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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检测机构应配备检验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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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检测机构应配备检验检测相关的资讯

  • 49家检验检测机构专项检查结果通报
    河北省通报2021年度第二批次检验检测机构专项检查情况一、基本情况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建4个检查组,对石家庄、廊坊、保定3市19家机动车检验机构进行现场检查;联合省生态环境厅组建6个检查组,对张家口、承德、秦皇岛、唐山4市30家机动车检验机构进行现场检查。联合检查中,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侧重于检查机动车检验机构安全性能检验行为的合法性,省生态环境厅侧重于检查机动车检验机构尾气排放检验行为的合法性。  二、检查发现问题情况  (一)检查机动车检验机构安全性能发现问题情况1. 场所问题。25家机构场地引导线、标线或标识不清晰;4家机构路面破损;21家机构缺少必要安全防护设施。2.管理问题。7家机构档案存放及管理混乱;34家机构业务大厅公示文件未更新或公示不全;2家机构2021年第一季度检验检测报告编号未及时上传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统计直报系统。3.设备问题。13家机构底盘间隙仪使用故障、滚筒脱砂严重。  4.人员问题。3家机构引车员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上线检测;6家机构检测过程不规范,检验人员与引车人员无必要配合。  5.数据溯源问题。37家机构人工外检项目缺项、多项、检测时间不足,检测设备未使用或使用不正确。  6.能力不能持续符合问题。4家机构部分设备已不具备使用功能、底盘动态检验区域不满足要求,10家机构检验场所内行驶通道共用。  7.数据虚假、不实问题。1家机构多份报告中外廓尺寸测得数值均相同;1家机构多份报告侧滑测得值均为“0.1”;1家机构多台套外检设备送检(且只配备一套设备)仍在记录单上填写相关数据,填写数值多辆车相同或近似;1家机构多份报告显示加载轴荷小于或接近空载轴荷、静态轮荷,双转向轴侧滑测得数值两轴相同;17家机构关键安全项目应检未检,且其中1家机构使用单转向侧滑台检测双转轴车辆。  (二)检查机动车检验机构尾气排放发现问题情况1.基本信息填写规范问题。29家机构尾气报告中信息要素填写不全、错误,车辆燃油型式登录填写错误。  2.报告、记录问题。19家机构存在设备检查记录填写不规范、未进行相关记录、记录涂改等问题,1家机构报告中批准人未签字。  3.检测过程问题。5家机构工况法检测过程中未使用轴流风机散热;3家机构取样探头未按标准要求吊挂;8家取样探头未固定或插入有效深度不足;4家机构取样管长度不符合要求;1家机构检验人员手持固定取样探头手柄进行车辆尾气排放加载减速的检测,存在安全隐患。  4.场所、环境问题。10家机构标准气体气瓶、砝码存放不符合相关规定;3家机构环境参数采集装置,未与被检车辆处于同一环境中;2家机构环检车间出口无防护设施;2家机构环检车间未标明线号。  5.设备检定、校准问题。4家机构湿度校准点覆盖不全;2家机构转速适配器校准点覆盖不全;1家机构环境参数采集设备未经溯源;5家机构环境参数采集设备或转速适配器校准确认证书依据不正确。  6.数据不实问题。1家机构对双排气管车辆只插入一支探头进行检测;1家机构对双燃料车辆仅进行一种燃料检测;1家机构对应进行加载减速法检测的车辆采用自由加速法进行检测。  三、检查结果处理情况  (一)机动车安全性能违法问题检查结果处理。涉嫌虚假数据的4家机动车检验机构,由辖区市级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违法处理,同时督促检验检测机构及时联系车主,按照有关程序和要求进行纠正,确保机动车检验质量。违法处理期间,虚假数据对应的资质认定项目暂缓使用资质认定“CMA”标志,待其违法处理完成,由辖区市级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报送的整改报告验收合格后,可继续使用资质认定“CMA”标志。对数据不实的17家机动车检验机构,由辖区市级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予以处罚。  (二)机动车尾气排放违法问题检查结果处理。与省生态环境厅联合检查的怀来县振通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有限公司,发现其对双排气管车辆检测时,仅插入一支探头检测;另调取的检测视频录像,显示报告编号为2130730352107301032060009的小型普通客车,在尾气排放测量时未封闭流量分析仪另一端口。该机构违法问题线索移交省生态环境厅进行处理。  (三)检查结果处理要求。对虚假数据4家、不实数据17家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统一组织集体约谈。对事实确认单中存在设备已不具备使用功能、底盘动态检验区域不满足要求、检验场所共用等问题机构,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应要求机构主动停止相关项目的资质,待整改完成后该项目方可对外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检查结果事实确认单已现场转交各机动车检验机构,辖区市级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局要督促机构按照事实确认单中的问题逐项整改,整改后形成整改报告,石家庄、保定、廊坊3市机构整改报告报辖区市级市场监督管理局验收,张家口、承德、秦皇岛、唐山4市机构应形成机动车安全性能问题整改报告、机动车尾气排放问题整改报告,分别报送辖区市级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局。另,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在虚假数据、不实数据违法机构整改和处罚完成7日内,将整改、处罚资料汇编成册报送省局。
  • 80家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结果通报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1年度建设工程类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规划建设局,各建设工程检验检测机构:为进一步净化建设工程类检验检测市场环境,促进我省建设工程类检验检测机构服务市场良性发展,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全省建设工程类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冀市监发〔2021〕93号)要求,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对全省80家建设工程类检验检测机构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分别选派行政监管人员、建设工程领域技术专家及部分地市监管人员随机搭配,联合组成8个检查组,对随机选择的80家机构进行了现场检查,其中1家机构内部改革主动注销资质,1家机构长期未开展工作主动暂停资质,1家机构地址搬迁不具备现场检查条件,实际有效检查机构77家。接受检查的机构分布在12个地市,其中石家庄11家、张家口5家、承德5家,秦皇岛5家(1家主动注销资质)、唐山10家、廊坊5家(1家主动暂停资质)、沧州5家、保定12家、衡水5家、邢台5家、邯郸5家、雄安新区7家(1家正在搬迁)。现场除开展检验检测活动专项监督检查外,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安排省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中心对11家具备室内空气项目“苯”和使用功能项目“塑料拉伸性能”两个参数实施盲样考核,因1家机构主动注销资质,1家机构现场搬迁,1家机构设备损坏未实施现场盲样考核,实际盲样考核8家。二、主要问题本次联合检查中,发现问题275项,具体问题清单均已现场交办机构整改。各类检查条款中发现问题多的依次是报告、设备、场所、人员四个方面问题。盲样考核中,“苯”盲样考核结果值不合格3家次,“塑料拉伸性能”盲样考核结果值不合格1家次。主要有以下具体问题:(一)数据虚假问题。14家机构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行为,分别为:1.邯郸市恒泰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砂筛分析试验的设备运转时长不足以完成实际检测工作,给水用聚乙烯(PE)管材静液压试验的设备配置及运转时长不足以完成实际检测工作。2.河北省柏辰建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无保温板单体燃烧报告的电子存储曲线及数据,无门窗物理三性报告的原始记录电子储存数据,冷热水用聚丙烯PP-R管材静液压试验的设备配置及运转时长不足以完成实际检测工作。3.秦皇岛博天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无用于制作材料放射性试验标准曲线的标准放射源,混凝土试块抗压试验的一块完好样品尚在养护室,但已出具检验检测报告。4.饶阳县建安建筑工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钢筋原材反向弯曲试验应用弯芯直径40mm,但机构无该直径弯芯。5.唐山市曹妃甸区建设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单联单控开关、五孔插座、带开关三孔插座分断容量、通断能力,正常操作检测项目所用时间与开关插座通电性能检测仪数量(仅有一台)不匹配。6.唐山宝祥建设工程材料检测有限公司,后锚固植筋拉拔所用拉拨仪与检测数量不匹配。7.河北万博检验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现场5台抗渗仪未使用,实际使用的抗渗仪数量及运转时长不足以完成实际检测工作。8.乐亭衡信建设工程材料检验有限公司,多组试样在使用烘箱过程中,使用温度不一致,但机构在同一时间段对试样进行了干密度试验;蒸压加气块原始记录中使用的电热鼓风干燥箱,与现场查看的设备使用记录设备管理编号不一致。另机构现场评审时安排的盲样考核未进行试验,但已出具盲样考核报告,同时,整改过程中将现有的部分项目私自搬迁至另一场所,并隐瞒此事实。9.唐山环宇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保温材料试验项目密度、压缩强度、燃烧性能、导热系数、氧指数、吸水率,其试验样品数量不满足检验检测项目的要求。10.保定市永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混凝土抗渗试验三组样品在养护室,一组样品正在试验中,但已发放检验检测报告;个别项目主体结构工程检测配备的人员不足以完成实际检测工作量;现场个别抗渗设备压力表显示的值低于记录的实际试验进程压力值。11.河北鑫润建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主体结构钢筋保护层检测未正确引用原始数据,造成检测结论相反。12.张家口市华城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改变抗渗仪的起始压力,缩减了试验时间和环节,在试验未结束时提前填写了试验结果。13.河北鼎昌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个别工程试验项目混凝土路面砖抗压和抗折强度样品数量不满足检验检测项目数量要求。14.邢台中科建设工程实验有限公司,钢绞线松驰试验机不满足样品的试验设备要求,但仍进行了试验,另测试数据不符合其样品质量特性。(二)数据不实问题。8家机构数据不实,其中4家机构违反国家有关强制规定的检验检测规程、方法检测,2家机构未按照标准等规定传输、保存原始数据和报告,1家机构样品制备、处置不符合标准规定,1家机构使用未经检定或者校准的仪器检测,分别为:1. 南皮县诚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结构实体检测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原始记录数据不符合逻辑,存在违反国家有关强制规定的检验检测规程、方法检测的违法行为。2.丰宁永安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混凝土试块抗压强度试验加荷速度不符合标准要求,存在违反国家有关强制规定的检验检测规程、方法检测的违法行为。3.河北润成工程检测有限公司,钻芯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计算结果错误,存在违反国家有关强制规定的检验检测规程、方法检测的违法行为。4.雄铁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回弹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混凝土碳化深度检测值均为0mm,且每个碳化测量部位未按照标准要求记录三次测量过程,存在违反国家有关强制规定的检验检测规程、方法检测的违法行为。5.河北广厦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围护结构传热系数检测,采用能够自动保存电子记录或数据的仪器设备,但未保存记录或数据,数据,存在未按照标准等规定传输、保存原始数据和报告,数据结果无法复核的违法行为。6.怀安县安信建筑材料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土壤击实缺少原始数据(湿土质量),多组含水率数据的平行样的数据完全相同,并且未配备土工含水率试验用称量盒,存在未按照标准等规定传输、保存原始数据和报告,数据结果无法复核的违法行为。7.河北秉龙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外窗物理性能检测窗型示意图与开启缝长度不一致,且与报告中窗型图不一致,试件淋水量数据错误;外窗气密性检测原始记录与报告中抽样部位不一致;防火岩棉板不燃性检测原始记录中炉内温升数据计算错误,存在样品制备、处置不符合标准规定,数据结果无法复核的违法行为。8.衡水市恒烁建设工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管材耐压试验机仪器为自行改造设备,静液压强度为三路数据,存在使用未经检定或者校准的仪器进行检测,数据结果无法复核的违法行为。(三)场所问题。53家机构试验场所存在问题,主要是:机构试验场所部分需要安装通风设施的区域或设备,未安装通风设施;设备设施相互之间有干扰,未采取有效控制措施;温湿度等环境条件控制设施、监测设施未配备或配备不全;部分电气设备未接地,安全防护设施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四)设备问题。60家机构原有设备(含标准物质)存在问题,主要是:原有设备缺少必要的配件或辅助工具;新标准实施后,个别设备未及时更新,设备的安装不符合标准或者说明书要求;部分设备校准项目不全,量值溯源不满足标准要求;个别检测设备的配置数量不利于检测工作开展;个别机构缺少试模或者试模数量不足;个别机构原有设备相应的辅助器具的规格不齐全。(五)能力问题。20家机构原有资质能力维持存在问题,主要是:4家机构未定期进行标准查新,个别标准未及时办理变更;1家机构授权签字人已退休并离岗,未按要求办理撤销手续;7家机构的注册工程师或授权签字人等关键岗位人员不在检查现场且无相应证明材料;2家机构的授权签字人现场问答时,其能力与其授权的领域不匹配;6家机构关键岗位人员能力确认记录缺少实质性内容。廊坊天诚建设科技有限公司现场检测设备堆放在试验室、库房内,均未安装使用,检测设备在2020年5月、2020年11月后停止校准,不具备检测条件。(六)样品问题。38家机构样品管理存在问题,主要是:样品未标识,或标识不清楚,或标识方式不正确,不能保证样品不被混淆;收样人员在收样时把关不严,造成样品有缺陷或者样品与委托单不一致;样品的摆放、养护条件等不符合标准要求,影响检测结果;留样样品不足或未按照要求留样,未单独设立样品留样与处置记录。(七)原始记录问题。大部分机构原始记录不规范,主要是:个别机构出具的报告中含有非资质认定项目,虽已标识,但未进行说明;个别机构混凝土抗渗试块检验过程控制不规范,造成原始记录、设备记录与设备显示不一致;个别机构检测人员配备不足,造成工作量与人员不匹配,记录显示的人员不能完成相应的工作;个别机构检测数据缺失或雷同,无法有效溯源;个别机构未按照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测,检测记录和检测报告信息量不足,信息不一致,部分内容填写不规范;另发现大多数机构检测报告中未填写对应的检测方法标准、数据修约不正确、计量单位书写不正确或直接涂改;个别地区多家机构存在600℃d的混凝土抗压强度值计算错误。(八)盲样考核问题。云筑(河北雄安)检测科技有限公司(苯、塑料拉伸性能)、廊坊市环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苯)、河北中廊工程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塑料拉伸性能)、河北鼎昌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塑料拉伸性能)、保定颜通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塑料拉伸性能)、保定市永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塑料拉伸性能)、保定护航建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苯、塑料拉伸性能)7家机构的考核项目合格。保定颜通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苯)考核项目不合格,考核结果值偏低;保定市永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苯)考核项目不合格,考核结果值偏高;保定华益材料检测有限公司(苯、塑料拉伸性能)考核项目不合格,其中苯结果值偏高,塑料拉伸性能结果值偏低。河北秉龙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苯)、廊坊天诚建设科技有限公司 (塑料拉伸)、保定新一代建设工程材料检测有限公司(塑料拉伸)3家机构盲样考核现场缺考。三、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在接受检查的80家建工类检验检测机构中,14家机构数据虚假,8家机构数据不实,3家机构盲样考核不合格,3家机构盲样考核缺考,1家机构主动注销资质,1家机构主动暂停资质。经研究,上述机构处理结果如下:(一)14家出具虚假报告机构处理结果。由机构所在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设局)依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对机构及法定代表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违法处理,依照《河北省建筑市场主体失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将机构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由机构所在地市市场监管局依照《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市场总局令第39号)对数据虚假对应的资质认定项目进行撤销处理(具体撤销的项目见附件1)。(二)8家出具不实数据报告机构处理结果。由机构所在地市市场监管局依照《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市场总局令第39号)进行违法处理;由机构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局(建设局)依照《河北省建筑市场主体失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将机构列入一般失信行为预警名单。违法处理期间,数据不实对应的资质认定项目暂缓使用资质认定“CMA”标志,待整改完成后,且由机构所在地市市场监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对报送的整改报告验收合格后,可继续使用资质认定“CMA”标志。(三)存在其他问题机构,廊坊天诚建设科技有限公司资质能力不能持续保持,由机构所在地市场监管局依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市场总局令第38号)依法处理,暂停其资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依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暂扣其资质。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已申请注销其资质,由省市场监管局、省城乡和住房建设厅按照有关程序办理。乐亭衡信建设工程材料检验有限公司资质证书延续时,私自将部分整改项目搬迁至非资质认定通过的场所地址,由唐山市市场监管局依法撤销非资质认定场所对应的参数。(四)现场盲样考核结果值不合格3家机构,应主动向所在地市场监管局申请不合格能力参数注销手续;现场盲样考核缺考3家机构,应主动暂停对外出具该参数的数据、结果,待设备维护完成或场所搬迁完成后,主动向省市场监管局申请对应的参数盲样考核。(五)各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对受到行政处罚的检测机构涉及的单项资质条件进行全面核查,经核查不再符合相应资质标准的,应提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依法撤回该单项资质证书。(六)各机构事实确认单已转交机构所在地市市场监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各检验检测机构要按照事实确认单中的问题逐项整改,形成整改报告,报所在地市市场监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建设局)验收。(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对此次监督检查中存在虚假数据、不实数据问题的检验检测机构实施集体约谈。四、工作要求(一)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建设局)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及时向社会公开通报检查结果,做好对被检查的检验检测机构后处理工作和整改复核工作,后处理过程中,如现场无法提取违法线索的证据,可向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调取,并于11月30日前,将通报中列出的检验检测机构整改和处罚、部分资质项目撤销情况分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城乡和住房建设厅。(二)对本次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出具虚假数据、不实数据检测报告涉及的工程,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设局)要督促检验检测机构及时联系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有关程序和要求进行纠正,确保工程质量。(三)各级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建设局)要加大对属地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不实检测报告行为,加大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切实提升检验检测工作质量。同时督促指导各检测机构要进一步加强机构内部人员素质教育,严格按照有关质量检测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开展检测工作,确保检测数据准确、可靠。附件:1.数据虚假机构问题汇总表   2.数据不实机构问题汇总表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1年10月21日
  • CTI华测检测承担2023年上海市检验检测机构国际能力验证工作
    为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的国际交流,提升检测机构的国际化检测服务能力,2023年8月,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在玩具和儿童用品检验检测领域组织开展国际能力验证活动,委托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CTI华测检测”)负责项目组织策划和具体实施工作。8月10日,CTI华测检测在上海公司召开项目启动会议,会议特邀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可检测处倪大伟副处长、项目技术支持单位英国LGC集团全球业务开发总监Patrick Henry、LGC中国区能力验证经理邹伟斌先生到会指导,上海市34家检验检测机构代表近50人参加本次项目启动会。本次国际能力验证项目确定为“玩具及儿童用品中特定邻苯二甲酸酯的测定”,按照国际能力验证的开展规则,通过先筛查再定量的方式对参加单位相应检测能力进行考核和评价,参加实验室来自全球近20个国家和地区,包含新加坡、印度、泰国、越南、土耳其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具有地区覆盖面广、参加机构数多、样品设计及考核方式新颖等特点。   CTI华测检测战略发展总监韩瑜出席会议并代表集团对与会嘉宾和检测机构代表表示欢迎,韩瑜表示,能力验证是帮助检验检测机构提升检测质量的重要手段之一,也是“一个标准、一次检测、全球通行”的技术支撑,参加国际能力验证有助于提升国内检验检测机构的国际化能力和推动实验室间标准化和一致性的实现。通过开展国际能力验证,可了解不同国家检验检测机构间检测水平差异,有效推动技术交流,共同提升检验检测能力。作为本次项目的承担单位,CTI华测检测将联合战略合作伙伴LGC集团,集中双方资源优势,严格按照国际能力验证规则操作,共同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同时,CTI华测检测真诚希望借此机会与各检测机构开展充分的技术交流,相互学习,共同进步。   CTI项目团队及LGC技术专家分别介绍了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及参加国际能力验证的注意事项,并对参会检测机构代表提出的问题做出详细解答。现场气氛热烈,会议达到预期效果。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可检测处倪大伟副处长对本次项目启动会给予了充分肯定,倪处强调能力验证是国际通行、国内通用的判断检验检测机构技术能力的标尺,也是市场监管部门的重要技术监管手段和推动检验检测行业能力提升的有效载体。近年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着力提升本市能力验证工作水平,加快构建与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相衔接的制度体系,深度链接国际国内两个市场,更好服务于全国统一大市场;本次活动无论是从规范性、专业度、覆盖面还是影响力来评价,都将为国际间实验室检测能力的评判提供极具价值的数据参考,是上海检验检测行业参与国际技术交流合作的一次重要展示,要求承担单位和各参加机构予以高度重视,配备优势资源,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项目高标准实施并做好技术帮扶和活动总结工作。
  • 60家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情况通报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2年度上半年建设工程类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规划建设局,各建设工程检验检测机构: 为持续净化建设工程类检验检测市场环境,促进我省建设工程类检验检测机构健康良性发展,根据《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2年全省建设工程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冀市监发〔2022〕44号)安排,4月至6月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60家建设工程类检验检测机构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选派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随机选择60家机构进行现场检查,其中1家机构地址搬迁不具备现场检查条件,实际检查机构59家。本次检查的机构分布在石家庄市(20家)、张家口市(8家)、保定市(15家)和雄安新区(17家)。二、主要问题 上半年联合检查中,发现问题566项,其中违法违规问题涉及25家机构,共82项;规范性问题,共484项。具体问题清单均已现场交办机构整改, 25家机构的违法违规线索已移交属地市市场监管局或住建局立案查处。在检查中发现机构存在问题较多的方面依次是检测记录和报告、设备问题、场所环境、样品管理问题。主要有以下表现:(一)违法问题(部分机构涉嫌多种违法违规情形) 1.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情节严重。涉及3家机构。河北雄安丰一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张家口市宣化区恒利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河北江胜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等机构涉嫌出具大量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移交属地市级市场监管局或执法局立案调查处理。 2.出具虚假或不实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涉及19家机构。河北金正建筑技术检测有限公司、中交路桥科技有限公司、河北诚林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河北新源建筑工程材料检测有限公司、河北博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石家庄君泰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河北智诚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井陉县卓展工程材料检测有限公司、河北军成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河北雄安研建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河北雄安昭泰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河北雄安清和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雄县华宏建筑材料检测有限公司、张家口市宣化明鉴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张家口万全区信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张家口中正建设工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河北天博建设科技有限公司、保定市金普建筑工程质量材料检测有限公司、保定腾达工程测试有限公司等机构分别存在检验检测数据虚假或不实问题,移交属地市级市场监管局或住建局立案调查处理。 3.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能力不能持续满足。涉及7家机构。河北正捷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正在办理地址搬迁,资质能力不满足原发证条件;河北博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井陉县卓展工程材料检测有限公司、河北雄安昭泰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张家口市宣化明鉴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河北鉴正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河北双益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等机构资质部分设备或场所环境能力不能持续满足原发证条件。上述机构均移交属地市级市场监管局暂停机构资质。 4.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涉及1家机构。河北鉴正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搬迁期间,仍按照原地址对外出具报告,移交属地市级市场监管局立案调查处理。(二)规范性问题 1.场所问题。涉及39家机构。仪器设备放置相互干扰,未采取有效隔离措施;恒温恒湿条件的检测区域缺少有效的温湿度控制设施;场所环境存在安全风险,未进行有效控制;缺少样品间或者样品间设置不合理;缺少有效的通风设施;检测区域布局不合理。 2.设备问题。涉及42家机构。设备未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进行安装固定;设备性能不满足标准要求;部分设备缺少工装、部件;个别项目设备配置不全;设备状态标识不齐全或者标识过期;多功能检测设备校准参数不全;设备精度不满足标准要求。 3.人员问题。涉及13家机构。在岗人员数量不足;检测人员实操能力不满足检测工作需要;部分检测人员未通过主管部门考核;机构未对关键岗位人员进行有效的岗位资格的确认。 4.样品问题。涉及28家机构。单体燃烧节能调节室、混凝土标准养护室内试块放置不满足标准要求;样品状态标识管理混乱,缺少组内细分标识;留置样品以及台账不健全;业务大厅发现填写完的委托单,但无对应的样品;多组委托单对应一组样品。 5.原始记录及检测报告问题。涉及59家机构。未按照标准等规定采用原始数据、记录;数值修约不正确;未按照要求存储电子原始记录;原始记录中检测条件记录信息不全;设备使用记录、检测原始记录、检测报告中人员签字不一致;部分常检项目岗位人员配备不足,临时调配其他无证人员顶替检测,记录的相关原始记录数据由有证人员替代签字。 6.其他问题。3家机构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含有与检测有公正性影响的内容;4家机构未对法人、最高管理者变更、能力取消、标准变更、地址变更等事项及时办理变更备案手续;1家机构留存的检测报告未加盖检验检测机构公章或者检验检测机构检测专用章以及CMA章;部分机构检测合同、委托单、检测报告未按照年度统一编号,或者编号不连续,存在空号。三、有关要求 (一)各市市场监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要对省联合检查组移交的检测机构涉嫌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调查取证中发现事实与移交处理建议不符合的,应第一时间上报省级对口部门,由省市两级共同核实确认。 (二)各市市场监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做好后处理和整改复核工作,及时向社会通报处理结果。执法部门在后处理过程中,可直接调取现场检查封存的相应证据。违法违规机构处理结果请于2022年8月5日前,分别报送省市场监管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三)各市市场监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要加大对属地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不实检测报告行为,加大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切实提升检验检测工作质量。同时要督促出具虚假、不实检验检测报告的机构及时联系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有关程序和要求进行纠正,确保工程质量。 (四)检查中发现个别机构出具的含有“鉴定”内容的报告上加盖“CMA”印章,现场已要求上述机构立即整改,不得在含有“鉴定”内容的报告中加盖“CMA”印章或建设工程检测资质相关印章。各检验检测机构要即刻组织内部自查,及时与委托方沟通,收回加盖“CMA”印章或建设工程检测资质相关印章的“鉴定”报告。各市市场监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在今后日常检查中,要将规范加盖资质印章作为检查重点,凡再发现此类报告问题,从速从快依法依规处理。 (五)各相关检验检测机构按照现场移交事实确认单,逐项进行整改,形成整改报告,按时报所在地市市场监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验收。其他检验检测机构也要结合通报中列举的问题内容,运用质量监督、内部审核、管理评审等措施,有效对照自查,持续保持资质原发证能力,保证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真实、客观、准确,不断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和工作质量。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2年7月26日
  • 检验检测需求升级 专业电镜第三方检测机构迎市场青睐
    近年来,受益于国家产业政策与经济发展转型升级的落实推进,作为科技服务行业的检验检测行业在诸多领域得以广泛发展,并具有广阔市场前景。电镜技术作为材料分析最重要的技术手段之一,在材料检验检测领域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随着行业逐渐细分化和专业化,近来,以电镜作为重要检验检测技术手段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不断受到市场与资本青睐,也吸引了一批资深电镜技术专家的关注或加入。一些第三方科研服务平台不断获得多家机构资本注入;一些以电镜作为重要技术手段,聚焦半导体失效分析等热点行业的专业第三方检测机构已在业内崭露头角。论坛现场此背景下,6月8日,由江苏省分析测试协会电镜专业委员会、江苏省(丹阳)高性能合金材料研究院主办,日立科学仪器(北京)有限公司、镇江专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丹阳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有限公司协办的“2021检验检测产业发展论坛”在江南古城丹阳成功举办。邀请政、产、知名电镜专家代表共同讨论了专业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未来发展之路。平台背景:政府搭台、市场化运作、专家掌舵检测检验认证是江苏省(丹阳)高性能合金材料研究院九大科技服务业之一,该业务依托政府平台,通过市场化运作,主要服务于高校教学科研及企业质量分析。在政府支持下,购置了近4000万元检测设备。并成功聘请原扬州大学测试中心副主任、现全国电镜学会理事、江苏电镜学会副理事长周卫东作为总经理,于2019年10月牵头成立镇江专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随之,专博检测逐渐步入正轨,形成以材料微观检测为主的检测服务业务,目前完成检测项目40余项,服务高校50余所、企业40余家,业务快速发展基础上,也在近来先后购置了日立科学仪器的透射电镜HT7800与扫描电镜Regulus 8100。值专博检测发展关键时期,多方共同发起此次论坛活动,邀请各界专家共同探讨专业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未来发展。为特聘专家颁发聘书周卫东表示,作为专业检验检测机构,不仅需要机构本身的专业背景来支撑,也需要多个方面的专业人才共同配合与支持。本次论坛期间就特别进行了专博检测特聘专家签字仪式,聘请杨勇骥、洪健、李吉学、祝建、贺子义、王爱华、刘正铭等资深电镜等技术专家作为首批特聘专家。贺子义老师与刚安装调试好的扫描电镜Regulus 8100专博检测共同发起人、资深电镜技术专家贺子义表示,自己和周卫东退休后,面对检验检测的市场专业服务需求的增加,共同发起和成立专博检测,作为曾经电镜一线工作者,希望能换一种形式,为检验检测行业继续发挥余热。虽然目前团队刚刚起步,整体技术水平还有待提高,但相信大家本着“认真做事”的原则,与高校院所、企业、日立科学仪器等建立长久合作之下,必将迎来共同的成长进步。三方合作模式,“联合实验室”应运而生科技创新驱动下,检测检验认证市场需求逐渐增大,而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限于研发力量弱、研发经费不足、购置仪器设备资金缺乏等困难,自建实验室购置设备难度较大。此契机下,江苏省(丹阳)高性能合金材料研究院、镇江专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日立科学仪器(北京)有限公司共同成立三方合作“联合实验室”,为当地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高校院所等提供专业检验检测服务。左至右:江苏省(丹阳)高性能合金材料研究院院长徐建芳、镇江专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周卫东、日立科学仪器(北京)有限公司本部长田中努共同为三方合作搭建的“联合实验室”揭牌徐建芳表示,通过政府搭台、市场化运营、日立科学仪器提供专业助力这样的全新三方合作模式,旨在共建实验室实现开放、交流、互建、共赢的平台作用。通过这种模式,一方面可以把对应的仪器设备运转利用起来;一方面可以为专博检测乃至研究院相关产业培养一批人才,提高研究院整体水平;另外,可以帮助当地科技型企业及高校院所的更大提升,也是作为政府平台的最终目的,即实现更好的产业服务。参会代表走进江苏省(丹阳)高性能合金材料研究院、镇江专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电镜之家揭牌周卫东表示,专博检测的成立离不开丹阳市政府、科技局等的大力支持,除此之外,作为专业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效率是其重要优势之一,因此,除了专业的技术人员,还要充分发挥仪器设备的性能利用。此时,仪器商参与共建实验室便可以帮助充分挖掘仪器设备的利用空间。日立科学仪器的电镜产品性能稳定,故障率较低,这也十分符合检测机构的需求。本次与日立科学仪器共同成立联合实验室,除了可以帮助专博检测将电镜等仪器设备的更多功能更好的利用起来,也可以不断为专博检测相关技术人员进行指导培训,提高专博检测整体的检测服务效率与质量。“联合实验室”三方代表接受仪器信息网采访田中努表示,日立科学仪器与周老师的合作已久,从扬州大学再到专博检测,双方的相互支持见证了彼此的不断成长与发展。本次日立作为协办方举办这次论坛,并共同成立“联合实验室”就是双方合作一个很好的延续。检验检测行业在中国有广阔的发展前景,诚然,这会为仪器设备商带来更多机遇,日立科学仪器在检验检测行业也在不断学习、深耕、发展,同时也愿意协助类似专博检测这样的公司,加深合作,共同发展。谈及联合实验室与日立独立建立应用实验室的区别,田中努补充道,类比日立科学仪器在上海的科学实验室——上海lab,本次三方共建的“联合实验室”除了样品测试及电镜产品展示、共享电镜操作技巧等,另外,还可以通过“联合实验室”更加了解市场需求、客户需求,这些都可以帮助日立改进当前的产品技术支持,或为电镜新产品新技术的研究开发提供方向。专家议检测机构未来发展:高效、质量、合作论坛上,参会电镜专家、行业代表等还就仪器公司与第三方检测合作意义、第三方检测的社会需求、如何提高第三方检测的能力、第三方检测如何与高校、企业开展有效合作、第三方检测在国家科技发展过程中能做哪些工作等实际问题进行了开放讨论,大家结合自身经验分别分享了各自的观点与建议。整体而言,大家普遍认为第三方检测机构应该在保证检测质量的基础上,提供高效服务、特色服务、协同当地产业化发展等的服务。此外,能开展与政府、协会学会、高校院所、企业、仪器商等方面的多方合作,也将为第三方检测机构的发展进一步赋能。部分专家发言讨论据悉,专博检测在去年获得了CMA国家资质认证以来得到了快速发展,并不断有新的资源注入,从服务量增加情况下从五天工作日调整到基本全年无休、到与日立科学仪器共同保证一台透射电镜与一台扫描电镜在短时间内安装到位并运行等;从不断聘请专家入驻,到成立三方共建实验室等;从与高校合作逐步摸索拓展市场,到本次政、产、学等多方参与的首届检验检测论坛举办等,这些都无不呈现了专博检测对服务效率、专业检测质量以及多方合作发展的决心。如周卫东论坛结束所言,希望本次论坛是新的开始,并能继续举办,也期望在专博检测在大家共同努力下能够立足丹阳,面向全国!合影留念
  • 广东丨首家检验检测机构因承诺严重不实被撤销资质认定证书
    广东首家检验检测机构因承诺严重不实被撤销资质认定证书近日,广东质准科技有限公司在办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许可事项中存在承诺内容严重不实,被广东省市场监管局依法撤销许可,并记入信用档案,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且不再适用告知承诺的资质认定方式。这是2021年10月22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和自我声明实施方案》实施以来,广东省首家因承诺内容严重不实而被撤销资质认定许可的检验检测机构。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全面推行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制,除特殊食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机构外,其他检验检测机构均可自愿选择按照告知承诺方式申请资质认定许可。与此同时,广东省市场监管局注重建立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对适用告知承诺程序取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在取得资质认定之日起3个月内组织两名以上技术专家,按照有关技术评审管理规定和评审准则要求,对该机构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现场核查,发现存在虚假承诺或者承诺严重不实的,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将依法撤销资质认定许可,并记入信用档案;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事项的,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且不再适用告知承诺的资质认定方式。  据悉,广东质准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通过告知承诺方式取得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技术专家在现场核查过程中发现,该公司部分现场试验项目未能通过盲样考核,且部分项目未按规定要求配备必要的仪器设备,不完全具备已获CMA证书所列项目的检测能力,已构成承诺内容严重不实。广东省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检验检测机构,选择按照告知承诺方式申请资质认定许可,务必严格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有关规定进行自我审查,并如实作出承诺。
  • 这一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启动修订
    关于公开征求《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 管理办法》修订意见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四五”国家安全生产规划》,规范安全生产专业机构执业行为,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受应急管理部规划财务司委托,信息研究院组织课题组,开展《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1号)修订工作。为做好修订工作,集思广益,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单位和各界人士积极献言献策。可以在2022年9月1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aqscfzjs@163.com 。联系人及电话:胡雪坤,010-84657872附件:《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条文 应急管理部信息研究院修订课题组2022年7月8日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2019年3月20日应急管理部令第1号公布,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评价机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以下统称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的管理,规范安全评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申请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资质,从事法定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服务(附件1),以及应急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可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从事海洋石油天然气开采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的管理办法,另行制定。第三条 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全国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工作,建立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信息查询系统,完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标准体系。省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统称资质认可机关)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别负责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可和监督管理工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对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执业行为实施监督检查,并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第四条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遵循科学公正、独立客观、安全准确、诚实守信的原则和执业准则,独立开展安全评价和检测检验,并对其作出的安全评价和检测检验结果负责。第五条 国家支持发展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技术服务的行业组织,鼓励有关行业组织建立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信用评定制度,健全技术服务能力评定体系,完善技术仲裁工作机制,强化行业自律,规范执业行为,维护行业秩序。第二章 资质认可第六条 申请安全评价机构资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独立法人资格,固定资产不少于八百万元;(二)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一千平方米,其中档案室不少于一百平方米,设施、设备、软件等技术支撑条件满足工作需求;(三)承担矿山、金属冶炼、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烟花爆竹等业务范围安全评价的机构,其专职安全评价师不低于本办法规定的配备标准(附件1);(四)承担单一业务范围的安全评价机构,其专职安全评价师不少于二十五人;每增加一个行业(领域),按照专业配备标准至少增加五名专职安全评价师;专职安全评价师中,一级安全评价师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二十,一级和二级安全评价师的总数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五十,且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三十;(五)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安全评价过程控制体系;(六)法定代表人出具知悉并承担安全评价的法律责任、义务、权利和风险的承诺书;(七)配备专职技术负责人和过程控制负责人;专职技术负责人具有一级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并具有与所开展业务相匹配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本行业领域工作八年以上;专职过程控制负责人具有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八)正常运行并可以供公众查询机构信息的网站;(九)截至申请之日三年内无重大违法失信记录;(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七条 申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独立法人资格,固定资产不少于一千万元;(二)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一千平方米,有与从事安全生产检测检验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和环境,检测检验设施、设备原值不少于八百万元;(三)承担单一业务范围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其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二十五人;每增加一个行业(领域),至少增加五名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中,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三十,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五十,且高级技术职称人员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二十五;(四)专业技术人员具有与承担安全生产检测检验相适应的专业技能,以及在本行业领域工作两年以上;(五)法定代表人出具知悉并承担安全生产检测检验的法律责任、义务、权利和风险的承诺书;(六)主持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在本行业领域工作八年以上;(七)符合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能力通用要求等相关标准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文件化管理体系;(八)正常运行并可以供公众查询机构信息的网站;(九)截至申请之日三年内无重大违法失信记录;(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八条 下列机构不得申请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资质:(一)本办法第三条规定部门所属的事业单位及其出资设立的企业法人;(二)本办法第三条规定部门主管的社会组织及其出资设立的企业法人;(三)本条第一项、第二项中的企业法人出资设立(含控股、参股)的企业法人。第九条 符合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规定条件的申请人申请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资质的,应当将申请材料报送其注册地的资质认可机关。申请材料清单目录由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另行规定。第十条 资质认可机关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对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的申请,应当予以受理,并出具书面受理文书;对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出具书面凭证。第十一条 资质认可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对审查合格的,在本部门网站予以公告,公开有关信息(附件2、附件3),颁发资质证书,并将相关信息纳入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信息查询系统;对审查不合格的,不予颁发资质证书,说明理由并出具书面凭证。需要专家评审的,专家评审时间不计入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审查期限内,但最长不超过三个月。资质证书的式样和编号规则由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另行规定。第十二条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的名称、注册地址、实验室条件、法定代表人、专职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资质认可机关提出书面变更申请。资质认可机关经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在本部门网站予以公告,并及时更新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信息查询系统相关信息。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因改制、分立或者合并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资质认可机关书面申请重新核定资质条件和业务范围。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取得资质一年以上,需要变更业务范围的,应当向原资质认可机关提出书面申请。资质认可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九条至第十一条的规定办理。第十三条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证书有效期五年。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个月前向原资质认可机关提出申请。原资质认可机关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九条至第十一条的规定办理。第十四条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资质认可机关应当注销其资质,在本部门网站予以公告,并纳入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信息查询系统:(一)法人资格终止;(二)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延续;(三)自行申请注销;(四)被依法撤销、撤回、吊销资质;(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资质的其他情形。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资质注销后无资质承继单位的,原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及相关人员应当对注销前作出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结果继续负责。第三章 技术服务第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可以自主选择具备本办法规定资质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接受其资质认可范围内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服务。第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委托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开展技术服务时,应当签订委托技术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对象、范围、权利、义务和责任。生产经营单位委托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为其提供安全生产技术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应急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安全评价报告、检测检验报告为依据,作出相关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对其决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第十七条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应当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内部管理,严格自我约束。专职技术负责人和过程控制负责人应当按照法规标准的规定,加强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活动的管理。安全评价项目组组长应当具有与业务相关的二级以上安全评价师资格,并在本行业领域工作三年以上。项目组其他组成人员应当符合安全评价项目专职安全评价师专业能力配备标准。第十八条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开展技术服务时,应当如实记录过程控制、现场勘验和检测检验的情况,并与现场图像影像等证明资料一并及时归档。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网上公开安全评价报告、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报告相关信息及现场勘验图像影像。第十九条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应当在开展现场技术服务前七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附件4)项目实施地资质认可机关,接受资质认可机关及其下级部门的监督抽查。第二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安全评价、检测检验过程进行监督,并对本单位所提供资料、安全评价和检测检验对象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承担有关法律责任。生产经营单位对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提出的事故预防、隐患整改意见,应当及时落实。第二十一条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的技术服务收费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管理的,严格执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政策;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由委托方和受托方通过合同协商确定。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应当主动公开服务收费标准,方便用户和社会公众查询。审批部门在审批过程中委托开展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技术服务,服务费用一律由审批部门支付并纳入部门预算,对审批对象免费。第二十二条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违反法规标准的规定开展安全评价、检测检验的;(二)不再具备资质条件或者资质过期从事安全评价、检测检验的;(三)超出资质认可业务范围,从事法定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的;(四)出租、出借安全评价检测检验资质证书的;(五)出具虚假或者重大疏漏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报告的;(六)违反有关法规标准规定,更改或者简化安全评价、检测检验程序和相关内容的;(七)专职安全评价师、专业技术人员同时在两个以上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从业的;(八)安全评价项目组组长及负责勘验人员不到现场实际地点开展勘验等有关工作的;(九)承担现场检测检验的人员不到现场实际地点开展设备检测检验等有关工作的;(十)冒用他人名义或者允许他人冒用本人名义在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报告和原始记录中签名的;(十一)不接受资质认可机关及其下级部门监督抽查的。本办法所称虚假报告,是指安全评价报告、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报告内容与当时实际情况严重不符,报告结论定性严重偏离客观实际。第四章 监督检查第二十三条 资质认可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可、监督检查、属地管理的相关制度和程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并向社会公开监督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可以对资质认可机关开展资质认可等工作情况实施综合评估,发现涉及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存在违法违规认可等问题的,可以采取约谈、通报,撤销其资质认可决定,以及暂停其资质认可权等措施。第二十四条 资质认可机关应当将其认可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范围。按照国务院有关“双随机、一公开”的规定实施监督检查,并确保每三年至少覆盖一次。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从事跨区域技术服务的,项目实施地资质认可机关应当及时核查其资质有效性、认可范围等信息,并对其技术服务实施抽查。资质认可机关及其下级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资质条件保持情况、接受行政处罚和投诉举报等情况进行重点监督检查。第二十五条 资质认可机关及其下级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事故调查组在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监督检查和事故调查中,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和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在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吊销、撤销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资质的,由原资质认可机关决定。对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作出行政处罚等决定,决定机关应当将有关情况及时纳入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信息查询系统。第二十六条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正常活动。除政府采购的技术服务外,不得要求生产经营单位接受指定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的技术服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者国务院规定,不得以备案、登记、年检、换证、要求设立分支机构等形式,设置或者变相设置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准入障碍。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资质(包括资质延续、资质变更、增加业务范围等)的,资质认可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该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包括资质延续、资质变更、增加业务范围等)的,应当予以撤销。该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九条 未取得资质的机构及其有关人员擅自从事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服务的,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依照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一)机构有违法所得的,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三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二)有关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有前款违法行为的机构及其人员,由资质认可机关记入有关机构和人员的信用记录,并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公告。第三十条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依法与委托方签订技术服务合同的;(二)违反法规标准规定更改或者简化安全评价、检测检验程序和相关内容的;(三)未按规定公开安全评价报告、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报告相关信息及现场勘验图像影像资料的;(四)未在开展现场技术服务前七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项目实施地资质认可机关的;(五)机构名称、注册地址、实验室条件、法定代表人、专职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发生变化之日起三十日内未向原资质认可机关提出变更申请的;(六)未按照有关法规标准的强制性规定从事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活动的;(七)出租、出借安全评价检测检验资质证书的;(八)安全评价项目组组长及负责勘验人员不到现场实际地点开展勘验等有关工作的;(九)承担现场检测检验的人员不到现场实际地点开展设备检测检验等有关工作的;(十)安全评价报告存在法规标准引用错误、关键危险有害因素漏项、重大危险源辨识错误、对策措施建议与存在问题严重不符等重大疏漏,但尚未造成重大损失的;(十一)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报告存在法规标准引用错误、关键项目漏检、结论不明确等重大疏漏,但尚未造成重大损失的。第三十一条 承担安全评价、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出具虚假证明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单处或者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生产经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对有前款违法行为的机构,由资质认可机关吊销其相应资质,向社会公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相关机构及其责任人员实行行业禁入,纳入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以及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信息查询系统。第六章 附 则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7年1月31日公布、2015年5月29日修改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2号),2009年7月1日公布、2013年8月29日、2015年5月29日修改的《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2号)同时废止。
  • 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市监检测发〔2023〕2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各资质认定行业评审组,各能力验证项目承担单位,各有关检验检测机构:为了充分发挥能力验证对检验检测机构技术能力监督和质量提升作用,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在部分检验检测领域组织开展2023年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以下简称国家级能力验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计划项目2023年国家级能力验证计划共14项。其中,涉及食品安全3项,消费品安全3项,电气安全3项,材料测试3项,信息化安全1项,元器件测试1项(相关项目和承担单位信息见附件)。二、参加对象具备相关项目(参数)检验检测能力的国家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参加能力验证项目,能力验证费用由市场监管总局承担。三、实施要求(一)各资质认定行业评审组(以下简称行业评审组)应当及时将本《通知》转发给行业内的相关检验检测机构,并督促其按要求参加。鼓励行业评审组根据行业内检验检测机构能力提升需要组织能力验证工作。(二)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可以根据辖区内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和监督管理需要,组织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并及时将相关工作信息和能力验证结果报送市场监管总局认可检测司。相关工作经费由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承担,不得向应当参加的检验检测机构收取能力验证费用。(三)国家级能力验证项目承担单位应当高度重视并配备足够的资源,保证能力验证项目及时、科学、有效实施。各项目承担单位应当于2023年4月30日前报送能力验证设计方案,于8月30日前报送参加机构清单、未按要求参加机构清单、样品信息、统计数据及评价结果,于10月31日前完成能力验证项目总结验收和报告编写等工作。(四)参加国家级能力验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按照项目承担单位的要求,真实、客观、及时报送检验检测结果。四、结果处理和信息报送对未按本《通知》要求参加能力验证及能力验证结果不合格的检验检测机构,市场监管总局将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督促其进行整改和验证。同时,市场监管部门将按照信用监管、分类监管要求,对未按要求完成整改和验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加大监督抽查频次。各国家级能力验证项目承担单位应当于2023年11月10日前报送能力验证项目总结报告和相关技术资料。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和各行业评审组应当于12月10日前报送本年度组织实施能力验证的总结和相关信息。联 系 人:认可检测司 郭栋联系电话:010-82262733电子邮箱:guodong@samr.gov.cn
  •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
    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961af8ad-4ce5-43fe-a404-8a0cf130787d.jpg" title="监管总局.jpg" alt="监管总局.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br//pp  第一条 本补充要求是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通用要求的基础上,针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特殊性而制定,在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时应与评审通用要求一并执行。/pp  第二条 本补充要求所称生态环境监测,是指运用化学、物理、生物等技术手段,针对水和废水、环境空气和废气、海水、土壤、沉积物、固体废物、生物、噪声、振动、辐射等要素开展环境质量和污染排放的监测(检测)活动。/pp  第三条 本补充要求所称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指依法成立,依据相关标准或规范开展生态环境监测,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专业技术机构。/pp  第四条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及其监测人员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pp  第五条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应建立防范和惩治弄虚作假行为的制度和措施,确保其出具的监测数据准确、客观、真实、可追溯。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及其负责人对其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采样与分析人员、审核与授权签字人分别对原始监测数据、监测报告的真实性终身负责。/pp  第六条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应保证人员数量、及其专业技术背景、工作经历、监测能力等与所开展的监测活动相匹配,span style="color: rgb(255, 0, 0) "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能力的人员数量应不少于生态环境监测人员总数的15%。/span/pp  第七条 span style="color: rgb(255, 0, 0)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技术负责人/span应掌握机构所开展的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范围内的相关专业知识,具有生态环境监测领域相关专业背景或教育培训经历,span style="color: rgb(255, 0, 0) "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能力,且具有从事生态环境监测相关工作5年以上的经历/span。/pp  第八条 span style="color: rgb(255, 0, 0)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授权签字人/span应掌握较丰富的授权范围内的相关专业知识,并且具有与授权签字范围相适应的相关专业背景或教育培训经历,span style="color: rgb(255, 0, 0) "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能力,且具有从事生态环境监测相关工作3年以上经历/span。/pp  第九条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质量负责人应了解机构所开展的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范围内的相关专业知识,熟悉生态环境监测领域的质量管理要求。/pp  第十条 生态环境监测人员应符合下列要求:/pp  (一)掌握与所处岗位相适应的环境保护基础知识、法律法规、评价标准、监测标准或技术规范、质量控制要求,以及有关化学、生物、辐射等安全防护知识 /pp  (二)承担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前应经过必要的培训和能力确认,能力确认方式应包括基础理论、基本技能、样品分析的培训与考核等。/pp  第十一条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应按照监测标准或技术规范对现场测试或采样的场所环境提出相应的控制要求并记录,包括但不限于电力供应、安全防护设施、场地条件和环境条件等。应对实验区域进行合理分区,并明示其具体功能,应按监测标准或技术规范设置独立的样品制备、存贮与检测分析场所。根据区域功能和相关控制要求,配置排风、防尘、避震和温湿度控制设备或设施 避免环境或交叉污染对监测结果产生影响。环境测试场所应根据需要配备安全防护装备或设施,并定期检查其有效性。现场测试或采样场所应有安全警示标识。/pp  第十二条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应配齐包括现场测试和采样、样品保存运输和制备、实验室分析及数据处理等监测工作各环节所需的仪器设备。现场测试和采样仪器设备在数量配备方面需满足相关监测标准或技术规范对现场布点和同步测试采样要求。应明确现场测试和采样设备使用和管理要求,以确保其正常规范使用与维护保养,防止其污染和功能退化。现场测试设备在使用前后,应按相关监测标准或技术规范的要求,对关键性能指标进行核查并记录,以确认设备状态能够满足监测工作要求。/pp  第十三条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应建立与所开展的监测业务相适应的管理体系。管理体系应覆盖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全部场所进行的监测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点位布设、样品采集、现场测试、样品运输和保存、样品制备、分析测试、数据传输、记录、报告编制和档案管理等过程。/pp  第十四条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可采取纸质或电子介质的方式对文件进行有效控制。采用电子介质方式时,电子文件管理应纳入管理体系,电子文件亦需明确授权、发布、标识、加密、修改、变更、废止、备份和归档等要求。与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监测活动相关的外来文件,包括环境质量标准、污染排放或控制标准、监测技术规范、监测标准(包括修改单)等,均应受控。/pp  第十五条 有分包事项时,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应事先征得客户同意,对分包方资质和能力进行确认,并规定不得进行二次分包。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应就分包结果向客户负责(客户或法律法规指定的分包除外),应对分包方监测质量进行监督或验证。/pp  第十六条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应及时记录样品采集、现场测试、样品运输和保存、样品制备、分析测试等监测全过程的技术活动,保证记录信息的充分性、原始性和规范性,能够再现监测全过程。span style="color: rgb(255, 0, 0) "所有对记录的更改(包括电子记录)实现全程留痕。/span监测活动中由仪器设备直接输出的数据和谱图,应以纸质或电子介质的形式完整保存,电子介质存储的记录应采取适当措施备份保存,保证可追溯和可读取,以防止记录丢失、失效或篡改。当输出数据打印在热敏纸或光敏纸等保存时间较短的介质上时,应同时保存记录的复印件或扫描件。/pp  第十七条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对于方法验证或方法确认应做到:/pp  (一)初次使用标准方法前,应进行方法验证。包括对方法涉及的人员培训和技术能力、设施和环境条件、采样及分析仪器设备、试剂材料、标准物质、原始记录和监测报告格式、方法性能指标(如校准曲线、检出限、测定下限、准确度、精密度)等内容进行验证,并根据标准的适用范围,选取不少于一种实际样品进行测定。/pp  (二)使用非标准方法前,应进行方法确认。包括对方法的适用范围、干扰和消除、试剂和材料、仪器设备、方法性能指标(如:校准曲线、检出限、测定下限、准确度、精密度)等要素进行确认,并根据方法的适用范围,选取不少于一种实际样品进行测定。非标准方法应由不少于3名本领域高级职称及以上专家进行审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应确保其人员培训和技术能力、设施和环境条件、采样及分析仪器设备、试剂材料、标准物质、原始记录和监测报告格式等符合非标准方法的要求 /pp  (三)方法验证或方法确认的过程及结果应形成报告,并附验证或确认全过程的原始记录,保证方法验证或确认过程可追溯。/pp  第十八条 使用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LIMS)时,对于系统无法直接采集的数据,应以纸质或电子介质的形式予以完整保存,并能实现系统对这类记录的追溯。对系统的任何变更在实施前应得到批准。有条件时,系统需采取异地备份的保护措施。/pp  第十九条 开展现场测试或采样时,应根据任务要求制定监测方案或采样计划,明确监测点位、监测项目、监测方法、监测频次等内容。可使用地理信息定位、照相或录音录像等辅助手段,保证现场测试或采样过程客观、真实和可追溯。span style="color: rgb(255, 0, 0) "现场测试和采样应至少有2名监测人员在场。/span/pp  第二十条 应根据相关监测标准或技术规范的要求,采取加保存剂、冷藏、避光、防震等保护措施,保证样品在保存、运输和制备等过程中性状稳定,避免玷污、损坏或丢失。环境样品应分区存放,并有明显标识,以免混淆和交叉污染。实验室接受样品时,应对样品的时效性、完整性和保存条件进行检查和记录,对不符合要求的样品可以拒收,或明确告知客户有关样品偏离情况,并在报告中注明。环境样品在制备、前处理和分析过程中注意保持样品标识的可追溯性。/pp  第二十一条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质量控制活动应覆盖生态环境监测活动全过程,所采取的质量控制措施应满足相关监测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应根据监测标准或技术规范,或基于对质控数据的统计分析制定各项措施的控制限要求。/pp  第二十二条 当在生态环境监测报告中给出符合(或不符合)要求或规范的声明时,报告审核人员和授权签字人应充分了解相关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排放/控制标准的适用范围,并具备对监测结果进行符合性判定的能力。/pp  第二十三条 生态环境监测档案的保存期限应满足生态环境监测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文件的规定,生态环境监测档案应做到:/pp  (一)监测任务合同(委托书/任务单)、原始记录及报告审核记录等应与监测报告一起归档。如果有与监测任务相关的其他资料,如监测方案/采样计划、委托方(被测方)提供的项目工程建设、企业生产工艺和工况、原辅材料、排污状况(在线监测或企业自行监测数据)、合同评审记录、分包等资料,也应同时归档 /pp  (二)在保证安全性、完整性和可追溯的前提下,可使用电子介质存储的报告和记录代替纸质文本存档。/p
  • 这一领域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启动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自然资源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有关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项目承担单位:  为提高检验检测机构技术能力,支撑自然资源事业高质 量发展,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实验室能力验证实施办法》《自然资源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强支撑自然资源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检验检测能力建设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26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现组织开展2022年自然资源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项目  本次能力验证计划项目共9项,具体为在国土资源和海洋检验检测领域,开展“海水中化学需氧量的测定”“海水中油类的测定(紫外分光光度法)”“海洋浮游植物种类 鉴定和数量分析”“水中锶元素的测定”“土壤pH值的测定”“土壤有效磷的测定”6项能力验证计划。在测绘检验检测领域,开展“水准测量成果”“数字正射影像图DOM成果”“测地型GNSS(北斗)接收机检测”等3项能力验证计划。  本次能力验证工作具体由国家地质实验测试中心牵头,国家海洋标准计量中心,国家测绘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国家光电测距仪检测中心共同组织实施。(详情见附件)  二、参加对象  具备相关项目(参数)检验检测能力的自然资源领域(国土资源、海洋和测绘)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和自然资源系统所属省级测绘领域相关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参加本次能力验证。鼓励其他检验检测机构根据自身实际自愿参加。  三、实施要求  (一)能力验证项目承担单位要高度重视能力验证工作,细化实施方案,配备足够的资源,保证能力验证工作及时、科学、有效实施,于12月10日前向自然资源部科技发展司报送本次能力验证结果(包括参加机构清单,未按要求参加机构清单、统计数据和评价结果)和技术总结报告。  (二)参加机构应当按照项目承担单位要求独立完成检验检测活动,真实、客观、及时报送检验检测结果。  四、结果运用  (一)此次能力验证结果公开发布。能力验证结果合格的参加机构,2年内可简化相关资质认定技术能力现场评审。鼓励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及其他方选择能力验证结果合格的机构提供技术服务。  (二)能力验证结果不合格的参加机构,应当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进行整改和验证。  (三)对按照本《通知》要求应当参加而无故不参加的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结果按不合格处理。  五、联系方式  自然资源部科技发展司,李敏,010-66557270。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2022午9月15日附件2022年自然资源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项目承担单位汇总表序号项目名称检测参数项目承担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1海水中化学需氧量的测定化学需氧量国家海洋标准计量中心王亚涛于惠莉022-27539521022-27539538hynlyz@163.com2海水中油类的测定油类国家海洋标准计量中心3海洋浮游植物种类鉴定和数量分析浮游植物种类和数量国家海洋标准计量中心4水中锶元素的测定锶国家地质实验测试中心李烨赵文博010-68993458010-68999569gtzypsz@126.com5土壤pH值的测定pH值国家地质实验测试中心6土壤有效磷的测定有效磷国家地质实验测试中心7水准测量成果数学精度、观测质量、计算质量、资料质量国家测绘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张训虎010-638818328893784@qq.com8数字正射影像图DOM成果逻辑一致性、时间精度、影像质量、附件质量国家测绘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9测地型GNSS(北斗)接收机检测短基线静态测量精度、中长基线静态测量精度,天线相位中心一致性及内部噪声水平国家光电测距仪检测中心翟清斌010-88278631zhaiqingbin@126.com
  • 这些机构需要参加!今年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正式启动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市监检测发〔2022〕1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各资质认定行业评审组,各能力验证项目承担单位,各有关检验检测机构:为规范检验检测市场,提升检验检测机构技术能力,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实验室能力验证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在社会重点关注的部分检验检测领域组织开展2022年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以下简称国家级能力验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计划项目 2022年国家级能力验证计划共20项。其中,涉及食品安全5项,消费品安全3项,电气安全3项,建材质量3项,材料测试3项,生态环境监测2项,医疗防护用品1项(相关项目和承担单位信息见附件)。二、参加对象具备相关项目(参数)检验检测能力的国家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参加能力验证项目。能力验证费用由市场监管总局承担。三、实施要求(一)各资质认定行业评审组(以下简称行业评审组)应当及时将本《通知》转发给行业内的相关检验检测机构,并督促其按要求参加。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和各行业评审组可以根据辖区和行业内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和监督管理需要,组织各省(区、市)和行业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或实验室间比对工作,并及时将相关工作信息和能力验证结果报送市场监管总局认可检测司。(二)国家级能力验证项目承担单位应当高度重视并配备足够的资源,保证能力验证项目及时、科学、有效实施。各项目承担单位应当于2022年4月30日前报送能力验证设计方案,于8月30日前报送参加机构清单、未按要求参加机构清单、样品信息、统计数据及评价结果,于10月31日前完成能力验证项目总结验收和报告编写等工作。(三)参加国家级能力验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按照项目承担单位的要求,真实、客观、及时报送检验检测结果。四、结果处理和信息报送对未按本《通知》要求参加能力验证及能力验证结果不合格的检验检测机构,市场监管总局将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督促其进行整改和验证。各国家级能力验证项目承担单位应当于2022年11月10日前报送能力验证项目总结报告和相关技术资料;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和各行业评审组应当于12月10日前报送本年度组织实施能力验证的总结和相关信息。联 系 人:认可检测司 孙璐联系电话:010-82260784电子邮箱:guodong@samr.gov.cn 附件:2022年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项目及承担单位汇总表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2022年3月23日2022年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项目及承担单位汇总表序号项目名称检测参数项目承担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1茶叶中氯酸盐、高氯酸盐含量的检测氯酸盐、高氯酸盐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冯德建028-84404995孙登峰028-844039692食用植物油中乙基麦芽酚的测定乙基麦芽酚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黄 娟025-52345178杨雯筌025-52345178河南广电计量检测有限公司吴 昊0371-56576297李艳芳0371-565763363婴幼儿配方乳粉中生物素的测定生物素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张 岩0311-83898851范素芳0311-83898852中轻检验认证有限公司李晓星010-64337830马 琳010-643379464鱼肉中硝基呋喃类药物残留的测定呋喃唑酮代谢物(AOZ)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郑燕燕0755-27528402朱雨田0755-275289055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双酚A迁移量的测定双酚A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测试评价中心陈冬东010-53897836杨昭颖010-53897846大连中食国实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史立娟0411-668861676空气中二氧化碳检测二氧化碳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环境标准样品研究所李花花010-84665736宁远英010-846654547水中氟化物的测定水中氟化物水利部水环境监测评价研究中心万晓红010-68781893吴艳春010-687818918医用防护服透湿量的测定透湿量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韩婉清020-83655261吴小孟020-619945249聚乳酸纤维制品纤维含量的测定纤维含量北京亚分科技有限公司梁诗芬010-67902528/67902536王 杰010-6790253010装饰装修涂料中多环芳烃的测定多环芳烃(萘、蒽)宁波海关技术中心王 豪0574-87022678倪锋萍0574-8711634611土工布宽条拉伸检测抗拉强度和最大负荷下伸长率建研院检测中心有限公司马 捷010-64517844孟 扬010-64517807瑞特认证检测集团有限公司王 晖029-82889599胡亚芹029-8288959912胶粘剂中游离甲醛的测定游离甲醛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黄 宇0755-36865086邓利英0755-3368379513玩具涂料中邻苯二甲酸酯类的测定BBP、DBP、DEHP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梁慧超010-51167483刘毅强010-5116779214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试验燃烧速度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张宗取020-32368052陈宇军020-32369663朱 珈020-3205852515铝合金化学成分分析Si、Fe、Cu、Mg、Mn北京中实国金国际实验室能力验证研究有限公司唐凌天010-62182652白伟东010-6218571316贵金属成分分析金含量、银含量北京国首珠宝首饰检测有限公司罗跃平010-64864800王 妍010-64864800自然资源部珠宝玉石首饰管理中心(国家珠宝玉石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田 晶010-58276147黎辉煌0755-2227370317电子电气塑料中限用六价铬的测定六价铬广州海关技术中心刘崇华020-38290540田 勇020-3829739018电线电缆产品绝缘电阻测量绝缘电阻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国家电线电缆质量检验检测中心)谌嘉伟021-65493333-2776邢海甬021-65493333-226319高压电器产品主回路电阻测量主回路电阻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杨支峰0512-69552117/0512-69552551张 倩0512-69662117/0512-6955255120平板电视能效测试能源效率、被动待机功率北京泰瑞特检测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国家广播电视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李 磊010-59570568吴能旺010-57825038
  •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开展2023年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
    各市、州、长白山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能力验证项目承担单位,各检验检测机构: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开展2023年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通知如下。一、能力验证内容此次能力验证工作共设A、B两类项目,由省市场监管厅组织实施。(一)A类能力验证项目。1.项目承担单位: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2.能力验证项目:乳粉中脂肪含量的测定、食用菌中镉的测定、水质中氨氮的测定(见附件1)。3.参加验证机构: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具备相关检验检测项目/参数检验检测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参加能力验证活动。鼓励拟申请扩项能力验证项目/参数的检验检测机构、其他检验检测机构以及企业内部检验检测机构自愿参加。(二)B类能力验证项目。1.项目承担单位:吉林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2.能力验证项目:工程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评定、建筑材料燃烧性能检测、水泥物理性能检测(见附件2)。3.参加验证机构:鼓励取得资质认定证书,且具备本次能力验证相关项目检测资质的检验机构自愿报名参加。二、实施要求(一)组织开展。各级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及时将本《通知》转发所辖区域内的相关检验检测机构,并督促报名参加此次能力验证活动。(二)有序实施。能力验证项目承担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配备足够资源,完成样品制备、样品均匀性稳定性检验,样品发放及检测结果的收集汇总、数据统计和结果判定等工作。能力验证活动实施期间,要与参加验证的机构建立沟通机制,解答技术问题,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项目承担单位应当于10月30日前向省厅报告能力验证参加机构总数、名单以及初测、补测结果。11月15日前完成能力验证项目的验收及报告的编写工作,并提交总结报告。(三)结果判定。参加能力验证的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参加者)应当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试验,真实、客观、及时报送检验检测结果,不得串通或私下比对数据。对于实测结果有问题或不满意的,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整改,可在采取有效整改措施后报名参加补测。参加补测的,补测结果为最终结果;未参加补测的,初测结果为最终结果。三、结果利用和处理(一)结果通报。能力验证结果将作为对检验检测机构监管的依据之一。能力验证结果为合格的,两年内可免于相关项目的现场评审或考核,鼓励其他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及其他方选择使用能力验证结果合格的检验检测机构提供技术服务。(二)依法监管。对未按本《通知》要求参加能力验证及能力验证结果不合格的检验检测机构,省厅将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四、其他事项(一)报名时间及方式。2023年6月30日前,由各相关检验检测机构直接与此次能力验证的项目承担单位联系报名,联系方式见附件。A类能力验证报名表等相关材料,请到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网站(http://www.jlszjy.cn/#/)“检测能力”下拉菜单“能力验证”模块里自行下载。B类能力验证报名表等相关材料请到吉林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http://www.jilinjky.com/)“能力验证”的模块自行下载(电脑版)。(二)经费来源。参加A类项目能力验证活动的初测费用由省厅承担。参加B类能力验证活动的检验检测机构需向项目承担单位交纳能力验证成本费用。附件: 2023年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项目表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2023年6月5日
  •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2023年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
    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能力验证项目实施单位,有关检验检测机构:为加强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提升检验检测技术能力,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省市场监管局决定开展2023年度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能力验证项目(一)生态环境监测领域。土壤中总氟化物检测。(二)塑料建材检测领域。塑料建材维卡软化温度检测。(三)金属材料检测领域。热轧带肋钢筋拉伸试验检测。能力验证的标准要求、项目参数、项目实施单位等见《2023年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清单》(以下简称《清单》)。二、参加机构山东省内通过资质认定(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资质认定证书),且具备本次能力验证一项或多项相关检验检测能力的检验检测机构均须参加。同一家检验检测机构若有两个以上检验检测地址,其具备相应能力的分地址,均须分别参加。本次能力验证费用由省市场监管局承担。其他各类检验检测机构,如CNAS认可实验室、企业和高校自用实验室等可自愿自费报名参加。三、时间安排(一)公示技术方案。8月1日前,各能力验证项目实施单位要按照《清单》要求,制定技术实施方案,并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进行公示。(二)报名及样品发放。8月15日前,各能力验证项目实施单位组织完成报名工作,并于8月18日前完成样品发放或邮寄工作。各相关检验检测机构在接收样品后,须在72小时内完成能力验证的检验工作,并向能力验证项目实施单位报送数据结果。(三)数据结果统计。9月15日前,各能力验证项目实施单位根据数据结果汇总情况完成第一次能力验证工作,编写第一次能力验证工作报告并报送省市场监管局认证认可处。四、工作要求(一)各能力验证项目实施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密策划,精心组织,配备足够的人力、物力资源,保证能力验证项目及时、科学、高质量开展。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能力验证实施方案,确保方案的科学性、样品的可靠性以及结果判定的准确性;要加强统筹协调,加强与检验检测机构的沟通联系,在本单位官方网站设置专题专栏,确保能力验证的方案公布、机构报名、样品发放、数据结果汇总等工作有序推进;要采取干扰样、平行检测等各类技术措施,做好数据保密工作,保障能力验证结果准确可靠。(二)各相关检验检测机构要主动联系能力验证项目实施单位,主动报名参加相关项目的能力验证。各机构应独立完成样品检测工作,不得委托其他单位进行检测,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实施单位报送检测数据及原始记录。对无故未参加本次能力验证或验证结果为“可疑”、“不满意”的检验检测机构,应暂停相关检验检测活动,并参加第二次能力验证(时间另行通知),直至技术水平得到有效验证后方可恢复相关检验检测活动。(三)各市市场监管局要切实做好能力验证的协调工作,组织辖区内各类符合资质认定条件的检验检测机构按时参加能力验证,并做好验证结果“可疑”、“不满意”的检验检测机构后处理等工作。在能力验证过程中,如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对经查属实的省市场监管局将依法严肃处理,确保能力验证工作公开、公平和公正。联 系 人:辛磊铭、姚兴圣;联系电话:0531-51792383。附件:2023年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清单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7月21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2023年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清单序号能力验证项目验证参数验证标准技术实施单位门户网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1土壤中总氟化物总氟化物HJ 873-2017《土壤 水溶性氟化物和总氟化物的测定离子选择电极法》山东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山东质量检验协会http://www.sdzjy.com.cn联系人:马保民电话:137910438822塑料建材维卡软化温度维卡软化温度GB/T8802-2001《热塑性塑料管材、管件维卡软化温度的测定》、GB/T1633-2000《热塑性塑料维卡软化温度(VST)的测定》山东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山东质量检验协会http://www.sdzjy.com.cn联系人1:刘丞电话:13505313266联系人2:孙海勇电话:186156865093热轧带肋钢筋拉伸试验检测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断后伸长率GB/T 1499.2-2018《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T 28900-2022《钢筋混凝土用钢材试验方法》GB/T 228.1-2021《金属材料拉伸试验第1部分:室温试验方法》山东省冶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http://www.synlyz.com联系人:宋婷婷电话:15806696257
  • 检验检测机构既要“质检”更要“体检”
    近日,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市场监管局在开展检验检测领域专项执法工作中,聚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后监管、数据校准、设备设施完备程度,规范检验检测市场秩序,加强检验检测行风建设,营造诚信守法、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有力提升检验检测服务效能。本次专项监督检查行动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以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问题较多、与群众切身利益关系重大的食品检验、药品检测等为检查重点,全面督促检验检测机构落实规范动作,确保检测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保障产品质量安全。近日,崂山区市场监管局在开展检验检测领域专项执法工作。崂山区市场监管局供图执法人员坚持问题导向原则,严厉整治不实和虚假检验检测违法行为。主要核查检验检测机构是否按照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能力范围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是否真实、客观、准确,是否存在篡改、伪造数据和报告行为。本次检验检测领域专项执法检查,现场发现检验检测机构多台检验设备(计量器具)检定后未张贴检定合格标志;发现非食品实验室里临时存放食品样品;检验检测设备标签未对储存状态(常温、冷藏、冷冻)进行明示区分等问题。执法人员现场责令改正上述问题,督促检验检测机构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规范检验检测从业行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合规诚信经营,恪守职业道德,不出具虚假或不实的检验检测报告,坚决抵制买卖假冒检验检测报告违法行为。下一步,崂山区市场监管局将以此次检查为契机,持续保持对检验检测机构的高压监管态势,进一步加大对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管力度,督促提升检验检测能力,规范检验检测行为,不断提高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能力、效率和检验结果的权威性。
  •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2023年省级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
    各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检验检测机构:为规范检验检测市场、提升检验检测机构技术能力,根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在社会重点关注的部分检验检测领域组织开展2023年省级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以下简称能力验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能力验证项目(一)酱油中氨基酸态氮、铅(以Pb计)的测定;(二)水质中砷、硒的测定;(三)一次性餐具用品中大肠菌群、沙门氏菌的测定;(四)食品微生物(沙门氏菌)检测授权签字人考核;(五)机动车检验机构授权签字人考核。2023年度能力验证项目不再进行复测(授权签字人除外)。能力验证有关信息详见附件。二、能力验证参加单位凡是取得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资质认定(CMA)证书中包含相关项目(参数)检验检测能力的检验检测机构(授权签字人)应当参加本次能力验证。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应当向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书面说明并报送能力验证项目承担单位。能力验证项目费用由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三、能力验证日程安排(一)机构报名:2023年5月31日前。(二)能力验证测试、授权签字人初测及结果报送、统计分析:2023年7月31日前。(三)授权签字人复测及结果报送、统计分析:2023年8月31日前。(四)督促能力验证最终结果不合格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整改、审查,对所有参加能力验证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总结培训:2023年10月31日前。(五)能力验证结果通报:12月31日前。具体时间以能力验证项目承担单位书面通知为准。四、实施要求(一)各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认真组织辖区内的检验检测机构按要求参加此次能力验证活动,并协助做好后续督促整改工作。要指派专人负责联络、组织、督促、服务辖区内参加能力验证机构和授权签字人完成能力验证活动,将联络人信息于5月31日前分别报送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可检测处和能力验证项目承担单位。(二)能力验证项目承担单位须配备足够的资源,保证能力验证项目及时、科学、有效组织实施,并按时按要求完成各阶段相关工作。要准确、客观、公正地实施能力验证活动,对所出具的统计结果、评价结论、能力验证结果和报告负责。(三)参加能力验证的检验检测机构要按照项目承担单位要求,真实、客观、及时报送检验检测结果。(四)授权签字人考核分为初测考核、复测考核,考核内容为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相关法律法规,所涉专业检验标准、项目和方法,授权签字人职责、报告审核等方面的知识。考核方式采取闭卷笔试、州市组织、视频巡考方式进行。考核地点由各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确定具有与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网的视频监控设备的会议室组织考试。各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6月10日前,将考试场所信息分别报送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可检测处和能力验证项目承担单位。五、能力验证结果运用和处理(一)参加本次能力验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在取得能力验证满意结果证书两年内,如接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技术评审或现场核查,可简化该项目的资质认定技术评审内容。(二)对无故不参加能力验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将在能力验证结果通知中公布机构名单,并列入下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三)对本次能力验证中检测结果不合格的检验检测机构(授权签字人考核除外),应在收到能力验证结果通知后的一个月内,认真查找原因,采取自行测量审核等措施进行整改,整改报告以书面形式提交能力验证承担单位审查,并经市场监管部门确认后,检验检测机构方可重新开展相关项目检测;整改期间或者整改后技术能力仍不能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并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将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四)对本次能力验证最终测试结果不合格的授权签字人,所在检验检测机构和个人应当认真查找原因并自行整改,自主停止签发检验报告。(五)各项目承担单位于2023年11月30日前报送能力验证项目总结报告和相关技术资料。(六)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向社会公开此次能力验证结果,并通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联系人:云南省市场监管局认可检测处 余锋林联系电话:0871-63215515附件:2023年度云南省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项目及承担单位汇总表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5月4日附件2023年度云南省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项目及承担单位汇总表序号项目名称检测参数检测方法主要涉及的检验检测领域项目承担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1酱油中氨基酸态氮、铅(以Pb计)的测定氨基酸态氮、铅1.GB 5009.235-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氨基酸态氮的测定》2.GB 5009.1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食品、农产品、疾控等云南省质量管理学会杨 靖胡崇文电话:0871-67165430、0871-65303343邮箱:yniqm2016@126.com2水中砷、硒的测定砷、硒1.GB/T 5750.6-2006《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金属指标》2.《HJ 694-2014 水质汞、砷、硒、铋和锑的测定 原子荧光法》环境、食品、疾控等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邓利英电话:0755-33683795邮箱:engliying@cti-cert.com报名网址:http://pt.cti-cert.com/index黄 宇电话:0755-33682808邮箱:engliying@cti-cert.com报名网址:http://pt.cti-cert.com/index3一次性餐具用品中大肠菌群、沙门氏菌的测定大肠菌群、沙门氏菌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环境、食品、疾控等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邓利英电话:0755-33683795邮箱:engliying@cti-cert.com报名网址:http://pt.cti-cert.com/index黄 宇电话:0755-33682808邮箱:engliying@cti-cert.com报名网址:http://pt.cti-cert.com/index4食品微生物(沙门氏菌)检测授权签字人考核沙门氏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 4789.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检验 培养基和试剂的质量要求》(GB 4789.28-2013)《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 19489-2008)等食品、疾控等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邓利英电话:0755-33683795邮箱:engliying@cti-cert.com报名网址:http://pt.cti-cert.com/index黄宇电话:0755-33682808邮箱:engliying@cti-cert.com报名网址:http://pt.cti-cert.com/index5机动车检验机构授权签字人考核机动车检验机构授权签字人闭卷笔试机动车检验西南林业大学杨光敏联系电话:13888124600邮箱:2762163991@qq.com报名加微信号:ynsjdcnlyz张燕宏联系电话:15187882496邮箱:5187882496@163.com报名加微信号:ynsjdcnlyz
  • 武威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获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证
    从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获悉,该中心于11月14日取得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成为河西五市第一家取得检验检测资质证书的食品检测机构,标志着我市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  据悉,该中心认定检验检测能力包括食品及相关产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中添加剂、食品中真菌毒素、食品中污染物、食品中农药残留、食品中非法添加、保健食品和生活饮用水913种产品、5600余个参数。  该中心于2013年8月成立,主要职责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为辖区内食品安全行政监管提供技术支撑,开展食品安全风险检测,完成国家、省、市下达的食品检验检测任务并承担社会食品行业送检(复检)等检验任务。2014年10月至2016年5月,中心实施完成了食品安全检(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建成了1718.4平方米的理化、微生物和仪器实验室。今年9月,中心实验室通过了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专家组的技术和现场审查,11月14日,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向中心核发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自此中心正式开展对食品及相关产品等29大类的检验检测工作,为全市食品安全科学、有效监管提供了有力的技术保障,也为全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产品检验技术指导发挥了积极作用。
  • 甘肃:2022年检验检测机构营收达50.09亿元
    近日,从甘肃省市场监管局了解到,截至2022年底,甘肃省共有1275家检验检测机构,比上年度增加118家,营业收入50.09亿元,增长率11.52%,全年出具检验检测报告共1003.42万份,平均每天出具各类报告2.75万份。甘肃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何文涛介绍,近年来,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持续推进认证认可检验检测领域“放管服”改革,坚持市场所需、服务所能,优化供给、助推产业发展,坚持把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工作作为推进质量强省发展战略的重要抓手和措施,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服务经济发展成效显著。截至目前,甘肃省各类有效认证证书达19259张,涉及6159个组织,其中管理体系证书12241张、3C产品证书2384张、自愿性产品证书4201张、服务认证证书433张。全省有各类认证机构13家,创建国家级有机农产品认证示范县(区)4个。此外,甘肃大力发挥认证制度优势,将电子电器产品、移动电源纳入强制性认证管理,实施进口3C免办,加快发展绿色生态、有机产品、“双碳”领域认证,推进北斗导航、文旅、养老、金融、物流、陇“字”号高端品质和新型服务认证。
  • 我国民营检验检测机构的成长与发展概论
    “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下的检验检测机构成长与发展概论”系列(一)我国民营检验检测机构的成长与发展概论市场监管总局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管司 李文龙  目录  一、我国民营检验检测机构的兴起  (一)我国民营检验检测机构的诞生 (二)我国民营检验检测机构的分类  二、我国民营检验检测机构的发展成长路径和管理经验  (一)搭乘政策快车,借力政府支持 (二)注重品牌建设,创新服务模式 (三)借助资本力量,发挥股权优势 (四) 广纳贤才智士,共谋锦绣前程 (五)创新管理方式,追求卓越绩效 (六)设立研究院或科技创新平台,打造科研团队 (七)对标国际知名品牌,谋划国际市场  三、我国民营检验检测机构成长发展遇到的问题  四、 我国民营检验检测机构的未来发展方向  (一)行业集中度日益增长,头羊的带队作用和影响力越来越大 (二)与资本共舞,建立竞争优势 (三)突破原有业务模式,打造核心竞争力 (四)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五)大力引进人才,抢占人才制高点 (六)拥抱“一带一路”,与国际一流机构对标,打造国际一流检验检测机构品牌  2018年11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习总书记指出: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自己的力量,而非异己力量 民营经济、公有制经济和国有企业共同发展,而非相互对抗 民营经济是社会发展的主体,而非边缘群体 民营经济是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基础,而非历史过客 民营经济的发展要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坐标和历史方位。  我国民营检验检测机构近20年来发展迅猛,逐步发展成为我国民营经济的重要分支。  截至2020年年底,全国取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近4.9万家(48919家),全年营业收入3585.92亿元,机构户均营收732.5万元,从业人员141.19万人,人均营收25.45万,共计出具检验报告5.67亿份,拥有各类仪器设备808.01万台套,设备设备资产原值4118.91亿元。营收在1亿以上的机构481家,营收在5亿以上的机构42家。其中,民营检验检测机构27302家,占比55.8%(2019年年底首次突破半数,占比52.17%,首次超过了体制内的检验检测机构)。民营检验检测机构营业收入1391.94亿元(占比38.8%),机构户均营收509万,人均营收20.8万,从业人员66.86万人(占比47.4%),出具报告数3.48亿份(占比61.4%,人均520份,户均1.27万份),拥有仪器设备318.08万台套,原值945.01亿元(占比22.9%)。  以首家检验检测领域的上市公司华测检测为代表的一批民营检验检测机构快速发展,加上外资检验检测机构的强势进入,3586亿的中国检验检测市场,外资、民营、国有“三足鼎立”的局面已经初步形成。图1:2014-2020年我国检验检测机构数量及增速(数据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一、我国民营检验检测机构的兴起  民营检验检测机构是我国检验检测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检验检测市场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一)我国民营检验检测机构的诞生  在近30年的检验检测市场发展中,民营检验检测机构异军突起,发展速度之快、体量占比之突变,超出了人们的预期。国家实施检验检测统计制度以来,民营检验检测机构已实现了连续6年的高速发展。  我国民营检验检测机构发展最早得益于三个领域的重大调整改革:  一是工民建领域,住建部门将原来建设项目竣工检测验收工作放开、市场化,一些基层的原隶属于住建部门的正处级正科级事业单位改制成为混合所有制企业,甚至一步到位改制为民营企业,这些改制的实验室因为传承了过去住建部门的人脉和业务,取得了稳定的市场份额,一些具有开拓精神的机构纵横捭阖、上下(游)延展业务,由过去业务单一狭窄的局限于本县级或市级行政区域的工民建检验检测机构逐步发展壮大为面向全国市场的综合性检验检测机构。  二是得益于机动车安检市场化改革。2004年5月1号实施的《道路交通法》及其实施条例,对过去由公安部门的车管所垄断经营的机动车安检机构管理体制实施了社会化改革,资质(准入)交给原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规定只要通过质监部门的资格许可和计量认证,就可以从事机动车安检。一夜之间,大量社会资本涌入,机动车安检机构数量由2004年全国不到3000家,发展到2020年末的12000家,占据了全国检验检测机构总数的近1/4,但这上万家机构各自为政,没有头部企业,没有全国知名集团,是检验检测“小散弱”的代表性领域。  三是得益于环境监测体制的改革,在国家“放管服”政策大气候下,各级环保部门纷纷将其隶属的环境监测机构(实验室)退出环境监测(检测)市场,多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向社会第三方(实验室)招标购买环境监测(检测)数据,由社会第三方机构对数据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环境保护部门针对环境监测机构的市场化改革,使得于2002年1月1日起实施的10项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毒有害物质限量标准、一些民营的室内空气检验检测机构有了用武之地,八仙过海各显神通,转战环境监测市场,第三方(主要是民营机构)环境和室内空气监测(检测)从20年前的难觅踪迹发展到2020年年底达8000多家,是仅次于机动车安检机构的资质认定大户。但是,跟机动车安检机构(市场)一样,这一领域也是“小散弱”问题严重、缺少领军机构,没有全国品牌连锁机构,社会反映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重灾区,是监管部门重点监管和治理的对象。  其他领域,像珠宝黄金首饰检验检测,由于放开了人员资质要求(2000年前,从事珠宝检测的人员必须取得质检总局认可的国家珠宝检测中心颁发的人员考核合格上岗职业资格证书,后来下放到省局发证,再后来取消了),加上设备投入相对少,市场准入门槛低,民营资本进入的也很多。  民营机构虽然在数量上取得了快速的发展,但是截至2020年年底,平均每家机构的营业收入仅为509万元(比2019年的户均483万元有所增长),远低于同期全国检验检测机构户均732.5万元的营业收入(2019年全国户均为712万元)。图2 :2014—2020年中国民营检验检测机构比例(数据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统计显示,我国民营检验检测机构利润薄,单份检验检测报告平均收入仅400元(2019年仅327.21元),比2020年全行业平均数低232.45元(全国报告平均价格632.45元),利润稀薄,依靠“低价”来维持生存,在这样的运营压力下,个别机构难免违规操作,不检测出报告,加大了监管机关的监管风险。图3:民营检验检测机构对外出报告数量的变化(数据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二)我国民营检验检测机构的分类  在众多的民营检验检测机构中,基本可以分为以下五种类型:  1. 合伙人型  由几个合伙人共同出资创办,其中某一人相对拥有控股股权。这一类型的代表是深圳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测集团由万峰等人于2003年联合创立,初创期以贸易保障检验测试为主,逐步向多领域拓展,靠欧盟RoHS业务赚到第一桶金。2009年成功在创业板上市,不到20年,发展成为国内最有影响力的综合性检验检测机构之一。  合伙人制是我国民营检验检测机构最主要的初创模式,并将成为民营检验检测机构今后发展的主要模式。这一模式比较成功的还有西安国联质量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质检”)。这家2011年12月由几个人合伙创立、仅开展油品检测的小公司,如今业务广泛涉足食品、环境、材料、化工、中药材、保健品、兽药、一致性评价等领域,成为我国西部地区一家比较知名的民营检验检测机构。  2.体改型  由体制内机构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体制改革,实验室国有资产经评估彻底转为民营、逐步发展起来。这一类型以谱尼测试为代表。谱尼测试前身系北京某科研院内部的理化实验室,2002年注册成公司,2006年转制改成民营公司,一步一步发展壮大,2020年9月成功上市。其业务领域包括食品、农产品、药品、保健食品检测,生态环境监测,医学检验等诸多领域,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  另一家类似的由事业单位转制为民营企业的成功范例是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科股份”),公司始建于1959年的常州建筑科学研究所,2003年3月改制成民营企业,逐步从原来的房建检测为主业发展至现在的涵盖房建、市政、水利、铁路、交通、轨道、环保等诸多领域的具有较强实力的民营检验检测机构。  上海赛孚燃料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也属于这一类情况,它最早是上海物资局下面的煤炭检验实验室和燃料检验实验室,1996年两个实验室合并成立了上海燃料产品检测服务中心,2001年年底,改制成立上海赛孚燃料检测有限公司(混合所有制),2015年再次改革,国有股完全退出,成为民营的上海赛孚燃料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3.混改型  由体制内机构混合所有制改革而来、职工占控股,比如苏州电科院。2000年,原属于事业单位的苏州电科院完成民营化改制,董事长胡德霖及其子拥有绝对控股。2009年,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竞争能力和品牌影响力,同时为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奠定基础,苏州电科院引入了战略投资者——中国检验认证集团,2011年5月上市后,中检集团占股27.44%。苏州电科院成为先转制民企后又转制为混合所有制的大型知名上市检验检测机构。  混合所有制改革成功典范还有开普检测。2013年,许昌继电器研究所下辖的许昌开普电器检测研究院经许昌市政府批准,改制成立“许昌开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国有资本占比30%、员工合计持股70%,成为国内少有的以民营经济成分为主体的混合所有制检验检测机构。2019年营业收入达到2.03亿元,净利润1.08亿元,人均产值超过230万元,是全国人均平均值的10倍,居全国首位。资产规模对比改制之初增加40倍。2020年9月,开普检测成功登陆A股深交所中小板。  混合所有制改革在机电、建工领域实施的比较多,也大多比较成功。这样的混改模式值得下一步市场监管系统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体制改革时学习和借鉴。  4.家族(个人)型  由民营企业家或者个人投资创办,从无到有。比如远东正大检验集团公司,2004年由一温州民营企业家投资创办,最早只在北京,主要从事纺织品检测,经过17年艰难创业,现在已经发展成为在上海、重庆、广东、杭州设立了多个实验室与服务网络、检测范围涵盖化妆品、纺织产品、轻工产品、家用电器多个专业领域的检验集团。  这类机构在中部地区最有影响力的是中大检测(湖南)股份有限公司(“中大检测”),由中南大学一位在职教授于2004年创办,经过17年砥砺前行,由一家单一的幕墙工程检测公司,发展成为湖南省内民营检验检测机构中业务领域最多、最具影响力的“互联网+检测技术服务”的全产业链综合性平台检测公司,连续多年位居湖南省检验检测行业的龙头领军地位。  5.资本介入型  由投资公司直接介入,收购检验检测机构,成立检验检测集团。由于近一二十年检验检测业发展形势良好,吸引社会资本大量介入,除了国企(如招商、国投)大举进入,一些民营资本运作公司也由过去投资一些检验检测机构,发展到直接收购检验检测机构,这方面操作成功的代表是钛和集团。钛和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部位于上海,注册资本2.48亿元人民币,钛和资本原先是一家产业投资公司,主要是在医疗和检验检测领域从事投资业务,2019年战略重组升级,旗下子公司(实验室)启用全新品牌“钛和”。2020年集团产值突破5.6亿元。二、我国民营检验检测机构的发展成长路径和管理经验  通过研究分析这些知名的民营检验检测机构成长发展历程,我们不难发现,他们大多是按照:“小而专”诞生——业务逐步扩张——引进高管人才或战略投资方——制定符合自身发展定位的战略目标——打造核心竞争力(塑造企业品牌竞争力)——上市,用20年左右时间,完成从菜鸟到大咖的转变。总结和概括这些知名民营检验检测机构的成长发展路径和管理经验,不论是对于国有检验检测机构、事业单位检验检测机构还是一般民营检验检测机构,都会有很好的借鉴意义。  (一)搭乘政策快车,借力政府支持  民营检验检测机构这些年的快速成长,跟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分不开。首先是资质的取得。市场监管部门不仅放开了资质认定(CMA),而且对于像华测、谱尼这样的全国布点的大型民营机构,还允许其获取国家级资质认定(CMA)。过去很难获取的CCC指定实验室资质也都对民营机构放开,截至2020年年底,包括华测检测、谱尼测试在内的20家民营检验检测机构获取了CCC指定(占全部CCC指定实验室244家的8%)。其次是任务的获取。这些年,民营检验检测机构在农业部门、生态环境保护部门、电力部门、交通部门、住建部门乃至市场监管(原工商)部门那里争取到了大量农产品、生态环境、建工建材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任务。2020年,华测和谱尼先后获得核酸检测单位资质,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做出积极贡献的同时,也获取了不菲的商业利益。第三是荣誉。华测荣获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一等奖,同时也被国家科技部授予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应用示范基地 谱尼2007年荣膺德勤“亚太区高科技、高成长500强”称号 开普检测获工信部“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等荣誉 中大检测获工信部“2018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2019国家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等荣誉 国联质检先后获西北首家“国家食品企业质量安全检测技术示范中心”、陕西省首批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等荣誉称号 建科股份获评“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2019年度现代服务业五星级明星企业”等称号 远东正大2018年获得“首都文明单位”称号,连续6年被“德勤——亦庄”评为“高科技、高成长TOP20”。  民营检验检测机构充分发挥这些荣誉的宣传功效,助力其在市场上站稳地位,获得了市场(客户)的认同。  (二)注重品牌建设,创新服务模式  民营检验检测机构区别于国有检验检测机构、事业单位检验检测机构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拥有自己的品牌和LOGO,一些知名民营检验检测机构的品牌LOGO已经深入人心。  华测上市前进行“多产品线+多网点”布局,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和公信力,逐步得到了市场的认可。2014年华测利润出现负增长,2016年业绩大幅下滑,2017年持续低迷,2018年,公司战略转向利润导向,迈向高质量成长方向,业绩连续3年保持增长,成为第三方民营检验检测机构最有影响力的品牌。  谱尼(PONY),其英文原意是“小马驹”,创始人宋薇女士当初给公司取这样一个富有深意的名字,就是要将一批小马驹培养成为一匹驰骋检验检测市场的千里马。  开普检测。从2007年开始,“开普”品牌(商标)创立,并以品牌构建为核心开展市场营销工作。时至今日,“开普”已成为电力设备检测领域的知名品牌,并已在国际标准、学术和科研领域崭露头角,塑造了独具特色的业界声誉。  钛和集团(Ti Group),由于源自钛和在检测行业十年深耕,所以在品牌诠释上取自钛金属材料的性能“稳健、进取”作为企业发展支柱精神,秉承“钛度端正”理念,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坚持奋斗、不负信任、拥抱变化”的价值观。  中大检测,以长沙为总部、北京和雄安新区为次中心,西进西部大通道,打通西部中巴经济走廊,南以海南自由贸易港向东南亚延伸,以高质量发展为引擎,励志打造出民族检验检测机构品牌乃至国际知名品牌。  国联质检,2013年获得国家商标局注册,从此,这家在西安某城中村一间40m2的车库建起的油品实验室迈上品牌发展道路。十年磨一剑,如今国联质检已经成为西部乃至全国知名的检验检测机构品牌。  建科股份,是江苏省著名商标,江苏省服务业名牌。  远东正大标志由ECT三个字母和C这个字母下面的一道弧线,以及中文“远东正大”构成。代表信用、技术,象征着远东正大人团结一心,秉承“正义、厚德、开拓、奉献”的企业精神,“客观、公正”的工作原则,以双手托举起企业的发展愿景。  品牌不仅仅是企业的形象,也是企业文化精神的浓缩,更是社会大众对企业服务的信任。对品牌的打造与保护,使民营检验检测机构越战越勇,越走越远。  (三)借助资本力量,发挥股权优势  华测成立不到6年就成功在创业板上市,成为我国检验检测领域第一家上市公司。上市后,迅速扩张,加大并购力度,一方面巩固已有的华东、华南基地,一方面加大全国及海外布局。截至2020年年底,公司上市后新设和收购子公司超80家,在全国设立了60多个分支机构,拥有150多间实验室,设立多个海外子公司,营收规模超30亿元人民币。华测提出“与资本共舞,建立竞争优势”,利用资本的力量,使自身获得发展先机和助力。  谱尼测试于2020年9月成功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1900万股,募集资金净额7.68亿元。集团加快了华东运营总部、华中运营及研发总部建设进度,提升了诊断试剂的研发能力和整体技术水平,规模化发展能力得到将进一步加强。目前,公司核心员工都通过员工持股平台或战略配售持有公司股份,增强了员工激励,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吸引人才,留住人才。下一步,集团在立足主业的前提下,将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工具,加大行业横向并购及纵向整合工作,为集团打造更加广阔的护城河,促使集团加速发展,提升行业话语权及综合竞争实力,努力成为规模大、水平高、信誉好、服务广的检测集团,立志打造成为有国际影响力的检测知名品牌。  开普检测自2013年改制以后,历经7年时间登陆中小板资本市场,迎来了新的历史发展机遇。开普检测首发股票2000万股,融资净额5.56亿元,为其打造总部基地升级、拓展华南(珠海)基地,实现“两点布局、南北拓展”发展战略奠定了坚实的资本基础,并为后续借助资本力量持续深耕电力系统、新能源以及电动汽车充换电等领域构筑了可靠的融资平台。  建科股份作为国内改制较早的民营企业,充分发挥了民营企业机制灵活、决策效率高的优势,从2003年改制初期只有原来在事业单位编制内的员工持股,到目前绝大部分公司核心员工都持有股份,这样的股权结构转变,充分激发了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创新创业动能得到了充分的发挥,尤其是2018年启动了大面积的核心员工持股计划以来,公司业绩更是屡创新高。  国联质检的股权激励措施多样、花样新颖。公司采用在职股、注册股、事业合伙人、集团股等多种股权实现核心人才沉淀。  中大检测于2020年9月给予51名对公司发展做出杰出贡献的员工以股权激励,并相继出台股权激励、全民持股计划,引入关联产业战略投资者。  (四)广纳贤才智士,共谋锦绣前程  检验检测属于高技术服务业,在一些传统检验检测领域(食品、环境、纺织、建材、珠宝首饰等),更是靠一线检验人员的辛劳付出,一点一滴地做出企业可观的业绩。相对一线基层检验人员来说,公司高管的眼界和能力更为重要。检验检测行业的竞争其实就是企业领导者格局的竞争,领导者需懂得看长远、看本质、知进退,要拥有判断未来行业发展、产业变革的能力。  华测检测因为兼并扩张过猛,2013至2017年出现业绩连续下滑,在这关键时刻,2018年,华测引进了SGS前中国区总裁申屠献忠先生任新总裁,在申屠总裁带领下,华测由“以营收为导向”向“以利润为导向”转变。以申屠献忠为首的华测领导者们,给华测的发展设定了两个阶段性目标:提升内生持续增长的质量和国际化。继引进SGS原总裁申屠先生之后,华测还又先后引进了原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上海计量科学研究院的副院长,这些来自体制内事业单位的领导,给华测管理团队带来了新生动力,助力华测走上国内领先、国际化崭露头角的发展道路。  人才竞争是检验检测市场最大的竞争,除了华测大手笔招贤纳士,谱尼也张开双臂,欢迎各路英才的加入,先后有原任国企要职、国家认监委部门副主任级别、年富力强具有管理经验或者律师职业资格的人才被谱尼收入囊中。谱尼测试创始人毕业后分在北京某科学研究院,谱尼集团发展壮大后,这些年,很多这个最高医学药学研究机构的博士、研究员也加入谱尼测试,为谱尼集团医学、药物研究和检测、毒理、药效、生物安全评价等工作上做出重要贡献。  国联质检不断探索经营组织模式,通过单元自组织、自协同、自约束的运营机制,实现个人部门化、部门公司化、公司平台化,让员工在企业内创业,成为事业合伙人,让员工能分享企业成长带来的收益。  中大检测通过网上招聘、校园招聘、社会招聘、猎头、员工推荐等多种方式招贤纳士,通过与中南大学、湖南大学等985、211高校科研合作、培养交流等方式,引进急需的人才,给予高于行业平均水准待遇,针对高端人才,向华为看齐,给予“50万~200万年薪+奖励”待遇,广纳人才。  苏州电科院广纳业内英才,先后聘请了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以及意大利、荷兰等国的外籍资深专家作为公司技术顾问,将电力领域中高压、特高压、变电等方面的优秀人才揽于麾下,成为输变电行业吸引人才加入的聚宝盆。  (五)创新管理方式,追求卓越绩效  谱尼测试采取各区域横向管理与各业务领域事业部纵向管理相结合的矩阵式管理模式,以实现快速决策、高效管理,充分整合优化公司资源。公司内部创新了以价值创造为导向的绩效考核体系,绩效管理落实到了业务部门、产能部门、职能部门的各部门人员,每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都会对绩效考核制度进行回顾、优化,以提高相关人员的积极性,实现公司预期效益。  开普检测积极吸收国内外先进的管理理念,建立行之有效的战略管理体系。利用SWOT战略分析方法制定公司战略,并基于BSC“平衡计分卡”管理工具,将KPI绩效管理、IPD研发管理、ISO/IEC17025实验室管理“三位一体”高度融合,并从学习与成长、内部流程、客户、财务四个维度,将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逐层分解为可执行、可考核的具体绩效指标。  中大检测每年11月份修订战略规划,高层管理团队和战略管理委员会也会根据对每年各种输入信息的综合分析,对组织的愿景、使命和价值观进行审核并考虑是否修正,以确保校准战略与行业和顾客要求的变化。  建科股份一方面不断持续深化拓展企业发展核心“六结构一平台”(即股权结构、组织结构、资源结构、产品结构、营销结构、财务结构不断优化与建设信息化管理平台),另一方面不断投入创新,将传统的技术服务进行数字化、信息化、物联化,促进传统产业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不断探索现代企业管理模式。  国联质检17年砥砺前行、创新发展,通过科研创新、运营创新、差异化创新、服务创新、文化创新、激励创新等六大创新机制,探索经营单元自组织、自协同、自约束的机制,实现公司扁平化经营,激发组织活力。  远东正大夯实信息化系统,启用SAP检务系统,开发了“远东正大智慧枢纽”,集团检务数据全部转移到“阿里云”,实现公司和客户委托信息的实时交换,实现了传统检验检测业务上网,取得了跨越式的发展。  瑞特认证检测集团,秉承“严谨、科学、求实、认真”的企业宗旨和“诚信务实、合作共赢”的企业理念,不断追求卓越,以最负责任的态度认真工作,提供诚信有价值的服务,赢得客户、赢得尊敬 打造团队精神,通过互助协作达到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的目标。  (六)设立研究院或科技创新平台,打造科研团队  华测拥有自己的研究院和标准物质研究所,以确保集团保持可持续的研发能力。华测的研究院参加了50多个国际和国家的标准化委员会和分会,参与制修订了国家和行业标准500多项,申请了国家专利300多项,已授权专利150多项,发明专利接近40项。  谱尼测试注册成立谱尼研究院,长期专注于检验检测技术研发,不断夯实自主科研创新能力建设,持续聚焦战略发展研究、科技前沿追踪、创新技术研发、技术成果落地转化和科技人才梯队培养。集团及旗下子公司共获得300项授权专利,集团共有技术研发人员672人,占集团员工总数的10.25%,2020年公司研发投入接近1亿元。  开普检测坚持贯彻“标准引领、创新驱动”的发展理念,设立研发中心从事检测技术研究和试验设备研发。先后主持或参与制修订国内外标准71项,攻关特高压交直流输电、能源互联网仿真等多项先进检测技术,研发智能电网实时数字仿真系统、电动汽车充电桩全自动测试系统等10余种型号检测设备,打造“人无我有、人有我精”的差异化竞争优势。  中大检测自2016年开始建立研究院,董事长亲自抓科研。2019年公司科研投入达7%,2020年科研投入达6%,现已完成30余种智能传感器及终端设备的研制,软件产品10余项,2020年获得发明等各项专利和软著78项,制定国家及行业各类标准10个。  钛和集团成立了钛和研究院,作为集团科技发展实施的载体,以推进集团科研创新、聚集优秀科技人才、开展高层次学术交流、产出高水平科研成果,帮助集团做好业务提前布局、发力标准研究、聚焦新测试方法开发、承担国家及省部级课题研究、开展对外技术交流。目前,集团已拥有专利88项,另有30多项专利在申报过程中 参与制定完成国际、国家、地方、团体等各类标准7项。  (七)对标国际知名品牌,谋划国际市场  中国检验检测市场对外开放30年,国际上但凡出名一点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都纷纷进入中国市场,截至2020年年底,在华取得资质认定的外资检验检测机构456家,实现营业收入226.81亿元,机构平均营收4973.9万元(全国平均数6.79倍),人均营收52.17万元(全国人均数2.05倍),以0.93%的机构占比赢得了6.32%的市场份额。反观我国的检验检测机构走出国门开拓国际市场的可谓凤毛麟角,在国际化方面还处于萌芽阶段,我国检验检测机构大举进军国际市场,一是实力不够,二是国际环境(政治体制、教育背景、文化习俗、消费习惯等)也不允许。  但最近几年,民营检验检测机构的龙头大咖已经意识到国际化战略的重要性,他们厉兵秣马,对标国际知名品牌,寻找突破口,瞄准国际化实施发展战略布局。  2020年3月,华测以2.74亿元人民币收购新加坡检测公司Maritec100%股权,向国际化迈出坚实一步。2021年5月20日,华测宣布,拟收购德国易马90%股权,提升公司德系汽车品牌客户认可度。接下来,华测的国际化步伐要分两个阶段走:第一阶段,要促成更多与中国业务有协同效应的海外并购 第二阶段,再考虑全球化部署。华测并购Maritec使其具备了服务全球船舶客户的能力,为下一个5年计划实现消费品领域的海外并购提供了范本。  谱尼测试2010年在香港设立了子公司,未来将在立足国内检测市场的基础上,加大海外市场的开拓力度,通过参加国际会议、发表论文、与海外检测机构加强合作等多种形式提升集团在海外市场的知名度和美誉度,逐步完善海外实验室和分支机构建设,同时择机通过并购等形式切入海外市场。  苏州电科院作为国际性专业实验室,与国际知名机构如德国TÜV、英国INTERTEK、法国BV、瑞士SGS、欧盟CEM都有良好的合作关系,是这些国际知名品牌机构的签约实验室。未来5年,苏州电科院将充分利用中检集团的海外资源优势和国际互认实验室的资质优势,加强与国际著名认证检验检测机构的合作,不断开拓海外业务市场。  开普检测与国际知名检测认证机构荷兰KEMA(现更名为DNV GL)、德国莱茵TÜV以及南德TÜV等持续合作,走出了“接触——合作——提升”的国际化之路。通过对标国际同行,开普检测在国内率先推广了电力通信规约检测,并获得国内首个UCAIug(电力通信国际用户组织)IEC 61850A级实验室授权资质。  中大检测已经开始参与柬埔寨、老挝等东盟国家的检测工作,下一步将以海南基地为桥头堡,进军海外市场。  远东正大先后参加美国MAGIC展、法国CHIC展,率先加入美国纺织及鞋类协会(AAFA)。作为首家加入该协会的中国成员机构,在国际纺织品风险安全管控会议上,把GB测试要求面对面与品牌方及贸易商进行交流,连续3年参加AAFA年度峰会,广泛接触美国品牌企业总部高层,为实现海外接单积累渠道资源。  赛孚2013年与印尼品牌检验检测机构GEOservices达成战略合作协议,进行实验室间技术比对,技术交流互访,同时在检验检测业务方面也探索“离岸与到岸”检验检测出现数据结果偏差的解决方案等 积极探索国际同行燃料样品能力验证,提升国际影响力,搭建与国际同行合作的平台。  以上这些民营检验检测机构管理经验的分享,其中既有华测、谱尼这样的全国民营检验检测机构的佼佼者,也有远东正大、上海赛孚这样规模不大的民营机构。总结归纳他们的发展经验,希望能起到“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的参考作用。下表是10家民营检验检测机构的一些发展指标(数据),这样的数据不论是对行业监管者、市场参与者(国有、外资、民营),还是对检验检测用户方,都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三、 我国民营检验检测机构成长发展遇到的问题  首先是政策层面的问题。虽然在“放管服”大气候下,政府监管部门在资质准入、招投标限制、兼并重组等方面放宽了要求,给民营机构国民待遇,但在各地具体实施层面,并不像国家监管部门要求的那样都能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在CMA资质申请上,一些地方以总局没有出台后续相关操作层面的细化措施为由,暂时不执行自2021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告知承诺(先许可发证、3个月内再核查能力)的CMA改革新政。在一些地方,民营检验检测机构要申请一些敏感领域的扩项(如化妆品、危险货物运输罐车罐体),一些地方局以各种理由拒绝受理。一些地方在招投标中设置了民营检验检测机构难以企及的条件,让看似对民营机构开放的招投标活动流于形式。在机构重组方面,民营机构投靠(被兼并)国有检验检测机构的例子很多,但鲜有民营检验检测机构兼并重组国有检验检测机构的案例。虽然这些年,中央和国务院文件以及相关主管部门的文件都反复强调,要鼓励民营检验检测机构进入检验检测市场,构建开放、公平的检验检测市场环境,但是,上面有政策,下面有对策,在很多地方,民营检验检测机构还是享受不到应得的政策红利,一些地方对上面政策的自行裁量问题仍然突出,亟须打通“最后一公里”,让民营检验检测机构真正畅游于平等公正的检验市场。  其次,从市场层面来看,民营检验检测机构也面临巨大的市场挑战。一些特殊领域(如特种设备、防雷避雷、医疗器械等),民营检验检测很难进入。一些国有检验检测机构,身披钢铁铠甲(一些体制内的检验检测机构拥有多个“国家质检中心”、“行业质检中心”光环),与近乎赤膊上阵的民营检验检测机构在市场上搏杀。市场监管总局的国家监督抽查任务前些年改革,搞招投标,一度有民营检验检测机构入围,但2020年的国家监督抽查中,承担任务的机构里已经难觅民营检验检测机构踪影。一些省里的监督抽查任务也是“叫好不叫座”,有名无实(利)。民营检验检测机构大多抱怨其他机构(包括体制内的竞争者)低价搞乱市场,但殊不知,在监管部门和体制内检验检测机构眼中,民营检验检测机构背负的低价竞争搞乱检验检测市场的骂名最大,民营检验检测机构的市场生存压力比体制内的机构要大得多。  第三,从管理层面看,在股权结构上,大部分民营检验检测机构都会走到合伙人制。在激励制度上,大多数民营检验检测机构都采取市场(营业)业绩(奖励)+股权激励的激励制度,但对于一般检验员工,往往一开始只有基本(保底)工资+业绩(奖励),没有股权激励一说。这就造成某些看似发展很辉煌的民营检验检测机构,基层的一线检验员的收入并不高,收入高的都是高管和一些中层。收入分配的差距必然影响到团队凝聚力和员工的归属感。在内部管理上,一些机构过分抓市场,疏于内部管理,等到监管部门来检查,突击补造原始记录、原始台账,有的机构每年(月)出的报告量和耗材(标准物质、试剂等)明显不匹配,让检查人员一抓一个准。四、 我国民营检验检测机构的未来发展方向  (一)行业集中度日益增长,头羊的带队作用和影响力越来越大  大型检验检测机构较强的社会公信力和检验检测服务能力使其可以为客户提供专业化、个性化的检验检测服务,也将更多地参与到政府部门监督抽检等大型检验检测活动中,在增强盈利能力的同时将进一步提升自身公信力和技术能力,形成良性循环。因此,大型综合性检验检测机构将获得更大的市场份额,检验检测行业整体集中度将不断上升。以国外检验检测行业为参照,国内民营企业会出现头羊企业,行业集中度不断上升,行业“小散弱”的状况将得到一定扭转。  (二)与资本共舞,建立竞争优势  检测行业发展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对于上亿元级别中等规模的检验检测机构而言,如果吸引到优秀人才或者利用资本的力量,就能使自身获得发展先机、占领市场高地。如若按部就班,在国内如此激烈的市场竞争面前,未来前途难料。  国际检验检测机构一般遵循“私募基金(PE)控股或全部控股——更换管理人——内生增长+并购增长”的资本运作模式,一些有远见的国内民营检验检测机构老板也正在学习这一做法,利用股权激励、借助资本的力量,通过“内生+并购”两条腿走路,找标的、纳人才,以此突破发展瓶颈,做大做强。  (三)突破原有业务模式,打造核心竞争力  随着互联网的兴起和迅速发展,网络技术4G时代向5G时代跨越,未来的各行各业都将因互联网而改变。有人说,未来最好的医院可能是没有医生的医院,未来最好的餐厅可能是没有厨师的餐厅。虽然,不可妄言,未来最好的检验检测机构将是没有仪器设备、没有检验人员的“检验检测机构”,但线下传统的抽样(送样)到实验室检验、出具检验报告的模式,将来很可能会因为互联网技术的发展而突破现有的商业模式。远程检验、共享检验、无人化检验等未来商业检验模式将会逐渐兴起并成为传统检验商业模式的颠覆者。在未来检验检测互联网大数据时代,要想成为时代的弄潮儿,必须打造“人无我有、领先一步,人有我专、技高一筹”的核心竞争力,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四)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市场监管总局成立以来,持续加大对全国4万多家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管力度,机动车安检机构和环境监测(检测)机构民营检验检测机构占比都超过60%,是监管部门重点监管领域(对象)。市场监管总局一手抓“放管服”改革,一手抓监管,多措并举,对违法违规机构出重拳,包括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的专项监督、日常监督、举报线索查处、检验报告网上公开查询、处罚信息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构建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等,提高了机构违法失信成本。检验检测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既要靠监管部门创新监管手段、提高监管效能,但最主要的还是要靠广大检验检测机构自身诚信守法,不踩红线。  (五)大力引进人才,抢占人才制高点  21世纪的竞争,是人才的竞争,谁掌握了高端人才,谁就占领了制高点。目前,民营检验检测机构急需的是管理人才和市场人才,急需培养打造高端人才队伍。如何引进、培养和锻炼人才队伍,是民营检验检测机构面临的重大课题,只有将企业的发展平台与人才的个人事业预期紧密结合,使得公司的愿景目标与人才个人的事业发展愿景目标高度契合,才能实现“双赢”。人才的引进,要靠公司实力、领导者心胸和眼光,人才的培养要靠行业的历练、国内国际市场的竞争。  (六)拥抱“一带一路”,与国际一流机构对标,打造国际一流检验检测机构品牌  2020年春节期间突然爆发的新冠肺炎疫情,给全球经济发展和国际交流带来巨大负面影响,检验检测行业也难以独善其身。一些本来起步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城市)设立分支机构开拓国际市场的国内检验检测机构,国际化步伐或陷于停滞或延缓调整了国际化发展战略目标。  但对于优秀的具有敏锐战略眼光的人(机构)来说,这次全球疫情,是困难也是机遇,是挑战更是鞭策。像华测、谱尼等一批我国民营检验检测机构的头部企业、领头羊,其成为国际一流检验检测机构品牌的战略目标不会退却。在这些头羊的带领下,我国民营检验检测机构在服务“国内国际双循环”经济发展中,对标国内外先进检验检测集团,学习先进管理和服务理念,建设先进检测平台,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不断自我蜕变,缩短与行业国际龙头的差距,努力成长为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检验检测机构民族品牌。  加强检验检测市场监管、维护检验检测市场秩序、推进检验检测市场的高质量发展,尤其是加强对民营检验检测机构的支持和监管,是按照“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原则,做好新时期检验检测市场监管的重要课题。笔者愿此文,能为我国民营检验检测机构的发展起到帮助作用,也让国有、外资检验检测机构看到我国民营检验检测机构成长和发展的方方面面,相互学习、相互监督,也相互促进、共同成长,共同为我国检验检测市场的繁荣发展贡献力量。
  • 建设现代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的顶层设计
    检验检测认证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尚处于发展初期,一定程度上存在小、散、乱问题,难以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为此,《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提出,整合业务相同或相近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质检总局关于整合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的总体思路是先部门内整合,再跨部门、跨行业、跨层级整合,逐步推进脱钩改制、鼓励并购重组。《意见》将&ldquo 整合&rdquo 作为改革的主要抓手,根本任务在于建立我国现代检验检测认证机构体系,逐步做强做大。  一、现代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建设的前提是明确功能定位。《意见》提出,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科学界定国有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功能定位。目前,这些机构的主要问题是功能定位模糊,布局结构分散,重复建设严重。政府的监管应界定在安全、健康、环保、反欺诈和维持市场秩序等领域。由于特殊需要,作为政府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也只能围绕这些特定领域提供公共服务,而不应依靠行政权力介入营利性的市场经营性服务。而且这样的机构不能多,必须减少政府直接举办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的数量。  二、现代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必须以市场主体为基础。《意见》提出,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到2015年,基本完成事业单位性质的机构整合,转企改制工作基本到位。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诞生于市场交易的需要,是买卖双方所必需的第三方质量信用服务,具有鲜明的市场属性和产业特征。虽然少部分机构具有公益性特点而由政府举办,但大部分都是经营性的市场主体。只有当其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才能真正提供公正的质量信用服务,进而实现优胜劣汰。《意见》明确逐步推进检验检测认证机构与主管部门脱钩、转企改制,抓住了机构快速健康发展的关键,那就是要培育一大批合格的市场主体。  三、现代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的核心竞争力是提升综合化服务能力。无论是检验检测认证服务,还是计量标准咨询服务,实际上都是为了评价产品的质量水平,具有内在的一致性和系统性,没有计量就没有标准的衡量,没有标准就没有检测的依据,没有检测就没有认证的来源。从企业角度来说,也需要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提供综合性的质量技术服务。《意见》针对我国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功能相互割裂的现状,提出发展区域性综合检验检测机构,县(市)机构原则上整合为综合性检验检测机构,这不仅将避免重复建设,更重要的是通过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机构核心竞争能力。  四、现代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的发展趋势是大集团间的国际化竞争。我国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目前面临着国际同类机构的严峻挑战,SGS和BV等国际大集团年营业收入都突破300亿元人民币的规模。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的服务实质上是质量信用的提供,而质量信用的基础则是提供者的规模和品牌。我国目前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基本上不能向服务对象提供全球的规模化服务,更没有承载质量信用的品牌。对此,《意见》提出要到2020年,培育一批技术能力强、服务水平高、规模效益好、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整合就是要站在国家利益的角度,组建能参与国际竞争、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本土化的中国质量服务集团,打造世界知名品牌,服务中国,走向世界。  五、现代检验检测认证机构需要创新政府管理体制。我国现有两万多家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行业壁垒较多,条块分割明显,缺乏对这些机构的统一规划、有效监管。因而,《意见》提出要打破部门垄断和行业壁垒,清理相关政策法规,有序开放市场,营造各类主体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进而优化政府促进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良性发展的制度环境。  《意见》按照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以整合为主要手段,对我国建立现代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进行了顶层设计,必将使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成为我国市场信用的可靠提供者,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技术支撑体系。  (作者系武汉大学质量发展战略研究院院长)
  • 我国检验检测机构扎堆 如何选才靠谱?
    “‘双十一’时给儿童房网购了一整套的松木家具,安装后总感觉家具有味道,但商家又出具了家具没问题的检测报告。”对于商家出具的检测报告,市民刘女士虽然不太相信,但也拿不出什么有利的证据来反驳,最后,她想到了自己委托另外一个检测机构对家具的甲醛含量进行检测。  当刘女士在网络上输入“家具甲醛检测”的字样时,发现弹出来了上百个检测机构的相关信息。“我问了下检测价格,有的报价两千多元,有的甚至要价一万多元。有的需要拆下部分木材进行检测,有的则可上门进行无损检测。”至于检测机构是机构,还是营利性的商业机构,刘女士更是不得而知。“我想找一家独立的第三方机构再重新做下检测,但又怕自己找的检测机构商家不认可。”刘女士表示。  有关人员调查发现,目前市面上检测机构鱼龙混杂,部分检测机构为了盈利而不择手段,恶性竞争现象严重,使委托检验报告数据的严肃性和准确性大打折扣。检验只对来样负责或部分检测结果具有时效性从而导致纠纷不断。同一项目的检测结果在不同检测机构中可能存在较大差异。  有关人员从国家认监委了解到,据不完全统计,仅在北京就有大大小小的纺织品服装检测机构13家之多,有服务生产工厂遗留下来的检测机构,有作为保障政府行使监督职能的公益性检测机构,也有纯粹以盈利为目的的民营检测公司,还有进入中国市场不久的外资检测公司。  “这些检测机构虽然在实验室建设上大部分由质检总局指导,但行政关系上隶属于不同的上级部门 财政来源上虽然有些是由国家财政统一拨款,但绝大部分为自收自支。”检测行业的业内人士向记者分析。  最新的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数据也表明,我国检验检测机构以小微机构居多,服务范围有限,国际竞争力不强。我国96.2%的检验检测机构从业人数少于100人,平均就业人数仅为32人 八成以上的检验检测机构仅在本省区域提供服务。此外,近三年来检验检测机构平均出具检验检测报告的数量减少3.8%,检验检测机构数量增幅大于检验检测业务增幅。  数据:16家检测机构被撤销资质  在去年国家认监委部署开展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活动中,共有1415家检验检测机构因为违法违规或不规范运行而受到资质认定部门的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其中,对北京中维京宝珠宝玉石鉴定有限公司、石家庄市藁盛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等16家存在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情形的机构予以撤销资质处理。  去年,有520家因存在文件管理不规范、人员管理不严格等问题的机构被行政告诫 123家存在超范围检验检测、质量体系不能有效运行的机构被暂停资质 中央储备粮重庆北碚直属库粮油检测中心、宁夏公路管理局中心试验室、福建三明机动车安检站、四川省西科大司法鉴定中心等756家因不能持续满足资质认定要求的机构被注销资质处理。  提示:找正规检测机构先上网查资质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依法获得资质认定,且在检验检测报告中使用资质认定(CMA)标志。市民在选择检验检测机构时,可关注其是否依法取得资质认定,是否出具带有CMA标志的检验检测报告。  此外,市民和商家还可以在“国家认监委”微信的菜单中选择“广东省-广州”来寻找合格的检测机构。记者发现,仅广州市内可进行建材与建筑领域检查的机构就有138家,可进行CCC认证产品领域检查的机构就有16家。  市民如对检测报告有疑问,还可在“国家认监委”微信的菜单中登录“认证认可业务信息统一查询平台”,输入证书编号即可免费查询认证结果的真伪。
  • 辽宁14家检验检测机构被责令整改
    辽宁省质监局日前通报今年检验检测机构“婴幼儿配方奶粉中锌和锰的测定”等5个项目能力验证情况,14家能力验证结果为不满意的机构被责令整改。  根据能力验证不满意机构名单,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能力验证不满意项目为“婴幼儿配方奶粉中锌和锰的测定”。黑山县市场监督管理检验检测中心,能力验证不满意项目为“食品中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的定性”。抚顺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能力验证不满意项目为“内墙涂料中游离甲醛的测定”。建昌县工程质量检测中心,能力验证不满意项目为“热塑性塑料管材、管件维卡软化温度的测定”。中国化学工程第九建设公司理化检测中心等10家机构,能力验证不满意项目为“塑料氧指数的测定”。  参加能力验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共522家,能力验证结果满意的机构505家、可疑3家、不满意14家。能力验证发现,有的检测机构常年未开展上述项目的检测,人员操作不熟练。  为保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准确,辽宁省质监局将对能力验证结果不满意的机构,给予1个月的整改期。整改期间不允许出具相应项目检测报告。对能力验证结果可疑的机构,暂停相应检测项目。
  • 这一地方启动2023年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工作
    各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司法局、生态环境局、交通委(建交委)、农业农村委、国动办,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市市场监管局机场分局,市环境执法总队、市环境监测中心、市减污降碳管理运行技术中心,市民防监督管理事务中心,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各检验检测机构:为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监管,规范检验检测市场秩序,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1号)、《市场监管总局等16部门关于印发〈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的通知》(国市监信〔2020〕111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的意见》(国市监信发〔2022〕6号)、《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沪市监信用〔2023〕64号)等文件要求,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国动办、上海海关、市药品监管局、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本市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开展市级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2023年,市级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共计检查120家机构,抽查总体比例为10%。将直接关系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的领域纳入重点监管范围,加大对机动车检验、生态环境监测领域的抽查力度,提高抽查比例。持续巩固深化2022年检验检测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成果,针对检查发现存在违法行为的机构,加强监督抽查。强化机构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充分运用信用等级评价、告知承诺后续监管等结果,实施差异化监管。现场检查原则上于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9月30日前汇总检查情况,并将检查发现机构涉嫌存在的违法行为移送各有关执法部门作进一步调查处理。现场检查期间,请各区市场监管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市市场监管局机场分局、市环境执法总队、市环境监测中心、市减污降碳管理运行技术中心、市民防监督管理事务中心、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在执法检查人员配备上做好支持配合。(一)联合实施机动车检验机构“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联合对获得本市资质认定许可的机动车检验机构实施重点监管。结合深化机动车检验制度改革优化车检服务、货车非法改装改标整治等工作,严厉打击不执行国家标准检验、替检代检、篡改检验数据、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查实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的,公安、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处罚,移送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撤销资质。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计划抽查机构数30家。(二)联合实施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对获得本市资质认定许可的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实施重点监管。重点检查检测场所、设施环境、设备人员等基本资质条件能否有效保持,以及未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提供有关环境服务活动情况。严厉打击未经检验检测出具监测数据和结果、篡改伪造监测数据和报告、未按规定采样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查实出具虚假或不实检验检测报告的,生态环境、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罚。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计划抽查机构数30家。(三)联合实施司法鉴定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联合对获得本市资质认定许可的司法鉴定机构实施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机构在司法鉴定执业活动中的技术规范适用和鉴定质量管控情况。严厉打击违反司法鉴定程序或标准进行鉴定、超出资质认定能力范围出具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计划抽查机构数5家。(四)联合实施食品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委联合对获得本市资质认定许可的食品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检测仪器设备、设施条件和检测能力是否符合要求,严厉打击技术能力和基本条件不能持续保持、未按照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开展检验检测活动、出具不实或者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计划抽查机构数20家。(五)联合实施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市市场监管局、市国动办联合对获得本市资质认定许可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机构在防护设备关键原材料性能、产品质量和安装后功能检测方面的能力保持情况以及现场检测过程的规范性。严厉打击超出资质认定能力范围出具报告、检测报告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计划抽查机构数5家。(六)联合实施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上海海关、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对获得本市资质认定许可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实施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机构检测条件和技术能力情况,以及检验鉴定结果是否真实、客观、公正。严厉打击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出具虚假的检验结果和证明等违法违规行为。计划抽查机构数10家。(七)联合实施化妆品检验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市市场监管局、市药品监管局联合对获得本市资质认定许可的化妆品检验机构实施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机构场所条件、环境设施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严厉打击不具备相应检验条件和能力、未按照规定检验方法开展检验、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计划抽查机构数5家。(八)实施其他领域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市市场监管局对获得本市资质认定许可的其他领域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机构能力条件持续保持情况,检验检测活动合规性及结果有效性。计划抽查机构数15家。二、开展各区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各区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应参照市级检查要求,由市场监管部门联合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共同开展,对辖区内获得本市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的随机抽查比例应不低于15%。各监管部门要围绕本级政府工作重点和本通知要求,加强跨部门沟通协作,合理制定本辖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方案,被检查对象原则上与市级监督检查随机抽取的检验检测机构不发生重复。其中,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应根据全市的统一安排,统筹推进。(一)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贯彻“双随机、一公开”理念,规范开展随机抽查。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科学规范、公正透明地开展检查工作。针对不同行业不同领域,可以邀请行业技术专家参与辅助检查,提高检查问题发现率。监督检查结果应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形成有效震慑。(二)强化重点领域监管。根据有关市级部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持续在机动车检验、生态环境监测、碳排放检验检测领域开展专项检查,加大监管力度,提高抽查比例。针对往年检查发现的共性问题,切实抓好机构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要结合《关于强化检验检测领域执法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工作要求,加强检验检测领域专项执法。(三)完善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各区相关监管部门要不断完善联合监管机制建设。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各区市场监管、公安、生态环境、道路运输管理等部门要通力协作,压实各自职责,细化责任分工,确保机动车检验、生态环境监测、碳排放检验检测领域专项检查工作落地见效。在司法鉴定、食品农产品检验检测、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化妆品检验以及其他检验检测领域,各区市场监管部门与有关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强沟通,更好发挥综合监管和专业监管的各自优势,切实履行好属地化监管职责。(四)做好信用监管衔接。除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之外,不断创新丰富监管方式。要强化机构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的综合应用,针对不同风险等级、信用水平的机构,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促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有效衔接,提高监管精准性。(五)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对检查中发现检验检测机构存在的问题,各区市场监管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强分析研判,依法及时认定违法违规行为的种类和性质,并由各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开展后续调查处理。对发现的突出违法行为,坚持从严从重查处。要强化对违法行为的失信惩戒,对查处的虚假或者严重失实检验检测案件,各部门应依法依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共同推进落实失信联合惩戒。三、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自查自纠工作检验检测机构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扎实开展自查自纠,深入排查风险隐患,系统做好风险分析,并采取针对性措施有效预防、规避和降低风险。自查的重点为:检验检测活动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是否真实、客观、准确;机构人员、场所环境、设备设施和管理体系是否能够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等。各检验检测机构应按照《2023年度上海市检验检测机构自查表》(详见附件)要求,于2023年6月15日前完成自查和整改工作,并形成自查报告。四、工作要求(一)强化组织保障。市、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检验检测监管工作,认真谋划、周密部署,做好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的组织协调,切实加强人员、物品、经费和技术装备保障,共同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二)压实工作责任。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全面依法履行职责、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全面增强事中事后监管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各部门之间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明晰责任边界,避免出现职责交叉、边界不清等问题。(三)依法主动公开。坚持依法公开的原则,及时、准确、全面向社会公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计划和查处结果,确保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有序开展,杜绝随意执法。(四)恪守工作纪律。监督抽查应当严守公正、客观、严肃的工作纪律,遵守保密规定,严格依法履职。现场检查应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得由被检查机构承担任何费用,不得收取被检查机构给予的劳务费、礼金或礼品等。(五)加强信息报送。请各区市场监管部门于2023年6月30日前将本区年度监督抽查工作方案报送市市场监管局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处,并于9月30日前报送年度监督抽查工作总结和典型案例。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司法局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国防动员办公室上海海关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局2023年5月31日
  •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2023年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结果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结果的通报粤市监认监〔2023〕492号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检验检测机构:为加大我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事中事后监管力度,提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制度实施的有效性,我局组织254家食品、成品油、电动自行车锂电池等社会重点关注领域的检验检测机构(具备省级检验检测资质的236家、无省级检验检测资质的18家,参加多领域能力验证的13家)开展了能力验证活动。为加强与港澳检验检测机构交流合作,此次能力验证活动邀请了4家香港检验检测机构、2家澳门检验检测机构参与。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一)食品检测领域本次能力验证工作委托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组织实施,包括2个项目:植物油中黄曲霉毒素B1的测定和酱油中氨基酸态氮的测定。为确保能力验证结果的真实可靠,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此次能力验证所需样品由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提供、统一编号、发放。共有204家检验检测机构参加了本次食品检测领域能力验证。其中,196家具备省级检验检测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参加,4家无省级检验检测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自愿参加,香港标准及检定中心有限公司、欧陆食品检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等2家香港检验检测机构及中检(澳门)检验分析有限公司和澳门大学澳门中药检测中心等2家澳门检验检测机构受邀参加。204家机构中,参加植物油中黄曲霉毒素B1的测定项目的有187家,参加酱油中氨基酸态氮的测定项目的有168家;同时参加2个项目的有151家,仅参加1个项目的有53家。全省共有202家检验检测机构具备省级检验检测资质。其中,196家(包括直接参加补测的2家)参加了全部资质项目的能力验证,6家未按要求参加。初测结果为可疑或不合格的有40家,占参加机构总数的19.6%;其中36家机构参加了补测,4家未参加补测。最终8家机构结果为不合格,占参加机构总数的3.9%。(二)成品油检测领域本次能力验证工作委托广东省惠州市石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组织实施,能力验证项目1个:柴油硫含量的测定。为确保能力验证结果的真实可靠,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此次能力验证所需样品由广东省惠州市石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提供、统一编号、发放。共有33家检验检测机构参加了本次柴油硫含量的测试。其中,27家具备省级检验检测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全部参加,4家无省级检验检测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自愿参加,中石化(香港)有限公司安全环保数质量部质检室和香港通用检测认证有限公司等2家香港检验检测机构受邀参加。初测结果为合格的有33家,占参加机构总数的100%。不存在应参加而未按要求参加能力验证的检验检测机构。(三)电动自行车锂电池领域本次电动自行车锂电池领域能力验证工作委托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组织实施,能力验证项目1个: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放电性能的测定。为确保能力验证结果的真实可靠,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此次能力验证所需样品由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统一编号、发放。全省共有30家检验检测机构参加了本次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放电性能的测定。其中,25家具备省级检验检测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全部参加,5家无省级检验检测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自愿参加。初测结果为合格的有29家,占参加机构总数的96.7%;补测后结果均为合格。不存在应参加而未按要求参加验证的检验检测机构。二、验证结果(一)食品检测领域1.植物油中黄曲霉毒素B1的测定。具备植物油中黄曲霉毒素B1检测参数的省级检验检测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共183家,实际参加187家(包括178家具备省级检验检测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5家无省级检验检测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2家香港实验室、2家澳门实验室),未按要求参加的检验检测机构5家。能力验证最终结果为合格的185家,占参加机构总数的98.9%;结果为不合格的2家,占参加机构总数的1.1%(见附件1)。2.酱油中氨基酸态氮的测定。具备酱油中氨基酸态氮检测参数省级检验检测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共168家,实际参加168家(包括164家具备省级检验检测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2家无省级检验检测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1家香港实验室、1家澳门实验室),未按要求参加的检验检测机构4家。能力验证最终结果为合格的162家,占参加机构总数的96.4%;结果为不合格的6家,占参加机构总数的3.6%(见附件1)。(二)成品油检测领域车用柴油硫含量项目具备省级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共27家,实际参加33家(包括27家具备省级检验检测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4家无省级检验检测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2家香港实验室)。最终结果为合格的33家,占参加机构总数的100%(见附件2)。(三)电动自行车锂电池领域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放电性能的测定具备省级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共25家,实际参加30家(包括25家具备省级检验检测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5家无省级检验检测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最终结果为合格的25家,占参加机构总数的100%(见附件3)。三、存在问题验证结果表明,参加本次能力验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在相应的检测能力上总体得到了保持,相关技术人员和检测仪器能够符合资质认定要求。但也有部分检验检测机构初测结果为可疑或不合格,且少数检验检测机构补测结果仍然为不合格,其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食品检测领域1.植物油中黄曲霉毒素B1的测定。(1)实验中使用的免疫亲和柱柱回收率不满足标准要求,导致结果偏离。(2)市售黄曲霉毒素B1标准溶液浓度存在差异,未按照标准要求进行浓度校正,导致结果偏离。(3)色谱条件优化情况不理想,目标化合物的色谱峰与杂质未能达到基线分离,导致结果偏离。(4)实验过程中前处理操作不规范,回收率偏低。2.酱油中氨基酸态氮的测定。(1)实验人员实验过程控制不理想,空白实验消耗滴定液体积偏大,导致结果偏离。(2)酸度计电极状态不佳,滴定终点判断存在误差,导致结果偏离。(3)实验人员对作业指导书理解不到位,未按严格作业指导书操作,导致结果偏离。(二)成品油检测领域1.仪器系统气密性不严或者紫外灯强度下降会造成硫含量结果偏低。2.载气和氧气流量、炉温设置不合理则无法保证样品燃烧完全,会造成硫含量结果偏低。3.长时间未核查标准曲线、标准物质和进样针体积的准确性,会造成硫含量测试结果异常。(三)电动自行车锂电池领域1.试验环境:实验室应具备标准中要求的设施和环境条件并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2.测试设备:建议实验室根据标准要求及样品参数选择精度和量程适宜的测试设备进行试验,消除设备对电池测试结果的影响。3.连接方式:电池与充放电设备连接方式是影响测试结果的重要因素。电池充放电所用到的各类夹具的配备也是试验结果合格的关键。确保电池与设备接触良好,接触电池的正负两极要保证接触面无锈蚀、紧密结合无松动;当使用鳄鱼夹时,鳄鱼夹端口尽量与电池正负极接触的紧密,接触面积大,减少接触电阻,避免接触面的热量聚集对测试结果的影响。4.测试步骤需严格按照指导书要求进行:实验室测试步骤需严格按照指导书要求进行,同时需制定正确的设备操作规程,确保测试人员的操作规范性。四、处理措施(一)初测检测结果为可疑或不合格而补测结果为合格的深圳顺承中药检验技术有限公司等33家检验检测机构,要认真分析原因,采取切实有效的纠正措施,通过参加测量审核或购买质控样品等多种方式进行验证,以保证今后检测数据的准确可靠(见附件4)。(二)补测结果仍为不合格或未参加补测的广东国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广州市花都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广州东方纵横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联安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德庆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德庆县卫生检验中心)、广东维安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全安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广东惠利民检测有限公司等8家检验检测机构,要认真查找原因,进行整改,并于2023年11月30日前由所在市市场监管局完成对其整改情况的核查确认。整改应通过参加测量审核的方式完成,整改期间不得对外出具该项目(参数)的检测报告,整改到位后方能恢复该项目(参数)的检验检测资质(见附件5)。(三)未按要求参加本次能力验证或仅参加部分资质项目的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卫生检验中心、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慢性病防治站)、清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清远市卫生检验中心)、广州市白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广州市白云区卫生检验中心、广州市白云区健康教育所)、广东省药品检验所(广东省药品质量研究所、广东省口岸药品检验所)、乐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生化分析检测中心等6家具备省级检验检测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由所在市市场监管局责令整改。整改期间不得对外出具该项目(参数)的检测报告,整改到位后方能恢复该项目(参数)的检测资质。逾期未改正者,我局将按照检验检测机构分类监管相关规定,将其纳入重点监管对象加大监管力度和频次(见附件6)。(四)请各有关市市场监管局于2023年12月15日前向省市场监管局报送整改核查情况报告。附件:1.植物油中黄曲霉毒素B1和酱油中氨基酸态氮的测定结果一览表.docx2.车用柴油硫含量的测定结果一览表.docx3.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放电性能的测定结果一览表.docx4.初测可疑、不合格,补测合格的机构情况一览表.docx5.补测仍不合格的机构情况一览表.docx6.未按要求参加本次能力验证的机构情况一览表.docx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10月23日补测仍不合格的机构情况一览表序号实验室名称项目及评价结果资质情况备注1广州市花都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黄曲霉毒素B1不合格省级资质初测不合格,未参加补测2广东国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黄曲霉毒素B1不合格黄曲霉毒素B1省级资质初测不合格,未参加补测3广州东方纵横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氨基酸态氮不合格省级资质初测可疑,未参加补测4深圳市联安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氨基酸态氮不合格省级资质初测不合格,未参加补测5德庆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德庆县卫生检验中心)氨基酸态氮不合格省级资质初测不合格,补测不合格6广东维安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氨基酸态氮不合格省级资质初测不合格,补测不合格7广东全安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氨基酸态氮不合格氨基酸态氮省级资质初测可疑,补测不合格8广东惠利民检测有限公司氨基酸态氮不合格氨基酸态氮省级资质初测不合格,补测不合格
  • 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将迎来重大变化
    关于公开征求《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们拟对《实验室能力验证实施办法》进行修订,起草了《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现根据相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2年2月18日前反馈市场监管总局认可检测司。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一、登录市场监管总局网站(http://www.samr.gov.cn),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guodong@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三、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市场监管总局马甸办公区认可检测司能力验证处(邮政编码:100088),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字样。2022年1月17日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目的依据)为规范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保证检验检测机构技术能力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依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定义)本办法所称能力验证,是指采取实验室间比对等方式,按照相关标准预先制定的考核规则,对检验检测机构是否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技术能力要求实施的技术管理手段。第三条(适用范围)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实施及监督管理的能力验证工作,适用本办法。第四条(职责分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市场监管总局)负责统一协调、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的实施和管理工作。第五条(实施原则)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应当遵循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统一规范的原则。 第二章 能力验证组织与实施第六条(计划制定)市场监管部门根据检验检测机构管理工作需要,征集能力验证项目和需求,制定年度能力验证工作计划。制定计划时,应当优先考虑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公众健康等检验检测领域的能力验证项目。市场监管总局负责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计划的制定和发布,并通报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统筹所辖行政区域内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计划的制定和发布,并将相关材料上报市场监管总局。第七条(项目组织)组织实施能力验证计划的市场监管部门应当与能力验证承担机构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并对承担机构及其承担的能力验证活动进行监督,发现承担机构在能力验证工作中存在重大问题或者能力验证结果评价不合理等情形的,应当及时督促其改正。第八条(能力验证承担机构规定)能力验证承担机构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经法人授权的其他组织;(二)具有与承担能力验证活动相适应的人员、设备、设施和环境;(三)具有并有效运行保证其能力验证活动规范、独立、公正、科学、诚信的管理体系;(四)能够制备或者取得能力验证物品(样品),保证能力验证物品(样品)均匀性和稳定性,并对能力验证物品(样品)进行有效管理,包括物品(样品)存储、包装、标识、分发和处置。(五)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第九条(能力验证实施)能力验证承担机构应当按照相关技术标准的规定实施能力验证活动;策划、制定能力验证方案;制备能力验证物品(样品),并对其进行验证、定值和分发;对参加能力验证的检验检测机构提交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和结果评价,编制能力验证结果报告;按照市场监管部门的要求向参加能力验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发放能力验证结果报告。第十条(参加能力验证)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按照市场监管部门的要求参加相应能力验证活动。检验检测机构应当依据作业指导书和相关标准的要求独立完成能力验证物品(样品)检测,并在规定时间内真实、客观地报送检测数据、结果及相关原始记录,不得私下比对串通能力验证数据、结果或出具虚假能力验证数据、结果。第十一条(能力验证结果)能力验证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结果合格是指按照相关标准的统计和评价技术手段确定的能力验证数据和结果满意,符合资质认定技术能力要求。结果不合格是指按照相关标准的统计和评价技术手段确定的能力验证数据和结果不满意,不符合资质认定技术能力要求。第十二条(结果报送)能力验证承担机构在能力验证工作完成后,应当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能力验证结果报告,内容包括:能力验证项目名称、项目实施起止时间、验证的检测参数、依据的检验检测标准、能力验证物品(样品)的均匀性和稳定性检验结果、参加机构名单和评价结果、统计数据、技术分析和建议等信息。第十三条(结果验收)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对组织实施的能力验证结果报告进行验收和评估,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并监督承担机构对能力验证结果报告作进一步修改和完善。第十四条(结果异议)对能力验证结果存在异议的,检验检测机构可以在收到能力验证结果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组织实施能力验证的市场监管部门提出申诉。市场监管部门应组织专家和承担机构对申诉内容进行研究,并及时给出答复。第十五条(信息公开)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其组织实施的能力验证结果信息,并通报相关检验检测行业主管部门。第十六条(公正性)能力验证承担机构应当准确、客观、公正地实施能力验证活动,并对所出具的统计结果、评价结论、能力验证结果和报告负责。第十七条(原始记录和报告)能力验证承担机构和能力验证参加者应当保存能力验证活动的原始记录、数据信息和结果报告,保存期限不少于六年。第三章 能力验证结果处理与使用第十八条(不参加机构处理)对于无故不参加能力验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市场监管部门应当予以纠正并公布机构名单,并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加大对其抽查概率。第十九条(虚假结果处理)检验检测机构私下比对串通能力验证数据、结果,或者提供虚假能力验证数据、结果的,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判定其能力验证结果不合格,并予以公布;属于《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规定情形的,依照其规定予以处理。第二十条(不合格结果处理)能力验证相关检验检测项目结果不合格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及时完成整改,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整改和验证材料,并经市场监管部门确认通过。整改期间或整改后技术能力仍不能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并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将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第二十一条(承担机构违反规定的处理)能力验证承担机构违反公正性要求,能力验证活动弄虚作假,泄露有关能力验证数据、结果或参加机构商业秘密等有关信息的,市场监管部门三年内不再委托该机构承担相关能力验证活动。第二十二条(监督方式)市场监管部门可以通过组织论证、专家评议、监督检查、抽查档案、征求意见等方式,对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第二十三条(结果使用)市场监管部门可以将能力验证结果作为对检验检测机构分类监督管理的依据。对于能力验证结果合格的检验检测机构,市场监管部门可以视情况简化其相关项目的资质认定技术评审内容。鼓励市场监管部门在委托、授权或者指定检验检测任务时,优先选择能力验证合格的检验检测机构。第二十四条(结果采信)鼓励各有关方积极采信依照本办法规定组织实施的能力验证结果。鼓励检验检测机构参与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其他专业技术机构组织开展的能力验证活动,提升技术能力水平。 第四章 附 则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解释。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二〇二一年 月 日起施行。《实验室能力验证实施办法》(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2006年第9号公告)同时废止。《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是对检验检测机构是否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技术能力要求实施的技术管理手段,在保障和提升检验检测行业技术能力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实施能力验证工作的规范性,认可检测司自2019年起,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原国家认监委发布的《实验室能力验证实施办法》(第9号公告)进行了修订,形成《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将修订情况说明如下:一、制定《办法》的必要性能力验证,是指采取实验室间比对等方式,按照相关标准预先制定的考核规则,对检验检测机构是否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技术能力要求实施的监管手段。《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总局第39号令,以下简称《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省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定期组织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并公布能力验证结果。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按照要求参加前款规定的能力验证工作。”为规范和促进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国家认监委2006年发布《实验室能力验证实施办法》(第9号公告,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确立了能力验证工作的基本原则、组织实施和结果处理等要求,对规范能力验证工作、提升检验检测机构技术能力、支撑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起到重要作用。15年来,总局、认监委持续组织实施国家级能力验证计划542项,考核机构5.6万家次;同时,部署省局每年组织辖区内能力验证约150项,考核机构2.2万家次。但随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163号令,以下简称《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监督管理办法》的出台,国内检验检测行业的发展变化和相关能力验证技术标准的更新,《实施办法》已严重滞后于检验检测资质认定工作发展对能力验证的需要。一是与上位法存在冲突。《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已经将管理对象“实验室”调整为“检验检测机构”,且《实施办法》中规定的对检测机构和能力验证承担单位的罚则,对国内能力验证组织者和境外能力验证组织方的管理等,与《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和《监督管理办法》不匹配。二是与相关技术标准不衔接。《实施办法》2006年发布后,能力验证国际技术标准在2010年修订,并于2012年转化为国标,对术语、技术要求和评价方式等进行了变更。三是定位和管理对象不明晰。《实施办法》以明确认监委管理职责和监管能力验证的组织方、承担机构、参加机构具体实施行为为主,对规范和管理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开展能力验证工作的指导作用不强。因此,拟按照《监督管理办法》《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和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拟将《实验室能力验证实施办法》修订为《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加强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实施能力验证工作的规范性、一致性和有效性。二、起草过程2019年7月,认可检测司委托认证认可技术研究中心作为立法支撑单位,采取实地走访、会议座谈等多种调研形式,组织开展系统研究论证。《管理办法》修订过程中,根据我司要求,认证认可技术研究中心先后召开5次由相关司局、地方市场监管部门、专家学者、机构代表参加的研讨会、论证会,形成《管理办法》初稿。2020年8-10月,我司发函广泛征求资质认定行业评审组和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意见,在汇总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对初稿进行修改完善。2021年7-10月,《监督管理办法》颁布实施后,我司2次召开专家研讨,结合规章要求对《管理办法》初稿进行研究讨论,形成《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2021年12月,我司召开第18次司务会,对《管理办法》草案进行了审议。三、内容说明本《办法》分为四章共二十六条。(一)第一章为总则,共五条规定了该《办法》制定的目的和依据;明确了能力验证定义、适用范围、职责分工和实施原则。(二)第二章为能力验证组织与实施,共十二条明确了市场监管部门根据检验检测管理工作需求制定能力验证计划;对能力验证承担机构提出要求;明确了能力验证实施、结果报送、结果验收的要求;对参加能力验证的检验检测机构提出规定,明确了结果异议的处理;对信息公开、原始记录和报告保存期限提出要求。(三)第三章为能力验证结果处理与使用,共七条明确了对不参加机构、出具虚假结果机构、结果不合格机构的处理,以及承担机构违反规定的处理;规定了市场监管部门对能力验证活动的监督方式,能力验证结果的使用,并鼓励各有关方积极采信依据本办法规定组织实施的能力验证结果。(四)第四章为附则,共两条规定了解释部门和实施日期。四、需要说明的问题(一)清晰能力验证管理职责。《办法》规定市场监管总局,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工作需要制定能力验证计划,统筹实施并监督能力验证活动,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结果信息。(二)规范能力验证工作程序。明确了能力验证计划制定、项目组织、项目实施、信息公开、结果处理、监督方式、结果采信等环节,形成了完整的闭环管理,有利于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实施能力验证工作的规范性、有效性和一致性。(三)加强能力监管结果使用。深化“放管服”改革,将能力验证结果与检验检测监管和诚信管理相结合,对能力验证结果不合格的机构,要求其及时整改并对社会发布名录;对不按要求参加能力验证的机构,对社会发布名录并列入年度监督检查对象;对提供虚假结果的机构,公布机构名录并记入其信用档案。
  • 35家检验检测机构被责令改正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年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为构建新型监管机制,牢固树立“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理念,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方式,组织完成了2021年度省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监督抽查工作。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此次监督抽查,坚持随机抽查原则、公正公开原则、问题导向原则,重点打击“未经检验检测或者以篡改数据、结果等方式,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数据、结果”“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结果的”等违法违规行为。本次监督抽查以机动车检验机构、环境监测机构、食品检验机构和建材检验机构为重点,在全省范围内随机抽取了70家检验检测机构实施了现场监督检查,其中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对我省4家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实施了监督检查,检查结果已报送总局,由总局负责对社会公开。检查结果如下:5家机构未发现问题直接通过,25家机构自行整改后通过,35家机构责令改正,1家机构因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未向社会出具检测报告),建议机构自行申请注销。二、监督抽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人员素质和能力水平有待提高检验检测机构业务培训不到位,检验人员能力不足,影响检验质量。机构授权签字人责任意识淡薄,审核报告不仔细,出现报告录入错误、漏检项目甚至出现检测数据、结果失实的情况。例如:机动车检测机构有漏检灯光偏移量、底盘动态项目参数,发动机额定功率录入错误的现象。有的机构授权签字人仅1名,无法保证授仅签字人不在岗时签发报告的合法性。个别机构还存在授权签字人资质和能力达不到评审准则的要求,尤其是新增机构关键岗位人员存在能力低下等问题。(二)管理体系运行不规范部分机构管理体系和程序文件不能及时修订,质量控制不能按规定落实。样品制备、保存不符合标准等规定,样品无标识,或标识信息不全,存在样品污染、混淆等现象。个别机构不按要求留存备样,需冷藏的样品放于常温下留存。(三)办理变更事项不及时部分机构未按要求及时办理法定代表人、最高管理者、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地址及标准方法等事项的变更。个别机构存在检验过程中未严格按照检验标准进行检验,检验项目引用过期标准、与标准规定项目名称不一致等情况。(四)仪器设备未按要求进行检定部分检验检测机构不清楚所属哪些设备需要进行强制检定,应该检定的设备仅能提供校准证书。主要表现在用于环境监测的多功能声级计和不透光烟度计,为列入强检目录的计量器具,未按规定进行强制检定。(五)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不规范部分机构设备使用记录不及时填写,存在明显后补痕迹。个别机构原始记录信息不全,填写不规范,原始记录中缺少设备信息、检测依据信息及检测人员信息等,甚至出现因归档失误导致原始记录与检验报告内容不一致的现象。三、处理结果对违反《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63号)第三十五条、《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第39号)第二十五条的35家资质认定检验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整改期限为1个月。整改期满由属地负责检验检测机构监管部门予以现场核查,并将整改完成情况报省局,截止目前,已全部通过整改。四、下步整改措施(一)加强检验检测机构主体责任,提高机构人员遵法守法意识各检验检测机构要严格依法履行主体责任,要强化业务人员的法律法规、技术能力和责任风险意识的学习,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检验检测活动。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举一反三,按要求及时整改到位,确保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二)依法依规处理检查发现的问题,打造公平竞争的检验检测市场环境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应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好本辖区检验检测机构检查后续处理工作。对不能及时整改的机构,要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出具虚假报告等恶意竞争行为的机构,要依法立案查处,并将其违法违规信息归集至企业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示。(三)积极开展检验检测行业的主题活动,全面提升省内机构检测能力,促进检验检测产业的发展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可通过组织检验检测行业比武、主题宣传、技术帮扶等活动,加强省内检测行业的学习交流,提升中小微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能力,推动全省检验检测产业的持续高效发展。 附件:2021年度省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处理结果明细表;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2月15日附件:2021年度省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处理结果明细表序号机 构 名 称处理结果1沈阳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通过2辽宁惠康检测评价技术有限公司通过3辽宁省电子信息产品监督检验院通过4辽宁省包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第二中心通过5辽宁省眼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通过6盘锦启航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自行整改7鞍山信达建筑材料检测有限公司自行整改8辽宁志达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自行整改9辽宁新创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自行整改10辽宁福爱尔油气检验有限公司自行整改11辽宁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自行整改12沈阳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自行整改13朝阳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自行整改14辽阳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自行整改15辽宁奉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自行整改16中铁沈阳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锦州疾控所自行整改17建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自行整改18盘锦海瑞通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自行整改19辽阳天翼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自行整改20大连海友鑫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自行整改21辽宁禹宇环境检测有限公司自行整改22辽宁沿海检测评价有限公司自行整改23营口洁瑞检测服务有限公司自行整改24盘锦科力安石油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自行整改25辽宁省宝玉石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自行整改26辽宁省低温设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自行整改27辽宁省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自行整改28辽宁省煤炭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自行整改29辽宁省化工新材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自行整改30辽宁省农业机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自行整改31锦州市天正工程检测有限公司责令改正32辽宁万方建设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责令改正33中矿检测(辽宁)有限公司责令改正34北票北煤矿山安全检测检验有限公司责令改正35营口东兴建筑材料检测有限公司责令改正36铁法煤业集团工程质量检测检验有限责任公司责令改正37锦州衡基检测有限公司责令改正38阜新市药品检验检测所责令改正39盘锦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责令改正40辽宁省化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第二中心责令改正41辽宁祥渌检测有限公司责令改正42丹东市食品检验所责令改正43本溪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责令改正44辽宁康宁环境监测评价有限公司责令改正45辽宁中环祥瑞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责令改正46阜蒙县顺兴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责令改正47阜新市站乾汽车检验服务有限公司责令改正48盘锦民众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责令改正49营口市通顺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责令改正50大石桥市机动车辆检测有限公司责令改正51岫岩满族自治县骏威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责令改正52岫岩满族自治县亿乾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责令改正53大连正信环境监测有限公司责令改正54辽宁中北方正检测服务有限公司责令改正55阜新浩城环境检测有限公司责令改正56辽宁辉华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责令改正57辽宁环美环境检测有限公司责令改正58辽宁省除尘设备监督检验中心责令改正59辽宁省非金属矿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责令改正60辽宁省饲料质量监督检验第二中心责令改正61辽宁省危险化学品及化学试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责令改正62辽宁省盐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责令改正63辽宁天圆检测有限公司责令改正64铁岭华瑞建筑材料检测有限公司责令改正65辽阳西关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责令改正66辽宁省安全防护用呼吸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建议申请注销
  • 云南动员部署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和粮食质量检验检测机构专项检查
    日前,云南省市场监管局召开2023年度全省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暨粮食质量检验检测机构专项检查培训动员视频会议。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毅作动员讲话,要求加强市场监管领域检验检测机构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公平竞争发展环境。会议要求,全省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监督抽查,以“时时放心不下”的意识抓好监管落实,督促检验检测机构不断增强信用意识、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净化检验检测市场秩序,规范检验检测服务行为。同时,全省要积极探索检验检测机构高质量发展、促进产业优化升级、更好服务经济发展的有效措施,不断加强能力建设,为建立高质量高水平的创新检验检测机构提质增效。会议强调,全省市场监管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意识抓好粮食质量检验检测机构专项检查:突出问题导向,通过检查进一步规范粮食质量安全检验行为,扎实推进全省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检查取得实效;督促粮食质量检验检测机构切实提高认识,强化主体意识、责任意识,扎实开展自查,深入排查风险隐患,系统做好风险分析,采取针对性措施有效预防、规避和降低风险;积极创新监管手段,加强精细化监管,强化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全力推进专项检查,抓好沟通协调,切实加强保障;督促严肃整改,规范检验行为,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相关检验检测机构结合工作实际逐一进行整改,并将整改落实情况形成报告收集存档;加强检验检测机构人员思想教育,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强化业务学习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素质;提高数据的完整性和可溯源性,确保检验记录准确可靠,进一步规范粮食质量安全检验行为,维护粮食质量安全,营造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依法依规严格查处。
  • 监管丨这一地方将抽查120家检验检测机构
    市市场监管局等9个部门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司法局、生态环境局、交通委(建交委)、农业农村委、民防办,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市市场监管局机场分局,市环境执法总队,市环境监测中心,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各检验检测机构: 为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监管,营造公平有序的检验检测市场环境,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市场监管总局等16部门关于印发〈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的通知》(国市监信〔2020〕111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的意见》(国市监信发〔2022〕6号)、《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沪市监信用〔2022〕63号)要求,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委、上海海关、市民防办、市药品监管局、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度本市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开展市级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 2022年,市级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共计检查120家机构,抽查总体比例为10%。对涉及民生安全的机动车检验、生态环境监测、食品农产品检验检测领域实施重点监管,提高抽查比例。对已开展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机动车检验、生态环境监测领域,加强评价结果运用,实施差异化、精准化监管。同时,结合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检验检测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要求,加强对医疗器械防护用品、个体防护装备、建筑材料、碳排放核查等领域的监督抽查。现场检查原则上于2022年9月20日前完成,10月31日前汇总检查情况,并将检查发现机构涉嫌存在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移送各有关部门作进一步调查处理。现场检查期间,请各区相关监管部门、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市市场监管局机场分局、市环境执法总队、市环境监测中心、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在执法检查人员配备上予以支持配合。 (一)联合实施机动车检验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联合对获得本市资质认定许可的机动车检验机构实施重点监管。重点结合货车非法改装改标整治、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治理等工作,检查机构是否按照检验标准和技术规范开展车辆检验,并真实出具检验结果、报告。计划抽查机构数30家。 (二)联合实施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对获得本市资质认定许可的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实施重点监管。重点检查机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情况,以及出具环境监测数据、结果和报告的真实性、有效性。计划抽查机构数25家。 (三)联合实施食品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委联合对对获得本市资质认定许可的食品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实施重点监管。重点检查机构检测条件和能力保持情况,以及出具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的真实性、可靠性。计划抽查机构数25家。 (四)联合实施司法鉴定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联合对获得本市资质认定许可的司法鉴定机构实施监督检查,加大对本市法医物证类鉴定机构抽查比例。重点检查机构在司法鉴定执业活动中的技术规范适用和鉴定质量管控情况。计划抽查机构数5家。 (五)联合实施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上海海关、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对获得本市资质认定许可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实施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机构检测条件和技术能力情况,以及检验鉴定结果是否真实、客观、公正。计划抽查机构数10家。 (六)联合实施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市市场监管局、市民防办联合对获得本市资质认定许可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机构防护设备检测能力是否持续保有,是否按有关技术标准进行检测,以及检测报告是否规范、真实。计划抽查机构数5家。 (七)联合实施化妆品检验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市市场监管局、市药品监管局联合对获得本市资质认定许可的化妆品检验机构实施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机构工作规范性和检测数据真实性。计划抽查机构数5家。 (八)实施其他领域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市市场监管局对获得本市资质认定许可的其他领域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机构能力条件持续保持情况,检验检测活动及结果的合规性、有效性。计划抽查机构数15家。二、开展各区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 各区对辖区内获得本市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的随机抽查比例应不低于15%。各区相关监管部门要围绕本级政府工作重点和本通知要求,有针对性地制定本辖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方案,被检查对象原则上与市级监督检查随机抽取的检验检测机构不发生重复,其中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应根据全市的统一安排,统筹推进。要积极联合区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认真组织实施本年度辖区内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工作,着力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一)建立跨部门联合监管。持续巩固完善检验检测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针对实施重点监管的领域,各区市场监管、公安、生态环境、农业农村、道路运输管理等部门要结合区域实际,参照市级部门分工,积极组织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同时,各区市场监管、司法、海关、民防等部门还应加强协同配合,更好发挥综合监管和专业监管的各自优势。 (二)发挥综合监管合力。要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基础上,积极创新监管手段。以机动车领域、生态环境监测领域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为抓手,结合监管对象行业特点,开展差异化监管。要注重通过举报、投诉信息等渠道主动发现问题,形成精准化监管。 (三)加大信息系统运用。要充分运用各区“互联网+监管”系统,规范抽查程序和流程,实现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随机抽取,及时做好抽查结果归集共享,提高监管执法的有效性、公正性。 (四)加强专业技术支撑。根据检验检测领域的专业特点和监管需要,各区相关监管部门除随机选派监管人员进行检查外,可以聘请有关行业专家共同参与,提供专业技术辅助,提高检查问题发现率。 (五)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检验检测机构涉嫌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线索,各区相关监管部门应根据违法违规行为的性质,依照各自工作职责进行调查处理,严厉打击不实、虚假等检验检测违法行为。要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行为的联合惩戒,形成有力震慑。三、严格落实检验检测机构主体责任 各检验检测机构作为检验检测活动的市场参与主体,一要增强责任意识,落实自身主体责任;二要提高自觉守法意识,确保独立、客观、公正、真实地开展检验检测活动;三要强化质量意识,着力提升自身管理能力水平。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本通知要求,立足工作实际,围绕资质能力、人员和仪器设备、质量管理、检验检测活动合规性等方面,扎实开展自查自改工作,并如实填写《2022年度检验检测机构自查表》。对于发现的风险隐患要及时反思、准确分析、有效改进,切实预防、规避和降低风险发生。各检验检测机构应于2022年7月25日前完成自查和整改,并形成自查报告以备待查。四、从严打击检验检测违法违规行为 各监管部门要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管理办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上海市检验检测条例》《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上海市司法鉴定管理条例》《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重点检查机构是否存在“不能保证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能够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出具不实或虚假检验检测报告、数据和结果”“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和结果”“未依据相关标准、技术规范进行检验检测,或者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不符合要求”“未依法申请办理检验检测标准或检验检测方法、授权签字人等变更手续”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在监督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各监管部门要依法进行查处,并按相关规定将查处结果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上海”等渠道予以公开。要强化结果运用,建立健全跨部门联合惩戒机制,形成从严打击检验检测违法违规行为合力。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检验检测机构监管,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的组织协调,切实加强人员、物品、技术装备保障,确保全面完成本次工作任务。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监管部门要严格依法行政,积极履职尽责,形成工作合力。通过实施跨部门联合监管,有力提升监管执法效能。 (三)积极主动公开。坚持依法公开原则,要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监督抽查的基本信息、结果信息,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四)严守工作纪律。应当严守公正、客观、严肃的工作纪律,遵守保密要求,严格依法实施。现场检查应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遵守疫情防控要求,不得让被检查对象承担任何费用,不得收受被检查对象给予的劳务费、礼金或礼品等。 (五)加强信息报送。请各区市场监管部门于2022年8月31日前将本区2022年度监督抽查工作方案报送市市场监管局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处,并于10月31日前报送年度监督抽查工作总结。
  • 深化检验检测机构改革!又一地市检验检测集团公司揭牌成立
    近日,酒泉市检验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揭牌仪式举行。 酒泉市委常委、副市长庞柒出席揭牌仪式并致辞,市政府副秘书长石怀玺主持,与会嘉宾集体参观了检验检测集团公司及新建成的检验检测“一站式”服务大厅。   揭牌仪式后,举行了酒泉市检验检测集团公司合作签约仪式暨机构改革动员大会,与常乐电厂、西部管道等8家大型企业和部门签订了检验检测服务合作协议,通过在检验检测服务、技术咨询等领域全方位合作,发挥双方优势打造可持续发展共赢模式。在动员大会上,酒泉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吴相君宣读了《酒泉市检验检测机构改革方案》,对当前和今后检验检测机构改革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庞柒在会议上强调,市检验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正式揭牌成立,标志着全市公共检验检测机构改革工作的全面推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定改革信心和决心,不折不扣把机构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会议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的责任感使命感,从党和政府事业发展战略的高度认识改革的重要性,从转型发展的高度认识推进改革的紧迫性,从立足市情的高度认识推进改革的艰巨性。要把握关键环节,全面落实检验检测机构改革各项任务要求,注重顶层设计、分类指导推进、建立健全制度机制。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圆满完成酒泉市市场监管检验检测机构试点改革任务。
  • 40家检验检测机构将接受监督检查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联合开展2022年全区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各市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各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为加强全区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规范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从业行为,提升生态环境检验检测公信力,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决定于2022年7月起,在全区联合组织开展2022年度全区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对象本次监督检查全区40家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检查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首先将去年监督检查被立案查处的8家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列入今年检查名单,然后再通过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从全区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中随机抽取32家机构进行专项监督检查。二、检查时间本次监督检查时间为2022年7—8月,具体检查时间和行程另行通知。三、检查内容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坚持问题导向原则,重点检查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是否存在以下问题:(一)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二)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三)未按照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样品管理、仪器设备管理与使用、检验检测规程或者方法、数据传输与保存等要求进行检验检测;(四)未在检验检测报告上加盖检验检测机构公章或者检验检测专用章;(五)未经授权签字人签发或者授权签字人超出其技术能力范围签发检验检测报告;(六)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七)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四、检查工作安排(一)现场检查。各检查组自2022年7月16日起,对本次抽取的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现场检查。本次检查共分成8个检查组,各市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收到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推送的检查对象名录后,由各市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通过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分别随机抽取2名共4名行政检查人员,与自治区市场监管局选派出的2名技术专家共同组成6人检查组,采取不预先通知的飞行检查,按《2022年度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表》(附件)所列内容进行逐项检查。(二)检查结果处置。对监督检查中发现一般性的违规问题,各市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要责令检验检测机构在15天内改正,形成书面整改材料,经检查组技术专家签字确认整改到位后,向所在地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提交备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7种违法违规行为之一者,各市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要立即立案调查,依法严肃处理,并及时将处理结果上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本次监督检查结果将由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统一向社会进行通报。(三)监督检查后处理工作。各市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要加强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信用监管,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将行政处罚等信息归集至企业信用档案,监督检查结果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各市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行政检查人员应在监督检查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登入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录入检查结果,向社会公示。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各市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及时完成辖区内行政检查人员的信息录入和随机匹配,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确保监督检查工作扎实开展。同时,各市市场监管局要与生态环境等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强化“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机制建设,完善检验检测机构及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发挥综合监管和专业监管的各自优势,结合辖区监管实际,在本次检查工作基础上,还要进一步组织开展辖区内市、县级层面的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二)依法严厉查处,落实监管职责。各市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要加大检查后处理工作力度,对责令限期改正的机构,逾期未改正或改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依法严肃处理;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检验检测机构严格依法查处,并按相关规定向社会公开查处情况,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形成震慑效应。(三)严守纪律规定,确保工作实效。各检查组应严格按检查任务要求,科学客观公正地开展检查,客观如实反映被检查机构的情况。检查应秉持公正、客观、严肃的工作纪律,遵守保密要求,遵守财政经费使用制度,严格依法实施。现场检查应轻车简从、厉行节约,配合开展检查的技术专家各项费用由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承担,务必不得由被检查机构承担任何费用,务必不得收取被检查机构给予的劳务费、礼金或礼品,务必不得参加被检查机构组织的任何参观或宴请等可能影响检查公平、公正的活动。被抽取检查的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应当积极配合检查组实施现场检查,不得拒绝或者消极对待检查,违者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四)请各市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各明确1名负责协调本次检查工作的联络员。请于今年7月15日前,分别将联络员及随机抽取的检查人员名单报送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认证检测处和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监测与应急处邮箱。检查工作过程中的相关事项和问题,各相关单位可向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认证检测处和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监测与应急处联系问询。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认证检测处联系人:文莉,联系电话:0771-5300311,邮箱:gxzjjrzrkc@163.com;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监测与应急处联系人:吕沛峰,联系电话:0771-5773927,邮箱:gxhbjcch@163.com。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2年7月7日
  • 我国将建一批国家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机构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财政部三部委印发《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工程建设规划(2015&ndash 2020年)》(以下简称&ldquo 规划&rdquo )的通知。  规划中提出将我国完善粮油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加强粮食质量检验监测能力建设。  继续实施《全国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能力&ldquo 十二五&rdquo 建设规划》,充分利用现有检验资源,分类配备粮油检验仪器设备,全面实现粮油理化品质、安全卫生、添加剂和非法添加物、转基因等检验监测能力,粮食检验监测技术水平显著提高。依托现有粮食检验监测机构,建设一批国家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机构;依托现有大中型粮食企业、成品粮批发市场的检验资源,建设一批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网点。完善粮油标准体系,建设一批粮油标准研究验证测试中心和粮油标准验证站,逐步形成粮油标准研究验证和后评估体系。  据悉,2014年3月国家粮食局已公布了第一批国家粮油标准研究验证测试机构名单,包括42家国家粮油标准研究验证测试中心和35家国家粮油标准验证工作站,相关业务工作接受国家粮食局标准质量管理部门指导。[具体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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