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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稳携式校验仪使用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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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稳携式校验仪使用说明书相关的资讯

  • 石油运动粘度测定仪的使用说明
    石油运动粘度测定仪(或称为石油粘度计)用于测定石油及其产品的运动粘度。这些设备通常用于石油工业、化学工业以及实验室分析中。以下是使用石油运动粘度测定仪的一般说明:使用说明1. 准备工作检查设备:确保仪器的各个部件(如温度计、粘度计管、计时器等)功能正常且无损坏。校准仪器:根据仪器说明书进行必要的校准,以确保测量的准确性。准备样品:确保待测样品在适当的状态下(如混合均匀、温度适宜)。2. 设置选择合适的温度:根据样品的特性和标准要求设置测定温度。石油粘度通常在40°C或100°F下进行测试。设置测量管:根据测量标准选择合适的测量管(如Kinematic Viscometer)。3. 测量过程样品准备:将样品放置在样品瓶中。如果需要,加热样品到所需温度。注入样品:将样品注入粘度计管或测量器中。确保没有气泡和杂质。开始测量:启动测量程序,通常需要在设定的温度下进行一定时间的稳定化。4. 记录数据观察粘度计:记录液体流过粘度计的时间,通常是通过刻度线测量。计算粘度:根据记录的时间和仪器的校准数据,计算样品的运动粘度。运动粘度的单位通常是厘斯(cSt)。5. 清洁和维护清洁仪器:每次使用后,及时清洁粘度计管和其他接触样品的部件,防止残留物影响下一次测试。定期维护:按照设备手册进行定期维护,检查和更换必要的部件,确保仪器始终处于良好状态。注意事项样品处理:某些石油产品可能需要特殊处理,如去气泡或加热,以确保测试结果的准确性。安全操作:处理石油及其产品时要遵循安全操作规程,佩戴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参考标准许多国家和行业都有相关的测试标准,例如ASTM(美国材料试验协会)标准。确保您的测试方法符合相关标准要求,以确保结果的有效性和可比性。如果您有特定型号的设备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建议参考设备的用户手册或联系制造商提供的技术支持。
  • 石油产品低温闭口闪点测定仪使用说明
    低温闭口闪点仪测试前的准备工作1、使用本仪器前应仔细阅读使用说明书。2、仔细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GB/T 5208《闪点的测定 快速平衡闭杯法》,了解并熟悉标准所阐述的试验方法、试验步骤和试验要求。3、按GB/T 5208标准所规定的要求,准备好试验用的各种试验器具、材料等。4、检查仪器的工作状态,使其符合说明书所规定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5、检查仪器的外壳,必须处于良好的接地状态,电源线应有良好的接地端。 低温闭口闪点测定仪安装与调整1、将仪器放于工作间平台上,首先进行外观检查,注意各部件有无损坏,紧固件是否松动,配件是否齐全。2、将准备好的液化气罐用软管与仪器背面气接头连接好。3、插上电源,接通电源开关,听到“砰”的一声轻响,说明气控电磁阀得电,说明仪器基本正确。4、打开液化气罐上的阀门,点燃引火器,调节检测箱上煤气调节旋钮及开盖机构上的小旋钮,顺时针调节为减小,反之增大(一般出厂已调整好),应能使点火火焰调整成直径为3~4mm的球状火焰(即方法规定的火焰形状),检查有无漏气现象。5、用软管连接好仪器与冷却水的连接。如上述情况均正常,则仪器可正常操作运行。
  • 消失的洋医械维修说明书背后的秘密
    最近十多年,骆汉生感觉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能做的事越来越少。之所以闲下来,是因为他们医院的进口医疗器械没有维修说明书了。   技师自费参加会议只为揭露黑幕   骆汉生是湖北省人民医院的一名副主任技师,主要负责医疗器械维修与管理。以前,当这些医疗器械出问题时,骆汉生可以对照着随机附送的维修手册自行解决。但现在,他们只能花高价求助于厂家。   消失的维修说明书背后,是一个巨大的市场。数据显示,进口医疗器械的维修利润是销售利润的三倍。骆汉生对记者说,他们医院有一份一台990万元的ct机的合同,每年保修费用高达140万元。   多年来,骆汉生一直在为医疗设备反垄断的事奔波。因此,当得知首届中国医疗设备民族工业发展大会要讨论&ldquo 打破中国医疗设备售后服务垄断坚冰&rdquo 后,骆汉生不请自来,自费赶到了北京会场。   11月8日这天,骆汉生在包里塞了一沓盖着自己印章的材料,在会场找了个位置坐下。参会嘉宾包括医院领导、本土医疗器械企业以及业内观察人士。嘉宾演讲时,骆汉生主动举手要求发言,因为激动,他的胳膊一直在颤抖。   &ldquo 这件事,整个中国的医疗机构是受害者,中国的老百姓更是最大的受害者。&rdquo 骆汉生说。   不提供技术说明书因为涉及专利秘密?   骆汉生回忆称,大概在2000年以前,供应商在向医院等用户交付进口医疗器械设备时,随机文件会附有技术说明书,说明书中有带有电路图纸的维修手册。但渐渐地,这些供应商在交货时不再提供这一关键的资料了。   由于没有维修资料,中国的维修师无法自行对设备进行维护和修理。自此,只要仪器设备出现故障,都只能再花钱找厂家解决。   然而,找厂家解决价格不菲。骆汉生说,目前,各医院的大型设备如ct机、核磁共振仪(mri)等,基本只能依赖购买保修合同来保证设备运行,年保修价格更从十几年前占合同费用的6%飙涨到了目前的近15%。   而每当中国方面质疑其保修价格时,外资企业会解释技术说明书有许多属于专利的秘密信息,必须进行保护。&ldquo 但同样是设备维修领域,波音飞机等却并非由厂家维修。&rdquo 骆汉生质疑。   &ldquo 这不是专利问题,是不履行技术说明书的提供义务的问题。&rdquo 他说,进口医疗设备基本上都有维修软件,而使用这些软件所需要的技术说明书是货物的组成部分。   外资企业的利润主要来自售后维修   据透露,外企的另一个垄断行为是为维修软件设置密码。   在不需要密码的时代,骆汉生不到两个小时就可以维修一台ct机。设置密码后,维修成本增加了,效率反而降低了,而且&ldquo 维修时间延长了,实际上是种安全隐患&rdquo 。   作为这一市场多年的观察者,《中国医疗设备》杂志社社长金东亦深有同感。他对记者说,外资医疗企业在中国香港并不是这么做。   金东说,外资企业在内地的利润主要来自售后维修,它们不向购买者提供维修相关文件以垄断售后市场,并借机赚得高额利润。   在8日的会场上,金东给出了一串数据:外资品牌在中国医疗器械市场的利润主要分为销售利润和售后维修利润,两者所占比例分别为25%和75%。售后市场才是外资企业在中国经营医疗器械利润的主要来源,而这一售后市场正处于被外资企业垄断状态中,导致维修价格昂贵。   中国法律明确规定需配产品说明书   面对中国技师的&ldquo 指控&rdquo ,一家知名外资医疗器械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说,外资医疗器械公司在中国并不存在&ldquo 垄断&rdquo 的说法。&ldquo 我们一直都按中国的法律法规办事。&rdquo   然而,按照中国的法律,进口医疗器械的产品说明书是不应该消失的。今年6月1日起实施的新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有明确规定:&ldquo 进口的医疗器械应当有中文说明书、中文标签。说明书、标签应当符合本条例规定以及相关强制性标准的要求。&rdquo   国家食药监总局也出台过更详细的规定。根据《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管理规定》,医疗器械说明书一般应当包括&ldquo 产品的性能、主要结构、适用范围&rdquo 、&ldquo 安装和使用说明或者图示&rdquo 、&ldquo 产品维护和保养方法,特殊储存条件、方法&rdquo 。其中对于医疗器械说明书中有关安装使用的内容,包括&ldquo 产品安装说明及技术图、线路图&rdquo 、&ldquo 产品正确安装所必需的环境条件及鉴别是否正确安装的技术信息&rdquo 以及&ldquo 其他特殊安装要求&rdquo 。   骆汉生认为,根据现有的法律法规,随机文件是否缺少关键的技术维修信息,还需要相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   今年以来,种种迹象表明,政府正希望在医疗器械特别是高端医疗设备领域推进&ldquo 国产化&rdquo 进程。今年5月,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上海考察调研期间,专门视察了上海的一家医疗设备公司,并表示:&ldquo 现在一些高端医疗设备基层买不起、老百姓用不起,要加快高端医疗设备国产化进程,降低成本,推动民族品牌企业不断发展。&rdquo 几天后,卫计委官方网站发布通知,表示会组织优秀国产医疗设备产品的遴选工作。   分析称,卫计委的这一举动将改变行业格局,并对外资医疗器械巨头公司在中国的地位产生冲击,涉及企业包括ge、飞利浦、西门子等。当前,外资公司已经感觉到了危机,在医疗器械市场上,本土企业和外资企业都在拼命研发新的产品,两者似乎成了&ldquo 对立面&rdquo 。
  • 浙江省计量院完成互感器校验仪国家计量比对任务
    近日,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部署下,省计量院作为主导实验室克服疫情期间计量比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的困难,圆满完成2021年度全国互感器校验计量比对项目。这是全国首次由省级计量技术机构主导承担的互感器校验仪领域计量比对,全国各省(市)、地市级计量技术机构20家参加比对。   互感器校验仪是互感器检定装置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互感器检定或校准过程中的唯一信息窗口,对互感器校验仪的定期检定校准是保障互感器检定装置准确度的重要环节。通过开展互感器校验仪检定装置计量比对,考核各计量技术机构计量标准的可靠性和人员操作的规范性,科学评估互感器校验仪的计量溯源体系,可以全面掌握全国各省(市)计量技术机构的互感器校验仪检定装置对JJG169-2010《互感器校验仪》执行情况和检定人员的技术能力水平,确保全国互感器校验仪量值传递的准确、可靠和统一。   目前,互感器校验仪检定装置分为电工型检定装置和电子型检定装置两种类型,由于电工型和电子型检定装置不同的设计原理,作为主导实验室,省计量院高度重视、精心筹划,科学设计比对路线,充分讨论比对实施方案,克服不同参比实验室检定装置在比对过程中的兼容问题,确保高质量完成比对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计量比对采用的传递标准是经过特殊设计,适合对整检装置进行区间核查的1级互感器校验仪,其实际误差小于0.1%,分辨率是普通校验仪同量程的10倍。因此,每家参比实验室提供的原始数据,基本上反映了其校验仪检定装置的实际误差情况,使得满意度与原始数据有着非常清晰的对应关系。通过各参比实验室提供的比对报告中测量结果、测量不确定度比对结果的分析和判定,所有21家参比实验室|En|1,比对结果均为满意。   在项目验收会上,由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国家高电压计量站和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组成的专家组就项目完成情况、比对实施情况和比对总结报告等方面展开讨论,大家一致认为主导实验室高效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事项,同意通过验收,并给予较好的评审分数。在比对总结会上,省计量院作为主导实验室介绍比对项目从方案制定到具体实施的整体情况,总结比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计量司领导发表致辞,对主导实验室和参比实验室的付出和通力合作表示充分肯定。   本次比对旨在考核计量技术机构在互感器校验仪量值传递过程中,标准器配置的合理性和相关人员的技术能力,客观反映互感器校验仪量传体系的完整性,为支持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 安全无小事 论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的正确使用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Safety data sheet for chemical products, SDS)是涵盖化学品基本特性、燃爆性能、健康及环境危害、安全处置和储存、泄露应急处理以及法规遵从性等信息的综合文件,共包括16部分内容。GB/T 17519-2013《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对每部分内容进行了规范。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2/uepic/5d67db2d-e0d4-46b8-b4e8-84215bbf2e7c.jpg" title=" 1.jpg" alt=" 1.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span style=" color: rgb(79, 129, 189) " strong 实验安全无小事,1997-2016年间全国高校实验室共发生110多起典型事故。这些事故中有相当一部分是由于实验人员不规范操作造成的或者是由于对化学试剂性质不了解,在事故发生时处理不当使得事态进一步扩大。对这类事故的一个有效预防手段就是合理使用SDS。 /strong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首先,对每一个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操作的工作人员在进入实验室之前都应该经过专门培训,熟知常用化学试剂的性质,掌握一般事故发生时的处理措施 其次,每一个实验室都应该配备一份本实验室所有试剂的SDS或者制作成化学品安全周知卡,如图1所示,摆放在实验室中最容易被拿到的地方以备事故发生时实验人员可以第一时间找到该化学品危险性概述、急救措施和消防措施。确保实验人员能有针对性的采取正确的措施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2/uepic/79dcf67e-e0dd-4a92-9500-96aaad674a15.jpg" title=" 2.jpg" alt=" 2.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color: rgb(127, 127, 127) " 图1 实验室化学品安全周知卡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16部分内容进行简单介绍 /strong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strong 第一部分,化学品及企业标识。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主要描述化学品的中英文名称、俗名、生产企业的具体信息。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strong  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主要描述化学品的有害成分、含量及CAS号。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strong 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主要描述化学品危险性类别、侵入人体的途径、健康危害、环境危害以及燃爆危险。如western blot常用的丙烯酰胺是一种蓄积性的神经毒物,主要损害神经系统。中毒主要因皮肤吸收引起。该物质可燃,有毒,为可疑致癌物。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strong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人体在没有防护措施的情况下暴露于大量的化学品时应该采取的紧急处理措施,如苯酚进入眼睛时应立即翻开上下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strong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主要描述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如甲醇遇明火、高热能会引起燃烧爆炸 其蒸汽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灭火剂可用抗性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砂土扑救。再比如盐酸能与一些活性金属粉末发生反应,放出氢气,如遇火情,灭火时应选用碱性物质如碳酸氢钠、碳酸钠、消石灰等中和,也可用大量水扑救。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strong 第六部分,泄露应急处理。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描述化学品泄露之后的应急处理措施。该部分描述了各种化学品小量泄漏及大量泄漏时针对性的处理措施。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strong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主要描述了操作注意事项与储存注意事项:比如盐酸应贮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库温不超过30℃,相对湿度不超过85%,由于盐酸易与胺类、碱金属、易(可)燃物发生反应,因此存放时应与这些物质分开存放,同时储存区应备有泄露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strong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描述了化学品最高容许浓度、监测方法以及呼吸系统、眼睛、身体、手的防护。其中手防护是我们实验过程中最常使用,也是最容易做到的一种防护措施。但是不同性质的化学物质需要使用相应材质的手套才能达到防护效果,比如使用盐酸时应佩戴橡胶耐酸碱手套 使用乙腈时应佩戴橡胶耐油手套,实验室常用的丁腈手套就属于橡胶耐油手套。选购手套时最好看清材质与说明,不要乱用一通。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strong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主要描述了化学品的外观与性状、熔沸点、闪点、爆炸上限以及溶解性和主要用途。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strong 第十部分,稳定性和反应性。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主要描述了化学品的稳定性、禁配物、避免接触的条件、聚合危害以及分解产物信息。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strong 第十一部分,毒理学资料。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主要描述了引起化学品急性、亚急性、慢性中毒的中毒剂量,中毒表现以及致癌、致畸、致突变特性。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strong 第十二部分,生态学资料。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主要描述化学品的生物降价性、非生物降解性以及生物富集性。例如,汞是常见的重金属污染物之一,主要以颗粒物、元素蒸汽、二氯化汞蒸汽、无机亚汞、甲基汞化合物等形式释入环境。大部分汞以无机的和苯基的形态进入水环境、通过细菌的甲基化活动进入水生生物链,进一步在鱼虾类动物体内发生生物蓄积,最终通过这些生物的食用进入人体。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strong 第十三部分,废弃处理。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主要描述了化学品的废弃物性质以及废弃处置方法。一般情况下实验室废弃试剂都是交由有专业资质的部门统一回收处理,实验室工作人员通常只需做好废弃物保管工作即可。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strong 第十四部分,运输信息。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主要描述化学品的危险货物编号、包装标志、包装方法以及运输注意事项。每一种化学试剂根据其理化特性的不同,包装是有一定区别的,比如高氯酸的包装方法有以下几种:玻璃瓶或塑料桶(罐)外全开口钢桶 磨砂口玻璃瓶或螺纹口玻璃瓶外普通木箱 安瓿瓶外普通木箱。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strong 第十五部分,法规信息。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主要描述相关法律法规中对该化学品安全生产、使用、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的相应规定。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strong 第十六部分,其他信息。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strong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的获取方式: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1、生产企业应随化学品向用户提供该文件,所以您可以在购买产品时向化学品供应商索要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2、将要查询的化学品输入以下网址即可查询http://www.somsds.com/msds.asp(这个网址还是挺实用的哦)。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本文作者:杨慧 河北医科大学) /p
  • 安徽省计量院互感器校验仪检定装置计量比对获得满意结果
    近日,安徽省计量院收到互感器校验检定装置计量比对结果通知,电子与电气计量技术研究所参加的全国互感器校验仪检定装置比对获得满意结果。   互感器校验仪是互感器检定装置的误差测量装置,是测量用电流互感器、测量用电压互感器、电力互感器等计量设备的检定或校准过程的唯一信息窗口,对互感器校验仪的定期检定或校准是保障互感器检定装置准确度的重要环节。省计量院电子所接到比对任务后,按照规定要求认真开展计量比对工作,在规定时间内真实客观报送了比对结果。   计量比对是保障量值准确一致,支撑计量事中事后监管和提升计量技术机构能力的有效手段,在计量工作中具有重要作用。通过参加本次比对,证明安徽省计量院互感器校验仪检定装置在计量标准、环境条件、人员水平、检定方法、数据处理等方面的实际水平和能力满足量值传递要求,能够为地市计量所、各级供电公司的互感器校验仪提供准确可靠的溯源保障。
  • 2021年|药品说明书修订成常态,不规范按假药论处?
    药品说明书是患者了解药品情况的重要途径,在指导临床用药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其内容应包括药品的品名、规格、生产企业、药品批准文号、产品批号、有效期、主要成分、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中药制剂说明书还应包括主要药味(成分)性状、药理作用、贮藏等。为什么要修订药品说明书?近年来,许多药品生产企业不重视说明书的书写,甚至故意删除某些项目,也不注重药品不良反应的收集。为了针对这一乱象,2020年5月15日CDE发布了《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修订稿。此次经CDE修订后的《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新增了14个条款,修订了2个条款。更为关键的是,新增了说明书存在信息不准确、不真实、存在误导性或不主动修订说明书的信息,该药将被判为假药,按《药品管理法》有关假药的规定处罚。预计2021年药品说明书的修订将成常态,“尚不明确”、“未见异常”等含糊不清的词语将逐渐消亡。药品说明书修订什么内容?2021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陆续发布7种药品的说明书修订文件,包含5种中成药,1种抗生素药物,1种注射剂,修订内容主要集中在【不良反应】、【禁忌】和【注意事项】。根据说明书修订要求,5种中成药均修订为孕妇禁用。1月12日,国家药监局发布修订关节止痛膏、大活络制剂说明书的公告。19日,发布修订速效救心丸、湿毒清制剂、血府逐瘀制剂说明书的公告。《公告》提醒,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对新增不良反应发生机制开展深入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药品使用和安全性问题的宣传培训,指导医师和患者合理用药。梳理修订要求发现,5种中成药均在【禁忌】项写明,对该药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孕妇禁用。此外,湿毒清制剂另增修订要求: 已知有本品或组方药物肝损伤个人史的患者禁用;关节止痛膏另增修订要求:皮肤破损处禁用。各药具体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如下,望患者用药前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使用处方药的,应严格遵医嘱用药。关节止痛膏处方药说明书修订要求一、【不良反应】项应当增加:上市后不良反应监测数据显示本品可见以下不良反应:皮疹、瘙痒、潮红、过敏或过敏样反应、用药部位发热、疼痛、红肿、水疱等。二、【禁忌】项应当增加:1.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2.皮肤破损处禁用。3.孕妇禁用。三、【注意事项】项应当增加:1.本品含有刺激性药物,忌贴于创伤处,有皮肤病者慎用,皮肤过敏者停用。2.本品含盐酸苯海拉明,哺乳期妇女慎用。3.过敏体质者慎用。 关节止痛膏非处方药说明书修订要求一、【不良反应】项应当增加:上市后不良反应监测数据显示本品可见以下不良反应:皮疹、瘙痒、潮红、过敏或过敏样反应、用药部位发热、疼痛、红肿、水疱等。二、【禁忌】项应当增加:1.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2.皮肤破损处禁用。3.孕妇禁用。三、【注意事项】项应当修改为:1.本品为外用药2.本品含有刺激性药物,有皮肤病者慎用,皮肤过敏者停用。3.本品含盐酸苯海拉明,哺乳期妇女慎用。4.青光眼、前列腺肥大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停用。5.儿童、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如出现瘙痒、皮疹等现象时,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7.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大活络制剂说明书修订要求一、【不良反应】项应当增加:上市后不良反应监测数据显示大活络制剂可见以下不良反应:消化系统:恶心、呕吐、胃不适、腹胀、腹痛、腹泻、便秘、口干等,有肝功能异常个案报告。皮肤:皮疹、瘙痒等。神经系统:头晕、头痛等,有局部麻木个案报告。心血管系统:心悸等,有心律失常个案报告。其他:胸闷、乏力、过敏或过敏样反应等,有少尿个案报告。二、【禁忌】项应当增加:1.孕妇禁用。2.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三、【注意事项】项应当增加:1.本品不宜长期服用。2.用药后如果出现心悸,心慌,胸闷,口、舌、四肢等局部麻木症状,请咨询医生。 速效救心丸说明书修订要求一、警示语应当包括:孕妇禁用二、【不良反应】项应当增加:监测数据显示,本品可见以下不良反应:恶心、呕吐、口干、头痛、头晕、皮疹、瘙痒、潮红、乏力、过敏及过敏样反应等。三、【禁忌】项应当增加:1.孕妇禁用。2.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四、【注意事项】项应当增加:过敏体质者慎用。 湿毒清制剂说明书修订要求一、【不良反应】项应当增加:监测数据显示,本品有恶心、呕吐、腹泻、腹痛、皮疹、瘙痒、胃不适、口干、头晕、头痛、过敏反应等不良反应报告,有肝损伤个例报告。二、【禁忌】项应当包括:1.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2.孕妇禁用。3.已知有本品或组方药物肝损伤个人史的患者禁用。三、【注意事项】项应当包括:1.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2.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3.有肝病史或肝生化指标异常者慎用,且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用药期间如发现肝生化指标异常,或出现全身乏力、食欲不振、厌油、恶心、尿黄、目黄、皮肤黄染等与肝损伤有关的临床表现时,应立即停药及时就医。5.儿童、老年、哺乳期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肾病、肿瘤等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用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本品不宜用于湿疹、皮炎的急性期。9.患处不宜用热水洗烫。10.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咨询医师或药师。 血府逐瘀制剂说明书修订要求一、【不良反应】项应当包括:不良反应监测数据显示,本品可见以下不良反应:恶心、呕吐、腹胀、腹痛、腹泻、皮疹、瘙痒、潮红等,有过敏反应病例报告。二、【禁忌】项应当增加:1.孕妇禁用。2.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三、【注意事项】项应当增加:1.忌食辛冷食物。2.本品建议饭后服用。3.脾胃虚弱者慎用。4.过敏体质者慎用。5.不宜与藜芦、海藻、京大戟、红大戟、甘遂、芫花同用。 药品安全与我们的生命安全息息相关,上市药品的不良反应监测是确保药品安全的一道重要闸门。因此,新药上市许可持有人应主动收集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的信息。高度重视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认真研判药品严重不良反应报告,及时采取控制措施,以科学完善的机制确保药品安全。
  • 《化妆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定》 预计4月1日实行
    根据12月21日公布的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给世界贸易组织(WTO)的通知,中国计划于2013年4月1日采纳《化妆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定》,于6月1日起强制执行。自实施1年后生产或进口的化妆品,其标签和说明书标签应当符合规定要求,此前已生成或进口的产品,在其有效期内继续有效。目前全球公众咨询已经开放,截止为2013年2月18日。   《化妆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定》要求化妆品标签上应标注产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生产企业地址、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编号(国产产品)、原产国或地区(进口产品)、化妆品批准文号或备案号(如有)、成分、净含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安全警示用语(必要时)。对净含量不大于15g或15ml的,或供消费者免费使用并有相应标识(如标识为赠品、非卖品等)的化妆品,在其标签上可无需表明生产企业地址、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编号及成分信息。   《化妆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定》还要求化妆品标签和说明书内容除注册商标、境外企业地区和其他必须使用外文的信息外所用文字应为规范汉字。如同时出现多种文字,化妆品标签同一可视面内规范汉字的字体不得小于对应的其他文字。   此外,化妆品标签和说明书不得标注涉及适应症、疗效、医疗术语的内容 虚假夸大宣传的内容 使用他人名义保证或以暗示方法使人误解其效用的内容 特殊用途化妆品的宣传超过其含义的内容 其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禁止标注的内容。
  • 牛细小病毒(CPV)ELISA检测说明书
    牛细小病毒(CPV)ELISA检测说明书本试剂盒仅供研究使用。 96T使用目的 :本试剂盒用于测定牛血清,血浆及相关液体样本中细小病毒(CPV)表达。实验原理 :本试剂盒采用双抗体夹心酶联免疫法(ELISA)测定标本中牛细小病毒(CPV) 。用纯化的牛细小病毒(CPV)抗体包被微孔板,制成固相抗体,可与样品中细小病毒(CPV)抗原相结合,经洗涤除去未结合的抗体和其他成分后再与 HRP 标记的细小病毒(CPV)抗体结合,形成抗体-抗原-酶标抗体复合物,经过彻底洗涤后加底物 TMB 显色。TMB 在 HRP酶的催化下转化成蓝色,并在酸的作用下转化成最终的黄色。用酶标仪在 450nm 波长下测定吸光度(OD 值) ,与 CUTOFF 值相比较,从而判定标本中牛细小病毒(CPV)的存在与否。试剂盒组成 :1 30 倍浓缩洗涤液 20ml×1 瓶 7 终止液 6ml×1 瓶2 酶标试剂 6ml×1/瓶 8 阳性对照 0.5ml×1 瓶3 酶标包被板 12 孔×8 条 9 阴性对照 0.5ml×1 瓶4 样品稀释液 6ml×1 瓶 10 说明书 1 份5 显色剂 A 液 6ml×1 瓶 11 封板膜 2 张6 显色剂 B 液 6ml×1 瓶 12 密封袋 1 个标本 要求 :1.标本处理:血清、血浆标本可直接检测2.标本按要求制备后尽早进行实验。如不能及时检测,可将标本在-20℃保存一个月,但应避免反复冻融。3.不能检测含 NaN3 的样品,因 NaN3 抑制辣根过氧化物酶的(HRP)活性。操作步骤 :1. 编号:将样品对应微孔按序编号,每板应设阴性对照 2 孔、阳性对照 2 孔、空白对照 1孔(空白对照孔不加样品及酶标试剂,其余各步操作相同)2. 加样:分别在阴、阳性对照孔中加入阴性对照、阳性对照(标准品)50μl。然后在待测样品孔先加样品稀释液 40μl,然后再加待测样品 10μl。加样将样品加于酶标板孔底部,尽量不触及孔壁,轻轻晃动混匀,3. 温育:用封板膜封板后置 37℃温育 30 分钟。4. 配液:将 30 倍浓缩洗涤液用蒸馏水 30 倍稀释后备用5. 洗涤:小心揭掉封板膜,弃去液体,甩干,每孔加满洗涤液,静置 30 秒后弃去,如此重复 5 次,拍干。6. 加酶:每孔加入酶标试剂 50μl,空白孔除外。7. 温育:操作同 3。8. 洗涤:操作同 5。9. 显色:每孔先加入显色剂 A 50μl,再加入显色剂 B 50μl,轻轻震荡混匀,37℃避光显色15 分钟10. 终止:每孔加终止液 50μl,终止反应(此时蓝色立转黄色) 。11. 测定:以空白空调零,450nm 波长依序测量各孔的吸光度(OD 值) 。 测定应在加终止液后 15 分钟以内进行。结果判定 :试验有效性:阳性对照孔平均值≥1.00 阴性对照平均值≤0.15临界值(CUT OFF)计算:临界值=阴性对照孔平均值+0.15阴性判定:样品 OD 值 临界值(CUT OFF)者为细小病毒(CPV)阴性阳性判定:样品 OD 值≥ 临界值(CUT OFF)者为细小病毒(CPV)阳性注意事项1.操作严格按照说明书进行,本试剂不同批号组分不得混用。2.试剂盒从冷藏环境中取出应在室温平衡 15-30 分钟后方可使用,酶标包被板开封后如未用完,板条应装入密封袋中保存。3.浓洗涤液可能会有结晶析出,稀释时可在水浴中加温助溶,洗涤时不影响结果。4. 封板膜只限一次性使用,以避免交叉污染。5.底物请避光保存。6.试验结果判定必须以酶标仪读数为准,使用双波长检测时,参考波长为 630nm7.所有样品,洗涤液和各种废弃物都应按传染物处理。终止液为 2M 的硫酸,使用时必须注意安全。保存 条件及有效期1.试剂盒保存: ;2-8℃。2.有效期:6 个月
  • 欧盟发布REACH豁免物质情况说明书
    日前,欧盟化学品管理署(ECHA)发布了REACH豁免产品的详细情况说明书,进一步澄清了具体在哪些情况下,这些物质可以宣称REACH豁免而可以在不提供注册号的情况下合法置于欧盟市场销售。同时强调了即使是物质受豁免的企业也应该履行信息传递义务以保证物质的安全使用:主要是物质的安全数据表(SDS)和拓展性安全数据表(E-SDS)的传递。这份情况说明书可以为在专业领域或工业活动中使用豁免物质而不断判断物质是否是合法置于市场的下游用户、已经向其客户提供安全数据的供应商等利益相关者提供相关的帮助。   REACH法规第2(7)款阐述了受豁免物质的具体情况:   1、包括在附件IV中的物质,这些物质由于其内在特性所能产生的风险极低   2、附件V涵盖的物质,这些物质被认识是不合适的或不必要的,而且从这些篇章中免除这些物质不会损害REACH法规的目标   3、从欧盟回收过程中得到的已经注册的物质   4、出口再进口的已经注册的物质   详情参见:   http://www.echa.europa.eu/documents/10162/13655/reach_factsheet_on_communication_obligation_en.pdf
  • 国家药监局关于修订羟乙基淀粉类注射剂说明书的公告
    国家药监局关于修订羟乙基淀粉类注射剂说明书的公告(2022年第72号)根据药品不良反应评估结果,为进一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对羟乙基淀粉类注射剂(包括羟乙基淀粉20氯化钠注射液、羟乙基淀粉40氯化钠注射液、高渗氯化钠羟乙基淀粉40注射液、羟乙基淀粉200/0.5氯化钠注射液、高渗羟乙基淀粉200/0.5氯化钠注射液、羟乙基淀粉130/0.4氯化钠注射液、羟乙基淀粉130/0.4电解质注射液)说明书内容进行统一修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上述药品的上市许可持有人均应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羟乙基淀粉类注射剂说明书修订要求(见附件),于2022年12月2日前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或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修订内容涉及药品标签的,应当一并进行修订,说明书及标签其他内容应当与原批准内容一致。在备案之日起生产的药品,不得继续使用原药品说明书。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在备案后9个月内对已出厂的药品说明书及标签予以更换。  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对新增不良反应发生机制开展深入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药品使用和安全性问题的宣传培训,指导医师、药师合理用药。  三、临床医师、药师应当仔细阅读上述药品说明书的修订内容,在选择用药时,应当根据新修订说明书进行充分的获益/风险分析。  四、患者用药前应当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使用处方药的,应严格遵医嘱用药。  五、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督促行政区域内上述药品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按要求做好相应说明书修订和标签、说明书更换工作,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  特此公告。
  • 国家药监局修订六味地黄制剂说明书,涉及700余家药企
    2月18日,国家药监局决定对六味地黄制剂(包括丸剂、胶囊剂、片剂、合剂、煎膏剂、颗粒剂)说明书【不良反应】【禁忌】和【注意事项】三项进行统一修订,旨在进一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公告要求,所有上述药品的上市许可持有人均应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相应说明书修订要求修订说明书,于2021年5月2日前报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修订内容涉及药品标签的,应当一并进行修订;说明书及标签其他内容应当与原批准内容一致。在备案之日起生产的药品,不得继续使用原药品说明书。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在备案后9个月内对已出厂的药品说明书及标签予以更换。公开资料显示,涉及生产六味地黄制剂的药企有700余家,包括江中药业、科伦药业、光大制药等。其中,六味地黄丸607家、六味地黄胶囊107家、六味地黄片51家、六味地黄膏2家、六味地黄颗粒1家。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对新增不良反应发生机制开展深入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药品使用和安全性问题的宣传培训,指导医师和患者合理用药。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督促行政区域内上述药品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按要求做好相应说明书修订和标签、说明书更换工作,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六味地黄制剂处方药说明书修订要求一、【不良反应】项应当增加:监测数据显示,六味地黄制剂有腹泻、腹痛、腹胀、恶心、呕吐、胃肠不适、食欲不振、便秘、瘙痒、皮疹、头痛、心悸、过敏等不良反应报告。二、【禁忌】项应当包括: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三、【注意事项】项应当包括:1.忌辛辣、不易消化食物。2.感冒患者慎用。六味地黄制剂非处方药说明书修订要求一、【不良反应】项应当包括:监测数据显示,六味地黄制剂有腹泻、腹痛、腹胀、恶心、呕吐、胃肠不适、食欲不振、便秘、瘙痒、皮疹、头痛、心悸、过敏等不良反应报告。二、【禁忌】项应当包括: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三、【注意事项】项应当包括:1.忌辛辣、不易消化食物。2.感冒患者慎用。3.服药期间出现上述不良反应时应停药,如症状不缓解应去医院就诊。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2~4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过敏体质者慎用。
  • 顺铂注射剂等5种已上市抗肿瘤药品说明书增加儿童用药信息
    近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公告,国内已上市的顺铂注射剂、注射用异环磷酰胺、硫唑嘌呤片、注射用门冬酰胺酶和注射用硫酸长春地辛5种抗肿瘤药相应规格可以参照公告要求递交修订说明书的补充申请,增加儿童用药信息。这是国家药监局开展已上市药品说明书中儿童用药信息规范化项目以来,发布的第二批已上市药品说明书增加儿童用药信息公告。根据公告,5种抗肿瘤药药品说明书的适应症或用法用量中增加了儿童用药内容。以顺铂注射剂为例,该药是目前临床应用较广泛的化疗药物之一,应用于肺癌、肉瘤和膀胱癌等肿瘤适应症,目前我国共有27个顺铂注射剂批准文号。公告在原药品说明书基础上,在【用法用量】项下增加儿童相关内容:“单药治疗,推荐以下两种剂量:50~120mg/㎡每3~4周一次;15~20mg/㎡/d连续5天,每3~4周重复;如果联合化疗,推荐用量为20mg/㎡或更高剂量,每3~4周一次,但不可超过顺铂单药剂量。根据儿童体重,本品需用适量氯化钠注射液稀释滴注。”。【用法用量】项下对儿童用药的明确表述,将有助于本品在临床的规范安全使用。儿童用药问题一直备受关注。近日国务院印发的《中国儿童发展纲要通知(2021-2030年)》中特别提到,“完善儿童临床用药规范,药品说明书明确表述儿童用药信息”。国家药监局高度重视儿童用药说明书规范问题,为指导企业完善药品说明书,提高儿童用药的可及性和使用安全性,促进临床规范合理用药,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与国家儿童医学中心(北京儿童医院)于2018年6月共同设立“上市药品说明书中儿童用药信息规范化项目”,研究论证对儿童临床常用药品增补儿童用药信息。国家药监局在严格遵循科学性的前提下合理利用真实世界证据,今年6月,发布第一批已上市药品氟哌啶醇片、利培酮口服制剂和氟西汀口服制剂3种药品说明书增补儿童用药信息。此次在总结前期工作经验基础上,继续发布第二批5种已上市抗肿瘤药说明书增加儿童用药信息,惠及更多儿童患者。据了解,今年9月,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发布《化学药品和治疗用生物制品说明书中儿童用药信息撰写的技术指导原则(试行)》。这是我国首个针对药品说明书中儿童用药信息规范化撰写与修订的专项指导原则。该项指导原则的发布将有力促进我国药品说明书儿童用药信息的进一步完善,提升儿童用药安全水平。
  • 《保健食品说明书标签管理规定》征求意见
    关于征求《保健食品说明书标签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食药监食监三便函〔2013〕98号 2013年09月30日 发布   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根据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在前期制定的《保健食品说明书标签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现进一步公开征求意见,请将修改意见于2013年10月15日前反馈我司。   联 系 人:李 琼   传  真:(010)88374394   电子邮件:liqiong@sfda.gov.cn   附  件:保健食品说明书标签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管三司   2013年9月30日   附件: 保健食品说明书标签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为加强保健食品监督管理,规范保健食品说明书和标签,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的保健食品,其说明书和标签应当符合本规定要求。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保健食品说明书是指包装中对产品注册、生产、使用等相关信息进行介绍的文字材料。   保健食品标签是指保健食品包装上的文字、图形、符号及一切说明物。   第四条 保健食品包装上应当按照规定印有或者贴有标签,可单独销售的包装应当附有说明书。如果标签内容包含了说明书全部内容,可不另附说明书。   第五条 保健食品包装内除产品说明书和标签外,不得夹带任何宣传材料。   第六条 保健食品生产者应对其生产的保健食品说明书和标签内容负责。   进口保健食品的中国境内的办事机构或者代理机构对其保健食品说明书和标签内容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条 保健食品生产者应当主动跟踪保健食品上市后的安全、功能等情况,需要对保健食品说明书进行修改的,应当及时提出申请。根据科学研究的进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也可以要求保健食品生产者修改保健食品说明书。保健食品说明书获准修改后,保健食品生产者应当按要求及时使用修改后的说明书和标签。   第八条 保健食品说明书相关内容应当按照以下顺序书写:   (一)产品名称   (二)引言   (三)主要原料   (四)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含量   (五)保健功能   (六)适宜人群   (七)不适宜人群   (八)食用量及食用方法   (九)规格   (十)保质期   (十一)贮藏方法   (十二)注意事项   (十三)生产企业名称   (十四)生产许可证编号(进口保健食品除外)   (十五)生产企业地址、电话、邮政编码   第九条 保健食品标签应当标注保健食品标志、产品名称、批准文号、主要原料、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含量、保健功能、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食用量及食用方法、净含量(包装规格)、保质期、生产企业名称、生产企业地址、生产许可证编号、注意事项、贮藏方法、生产日期、生产批号。   进口保健食品标签应标注原产国或者地区名称,以及在中国境内的办事机构或者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第十条 单独销售的包装最大表面面积小于10平方厘米难以标注标签规定内容的,至少应标注保健食品标志、产品名称、批准文号、规格、保质期、注意事项、贮存条件、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日期、生产批号。   非单独销售的包装至少应标注保健食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生产批号。   第十一条 保健食品说明书和标签中不得标注下列内容:   (一)明示或者暗示具有预防、治疗疾病作用的内容   (二)虚假、夸大、使消费者误解或者欺骗性的文字或者图形   (三)具有描述性或者欺骗性夸大宣传以及易导致消费者误认误购的商标   (四)涉及的企业或单位名称,不得出现非生产经营企业名称,如:“XX监制”、“XX合作”、“XX推荐”、“XX授权”等   (五)未经批准的保健食品名称   (六)封建迷信、色情、违背科学常识的内容   (七)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禁止标注的内容。   第十二条 保健食品说明书和标签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应当清晰、醒目、持久、真实准确、通俗易懂、易于辨认和识读,科学合法,字体、背景和底色应采用对比色   (二)保健食品说明书和标签涉及批准证书内容的,应当与保健食品批准证书一致   (三)应当以规范的汉字为主要文字,可以同时使用汉语拼音、少数民族文字或者外文,但应当与汉字内容有直接对应关系,且书写准确,字体不得大于相应的汉字。进口保健食品应当有中文说明书和标签   (四)计量单位应当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五)不得以直接或者暗示性的语言、图形、符号,误导消费者将购买的保健食品或者保健食品的某一性质与另一产品混淆,不得以字号大小和色差误导消费者   (六)保健食品标签和说明书标注的生产企业或者进口保健食品在中国境内的办事机构或者代理机构名称和地址,应当是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地址。委托生产的保健食品,应当分别标注委托企业(单位)、受委托企业的名称和地址及受委托企业的生产许可证编号   (七)注意事项中应当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不能用于疾病预防、治疗”   (八)标签不得与包装物(容器)分离。说明书和标签中与生产日期、保质期相关项目不得以粘贴、剪切、涂改等方式进行修改或者补充。   第十三条 保健食品标签还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保健食品标志、名称和批准文号应当标注在保健食品包装物(容器)容易被观察到的版面即主要展示版面上。   (二)保健食品标志应当标注在主要展示版面的左上方,颜色为蓝色,当版面的表面积大于100平方厘米时,保健食品标志最宽处的宽度不得小于2厘米。   (三)保健食品名称应当完整、显著、突出,其字体、字号、颜色应当一致,大于其它内容的文字,不得擅自添加其它商标或者商品名,应当在横版标签的上方或者竖版标签右方的显著位置标出。   (四)注意事项和不适宜人群以及贮藏方法应当在标签的显著位置标注,字体不小于“适宜人群”字体。   (五)产品净含量及规格应当与产品名称在包装物或者容器的主要展示版面标注,且应当与主要展示版面的底线相平行。一个销售包装内含有多个独立包装可单独销售产品时,其包装在标注净含量的同时还应当标注规格。   (六)生产日期、生产批号和保质期的标注应当清晰、准确。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应按年、月、日或者年、月的顺序标注日期,如果不按此顺序标注,应当注明日期标注顺序。生产批号和生产日期相同的,可以合并标注。保质期可标注为“XX个月(天、年)”。   (七)联系方式应当至少标注生产者地址、邮编和电话。   (八)包装最大表面面积大于35平方厘米时,标注内容的文字、符号、数字的高度不得小于1.8毫米。   第十四条 营养素补充剂产品还应当在产品名称的同一版面上标注“营养素补充剂”字样,并在说明书和标签保健功能项中注明“补充XX营养素”,不得声称保健功能。   第十五条 保健食品标签使用除产品名称外商标的,应当印刷在保健食品标签的右上角,含文字的,其字体以单字面积计不得大于产品名称字体的二分之一。   第十六条 同一批准文号的保健食品标签应当使用相同的商标。   第十七条 经电离辐射处理过的保健食品,应当在保健食品标签注意事项中标注“辐照食品”或者“本品经辐照”字样。经电离辐射处理过的任何原辅料,应当在该原辅料名称后标明“经辐照”字样。   第十八条 供消费者免费使用的保健食品,其说明书和标签规定与生产销售的产品一致。   第十九条 保健食品标志应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规定的图案标注。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应当在保健食品标志下方,并与保健食品标志相连,清晰易识别。   第二十条 净含量、版面面积和包装表面积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的规定计算。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自2013年 月 日起实施。2014年 月 日起生产或者进口的,其说明书和标签应当符合本规定,此前已生产或者进口的产品,在其保质期内可继续销售。   以往发布的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 得利特发布得利特A1032油液颗粒度检测仪石油新品
    A1032油液颗粒污染度检测仪是依据GB/T 18854-2002、ISO11171-1999、DL/T432-2007、GJB 420B、NAS1638、ISO4406等标准研制的专门用于油液中污染粒子的分布大小尺寸及等级检测的仪器。A1032采用光阻法(遮光法)原理研制,适用于液压油、润滑油、抗燃油、绝缘油和透平油等颗粒污染度的检测。可提供快速、准确、可靠、可重复的检测结果及完整的污染监测分析报告。广泛应用于航空、航天、电力、石油、化工、交通、港口、冶金、机械、制造等领域。 油液颗粒污染度检测仪仪器特点 1. 采用国际液压标准委员会指定的光阻(遮光)法计数原理。2. 高精度激光传感器,测试范围宽,性能稳定,噪声低,分辨率高。3. 采用精密注射泵取样方式,可自行设定取样体积,进样速度稳定,取样精度高。4. 采用了正负压结合的进样系统,可实现样品脱气,适合不同粘稠度的检品测试。5. 内置空气净化系统,保证测试不受污染。6. 内置多重校准曲线,可兼容所有国内外常用标准进行校准。7. 内置GJB-420B、NAS1638、ISO4406和ГOCT17216-71等8种常用标准,支持自定义标准测试,并可根据客户需求设置所需标准。8. 可采用标准取样瓶或取样杯等多种取样容器,满足不同行业的检测要求。9. 彩色触摸屏操作,内置打印机,结构简洁大方,操作简单方便。10. 全功能自动操作,中文输入,具有数据存储、打印功能。11. 内置数据分析系统,可根据标准自动判定样品等级。12. 具有RS232接口,可连接电脑或实验室平台进行数据处理。13. 可有偿提供颗粒度计量测试站“中国航空工业颗粒度计量测试站”校验报告。 油液颗粒污染度检测仪技术参数 光源:半导体激光器粒径范围:0.8um~500um检测通道:8通道任意设置粒径尺寸分辨力:优于10%重复性:RSD单位数量油液颗粒污染度检测仪主机A1031台1增压泵A1031台1搅拌子A1031个1电源线A1031根1软管A1031根3取样瓶A1031个2超声波发生器A1031台1使用说明书A1031份1合格证A1031份1保修卡A1031份1创新点:新款油液颗粒度检测仪是一款便携式的油品污染度检测仪器,它具有可自定义通道的内部配置,重复型好、测量精度高,携带方便,支持现场检测。 得利特A1032油液颗粒度检测仪石油
  • 发布得利特A1032油液颗粒度检测仪石油新品
    A1032油液颗粒污染度检测仪是依据GB/T 18854-2002、ISO11171-1999、DL/T432-2007、GJB 420B、NAS1638、ISO4406等标准研制的专门用于油液中污染粒子的分布大小尺寸及等级检测的仪器。A1032采用光阻法(遮光法)原理研制,适用于液压油、润滑油、抗燃油、绝缘油和透平油等颗粒污染度的检测。可提供快速、准确、可靠、可重复的检测结果及完整的污染监测分析报告。广泛应用于航空、航天、电力、石油、化工、交通、港口、冶金、机械、制造等领域。 仪器特点 1. 采用国际液压标准委员会指定的光阻(遮光)法计数原理。2. 高精度激光传感器,测试范围宽,性能稳定,噪声低,分辨率高。3. 采用精密注射泵取样方式,可自行设定取样体积,进样速度稳定,取样精度高。4. 采用了正负压结合的进样系统,可实现样品脱气,适合不同粘稠度的检品测试。5. 内置空气净化系统,保证测试不受污染。6. 内置多重校准曲线,可兼容所有国内外常用标准进行校准。7. 内置GJB-420B、NAS1638、ISO4406和ГOCT17216-71等8种常用标准,支持自定义标准测试,并可根据客户需求设置所需标准。8. 可采用标准取样瓶或取样杯等多种取样容器,满足不同行业的检测要求。9. 彩色触摸屏操作,内置打印机,结构简洁大方,操作简单方便。10. 全功能自动操作,中文输入,具有数据存储、打印功能。11. 内置数据分析系统,可根据标准自动判定样品等级。12. 具有RS232接口,可连接电脑或实验室平台进行数据处理。13. 可有偿提供颗粒度计量测试站“中国航空工业颗粒度计量测试站”校验报告。 技术参数 光源:半导体激光器粒径范围:0.8um~500um检测通道:8通道任意设置粒径尺寸分辨力:优于10%重复性:RSD数量油液颗粒污染度检测仪主机A1031台1增压泵A1031台1搅拌子A1031个1电源线A1031根1软管A1031根3取样瓶A1031个2超声波发生器A1031台1使用说明书A1031份1合格证A1031份1保修卡A1031份1创新点:新款油液颗粒度检测仪是一款便携式的油品污染度检测仪器,它具有可自定义通道的内部配置,重复型好、测量精度高,携带方便,支持现场检测。 得利特A1032油液颗粒度检测仪石油
  • 台式离心机的使用安全须知
    台式离心机分离技术是根据颗粒在一个实用离心场合中的状态而发展起来的新技术。不同密度、大小或形状的颗粒在不同速度的离心场合中沉降,所以一个大体是球形非均一的混合物,可以用离心的方法加以分离,台式离心机是为了进一步研究生物化学、分离大量的物质。例如收集细胞、分离血浆,从这些预纯化的制剂中分离DNA和蛋白质分子,并可分离出病毒以及大规模大肠杆菌、严细胞成份、核蛋白微粒等。一、台式离心机注意事项 1、严禁各种液体或其它杂物进入离心工作室内,否则会损坏离心机。 2、台式离心机外壳应妥善接地,以免整机受潮影响而发生意外。 3、离心头在高速运转时,请不要随意打开上盖。 4、禁止高速直接起动,必须由低速至高速慢慢起动! 二、台式离心机使用安全须知 1. 使用台式离心机切记遵守下列安全预防措施,读全部使用说明书。 2.用户提供的插座的电气额定参数应不小于本机的电气额定参数并有良好的接地措施。 3.更换保险丝时,应将插头从插座中拔出。 4.台式离心机发生故障后,应有专业人士修理,使用生产厂家未推荐的附件会造成一定的质量问题。有儿童的环境中使用,应严密注意。台式离心机离心头在运转时,严禁打开机盖,必须等转子完全停止转动。才能打开机盖取出离心试管。台式离心机在使用过程中严禁移动。严禁各种液体或其他杂物进入离心机工作室内,否则会损坏离心机。 5.台式离心机在使用中,应有人看管。 6.擦洗机器时,应先拔掉电源。台式离心机外壳应妥善接地,以免整机受潮影响而发生意外。离心管和离心机吊桶一定要对称的置放在转子中,离心管及内容物需在天平上配平。不对称的置放会引起离心机环节中转轴承受力不均衡继而造成磨损,减低离心机的使用期限。比较严重的乃至会引起离心机转子飞出离心腔,预想一下转速高至几千上万转子的杀伤力因此,为了增长离心机的使用期限,也为了使用人员的安全性,离心前一定要配平。 免责声明:所载内容来源互联网等公开渠道,我们对文中观点保持中立,仅供参考,交流之目的。转载的稿件版权归原作者和机构所有,如有侵权,请告知我们删除。
  • 玩具涂料国标出台 市场鲜见涂料说明书
    玩具是孩子最亲密的伙伴,有些玩具表面上色彩鲜艳、造型新奇,其实暗藏着很多问题。10月1日起,我国首部《玩具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强制性国家标准正式实施。该标准对玩具涂料中的铅、砷、汞等有害物质含量制定了上限,玩具安全问题再次成为市民关注的焦点。新标准实施近一个月,南宁市面上卖的玩具是否符合新标准?21日、22日,记者就此进行采访发现,市场上很少见玩具用涂料说明。   新规出台   经营者、市民多数不了解   记者从自治区质监部门了解到,《玩具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对儿童玩具涂料中五类有害物质进行了具体规定:在产品明示的配比条件下,按相关检测要求,玩具涂料铅含量不得超过600mg/kg,砷含量不得超过25mg/kg,汞含量不得超过60mg/kg,甲苯、乙苯、二甲苯的比例不得超过0.3%,以及八项可溶性元素、六类邻苯二甲酸酯的限量要求。   21日、22日,记者在南宁的一些玩具市场走访时发现,一些经营者并不了解此规定,在民主路一家经营婴幼儿用品的店内,当记者拿着一款涂有涂料的电动玩具询问是否符合标准时,售货员称从没听说过这个标准。   质监部门称,该标准对玩具涂料中的铅、砷、汞等有害物质含量制定了上限,新国标将有利于规范玩具生产,家长给孩子买玩具也更放心。   对已经实施的新标准,有市民表示,虽然对那些涂有涂料的玩具不太放心,但不太了解已经出台的新标准,希望主管部门多多宣传。   市场走访   玩具鲜见涂料说明   连日来,记者走访了南宁市几个大型超市和批发市场,发现市场上售卖的儿童玩具没有任何关于涂料的标识,大部分玩具有合格证、安全认证和生产厂家,可有的玩具连生产厂家都没有标示。   22日上午,记者来到朝阳路上的一家大型超市,发现该超市大部分儿童玩具皆明示了生产厂家、适用年龄、执行标准和合格证,还带有“在成人监视下使用”、“防止小物件被食用引发窒息”、“勿与酸碱性强的物质共同摆放”等警告,有些玩具还标识了“100%无毒材料”、“无毒塑胶,放心使用”等标志,但没给出这些“无毒材料”的成分。   记者注意到,在玩具产品说明中,只有使用安全警示,没有明确玩具具体用哪种涂料。对此,销售员表示:“涂料只是为了让玩具更吸引眼球,正规厂家生产的玩具,材料应该没问题。”   在济南路一家大型批发市场,记者走访了几家玩具店后发现,不少玩具标识不清晰,有的只有警告,有的只有厂家,有的包装上全是日语、英语,有的什么都没有。记者拿起一袋彩色塑料玩具问售货员是否安全,售货员表示:“得看着孩子玩,不能让他塞进嘴里。”   在采访中记者发现,大多数玩具都是用塑料、静态塑胶、小五金和木头等材质做成,色彩亮丽,适用年龄不等,不过鲜见玩具用涂料说明。   专家提醒   别把问题玩具带回家   在济南路某批发市场一玩具店里,南宁市民吴女士正在为自己的孩子选购玩具枪。她说:“买玩具会看有没有生产厂家,但是没注意过涂料成分。”   质监部门的专家表示,玩具直接接触孩子的身体,一旦玩具涂料中的有害物质超标,可能导致儿童肝肾功能下降、血液中红细胞减少,甚至有致癌危险,影响儿童的身体健康。消费者购买玩具时,首先要注意玩具的材料组成是否含有毒性。例如在选择塑料玩具时,聚乙烯(PE)类的塑料是无毒的,聚氯乙烯(PVC)中的增塑剂含有有害物质。玩具上所涂的颜料通常都含有砷、铅、汞等有毒物质,在选购时应尽量选含量低于标准的产品。小孩玩玩具时,家长最好在旁监视,并要求小孩玩完后洗手。
  • CFDA:批量发布16项器械行业标准 含多项诊断试剂盒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3/noimg/0c0e1004-b3e0-4ce7-b4dd-dbf536328055.jpg" title=" 001.jpg" / /p p   2018年2月2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总局关于批准发布YY 0285.5—2018《血管内导管 一次性使用无菌导管 第5部分:套针外周导管》等16项医疗器械行业标准的公告》,标准自2019年3月1日起实施,以下是16个器械行业标准的名称及适用范围: /p p strong   一、YY 0285.5—2018《血管内导管 一次性使用无菌导管 第5部分:套针外周导管》 /strong /p p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以无菌状态供应并一次性使用的用于插入外周血管系统内的套针式血管内导管的要求。本标准代替YY 0285.5—2004《一次性使用无菌血管内导管 第5部分:套针外周导管》。 /p p strong   二、YY/T 0528—2018《牙科学 金属材料腐蚀试验方法》 /strong /p p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检测口腔中使用的金属材料的腐蚀行为的试验方法和规程,以便本标准中的试验方法和规程被此类金属材料的标准引用。本标准不适用于器械设备、牙科银汞合金和正畸矫治器。本标准代替YY/T 0528—2009《牙科金属材料 腐蚀试验方法》。 /p p strong   三、YY/T 1578—2018《糖化白蛋白测定试剂盒(酶法)》 /strong /p p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糖化白蛋白测定试剂盒的要求、试验方法、标签和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酶法对人血清或血浆中的糖化白蛋白进行定量检测的试剂盒,包括手工和半自动、全自动生化分析仪上使用的试剂。糖化白蛋白测定试剂盒如包含白蛋白测试组份,白蛋白测定试剂的技术要求参考相应标准。 /p p strong   四、YY/T 1579—2018《体外诊断医疗器械 体外诊断试剂稳定性评价》 /strong /p p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包括试剂、校准物、质控物、稀释液、缓冲液和试剂盒)的稳定性评价。本标准也适用于含有保存样品用物质或启动反应以进一步处理样品用物质的样品收集装置。本标准规定了从下述过程产生数据时,对稳定性评价的通用要求,以及对实时稳定性和加速稳定性的具体要求:(1)建立体外诊断试剂保存期,包括保证产品性能的运输条件的确定 (2)建立首次打开初始包装后的体外诊断试剂的使用稳定性,例如在机稳定性、复溶稳定性、开瓶稳定性 (3)监测已投放市场的体外诊断试剂的稳定性 (4)试剂改进后稳定性的验证。试剂改进后,可能会影响稳定性,需要对稳定性进行验证。本标准不适用于仪器、装置、设备、系统、标本容器、检验样品。 /p p strong   五、YY/T 1580—2018《肌酸激酶MB同工酶测定试剂盒(免疫抑制法)》 /strong /p p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肌酸激酶MB同工酶测定试剂盒的要求、试验方法、标签和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肌酸激酶MB同工酶测定试剂盒(免疫抑制法),包括手工和半自动、全自动生化分析仪上使用的试剂。 /p p strong   六、YY/T 1581—2018《过敏原特异性IgE抗体检测试剂盒》 /strong /p p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过敏原特异性IgE抗体检测试剂盒的要求、试验方法、标签和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在医学实验室以酶联免疫法、化学发光法、荧光免疫法、胶体金法、免疫印迹法为原理对人血清或血浆中的过敏原特异性IgE抗体进行定量/半定量/定性检测的试剂盒。 /p p strong   七、YY/T 1582—2018《胶体金免疫层析分析仪》 /strong /p p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胶体金免疫层析分析仪的要求、试验方法、标签和使用说明、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通过测定胶体金试剂卡反应区条带的反射率对样品结果进行判读的仪器。本标准不适用于采用荧光标记或其他标记方法进行快速免疫测定的仪器。 /p p strong   八、YY/T 1583—2018《叶酸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法)》 /strong /p p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叶酸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法)的要求、试验方法、标识、标签、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法为原理定量测定人血清中叶酸含量的试剂盒。包括以微孔板、管、磁颗粒、微珠和塑料珠等为载体的酶促及非酶促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测定试剂盒。本标准不适用于:(1)人红细胞内叶酸含量的测定 (2)拟用于单独销售的叶酸校准品和叶酸质控品 (3)以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为原理的生物芯片。 /p p strong   九、YY/T 1584—2018《视黄醇结合蛋白测定试剂盒(免疫比浊法)》 /strong /p p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视黄醇结合蛋白测定试剂盒(免疫比浊法)的要求、试验方法及标识、标签和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分光光度计或生化分析仪用免疫比浊法(如免疫透射比浊法、胶乳增强免疫比浊法等)测定血清样本中视黄醇结合蛋白测定试剂盒及尿液样本中视黄醇结合蛋白测定试剂盒。本标准不适用于对视黄醇结合蛋白校准品和质控品的评价。 /p p strong   十、YY/T 1586—2018《肿瘤个体化治疗相关基因突变检测试剂盒(荧光PCR法)》 /strong /p p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肿瘤个体化治疗相关基因突变检测试剂盒的要求、试验方法及标签、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肿瘤个体化治疗相关基因突变实时荧光PCR方法的核酸检测技术。本标准所指的基因突变类型包括碱基置换、颠换、插入、缺失等。 /p p strong   十一、YY/T 1588—2018《降钙素原测定试剂盒》 /strong /p p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降钙素原测定试剂盒的要求、试验方法及标识、标签和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以抗原-抗体反应为基本原理的定量检测血清或血浆样本降钙素原的试剂盒。本标准不适用于免疫层析法。 /p p strong   十二、YY/T 1590—2018《心型脂肪酸结合蛋白测定试剂盒(免疫比浊法)》 /strong /p p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心型脂肪酸结合蛋白测定试剂盒(免疫比浊法)的要求、试验方法及标识、标签和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分光光度计或生化分析仪用免疫比浊法(如胶乳增强免疫比浊法等)测定血清样本心型脂肪酸结合蛋白的试剂盒(免疫比浊法)。 /p p strong   十三、YY/T 1592—2018《ABO正定型和RhD血型定型检测卡(柱凝集法)》 /strong /p p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ABO正定型和RhD血型定型检测卡(柱凝集法)的要求、试验方法、标识、标签、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使用凝胶、玻璃微珠等材料进行填充微柱,以免疫血液学、颗粒过筛和离心技术三者结合为原理,进行临床红细胞ABO血型系统的正定型鉴定和Rh系统中正常D抗原的检测。本标准不适用于血源筛查进行ABO正定型和RhD血型鉴别的诊断试剂。 /p p strong   十四、YY/T 1593—2018《生长激素测定试剂盒》 /strong /p p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生长激素测定试剂盒的适用范围、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标签和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双抗体夹心法为原理定量测定生长激素的试剂盒。本标准不适用于用胶体金或其他方法标记的半定量测定生长激素的试剂(如:试纸条等) 用125I等放射性同位素标记的各类生长激素放射免疫或免疫放射试剂盒。 /p p strong   十五、YY/T 1599—2018《牙科学 聚合物基修复材料聚合收缩测试方法 激光测距法》 /strong /p p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牙科聚合物基修复材料聚合收缩性能的激光测距法的试验装置和试验方法。本方法主要用于光固化聚合物基修复材料以及由光引发聚合的充填修复材料。本方法不适用于化学固化和双重固化(Ⅰ类和Ⅲ类)聚合物基修复材料。 /p p   strong  十六、YY/T 1605—2018《糖化血红蛋白测定试剂盒(胶乳免疫比浊法)》 /strong /p p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糖化血红蛋白测定试剂盒(胶乳免疫比浊法)的要求、试验方法、标识、标签、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采用胶乳免疫比浊法对人全血中的糖化血红蛋白进行定量检测的试剂盒,包括在半自动、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免疫分析仪上使用的试剂盒。 /p
  • 免费试用MB120快速水分测定仪, 抢先进入科研智能时代!
    MB120快速水分测定仪,由奥豪斯全球团队历时三年研发而成:精密称重模块结合完美加热腔,配备人机友好的操作系统,和全新升级功能性智能软件,可在极短的时间内完成水分含量测定及加热法开发。特殊的侧翼散热系统可有效保证加热腔内温度均匀,为测试结果的稳定准确保驾护航。即日起您可申请免费试用15天奥豪斯MB120快速测定水分仪▼- 活动详情 -长按“申请试用”识别二维码填写申请表,即可参与活动*申请成功后,我们将根据您的报名信息联系您,为您安排“产品试用”。在您试用期间,我们同时附赠为期15天的专家服务及技术支持。活动说明:1. 活动说明:活动期间,您只需提交试用申请、无需承担任何费用,即有机会获得MB120快速水分测定仪15天免费试用体验。2.试用前,请确保您已阅读并接受《OHAUS产品试用协议》。OHAUS产品试用协议向上滑动阅览1.试用设备:乙方(奥豪斯)向甲方(试用申请者)提供MB120水分测定仪1台。前述试用产品的所有权仍归乙方所有,不因该试用协议而转移。 2. 试用区域:仅限中国地区。3. 试用费用:免费。4. 试用期限:15天(乙方向甲方提供全部试用设备后开始计算)。5.甲方义务:①试用期内甲方应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试用,并派专人负责设备的正常维护和保养。② 甲方未按乙方的使用说明书正确使用,人为原因导致试用产品造成损坏,则甲方应根据损坏情况向对乙方进行赔偿或原价购买,具体赔偿价格和方式由双方商定后执行。③试用期间内设备的正常损耗品(如:样品盘和玻璃纤维滤纸)的更换费用由乙方负责。④ 甲方如在试用中发现问题或遇到困难应及时通知乙方处理。甲方在试用期满后3天内将全部试用设备寄出交还给乙方。6. 乙方义务:①乙方负责提供全部试用设备。②乙方负责在试用产品到位后对甲方使用培训和指导。③对甲方在试用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帮助解决。④乙方负责试用产品的往返运输费用。7. 产品责任限制: 甲方接受试用产品在乙方向其提供时的使用状态。在任何情况下,乙方均不对甲方因使用试用产品或因该试用产品无法使用导致的直接损失、利润损失、运营中断或数据丢失等承担责任。8.试用期满的处理:试用产品退回时,甲方需保证试用产品包装和外观良好。甲方如需要购买乙方的产品,则甲方应优先购买本协议所述试用产品,产品的价格,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9.知识产权及保密:①.知识产权:商标、服务标记、试用产品说明书、手册、文档等著作权,以及其他与试用产品相关的知识产权均为乙方所有。除非用于本协议目的,甲方对乙方知识产权的使用(包括对相关文档的复制及修改),则须经乙方事先同意授权。②.商业秘密:乙方未公开的有关产品、技术、价格及市场情况等方面信息均为商业秘密,甲方对此有保密的义务,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透露给任何第三方。10.争议解决:本协议未尽事宜,及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原则协商解决。3. 更多信息请进入奥豪斯展台咨询。4.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奥豪斯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所有。让您的水分含量测试方法开发,快人一步(点击下方图片,即可了解更多)??
  • 最新!卫健委发布《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21年版)》
    近日,为贯彻落实《疫苗管理法》精神,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对《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年版)》进行修订,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21年版)》。据悉,2021版主要有三个变化。第一,补种年龄由之前的14周岁延长至18周岁。第二,补充常见特殊健康状态儿童的接种细则。例如“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母亲所生儿童的儿童怎么接种?正在接受全身免疫抑制治疗者怎么接种?等特殊儿童接种问题。在2021版中,专门增加了一部分进行说明,接种医生也有了接种依据。第三,对一些疫苗有了更详细的要求。比如,乙肝接种中,对HBsAg阳性或不详产妇所生新生儿建议在出生后12小时内尽早接种第1剂,而之前的时间是24小时。具体说明如下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说明(2021年版)第一部分 一般原则一、接种年龄(一)接种起始年龄:免疫程序表所列各疫苗剂次的接种时间,是指可以接种该剂次疫苗的最小年龄。(二)儿童年龄达到相应剂次疫苗的接种年龄时,应尽早接种,建议在下述推荐的年龄之前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相应剂次的接种:1.乙肝疫苗第1剂:出生后24小时内完成。2.卡介苗:小于3月龄完成。3.乙肝疫苗第3剂、脊灰疫苗第3剂、百白破疫苗第3剂、麻腮风疫苗第1剂、乙脑减毒活疫苗第1剂或乙脑灭活疫苗第2剂:小于12月龄完成。4.A群流脑多糖疫苗第2剂:小于18月龄完成。5.麻腮风疫苗第2剂、甲肝减毒活疫苗或甲肝灭活疫苗第1剂、百白破疫苗第4剂:小于24月龄完成。6.乙脑减毒活疫苗第2剂或乙脑灭活疫苗第3剂、甲肝灭活疫苗第2剂:小于3周岁完成。7.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第1剂:小于4周岁完成。8.脊灰疫苗第4剂:小于5周岁完成。9.白破疫苗、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第2剂、乙脑灭活疫苗第4剂:小于7周岁完成。如果儿童未按照上述推荐的年龄及时完成接种,应根据补种通用原则和每种疫苗的具体补种要求尽早进行补种。二、接种部位疫苗接种途径通常为口服、肌内注射、皮下汪射和皮内注射,具体见第二部分“每种疫苗的使用说明”。注射部位通常为上臂外侧三角肌处和大腿前外侧中部。当多种疫苗同时注射接种(包括肌内、皮下和皮内注射)时,可在左右上臂、左右大腿分别接种,卡介苗选择上臂。三、同时接种原则(一)不同疫苗同时接种:两种及以上注射类疫苗应在不同部位接种。严禁将两种或多种疫苗混合吸入同一支注射器内接种。(二)现阶段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均可按照免疫程序或补种原则同时接种。(三)不同疫苗接种间隔:两种及以上注射类减毒活疫苗如果未同时接种,应间隔不小于28天进行接种。国家免疫规划使用的灭活疫苗和口服类减毒活疫苗,如果与其他灭活疫苗、汪射或口服类减毒活疫苗未同时接种,对接种间隔不做限制。四、补种通用原则未按照推荐年龄完成国家免疫规划规定剂次接种的小于18周岁人群,在补种时掌握以下原则:(一)应尽早进行补种,尽快完成全程接种,优先保证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全程接种。(二)只需补种未完成的剂次,无需重新开始全程接种。(三)当遇到无法使用同一厂家同种疫苗完成接种程序时,可使用不同厂家的同种疫苗完成后续接种。(四)具体补种建议详见第二部分“每种疫苗的使用说明”中各疫苗的补种原则部分。五、流行季节疫苗接种国家免疫规划使用的疫苗都可以按照免疫程序和预防接种方案的要求,全年(包括流行季节)开展常规接种,或根据需要开展补充免疫和应急接种。第二部分 每种疫苗的使用说明一、重组乙型肝炎疫苗(乙肝疫苗,HepB )(一)免疫程序与接种方法1.接种对象及剂次:按"0-1-6个月”程序共接种3剂次,其中第1剂在新生儿出生后24小时内接种,第2剂在1月龄时接种,第3剂在6月龄时接种。2.接种途径:肌内注射。3.接种剂量:①重组(酵母)HepB:每剂次10g,无论产妇乙肝病毒表面抗原(HBsAg)阳性或阴性,新生儿均接种10g的HepB。②重组[中国仓鼠卵巢(CHO)细胞]HepB:每剂次10g或20g,HBsAg阴性产妇所生新生儿接种10g的HepB,HBsAg阳性产妇所生新生儿接种20g的HepB。(二)其他事项1.在医院分挽的新生儿由出生的医院接种第1剂HepB,由辖区接种单位完成后续剂次接种。未在医院分挽的新生儿由辖区接种单位全程接种HepB。2.HBsAg阳性产妇所生新生儿,可按医嘱肌内注射100国际单位乙肝免疫球蛋白(HBIG),同时在不同(肢体)部位接种第1剂HepB。HepB、HBIG和卡介苗(BCG)可在不同部位同时接种。3.HBsAg阳性或不详产妇所生新生儿建议在出生后12小时内尽早接种第1剂HepB HBsAg阳性或不详产妇所生新生儿体重小于2000g者,也应在出生后尽早接种第1剂HepB,并在婴儿满1月龄、2月龄、7月龄时按程序再完成3剂次HepB接种。4.危重症新生儿,如极低出生体重儿(出生体重小于1500g者)、严重出生缺陷、重度窒息、呼吸窘迫综合征等,应在生命体征平稳后尽早接种第1剂HepB。5.母亲为HBsAg阳性的儿童接种最后一剂HepB后1-2个月进行HBsAg和乙肝病毒表面抗体(抗-HBs)检测,若发现HBsAg阴性、抗-HBs阴性或小于lOmIU/ml,可再按程序免费接种3剂次HepB。(三)补种原则1.若出生24小时内未及时接种,应尽早接种。2.对于未完成全程免疫程序者,需尽早补种,补齐未接种剂次。3.第2剂与第1剂间隔应不小于28天,第3剂与第2剂间隔应不小于60天,第3剂与第1剂间隔不小于4个月。二、皮内注射用卡介苗(卡介苗,BCG)(一)免疫程序与接种方法1.接种对象及剂次:出生时接种1剂。2.接种途径:皮内注射。3.接种剂量:0.1ml。(二)其他事项1.严禁皮下或肌内注射。2.早产儿胎龄大于31孕周且医学评估稳定后,可以接种BCG。胎龄小于或等于31孕周的早产儿,医学评估稳定后可在出院前接种。3.与免疫球蛋白接种间隔不做特别限制。(三)补种原则1.未接种BCG的小于3月龄儿童可直接补种。2.3月龄-3岁儿童对结核菌素纯蛋白衍生物(TB-PPD)或卡介菌蛋白衍生物 (BCG-PPD)试验阴性者,应予补种。3.大于或等于4岁儿童不予补种。4.已接种BCG的儿童,即使卡痕未形成也不再予以补种。三、脊髓灰质炎(脊灰)灭活疫苗(IPV)、二价脊灰减毒活疫苗(脊灰减毒活疫苗,bOPV)(一)免疫程序与接种方法1.接种对象及剂次:共接种4剂,其中2月龄、3月龄各接种1剂IPV,4月龄、4周岁各接种1剂bOPV。2.接种途径:IPV:肌内注射。bOPV:口服。3.接种剂量:IPV:0.5ml。bOPV:糖丸剂型每次l粒;液体剂型每次2滴(约0.1ml)。(二)其他事项1.如果儿童已按疫苗说明书接种过IPV或含IPV成分的联合疫苗,可视为完成相应剂次的脊灰疫苗接种。如儿童已按免疫程序完成4剂次含IPV成分疫苗接种,则4岁无需再接种bOPV。2.以下人群建议按照说明书全程使用IPV:原发性免疫缺陷、胸腺疾病、HIV感染、正在接受化疗的恶性肿瘤、近期接受造血干细胞移植、正在使用具有免疫抑制或免疫调节作用的药物(例如大剂量全身皮质类固醇激素、烷化剂、抗代谢药物、TNF-α抑制剂、IL-1阻滞剂或其他免疫细胞靶向单克隆抗体治疗)、目前或近期曾接受免疫细胞靶向放射治疗。(三)补种原则1.小于4岁儿童未达到3剂(含补充免疫等),应补种完成3剂;大于或等于4岁儿童未达到4剂(含补充免疫等),应补种完成4剂。补种时遵循先IPV后bOPV的原则。两剂次间隔不小于28天。对于补种后满4剂次脊灰疫苗接种的儿童,可视为完成脊灰疫苗全程免疫。2.既往已有三价脊灰减毒活疫苗(tOPV)免疫史(无论剂次数)的迟种、漏种儿童,用bOPV补种即可,不再补种IPV。既往无tOPV免疫史的儿童,2019年10月1日(早于该时间已实施2剂IPV免疫程序的省份,可根据具体实施日期确定)之前出生的补齐1剂IPV,2019年10月1日之后出生的补齐2剂IPV。四、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百白破疫苗,DTaP)、吸附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白破疫苗,DT)(一)免疫程序与接种方法1.接种对象及剂次:共接种5剂次,其中3月龄、4月龄、5月龄、18月龄各接种1剂DTaP,6周岁接种1剂DT。2.接种途径:肌内注射。3.接种剂量:0.5ml。(二)其他事项1.如儿童已按疫苗说明书接种含百白破疫苗成分的其他联合疫苗,可视为完成相应剂次的DTaP接种。2.根据接种时的年龄选择疫苗种类,3月龄-5周岁使用DTaP,6-11周岁使用儿童型DT。(三)补种原则1.3月龄-5周岁未完成DTaP规定剂次的儿童,需补种未完成的剂次,前3剂每剂间隔不小于28天,第4剂与第3剂间隔不小于6个月。2.大于或等于6周岁儿童补种参考以下原则:(1)接种DTaP和DT累计小于3剂的,用DT补齐3剂,第2剂与第1剂间隔1-2月,第3剂与第2剂间隔6-12个月。(2)DTaP和DT累计大于或等于3剂的,若已接种至少1剂DT,则无需补种;若仅接种了3剂DTaP,则接种l剂DT,DT与第3剂DTaP间隔不小于6个月;若接种了4剂DTaP,但满7周岁时未接种DT,则补种l剂DT,DT与第4剂DTaP间隔不小于12个月。五、麻疹腮腺炎风疹联合减毒活疫苗(麻腮风疫苗,MMR)(一)免疫程序与接种方法1.接种对象及剂次:共接种2剂次,8月龄、18月龄各接种1剂。2.接种途径:皮下注射。3.接种剂量:0.5ml。(二)其他事项1.如需接种包括MMR在内多种疫苗,但无法同时完成接种时,应优先接种MMR疫苗。2.注射免疫球蛋白者应间隔不小于3个月接种MMR,接种MMR后2周内避免使用免疫球蛋白。3.当针对麻疹疫情开展应急接种时,可根据疫情流行病学特征考虑对疫情波及范围内的6-7月龄儿童接种1剂含麻疹成分疫苗,但不计入常规免疫剂次。(三)补种原则1.自2020年6月1日起,2019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儿童未按程序完成2剂MMR接种的,使用MMR补齐。2.2007年扩免后至2019年9月30日出生的儿童,应至少接种2剂含麻疹成分疫苗、1剂含风疹成分疫苗和1剂含腮腺炎成分疫苗,对不足上述剂次者,使用MMR补齐。3.2007年扩免前出生的小于18周岁人群,如未完成2剂含麻疹成分的疫苗接种,使用MMR补齐。4.如果需补种两剂MMR,接种间隔应不小于28天。六、乙型脑炎减毒活疫苗(乙脑减毒活疫苗,JE-L)(一)免疫程序与接种方法1.接种对象及剂次:共接种2剂次。8月龄、2周岁各接种1剂。2.接种途径:皮下注射。3.接种剂量:0.5ml。(二)其他事项1.青海、新疆和西藏地区无乙脑疫苗免疫史的居民迁居其他省份或在乙脑流行季节前往其他省份旅行时,建议接种1剂JE-L。2.注射免疫球蛋白者应间隔不小于3个月接种JE-L。(三)补种原则乙脑疫苗纳入免疫规划后出生且未接种乙脑疫苗的适龄儿童,如果使用JE-L进行补种,应补齐2剂,接种间隔不小于12个月。七、乙型脑炎灭活疫苗(乙脑灭活疫苗,JE-I)(一)免疫程序与接种方法1.接种对象及剂次:共接种4剂次。8月龄接种2剂,间隔7-10天;2周岁和6周岁各接种1剂。2.接种途径:肌内汪射。3.接种剂量:0.5ml。(二)其他事项汪射免疫球蛋白者应间隔不小于1个月接种JE-I。(三)补种原则乙脑疫苗纳入免疫规划后出生且未接种乙脑疫苗的适龄儿童,如果使用JE-I进行补种,应补齐4剂,第1剂与第剂接种间隔为7-10天,第2剂与第3剂接种间隔为1-12个月,第3剂与第4剂接种间隔不小于3年。八、A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A群流脑多糖疫苗,MPSV-A)、A群C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MPSV-AC)(一)免疫程序与接种方法1.接种对象及剂次:MPSV-A接种2剂次,6月龄、9月龄各接种1剂。MPSV-AC接种2剂次,3周岁、6周岁各接种1剂。2.接种途径:皮下注射。3.接种剂量:0.5ml。(二)其他事项1.两剂次MPSV-A间隔不小于3个月。2.第1剂MPSV-AC与第2剂MPSV-A,间隔不小于12个月。3.两剂次MPSV-AC间隔不小于3年,3年内避免重复接种。4.当针对流脑疫情开展应急接种时,应根据引起疫情的菌群和流行病学特征,选择相应种类流脑疫苗。5.对于小于24月龄儿童,如已按流脑结合疫苗说明书接种了规定的剂次,可视为完成MPSV-A接种剂次。6.如儿童3周岁和6周岁时已接种含A群和C群流脑疫苗成分的疫苗,可视为完成相应剂次的MPSV-AC接种。(三)补种原则流脑疫苗纳入免疫规划后出生的适龄儿童,如未接种流脑疫苗或未完成规定剂次,根据补种时的年龄选择流脑疫苗的种类:1.小于24月龄儿童补齐MPSV-A剂次。大于或等于24月龄儿童不再补种或接种MPSV-A,仍需完成两剂次MPSV-AC。2.大于或等于24月龄儿童如未接种过MPSV-A,可在3周岁前尽早接种MPSV-AC;如已接种过1剂次MPSV-A,间隔不小于3个月尽早接种MPSV-AC。3.补种剂次间隔参照本疫苗其他事项要求执行。九、甲型肝炎减毒活疫苗(甲肝减毒活疫苗,HepA-L)(一)免疫程序与接种方法1.接种对象及剂次:18月龄接种1剂。2.接种途径:皮下注射。3.接种剂量:0.5ml或1.0ml,按照相应疫苗说明书使用。(二)其他事项1.如果接种2剂次及以上含甲型肝炎灭活疫苗成分的疫苗,可视为完成甲肝疫苗免疫程序。2.注射免疫球蛋白后应间隔不小于3个月接种HepA-L。(三)补种原则甲肝疫苗纳入免疫规划后出生且未接种甲肝疫苗的适龄儿童,如果使用HepA-L进行补种,补种1剂HepA-L。十、甲型肝炎灭活疫苗(甲肝灭活疫苗,HepA-I)(一)免疫程序与接种方法1.接种对象及剂次:共接种2剂次,18月龄和24月龄各接种1剂。2.接种途径:肌内注射。3.接种剂量:0.5ml。(二)其他事项如果接种2剂次及以上含HepA-I成分的联合疫苗,可视为完成HepA-I免疫程序。(三)补种原则1.甲肝疫苗纳入免疫规划后出生且未接种甲肝疫苗的适龄儿童,如果使用HepA-I进行补种,应补齐2剂HepA-I,接种间隔不小于6个月。2.如已接种过1剂次HepA-I,但无条件接种第2剂HepA-I时,可接种1剂HepA-L完成补种,间隔不小于6个月。第三部分 常见特殊健康状态儿童接种一、早产儿与低出生体重儿早产儿(胎龄小于37周)和/或低出生体重儿(出生体重小于2500g)如医学评估稳定并且处千持续恢复状态(无需持续治疗的严重感染、代谢性疾病、急性肾脏疾病、肝脏疾病、心血管疾病、神经和呼吸道疾病),按照出生后实际月龄接种疫苗。卡介苗接种详见第二部分“每种疫苗的使用说明”。二、过敏所谓“过敏性体质”不是疫苗接种禁忌。对已知疫苗成分严重过敏或既往因接种疫苗发生喉头水肿、过敏性休克及其他全身性严重过敏反应的,禁忌继续接种同种疫苗。三、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 感染母亲所生儿童对于HIV感染母亲所生儿童的HIV感染状况分3种:(1)HIV感染儿童;(2)HIV感染状况不详儿童;(3)HIV未感染儿童。由医疗机构出具儿童是否为HIV感染、是否出现症状、或是否有免疫抑制的诊断。HIV感染母亲所生小于18月龄婴儿在接种前不必进行HIV抗体筛查,按HIV感染状况不详儿童进行接种。(一)HIV感染母亲所生儿童在出生后暂缓接种卡介苗,当确认儿童未感染HIV后再予以补种;当确认儿童HIV感染,不予接种卡介苗。(二)HIV感染母亲所生儿童如经医疗机构诊断出现艾滋病相关症状或免疫抑制症状,不予接种含麻疹成分疫苗;如无艾滋病相关症状,可接种含麻疹成分疫苗。(三)HIV感染母亲所生儿童可按照免疫程序接种乙肝疫苗、百白破疫苗、A群流脑多糖疫苗、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和白破疫苗等。(四)HIV感染母亲所生儿童除非已明确未感染HIV,否则不予接种乙脑减毒活疫苗、甲肝减毒店疫苗、脊灰减毒活疫苗,可按照免疫程序接种乙脑灭活疫苗、甲肝灭活疫苗、脊灰灭活疫苗。(五)非HIV感染母亲所生儿童,接种疫苗前无需常规开展HIV筛查。如果有其他暴露风险,确诊为HIV感染的,后续疫苗接种按照附表中HIV感染儿童的接种建议。对不同HIV感染状况儿童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建议见附表。四、免疫功能异常除HIV感染者外的其他免疫缺陷或正在接受全身免疫抑制治疗者,可以接种灭活疫苗,原则上不予接种减毒活疫苗(补体缺陷患者除外)。五、其他特殊健康状况下述常见疾病不作为疫苗接种禁忌:生理性和母乳性黄疸,单纯性热性惊厥史,癫痫控制处于稳定期,病情稳定的脑疾病、肝脏疾病、常见先天性疾病(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苯丙酮尿症、唐氏综合征、先天性心脏病)和先天性感染(梅毒、巨细胞病毒和风疹病毒)。对于其他特殊健康状况儿童,如无明确证据表明接种疫苗存在安全风险,原则上可按照免疫程序进行疫苗接种。(图片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
  • 实验室必看!液相色谱柱维护保养全攻略,轻松延长使用寿命
    色谱柱是液相系统分离的“心脏”,是实现混合物分离的关键部件。心脏是一个坚韧而娇嫩的器官,它的持续跳动确保身体各系统正常运转,而它的任何病症都会影响人体的状态甚至生命。同样地,色谱柱的状态也直接决定了液相色谱分离效果和数据结果的准确性。因此,保持色谱柱的健康稳定至关重要。色谱柱的耐受性与使用寿命主要取决于三个关键因素,其中90%的色谱柱损坏是由后两个因素引起的:先天身体素质——色谱柱填料本质上的化学稳定性生活环境——样品与流动相对色谱柱的污染作息养生习惯——色谱柱使用维护规范那么,本文就围绕液相色谱的样品与流动相的前处理和色谱柱的日常维护保养规范展开,帮助大家延长色谱柱使用寿命和提高分析的准确性、可靠性。 样品和流动相前处理 样品和流动相中含有的固体颗粒物质或者微生物都会堵塞色谱柱入口端的筛板。当筛板被堵住后,会引起污染物富集,液流不均,不仅会引起柱压的升高也会导致色谱峰型拖尾、变宽,从而使柱效下降。样品溶解的样品进样前建议用合适的针式过滤器过滤,以除去不溶物。流动相配置流动相的溶剂需使用色谱级别(HPLC级)的,水需要用娃哈哈或者屈臣氏的纯净水。流动相使用前用微孔薄膜过滤。同时还需要超声波除去流动相中因溶解或因混合而产生的气泡(气泡会导致流量不准,基线波动)。装保护柱即便是样品和流动相经微孔滤膜过滤后也仍然不能完全消除固体颗粒物质,因为输液泵的磨损、密封圈和管路的老化也会产生一些微小固体颗粒物质,这些固体颗粒物质被流动相带入色谱柱,导致堵塞筛板。所以建议在色谱柱前端加装保护柱,可以有效保护色谱柱前端的筛板不被堵塞和柱前端的填料不被污染。 液相色谱柱的日常维护保养规范 色谱柱使用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一定要看使用说明书。因为色谱柱的使用说明书中包含了色谱柱日常维护保养的关键内容。1.全新液相色谱柱柱效测试因为色谱柱属于易耗品,全新的液相色谱柱在使用前,建议按照色谱柱出厂报告中的条件进行色谱柱的性能测试,并将结果保存起来,有利于日后监测色谱柱的损耗情况。更能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和稳定。2.色谱柱的使用方向(Flow)液相色谱柱通常都是有流向要求的,色谱柱出厂时都会标明色谱柱的使用方向(Flow)。3.压力和温度避免任何的压力突然变化;柱温不超过色谱柱的温度使用范围。4.pH使围用范由于目前所用的色谱柱大多是以硅胶为基质的,流动相的pH值过小时,会导致键合相的断裂;当pH值过大时,固定相颗粒硅胶易溶解。所以色谱柱的pH使用范围非常关键,一旦发生超出pH使用范围的情况发生,色谱柱入口处就会塌陷,导致色谱峰异常。5.色谱柱的贮存、冲洗和再生01 色谱柱的使用及贮存色谱柱的保存建议使用色谱柱说明书的储存溶液进行保存,柱子不能保存在纯水或含盐水溶液中,否则会引起微生物的滋生。反相色谱柱使用及贮存:新色谱柱的活化:首次使用时,用纯有机相冲洗30倍柱体积,将泵流速设置为0.1mL/min(或最低设置)并在30分钟内增大至正常流速。过渡流动相:有机相和水相的组成与分析流动相比例相同,但是不含缓冲盐的溶液,过渡20倍柱体积。样品分析:流动相平衡20倍柱体积,基线平稳后,开始进样。分析完成后冲洗:再用过渡流动相以1.0mL/min 冲洗色谱柱30倍柱体积,然后保存溶剂冲洗30倍柱体积保存。短期保存 :不超过四天,按日常维护冲洗至系统基线平稳,保存在纯有机溶剂中,然后确认色谱柱堵头已塞紧。长期保存 :超过四天,请将色谱柱贮存在出厂保存溶剂中,并确认色谱柱堵头已塞紧。超过两个月不使用 :请每两个月用出厂保存溶剂冲洗一次,避免干涸。注意事项:*切勿使用缓冲液或离子对试剂贮存色谱柱;*避免纯水冲洗色谱柱,用纯水短时间内冲洗色谱柱,通常不会对色谱柱立刻造成较大的损伤,但如果长时间用水冲洗色谱柱则可能引起固定相流失、固定相塌陷现象和柱效下降。正相色谱柱使用及贮存:用异丙醇低流速冲洗色谱柱30倍柱体积,然后用测试流动相平衡色谱柱即可,保存在出厂溶剂中。02 色谱柱的再生色谱柱的再生是指通过一些手段将色谱柱的部分性能恢复。色谱柱是易耗品,通常都是有使用寿命的。随着时间和进样次数的增加,一些保留性较强的物质会积累在柱头,流动相溶液成分不足以把这些物质洗脱,以致于会出现色谱峰降低,峰宽变大或者“鬼峰”,柱效下降的情况。为了有效地延长色谱柱的使用寿命,建议进行必要的再生清洗。下面是实验室常用的色谱柱再生方法,供大家参考。反相固定相的再生使用下列每种溶剂20-30倍柱体积,流速为典型流速的1/5到1/2进行冲洗:100%甲醇—100%乙腈—100%异丙醇—100%二氯甲烷或100%正己烷—100%异丙醇—100%甲醇。正相固定相的再生使用下列每种溶剂20-30倍柱体积,流速为典型流速的1/5到1/2进行冲洗:100%正己烷→100%氯仿→100%乙酸乙酯→100%丙酮→100%乙醇→100%异丙醇。
  • 正确使用农药残留检测仪,保障农产品安全【莱恩德仪器】
    点击此处可了解更多产品详情:农药残留检测仪  农药残留检测仪是一种用于快速检测农产品中农药残留量的仪器。正确使用农药残留检测仪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农产品安全情况,保障我们的健康。下面将介绍农药残留检测仪的使用方法。    一、准备工作    在使用农药残留检测仪之前,需要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 了解仪器使用说明书:在使用农药残留检测仪之前,一定要仔细阅读仪器使用说明书,了解仪器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2. 准备试剂和样品:准备好需要使用的试剂和样品,包括提取液、缓冲液、清洗液等。同时,需要将样品进行前处理,以便更好地进行检测。    3. 准备电源和仪器:准备好农药残留检测仪的电源和仪器,确保仪器能够正常工作。    二、操作步骤    1. 样品处理:将需要检测的样品进行处理,去除杂质和水分,以便更好地进行检测。   2. 试剂准备:根据需要检测的样品类型和数量,准备相应数量的试剂和缓冲液等。   3. 仪器校准:在使用农药残留检测仪之前,需要对仪器进行校准,以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4. 样品检测:将处理好的样品放入农药残留检测仪中,根据仪器使用说明书上的步骤进行操作,等待检测结果。    5. 结果处理:根据检测结果,对样品进行相应的处理,如清洗、烘干等。同时,需要对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和处理,以便更好地了解农产品安全情况。    三、注意事项    在使用农药残留检测仪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 严格遵守仪器使用说明书上的操作步骤进行操作,不要随意更改操作步骤。    2. 在使用仪器之前,需要仔细检查仪器的各项功能是否正常,如有异常需要及时进行处理。   3. 在使用仪器时,需要注意安全问题,如避免试剂接触皮肤等。    4. 在处理样品时,需要严格按照操作步骤进行操作,避免出现误差和干扰。    5. 在分析检测结果时,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以便更好地了解农产品安全情况。    总之,正确使用农药残留检测仪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农产品安全情况,保障我们的健康。在使用仪器时,需要做好准备工作,并严格遵守操作步骤进行操作,同时需要注意安全问题和结果处理等问题。正确使用农药残留检测仪,保障农产品安全【莱恩德仪器】
  • 食药监总局颁布104项医疗器械行业标准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颁布了《金属双翼阴道扩张器》等104项医疗器械行业标准(其中强制性标准31项,推荐性标准73项)和《硅橡胶外科植入物通用要求》等两项医疗器械行业标准修改单,这是总局成立以来第一次颁布医疗器械标准。   与以往相比,这次颁布的标准首次在公告中标明了标准适用条件和基本情况简介等,使公告的内容更加充实,便于更快捷地掌握标准的概况和应用范围。 关于批准发布YY0006-2013《金属双翼阴道扩张器》等104项医疗器械行业标准的公告   YY0006-2013《金属双翼阴道扩张器》等104项医疗器械行业标准已经审定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其标准编号、名称、适用范围如下:   一、强制性行业标准(共31项)   (一)YY0006-2013《金属双翼阴道扩张器》   本标准适用于金属双翼阴道扩张器,该产品供妇产科扩张阴道、检查子宫颈、冲洗阴道和一般手术用。本标准规定了金属双翼阴道扩张器的结构型式、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不适用于一次性使用的阴道扩张器。   (二)YY0045-2013《普通产床》   本标准适用于普通产床,该产品供一般妇产科手术、检查用。本标准规定了普通产床的型式与基本尺寸、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   (三)YY0091-2013《子宫颈扩张器》   本标准适用于子宫颈扩张器,该产品供妇产科扩张子宫颈口用。本标准规定了子宫颈扩张器的结构型式与材料、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不适用于一次性子宫颈扩张器。   (四)YY0092-2013《子宫颈活体取样钳》   本标准适用于供咬切宫颈组织作病理切片用的子宫颈活体取样钳。本标准规定了子宫颈活体取样钳的结构型式与材料、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五)YY0109-2013《医用超声雾化器》   本标准适用于利用超声波对液态药物进行雾化的医用超声雾化器,该产品主要供吸入治疗,也可用于环境的空气加湿。本标准规定了医用超声雾化器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和使用说明书。   (六)YY0154-2013《压力蒸汽灭菌设备用弹簧全启式安全阀》   本标准适用于整定压力不大于0.4MPa,公称通径大于或等于8mm的压力蒸汽灭菌设备用弹簧全启式安全阀。该安全阀供设计压力不大于0.4MPa,灭菌温度在115℃~150℃范围内的压力蒸汽灭菌设备使用。本标准规定了压力蒸汽灭菌设备用弹簧全启式安全阀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标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贮存和供货。   (七)YY0336-2013《一次性使用无菌阴道扩张器》   本标准适用于一次性使用的无菌阴道扩张器,该产品供妇产科检查用。本标准不适用于手术用的阴道扩张器。本标准规定了一次性使用无菌阴道扩张器产品的结构型式与基本尺寸、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使用说明书、运输、贮存和灭菌失效期的要求。   (八)YY0570-2013《医用电气设备第2部分:手术台安全专用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用于常规、外科/医疗过程的患者支撑台即手术台的安全要求。无论这种手术台是否具有电气部件,包括传动装置。传动装置是指在载有或不载有患者的情况下,预期用于移动手术台面的运动装置。手术台面可相对于手术台底座(或基座)运动,也可连同底座一起运动。这种传动装置用于带有可拆卸台面的手术台的台面相对于手术台底部(或基座)的传动。本标准不适用于患者牙科椅、检查椅和沙发、诊断和治疗设备的患者支撑系统、手术台加热毯、患者转移设备、输送台和床、病床、野外手术台。   (九)YY0571-2013《医用电气设备第2部分:医院电动床安全专用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预期用于医疗监护下成年患者的诊断、治疗或监护的医院电动床及附件的安全要求。本标准不适用于患者牙科椅、检查椅和沙发、诊断和治疗设备的患者支撑系统、手术台加热毯、患者转移设备、输送台和床、病床、野外手术台。  (十)YY0600.4-2013《医用呼吸机基本安全和主要性能专用要求第4部分人工复苏器》   本标准规定了适用于所有年龄段的便携式的人工复苏器(通常称为简易呼吸器、简易呼吸球)的专用要求,用于为呼吸不充分人员提供肺通气。对于婴儿、儿童用人工复苏器则根据体重范围和其对应的大致年龄来标识。本标准不适用于电动复苏器、气动复苏器。   (十一)YY0635.1-2013《吸入式麻醉系统第1部分:麻醉呼吸系统》   本标准适用于由制造商提供或组装的,或由用户在制造商的指导下装配的麻醉呼吸系统,也包含对循环吸收组件、排气阀、吸入和呼出阀的要求,及在一些设计中组成吸入式麻醉系统的麻醉呼吸系统部件的要求。   (十二)YY0637-2013《医用电气设备放射治疗计划系统的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放射治疗计划系统的设计、制造、安装和使用等方面。   (十三)YY0875-2013《直线型吻合器及组件》   本标准适用于消化道重建、脏器切除手术中缝合组织器官的残端和切口的直线型吻合器及组件。   (十四)YY0876-2013《直线型切割吻合器及组件》   本标准适用于消化道重建、脏器切除手术中吻合、离断和切除组织器官的直线型切割吻合器及组件。   (十五)YY0877-2013《荷包缝合针》   本标准适用于供消化道手术或痔疮手术时作荷包成型用的荷包缝合针。   (十六)YY0881-2013《一次性使用植入式给药装置专用针》   本标准规定了一次性使用植入式给药装置专用针(包括输液针和注射针)的要求,以保证与植入式给药装置和输注装置相适应。本标准为专用针所用材料的性能及其质量规范提供了指南。本标准不涉及专用针防针刺安全要求。本标准的第3章至第8章中8.1和8.3给出了专用针的质量规范。   (十七)YY0885-2013《医用电气设备第2部分:动态心电图系统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适用于由动态记录仪和回放设备组成(两者均可包括分析功能)的动态心电图系统的专用安全要求。能连续分析心电图、提供连续或者部分记录的设备或系统,均适用于本标准的安全要求。无论设备或系统是否具有完整的重新分析功能,记录单元和分析单元是否独立,记录和分析是否能够同时进行,设备后系统采用何种存储媒介,均在本标准的范围内。由GB10793-2000《医用电气设备第2部分:心电图机安全专用要求》和GB9706.25-2005《医用电气设备第2-27部分:心电监护设备安全专用要求》所覆盖的医用电气设备以及不能对心电图进行连续记录和分析的设备不在本标准的范围内。   (十八)YY0893-2013《医用气体混合器独立气体混合器》   本标准规定了预期连接到医用气体供应系统的医用独立气体混合器的要求。   (十九)YY0896-2013《医用电气设备第2部分:肌电及诱发反应设备安全专用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用于侦测和分析与神经和肌肉活动(该神经和肌肉活动可能是自发的,也可能由电或其他刺激激发)相关的生物电势的医用电气设备的安全专用要求 规定了用于侦测和分析诱发刺激(刺激可能是电击、触碰、听觉、视觉、嗅觉等)产生的生物电势的医用电气设备的安全专用要求。   (二十)YY0897-2013《耳鼻喉射频消融设备》   本标准适用于包括相关附件在内,预期利用耳鼻喉射频消融电极将频率为200kHz~5MHz的射频能量传递到耳鼻喉部位的粘膜下靶组织,对其进行消融治疗的耳鼻喉射频消融设备。本标准不适用于高频电灼设备。   (二十一)YY0898-2013《毫米波治疗设备》   本标准适用于利用30GHz~300GHz(波长1mm~10mm)频段的电磁波,通过辐射照射方式,以非热效应治疗疾病的毫米波治疗设备。   (二十二)YY0899-2013《医用微波设备附件的通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为完成治疗目的,与医用微波设备配合使用的附件,通常包括输出线缆、转接器、辐射器、热凝器、穿刺测温针等。   (二十三)YY0900-2013《减重步行训练台》   本标准适用于由减重吊架和步行训练台组成的医用电力传动康复设备。减重吊架用于辅助患者减轻部分体重的装置,主要由悬吊带和支架组成 步行训练台为患者进行步行训练的辅助装置,通常由电力驱动工作。   (二十四)YY0901-2013《紫外治疗设备》   本标准适用于在医疗实践中利用有效波长在200nm~400nm的紫外线〔通常情况下,紫外线分为以下三个波段:UVA(400nm~320nm)、UVB(320nm~275nm)、UVC(275nm~200nm)〕对人体进行照射治疗的紫外治疗设备。本标准不适用于仅用于照射器械和材料的紫外消毒或杀菌设备、光固化机、紫外激光设备、紫外光敏治疗设备、紫外血液内照射设备。   (二十五)YY0902-2013《接触式远红外理疗设备》   本标准适用于将波长在3&mu m~25&mu m的红外光谱区的能量,通过工作面对患者相关病症进行物理治疗的设备。本标准不适用于辐照方式治疗的远红外设备。   (二十六)YY0903-2013《脑电生物反馈仪》   本标准适用于脑电生物反馈仪,该产品为由视听信息刺激和激发患者产生脑波信息,并依据脑波信息产生新的视听信息刺激患者,如此循环,以调节改善患者的大脑机能达到辅助治疗目的的仪器。   (二十七)YY0904-2013《电池供电骨组织手术设备》   本标准适用于由电池供电,提供机械动力实施骨组织手术的医疗器械。本标准不适用于气动装置的骨组织手术设备、网电源供电的骨组织手术设备、牙科的同类设备。   (二十八)YY0970-2013《含动物源材料的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的灭菌液体灭菌剂灭菌的确认与常规控制》   本标准规定了使用液体化学灭菌剂对全部或部分含有动物源性材料的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灭菌的开发、确认、过程控制和监视的要求。本标准不适用于人体来源的材料。本标准不涉及用于控制整个生产阶段的质量保证体系、病毒灭活确认的方法。本标准不包括医疗器械中灭菌剂残留量的水平。   (二十九)YY1023-2013《子宫颈钳》   本标准适用于子宫颈钳,该产品供妇产科手术时牵拉固定子宫颈用。本标准规定了子宫颈钳的结构型式、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要求。   (三十)YY1024-2013《输卵管提取钩》   本标准适用于供妇科施行结扎输卵管手术时作提取输卵管用的输卵管提取钩。本标准规定了输卵管提取钩的结构型式及材料、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三十一)YY1139-2013《心电诊断设备》   本标准适用于以下心电诊断设备:(1)直接记录的心电图机 (2)用在其他医疗设备(如患者监护仪、除颤仪、压力测试设备)中的心电图机,只要这些设备具有心电图诊断功能 (3)心电图机能通过电缆、电话、遥测或存储媒介显示远程的患者信号,只要这些设备具有心电图诊断功能。这些设备遵守整个系统的输出-输入关系的功能方面的性能要求。   二、推荐性行业标准(共73项)   (一)YY/T0073-2013《泪囊牵开器》   本标准适用于泪囊手术时牵开切口软组织暴露泪囊用的泪囊牵开器。本标准规定了泪囊牵开器的型式和材料、要求、试验方法、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要求。   (二)YY/T0077-2013《喉钳通用技术条件》   本标准适用于喉部钳取、咬切组织或异物用的喉钳类产品。   (三)YY/T0093-2013《医用诊断X射线影像增强器》   本标准适用于标称入射视野为15cm(6in)、23cm(9in)、30cm(12in)、33cm(13in)和40cm(16in)的装有图像缩小型X射线影像增强管的增强器,包括单视野及多重视野。该类产品主要用于与医用诊断X射线设备的配套使用,实现图像的转换。本标准规定了医用诊断X射线影像增强器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不适用于平板型或其他类型的增强器。   (四)YY/T0094-2013《医用诊断X射线透视荧光屏》   本标准适用于将医用X射线转换成可见光的荧光屏。本标准规定了医用诊断X射线透视荧光屏的术语、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   (五)YY/T0095-2013《钨酸钙中速医用增感屏》   本标准适用于X射线摄影中使用的增感屏。本标准规定了钨酸钙中速医用增感屏的术语、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   (六)YY/T0157-2013《压力蒸汽设备用弹簧式放气阀》   本标准适用于设定压力不大于0.4MPa,公称通径大于或等于8mm的压力蒸汽灭菌设备用弹簧式放汽阀,该放汽阀供设计压力不大于0.4MPa,灭菌温度在115℃~150℃范围内的蒸汽灭菌设备使用。本标准规定了压力蒸汽灭菌设备用弹簧式放汽阀的分类和标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   (七)YY/T0158-2013《压力蒸汽灭菌设备用密封垫圈》   本标准适用于设计压力不大于0.4MPa,设计温度在115℃~150℃范围内的压力蒸汽灭菌设备用密封垫圈。本标准规定了压力蒸汽灭菌设备用密封垫圈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   (八)YY/T0180-2013《眼睑拉钩》   本标准适用于眼科检查时作拉开眼睑之用的眼睑拉钩。本标准规定了眼睑拉钩的型式和材料、要求、试验方法、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要求。   (九)YY/T0181-2013《输卵管提取板》   本标准适用于供妇产科施行结扎手术时作提取输卵管用的输卵管提取板。本标准规定了输卵管提取板的结构形式与材料、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十)YY/T0182-2013《宫内节育器取出钩》   本标准适用于宫内节育器取出钩,该产品供妇产科取出宫内节育器(环)之用。本标准规定了宫内节育器取出钩的结构型式、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等要求。   (十一)YY/T0183-2013《宫内节育器放置叉》   本标准适用于宫内节育器放置叉,该产品供妇产科放置&Omicron 形、宫腔形及类似的宫内节育器和校正节育器位置之用。本标准规定了宫内节育器放置叉的结构形式、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不适用于一次性宫内节育器放置叉。   (十二)YY/T0296-2013《一次性使用注射针识别色标》   本标准规定了公称外径从0.3mm~3.4mm的一次性使用注射针识别用色标,适用于正常壁、薄壁和超薄壁的针以及不透明颜色和半透明颜色。   (十三)YY/T0567.1-2013《医疗保健产品的无菌加工第1部分:通用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关于经过无菌加工的医疗保健产品的制造过程的开发、确认和日常控制的流程、程序和执行步骤的一般要求以及指南。本标准涵盖关于整个无菌加工的总体要求和指南。其他部分则规定了关于过滤、冻干、在线清洗、在线灭菌和隔离系统的各种专用/专门流程和方法的特定要求及准则。   (十四)YY/T0608-2013《医用X射线影像增强器电视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医用X射线影像增强器的用于X射线透视的医用X射线影像增强器电视系统。本标准规定了医用X射线影像增强器电视系统有关的术语和定义、要求及试验方法。   (十五)YY/T0865.3-2013《超声水听器第3部分:40MHz以下超声场用水听器的特性》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压电敏感元件,设计用于测量超声设备产生的脉冲和连续波超声场的水听器、用于在水中进行测量的水听器、配接或未配接前置放大器的水听器。本标准规定了相关的水听器特性要求。   (十六)YY/T0869-2013《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类型和原因的编码结构》   本标准规定了描述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编码结构的要求。本编码预期为医疗器械用户、制造商和管理当局使用。   (十七)YY/T0870.1-2013《医疗器械遗传毒性试验第1部分:细菌回复突变试验》   本标准规定了医疗器械/材料细菌回复突变试验方法。本标准推荐使用平板掺入法。   (十八)YY/T0870.2-2013《医疗器械遗传毒性试验第2部分:体外哺乳动物染色体畸变试验》   本标准规定了医疗器械/材料体外哺乳动物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方法。   (十九)YY/T0870.3-2013《医疗器械遗传毒性试验第3部分:用小鼠淋巴瘤细胞进行的体外哺乳动物细胞基因突变试验》   本标准规定了使用小鼠淋巴瘤细胞株(L5178YTK+/-3.7.2C)进行医疗器械/材料体外哺乳动物细胞基因突变试验的方法。本标准推荐的试验方法为微孔板法。   (二十)YY/T0871-2013《眼科光学接触镜多患者试戴接触镜的卫生处理》   本标准为接触镜制造商提供了指南,以便制造商撰写相关信息并提供给眼睛护理专业人员对多患者试戴的软性和硬性透气性(RGP)接触镜进行卫生处理。   (二十一)YY/T0872-2013《输尿管支架试验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评价其两端带固定装置的一次性使用输尿管支架特性的仲裁试验方法,这些支架为短期应用于将尿液从肾脏引流至膀胱。这类支架的直径通常为3.7Fr~14.0Fr,长度为8㎝~30㎝,由硅橡胶、聚氨酯和其他聚合物制成,分非无菌供应医院灭菌后使用,和无菌供应一次性使用两种供应形式。该产品会有长期留置(超过30天)的情况,但并不常见,本标准不适用于长期留置的输尿管支架,也不适用于非输尿管应用(如肾造口术和回肠造口术)的输尿管支架。由于医院的灭菌设备、灭菌过程对支架特性产生的影响存在差异性,所以本标准也不适用于非无菌输尿管支架。   (二十二)YY/T0873.1-2013《牙科旋转器械的数字编码系统第1部分:一般特征》   本标准用于阐明牙科旋转器械及其附件的数字编码系统,并就其解释和用法给予说明。   (二十三)YY/T0874-2013《牙科学旋转器械试验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牙科旋转器械例如车针、切盘、抛光器械、金刚石器械和研磨器械的尺寸特征、颈部强度以及表面粗糙度的测量方法。本标准未包括牙科用旋转器械所使用材料特性的测试方法,本标准不适用于牙根管器械。   (二十四)YY/T0878.1-2013《医疗器械补体激活试验第1部分血清全补体激活》   本标准给出了医疗器械体外全补体激活作用的试验方法,本方法适用于固态样品。本标准中,&ldquo 血清&rdquo 和&ldquo 补体&rdquo 可通用,意指将血清用作补体来源。本标准中未涉及单一补体成分的功能、修饰或消耗以及来源于血浆的补体。   (二十五)YY/T0879.1-2013《医疗器械致敏反应试验第1部分小鼠局部淋巴结试验(LLNA)放射性同位素掺入法》   本标准给出了医疗器械/材料致敏试验的检测方法。本标准预期为豚鼠致敏试验提供一个替代性方法,尤其适用于只接触完好皮肤的医疗器械/材料。然而,当评定金属材料或用于深部组织或损伤表面医疗器械产品/材料的致敏反应时,仍然推荐使用豚鼠致敏试验。本标准只适用于能浸入皮肤的低分子量化学物,该吸收的化学物或代谢物可结合于大分子物质,如蛋白质以形成免疫原性复合物。   (二十六)YY/T0880-2013《一次性使用乳腺定位丝及其导引针》   本标准规定了一次性使用乳腺定位丝及其导引针的要求。本标准不适用于可自动操作的乳腺定位装置以及可以重新收回和重新定位的乳腺定位丝。   (二十七)YY/T0882-2013《麻醉和呼吸设备与氧气的兼容性》   本标准适用于麻醉和呼吸设备,如医用气体管道系统、减压器、终端、医用供应单元、挠性连接、流量计装置、麻醉工作站和呼吸机。   (二十八)YY/T0883-2013《蒸汽渗透测试用过程挑战装置及指示物系统》   本标准规定了带有真空阶段(预真空)的蒸汽灭菌器进行蒸汽渗透测试用的过程挑战装置及指示物系统的技术要求,并规定了与技术要求相对应的试验方法。本标准所指的蒸汽渗透测试是基于GB8599-2008和YY0646-2008的规定。本标准适用的过程挑战装置及指示物系统包括多孔负载过程挑战装置及指示物系统和空腔负载过程挑战装置及指示物系统。   (二十九)YY/T0884-2013《适用于辐射灭菌的医疗保健产品的材料评价》   本标准提供了评价医疗保健产品(包括包装)的组成材料,包括高分子材料、金属、陶瓷/玻璃及其他析试剂盒,包括酶标记、化学发光标记、时间分辨荧光标记等。   (六十六)YY/T1214-2013《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定量标记免疫分析试剂盒》   本标准适用于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定量标记免疫分析试剂盒,包括酶标记、化学发光标记、时间分辨荧光标记等。   (六十七)YY/T1215-2013《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检测试剂盒(胶体金法)》   本标准适用于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检测试剂盒(胶体金法、胶体硒法、胶乳法等快速检测试纸条试剂盒)。该试剂盒用于定性检测人全血、血清或血浆中的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临床上用于辅助诊断丙型肝炎病毒感染。      (六十八)YY/T1216-2013《甲胎蛋白定量标记免疫分析试剂盒》   本标准适用于进行甲胎蛋白定量测定的标记免疫分析试剂盒,包括以酶标记、化学发光标记、时间分辩荧光标记等标记方法为捕获抗体,以微孔板、管、磁颗粒、微珠和塑料珠等为载体包被抗体,定量测定甲胎蛋白的免疫分析测定试剂盒。   (六十九)YY/T1217-2013《促黄体生成素定量标记免疫分析试剂盒》   本标准适用于促黄体生成素定量标记免疫分析试剂盒,包括酶标记、化学发光标记、时间分辨荧光标记等。   (七十)YY/T1218-2013《促甲状腺素定量标记免疫分析试剂盒》   本标准适用于促甲状腺素定量标记免疫分析试剂盒,包括酶标记、化学发光标记、时间分辨荧光标记等。   (七十一)YY/T1219-2013《胰酪胨大豆肉汤培养基》   本标准规定了胰酪胨大豆肉汤培养基的配方、要求、试验方法、标识、标签、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胰酪胨大豆肉汤培养基,用于普通需氧菌、苛养菌和真菌的培养。   (七十二)YY/T1220-2013《肌酸激酶同工酶(CK-MB)诊断试剂(盒)(胶体金法)》   本标准规定了肌酸激酶同工酶(CK-MB)诊断试剂(盒)(胶体金法)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和判定、标识、标签、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肌酸激酶同工酶(CK-MB)诊断试剂(盒)(胶体金法)。该试剂用于体外定性检测人血清或血浆中肌酸激酶同工酶(CK-MB)的活性。   (七十三)YY/T1221-2013《心肌肌钙蛋白1诊断试剂(盒)(胶体金法)》   本标准规定了心肌肌钙蛋白I(cTnI)诊断试剂(盒)(胶体金法)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和判定、标识、标签、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心肌肌钙蛋白I(cTnI)诊断试剂(盒)(胶体金法)。该试剂用于定性检测人血清或血浆中的cTnI,临床上用于急性心肌梗塞(AMI)和不稳定心绞痛(UA)等病情监测和治疗预后的辅助诊断。   特此公告。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2013年10月21日
  • YunboTM保护柱使用说明
    感谢您选用本公司的保护柱,保护柱对色谱柱具有保护作用,能有效的延长色谱柱的使用寿命,保护柱对色谱柱的保护作用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来实现。首先,保护柱柱芯的两端各有一个筛板,这两个筛板对流动相具有一定的过滤作用,可以滤去流动相和样品中的微粒污染物,以免其进入色谱柱堵塞筛板和污染柱床。其次,当保护柱的填料与色谱柱填料相同时,保护柱可以除去那些与填料造成强吸附或不可逆吸附的化合物,这也是保护柱所用填料应与色谱柱相同的原因。通过这两种途径,保护柱可极大的提高色谱柱的使用寿命。 本公司推出的YunboTM保护柱,柱芯更换方便快捷,易与色谱柱连接,采用手紧式柱套,拧紧后用扳手稍紧柱套即可达到良好的密封效果,并能耐高达340bar的压力。保护柱柱芯的填料与我公司色谱柱的填料相同,因此能对我公司的色谱柱提供很好的保护。保护柱套件 YunboTM保护柱套件包括1个手紧式柱套、2个1cm长的柱芯、保护柱连接件(含一根peek连接管和两个peek接头,直连式保护柱不需要)。 保护柱的安装1. 将柱芯(柱芯的液路方向没有正反之分)放入保护柱柱套,用手拧紧柱套,然后再用扳手稍稍拧紧;2. 用所配的peek连接管将保护柱与色谱柱相连,连接时应确保保护柱在色谱柱的进样端(与色谱柱上箭头所指的反方向一端);3. 将peek管尽量的往里伸,直至顶到接口底部,在拧紧peek接头将peek管位置固定前应持续保持peek管与接口底部的紧密接触,然后再拧紧peek接头;4. 将连接好的保护柱和色谱柱视为整体的一支色谱柱,保护柱一端为液路入口端,接入色谱系统。操作指导为了保证最佳的柱效和获得较长的色谱柱使用寿命,请注意以下的操作指导:l 保护柱柱芯的填料应尽量与色谱柱内填料类型相同(可以从产品列表中根据您的需要来选择);l 用手拧紧保护柱套后,应用扳手稍稍拧紧;l 不要使用超出色谱柱pH值范围的流动相;l 使用新的保护柱柱芯时,与色谱柱接好后,应通过20ml流动相以使其平衡;保护柱和在线过滤器的维护方法 1. 保护柱的更换时机:通常柱压太高、柱效下降或分离度下降等影响分离的因素出现时就应该考虑更换保护柱。 2. 保护柱的使用和维护: I)一个新的保护柱芯是没有方向的,但是从第一次使用时开始保护柱芯就赋予了方向,因为固体颗粒物质和强保留物质总是从入口端到达保护柱,并在这一端开始累积。所以柱芯在开始使用后应确认好方向。 II)当发现分析过程出现柱压太高、柱效下降或分离度下降等影响分离的因素的时候,需要对保护柱进行一下维护。维护的方法如下: a)在柱套上做好标记,确认保护柱芯的正反方向;取下保护柱,在不打开卡套的前提下将保护柱反接(注意此时不能接色谱柱),用甲醇:水=20:80 以3ml/min流速冲洗10min,然后再用纯甲醇以3ml/min流速冲洗10min; b)冲洗好后将保护柱正接,打开泵除去保护柱和连接管内的空气,再连接好色谱柱,象往常一样使用。 3. 在线过滤器的使用和维护:如果出现柱压高的情况,有可能是固体颗粒物质堵塞了在线过滤器的筛板,需要清洗筛板。具体如下:打开在线过滤器卡套,取下筛板,分别用水和甲醇各超声10min,然后放回卡套,如往常一样使用。产品信息YBFH001 Guard Column Holder柱套YBFH002 Guard Column 柱芯C18 5um 4.6X10,2个/包YBFH004 Guard Column 柱芯C18 5um 4.6X10,4个/包YBFH010 Ghost-Capturer4.6*50如需其他规格保护柱和在线过滤器,欢迎咨询本公司。
  • SH0023喷气燃料银片腐蚀试验器 使用方法
    SH0023喷气燃料银片腐蚀试验器 使用方法(一) 测试前的准备1、使用本仪器前应仔细阅读使用说明书。2、仔细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SH/T 0023《喷气燃料银片腐蚀试验法》,了解并熟悉标准所阐述的准备工作、试验步骤和试验要求。 3、按SH/T 0023标准所规定的要求,准备好试验用的各种试验器具、材料等。4、检查仪器的外壳,必须处于良好的接地状态;接入仪器的电源线应有良好的接地端。(二)使用方法1、开箱检查仪器一切正常后,在浴箱内加水、油或混合液。特别注意:浴箱内未加浴液时,切不可通电!2、打开仪器面板上的开关(除“计时”开关外),开关指示灯亮,此时温控仪的两个显示窗均有数字显示,PV显示的是此时的浴温值,SV显示的是设定的温度值。3、根据试验要求设定温度值(“SV”值):按一下温控仪面板上的“SET”设定键,SV值闪烁,按“”值)显示稳定后即可开始测试。5、当浴温达到《喷气燃料银片腐蚀试验法》规定的要求后,将试片放入油样中,插上冷凝管。然后把试样组件放在试管托架上,按试验要求将试管托架、油样、试片组合体放入浴箱中,同时打开计时开关开始计时。试验时间到后,音响器报警,关掉计时开关,并立即取出试样,评定腐蚀级别。
  • 关于pH计使用中的基本知识14问
    1. 什么是pH标准缓冲溶液?它有哪些特点?pH缓冲溶液是一种能使pH值保持稳定的溶液。如果向这种溶液中加入少量的酸或碱,或者在溶液中的化学反应产生少量的酸或碱,以及将溶液适当稀释,这个溶液的pH值基本上稳定不变,这种能对抗少量酸碱或大或小稀释,而使pH值不变化的溶液就称为缓冲溶液。pH标准缓冲液有以下特点:1.1 标准溶液的pH值是已知的,并达到规定的准确度。1.2 标准溶液的pH值有良好的复现性和稳定性,具有较大的缓冲容量,较小的稀释值和较小的温度系数。1.3 溶液的制备方法简单。2. 如何配制pH标准缓冲溶液?对于一般pH测量,可使用成套的pH缓冲试剂(可配制250mL),配制溶液时,应使用去离子水,并预先煮沸15-30分钟,以除去溶解的二氧化碳。剪开塑料袋将试剂倒入烧杯中,用适量去离子水使之溶解,并冲洗包装袋,再倒入250mL容量瓶中,稀释至刻度,充分摇匀即可。3. 如何正确保存和使用pH缓冲溶液?缓冲溶液配制后,应装在玻璃瓶或聚乙烯瓶中(碱性pH缓冲液如pH 9.18、pH 10.01、pH 12.46等,应装在聚乙烯瓶中)瓶盖严密盖紧,在冰箱中低温(5-10℃)保存,一般可使用六个月左右,如发现有混浊,发霉或沉淀现象,不能继续使用。使用时,应准备几个50mL的聚乙烯小瓶,将大瓶中的组冲溶液倒入小瓶中,并在环境温度下放置1-2个小时,等温度平衡后再使用。使用后不得再倒入大瓶中,以免污染,瓶中的缓冲溶液在>10℃的环境条件下可以使用2-3天,一般pH 7.00、pH 6.86、pH 14.00三种溶液使用时间可以长一些,pH 9.18和pH 10.01溶液由于吸收空气中的二氧化碳,其pH值比较容易变化。4. pH缓冲溶液有何用途?4.1 pH测量前标定校准pH计。4.2 用以检定pH计的准确性,例如用pH 6.86和pH 14.00标定PH计后,将PH电极插入pH 9.18溶液中,检查仪器显示值和标准溶液的pH值是否一致。4.3 在一般精度测量时检pH计是否需要重新标定。pH计标定并使用后也许会产生漂移或变化,因此在测试前将电极插入与被测溶液比较接近的标准缓冲液中,根据误差大小确定是否需要重新标定。4.4 检测pH电极的性能。5. pH电极为何要浸泡?如何正确浸泡pH复合电极?pH电极使用前必须浸泡,因为pH球泡是一种特殊的玻璃膜,在玻璃膜表有一很薄的凝胶层,它只有在充分湿润的条件下才能与溶液中的氢离子有良好的影响。同时,玻璃电极经过浸泡,可以使不对称电势大大下降并趋向稳定。pH玻璃电极一般可以用蒸馏水或pH 4.00缓冲溶液浸泡。通常用pH 4.00缓冲溶液浸泡更好上些,浸泡时间至24小时或更长,根据球泡玻璃膜厚度、电极老化程度而不同。同时,参比电极的液接界也需要浸泡。因为如果液接界干涸会使液接界电势增大或不稳定,参比电极的浸泡液必须和参比电极的外参比溶液一致,即3.3mol/L KCL溶液或饱和KCL溶液,浸泡时间一般几小时即可。 因此,对pH复合电极而言,就必须浸泡在含KCL的pH 4.00缓冲液中,这样才能对玻璃球泡和液接界同时起作用。这里要特别提醒注意,因为过去人们使用单支的PH玻璃电极已习惯于用去离子水或pH4缓冲液浸泡,后来使用pH复合电极时依然采用这样的浸泡方法,甚至在一些不正确的pH复合电极的使用说明书中也会进行这种错误的指导。这种错误的浸泡方法引起的直接后果就是使一支性能良好的pH复合电极就成一支响应慢、精度差的电极,而且浸泡时间越长性能越差,因为经过长时间的浸泡,液接界内部(例如砂芯内部)的KCL浓度已大大降低了,使液接界电势增大和不稳定。当然,只要在正确的浸泡溶液中重新浸泡数小时,电极还是会复原的。 另外,pH电极也不能浸泡在中性或碱性缓冲溶液中,长期浸泡在此类溶液中会使pH玻璃膜响应迟钝。正确的pH电极浸泡液的配制:取pH 4.00缓冲剂(250mL)一包,溶于250mL纯水中,再加入56克分析纯KCL,适当加热,搅拌至完全溶解即成。6. 可充式和非可充式pH复合电极有何区别?pH复合电极外壳有塑料和玻璃的区分。可充式pH复合电极即在电极外壳上有一加液孔,当电极的外参比溶液流失后,可将加液孔打开,重新补充KCL溶液。而非可充式pH复合电极内装凝胶状KCL,不易流失也无加液孔。可充式pH复合电极的特点是参比溶液有较高的渗透速度率,液接界电位稳定重现,测量精度较高。而且当参比电极减少或受污染后可以补充或更换KCL溶液,但缺点是使用较麻烦。可充式pH复合电极使用时应将加液孔打开,以增加液体压力,加速电极响应,当电解液液面低于加液孔2厘米时,应及时补充新的电解液。非可充pH复合电极的特点是维护简单使用方便,因此也得到广泛的应用。但作为实验室PH电极极使用时,在长期和边续的使用条件下,液接界处的KCL浓度会减少,影响测试精度。因此非可充式pH复合电极不用时,应浸在电极浸泡液中,这样下次测试时电极性能会很好,而部分实验室pH电极都不是长期和边续的测试,因此这种结构对精度的影响是比较小的。而工业的PH复合电极由于对测试精度的要求比较低,所以使用方便就成为主要的选择。7. 如何正确使用pH复合电极?7.1 球泡前端不应有气泡,如有气泡应用力甩去。7.2 电极从浸泡瓶中取出后,应在去离子水中晃动并甩干,不要用纸巾擦拭球泡,否则由于静电感应电荷转移到玻膜上,会延长电势稳定的时间,更好的方法是使用被测溶液冲洗电极。7.3 pH复合电极插入被测溶液后,要搅拌晃动几下再静止放置,这样会加快电极的响应。尤其使用塑壳PH复合电极时,搅拌晃动要厉害一些,因为球泡和塑壳之间会有一个小小的空腔,电极浸入溶液后有时空腔中的气体来不及排除会产生气泡,使球泡或液接界与溶液接角不良,因此必须用力搅拌晃动以排除气泡。7.4 在粘稠性试样中测试之后,电极必须用去离子水反复冲洗多次,以除去粘附在玻璃膜上的试样。有时还需先用其它试剂洗去试样,再用水洗去溶剂,浸入浸泡液中活化。7.5 避免接触强酸强碱或腐蚀性溶液,如果测试此类溶液,应尽量减少浸入时间,用后仔细清洗干净。7.6 避免在无水乙醇、浓硫酸等脱水性介质中使用,它们会损坏球泡表面的水合凝胶层。
  • 免费试用 | 奥豪斯AquaSearcher™ AP系列便携式光度计
    无论是环境水体、饮用水源还是废水排放,都有严格的国家标准,需要便捷且可靠的设备为您保驾护航。继pH计、电导率仪和溶解氧测试仪之后,奥豪斯正式推出AquaSearcher&trade AP系列便携式光度计。它不但提供整合功能的多参数水质分析仪,也可以满足测定特定参数的快速水质分析。AquaSearcher&trade AP系列便携式光度计,包括多参数比色浊度计、便携式比色计和便携式浊度测量仪等多种型号。新增检测项目约50项:包括常见的COD,总磷,总氮,浊度;金属,如锌,铁,铜;非金属,如磷,硫,溴;化合物,如余氯,总氯,二氧化氯,过氧乙酸等多种水质检测指标。相信这款中国设计制造的产品,将会为全 球水质分析市场带来新的惊喜。多功能、更强大的AP50MM便携式多参数比色浊度计AquaSearcher&trade AP50MM便携式多参数比色浊度计内置50多项水质测量程序,广泛应用于教育、工业,环保和市政等行业的水质检测。仪器可自动选择七种独立波长光源,内置标准曲线简化现场测量步骤;高灵敏度的检测器搭配成熟先进的光路技术为您提供准确的数据;碱性电池供电,现场测试更灵活方便。更坚固、更耐用的工业级AP40系列便携式比色计AquaSearcher&trade AP40系列便携式比色计不仅可满足工业现场环境的水质测试要求,也适用于突发事件的快速水质监测及野外常规水质参数的测量,以应对多种特殊应用场所的测量需求。更小巧、更便捷的AP30系列便携式比色计AquaSearcher&trade AP30系列便携式比色计采用分光光度计原理,使用多种波长LED 光源,满足测量多种水质指标。小巧轻便,更低能耗,工作时间更长。多面手、更可靠的AP30TUR系列便携式浊度测量仪AquaSearcher&trade AP30TUR系列便携式浊度测量仪结合了散射光法和透射光,搭配双检测器,消除色度干扰,测量结果更准确可靠,符合ISO7027标准,适合多种场合使用。17款光度计主机和2款消解仪 本次上市的仪器共计17款光度计主机和2款消解仪,新增检测项目约50项,适用范围广泛,污水;地表水;水源地;水文水利;工业现场;市政污水;自来水;泳池水;SPA游泳池 等。欢迎广大经销商和用户按需选购。AquaSearcher&trade AP系列便携式光度计限时免费试 用啦- 可试 用型号 -便携式多参数比色浊度计,a-AP50MM便携式电导比色计,a-AP40MC便携式消毒剂比色计,a-AP40DC便携式饮用水比色计,a-AP40DW便携式COD专用比色计,a-AP40COD便携式污水比色计,a-AP40WW便携式泳池多参数比色计 ,5-in-1 a-AP30PM便携式多参数比色计,11-in-1 a-AP30MC便携式低氯比色计,a-AP30CLL便携式高氯比色计,a-AP30CLH便携式双量程氯比色计,a-AP30CLD便携式二氧化氯比色计,a-AP30CD便携式臭氧比色计,a-AP30OZ便携式氨氮比色计,a-AP30AM便携式磷表,a-AP30PE便携式低浊计 ,a-AP30TURL便携式高浊计,a-AP30TURH便携式消解仪 4*16mm,a-AS20TR智能双温控消解仪 16*16mm,a-AS22TR (以上型号任选一款,每人限一台主机)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您可申请免费试 用15天AquaSearcher&trade AP系列便携式光度计赶紧扫描下方二维码申请你的新品试 用吧活动说明:1. 活动说明:活动期间,您只需提交试 用申请、无需承担任何费用,即有机会获得一款AquaSearcher&trade AP系列便携式光度计(限主机)15天免费试 用体验。2.试 用前,请确保您已阅读并接受《OHAUS产品试 用协议》。OHAUS 产品试 用协议1.试 用设备:乙方(奥豪斯)向甲方(试 用申请者)提供试 用产品1台(仅限主机)。前述试 用产品的所有权仍归乙方所有,不因该试 用协议而转移。 2. 试 用区域:仅限中国地区。3. 试 用费用:免费。4. 试 用期限:15天(乙方向甲方提供全部试 用设备后开始计算)。5.甲方义务:①试 用期内甲方应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试 用,并派专人负责设备的正常维护和保养。② 甲方未按乙方的使用说明书正确使用,人为原因导致试 用产品造成损坏,则甲方应根据损坏情况向对乙方进行赔偿或原价购买,具体赔偿价格和方式由双方商定后执行。③试 用期间内设备的正常损耗品(视具体试 用产品而定)的更换费用由乙方负责。④甲方如在试 用中发现问题或遇到困难应及时通知乙方处理。甲方在试 用期满后3天内将全部试 用设备寄出交还给乙方。6. 乙方义务:①乙方负责提供全部试 用设备。②乙方负责在试 用产品到位后对甲方使用培训和指导。③对甲方在试 用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帮助解决。④乙方负责试 用产品的往返运输费用。7. 产品责任限制: 甲方接受试 用产品在乙方向其提供时的使用状态。在任何情况下,乙方均不对甲方因使用试 用产品或因该试 用产品无法使用导致的直接损失、利润损失、运营中断或数据丢失等承担责任。8.试 用期满的处理:试 用产品退回时,甲方需保证试 用产品包装和外观良好。甲方如需要购买乙方的产品,则甲方应优先购买本协议所述试 用产品,产品的价格,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9.知识产权及保密:①.知识产权:商标、服务标记、试 用产品说明书、手册、文档等著作权,以及其他与试 用产品相关的知识产权均为乙方所有。除非用于本协议目的,甲方对乙方知识产权的使用(包括对相关文档的复制及修改),则须经乙方事先同意授权。②.商业秘密:乙方未公开的有关产品、技术、价格及市场情况等方面信息均为商业秘密,甲方对此有保密的义务,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透露给任何第三方。10.争议解决:本协议未尽事宜,及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原则协商解决。本协议自发布之日起至奥豪斯产品试 用活动结束日期间有效(仅针对2022年发布的产品试 用活动)。3. 更多信息请咨询:4008-217-1884. 本活动最 终解释权归奥豪斯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所有。奥豪斯集团成立于1907年,拥有遍布各地的营销、研发和生产基地。通过不断为各地用户提供优质的称量产品与完善的应用方案,奥豪斯产品已遍及环保、疾控、食药、教学科研、食品、新能源和制药工业等各种应用领域,赢得了广泛的认可与青睐。我们致力于提供符合各国安全、环境及质量体系的产品,涵盖电子天平、台秤、平台秤、案秤、摇床、台式离心机、加热磁力搅拌器、涡旋振荡器、干式金属浴、实验室升降台和电化学产品等。
  • 丽江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122.66万元采购天平,微生物采样器,气相色谱仪,电导率仪
    详细信息 YNLB-LJ20230516:丽江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丽江质检中心2023年上半年检验检测能力提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3-05-15 丽江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丽江质检中心2023年上半年检验检测能力提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3-05-15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丽江质检中心2023年上半年检验检测能力提升项目 采购单位 丽江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 行政区域 丽江市 公告时间 2023-05-1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5-15 17:00:09至2023-05-22 18:00:09每日上午:08:00至12:00 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6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西安街道民主路红太阳广场旁玉水坊商业中心D1栋二楼203室 开标时间 2023-06-05 14:30:09 开标地点 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西安街道民主路红太阳广场旁玉水坊商业中心D1栋二楼开标室 预算金额 ¥122.66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易文 项目联系电话 19308884105 采购单位 丽江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丽江市古城区太和路13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武鸿雁 15969427203 代理机构名称 云南蓝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西安街道民主路红太阳广场旁玉水坊商业中心D1栋二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9308884105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丽江质检中心2023年上半年检验检测能力提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西安街道民主路红太阳广场旁玉水坊商业中心D1栋二楼203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06-05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LB-LJ20230516 项目名称:丽江质检中心2023年上半年检验检测能力提升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122.66 最高限价(万元):122.66 采购需求:采购智能数字压力校验仪1套、X射线机多功能质量检测仪1套(允许进口)、智能测力仪1台、电子天平1套(允许进口)、高精度镜面露点仪1套(允许进口)、电导率仪交流电阻箱1套、移液器校准装置1套(允许进口)、气相色谱仪1套、浮游菌采样器1台 合同履行期限:国产设备45日历天,进口设备60日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1)丽江质检中心2023年上半年检验检测能力提升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且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必须具有制造商或产品中国总代理的授权书。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3.3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截图为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截图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05-15 17:00至2023-05-22 18:00,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西安街道民主路红太阳广场旁玉水坊商业中心D1栋二楼203室 方式:现场获取,携带①营业执照副本或正本(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出场时不需提交)到指定地点报名登记并缴费后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6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06-05 14:30(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西安街道民主路红太阳广场旁玉水坊商业中心D1栋二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YNLB-LJ20230516)丽江质检中心2023年上半年检验检测能力提升项目: 保证金金额:12000(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支票、汇票、本票、保函、银行转账、电汇等非现金方式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3-06-05 14:30 其他: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并且不属于《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规定的回避情形。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1.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附注)或公司内部完整的财务报表或开标日期前3个月内由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成立不满1年的公司提供自成立以来公司内部完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开标日期前3个月内由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自行承诺)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2年6月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税款所属时期)任意连续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2022年6月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费款所属时期)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1.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投标人自行承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丽江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 地址:丽江市古城区太和路138号 联系方式:武鸿雁 159694272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蓝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西安街道民主路红太阳广场旁玉水坊商业中心D1栋二楼 联系方式:193088841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易文 电 话:19308884105 (注:如下载的文件后缀为“.ZCZBJ”,请在网站首页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ZCZBJ文件查看工具”) 文件类别 文件名称 上传时间 操作 × 扫码打开掌上仪信通App 查看联系方式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天平,微生物采样器,气相色谱仪,电导率仪 开标时间:2023-06-05 14:30 预算金额:122.66万元 采购单位:丽江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 采购联系人:点击查看 采购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蓝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点击查看 代理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详细信息 YNLB-LJ20230516:丽江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丽江质检中心2023年上半年检验检测能力提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3-05-15 丽江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丽江质检中心2023年上半年检验检测能力提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3-05-15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丽江质检中心2023年上半年检验检测能力提升项目 采购单位 丽江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 行政区域 丽江市 公告时间 2023-05-1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5-15 17:00:09至2023-05-22 18:00:09每日上午:08:00至12:00 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6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西安街道民主路红太阳广场旁玉水坊商业中心D1栋二楼203室 开标时间 2023-06-05 14:30:09 开标地点 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西安街道民主路红太阳广场旁玉水坊商业中心D1栋二楼开标室 预算金额 ¥122.66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易文 项目联系电话 19308884105 采购单位 丽江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丽江市古城区太和路13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武鸿雁 15969427203 代理机构名称 云南蓝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西安街道民主路红太阳广场旁玉水坊商业中心D1栋二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9308884105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丽江质检中心2023年上半年检验检测能力提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西安街道民主路红太阳广场旁玉水坊商业中心D1栋二楼203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06-05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LB-LJ20230516 项目名称:丽江质检中心2023年上半年检验检测能力提升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122.66 最高限价(万元):122.66 采购需求:采购智能数字压力校验仪1套、X射线机多功能质量检测仪1套(允许进口)、智能测力仪1台、电子天平1套(允许进口)、高精度镜面露点仪1套(允许进口)、电导率仪交流电阻箱1套、移液器校准装置1套(允许进口)、气相色谱仪1套、浮游菌采样器1台 合同履行期限:国产设备45日历天,进口设备60日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1)丽江质检中心2023年上半年检验检测能力提升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且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必须具有制造商或产品中国总代理的授权书。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3.3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截图为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截图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05-15 17:00至2023-05-22 18:00,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西安街道民主路红太阳广场旁玉水坊商业中心D1栋二楼203室 方式:现场获取,携带①营业执照副本或正本(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出场时不需提交)到指定地点报名登记并缴费后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6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06-05 14:30(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西安街道民主路红太阳广场旁玉水坊商业中心D1栋二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YNLB-LJ20230516)丽江质检中心2023年上半年检验检测能力提升项目: 保证金金额:12000(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支票、汇票、本票、保函、银行转账、电汇等非现金方式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3-06-05 14:30 其他: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并且不属于《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规定的回避情形。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1.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附注)或公司内部完整的财务报表或开标日期前3个月内由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成立不满1年的公司提供自成立以来公司内部完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开标日期前3个月内由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自行承诺)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2年6月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税款所属时期)任意连续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2022年6月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费款所属时期)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1.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投标人自行承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丽江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 地址:丽江市古城区太和路138号 联系方式:武鸿雁 159694272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蓝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西安街道民主路红太阳广场旁玉水坊商业中心D1栋二楼 联系方式:193088841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易文 电 话:19308884105 (注:如下载的文件后缀为“.ZCZBJ”,请在网站首页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ZCZBJ文件查看工具”) 文件类别 文件名称 上传时间 操作
  • 关于电子行业标准《红外额温计通用规范》征求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2020年第四批行业标准制修订和外文版项目计划安排,《红外额温计通用规范》(项目号:2020-1357T-SJ)由全国电子测量仪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管理。目前该标准的起草组已完成行业标准征求意见稿的编制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研究,填写“意见反馈表”,于2021年10月8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反馈给以下联系人。涉及修改重要技术指标时,应附上必要的技术数据。逾期未复函的按无异议处理。联系人:张珊电 话:010-64102261,15910556102电子邮件:zhangshan@cesi.cn附件1:行业标准《红外额温计通用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一、工作简况(一)任务来源在临床医学场合,医生可以使用水银体温计、电子体温计等技术成熟、精度较高的接触式体温计对病人进行体温测量,判定病人的生理状态。而在火车站、机场、道路交通路口等公共交通枢纽,商场、超市、影院、图书馆等封闭场馆,写字楼、办公楼、学校、工厂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公园、街道、社区等相对开放的人员聚集区域等人群密集的场景下,开展疫情筛查与监测,则更需要借助电子红外额温计等非接触式电子体温计在达到减少交叉传染的同时实现监测和报警的作用。现行的红外体温测试设备国家相关较少,主要针对人工近距离检测和传统的发热筛查系统,标准体系严重缺失。国内仅有GB/T 19665-2005、GB/T 191946-2010、GB/T 21417.1-2008等电子红外体温测量设备产品标准,国际上也并无专门针对电子红外额温计的相关标准。而且因为国内标准制定年代较早,现有标准中对检测信息的数据化、智能化处理等重要内容缺失,已不适用于当前人员大范围流动的现实。因此,急需从产品通用要求、测量方法、数据处理和分析能力、数据格式、接口、安全性、智能化等方面健全标准体系、加快关键标准制定,从而:1、提升红外体温测试设备质量,为第三方测试机构提供测试依据,完善市场准入和监管手段;2、提高红外体温测试设备筛查和检测结果的上传和分析效率,能够更有效地服务于体温检测和排查工作。《电子红外额温计通用规范》是2020年11月3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下达的电子行业标准计划,计划号为2020-1357T-SJ。本标准是新制定标准,属于工信部重点支持的防疫物资保障类行业标准,标准的完成年限为2022年12月。本标准的归口为全国电子测量仪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153),牵头单位为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二)标准起草单位本标准由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神州泰科科技有限公司、富泰捷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迈泰生物医疗有限公司、上海烨映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威海神舟信息技术研究院、中国电子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山东卡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等共同起草。(三)主要工作过程2020年7月,申请工信部行业标准立项。2020年11月30日,工信部发布“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第四批行业标准制修订和外文版项目计划的通知”,同意本标准立项,计划号为2020-1357T-SJ。2020年12月,组建了标准起草组,2021年1月,起草组进一步完善了标准内容和指标,形成了草案稿。2021年1月26日,起草组组织召开启动会,标准归口机构、编制组所有成员参加,并讨论草案稿,会后并修改进一步完善标准内容和指标,形成征求意见稿。2021年8月,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完善。二、标准编制原则和确定主要内容的论据及解决的主要问题(一)标准编制的原则和依据1、协调一致本标准为红外额温计的通用规范,由于目前国内没有额温计标准,已经发布的GB/T 19665-2005《电子红外成像人体表面测温仪通用规范》和GB/T 19146-2003《红外人体表面温度快速筛检仪通用技术条件》(正在修订),其中的技术内容已无法适应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需求。本标准通过规定红外额温计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测性能、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产品类别,保障额温计的生产有标可依,进一步提升额温计的质量,为第三方测试机构提供测试依据,完善市场准入和监管手段。与现有标准协调一致。2、突出行业特征特性涵盖额温计制造业生产的全过程、全链条和全要素;3、全覆盖性标准中规定了红外额温计产品的通用技术要求,包括性能指标、试验要求等,内容涵盖市面上流通的各类红外额温计,实现了产品的全覆盖性。(二)标准主要内容本标准设置了九个章节和一个资料性附录,具体情况如下:本标准规定了红外额温计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测性能、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产品类别等。标准第3章明确了红外额温计、黑体、体温、临床准确度、临床偏差、临床重复性、模式、校准模式、估算模式、探测器等术语。标准第4章规定了额温计的类别和基本组成。标准第5章规定了试验条件:试验的适用性、试验的环境条件、黑体。标准第6章规定了额温计的具体要求:涵盖了额温计的工作条件,自检、存储要求、抗跌落性、报警功能,温度测量性能,外观结构,尺寸和重量,模式,生物相容性,清洁、消毒和灭菌,探测器保护罩,电气安全性,环境适应性、电磁兼容性、可靠性、单位切换、背光功能、蜂鸣提示灯要求。标准第7章针对额温计的功能及相关特性,规定了额温计的试验方法、试验步骤等。标准第8章规定了额温计的出厂检验规则和周期检验规则。标准第9章规定了标志、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和储存等。资料性附录-为确定临床准确度的试验,是为额温计在临床试验下获得临床准确度数据的程序,和如何计算在使用说明书上提供的准确度。三、标准适用范围说明本标准规定了红外额温计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测性能、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产品类别等。本标准适用于通过探测器测量与被测对象额面之间的红外辐射交换和适当的修正值,输出显示身体某部位温度的的红外额温计(以下简称“额温计”)。该额温计通过测量额面的热辐射来显示被测对象的体温。四、知识产权情况说明本标准不涉及任何专利及知识产权问题。五、标准与其他国外先进标准之间的关系目前国际上尚未有国外现无电子红外额温计标准,欧盟和韩国、加拿大等国家现行的电子测温仪标准为《ISO 80601-2-56:2017体温检测用临床温度计的基本安全和必要性能的特殊要求》,美国现行的电测温仪标准为《E1965-98(2016)》,涵盖用于通过检测测量物和传感器间的热强度来确定温度间歇测量和检测患者温度的电子仪器和用于通过耳道散热检测主体内部温度的电子仪器。日本现有红外耳温仪标准《JIST 4207 红外耳温仪》,其不适用于非鼓膜附近的测温仪器。六、与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标准的协调性本标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与其他红外测温标准(GB/T 19665-2005《电子红外成像人体表面测温仪通用规范》和GB/T 19146-2003《红外人体表面温度快速筛检仪通用技术条件》)是协调一致,不存在任何抵触现象。七、国外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的说明。(只适用于强制性标准)。不适用。八、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不适用,本标准制定过程中无重大分歧意见。九、标准性质的建议建议作为行业标准发布。十、贯彻标准的要求和措施建议本标准的技术内容是推荐性的。建议本标准在发布后即开始施。十一、替代或废止现行相关标准的建议不适用。十二、其它应予说明的事项无。《红外额温计通用规范》行业标准标准起草组2021年8月31日附件2:《《红外额温计通用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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