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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鉴定服务环境第三方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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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鉴定服务环境第三方检测相关的论坛

  • 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资料整理汇总

    目 录一、各地有关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的政策和文件规定1.环保部发布关于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的指导意见2.全国各地第三方环境检测实验室准入规定3.江西省环保厅出台《江西省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环境监测业务能力认定管理办法(试行)》4.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管理办法》的通知 重庆市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管理办法5.江苏省社会环境检测机构环境监测业务能力认定管理办法6.浙环发〔2013〕44号“关于推进环境检测市场化工作的意见”7.放射性监测机构资质将向社会放开8.国家开考社会环境监测机构人员上岗证9.三部门印发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10.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申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须知-重庆二、有关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的技术文件规定1.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实验室建设指南2.申请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有新规3.《检验检测机构诚信基本要求》标准将发布4. 《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2016年1月1日起实施5.2015版评审准则发布啦6.资质认定申请书中的“仪器设备配置一览表”应该这样填7. 国家环境监测网质量体系文件8.紧急求助关于验收监测资质要求的法规或文件9.环境监测技术服务市场逐步社会化10.环境检测市场社会化进程(三)11.环境检测市场社会化进程(四)12.强检的环境监测仪器知多少?13.环境检测的报告模板问题三、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交流讨论1.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该如何监管?2.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前景如何?3.通过CMA认证的检测机构需要通过行业的准入认证吗?4.三方检测机构备案5.关于第三方独立实验室的一些问题6.第三方检测机构能对环境检测结果进行评价吗?7.第三方二噁英检测实验室8.第三方检测公司采样化验有提成吗?9.环境监测真的是一个循规蹈矩的行业吗?10.环境监测工资算法11.想请教一下,去外市开展环境检测业务需要在当地市环保局备案吗?12.福建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需要哪些资质?13.政府应该向社会购买哪些环境监测服务?14.环境检测人员需不需要职业资格准入15.环境服务业主要是做什么的?16.自动在线监测引入第

  • 第三方环境检测公司能用校准证书吗?

    公司是第三方环境检测公司,检测水体,土壤等。 请问:公司仪器可不可以用校准证书?还是必须使用检定证书?查了查。检定证书主要用在4个方面:贸易结算。环境监测,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第三方环境检测公司属于环境监测范畴里的吗

  • 环境服务第三方机构成排污企业帮凶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部署全面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办公室主任孙振世今日解读时称,现实中一些环境服务第三方机构往往成为排污企业违法排污的帮凶,与排污单位恶意串通提供虚假环评材料、伪造或者篡改监测数据等违法行为屡见不鲜。确实该管管了!

  • 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的尴尬

    企业作为委托方时,第三方检测机构就成了乙方,大家知道在我们体制下,商业氛围中,乙方是没什么话语权的。我们第三方检测服务机构,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但企业认为这种服务应该附加一些条件。就像到了歌厅、足疗店一样,明明是为人身娱乐,健康而来的,总是有人认为附加一些庸俗之想法才叫服务业。基本素养和社会责任从来不作为考虑问题的要素。第三方的保密制度,意味着在犯错之时给个自我改正的机会,改正需要决心和成本投入,但总是有人想走捷径。不花钱不费力让第三方失去原则,让公众为其犯罪承担痛苦!所以需要公众监督,政府引导,给与政策,加强环保意识,提升社会责任感。

  • 环境检测为什么需要第三方检测机构

    检验检测是环境安全监管的重要环节,高效的环境质量检验检测是保证人们健康的必要前提。我国关于环境检验检测的机构主要分为三类:隶属于政府部门的机构、高校科研院所的实验室、企业性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作为完全独立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如何扮演着重要角色呢? 第三方检测机构的重要性不可代替 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的出现缓解政府和高校机构的压力,及时发现环境质量问题。政府近年来也积极扶持高校科研院所、社会检验机构与企业内部的自检机构,促进环境检测机构的发展壮大。 其实在国外,由于人们对环境质量检测意识较高,很早就有了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对第三方检测结果的应用已经成习惯。这不仅缓解了政府压力也更快更及时的发现环境质量问题有利于及时治理。 最为重要的是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不能因利益而丧失自己应承担的社会责任。而由于第三方检测机构的特殊形式通过对独立性、透明度、公正性等的强调,第三方检测机构很少遭遇法律纠纷。 环境检测市场混乱 现在市场上检测公司繁多,良莠不齐。消费者作为门外汉因不懂专业知识和资质认证常被蒙骗。寻找检测公司应当了解其是否具备资质?采用何种检测方法?是否出具法定的(CMA)检测检验报告?否则,花了钱可能得到的仍然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检测数据。金标准在这提醒您一定要谨慎选择。 安徽省金标准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是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准设立的综合性研究和服务机构,已通过实验室资质认定(CMA计量认证)和职业卫生服务机构资质 认定,实验室严格按照ISO17025国际实验室审核标准设计、施工和建设,质量体系依据ISO17025标准的要求进行,且管理体系完全符合国家相关法 律和法规的要求,技术服务质量准确可靠。是一家专业、公正、独立的第三方检测评价服务机构。 检测部包括理化实验室和微生物实验室。理化实验室拥有火焰原子吸收、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仪、气相色谱仪、原子荧光光度计、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高效液相色 谱仪等一批大型国际通用的各类高精检测仪器,配备有工作场所空气中化学有毒因素、物理因素、有毒物质及粉尘等全套现场检测仪器设备。其中微生物实验室拥有 洁净室、病毒微生物实验室等。

  • 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该如何监管?

    环境监测,这一领域原本主要由各地环保部门下属环境监测站所主导。如今这一市场的放开,将诞生一块千亿级“大蛋糕”。“十二五”期间,全国环境监测总投资需求将达1000亿元。  不过,从多名受访的环保官员、企业老总的反应来看,这是顺理成章的事情。此前已有多地进行了试点工作。而在一些官员看来,这一政令之后,环保部门亟需厘清这一新兴行业的监管细则。而公众聚焦的监测数据造假问题能否通过市场的力量荡清,目前依然是一个问号。  能否挤掉数据水分  能否挤掉数据造假的水分这一问题,山东省环保厅的回复是“可以”。  “过去环保部门自行监测,自行监管,质控工作往往流于形式。”山东省环保厅在回复南方周末记者的采访时称,过去,环境空气质量良好率由各市自行上报,全省达到了95%。在实行政府购买社会第三方服务之后,该数据降低为66%,挤掉了29个百分点的数据水分。全省空气站平均设备运行率和数据准确率均达到90%以上。  这个答案令人惊喜。环境监测包括企业日常监测、项目验收监测、环保部门的执法、监督性监测等。在这由环境监测站主导的单一管理体制下,其中的数据造假等问题早已是业界知晓的沉疴,不仅有媒体曝光,而且环保部及地方环保部门多次点名通报(详见南方周末2013年6月27日报道《“千里眼”明造,“障眼法”暗行——百亿在线监测工程,造假仅需“垫几块砖”》)。  “监管是环保局,监测是监测站,都是一条裤子的,大家不相信这些数据。”湖南一家第三方检测公司副总说,“市场化是没办法阻挡的。”  不过,应对数据造假,并非放开市场的主要原因。在不少受访者看来,主因是监测任务繁重而监测站人手不足。“一来监测站人力不够;二来监测站可能是收支两条线,多做也没有额外报酬。从这个角度来说,开放给第三方,他们的积极性是很强的。”北京市城市排水监测总站有限公司技术研发总监范云慧说。  事实上,监测数据造假问题依然不容乐观。2014年在全国环境监测质量工作会上,总站谋副站长宣称:90%的第三方检测公司都造假。2015年4月1日,在有数百名各地监测站负责人参加的现场工作会上,环保部副部长吴晓青坦言,有的地方确有监测数据造假的问题。此前不久,《中国环境报》曝光了福建省环境监测市场乱象:“有的公司连最基本的实验室也没有,仅有一些快速的测试仪器就敢接任务。”  第三方检测机构同样面临着监测数据的“诚信危机”。福建一家知名监测公司负责人对南方周末记者坦言:“第三方监测主要的问题,和国有监测站面临的问题是差不多的。”  “在这个市场里,规范和不规范的做法,成本最多相差十倍。”他举例,“像环评监测,本底监测六个点位,连续监测七天,每个点位最起码要一个人值守,再加上两个采样车的司机、后勤辅助人员,最少要十个人才能完成任务。这是规范的情况。如果不规范,就是没到现场,连监测仪器的采样口都没开就可以出报告。”  “从行业上来讲,对这个制度的推出非常欢迎。大家都感觉到很兴奋,以前必须靠关系、走门路做的一些事情,现在通过社会化服务,可以靠自己的技术、能力去竞争了。”北京金控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杨斌说,“但是转变可能需要有个过程,市场化、社会化服务的推动进度怎样,是大家比较担忧的。”  如何设立准入门槛  这一新兴市场的规范工作,一些省份早已开展。  前述广东匿名官员表达了他的担忧:“前期不能有任何门槛。但到了后面,社会化监测机构一旦出了什么事,我们还得去管。现在是把全部压力集中在了中后期的管理上。”  而在北京、云南、江苏等地,则在数年前就出台了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的能力认定管理办法。例如北京在2010年开始,分批认定环境监测机构,目前至少有24家机构。  建立准入门槛并不能消弭行业乱象。业内人士指出这其中可能会有权力寻租空间。“现在主要由环保部门来招标确定一家(第三方机构)。”杨斌透露,“但可能是换汤不换药。有能力做污染源第三方监测的,往往还是原先那些设备运营的公司。”  江苏省和云南省环保厅为此对第三方监测设置的门槛非常细致。包括资产、房子、仪器,甚至对工作人员都要去对社保。这样避免了一些机构东挪仪器、西借仪器,须有一定要有实力的才可以进入市场。”  山东则是设置了竞争机制。山东采用了“TO模式”(转让-经营),以空气监测作为突破口。专业化的社会机构通过竞争分别获得运营业务和比对业务,两者独立运营,互相监督;政府的环境监测部门则对运营单位、比对单位进行质控管理考核,政府部门花钱购买合格数据。  作为广东的试点,佛山市环保局希望能监管第三方环境监测的“事前、事中和事后”。在向南方周末记者提供的一份材料中,佛山市环保局表示,“对社会环境监测机构进行从入门、业务委托、业务开展、结果报送的全过程的把关管理,并组织专家们制订了相应的指标体系开展质量核查工作。”  但该市环保局亦承认,受制于人手短缺,案牍上的规范只能打折扣,“现场质量核查的频次较少,存在对社会监测机构人员、项目变化等情况掌握不够及时情况”。  广东的另一个试点东莞的遭遇类似。由于监督人员短缺,东莞环保局虽然对社会监测机构进行现场监督检查、现场采样暗访等,但检查频率相对较低,难以进行有效的、全过程的现场跟踪监管。  “人手不够”是开放环境监测市场的主要原因,但是开放以后,在监管上,这一问题依然绕不开。  需要再颁资格证吗  在一些业内人士看来,第三方环境监测的开展,需要厘清与CMA认证的关系。  CMA,即中国计量认证。我国计量法规定,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计量检定、测试的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即只有取得CMA认证的检测机构,才能从事检测检验工作。  在放开第三方环境监测市场之前,环境监测站承担着环境监测主要职责,其亦需获得CMA认证,并接受质监部门的监管。一名广东省监测工作人员告诉南方周末记者,环保部门是从行政、业务上进行管理,质监部门则是从认证认可上进行管理。“如果出现重大恶劣问题,质监部门可以吊销资质,环保部门就可以处分。”在《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规定》中,规定了3种环保部门可以责令环境监测机构限期改正并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予以处罚的情形。  尽管两者并不矛盾,但市场放开之后,有业内人士认为,环境监测需要自己的认证体系。  “环保部门多年来并没有建立针对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的认可办法和体系,其他部门早就有,比如建设、交通、水利等,按理说这是一个极其不合理的事情。”湖南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在博客上写道。  前述广东环保官员也认为,如果缺乏自己的认证体系,环保部门则缺乏监管依据。“因为没有任何法律规定,环保部门可以去管社会环境监测机构。”  在深圳,市环保局则通过授权市环境监测行业协会去对环境监测从业人员的资质实施上岗考核。 不过,在新环保法以及两高对刑法中环境犯罪的司法解释中,已经对“篡改、伪造监测数据”做出了规定,重则可入刑。  而有一些省份早已制定了相关的管理办法。除了上述北京等地的认定办法,在2011年,山西环保厅就颁布了《山西省环境监测资格管理办法》,对各类环境监测单位的“资格证”做了详细规定。  这亦引起了一些争论。上述的湖南第三方检测公司副总就认为:“以前企业只要有CMA认证就可以从事环境监测,这是计量法支持的。现在又出台社会环境监测机构业务能力管理办法,是否跟法律相违背?这几年国务院已取消了很多行政审批。“环保部门还有权管吗? 面对环境监测的乱象,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该如何监管?

  • 可刑可拷的环境检测第三方,该何去何从?

    [align=center][b]可刑可拷的环境检测第三方,该何去何从?[/b][/align][font=宋体] [font=宋体]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政府监管部门的权力下放,环境检测第三方机构如雨后春笋一般迅速发展。据不完全统计,全国范围内涉及环境检测业务的第三方企业已经不下[/font]8000[font=宋体]余家,这些检测机构主要集中在华北,华南以及华东等经济发达的区域。[/font] [font=宋体]环境检测第三方按理说应该是一个比较有前途的新兴行业,然而经过几年的发展,行业好像越来越不那么可观了,行业负面新闻也越来越多。近日,两则处罚通告又让整个行业处于一片质疑声中,在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的官网上,两则处罚信息赫然印入眼帘,一则是[/font]2024[font=宋体]年[/font]7[font=宋体]月[/font]31[font=宋体]日发布的关于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处罚信息,处罚原因是在环境服务活动中弄虚作假,处罚结果为停业整顿和罚款人民币[/font]25[font=宋体]万元。另外一则是[/font]2024[font=宋体]年[/font]8[font=宋体]月[/font]5[font=宋体]日发布的关于谱尼测试集团上海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信息,处罚原因也是在环境服务活动中弄虚作假,处罚结果是停业整顿和罚款[/font]17.5[font=宋体]万元,另其法人代表也进行了单独行政处罚。[/font] [img=,554,287]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4/08/202408191645592872_1317_6117780_3.jpg!w554x287.jpg[/img][img=,554,342]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4/08/202408191646055851_4367_6117780_3.png!w554x342.jpg[/img] [font=宋体]要知道上述这两家检测公司不管从规模还是影响力方面都是行业中第一梯度的,如今发生这种事情,不禁让人唏嘘。对于大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最注重的就是声誉名声问题,本不该发生这种违法违规行为,由此还联想到当初的[/font] [font=宋体]武汉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咸宁市中德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委托开展的环境监测活动中,弄虚作假,出具虚假报告,最终被撤销资质。[/font] [font=宋体]上述三家公司都是行业龙头企业,都能出现这种原则问题,可想而知其它的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又能做成什么样子。[/font] [font=宋体]作为曾经的行业从业者,也了解这个行业的不易,夹在企业与政府监管机构中间,生产的产品[/font]—[font=宋体]检测报告如实报道吧,企业那边拿不到钱,不如实报道吧,监管部门那关过不去,可谓是进退两难。我也从一些从业者口中了解到他们对于弄虚作假已经习以为常,甚至不以为意,认为其它公司都是这么干的,我们也随大流,造造假,节约了成本还能拿到钱。不得不佩服有些人的胆子确实很大,认为反正查不到自己头上,抱有侥幸心理,那就希望当有一天面对着执法记录仪的时候,还能这么从容坦然面对。[/font] [/font]

  • 深圳仪器校正服务就找深圳品信检测第三方公正机构服务平台

    [b]深圳仪器校正[/b]服务就找深圳品信检测第三方公正机构服务平台 近日,广东省深圳品信检测申请的47个检定项目、87个校准项目及3个能源效率标识计量检测项目顺利通过了国家质检总局组织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扩项考核。[align=center][img]http://11058528.s21i.faiusr.com/2/ABUIABACGAAgkejrwAUolODzdDC-CziJCg!500x500.jpg[/img][/align] 截至目前,广东省深圳品信检测授权检定项目587项、校准项目735项、能源效率标识计量检测项目8项及商品量/商品包装计量检验项目5项,获授权项目总数达到1335项,量值传递溯源能力位居全国省级计量技术机构前列。 近年来,广东省深圳品信检测不断加大投入,强化计量技术能力建设,对各类计量标准器、[b]仪器校正[/b]进行购置、更新,新建光传输用稳定光源检定装置、通信用光功率标准装置、同轴小功率标准装置、放射性活度计检定装置、医用数字摄影(CR、DR)系统X射线辐射源检定装置、氨氮自动监测仪检定装置、渗透压摩尔浓度测定仪检定装置、高压标准电容器检定装置、0.01级数字压力计标准装置等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有效提升了机构在智能制造、临床医学、纳米计量、环境监测等领域的量值传递、型式评价以及计量技术研究能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了有力支撑。 文由深圳品信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整理,转载请标明出处。品信检测是一家专业、权威、公正的第三方计量检测机构,专业提供的计量检测校准、环境试验、机床检测、三坐标检测、元器件检测筛选等,报价公正,出具国家认可的检测证书和校准报告,一直以来广受客户的认可

  • 助推第三方检测--安谱实验科技成功参展2015年第七届中国第三方检测实验室发展论坛

    助推第三方检测--安谱实验科技成功参展2015年第七届中国第三方检测实验室发展论坛

    中国第三方检测实验室发展论坛是我国第三方检测实验室前沿问题和发展趋势的探讨园地,是面向社会的行业展示平台和推广平台。为了进一步发挥好这个平台的作用,加强第三方检测实验室间的相互了解与沟通,2015年9.9-11,时值金秋,“第七届中国第三方检测实验室发展论坛暨展览会”以“改革、诚信、创新”为主题,成功在南京金陵饭店举行。安谱实验科技成功参展了2015年第七届中国第三方检测实验室发展论坛,重点展示了在第三方检测客户广受好评的标准品,样品瓶,SPE产品,针式滤器等产品线,并有相对应的产品资料手册和活动宣传单页,同时为环境检测客户专门制作了环境专刊,为食品检测客户制作了 食品风险监测项目 GB方法配置方案,受到客户的热烈欢迎,纷纷索取,供不应求,为了满足客户的需求,再次从安谱南京办补发资料。安谱实验一直致力于为第三方实验提供最完善,便利和快捷的服务,并量身定制服务方案,是第三方检测值得信赖的合作伙伴,耗材供应商的第一选择集团协议:全国各实验室统一价格网点众多:各地业务员上门服务当地客户一站式采购服务:品牌众多,现货供应,提供实验室耗材采购一站式服务价格透明:电子商务网站可以直接查询价格(www.anpel.com.cn)1.大会报告会场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5/09/201509141111_565956_1931372_3.jpg2.热烈讨论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5/09/201509141341_565975_1931372_3.jpg3.安谱夏总与仪器信息网唐总合影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5/09/201509141241_565969_1931372_3.jpg4.总裁峰会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5/09/201509141115_565960_1931372_3.jpg5.6.与客户的深入交流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5/09/201509141116_565961_1931372_3.jp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5/09/201509141113_565959_1931372_3.jpg

  • 关于第三方检测机构设备检定与校准的问题

    我们是第三方检测机构,主要检测农产品农残,兽残,土壤参数,设备有[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Mp]气相[/url]、液相、荧光、吸收、分光、火焰光度计等,请问这些设备是否必须检定,可以全部校准吗?还是说做土壤的设备属于环境监测要检定,做农残的可以校准?农残、兽残应该是食品安全吧,属于安全防护吗?属于的话是不是也必须检定。

  • 环境第三方检测诚聘技术负责人

    本公司为政府投资的第三方环境检测公司,公司地址在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现招聘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待遇优厚,有意向的联系我详谈。最好是在安徽省第三方环境检测公司工作过的,联系电话0566—2558997高

  • 第三方环境检测

    公司最近需要采购一台[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和[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3p][color=#3333ff]离子色谱[/color][/url],求大神推荐国产和进口设备,由于预算有限,所以进口设备只能考虑二手,主要做环境水、土、固废及空气的第三方检测。

  • 认证政策利好第三方检测机构

    [align=left][color=#333333]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国发〔2018〕3号)规定,国家将清理涉及认证、检验检测的行政许可和行业评价制度。清理、整合、规范现有认证事项,取消不合理收费,[b]坚决治理认证乱象。凡已建立国家统一认证制度的,不再设立类似的合格评定项目。[/b]面向社会的第三方技术评价活动应遵循通用准则和标准,逐步向国家统一的认证制度转变。清理涉及检验检测能力的行政许可事项,[b]避免重复评价,实施统一的资质认定管理。[/b]鼓励认证机构[color=#333333]为企业提供检验检测认证“一体化”解决方案和“一站式”服务,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color][/color][/align][align=left][color=#333333] 国发〔2018〕3号)还要求简化规范认证机构审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程序。完善认证机构审批程序,整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许可项目,精简整合技术评审事项,[b]积极推动“五减”[/b](减程序、减环节、减时间、减收费、减申请材料),实行申请、审批、发证全流程网上办理,提高便利度和满意度。严格从业机构资质认定标准,建立行政许可和技术评价相结合的资质管理制度,确保从业主体具备相应资质能力。[/color][/align][align=left] 目前不少省市[color=#333333]第三方环境检验检测机构在通过CMA认证后仍需[/color]通过所在省市环保部门的行业准入评审、备案或名录管理等类似的合格评定,随着清理涉及认证、检验检测的行政许可和行业评价制度,简化规范认证机构审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程序和为[color=#333333]检验检测机构减负等政策的兑现,将直接利好于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color][/align][color=#333333] [/color]

  • 第三方服务需谨慎,依法依规是底线

    【案情简介】 2023年8月,上海市闵行区生态环境局执法大队在专项检查中发现,某单位作为废气自行监测的第三方服务机构,2023年7月13日出具的检测报告中采样时间与被测单位厂区视频监控时间明显不符,经进一步调查,该单位采样人员未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如实记录采样开始时间。查处情况该单位上述行为构成“未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提供有关环境服务活动”,违反了《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一条第四款的规定,2023年12月上海市闵行区生态环境局依据《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九十八条的规定,对该单位作出停业整顿并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对其主要负责人员焦某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决定。启示意义近年来,少数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盲目追求经济利益,弄虚作假,严重扰乱第三方环保服务市场秩序。按照生态环境部要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正在持续加大对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的监管力度,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在此提醒提供环保服务的第三方公司,一定要确保提供的服务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环境监测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和本市环境监测规范开展环境监测,保证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对监测数据和监测结论负责。法条链接《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一条第四款 在本市从事环境监测的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市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结果的,还应当依法取得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环境监测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环境监测规范开展环境监测,保证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对监测数据和监测结论负责。第九十八条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环境监测机构、环境安全评价机构以及从事环境监测设备和防治污染设施维护、运营等第三方机构,未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提供有关环境服务活动,或者在有关环境服务活动中弄虚作假的,由生态环境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停业整顿,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对其主要负责人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负有责任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还应当与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其他责任者承担连带责任。

  • 福建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需要哪些资质?

    在福建省申请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需要哪些资质,如若通过了CMA的认证,是否还需要通过环保局、建设厅等其他机构的审批?在福建有没有出台针对社会检测机构的法规,请大家指教。

  • 第三方检测机构CMA和EMQ的区别

    请教各位大侠,我这边是一家从事第三方环境服务检测的机构,现在已经取得了CMA资质,是不是就可以对外从事检测业务,出去报告。如果是这样为什么又必须要取得省环保厅的EMQ认证呢,这个认证又怎么理解,如果不取得会又什么影响。

  • 第三方检测机构能对环境检测结果进行评价吗?

    我在一家第三方检测机构做环境检测工作。最近总是遇到一个问题,在检测结束后出具报告的时候,企业总是要求对其检测结果进行评价,判定是否超标。我们公司只有环境检测的资质。这个评价能做吗?会有什么后果?求懂这方面的大神赐教。

  • 全国各地第三方环境检测实验室准入规定

    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是指非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从事环境监测业务的企事业单位。时下第三方环境检测实验室如雨后春笋般的冒出来,由于国家层面的环境监测条列在去年公示后至今未能出台,这给有关管理部门带来了无法可依的新问题,因此部分省市(区)环保部门出台了自己的监测资格认定办法。为促进第三方实验室的发展和方便工作,希望各位板油能将当地的管理办法贴出来(各种格式的附件均可)。对现行有效且不重复的文件,本版主将给予奖励。

  • 济南环境检测第三方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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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实施意见》解读

    为加快推进和规范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以下简称第三方治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要求,环境保护部近日印发《关于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推行第三方治理工作提出专业化意见,指导全国各地开展相关工作。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相关专家就《意见》的相关内容接受了记者专访。  [b]问:《意见》出台的背景与意义?   答:[/b]环境污染治理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在这种情况下,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简称第三方治理)模式应运而生,发展迅速。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国务院于2014年出台了《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国办发〔2014〕69号,简称国办69号文),对第三方治理的推行工作提出了总体指导意见和要求。为进一步推行第三方治理模式,并对第三方治理推行工作提出专业化意见,指导全国各地开展相关工作,环境保护部于2017年8月出台了《环境保护部关于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  [b]问:我国在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方面开展了哪些积极探索和实践?  答:[/b]当前,我国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处在初期快速发展阶段,并以其较高的污染治理效率和较低的污染治理成本,为满足各地污染治理需求带来了新的解决方案。在相关政策带动下,全国各地在脱硫脱硝、废水治理、工业固废处理、垃圾处理、环境修复等领域出现了一批第三方治理典型案例。多数地区聚焦水务、固废处理等城市环境公用设施、工业企业、工业园区和环境修复领域。水务和垃圾焚烧等公用设施领域较早采用第三方治理的模式,多采用BOT等模式。随着PPP模式的兴起,环境修复领域第三方治理以及环境绩效付费模式越来越受到青睐。在工业领域,电厂除尘脱硫脱硝、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大气监测、固废处理以及单个企业第三方治理也发展较快。目前,农村污水处理领域第三方治理的模式也在进行积极探索和实践。  目前第三方治理实践创新表现在以下的几个方面:一是在政策层面,围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各项环境标准不断完善和提高,各类环保政策陆续出台;二是在技术层面,国内外各项实用型环保技术不断涌现,装备水平整体呈现高端化、智能化、系统化、模块化、高效化、低耗能化,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更是为环保带来了革新;三是在服务层面,由过去单一的盈利模式转变成政府购买服务、利益置换,技术换市场等多元化创新模式。另外通过环保供给侧改革,带动了环保规划、环境评估、信息中介、调查运营,咨询服务、环境修复、宣传推广、环境监测,甚至环境危机公关、环境租赁等全方面的第三方服务,大大扩张了环境服务领域,延伸了产业链条;四是在管理层面,通过第三方治理明确政府责任、排污企业的主体责任,及环境服务单位的履约责任。政府部门可建立环保责任追究,环境污染损害赔偿制度,通过约谈、环境督察等、环境诉讼、环境警察甚至环境法庭等多元化的方法,提高环境执法力度;在投融资层面,一方面在政府加大绿色金融投入力度的同时,民间资本通过PPP的模式参与政府公共设施建设,建立了多样化的环保投资渠道;六是在社会协作层面,全民环境意识大幅提升,公众参与环境保护规模空前, 充分发挥了社会监督作用。政府部门间的协作明显加强,环保、农业、水利、城管,国土、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动,环境执法能力显著提升。 [b] 问:《意见》重点要解决哪些方面的问题?  答:[/b]从行业态势看,当前,第三方治理企业热情较高,但由于一些地区政策法规滞后,体制机制不完善,排污企业反应冷热不一,选择第三方治理过程中还存在一定问题。  一是责任不明晰。根据新《环保法》,排污单位应对污染环境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第三方治理单位应承担连带责任。但在实践中如何具体界定责任,相关法律法规缺乏进一步的具体规定。排污单位和第三方治理单位责任界定不清,易导致忽视责任义务、出现问题推诿扯皮甚至相互勾结的现象。  二是一些地方政府职能定位不清。一些地方政府部门,观念转变和职能转变较慢,找不准在推进第三方治理中的职能定位,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注重经济利益不注重环境公共服务,不能充分履行制定规则、监督规则执行、提供服务的职能。  三是第三方服务市场环境存在一定缺失。实现环境第三方治理需要具有契约精神、市场经济的环境以及法治意识。目前实践中,政府和企业在履行合同中不履约、毁约现象屡见不鲜,在项目招标中暗箱操作、低价中标,民资企业参与难度大,服务质量差等问题较为突出。  四是行业不规范。国家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取消了第三方治理的准入门槛,而第三方治理企业目前技术服务水平参差不齐,市场契约精神缺乏,易导致恶意竞争、弄虚作假、违约失信和违法牟利等行为,影响到环境治理成效。  五是行业信息缺失。目前缺乏对第三方治理行业的引导及信息的整合应用和公开,导致排污单位在选择第三方进行污染治理时,难以获取完整、准确的第三方治理企业信息。  六是未建立完善合理的价格机制和制度规则。目前没有建立完善的反映成本效益的合理收费机制,而政府购买服务过程中,注重形式,忽视建立盈利机制、价格形成机制、收费保障机制、调价机制、按质论价等机制,依赖财政补贴等传统手段,忽视市场手段。另外,对于环境服务环境的细化、效果评估、责任界定等规则仍较为缺乏,制度和规则的缺失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第三方治理模式的实施。 [b] 问:您认为《意见》有哪些亮点?   答:[/b]此次《意见》有很多创新和突破,可主要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明确了排污单位污染治理主体责任和第三方治理责任。《意见》提出,排污者承担污染治理主体责任,可依法委托第三方开展污染治理,依据与第三方治理单位签订的环境服务合同履行相应责任和义务。第三方治理单位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以及合同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合同约定的责任。如第三方治理单位在有关环境服务活动中弄虚作假,对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负有责任,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外,还应与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其他责任者承担连带责任。另外,《意见》特别提出,在环境污染治理公共设施和工业园区污染治理领域,政府作为第三方治理委托方时,因排污单位违反相关法律或合同规定导致环境污染,政府可依据相关法律或合同规定向排污单位追责。  第二,注重加强政策支持和引导。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要坚持政策激励和制约机制并重,加强配套政策的支持和引导。对此,《意见》提出,首先,应鼓励绿色金融创新,一是鼓励地方设立绿色发展基金,积极引入社会资本,为第三方治理项目提供融资支持。二是探索引入第三方支付机制,依环境绩效付费,保障排污单位和第三方治理单位权益。三是依法依规在环境高风险领域探索建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鼓励保险机构发挥在环境风险防范方面的积极作用,对企业开展“环保体检”,为加强环境风险监督提供支持。其次,以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领域为重点,积极开展试点示范,有针对性的遴选潜在项目,建立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试点项目储备库,纳入相关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范围。整合第三方治理案例信息,征集和遴选第三方治理领域典型案例,编制发布第三方治理典型案例目录,帮助和引导排污企业开展第三方治理工作。  第三,进行管理制度和模式创新。发挥政府和企业的双重作用,建立与实际情况和需要紧密结合的制度,避免生搬硬套,明确政府和市场、企业各自的定位和职责。按照最低管理成本原则界定各自职责,政府负责制订规则和监管规则的实施,同时也要遵守规则,创造良好市场环境;企业要完善服务,讲诚信,加强新技术在环境管理和服务当中的运用,不断提高服务质量的水平。  第四,创新第三方治理机制和实施方式。目前各地对第三方治理模式有了多种类型的实践,第三方治理已经向综合服务、深层服务和个性化服务发展。《意见》提出在京津冀、长三角及珠三角等重点区域探索实施限期第三方治理。鼓励第三方治理单位提供包括环境污染问题诊断、污染治理方案编制、污染物排放监测、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营及维护等活动在内的环境综合服务。以工业园区等工业集聚区为突破口,鼓励引入第三方治理单位,对区内企业污水、固体废弃物等进行一体化集中治理,并支持第三方治理单位参与排污权交易,以多种形式实践第三方治理模式。  第五,鼓励第三方治理信息公开。具有公平和严格的法治环境是第三方治理模式顺利实施的必要条件。《意见》提出,全面落实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对偷排偷放、不正常使用防治污染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恶意违法行为,依法严厉处罚,对负有连带责任的环境服务第三方治理单位,应依法追责。对重大典型案件要加大媒体曝光力度。同时,《意见》提出,加快推进第三方治理信息公开,构建第三方治理信息平台,鼓励第三方治理单位在平台公开相关污染治理信息。各级环保部门应及时公开随机抽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完善有奖举报制度和投诉受理机制。依法依规公布治治理效果不达标、运营管理水平低、综合信用差的第三方治理单位名单。研究将第三方治理单位违法违规信息纳入相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 第三方计量恒温恒湿试验箱应检测的项目

    第三方计量又称第三方认证机构,是指具有可靠的执行认证制度的必要能力,并在认证过程中能够客观、公正、独立地从事认证活动的机构。即认证机构是独立于制造厂、销售商和使用者的、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第三方机构,故称认证为第三方认证认证机构。 恒温恒湿试验箱是用于航空航天产品、信息电子、仪器仪表、材料、电工、电子产品、各种电子元器件在高温、低温或恒定湿热试验的温湿度环境变化后的参数及性能。 恒温恒湿试验箱计量检测项目 温度偏差、相对湿度偏差、温度波动度、相对湿度波动度、温度均匀度、相对湿度均匀度。 解释 1、偏差:设备在稳定状态下,工作空间各测量点的实测最高值和实测最低值与标称值的上下偏差。 2、波动度:环境试验设备在稳定状态下,工作空间中心点参数随时间的变化量。(简单定义为:一个点的跳动值)。 3、均匀度:环境试验设备在稳定状态下,工作空间某一时刻各测试点(温湿度)之间的差异。(简单定义为:点与点之间的温差)。 计量检测方法 1、计量是在空载条件下进行。 2、计量温、湿度点一般选择设备使用范围的上限、下限及中心点,也可根据用户需要选择实际常用的温、湿度点。 3、试验箱温度、湿度点的数量:设备容积小于2m3时,温度点9个,湿度点3个。设备容积大于2m3,温度点15个,湿度点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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