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仪器信息网 > 行业主题 > >

重大风险隐患或急性健康风险的检测

仪器信息网重大风险隐患或急性健康风险的检测专题为您提供2024年最新重大风险隐患或急性健康风险的检测价格报价、厂家品牌的相关信息, 包括重大风险隐患或急性健康风险的检测参数、型号等,不管是国产,还是进口品牌的重大风险隐患或急性健康风险的检测您都可以在这里找到。 除此之外,仪器信息网还免费为您整合重大风险隐患或急性健康风险的检测相关的耗材配件、试剂标物,还有重大风险隐患或急性健康风险的检测相关的最新资讯、资料,以及重大风险隐患或急性健康风险的检测相关的解决方案。

重大风险隐患或急性健康风险的检测相关的资讯

  • 日本核污染水排海将对海洋生态和人类健康带来巨大风险
    2023年8月24日,日本罔顾国际社会和组织的质疑和反对,强行启动了核污水排海计划,正式开始将福岛第一核电站的核污水排放至太平洋。根据该计划,核污水排海时间将至少持续30年,2023年度将把约3.12万吨核污水分4次排放,每次约排放7800吨,完成首次排放需要17天左右。核污水排海带来的危害将是不可逆的,造成安全威胁是多方面的,产生的影响更是全世界和长期的。日本核污水排海在多领域造成严重影响日本福岛核污水排海严重破坏全球海洋生态系统。自2013年福岛核污水泄漏事件以来,曾多次检测出于太平洋海域打捞出的鱼类含有放射性物质。例如,2019年福岛县鱼联曾捕获到铯元素严重超出标准的“斑瓮鳐”。2020年,菲律宾科技部核研究所发现,西菲律宾海的放射性物质呈上升趋势,从珊瑚虫身体中分离出了超常浓度的碘-129。福岛核污水净化不完全,含有的核素具有极强放射性与毒性,将会形成长时间的辐射危害,并可能诱发疾病和基因突变,这些危害是不可逆的。福岛核污水主要运用多核素去除系统(ALPS)处理,该系统是通过化学沉淀法和吸附的方法,截留和分离污水中所含的放射性核素。经过该系统处理过的福岛核污水中仍含有氚、碳-14、锶-90、碘-129、锝-99、钴-60等放射性核素,将这些核污水直接排放入海,一旦通过海洋生物进入食物链,会通过食物链传导和累积放大效应,对海洋生物造成放射性污染,严重损害海洋生态系统及海洋生物多样性。日本福岛核污水排海严重危害到公众健康。日本福岛核污水中含有放射性核素,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并富集,会对人类DNA产生影响,将造成人类后代畸形、肢体残疾、细胞癌变等等健康问题,对人类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威胁将持续几百年甚至上万年之久,对世界各国人民的健康福祉将会造成不可预测的破坏和危害。此外,当前日本福岛核污水排海这一解决方案存在诸多风险与不确定因素,相关的风险评估和研究非常不足。不少国际组织都对此表达了担忧。德国海洋科学研究所指出,福岛沿岸拥有世界上最强的洋流,从排放之日起57天内,放射性物质将扩散至太平洋大半区域,3年后太平洋另一端的美国和加拿大将遭到核污染影响,10年后蔓延至全球海域。美国海洋实验室协会在去年12月就发表过一份声明,表示他们对日本的数据并不信服。夏威夷大学的海洋生物学家罗伯特-里奇蒙曾指出:“我们看到了一份不充分的放射性和生态影响评估,这让我们非常担忧,日本不仅无法检测到进入水中、底泥和生物体中的物质,而且如果真的发现了,也没有办法去除它。”日本福岛核污水对太平洋沿岸国家的海洋经济造成巨大冲击。优良的海洋生态环境是海产品贸易和渔业可持续的自然资源基础。太平洋海水遭受福岛核污水污染,将对东盟及太平洋沿岸国家的水产养殖产业及贸易活动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印尼、越南、菲律宾等国受到波及的概率较大。印尼是全球市场养殖对虾的最大供应国之一,在金枪鱼和罗非鱼出口方面也占据重要地位,2020年,印尼水产养殖产量为1484.5万吨。2020年,越南水产养殖量为461.5万吨,水产品出口额为85亿美元,占全球总额的5.6%。东盟的主要水产品贸易对象都分布在亚洲,包括中国、日本、韩国等。为了防范日本福岛核污水对食品安全造成的放射性污染风险,中国、韩国在内的多国已经采取措施,禁止进口原产地为日本的水产品。日本核污水排海违背国际环境法原则和联合国人类可持续发展目标日本政府从自身利益出发,为降低经济损失、加速福岛核污水清除工作,选择耗时最短、经济成本最小的“稀释入海”方案,将福岛核污水排海产生的一系列核污染风险问题转嫁全世界,罔顾人类长期共同发展利益,公然违背了国际环境法原则和联合国人类可持续发展目标。首先,此举违背了《联合国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中的风险预防原则。《宣言》要求,“各国应为了保护环境广泛适用预防措施,当出现严重的或不可逆转的损害威胁时,不能因为缺乏科学上的充分证据而延迟采取措施防止环境恶化”。日本将核污水潜藏的危害通过太平洋强行转嫁给全球,不仅是对日本自身发展的不负责,也严重侵害了包括太平洋沿岸国家在内的其他国家人民所享有的海洋资源与空间的平等权。其次,此举违背了可持续发展原则。面对日本福岛核污水囤积问题,日本放弃电离排放、蒸发掩埋等方式,而采用稀释入海的污水处理方式。虽然短期内节省了物资、人力成本,但从长远来看,日本福岛核污水排放入海后沉积的辐射性物质所带来的危害难以估量,与人类可持续发展的总目标背道而驰。国际社会应该采取积极行动应对日本排放核污水首先,积极推动核污水国际法律责任的国际法完善。核污水对生态环境、人类生活的危害是长时间的、跨区域的、难以定量的。日本做出福岛核污水排海决策,除了储蓄罐存量不足这一客观原因外,法律责任认定和追究难以落实也是主要原因。这也暴露出了现行国际法在针对此类核污染问题中,国家责任的认定和追究问题上存在着不足,因此需要国际社会采取积极行动。应在联合国现有环境保护机制基础上,完善和制定核污染损害赔偿责任机制,形成国家跨界损害责任的全球性条约框架。确定核危害赔偿责任主体,保障受危害国家、群众及环境的基本权益。量化核污染损害赔偿责任。其次,联合成立国际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于日本的声明缺乏独立可信的科学论证的质疑,建议国际原子能机构组织成立国际第三方检测机构,包括多个利益相关方各国,学术界、工业界、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公开透明地检测日本福岛核污水,并共享实时数据,保证其公开、公正、客观和科学性。要开展太平洋沿海水域长期追踪监测,检测放射性核素在海水、沉积物和海洋生态系统中的分布特征,研究放射性核素在多介质间的迁移,分析其对海洋生态系统生物及海洋生物和人类健康的影响。中国是受福岛核污水危害的首要国家之一,应最大程度地防止日本核污水排海给我国造成的损害。近期应组建国家应对福岛核污水排海风险监测预警机构,持续开展相关海域的放射性监测和研究,建立核污水排海影响综合预测和评估模型,科学分析核污水污染的范围、流向、速度等,从而为及时有效地采取应对措施提供支撑。同时,还要加强与其他环太平洋国家合作,共同实施对日核污水排海计划的水域监测工作,实现数据信息的共享,为更好地应对核污染风险创造条件。此外,国家海关和检验检疫等机构应加大监管力度,对进口的海产品、来自污染区的船舶和人员等进行放射性污染水平的监测和监管。
  • 资本纷纷布局精准医疗 基因检测存在哪6大投资机会和4大风险?
    各类投资公司及产业资本都在纷纷布局目前精准医疗热门领域的初创公司,如液体活检、基因编辑、基因大数据、免疫细胞治疗等。精准医疗到底有何意义?基因技术在临床上有哪些革新作用?在一级市场上有哪些值得关注的投资机会?  资本纷纷布局精准医疗  2015年1月底,美国总统奥巴马在2015年国情咨文演讲中宣布了美国的精准医学计划,目的是让所有人获得健康个性化信息,随后,中国科技部也于2015年3月份召开了国家首次精准医学战略专家会议,并计划在2030年前投入600亿元加速中国精准医疗的行业发展。  近年,随着各国政府对精准医疗的重视、技术应用在临床上的突破进展、测序成本的大幅降低、云服务及大数据技术的成熟,基因技术相关行业俨然已被推上了风口浪尖,资本也随之蜂拥而入。  近期,美国知名生物医学数据分析公司七桥基因(Seven Bridges)获得4500万美元A轮融资。2016年4月4日,总部位于美国圣迭戈的基因组学领域初创公司Human Longevity Inc.也于2016年4月4日宣布完成B轮融资,总额达到2.2亿美元,投资方包括了Illumina,Celgene等知名企业。国内,由原华大基因CEO王俊先生等联合创办的碳云智能,近期也宣布完成了近10亿元的首轮融资,由互联网产业巨头腾讯、干细胞行业领导者中源协等领投。与此同时,各类投资公司及产业资本都在纷纷布局目前热门领域的初创公司,比如液体活检、基因编辑、基因大数据、以及免疫细胞治疗等,行业火爆程度可见一斑。  基因技术在临床上带来了哪些革新?  精准医疗到底有何意义?基因技术在临床上具体有哪些革新作用?下面,我将通过介绍基因技术在肺癌领域的应用带大家管中窥豹一番。  肺癌是我国发病率最高的癌症种类,在我国,肺癌每年会夺取约60万人的生命,预计到2025年,我国肺癌患者将达到100万例,这是一个很恐怖的数据。如何通过基因技术对肺癌进行预防?  假设有一位A先生,45岁,常年吸烟,或长期暴露在PM2.5严重超标的环境中,那么A先生就属于肺癌的高发人群,应该定期接受肺癌的早期筛查。目前临床上针对肺癌早筛,主要采用低剂量螺旋CT以及检测血液肿瘤标志物的方法,但这类筛查方式的漏检率非常高,会严重延误患者的治疗时机。事实上,目前我国70%以上的肺癌患者确诊时,已经是晚期肺癌了。基因技术是否可以解决这个难题?  答案是肯定的。目前这类技术正在高速发展,处于市场培育阶段,它就是被《MIT技术评论杂志》列为2015年十大突破技术之一的“液体活检”技术。2016年1月11日,CFDA批准了国内公司格诺生物自主研发的应用于肺癌CTC的检测产品,该产品将传统方法90%以上的早期肺癌漏检率降低到了20%,也就是说,目前临床上已经有了更准确的方法去做早期肺癌筛查了,但价格还比较昂贵,公开资料显示3000-3600元每例。  接下来仍旧以A先生为例,给大家介绍一下基因技术在用药指导(伴随诊断)领域的应用。假如A先生没有定期进行肺癌筛查,却又不幸确诊了晚期肺癌,往往手术治疗在这个阶段已经不适用了,通常医生会采取放化疗结合的方式对A先生进行治疗。如何选择化疗药物呢?  研究发现,靶向药物比传统化疗效果更好,但只有携带特定分子遗传标记的人群才可从中受益,例如肺癌患者中大部分EGFR(表皮生长因子受体)基因突变阳性的病人,使用靶向药的疗效都不错。目前临床上医生通常需要采用肺穿刺的方式,首先采集患者的肺部肿瘤组织,再对其进行病理以及基因检测,而接受这种侵入试的检测对病人是有较大风险的,比如会发生气胸等症状。2016年6月1日,美国FDA批准了罗氏一个针对非小细胞肺癌患者检测EGFR基因突变的液体活检产品,不需要穿刺,只需要验血即可。这个产品一旦在临床上推广开来,非常适合那些不适宜用肺穿刺手段采样的肺癌患者。  那么,基因技术在肺癌治疗中也能发挥重大作用吗?答案也是肯定的。再次回到A先生,由于A先生的肺癌确诊较晚,靶向治疗后的疗效并不明显,于是他决定尝试最新的免疫治疗技术CART疗法。目前,临床上CART疗法对B淋巴细胞血癌的治疗作用非常显著,五年生存率能达到90%以上,在实体瘤方面的疗效还不行,但是已经有很多学者在从事CART技术治疗肺癌的研究工作,也许在不就的将来,像A先生这类的肺癌就能够通过CART技术得到治愈,而基因技术将会极大地促进CART疗法的临床发展进程。这里需要再引入一个新的技术名词,叫做基因编辑技术。  简单来说,基因编辑技术是通过基因工程的手段,使人们能够方便地对目标基因进行编辑。比如,为了防止人体的排异反应,目前在CAR-T治疗中最好的办法是收集患者自身的免疫细胞,体外改造后再回输到患者体内。这种完全个性化的治疗方式导致CART疗法的成本很难降低,治疗费用高达40万美元。如何降低成本?法国的一家CART治疗公司Cellectis正在尝试通过基因编辑的手段,“关闭”导致人体排异反应的基因,这样CART细胞就能够批量生产了,这将极大地降低治疗成本。  最后,再介绍一下基因诊断在肿瘤患者病情监测及预后方面意义。经过治疗,A先生的病情得到了控制,回家休养。接下来A先生需要定期到医院进行全面的体检,一方面,观察前期的疗效,另外一方面,检测肿瘤是否有扩散现象。目前临床上主要通过PET/CT、血清肿瘤标志物的检测进行监测,不够敏感和准确。这方面最新的进展是通过液体活检技术检测肿瘤患者血液中的循环肿瘤细胞和ctDNA,能够保证较高、较及时的检出率,同时还能够检测肿瘤细胞的基因变异情况,精准地应对肿瘤细胞产生耐药性这个问题。  精准医疗领域现在有哪些投资机会?  通过上面肺癌的案例,相信大家已经能够初步理解精准医疗技术对临床的革新作用了,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这么多资本都会蜂拥而入。目前分享投资在基因领域也布局了三家企业,第一家是国内基因检测行业的龙头华大基因,第二家是由原华大基因CEO王俊先生创办的碳云智能,第三家是由脑癌基因图谱的奠基人阎海先生创办的泛生子。接下来,我将结合这三家公司和近期拜访的一些初创公司,谈谈在一级市场上,我认为值得关注的一些投资机会,仅代表个人意见。  第一,我比较关注在最新技术领域,比如液体活检、基因编辑等,拥有深厚技术积累的公司。这类公司的创业者大部分来自于海外知名科研院所及生物科技公司,他们从海外带回了最新的技术。与此同时,考察这类公司的时候,我会重点关注创始人的领导力、资源整合能力、团队的完整性等,未来新技术的市场推广会非常的重要。  第二,如果一些早期项目估值不高,创始团队并没有打算自己做市场推广,而是希望将产品研发完成后卖给大公司,也值得适量布局,他们最终研发出的产品可能具备很好的并购价值。  第三,我比较关注能够以相对低的成本,获取大量健康人群或者患者结构化数据的基因公司。一方面,如果公司拥有广泛地和医疗机构、科研院校、政府建立好良好合作关系的能力,将具有非常强的竞争力。举个例子,华大基因目前掌握的上百万份基因相关数据就是一个非常大的资源宝库。  另一方面,如果创业公司能够另辟蹊径,借助互联网的力量,低成本地获取C端的用户数据,也会有机会,比如美国的23andme,通过近10年的辛苦创业,目前已经获取了百万级别的基因数据。但是大家请注意,这个过程也是非常艰难的。  第四,由于基因数据、健康管理的数据量非常庞大,有能力应用好这么庞大数据的公司也具有比较高的投资价值,比如计划利用人工智能引擎进行数据挖据与分析的碳云智能,又比如一些很不错的基因分析软件平台等。  第五,基因行业的细分领域非常多,能够专注于某一个足够大的细分市场,在该领域深度挖掘,建立行业壁垒的企业,个人也比较看好。比如泛生子就在脑肿瘤领域建立了深厚的壁垒。  第六,目前精准医疗处于起步阶段,能为行业内基因商业公司以及医疗机构提供基础设施搭建,提供功能强大应用工具的公司也会有比较多的发展机会。  基因检测行业有哪些风险?  聊完了我眼中的投资机会,再谈谈我眼中目前基因检测行业的一些风险:  第一,行业发展进度以及技术突破可能会低于预期。现阶段基因技术的基础研究进展,以及行业的发展阶段,决定了目前基因技术在临床上的应用成本仍然相对较高,同时,各类解决方案尚缺乏足够的临床数据作为支撑,最后,民众对基因技术还不太了解与接受,导致目前基因数据的储备还不够充足,以及不够结构化。  第二,投资人需要做好长线投资准备。基因技术要在临床上取得突破,需要进行长期的研发投入,经过严格的临床实验后才能进入市场。进入市场后,需要团队拥有强大的市场推广能力。总而言之,周期长,投入大,对团队的要求非常高。  第三,目前精准医疗行业处于绝对的“风口”期,相关项目的估值普遍较高,市场情绪浮躁,投资人需要谨慎下注,锻炼出甄别靠谱的创业团队的能力非常重要。除了关注国内的基因检测公司,目前享投就投俱乐部也在密切关注以色列的一些基因技术公司,以色列的团队通常技术原创性、创新性好,估值合理,退出渠道通畅和明确,大多通过并购或者在纳斯达克上市退出。  第四,目前在一级市场中,有非常多的基因检测初创公司强调自己技术的先进性与独特性,投资过程中,甄别出真正拥有技术优势的公司是非常困难的。作为投资人,需要多研究、多看、多比较,才有可能找到真正有实力的创始团队。  最后,通过引用哈佛医学院教授George  Church教授的一句话进行结尾:“就如同人们最初刚刚拥有几台计算机时,无法想象个人数字技术能够引发怎样的经济、社会和科学领域的变革 当然人们确定最初几个基因时,应该期待和准备迎接同样的变化”,让我们共同期待!
  • 国家药监局:疫情防控类医疗器械等9类产品为风险隐患排查重点
    据国家药监局官网消息,10月19日,国家药监局在山西太原召开第二次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推进会议。对下一步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和医疗器械监管工作,会议要求抓重点产品,将疫情防控类医疗器械、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等9大类产品作为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重点。会议指出,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大背景下,医疗器械产业快速发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深化、新业态和新技术不断涌现,都对监管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会议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提升监管自觉性和敏锐性,正确处理好安全和发展、保安全底线与促质量高线的关系。二要抓住监管工作重点。抓重点产品,将疫情防控类医疗器械、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医疗器械、监督抽检不合格企业、不良事件监测提示可能存在风险企业、投诉举报频发的产品和企业、创新医疗器械及附条件审批相关企业、医疗器械注册人委托生产9大类产品作为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抓重点企业,按照分类分级管理方式,对检查、抽检、监测、投诉举报等发现问题的企业进行重点关注。三要落实监管责任。 采取培训、调度、约谈等多种方式提升相关人员守法意识、合规意识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同时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必要时可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四要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各省(区、市)药监局要做实做细风险会商工作,同时综合利用《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的行政告诫、责任约谈等监管手段,督促相关要求落实到位。五要充分应用风险隐患排查结果。开展风险隐患“回头看”工作,对排查出的风险进行系统深入地归纳、分析、梳理,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六要健全体制机制。加强检查与稽查工作的衔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的工作机制,统筹开展工作,并与其他部门建立相应的信息沟通机制、联合查办机制以及调查处理的反馈机制。
  • 金域检测推出全新检测技术,为女性健康保驾护航
    近日,金域检测医学借助丰富的病原体靶向测序经验,全新推出了生殖道多种病原体靶向测序检测(tNGS)。此技术可以实现仅需一管样本,即可同时检测38种HPV亚型及25种常见生殖道病原体,辅助临床发现下生殖道感染特异性病原体,令检测工作变得方便快捷,具有检测范围广、灵敏度高、高性价比等特点。金域医学这一全新技术,是首个应用tNGS技术的生殖道病原体检测项目,对疾病检测和诊疗有着巨大的帮助,帮助更多女性患者恢复健康。生殖道感染危害大,生育健康存在隐患阴道炎反复发作、高危HPV持续阳性不转阴等女性生殖道感染症状,一直在困扰着广大女性群体,想去医院进行生殖道病原体全面检查,又担心价格昂贵又查不全,同时现时传统的检测方式无法同时检测多种不同类型的病原体。金域医学表示,关于生殖道感染的精准诊疗,仍有待进一步探索。因多种致病微生物的侵入,引起生殖道感染或经生殖道感染一大类疾病,都总称为生殖道感染。这是全球范围内备受关注的社会及公共卫生问题,其不仅有着高发病率和复发率,流行范围广的特点,也是降低生育力的重要因素。生殖道感染的病原体类型有很多,包括淋球菌(NG)、沙眼衣原体(CT)、生殖支原体(MG)、人乳头瘤病毒(HPV)等。据权威数据显示,中国每年达2亿女性患生殖道感染。相关权威研究亦指出,混合感染不利于HPV转阴,可增加宫颈癌变风险。它的症状经常表现为无症状感染,因此经常被忽视,这也给生育健康带来隐患。推出生殖道感染病原体检测服务,满足临床需求想要彻底排查生殖道感染的潜在风险,病原体全面检测十分关键。金域医学深知广大受检者的普遍需求,并不断创新技术,于近日全新推出生殖道tNGS,只需一次取样,即可一步到位检测63种病原体,包括38种HPV亚型及25种其他生殖道病原体。这一技术不仅适用于高危HPV感染、反复不明原因生殖道感染查因、宫颈/阴道上皮内瘤变随访等,还能用于备孕体检、妇产科术前检查等。通过金域医学的检查,可精准辅助临床发现混合感染或单一感染,更好地辅助临床的治疗工作。展望未来,金域医学将继续致力于为临床提供专业的妇产与生殖检验服务,守卫更多女性健康。
  • 加拿大对大米中的镉进行检测发现无健康风险
    来自加拿大渥太华消息,作为加拿大食品检验局(CFIA)定期开展的针对各种食品检测的一部分,近日发布的研究发现,经分析所有大米样本和米制品中金属镉含量是安全的。  CFIA共检测了280个国内和进口食品样本。包括56个稻粒样本和224个米制品。280个样本包括27个国内产品,251个进口产品和2个无法核实来源的产品。因为加拿大不种植大米,因此被列为国内产的大米产品指的是使用进口原料在加拿大制造或加工的产品。  2010-2011的研究发现,有154个样本(55%)不含有可检测到水平的镉。剩下的126个样本中,稻粒样本和米制品分别含有0.0054-0.0505ppm以及0.0026-0.2646ppm不等的可检测到水平的镉。该结果并不意外,原因是镉通常存在于自然环境,并作为工业和农业资源的副产物。大米由于其栽培在水田中特别容易吸收镉。  虽然加拿大卫生部尚未在加拿大范围内设定镉含量标准,但是调查中检测到的镉水平低于食品法典委员会建立的大米中镉的最大含量0.4ppm。调查结果已送至加拿大卫生部,确定不会对消费者造成健康风险,不需要被召回。  当检测到高浓度镉水平时,加拿大卫生部需要进行评估以决定该水平的镉,以及其预期暴露频率和对整体饮食的影响是否会对人类构成特定的健康风险。然后CFIA将决定是否采取进一步行动,包括没收和/或召回。一旦某种人类健康风险被确定,就立即发出召回通知。
  • 加大科技创新支撑力度 降低粮食安全风险
    在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党中央明确把“抓紧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作为首要任务,强调要“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强化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的物质基础,健全农民种粮挣钱得利、地方抓粮担责尽义的机制保障”,进一步明确了新时期保障粮食安全的战略部署。当前我国粮食安全依旧面临诸多挑战,亟须加大科技创新支撑力度,从耕地质量等主要风险点入手,采取有效措施降低粮食安全风险,全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实施。  第一,依靠科技持续提升耕地质量,化解土地资源约束风险。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建设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高标准农田,成为降低粮食安全风险的主要途径之一。未来政策设计应聚焦东北黑土地保护、土壤质量提升、耕地地力培育等重点领域,开展关键技术研发应用,加强土壤健康研究;另一方面,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耕地数量和质量监测,建立健全耕地资源监测体系,利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前沿数字和信息化技术,创新耕地数据管理模式,实现资源数据监测与开发利用,为耕地保护提供基础数据支撑。  第二,加快种业科技创新,从源头上消除粮食安全风险隐患。加快种业科技创新、实现重要农产品种源自主可控,是从源头上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途径之一。新时期应把种业安全摆在保障粮食安全的核心位置,持续加大有效政策供给:一是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开发利用,加快国家种质资源库建设;二是实施农业生物育种重大科技项目,有序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三是培育壮大种业领域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推进种业重大创新平台建设,支持种业龙头企业建立健全商业化育种体系,加快建设南繁硅谷。  第三,完善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降低粮食生产成本风险。从生产者角度看,降低粮食安全风险,关键是要提升种粮农民积极性,保障种粮农民收益。通过构建完善的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各类服务主体能够为种粮农民提供专业化、规模化的农技、农资、农机等服务,有效降低生产成本,进一步激发小农户的种粮积极性,增加农民种粮收入。针对粮食产业发展需要,构建粮食全产业链社会化服务体系,增强粮食产业竞争力。  第四,加大粮食减损科技支撑力度,有效防范灾害和浪费风险。在防灾减灾方面,要以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农药与生物技术风险防控等为重点,开展防范化解粮食生产重大风险的前瞻性、储备性、应急性关键技术研发与产品创制,提升粮食抗灾减灾能力和产业安全保障能力,同时加强水利、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增强极端天气应对能力。在节约粮食方面,围绕粮食收购、储藏、物流、加工、综合利用等环节的减损技术需求,积极开展关键核心技术研发。  第五,以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为手段,减少全球粮食安全风险对我国的影响。作为世界粮食进口大国之一,面对全球粮食供应链“断链”和粮食价格上涨风险,我国应努力提升国际农产品利用能力,构建安全、稳定、多元的国际粮源供应体系。一是以科技创新为手段,加强农产品贸易风险监测与预警体系建设,及时跟踪重点国家、市场、农产品供需和贸易动态,有效提升应对国际市场波动和风险能力;二是通过制度创新完善农产品进口多元化战略,降低集中进口风险;三是积极参与全球粮食供应链治理,增强对主要粮食产品产业链和供应链的控制权和话语权,确保国际粮源安全稳定。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研究员 傅晋华
  • 文身墨水检测空白监管真空 暗藏安全隐患
    成分复杂 来源神秘 检测空白 监管真空  文身墨水暗藏安全隐患  图为一简易文身摊前吸引了一些少年儿童。  6月12日,瑞典化学品管理署发布了对6个品牌14款文身墨水产品的检测报告:1款产品被检出禁用物质芳香胺,另有10多款产品检出多环芳烃或重金属铜、铅、铬、镍、锌含量超标。  文身墨水是用来进行人体刺绣或彩绘的一种化工色料。特别是随着近年来“文身族”的增加,文身墨水的质量也越发引起社会各界关注。记者调查发现,中国市场文身墨水90%以上都是国外产品。其有害成分复杂、进口渠道神秘,包括对其检测、监管手段的缺位,给消费者的健康埋下了许多安全隐患。  有害成分复杂  文身墨水暗藏大风险。瑞典发现文身墨水有毒,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据中国Reach(欧盟《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法规)解决中心安全检测市场部欧华娟介绍,从跟踪的情况看,2005年至今,国外每年都发现文身墨水中有多环芳烃、偶氮、对苯二铵、重金属、微生物等超标现象。如2012年前10期的欧盟RAPEX(非食用消费品快速通报系统)召回中,就有3款文身墨水多环芳烃含量超标。由于我国对此监测时间较晚,手段薄弱,因而发现的案例相对较少。  文身墨水暗藏的有害成分可能致癌。据北京服装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化轻工程教研室主任王建明教授介绍,由于当今色料种类已涵盖原矿石色素、工业有机色素、植物性色素和一些塑胶制色素,成分复杂,比照纺织类色料,一般来说,文身墨水容易超标的都是芳香胺、多环芳烃等成分。而这些成分大都是世界各国禁用或限制使用的有害成分。如在欧盟已经公布的24种致癌芳香胺中,其中有4类属于确定性致癌物质,如对苯二铵等,其他都是疑是致癌物质,包括一种变异的致癌物质。  2011年,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的一份研究报告也指出,文身墨水中的邻苯二甲酸盐、金属和烷类等物质皆具有致癌性,同时干扰人体内分泌。另外,在紫外线或激光消除文身时,有些偶氮色料还可能分解成致癌、致突变的有害色料。以黑色文身墨水为例,其原料中含有的苯并芘就可能引起皮肤癌。  “进口货”风险大  浙江玄虎器材一位业务员告诉记者,同纺织整染色料行业相比,由于用量不大,价格便宜,国内没有一家公司是专门生产文身色料的,文身墨水大都是一些生产、销售文身机等文身设备的器材公司销售的“附带”产品,90%以上都是进口而来。记者在淘宝网输入“进口文身色料”,马上就会找到相关宝贝1751件 而输入“国产”,仅显示199件。多家文身店主都号称他们所用墨水“100%原装进口,超级环保,放心可用”,但对进口来源渠道却一直三缄其口。那么,这些进口墨水都来自哪些国家?它们又是从哪个渠道进入中国市场的?质量状况如何?  记者以客户身份联系到武汉一家器材公司业务员小罗,表示要购买“国产货”。小罗坦言“这个还真没有”,他们公司销售的大都是进口产品,并热心地发来许多产品图片。记者看到,这些图片说明标注的大都是“美国和欧洲”产品。当问到这些产品进入中国的渠道时,小罗告知有两种方式:一是网购,二是“总代”。所谓网购,就是通过国外代购或从其他公司分销产品后,再转手进行网上或网下销售。“总代”就是直接从“国外拿货”在国内销售。小罗强调,目前国内只有一家企业具有进口文身墨水资质,这家公司几乎包揽了世界所有牌子的中国总代,其他公司分销的进口墨水都是从这家公司“二手”进来的。当记者索要该“总代”名称时,小罗警觉起来:“第一,我不会告诉你这些绝密 第二,你就是知道了,一次不拿几万元的货,比在我们这里购买还贵。”他还比喻说:“你买猪肉,难道非要找养猪的?”  具体到那个牌子的产品“最可靠、好用”,小罗表示是“美国的牌子”。北京龙伍文身工作室导师龙伍也表示,5年来,他们做过上千例文身案例,使用进口货没有发生一起质量事故。而据欧盟通报的信息显示,近年来,出问题最多的就是美国产品。其中一款美国的Intenze品牌,在2006年第5周被法国检出含有莫拉菌、沃氏葡萄球菌等有害微生物 2012年第11周,又被德国通报含有重金属镍、砷。  检测领域空白  为何国外的牌子屡屡在欧美被检出有毒,而在我国却一直“可靠、好用”?最根本的原因是,我们在检测领域一直是空白。  首先是检测机构较少。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由于文身墨水大都是进口而来,且规模较小,目前国内还没有专门的检测机构。一些权威的化工材料科研及检测单位如北京化工大学、北京服装学院的许多科研人员甚至表示,“由于没做过专门研究”,对于检测“哪些成分”也不太清楚。而最早开展这项检测业务的中国Reach解决中心,也是在跟踪国外市场发现多起不良报告后新开辟的业务。  其次是检测标准缺失。由于我国并无专门的文身墨水检测标准,因此,检测依据只有参照其他染料、涂料标准或客户指定标准进行。如红、橙、黄色料中分别含有镉红、镉、镉黄等化学元素,镉有很强的毒性,我国相关标准规定限量不能超过0.01%,如果检测超标就可判定墨水不合格。  而检测费用偏高,是造成检测市场空白的原因之一。王建明认为,虽然目前我国并没有相关的检测标准,但比照纺织品染料成分,对其检测重点应在偶氮、芳香胺、多环芳烃等方面。但这些项目检测费用偏高,仅芳香胺一项就高达上千元,其他单项也都在500元以上。  另外,消费者维权意识淡薄,也是检测市场被冷淡的因素之一。龙伍坦言,文身恢复期出现小白泡,一部分原因就是因为使用过期色料造成的。但由于大部分当事者认为文身并非什么大手术,即使出现过敏、皮炎或其他病症,也很少想到是墨水材质不过关所致。  监管地带真空  除了标准缺失外,监管的真空地带,也给文身墨水埋下了许多安全隐患。  首先是对其产品归类,目前还不清楚。记者多次咨询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中国染料工业协会、中国涂料工业协会、中国化工学会,他们均表示这是一个既像染料又像涂料的化工产品,但却不属于自己的行业范畴。北京化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化工学院的多位教授也表示“不清楚其身份归属”。  其次是质量由谁监管,尚无定论。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许多文身店大都只有一个营业执照,且以培训学校、艺术馆、彩绘工作室等形式注册。工商部门表示,他们只是负责办理执照,管理其经营范围,并不对其使用产品进行监管。中国医疗整形美容协会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由于市面上的文身店不属于医疗机构,因而也不在卫生部门的管理范畴之内,更不知晓文身墨水的管理部门。  相比较而言,国外则有一套成熟的管理体制。据欧华娟介绍,《欧盟文身色料法案》可视为是全欧盟的文身色料管理大法,此外,一些成员国还有相应的文身墨水管理机构,如法国由劳工部和卫生部管理,瑞典则由医疗产品局和化学品管理署监管。今年3月,法国劳工部和卫生部还颁布了一项法规,禁止将一些潜在高危毒性、纺织服装中限用的感光物质等用于文身产品。  北京当代整形医院的卜医生告诉记者,文身是在刺破皮肤的状态下进行的手术,必须对墨水质量、无菌工作环境、医师上岗资格证进行严格监管。而遍观当今市面,由于“三不管”,导致“无门槛”进入、无执业资质、无材料要求的“三五”门店大量涌现,其安全状况确实令人担忧,必须引起相关部门重视。
  • 污染大米或成居民暴露重金属最大风险源
    近日,中科院华南植物园科学家发现污染大米成为居民暴露重金属的最大风险源。相关研究发表于《公共科学图书馆》。  据介绍,湖南、江西、广东北部等地区是典型多金属成矿带,矿冶活动已对生态环境、食品安全和人体健康带来了严重影响。如大宝山矿区周边的新江镇上坝村村民癌症发病率高,癌症致死率高达56%,成为全国闻名的癌症村。有科学家指出,环境中重金属即使剂量较低,也可通过食物链的传递影响动物和人类健康,甚至导致癌症。  因此,华南植物园生态及环境科学研究中心博士庄萍等科研人员对大宝山矿区周边居民癌症高发与食物重金属污染是否有关,饮食途径中不同暴露参数对风险度的贡献率如何等问题进行了多年探索,在比较了饮用水、土壤无意摄取和食物摄取等多种暴露方式之后,结果发现,食物摄入是危害矿区居民健康的最主要途径。  据研究人员分析,污染土壤中重金属铅和镉经过食物链(农田土&mdash 稻米&mdash 鸡、菜园土&mdash 蔬菜/豆类、淤泥&mdash 杂草&mdash 鱼)传递,在大米、蔬菜、鱼肉、鸡肉中均有一定量的累积,且一半以上样品镉和铅含量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矿区周边成人和儿童通过食物途径摄入重金属的总目标危险系数THQ达到10.2和11.1(THQ大于1即存在健康风险),食物中重金属污染使当地居民面临巨大的健康风险。在多种暴露因子中,大米重金属铅和镉的危害贡献率超过了七成以上,成为当地居民暴露重金属的最大风险源。
  • 卫生部2011建6个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验室
    2012年全国卫生系统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工作会议于1月13—14日在北京召开。会议主题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和2011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2012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要求,全面回顾总结2011年全国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工作情况,部署2012年重点工作。卫生部部长陈竺、副部长陈啸宏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陈竺部长充分肯定了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工作取得的成效。过去的一年,各地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深入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专项行动,查处“问题乳粉”、“瘦肉精”、“地沟油”等案件,积极应对“台湾塑化剂污染”事件,及时开展“日本福岛核电事故”放射性污染应急监测,为维护群众健康利益、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陈竺强调,卫生系统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是重大的民生问题,要切实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断推进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工作。陈竺指出,我国仍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客观上存在发生公共卫生安全事件的隐患和风险。我们的工作与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卫生事业基础薄弱、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发展滞后等问题亟待解决。  陈竺要求,2012年,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积极推进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指导,提高全体居民获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同时要狠抓卫生监督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文化建设,不断提升监管能力和队伍思想素质。  陈啸宏副部长做了工作报告。2011年,中央与地方对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的投入不断加大,全面启动县级卫生监督机构房屋建设,为中西部县级卫生监督机构配备执法装备,基层卫生监督机构基础设施和执法条件得到改善。一年来,各地在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下,扎实工作,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全国共监督检查各类监管对象253万多户次,监督抽检43万件样品,行政处罚案件4万余件,罚款金额近6000万元。卫生部审查通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124项、公布实施21项,成立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建立食品添加剂等6个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参比实验室。建立覆盖32个省级、244个地市级和716个县级的全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在110个地市和620个县建立近2万个饮用水监测点,职业病哨点监测网络由72个增加到120个。将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告、职业卫生健康咨询、饮用水安全巡查、学校卫生、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等五项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纳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职业病防治、饮用水安全等突出问题,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健康权益。过去的一年,河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浙江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上海市卫生监督所、安徽省淮北市卫生监督所等多个卫生监督机构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为全国卫生监督系统树立了榜样。  陈啸宏强调,根据深化医改工作部署和2012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精神,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紧紧围绕深化医改中心任务,以强化能力建设为基础,以食品安全、职业病防治与饮用水安全为重点,依法履职、强化监管,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做好2012年各项工作,有效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2012年卫生系统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工作要切实抓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做好食品安全工作,认真做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清理整合和跟踪评价工作,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与预警工作,依职责做好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和风险交流工作。二是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认真学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规范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完成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加强职业病防治机构能力建设。三是深入开展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四是大力推进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深入推进卫生监督系统文化建设,大力加强惩防体系建设和纠风工作,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五是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加大公共场所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和学校卫生监督力度,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  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计划单列市卫生厅局主管厅局长,省卫生监督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处、卫生监督机构、疾控中心和职防院(所)负责人,卫生部有关司局、直属单位、相关协会负责人等共230人参加了会议,会议还邀请了中编办、全国人大、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环境保护部、铁道部、农业部、国资委、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安全监管总局、国务院法制办、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全国总工会、总后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家中医药局、北京大学、复旦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四川大学等相关部门有关负责人参加。
  • 营养失衡增健康风险 卫计委:监测评估提升质量
    p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19日上午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金小桃介绍《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并答记者问。金小桃表示,由于营养失衡增加健康风险等原因,使得过去少见的疾病成为多发常见病,今后将采取监测评估、健康生活方式普及等有效措施和综合手段,来提升食品安全和营养质量。/pp  日前,《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发布。金小桃表示,目前国家卫计委按照中央要求,正在制定落实方案,明确职责分工,推动任务的落地落实取得实效。首先,针对国民营养健康与食品安全问题交织,营养不足与过剩并存,营养失衡增加健康风险,带来疾病谱的变化,使得过去少见的疾病如痛风、糖尿病等慢病成为多发常见病,加强营养科学的基础研究,监测评估、健康生活方式的普及,采取有效措施和综合手段,来提升食品安全和营养质量。/pp  其次,在解决贫血、生长发育迟缓、肥胖等传统营养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2020年和2030年工作目标。前瞻性地考虑未来营养健康和科技革命的发展趋势,重视国民营养与环境、生理、心理、社会等关联影响,通过完善营养政策法规,加强食品营养健康标准制定,加强营养健康与公众消费知识的普及,加强服务体系和人才培养,不断提升科学、精准、智慧营养服务水平,助力践行大健康。/pp  另外,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进一步提高,膳食结构和营养需求发生了多元化新变化,广大人民群众期望既能保持营养健康不受影响,还能够享受美食、传统风味和食养等中国特色的营养健康需求。同时对休闲、运动、健身、减肥、旅游、临床以及各种不同人群、不同工作状态、生活状态以及生命状态下的营养健康需求提出了更多方面的要求。所以我们要综合发力,促进创新融合,实现营养与养生、体育健康等不同的、多元的、个性化的供给和消费大融合。/pp/p
  • 23andMe癌症风险基因检测获FDA审批
    p  近日,美国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局(FDA)批准了有史以来第一款直接面向消费者的癌症风险基因检测项目。此次审批后,23andMe公司可以向其客户推销癌症风险检测项目,主要针对与乳腺癌、卵巢癌和前列腺癌风险相关特定变异基因的监测。/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im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3/insimg/c395f188-1f06-4680-b611-aee1aa99c91f.jpg" title="NewsDataAction.jpeg"//pp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通过审批的基因检测项目并不是一款不需要医生处方就可以使用的基因筛查测试。主要检测包括德系犹太人血统患者中最常见的BRCA1和BRCA2基因三种变异。在这类群中,40个人就有1人拥有这三种基因变体中的一种,这将导致妇女在70岁前患乳腺癌的风险为45%-85%。/pp  美国FDA体外诊断和放射卫生办公室主任DonaldSt.Pierre在一份声明中表示,“该测试为某些可能患乳房、卵巢癌或前列腺癌风险的人群提供了必要的提醒,而且这些人此前可能不会进行基因筛查,此次批准使得DTC基因检测的可用性方面又向前迈进了一步。但该基因检测也发布了相关警告。尽管在此测试中检测到BRCA突变确实表明患相关肿瘤的风险增加,但只有一小部分美国人携带这三种突变中的一种,并且增加个体肿瘤风险的其他更多种类的BRCA突变并不会被项目检测到。患者不应该认为该测试可以专业的筛查癌症或咨询遗传,应该注意生活方式的因素对癌症风险的影响。”/pp  23andMe表示,新近和现有的客户可以在购买服务后的未来几周内访问详细的基因检测报告。该报告还将包含教学信息,以便患者更好地理解和读懂报告,并掌握正确使用报告的方法。/pp  23andMe创始人AnneWojcicki在一篇博客文章中写道:“23andMe的新报告不可以诊断癌症,也不能排除癌症发生的可能性。它并没有完全覆盖与癌症风险增加相关的数千种BRCA1和BRCA2变体的检测,此外也无法判断与遗传性癌症相关的其他基因变体或环境生活方式等非遗传因素的影响,建议消费者不要单独使用该项目来做出医疗决定。在采取任何医疗行动之前,应在医疗机构确认结果。23andMe出具的BRCA1/BRCA2报告不会对每个人都有所帮助,但我们已经知道从这些信息中有客户到了切实的益处。”/pp  2017年,全球领先的基因检测公司23andMe宣布已完成2.5亿美元E轮融资,由红杉资本领投,EuclideanCapital、AltimeterCapital和WallenbergFoundation等跟投。这笔融资将用于扩张其治疗团队,并投资于其众包遗传研究平台(有世上最大的DNA样本存储库)。2017年4月,23andMe获得FDA批准,成为第一家被批准提供面向消费者的基因检测服务的公司,能针对消费者因遗传导致的帕金森、迟发性阿兹海默病、乳糜泻、α-1抗胰蛋白酶缺乏症、早发性原发性肌张力障碍、因子XI缺乏症、戈谢病1型等10种疾病作出预测。/pp  此次通过审批的肿瘤基因检测项目是该公司个人基因组服务(PGS)的一部分,该服务需要客户提供唾液样本。试验报告将描述女性是否存在患乳腺癌和卵巢癌风险、男性是否患乳腺癌或前列腺癌的潜在风险增加。但是公司并没有发布关于该项目的具体上市日期或价格信息。/pp  随着生物技术的不断发展,精准医疗运用分子层面的治疗,人类开始有办法对受损或者变异的基因进行修复,让原先我们觉得难以解决的疑难杂症都变得有更多的可能性可以解决,为医学发展打开了新窗口。相应地,精准医疗也成为了投资的一个巨大风口。除了23andMe外,近来国内的基因测序企业都备受资本青睐。像药明明码、优迅医学、23魔方、美因生物都在近期获得了巨额投资,基因检测公司以创新基因技术在整个医疗健康产业中实现了大爆发。/p
  • 新冠病毒检测,警惕气溶胶感染风险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自2019年12月以来,湖北省武汉市持续开展流感及相关疾病监测,发现多起病毒性肺炎病例,诊断为病毒性肺炎/肺部感染,此新型病毒命名为“2019-nCoV”,该病毒传播性极强,与已知可引起中东呼吸综合征(MERS)和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SARS)等较严重疾病,同属一个大型病毒家族。近日,来自于三联生活周刊微信平台发布的专访中提到:武汉一家医院检验科的检验师在没接触病人的情况下,感染了此新型冠状病毒,这其中是否有科学根据呢?信息来源:三联生活周刊微信平台新型冠状病毒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在1月27日发布了《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四版)》文件。文件指出,实验室检测病人的咽拭子,痰,下呼吸道分泌物,血液等样本中均可检测出新型冠状病毒。2月1日,中国科学家又发现了新型冠状病毒存在粪口传播的科学证据。所以,实验人员在实验室进行样品处理的过程中,若不慎接触病人样本中的冠状病毒,即有感染的风险。另外,样品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气溶胶(aerosol)也需要引起大家的高度重视。什么是气溶胶?气溶胶(aerosol)由固体或液体小质点分散并悬浮在气体介质中形成的胶体分散体系,又称气体分散体系。其分散相为固体或液体小质点,其大小为0.001~100μm,分散介质为气体。液体气溶胶通常称为雾,固体气溶胶通常称为雾烟。气溶胶的产生?气溶胶的产生是因为某些外力的作用下样品中的分散体系向空气中扩散,从而形成分散体系。而在实验室检验的实验过程中,有许多操作是会形成气溶胶的。首先是离心机。离心机在高速运行的时候,周围的空气流动可能很高:通风型离心机4.5 M / sec,冷冻型离心机1M / sec。这种空气流动会从离心机周围和下方吸收污染物,并扩散到实验室的空气中,并且这些灰尘或污染物会在高速运转的过程中产生气溶胶。另一方面,由于离心的样品都是不同种类病人的标本,会含有病原微生物和生物分子,在这些样品进行离心运行的同时,也同样会产生气溶胶。另外在移液过程中,部分样本可能会在移液器吹吸力的作用下分散成小液滴,弥漫在移液器和吸头连接的空气柱中形成具有污染力的气溶胶。这些弥散到空气中的污染颗粒,会造成两种隐患:1) 污染移液器,进而威胁实验人员的健康。2) 产生样本的交叉污染,造成实验结果假阳性。气溶胶的危害?气溶胶会直接对人体的呼吸系统、消化系统、神经系统等产生很大的损害。有些检验人员没有接触到病人也感染到了冠状病毒。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发生,想在离心过程中减少气溶胶的危害,需要离心机与生物安全柜的共同配合。首先,要进行完善的个人防护,正确穿戴防护服,口罩,眼罩等;其次,离心机应使用带生物安全性认证的转头达到有效防止气溶胶泄露的目的。对于极危险样品,建议把样品转移到生物安全柜内进行操作。必要时,连着转头一并转移到安全柜内后再进行开盖操作,能极大减少危害暴露的风险。因此,让赛默飞三大核心技术助力缔造更健康,更清洁,更安全的实验室。01ClickSeal™ 防生物污染密封盖● 提供 HPA(Porton Down, UK,原CAMR)第三方生物安全认证;创新的锁定设计确保病原微生物样品以及离心机内的灰尘或污物在高速运转过程中产生的气溶胶能够被安全隔离,有效防止气溶胶泄漏。● 透明的聚醚酰亚胺( PEI)密封盖具有优异的化学防腐性及热稳定性,方便在打开前检查离心管是否破裂或泄漏,并且便于手套操作及习惯单手操作的用户设计。● 对于具有最高风险的样品(比如结核病痰液或传染病样本),我们还可以在试管周围再增加一层密闭性(比如分立式密封套筒),有助于防止试管之间发生交叉污染。同样,在整个实验室中运输样品时,这种密封等级还可以更轻松,更安全地进行处理。02Auto-Lock™ Ⅲ转头自锁系统● 只需一个按键,可在数秒内完成转头的装卸,而且确保转头锁牢;● 根据不同的应用场景,可迅速更换转头;● 对于极其危险的样本方便把转头和样品整体卸下,搬运至生物安全柜中进行操作,减少风险。03SmartFlow Plus 双风机系统具有专利设计的、独特的自动补偿、节能双直流无碳刷风机,不论 HEPA 过滤器处于任何负载水平下,都能确保适当的气流平衡, 给操作者带来持续保护。Thermo Scientific Multifuge X4 Pro 系列通用台式离心机● 现代化、直观的触摸屏操作界面. 智能化控制,可实现更方便地使用及编程,更快地实现结果。● Auto-Lock™ 转头自锁,一键三秒更换转头。● ClickSeal™ 防生物污染密封盖,具有国际机构认可第三方认证,有效防止气溶胶泄露。● Fiberlite™ 碳纤维转头,重量轻耐磨耐腐蚀,提供15年质保。Thermo Scientific HeraSafe 2030i 生物安全柜● SmartFlow Plus双风机系统,能根据HEPA负载智能自动调节风速,确保上下气流平衡,为人员提供持续的保护。 ● 全彩色触摸屏用户界面,便捷操作导航,气流安全性和相关数据的即时可见,消除用户关于安全柜能否正常运作,实验室人身安全能否得到保护的顾虑。● Smart Clean Plus可全开铰链式前窗设计,便于病毒检验后清洁消毒。Tips滤芯吸头,向气溶胶污染说NO赛默飞世尔科技提供多个系列的优质滤芯吸头。如:QSP滤芯吸头、ART自封闭滤芯吸头。赛默飞世尔科技滤芯吸头将有效屏蔽气溶胶对于移液器的潜在污染。在处理高传染性的新型冠状病毒时,不仅可以保证实验结果的准确可靠,更可以保护实验人员的安全健康。赛默飞世尔科技的滤芯吸头均具备无菌、无核酶、无PCR抑制、无人鼠源核酸认证,保证结果的安全可靠。ART自封闭滤芯吸头,对科研人员的安全防护会更上一个等级:自封闭滤芯能阻止液体、微生物、气溶胶、核放射性元素等通过滤芯,实现新型冠状病毒样本的安全移液。TipsE1可调电动移液器移液器是疫情检测环节必备精准移液工具,保持移液器的清洁无污染是实验必须的。常见的移液器的清洁办法有:1) 高温高压灭菌法,即121度20min,擅长针对非耐热性的细菌微生物进行灭活。2) 酒精擦拭法,即在移液器表面擦拭75%酒精进行消毒灭菌,隐蔽部位难以擦拭,有死角。3) UV照射法,移液器一直放在安全柜/超净台,经常辐照UV线,如无必要尽量不要取出,隐蔽部位无法辐照,灭菌不彻底。4) 灭菌/去酶水等浸泡法,主要去除酶类污染物,需要拆解移液器,污染物不容易彻底降解。对于气溶胶污染的移液器,曾经有客户尝试上述4种方法,结果都不能令人满意,气溶胶颗粒物都不完全去除,仍有再次漂浮和污染的风险,而清洁处理都需要花费大量时间。有资深专家建议大家,移液器一但被气溶胶污染,更换新移液器或确认未污染的移液器使用,是最经济实用的办法,被污染移液器可选做他用,不建议参与核酸提取PCR等实验。赛默飞世尔科技E1可调电动移液器,八通道,可调间距设计,足以媲美小型化的移液工作站,跟同类产品相比,装吸头省力87%,退吸头省力93%。希望所有检测人员在进行实验时注意安全。你们守护病人,而我们更关心你们的安全和健康!
  • 环境与健康“十三五”规划印发 构建污染物风险监测网络
    为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有关精神和要求,提高国家环境风险防控能力、保障公众健康,有序推进环境与健康工作,环境保护部于2017年2月22日发布了《国家环境保护“十三五”环境与健康工作规划》。  面临的形势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环境与健康工作快速发展的五年。《环境保护法》和系列环境管理文件中明确提出加强环境与健康工作要求,开启了我国环境与健康管理制度化建设新征程。环境保护部全面推进《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环境与健康工作规划》实施,明确风险管理是环境与健康工作的核心任务,组织实施系列环境与健康调查、监测工作,为掌握环境污染对人群健康影响和潜在风险奠定良好基础 开展风险评估技术方法和政策研究,为构建国家环境健康风险评估体系进行技术储备 强化专业人才队伍培养,国家和地方环境与健康工作队伍不断壮大 发挥大数据在支撑环境管理科学决策中的作用,初步建成环境与健康信息共享服务系统 加强环境与健康科普宣传,着力提升公民环境与健康素养。  “十三五”时期,我国环境与健康工作仍面临巨大压力。环境与健康问题基础数据缺乏、技术支撑不足问题依然突出,环境与健康管理制度建设、公民环境与健康素养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性亟待增强。环境与健康是一个复杂的科学问题,也是一个关注度极高的、敏感的社会问题,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国家长治久安和民族生存繁衍。全力推进环境与健康工作,把环境健康风险控制在可接受水平,将其作为推动环境保护事业发展的新动力,对于促进健康中国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指导思想  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落实《环境保护法》《“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要求,进一步夯实环境与健康工作基础,以制度建设为统领,将保障公众健康纳入环境保护政策,有效控制和减少环境污染对公众健康的损害。  基本原则  预防为主,风险管理。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政策和科技等多种手段,对具有高健康风险的环境污染因素进行主动管理,从源头预防、消除或减少环境污染,保障公众健康。  完善制度,夯实基础。逐步建立健全环境与健康管理基本制度,做好与各项环境管理制度的衔接,掌握基本情况、基本数据,狠抓能力建设,不断提高环境与健康工作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和信息化水平。  统筹兼顾,多元共治。统筹当前与长远、全面与重点、中央与地方以及跨部门协作等关系,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参与,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切实增强环境与健康工作的实效性。  规划目标  掌握我国重点地区、重点行业主要污染物人群暴露水平和健康影响基本情况,建立环境与健康监测、调查和风险评估制度及标准体系,增强科技支撑能力,创新管理体制机制,提升环境决策水平,壮大工作队伍,推动公众积极参与并支持环境与健康工作。  重点任务  推进调查和监测  强化重点地区、重点行业环境与健康调查。结合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等工作,增加以满足环境健康风险管理需求为目的的调查内容,掌握环境污染问题突出且存在较大健康风险的地区、企业清单。选择若干重点地区,开展环境健康风险源和环境总暴露调查,根据风险源分布、环境介质中主要有毒有害污染物水平、人群主要暴露途径及暴露人群分布特点,提出环境健康风险防控措施。选择重点行业开展调查,筛选基于环境健康风险的行业特征污染物,为制修订环境排放标准、环境质量标准提供科学依据,加强有毒有害污染物源头控制。会同卫生计生部门开展环境与健康影响调查,了解主要环境污染与人群健康状况之间的相关关系,为制定污染防治及健康干预措施提供依据。  探索构建环境健康风险监测网络。结合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综合考虑环境管理需要及经济技术可行性,在重点地区环境与健康调查基础上,选择若干典型地区进行试点,探索环境健康风险监测工作机制,研究技术方法体系,针对与健康密切相关的污染物来源及其主要环境影响和人群暴露途径开展监测,持续、系统收集基础信息,为及时、动态评价和预测环境健康风险发展趋势奠定基础。江苏、安徽、山东、河南四省环境保护部门按照《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工作部署,继续将与健康密切相关的污染物纳入淮河流域重点地区环境监测工作。  强化技术支撑  建立环境与健康基准、标准体系。完善环境基准理论和技术方法,分阶段、分步骤、有重点地研究发布基于人体健康的水、大气和土壤环境基准。评估污染物对公众健康和生态环境的危害和影响程度,公布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为实行环境风险管理提供依据 评估现有化学物质环境健康风险,公布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对高风险化学品生产、使用进行严格限制,并逐步淘汰替代。制定、发布环境与健康现场调查、暴露评价、风险评价等管理规范类标准,科学指导并规范相关工作开展。编制发布一批环境与健康数据标准,增强数据采集的标准化与系统性。  完善环境与健康信息系统。统筹环境与健康监测、调查、评估、决策、信息发布等业务需求,结合推进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工程,拓宽数据获取渠道,整合数据资源,继续建设并完善环境与健康信息综合管理平台。组织开展环境与健康信息资源调查,编制信息资源目录,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建立环境与健康信息共享机制,规范信息发布方式。加快环境与健康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建设异地信息灾备中心,提升数据安全和业务连续性保障能力,确保重要信息系统和基础信息网络安全。  推进环境与健康重点实验室建设。在环境健康基准(水、大气、土壤)、环境污染暴露评价、污染物对人体健康影响及风险评估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等领域,组织建设国家环境保护环境与健康重点实验室,开展基础性研究,增强科技创新能力。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环境保护环境与健康实验室,支持地方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开展环境与健康监测、调查及科研工作。  加强环境与健康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在部门培训中增设环境与健康专题并制定业务培训计划,强化对各级领导干部和科研人员的岗位培训。结合国家和环保科技人才选拔机制,着力培养中青年业务骨干。加强与国际组织、各国政府部门、国外权威研究机构的交流与合作,丰富交流与合作的内涵与形式,鼓励与国外一流科研机构建立长期、友好、稳定的学术交流与科研合作关系,为加快培养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创造条件。  加大科研力度  强化环境基准和环境质量标准基础理论及技术方法研究。针对我国环境基准和环境质量标准研究中的关键科学问题,结合我国环境特征和管理需要,以保障公众健康为目的,以环境健康风险评估为手段,综合消化吸收国际经验和成熟方法,研究适合我国基本国情和区域特征的环境基准和环境质量标准理论与技术方法学体系,新型污染物环境基准推导技术和方法。  开展环境与健康暴露评价、风险评估研究。启动环境污染健康影响跟踪研究,研究京津冀等重点区域主要大气污染物暴露的健康危害。研究大气污染人群精细化暴露测量技术,大气颗粒物室内外渗透系数,污染物多途径、多介质人群暴露贡献率,典型区域的环境健康风险区划及分级技术与方法。研究我国主要污染物、新型污染物及复合污染对健康影响的机理机制,针对环境内分泌干扰物、持久性有机物和重点重金属,研发快速、方便、准确、灵敏、经济的内暴露标志物检测技术。  开展环境与健康管理政策研究。研究以环境健康风险为约束条件的环境绩效考评方法,环境污染健康损害评估技术方法与赔偿机制,环境与健康事件社会风险评价方法,环境健康风险管理融入环境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环境标准、环境监测、排污许可等环境管理制度的切入点和路径,探索信息公开及风险沟通机制。  加快制度建设  建立环境与健康监测、调查和风险评估制度。以部门规章形式发布《环境与健康工作办法(试行)》,明确工作目的、职权职责,规范工作程序和运行机制。成立环境与健康专家委员会,以提供咨询、论证、参与风险沟通和宣传教育等方式支持环境保护部门开展环境与健康工作。在环境保护政策制修订过程中,推动增加保障公众健康的条款和措施。鼓励各地各级环境保护部门以解决基层环境与健康管理面临的现实问题为切入点,积极开展环境与健康制度建设试点工作。  加强宣传教育  开展环境与健康素养监测和评估。制定环境与健康素养监测方案,选择代表性地区监测、评估不同人群环境与健康素养现状及其影响因素,确定环境与健康宣教重点对象、重点内容及策略手段,有针对性地开展风险交流。修订《中国公民环境与健康素养(试行)》。  普及环境与健康科学知识。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全国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纲要(2016-2020年)》《中国公民环境与健康素养(试行)》和《“同呼吸、共奋斗”公民行为准则》,充分利用现有传播技术和资源,进行相关科普读物、视频、教育读本的开发和制作,大力普及环境与健康基本理念、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加强环境与健康舆情监测,了解社会关注热点和焦点问题,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加强科普宣传,营造科学理性的社会氛围。  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  将做好环境与健康工作纳入生态文明建设和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议事日程。环境保护部依据《国家环境与健康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工作机制》要求,加强对环境与健康工作的领导及部门间协作。各地环境保护部门要参照《国家环境与健康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工作机制》,积极主动建立与卫生计生等相关部门间的协调工作机制,共同防范环境与健康问题。  推动试点示范  坚持政府引导、加强政策协同、强化能力建设,推动各地结合实际,谋划并储备一批环境与健康项目,坚持试点先行,重点突破,努力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加大资金投入  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资金的机制。将环境与健康工作作为政府基本公共服务的组成部分,将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加强资金的统筹管理与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 加强新污染物治理 统筹推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
    2021年11月2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加强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做出部署:“加强新污染物治理。制定实施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针对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等新污染物,实施调查监测和环境风险评估,建立健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强化源头准入,动态发布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及其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同时,《意见》在主要目标中要求,到2025年,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一、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特征及治理紧迫性(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当前,我国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天蓝水清”正在成为现实。与此同时,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环境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等新污染物正逐步受到广泛关注。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中央深改委会议等多个重要场合,反复强调新污染物治理,从“对新的污染物治理开展专项研究”、到“重视新污染物治理”、再到“加强新污染物治理”,对新污染物治理工作的要求逐步深入,力度不断加大,治理工作的紧迫性凸显出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也提出了关于“重视新污染物治理”和“健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体制”的要求。(二)新污染物的特点突出,治理难度大目前,国际国内尚无关于新污染物的权威定义。科学界比较关注在危害特性或致毒机理等方面有待进一步深入探究的新污染物。从保障国家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角度来看,可以认为新污染物是指新近发现或者被关注,对生态环境或者人体健康存在较大风险,但尚未纳入管理或者现有管理措施不足以有效防控其风险的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生产和使用是新污染物的主要来源。新污染物具有两大特点:第一个特点是“新”。新污染物种类繁多,目前全球关注的新污染物超过20大类、每一类又包含数十或上百种化学物质。随着对化学物质环境和健康危害认识的不断深入以及环境监测技术的不断发展,可被识别出的新污染物还会持续增加,因此,联合国环境署对新污染物采用了“Emerging pollutants”这个词,体现了新污染物将会不断新增的特点。第二个特点是“环境风险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危害严重性。新污染物多具有器官毒性、神经毒性、生殖和发育毒性、免疫毒性、内分泌干扰效应、致癌性、致畸性等多种生物毒性,其生产和使用往往与人类生活息息相关,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很容易造成严重影响。二是风险隐蔽性。多数新污染物的短期危害不明显,即便在环境中存在或已使用多年,人们并未将其视为有害物质,而一旦发现其危害性时,它们已经通过各种途径进入环境介质中。三是环境持久性。新污染物多具有环境持久性和生物累积性,可长期蓄积在环境中和生物体内,并沿食物链富集,或者随着空气、水流长距离迁移。四是来源广泛性。我国现有化学物质约4.5万余种,每年还新增上千种新化学物质,这些化学物质在生产、加工使用、消费和废弃处置的全过程都可能存在环境排放,还可能来源于无意产生的污染物或降解产物。五是治理复杂性。对于具有持久性和生物累积性的新污染物,即使达标排放,以低剂量排放进入环境,也将在生物体内不断累积并随食物链逐渐富集,进而危害环境生物和人体健康。因此,以达标排放为主要手段的常规污染物治理,无法实现对新污染物的全过程环境风险管控。此外,新污染物涉及行业众多,产业链长,替代品和替代技术不易研发,需多部门跨界协同治理。目前,国内外对新污染物关注度高,相关的文献报告很多。文献显示,我国部分地区大气、水、土壤中相继监测出较高含量的环境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微塑料等新污染物。作为全氟化合物生产和使用大国,我国珠三角、长三角等地区全氟化合物类持久有机污染物的污染程度不容忽视。我国抗生素年使用量高达18万吨,约占全球50%。作为化学品生产和使用大国,我国潜在的新污染物环境与健康风险隐患大,事关生态环境安全、人民群众健康和生活质量,以及中华民族繁衍生息,正逐步成为当前制约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持续深入改善的新难点之一,亟待加强治理。二、新污染物治理工作进展及面临的挑战(一)新污染物治理工作进展多年来,生态环境部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方面开展了不少工作,为新污染物治理积累了经验。一是加强制度体系建设,推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条例的立法工作。会同卫生健康委印发《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方法框架性指南(试行)》,明确开展化学物质对环境和经环境暴露的健康风险评估的技术方法。二是会同卫生健康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两批《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列入40种类应优先控制的化学物质,并持续推进环境风险管控。三是会同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7个部委,组织落实《斯德哥尔摩公约》《水俣公约》,限制、禁止了一批公约管控的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生产和使用,减少了这些化学物质的环境风险。四是持续开展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工作,建立源头管理的“防火墙”,防止具有不合理环境风险的新化学物质进入经济社会活动和生态环境。五是对化学物质生产使用集中的行业开展了化学物质生产使用调查,了解掌握部分化学物质的种类、用途、生产使用量等基本信息。此外,针对抗生素产生的耐药基因在菌群间转移所引发的健康风险,卫生健康委等有关部门已经在《遏制细菌耐药国家行动计划》下开展了大量工作,加强了对抗生素的管理。(二)新污染物治理工作面临的挑战现有治理工作为落实《意见》相关工作部署,全面开展新污染物精准筛查、科学评估和环境风险管控奠定了一定基础。然而,总体来看,我国新污染物治理起步较晚,仍处在发展阶段,存在诸多短板。1.环境风险管理的法律法规缺位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已颁布化学物质环境管理专门法律法规,倒逼化工等行业绿色发展,有效促进了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控,但同时造成许多跨国企业将排放新污染物的产能向发展中国家转移。菲律宾、越南、土耳其等发展中国家也陆续颁布化学物质环境管理专门法规。我国是化学品生产使用大国,但尚未颁布化学物质环境管理专门法规,新污染物环境风险评估与管控缺乏法律依据。一是要求生产、使用或排放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企业落实信息报告和环境风险防控主体责任缺乏法律授权;二是对作为新污染物环境污染源头的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实施强制性淘汰和限用措施缺乏法律授权。因此,亟需尽快颁布化学物质环境管理专门法律法规,通过法律手段依法开展新污染物治理。2.新污染物治理体制机制不健全新污染物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涵盖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危害测试、环境风险评估、绿色替代品研发推广、产业政策调整、落后产品和产能淘汰、污染物排放控制等多个方面,并涵盖一般工业化学品、药品、农药、兽药等多个类别,有效治理新污染物需要多个部门协调配合,实施综合系统治理。然而,目前各相关部门间尚未建立新污染物治理的跨部门协调机制,管理工作分散,部门间法律法规协调和制度衔接不够,难以形成合力。同时,地方相关管理部门对新污染物治理和常规污染物治理的关系以及治理思路和要求尚未形成清晰统一的认识,地方属地责任不明确,未形成“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落实”的工作机制。3.新污染物治理工作缺乏顶层设计我国新污染物种类繁多、分布广泛,环境与健康风险隐患大。近年来,虽已开展化学物质生产使用调查、环境监测、环境风险评估,先后制定发布两批《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但相关工作顶层设计不足,新污染物治理还缺乏长效机制和系统谋划,尚未建立涵盖危害识别、调查监测、环境风险评估、环境风险管控的新污染物综合治理体系。4.环境风险管理工作基础薄弱实施新污染物治理需要相对完整的环境风险评估与管控技术方法、模型、数据库等技术工具的支撑。现阶段,我国新污染物治理的工作基础仍十分薄弱,化学物质危害信息严重缺失,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与管控技术标准体系尚未建立,计算毒理发展缓慢,化学物质测试与环境监测方法不完善,成为新污染物治理的重要制约因素。5.环境风险评估与管控科研支撑能力不足开展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控对科技支撑要求较高。新污染物种类繁多、危害机理复杂、在环境中迁移转化和归趋过程复杂、污染控制难度大、绿色替代品研发技术要求高。目前,我国在新污染物的危害识别、暴露预测、环境风险评估、绿色替代、污染控制等领域的研究基础薄弱,并缺少系统部署,严重制约了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的科学评估和精准管控。三、新污染物治理思路和主要任务针对新污染物环境风险隐蔽、种类繁多、常规管控效率不高等特点,开展新污染物治理,应当实施以环境风险预防为主的治理策略,构建以“筛”“评”“控”为主线的防控思路,其中,“筛”和“评”是方法和基础,“控”是目的和手段,前者决定后者的内容。具体来说,“筛”,就是结合环境与健康危害以及环境暴露情况,从数以万计的在产在用化学物质中选出潜在环境风险较大的污染物,纳入优先开展环境风险评估的范围;“评”,就是针对筛选出的优先评估化学物质,对其生产、加工使用、消费和废弃处置全生命周期进行科学的环境风险评估,精准锚定其中对环境与健康具有较大风险的化学物质作为重点管控对象;“控”,就是对于经“筛”和“评”确定的重点管控对象,实施以源头淘汰限制为主、兼顾过程减排和末端治理的全过程综合管控措施,有效管控其环境风险。基于问题导向,加强新污染物治理,要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以有效防范新污染物环境与健康风险为核心,突出精准、科学、依法治污,遵循全生命周期环境风险管理理念。新污染物治理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落实《意见》关于建立健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制度的工作要求,完善法规制度,出台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条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体系,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统筹推进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落实的原则,落实新污染物治理属地责任。二是开展调查监测,评估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状况,动态发布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三是对新污染物实施全过程环境风险管控,包括源头管控为主、兼顾过程减排和末端治理的综合管控措施,以及大气、水、土壤等多环境介质协同治理。源头管控重点是全面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以及农药、医药等管理登记制度,严格实施新污染物淘汰和限用措施。四是加大科技支撑,包括对抗生素、微塑料等危害机理尚不清晰、环境风险评估技术尚不完善的新污染物,亟需加强科研投入。同时,在“十四五”期间,应聚焦一批国内外公认的、且环境与健康风险已经显现的新污染物,集中攻关,制定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实施禁止、限用、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解决突出的环境风险隐患。当前,为落实《意见》相关要求,生态环境部正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定《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新污染物治理将进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新污染物治理,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大行动,是拓宽和延伸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具体体现,也是继雾霾、黑臭之后,“十四五”乃至今后一个时期生态环境保护的重点工作任务和必须啃的“硬骨头”之一,必将开启我国环境风险管理新征程。
  • 刘昕建议设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大数据平台
    &ldquo 建议在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的基础上,设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国家大数据平台,专业负责食品安全大数据的收集、整合、分析与共享,建立覆盖全国各地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点。&rdquo 全国政协委员、中山大学食品与健康工程研究院院长、教授刘昕参加今年两会的提案之一是&ldquo 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大数据平台&rdquo 。  全过程动态监测、收集食品安全大数据  刘昕说,我国保障食品供应已转向保障食品安全,国家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问题,2013年又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ldquo 虽然如此,食品安全事故仍然层出不穷,近年每年侦破食品安全犯罪案件都接近1万起,说明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在保障食品安全的把握上我们的预警和风险预测能力和经验还有待进一步完善。&rdquo   刘昕认为,大数据时代为建立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与风险预测机制提供了契机。&ldquo 食品安全涉及到从田头到餐桌的每一个环节,需要覆盖全过程的动态监测才能保障食品安全,以稻米生产为例,产地、品种、土壤、水质、病虫害发生、农药种类与数量、化肥、收获、储藏、加工、运输、销售等环节,无一不影响稻米安全状况,通过收集、分析各环节的数据,可以预测某产地将收获的稻谷或生产的稻米是否存在安全隐患。&rdquo 刘昕说。  国家大数据平台可整合、分析并共享  按照刘昕的设想,他建议在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的基础上,设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国家大数据平台,专业负责食品安全大数据的收集、整合、分析与共享,建立覆盖全国各地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点,对涉及食品安全的相关数据全面感知、收集、分析、共享,在动态监测中及时分析、跟踪、监测和评估,对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及时发出预警,并对可能存在隐患的产品进行强制抽检,依据国家制定的食品生产相关标准和法律法规提出整改、召回、甚至销毁等建议,并向公众实时发布,将食品安全事故杜绝在萌芽状态。  此外,刘昕还建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大数据平台由国家平台和省级及地方分平台组成 同时,国家应制定相关法规,强制推行在农、林、牧、副、渔及食品生产企业和相关主体建立覆盖食品生产全过程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点,进行动态数据标示与感知将包括国家、地方、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和第三方检验机构等在内的食品检验机构拥有的海量检测数据融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大数据平台,让这些&ldquo 信息孤岛&rdquo 所拥有的数据为食品安全监管与预警提供决策支持。  &ldquo 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大数据平台质量保障体系,将有力地促进我国在保障食品安全问题上又上一个新的台阶。&rdquo 刘昕说。
  • 油炸食品用对油不会有健康风险
    油炸食品是不健康的,这似乎已经成为一项常识,但新一期《英国医学杂志》(BMJ)刊登文章说,西班牙一项研究显示,长期食用橄榄油或葵花籽油制作的油炸食品并不会导致冠心病等健康风险上升。  马德里自治大学等机构研究人员报告说,在1992年到2004年间,他们对4万多名西班牙人的饮食习惯和健康状况进行了跟踪调查。西班牙是一个典型的“地中海式饮食”国家,其食谱中所用的油大多是橄榄油或葵花籽油,因此这里的油炸食品与其他许多地方相比在用油上并不相同。  分析结果显示,在西班牙,长期食用油炸食品并不会导致冠心病风险上升,也不会因此增加死亡风险,不存在世界上许多地方都曾发现的油炸食品与健康风险间的联系。  研究人员因此认为,通常人们认为油炸食品是不健康的,是因为制作这些油炸食品时所用的油,比如猪油,多含饱和脂肪酸,容易导致冠心病等疾病。而橄榄油和葵花籽油富含不饱和脂肪酸,因此用它们制作的油炸食品没有这种健康风险。
  • 北京将建3000个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点
    北京市食品安全办7月28日公布《北京市食品安全行动计划(2011-2015年)》,首次提出“首都安全食品”品牌,在这一目标框架内,未来五年,北京市市将建立3000个食品风险监测点,婴幼儿配方奶粉和桶装水实现全程追溯,只有取得省级无公害认证的蔬菜才能进入北京市场。  一家超市的工作人员正检测蔬菜是否有农药残留物。  目标 食品安全抽检 合格率超97.5%  根据该行动计划,到“十二五”末期,本市食品安全抽检合格率将达到97.5%以上 大米、小麦粉、食用植物油、蔬菜、猪肉、豆制品等重点食品的食品安全抽检合格率达到98.5%以上,不合格食品全部予以下架并退出首都市场。北京将形成食品“产地要准出、销地要准入、产品有标识、质量可溯源、风险可控制”的全程监控链条。  行动计划还首次提出“安全食品”和“食品安全保障”的概念,提出要打造首都安全食品的品牌,全面提升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婴幼儿配方乳粉全程追溯  “十二五”期间,本市将建立统一的追溯信息平台,实现生产记录可存储、流向可跟踪、伪劣食品可召回、储运信息可查询。本市将利用物联网信息记录、识别、追踪和数据交换技术,实现婴幼儿配方乳粉、原料乳粉和畜禽、水产品等高风险食品从养殖、收购、加工、储运到销售的全程追溯。通过标签、条码和电子台账实现酒类、桶装水等重点预包装食品流通和溯源管理。在19家大型食品批发市场、500家商场、超市和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建立追溯信息查询验证系统。  “以肉制品为例,动物在出生时就被打上耳标,记录成长过程中的用药、饲养、检验检疫情况,身份信息将负载至屠宰和深加工环节,直到成品包装上的二维码标签。由此实现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监控。”唐云华介绍说。近年来,婴幼儿配方奶粉问题频发,不少妈妈选择进口奶粉,目前追溯系统也覆盖到洋奶粉,从商品条码可倒追至奶场。  设立3000风险监测点  全市设立3000个风险监测点,制定并实施市、区两级食品安全统一监测计划,年监测抽检样本10万个以上。  据唐云华介绍,“十一五”末期全市风险监测点数量在1000个左右,未来五年要达到3倍。食品办根据地域特征、生产经营主体数量、食品案件特点和抽检情况确定监测点。比如北京市场上四分之一的肉制品来自鹏程食品,这就构成生猪风险监测点。  扩大举报奖励覆盖面  本市将修订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扩大奖励覆盖面。鼓励基层组织、行业协会、媒体、食品生产经营者、监督员、信息员、志愿者和消费者提供食品安全隐患和违法线索。对食品安全事故频发、发生重大、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以及区域性食品违法生产经营现象长期不能解决的地方,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办法拟将发现食品安全隐患作为奖励对象纳入其中,换言之,市民提供线索使食品安全违法违规活动消灭在萌芽阶段,也可获得政府奖励。
  • 监测前沿交流 | 高风险的微污染物——多重人为胁迫增加了大型城市淡水生态系统的风险
    第一作者:陈苗通讯作者:金小伟、徐建通讯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图片摘要成果简介近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金小伟教授级高工团队与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徐建研究员团队合作在环境领域著名学术期刊Journal of Hazardous Materials上发表了题为“Micropollutants but high risks: Human multiple stressors increase risks of freshwater ecosystems at the megacity-scale”的研究论文。该文研究了大型城市(北京市)淡水生态系统中包含农药、PPCPs、非法药物和工业化学品在内的133种微污染物对不同营养级水生生物的生态风险,考查了不同空间尺度土地利用对生态风险的影响,并利用结构方程模型(SEM)分析了多重胁迫对微污染物生态风险的效应,定量了人类活动和气候条件对微污染物风险效应的相对权重。该结果说明淡水生态系统中微污染物的生态风险不可忽略,气候、土地利用、水文条件等因素均会影响微污染物的生态风险,在进行水域管理时必须综合考虑多重胁迫因素。引言人类世以来,淡水生态系统越来越多的受到人类活动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气候变化、水文调节、土地利用和化学污染物是威胁河流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的主要因素。同时,随着土地利用和城市化的加剧,许多淡水生态系统正面临着生物多样性丧失和功能改变。除土地利用外,水环境中的有机微污染物也因其普遍分布和潜在的生态风险而引起广泛关注,长期接触微污染物会对水生生物和人类健康构成重大风险。在流域尺度的自然环境中,多种复杂的胁迫因素相互作用,对淡水生态系统造成破坏,很难确定其主要驱动因素。已知有机污染物与城市、耕地等人类土地利用有关,然而,以前的研究侧重于定性探索,缺乏对土地利用与多种微污染物暴露模式或生态风险之间的定量研究。以往对流域微污染物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环境暴露、毒性和潜在生态风险。部分研究侧重于单一类别微污染物或某类污染物与土地利用之间的定性关系,而忽略了土地利用的多尺度影响。先前的研究没有确定土地利用和气候条件对多类型微污染物风险效应的相对权重。本研究主要关注大型城市淡水系统中微污染物的分布模式、生态风险及其受气候和人类活动的影响效应,特别是土地利用的多尺度效应及多重胁迫的影响,以期为流域尺度水域治理和管控提供有效的保护策略。图文导读微污染物的分布特征图1 北京市地表水中13类微污染物的浓度(a,*:P0.05)及在不同区域的分布(b,d.枯水期;c,e.平水期),不同字母表示显著差异(P0.05)微污染物的浓度总体表现为新烟碱农药(NEOs)有机磷酸酯(OPEs)抗病毒药(ANVIs),枯水期平均浓度分别为483、225和150 ngL−1。不同行政区域和河流中微污染物的分布和相对组成不同。南部区域的浓度明显高于北部区域,这与人类活动和污水处理厂分布显著相关。微污染物的生态风险图2 不同类别微污染物对不同营养级水生生物造成风险的比例(a.枯水期,b.平水期)。根据平均浓度(c)和最大浓度(d)确定的优控污染物(TUs1)在平水期,96.7%、100%和100%区域的藻类、无脊椎动物和鱼类受微污染物的慢性影响,这一比例高于枯水期(分别为41.7%、98.3%和100%)。在平水期,8.3%、33.3%和1.7%区域的藻类、无脊椎动物和鱼类处于高风险,而枯水期的比例分别为11.7%、3.3%和0%。有机磷农药(OPPs,杀虫剂)、三嗪类农药(TPs,除草剂)和OPEs占鱼类、藻类和无脊椎动物风险的最大比例,在枯水期分别占47.9%、46.6%和 56.5%。与平水期相比,不同的是拟除虫菊酯对鱼类风险的占比最大(图2a-2b)。这些结果表明,微污染物是威胁水生生物和生态系统的重要因素。根据微污染物的平均浓度,对其生态风险进行排序(图2c-2d)。18种微污染物被确定为优控污染物,其中高风险和中风险分别有7种和11种。TU分别为445.9、300和182.4的λ-氯氟氰菊酯、六嗪酮和磷酸三(2-乙基己基)酯(TEHP)的风险最大,验证了农药和OPEs的潜在风险。此外,敌敌畏、吡虫啉、毒死蜱和三(1-氯-2-丙基)磷酸酯(TCPP)表现出较高的环境风险。该优控清单有助于管理和控制北京市甚至其他类似大型城市地表水中的微污染物。不同空间尺度土地利用对生态风险的影响图3 枯水期(a、b和c)和平水期(d、e和f)河岸带不同尺度(0.1~15km)内耕地、不透水表面和植被地与藻类、无脊椎动物和鱼类生态风险的关系研究了不同空间尺度土地利用对不同营养级水生生物慢性风险的影响(图3)。当河岸带缓冲区分别超过5 km和2 km时,耕地对无脊椎动物和藻类的慢性风险有显著影响(p0.05),相关系数(R)呈现先增加后减少,然后再增加的趋势(图3a)。在所有空间尺度(0.1~15 km)的缓冲区中,不透水表面对藻类、无脊椎动物和鱼类的慢性风险显示出显著影响(p0.05)(图3b和3c),平水期影响最大的是缓冲区范围分别为1 km、2 km和5 km(图3e)。对于植被地,所有尺度缓冲区的土地利用(宽度为0.1 km的缓冲区除外)对慢性风险表现出显著的负效应(p0.05),并且最大的相关系数位于不同的空间尺度上(图3c和3f)。河岸带缓冲区中大于2 km的土地利用类型对三类水生生物的慢性风险有显著影响,表明太宽泛的河岸带缓冲区范围并不能解释当地的污染状况。在规划土地利用策略时,必须考虑最佳河岸带缓冲区,这有利于以较低成本获得理想的生态效益。图4 结构方程模型显示的气候条件和人类土地利用对藻类、无脊椎动物和鱼类慢性风险的直接和间接效应(a)及相应的直接效应、间接效应和总效应系数(b)利用SEM确定了人类土地利用和气候条件对三种不同营养级水生生物生态风险的直接和间接效应(图4,χ2=14.784,df=17,CFI=1,RMSEA=0.000)。人类土地利用对水质参数(WQPs)和新污染物浓度有显著的正效应,尤其是对NH3-N(标准化路径系数β = 0.40, P0.05)、OPEs(β = 0.91, P0.001)、OPPs(β = 0.69, P0.05)和大环内酯类抗生素(MACs)(β = 0.87, P0.01)。此外,气候条件对WQPs和新污染物的浓度有轻微的直接效应,气温和降雨量分别与三类生物的慢性风险呈正相关和负相关关系。OPPs受到人类土地利用的正效应(β=0.69,P0.05),在无脊椎动物的慢性风险中起着主要作用(β=0.75,P0.001)。同样,OPEs受到人类土地利用的正效应(β=0.91,P0.0001),并且人类土地使用对藻类的慢性风险有很高的效应值(β=0.027,P0.05),总磷和NH3-N两种营养物质分别对无脊椎动物的慢性风险有显著的负效应和正效应,其标准化路径系数分别为-0.40(P0.001)和0.26(P0.05)。人类土地利用对新污染物构成的风险具有正的总效应,而降水具有负的总效应(图4b)。且人类土地利用的总效应大于气候条件的总效应,表明人类土地利用对新污染物造成生态风险的贡献更大。经济的显著增长和城市化率的不断提高,改变了大型城市的空间结构及微污染物对淡水生态系统的影响。结果表明,反映人为压力源的土地利用可以作为解释不同营养级物种慢性风险的重要驱动因素。小结对大型城市淡水生态系统中133种微污染物进行了分析和风险评估,发现除草剂、OPEs和杀虫剂分别对藻类、无脊椎动物和鱼类的风险最大。确定了18种优控污染物,该清单可能有助于大型城市的微污染物管理和控制。不同空间尺度土地利用对不同营养级水生生物的慢性风险效应不同,其结果对规划土地利用管理和流域生态保护具有重要意义。多重胁迫因素,包括气候条件、污染排放,尤其是人类土地利用,影响着微污染物的生态风险。在控制流域内的微污染物时,有必要同时考虑这些多重因素。然而,气候变化是一个复杂而长期的影响,它与污染物之间的相互作用可能在短期内不明显。未来的研究可以更多地关注微污染物与长期气候变化之间的相互作用。淡水生态系统中多重压力源的相互作用仍然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在以后的研究中应该重视这些相互作用的机制研究。本项目得到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资助。
  • 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十三五”规划发布 风险监测覆盖县乡村
    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了关于《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规划》指出到“十三五”末,将完成300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制定修订,根据标准分类重点建设7个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与标准研制核心实验室。发展基于全基因组测序的食源性致病微生物鉴定、耐药和环境抗性预测技术,食源性病毒高通量检测分型技术。  《规划》还强调,风险监测覆盖所有县级行政区域并延伸到乡镇农村 省、地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达到相应监测能力建设标准要求。中西部地区,特别是贫困地区监测队伍得到充实,监测能力显著提升。  以下为“规划”全文:  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  食品安全关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重大民生问题。为贯彻《食品安全法》,落实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和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整体要求,切实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发展,根据《“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有关任务和党中央、国务院食品安全工作部署,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基础和面临形势  (一)工作成效。  近年来,卫生计生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断强化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工作,坚持改革创新,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工作体系,加强能力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全面完成标准清理整合,初步构建一整套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框架体系。建立完善标准管理制度,清理整合近5000项食品标准,解决长期以来食品标准之间交叉、重复、矛盾等问题。制定公布926项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涵盖1万余项参数指标,基本覆盖所有食品类别和主要危害因素。担任国际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法典委员会主持国,牵头研制多项国际标准,协调解决涉外贸易食品安全标准问题。二是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全面推进,为保障食品安全提供有力技术支持。设立风险监测点2656个,覆盖所有省、地市和92%的县级行政区域,建立起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为技术核心,各级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机构为主体,相关部门技术机构参与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制定实施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监测品种涉及30大类食品,囊括300余项指标,累积获得1500余万个监测数据,基本建立了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库。三是风险评估工作不断深入,为食品安全标准制定和风险管理提供重要依据。制定一系列风险评估相关规定和技术指南,开展食物消费量调查、总膳食研究、食品毒理学研究等风险评估基础性工作,逐步构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基础数据库。累计开展近百项风险评估项目。四是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网络覆盖所有县级行政区域,初步掌握了我国食源性疾病分布及流行趋势。在全国设置主动监测哨点医院3883家,建成覆盖全部县级行政区域的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系统。五是完善配套管理制度,履职能力不断提升。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监测和评估等管理办法,规范工作程序,制定疾病预防控制、监督机构食品安全工作规范,明确职责任务。组建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成立由8个部门、10余个领域400余名专家组成的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审评委员会和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中央投资23亿元,支持建立8个国家级参比实验室、32个省级风险监测中心,加强400余个地市级技术机构建设,提升基层履职能力。  (二)形势与挑战。  党中央、国务院始终把食品安全摆在突出重要位置。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食品安全是重大民生工程、民心工程,要求食品安全落实最严谨的标准等“四个最严”的要求。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形成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  “十三五”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党中央、国务院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彰显了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坚定信心和坚强决心,为我们加强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工作提供了新的机遇。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为我们从大健康、大卫生的角度做好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工作指明了方向。当前,我国居民消费结构正在转型升级,食品消费从全面温饱型向营养健康型转变,居民对食品营养安全的需求越来越高。一方面,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和市场化的快速发展,食品生产经营量大、面广,我国仍处于食品安全矛盾凸显期和问题高发期。另一方面,食品新技术、新工艺的不断开发应用,以及各种新的食品化学污染物和致病微生物不断出现,给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同时,在食品产业供给侧改革的新形势下,如何促进食品安全标准更好地适应经济发展,释放产业活力,以及改革和加强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等“三新食品”管理,也对我们的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当前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工作,与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健康保障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各地监测评估能力发展不均衡,基层监测能力总体较弱。我国食品安全标准数量与指标仍有缺失,食品安全标准研制和跟踪评价能力不足。二是 “互联网+”和大数据分析等信息化新技术对食品营养安全惠民措施的支撑作用有待充分发挥。食物消费量、食品毒理学和营养监测等风险评估基础数据库不够系统全面,食品安全未知风险识别技术研发力量薄弱。三是相关行业和社会机构有序参与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工作的协作共享机制尚不完善。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实现百姓“吃的安全、吃的健康”目标,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必须做到“四个最严”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立足国情民情、跟踪国际前沿,坚持以健康为中心,促进食品安全与健康融合,坚持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深化改革创新,坚持以基层为重点,补齐短板,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充分发挥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工作在“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  (二)基本原则。  1.依法履职,强基固本。  围绕法定职责,针对履职中的薄弱环节,找准建设重点,合理配置资源,加强履职能力建设,筑牢工作基础。通过规划建设,提高国家级食品安全机构技术能力,强化地方,特别是市县工作基础,全面提高食品安全工作能力和保障水平。  2. 改革创新,科学实用。  坚持科学实用、以用为本,科学规划制定相关发展目标和能力建设标准,发挥优势、补齐短板。加快推进“互联网+”发展,全面深化食品安全大数据运用,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标准研制能力、风险隐患发现和系统性风险识别能力。  3.统筹规划,分级负责。  适应现状和发展需要,统筹国家和地方不同层级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工作体系发展规划和能力建设,加强顶层设计,合理确定各级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食品安全技术机构的建设任务。各地按照规划总体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各司其职、分级负责,有序推进任务落实。  4.开放共享,协同共治。  秉持开放共享理念,整合优势资源,发挥行业组织、科研院所、第三方机构等社会力量的作用,鼓励多方参与,推动形成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在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工作中构建政府管理、行业自律、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共治格局。  (三)发展目标。  以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实施国家食品安全战略为契机,全面构建“标准严谨实用、监测准确高效、评估科学权威、履职保障有力”的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工作体系。到“十三五”末,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工作体系和能力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制度创新和重点领域改革取得新的突破,国家、省、地市、县并延伸至乡镇和农村的四级工作网络基本完善,人才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升,信息化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和信息惠民的能力显著提高,为公众健康和饮食安全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1. 食品安全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围绕建立最严谨的标准,不断构建和完善以国家标准为框架、地方标准为补充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完成300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制定修订 根据标准分类重点建设7个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与标准研制核心实验室 加强标准宣传、培训和跟踪评价,提升标准服务,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食品安全标准的咨询等服务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2.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明显提升。风险监测覆盖所有县级行政区域并延伸到乡镇农村 省、地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达到相应监测能力建设标准要求。中西部地区,特别是贫困地区监测队伍得到充实,监测能力显著提升。  3.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全面推进。形成相对完善的风险评估管理规范和技术指南体系 完成第6次全国总膳食研究,构建覆盖24大类食品的食物消费量和毒理学数据库 完成食品中25种危害因素的风险评估,阶段性开展食品安全限量标准中重点物质的再评估。  4. 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不断加强。国家食源性疾病报告覆盖县乡村,食源性疾病暴发监测系统覆盖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国家食源性疾病分子分型溯源网络逐步延伸到地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能力得到提升。  5. 人才培养和信息化建设得到加强。到2020年,在全国卫生计生系统打造一支100人左右的食品安全技术领军人才队伍,为省级培训食品安全专业人才1000人,为地市级培训4000人,为区县级培训10000人,人才队伍结构基本满足工作需要 建成国家和省级两级信息化平台,并实现与地市级、区县级的互联互通。  三、“十三五”时期主要任务  (一)依法履职,统筹做好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工作。  1.不断健全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提升标准实用性。  一是制定、修订300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针对监管需要和产业现状与发展趋势,制定修订亟需的基础标准、生产经营卫生规范、配套检验方法和农兽药残留等标准。重点加强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特殊人群营养型食品标准,以及学校、医院、养老机构等重点人群集中供餐食品安全与营养操作规范类标准的研制。不断提升标准实用性,加强标准制定与监管的衔接。二是完善标准管理制度。制定公布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办法,实现食品安全标准与“三新食品”衔接,国家标准与地方标准衔接,食品安全标准制定与进口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指定标准衔接。三是提升标准服务能力。建立健全各级卫生计生部门食品安全标准工作平台,完善地方标准,使地方标准成为国家标准的有效补充。组织开展标准培训、咨询、跟踪评价工作,开展标准实施效果评价,服务监管部门、行业和企业。四是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基础研究。加强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物及其他有害因素的监测和抽检等数据在标准制定中的应用。整理完善国家层面技术法规与标准等方面基础数据,为标准制定修订、行政监管、产业发展、风险交流等提供技术基础。根据监测和评估结果及时修订完善标准。加强标准相关基础研究,推动促进相关科技成果向标准转化。  2.提高风险监测工作质量,提升监测科学性。  一是科学布局监测网络。以点带面、规范发展,将监测网络覆盖至全国所有县级行政区域,并向乡镇农村延伸,逐步消除监测的“死角”和“盲点”,综合运用统计学原理、地理定位和信息技术,科学设置监测点,结合地域特点和重点污染地区、婴幼儿和学生等重点人群需求,分类监测,强化监测工作的针对性和代表性。二是科学设置监测项目。根据食品安全形势研判和治理需要,每年适当调整或增加可能存在隐患风险的监测项目,提高风险隐患发现能力。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国家风险监测计划和地域特点,制定本省(区、市)风险监测方案。三是强化监测质量管理。建立健全监测工作管理办法和采样、检验、信息报告等技术规范,在各级监测技术机构建立和应用风险监测实验室质量流程管理系统,制定监测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加强监测工作的督导,强化监测全程质量控制,保障数据的准确可靠。四是做好风险监测数据的科学分析和利用。不断充实完善我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相关基础数据,系统绘制重点食品污染谱系图,掌握重点污染地区特异性污染状况。加强风险监测结果分析和通报会商,发挥监测数据在风险预警和健康宣教中的作用。  3. 夯实风险评估工作基础,保障风险评估权威性。  一是逐步完善评估相关基础数据。开展食物消费量调查、总膳食研究和人群生物样本监测,实施毒理学计划。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组织开展食物消费量调查等风险评估基础性工作。二是着力研发新的评估技术方法。借鉴国际经验,建立基于疾病负担和预期寿命的定量综合评估模型,探索研究生态环境-食品安全-食品营养-人群健康的内在联系和共性指标。结合《国民营养计划》开展健康影响的风险-受益评估等技术研究。三是提高未知风险识别能力。建立未知风险的识别和排查关键技术,开展新型风险隐患评估研究。依托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和32个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与标准研制实验室。四是扎实有序开展评估工作。系统开展食品中25种危害因素的风险评估,逐步开展食品安全限量标准中重点物质的再评估,提出标准制定修订、风险控制和食品安全治理咨询建议。  4.加强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提高通报及时性。  一是国家食源性疾病报告覆盖县乡村,加强食源性疾病暴发监测能力和国家食源性疾病分子分型溯源网络建设。建立主要有毒动植物DNA条形码、国家食源性致病微生物全基因组序列等数据库。二是地方各级食源性疾病监测溯源实现互联互通,开展食源性疾病信息与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关联性分析,建立与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及时通报食品安全隐患信息。三是县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立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和现场卫生处理专业技术队伍,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四是加强食源性疾病监测相关技术研究。发展基于全基因组测序的食源性致病微生物鉴定、耐药和环境抗性预测技术,食源性病毒高通量检测分型技术。  5.加强营养与食品安全知识科普宣传,防控食品安全引发的营养健康问题。  全面部署并实施以保障食品安全为基础的《国民营养计划》。一是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纠正不洁饮食习惯和行为,减少贫困地区居民由食源性疾病引发的营养缺乏和健康损害。二是研究编写中小学食育课外读物,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特点,指导开展形式多样的课内外食育教育活动。三是因地制宜制定膳食营养指导方案,编制立足于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适合于不同地区、不同人群的营养、食品安全科普宣传资料。四是拓展传播渠道,采用多种传播方式和渠道,定向、精准地将科普信息传播到目标人群,注重发挥媒体的正向引导作用。五是推动将公众营养、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纳入“健康城市”考核指标。加强营养、食品安全科普队伍建设。  (二)共建共享,强化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工作体系。  1.分级负责,建立完善工作网络。  围绕“完善体系、夯实基础、提升能力”,建立健全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和公众健康需求相适应,以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为主导,以专业评估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支撑,以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和医疗机构为辅助的食品安全标准、风险监测、风险评估和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的工作网络,科学、全面履行卫生计生系统食品安全标准、风险监测和评估职责。  一是重点加强国家级食品安全技术支撑机构建设。积极推进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能力建设和新址建设,将其建设成为国家食品安全科学技术资源中心。依托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建立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研究中心,提升标准工作能力。建立国家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病因学实验室应急检测技术平台,提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能力。二是加强地方食品安全技术支撑机构建设,建设以各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32个风险监测参比实验室为核心,以地市级技术机构为骨干,县级技术机构为基础的“横向贯通、上下联动”的工作网络。三是加强卫生计生系统基层食品安全工作规范管理,构建县、乡、村一体化的基层食品安全工作格局,畅通食品安全服务百姓“最后一公里”。  2.分层分类,培养开发人才队伍。  围绕“学科全面、技术领先、作用关键”,大力加强卫生计生食品安全人才队伍建设与培养,加大人力资源投入,优化人才配置结构。适度增加高层次专家型人才和基层一线紧缺人才,充实风险评估、检验分析、信息统计学、流行病学、食品营养等领域的专业人才。  一是完善人才结构。在省、地市、县各级卫生计生技术机构编制框架内明确适当比例专(兼)职人员从事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工作,均衡配置高中低研究人才与实用人才,发挥最大团队人才效益。二是实施卫生计生食品安全人才培育“1-1-4-1”工程。到2020年,在全国卫生计生系统打造一支100人左右的食品安全技术领军人才队伍 为省级培训食品安全专业人才1000人 为地市级培训4000人 为区县级培训10000人。开展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食源性疾病报告人员培训。三是进一步创新培训形式,提高培训效率。根据人才培养需求,有重点地开展分级、分类培训,采取集中式、分散式、互动式、模拟式等形式多样的现场教学,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增强培训的实战性。加强培训考核管理,促进食品安全人才队伍业务水平的整体提升。四是实施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523”人才计划,打造一流的国家级食品安全专家智库,落实食品安全首席专家制度。  3.互联互通,提升信息化支撑水平。  加快推动互联网与食品安全业务的深入融合和创新发展,构建“覆盖全国、资源共享、互联互通”的信息网络系统。  一是编制卫生食品安全大数据应用指导方案,明确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的信息化建设要求和具体路径。按照“标准统一、业务协同、信息共享、安全可靠”的原则构建互联互通的国家、省、地市、县四级网络体系。建立覆盖全国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目录检索系统,推进食品安全标准、风险监测、风险评估、食源性疾病等系统的整合升级和一体化应用。二是深入融合新技术,建设国家和省两级食品标准与安全大数据应用平台,注重数据的目录统一、分级管理、创新应用、安全可信。整合食品技术法规和标准、风险监测、食源性疾病、舆情监测、风险评估、消费量、总膳食、毒理学和营养健康等相关数据,构建基础数据库。融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监督抽检和食用农产品监测抽检等数据资源,深化可视化数据挖掘技术和风险预测模型的应用研究,形成跨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开展实时分析和跨界关联应用。建立覆盖县乡村医疗机构的国家食源性疾病网络直报系统,进一步完善食源性疾病暴发监测系统和国家食源性疾病分子分型溯源网络。构建互联互通的地方各级食源性疾病监测溯源平台。三是创新数据应用,优先推动便民惠民服务类数据向社会开放共享,促进业务创新发展。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做好标准在线查询及意见反馈等服务工作。开发个性化、差异化的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移动应用产品,如营养膳食计算器、患者营养支持、运动健康指导等,方便基层群众获得信息,提高信息服务覆盖面和精准度,提升公共信息服务水平,切实提高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的支撑能力。  (三)改革创新,加强国际国内合作,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工作制度机制。  1.健全工作制度。  制定、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风险监测、风险评估、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等配套制度,规范履职管理,优化工作流程,提高行政效能。制定卫生计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食品安全工作指南,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相关工作。  2.加强国际国内合作。  加强国际食品安全标准交流,开展我国标准与国际标准对比研究,加快研究转化适合我国国情的国际标准。做好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法典委员会主持国工作,牵头或参与制定国际标准,提高我国在国际食品安全标准制定中的话语权。吸纳国际知名专家参与编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增强我国标准的国际公信力。  加强部门协作,建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协作组,在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发布、风险监测与评估的数据共享和会商通报、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等方面,建立健全与食药、农业、国标委等部门协调配合、良性互动、顺畅高效的合作机制,形成合力。畅通高校、相关行业组织和专业机构有序参与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工作的渠道,充分借助国内外专家智库和外脑资源,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公信力。  3.创新管理方式。  适应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要求和相关产业发展需要,推动改革和加强“三新食品”管理。落实企业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地方标准的主体责任,鼓励企业加大在标准研制方面的投入,参与标准研制,促进技术创新和产业协调发展,形成社会共治格局。推进将标准制定、风险监测与评估工作作为科研项目的重要考核指标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依据,建立完善本领域专业与管理人才创新激励机制。强化大数据分析等信息化新技术手段对食品安全和营养惠民措施的支撑作用,针对特定目标人群,开展专项行动,创新膳食指导个性化、差异化和推广健康烹饪模式等,不断满足公众对改善食品安全和营养信息指导的需求。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领导责任。要健全责任制度,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分解规划任务,明确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督促落实重点工作任务,抓紧抓好实施工作。  (二)保障经费投入。 建立与职责和任务相匹配的财政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地方各级政府要依法将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工作经费纳入本级预算。中央财政加大对地方转移支付力度,地方要落实工作经费预算,形成国家、地方共同投入,工作经费和专项经费有效保障的经费保障机制。  (三)营造有利环境。通过“食品安全宣传周”、专业机构开放日、社区讲座、制作和散发各种形式的科普载体等活动,加强正面宣传和工作成果普及应用,做好相关政策措施和标准等的解读。全程引导,增强社会对食品安全标准、风险监测和评估等工作的认知和理解,争取社会支持,营造有利于食品安全协同共治的社会环境。  (四)加强督查评估。建立监督考核机制,将规划任务落实情况作为对相关单位和地方食品安全工作督查和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督促检查,定期开展考核。建立中期和末期评估制度,对规划实施进度和实施效果开展全面精细化评估,及时发现问题,研究解决对策,确保各项目标如期实现。
  • 2010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确定
    3月17日,实施2010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工作会议在京召开。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在会上强调,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是《食品安全法》确立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2010年是我国第一次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多部门、全过程、经科学设计的风险监测工作。要通过有效实施风险监测,真正建立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为基础的食品安全科学监管机制。  据了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是通过系统和持续地收集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有害因素的监测数据及相关信息,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和及时通报的活动。2010年的食品安全监测任务既有对食品产品的常规监测,也包括对食品生产经营过程和特定危害因素的专项监测。监测的环节涵盖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餐饮消费各个环节,范围覆盖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其中,化学污染物和有害因素安排了29类食品、132个监测项目 食源性疾病致病菌监测安排了对13种食品中的8个主要食源性致病菌的监测 食源性疾病监测安排了对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312个县有关医疗机构发现的异常病例和异常健康事件的主动监测。  与以往相比,此次监测计划在选择优先食品和危害因素方面的目的性更强,样本量显著增加,对采样的代表性、实施工作的技术性和数据报送的时效性都作出了更严格的要求。  陈啸宏要求,2010年,各级卫生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起覆盖全国各省、市、县并逐步延伸到农村的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提高食品中有毒有害物质鉴定排查、风险监测、风险预警、风险评估和技术仲裁的能力。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进一步完善食源性疾病信息报告和主动监测系统,建立食源性疾病监测、调查、报告、数据分析机制,将食源性疾病信息报告纳入卫生部现有的传染病报告网络,在全国部分医疗机构设立临床监测点,收集可疑食源性疾病信息报告,公布食品安全监测状况和重点控制污染物“黑名单”,完善食品安全隐患的预警机制。
  • 水体中检测结果显示 抗生素污染是新的健康隐患
    p style="line-height: 1.5em " 研究表明,生活污水、医疗废水和农业径流中包含了各种抗菌物质,天然细菌群落与一同排出的耐药细菌直接接触后,会推动细菌进化,产生更多耐药菌株。/pp style="line-height: 1.5em "  最近,热映的现实题材电影《我不是药神》和刷爆朋友圈的“问题疫苗”事件,引发了公众对健康问题的强烈担忧。在去年联合国环境大会期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发布报告指出,因药物和特定化学品排放到环境中而导致的抗生素耐药性日益增加,是当前最令人担忧的健康威胁之一,环境在抗生素耐药性的产生和蔓延方面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pp style="line-height: 1.5em "  1928年,英国细菌学家弗莱明偶然发现青霉素,这是第一种被发现的抗生素,也是20世纪科学史上最伟大的发现之一。至此,人类与疾病的对抗进入了新的阶段。/pp style="line-height: 1.5em "  抗生素是指由微生物(包括细菌、真菌、放线菌属)或高等动植物在生活过程中所产生的具有抗病原体或其他活性的一类次级代谢产物,能干扰其他生活细胞发育功能的化学物质。抗生素对病原微生物具有抑制或杀灭作用,是防治感染性疾病、抗肿瘤以及杀虫除草的重要药物。现在已知的天然抗生素超过万种,但绝大多数毒性太强,仅有近百种适合作为治疗人类或牲畜传染病的药品,人们主要通过化学合成及微生物培养等途径获得常用抗生素。/pp style="line-height: 1.5em "  抗生素的杀菌作用主要源于“细菌有而其他主要生命体没有”的机制,包括抑制细菌细胞壁的合成、与细胞膜相互作用、干扰蛋白质的合成以及抑制核酸的转录和复制抑制等四大作用机理。/pp style="line-height: 1.5em "  适度适量、合理规范地使用抗生素,可以造福人类。但如果把抗生素当“药神”,滥用抗生素的话,不仅会威胁使用者的健康,还会加剧细菌的耐药性。耐药性指细菌、病毒、寄生虫和真菌对以前能有效治愈它们的药物产生抵抗性,进化为能够抵抗抗生素的新菌种,这会明显降低抗生素的抗菌作用。/pp style="line-height: 1.5em "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当细菌面临各种抗生素的灭杀时,自己也在不断进化,苦练金钟罩铁布衫,越来越不害怕抗生素。细菌进化的速度远远快于人类研发新抗生素的速度,当耐药性不断加剧,终有一天将进化成刀枪不入的“超级细菌”,人类将陷入无药可医的困境,恐怕只能寻找相应的噬菌体。由于现有的抗生素及抗感染药物不能有效杀死耐药性病原体,导致全球每年约有70万人死于耐药性细菌感染。/pp style="line-height: 1.5em "  早在杭州G20峰会期间,《二十国集团领导人杭州峰会公报》就将抗生素耐药性与英国脱欧、气候变化、难民、恐怖主义等5项内容列为影响世界经济的其他重大全球性挑战因素,明确指出“抗生素耐药性严重威胁公共健康、经济增长和全球经济稳定”。/pp style="line-height: 1.5em "  我国是生产和使用抗生素的第一大国,年产抗生素原料约21万吨,自用18万吨,其中48%用于医治疾病,52%用于畜牧养殖业。我国抗生素人均年使用量为138克,是美国的10倍 畜牧养殖业年消耗抗生素9.7 万吨,是美国的9至10倍,是欧盟的25倍。/pp style="line-height: 1.5em "  抗菌药是我国第一大用药,门诊约有75%的感冒患者使用抗生素药物,外科手术使用抗生素药物的则高达95%,青霉素、四环素等抗生素药物在老百姓的家里也随处可见。为控制抗生素的使用,国务院于2012年颁布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各地也陆续出台了实施细则。/pp style="line-height: 1.5em "  近年来,自然水体中检测出抗生素的相关消息络绎不绝,抗生素污染成为公众新的关注焦点。自然水体中的抗生素,主要源自规模化养殖场、医院、抗生素生产厂和居民生活污水,其中规模化养殖场和医院是主要源头,这与抗生素的治疗疾病和畜牧养殖两大主要用途密切相关。/pp style="line-height: 1.5em "  研究表明,生活污水、医疗废水和农业径流中包含了各种抗菌物质,天然细菌群落与一同排出的耐药细菌直接接触后,会推动细菌进化,产生更多耐药菌株。/pp style="line-height: 1.5em "  抗生素是新出现的水污染物,尚未得到足够重视,虽然具备相应检测手段,但缺乏相关的标准及法律法规依据。我国的《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等相关标准中,均不含有对抗生素的监测指标,而部分抗生素的可降解性、抗生素种类的庞杂程度,都加大了标准制定的难度,现有的水处理工艺流程也无法对抗生素进行完全处理。/pp style="line-height: 1.5em "  中国供应了全球90%的抗生素原料药,但抗生素原料生产企业偷排漏排抗生素污水、将未经处理的抗生素药渣倾倒入河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多次被环保部门处罚。美国的调查报告显示,辉瑞、葛兰素史克、拜耳等知名医药品牌的抗生素原料药供应厂商,曾多次发生严重的污染事件,其中包括山东鲁抗、华北制药、石药集团等众多国内知名企业。这些问题引起了我国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并出台了《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pp style="line-height: 1.5em "  对于我们个人来讲,别随意把抗生素当“药神”,使用抗生素一定要谨遵医嘱,常见病尽量不要使用,避免加剧体内细菌的耐药性,也不要一见效就停药,更不要频繁更换抗生素。/ppbr//p
  • 理邦仪器举办女性健康公益筛查活动
    中国深圳2021年3月10日 -- 3月4日至3月20日,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理邦仪器”)联合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北京华信医院和深圳市妇幼保健院等全国12家医院举办“点亮繁星 你最珍贵”女性健康公益筛查活动,献礼38妇女节。截至目前,本次“两癌一筛”公益活动预约检查人数已超过1500人。  早在2009年,国家已将两癌筛查纳入国家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中。十余年已过,中国适龄女性宫颈癌筛查覆盖率依然不到30% 中国乳腺癌新发病例高达42万例,仍以每年3%-5%的速度递增。至今宫颈癌检查近1亿人次,乳腺癌检查超过3千万人次。  除了为广大女性朋友提供阴道镜检查、乳腺超声检查外,本次“点亮繁星 你最珍贵”公益活动还加入了“一筛” -- 盆底肌筛查。北京协和医院朱兰教授曾说:“我最大的愿望就是在我退休的时候能看到中国女性盆底疾病的流行病调查数据能明显下降。”但目前,中国女性尿失禁患病率还是居高不下,仍高达30.9%。  作为一家国际化的上市企业,理邦仪器在妇幼健康领域已深耕二十余年,在全国超500家三甲医院都能看到理邦妇幼产品的身影。如今,理邦仪器以自身产品优势和多产品线联动优势,积极响应国家行动目标,回馈社会,向全国多家医院免费提供包含盆底生物刺激反馈仪、阴道镜、超声等设备,捐赠检查试剂耗材,助力现场医护人员的筛查工作。  盆底肌筛查  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妇科护士长芦沁蕊对此也表达了自己的看法:“我们作为医护人员,一定要做到使更多的女性朋友,要了解相关的知识,做到早筛查、早预防、早治疗。”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仁济医院泌尿外科主治医师吕婷婷更是呼吁大家关注自己身体比较重要的部分,积极参与到早期治疗。  女性健康公益问诊  在此次参与的12家医院中,诸多专家医生接受广大女性同胞的现场咨询,更有医院举办现场“两癌一筛”科普宣教活动,前往现场体验的用户也是好评如潮,并表示希望医院以后多做点这种活动,这对妇女也是一种最好的保障。  理邦仪器献礼妇女节,全国联动举办“两癌一筛”公益义诊活动  自2017年成立并发起“点亮繁星”公益项目以来,理邦仪器已组织数百场公益活动。2020年是特殊的一年,在疫情常态化后,理邦仪器还陆续组织了全国两癌防治大型公益活动及医疗设备捐赠等活动。凭借在公益服务领域的长期坚守,就在刚过去的2020第十届中国公益节上,理邦仪器荣获“2020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奖”。这不仅是社会对理邦仪器的认可,更是成为诸多企业公益之行的激励。  理邦仪器“点亮繁星 你最珍贵”  借助此次“两癌一筛”公益活动,理邦仪器和全国医院联动,希望能为推动中国女性健康发展作出一份努力,正如理邦仪器董事长、“点亮繁星”项目发起人张浩所倡导般:让公益之爱像繁星一样照亮天际,让医疗创新成果惠及每个人。
  •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吉林中心挂牌
    实验室工作人员正在做脱水实验  14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吉林中心挂牌成立,自此,我省将构建起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体系,实现从食品的养殖业,到食品的销售流通,直至到食品的餐饮服务的各个环节安全风险全程监控。  植物食品是否存在农药残留?动物食品在养殖过程中是否添加了违禁药品?食品中食品添加剂是否超标?这些问题,该中心都能检测。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吉林中心设在吉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在营养与食品安全评估所、理化检验所、微生物检验所、卫生毒理与功能检验所等所室基础上组建而成的。它以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龙头、以各市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骨干、以县(市、区)60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辅助和70家医疗机构为哨点医院的全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  今后,一方面,该中心会及时准确向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省政府食药安办及省级卫生计生委上报风险监测结果以及相关风险隐患的专项风险分析及评估报告,另一方面,该中心还可独立开展食品安全危害因素监测检验,如食品污染物、食品微生物、食品毒理与功能学、居民食物摄入量和总膳食研究等。  昨日,记者参观了该中心的理化实验室。吉林省疾控中心理化检验所副所长刘思洁说,这里共有监测设备132台(套),价值2000余万元。"比如这台超高效液相色谱质谱仪,就能检测兽药残留、瘦肉精、真菌毒素等等。"刘思洁说,超市里的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只是初筛,能发现问题食品,但具体危害物质超标多少等表现得并不精确。而在这里,这台超高效液相色谱质谱仪不但可以发现问题,还能精确检测出超标多少,而且一次可能监测384份样品。当然,它耗时也会更长,快检室只需2~10分钟,但在这里需要1天左右。
  • 安徽出台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 推动全过程风险管控,防范环境与健康风险
    安徽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布《安徽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体系,推动全过程风险管控,有效防范新污染物环境与健康风险。近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孙艳辉及相关处室负责人对《工作方案》进行了政策解读。从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和环境风险管理的角度来看,所谓“新污染物”是指那些具有生物毒性、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等特征的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这些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对生态环境或者人体健康存在较大的危害性风险,但由于现有的管理措施不足或尚未被纳入环境管理中的四大类污染物,即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如部分杀虫剂)、内分泌干扰物(如部分农药)、抗生素和微塑料。“我们将大气、水、土壤多环境介质协同治理统筹推进,重点管控新污染物专项治理深入开展,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逐步完善,新污染物治理长效机制初步构建,新污染物调查、监测、评估及治理能力显著提升作为成效目标。”孙艳辉介绍,到2025年,安徽省将完成高关注、高产(用)量的化学物质风险筛查,发布省级重点管控新污染物补充清单,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采取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据了解,今年以来,安徽省生态环境部门已经结合《工作方案》,对新化学物质生产和加工使用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开展化学物质环境基础信息调查试点等工作。
  • 一支雪糕含19种添加剂 追求新奇口味酿健康隐患
    6月初,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督管理规定》正式实施,其中规定,所有食品添加剂成分,必须在包装上毫无保留地明示。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记者从包装上面发现,区区一支雪糕,竟然含有19种添加剂。  羧甲基纤维素钠、黄原胶、单硬脂酸甘油酯、瓜尔胶、卡拉胶、柠檬酸……这些拗口的专业名词让记者颇有些摸不着头脑,究竟这么多的添加剂是否有害、是否有必要、是否被滥用了呢?  “只要按国家标准添加食品添加剂,消费者就可以放心食用。”省质监局的专家表示。不过,他坦言,即使是一款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被一个人毫无节制地食用,那么产品当中的添加剂逐渐累积同样会给人身健康带来隐患。  主要用于调味、着色、塑形、防腐  记者近日购买了某品牌蓝莓酸奶味雪糕,细细一数,发现在34种配料中,食品添加剂竟然多达19种:磷脂、聚甘油蓖麻醇酯、饴糖、全脂乳粉、果葡糖浆、麦芽糊精、乳酸、乳酸钠、羧甲基纤维素钠、黄原胶、单硬脂酸甘油酯、瓜尔胶、卡拉胶、柠檬酸、柠檬酸钠、食用香精(酸奶香精和蓝莓香精)、甜蜜素、笕菜红、亮蓝。  那么这些添加剂在雪糕中究竟扮演着怎样一种角色呢?  “最近几年添加剂越用越多,跟这两年饮料、包装食品越来越追求新奇口味也不无关系,要创造各种口味,往里面加添加剂就成了最好的解决办法。”湖南省质监局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总工程师杨代明表示。  比如食用香精,在食品行业里面,它就被形容为“注重于香气和味觉的仿真性”。  此外,食品添加剂还被用于着色、塑形、防腐等方面。例如,在一支雪糕所含的19种添加剂中,笕菜红、亮蓝就用于着色 卡拉胶、黄原胶、单硬脂酸甘油酯等就用于塑形 乳酸、羧甲基纤维素钠、柠檬酸钠等具有防腐保鲜的作用。  适量使用添加剂无危害  “目前我国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共有22类,1812种,在食品生产中只要按国家标准添加食品添加剂,消费者就可以放心食用,合理使用添加剂对人体健康是有益无害的。”杨代明告诉记者。  据其介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添加的食品添加剂在改善食品的品质,提高食品的质量和保藏性,满足人们对食品风味、色泽、口感的要求同时使食品加工和制造工艺更合理、更卫生、更便捷,有利于食品工业的机械化、自动化和规范化,为食品工业节约资源,降低成本,在极大地提升食品品质和档次的同时,增加其附加值,产生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具有很重要的作用。  “这也是国家允许添加的重要原因和依据。”杨代明表示,但是过量添加食品添加剂的商品会给消费者的人身安全带来诸多的隐患,引发一些疾病。  那么,一支雪糕里面19种添加剂究竟算不算多呢?  杨代明认为,实际上添加剂的种类和剂量并没有直接的关系,“添加剂使用规定上有对总量规定的计算公式,所以不一定种类多就代表总量多。比如羧甲基纤维素钠、果胶、结冷胶都是增稠剂,在同一款饮料里配比在一起以后能起到一个协同效应,就像中药配方一样,在起协同效应之后反而能减少总用量。”
  • 山东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正式启动
    近日,山东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正式启动。据了解,今年是山东省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第一年,将展开跨部门、全过程、系统化的监测行动,监测范围覆盖全省人口53%以上,以便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及时进行风险预警。  据了解,监测内容涵盖了产品常规监测及食品生产经营过程和特定危害因素的专项监测。除生鲜乳和葡萄酒的监测分别由畜牧、质监部门负责实施外,其他项目将暂由卫生部门承担,涉及化学污染物检测指标64项、食品17类,主要食源性致病菌8个,涵盖8大类13种食品。“考虑到山东省实际情况,省里将和济南、青岛、淄博等8个城市共同承担今年的监测任务。”山东省卫生厅相关负责人表示,监测区域人口总数达到了全省总人口的53%以上。
  • 复旦大学陈建民/方明亮等合作揭示可降解塑料微粒在体内的健康风险
    暴露于人为来源的“生态友好型”可生物降解塑料的健康风险及其对胃肠道的影响在很大程度上是未知的。  2023年3月2日,复旦大学方明亮、陈建民及安徽医科大学黄以超共同通讯在Nature Nanotechnology(IF=40)在线发表题为“Oligomer nanoparticle release from polylactic acid plastics catalysed by gut enzymes triggers acute inflammation”的研究论文,该研究表明肠道酶催化的聚乳酸塑料释放低聚物纳米颗粒引发急性炎症。该研究证明了聚乳酸微塑料在胃肠道过程中通过争夺甘油三酯降解脂肪酶而酶解生成纳米塑料颗粒。纳米颗粒低聚物通过疏水驱动的自聚集形成。  在小鼠模型中,聚乳酸寡聚物及其纳米颗粒在肝脏、肠道和大脑中生物积累。水解低聚物引起肠道损伤和急性炎症。大规模药效团模型显示,低聚物与金属氧化物酶12相互作用。在机制上,低聚物对锌离子指区具有较高的结合亲和力,导致金属氧化物酶12失活,这可能介导了聚乳酸低聚物暴露后的不良肠道炎症反应。生物降解塑料被认为是解决环境塑料污染的解决方案。因此,了解生物塑料的胃肠道命运和毒性将为潜在的健康风险提供见解。  微塑料(MPs)在水生和陆地环境中无处不在,是世界上最紧迫的环境问题,因为它们对环境和人类健康有潜在风险。MPs在环境中转移,并通过食物链和直接吸入或摄入进入人体进行生物积累。尽管人类MP暴露的确切数量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但研究初步估计,每周口服MP颗粒的摄入量在0.1至5.0克之间。因此,MPs已在人类粪便中检测到。对小鼠、牡蛎和贻贝的研究表明,接触与环境相关的MPs会导致生殖受损、DNA损伤和神经毒性。导致这些影响的机制主要是未知的,尽管许多研究调查了MPs物理损伤的原因,喂入量减少或有毒化学物质的浸出。为了减轻塑料污染,人们引入了可生物降解塑料作为传统塑料的环保替代品。例如,聚乳酸(PLA)是最常见的生物塑料,被用于制造食品包装、一次性餐具和生物医学输送载体。PLA产量稳步增长,预计到2024年将超过30万吨。包装是PLA塑料的主要用途,2014年占收入份额的36%以上。采用人类和小鼠模型的研究表明,基于PLA的植入会引发炎症。此外,PLA MPs对斑马鱼具有显著的不良影响风险,尽管其确切机制尚不清楚。  胃脂肪酶消化PLA MPs(图源自Nature Nanotechnology )PLA塑料可能比“持久性”聚合物产生更多的MPs,因此,PLA MPs越来越多地出现在土壤、沉积物和室内灰尘中。尽管摄入PLA MPs的毒理学作用值得进一步深入研究,但对其在肠道中存在的生物转化如何影响人类健康的知识尚缺乏。在低pH和酶的生理条件下,人们对PLA MPs的化学结构如何被体内的相互作用所改变的理解是不够的。因此,必须对增加PLA MPs生物反应活性的机制进行详细分析,这些机制增强了它们与蛋白质和细胞表面的相互作用。该研究探讨了PLA作为人体肠道中可生物降解塑料模型的转化和毒性。PLA MPs被胃肠道中的脂肪酶消化,形成数百万个纳米塑料。此外,生物物理和计算方法表明,所得的低聚物水解产物可以形成纳米塑料。总之,该研究表明,肠道酶会产生意想不到的降解产物,包括来自PLA塑料的低聚物和纳米塑料,这些具有潜在的健康风险,需要继续研究和潜在的监管。原文链接:https://www.nature.com/articles/s41565-023-01329-y
  • 食药监总局印发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管理规范(试行)等文件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发布《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管理规范(试行)等四个文件的通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管理规范(试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问题样品信息报告和核查处置规定(试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承检机构管理规定(试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样品采集技术要求。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管理规范(试行)等四个文件的通知食药监食监三〔2013〕2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各有关风险监测承检机构:  为加强和规范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赋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职责,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制定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管理规范(试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问题样品信息报告和核查处置规定(试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承检机构管理规定(试行)》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样品采集技术要求》,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报告。  附件:  1.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管理规范(试行)  2.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问题样品信息报告和核查处置规定(试行)  3.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承检机构管理规定(试行)  4.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样品采集技术要求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3年10月10日  附件1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管理规范(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赋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的职责,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是指通过系统地、持续地对食品污染、食品中有害因素以及影响食品安全的其他因素进行样品采集、检验、结果分析,及早发现食品安全问题,为食品安全风险研判和处置提供依据的活动。  第三条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相关工作,应当遵守本规范。  第四条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组织开展本系统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指导督促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以及风险监测技术机构相关工作。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在指定的机构设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秘书处(以下简称秘书处),承担风险监测数据汇总、分析等日常事务性工作。  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要求组织完成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部署的风险监测工作任务,并负责组织对风险监测发现的问题样品进行调查核实、处置和结果报告。  第五条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需要,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体系。  第六条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经费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制度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章 监测计划的制定  第七条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根据职责规定,结合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组织制定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承担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任务的食品检验机构(以下简称承检机构)应提出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的建议。  第八条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应符合食品种类风险等级分类分级管理原则,科学合理地确定监测产品品种、监测项目、监测区域、监测频次和样品数量等。  第九条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的制定应遵循高风险食品监测优先选择原则,以下情况应作为优先考虑的因素:  (一)健康危害较大、风险程度较高以及污染水平、问题检出率呈上升趋势的   (二)易对婴幼儿等特殊人群造成健康影响的   (三)流通范围广、消费量大的   (四)在国内发生过食品安全事故或社会关注度较高的   (五)已列入《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的   (六)已在国外发生的食品安全问题并有证据表明可能在国内存在的。  第十条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应根据日常监管、有关部门通报的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及其他风险信息,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内容进行调整,并根据需要组织开展应急监测和专项监测。  第十一条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应规定检验方法。对没有检验方法的,要组织有关机构研究建立,并按相关要求进行方法验证后作为指定的检验方法。  第三章 监测计划的实施  第十二条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承检机构管理规定(试行)》和风险监测工作需要确定承检机构。  第十三条 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根据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组织承检机构制定本行政区域风险监测工作实施方案,按要求完成监测任务。  第十四条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承检机构应安排专职人员按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样品采集技术要求》开展采样工作。必要时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给予协助。  第十五条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承检机构应按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规定的检验方法进行检测,监测数据应准确、可靠,并按要求通过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指定的信息系统及时报送。  第十六条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承检机构和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按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问题样品信息报告和核查处置规定(试行)》要求进行问题样品报告及核查处置工作。  第十七条 秘书处对承检机构报送的监测数据进行汇总和分析,定期提交风险监测分析报告。  第十八条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建立食品安全风险分析研判工作例会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风险监测承检机构和相关专家,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的综合分析研判,提出监管重点建议。  第十九条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对风险监测中发现可能存在的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苗头性问题,要及时通报有关省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涉及农业、质检等部门的,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  第二十条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省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督促指导,并组织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承检机构的考核和人员培训。  第四章 工作纪律  第二十一条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相关工作人员应当秉公守法,廉洁公正,不得弄虚作假。承检机构不得委派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有利害关系的人员参与采样和检验等相关工作。  第二十二条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不得向被采样食品生产经营者收取采样和检验费用,监测样品由采样人员向被采样食品生产经营者购买。  第二十三条 承检机构应当按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的要求,按时完成任务,并对检测结果的真实性负责。  第二十四条 承检机构伪造检测结果或因出具检测结果不实而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处理,并收回风险监测经费。  第二十五条 未经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泄露和对外发布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和相关信息。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规范所称问题样品,指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中,承检机构经检测发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食品(含食品添加剂)。  第二十七条 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参照本规范组织开展省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第二十八条 鼓励有条件、有能力的承检机构对食品潜在风险因素开展研究,为及早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提供技术支撑。  第二十九条 本规范由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2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问题样品信息报告和核查处置规定(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监管工作的有效衔接,规范问题样品的信息报告和核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化解风险,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指导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问题样品信息报告和核查处置工作。  承担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任务的食品检验机构(以下简称承检机构)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问题样品的信息报告工作。  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组织对涉及本行政区域问题样品的调查、核实和处理工作。  第三条 问题样品信息报告应做到准确及时,核查处置工作应依法高效。  第二章 信息报告  第四条 承检机构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中发现问题样品并经复核确认后,应当按照本规定第五条、第六条要求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报告信息应当包括问题样品的详细信息、检验结果及发现的问题等内容。  第五条 承检机构检出非食用物质或其他可能存在较高风险的样品,应在确认后24小时内报告问题样品采集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同时报告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并抄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秘书处(以下简称秘书处)。问题样品为加工食品的,还应报告生产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秘书处每月编制高风险问题样品分析报告。  第六条 承检机构检出除第五条之外的问题样品,应及时报告采集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同时抄报秘书处。问题样品为加工食品的,还应报告生产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秘书处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进行初步分析研判,并报告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第三章 核查处置  第七条 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收到有关问题样品的报告后,应及时组织开展调查、核实和处理工作。对问题样品含有非食用物质或其他可能存在较高风险的,核查处置工作应当在24小时之内启动。  问题样品为加工食品的,核查处置工作由生产企业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会同样品采集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共同完成。  第八条 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根据问题样品的风险情况,可以直接开展或者指定问题样品所在地的市、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对市、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核查处置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认为情况未核查清楚、处理不到位的,应当提出意见,要求继续核查处置。  第九条 经调查核实,对由于原料把关、生产工艺失控、设备设施失准等系统性原因造成问题的,负责核查处置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监督问题样品生产经营者进行整改。  对确认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食品,负责核查处置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依法监督企业查清产品生产数量、销售数量、销售去向等,实施召回,并予以销毁 企业未召回的,可以依法责令其召回。对于进入流通消费环节的,应通报相关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下架销毁处理。  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存在违法行为的,负责核查处置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查处 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  第十条 核查处置过程中,对情况严重的或者可能会造成较大影响的食品安全问题,负责核查处置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上一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同时报告当地政府。报告可分阶段进行,应以书面形式报告,紧急情况下,可先电话报告,再补充书面报告。  第十一条 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对非食用物质或其他可能存在较高风险问题样品的核查处置结果及时书面报告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并定期对核查处置的问题样品品种、发生原因、生产经营者所在区域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对发现可能存在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苗头性问题的,研究开展本行政区域范围内专项整治。  第十二条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应当对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核查处置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认为情况未核查清楚、处理不到位的,应当提出意见,要求继续核查处置。  第十三条 各有关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及时整理问题样品核查处置的有关资料、报告,予以存档。未经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泄露和对外发布相关数据和信息。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自行开展风险监测发现的或外省市通报的问题样品,参照本规定开展调查核实。  第十五条 本规定由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3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承检机构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承担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任务的检验机构(以下简称承检机构)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承检机构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拥有完善的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具备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按照规范进行检验的能力,原则上应当按照有关认证认可的规定取得资质认定(非常规的风险监测项目除外)   (二)具有符合承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任务所需的人员、仪器设备、实验室环境设施、安全有效的信息管理体系   (三)具备与承担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任务相关的产品品种、检验项目、样品数量相适应的采样、检验能力   (四)检验活动中无重大差错,能够保证检验结果质量,参加与检验任务相关的能力验证并取得满意结果。  第三条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组织开展对承检机构的监督管理、考核检查等工作。  第四条 承检机构应当明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分管领导,承担任务的部门、岗位职责,并具有相应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及经费使用等制度。  第五条 承检机构应当严格按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的要求完成样品采集、检验、留存、信息报告等任务。  第六条 承检机构发现检验方法可能存在问题的,应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秘书处(以下简称秘书处)报告有关情况,可提出完善检验方法的建议。  第七条 承检机构应当准确、按时通过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指定的信息系统报送风险监测检验结果。  第八条 承检机构应当按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问题样品信息报告和核查处置规定(试行)》有关要求按时报送问题样品报告。  第九条 承检机构应当认真开展监测数据分析研判工作,并形成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分析报告,报秘书处。  第十条 承检机构不得瞒报、谎报、漏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结果等信息。  第十一条 承检机构应承担保密义务,不得泄露、擅自使用或对外发布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和相关信息。  第十二条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承检机构进行考核检查,内容可包括:  (一)针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产品与相关项目,核查承检机构实验室环境、仪器设备、样品存放等检验相关硬件条件,以及管理体系、检验能力的符合性情况   (二)抽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问题样品报告、数据报送及结果分析报告等材料   (三)抽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原始记录、实验室内部质量控制、能力验证和实验室间比对结果等材料   (四)盲样测试和留样复测,通过提供盲样或抽取承检机构风险监测样品留样,进行检验,考核承检机构检验结果的可靠性   (五)检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相关经费使用情况   (六)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相关的其他工作。  第十三条 承检机构出现以下情况,立即终止承担风险监测工作任务:  (一)擅自对外发布或泄露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和分析评价结果等信息,或利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相关数据进行有偿活动的   (二)检验工作出现差错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十四条 承检机构出现以下情况,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警告、暂停或终止承担风险监测工作任务:  (一)不能持续满足第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的   (二)样品采集、检验等工作不符合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要求的   (三)检验工作出现差错的   (四)风险监测检验原始记录不完整的   (五)不按要求报送问题样品报告、监测数据和风险监测结果分析报告的   (六)瞒报、谎报、漏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结果等信息的   (七)盲样考核、留样复测结果不符合要求的   (八)违反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经费管理相关规定的   (九)其他违反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有关要求的。  第十五条 考核检查中发现承检机构在承担风险监测任务中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法通报相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对承检机构的考核检查结果作为安排下一年度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任务的依据。  第十七条 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自行组织开展的风险监测工作,可参照本规定制定承检机构考核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 本规定由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4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样品采集技术要求  一、总体要求  承担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任务的检验机构(以下称承检机构)负责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样品采集工作,样品采集区域内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协助完成采集工作。  (一)承检机构应按照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制定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及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制定样品采集工作方案,明确采样地域、采样环节及地点、样品选取等具体事项,并严格按照工作方案开展样品采集工作。  (二)对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及实施方案中明确规定样品采集时间范围的,应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完成样品采集 对于没有明确规定样品采集时间范围的,应根据食品的生产、加工及流通情况和季节性特征进行样品采集。  (三)承检机构应指定一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全面负责样品采集工作,样品采集工作由2名及以上具有专业技术工作经验的人员同时完成 对特殊样品采集环节,应由食品安全监督执法人员与承检机构样品采集人员共同完成 所有样品采集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熟悉和掌握样品采集方法和相关技术要求。  (四)样品采集工作开始前应做好准备工作,包括样品采集文书、工具与容器、装备等 样品采集过程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并应做好记录,尤其是做好样品采集信息的登记,做到信息完整、准确和清晰,具备溯源性。  (五)样品采集后,应根据被采集样品的特质进行包装和签封,并采取必要措施进行储运,以保证符合后续检验要求。  二、样品采集一般程序  样品采集一般包括采集前准备、现场采集、样品送检、无法满足检验要求样品的处理和采集工作结束五个步骤,其中:  采集前准备包括了解样品的特性和样品采集要求、联系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配合、确定具体行程安排、准备样品采集文书及相关资料,以及备齐样品采集工具、容器与装备等工作内容   现场采集包括协调取得被采样单位配合、样品采集、样品签封、填写样品采集文书与文书确认,以及交付购样款、索取支付凭证等环节   样品送检包括样品储运和样品送达承检机构两个环节   采集工作结束包括样品采集器具清洁归位、交回剩余文书、汇总样品采集信息和办理财务手续等工作内容。  三、操作要求  (一)采集前准备  1.了解样品的特性和样品采集要求。样品采集人员应全面掌握样品采集工作方案,并与实验室沟通,在执行样品采集任务前应详细了解被采集样品的特性和样品采集要求。  2.联系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配合。各承检机构在样品采集过程中如需协助,可联系当地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配合。  3.确定具体行程安排。样品采集人员应熟悉采样区域内的食品生产、流通企业和餐饮服务机构及其经营业务情况,出行前应确定具体样品采集目标,并设计合理路径与时间安排,提高样品采集工作效率。  4.准备样品采集文书及相关资料。相关文书包括样品采集记录、样品信息单和封签等。样品采集人员应准备足够数量的上述文书,需加盖印章的(如封签等)加盖印章。  5.样品采集工具与装备准备。根据被采集样品的特点准备相应的样品采集器具,器具的数量应根据需采集的样品数量确定。所有用于样品采集的工具(如样品采集器、容器、包装纸等)都应清洁、干燥、无异味,并不应存在将任何杂质带入样品中的隐患。对检测项目有特殊要求的,应做好样品采集工具、容器的预处理,如:检测微量和超微量元素时,应事先对容器进行预处理 对涉及微生物检验的样品采集工具、容器,应预先做好灭菌处理 对需洁净干燥的物品,应预先做好清洁、干燥工作。需准备的物品包括:  无菌样品采集容器:无菌袋、无菌盒、灭菌广口瓶等   普通样品采集容器:塑料瓶(袋)、密闭塑料盒、带盖螺口玻璃瓶、带塞玻璃瓶、带塞广口瓶等   样品采集工具:钳子、螺丝刀、小刀、剪刀、镊子、勺子、用于罐头及瓶盖的开启器、双套回转取样管、玻璃吸管及吸耳球等   冷藏工具:冷冻或保温箱及冰袋等   样品采集服装:防护衣、口罩、帽子、一次性无菌手套等   辅助工具:手电筒、记号笔、记录用笔、防水标签、胶带、温度计、记录表、照相机(摄像机)、棉球、75%酒精、酒精灯和运输车辆等。  (二)现场采集  1.协调取得被采样单位配合。对生产企业和餐饮服务机构内部的样品采集,应出示样品采集证明文书或在食品安全监督执法人员协助下,说明来意、取得被采样单位配合。  2.样品采集  采集样品时,应使用符合相关检验要求的样品采集器具。无菌或灭菌且供微生物检验用的样品,应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采集。  (1)样品采集数量  除国家标准另有规定外,样品采集份数应根据检验需要而定,原则上:用于理化检测的样品,每一批/件次应采集3份(样品1份、复测1份、留样1份) 用于微生物检测的样品,每一批/件次样品采集1份 既做理化检验项目又做微生物检验项目的样品,每一批/件次应采集4份。对于均匀性较好的样品,应按上述份数要求现场分割 对均匀性不好的样品,应按份数总量采集后,交实验室分割。  每份样品的采集数量应按检测项目对试样的需要量确定(具体由承检机构作出规定),一般按需要检测的最小量的3倍采集,用于微生物检测的应按最小量的5倍采集。原则上,一般固体样品每份不少于500克,液体、半固体样品每份不少于500毫升,涉及蔬菜、水果、蛋类和鲜或冻水产品等样品每份不少于1000克,对检验项目有特殊要求不能与其他检验项目共用的样品,或预包装食品包装量低于上述样品需求量的,应适当增加样品采集包装数量 特殊样品,按照检验项目需求和样品的具体情况适当调整。  (2)不同包装形态的样品采集  预包装食品:应选择包装无破损、变形或是否受污染,并确保检验期间食品不会过期。对预包装食品,原则上按完整包装采集 必要时应启开包装,按散装食品样品采集方法进行样品采集。  散装食品:散装食品应检查有无发霉、变质、虫害、污染,不得采集不符合风险监测工作要求的食品。一般情况下,采集散装固体、半固体(如稀奶油、动物油脂、果酱)样品时,散装固体从盛放样品容器的上、中、下不同的部位多点样品采集,混合后按四分法对角样品采集,再进行混合,最后取有代表性样品放入样品采集容器中 散装半固体类较稠的物料不易充分混匀,打开包装,用样品采集器从各桶(罐)中分上、中、下三层分别取出检样,然后将检样混合均匀。散装固体、半固体样品采集时,可使用钳子、小勺或镊子样品采集 采集散装液体(如植物油、鲜乳、酒类或其他饮料等)样品时,应先充分混合后,再取中间部位进行样品采集,样品采集时可使用玻璃吸管或倾倒方式进行采集。每一份散装样品应当单独装入容器,不得多份样品共用容器。尤其是感官性质极不相同的样品,切不可混在一起,应另行包装,并注明其性质。  盛装样品的样品采集容器应密封,并不应含有待检物质及干扰物质。其中:盛装液体、半液体样品的容器,常用带塞玻璃瓶、带塞广口玻璃瓶、塑料瓶 盛装固体、半固体样品的容器,可用广口玻璃瓶、塑料袋。用于理化检验的样品采集容器根据检验项目选用硬质玻璃瓶或聚乙烯制品,酸性食品不应选用金属容器盛装,检测农药残留用样品不应选用塑料袋或塑料容器盛装,黄油类样品不应与纸或任何吸水、吸油材料表面有接触。  样品装入容器后应进行适当的封装,防止样品发生外漏、混杂等,并应因样品检测项目的特别要求选用合适的封装材料。例如:因某些石蜡含有3,4-苯并芘,因此测定3,4-苯并芘的样品容器不可用石蜡封瓶口或用蜡纸包 测定锌的样品容器不能用含锌的橡皮膏封口 测定汞的样品容器不能使用橡皮塞 酒类、油类样品不应用橡胶瓶塞等。  盛装样品的容器上应粘牢标签,并进行唯一标识。  (3)微生物及其致病因子监测散装样品的采集  样品采集过程应无菌操作,必须使用无菌器具。无菌样品采集过程(包括样品采取、盛装和包装过程)中,应使用酒精灯、无菌手套、无菌袋等开展样品采集工作。样品采集人员在进行无菌样品采集时,应先洗手,然后用75%酒精棉球消毒手,穿戴经灭菌后的防护衣、口罩、帽子、一次性无菌手套等,凡未经消毒的手、臂等均不可直接接触样品。取样时,应对样品容器的开口处进行灭菌处理(多采用酒精灯下燃烧方法),用无菌的工具将样品取出后,装入灭菌样品采集容器里,最后封口(多采用酒精灯下燃烧)灭菌并加盖封签。  无菌样品必须保存在无菌包和无菌容器内,妥善存储并防止无菌包装破损。无菌物与非无菌物应分别放置。  (4)几种特殊样品的采集  冷荤食品:样品采集人员可在餐饮服务机构采用按菜谱点菜的方式进行样品采集。采集到的样品应使用塑料袋(如需做微生物检测的应采用无菌袋)封装,填写封签并封样。  生鲜肉类:在同质的一批肉中,可从四角或中间设样品采集点,每点从上、中、下三层均匀采取可食部分的若干小块,混合为一件样品。  鱼类:一般采取完整的个体,小鱼(虾)可取混合样品。  烧烤熟肉(猪、鹅、鸭等):作微生物检验,检查表面污染情况时可采用表面揩抹法 作理化指标检验,以每只为一样品采集单位,或采集有代表性的若干小块,500克为一份样品。  散装冷冻饮品:按无菌操作进行样品采集,以批号为单位采取,放入灭菌广口样品采集瓶内。  果蔬:体积较小的(如山楂、葡萄等),可随机采取若干个整体作为检样。体积蓬松的叶菜类(如菠菜、小白菜等),由多个包装(一筐、一捆)分别抽取一定数量的检样。  餐饮具(或集中式消毒餐饮具、一次性的餐饮具)及餐饮使用工具、用具微生物检测样品采集:一是纸片法样品采集,随机抽取消毒后准备使用的各类餐饮具(碗、盘、杯、刀、砧板、案台等),每件贴纸片两张,每张纸片面积25平方厘米(5厘米× 5厘米)用无菌生理盐水湿润纸片后,立即贴于餐饮具内侧表面,30秒后取下,置于无菌塑料袋内 二是发酵法样品采集,餐饮具抽检碗、盘、口杯,将5平方厘米(2.0厘米× 2.5厘米)灭菌滤纸片紧贴内面各10张总面积50平方厘米。碟、匙、酒杯等以每5件为一份,每件内面紧贴灭菌滤纸片各2张(总面积50平方厘米/份),经1分钟,按序揭取置入50毫升灭菌生理盐水试管中,充分震荡后,制成原液。  3.样品封签  采集后的样品应立即粘贴封签封样,封签处可使用透明胶带进行加固。封签内容应清晰可辨,并应有2名样品采集人员签名。封样时,应当有防拆封以及避免揭封时损坏采集样品原有的产品标识的措施。  对盛装有采集样品的样品采集容器(样品采集袋、样品采集瓶等),应将其封口并在封口处粘贴封签封样。  4.样品采集文书填写  样品采集人员应对样品采集过程进行记录,并填写样品采集信息登记单。样品采集信息登记单须完整填写,所填信息必须准确有效。样品采集完成后,在规定的时间内连同样品一并送交承检机构。如由于客观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样品采集任务,要进行详细记录。  5.支付购样款、索取支付凭证  执行样品采集任务的样品采集人员应支付样品购买费,并索取付款凭证。  (三)样品送达  1.样品储运  样品采集完后,应根据样品性质和检验目的进行合理储存、运输,确保样品不被污染及原有微生物和理化指标状况不变。可参照如下要求储存采集到的样品:  (1)预包装食品按照产品标识贮存要求进行存放   (2)鱼类、肉类、非发酵豆制品、粉(面)、自制饮料类、自制火锅底料、盒饭、蔬菜、瓜果类等需要冷冻、冷藏保存的样品,应使用能达到规定温度的冷链设备进行保存、运输   (3)蔬菜、瓜果类还应密封避免水分的散失,易变质的样品要冷藏   (4)用于冷链运输的设备应有温度连续监控或记录措施,样品送达时应将温度记录一并送交承检机构。  采集的样品在贮存、运输等过程中,应采取适当保护措施,避免包装破损而导致样品之间的交叉污染。对于易碎、易损样品容器,可用再生纸(但不能使用报纸)或可缓冲的材料将样品容器隔开或再包装等特殊保护方法进行保护,以避免挤压破损 对于需要冷冻(藏)保存的样品,应放置在隔热的容器中,通过放置冰袋等方式保持低温状态,但不可直接用散冰块 用于微生物检测的样品,应按规定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交叉污染、环境污染和食品中固有微生物的数量和生长能力发生变化 做黄曲霉毒素B1测定的样品,要避免阳光、紫外灯照射,以免黄曲霉毒素B1发生分解。  2.样品送达  样品采集后,应尽快将样品送达承检机构,采用无菌操作采集的用于微生物及其致病因子检验的样品应在4小时内送检,冷冻(藏)样品采集后需在3小时内送检,生鲜样品应在样品采集当日送检,水分含量低或常温保存的定型包装样品应尽快运送至实验室。  (四)无法满足检验要求样品的处理  送达承检机构的采集样品,若出现如下情况时,应及时销毁并记录,且应立即重新组织样品采集:  1.采集的样品出现包装破损的   2.采集的样品数量不足的   3.封签不合格及封签内容辨认不清,或遮盖并影响原有产品标签标识内容识别的   4.采集样品的品种与样品采集方案要求的品种不符合的   5.采集的样品形态发生了变化(如冷冻的样品送到检验机构时已经缓化),或发霉、变质的等。  (五)样品采集工作结束  1.样品采集器具归位。样品采集结束时,应将样品采集工具和剩余采样器具按要求进行处理后放回原处,需清洗的应及时清洗、需消毒灭菌的应及时灭菌消毒,清洗或灭菌完毕后,进行干燥。  2.交回剩余文书、汇总样品采集信息。样品采集结束后,样品采集人员应将剩余文书交回保存,并负责汇总样品采集信息交相关机构进行数据统计。  3.办理财务手续。样品采集人员应及时将样品购置凭证交财务部门办理报销手续。
  • 钢化玻璃坠落风险检测仪研制
    table border="1"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600"tbodytrtd width="123"p style="line-height: 2em "成果名称/p/tdtd width="525" colspan="3"p style="line-height: 2em "钢化玻璃坠落风险检测仪/p/td/trtrtd width="123"p style="line-height: 2em "单位名称/p/tdtd width="525" colspan="3"p style="line-height: 2em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p/td/trtrtd width="123"p style="line-height: 2em "联系人/p/tdtd width="177"p style="line-height: 2em "艾福强/p/tdtd width="161"p style="line-height: 2em "联系邮箱/p/tdtd width="187"p style="line-height: 2em "afq@ctc.ac.cn/p/td/trtrtd width="123"p style="line-height: 2em "成果成熟度/p/tdtd width="525" colspan="3"p style="line-height: 2em "□正在研发 □已有样机 □通过小试 □通过中试 √可以量产/p/td/trtrtd width="123"p style="line-height: 2em "合作方式/p/tdtd width="525" colspan="3"p style="line-height: 2em "□技术转让 √技术入股 □合作开发 □其他/p/td/trtrtd width="648" colspan="4"p style="line-height: 2em "strong成果简介: /strongbr/ 上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各大城市相继建造了大量的玻璃幕墙建筑,这些玻璃幕墙大多建在繁华地区或人口密集地区,近几年来幕墙玻璃的安全隐患越来越多,已经引起众多专家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关注。在幕墙玻璃大量使用的一二十年里,作为结构和功能一体化的幕墙玻璃的各种性能不断退化和衰减,目前正在服役的玻璃幕墙普遍存在着安全隐患问题。无论对建筑结构的设计单位或使用单位,保证幕墙玻璃的使用可靠性是非常重要和紧迫的。针对上述问题该仪器利用振动诊断原理和力学相结合的方法对玻璃幕墙进行无损在线检测。 br/ 该仪器首先要确定玻璃幕墙的基频与结构安全可靠性的关系以及损伤演变规律。其基本原理是通过共振或激光测震的方法,来确定玻璃幕墙在一定支撑条件下振动的固有频率。利用固有频率与固件刚度的关系评估它的结构可靠性。对于一个大型的服役构件其固有频率受其尺寸、质量以及刚度等的影响。对于一块已知尺寸的玻璃幕墙,固有频率可以认为随其刚度的变化而变化,当其四边固定情况出现松动时,或者该玻璃幕墙出现破损,则其整体刚度下降,其固有频率也会随之下降。因此可以通过测到的固有频率来评价该玻璃是否有破损或松动。 br/ 该仪器分别为广州太古汇、广州地铁南站、北京中粮广场、西单民生银行大厦、国家图书馆二期、梅兰芳大剧院、中国电科院、乐坛大厦、金阳大厦、北京工业大学等地方进行玻璃幕墙检测并取得了客户的一致认同。/p/td/trtrtd width="648" colspan="4"p style="line-height: 2em "strong应用前景: /strongbr/ 对于大面积使用钢化玻璃的玻璃幕墙来说,这些玻璃幕墙大多处在繁华地区或人口密集区域,每一块有风险的幕墙玻璃就像人们头顶上的利剑,都有可能造成严重的问题,该仪器可以鉴别出存在坠落风险的玻璃,在玻璃发生坠落之前更换它们就能够避免事故的发生。 br/ 目前我国已建成的各式建筑幕墙(包括采光屋顶)近5亿平方米,年产值超过1100亿元,占全世界总量的50%还多其中北京市的玻璃幕墙具全国首位,初步估计现有玻璃幕墙超过2000多座,面积超过1500万平方米,仅长安街沿线就有数百座玻璃幕墙建筑,已过10年安全期的约为550万平方米,服役期超过15年以上的玻璃幕墙约为150万平方米。因此该仪器拥有广阔的应用市场。/p/td/trtrtd width="648" colspan="4"p style="line-height: 2em "strong知识产权及项目获奖情况: /strongbr/ 发明专利一项: br/ 一种检测玻璃幕墙松动和预测坠落风险的方法 br/ 专利号:200810111627.9 br/ 项目受科技部国际合作项目“安全玻璃可靠性评价与无损在线测试”(2005DFA51010);科技部科研院所专项“玻璃幕墙在线性能和可靠性检测技术”( NCSTE-2006-JKZX-269);科技部国际合作项目“建筑玻璃的结构/功能一体化研究”(2010DFB53100)支持。/p/td/tr/tbody/tablepbr//p
  • EFSA就食品与饲料中柄曲霉素的健康风险发布意见
    据欧盟食品安全局(EFSA)消息,6月7日应欧盟委员会(EC)要求,欧盟食品安全局(EFSA)就食品及饲料中柄曲霉素(STC)对公众的健康风险发布了意见。  EFSA共计对247件食品样品及334件饲料样品数据进行了分析,其中仅4个饲料样品具有量化数据。相关研究表明,STC通过食品途径暴露量较低,其主要影响器官为肝脏及肾脏。STC经口服、腹腔注射、皮下注射后具有致肿瘤性,可致肝细胞癌变,肝细胞、褐色脂肪组织血管肉瘤及肺腺瘤。  针对柄曲霉素对动物的风险,专家组指出,STC对家禽、猪具有肝毒性,对家禽、鱼类具有肾毒性。  由于缺乏相关暴露数据,EFSA无法应用暴露边界值方法评估STC的基因毒性及致癌性,专家组无法完成对人及动物的健康风险评估。仍需要继续对STC在食品、饲料中的暴露数据进行收集,并且需要在食品检测过程中应用定量限低于1.5?g/kg的检测方法。  原文链接:  http://www.efsa.europa.eu/en/efsajournal/pub/3254.htm
Instrument.com.cn Copyright©1999- 2023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页面内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