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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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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全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将全面受检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日前发出通知,决定今年在全国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以进一步促进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增强质量安全意识,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强化责任追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据悉,此次检查的范围将主要涵盖在建住宅工程和公共建筑工程,其中住宅工程以保障性安全工程为主。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一是各地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情况,开展勘察设计质量专项治理、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质量问题及安全隐患查处情况等。二是项目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建立情况以及工程实体质量安全情况,重点检查勘察设计企业和施工企业对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情况、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实体质量情况、模板支架和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三是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主体和施工图审查、工程质量检测等有关单位及勘察设计技术人员、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等执业人员,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通知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结合本地区工程质量安全实际情况,认真做好检查的组织实施工作。要围绕检查活动安排,强化宣传引导,着力提高全行业的质量安全意识。同时,所有在建工程要进行全面自查。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通过抽查、巡查的方式进行检查,其中,对保障性安居工程要全部检查。对检查出的质量安全问题和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对有关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处罚。各地要对本地区自查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查找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  在各地自查的基础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于今年6月至7月组成检查组进行督查。
  • 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会立项《建设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标准》等六项团体标准
    各有关单位:依据《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我会审议通过了由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会团体标准工作秘书处申报的《建设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标准》等六项团体标准(见附件)的立项,现予以公告。请起草单位加强组织协调,达成行业内广泛共识,严把质量关,确保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按期完成标准的编制工作。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和相关企业及个人,积极参与标准的编制工作。联系人:陈 悦 电话:010-57745908附件:团体标准清单 团体标准清单序号标准名称牵头单位1建设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标准华邦信尔达科技检测有限公司2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仪器设备、设施配置标准南京方园建设工程材料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3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信息化管理系统应用标准上海企帆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中际创信信用评级有限公司4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服务规范山东立德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5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人员岗位能力标准中际创信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中北芳认证服务(北京)有限公司6绿色住宅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标准中建西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8月13日关于《建设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标准》等六项团体标准立项的公告.pdf
  • 交通运输部发布《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信用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加强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信用评价管理,我司对2018年印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办法》(交安监发〔2018〕78号)修订完善,形成了《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信用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交通运输部网站(网址:http://www.mot.gov.cn),进入首页右侧的“互动”栏“意见征集”点击“关于《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信用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提出意见。 2.电子邮箱:jica@mot.gov.cn 3.通信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综合处(100736)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5日。交通运输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2023年5月5日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信用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和信用体系建设,增强质量检测机构和人员诚信意识,促进质量检测领域有序发展,营造诚信守法的质量检测环境,依据《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信用评价工作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信用评价是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对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及检测人员的从业承诺、履责状况等诚信行为的综合评价。检测机构是指取得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开展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业务的法人单位或法人单位授权的其它组织。检测人员指取得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和助理试验检测师职业资格证书,从事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业务的人员。第四条 信用评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第五条 信用评价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交通运输部统一管理全国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信用评价工作。具体管理公路水运工程甲级、交通工程专项检测机构和全国试验检测师的信用评价及信用评价结果的审定和发布。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信用评价工作。具体管理在本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公路水运工程乙级、丙级、桥梁隧道工程专项检测机构和助理试验检测师的信用评价及信用评价结果的审定和发布。第六条 信用评价周期为1年,评价的时间段为上一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信用评价工作一般应于年初启动,对上一年度检测机构和检测人员的诚信行为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定期公示、公布。第七条 信用评价工作依托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系统实行信息化管理。第八条 鼓励检测机构和检测人员参加抢险救灾、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鉴定等活动,开展科技创新,参与标准规范规程制定。第二章 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第九条 检测机构的信用评价实行综合评分制。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的内容包括母体机构、设立的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以下简称工地试验室)及单独签订合同承担的工程试验、检测及监测等现场检测项目(以下简称现场检测项目)。评价标准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母体机构)信用评价标准》(附件1)和《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及现场检测项目信用评价标准》(附件2)。第十条 检测机构(母体机构)、工地试验室及现场检测项目的信用评价基准分分别为100分。检测机构综合评分按附件4计算。第十一条 检测机构信用评价分为AA、A、B、C、D五个等级,综合评分对应的信用等级分别为:AA级:信用评分≥95分,信用好;A级:85分≤信用评分<95分,信用较好;B级:70分≤信用评分<85分,信用一般;C级:60分≤信用评分<70分,信用较差;D级:信用评分<60 分或直接确定为D级,信用差。第十二条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检测机构信用评价不能评为AA级:(一)母体机构信用评价得分小于95分的;(二)信用评价周期内工地试验室和现场检测项目业务均未开展的;(三)出现工地试验室或现场检测项目得分小于70分的;(四)机构技术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被评为信用较差或信用差的。第十三条 检测机构应在签订检测合同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系统录入检测机构(母体机构)、工地试验室及现场检测项目基本信息,检测机构应对提交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检测机构在信用评价周期内,应通过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系统如实填报工地试验室及现场检测项目基本信息。信用评价周期内,实际检测工期超过3个月的工地试验室或现场检测项目,参加公开招标并签订检测合同的现场检测项目,以及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求参加信用评价的,均应参加信用评价。第十四条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母体机构的信用评价工作,可根据需要委托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本辖区注册的公路水运工程乙级、丙级、桥梁隧道工程专项检测机构(母体机构)开展信用评价。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对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信用评价结果进行复核。评价表见《 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母体机构)信用评价表》(附件5)。第十五条 工地试验室和现场检测项目信用评价工作由项目业主负责。项目业主对检测机构录入的工地试验室和现场检测项目基本信息审核确认,于次年1月中旬将工地试验室和现场检测项目信用评价意见和扣分依据材料以及发现的母体机构失信行为报送至负责项目监管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项目业主应对评价意见的客观性、真实性负责。 评价表见《 年度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及现场检测项目信用评价表》(附件6)。第十六条 负责项目监管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项目业主评价意见,结合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开展信用评价,评价结果于2月中旬前提交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第十七条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工地试验室和现场检测项目信用评价结果进行复核评价。工地试验室和现场检测项目的母体机构为非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的,信用评价结果于2月上旬前提交其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第十八条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在本省注册的检测机构信用评价进行综合评分。属本省发布范围的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结果,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定后于4月底前完成公示、公布。属交通运输部发布范围的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结果及相关资料,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后,于3月中旬前提交交通运输部。第十九条 交通运输部在汇总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交的信用评价结果基础上,结合掌握的相关信用信息进行复核评价,审定后于4月底前在交通运输部官方网站等指定渠道向社会统一公示、公布。第二十条 检测机构发生信用评价标准(附件1)中直接定为D级行为之一的,由负责信用评价结果发布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认定并及时发布,自发布之日起,该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等级定为D级至下次信用评价。第二十一条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每年对信用评价范围内的检测机构至少采集1次不良信用信息用于复核评价,且要覆盖到评价标准的所有失信行为。评价依据包括:(一)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开展事中事后监管活动中和项目业主、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管理中发现的失信行为;(二)投诉举报查实的违规行为;(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布的行政处罚涉及的失信行为;(四)资质审批过程中发现的失信行为;(五)检测机构及其设立的工地试验室在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比对试验中出现的失信行为;(六)其他可以认定失信行为的有关资料。第三章 检测人员信用评价第二十二条 检测人员信用评价实行累计扣分制,评价标准见《公路水运工程检测人员信用评价标准》(附件3)。第二十三条 评价周期内累计扣分分值大于等于20分,小于40分的检测人员信用等级为信用较差;扣分分值大于等于40分的检测人员信用等级为信用差。前一次信用评价周期和本次信用评价周期均被评为信用较差的检测人员,本次信用评价等级为信用差。第二十四条 在评价周期内,检测人员在不同项目和不同工作阶段发生的失信行为累计扣分。一个具体行为涉及两项以上失信行为的,以扣分标准高者为准。第二十五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项目业主在对母体机构、工地试验室和现场检测项目进行信用评价时,同步完成检测人员的信用评价。第二十六条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对在本行政区域内从业的检测人员进行信用评价。跨省从业的助理试验检测师的信用评价结果,于2月上旬前提交其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4月底前对其本省注册的助理试验检测师,在全国范围内的扣分进行累加评价,完成信用评价结果审定、公示、公布。第二十七条 试验检测师的信用评价结果及相关资料,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后,于3月中旬前提交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于4月底前对试验检测师在全国范围内的扣分进行累加评价,完成信用评价结果审定、公示、公布。第四章 信用评价管理第二十八条 信用评价结果公布前应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检测机构和人员对信用评价结果的申诉,信用评价分数和扣分依据的查询。最终确定的信用评价结果自正式公布之日起5年内,向社会提供公开查询。第二十九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落实人员负责检测机构和检测人员信用评价工作,及时完成相关信用信息的数据录入、整理、资料归档等工作。第三十条 信用评价实行评价人员及其所在单位负责人签认负责制,并接受上级部门及社会的监督。发现评价结果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应予以纠正;发现在评价工作中徇私舞弊、打击报复、谋取私利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第三十一条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对信用评价结果C级及以下检测机构重点抽查,加大失信惩戒力度。第五章 附 则第三十二条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根据本省实际情况,参照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并报交通运输部备案。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交通运输部于2018年发布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办法》(交质监发〔2018〕78号)同时废止。附件1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母体机构)信用评价标准序号行为代码评价指标评分标准1JJC1001非法转让、出租检测资质证书的。直接定为D级2JJC1002转包或违规分包检测业务的。直接定为D级3JJC1003在投标过程中被认定有围标、串标、行贿或其他违法行为的;或恶意竞争、扰乱检测市场的;或捏造事实、虚假恶意投诉、举报的。直接定为D级4JJC1004存在①~⑤情形之一,被认定为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篡改、伪造检测报告的:①未进行检测出具检测报告的;②调换检测样品进行检测的或者改变样品原有状态进行检测并影响结果判定的;③改变关键检测条件导致数据失真影响结果判定的;④伪造、变造、篡改原始数据、记录;⑤伪造检测机构公章或检测专用章或检测资质标识的。直接定为D级5JJC1005发生一般或较大的生产安全或质量事故且负有责任的。一般事故,扣10分/次;较大事故,扣20分/次6JJC1006发生重大及以上的生产安全或质量事故且负有责任的。直接定为D级7JJC1007未按规定报告可能形成工程质量隐患、可能影响工程安全的检测结果的;或未按规定报告检测过程中发现的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行为的。扣5分/次8JJC1008所设立的工地试验室或现场检测项目出现一个得分为0分的。直接定为D级9JJC1009管理体系及运行出现①~④项情形的:①未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的;②未按规定对仪器设备进行正常维护的;③未按规定进行样品管理的;④未按规定进行档案管理,造成检测数据无法追溯的。扣2分/类;被责令改正并处罚款时,扣10分10JJC1010超出资质证书批准的范围从事检测活动的。包括:①检测报告中的参数超出《资质证书》范围,且该参数在《资质等级标准》范围内;②检测报告中的参数超出《资质等级标准》的范围,检测报告加盖了交通检测专用标识章但未申明的。扣5分/参数11JJC1011未取得相应资质或资质证书已过期,从事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或未取得检测资质设立工地试验室的。直接定为D级12JJC1012在同一公路水运工程项目标段中同时接受业主、监理、施工等多方质量检测委托的。扣3分/项目13JJC1013未对设立的工地试验室及现场检测项目有效监管的,包括:①未建立工地试验室和现场检测项目管理制度的;②对工地试验室检查每年少于2次的;③对工地试验室的检查整改未确认的;④工地试验室或现场检测项目有信用得分小于70分的;⑤工地试验室和现场检测项目不按规定参加信用评价的。①扣5分;②扣2分/个;③扣2分/个;④扣5分/个;⑤扣5分/个14JJC1014未按规定在变更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手续的,包括:检测机构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行政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检测场所的变更,以及机构合并、分立、重组、改制等变更。扣2分/次15JJC1015所聘用的人员:在两个及以上检测机构从事检测工作的;或在评价年度内被评为信用差或较差的。扣5 分/人16JJC1016评价期内,持证检测人员数量达不到相应资质等级标准要求的。助理试验检测师,扣3分/每缺1人;试验检测师或高级职称人员,扣5分/每缺1人17JJC1017评价期内,技术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上岗资格达不到相应等级要求的(包括:技术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实际未在登记的检测机构工作的)。扣5分/人18JJC1018评价期内,主要仪器设备配备不满足等级标准要求的。扣5分/台19JJC1019主要仪器设备未按规定检定或校准的。扣1分/台20JJC1020检测用房面积不滿足资质等级标准要求的;或检测环境达不到检测方法标准规定要求的。面积不滿足,扣10分;环境不满足,扣1分/处21JJC1021检测报告存在①~④的情形之一,且数据、结果存在错误或者无法复核,被认定为出具不实检测报告的:①样品的采集、标识、分发、流转、制备、保存、处置不符合标准等规定,存在样品污染、混淆、损毁、性状异常改变的;②使用未经检定或校准的仪器设备或使用的仪器设备虽经检定或校准,但不滿足使用要求的;③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检验检测规程或方法的;④未按照标准等规定传输、保存原始数据和报告的。扣3分/类22JJC1022检测报告或其对应的原始记录相关内容不完整、不规范的,包括:缺少主要仪器设备、未记录原始观察值、缺少必要的测试部位、缺少检测依据、多方法混用、更改不规范、计量单位不正确、漏签字和漏盖章等。扣0.5分/类,单次扣分不超过5分23JJC1023检测报告中检测方法错误且导致数据结果不正确;判定依据错误且导致结果判定错误;检测结论不正确,将不合格判为合格或将合格判为不合格的。扣5分/类24JJC1024检测原始记录或报告签字人不具备资格的;或代签检测报告和原始记录的。扣2分/份25JJC1025不按照要求参加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的比对试验的;或在参加比对试验活动中弄虚作假的。扣10分/次26JJC1026在接受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时,不如实提供有关资料的或拒绝、阻碍监督检查的。扣10分/次27JJC1027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各项检查中提出的意见,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的。扣10分/次28JJC1028检测机构存在①~③的情形之一:①参加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的抢险救灾、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鉴定等活动中受到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国家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表彰的;②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领域科技创新成果获得省级或国家级科学技术进步奖或技术发明奖;③参与编制公路水运工程方面国家、部级标准规范规程。总加分最多加5分:①每有1次加2分;②国家级奖项每个加2分,省级奖项每个加1分;③排名第1编制单位的每个加1分,其余的每个加0.5分,最多加2分注:各级检查中发现的同样问题,不重复扣分。附件2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及现场检测项目信用评价标准序号行为代码评价指标评分标准1JJC2001存在①~⑤情形之一,被认定为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篡改、伪造检测报告的:①未进行检测出具检测报告的;②调换检测样品进行检测的或者改变样品原有状态进行检测并影响结果判定的;③改变关键检测条件导致数据失真影响结果判定的;④伪造、变造、篡改原始数据、记录;⑤伪造检测机构公章或检测专用章交通检测专用标识章的。扣100分2JJC2002发生一般或较大的生产安全或质量事故且负有责任的。一般事故,扣10分/次;较大事故,扣20分/次3JJC2003发生重大及以上的生产安全或质量事故且负有责任的。扣100分4JJC2004工地试验室或现场检测项目未履行合同义务擅自撤离的。扣40分5JJC2005管理体系及运行出现①~④项情形的:①未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的;②未按规定对仪器设备进行正常维护的;③未按规定进行样品管理的;④未按规定进行档案管理,造成检测数据无法追溯的。扣2分/类;被责令改正并处罚款时,扣10分6JJC2006未按规定报告可能形成工程质量隐患、可能影响工程安全的检测结果的或未按规定报告检测过程中发现的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行为的。扣5分/次7JJC2007所聘用的人员:在两个及以上检测机构从事检测工作的;同时在不同的工地试验室从事检测工作的;在评价年度内被评为信用差或较差的。扣5分/类人8JJC2008工地试验室或现场检测项目负责人及检测人员不是在母体机构登记人员的。若为负责人,扣5分;若为其他检测人员,扣2分/人9JJC2009未按合同约定配备符合相应资格和数量的检测人员的。扣3分/人次10JJC2010未按规定履行变更程序,擅自更换检测人员的或增加人员未报备。扣3分/人次11JJC2011未按合同约定配备仪器设备的。扣2分/台12JJC2012超出授权的参数范围出具检测报告的。扣5分/参数13JJC2013主要仪器设备未按规定检定或校准的。扣1分/台14JJC2014检测环境达不到检测方法标准规定要求的。扣1分/处15JJC2015检测报告存在①~④的情形之一,且数据、结果存在错误或者无法复核,被认定为出具不实检测报告的:①样品的采集、标识、分发、流转、制备、保存、处置不符合标准等规定,存在样品污染、混淆、损毁、性状异常改变的;②使用未经检定或校准的仪器设备或使用的仪器设备虽经检定或校准,但不滿足使用要求的;③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检验检测规程或方法的;④未按照标准等规定传输、保存原始数据和报告的。扣3分/类16JJC2016检测报告或其对应的原始记录相关内容不完整、不规范的,包括:缺少主要仪器设备、未记录原始观察值、缺少必要的测试部位、缺少检测依据、多方法混用、更改不规范、计量单位不正确、漏签字和漏盖章等。扣0.5分/类,单次扣分不超过5分17JJC2017检测报告中检测方法错误且导致数据结果不正确;判定依据错误且导致结果判定错误;检测结论不正确,将不合格判为合格或将合格判为不合格的;检测频率不满足规范或合同约定要求的。扣5分/类18JJC2018检测原始记录或报告签字人不具备资格的;或代签检测报告和原始记录的。扣2分/份19JJC2019不按照要求参加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的比对试验的;或在参加比对试验活动中弄虚作假的。扣10分/次20JJC2020在受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时,不如实提供有关资料的;或拒绝、阻碍监督检查的。扣10分/次21JJC2021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各项检查中提出的意见,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的。扣10分/次注:各级检查中发现的同样问题,不重复扣分。附件3公路水运工程检测人员信用评价标准序号行为代码评价指标评分标准1JJC3001有关检测工作被司法部门认定构成犯罪的。扣40分2JJC3002非法转让、出租、出借职业资格证书的,对职业资格证书持有人的扣分。扣40分3JJC3003同时受聘于两家以上检测机构的或同一时段在不同的工地试验室任职的。受聘于两家以上检测机构的,扣20分;在不同的工地试验室任职的,扣10分4JJC3004借工作之便推销建设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扣20分/次5JJC3005非法转让、出租检测资质证书的,对相应责任人的处理。扣40分6JJC3006违规分包或转包检测业务的,对相应责任人的处理。扣40分7JJC3007在投标过程中被认定有围标、串标、行贿或其他违法行为的;或恶意竞争、扰乱检测市场的;捏造事实,虚假恶意投诉、举报的。对相应责任人的处理。扣40分8JJC3008被认定为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篡改、伪造检测报告的,对出具数据报告的签字人的处理。检测人员,扣40分;复核或审核人员扣20分;报批准人,扣5分;工地试验室或现场检测项目授权负责人扣5分9JJC3009发生一般或较大生产安全或质量事故且负有责任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的处理。一般事故,扣10分/次;较大事故,扣20分/次10JJC3010发生重大以上的生产安全或质量事故且负有责任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扣40分11JJC3011未按规定报告可能形成工程质量隐患、可能影响工程安全的检测结果的;或未按规定报告检测过程中发现的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行为的,对工地试验室或现场检测项目授权负责人的处理。扣5分/次12JJC3012工地试验室或现场检测项目未履行合同擅自撤离的,对工地试验室或现场检测项目负责人的处理。扣40分13JJC3013所设立的工地试验室或现场检测项目出现得分为0分的,对工地试验室或现场检测项目负责人的处理。扣40分14JJC3014管理体系及运行出现下列行为的:①未建立完善管理体系的;②未按规定对仪器设备进行正常维护的;③未按规定进行样品管理的;④未按规定进行档案管理,造成检测数据无法追溯的。对相应责任人的处理。对直接责任人,扣2分/类;对工地试验室或现场检测项目授权负责人,扣0.5分/类;对机构质量负责人,扣0.5分/类15JJC3015超出资质证书批准的范围从事检测活动的或超出授权参数范围出具检测报告的,对检测报告的签发人(批准人)及工地试验室或现场检测项目授权负责人的处理。扣2分/参数16JJC3016未对设立的工地试验室及现场检测项目有效监管的,对技术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的处理。扣3分/个17JJC3017工地试验室或现场检测项目,未按规定履行变更程序,擅自更换检测人员或增加人员未报备的,对工地试验室或现场检测项目授权负责人的处理。扣3分/人次18JJC3018所聘用的人员:在两个及以上检测机构从事检测工作的;同时在不同的工地试验室从事检测工作的。扣2分/人19JJC3019母体机构主要仪器设备未按规定检定/校准,对设备管理责任人和技术负责人的处理;工地试验室或现场检测项目主要仪器设备未按规定检定/校准的对授权负责人的处理。设备管理责任人、工地试验室或现场检测项目授权负责人,扣1分/台;对机构技术负责人,0.5分/台20JJC3020检测用房面积不滿足,检测环境达不到标准规定要求的,对技术负责人或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的处理。面积不滿足,扣5分;环境不满足,扣0.5分/处21JJC3021被认定为出具不实检测报告的,对出具不实数据报告的签字人的处理。检测人员,扣2分/份;复核或审核人员,扣1分/份;报批准人,扣0.5分/份22JJC3022检测报告中检测方法错误且导致数据结果不正确;判定依据错误且导致结果判定错误;检测结论不正确,将不合格判为合格或将合格判为不合格的,对报告签署人的处理。扣2分/类23JJC3023检测原始记录或报告的签字人不具备资格的,或越权签发、代签检测报告和记录的,对记录或报告签署人的处理。扣2分/类24JJC3024不按照要求参加省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的比对试验的或在参加比对试验活动中弄虚作假的,对相应责任人的处理。不参加比对,扣机构技术负责人或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 5分/次;弄虚作假,扣比对试验参加人员,10分/次25JJC3025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各项检查中提出的意见,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的,对机构技术或质量负责人、工地试验室或现场检测项目授权负责人的处理。扣5分/次26JJC3026检测人员存在①~③的情形之一:①参加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的抢险救灾、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鉴定等活动中受到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国家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表彰的;②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领域科技创新成果获得省级或国家级科学技术进步奖或技术发明奖;③参与编制公路水运工程方面国家、部级标准规范规程。总加分最多加5分。①每有1次加2分;②国家级奖项每个加2分,省级奖项每个加1分;③每个加1分,最多加2分附件4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综合得分计算公式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综合得分计算公式为: — 试验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综合得分 — 母体机构得分 — 工地试验室及现场检测项目得分n — 工地试验室及现场检测项目数 — 权重n=0时 =0n=1~3时 =0.3n=4~6时 =0.4n=7~10时 =0.6n>10时 =0.7附件5 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母体机构)信用评价表机构名称:机构评价情况序号行为代码评价指标评分标准项目监督部门或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分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分部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复核评分备注1JJC1001非法转让、出租检测资质证书的。直接定为D级2JJC1002转包或违规分包检测业务的。直接定为D级3JJC1003在投标过程中被认定有围标、串标、行贿或其他违法行为的;或恶意竞争、扰乱检测市场的;或捏造事实、虚假恶意投诉、举报的。直接定为D级4JJC1004存在①~⑤情形之一,被认定为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篡改、伪造检测报告的:①未进行检测出具检测报告的;②调换检测样品进行检测的或者改变样品原有状态进行检测并影响结果判定的;③改变关键检测条件导致数据失真影响结果判定的;④伪造、变造、篡改原始数据、记录;⑤伪造检测机构公章或检测专用章或检测资质标识的。直接定为D级5JJC1005发生一般或较大的生产安全或质量事故且负有责任的。一般事故,扣10分/次;较大事故,扣20分/次6JJC1006发生重大及以上的生产安全或质量事故且负有责任的。直接定为D级7JJC1007未按规定报告可能形成工程质量隐患、可能影响工程安全的检测结果的;或未按规定报告检测过程中发现的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行为的。扣5分/次8JJC1008所设立的工地试验室或现场检测项目出现一个得分为0分的。直接定为D级9JJC1009管理体系及运行出现①~④项情形的:①未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的;②未按规定对仪器设备进行正常维护的;③未按规定进行样品管理的;④未按规定进行档案管理,造成检测数据无法追溯的。扣2分/类;被责令改正并处罚款时,扣10分10JJC1010超出资质证书批准的范围从事检测活动的。包括:①检测报告中的参数超出《资质证书》范围,且该参数在《资质等级标准》范围内;②检测报告中的参数超出《资质等级标准》的范围,检测报告加盖了交通检测专用标识章但未申明的。扣5分/参数11JJC1011未取得相应资质或资质证书已过期,从事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或未取得检测资质设立工地试验室的。直接定为D级12JJC1012在同一公路水运工程项目标段中同时接受业主、监理、施工等多方质量检测委托的。扣3分/项目13JJC1013未对设立的工地试验室及现场检测项目有效监管的,包括:①未建立工地试验室和现场检测项目管理制度的;②对工地试验室检查每年少于2次的;③对工地试验室的检查整改未确认的;④工地试验室或现场检测项目有信用得分小于70分的;⑤工地试验室和现场检测项目不按规定参加信用评价的。①扣5分;②扣2分/个;③扣2分/个;④扣5分/个;⑤扣5分/个14JJC1014未按规定在变更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手续的,包括:检测机构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行政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检测场所的变更,以及机构合并、分立、重组、改制等变更。扣2分/次15JJC1015所聘用的人员:在两个及以上检测机构从事检测工作的;或在评价年度内被评为信用差或较差的。扣5 分/人16JJC1016评价期内,持证检测人员数量达不到相应资质等级标准要求的。助理试验检测师,扣3分/每缺1人;试验检测师或高级职称人员,扣5分/每缺1人17JJC1017评价期内,技术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上岗资格达不到相应等级要求的(包括:技术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实际未在登记的检测机构工作的)。扣5分/人18JJC1018评价期内,主要仪器设备配备不满足等级标准要求的。扣5分/台19JJC1019主要仪器设备未按规定检定或校准的。扣1分/台20JJC1020检测用房面积不滿足资质等级标准要求的;或检测环境达不到检测方法标准规定要求的。面积不滿足,扣10分;环境不满足,扣1分/处21JJC1021检测报告存在①~④的情形之一,且数据、结果存在错误或者无法复核,被认定为出具不实检测报告的:①样品的采集、标识、分发、流转、制备、保存、处置不符合标准等规定,存在样品污染、混淆、损毁、性状异常改变的;②使用未经检定或校准的仪器设备或使用的仪器设备虽经检定或校准,但不滿足使用要求的;③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检验检测规程或方法的;④未按照标准等规定传输、保存原始数据和报告的。扣3分/类22JJC1022检测报告或其对应的原始记录相关内容不完整、不规范的,包括:缺少主要仪器设备、未记录原始观察值、缺少必要的测试部位、缺少检测依据、多方法混用、更改不规范、计量单位不正确、漏签字和漏盖章等。扣0.5分/类,单次扣分不超过5分23JJC1023检测报告中检测方法错误且导致数据结果不正确;判定依据错误且导致结果判定错误;检测结论不正确,将不合格判为合格或将合格判为不合格的。扣5分/类24JJC1024检测原始记录或报告签字人不具备资格的;或代签检测报告和原始记录的。扣2分/份25JJC1025不按照要求参加省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的比对试验的;或在参加比对试验活动中弄虚作假的。扣10分/次26JJC1026在接受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时,不如实提供有关资料的或拒绝、阻碍监督检查的。扣10分/次27JJC1027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各项检查中提出的意见,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的。扣10分/次28JJC1028检测机构存在①~③的情形之一:①参加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的抢险救灾、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鉴定等活动中受到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国家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表彰的;②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领域科技创新成果获得省级或国家级科学技术进步奖或技术发明奖;③参与编制公路水运工程方面国家、部级标准规范规程。总加分最多加5分。①每有1次加2分;②国家级奖项每个加2分,省级奖项每个加1分;③排名第1编制单位的每个加1分,其余的每个加0.5分,最多加2分合计得分100-扣分值最低0分注:各级检查中发现的同样问题,不重复扣分。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盖章) 评价人: 负责人: 日 期: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盖章) 部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盖章)评价人: 复核人:负责人: 日 期: 负责人: 日 期:附件6 年度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及现场检测项目信用评价表工地试验室或现场检测项目名称:授权机构名称:工地试验室或现场检测项目评价情况序号行为代码评价指标评分标准业主评分项目质监部门或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分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复核评分备注1JJC2001存在①~⑤情形之一,被认定为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篡改、伪造检测报告的:①未进行检测出具检测报告的;②调换检测样品进行检测的或者改变样品原有状态进行检测并影响结果判定的;③改变关键检测条件导致数据失真影响结果判定的;④伪造、变造、篡改原始数据、记录⑤伪造检测机构公章或检测专用章或交通检测专用标识章的。扣100分2JJC2002发生一般或较大的生产安全或质量事故且负有责任的。一般事故,扣10分/次;较大事故,扣20分/次3JJC2003发生重大及以上的生产安全或质量事故且负有责任的。扣100分4JJC2004工地试验室或现场检测项目未履行合同义务擅自撤离的。扣40分5JJC2005管理体系及运行出现①~④项情形的:①未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的;②未按规定对仪器设备进行正常维护的;③未按规定进行样品管理的;④未按规定进行档案管理,造成检测数据无法追溯的。扣2分/类;被责令改正并处罚款时,扣10分6JJC2006未按规定报告可能形成工程质量隐患、可能影响工程安全的检测结果的或未按规定报告检测过程中发现的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行为的。扣5分/次7JJC2007所聘用的人员:在两个及以上检测机构从事检测工作的;同时在不同的工地试验室从事检测工作的;在评价年度内被评为信用差或较差的。扣5分/类人8JJC2008工地试验室或现场检测项目负责人及检测人员不是在母体机构登记人员的。若为负责人,扣5分;若为其他检测人员,扣2分/人9JJC2009未按合同约定配备符合相应资格和数量的检测人员的。扣3分/人次10JJC2010未按规定履行变更程序,擅自更换检测人员的或增加人员未报备。扣3分/人次11JJC2011未按合同约定配备仪器设备的。扣2分/台12JJC2012超出授权的参数范围出具检测报告的。扣5分/参数13JJC2013主要仪器设备未按规定检定或校准的。扣1分/台14JJC2014检测环境达不到检测方法标准规定要求的。扣1分/处15JJC2015检测报告存在①~④的情形之一,且数据、结果存在错误或者无法复核,被认定为出具不实检测报告的:①样品的采集、标识、分发、流转、制备、保存、处置不符合标准等规定,存在样品污染、混淆、损毁、性状异常改变的;②使用未经检定或校准的仪器设备或使用的仪器设备虽经检定或校准,但不滿足使用要求的;③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检验检测规程或方法的;④未按照标准等规定传输、保存原始数据和报告的。扣3分/类16JJC2016检测报告或其对应的原始记录相关内容不完整、不规范的,包括:缺少主要仪器设备、未记录原始观察值、缺少必要的测试部位、缺少检测依据、多方法混用、更改不规范、计量单位不正确、漏签字和漏盖章等。扣0.5分/类,单次扣分不超过5分17JJC2017检测报告中检测方法错误且导致数据结果不正确;判定依据错误且导致结果判定错误;检测结论不正确,将不合格判为合格或将合格判为不合格的;检测频率不满足规范或合同约定要求的。扣5分/类18JJC2018检测原始记录或报告签字人不具备资格的;或代签检测报告和原始记录的。扣2分/份19JJC2019不按照要求参加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的比对试验的;或在参加比对试验活动中弄虚作假的。扣10分/次20JJC2020在受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时,不如实提供有关资料的;或拒绝、阻碍监督检查的。扣10分/次21JJC2021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各项检查中提出的意见,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的。扣10分/次合 计得分100-扣分值最低0分注:各级检查中发现的同样问题,不重复扣分。业主单位:(盖章)负责人: 日 期:项目监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盖章)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盖章) 评价人: 复核人: 负责人: 日 期: 负责人: 日 期: 附件7 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从业人员信用评价表受聘检测机构: 所在工地试验室或现场检测项目: 姓名身份证件号职业资格证书号行为代码评价指标评分评价机构(盖章): 评价人: 负责人: 日 期:
  • 12月份有73项标准将实施
    12月份有73项标准将实施我们通过国家标准信息平台查询到,在2022年12月份将有73项与仪器及检测行业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将实施。12月份,新实施的标准较之前的月份相比较少,在各领域中,医药卫生新实施标准居多。具体12月份主要新实施的标准如下:需要相关标准的,点击链接即可下载收藏↓仪器仪表与计量标准(5个)JT/T 692.2-2022 逆反射材料色度性能测试方法 第2部分:荧光反光膜和荧光反光标记材料昼间色 JT/T 692.1-2022 逆反射材料色度性能测试方法 第1部分:逆反射体夜间色 JT/T 690-2022 逆反射体光度性能测量方法 JT/T 688-2022 逆反射术语 DB14/T 2534—2022 万能试验机验收规范 农林牧渔食品标准(5个)GB/T 20707-2021 可可脂质量要求 GB/T 20978-2021 软冰淇淋机质量要求 DB4116/T 033-2022 食用山药栽培化肥农药减施技术规程 DB4116/T 029-2022 农村有机废弃物堆沤肥料化利用技术规程 DB41/T 2297-2022 食用菌高温杀菌大气污染防治技术规范 环境环保标准(8个)DB34/ 4295-2022 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2/ 4386-2022 燃气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2/ 4385-2022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2/ 4384-2022 酿造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41/T 2321-2022 地下水监测站借用井技术规范 DB36/T 1590-2022 红壤区坡面径流小区径流泥沙监测技术规范 DB36/T 1589-2022 水土保持无人机监测技术规程 DB36/T 1588-2022 稀土重点行业用水定额 医药卫生标准(21个)GB/T 25440.1-2021 外科植入物的取出与分析 第1部分:取出与处理 GB/T 16886.16-2021 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 第16部分:降解产物与可沥滤物毒代动力学研究设计 GB/T 16886.11-2021 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 第11部分:全身毒性试验 GB/T 25440.2-2021 外科植入物的取出与分析 第2部分:取出外科植入物的分析 YY/T 1836-2021 呼吸道病毒多重核酸检测试剂盒 YY/T 1826-2021 B群链球菌核酸检测试剂盒(荧光PCR法) YY/T 1825-2021 红细胞和白细胞计数参考测量程序定值结果测量不确定度评定指南 YY/T 1824-2021 EB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盒(荧光PCR法) YY/T 1204-2021 总胆汁酸测定试剂盒(酶循环法) YY/T 1164-2021 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HCG)检测试剂盒(胶体金免疫层析法) YY/T 1160-2021 癌胚抗原(CEA)测定试剂盒 YY/T 0647-2021 无源外科植入物 乳房植入物的专用要求YY/T 0500-2021 心血管植入物 血管假体 管状血管移植物和血管补片 DB14/T 2549—2022 制药企业质量控制 中药实验室管理规范 DB14/T 2548—2022 制药企业质量控制 生物检定实验室管理规范 DB14/T 2547—2022 制药企业质量控制 化学药品实验室管理规范 DB50/T 1298-2022 奇异变形杆菌和普通变形杆菌双重Real-Time PCR检测方法DB41/T 2320-2022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评价规范 DB41/T 2319-2022 医疗机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规范 DB41/T 2318-2022 药品批发企业现代物流基本要求 DB41/T 2317-2022 疫苗生产企业派驻检查工作规范 石油天然气标准(3个)JT/T 1444-2022 天然气营运客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 DB41/T 2328-2022 煤化工企业安全阀及爆破片装置风险管理规则 DB14/T 2535—2022 煤炭绿色开采技术指南 轻工纺织标准(1个)GB/T 24320-2021 回用纤维浆 能源标准(2个)DB36/T 1442.6-2022 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规程 第6部分:农村水电站 DB36/T 1607-2022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理检测规程 机械标准(4个)DB41/T 2327-2022 承压类特种设备风险隐患分析指南 DB14/T 2533—2022 合成铸铁用废钢铁验收规范 DB14/T 2532—2022 环形炉炉温均匀性测试方法 DB14/T 2531—2022 离散型制造工艺数据分类及编码要求 其他标准(24个)GB 16994.2-2021 港口作业安全要求 第2部分:石油化工库区 GB 16994.3-2021 港口作业安全要求 第3部分:危险货物集装箱 GB 16994.1-2021 港口作业安全要求 第1部分:油气化工码头 JT/T 1447-2022 营运车辆低速驾驶辅助系统性能要求和测试规程JT/T 1446-2022 营运车辆前向碰撞减缓系统性能要求和检测方法JT/T 1434-2022 水路内贸集装箱载运商品汽车安全技术要求 JT/T 1431.3-2022 公路机电设施用电设备能效等级及评定方法 第3部分:公路隧道照明系统JT/T 1429-2022 营运车辆轮胎气压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DB50/T 867.36-2022 安全生产技术规范 第36部分:仓储企业 DB50/T 867.35-2022 安全生产技术规范 第35部分:食品、饲料及烟草制品批发市场 DB50/T 867.34-2022 安全生产技术规范 第34部分:残疾人服务机构 DB50/T 867.33-2022 安全生产技术规范 第33部分:橡胶、塑料制品企业 DB41/T 2292-2022 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效能评估规范 DB32/T 4357-2022 建筑工程施工机械安装质量检验规程(修订) DB34/T 4250-2022 民用建筑绿色设计标准 DB34/T 4249-2022 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技术标准 DB34/T 4248-2022 建筑风貌设计导则编制指南 DB34/T 4247-2022 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节能量核定规程 DB34/T 4246-2022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监理导则 DB32/T 4285-2022 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方桩基础技术规程 DB32/T 4284-2022 居民住宅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 DB32/T 4283-2022 建筑工程渗漏检测技术规程 DB32/T 4282-2022 环氧磨石地面施工技术规程 DB32/T 4281-2022 江苏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配备标准 Get√小技巧:在仪器信息网APP里,可以免费下载上述标准→↓扫码到APP免费下载目前仪器信息网资料库 有近75万篇资料,内容涉及检测标准、物质检测方法/仪器应用、仪器操作/仪器维护维修手册、色谱/质谱/光谱等谱图。资料库每月有20多万人访问,上万人下载资料,诚邀您分享手头上的资源,与人分享于己留香!
  •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期起始时间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检测机构,有关单位:为做好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保障有关建设工程项目有序实施,经研究,决定调整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期起始时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文件印发日期,将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期起始时间由2023年4月19日调整为2023年3月31日,调整后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期为2023年3月31日至2024年7月31日。二、按照我厅《关于延长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的通告》(川建通告〔2022〕191号)有关规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于2023年3月31日到期的,纳入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期管理,相关证书有效期在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至2024年7月31日并标注“因过渡期调整政策延期”,原有资质证书继续有效,检测机构可继续从事检测活动。三、我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川建审函〔2023〕1323号)文件中关于过渡期的其它政策不变。四、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全省工程质量检测行业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巩固提升工作的要求,加强对本地区因过渡期调整政策延期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监管。对相关人员、仪器设备、检测场所、质量保证体系等方面达不到资质标准、不具备相应检测能力的检测机构,应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前出具的检测报告不得作为工程质量验收资料。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3年7月7日
  • 广西通报13家有问题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记者27日从广西建设部门了解到,因存在检测和管理工作不规范、涉嫌造假等问题,广西有13家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被通报批评。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人介绍,为规范广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市场,今年6月至7月初,该厅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范围涵盖了广西13个地级市,共涉及81家检测机构。  结果显示,仍有一些检测机构在人员配备、资质管理、档案管理和仪器设备等方面既不能满足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要求,也不按照资质条件要求予以配备。  据记者了解,在检查中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下发47份整改通知书,责令整改比例为58% 有13家检测机构被通报批评。
  • 能谱客户见证:浙江道路养护工程中心引进沥青指纹识别检测技术为为工程质量保驾护航!
    近年来,随着公路工程的迅速发展,沥青供应市场也愈发的混杂,需要对沥青质量沥青进行进一步地质量控制。传统试验依赖试验人员的专业水平和仪器设备的准确性,耗时较长,稳定性较差。如今,道路工作者发现无论是基质沥青还是SBS改性沥青三大指标都满足规范要求,但是越来越接近规范控制下限,沥青在日后的抗老化性能中表现较差,短时间内即出现老化、开裂、坑槽、车辙等病害,严重影响了行车的安全性和舒适性。如何辨别真假沥青?现在通过沥青指纹识别技术一测即可获得结果。由浙江道路养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引进能谱科技沥青指纹识别技术,通过该技术对工程项目进场沥青进行检测,能够可靠的鉴别基质沥青的品质,确保了进场沥青的质量。近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人员赴在建项目利用该技术对2019年进厂沥青逐车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全部匹配。  能谱科技HWLQ-1红外光谱沥青分析系统是利用iCAN 9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仪(iCAN 8 Plus便携式红外光谱仪)采集沥青的红外谱图,以确定沥青样品的分子结构和特定化学结构的精确含量,并与数据库中的沥青标准样品红外谱图进行比对,从而实现沥青品牌的快速识别,杜绝沥青混兑、掺假或以次充好。通过供货样品与施工现场使用沥青的两种指纹图表信息认真对比,即可得知样品与现场使用的沥青指纹信息是否吻合。同时,该技术相比传统的试验检测手段具有识别精度高,人为干扰小等优点,且整个检测过程仅需5分钟,大幅度提高了试验检测效率,市场前景十分广阔。  浙江道路养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下一步将对该技术进行吸收转化、二次创新,并逐步在浙江省内进行推广应用,旨在进一步加强沥青质量控制,提高路面工程质量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天津能谱科技服务于国内广大科研院所和工业客户,对先进的行业应用和市场需求有丰富的认识和理解,所以,我们提供给客户的,不仅仅是一台傅立叶红外光谱仪,更是一套完整的解决方案:从样品预处理到采样方案,从现场设计到后期的项目实施,我们都可以为客户提供个性化解决方案和完整的项目体验。  天津能谱科技研发及销售团队成员有丰富的业内经验和专业的技术背景,对市场的需求有长期而准确的理解,大家有着一致的理念和目标,配合默契,服务高效。
  • 政府投资工程质量将有专门检测机构
    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昨日挂牌成立,该中心承担政府投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为政府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提供技术支持,配合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开展建设工程监督抽检工作。   去年,经过多方面努力,市编办在《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的批复》正式明确设立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直属于市建委。为了市检测中心能够尽快地开展工作,市建委去年11月12日正式成立了市检测中心筹建工作组负责筹备工作。  根据职能和工作需要,中心内设综合部、技术管理部、材料检测部、结构检测部、地基检测部、建筑设备和起重机械检测部、建筑节能和环境检测部七个部门。  市建委主任侯永铨、副主任莫仕容为中心揭牌。侯永铨还在会上表示,市检测中心的成立,有利于规范广州市建筑工程检测市场,提高广州市建筑工程检测行业的整体水平,也有利于提升广州市建筑工程的质量水平,为强化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和保障。
  • 违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曝光 柳州多家企业"上榜"
    在建桥梁、道路、房屋工程,使用混凝土是否达标,检测数据是判断的关键。5月24日,记者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3月20日至4月20日,该厅对我区14个设区市和部分县的检测机构进行专项检查时发现,其中36家机构存在超出资质范围揽活、管理不严、出具假报告、检测弄虚作假等问题,检查组共下发了76份整改通知书。对违规企业,自治区住建厅坚决予以曝光。  检查查出问题一串  目前,我区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的无序竞争情况比较严重。3月20日至4月20日,自治区住建厅组织检查组对全区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含检测机构设立的异地试验室)、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内设试验室资质进行核查,并对检测市场行为进行专项检查。检查组共检查我区14个设区市和部分县的76家工程质量检测机构、108家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内设试验室。其中,大部分检测机构能够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检测技术标准进行检测,但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整改。  “没有相应的资质,却超资质揽活,开展检测业务。”检查组有关人员介绍,检查中发现,不少检测机构没有按要求签订检测合同,并到主管部门备案。有的检测机构,没有通过混凝土抗渗试验和钢筋重量偏差计量认证,但已开展相关项目的检测。有的检测机构,检测环境不符合要求,如对有温湿度控制要求的检测环境控制不严,混凝土标养室未安装自动控制温度装置和喷雾养护设备,标准养护室、水泥养护水箱温湿度记录不规范或未记录等。此外,个别工作人员存在无证上岗的现象。  除了检测机构,检查组还检查了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内设试验室。据悉,除了与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存在的问题基本相同外,还存在检测设备不符合要求、检测工作程序不规范等违规操作现象。在检查中,检查组还发现部分实验室没有做实验,就已出具检验试验结果报告,“有的实验室在取样台账、检验记录等方面随意修改,明显是弄虚作假。”检查人员透露,有的实验室技术负责人甚至无上岗证,并使用过期标准、无受控标识等。  逐利不惜弄虚作假  我区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有220多家,其中南宁市有40多家。大部分建筑工程检测企业能够按相关法律法规办事,不过也有少数单位存在管理混乱、检测行为不规范、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对此,住建部门表示,当前工程质量检测行业的竞争日益加剧,由此引发的检测机构片面追求经济利益、违规承揽检测业务、出具虚假检测数据以及检测机构和人员诚信度不高等一系列问题较为突出。  “一些检测机构不是靠检测水平、人员素质、设备环境条件、服务质量来公平竞争,而是为了单纯追求利益最大化,提供不合格的虚假检测报告赢得客户,严重扰乱了检测市场的正常秩序。”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透露,虚假检测现象的根源是竞争无序和市场监督缺位。近年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检查发现:一方面,一些检测机构内部管理混乱,规章制度形同虚设,业务挂靠现象较为严重,甚至有出卖图章和私人挂靠的行为 另一方面,一些检测单位为承揽业务,屈服于业主或施工单位的不合理要求,其检测方案尽量替委托方考虑,置技术规范、标准和有关管理规定于不顾。而一些没有资质的检测机构也在揽活,给工程质量安全埋下了“地雷”。  整改合格前禁止揽活  近年来,“楼倒倒”、“楼脆脆”、“楼歪歪”等涉及工程质量的问题,为建设工程质量敲响了警钟。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曝光这批违规检测机构,是我区规范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市场出的一记“重拳”,是为了防范类似工程事故的发生。  为严肃检测市场,自治区住建厅近日下发通报,此次检查共下发76份整改通知书,涉及15家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和61家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内设试验室。其中,对违规开展检测业务以及管理混乱、检测程序及检测依据严重不符要求、检测人员资格不符合要求的6家检测机构(见附表1)、15家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内设试验室(见附表2),予以全区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整改期间,检测机构不准承揽检测业务。对管理混乱、检测试验行为不规范的15家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内设试验室(见附表3),予以全区通报批评。  自治区住建厅表示,《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于今年4月1日起开始实施。今后,我区将严肃查处不按资质范围检测、转包检测业务、不按有关技术标准检测、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等行为,最终淘汰一批扰乱检测市场秩序、素质差的检测机构。
  •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酱腌菜咸胚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等29项地方标准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大型游乐设施作业人员实际操作技能考核规范》等29项地方标准,现予公布(见附件)。附件:地方标准发布目录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3月26日附件地方标准发布目录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批准日期实施日期ICS编号中国标准文献分类号1DB43/T 2917-2024大型游乐设施作业人员实际操作技能考核规范2024/3/262024/5/2603.040A182DB43/T 2918-2024电梯无纸化维护保养工作规范2024/3/262024/5/2603.040A183DB43/T 2919-2024煤系石墨鉴别2024/3/262024/5/2673.080D594DB43/T 2920-2024医养结合机构基本护理服务规范2024/3/262024/5/2611.020C015DB43/T 2921-2024医养结合机构远程医疗照护服务管理规范2024/3/262024/5/2611.020C016DB43/T 2922-2024医养结合机构中医健康服务规范2024/3/262024/5/2611.020C017DB43/T 2923-2024通用机场治安反恐防范要求2024/3/262024/5/2613.320A918DB43/T 262-2024代替DB43/T 262-2014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2024/3/262024/5/2691.180P329DB43/T 2924-2024产业发展规划编制指南2024/3/262024/5/2601.120.01A0010DB43/T 2925-2024医院卓越服务规范2024/3/262024/5/2603.080.01A2011DB43/T 2926-2024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运营管理基本规范2024/3/262024/5/2603.080.01A2012DB43/T 2927-2024中医护理门诊建设与管理规范2024/3/262024/5/2611.020C0113DB43/T 2928-2024客运架空索道运行维护导则2024/3/262024/5/2645.100J8114DB43/T 2929-2024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建设管理规范2024/3/262024/5/2603.220.20R1015DB43/T 2930-2024集贸市场公平秤计量管理规范2024/3/262024/5/2617.100A5316DB43/T 2931-2024城市轨道交通 车辆转向架状态监测与故障诊断声学监测系统 技术要求2024/3/262024/5/2645.060S3317DB43/T 2932-2024城市轨道交通牵引供电能量管理系统技术要求2024/3/262024/5/2629.280S8018DB43/T 2933-2024排水降噪沥青路面养护技术2024/3/262024/5/2693.080.10P6619DB43/T 2934-2024木质定制家具通用质量管理规范2024/3/262024/5/2697.140Y8020DB43/T 2935.1-2024硬质合金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及计算方法第 1 部分:地矿和耐磨类2024/3/262024/5/2627.010F0121DB43/T 2936-2024工业循环水系统评价技术规范2024/3/262024/5/2627.010F0122DB43/T 2937-2024茶梨育苗技术规程2024/3/262024/5/2665.020.40B6023DB43/T 2938-2024铰接型装配式框架梁锚固技术规范2024/3/262024/5/2693.080.10P6624DB43/T 2939-2024酱腌菜咸胚中亚硝酸盐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法2024/3/262024/5/2697.220.10Y5525DB43/T 2940-2024酱腌菜咸胚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2024/3/262024/5/2697.220.10Y5526DB43/T 2941-2024烧结墙体材料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2024/3/262024/5/2627.010F0127DB43/T 2942-2024湿地生态修复技术规程2024/3/262024/5/2665.020.40B6428DB43/T 2943-2024樱花栽培技术规程2024/3/262024/5/2665.020.40B6029DB43/T 2944-2024工程机械出口二手机维修及再制造通用技术要求2024/3/262024/5/2601.110J01
  • 强化检测资质管理 提升检测技术能力——《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解读
    为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管理,提升检测技术能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前发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以下简称《资质标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相关负责人对《资质标准》进行了解读。《资质标准》修订背景是什么?2022年12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管理办法》,强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为,维护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秩序,促进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健康发展。同时,规定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和业务范围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资质标准》是《管理办法》的配套文件。原资质标准于2005年颁布,设定的检测资质为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4项专项检测和见证取样检测资质,在规范工程质量检测市场准入、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体系的逐步完备,人民群众对建筑品质要求的逐步提升,工程建设中涉及结构安全、使用性能、新型材料等内容的强制检测项目日益丰富。同时,检测行业低价恶性竞争、检测机构技术能力参差不齐和数字化应用水平低等问题日渐凸显,原资质标准已不能完全适应行业发展需要,亟须修订完善。新修订出台的《资质标准》,从调整检测资质分类、强化检测参数评审、提高技术人员要求、加强设备场所考核、提高检测数字化应用等多个方面进一步强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管理,提高检测机构专业技术能力,促进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健康发展,保障建设工程质量。《资质标准》主要修订了哪些内容?第一,调整检测资质分类,强化检测参数考核。一是将检测资质分为综合资质和专项资质,其中专项资质分为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建筑幕墙、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桥梁及地下工程9个专项资质,更好地满足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实际需要。二是将专项资质检测内容细化至检测参数,规定申请专项资质的单位要取得所申请专项资质的全部必备检测参数,申请综合资质的单位要取得9个专项资质全部必备检测参数,强调取得相应资质的企业必须具备相应资质所涉及检测项目的基本检测技术能力,强化检测技术能力考核,避免检测机构因检测技术能力不足出具虚假检测数据或检测报告。第二,突出信誉资历考评,提高主要人员要求。一是明确申请综合资质的单位应具有15年以上质量检测经历,申请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幕墙、道路工程、桥梁及地下工程6项专项资质的单位应当具有3年以上质量检测经历,保证检测机构具备基本从业经验。二是要求申请资质的单位社会信誉良好,近3年未发生过一般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严控信誉不佳或屡出问题的劣质单位进入工程质量检测市场。三是提高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注册人员、技术人员的工作经历、人员数量、技术职称、注册证书、年龄等相关要求,进一步保障检测机构人员技术能力,提高工程质量检测水平。第三,强调信息化管理要求,保障检测真实有效。一是规定申请综合资质的单位应具有完善的信息化管理系统,检测业务受理、检测数据采集、检测信息上传、检测报告出具、检测档案管理等质量检测活动全过程可追溯,确保工程质量检测真实有效。二是规定申请专项资质的单位应具有信息化管理系统,质量检测活动全过程可追溯,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检测信息化应用水平,推动工程质量检测行业转型升级。新旧资质标准过渡有何要求?一是自新标准发布之日起,申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的单位应按照新标准提出申请。对于新标准发布之日前已经受理尚未作出许可决定的资质申请事项,申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的单位可以按照原标准要求继续申请,或者按照新标准重新提出申请。按照原标准要求进行办理的,颁发资质证书有效期至2024年7月31日;按照新标准要求进行办理的,资质证书有效期5年。二是自新标准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31日为过渡期。过渡期内,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到期的,资质证书统一延期至2024年7月31日。三是按照原标准取得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的检测机构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按新标准申请重新核定。逾期未办理重新核定的检测机构,原资质证书作废。如何做好《资质标准》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要加快建设质量强国,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倪虹部长在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健全工程质量保障体系,推进工程质量检测数字化监管。强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加快建设质量强国、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有效途径,是健全工程质量保障体系、提高建筑工程品质、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支撑。各地要高度重视,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建设质量强国决策部署上来,当好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执行者、行动派、实干家,牢牢抓住让人民群众安居这个基点,深刻认识《资质标准》的出台对健全工程质量保障体系、加快建设质量强国、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重要意义,切实把各项工作贯彻好、落实好。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做好资质衔接过渡,确保检测市场平稳有序。二是抓好贯彻落实。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资质就位具体实施措施,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强化工程质量检测行业资质管理,加强检测机构监督检查,保证《资质标准》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三是做好宣贯引导。各地要认真做好《资质标准》解读,加强宣贯培训,认真学习《资质标准》精神,强化社会舆论引导,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 有色工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研讨会在广州召开
    日前,为总结有色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经验,提高行业监管水平,2009年有色金属工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研讨会在广州三寓宾馆召开。会议由有色金属工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主办,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承办,广东省有色金属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协办。有色金属工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副站长王化林、总站总工程师刘丰学出席,由检测中心副主任杜雷主持了会议。有色行业各主要检测机构的主管领导及技术负责人7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总结了近两年的检测工作,交流了经验,结合当前有色行业特点,明确下一步发展目标。主要讨论了《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规范有色金属工业工程质量检测行为。研究探讨检测机构的信息化管理工作,以便及时准确地跟踪检测数据的真实性,为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提供依据。要求对检测数据的公正性,以及对试验室的计量认证和实验室资质认定。  会上,总站副站长王化林就有色检测工作20年来的三起三落与目前行业的发展状况 检测工作的责任义务与行业保护 加强自身建设与构筑新的管理平台等方面作了重要讲话,并对各检测单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强调了在新的挑战、新的机遇面前,我们积极应对的措施和手段。从而增强了与会代表的信心和勇气。会议期间检测中心还针对资质认定对实验室的管理要求、在用检测新标准的更新、《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及有色建设试验信息平台建设进行了详细讲解。  会议期间大家畅所欲言,围绕领导的讲话,展开了经验交流与探讨。广东省有色金属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淄博山铝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内蒙古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晋铝安装公司无损检测室的代表分别作了经验交流。大家也互相交流了检测工作的新形式、新方法、新手段,共同梳理新形势下检测工作的发展方向与思路,取得了一致的看法。会议还决定:1、从现在着手,2011年出台新的检测管理规定,以适应行业技术进步的要求,更好地为行业的发展做好服务。2、为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人为错误,提高检测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在两年内建立有色试验信息平台,对各检测机构的数据采集系统进行升级改造。3、从2010年开始,有色金属工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研讨会更名为“有色金属工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会”,每年定期召开。  我国有色金属工业的持续快速发展,有色金属工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大家一致认为将借这次会议的东风,进一步认清形势,明确任务,再接再厉,在规范、完善各项管理工作的同时,不断探索管理与检测的新形式、新方法、新手段,不断学习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更好地向社会提供科学准确、公正有效的检测数据,为有色金属工业的建设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 2023年上半年广东省东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查情况公布
    关于2023年上半年东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查情况的通报(东建质函〔2023〕13号)各检测企业、各有关单位:为加强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检测行为,确保工程质量,按照《关于开展2023年上半年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查工作的通知》(东建质函〔2023〕10号)要求,我站于2023年6月26日至7月7日对全市33家房建见证取样类检测机构进行检查,现将检查情况公示如下:一、基本情况本次检查内容包括检测机构资质情况、人员管理、安全管理、样品管理、检测行为、检测环境及设施、档案管理以及信息化建设管理情况、与省检测监管服务平台连接情况,检查采用量化考评的方式进行。经检查,全市33家检测机构全部与省检测监管服务平台正常连接,并按要求上传检测数据。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站共签发33份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并对其中8家检测机构签发企业不良行为扣分通知书。房建见证取样类检测机构量化评分排名在前5名的依次是东莞市建设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广东新成工程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总站有限公司、广东建科源胜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东莞市联科建设工程材料检测有限公司;排名在后5名的检测机构依次是东莞市正衡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广东宏泰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和广东建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并列第28名)、东莞市远大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粤检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和广东中凯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并列第31名)、广东建测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二、主要问题(一)人员管理不到位。东莞市常平骏基建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质量负责人、广东粤检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和东莞市厚润建筑材料检测有限公司注册人员无正当理由缺席检查。(二)试验室场地和设施环境管理不规范。广东省东莞地质工程勘察院缺少水泥养护池温度记录,东莞市正衡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试块养护室温湿度记录不全;广东省东莞地质工程勘察院、广东欣丰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广东中凯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存放未按要求实行双人双锁,存在安全隐患;广东鸿翔工程检测咨询有限公司电器试验室试验区域地面未全部覆盖绝缘地胶;广东宏泰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涂料养护室温湿度未达到要求;东莞市常平骏基建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沸煮箱放在水泥成型室,影响温湿度控制;广东中凯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管材室无环境温度控制记录,门窗室无通风设施,水泥成型室未按实际试验时间记录环境温湿度。(三)仪器设备管理不规范。东莞市远大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只有一台抗渗仪且故障未修复,水泥胶砂搅拌机更换后未更新设备台账信息,水浴锅缺少使用记录,试验室部分检测设备未在检测监管平台登记;广东省东莞地质工程勘察院未配置砂氯离子检测的水浴锅;东莞市正衡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广东中粤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水泥胶砂搅拌机、胶砂试体成型振实台更换设备后未及时更新设备管理台账;广东中探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砂氯离子检测用的水浴锅未校准。(四)样品管理不规范。广东科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鉴定有限公司水泥试件未进行唯一性标识;东莞市建设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广东鸿翔工程检测咨询有限公司、东莞市智勤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东莞市钟鸣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标正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广东科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鉴定有限公司有芯片的混凝土试件未贴样品标签;广东中探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不合格样品留样区设置在标准养护室;广东建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钢筋不合格留样区域未标识,水泥留样室未放置留样记录;东莞市华誉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有两份水泥化学分析样品未留样。(五)检测管理及记录等不规范。广东华旺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管材室使用的标准未受控;广东勇祥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环境空气室使用的规范未受控;广东新成工程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有1组电缆样品超期未检;广东堃和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砼试块检测原始记录缺少检测人员签名,钻芯现场记录表未按要求杠改签字确认,低应变现场记录不完整,缺配桩长信息。(六)数据采集和上传不规范。广东建测检测科技有限公司部分检测实施方案未在系统申报登记,上传系统时间延迟;广东华旺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基桩声波透射检测(HZJ-BG2022-00003)变更桩号后检测方案未及时更新;广东度衡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有部分水泥检测3天抗折抗压数据未上传;东莞市智勤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与市检测监管系统连接不正常,检测数据上传不完整。(七)检测报告修改不规范。广东中凯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安全网性能检测报告(AAQWBGMA2023-00001)修改后检测报告未更改报告编号;广东科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鉴定有限公司钢筋原材力学性能检测(KYB-Q0309-230026)的检测报告修改委托单填写信息不完整,漏填样品编号、样品规格等信息;东莞市标正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东莞市智勤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广东宏泰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缺检测报告修改台账;东莞市厚润建筑材料检测有限公司检测报告修改申请表未附上原委托单资料。(八)检测视频录制、监控摄像不符合规定要求。广东宏泰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广东华旺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广东中探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广东粤检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等溯源影像资料录制不完整;广东勇祥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抗渗室未加装摄像装置,未实现监控全覆盖。三、下一步工作要求(一)各检测机构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清工程检测对建设工程质量的重要性。对于检查发现的具体问题,各机构要切实压实主体责任,立即采取有力措施开展整改,同时举一反三,认真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建立长效预防机制,不断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为。我站将对整改问题适时开展“回头看”检查,确保整改质量效果,对拒不进行整改或未整改到位的检测机构,依法依规采取有力有效措施严肃处理。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检测机构管理,现明确以下工作要求,请各检测机构遵照执行:1、规范样品管理。要求样品在接收、存储、清理等过程中得到有效控制。检测机构在接收植入芯片的混凝土抗压强度试件时应在每一个试件上粘贴机构的样品标签,不得采用芯片绑定样品信息代替样品标签的做法;样品应按要求存储在样品流转间或试验室,不得存放在其他未受控制的区域,禁止未接收样品提前在系统中录入样品信息生成样品编号。2、规范检测方案编制。检测机构对现场工程实体检测应事前编制检测方案,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对鉴定检测、危房检测,以及重大、重要检测项目和为有争议事项提供检测数据的检测方案应取得委托方的同意。(《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范》GB50618-2011第5.1.4条)3、规范检测过程。严格按国家、行业、地方的标准进行检测,不得省略或变更部分环节和程序。混凝土抗压强度试验和钢筋力学性能试验应加载至极限破坏状态;混凝土后锚固件抗拔试验应按标准要求的锚固承载力分项系数设置最大试验荷载。4、规范设备使用记录。主要检测设备应如实填写使用记录,并记入检测设备档案。使用记录主要应包括下列内容:1、设备的名称、管理编号;2、试样名称、编号、数量;每组试验开始和结束时间;3、操作过程中设备的异常情况及处理措施;4、现场工程实体检测设备应有领用日期、归还日期、领用人、检测项目及归还设备的检查情况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范》GB50618-2011第4.2.7条)5、规范样品留置。检测应按有关标准的规定留置已检样品,有关标准留置时间无明确要求的,留置时间不应少于72小时。对于不合格已检样品,如果场地允许,留置时间不少于三个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范》GB50618-2011第3.0.10条)(二)各园区(镇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认真落实《关于优化预拌混凝土和检测企业监管模式的通知》的要求,充分认识到检测企业管理对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提升的重要性,切实落实属地责任,加强检测企业的监管工作。落实检测企业责任监督员,编制适合辖区内检测企业的监督管理方案,制订针对性监督检查计划,采取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严格按照方案和检查计划落实监督管理工作。从严监督执法,对违法违规进行检测的企业要采取有力有效措施严肃处理,营造良好营商环境。附件:2023年上半年东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查情况汇总表.xlsx东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2023年8月31日
  •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推动重塑工程质量检测行业生态
    近日,重庆市两江新区建设管理事务中心在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检测信用平台上报一起记录信息:某机构检测人员在钢筋弯曲试验中,未按照标准进行检测,被记录一次信用不良。看到这个结果,该名检测人员有些紧张:“今后一定要严格按强制性标准进行检测,再也不敢有侥幸心理了。”  根据新修订的《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信用管理办法》,检测机构和人员在一年内不良信用信息累计记分结果为12分及以上的,将会被列入黑名单。“严格实施检测信用管理制度,规范行业管理,让违规者无处遁形,守信者加分奖励,从而推动形成奖优罚劣的良好生态。”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程质量总站相关负责人说。  动真碰硬加强对工程质量检测行业从业者的监管,是加强行业治理的一项举措。建筑质量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质量检测是建筑过程的关键环节。质量检测作假,将为建筑质量安全埋下极大的隐患。重庆市纪委监委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深挖彻查工程质量检测领域存在的腐败问题,贯通办案、警示、整改、治理,把查办案件与深化改革、堵塞漏洞、强化监督、加强教育结合起来,推动全市工程质量检测行业生态全面重塑。  揪住个案不放,顺藤摸瓜查办系统腐败  在重庆,工程质量检测行业问题的暴露,源于一个案件的查处。  重庆市纪委监委在指导荣昌区纪委监委查办荣昌高新区发展促进中心安全与质量科原科长王某案件时,发现其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相关工程质量检测公司的好处费,主动为相关公司介绍工程检测业务的同时,大开工程质量检测“绿灯”。  在对行贿人进行谈话的过程中,谈话对象无意间说了一句话:“你们搞快点,下午我还要去协调其他项目呢。”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还要去协调其他项目,有没有可能又是去‘送人情’?这是不是意味着工程质量检测行业可能普遍存在行贿问题?”市纪委监委案件指导室工作人员敏锐地抓住了这个“细节”,并深入分析研判认为:该领域一旦滋生腐败,将造成严重隐患,直接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必须迅速查清查透。  顺藤摸瓜,精准出击。市纪委监委统一指挥调度,统筹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动态起底排查问题线索200余件,并多次召开会议研判处置,分批向区县纪委监委交办问题线索,抽调精兵强将集团作战。  最终,重庆市全市工程质量检测领域共依法留置50人,其中工程质量检测系统公职人员23人、项目业主单位11人、检测机构8人、掮客中介4人,其他涉案人员4人,移送司法机关41人。包括严肃查处市质量总站原副站长付某某、市建筑科学院第一分院原院长杜某某、南川区质监站原站长夏某等典型案件。  集团作战之下,市纪委监委发挥指挥“中枢”作用,对零星的、散布于各个案件中的情况进行同类合并、逻辑溯源,分析研究其中存在的行业性、领域性问题。“我们坚持透过个案看行业、透过一域看全局、透过一地看全市,及时查找发现问题,把准行业系统腐败规律特点。”市纪委监委案件指导室负责同志说,“在此过程中,我们充分发挥‘室组地’联动的优势,锁定关键人、关键点、关键案,形成了从行贿人到受贿人再到行贿人的循环深挖模式。”  穿透式审查调查之下,重庆工程质量检测行业存在的红包礼金盛行、主体资质良莠不齐、检测价格无序、监管不力惩处不严等问题浮出水面。案件背后的违纪违法特点也被精准透析——  权力寻租贯穿行业准入、获取业务、日常监管、行政处罚等流程。市质量总站检测管理科原科长彭某某帮助他人获取或变更检测资质,收取多家检测机构好处费,房屋安全科原科长袁某某给检测机构介绍业务收取“提成”;  质监系统公职人员内外勾连,以权谋私现象较为普遍。市质量总站原副站长付某某身边长期簇拥着“一拨人”,不仅收取相关企业好处费,还违规投资入股检测机构获取利益;  有的表面勤下基层接地气,实际精打算盘心怀鬼胎,走到哪红包收到哪,到处“传播”歪风邪气。市质量总站市政二科原科长龚某,平均每月18天跑工地,8年累计收受320万元,甚至计划“退休前再收500万”。  以案促改促治贯穿案件查办全过程,刨根问底推动行业治理  腐败问题背后,凸显的是当地工程质量检测行业的诸多乱象。  重庆市纪委监委贯通办案、警示、整改、治理,从查办案件一开始就树立“改”和“治”的理念和意识,把“以案四说”警示教育、以案促改促治贯穿案件查办全过程,推动完善行业治理体系,使严厉惩治、规范权力、教育引导紧密结合、协调联动。  一场“地毯式”集中排查由此展开。  针对查办案件发现,有的检测机构替换送检样品、篡改数据,长期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甚至未检测就出报告,给建设工程项目质量埋下了风险隐患。市纪委监委第一时间向市委市政府作专题报告,督促全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开展集中排查,将轨道交通、跨江大桥、桥梁隧道、机场、市政工程等重大基础设施作为重点,采取建设单位自查自纠和主管部门专项督查相结合方式,对全市10000多个在建和近3年完工的项目逐一核查。特别是压实主体责任,要求市属国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倒查15年,对2008年以来承建的5000多个重大工程检测情况,全面追溯排查检视,做到全覆盖、无死角。  市纪委监委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纪检监察组压实驻在部门监管责任,督促项目主体采取复样送检、实体检测、返工重修等方式,清除安全隐患。项目主体对排查中发现的非主体结构问题,督促立行立改。对工程质量常见问题和安全隐患常态化督查整治,严防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针对暴露出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市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推进风腐同治,坚决斩断由风及腐利益链。指导驻市住建委纪检监察组制作专题警示教育片《经不起“检测”的代价》,督促案发单位召开“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以案四说”警示教育会,检视问题、剖析原因;由点及面,做实类案警示教育,指导驻市住建委纪检监察组从违纪违法干部、国企管理人员、不法商人、掮客4个方面,选取5个典型案例,把表现形式、问题根源、突出危害及惨痛代价说清说透,先后在全市住建系统开展“以案四说”警示教育会300多场次,并组织市住建委机关、市质量总站、市安管总站等干部职工旁听付某某、彭某某等涉案人员庭审,将庭审现场变成“零距离”警示课堂。一系列举措之下,相关公职人员34人主动说明问题,主动上交红包礼金。  对于行业存在的问题,市纪委监委逐一调研督导,通报问题、提出要求,督促指导开展收送红包礼金、规范市场行为等专项整治。对查处的腐败问题,督促优化市质量总站班子配备和机构设置,督促开展住建部门与检测机构“脱钩清零”行动,有效打破行业“壁垒”。  把查办的案件放到政治生态及行业治理中去看,梳理系列案件暴露的共性问题,推动系统施治。督促市住建委、市水利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部门部署全行业以案促改工作,推动迅速开展行业专项治理,对全市所有检测机构资质重新核查并限期整改,实施行政处罚76起,通报批评61起,约谈85起,依法撤销11家检测机构资质,形成强烈震慑。  “我们紧盯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监管责任‘三个责任’贯通,加强协作配合,多次会商解决整改难题,既同频共振抓实整改,又着眼发展鼓劲,推动重塑形象、重整行装,切实推动清廉工程建设走深走实。”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说。  数字赋能监管,堵塞漏洞形成更多制度性成果  点开重庆市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平台,通过远程监控,建设单位和监管部门可以实时查看和事后追溯建筑相关样品的取样送检全过程。  “针对工程质量检测领域系列案件暴露出的我市这一行业信用缺失问题,我们以清廉工程建设为契机,督促市住建委以数字住建建设为主体平台,构建‘一库、两端、三级、四防、五方’科技治检平台,建立全市检测行业统一的大数据平台,兼顾政府监管和企业应用‘两端’,夯实市、区县和企业‘三级’责任。”驻市住建委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介绍,通过二维码防伪、人脸识别、远程监控、智能采集等技术,工程质量检测领域已实现了防超资质超能力检测、防样品作假、防检测过程数据造假、防检测报告篡改的“四防”效果,实现涵盖监管部门、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及检测机构的五方责任主体全流程全链条的闭环技防监管。据统计,2022年至今,该平台实现了对全市所有检测机构594万余份检测报告的信息化管控。  以科技化手段加强行业监管只是其中一方面。市纪委监委全面复盘案件流程,督促有关部门聚焦质量检测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全链条倒查体制机制上的漏洞,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有效压缩权力任性空间。  如今检测资质审批职能已从市质量总站调整到市审批服务中心,实现审、监分离。检测机构要审批准入检测资质,只需要把材料备齐,到市审批服务中心提交相关材料即可。“具体事项通过哪个人办理,我们并不清楚,但是规定时限内会及时办理,再也不用去跑关系,省心多了。”检测机构工作人员的感受最明显。  一方面,科技治检平台实现监管过程透明化,管住监管人员伸手“吃拿卡要”的“冲动”;另一方面,新修订的工程质量检测信用管理办法明确计分标准,将违规的检测机构纳入黑名单目录,让“劣币”无处遁形。  此外,还新建建设单位质量安全首要责任、工程质量飞行检查、强化现场实作等10项制度机制,修订质量安全现场监督、违法违规案件查处议事决策等4项制度机制,有效堵塞了监管制度漏洞。  一系列行业管理措施得到住建部认可,其中由重庆首创的现场实作制度等措施写入了新出台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57号)。
  • 和晟热重分析仪成功入驻上海同纳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上海同纳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10月,是一家专业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第三方公正性检测机构。公司实验室具有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及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桥梁隧道工程专项检测资质。公司下设九个专业检测室:工程材料检测室、公路市政检测室、房屋评估检测室、桥梁检测室、隧道检测室、地基基础检测室、化学环境检测室、钢结构检测室、量测室。和晟热重分析仪成功入驻上海同纳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关于我司热重分析仪TGA的一些基础知识:1、热重分析仪的天平稳定需要多久?答:需要开机后天平稳定2h.2、热重曲线图有那些内容?答:横坐标显示T(温度),纵坐标显示热失重百分比3、进样之后天平的稳定是靠人为识别还是机器识别?答:人为识别4、在纵坐标上取热失重百分比点,可以知道这个点的温度吗?答:可以5、TGA能否进行一阶微分处理得到DTG曲线?答:可以,DTG的线不会直接显示,做完实验后经过计算,可以得出DTG曲线。
  • 山东省住建厅公布2021年第九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结果
    根据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41号)有关规定,我厅对山东恒合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等7家机构的申请进行审查,并在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向社会公示审查意见。经审核、公示,山东恒合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等7家机构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相应资质标准要求,予以许可。东营顺凯基础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申请资质注销,予以注销。特此公告。附件:1.2021年第九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结果.docx2.2021年十月份注销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名单.docx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1年10月14日
  • 第十二届全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发展论坛暨建设工程检测设备展览会在重庆成功举办
    新时代新征程,为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建设和工程质量效率,加强提升专业人才的综合水平,促进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市场健康发展,展示和交流我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控及检测行业额新理论、新技术、新产品,近日在重庆成功举办了“第十二届全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发展论坛暨建设工程检测设备展览会”。成都科林分析技术有限公司作为室内空气中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检测领域专业的设备供应商参加了此次展览会。现目前民用建筑工程中主体材料和装饰装修材料在装修完一段时间内会逸出大量挥发性有机物,室内环境污染是工程质量检测中重要的一个环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GB50325-2020《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是目前主要执行标准,大会也请到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的熊伟主任对该标准做了详细解读。GB50325-2020已于2020年8月1日正式实施,标准发布之后,我们第一时间使用AutoTD二级热脱附解析仪和AutoTD 50S一级自动热脱附解析仪验证了该标准关于室内空气中苯系物和TVOC的测试方法,测试方案可以在我公司相关网站上下载。 注:由于标液母液中正己烷损失,响应偏低GB50325-2020中规定,TVOC除定性分析的16种组分外,其余未识别峰均使用甲苯的标准曲线定量,因此,正十六烷和甲苯斜率的比值为判断为识别峰定量是否准确的依据。图1 正十六烷与甲苯斜率的比值成都科林分析有多种型号的自动热脱附解吸仪,满足不同样品量的客户对TVOC分析的需求,如二级单通道热脱附AutoTD、AutoTD 20和二级双通道热脱附AutoTD D50,单级单通道热脱附AutoTD 50S和单级双通道热脱附AutoTD D50S等,欢迎大家咨询~图2 AutoTD D50连接两台气相色谱仪示意图
  • 《进一步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行动方案》印发!强调高端仪器仪表研究和应用
    据工信部网站11月23日消息,工信部等多部门印发关于印发进一步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行动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该通知指出:要加快推进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严控农药兽药残留、重金属、食品污染物等安全风险。完善食品质量标准体系;推动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等与质量管理融合发展,提升质量精准化控制和在线实时检测能力,强化跨部门、跨领域协调推进,促进设计、材料、工艺、检测、应用等产业链上下游标准衔接;并加强高端仪器仪表计量测试技术研究和应用,提高设备精度、稳定性和标校技术水平。全文如下:关于印发进一步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行动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国市监质发〔2022〕 9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质量强国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进一步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经国务院同意,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围绕提高供给体系质量,直面市场需求和群众关切,聚焦突出问题、明显短板和发展关键,坚持一个一个行业抓、一类一类产品抓,着力打通一批产业链供应链质量堵点,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质量难点,化解一批民生消费领域质量痛点,更好支撑现代产业体系优化升级,更大力度保障优质产品、工程和服务有效供给,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到2025年,质量供给与需求更加适配,农产品食品合格率进一步提高,消费品优质供给能力明显增强,工业品质量稳步向中高端迈进,建筑品质和使用功能不断提高;生产性服务加快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可及性、便利性和公共服务质量满意度全面提升。二、推动民生消费质量升级(一)扩大安全优质农产品食品供给。强化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推广应用缓释肥、有机肥和高效低风险农药。完善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强化米面油等大宗粮油产品和蔬菜、果品、木本油料质量保障。着力提高乳制品质量安全水平,增强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竞争力。加强冷链食品监管,严格排查管控涉疫食品,防止脱冷变质的冷藏冷冻食品流入市场。加快推进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严控农药兽药残留、重金属、食品污染物等安全风险。完善食品质量标准体系。推进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和达标合格农产品(农产品“三品一标”)发展以及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开展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行动,推进地方特色产品标准化、品牌化,继续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农业农村部、国家粮食和储备局、国家林草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海关总署、工业和信息化部、供销合作总社、国家知识产权局等部门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二)增强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用品适用性。围绕特殊人群消费品发展需求,加大人体工效基础研究、技术研发和标准制定力度。深入推进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提高校服、玩具、文具和婴童用居家防护、运动防护、助行骑乘等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建立老年用品产业标准体系,推动适老化产品发展和智能应用及终端产品适老化改造。提高轮椅、助行机器人等康复辅助器具智能化程度,丰富助视、助听和辅助阅读类产品供给。(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国家药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促进日用消费品升级迭代和文体用品创新发展。加强数字化试衣、智能服装等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大力推动服装、鞋类产品、羽绒制品等领域产品质量分级。提高清洁类家电产品的消毒除菌、清洁净化性能,提升厨房电器一体化、智能化和能效水平,发展便携式小家电。严格家居装饰装修产品有毒有害物质限量要求,提升厨卫五金、人造板等零部件及材料质量。提高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用品和应急物资质量水平。推进商品包装和流通环节包装减量化、标准化、循环化。加大健身器材和运动用品优质供给,提升音乐、舞蹈、美术用品质量水平。提高首饰、艺术陶瓷等工艺美术产品和丝绸刺绣、文房四宝等传统文化产品创作设计水平。(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林草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体育总局、文化和旅游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四)推动建筑工程品质提升。进一步完善建筑性能标准,合理确定节能、无障碍、适老化等建筑性能指标。探索建立建筑工程质量评价制度,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对地区工程质量状况进行评估。加快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建设,推动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强化住宅工程质量管理,探索推进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开展预拌混凝土质量专项抽查和工程质量检测专项治理行动,依法严厉查处质量不合格和检测数据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绿色建材推广应用,开展绿色建材下乡活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增强产业基础质量竞争力(五)提高基础件通用件质量性能。加强基础共性技术研究,提升轴承、齿轮、紧固件、液气密件、液压件、泵阀、模具、传感器等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可靠性、稳定性,延长使用寿命。加快设计、制造工艺软件国产化应用,推进电子设计自动化参考架构标准化,研发高端芯片关键装备和仪器。加强高端仪器仪表计量测试技术研究和应用,提高设备精度、稳定性和标校技术水平。(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国防科工局、市场监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六)强化材料质量保障能力。提高通用钢材、航空铝材、基础化工原料、水泥、平板玻璃等质量稳定性、可靠性和耐久性。加快冶金、化工、纺织、建材、林产工业等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加强在一定条件下具有易燃危险性的工业原材料出厂质量安全控制和抽检。实施新材料标准领航行动和计量测试能力提升工程,提升稀土、石墨烯、特种合金、精细陶瓷、液态金属等质量性能,加快先进半导体材料和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的标准研制,加强新材料制备关键技术攻关和设备研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国防科工局、国家林草局、国家发展改革委、中科院、市场监管总局、科技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七)提升装备产品质量可靠性。提升电子装备、数控机床和工业机器人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水平,加快数控系统、关键功能部件、整机、系统集成方案升级和推广应用。加快标准升级迭代,主粮作物收获机械、拖拉机平均故障间隔时间指标分别提高到80、250小时以上。突破工程机械稳定性设计、控制和传动系统关键零部件制造工艺技术,推动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和非公路自卸车等平均失效间隔时间比现行国家标准提高60%以上。提升电动交通工具和电池驱动非道路移动机械等的安全可靠性。完善起重机械安全技术规范,推动桥式、门式起重机设置不同形式高度限位装置。加强重大工程设备监理。(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国防科工局、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引导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优质发展(八)提升新一代信息技术产品质量。提高移动通信终端、可穿戴设备、超高清视频终端等数字产品智能化水平和消费体验。建立实施数据安全管理认证制度,提升企业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能力。提高5G网络、数据中心、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质量要求,强化IPv6在物联网产品和系统的部署应用。构建云基准测评体系和云服务能力评估体系,提升云计算产品质量和服务能力。(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九)推动新技术与产业深度融合。推动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5G等技术对传统产业进行全链条改造,鼓励企业发展个性化定制、网络化协同、共享化生产等新模式。实施新产业标准化领航工程,围绕新材料、生物技术、医疗器械、数字技术等前沿领域开展标准研究和验证。加强系统融合、时间同步、仿真计量测试技术研究,提升智能网联汽车的环境感知、决策和安全性能。(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网信办、市场监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促进平台企业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支持企业构建形式多样的线上消费场景,探索人机互动新模式,提升网络消费体验。督促平台企业强化平台销售和直播带货产品的质量管控和追溯,依法承担商品和服务质量保证、食品安全保障等责任,切实维护用户个人信息权益及隐私权。深入推进农产品出村进城和“数商兴农”。推动出行服务领域平台企业持续改善用户体验。深入开展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创建。(商务部、中央网信办、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五、促进服务品质大幅提升(十一)引导居民生活服务高品质发展。结合城市更新行动,推进完整社区、活力街区建设。加强家政服务规范化、职业化建设,完善母婴护理、家政培训标准,推动发展员工制家政企业,大力推进家政进社区,实施“家政兴农”行动。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健全物业服务标准体系,推广电梯“全包维保”、“物联网+维保”。规范家居服务市场,提升家装服务标准化水平。持续推进快递绿色包装标准体系建设。提升快递“最后一公里”投递服务能力。提振餐饮消费,坚决制止餐饮浪费,鼓励餐饮企业丰富提升菜品、提高服务水平、创新经营模式。发展多样化、优质化旅游产品和服务,大力整治“不合理低价游”,持续完善旅游服务质量评价体系。(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邮政局、文化和旅游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二)提高生产流通服务专业化融合化水平。加大涉农金融服务供给,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企业上市融资。完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发展绿色直接融资,持续支持绿色债券发行。加强数字技术在普惠金融领域中的依法合规和标准化应用。推动物流网络化一体化发展,加快城市配送绿色货运、冷链物流发展,完善农村物流服务体系,推广标准化、集装化、单元化物流装载器具和包装基础模数。培育一批制造服务业新型产业服务平台或社会组织,鼓励其开展协同研发、资源共享和成果推广应用等活动。提升专利商标审查质量和效率,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供销合作总社、国家邮政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三)提升社会服务效能。持续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和结果通报。加强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推动康复辅助器具产业提质升级。健全高龄、失能(失智)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体系和相关标准,组织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开展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实施医养结合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提高医养结合服务质量和水平。建立健全托育服务政策法规体系和标准规范体系。按年度提出国家医疗质量安全改进目标,推动医疗服务质量持续改进。加强医疗美容综合监管执法。加强政务服务事项管理、集成化办理、便民热线运行、服务评估评价等标准的制定、实施和宣贯。督促水、电、气、暖等公用事业领域企业公开服务内容、服务流程、资费标准等信息。(市场监管总局、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六、以质量变革创新推动质量持续提升(十四)强化科技创新对质量提升的引领作用。建立科技创新政策和质量政策紧密结合的工作机制,部署实施国家质量基础设施科技项目,加大科技研发计划对质量提升的支持力度,重点面向影响制约产业发展的质量短板问题开展质量关键共性技术研究。鼓励企业加大质量技术创新投入,发展智能制造、绿色制造和服务型制造。推动质量创新成果转化为标准和实现产业化应用。推动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等与质量管理融合发展,提升质量精准化控制和在线实时检测能力。(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五)推动产业链供应链质量联动提升。加强对产业链核心企业的激励引导,发挥中央企业、国有大中型企业主力军作用,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企业,着力解决产品性能和品质档次“卡脖子”、“瓶颈”问题。强化跨部门、跨领域协调推进,促进设计、材料、工艺、检测、应用等产业链上下游标准衔接。加强食品农产品追溯码、物品编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推广应用。支持产业链“链长”、“链主”企业和“领航”企业将相关企业纳入共同的供应链和质量管理体系,实施质量技术联合攻关和质量一致性管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国资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商务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六)提升质量基础设施服务效能。加强国家、区域、产业质量基础设施能力建设,综合运用计量、标准、合格评定等要素资源实施精准服务。加强国家标准全文公开系统建设,服务各类市场主体更加公平、便捷获得标准信息资源。深入推进“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升级行动”、“质量技术帮扶提质强企行动”。大力开展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鼓励和支持商会协会积极参与,强化对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的支持帮扶。加强技术性贸易措施研判应对和信息服务,引导企业加强合规管理,优化出口商品和服务质量。(市场监管总局、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全国工商联、商务部、海关总署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七)加强质量品牌建设。持续办好中国品牌日活动,加强中华老字号和商标品牌的培育和保护,实施地理标志保护工程,支持打造区域品牌。建立健全质量分级制度,促进品牌消费、品质消费。大力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程。加快农业品牌精品培育,推动在化妆品、服装、家纺、电子产品等消费品领域,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等原材料领域,以及家政、旅游、文化、休闲、检验检测认证等服务业领域培育一批高端品牌。培育托育服务、乳粉奶业、动画设计和制作等行业民族品牌。完善品牌价值评价标准体系,开展品牌价值评价。(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广电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供销合作总社、工业和信息化部、文化和旅游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八)提升劳动者质量素养。加强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质量相关学科专业和课程建设。发挥各级工会和团组织作用,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质量管理创新、质量改进提升等活动,提高员工质量意识和技能水平。完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工作体系,提高家政、养老、育幼等领域人才培养培训质量。(教育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市场监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七、强化实施保障(十九)健全财政金融政策。各地区要将质量提升行动工作经费列入预算,鼓励企业加大对质量提升的资金投入,完善质量提升资金多元筹集和保障机制。企业质量提升活动中发生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支出,可按规定享受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更好实现政府采购优质优价。制定质量竞争型产业分类,加强质量统计监测。支持企业运用保险手段强化产品质量保障、服务承诺兑现和消费争议解决,鼓励企业积极投保平行进口车“三包”责任相关保险、工程质量保险。(财政部、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税务总局、国家统计局、银保监会、住房城乡建设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完善质量安全风险监控机制,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平台,制定实施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推进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健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联动机制,强化国家和地方之间统筹协同、互动互补。强化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市场、网络市场等重点领域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提升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监管能力。健全完善省、市、县三级质量监管检测体系,加大支持保障力度,探索建立产品质量安全动态监管指挥调度体系,加强对基层监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倡导行业协会、商会推进行业自律,鼓励新闻媒体和消费者组织等加强社会监督。(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粮食和储备局、公安部、海关总署、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民政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一)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企业及其负责人质量责任,引导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和质量追溯体系,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质量管理。推动企业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进行公开质量承诺,严格履行缺陷召回、质量担保责任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法定义务。鼓励企业设立首席质量官,深入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和团体标准“领先者”行动,广泛开展对标达标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市场监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全国工商联、教育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进质量强国标杆城市和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建设。鼓励地方在产业集聚区创新激励举措,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进一步做好中国质量奖和各地政府质量奖评选表彰活动,建立先进质量管理经验长效宣传推广机制。强化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和督查激励,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广泛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营造人人关心、参与、推动质量提升的良好氛围。(市场监管总局、中央宣传部、广电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将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作为建设质量强国、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完善配套政策措施,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将任务落实情况纳入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和质量奖励、示范、督查激励等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市场监管总局、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税务总局、银保监会、全国工商联2022年11月1日
  • 玉林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三思纵横联合力学试验室正式揭牌成立
    2013年6月8日,由玉林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和深圳三思纵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建设的联合力学实验室正式揭牌成立。 玉林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是玉林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下属的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对建筑(包括市政道路)材料,建筑结构及节能材料进行质量检测的机构,在广西省建工质检行业有着重要的地位,是广西省建筑材料、节能材料等进行检测的首选单位。 2013年,三思纵横开始与玉林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展开合作,拉开了双方接触合作的序幕。三思纵横所提供的多台电液伺服万能试验机在经过近半年的使用后,得到客户的高度认可,双方在相关领域进行了大量的交流活动,最终推动了玉林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三思纵横联合力学实验室的成立。 联合力学实验室将充分利用三思纵横的前沿技术理念和科研成果,以及玉林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的丰富试验经验、试验条件及市场平台等优势,共同构建科技创新体系,致力于将先进科研成果尽快适应建设质量检测的需求,推进试验机行业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的进步和发展。此举是三思纵横与建工质检行业相互携手、共同促进试验机行业发展的一次成功合作,将推动三思纵横在建工质检行业的技术进步和应用水平的提高。
  • 甘肃省省级建筑工程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揭牌
    近日,“甘肃省省级建筑工程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和“甘肃建投企业技术中心科研实验室”揭牌成立,我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迈上新台阶。甘肃省省级建筑工程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于2022年5月由甘肃建科院申请筹建,依托甘肃省建设工程检验检测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建设运行。检测中心成立后,将进一步发挥甘肃建科院检验检测专业优势,引进先进的检测设备和技术,提高检测效率和质量,不断推进技术创新和服务升级,为全省质量检测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甘肃省省级建筑工程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和“甘肃建投企业技术中心科研实验室”将进一步加强检验检测质量管理体系建设,不断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和实验室管理水平。
  • 广州市建设工程检测协会批准发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诚信评价标准》团体标准
    各相关单位:根据《广州市建设工程检测协会团体标准制定程序》的有关规定,由广州市建设工程检测协会等单位编制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诚信评价标准》团体标准已按规定程序审查、审批通过,现批准发布,编号为T/GCETA0001-2024,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特此公告。穗建检协字【2024】9号广州市建设工程检测协会关于批准发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诚信评价标准》团体标准的公告.pdf
  • 高州水库灌区信息自动化建设专项工程通过分部工程验收
    2015年12月30-31日,聚光科技子公司东深电子承建的高州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首期工程灌区信息自动化建设专项工程顺利通过了四个分部工程验收。 高州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首期工程灌区信息自动化建设以灌区管理局为中心,覆盖灌区各管理所信息点,集遥测、遥信、遥调及遥控为一体的水资源综合利用和管理网络,借助灌区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灌溉水资源的优化,实现节水增效、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大大提升现代化管理能力。 该工程验收工作组成员由高州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项目管理处、茂名市水务局、茂名市水利水电基建工程质量监督站、广东省茂名市鉴江流域水利工程管理局、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广东粤源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深圳市东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代表组成,验收工作组成员现场检查了工程质量及工程完成情况。在随后的验收会议上,验收工作组成员在听取了东深电子的工程汇报后,对我司实施的高州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首期工程灌区信息自动化建设专项工程给予了高度评价及充分肯定。
  • 119万!珠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测站全自动热脱附仪-气相色谱仪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CGJC-ZT-2022029项目名称:珠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测站采购全自动热脱附仪-气相色谱仪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19.0000000 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如有):119.0000000 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采购全自动热脱附仪-气相色谱仪1台,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用户需求书》。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交货期限为90日历天。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珠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测站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吉石路21号联系方式:赖翔晖,0756-333255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珠海中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前湾五路399号联系方式:陈林,0756-221820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林电话:0756-2218200
  • 国研科工(北京)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等29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注销
    2023年6月25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注销国研科工(北京)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等29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公告。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国研科工(北京)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等29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国研科工(北京)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等29家机构(名单见附件)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予以注销。被注销的证书和证书编号停止使用。特此公告。附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注销单位名单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6月25日附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注销单位名单序号证书编号机构名称注销原因1220102060008国研科工(北京)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机构主动申请注销2210104090047北京市兽药监察所机构主动申请注销3230102280132华和通检测技术(北京)有限公司机构主动申请注销4220121340264北京特凡医疗器械实验室机构主动申请注销5170101060466中建八局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机构主动申请注销6170121340519中能测(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机构主动申请注销7170121340536北京科润天朗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机构主动申请注销8180101060810北京众鑫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机构主动申请注销9170121340403北京市中工商联珠宝检测中心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延续10170121340432北京通煤科信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延续11170121340438北京绿谱科技有限公司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延续12170121340439建设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延续13170101060442中建科工(北京)检测中心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延续14170121340444中环国测(北京)环境监测中心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延续15170121340445北京天诚永臻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延续16170121020446北京浩通博宇消防安全技术有限公司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延续17170121020447北京东汉阳光科技有限公司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延续18170121020451北京盘石明达消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延续19170121340452北京市公用事业科学研究所(北京市燃气及燃气用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延续20170121020453北京励拓新安安全防范技术有限公司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延续21170121340454中科世生(北京)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延续22170101060455中地华北(北京)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延续23170101060458中房建(北京)结构工程检测有限公司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延续24170121340463中兵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延续25170121340464北京康普瑞基石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延续26170121340465北京中天路通工程勘测有限公司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延续27170121340471国卫康诚(北京)技术检测有限公司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延续28170121340472国检安评(北京)医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延续29170100140473北京市平谷区食品药品安全监控中心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延续
  • 《质量强国建设纲要上海实施方案》发布
    质量强国建设纲要上海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质量强国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加快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明确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自觉践行人民城市理念,坚持“质量是上海的生命”,不断提升产业质量竞争力和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提高上海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助力上海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高效能治理,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更好地服务质量强国建设。(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质量整体水平进一步全面提高,“四大品牌”建设持续深化,人民群众质量获得感、满意度明显增强,质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更加突出,质量强市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经济发展质量效益明显提升。经济结构更加优化,全员劳动生产率预期达到36万元/人,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下降14%;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相当于全市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4.5%,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数量突破2.6万家,经济发展新动能和质量新优势显著增强。——产业质量竞争力持续增强。产业链供应链整体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达到92%,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保持在94以上,服务业供给有效满足产业转型升级和居民消费升级需要,质量竞争型产业规模显著扩大,建成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引领力的质量卓越产业集群。——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水平持续提升。质量供给和需求更加适配,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食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5%以上,工程质量抽查符合率不断提高,消费品质量合格率有效支撑高品质生活需要,服务质量满意度进一步全面提升。——品牌建设取得更大进展。“四大品牌”建设整体效能进一步强化,品牌培育、发展、壮大的促进机制和支持机制更加健全,品质卓越、特色鲜明的品牌领军企业持续涌现,形成一大批质量过硬、竞争优势明显的上海品牌,推动一批行业标杆企业的高品质产品和服务通过“上海品牌”认证,培育发布“上海标准”50项。——质量基础设施更加现代高效。质量基础设施管理体制机制更加健全,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等实现更高水平协同发展,新建若干个国家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质检中心、质量标准实验室、技术标准创新基地,打造50个高效实用的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项目。——质量治理体系更加完善。质量政策制度体系和监管体系进一步健全;重大质量安全风险防控机制进一步筑牢;质量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形成100个以上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和成果;质量人才队伍进一步壮大,质量专业技术人员结构和数量更好适配现代质量管理需求。到2035年,质量强市建设基础更加牢固,先进质量文化蔚然成风,质量和品牌综合实力达到更高水平。二、推动经济质量效益型发展(三)增强质量发展创新动能。加强质量领域基础性、原创性研究,推进质量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重大颠覆性技术突破。开展质量攻关工程,集中实施一批产业链供应链质量攻关项目,突破一批重大标志性质量技术和装备。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健全质量专业化服务体系,推动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互动发展,打通质量创新成果转化应用渠道。(四)树立质量发展绿色导向。开展重点行业和重点产品资源效率对标提升行动,加快低碳零碳负碳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高耗能行业低碳转型。加快推进统一的绿色产品认证工作,大力发展绿色供应链,推动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建设。推进碳相关认证和碳标识制度工作,开展绿色低碳标准研制、计量技术研究,全面推进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应用,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实施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标准体系。实施绿色产品消费促进制度,推广绿色生活方式。落实工业污染物近零排放措施,不断提高产业链节能与资源再生利用能力。(五)强化质量发展利民惠民。推动企业加快产品创新、服务升级,促进新型消费提质扩容,办好“五五购物节”、上海旅游节等活动,发挥新品发布地标性载体优势,加快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立商业零售服务质量第三方评价长效机制。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完善质量多元保障机制,鼓励企业投保产品、工程、服务质量相关保险。推行消费争议先行赔付,开展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三、增强重点产业和区域质量竞争力(六)建设长三角一体化质量高地。充分发挥长三角质量工作统筹协调机制作用,开展长三角质量提升示范项目建设,建立长三角标杆企业质量管理经验和质量创新成果共享平台。加快长三角质量基础设施一体化布局,推动统一制定区域标准及计量技术规范,实行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等资源共享、结果互认。充分发挥长三角国际标准化协作平台作用,共同提升区域国际标准化能力水平。加强基于长三角产业集群、重点行业的质量评价和质量指数体系研究,提升长三角质量管理水平。(七)强化重点产业基础质量支撑。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布局,不断提升高端和新兴产业集群质量优势。聚焦重点产业基础板块,加强质量状况调查分析,分行业实施质量提升工程。加强计量测试、标准研制、检验检测认证等产业技术基础能力建设,加快产业基础高级化进程。推进基础制造工艺与质量管理深度融合,提高生产制造敏捷度和精益性。(八)提高产业质量竞争水平。加强产业链全面质量管理,着力提升关键环节、关键领域质量管控水平。开展对标达标提升行动,以先进标准助推传统产业提质增效和新兴产业高起点发展。加快传统制造业技术迭代和质量升级,强化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质量、管理协同创新,培育壮大质量竞争型产业。加快培育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以质量创新促进服务场景再造、业务再造、管理再造。完善服务业质量标准,加强服务业质量监测,优化服务业市场环境。(九)加快质量管理数字化转型。提高质量管理数字化水平,加快推进数字计量基础设施和城市数字化转型标准化建设。推动企业开展质量管理数字化赋能行动,推动形成数字化转型与质量管理融合交互的“路线图”,建设质量管理领域数字新基建和数据枢纽,建立高质量数据集和质量知识图谱。支持企业开展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高标准打造一批经济、生活、治理数字化场景的上海质量标杆。(十)提升区域质量引领力。打造区域特色质量品牌,开展国家质量创新先导区、质量强国标杆城市、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创建工作,形成一批特色鲜明的“一镇一品”项目。在浦东新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加大质量创新力度,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进质量品牌建设。在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完善质量基础设施布局。依托虹桥国际开放枢纽,探索建立高端服务经济的质量标准体系,服务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围绕五个新城建设,加强质量发展总体谋划,推动区域建设与质量发展融合共进。围绕南北转型,将宝山区打造成为绿色低碳转型样板区,将金山区建设成为“上海制造”品牌的重要承载区。四、加快产品质量提档升级(十一)提高农产品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水平。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全面推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开展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打造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三品一标”协同发展示范样板。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实行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监管。加快构建全程覆盖、运行高效的农产品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强化信用和智慧赋能质量安全监管。加强药品和疫苗全生命周期管理,推动临床急需和罕见病治疗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提速,提高药品检验检测和生物制品批签发能力,加快推进化学原料药、中药技术研发和质量标准升级,提升仿制药与原研药、专利药的质量和疗效一致性。完善信息化追溯体系,加强农产品食品药品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实现重点类别产品全过程可追溯。(十二)优化消费品供给品类。加快传统消费品迭代创新,推广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推动基于材料选配、工艺美学、用户体验的产品质量变革。加强产品前瞻性功能研发,扩大优质新型消费品供给,推行高端品质认证。增加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消费品供给,强化安全要求、功能适配、使用便利。对标国际先进标准,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鼓励优质消费品进口,提高出口商品品质和单位价值,实现优进优出。(十三)推动工业品质量提升。发挥工业设计对质量提升的牵引作用,大力发展优质制造,强化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售后服务全过程质量控制,促进品质升级。提升重大技术装备制造能力和质量水平,积极参与“中国首台(套)”评定工作,促进原创性技术和成套装备产业化。落实重大工程设备监理制度,保障重大设备质量安全与投资效益。加快传统装备智能化改造,大力发展高质量通用智能装备。实施质量可靠性提升计划,提高机械、电子、汽车等产品及其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可靠性水平。五、提升建设工程品质(十四)强化工程质量保障。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严格进场设备和材料、施工工序、项目验收的全过程质量管控。完善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加强运营维护管理。强化工程建设全链条质量监管,完善日常检查与抽查抽测相结合的质量监督检查制度。完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制度,将企业工程质量情况纳入招标投标评审,加强标后合同履约监管。加强工程质量监督队伍建设,探索推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社会力量辅助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十五)提高建筑材料质量水平。加快高强度高耐久、可循环利用、绿色环保等新型建材研发与应用,提升建材性能和品质。鼓励采购绿色建材,完善绿色建材产品标准。指导企业建立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施工、安装全生命周期质量控制体系,推行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驻厂监造。强化影响结构强度和安全性、耐久性的关键建材质量管理。加强建材质量监管,加大对外墙保温材料等重点建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开展住宅、公共建筑等重点领域建材专项整治。(十六)打造上海建造新样板。加大先进建造技术前瞻性研究力度和研发投入,加快建筑信息模型等数字化技术自主研发和集成应用。加强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和方法高水平应用,推广先进建造设备和智能建造方式,提升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性能,加强智能化高品质住宅小区建设。通过实施“两旧一村”改造、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和增加公共停车泊位,进一步提升城镇住宅品质。六、增加优质服务供给(十七)提高生产服务专业化水平。构建国际化高端专业服务体系,不断扩大“上海服务”品牌全球影响力。大力提升工业设计、广告创意、检验检测、知识产权、质量咨询等服务水平。推进普惠金融、绿色金融、科创金融、供应链金融发展,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量升级的可获得性。提升冷链物流服务质量,积极发展多式联运、智慧物流、绿色物流、供应链物流,优化国际物流通道,提高口岸通关便利化程度。加快发展海外仓等外贸新业态。加强重大装备、特种设备、耐用消费品的售后服务能力建设。(十八)促进生活服务品质升级。大力发展大众餐饮服务,创新丰富家政服务,促进物业管理、房屋租赁服务专业化、规范化发展。打造乡村旅游、康养旅游、红色旅游等精品项目,全面提高旅游服务质量。提升面向居家生活、户外旅游等的应急救援服务能力。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引导网约出租车、定制公交等个性化出行服务行业规范发展,推进轨道交通标准化建设。积极培育体育赛事活动、社区健身等体育服务项目,提升公共体育场馆开放服务品质。规范发展网上销售、直播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促进网络购物、移动支付等新模式规范有序发展,鼓励超市、电商平台等零售业态多元化融合发展。(十九)提升公共服务质量效率。提高政务服务功能和质量,提升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能级,拓展“随申办”应用场景,全面推进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建设。加强“15分钟社区生活圈”建设,不断提高教育、文化、就业、养老、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均衡化、优质化、便捷化水平。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推动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高等教育等提质扩容。加强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强化职业技能培训、用工指导等公共就业服务。加强养老服务质量标准与评价体系建设,扩大日间照料、失能照护、助餐助行等养老服务有效供给。加强公共配套设施适老化、适儿化、无障碍改造。深入推进健康上海行动,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完善城乡医疗服务网络,逐步扩大城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范围。七、增强企业质量和品牌发展能力(二十)提升全面质量管理水平。指导企业制定实施以质取胜的生产经营战略,推动新型质量管理体系应用,加快质量管理成熟度跃升。鼓励企业加强质量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牵头组建质量技术创新联合体,推进先进质量技术研发应用,实施供应商质量控制能力考核评价。探索建立重点领域国有企业履行质量主体责任的评价机制。(二十一)增强中小微企业质量发展能力。实施中小微企业质量提升精准帮扶,持续开展中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通过上游企业供应链质量管控,推动中小微企业加快装备改造、技术更新和产品升级。引导中小微企业聚焦细分领域的研发制造、工艺改进和市场拓展,加强质量文化建设,培育一批质量标杆,打造一批“专精特新”、“隐形冠军”、制造业单项冠军和科技小巨人企业。(二十二)加快培育企业质量品牌优势。持续办好“中国品牌日”活动。鼓励企业实施质量品牌战略,建立品牌培育管理体系,提高品牌全生命周期管理运营能力。开展品牌能力、价值评价研究,探索发布地区性、行业性品牌价值评价指数。统筹开展老字号认定,完善老字号名录体系,深化振兴老字号“一品一策一方案”。完善“上海标准”标识制度,打造对标国际水平、引领示范作用明显的高标准集群。推动“上海品牌”认证。加强品牌保护和维权,依法严厉打击品牌仿冒、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支持企业开展专利申请、商标注册、版权登记和境外维权活动。八、构建高水平质量基础设施(二十三)加强质量基础设施能力建设。实施质量基础设施能力提升行动,推动建设一批国家和区域质检中心、产业计量测试中心、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和标准化平台,建立和升级改造一批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深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上海重点实验室建设,建设单抗类药品质量控制技术平台,建设化妆品安全评估技术平台。提升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质量和专业技术支撑能力。建立完善城市地下管网、建设工程、电线电网、新能源设施等智能化检测和风险管控平台。(二十四)加强质量基础设施科技创新。持续完善质量基础设施科技创新体系布局,加强质量基础设施融合性研究,推动上海更多重点领域的质量基础设施科技创新能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培育一批高素质科技创新人才队伍,有力助推具有国际水准的质量基础设施高地建设。(二十五)提升质量基础设施服务效能。大力开展计量、标准化、检验检测认证等技术服务,推动数据、仪器、设备等资源开放共享,建立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工作机制,通过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项目为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质量技术支持。深入实施“标准化+”行动,加快构建推动上海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积极开展技术性贸易措施趋势研究和应对分析,加强对世界贸易组织技术性贸易壁垒和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的跟踪、研判、预警、评议、应对。加强质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等国内国际衔接,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九、推进质量治理现代化(二十六)加强质量法治建设。加强质量地方立法研究,推动完善产品安全、产品责任、质量基础设施等领域地方性法规体系。依法依规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违规行为,推动跨行业跨区域监管执法合作,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支持开展质量公益诉讼和集体诉讼,依法实施商品质量惩罚性赔偿制度。健全产品和服务质量担保与争议处理机制,推行第三方质量争议仲裁。加强质量法治宣传教育,普及质量法律知识。(二十七)完善质量政策体系。强化对质量发展的激励引导,完善政府质量奖励制度。建立健全强制性与自愿性相结合的质量披露制度,鼓励企业实施质量承诺和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完善政府采购政策和招投标制度,推动形成需求引领、优质优价的采购制度。加强质量统计和状况分析,探索建立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完善质量发展经费保障机制,鼓励、引导更多资金投向质量攻关、质量品牌提升、质量治理、质量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健全覆盖质量、标准、品牌、专利等要素的融资增信体系,强化对质量改进、技术改造、设备更新的金融服务供给。(二十八)增加高水平质量人才供给。加强质量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统筹规划,推进社会化质量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加大高端质量人才引进力度,扩大国际标准化注册专家队伍;落实食品安全总监、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探索建立企业标准化总监制度,培养专业型质量人才梯队。加强中小学质量教育,加强高等院校、职业院校质量工程、标准化专业与学科建设,完善技能培训机制,加大高水平技能型人才培养力度。在政府质量奖评选表彰中提高一线技能型员工比例,推动培养更多“上海工匠”。(二十九)优化质量监管效能。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深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完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健全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机制,完善产品伤害监测体系,开展质量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和处置。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开展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调查与处理。健全产品召回管理体制机制。加强产品防伪监督管理。按照国家部署,探索开展质量安全“沙盒监管”制度试点,为新产品新业态发展提供容错纠错空间。严格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检验监管,实施靶向监管,持续完善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监管机制。强化网络平台销售商品质量监管,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三十)推动质量社会共治。健全以法治为基础、政府为主导、社会各方参与的多元质量治理机制。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学会及消费者组织等的桥梁纽带作用,推动行业质量诚信自律。支持企业一线班组开展质量改进、质量创新、劳动技能竞赛等群众性质量活动。发挥新闻媒体宣传引导作用,传播先进质量理念和最佳实践,曝光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以全国“质量月”等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全民质量行动,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让持续改进、追求卓越的质量精神成为全社会的价值导向。(三十一)加强质量国际交流。依托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平台,加大引进、消化、吸收质量管理新技术力度,不断增强质量创新能力。积极推动国际质量、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组织落户上海,引导我市优势领域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工作,引导外资企业、在沪国际标准化机构参与上海标准化工作。开展国际计量比对,鼓励主导或参与国际计量技术规范、国际计量规则的制定修订工作。积极与国际组织、区域组织开展质量教育培训、文化交流、人才培养等合作,积极承办国际性质量会议,展示上海质量成就。十、强化组织保障(三十二)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质量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质量工作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市质量工作领导小组要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整体有序推进落实本实施方案。(三十三)狠抓工作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质量强市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促进产业、财政、金融、科技、贸易、环境、人才等方面政策与质量政策协同,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三十四)开展考核督导。深化质量工作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对方案实施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市质量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跟踪分析和督促指导,重大事项及时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报告。
  • 广州市建设工程检测协会发布团体标准《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检测机构诚信评价标准(征求意见稿)》
    各有关单位及专家:由广州市建设工程检测协会等单位起草的《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检测机构诚信评价标准》团体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的编制。为保证标准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操作性,现公开征求意见。诚挚邀请各有关单位及专家对本标准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并于2023年8月25日前将《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以电子邮件或信函邮寄至联系人。逾期不回复,按无异议处理。联系人:罗雯巍联系电话:020-83343656电子邮箱:632968530@qq.com附件:1.《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检测机构诚信评价标准》征求意见稿2. 《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检测机构诚信评价标准》编制说明3. 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广州市建设工程检测协会 2023年8月15日广州市建设工程检测协会关于征求《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检测机构诚信评价标准》团体标准意见的通知.pdf附件3 《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检测机构诚信评价标准》征求意见表.doc附件2《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检测机构诚信评价标准》编制说明.pdf附件1 《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检测机构诚信评价标准》(征求意见稿).pdf
  • 《相控阵超声法检测混凝土结合面缺陷技术规程》团标发布
    近日,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发布公告,根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协字〔2018〕015号)的要求,由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单位编制的《相控阵超声法检测混凝土结合面缺陷技术规程》,经协会混凝土结构专业委员会组织审查,现批准发布,编号为T/CECS1056-2022,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标准详细信息标准状态现行标准编号T/CECS 1056—2022中文标题 相控阵超声法检测混凝土结合面缺陷技术规程英文标题国际标准分类号91.010.01 建筑工业综合中国标准分类号 国民经济分类E4710 住宅房屋建筑发布日期2022年03月31日实施日期2022年08月01日起草人李向民 高润东 张富文 王卓琳 孙彬 姚利君 许海岩 薄卫彪 龙莉波 张东波 田坤 陈霞 陈宁 宋杰 孙静 许清风 黄科锋 马海英 赵勇 王建 刘华波 薛雨春 武猛 刘辉 李新华 李华良 郑乔文起草单位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建科预应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标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建科特种建筑工程技术中心有限公司、上海建工二建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上海中森建筑与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劳瑞仪器设备有限公司、博势商贸(上海)有限公司、上海星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范围主要技术内容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检测仪器、现场检测、检测报告等。是否包含专利信息否标准文本不公开
  • 十八部门联合发文,仪器产品质量提升有了新方案!
    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11月10日消息,市场监管总局等十八个部门于近日联合印发《进一步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行动方案(2022—2025年)》(下称《方案》)。《方案》提出,聚焦突出问题、明显短板和发展关键,坚持一个一个行业抓、一类一类产品抓,着力打通一批产业链供应链质量堵点,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质量难点,更好支撑现代产业体系优化升级,更大力度保障优质产品、工程和服务有效供给。 《方案》从推动民生消费质量升级、增强产业基础质量竞争力、引导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优质发展、促进服务品质大幅提升4个方面部署了质量提升的重点任务。 在增强产业基础质量竞争力方面,《方案》明确,加强基础共性技术研究,提升轴承、齿轮、紧固件、液气密件、液压件、泵阀、模具、传感器等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可靠性、稳定性,延长使用寿命;加快设计、制造工艺软件国产化应用,推进电子设计自动化参考架构标准化,研发高端芯片关键装备和仪器;加强高端仪器仪表计量测试技术研究和应用,提高设备精度、稳定性和标校技术水平。《方案》全文如下:《进一步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行动方案(2022—2025年)》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质量强国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进一步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经国务院同意,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围绕提高供给体系质量,直面市场需求和群众关切,聚焦突出问题、明显短板和发展关键,坚持一个一个行业抓、一类一类产品抓,着力打通一批产业链供应链质量堵点,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质量难点,化解一批民生消费领域质量痛点,更好支撑现代产业体系优化升级,更大力度保障优质产品、工程和服务有效供给,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到2025年,质量供给与需求更加适配,农产品食品合格率进一步提高,消费品优质供给能力明显增强,工业品质量稳步向中高端迈进,建筑品质和使用功能不断提高;生产性服务加快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可及性、便利性和公共服务质量满意度全面提升。二、推动民生消费质量升级(一)扩大安全优质农产品食品供给。强化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推广应用缓释肥、有机肥和高效低风险农药。完善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强化米面油等大宗粮油产品和蔬菜、果品、木本油料质量保障。着力提高乳制品质量安全水平,增强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竞争力。加强冷链食品监管,严格排查管控涉疫食品,防止脱冷变质的冷藏冷冻食品流入市场。加快推进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严控农药兽药残留、重金属、食品污染物等安全风险。完善食品质量标准体系。推进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和达标合格农产品(农产品“三品一标”)发展以及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开展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行动,推进地方特色产品标准化、品牌化,继续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农业农村部、国家粮食和储备局、国家林草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海关总署、工业和信息化部、供销合作总社、国家知识产权局等部门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二)增强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用品适用性。围绕特殊人群消费品发展需求,加大人体工效基础研究、技术研发和标准制定力度。深入推进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提高校服、玩具、文具和婴童用居家防护、运动防护、助行骑乘等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建立老年用品产业标准体系,推动适老化产品发展和智能应用及终端产品适老化改造。提高轮椅、助行机器人等康复辅助器具智能化程度,丰富助视、助听和辅助阅读类产品供给。(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国家药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促进日用消费品升级迭代和文体用品创新发展。加强数字化试衣、智能服装等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大力推动服装、鞋类产品、羽绒制品等领域产品质量分级。提高清洁类家电产品的消毒除菌、清洁净化性能,提升厨房电器一体化、智能化和能效水平,发展便携式小家电。严格家居装饰装修产品有毒有害物质限量要求,提升厨卫五金、人造板等零部件及材料质量。提高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用品和应急物资质量水平。推进商品包装和流通环节包装减量化、标准化、循环化。加大健身器材和运动用品优质供给,提升音乐、舞蹈、美术用品质量水平。提高首饰、艺术陶瓷等工艺美术产品和丝绸刺绣、文房四宝等传统文化产品创作设计水平。(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林草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体育总局、文化和旅游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四)推动建筑工程品质提升。进一步完善建筑性能标准,合理确定节能、无障碍、适老化等建筑性能指标。探索建立建筑工程质量评价制度,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对地区工程质量状况进行评估。加快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建设,推动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强化住宅工程质量管理,探索推进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开展预拌混凝土质量专项抽查和工程质量检测专项治理行动,依法严厉查处质量不合格和检测数据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绿色建材推广应用,开展绿色建材下乡活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增强产业基础质量竞争力(五)提高基础件通用件质量性能。加强基础共性技术研究,提升轴承、齿轮、紧固件、液气密件、液压件、泵阀、模具、传感器等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可靠性、稳定性,延长使用寿命。加快设计、制造工艺软件国产化应用,推进电子设计自动化参考架构标准化,研发高端芯片关键装备和仪器。加强高端仪器仪表计量测试技术研究和应用,提高设备精度、稳定性和标校技术水平。(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国防科工局、市场监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六)强化材料质量保障能力。提高通用钢材、航空铝材、基础化工原料、水泥、平板玻璃等质量稳定性、可靠性和耐久性。加快冶金、化工、纺织、建材、林产工业等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加强在一定条件下具有易燃危险性的工业原材料出厂质量安全控制和抽检。实施新材料标准领航行动和计量测试能力提升工程,提升稀土、石墨烯、特种合金、精细陶瓷、液态金属等质量性能,加快先进半导体材料和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的标准研制,加强新材料制备关键技术攻关和设备研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国防科工局、国家林草局、国家发展改革委、中科院、市场监管总局、科技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七)提升装备产品质量可靠性。提升电子装备、数控机床和工业机器人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水平,加快数控系统、关键功能部件、整机、系统集成方案升级和推广应用。加快标准升级迭代,主粮作物收获机械、拖拉机平均故障间隔时间指标分别提高到80、250小时以上。突破工程机械稳定性设计、控制和传动系统关键零部件制造工艺技术,推动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和非公路自卸车等平均失效间隔时间比现行国家标准提高60%以上。提升电动交通工具和电池驱动非道路移动机械等的安全可靠性。完善起重机械安全技术规范,推动桥式、门式起重机设置不同形式高度限位装置。加强重大工程设备监理。(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国防科工局、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引导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优质发展(八)提升新一代信息技术产品质量。提高移动通信终端、可穿戴设备、超高清视频终端等数字产品智能化水平和消费体验。建立实施数据安全管理认证制度,提升企业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能力。提高5G网络、数据中心、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质量要求,强化IPv6在物联网产品和系统的部署应用。构建云基准测评体系和云服务能力评估体系,提升云计算产品质量和服务能力。(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九)推动新技术与产业深度融合。推动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5G等技术对传统产业进行全链条改造,鼓励企业发展个性化定制、网络化协同、共享化生产等新模式。实施新产业标准化领航工程,围绕新材料、生物技术、医疗器械、数字技术等前沿领域开展标准研究和验证。加强系统融合、时间同步、仿真计量测试技术研究,提升智能网联汽车的环境感知、决策和安全性能。(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网信办、市场监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促进平台企业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支持企业构建形式多样的线上消费场景,探索人机互动新模式,提升网络消费体验。督促平台企业强化平台销售和直播带货产品的质量管控和追溯,依法承担商品和服务质量保证、食品安全保障等责任,切实维护用户个人信息权益及隐私权。深入推进农产品出村进城和“数商兴农”。推动出行服务领域平台企业持续改善用户体验。深入开展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创建。(商务部、中央网信办、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五、促进服务品质大幅提升(十一)引导居民生活服务高品质发展。结合城市更新行动,推进完整社区、活力街区建设。加强家政服务规范化、职业化建设,完善母婴护理、家政培训标准,推动发展员工制家政企业,大力推进家政进社区,实施“家政兴农”行动。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健全物业服务标准体系,推广电梯“全包维保”、“物联网+维保”。规范家居服务市场,提升家装服务标准化水平。持续推进快递绿色包装标准体系建设。提升快递“最后一公里”投递服务能力。提振餐饮消费,坚决制止餐饮浪费,鼓励餐饮企业丰富提升菜品、提高服务水平、创新经营模式。发展多样化、优质化旅游产品和服务,大力整治“不合理低价游”,持续完善旅游服务质量评价体系。(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邮政局、文化和旅游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二)提高生产流通服务专业化融合化水平。加大涉农金融服务供给,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企业上市融资。完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发展绿色直接融资,持续支持绿色债券发行。加强数字技术在普惠金融领域中的依法合规和标准化应用。推动物流网络化一体化发展,加快城市配送绿色货运、冷链物流发展,完善农村物流服务体系,推广标准化、集装化、单元化物流装载器具和包装基础模数。培育一批制造服务业新型产业服务平台或社会组织,鼓励其开展协同研发、资源共享和成果推广应用等活动。提升专利商标审查质量和效率,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供销合作总社、国家邮政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三)提升社会服务效能。持续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和结果通报。加强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推动康复辅助器具产业提质升级。健全高龄、失能(失智)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体系和相关标准,组织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开展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实施医养结合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提高医养结合服务质量和水平。建立健全托育服务政策法规体系和标准规范体系。按年度提出国家医疗质量安全改进目标,推动医疗服务质量持续改进。加强医疗美容综合监管执法。加强政务服务事项管理、集成化办理、便民热线运行、服务评估评价等标准的制定、实施和宣贯。督促水、电、气、暖等公用事业领域企业公开服务内容、服务流程、资费标准等信息。(市场监管总局、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六、以质量变革创新推动质量持续提升(十四)强化科技创新对质量提升的引领作用。建立科技创新政策和质量政策紧密结合的工作机制,部署实施国家质量基础设施科技项目,加大科技研发计划对质量提升的支持力度,重点面向影响制约产业发展的质量短板问题开展质量关键共性技术研究。鼓励企业加大质量技术创新投入,发展智能制造、绿色制造和服务型制造。推动质量创新成果转化为标准和实现产业化应用。推动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等与质量管理融合发展,提升质量精准化控制和在线实时检测能力。(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五)推动产业链供应链质量联动提升。加强对产业链核心企业的激励引导,发挥中央企业、国有大中型企业主力军作用,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企业,着力解决产品性能和品质档次“卡脖子”、“瓶颈”问题。强化跨部门、跨领域协调推进,促进设计、材料、工艺、检测、应用等产业链上下游标准衔接。加强食品农产品追溯码、物品编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推广应用。支持产业链“链长”、“链主”企业和“领航”企业将相关企业纳入共同的供应链和质量管理体系,实施质量技术联合攻关和质量一致性管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国资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商务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六)提升质量基础设施服务效能。加强国家、区域、产业质量基础设施能力建设,综合运用计量、标准、合格评定等要素资源实施精准服务。加强国家标准全文公开系统建设,服务各类市场主体更加公平、便捷获得标准信息资源。深入推进“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升级行动”、“质量技术帮扶提质强企行动”。大力开展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鼓励和支持商会协会积极参与,强化对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的支持帮扶。加强技术性贸易措施研判应对和信息服务,引导企业加强合规管理,优化出口商品和服务质量。(市场监管总局、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全国工商联、商务部、海关总署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七)加强质量品牌建设。持续办好中国品牌日活动,加强中华老字号和商标品牌的培育和保护,实施地理标志保护工程,支持打造区域品牌。建立健全质量分级制度,促进品牌消费、品质消费。大力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程。加快农业品牌精品培育,推动在化妆品、服装、家纺、电子产品等消费品领域,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等原材料领域,以及家政、旅游、文化、休闲、检验检测认证等服务业领域培育一批高端品牌。培育托育服务、乳粉奶业、动画设计和制作等行业民族品牌。完善品牌价值评价标准体系,开展品牌价值评价。(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广电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供销合作总社、工业和信息化部、文化和旅游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八)提升劳动者质量素养。加强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质量相关学科专业和课程建设。发挥各级工会和团组织作用,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质量管理创新、质量改进提升等活动,提高员工质量意识和技能水平。完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工作体系,提高家政、养老、育幼等领域人才培养培训质量。(教育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市场监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七、强化实施保障(十九)健全财政金融政策。各地区要将质量提升行动工作经费列入预算,鼓励企业加大对质量提升的资金投入,完善质量提升资金多元筹集和保障机制。企业质量提升活动中发生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支出,可按规定享受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更好实现政府采购优质优价。制定质量竞争型产业分类,加强质量统计监测。支持企业运用保险手段强化产品质量保障、服务承诺兑现和消费争议解决,鼓励企业积极投保平行进口车“三包”责任相关保险、工程质量保险。(财政部、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税务总局、国家统计局、银保监会、住房城乡建设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完善质量安全风险监控机制,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平台,制定实施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推进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健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联动机制,强化国家和地方之间统筹协同、互动互补。强化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市场、网络市场等重点领域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提升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监管能力。健全完善省、市、县三级质量监管检测体系,加大支持保障力度,探索建立产品质量安全动态监管指挥调度体系,加强对基层监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倡导行业协会、商会推进行业自律,鼓励新闻媒体和消费者组织等加强社会监督。(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粮食和储备局、公安部、海关总署、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民政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一)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企业及其负责人质量责任,引导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和质量追溯体系,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质量管理。推动企业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进行公开质量承诺,严格履行缺陷召回、质量担保责任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法定义务。鼓励企业设立首席质量官,深入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和团体标准“领先者”行动,广泛开展对标达标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市场监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全国工商联、教育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进质量强国标杆城市和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建设。鼓励地方在产业集聚区创新激励举措,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进一步做好中国质量奖和各地政府质量奖评选表彰活动,建立先进质量管理经验长效宣传推广机制。强化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和督查激励,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广泛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营造人人关心、参与、推动质量提升的良好氛围。(市场监管总局、中央宣传部、广电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将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作为建设质量强国、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完善配套政策措施,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将任务落实情况纳入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和质量奖励、示范、督查激励等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 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会征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信息化管理系统应用标准》等三项团体标准起草单位和起草人
    各有关单位: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会团体标准是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备案(团体标准代码:CIET),旨在通过标准化工作推动技术创新,驱动经济发展,促进技术成果转化,引领企业增强国际市场竞争力。为更好地促进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提升管理能力,增强市场竞争力,推动检测行业建设及运行管理,满足市场和创新需求。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要求,结合检测检验管理相关规定,拟立项制订《建设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标准》等三项团体标准。以上标准起草工作由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拟于2023年11月底完成标准起草工作。为了更好地完成三项团体标准制定工作,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会决定面向全国质量检测检验单位公开征《建设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标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仪器设备、设施配置标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信息化管理系统应用标准》三项标准起草单位和起草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起草单位、起草人资格条件(一)依法经营、业绩突出、在质量检测检验相关领域排名前列的企业和相关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工程物资供应链企业相关机构、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起草单位应在检测检验行业具有较高的社会影响力和美誉度。(二)起草人应具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理论水平,并能积极参与标准起草的各项工作,确保标准的技术性、适用性、有效性和先进性。二、起草单位、起草人权利和义务(一)参编起草单位列入《设建设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标准》等三项团体标准起草单位名单。(二)参编起草单位主要人员姓名列入《建设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标准》等三项团体标准主要起草人名单。备注:每单位限定列名1-2人。(三)标准升级成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修订时,优先享有参与标准的制修订的权利。(四)协助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科技成果评价”。(五)为参与起草的企事业单位提供证明文件,协助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申请办理财政补贴。(六)能够坚持全程参加标准起草工作会议,按时完成标准起草工作组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七)按时参加与该标准起草相关的各类座谈会、讨论会、协调会及调研活动。(八)能够共享本单位在其行业领域所取得的优秀成果,提供给标准起草工作组参考。(九)在标准起草过程中发表独立见解,并逐字逐句对标准提出建设性修改意见。(十)在可以公开的前提下,向标准起草工作组提供个人相关研究成果、经典案例和数据,供起草标准参考。(十一)在标准起草过程中提供的信息真实、客观、科学。三、参编单位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会标准化工作秘书处将根据报名情况,优选20 家以内的检测检验企业、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工程物资供应链企业相关机构、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作为此项标准起草单位。四、参与原则《建设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标准》等三项团体标准起草单位应对所制定标准的质量及其技术内容全面负责,要求参与标准起草工作的单位应提供必要的技术与资源的支持,以确保标准制定计划项目按时完成。五、上报要求拟申请成为《建设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标准》等三项团体标准起草单位的检测、检验企业,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工程物资供应链企业相关机构、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等,请按照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会团体标准立项申报要求,填写申报表电子版于2023年9月28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会标准化工作秘书处。六、联系方式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会标准化工作秘书处联系人联系人:陈 悦 电话:010-57745908 微信:18366593438刘唯唯 电话:010-57811642 微信:18766109739邮箱:china_CIET@163.com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1号建设部南新楼405室附件:1、三项团体标准名称及编号2、团体标准起草单位申报表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8月13日关于征集《建设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标准》等三项团体标准起草单位和起草人的通知.PDF
  • 室内空气检测费用动辄上千 市场混乱(图)
    我们每户家庭每间装修过的房子,几乎都不同程度地残留有甲醛。近年来随着人们对健康的重视,室内甲醛等有害气体的检测和治理,正在成为都市里一门火爆生意。保守估计,西安市民家庭仅检测每年就会催生近亿元的“绿蛋糕”。  3月7日,陕西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监督检验站的工作人员对刚装修的房屋进行空气检测  但目前市场,从有商家免费检测到收数千元不等、同一屋子检测两机构出现不同的结果、装修后甚至比毛坯住宅的“国标”还低,有专家认为“这是倒挂!”如此标准,对百姓健康实质危害反而增大……太多乱象,让许多市民雾里看花,难辨真伪,颇感困惑。  最近,西安市民李先生买到一套新房,装修好了后,本想尽快乔迁新居。可听说夏季新房内的有害气体危害程度是全年中最高的,因此,他和家人打算给新家做个“健康检查”——空气质量检测和治理。可咨询过几家检测机构和公司后,他迷惑了,因为有收费也有免费的、有收500元的也有收100元的、有当天出结果的,还有三天才给报告的,那叫一个难以抉择。  据公开资料显示,2011年西安除了经济适用房、单位职工住房、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外,商品房可供给面积就约有885万平方米,按每50平方一个检测点的标准、每个检测点按500-600元收费来计算,仅2011年一年检测市场的容量就达近1亿元,这还不包括治理这一块。  可目前市场表现让人无奈:一面是正规机构的高价门槛,把消费者挡在门外,一面是非正规机构“杂牌军”廉价的市场冲击,不能让人信服。“正规军”和“杂牌军”都没有夺下阵地,而如市民李先生一样的普通消费者被裹挟在其中,难以抉择。  室内检测费动辄上千元业内人:“百姓接受不了”  ■乱象一  当记者以消费者身份打电话给网上招揽生意的徐先生,他表示:“可以免费给您家做空气检测。”而且当场可以出检测结果。可俗话说得好,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当记者问真的是免费检测?徐先生告诉记者检测绝对是免费的,但治理的产品是收费的。  而正规操作的检测收费是怎样的?  记者联系了为数不多通过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双认证的陕西省广厦建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下称广厦),一位杨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我们的收费标准是500元/点,正常检测七项,包括甲醛、苯、二甲苯、甲苯、TVOC(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氡、氨。一般家庭如120平方米左右的三房二厅建议做4个点,正常总费用是2000元,不过3个点以上可以优惠,400元/点,就是1600元。”  那么,这个收费标准是怎么来的?  “按照《陕西省检测机构开展专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陕环计发(1996)128号通知’上规定,采样费加检测费应该收545元/点。”西安市环境检测站的工作人员王先生告诉记者:“一般报价500元/点的已经是优惠价了。”  “我们检测500元/点。客户还是很认可的。”广厦公司一位王姓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约在2005年,陕西才有正规的家庭室内空气检测业务,2008年需求逐步扩大,以他们公司为例,2008年检测了30来家,2009年升了100多家,2010年跃升到240家左右,而今年仅上半年就已经超过200家。  虽然,该工作人员觉得这个年增长幅度很大,但记者算了一笔账,按每个家庭平均做3个点、每个点收500元计算,2010年240个家庭给广厦的业绩贡献是36万元。36万元对一个具有正规资质的室内空气检测机构是远远不够的。因为“正规的检测机构,仅检测仪器设备就得几百万元。”西安市装饰业协会副秘书长马先生告诉记者,为了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高昂的费用是必需的。  36万的年收入和几百万元的设备对比,这是否意味着,1600元这样的门槛把很多家庭挡在了门外?有消费者呼吁,对关乎民生健康的服务收费,物价部门应该严格核价,挤掉暴利泡沫,让老百姓享受到质优价廉的检测服务。  分析:  “正规的治理公司完了!”西安住宅装饰协会副秘书长、投诉部部长尚军语出惊人,为什么说完了?“一是老百姓重视健康,开始简约化装修 二是装修公司在降低污染 三是装饰材料逐渐也开始注重环保了 最后是治理价格高,老百姓接受不了。”尚军还给记者举出实例:“前年我们还准备成立专门的治理委员会,当时有20家左右正规的治理公司,后来慢慢不见了,这个委员会也没成立。”  当“裁判”也当“运动员”多数公司检测、治理不分  ■乱象二  就在消费者面对难以承受的正规高价检测费的时候,投资小、设备简陋的检测公司却以“免费”幌子招摇于市场之中,无资质无保证的“杂牌军”俨然成了市场上的“主力军”,据记者了解,目前,有能力涉及家庭装修空气检测的第三方独立机构在西安最多不超过10家,而治理公司由于投入成本和专业化要求低,数量明显多于检测机构,而背后售卖产品的暴利也由此产生。“我们有便宜的15元/盒的甲醛检测药剂,也有高端产品像600元/桶的家具除味剂,档次齐全,几十种可以选。”上述可免费检测的徐先生表示,以记者说的120平方的新房为例,大致需要3000-4000元的治理产品。而一家专做治理的正规公司负责人金先生告诉记者:“三四千元确实高了,正规公司现在的行价是按套内面积25元/平方米收治理费。120平方米电梯房,减掉20%公摊面积,治理费一共 2400元。”相比较之下,前者报价足足高出25%-66.7%。另外,金先生还向记者透露:“有的公司为了节省成本,会打开产品加水稀释。一般七八十块的甲醛清除剂是不需要稀释的。所以,消费者要留意产品说明是否需要稀释、包装是否完好以及有生产日期、地址等信息。”“全项检测一般公司是做不了的,必须委托实验室做。”西安绿色亿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左女士告诉记者,市面上有公司拿一种“六合一”检测仪器,称可同时检测六种室内污染气体(甲醛、苯、甲苯、二甲苯、氨、TVOC)。事实上,“这种检测结果都不准,他们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治理。但被质量技术监督局发现,就罚5万。”  事实上,不仅仅是罚款这么简单。  “检测结果不是随便给的,需要负法律责任。”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一冯姓工作人员表示,《计量法》明确规定,出具检验检测报告的机构必须通过计量认证,也即CMA认 证 (China MetrologyAccreditation,意为“中国计量认证”),该认证是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而且在附表中还要详细列明可检项目。记者在我国《计量法》中也的确看到“为保证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公正性,所有向社会出具公证性检测报告的质量检测机构必须获得‘计量认证’资质,否则构成违法,追究刑事法律责任”等相关字样。  分析:  陕西省质量监督检验协会的相关人士印证了上述说法,该人士告诉记者:“一般有CMA证书出具资格的第三方公司或结构都不得参与治理,否则就有 ‘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嫌疑,难以保证检测报告的独立性、权威性和公正性。”  除此之外,还有何办法让百姓享受到质优价廉的服务?有消费者和商家呼吁,应该加大市场竞争,打破垄断,适度放开准入门槛,让百姓在商家的激烈竞争中获得真正实惠。  装修后国标竟然比住宅要求还低  ■乱象三  消费者王先生曾经做过两次室内环境检测,一次是一家公司人员上门,取一些空气样后,用试纸的色度,现场出结果 而另一家公司现场取空气样后,另外需到化验室等3天,才出结果。虽然时隔不远,但同一地点,两家机构的结果大不相同,让他不知道该信谁好。  为什么是两种方法,不同结果?其实原因很简单,据记者了解,两家检测公司所依据的检测标准不同,导致检测结果不同。  “GB50325-2001,是强制性标准。”广厦杨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强制性标准主要是针对施工期间还未交付的毛坯房。“而GB/T18883-2002则是推荐性标准,主要适用于装修后的家庭住宅。”  记者在查看了多份有CMA认证的检验报告后发现,的确发现有些报告的检验对比标准是GB50325-2001,即《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而有的是同时依照GB 50325-2001和GB/T18883-2002即《室内空气质量标准》两份标准。  分析:  “你有没有发现,GB50325-2001标准高于GB/T18883-2002标准?这是倒挂!”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新技术研究所建筑环境室主任李景广博士向记者介绍,倒挂现象是指毛坯住宅验收时标准高,而装修后的住宅验收标准低,对人体的实际危害性增大了。  也有消费者认为,可能是考虑到装修用材较多,肯定含有有害物质,国标适当降低标准,比毛坯房标准 “倒挂”,也可理解。但制定合乎国情和各地实际的室内装修空气检测治理标准,一个关键的底线是,必须确保百姓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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