作。”  中国政府2007年在863计划-优控污染物的监测技术系统项目中将PFOS/PFOA列入研究范围,要求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开发相应的分析方法,并在全国环境监测系统推广使用。此次,总站邀请安捷伦公司合作开发PFOS/PFOA分析方法,并草拟了《水和土壤中PFOS/PFOA及其同系物的检测方法-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经过总站、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重庆市环境监测中心的专家与安捷伦方法开发小组在安捷伦北京卓越客户中心共同研讨并重现上述方法,认为该方法的精密度、准确度、灵敏度等指标满足863项目要求。了解更多安捷伦新型污染物的解决方案 http://www.chem.agilent.com/en-us/industries/chemicalanalysis/environmental/pages/default.aspx关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是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直属事业单位。二十多年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以下简称总站)依靠高素质的科技队伍,凭籍优良的仪器设备,运用先进的科研手段,实行严格的科学管理,及时准确地收集和汇总全国环境监测数据,综合分析评价全国环境质量状况,不断开展环境监测科学研究,开发推广环境监测新技术和新方法。作为环境监测系统的技术排头兵,总站还负责拟定全国环境监测技术标准,负责全国环境监测系统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对全国环境监测网络进行技术指导和技术协调。 关于安捷伦科技公司 安捷伦科技公司(NYSE:A)是全球领先的测量公司,也是通信、电子、生命科学和化学分析的技术领导者。公司的19,000名员工为遍及世界110多个国家的客户提供服务。安捷伦2008财年的净收入为58亿美元。 有关安捷伦的信息,请访问www.agilent.com。
  • 国家地表水、空气自动监测站和环境监测车标牌(标识)制作规定
    p style="text-align: center "国家地表水、空气自动监测站和环境监测车标牌(标识)制作规定/pp  一、国家地表水自动监测站标牌/pp  1.适用范围:国家地表水自动监测站。/pp  2.标牌尺寸:宽70cm× 高50cm× 厚4cm。/pp  3.标牌材质:拉丝不锈钢(镜面边)。/pp  4.标牌布局:标牌从上往下依次排列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标志”、“国家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网”、“**站”、“NO.**”、“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东经:**° **′**″ 北纬:**° **′**″”。(**根据自动站的实际情况填写)。/pp  5.字体字号:采用Photoshop制作,具体字体字号详见附图1。/pp  6.编号原则:水站编号为四位阿拉伯数字,具体为:/pp  (1)编号前两位数字,为各省(区、市)行政区划代码(六位)的前两位。如北京市为“11”,天津为“12”。/pp  (2)编号后两位数字,为各省(区、市)内已建成的水站编号。辖区内有多个水站的,先按照断面名称首字汉语拼音字母排序,从“01-99”依次编号 若首字字母相同,则按照断面名称第二个字汉语拼音字母排序,从“01-99”依次编号。以此类推。/pp  (3)新建水站编号在已建水站之后,编号参照上述原则。/pp  水站标牌具体样式见附图1。/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im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0/insimg/e3de860f-dc87-4b60-9d89-d14e1e0dfd1f.jpg" title="W020120302521839431896_副本.jpg"/br//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strong附图1/strong/pp  二、国家空气自动监测站标牌/pp  1.适用范围:城市空气自动监测站、农村空气自动监测站、背景空气自动监测站。/pp  2.标牌尺寸、标牌材质、标牌字体、对应字号均同国家地表水自动监测站。/pp  3.标牌布局:标牌从上往下依次排列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标志”、国家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网(或“国家背景空气自动监测网或国家农村空气自动监测网)”、“**站”、“NO.**”、“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东经:**° **′**″ 北纬:**° **′**″”。(**根据自动站的实际情况填写)。/pp  4.编号原则:/pp  (1)城市空气自动监测站:行政区编码(6位)+点位代码(3位)。点位代码按照现有点位代码命名规则,001-050为城市对照点,051-699为城市监测点。现有点位代码不变,代码不足3位的,代码前加“0”补足3位。以后新建站点代码按照建成时间的顺序依次向后编号。/pp  (2)农村空气自动监测站:行政区编码(6位)+8+(01-99)。/pp  (3)背景空气自动监测站:行政区编码(6位)+7+(01-99)。/pp  (4)其他特殊功能站:行政区编码(6位)+9+(01-99)(凡不能编入以上三类站点的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点,如特殊区域监测点,全部归入此类)。/pp  (5)上述(2)-(4)中,各行政区内每个类型的空气自动监测站最后两位数,按照建成时间的顺序从“01-99”开始向后编号。/pp  空气站标牌具体样式见附图2~附图4。/pp  三、环境监测车标识/pp  1.适用范围:环境监测业务用车,底色为白色。/pp  2.标识内容:“环境监测”四个字+“环保标志”图样(详见附图5)/pp  3.标识尺寸:附图5所示图样为标准尺寸,可根据车辆不同按比例缩放,保证与车身协调。/pp  4.标识字体:“环境监测”为方正综艺字体,环保标志里的“中国环境监测”为华文新魏字体,“ZHB”为Arial字体。/pp  5.标识颜色:详见附图5。/pp  6.标识材质:喷漆或贴膜(材料户外耐久性应在5年之上)。/pp  7.粘贴位置:标识粘贴在汽车的两侧中间位置,“环保标志”图样粘贴在前,“环境监测”四个字粘贴在后,要求位置协调美观。/pp  列举常见监测车标牌具体样式见附图6~附图7。/p
  • 水质监测 重任千钧 | 谱育科技中标环境监测总站逾5千万地表水监测项目
    2月25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谱育科技旗下子公司杭州谱育检测有限公司(简称“谱育检测”),成功中标“2020-2022年地表水国控断面采测分离样品采集技术服务项目”,以综合评分第一的优异成绩,获得了第1包和第2包,中标金额5080.48万元,将持续为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和保障国家水质安全提供服务。『 重任千钧 再奋蹄』□□□□从2017年10月至今,谱育检测已为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提供了300多个地表水国控断面的水体采样和监测服务。3年来,谱育检测严格按照总站要求的标准,扎实开展相关服务工作,全面保障和提升采测分离工作质量。 2020年2月,谱育检测再度中标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2020-2022年地表水国控断面采测分离样品采集技术服务项目”,将承担浙江、上海、江苏、安徽、贵州、四川、重庆、湖北、湖南、甘肃、陕西共11个省份的650个地表水国控断面的样品采集、监测等服务工作。谱育检测凭借成熟的技术水准、优质的服务质量再次获得了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和评审专家的信任和认可,我们也将继续全力以赴,为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的考核、评价提供真实、客观、有效的监测数据。『 恪尽职守 显担当 』□□□□一直以来,谱育检测都竭尽全力为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地表水国控断面提供水体采样和监测服务,全力以赴打赢“碧水攻坚战”、为保障居民饮用水安全提供有效支撑,尽心尽职、表现优异。春节期间,新冠肺炎蔓延全国,为保证疫情期间主要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质安全,国控断面采测分离项目刻不容缓,谱育检测逆势前行、积极应对,第一时间调配相关采样设备,集结全国采样工程师,快速制定解决方案,多措并举确保疫情期间河南、浙江等多地区采样工作正常开展。为确保地表水样检测的高效性,谱育检测团队承担重任,积极奔赴河南信阳、浙江温州等国控断面采样点,奋战在生态环境应急采样第一线,全力保障重点关键断面采样工作,及时向国家环境监测总站提供了精准数据。娴熟的项目经验、专业的采样检测技术服务、不畏险阻的谱育精神获得总站诸多赞扬。 重任千钧再奋蹄,恪尽职守显担当。谱育科技将持续提升技术服务水平,用 “真、准、全”的监测数据助力国家实现水环境监测 “国家考核、国家监测、数 据共享”,促进地方政府水污染防治的力度,推动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 新疆环境监测总站首次参加国家地表水采测分离数据审核工作
    p  国家环境监测总站近日在北京组织开展了2月份采测分离数据审核工作,新疆环境监测总站首次参加该项工作,共完成了32个断面、960个数据的审核,并将审核后的数据结果反馈各地州市环境监测站,实现了数据共享,确保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数据“真、准、全”。/pp  地表水采测分离是分阶段、分步骤推进地表水水质“国家监测、国家考核”工作的重要步骤。根据国家要求,自治区环保厅于2018年1月9日正式启动新疆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采测分离工作。新疆环境监测总站作为技术支撑单位,组织新疆昌源水务科学研究院和新疆吉方坤诚检测公司2家采样公司,严格按照《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监测任务作业指导书》要求,按时完成了2月份全区32个国考断面水质样品采集和现场监测工作。各地州市环境监测站在完成样品接收核对基础上,第一时间开展样品分析并将结果及时上报国家环境监测总站,确保了数据审核工作的顺利开展。/p
  • 日本核污染水排海|我国辐射环境监测与监察机构配备了这些仪器配备
    据日媒当地时间24日报道,东京电力公司当天称,已对准备排入海洋的核污染水进行了取样检测。东电称,检测结果显示其中氚的浓度已经“达标”,将从当地时间24日下午开始将核污染水排入海洋;另据日本朝日电视台当天报道,日本政府和东京电力公司决定,如果气象条件允许,将于当地时间24日13时左右开始向海洋排放福岛第一核电站核污染水。但如果气象条件恶劣,也可能暂缓排放。如何看待日本24日启动福岛核污染水排海?我国在海洋辐射环境监测方面有哪些针对性安排?针对日本启动福岛核污染水排海事件,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相关负责人进行了相关的回应:日本政府强行启动福岛核污染水排海,将一己私利凌驾于全人类长远福祉之上,极其自私和不负责任。我们敦促日方倾听国际社会声音,切实以科学、安全、透明的方式处置核污染水,接受严格国际监督。我部高度重视日本福岛核污染水排海问题。2021年、2022年先后组织开展了我国管辖海域海洋辐射环境监测,摸清了目前相关海域海洋辐射环境的本底情况。监测结果表明,我国管辖海域海水和海洋生物中人工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未见异常,总体处于历年涨落范围内。当前,我部按照监控重点区域、覆盖管辖海域、掌握关键通道的思路,正在组织开展 2023年度我国管辖海域海洋辐射环境监测。后续我部将持续加强有关监测工作,及时跟踪研判福岛核污染水排海对我海洋辐射环境可能的影响,切实维护我国家利益和人民健康。根据2007年出台的《全国辐射环境监测与监察机构建设标准》,全国辐射环境监测与监察机构分为了国家级、省级、地市级、县级四个级别。其中对基本仪器设备配置给予了详细的说明:基本仪器设备是保障辐射环境监测与监察机构开展辐射环境质量 监测(包括土壤、空气、水体、生物样品、陆地、口岸、海洋、电磁等 项目的环境质量监测)、核设施和辐射源监督性监测(包括各类核设施、 铀矿冶、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设施、电磁辐射设施、放射性同位素与射 线装置、伴生放射性矿等)、日常核与辐射安全监督检查和执法的基础 条件。辐射环境监测与监察机构必须配置的仪器设备的最低配备标准如下:
  • 环境保护税法正式实施 环境监测领域率先受益
    p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8年1月1日起与环境保护税法同步施行。/pp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于2016年12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对于保护和改善环境、减少污染物排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保障环境保护税法顺利实施,有必要制定实施条例,细化征税对象、计税依据、税收减免、征收管理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界限、增强可操作性。/pp  环保税法将主要污染物分为4类,大气污染、水污染、固体污染及噪声。在计税时,不同地区以不同比例折算成当量征收。环保税的征收对象主要针对企业,污染物按量计费对污染排放量大的容易计量的行业将产生较大影响,税额增长会比较明显。并且征税权由环保部门转移到税务部门后,征税力度也将加大。/pp  同时,该税法直接对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税额幅度作出明确规定,以10倍为限,大气污染物为每污染当量1.2元至12元,水污染物为每污染当量1.4元至14元。环保费改税,环保产业将全面受益,其中,环境监测直接受益,环保税倒逼企业治污,工业废水治理前景也被看好。/pp  税法实施的前提是污染物的监测,排污企业污染物排放公平公开的定量监测成为税法成功实施的关键因素之一。环境监测相关公司将率先受益。/p
  • 2012年水博会怡文环境将推环境监测整体解决方案
    名称:2012中国水博览会暨中国国际膜与水处理技术装备展览会  时间:2012年10月29日至31日 地点:北京.国家会议中心  怡文环境展位号:B4025 解决方案专场推介会时间:2012.10.29日15:00-15:30  2012年中国水博览会暨中国国际膜与水处理技术装备展览会将于2012年10月29日至31日在北京国家会议中心隆重举行。以环境监测领域的领跑者为使命的广州市怡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也将参展本届水博会,重点展示公司的整体解决方案能力。展会期间,怡文环境将召开一个专场推介会,怡文环境技术专家将就怡文在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解决方案方面的能力做全面讲解。  有着中国水务第一展之称的水博会,是一个全面覆盖涉水工业所有产品系列的专业展览会,每届展会都备受关注。作为水资源保护重要环节的监测产品,必将成为此次展会关注的焦点。  近年来,怡文环境紧紧把握国家对环保产业发展的规划指引,不断加大了在技术研发、服务网络、运营支持和产品质量管理方面的投入,使公司在环境监测领域收获了多项重大项目,成功建设和运营多个城市的水环境监测系统。  目前怡文环境的主要业务覆盖了在环境监测整体解决方案、水质在线监测设备制造、第三方运营管理等领域,其核心产品则涵盖了COD、氨氮、总磷、总氮、TOC、UV、氰化物、重金属、水中油、二合一在线监测系统、烟气、PM2.5等多个系列的在线自动监测仪,其中整体柜式水质自动监测站是国家水利部的重点推广项目、CODcr在线自动监测仪是国家“九五”攻关项目、总磷在线自动监测仪和TOC在线自动监测仪是国家863项目,产品系列在国内拥有非常强的竞争力。  怡文环境将于北京国家会议中心B4025展厅,恭候各界人士,敬请关注!
  •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水站运维检查服务商公布
    p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近日公布了国家地表水自动监测站运维检查技术服务中标结果,华测检测、深圳宇驰、河北华清、大连海友鑫四家公司中标,总中标金额6083.445 万元。详情如下:/pp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pp  包件1:/pp  中标供应商: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pp  供应商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华测检测大楼1号楼101/pp  中标金额:人民币15,760,470.00元/pp  包件2:/pp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宇驰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pp  供应商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平山大园工业区9栋5楼东面/pp  中标金额:人民币12,636,400.00元/pp  包件3:/pp  中标供应商:河北华清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pp  供应商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富强大街131号众创大厦23层/pp  中标金额:人民币10,993,800.00元/pp  包件4:/pp  中标供应商:河北华清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pp  供应商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富强大街131号众创大厦23层/pp  中标金额:人民币10,174,500.00元/pp  包件5:/pp  中标供应商:大连市海友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pp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辛康园25号/pp  中标金额:人民币6,264,480.00元/pp  包件6:/pp  中标供应商:大连市海友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pp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辛康园25号/pp  中标金额:人民币5,004,800.00元/p
  • 政府和企业 谁该对环境监测负责?
    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近日在谈环境监测时指出,要厘清国家、省、市、县等不同层级的监测事权,根据各地情况确定监测机构相应的职责和任务,建立全国环境监测质控体系。我们想知道,各级政府环境监测机构和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的职责应该如何划分?职责明确后,政府和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又该如何行使好职责?  对话人: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院长马中  如何明确政府和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的职责?  政府环境监测机构要履行好政府监测职能,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可以承担服务型环境监测和一些公益性、监督性环境监测。  中国环境报: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近日在谈环境监测改革时指出,要厘清国家、省、市、县等不同层级的监测事权,根据各地情况确定监测机构相应的职责和任务,建立全国环境监测质控体系。我们知道,环境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客观性十分重要,那么,您认为政府和环境监测机构的职责应该是什么?  马中:环境监测数据是政策制定、监督管理的基础。只有准确知道当前的环境质量状况、环境污染情况,才能制定出科学、合理的环境政策,实施有效的环境管理,并为社会经济发展规划提供依据。环境监测包括两类:一是环境质量监测 二是污染排放监测。环境质量监测的对象是环境质量,是关乎公众利益的公共物品,比如对大气质量、水质的监测。污染排放监测的对象是污染源,监测的是排污者的排放行为。  政府对环境质量这一公共物品负责。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环境监测机构要履行好自身所承担的政府监测职能,包括环境质量监测、预报预警、跨境水体监测、履约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以及环境执法、环境质量目标责任考核、排污费征收、总量核算等环境监管中的监测工作。  对于适合社会力量承担的服务性环境监测可以全面放开,鼓励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参与排污单位污染源自行监测、环境损害评估监测、环境影响评价现状监测、清洁生产审核、企事业单位自主调查等环境监测活动,推进环境监测服务主体多元化和服务方式多样化。  对于社会环境监测机构能够承担,又不影响公平公正原则的公益性、监督性环境监测,向社会环境监测机构有序放开,包括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和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的运行维护、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鉴别等监(检)测业务。  建立政府和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共同参与的全国环境监测体系,从体制和制度上为我国环境质量监测工作提供了保障。  首先,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的参与,加强了环境监测能力。其次,厘清了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监测质量更有保证。社会环境监测机构运行的环境质量监测站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监测机构有责任按合同约定提供优质监测服务。第三,有利于提高环境监测水平,防止企业造假,为环境监管提供服务。第四,提供客观、公正、准确的信息,可以摆脱对于环境监测的行政干扰。  以日本为例,日本采用的做法是将关系重大、涉及大多数公众的监测工作(如流域监测等)由政府监测部门承担 而对于企业环境监测,则采取的是政府监管下的市场监测模式。具体而言,日本的监测体系是由政府和相关市场主体构成的。其中政府主要承担项目管理、资质审核、技术监督等职责,而企业等则对污染源(包括环境质量)进行常规监测,二者之间通过招标、委托管理等形式构成联系。日本这样一套“政府规划监管、市场运行监测”的模式,节约了行政成本,提高了环境监测的效率。  政府和企业在环境监测上是否有条件尽职尽责?  政府要做好政策制定、监督管理工作,社会监测要进一步规范化、标准化。  中国环境报:环境监测职责明确后,社会环境监测机构是否可以承担起监测责任?  马中:社会环境监测机构是有监测能力的。以水质监测为例,我国很多地方的水体(国控断面、省控断面)已经由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实施监测,主要方式是服务购买,地方政府付费,企业运行操作。这笔钱由公共财政支出,包括购买监测设备、监测数据。对于企业来说,就是你拿钱,我监测。这种购买服务的做法很好,可以保证监测数据的客观性。但是目前,监测数据是不可以公开的,只能提供给购买服务的政府,监测机构仍然称不上是独立的,因此只是走了第一步,我们希望看到下一步数据可以完全公开。  实践表明,水质监测交给市场并不难。推而广之,大气质量监测也可以按照这样的方式逐步放开。水质监测对技术的要求高,需要定点监测断面,而大气布点相对容易。不只是企业,很多科研院所都具有这样的监测能力。仅就高校而言,目前全国设置环境类专业的高等院校超过300所,已遍布我国所有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这些院校绝大多数具备良好的环境监测的实验条件以及科研实力和人才储备。  例如,中国人民大学就有两个大气质量监测点,其中一个设在黄山,是我们的教学基地。受到能力限制,黄山当地政府的大气监测站或者设在山顶的气象站,海拔1800米 或者设在山底的县城,海拔100米。于是,我们的监测站就设在了半山腰,可以弥补黄山大气质量监测的空白。  除了高校以外,众多企业、研究机构等都具备了相当的环境监测能力。只要把全国这些监测点进行筛选、利用,就形成了很好的监测网络。政府要做的就是出规则,把监测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中国环境报:政府对环境质量监测是否有足够的管理能力?国外能提供哪些经验?  马中:对于政府来说,主要是做好政策制定、监管等工作。  应针对环境监测的特点以及市场化的特征,对环境监测的标准、方法,监测机构的资质、能力,监测质量控制及数据采集、处理、发布等制定明确的规章制度,为环境监测市场化提供依据。建立环境监测机构资质认证分级制度,建立监测信用档案与淘汰机制,从制度层面规范市场的环境监测行为。政府要积极引导,放宽准入条件,鼓励社会环境监测机构提供监测服务供给。要积极培育环境监测服务市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有序放开环境监测服务业务领域,推动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工作稳步开展。要对环境监测行为实行事中、事后监管,实施对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及其监测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建立正常的退出机制,维护环境监测服务市场的正常秩序。  美国在环境监测商业实验室运作方面的经验值得借鉴。美国政府对商业实验室的建立和运行建立了一套完整的标准,将实验室依照监测能力、监测内容、监测范围划分不同等级(美国商业实验室可以提供的报告级别有第二级、第三级和第四级,其中第四级的要求最高,可以为美国环保局提供监测报告),详细规定了不同等级实验室应当具备的条件。一旦实验室达到某一级别,就可以通过投标等形式获得政府委托的监测项目进行运营。同时,其在运营过程中受到政府的严格监管,一旦出现疏漏,就面临处罚、降低等级甚至取消监测资质的危险。  政府和企业在环境监测上应该分别承担怎样的责任?  政府必须做好监管工作,让企业说真话。  中国环境报:环境质量监测的职责已经明确,那么,排放监测的主体又应该是谁?政府和企业又应该分别承担怎样的责任?  马中:排放监测针对的是排污企业。从理论上讲,监测主体应该是企业自身,原因有两个:第一,企业有环境责任,监测排污,把排污情况说清楚是企业的责任。第二,信息不对称,企业对自己的排放情况最了解,政府相关部门即便每天盯着企业去查也不如企业自己说得明白。更何况即使排放末端信息是对称的,但前端、中端生产过程的相关信息(生产工艺、加工流程)还是不对称。因此,对于排污企业的监测,还应该实行排放者负责制度。不管用在线监测还是其它方式,排放企业要把排污情况说清楚,并对提供的数据负法律责任。  当然,出于经济利益考虑,有的企业不愿意说真话,往往把超标说成达标,这就要用法律、制度去约束。我们制定了《环境保护法》、排放标准、收费标准、排污许可制度,但这些制度还存在一定的漏洞。这样的条件下存在两种可能:一种是最守法的企业做到达标排放 另一种是明明超标或者偷排,但因为违法成本低,企业谎称达标。排放监测数据非常重要,因为只有这些数据是真实、可信的,才知道污染情况到底什么样,要怎样治理。因此,政府必须做好监管工作,让企业说真话。  政府怎样监管才有效?我认为根本在于转变监管思路,把末端监管转变为全过程监管,把以技术为重心转变为以管理为重心。企业生产有一个物料平衡原则,也就是说,投入多少原材料、使用什么样的工艺会排放多少污染物,是可以算出来的。例如,钢厂炼X吨钢,就需要买Y吨煤和Z吨焦炭,煤和焦炭的含硫量都是有记录的。煤和焦炭用炉子来烧,就一定会产生N吨二氧化硫。按照这样的排放量,就需要安装一定的脱硫装置才能进行处理。如果现有的脱硫设施不够用,或者有了设施但不运行,就会产生偷排或超标排污。  因此,企业申报的监测数据是否真实可靠,政府相关部门需要有一个基本判断。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就不敢不说真话。这就需要我们完善排污许可制度,把企业的生产工艺、生产技术搞清楚、算好账,成为环境管理的依据。  在对末端排放的监管方面,也可以转变思路,更重视对企业抽查的方式。一旦抽查发现超标排放,就严格进行处罚。以美国为例,如果这次抽查发现有问题,就从上次达标之日起开始计算进行罚款。抽查的好处有两个:一是准确。按照概率来说,如果几次抽查都没发现问题,一般来说排放情况比较好。二是震慑。如果抽查发现问题后处罚的力度特别大,就会促进企业守法。  在监管方面,美国经验值得借鉴。美国对排放监测的监管重心不是技术,而是人,他们有一大批专业人员在做这些事情。  中国环境报:学到美国环境监管模式难不难?当前环境监管人员能否胜任?  马中:我们需要的是综合型的人才。当前,我们的环境管理人才都是“专才”,技术型人才比较多,懂经济、管理的比较少。因此,要注重综合型人才的培养,我们现在已经开始这样的尝试。  马中简介:经济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院长,国家重点学科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责任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为环境保护部科技顾问委员会委员、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常务理事、中华环保联合会理事,《SustainabilityScience》、《中国环境科学》、《自然资源学报》等期刊编委。主要研究领域为环境政策和环境管理的经济手段、环境和自然资源经济评价。
  • 环境监测总站再爆亿元大单 水站第三方运维大幕拉起
    p  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城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于去年年底顺利完成了事权上收,这标志着我国环境监测领域事权上收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与空气站相对应的,我国国家监测网中还有很多水质自动监测站,也应该是此次事权上收的重要工作内容。/pp  去年,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对水质自动监测站交由第三方维护做了试点,选择了30个国家水站,交由第三方运行维护6个月,中标单位为厦门隆力德环境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晟德瑞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三家单位。/pp  近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发布了《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国家水环境质量监测网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拟以1.46亿将全国300个水质自动监测站交由六家公司维护,中标期限仍然为三年。此次项目将花落谁家,让我们拭目以待!/pp  strong公告全文:/stron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国家水环境质量监测网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项目公开招标公告/pp  中化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水环境质量监测网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pp  项目名称:国家水环境质量监测网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项目/pp  项目编号:0747-1661SITCA124/pp  项目联系方式:/pp  项目联系人:马瑞/pp  项目联系电话:010-59369611/pp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pp  采购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pp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院乙/pp  联系方式:010-84949045/pp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pp  代理机构:中化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pp  代理机构联系人:马瑞,010-59369611/pp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邮编:100045)/pp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pp  本次采购国家水环境质量监测网300个水质自动监测站2017年-2019年连续3年的运行维护服务。(2017年度服务期:2017年5月1日-2018年4月30日 2018年度服务期:2018年5月1日-2019年4月30日 2019年度服务期:2019年5月1日-2020年4月30日)/pp  根据水站建设及上收进度,计划2017年5月1日起开展126个水站大运维,33个国界水站小运维,2018年5月1日起开展254个水站大运维,46个水站小运维(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服务需求书)。委托合同根据运维服务考核情况及招标人预算批复情况,逐年签订。/pp  此次采购按照地理连片分区,划分了6个包。同一投标人及与其存在直接控股或直接参股关系的其他投标人可以参加本项目不同包的投标,但按包号顺序最多只能中两包。(本文中所述“直接控股关系”是指:直接持有其他投标人50%以上股权或被其他投标人直接持有50%以上股权。“直接参股关系”是指:虽直接持有其他投标人股权或被其他投标人直接持有股权,但该持股或被持股关系未形成控股或被控股,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pp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pp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包括: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 投标人在本项目开标前五年内,在环境监测服务活动中未发生过数据弄虚作假行为(以市级及以上环保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或整改通知等处理文件为准),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3) 鉴于国家环境信息安全和相关政策考虑,不接受外商全资企业或外资控股单位的投标。(4)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不能是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5) 投标人必须从中化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pp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pp  预算金额:14625.0 万元(人民币)/pp  时间:2017年03月03日 08:30 至 2017年03月10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pp  地点: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大堂西侧售标书处/pp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pp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络标书销售:登陆中化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网站 http://www.sinochemitc.com/zb,进入网络标书销售系统购买。购标人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具体步骤请参考登陆页面的《使用手册》。 现场文件领取地点: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大堂西侧售标书处 标书发售联系人:马翠玲、王晓斌 联系方式:电话:010-59368256、010-59368971 传真:010-59368911 联系邮箱:wang_xb@sinochem.com 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如需邮寄加收100元邮寄费,招标文件售后不退。/pp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3月27日 09:00/pp  五、开标时间:2017年03月27日 09:00/pp  六、开标地点:/pp  北京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19层第七会议室/pp  七、其它补充事宜/pp  分包预算:/pp  1.包1华南片区:总预算3164万元/3年。/pp  (1)2017年度:大运维29个水站,小运维3个水站,2017年度预算540万元/年。/pp  (2)2018年度/2019年度:大运维65个水站,小运维5个水站,2018年度/2019年度预算:1312万元/年。/pp  2.包2华北片区:总预算2990万元/3年。/pp  (1)2017年度:大运维24个水站,小运维4个水站,2017年度预算515万元/年。/pp  (2)2018年度/2019年度:大运维53个水站,小运维6个水站,2018年度/2019年度预算:1237.5万元/年。/pp  3. 包3华东片区:总预算2796万元/3年。/pp  (1)2017年度:大运维32个水站,小运维0个水站,2017年度预算542万元/年。/pp  (2)2018年度/2019年度:大运维65个水站,小运维0个水站,2018年度/2019年度预算:1127万元/年。/pp  4.包4西南片区:总预算1936万元/3年。/pp  (1)2017年度:大运维13个水站,小运维5个水站,2017年度预算405万元/年。/pp  (2)2018年度/2019年度:大运维25个水站,小运维7个水站,2018年度/2019年度预算:765.5万元/年。/pp  5.包5东北片区:总预算2033万元/3年。/pp  (1)2017年度:大运维17个水站,小运维17个水站,2017年度预算556万元/年。/pp  (2)2018年度/2019年度:大运维22个水站,小运维22个水站,2018年度/2019年度预算:738.5万元/年。/pp  6.包6西北片区:总预算1706万元/3年。/pp  (1)2017年度:大运维11个水站,小运维4个水站,2017年度预算317万元/年。/pp  (2)2018年度/2019年度:大运维24个水站,小运维6个水站,2018年度/2019年度预算:694.5万元/年。/pp  具体分包情况详见招标文件。/pp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pp  财库〔2011〕18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pp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p
  • 环境监测总站专家话“十三五”环境监测那些事
    近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副总工程师张建辉、业务管理室副主任康晓风、质量管理室副主任楚宝临通过网易在线直播平台与2万多名网友互动,重点谈论我国环境监测的发展历程以及未来发展方向,并回答了网友提问。  我国环境监测的发展历程  环境监测工作从始至终都作为“耳目、哨兵、尺子”为环境管理提供技术支持,自始至终都紧紧围绕环境管理的需求提供技术服务。张建辉先谈了我国环境监测的发展历程,环境监测工作与我国环保事业同时起步。  从上世纪70年代初开始,我国环保事业发展大致经历了4个阶段的发展历程。第一阶段是污染调查阶段,主要是针对“工业三废”造成的污染事故、环境问题进行调查。第二阶段是污染防治阶段,颁布了《环保法》、环境管理八制度。第三阶段是总量控制阶段,基本从九五时期开始。第四阶段是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的阶段。  环境监测工作的发展大致经历了3个阶段。第一阶段,污染调查监测与研究性监测阶段 第二阶段,污染源监测与环境质量监测并重阶段。在这里分为两个小阶段:污染源监测与以城市为核心的环境质量监测 以流域、区域为重点的环境监测污染源监测 第三阶段,环境质量监测与污染源监督检测阶段。  我国环保系统的环境监测能力现状  1、已经形成国家、省、市、县的四级环境监测网络2800多个环境监测站、6万多人的环境监测队伍   2、已经建成涵盖大气、酸雨、沙尘暴、温室气体、地表水、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近岸海域、生态、噪声、辐射、土壤、农村环境等多要素的国家环境监测网络。  3、已经初步建立了人工监测、自动监测和天空地一体化的环境监测技术体系。  4、初步建立了从监测数据采集到监测信息发布的全过程,多环节、多手段的环境监测质量控制体系。  5、从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的资金投入上,有个数字,中央本级十一五投入5.27亿元,十二五达到16.15亿元。  大气网的建设,“十一五”末,有113个环保重点城市692个监测点,监测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到“十二五”末,有338个地级市的1436个监测点位,监测6个项目。“十二五”与“十一五”相比,空气监测发生质的飞跃。  现在的监测数据通过统一的数据采集软件,从监测点实时传输到市级、省级监测站和总站,一点三发,无任何停留和转接。  眼下总站正在建设国家空气质量背景监测站。如东北大兴安岭、西藏纳木错、新疆阿勒泰、广东南岭、海南五指山、福建武夷山、湖北神农架,还在南沙、西沙建立了背景站,这是很了不起的。 还有96个区域空气监测站构成网络,这是个桥梁,使我国空气质量监测形成立体网络。  地表水方面,1988年,108个环境监测站组成国家地表水监测网,监测353个断面和26个湖泊、水库。1992年国家地表水环境监测网调整,确认由135个监测站监测313个国控断面。国家组织了淮河、海河、辽河、太湖、巢湖、滇池以及黄河、长江、珠江、松花江十大流域的监测,原来“一城一地”、以城市为中心的监测,转换为“全流域的整体水质评价”。  2002年,国控网再次调整,确定了759个国控断面,由262个监测站承担监测任务,基本是地级城市监测站。提出了省界、国界、支流汇入口、入海口、河流入湖口、背景断面、起始断面等监测概念。  “十二五”之初,国控网的布设进一步扩大,地表水国控断面增为972个。  1999年开始试点建设水质自动监测站,经过“十五”“十一五”的努力,陆续在重点流域、湖库及国界出入境河流上建成了149个自动监测站。到了“十二五”,新建自动监测水站151个,初步形成了覆盖主要水体的水质自动监测网。  “十三五”地表水监测网络也将进行调整:进入“十三五”,配合《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国控断面增至2767个,其中包含1940个考核断面。新国控断面(点位)包括河流断面2424个,湖库点位343个,共监测1366条河流和139座湖库。  土壤监测方面,“七五”期间,开展了土壤容量调查研究,“十一五”到“十二五”期间,按照国务院批示,开展了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14年发布了土壤污染状况的公报,这是正式对外发布的。  张建辉谈我国环境监测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  环境管理新要求: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环境监测重心以环境质量监测为主,为环境质量考核提供技术支持。  体制改革新要求:省以下环境监测、监察机构垂直管理。十八届五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现行的以块为主的环保体制存在4个突出问题:一是难以落实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环保责任 而是难以解决地方保护主义对环境监测监察执法的干预 三是难以统筹解决跨区域、跨流域环境问题 四是难以规范和加强地方环保机构队伍建设。垂直改革的目的,从监测角度讲就是保证环境监测的独立性、权威性和有效性,让环境监测数据不受干扰。  机制改革新要求: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核心问题是解决了“谁考核谁监测”问题,划清了中央与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  监测发展新要求: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6个配套方案之一,《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明确提出:生态环境监测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因此,环境监测的发展要实现由传统的环境监测向生态环境监测的转变,生态环境监测涵盖全要素和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就必须构建生态环境监测技术体系和质量控制体系。  张建辉谈“十三五”环境监测网络发展  2016年8月23日,习总书记在青海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时指出:保护生态环境首先要摸清家底,掌握动态,要摸清家底、掌握动态、要把建好用好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这项基础工作做好。  1、监测对象向全要素、多介质拓展   2、监测目标向风险预警拓展   3、监测手段向天空地一体化拓展   4、业务重心向支持考核与预警拓展   5、网络运行向部门协同、社会参与拓展   6、网络质控向全要素全程序拓展。  张建辉谈环境监测的长项与短板  1、尺有所长,寸有所短,从辩证法来看,长与短是相对的。从环境监测的视角来看,是与时代进步、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管理需求、科学技术进步密不可分的,不是孤立存在的。  2、从环境监测已奠立的基础和取得的成就,与生态文明改革总体要求来看,环境监测工作必须进一步拓展和深化 。  3、从环境监测技术角度讲,就是陈吉宁部长提出的建立和完善能满足生态文明改革需求的生态环境监测技术体系和质量控制体系。  4、广义的监测技术体系,我的理解包括环境标准体系监测技术路线体系、技术方法体系、监测仪器装备体系、监测技术管理体系和技术队伍体系。 张建辉举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案例,从83标准、88标准、99标准到2002标准,标准是递进的,与之配套的技术路线、、标准、方法、评价法等都要修订、完善。还有空气环境质量标准、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也是如此。  提问环节  问题一  12月21日之前长达5天的漫长时间里,北京等周边多个省市被重霾笼罩,23个城市更是发布了红色预警。红色预警的发布基于预报,事实证明此次预报很准确及时。以我们目前的监测水平,能使空气质量预报的精确度达到什么程度?  张建辉答:依我们现在的监测和预警预报水平,和实践经验来看,对于重污染过程的预报准确率接近100%,污染严重程度的预报准确率达到80%。任何事情都没有绝对的,预报不可能达到100%准确。选用的模型、参数、技术条件都会影响预报精度。要从模型本身和数据积累等方便不断修正。以前的模型、技术等等大部分是美国的,到我们这里有的地方会水土不服。我们现在用的模型是中国自己研发的,已经修改了好几次。大概10年前,央视说我国气象预报准确率54%,已经达到世界先进水平。我们污染严重程度的预报准确率达到80%已经很了不起。  康晓风补充:这次预报有两个亮点,起止时间预报比较准确,比较细微的,就是精确预报,一个小时内微妙的变化都预报出来了。  张建辉补充:每次预警预报都在微信公众号上都会发布。每次都有详细的研判、专家解读内容。昨天下午17:20,总站预警预报就发布了12月29日至1月5日的重污染天气。早上天气不错,下午能见度比较差了。  问题二  请您谈谈我国城市空气质量监测站点的位置选择有何讲究?应该设立几个监测站更好?有些城市的空气自动监测站设立在风景优美的景区,这对城市整体的空气质量监测结果是不是有失偏颇?  张建辉答:城市空气监测点位的布置是有规范的,有一系列技术要求、行标。根据城市建成区面积、人口密度进行网格,对站点高度、周围污染源也有要求,高度要在3-4层楼房的楼顶,周围不能有污染源,不能有建筑物,有严格技术要求。建在风景区的话,可能有误解,布点要有清洁对照点,比如北京的对照点在十三陵,清洁对照点是不参与评价的,要设在某某公园,这也存在误区,按照技术规范的要求,还要实地勘察。周围树草多了也不行,对监测结果有影响。点位要有代表性。  问题三  环境监测事权上收的目的之一是保证监测数据的真实性,上收后的管理方式是引入第三方服务,未来对第三方机构的监测有哪些监管措施?  张建辉答:事权上收后有一系列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国家事权、第三方监测机构干什么,包括怎么监管第三方监测机构,我国从管理的制度、措施上已经建立起一套比较完善的管理办法。  问题四  据我们观察,空气监测数据是实时发布的,公众能否查询历史监测数据?比如要查询两天前的空气监测数据,是否有渠道?总站正在改版的监测数据发布系统是否包含这方面的服务?  张建辉答:现在已经有非常畅通的渠道来提供历史数据,就拿空气质量监测数据信息来说,总站发布的是最权威的实时数据,公众看到的是实时数据,之后还要经过技术的审核,有明确规范要求,技术审核后的数据也是向社会公开的。查看数据的主渠道就是总站的官网,也可以上环保部官网,总站即将推出新的空气质量发布APP,公众可以通过这个APP进行查询。总站的微信公众号也可以实时查询。  问题五  请您谈谈我国目前的土壤监测情况,土壤环境监测网的建设进展到什么程度?  张建辉答:十三五的规划是建设完成国家的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实现例行监测,与水气一样,贯彻落实土十条。建成土壤监测网络有4万个点位,已经完成了每个点位的确切布设。整个环境监测技术角度来看,点位布设是六大技术之一。这个技术就是以抽样为基础,任何一个监测点位,首先要解决代表性问题,就要有空间、尺度的问题。监测是建立在抽样的基础上的,我们土壤调查采用网格法,根据耕地、林草地、荒漠等,网格范围各不一样。污染区域的精密度更高。现在正启动土壤污染详查,2017年第一季度就会全面展开,根据不同监测对象的特点和关注的调查目的,来设置不同网格。
  •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开展环保税首批培训
    p  为加强仪器企业、第三方检测机构、排污企业及相关技术人员的环境监测业务水平,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自2017年开始开展了多次针对相关人员的技术培训。这一方面加强了相关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另一方面,也成为相关技术人员了解国家政策的重要途径。/pp  为配合《环境保护税法》的实施,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近期将开展《2018年第一期噪声税征收管理及配套噪声污染排放监测技术培训班》,主要针对噪声测试仪器设备公司、第三方检测机构、排放噪声污染的企事业单位监测及相关技术人员。/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im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3/insimg/2be5cfd0-ac46-4477-8fa7-7f69de32d442.jpg" style="float:none " title="11.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im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3/insimg/195efca8-332e-4c02-9ebb-1f7533b69eb9.jpg" style="float:none " title="2.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im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3/insimg/746ecdea-edfc-4570-b629-ae5c043d2c49.jpg" style="float:none " title="33.jpg"//ppbr//p
  • 掘金环境监测设备市场 中外企业谁主沉浮?
    2013年全国环境监测工作现场会3月28日—29日在江西省南昌市召开。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吴晓青在会上指出,2013年要按计划在87个地级城市和29个县级环保模范城市的449个监测点位开展包括PM2.5在内的6项指标监测,同时,还要努力完成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任务。  环境保护刻不容缓,检测仪器充当先锋:我国1.9亿人的饮用水有害物质含量超标 约1/3的城市人口暴露在超标的空气环境中 1.5亿亩的耕地因为污染而退化。环境保护是可持续发展主要条件之一,监测是治理保护的前提,监测仪器是监测的实现手段。  据介绍,2012年全国环境监测系统完成了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这一中心任务,并且在县域生态考核、环境一号C星发射、监测信息发布3项工作方面实现了突破,提升了监测系统的影响力 在例行监测、应急监测、跨国界河流监测、监测能力建设、监测队伍建设等5个方面有了长足进步,不断增强对环境管理与决策的支撑力。  环境监测仪器仪表根据监测对象的不同,可主要划分为环境气体监测仪器仪表、环境水质监测仪器仪表、土壤监测仪器仪表、以及物理监测仪器仪表。“十二五”期间,空气质量检测仪器年均市场需求为4亿元 环境水质系统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年均市场需求为8亿元 废气污染源监测系统为25亿元 废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年均市场需求为18亿元 金属监测仪器年均市场需求为7亿元 此外,各大科研机构、设计院和高等院校的环境测试装置存量市场高达50亿元,每年对监测检测仪器的需求为10亿元。近期PM2.5监测提上日程,检测监测设备迎来旺季。  政府的重视给环境仪器市场带来机遇。自从2011年PM2.5越来越多地进入公众视野之后,极大地推动了我国环境监测的进程,全国各地纷纷于去年开展了PM2.5的监测工作。在分析人士看来,尽管该项工作已经获得较大的进展,但目前监测PM2.5数据的主要是一些一二线城市,三四线城市的PM2.5相关监测工作并未完全展开 同时,尽管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已经启动了PM2.5的监测工作,但仍然存在监测网点密度不够等一系列问题,因此今年一段时间内,环境质量数据的监测仪器行业仍面临着极大的发展空间。  根据《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国家将投入超过1000亿元,在大气污染较为严重的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3大区域地区,进行大气污染专项综合治理。根据规划,到2015年我国的PM2.5监测将覆盖所有地级市,仅设备方面的前期投入就将超过20亿元。除了PM2.5外,我国对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控制日趋严格,这将带来可观的工业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需求。仅环境监测仪器一项,将催生一个百亿元市场。据公开数据显示,环境监测设备的毛利率普遍在50%以上,对相关上市公司的业绩贡献突出。  围绕环境仪器这一方兴未艾的市场,中外厂商的竞争也在升温。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近日公布了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第一批在检企业,包括先河环保、赛默飞世尔等10家公司在列。业内人士指出,国产监测设备与外资设备相比,价格比较便宜,只有后者的一半左右。但在稳定性上有所欠缺,故市场上占据主流的还是外资产品。  目前,国内PM2.5监测设备来源仍以进口为主,外资设备占到70%以上。进口的PM2.5监测仪器虽然质量较好,但价格高昂。如赛默飞世尔单台仪器价格高达28万元,国产品牌价格则在15万元左右。但外资品牌占主导是因为其质量好、政府采购规模尚小。一旦大规模采购放量,国内厂商有望凭借在产品及服务方面的优势占据上风。  无论质量孰优孰劣,价格谁高谁低。面对逐渐显现的巨大市场,外资品牌已加速在国内各地布局。赛默飞世尔2007年开始在中国销售PM2.5监测仪器。从2012年第二季度开始,持续到第四季度,其环境监测设备持续爆发式增长。  目前中国各地经济发展不均衡,进口产品高昂的价格及运行费用将使并不富裕的地方经济背上沉重的包袱,急需加强核心部件和关键技术的研究,推出性价比高、质量精良的国产设备。
  • 力合科技中标中国环境监测总站2千万地表水监测项目
    9月11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国家地表水环境监测网手工监测断面监测技术服务中标公告,力合科技成功中标包6,项目编号/包号(0747-1761SITCA154/6)中标金额逾两千万元。该项目实施后,将对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产生积极影响。在该项目投标过程中,力合科技依靠其在水质监测领域积累的丰富工作经验,针对性的提出了水样采集和现场监测方案及优化保障方案,从而得到了招标评审方的青睐。据悉,为进一步加快国家地表水环境监测事权上收,实现“国家考核,国家监测”,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将除新疆、西藏、青海和海南外的 27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地表水环境监测网 1854 个考核断面 2017 年 10 月至 2020 年 9 月每月样品采集、保存、运输以及部分现场监测项目测试的任务,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面向市场采购服务。本次力合科技中标项目包含安徽、福建、广东、湖北、湖南、江西六个省份共计163个断面的水样采集、监测工作。监测任务具体包括:(1)按照招标人每月制定的采样计划,到达指定采样地点完成水样和质控样的采集,并确保水样和质控样在 0~5℃条件下冷藏保存。 (2)每个断面的样品采集量详见附件,质控样包含全程序空白样和平行样两种,采集的数量分别为样品采集量的 10%。( 3)一般情况下,每日将 3 组 3 个断面的样品集中混样后,使用冷藏车运输至指定分析机构。如遇不能达到 3 组 3 个混样的特殊情况,需在中标后的实施方案中,提出实际混样解决方案,并得到招标人批准后,写入合同。(4)在指定采样地点,完成部分项目的现场监测。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力合科技将凭借自身积累的技术和项目经验,与各相关单位保持紧密合作,按时保质完成本项目。
  • 政府和企业 谁该对环境监测负责?
    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近日在谈环境监测时指出,要厘清国家、省、市、县等不同层级的监测事权,根据各地情况确定监测机构相应的职责和任务,建立全国环境监测质控体系。我们想知道,各级政府环境监测机构和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的职责应该如何划分?职责明确后,政府和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又该如何行使好职责?对话人: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院长马中如何明确政府和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的职责?政府环境监测机构要履行好政府监测职能,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可以承担服务型环境监测和一些公益性、监督性环境监测。中国环境报: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近日在谈环境监测改革时指出,要厘清国家、省、市、县等不同层级的监测事权,根据各地情况确定监测机构相应的职责和任务,建立全国环境监测质控体系。我们知道,环境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客观性十分重要,那么,您认为政府和环境监测机构的职责应该是什么?马中:环境监测数据是政策制定、监督管理的基础。只有准确知道当前的环境质量状况、环境污染情况,才能制定出科学、合理的环境政策,实施有效的环境管理,并为社会经济发展规划提供依据。环境监测包括两类:一是环境质量监测;二是污染排放监测。环境质量监测的对象是环境质量,是关乎公众利益的公共物品,比如对大气质量、水质的监测。污染排放监测的对象是污染源,监测的是排污者的排放行为。政府对环境质量这一公共物品负责。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环境监测机构要履行好自身所承担的政府监测职能,包括环境质量监测、预报预警、跨境水体监测、履约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以及环境执法、环境质量目标责任考核、排污费征收、总量核算等环境监管中的监测工作。对于适合社会力量承担的服务性环境监测可以全面放开,鼓励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参与排污单位污染源自行监测、环境损害评估监测、环境影响评价现状监测、清洁生产审核、企事业单位自主调查等环境监测活动,推进环境监测服务主体多元化和服务方式多样化。对于社会环境监测机构能够承担,又不影响公平公正原则的公益性、监督性环境监测,向社会环境监测机构有序放开,包括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和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的运行维护、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鉴别等监(检)测业务。建立政府和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共同参与的全国环境监测体系,从体制和制度上为我国环境质量监测工作提供了保障。首先,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的参与,加强了环境监测能力。其次,厘清了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监测质量更有保证。社会环境监测机构运行的环境质量监测站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监测机构有责任按合同约定提供优质监测服务。第三,有利于提高环境监测水平,防止企业造假,为环境监管提供服务。第四,提供客观、公正、准确的信息,可以摆脱对于环境监测的行政干扰。以日本为例,日本采用的做法是将关系重大、涉及大多数公众的监测工作(如流域监测等)由政府监测部门承担;而对于企业环境监测,则采取的是政府监管下的市场监测模式。具体而言,日本的监测体系是由政府和相关市场主体构成的。其中政府主要承担项目管理、资质审核、技术监督等职责,而企业等则对污染源(包括环境质量)进行常规监测,二者之间通过招标、委托管理等形式构成联系。日本这样一套“政府规划监管、市场运行监测”的模式,节约了行政成本,提高了环境监测的效率。政府和企业在环境监测上是否有条件尽职尽责?政府要做好政策制定、监督管理工作,社会监测要进一步规范化、标准化。中国环境报:环境监测职责明确后,社会环境监测机构是否可以承担起监测责任?马中:社会环境监测机构是有监测能力的。以水质监测为例,我国很多地方的水体(国控断面、省控断面)已经由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实施监测,主要方式是服务购买,地方政府付费,企业运行操作。这笔钱由公共财政支出,包括购买监测设备、监测数据。对于企业来说,就是你拿钱,我监测。这种购买服务的做法很好,可以保证监测数据的客观性。但是目前,监测数据是不可以公开的,只能提供给购买服务的政府,监测机构仍然称不上是独立的,因此只是走了第一步,我们希望看到下一步数据可以完全公开。来源:中国环境报
  • 云南环境监测工作会议要求 提高水环境监测能力
    云南省2015年环境监测工作会议日前召开,会议强调,认真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ldquo 水十条&rdquo ),努力提升水环境监测技术能力,为打好水体污染防治战役提供有力保障。  云南省环保厅副厅长高正文在会上强调,&ldquo 水十条&rdquo 对水环境监测提出了新要求,各地要认真学习并抓好贯彻落实,努力提升水环境监测能力。当前,要重点抓好3个方面工作:  抓好全省水环境监测网络调整和建设,借助新《环境保护法》和&ldquo 水十条&rdquo 实施的机遇,将全省地表水环境监测网络调整好、建设好、运行好、管理好。省环保厅要拟定全省调整和建设方案,加强对各地的指导。  推进全省水质自动站建设,将优先建设全省主要跨界河流水质自动监测站,为水质监测预警预报、流域管理提供技术支撑。各地要根据地表水监测需要,提出自动站建设实施方案,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进一步打牢提高监测能力的基础,各地要对照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和&ldquo 水十条&rdquo 的要求,清理现有仪器设备、药品试剂等硬件情况,提出需求清单,积极争取协调解决。省环保厅将继续协调省财政增加投入,对符合条件的监测站给予支持。同时,各地要努力提高监测队伍的业务能力、技术水平,打造一支素质高、作风硬、业务精的监测队伍。
  • 环保部监测司长解读《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
    p  近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今后一个时期加强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管理、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做出了全面规划和部署。/pp  那么,《意见》是在怎样的背景下出台的?如何才能有效防范地方和部门的不当干预?如何解决环境监测机构的数据质量问题?带着以上问题,记者采访了环境保护部监测司司长刘志全。/pp  记者:《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pp  刘志全:由于种种原因,当前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存在人为干预导致数据失真的突出问题:例如,地方不当干预环境监测行为时有发生,如指使相关人员通过干扰采样设施等手段窜改、伪造监测数据等现象,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pp  再如,排污单位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屡禁不止。有些企业为了逃避监管,蓄意干扰监测现场采样,窜改、伪造监测数据。/pp  再如,环境监测机构服务水平良莠不齐。一些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环境监测设备运营维护机构受利益驱动,或屈从于委托单位的无理要求,编造数据、出假报告以赚取利润 或者为了抢占市场低价竞争,为了降低成本不按规范开展监测活动,监测质量堪忧。/pp  此外,客观局限的原因也会导致数据不准,从而引发公众对环境监测数据的质疑。/pp  记者:如何有效防范地方和部门不当干预?/pp  刘志全:为破除不当行政干预,确保环境监测数据的独立性、公正性和真实性,《意见》从四个方面提出了解决对策:/pp  一是构建责任体系/pp  首次明确提出地方党委和政府对防范和惩治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负领导责任,要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pp  二是建立约谈机制/pp  对弄虚作假问题突出的市(地、州、盟),环保部和省级环保部门可以公开约谈市政府负责人,责成当地政府查处和整改。/pp  三是强化防范和惩治/pp  要求环保部会同中组部、监察部研究制定防范和惩治领导干部干预环境监测活动的管理办法,明确情形认定,规范查处程序,细化处理规定。/pp  四是实行干预留痕和记录制度。/pp  明确环境监测机构和人员的记录责任与义务,规范记录事项和方式,对干预信息做到全程留痕、依法提取、介质存储、归档备查。/pp  记者:如何解决环境监测机构数据质量问题?/pp  刘志全:/pp  强化主体责任/pp  建立“谁出数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溯制度,明确监测机构及其负责人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采样与分析人员、审核与授权签字人对原始监测数据和监测报告的真实性终身负责。/pp  落实管理制度/pp  《意见》明确要求,专门用于在线自动监测监控的仪器设备应当符合环境保护相关标准规范要求,使用的标准物质应当有证、可溯源。/pp  加大检查力度/pp  《意见》明确了环境保护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环境监测机构的监管职能,要求两部门开展“双随机”检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pp  严格处罚/pp  查实环境监测机构和人员弄虚作假的,环保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对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负有责任的,除依法处罚外,有关部门还将依法追究连带责任 质检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撤销有关资质认定证书 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弄虚作假的企业、机构和个人信息应向社会公开,并依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发展改革、工商、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联合惩戒,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pp/p
  • 重磅!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党委:生态环境监测发展这十年
    近期,中央宣传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出版《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深入学习《纲要》,深刻领悟“十个坚持”,用蕴含其中的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自觉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践行者,是我们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头等大事。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抓生态文明建设,全党全国推动绿色发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美丽中国建设迈出重大步伐,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从认识到实践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生态环境监测是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基础,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党的十八大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生态环境监测事业步入了发展的快车道,通过深化改革构建运行高效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通过完善制度确保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全面,通过强化支撑保障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十年来,生态环境监测以自身的前进轨迹和真实可靠的数据,见证和记录了生态环境的历史变迁,为深刻感悟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真理力量,充分展示其实践成果提供了丰富素材。深化改革,建立统一权威高效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坚持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全面领导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保证。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将生态环境监测改革纳入全面深化改革总体布局进行统筹谋划和大力推进,2015—2017年,部署实施《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三份重要改革文件,基本搭建生态环境监测管理和制度体系的“四梁八柱”,推动构建统一权威高效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是生态文明建设的系统观念。着力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企业履责、社会参与、公众监督的多元融合的生态环境监测“大格局”。按照“全面设点、全国联网、自动预警、依法追责”的方针,建成覆盖环境质量、生态质量和污染源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实现陆海统筹、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一)加强环境质量监测1.建成世界领先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一是国家建成1734个城市点位覆盖我国地级及以上城市的国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实现“谁考核、谁监测”,支撑国家评价与考核排名,倒逼地方政府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二是各地建成超过1.2万个区县及乡镇点位的地方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支撑地方评价与考核排名,层层夯实责任落实,实现空气质量精准化管理。三是聚焦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监测,实现150个城市细颗粒物组分监测、154个城市挥发性有机物组分监测、263个城市非甲烷总烃监测,支撑追因溯源精细化管控。四是建成16个国家背景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61个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和78个大气环境监测超级站,有效支持重点区域空气质量联防联控。五是建立“天—空—地”一体化大气综合立体监测网,地面监测、移动走航、地基遥感、卫星遥感等各类数据充分融合,全面反映空气质量和环境问题,高效支撑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六是建立并发展世界领先的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体系,全国重点区域已基本实现未来1月延伸趋势预测、未来7—10天精细化预报,潜在污染过程小时超标风险预报能力,有力支撑了区域重污染天气污染管控和科学应对。七是开展涵盖碳排放源监测、碳汇监测、环境大气温室气体监测的碳监测评估试点,不断探索监测在“双碳”战略中的标尺作用,为碳交易、碳市场、国家和城市碳排放量核算提供基础数据支撑。2.建成覆盖各大流域和海域的水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络一是国家建成分布于全国1835条重要河流和210座重要湖库上3641个断面的国控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其中包括1837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实现十大流域干流及重要支流、地级及以上城市、重要水体省市界、重要水功能区“四个全覆盖”,实现“谁考核、谁监测”,支撑国家评价与考核排名。二是各地建成包含5118个省级监测断面的地方水环境质量监测网,与国家联网协同运行,多级数据关联分析助力各地水污染治理精准施策。三是建成水生态状况调查监测网,设置的705个监测点位涵盖全国七大重点流域(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以摸清家底、找准问题、因地施策支撑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四是建成饮用水水源地监测网,覆盖所有县级及以上的3365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以精准评价和风险评估支撑饮用水水源保护。五是建成全海域环境质量监测网,1172个近岸海域监测点位覆盖了沿海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海域,187个近海海域监测点位基本覆盖了渤黄东南4个海区除近岸外我国主张管辖海域,支撑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六是天地一体化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地面监测与遥感监测有机协同,形成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三水”统筹监测新格局,支撑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新需求。3.建成国家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络国家设置土壤环境监测点位22427个,其中土壤环境背景点2364个、基础点20063个,基本覆盖所有土壤类型、县域和粮食主产区,实现全国土壤环境状况背景水平、变化趋势客观评价。广东、海南、重庆、河北、广西等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国控点位基础上,因地制宜对不同污染源类型、不同土壤利用类型、不同管控目的土壤环境实施更加精细监测,拓展形成省级土壤环境监测点位,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等土壤环境风险管控目标进行重点监控。组织开展地下水试点监测和“双源”地下水环境监测现状调查,开展1912个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监测工作,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和质量控制体系。4.辐射和声环境质量监测网不断加强建立以陆域辐射环境质量和近岸海域辐射环境质量监测为主的国家辐射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国控监测站点1501个,涵盖环境空气、地表水、土壤、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近岸海域、核设施周边等各要素,重点关注国家重点监管核与辐射设施、核设施周边海域海洋辐射环境变化趋势。建成涵盖城市功能区、城市区域和城市道路交通的声环境监测网,地级及以上城市监测点位约8万个,县级城市点位约3万个,有效支撑我国声环境质量监测。(二)拓展生态质量监测1.建立全国生态质量监测网络加强卫星遥感与地面核查相结合的生态监测,遥感数据采用2—8米国产高分辨率卫星遥感影像,每年地面核查点位近1万个,每年完成一版全国生态类型监测数据;国家和地方对近3000个典型村庄开展农村环境质量状况监测,重点关注农村地表水水质、环境空气、饮用水水源和土壤环境状况。2021年,生态环境部首次发布《区域生态质量评价办法(试行)》,建立生态质量指数(EQI),遵循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理念,从生态格局、生态功能、生物多样性、生态胁迫等方面对区域(地方)生态质量进行综合评价,引导地方更加系统地加强生态修复与生物多样性保护。2.扩展生态系统地面监测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逐步实现对全国各类生态系统的协同监测。国家在16个省份典型生态系统开展生态质量、物种多样性监测,布设生态质量监测样地63个,实现对重要生态功能区等重要生态空间的监测。建设生物多样性观测网,组织开展以鸟类、哺乳动物、两栖动物和蝴蝶为代表的生物多样性观测,建立了749个监测样区,设置样线和样点11887条,大部分位于全国重点生态功能区、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重点区域,初步形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全国生物多样性观测网。(三)推进污染源监测1.强化污染源自行监测国家建立全国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与共享系统,35万家持证排污单位开展自行监测并与国家平台联网,基本实现全国持证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数据统一采集、处理、分析、评价。地方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情况纳入日常监管及执法检查范围,每年组织开展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质量专项检查,推动排污单位落实自行监测主体责任。2.加强污染源执法监测建立并落实国家指导、省级统筹、市县承担的污染源执法监测制度,结合省以下监测机构垂直管理改革,将污染源监管重心下移到区县。2021年,对3.4万家排污单位开展执法监测。按照执法与监测协同联动的模式,开展“双随机”执法监测,为环境执法处罚提供支撑。目前,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已建立了污染源监测信息公开平台。3.推进实施排放源统计调查制度2021年,《排放源统计调查制度》经国家统计局审批后付诸实施。作为生态环境统计改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排放源统计调查范围进一步优化,覆盖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和移动源5个源项。其中,工业源重点调查单位约16.5万家,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约1.7万家,农业源、生活源和移动源统计调查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调查数据广泛应用于经济社会环境等领域,为国家和地方管理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撑。完善制度,确保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全面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原则,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集中攻克老百姓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让老百姓实实在在感受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生态环境监测数据是客观评价生态环境质量“好”与“坏”“变好”与“变坏”、反映污染治理成效、支持管理决策的基础,因此,监测数据质量至关重要,全方位健全管理与技术制度并严格执行,保证了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全面。(一)畅通监测体制机制2018—2020年,《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生态环境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等一系列重大举措,进一步解决了生态环境监测事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体制机制问题。按照打通地上和地下、岸上和水里、陆地和海洋、城市和农村、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的“五个打通”和“统一生态环境监测评估”的要求,以“谁考核、谁监测”的原则,全面上收国家环境空气、地表水、土壤环境质量监测事权。通过省以下垂直管理改革将地方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至省级,从体制机制上强化统一监测,有效保证生态环境监测与评价的权威高效、独立公正。形成以实时数据为基础、例行报告为主干、评价排名为核心、预测预报为亮点的生态环境监测评价应用体系,基本说清污染来源及变化趋势、为生态环保督察和环境执法提供了可靠依据,有力支撑了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及七大标志性战役和生态补偿、风险防范、环境公共服务等各项生态环境管理工作。(二)建立国家网运维制度始终把国家网运维管理作为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扎实推进党风廉政与行风建设的重要阵地,坚决守住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底线。坚持依法运维、科学运维、诚信运维,建立了“八四三”国家网运维管理体系。“八”是指依法运维八大措施,包括压实责任、筑牢底线、阳光招标、“两承诺一扣款”、集中统管、独立检查、考核约谈、警示通报;“四”是指科学运维四项举措,包括制定统一技术规范、强化量值溯源、规范持证上岗、加强智慧感知监测体系建设;“三”是指诚信运维三种手段,包括服务质量星级评价、相关活动信息公开、严惩造假。在国家网运维管理体系的有力保障下,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得以保证。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评估认为“生态环境监测真实性得到提升”“环境监测数据准确性也在提升,监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全面加强”。(三)提升监测标准化水平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监测评估标准化水平。《意见》印发后,生态环境部发布了监测类标准259项,累计发布监测标准1200余项,构成覆盖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固废、沉积物、海洋、生态、辐射、废气、废水、监测仪器等各要素重点项目的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体系,统一的生态环境标准体系初步形成,有力地支撑生态环境质量评价/考核、污染源排放监管、国际履约等各项生态环境工作,不断健全生态环境质量评价报告制度,形成科学、独立、权威、高效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实现生态环境监测统一组织领导、统一规划布局、统一标准规范、统一数据管理、统一信息发布“五个统一”。(四)全过程监测质量控制从技术上确保监测数据的有效性和准确性。形成涵盖环境空气、地表水、土壤等9个生态环境要素,覆盖采样运输、现场监测、实验室分析、质量控制、综合评价全过程和自动在线监测、便携快速监测、遥感监测等多个环节和手段的监测技术路线与体系。建立量值溯源技术体系。建成覆盖各级环境监测网络的臭氧等重点项目量值溯源技术体系。成立生态环境监测计量中心,并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计量司与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的支持下,陆续建成臭氧、气体流量、细颗粒物质量浓度、噪声等生态环境部门最高计量标准,作为生态环境监测量值溯源体系的“量值源头”,逐级开展量值溯源/传递工作,确保国家网监测数据量值准确可比。各地生态环境部门也积极建立健全生态环境监测量值溯源体系。夯实质量控制基础能力。按照国家—区域/流域—机构三级质量管理体系规划,建设国家环境监测量值溯源与传递实验室、污染物计量与实物标准实验室、环境监测标准规范验证实验室、专用仪器设备适用性检测实验室,相关实验室已建设、研发、取得6项生态环境部门最高计量标准装置、35项国家有证标准物质及54项仪器检测资质。以省级监测机构为依托,建设华北、东北、华东、华南、西南和西北等6个区域生态环境监测质量控制中心。完善监测行业质量控制制度,加强源头管理。从布点、采样、现场测试、样品制备、分析测试、数据传输等方面对从事环境监测的机构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确保其具备出具真实、准确监测数据的能力。同时,进一步明确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数据质量主体责任,将“谁出数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溯制度融入监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与运行中,在资质认定评审及监督检查中予以监督和确认。据此,全国8000余家各级各类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已在各自质量管理体系中明确各类人员的数据质量责任,质量管理要求贯穿监测活动全过程、各环节。(五)“保真”“打假”两手发力加强环境质量监测监督检查。建立国家环境质量监测网常态化监督检查工作机制,针对国家监测站点和承担国家网任务的生态环境监测运维机构,通过网络检查、现场检查、随机抽查、能力考核验证等多种手段和措施,加强数据质量监督。特别是,针对环境空气、地表水“采测分离”、地表水自动监测等事关环境质量考核的重点项目,组织第三方机构开展例行和随机检查,实现国控站全覆盖,以常态化的监督压力,促进运维/采样规范性与数据质量提升。大力加强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监管。支撑管理部门重点对管理体系不健全、监测活动不规范、存在违规违法行为的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进行打击,建立联合惩戒和信息共享机制,并将弄虚作假行为的监督举报纳入12369和12365举报热线。对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机构,依法依规予以责令改正、罚款、撤销资质等处理,倒逼社会化监测机构提升管理规范性和数据真实性,无人监管的乱象得到扭转。开展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专项检查。组织开展了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自行监测专项检查,并对重点排污单位执法监测、自行监测信息公开进行联网检查,倒逼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数据归真。连续两年开展严厉打击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强化法治约束,对不当干预严厉处罚。配合最高法、最高检出台司法解释,推动环境监测弄虚作假纳入《刑法修正案(十一)》。2017年以来,生态环境部通过远程监控与实地抽查相结合,采用飞行检查、例行检查和专项检查等形式,查处人为干扰监测案件,视情节轻重程度依纪依法分别给予行政处分、移送公安机关刑事侦查和处罚,产生了强烈警示教育效应。此外,领导干部不当干预监测行为纳入离任审计、纪检监察、各级生态环保督察等重点监督范围,在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强化支撑,保障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坚持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宗旨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还老百姓蓝天白云、繁星闪烁”“还给老百姓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景象”“让自然生态美景永驻人间”。党的十八大以来,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陆续实施,生态环境监测改革发展成效日益凸显,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越来越多地应用到生态环境质量评价、政策规划、考核排名、执法处罚、成效评估、信息发布等实际工作当中。十年来,生态环境监测已经全面融入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主战场,成为支撑生态环境管理的“奠基石、顶梁柱”,为生态环境管理决策提供了强有力抓手,切实保障了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一)还老百姓蓝天白云、繁星闪烁消除人民群众的心肺之患,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2013年率先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的74个重点城市(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直辖市和省会城市),2021年,细颗粒物浓度降至30微克/立方米,改善幅度为56%;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细颗粒物浓度改善幅度分别达到64.2%、56.7%和55.3%。京津冀成为全国空气质量改善最为显著的区域,区域颗粒物组分中有机物、硫酸盐等浓度改善最为明显,近五年改善幅度分别达到51.0%、41.7%,充分反映散煤燃烧、工业排放管控成效突出。空气质量“蓝天”数显著增加,广大群众的幸福感明显增强。2015年,我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实施新标准,优良天数比例以年均1—2个百分点持续增加。2021年全国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7.5%,122个城市优良天数比例超过95%;大气主要污染物浓度全面下降,细颗粒物浓度为30微克/立方米,实现有细颗粒物监测以来的最低浓度水平;臭氧浓度为137微克/立方米,臭氧和细颗粒物浓度连续两年“双下降”,展现出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的成效;二氧化硫浓度为9微克/立方米,年均浓度首次进入“个位数”时代。美国彭博社公开报道,中国在7年间空气质量改善幅度与美国在30年间减少的空气污染相当,印证了中国大气污染治理取得的显著成效。(二)还老百姓清水绿岸、鱼翔浅底我国水环境理化指标已经接近或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2021年,全国江河湖库总体水质良好,其中:Ⅰ—Ⅲ类优良水体比例为84.9%,较2013年上升了20.8个百分点;劣Ⅴ类比例为1.2%,较2013年下降了9.0个百分点。2021年全国地表水主要污染指标均呈现大幅下降,化学需氧量、氨氮和高锰酸盐指数的平均浓度分别为13.5毫克/升、0.2毫克/升和2.6毫克/升,较2013年分别下降20.1%、76.5%和35.0%。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等七大流域及西北诸河、西南诸河和浙闽片河流水质Ⅰ—Ⅲ类断面比例从2013年的71.7%上升到2021年的87.0%,重要湖库水质优良比例从60.7%上升到72.9%,富营养状态湖库从37.8%减少到27.3%。水环境质量均呈现明显好转。2021年,全国近岸海域总体水质良好,优良水质(一、二类)海域面积比例为81.3%,较2013年上升了10.0个百分点;沿海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辽宁、河北、广东、广西和海南的水质为优,优良水质海域面积比例超过90%,海水环境质量稳中趋好、持续改善。(三)让自然生态美景永驻人间我国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逐步提升。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和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将约25%陆地国土面积划入生态保护红线。据美国航天局卫星数据,2000—2017年,全球新增绿化面积中约1/4来自中国。中央财政实施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政策,党的十八大以来转移支付资金近6200亿元,覆盖陆域国土面积50.4%,促进了生态系统的保护与修复,夯实了国家生态安全基础。2021年全国EQI值为59.8,生态质量综合评价为“二类”,表明我国生物多样性较丰富、自然生态系统覆盖比例较高、生态结构较完整、功能较完善,生态质量基本稳定。生态质量“一类”的县域面积占国土面积的27.7%,“二类”的县域面积占32.1%。初步遏制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基本管控土壤污染风险,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2021年受污染耕地、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超90%,土壤环境风险有效管控。2021年,实际监测的1900个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Ⅰ—Ⅳ类水质点位占79.4%,Ⅴ类占20.6%。水土共治,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稳定。面向未来,更好发挥生态环境监测支撑引领与服务作用坚持生态兴则文明兴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历史依据,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理念。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巩固污染防治攻坚成果,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目前,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已进入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生态环境监测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自觉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践行者,锚定建设美丽中国和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加快推进《“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纲要(2020—2035年)》各项任务,全方位建设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与监测能力现代化,更好支撑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生态环境质量继续改善提供坚实保障。按照“提气、降碳、强生态,增水、固土、防风险”,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与监测能力现代化水平。强化“监测先行、监测灵敏、监测准确”,提升国家、区域和地方生态环境监测基础能力,推进大气环境立体综合监测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准确率;系统推进碳监测评估,提升碳监测技术水平,纳入常规监测业务体系;拓展生态质量监测,开展生态质量指数监测评价;深化水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进一步提升重点区域流域水质监测预警与水污染溯源能力;优化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加强水土风险协同监测;强化污染源监测和应急监测,“平战”结合提升防范和化解环境风险的能力。充分利用现代感知技术、物联网、区块链和大数据等技术,统筹建设高效感知、高速传输和大数据综合分析的智慧监测体系,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监测能力与水平。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进一步锻造生态环保铁军先锋队,全力以赴做好生态环境监测各项工作,保障监测数据“真、准、全、快、新”。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心怀“国之大者”、勇于担当作为,让监测更好支撑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减污降碳,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 《河北省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实施方案》印发
    p  日前,河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北省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实施方案》,并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组织实施。实施方案全文如下。/pp  环境监测是保护环境的基础工作,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环境监测数据是客观评价环境质量状况、反映污染治理成效、实施环境管理与决策的基本依据。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推进河北高质量发展,有效解决影响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突出问题,切实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制定本实施方案。/pp  一、总体要求/pp  (一)指导思想/pp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全国“两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九届五次、六次、七次全会及省“两会”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立足全省生态环境保护需要,坚持依法监测、科学监测、诚信监测,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构建责任体系,创新管理制度,强化监管能力,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弄虚作假行为,切实保障环境监测数据质量,提高环境监测数据公信力和权威性,加快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河北。/pp  (二)基本原则/pp  ——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地方不当干预环境监测、相关部门环境监测数据不一致、重点排污单位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环境监测机构服务水平良莠不齐等制约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和环境管理水平的突出问题。/pp  ——坚持依法依规。进一步健全法规规章制度,改革环境监测质量保障机制,完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健全环境监测标准规范。坚持依规管理,依法打击。/pp  ——坚持综合防范。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立足系统治理,预防不当干预,规范监测行为,防范环境风险,加强部门协作,推进信息公开,形成政策措施合力。/pp  ——坚持严格监管。强化地方党委和政府以及相关部门、排污单位和环境监测机构的责任,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加大对弄虚作假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追责问责,形成高压震慑态势。/pp  ——坚持数据共享。建立独立、权威、高效的新时代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健全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生态环境监管大数据平台,实现各类环境监测数据共享,为环境管理决策提供有效支撑。/pp  (三)主要目标/pp  2018年,完善大气、水环境监测网,初步建成覆盖省市县乡和企业的五级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实现省级以上开发区、乡镇空气质量监测站、秸秆禁烧红外线监测点全覆盖,入境河流、出境河流、重点湖库、重点断面水质自动监测全覆盖,重点排污单位在线监测全覆盖,重点工业污染源和危废管理实现全流程监管 构建全省生态环境监管大数据平台,大气监控指挥系统投入使用 建立全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保障责任体系和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建立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防范和惩治机制。/pp  2019年,全面建成全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立固定污染源VOCs和土壤环境监测网,生态环境监管大数据平台实现平稳运行,水、土壤等环境要素和污染源信息纳入管理指挥系统,自然保护区和生态保护红线监管纳入大数据平台。完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防范和惩治机制有效运行,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水平明显提升。/pp  2020年,通过深化改革,环境监测数据质量保障责任体系和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健全完备,全省生态环境监管大数据平台充分发挥作用,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防范和惩治机制权威高效运行,环境监测质量控制体系全面建成,确保环境监测机构和人员独立公正开展工作,确保环境监测数据全面、准确、客观、真实。/pp  二、主要任务/pp  (一)坚决防范地方和部门不当干预/pp  1.明确领导责任。各市县党委和政府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并负领导责任。建立对环境监测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通报提醒、预警整改机制,对不能保障环境监测体系正常运行、影响监测质量的行为提出批评并发布预警通知,督促当地政府从速整改。建立约谈问责机制,对人为干扰环境监测数据和质量、弄虚作假问题突出的市县,省环境保护厅会同相关管理部门公开约谈其政府负责人,责成当地政府查处和整改。省环境保护厅依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提出处分建议,交由所在市党委和政府依纪依法予以处理,处理结果书面报送省环境保护厅。省环境保护厅将处理结果报告省委、省政府。/pp  对地方党委、政府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建设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发现行政区域内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较为严重的,追究领导责任。将防范和惩治领导干部违法违规干预环境监测活动有关内容纳入各县(市、区)党委、政府绩效考核,在国家或省级环境质量监测工作中,对发生或出现弄虚作假、干扰环境监测数据质量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量化问责。/pp  2.明确监管责任。各级环保、质监部门依法对环境监测机构负监管责任,制定《环境监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建立联合监管和检查通报机制。其他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所属环境监测机构的数据质量管理。发现对弄虚作假行为包庇纵容、监管不力以及有其他未依法履职行为的,依照规定向有关部门移送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违规线索,依纪依法追究其责任。/pp  3.强化防范和惩治。依据《防范和惩治领导干部干预环境监测活动的管理办法》,明确情形认定,规范查处程序,细化处理规定。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务影响,指使篡改、伪造环境监测数据,限制、阻挠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监管执法,影响、干扰对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查处和责任追究,给环境监测机构和人员下达环境质量改善考核目标任务等。环境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督政职责,发现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存在干预环境监测活动行为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有关违纪违法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依规依纪依法作出处理。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或涉嫌刑事犯罪的,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通报纪检监察机关。/pp  4.实行干预留痕和记录。环境监测机构和人员有责任和义务对党政领导干部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干预环境监测批示、函文、口头意见或暗示等信息进行记录,规范记录事项和方式,保证做到全程留痕、依法提取、介质存档、归档备查。对不如实记录或隐瞒不报不当干预行为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人员,予以通报批评和警告,情节严重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追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pp  (二)大力推进部门环境监测协作/pp  5.理顺全省环境监测体制和机制。省环境保护厅负责全省行政区域内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调查评价和考核工作,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全省统一布点、统一监测、统一标准、统一考核。按照“谁考核谁监测”的原则,省环境监测中心、各驻市环境监测中心按照统一要求,加强对市县大气、水、土壤监测工作,及时通报、公布结果。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环境监控中心负责本行政区域污染源的监测管理以及生态环境质量的监测、调查评价,接受省环境监测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形成监测合力。/pp  6.执行全国统一的监测标准规范。省环境保护厅会同相关部门统一规划布局,建设覆盖全省的大气、水(含海洋)、土壤、辐射、生态的省级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和污染源排放监控网络。各级各类环境监测机构和排污单位要按照生态环境部制定和实施的统一环境监测标准规范开展监测活动,切实解决不同部门同类环境监测数据不一致、不可比问题。/pp  7.依法统一环境监测信息发布。制定环境监测信息发布清单,建立全省环境监测数据共享机制和信息发布协调机制,规范环境监测信息发布出口、内容、频次和媒介,由环保部门统一发布环境质量结果和其他重大环境信息。其他相关部门发布信息中涉及环境质量内容的,应与同级环保部门协商一致或采用环保部门依法公开发布的环境质量信息。/pp  8.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环保部门查实的篡改、伪造环境监测数据案件,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要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予以行政拘留 对涉嫌犯罪的,应当制作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调查报告、现场勘查笔录、涉案物品清单及环保部门出具的监测、检验报告或认定意见等证据材料,及时向同级公安机关移送,并将案件移送书抄送同级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应当依法接受,并在规定期限内书面通知环保部门是否立案。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环保部门与公安机关及检察机关对企业超标排放污染物情况通报、环境执法督察报告、环保部门对企业行政处罚的信息、重点排污企业名录等信息资源实现共享。/pp  (三)严格规范排污单位监测行为/pp  9.落实自行监测数据质量主体责任。排污单位要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监测标准规范开展自行监测,制定监测方案,保存完整的原始记录、监测报告,对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按规定公开相关监测信息。对通过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方式逃避监管违法排放污染物的,环保部门严格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并将有关责任人移交公安机关追究责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pp  10.明确污染源自动监测要求。实行重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与环境质量监测原始数据全面直传上报制度。重点排污单位应依法安装使用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检定或校准,保证正常运行,并公开自动监测结果。自动监测数据要实现全省联网。逐步在污染治理设施、监测站房、排放口等位置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并与当地环保部门联网。取消环保部门负责的有效性审核。重点排污单位自行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测手工比对,及时处理异常情况,确保监测数据完整有效。自动监测数据可作为环境行政处罚等监管执法的依据。/pp  (四)准确界定环境监测机构数据质量责任/pp  11.建立责任追溯制度。遵循“谁出数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溯原则,环境监测机构及其负责人对其出具的监测数据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采样与分析人员、审核与授权签字人分别对样品、原始监测数据、监测报告真实性终身负责。对违法违规操作或直接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pp  12.落实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环境监测机构应当依法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建立覆盖布点、采样、现场测试、样品制备、流转、分析测试、数据传输、评价和综合分析报告编制等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专门用于在线自动监测监控的仪器设备应当符合环境保护相关标准规范要求。使用的标准物质应当是有证或具有溯源性的标准物质。/pp  环境监测机构管理者要履行其对质量体系的领导作用和承诺,制定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确保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融入环境监测全过程。严格执行原始记录和监测报告审核制度,作为监测全程留痕和监测数据终身负责的依据。/pp  13.强化社会监测机构事中事后监管。省质监局要严格把好准入关,对符合相关规定的环境监测机构颁发资质认定证书。省环境保护厅、省质监局联合制定《河北省加强环境监测机构监测质量管理暂行规定》,对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的环境监测活动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进行监测质量监督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布。建立环境监测机构“黑名单”制度,对发现违规行为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列入“黑名单”。/pp  (五)严厉惩处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pp  14.严肃查处环境监测机构和监测人员弄虚作假行为。环保、质监部门对环境监测机构开展“双随机”检查。环境监测机构和监测人员弄虚作假或参与弄虚作假的,环保、质监部门及公安机关要依法对其给予处罚 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刑事责任。从事环境监测设施维护、运营的人员有实施或参与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干扰自动监测设施、破坏环境质量监测系统等行为的,依法从重处罚。/pp  环境监测机构在提供环境监测服务中弄虚作假,对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负有责任的,除依法处罚外,检察机关、社会组织和其他法律规定的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或者省政府授权的行政机关依法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时,可以要求环境监测机构与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其他责任者承担连带责任。/pp  15.严厉打击排污单位弄虚作假行为。对排污单位存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的,环保部门、公安机关要依法对其予以行政处罚 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排污单位法定代表人强令、指使、授意、默许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依纪依法追究其责任。/pp  16.开展打击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专项行动。全省各级环保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围绕环境质量监测、机动车尾气监测、社会化服务监测、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等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利益、影响环境管理决策的监测领域,自2018年起,连续3年开展打击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专项行动,加大对篡改、伪造环境监测数据和弄虚作假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大对监测设施不正常使用弄虚作假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执法,严肃问责,形成高压震慑态势,确保监测设施安全稳定运行。/pp  17.推进联合惩戒。省环境保护厅负责将依法处罚的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企业、机构和个人信息向社会公开,并依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河北),同时将企业违法信息依法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pp  18.加强社会监督。广泛开展宣传教育,鼓励公众参与,完善举报制度,将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的监督举报纳入全省“12369”环境保护举报和“12365”质量技术监督举报受理范围。要充分发挥环境监测行业协会作用,推动行业自律。/pp  (六)建设全省生态环境监管大数据平台/pp  19.构建全省生态环境监管大数据平台。实现省市两级生态环境保护监控指挥,省市县乡监管执法四级联动。各市统一建设涵盖自然生态环境各要素信息、环境管理需求,并涵盖环保、公安、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气象、水利、农业、林业、国土资源、矿山、海洋、卫生、城市管理、排污单位环境监测数据及质量保证等有关信息的大数据监控指挥平台,发布环境质量预警预报,动员全社会参与并监督。/pp  (七)加快提高环境监测和质量监管能力/pp  20.制定全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方案。加强省市县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着力解决全省各级环境监测机构用房、监测资质、监测用车和工作经费等问题,加强人员培训,提高监测队伍专业化水平。省环境监测中心要具备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环境监测全过程质控的能力 各驻市环境监测中心要具备大气、水、土壤、辐射、噪声等全要素、全指标监测能力,适应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要求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环境监控中心要具备各类污染源监测能力,有效发挥对企业的监测监管职责,为环境保护税的复核提供技术支持 按照高标准建设雄安新区的要求,着力建设覆盖全要素、全方位、智能化生态环境监测监控体系和生态环境预警与应急监测体系。/pp  21.保障监测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准确界定各类弄虚作假行为和相应处罚措施,加大对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惩处力度。对侵占、损毁或擅自移动、改变环境质量监测设施和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的,将依法予以处罚。研究制定环境监测与执法联动办法、环境监测机构监管办法等规章制度,探索建立环境监测人员数据弄虚作假从业禁止制度,研究建立排污单位环境监测数据真实性自我举证制度,推进监测数据采集、传输、存储标准化建设,确保监测设施安全稳定运行。/pp  22.加强对国、省控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点的安全运行和维护保障。各市县政府要切实做好行政区域内国、省控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点的站房安全保障、电力供应、网络通信、出入站房管理等基础保障工作,清退未经省环境保护厅允许而擅自安排的驻守人员,拆除各类私自安装的门锁栅栏、断电闸盒和喷淋喷雾设施等,保证国、省控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点稳定、不间断运行。/pp  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强监管,一旦发现人为干扰国、省控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点正常稳定运行的行为,要依法依规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作出处理,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并将查处结果向社会公开通报。/pp  23.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结合省环境监测中心现有资源建设省级环境监测质控中心,提高全省环境监测质量控制水平,对全省环境质量监测活动进行全过程监督,确保承担区域环境质量控制任务要求。/pp  24.强化高新技术应用。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卫星遥感、量子激光雷达、在线监测远程质控系统等高新技术在环境监测和质量管理中的应用,通过对环境监测活动全程监控,实现对异常数据的智能识别、自动报警。开展环境监测新技术、新方法和全过程质控技术研究,加快便携、快速、自动监测仪器设备的研发与推广应用,提高全省环境监测科技水平。/pp  三、保障措施/pp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重要性,提高政治站位,将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抓实抓好,建立党委政府主导、环境保护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本实施方案印发后,各地党委、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积极贯彻落实,在3个月之内制定专项实施方案,每年12月向省环境保护厅报送落实情况。各地要强化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时间节点,健全绩效考核机制,确保本实施方案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pp  (二)完善财政保障制度。各级党委、政府要结合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对环境监测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环境监测发展改革、机构队伍建设等问题,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保障环境监测业务用房、业务用车和工作经费,全面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提高我省环境监测整体水平。/pp  (三)加强督导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把各地各部门落实本实施方案情况作为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内容,遇有重大问题及时报告省委、省政府。省环境保护厅各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要把提高环境监测质量防范干预作为驻点监察的日常内容,严格监督监察。省纪委监委和省委组织部、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质监局等有关部门要统筹落实责任追究、项目建设、经费保障、执纪问责等方面事项。/p
  • 环境监测事权上收第一年,谁接管了空气质量监测城市站的运维权?
    本月4号,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发布了一份名为《关于申请调研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城市站相关事项的通知》的文件,文件中指出,城市站交接完成后,由运维公司负责日常运维,非运维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城市站站房、采样探头口及相关设施所在区域,地方环保部门如需进入城市站站房等区域,需提前向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以下简称:总站)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在运维人员陪同下进入。  而具备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城市站运维资质的,仅有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隆力德环境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安徽蓝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宇虹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青岛吉美来科技有限公司、河南鑫属实业有限公司6家企业。  监测事权上收萌生运维“蓝海”  去年8月,为加快落实国家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环保部决定分三步完成国家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监测事权的上收,全国地级市以上的1436个城市空气质量监测站(以下简称城市站)将全部由国家监管,第三方维护,目的是实现“国家考核、国家监测”,从根本上避免监测数据受到考核评比等行政干扰,以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可靠。  同月,《国家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实施方案》(环办〔2015〕176号)正式出台。紧随空气监测事权上收而来的,是第三方运维公司的全面介入,承担起城市站点的运维和日常质控工作。  截至方案出台前,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共设空气质量监测点位1436个,覆盖各级监测站2700多家,监测人员近6万名,监测仪器设备26.8万台(套)。国泰君安研报曾指出,在国家大力推动第三方运营维护服务的背景下,环境监测设备厂商正在由单纯的设备提供者向环境监测系统及运营维护转型。随着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城市站运维争夺战大幕的拉开,这片崭新的“蓝海”下暗涌着许多商机。  空气城市站大单花落6家环保企业  方案出台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组织了全国1362个国控城市站点(未包含山东省74个国控站点)的运维招标工作,按照既要充分竞争又要方便运维监管的总体原则,该项目共分12包,对于空气站点较多的省份,将其站点分为两部分,分别划入不同的包中,每一包中均包含一定数量的东、中、西部省份,使得各包运维成本相对均衡。招标的最终结果显示,确定先河环保、厦门隆力德、武汉宇虹环保等成为唯一具备城市站运维资格的6家公司。  运维交接中仪器设备不得擅自更换  2016年8月,环保部下发《关于做好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城市站社会化运维交接工作的通知》(环办监测函〔2016〕1527号,附件1-4),要求于9月份全面启动运维交接工作。  截至10月24日,全国1436个城市空气质量监测站已交接完成1324个,完成率达92%,仅112个尚未完成,全国城市站运维交接工作已取得阶段性进展。预计11月底,全国各城市站的交接工作将全部完成。  关于交接过程中涉及到的仪器设备问题,据《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城市站运维交接工作手册》显示,空气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内容为城市站运维工作事权上收,不涉及城市站固定资产归属问题。具体交接内容为各城市站站房基础设施、监测仪器(包括备品备件)、辅助设备设施、站房内外视频监控等安防设施、数据采集传输系统软硬件、站房钥匙、仪器密码、仪器说明书、验收报告等档案资料等。  各城市站仪器设备配置情况以国家城市站运维项目招标时登记确认的仪器配置为准,各地不得擅自更换仪器设备,如因仪器故障等原因确需更换的,须经环境保护部批准同意。  为确保城市站仪器设备运维交接的平稳过渡,各省市在交接过程中积极与运维公司交流沟通,全力配合城市站监测系统的日常运行保障。以四川、江苏等省为例,将全面协调主流仪器生产厂家的售后技术部门,全力配合国控站交接中的仪器测试工作,及时解决可能存在的仪器维修问题,确保交接期间监测工作不断,仪器设备正常运行,监测数据不中断、不出现大幅波动,实现平稳交接过渡。  本月底,6家运维公司将完成全国1436个城市空气质量监测站的交接工作。2017年起,国家将逐步完善地表水和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监测质控技术体系,而针对土壤环境监测的网络建设方案也在进一步确定中,其中涉及到的运维招标公告和仪器采购需求,将有望激起环保产业与仪器市场的新一轮热潮。
  • 1185万!湖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湖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2024年省级水站仪器设备升级改造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8a84807c8f85f05c018f9e41ae6b49cd2、采购计划备案号:3、项目名称:2024年省级水站仪器设备升级改造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5、预算金额:01185.0(万元)6、最高限价:1185.0(万元)7、采购需求:设备包括水质五参数(水温、pH、溶解氧、电导率、浊度)12套、高锰酸盐指数12套、氨氮12套、总磷16套、总氮16套、重金属(铜、铅、锌、镉)1套、挥发酚2套、总汞1套、总砷1套、叶绿素a和藻密度1套,以及监测系统的控制单元14套、留样单元14套、质控单元16套、VPN设备11套、辅助单元2套。21套水文自动监测设备,监测指标为流速、流量和水位。8、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货交项目现场;质保期:1.水站设备:投标人需承诺对所有更新改造设备质保3年。2.水文监测设备:中标人需承诺对所有设备质保3年,并承担1年运维和率定服务。如果现有21个点位中有不适合安装水文监测设备的,需按照采购人的要求调整安装点位。3.水站智能化功能质保要求:投标人需承诺对所有智能化升级功能质保3年。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0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二、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4年06月07日至2024年06月1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3、方式:供应商在客户端选择已经发布公告的项目进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4、售价:0(元)三、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湖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湖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公正路28号联系方式:1354506014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湖北昱鸿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武汉市武昌中北路海山金谷楚商大厦18楼1801室联系方式:027-8731856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思雨、李文佳、叶汪笛、程欢、徐敏、卞思宇、王华月、曹智建电 话:027-87318566
  • 360万!江苏省无锡环境监测中心2022年省控地表水自动监测站日常质控服务外包项目
    项目编号:JSWXHJJC-202203项目名称:2022年省控地表水自动监测站日常质控服务外包项目预算金额:360.0000000 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如有):360.0000000 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为加强对无锡市省控地表水自动监测的质量管理,提高外部质控检查的时效性,江苏省无锡环境监测中心将45个水质自动监测站自中标当月开始计算,共24个月的质控检查任务。合同履行期限:两年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环境监测总站征求环境监测“十三五”重大科技需求意见
    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网站获悉,环境监测&ldquo 十三五&rdquo 科技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正式启动。日前发布了《环境监测&ldquo 十三五&rdquo 科技发展规划编制前期调研提纲》和《环境监测&ldquo 十三五&rdquo 重大科技需求建议表》。 全文如下:关于征集环境监测&ldquo 十三五&rdquo 科技发展规划和重大科技需求建议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全军工程与环境质量监督总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监测中心站:  为加强环境监测科学技术研究工作,推进监测科技创新,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拟开展环境监测&ldquo 十三五&rdquo 科技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环境监测&ldquo 十三五&rdquo 科技发展规划编制前期调研提纲》(附件1)和《环境监测&ldquo 十三五&rdquo 重大科技需求建议表》(附件2)供反馈意见时参考。  请组织辖区有关单位就环境监测科技发展规划的优先领域和环境监测&ldquo 十三五&rdquo 重大科技需求提出意见和需求建议。  邮寄地址: 北京市安定门外大羊坊8号院乙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业务管理室  邮编 :100012  联 系 人:王 光 010-84943044  张 迪 010-84943088  传 真 :010-84943062  电子邮件:wangguang@cnemc.cn  二○一五年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1:  环境监测&ldquo 十三五&rdquo 科技发展规划编制  前期调研提纲  一、指导思想  以支撑环境保护中心工作、满足人民群众知情权为根本出发点,发挥监测科技创新驱动作用,开展基础性、前瞻性和应用性研究,不断推进环境监测学科发展和体系建设,持续提升&ldquo 三个说清&rdquo 的能力和水平。  二、规划目标  以支撑&ldquo 气十条&rdquo 、&ldquo 水十条&rdquo 和&ldquo 土十条&rdquo 行动计划的实施为导向,重点解决环境监测中出现的科学技术难题,研发出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环境监测、预警、质量保证/质量控制和数据应用关键技术,应用一批环境监测新技术、新方法,形成一批拥有知识产权和国际竞争力的环境监测装备(产品),不断完善复合立体监测和精准预警的技术体系,支撑环境监测数据生产和信息服务,促进环境监测事业发展。  三、优先领域  (一)环境监测技术方法体系建设领域  (二)环境监测预测预报和预警技术领域  (三)污染源监测技术领域  (四)生态监测技术领域  (五)应急与仲裁监测技术领域  (六)环境监测综合评价与信息表征技术领域  (七)环境监测仪器设备研发及应用领域  (八)环境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领域  (九)环境监测管理体制改革领域  (十)国际履约监测与国际合作领域
  •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赴盈峰环境开展监测国产化专题调研
    生态环境部监测司原司长罗毅、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首席科学家王业耀、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监测业务管理室主任陈传忠等一行莅临盈峰环境顺德环保产业园,开展监测国产化专题调研及生态环境监测设备国产化技术交流。盈峰环境科学仪器产品公司总经理戈燕红、科学仪器营销公司总经理孙涛等公司领导陪同调研。站在当前,“十四五”规划提出“要加强高端科研仪器设备研发制造”。盈峰环境率先开启国产替代进程,通过深度定制化、差异化,提升产品核心竞争力,享受自主创新的时代“红利”。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调研组深入了解盈峰环境发展历程及产业布局,就公司在环境监测领域已形成包含水、气、声、土等在等50余款环境监测仪器和科学仪器设备,以及智慧大气、智慧流域、智慧水务、智慧园区等完善的生态环境保护整体解决方案作出战略性、长期性举措表示高度认可。伴随信息科技的深入发展,盈峰环境在科学仪器领域的研发制造也有了质与量的突破。在调研座谈会上,盈峰环境工作人员就相关创新产品和技术进行详细汇报。在环境空气质量在线监测系统方面,盈峰环境全面提升产品品质,为提升国产替代水平做好准备;公司颗粒物连续监测系统首批通过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新标准适用性检测。其中,116VOCs、57PAMS、飞行时间质谱走航等监测设备已在光化学组分监测、臭氧协同管控、园区VOCs监测、交通站等场景中广泛应用。在随后的生态环境监测设备国产化技术交流中,调研组一行及行业企业代表,围绕环境监测领域国产化技术创新应用现状,以及相关产品案例开展研讨。交流中,调研组一行勉励在座企业应勇于创新、善于创新,鼓励加大研发投入,加强产学研深度融合,共同攻克行业关键技术,政府将从“政策赋能、数字赋能、科技赋能”等多个维度为企业融汇发展活力、坚定政企发展共识,赋能行业高质量发展。科学仪器,被称作是科学家的“眼睛”,它不仅是认识未知世界的科学工具,也是科技创新成果的重要形式。“让世界更清洁,让未来更美好”,盈峰环境在生态环境监测领域将继续推进高新技术应用,聚焦光谱、色谱、质谱三大领域高端仪器仪表研制,于绿色时代下开启智慧监测数字化引擎,领跑“零碳”发展新未来,为世界增“绿”添“彩”。
  • 400多台环境监测设备助力福建莆田开展水质监测
    p  7月11日,在福建莆田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实验场所看到,400多台(套)包含国内外最先进的环境监测设备ICP-MS、GC-MS配备到位。/pp  这些环境监测设备可分析检测10个类别、335个项目及510个认证方法,使福建莆田市成为继福州、厦门后全省第三个可以开展饮用水109项全指标监测分析的设区市 监测人员通过现场采样、样品分析、现场平行双样、实验室加标回收、质控盲样等实验室内外场分开检测方式,确保测得准、说得清。/pp  “莆田市正全力推进‘河长制’工作,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紧扣中心,实施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主要流域水质监测、小流域水质监测、内河水质监测等‘八水共测’,抓组织领导、抓工作对接、抓质量管理、抓能力提升,全力服务保障‘河长制’,为打造宜居港城、建设美丽莆田,创建美丽中国的示范区添砖加瓦。”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站长刘开国在接受采访时如是说。/pp  健全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体系。对全市27个乡镇级及以上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进行全面监测。其中,东圳水库、外度水库、后溪水库、东方红水库、金钟水库等5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常规监测实行一旬一测,同时在东圳水库和外度水库入库河流设东太溪东太桥等5个断面进行入库河流水质监测 古洋水库、东溪水库2个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实行一月一测 全市20个乡镇级饮用水水源地每年两测等,确保群众饮水安全。/pp  打造主要流域水质监测体系。在木兰溪主干流设置仙游蒋隔、西台桥、石马桥、濑溪4个省控监测断面和园头桥、三江口2个国控监测断面,省控断面每年监测6次,国控断面每年监测12次,共监测26项指标。在萩芦溪主干流设置白沙桥、狮亭桥、南安陂3个省控监测断面和江口桥1个国控监测断面,省控断面每年监测6次,国控断面每年监测12次,共监测26项指标。在延寿溪主干流设置九龙山庄、龙桥、延寿桥、延寿溪口4个省控断面,单月监测1次,全年共监测6次,延寿桥共监测24项指标,九龙山庄、龙桥和延寿溪口共监测6项指标,分类施策为建设美丽莆田添彩。/pp  构建小流域水质监测体系。全市共设29个小流域水质监测断面,其中玉田村下游等11个监测断面单月监测一次,全年监测6次,其余断面5月和11月各监测1次,全年共监测2次。立足实际,下半年还将对水质下降断面进行加密监测。此外,全市另设乡镇交接断面每年7、11月监测1次,全年共监测2次,监测6项指标,着力推进美丽乡村环境质量改善。/pp  强化内河水质监测体系建设。全市共有42个城市内河监测断面,其中省控监测断面4个,市控断面38个,4、7、10月各监测1次,全年共监测3次,监测24项指标。4个省控断面11月加测1次,监测6项指标,为整治城市黑臭水体提供科学依据。/pp  突出重点污染源废水监督监测。实施省级重点污染源监督监测,对全市省控一、二级重点监控污染源企业24家实行三季度安排一次全指标监测,第四季度开展主要污染物与特征污染物排放情况监测,对监测出现超标的企业持续跟踪监测,促进企业稳定达标排放,强化企业社会责任。建立测管联动快速响应机制,积极配合市、区环境监察部门,每年执法监测100多家次,及时出具执法监测报告,实现环境执法有据可依。/pp  实行大气降水水质立体监测。全市共设2个大气降水监测点位:莆田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城区监控点)、东圳水库(清洁对照点),逢雨必测,共监测15项指标,立体分析大气降水对地表水的影响,为空气污染综合整治奠定基础。/pp  实现地表水水质全天候自动监测监控。全市共有东圳水库、涵江区白沙镇狮亭桥、城厢区华亭镇南湖村山尾3个省级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点,每4小时自动监测1次水质、每天6次,实现全天候监控水质变化情况。/p
  • 全国环境监测机构已达2492个
    近日,记者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成立30周年庆祝大会上获悉,截至目前,全国环境监测机构已有2492个,监测人员5.3万多人,为国家环境管理服务的效能不断增强。  环境监测是探索环保新道路的重要支撑。30年来,环境监测总站取得的成绩可圈可点:坚持以完善环境监测技术体系为工作主线,研究制定了全国环境监测技术路线及大部分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规定、标准和方法 以环境空气和地表水监测为突破口,建成了覆盖我国主要水体的地表水自动监测网络和全国113个环保重点城市的空气自动监测网络 以环境质量保障为着力点,积极开展重大突发事件环境应急监测和国家重大活动环境质量保障监测 以技术立站和人才兴站为方针,初步形成了以院士领衔,研究员为主干,中、高级技术人员为主体的人才梯队。
  • 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
    p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pp  《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主要内容如下。/pp  环境监测是保护环境的基础工作,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环境监测数据是客观评价环境质量状况、反映污染治理成效、实施环境管理与决策的基本依据。当前,地方不当干预环境监测行为时有发生,相关部门环境监测数据不一致现象依然存在,排污单位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屡禁不止,环境监测机构服务水平良莠不齐,导致环境监测数据质量问题突出,制约了环境管理水平提高。为切实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现提出如下意见。/pp  一、总体要求/pp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立足我国生态环境保护需要,坚持依法监测、科学监测、诚信监测,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构建责任体系,创新管理制度,强化监管能力,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弄虚作假行为,切实保障环境监测数据质量,提高环境监测数据公信力和权威性,促进环境管理水平全面提升。/pp  (二)基本原则/pp  ——创新机制,健全法规。改革环境监测质量保障机制,完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健全环境监测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pp  ——多措并举,综合防范。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预防不当干预,规范监测行为,加强部门协作,推进信息公开,形成政策措施合力。/pp  ——明确责任,强化监管。明确地方党委和政府以及相关部门、排污单位和环境监测机构的责任,加大弄虚作假行为查处力度,严格问责,形成高压震慑态势。/pp  (三)主要目标。到2020年,通过深化改革,全面建立环境监测数据质量保障责任体系,健全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建立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防范和惩治机制,确保环境监测机构和人员独立公正开展工作,确保环境监测数据全面、准确、客观、真实。/pp  二、坚决防范地方和部门不当干预/pp  (四)明确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并对防范和惩治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负领导责任。对弄虚作假问题突出的市(地、州、盟),环境保护部或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可公开约谈其政府负责人,责成当地政府查处和整改。被环境保护部约谈的市(地、州、盟),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对相关责任人依照有关规定提出处分建议,交由所在地党委和政府依纪依法予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报告环境保护部、省级党委和政府。/pp  各级环境保护、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对环境监测机构负监管责任,其他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所属环境监测机构的数据质量管理。各相关部门发现对弄虚作假行为包庇纵容、监管不力,以及有其他未依法履职行为的,依照规定向有关部门移送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的违规线索,依纪依法追究其责任。/pp  (五)强化防范和惩治。研究制定防范和惩治领导干部干预环境监测活动的管理办法,明确情形认定,规范查处程序,细化处理规定,重点解决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利用职务影响,指使篡改、伪造环境监测数据,限制、阻挠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监管执法,影响、干扰对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查处和责任追究,以及给环境监测机构和人员下达环境质量改善考核目标任务等问题。/pp  (六)实行干预留痕和记录。明确环境监测机构和人员的记录责任与义务,规范记录事项和方式,对党政领导干部与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干预环境监测的批示、函文、口头意见或暗示等信息,做到全程留痕、依法提取、介质存储、归档备查。对不如实记录或隐瞒不报不当干预行为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人员,应予以通报批评和警告。/pp  三、大力推进部门环境监测协作/pp  (七)依法统一监测标准规范与信息发布。环境保护部依法制定全国统一的环境监测规范,加快完善大气、水、土壤等要素的环境质量监测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标准规范,健全国家环境监测量值溯源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建设覆盖我国陆地、海洋、岛礁的国家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各级各类环境监测机构和排污单位要按照统一的环境监测标准规范开展监测活动,切实解决不同部门同类环境监测数据不一致、不可比的问题。/pp  环境保护部门统一发布环境质量和其他重大环境信息。其他相关部门发布信息中涉及环境质量内容的,应与同级环境保护部门协商一致或采用环境保护部门依法公开发布的环境质量信息。/pp  (八)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环境保护部门查实的篡改伪造环境监测数据案件,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予以拘留 对涉嫌犯罪的,应当制作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调查报告、现场勘查笔录、涉案物品清单等证据材料,及时向同级公安机关移送,并将案件移送书抄送同级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应当依法接受,并在规定期限内书面通知环境保护部门是否立案。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环境保护部门与公安机关及检察机关对企业超标排放污染物情况通报、环境执法督察报告等信息资源实行共享。/pp  四、严格规范排污单位监测行为/pp  (九)落实自行监测数据质量主体责任。排污单位要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监测标准规范开展自行监测,制定监测方案,保存完整的原始记录、监测报告,对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并按规定公开相关监测信息。对通过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逃避监管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环境保护部门依法实施按日连续处罚。/pp  (十)明确污染源自动监测要求。建立重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与环境质量监测原始数据全面直传上报制度。重点排污单位应当依法安装使用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定期检定或校准,保证正常运行,并公开自动监测结果。自动监测数据要逐步实现全国联网。逐步在污染治理设施、监测站房、排放口等位置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并与地方环境保护部门联网。取消环境保护部门负责的有效性审核。重点排污单位自行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测的手工比对,及时处理异常情况,确保监测数据完整有效。自动监测数据可作为环境行政处罚等监管执法的依据。/pp  五、准确界定环境监测机构数据质量责任/pp  (十一)建立“谁出数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溯制度。环境监测机构及其负责人对其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采样与分析人员、审核与授权签字人分别对原始监测数据、监测报告的真实性终身负责。对违法违规操作或直接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pp  (十二)落实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环境监测机构应当依法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建立覆盖布点、采样、现场测试、样品制备、分析测试、数据传输、评价和综合分析报告编制等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专门用于在线自动监测监控的仪器设备应当符合环境保护相关标准规范要求。使用的标准物质应当是有证标准物质或具有溯源性的标准物质。/pp  六、严厉惩处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pp  (十三)严肃查处监测机构和人员弄虚作假行为。环境保护、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环境监测机构开展“双随机”检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环境监测机构和人员弄虚作假或参与弄虚作假的,环境保护、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及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从事环境监测设施维护、运营的人员有实施或参与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干扰自动监测设施、破坏环境质量监测系统等行为的,依法从重处罚。/pp  环境监测机构在提供环境服务中弄虚作假,对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负有责任的,除依法处罚外,检察机关、社会组织和其他法律规定的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或者省级政府授权的行政机关依法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时,可以要求环境监测机构与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其他责任者承担连带责任。/pp  (十四)严厉打击排污单位弄虚作假行为。排污单位存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的,环境保护部门、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 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并对单位判处罚金 排污单位法定代表人强令、指使、授意、默许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依纪依法追究其责任。/pp  (十五)推进联合惩戒。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将依法处罚的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企业、机构和个人信息向社会公开,并依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同时将企业违法信息依法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pp  (十六)加强社会监督。广泛开展宣传教育,鼓励公众参与,完善举报制度,将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的监督举报纳入“12369”环境保护举报和“12365”质量技术监督举报受理范围。充分发挥环境监测行业协会的作用,推动行业自律。/pp  七、加快提高环境监测质量监管能力/pp  (十七)完善法规制度。研究制定环境监测条例,加大对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的惩处力度。对侵占、损毁或擅自移动、改变环境质量监测设施和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的,依法处罚。制定环境监测与执法联动办法、环境监测机构监管办法等规章制度。探索建立环境监测人员数据弄虚作假从业禁止制度。研究建立排污单位环境监测数据真实性自我举证制度。推进监测数据采集、传输、存储的标准化建设。/pp  (十八)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结合现有资源建设国家环境监测量值溯源与传递实验室、污染物计量与实物标准实验室、环境监测标准规范验证实验室、专用仪器设备适用性检测实验室,提高国家环境监测质量控制水平。提升区域环境监测质量控制和管理能力,在华北、东北、西北、华东、华南、西南等地区,委托有条件的省级环境监测机构承担区域环境监测质量控制任务,对区域内环境质量监测活动进行全过程监督。/pp  (十九)强化高新技术应用。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卫星遥感等高新技术在环境监测和质量管理中的应用,通过对环境监测活动全程监控,实现对异常数据的智能识别、自动报警。开展环境监测新技术、新方法和全过程质控技术研究,加快便携、快速、自动监测仪器设备的研发与推广应用,提升环境监测科技水平。/pp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时间节点,扎实推进各项任务落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结合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对环境监测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环境监测发展改革、机构队伍建设等问题,保障监测业务用房、业务用车和工作经费。环境保护部要把各地落实本意见情况作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内容。中央组织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监察部等有关部门要统筹落实责任追究、项目建设、经费保障、执纪问责等方面的事项。/p
  • “十二五”国家环境监测网将加强监测质量
    关于加强“十二五”国家环境监测网监测质量控制与保证重点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监测中心站:  三十多年来,随着环境保护工作不断发展,环境监测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初步建成了覆盖各环境要素、技术手段多样的国家环境监测网(以下简称“国家网”),为政府宏观决策和环境监管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持。  随着国家网覆盖范围的逐步拓广,监测技术手段的不断丰富和全社会环境意识的持续提高,面向国家网的质量管理工作与环境监测的现实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日益凸显,集中表现为监测数据可比性、公信力不高,主要问题包括:一是面向环境监测全过程、覆盖各技术手段的质量体系尚未建成,涉及环境监测全过程的管理目标尚未实现,控制指标与评价技术体系亟需完善。二是质量管理基础能力建设严重滞后于监测能力的发展,质控工作缺少设备、物质与技术支持,限制了质量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三是环境监测质量管理的研究和技术储备不足,面向国家网的质量管理工作还存在监测各领域和各环节研究力度不均衡、质控指标体系不健全、标准样品和质量管理样品体系不完备、环境监测新技术新方法的质量控制环节技术研究相对滞后等问题,质量管理工作的开展缺乏相应的技术理论基础。  根据《国家环境监测“十二五”规划》(环发[2011]112号),在认真总结国家网质量控制与保证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就进一步加强国家环境监测网“十二五”质量控制与保证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质量管理体系建设,促进环境监测日常工作规范化  1.以环境监测系统实验室计量认证、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和国家网质量监督检查为抓手,有效促进全国各级监测站全程序质量体系建设的不断完善,形成满足各级监测部门工作要求的全程序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转。通过优化考核形式和程序,强化环境监测关键环节和领域的规范与考核。  2.进一步加强对地表水、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的质量管理,促进各有关监测站制定和完善符合实际工作质量需求的全程序标准作业程序,加强原始记录的管理,为运行考核提供依据。进一步规范地表水、空气自动监测站日常质量管理工作,加强对托管站和第三方运营机构的资质管理。  3.鼓励各监测单位建立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质量控制与评价体系,通过具体质量目标的提升,逐步建立可自我完善的环境监测质量体系。  二、搭建自动监测数据质量监控平台,构架自动监测数据“三级审核”机制  实现基于VPN网络的地表水、空气自动监测子站和监测站与监测总站的直联。以物联网技术为依托,实现总站、省级监测站对辖区内远程监测设备数据的采集、传输和远程质量控制。逐步实现国家网数据“三级”审核机制,建设环境监测数据的质量评价、预警与决策辅助系统。  三、开展质量体系运行情况检查,促进各级监测站质量体系有效运行  1.持续利用飞行检查的方式,对承担国家环境监测任务的单位,实施有效的监测质量管理检查。通过强化外部质量控制和监督手段,确保环境监测各项质量管理规定和监测技术规范的贯彻落实。  2.对承担国家环境监测任务的单位开展监测能力考核,“十二五”期间考核污染物类别覆盖地表水地表水、空气监测项目,逐步形成国家网监测单位能力考核及评估机制。  四、进一步加强国界、省界断面水质联合监测,并强化联合监测数据质量的监督和考核  进一步加强国界、省界断面水质联合监测,加强对联合监测数据质量的监督和考核。以跨省界断面联合监测为契机,逐步统一承担联合监测任务的各监测站的分析方法和仪器设备。通过跨国界断面的联合监测,加强国内外的监测分析技术交流。通过建立联合监测工作长效机制,推动区域监测数据可比和监测技术的共同发展。  五、继续开展监督性监测工作,完善监测数据质量监督核查体系  1.持续开展环保重点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标准项目全分析的质量监督。继续开展国控城市噪声、近岸海域监测质量监督抽测,有效利用比对监测、现场抽测等方式,加强数据有效性审核,逐步实现城市噪声自动在线监测。  2.继续开展国控重点污染源监测质量监督抽测,全面开展“十二五”总量减排主要污染物质控样考核和比对抽测,在部分地区试点开展重点行业特征污染物的比对抽测。认真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的比对监测,加强数据有效性审核。注重排污口、采样平台的规范化情况检查,提高污染源监测的基本保证条件。  3.进一步规范污染源监测采样现场操作等关键环节,开展污染源基本信息完整性、符合性和适用标准的审核与核查,升级、完善污染源监测数据库管理系统,严格规范数据审核。  六、开展环境监测技术方法、规范落实检查,严格质量管理规范标准贯彻  在全国环境监测系统内开展环境监测技术标准和规范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系列活动(即“大贯标”)。进一步促进环境监测标准方法和技术规范的落实。通过对各级监测站规范、标准落实情况的现场监督检查、专项培训和监测知识竞赛等活动,大力推动环境监测各项标准和规范,特别是新颁布的标准和规范的贯彻和落实,同时加强不同区域间的互动交流,促进环境监测系统监测技术及质量管理水平全面、共同发展。  七、积极争取专项资金投入,稳步提高监测质量控制基础能力  1.进一步加大国家网监测质量管理工作专项资金投入,保障国家网质量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  2.进一步加强各级监测站质量管理基础能力建设,根据各级监测站实际承担的工作任务,有针对性地配套相应仪器设备,加强满足各级监测站质量管理需求的能力建设。  3.促进环境监测实验室自动化管理系统的推广、应用。加快建设持证上岗考核、计量认证的自动化管理系统平台,实现持证上岗考核和计量认证的在线申报、审核,系统自动生成考核试题、随机派出专家、在线提交考核报告等。有效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八、创新培训工作模式,保障培训质量  1.以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工作为依托,开展全国环境监测人员技术培训,逐步完善全国统一的培训教材,严格培训考核制度,进一步提高培训效果。  2.开展全国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人员专题培训,组织开展质量管理业务交流研讨,进一步提高质量管理专业水平,强化质量管理责任感和使命感。  九、加强质量管理专家队伍建设,实现动态管理  1.加强质量管理技术专家队伍建设,充实专家队伍,完善专家队伍技术结构,特别是自动监测领域的技术专家。加快年轻质量管理人才培养,优化专家队伍年龄结构。  2.广泛吸纳环保系统相关单位和全国各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相关领域的技术专家,构建满足我国环境监测质量管理需求的、引领新时期环境监测领域发展的质量管理技术专家队伍。  十、加紧建设部环保质控重点实验室,提高质量管理技术水平  加紧开展国家环境保护环境监测质量控制重点实验室建设工作,明确实验室建设目标。进一步加强各级监测站质量管理基础能力建设,逐步提高全国环境监测系统质量管理装备水平,带动全国质量控制技术研究的广泛开展和充分交流,全面促进国家网质量控制技术不断进步。  十一、进一步开展质量管理科研工作,完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技术体系  1.深入研究环境监测全程序质量控制关键技术,地表水、空气自动监测和污染源在线监测质量控制关键技术,积极建立质量控制指标、规范和评价体系,为质控考核、比对监测等质控考核工作提供科学依据,使国内的质量控制技术逐步与国际领先水平接轨。  2.加快开展针对国家网各监测技术手段的质控样品研制。通过与有关单位合作等方式,进一步加大质控样品研发力度,充实质控样品种类,丰富标准样品浓度系列,使质控样品体系逐步满足实验室分析和自动监测各技术手段的日常质控、质控考核、量值溯源等新时期环境监测质量控制工作需求。  十二、加紧开展空气自动监测技术研究,构建空气监测量值传递技术体系  研究并建立空气环境自动监测站的量值溯源、传递与校准体系,重点开展臭氧分析仪等自动监测仪器的量值溯源、传递、校准方法和技术体系研究,深入开展大气采样设备的流速校准方法研究,为建立健全我国空气环境监测系统质量管理技术体系,丰富完善质量控制技术手段提供技术依据。  各级环境监测中心(站)要加强协调配合,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和进度要求,组织实施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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