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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公布等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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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公布等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关的资讯

  • 文本公布!GB 31650-2019等10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p style="text-indent: 2em "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imSun "近日,农业农村部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该标准及9项兽药残留检测方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文本已经发布,且将在六个月后正式实施,公告如下:/span/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strong《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31650-2019,代替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的相应部分)及9项兽药残留检测方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即日起可在我中心网站查询/strong/pp style="text-indent: 2em "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楷体_GB2312, SimKai "根据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9年第114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31650-2019,代替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的相应部分)及9项兽药残留检测方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自发布之日起6个月正式实施。 /span/pp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楷体_GB2312, SimKai "  即日起,以上标准文本参考件(见附件)可在本网站通知公告栏目查阅。 /span/pp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楷体_GB2312, SimKai "  最终版本以正式出版文本为准。 /span/pp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楷体_GB2312, SimKai "  附件: /span/pp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楷体_GB2312, SimKai "  GB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 /span/pp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楷体_GB2312, SimKai "  GB31660.1-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水产品中大环内酯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span/pp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楷体_GB2312, SimKai "  GB31660.2-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水产品中辛基酚、壬基酚、双酚A、已烯雌酚、雌酮、17α-乙炔雌二醇、17β-雌二醇、雌三醇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span/pp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楷体_GB2312, SimKai "  GB31660.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水产品中氟乐灵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span/pp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楷体_GB2312, SimKai "  GB31660.4-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食品中醋酸甲地孕酮和醋酸甲羟孕酮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span/pp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楷体_GB2312, SimKai "  GB31660.5-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食品中金刚烷胺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span/pp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楷体_GB2312, SimKai "  GB31660.6-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动物性食品中5种α2-受体激动剂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span/pp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楷体_GB2312, SimKai "  GB31660.7-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猪组织和尿液中赛庚啶及可乐定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span/pp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楷体_GB2312, SimKai "  GB31660.8-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牛可食性组织及牛奶中氮氨菲啶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span/pp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楷体_GB2312, SimKai "  GB31660.9-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家禽可食性组织中乙氧酰胺苯甲酯残留量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span/pp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楷体_GB2312, SimKai "   /span/pp style="text-align: right "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楷体_GB2312, SimKai "2019年10月12日 /span/pp style="text-indent: 2em "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imSun "此次发布的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规定了267种(类)兽药在畜禽产品、水产品、蜂产品中的2191项残留限量及使用要求,基本覆盖了我国常用兽药品种和主要食品动物及组织。本标准与农业部公告第 235 号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span/pp style="text-indent: 2em "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imSun "——增加了“可食下水”和“其他食品动物”的术语定义;/span/pp style="text-indent: 2em "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imSun "——增加了阿维拉霉素等 13 种兽药及残留限量; /span/pp style="text-indent: 2em "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imSun "——增加了阿苯达唑等 28 种兽药的残留限量; /span/pp style="text-indent: 2em "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imSun "——增加了阿莫西林等 15 种兽药的日允许摄入量;/span/pp style="text-indent: 2em "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imSun "——增加了醋酸等 73 种允许用于食品动物,但不需要制定残留限量的兽药;/span/pp style="text-indent: 2em "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imSun "——修订了乙酰异戊酰泰乐菌素等 17 种兽药的中文名称或英文名称;/span/pp style="text-indent: 2em "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imSun "——修订了安普霉素等 9 种兽药的日允许摄入量;/span/pp style="text-indent: 2em "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imSun "——修订了阿苯达唑等 15 种兽药的残留标志物; /span/pp style="text-indent: 2em "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imSun "——修订了阿维菌素等 29 种兽药的靶组织和残留限量;/span/pp style="text-indent: 2em "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imSun "——修订了阿莫西林等 23 种兽药的使用规定;/span/pp style="text-indent: 2em "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imSun "——删除了蝇毒磷的残留限量; /span/pp style="text-indent: 2em "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imSun "——删除了氨丙啉等 6 个允许用于食品动物,但不需要制定残留限量的兽药品种;/span/pp style="text-indent: 2em "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imSun "——不再收载禁止药物及化合物清/span/pp style="text-indent: 2em "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imSun "附件:/span/pp style="line-height: 16px text-indent: 2em "img style="margin-right: 2px vertical-align: middle " src="/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a title="GB31660.2-2019.pdf" style="color: rgb(0, 102, 204) font-size: 12px " href="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10/attachment/8211f27d-862d-4556-9bcf-cdd341c1502a.pdf"GB31660.2-2019.pdf/a/pp style="line-height: 16px text-indent: 2em "img style="margin-right: 2px vertical-align: middle " src="/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a title="GB31660.1-2019.pdf" style="color: rgb(0, 102, 204) font-size: 12px " href="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10/attachment/117f0b54-e5a0-4236-8b10-5b84e7877039.pdf"GB31660.1-2019.pdf/a/pp style="line-height: 16px text-indent: 2em "img style="margin-right: 2px vertical-align: middle " src="/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a title="GB31650-2019.pdf" style="color: rgb(0, 102, 204) font-size: 12px " href="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10/attachment/1bb32421-f9ee-4fa0-a381-e8cca4b289df.pdf"GB31650-2019.pdf/a/pp style="line-height: 16px text-indent: 2em "img style="margin-right: 2px vertical-align: middle " src="/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a title="GB31660.4-2019.pdf" style="color: rgb(0, 102, 204) font-size: 12px " href="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10/attachment/3f03713c-dae8-483d-a441-e16c93a6eb46.pdf"GB31660.4-2019.pdf/a/pp style="line-height: 16px text-indent: 2em "img style="margin-right: 2px vertical-align: middle " src="/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a title="GB31660.3-2019.pdf" style="color: rgb(0, 102, 204) font-size: 12px " href="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10/attachment/59011cb1-f615-480b-9bca-f5db7dd3c292.pdf"GB31660.3-2019.pdf/a/pp style="line-height: 16px text-indent: 2em "img style="margin-right: 2px vertical-align: middle " src="/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a title="GB31660.5-2019.pdf" style="color: rgb(0, 102, 204) font-size: 12px " href="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10/attachment/05c208d3-57c6-42fe-ba8a-9d1232f56f30.pdf"GB31660.5-2019.pdf/a/pp style="line-height: 16px text-indent: 2em "img style="margin-right: 2px vertical-align: middle " src="/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a title="GB31660.8-2019.pdf" style="color: rgb(0, 102, 204) font-size: 12px " href="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10/attachment/cbb44657-5c29-4637-95c0-dd195dbca968.pdf"GB31660.8-2019.pdf/a/pp style="line-height: 16px text-indent: 2em "img style="margin-right: 2px vertical-align: middle " src="/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a title="GB31660.6-2019.pdf" style="color: rgb(0, 102, 204) font-size: 12px " href="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10/attachment/cd61ebbb-0e55-4530-b90f-6457fa2073c9.pdf"GB31660.6-2019.pdf/a/pp style="line-height: 16px text-indent: 2em "img style="margin-right: 2px vertical-align: middle " src="/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a title="GB31660.7-2019.pdf" style="color: rgb(0, 102, 204) font-size: 12px " href="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10/attachment/b071c91b-ea1a-4337-89ad-32a400eafb27.pdf"GB31660.7-2019.pdf/a/pp style="line-height: 16px text-indent: 2em "img style="margin-right: 2px vertical-align: middle " src="/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a title="GB31660.9-2019.pdf" style="color: rgb(0, 102, 204) font-size: 12px " href="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10/attachment/23b99f77-55e7-480a-85a1-985c54a43d8f.pdf"GB31660.9-2019.pdf/a/pp style="text-indent: 2em "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imSun "br//span/pp /p
  • 176项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公布
    记者20日上午从卫生部获悉,截至目前,64种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22种易滥用食品添加剂品种进入“黑名单”。同时,176项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已向社会公布。  20日上午,卫生部公布食品安全相关工作进展情况,还表示,通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2010年共对12.4万件样品进行了风险检测。  64种非食用物质上“黑名单”  卫生部通报的情况显示,2009年,卫生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监察部、农业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9部门成立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为严厉打击食品违法添加行为,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目前,共公布了6批64种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22种易滥用食品添加剂品种“黑名单”。  同时,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建立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  按照《2010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安排,卫生部牵头组织对日常消费量大的食品共计67类12.4万件样品进行了风险监测。目前,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正组织专家对有关监测数据进行评估。  未来,卫生部还将出台《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报告工作规范》、《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检验机构能力条件与工作规范》、《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质量手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电子数据采集与交换技术规范》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  今年将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卫生部表示,为加强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首先,今年将组织制订并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划 (2011年 -2015年)》,加快食品安全标准清理修订工作,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  同时,选择部分省份开展乳品、部分基础标准和食品添加剂产品等国家标准的跟踪评价 开展食品污染物、真菌毒素、食品添加剂、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等重点标准的宣传培训。  其次,将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体系。加紧组建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认真完成2011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组织开展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将启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交换平台和监测数据库建设工作。  同时,建立食品化学污染物、农药和致病性微生物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模型。  此外,及时更新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食品添加剂品种“黑名单”。  另外,卫生部还将强化食品安全事故组织查处和应急处置,加紧制订并发布《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办法》,完善责任调查处理机制。  ●相关新闻  八成防腐剂等已有产品标准  20日上午,卫生部发布,八成防腐剂、着色剂、甜味剂等已有产品标准。  卫生部表示,在《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规定的防腐剂、着色剂、甜味剂等332个常用品种中,274个已有产品标准(包括质量要求和检验方法),覆盖率达82.5%。也就是说,目前,还有58种常用食品添加剂暂未有产品标准。  卫生部表示,目前正在继续加紧依法制(修)订食品添加剂产品标准。
  • 卫计委:已公布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429项
    6月11日上午,国家卫计委就食品安全标准工作进展情况举行发布会。国家卫生计生委食品司司长苏志介绍,2013年,重点开展了对近5000项食品相关标准的清理工作,2014年又全面启动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整合工作。到目前为止,已经公布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429项,覆盖了数千项食品安全相关指标。  苏志表示,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各地卫生计生部门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按照职能分工,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和2014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第一,食品安全标准工作。一是重点做好食品安全标准清理整合工作。2013年,重点开展了对近5000项食品相关标准的清理工作,2014年又全面启动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整合工作,重点解决我国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以及相关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内容存在的交叉、重复和矛盾的问题。为做好标准整合工作,国家卫生计生委党组高度重视,加强了组织领导,成立了以李斌主任为组长的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了部门协调会商,解决标准整合中的重大政策性问题 制定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整合工作方案》,明确了标准整合的原则、方法、具体安排,落实标准整合各项工作任务 成立了37名相关学科领域的权威专家组成的专家技术组,做好标准整合工作的技术把关,由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承担标准整合的日常技术性工作。  二是加强重点和缺失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修订工作,逐步完善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标准整合方案后面有一张图,这张图就是未来中国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其中有一部分标准还有缺失,所以要加快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工作。到目前为止,已经公布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429项。标准的目录也已公布,覆盖了数千项食品安全相关指标。  三是不断完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地方标准管理和企业标准备案管理,组织编写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工作程序手册,拓宽公众参与和标准征求意见渠道、方式,加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组织管理,做好审评委员会的换届工作。  四是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跟踪评价。标准生命在于执行,很多问题不是没有标准,而是标准执行的问题,所以卫计委高度重视标准执行情况的跟踪评价,组织编写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规范,以及相应的技术指南,加强对标准跟踪评价工作的组织管理和技术指导,推进标准贯彻实施
  • 权威发布 ▏17项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布
    17项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近日,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2021年第8号公告,发布17项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1项修改单。本次公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充分考虑群众健康权益,兼顾食品产业发展需求,参考国际相关法规和通行做法,为食品安全监管所需,标准制定、修订过程充分征求了社会各方意见并向世贸组织通报。主要包括:《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21)等2项微生物限量标准、《速冻面米与调制食品》(GB 19295-2021)1项食品产品标准、《食品添加剂 五碳双缩醛(又名戊二醛)》(GB 1886.349-2021)等6项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 氯化高铁血红素》(GB 1903.52-2021)等3项营养强化剂质量规格标准、《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GB 5009.17-2021)等5项检验方法与规程标准,以及《运动营养食品通则》(GB 24154-2015)第1号修改单。上述标准文本和《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散装即食食品中致病菌限量》《速冻面米与调制食品》等3项标准解读材料请登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数据检索平台(https://sppt.cfsa.net.cn:8086/db)查阅下载2021年第8号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现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21)等17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1项修改单。其编号和名称如下:● GB 29921-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 GB 31607-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散装即食食品中致病菌限量● GB 19295-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速冻面米与调制食品● GB 1886.349-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五碳双缩醛(又名戊二醛)● GB 1886.350-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氧化亚氮● GB 1886.351-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α-环状糊精● GB 1886.352-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β-环状糊精● GB 1886.353-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γ-环状糊精● GB 1886.354-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3-[(4-氨基-2,2-二氧-1H-2,1,3-苯并噻二嗪-5-基)氧]-2,2-二甲基-N-丙基丙酰胺● GB 1903.52-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氯化高铁血红素● GB 1903.53-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D-泛酸钙● GB 1903.54-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酒石酸氢胆碱● GB 5009.17-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 GB 5009.265-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多环芳烃的测定● GB 5009.283-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偶氮甲酰胺的测定● GB 5009.284-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香兰素、甲基香兰素、乙基香兰素和香豆素的测定● GB 31604.8-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总迁移量的测定● GB 24154-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运动营养食品通则》第1号修改单以上标准文本可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数据检索平台(https://sppt.cfsa.net.cn:8086/db)查阅下载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2021年9月7日
  • 我国已公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185项
    我国已公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185项还有数千条标准分散于15个部门待清理  4月19日,卫生部部长陈竺在2012年国际食品安全论坛上指出,自《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卫生部重点承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和风险监测评估等任务。截至目前,经过清理整合,我国已制定公布了乳品安全、食品添加剂安全等国家标准185项,同时逐步建立起覆盖全国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  陈竺说,卫生部门还加强了标准的宣传解读和释疑解惑,通过多种方式向公众介绍食品安全标准知识和制修订情况。“十二五”期间,卫生部将进一步完善标准工作程序,提高标准制定工作的公开透明度,并健全公众参与标准工作的制度机制。同时,还将继续扩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覆盖范围,建立健全覆盖省(区、市)、市、县并延伸到农村的风险监测体系,重点开展与标准制定密切相关的风险评估工作,加强风险交流和预警。  另据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卫生部在2012年至2013年将全面清理分散于15个部门的5000多条标准,将其中与食品安全相关的强制性内容提炼出来,整合成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该论坛由国际食品科技联盟和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主办,国家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卫生部、农业部、科技部等部门相关领导出席。
  • 我国已新公布303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3日在网站发布《关于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依法履行食品安全标准工作职责,加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工作和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开展食品安全标准研究和跟踪评价。  按照国务院部署,食品安全标准工作已列入当前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和重点建设项目,应加快食品标准清理整合和重点标准制(修)订,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在&ldquo 十二五&rdquo 期间,基本构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需要、适应我国国情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  指导意见明确,地方食品安全标准工作的工作职责和具体要求包括:依法履行食品安全标准工作职责、加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工作、做好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开展食品安全标准研究和跟踪评价工作、做好食品安全标准宣传贯彻工作、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审评委员会委员管理和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工作能力建设。  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加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度建设并严格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范围,坚持科学合理、公开透明的原则,推进标准贯彻工作顺利执行。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制度建设,明确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范围,坚持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原则 同时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增强服务意识,简化备案程序,以方便公众查询。  指导意见要求,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工作能力建设,明确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标准跟踪评价等工作的管理机构,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落实食品安全标准工作的监督激励和考评制度。将标准工作经费纳入各级地方财政预算,落实各项保障机制。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ldquo 十二五&rdquo 规划》,我国正在加快食品标准的清理整合,今年年底将完成对以往5000项食品标准的清理任务,目前已新公布了303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覆盖食品安全指标6000余项。
  • 我国将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
    卫生部于2010年7月13日14:00在卫生部新闻发布厅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通报我国乳品安全标准的制定情况,以及加碘食盐风险评估的有关情况。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副局长陈锐、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研究员、中国工程院院士陈君石、黑龙江省奶业协会秘书长吴和平参加了此次发布会。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副局长陈锐  陈锐副局长指出,卫生部将组织开展乳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跟踪评估,广泛听取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意见,不断修订完善乳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品质量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关系到乳品产业健康发展。国家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特别是乳品质量安全工作,公布实施了《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制定实施了《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和《乳品工业产业政策》,全国部署开展了为期两年的食品安全整顿工作。   根据职责分工,卫生部负责制定公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从2008年底开始,卫生部牵头会同各相关部门,利用一年多时间,对以往的160多项乳品标准进行了清理整合完善,统一为66项乳品安全国家标准,其中包括乳品产品标准(包括生乳、婴幼儿食品、乳制品等)15项、生产规范标准2项和检验方法标准49项,重点解决了以往乳品标准中存在的部分指标交叉、重复、矛盾,以及重要指标缺失等问题。  与以往乳品标准比较,乳品安全国家标准有以下特点:一是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为基础,在制定过程中广泛听取意见,确保了标准的科学性;二是严格遵循《食品安全法》要求,突出与人体健康密切相关的限量规定,体现了标准的强制性;三是整合了食品卫生标准、质量标准、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以及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内容,避免标准间的重复、交叉和矛盾等问题,体现了标准的统一性;四是符合中国国情和产业实际,注重可实施性,并精简了乳品安全国家标准文本内容和格式,明确标准的统一归口解释部门,体现了标准的权威性和可操作性;五是参照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系统修订微生物指标,按照国际通用原则改进了微生物的采样方案,与国际标准的要求完全一致。  在乳品安全标准整合完善工作中,卫生部牵头会同农业部等部门成立了协调小组,由各监管部门、专业技术机构、大专院校、行业协会以及乳品企业等各方面的70多名专家组成专家组。为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乳品安全国家标准草案在卫生部网站上全文公布征求意见60天,并向世贸组织(WTO)通报。专家组对国内外反馈的2000余条意见逐条研究处理。2010年2月,第一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议通过了66项乳品安全国家标准并于3月26日由卫生部批准公布。  下一步,卫生部将加快食品安全标准的清理整合,制定一批新的食品产品安全标准,初步建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  一是按照《2010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清理工作方案》,在今年内组织对食品污染物、真菌毒素、食品添加剂、致病微生物、农药残留和兽药残留等限量标准,以及《预包装食品标签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安全标准》进行审查并公布。  二是组织对群众日常消费的米、面、油、调味品等标准进行清理完善,并及时审查公布。  三是加快完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制度,公布实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以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管理办法。四是强化标准的宣传培训和跟踪评估,促进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同时广泛听取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意见,不断修订完善食品安全标准。  相关新闻:  卫生部:有关乳品安全国家标准的23项问答   卫生部:乳业新国标“倒退”是为保护中小奶农
  •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等4项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公布
    国家卫生计生委10日公布4项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分别是《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GB29922-2013)、《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GB29923-2013)、《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29921-2013)和《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13432-2013)。  我国现行食品标准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共计4934个标准。国家标准包括食品卫生标准、食品安全标准、食品质量等其他标准。行业标准包括农业、粮食、化工、水产、林业、轻工、商业、包装、供销合作、认证认可、进出口等11项。
  • 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布四项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近日,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国家卫生计生委2013年第11号公告公布4项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分别是《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GB29922-2013)、《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GB29923-2013)、《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29921-2013)和《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13432-2013)。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GB29922-2013)是针对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或其他特定疾病状态人群的营养需要而制定的特殊膳食用食品标准。本标准是以上述人群的临床营养数据和《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等为科学依据,充分借鉴国际组织和发达国家标准,适用于1岁以上特定人群。为严格规范该类食品的食用,本标准规定,应当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的指导下使用,并在标签上注明。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GB29923-2013)规定了生产企业的卫生要求和生产操作要求。对于1岁以下婴幼儿食用的特殊医学用途食品,应当按照《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通则》(GB25596-2010)执行。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13432-2013)规定了婴幼儿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食品等特殊膳食用食品的标签要求,与2011年公布的《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11) 形成我国食品标签标准体系,与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的食品标签标准体系基本一致。 本标准明确规定 “不应对0-6月龄婴儿配方食品中的必需成分进行含量声称和功能声称”等,对保障婴儿全面、平衡的营养,避免标签上夸大和不实声称,规范行业发展将起到重要作用。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29921-2013)是在清理整合现行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农产品质量标准中致病菌限量规定基础上,结合我国食品中致病菌的风险监测结果和食品生产加工、贮藏销售和消费过程中致病菌状况的变化等科学依据,借鉴了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和其他国家的相关标准而制定的一项食品安全通用标准。本标准涵盖了肉制品、水产制品、即食蛋制品、粮食制品、即食豆类制品、巧克力类及可可制品、即食果蔬制品、饮料、冷冻饮品、即食调味品、坚果籽实类制品等11大类食品中的沙门氏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大肠埃希氏菌O157:H7、金黄色葡萄球菌、副溶血性弧菌等5种致病菌的限量规定,并明确了相应的检测方法标准。  为做好以上标准的贯彻实施工作,国家卫生计生委将公布上述标准的问答材料,进一步解读标准的具体内容,指导各方使用 同时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标准的宣传培训活动,做好标准实施准备工作。我们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标准工作,及时反映标准执行中的问题和建议,推进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贯彻实施。文章转载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卫生部公布4项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国务院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要求,卫生部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标准清理工作。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卫生部日前公布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1-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蜂蜜》(GB14963-2011)等4项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是重要的基础性标准,涵盖各类食品,指标多、内容复杂,对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和食品标签管理,控制真菌毒素污染,保障公众饮食安全,实现科学监管和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具有重要意义。为做好基础标准制修订工作,卫生部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工作组,明确标准制修订原则和工作重点,在总结以往标准和相关管理要求基础上,充分借鉴国际标准和其他国家标准经验,结合我国食品生产和消费的具体情况制定完成。两年来,工作组梳理分析我国现行有效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以及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比较分析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欧盟、澳新、日本、美国等国际组织、国家以及地区的食品安全标准,根据我国食品安全监测结果和居民膳食暴露量,开展了国内外标准分析对比、专题调查研究,召开几十次专题会议,并认真听取和采纳各界意见,体现了食品安全标准公开、透明的制标原则。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包括了食品添加剂、食品用加工助剂、胶母糖基础剂和食品用香料等2314个品种,涉及16大类食品、23个功能类别。新标准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对食品添加剂的安全性和工艺必要性进行严格审查,经广泛征求监管部门、行业协会、企业和公众意见,向世贸组织成员通报,并对社会各界反馈意见和世贸组织成员评议意见进行慎重研究,由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评通过的。与以往标准相比,进一步提高了标准的科学性和实用性。其中,删除了不再使用的、没有生产工艺必要性的食品添加剂和加工助剂,如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甲醛等品种 明确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掩盖食品腐败变质、不得掩盖食品本身或者加工过程中的质量缺陷,不得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等 增加了食品用香料香精和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的使用原则 调整食品用香料分类、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名单等。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对现行涉及食品标签管理的法规、标准进行了清理整合。修订后的标准强调了食品标签中食品添加剂的标示方式,要求所有食品添加剂必须在食品标签上明显标注。同时,食品标签应当真实、准确、通俗易懂、有科学依据,不得标示违背营养科学常识的内容,也不应具有暗示预防、治疗疾病作用的内容 食品名称应当反映食品的真实属性,所使用的商品名称不应对消费者产生误导 标准进一步明确了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标示规定,规定了食品生产者、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标示要求,增加了推荐标示可能对人体致敏物质的要求。新标准既体现了食品安全标准的基本要求,又保证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提高了标准实施的可操作性。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是在分析近年来食品污染物监测等数据,参考借鉴国际食品法典和其他国家的标准、风险评估结果基础上修订完成,对现有标准中有关内容进行修订完善,增加了赭曲霉毒素A和玉米赤霉烯酮等指标,调整了其他真菌毒素指标覆盖的食品范围。  《蜂蜜》明确了蜜源要求,设置了果糖和葡萄糖、蔗糖等限量,增加了嗜渗酵母计数等规定,蜂蜜中的污染物、兽药残留等直接引用相关食品安全基础标准规定。  卫生部已对上述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宣传培训工作作出部署,要求各地做好食品安全标准宣传贯彻工作,通过广泛宣传,普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相关的食品安全知识,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法律责任意识,主动依法、依标准组织生产经营活动。
  • 卫生部公布《速冻面米制品》(GB19295-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速冻面米制品是我国居民日常消费的重要食品。为规范速冻面米制品生产经营,确保速冻面米制品安全,保护消费者健康,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卫生部在原《速冻预包装面米食品卫生标准》(GB19295-2003)实施基础上,组织制定公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速冻面米制品》(GB19295-2011),将于2011年12月21日起正式施行。  《速冻面米制品》在制定过程中,借鉴了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国际食品微生物标准委员会和相关国家的管理经验,科学分析我国速冻面米制品的种类、特点及安全风险和消费特点等,严格遵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程序。本标准公开征求了社会各界意见,向世贸组织成员通报,本着公开、透明的原则,充分听取了各相关部门、行业协会、企业和专家的意见。  新标准修改了速冻面米制品的相关术语和定义,使其更加准确 参考国际食品微生物标准委员会采样方案和限量规定,修改了微生物指标规定,采用了微生物分级采样方案,同时根据致病菌风险评估结果,调整了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的限量规定,使其更具科学性和合理性 根据产品特性和与其他国家标准间的协调性,调整理化等指标规定。  为便于企业更好执行《速冻面米制品》(GB19295-2011),本标准设置了实施期限。在实施日期前,鼓励企业按照新标准组织生产经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加强标准的宣传贯彻和培训工作,指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科学认识和执行新标准,保障公众健康。  新的《速冻面米制品》(GB19295-2011)可在卫生部网站查阅下载。  附件: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速冻面米制品》(GB19295-2011).pdf    2.《速冻面米制品》(GB19295-2011)制定的有关情况 《速冻面米制品》(GB19295-2011)制定的有关情况  一、关于速冻面米制品的范围  根据我国速冻面米制品产业发展和居民消费的特点,《速冻面米制品》(GB19295-2011)的范围包括了饺子、馄饨、包子、粽子、汤圆等速冻预包装食品。  二、速冻面米制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制定情况  为做好《速冻面米制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工作,卫生部委托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牵头成立工作组,明确标准制定原则和工作重点,在总结以往标准和相关管理要求基础上,借鉴了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国际食品微生物标准委员会和相关国家的管理经验,根据我国速冻面米制品的种类、特点及安全风险和消费特点等具体情况制定。  标准制定过程中多次召开研讨会,广泛听取各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企业意见,并在卫生部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工作组认真研究反馈意见,最终修改完成标准文本,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后,于2011年11月21日批准公布。  三、关于微生物指标  微生物指标是《速冻面米制品》(GB19295-2011)的重要内容,分为致病性微生物和指示菌。根据速冻面米制品检验和监测情况,借鉴国际组织和相关国家管理规定,《速冻面米制品》(GB19295-2011)采用了国际食品微生物标准委员会采样原则,调整了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规定,删除志贺氏菌规定,取消霉菌指标。根据指示菌的卫生学意义及速冻面米制品的食用特点,修订了标准中的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指标。  四、关于金黄色葡萄球菌  金黄色葡萄球菌广泛分布于空气、土壤中,人和动物是主要携带者,通常存在于50%或更多健康人群的鼻腔、咽喉、头发和表皮中,对热敏感,一般烹饪煮熟即可杀灭。金黄色葡萄球菌食物中毒主要是由其产生的致病性肠毒素导致的,通常在金黄色葡萄球菌大于105菌落数/克时可能产生致病性肠毒素,引起食物中毒。速冻面米制品在-18℃以下保存时,不利于金黄色葡萄球菌繁殖和产生肠毒素。  国际食品微生物标准委员会根据致病菌及其致病风险,将金黄色葡萄球菌列为一般性危害致病菌,通常采用三级采样方案。三级采样方案具体意义是:规定同一批次产品采样数(n)、微生物指标可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最大可允许超出m值的样品数(c)、微生物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M)。  新标准采用了三级采样方案,用多个样品定量检测结果进行综合判定,具体规定为:生制速冻预包装面米制品中金黄色葡萄球菌限量为(n=5, c=1, m=103菌落数/克,M=104菌落数/克)。熟制速冻预包装面米制品金黄色葡萄球菌为(n=5, c=1, m=102菌落数/克, M=103菌落数/克),即在同一批次采5个样品,允许全部样品检验值小于或等于102菌落数/克,允许1个样品检验值在102菌落数/克至103菌落数/克之间 不允许有样品检验值大于103菌落数/克 不允许2个及以上样品检测值大于102菌落数/克。  五、关于理化指标  根据速冻面米制品的原料控制要求,调整了过氧化值指标。删除挥发性盐基总氮、酸价等质量指标。按照标准的规定,速冻面米制品的各种原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  六、关于污染物指标  速冻面米制品是多种原料混合加工的制品,其原料应当符合《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规定,本标准中引用了上述内容。  七、关于标准实施要求  为便于企业更好执行《速冻面米制品》(GB19295-2011),本标准设置了实施期限。在2011年12月21日前,鼓励企业按照新标准组织生产经营。自2011年12月21日起,企业必须按照新标准组织生产经营。
  • 10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蛋与蛋制品》等10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卫办监督函〔2011〕782号各有关单位: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我部组织制定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蛋与蛋制品》等10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部门意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1年11月10日前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部。  传 真:010-67711813  电子信箱:foodsafetystandards@gmail.com  附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蛋与蛋制品》等10项标准文本.rar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十日
  • 重磅!国家卫健委最新发布47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关于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等47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6项修改单的公告(2024年 第1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现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等47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6项修改单。其编号和名称如下:GB 2760-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使用标准GB 1886.96-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松香季戊四醇酯GB 1886.98-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乳糖醇(又名4-β-D吡喃半乳糖-D-山梨醇)GB 1886.104-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喹啉黄GB 1886.174-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食品工业用酶制剂GB 1886.227-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吗啉脂肪酸盐果蜡GB 1886.256-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甲基纤维素GB 1886.374-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纤维素GB 1886.375-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氢氧化钙GB 1886.376-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5-戊基-3H-呋喃-2-酮GB 1886.377-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爱德万甜GB 1886.378-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茶黄素GB 1886.379-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皂树皮提取物GB 1886.380-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甲酸钠GB 1886.381-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酒石酸铁GB 1903.65-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花生四烯酸油脂(发酵法)GB 1903.66-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二十二碳六烯酸油脂(发酵法)GB 1903.67-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植物甲萘醌(维生素K1)GB 1903.68-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钼酸铵GB 1903.69-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5'-单磷酸尿苷GB 1903.70-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电解铁GB 1903.71-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全反式视黄醇GB 19644-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粉和调制乳粉GB 4806.15-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黏合剂GB 5009.2-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相对密度的测定GB 5009.11-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38-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镍的测定GB 5009.191-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 中氯丙醇及其脂肪酸酯、缩水甘油酯的测定GB 5009.205-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 中二噁英及其类似物毒性当量的测定GB 5009.299-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 中乳铁蛋白的测定GB 31604.60-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 接触材料及制品溶剂残留量的测定GB 4789.4-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 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7-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 微生物学检验 肉与肉制品采样和检样处理GB 4789.18-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 微生物学检验 乳与乳制品采样和检样处理GB 4789.19-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 微生物学检验 蛋与蛋制品采样和检样处理GB 4789.20-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 微生物学检验 水产品及其制品采样和检样处理GB 4789.22-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 微生物学检验 调味品采样和检样处理GB 4789.23-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 微生物学检验 豆制品采样和检样处理GB 4789.24-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 微生物学检验 糖果、巧克力和代可可脂巧克力及其制品、可可制品采样和检样处理GB 4789.25-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 微生物学检验 酒类、饮料、冷冻饮品采样和检样处理GB 4789.28-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 微生物学检验 培养基和试剂的质量要求GB 4789.33-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 微生物学检验 粮食制品采样和检样处理GB 4789.40-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 微生物学检验 克罗诺杆菌检验GB 4789.46-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 微生物学检验 生鲜果蔬及其制品、食用菌制品、坚果与籽类食品采样和检样处理GB 4789.47-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 微生物学检验 食用油脂制品采样和检样处理GB 4789.48-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 微生物学检验 蜂产品采样和检样处理GB 4789.49-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 微生物学检验 产志贺毒素大肠埃希氏菌检验GB 25531-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三氯蔗糖》第1号修改单GB 28402-20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普鲁兰多糖》第2号修改单GB 29209-20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硫酸钠》第1号修改单GB 1886.43-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抗坏血酸钙》第1号修改单GB 1886.10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乙二胺四乙酸二钠》第1号修改单GB 1886.191-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柠檬醛》第1号修改单以上标准文本可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数据检索平台(https://sppt.cfsa.net.cn:8086/db)查阅下载。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2024年2月8日
  • 卫生部、农业部开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清理工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安排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0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主要任务分工的通知》要求,卫生部和农业部联合制定并印发《2010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清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2010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清理工作的主要任务:一是重点做好食品中污染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致病性微生物、真菌毒素限量和食品添加剂标准修订工作 二是对现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进行集中清理,开展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粮食、油脂、果蔬、饮料、调味品等食品标准整合工作。  《方案》要求各相关部门要支持和配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和标准制修订需求,协助提供食品安全监测和检测数据 各相关协会要积极配合标准清理工作,积极提出行业意见和建议 卫生部、农业部成立的各项标准清理工作组要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和时间安排,落实标准制修订工作,确保整体工作进度 各工作组专家要切实强化责任意识,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本方案的规定,认真做好调查研究和标准起草等工作,认真对待每一项指标,负责任地提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文本。  卫生部将及时公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清理工作进展情况,同时,还将公开广泛征求食品安全标准(草案)意见,不断增强我国食品安全标准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卫生部、农业部关于印发  2010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农业(畜牧兽医、渔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农业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0〕1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0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主要任务分工的通知》(国办函〔2010〕43号)要求,卫生部与农业部制定了《2010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清理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相关组织实施和跟进工作。  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  2010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清理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0〕1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0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主要任务分工的通知》(国办函〔2010〕43号)规定,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任务由卫生部总负责。为切实做好完善食品安全标准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主要任务和目标  (一)主要任务。  1.重点做好食品中污染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致病性微生物、真菌毒素限量和食品添加剂标准修订工作。  2.对现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进行集中清理,开展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粮食、油脂、果蔬、饮料、调味品等食品标准整合工作,解决标准缺失、重复和矛盾问题。  (二)工作目标。  通过清理整合,到2010年年底前,公布新的污染物、致病性微生物、真菌毒素、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限量标准和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食品安全基础标准,制定一批新的食品产品安全标准,初步建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  二、工作内容和进度安排  (一)食品中污染物、真菌毒素限量标准。  1.以《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1)为基础,研究食品中铅、镉、砷等重点污染物限量,调整食品中锌、铜、铁、硒等限量,增加调味品中氯丙醇等污染物限量。根据食品安全风险,对现行食品标准中的污染物限量指标进行评估和整合,设定食品分类和相应的污染物限量。对食品加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食品污染物,在食品产品安全标准中设定相应的限量规定。  2.工作内容。修订无机污染物稀土、铅、镉、总汞和甲基汞、总砷和无机砷、锡、铝、氟、镍、铬、硝酸盐和亚硝酸盐等限量 修订有机污染物苯并[a]芘、N-亚硝胺、多氯联苯、氯丙醇等限量 修订真菌毒素黄曲霉毒素B1、黄曲霉毒素M1、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展青霉素、赭曲霉毒素A、玉米赤霉烯酮等限量。  3.工作进度安排。2010年7月,完成食品污染物和真菌毒素限量标准(草案)起草工作。在10月底前,完成标准(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和对外通报。  (二)食品中致病性微生物限量标准。  1.以现行食品卫生标准中致病性微生物限量规定为基础,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食品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致病性微生物限量指标进行清理整合,确定重点致病性微生物种类和重点“病原-食品”组合,解决现行标准中致病性微生物限量指标重复、矛盾等问题。  2.工作内容。制定食品中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副溶血性弧菌、志贺氏菌、溶血性链球菌、出血性大肠埃希氏菌、致泻大肠埃希氏菌、粪链球菌、产气荚膜梭菌、单核细胞增生性李斯特氏菌、绿脓杆菌等致病性微生物限量标准。  3.工作进度安排。2010年7月,完成食品中致病性微生物限量标准(草案)起草工作。2010年11月,完成标准(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和对外通报。  (三)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1.借鉴国际组织和其他国家食品添加剂安全标准,整合现行《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和卫生部公告批准的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制定100个左右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标准。  2.工作内容。整合修订《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 制定新的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名单及使用原则 制定食品用香精香料的使用原则 完成复合食品添加剂通用标准 制定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标准,并对急需的尚无质量要求的食品添加剂,参照国际组织和相关国家的标准进行指定。  3.工作进度安排。2010年6月底前,完成复合食品添加剂通用标准(草案)起草工作。2010年7月底前,完成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草案)起草工作,完成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食品用香精香料使用原则等标准(草案)起草工作。2010年11月底前,完成上述标准(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和对外通报。  (四)食品中农药残留限量标准。  1.根据农药登记和使用情况、食用农产品消费情况,整合修订《食品中农药残留限量标准》(GB2763)和《农产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NY1500)等现行807项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方法标准。  2.工作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农药残留监测工作。根据农药登记和使用情况、主要食用农产品消费情况和农药残留监测结果,整合修订现行农药残留标准。将检验方法行业标准列入清理计划,开展方法重复性验证等工作。  3.工作进度。  (1)限量标准清理工作。2010年10月前,汇总残留监测数据,完成监测报告。2010年11月前,形成农药残留限量标准清理工作报告。2010年12月前,完成标准审查,公布一批农药的残留限量。  (2)检验方法标准清理工作。2010年年底完成部分检验方法标准验证工作,2011年上半年完成标准审查。  (五)食品中兽药残留限量标准。  1.根据兽药登记和使用情况等,清理整合现行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第235号公告)和新批准的兽药残留限量,增补部分兽药品种的残留限量。  2.工作内容。以《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第235号公告)涉及的94种兽药为基础,增补农业部新批准使用的兽药残留限量,同时参考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补充部分药物品种的限量规定。标准修订整合过程中,将参考和借鉴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等国际组织和欧盟、美国等国家、地区标准。  3.工作进度。2010年10月,完成现行兽药残留限量标准清理整合工作,年底前公布实施。2010年年底前,新制定部分兽药品种的残留限量标准(草案)。  (六)修订重点食品产品安全标准。  1.以现行粮食、油脂、果蔬、饮料、调味品等食品卫生标准为基础,对上述产品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进行清理整合。  2.工作内容。收集整理现行食品标准,参考和借鉴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和其他国家标准,开展重点产品标准清理工作,调整非强制执行的内容,解决现行标准的重复、矛盾、缺失等问题。修订《预包装食品标签安全标准》,制定《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安全标准》,完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及其所用添加剂使用安全标准。  3.工作进度安排。2010年9月,制定完善上述食品产品安全标准清理工作方案。2010年10月,启动一批食品产品安全标准清理工作。2010年年底前,完成部分食品产品安全标准(草案)起草工作。2011年3月底前,完成部分食品产品安全标准(草案)征求意见和对外通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0〕17号),卫生部、农业部按照职责分工,分头做好食品污染物、真菌毒素、致病性微生物、农兽药残留标准和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清理工作。各相关部门支持和配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和标准制修订需求,协助提供食品安全监测和检测数据。各相关协会积极配合标准清理工作,积极提出行业意见和建议。  (二)明确工作分工,确保工作进度。卫生部、农业部成立各项标准清理工作组,根据实际情况,细化各项标准清理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措施,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工作组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和时间安排,落实标准制修订工作,确保整体工作进度。各部门要积极支持本单位专家参与食品安全标准工作。卫生部、农业部负责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清理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三)强化责任意识,确保工作质量。食品安全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技术性很强,各工作组专家要切实强化责任意识,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本方案规定,认真做好调查研究和标准起草等工作,认真对待每一项指标,负责任地提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文本。食品安全标准清理工作要坚持以风险评估为基础,将食品安全标准建立在坚实的科学基础之上,确保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科学合理、安全可靠。  (四)注重广泛征求意见,确保公开、透明。卫生部、农业部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标准制修订工作,积极听取各部门、行业协会、研究机构和企业意见。卫生部将及时公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清理工作进展,公开征求各方对食品安全标准(草案)意见,营造公开、透明的工作氛围,不断增强我国食品安全标准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 全国现有4916项食品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将统一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将统一  全国现有4916项食品标准,由10个部委分头制定  新京报讯 我国现有多达4916项强制性食品标准,今年起将全面清理、整合,由国家卫计委统一公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除之前食品安全相关标准多头制定、多头监管的弊端。  日前,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成立50周年研讨会在京举行。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研究员王竹天介绍,我国现行的,有标准编号的强制性食品标准,多达4916项,散落在农业部、原卫生部、质检总局等10个国家部委,难免出现一些标准之间重复、矛盾或缺失的情况。  2009年实施的国家《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然而由于此前我国食品安全问题一直处于多部门分段监管状态,食品标准由一个部门进行清理、整合,遇到不少困难。  最近,国务院启动新一轮机构改革,备受争议的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环节分段监管职能,得到整合。同时,国家确立了食品安全标准制定与执行分立的格局,明确由国家卫计委负责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制定和公布,新组建的国家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总局,负责除种植、屠宰环节以外、食品安全从生产线到餐桌的整链条监管。  国家卫计委食品与监督局副局长陈锐此间介绍,今年起至2015年,全面清理整合现有食品标准。制定并公布统一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将作为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一项重点工作。  目前我国已成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其秘书处设在卫计委直属机构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王竹天介绍,机构改革前,原卫生部已公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302项。机构改革后,新组建的国家卫计委将公布200余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其中包括4项重要的基础性标准,即《食品中致病菌限量标准》、《食品添加剂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和《食品经营通用卫生规范》。  对话  “食品出事后无法再推诿”  记者:此次国务院机构改革,食品安全领域的部门职能调整很大,你如何评价这次改革?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审评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陈君石:这次国务院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进行职能整合,与国际惯例又接近了一大步,起码打掉了过去“分段监管”链条上很大的空隙。今后食品在生产、流通、餐饮环节出了安全问题,不会再出现部门之间相互推诿的情况。  不过我还有点担心,食品安全标准制定(卫计委)与监管(食药总局)分离的体制。比如,“白酒塑化剂”事件,白酒的标准,应归原卫生部制定 白酒的监管,则是质检总局的任务。当白酒中被检出塑化剂后,监管部门讲,我国没有白酒中塑化剂最高限量的标准。但制定标准的部门说,我国对食品中含塑化剂已有一系列的标准和法规。我认为,白酒也是食品,完全可以参照现有食品中塑化剂的标准进行监管。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  记者:那你认为,怎样才是最理想的?  陈君石:我认为如果食品安全标准制定和监管职能在一个部门,就不会出现这样的矛盾。当然这只是个人观点。这次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中也讲到,机构改革不是一步到位。但现在起码迈出了一大步。  记者:你认为新机构最迫切的任务是什么,才能尽量避免地沟油、三聚氰胺这样让公众担忧的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陈君石:要真正解决中国的食品安全问题,需要解决目前农产品分散种植、畜牧产品分散养殖的现状,需要改变食品加工企业小、散、乱的现状。只要有这个背景存在,就不可能指望几年之内,我国不再出现食品安全问题。  希望分段监管职能整合后,食品生产过程的监督能得到加强,震慑食品企业遵守食品安全标准。任何一个社会,最终要靠企业责任来维护食品安全。  另外,我要强调一点,食品安全零风险不存在。政府的监管,是要将食品安全风险控制在公众健康可以承受的范围。
  • 75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布 含多项检测标准
    近日,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国家卫生计生委2013年第7号公告》发布了75项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本次公布的《食品添加剂标识通则》(GB 29924-2013)对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和包装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参考相关国际标准,结合我国食品添加剂的实际生产、经营和使用情况,本标准规范了食品添加剂标签标识的术语、定义、基本内容和有关要求,进一步细化了对食品添加剂标签标识的管理。认真贯彻执行GB 29924-2013,对于确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者、消费者和管理者获取真实、准确的信息,依法加强食品添加剂的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本次公布的《食品用香料通则》(GB29938-2013)是食品用香料通用的质量规格与安全要求标准。制定本标准参考了世界卫生组织(WHO)和联合国粮农组织(FAO)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JECFA)的规定,也参考了美国《食品化学法典》(FCC)关于食品用香料的质量规格要求,共对 1600多种食品用香料的质量规格作出了规定,基本解决了食品用香料质量规格标准缺失问题。  第7号公告同时公布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副溶血性弧菌检验》(GB 4789.7-2013)等8项检验方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食品添加剂 明胶》(GB 6783&mdash 2013)等65项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方面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关于发布《食品微生物检验 副溶血性弧菌检验》(GB4789.7-2013)等75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等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现发布《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副溶血性弧菌检验》(GB 4789.7-2013)等75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食品添加剂二丁基羧基甲苯(BHT)》(GB 1900-2010)第1号修改单。其编号和名称如下:  GB 4789.7-2013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副溶血性弧菌检验(代替GB/T 4789.7-2008)  GB 4789.26-2013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商业无菌检验(代替GB/T 4789.26-2003)  GB 4789.28-2013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培养基和试剂的质量要求(代替GB/T 4789.28-2003)  GB 4789.31-2013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志贺氏菌和致泻大肠埃希氏菌的肠杆菌科噬菌体诊断检验(代替GB/T 4789.31-2003)  GB 4789.39-2013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粪大肠菌群计数(代替GB/T 4789.39-2008)  GB 5009.205-2013 食品中二噁英及其类似物毒性当量的测定(代替GB/T 5009.205-2007)  GB 5413.20-2013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胆碱的测定(代替GB 5413.20-1997)  GB 5413.31-2013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脲酶的测定(代替GB 5413.31-1997)  GB 6783-2013 食品添加剂 明胶(代替GB 6783-1994)  GB 29924-2013 食品添加剂标识通则  GB 29925-2013 食品添加剂 醋酸酯淀粉  GB 29926-2013 食品添加剂 磷酸酯双淀粉  GB 29927-2013 食品添加剂 氧化淀粉  GB 29928-2013 食品添加剂 酸处理淀粉  GB 29929-2013 食品添加剂 乙酰化二淀粉磷酸酯  GB 29930-2013 食品添加剂 羟丙基淀粉  GB 29931-2013 食品添加剂 羟丙基二淀粉磷酸酯  GB 29932-2013 食品添加剂 乙酰化双淀粉己二酸酯  GB 29933-2013 食品添加剂 氧化羟丙基淀粉  GB 29934-2013 食品添加剂 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  GB 29935-2013 食品添加剂 磷酸化二淀粉磷酸酯  GB 29936-2013 食品添加剂 淀粉磷酸酯钠  GB 29937-2013 食品添加剂 羧甲基淀粉钠  GB 29938-2013 食品用香料通则  GB 29939-2013 食品添加剂 琥珀酸二钠  GB 29940-2013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亚锡二钠  GB 29941-2013 食品添加剂 脱乙酰甲壳素(壳聚糖)  GB 29942-2013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E(dl-&alpha -生育酚)  GB 29943-2013 食品添加剂 棕榈酸视黄酯(棕榈酸维生素A)  GB 29944-2013 食品添加剂 N-[N-(3,3-二甲基丁基)]-L-&alpha -天门冬氨-L-苯丙氨酸1-甲酯(纽甜)  GB 29945-2013 食品添加剂 槐豆胶(刺槐豆胶)  GB 29946-2013 食品添加剂 纤维素  GB 29947-2013 食品添加剂 萜烯树脂  GB 29948-2013 食品添加剂 聚丙烯酸钠  GB 29949-2013 食品添加剂 阿拉伯胶  GB 29950-2013 食品添加剂 甘油  GB 29951-2013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脂肪酸甘油酯  GB 29952-2013 食品添加剂 &gamma -辛内酯  GB 29953-2013 食品添加剂 &delta -辛内酯  GB 29954-2013 食品添加剂 &delta -壬内酯  GB 29955-2013 食品添加剂 &delta -十一内酯  GB 29956-2013 食品添加剂 &delta -突厥酮  GB 29957-2013 食品添加剂 二氢-&beta -紫罗兰酮  GB 29958-2013 食品添加剂 l-薄荷醇丙二醇碳酸酯  GB 29959-2013 食品添加剂 d,l-薄荷酮甘油缩酮  GB 29960-2013 食品添加剂 二烯丙基硫醚  GB 29961-2013 食品添加剂 4,5-二氢-3(2H)噻吩酮(四氢噻吩-3-酮)  GB 29962-2013 食品添加剂 2-巯基-3-丁醇  GB 29963-2013 食品添加剂 3-巯基-2-丁酮(3-巯基-丁-2-酮)  GB 29964-2013 食品添加剂 二甲基二硫醚  GB 29965-2013 食品添加剂 二丙基二硫醚  GB 29966-2013 食品添加剂 烯丙基二硫醚  GB 29967-2013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三乙酯  GB 29968-2013 食品添加剂 肉桂酸苄酯  GB 29969-2013 食品添加剂 肉桂酸肉桂酯  GB 29970-2013 食品添加剂 2,5-二甲基吡嗪  GB 29971-2013 食品添加剂 苯甲醛丙二醇缩醛  GB 29972-2013 食品添加剂 乙醛二乙缩醛  GB 29973-2013 食品添加剂 2-异丙基-4-甲基噻唑  GB 29974-2013 食品添加剂 糠基硫醇(咖啡醛)  GB 29975-2013 食品添加剂 二糠基二硫醚  GB 29976-2013 食品添加剂 1-辛烯-3-醇  GB 29977-2013 食品添加剂 2-乙酰基吡咯  GB 29978-2013 食品添加剂 2-己烯醛(叶醛)  GB 29979-2013 食品添加剂 氧化芳樟醇  GB 29980-2013 食品添加剂 异硫氰酸烯丙酯  GB 29981-2013 食品添加剂 N-乙基-2-异丙基-5-甲基-环己烷甲酰胺  GB 29982-2013 食品添加剂 &delta -己内酯  GB 29983-2013 食品添加剂 &delta -十四内酯  GB 29984-2013 食品添加剂 四氢芳樟醇  GB 29985-2013 食品添加剂 叶醇(顺式-3-己烯-1-醇)  GB 29986-2013 食品添加剂 6-甲基-5-庚烯-2-酮  GB 29987-2013 食品添加剂 丁苯橡胶  GB 29988-2013 食品添加剂 海藻酸钾(褐藻酸钾)  GB 29989-2013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左旋肉碱的测定  GB 1900-2010 第1号修改单 食品添加剂 二丁基羧基甲苯(BHT)第1号修改单  特此公告。  附件:75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BHT第1号修改单.zip  国家卫生计生委  2013年11月29日
  • 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50项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近日,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2021年第3号公告,发布50项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4项修改单。本次公布的标准主要包括:《婴儿配方食品》(GB10765-2021)等3项营养与特膳食品标准、《干酪》(GB5420-2021)1项食品产品标准、《食品添加剂碳酸钠》(GB1886.1-2021)等38项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标准、《餐(饮)具集中消毒卫生规范》(GB31651-2021)等4项生产经营规范标准、《食品中总酸的测定》(GB12456-2021)等4项检验方法与规程标准,以及《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7)第1号修改单等4项修改单。上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制定、修订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充分考虑群众健康权益,兼顾食品产业发展需求,参考国际相关法规和通行做法,为食品安全监管所需,标准制定、修订过程充分征求了社会各方意见并向世贸组织通报。为保障婴幼儿特殊人群健康,本次还修订了《婴儿配方食品》(GB10765-2021)《较大婴儿配方食品》(GB10766-2021)《幼儿配方食品》(GB10767-2021)等3项营养与特膳食品标准。制定修订并实施婴幼儿配方食品系列标准,是保障婴幼儿配方食品安全性、营养充足性的重要手段,是指导和规范食品生产企业科学生产的技术要求,是监管部门开展监管执法的重要依据。为做好标准实施解读,同时发布婴幼儿配方食品标准问答。 为加强食品安全全程控制,我委组织制定了《餐(饮)具集中消毒卫生规范》(GB31651-2021)等4项生产经营规范标准。其中,《餐(饮)具集中消毒卫生规范》(GB31651-2021)制定以规范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生产经营行为,保证餐饮具卫生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为目的,为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的监督执法提供科学的技术依据。《即食鲜切果蔬加工卫生规范》(GB31652-2021)将进一步规范即食鲜切果蔬加工过程,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确保此类产品安全卫生,满足消费者对健康、便利生活的追求。《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31654-2021)是我国首部餐饮服务行业规范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于提升我国餐饮业安全水平,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餐饮消费需求具有重要意义。《食品中黄曲霉毒素污染控制规范》(GB31653-2021)重点关注食品链中黄曲霉毒素的产生、消除、降低、控制等措施,对于加强黄曲霉毒素的过程控制,确保原料及下游产品食用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其编号和名称如下: GB5420-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干酪 GB10765-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儿配方食品 GB10766-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较大婴儿配方食品 GB10767-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幼儿配方食品 GB1886.1-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碳酸钠 GB188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磷酸氢钙 GB1886.302-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聚乙二醇 GB1886.30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食用单宁 GB1886.315-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胭脂虫红及其铝色淀 GB1886.316-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胭脂树橙 GB1886.317-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β- 胡萝卜素(盐藻来源) GB1886.318-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玉米黄 GB1886.319-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沙棘黄 GB1886.320-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葡萄糖酸钠 GB1886.321-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索马甜 GB1886.322-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可溶性大豆多糖 GB1886.32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花生衣红 GB1886.324-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偏酒石酸 GB1886.325-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聚偏磷酸钾 GB1886.326-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酸式焦磷酸钙 GB1886.327-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磷酸三钾  GB1886.328-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焦磷酸二氢二钠 GB1886.329-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磷酸氢二钠 GB 1886.330-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磷酸二氢铵 GB1886.331-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磷酸氢二铵 GB1886.332-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磷酸三钙 GB1886.33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磷酸二氢钙 GB1886.334-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磷酸氢二钾 GB1886.335-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三聚磷酸钠 GB1886.336-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磷酸二氢钠 GB1886.337-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磷酸二氢钾 GB1886.338-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磷酸三钠 GB1886.339-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焦磷酸钠 GB1886.340-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焦磷酸四钾 GB1886.341-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二氧化钛 GB1886.342-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硫酸铝铵 GB1886.34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L-苏氨酸 GB1886.344-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DL-丙氨酸 GB1886.345-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桑椹红 GB1886.346-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柑橘黄 GB1886.347-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4-氨基-5,6-二甲基噻吩并[2,3-d]嘧啶-2(1H)-酮盐酸盐 GB1886.348-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焦磷酸一氢三钠 GB31651-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餐(饮)具集中消毒卫生规范 GB31652-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即食鲜切果蔬加工卫生规范 GB3165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污染控制规范 GB31654-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 GB12456-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酸的测定 GB31604.51-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1,4-丁二醇迁移量的测定 GB31604.52-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芳香族伯胺迁移量的测定 GB31655-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哺乳动物体内碱性彗星试验 GB1886.4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又名阿斯巴甜)》第1号修改单 GB 1886.103-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微晶纤维素》第1号修改单 GB1886.169-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卡拉胶》第1号修改单 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第1号修改单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十二五”规划》发布
    一、《规划》制定的背景  食品安全标准是维护公众身体健康、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措施,是实现食品安全科学管理、强化各环节监管的重要基础。《食品安全法》公布施行前,我国有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国家标准2000余项,行业标准2900余项,地方标准1200余项,基本建立了以国家标准为核心,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为补充的食品标准体系。  受食品产业发展水平、风险评估能力等因素制约,现行食品安全标准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尽管标准总体数量多,但标准间存在矛盾、交叉、重复,个别重要标准或重要指标缺失,部分标准科学性和合理性有待提高,标准宣传贯彻执行有待加强。此外,食品安全标准工作还存在基础研究滞后、保障机制不健全、人才队伍缺乏等深层问题。  针对食品安全标准存在的问题,卫生部高度重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制度,公布实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办法,组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成立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努力为完善标准提供科学依据,加快食品安全标准清理整合和标准制定(修订)工作。目前已公布了新的乳品安全标准、真菌毒素、农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使用、预包装食品标签和营养标签、速冻面米制品等269项标准,覆盖了各类食品中涉及的健康危害因素数千项指标,标准间交叉和重复、矛盾和缺失的问题正在得到逐步解决。  近期,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和《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十二五”规划》,强调要尽快做好食品安全标准工作,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务院部署要求,卫生部会同相关部门认真分析食品安全标准工作需求,借鉴国际标准管理经验,多次组织行业协会和专家专题调研和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制定公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该《规划》是指导我国未来五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二、《规划》的主要内容  《规划》立足于我国食品安全标准的实际状况,围绕国务院食品安全工作部署,以“基本构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符合我国国情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为总体目标,着力解决现行食品安全标准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食品安全标准能力建设,健全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制度和机制,适应公众食品安全和健康需求。《规划》主要分为食品安全标准现状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 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等四个部分。  (一)关于指导思想。坚持“预防为主、科学管理”的原则,以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为宗旨,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为基础,积极借鉴国际经验,加快我国食品标准清理整合,到“十二五”末,基本构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需要、符合我国国情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  《规划》强调了我国食品安全标准工作的基本原则,即“坚持依法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原则 坚持以风险评估为基础的科学性原则 坚持立足国情与借鉴国际标准相结合的原则 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这4项工作原则,是保障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的基础,是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工作准则。  (二)关于主要目标。《规划》提出了四项工作目标:一是清理整合现行食品标准,到2015年底基本完成现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以及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内容的清理整合工作。二是加快制定、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提高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通用性、科学性和实用性。三是完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机制,建立程序规范、公开透明、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四是强化标准宣传贯彻和实施工作,促进各部门、各单位学习贯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实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三)关于工作任务。《规划》明确了近一段时期的标准工作任务、时限和具体要求,包括全面清理整合现行食品标准、加快食品安全基础标准制修订、完善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标准、合理设置食品产品安全标准、建立健全配套食品检验方法标准、完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宣传和贯彻实施等。  (四)关于保障措施。《规划》是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和《国家食品安全监管十二五规划》,促进食品安全标准工作的重要措施,任务具体明确,涉及食品安全监管各个环节。《规划》明确要求建立食品安全标准协调配合工作机制、加大食品安全标准建设的投入、人才队伍建设和督促落实任务等四项保障措施,进一步推动和保障《规划》的落实。  下一步,卫生部将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做好《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一是加强宣传动员,促进各监管部门、行业协会和公众了解《规划》内容,积极参与标准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 二是启动《规划》重点任务的专项工作方案制定工作,近期将印发新一轮《食品标准清理工作方案》,全面启动对5000余项食品标准的系统清理工作,到2013年底,提出现行相关标准或技术指标继续有效、整合和废止的清理意见 三是加快食品安全标准制修订工作步伐,包括《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和《食品中致病菌限量》等基础标准,尽快发布施行 四是做好新标准解读和实施工作,对《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等重点标准要加大宣传贯彻力度,不断满足食品安全工作需要,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会同各部门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的食品安全。
  • 2011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计划公布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为完善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做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管理工作,卫生部于2010年底向社会公开征集2011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计划项目,共接到1200余项立项建议。  2011年4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评委员会)第五次主任会议审议提出了2011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优先原则,确定优先制(修)订食品安全基础标准的配套标准、重要缺失标准、存在矛盾的标准、已有风险监测结果和相关评估基础的标准等。审评委员会秘书处据此对各方提出的立项建议进行了整理和筛查,拟定了《2011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计划(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1年5月30日前按以下方式反馈意见:传真010-67711813或电子信箱food204@163.com。  附件:2011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计划(征求意见稿)序号项目名称制修订建议承担单位1食品添加剂标签通则制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中国标准化研究院2食品添加剂 氧化钙制订中海油天津市化工研究院3食品添加剂 1,2-二氯乙烷制订上海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4胶基通用标准制订中国食品工业协会、中国焙烤食品糖制品工业协会5食品添加剂 磷酸氢二铵制订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院6食品添加剂 乙酸钠制订中国石化北京化工研究院7食品添加剂 琥珀酸二钠制订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8食品添加剂 竹叶抗氧化物制订浙江大学9食品添加剂 二甲基二碳酸盐(维果灵)制订浙江省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中国石化北京化工研究院10食品添加剂 海藻酸钾制订黄海水产研究所、中国海藻工业协会、山东海藻产业协会11食品添加剂 沙蒿胶制订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12食品添加剂 脱乙酰甲壳素(又名壳聚糖)制订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13食品添加剂 单、双甘油脂肪酸酯制订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14食品添加剂 甘草酸铵制订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15食品添加剂 对羟基苯甲酸甲酯钠制订中国石化北京化工研究院、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16食品添加剂 对羟基苯甲酸乙酯钠制订中国石化北京化工研究院、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17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亚锡二钠制订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18食品添加剂 酪蛋白磷酸肽制订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19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A棕榈酸酯制订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20食品添加剂 低聚半乳糖制订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21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E(dl-α-生育酚)制订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22食品添加剂 焦糖色修订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23食品添加剂 碳酸氢铵修订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院24食品添加剂 乳化硅油制订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5食品添加剂 甜菊糖苷修订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江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6食品添加剂 明胶修订中国日化协会明胶分会27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钾修订中国发酵工业协会、中国石化北京化工研究院28食品添加剂 香芹酚制订江苏省卫生监督所29食品添加剂 二氢茉莉酮酸甲酯制订江苏省卫生监督所30食品添加剂 水杨酸苄酯制订江苏省卫生监督所31食用香精制订上海香料研究所32食品添加剂 γ-辛内酯等30项香料质量规格标准制订上海香料研究所33葡萄酒及咖啡中赭曲霉毒素A限量制订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天津科技大学34酒中氨基甲酸乙酯限量制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35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制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36食用淀粉制订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37酪蛋白制订国家乳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甘肃农业大学、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38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制订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法规委员会39食品添加剂生产通用卫生规范制订上海市食品生产监督所40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生产通用卫生规范制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41葡萄酒生产卫生规范修订辽宁省卫生监督所、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42辐照食品生产卫生规范修订中国农业科学研究院辐照所43食品容器、包装材料迁移试验通用要求制订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所44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及其制品的浸泡试验方法通则整合修订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45食品中多环芳烃的测定制订福建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46食品中抗坏血酸的测定修订上海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47食品中硫胺素(维生素B1)的测定修订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48粮谷类食品中伏马菌素的测定制订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49食品中铅、镉、总砷、总汞、铜、锌、铝、铬、镍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ICP-MS)制订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50食品中钾、钠、钙、镁、铁、锌、铜、锰、铝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ICP-OES)制订广东省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51食品中反式脂肪酸的测定制订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52高温烹调食品中杂环胺类物质的测定制订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辽宁省大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53食品包装材料聚氯乙烯、聚碳酸酯、环氧树脂及其成型品中双酚A迁移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制订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54食品中氨基甲酸乙酯含量的测定制订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55食品中多聚磷酸盐含量的测定制订北京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黑龙江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福建省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56动植物油脂中聚二甲基硅氧烷含量的测定制订北京市理化分析测试中心57动物源性食品中全氟辛烷磺酰基化合物(PFOS)和全氟辛酸(PFOA)的测定制订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辽宁省大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58食品卫生检验方法 理化部分 总则修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59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的定量检验制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华南理工大学60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微生物源酶制剂中抗菌活性检测制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61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肠杆菌科计数制订辽宁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62食用香精制订中国香精香料化妆品协会、中国食品添加剂与配料协会
  • 重磅!35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计划公示!
    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最严谨的标准”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我委制定了《2024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同时提出以下要求:一、标准研制应当以保障人民健康为宗旨,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为依据,充分考虑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和客观实际需要,参考相关国际标准和风险评估结果,深入调查研究,确保标准指标设置科学合理。二、项目牵头单位负责组建标准起草协作组,提供项目所需人员、经费、科研等方面的资源和保障条件,确保项目承担单位分工协作、密切配合、优势互补,并充分调动发挥监管部门、行业组织、企业、科研院校和专业机构等相关单位和领域专家的作用。三、项目承担单位登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信息系统(https://sppt.cfsa.net.cn),填报并打印2024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修订项目委托协议书或购买服务合同,由项目承担单位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24年8月10日前报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办公室。四、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制定工作计划、项目路线图和进度表,保证标准研制质量和工作进度,对所制定标准文本负全责,确保标准在起草、送审、修改、校对、印刷、解读等各环节准确无误。项目完成后,应当按规定向秘书处办公室提交经费决算报告,经费决算报告须由财务负责人和单位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对未如期完成项目的将采取追回经费、取消再次申请资格等方式。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2024年7月16日2024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计划序号项目名称制定/修订承担单位食品产品标准 5项1食用油脂制品修订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江南大学、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中国焙烤食品糖制品工业协会2预制菜制定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食材供应链分会、中国商业联合会、成都市食品检验研究院、全国畜禽屠宰质量标准创新中心、中轻食品工业管理中心、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3复合调味料修订成都市食品检验研究院、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4冲调谷物制品修订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江南大学、北京工商大学、中国焙烤食品糖制品工业协会5湿米制品制定广东省公共卫生研究院、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云南省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中心、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标准 14项6食品添加剂 酸处理淀粉修订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上海市食品添加剂和配料行业协会、四川省食品检验研究院、浙江省食品添加剂与配料行业协会7食品添加剂 氧化淀粉修订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上海市食品添加剂和配料行业协会、四川省食品检验研究院、浙江省食品添加剂与配料行业协会8食品添加剂 淀粉磷酸酯钠(又名淀粉磷酸酯,磷酸酯淀粉,单淀粉磷酸酯)修订江南大学、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江西省检验检测认证总院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上海市食品添加剂和配料行业协会、皖南医学院9食品添加剂 磷酸酯双淀粉修订江南大学、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江西省检验检测认证总院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上海市食品添加剂和配料行业协会、皖南医学院10食品添加剂 磷酸化二淀粉磷酸酯修订江西省检验检测认证总院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中国生物发酵产业协会、湖南省产商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大连工业大学11食品添加剂 乙酰化二淀粉磷酸酯修订江西省检验检测认证总院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中国生物发酵产业协会、湖南省产商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大连工业大学12食品添加剂 醋酸酯淀粉修订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发酵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中国生物发酵产业协会、沈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华中农业大学13食品添加剂 乙酰化双淀粉已二酸酯修订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发酵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中国生物发酵产业协会、沈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华中农业大学14食品添加剂 羟丙基二淀粉磷酸酯修订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四川省食品检验研究院、沈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大连工业大学15食品添加剂 羟丙基淀粉修订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四川省食品检验研究院、沈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16食品添加剂 氧化羟丙基淀粉修订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江南大学、发酵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17食品添加剂 羧甲基淀粉钠修订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江南大学、发酵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18食品添加剂 结冷胶修订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19食品添加剂 镍修订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食品中放射性物质标准 1项20食品中放射性核素碳-14的测定制定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福建省职业病与化学中毒预防控制中心、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理化检验方法与规程标准 5项21食品粘度的测定制定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22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1,2-环己二羧酸二(异壬基)酯和1,4-苯二羧酸双(2-乙基己基)酯迁移量的测定制定南京海关危险货物与包装检测中心、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南京农业大学、宁波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23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1,4-二氯苯迁移量的测定制定广州海关技术中心、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宁波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24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苯酚与甲醛和缩水甘油醚及其羟基和氯化衍生物的测定制定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广州海关技术中心、湖南省产商品质量检验研究院、上海市食品接触材料协会、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25食品中甘油三酯、甘油二酯和单甘酯的测定制定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青岛海关技术中心、四川省食品检验研究院、华南理工大学微生物检验方法与规程标准 2项26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修订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四川省食品检验研究院、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研究院(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27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副溶血性弧菌检验修订深圳海关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广州海关技术中心、厦门海关技术中心、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毒理学评价方法与规程标准 1项28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程序修订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中国农业大学生产经营规范标准 2项29湿米面制品中米酵菌酸污染控制规范制定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广东省公共卫生研究院、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30食品添加剂生产通用卫生规范修订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发酵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中国生物发酵产业协会、上海市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协会营养与特殊膳食食品标准 5项31食品营养强化剂 麦角钙化醇(维生素D2)修订江南大学、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发酵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广州海关技术中心32食品营养强化剂 L-赖氨酸-L-谷氨酸制定东北农业大学、中国生物发酵产业协会、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33食品营养强化剂 L-谷氨酸钙制定江西省检验检测认证总院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江西农业大学、中国生物发酵产业协会34食品营养强化剂 L-谷氨酸钾制定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发酵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东北农业大学35食品营养强化剂 L-天冬氨酸镁 制定中国生物发酵产业协会、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东北农业大学、沈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 卫计委发布243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p style="text-align: center "strong关于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磷酸氢钙》(GB 1886.3-2016)等243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2项标准修改单的公告/stron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2016年 第11号/pp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现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磷酸氢钙》(GB 1886.3-2016)等243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2项标准修改单。其编号和名称如下:/pp  GB 1886.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磷酸氢钙/pp  GB 1886.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硫酸钙/pp  GB 1886.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盐酸/pp  GB 1886.1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亚硝酸钠/pp  GB 1886.2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氢氧化钠/pp  GB 1886.2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乳酸钙/pp  GB 1886.2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柠檬油/pp  GB 1886.2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钠/pp  GB 1886.2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石蜡/pp  GB 1886.2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D-异抗坏血酸钠/pp  GB 1886.4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抗坏血酸钠/pp  GB 1886.4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氯化钙/pp  GB 1886.4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又名阿斯巴甜)/pp  GB 1886.4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D-异抗坏血酸/pp  GB 1886.5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单辛酸甘油酯/pp  GB 1886.6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乙酰磺胺酸/pp  GB 1886.7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聚氧乙烯聚氧丙烯胺醚/pp  GB 1886.7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L-半胱氨酸盐酸盐/pp  GB 1886.7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罗汉果甜苷/pp  GB 1886.7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番茄红素(合成)/pp  GB 1886.8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铵磷脂/pp  GB 1886.8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冰乙酸(低压羰基化法)/pp  GB 1886.9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硬脂酸镁/pp  GB 1886.9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硬脂酰乳酸钠/pp  GB 1886.9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亚硝酸钾/pp  GB 1886.9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松香季戊四醇酯/pp  GB 1886.9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乳糖醇(又名4-β-D吡喃半乳糖-D-山梨醇)/pp  GB 1886.10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硬脂酸(又名十八烷酸)/pp  GB 1886.10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硬脂酸钙/pp  GB 1886.10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辣椒橙/pp  GB 1886.12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山楂核烟熏香味料I号、II号/pp  GB 1886.14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d-核糖/pp  GB 1886.16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卡拉胶/pp  GB 1886.17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5′-鸟苷酸二钠/pp  GB 1886.17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5′-呈味核苷酸二钠(又名呈味核苷酸二钠)/pp  GB 1886.17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迷迭香提取物/pp  GB 1886.17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乳酸/pp  GB 1886.17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食品工业用酶制剂/pp  GB 1886.17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亚麻籽胶(又名富兰克胶)/pp  GB 1886.17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异构化乳糖液/pp  GB 1886.17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D-甘露糖醇/pp  GB 1886.17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聚甘油脂肪酸酯/pp  GB 1886.17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硬脂酰乳酸钙/pp  GB 1886.18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β-环状糊精/pp  GB 1886.18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红曲红/pp  GB 1886.18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异麦芽酮糖/pp  GB 1886.18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苯甲酸/pp  GB 1886.18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苯甲酸钠/pp  GB 1886.18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琥珀酸单甘油酯/pp  GB 1886.18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山梨酸/pp  GB 1886.18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山梨糖醇和山梨糖醇液/pp  GB 1886.18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田菁胶/pp  GB 1886.18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3-环己基丙酸烯丙酯/pp  GB 1886.19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乙酸乙酯/pp  GB 1886.19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柠檬醛/pp  GB 1886.19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苯乙醇/pp  GB 1886.19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丙酸乙酯/pp  GB 1886.19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丁酸乙酯/pp  GB 1886.19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丁酸异戊酯/pp  GB 1886.19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己酸乙酯/pp  GB 1886.19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乳酸乙酯/pp  GB 1886.19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α-松油醇/pp  GB 1886.19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天然薄荷脑/pp  GB 1886.20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香叶油(又名玫瑰香叶油)/pp  GB 1886.20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乙酸苄酯/pp  GB 1886.20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乙酸异戊酯/pp  GB 1886.20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异戊酸异戊酯/pp  GB 1886.20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亚洲薄荷素油/pp  GB 1886.20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d-香芹酮/pp  GB 1886.20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l-香芹酮/pp  GB 1886.20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中国肉桂油/pp  GB 1886.20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乙基麦芽酚/pp  GB 1886.20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正丁醇/pp  GB 1886.21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丙酸/pp  GB 1886.21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茶多酚(又名维多酚)/pp  GB 1886.21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酪蛋白酸钠(又名酪朊酸钠)/pp  GB 1886.21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二氧化硫/pp  GB 1886.21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碳酸钙(包括轻质和重质碳酸钙)/pp  GB 1886.21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白油(又名液体石蜡)/pp  GB 1886.21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氧化镁(包括重质和轻质)/pp  GB 1886.21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亮蓝/pp  GB 1886.21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亮蓝铝色淀/pp  GB 1886.21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苋菜红铝色淀/pp  GB 1886.22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胭脂红/pp  GB 1886.22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胭脂红铝色淀/pp  GB 1886.22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诱惑红/pp  GB 1886.22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诱惑红铝色淀/pp  GB 1886.22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日落黄铝色淀/pp  GB 1886.22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乙氧基喹/pp  GB 1886.22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海藻酸丙二醇酯/pp  GB 1886.22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吗啉脂肪酸盐果蜡/pp  GB 1886.22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二氧化碳/pp  GB 1886.22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硫酸铝钾(又名钾明矾)/pp  GB 1886.23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抗坏血酸棕榈酸酯/pp  GB 1886.23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乳酸链球菌素/pp  GB 1886.23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羧甲基纤维素钠/pp  GB 1886.23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E/pp  GB 1886.23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木糖醇/pp  GB 1886.23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pp  GB 1886.23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丙二醇脂肪酸酯/pp  GB 1886.23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植酸(又名肌醇六磷酸)/pp  GB 1886.23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改性大豆磷脂/pp  GB 1886.23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琼脂/pp  GB 1886.24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甘草酸一钾/pp  GB 1886.24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甘草酸三钾/pp  GB 1886.24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甘草酸铵/pp  GB 1886.24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海藻酸钠(又名褐藻酸钠)/pp  GB 1886.24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紫甘薯色素/pp  GB 1886.24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复配膨松剂/pp  GB 1886.24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滑石粉/pp  GB 1886.24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碳酸氢钾/pp  GB 1886.24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稳定态二氧化氯/pp  GB 1886.24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4-己基间苯二酚/pp  GB 1886.25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植酸钠/pp  GB 1886.25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氧化铁黑/pp  GB 1886.25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氧化铁红/pp  GB 1886.25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羟基硬脂精(又名氧化硬脂精)/pp  GB 1886.25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刺梧桐胶/pp  GB 1886.25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活性炭/pp  GB 1886.25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甲基纤维素/pp  GB 1886.25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溶菌酶/pp  GB 1886.25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正己烷/pp  GB 1886.25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蔗糖聚丙烯醚/pp  GB 1886.26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橙皮素/pp  GB 1886.26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根皮素/pp  GB 1886.26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柚苷(柚皮甙提取物)/pp  GB 1886.26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玫瑰净油/pp  GB 1886.26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小花茉莉净油/pp  GB 1886.26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桂花净油/pp  GB 1886.26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红茶酊/pp  GB 1886.26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绿茶酊/pp  GB 1886.26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罗汉果酊/pp  GB 1886.26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黄芥末提取物/pp  GB 1886.27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茶树油(又名互叶白千层油)/pp  GB 1886.27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香茅油/pp  GB 1886.27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大蒜油/pp  GB 1886.27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丁香花蕾油/pp  GB 1886.27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杭白菊花油/pp  GB 1886.27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白兰花油/pp  GB 1886.27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白兰叶油/pp  GB 1886.27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树兰花油/pp  GB 1886.27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椒样薄荷油/pp  GB 1886.27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洋茉莉醛(又名胡椒醛)/pp  GB 1886.28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2-甲基戊酸乙酯/pp  GB 1886.28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香茅醛/pp  GB 1886.28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麦芽酚/pp  GB 1886.28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乙基香兰素/pp  GB 1886.28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覆盆子酮(又名悬钩子酮)/pp  GB 1886.28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丙酸苄酯/pp  GB 1886.28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丁酸丁酯/pp  GB 1886.28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异戊酸乙酯/pp  GB 1886.28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苯甲酸乙酯/pp  GB 1886.28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苯甲酸苄酯/pp  GB 1886.29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2-甲基吡嗪/pp  GB 1886.29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2,3-二甲基吡嗪/pp  GB 1886.29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2,3,5-三甲基吡嗪/pp  GB 1886.29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5-羟乙基-4-甲基噻唑/pp  GB 1886.29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2-乙酰基噻唑/pp  GB 1886.29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2,3,5,6-四甲基吡嗪/pp  GB 1886.29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铁铵/pp  GB 1903.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5' -胞苷酸二钠/pp  GB 4789.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小肠结肠炎耶尔森氏菌检验/pp  GB 4789.41-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肠杆菌科检验/pp  GB 5009.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相对密度的测定/pp  GB 5009.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pp  GB 5009.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pp  GB 5009.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还原糖的测定/pp  GB 5009.3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对羟基苯甲酸酯类的测定/pp  GB 5009.3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二氧化硫的测定/pp  GB 5009.3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合成着色剂的测定/pp  GB 5009.4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盐指标的测定/pp  GB 5009.4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味精中麸氨酸钠(谷氨酸钠)的测定/pp  GB 5009.4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氯化物的测定/pp  GB 5009.8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维生素B1的测定/pp  GB 5009.8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抗坏血酸的测定/pp  GB 5009.9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的测定/pp  GB 5009.12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丙酸钠、丙酸钙的测定/pp  GB 5009.12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脱氢乙酸的测定/pp  GB 5009.14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诱惑红的测定/pp  GB 5009.15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植酸的测定/pp  GB 5009.15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有机酸的测定/pp  GB 5009.16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牛磺酸的测定/pp  GB 5009.17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三甲胺的测定/pp  GB 5009.18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丙二醛的测定/pp  GB 5009.20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油中极性组分(PC)的测定/pp  GB 5009.21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泛酸的测定/pp  GB 5009.21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有机锡的测定/pp  GB 5009.22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大豆制品中胰蛋白酶抑制剂活性的测定/pp  GB 5009.22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酒中乙醇浓度的测定/pp  GB 5009.22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过氧化氢残留量的测定/pp  GB 5009.22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pp  GB 5009.22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挥发性盐基氮的测定/pp  GB 5009.22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酸价的测定/pp  GB 5009.23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羰基价的测定/pp  GB 5009.23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水产品中挥发酚残留量的测定/pp  GB 5009.23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水果、蔬菜及其制品中甲酸的测定/pp  GB 5009.23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醋中游离矿酸的测定/pp  GB 5009.23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铵盐的测定/pp  GB 5009.23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氨基酸态氮的测定/pp  GB 5009.23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植物油脂水分及挥发物的测定/pp  GB 5009.23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pH值的测定/pp  GB 5009.23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水分活度的测定/pp  GB 5009.23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酸度的测定/pp  GB 5009.24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伏马毒素的测定/pp  GB 5009.24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高温烹调食品中杂环胺类物质的测定/pp  GB 5009.24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二氧化氯的测定/pp  GB 5009.24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聚葡萄糖的测定/pp  GB 5009.24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二氧化钛的测定/pp  GB 5009.24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纽甜的测定/pp  GB 5009.24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叶黄素的测定/pp  GB 5009.24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铁强化酱油中乙二胺四乙酸铁钠的测定/pp  GB 5009.25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乙基麦芽酚的测定/pp  GB 5009.25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1,2-丙二醇的测定/pp  GB 5009.25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乙酰丙酸的测定/pp  GB 5009.25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源性食品中全氟辛烷磺酸(PFOS)和全氟辛酸(PFOA)的测定/pp  GB 5009.25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植物油脂中聚二甲基硅氧烷的测定/pp  GB 5009.25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果聚糖的测定/pp  GB 5009.25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多种磷酸盐的测定/pp  GB 5009.25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反式脂肪酸的测定/pp  GB 5009.25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棉子糖的测定/pp  GB 5009.25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生物素的测定/pp  GB 5009.26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叶绿素铜钠的测定/pp  GB 5413.3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生乳冰点的测定/pp  GB 5413.4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核苷酸的测定/pp  GB 14883.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放射性物质检验 总则/pp  GB 14883.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放射性物质氢-3的测定/pp  GB 14883.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放射性物质锶-89和锶-90的测定/pp  GB 14883.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放射性物质钷-147的测定/pp  GB 14883.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放射性物质钋-210的测定/pp  GB 14883.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放射性物质镭-226和镭-228的测定/pp  GB 14883.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放射性物质天然钍和铀的测定/pp  GB 14883.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放射性物质钚-239、钚-240的测定/pp  GB 14883.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放射性物质碘-131的测定/pp  GB 14883.1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放射性物质铯-137的测定/pp  GB 31604.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高锰酸钾消耗量的测定/pp  GB 31604.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树脂干燥失重的测定/pp  GB 31604.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树脂中挥发物的测定/pp  GB 31604.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树脂中提取物的测定/pp  GB 31604.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树脂中灼烧残渣的测定/pp  GB 31604.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脱色试验/pp  GB 31604.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总迁移量的测定/pp  GB 31604.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食品模拟物中重金属的测定/pp  GB 31604.1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2,2-二(4-羟基苯基)丙烷(双酚A)迁移量的测定/pp  GB 29202-20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氮气 第1号修改单/pp  GB 30616-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精 第1号修改单/pp  特此公告。/pp style="text-align: right "  国家卫生计生委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pp style="text-align: right "  2016年8月31日/pp  附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磷酸氢钙》(GB 1886.3-2016)等243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2项标准修改单.rar/ppbr//p
  • 我国将建立唯一强制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7月10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卫计委有关负责人和部分专家回答了媒体提出的食品安全等目前社会一系列热议话题。  ●关于"三定"方案的进展情况  国家卫计委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副司长陈锐:国家卫计委"三定"方案,专门设立了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以加强食品安全标准相关工作。新的司局成立以后,一共有四项主要的职责:一是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二是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 三是依法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标准 四是负责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新原料、新品种的安全性审查。  一、食品安全标准工作进展情况。国家卫计委不断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工作,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初见成效,主要进展有:一是建立完善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制度,公布实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办法。组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由食品污染物、微生物、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10个专业分委员会,共350多位医学、农业、食品、营养等方面权威专家组成,负责标准审查工作。二是制定公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十二五"规划》和《食品标准清理工作方案》,科学规划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重点工作和现行食品标准清理任务,指导"十二五"期间的食品安全标准工作。三是成立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为制定完善标准提供科学依据。四是制定公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截止到目前,卫计委制定公布了乳品安全标准、真菌毒素、农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使用、预包装食品标签和营养标签通则等303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覆盖了6000余项食品安全指标。五是开展标准宣传解读和跟踪评价。在卫计委网站主动公开标准文本,便于各方下载和查询。通过印发文件、制订标准问答、召开座谈会和新闻发布会、举办培训班、在线问答等方式,向公众科学介绍食品安全标准制定公布情况。结合全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工作,组织开展标准跟踪评价,了解食品安全标准执行情况。六是积极开展食品标准的国际交流。我国卫计委连续7年担任了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食品添加剂法典委员会和农药残留法典委员会的主持国,2011年当选并在今年连任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亚洲地区执委。通过这些有利条件,加强对国际食品标准的跟踪研究,促进我国食品标准与国际标准同步发展。  二、开展食品标准清理工作。食品安全法公布实施以来,卫计委已完成乳品标准清理整合工作,对食品污染物、真菌毒素、食品添加剂、食品标签等标准进行了清理,公布了一系列食品安全基础标准。2012年,卫计委制定公布了《食品标准清理工作方案》,主要任务是:对现行近5000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相关行业标准进行全面清理,提出标准继续有效、修订或废止的清理意见,形成食品标准体系框架。在标准清理基础上,2015年底将完成标准整合工作,解决标准交叉、重复、矛盾的问题。  为做好标准清理工作,卫计委组建了食品标准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技术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国家卫计委副主任陈啸宏同志担任。专家技术组由140余位来自农业、质检、卫生、商务等相关部门和科研院校、行业协会的相关领域权威专家组成,分为食品产品组、理化检验方法组、微生物检验方法组、毒理学评价程序组、特殊膳食类食品组、食品添加剂组、食品相关产品组和生产经营规范组8个组开展工作。专家技术组组长由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王竹天研究员担任。  本次清理工作的特点:一是体现依法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原则,落实法律法规要求,确保标准体系涵盖与健康密切相关的食品安全要求 二是坚持保护公众健康的原则,食品安全标准要以保护公众健康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风险评估为依据 三是坚持以我国国情、产业发展和食品安全监管实际需要为基础,分析比对现行各项标准,科学合理设置食品安全标准框架体系 四是注重食品安全标准整体建设,确保产品标准与基础标准相协调,检测方法标准与限量标准相协调,着力提高产品标准的覆盖面和通用性 五是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注重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拓宽征求意见的范围和方式,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积极参与,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目前,专家技术组已经召开43次标准清理工作会议,完成了食品毒理学评价程序、特殊膳食食品标准的清理任务,将于近期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其他食品标准已基本完成清理任务,将分批征求意见。卫计委欢迎社会各界对食品标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网站开设了食品标准清理专栏,并在新浪网站开设"食品安全标准"官方微博,及时公布食品标准工作信息和进展。  ●关于反式脂肪酸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主任助理王竹天:关于反式脂肪酸的标准。香港检出内地的奶粉有反式脂肪酸,这很正常。反式脂肪酸的来源是什么?对于一些反刍类动物,尤其对于牛,会天然产生反式脂肪酸,就是说,在奶粉中检出反式脂肪酸是非常正常的。但是,是不是我国就没有标准呢?新的国家标准,婴儿配方粉GB10765已经对反式脂肪酸做出了规定,每100克总脂肪不得超过于3%.另一方面,在配方粉中还专门提到,我国不得使用氢化植物油,外源性带进来的是不允许的。  奶粉里或者婴儿配方奶粉里的反式脂肪酸,主要有两个来源:一是在加工过程使用的氢化植物油 二是天然食物中存在的。在标准里禁止加工过程中使用含有反式脂肪酸的氢化植物油。对于天然的反式脂肪酸,到现在为止还没有任何科学文献能够证明其对人体健康产生负面影响。这是从科学层面来说的。但是从预防层面来讲,在反式脂肪酸产生的过程中,除了天然,在加工过程中还会有,所以为了保护婴幼儿的健康,在标准里特别设置了不能大于3%的规定。全世界基本上都是这样规定的,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也是把这个值作为反式脂肪酸的限量标准。所以,我国标准和国际标准是一致的。  ●关于食品安全标准和监测评估机构主要任务和主要计划  陈锐:卫计委有几项主要的重点工作。第一,加强能力建设。因为这个司局是新成立的,能力建设是非常重要的,比如要加强队伍建设、加强人员培训、加强素质提高,同时最重要的是加强全国食品安全标准、风险监测和评估的网络建设。在国家有关部门的支持下,正在开展风险监测评估的体系建设。  第二,标准工作。食品安全标准工作可以说是卫计委在食品安全当中的核心职能之一。首先,要按期完成标准的清理整合工作。今年年底要完成清理工作,2015年底完成整合工作,形成符合我国国情并与国际接轨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这项工作正在进展中。二是在标准工作中督促指导各个地方完成地方标准的清理工作。国家层面上是卫计委负责食品安全标准工作,地方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是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制定地方食品安全标准,同时完成对于企业标准的备案。卫计委将督促指导地方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工作,完成地方标准的清理任务。以前,各个部门、各个系统在地方制定了很多食品安全的地方标准,这些地方标准存在着相应的问题,需要进一步清理,解决交叉、重复、矛盾的问题。三是加强食品安全标准的管理。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规范工作程序、完善标准制定的规定和要求,进一步推进标准制定过程中的公开、透明原则。四是逐步调整和完善食品安全标准审评委员会,加强秘书处的工作。审评委员会以前有一个秘书处,秘书处承担了很多日常工作,要加强秘书处的能力建设。  第三,关于风险监测工作。卫计委首先将建立健全风险监测的网络,构建起覆盖全国城乡的风险监测技术网络,使他们能够具备不断提高风险监测技术的能力。发挥技术支撑的作用,同时加强对食源性疾病的管理,规范食源性疾病的报告、监测、调查以及救治等方面的工作,做好食源性疾病的防治工作。  第四,关于风险评估。风险评估是制定标准和制定食品安全政策的基础。卫计委这方面一是要加强制定每年的食品风险的评估优先计划、组织落实,对一些食品安全监管或社会关注的社会安全问题,及时开展优先评估,为食品安全管理提供科学的依据。另一方面,卫计委将加强对于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的新品种以及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性的审查以及评审工作。关于食品新原料、食品添加剂,卫计委将严把安全关,保证用到食品当中的安全性。最后是加强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工作,包括食品安全相关的科普知识宣传以及标准的解读宣传培训,提高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共同做好食品安全相关工作。  ●关于建立唯一强制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  王竹天:食品安全法对于食品安全标准的强制性和唯一性,在食品安全法的第三章食品安全标准就说得非常清楚了,其中第20条明确了食品安全标准的范围有8条。这8条是这次在清理整合过程中所依据的最重要的法律规定。按照构建标准体系的要求,在食品安全标准中,除了有风险评估标准制定的指导原则之外,标准体系基本上分为四大部分:一是基础标准。如食品污染物、添加剂标准,覆盖面最广、影响面最宽、执行程度最广阔的基础标准 二是产品标准。如饼干、饮料的标准等属于产品标准 三是卫生规范。这部分标准是在整个食品生产过程中确保产品合格的最基本的保障 四是检验方法。包括所有的和产品标准、基础标准、限量标准配套的检验方法。  在标准的制定过程中,我们一直在对国际上的标准进行对比研究,对于发达国家标准的制定过程,我们也在研究,最重要的是,在比较风险评估的方法。在参考发达国家的标准的时候,或是在比较发达国家标准的时候,卫计委一直考虑如何来和我国现行的国情相结合。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只要是有一些所谓的食品安全事件出来以后,最终大家会把焦点聚焦到标准上,而且还特别愿意和发达国家来比较。但是回过头从基本情况来看,我国还是发展中国家,还要按照自己的国情来制定自己的标准,按照我国风险评估的方法来科学设立自己的标准,不仅是要保护自己的健康,同时还要促进整个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也就是说,两头都需要考虑。标准清理结合完了之后,还会履行WTO的通报程序,和世界各国在标准层面上进行一个沟通,把我国的风险评估理念以及风险评估方法与之相互交流。  整个食品标准清理工作将在今年年底之前完成。到现在为止,500多个食品生产规范的清理基本上已经进入尾声了。这个月底,我们会在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把我们对每一个规范的处理意见,是不是纳入到食品安全标准体系里了、是不是强制性的公之于众。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有待全面整合
    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统一安排,2015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已于6月15日启动。日前,国家卫生计生委举办了主题日活动。  据了解,我国目前正在加快推进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整合,2015年2月李斌主任主持召开第十一次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主任会议,新审查通过304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草案 同时,加快了重点和缺失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制定、修订,完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2014年完成了96项重点、亟须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2015年上半年新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镉的测定》等13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速冻食品生产卫生规范》等29项食品安全标准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截至目前,国家卫计委已累积公布492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国家卫计委新闻发言人宋树立表示,将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宣贯和跟踪评价,及时公布新发布标准的问答。在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网站均设置了食品安全标准工作专栏,向社会全面介绍工作进展。未来,国家卫计委会同相关部门、行业协会开展重点标准的培训,并结合重要宣传活动,大力开展标准解读,加强了与公众的沟通交流。
  • 搞大事!85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将在明年实施(附下载连接)
    关于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茶叶》(GB 31608-2023)等85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3项修改单的公告(2023年 第6号)2023年   第6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现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茶叶》(GB31608-2023)等85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3项修改单。其编号和名称如下:(可点连接直接下载)GB   31608 - 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茶叶 GB   31639 - 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加工用菌种制剂 GB   31611 - 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加工用植物蛋白肽 GB   1886.231- 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乳酸链球菌素 GB   1886. 373 - 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甲醇钠 GB   1886. 372 - 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L-蛋氨酰基甘氨酸盐酸盐 GB   1886. 371 - 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ε-聚赖氨酸盐酸盐 GB   1886. 370 - 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辛烯基琥珀酸淀粉钠 GB   1886. 369 - 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蓝锭果红 GB   1886. 368 - 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2S,5R)-N-[4-(2-氨基-2- 氧代乙 基)苯基]-5-甲基-2-(丙基-2-)环己烷甲酰胺 GB   1886. 367 - 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6-甲基辛醛 GB   1886. 366 - 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β-胡萝卜素 GB   1886. 365 - 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5-甲基-2-呋喃甲硫醇 GB   1903. 61 - 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碳酸铜 GB   1903. 64 - 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氯化锰 GB   1903. 63 - 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甘油磷酸钙 GB   1903. 62 - 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还原铁 GB   1903. 59 - 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氯化铬 GB   1903. 60 - 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L-肉碱酒石酸盐 GB   4789.26- 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商业无菌检验 GB   4789.35- 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乳酸菌检验 GB   4789. 45 - 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微生物检验方法验证通则 GB   4806.7- 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4806.9- 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 GB   4806.11- 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橡胶材料及制品 GB   4806. 14 - 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油墨 GB   4806. 13 - 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复合材料及制品 GB   5009.8- 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果糖、葡萄糖、蔗糖、麦芽糖、乳糖的测定 GB   5009.9- 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淀粉的测定 GB   5009.12- 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15- 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镉的测定 GB   5009.16- 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锡的测定 GB   5009.26- 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 N- 亚硝胺类化合物的测定 GB   5009.35- 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合成着色剂的测定 GB   5009.36- 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氰化物的测定 GB   5009.43- 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味精中谷氨酸钠的测定 GB   5009.88- 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膳食纤维的测定 GB   5009.89- 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烟酸和烟酰胺的测定 GB   5009.97- 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 中环己基氨基磺酸 盐的测定 GB   5009.123- 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铬的测定 GB   5009.129- 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乙氧基 喹 的测定 GB   5009.140- 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乙酰磺胺酸钾的测定 GB   5009.154- 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维生素B 6 的测定 GB   5009.189- 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米 酵菌酸 的测定 GB   5009.210- 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泛酸的测定 GB   5009.225- 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酒和食用酒精中乙醇浓度的测定 GB   5009.227- 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 GB   5009.240- 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 中伏马菌素 的测定 GB   5009.259- 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生物素的测定 GB   5009.270- 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肌醇的测定 GB   5009. 295 - 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化学分析方法验证通则 GB 5009.294-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色氨酸的测定GB   5009. 293 - 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单辛酸甘油酯的测定 GB   5009. 292 - 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β-阿朴-8 ’ -胡萝卜素醛的测定 GB   5009. 289 - 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 中低聚半乳糖 的测定 GB   5009. 291 - 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氯酸盐和高氯酸盐的测定 GB   5009. 290 - 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维生素K 2 的测定 GB   5009. 297 - 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 钼 的测定 GB   5009. 288 - 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 胭脂虫红的 测定 GB   5009. 296 - 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维生素D的测定 GB   5009. 298 - 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三氯蔗糖(蔗糖素)的测定 GB   31614 .1- 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唾液酸的测定 GB   12693- 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制品良好生产规范 GB   19303- 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生产卫生规范 GB   22923- 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 GB   23790- 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 GB   31612 - 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加工用菌种制剂生产卫生规范 GB   31604.1- 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迁移试验通则 GB   31604.7- 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脱色试验  GB   31604.46- 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游离 酚 的测定和迁移量的测定 GB   31604.47- 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纸、纸板及纸制品中荧光性物质的测定  GB   31604. 59 - 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化学分析方法验证通则 GB   31604. 58 - 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9 种抗氧化剂迁移量的测定 GB   31604. 29 - 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丙烯酸和甲基丙烯酸及其酯类迁移量的测定 GB   31604. 49 - 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多元素的测定和多元素迁移量的测定 GB   31604. 57 - 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二苯甲酮类物质迁移量的测定 GB   31604. 56 - 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月桂内酰胺迁移量的测定 GB   31604. 54 - 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双酚F和双酚S迁移量的测定 GB   31604. 55 - 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异噻唑 啉 酮类化合物迁移量的测定 GB   31610 .1- 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水产品及其制品中 颚口线虫 的检验 GB   31610 .2- 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水产品及其制品 中异尖线虫 的检验 GB   31610 .3- 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水产品及其制品中 广州管圆线虫 的检验 GB   31610 .4- 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水产品及其制品中华支 睾 吸虫的检验 GB   31610 .5- 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水产品中及其制品中并 殖 吸虫的检验 GB   31610 .6- 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水产品及其制品中 曼氏迭宫绦虫 裂头蚴的检验 GB   1886.91-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硬脂酸镁》第1号修改单 GB   1903.2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维生素 C 磷酸酯镁》第 1 号修改单 GB   5009.8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维生素 B 1 的测定》第 1 号修改单 以上标准文本可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数据检索平台(https://sppt.cfsa.net.cn:8086/db)查阅下载。  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2023年9月6日
  • 428人!第二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名单公布
    国家卫生健康委根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组建了第二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主要职责:审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年度立项计划 审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提出实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意见建议 研究解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实施中的重大问题 承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其他工作。  委员会下设14个专业委员会,由医学、农业、食品、营养、生物、环境等方面的专家作为委员和国务院有关部门、中国消费者协会作为单位委员组成,负责本专业领域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查工作(名单附后,农药残留、兽药残留专业委员会名单由农业农村部另行公布)。委员由各部门推荐,经严格遴选产生,并向社会公示。  委员会设立合法性审查工作组,负责标准合法性审查,审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 设立专家顾问组,提供标准技术咨询和风险交流。第二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名单序号姓名工作单位担任职务1马晓伟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委员2李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委员3于康震农业农村部副主任委员4孙梅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主任委员5陈君石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技术总师6刘金峰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秘书长7张磊时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副秘书长8程金根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副秘书长9梁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司副秘书长10卢江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合法性审查工作组1张磊时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组长2龚向光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法规司副组长3苏志中华医学会成员4陈锐中国卫生监督学会成员5严卫星中国卫生监督学会成员6杨明亮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成员7张永慧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成员8韩大元中国人民大学成员专家顾问组1王陇德中华预防医学会顾问2陈宗懋中国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顾问3庞国芳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顾问4孙宝国北京工商大学顾问5朱蓓薇大连工业大学顾问6吴清平广东省微生物研究所顾问7刘秀梅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顾问8JianghongMeng(孟江洪)美国马里兰大学顾问9PatrickWall爱尔兰都柏林大学顾问10SamuelGodfroy加拿大拉瓦尔大学顾问11GeraldMoy世界卫生组织顾问12PaulBrent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安全标准局顾问13TomHeilandt国际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联合食品标准项目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秘书处顾问14何玉贤香港食物环境卫生署顾问15吴秀虹澳门市政署管理委员会顾问一、污染物专业委员会1吴永宁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2李培武中国农业科学院油料作物研究所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3郑明辉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4杨大进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5李敬光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委员6张磊(大)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委员7邵懿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委员8郭舒岗山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员9刘华良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员10单晓梅安徽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员11王立斌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委员12陈子慧广东省公共卫生研究院委员13蒋玉艳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员14许燕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员15孙建云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员16张存政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委员17林玉锁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委员18王浩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委员19曹程明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委员20定天明湖北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委员21范春林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委员22何更生复旦大学委员23王硕南开大学委员24刘烈刚华中科技大学委员25吴炜亮南方医科大学委员26王敏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委员27徐广超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标准质量中心委员28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单位委员29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单位委员30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司单位委员31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单位委员32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标准质量管理办公室单位委员33中国消费者协会单位委员二、微生物专业委员会1郭云昌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2徐进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3曾静北京海关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4卢行安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5李业鹏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委员6田静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委员7马学军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病毒病预防控制所委员8张建中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预防控制所委员9陈倩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员10刘桂华吉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员11张庆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监督所委员12马群飞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员13刘成伟江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员14廖兴广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员15邓小玲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员16李秀桂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员17何树森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员18马国柱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员19王兴国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员20罗建忠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员21王君玮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委员22王冉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委员23蒋原上海海关委员24蒋鲁岩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委员25周露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委员26侯红漫大连工业大学委员27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单位委员28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单位委员29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司单位委员30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单位委员31中国消费者协会单位委员三、食品产品专业委员会1张永慧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2王君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3路勇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4韩宏伟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委员5王永芳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委员6张兵天津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委员7刘静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监督服务中心委员8乔玫山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员9王旭太辽宁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委员10焦艳玲黑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员11刘弘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员12孙亮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员13郑奎城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员14马林广州市卫生监督所委员15马永忠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员16兰真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员17柴剑波云南省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中心委员18王联珠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委员19张德权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委员20郑坚川深圳海关委员21万渝平成都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委员22李强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委员23王守伟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委员24洪雁江南大学委员25邵薇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委员26张九魁中国焙烤食品糖制品工业协会委员27王延才中国酒业协会委员28王加启农业农村部食物与营养发展研究所委员29张艳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标准质量中心委员30刘美菊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委员31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单位委员32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单位委员33农业农村部乡村产业发展司单位委员34海关总署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单位委员35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司单位委员36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单位委员37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标准质量管理办公室单位委员38中国消费者协会单位委员四、生产经营规范专业委员会1张志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2张艺兵济南海关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3刘文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4郭丽霞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委员5计融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委员6白莉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委员7张卫民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委员8周萍萍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委员9郭子侠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员10徐亚东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委员11杨立伟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监督服务中心委员12赵金山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员13解魁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员14邱静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委员15蔡友琼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东海水产研究所委员16陈忘名南京海关委员17李建军海关总署国际检验检疫标准与技术法规研究中心委员18高永丰雄安海关委员19张敬友宿迁海关委员20穆同娜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委员21巢强国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员22叶梅成都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委员23梁爱华四川旅游学院委员24李来好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南海水产研究所委员25廖小军中国农业大学委员26石维忱中国生物发酵产业协会委员27马立田中国轻工业质量认证中心委员28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单位委员29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单位委员30农业农村部乡村产业发展司单位委员31海关总署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单位委员32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司单位委员33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单位委员34中国消费者协会单位委员五、食品添加剂专业委员会1王竹天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2魏静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3高小蔷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4张俭波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5刘兆平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委员6于洲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委员7宋雁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委员8马宁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委员9张小霞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委员10张宏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员11刘德文辽宁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委员12白光大吉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员13周群霞江苏省卫生监督所委员14吴平谷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员15张丁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员16樊柏林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员17薛毅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委员18卫锋大连海关委员19丁宏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委员20张征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委员21余晓琴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委员22张立实四川大学委员23胡国华华东理工大学委员24张泽生天津科技大学委员25朱路甲河北大学委员26王茵浙江省医学科学院委员27王玉兰州大学委员28袁建南京财经大学委员29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单位委员30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单位委员31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单位委员32海关总署商品检验司单位委员3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司单位委员34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单位委员35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标准质量管理办公室单位委员36中国消费者协会单位委员六、食品相关产品专业委员会1顾振华上海市食品安全工作联合会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2朱蕾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3王朝晖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4凌文华中山大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5刘珊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委员6隋海霞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委员7徐海滨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委员8罗仁才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员9赵榕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员10熊丽蓓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员11甘宾宾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员12王旭华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委员13商贵芹南京海关危险货物与包装检测中心委员14陈少鸿宁波海关技术中心委员15钟怀宁广州海关技术中心委员16赵??洁上海海关工业品与原材料检测技术中心委员17吴玉杰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委员18蔡荣上海市食品药品包装材料测试所委员19陈蓉芳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总队委员20张??驰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委员21冼燕萍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委员22胡长鹰暨南大学委员23李立上海海洋大学委员24翁云宣北京工商大学委员25王利中国包装联合会委员26马占峰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委员27赵伟中国造纸协会委员28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单位委员29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单位委员30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单位委员31海关总署商品检验司单位委员32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司单位委员33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单位委员34中国消费者协会单位委员七、理化检验方法与规程专业委员会1赵云峰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2张峰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3邵兵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4肖晶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5蒋定国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委员6张磊(小)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委员7周爽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委员8吴国华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员9常凤启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员10刘思洁吉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员11汪国权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员12傅武胜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员13闻胜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员14刘桂华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员15张辉青海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员16扎永西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员17郭德华上海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委员18丁涛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委员19徐敦明厦门海关技术中心委员20梁成珠青岛海关技术中心委员21李丹广州海关技术中心委员22岳振峰深圳海关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委员23黄志强昆明海关委员24曹进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委员25张庆合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委员26郭平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委员27张岩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委员28葛宇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委员29王骏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委员30魏法山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委员31江小明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委员32黄瑛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委员33孙秀兰江南大学委员34陈波湖南师范大学委员35胥传来江南大学委员36刘潇威农业农村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委员37尚艳娥国家粮油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委员38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单位委员39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单位委员40海关总署综合业务司单位委员41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司单位委员42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单位委员43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标准质量管理办公室单位委员八、微生物检验方法与规程专业委员会1杨瑞馥军事科学院军事医学研究院微生物流行病研究所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2李凤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3崔生辉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4彭子欣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委员5张茂俊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预防控制所委员6遇晓杰黑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员7顾其芳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员8梅玲玲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员9孙永安徽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员10张秀丽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员11杨小蓉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员12李志峰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员13张惠媛北京海关委员14曹际娟大连海关委员15杨捷琳上海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委员16胡群宁波海关委员17贾俊涛青岛海关委员18苗丽郑州海关技术中心委员19刘荭深圳海关委员20章桂明深圳海关委员21芦云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委员22刘祥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委员23周巍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委员24徐伟东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委员25王海明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委员26吴鑫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委员27叶子弘中国计量大学委员28陈卫江南大学委员29郑文杰天津师范大学委员30陈颖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委员31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单位委员32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单位委员33海关总署综合业务司单位委员3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司单位委员35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单位委员九、毒理学评价程序与方法专业委员会1李宁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2贾旭东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3杨杏芬南方医科大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4周宇红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委员5杨辉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委员6何来英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委员7李国君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员8曲琳内蒙古自治区综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员9高珉之黑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员10肖萍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员11卞倩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员12卢连华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员13胡余明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员14赵敏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员15张洁宏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员16李备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委员17刘佳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员18王柯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委员19郝卫东北京大学委员20黄俊明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员21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单位委员22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单位委员2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司单位委员24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单位委员十、食品标签专业委员会1樊永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2李莉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3焦阳海关总署国际检验检疫标准与技术法规研究中心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4王华丽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委员5张书芳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员6侯震湖南省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局委员7吴斌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委员8金锋宁波海关委员9陶英青岛海关委员10杨阳深圳海关委员11孙利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委员12耿健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委员13梁宝爱山西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委员14张继红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委员15周鹏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委员16陈鸿剑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委员17车会莲中国农业大学委员18李颖哈尔滨医科大学委员19刘鹏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委员20李宇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委员21王绪茂中国肉类协会委员22于学军中轻食品工业管理中心委员23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单位委员24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单位委员25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单位委员26海关总署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单位委员27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司单位委员28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单位委员29中国消费者协会单位委员十一、营养与特殊膳食食品专业委员会1卢江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2丁钢强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健康所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3孙长颢哈尔滨医科大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4刘爱东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委员5于波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委员6张兵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健康所委员7杨晓光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健康所委员8霍军生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健康所委员9张旭东国家卫生健康委医院管理研究所委员10赵耀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员11江国虹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员12戴月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员13章荣华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员14王杉江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员15汪思顺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员16杨建军宁夏医科大学委员17范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委员18邓晓军上海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委员19邓少伟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委员20刘艳琴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委员21侯向昶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委员22齐玉梅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委员23王宜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委员24姜毓君东北农业大学委员25赵国华西南大学委员26杨月欣中国营养学会委员27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单位委员28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单位委员29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单位委员30海关总署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单位委员31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司单位委员32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单位委员33中国消费者协会单位委员十二、放射性物质专业委员会1孙全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2苏旭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3陈尔东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委员4吉艳琴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委员5拓飞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委员6顾志杰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委员7王志东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委员8孙长坡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科学研究院委员9陈英民山东省医学科学院放射医学研究所委员10魏亚东天津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委员11杨振宇上海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委员12祝军沈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委员13李月娟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委员14雷苏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员15谢萍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员16宣志强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员17黄丽华福建省职业病与化学中毒预防控制中心委员18许志勇湖南省职业病防治院委员19任晓娜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委员20武权中国医学科学院放射医学研究所委员21朱茂祥军事科学院军事医学研究院辐射医学研究所委员22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单位委员23农业农村部乡村产业发展司单位委员2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司单位委员25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单位委员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6S)-5-甲基四氢叶酸,氨基葡萄糖盐》等5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
    各有关单位: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我委组织起草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6S)-5-甲基四氢叶酸,氨基葡萄糖盐》等5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修改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3年6月30日前登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信息系统(https://sppt.cfsa.net.cn:8086/cfsa_aiguo)在线提交反馈意见。 附件:征求意见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目录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2023年5月6日相关标准如下:序号标准名称制定/修订营养与特殊膳食食品1项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6S)-5-甲基四氢叶酸,氨基葡萄糖盐制定食品添加剂2项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聚乙烯醇修订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氧化亚氮(GB 1886.350-2021)第1号修改单修改单理化检验方法与规程 1项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修订食品产品1项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粉和调制乳粉修订
  • 【热讯】国家卫健委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等17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1项修改单的公告
    2021年  第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现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21)等17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1项修改单。其编号和名称如下:GB 29921-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31607-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散装即食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19295-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速冻面米与调制食品GB 1886.349-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五碳双缩醛(又名戊二醛)GB 1886.350-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氧化亚氮GB 1886.351-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α-环状糊精GB 1886.352-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β-环状糊精GB 1886.353-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γ-环状糊精GB 1886.354-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3-[(4-氨基-2,2-二氧-1H-2,1,3-苯并噻二嗪-5-基)氧]-2,2-二甲基-N-丙基丙酰胺GB 1903.52-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氯化高铁血红素GB 1903.53-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D-泛酸钙GB 1903.54-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酒石酸氢胆碱GB 5009.17-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GB 5009.265-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多环芳烃的测定GB 5009.283-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偶氮甲酰胺的测定GB 5009.284-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香兰素、甲基香兰素、乙基香兰素和香豆素的测定GB 31604.8-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总迁移量的测定GB 24154-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运动营养食品通则》第1号修改单以上标准文本可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数据检索平台(https://sppt.cfsa.net.cn:8086/db)查阅下载。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2021年9月7日
  • 三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
    近日,卫生部办公厅公布《坚果炒货食品》、《粮食》、《巧克力及其制品》三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坚果炒货  删除无霉变无虫蛀指标  征求意见稿对生干类坚果与籽类细化了感官指标要求,将原标准中的“无异物”改为“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 在霉变指标要求上,将“无霉变”改为“霉变粒小于等于2%(带壳),去壳产品不得检出”。  据卫生部有关人士介绍,征求意见稿对坚果炒货的感官要求、理化指标和微生物限量做了修改,并增加了农药残留限量。征求意见稿删除了熟制坚果与籽类感官无霉变、无虫蛀指标要求,原因有两个,一是虫蛀不属于食品安全指标范围 二是生干坚果与籽类,以及产品原料标准中均有霉变要求,故在熟制坚果与籽类标准中将此要求删除。征求意见稿还调高了代表部分炒货被氧化程度的过氧化值指标。  粮食  有害菌类植物种子限量范围扩大  征求意见稿扩大了对有毒有害菌类、植物种子限量的适用范围,增加了玉米、高粱米、小麦、燕麦等农作物中的曼陀罗属及其他有毒植物的种子限量,增加燕麦、莜麦、米大麦中的麦角限量。  据卫生部有关人士介绍,曼陀罗属植物种子均含有一定的毒性,本次修订将原标准中的“曼陀罗籽及其他有毒植物的种子”修改为“曼陀罗属及其他有毒植物的种子”,范围从原来的单一豆类(1粒/千克)扩大到玉米、高粱米、豆类、小麦、燕麦、莜麦、大麦、米大麦(1粒/千克)。此外,另一种有毒有害种子麦角的限量范围,也从大麦和小麦(0.01%)扩大到小麦、燕麦、莜麦、大麦、米大麦(0.01%)。征求意见稿还对霉变粒、有毒有害化学成分限量(氢氰酸、单宁)等指标进行了调整。  巧克力  对铜不再作限量要求  征求意见稿删除了现行标准中关于铜的限量要求。据介绍,2003年版的巧克力卫生标准和老版国际标准中对铜作限量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因为当时的熬糖工艺中用铜锅熬糖,而如今的工艺中已不再用铜锅熬糖,铜污染的一个重要途径不存在了。国际食品法规委员会制定的最新版标准中的重金属污染物也没有包括铜。2011年1月10日,卫生部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公告废止了《食品中铜限量卫生标准》(GB 15199-1994)。在《食品中污染物限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 2762征求意见稿)中也未包括铜在食品中的限量要求。  征求意见稿还对“不允许出现的异物”进行了细化,对原有的“无肉眼可见的杂质”细化为“无玻璃屑、金属屑及硬塑料屑等硬质异物”。
  • 65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通过审议
    2014年8月12日,第一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第十次主任会议在京召开。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委员,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陈啸宏出席会议并讲话。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技术总师陈君石院士主持会议。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主任助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王竹天副秘书长汇报了自第九次主任会议以来秘书处所开展的主要工作。秘书处已经组织完成了食品标准清理工作,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整合工作于2014年4月正式启动,并将在2015年初步完成。  按照会议日程安排,本次会议共审议了66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送审稿,65项标准通过审议。其中包括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修订稿)、《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等通用标准,12项食品产品安全标准,22项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标准(修改单),12项理化检验方法,17项食品安全毒理学评价程序。审议通过的标准将由国家卫生计生委陆续发布实施。  会议还听取了农药残留分委员会和兽药残留分委员会的简要工作情况汇报,对农残和兽残标准体系的构建等问题进行了讨论。  陈啸宏常务副主任委员受委员会主任委员、国家卫生计生委主任李斌同志委托,对秘书处和各位委员的辛勤工作表示感谢。陈啸宏指出,委员会做了大量工作,对于完成食品标准的清理整合工作,构建完善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具有重要意义。2014年是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完成《食品安全国家标准&ldquo 十二五&rdquo 规划》的攻坚之年,要完成50%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整合任务,希望各位委员再接再厉,圆满完成委员会的标准审议任务。  会议在完成所有既定日程后结束。
  • 关于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GB 4806.1-2016)等53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公告(2016年第15号)
    p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现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GB 4806.1-2016)等53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其编号和名称如下:/pp  GB 4806.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pp  GB 4806.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搪瓷制品/pp  GB 4806.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陶瓷制品/pp  GB 4806.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玻璃制品/pp  GB 4806.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树脂/pp  GB 4806.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pp  GB 4806.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pp  GB 4806.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pp  GB 4806.1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涂料及涂层/pp  GB 4806.1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橡胶材料及制品/pp  GB 4789.1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pp  GB 5009.15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迁移试验预处理方法通则/pp  GB 9685-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pp  GB 1493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pp  GB 31604.1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1,3-苯二甲胺迁移量的测定/pp  GB 31604.1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1,3-丁二烯的测定和迁移量的测定/pp  GB 31604.1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11-氨基十一酸迁移量的测定/pp  GB 31604.1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1-辛烯和四氢呋喃迁移量的测定/pp  GB 31604.1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2,4,6-三氨基-1,3,5-三嗪(三聚氰胺)迁移量的测定/pp  GB 31604.1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苯乙烯和乙苯的测定/pp  GB 31604.1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丙烯腈的测定和迁移量的测定/pp  GB 31604.1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丙烯酰胺迁移量的测定/pp  GB 31604.1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己内酰胺的测定和迁移量的测定/pp  GB 31604.2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醋酸乙烯酯迁移量的测定/pp  GB 31604.2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对苯二甲酸迁移量的测定/pp  GB 31604.2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发泡聚苯乙烯成型品中二氟二氯甲烷的测定/pp  GB 31604.2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复合食品接触材料中二氨基甲苯的测定/pp  GB 31604.2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镉迁移量的测定/pp  GB 31604.2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铬迁移量的测定/pp  GB 31604.2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环氧氯丙烷的测定和迁移量的测定/pp  GB 31604.2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塑料中环氧乙烷和环氧丙烷的测定/pp  GB 31604.2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己二酸二(2-乙基)己酯的测定和迁移量的测定/pp  GB 31604.2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甲基丙烯酸甲酯迁移量的测定/pp  GB 31604.3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邻苯二甲酸酯的测定和迁移量的测定/pp  GB 31604.3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氯乙烯的测定和迁移量的测定/pp  GB 31604.3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木质材料中二氧化硫的测定/pp  GB 31604.3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镍迁移量的测定/pp  GB 31604.3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铅的测定和迁移量的测定/pp  GB 31604.3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全氟辛烷磺酸(PFOS)和全氟辛酸(PFOA)的测定/pp  GB 31604.3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软木中杂酚油的测定/pp  GB 31604.3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三乙胺和三正丁胺的测定/pp  GB 31604.3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砷的测定和迁移量的测定/pp  GB 31604.3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食品接触用纸中多氯联苯的测定/pp  GB 31604.4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顺丁烯二酸及其酸酐迁移量的测定/pp  GB 31604.4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锑迁移量的测定/pp  GB 31604.4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锌迁移量的测定/pp  GB 31604.4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乙二胺和己二胺迁移量的测定/pp  GB 31604.4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乙二醇和二甘醇迁移量的测定/pp  GB 31604.4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异氰酸酯的测定/pp  GB 31604.4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游离酚的测定和迁移量的测定/pp  GB 31604.4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纸、纸板及纸制品中荧光增白剂的测定/pp  GB 31604.4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甲醛迁移量的测定/pp  GB 31604.4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砷、镉、铬、铅的测定和砷、镉、铬、镍、铅、锑、锌迁移量的测定/pp  特此公告。/pp  国家卫生计生委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pp  2016年10月19日/pp  附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GB 4806.1-2016)等53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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