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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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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行业标准相关的论坛

  • 【分享】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2011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1年 第18号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 日期:2011-6-23 12:52:34 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民族弦鸣乐器通用技术条件》等199项行业标准(标准编号、名称、主要内容及起始实施日期见附件),其中:轻工行业标准77项、包装行业标准3项、化工行业标准8项、冶金行业标准2项、船舶行业标准109项,现予以公告。 以上轻工行业标准由中国轻工业出版社出版,包装行业标准由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化工行业标准由化工出版社出版,冶金行业标准由冶金工业出版社出版,船舶行业标准由中国船舶工业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负责出版。 附件:199项轻工、包装、化工、冶金、船舶行业标准编号、名称、主要内容等一览表.doc二O一一年六月十五日

  • 【分享】—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绿色食品兽药使用准则

    [b]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绿色食品兽药使用准则[/b]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产绿色食品允许使用的兽药种类、剂型、使用对象以及停药期以及禁止使用的兽药种类。 本标准适用于A级绿色食品的生产、管理和认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标准。 NY/T391绿色食品产地环境技术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中国兽药典委员会 兽药质量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进口兽药质量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兽用生物制品质量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绿色食品 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特定生产方式生产,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 3、2A级绿色食品 生产地的环境质量符合NY/T391的要求,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绿色食品生产资料使用准则和生产规程要求,限量使用限定的化学合成生产资料,产品质量符合绿色食品产品标准,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A级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 3、3兽药 用于预防、治疗和诊断畜禽等动物疾病,有目的地调节其生理机能并规定作用、用途和用量的物质。包括:血清、菌(疫)苗、诊断液等生物物品;兽用的中药材、中成药、化学原料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 3、3、1抗寄生虫药 能够杀灭或驱除体内、体外寄生虫的兽药,其中包括中药材、中药材、中成药、化学药品、抗生素及其制剂。 3、3、2抗菌药 能够抑制或杀死病原菌的兽药,其中包括中药材、中成药、化学药品、抗生素及其制剂。 3、3、3消毒防腐剂 用于抑制或杀灭环境中的有害微生物、防止疾病发生和传染的兽药。 3、3、4疫苗 由特定细菌、病毒、立克次体、螺旋体、支原体等微生物以及寄生虫制成的主动免疫制品。凡将特定细菌、病毒等微生物及寄生虫毒力致弱或采用异源毒制成的疫苗称活疫苗,用物理或化学方法将其灭活制成的疫苗称灭活疫苗。 3、4绿色食品生产资料 经专门机构认定,符合绿色食品生产要求,并正式推荐用于绿色食品生产的生产资料。 4、使用准则 绿色食品生产者应供给动物充足的营养,提供良好的饲养环境,加强饲养管理,采取各种措施以减少应激,增强支物自身的抗病力。应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规定防止畜禽发病和死亡,力争不用或少用药物。畜禽疾病以预防为主,建立严格的生物安全体系。必要时,进行预防、治疗和诊断疾病所用的兽药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兽药质量标准》、《兽用生物制品质量标准》和《进口兽药质量标准》有关规定。所用兽药必须来自具有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并且具有企业、行业或国家标准,产品批准文号;或者具有《进口兽药登记许可证》。所用兽药的标签必须遵守兽药标签和使用说明书管理规定。使用兽药时还应遵循以下原则: 4、1优先使用绿色食品生产资料的兽药产品。 4、2允许使用消毒防腐剂对饲养环境、厩舍和器具进行消毒,但不准对动物直接施用。不能使用酚类消毒剂。 4、3允许使用疫苗预防动物疾病。但是活疫苗应无外源病原污染,灭活疫苗的佐剂未被动物完全吸收前,该动物产品不能作为绿色食品。 4、4允许使用钙、磷、硒、钾等补充药,酸碱平衡药,体液补充药,电解质补充药,营养药,血容量补充药,抗贫血药,维生素类药,吸附药,泻药,润滑剂,酸化剂,局部止血药,收敛药和助消化药。 4、5允许使用附录A中的抗寄生虫药和抗菌药,使用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4、5、1严格遵守规定的作用与用途、使用对象、使用途径、使用剂量、疗程和注意事项。 4、5、2停药期必须遵守附录A中规定的时间。 4、5、3产品中的兽药残留量应符合《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规定。认证标准并抽检产品中的兽药残留量。 4、6建立并保持患病动物的治疗记录,包括患病家畜的畜号或其他标志、发病时间及症状、治疗用药的经过、治疗时间、疗程、所用药物的商品名称及主要成分。 4、7禁止使用有致畸、致癌、致突变作用的兽药。 4、8禁止在饲料中添加兽药。 4、9禁止使用激素类药品。 4、10禁止使用安眠镇静药,中枢兴奋药,镇痛药,解热镇痛药,麻酸药,肌肉松驰药,化学保定药,麻醉药,肌肉松驰药,化学保定药,巴比妥类药等用于调节神节神经系统机能的兽药。 4、11禁止使用基因工程兽药。

  • 【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七十七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07年10月28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布,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7年10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1997年11月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节能管理 第三章 合理使用与节约能源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工业节能   第三节 建筑节能   第四节 交通运输节能   第五节 公共机构节能   第六节 重点用能单位节能 第四章 节能技术进步 第五章 激励措施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推动全社会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能源,是指煤炭、石油、天然气、生物质能和电力、热力以及其他直接或者通过加工、转换而取得有用能的各种资源。 第三条 本法所称节约能源(以下简称节能),是指加强用能管理,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以及环境和社会可以承受的措施,从能源生产到消费的各个环节,降低消耗、减少损失和污染物排放、制止浪费,有效、合理地利用能源。 第四条 节约资源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国家实施节约与开发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的能源发展战略。 第五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节能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编制和实施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年度节能计划。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报告节能工作。 第六条 国家实行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节能考核评价制度,将节能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对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每年向国务院报告节能目标责任的履行情况。 第七条 国家实行有利于节能和环境保护的产业政策,限制发展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发展节能环保型产业。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节能工作,合理调整产业结构、企业结构、产品结构和能源消费结构,推动企业降低单位产值能耗和单位产品能耗,淘汰落后的生产能力,改进能源的开发、加工、转换、输送、储存和供应,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国家鼓励、支持开发和利用新能源、可再生能源。 第八条 国家鼓励、支持节能科学技术的研究、开发、示范和推广,促进节能技术创新与进步。 国家开展节能宣传和教育,将节能知识纳入国民教育和培训体系,普及节能科学知识,增强全民的节能意识,提倡节约型的消费方式。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法履行节能义务,有权检举浪费能源的行为。 新闻媒体应当宣传节能法律、法规和政策,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第十条 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主管全国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并接受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的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并接受同级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的指导。第二章 节能管理 第十一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节能工作的领导,部署、协调、监督、检查、推动节能工作。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加强对节能法律、法规和节能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用能行为。 履行节能监督管理职责不得向监督管理对象收取费用。 第十三条 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法组织制定并适时修订有关节能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建立健全节能标准体系。 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强制性的用能产品、设备能源效率标准和生产过程中耗能高的产品的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 国家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节能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严于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地方节能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经国务院批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四条 建筑节能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制定,并依照法定程序发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严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地方建筑节能标准,并报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 国家实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依法负责项目审批或者核准的机关不得批准或者核准建设;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第十六条 国家对落后的耗能过高的用能产品、设备和生产工艺实行淘汰制度。淘汰的用能产品、设备、生产工艺的目录和实施办法,由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 生产过程中耗能高的产品的生产单位,应当执行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对超过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用能的生产单位,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限期治理。 对高耗能的特种设备,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实行节能审查和监管。 第十七条 禁止生产、进口、销售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不符合强制性能源效率标准的用能产品、设备;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生产工艺。 第十八条 国家对家用电器等使用面广、耗能量大的用能产品,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管理的产品目录和实施办法,由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会同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制定并公布。 第十九条 生产者和进口商应当对列入国家能源效率标识管理产品目录的用能产品标注能源效率标识,在产品包装物上或者说明书中予以说明,并按照规定报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和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共同授权的机构备案。 生产者和进口商应当对其标注的能源效率标识及相关信息的准确性负责。禁止销售应当标注而未标注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 禁止伪造、冒用能源效率标识或者利用能源效率标识进行虚假宣传。 第二十条 用能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可以根据自愿原则,按照国家有关节能产品认证的规定,向经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从事节能产品认证的机构提出节能产品认证申请;经认证合格后,取得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可以在用能产品或者其包装物上使用节能产品认证标志。

  • 【转帖】农业部公告40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028号 《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甲拌磷 水果》等40项标准业经专家审定通过,我部审查批准,现发布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二〇〇八年四月三十日序号 标准号 标准名称 被代替标准号 1 NY 1500.13.3-2008 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甲拌磷水果2 NY 1500.13.4-2008 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甲拌磷蔬菜3 NY 1500.31.1-2008 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甲胺磷水果4 NY 1500.32.1-2008 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甲基对硫磷水果5 NY 1500.32.2-2008 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甲基对硫磷蔬菜6 NY 1500.33.1-2008 农药最大残留限量久效磷水果7 NY 1500.33.2-2008 农药最大残留限量久效磷蔬菜8 NY 1500.34.1-2008 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磷胺水果9 NY 1500.34.2-2008 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磷胺蔬菜10 NY 1500.35.1-2008 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甲基异柳磷水果11 NY 1500.35.2-2008 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甲基异柳磷蔬菜12 NY 1500.36.1-2008 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特丁硫磷水果13 NY 1500.36.2-2008 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特丁硫磷蔬菜14 NY 1500.37.1-2008 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甲基硫环磷水果15 NY 1500.37.2-2008 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甲基硫环磷蔬菜16 NY 1500.38.1-2008 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治螟磷水果17 NY 1500.38.2-2008 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治螟磷蔬菜18 NY 1500.39.1-2008 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内吸磷水果19 NY 1500.39.2-2008 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内吸磷蔬菜20 NY 1500.40.1-2008 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克百威水果21 NY 1500.40.2-2008 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克百威蔬菜22 NY 1500.41.1-2008 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涕灭威水果23 NY 1500.41.2-2008 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涕灭威蔬菜24 NY 1500.42.1-2008 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灭线磷水果25 NY 1500.42.2-2008 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灭线磷蔬菜26 NY 1500.43.1-2008 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硫环磷水果27 NY 1500.43.2-2008 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硫环磷蔬菜28 NY 1500.44.1-2008 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蝇毒磷水果29 NY 1500.44.2-2008 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蝇毒磷蔬菜30 NY 1500.45.1-2008 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地虫硫磷水果31 NY 1500.45.2-2008 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地虫硫磷蔬菜32 NY 1500.46.1-2008 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氯唑磷水果33 NY 1500.46.2-2008 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氯唑磷蔬菜34 NY 1500.47.1-2008 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苯线磷水果35 NY 1500.47.2-2008 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苯线磷蔬菜36 NY 1500.48.1-2008 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杀虫脒水果37 NY 1500.48.2-2008 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杀虫脒蔬菜38 NY 1500.49.1-2008 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氧乐果蔬菜39 NY 1500.49.2-2008 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氧乐果水果(除柑橘)40 NY/T 761-2008 蔬菜和水果中有机磷、有机氯、拟除虫菊酯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多残留的测定 NY/T 761-2004

  • 【分享】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备案公告 2011年第1号(总第133号)

    2011年第1号(总第133号) 行业标准备案公告查询附件下载:2011年第1号(总第13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备案公告 2011年第1号(总第133号)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依法备案行业标准421项,现予以公告(见附件)。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序号 备案号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代替标准号 批准日期 实施日期 标准主管部门 1 30011-2011 CH/T 1020-2010 1:500、1:1000、1:2000地形图质量检验技术规程 2010-11-26 2011-01-01 国家测绘局 2 30012-2011 CH/T 1021-2010 高程控制测量成果质量检验技术规程 2010-11-26 2011-01-01 国家测绘局 3 30013-2011 CH/T 1022-2010 平面控制测量成果质量检验技术规程 2010-11-26 2011-01-01 国家测绘局 4 30014-2011 CH/T 8022-2010 陀螺经纬仪检定规程 2010-11-26 2011-01-01 国家测绘局 5 30015-2011 CH/T 4016-2010 定向运动地图规范 2010-11-26 2011-01-01 国家测绘局 6 30016-2011 JC/T 2004-2010 摩擦材料用金属纤维 2010-11-10 2011-03-01 工业和信息化部 7 30017-2011 JC/T 2005-2010 摩擦材料用天然矿物纤维 2010-11-10 2011-03-01 工业和信息化部 8 30018-2011 JC/T 2006-2010 摩擦材料用复合纤维 2010-11-10 2011-03-01 工业和信息化部 9 30019-2011 JC/T 2007-2010 摩擦材料用有机纤维 2010-11-10 2011-03-01 工业和信息化部 10 30020-2011 JC/T 2008-2010 摩擦材料用人造矿物纤维 2010-11-10 2011-03-01 工业和信息化部 11 30021-2011 JC/T 2009-2010 摩擦材料用非金属添加物 2010-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08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086号日期:2014-04-17 00:00 发布单位: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规定,《饲料中左炔诺孕酮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等7项标准业经专家审定通过,我部审查批准,现发布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自2014年7月1日起实施。特此公告。附件:《饲料中左炔诺孕酮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等7项国家标准目录2014年4月1日附件《饲料中左炔诺孕酮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等7项国家标准目录序 号 标准名称 标准代号 1 饲料中左炔诺孕酮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 农业部2086号公告-1-2014 2 饲料中醋酸氯地孕酮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 农业部2086号公告-2-2014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水质硫化物的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HJ/T 200─ 2005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Mp]气相[/url]分子吸收光谱法Water quality—Determination of SulfideBy Gas—phase molecular absorption spectrometry(发布稿)下载地址:http://www.sepa.gov.cn/image20010518/5530.pdf[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10715]HJ/T 200─ 2005[/url]

  • 【分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 2010年第3号(总第158号)

    2010第3号已经发布需要了解的朋友可以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Announcement of Newly Approved National Standards of P.R.China 2010年第3号(总第158号)序号标准号标准名称代替标准号发布日期实施日期1GB/T 24952-2010 船舶和海上技术 高速船艏向控制装置 2010-08-09 2010-12-01 2GB/T 24953-2010 船舶和海上技术 高速船陀螺罗经 2010-08-09 2010-12-01 3GB/T 24954-2010 船舶和海上技术 高速船用探照灯 2010-08-09 2010-12-0

  • 【分享】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型式审查目录

    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型式审查目录》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我局组织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型式审查目录》(以下简称新目录),现予以公布,自2006年8月1日起施行。   自即日起,未列入新目录的计量器具,不再办理进口计量器具型式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办法》所附的原《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型式审查目录》自即日起废止。   医用超声源、医用激光源、医用辐射源的管理按照《关于明确医用超声、激光和辐射源监督管理范围的通知》(技监局量发49号)执行。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型式审查目录二〇〇六年一月十三日

  • 【我们不一YOUNG】交通运输部办公厅《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要求,加强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管理工作,我部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1.登录交通运输部网站(网址:http://www.mot.gov.cn),进入首页右侧的“互动”栏“意见征集”点击“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提出意见。2.电子邮箱:zhouchuanhe msa.gov.cn。3.通信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危管防污处(100736)。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9日。[align=right]交通运输部办公厅[/align][align=right]2024年7月10日[/align]

  • 【分享】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

    国家质检总局公告 2005年第145号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我局组织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型式批准部分),现予以公布,自2006年5月1日起施行。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国家质检总局公告2005年第145号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我局组织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型式批准部分)”,现予以公布,自2006年5月1日起施行。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型式批准部分)”的项目要办理计量器具许可证、型式批准和进口计量器具检定。实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按现有规定执行。专用计量器具目录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计量机构拟定,报我局审核后另行公布。医用超声源、医用激光源、医用辐射源的管理按“关于明确医用超声、激光和辐射源监督管理范围的通知”(技监局量发49号)执行。自即日起,未列入本目录的计量器具,不再办理计量器具许可证、型式批准和进口计量器具检定。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型式批准部分) 二〇〇五年十月八日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型式批准部分) 1. 测距仪:光电测距仪、超声波测距仪、手持式激光测距仪;2. 经纬仪:光学经纬仪、电子经纬仪;3. 全站仪:全站型电子速测仪;4. 水准仪:水准仪;5. 测地型GPS接收机:测地型GPS接收机;6. 液位计:液位计;7. 测厚仪:超声波测厚仪、X射线测厚仪、电涡流式测厚仪、磁阻法测厚仪、γ射线厚度计;8. 体温计:测量人体温度的红外温度计(红外耳温计、红外人体表面温度快速筛检仪);9. 辐射温度计:工作用全辐射感温器、工作用辐射温度计、500℃以下工作用辐射温度计;10. 天平:非自动天平;11. 非自动衡器:非自动秤、非自行指示轨道衡、数字指示轨道衡;12. 自动衡器:重力式自动装料衡器、连续累计自动衡器(皮带秤)、非连续累计自动衡器、动态汽车衡(车辆总重计量)、动态称量轨道衡、核子皮带秤;13. 称重传感器:称重传感器;14. 称重显示器:数字称重显示器;15. 加油机:燃油加油机;16. 加气机:液化石油气加气机、压缩天然气加气机;17. 流量计:差压式流量计、速度式流量计、液体容积式流量计、转子流量计、靶式流量变送器、临界流流量计、质量流量计、气体层流流量传感器、气体腰轮流量计、明渠堰槽流量计;

  • 【原创】快速消解分光光度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

    [size=4][b]COD的测定方法[/b][/size]  [b]一、重铬酸钾标准法,也称为回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b]   (一)、原理:在水样中加如一定量的重铬酸钾和催化剂硫酸银,在强酸性介质中加热回流一定时间,部分重铬酸钾被水样中可氧化物质还原,用硫酸亚铁铵滴定剩余的重铬酸钾,根据消耗重铬酸钾的量计算COD的值。   由于此标准制定于1989年,所以用现在的标准衡量存在很多缺点:   1、 耗时太多,每测定一个样需回流2个小时;   2、 回流设备占用的空间大,使批量测定出现困难;   3、 分析费用较高,特别是硫酸银(500.00元/百克);   4、 测定过程中,回流水的浪费惊人;   5、 毒性的汞盐易造成二次污染;   6、 试剂用量大,耗材成本高;   7、 测试过程复杂,不宜于推广   (二)、设备   1.250mL全玻璃回流装置.   2.加热装置(电炉).   3.25mL或50mL酸式滴定管,锥形瓶,移液管,容量瓶等.   (三),试剂   1.重铬酸钾标准溶液(c1/6K2Cr2O7=0.2500mol/L)   2.试亚铁灵指示液   3.硫酸亚铁铵标准溶液[c(NH4)2Fe(SO4)26H2O≈0.1mol/L](使用前标定)   4.硫酸-硫酸银溶液   重铬酸钾标准法   (四).测定步骤   硫酸亚铁铵标定 :准确吸取10.00mL重铬酸钾标准溶液于500mL锥形瓶中,加水稀释至110mL左右,缓慢加入30mL浓硫酸,摇匀.冷却后,加入3滴试亚铁灵指示液(约0.15mL),用硫酸亚铁铵溶液滴定,溶液的颜色由黄色经蓝绿色至红褐色即为终点.   (五).测定:   取20mL水样(必要时酌情少取加水至20或稀释后再取),加入10mL的重铬酸钾,插上回流装置,再加入30mL硫酸硫酸银,加热回流 2h   冷却后,用90.00mL水冲洗冷凝管壁,取下锥形瓶.   溶液再度冷却后,加3滴试亚铁灵指示液,用硫酸亚铁铵标准溶液滴定,溶液的颜色由黄色经蓝绿色至红褐色即为终点,记录硫酸亚铁铵标准溶液的用量.   测定水样的同时,取20.00mL重蒸馏水,按同样操作步骤作空白实验.记录滴定空白时硫酸亚铁铵标准溶液的用量.   重铬酸钾标准法   (六),计算   CODCr(O2,mg/L)=[8×1000(V0-V1)C]/V   (七)、注意事项   1、使用0.4g硫酸汞络合氯离子的最高量可达40mg,如取用20.00mL水样,即最高可络合2000mg/L氯离子浓度的水样。若氯离子的浓度较低,也可少加硫酸汞,使保持硫酸汞:氯离子=10:1(W/W)。若出现少量氯化汞沉淀,并不影响测定。   2、本方法测定COD的范围为50—500mg/L。对于化学需氧量小于50mg/L的水样,应改用0.0250mol/L重铬酸钾标准溶液。回滴时用0.01mol/L硫酸亚铁铵标准溶液。对于COD大于500mg/L的水样应稀释后再来测定。   3、水样加热回流后,溶液中重铬酸钾剩余量应为加入量的1/5—4/5为宜。   4、用邻苯二甲酸氢钾标准溶液检查试剂的质量和操作技术时,由于每克邻苯二甲酸氢钾的理论CODCr为1.176g,所以溶解0.4251g邻苯二甲酸氢钾(HOOCC6H4COOK)于重蒸馏水中,转入1000mL容量瓶,用重蒸馏水稀释至标线,使之成为500mg/L的CODcr标准溶液。用时新配。   5、CODCr的测定结果应保留四位有效数字。   6、每次实验时,应对硫酸亚铁铵标准滴定溶液进行标定,室温较高时尤其注意其浓度的变化。(也可在滴定后的空白中再加入10.0ml重铬酸钾标准溶液,用硫酸亚铁铵滴定至终点.)   7、水样应保证新鲜,尽快测定。   [b]二、快速消解分光光度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2008年试行[/b]   (一、原理   试样加入已知量的重铬酸钾溶液,在强硫酸介质中,以硫酸银作为催化剂,经高温消解后,用光度法设备测定COD值。   由于此方法测定时间短、二次污染小、试剂量小费用低,所以目前大部分实验室都采用此种方法,但此方法仪器成本较高,使用成本较低,适合于长期需要检测COD单位使用。   (二)、设备   国外的设备发展较早,但是价格很高,而且测定时间较长,试剂价格一般用户无法承担,精度不是很高,因为国外仪器的监测标准与我国不同,主要是国外水处理水平和管理制度与我国不同;   快速消解分光光度法主要是根据国产仪器的通行方法,催化快速测定COD的方法是此方法的制定标准,早在80年代初就已经发明出来,经过30多年的应用,成为环境保护行业标准,国内的5B型仪器已经在科研、官方监测广泛应用。国产仪器凭借价格优势,售后及时已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三)、测定步骤   取2.5ml试样-----加入试剂-----消解10分钟-----冷却2分钟-----倒入比色皿-----设备显示屏直接显示试样COD浓度。   (四)、注意事项   1、高氯水样应采用高氯试剂。   2、废液10ml左右,但酸性较大,应集中回收处理。   3、保证比色皿的透光面清洁。

  • 【分享】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行业标准 SB/T 10210-94 可可脂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行业标准SB/T 10210-94可可脂Cocoa butter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可可脂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以纯可可豆为原料经筛选、焙炒、磨浆、机榨而成的可可脂。2 引用标准GB 5009.11 食品中总砷的测定方法GB5525 植物油脂检验 透明度、色泽、气味、滋味鉴定法GB5527 植物油脂检验 折光指数测定法GB5528 植物油脂检验 水分及挥发物测定法GB5530 植物油脂检验 酸价测定法GB5532 植物油脂检验 碘价测定法GB5534 植物油脂检验 皂化价测定法GB5536 植物油脂检验 熔点测定法GB7718 食品标签通用标准3 技术要求3.1 感官指标感官指标见表1。表1 项目 指 标 色泽 熔化后的色泽呈明亮的柠檬黄至淡金黄色 透明度 澄清透明至微浊、无浑浊 气味 具有正常的可可香气,无霉味、焦味、哈喇味或其他异味 3.2 [/siz

  • 【转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08-09

    2008年 第9号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司 日期:2008-1-31 16:39:12 2008年 第9号 根据《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我委组织对已实施5年以上的行业标准进行了复审,决定废止JB 10145-1999《压铸机 安全要求》等436项行业标准(具体标准编号、名称及废止理由见附件),其中机械行业标准253项、轻工行业标准37项、纺织行业标准18项、黑色冶金行业标准20项、有色金属行业标准1项、化工行业标准3项、建材行业标准30项、石化行业标准2项、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58项、电力行业标准1项、汽车行业标准13项,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废止436项机械、轻工、纺织、黑色冶金、有色金属、化 工、建材、石化、石油、电力、汽车行业标准编号及名称http://gys.ndrc.gov.cn/zcfg/W020080131561136118850.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八年一月二十三日

  • 【转帖】中华人民共和国恋爱法

    第一章 基本原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恋爱行为,保障恋爱活动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恋爱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恋爱广泛、健康的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恋爱法调整平等主体的男女两性之间的恋爱关系。本法所称恋爱权利,是指恋爱人爱与被爱的权利。 恋爱人行使恋爱权利,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本法所称恋爱责任,是指恋爱人在恋爱过程中所付出的时间、金钱和精力等。婚姻、同居等其他身份关系,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第三条 恋爱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第四条 恋爱当事人依法享有自由恋爱的权利,任何人不得非法干预。第五条 恋爱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六条 恋爱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第七条 恋爱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第八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恋爱活动,适用本法。  本法关于恋爱当事人的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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