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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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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相关的论坛

  • 【分享】最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2008)

    GB 16889—2008《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将于2008年7月1日起实施。[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86013]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2008)[/url][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86012]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2008)[/url]

  • 【分享】GB16889-2208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6889-2208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139870]GB16889-2208汜魂嶼僵沓鎚部拹 諷秶梓袧[/url][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139870]GB16889-2208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url]

  • 【转帖】垃圾填埋场常见污染问题及防治方法

    卫生填埋作为目前最常见的垃圾处理方法,具有投资少、处理费用低、处理量大、操作简便等特点,在世界上许多国家得到广泛应用,如美、英等国生活垃圾处理都以卫生填埋法为主。我国80%以上的垃圾仍采用露天堆放和直接填埋的简易填埋法。但卫生填埋也存在着诸多污染问题,填埋过程中产生的大量二次污染物,如不妥善处理,会对周围的水体、大气和土壤造成严重污染。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垃圾填埋二次污染,见山填埋场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促进人口、资源、环境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是我们当前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本文根据建设部《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标准》,参考国内外先进的垃圾卫生填埋技术,对垃圾填埋场中常见的污染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提出了解决方法。   一、垃圾填埋常见的二次污染  垃圾填埋后对环境造成的污染是多方面的。监测结果表明:目前全国尚无一家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所排放的污染物全部指标均达到国家标准。这些污染物如不加处理排放,极易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其中最主要的是对水、大气和土壤的污染。  1、水污染。垃圾填埋对水产生的污染主要来自于垃圾渗滤液。这是垃圾在堆放和填埋过程中由于发酵、雨水淋刷和地表水、地下水浸泡而渗滤出来的污水。渗滤液成分复杂,其中含有难以生物降解的奈、菲等芳香族化合物、氯代芳香族化合物、磷酸脂、邻苯二甲酸脂、酚类类和苯胺类化合物等。渗滤液对地面水的影响会长期存在,即使填埋场封闭后一段时期内仍有影响。渗滤液对地下水也会造成严重污染,主要表现在使地下水水质混浊,有臭味,COD、三氮含量高,油、酚污染严重,大肠菌群超标等。地下和地表水体的污染,必将会对周边地区的环境、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造成十分严重的影响。  2、大气污染。卫生填埋场中的生活垃圾含有大量有机物,这些有机物被微生物厌氧消化、降解,会产生大量的垃圾填埋气。填埋气主要成为为CH4、CO2以及其它一些微量成分,如N2、H2S、H2和挥发性有机物等,其中CH4的含量达到40%~60%。CH4和CO2是主要的温室气体,CH4对O3的破坏是CO2的40倍,产生的温室效应比CO2高20倍以上,CH4和CO2产生的温室效应会使全球气候变暖。甲烷易燃易爆,当其与空气混合比达到5%~15%时,极易引发爆炸和火灾事故。填埋气的恶臭气味会引起人的不适,其中含有多种致癌、致畸的有机挥发物。这些气体如不采取适当措施加以回收处理,而直接向场外排放,会对周围环境和人员造成伤害。  3、土壤污染。城市生活垃圾中含有大量的玻璃、电池、塑料制品,它们直接进入土壤,会对土壤环境和农作物生长构成严重威胁,其中废电池污染最为严重。资料表明,1节一号电池可以使1平方米的土地失去使用价值,废旧电池中含有的镉、锰、汞等重金属,进入土壤和地下水源,最终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目前我国每年电池消费量为140亿只,几乎全部进入土壤之中。大量不可降解的塑料袋和塑料餐盒被埋入地下,百年之后也难以降解,使垃圾填埋场占用后的土地几乎全部成为废地。因此,许多城市在填埋场选址时遇到很大阻力,郊区农民拒收垃圾,以及反对在当地建填埋场的事件屡见不鲜。而在我国许多大城市及人口稠密的东南沿海城市,填埋场的建设也存在着无地可用的问题。   二、垃圾填埋二次污染的防治方法  1、填埋场场底防渗。为防止垃圾渗滤液污染地下水,必须在填埋场底采取有效的防渗措施。以前垃圾填埋场底部都铺放一层防渗材料,主要有黏土、沥青、塑料膜等合成橡胶等。近几年国外开始采用人工合成防渗层,有的采用双防渗层,效果明显好于前者。垂直防渗可采用帷幕灌浆、不透水布等。各填埋场可根据具体工程和水文地质情况,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  2、渗滤液的收集处理。渗滤液由于成分复杂、污染大,在排放前必须进行处理。但目前国内外尚无完善的能够适应各种垃圾渗滤液的处理工艺。一般来说,渗滤液可采取“清污分流—渗滤液回灌—预处理—汇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合并处理”的方法进行处理。  (1)清污分流。为防止垃圾渗滤液对地表水、地下水的污染,同时也减少渗滤液量,填埋场应设置清污分流设施;在垃圾场外设置截洪沟和疏导渠,截留和疏导填埋区上游地表径流和部分潜水。由于截洪沟深度有限,部分来自填埋场上游的地下潜水将进入填埋场,可能会增大渗滤液量,对此可以在填埋场内适当位置设置雨水引流沟和引流管,利用引流设施减少进入填埋场的雨水和潜水量。对于地下水,要设置地下水导排系统,在场底基础上铺设导流层,导流层底部铺设排水盲沟,盲沟中放置多孔导流管,将渗滤液收集后进行处理。  (2)渗滤液回灌。渗滤液回灌就是将在填埋场底部收集的渗滤液从其覆盖层表面或覆盖层下部重新灌入填埋场,利用填埋场垃圾层这个"生物滤床"净化渗滤液。回灌缩短垃圾降解所需时间,增加垃圾压实密度,进而增加垃圾填埋量,同时增加渗滤液在填埋场中的停留时间,使得渗滤液污染物充分降解而浓度大为降低。回灌法主要适用于气候干旱、渗滤液产生量较少的情况。  (3)预处理。渗滤液为高浓度废水,必须经过必要的现场预处理后,才能汇入城市污水处理场合并处理。现场预处理通常可采用生化处理和物化处理。生化处理可采用好氧处理、厌氧处理及两者结合。物化法主要有:活性炭吸附、沉淀、氧化还原、离子交换和湿式氧化法等。垃圾渗滤液的处理一直是个辣手的问题,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选用适合的方法处理。石家庄峡石沟垃圾卫生填埋场2001年二期工程已经竣工,垃圾场污水处理站管道已与城市污水系统接通,现准备采用活性污泥转盘曝气处理工艺,将渗滤液经现场预处理后,通过管道汇入城市污水系统进行处理。  3、填埋气的回收利用。垃圾填埋气(也称沼气)是一种可回收利用的能源,其热值与城市煤气的热值相近。但由于填埋气回收设备复杂,投入大而效益低,我国目前运行的垃圾填埋场中,大多没有气体回收系统,大量有毒有害气体被放入空中,不仅造成污染,也是一种资源浪费。一般来讲,沼气回收利用可通过“收集—净化—利用”的方式进行。  (1)填埋气的收集。由于大部分沼气在填埋场填埋过程中就已形成,所以沼气采集应在填埋过程中就开始实施。在荷兰,对正在使用的垃圾场,主要采用立式或水平式收集技术。立式采气系统是在垃圾场的填埋过程逐步建造成的,其方法是在填埋场内均匀分布竖立大口径钢管,在每个钢管外砌筑竖井,当填埋厚度达到2~5米时,将钢管向上抽一部分,并继续砌筑,直到填埋场达到设计高度,然后将钢管移走。通过将各竖井用排气管水平连接,即可实现垃圾填埋与沼气回收同步进行。对于分层堆放的填埋场,可采用水平采气系统,但要注意采气管道的铺设不要影响垃圾的填埋。对已建成封场的填埋场,可采用表面收集或竖井收集技术。   (2)填埋气的净化。溶剂吸收法是目前较为成熟的沼气净化方法,如采用双塔式溶剂吸收法提纯垃圾沼气(工艺如图),设备简单、成本低、操作简便,净化效果好。

  • 问:飞灰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时,需要重点关注什么?

    答:1.飞灰经过预处理后才有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的前提条件。2.飞灰处理后必须要同时满足:含水率小于30%、二噁英(或等效毒性量)低于3μg/kg、HJ/T300浸出方法下的污染物浓度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表1限值。3.飞灰处理后的飞灰产物需要设置专区填埋。4.进入填埋区的飞灰处理产物应密封或者成型化。在检查过程中,飞灰处理和处置设施所有者应设置专门的部门或者专职人员,负责飞灰处理和处置过程的相关环境管理工作。应建立污染预防机制和处理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案制度。涉及飞灰填埋的填埋场应建立管理台账,内容包括每批飞灰的来源、数量、种类,处理处置方式、时间、处理处置过程中的飞灰进料量、各种添加剂的使用量、监测结果、不合格飞灰处理产物的再次处理情况记录,飞灰处理产物流向、运输单位、运输车辆和运输人员信息,事故等特殊情况的处理等。需要重点关注生活垃圾填埋场内是否设置了飞灰填埋专区、飞灰是否进行了预处理(查看相关设备运行情况和药剂投加情况)、预处理效果是否有相应充足的检测支撑材料(比如浸出检出材料、预处理后二噁英含量检测材料)不同来源飞灰至少都要开展过此入场符合性检测。同时最后,飞灰处理产物中重金属浸出浓度监测频次应不少于每日1次,飞灰处理产物中二噁英类的监测频次应不少于每6个月1次。

  • 关于生活垃圾填埋场地下水检测

    生活垃圾填埋场地下水日常监测执行GB16889-2008《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10.2.3条里的22项,这个应该没问题,但是这条标准里要检测粪大肠杆菌,标准里又说不同质量类型地下水质量标准执行GB/T14848的规定,这里有点问题是GB/T14848新老标准里都是检测的总大肠杆菌,请问有没有遇到这个问题的,如何解决的。

  • 今日分享内容:飞灰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时,需要重点关注什么?

    [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答:1.飞灰经过预处理后才有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的前提条件。2.飞灰处理后必须要同时满足:含水率小于30%、二噁英(或等效毒性量)低于3μg/kg、HJ/T300浸出方法下的污染物浓度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表1限值。3.飞灰处理后的飞灰产物需要设置专区填埋。4.进入填埋区的飞灰处理产物应密封或者成型化。[/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在检查过程中,飞灰处理和处置设施所有者应设置专门的部门或者专职人员,负责飞灰处理和处置过程的相关环境管理工作。应建立污染预防机制和处理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案制度。涉及飞灰填埋的填埋场应建立管理台账,内容包括每批飞灰的来源、数量、种类,处理处置方式、时间、处理处置过程中的飞灰进料量、各种添加剂的使用量、监测结果、不合格飞灰处理产物的再次处理情况记录,飞灰处理产物流向、运输单位、运输车辆和运输人员信息,事故等特殊情况的处理等。[/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需要重点关注生活垃圾填埋场内是否设置了飞灰填埋专区、飞灰是否进行了预处理(查看相关设备运行情况和药剂投加情况)、预处理效果是否有相应充足的检测支撑材料(比如浸出检出材料、预处理后二噁英含量检测材料)不同来源飞灰至少都要开展过此入场符合性检测。同时最后,飞灰处理产物中重金属浸出浓度监测频次应不少于每日 1 次,飞灰处理产物中二噁英类的监测频次应不少于每 6 个月1次。[/size][/font]

  • 飞灰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时,需要重点关注什么?

    [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1.飞灰经过预处理后才有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的前提条件。2.飞灰处理后必须要同时满足:含水率小于30%、二噁英(或等效毒性量)低于3μg/kg、HJ/T300浸出方法下的污染物浓度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表1限值。3.飞灰处理后的飞灰产物需要设置专区填埋。4.进入填埋区的飞灰处理产物应密封或者成型化。[/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在检查过程中,飞灰处理和处置设施所有者应设置专门的部门或者专职人员,负责飞灰处理和处置过程的相关环境管理工作。应建立污染预防机制和处理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案制度。涉及飞灰填埋的填埋场应建立管理台账,内容包括每批飞灰的来源、数量、种类,处理处置方式、时间、处理处置过程中的飞灰进料量、各种添加剂的使用量、监测结果、不合格飞灰处理产物的再次处理情况记录,飞灰处理产物流向、运输单位、运输车辆和运输人员信息,事故等特殊情况的处理等。[/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需要重点关注生活垃圾填埋场内是否设置了飞灰填埋专区、飞灰是否进行了预处理(查看相关设备运行情况和药剂投加情况)、预处理效果是否有相应充足的检测支撑材料(比如浸出检出材料、预处理后二噁英含量检测材料)不同来源飞灰至少都要开展过此入场符合性检测。同时最后,飞灰处理产物中重金属浸出浓度监测频次应不少于每日 1 次,飞灰处理产物中二噁英类的监测频次应不少于每 6 个月1次。[/size][/font]

  • 今日分享内容:飞灰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时,需要重点关注什么?

    [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答:1.飞灰经过预处理后才有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的前提条件。2.飞灰处理后必须要同时满足:含水率小于30%、二噁英(或等效毒性量)低于3μg/kg、HJ/T300浸出方法下的污染物浓度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表1限值。3.飞灰处理后的飞灰产物需要设置专区填埋。4.进入填埋区的飞灰处理产物应密封或者成型化。[/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在检查过程中,飞灰处理和处置设施所有者应设置专门的部门或者专职人员,负责飞灰处理和处置过程的相关环境管理工作。应建立污染预防机制和处理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案制度。涉及飞灰填埋的填埋场应建立管理台账,内容包括每批飞灰的来源、数量、种类,处理处置方式、时间、处理处置过程中的飞灰进料量、各种添加剂的使用量、监测结果、不合格飞灰处理产物的再次处理情况记录,飞灰处理产物流向、运输单位、运输车辆和运输人员信息,事故等特殊情况的处理等。[/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需要重点关注生活垃圾填埋场内是否设置了飞灰填埋专区、飞灰是否进行了预处理(查看相关设备运行情况和药剂投加情况)、预处理效果是否有相应充足的检测支撑材料(比如浸出检出材料、预处理后二噁英含量检测材料)不同来源飞灰至少都要开展过此入场符合性检测。同时最后,飞灰处理产物中重金属浸出浓度监测频次应不少于每日 1 次,飞灰处理产物中二噁英类的监测频次应不少于每 6 个月1次。[/size][/font]

  • 【资料】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工程之典型设计

    本工程设计的主要内容包括: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处理总平面布置(选址和场区总体设计等等),填埋工艺,防治工程,渗滤液收集导排工程,渗滤液处理工程,地下水、地表水导排处理工程,填埋气体收集与利用设计,环境监测设计,封场工程,辅助工程(如绿化、道路等),设备选型,二次污染防治设计,经济分析等等。[img]http://bbs.instrument.com.cn/images/affix.gif[/img][url=http://bbs.instrument.com.cn/download.asp?ID=199224]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工程之典型设计.rar[/url]

  • 【资料】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项目环评中应关注的问题

    摘要:在建设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项目进行环评时,应关注垃圾处理方式、卫生填埋场的厂址选择、防渗措施和二次污染防治等问题,以免使建设项目造成新的环境问题,使垃圾卫生填埋场发挥其更好的环境正效益。[img]http://bbs.instrument.com.cn/images/affix.gif[/img][url=http://bbs.instrument.com.cn/download.asp?ID=199225]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项目环评中应关注的问题.rar[/url]

  • 粤正制定生活垃圾焚烧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

    从昨天傍晚结束的“城市垃圾处理与环境保护”研讨会获悉,广东省正在编制地方标准,规范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预计本月中旬将完成征求意见稿的编制。  据参与编制该标准的环保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研究员海景介绍,该标准将规定广东省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标准适用于广东省生活垃圾焚烧设施设计、环境影响评价、建设运行、竣工验收和日常监管。  制定中的标准参考美国、日本和欧盟的相关排放标准,结合广东省典型焚烧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指标优于2001年颁布的现行国家标准《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本次“城市垃圾处理与环境保护”研讨会由广东省城市垃圾处理行业协会主办,当天上午该协会还举行了第一次会员大会。

  • 【原创大赛】垃圾填埋场重金属检验

    【原创大赛】垃圾填埋场重金属检验

    垃圾填埋场重金属检验 垃圾填埋场是采用卫生填埋方式下的垃圾集中堆放场地,垃圾卫生填埋场因为成本低、卫生程度好在国内被广泛应用。在我地区境内同样有一座垃圾填埋场,位于城市边缘,为人类的环保事业起着重要作用。 垃圾填埋场样品我们半年检测一次,每次采集三个样品,分别是垃圾填埋场地下水,垃圾填埋场处理前滤出液,垃圾填埋场处理后上清液,其中处理前和处理后属于废水。 垃圾填埋场处理前和处理后需要检测的重金属项目为:铅、镉、铬。(地下水检测的重金属指标比较多,水样比较干净,不用做前处理,所以此次不予讨论)而处理前的滤出液非常脏而且臭,(从垃圾填埋场附近的居民都拆迁了可想而知)直接上机显然不行,需要进行预处理。 前处理铅和镉是一样的,取水样100ml,加5ml硝酸,蒸至10ml,再加5ml硝酸、2ml高氯酸,蒸至1ml左右,加水溶解残渣,用水定容至100ml。空白为0.2%硝酸代替样品。1ml也不是很好控制,所以我一般都是蒸干的! 铬的消解过程只是把高氯酸改为过氧化氢,定容前需要加10%氯化铵2ml和3mol/L盐酸10ml,空白为蒸馏水,其它不变。 样品消解好,配好各元素标准曲线,预热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调用系统设置好的参数,上机检测。 铬是富燃焰,点火后要注意能量变化,否则吸光度会很低。 各元素曲线及结果如下表所示: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3/10/201310022232_469064_2595817_3.jp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3/10/201310022232_469066_2595817_3.jp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3/10/201310022232_469067_2595817_3.jp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3/10/201310022232_469068_2595817_3.jp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3/10/201310022232_469069_2595817_3.jp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3/10/201310022232_469070_2595817_3.jpg最好上报结果:单位(mg/L) 铅 铬 镉 处理前:0.387 0.040 0.077处理后: 0 0.017 0

  • 【分享】垃圾填埋场不接受城市污泥,含汞废物进入污水系统

    序:由于污泥的特殊性,重金属处理的复杂程度,不比生活垃圾和水那样好处理。现在国内环境专家都在致立于此项技术的研发,我倡议土壤版块的同仁们也行动起来吧!中国的垃圾填埋场不喜欢污泥。因为脱水后的污泥粘稠像稀汤不能堆积,且影响垃圾填埋场的机械作业,缩短垃圾填埋场的使用寿命。虽然国家新的填埋标准允许在污泥含水率低于60%的情况下与生活垃圾混合填埋,但是将导致填埋场渗滤液收集系统的堵塞,以及渗滤液中重金属的进一步升高。污泥含水率达到80%以后就很难再依靠机械脱水机进一步脱水,用加热蒸发的方法将水除掉成本高。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刘阳生表示“重金属含量高”是污泥处理中的三大难题之一,在他做的调查中显示,北京某污水处理厂的污泥汞超标。但北京没有排放含汞废物企业,究其原因,可能是生活源的含汞废物进入了污水系统。《广州日报》报道2009年在广东塘厦林村和樟木头林场交界处,一家清洁公司将污泥堆放在林场中,导致污泥中的重金属渗透到鱼塘中,三万斤鱼因此翻白死亡;在春天雨水又将污泥场内的污水冲到了山坡下的果园、菜田中,很快荔枝树和菜田被毁掉。环保部门调查已表明污泥中含有有毒有害物质,如果胡乱堆放、简单处理必定会造成很大危害。

  • 【分享】北京市生活垃圾(粪便)污染控制及资源综合利用技术

    主要内容:一、生活垃圾(粪便)管理简述 二、垃圾分类与垃圾处理 三、生活垃圾(粪便)处理(资源利用)与污染控制 处理技术(1-6) 污染控制技术(7-11) 四、生活垃圾(粪便)管理相关标准 [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177258]北京市生活垃圾(粪便)污染控制及资源综合利用技术.rar[/url]

  • 关于发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 2001)等3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

    关于发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 2001)等3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防治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完善国家环保标准体系,我部决定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和《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8-2001)等3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进行修改完善,制定了上述3项标准修改单,并由我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  该标准修改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该标准修改单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bz.mep.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此公告业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陈钢会签)环境保护部2013年6月8日附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 2001)等3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  为进一步完善国家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体系,我部决定修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和《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8-2001)等3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内容如下:  一、《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第5.1.2条修改为:  应依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确定场址的位置及其与周围人群的距离,并经具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可作为规划控制的依据。  在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场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时,应重点考虑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产生的渗滤液以及粉尘等大气污染物等因素,根据其所在地区的环境功能区类别,综合评价其对周围环境、居住人群的身体健康、日常生活和生产活动的影响,确定其与常住居民居住场所、农用地、地表水体、高速公路、交通主干道(国道或省道)、铁路、飞机场、军事基地等敏感对象之间合理的位置关系。  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第6.1.3条修改为:  应依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确定危险废物集中贮存设施的位置及其与周围人群的距离,并经具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可作为规划控制的依据。  在对危险废物集中贮存设施场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时,应重点考虑危险废物集中贮存设施可能产生的有害物质泄漏、大气污染物(含恶臭物质)的产生与扩散以及可能的事故风险等因素,根据其所在地区的环境功能区类别,综合评价其对周围环境、居住人群的身体健康、日常生活和生产活动的影响,确定危险废物集中贮存设施与常住居民居住场所、农用地、地表水体以及其他敏感对象之间合理的位置关系。  三、《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8-2001)第4.4条、第4.5条、第4.7条合并为一条,内容修改为:  危险废物填埋场场址的位置及与周围人群的距离应依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确定,并经具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可作为规划控制的依据。  在对危险废物填埋场场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时,应重点考虑危险废物填埋场渗滤液可能产生的风险、填埋场结构及防渗层长期安全性及其由此造成的渗漏风险等因素,根据其所在地区的环境功能区类别,结合该地区的长期发展规划和填埋场的设计寿命,重点评价其对周围地下水环境、居住人群的身体健康、日常生活和生产活动的长期影响,确定其与常住居民居住场所、农用地、地表水体以及其他敏感对象之间合理的位置关系。

  • 关于垃圾填埋场渗出液

    请问关于垃圾填埋场渗出液除了检测重金属还检测其他什么项目?哪里有关于这个浸出液检测项目的资料可以参考一下?这个浸出液是按照废水的标准来测嘛?

  • 生活垃圾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font=仿宋][size=21px]一是项目用地省。同样的垃圾处理量,垃圾焚烧厂需要的用地面积只是垃圾卫生填埋场的1/20-1/15 [/size][/font][font=仿宋][size=21px]二是处理速度快。垃圾在卫生填埋场中的分解时间通常需要7到30年,而焚烧处理只要垃圾的熔点低于850℃,2小时左右就能处理完毕 [/size][/font][font=仿宋][size=21px]三是减容效果好。同等量的垃圾,通过填埋约可减容30%,通过堆肥约可减容60%,而通过焚烧约可减容90% [/size][/font][font=仿宋][size=21px]四是污染排放低。据德国权威环境研究机构研测,如采用同样严格的欧盟污染控制标准,垃圾焚烧产生的污染仅为垃圾卫生填埋的1/50左右 [/size][/font][font=仿宋][size=21px]五是能源利用高。每吨垃圾可焚烧发电300多度,大约每5个人产生的生活垃圾,通过焚烧发电可满足1个人的日常用电需求。[/size][/font][font=仿宋][size=21px]通常来说,对于人口密集、经济发达、土地资源稀缺的大中城市,应该优先选择垃圾焚烧方式。[/size][/font]

  •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小昆山镇垃圾填埋场污染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

    [font=楷体_GB2312][size=21px]【关键词】[/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垃圾填埋场污染 氨氮超标 整改责任落实 饮用水水源保护 [/size][/font][font=楷体_GB2312][size=21px]【要 旨】[/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针对行政机关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要求进度缓慢,致使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受损的问题,检察机关积极与行政机关沟通并跟进监督,督促行政机关及时完成修复整治工作。[/size][/font][font=楷体_GB2312][size=21px]【基本案情】[/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上海市松江区小昆山镇生活垃圾填埋场位于黄浦江上游斜塘支流边,所在区域被划入黄浦江上游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占地25亩,2000年投入使用,2010年底停用,累计堆放生活垃圾8.5万吨。2011年封场时仅作简单覆土掩埋,无防渗措施,也无渗滤液导流处理设施。2019年4月,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该场周边水沟内废水氨氮浓度为143毫克/升,是地表水V类标准71.5倍。水沟与附近河道连通,垃圾渗滤液会影响周边水体,对饮用水水源地产生安全隐患。[/size][/font][font=楷体_GB2312][size=21px]【调查和督促履职】[/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本案线索由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移送。2020年3月,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将该案转交松江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松江区院)办理。松江区院经初步调查查明,松江区小昆山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小昆山镇政府)负责该垃圾填埋场的整治工作,其虽组织开展了相关工作,但项目招投标以及进场施工等实质性工作未如期推进,公益侵害尚未消除。[/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2020年4月3日,松江区院决定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经查,2019年1月和5月,松江区相关职能部门先后函告小昆山镇政府涉案垃圾填埋场存在环境污染隐患。2019年10月,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就上述问题发出书面通知。2019年10月至11月,小昆山镇政府委托专业单位对堆场及周边环境现状进行监测。同年12月,松江区人民政府要求加快整治力度,进一步明确整治主体责任及整治进度。根据安排,小昆山镇政府应于2020年1月完成整治工程设计并通过环保评审,2020年2月启动项目招投标。但至2020年4月松江区院立案前,整治方案仍未最终确定,相关整治工作亦未能按期推进。对此,松江区院先后三次与小昆山镇政府磋商沟通,详细了解整治工作未能按期推进的原因,督促其及时依法履职,并就开挖整治可能存在二次污染问题建议其完善整治方案。2020年6月24日,松江区院与小昆山镇政府达成由小昆山镇政府按照整治方案确定的时间节点推进落实、开挖清运垃圾过程中重点防治二次污染等磋商意见。[/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2020年7月至9月,小昆山镇政府组织挖掘清运固体废物19.51万吨,规范处置渗滤液2.68万吨,回填土方11.63万立方。场地平整后,小昆山镇政府会同松江区生态环境局、松江区绿化和市容局等有关职能部门组织专家进行环境检测和工程验收,并邀请松江区院现场“回头看”。经检测,地下水指标数据下降明显,基本达标。目前,该处开展了复绿工程,在原地规划建造了开放式林地,成为周边居民休闲娱乐的活动场所。[/size][/font][font=楷体_GB2312][size=21px]【典型意义】[/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小昆山镇垃圾填埋场属历史遗留问题,地处黄浦江上游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紧邻河道和高速公路。针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披露的该问题,检察机关在了解到相关部门整改进度缓慢、整治工作尚未实质性推动后,依法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程序,督促整改落实。检察机关数次赴现场勘查,与行政机关同向发力,并提出完善整治方案的建议,助推其及时开展整治工作,实现了对黄浦江上游饮用水水源地的有效保护。[/size][/font]

  • 【分享】垃圾填埋场气体产量估算工具

    一个英文版的垃圾填埋场气体产量估算工具,非常专业。基于Excel,使用宏语言编制,使用前需进行如下设置:打开Excel,执行“工具”—“宏”—“安全性”,选择“低”,单击“确定”即可。[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132872]垃圾填埋场气体产量估算工具 [/url]

  • 【转帖】深圳垃圾填埋场崩塌可能造成生态灾难

    深圳市垃圾堆填区崩塌,数以百吨计垃圾污泥流入布吉河,恶臭污水垃圾,夹着含重金属及毒污水,经由深圳河流进香港,米埔自然护理区首当其冲,环保人士、传染病专家及立法会议员17日均批评环保署缺乏“危机感”,只做监测却没立刻采取防范措施,米埔随时沦为“垃圾区”,引发生态灾难。   《星岛日报》消息,位于深圳市堆填区崩塌,污染布吉河及深圳河流入香港,威胁自然生态。肇事罗湖区清水河下坪“固体废弃物填埋场”三号泥坑,3天前像火山爆发一样崩塌,大量污泥垃圾涌入布吉河,深圳当局连日严防死守,但仍无法阻止“毒黑水”流向深圳河,直逼香港米埔及后海湾一带。   据废弃物填埋场的人士透露,因场内堆积大量淤泥垃圾,产生的沼气及水压无法释放,终像火山爆发一样喷出,大量毒污水及淤泥喷射至8米高,淤泥和污水沿山坡流下,经排洪渠进入清水河,继而流入布吉河及分隔中港的深圳河。   大批工人17日仍在现场清理,预计最快要10天才可完成,而布吉河的河水仍黑如墨汁,臭气冲天,大量垃圾及淤泥充斥河道,深圳当局在布吉河上中下游,设下多道关卡,出动挖泥车及人手日以继夜,打捞清理垃圾淤泥,但仍有大量垃圾淤泥及毒污水,流向深圳河直逼香港,其中布吉河与深圳河交汇处,17日仍见冒出沼气产生的气泡。   尽管生态危机迫在眉睫,香港环保署仍“按兵不动”,至今仍未展开任何防范措施,环保署称,17日就监察污染问题召开会议,已在布吉河上、下游设立三个抽样站,并由17日起在后海湾收集水样本,而在深圳河抽取的水样本,没显示有任何异样,署方人员观察下,也未发现有浮渣、大量悬浮物或异味,位处下游的皇岗口岸近米埔一带,也未发现有明显污染迹象。   不过,环保组织绿色力量总干事文志森批评环保署“等到有事才做事”,环保署不应只验水质,要加验重金属,淤泥含重金属及有毒物质,危害水质及鱼类,影响食物链,市民若吃下受毒害鱼类,会损害健康。绿之源总监张丽萍也称,政府必须正视问题,趁近日雨量少、河速慢,尽快采取行动,捞走有害垃圾,环保署声称“没问题”,实际是问题恶化到极点。   传染病专家劳永乐指出,环保署应向大陆了解堆填区垃圾种类中有否具致害性病毒,如果垃圾中有医疗废物,很可能将具传染性病菌,例如诺沃克病毒,循污水流至香港;若污染蔬菜或食物,就会带有病毒,在市区传播。立法会议员李华明炮轰环保署懒做事,他会在立法会讨论此次事件,并认为深圳河明显受污染,港府应知道“垃圾水将至”,不能视而不见,应把握时机,尽早采取预防行动。(本文来源于中国固废网论坛)

  • 北京环保局:废电池与生活垃圾同填埋不会污染环境

    电池作为我们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消费品,有着庞大的市场和消费数量,而它的回收问题却未引起足够的重视。日前,家住朝阳区的市民陶先生来信呼吁加强对废弃电池的回收管理。  他在信中写道,据有关专家研究,一节1号电池可以使一平方米的土地荒废,失去它的宝贵价值。一个纽扣电池能污染60万升水,相当于一个人一生的饮水量。在现阶段,除了在电池生产上进行科技攻关,在废电池回收方面建立行之有效的政策和措施外,还应该使广大群众自觉做到不随便丢弃废电池,而进行专门回收。  市人民建议征集办公室将陶先生的来信转到了市环保局。日前环保局就废旧电池污染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答复。  市环保局解释,电池污染主要是指因处置不当,不同类型废旧电池中所含的汞、镉等重金属对环境造成的伤害。为有效防治电池污染,1997年有关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限制电池产品汞含量的规定》。目前正规电池企业生产的电池已经做到不需要添加镉、铅等有害物质,并基本实现无汞化,我市正规商场及超市中销售的也全部是符合上述规定的无汞电池。  有关专家学者的风险评价研究结果显示,废旧电池被弃入环境后,其污染的范围和程度是有限的,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的污染风险处于可接受的程度。目前,国外绝大多数国家更注重限制电池中的汞含量,并不强制回收。如美国已将废旧电池从列入危险品管理改为按普通固体垃圾处理,欧盟虽制订了有关废电池收集的指令,但收集率及完成期限也并非强制性指标。  因此,在借鉴国外做法并充分考虑我国国情的基础上决定:广大市民可以将废旧电池分散投入到正式的生活垃圾收集箱,与生活垃圾一起进入我市的正规生活垃圾填埋场,不会造成环境污染。  为进一步降低废旧电池对环境的影响,市环保局将积极配合工商、质监等部门,加强生产和流通环节的抽查抽测,严厉查处制售汞含量超标电池的违法行为。同时,结合当前开展的生活垃圾分类等宣传工作,加强对公众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对废旧电池污染危害的正确认识,有效引导单位及个人规范废旧电池的处置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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