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厂家
暂无
暂无
某铝业公司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方案2012年9月20日,某公司向我中心提出委托申请,要求对该公司 400KA电解槽合金化节能技术改造工程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9月22日,我中心组织专业人员对该公司400KA电解槽合金化节能技术改造工程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现场预调查和工时调查,了解现场相关情况,根据调查情况,特制定检测方案如下。一、预调查基本内容根据厂方委托,2012年9月22日,我中心组织专业人员对该公司400KA电解槽合金化节能技术改造工程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现场预调查和工时调查,主要对企业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料、辅料、产品、副产品和中间品等的种类、数量、纯度、杂质及其理化因素,生产工艺流程、原料投入方式、加热温度和时间、生产方式和生产设备(型号、功率、厂家、安装日期)的完好程度进行调查,了解各车间、岗位、工种作业人员作业方式、人数、作业时间、接触有毒有害因素的程度、频度和持续时间等相关情况,对工作地点空气中有害物质的产生和扩散规律、存在状态等进行现场查看。根据调查结果,针对该企业现场作业环境存在危害因素,确定现场采样及检测地点、频次和时间。二、采样及检测依据(一)布点依据根据现场预调查及工时调查情况,确定作业场所危害因素主要为粉尘、化学因素(氟化物、二氧化碳、一氧化碳)、高频电磁场、工频电场、高温、噪声等,同时对环境微小气候进行检测。依据《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检测的采样规范》(GBZ159-2004)、《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高频电磁场》(GBZ/T189.2-2007)、《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工频电场》(GBZ/T189.3-2007)、《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高温》(GBZ/T189.7-2007)、《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噪声》(GBZ/T189.8-2007)的规定,确定采样点位置、采样频次及采样时间。(二)检测依据1、《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的测定:总尘浓度》(GBZ/T192.1-2007)2、《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氟化物》(GBZ/T160.36-2004)3、《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无机含碳化合物》(GBZ/T160.28-2004)4、《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高频电磁场》(GBZ/T189.2-2007)5、《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工频电场》(GBZ/T189.3-2007)6、《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高温》(GBZ/T189.7-2007)7、《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噪声》(GBZ/T189.8-2007)三、人员及时间安排中心确定8名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现场调查、采样、实验室检测、数据收集整理及检测结果评价工作,定于10月18日—10月25日开展现场采样及检测工作,具体人员分工及时间安排见表1。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2/11/201211032335_401207_1751239_3.jpg四、检测内容本次检测主要危害因素包括粉尘、化学因素(氟化物、二氧化碳、一氧化碳)、高频电磁场、工频电场、高温、噪声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微小气候。1.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方法1.1 检测条件按相应卫生标准规定的条件执行。1.2 检测与分析方法 本次作业场所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及分析方法见表2。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2/11/201211032336_401208_1751239_3.jpg1.3 采样及检测仪器本次职业病危害因素采样、检测及微小气候检测采用的仪器见表3。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2/11/201211032337_401209_1751239_3.jpg2. 检测地点及检测数量2.1场所粉尘检测点及采样数量本次检测主要对工作场所粉尘的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进行检测,每个检测点连续检测3天,每天检测总尘、呼尘各2份,部分工作场所巡检岗位检测个体粉尘。检测点布点原则依照《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检测的采样规范》(GBZ159-2004)要求,其中,400电解车间共分两个子车间,每个车间内布有114个电解槽,根据布点原则,每个车间内布置10个检测点,400电解车间共计20个检测点;400净化车间共3个操作段,每段有2个超浓相工作台面,每个工作台面布置2个检测点,同时,在载氟氧化铝料仓共布置3个检测点,累计布置15个检测点;在组装车间残极压脱机、磷铁环压脱机、电介质颚破机、链式输送机系统、磷铁环清理滚筒、阳极浇铸系统和中频感应炉旁各设置1个检测点,累计布置8个检测点;在氧化铝料仓共有3个操作平台,选取2个操作平台,在其操作平台上、堆料堆旁、操作平台下部各设置1个检测点,累计布置6个检测点;在锅炉房进煤口设置1个检测点,所有检测点连续检测3天,每天检测总尘、呼尘各2份。同时,对400电解车间巡检工人进行个体粉尘采样,选择2名工人,连续采样3天,每次采样一个工作时段(8小时),采样地点及样品数量见表4。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2/11/201211032338_401210_1751239_3.jpg2.2化学因素检测点及采样数量本次检测主要对工作场所可能产生的氟化物进行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检测, 其中,电解车间与净化车间布点与粉尘布点相同,熔铸车间共3条生产线,在每条生产线出铝水口、打渣口各设置1个检测点,每个检测点采集样品2份(含空白对照1份),连续检测3天,检测地点及样品数见表5。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2/11/201211032339_401212_1751239_3.jpg本次检测对工作场所可能产生的一氧化碳、二氧化碳进行检测,其中,400电解车间检测点设置在电解槽旁,具体位置与粉尘采样点设置相同,组装车间设置在中频感应炉旁,锅炉房设
GBZT 229[1].3-2010 工业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 第3部分:高温.pdf
前 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附录A~G均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卫生部职业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3M中国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缪庆、陈永青、邵强、胡伟江、汪彤、罗伶、杨文芬、黄汉林、王海兰、吴邦华、姚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