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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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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的论坛

  • GB 16171-2012 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氰化物所指含义问题

    GB 16171-2012 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氰化物含量限制为0.2mg/L。这里的氰化物是指易释放氰化物还是总氰化物?在焦化废水行业中,这两者的浓度相差很大,经常会出现 易释放氰化物达标,总氰化物严重超标的情况。国标中规定标准的相关解释权在环保部,望能给于求证。

  • 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有望出台国标

    近日,环境保护部召开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炼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8项污染物排放标准、听取2001~2010年中国环境质量状况汇报。  我国是世界上第一焦炭生产国和出口国,不仅资源消耗量大,在生产过程中排放的有毒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危害严重。为完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引导钢铁、焦炭行业规范和控制污染物排放,实现节能环保要求,有必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现行的《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6-92)和《炼焦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1996)进行修订和完善,同时制定新的更加适用于钢铁工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新的排放标准,覆盖了从铁矿石采选、金属冶炼到最终形成产品的全过程环境管理,设置的污染物控制项目更加全面,控制要求更加严格,标准中的控制限值也均有成熟、可靠的控制技术。  会议决定,钢铁工业系列污染物排放标准、《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等8项污染物排放标准经进一步修改后发布实施

  • GB 31573-2015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求助:在  GB 31573-2015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4.2.7中有设计到含氧量的折算,其中氧化态炉窑基准氧含量为8%,还原态炉窑基准氧含量为5%,请问这个怎么区分,谢谢

  • GB 31571-2015《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基准含氧量

    我想问一下各位老师,我们测得一根排气筒排放指标是按照GB 31571-2015《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它里面写了“焚烧类有机废气排风口、工艺加热炉的实测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浓度,需换算成基准含氧量为3%的大气污染物基准排放浓度",那我们测得这个用的燃料是生物质燃料,那按照这个标准来说,是不是无论什么燃料,基准含氧量都是3%。

  • 八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即将发布

    八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环保部准过会,即将发布。这8项污染物排放标准是:《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炼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 关于印发《炼焦化学工业企业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技术指南》的通知

    [b]关于印发《炼焦化学工业企业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技术指南》的通知[/b]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指导和规范纳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的炼焦化学工业企业依法做好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工作,我部组织编制了[url=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6/202212/W020221206640113930793.pdf]《炼焦化学工业企业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技术指南》[/url]。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align=right]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align][align=right]  2022年11月28日[/align]  (此件社会公开)

  • 【世界环境日】解读 | 《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等三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修改单

    近日,生态环境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0-2015)、《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等[url=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2406/t20240611_1075417.html]三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以下简称“三项标准”)修改单[/url],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b]问:标准修改的背景是什么?  答:[/b]石油炼制、石油化学、合成树脂工业是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的重点行业,为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相关行业技术进步和可持续发展,2015年国家发布了《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0-2015)、《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等三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三项标准的发布实施有力削减了污染物排放,促进了行业生产工艺和污染防治技术进步,推动了行业绿色高质量发展。但在三项标准实施过程中,发现上述行业仍存在一些环节管理不到位或管理要求不明确、与生产实际不相符等问题。为进一步落实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要求,使标准更贴合当前行业生产实际和环境管理需要,持续提升相关行业VOCs综合治理水平,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对三项标准内容进行了修改。  [b]问:主要做了哪些方面的修改?  答:[/b]三项标准修改单聚焦行业重点和亟需解决问题,采取宽严相济策略,在加强关键环节管理的同时调整部分与生产实际不相符内容。  (一)优化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检测与修复要求。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是对工业生产过程中有机物料泄漏进行控制的最佳可行技术。为提高控制效率,修改单分类优化了泄漏检测要求,对低泄漏的密封点减少检测频次,对采用低泄漏设备和低VOCs原辅料的豁免检测,增加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泄漏检测与修复要求。  (二)细化废水液面VOCs逸散治理要求。将原标准中要求废水液面全部加盖密闭修改为对高浓度有机废水液面加盖密闭,对排放量小、排放浓度低的排放源豁免管控要求,对排放量大、排放浓度高的排放源实施排放浓度和处理效率双重管控,提高废水液面VOCs逸散管控的针对性、有效性。  (三)完善储罐和装载设施运行控制要求。针对目前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和呼吸阀泄漏治理要求不明确、管理水平参差不齐等问题,修改单增加储罐运行维护要求,明确呼吸阀的泄漏检测值,为日常维护及判定呼吸阀是否符合要求提供依据。针对石油炼制工业油品装载设施,强化底部装载要求,增加顶部浸没式装载密闭要求。  (四)调整塑料制品工业的适用范围和治理要求。针对合成树脂生产和塑料制品加工不同的污染特点,对塑料制品企业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简化为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  (五)提升标准可操作性。修改单明确了企业有组织排放、边界达标判定、LDAR违法判定及措施性控制要求等,细化规定了采用燃烧工艺处理VOCs废气的含氧量折算、利用锅炉等设施协同处理VOCs废气的去除效率认定等要求,以便企业更好地规范排污行为。  [b]问:实施的可行性如何?  答:[/b]修改单修改过程中,已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行业协会及部分重点企业全程参与编制,市场已有预期,部分企业已在筹备改造工作。自2024年7月1日起,新建企业全面实施,现有企业实施修改单中不需要设施改造的规定。对现有企业需进行设施升级改造的规定,包括酸性气回收装置和烷基化废酸再生的排放限值、废水液面有机废气收集后的处理效率、储罐呼吸阀的泄漏控制和储罐附件的密封、汽车罐车的底部装载等,自2025年12月31日起实施,给予企业充足升级改造时间。  [b]问:实施的环境和社会效益如何?  答:[/b]修改单的实施具有良好的环境效益,对改善环境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有积极作用,满足公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需求。修改单的实施将进一步促进行业公平竞争,有效解决“劣币驱逐良币”问题,建立更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同时,可使企业从源头减少VOCs物料损耗,减少不必要的环保投入,更加聚焦关键环节污染物减排,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 生态环境部关于公开征求《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等3项国家标准修改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完善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促进环境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改善,我部决定修改《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0—2015)、《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目前,编制单位已完成标准修改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标准修改单(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建议。请于2023年8月30日前将意见书面反馈我部,意见的电子版请同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联系人: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标准研究所 江梅电话:(010)84913998传真:(010)84919396电子邮箱:jiangmei@craes.org.cn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邮编:100012)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 张益荣电话:(010)65645574传真:(010)65645580电子邮箱:dqsgdy@mee.gov.cn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邮编:100006)[url=http://file2.foodmate.net/wenku2023/wn202308020910.zip]附件:[/url]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2.《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0-2015)修改单(征求意见稿)3.《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0-2015)修改单编制说明4.《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修改单(征求意见稿)5.《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修改单编制说明6.《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修改单(征求意见稿)7.《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修改单编制说明[align=right]生态环境部办公厅[/align][align=right]2023年7月28日[/align](此件社会公开)部内抄送:法规司、科财司、环评司、监测司、执法局。

  • 【世界环境日】生态环境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等三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修改单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近日,生态环境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0-2015)、《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等[url=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2406/t20240611_1075417.html]三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以下简称“三项标准”)修改单[/url]。  三项标准修改单从行业实际和环境管理需求出发,聚焦重点和亟需解决问题,采取宽严相济策略,在加强关键环节管理的同时调整部分与生产实际不相符内容,对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废水敞开液面VOCs逸散控制、储罐和装载设施运行控制、塑料制品行业治理要求、达标判定等方面进行修改完善,提升标准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三项标准修改单自2024年7月1日起实施,标准修改单的发布实施能进一步提升石油炼制、石油化学、合成树脂工业VOCs治理水平,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为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提供有力支撑。

  • 关于公开征求《炼焦化学工业企业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和指导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中炼焦化学工业企业依法做好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工作,我部组织编制了《炼焦化学工业企业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部,电子文档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19日。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周俊  电话:(010)65645727  邮箱:dixiashuichu@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编:100006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url=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6/202209/W020220927316953052257.pdf]炼焦化学工业企业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url]  3.[url=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6/202209/W020220927316954015843.pdf]《炼焦化学工业企业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url][align=right]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align][align=right]  2022年9月21日[/align]  (此件社会公开)   [b]附件1:[/b][align=center][b]征求意见单位名单[/b][/align]  1.应急管理部办公厅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3.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4.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5.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6.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7.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8.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  9.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10.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  11.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12.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13.中国炼焦行业协会  14.中国腐蚀控制技术协会  15.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16.首钢集团有限公司  17.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18.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19.贵州盘江电投天能焦化有限公司  20.唐钢美锦(唐山)煤化工有限公司  21.中冶焦耐(大连)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2.中国寰球工程有限公司  23.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4.山西焦化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5.中石化广州(洛阳)工程有限公司  26.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征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 3项辽宁省地方标准草案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为进一步加强大气环境管理,更好地发挥地方标准的技术支撑作用,我厅组织开展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3项地方标准编制工作,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2年10月28日前,将意见书面反馈我厅。编制单位联系人:师晓帆联系电话:13940228127省生态环境厅综合处联系人:董丽新电话:024—62788589通讯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甲,邮编:110161邮箱:aaa.lnu@163.com附件:1.3项地方标准目录2.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align=right]辽宁省生态环境厅[/align][align=right]2022年9月28日[/align][url=http://file2.foodmate.net/wenku2022/wfx202209301401.zip]附件1[/url]3项地方标准目录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2.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3.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附件:附件2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zip

  • 【转帖】关于征求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硝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函 环办函〔2009〕54号 关于征求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硝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化学工业污染,我部决定制定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硝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该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该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09年2月28日前反馈我部。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周凤保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电话:(010)66556215  传真:(010)66556213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略)     2.《硝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133273]《硝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url]     3.《硝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133274]《硝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url]  二○○九年一月十六日

  • 【分享】钒工业污染物排放等3项国家标准发布

    关于发布《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等3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现批准《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等3项标准为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并由我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一、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452 -2011)二、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5580-2011)三、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453-2011)按有关法律规定,以上标准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以上标准自2011年10月1日起实施。以上标准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bz.mep.gov.cn)查询。自以上标准实施之日起,下列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废止: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5580-1995)。特此公告。  (此公告业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纪正昆会签)

  • 【分享】关于发布《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等3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公告

    关于发布《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等3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现批准《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等3项标准为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并由我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132-2010)  二、硝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131-2010)  三、非道路移动机械用小型点燃式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与测量方法(中国第一、二阶段)(GB 26133-2010)  按有关法律规定,以上标准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以上标准自2011年3月1日起实施。  以上标准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bz.mep.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 咨询建言 | 《化学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适用范围?

    [font=方正黑体_GBK][size=21px]网民咨询:[/size][/font][font=方正仿宋_GBK][size=21px]《化学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font=&]DB32/939-2020[/font])中表[font=&]1[/font]明确直排限值、表[font=&]2[/font]是污水处理厂限值、表[font=&]3[/font]表[font=&]4[/font]和表[font=&]5[/font]没有规定是直排还是间排限值,像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业涉及特征污染物因子排放[/size][/font][font=方正仿宋_GBK][size=21px]、[/size][/font][font=方正仿宋_GBK][size=21px]间接排入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厂的情形,是否要执行该标准中表[font=&]3[/font]、表[font=&]4[/font]和表[font=&]5[/font]相应限值?还是该标准仅适用于直排? [/size][/font][font=方正黑体_GBK][size=21px] [/size][/font][size=21px][font=方正黑体_GBK]办理回复[/font][/size][size=21px][font=方正仿宋_GBK]:[/font][/size][font=方正仿宋_GBK][size=21px][font=&]1.[/font][/size][/font][font=方正仿宋_GBK][size=21px]标准中表[font=&]3[/font]、表[font=&]4[/font]和表[font=&]5[/font]规定为直接排放限值。[/size][/font][font=方正仿宋_GBK][size=21px][font=&]2.[/font][/size][/font][font=方正仿宋_GBK][size=21px]化工废水间接排入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厂,废水中含表[font=&]3[/font]、表[font=&]5[/font]中污染物的,间接排放废水仍应执行表[font=&]3[/font]和表[font=&]5[/font]限值要求;废水中含有表[font=&]4[/font]中污染物的,应根据污水处理厂处理工艺是否具备相应污染物无害化处理能力确定。如果接纳该生产废水的污水处理厂具备表[font=&]4[/font]中相应特征因子的处理能力,纳管企业可与污水处理厂运营单位协商确定纳管浓度,通过签订委托处理合同等方式,明晰双方责任,报送生态环境部门并依法载入排污许可证[/size][/font][font=方正仿宋_GBK][size=21px];[/size][/font][font=方正仿宋_GBK][size=21px]如果该污水处理厂不具备相应特征因子处理能力,则应执行表[font=&]4[/font]限值要求。[/size][/font]

  • 【转帖】《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113385]《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url][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113386]《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url]

  • GB集合--大气固定源污染物排放标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color=#FF6666]从本网站资料中心选出并分类,如有遗漏或错误请指正。[/color][b][color=#FF0000](点击文字直接下载,手机下载免积分)[/color][/b][/url][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shtml/827445.shtml]GB 4915-2013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pdf[/url][b][/b][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shtml/253180.shtml]GB 13223-2011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pdf[/url][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shtml/550352.shtml]GB 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pdf[/url][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shtml/523657.shtml]GB 13801-2015 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pdf[/url][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shtml/811724.shtml]GB 15581-2016 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pdf[/url][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shtml/212585.shtml]GB 16171-2012 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pdf[/url][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shtml/348906.shtml]GB 20426-2006 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pdf[/url][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shtml/827452.shtml]GB 20950-2007 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pdf[/url][b][/b][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shtml/810075.shtml]GB 20952-2007 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pdf[/url][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shtml/440026.shtml]GB 21900-2008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pdf[/url][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shtml/073026.shtml]GB 21902-2008 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pdf[/url][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shtml/178560.shtml]GB 25464-2010 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pdf[/url][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shtml/348907.shtml]GB 25465-2010 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pdf[/url][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shtml/149523.shtml]GB 25466-2010 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pdf[/url][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shtml/348908.shtml]GB 25467-2010 铜 镍 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pdf[/url][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shtml/149521.shtml]GB 25468-2010 镁、钛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pdf[/url][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shtml/158301.shtml]GB 26131-2010 硝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pdf[/url][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shtml/215529.shtml]GB 26132-2010 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pdf[/url][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shtml/406253.shtml]GB 26451-2011 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pdf[/url][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shtml/348903.shtml]GB 26452-2011 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pdf[/url][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shtml/348904.shtml]GB 26453-2011 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pdf[/url][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shtml/185360.shtml]GB 27632-2011 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pdf[/url][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shtml/212586.shtml]GB 28661-2012 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pdf[/url][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shtml/212587.shtml]GB 28662-2012 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pdf[/url][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shtml/212588.shtml]GB 28663-2012 炼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pdf[/url][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shtml/212589.shtml]GB 28664-2012 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pdf[/url][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shtml/212590.shtml]GB 28665-2012 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pdf[/url][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shtml/212591.shtml]GB 28666-2012 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pdf[/url][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shtml/243607.shtml]GB 29495-2013 电子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pdf[/url][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shtml/252089.shtml]GB 29620-2013 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pdf[/url][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shtml/269779.shtml]GB 30484-2013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pdf[/url][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shtml/336630.shtml]GB 30770-2014 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pdf[/url][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shtml/523658.shtml]GB 31570-2015 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pdf[/url][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shtml/523659.shtml]GB 31571-2015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pdf[/url][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shtml/523660.shtml]GB 31572-2015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pdf[/url][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shtml/523661.shtml]GB 31573-2015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pdf[/url][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shtml/523662.shtml]GB 31574-2015 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pdf[/url](如有其他集合需求,请跟帖留言哦^_^)

  • 湖南省《工业废水锰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 2426-2022)解读

    日前,省生态环境厅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工业废水锰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 2426-2022)(以下简称《标准》),自2022年9月2日起施行。省生态环境厅分管负责同志就《标准》的制定背景、主要内容等回答了相关提问。[b]问:《标准》制定的背景是什么?[/b]答:我省锰矿资源丰富、涉矿企业较多,部分锰工业企业存在设备落后、资金投入不足等情况,不合理的锰污染物排放造成区域环境质量恶化等问题。经过多年治理及产业结构调整,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已有明显改善,但由于区域本底值较高,锰污染隐患并未完全消除。目前,我省涉锰企业水污染物锰的排放主要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等相关标准,存在限值宽松、缺乏针对性等问题,已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的环境管理需求。因此,制定本标准很有必要。[b]问:《标准》的适用范围是什么?[/b]答:污染物种类上看,《标准》适用于水污染物锰的排放管理;适用情形上看,《标准》适用于湖南省现有的锰工业企业水污染物锰的排放管理,以及锰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水污染物锰的排放管理;排放行为上看,《标准》适用于锰工业企业直接或间接向其法定边界外排放水污染物锰的行为。[b]问:《标准》主要包括哪些内容?答:[/b]《标准》主要由八个部分组成,包括前言、引言、适用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要求、实施与监督。重点考虑了电解锰生产企业、锰矿开采企业和锰渣渣场,同时明确了涉锰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水污染物锰排放管理可以参照执行。[b]问:《标准》发布后,与国家和我省的相关生态环境标准如何衔接?[/b]答:目前,国家已发布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426-2006)、《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1-2012)、《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等涉锰污染物排放标准。我省涉锰工业企业水污染物锰的排放在《标准》正式施行前,应执行国家相关标准。我省新建锰工业企业自2022年9月2日起,现有企业自2022年11月2日起,应执行《标准》相关要求。当国家相关标准排放限值或管控要求严于《标准》时,应执行国家相关标准。[b]问:《标准》发布后如何实施?答:[/b]《标准》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生态环境部门开展标准的解读和宣贯培训,组织排污许可证变更,依法依规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并及时解决标准实施中出现的问题。锰工业企业是实施《标准》的责任主体,应采取必要措施,在《标准》规定的过渡期内完成达标治理,达到《标准》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未遵守《标准》规定的相关控制要求,属于违法行为的,依照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 【分享】环境保护部发布《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环境保护部日前发布《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自2011年10月1日起实施。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是“十二五”期间环境保护部发布的第一个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将有利于提高稀土产业准入门槛,加快转变稀土行业发展方式,推动稀土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这位负责人介绍说,稀土是不可再生的重要战略资源,在国民经济各部门中的应用日益广泛。经过多年发展,我国稀土产业规模不断扩大,但稀土行业发展中仍存在非法开采、产能过剩、生态环境破坏和资源浪费等问题,严重影响了行业的健康发展。统计数据显示,目前,我国的稀土储量占全球36%,产量则占世界97%。由于过度开发,我国的稀土资源储量下降迅速,稀土生产过程中的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以氨氮为例,稀土行业每年产生的废水量达2000多万吨,其中氨氮含量300~5000mg/L,超出国家排放标准十几倍至上百倍。由于没有针对稀土工业特点的污染物排放标准,长期以来,稀土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管理和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和竣工验收等,只能执行综合类污染物排放标准,稀土行业生产过程中排放的特征污染物始终未能得到有效控制。  为解决稀土行业存在的问题,提升开采、冶炼和应用的技术水平,保护国家宝贵的稀土战略资源,环境保护部开展了稀土工业排放标准的制定工作。《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根据稀土工业企业生产工艺、生产装备的特点和原辅材料的成份,以稀土工业企业生产中排放的主要污染物作为控制项目,对稀土行业废水、废气和放射性物质的排放控制等方面都作了明确规定。为防止企业稀释排放,标准中还规定了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和单位产品基准排气量。标准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稀土矿山开采至稀土金属、合金生产的各种规模特征生产工艺和装置的水、废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稀土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和竣工验收。  这位负责人表示,《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后,新建企业必须严格按标准执行,考虑到我国稀土工业现有企业的实际情况,标准对现有企业设置了两年的达标排放过渡期,过渡期后,现有企业也必须执行新建企业排放限值。http://www.mep.gov.cn/gkml/hbb/qt/201102/t20110228_201231.htm

  • 【资料】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6451—2011)已正式发布

    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6451—2011)正式发布 近年来我国稀土工业快速发展,由此带来的资源破坏问题日趋严重。统计数据显示,2009年,中国稀土储量占全球的36%,产量却占世界产量的97%。发达国家不开发自己本土的稀土资源,而要从中国进口,一方面是为了保护本国的战略资源,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避免稀土开采过程带来的水土流失、植被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发布并实施《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不仅可以治理环境污染,也有利于产业结构优化,保护国家宝贵的稀土战略资源。未来5年,稀土需求量还会持续增长,据专家预测,到2015年,全世界稀土需求量将增加到21万吨。与2009年相比,年增长量将超过8%,大大高于过去20年5%的年增长率。而这其中不仅仅有来自他国的稀土需求,在很大程度上,还有我国国内因经济发展而增加的需求。因此,为解决稀土行业存在的无序竞争、生产能力过剩、重复建设、资源浪费、技术装备落后、布局不合理等问题,加快稀土工业生产工艺及控制技术进步,提高稀土产业准入门槛,促进稀土产业结构调整,颁布和执行《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十分必要。 实施这一标准后,按全国稀土冶炼废水量1500万吨计算,执行现有企业氨氮排放限值(25mg/L),全国稀土行业氨氮排放量可减少2.36万吨;执行标准中的新建企业氨氮排放限值(15mg/L),全国稀土行业氨氮排放量可减少2.38万吨;在二氧化硫减排方面,标准实施后,执行现有企业二氧化硫排放限值(500mg/m3),全国稀土行业二氧化硫排放量可减少6750吨;执行新建企业二氧化硫排放限值(300mg/m3),全国稀土行业二氧化硫排放量可减少7650吨。

  • 环保部盯上钢企污染违规排放 称“一查到底”

    “一些钢企总是说已经达标排放,实际上根本没有”已全部掌握9.7亿吨钢铁企业名单和排放情况,将逐个核查“1至5月份大气污染最严重的20个城市中,17个城市有钢铁企业,实际上钢铁行业因为缺乏有效监管,对大气的污染非常严重。”环保部污染排放总量控制司司长刘炳江在“2013第四届中国钢铁节能减排论坛”上表示。据他透露,钢铁行业将成为继电力行业后环保部“十二五”期间整治的重点,最近环保部正在酝酿更为严格的整治方案,其中对于环保问责制将更加清晰,从环保事故发生后进行的事后问责转向对整个环保过程进行“问责”。“举个例子,钢铁企业脱硫环保方面,我们要从企业环保设备采购和技术招标过程进行监管,一旦发现‘豆腐渣’工程,将严重处罚。”刘炳江对《经济参考报(微博)》记者说。刘炳江说,最近环保部到四川进行调研,看到当地钢铁企业污染排放等现状触目惊心,浓烟蔽日、气味刺鼻。他坦言,我们都看到,连日的雾霾,PM2.5值居高不下,解决大气污染问题已经非常迫切。而钢铁行业高能耗、高排放,对于大气污染影响非常大,特别是国内一些钢铁企业总是说“自己已经达标排放”,实际上根本没有,很多钢厂脱硫等环保设备“开两天停三天”,在线监测数据失真,篡改相关数据,偷排漏排的企业比比皆是。实际上,伴随着产能过剩和落后产能淘汰缓慢,钢铁企业污染物排放多年得不到有效控制。据统计,2010年钢铁工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和粉尘的排放量分别占工业排放量的9.5%、6.3%、9.3%和20.7%。钢铁工业的生产过程是化学、物理的变化过程,对环境污染严重,被列为污染危害最大的三大部门(冶金、化工和轻工)和六大企业(钢铁、炼油、火电、化工、有色金属冶炼和造纸)首位。环境污染有毒成分主要有二氧化硫、一氧化碳、硫化氢、烃、粉尘等。“环保部下一步一定会一查到底。”刘炳江强调说。值得注意的是,他同时表示,目前环保部已经将9.7亿吨钢铁企业名单、排放情况全部掌握,总量减排核查核算都是全口径核算,一个企业一个企业算,对于限制和拆除污染防治措施、对关闭或者让污染防治措施不正常运行的行为将从重处罚。这意味着,下一步是否履行环保要求成为钢铁企业生存的关键。记者了解到,6月6日环保部部长周生贤主持召开环保部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炼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等8项污染物排放标准。与此同时,全国各地环保部门也纷纷加大整治力度,要求那些违规排放的钢铁、焦化等企业限期治理;如逾期完不成治理或治理后不能达标排放,则将责令其停产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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