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仪器信息网 > 行业主题 > >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第一检测

仪器信息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第一检测专题为您提供2024年最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第一检测价格报价、厂家品牌的相关信息, 包括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第一检测参数、型号等,不管是国产,还是进口品牌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第一检测您都可以在这里找到。 除此之外,仪器信息网还免费为您整合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第一检测相关的耗材配件、试剂标物,还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第一检测相关的最新资讯、资料,以及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第一检测相关的解决方案。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第一检测相关的资讯

  • 强化检测资质管理 提升检测技术能力——《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解读
    为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管理,提升检测技术能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前发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以下简称《资质标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相关负责人对《资质标准》进行了解读。《资质标准》修订背景是什么?2022年12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管理办法》,强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为,维护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秩序,促进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健康发展。同时,规定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和业务范围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资质标准》是《管理办法》的配套文件。原资质标准于2005年颁布,设定的检测资质为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4项专项检测和见证取样检测资质,在规范工程质量检测市场准入、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体系的逐步完备,人民群众对建筑品质要求的逐步提升,工程建设中涉及结构安全、使用性能、新型材料等内容的强制检测项目日益丰富。同时,检测行业低价恶性竞争、检测机构技术能力参差不齐和数字化应用水平低等问题日渐凸显,原资质标准已不能完全适应行业发展需要,亟须修订完善。新修订出台的《资质标准》,从调整检测资质分类、强化检测参数评审、提高技术人员要求、加强设备场所考核、提高检测数字化应用等多个方面进一步强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管理,提高检测机构专业技术能力,促进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健康发展,保障建设工程质量。《资质标准》主要修订了哪些内容?第一,调整检测资质分类,强化检测参数考核。一是将检测资质分为综合资质和专项资质,其中专项资质分为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建筑幕墙、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桥梁及地下工程9个专项资质,更好地满足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实际需要。二是将专项资质检测内容细化至检测参数,规定申请专项资质的单位要取得所申请专项资质的全部必备检测参数,申请综合资质的单位要取得9个专项资质全部必备检测参数,强调取得相应资质的企业必须具备相应资质所涉及检测项目的基本检测技术能力,强化检测技术能力考核,避免检测机构因检测技术能力不足出具虚假检测数据或检测报告。第二,突出信誉资历考评,提高主要人员要求。一是明确申请综合资质的单位应具有15年以上质量检测经历,申请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幕墙、道路工程、桥梁及地下工程6项专项资质的单位应当具有3年以上质量检测经历,保证检测机构具备基本从业经验。二是要求申请资质的单位社会信誉良好,近3年未发生过一般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严控信誉不佳或屡出问题的劣质单位进入工程质量检测市场。三是提高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注册人员、技术人员的工作经历、人员数量、技术职称、注册证书、年龄等相关要求,进一步保障检测机构人员技术能力,提高工程质量检测水平。第三,强调信息化管理要求,保障检测真实有效。一是规定申请综合资质的单位应具有完善的信息化管理系统,检测业务受理、检测数据采集、检测信息上传、检测报告出具、检测档案管理等质量检测活动全过程可追溯,确保工程质量检测真实有效。二是规定申请专项资质的单位应具有信息化管理系统,质量检测活动全过程可追溯,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检测信息化应用水平,推动工程质量检测行业转型升级。新旧资质标准过渡有何要求?一是自新标准发布之日起,申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的单位应按照新标准提出申请。对于新标准发布之日前已经受理尚未作出许可决定的资质申请事项,申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的单位可以按照原标准要求继续申请,或者按照新标准重新提出申请。按照原标准要求进行办理的,颁发资质证书有效期至2024年7月31日;按照新标准要求进行办理的,资质证书有效期5年。二是自新标准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31日为过渡期。过渡期内,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到期的,资质证书统一延期至2024年7月31日。三是按照原标准取得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的检测机构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按新标准申请重新核定。逾期未办理重新核定的检测机构,原资质证书作废。如何做好《资质标准》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要加快建设质量强国,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倪虹部长在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健全工程质量保障体系,推进工程质量检测数字化监管。强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加快建设质量强国、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有效途径,是健全工程质量保障体系、提高建筑工程品质、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支撑。各地要高度重视,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建设质量强国决策部署上来,当好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执行者、行动派、实干家,牢牢抓住让人民群众安居这个基点,深刻认识《资质标准》的出台对健全工程质量保障体系、加快建设质量强国、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重要意义,切实把各项工作贯彻好、落实好。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做好资质衔接过渡,确保检测市场平稳有序。二是抓好贯彻落实。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资质就位具体实施措施,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强化工程质量检测行业资质管理,加强检测机构监督检查,保证《资质标准》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三是做好宣贯引导。各地要认真做好《资质标准》解读,加强宣贯培训,认真学习《资质标准》精神,强化社会舆论引导,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 有色工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研讨会在广州召开
    日前,为总结有色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经验,提高行业监管水平,2009年有色金属工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研讨会在广州三寓宾馆召开。会议由有色金属工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主办,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承办,广东省有色金属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协办。有色金属工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副站长王化林、总站总工程师刘丰学出席,由检测中心副主任杜雷主持了会议。有色行业各主要检测机构的主管领导及技术负责人7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总结了近两年的检测工作,交流了经验,结合当前有色行业特点,明确下一步发展目标。主要讨论了《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规范有色金属工业工程质量检测行为。研究探讨检测机构的信息化管理工作,以便及时准确地跟踪检测数据的真实性,为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提供依据。要求对检测数据的公正性,以及对试验室的计量认证和实验室资质认定。  会上,总站副站长王化林就有色检测工作20年来的三起三落与目前行业的发展状况 检测工作的责任义务与行业保护 加强自身建设与构筑新的管理平台等方面作了重要讲话,并对各检测单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强调了在新的挑战、新的机遇面前,我们积极应对的措施和手段。从而增强了与会代表的信心和勇气。会议期间检测中心还针对资质认定对实验室的管理要求、在用检测新标准的更新、《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及有色建设试验信息平台建设进行了详细讲解。  会议期间大家畅所欲言,围绕领导的讲话,展开了经验交流与探讨。广东省有色金属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淄博山铝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内蒙古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晋铝安装公司无损检测室的代表分别作了经验交流。大家也互相交流了检测工作的新形式、新方法、新手段,共同梳理新形势下检测工作的发展方向与思路,取得了一致的看法。会议还决定:1、从现在着手,2011年出台新的检测管理规定,以适应行业技术进步的要求,更好地为行业的发展做好服务。2、为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人为错误,提高检测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在两年内建立有色试验信息平台,对各检测机构的数据采集系统进行升级改造。3、从2010年开始,有色金属工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研讨会更名为“有色金属工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会”,每年定期召开。  我国有色金属工业的持续快速发展,有色金属工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大家一致认为将借这次会议的东风,进一步认清形势,明确任务,再接再厉,在规范、完善各项管理工作的同时,不断探索管理与检测的新形式、新方法、新手段,不断学习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更好地向社会提供科学准确、公正有效的检测数据,为有色金属工业的建设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 第十二届全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发展论坛暨建设工程检测设备展览会在重庆成功举办
    新时代新征程,为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建设和工程质量效率,加强提升专业人才的综合水平,促进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市场健康发展,展示和交流我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控及检测行业额新理论、新技术、新产品,近日在重庆成功举办了“第十二届全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发展论坛暨建设工程检测设备展览会”。成都科林分析技术有限公司作为室内空气中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检测领域专业的设备供应商参加了此次展览会。现目前民用建筑工程中主体材料和装饰装修材料在装修完一段时间内会逸出大量挥发性有机物,室内环境污染是工程质量检测中重要的一个环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GB50325-2020《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是目前主要执行标准,大会也请到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的熊伟主任对该标准做了详细解读。GB50325-2020已于2020年8月1日正式实施,标准发布之后,我们第一时间使用AutoTD二级热脱附解析仪和AutoTD 50S一级自动热脱附解析仪验证了该标准关于室内空气中苯系物和TVOC的测试方法,测试方案可以在我公司相关网站上下载。 注:由于标液母液中正己烷损失,响应偏低GB50325-2020中规定,TVOC除定性分析的16种组分外,其余未识别峰均使用甲苯的标准曲线定量,因此,正十六烷和甲苯斜率的比值为判断为识别峰定量是否准确的依据。图1 正十六烷与甲苯斜率的比值成都科林分析有多种型号的自动热脱附解吸仪,满足不同样品量的客户对TVOC分析的需求,如二级单通道热脱附AutoTD、AutoTD 20和二级双通道热脱附AutoTD D50,单级单通道热脱附AutoTD 50S和单级双通道热脱附AutoTD D50S等,欢迎大家咨询~图2 AutoTD D50连接两台气相色谱仪示意图
  • 2023年上半年广东省东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查情况公布
    关于2023年上半年东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查情况的通报(东建质函〔2023〕13号)各检测企业、各有关单位:为加强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检测行为,确保工程质量,按照《关于开展2023年上半年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查工作的通知》(东建质函〔2023〕10号)要求,我站于2023年6月26日至7月7日对全市33家房建见证取样类检测机构进行检查,现将检查情况公示如下:一、基本情况本次检查内容包括检测机构资质情况、人员管理、安全管理、样品管理、检测行为、检测环境及设施、档案管理以及信息化建设管理情况、与省检测监管服务平台连接情况,检查采用量化考评的方式进行。经检查,全市33家检测机构全部与省检测监管服务平台正常连接,并按要求上传检测数据。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站共签发33份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并对其中8家检测机构签发企业不良行为扣分通知书。房建见证取样类检测机构量化评分排名在前5名的依次是东莞市建设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广东新成工程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总站有限公司、广东建科源胜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东莞市联科建设工程材料检测有限公司;排名在后5名的检测机构依次是东莞市正衡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广东宏泰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和广东建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并列第28名)、东莞市远大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粤检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和广东中凯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并列第31名)、广东建测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二、主要问题(一)人员管理不到位。东莞市常平骏基建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质量负责人、广东粤检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和东莞市厚润建筑材料检测有限公司注册人员无正当理由缺席检查。(二)试验室场地和设施环境管理不规范。广东省东莞地质工程勘察院缺少水泥养护池温度记录,东莞市正衡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试块养护室温湿度记录不全;广东省东莞地质工程勘察院、广东欣丰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广东中凯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存放未按要求实行双人双锁,存在安全隐患;广东鸿翔工程检测咨询有限公司电器试验室试验区域地面未全部覆盖绝缘地胶;广东宏泰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涂料养护室温湿度未达到要求;东莞市常平骏基建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沸煮箱放在水泥成型室,影响温湿度控制;广东中凯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管材室无环境温度控制记录,门窗室无通风设施,水泥成型室未按实际试验时间记录环境温湿度。(三)仪器设备管理不规范。东莞市远大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只有一台抗渗仪且故障未修复,水泥胶砂搅拌机更换后未更新设备台账信息,水浴锅缺少使用记录,试验室部分检测设备未在检测监管平台登记;广东省东莞地质工程勘察院未配置砂氯离子检测的水浴锅;东莞市正衡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广东中粤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水泥胶砂搅拌机、胶砂试体成型振实台更换设备后未及时更新设备管理台账;广东中探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砂氯离子检测用的水浴锅未校准。(四)样品管理不规范。广东科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鉴定有限公司水泥试件未进行唯一性标识;东莞市建设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广东鸿翔工程检测咨询有限公司、东莞市智勤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东莞市钟鸣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标正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广东科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鉴定有限公司有芯片的混凝土试件未贴样品标签;广东中探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不合格样品留样区设置在标准养护室;广东建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钢筋不合格留样区域未标识,水泥留样室未放置留样记录;东莞市华誉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有两份水泥化学分析样品未留样。(五)检测管理及记录等不规范。广东华旺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管材室使用的标准未受控;广东勇祥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环境空气室使用的规范未受控;广东新成工程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有1组电缆样品超期未检;广东堃和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砼试块检测原始记录缺少检测人员签名,钻芯现场记录表未按要求杠改签字确认,低应变现场记录不完整,缺配桩长信息。(六)数据采集和上传不规范。广东建测检测科技有限公司部分检测实施方案未在系统申报登记,上传系统时间延迟;广东华旺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基桩声波透射检测(HZJ-BG2022-00003)变更桩号后检测方案未及时更新;广东度衡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有部分水泥检测3天抗折抗压数据未上传;东莞市智勤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与市检测监管系统连接不正常,检测数据上传不完整。(七)检测报告修改不规范。广东中凯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安全网性能检测报告(AAQWBGMA2023-00001)修改后检测报告未更改报告编号;广东科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鉴定有限公司钢筋原材力学性能检测(KYB-Q0309-230026)的检测报告修改委托单填写信息不完整,漏填样品编号、样品规格等信息;东莞市标正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东莞市智勤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广东宏泰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缺检测报告修改台账;东莞市厚润建筑材料检测有限公司检测报告修改申请表未附上原委托单资料。(八)检测视频录制、监控摄像不符合规定要求。广东宏泰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广东华旺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广东中探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广东粤检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等溯源影像资料录制不完整;广东勇祥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抗渗室未加装摄像装置,未实现监控全覆盖。三、下一步工作要求(一)各检测机构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清工程检测对建设工程质量的重要性。对于检查发现的具体问题,各机构要切实压实主体责任,立即采取有力措施开展整改,同时举一反三,认真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建立长效预防机制,不断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为。我站将对整改问题适时开展“回头看”检查,确保整改质量效果,对拒不进行整改或未整改到位的检测机构,依法依规采取有力有效措施严肃处理。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检测机构管理,现明确以下工作要求,请各检测机构遵照执行:1、规范样品管理。要求样品在接收、存储、清理等过程中得到有效控制。检测机构在接收植入芯片的混凝土抗压强度试件时应在每一个试件上粘贴机构的样品标签,不得采用芯片绑定样品信息代替样品标签的做法;样品应按要求存储在样品流转间或试验室,不得存放在其他未受控制的区域,禁止未接收样品提前在系统中录入样品信息生成样品编号。2、规范检测方案编制。检测机构对现场工程实体检测应事前编制检测方案,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对鉴定检测、危房检测,以及重大、重要检测项目和为有争议事项提供检测数据的检测方案应取得委托方的同意。(《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范》GB50618-2011第5.1.4条)3、规范检测过程。严格按国家、行业、地方的标准进行检测,不得省略或变更部分环节和程序。混凝土抗压强度试验和钢筋力学性能试验应加载至极限破坏状态;混凝土后锚固件抗拔试验应按标准要求的锚固承载力分项系数设置最大试验荷载。4、规范设备使用记录。主要检测设备应如实填写使用记录,并记入检测设备档案。使用记录主要应包括下列内容:1、设备的名称、管理编号;2、试样名称、编号、数量;每组试验开始和结束时间;3、操作过程中设备的异常情况及处理措施;4、现场工程实体检测设备应有领用日期、归还日期、领用人、检测项目及归还设备的检查情况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范》GB50618-2011第4.2.7条)5、规范样品留置。检测应按有关标准的规定留置已检样品,有关标准留置时间无明确要求的,留置时间不应少于72小时。对于不合格已检样品,如果场地允许,留置时间不少于三个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范》GB50618-2011第3.0.10条)(二)各园区(镇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认真落实《关于优化预拌混凝土和检测企业监管模式的通知》的要求,充分认识到检测企业管理对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提升的重要性,切实落实属地责任,加强检测企业的监管工作。落实检测企业责任监督员,编制适合辖区内检测企业的监督管理方案,制订针对性监督检查计划,采取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严格按照方案和检查计划落实监督管理工作。从严监督执法,对违法违规进行检测的企业要采取有力有效措施严肃处理,营造良好营商环境。附件:2023年上半年东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查情况汇总表.xlsx东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2023年8月31日
  • 玉林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三思纵横联合力学试验室正式揭牌成立
    2013年6月8日,由玉林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和深圳三思纵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建设的联合力学实验室正式揭牌成立。 玉林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是玉林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下属的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对建筑(包括市政道路)材料,建筑结构及节能材料进行质量检测的机构,在广西省建工质检行业有着重要的地位,是广西省建筑材料、节能材料等进行检测的首选单位。 2013年,三思纵横开始与玉林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展开合作,拉开了双方接触合作的序幕。三思纵横所提供的多台电液伺服万能试验机在经过近半年的使用后,得到客户的高度认可,双方在相关领域进行了大量的交流活动,最终推动了玉林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三思纵横联合力学实验室的成立。 联合力学实验室将充分利用三思纵横的前沿技术理念和科研成果,以及玉林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的丰富试验经验、试验条件及市场平台等优势,共同构建科技创新体系,致力于将先进科研成果尽快适应建设质量检测的需求,推进试验机行业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的进步和发展。此举是三思纵横与建工质检行业相互携手、共同促进试验机行业发展的一次成功合作,将推动三思纵横在建工质检行业的技术进步和应用水平的提高。
  • 广州市建设工程检测协会批准发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诚信评价标准》团体标准
    各相关单位:根据《广州市建设工程检测协会团体标准制定程序》的有关规定,由广州市建设工程检测协会等单位编制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诚信评价标准》团体标准已按规定程序审查、审批通过,现批准发布,编号为T/GCETA0001-2024,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特此公告。穗建检协字【2024】9号广州市建设工程检测协会关于批准发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诚信评价标准》团体标准的公告.pdf
  • 甘肃省省级建筑工程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揭牌
    近日,“甘肃省省级建筑工程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和“甘肃建投企业技术中心科研实验室”揭牌成立,我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迈上新台阶。甘肃省省级建筑工程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于2022年5月由甘肃建科院申请筹建,依托甘肃省建设工程检验检测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建设运行。检测中心成立后,将进一步发挥甘肃建科院检验检测专业优势,引进先进的检测设备和技术,提高检测效率和质量,不断推进技术创新和服务升级,为全省质量检测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甘肃省省级建筑工程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和“甘肃建投企业技术中心科研实验室”将进一步加强检验检测质量管理体系建设,不断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和实验室管理水平。
  • 和晟热重分析仪成功入驻上海同纳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上海同纳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10月,是一家专业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第三方公正性检测机构。公司实验室具有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及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桥梁隧道工程专项检测资质。公司下设九个专业检测室:工程材料检测室、公路市政检测室、房屋评估检测室、桥梁检测室、隧道检测室、地基基础检测室、化学环境检测室、钢结构检测室、量测室。和晟热重分析仪成功入驻上海同纳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关于我司热重分析仪TGA的一些基础知识:1、热重分析仪的天平稳定需要多久?答:需要开机后天平稳定2h.2、热重曲线图有那些内容?答:横坐标显示T(温度),纵坐标显示热失重百分比3、进样之后天平的稳定是靠人为识别还是机器识别?答:人为识别4、在纵坐标上取热失重百分比点,可以知道这个点的温度吗?答:可以5、TGA能否进行一阶微分处理得到DTG曲线?答:可以,DTG的线不会直接显示,做完实验后经过计算,可以得出DTG曲线。
  • 山东省住建厅公布2021年第九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结果
    根据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41号)有关规定,我厅对山东恒合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等7家机构的申请进行审查,并在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向社会公示审查意见。经审核、公示,山东恒合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等7家机构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相应资质标准要求,予以许可。东营顺凯基础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申请资质注销,予以注销。特此公告。附件:1.2021年第九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结果.docx2.2021年十月份注销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名单.docx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1年10月14日
  • 政府投资工程质量将有专门检测机构
    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昨日挂牌成立,该中心承担政府投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为政府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提供技术支持,配合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开展建设工程监督抽检工作。   去年,经过多方面努力,市编办在《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的批复》正式明确设立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直属于市建委。为了市检测中心能够尽快地开展工作,市建委去年11月12日正式成立了市检测中心筹建工作组负责筹备工作。  根据职能和工作需要,中心内设综合部、技术管理部、材料检测部、结构检测部、地基检测部、建筑设备和起重机械检测部、建筑节能和环境检测部七个部门。  市建委主任侯永铨、副主任莫仕容为中心揭牌。侯永铨还在会上表示,市检测中心的成立,有利于规范广州市建筑工程检测市场,提高广州市建筑工程检测行业的整体水平,也有利于提升广州市建筑工程的质量水平,为强化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和保障。
  •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推动重塑工程质量检测行业生态
    近日,重庆市两江新区建设管理事务中心在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检测信用平台上报一起记录信息:某机构检测人员在钢筋弯曲试验中,未按照标准进行检测,被记录一次信用不良。看到这个结果,该名检测人员有些紧张:“今后一定要严格按强制性标准进行检测,再也不敢有侥幸心理了。”  根据新修订的《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信用管理办法》,检测机构和人员在一年内不良信用信息累计记分结果为12分及以上的,将会被列入黑名单。“严格实施检测信用管理制度,规范行业管理,让违规者无处遁形,守信者加分奖励,从而推动形成奖优罚劣的良好生态。”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程质量总站相关负责人说。  动真碰硬加强对工程质量检测行业从业者的监管,是加强行业治理的一项举措。建筑质量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质量检测是建筑过程的关键环节。质量检测作假,将为建筑质量安全埋下极大的隐患。重庆市纪委监委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深挖彻查工程质量检测领域存在的腐败问题,贯通办案、警示、整改、治理,把查办案件与深化改革、堵塞漏洞、强化监督、加强教育结合起来,推动全市工程质量检测行业生态全面重塑。  揪住个案不放,顺藤摸瓜查办系统腐败  在重庆,工程质量检测行业问题的暴露,源于一个案件的查处。  重庆市纪委监委在指导荣昌区纪委监委查办荣昌高新区发展促进中心安全与质量科原科长王某案件时,发现其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相关工程质量检测公司的好处费,主动为相关公司介绍工程检测业务的同时,大开工程质量检测“绿灯”。  在对行贿人进行谈话的过程中,谈话对象无意间说了一句话:“你们搞快点,下午我还要去协调其他项目呢。”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还要去协调其他项目,有没有可能又是去‘送人情’?这是不是意味着工程质量检测行业可能普遍存在行贿问题?”市纪委监委案件指导室工作人员敏锐地抓住了这个“细节”,并深入分析研判认为:该领域一旦滋生腐败,将造成严重隐患,直接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必须迅速查清查透。  顺藤摸瓜,精准出击。市纪委监委统一指挥调度,统筹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动态起底排查问题线索200余件,并多次召开会议研判处置,分批向区县纪委监委交办问题线索,抽调精兵强将集团作战。  最终,重庆市全市工程质量检测领域共依法留置50人,其中工程质量检测系统公职人员23人、项目业主单位11人、检测机构8人、掮客中介4人,其他涉案人员4人,移送司法机关41人。包括严肃查处市质量总站原副站长付某某、市建筑科学院第一分院原院长杜某某、南川区质监站原站长夏某等典型案件。  集团作战之下,市纪委监委发挥指挥“中枢”作用,对零星的、散布于各个案件中的情况进行同类合并、逻辑溯源,分析研究其中存在的行业性、领域性问题。“我们坚持透过个案看行业、透过一域看全局、透过一地看全市,及时查找发现问题,把准行业系统腐败规律特点。”市纪委监委案件指导室负责同志说,“在此过程中,我们充分发挥‘室组地’联动的优势,锁定关键人、关键点、关键案,形成了从行贿人到受贿人再到行贿人的循环深挖模式。”  穿透式审查调查之下,重庆工程质量检测行业存在的红包礼金盛行、主体资质良莠不齐、检测价格无序、监管不力惩处不严等问题浮出水面。案件背后的违纪违法特点也被精准透析——  权力寻租贯穿行业准入、获取业务、日常监管、行政处罚等流程。市质量总站检测管理科原科长彭某某帮助他人获取或变更检测资质,收取多家检测机构好处费,房屋安全科原科长袁某某给检测机构介绍业务收取“提成”;  质监系统公职人员内外勾连,以权谋私现象较为普遍。市质量总站原副站长付某某身边长期簇拥着“一拨人”,不仅收取相关企业好处费,还违规投资入股检测机构获取利益;  有的表面勤下基层接地气,实际精打算盘心怀鬼胎,走到哪红包收到哪,到处“传播”歪风邪气。市质量总站市政二科原科长龚某,平均每月18天跑工地,8年累计收受320万元,甚至计划“退休前再收500万”。  以案促改促治贯穿案件查办全过程,刨根问底推动行业治理  腐败问题背后,凸显的是当地工程质量检测行业的诸多乱象。  重庆市纪委监委贯通办案、警示、整改、治理,从查办案件一开始就树立“改”和“治”的理念和意识,把“以案四说”警示教育、以案促改促治贯穿案件查办全过程,推动完善行业治理体系,使严厉惩治、规范权力、教育引导紧密结合、协调联动。  一场“地毯式”集中排查由此展开。  针对查办案件发现,有的检测机构替换送检样品、篡改数据,长期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甚至未检测就出报告,给建设工程项目质量埋下了风险隐患。市纪委监委第一时间向市委市政府作专题报告,督促全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开展集中排查,将轨道交通、跨江大桥、桥梁隧道、机场、市政工程等重大基础设施作为重点,采取建设单位自查自纠和主管部门专项督查相结合方式,对全市10000多个在建和近3年完工的项目逐一核查。特别是压实主体责任,要求市属国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倒查15年,对2008年以来承建的5000多个重大工程检测情况,全面追溯排查检视,做到全覆盖、无死角。  市纪委监委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纪检监察组压实驻在部门监管责任,督促项目主体采取复样送检、实体检测、返工重修等方式,清除安全隐患。项目主体对排查中发现的非主体结构问题,督促立行立改。对工程质量常见问题和安全隐患常态化督查整治,严防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针对暴露出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市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推进风腐同治,坚决斩断由风及腐利益链。指导驻市住建委纪检监察组制作专题警示教育片《经不起“检测”的代价》,督促案发单位召开“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以案四说”警示教育会,检视问题、剖析原因;由点及面,做实类案警示教育,指导驻市住建委纪检监察组从违纪违法干部、国企管理人员、不法商人、掮客4个方面,选取5个典型案例,把表现形式、问题根源、突出危害及惨痛代价说清说透,先后在全市住建系统开展“以案四说”警示教育会300多场次,并组织市住建委机关、市质量总站、市安管总站等干部职工旁听付某某、彭某某等涉案人员庭审,将庭审现场变成“零距离”警示课堂。一系列举措之下,相关公职人员34人主动说明问题,主动上交红包礼金。  对于行业存在的问题,市纪委监委逐一调研督导,通报问题、提出要求,督促指导开展收送红包礼金、规范市场行为等专项整治。对查处的腐败问题,督促优化市质量总站班子配备和机构设置,督促开展住建部门与检测机构“脱钩清零”行动,有效打破行业“壁垒”。  把查办的案件放到政治生态及行业治理中去看,梳理系列案件暴露的共性问题,推动系统施治。督促市住建委、市水利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部门部署全行业以案促改工作,推动迅速开展行业专项治理,对全市所有检测机构资质重新核查并限期整改,实施行政处罚76起,通报批评61起,约谈85起,依法撤销11家检测机构资质,形成强烈震慑。  “我们紧盯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监管责任‘三个责任’贯通,加强协作配合,多次会商解决整改难题,既同频共振抓实整改,又着眼发展鼓劲,推动重塑形象、重整行装,切实推动清廉工程建设走深走实。”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说。  数字赋能监管,堵塞漏洞形成更多制度性成果  点开重庆市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平台,通过远程监控,建设单位和监管部门可以实时查看和事后追溯建筑相关样品的取样送检全过程。  “针对工程质量检测领域系列案件暴露出的我市这一行业信用缺失问题,我们以清廉工程建设为契机,督促市住建委以数字住建建设为主体平台,构建‘一库、两端、三级、四防、五方’科技治检平台,建立全市检测行业统一的大数据平台,兼顾政府监管和企业应用‘两端’,夯实市、区县和企业‘三级’责任。”驻市住建委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介绍,通过二维码防伪、人脸识别、远程监控、智能采集等技术,工程质量检测领域已实现了防超资质超能力检测、防样品作假、防检测过程数据造假、防检测报告篡改的“四防”效果,实现涵盖监管部门、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及检测机构的五方责任主体全流程全链条的闭环技防监管。据统计,2022年至今,该平台实现了对全市所有检测机构594万余份检测报告的信息化管控。  以科技化手段加强行业监管只是其中一方面。市纪委监委全面复盘案件流程,督促有关部门聚焦质量检测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全链条倒查体制机制上的漏洞,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有效压缩权力任性空间。  如今检测资质审批职能已从市质量总站调整到市审批服务中心,实现审、监分离。检测机构要审批准入检测资质,只需要把材料备齐,到市审批服务中心提交相关材料即可。“具体事项通过哪个人办理,我们并不清楚,但是规定时限内会及时办理,再也不用去跑关系,省心多了。”检测机构工作人员的感受最明显。  一方面,科技治检平台实现监管过程透明化,管住监管人员伸手“吃拿卡要”的“冲动”;另一方面,新修订的工程质量检测信用管理办法明确计分标准,将违规的检测机构纳入黑名单目录,让“劣币”无处遁形。  此外,还新建建设单位质量安全首要责任、工程质量飞行检查、强化现场实作等10项制度机制,修订质量安全现场监督、违法违规案件查处议事决策等4项制度机制,有效堵塞了监管制度漏洞。  一系列行业管理措施得到住建部认可,其中由重庆首创的现场实作制度等措施写入了新出台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57号)。
  • 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会立项《建设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标准》等六项团体标准
    各有关单位:依据《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我会审议通过了由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会团体标准工作秘书处申报的《建设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标准》等六项团体标准(见附件)的立项,现予以公告。请起草单位加强组织协调,达成行业内广泛共识,严把质量关,确保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按期完成标准的编制工作。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和相关企业及个人,积极参与标准的编制工作。联系人:陈 悦 电话:010-57745908附件:团体标准清单 团体标准清单序号标准名称牵头单位1建设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标准华邦信尔达科技检测有限公司2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仪器设备、设施配置标准南京方园建设工程材料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3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信息化管理系统应用标准上海企帆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中际创信信用评级有限公司4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服务规范山东立德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5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人员岗位能力标准中际创信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中北芳认证服务(北京)有限公司6绿色住宅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标准中建西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8月13日关于《建设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标准》等六项团体标准立项的公告.pdf
  •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期起始时间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检测机构,有关单位:为做好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保障有关建设工程项目有序实施,经研究,决定调整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期起始时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文件印发日期,将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期起始时间由2023年4月19日调整为2023年3月31日,调整后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期为2023年3月31日至2024年7月31日。二、按照我厅《关于延长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的通告》(川建通告〔2022〕191号)有关规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于2023年3月31日到期的,纳入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期管理,相关证书有效期在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至2024年7月31日并标注“因过渡期调整政策延期”,原有资质证书继续有效,检测机构可继续从事检测活动。三、我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川建审函〔2023〕1323号)文件中关于过渡期的其它政策不变。四、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全省工程质量检测行业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巩固提升工作的要求,加强对本地区因过渡期调整政策延期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监管。对相关人员、仪器设备、检测场所、质量保证体系等方面达不到资质标准、不具备相应检测能力的检测机构,应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前出具的检测报告不得作为工程质量验收资料。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3年7月7日
  • 广西通报13家有问题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记者27日从广西建设部门了解到,因存在检测和管理工作不规范、涉嫌造假等问题,广西有13家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被通报批评。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人介绍,为规范广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市场,今年6月至7月初,该厅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范围涵盖了广西13个地级市,共涉及81家检测机构。  结果显示,仍有一些检测机构在人员配备、资质管理、档案管理和仪器设备等方面既不能满足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要求,也不按照资质条件要求予以配备。  据记者了解,在检查中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下发47份整改通知书,责令整改比例为58% 有13家检测机构被通报批评。
  • 广州市建设工程检测协会发布团体标准《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检测机构诚信评价标准(征求意见稿)》
    各有关单位及专家:由广州市建设工程检测协会等单位起草的《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检测机构诚信评价标准》团体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的编制。为保证标准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操作性,现公开征求意见。诚挚邀请各有关单位及专家对本标准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并于2023年8月25日前将《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以电子邮件或信函邮寄至联系人。逾期不回复,按无异议处理。联系人:罗雯巍联系电话:020-83343656电子邮箱:632968530@qq.com附件:1.《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检测机构诚信评价标准》征求意见稿2. 《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检测机构诚信评价标准》编制说明3. 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广州市建设工程检测协会 2023年8月15日广州市建设工程检测协会关于征求《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检测机构诚信评价标准》团体标准意见的通知.pdf附件3 《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检测机构诚信评价标准》征求意见表.doc附件2《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检测机构诚信评价标准》编制说明.pdf附件1 《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检测机构诚信评价标准》(征求意见稿).pdf
  • 国研科工(北京)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等29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注销
    2023年6月25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注销国研科工(北京)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等29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公告。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国研科工(北京)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等29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国研科工(北京)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等29家机构(名单见附件)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予以注销。被注销的证书和证书编号停止使用。特此公告。附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注销单位名单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6月25日附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注销单位名单序号证书编号机构名称注销原因1220102060008国研科工(北京)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机构主动申请注销2210104090047北京市兽药监察所机构主动申请注销3230102280132华和通检测技术(北京)有限公司机构主动申请注销4220121340264北京特凡医疗器械实验室机构主动申请注销5170101060466中建八局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机构主动申请注销6170121340519中能测(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机构主动申请注销7170121340536北京科润天朗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机构主动申请注销8180101060810北京众鑫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机构主动申请注销9170121340403北京市中工商联珠宝检测中心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延续10170121340432北京通煤科信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延续11170121340438北京绿谱科技有限公司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延续12170121340439建设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延续13170101060442中建科工(北京)检测中心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延续14170121340444中环国测(北京)环境监测中心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延续15170121340445北京天诚永臻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延续16170121020446北京浩通博宇消防安全技术有限公司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延续17170121020447北京东汉阳光科技有限公司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延续18170121020451北京盘石明达消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延续19170121340452北京市公用事业科学研究所(北京市燃气及燃气用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延续20170121020453北京励拓新安安全防范技术有限公司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延续21170121340454中科世生(北京)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延续22170101060455中地华北(北京)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延续23170101060458中房建(北京)结构工程检测有限公司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延续24170121340463中兵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延续25170121340464北京康普瑞基石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延续26170121340465北京中天路通工程勘测有限公司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延续27170121340471国卫康诚(北京)技术检测有限公司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延续28170121340472国检安评(北京)医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延续29170100140473北京市平谷区食品药品安全监控中心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延续
  • 违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曝光 柳州多家企业"上榜"
    在建桥梁、道路、房屋工程,使用混凝土是否达标,检测数据是判断的关键。5月24日,记者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3月20日至4月20日,该厅对我区14个设区市和部分县的检测机构进行专项检查时发现,其中36家机构存在超出资质范围揽活、管理不严、出具假报告、检测弄虚作假等问题,检查组共下发了76份整改通知书。对违规企业,自治区住建厅坚决予以曝光。  检查查出问题一串  目前,我区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的无序竞争情况比较严重。3月20日至4月20日,自治区住建厅组织检查组对全区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含检测机构设立的异地试验室)、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内设试验室资质进行核查,并对检测市场行为进行专项检查。检查组共检查我区14个设区市和部分县的76家工程质量检测机构、108家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内设试验室。其中,大部分检测机构能够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检测技术标准进行检测,但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整改。  “没有相应的资质,却超资质揽活,开展检测业务。”检查组有关人员介绍,检查中发现,不少检测机构没有按要求签订检测合同,并到主管部门备案。有的检测机构,没有通过混凝土抗渗试验和钢筋重量偏差计量认证,但已开展相关项目的检测。有的检测机构,检测环境不符合要求,如对有温湿度控制要求的检测环境控制不严,混凝土标养室未安装自动控制温度装置和喷雾养护设备,标准养护室、水泥养护水箱温湿度记录不规范或未记录等。此外,个别工作人员存在无证上岗的现象。  除了检测机构,检查组还检查了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内设试验室。据悉,除了与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存在的问题基本相同外,还存在检测设备不符合要求、检测工作程序不规范等违规操作现象。在检查中,检查组还发现部分实验室没有做实验,就已出具检验试验结果报告,“有的实验室在取样台账、检验记录等方面随意修改,明显是弄虚作假。”检查人员透露,有的实验室技术负责人甚至无上岗证,并使用过期标准、无受控标识等。  逐利不惜弄虚作假  我区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有220多家,其中南宁市有40多家。大部分建筑工程检测企业能够按相关法律法规办事,不过也有少数单位存在管理混乱、检测行为不规范、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对此,住建部门表示,当前工程质量检测行业的竞争日益加剧,由此引发的检测机构片面追求经济利益、违规承揽检测业务、出具虚假检测数据以及检测机构和人员诚信度不高等一系列问题较为突出。  “一些检测机构不是靠检测水平、人员素质、设备环境条件、服务质量来公平竞争,而是为了单纯追求利益最大化,提供不合格的虚假检测报告赢得客户,严重扰乱了检测市场的正常秩序。”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透露,虚假检测现象的根源是竞争无序和市场监督缺位。近年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检查发现:一方面,一些检测机构内部管理混乱,规章制度形同虚设,业务挂靠现象较为严重,甚至有出卖图章和私人挂靠的行为 另一方面,一些检测单位为承揽业务,屈服于业主或施工单位的不合理要求,其检测方案尽量替委托方考虑,置技术规范、标准和有关管理规定于不顾。而一些没有资质的检测机构也在揽活,给工程质量安全埋下了“地雷”。  整改合格前禁止揽活  近年来,“楼倒倒”、“楼脆脆”、“楼歪歪”等涉及工程质量的问题,为建设工程质量敲响了警钟。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曝光这批违规检测机构,是我区规范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市场出的一记“重拳”,是为了防范类似工程事故的发生。  为严肃检测市场,自治区住建厅近日下发通报,此次检查共下发76份整改通知书,涉及15家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和61家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内设试验室。其中,对违规开展检测业务以及管理混乱、检测程序及检测依据严重不符要求、检测人员资格不符合要求的6家检测机构(见附表1)、15家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内设试验室(见附表2),予以全区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整改期间,检测机构不准承揽检测业务。对管理混乱、检测试验行为不规范的15家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内设试验室(见附表3),予以全区通报批评。  自治区住建厅表示,《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于今年4月1日起开始实施。今后,我区将严肃查处不按资质范围检测、转包检测业务、不按有关技术标准检测、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等行为,最终淘汰一批扰乱检测市场秩序、素质差的检测机构。
  • 交通运输部发布《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信用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加强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信用评价管理,我司对2018年印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办法》(交安监发〔2018〕78号)修订完善,形成了《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信用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交通运输部网站(网址:http://www.mot.gov.cn),进入首页右侧的“互动”栏“意见征集”点击“关于《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信用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提出意见。 2.电子邮箱:jica@mot.gov.cn 3.通信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综合处(100736)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5日。交通运输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2023年5月5日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信用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和信用体系建设,增强质量检测机构和人员诚信意识,促进质量检测领域有序发展,营造诚信守法的质量检测环境,依据《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信用评价工作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信用评价是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对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及检测人员的从业承诺、履责状况等诚信行为的综合评价。检测机构是指取得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开展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业务的法人单位或法人单位授权的其它组织。检测人员指取得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和助理试验检测师职业资格证书,从事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业务的人员。第四条 信用评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第五条 信用评价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交通运输部统一管理全国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信用评价工作。具体管理公路水运工程甲级、交通工程专项检测机构和全国试验检测师的信用评价及信用评价结果的审定和发布。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信用评价工作。具体管理在本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公路水运工程乙级、丙级、桥梁隧道工程专项检测机构和助理试验检测师的信用评价及信用评价结果的审定和发布。第六条 信用评价周期为1年,评价的时间段为上一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信用评价工作一般应于年初启动,对上一年度检测机构和检测人员的诚信行为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定期公示、公布。第七条 信用评价工作依托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系统实行信息化管理。第八条 鼓励检测机构和检测人员参加抢险救灾、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鉴定等活动,开展科技创新,参与标准规范规程制定。第二章 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第九条 检测机构的信用评价实行综合评分制。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的内容包括母体机构、设立的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以下简称工地试验室)及单独签订合同承担的工程试验、检测及监测等现场检测项目(以下简称现场检测项目)。评价标准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母体机构)信用评价标准》(附件1)和《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及现场检测项目信用评价标准》(附件2)。第十条 检测机构(母体机构)、工地试验室及现场检测项目的信用评价基准分分别为100分。检测机构综合评分按附件4计算。第十一条 检测机构信用评价分为AA、A、B、C、D五个等级,综合评分对应的信用等级分别为:AA级:信用评分≥95分,信用好;A级:85分≤信用评分<95分,信用较好;B级:70分≤信用评分<85分,信用一般;C级:60分≤信用评分<70分,信用较差;D级:信用评分<60 分或直接确定为D级,信用差。第十二条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检测机构信用评价不能评为AA级:(一)母体机构信用评价得分小于95分的;(二)信用评价周期内工地试验室和现场检测项目业务均未开展的;(三)出现工地试验室或现场检测项目得分小于70分的;(四)机构技术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被评为信用较差或信用差的。第十三条 检测机构应在签订检测合同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系统录入检测机构(母体机构)、工地试验室及现场检测项目基本信息,检测机构应对提交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检测机构在信用评价周期内,应通过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系统如实填报工地试验室及现场检测项目基本信息。信用评价周期内,实际检测工期超过3个月的工地试验室或现场检测项目,参加公开招标并签订检测合同的现场检测项目,以及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求参加信用评价的,均应参加信用评价。第十四条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母体机构的信用评价工作,可根据需要委托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本辖区注册的公路水运工程乙级、丙级、桥梁隧道工程专项检测机构(母体机构)开展信用评价。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对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信用评价结果进行复核。评价表见《 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母体机构)信用评价表》(附件5)。第十五条 工地试验室和现场检测项目信用评价工作由项目业主负责。项目业主对检测机构录入的工地试验室和现场检测项目基本信息审核确认,于次年1月中旬将工地试验室和现场检测项目信用评价意见和扣分依据材料以及发现的母体机构失信行为报送至负责项目监管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项目业主应对评价意见的客观性、真实性负责。 评价表见《 年度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及现场检测项目信用评价表》(附件6)。第十六条 负责项目监管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项目业主评价意见,结合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开展信用评价,评价结果于2月中旬前提交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第十七条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工地试验室和现场检测项目信用评价结果进行复核评价。工地试验室和现场检测项目的母体机构为非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的,信用评价结果于2月上旬前提交其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第十八条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在本省注册的检测机构信用评价进行综合评分。属本省发布范围的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结果,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定后于4月底前完成公示、公布。属交通运输部发布范围的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结果及相关资料,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后,于3月中旬前提交交通运输部。第十九条 交通运输部在汇总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交的信用评价结果基础上,结合掌握的相关信用信息进行复核评价,审定后于4月底前在交通运输部官方网站等指定渠道向社会统一公示、公布。第二十条 检测机构发生信用评价标准(附件1)中直接定为D级行为之一的,由负责信用评价结果发布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认定并及时发布,自发布之日起,该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等级定为D级至下次信用评价。第二十一条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每年对信用评价范围内的检测机构至少采集1次不良信用信息用于复核评价,且要覆盖到评价标准的所有失信行为。评价依据包括:(一)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开展事中事后监管活动中和项目业主、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管理中发现的失信行为;(二)投诉举报查实的违规行为;(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布的行政处罚涉及的失信行为;(四)资质审批过程中发现的失信行为;(五)检测机构及其设立的工地试验室在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比对试验中出现的失信行为;(六)其他可以认定失信行为的有关资料。第三章 检测人员信用评价第二十二条 检测人员信用评价实行累计扣分制,评价标准见《公路水运工程检测人员信用评价标准》(附件3)。第二十三条 评价周期内累计扣分分值大于等于20分,小于40分的检测人员信用等级为信用较差;扣分分值大于等于40分的检测人员信用等级为信用差。前一次信用评价周期和本次信用评价周期均被评为信用较差的检测人员,本次信用评价等级为信用差。第二十四条 在评价周期内,检测人员在不同项目和不同工作阶段发生的失信行为累计扣分。一个具体行为涉及两项以上失信行为的,以扣分标准高者为准。第二十五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项目业主在对母体机构、工地试验室和现场检测项目进行信用评价时,同步完成检测人员的信用评价。第二十六条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对在本行政区域内从业的检测人员进行信用评价。跨省从业的助理试验检测师的信用评价结果,于2月上旬前提交其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4月底前对其本省注册的助理试验检测师,在全国范围内的扣分进行累加评价,完成信用评价结果审定、公示、公布。第二十七条 试验检测师的信用评价结果及相关资料,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后,于3月中旬前提交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于4月底前对试验检测师在全国范围内的扣分进行累加评价,完成信用评价结果审定、公示、公布。第四章 信用评价管理第二十八条 信用评价结果公布前应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检测机构和人员对信用评价结果的申诉,信用评价分数和扣分依据的查询。最终确定的信用评价结果自正式公布之日起5年内,向社会提供公开查询。第二十九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落实人员负责检测机构和检测人员信用评价工作,及时完成相关信用信息的数据录入、整理、资料归档等工作。第三十条 信用评价实行评价人员及其所在单位负责人签认负责制,并接受上级部门及社会的监督。发现评价结果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应予以纠正;发现在评价工作中徇私舞弊、打击报复、谋取私利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第三十一条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对信用评价结果C级及以下检测机构重点抽查,加大失信惩戒力度。第五章 附 则第三十二条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根据本省实际情况,参照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并报交通运输部备案。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交通运输部于2018年发布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办法》(交质监发〔2018〕78号)同时废止。附件1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母体机构)信用评价标准序号行为代码评价指标评分标准1JJC1001非法转让、出租检测资质证书的。直接定为D级2JJC1002转包或违规分包检测业务的。直接定为D级3JJC1003在投标过程中被认定有围标、串标、行贿或其他违法行为的;或恶意竞争、扰乱检测市场的;或捏造事实、虚假恶意投诉、举报的。直接定为D级4JJC1004存在①~⑤情形之一,被认定为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篡改、伪造检测报告的:①未进行检测出具检测报告的;②调换检测样品进行检测的或者改变样品原有状态进行检测并影响结果判定的;③改变关键检测条件导致数据失真影响结果判定的;④伪造、变造、篡改原始数据、记录;⑤伪造检测机构公章或检测专用章或检测资质标识的。直接定为D级5JJC1005发生一般或较大的生产安全或质量事故且负有责任的。一般事故,扣10分/次;较大事故,扣20分/次6JJC1006发生重大及以上的生产安全或质量事故且负有责任的。直接定为D级7JJC1007未按规定报告可能形成工程质量隐患、可能影响工程安全的检测结果的;或未按规定报告检测过程中发现的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行为的。扣5分/次8JJC1008所设立的工地试验室或现场检测项目出现一个得分为0分的。直接定为D级9JJC1009管理体系及运行出现①~④项情形的:①未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的;②未按规定对仪器设备进行正常维护的;③未按规定进行样品管理的;④未按规定进行档案管理,造成检测数据无法追溯的。扣2分/类;被责令改正并处罚款时,扣10分10JJC1010超出资质证书批准的范围从事检测活动的。包括:①检测报告中的参数超出《资质证书》范围,且该参数在《资质等级标准》范围内;②检测报告中的参数超出《资质等级标准》的范围,检测报告加盖了交通检测专用标识章但未申明的。扣5分/参数11JJC1011未取得相应资质或资质证书已过期,从事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或未取得检测资质设立工地试验室的。直接定为D级12JJC1012在同一公路水运工程项目标段中同时接受业主、监理、施工等多方质量检测委托的。扣3分/项目13JJC1013未对设立的工地试验室及现场检测项目有效监管的,包括:①未建立工地试验室和现场检测项目管理制度的;②对工地试验室检查每年少于2次的;③对工地试验室的检查整改未确认的;④工地试验室或现场检测项目有信用得分小于70分的;⑤工地试验室和现场检测项目不按规定参加信用评价的。①扣5分;②扣2分/个;③扣2分/个;④扣5分/个;⑤扣5分/个14JJC1014未按规定在变更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手续的,包括:检测机构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行政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检测场所的变更,以及机构合并、分立、重组、改制等变更。扣2分/次15JJC1015所聘用的人员:在两个及以上检测机构从事检测工作的;或在评价年度内被评为信用差或较差的。扣5 分/人16JJC1016评价期内,持证检测人员数量达不到相应资质等级标准要求的。助理试验检测师,扣3分/每缺1人;试验检测师或高级职称人员,扣5分/每缺1人17JJC1017评价期内,技术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上岗资格达不到相应等级要求的(包括:技术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实际未在登记的检测机构工作的)。扣5分/人18JJC1018评价期内,主要仪器设备配备不满足等级标准要求的。扣5分/台19JJC1019主要仪器设备未按规定检定或校准的。扣1分/台20JJC1020检测用房面积不滿足资质等级标准要求的;或检测环境达不到检测方法标准规定要求的。面积不滿足,扣10分;环境不满足,扣1分/处21JJC1021检测报告存在①~④的情形之一,且数据、结果存在错误或者无法复核,被认定为出具不实检测报告的:①样品的采集、标识、分发、流转、制备、保存、处置不符合标准等规定,存在样品污染、混淆、损毁、性状异常改变的;②使用未经检定或校准的仪器设备或使用的仪器设备虽经检定或校准,但不滿足使用要求的;③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检验检测规程或方法的;④未按照标准等规定传输、保存原始数据和报告的。扣3分/类22JJC1022检测报告或其对应的原始记录相关内容不完整、不规范的,包括:缺少主要仪器设备、未记录原始观察值、缺少必要的测试部位、缺少检测依据、多方法混用、更改不规范、计量单位不正确、漏签字和漏盖章等。扣0.5分/类,单次扣分不超过5分23JJC1023检测报告中检测方法错误且导致数据结果不正确;判定依据错误且导致结果判定错误;检测结论不正确,将不合格判为合格或将合格判为不合格的。扣5分/类24JJC1024检测原始记录或报告签字人不具备资格的;或代签检测报告和原始记录的。扣2分/份25JJC1025不按照要求参加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的比对试验的;或在参加比对试验活动中弄虚作假的。扣10分/次26JJC1026在接受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时,不如实提供有关资料的或拒绝、阻碍监督检查的。扣10分/次27JJC1027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各项检查中提出的意见,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的。扣10分/次28JJC1028检测机构存在①~③的情形之一:①参加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的抢险救灾、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鉴定等活动中受到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国家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表彰的;②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领域科技创新成果获得省级或国家级科学技术进步奖或技术发明奖;③参与编制公路水运工程方面国家、部级标准规范规程。总加分最多加5分:①每有1次加2分;②国家级奖项每个加2分,省级奖项每个加1分;③排名第1编制单位的每个加1分,其余的每个加0.5分,最多加2分注:各级检查中发现的同样问题,不重复扣分。附件2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及现场检测项目信用评价标准序号行为代码评价指标评分标准1JJC2001存在①~⑤情形之一,被认定为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篡改、伪造检测报告的:①未进行检测出具检测报告的;②调换检测样品进行检测的或者改变样品原有状态进行检测并影响结果判定的;③改变关键检测条件导致数据失真影响结果判定的;④伪造、变造、篡改原始数据、记录;⑤伪造检测机构公章或检测专用章交通检测专用标识章的。扣100分2JJC2002发生一般或较大的生产安全或质量事故且负有责任的。一般事故,扣10分/次;较大事故,扣20分/次3JJC2003发生重大及以上的生产安全或质量事故且负有责任的。扣100分4JJC2004工地试验室或现场检测项目未履行合同义务擅自撤离的。扣40分5JJC2005管理体系及运行出现①~④项情形的:①未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的;②未按规定对仪器设备进行正常维护的;③未按规定进行样品管理的;④未按规定进行档案管理,造成检测数据无法追溯的。扣2分/类;被责令改正并处罚款时,扣10分6JJC2006未按规定报告可能形成工程质量隐患、可能影响工程安全的检测结果的或未按规定报告检测过程中发现的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行为的。扣5分/次7JJC2007所聘用的人员:在两个及以上检测机构从事检测工作的;同时在不同的工地试验室从事检测工作的;在评价年度内被评为信用差或较差的。扣5分/类人8JJC2008工地试验室或现场检测项目负责人及检测人员不是在母体机构登记人员的。若为负责人,扣5分;若为其他检测人员,扣2分/人9JJC2009未按合同约定配备符合相应资格和数量的检测人员的。扣3分/人次10JJC2010未按规定履行变更程序,擅自更换检测人员的或增加人员未报备。扣3分/人次11JJC2011未按合同约定配备仪器设备的。扣2分/台12JJC2012超出授权的参数范围出具检测报告的。扣5分/参数13JJC2013主要仪器设备未按规定检定或校准的。扣1分/台14JJC2014检测环境达不到检测方法标准规定要求的。扣1分/处15JJC2015检测报告存在①~④的情形之一,且数据、结果存在错误或者无法复核,被认定为出具不实检测报告的:①样品的采集、标识、分发、流转、制备、保存、处置不符合标准等规定,存在样品污染、混淆、损毁、性状异常改变的;②使用未经检定或校准的仪器设备或使用的仪器设备虽经检定或校准,但不滿足使用要求的;③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检验检测规程或方法的;④未按照标准等规定传输、保存原始数据和报告的。扣3分/类16JJC2016检测报告或其对应的原始记录相关内容不完整、不规范的,包括:缺少主要仪器设备、未记录原始观察值、缺少必要的测试部位、缺少检测依据、多方法混用、更改不规范、计量单位不正确、漏签字和漏盖章等。扣0.5分/类,单次扣分不超过5分17JJC2017检测报告中检测方法错误且导致数据结果不正确;判定依据错误且导致结果判定错误;检测结论不正确,将不合格判为合格或将合格判为不合格的;检测频率不满足规范或合同约定要求的。扣5分/类18JJC2018检测原始记录或报告签字人不具备资格的;或代签检测报告和原始记录的。扣2分/份19JJC2019不按照要求参加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的比对试验的;或在参加比对试验活动中弄虚作假的。扣10分/次20JJC2020在受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时,不如实提供有关资料的;或拒绝、阻碍监督检查的。扣10分/次21JJC2021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各项检查中提出的意见,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的。扣10分/次注:各级检查中发现的同样问题,不重复扣分。附件3公路水运工程检测人员信用评价标准序号行为代码评价指标评分标准1JJC3001有关检测工作被司法部门认定构成犯罪的。扣40分2JJC3002非法转让、出租、出借职业资格证书的,对职业资格证书持有人的扣分。扣40分3JJC3003同时受聘于两家以上检测机构的或同一时段在不同的工地试验室任职的。受聘于两家以上检测机构的,扣20分;在不同的工地试验室任职的,扣10分4JJC3004借工作之便推销建设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扣20分/次5JJC3005非法转让、出租检测资质证书的,对相应责任人的处理。扣40分6JJC3006违规分包或转包检测业务的,对相应责任人的处理。扣40分7JJC3007在投标过程中被认定有围标、串标、行贿或其他违法行为的;或恶意竞争、扰乱检测市场的;捏造事实,虚假恶意投诉、举报的。对相应责任人的处理。扣40分8JJC3008被认定为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篡改、伪造检测报告的,对出具数据报告的签字人的处理。检测人员,扣40分;复核或审核人员扣20分;报批准人,扣5分;工地试验室或现场检测项目授权负责人扣5分9JJC3009发生一般或较大生产安全或质量事故且负有责任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的处理。一般事故,扣10分/次;较大事故,扣20分/次10JJC3010发生重大以上的生产安全或质量事故且负有责任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扣40分11JJC3011未按规定报告可能形成工程质量隐患、可能影响工程安全的检测结果的;或未按规定报告检测过程中发现的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行为的,对工地试验室或现场检测项目授权负责人的处理。扣5分/次12JJC3012工地试验室或现场检测项目未履行合同擅自撤离的,对工地试验室或现场检测项目负责人的处理。扣40分13JJC3013所设立的工地试验室或现场检测项目出现得分为0分的,对工地试验室或现场检测项目负责人的处理。扣40分14JJC3014管理体系及运行出现下列行为的:①未建立完善管理体系的;②未按规定对仪器设备进行正常维护的;③未按规定进行样品管理的;④未按规定进行档案管理,造成检测数据无法追溯的。对相应责任人的处理。对直接责任人,扣2分/类;对工地试验室或现场检测项目授权负责人,扣0.5分/类;对机构质量负责人,扣0.5分/类15JJC3015超出资质证书批准的范围从事检测活动的或超出授权参数范围出具检测报告的,对检测报告的签发人(批准人)及工地试验室或现场检测项目授权负责人的处理。扣2分/参数16JJC3016未对设立的工地试验室及现场检测项目有效监管的,对技术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的处理。扣3分/个17JJC3017工地试验室或现场检测项目,未按规定履行变更程序,擅自更换检测人员或增加人员未报备的,对工地试验室或现场检测项目授权负责人的处理。扣3分/人次18JJC3018所聘用的人员:在两个及以上检测机构从事检测工作的;同时在不同的工地试验室从事检测工作的。扣2分/人19JJC3019母体机构主要仪器设备未按规定检定/校准,对设备管理责任人和技术负责人的处理;工地试验室或现场检测项目主要仪器设备未按规定检定/校准的对授权负责人的处理。设备管理责任人、工地试验室或现场检测项目授权负责人,扣1分/台;对机构技术负责人,0.5分/台20JJC3020检测用房面积不滿足,检测环境达不到标准规定要求的,对技术负责人或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的处理。面积不滿足,扣5分;环境不满足,扣0.5分/处21JJC3021被认定为出具不实检测报告的,对出具不实数据报告的签字人的处理。检测人员,扣2分/份;复核或审核人员,扣1分/份;报批准人,扣0.5分/份22JJC3022检测报告中检测方法错误且导致数据结果不正确;判定依据错误且导致结果判定错误;检测结论不正确,将不合格判为合格或将合格判为不合格的,对报告签署人的处理。扣2分/类23JJC3023检测原始记录或报告的签字人不具备资格的,或越权签发、代签检测报告和记录的,对记录或报告签署人的处理。扣2分/类24JJC3024不按照要求参加省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的比对试验的或在参加比对试验活动中弄虚作假的,对相应责任人的处理。不参加比对,扣机构技术负责人或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 5分/次;弄虚作假,扣比对试验参加人员,10分/次25JJC3025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各项检查中提出的意见,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的,对机构技术或质量负责人、工地试验室或现场检测项目授权负责人的处理。扣5分/次26JJC3026检测人员存在①~③的情形之一:①参加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的抢险救灾、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鉴定等活动中受到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国家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表彰的;②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领域科技创新成果获得省级或国家级科学技术进步奖或技术发明奖;③参与编制公路水运工程方面国家、部级标准规范规程。总加分最多加5分。①每有1次加2分;②国家级奖项每个加2分,省级奖项每个加1分;③每个加1分,最多加2分附件4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综合得分计算公式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综合得分计算公式为: — 试验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综合得分 — 母体机构得分 — 工地试验室及现场检测项目得分n — 工地试验室及现场检测项目数 — 权重n=0时 =0n=1~3时 =0.3n=4~6时 =0.4n=7~10时 =0.6n>10时 =0.7附件5 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母体机构)信用评价表机构名称:机构评价情况序号行为代码评价指标评分标准项目监督部门或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分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分部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复核评分备注1JJC1001非法转让、出租检测资质证书的。直接定为D级2JJC1002转包或违规分包检测业务的。直接定为D级3JJC1003在投标过程中被认定有围标、串标、行贿或其他违法行为的;或恶意竞争、扰乱检测市场的;或捏造事实、虚假恶意投诉、举报的。直接定为D级4JJC1004存在①~⑤情形之一,被认定为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篡改、伪造检测报告的:①未进行检测出具检测报告的;②调换检测样品进行检测的或者改变样品原有状态进行检测并影响结果判定的;③改变关键检测条件导致数据失真影响结果判定的;④伪造、变造、篡改原始数据、记录;⑤伪造检测机构公章或检测专用章或检测资质标识的。直接定为D级5JJC1005发生一般或较大的生产安全或质量事故且负有责任的。一般事故,扣10分/次;较大事故,扣20分/次6JJC1006发生重大及以上的生产安全或质量事故且负有责任的。直接定为D级7JJC1007未按规定报告可能形成工程质量隐患、可能影响工程安全的检测结果的;或未按规定报告检测过程中发现的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行为的。扣5分/次8JJC1008所设立的工地试验室或现场检测项目出现一个得分为0分的。直接定为D级9JJC1009管理体系及运行出现①~④项情形的:①未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的;②未按规定对仪器设备进行正常维护的;③未按规定进行样品管理的;④未按规定进行档案管理,造成检测数据无法追溯的。扣2分/类;被责令改正并处罚款时,扣10分10JJC1010超出资质证书批准的范围从事检测活动的。包括:①检测报告中的参数超出《资质证书》范围,且该参数在《资质等级标准》范围内;②检测报告中的参数超出《资质等级标准》的范围,检测报告加盖了交通检测专用标识章但未申明的。扣5分/参数11JJC1011未取得相应资质或资质证书已过期,从事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或未取得检测资质设立工地试验室的。直接定为D级12JJC1012在同一公路水运工程项目标段中同时接受业主、监理、施工等多方质量检测委托的。扣3分/项目13JJC1013未对设立的工地试验室及现场检测项目有效监管的,包括:①未建立工地试验室和现场检测项目管理制度的;②对工地试验室检查每年少于2次的;③对工地试验室的检查整改未确认的;④工地试验室或现场检测项目有信用得分小于70分的;⑤工地试验室和现场检测项目不按规定参加信用评价的。①扣5分;②扣2分/个;③扣2分/个;④扣5分/个;⑤扣5分/个14JJC1014未按规定在变更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手续的,包括:检测机构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行政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检测场所的变更,以及机构合并、分立、重组、改制等变更。扣2分/次15JJC1015所聘用的人员:在两个及以上检测机构从事检测工作的;或在评价年度内被评为信用差或较差的。扣5 分/人16JJC1016评价期内,持证检测人员数量达不到相应资质等级标准要求的。助理试验检测师,扣3分/每缺1人;试验检测师或高级职称人员,扣5分/每缺1人17JJC1017评价期内,技术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上岗资格达不到相应等级要求的(包括:技术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实际未在登记的检测机构工作的)。扣5分/人18JJC1018评价期内,主要仪器设备配备不满足等级标准要求的。扣5分/台19JJC1019主要仪器设备未按规定检定或校准的。扣1分/台20JJC1020检测用房面积不滿足资质等级标准要求的;或检测环境达不到检测方法标准规定要求的。面积不滿足,扣10分;环境不满足,扣1分/处21JJC1021检测报告存在①~④的情形之一,且数据、结果存在错误或者无法复核,被认定为出具不实检测报告的:①样品的采集、标识、分发、流转、制备、保存、处置不符合标准等规定,存在样品污染、混淆、损毁、性状异常改变的;②使用未经检定或校准的仪器设备或使用的仪器设备虽经检定或校准,但不滿足使用要求的;③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检验检测规程或方法的;④未按照标准等规定传输、保存原始数据和报告的。扣3分/类22JJC1022检测报告或其对应的原始记录相关内容不完整、不规范的,包括:缺少主要仪器设备、未记录原始观察值、缺少必要的测试部位、缺少检测依据、多方法混用、更改不规范、计量单位不正确、漏签字和漏盖章等。扣0.5分/类,单次扣分不超过5分23JJC1023检测报告中检测方法错误且导致数据结果不正确;判定依据错误且导致结果判定错误;检测结论不正确,将不合格判为合格或将合格判为不合格的。扣5分/类24JJC1024检测原始记录或报告签字人不具备资格的;或代签检测报告和原始记录的。扣2分/份25JJC1025不按照要求参加省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的比对试验的;或在参加比对试验活动中弄虚作假的。扣10分/次26JJC1026在接受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时,不如实提供有关资料的或拒绝、阻碍监督检查的。扣10分/次27JJC1027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各项检查中提出的意见,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的。扣10分/次28JJC1028检测机构存在①~③的情形之一:①参加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的抢险救灾、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鉴定等活动中受到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国家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表彰的;②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领域科技创新成果获得省级或国家级科学技术进步奖或技术发明奖;③参与编制公路水运工程方面国家、部级标准规范规程。总加分最多加5分。①每有1次加2分;②国家级奖项每个加2分,省级奖项每个加1分;③排名第1编制单位的每个加1分,其余的每个加0.5分,最多加2分合计得分100-扣分值最低0分注:各级检查中发现的同样问题,不重复扣分。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盖章) 评价人: 负责人: 日 期: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盖章) 部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盖章)评价人: 复核人:负责人: 日 期: 负责人: 日 期:附件6 年度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及现场检测项目信用评价表工地试验室或现场检测项目名称:授权机构名称:工地试验室或现场检测项目评价情况序号行为代码评价指标评分标准业主评分项目质监部门或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分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复核评分备注1JJC2001存在①~⑤情形之一,被认定为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篡改、伪造检测报告的:①未进行检测出具检测报告的;②调换检测样品进行检测的或者改变样品原有状态进行检测并影响结果判定的;③改变关键检测条件导致数据失真影响结果判定的;④伪造、变造、篡改原始数据、记录⑤伪造检测机构公章或检测专用章或交通检测专用标识章的。扣100分2JJC2002发生一般或较大的生产安全或质量事故且负有责任的。一般事故,扣10分/次;较大事故,扣20分/次3JJC2003发生重大及以上的生产安全或质量事故且负有责任的。扣100分4JJC2004工地试验室或现场检测项目未履行合同义务擅自撤离的。扣40分5JJC2005管理体系及运行出现①~④项情形的:①未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的;②未按规定对仪器设备进行正常维护的;③未按规定进行样品管理的;④未按规定进行档案管理,造成检测数据无法追溯的。扣2分/类;被责令改正并处罚款时,扣10分6JJC2006未按规定报告可能形成工程质量隐患、可能影响工程安全的检测结果的或未按规定报告检测过程中发现的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行为的。扣5分/次7JJC2007所聘用的人员:在两个及以上检测机构从事检测工作的;同时在不同的工地试验室从事检测工作的;在评价年度内被评为信用差或较差的。扣5分/类人8JJC2008工地试验室或现场检测项目负责人及检测人员不是在母体机构登记人员的。若为负责人,扣5分;若为其他检测人员,扣2分/人9JJC2009未按合同约定配备符合相应资格和数量的检测人员的。扣3分/人次10JJC2010未按规定履行变更程序,擅自更换检测人员的或增加人员未报备。扣3分/人次11JJC2011未按合同约定配备仪器设备的。扣2分/台12JJC2012超出授权的参数范围出具检测报告的。扣5分/参数13JJC2013主要仪器设备未按规定检定或校准的。扣1分/台14JJC2014检测环境达不到检测方法标准规定要求的。扣1分/处15JJC2015检测报告存在①~④的情形之一,且数据、结果存在错误或者无法复核,被认定为出具不实检测报告的:①样品的采集、标识、分发、流转、制备、保存、处置不符合标准等规定,存在样品污染、混淆、损毁、性状异常改变的;②使用未经检定或校准的仪器设备或使用的仪器设备虽经检定或校准,但不滿足使用要求的;③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检验检测规程或方法的;④未按照标准等规定传输、保存原始数据和报告的。扣3分/类16JJC2016检测报告或其对应的原始记录相关内容不完整、不规范的,包括:缺少主要仪器设备、未记录原始观察值、缺少必要的测试部位、缺少检测依据、多方法混用、更改不规范、计量单位不正确、漏签字和漏盖章等。扣0.5分/类,单次扣分不超过5分17JJC2017检测报告中检测方法错误且导致数据结果不正确;判定依据错误且导致结果判定错误;检测结论不正确,将不合格判为合格或将合格判为不合格的;检测频率不满足规范或合同约定要求的。扣5分/类18JJC2018检测原始记录或报告签字人不具备资格的;或代签检测报告和原始记录的。扣2分/份19JJC2019不按照要求参加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的比对试验的;或在参加比对试验活动中弄虚作假的。扣10分/次20JJC2020在受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时,不如实提供有关资料的;或拒绝、阻碍监督检查的。扣10分/次21JJC2021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各项检查中提出的意见,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的。扣10分/次合 计得分100-扣分值最低0分注:各级检查中发现的同样问题,不重复扣分。业主单位:(盖章)负责人: 日 期:项目监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盖章)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盖章) 评价人: 复核人: 负责人: 日 期: 负责人: 日 期: 附件7 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从业人员信用评价表受聘检测机构: 所在工地试验室或现场检测项目: 姓名身份证件号职业资格证书号行为代码评价指标评分评价机构(盖章): 评价人: 负责人: 日 期:
  • 能谱客户见证:浙江道路养护工程中心引进沥青指纹识别检测技术为为工程质量保驾护航!
    近年来,随着公路工程的迅速发展,沥青供应市场也愈发的混杂,需要对沥青质量沥青进行进一步地质量控制。传统试验依赖试验人员的专业水平和仪器设备的准确性,耗时较长,稳定性较差。如今,道路工作者发现无论是基质沥青还是SBS改性沥青三大指标都满足规范要求,但是越来越接近规范控制下限,沥青在日后的抗老化性能中表现较差,短时间内即出现老化、开裂、坑槽、车辙等病害,严重影响了行车的安全性和舒适性。如何辨别真假沥青?现在通过沥青指纹识别技术一测即可获得结果。由浙江道路养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引进能谱科技沥青指纹识别技术,通过该技术对工程项目进场沥青进行检测,能够可靠的鉴别基质沥青的品质,确保了进场沥青的质量。近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人员赴在建项目利用该技术对2019年进厂沥青逐车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全部匹配。  能谱科技HWLQ-1红外光谱沥青分析系统是利用iCAN 9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仪(iCAN 8 Plus便携式红外光谱仪)采集沥青的红外谱图,以确定沥青样品的分子结构和特定化学结构的精确含量,并与数据库中的沥青标准样品红外谱图进行比对,从而实现沥青品牌的快速识别,杜绝沥青混兑、掺假或以次充好。通过供货样品与施工现场使用沥青的两种指纹图表信息认真对比,即可得知样品与现场使用的沥青指纹信息是否吻合。同时,该技术相比传统的试验检测手段具有识别精度高,人为干扰小等优点,且整个检测过程仅需5分钟,大幅度提高了试验检测效率,市场前景十分广阔。  浙江道路养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下一步将对该技术进行吸收转化、二次创新,并逐步在浙江省内进行推广应用,旨在进一步加强沥青质量控制,提高路面工程质量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天津能谱科技服务于国内广大科研院所和工业客户,对先进的行业应用和市场需求有丰富的认识和理解,所以,我们提供给客户的,不仅仅是一台傅立叶红外光谱仪,更是一套完整的解决方案:从样品预处理到采样方案,从现场设计到后期的项目实施,我们都可以为客户提供个性化解决方案和完整的项目体验。  天津能谱科技研发及销售团队成员有丰富的业内经验和专业的技术背景,对市场的需求有长期而准确的理解,大家有着一致的理念和目标,配合默契,服务高效。
  • 全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将全面受检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日前发出通知,决定今年在全国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以进一步促进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增强质量安全意识,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强化责任追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据悉,此次检查的范围将主要涵盖在建住宅工程和公共建筑工程,其中住宅工程以保障性安全工程为主。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一是各地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情况,开展勘察设计质量专项治理、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质量问题及安全隐患查处情况等。二是项目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建立情况以及工程实体质量安全情况,重点检查勘察设计企业和施工企业对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情况、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实体质量情况、模板支架和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三是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主体和施工图审查、工程质量检测等有关单位及勘察设计技术人员、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等执业人员,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通知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结合本地区工程质量安全实际情况,认真做好检查的组织实施工作。要围绕检查活动安排,强化宣传引导,着力提高全行业的质量安全意识。同时,所有在建工程要进行全面自查。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通过抽查、巡查的方式进行检查,其中,对保障性安居工程要全部检查。对检查出的质量安全问题和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对有关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处罚。各地要对本地区自查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查找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  在各地自查的基础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于今年6月至7月组成检查组进行督查。
  • 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会征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信息化管理系统应用标准》等三项团体标准起草单位和起草人
    各有关单位: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会团体标准是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备案(团体标准代码:CIET),旨在通过标准化工作推动技术创新,驱动经济发展,促进技术成果转化,引领企业增强国际市场竞争力。为更好地促进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提升管理能力,增强市场竞争力,推动检测行业建设及运行管理,满足市场和创新需求。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要求,结合检测检验管理相关规定,拟立项制订《建设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标准》等三项团体标准。以上标准起草工作由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拟于2023年11月底完成标准起草工作。为了更好地完成三项团体标准制定工作,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会决定面向全国质量检测检验单位公开征《建设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标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仪器设备、设施配置标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信息化管理系统应用标准》三项标准起草单位和起草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起草单位、起草人资格条件(一)依法经营、业绩突出、在质量检测检验相关领域排名前列的企业和相关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工程物资供应链企业相关机构、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起草单位应在检测检验行业具有较高的社会影响力和美誉度。(二)起草人应具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理论水平,并能积极参与标准起草的各项工作,确保标准的技术性、适用性、有效性和先进性。二、起草单位、起草人权利和义务(一)参编起草单位列入《设建设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标准》等三项团体标准起草单位名单。(二)参编起草单位主要人员姓名列入《建设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标准》等三项团体标准主要起草人名单。备注:每单位限定列名1-2人。(三)标准升级成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修订时,优先享有参与标准的制修订的权利。(四)协助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科技成果评价”。(五)为参与起草的企事业单位提供证明文件,协助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申请办理财政补贴。(六)能够坚持全程参加标准起草工作会议,按时完成标准起草工作组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七)按时参加与该标准起草相关的各类座谈会、讨论会、协调会及调研活动。(八)能够共享本单位在其行业领域所取得的优秀成果,提供给标准起草工作组参考。(九)在标准起草过程中发表独立见解,并逐字逐句对标准提出建设性修改意见。(十)在可以公开的前提下,向标准起草工作组提供个人相关研究成果、经典案例和数据,供起草标准参考。(十一)在标准起草过程中提供的信息真实、客观、科学。三、参编单位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会标准化工作秘书处将根据报名情况,优选20 家以内的检测检验企业、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工程物资供应链企业相关机构、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作为此项标准起草单位。四、参与原则《建设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标准》等三项团体标准起草单位应对所制定标准的质量及其技术内容全面负责,要求参与标准起草工作的单位应提供必要的技术与资源的支持,以确保标准制定计划项目按时完成。五、上报要求拟申请成为《建设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标准》等三项团体标准起草单位的检测、检验企业,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工程物资供应链企业相关机构、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等,请按照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会团体标准立项申报要求,填写申报表电子版于2023年9月28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会标准化工作秘书处。六、联系方式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会标准化工作秘书处联系人联系人:陈 悦 电话:010-57745908 微信:18366593438刘唯唯 电话:010-57811642 微信:18766109739邮箱:china_CIET@163.com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1号建设部南新楼405室附件:1、三项团体标准名称及编号2、团体标准起草单位申报表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8月13日关于征集《建设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标准》等三项团体标准起草单位和起草人的通知.PDF
  • 119万!珠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测站全自动热脱附仪-气相色谱仪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CGJC-ZT-2022029项目名称:珠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测站采购全自动热脱附仪-气相色谱仪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19.0000000 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如有):119.0000000 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采购全自动热脱附仪-气相色谱仪1台,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用户需求书》。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交货期限为90日历天。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珠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测站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吉石路21号联系方式:赖翔晖,0756-333255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珠海中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前湾五路399号联系方式:陈林,0756-221820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林电话:0756-2218200
  • 303万!丹阳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2022年度检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丹正采标(2022)第06号项目名称:2022年度检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预算金额:303.0000000 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如有):303.0000000 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详见附件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工程检测移动实验室通用技术规范》标准编制第一次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p  依据国标委综合[2017]103号《国家标准委关于下达2017年第三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中20171764-T-469《工程检测移动实验室通用技术规范》标准正式立项,本标准是由北京绿标建材产业技术联盟、沈阳紫薇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沈阳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共同发起。编制组第一次工作会议于2018年5月29日在北京香山金源商旅中心酒店召开,会议由北京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檀春丽副院长主持,会议邀请了全国移动实验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建筑材料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交科院检测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第三检验所有限公司、上海合评检验有限公司、南京方园建设工程材料检测中心、徐州工程检测中心、河北宏星检测技术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开封市黄河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北京奥来国信(北京)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北方测盟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建工路桥集团、济南时代试金试验机有限公司、沈阳紫薇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深圳升源建声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敬业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北京万宝力防水防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圣洁防水材料有限公司19家科研、质检、企业共计26名代表参会。/pp  全国移动实验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秘书长张殿军在会议中讲话,指出“工程检测移动实验室”标准编制意义重大,对主编单位前期准备工作给与充分肯定,并提出“保质保量完成标准编制工作”的要求。会议中,与会代表对标准申报的草案进行了热烈讨论,针对标准的中的基本要求、实验舱、仪器设备等章节给出了意见和建议。会议确定了编制组分工、工作内容和工作计划,定于2018年9月底召开第二次工作会议。/pp  该标准为工程检测移动实验室的首个技术规范,该标准的推动对工程检测移动实验室的行业发展将起到规范性的指导作用。/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5/insimg/ee668edb-cc71-406f-9989-1eae0ad016e7.jpg" title="1_副本.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会议开始/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5/insimg/f44323ce-d120-47c9-a032-6c1c08c795b2.jpg" title="2_副本.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嘉宾讲话/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5/insimg/e188f3be-b3e1-4507-a1a6-94553aa53f23.jpg" title="3_副本.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与会代表讨论/p
  •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及换证复核结果公示
    根据《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5年第12号)和《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换证复核细则(试行)》(质监综字〔2011〕17号)等有关规定,我局对2013年2月之前已受理的部分申请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等级评定的机构,以及2013年6月15日即将到期申请换证复核的试验检测机构进行了评审,现将拟通过的试验检测机构名单进行公示(见附表)。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试验检测机构的评定结果如有异议,可进行举报或申诉。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举报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举报应附详细证明材料,以便于核查。  公示截止日期为2013年6月21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邮编:100736  电话:010-65292774  传真:010-65292793  电子邮箱:huangzy@mot.gov.cn  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  2013年6月14日序号单位名称原有等级申请类别评定结果备注1江苏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水运工程材料乙级桥梁隧道工程专项通过 2陕西建大工程技术中心有限公司无桥梁隧道工程专项通过 3陕西高速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公路工程综合甲级、桥隧专项交通工程专项通过 4安徽省高速公路试验检测科研中心公路工程综合甲级、桥隧专项、水运工程结构乙级和材料乙级水运工程结构甲级通过 通过等级评定的试验检测机构名单序号单位名称原有等级申请类别评定结果备注1江苏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水运工程材料乙级桥梁隧道工程专项通过 2陕西建大工程技术中心有限公司无桥梁隧道工程专项通过 3陕西高速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公路工程综合甲级、桥隧专项交通工程专项通过 4安徽省高速公路试验检测科研中心公路工程综合甲级、桥隧专项、水运工程结构乙级和材料乙级水运工程结构甲级通过 通过换证复核的试验检测机构名单序号单位名称原有等级申请类别评定结果1中交第一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土木技术研究院综合甲级换证复核通过2江西省天驰高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综合甲级换证复核通过3西安长大公路工程检测中心综合甲级换证复核通过4湖南省交通建设质量监督试验检测中心综合甲级换证复核通过5上海同济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综合甲级/桥隧专项换证复核通过6长沙理工大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中心综合甲级/桥隧专项换证复核通过7中铁大桥局集团武汉桥梁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检测中心桥隧专项换证复核通过8陕西通宇公路研究所有限公司桥隧专项换证复核通过9福建省交通建设工程试验检测中心公路工程综合甲级水运工程材料甲级换证复核通过10宁夏公路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公路工程综合甲级换证复核通过11中铁西南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工程检测中心桥梁隧道工程专项换证复核通过12西安公路研究院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中心公路工程综合甲级交通工程专项增项换证复核通过13天津市北洋水运水利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水运结构甲级增项换证复核通过
  • 谱尼山东总部大厦暨研发检测中心项目获“山东省优质结构工程奖”
    近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公示2022年度山东省优质结构工程的通知》,谱尼测试集团山东总部大厦暨研发检测中心项目上榜,获评为2022年度“山东省优质结构工程”奖项。  谱尼测试集团山东总部大厦项目是谱尼集团自购土地、自主设计建设,位于青岛市高新区,拥有独立产权的在山东省内投资规模最大的实验基地项目,新大楼将为区域内检验检测等业务领域提供更强有力的支撑。  自项目开工建设以来,谱尼测试集团秉承精品理念,制定优质目标,注重过程管理,在施工过程中,始终以追求卓越的品质精神、以质量为本的作业态度、以不畏困难的创优意识为目标,积极引入创新施工工艺,严把工程质量关,着力将集团山东总部大厦项目打造成精品工程。  “山东省建筑优质结构工程”奖项,代表着山东全省各建筑企业施工质量管理的领先水平,谱尼测试集团荣获此项殊荣,彰显了集团在山东总部大厦工程建设中在项目管理、工程品质、技术创新等领域的卓越实力。  山东总部大厦项目是集团根据检测领域、设备设施情况等做出的具有前瞻性的科学规划。分为谱尼测试集团山东总部大厦研发测试中心、科技型双创企业研发仪器支持共享平台、食品安全综合实验室、基因实验室、环境实验室、电子实验室、海洋工程实验室、可靠性实验室(内含汽车实验室)、日化洗涤/护理用品实验室、毒理学安全评价与功能实验室、油品检验等功能实验室及职能办公等区域。  谱尼测试集团将进一步把控项目工程质量整体水平,确保工程早日竣工投产,着力打造高品质工程。山东总部大厦项目建成运营后,将强有力的提升谱尼在区域内相关产业的检测能力和研发水平,也是谱尼测试集团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新起点。
  • 河南省计量院:以科研创新助力建筑工程检测行业高质量发展
    4月20日,由河南省计量院“精密制造及智能计量”科研团队,历时9年,自主创新完成的河南省科技攻关项目“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核心设备量值溯源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通过了由河南省仪器仪表学会组织的成果鉴定。由中国工程院院士、哈尔滨工业大学精密仪器工程研究院院长谭久彬教授担任专家组组长。经过专家组详实鉴定,一致认为:该项目成果在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仪器设备量值溯源方法研究及相关计量标准装置自动化研制等方面实现了集成创新,在全自动图像式水平尺校准装置、全站仪反射棱镜遥控系统、垂直度检测尺校准装置等方面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专家组对项目研究工作十分肯定。认为项目组所做贡献不仅仅体现在计量标准装置的研制,更重要的是对建筑工程质量检测量值溯源体系和能力的整体提升。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的关键之一,就是要在工程质量检测上下大功夫,尤其是几何参数。参数要测得准,就要用数据说话,这就体现出计量检定校准工作的重要性。谭久彬院士指出,项目成果具有非常高的实用价值。我国建筑行业发展尤为迅速,建筑工程体量越来越大,素有“基建狂魔”之称,很多大工程大项目举世闻名。但从国内整体情况来看,建筑行业建造效率提升很快,但建造质量参差不齐,普遍存在工程质量检测指标粗,要求低等问题,所用的测量仪器良莠不齐。如果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设备长期不进行量值溯源,就会存在一定的系统误差,多种建筑工程检测设备的系统误差的累积,可能导致严重的质量安全隐患。近年来,建筑工程方面的事故时有发生,因此,提高建筑工程质量迫在眉睫。该项目组选择建筑工程质量检测领域作为研究方向,意义重大。专家组建议,项目组应开展持续性研究,进一步梳理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仪器设备,摸清所涉及的检测参数、仪器设备种类底数,对现有计量技术能力进行查漏补缺,进一步完善建筑工程检测仪器设备量值溯源体系。该科研项目顺利完成并通过专家鉴定,是河南省计量院长期以来坚持“科技引领发展”思路的实践成果,更是落实“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具体举措。近年来,河南省计量院始终坚持“科技引领发展”的工作思路,注重科研投入,完善科研制度,尽最大能力为科研工作创造条件,解放束缚科技工作者的手脚,实现多项技术突破并实现成果转化,以计量技术支撑河南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2023年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第一次)结果
    2023年11月2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通报2023年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第一次)结果。本次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必须参加机构1613家(实际参加1556家,未参加63家,自愿参加6家),其中:共完成能力验证参数3182个,数据为满意的能力参数2831个、存在可疑值的参数176个、不满意的参数175个,满意率为89.0%。土壤中总氟化物检测能力验证结果为可疑的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序号检验检测机构名称可疑项目1山东尚水检测有限公司土壤中总氟化物2山东国润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土壤中总氟化物3山东蓝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土壤中总氟化物4山东绿洲检测有限公司土壤中总氟化物5益铭检测技术服务(青岛)有限公司土壤中总氟化物6山东清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土壤中总氟化物7山东君成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土壤中总氟化物8山东省煤田地质局第五勘探队分析测试中心土壤中总氟化物9山东质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土壤中总氟化物10山东融通环保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土壤中总氟化物11青岛易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土壤中总氟化物12山东捷润检测有限公司土壤中总氟化物13烟台鲁东分析测试有限公司土壤中总氟化物14山东城控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土壤中总氟化物15山东公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土壤中总氟化物16山东佳诺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土壤中总氟化物17山东绿城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土壤中总氟化物18山东中瑞全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土壤中总氟化物土壤中总氟化物检测能力验证结果为不满意的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序号检验检测机构名称不满意项目1山东求真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土壤中总氟化物2山东诺正检测有限公司土壤中总氟化物3山东聚友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土壤中总氟化物4山东鼎立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土壤中总氟化物5山东鼎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土壤中总氟化物6青岛益众检测有限公司土壤中总氟化物7山东嘉源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土壤中总氟化物8山东天正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土壤中总氟化物9潍坊市方正理化检测有限公司土壤中总氟化物土壤中总氟化物检测能力验证未参加的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序号检验检测机构名称备注1滨州丝路能源环境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有资质,未参加2山东国正检测认证有限公司有资质,未参加3青岛元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有资质,未参加4山东荣邦检测有限公司未参加,该公司已停止运营5山东铭洋检验检测认证有限公司有资质,未参加6山东智方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有资质,未参加7山东金舆达检验检测有限公司未参加,电话沟通该公司相关业务已暂停8山东豌豆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有资质,未参加9东营市河口区检验检测中心(东营市河口区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有资质,未参加10山东新农夫环境检测修复有限公司未参加,电话沟通该公司已停止运营11山东冠嘉环境监测有限公司有资质,未参加塑料建材领域维卡软化温度检测能力验证结果为可疑的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序号检验检测机构名称可疑项目1新泰市华新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维卡软化温度2山东普泰工程检测鉴定有限公司维卡软化温度3济南泉景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维卡软化温度4枣庄市薛城区力行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维卡软化温度5山东恒正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维卡软化温度6枣庄市峄城区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维卡软化温度7德州市陵城区永成建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维卡软化温度8平阴县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维卡软化温度9山东瑞鄃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维卡软化温度10临沂正平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维卡软化温度11济南衡信通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维卡软化温度12山东德信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维卡软化温度13山东科建质量检测评价技术有限公司维卡软化温度14青岛泰昊工程测试有限公司(地址4:青岛市城阳区上马街道东程社区111号)维卡软化温度15阳信县宏泰工程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维卡软化温度16山东犁城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维卡软化温度17青岛市统达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维卡软化温度18青岛盈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维卡软化温度19费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维卡软化温度20日照市信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维卡软化温度21山东建威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维卡软化温度22建鑫(山东)检验检测有限公司维卡软化温度23山东黄淮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维卡软化温度24日照建信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维卡软化温度25山东中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维卡软化温度26烟台恒达建设检测有限公司维卡软化温度27安丘市弘正检测有限公司维卡软化温度28潍坊鲁勘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维卡软化温度29山东天方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地址3:淄博市临淄区乙烯路34号)维卡软化温度30山东元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维卡软化温度31淄博博泰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维卡软化温度32泰安市众成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维卡软化温度33山东安鲁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维卡软化温度34山东民衡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维卡软化温度35青岛圣安建筑材料检测服务有限公司维卡软化温度36滨州市滨城区建设工程材料检测站维卡软化温度37国信(山东)检验检测中心有限公司维卡软化温度38山东新建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维卡软化温度39济宁市信德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维卡软化温度塑料建材领域维卡软化温度检测能力验证结果为不满意的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序号检验检测机构名称不满意项目1青岛建工检测鉴定有限公司维卡软化温度2长岛启吉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维卡软化温度3山东国勘工程检测鉴定有限公司维卡软化温度4山东台庄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维卡软化温度5汶上县建功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维卡软化温度6济南济阳成投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维卡软化温度7山东中任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维卡软化温度8临沂市临沂市兰建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维卡软化温度9威海南海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维卡软化温度10山东鑫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维卡软化温度11山东曌远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维卡软化温度12同济检测(济宁)有限公司(地址七)维卡软化温度13泰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维卡软化温度14滨州经济开发区建工材料试验有限公司维卡软化温度15山东汇文工程检测鉴定有限公司维卡软化温度16济宁正大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维卡软化温度17泗水县中信检测服务有限公司维卡软化温度18山东鲁宸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维卡软化温度19德州市产品质量标准计量研究院维卡软化温度20冠县土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维卡软化温度21山东合创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维卡软化温度22山东鲁勘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六: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岙东中路422号)维卡软化温度23山东麟泽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维卡软化温度24临沂宏基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地址一: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大山路28号景华园)维卡软化温度25东营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维卡软化温度26山东新飞洋工程检测鉴定有限公司维卡软化温度27山东惠泽建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维卡软化温度28滨州市博恒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维卡软化温度29聊城城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维卡软化温度30山东鲁润大仲检测有限公司维卡软化温度31临沂天方建设研究试验有限公司维卡软化温度32高密市宏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维卡软化温度33梁山县诚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维卡软化温度34山东省水建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维卡软化温度35山东正智土工合成材料检测有限公司维卡软化温度36鄄城质安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维卡软化温度塑料建材领域维卡软化温度检测能力验证未参加的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序号检验检测机构名称备注1济宁鑫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公司近期地址变更,已停止检测业务2青岛金态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地址二)公司经营需要,已撤销地址二检测能力热轧带肋钢筋拉伸试验能力验证结果为可疑的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序号检验检测机构名称可疑项目满意项目1滨州鼎尊正诚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断后伸长率2山东建研齐臻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下屈服强度抗拉强度、断后伸长率3淄博博泰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断后伸长率/4山东普泰工程检测鉴定有限公司(历下区)断后伸长率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5齐河正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断后伸长率6山东岳正工程检测鉴定有限公司(地址七:新泰检测室)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断后伸长率7高密市景远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断后伸长率8菏泽市定陶区城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下屈服强度抗拉强度、断后伸长率9临沂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断后伸长率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10肥城质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断后伸长率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11中鲁检测技术(山东)有限公司 地址五:济南市天桥区中南高科(中德)产业园2期8栋-103号断后伸长率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12日照经济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断后伸长率13山东鲁宸工程检测有限公司(莒南县)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断后伸长率14山东鲁宸工程检测有限公司(蒙阴县)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断后伸长率15山东鲁宸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兰山区)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断后伸长率16山东鲁宸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沂河新区)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断后伸长率17山东众力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断后伸长率18菏泽市产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断后伸长率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19山东畅远建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断后伸长率20日照伟建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断后伸长率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21聊城市技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断后伸长率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22青岛建学工程检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断后伸长率23青岛青工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断后伸长率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24山东建业工程科技有限公司(费县分公司)下屈服强度抗拉强度、断后伸长率25日照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有限公司(滨州路)下屈服强度抗拉强度、断后伸长率26东汇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龙口检测室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断后伸长率27青岛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断后伸长率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28沂水敬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断后伸长率29山东城鲁工程检测鉴定有限公司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断后伸长率30聊城市科严市政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普通合伙)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断后伸长率31金乡县恒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断后伸长率32青岛理工建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西海岸新区分公司断后伸长率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33山东岳正工程检测鉴定有限公司(地址三:平度检测室)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断后伸长率34山东惠泽建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断后伸长率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35青岛启源工程检测鉴定有限公司(即墨区)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断后伸长率36邹城新希望计量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断后伸长率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37山东方盾工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断后伸长率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38潍坊昌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断后伸长率39山东省滨州市公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断后伸长率40费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断后伸长率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41山东山峦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断后伸长率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42山东元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断后伸长率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43淄博市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地址一)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断后伸长率44潍坊宏正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断后伸长率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45乳山市益天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断后伸长率46宁阳县地平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下屈服强度抗拉强度、断后伸长率47中惠检测服务(烟台)有限公司下屈服强度抗拉强度、断后伸长率48济南市产品质量检验院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断后伸长率49夏津县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断后伸长率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50青岛金源盛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德州分公司断后伸长率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51济南鲁建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断后伸长率52烟台正大城发检测有限公司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断后伸长率53山东齐通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断后伸长率54枣庄睿博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断后伸长率55山东民衡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地址一)断后伸长率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56淄博鼎乾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断后伸长率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57山东尚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力学室)断后伸长率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58山东特检方圆检测有限公司(青岛市)断后伸长率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59青岛建国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断后伸长率60济南港诚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断后伸长率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61青岛金泰检测服务有限公司下屈服强度抗拉强度、断后伸长率62临沂天方建设研究试验有限公司(临沭县)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断后伸长率63科众(山东)检验检测有限公司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断后伸长率64山东衡昌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断后伸长率65山东鲁中公路市政检测有限公司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断后伸长率66东营市垦利区建筑工程质量评价中心断后伸长率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67山东宏博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断后伸长率68济宁市信德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断后伸长率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69山东京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断后伸长率70菏泽交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下屈服强度抗拉强度、断后伸长率71山东睿泰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断后伸长率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72山东鲁阳衡通工程检测鉴定有限公司下屈服强度抗拉强度、断后伸长率73山东思睿智达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断后伸长率74山东承科工程检测鉴定有限公司下屈服强度抗拉强度、断后伸长率75山东德信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下屈服强度抗拉强度、断后伸长率热轧带肋钢筋拉伸试验能力验证结果为不满意的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序号检验检测机构名称不满意项目可疑项目满意项目1山东建正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断后伸长率/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2青岛建国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市政及轨道交通分公司)下屈服强度抗拉强度断后伸长率3山东正诺检测有限公司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断后伸长率/4山东岳正工程检测鉴定有限公司(地址一:城阳检测室)断后伸长率/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5烟台恒达建设检测有限公司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断后伸长率6山东立德工程检测鉴定有限公司城阳分公司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断后伸长率7山东瑞坤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断后伸长率8山东亚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下屈服强度/抗拉强度、断后伸长率9青岛瑞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断后伸长率10长岛启吉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断后伸长率11潍坊市安邦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断后伸长率/12山东省交通科学研究院(青岛实验研究中心)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断后伸长率13山东翼丰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断后伸长率14山东中东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断后伸长率下屈服强度抗拉强度15临沂衡信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断后伸长率16山东鲁勘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市城阳区)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断后伸长率17山东鲁信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断后伸长率//18昌邑市兴昌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抗拉强度、断后伸长率/下屈服强度19山东省清泽工程检测检验有限公司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断后伸长率20山东华材工程检测鉴定有限公司(菏泽市)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断后伸长率21山东兼强弘安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下屈服强度/抗拉强度、断后伸长率22山东天方工程检测有限公司(高青县)下屈服强度/抗拉强度、断后伸长率23淄博合正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断后伸长率24诸城市检验检测中心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断后伸长率25滨州市信泰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断后伸长率26国研(山东)检测鉴定有限公司(日照市)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断后伸长率/27山东新飞洋检测鉴定有限公司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断后伸长率28临沂科诚工程检测鉴定有限公司断后伸长率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29烟台国泰土木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断后伸长率30潍坊滨海工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断后伸长率31山东省青水检测鉴定有限公司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断后伸长率32淄博建源建筑材料检测有限公司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断后伸长率/33山东通元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桃园路)断后伸长率/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34济南泓砺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断后伸长率35诸城市烁达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断后伸长率36山东同力工程检测鉴定有限公司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断后伸长率37山东润成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抗拉强度、断后伸长率/下屈服强度38山东国嘉工程检测鉴定有限公司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断后伸长率39山东省纳博工程检测鉴定集团有限公司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断后伸长率40山东道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断后伸长率41山东求是建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断后伸长率42青岛盈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断后伸长率43华航检测认证(青岛)有限公司(高新区)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断后伸长率44华航检测认证(青岛)有限公司(李沧区)断后伸长率/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45山东鑫喆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断后伸长率//46山东水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断后伸长率47山东方弘检测有限公司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断后伸长率48山东科建质量检测评价技术有限公司下屈服强度/抗拉强度、断后伸长率49寿光市华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断后伸长率50鄄城质安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断后伸长率51山东浩海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断后伸长率52山东亿赛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断后伸长率53山东鼎工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断后伸长率54龙口市检验检测中心下屈服强度/抗拉强度、断后伸长率55郓城县三信建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断后伸长率56山东天平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断后伸长率57山东普泰工程检测鉴定有限公司济宁分公司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断后伸长率58青岛华证锐特检测认证有限公司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断后伸长率59东营兴业建材检测有限公司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断后伸长率60山东三方联检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断后伸长率61山东恒正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断后伸长率62潍坊奇正建筑材料检测有限公司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断后伸长率63山东博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断后伸长率64烟台市禹兴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断后伸长率/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65山东鸿宇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断后伸长率66青岛金泰检测服务有限公司胶州福州南路实验室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断后伸长率67泰安市东岳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断后伸长率/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68东汇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青岛检测室断后伸长率/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69山东信洁建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断后伸长率/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70山东鑫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断后伸长率/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71临沂天方建设研究试验有限公司(蒙阴县)断后伸长率/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72临沂天方建设研究试验有限公司(河东区人民大街)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断后伸长率73德州市陵城区永成建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下屈服强度抗拉强度断后伸长率74山东坤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断后伸长率75青岛新达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抗拉强度断后伸长率下屈服强度76山东三山建科检测有限公司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断后伸长率77山东金舆达检验检测有限公司临沂分公司断后伸长率/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78山东省水建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下屈服强度抗拉强度断后伸长率79泰安兴润检测有限公司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断后伸长率80山东省乡镇企业建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抗拉强度、断后伸长率/下屈服强度81冠县润建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断后伸长率82青岛蓝湾工程检测鉴定有限公司断后伸长率/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83青岛正诚工程检测鉴定有限公司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断后伸长率//84山东品冠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下屈服强度抗拉强度断后伸长率85山东崇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断后伸长率/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86山东誉信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断后伸长率/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87山东飞越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断后伸长率88山东舜昌工程检测鉴定有限公司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断后伸长率89※青岛费尔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断后伸长率/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备注:※为自愿参加的检验检测机构。热轧带肋钢筋拉伸试验能力验证未参加的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序号检验检测机构名称备注1聊城市茌平区建设工程质量服务中心有资质,未参加2山东路检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有资质,未参加3潍坊市通瑞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有资质,未参加4山东扬石工程检验检测有限公司有资质,未参加5山东精锐工程检测鉴定有限公司有资质,未参加6山东华标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有资质,未参加7青岛正方工程检测鉴定有限责任公司有资质,未参加8山东利诚检测有限公司有资质,未参加9利正工程检测(山东)有限责任公司有资质,未参加10山东国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有资质,未参加11国电投新能(山东)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有资质,未参加12郓城县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有资质,未参加13山东广通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有资质,未参加14山东共赢检测有限公司有资质,未参加15高密市检验检测中心有资质,未参加16山东中瑞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有资质,未参加17滨州金准建设工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有资质,未参加18烟台德信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有资质,未参加19山东鸿安工程检测鉴定有限公司有资质,未参加20青岛科瑞鑫工程检测鉴定有限公司有资质,未参加21东营中建建材试验检测有限公司有资质,未参加22山东铭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有资质,未参加23招远市盛华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有资质,未参加24山东东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有资质,未参加25淄博恒健户外广告设施检测有限公司有资质,未参加26青岛杰之明工程检测鉴定有限公司有资质,未参加27陕西高速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有资质,未参加28山东省益水检测有限公司有资质,未参加29山东标榜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有资质,未参加30山东万林检测鉴定有限公司有资质,未参加31山东智研检测鉴定有限公司有资质,未参加32山东旭成建筑材料检测有限公司有资质,未参加33山东鼎信路桥试验检测有限公司有资质,未参加34山东省水建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东营区红河路地址)有资质,未参加35山东朗旭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市北区地址)有资质,未参加36烟台市建工检测服务中心有限公司(高新区地址)有资质,未参加37烟台市建工检测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开发区地址)有资质,未参加38青岛源信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有资质,未参加39山东铭烨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有资质,未参加40山东临大恒通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临沂大学地址)有资质,未参加41济宁鑫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有资质,已申请暂停业务,提供说明材料。42青岛市胶州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博爱街17号地址)有资质,已申请注销资质,提供说明材料。43青岛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高新地址)有资质,已申请注销资质,提供说明材料。44山东泉建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烟台开发区地址)有资质,已申请注销资质,提供说明材料。45青岛建国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东营市地址)有资质,已申请注销资质,提供说明材料。46济南德力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市中区七贤镇地址)有资质,已申请注销资质,提供说明材料。47滨州市沾化区建信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银河六路地址)有资质,已申请注销资质,提供说明材料。48山东岳正工程检测鉴定有限公司(德州市地址)有资质,已申请注销资质,提供说明材料。49青岛理工大学工程质量检测鉴定中心有限公司(平度地址)有资质,已申请注销资质,提供说明材料。50青岛理工大学工程质量检测鉴定中心有限公司(经济开发区地址)有资质,已申请注销资质,提供说明材料。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第一次)结果的通报鲁市监认函〔2023〕286号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相关检验检测机构:为加强对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提高各机构技术水平,保证检测数据准确可靠,按照《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土壤中总氟化物、塑料建材维卡软化温度、热轧带肋钢筋拉伸试验检测”3类检测项目的能力验证工作,现将能力验证结果(第一次)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本次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必须参加机构1613家(实际参加1556家,未参加63家,自愿参加6家),其中:共完成能力验证参数3182个,数据为满意的能力参数2831个、存在可疑值的参数176个、不满意的参数175个,满意率为89.0%。(一)土壤中总氟化物检测。必须参加机构251家,实际参加的244家机构,共完成能力验证参数244个,数据为满意能力参数的217个、存在可疑值的18个、不满意的9个,满意率为88.9%。(二)塑料建材维卡软化温度检测。必须参加机构501家,实际参加的499家机构,共完成能力验证参数499个,数据为满意的参数424个、存在可疑值的参数39个、不满意的参数36个,满意率为85.0%。(三)热轧带肋钢筋拉伸试验检测。必须参加机构861家,实际参加的813家机构,共完成能力验证参数2439个。参加抗拉强度参数的813个,数据为满意的参数708个、存在可疑值的参数42个、不满意的参数63个,满意率为87.1%;参加下屈服强度参数的813个,数据为满意的参数725个、存在可疑值的参数44个、不满意的参数44个,满意率为89.2%;参加断后伸长率参数的813个,数据为满意的参数757个、存在可疑值的参数33个、不满意的参数23个,满意率为93.1%。二、处理及整改意见(一)数据为满意的机构。对1290家验证数据为满意的机构,希望继续保持并进一步提高检验技术能力。鼓励各政府部门、社会组织选择能力验证结果为满意的机构提供技术服务。(二)数据存在可疑、不满意及未参加的机构。对132家数据存在可疑值、134家验证结果为不满意、63家未按要求参加能力验证的机构,责令上述机构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1个月内进行改正。相关市或县(市、区)属地市场监管局要督促上述机构进行改正并审核有关改正情况,同时由技术实施单位按规定组织其参加二次能力验证。(三)强化结果使用及管理。本次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结果统一录入“山东省检验检测监管系统”,作为检验检测信用分类监管的重要依据。各市、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要将本次能力验证数据存在可疑、不满意和未按照要求参加的机构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强跟踪检查。附件:1-1.土壤中总氟化物检测能力验证结果为满意的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docx1-2.土壤中总氟化物检测能力验证结果为可疑的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docx1-3.土壤中总氟化物检测能力验证结果为不满意的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docx1-4.土壤中总氟化物检测能力验证未参加的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docx2-1.塑料建材领域维卡软化温度检测能力验证结果为满意的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docx2-2.塑料建材领域维卡软化温度检测能力验证结果为可疑的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docx2-3.塑料建材领域维卡软化温度检测能力验证结果为不满意的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docx2-4.塑料建材领域维卡软化温度检测能力验证未参加的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docx3-1.热轧带肋钢筋拉伸试验能力验证结果为满意的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docx3-2.热轧带肋钢筋拉伸试验能力验证结果为可疑的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docx3-3.热轧带肋钢筋拉伸试验能力验证结果为不满意的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docx3-4.热轧带肋钢筋拉伸试验能力验证未参加的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docx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11月1日
  • 这一领域质量检测迎来重大变化!管理办法3月1日起正式施行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2022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7号公布 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相关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是指在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活动中,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接受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建设工程涉及结构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的检测项目,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以及工程实体质量等进行的检测。  第三条 检测机构应当按照本办法取得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以下简称检测机构资质),并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  未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不得承担本办法规定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业务。  第四条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可以委托所属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具体实施。第二章  检测机构资质管理  第五条 检测机构资质分为综合类资质、专项类资质。  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和业务范围,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  第六条 申请检测机构资质的单位应当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依法设立的合伙企业,并具备相应的人员、仪器设备、检测场所、质量保证体系等条件。  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检测机构的资质许可。  第八条 申请检测机构资质应当向登记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  (二)主要检测仪器、设备清单;  (三)检测场所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租赁合同;  (四)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  (五)检测机构管理制度以及质量控制措施。  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格式。  第九条 资质许可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进行材料审查和专家评审,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作出书面决定。对符合资质标准的,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颁发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并报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专家评审时间不计算在资质许可期限内。  第十条 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实行电子证照,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格式。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  第十一条 申请综合类资质或者资质增项的检测机构,在申请之日起前一年内有本办法第三十条规定行为的,资质许可机关不予批准其申请。  取得资质的检测机构,按照本办法第三十五条应当整改但尚未完成整改的,对其综合类资质或者资质增项申请,资质许可机关不予批准。  第十二条 检测机构需要延续资质证书有效期的,应当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资质许可机关提出资质延续申请。  对符合资质标准且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无本办法第三十条规定行为的检测机构,经资质许可机关同意,有效期延续5年。  第十三条 检测机构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办理营业执照或者法人证书变更手续后30个工作日内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资质许可机关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检测机构检测场所、技术人员、仪器设备等事项发生变更影响其符合资质标准的,应当在变更后30个工作日内向资质许可机关提出资质重新核定申请,资质许可机关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作出书面决定。第三章 检测活动管理  第十四条 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相关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知识和专业能力。  第十五条 检测机构与所检测建设工程相关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检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推荐或者监制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第十六条 委托方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业务。检测机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第十七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编制工程概预算时合理核算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费用,单独列支并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  第十八条 建设单位委托检测机构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建设单位或者监理单位应当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实施见证。见证人员应当制作见证记录,记录取样、制样、标识、封志、送检以及现场检测等情况,并签字确认。  第十九条 提供检测试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对检测试样的符合性、真实性及代表性负责。检测试样应当具有清晰的、不易脱落的唯一性标识、封志。  建设单位委托检测机构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施工人员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监理单位的见证人员监督下现场取样。  第二十条 现场检测或者检测试样送检时,应当由检测内容提供单位、送检单位等填写委托单。委托单应当由送检人员、见证人员等签字确认。  检测机构接收检测试样时,应当对试样状况、标识、封志等符合性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检测。  第二十一条 检测报告经检测人员、审核人员、检测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签字人等签署,并加盖检测专用章后方可生效。  检测报告中应当包括检测项目代表数量(批次)、检测依据、检测场所地址、检测数据、检测结果、见证人员单位及姓名等相关信息。  非建设单位委托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得作为工程质量验收资料。  第二十二条 检测机构应当建立建设工程过程数据和结果数据、检测影像资料及检测报告记录与留存制度,对检测数据和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第二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不得篡改或者伪造检测报告。  第二十四条 检测机构在检测过程中发现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存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行为,以及检测项目涉及结构安全、主要使用功能检测结果不合格的,应当及时报告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第二十五条 检测结果利害关系人对检测结果存在争议的,可以委托共同认可的检测机构复检。  第二十六条 检测机构应当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检测合同、委托单、检测数据原始记录、检测报告按照年度统一编号,编号应当连续,不得随意抽撤、涂改。  检测机构应当单独建立检测结果不合格项目台账。  第二十七条 检测机构应当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对检测业务受理、检测数据采集、检测信息上传、检测报告出具、检测档案管理等活动进行信息化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全过程可追溯。  第二十八条 检测机构应当保持人员、仪器设备、检测场所、质量保证体系等方面符合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标准,加强检测人员培训,按照有关规定对仪器设备进行定期检定或者校准,确保检测技术能力持续满足所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要求。  第二十九条 检测机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担检测业务的,应当向建设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检测机构在承担检测业务所在地的人员、仪器设备、检测场所、质量保证体系等应当满足开展相应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要求。  第三十条 检测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超出资质许可范围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  (二)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业务;  (三)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  (四)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检测;  (五)使用不能满足所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要求的检测人员或者仪器设备;  (六)出具虚假的检测数据或者检测报告。  第三十一条 检测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同时受聘于两家或者两家以上检测机构;  (二)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检测;  (三)出具虚假的检测数据;  (四)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结论判定或者出具虚假判定结论。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建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系统,提高信息化监管水平。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对检测机构实行动态监管,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  实施监督检查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进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或者检测机构的工作场地进行检查、抽测;  (二)向检测机构、委托方、相关单位和人员询问、调查有关情况;  (三)对检测人员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知识和专业能力进行检查;  (四)查阅、复制有关检测数据、影像资料、报告、合同以及其他相关资料;  (五)组织实施能力验证或者比对试验;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抽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抽测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实施。  第三十五条 检测机构取得检测机构资质后,不再符合相应资质标准的,资质许可机关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向社会公开。检测机构完成整改后,应当向资质许可机关提出资质重新核定申请。重新核定符合资质标准前出具的检测报告不得作为工程质量验收资料。  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检测机构实施行政处罚的,应当自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告知检测机构的资质许可机关和违法行为发生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第三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相关单位和人员受到的行政处罚等信息予以公开,建立信用管理制度,实行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  第三十八条 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投诉、举报。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取得相应资质、资质证书已过有效期或者超出资质许可范围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其检测报告无效,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危害后果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 检测机构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资质,资质许可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检测机构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资质。  第四十一条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由资质许可机关予以撤销;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检测机构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资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二条 检测机构未按照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办理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变更手续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办理;逾期未办理的,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检测机构未按照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向资质许可机关提出资质重新核定申请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三条 检测机构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三十条第六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危害后果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检测机构在建设工程抗震活动中有前款行为的,依照《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四十四条 检测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有第三十条第二项至第五项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危害后果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检测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有第三十一条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3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五条 检测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一)与所检测建设工程相关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  (二)推荐或者监制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  (三)未按照规定在检测报告上签字盖章的;  (四)未及时报告发现的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行为的;  (五)未及时报告涉及结构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的不合格检测结果的;   (六)未按照规定进行档案和台账管理的;  (七)未建立并使用信息化管理系统对检测活动进行管理的;  (八)不满足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担检测业务的要求开展相应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  (九)接受监督检查时不如实提供有关资料、不按照要求参加能力验证和比对试验,或者拒绝、阻碍监督检查的。  第四十六条 检测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有违法所得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予以没收。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危害后果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委托未取得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  (二)未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费用列入工程概预算并单独列支的;  (三)未按照规定实施见证的;  (四)提供的检测试样不满足符合性、真实性、代表性要求的;  (五)明示或者暗示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  (六)篡改或者伪造检测报告的;  (七)取样、制样和送检试样不符合规定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第四十八条 依照本办法规定,给予单位罚款处罚的,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颁发资质证书的;  (二)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颁发资质证书的;  (三)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未在法定期限内颁发资质证书的;  (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五)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条 本办法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2005年9月28日原建设部公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同时废止。
  • SGS铁路工程检测能力获中国铁道部认可
    近日,全球领先的检验、鉴定、测试和认证机构SGS 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下简称SGS)荣登中国铁道部于2011年3月正式公布的《2011年度铁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机构名录》(下简称名录),代表着SGS铁路工程检测能力得到了中国铁道部的认可。  交通运输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而铁路运输作为重要的交通手段,肩负着艰巨的使命。为了有效缓解日益加剧的运输压力,我国铁路迎来了史无前例的高速、跨越式发展。截止到2010年底,我国高铁投入运营里程达8358公里,高速铁路运营里程高居世界第一。目前,我国高速铁路在建规模超过1万公里。到2012年新建高速铁路总规模将达到1.3万公里。如何确保铁路的质量安全成为了中国现今的当务之急。  有鉴于此,为了规范铁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工作,并基于《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铁办[2008]70号)和《铁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管理办法》(铁质监[2010]242号)要求,铁道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对申请铁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机构进行了审查后公布了此名录。此次共有全国58家企业通过了审查,涉及的专项包括:砼及原材料、岩土、基桩、隧道、轨道、四电及钢结构。SGS顺利通过了此次审查,成为了铁道部认可的铁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机构。凭借多年在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和市政道路等工程项目中积累的经验以及完善的实验室技术支持,SGS 获得了包括砼及原材料、岩土、基桩、隧道、轨道及钢结构在内的六项资质,成为了所有获批企业中资质最强大的企业。  SGS工业服务总监郭耀文表示:“此次顺利荣登2011年度铁道部质量监督机构名录,标志着 SGS 在铁路领域的服务能力已达到铁道部的要求,且在同类企业中具有一定的优势。借助完善的全球网络以及从国内铁路项目积累的丰富经验,SGS 将积极参与国内各大铁路项目的建设工程,以全面的服务和专业的技能,充分发挥第三方机构在铁路建设领域的作用从而促进铁路行业的迅猛发展。”  SGS工业服务拥有几十年的专业经验,服务涉及建筑领域、工业制造与贸易领域、石化领域、发电与输配电领域和可再生能源等。SGS工业服务能够确保客户的装置、材料、设备、设施和项目符合规定的质量和性能要求。在交通领域,SGS可提供全面的质量控制及检测服务,服务能力涵盖了铁路及轨道交通产品的生产、工程建设直至使用维护的全过程,以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性能符合国内外各项标准。
Instrument.com.cn Copyright©1999- 2023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页面内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