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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矸石量热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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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矸石量热仪相关的资讯

  • 机器人“火力全开”!三德科技机器人制样/化验/存查系统成功应用于黄陵煤矸石发电EPC项目
    据市场一线反馈,黄陵矿业煤矸石发电有限公司于2020年底,购买了三德科技的SDRASC机器人存查样柜系统、SDRPS机器人制样系统、SDIAS无人化验系统、SDPS全通采样系统和燃料管控系统,用于该单位的2×300MW机组物料智能化系统建设。这是目前市场上燃料智能化EPC项目中机器人配置最多的项目(其他单位一般只有单一的机器人制样系统或机器人化验系统),此举旨在通过运用先进的机器人进行无人化操作,将煤矸石发电有限公司打造成集团最先进的标杆单位。采样区效果图 SDRPS机器人制样系统效果图 SDRASC机器人存查样系统效果图 SDAIS无人化验系统效果图 三德科技历经近30年的成长与沉淀,已逐步成为专业从事仪器及自动化/无人化系统研发、制造、销售、实施及运维的供应商,可提供产品全生命周期一站式服务(从立项、售前预案、招投标、技术协议、蓝图设计、详细设计、生产加工、现场调试、试运行、运维质保到产品报废)。时代在变,但我们“成就客户,做客户信赖的长期伙伴”的心志不移。在接下来的安装、调试、及运维环节,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倾注专业、专注的投入,用认真负责的态度,为黄陵矿业煤矸石发电有限公司做好服务,以我们仪器及自动化/无人化系统的专业、引领能力,成就客户。黄陵矿业煤矸石发电有限公司,是黄陵矿业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是一个以煤矸石、煤泥、低热值中煤为燃料,利用井下疏干水,兼顾向黄陵矿区生产、生活系统及周边居民集中供热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是陕西省最大的资源综合利用发电企业。目前,煤炭采制输存化及燃料管控建设项目正有序推进中,后续三德科技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报道。黄陵矿业煤矸石发电有限公司全景(图片来源于网络)
  • 宁夏化学分析测试协会批准发布《煤矸石中主量元素的测定 粉末压片-X射线荧光光谱法》团体标准
    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和《宁夏化学分析测试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我协会对《煤矸石中主量元素的测定 粉末压片-X射线荧光光谱法》团体标准进行了评审,已经通过了专家审查,现予以发布,自2023年5月15日起正式实施,特此公告。 序号标准号标准名称发布日期实施日期1T/NAIA 0214-2023煤矸石中主量元素的测定 粉末压片-X射线荧光光谱法2023-05-112023-05-15 宁夏化学分析测试协会 2023年5月11日
  • 冠亚快速水分测定仪为陕西昊田集团提高矿产煤炭检测效率
    冠亚快速水分测定仪为陕西昊田集团提高矿产煤炭检测效率 陕西昊田集团煤电冶化有限公司创立于2007年,是集煤焦电化综合开发、集约转化、循环利用型民营企业集团。公司注册资本20亿元,拥有总资产84亿元,职工3800多人。集团公司同时也是府谷煤业、煤化工、交建、能源四大集团参股股东,下辖昊华矿业、弘源兰炭、弘源发电、天利达镁业等多个子公司。2014年实现总产值44.45亿元,是府谷县民营企业纳税大户、榆林市百强企业。 2007年,集团公司依据陕西省煤炭资源整合方案,成为府谷县煤炭资源整合主体之一,将所属9处小煤矿整合为4处,整合技改完成后,年产原煤可达700万吨;同年,集团公司按照机制市场化、经营实体化、产业多元化的发展思路,投资22亿元在府谷县万家墩兰炭工业园区建成180万吨/年兰炭综合利用项目:160万吨洗选煤、180万吨兰炭,配套建设2×15MW尾气发电机组、2×50MW热电联产发电机组、22万吨电石、25万吨活性石灰、5万吨硅铁、2万吨金属镁、1.2亿块免烧砖,形成了“煤炭洗选—兰炭—焦油—煤气—发电”、“兰炭—电石—硅铁—金属镁”、“煤矸石、油渣—焦沫—蒸汽—发电、供热—免烧砖”三条循环产业链,吃干榨净,变废为宝,将单一的原煤转化为多种产品,实现资源的综合利用;规划在崇塔筹建海通物流园区。 近日陕西昊田集团订购冠亚快速水分测定仪为集团矿产煤炭水分检测提供了方便快捷,精准无误的检测,受到实验室和生产部门一致好评。已陆续为辖下子公司分批追加采购! 冠亚快速水分测定仪是一种新型快速水分检测仪器。水分测定仪在测量样品重量的同时,特制加热单元和水分蒸发通道快速干燥样品,在干燥过程中,水分仪持续测量并即时显示样品丢失的水分含量%,干燥程序完成后,终测定的水分含量值被锁定显示。与国际烘箱加热法相比,特制加热可以短时间内达到加热功率,在高温下样品快速被干燥,其检测结果与国标烘箱法具有良好的一致性,具有可替代性,且检测效率远远高于烘箱法。一般样品只需几分钟即可完成测定。欢迎广大业界朋友来电咨询。
  • 广东省发改委印发“两高”项目管理目录(2022年版)
    近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广东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2022年版)》,涉及煤电、石化、焦化、煤化工、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建材8个重点行业。广东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2022版)序号行业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两高”产品或工序大类小类1煤电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44)燃煤(煤矸石)发电(4411)燃煤(煤矸石)热电联产(4412)2石化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25)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2511)3焦化炼焦(2521)煤制焦炭兰炭4煤化工煤制液体燃料生产(2523)煤制甲醇煤制烯烃煤制乙二醇5 化工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26) 无机酸制造(2611)硫酸硝酸无机碱制造(2612)烧碱纯碱无机盐制造(2613)电石有机化学原料制造(2614)乙烯对二甲苯(PX)甲苯二异氰酸酯(TDI)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苯乙烯乙二醇丁二醇乙酸乙烯酯其他基础化学原料制造(2619)黄磷氮肥制造(2621)合成氨尿素碳酸氢铵磷肥制造(2622)磷酸一铵磷酸二铵钾肥制造(2623)硫酸钾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2651)聚丙烯聚乙烯醇聚氯乙烯树脂合成纤维单(聚合)体制造(2653)精对苯二甲酸(PTA)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2661)炭黑6钢铁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31)炼铁(3110)高炉工序炼钢(3120)转炉工序电弧炉冶炼铁合金冶炼(3140)7有色金属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32)铜冶炼(3211)铅冶炼(3212)矿产铅再生铅锌冶炼(3212)镍钴冶炼(3213)锡冶炼(3214)锑冶炼(3215)铝冶炼(3216)镁冶炼(3217)硅冶炼(3218)金冶炼(3221)其他贵金属冶炼(3229)稀土金属冶炼(3232)稀土冶炼8建材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0)水泥制造(3011)水泥熟料石灰和石膏制造(3012)建筑石膏、石灰水泥制品制造(3021)预拌混凝土水泥制品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3034)烧结墙体材料和泡沫玻璃平板玻璃制造(3041)熔窑能力大于150吨/天玻璃,不包括光伏压延玻璃、基板玻璃建筑陶瓷制品制造(3071)卫生陶瓷制品制造(3072)
  • ASD丨ASD Fieldspec 3地物光谱仪在矿井水中煤浓度探测方面的应用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能源结构的调整,煤炭仍然是我国主要的能源来源之一。但是,煤炭生产和消费过程中所产生的污染问题也越来越受到关注。其中,煤矿污水排放问题是其中之一。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煤矿污水中含有大量的有害物质,会对环境、生态和人体健康造成严重的影响。因此,治理煤矿污水排放问题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议题。今天给大家推荐的文章,是关于研究人员在矿井水质的检测的中,建立光谱反演模型,以助力高光谱技术在水污染监测中的应用。该方法的出现对于解决煤矿废水治理问题具有重要的意义。矿井水中的煤炭污染主要来自煤矸石的富集和浸出、洗煤废水、煤矿渗水灾害等,主要表现为水中煤浓度过高,这种矿井水用于农田灌溉时会使土壤累积形成“黑土”,从而导致土壤硬化,进而导致植被退化、作物枯萎、产量下降等。矿井水渗入地下水或下水道直接进入河流,一方面,其导致水资源浪费和河流污染,另一方面,因为矿井水中有很多煤粉,岩粉和细菌,长期排放也会严重影响当地居民的饮用水健康。在土壤中,煤源碳不同于植物源有机碳,其元素组成缺乏植物和土壤微生物所需的氮、磷、钾等矿质营养物质,它稳定性较强,不仅使生物体的分解和利用变得极其困难,而且还干扰土壤有机碳的识别。并且矿井水中的煤浓度是矿井排水的主要指标,煤浓度的准确测定对矿井水的净化和二次利用具有重要意义。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然而目前,凝结沉淀+过滤工艺被广泛用于去除矿井水中的煤,其在处理过程中加入大量活性剂、絮凝剂等化学物质,由于对化学试剂的数量并没有严格的控因此,如果不能准确测量矿井水中的煤浓度,在处理过程中仍会形成二次污染。随着高光谱技术的快速发展,其低成本、高效的优点使其成为水污染监测的重要手段,对叶绿素、重金属离子和水中可溶性有机物等光学活性物质浓度的遥感反演研究相对成熟,对这些指标参数建立了许多反演模型,但在矿井水质参数的反演过程中,水中煤浓度的反演模型尚未得到研究。基于此,在本研究中,为了实现矿井水中煤浓度的准确测量,来自河南理工大学测绘与土地信息工程学院的一组研究团队,首先制备了不同煤浓度的样品(0mg/L-1000mg/L),并利用ASD Fieldspec 3便携式地物光谱仪测量不同煤浓度矿水的可见-近红外光谱数据,再使用CARS算法(竞争自适应重加权采样)提取敏感波段,最后利用卷积神经网络方法(CNN)建立矿水煤浓度光谱反演模型(CKCNN模型),并采用k倍交叉验证对模型进行优化,以预测矿井水中的煤浓度,控制化学试剂的量,减少二次污染的影响,实现煤浓度的反演。并同时使用均方根误差(RMSE)、平均绝对误差(MAE)和相关系数(R)等评估指标评价模型。样品煤浓度【结果】不同煤浓度水平下的光谱曲线由CARS选择的敏感波段反演模型精度评价六种模型的反演结果【结论】本研究以焦煤集团中马煤矿的煤样为研究对象,利用便携式地物光谱仪ASD FieldSpec3测量了不同煤浓度的矿井水样可见-近红外的光谱数据,研究了矿井水中煤浓度的光谱特性,基于CKCNN煤浓度估算模型(模型反演精度为R2=0.9994,RMSE=6.1401,RPD=41.9692),反演矿井水中煤浓度,得出以下结论:● 水样的光谱反射率集中在可见光波段,而在近红外波段几乎为0;光谱反射率随煤浓度的增加而减小;在500~550nm和760nm左右分别形成了一个反射峰和一个吸收谷,并随着煤浓度的增加而逐渐减弱。● 与SPA+BF、CARS+BF、SPA+CNN、All Band +CNN、CARS+CNN五种建模方法相比,CKCNN浓度估计模型的反演效果最好,反演误差为0.17mg/L,反演结果符合GB11901-1989中实验室测量的要求;基于高光谱数据的CKCNN模型可作为预测矿井水中煤浓度的方法。总之,研究结果表明,在可见光-近红外波段的高光谱遥感可以快速探测到矿井水中的煤浓度,CKCNN模型为测定矿井水中的煤浓度提供了一种新的方法,在推进矿井水中煤浓度对可见-近红外光谱的影响研究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 “双碳”目标下的转型之路
    近年来,我省以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为牵引,做好煤炭绿色开采、清洁高效利用的文章,积极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倡导节约低碳理念,推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加强能源技术创新,完善能源体制机制,推进能源领域开放合作,在推动碳达峰碳中和过程中取得显著成果,特别是我省传统能源企业,在“双碳”背景下积极探索绿色转型发展之路。传统行业积极探索绿色发展之路长期以来,煤炭开采往往伴随着煤矸石的产生和环境污染等问题,我省自2019年起试点推进煤炭绿色开采。积极推行煤炭绿色生产,加快煤炭和煤电一体化、煤电和新能源一体化、煤炭和煤化工一体化、煤炭产业和数字经济一体化……作为煤炭大省,我省传统能源企业正积极探索转型发展的新路径。  潞安化工高河能源公司采用“置换开采”技术,利用矿井生产伴生的煤矸石制成充填材料并返回到井下采空区,不仅解决了煤矸石外排,减少了煤矸石占地、环境污染,更重要的是最大限度控制了地表变形,还享受到煤炭资源税相关减免政策,取得了良好的生态环保效益和社会效益。晋能控股集团所属的龙泉煤矿,则以“矿井水害治理转化为矿井保水开采”为切入点,以“浅表水保质保量、顶板水煤水共采、底板水原位保护”为主线,采用保水开采技术,最终实现矿井安全和保水开采的双重目标,为我国矿井保水开采提供了山西方案。在日前召开的2022年太原能源低碳发展论坛上,潞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马军祥介绍,近年来,潞安化工集团聚焦“双碳”目标和“能耗双控”要求,按照省委“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抓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增加新能源消纳能力,推动煤炭和新能源优化组合,实现内涵集约发展。如今,放眼三晋大地,旧日高耸的落地煤堆、烟雾缭绕的煤矸石堆、飞扬的煤尘、流淌的黑水、塌陷的地表正在逐步消失,取而代之的是高效绿色生产的新场景、新模式。能源电力将发挥关键作用控制碳排放可以减缓全球气候变暖,是促进人类社会健康发展的全球性重要议题,同时也是破解资源环境约束突出问题、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对于山西来说,实现低碳发展是一个涉及全局性、系统性、长期性的重大课题,需要各行各业的共同努力,其中,能源电力将发挥关键作用。  数据显示,当前,碳排放占比最多是电力和工业生产,两者之和超过80%,实现“双碳”目标,能源电力将发挥关键作用。有专家表示,能源是主战场,电力是主力军。电力是能源转型中心环节,自身实现零碳,还要服务全社会降碳减碳。山西国际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格盟国际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曹阳表示,在“双碳”大背景下,中国能源消费已经进入新旧动能转换期,能源消费结构趋向清洁、低碳和多元化,火电角色定位正从主力电源向调节性电源转变。山西是煤炭资源大省,也是电力大省,2021年末全省火电装机容量7532.9万千瓦,发电量占比85.84%,仍是电力能源的主力军。今年前7个月,我省外送电量达76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1%;全省最大外送电力2620万千瓦,同比增长36.4%。曹阳认为,企业要做好新旧产能交替,对纳入淘汰关停计划的机组,提前谋划部署新项目,通过容量有偿出让、置换新能源项目、就地开发储能项目等方式,实现新旧项目有序交接。他还表示,在先立后破推进煤电项目“上大压小”过程中,要把握步骤节奏,统筹好发展和稳定的关系,不搞“运动式”优化布局。推动创新升级助力“双碳”目标实现当前,要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实现“双碳”目标,必须在科技创新上下功夫。曹阳说,要持续推动创新升级持续推进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加大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在煤电企业的实践应用,降低二氧化碳捕集成本,开发封存利用新路径,延伸碳产业链。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服务创新能力,加强对科研力量和技术人才的吸引力。同时,积极利用先进煤电机组,推动风电和光伏发电基地化规模化开发,利用现有火电输电通道消纳新能源,利用火电“点对网”专用输电通道外送新能源,协同开发抽水蓄能、电化学独立储能、地热等项目,推动单一煤电基地向风光水火储一体化综合能源基地转型。马军祥说,从技术上讲,加快绿色低碳科技革命,不仅要注重绿色技术的攻关和研发,还要做好从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到综合示范的全链条布局。潞安化工集团作为以煤炭和化工为主业的省属重点能化企业,按照碳达峰碳中和国家战略要求,紧密围绕产业低碳发展的难点痛点,通过科技创新和产业转型,积极探索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途径,在绿色低碳发展上取得了初步成效。中科院上海高等研究院研究员、怀柔实验室山西基地主任孙予罕认为,如果山西能够实现跨越式发展,不管是核心技术,还是解决方案,都会给全国的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提供好的借鉴。在未来十年内,山西有可能出现近零排放的大型煤化工,煤、电、化、柴一体化大型园区,比如说像临汾、吕梁以焦化行业为主,随着氢冶金、绿色冶金的发展,焦炭逐渐从焦煤冶炼走向新的化工材料,以高端的材料为主导,包括碳材料、分子材料等高端产品。在“双碳”目标下,山西正争流直上,书写新的篇章。
  • 宁夏化学分析测试协会关于《食用菌中游离氨基酸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法》等2项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按照宁夏化学分析测试协会团体标准工作程序,标准起草组已完成《食用菌中游离氨基酸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法》、《粉末压片-X射线荧光光谱法测定煤矸石中主量元素》2项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的编制工作,现公开征求意见。请有关单位及专家提出宝贵意见,并将征求意见表(附件)于2023年4月8日前反馈给秘书处。联系人:张小飞 电 话:13995098931邮箱:1904691657@qq.com宁夏化学分析测试协会2023年3月8日关于团标征求意见函 -3.8.pdf团标表格7-专家意见表.doc标准文本-食用菌中游离氨基酸的测定.pdf《粉末压片-X射线荧光光谱法测定煤矸石中主量元素》-团标.pdf
  • 《食用菌中游离氨基酸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法》等2项团体标准征求意见
    各相关单位:按照宁夏化学分析测试协会团体标准工作程序,标准起草组已完成《食用菌中游离氨基酸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法》、《粉末压片-X射线荧光光谱法测定煤矸石中主量元素》2项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的编制工作,现公开征求意见。请有关单位及专家提出宝贵意见,并将征求意见表(附件)于2023年4月8日前反馈给秘书处。联系人:张小飞 电 话:13995098931邮箱:1904691657@qq.com宁夏化学分析测试协会2023年3月8日附件下载关于团标征求意见函 -3.8.pdf团标表格7-专家意见表.doc标准文本-食用菌中游离氨基酸的测定.pdf《粉末压片-X射线荧光光谱法测定煤矸石中主量元素》-团标.pdf
  • 环保部“辟谣”核辐射导致雾霾形成说法不科学
    p  针对近日社会上重新出现的“核雾染”言论,环境保护部7日公开表示,“核辐射导致雾霾形成说法不科学”。/pp  媒体记者从环保部了解到,该部近期就上述说法组织核安全方面的专家进行了研究。专家们认为,雾霾的成因和形成过程是比较复杂的,主要涉及化石燃料的燃烧、工业生产的排放、机动车尾气、城市扬尘、地理环境及气候气象条件等方方面面。/pp  2013年底,网上首次出现“核雾染”言论后,业内专家已就此进行了分析和讨论,认为雾霾的形成与a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title="" target="_self" href="http://www.instrument.com.cn/application//SampleFilter-S02008-T061-1-1-1.html"strong核辐射/strong/a没有直接关系。煤燃烧过程中,铀、钍在原煤中含量的80%以上留在了炉渣中,经除尘过滤后,随烟尘排放的仅占原煤含量的1-2%。/pp  根据对24省区563个煤样中天然放射性核素含量测定研究结果估计,我国燃煤电厂每生产1GWa电能,对周围居民造成的附加辐射剂量为天然本底的2.6‰,不会对周围居民造成放射性危害。/pp  环境保护部负责全国辐射环境监测,通过对监测数据分析,得到的结论认为,“内蒙古煤中天然放射性核素含量与全国其它地区相比处于同一水平。”/pp  根据各省、直辖市和自治区煤矿中煤样和矸石样的天然放射性核素含量测量结果,内蒙古大营铀矿所在的鄂尔多斯地区,煤样中铀-238的含量为6.3-57.7贝可每千克,煤矸石中铀-238的含量为14.6-87.2贝可每千克,与全国平均值相比处于同一水平。/pp  内蒙古大营铀矿,与周围的煤矿处于不同深度,煤矿在铀矿下约100多米,目前该铀矿尚未开采,铀矿下的煤矿亦未开采。/pp  环保部表示,十年来,我国辐射环境水平没有明显变化。我国已在所有省会城市和部分地级市设立了167个空气放射性水平自动监测站,可连续监测伽玛空气吸收剂量率、连续进行空气气溶胶取样,采集的样品定期送实验室分析。这些自动站在福岛事故期间发挥了重要的作用。/pp  “核雾染”言论出现后,环保部组织相关专家分析了公众关心的颗粒物中天然放射性核素铀-238的含量,约为30毫贝可/克,与土壤中天然铀-238含量处于同一水平。/pp  据全国辐射环境监测网络十多年来对大气中放射性水平的监测结果,我国大气环境放射性水平平稳,气溶胶中天然放射性水平未发生异常变化,未发现高铀含量的颗粒物。自动站监测数据已在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网站实时发布。/pp  环保部表示,我国已经建立了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有效的辐射环境监管体系,确立了开采或者关闭铀(钍)矿和伴生放射性矿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铀(钍)矿监测和定期报告制度、铀(钍)矿、伴生放射性矿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尾矿的贮存和处置制度、铀(钍)矿退役管理制度等,施行了严格的监管。/p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征求意见 严格自监测频率
    p  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冶炼渣、化工渣、燃煤灰渣、废矿石、尾矿和其他工业固体废物。我国固体废物产生量、综合利用量和处置量等呈现不断增长。/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tyle="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11/uepic/dcf376ff-c15e-4fb2-ac24-6d5a702b7c81.jpg" title="固体废物产生量.jpg" alt="固体废物产生量.jpg"//pp  但目前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对工业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措施的要求不够完善,如运行、监测等要求相对薄弱,对废矿石堆场、煤矸石堆场等场地的污染防治要求不够细化。因此生态环境部对标准进行了修订,近日发布了征求意见稿。标准名称修改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pp  对于污染物排放与监测。/pp  新标准拟增加地下水井位置要求,增加企业应急监测技术要求,严格企业自行监测频率要求。/pp  标准全文:img src="/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a href="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11/attachment/44494c80-d9cc-4ffb-aa30-dca3995583d6.pdf" title="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征求意见稿).pdf" style="font-size: 12px color: rgb(0, 102, 204)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征求意见稿).pdf/a/pp  固体废物管理是我国环境保护中的重要工作,但是目前水、气、土是重点,但是未来固体废物也将是重点之一,上个月,生态环境部发布了《a href="https://www.instrument.com.cn/news/20191014/494732.shtml" target="_blank"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a》,新标准增加了TOC、总氮、总铜、总锌、总钡、氰化物、总磷、氟化物等检测指标。/ppbr//p
  • 划重点!重点地区2019-2020大气治理攻坚行动能力建设
    p  为打赢蓝天保卫战,生态环境部对重点区域秋冬季节的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都制定专门的行动方案。近日,三大重点区域的方案全部出炉,分别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汾渭平原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长三角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pp  秋冬季具体指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pp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包含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唐山、邯郸、邢台、保定、沧州、廊坊、衡水市以及雄安新区,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市(以下简称“2+26”城市,含河北省定州、辛集市,河南省济源市)/pp  汾渭平原,包含山西省晋中、运城、临汾、吕梁市,河南省洛阳、三门峡市,陕西省西安、铜川、宝鸡、咸阳、渭南市以及杨凌示范区(含陕西省西咸新区、韩城市)/pp  长三角地区包括上海市,江苏省南京、无锡、徐州、常州、苏州、南通、连云港、淮安、盐城、扬州、镇江、泰州、宿迁市,浙江省杭州、宁波、温州、湖州、嘉兴、绍兴、金华、衢州、舟山、台州、丽水市,安徽省合肥、淮北、亳州、宿州、阜阳、蚌埠、淮南、滁州、六安、马鞍山、芜湖、宣城、铜陵、池州、安庆、黄山市,共41个地级及以上城市。/pp  仪器信息网摘录了三个地区的基础能力建设,并对其中涉及的仪器进行了重点划分!此次重点是区县环境空气质量数据的上报;国家级新区、高新区、重点工业园区及港口、机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建设;固定污染源VOCs排放监测以及CEMS安装;机动车遥感监测、定期排放检验、入户抽测等;执法人员配备便携式大气污染物快速检测仪、VOCs泄漏检测仪、微风风速仪、油气回收三项检测仪、路检执法监测设备等。大力推进智能监控和大数据监控,充分运用执法APP、自动监控、卫星遥感、无人机、电力数据等高效监侦手段;汾渭平原和长三角地区还需要加快光化学监测网建设。/pp详细如下:/pp  span style="font-size: 20px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基础能力建设/span/pp  23.完善环境监测网络。自2019年10月起,各省(市)每月10日前将审核后的上月strong区县环境空气质量日报数据/strong报送中国环境监测总站。2019年12月底前,各城市完成strong国家级新区、高新区、重点工业园区及港口、机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建设/strong。2020年1月起,各省(市)对高新区、重点工业园区等环境空气质量进行排名。/pp  24.强化污染源自动监控体系建设。生态环境部加快推进span style="color: rgb(255, 0, 0) "strong固定污染源非甲烷总烃等VOCs排放相关监测技术/strong/span规范制定。各地要严格落实排气口高度超过45米的高架源安装自动监控设施、数据传输有效率达到90%的要求,未达到的实施整治。2019年12月底前,各地应将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主要VOCs排放行业中的重点源,以及涉冲天炉、玻璃熔窑、以煤和煤矸石为燃料的砖瓦烧结窑、耐火材料焙烧窑(电窑除外)、炭素焙(煅)烧炉(窑)、石灰窑、铬盐焙烧窑、磷化工焙烧窑、铁合金矿热炉和精炼炉等工业炉窑的企业,原则上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安装strong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strong,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平板玻璃、建筑陶瓷等设有烟气旁路的企业,自动监控设施采样点应安装在原烟气与净化烟气混合后的烟道或排气筒上 不具备条件的,旁路烟道上也要安装自动监控设施,对超标或通过旁路排放的严格依法处罚。企业在正常生产以及限产、停产、检修等非正常工况下,均应保证自动监控设施正常运行并联网传输数据。各地对出现数据缺失、长时间掉线等异常情况,要及时进行核实和调查处理。/pp  鼓励各地对颗粒物、VOCs无组织排放突出的企业,要求在主要排放工序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具备条件的企业,应通过分布式控制系统(DCS)等,自动连续记录环保设施运行及相关生产过程主要参数。/pp  25.建设机动车“天地车人”一体化监控系统。2019年12月底前,各省(市)完成strong机动车/strong排放检验信息系统平台建设,形成strong遥感监测、定期排放检验、入户抽测/strong数据国家-省-市三级联网,数据传输率达到95%以上 各城市推进重污染天气车辆管控平台建设。年销售汽油量大于5000吨的加油站应安装油气回收自动监控设备,加快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pp  26.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各地应围绕大气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标准体系、政策文件、治理技术、监测监控技术规范、现场执法检查要点等方面,尤其是秋冬季攻坚重点任务,定期开展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提高执法装备水平,strong配备便携式大气污染物快速检测仪、VOCs泄漏检测仪、微风风速仪、油气回收三项检测仪、路检执法监测设备等。大力推进智能监控和大数据监控,充分运用执法APP、自动监控、卫星遥感、无人机、电力数据等高效监侦手段/strong,提升执法能力和效率。/pp  span style="font-size: 20px "汾渭平原基础能力建设/span/pp  21.完善环境监测网络。自2019年10月起,各省每月10日前将审核后的上月strong区县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数据/strong报送中国环境监测总站。2019年10月底前,各地完成已建颗粒物组分监测站点联网工作,span style="color: rgb(255, 0, 0) "strong加快光化学监测网建设/strong/span及联网运行。2019年12月底前,各城市完成strong国家级新区、高新区、重点工业园区及机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strong建设。2020年1月起,各省对高新区、重点工业园区等环境空气质量进行排名。/pp  22.强化污染源自动监控体系建设。各地要严格落实排气口高度超过45米的高架源安装自动监控设施,数据传输有效率达到90%的要求,未达到的实施整治。2019年12月底前,各地应将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主要VOCs排放行业中的重点源,以及涉冲天炉、玻璃熔窑、以煤和煤矸石为燃料的砖瓦烧结窑、耐火材料焙烧窑(电窑除外)、炭素焙(煅)烧炉(窑)、石灰窑、铁合金矿热炉和精炼炉等工业炉窑的企业,原则上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安装strong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strong,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平板玻璃、建筑陶瓷等设有烟气旁路的企业,自动监控设施采样点应安装在原烟气与净化烟气混合后的烟道或排气筒上 不具备条件的,旁路烟道上也要安装自动监控设施,对超标或通过旁路排放的严格依法处罚。企业在正常生产以及限产、停产、检修等非正常工况下,均应保证自动监控设施正常运行并联网传输数据。各地对出现数据缺失、长时间掉线等异常情况,要及时进行核实和调查处理。/pp  鼓励各地对颗粒物、VOCs无组织排放突出的企业,要求在主要排放工序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具备条件的企业,应通过分布式控制系统(DCS)等,自动连续记录环保设施运行及相关生产过程主要参数。/pp  23.建设机动车“天地车人”一体化监控系统。2019年12月底前,各省完成strong机动车/strong排放检验信息系统平台建设,形成strong遥感监测、定期排放检验、入户抽测/strong数据国家-省-市三级联网,数据传输率达到95%以上 各城市推进重污染天气车辆管控平台建设。年销售汽油量大于5000吨的加油站应安装油气回收自动监控设备,加快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pp  24.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加大对执法人员培训力度。各地应围绕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标准体系、政策文件、治理技术、监测监控技术规范、现场执法检查要点等方面,定期开展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strong配备便携式大气污染物快速检测仪、VOCs泄漏检测仪、微风风速仪、油气回收三项检测仪、路检执法监测设备等,充分运用执法APP、自动监控、卫星遥感、无人机、电力数据等手段/strong,提升执法水平。/pp  span style="font-size: 20px "长三角地区基础能力建设/span/pp  21.完善环境监测网络。自2019年10月起,各省(市)每月10日前将审核后的上月strong区县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数据/strong报送中国环境监测总站。2019年10月底前,各地完成已建颗粒物组分监测站点联网,span style="color: rgb(255, 0, 0) "strong加快光化学监测网建设/strong/span及联网运行。2019年12月底前,各城市完成strong国家级新区、高新区、重点工业园区及港口、机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strong建设。2020年1月起,各省对高新区、重点工业园区等环境空气质量进行排名。/pp  22.强化污染源自动监控体系建设。生态环境部加快出台span style="color: rgb(255, 0, 0) "strong固定污染源非甲烷总烃等VOCs排放相关监测技术/strong/span规范。各地要严格落实排气口高度超过45米的高架源安装自动监控设施,数据传输有效率达到 90%的要求,对未达到要求的实施整治。2019年12月底前,各地应将石化、化工、船舶制造、汽车制造、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主要VOCs排放行业中的重点源,以及涉冲天炉、玻璃熔窑、以煤和煤矸石为燃料的砖瓦烧结窑、耐火材料焙烧窑(电窑除外)、炭素焙(煅)烧炉(窑)、石灰窑、铁合金矿热炉和精炼炉等工业炉窑的企业,原则上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安装strong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strong,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平板玻璃、建筑陶瓷等设有烟气旁路的企业,自动监控设施采样点应安装在原烟气与净化烟气混合后的烟道或排气筒上 不具备条件的,旁路烟道上也要安装自动监控设施,对超标或通过旁路排放的严格依法处罚。企业在正常生产以及限产、停产、检修等非正常工况下,均应保证自动监控设施正常运行并联网传输数据。对出现数据缺失、长时间掉线等异常情况,要及时核实、调查。/pp  鼓励各地对VOCs、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突出的企业,要求在主要排放工序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具备条件的企业,应通过分布式控制系统(DCS)等,自动连续记录环保设施运行及相关生产过程主要参数。/pp  23.建设机动车“天地车人”一体化监控系统。2019年12月底前,各省(市)完成strong机动车/strong排放检验信息系统平台建设,形成strong遥感监测(含黑烟抓拍)、定期排放检验、入户抽测/strong数据国家-省-市三级联网,数据传输率达到95%以上 各城市根据情况推进重污染天气车辆管控平台建设。年销售汽油量大于5000吨的加油站应安装油气回收自动监控设备,加快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pp  24.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各地应围绕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标准体系、政策文件、治理技术、监测监控技术规范、现场执法检查要点等方面,定期开展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strong配备便携式大气污染物快速检测仪、VOCs泄漏检测仪、微风风速仪、油气回收三项检测仪、路检执法监测设备、油品检测设备等,充分运用执法APP、自动监控、卫星遥感、无人机、电力数据等手段/strong,提升执法水平。/ppbr//p
  • IKA量热仪获粤发电用煤质检中心技术专家一致好评
    应中电联要求,为提高各技术检测人员实际操作水平和理论知识,各省电力系统均需组织各火电厂煤质检测人员技术培训班。粤电力系统拟于7月6-12日和7月27-31日组织两期培训。应电力工业广东煤质检测中心的邀请,IKA公司参加了第一期培训班,这次培训共有学员一百多人,来自广东省内各火电厂。IKA量热仪销售经理欧壮松先生参加了这次培训会,并在会上作了关于IKA量热仪最新技术应用及发展的主题宣讲,鲜明指出进口量热仪的技术优势所在,同时宣讲了IKA公司正在进行的一系列量热仪增值活动。在现场培训课程中,广东省电力工业煤质检测中心的技术专家多次提及IKA量热仪的世界一流水平,并宣讲其相关操作事项,指出精确的热值测量仪器能为电力企业节约煤碳成本作出贡献。IKA C2000型量热仪的现场演示引来众多学员上前观摩,学员们兴致勃勃,提问不断,欧壮松先生一一作了解释和讲解;有电厂在现场直接传递了采购意向。
  • 35家!山西省科技厅公布一批省重点实验室建设名单
    重点实验室是各省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后备力量和有益补充,是组织高水平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聚集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开展高水平学术交流、科研装备先进的重要基地,是发展共性关键技术、增强技术辐射能力、推动产学研相结合的重要平台。为进一步推进重点实验室建设工作,山西省科技厅于2021年4月启动2021年省重点实验室(学科类)申报工作,主要围绕半导体、炭基新材料、特种金属材料、大数据、信息技术应用创新、煤机智能制造、轨道交通、通用航空、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煤成气、现代生物医药和大健康、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有机旱作农业和现代农业等14个战略性新兴产业进行支持。根据《山西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申请新建重点实验室须满足实验室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仪器设备原值在1000万元以上;固定科研人员不少于25人,具备承担国家和省级重大科研任务的能力;承担过国家或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拥有相应发明专利或自主创新成果;等等。山西省科技厅对于重点实验室实行年度考核制度,并根据重点实验室年度考核结果和评估结果确定专项经费支持计划,并对新建重点实验室给予引导性支持。2021年12月,山西省科技厅发布2021年度(第一批)山西省重点实验室拟立项建设项目,依托太原理工大学的医用金属材料山西省重点实验室、依托中北大学的电化学储能材料与器件山西省重点实验室、依托山西大学的医学分子细胞生物学山西省重点实验室等35家入选。2021年度(第一批)山西省重点实验室拟立项建设名单序号项目名称依托单位负责人1畜禽基因组学与分子育种山西省重点实验室山西农业大学赵俊星2草地生态保护与利用山西省重点实验室山西农业大学王常慧3黄土高原食用菌山西省重点实验室神农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刘靖宇4中药经典名方新药研发与二次开发山西省重点实验室山西广誉远国药有限公司张爱荣5医用金属材料山西省重点实验室太原理工大学姚晓红6生物大分子山西省重点实验室山西高等创新研究院尚桂军7脑疾病防治山西省重点实验室山西省人民医院蔚洪恩8药食同源研究山西省重点实验室山西振东五和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李艳9中药炮制技术传承与创新研究山西省级重点实验室山西中医药大学张朔生10内分泌代谢疾病研究山西省重点实验室山西白求恩医院刘师伟11电化学储能材料与器件山西省重点实验室中北大学张立新12新能源器件中炭材料基电极的开发与应用山西省重点实验室中北大学胡拖平13地热资源勘查与开发利用山西省重点实验室山西省第一水文地质工程地质队王焰新14煤矸石高效利用山西省重点实验室山西晋坤矿产品股份有限公司王远洋15煤矿粉尘防控与职业健康太原科技大学赵振保16矿山岩层控制及灾害防控山西省重点实验室太原理工大学冯国瑞17矿区生态修复与固废资源化省市共建山西省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山西工程技术学院穆满根18土木工程防灾与控制山西省重点实验室太原理工大学董晓强19微纳传感与人工智能感知山西省重点实验室太原理工大学桑胜波20智能信息控制技术山西省重点实验室北方自动控制技术研究所杜伟伟21大数据融合分析与应用山西省重点实验室太原理工大学赵菊敏22重载装备作业智能化技术与系统山西省重点实验室太原科技大学马立峰23智能影像与纳米医学山西省重点实验室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张辉24纳米成像与载药制剂山西省重点实验室山西白求恩医院张瑞平25医学分子细胞生物学山西省重点实验室山西大学吴长新26现代中兽医药山西省重点实验室山西农业大学李宏全27临床决策研究大数据山西省重点实验室山西医科大学贺培风28辐射安全与防护山西省重点实验室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刘立业29眼科学山西省重点实验室山西省眼科医院孙斌30免疫耐受组学大数据精准医学研究山西省重点实验室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李小峰31呼吸疾病防治与基础研究山西省重点实验室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张新日32经方扶阳山西省重点实验室山西中医学院中西医结合医院赵杰33先进半导体光电器件与系统集成山西省重点实验室晋城市光机电产业研究院牛智川34恶劣环境下机器人与智能装备技术山西省重点实验室中北大学张小栋35新能源汽车集成与节能山西省重点实验室大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陈皓利
  • 环保部:新建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比现行标准严85%
    环保部17日发布《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该标准大幅提高了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规定新建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比现行标准严格85%、二氧化硫严格65%,并增加了氮氧化物控制指标。  《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现有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比现行标准严格50%、二氧化硫严格53%、氟化物严格50%。  负责人指出,该规定适用于生产烧结制品和非烧结制品的砖瓦企业。烧结制品以粘土、页岩、煤矸石、粉煤灰为主要原材料,非烧结制品以砂石、粉煤灰、石灰及水泥为主要原材料。利用污泥、垃圾、其他工业尾矿等为原料的砖瓦生产过程,不适用于本标准的规定。  据悉,该标准对于现有企业和新建企业实施时间做了不同规定。现有企业自2014年1月1日起,其污染物的排放按现有生产线的规定执行 自2016年7月1日起,其污染物的排放按新建生产线的规定执行 新建企业,自2014年1月1日起,其污染物的排放按新建生产线的规定执行。现有企业和新建企业生产线(包括改、扩建)的项目建设时间,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批准日期为准。  我国砖瓦工业年产1万亿块标砖,位居世界第一,但砖瓦企业数量多、规模小、生产工艺落后,排放的烟尘和二氧化硫分别约占全国工业排放总量的11%和8%。该标准实施后,将大幅降低农村地区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有效促进砖瓦工业的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同时带动相关环保技术和产业发展。
  • 从七大新兴产业看化工发展新机会之四:“ 三箭齐发 ” 壮势节能环保
    随着世界经济结构的深刻转型和国际产业分工的重新调整,加快培育节能环保产业,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显得更加重要和紧迫。在国家确定的7个战略性新兴产业中,节能环保被提到了首位。节能环保产业涵盖节能、环境保护和资源循环利用三大领域,只有“三箭齐发”才能事半功倍。  高效节能化工科技当先  麦肯锡咨询公司在调研100多种化工产品的应用之后,发现与化学工业直接或间接相关的每1个单位的温室气体排放,可通过化工产品和技术帮助其他行业或消费者实现2~3个单位的减排量,即石化行业除了自身做到节能环保外,还可以帮助交通、建筑等领域节能。  我国拥有世界上最大的建筑市场,而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为发达国家的2~3倍,建筑能耗占到全社会能耗的27%,其中墙体材料和门窗是影响建筑节能的主要因素之一。聚氨酯、聚苯乙烯泡沫塑料(EPS)、连续挤出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木塑等材料,不仅能大量代钢、代木,而且还具有节能节材、保护生态、改善居住环境、提高建筑功能与质量、降低建筑自重、施工便捷等优越性。节能涂料能够将太阳光中95%的热能反射出去。将它涂刷在建筑外墙上,外界面能够有效阻止屋内温度在光照影响下上升,从而降低空调能耗达到节能。  在汽车领域,轮胎滚动阻力减少20%,可实现节油2%~4%,轮胎行驶里程提高35%,每千米减少二氧化碳排放4克,每辆汽车每年可节省燃油23升。此外,使用塑料减排的二氧化碳是生产塑料制品过程中排放量的两倍。在风力发电机叶片上使用玻璃纤维和碳纤维所实现的二氧化碳减排,是这些材料制造过程中排放量的120倍。  自身减排降耗潜力巨大  关于化工行业自身节能,从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70%要通过结构调整,30%需通过技术进步。据了解,通过生产运行过程的精细化操作、能量系统优化、梯级利用和余热综合利用,石化行业多数重点耗能产品的能源单耗正连续下降。氧阴极离子膜制烧碱成套技术、轮胎胶料连续混炼节能新工艺、合成氨新型节能变换新工艺等,可大幅度降低能源消耗,为烧碱、橡胶加工、氮肥等行业实现节能减排提供重要保障。  单纯进行末端治理并不是控制行业污染问题最有效的途径。从污染源头着手,并辅以末端治理,即生产全过程都要对污染物进行治理,才是治本之道。纯碱、氮肥、聚氯乙烯、磷肥、硫酸、农药、染料、烧碱、酒精行业已经制订了行业清洁生产标准,将重点推广氨碱厂白泥用于锅炉烟气脱硫技术、连续加压煤气化技术、低汞触媒生产技术配套控氧干馏法回收废触媒中的氯化汞及活性炭的新工艺一体化技术等先进技术。推广技术包括活性焦法烟气脱硫、二苯醚类除草剂原药生产“三废”中有利用价值的物质回收利用技术、染颜料中间体加氢还原等清洁生产制备技术、三相流烧碱蒸发技术等。  此外,磷石膏等排放量大、堆存量大、污染严重的固体废弃物大宗利用和高附加值利用,废旧轮胎(橡胶)、废塑料等可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电石渣替代石灰石用于水泥工业、纯碱工业、电厂的烟气脱硫等技术,以及推广秸秆肥料、工业原料、燃料等资源综合利用,也为从根本上缓解资源和环境约束提供了有效支撑。  加紧开发自主环保技术  目前我国已具备自行设计、制造大型城市污水处理、垃圾焚烧发电关键设备能力,具备了自行设计大型火电厂烟气脱硫的能力,一般工业废水治理和工业消烟除尘技术等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在资源循环利用领域,工业废渣特别是粉煤灰、煤矸石和磷石膏综合利用技术已接近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秸秆、木塑、利废节能建材等一批技术含量较高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在奥运会、世博会上得到应用。在节能领域,干法熄焦、硫黄制酸低温位热能回收技术等节能技术得到普及推广。  但总体来看,中国环保产业某些领域还与发达国家存在不小差距。发达国家正采取多种措施鼓励节能环保技术和产品出口,争夺以中国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市场。在水处理等与节能环保相关的展览和推广活动中,国外企业唱主角的场面也屡见不鲜。  在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的同时,解决当前发展与资源环境矛盾,完成2020年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比2005年下降40%~45%的目标,必须加快自主节能环保技术开发,完善市场化服务体系。  少数几家已投身甲醇燃料生产领域的企业认为,目前要想加快甲醇燃料产业化步伐,应该成立甲醇燃料产业化示范推广机构,在局部范围内封闭推广甲醇汽油,为以后大范围推广积累经验。据了解,兖矿国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今年初开始在公司内部200多辆私家车进行M15和M85甲醇汽油示范试验,下一步将在山东济宁等城市推广,今后的目标是50万吨/年甲醇产能全部生产车用燃料甲醇,依托地方油品销售终端使甲醇燃料走向市场。平煤蓝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在今年2月被中国氮肥工业协会指定为甲醇燃料推广首批试点企业,规划3年内建成100万吨/年甲醇燃料生产装置。
  • 《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意见》:到2030年废弃物循环利用水平总体居于世界前列
    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是实施全面节约战略、保障国家资源安全、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的重要举措。为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强调,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系统谋划、协同推进,分类施策、精准发力,创新驱动、提质增效,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原则,遵循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循环经济理念,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目标,以废弃物精细管理、有效回收、高效利用为路径,覆盖生产生活各领域,发展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加快构建覆盖全面、运转高效、规范有序的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为高质量发展厚植绿色低碳根基,助力全面建设美丽中国。《意见》提出,到2025年,初步建成覆盖各领域、各环节的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主要废弃物循环利用取得积极进展。尾矿、粉煤灰、煤矸石、冶炼渣、工业副产石膏、建筑垃圾、秸秆等大宗固体废弃物年利用量达到40亿吨,新增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60%。废钢铁、废铜、废铝、废铅、废锌、废纸、废塑料、废橡胶、废玻璃等主要再生资源年利用量达到4.5亿吨。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年产值达到5万亿元。  到2030年,建成覆盖全面、运转高效、规范有序的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各类废弃物资源价值得到充分挖掘,再生材料在原材料供给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资源循环利用产业规模、质量显著提高,废弃物循环利用水平总体居于世界前列。《意见》明确五个方面的政策举措。一是推进废弃物精细管理和有效回收:加强工业废弃物精细管理,完善农业废弃物收集体系,推进社会源废弃物分类回收。二是提高废弃物资源化和再利用水平:强化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加强再生资源高效利用,引导二手商品交易便利化规范化,促进废旧装备再制造,推进废弃物能源化利用,推广资源循环型生产模式。三是加强重点废弃物循环利用:加强废旧动力电池循环利用,加强低值可回收物循环利用,探索新型废弃物循环利用路径。四是培育壮大资源循环利用产业:推动产业集聚化发展,培育行业骨干企业,引导行业规范发展。五是完善政策机制:完善支持政策、用地保障机制、科技创新机制和再生材料推广应用机制。《意见》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细化目标任务,确保各项政策举措、重点任务落地见效;抓好宣传引导,大力宣传废弃物循环利用的重要意义、相关政策措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强化国际合作,积极参与国际循环经济领域议题设置,与更多重点国家和地区建立循环经济领域双边合作机制。
  • 中央资金来了!各地节能降碳及污染治理项目最高可获得1亿元补助
    近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节能降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和《污染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一、《节能降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办法》指出,专项重点支持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循环经济助力降碳等方向,重点支持内容包括:碳达峰碳中和先进技术示范及应用项目:支持“双碳”领域技术水平领先、减排效果突出、示范效应明显的项目建设,重点支持列入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清单的项目。支持国家碳达峰试点城市和园区使用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替代化石能源示范项目。支持规模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项目建设。工业重点领域绿色低碳技术攻关项目通过其他资金渠道支持。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节能降碳项目:支持电力、钢铁、有色、建材、石化、化工、焦化、纺织、造纸、印染、机械、数据中心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重点用能单位和园区能源梯级利用、能量系统优化等综合能效提升,供热基础设施节能升级改造与综合能效提升,中央和国家机关节能改造等。循环经济助力降碳项目:支持园区循环化改造、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和资源循环利用基地等升级改造,支持规模化规范回收站点和绿色分拣中心建设,以及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玻璃、废橡胶、废旧汽车、废旧电池、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旧纺织品、退役风电光伏设备等废弃物循环利用。支持退役设备再制造。支持以农林剩余物资源化利用为主的农业循环经济项目。支持可降解塑料、可循环快递包装、“以竹代塑”产品生产、废塑料回收利用。支持尾矿(共伴生矿)、煤矸石、粉煤灰、冶金渣、工业副产石膏、建筑垃圾等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支持生物质能源化利用。其他: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交办重大事项需安排支持的项目建设。以上支持范围中,列入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清单的参照技术攻关管理并按支持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控制,其他碳达峰碳中和先进技术示范及应用项目、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节能降碳项目支持资金按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20%控制,循环经济助力降碳项目支持资金按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15%控制,单个项目支持资金原则上不超过 1 亿元。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项目原则上全额安排。二、《污染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办法》指出,专项重点支持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改造、重点领域环境治理、水污染治理和节水等方向,重点支持内容包括: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体系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和提标改造,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等项目。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改造:支持电镀、皮革、有色金属、印染、制药等涉重金属行业及钢铁、水泥、焦化等行业先进清洁生产技术示范项目。重点领域环境治理:支持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治理、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新污染物治理等项目。支持国家批复的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项目。水污染治理和节水:支持城镇污水收集处理和污泥处理设施及城镇污水管网新建和改造,污水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海水(咸水)淡化工程及关键材料装备示范工程,重点行业节水改造,矿井水等非常规水利用设施,中央和国家机关节水改造等项目。其他: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交办重大事项需安排支持的项目建设,包括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项目建设等。以上支持范围中,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改造和重点行业节水改造项目支持资金按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15%控制,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项目支持资金按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20%控制,其他建设项目按东、中、西和东北地区分别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40%、60%、70%、70%控制,单个项目支持资金原则上不超过1亿元(全额补助的地区除外)。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项目原则上全额安排。附:节能降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pdf污染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pdf
  • 国家发改委等部门:支持内蒙古绿色低碳 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支持内蒙古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能源局、林草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 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国发〔2023〕16号),支持内蒙古大力发展以绿色低碳为鲜明特征的新质生产力,进一步推动内蒙古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提出以下措施。  一、加快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一)以更大力度发展新能源。以库布其、乌兰布和、腾格里、巴丹吉林沙漠为重点,规划建设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同步开展规划环评,切实发挥规划引领作用,积极发展光热发电。重点在沙漠、戈壁、荒漠地区、边境地区、采煤沉陷区、露天矿排土场等合理布局新能源项目。鼓励央地企业合作、各类所有制企业开展合作,联合建设运营风光基地。  (二)大力推进煤炭绿色开采和清洁高效利用。优化鄂尔多斯、呼伦贝尔、锡林郭勒煤炭产能,有序推进通辽等地区先进产能建设,保护性管理利用稀有煤种。支持内蒙古全面实施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供热改造、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推进煤电低碳化示范项目建设,多措并举逐步减少非电行业燃料煤用量。切实落实鼓励煤矸石综合利用的政策措施,推动矿井水达标处理后用于流域生态补水,协同开展露天煤矿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妥善解决矿区现有生态环境问题,加大煤矿瓦斯抽采利用,降低煤炭开采甲烷排放,提升煤炭绿色开发水平。  (三)加大油气资源绿色开发和增储上产力度。加强含油气盆地地质勘查,推进老油气区深度挖潜,加大非常规天然气勘探力度。实施巴彦、吉兰泰等油田增产工程,苏里格、大牛地、东胜等气田稳产工程,呼伦贝尔、锡林郭勒等煤层气开发利用工程。支持油气勘探开发与新能源深度融合发展。加大天然气中氦气等共伴生资源的综合利用。  (四)加强电网基础设施建设。强化蒙西、蒙东电网500千伏主干网架,加快规划建设电力外送通道,满足新能源大规模发展和负荷快速增长需求。提升现有外送通道新能源电量输送规模和能力,推进蒙西至京津冀风光火储输电通道按期建成投产。  (五)推进智能电网综合示范。建设适应高比例新能源、源网荷协调互动的电力智慧调度系统,开展电网侧、新能源侧、储能侧、用户侧调度运行系统智能化改造。积极发展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智能微电网,实现与大电网兼容互补。推进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等智能电网综合示范区建设。  (六)创新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体制机制。支持内蒙古因地制宜探索有利于新能源高水平开发利用的差别化政策。支持煤电企业和新能源企业实质性联营,落实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相关要求,促进煤电企业可持续健康发展。创新可再生能源高比例消纳利用模式,有序推进高耗能企业绿电替代。支持内蒙古开展绿色电力交易试点,适时将内蒙古电力交易中心纳入国家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平台。推动完善内蒙古地区电力市场建设,以市场化方式促进新能源的健康发展和高效消纳。  二、构建绿色低碳现代产业体系  (七)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支持内蒙古建设现代产业体系,做优做强重点产业集群和重点产业链,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持续优化产业结构。支持内蒙古深入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行动,培育创建消费品工业“三品”战略示范城市。  (八)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坚持绿色低碳导向,依托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在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基础上,高标准建设蒙东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支持和引导企业实施节能降碳改造,持续提升重点行业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推动火力发电等行业企业运用依法披露的环境信息,开展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评价。推动现代煤化工产业高端化、多元化、低碳化发展,高质量建设鄂尔多斯现代煤化工产业示范区和煤制油气战略基地,探索现代煤化工与绿氢、碳捕集利用与封存耦合发展模式,积极推进煤基特种燃料、煤基生物可降解材料等技术研发和工业化应用。  (九)加快发展新能源产业。支持内蒙古探索新能源产业创新发展模式,在保障消纳前提下,高质量发展风机、光伏、光热、氢能、储能等产业集群,做大做强碳纤维等碳基材料产业。支持内蒙古打造国家新能源与先进高载能产业融合发展集聚区。  (十)推进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加快推进“东数西算”工程,建设国家算力网络枢纽节点和面向全国的算力保障基地。支持大数据产业园建设增量配电网,为算力产业提供长期稳定绿色能源保障。培育壮大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等新兴数字产业,推动数字经济赋能绿色发展。  (十一)提升农牧业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支持内蒙古大力培育传统优势食品产区和地方特色食品产业,推进奶业、肉牛、肉羊、羊绒、马铃薯、饲草等产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全球一流乳业全产业链生态圈。鼓励内蒙古符合条件的农业产业项目按程序申报农业产业强镇、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和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支持锡林郭勒建设华西牛种源基地。  三、推动重点领域绿色发展  (十二)开展碳达峰碳中和先行先试。支持内蒙古围绕推动能耗双控转向碳排放双控先行探索,夯实碳排放统计核算工作基础,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和配套政策。支持鄂尔多斯、包头、内蒙古赤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建设国家碳达峰试点。支持内蒙古建设国家碳计量中心。将温室气体管控纳入环评管理,开展产业园区和重点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评试点,推进源头降碳。鼓励鄂尔多斯蒙苏经济开发区零碳产业园等绿色园区、低碳园区、零碳园区建设。支持内蒙古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强化金融支持低碳转型经济活动力度,开展绿色金融支持项目环境效益事前、事后评估,探索创新碳账户、碳普惠等模式。  (十三)全面加强资源节约。鼓励内蒙古健全资源节约集约评价指标体系。推动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协同推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支持呼和浩特、鄂尔多斯、乌兰察布等建设国家节水型城市,鼓励开展跨省区、跨盟市水权交易。开展绿色低碳生活全民行动,深入推进全民节能、节水、节材、节粮。优化土地资源要素配置,完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多措并举盘活利用低效用地。支持内蒙古提高矿产资源开采效率,加强低品位资源利用。  (十四)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支持内蒙古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加强标准引领,畅通资源循环利用链条。支持内蒙古全面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实施废弃物综合利用、能量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支持建设城市废弃物分类回收利用设施,推进呼和浩特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重点城市建设。推进鄂尔多斯市、托克托县、乌拉特前旗等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强化粉煤灰、煤矸石等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畅通井下充填、生态修复、路基材料等利用消纳渠道。强化退役动力电池、光伏组件、风电机组叶片等新兴产业废弃物循环利用。  (十五)提升城乡建设低碳发展水平。加快发展绿色建筑,鼓励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示范。结合城市更新行动等工作,支持老旧小区和供热管网等改造升级。稳妥有序开展清洁供暖试点城市建设,支持工业余热供暖规模化应用,在热力管网无法达到的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和农村牧区等,鼓励推广应用热泵技术,支持分散式可再生能源采暖。有序推进供热计量改造,稳步推进供热计量收费。  (十六)加快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转型。支持内蒙古构建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实施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完善有利于引导绿色出行的现代交通系统。因地制宜推广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运输工具,鼓励纯电重卡、换电重卡等替代燃油重卡,加强矿区专用铁路建设。支持内蒙古完善充换电站、加氢站等基础设施体系,强化交通、电力和能源设施深度融合。  四、强化绿色低碳科技创新  (十七)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支持内蒙古科研单位和企业与国内优势科研团队开展合作,强化绿色低碳科技创新。支持内蒙古地区优势科技力量参与相关国家实验室、全国重点实验室建设。支持呼和浩特、包头和鄂尔多斯三地的国家高新区按程序联合创建呼包鄂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十八)推进绿色低碳技术示范应用。支持内蒙古参与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建设,充分发挥资源禀赋和应用场景优势,实施一批技术水平领先、减排效果突出的示范项目,加强先进绿色低碳技术推广应用。支持内蒙古建设区域绿色技术交易平台,推进先进适用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  (十九)加强绿色低碳领域人才培养。支持内蒙古绿色低碳技术相关学科专业建设,健全多层次人才培养体系。鼓励内蒙古高校、科研机构加强与国内外大学和学术机构交流合作,开展人才联合培养。鼓励企业以多种方式引才聚才。鼓励规范开展绿色低碳相关领域社会化培训。  五、全面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和稳定性  (二十)加强荒漠化综合防治和推进“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坚持“以水定绿”,科学推进“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打好黄河“几字弯”攻坚战、科尔沁和浑善达克沙地歼灭战、河西走廊—塔克拉玛干沙漠边缘阻击战等三大标志性战役,积极探索推广光伏治沙模式,持续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提质增效。  (二十一)创新生态保护修复模式。探索森林、草原、湿地、荒漠高水平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新路径,完善征占用草原管理制度,实施森林、湿地生态保护补偿,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支持开展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项目,打造生态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对污染程度严重的历史遗留矿山开展污染治理,按照“先治污、再修复、后评估”的原则,协同开展矿山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支持内蒙古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创建贺兰山、大青山等国家公园。  (二十二)巩固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支持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土壤等碳汇本底调查、碳储量评估、潜力分析。支持内蒙古加强林草碳汇试点建设,鼓励符合条件的灌木造林等项目开发为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健全体现碳汇价值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创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方式。  (二十三)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推进呼包鄂、乌海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联治和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深度治理,实施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差异化管控,鼓励重点企业开展“创A行动”。加强沙尘天气监测预警,完善沙源区及沙尘路径区气象、空气质量等监测网络建设。  (二十四)加强水生态保护和水污染治理。加强重点河湖生态保护修复,保障河湖生态用水,科学合理配置林草生态用水。支持内蒙古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坡耕地综合整治、新建淤地坝和拦沙坝、东北黑土区侵蚀沟治理等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加强城镇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推进重点行业企业污水治理和排放水平绩效分级,提高煤矿矿井水综合利用率。  (二十五)推动土壤污染防治和固体废物治理。实施农用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治行动,加强受污染耕地、建设用地等土壤风险管控和修复,鼓励绿色低碳修复。支持包头、呼和浩特、鄂尔多斯建设“无废城市”,推进包头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   六、深化区域全方位开放合作  (二十六)加强绿色低碳发展区域协作。推进内蒙古与沿黄省区及毗邻区域合作,加强生态环境共保和水污染共治,推进毛乌素沙地、腾格里沙漠、浑善达克—科尔沁沙地南缘等区域联防联控,持续推进临哈铁路等运输网络升级完善,协同推动清洁能源输送走廊建设。推进长春—石家庄天然气管道内蒙古段建设。支持内蒙古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在产业发展、能源保障等方面创新合作模式。鼓励通过共建园区、飞地经济、异地孵化等方式,加强与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东北三省等区域互惠合作。  (二十七)拓展绿色低碳国际合作。支持内蒙古融入共建绿色丝绸之路,深化与俄蒙等国绿色低碳务实合作。加强能源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探索中蒙电力多点联网,支持二连浩特等地与蒙古国毗邻地区试点开展风光项目等合作。加强跨境生态环境保护及荒漠化防治合作,支持二连浩特与蒙古国扎门乌德围绕共建生态文明、推进绿色发展开展合作。鼓励内蒙古优势企业“走出去”,通过多种方式开展绿色低碳领域国际合作。  七、保障措施  (二十八)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内蒙古绿色低碳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党政同责,把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贯穿于内蒙古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断增强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本领。  (二十九)加强资金保障。中央财政对内蒙古生态屏障、民族地区、边境地区等给予支持,落实好现有对内蒙古冬季清洁取暖、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推广等方面的支持政策。在有效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前提下,统筹用好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内蒙古符合条件的产业转型升级、节能减排降碳、环境基础设施、生态保护修复等重大项目建设。  (三十)健全工作机制。内蒙古要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切实提高绿色低碳发展水平。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工作协调、完善政策举措,支持内蒙古落实各项目标任务,积极推动解决内蒙古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堵点,及时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自 然 资 源 部生 态 环 境 部国 家 能 源 局国 家 林 草 局2024年3月26日
  • 3.4万亿环保投资需求,多家国内相关行业迎来发展春天
    日前工信部出台了一系列环保产业政策,总值高达3.4万亿元,这也意味着相关产业和公司面临发展的春天。  多项政策力挺 打造3.4万亿环保概念饕餮盛宴  工信部2月27日公布《工业节能“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到2015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10年下降21%左右,“十二五”期间预计实现节能量6.7亿吨标准煤。  根据规划,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化工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电子信息等重点行业将大力推进结构节能,严格控制高耗能行业过快增长,淘汰落后的工艺装备和产品,发展节能型高附加值的产品和装备。  历次产业结构调整都会对行业产生一定冲击,但代表先进产能的行业龙头既会受到政策的眷顾,也能从节能改造循环经济中获得成本下降的实惠,几无例外地成为产业结构调整的长期受益者。  财政补贴方面,将继续加大对工业节能减排的专项支持,推动技术研发和产业化 税收政策方面,在进口关税所得税等方面对节能产品和企业予以扶持 资源价格方面,加大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实施范围和力度 金融政策方面,通过信贷利率等措施鼓励节能产业淘汰落后产能。这些政策将对企业经济效益和财务报表产生直接影响。  “十二五”期间将组织实施工业锅炉窑炉节能改造内燃机系统节能电机系统节能改造余热余压回收利用热电联产工业副产煤气回收利用企业能源管控中心建设两化融合促进节能减排节能产业培育等九大重点节能工程,总投资需求5900亿元,共实现节能量2.35亿吨标准煤,占全部工业节能的35%左右。  九大重点工程中,电机系统节能锅炉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等三大领域更能使专业设备制造商和运营商获益。  《工业清洁生产推行“十二五”规划》  明确七大污染物 利好监测设备  工信部3月2日晚公布《工业清洁生产推行“十二五”规划》,规划主要内容包括:提出了“十二五”期间工业领域清洁生产的纲领性意见 制定了CODSO2氨氮NOx汞使用量铬渣及含铬污泥铅尘等生产过程污染物的削减量 明确将重点发展氨氮削减技术二氧化硫削减技术氨氮化物削减技术重金属污染物削减技术等四类清洁生产技术 在涉重金属领域有机污染物领域农药领域开展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 将实施汞铬铅氨氮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产生量削减七项重点工程。  回顾我国在污染物减排方面的一系列政策,从水污染到大气污染固废污染,从脱硫到脱硝脱重金属脱有机毒物,呈现出一条清晰的发展脉络。《工业清洁生产推行“十二五”规划》也是沿着这条脉络,在继续治理COD氨氮SO2NOx等常规污染物的基础上,新增了汞铬铅等重金属以及有机毒物。由于历史原因,我国对氨氮CODSO2等污染物治理较早。我们认为,新增的重点治理领域是目前相对薄弱的环节,也是潜在发展速度最快的领域。  《规划》围绕COD氨氮SO2NOx汞铬铅等七大重点污染物,明确提出了削减指标以及各重点行业进行清洁生产改造的重点发展技术,并有针对性地开展七大重点工程,较国家“十二五”规划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更为具体,更具可操作性,对行业发展的指导更为明确。  清洁生产侧重于生产过程的前端预防中端减排和尾端回收,与传统的污染物末端处理有所区别。推行清洁生产主要在于各行业的自我改造,目前难以诞生独立的专业从事清洁生产运营的企业(如合同能源管理脱硫脱硝企业之类)。  推行清洁生产的直接受益者将是生产相关材料药剂以及清洁生产设备的企业。  《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十二五”规划》  较“十一五”标准大幅提高  工信部3月2日晚公布《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到2015年:(1)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达到16亿吨,综合利用率达到50%,年产值5,000亿元,提供就业岗位250万个 (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10年下降21%左右,“十二五”期间预计实现节能量6.7亿吨标准煤。  “十一五”期末,我国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达到11亿吨,比“十五”期末增长5.6亿吨 综合利用率达到40%,比“十五”末提高7个百分点 从事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的企业超过15,000家,产值达到3,000亿元,从业人员达200万人以上。  “十二五”规划到2015年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较“十一五”末增加5亿吨,增长45% 综合利用率较“十一五”末提高10个百分点 年产值较“十一五”末增加2000亿元,增幅67%。此前,据环保部环境规划院预测,“十二五”期间废固处理行业投资总金额将达到8,000亿元,较“十一五”翻两番。  大宗工业固体废物是指我国各工业领域在生产活动中年产生量在1,000万吨以上对环境和安全影响较大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尾矿煤矸石粉煤灰冶炼渣工业副产石膏赤泥和电石渣。其中电石渣综合利用情况较好,利用率接近100%,本规划不再涉及电石渣,而对其他六种大宗工业固体废物提出了更高目标。可以看出,剩余六种大宗工业固体废物中,尾矿和赤泥综合利用率最低,分别为14%和4%。  规划确定了十大重点工程项目,需社会总投资1,000亿元,预计实现年产值1,445亿元,年利用大宗工业固体废物41,210万吨。  规划总结了“十一五”期间存在的一些问题,我们认为最需要关注的表述是“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的企业以中小型为主,平均产值不到2,000万元,缺乏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大型专业化企业集团”和“培育和发展一批具有较高技术装备水平和较强产业竞争力的专业化资源综合利用企业集团”,这意味着专业化企业将在政策扶持下进一步做大做强。  《环保装备“十二五”发展规划》  春天仍在继续 龙头受益最多  工信部3月2日晚公布《环保装备“十二五”发展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1)环保装备产业总产值年均增长20%,2015年达到5000亿元 (2)环保装备出口额年均增长30%以上,2015年突破100亿元 (3)形成10个以上区位优势突出集中度高的环保装备产业基地,10-20个在行业具有领军作用的大型龙头环保装备企业集团,培育一批拥有著名品牌的优势环保装备企业。《规划》以附件形式明确提出“十二五”期间重点发展的九类63种设备,以及推广应用的七类33种设备。  自2000年发布第一批《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环保产业设备(产品)目录》以来,我国环保装备制造业迎来了发展的春天:全行业年产值从2000年的300亿,到2005年的530亿2010年的2000亿,保持着年均20%以上的增速。《环保装备“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环保装备产业总产值年均增长20%,2015年达到5000亿元,意味着春天仍在继续。  《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预计“十二五”期间全社会环保投资需求约3.4万亿元,这必将推动环保装备业的迅猛发展。预计“十二五”期间脱硫脱硝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投资将达6000亿元,工业行业余热余压发电“三废”综合利用以及烟尘粉尘控制领域均存在巨大需求。  龙头企业本身具有产能技术质量市场等方面的优势,必将获得高于行业平均20%的增速。而龙头企业在“十二五”期间又将获得政策的倾斜扶持,其发展速度更将超出行业平均。  《规划》明确提出“形成10-20个在行业具有领军作用的大型龙头环保装备企业集团,培育一批拥有著名品牌的优势环保装备企业”,以及“围绕重点领域,重点培育发展20家集环保装备制造 工程总承包 运营服务及其一体化,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的环保装备大公司大集团”。预计“十二五”期间骨干企业将发挥技术资金和制造能力等优势,采取联合兼并重组等多种形式组建大公司或企业集团,进一步奠定在行业里的领先优势地位。  先河环保:  运营市场稳步推进,成长空间巨大。资深的行业背景为公司从事运营服务提供了技术支撑,IPO 也为公司提供了资金实力。报告期,公司续签河北省重点污染源运营项目,续签山西污染源运营项目,中标山东TO 模式运营项目,为公司环境监测市场化运营项目的全面开展打下了基础。  公司逐步进入快速增长期。公司产品为环保产品,受环保产业政策影响较大,今年作为十二五开局之年,相关环保政策尚处于细化落实阶段,环保投资尚未充分释放。未来随着环保政策的落实,环保投资将持续加大力度,受益于此,公司也将进入业绩快速增长期。  聚光科技:  进入实验室分析仪器行业。报告期公司完成了对北京吉天仪器的收购,为公司进入实验室分析仪器行业奠定了坚实基础。未来公司除加强对实验室仪器行业的整合外,将加强对国内外其他相关行业的调研,寻找适当的目标企业收购整合。公司正在对发展战略组织体系和能力建设以及内部审计体系进行调整,保证公司健康持续的发展。  公司兼具核心技术和系统集成能力。这种运营模式具有市场控制力强利润水平高能提供专业化的解决方案等优点。  公司在"半导体激光吸收光谱"和"紫外/可见/近红外分光光谱"等分析技术领域居于国际领先水平,获得多项国家奖项。  在多个子行业具有显著优势。公司所在仪器仪表行业子行业众多市场分散,如果局限于某一个细分行业,将很快出现成长瓶颈。公司目前已经形成了一套成熟的快速介入某一细分行业,并迅速取得领先位置的研发和经营管理模式。  天瑞仪器:智能环保检测设备专家  X射线荧光谱仪的市场领先者。公司是国内全面掌握X射线荧光谱仪核心部件分析软技术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少数厂家之一,已经在RoHS贵金属等领域建立领先地位。  子公司邦鑫伟业是目前国内唯一可以生产波长色散X射线荧光谱仪的企业。  环保催生需求,研发服务决定竞争力。环保的关切和技术进步催生仪器需求,自欧盟Rohs法案颁布后,各国迅速跟进,以X射线荧光谱仪为代表的新型高效环保检测仪器需求快速增长,中国市场增长尤为迅速。X射线荧光光谱仪器行业呈现出"两头大,中间小"特征,即公司竞争力主要依赖研究开发实力和销售服务。  不断拓展应用领域,步入发展快车道。公司是典型的知识创新型企业,依托研发服务实力实施内生型增长。从创立以来,公司产品应用领域不断拓展,产品线不断延伸。  华测检测:布局国内碳检测和认证领域  华测认证是碳信托授信在中国开展服务的唯一合作机构,负责推广营销评价和收费工作。2011年10月28日,华测子公司华测认证与英国碳信托标准公司(carbontruststandardcompany)在北京新桥饭店举办主题为"商业低碳方法"的新闻发布会,正式签署合作协议,未来将根据碳信托的标准为中国企业提供审核及认证服务。会议吸引包括京东方联想壳牌在内的众多企业的参加。  碳信托标准为欧洲著名的碳减排标准,是GHG领域的高端品牌。碳信托于2001年由英国政府成立的独立公司,迄今已为全球700多家企业和机构完成碳足迹测算,其中包括可口可乐微软IBM百安居丰田等知名企业 帮助客户实现了平均降低8%的碳排放,节约能源成本超过2亿美元。碳信托制定的标准不仅能测定产品的碳足迹,更能通过测量管理减量认证四个步骤评估企业达成持续减排承诺的能力。  碳减排将是未来非关税贸易壁垒的重要一环,中国政府高度重视。成立的国家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组长温家宝副组长李克强戴秉国成员为20多个部委主管部级领导。碳排放交易试点工作正在推进。初步建立基于项目的全国自愿减排交易机制 而省级强制性总量控制与配额交易机制也将在一省三市(广东省天津上海等)开展试点,初步计划2013年试运行,2015年全国推广。  碳足迹测算和碳减排能力认证孕育巨大市场。研究表明,50%的跨国企业将基于碳排放水平作为选择供应商的条件之一。碳足迹标签已在欧美日流行,以英国为例,其最大超市特易购已有500多种产品加贴碳标签,未来将要求所有7万种上架商品加贴碳标签 而在日本,碳标签制度的产品种类已扩大至94类,广泛涉及农产品轻工和部分机电产品。可以预见,碳标签碳减排能力认证将成为全球贸易至关重要的能力构成部分。  汉威电子:巩固气体检测优势 全面进军物联网产业  宣布竞标125亩地,远景投资20亿元全面进军物联网产业。  物联网园区启动项目以公司现有产品为基础,基于高端气体探测技术以及其它高技术手段,有望在燃气无线管网军队非煤矿山区域性的安全生产平台等行业产生典型应用。  公司在工业领域一线客户的渗透率不断提高,并且在民用燃气领域获得先发优势.  公司不断向上下游产业链延伸,将进入湿度压力流量等传感器领域,志在成为以传感器为核心的物联网领先民族企业。公司将以Honeywell等国际领先公司为标杆,逐步实现从气体检测方案提供商向综合性物联网企业的转变。  巨化股份:氟化工景气周期到来 发展前景明朗  产业链完善的氟化工企业。巨化股份经过多年的发展,逐渐形成以氟化工为核心氯碱化工和煤化工相配套的完整产业链。目前公司主营业务包括氟化工业务氯碱化工业务酸业务和精细化工业务。  制冷剂景气,一体化优势独享行业发展机遇。09年下半年以来,家电汽车热销的带动了制冷剂需求快速增长 而发达国家逐步关停制冷剂及配套的氯碱装置导致制冷剂原材料供应偏紧,价格上涨,影响了我国制冷剂企业的开工,在供需偏紧局面下我国制冷剂价格大幅上涨。公司具备完整的一体化产业链,装置开工率高,产品成本优势显著,能够充分分享此次制冷剂景气回升带来的机遇。  新建项目将巩固公司行业地位。公司公告将新建含氟聚合物72kt/a新型氟致冷剂等项目。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延伸氟化工产业链,促进产业升级,提高公司产品附加值,并在制冷剂更新换代进程中占得新机。  明确七大污染物 利好监测设备  工信部3月2日晚公布《工业清洁生产推行“十二五”规划》,规划主要内容包括:提出了“十二五”期间工业领域清洁生产的纲领性意见;制定了CODSO2氨氮NOx汞使用量铬渣及含铬污泥铅尘等生产过程污染物的削减量;明确将重点发展氨氮削减技术二氧化硫削减技术氨氮化物削减技术重金属污染物削减技术等四类清洁生产技术;在涉重金属领域有机污染物领域农药领域开展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将实施汞铬铅氨氮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产生量削减七项重点工程。  回顾我国在污染物减排方面的一系列政策,从水污染到大气污染固废污染,从脱硫到脱硝脱重金属脱有机毒物,呈现出一条清晰的发展脉络。《工业清洁生产推行“十二五”规划》也是沿着这条脉络,在继续治理COD氨氮SO2NOx等常规污染物的基础上,新增了汞铬铅等重金属以及有机毒物。由于历史原因,我国对氨氮CODSO2等污染物治理较早。我们认为,新增的重点治理领域是目前相对薄弱的环节,也是潜在发展速度最快的领域。  《规划》围绕COD氨氮SO2NOx汞铬铅等七大重点污染物,明确提出了削减指标以及各重点行业进行清洁生产改造的重点发展技术,并有针对性地开展七大重点工程,较国家“十二五”规划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更为具体,更具可操作性,对行业发展的指导更为明确。  清洁生产侧重于生产过程的前端预防中端减排和尾端回收,与传统的污染物末端处理有所区别。推行清洁生产主要在于各行业的自我改造,目前难以诞生独立的专业从事清洁生产运营的企业(如合同能源管理脱硫脱硝企业之类)。  推行清洁生产的直接受益者将是生产相关材料药剂以及清洁生产设备的企业。这两个领域涉及上市公司较多,且受益程度难以判断。我们最看好这一政策的间接受益者环保监测设备生产和服务提供商。    《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十二五”规划》  较“十一五”标准大幅提高  工信部3月2日晚公布《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到2015年:(1)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达到16亿吨,综合利用率达到50%,年产值5,000亿元,提供就业岗位250万个;(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10年下降21%左右,“十二五”期间预计实现节能量6.7亿吨标准煤。  “十一五”期末,我国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达到11亿吨,比“十五”期末增长5.6亿吨;综合利用率达到40%,比“十五”末提高7个百分点;从事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的企业超过15,000家,产值达到3,000亿元,从业人员达200万人以上。  “十二五”规划到2015年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较“十一五”末增加5亿吨,增长45%;综合利用率较“十一五”末提高10个百分点;年产值较“十一五”末增加2000亿元,增幅67%。此前,据环保部环境规划院预测,“十二五”期间废固处理行业投资总金额将达到8,000亿元,较“十一五”翻两番。  大宗工业固体废物是指我国各工业领域在生产活动中年产生量在1,000万吨以上对环境和安全影响较大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尾矿煤矸石粉煤灰冶炼渣工业副产石膏赤泥和电石渣。其中电石渣综合利用情况较好,利用率接近100%,本规划不再涉及电石渣,而对其他六种大宗工业固体废物提出了更高目标。可以看出,剩余六种大宗工业固体废物中,尾矿和赤泥综合利用率最低,分别为14%和4%。  规划确定了十大重点工程项目,需社会总投资1,000亿元,预计实现年产值1,445亿元,年利用大宗工业固体废物41,210万吨。  规划总结了“十一五”期间存在的一些问题,我们认为最需要关注的表述是“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的企业以中小型为主,平均产值不到2,000万元,缺乏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大型专业化企业集团”和“培育和发展一批具有较高技术装备水平和较强产业竞争力的专业化资源综合利用企业集团”,这意味着专业化企业将在政策扶持下进一步做大做强,建议重点关注格林美。    《环保装备“十二五”发展规划》  春天仍在继续 龙头受益最多  工信部3月2日晚公布《环保装备“十二五”发展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1)环保装备产业总产值年均增长20%,2015年达到5000亿元;(2)环保装备出口额年均增长30%以上,2015年突破100亿元;(3)形成10个以上区位优势突出集中度高的环保装备产业基地,10-20个在行业具有领军作用的大型龙头环保装备企业集团,培育一批拥有著名品牌的优势环保装备企业。《规划》以附件形式明确提出“十二五”期间重点发展的九类63种设备,以及推广应用的七类33种设备。  自2000年发布第一批《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环保产业设备(产品)目录》以来,我国环保装备制造业迎来了发展的春天:全行业年产值从2000年的300亿,到2005年的530亿2010年的2000亿,保持着年均20%以上的增速。《环保装备“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环保装备产业总产值年均增长20%,2015年达到5000亿元,意味着春天仍在继续。  《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预计“十二五”期间全社会环保投资需求约3.4万亿元,这必将推动环保装备业的迅猛发展。预计“十二五”期间脱硫脱硝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投资将达6000亿元,工业行业余热余压发电“三废”综合利用以及烟尘粉尘控制领域均存在巨大需求。  龙头企业本身具有产能技术质量市场等方面的优势,必将获得高于行业平均20%的增速。而龙头企业在“十二五”期间又将获得政策的倾斜扶持,其发展速度更将超出行业平均。  《规划》明确提出“形成10-20个在行业具有领军作用的大型龙头环保装备企业集团,培育一批拥有著名品牌的优势环保装备企业”,以及“围绕重点领域,重点培育发展20家集环保装备制造 工程总承包 运营服务及其一体化,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的环保装备大公司大集团”。预计“十二五”期间骨干企业将发挥技术资金和制造能力等优势,采取联合兼并重组等多种形式组建大公司或企业集团,进一步奠定在行业里的领先优势地位。
  • 面料的干湿摩擦性可以用同一台摩擦系数测试仪检测吗
    在纺织行业,面料的摩擦性能是一个至关重要的物理指标,它直接关系到面料的舒适性、耐用性以及其在各种环境下的适用性。而在评估面料的摩擦性能时,干湿两种状态下的表现往往都需要考虑。那么,问题来了:面料的干湿摩擦性是否可以用同一台摩擦系数测试仪来检测呢?一、摩擦系数测试仪的工作原理在深入探讨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首先需要了解摩擦系数测试仪的工作原理。摩擦系数测试仪是一种用于测量物体间摩擦系数的专用仪器,它通过模拟物体在实际使用中的摩擦过程,测量并计算出物体间的摩擦系数。在纺织行业中,这类测试仪通常被用于评估面料与皮肤、面料与面料或其他材料之间的摩擦性能。二、干湿摩擦性的差异干湿摩擦性的差异主要源于水分对面料表面性能的影响。在干燥状态下,面料表面的纤维和纱线之间的摩擦主要受到纤维本身的物理性能和纱线结构的影响。而在湿润状态下,水分会改变面料表面的润滑性和粘附性,使得面料之间的摩擦性能发生变化。这种变化可能会影响到面料的穿着舒适性、防滑性以及耐磨损性等方面。三、同一台摩擦系数测试仪的适用性针对上述差异,我们需要评估同一台摩擦系数测试仪在测量干湿摩擦性时的适用性。一般来说,现代的摩擦系数测试仪都具备较高的灵活性和可调节性,可以通过更换不同的测试头、调整测试参数等方式来适应不同的测试需求。因此,从理论上讲,同一台摩擦系数测试仪是可以用于测量面料的干湿摩擦性的。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我们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测试条件的控制:为了准确测量面料的干湿摩擦性,我们需要确保测试条件的稳定性和一致性。这包括温度、湿度、压力等环境因素的控制,以及测试速度和加载方式等测试参数的设置。测试头的选择:不同的测试头适用于不同的面料和测试需求。在选择测试头时,我们需要考虑面料的纤维类型、纱线结构以及测试目的等因素,以确保测试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数据处理和分析:在获得测试结果后,我们需要对数据进行适当的处理和分析。这包括数据的清洗、异常值的剔除、统计分析和结果解释等步骤。通过科学的数据处理和分析方法,我们可以更准确地评估面料的干湿摩擦性能,并为后续的产品开发和质量控制提供有力的支持。四、结论综上所述,面料的干湿摩擦性是可以使用同一台摩擦系数测试仪进行测量的。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我们需要注意测试条件的控制、测试头的选择以及数据处理和分析等方面的问题。通过科学的测试方法和严格的质量控制流程,我们可以更准确地评估面料的干湿摩擦性能,并为后续的产品开发和质量控制提供有力的支持。
  • 网络会议:5.28 梅特勒工程师开讲“DSC(差示扫描量热仪)曲线解析”
    【网络会议】:DSC(差示扫描量热仪)曲线解析【讲座时间】:2015年05月28日 14:00【主讲人】:范玲婷(现任梅特勒-托利多热分析仪器部技术应用顾问,长期从事热分析仪器的应用研究工作,有丰富的DSC、TGA等热分析仪器的实践经验。)【会议介绍】 DSC(差示扫描量热仪)作为一种最常用的热分析仪器,在各个行业的基础测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在本次在线技术交流讲座中,我们将讨论一些常见的DSC曲线的分析,并对常见的热效应进行总结,同时会介绍DSC曲线数据处理的技巧和研究方法。 讲座纲要: 1)17种 DSC 升温曲线的解释; 2)DSC 曲线常见热效应的总结,如熔融和结晶的各种情形,单/双向固固转变,伴随失重的转变和台阶式转变等; 3)DSC 等温曲线的解释; 4)DSC 曲线的假象及基线的选择; 5)DSC 曲线的数据处理 6)DSC 测试常用的研究方法,如通过两次升温测试消除热历史,通过升降温分离熔融与玻璃化转变。 -------------------------------------------------------------------------------1、报名条件:只要您是仪器网注册用户均可报名参加。2、报名并参会用户有机会获得100元手机充值卡一张哦~3、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05月28日 12:004、报名参会:http://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meetingInsidePage/14265、报名及参会咨询:QQ群&mdash 379196738
  • 增2500亿!浙江扩大中长期贷款投放,惠及19类仪器
    近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项目引领、扩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进一步加大财政金融对制造业的支持力度,常态化开展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工作。《通知》提出,建立浙江省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支持重点项目库;增加制造业资金供应,力争2023年全省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新增2500亿元以上,制造业贷款增速高于全省各项贷款平均增速;优化制造业产业金融生态,充分发挥产业政策与财政金融政策合力,制造业融资便利性进一步增强,融资成本进一步降低,增信担保体系进一步完善。《通知》明确,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将重点支持18个大领域,150个子领域。其中1个大领域为高端科研仪器研发和制造,包括高效色谱仪、高性能质谱仪、核磁共振波谱仪、红外光谱仪、扫描电子显微镜、激光扫描共聚焦显微镜、X射线衍射仪、高精度三坐标测量仪、高端实时示波器、无线射频信号源、频谱仪、网络分析仪、集成电路测试仪、六自由度激光跟踪仪、高精度显微测振仪、高通量基因测序仪、流式细胞仪、高精度激光面形干涉仪、无液氦稀释制冷机等19类。支持措施包括,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激励作用,完善财政奖补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加大对制造业企业研发投入的支持补贴力度;加强金融支持力度,鼓励各银行业在信贷资源配置、优惠利率定价、绿色审批等方面给予倾斜,积极推进随借随还、无还本续贷等金融产品和服务;综合运用多元化金融产品,支持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企业通过发债、上市等多种渠道融资。浙江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重点支持领域全名单如下:传统产业改造升级1.化工新材料研发和产业化;2.医药企业高端医疗器械及药品研发和产业化,原料药企业高端化绿色化改造升级;3.石化、化工、医药企业实施智能化改造;4.石化、化工企业实施绿色低碳技术应用和节能降碳改造升级;5.石化、化工、医药企业其他符合产业政策的更新改造和转型升级项目;6.钢铁、有色、建材企业实施智能化改造;7.钢铁、有色、建材企业实施绿色低碳技术应用和节能降碳改造升级;8.钢铁、有色、建材企业其他符合产业政策的更新改造和转型升级项目;9.新能源汽车企业技术研发和设备更新;10.汽车、机械企业实施智能化改造;11.汽车、机械企业其他符合产业政策的更新改造和转型升级项目;12.动力电池回收拆解和循环利用;13.废旧家电回收拆解和循环利用;14.轻工、纺织企业生产线高效化柔性化提质升级改造;15.轻工、纺织企业实施智能化改造;16.轻工、纺织企业实施绿色低碳技术应用和节能降碳改造升级;17.造纸、发酵、制革企业实施原料无害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改造;18.轻工、纺织企业其他符合产业政策的更新改造和转型升级项目。重要行业领域信息设施19.综合办公系统;20.经营管理系统;21.生产运营系统;22.网络基础设施。电子信息制造业23.骨干企业电子元器件、关键材料、特种气体等领域产能扩大和能力提升项目;24.已取得攻关突破的电子装备、仪器产能扩大和能力提升项目;25.骨干企业集成电路和硅片制造项目、液晶显示面板、OLED面板、Micro-LED器件、玻璃基板建设项目;26.与5G、人工智能技术融合应用相关的VR/AR等新型消费终端、可穿戴设备、通信模组、新型网关等产品制造项目。生物产业全链条技术产品创新和制造生产27.生物大分子药物;28.寡核苷酸药物;29.现代中药、珍稀药材替代药物、中药材生态种植;30.新型疫苗、基因和细胞治疗;31.体外诊断;32.健康大数据;33.康养;34.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种源;35.农业生物制品和生物药品;36.功能性食品;37.污染土壤生物修复;38.生物制造;39.生物基环保材料、生物化工、生物燃料、生物质能;40.病原微生物防控、个人防护与生命支撑、消杀和隔离装备。航空航天业41.航空干线、支线、通用飞机及零部件开发制造;42.航空发动机开发制造;43.机载设备、任务设备、空管设备和地面保障设备开发制造;44.航空航天用燃气轮机制造;45.遥感卫星、通信卫星、导航卫星、运载火箭、发射测试系统、卫星地面和应用系统建设;46.先进卫星载荷研制及生产;47.北斗高端芯片、器件、模组、终端等部组件研制;48.高精度、低功耗、抗干扰防欺骗、组合导航等技术与软件的研发应用;49.高性能卫星平台研制及生产;50.智能化安全保密设备研制及生产。高端科研仪器研发和制造51.高效色谱仪、高性能质谱仪、核磁共振波谱仪、红外光谱仪;52.扫描电子显微镜、激光扫描共聚焦显微镜;53.X射线衍射仪;54.高精度三坐标测量仪;55.高端实时示波器;56.无线射频信号源;57.频谱仪;58.网络分析仪;59.集成电路测试仪;60.六自由度激光跟踪仪;61.高精度显微测振仪;62.高通量基因测序仪;63.流式细胞仪;64.高精度激光面形干涉仪;65.无液氦稀释制冷机。能源高效利用和低碳转型66.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供热改造、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67.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周边支撑煤电、原址扩建超超临界先进煤电和天然气发电;68.煤矿智能化建设和清洁高效生产;69.燃煤耦合生物质和掺烧低碳燃料等煤电机组发电改造;70.油气与新能源融合发展等绿色低碳转型替代;71.氢气、二氧化碳管道输送项目建设;72.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及示范项目建设;73.燃气轮机创新发展示范项目建设;74.炼油企业实施绿色低碳技术应用和节能降碳改造升级;75.煤制油气(含煤炭分质分级利用)企业实施绿色低碳技术应用和节能降碳改造升级。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产业领域关键技术研发与设备制造76.大尺寸低能耗晶硅生产关键设备研发与制造;77.高效光伏电池关键浆料规模化生产技术研发与关键设备制造;78.高性能光伏胶膜及核心材料技术研发与生产;79.异质结、钙钛矿等先进高效太阳电池高效率规模化产线关键设备研发与制造;80.老旧光伏电站升级改造项目及先进技术应用;81.抽水蓄能机组产业链项目建设;82.新型储能产业链项目;83.深远海漂浮式风电关键设备研发、制造与应用;84.大容量海上风电机组关键零部件、材料研发与制造;85.大功率风电机组验证与检测平台;86.风力发电机组动力学仿真软件研发、生产与应用;87.其他风电产业链项目建设;88.光热发电、地热发电及工业领域太阳能热利用产业链项目;89.光热大开口槽式集热器关键设备技术研发与生产制造;90.三代核电、高温气冷堆、快堆、模块化小型堆、海上浮动堆等核电关键技术装备研发和制造;91.智能化、信息化技术在核电研发、制造、建设和运行管理中的应用;92.核能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建设;93.生物质能多元化利用;94.非粮生物质液体燃料。氢能产业研发、制造和应用95.低能耗长寿命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装置;96.高压气态储氢、有机液态储氢、液氨储氢、低能耗低蒸发低温液氢、轻质高容量固态储氢、深冷高压等储氢系统和关键设备;97.高压氢瓶,低温液氢、有机和固态氢载体等输氢技术,输氢(掺氢)管道技术装备;98.质子交换膜、高温氧化物等燃料电池技术装备和关键材料、核心零部件等;99.高压力等级加氢站技术和关键材料、核心零部件等;100.氢能在电力、储能、交通、工业等领域创新应用项目及关键技术;101.可再生能源发电与氢能制备耦合项目及关键技术;102.掺氢燃气轮机、氢内燃机等关键技术研发和装备制造。创新平台扩大技术装备更新改造103.国家工程研究中心;104.国家产业创新中心;105.国家企业技术中心;106.国家能源研发创新平台;107.全国重点实验室、省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及其他创新平台。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108.产业链龙头骨干企业产业互联网平台搭建;109.行业企业、解决方案供应商及第三方服务机构专业型、行业型产业互联网平台搭建;110.重点行业龙头企业提供的行业网络安全解决方案;111.网络安全企业搭建的网络安全应急服务指挥平台。企业、农民和农机合作社等农机购置112.购置大型大马力高端智能农机、粮油作物生产急需急用机具、农业生产成套设施装备、农机应急服务装备。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循环利用和节水改造相关设备制造和更新改造113.支持传统行业实施系统性绿色清洁生产改造;114.规模化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示范项目建设;115.重点领域企业、公共机构等实施锅炉、电机、风机、泵、电力变压器、制冷、照明等产品设备更新;116.工业余热利用;117.数据中心、通信基站、通信机房等节能降碳升级改造;118.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光储直柔”建筑等试点示范;119.园区循环化改造,园区实施工业余压余热、废气废液废渣资源化利用,提升资源利用效率;120.废塑料、废旧金属、废玻璃、废橡胶、废旧电池、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旧汽车、废旧纺织品等城市典型再生资源和风电光伏等新兴产业废弃物循环利用,以及煤矸石、粉煤灰、尾矿(共伴生矿)、冶金渣、工业副产石膏、建筑垃圾等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行业技术升级改造,设备更新过程中淘汰设备的报废拆解和循环利用;121.农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行业技术升级改造;122.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文办设备、盾构机、航空发动机、工业机器人等拆解和再制造;123.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和改造;124.高耗水企业节水改造,非常规水源利用设施建设和改造,供水管网更新改造;125.重大节水设备、海水淡化装备产业化示范和海水淡化工程;126.车船路港和地铁等能效提升改造;127.清洁能源动力船舶建造改造;128.港口码头岸电建设改造;129.提升铁路系统电气化水平;130.工矿企业、港口、物流园区等铁路专用线、集疏运公路和内河高等级航道网建设。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升级改造和节粮减损设备购置及更新改造131.开展气密性、隔热性改造,应用控温、内环流、气调等绿色储粮新技术的粮食仓房改造项目;132.平房仓高效环保进出仓设施改造提升项目;133.应用防分级降碎装置、粉尘控制等系统的立筒仓、浅圆仓改造升级项目;134.应用粮情传感器、测温电缆的粮情测控系统更新改造项目;135.公路、铁路、码头接卸点以及立筒仓、浅圆仓、平房仓散粮接发设施改造提升项目;136.粮食码头多式联运转运设施、散粮专用泊位、装卸船设施设备改造升级项目。物流设施提质增效和智能化改造及相关设备购置和更新改造137.高标准仓库改造升级项目;138.应用自动分拣系统、堆垛机、穿梭机等设施设备的智慧立体仓储设施改造项目;139.智慧物流枢纽、物流园区升级改造项目;140.国家物流枢纽、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国家级示范物流园区范围内的多式联运场站和转运设施设备改造升级项目;141.标准化托盘、周转箱等物流装载器具循环共用系统改造升级项目。冷链设施智能化绿色化改造升级及相关设备购置和更新改造142.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产销冷链集配中心、冷链物流园区的货物装卸、保鲜催熟、质量管控等设施设备智慧化改造升级项目;143.应用自动立体货架、智能分拣、物流机器人、温度监控等设备的传统冷库改造升级项目;144.冷链物流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生产加工企业冷库、中央厨房、低温车间等建筑物围护结构、制冷系统、照明设备等节能改造项目;145.冻结间、速冻装备、冷却设备等低温加工装备设施节能改造项目。提升战略性矿产资源和油气资源保障能力的相关设备采购和更新改造146.国内铁、铜、镍、锂等战略性矿产资源开发项目建设;147.钾肥骨干企业钾资源勘探、开采和钾肥生产项目建设;148.油气勘探开发项目建设。教育领域技术装备更新改造149.财务状况良好、负债率低的大学更新置换先进技术设备;150.财务状况良好、负债率低的职业院校更新置换先进技术设备。浙江制造业中长期贷款申报要求,申报企业应符合上述领域,企业规模不限;贷款项目应为制造业企业项目,或非制造业企业的设备更新改造;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区域政策和节能环保政策;相关项目应在本年度形成资金支付。
  • 湖北发布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涉水、土、气、固废等多方面
    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协同推进减污降碳工作,确保各项重点举措落地见效,日前湖北省制定《湖北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总体目标如下:到2030年,减污降碳协同能力显著提升,助力实现碳达峰目标;重点城市碳达峰与空气质量改善协同推进取得显著成效;水、土壤、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领域协同治理水平显著提高。在源头管控方面,要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应用;加强生态环境准入管理;加快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并且,要聚焦重点领域,高效能推进工业领域协同增效。实施绿色制造工程,鼓励企业在产品设计、包装、运输、回收处理等环节实现全生命周期绿色环保。发挥龙头企业在稳定供应链中的作用,带动上下游企业建立绿色采购、生产、营销、回收及物流体系。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方案》指出要加大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以及温室气体协同减排力度,探索开展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排放协同控制改造提升工程试点工作。并且,加快推进现有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与评估监测,到2023年,武汉等重点城市钢铁企业基本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其他地区钢铁企业2025年底前完成改造。对于VOCs等大气污染物治理,优先采用源头替代措施。推进大气污染治理设备节能降耗,提高设备自动化智能化运行水平。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管理,加快使用含氢氯氟烃生产线改造,逐步淘汰氢氯氟烃使用。推进移动源大气污染物排放和碳排放协同治理。在水环境治理方面,要提高工业用水效率,推进产业园区用水系统集成优化,实现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梯级利用和再生利用。鼓励重点城市探索推广污水社区化分类处理和就地回用。重点推进城市建成区污水处理厂节能降耗,优化工艺流程,提高处理效率;鼓励污水处理厂采用高效水力输送、混合搅拌和鼓风曝气装置等高效低能耗设备;推广污水处理厂污泥沼气热电联产及水源热泵等热能利用技术,有条件的园区污水处理厂推广建设太阳能发电设施。开展城镇污水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碳排放测算,优化污水处理设施碳排放管理。在土壤污染治理方面,以化工、有色金属行业企业为重点,实施在产企业土壤污染源头管控工程,农药、化工等行业中重度污染地块优先规划用于拓展生态空间,降低修复能耗。开展重点污染源地下水风险管控和修复工程,实施典型退役化工园区土壤污染治理修复与管控试点。推动严格管控类受污染耕地植树造林增汇,提升固碳潜力。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协同控制方面,要有序减少存量大宗固废,推动煤矸石、粉煤灰、尾矿、冶炼渣等工业固废资源利用或替代建材生产原料,减少有机垃圾填埋,推动垃圾填埋场填埋气收集和利用设施建设。因地制宜稳步推进生物质能多元化开发利用。禁止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添汞产品的非法生产,从源头减少含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固体废物产生。《方案》强调,要加快推进基础能力建设。拓展完善天地一体监测网络,提升减污降碳协同监测能力。开展区域大尺度甲烷、氢氟碳化物、六氟化硫、全氟化碳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监测,推进温室气体监测与环境质量监测的深度融合。详情参见:关于印发《湖北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的通知
  • 促进绿色生产消费,推动工业绿色发展——工信部解读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办法及名录
    p  一、《办法》和《目录》制定的背景/pp  党的十九大提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对生态文明建设进行了一系列决策部署,要求推进绿色发展,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的法律制度和政策导向,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降低能耗物耗。这为新时代工业绿色发展指明了方向。当前,我国工业固体废物年产生量约33亿吨,历史累计堆存量超过600亿吨,占地超过200万公顷,不仅浪费资源、占用土地,而且带来严重的环境和安全隐患,危害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加强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既可以减少对天然资源的开发使用,也能够有效缓解和降低固体废物造成的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对于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实现工业绿色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将起到积极的作用。/pp  当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迫切要求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提高供给体系质量。《中国制造2025》明确提出绿色发展,要求坚持把可持续发展作为建设制造强国的重要着力点,提高资源回收利用效率,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实施绿色制造工程,全面推行绿色制造,推进资源高效循环利用,力争到2020年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3%。/pp  为推动资源综合利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先后发布《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财税〔2008〕117号)、《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财税〔2015〕78号),对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和产品实施所得税、增值税减免等优惠政策。201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实施,对煤矸石、尾矿、冶炼渣、粉煤灰、炉渣等固体废物排放征收5-25元/吨的环境保护税,并规定对相应的固体废物开展综合利用的,暂予免征环境保护税。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生态环境部关于环境保护税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23号),纳税人对应税固体废物进行综合利用的,应当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评价管理规范。这些政策的实施,将进一步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资源综合利用,促进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业的规模化、绿色化和可持续发展。/pp  二、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的总体思路/pp  深入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要求,充分发挥标准的引领作用,建立科学、规范的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机制,引导企业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提高综合利用产品质量,促进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推动工业绿色发展。/pp  一是发挥市场作用。鼓励企业自愿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开展公平、公正、公开的评价活动。/pp  二是强化服务功能。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减少政府审批权限,简化评价流程,创新管理方式,提高政府服务效能,更好地为企业提供服务。/pp  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的常态化、动态化监督管理。依法依规对第三方评价机构进行培育、监督和管理,积极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竞争环境。/pp  三、《办法》和《目录》编制的过程/pp  2017年底,工业和信息化部启动了《办法》和《目录》的研究编制工作,主要分为四个阶段:/pp  一是开展专题调研。我们组织了相关行业专家,赴部分省份开展现场调研,听取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重点企业等方面的意见。/pp  二是组织研究编制。在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相关部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多次召开座谈会,听取有关行业协会、第三方认证认可机构、科研院所、重点企业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办法》和《目录》初稿。/pp  三是广泛征求意见。征求了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相关行业协会、重点企业的意见,并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户网站上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pp  四是修改完善并发布。组织专家对社会各方的反馈意见进行研究论证,根据反馈意见对《办法》和《目录》进行修改完善,并以部公告形式发布。/pp  四、《办法》和《目录》的主要内容/pp  《办法》共五章28条,包括总则、管理机制、评价程序、监督管理和附则。《办法》建立了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机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pp  一是开展评价的目的。对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的企业,按照自愿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地开展评价活动。企业可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生态环境部关于环境保护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有关规定,将评价结果用于申请暂予免征环境保护税等政策。目的是引导企业不断提高综合利用技术水平,提升综合利用产品质量,促进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业规范化、绿色化、规模化发展。/pp  二是评价的方式和内容。国家建立统一的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制度,实行统一的《目录》,采取第三方评价机构进行评价、出具评价结果的方式。评价内容包括对企业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种类、数量进行核定,对综合利用的技术条件和要求进行符合性判定。/pp  三是开展评价的工作程序。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的企业,按照要求向列入推荐名单的第三方评价机构提交相关资料,由评价机构开展评价并向企业出具评价报告。企业申报纳税时,将评价报告作为证明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的纳税资料,报送税务机关。/pp  四是评价机构的责任。列入推荐名单的评价机构应根据《办法》《目录》及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布的实施细则等要求,对企业开展资料审查、现场核查等工作,并出具评价报告。应在评价报告完成后三十日内,将评价报告报被评价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评价机构对评价报告负责,并接受监督。评价机构应按照相关政策制定并公开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收费标准。/pp  五是评价机构的确定。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制定实施细则,明确本辖区对评价机构的具体要求、推荐程序、调整机制等。负责合理确定评价机构数量,发布评价机构推荐名单,并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pp  六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对全国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对《办法》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评估,适时修订调整《目录》。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工作的监督管理,加强对评价机构的培育、指导和管理,建立有进有出的推荐名单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将辖区内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业发展、税收减免等情况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县级以上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加强对评价结果的跟踪指导,对评价报告予以备案,并在其网站上对有关内容予以公布。/pp  七是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有权向当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相关部门举报。对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等予以处罚。/pp  《目录》包含工业固体废物种类、综合利用产品、综合利用技术条件和要求等三部分内容。综合考虑《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中列出的征税固体废物种类及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量、综合利用水平等因素,《目录》主要包括煤矸石、尾矿、冶炼渣、粉煤灰、炉渣和部分其他固体废物等六类工业固体废物,暂不包括危险废物。对列入《目录》中的综合利用产品,提出了相应的综合利用技术条件和要求,需要满足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对没有国家、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相应的地方标准或团体标准。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依据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发展水平、综合利用产品市场应用情况、目录实施情况等,适时调整《目录》。/pp  五、下一步工作考虑/pp  《办法》和《目录》的有效实施,有利于推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暂予免征环境保护税以及所得税、增值税减免等优惠政策的落地实施,促进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业的可持续发展。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pp  (一)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加强对全国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的指导和管理。充分发挥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委员会的作用,研究解决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过程中的重大技术问题,根据相关行业发展情况,适时提出《目录》调整建议。/pp  (二)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依据《办法》,抓紧制定实施细则,做好辖区内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的监督管理工作 要明确对评价机构的具体要求,加强第三方机构的培育、监督和动态管理,建立评价机构推荐名单的动态发布、调整机制,并及时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pp  (三)要加快推进评价工作的信息管理和公开。加快建立省级信息管理系统,并逐步接入工业和信息化部统一的信息管理平台,做好信息的公开、共享。要利用工业和信息化门户网站等多种渠道,对评价机构推荐名单、评价结果等信息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pp  (四)要积极完善相关标准体系。鼓励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积极推动团体标准、企业标准上升为行业标准,为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工作提供有效支撑,引导行业规范发展。/pp  (五)要加强宣传和培训。会同财政、税务等有关部门,加强宣贯和培训工作。结合环境保护税的征收工作,在部分城市或区域开展试点,总结经验,予以推广,促进政策的有效落地实施。/p
  • 四项分析测试技术入选教育部推荐2015国家科学技术奖
    2014年12月24日,教育部推荐201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公示,共计入选73个项目,其中自然科学奖28项,技术发明奖17项,科技进步奖27项,创新团队1项。  在公示的项目中,有多项涉及仪器技术及分析测试领域:  南开大学的《基于若干先进材料的分析新方法》(自然科学奖)  目通过系统研究金属-有机骨架(MOF)等先进材料的分析化学功能,创建了一系列污染物和生物分子的高灵敏和高选择性分析新方法,为复杂样品的高灵敏和高选择性分析提供了新策略和新途径,有力推动了分析化学的发展及与材料等学科的交叉  清华大学《石墨烯的电分析化学和生物分析化学》(自然科学奖)  自2006 年将石墨烯引入电分析化学研究,围绕石墨烯电化学、生物学效应及其生物分析新方法开展了系统深入的研究,填补了石墨烯电分析化学的国际研究空白,推动了石墨烯生物分析化学研究的发展。  天津大学《微结构光学测试技术及其应用》(技术发明奖)  针对薄膜、微阵列、悬空结构等典型微结构,深入开展了反射差分光谱、显微干涉和微视觉等光学测试方法和技术的研究工作,历时十年,形成了微结构几何量和机械量特性测量的系列化解决方案和测试系统。  中国药科大学《中药及天然药物活性成分分离新技术研究与应用》(科技进步奖)  建立了色谱和波谱技术自动连接的制备分离和结构识别一体化的中药和天然药物化学成分分离新技术,显著提升了天然活性化合物和结构新颖化合物的发现和分离水平。  详情内容如下:教育部推荐201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公示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1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国科奖字[2014]47号)相关要求,现将教育部推荐201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予以公示(专用项目在适当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12月24日-2015年1月2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布项目持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我&ldquo 中心&rdquo 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 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我&ldquo 中心&rdquo 承诺按有关规定对异议人身份予以保护。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电话:010-62514679、62510157 传真:010-62514694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35号  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成果专利处(100080)  附件:教育部拟推荐2015年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  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  2014年12月24日  附件: 教育部拟推荐2015年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序号项目名称(人选姓名)推荐奖种1实现高效率有机太阳电池的新型聚合物材料及器件结构自然科学奖2生物组织热-力-电耦合行为机理自然科学奖3高效、可靠及低复杂度的图像/视频编码与传输自然科学奖4微纳尺度相界面作用机理及调控方法自然科学奖5室内空气VOCs污染控制机理及过程规律自然科学奖6高性能弛豫铁电单晶/陶瓷材料及器件自然科学奖7基于若干先进材料的分析新方法自然科学奖8有机过渡金属化合物的合成、结构以及催化烯烃聚合反应自然科学奖9新型富勒烯的合成自然科学奖10石墨烯的电分析化学和生物分析化学自然科学奖11生物电化学系统强化水中污染物定向转化与能源回收过程与机制自然科学奖12典型内分泌干扰物质的环境行为与生态毒理效应自然科学奖13微机械系统非线性动力学特性与振动控制自然科学奖14牙齿生物摩擦学机理研究自然科学奖15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区域污染特征与物化控制原理自然科学奖16旱地作物根土系统生态适应与调控对策研究自然科学奖17抗病毒天然免疫信号转导机制自然科学奖18高效率高功率密度高可靠性电力电子变换若干关键基础理论自然科学奖19高压下典型单质和二元化合物的结构与物性自然科学奖20原子核的新奇现象及其相对论多体理论研究自然科学奖21伽玛射线暴与相关天体物理问题研究自然科学奖22家蚕基因组研究及功能分析自然科学奖23线粒体功能与代谢性疾病的研究自然科学奖24恶性肿瘤转移的调控机制及靶向治疗的应用基础研究自然科学奖25心血管病炎症调控关键节点的靶向学研究自然科学奖26心律失常防治的新靶点自然科学奖27自组装光子晶体及其生物医学功能研究自然科学奖28批次过程高性能控制系统基础理论研究自然科学奖29特种液晶材料及调光膜制备技术技术发明奖30高性能铜合金电磁连铸关键技术及应用技术发明奖31道路路面动态检测关键技术及装备技术发明奖32煤矸石山自燃综合治理技术及应用技术发明奖33大型发电机通风冷却系统关键技术的研究及其应用技术发明奖34非有效接地电网故障的安全防护与自愈控制智能化技术及应用技术发明奖35高能效动态可重构计算及其系统芯片关键技术技术发明奖36基于酶作用的制革污染物源头控制技术及关键酶制剂创制技术发明奖37难降解有机工业废水的MBR-高级催化深度处理技术技术发明奖38基于环境纳米复合材料的重金属废水深度处理与资源回用新技术技术发明奖39交互式显示关键技术及应用技术发明奖40大面积超软地基复式负压快速固结技术开发与应用技术发明奖41磁压榨胆肠吻合技术始创、拓展及临床应用技术发明奖42高机动小型核化探测遥操作机器人及远程探测技术技术发明奖43微结构光学测试技术及其应用技术发明奖44针刺治疗缺血性中风的临床与基础研究科技进步奖45低渗砂岩油藏渗流机理及提高采收率方法科技进步奖46矿山重大水灾害救治关键技术及其装备的研发与应用科技进步奖47高精度InSAR地表形变测量的理论、方法与应用科技进步奖48灌区水盐运动规律与调控理论技术及其应用科技进步奖49高效空分制氧吸附剂和大型真空变压吸附空分制氧装置科技进步奖50区域大气污染源高分辨率排放清单关键技术与应用科技进步奖51普适计算关键技术及支撑平台科技进步奖52高清视频网络化即时服务技术创新与应用科技进步奖53三峡库区人居环境建设关键技术科技进步奖54性能驱动的车身创新设计关键技术与应用示范科技进步奖55植物病虫害信息早期快速检测关键技术研究与仪器开发科技进步奖56有机肥作用机制和产业化关键技术研究与推广科技进步奖57旋毛虫病早期诊断抗原基因的发现科技进步奖58小麦抗病、优质多样化基因资源的发掘、创新和利用科技进步奖59主要花坛花卉种质创新及新品种培育与应用科技进步奖60优质肉鸡新品种京海黄鸡培育及其产业化科技进步奖61提高肺动脉高压诊断和治疗水平的关键技术研究科技进步奖62适宜国情的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和免疫重建研究科技进步奖63中国儿童残疾监测和干预及其示范应用科技进步奖64中枢神经系统重大疾病CT/MRI关键技术与创新性应用科技进步奖65原发性肝癌放射治疗临床应用及相关的预测模型建立科技进步奖66中药及天然药物活性成分分离新技术研究与应用科技进步奖67网联环境下在途车辆能耗与安全监测关键技术及集成应用科技进步奖68单张纸高端印刷机关键技术及其应用科技进步奖69国3排放标准的摩托车尾气净化催化转化器研究及应用科技进步奖70同济大学重大土木工程建设与防灾创新团队创新团队注:另有2项技术发明奖、1项科技进步奖为专用项目,内部公示。
  • 实现烟气超低排放,干湿除尘技术要两手抓!
    随着环境污染的越发严重,国家对锅炉烟气排放提出了更加严格的标准。面对这一发展形势,相关企业要加强锅炉烟气除尘技术的运用,并且结合实际生产情况做好除尘设备的选择,以便在响应国家政策号召的同时,给企业生产带来一定的效益。既促进了工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为人们创造一个安全、舒适的生存环境。 下面小编针对干式与湿式两种较为实用高效的除尘技术进行简要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干式除尘技术 干式除尘技术主要包括静电除尘、袋式除尘和电袋复合除尘技术。其中静电除尘技术具有处理烟气量大、除尘效率高、设备阻力低、适应烟温范围宽、使用简单可靠等优点,已经应用在我国80%以上的燃煤机组。针对静电除尘的增效技术包括:低低温电除尘、旋转电极式电除尘、微颗粒捕集增效、新型高压电源技术等。通过增效的干式除尘技术,辅以湿法脱硫的协同除尘,在适宜煤质条件下,能实现烟囱出口烟尘排放浓度低于10mg/m3。 这里重点对低低温电除尘技术及其应用进行介绍: 低低温电除尘技术通过低温省煤器或气气换热器使电除尘器入口烟气温度降到90~100℃低低温状态,除尘器工作温度在酸露点之下。 具有以下优点: ①烟气温度降低,烟尘比电阻降低,能够提高除尘效率; ②烟气温度降低,烟气量下降,风速降低,有利于细微颗粒物的捕集; ③烟气余热利用,降低煤耗; ④烟气中SO3冷凝并粘附到粉尘表面,被协同脱除; ⑤对于后续湿法脱硫系统,由于烟温降低,脱硫效率提高,工艺降温耗水量降低。 在国际上,日本低低温电除尘技术应用较为广泛,为应对日本排放标准的不断提高并解决SO3引起的酸腐蚀问题,三菱公司1997年开始研究日本基于烟气换热器装置的低低温高效烟气治理技术,现今在日本已得到大面积的推广应用,三菱、日立等低低温电除尘器配套机组容量累计已超13GW。日本橘湾电厂1050MW机组应用数据显示低低温烟气处理技术可实现烟囱出口粉尘排放浓度在5mg/m3以下,出口SO3排放浓度低于2.86 mg/m3。我国首台低低温电除尘器应用是在2010年12月广东梅县粤嘉电厂6号炉135MW机组。 2012年6月,我国首台600MW低低温电除尘在大唐宁德电厂4号炉成功投运,经第三方测试除尘器出口粉尘排放低于20mg/m3,同时具有较强的SO3、PM2.5、汞等污染物协同脱除能力。 2014年浙江嘉华电厂1000MW机组采用低低温电除尘后除尘器出口粉尘浓度降至15 mg/m3。相关的工程应用实践表明,低低温电除尘技术集成了烟气降温、高效收尘与减排节能控制等多种技术于一体。综合考虑当前我国极其严峻的“雾霾”大气污染和煤电为主的能源资源状况,低低温电除尘技术具有粉尘减排、节煤、节电、节水以及SO3减排多重效果,是我国除尘行业最急需支持应用推广的技术之一。 二、湿式静电除尘技术 湿式静电除尘技术通常用于燃煤电厂湿法脱硫后饱和湿烟气中颗粒物的脱除。要实现烟尘浓度低于5 mg/m3的超低排放,一般情况下需要配套湿式静电除尘技术。 湿式静电除尘工作原理是:烟气被金属放电线的直流高电压作用电离,荷电后的粉尘被电场力驱动到集尘极,被集尘极的冲洗水除去。与电除尘器的振打清灰相比,湿式静电除尘器是通过集尘极上形成连续的水膜高效清灰,不受粉尘比电阻影响,无反电晕及二次扬尘问题;且放电极在高湿环境中使得电场中存在大量带电雾滴,大大增加亚微米粒子碰撞带电的机率,具有较高的除尘效率。湿式静电除尘技术突破了传统干式除尘器技术局限,对酸雾、细微颗粒物、超细雾滴、汞等重金属均具有良好的脱除效果。 全世界第1台除尘器为湿式静电除尘器,1907年投入运行,主要用来去除硫酸雾,后来被拓展用于电厂细微颗粒捕集。美国在用于多污染物控制的湿式静电除尘器研究及应用方面处于领先地位。国内,湿式静电除尘器在冶金行业、硫酸工业已有多年成功的运行经验,是一项非常成熟的技术,并且针对微细雾滴制定出台了环保部标准HJ/T 323—2006《电除雾器》。 主要技术特点:单体处理烟气量较小,一般不超过50000m3/h,设计烟气流速较低,一般为1m/s左右,电极多采用PV或FRP材质。随着湿式静电技术的进一步发展,其应用领域和功能也不断拓展,加之在传统脱硝、脱硫、除尘技术均已达到一定水平,湿式静电在细颗粒物、超细雾滴、SO2、NOx、Hg等雾霾前体污染物进一步协同控制和深度净化上被寄予更多预期,这也是今后发展的趋势。 三、烟气超低排放技术路线 为了减少烟气中的烟尘,实现低于5mg/m3的超低排放,除采用以上增效干式除尘技术——低低温电除尘和湿式静电除尘器之外,也可配套使用必要的过程监测仪器,如烟气分析仪(低量程在线型)Gasboard-3000Plus,对整个烟气除尘工艺流程进行过程调控优化,以最大限度的提高除尘效率,实现烟气排放符合超低排放标准。 烟气分析仪(低量程在线型)Gasboard-3000Plus结合领先的微流红外技术,创造性采用隔半气室设计,可实现200ppm内的低量程测量,在满足行业标准应用的同时,还可根据用户需求定制量程,实用性大大提高。 烟气通过低低温电除尘脱除大部分粉尘、部分SO3和颗粒汞,同时通过烟气余热的回收利用,节约电煤消耗,降低烟温和烟气量,使后续湿法脱硫节水、提效,缓解“石膏雨”现象;然后通过湿式静电除尘,使得烟气含尘量达到超低排放要求,另一方面对SO3、重金属、NH3等多污染物协同净化,并有效减少“石膏雨”;此外,烟气成分分析仪作为整个工艺流程的过程监测单元,可指导现场操作人员对SO2或NOx进行过程调控,如在系统最后治理单元——湿式深度净化装置中,可根据需要适量添加脱硫液或脱硝液,实现对烟气成分的深度净化。来源:微信公众号@工业过程气体监测技术,转载请务必注明来源!
  • 广州检疫局新沙煤炭实验室一成果获奖
    近日,我实验室张辉、赖志彬、阮勇防等撰写的《分析煤样烘干时间与空干时间的关系研究》一文,获得“科学发展与构建和谐社会理论实践成果”一等奖(成果号:LG04—17396)。文章刊载于由四川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科技创新与社会发展—领导干部实践文献》一书中。  文章通过对煤样烘干时间与空干时间的关系分析,得出最佳的烘干时间。运用最佳烘干时间,不但可以减少因煤样在烘箱中烘的时间过长,造成电能消耗 也避免了煤样烘干时间不足,增加空干时间,造成检测时间的延长。利用上述研究成果可以显著提高煤炭检测效率,节省人工和资源。
  • 森林加剧大气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干湿沉降
    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是一类具有半挥发性、环境持久性、高毒性和生物富集性的有机污染物。由于POPs能够在全球迁移并对生态环境和人类产生负面影响,世界各国于2001年签署了《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以便逐步消除POPs的使用和排放。尽管最近二十年来各国政府为POPs做出了巨大的努力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自上世纪40年代以来就进入环境中的POPs则依然保存在地表环境介质中。尤其是森林植被和林下土壤富含有机碳,为POPs的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因此,森林对POPs全球循环的作用和机制已成为POPs研究的重要课题。中国科学院青藏高原研究所郭莉平等对全球森林POPs研究进行了归纳整理,发现森林吸收已经成为大气POPs向地表沉降的重要机制。其中,叶片吸收及POPs随叶片凋落的沉降是林下POPs干沉降最主要的途径;雨水(穿透雨)冲刷则缩短了POPs在叶片表面的滞留时间。这些过程像“泵”一样高效地将大气中的POPs携带到地表,使森林成为全球POPs的“汇”。这一效应也被研究者归纳为“森林过滤效应”。这些过程不仅使林区大气POPs浓度减少1/2—2/3,而且还有效阻止了POPs向极地及高山等生态脆弱地区的迁移。森林过滤效应的主要过程示意图。论文作者供图郭莉平介绍,通过近期的文献分析还显示在气候变化的作用下,全球森林正发生深刻的变化,即:森林的“汇”作用也因此减弱。POPs在叶片、土壤富集和食物链传递过程中均会发生流失和降解,同时,近年来频繁发生的森林火灾更使富集了大量POPs的森林成为POPs的“二次排放源”。鉴于此,郭莉平等提出应着眼于森林POPs高精度/在线观测技术的开发,以详细探究POPs在森林中迁移和沉降规律为基础,探讨气候变化对森林POPs迁移循环的影响;相关的研究将有助于拓展大气污染物干湿沉降研究的范围、丰富POPs全球循环研究的理论和方法。上述内容以《森林地区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沉降和释放》为题发表于《地球环境学报》第14卷第2期“大气污染物干湿沉降”专辑。硕士研究生郭莉平为第一作者,龚平研究员为通讯作者。该综述的撰写得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41925032,41877490)和中国科学院青年创新促进会(CAS2017098)项目的共同资助。
  • 生态环境部部长就固废法执法检查作报告(全文信息量太大......)
    p style="text-align: center "  strong国务院关于研究处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stron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strong  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stron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strong  ——2018年6月19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stron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strong  生态环境部部长 李干杰/strong/pp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pp  按照监督法规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安排,受国务院委托,现就全国人大常委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废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如下,请审议。/pp  一、总体情况/pp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李克强总理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要求,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方面取得扎实进展,加强固体废弃物和垃圾分类处置,严禁洋垃圾入境。韩正副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对做好相关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pp  2017年,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固废法”执法检查,并在执法检查报告中指出了当前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在污染者法律责任落实、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业固废治理、监管工作机制和执法能力、科技支撑、法规制度体系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并提出具体可行的建议,强调要全面准确把握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三者关系,坚持从全局出发,推动清洁生产促进法、循环经济促进法和“固废法”有效衔接,加强部门联动和政策协同,切实解决生活垃圾、危险废物等突出环境问题,促使固体废物污染得到有效防治。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在审议“固废法”执法检查报告时,普遍认为这次执法检查力度大、覆盖面广、工作实,突出问题导向,回应人民期待,报告总结成绩客观全面,分析问题全面精准,提出措施科学可行。国务院高度重视“固废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工作,有关部门采取切实措施改进执法检查发现和审议提出的问题。/pp  二、严厉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pp  一是做好顶层设计建立长效机制。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沿江固体废物大排查方案,部署相关行动。生态环境部制定聚焦长江经济带、坚决遏制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专项行动方案,重点围绕严厉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压实企业和地方责任、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环境监管长效机制等方面进行工作部署 印发《关于坚决遏制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的通知》,指导各地组织开展专项排查,打击相关违法犯罪行为等相关工作。/pp  二是严厉打击涉固体废物违法违规行为。生态环境部严肃查处江苏盐城辉丰公司非法填埋危险废物、山西三维集团违规倾倒工业废渣、广州海滔公司非法倾倒污泥等一批大案要案 集中约谈广州、连云港、盐城等7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对芜湖市白象山非法堆存工业固废及有毒有害物质等7起生态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 联合公安部、高检院对安徽池州污染长江环境等40余起污染环境犯罪案件联合挂牌督办。/pp  三是以长江经济带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2018年5月,生态环境部启动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以下称“清废行动2018”),组成150个督查组进驻长江经济带11省(市),对固体废物倾倒情况进行全面摸排核实。截至5月15日,共核实2796个固体废物堆存点,发现1308个存在问题,对其中问题严重的111个由生态环境部挂牌督办,其余问题交有关省级环保部门挂牌督办。公安部部署沿江重点省市公安机关开展集中打击整治长江流域污染环境违法犯罪工作,侦破污染长江刑事案件150起。/pp  四是完善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制度。研究修订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研究修订《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推动解决涉案危险废物鉴别难、定性难问题 发布《黄金行业氰渣污染控制技术规范》等标准指南,规范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工作。/pp  五是开展调查推进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将危险废物纳入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范围,明确工业源危险废物普查要求,全面调查工业企业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和处置情况。加强对地方工作指导力度,通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等手段,督促各省(区、市)科学评估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及需求,合理规划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浙江等11个省级政府制定并发布了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pp  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深入开展“清废行动2018”,坚决遏制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案件多发态势。二是继续制修订相关制度和标准规范,进一步完善危险废物鉴别管理规定。三是大力推进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2018年全面开展入户调查。四是指导各地科学布局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切实提高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和水平。/pp  三、坚决禁止洋垃圾入境,加快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pp  一是完善监管制度,堵住洋垃圾进口通道。为全面贯彻落实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进一步分解任务和细化要求,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见效。自2017年8月起,先后三次调整进口废物管理目录,其中,第一批调整目录于2017年12月31日起生效,已全面禁止进口环境危害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固体废物 第二批、第三批将分别于2018年12月31日起和2019年12月31日起实施。经过三次调整,列入目录的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种类将由7类66种减少至2类18种。修订发布实施11项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提高废物进口门槛 印发进口废纸环境保护管理规定,提高进口废纸加工企业规模要求 印发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取消贸易单位代理进口,降低转让进口许可证风险。有关部门联合推荐一批固体废物属性鉴别机构,鉴别机构由3家增加至20家,进一步解决进口废物鉴别难问题。/pp  二是加强全过程监管,强化洋垃圾非法入境管控。严格进口固体废物审批,2017年审批量同比下降35%。海关总署等部门不断加大洋垃圾口岸查验和走私打击力度。2017年全国口岸共检出不合格进口固体废物402批,共计5.9万吨,对走私洋垃圾刑事立案286起,查证涉案废物86.68万吨。今年以来,海关总署开展“国门利剑2018”和打击洋垃圾走私“蓝天2018”专项行动,第一季度立案侦办洋垃圾走私犯罪案件139起,查证各类涉案废物25.4万吨。/pp  三是发挥部门合力,从严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2017年7月,从全国环保系统抽调1700余人,对1792家进口废物加工利用企业,开展为期1个月的专项执法行动,督促各地依法处理违法企业1072家。有关部门联合开展电子废物、废轮胎、废塑料、废旧衣服、废家电拆解等“五废”再生利用行业清理整顿。截至目前,全国共重点整治“五废”行业集散地194个,排查再生利用企业1.8万家,关停取缔8800余家。/pp  2017年,固体废物实际进口量同比下降9.2%,其中限制类固体废物进口量下降12%。今年第一季度,固体废物进口量同比下降57%,其中限制类固体废物进口量下降64%,政策调整效果明显。/pp  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持续推进三年行动方案,全面落实改革实施方案各项任务。二是从严审查固体废物进口许可申请,力争固体废物进口量逐年大幅削减。三是自2018年起,连续三年开展打击进口固体废物加工利用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持续保持高压态势。/pp  四、全面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提升城市人居环境/pp  一是积极推动生活垃圾分类。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党政机关、军队单位、医疗机构和学校率先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推进46个重点城市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指导地方着力解决“先分后混”问题,推进厨余垃圾处理和有害垃圾安全处置。12个城市出台垃圾分类地方性法规或规章、23个城市将垃圾分类立法列入计划。北京、上海、厦门、深圳等地开展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建立微信公众号,组织义工服务队,促进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行动。/pp  二是着力提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行水平。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积极落实“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要求垃圾处理能力不足的城市加快补短板 指导地方科学规划选址,采用安全适用技术,严格排放标准,建设高标准“邻利型”垃圾焚烧设施。生态环境部制定《垃圾焚烧发电行业达标排放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目前投产运营的278家垃圾焚烧发电企业全部完成“装、树、联”(依法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在厂区门口树立电子显示屏、实时监控数据与环保部门联网)。/pp  三是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加快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对建筑垃圾等进行集中资源化回收。住房城乡建设部按照开展存量治理、加快设施建设、推动资源化利用的思路,在35个城市开展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引导行业规范发展。/pp  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深入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模式。二是认真落实“十三五”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规划,持续推动各地相关设施建设。三是深入开展垃圾焚烧发电行业达标排放专项整治行动,促进提升设施运行水平。四是推进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工作,及时出台相关指导意见。/pp  五、扎实推进农业农村固体废物治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pp  一是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国务院召开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全面部署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各项任务。生态环境部组织各地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2017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60亿元,完成2.8万个村庄环境整治任务。住房城乡建设部继续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行动,2017年新增4个省份完成治理目标,全国开展生活垃圾处理的行政村比例达到74%,比2016年提高9个百分点。加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正在组织新一轮排查,进一步加大力度开展整治工作。/pp  二是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印发《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行动方案(2017—2020年)》,支持100个畜牧大县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基础设施建设和装备配置,整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pp  三是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印发东北地区秸秆处理行动方案,聚焦秸秆综合利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利用中央财政13亿元资金,建设143个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县,推动区域秸秆综合利用能力整体提升。/pp  四是推动农膜回收利用。印发农膜回收行动方案,提高废旧农膜资源化利用水平。在甘肃、新疆、内蒙古3个重点用膜省(区)建立100个地膜回收示范县,并选择4个县探索建立地膜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pp  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认真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二是支持200个左右畜牧大县整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大力推动秸秆综合利用和农膜回收行动。/pp  六、压实各方污染防治责任,加快推动形成绿色生产和生活方式/pp  一是统筹防控环境风险。党中央、国务院对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作出重要部署,要求打好长江保护修复、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等七场标志性重大战役,我们在谋划这些重大战役的作战方案过程中,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着眼生态系统整体性,统筹固体废物与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将固体废物作为环境风险管控的重要内容、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重要保障,倒逼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农业投入结构调整,促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pp  二是加大环境保护督察力度。2017年,实现对31个省(区、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全覆盖,对督察发现的固体废物相关环境问题,各地高度重视,坚持边督边改,同时建立长效机制,加快解决突出问题,地方固体废物治理责任和监管责任进一步得到落实。/pp  三是推进部门政策协同。财政部等4部门联合印发文件,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探索固体废物治理的市场化机制。印发关于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实施意见,积极培育第三方固体废物治理的市场主体。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将固体废物利用处置等违法失信企业信息归集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公示,开展联合惩戒,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pp  四是加快传统产业升级。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实施工业绿色发展“十三五”规划,部署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引导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使用无毒无害或低毒低害原料,促进固体废物减量化 印发加强长江经济带工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推进工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加快传统制造业绿色化升级改造。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开展661个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工作。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实施绿色公路建设的指导意见,推广粉煤灰、煤矸石等工业固体废物再生利用产品应用。/pp  五是引导社会公众参与。司法部把“固废法”等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作为“法律六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基本内容,组织各地因地制宜开展形式多样的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活动。发展改革委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生态环境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积极推动全国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全国首批48家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设施正式对公众开放。发布2017年全国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年报,督促各地做好固体废物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公众参与程度。/pp  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开展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对有关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察,进一步压实地方固体废物治理责任和监管责任。二是按照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生态环保机构改革,完善生态环境监管体制,科学设置固体废物监管部门职责,健全固体废物监管体系和部门联动机制。三是指导各地开展“固废法”宣传教育活动,加大力度推进企业信息公开,引导社会公众参与监督。/pp  关于执法检查和审议时提出的其他意见和问题,国务院各有关部门也逐一做了认真研究和改进。在加强科技支撑方面,科技部牵头组织编制“固废资源化”重点专项实施方案。在推进包装废物回收方面,国家邮政局选择8个省(市)开展快递绿色包装试点 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设立公益基金,联合厦门市政府启动全球首个绿色物流城市建设。在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方面,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展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在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融合方面,生态环境部积极推动“无废城市”建设试点。/pp  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一直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大力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切实加强立法和执法监督,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支持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奋发有为、攻坚克难,深入推进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美丽中国做出新的更大贡献!/p
  • 三部门发布《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
    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2010年2月6日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监督管理,了解各类企事业单位与环境有关的基本信息,建立健全各类重点污染源档案和各级污染源信息数据库,为制定经济社会政策提供依据,国务院决定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07年12月31日,时期为2007年度。普查对象是我国境内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污染源(以下简称“工业源”)、农业污染源(以下简称“农业源”)、生活污染源(以下简称“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普查内容包括各类污染源的基本情况、主要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数量、污染治理情况等。  经过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全体普查人员两年多的共同努力,现已完成了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任务。现将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各类普查对象数量  1.全国总数量  普查对象总数592.6万个,包括:工业源157.6万个,农业源289.9万个,生活源144.6万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4790个。  2.各地区普查对象数量  单位:个地区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合计 北京市18475148453738615670862天津市1692021394129083851260河北省7994221388852591183346604山西省202154536738271148104001内蒙古自治区11416744504157199127536辽宁省4794821360559552125321230吉林省15873793124564877140910黑龙江省139881712014811047233346上海市487551377637417113100061江苏省18537125690078269438520978浙江省31344510175981449345496998安徽省424819691063325277202993福建省676739138842037309201407江西省286284864636748111114133山东省9525218122478656341355473河南省4496325699856481182358624湖北省2753319522846082126268969湖南省3867314598545778156230592广东省268968189749143056418602191广西壮族自治区231749081731307109145407海南省22191623991602827646重庆市305303927950112178120099四川省49167138624103669199291659贵州省1609016335304163362874云南省234244030550307135114171西藏自治区231573320584017陕西省15963496363640661102066甘肃省760329653230675860381青海省1855238584414412725宁夏回族自治区42482099410609233587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44814217343610225100489合计15755042899638144564447905925576  (二)主要污染物全国排放总量  各类源废水排放总量2092.81亿吨,废气排放总量637203.69亿立方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化学需氧量3028.96万吨,氨氮172.91万吨,石油类78.21万吨,重金属(镉、铬、砷、汞、铅,下同)0.09万吨,总磷42.32万吨,总氮472.89万吨 二氧化硫2320.00万吨,烟尘1166.64万吨,氮氧化物1797.70万吨。  二、工业污染源  (一)基本情况  1.普查对象数量  工业源普查对象为1575504家。  浙江、广东、江苏、山东和河北省普查对象数量居前5位,分别占全国工业源总数的19.9%、17.1% 、11.8%、6.1%和5.1%。  工业源普查对象数量居前几位的行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183845个、通用设备制造业140222个、金属制品业123274个、纺织业107673个、塑料制品业88087个、农副食品加工业82654个、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81909个。上述7个行业合计占全国工业源普查对象总数的51.3%。  2.工业废水全国产生和排放情况  产生量738.33亿吨,排放量236.73亿吨。工业企业废水处理设施140652套,设计处理能力2.35亿吨/日,废水年处理量458.52亿吨。  3.工业废气全国产生和排放情况  产生和排放量均为612275.17亿立方米。工业企业废气处理设施244641套,设计处理能力172.43亿立方米/时,废气年处理量401513.33亿立方米。  (二)主要水污染物  1.产生和排放情况  工业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产生量:化学需氧量3145.35万吨,氨氮201.67万吨,石油类54.15万吨,挥发酚12.38万吨,重金属2.43万吨。  工业废水中主要污染物排放量:(1)厂区排放口排放量:化学需氧量715.1万吨,氨氮30.4万吨,石油类6.64万吨,挥发酚0.75万吨,重金属0.21万吨 (2)厂区排放后,再经城镇污水处理厂及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削减,实际排入环境水体的污染物排放量:化学需氧量564.36万吨,氨氮20.76万吨,石油类5.54万吨,挥发酚0.70万吨,重金属0.09万吨。  2.主要行业排放情况(以厂区排放口排放量计)  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居前几位的行业:造纸及纸制品业176.91万吨、纺织业129.60万吨、农副食品加工业117.42万吨、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60.21万吨、饮料制造业51.65万吨、食品制造业22.54万吨、医药制造业21.93万吨。上述7个行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合计占工业废水厂区排放口化学需氧量排放量的81.1%。  氨氮排放量居前几位的行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13.16万吨、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3.13万吨、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2.57万吨、农副食品加工业1.79万吨、纺织业1.60万吨、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1.49万吨、饮料制造业1.24万吨、食品制造业1.12万吨。上述8个行业氨氮排放量合计占工业废水厂区排放口氨氮排放量的85.9%。  石油类排放量居前几位的行业:通用设备制造业1.25万吨、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0.90万吨、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0.75万吨、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0.66万吨、金属制品业0.64万吨、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0.57万吨、煤炭开采和洗选业0.46万吨。上述7个行业石油类排放量合计占工业废水厂区排放口石油类排放量的78.8%。  挥发酚排放量居前几位的行业: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5110.68吨、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861.82吨、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717.72吨、造纸及纸制品业346.04吨、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194.41吨。上述5个行业挥发酚排放量合计占工业废水厂区排放口挥发酚排放量的96.5%。  3.重点流域排放情况  重点流域(海河、淮河、辽河、太湖、巢湖、滇池,下同)工业源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化学需氧量145.28万吨,氨氮2.96万吨,石油类1.85万吨,挥发酚1938.63吨,重金属0.01万吨。  (三)主要气污染物  1.产生和排放情况  工业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产生量:二氧化硫4345.42万吨,烟尘48927.22万吨,氮氧化物1223.97万吨,粉尘14731.49万吨。  工业废气中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二氧化硫2119.75万吨,烟尘982.01万吨,氮氧化物1188.44万吨,粉尘764.68万吨。  2.主要行业排放情况  二氧化硫排放量居前几位的行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1068.70万吨、非金属矿物制品业269.44万吨、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220.67万吨、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130.15万吨、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122.04万吨、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65.30万吨。上述6个行业二氧化硫排放量合计占工业源二氧化硫排放量的88.5%。  烟尘排放量居前几位的行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314.62万吨、非金属矿物制品业271.68万吨、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97.73万吨、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78.81万吨、造纸及纸制品业29.83万吨、农副食品加工业26.29万吨。上述6个行业烟尘排放量合计占工业源烟尘排放量的83.4%。  氮氧化物排放量居前几位的行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733.38万吨、非金属矿物制品业201.24万吨、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81.74万吨、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41.98万吨、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29.80万吨。上述5个行业氮氧化物排放量合计占工业源氮氧化物排放量的91.5%。  粉尘排放量居前几位的行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222.18万吨、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193.92万吨、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59.51万吨、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55.72万吨。上述4个行业粉尘排放量合计占工业粉尘排放量的69.6%。  (四)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  1.工业固体废物  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38.52亿吨,综合利用量18.04亿吨(其中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2124.44万吨),处置量4.41亿吨(其中处置往年贮存量1964.05万吨),本年贮存量15.99亿吨(其中符合环保要求贮存量12.11亿吨),倾倒丢弃量4914.87万吨。  2.工业源中危险废物  工业源中危险废物产生量4573.69万吨 综合利用量1644.81万吨(其中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68.82万吨),处置量2192.76万吨(其中处置往年贮存量11.44万吨),本年贮存量812.44万吨(其中符合环保要求贮存量275.64万吨),倾倒丢弃量3.94万吨。  三、农业污染源  (一)基本情况  农业源普查对象为2899638个。其中:种植业38239个,畜禽养殖业1963624个,水产养殖业883891个,典型地区(指巢湖、太湖、滇池和三峡库区4个流域)农村生活源13884个。  农业源(不包括典型地区农村生活源,下同)中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流失)量:化学需氧量1324.09万吨,总氮270.46万吨,总磷28.47万吨,铜2452.09吨,锌4862.58吨。  (二)种植业  1.主要污染物流失(排放)情况  种植业总氮流失量159.78万吨(其中:地表径流流失量32.01万吨,地下淋溶流失量20.74万吨,基础流失量107.03万吨),总磷流失量10.87万吨。  种植业地膜残留量12.10万吨,地膜回收率80.3%。  2.重点流域排放情况  重点流域种植业主要水污染物流失量:总氮71.04万吨,总磷3.69万吨。  (三)畜禽养殖业  1.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畜禽养殖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量:化学需氧量1268.26万吨,总氮102.48万吨,总磷16.04万吨,铜2397.23吨,锌4756.94吨。  畜禽养殖业粪便产生量2.43亿吨,尿液产生量1.63亿吨。  2.重点流域排放情况  重点流域畜禽养殖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量:化学需氧量705.98万吨,总氮45.75万吨,总磷9.16万吨,铜980.03吨,锌2323.95吨。  (四)水产养殖业  1.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水产养殖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量:化学需氧量55.83万吨,总氮8.21万吨,总磷1.56万吨,铜54.85吨,锌105.63吨。  2.重点流域排放情况  重点流域水产养殖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量:化学需氧量12.67万吨,总氮2.15万吨,总磷0.41万吨,铜24.62吨,锌50.15吨。  四、生活污染源  (一)基本情况  生活源普查对象为1445644个。其中:住宿业100084个,餐饮业749023个,洗染服务业10363个,理发及美容保健服务业339911个,洗浴服务业65198个,摄影扩印服务业9848个,汽车摩托车维护与保养业61232个 医院32000个 独立燃烧设施56654家(普查锅炉数161457台) 城镇居民生活源(以区、县城、建制镇为单位)21331个,覆盖城镇人口5.69亿人。  生活污水排放量343.30亿吨。生活源废气排放量为23838.72亿立方米。  (二)主要水污染物  1.全国排放情况  化学需氧量1108.05万吨,总氮202.43万吨,总磷13.80万吨,氨氮148.93万吨,石油类(含动植物油)72.62万吨。  2.重点流域排放情况  重点流域生活污染源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化学需氧量328.07万吨,氨氮47.00万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22.35万吨,总氮65.92万吨,总磷3.77万吨。  (三)主要气污染物  1.生活源废气排放情况  二氧化硫199.40万吨,烟尘183.51万吨,氮氧化物58.20万吨。  2.机动车尾气排放情况  总颗粒物59.06万吨,氮氧化物549.65万吨,一氧化碳3947.46万吨,碳氢化合物478.62万吨。  (四)医疗废物  医疗废物产生量45.02万吨 无害化处置量39.42万吨,无害化处置率87.6%。  (五)医用电磁辐射设备、放射源、射线装置数量  1434家医院拥有医用电磁辐射设备2073台 867家医院拥有4213枚放射源(密封放射源) 26599家医院拥有56036台医用射线装置。  五、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一)基本情况  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普查对象为污水处理厂2094座,垃圾处理厂2353座,危险废物处理厂159座,医疗废物处置厂184座。  各地区情况见下表:  单位:个地区合计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危废处理厂医废处置厂北京市1561321914天津市3825940河北省183917769山西省1485779012内蒙古自治区993851010辽宁省1255443199吉林省77205223黑龙江省47122618上海市1135346131江苏省43832268435浙江省3451921291410安徽省2774922224福建省3096024216江西省111159015山东省34122888916河南省1821195508湖北省1263875103湖南省1562511867广东省4182111711818广西壮族自治区109148915海南省2872812重庆市1787310203四川省1999192313贵州省33201003云南省135448812西藏自治区82600陕西省61193426甘肃省58272911青海省4463602宁夏回族自治区2311100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253917907合计479020942353159184  垃圾、医疗和危险废物焚烧设施主要气污染物排放量:二氧化硫0.85万吨,烟尘1.12万吨,氮氧化物1.41万吨。  (二)污水处理厂  污水处理厂污水年实际处理量210.31亿吨。其中: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194.41亿吨,占92.5% 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厂(设施)处理(不包括工业企业内仅处理本企业工业废水的处理设施处理量)12.90亿吨,占6.1% 其他污水处理厂(设施)处理3.00亿吨,占1.4%。  主要污染物削减量:化学需氧量590.58万吨,总氮28.82万吨,总磷4.53万吨,氨氮37.62万吨,石油类4.29万吨,挥发酚463.81吨。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重金属削减量0.12万吨。  (三)垃圾处理厂(场)  渗滤液中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化学需氧量32.46万吨,氨氮3.22万吨,总磷456.85吨,石油类409.32吨。  垃圾填埋量1.53亿吨(占全国垃圾处理量的90.5%)。其中:无害化填埋量8592.92万吨,简易填埋量6726.82万吨。无害化填埋场已填埋量3.75亿立方米,占设计容量的20.9% 简易填埋场已填埋量4.29亿立方米,占设计容量的30.5%。  垃圾焚烧处理量1370.80万吨,占全国垃圾处理量的8.1%。  (四)危险废物处置厂  危险废物处置厂设计处置能力1.13万吨/日,危险废物实际年处置量117.42万吨 其中焚烧处置量50.37万吨,占全国危险废物处置量的42.9% 填埋处置量31.50万吨,占26.8%。  注 释  本公报资料未包括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省、福建省金门和马祖等岛屿。  工业废水排放量-指工业企业厂区所有排放口排到企业外部的工业废水量。包括生产废水、外排的直接冷却水和清污不分流的间接冷却水、超标准排放的矿井地下水和与工业废水混排的厂区生活污水,不包括独立外排的厂区生活污水及清污分流的间接冷却水和雨水。  工业废水处理量-指经各种水治理设施实际处理的工业废水量,包括处理后外排和回用的工业废水量。  工业废水中污染物排放量-指排放的工业废水中所含化学需氧量、氨氮、挥发酚、石油类等物质的量。  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削减量-指城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式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和其他污水处理设施削减的污水中污染物的量,不包括企业内部废水处理设施削减的污染物量。  废水治理设施数-指用于防治水污染和经处理后综合利用水资源的实有设施(包括构筑物),以一个废水治理系统为单位统计,附属于设施内的水治理设备和配套设备不单独计算。  工业废气排放量-指企业燃料燃烧和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排入空气的含有污染物的气体的总量,以标准状态(273K,101325 Pa)计。  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指企业燃料燃烧和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排入空气的二氧化硫量。  工业烟尘排放量-指企业厂区内的燃料燃烧产生的烟气中夹带的颗粒物的量。  工业粉尘排放量-指企业在生产工艺过程中排放的颗粒物重量。不包括燃烧过程中的烟尘。  废气治理设施数-指企业用于减少在燃料燃烧和生产工艺过程中排向大气的污染物或对污染物加以回收利用的实有设施(包括构筑物)。附属于设施内的水治理设备和配套设备不单独计算。  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状、半固体状和高浓度液体状废弃物的总称,包括危险废物、冶炼炉渣、粉煤灰、炉渣、煤矸石、尾矿、放射性废物和其他废物等,不包括矿山开采的剥离废石和掘进废石(呈酸性或碱性的废石除外)。酸性或碱性的废石是指采掘的废石流经水、雨淋水的pH值小于4或大于10.5者。  危险废物-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方法认定的,具有爆炸性、易燃性、易氧化性、毒性、腐蚀性、易传染疾病等危险特性之一的废物。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指通过回收、加工、循环、交换等方式,从固体废物中提取或者使其转化为可以利用的资源、能源和其他原材料的固体废物量。  工业固体废物贮存量-指以综合利用或处置为目的,将固体废物暂时贮存或堆存在专设的贮存设施和专设集中堆存场所内的量。专设的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和贮存设施必须有防扩散、防流失、防渗漏、防止污染大气、防止污染水体的措施。  工业固体废物处置量-指将固体废物焚烧或者最终置于符合环境保护规定的场所并不再回取的工业固体废物量。  工业固体废物倾倒丢弃量-指将工业固体废物排到固体废物防治设施、场所以外的量。不包括矿山剥离的废石和掘进废石(煤矸石、酸性或碱性的废石除外)。  电磁辐射设备-指能产生电磁辐射用于医疗和科学研究的设备。  放射源-指除研究堆和动力堆核燃料循环范畴的材料以外,永久密封在容器中或者有严密包层并呈固态的放射性材料。  射线装置-指X线机、加速器、中子发生器。  种植业总磷、总氮流失量-指在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和蔬菜作物种植生产过程中因淋溶、地表径流流失的总磷、总氮的量。  地表径流和地下淋溶流失量-农田氮、磷和农药等是随着水流而迁移流失的,农田水流方向可分为沿地表横向流和向地下纵向流两种情况。本次普查中,统一将沿地表横向水流途径而流失的氮、磷和农药量,定义为地表径流流失量,将沿地下纵向水流途径而流失的氮、磷和农药量定义为地下淋溶流失量。  基础流失量-即农田土壤本底氮、磷和农药流失量,是相对于当年施入量的流失量而言的。本次普查中,统一将农田土壤往年累积(非当年施入)的氮、磷和农药的流失量定义为基础流失量。  地膜残留量-指种植业生产过程中使用地膜后,残留在土壤中或土地表面没有回收或无法回收的地膜量。  水产养殖业污染物排放量-指在水产养殖生产过程中排入养殖区域外部水体的污染物量。  城镇居民生活源单位-指设区城市的区、县城(县级市)、建制镇(不包括农庄和集镇)。  医疗废物产生量-指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医疗教学与研究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废物的总量。包括感染性、病理性、损伤性、药物性、化学性以及其他危险性废物。  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指对医疗废物采用符合环境保护和医疗废物管理规定的焚烧、高温蒸煮、微波消毒和化学消毒等方式处理医疗废物并最终实现医疗废物毁形、减容和消除其危害性,并对其残余物进行安全填埋的处置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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