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GB/T3840-91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中表4的 排气筒有效高度如何计算? 答:排气筒有效高度应为排气筒的几何高度加烟气的抬升高度.
有一工厂,厂房边有两个排气筒,排的是厂房里的空气,两个排气筒高度均小于15m,现测臭气浓度,要执行什么标准?[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134196]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url]
排气筒采十分钟滤筒满,不够标准采样体积 是要换滤筒吗?
请问各位大神,DB 44/27-2001 计算排放速率限值时,4.3.2.3规定表示排气筒高度达不到标准要求的高出周围200米半径范围的建筑5米以上时,其排放速率限值按其高度对应的排放速率限值的50%执行。4.3.2.5 又提到了如果排气筒高度不是表列中的高度时,应采取内插法或外推法这个意思是说如果排气筒实际高度既不是表列中高度,也达不到标准要求的高出周围200米半径范围的建筑5米以上时,需要先采取内插法或外推法,然后再算50%,算出来的值才是排气筒的排放速率限值吗?
用测距仪测出来的数据的排气筒高度是8米,但厂家提供他们建筑的高度为12米;然后要求我们修改报告里面提供的高度,那需要怎么处理?是备注排气筒高度由厂家提供,不对其真实性负责?还是要怎么做才比较好处理问题?
排气筒高度是多少,有什么特殊规定
废气排气筒高度有什么要求
求助,企业排气筒高度用什么测距仪能够很好的测出,求推荐
排气筒高度1.6m管道变径多,打孔困难。是在排放口测试还是参考无组织排放测试?
针对最近提出50项标准明确的各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气筒高度及基准氧含量要求,实验有何举措和变化?
最近一家化工企业要环保验收。他们用到乙腈做原料。国家没有乙腈的排放标准和分析方法标准。查找到资料有卫生部门的车间卫生标准,分析法是空气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地方有上海的环保地方标准。用采样管吸收,气相色谱法分析。因为在环评报告中提及乙腈的排放限值,所以我们也要做。一是排气筒,还有无组织。请教 用什么方法采样?针筒抽气,还是采样管?采样管用活性炭管吗?采样管还要热脱附装置,没有岂不是不能做了?
在监测排气筒废气排放浓度时,是否有可以测试排放压力的测试设备?
[size=18px]来信:[/size]在项目环评、监测过程中,我们常遇到如石英砂加工、建筑石料加工、选矿等项目,其原料破碎、筛分等环节产生的粉尘由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直接排入大气。按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规定:“新污染源的排气筒一般不应低于15米。若新污染源的排气筒必须低于15米时,其排放速率标准值按7.3的外推计算结果再严格50%执行"“新污染源的无组织排放应从严控制,一般情况下不应有无组织排放存在,无法避免的无组织排放应达到表2规定的标准值”。鉴于上述项目生产工艺及布袋除尘器实际特点,是否可不建排气筒,若必须建排气筒是否可低于15米要求,恳请对这类情况在标准使用上给予说明,以便日常监管。[size=18px]生态环境部回复:[/size]《粉尘布袋除尘器是否设置排气筒问题》的来信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对污染源排气简高度、排放速率和执行标准提出了明确要求,项目环评、监测均应严格执行相关要求。2,按照从严控制无组织排放的原则,石英砂加工、建筑石料加工、选矿等项目可收集的生产废气经净化后应由排气简排放,排气筒高度须同时满足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环评的要求,一般不低于15米。
[b]请教各位专家、老师: 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中6.3.4 4)对型号功能相同的小型环保设施.......可以采用随机抽测的方法进行,原则.....大于5且小于20个的,随机抽测比例不小于50%..............等等这样的描述。但是在《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对等效排气筒又有规定,要求两排气筒高度之和大于排气筒距离的要根据规则等效处理,计算等效排气筒的排放速率限值。 所以在实际情况中,某面粉加工企业有27个一模一样的除尘器+排气筒,距离较近。涉及验收监测。这种情况还能按照随机抽测吗?一旦抽测,这个等效排气筒这个就不能计算并且判断排放速率是否合格?但是这个验收指南并没有关于排气筒距离设置前提条件。问各位老师这种情况必须全部检测,依次等效???求教解答。。[/b]
现在遇到一个喷漆车间废气通过两个排气筒排放,这两个排气筒过滤装置、高度都是一样的,感觉符合等效排气筒的计算要求。但现在问题就是这两个排气筒都要监测吗?还是只需要监测其中一个就行?因为我好像记得对于同一废气处理设施可以选测的。
我们在企业验收监测中,遇到这种情况:一台燃油炉和一台燃煤炉,共用一根排气筒。燃油炉和燃煤炉排放标准不一样,该怎么执行标准?环评批复语焉不详。我们可以执行两者严格的标准,而且烟囱也达标排放,但能不能单独说两台炉都达标排放了呢?这里有两台炉风量不同,混合后风量混合等等问题。有可能一台不达标,被另一台排气混合稀释后达标了。在验收报告中该如何写这部分内容?
我们准备增项,排气筒中磷酸雾没查到检测方法?有标准方法吗?大家都是依据什么做的?
我们在做一家板材企业的环保验收监测。要测空气和排气筒中甲醛。分析方法,其实都用空气中的甲醛分析方法就可以了,因为没有查到排气筒中甲醛的测量方法标准。但报告要说明体现排气筒甲醛的分析方法,又没有方法标准,我们该怎么办?我们常用的是《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环境出版社)上的方法。可能是我没查到,请教有关。包括在没有方法标准的情况下,该如何填写相关内容。我见到,有的就直接填写《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可以吗?做了分析,肯定要有你的分析方法标准,要不然,人家会质疑。
我们要做纤维板企业的排气筒中的甲醛。看了环保部网站,好像没有甲醛的分析方法标准。是不是只能用《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或者用空气中甲醛的分析方法?
[b] 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01)4.6.3:各种锅炉烟囱高度如果达不到4.6.1、4.6.2的任何一项规定时,其烟尘、SO2、NOx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应按相应区域和时段排放标准值的50%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里没有类似的规定。问题来了:1、假设环评批复里没写明污染物要通过多少米高的排气筒排放,那是不是只按锅炉安装时间来确定排放标准值就行了?3、假设环评批复里写了污染物要通过多少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实际的锅炉排气筒高度没达到环评要求,那么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严格50%执行吗(环评批复里没写“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严格50%执行”)?期待有经验的朋友,指点下我。不胜感激!(有上传两份标准了)[/b]
一米左右高的排气筒在楼顶而且还有变径,测试非甲烷总烃是否需要打孔后测试,还是在排口直接测试?
[b]冒昧地放在这个板块,因为觉得水质分析这个板块的大家多多少少也会了解这个问题的疑惑的,向大家求助!!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01)4.6.3:各种锅炉烟囱高度如果达不到4.6.1、4.6.2的任何一项规定时,其烟尘、SO2、NOx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应按相应区域和时段排放标准值的50%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里没有类似的规定。问题来了:1、假设环评批复里没写明污染物要通过多少米高的排气筒排放,那是不是只按锅炉安装时间来确定排放标准值就行了?3、假设环评批复里写了污染物要通过多少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实际的锅炉排气筒高度没达到环评要求,那么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严格50%执行吗(环评批复里没写“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严格50%执行”)?期待有经验的朋友,指点下我。不胜感激![/b]
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01)4.6.3:各种锅炉烟囱高度如果达不到4.6.1、4.6.2的任何一项规定时,其烟尘、SO2、NOx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应按相应区域和时段排放标准值的50%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里没有类似的规定。问题来了:1、假设环评批复里没写明污染物要通过多少米高的排气筒排放,那是不是只按锅炉安装时间来确定排放标准值就行了?3、假设环评批复里写了污染物要通过多少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实际的锅炉排气筒高度没达到环评要求,那么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严格50%执行吗(环评批复里没写“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严格50%执行”)?期待有经验的朋友,指点下我。不胜感激! (有上传两份标准了)
我这边很多单位要检测排气筒废气(包括进口和出口)VOCs。VOCs主要是用活性炭管采集,包括 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丙酮,丁酮,三氯甲烷,异丙醇等。参照标准是《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2-2008 附录C这个标准里这么写的,实际上采样人员对vocs质量浓度不知道!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3/12/201312071324_481153_2103464_3.jpg于是又下载 固定 污 染 源 排 气 中 颗 粒 物测定与气态 污 染 物 采 样 方 法GB/T 16157-1996 看9.4.1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3/12/201312071331_481155_2103464_3.jpg这个标准只是说 调节流量至所需流量,还是没有具体说多少流量。采样人员用1L/min 采集废气10min ,结果分析出来数据不太理想。我想是采样流量太大了(容易穿透),因为参照工作场所标准的话采样流量一般是0.1或0.3L/min。参照污染源苯系物测定法 HJ584-2010 采样流量为0.2-0.6L/min想问下 活性炭管采集排气筒废气VOCs采样最佳流量为多少?采样时间多少为宜?
各位好,请教一下,内燃机废气排气筒折算浓度按照什么标准来计算?基准含氧量是多少?谢谢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规定天然气锅炉的排气筒高度不低于8米。新建锅炉房的烟囱周围半径200米距离内有建筑物时,其烟囱应高出最高建筑物3米以上。在市区新建的燃气锅炉烟囱高度是否应执行超出周围建筑物3米以上的规定(周围200米内有很多小区,建筑物高度较高)?关于20t/h及以上蒸汽锅炉、14MW及以上热水锅炉需安装污染物在线监测设备,这个14MW是指单台锅炉还是指全厂的锅炉合计14MW?例如我供热站有7台2MW的天然气热水锅炉,废气通过2根排气筒排放,是否需要安装污染物监控设备?回复:一、《锅炉大气污染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规定“燃油、燃气锅炉烟囱高度不低于8米,锅炉烟囱的具体高度按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定。新建锅炉房的烟囱周围半径200米内有建筑物时,其烟囱应高出最高建筑物3米以上。”根据规定,在市区内新建的燃气锅炉应执行“新建锅炉房的烟囱周围半径200米内有建筑物时,其烟囱应高出最高建筑物3米以上”的规定。二、20t/h及以上蒸汽锅炉、14MW及以上热水锅炉需安装污染物在线监测设备中的“14MW及以上热水锅炉”是指单台锅炉。三、关于“废气通过2根排气筒排放,是否需要安装污染物监控设备”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四条“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安装、使用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并依法公开排放信息。”的规定,以及《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排污口高度超过45米的高架源,以及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VOCS排放重点源,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重点地区应于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安装烟气自动监控设施,全国应于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安装烟气自动监控设施。”的要求,排气筒所在企业如果被列为重点排污单位,则应安装烟气自动监控设施,否则,无需安装。
请问排气筒内标杆风量一定要取整数吗?崂应3060-B型烟气流速监测仪测量排气筒内标杆风量保留小数点后1位,有技术依据吗?
老兵前辈您好!请教您一个问题,希望得到您的解惑,谢谢您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6.1.2 表2所列两种高度之间的排气筒采用四舍五入方法计算排气筒高度应当如何理解?假如硫化氢项目标准规定了40m和60m的排放限值,假设现在排气筒高度为45m,该怎么用四舍五入规则,是进位采用60m高度的限值还是退位采用50m高度的限值?
大神们,环境监测中 ,环评批复燃煤热风炉颗粒物与二氧化硫执行工业炉窑标准 ,氨与氮氧化物执行恶臭和大气排放标准,但是这四种污染物是一个排气筒出来的,热风炉产生热量给复合肥加热,我需要将颗粒物与二氧化硫单独按照窑炉标准折算,氨和氮氧化物不折算,还是四个污染物都不用折算
排气筒检测口怎么开,有什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