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如食品添加剂要求与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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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食品添加剂检测仪 400-860-5168转3452
    一﹑机台名称:食品添加剂检测仪二、型号:CSY-DS8015三、应用领域:食品添加剂检测仪CSY-DS8015食品添加剂检测仪可快速定量检测食品中添加的苯甲酸钠、山梨酸钾、二氧化硫、过氧化苯甲酰、糖精钠、硫酸镁、甜蜜素、亚硝酸盐、双氧水、真假葡萄酒、淀粉糊精、蜂蜜中蔗糖、色素、肉中色素、水分保持剂磷酸盐类和丙二醛等食品安全指标。食品添加剂在生产中被广泛使用,但超标使用甜味剂、膨化剂、色素和防腐剂等,对人体有较大危害,长期摄入严重的可能致癌。因此GB2760-2007《食品添加剂卫生标准》做了相关明确的限量规定。技术参数:☆精度误差:±3%☆线性误差:±5‰☆稳 定 性: ±0.001A/hr☆波长准确度:2.0nm☆吸光度范围:0.000~4.000ABS☆波长范围: 410nm±2nm☆透射比重复性:±1%☆数据储存80,00条☆样品检测时间:≤3分钟☆比色皿:10×10mm标准样品池☆外观尺寸:350X290X130(mm)★7寸彩色中文液晶触摸显示屏(可以根据客户定制尺寸)★采用新型仪器结构设计,体积小,便于携带。无机械移动部件,抗干扰、抗振动,★同时启动和单通道分别启动两种测量模式。进行多个样品测量时,客户可根据 操作熟练程度,自行选择测量模式,最大限度消除通道间的变异系数而引起的测量误差。★准确性高:采用进口特制LED光源,具有良好的波长准确度和重复性,全面提高检测结果的 准确性。★自动化程度高:仪器自动诊断系统故障、波长校准:自动校准★仪器使用寿命长:采用LED光源,自动开关节能设计,非连续工作模式。使用寿命可达10年★仪器自动存储8000条以上测量数据。内置微型热敏打印机,终身无需更换色带,可实时打 印检测结果检测报告可打印蔬菜名称,抑制率,是否合格,检测日期 ,检测单位。更能体现 检测结果的权威性,并利于公示。★配备RS-232接口和USB口无线Wifi、以太网接口等,可通过计算机进行数据处理、统计分析以及结果上传。如选配本公司食品安全监控网络软件,可根据用户要求组建省、市、地、县等各级网络。★比色通道数:5、8、10、15、16、20、25、30通道(可根据客户定制通道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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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食品添加剂检测仪产品介绍: 可快速检测60多项目,包含非食用化学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重金属、病害肉、营养强化剂、化学类残留、食用油脂检测、水酒饮品分析、调味品成分、食用色素等现场的定性定量检测。二、食品添加剂检测仪产品用途:为集成化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分析设备,广泛应用于食药监局、卫生部门、高教院校、科研院所、农业部门、养殖场、屠宰场、食品肉产品深加工企业、检验检疫部门等单位使用。三、食品添加剂检测仪检测项目: 食品添加剂:二氧化硫、双氧水、亚硝酸盐、硝酸盐、苯甲酸钠、山梨酸、糖精钠、甜蜜素、硫酸镁有毒有害物质:甲醛、吊白块、硼砂、过氧化苯甲酰、溴酸钾、罗丹明B、三聚氰胺、苏丹红果蔬中:农药残留,病害肉诊断:组胺、挥发性盐基氮、肉制品酸价、水发产品中组胺重金属含量:铅、镉、铬、汞、砷、锡、镍、铝。食用油脂检测:过氧化值、酸价、油脂丙二醛。水酒饮品分析:乳品及牛奶中蛋白质,酒中甲醇、乙醇、杂醇油,蜂蜜中果糖和葡萄糖、蔗糖、淀粉酶、酸度,水中氰化物、余氯,饮料中维C调味品成分:食醋的总酸、酱油的总酸、芝麻油纯度、谷氨酸钠、酱油氨基酸态氮、食盐中亚铁氰化钾、食盐中碘食用色素类:红色色素(胭脂红、苋菜红、赤藓红)、黄色色素(柠檬黄、日落黄)、蓝色色素(亮蓝)四、食品添加剂检测仪功能介绍:1、安卓智能操作系统,采用更加高效和人性化操作,仪器具有网线连接、wifi联网上传、GPRS无线远传功能,快速上传数据。2、智能化程度高,仪器具有自检功能:具有开机自检和调零功能,具有自动检测重复性功能。3、检测通道:≥12个检测通道,可以同时测试多个样品,每个样品由程序控制分别独立工作,不会互相干扰。 4、显示方式:≥8英寸液晶触摸屏显示,人性化中文操作界面,读数直观、简单。 5、配备新一代嵌入式热敏打印机,可选择手动打印或者自动打印,检测完成可自动打印检测报告和二维码。 6、光源采用进口超高亮发光二极管,高精度、稳定性强、光源可控、可以关掉不使用的光源,功耗更低。 7、采用USB2.0接口设计,方便数据的存贮和移动,并可随时与计算机直接相连,并且可用计算机控制仪器。实现数据查询、浏览、分析、统计、打印等。 8、仪器带有监管平台。数据可局域网和互联网数据上传,检测结果直接传至食品安全监管平台。进行区域食品安全监管及大数据分析处理,检测区域食品安全长短期动态,达到食品安全问题预估、预警9、一体化便携式快检设备,满足现场及流动检测使用需求,能够在同一软件下实现所有检测项目的检测,并可通过同一窗口直观显示检测结果。10、仪器具有多品类多种类样品菜单库,可灵活选择检测样品,不同的检测通道可同时检测不同的样品项目。也可在仪器上直接编辑录入样品名称、检测指标、送检单位等信息并保存进样品数据库。11、样品处理简单省力,整体操作快速、安全、便捷。12、仪器具有自身保护功能,可设置用户名及密码,防止非工作人员操作等。13、高灵敏度,高检测精度,高重复性精度,扫描式高精度光学传感器。14、仪器具有重新校准、锁定、恢复出厂设置功能。15、结果判定线可修改,对照值标定值可保存,断电不丢失数据。 五、食品添加剂检测仪主要参数:1、主控芯片采用ARM Cortex-A7,RK3288/4核处理器,主频1.88Ghz,运转速度更快速,稳定性更强。2、直流12V供电,可连接车载电源,可配6ah大容量充电锂电池,方便户外流动测试。3、四波长冷光源,每个通道均配置410、520、590、630nm波长光源,标配先进的光路切换装置,专利光路切换功能可实现最多64波长,并且所有检测项目可实现所有通道同时检测。4、光源亮度自动调节与校准5、智能恒流稳压,光强自动校准,长时间连续工作光源无温漂现象。。6、内置新国家限量标准,与所测结果进行现场比对,并持续更新标准。7、不间断进样,连续检测8、样本编号自动累加。9、检测项目可扩充。10、检测结果可批量打印,批量上传。11、数据无线上传平台,并可从平台导出为Excel表格。12、检测结果存储容量20万条13、同时支持U盘拷贝,标准USB接口,免驱动插拔。14、可配置大容量锂电池,固件可升级15、仪器尺寸;42×31×20cm;16、仪器净重:3.6kg; 六、食品添加剂检测仪技术参数:1、农 残: 检出下限:抑制率 5% ,检测范围:抑制率(0~100)% 2、甲 醛: 检出下限:1mg/kg ,检测范围:(0~100) mg/kg 3、亚硝酸盐: 检出下限:1mg/kg ,检测范围:(0~100) mg/kg 4、二氧化硫: 检出下限:1mg/kg;5mg/kg ,检测范围:(0~100) mg/kg;(0~500) mg/kg 5、吊 白 块: 检出下限:5 mg/kg ,检测范围:(0~500) mg/kg 6、蛋 白 质: 检出下限:0.5% ,检测范围:(0~50)% 7、硼 砂: 检出下限:5 mg/kg ,检测范围:(0~100) mg/kg 8、双 氧 水: 检出下限:5 mg/kg;10 mg/kg;100 mg/kg ,检测范围: (0~500) mg/kg; (0~1000) mg/kg;(0~10000) mg/kg 9、硝 酸 盐: 检出下限:10 mg/kg;40 mg/kg ,检测范围: (0~1000) mg/kg; (0~4000) mg/kg10、重金属铅: 检出下限:0.5 mg/kg;0.2 mg/L ,检测范围:(0~50) mg/kg;(0~20) 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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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食品添加剂检测仪器产品用途:该多功能食品安全检测仪为集成化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分析设备,广泛应用于食药监局、高教院校、科研院所、农业部门、养殖场、屠宰场、食品肉产品深加工企业、检验检疫部门等单位使用。食品添加剂检测仪器检测项目:1、检测项目:可快速检测各类食品中的甲醛、二氧化硫、亚硝酸盐、吊白块、农药残留的含量,仪器预留其他项目检测程序和端口,根据日后需求可方便的自主增加检测项目。食品添加剂检测仪器功能介绍:1、安卓智能操作系统,采用更加人性化操作,仪器具有网线连接、wifi联网上传、GPRS无线远传功能,快速上传数据。2、智能化程度高,仪器具有自检功能:具有开机自检和调零功能,具有自动检测重复性功能。3、检测通道:≥12个检测通道,可以同时测试多个样品,每个样品由程序控制分别独立工作,不会互相干扰。4、显示方式:≥8英寸液晶触摸屏显示,人性化中文操作界面,读数直观、简单。5、配备新一代嵌入式热敏打印机,可选择手动打印或者自动打印,检测完成可自动打印检测报告和二维码。6、光源采用进口高亮发光二极管,高精度、稳定性强、光源可控、可以关掉不使用的光源,功耗更低。7、采用USB2.0接口设计,方便数据的存贮和移动,并可随时与计算机直接相连,并且可用计算机控制仪器。实现数据查询、浏览、分析、统计、打印等。8、食品添加剂检测仪器带有监管平台。数据可局域网和互联网数据上传,检测结果直接传至食品安全监管平台。进行区域食品安全监管及大数据分析处理,检测区域食品安全长短期动态,达到食品安全问题预估、预警9、一体化便携式快检设备,满足现场及流动检测使用需求,能够在同一软件下实现所有检测项目的检测,并可通过同一窗口直观显示检测结果。10、仪器具有多品类多种类样品菜单库,可灵活选择检测样品,不同的检测通道可同时检测不同的样品项目。也可在仪器上直接编辑录入样品名称、检测指标、送检单位等信息并保存进样品数据库。12、仪器具有自身保护功能,可设置用户名及密码,防止非工作人员操作等。13、高灵敏度,高检测精度,高重复性精度,扫描式高精度光学传感器。14、仪器具有重新校准、锁定、恢复出厂设置功能。15、支持U盘存储。 结果判定线可修改,对照值标定值可保存,断电不丢失数据。食品添加剂检测仪器主要参数:1、主控芯片采用ARM Cortex-A7,RK3288/4核处理器,主频1.88Ghz,运转速度更快速,稳定性更强。2、直流12V供电,可连接车载电源,可配6ah大容量充电锂电池,方便户外流动测试。3、四波长冷光源,每个通道均配置410、520、590、630nm波长光源,标配先进的光路切换装置,光路切换功能可实现较多64波长,并且所有检测项目可实现所有通道同时检测。4、光源亮度自动调节与校准5、智能恒流稳压,光强自动校准,长时间连续工作光源无温漂现象。。6、内置新标准,与所测结果进行现场比对,并持续更新标准。7、不间断进样,连续检测8、样本编号自动累加。9、检测项目可扩充。10、检测结果可批量打印,批量上传。11、数据无线上传平台,并可从平台导出为Excel表格。12、检测结果存储容量20万条13、同时支持U盘拷贝,标准USB接口,免驱动插拔。14、可配置大容量锂电池,固件可升级。15、仪器尺寸;42×31×20。16、仪器净重:3.6kg。食品添加剂检测仪器技术参数:1、农 残: 检出下限:抑制率 5% ,检测范围:抑制率(0~100)% 2、甲 醛: 检出下限:1mg/kg ,检测范围:(0~100) mg/kg 3、亚硝酸盐: 检出下限:1mg/kg ,检测范围:(0~100) mg/kg 4、二氧化硫: 检出下限:1mg/kg;5mg/kg ,检测范围:(0~100) mg/kg;(0~500) mg/kg 5、吊 白 块: 检出下限:5 mg/kg ,检测范围:(0~500) m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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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食品添加剂检测仪的作用有哪些

    食品添加剂检测仪的作用有哪些

    [img=,690,690]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3/12/202312180926299260_3846_5604214_3.jpg!w690x690.jpg[/img] 食品添加剂检测仪是一种用于检测食品中添加剂含量的设备。随着食品工业的发展,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越来越广泛,但不当使用或过量添加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潜在危害。因此,食品添加剂检测仪在保障食品安全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一、食品添加剂检测仪的作用  1. 快速检测:食品添加剂检测仪可以快速检测食品中的添加剂含量,避免了传统实验室繁琐的检测过程,大大缩短了检测时间。  2. 准确性高:食品添加剂检测仪采用先进的检测技术,具有高精度的检测结果,能够准确反映食品中添加剂的含量。  3. 适用范围广:食品添加剂检测仪适用于各种食品的检测,包括肉类、蔬菜、水果、饮料等。  4. 操作简便:食品添加剂检测仪操作简单,非专业人员也可以轻松掌握。  二、食品添加剂检测仪的应用领域  1. 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添加剂检测仪可以用于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确保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食品添加剂检测仪可以用于对市场上的食品进行抽检,保障食品安全。  3. 科研机构:食品添加剂检测仪可以用于科研实验,为科研人员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持。  三、食品添加剂检测仪的未来发展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食品添加剂检测仪将会更加智能化、自动化。未来,食品添加剂检测仪将会具备更高的精度、更快的速度、更广泛的应用领域。同时,随着人们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日益关注,食品添加剂检测仪将会成为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工具。

  • 食品添加剂检测仪有用吗

    【云唐】食品添加剂检测仪在食品安全和质量管理方面是非常有用的工具。食品添加剂是用于改善食品质量、延长保质期、增加食品可食性等目的的物质,但过量或不合规的使用可能会对人体健康产生风险。因此,使用食品添加剂检测仪可以提供以下几方面的好处:  确保合规性: 食品添加剂检测仪可以帮助验证食品中添加剂的种类和浓度是否符合法规和标准。这有助于确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符合相关的法规和要求,避免添加剂超过允许的限制。  保障食品安全: 不合适或超量的添加剂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例如过敏反应、毒性等。检测仪器可以帮助检测食品中是否存在不合适的添加剂或者是否超过了安全浓度,从而保障食品的安全性。  质量控制: 食品添加剂可以影响食品的质感、口感、颜色等特性。检测仪器可以确保添加剂的正确使用,保持食品的一致性和质量。  消费者信任: 使用食品添加剂检测仪证明企业对食品质量和安全的关注,提升消费者对产品的信任度。  快速检测: 部分食品添加剂检测仪具有快速检测功能,能够在较短时间内提供检测结果,提高生产效率。  监管合规: 食品监管机构可以使用这些仪器进行抽样检测,监督食品市场中的添加剂使用情况,保障市场中食品的合规性和质量。  综上所述,食品添加剂检测仪对于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监管部门以及消费者来说,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它有助于确保食品添加剂的合规使用,保障食品的安全和质量,增强消费者对食品的信心。

  • 食品添加剂检测仪可快速检测食品中添加剂成分

    食品添加剂检测仪可以快速检测食品中的添加剂成分。这些检测仪通常集成了多种分析技术,如色谱法(如[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Mp][color=#3333ff]气相色谱[/color][/url]、[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5p][color=#3333ff]液相色谱[/color][/url])、光谱法(如紫外-可见光谱、红外光谱)、电化学法等,以便在短时间内对食品样品中的添加剂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  快速检测食品中的添加剂成分对于确保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健康以及维护市场秩序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快速检测,可以及时发现并处理食品中违规添加或过量添加的问题,防止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  食品添加剂检测仪的优势在于其检测速度快、操作简便、结果准确可靠。这些仪器通常具有自动化程度高、智能化水平高的特点,能够自动完成样品的预处理、检测、数据分析和结果报告等过程,大大提高了检测效率和准确性。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虽然食品添加剂检测仪可以快速检测食品中的添加剂成分,但其检测结果仍需要经过专业人员的验证和确认。此外,不同的检测仪器可能具有不同的检测范围和灵敏度,因此在选择和使用时需要根据实际需求进行综合考虑。  总之,食品添加剂检测仪是现代食品安全检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工具之一,其快速、准确、可靠的检测能力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了有力支持。[img=,690,690]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4/07/202407111706033366_2098_6238082_3.jpg!w690x690.jpg[/i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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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添加剂引舆论危机?浅谈食品添加剂检测那些事
    刚刚过去的国庆假期,海天酱油过得并不顺利。有网友发现,在日本销售的海天酱油除了水、大豆、小麦以及食盐、砂糖之外,并无其他添加成分;而在国内海天酱油还添加了焦糖色、苯甲酸钠、三氯蔗糖等添加剂。网友们愤怒于海天酱油对国内外消费者的“双标”,同时也引发了无数网友对酱油食品安全的担忧。一般来说,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如果符合国家既定标准即是安全可靠的,出现上述酱油双标主要是因为不同国家对于食品添加剂的法律法规要求不同。依据我国法律法规,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需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因此,企业及政府监管机构十分重视食品中添加剂的检测。那么,食品添加剂的检测主要用到哪些仪器呢?小编在此为大家精心列出了食品添加剂检测过程中涉及到的一些仪器品类,供广大用户采购参考!仪器品类仪器名称分析仪器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顶空进样器、拉曼光谱仪、离子色谱仪、气质联用仪、液质联用仪、电位滴定仪、氨基酸分析仪、pH计等实验室常用设备离心机、研磨机、索氏提取器、磁力搅拌器、纯水器、匀浆机、均质器、涡旋振荡器、固相萃取仪、快速溶剂萃取仪、氮吹仪、浓缩仪、旋转蒸发仪、恒温水浴锅、移液器、氢气发生器等其他电子天平等同时,小编还为大家整理了相关食品添加剂等的检测解决方案,可供参考!方案1:食品中苯甲酸钠检测方案方案简介:该方案能够同时检测食品中常用的甜味剂和防腐剂,尤其是解决了糖精钠和脱氢乙酸不能达到基线分离的问题,并能使脱氢乙酸有良好的峰型;嵌入极性基团的Symmetry Shield RP18能耐受100%的水相流动相,能够延长在测定添加剂时的柱寿命。使用仪器:Waters Alliance HPLC 高效液相色谱系统方案2:使用三重四极杆LC/MS/MS同时分析16种甜味剂三氯蔗糖方案简介:本文向您介绍使用岛津 LCMS-8050对16种甜味剂进行同时分析的示例。阿斯巴甜、三氯蔗糖、安赛蜜等人工甜味剂属于日本食品卫生法中的指定添加物,相关部门针对允许使用甜味剂的部分食品及使用量制定了使用标准。使用仪器:岛津三重四极杆液质谱联用仪LCMS-8050方案3:GC-MS/MS方法测定可乐中4-甲基咪唑(4-MT)方案简介:国标《GB1886.64-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焦糖色》对氨法和亚硫酸铵法制成的焦糖色中4-甲基咪唑的含量规定不超过200mg/kg,对2-甲基咪唑的含量未限定。岛津气质联用仪可检测出酱油和可乐中痕量“4-甲基咪唑”和“2-甲基咪唑”。使用仪器:岛津三重四极杆型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GCMS-TQ8050 NX方案4:电位滴定法测定酱油中氨基酸态氮的含量方案简介:参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T 5009.235-2016 食品中氨基酸态氮的测定》,本文采用电位滴定法检测酱油的氨基酸态氮含量,具有操作简单,结果准确,精度高等优点。使用仪器:海能T960全自动滴定仪方案5:使用气溶胶稀释进样 Agilent 7800 ICP-MS检测酱油中的Pb元素方案简介:参照GB 5009.268-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多元素的测定》,建立了对酱油中26种元素进行分析的 ICP-MS 方法。该方法绝大部分元素回收率结果在90.0%–110.0%的范围内。使用仪器:Agilent 7850 ICP-MS 质谱仪以上即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部分解决方案及仪器,更多内容,请查看【行业应用】栏目,您也可在仪器信息网首页搜索框直接输入关键词进行查找。同时,也欢迎广大厂商积极上传相应解决方案,为用户提供更多参考,展示公司技术实力!══════════▼▼▼══════════【行业应用】是仪器信息网专业行业导购平台,汇聚了行业内国内外主流厂商的优质分析方法及相应的仪器设备。栏目建立了兼顾国家相关规定和用户习惯的专业分类,涉及食品、药品、环境、农/林/牧/渔、石化、汽车、建筑、医疗卫生等二十余个使用仪器相对集中的行业领域,目前,已经收录行业解决方案5万+篇。 选靠谱仪器,就上仪器信息网【仪器优选】。它是科学仪器行业专业导购平台,旨在帮助仪器用户快速找到需要的仪器设备。栏目囊括了分析仪器、实验室设备、物性测试仪器、光学仪器及设备等15大类仪器,1000余个仪器品类,收录数十万台优质仪器。↓↓↓
  • 九部门要求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工作
    日前,卫生部、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指出,食品生产者和餐饮单位所使用的额添加剂,必须取得生产许可证或者有效期限内的卫生许可证,食品销售者不得在销售过程中添加任何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   2008年12月,9部门在全国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以来,监管工作所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主要有三大问题:  1、有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采购、查验和使用食品添加剂;  2、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不规范的问题依然存在,复合食品添加剂问题突出;  3、食品添加剂标签、说明书不规范,夸大宣传使用效果和擅自扩大使用范围,误导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  为此,《通知》要求,下阶段工作将继续加强对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监管,包括严格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和监督管理工作,严把生产许可关;规范复合食品添加剂的生产,把复合食品添加剂纳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范围,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生产复合食品添加剂;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经营主体准入行为,加强对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督促销售者建立进货查验制度等自律机制;规范食品添加剂标签、说明书,包装上必须具有标签,并且清楚、明显,容易辨识,必须如实载明,生产者对所载明的内容负责,不得夸大使用功能和擅自扩大使用范围。  《通知》指出,近期,各地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要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严格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的安全性审核。  凡未列入《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和卫生部公告批准的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其他物质,不得作为食品添加剂生产、流通和使用;要完善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的行政许可制度,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的研究和申报;对技术上确有必要且经过风险评估证明安全可靠的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经卫生部批准后方可被列入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范围。  2、完善食品添加剂标准。  加强国际食品添加剂标准制(修)订情况跟踪研究,各有关部门要及时跟踪评价食品添加剂标准的执行情况,及时向卫生部门反馈标准执行中的问题,提出制(修)订标准的建议,在2010年底之前,完成对现行食品添加剂标准的清理,公布新制(修)订的食品添加剂标准。  3、继续开展打击违法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整顿工作。  继续加强《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被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中违法添加物质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专项抽检和监测,整治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4、完善食品添加剂监管的法规和制度。  对现行食品添加剂监督管理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提出修订和废止的意见,善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和食品用香精香料的使用原则及相关规定,健全食品添加剂生产流通和使用、标签和说明书、新品种许可等方面的法规和工作制度,提高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监管工作水平。  5、加强食品风险监测和监督检查。  将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纳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内容,根据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的特点,对不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导致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进行研究和排查,提高食品安全风险的识别能力和鉴定水平,及早发现和处理食品安全风险因素;一经发现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情况,要依法进行调查,追根溯源,查处违法行为。  《通知》最后强调,各部门要明确监管职责,在监管过程中加强行业引导和行业自律,建立协调配合工作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并建立监管责任追究制度。对履行职责不到位,出现省级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重大事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追究地方有关部门和领导的责任;全国多个省(区、市)出现类似食品安全重大事故,造成极为严重的社会影响或国际影响的,依法追究监管部门和省级监管机构及其领导的责任。
  • 国务院要求卫生部完善食品添加剂标准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1〕2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当前,在食品生产经营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已成为影响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为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进一步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  (一)严禁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在食品生产中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任何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禁止在农产品种植、养殖、加工、收购、运输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二)加强非法添加行为监督查验。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实行网格化监管,明确责任,分片包干,消除监管死角。督促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严格依法落实查验、记录制度,并作为日常监管检查的重点。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检验制度,加密自检频次。完善监督抽检制度,强化不定期抽检和随机性抽检,特别要针对生鲜乳收购、活畜贩运、屠宰等重点环节和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等薄弱部位,加大巡查和抽检力度,提高抽检频次,扩大抽检范围。推广应用快检筛查技术,提高抽检效率。  (三)依法从重惩处非法添加行为。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添加行为。对不按规定落实记录、查验制度,记录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或未索证索票、票证保留不完备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提供虚假票证或整改不合格的,一律停止其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对因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而销售、使用含非法添加物食品的,责令停产、停业;对故意非法添加的,一律吊销相关证照,依法没收其非法所得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相关物品,要求其对造成的危害进行赔偿;对上述行为,同时依法追究其他相关责任。对生产贩卖非法添加物的地下工厂主和主要非法销售人员,以及集中使用非法添加物生产食品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一律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在法定幅度内从重从快惩处。有关部门要制定依法严惩食品非法添加行为的具体办法。  (四)完善非法添加行为案件查办机制。要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相关监管部门发现非法添加线索要立即向公安等部门通报,严禁以罚代刑、有案不移。对涉嫌犯罪的,公安部门要及早介入,及时立案侦查,对影响重大或者跨省份的案件由公安部挂牌督办。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公安部门调查取证,提供相关证据资料和检验鉴定证明,确保案件查处及时、有力。  (五)加强非法添加行为源头治理。对国家公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以及禁止在饲料和饮用水中使用的物质,工业和信息化、农业、质检、工商和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依法加强监管,要求生产企业必须在产品标签上加印“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等警示标识,并建立销售台账,实行实名购销制度,严禁向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销售。加强对化工厂、兽药和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监督企业依法合规生产经营。要严密监测,坚决打击通过互联网等方式销售食品非法添加物行为。对农村、城乡结合部、县域结合部等重点区域,企业外租的厂房、车间、仓库以及城镇临时建筑、出租民房等重点部位,各地要组织经常性排查,及时发现、彻底清剿违法制造存储非法添加物的“黑窝点”,坚决捣毁地下销售渠道。  二、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使用  (一)严格监管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质检部门要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制度,从严惩处未经许可擅自生产的企业;加强原料采购和生产配料等重点环节的日常监管,督促生产企业严格执行有关标准和质量安全控制要求。规范复配食品添加剂生产,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生产复配食品添加剂。工商部门要监督食品添加剂销售者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查验、销售台账制度,严厉查处无照经营和违法销售假冒伪劣食品添加剂的行为。质检、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严厉查处制售使用标签标识不规范的食品添加剂行为,督促企业将标签标识作为食品添加剂出厂和进货查验的重要内容,不得出厂、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  (二)加强食品添加剂使用监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不得购入标识不规范、来源不明的食品添加剂,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的范围和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各监管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严肃查处超范围、超限量等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卫生部、食品药品监管局要尽快制定餐饮服务环节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明确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指导餐饮服务单位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不得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食品药品监管局要重点加强对提供火锅、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等服务的餐饮单位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监管。  (三)完善食品添加剂标准。卫生部要从严审核、制定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国家标准,2011年年底前要制定并公布复配食品添加剂通用安全标准和食品添加剂标识标准。对暂无国家标准的食品添加剂,有关企业或行业组织可以依据有关规定提出参照国际组织或相关国家标准指定产品标准的申请,卫生部会同有关部门要加快食品添加剂标准指定。卫生部、质检总局要尽快制定出台相关措施,做好标准指定完成前的生产许可和监管衔接工作。质检总局要及时审查公布获得进口许可的无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的产品名单,拟生产同一品种食品添加剂的企业可以按相关规定提出制定标准立项建议,在卫生部制定并公布该标准后,按有关规定申请生产许可。  三、加强长效机制建设  (一)强化监测预警。加强食品污染物监测和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建设,强化非法添加物和食品添加剂监测,及时开展安全评估,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切实防范系统性风险。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在监管中发现新的可疑非法添加物或易滥用的添加剂,要立即通报卫生部。卫生部应及时组织研究更新非法添加物和易滥用食品添加剂“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二)强化协调联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协调配合,强化联合执法,规范信息发布。发现违法制售使用非法添加物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要及时将信息通报给相关地区和部门。相关地区和部门接到通报后,应当立即依法采取控制措施,查处违法行为。卫生部要会同有关部门细化完善规范信息通报和建立协调联动机制的具体措施。  (三)强化诚信自律。工业和信息化、商务等部门要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行业管理,推动诚信体系建设,在食品行业开展“讲诚信、保质量、树新风”活动,引导企业树立安全发展、诚信经营的理念。2011年年底前,各监管部门按系统对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等行业组织要切实负起行业自律责任,积极组织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和内部监督,加强行业监督和培训,及时发现行业中存在的问题并报告监管部门,未能及时发现并报告的要通报批评。  (四)强化社会监督。地方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设立专项奖励资金,完善工作机制,指定专门部门负责,切实落实对举报人的奖励,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内部人员举报。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员、协防员管理办法,加强食品安全信息员、协防员队伍建设。积极支持新闻媒体舆论监督,认真追查媒体披露的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公开查处的食品安全案件。同时,要打击虚假新闻,对造成社会恐慌的假新闻制造者,要严肃追究责任。  (五)强化科普宣教。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知识、各类违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及其危害以及严厉惩处的措施,要宣传至农户、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经营单位和餐饮服务单位以及从业人员,做到家喻户晓、应知尽知。各地要特别针对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进行集中宣教培训,开展案例警示教育,使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自觉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四、严格落实各方责任  (一)企业要切实承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食品生产经营者要依法履行食品安全责任,严格执行查证验货、购销台账、过程控制、产品召回等各项质量安全控制制度,杜绝使用非法添加物,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及时排查、整改食品安全隐患。要建立食品安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为防止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原材料采购和生产配料的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并分别签订责任书;对第一责任人所在单位发生违法添加行为、直接责任人发现单位购入或使用非法添加物未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大型食品企业要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确保各项食品安全措施落实到位,所属公司产品出现问题的,要暂停本企业所有同类产品的销售并向社会公告,经批批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销售。  (二)强化地方政府责任。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统一负责、领导本行政区域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工作,将其作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直接负责。要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加大人力、物力和经费投入,保障监管工作需要。  (三)严格落实部门责任。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行业管理职责,及时查处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实施岗位责任制,细化、明确各级各类监管岗位的监管职责,并抄送同级监察机关;切实加强本系统监督执法队伍建设,提高素质,增强监管责任意识,提升依法行政和科学监管能力。财政部门要加大对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和食品添加剂监管工作的支持力度。科技等部门要组织有关方面加强科技攻关,优先支持食品添加剂标准和非法添加物快检筛查技术的研发。  (四)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监察部门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失职、渎职行为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对行政区域内较长时间或较大范围出现非法添加行为且未及时有效查处的,或者行政区域内大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出现违法添加行为的,要严肃追究当地政府及部门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监督检查中走过场、不按规定履职的公职人员,要从严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依纪开除公职;涉嫌徇私舞弊、渎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国务院办公厅  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对如食品添加剂要求与检测相关的试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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