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仪器信息网 > 行业主题 > >

国家指定检测机构食品检测

仪器信息网国家指定检测机构食品检测专题为您提供2024年最新国家指定检测机构食品检测价格报价、厂家品牌的相关信息, 包括国家指定检测机构食品检测参数、型号等,不管是国产,还是进口品牌的国家指定检测机构食品检测您都可以在这里找到。 除此之外,仪器信息网还免费为您整合国家指定检测机构食品检测相关的耗材配件、试剂标物,还有国家指定检测机构食品检测相关的最新资讯、资料,以及国家指定检测机构食品检测相关的解决方案。

国家指定检测机构食品检测相关的论坛

  • 【转帖】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征集可检测“三聚氰胺”的食品检测机构信息的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征集可检测“三聚氰胺”的食品检测机构信息的公告》2008年第109号 2008年第109号 关于征集可检测“三聚氰胺”的食品检测机构信息的公告 根据国家处理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领导小组关于充分利用社会检测资源,开展乳品中含“三聚氰胺”检测的决定,国家质检总局已于2008年10月2日在质检总局官方网站上向社会公布了385家经核实的《可检测“三聚氰胺”的食品检测机构名录》(以下简称《名录》)。为使乳品企业能够得到更加方便快捷的检测服务,国家质检总局决定,面向社会征集已公布《名录》之外的可检测“三聚氰胺”的食品检测机构信息。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一、对可检测“三聚氰胺”的食品检测机构的要求1. 第三方的食品检测机构;2. 获得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3. 具备相应的检测场地、设备、人员和经验;4. 能够按照高效液相色谱法、液相色谱-质谱法、[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Mp]气相色谱[/url]-质谱法中的一种或多种检测方法开展“三聚氰胺”的检测。二、报送信息的内容和方式1. 凡满足“一”中要求的可检测“三聚氰胺”的食品检测机构可填报《可检测“三聚氰胺”的食品检测机构申报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报表》),并报送检测机构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2. 凡满足“一”中“1、3、4”条件的食品检测机构也可向检测机构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送《申报表》,并同时向其提出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申请。三、对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要求1. 对提出申报的满足“一”中要求的检测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其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进行审核;2. 对提出申报的满足“一”中“1、3、4”要求的检测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尽快安排对其进行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并审核,免收检测机构的计量认证费用;3. 对通过审核的检测机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及时报送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4. 对愿意承担“三聚氰胺”检测的食品检测机构,凡条件和能力尚有欠缺的,检测机构可向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请求技术指导,以便尽快满足可检测“三聚氰胺”的食品检测机构的要求。四、对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要求负责审核所属的满足“一”中要求的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通过审核的报送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五、可检测“三聚氰胺”的食品检测机构信息发布方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报送的可检测“三聚氰胺”的食品检测机构信息将在国家质检总局网站上的《可检测“三聚氰胺”的食品检测机构名录》中及时予以公布,供乳制品生产企业和消费者选择使用。六、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联络方式联 系 人: 谢澄 李文龙 联系电话:010-82262771 82262769传 真:010-82260763 82260761Email :xiec@cnca.gov.cn liwl@cnca.gov.cn 附件:见下面链接.http://www.aqsiq.gov.cn/zwgk/jlgg/zjgg/2008/200810/t20081005_91932.htm

  • 《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食品检验机构要求》 RB/T 215-2017

    《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食药监科(2016)106号第二条“资质认定部门在实施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时,应当将《资质认定条件》作为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的补充要求,与国家认监委制定印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结合使用。” 而 引言中有 “本标准是对 RB/T 214《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的补充,作为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部门对食品检验机构进行评审的补充要求”。 请问,作为我们检验机构,编写体系文件时,应该用哪份文件作为依据呢?

  • 国家药监局加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建

    国家药监局加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建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更好地发挥检验检测技术支撑的重要作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制定了《关于加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2014年12月18日经总局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于2015年1月23日印发。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5/03/201503050951_537255_2987572_3.jpg  《指导意见》充分考虑了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的专业性和技术性,按照优化配置资源、提升能力水平、保持检验检测体系的系统性的指导思想,确定了“到2020年,建立完善以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为龙头,省级检验检测机构为骨干,市、县级检验检测机构为基础,科学、公正、权威、高效的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充分发挥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的作用,使检验检测能力基本满足食品药品监管和产业发展需要”的总体目标。  《指导意见》提出了食品药品检验检测(wwwsumspringcom)体系“四三二”的层级架构模式,即食品(含保健食品)检验检测体系重点支持建设国家、省、市、县四级检验检测机构;药品化妆品(统称药品)检验检测体系重点支持国家、省、市三级检验检测机构;医疗器械检验检测体系重点支持建设国家、省两级检验检测机构;明确了各层级检验检测机构的功能定位,强化了检验检测体系服务食品药品监管的核心职能,突出了检验检测机构的公益性属性。部署了落实改革任务、强化硬件保障、加强人才队伍培养、完善制度体系、提升检验检测科研能力、推动检验检测信息共享六项重点任务,建立完善了统一认识、加强领导,明确机构、落实责任,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加强考核、促进发展四项保障机制。  《指导意见》的制定发布,标志着总局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的顶层设计已初步完成,为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提升检验检测能力,服务食品药品监管奠定良好基础。文章来自济南三泉中石实验仪器检测

  • 市场调查之国内食品检测机构分布情况

    仪器信息网讯 截止到2013年7月,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统计数据,国内获取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CMAF)的检测机构总计3500-3900家(质检总局公布的数据是3503家,认监委肖亮在第五届中国第三方检测实验室发展论坛暨实验室展览会公布的数据是3827家),其中国家级获证机构410家。http://bimg.instrument.com.cn/show/NewsImags/images/20155111406.jpg  图1 各省获证食品检测机构分布图http://bimg.instrument.com.cn/show/NewsImags/images/201551114319.jpg  图2 食品检测机构系统系统分布百分比  2013年,全国疾控中心总计3522家,其中具有CMAF资质认证的中心数量为1625家,约占整体数量的46.14%。虽然从数据上看,具有CMAF认证的疾控中心在整个疾控体系中比例较高,但是目前的疾控中心基本是有原来的防疫站更名成立的,尤其是地市级和县级的疾控中心更是如此,并且这类拥有CMAF资质疾控中心大部分从事食源性疾病的检测,食品和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检测能力薄弱。  由于大部制改革还在逐步整合,目前食品药品及技监系统均有从事食品检测的检测机构。根据国家产品质量技术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数据,技监系统和食品药品系统的获证食品检测机构总计1299家,具体省份分布请见下表:  表1 1299家技监、食品药品系统食品检测机构分布情况http://bimg.instrument.com.cn/show/NewsImags/images/2015511135722.jpg  民营的食品检测机构数量为116家,主要集中在上海、浙江、广东、山东等沿海城市。表2 116家民营食品检测机构分布情况http://bimg.instrument.com.cn/show/NewsImags/images/2015511135744.jpg

  • 【重要信息】质检总局征可检测"三聚氰胺"的食品检测机构信息

    质检总局征可检测"三聚氰胺"的食品检测机构信息 请连接:http://www.gov.cn/gzdt/2008-10/05/content_1112169.htm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征集可检测“三聚氰胺”的食品检测机构信息的公告》2008年第109号关于征集可检测“三聚氰胺”的食品检测机构信息的公告 根据国家处理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领导小组关于充分利用社会检测资源,开展乳品中含“三聚氰胺”检测的决定,国家质检总局已于2008年10月2日在质检总局官方网站上向社会公布了385家经核实的《可检测“三聚氰胺”的食品检测机构名录》(以下简称《名录》)。为使乳品企业能够得到更加方便快捷的检测服务,国家质检总局决定,面向社会征集已公布《名录》之外的可检测“三聚氰胺”的食品检测机构信息。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可检测“三聚氰胺”的食品检测机构的要求 1. 第三方的食品检测机构; 2. 获得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 3. 具备相应的检测场地、设备、人员和经验; 4. 能够按照高效液相色谱法、液相色谱-质谱法、[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Mp]气相色谱[/url]-质谱法中的一种或多种检测方法开展“三聚氰胺”的检测。 二、报送信息的内容和方式 1. 凡满足“一”中要求的可检测“三聚氰胺”的食品检测机构可填报《可检测“三聚氰胺”的食品检测机构申报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报表》),并报送检测机构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2. 凡满足“一”中“1、3、4”条件的食品检测机构也可向检测机构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送《申报表》,并同时向其提出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申请。 三、对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要求 1. 对提出申报的满足“一”中要求的检测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其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进行审核; 2. 对提出申报的满足“一”中“1、3、4”要求的检测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尽快安排对其进行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并审核,免收检测机构的计量认证费用; 3. 对通过审核的检测机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及时报送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4. 对愿意承担“三聚氰胺”检测的食品检测机构,凡条件和能力尚有欠缺的,检测机构可向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请求技术指导,以便尽快满足可检测“三聚氰胺”的食品检测机构的要求。 四、对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要求 负责审核所属的满足“一”中要求的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通过审核的报送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五、可检测“三聚氰胺”的食品检测机构信息发布方式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报送的可检测“三聚氰胺”的食品检测机构信息将在国家质检总局网站上的《可检测“三聚氰胺”的食品检测机构名录》中及时予以公布,供乳制品生产企业和消费者选择使用。 六、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联络方式 联 系 人: 谢澄 李文龙 联系电话:010-82262771 82262769 传 真:010-82260763 82260761 Email :xiec@cnca.gov.cn liwl@cnca.gov.cn 附件:《可检测“三聚氰胺”的食品检测机构申报表》 二〇〇八年十月五日 附件:可检测“三聚氰胺”的食品检测机构申报表食品检测机构名称(盖章) 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号 相关检测实验室面积(m2) 具备的相关检测方法 高效液相色谱法 是 □ 否 □ 液相色谱-质谱法 是 □ 否 □ [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Mp]气相色谱[/url]-质谱法 是 □ 否 □ 相关检测人员数量 相关检测经验或能力验证情况 机构地址 联系人 单位电话 移动电话 Email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可另加附页)

  • 【原创大赛】食品检验检测机构有效开展质量监督的重要意义

    [b][size=18px][font=华文仿宋] 对于食品检验检测机构来说,检验检测报告书即是他们生产加工的“产品”,检验检测报告书的质量,关系到食品检验检测机构的公信力和影响力,对食品检验检测机构来说至关重要。而在食品检验检测过程中,影响食品检验检测报告书质量的因素众多,诸如:检验检测人员的学历背景、检验检测经历、实验室的环境条件、样品抽样的环节、试剂试药的来源与纯度、标准物质的来源与储存情况、操作熟练程度、食品检验检测人员对于食品检验检测标准方法的熟悉程度、对判定标准各个方面的把握情况等等,为了尽可能的降低可能影响食品检验检测报告质量的各个环节和因素,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应该对食品检验检测过程开展有效的质量监督活动。[/font][font=华文仿宋] 质量监督是保障检验检测报告质量的一种有效控制方式。开展质量监督工作就是质量监督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检验检测技术规范等相关要求,以及检验检测机构自己内部制定的程序文件、质量手册、管理规程等体系文件,对检验检测活动开展连续的监督活动,发现检验检测工作中各个环节、各个流程中存在的或是潜在存在的可能影响或已经影响检验检测报告质量的相关因素,对这些因素加以纠正,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以保证同样的问题不再发生,最终保证检验检测数据的科学、公正、准确,保证检验检测报告的准确性。[/font][font=华文仿宋] 检验检测报告作为行政处罚的技术依据,其社会影响力也越来越大。检验检测机构通过有效的开展质量监督活动可以对工作中可能存在的影响质量的因素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加强对所在检验检测机构的风险防范,同时,也是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与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负责。[/font][/size][/b]

  • 26家检测机构入围北京工商局商品食品检测机构采购项目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商品食品检测机构资质政府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项目名称: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商品食品检测机构资质政府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BJJQ-2011-052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6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82691782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汇诚金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永安东里甲3号通用国际中心B座五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65915024、65699706-815、814、811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数量及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详见合同  招标公告日期:2011年07月25日  定标日期:2011年08月29日  第一包:入围供应商名单如下序号  入围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投标人名称  平均折扣   1  中国林业科学院木材工业研究所  8折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小府2号  2  中纺标(北京)检验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7折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延静里中街3号  3  北京市轻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一站  8.5折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角门东里79号  4  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  8折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小街6号  5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  9.5折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8号  6  中国制浆造纸研究院  8折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2号  7  北京市理化分析测试中心  9折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7号  8  谱尼测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5折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49-3盈智大厦11层  9  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无折扣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甜水园街6号[td=1,1,10

  • 【讨论】最新可检测“三聚氰胺”的食品检测机构名录

    为了确保乳制品生产企业对原料和产品进行批批检验,严把质量安全关,根据国家处理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领导小组关于综合利用社会的检测资源,开展乳品中含“三聚氰胺”检测的决定,按照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部署,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紧急在全国范围内对实验室获得资质认定(计量认证)的食品检测机构能否按高效液相色谱法、液相色谱-质谱法、[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Mp]气相色谱[/url]-质谱法中的一种或多种检测方法开展“三聚氰胺”检测进行了核实,并公布了《可检测“三聚氰胺”的食品检测机构名录》。据了解,随着核实工作的深入开展,《可检测“三聚氰胺”的食品检测机构名录》将及时动态地更新。乳制品生产企业和广大消费者可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官方网站上进行查询,寻找合适的可开展 “三聚氰胺”检测的食品检测机构,为其提供“三聚氰胺”的检测服务。省份序号食品检测机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北京市1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北路甲3号010-85751671010-857805582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安全检测中心北京市朝阳区甜水园街6号010-586192393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3号010-638376524北京市海淀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市海淀区永丰产业基地丰德东路17号010-82479311010-824793225北京市昌平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北京市昌平区东关环岛东100米路南010-897024496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32号010-646455517北京市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三站北京市丰台区洋桥70号010-67264821010-672254548北京市朝阳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路1438号010-877446889北京市乳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北京市德外清河南镇北京奶牛中心010-6294803710北京市饲料质量监督检验站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甲15号010-8493277811北京市药品检验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水车胡同13号010-6618839712北京市理化分析测试中心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7号010-8841766313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16号010-64407056010-6440706014谱尼测试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49-3号盈智大厦010-82618116-801010-6255727315北京市通州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010-8958005116北京市顺义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北京市顺义区府前东街19号010-81482494010-6946556517北京市食品质量监督检验四站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七区7号楼010-6370203918农业部奶及奶制品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北京)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西路2号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010-6281583319农业部畜禽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0号楼010-59194681天津市20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天津市塘沽区新港二号路2-1126号022-2579344221天津市质量监督检验站第58站南开区士英路18号022-2341148922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技术研究院南开区华苑产业区开华道26号022-2307892823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河东区新开路华越道交口(原工人医院旁)022-2433361524天津市质量监督检验站第19站西青区津静公路17公里处华达路1号022-2795027825天津市东丽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东丽区先锋东路99号022-2498260926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宝坻检测中心宝坻区城关镇南关大街147号022-8262892327天津市汉沽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汉沽区府北街9号022-2569120828天津市津南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津南区咸水沽镇红旗路26浩022-2839272429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天津站天津开发区西区新业十街以南新圣路以西022-88243357河北省30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石家庄市和平西路318号0311-8598055331秦皇岛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秦皇岛市海滨路61号0335-599787832河北省食品安全实验室石家庄友谊南大街175号0311-83011018 0311-8303828233河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石家庄工农路368号0311-8302095234邯郸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邯郸市中华北大街439号0310-317895635保定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保定市东风路胜利北巷136号0312-590089036张家口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张家口市桥西区新村路9号0313-598662437承德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承德市西大街57号0314-218307038围场县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承德围场镇木兰中路209号0314-751865739唐山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唐山市卫国路13号0315-526110040沧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沧州市解放北路68号0317-530636541秦皇岛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开发区赣江道2号0335-805311442张家口市药检所张家口市桥东区胜利南路甲39号0313-405185643唐山市畜牧水产品质量监测中心唐山市光明路31号0315-790915044农业部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石家庄市合作路189号0311-8533278045保定市药品检验所保定市百花东路75号0312-5906328山西省46山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太原市漪汾街8号0351-616253647山西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太原市长治路106号0351-732361048长治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所长治市城西路22号0355-218102649山西省生物研究所太原市师范街50号0351-525552150太原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所太原市并州北路130号0351-429501651晋中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锦纶路62号0354-316823252山西省药品检验所太原市桃园南路12号0351-20231320351-2023185内蒙古53内蒙古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大街12号0471-434059554赤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新城区大明街南支八路东0476-882115655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乌兰察布西街1号0471-496725356赤峰市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赤峰市新城区全宁街西段0476-833729657巴彦淖尔市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临河区临五路植物园1号0478-821224558兴安盟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乌兰浩特市五一北大路37号0482-220752959锡林郭勒盟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锡林浩特市团结大街11号0479-885709860乌兰察布市产品质量计量检验所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恩和路52号0474-827773561鄂尔多斯市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宝日陶亥东街14号0477-8329252辽宁省62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辽宁省大连市人民路39号0411-8258367063辽宁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沈阳市和平区024-2392116664沈阳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国家加工食品及添加剂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沈阳市铁西区024-2589323665大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国家粮食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大连市沙河口区0411-8462799366鞍山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鞍山市铁东区0412-588770867锦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锦州市凌河区0416-331730968朝阳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朝阳市长江路3段10号0421-281145269阜新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阜新市海州区矿工大街北段21号0418-226591970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沈阳站沈阳市皇姑区崇山西路7号024-86872785吉林省71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吉林省长春市普阳街1301号0431-8760719472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国家农业深加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长春市卫星路7370号0431-8537476373长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长春市南湖大路6888号0431-8553066874吉林市产品质量检验院吉林市深圳街108号0432-464400175通化市产品质量检验所通化市滨江南路398号0435-361282976白山市产品质量检验所白山市浑江大街368号0439-321355077延边州产品质量检验所延吉市朝阳街2112号0433-266122178白城市产品质量检验所白城市海明西路75号0436-335295279四平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吉林省四平市0434-326442780辽源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辽源市龙山区0437-332109981松原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中心松原市宁江区0438-2666366黑龙江82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哈尔滨市开发区赣水路9号0451-8226039383黑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综合技术中心黑龙江省黑河市王肃街46号0456-829102684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佳木斯区域综合实验室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杏林路456号0454-860637885绥芬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综合技术中心黑龙江省绥芬河市中福街0453-393961786国家乳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337号0451-8666594887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哈尔滨市道外区南通大街25号0451-8608722788国家农业标准化监测与研究中心哈尔滨市香坊区香顺街53号0451-8797927789哈尔滨市

  • 转基因食品检测机构有哪些?

    如题:转基因作物检测大体分为两种:一是检测是否含有外源蛋白,即外源基因表达产物,主要采用酶联免疫吸附法和试纸条法;二是检测是否含有外源基因(DNA),主要有Southern杂交技术、基因芯片法和PCR检测法。讨论:1.转基因食品检测机构有那些?2.转基因食品如何检测,检测方法有哪些?

  • 食药检测机构:保留国家队?拥抱第三方?

    食品企业几乎都遭遇过跟检测相关的乌龙事件。行政整合和推向市场被认为是提升检测能力的两剂猛药。然而行政主导的食药检测机构整合遇阻,全面第三方也存在争议。  因为历史上药品审批检测中存在的乌龙和丑闻,大多数发达国家存在公益性和经营性两种并行的机构提供检测服务。政府通过自建检测机构或购买第三方服务来满足公益性的检测需求。经营性机构则尽可能与国际接轨,寻求市场化。  检测机构的“乌龙”罚单  一家来自欧洲的乳制品企业不久前收到罚单。  处罚依据是北京一家检测机构对该企业市售婴幼儿配方奶粉的抽检结果——微量元素和添加剂等多项指标不合格。企业因此被相关部门“约谈”,要求“立刻在内地和香港下架,连电视广告都得停播”。  然而两家大型检测中心随后对同批次奶粉的检测结果却显示,相关指标正常。这时人们才发现,出具第一份检测报告的机构,连检测奶粉的资质都没有。  随着中国的食品药品向现代化监管迈进,人们愈发意识到,以检验检测机构和专业人才队伍为代表的技术支撑体系,是食药监管体系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同时也是当下的短板。  “几乎每家食品企业都遭遇过跟检测相关的乌龙事件。”前述乳品企业一位负责人说。  2012年7月,河南三门峡市疾控中心的检测结果指称今麦郎方便面的酸价超标,但随后该中心又自认“资质不全”,收回检测报告并向企业公开道歉。几乎同一时期,湖南农业大学营养与食品安全检测中心声明,“由于工作人员失误”,对美赞臣等奶粉“香兰素超标”的检测结果无效。  食药检测是专业的技术活儿,然而检测机构的设置却并不专业。以食品检测为例,全国共有一千多家与食品相关的检验检测机构,散落于农业、质监、卫生、食药等多个系统。食品企业会不定期接受各级各类管理部门的多项检测,结果却不共享、不互认。这既增加了行政成本,又加大了企业负担,同时还存在某些企业多次受检、而某些企业却总被漏检的弊端。  不仅如此,各级检测机构的水平良莠不齐,一些检测机构往往会根据自己的理解,甚至将行业推荐标准作为强制标准(国家标准)执行。  “食品检测结果有误,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检测方法不当。”前述乳制品企业法规部人士说。但出了“乌龙事件”,由于检测机构的官办背景,企业往往选择“息事宁人”。  正是在这一背景下,最新一轮食药监管体制改革的核心议题之一就是要整合食药检测资源。与此同时,检测机构市场化的大幕,也在2014年正式拉开。  整合模式五花八门  检测机构的整合并不顺利。  “一个字,乱!”考察了全国17个省份食药改革情况的国家行政学院副教授胡颖廉总结道。与其他检测机构不同,食药系统的检测体系从食品安全危机年——2008年三鹿奶粉事件后才逐步建立。一些地方检测机构还在建设中,就开始了新一轮改革。  根据2013年下发的《国务院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整合的思路是将工商、质检部门相应的食品安全检测机构,划转到食药监管部门,包括人员、设备和经费。  但改革推进过程中,整合模式却是五花八门。  据安徽省食药监局办公室主任许伏新介绍,安徽整合了原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原省药物研究所、原安徽国家农副加工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统一成立了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下设三个所,分别是食品检验所、药品检验与研究所、医疗器械与药品包装材料检验所。  这是省级层面公认划转较为成功的例子。山西省则在市县级都建立了综合检测机构。  但在绝大部分省市,检测机构的整合实质上没有推进,仅划转了少量人员。这就导致专业执法人员和检验检测设备的缺乏成为建立基层食药检测机构的突出矛盾。  以湖北省孝感市为例,市级食品药品检测所只有二十多人。“只能完成省里下发的检测任务,日常检测根本顾不上。”孝感市食药监局一位工作人员说。为迅速划转到位,在湖北一些地市,甚至划转了一些较大年纪的护士、助产士到食药监管部门或检测机构,有技术能力的微乎其微。  在山东菏泽,全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上万家,实际检测机构不足规划要求的1/10。  “广州市没有划转检测机构,因为质监部门不同意。”广州市食药系统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南方周末记者,这种情况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存在。对此,广州食药监局采取了变通方式,从轻工集团划转一个小型食品检验所,又从经贸委处划转一个酒类检测中心。  在一些划转难的地方,食药监管机构只能重新购买设备,以打造自己的技术平台。但胡颖廉担心,这将造成大量的“重复建设和资金浪费”。  “食药技术支撑应该建立一个统一的大平台。”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以下简称中检院)一位内部人士对各自为政的地方整合并不看好。作为国家食药总局的直属单位和最高技术仲裁机构,中检院多次向食药总局递交报告,希望食药检测机构统一垂直管理,自上而下地成立一套相对独立的技术体系,形成数据共享和学术交流平台,同时不受地方行政因素干扰。但情况并未有任何变化。  目前,中检院与各省级检验机构之间并没有隶属关系,各省所和市、县所也是同样状况。中检院副院长李波在2014年全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工作座谈会上,把这种架构称之为“发挥(检测)系统整体力量的一种障碍”。  检测机构市场化破冰  在行政力量主导的整合之外,推动检测机构第三方化被认为是提升食药技术支撑能力的另一个思路。事实上,业界讨论多年的检测机构市场化已于2014年正式破冰。  根据质检总局发布的数据,目前,中国国有检验检测机构数占检测机构总数近80%,民营检验检测机构数量约占19.5%,外资检验检测机构数量仅占0.5%,占比悬殊。  今年以来,国务院至少在五份文件中明确对检测机构改革提出要求,关键词便是“市场化”和“检管分离”。最新的一份文件宣布,到2015年基本完成多个部门的检验检测业务整合。政府原则上不再开办一般性检验检测认证机构。  这意味着,政府检测机构整合完毕后,下一步将进入市场化进程。  “目前国内检测还是一个柠檬市场(经济学术语:指信息不对称导致的劣胜优汰现象),大量检验机构处于小散乱的状态。”武汉大学质量发展战略研究院副教授张继宏说。  在张继宏看来,现在中国有2万多家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条块分割明显,缺乏统一规划、有效监管,不同部门甚至会出具完全相反的检测结果。  在2010年的湖南“金浩茶油”致癌物超标事件中,最初,江苏省产品监督检验院检出湖南金浩茶油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茶子油苯并(a)芘含量超标。但湖南省质监局却对外出示了检测合格的结果。  另一个突出问题是行政垄断造成的行业壁垒。  一个专业做蜂蜜检测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总经理抱怨,现在对于检测机构的招标、抽检模式就像是为国有机构量身设计的。譬如政府不接受项目分包,这对于他们只擅长做某类检测的机构就很吃亏。机构成立5年,他没有承接过任何政府项目。  尽管技术实力较强,外资食品药品检测企业想要进入中国市场更加困难重重。  据欧盟商会相关人士介绍,在华运营的第三方实验室机构即使已通过国际认证和认可,也必须通过中国本土的认证和认可程序,同一公司不同实验室的每一项检测服务和产品都需进行行政审批,这给他们带来极大困扰。  “我们很清楚中国检测市场的潜力之大,但政府的限制太多。”总部设在法国的必维国际检验集团的一位管理人员很无奈。  SGS集团中国区(即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总裁申屠献忠也在几个月前的国际会议上表达了类似观点。在他看来,目前检测机构的整合会带来合作、收购等各种机会,但不会有想象的那么快。  “食药检测行业已经到了必须市场化改革的阶段。”张继宏说。  要不要保留“国家队”?  在机构整合和推向市场的两股力量并行下,一个不得不提出的问题是:食药检测机构是不是要毫无保留地市场化?  一方的观点是,应该把所有的检测机构都推向市场,优胜劣汰,整合自然而然就完成了,不需要行政主导。而另一方则认为,在市场化之外,还应该保留一些“国家队”。因为一旦进去市场,企业会因为逐利忽视食品药品监管的公共安全属性和社会责任感。  发达国家的“药害”被认为是前车之鉴。1997年,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FDA)内部出现系统性失灵,药品的审批检测出现巨大漏洞,严重依赖外部评审专家而不是内部专业人员,多个药品因安全性问题撤市,最大的当属“瑞素灵”事件,该药适用于降低血糖的口服药物,但是,治疗的同时出现了严重的肝脏损害,最终造成了94人肝脏完全衰竭、66人死亡的严重后果。  “过去财政有经费拨给检测中心。如果有紧急任务交给检测中心,送多少都检。如果变成第三方了,送去能那么痛快地检测吗?”安徽食药监局办公室主任许伏新担心在面对食品安全危机时,使用第三方机构不一定能得心应手。  目前,大多数发达国家都有两种并行的机构提供检验检测服务——公益性和经营性。政府通过建立政府检测机构或购买第三方机构的政府服务来满足公益性的检测服务。而经营性机构则尽可能与国际接轨,寻求市场化。  拿美国FDA来说,该机构在全美下设150多个办公室和实验室,有数以千计的医学、化学和食品工程学博士做技术支撑。  “美国有非常成熟的检测机构市场,但所有的药品审批检测、食品的添加剂、颜色剂检测全部归属FDA总部,并没有下放地方或推向市场。”胡颖廉指出,日本和欧盟的情况差不多。  美国FDA局长玛格丽特·汉贝格此前接受南方周末记者采

  • 食药检测机构:保留国家队?拥抱第三方? “检”不断,理还乱

    食品企业几乎都遭遇过跟检测相关的乌龙事件。行政整合和推向市场被认为是提升检测能力的两剂猛药。然而行政主导的食药检测机构整合遇阻,全面第三方也存在争议。因为历史上药品审批检测中存在的乌龙和丑闻,大多数发达国家存在公益性和经营性两种并行的机构提供检测服务。政府通过自建检测机构或购买第三方服务来满足公益性的检测需求。经营性机构则尽可能与国际接轨,寻求市场化。检测机构的“乌龙”罚单一家来自欧洲的乳制品企业不久前收到罚单。处罚依据是北京一家检测机构对该企业市售婴幼儿配方奶粉的抽检结果——微量元素和添加剂等多项指标不合格。企业因此被相关部门“约谈”,要求“立刻在内地和香港下架,连电视广告都得停播”。然而两家大型检测中心随后对同批次奶粉的检测结果却显示,相关指标正常。这时人们才发现,出具第一份检测报告的机构,连检测奶粉的资质都没有。随着中国的食品药品向现代化监管迈进,人们愈发意识到,以检验检测机构和专业人才队伍为代表的技术支撑体系,是食药监管体系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同时也是当下的短板。“几乎每家食品企业都遭遇过跟检测相关的乌龙事件。”前述乳品企业一位负责人说。2012年7月,河南三门峡市疾控中心的检测结果指称今麦郎方便面的酸价超标,但随后该中心又自认“资质不全”,收回检测报告并向企业公开道歉。几乎同一时期,湖南农业大学营养与食品安全检测中心声明,“由于工作人员失误”,对美赞臣等奶粉“香兰素超标”的检测结果无效。食药检测是专业的技术活儿,然而检测机构的设置却并不专业。以食品检测为例,全国共有一千多家与食品相关的检验检测机构,散落于农业、质监、卫生、食药等多个系统。食品企业会不定期接受各级各类管理部门的多项检测,结果却不共享、不互认。这既增加了行政成本,又加大了企业负担,同时还存在某些企业多次受检、而某些企业却总被漏检的弊端。不仅如此,各级检测机构的水平良莠不齐,一些检测机构往往会根据自己的理解,甚至将行业推荐标准作为强制标准(国家标准)执行。“食品检测结果有误,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检测方法不当。”前述乳制品企业法规部人士说。但出了“乌龙事件”,由于检测机构的官办背景,企业往往选择“息事宁人”。正是在这一背景下,最新一轮食药监管体制改革的核心议题之一就是要整合食药检测资源。与此同时,检测机构市场化的大幕,也在2014年正式拉开。整合模式五花八门检测机构的整合并不顺利。“一个字,乱!”考察了全国17个省份食药改革情况的国家行政学院副教授胡颖廉总结道。与其他检测机构不同,食药系统的检测体系从食品安全危机年——2008年三鹿奶粉事件后才逐步建立。一些地方检测机构还在建设中,就开始了新一轮改革。根据2013年下发的《国务院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整合的思路是将工商、质检部门相应的食品安全检测机构,划转到食药监管部门,包括人员、设备和经费。但改革推进过程中,整合模式却是五花八门。据安徽省食药监局办公室主任许伏新介绍,安徽整合了原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原省药物研究所、原安徽国家农副加工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统一成立了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下设三个所,分别是食品检验所、药品检验与研究所、医疗器械与药品包装材料检验所。这是省级层面公认划转较为成功的例子。山西省则在市县级都建立了综合检测机构。但在绝大部分省市,检测机构的整合实质上没有推进,仅划转了少量人员。这就导致专业执法人员和检验检测设备的缺乏成为建立基层食药检测机构的突出矛盾。以湖北省孝感市为例,市级食品药品检测所只有二十多人。“只能完成省里下发的检测任务,日常检测根本顾不上。”孝感市食药监局一位工作人员说。为迅速划转到位,在湖北一些地市,甚至划转了一些较大年纪的护士、助产士到食药监管部门或检测机构,有技术能力的微乎其微。在山东菏泽,全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上万家,实际检测机构不足规划要求的1/10。“广州市没有划转检测机构,因为质监部门不同意。”广州市食药系统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南方周末记者,这种情况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存在。对此,广州食药监局采取了变通方式,从轻工集团划转一个小型食品检验所,又从经贸委处划转一个酒类检测中心。在一些划转难的地方,食药监管机构只能重新购买设备,以打造自己的技术平台。但胡颖廉担心,这将造成大量的“重复建设和资金浪费”。“食药技术支撑应该建立一个统一的大平台。”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以下简称中检院)一位内部人士对各自为政的地方整合并不看好。作为国家食药总局的直属单位和最高技术仲裁机构,中检院多次向食药总局递交报告,希望食药检测机构统一垂直管理,自上而下地成立一套相对独立的技术体系,形成数据共享和学术交流平台,同时不受地方行政因素干扰。但情况并未有任何变化。目前,中检院与各省级检验机构之间并没有隶属关系,各省所和市、县所也是同样状况。中检院副院长李波在2014年全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工作座谈会上,把这种架构称之为“发挥(检测)系统整体力量的一种障碍”。检测机构市场化破冰在行政力量主导的整合之外,推动检测机构第三方化被认为是提升食药技术支撑能力的另一个思路。事实上,业界讨论多年的检测机构市场化已于2014年正式破冰。根据质检总局发布的数据,目前,中国国有检验检测机构数占检测机构总数近80%,民营检验检测机构数量约占19.5%,外资检验检测机构数量仅占0.5%,占比悬殊。今年以来,国务院至少在五份文件中明确对检测机构改革提出要求,关键词便是“市场化”和“检管分离”。最新的一份文件宣布,到2015年基本完成多个部门的检验检测业务整合。政府原则上不再开办一般性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这意味着,政府检测机构整合完毕后,下一步将进入市场化进程。“目前国内检测还是一个柠檬市场(经济学术语:指信息不对称导致的劣胜优汰现象),大量检验机构处于小散乱的状态。”武汉大学质量发展战略研究院副教授张继宏说。在张继宏看来,现在中国有2万多家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条块分割明显,缺乏统一规划、有效监管,不同部门甚至会出具完全相反的检测结果。在2010年的湖南“金浩茶油”致癌物超标事件中,最初,江苏省产品监督检验院检出湖南金浩茶油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茶子油苯并(a)芘含量超标。但湖南省质监局却对外出示了检测合格的结果。另一个突出问题是行政垄断造成的行业壁垒。一个专业做蜂蜜检测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总经理抱怨,现在对于检测机构的招标、抽检模式就像是为国有机构量身设计的。譬如政府不接受项目分包,这对于他们只擅长做某类检测的机构就很吃亏。机构成立5年,他没有承接过任何政府项目。尽管技术实力较强,外资食品药品检测企业想要进入中国市场更加困难重重。据欧盟商会相关人士介绍,在华运营的第三方实验室机构即使已通过国际认证和认可,也必须通过中国本土的认证和认可程序,同一公司不同实验室的每一项检测服务和产品都需进行行政审批,这给他们带来极大困扰。“我们很清楚中国检测市场的潜力之大,但政府的限制太多。”总部设在法国的必维国际检验集团的一位管理人员很无奈。SGS集团中国区(即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总裁申屠献忠也在几个月前的国际会议上表达了类似观点。在他看来,目前检测机构的整合会带来合作、收购等各种机会,但不会有想象的那么快。“食药检测行业已经到了必须市场化改革

  • 国家认监委关于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统一实施的通知

    时间:2018-03-09  来源:国家认监委摘要:[align=center]国认实〔2018〕12号[/align][align=center] [/align][align=center]国家认监委关于推进检验检测机构[/align][align=center]资质认定统一实施的通知[/align]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行业评审组,各有关检验检测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的改革要求,切实加强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国家认监委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统称资质认定部门)开展了一系列简政放权、释放红利的改革举措,促进了我国检验检测服务业的快速健康发展。2018年1月17日,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国发〔2018〕3号,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实施统一的资质认定管理、简化规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程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要求,指明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改革发展的新方向。为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落实《意见》提出的工作任务,促进形成统一的资质认定工作新格局,经研究,现就进一步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统一实施有关工作要求明确如下,请各单位遵照执行。一、推进统一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制度建立(一)完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协调机制资质认定部门应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意见》及行政许可制度改革要求,遵循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统一性、开放性、便利性的基本原则,加强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研究制定并发布相关检验检测领域资质认定评审要求,建立跨行业部门的联合评审机制,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全社会采信,加快建立和完善国家统一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制度。(二)允许特殊领域检验检测机构纳入资质认定1.法律、法规(如《特种设备安全法》、《消防法》、《种子法》等)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资格有相应规定的,按照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从其规定。2.法律、法规、规章中未明确规定需要取得资质认定的领域,相关检验检测机构不强制作为资质认定对象。对于行业主管部门有相应管理需求的,鼓励资质认定部门积极试点开展上述领域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工作,逐步将其纳入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制度体系。试点实施资质认定的领域,资质认定部门事中事后的监管只针对取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 (三)规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1.检验检测机构申请资质认定的能力范围应包括方法标准、产品标准两部分。产品标准中引用的方法标准也应单独取得资质认定。2.具有自主创新技术、具备竞争优势的团体标准可申请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团体标准时需提供方法验证报告及标准发布团体出具的有关标准技术优势及领先性、创新性的相关说明。3.除国家认监委已发文修订或者以认证认可行业标准的形式发布的资质认定评审要求之外,《国家认监委关于印发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配套工作程序和技术要求的通知》(国认实〔2015〕50号)印发的相关附件继续执行。二、推动资质认定制度改革,为检验检测机构减负(一)积极推动“五减”1.资质认定部门应根据《意见》推动“五减”(减程序、减环节、减时间、减收费、减申请材料)的要求,结合检验检测机构的申请事项、分类监管和机构自我声明等情况,简化许可程序。对于符合相关规定的检验检测机构,逐步采取文件审查、采信机构自我声明等方式,快捷做出是否准予延续、变更资质的决定。2.资质认定部门应按照国务院行政审批标准化的要求,对审批事项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等环节的办理流程进行梳理和规范,合理配置审批权限,优化内部审批流程。3.资质认定部门应加强资质认定工作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互联网手段,实现申请、审批、发证全流程网上办理,提高审批效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资质认定扩项和复查评审时,如法律地位、管理体制未发生重大变化,可无需提交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和原有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等材料。4.资质认定部门应严格落实《关于取消和暂停征收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2号)要求,不得收取计量认证许可费用,同时积极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履行职能所需经费。5.原已取得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F)的检验检测机构,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到期后,不再延续。资质认定部门可视机构具体情况,采用书面或者现场审查的方式,将原有食品检验检测能力纳入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范围。6.检验检测机构的公章是其依法从事相关活动的证明,检验检测机构在检验检测报告、证书上加盖公章的,视同其加盖检验检测专用章。(二)鼓励检验检测机构跨地域发展检验检测机构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跨省设立异地检验检测场所的,应依法设立分支机构,并由分支机构所在地省级资质认定部门负责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及证后监管。三、加强检验检测机构事中事后监管(一)严格查处虚假检验检测行为1.未经检验检测或者以篡改数据、结果等方式,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资质认定部门应当撤销其资质认定证书,被撤销资质认定证书的检验检测机构,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资质认定。2.检验检测机构申请资质认定时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隐瞒有关情况的,资质认定部门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许可,检验检测机构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资质认定。(二)规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投诉举报案件办理资质认定部门应当及时受理有关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投诉举报案件,并予以查处。投诉举报内容属于检验检测结果争议、标准使用争议,并无明确违反资质认定相关要求情况的,可将相关检验检测机构纳入重点监管对象。(三)规范检验检测报告和证书未加盖资质认定标志(CMA)的检验检测报告、证书,不具有对社会的证明作用。检验检测机构接受相关业务委托,涉及未取得资质认定的项目,又需要对外出具检验检测报告、证书时,相关检验检测报告、证书不得加盖资质认定(CMA)标志,并应在报告显著位置注明“相关项目未取得资质认定,仅作为科研、教学或内部质量控制之用”或类似表述。(四)严格食品检验机构监管食品检验机构(或者具备食品检验能力的检验检测机构,在涉及食品检验相关问题时)应同时符合《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65号,以下简称165号令)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63号,以下简称163号令)的相关要求。食品检验机构存在相关违规情况的,根据163号令或165号令的规定从重进行处理。 国家认监委2018年3月7日

  • 求食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所需材料

    本人今年刚通过事业单位考试进入到食品检验检测机构,这个机构是刚成立的,现阶段仍在装修实验楼。机构负责人要求我准备资质认定的材料,查了一下需要《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记录》等文件。不知道有没有相同单位的同事有这些电子文件可以分享?不胜感激。

  • 未来我国食品检测市场机会更多在基层

    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事件频发,国家政府对此重视高度不断提升,投资力度持续加大。近日多个中央文件显示,随着国家级、省市级食品安全检测能力建设的日趋完善,未来我国的食品安全检测商机将更多的集中在基层市场。http://bimg.instrument.com.cn/show/NewsImags/images/201524131355.jpg  2015年2月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据统计,此次的一号文件有七处提及食品安全,明确要求提升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加强县乡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其中包括落实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费用补助政策。  2015年1月22日,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在山东济南召开。会议指出,2015年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基层监管队伍能力建设,加快推动地县监管机构建设,充实监管人员,落实监管经费,改善监管条件,切实解决监管“最后一公里”问题。  另外,国家食药监总局在今年1月底印发了《关于加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食品(含保健食品)检验检测体系为四级架构模式,重点支持建设国家、省、市、县四级检验检测机构。该《指导意见》的制定发布,这标志着我国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的顶层设计已初步完成。  上述文件或政策显示,目前我国政府对食品安全问题给予了高度重视,食品检测相关的能力建设投资也在不断加大。2014年12月初,国家发改委公布全国首批30个县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试点县名单,据仪器信息网不完全统计估算,该试点项目的总投资将超过2亿元,分别由中央与地方政府承担。  有了国家政策的支持,近来甘肃、山东、河北等多个省市政府工作报告显示,基层食品安全检测能力建设问题已纷纷提上日程。  例如,2014年甘肃省落实中央补助地方能力建设专项资金1.52亿元,实施甘肃6个市州食品安全检测能力建设项目9600万元,推进县级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甘肃省财政则投入专项经费1.37亿元,主要用于市县检验检测、基层执法装备等能力建设。  山东省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强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和执法能力建设,着力治理餐桌污染。2015年预算草案将安排食品药品安全资金4.03亿元,增强升级食品检验技术支撑能力。山东省政协委员、民革青岛市委秘书长王夕源则表示,增强食品检测能力,尤其是基层检测能力尤为重要。  2015年河北省将充实基层食药安全监管力量,推动县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资源整合以及农产品检验检测资源整合,推进135个县(市)农产品质检项目建设,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能力在监管资源整合中不削弱、有加强。  最后再赘述一句,近几年来国产仪器设备的性能巳有大幅提高,有业内知名专家特别撰文盘点了目前可满足基层食品安全检测需求的国产仪器类别与品牌,并多次直言:“国产仪器设备绝大部份已能胜任县级和基层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要求”。因此,基层政府在进行相关仪器设备采购时应当综合考量那些“积极”投标的国产品牌产品,希望不再出现国产仪器莫名被拒招标大门外的事情。反过来,国产仪器制造商在提升产品性能与质量的同时,还应借助“天时地利”优势,完善并保证售后服务的品质。

  • 求食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所需材料

    本人今年刚通过事业单位考试进入到食品检验检测机构,这个机构是刚成立的,现阶段仍在装修实验楼。机构负责人要求我准备资质认定的材料,查了一下需要《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记录》等文件。不知道有没有相同单位的同事有这些电子文件可以分享?不胜感激。

  • 求食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所需材料

    本人今年刚通过事业单位考试进入到食品检验检测机构,这个机构是刚成立的,现阶段仍在装修实验楼。机构负责人要求我准备资质认定的材料,查了一下需要《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记录》等文件。不知道有没有相同单位的同事有这些电子文件可以分享?不胜感激。

  • 【转帖】食品安全引入第三方机制 质检总局公布首批三聚氰胺检测机构名录出现独立检测机构

    为了确保乳制品生产企业对原料和产品进行批批检验,严把质量安全关,根据国家处理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领导小组关于综合利用社会的检测资源,开展乳品中含“三聚氰胺”检测的决定,按照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部署,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前紧急在全国范围内对实验室获得资质认定(计量认证)的食品检测机构能否按高效液相色谱法、液相色谱-质谱法、[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Mp]气相色谱[/url]-质谱法中的一种或多种检测方法开展“三聚氰胺”检测进行了核实,并于10月2日在国家质检总局官网上公布了《可检测“三聚氰胺”的食品检测机构名录》。 有别于以往承担国家专项检测任务的多为隶属国家检验检疫系统的政府部门及相关机构,此次在国家质检总局官网公布的首批《可检测“三聚氰胺”的食品检测机构名录》中,独立第三方检测机构作为社会检测资源,也首次出现在名录当中,作为国家检验检测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我国食品安全检测体系的高效运行提供有力保证。中国奶业协会理事长刘成果日前就曾表示,针对奶制品质量安全问题,应建立第三方检测制度,而国家“处理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领导小组也做出了“综合利用社会检测资源,开展乳品中含三聚氰胺检测”的决定,说明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力度,促进食品检测资源的合理利用,降低检测成本,提高检测效率,建立现有机构充分利用、资源共享、结果互认的食品检测机制已成为各界共识。 记者注意到,在名录中公布的多家检测机构中,由于仪器设备和检测技术等原因,针对目前通用的三种“三聚氰胺”的检测方法——高效液相色谱法、液相色谱-质谱法、[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Mp]气相色谱[/url]-质谱法,有的检测机构只具备采用其中一种或两种方法进行检测,作为首批进入《可检测“三聚氰胺”的食品检测机构名录》中的第三方检测机构——PONY谱尼测试却具备三种检测方法均能采用的检测能力。记者还从PONY谱尼测试处了解到,其所拥有的由全球知名分析仪器生产企业——美国Waters生产的顶级UP[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Yp][color=#3333ff]LC-MS[/color][/url]/MS质谱联用仪、HPLC高效液相色谱仪及由日本岛津生产的顶级GC-MS[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联用仪[/color][/url]使其具备目前通用的三种“三聚氰胺”检测方法均可采用的能力,由于在2007年即已开展“三聚氰胺”的检测工作,目前“三聚氰胺”已成为其常规检测项目,能够快速、准确地提供检测数据和出具具备CNAS和CMA章的检测报告。像PONY谱尼测试这种具备先进检测仪器、优秀的技术人才及快速反应能力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无疑能为国家质量监督部门对奶制品进行有效质控、保证食品产业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提供准确、快捷、高效的技术支持。 引入第三方检测机构,不但合理利用了我国食品检验检测资源,建立优势互补、资源共享、高效权威的食品安全检测体系,还充分发挥了职能部门食品安全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测与评估检测的作用,形成了食品安全检测监管合力,拓展了检测领域,提升了机构效能,同时避免了重复建设。 食品工业是我国支柱产业之一,食品的质量安全不但关系到人们的生命健康,也是企业生存发展的根本,因此,必须充分利用现有检测机构,尽快实现食品检测资源共享,在国家食品安全体系中推广第三方检测机制,建立完善专业的测试体系,开放测试平台,引入更多独立测试机构,要打破只承认本系统本部门的食品检测结果的现象,利用好检测结果,从而避免重复检测,实现食品安全检测网络化和监管社会化,切实提高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技术保障水平。

  • 请求坛友推荐具备CMAF的检测机构,以进行食品原料的安全性评估检测

    最近想把一种霉菌用于申请新食品原料,想在上海或江苏、浙江地区寻找一家检测单位(按国家新食品原料申请审查办法,要求检测机构具备CMAF资质)来检测该微生物的食用安全性,获得的报告至少需要CMAF的章(如同时能有CNAS的章则再好不过,网查,具有CNAS的话,检测报告可被其他一些国家承认)。==============================================需要做的毒性试验是如下五项: 急性/90天经口毒性试验: GB15193.3-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急性经口毒性试验 GB15193.13-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90天经口毒性试验 三项遗传毒性试验: GB15193.4-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细菌回复突变试验 GB15193.5-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哺乳动物红细胞微核试验 GB15193.6-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哺乳动物骨髓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已经联系了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但没有得到明确的答复,这五项是否可以做,上海市也咨询过,但对方称目前不具备试验条件。同时询问一些第三方机构,但本身不能做,只做中介。请坛友帮忙推荐一下, 在上海、江苏和浙江这些地区(距离上海越近越好),具有CMAF,且证书检测项目中涵盖此五项内容的食品检测机构有哪些?最好是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这一类型的官方机构,能够在近期就开展此五项毒理试验,可以直接签订合同,如能出具CMAF和CNAS双认证则最好不过。如有坛友做过此类毒性试验,可否告之大概的价格,好申请相应经费。另,我们打算送的是一种霉菌,不知道送霉菌应该送冻干粉,还是直接送发酵液呢?(送发酵液喂食小鼠,是采用灌的方法吗?)因已经咨询不少地方,但均不能进行试验,所以特来论坛求助。国家认定CMAF资质的食品检测机构,是否应该在某个政府的官方网站有名单可供下载??如推荐的单位联系了不能做,就按照名单,逐一去电咨询。非常感谢!

  • 国家认监委关于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若干意见

    http://www.cnca.gov.cn/tzgg/zxtz/zxtz2015/201507/t20150731_41206.shtml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国家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行业评审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63号,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15年4月9日公布,自2015年8月1日施行。为贯彻实施该《办法》,落实国务院、国家质检总局有关深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许可改革要求,切实履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与监管工作职责,进一步简政放权,营造公平竞争、有序开放的检验检测市场环境,推动检验检测高技术现代服务业做强做大、健康发展,保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各项改革措施顺利到位,现提出以下意见,请各单位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贯彻执行。  一、关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实施范围  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法治原则,依照《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认证认可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依法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国家认监委)或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资质认定部门)资质认定(计量认证)。  二、关于检验检测机构主体准入条件  (一)凡是依法设立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其依法注册、登记的经营范围或者业务范围包括检验检测,并且能够独立、公正从业的,均可申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其他组织包括:依法取得工商行政机关颁发的《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民政部门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  (二)若检验检测机构是机关或者事业单位的内设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可由其法人授权,申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其对外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或者证书的法律责任由其所在法人单位承担,并予以明示。  (三)生产企业内部的检验检测机构不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范围之内。生产企业出资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检验检测机构可以申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应当遵循检验检测机构客观独立、公正公开、诚实守信的相关从业规定。  (四)取消“在华设立外资检验检测机构的外方投资者,需要具有3年以上检验检测从业经历”的准入规定。  三、关于调整有关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资格许可权限  (一)国家认监委不再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计划单列市的质检院(所)以及省级纤维检验机构实施验收许可工作,交由省级资质认定部门负责管理,上述机构首次申请、复查换证、变更(含扩项)等事项均由省级资质认定部门负责实施。省级资质认定部门对相关检验检测机构的验收和授权工作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合并实施,但沿用颁发有效期为3年的验收或者授权证书,自2015年8月1日起执行。  (二)国家认监委不再对省级纤维检验机构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交由省级资质认定部门负责管理,上述机构首次申请、复查换证、变更(含扩项)等事项均由省级资质认定部门负责实施,自2015年 8月1日起执行。  四、关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分级实施  (一)国家认监委负责国务院有关部门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法设立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包括四类机构:一是经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登记的事业单位法人;二是经国家工商总局登记注册或者核准名称的企业法人;三是国务院有关部门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直属管辖的机构;四是国务院有关部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行业协会根据需要,与国家认监委共同确定纳入国家级资质认定管理范围的机构。   省级资质认定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工作。  (二)检验检测机构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在异地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含分公司、子公司等),应当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省级资质认定部门申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纳入国家认监委资质认定管理范围的检验检测机构,在异地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与总部实行统一管理体系的,可以向国家认监委申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五、关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技术评审  (一)国家认监委和省级资质认定部门(以下统称资质认定部门)应当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评审补充要求和评审程序规定实施技术评审,确定评审关键控制点,加强对检验检测机构技术和管理能力核查,简化文件审查。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协助国家认监委实施所属检验检测机构的技术评审。《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于2016年1月1日正式实施,在正式实施之前,原《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依然适用。  (二)资质认定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完成技术评审工作,由于申请人自身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的除外。资质认定部门委托专业技术机构组织实施技术评审工作的,应当与被委托机构签订委托协议,并对其实施有效监督,保证技术评审活动公正、客观。被委托机构不得利用技术评审增加申请人负担、谋取不当利益。  (三)资质认定部门应当根据检验检测机构的申请事项、自我声明和分类监管情况,确定复查换证评审方式,减少不必要的现场评审;对检验检测机构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简化文件审查、减少现场评审内容,采信相关评价结果,避免重复评审。  六、关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的衔接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由3年调整为6年。本次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调整为自然过渡,目前检验检测机构持有的资质认定证书,在有效期内仍然有效,有效期届满前,按照规定申请复查换证。自2015年8月1日起,统一颁发有效期为6年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七、关于检验检测人员的有关要求  (一)检验检测机构授权签字人应当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者同等能力,“博士研究生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检验检测工作1年及以上;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检验检测工作3年及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检验检测工作5年及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检验检测工作8年及以上”可视为具有同等能力。  (二)食品检验机构授权签字人应当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者同等能力,“食品、生物、化学等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从事食品检验工作1年及以上;食品、生物、化学等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食品检验工作3年及以上;食品、生物、化学等专业大学本科毕业,从事食品检验工作5年及以上;食品、生物、化学等专业大学专科毕业,从事食品检验工作8年及以上”可视为具有同等能力。  八、关于检验检测报告或者证书的责任  (一)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机构对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或者证书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检验检测机构因自身原因导致检验检测结果错误、偏离或者其他后果的,应当自行承担相应解释、召回或者赔偿责任。涉及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还应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二)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资质认定的能力范围内开展检验检测工作,不含检验检测方法的各类产品标准、限值标准可不列入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能力范围,但在出具检验检测报告或者证书时可作为判定依据使用。  九、关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志、检验检测专用章的规定  (一)检验检测机构在资质认定证书确定的能力范围内,对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结果时,应当标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志,并加盖检验检测专用章。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志应按照国家认监委有关标志管理的文件规定,符合尺寸、比例、颜色方面的要求,并准确、清晰标注证书编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志加盖(或者印刷)在检验检测报告或者证书封面,颜色建议为红色、蓝色或者黑色。检验检测专用章加盖在检验检测报告封面的机构名称位置或者检验检测结论位置,骑缝位置也应加盖。检验检测专用章应表明检验检测机构完整的、准确的名称。检验检测机构在其出具的各类检验检测报告或者证书上均应加盖检验检测专用章,用以表明该检验检测报告或者证书由其出具,并由该检验检测机构负责。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建立检验检测专用章的管理制度,并对检验检测专用章的使用进行规范管理。  (二)检验检测机构为科研、教学、内部质量控制等活动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时,在资质认定证书确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内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或者证书上可以不标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志;在资质认定证书确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外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或者证书上不得标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志。  十、关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监督管理  (一)国家认监委负责制定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监督管理制度,组织对获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机构实施监督检查并负责对省级资质认定部门实施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国家认监委在组织实施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监督检查时,可以采取三种方式:一是委托行业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组,组织实施相关行业领域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监督检查;二是委托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组织实施检验检疫系统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监督检查;三是直接组织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监督检查。   (二)省级资质认定部门负责所辖区域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监督管理。原则上,省级资质认定部门负责对辖区内取得省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机构进行监督检查;需要时,根据国家认监委的安排,也可以对辖区内取得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省级

  • 食品检测机构如何做好标准物质的使用和管理

    [size=18px][b][font=华文仿宋]摘要:[/font][/b][font=华文仿宋]食品安全抽检已成为各级政府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手段之一。标准物质是食品安全抽检工作中必备材料之一,在食品安全抽检工作中具有重要作用。为了加强食品检测机构对标准物质的使用和管理,尽可能减少和降低由标准物质使用和管理不当而影响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质量,给食品检测机构带来不必要的风险,确保标准物质使用和存储过程中的溯源性,确保溯源完整性,提高检测数据准确性,本文从标准物质的管理、四个方面,对食品检测机构如何做好标准物质的使用和管理进行介绍,希望能够为食品检测机构在标准物质的使用和管理中有所帮助。[/font][b][font=华文仿宋]关键词:[/font][/b][font=华文仿宋]食品检测机构;标准物质;使用;管理[/font][/size][font=宋体] [size=24px]从每年各级监管部门官发布的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可以看到,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在全国各个地区、不同领域、不同环节一直在开展,且从公布结果中经常可以看到部分食品中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不合格问题,食品安全抽检在食品质量监督和食品安全风险发现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标准物质是具有足够均匀性和稳定性的一种或多种化学的、物理的或感官的等特定性能特征的物质,经技术评价,附有有关性能数据说明证书的一批样品[sup][1][/sup],在食品安全抽检工作中是必不可少的,被广泛应用于与这些特定性能特征有关的校准、测量方法、能力验证、测量结果质量控制等活动中,成为立食品安全抽检结果可比与互信、创造质量和控制质量的重要计量工具。有证标准物质是食品抽检工作中常用到的,即附有证书的标准物质,其特性值可溯源,且其特性值都附有给定置信水平下的不确定度[sup][2][/sup]。标准物质是食品安全抽检过程中质量保证的基础,用以确保检测方法及数据可靠性、可比性、可追溯性[sup][1][/sup]。本文对食品检测机构分析用标准物质的采购、管理、使用、机构考核中常见问题等进行介绍,以期为食品检测机构的标准物质使用和管理提供一定的参考,为食品安全监管等提供有益的帮助。[/size][/font][size=24px][font=宋体] 一、标准物质的采购[/font][font=宋体] 食品检测机构在开展标准物质采购时可以根据承检任务具体情况,开展集中采购和根据实际情况随时采购。年初,按照承检任务的检验项目和批次,统计所需标准物质种类,根据工作需要选择合适的标准物质状态、浓度、数量等。日常工作过程中,再根据标准物质使用情况随时采购补充。标准物质采购中有几点注意事项建议机构考虑:一是选择有资质、可靠的标准物质供应商;二是标准物质状态建议根据标物的稳定性、使用时间长短等进行选择,尤其是低浓度液态标准物质开封后浓度的变化和有效期要关注;三是对于同一种标准物质,可提供多种溶剂或者存在形式时,一定要根据使用需要选择合适的溶剂或存在形式;四是要注意标准物质提供者的供货期与实际使用时间是否一致可行。[/font][font=宋体][font=宋体] [/font]二、标准物质的管理[/font][font=宋体][font=宋体] [/font]1.[/font][font=宋体]标准物质的接收[/font][font=宋体][font=宋体] [/font]收到标准物质后,应首先检查标准物质是否是欲采购的标物,避免因理解错误或失误导致标准物质错误;其次要检查标准物质的外包装是否完好,是否处于有效期内,是否处于密封状态,包装标签是否清晰完整,有证标准物质证书是否齐全等,如均无问题,则按照机构内文件规定及时录入标准物质目录,做好相关信息的登记。登记的信息要能够对每一瓶标准物质一一对应,且对与检测人员来说易于查看标物相关状态、剩余数量等,即检测人员使用中可以方便的查找标物的储存位置、有效期等。[/font][font=宋体][font=宋体] [/font]2.[/font][font=宋体]标准物质的贮存[/font][font=宋体][font=宋体] [/font]标准物质的贮存应根据机构标准物质的种类、贮存环境和条件等综合考虑,前提是标准物质的贮存不会对标准物质成分存在形式、含量等实质性内容产生影响,建议按照标签或证书中要求的贮存条件进行贮存,因为低温的时候标准物质确实更不容易分解,但低温将会使大多数化合物的溶解度降低,当在低温下长时间放置时出现晶体析出,且一旦析出再溶解就会变得很难。[/font][font=宋体][font=宋体] [/font]标准物质的标签或证书中对其贮存环境和条件一般对温度、湿度、光照等有要求,因此建议机构标准物质室尽量设置空调、冷藏、冷冻、恒温恒湿箱等设备设施,保证室内温度、湿度、光照等可以按需要设置。[/font][font=宋体][font=宋体] [/font]标准物质存放用干燥器、贮存柜、冷藏、冷冻设施设备等,尽量按顺序依次排列,并配备温度测定装置,且该装置要定期检定校准,以便标准物质贮存条件控制准确,保证标准物质的量值准确。且标准物质室和相关设备要有专人管理维护。管理员定期检查贮存温度等条件并做好记录,查看标准物质是否在有效期内。对于贮存条件不符合规定要求时,及时调整纠正并查找原因,超过有效期的标准物质单独贮存,并配有明显的过期标识等,避免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误用过期标准物质,影响定量结果。[/font][font=宋体][font=宋体] [/font]3.[/font][font=宋体]标准物质的使用[/font][font=宋体][font=宋体] [/font]标准物质应由专人保管,予以编号、登记,放置规定位置,便于取用,不受污染。[/font][font=宋体][font=宋体] [/font]检测人员使用标准物质进行检测,应按照机构内部体系文件的要求开展,保证检测结果与所使用的标准物质能够对应,满足溯源的要求。如记录领用情况,书写标准溶液配制记录等。按照需要或者标准规定条件称量或吸取一定量的标准物质,如标准物质存放在冷藏或冷冻环境下,则应将标准物质至于室温条件下至其恢复至室温后,再进行取用,已经取出的标准物质不准再倒回原瓶,避免对瓶内标物产生污染,取用后如还有剩余则要立即密封好,按规定贮存环境和条件进行保存。对于同一标准物质,储备多瓶的,应按照保质期前后,先到期的标物先使用,同一瓶标物使用完或至超过有效期后再开启另一瓶。[/font][font=宋体][font=宋体] [/font]液态的标准物质最好一次性用完,如果不能用完,也建议使用人员转移到一个能够避免溶液挥发的容器中,按照标签或证书的要求进行保存。但在保存过程中,由于溶液挥发导致标准物质的含量值与证书的数值可能不一致。因此建议在标准物质采购工作开展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采购的标准物质种类、浓度和数量等。[/font][font=宋体][font=宋体] [/font]部分标物使用前要进行特殊处理,如部分标准物质使用前要在一定温度下烘干一定时间才可使用,这种情况下使用前一定要按照证书要求进行预处理后再使用。[/font][font=宋体][font=宋体] [/font]部分标物的存在形式与检测结果计量形式不一致,检测人员使用时要注意配置的标准溶液的浓度与检测结果之间的关系。如部分兽药残留的标准物质是以盐的形式存在,因此配置后的标准溶液中该兽药的浓度,要按照该兽药的分子量与标准物质中以盐形式存在的分子量进行含量折算。[/font][font=宋体][font=宋体] [/font]4.[/font][font=宋体]标准物质的期间核查[/font][font=宋体][font=宋体] [/font]标准物质存放过程中,为了避免标准物质的量值等出现不满足检测需要等情况,要求检测机构实验室开展标准物质的期间核查工作,以确定标准物质满足工作需要,不会对检测结果产生影响。[/font][font=宋体][font=宋体] [/font]标准物质的期间核查一般分为两种:一是直接购买的标准物质的期间核查,又按照标准物质开封和未开封分为两种情况;二是通过购买的标准物质配制的标准溶液的期间核查。[/font][font=宋体][font=宋体] [/font]1[/font][font=宋体])直接购买的标准物质的期间核查:对于未开封的标准物质期间核查,核查人员核查其是否在有效期内,以及是否按照其证书或标签上所规定的储存条件和环境要求等正确保存,若满足这些要求,该标准物质不需要再采用其它方式进行期间核查。[/font][font=宋体][font=宋体] [/font]2[/font][font=宋体])已开封的标准物质的期间核查:对已开封的标准物质期间核查,食品检测机构核查人员首先要确保其在有效期内。如该标准物质在效期内多次使用的,要确保其使用及贮存等情况均满足证书上的要求。另外,可根据其稳定性、使用频率、测量结果等相关情况,必要时要对其特性值的稳定性进行核查,即采用同一套检测条件对新配制的标准溶液和前一段时间配制的标准溶液同时检测,根据响应值等的误差是否在范围内判断其特性值有无明显变化。[/font][font=宋体][font=宋体] [/font]常用的期间核查方式有:[/font][font=宋体][font=宋体] [/font]a)[/font][font=宋体]与有效期内相同有证标准物质,在相同检测条件下检测,两者结果比对。[/font][font=宋体][font=宋体] [/font]b)[/font][font=宋体]送有资质的检测/校准机构确认。[/font][font=宋体][font=宋体] [/font]c)[/font][font=宋体]进行实验室间的量值比对。[/font][font=宋体][font=宋体] [/font]d)[/font][font=宋体]与上一级或不确定度相近的同级有证标准物质进行量值比对。[/font][font=宋体][font=宋体] [/font]e[/font][font=宋体])测试近期参加能力验证且结果满意的样品。[/font][font=宋体][font=宋体] [/font]f[/font][font=宋体])采用质量控制图进行趋势分析等。[/font][font=宋体][font=宋体] [/font]g[/font][font=宋体])统计方法分析检测足够稳定的、不确定度与被核查对象相近的实验室质控样品。[/font][font=宋体][font=宋体] [/font]三、标准物质的其他用途[/font][font=宋体][font=宋体] [/font]1.[/font][font=宋体]作为内部质控手段:食品检测机构在每年开展内部质量控制时,可以采用人员比对、仪器比对等方式,可以使用过期的标准物质作为样品进行质量控制;另外在实验室开展批量样品检测过程中,使用过期的标准物质配置的标准溶液作为检测中间质控样品,对仪器运行的平稳性、待测成分保留时间等进行确认。[/font][font=宋体][font=宋体] [/font]2.[/font][font=宋体]科研实验用:尽管标准物质已过期,或者未过期但定值已经发生变化,但还有一定的响应,这种情况下可以将其作为科研实验用。[/font][font=宋体][font=宋体] [/font]3.[/font][font=宋体]仪器设备期间核查:机构在开展仪器设备期间核查过程中,部分指标如重复性等,可以使用过期的标准物质作为阳性样品进行检测。[/font][font=宋体][font=宋体] [/font]四、机构考核中标准物质方面常见不符合项[/font][font=宋体][font=宋体] [/font]1.[/font][font=宋体]标准物质的贮存[/font][font=宋体][font=宋体] [/font]a.[/font][font=宋体]机构不能提供确保标准物质保存环境符合标签或证书要求的相关记录。[/font][font=宋体][font=宋体] [/font]b.[/font][font=宋体]标准物质存放室内的部分标准物质未按标签或证书规定的条件进行储存。[/font][font=宋体][font=宋体] [/font]c.[/font][font=宋体]机构保存标准物质的冰箱内,同时存放耗材、试剂、样品等,未做有效隔离和标识。[/font][font=宋体][font=宋体] [/font]d.[/font][font=宋体]过期标准物质未单独存放,无明示标识。[/font][font=宋体][font=宋体] [/font]2.[/font][font=宋体]标准溶液的制备[/font][font=宋体][font=宋体] [/font]a.[/font][font=宋体]机构相关人员不能提供存放的标准溶液的稀释、配制记录。[/font][font=宋体][font=宋体] [/font]b.[/font][font=宋体]机构自行配制的标准滴定溶液,未按照GB/T601的要求进行。[/font][font=宋体][font=宋体] [/font]c.[/font][font=宋体]部分标准溶液配制记录中存在吸取标准储备液体积等错误情况。[/font][font=宋体][font=宋体] [/font]d.[/font][font=宋体]机构配制的标准溶液标签标识内容不全面,如缺少配制人、配制日期、溶剂等信息。[/font][font=宋体][font=宋体] [/font]3.[/font][font=宋体]标准物质的期间核查[/font][font=宋体][font=宋体] [/font]a.[/font][font=宋体]机构不能提供标准物质期间核查计划和记录。[/font][font=宋体][font=宋体] [/font]b.[/font][font=宋体]机构能提供核查计划,但对于标准物质期间核查的目的理解不到位,核查工作流于形式。[/font][font=宋体][font=宋体] [/font]4.[/font][font=宋体]标准物质的台账[/font][font=宋体][font=宋体] [/font]a.[/font][font=宋体]机构标准物质台账缺少标准物质的唯一性信息。[/font][font=宋体][font=宋体] [/font]b.[/font][font=宋体]机构标准物质台账与实际标准物质情况不一致。[/font][font=宋体][font=宋体] [/font]c.[/font][font=宋体]机构标准物质领用记录内容不全面,部分内容随意修改,无确认。[/font][font=宋体][font=宋体] [/font]d.[/font][font=宋体]机构标准物质领用记录存在漏记后补记的情况。[/font][font=宋体] 标准物质对于食品检测工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是一切定量的基准标杆,如果这个基准标杆出现了问题,我们检测工作出具的检验结果和检验报告中的相关数据的准确性都要画上一个问号,因此食品检测机构一定要做好食品检测用标准物质的管理、使用、期间核查等工作,为确保检验数据的准确性奠定良好的基础。[/font][/size][font=宋体] [/font][font=宋体] [/font][font=宋体]参考文献[/font][font=宋体][1][/font][font=宋体]刘素丽,王宏伟,赵梅,曹进,黄丙楠,钮正睿.食品中基体标准物质研究进展[J].食品安全质量检测学报,2019,10(01):8-13.[/font][font=宋体][2][/font][font=宋体]全浩,韩永志.标准物质及其应用技术第2版[M].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02. QuanH, HanYZ. Standard substanceand its application technology,2ndEd[M]. Beijing: ChinaStandardPress,2002.[/font]

  • 求食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所需材料

    本人今年刚通过事业单位考试进入到食品检验检测机构,这个机构是刚成立的,现阶段仍在装修实验楼。机构负责人要求我准备资质认定的材料,查了一下需要《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记录》等文件。不知道有没有相同单位的同事有这些电子文件可以分享?不胜感激。

  • 保健食品检测

    [font=&][size=16px][color=#333333]点击链接查看更多:[url]https://www.woyaoce.cn/service/info-37959.html[/url]服务背景[/color][/size][/font][font=&][color=#333333][/color][/font]食品检验是指研究和评定食品质量及其变化的一门学科,它依据物理、化学、生物化学的一些基本理论和各种技术,按照制订的技术标准,如国际、国家食品卫生/安全标准,对食品原料、辅助材料、半成品、成品及副产品的质量进行检验,以确保产品质量合格。[font=&][size=16px][color=#333333]检测内容[/color][/size][/font][font=&][color=#333333][/color][/font]食品检测类别食品重金属检测:由于环境污染,环境中的重金属进入水体、蔬菜、水果、鱼、禽肉等,可检测食品中的铅、铬、铁、锌、汞、锡、镁、砷、镍、钾、钙、镉、铜、钠、硒等元素生物毒素检测:可测黄曲霉毒素类,如黄曲霉毒B1、B2、M1、M2、G1、G2等;其他类,包括赭曲霉毒素A、玉米赤酶烯酮、脱氧雪腐镰刀茵烯醇(DON)食品添加剂检测:可测漂白剂、护色剂、面粉处理剂、水分保持剂、防腐剂、甜味剂、着色剂、抗氧化剂等农药残留检测:600多种农药残留扫描,日本/欧盟/中国常检农药扫描,单项农药检测 有机磷、有机氯、氨基甲酸酯、拟除虫菊酯、有机硫、醚类化合物类等食品领域客户案例——海鲜食品如何保鲜客户问题:海鲜食品时常面临腐败变质的问题,普通海鲜保水剂使用后,效果却一般。微谱工程师对此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方案检测结果:工程师通过对比分析,发现目标中磷酸盐的种类比原有产品用的多,小苏打的含量也有所差别,经过调试,实现了产品性能的逆袭[size=18px]检测项目:[/size]1.保健食品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检测、稳定性试验、卫生学试验,必要时进行菌种鉴定、违禁药物成分检测等2.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产品全项检验[size=18px]特殊医学食品产品检测标准:[/size]《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GB 29922-2013《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通则》GB 25596-201[size=18px]保健食品产品检测:[/size]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检测-原料或功能相关的标志性成分部分,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检测-维生素矿物质部分,卫生学、稳定性试验-理化部分,卫生学、稳定性试验-微生物部分[font=&][size=16px][color=#333333]检测标准[/color][/size][/font][font=&][color=#333333][/color][/font][table][tr][td]产品名称[/td][td]检测项目[/td][td]检测标准[/td][/tr][tr][td]保健食品检测[/td][td]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保健食品[/td][td]GB1674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保健食品[/td][/tr][/table]

Instrument.com.cn Copyright©1999- 2023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页面内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