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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土壤项购买买些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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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备战土壤普查 云南省拟4000万购买329台仪器
    近日,云南省发布“云南省2016年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监测能力建设项目”招标公告,拟4000万采购329台仪器,其中包括液相色谱、气质联用仪、ICP-MS、ICP-AES等多种大型仪器。  全文如下:玮元-A2017013云南省2016年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监测能力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云南玮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云南省环境保护厅的委托,对“云南省2016年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监测能力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供货和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云南省2016年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2.2招标编号:玮元-A2017013  2.3交货及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  2.4招标内容及数量:详见下表  2.5项目预算:4000万元。  2.6本次招标部分设备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是环境监测仪器生产商或取得厂家授权的代理商   3.3如果投标货物实行生产、经营、许可证制度,应有相应许可证,如果投标人为非生产企业进行投标,则投标人不得超出经营范围进行投标   3.4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5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1 月19日至 2017年 1 月 2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 时 30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玮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原件、类似项目业绩原件及人民检察院在2017年 1月 1 日以后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时应提供)无行贿、犯罪、违法的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购买招标文件,否则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售价 600 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5.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7年 2 月 17 日 09 时 00 分,地点为昆明市高新区科发路269号(科发路与科高路交叉口)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4号   5.2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为昆明市高新区科发路269号(科发路与科高路交叉口)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4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公证  本次开标会议将邀请公证处派员对开标进行现场公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云南省环境保护厅  地 址:西山区广福商业中心A09栋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玮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万宏路奥斯迪商务中心A座10楼  联 系 人:罗辅、可兆伟、王蒙、李强  电 话:(0871)65613259  传 真:(0871)63929382
  • 7项土壤检测国家标准发布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373项推荐性国家标准和6项国家标准修改单。其中包括GB/T 42363-2023《土壤质量 土壤理化分析样品的预处理》等7项土壤检测国家标准。1、GB/T 42333-2023《土壤、水系沉积物 碘含量的测定 氨水封闭溶解-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实施于7月1日标准由TC93(全国自然资源与国土空间规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主管部门为自然资源部(国土);主要起草单位为国家地质实验测试中心;主要起草人为刘崴、杨红霞、李冰、马新荣、胡俊栋。2、GB/T 42363-2023《土壤质量 土壤理化分析样品的预处理》,实施于7月1日标准由TC404(全国土壤质量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主管部门为农业农村部;主要起草单位为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上海辰山植物园;主要起草人为陈美军、段增强、侯月丽、沈仁芳、朱永官、冯有智、刘俐、方海兰。3、GB/T 42485-2023《土壤质量 土壤硝态氮、亚硝态氮和铵态氮的测定 氯化钾溶液浸提手工分析法》,实施于10月1日标准由TC404(全国土壤质量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主管部门为农业农村部;主要起草单位为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南京林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江苏申达检验有限公司、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常州市武进区环境监测站;主要起草人为王如、唐昊冶 、韩勇、徐仁扣、俞元春、钱薇、吴电明、陈美军、段增强、陆国兴、朱小芳、赵敏、张燕琴、卞彦、周小龙。4、GB/T 42487-2023《土壤质量 土壤硝态氮、亚硝态氮和铵态氮的测定 氯化钾溶液浸提流动分析法》,实施于10月1日标准由TC404(全国土壤质量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主管部门为农业农村部;主要起草单位为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南京林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江苏申达检验有限公司、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常州市武进区环境监测站;主要起草人为王如海、唐昊冶、韩勇、徐仁扣、俞元春、钱薇、吴电明、陈美军、段增强、陆国兴、朱小芳、赵敏、张敏、卞彦、周小龙。5、GB/T 42488-2023《土壤质量 土壤中无机态氮15N丰度的测定 稳定同位素比值质谱法》,实施于10月1日标准由TC404(全国土壤质量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主管部门为农业农村部;主要起草单位为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城市环境研究所、中国科学院亚热带农业生态研究所、南京师范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北京科荟测试技术有限公司、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主要起草人为曹亚澄、王曦、孙晓丽、张晗、袁红朝、温腾、张莉、杨禄、贺珍、张珮仪、杨帆、魏来、查明霞、侯月丽。6、GB/T 42489-2023《土壤质量 决策单元-多点增量采样法》,实施于10月1日标准由TC404(全国土壤质量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主管部门为农业农村部;主要起草单位为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生态环境部土壤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技术中心、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江苏省地质调查研究院、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农业农村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江苏省耕地质量与农业环境保护站、江苏省农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大地益源环境修复有限公司、南京中荷寰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省南京环境监测中心、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主要起草人为宋静、单艳红、郭观林、王水、汤志云、胡冠九、林大松、邱丹、郝国辉、张丽娜、李书鹏、刘志阳、潘云雨、杨正标、侯月丽、唐伟、吕品洁、王东哲、高新、赵晓峰、毛娟、许根焰。7、GB/T 42490-2023《土壤质量 土壤与生物样品中有机碳含量与碳同位素比值、全氮含量与氮同位素比值的测定 稳定同位素比值质谱法》,实施于10月1日标准由TC404(全国土壤质量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主管部门为农业农村部;主要起草单位为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城市环境研究所、中国科学院亚热带农业生态研究所、南京师范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北京科荟测试技术有限公司、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主要起草人为曹亚澄、王曦、孙晓丽、孙德玲、张晗、袁红朝、温腾、张莉、杨禄、戴沈艳、贺珍、魏来、杨帆、张姗姗、查明霞、吴杰。
  • 3项土壤测定国家环保标准发布
    关于发布《土壤 干物质和水分的测定 重量法》等三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环境监测工作,现批准《土壤 干物质和水分的测定 重量法》等三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土壤 干物质和水分的测定 重量法(HJ 613-2011);   二、土壤 毒鼠强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 614-2011);   三、土壤 有机碳的测定 重铬酸钾氧化-分光光度法(HJ 615-2011)。   以上标准自2011年10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bz.mep.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二○一一年四月十五日
  • 土壤可交换酸度测定方法等两项环保标准发布
    关于发布《土壤 可交换酸度的测定 氯化钡提取-滴定法》等两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环境监测工作,现批准《土壤 可交换酸度的测定 氯化钡提取-滴定法》等两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土壤 可交换酸度的测定 氯化钡提取-滴定法(HJ 631-2011);   二、土壤 总磷的测定 碱熔-钼锑抗分光光度法(HJ 632-2011)。   以上标准自2012年3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bz.mep.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二○一一年十二月六日
  • 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356.51万元采购土壤采样器
    html, body { -webkit-user-select: text } * { padding: 0 margin: 0 } .web-box { width: 100% text-align: center } .wenshang { margin: 0 auto width: 80% text-align: center padding: 20px 10px 0 10px } .wenshang h2 { display: block color: #900 text-align: center padding-bottom: 10px border-bottom: 1px dashed #ccc font-size: 16px } .site a { text-decoration: none } .content-box { text-align: left margin: 0 auto width: 80% margin-top: 25px text-indent: 2em font-size: 14px line-height: 25px } .biaoge { margin: 0 auto /* width: 643px */ width: 100% margin-top: 25px } .table_content { border-top: 1px solid #e0e0e0 border-left: 1px solid #e0e0e0 font-family: Arial /* width: 643px */ width: 100% margin-top: 10px margin-left: 15px } .table_content tr td { line-height: 29px } .table_content .bg { background-color: #f6f6f6 } .table_content tr td { border-right: 1px solid #e0e0e0 border-bottom: 1px solid #e0e0e0 } .table-left { text-align: left padding-left: 20px } 详细信息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2023年度察布查尔县孙扎齐牛录镇新建1.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效节水)项目施工招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3-01-29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2023年度察布查尔县孙扎齐牛录镇新建1.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效节水)项目施工招标 发布时间 :2023-01-20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2023年度察布查尔县孙扎齐牛录镇新建1.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效节水)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2023年度察布查尔县孙扎齐牛录镇新建1.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效节水)项目已由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农业农村局以伊州农办字2022124号和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察发改字〔2023〕16号文批准建设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自治区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资金62.5%自治区资金37.5%,项目法人代表为呢加提﹒塔西买买提,招标人为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农业农村局,代理机构为新疆双峻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察布查尔县孙扎齐牛录镇孙扎齐牛录村 2.项目规模:1.灌溉排水工程:新建 12 个滴灌灌溉系统,均为加压滴灌,配套输配水管道 135691m,管材额定压力 0.6MPa,管径 DN90-400;修建闸阀井 208 座,排水井 201座,排气井 40 座。购置配套设备:水泵 12 台,设计流量 245-400m3/h,设计扬程 50m-52m,电机功率 55-75KW;变频柜 12 台;80目叠片全自动过滤器 12 组,过流能力 280-490m3/h;500L 压差式施肥罐 12 台;修建 77.77 ㎡泵房 4 座;新建 315-400KVa 变压器4 台,架设 10kv 高压输电线路 1182m,低压 0.4kV 线路 240m。2.耕地质量监测:计划土壤采样送样与测定(实施前)13 处,土壤采样送样与测定(实施后)实施后 13 处。3.高标准农田公示牌 1座。全套施工图、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补疑文件所示范围全部内容。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标段(包)名称 工期要求(日历天)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A6540003917002260001001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2023年度察布查尔县孙扎齐牛录镇新建1.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效节水)项目施工招标 244 2356.51 1.灌溉排水工程:新建 12 个滴灌灌溉系统,均为加压滴灌,配套输配水管道 135691m,管材额定压力 0.6MPa,管径 DN90-400;修建闸阀井 208 座,排水井 201座,排气井 40 座。购置配套设备:水泵 12 台,设计流量 245-400m3/h,设计扬程 50m-52m,电机功率 55-75KW;变频柜 12 台;80目叠片全自动过滤器 12 组,过流能力 280-490m3/h;500L 压差式施肥罐 12 台;修建 77.77 ㎡泵房 4 座;新建 315-400KVa 变压器4 台,架设 10kv 高压输电线路 1182m,低压 0.4kV 线路 240m。2.耕地质量监测:计划土壤采样送样与测定(实施前)13 处,土壤采样送样与测定(实施后)实施后 13 处。3.高标准农田公示牌 1座。全套施工图、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补疑文件所示范围全部内容。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注册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投标其他条件:(1)本项目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2)投标单位请在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通过其他途径取得的招标文件不可参与投标。(3)因投标单位错失下载招标文件而未能参与投标,造成的后果自己承担。(4)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站及时发布 ,修改或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如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3年01月21日至2023年01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2月10日10时3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jyl.gov.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双峻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郭伟勇 联 系 人: 杨婉君 电 话: 18699911182 电 话: 18997578122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监督单位: 监督单位电话: 下载 divDS_f5ffa64e_dd4e_410d_8bcc_d6a2097c8d44610.4499816894531-17.099998474121093 88d09e35-0129-45e6-8c6e-176b0047a34b × 扫码打开掌上仪信通App 查看联系方式 $('.clickModel').click(function () { $('.modelDiv').show() }) $('.closeModel').click(function () { $('.modelDiv').hide() })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土壤采样器 开标时间:null 预算金额:2356.51万元 采购单位: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采购联系人:点击查看 采购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双峻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点击查看 代理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详细信息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2023年度察布查尔县孙扎齐牛录镇新建1.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效节水)项目施工招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3-01-29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2023年度察布查尔县孙扎齐牛录镇新建1.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效节水)项目施工招标 发布时间 :2023-01-20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2023年度察布查尔县孙扎齐牛录镇新建1.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效节水)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2023年度察布查尔县孙扎齐牛录镇新建1.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效节水)项目已由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农业农村局以伊州农办字2022124号和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察发改字〔2023〕16号文批准建设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自治区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资金62.5%自治区资金37.5%,项目法人代表为呢加提﹒塔西买买提,招标人为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农业农村局,代理机构为新疆双峻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察布查尔县孙扎齐牛录镇孙扎齐牛录村 2.项目规模:1.灌溉排水工程:新建 12 个滴灌灌溉系统,均为加压滴灌,配套输配水管道 135691m,管材额定压力 0.6MPa,管径 DN90-400;修建闸阀井 208 座,排水井 201座,排气井 40 座。购置配套设备:水泵 12 台,设计流量 245-400m3/h,设计扬程 50m-52m,电机功率 55-75KW;变频柜 12 台;80目叠片全自动过滤器 12 组,过流能力 280-490m3/h;500L 压差式施肥罐 12 台;修建 77.77 ㎡泵房 4 座;新建 315-400KVa 变压器4 台,架设 10kv 高压输电线路 1182m,低压 0.4kV 线路 240m。2.耕地质量监测:计划土壤采样送样与测定(实施前)13 处,土壤采样送样与测定(实施后)实施后 13 处。3.高标准农田公示牌 1座。全套施工图、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补疑文件所示范围全部内容。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工期要求(日历天)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A6540003917002260001001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2023年度察布查尔县孙扎齐牛录镇新建1.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效节水)项目施工招标 244 2356.51 1.灌溉排水工程:新建 12 个滴灌灌溉系统,均为加压滴灌,配套输配水管道 135691m,管材额定压力 0.6MPa,管径 DN90-400;修建闸阀井 208 座,排水井 201座,排气井 40 座。购置配套设备:水泵 12 台,设计流量 245-400m3/h,设计扬程 50m-52m,电机功率 55-75KW;变频柜 12 台;80目叠片全自动过滤器 12 组,过流能力 280-490m3/h;500L 压差式施肥罐 12 台;修建 77.77 ㎡泵房 4 座;新建 315-400KVa 变压器4 台,架设 10kv 高压输电线路 1182m,低压 0.4kV 线路 240m。2.耕地质量监测:计划土壤采样送样与测定(实施前)13 处,土壤采样送样与测定(实施后)实施后 13 处。3.高标准农田公示牌 1座。全套施工图、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补疑文件所示范围全部内容。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注册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投标其他条件:(1)本项目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2)投标单位请在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通过其他途径取得的招标文件不可参与投标。(3)因投标单位错失下载招标文件而未能参与投标,造成的后果自己承担。(4)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站及时发布 ,修改或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如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3年01月21日至2023年01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2月10日10时3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jyl.gov.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双峻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郭伟勇 联 系 人: 杨婉君 电 话: 18699911182 电 话: 18997578122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监督单位: 监督单位电话: 下载 divDS_f5ffa64e_dd4e_410d_8bcc_d6a2097c8d44610.4499816894531-17.099998474121093 88d09e35-0129-45e6-8c6e-176b0047a34b
  • 环境部发布建设用地土壤调查监测等五项相关标准
    p style=" text-align: left "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保障人体健康,保护生态环境,加强建设用地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规范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污染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修复等相关工作,现批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等5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br/ /p p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p p   一、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shtml/927526.shtml" target=" _blank"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技术导则(HJ 25.1—2019) /a /p p   本标准规定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原则、内容、程序和技术要求。 /p p   本标准适用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提供基础数据和信息。 /p p   本标准不适用于含有放射性污染的地块调查。 /p p   二、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shtml/927527.shtml" target=" _blank"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 监测技术导则( HJ 25.2—2019) /a /p p   本标准规定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的基本原则、程序、工作内容和技术要求。 /p p   本标准适用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土壤污染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修复、风险管控效果评估、修复效果评估、后期管理等活动的环境监测。 /p p   本标准不适用于建设用地的放射性及致病性生物污染监测。 /p p   三、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shtml/927528.shtml" target=" _blank"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 /a /p p   本标准规定了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的原则、内容、程序、方法和技术要求。 /p p   本标准适用于建设用地健康风险评估和土壤、地下水风险控制值的确定。 /p p   本标准不适用于铅、放射性物质、致病性生物污染以及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风险评估。 /p p   四、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shtml/927529.shtml" target=" _blank" 建设用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HJ 25.4—2019) /a /p p   本标准规定了建设用地土壤修复方案编制的基本原则、程序、内容和技术要求。 /p p   本标准适用于建设用地土壤修复方案的制定。地下水修复技术导则另行公布。 /p p   本标准不适用于放射性污染和致病性生物污染的土壤修复。 /p p   五、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shtml/927530.shtml" target=" _blank"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术语(HJ 682—2019) /a /p p   本标准规定了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相关的名词术语与定义,包括基本概念、污染与环境过程、调查与环境监测、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和修复等五个方面的术语。 /p p   本标准适用于建设用地环境管理中名词术语及定义的使用。 /p p   本标准不适用于放射性地块环境管理。 /p p   以上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www.mee.gov.cn)查询。 /p p   自以上标准实施之日起,《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4)、《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4)、《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4)、《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HJ 25.4-2014)和《污染场地术语》(HJ 682-2014)废止。 /p p   特此公告。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生态环境部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9年12月5日 /p p br/ /p
  • 环保部就3项土壤测定国家标准征求意见
    关于征求《土壤 毒鼠强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等三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提高环境管理水平,规范环境监测工作,我部决定制订《土壤 毒鼠强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等3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并于2010年8月31日前反馈我部。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李晓弢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电话:(010)66556215   传真:(010)66556213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土壤毒鼠强的测定气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   3.《土壤毒鼠强的测定气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土壤总磷的测定消解—钼锑抗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   5.《土壤总磷的测定消解—钼锑抗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6.《土壤可交换酸度的测定氯化钡提取—滴定法》(征求意见稿)   7.《土壤可交换酸度的测定氯化钡提取—滴定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 土壤固废中有机物提取方法3项环保标准征求意见
    关于征求《土壤和沉积物 有机物的提取 加压流体萃取法》(征求意见稿)等3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提高环境管理水平,规范环境监测工作,我部决定制定《土壤和沉积物 有机物的提取 加压流体萃取法》、《固体废物 有机物的提取 加压流体萃取法》和《土壤和沉积物中有机污染物的提取 超声波提取法》等三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并于2011年1月10日前反馈我部。   联系方式: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何俊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电话:(010)66556621   传真:(010)66556213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 黄翠芳 武婷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   邮政编码:100012   联系电话:(010)84934068/84924935   传真:(010)84921403/84926394   附件:1.《土壤和沉积物 有机物的提取 加压流体萃取法》(征求意见稿)      2.《土壤和沉积物 有机物的提取 加压流体萃取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3.《固体废物 有机物的提取 加压流体萃取法》(征求意见稿)      4.《固体废物 有机物的提取 加压流体萃取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5.《土壤和沉积物中有机污染物的提取 超声波提取法》(征求意见稿)      6.《土壤和沉积物中有机污染物的提取 超声波提取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二○一○年十二月九日
  • 中国土壤学会公开征求《基于生态安全的土壤镉、铜、锌、铅、砷阈值》等3项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
    根据团体标准制修订计划和标准起草有关规定,经制订《基于生态安全的土壤镉、铜、锌、铅、砷阈值》、《土壤环境承载力核算技术导则》、《土壤环境容量核算技术导则》3项标准项目起草组认真研究、讨论,并开展调研,现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编制工作。现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4年9月30日前将修改意见填写在《意见反馈表》中,并将反馈表电子版(PDF签字扫描件和word版)发至联系人邮箱。逾期视为无意见。联系人:吴同亮联系电话:13611590702联系邮箱:tlwu@issas.ac.cn附件下载.zip附件1 《基于生态安全的土壤镉、铜、锌、铅、砷阈值》(征求意见稿).pdf附件2 《基于生态安全的土壤镉、铜、锌、铅、砷阈值》编制说明.pdf附件3 《基于生态安全的土壤镉、铜、锌、铅、砷阈值》意见反馈表.docx附件4 《土壤环境承载力核算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pdf附件5 《土壤环境承载力核算技术导则》编制说明.pdf附件6 《土壤环境承载力核算技术导则》意见反馈表.docx附件7 《土壤环境容量核算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pdf附件8 《土壤环境容量核算技术导则》编制说明.pdf附件9 《土壤环境容量核算技术导则》意见反馈表.docx中国土壤学会2024年8月30日
  • 视频来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标准物质》大咖分享
    现今,加强土壤环境保护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内容。土壤有机物因其成分复杂、性质各异、危害不同,且在土壤中存留时间长短不一,故土壤有机物检测成为土壤检测中重要的一项内容。只有完善土壤环境检测方法体系,加强土壤检测和分析技术水平,才能保障监测的科学性、规范性、准确性以及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和合理性,从而掌握土壤环境的真实状况,进一步推进土壤环境监管。谢英梅博士 | Dr Xie Yingmei坛墨质检化学产品部技术总监谢英梅博士硕士期间主要从事农药中间体的清洁生产工艺研究,期间发表论文4篇。硕士毕业后在南京大学张全兴院士课题组攻博士学位,师从长江学者潘丙才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环境功能材料的研发,博士期间发表SCI论文4篇,授权专利3篇。目前在坛墨质检担任化学产品部技术总监,主要负责金属混标、土壤基质标物、海水等项目的研发制备、方法开发等。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标准物质内容回看21:16
  •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修订草案公开 拟增10项污染物选测指标
    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今日向媒体通报,现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 15618-1995)的修订草案《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指导值》已完成征求意见稿,即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这位负责人表示,考虑到土壤环境问题复杂多样、法律制度不全、环境科研基础薄弱等现实情况,环境保护部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反复研究标准修订工作思路,并于2009年就其中若干关键问题公开征集了社会各界意见。在充分借鉴国外做法基础上,结合全国土壤污染调查等工作成果,环境保护部又于2014年2月19日发布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监测、评估、修复系列标准(HJ 25.1~4-2014),部分解决了现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适用范围小、项目指标少等问题。本次公开征求意见的两项标准是上述标准制修订工作的延续和补充,也是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体系建设的关键内容。   这位负责人介绍,《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是对现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直接修改,适用于农田、果园、茶园、牧草地等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评价与管理。修订草案删除了现行标准中&ldquo 一刀切&rdquo 规定的自然背景值(一级标准值)和高背景值(三级标准值),按照土壤pH条件将原标准规定的镉(Cd)限值由0.3mg/kg和0.6mg/kg两档细化为0.3mg/kg、0.4mg/kg、0.5mg/kg和0.6mg/kg四档,收严了铅、六六六、滴滴涕3项污染物限值,增加了总锰、总钴等10项污染物选测项目,更新了监测规范。按照新《环境保护法》第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和第三十二条等关于制定、实施环境质量标准的规定,实施《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的责任主体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标准草案据此提出了实施和监督要求。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指导值》规定的118种土壤污染物的风险筛选指导值,依据《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4)确定,适用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的筛查和风险评估的启动。这一标准是对HJ 25系列标准的补充、完善,主要针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问题复杂多样、个体差异性大、不适合统一制定环境质量标准的特点,围绕落实《环境保护法》第三十二条,为建立和完善土壤环境调查、监测、评估和修复制度提供配套技术规范。实施HJ 25系列标准的责任主体是各类建设用地的土壤环保责任人,包括工业企业、地产业主等单位或个人,相关地方政府应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对于责任人无法确定或责任人无力负责的建设用地,必要时由相关地方政府代为履行责任。   这位负责人说,鉴于土壤环境问题具有区域差异性、污染累积性,治理修复成本高、难度大等特点,两项标准均强调土壤环境反退化原则,即土壤中污染物含量低于标准限值的,应以控制污染物含量上升为目标,不应局限于&ldquo 达标&rdquo 对于超标的土壤,应启动土壤污染详细调查,进一步开展风险评估,准确判断关键风险点及其成因,采取针对性管控或修复措施。
  • 环保部发布六项新环境标准 半数涉及土壤检测
    近日,环保部再次发布六项环境保护标准,涉及的样品主要为土壤和水质,涉及的仪器主要有ICP-MS、ICP-AES、GCMS、GC和AAS等。值得注意的是,此次的六项标准中有四项是土壤检测标准,与”土十条“中”完善土壤中污染物分析测试方法“相适用。  目前,环保监测中的主要样品包括水、气、土壤和固体废物,此次发布《土壤和沉积物 12种金属元素的测定 王水提取-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土壤 8种有效态元素的测定 二乙烯三胺五乙酸浸提-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之后,四种样品的ICP-MS和ICP-AES测定重金属方法全部发布完毕。全文如下:关于发布《土壤 电导率的测定 电极法》等六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环境监测工作,现批准《土壤电导率的测定电极法》等六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土壤 电导率的测定 电极法》(HJ 802-2016)   二、《土壤和沉积物 12种金属元素的测定 王水提取-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 803-2016)   三、《土壤 8种有效态元素的测定 二乙烯三胺五乙酸浸提-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四、《土壤和沉积物 多环芳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HJ 805-2016)   五、《水质 丙烯腈和丙烯醛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法》(HJ 806-2016)   六、《水质 钼和钛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807-2016)。  以上标准自2016年8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kjs.mep.gov.cn/hjbhbz/)查询。  特此公告。  环境保护部  2016年6月24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辽河凌河保护区管理局,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各标准主编单位。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6年6月27日印发
  • 土壤中可溶性硫酸盐的测定等三项国家环保标准征求意见
    关于征求《土壤 可溶性硫酸盐的测定 重量法》(征求意见稿)等三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提高环境管理水平,规范环境监测工作,我部决定制订《土壤 可溶性硫酸盐的测定 重量法》等3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并于2010年8月15日前反馈我部。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李晓弢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电话:(010)66556215   传真:(010)66556213   附件:1.《土壤可溶性硫酸盐的测定重量法》(征求意见稿)   2.《土壤可溶性硫酸盐的测定重量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3.《土壤氨氮、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的测定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   4.《土壤氨氮、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的测定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5.《土壤、沉积物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征求意见稿)   6.《土壤、沉积物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二○一○年七月十六日
  • 土壤和沉积物二噁英类的测定等两项国家环保标准征求意见
    关于征求《土壤和沉积物二噁英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气相色谱—低分辨质谱法》等两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提高环境管理水平,规范环境监测工作,我部决定制定《土壤和沉积物 二噁英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气相色谱法-低分辨质谱法》和《土壤 可交换酸度的测定 氯化钾提取-滴定法》两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并于2010年12月10日前反馈我部。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何俊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电话:(010)66556215   传真:(010)66556213   附件:1.《土壤和沉积物 二噁英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气相色谱—低分辨质谱法》(征求意见稿)      2.《土壤和沉积物 二噁英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气相色谱—低分辨质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3.《土壤 可交换酸度的测定 氯化钾提取—滴定法》(征求意见稿)      4.《土壤 可交换酸度的测定 氯化钾提取—滴定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二○一○年十一月二日
  • 环保部首发四项土壤检测新标准 涉微波消解和GCMS
    p   近日,环保部发布了四项新的土壤检测新标准,主要涉及到的仪器包括微波消解仪、分光光度计、气质联用仪等。 /p p   其中,土壤和沉积物 金属元素总量的消解 微波消解法(HJ 832-2017)是环保部发布的第二个土壤前处理的标准。去年,环保部发布了《HJ 783-2016 土壤和沉积物 有机物的提取 加压流体萃取法》,大大促进了加压流体萃取仪的市场销量。 /p p   在近期发布的土壤详查实验室基本要求中,无机污染物检测实验室并没有要求配备微波消解仪,但是在质量控制实验室要求至少配备一台微波消解仪。 /p p br/ /p p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p p   一、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08/ueattachment/72681b45-fd71-4ec2-a1ed-3e0d63e0cbab.pdf" 土壤和沉积物 金属元素总量的消解 微波消解法(HJ 832-2017).pdf /a br/ /p p   本标准规定了土壤和沉积物中金属元素总量的微波消解法。 /p p   本方法适用于土壤和沉积物中砷、钡、铍、铋、镉、钴、铬、铜、汞、锰、镍、铅、锑、硒、铊、钒和锌等17种金属元素含量的消解。   /p p   二、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08/ueattachment/f46197d1-2ce9-4b03-93ba-b42449ec0532.pdf" 土壤和沉积物 硫化物的测定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HJ 833—2017).pdf /a /p p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土壤和沉积物中硫化物的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p p   本标准适用于土壤和沉积物中硫化物的测定。 /p p   当取样量为20g时,方法检出限为0.04mg/kg,测定下限为0.16mg/kg。 /p p   三、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08/ueattachment/24b2f87b-502d-4aff-adf4-9060a2714543.pdf" 土壤和沉积物 半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HJ 834-2017).pdf /a /p p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土壤和沉积物中半挥发性有机物的气相色谱-质谱法。 /p p   本方法适用于土壤和沉积物中氯代烃类、邻苯二甲酸酯类、亚硝胺类、醚类、卤醚类、酮类、苯胺类、吡啶类、喹啉类、硝基芳香烃类、酚类包括硝基酚类、有机氯农药类、多环芳烃类等半挥发性有机物的筛查鉴定和定量分析,对于特定类别的化合物,应在此筛选基础上选用专属的分析方法测定。 /p p   四、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08/ueattachment/b2d3ba2b-76c3-45f3-9e38-587dc818e28b.pdf" 土壤和沉积物 有机氯农药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HJ 835-2017).pdf /a 。 br/ /p p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土壤和沉积物中有机氯农药的气相色谱-质谱法。 /p p   本方法适用于土壤和沉积物中23种有机氯农药的测定,目标物包括:α-六六六、六氯苯、β-六六六、γ-六六六、δ-六六六、七氯、艾氏剂、环氧化七氯、α-氯丹、α-硫丹、γ-氯丹、狄氏剂、p,p-DDE、异狄氏剂、β-硫丹、p,p-DDD、硫丹硫酸酯、异狄氏剂醛、o,p-DDT、异狄氏剂酮,p,p-DDT、甲氧滴滴涕、灭蚁灵。 /p
  •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220.00万元采购土壤采样器
    html, body { -webkit-user-select: text } * { padding: 0 margin: 0 } .web-box { width: 100% text-align: center } .wenshang { margin: 0 auto width: 80% text-align: center padding: 20px 10px 0 10px } .wenshang h2 { display: block color: #900 text-align: center padding-bottom: 10px border-bottom: 1px dashed #ccc font-size: 16px } .site a { text-decoration: none } .content-box { text-align: left margin: 0 auto width: 80% margin-top: 25px text-indent: 2em font-size: 14px line-height: 25px } .biaoge { margin: 0 auto /* width: 643px */ width: 100% margin-top: 25px } .table_content { border-top: 1px solid #e0e0e0 border-left: 1px solid #e0e0e0 font-family: Arial /* width: 643px */ width: 100% margin-top: 10px margin-left: 15px } .table_content tr td { line-height: 29px } .table_content .bg { background-color: #f6f6f6 } .table_content tr td { border-right: 1px solid #e0e0e0 border-bottom: 1px solid #e0e0e0 } .table-left { text-align: left padding-left: 20px }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 土壤采样器 开标时间: 2022-02-16 13:30 采购金额: 220.00万元 采购单位: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采购联系人: 夏老师 采购联系方式: 立即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吴林 代理联系方式: 立即查看 详细信息 椒江医化园区土壤地下水详细调查土壤采样及分析测试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市-东城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2022-01-25 椒江医化园区土壤地下水详细调查土壤采样及分析测试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2年01月25日 12:56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椒江医化园区土壤地下水详细调查土壤采样及分析测试项目 品目 服务/环境服务/水污染治理服务/地下水污染治理服务,服务/专业技术服务/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采购单位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行政区域 北京市 公告时间 2022年01月25日 12:56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2年01月26日至2022年01月30日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10室(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71号) 开标时间 2022年02月16日 13:30 开标地点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304会议室(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71号)。 预算金额 ¥22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林 、刘丽 项目联系电话 010-84049217 采购单位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采购单位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北苑大羊坊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夏老师,010-84935058 代理机构名称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7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吴林、刘丽 010-84049217 项目概况 椒江医化园区土壤地下水详细调查土壤采样及分析测试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10室(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71号)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2月16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10-2141NF031684 项目名称:椒江医化园区土壤地下水详细调查土壤采样及分析测试项目 预算金额:2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如有):2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根据采购人工作方案和工作进度要求,按照相关标准规范采集现场足够数量的土壤样品,并开展指标分析测试工作,出具CMA或CNAS资质的检测报告,为摸清园区土壤污染范围和程度,分析污染成因提供技术支撑。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后6个月内完成所有工作,具体时间以采购人书面确认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CMA(资质能力范围要涵盖土壤环境检测的能力)资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1月26日 至 2022年01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10室(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71号) 方式:现场购买或线上邮寄购买,售后不退。若邮购,须加付快递费100元人民币。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2月16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2月16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304会议室(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71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椒江医化园区土壤地下水详细调查土壤采样及分析测试项目 招标公告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采购人)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就如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项目概况 椒江医化园区土壤地下水详细调查土壤采样及分析测试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10会议室(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71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2月16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0610-2141NF031684 2.项目名称:椒江医化园区土壤地下水详细调查土壤采样及分析测试项目 3.预算金额:人民币220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220万元。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横向资金)。 5.采购需求:根据采购人工作方案和工作进度要求,按照相关标准规范采集现场足够数量的土壤样品,并开展指标分析测试工作,出具CMA或CNAS资质的检测报告,为摸清园区土壤污染范围和程度,分析污染成因提供技术支撑。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服务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后6个月内完成所有工作,具体时间以采购人书面确认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投标人在 信用中国 (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CMA(资质能力范围要涵盖土壤环境检测的能力)资质。 8. 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 发售时间:2022年1月26日至2022年1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13:00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发售地点: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10室(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71号); 3. 联系人:吴林、刘丽; 4. 联系方式:电话:010-84049217 传真:010-84046635; 5.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300元;若邮购,须加付快递费100元人民币。投标人在om网站注册(免费注册)后领购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任何未在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6.发售方式:现场购买或线上购买邮寄; 注:鉴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时期,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购买方式接受现场购买或线上购买邮寄,如潜在投标人采用线上购买招标文件请联系wulin@bjzb3.com邮箱,我们将会联系经办人办理购买招标文件事宜。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2月16日13:30分(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22年2月16日13:3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304会议室(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71号)。 鉴于新冠疫情防控原因,本项目开标将采用线上开标的形式,具体相关事宜如下: 1)投标文件可采用现场或邮寄的形式递交。投标文件若采用邮寄形式递交,邮寄的投标文件除按招标文件密封外,应保证邮寄过程中密封完好,若因邮寄出现投标文件丢失、密封破损或逾期到达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情形,将导致其投标不予受理,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对于邮寄的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请各投标人充分考虑邮寄时间。请各投标人在寄出投标文件后,及时将快递单号等快递信息以邮件形式反馈至招标代理机构并自行做好物流跟踪。 2)投标人应在2022年2月16日13:30分(北京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递交至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71号304室。 3)招标代理机构将以邮件形式通知各投标人线上开标的开标流程及开标的腾讯会议号,请各投标人派授权代表按流程操作并按时进入腾讯会议室,参与开标大会。 本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形式表述)。 2.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 3.其他说明: (1)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小微企业、环保节能、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3)《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 《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6)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8) 《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评分标准及方法》 (3)因本项目处于疫情防控期间,为避免人员聚集、密切接触,请各投标人自行做好防护措施。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北苑大羊坊8号 联系方式:夏老师,010-849350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71号 联系方式:吴林、刘丽 010-84049217 邮 编:100010 传 真:010-84046635 电子信箱:wulin@bjzb3.com 开户名(全称):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北京建国门支行 银行账号:10265000000524102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吴林、刘丽 电话:010-84049217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北苑大羊坊8号 联系方式:夏老师,010-849350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71号 联系方式:吴林、刘丽 010-840492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林 、刘丽 电 话: 010-84049217 × 扫码打开掌上仪信通App 查看联系方式 $('.clickModel').click(function () { $('.modelDiv').show() }) $('.closeModel').click(function () { $('.modelDiv').hide() })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土壤采样器 开标时间:2022-02-16 13:30预算金额:220.00万元 采购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采购联系人:点击查看 采购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点击查看 代理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详细信息 椒江医化园区土壤地下水详细调查土壤采样及分析测试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市-东城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2-01-25 椒江医化园区土壤地下水详细调查土壤采样及分析测试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2年01月25日 12:56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椒江医化园区土壤地下水详细调查土壤采样及分析测试项目 品目 服务/环境服务/水污染治理服务/地下水污染治理服务,服务/专业技术服务/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采购单位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行政区域 北京市 公告时间 2022年01月25日 12:56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2年01月26日至2022年01月30日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10室(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71号) 开标时间 2022年02月16日 13:30 开标地点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304会议室(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71号)。 预算金额 ¥22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林 、刘丽 项目联系电话 010-84049217 采购单位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采购单位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北苑大羊坊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夏老师,010-84935058 代理机构名称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7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吴林、刘丽 010-84049217 项目概况 椒江医化园区土壤地下水详细调查土壤采样及分析测试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10室(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71号)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2月16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10-2141NF031684 项目名称:椒江医化园区土壤地下水详细调查土壤采样及分析测试项目 预算金额:2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根据采购人工作方案和工作进度要求,按照相关标准规范采集现场足够数量的土壤样品,并开展指标分析测试工作,出具CMA或CNAS资质的检测报告,为摸清园区土壤污染范围和程度,分析污染成因提供技术支撑。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后6个月内完成所有工作,具体时间以采购人书面确认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CMA(资质能力范围要涵盖土壤环境检测的能力)资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1月26日 至 2022年01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10室(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71号) 方式:现场购买或线上邮寄购买,售后不退。若邮购,须加付快递费100元人民币。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2月16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2月16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304会议室(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71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椒江医化园区土壤地下水详细调查土壤采样及分析测试项目 招标公告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采购人)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就如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项目概况 椒江医化园区土壤地下水详细调查土壤采样及分析测试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10会议室(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71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2月16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0610-2141NF031684 2.项目名称:椒江医化园区土壤地下水详细调查土壤采样及分析测试项目 3.预算金额:人民币220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220万元。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横向资金)。 5.采购需求:根据采购人工作方案和工作进度要求,按照相关标准规范采集现场足够数量的土壤样品,并开展指标分析测试工作,出具CMA或CNAS资质的检测报告,为摸清园区土壤污染范围和程度,分析污染成因提供技术支撑。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服务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后6个月内完成所有工作,具体时间以采购人书面确认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投标人在 信用中国 (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CMA(资质能力范围要涵盖土壤环境检测的能力)资质。 8. 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 发售时间:2022年1月26日至2022年1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13:00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发售地点: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10室(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71号); 3. 联系人:吴林、刘丽; 4. 联系方式:电话:010-84049217 传真:010-84046635; 5.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300元;若邮购,须加付快递费100元人民币。投标人在om网站注册(免费注册)后领购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任何未在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6.发售方式:现场购买或线上购买邮寄; 注:鉴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时期,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购买方式接受现场购买或线上购买邮寄,如潜在投标人采用线上购买招标文件请联系wulin@bjzb3.com邮箱,我们将会联系经办人办理购买招标文件事宜。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2月16日13:30分(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22年2月16日13:3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304会议室(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71号)。 鉴于新冠疫情防控原因,本项目开标将采用线上开标的形式,具体相关事宜如下: 1)投标文件可采用现场或邮寄的形式递交。投标文件若采用邮寄形式递交,邮寄的投标文件除按招标文件密封外,应保证邮寄过程中密封完好,若因邮寄出现投标文件丢失、密封破损或逾期到达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情形,将导致其投标不予受理,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对于邮寄的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请各投标人充分考虑邮寄时间。请各投标人在寄出投标文件后,及时将快递单号等快递信息以邮件形式反馈至招标代理机构并自行做好物流跟踪。 2)投标人应在2022年2月16日13:30分(北京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递交至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71号3
  • 最新!生态环境部发布两项污染土壤修复生态环境标准
    为规范污染土壤生物堆修复工程设计、建设及运行管理,生态环境部制定日前发布《污染土壤修复工程技术规范 生物堆 (HJ 1283—2023)》及《污染土壤修复工程技术规范 固化/稳定化(HJ 1282—2023)》两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污染土壤修复工程技术规范 生物堆 (HJ 1283—2023)》规定了污染土壤生物堆修复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维护的技术要求。生物堆(biopiling),即将污染土壤挖出并按一定要求堆积于具备渗滤液收集系统的防渗区域,同时提供适量的 水分、养分和氧气等,利用土壤微生物将有机污染物去除的修复工艺,其主要适用于受石油烃等可生物降解有机物污染土壤的修复,污染物的生物降解性可通过降解实验测定。作为生物堆修复工程建设,上述标准指出,其主体工程主要包括:土壤预处理系统、生物堆堆体系统(包含堆体底部抽气系统及防渗系统、渗滤液收集系统;生物堆堆体及设置在堆体内的土壤气监测系统;堆体顶部进气、营养水分调配和覆盖系统)与二次污染控制系统等。上述标准要求运行过程中,应定期对堆体开展土壤取样,监测目标污染物浓度、土壤含水率等参数。《污染土壤修复工程技术规范 固化/稳定化(HJ 1282—2023)》规定了污染土壤固化/稳定化工程的污染物与污染负荷、总体要求、工艺设计、主要工艺设备、检测与过程控制、主要辅助工程、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施工、运行与维护等技术要求。固化/稳定化(solidification/stabilization),即将污染土壤与水泥等胶凝材料或稳定化药剂相混合,通过形成晶格结构或化学键等,将土壤中污染物捕获或者固定在固体结构中,从而降低有害组分的移动性或浸出性的过程,其适用于半挥发性有机物、重金属和其他无机物导致的土壤污染治理。固化/稳定化工程设备包括挖掘、转运、预处理、药剂制备和投加装置及搅拌混合设备等。机械设备的材质应具有耐腐蚀性、耐磨损性和较高机械强度。详情参见:《污染土壤修复工程技术规范 生物堆 (HJ 1283—2023)》《污染土壤修复工程技术规范 固化/稳定化(HJ 1282—2023)》
  • 湖南发布土壤修复标准 与土壤新标对接
    p   湖南省环保厅最近发布了地方标准《重金属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标准》(DB43/T 1125-2016),此标准由湖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起草,用于指导重金属污染场地土壤修复工作。 /p p   此标准共规定了10类11项重金属指标,详见下表: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tyle=" width: 600px height: 262px "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605/insimg/8df44bf8-9665-45c0-b3e3-17753e8df91a.jpg" title=" 湖南.jpg" height=" 262" hspace=" 0" vspace=" 0" width=" 600" border=" 0" / /p p   按照我国现行有效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此土壤修复标准减少了总镍指标,增加了总锰、总钒、总锑三项。 /p p   但是我国的壤环境质量标准正在进行修订,目前已发布第三次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中规定的重金属项目有15项,基本项目为总镉、总汞、总砷、总铅、总铬、总铜、总镍、总锌,其他项目为总锰、总钴、总硒、总钒、总锑、总铊、总钼。此次湖南发布的土壤修复标准为其中的10项,且多数为基本项目,即此修复标准基本可以满足土壤新标的要求。 /p p br/ /p p 附件: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605/ueattachment/0db9314f-2d01-4d97-ab99-be912c296a2e.pdf" 《重金属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标准》(DB43/T 1125-2016) /a br/ /p
  • 7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发布 涉及土壤、水质、废气等的色、质谱测定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环境空气 65种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HJ 759-2023)、《固定污染源废气 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1286-2023)、《固定污染源废气 烟气黑度的测定 林格曼望远镜法》(HJ 1287-2023)、《水质 丙烯酸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HJ 1288-2023)、《土壤和沉积物 15种酮类和6种醚类化合物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HJ 1289-2023)、《土壤和沉积物 毒杀芬的测定 气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HJ 1290-2023)和《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点位编码规则》(HJ 1291-2023)等7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环境空气 65种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HJ 759-2023)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中65 种挥发性有机物的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HJ 759—2015)首次发布于2015年,起草单位为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与原标准相比,本标准在适用范围中增加了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完善了采样技术要求和前处理、定量方式的性能指标要求,支撑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工作及《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履约监测。《固定污染源废气 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1286-2023)为首次发布,规定了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和相关废气参数连续监测系统的组成和功能、技术性能、监测站房、安装、技术指标调试检测、技术验收、日常运行维护、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以及数据审核和处理等有关要求。有利于推动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技术在固定源管理中的标准化、规范化应用,支撑《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0-2015)等标准实施。《固定污染源废气 烟气黑度的测定 林格曼望远镜法》(HJ 1287-2023)为首次发布,规定了固定污染源废气中烟气黑度测定的林格曼望远镜法。适用于固定污染源排放的灰色或黑色烟气在排放口处黑度的测定,不适用于其他颜色烟气的测定,解决了林格曼黑度图板携带不便、摆放受限、易损褪色等问题,进一步提高烟气黑度测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可比性,支撑《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等标准实施。《水质 丙烯酸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HJ 1288-2023)为首次发布,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丙烯酸的测定,填补了水中丙烯酸分析方法标准空白。本标准具有前处理方法简单、灵敏度高、重复性好等优点,支撑《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等标准实施。《土壤和沉积物 15种酮类和6种醚类化合物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HJ 1289-2023)为首次发布,适用于适用于土壤和沉积物中乙醚、丙酮、甲基叔丁基醚、二异丙基醚、乙基叔丁基醚、2-丁酮、 甲基叔戊基醚、2-戊酮、乙基叔戊基醚、3-戊酮、甲基叔丁基酮、4-甲基-2-戊酮、2-己酮、环戊酮、3- 庚酮、2-庚酮、环己酮、6-甲基-2-庚酮、二异丁基甲酮、3-辛酮、2-辛酮等 15 种酮类和 6 种醚类化合物的测定,填补了土壤和沉积物中醚类化合物分析方法标准空白,拓展了酮类化合物分析对象范围,操作简便,易于推广,支撑土壤风险评估及管控工作。《土壤和沉积物 毒杀芬的测定 气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HJ 1290-2023)为首次发布,规定了测定土壤和沉积物中3种指示性毒杀芬同类物P26、P50 和P62 的气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填补了土壤和沉积物中毒杀芬分析方法标准空白。本标准具有准确性好、灵敏度高等优点,支撑《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实施。《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点位编码规则》(HJ 1291-2023)为首次发布,适用于地表水环境质量常规监测点位的编码工作。本标准明确了监测点位控制级别、流域水系、行政区划、水体类型和顺序等要素的编码方法,规范了监测点位编码工作,在点位信息维护、数据联网与应用、信息公开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其中,《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点位编码规则》(HJ 1291-2023)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其余6项标准自2023年8月1日起实施。自2023年8月1日起,《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HJ 759-2015)废止。附:①环境空气 65 种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罐采样_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759—2023代替HJ 759—2015) ②固定污染源废气 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HJ 1286—2023) ③固定污染源废气烟气黑度的测定 林格曼望远镜法 (HJ 1287—2023) ④水质 丙烯酸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 (HJ 1288—2023) ⑤土壤和沉积物 15种酮类和6种醚类化合物的测定 顶空_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1289—2023) ⑥土壤和沉积物 毒杀芬的测定 气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 (HJ 1290—2023) ⑦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点位编码规则 (HJ 1291—2023)
  • 《土壤 镉的测定 火焰原子荧光光谱法》等三项CAIA标准发布
    2020年11月,中国分析测试协会标准化委员会组织了以王海舟院士为组长的专家组,对北京金索坤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等单位提出的《土壤 镉的测定 火焰原子荧光光谱法》和长沙开元弘盛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提出的《土壤 镉快速测定 固体进样电热蒸发原子吸收光谱法》、《粮食 镉快速测定 固体进样电热蒸发原子吸收光谱法》的CAIA标准草案和编制说明,进行了网上审定。与此同时,北京中实国金国际实验室能力验证研究有限公司,依照《方法精密度符合性评价指导书》,采用上述申报单位提出的方法,对大米粉和土壤Cd的含量进行测定后,对三个方法的精密度进行了符合性评价。中国分析测试协会标准化委员会秘书组将修改后的三个标准草案报批稿、标准草案编制说明和精密度符合性报告用电子邮件发给中国分析测试协会标准化委员会的每一个委员进行审议。在规定的审议时间内,委员们在同意该三项标准草案的前提下,对标准草案和编制说明提出了修改意见。标准草案的起草人根据委员们提出的修改意见,对标准草案再次进行了修改,形成了三项“CAIA标准”的正式文本,报中国分析测试协会标准化委员会主任委员张玉奎院士审批。经张玉奎院士审查同意,现将该三项“CAIA标准”正式发布。附:此次发布的三项CAIA标准(1)《土壤 镉的测定 火焰原子荧光光谱法》标准文本.pdf(2)《土壤 镉的快速测定 固体直接进样电热蒸发原子吸收光谱法》标准文本.pdf(3)《粮食 镉的快速测定 固体直接进样电热蒸发原子吸收光谱法》标准文本.pdf .pdf
  • 两项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征求意见 这些检测指标有明确要求
    p   日前,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征求《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控值(试行)(征求意见稿)》、《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试行)(征求意见稿)》两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意见的函。 /p p   其中, a title=" " href=" http://www.zhb.gov.cn/gkml/hbb/bgth/201709/W020170906378808182151.pdf" target=" _blank" strong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控值(试行)(征求意见稿)》 /strong /a 规定了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以及监测、实施和监督要求, 主要适用于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和分类管理,园地和牧草地可参照执行。 /p p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的常规项目包括镉、汞、砷、铅、铬、铜、镍、锌。其中:影响农产品 质量安全的污染物主要是镉、汞、砷、铅、铬 影响农作物生长的污染物主要是铜、镍、锌。风险筛选 值见表 1。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表1.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9/insimg/cd5cbf11-32c9-4761-b278-9338aa43b44c.jpg" / /p p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的选测项目包括六六六、滴滴涕、苯并[a]芘。风险筛选值见表 2。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表2.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9/insimg/78e3cb5c-80e3-4e0e-a8d3-3e85e851f4f2.jpg" / /p p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制项目包括镉、汞、砷、铅、铬。保护目标以农产品质量安全为主。风险管制值见表 3。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表3.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9/insimg/702d5bfd-b2bd-467d-bb4a-dda2e7970d7a.jpg" / /p p    a title=" " href=" http://www.zhb.gov.cn/gkml/hbb/bgth/201709/W020170906378808264037.pdf" target=" _blank" strong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试行)(征求意见稿》 /strong /a 规定了人群在直接暴露于建设用地土壤的情况下,保护人体健康的建设用地土壤 污染风险筛选值,以及监测、实施与监督要求,适用于建设用地的污染地块判别。 /p p   保护人体健康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见表 1 和表 2,其中表 1 为常规项目,表 2 为选测项目。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建设表1-1.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9/insimg/5d0b2c4a-7646-4605-a70c-5ca4131910a4.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建设表1-2.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9/insimg/2fbac2a1-262d-4efa-b9f4-f67bcba8a126.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建设表2-1.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9/insimg/e338ff08-a2bf-419e-876a-467a8e37f45b.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width=" 600" height=" 968" title=" 建设表2-2.jpg" style=" width: 600px height: 968px "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9/insimg/3506faa5-dc28-4405-880b-53d9aacd8cc7.jpg" border=" 0" vspace=" 0" hspace=" 0" / /p p & nbsp   更多详细内容及仪器分析方法请见附件: /p p    a title=" " href=" http://www.zhb.gov.cn/gkml/hbb/bgth/201709/W020170906378808182151.pdf" target=" _blank" 1.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试行)(征求意见稿) /a /p p    a title=" " href=" http://www.zhb.gov.cn/gkml/hbb/bgth/201709/W020170906378808264037.pdf" target=" _blank" 2.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试行)(征求意见稿) /a /p p    a title=" " href=" http://www.zhb.gov.cn/gkml/hbb/bgth/201709/W020170906378808324077.pdf" target=" _blank" 3.《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试行)(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a /p p    a title=" " href=" http://www.zhb.gov.cn/gkml/hbb/bgth/201709/W020170906378808388075.pdf" target=" _blank" 4.《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试行)(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a /p
  • 宁夏化学分析测试协会批准发布《土壤有效钼的测定 标准加入法》等3项团体标准
    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和《宁夏化学分析测试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我协会对《土壤有效钼的测定 标准加入法》等3项团体标准进行了评审,已经通过了专家审查,现予以发布,自2024年1月31日起正式实施,特此公告。序号标准号标准名称发布日期实施日期1T/NAIA0278-2024土壤有效钼的测定 标准加入法2024-01-252024-01-312T/NAIA0279-2024土壤中蛋白酶活性的测定2024-01-252024-01-313T/NAIA0280-2024土壤中全磷、全钾及氟化物的测定 氢氧化钠熔融法2024-01-252024-01-31 宁夏化学分析测试协会2024年1月25日2024协会团体标准公告-1.25.pdf
  • 高温下为土壤做“体检” 河北提前完成2018年国家网土壤环境监测采样任务
    p   随着河北省秦皇岛市国家网土壤环境监测背景点采样工作的结束,河北省129个土壤“国控点”采样任务近日提前完成。 /p p   为了直观地展现土壤采样工作的全过程,本报记者跟随河北省采样监测人员深入一线,头顶酷暑骄阳,脚踩丛林险滩,亲历了土壤环境监测采样工作的艰辛与严谨。 /p p   1 “我放羊都走不到这么艰险的地方” /p p   位于河北省承德市围场的梨树沟采样点,是此次土壤环境监测采样129个点位之一。 /p p   由于刚刚下过一场雨,沿途山路泥泞,车行缓慢。记者与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监测人员一早出发,到达丰宁满族自治县采样点已是中午12点。 /p p   “这次国家网土壤环境监测点采样工作,选的是背景点采样监测。为避免过多的人为干扰,采样点一般设在人迹罕至的地方。我们的采样人员去年来过梨树沟采样点,有向导带路。”监测人员贾建华介绍说。 /p p   但突发状况令人始料未及,由于山里信号差,从早上到中午,当地向导的电话一直未打通。监测车几经周折,两次走错路折返,最终找到了向导所在的小山村。这时,已是下午1点多。 /p p   贾建华所说的“向导”是村里的羊倌徐林果。见到监测人员一行,他像见到了亲人。“我知道这个点位,去年就是我领着监测人员找到的,费老劲了。当时,省里来了3个监测人员,前两次上山都没找到,第3次进山,我带着他们才找到。别看地图上显示的点位直线距离不过四五百米,可深山老林里没有路。有时候你走过去就是悬崖深沟,根本到不了目标点位。” /p p   在徐林果的带领下,记者随监测人员一行开始了进山之路。虽然有向导领路,但山里刚下过雨,苔藓湿滑、道路泥泞,使这条抄近路的捷径并不好走。“我放羊都走不到这么艰险的地方。”徐林果边走边说。 /p p   手脚并用攀爬了两个多小时,终于抵达采样点,时间已是下午3点半。“要赶在天黑前下山,否则深山老林里会迷路,看不清路也不安全。”徐林果叮嘱道。 /p p   顾不上休息,监测人员贾建华、申英锋抄起铁镐、铁锨便开始挖掘采样坑。“去年只采表层土就行,今年要采剖面土。按照要求,我们要挖一个长1.5米、宽1米、深1.2米的采样坑,分层进行土壤采样。”贾建华介绍说。 /p p   说话间,贾建华一镐下去敲在石头上,几乎震出了火花。接下来,他刨出乱石、铲断盘根错节的树根。一个1.2米深的采样坑竟花费了监测人员一个多小时时间。 /p p   记录方位、上传采样图片、分层采样、精心称重、做好标识、回填覆土……整个采样工作结束已是下午5点,原路下山返回采样车时已是7点,一个采样点用了整整一天时间。 /p p   2 “连手指都不能碰及样品” /p p   据了解,河北省此次土壤采样点和背景点位的数量居全国第四,为了保证土壤采样的准确性和全面性,这些点位覆盖了耕地、林地、可利用土地、不可利用土地、自然保护区等多种地貌。 /p p   与梨树沟土壤采样点位于深山老林不同,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的机械林场采样点则位于坝上防风固沙区。 /p p   “土壤背景点位是反映长时间序列土壤环境质量变化情况的对照点位。为了确保历年来土壤背景点监测数据的有效性和连续性,土壤背景点采样要求,在坐标30米范围内才可以打开手机APP,上传采样信息。”贾建华向记者介绍说,同时搜寻机械林场采样的准确点位。 /p p   “好,就是这里,现在我手机能打开采样软件了。”记者看到,机械林场采样点土壤松软,随着点位敲定,贾建华一铁锨就挖出20多厘米深。 /p p   挖到30多厘米深时,贾建华和监测人员挖到了沙土层,“这土壤能采吗,都是沙子没办法制样,要不我们错开些再挖一个采样坑?”贾建华和同事们几经商量,决定挖到底,看情况再决定是否重新挖掘采样坑。 /p p   当挖到1米深左右时,沙土层淡了,重新现出了土壤,这让贾建华和同事们松了一口气。“这个采样坑中一层土一层沙,分层非常明显,这也正是我们这些年防风固沙的一个见证。” /p p   据了解,围场机械林场采样点位于河北防风固沙区,上层土说明近年来河北植树造林使水土保持较好。中间的沙土层正是当年风沙入侵的见证。再下层重新出现土壤则说明这里原来是有植被的。 /p p   在这个相对宽敞的采样坑中,记者注意到,贾建华和申英锋采样用的铲子并不相同。贾建华负责采集不同深度、监测土壤无机物的样品,使用木铲子。申英锋采集表层土化验有机物的土壤样品,用的是铁铲子。 /p p   “测无机物不能用铁铲子,因为铁铲子会影响土壤中金属含量。而化验有机物的土壤样品采集不仅不能用木铲,甚至连采样人员的手指都不能碰及样品,这是为了避免对土壤样品产生污染,影响监测结果。”申英锋解释说。 /p p   3 “你们大中午也干活啊” /p p   为了保障土壤采样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河北各地对采样过程进行严格控制。 /p p   “用于测试无机物项目的土壤样品,采样后要先装入塑料袋,再套上布。用于测试有机物项目的土壤样品则要装瓶子后,密封冷藏运输。”在沧州市,环境监测中心土壤质控人员冒着夏日高温,完成了辖区内6个土壤监测点位的采样工作。从精准定位、掘坑到选取采样工具、样品装袋等各环节,全程高标准行动,严格按照土壤采样规范执行,圆满完成各项土壤取样任务。 /p p   为保障采样工作如期完成,河北省邢台环境监测中心提前勘查采样点位,并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在前期点位勘查中,监测人员发现,临城县西竖镇正在进行大面积施工,几台大型挖掘设备正对地面进行开挖作业,而背景点就位于施工范围内。“邢台市监测中心多方协调,最终商定,在点位30米范围内暂缓施工,以防止土层扰动,这为临城点位采样的准确性及延续性提供了保障。”邢台环境监测人员告诉记者。 /p p   在唐山市,尽管持续高温,唐山环境监测中心监测人员依旧连续作战,高质量、高标准完成了境内10个国家网土壤背景点的采样工作。多日暴晒,让监测中心袁鹏同志被严重晒伤。 /p p   在邯郸市的烈日下,麦田里的采样人员一个个汗流浃背。连乡民都禁不住说:“你们大中午也干活啊。”历经5天干热天气的连续奋战,邯郸市于6月11日全部完成了辖区11个土壤背景点监测采样工作。 /p p   ...... /p p   从5月21日,河北省张家口市国家网土壤环境监测采样点开始采样,到6月17日,河北省秦皇岛市最后一个采样点结束,河北省提前圆满完成了此次土壤国控点任务。 /p
  • 土壤快检仪进入执法领域 某市拟354万元采购设备
    2016年发布的“土十条”中规定,“改善基层环境执法条件,配备必要的土壤污染快速检测等执法装备”。而具体的土壤污染快速检测设备既没有相关的定义,也没有相关的标准,更没有详细的政策法规等作为支撑,故想真正应用还有很多的工作要做。  相关标准和法规的制定也依赖于一些单位的应用实践,故总有单位会首先采购并使用,积累相关经验,为后续的标准法规制定提供数据支撑,进一步推广提供支持。  仪器信息网编辑近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现,厦门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拟配备一批土壤污染物快速检测执法设备,主要用于检测无机元素,预算额为354万元。  详情如下:  厦门兴城联合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厦门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厦门兴城联合-公开招标-XC2017-001土壤污染物快速检测执法设备等采购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厦门兴城联合-公开招标-XC2017-001土壤污染物快速检测执法设备等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XC2017-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2-2219566、220018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厦门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地址:厦门市杏林南路40号  联系方式:张小姐 0592-223306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厦门兴城联合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周先生  代理机构地址: 0592-2219566、2200189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XC2017-001-1土壤污染物快速检测执法设备 数量:1批 简要技术要求:1.2 金属材料、非金属材料、块状样品、玻璃熔片样品、粉末压片样品、液体样品、不规则样品等定性、定量及无标样定量分析。分析元素范围为元素周期表O8-U92之间的所有元素,可以扩展到Be-U的元素,含量范围为ppb-100%。预算金额:354万 XC2017-001-2土壤环境监测设备配备 数量:1批 简要技术要求:用于饮用水、地表水、地下水及土壤、淤泥等液体、固体样品中痕量有机分析。为气相、液相色谱或质谱仪器的样品前处理制备系统,能够达到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5749-2006《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15618-1995《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等标准中检测项目的要求。预算金额:94万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政府采购。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全权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应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并提供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其它可咨询招标公司。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48.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2月27日 17:59 至 2017年03月13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兴城联合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厦门市湖滨南路86号之一第三层】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3月20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3月20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C区开标室6  七、其它补充事宜  “保证金”收款单位名称:厦门兴城联合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厦门分行营业部  XC2017-001-1账号:1296 8010 0100 5720 9601 0034  XC2017-001-2账号:1296 8010 0100 5720 9601 0035  “服务费、文件费”银行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名称:厦门兴城联合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兴业银行莲花支行 账 号:1294-7010-0100-1742-96  保证金、服务费事宜联系人:洪小姐0592-2280599  友情提醒: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若为中小企业)可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贷款,即中标供应商可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金融机构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贷款,由专业担保机构提供担保,或由保险公司为融资提供保险。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小企业优惠政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等
  • 吴青:土壤质量标准欠科学建议立法防治土壤污染
    今年,新当选的全国人大代表吴青带来了《关于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的立法议案》。对于这份议案,吴青据理力荐,“到北京后,将和其他代表联名提交。”据了解,土壤污染对食品安全、人体健康、生态环境、农田的可持续发展,会造成很大危害,但由于土壤污染的隐秘性、不可逆转性和治理成本高、周期长,一直没有引起广泛关注。去年,吴青一直在关注这个问题,一年来发生了较多突发性环境事故,更让她决心提出这个议案。   对于土壤污染,环保部05年启动了全国性普查工作,但相关数据没有公布,“有一部分普查信息应该是可以公开的,逐步公开,有选择性地公开,到最后是越来越扩大地公开。”她提出,普查做完后相关数据要公开,除了会引起重大社会恐慌的情况,可以根据情况审慎处理,工作既然做了,花了这么多资金,一般的信息就应该公开。   “之前普查的数据不精准,不全面,土壤标准也不齐。”她认为,环保部的普查工作还需要继续进行,也应该建立科学、系统的土地质量标准。05年普查土壤环境的质量标准用的是95年的标准,只针对农田有质量标准,但对商业用地、工业用地、城市居住用地没有标准,05年有关的普查肯定不全面。
  • 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修订历程和思路
    一、修订历程 我国现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 15618-1995)为1995 年7月13 日发布,1996 年3 月1 日实施。面对我国土壤环境形势的新变化、新问题和新要求,环境保护部2006 年立项修订该标准,由原标准编制单位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牵头承担。 2007年9月原国家环保总局科技标准司在江苏溧阳召开土壤环境标准制修订工作会议,包括本标准修订项目组在内的各项土壤环保标准制修订项目承担单位参加,研讨土壤环保标准制修订思路。2008年起,按照该会议精神,编制组广泛调研了美国、加拿大、英国等土壤环境标准体系及制定方法,并陆续提出多版修订草稿。 2009年&mdash 2013年,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多次组织召开土壤环保标准制修订工作会议,并印发《关于修订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环办函[2009]918 号),就标准修订工作的几个关键问题广泛征集了国务院相关部委、各地方、相关科研机构的意见。 同期,按照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要求,本标准编制单位结合修订思路编制了《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评价技术规定》,并承担了中荷土壤环境保护国际合作项目。 《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4)、《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4)、《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4)、《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HJ 25.4-2014)和《污染场地术语》(HJ682-2014)等污染场地系列标准于2014年2月19日正式发布。其中,HJ 25.3-2014 是与现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并列的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标准,但考虑到土壤环境问题复杂性,该标准仅规定了风险评估技术原则、方法,未规定启动风险评估的筛选值。 2014年4月24日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第15条、28条和第32条分别规定了国家和地方环境质量标准的制定、实施制度,以及大气、水、土壤环境调查、监测、评估和修复制度,制定实施HJ25系列标准得到上位法的有力支持。 2014年6月26日,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在北京召开相关科研专家和管理部门代表参加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修订专题研讨会,明确建议修订后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继续以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为评价对象,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评价适用HJ 25 系列标准并补充制订筛选值。 2014年10月31日,环境保护部部长专题会议研究了《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修订工作思路,同意修订后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继续以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评价为主,与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估标准共同构成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标准体系;不再规定全国统一的土壤环境自然背景值。 按照上述会议精神,编制组完成了《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征求意见稿)》(修订GB 15618-1995)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指导值(征求意见稿)》(补充HJ 25.3-2014),即本次公开征求意见的两项标准。 二、修订依据和思路 1.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 号); (3)《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14]66 号); (4)《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环发[2012]140 号)。 2. 修订思路 2.1 土壤污染物项目 原标准中土壤污染物项目10个,其中:8个为无机污染物(镉、汞、砷、铜、铅、铬、锌、镍);2 个为有机污染物(六六六、滴滴涕)。 根据&ldquo 十一五&rdquo 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原标准规定的重金属污染物在全国范围检出率、超标率较高,继续保留为必测项目;土壤中六六六和滴滴涕含量虽然有所下降,但在全国范围内仍有一定检出率,部分监测点出现超标,也继续保留为必测项目。 与此同时,&ldquo 十一五&rdquo 土壤污染调查发现,土壤污染物种类和数量有所增加,综合考虑污染物检出的区域特征、基层环境监测能力和土壤污染物作用机理研究进展,同时借鉴国外相关标准和《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评价技术规定》,增加了总锰、总钴、总硒、总钒、总锑、总铊、氟化物(水溶性氟)、苯并[a]芘、石油烃总量、邻苯二甲酸酯类总量等10 种土壤污染物选测项目,适用于特定地区土壤污染调查与评价。 2.2细化土壤污染物限值 土壤pH 条件是影响土壤中重金属活性的首要因子,土壤pH 值越低,重金属活性越强、越容易被农作物吸收,尤其是在pH 值5.5 以下的土壤中活性强,而在pH 值5.5 以上的土壤中活性明显下降。为此,将原标准pH 值小于6.5 的情况进一步细分为pH&le 5.5 和5.5<pH&le 6.5 两档,分别规定限值,将原标准中的3档(pH&le 6.5,6.57.5)增加为4 档(pH&le 5.5,5.5<pH&le 6.5,6.57.5)。 标准修订过程中,相关各方普遍反映原标准中镉限值偏严。原标准中的镉限值是按照最保守取值原则确定的,即以最敏感粮食作物水稻籽粒中镉的食品安全标准0.2mg/kg 为依据,推算出各类土壤中镉临界浓度(含量),取其最小值。对全国不同土壤类型、不同作物种类、不同pH 条件下的试验显示,水稻在酸性土壤(pH&le 4)中的土壤镉临界含量为0.3mg/kg 左右;随着pH 值升高,土壤中镉活性降低,包括水稻在内的农作物对土壤中镉的吸收性能降低。与水稻相比,小麦、玉米、大豆等作物对土壤镉的吸收性能低,这些作物产区的土壤镉控制要求可以相应放宽。因此,不宜将0.3mg/kg 作为pH7.5)。 原标准发布于1995年,此后国内外农产品中铅含量限值标准均有所收严。例如,当时的淀粉制品食品卫生标准(GB 2713-81)规定的铅含量限值为1.0 mg/kg,而现行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规定谷物及其制品中铅含量限值为0.2mg/kg。此外,我国铅土壤环境背景水平偏低,95%范围值为10.0-56.1mg/kg,中位值为23.5 mg/kg,算术平均值为26.0 mg/kg,几何平均值为23.6 mg/kg。 近年来,我国多次发生铅污染事件,宽松的土壤铅含量限值不利于及时发现、应对铅污染问题。适度收严土壤中的铅含量限值,有利于及时反映土壤铅含量上升、累积的趋势,也有利于分析周边污染源排放的大气、水中铅含量过高问题。 考虑到以上情况,2006年环境保护部发布的《食用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评价标准》(HJ 332-2006)规定食用农产品产地土壤中的铅含量限值为80 mg/kg,《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评估技术规定》也采用80mg/kg 作为评价依据。因此,本次修订将农用地土壤铅含量限值收严为80 mg/kg。 2.4收严土壤中六六六和滴滴涕含量限值 原标准中六六六和滴滴涕限值为0.5mg/kg,主要根据上世纪八十年代我国土壤六六六和滴滴涕污染状况和残留水平确定。我国从1983年起禁止使用六六六和滴滴涕,经过20 多年自然消解,土壤中六六六和滴滴涕含量水平已显著降低。&ldquo 十一五&rdquo 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显示,部分地区土壤六六六和滴滴涕仍有检出。 六六六和滴滴涕属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公约》首批重点控制的物质,且当前仍然是食品安全和国际贸易关注的重点污染物,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也规定了这两项污染物限值。因此,本次修订保留这两项污染物为必测项目,限值收严为0.1 mg/kg,与2006 年环境保护部发布的《食用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评价标准》(HJ 332-2006)和《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评价技术规定》一致。 2.5选测项目含量限值 本次修订新增10 种土壤污染物选测项目。鉴于目前国内对这些污染物项目的研究成果较少,其限值的确定主要参考了加拿大、德国、荷兰等国家的农用地土壤标准资料,以及&ldquo 七五&rdquo 土壤环境背景值研究数据和&ldquo 十一五&rdquo 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数据,未按pH 值分档细化定值。 2.6更新监测要求 本标准更新了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土壤污染物分析测试方法。目前,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布设和样品采集等要求应执行《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6-2004)相关规定,土壤污染物分析测试方法应执行相应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以上监测标准更新时,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的监测要求随之更新。 2.7补充实施与监督要求 本次修订依据新《环境保护法》明确了标准实施和监督的三方面要求:一是各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行环保统一监督管理职能,负责监督本标准的实施; 二是按照新《环境保护法》第26 条规定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以及第28 条规定的环境质量达标管理制度,本标准作为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应强制实施,实施标准的责任主体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三是考虑到土壤环境问题的特殊性,尤其是大面积农用地土壤污染的治理修复成本过于高昂、不可承受,本标准的实施强调两点原则:首先,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坚持土壤环境质量反退化原则,土壤中污染物含量低于本标准的,应以控制污染物含量上升为目标,不应局限于&ldquo 达标&rdquo ;其次,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坚持因地制宜、在保障食品安全前提下治理修复成本最小原则,土壤污染物含量超过本标准的,对相应区域环境质量负责的地方政府应依据新《环境保护法》第32条启动土壤污染详细调查,具体结合超标地区土壤性质、农作物种类等因素进一步开展评估,准确判断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关键环节和因素,采取针对性风险管控或土壤修复等措施。
  •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112.00万元采购土壤采样器
    html, body { -webkit-user-select: text } * { padding: 0 margin: 0 } .web-box { width: 100% text-align: center } .wenshang { margin: 0 auto width: 80% text-align: center padding: 20px 10px 0 10px } .wenshang h2 { display: block color: #900 text-align: center padding-bottom: 10px border-bottom: 1px dashed #ccc font-size: 16px } .site a { text-decoration: none } .content-box { text-align: left margin: 0 auto width: 80% margin-top: 25px text-indent: 2em font-size: 14px line-height: 25px } .biaoge { margin: 0 auto /* width: 643px */ width: 100% margin-top: 25px } .table_content { border-top: 1px solid #e0e0e0 border-left: 1px solid #e0e0e0 font-family: Arial /* width: 643px */ width: 100% margin-top: 10px margin-left: 15px } .table_content tr td { line-height: 29px } .table_content .bg { background-color: #f6f6f6 } .table_content tr td { border-right: 1px solid #e0e0e0 border-bottom: 1px solid #e0e0e0 } .table-left { text-align: left padding-left: 20px } 详细信息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2024年废弃场站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风险评估 陕西省-榆林市-定边县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4-07-17 招标文件: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2024年废弃场站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风险评估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4-XA404-FW494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2024年废弃场站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风险评估已由长庆油田分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2024年废弃场站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风险评估,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2024年废弃场站、管线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编制风险评估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对每座废弃井场开展土壤调查,通过土壤采样检测,对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筛查场地污染物含量是否超过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根据土壤检测结果编制调查评估报告。 2.2招标范围: 第三采气厂2024年废弃场站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风险评估,项目预计金额436.7822万元,单个点位最高限价2879.25元(不含税)。本项目分4部分工作量,共需4名服务商,工作量分配如下: 中标人排名 工作量划分 工作内容 计划点位 预算金额 (万元) 第一名 工作量1 66口封堵井、5座集气站及废弃管线(72km)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风险评估 389 112.0028 第二名 工作量2 历史封堵井95口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风险评估 380 109.4115 第三名 工作量3 历史封堵井94口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风险评估 376 108.2598 第四名 工作量4 历史封堵井93口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风险评估 372 107.1081 合计 1517 436.7822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0日。 2.4服务地点:第三采气厂所辖区域,包括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乌审旗、鄂托克前旗、鄂托克旗及陕西省榆林市定边县等,宁夏回族自治区临武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人员要求:本项目共需人员至少6名,应设置项目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1名,其余服务人员4名。 3.3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3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 3.4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5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4年7月18日至2024年7月23日内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该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有关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语音导航转 电子招标平台); ②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地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谷歌登录),投标人信息和账号与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交易平台一致,密码需要重新设置。首次登录需通过手机验证码登录,登录后设置密码,如有问题,致电400-8800-114转电子招标平台。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文件)后,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发票开具:投标人支付标书费后,登陆中国石油招标中心网站:http://www2.cnpcbidding.com/#/login 在“个人中心”栏进入相应订单列表,点击“订单及开票详情”,可以自行下载标书费电子发票。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U-key完成投标工作,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下载方法如下: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https://www.cnpcbidding.com“通知公告栏目”的“操作指南”中“电子招投标平台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即可下载“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zip”。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8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之前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5.2投标截止时间未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3投标保证金每标段贰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保证保险或电汇或银行保函形式递交,具体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5.4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咨询招标机构联系人;对系统操作有疑问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8800114 ,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 联 系 人:邹丽蓉 联系电话:0477-7229053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单位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凤城五路与明光路十字路口天朗经开中心二层 联 系 人:游涛 野宁 联系电话:029-68934555 电子邮箱:512881333@qq.com 承包商自主管理平台操作手册.pdf 投标商用户操作手册.pdf 投标保证金保险功能操作手册-投标人.docx × 扫码打开掌上仪信通App 查看联系方式 $('.clickModel').click(function () { $('.modelDiv').show() }) $('.closeModel').click(function () { $('.modelDiv').hide() })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土壤采样器 开标时间:2024-08-08 09:00 预算金额:112.00万元 采购单位: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 采购联系人:点击查看 采购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点击查看 代理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详细信息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2024年废弃场站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风险评估 陕西省-榆林市-定边县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4-07-17 招标文件: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2024年废弃场站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风险评估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4-XA404-FW494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2024年废弃场站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风险评估已由长庆油田分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2024年废弃场站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风险评估,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2024年废弃场站、管线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编制风险评估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对每座废弃井场开展土壤调查,通过土壤采样检测,对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筛查场地污染物含量是否超过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根据土壤检测结果编制调查评估报告。 2.2招标范围: 第三采气厂2024年废弃场站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风险评估,项目预计金额436.7822万元,单个点位最高限价2879.25元(不含税)。本项目分4部分工作量,共需4名服务商,工作量分配如下: 中标人排名 工作量划分 工作内容 计划点位 预算金额 (万元) 第一名 工作量1 66口封堵井、5座集气站及废弃管线(72km)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风险评估 389 112.0028 第二名 工作量2 历史封堵井95口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风险评估 380 109.4115 第三名 工作量3 历史封堵井94口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风险评估 376 108.2598 第四名 工作量4 历史封堵井93口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风险评估 372 107.1081 合计 1517 436.7822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0日。 2.4服务地点:第三采气厂所辖区域,包括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乌审旗、鄂托克前旗、鄂托克旗及陕西省榆林市定边县等,宁夏回族自治区临武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人员要求:本项目共需人员至少6名,应设置项目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1名,其余服务人员4名。 3.3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3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 3.4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5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4年7月18日至2024年7月23日内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该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有关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语音导航转 电子招标平台); ②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地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谷歌登录),投标人信息和账号与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交易平台一致,密码需要重新设置。首次登录需通过手机验证码登录,登录后设置密码,如有问题,致电400-8800-114转电子招标平台。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文件)后,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发票开具:投标人支付标书费后,登陆中国石油招标中心网站:http://www2.cnpcbidding.com/#/login 在“个人中心”栏进入相应订单列表,点击“订单及开票详情”,可以自行下载标书费电子发票。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U-key完成投标工作,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下载方法如下: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https://www.cnpcbidding.com“通知公告栏目”的“操作指南”中“电子招投标平台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即可下载“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zip”。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8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之前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5.2投标截止时间未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3投标保证金每标段贰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保证保险或电汇或银行保函形式递交,具体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5.4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咨询招标机构联系人;对系统操作有疑问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8800114 ,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 联 系 人:邹丽蓉 联系电话:0477-7229053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单位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凤城五路与明光路十字路口天朗经开中心二层 联 系 人:游涛 野宁 联系电话:029-68934555 电子邮箱:512881333@qq.com 承包商自主管理平台操作手册.pdf 投标商用户操作手册.pdf 投标保证金保险功能操作手册-投标人.docx
  • 助力“土壤三普”- AAS单元素分析之高效率
    引言2022年2月16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2022年2月24日,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在《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的测试化验部分,提到重金属指标的测试方法与全国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相衔接一致。以下是全国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中涉及到的用AAS测定元素的标准:(点击查看大图)接下来分享一件在使用AAS测试土壤样品时的趣事… … 小飞小赛,实验做完了吗?小赛做完了。飞飞What??那么多土壤样品,怎么会做的这么快呢?那可是用原子吸收单元素测定的仪器啊?小赛是啊,因为我用的是赛默飞iCE3500 AAS做的啊。小飞快跟我说说,是怎么实现的呢?小赛好好好,且听我道来!虽然原吸是单元素分析,远不及ICPOES和ICPMS的测试效率高,但它的成本低,属于经济适用型的仪器,而赛默飞的原吸又具有较高的分析效率。首先,iCE3500 AAS火焰和石墨炉分别采用2套独立的光路系统,见下图,左边火焰,右边石墨炉,即双原子化器配置,由软件全自动控制切换,无需手动切换。不仅原子化器位置固定,更无需手动拆卸石墨炉自动进样器、无需重复调整自动进样器进样针的位置,节省了切换原子化器调节仪器的时间。(点击查看大图)然后,iCE3500 AAS石墨炉部分采用的是快速升温的纵向加热系统,最高升温温度可到3000℃,最快升温速率大于3500℃/s,升温速率快,且石墨炉在分析样品的同时,自动进样器可以采集下一针样品并等待测定,缩短了石墨炉分析周期,70s左右就可以实现一次进样分析,如果每个样品重复三次测定,测定一个样品也就用时210s左右,比同类型仪器测试时间更短,从而面对大量样品分析时就可以节约时间喽。(点击查看大图)其次,赛默飞zhuan利ELC长寿命石墨管,确保2800℃使用2000次,寿命是其它公司产品的4-5倍,在测试大量土壤样品时,不但可以实现无人操作长时间过夜运行,而且节省了运行成本,也不耽误白天工作的时间哦!点击查看大图)小赛所以,我才能较快的完成了实验哦!小飞哦哦,原来如此!那数据准确度能得到保证吗?小赛当然可以啦!首先,iCE3500 AAS石墨炉部分具有氘灯、塞曼和联合背景校正系统,对基体不复杂的样品如各类饮用水可采用氘灯扣背景,提高分析灵敏度;对高背景样品如食品、化妆品、血液尿样及土壤等改用塞曼效应背景校正以保证准确度。两种校正方式全自动切换,且可在一个样品分析中组合使用,所以购买一台iCE3500 AAS相当于购买了两台不同功效的石墨炉,大大提高了分析工作的灵活性。其次,最快升温速率达到3500℃/s,快速升温有利于原子化时形成良好的峰型,保证准确的测试结果。你看,下图就是用iCE3500 AAS石墨炉原子吸收法测定土壤和沉积物中Pb的标液与样品峰叠加图,具有良好的峰型,而且可以获得理想的标曲。(点击查看大图)另外,值得一提的是,iCE3500 AAS 具有GFTV石墨炉可视系统,可以清晰地观察到石墨管中进样情况,并可方便调整自动进样器进样位置,还可以观察干燥和灰化的情况,以便及时调整时间和温度等,从而为获得准确稳定的数据结果提供多一重保障!GFTV石墨炉可视系统可以清晰地观察到石墨管中包括进样、干燥和灰化的情况,并可方便调整自动进样器进样位置下图便是我测定的5种土壤和沉积物标准物质Pb数据结果,5种高低含量标准物质的实际测量结果均能够控制在标准物质的推荐值范围内哦!(点击查看大图)而且火焰部分采用的是惰性进样系统,惰性聚四氟乙烯雾化室,包括碰撞球与扰流器,耐腐蚀Pt/Ir合金与聚四氟乙烯喷嘴组成的雾化器,可直接测定用氢氟酸处理过的土壤样品 。并且具有安全性,防“回火”薄膜和水封传感可以确保人体和设备的安全哦。(点击查看大图)看,下图便是赛默飞iCE3500 AAS的真容哦!小飞哇哦,真心不错呢!我要赶快把这款仪器推荐给其他小伙伴去使用!小结赛默飞iCE3500 AAS不但可以提高单元素测定的分析测试效率,保证数据结果的准确性,而且可以节约运行成本,从而可以助力“土壤三普”对于元素的分析需求,是实验室经济适用型元素分析仪器的bu二选择。如需合作转载本文,请文末留言。
  • 填补土壤苯胺检测空白---LCMSMS苯胺新标准6月正式实施
    HJ 1210-2021《土壤和沉积13种苯胺类和2种联苯胺类化合物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主要适用于土壤和沉积物中苯胺和联苯胺化合物的测定,在今年6月1日正式实施。 标准为首次发布标准,标准的发布实施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等土壤风险管控标准作支撑,并填补了我国土壤和沉积物中苯胺类和联苯胺类化合物监测分析方法标准的空白,在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土壤污染修复在监测上提供强大支持。 作为参与标准制定的验标单位之一,岛津有从前处理到检测方法一系列完善的解决方案。 应用解决方案 在土壤检测上,岛津除了满足新标准检测外,还提供在分析监测上土壤检测解决方案,包括LC、GC、IC、 AA、ICP、ICPMS、XRF、 GCMS、LCMS等丰富完善的色谱、光谱、质谱仪器,还与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的Smart SIM有机物分析数据库,为土壤检测提供更为便利的分析。 岛津秉承着为了人类和地球的健康的公司经营思想,一直致力于土壤检测分析,提供土壤检测整体解决方案,为土壤监测与环境保护提供助力。 本文内容非商业广告,仅供专业人士参考。
  • 客户提大量现金至BCEIA天瑞展台购买仪器
    2013年10月26日,BCEIA展会第四天,展会活动已经接近尾声。一位客户提着大量现金来到了天瑞仪器展台,声称要购买天瑞仪器现场展示的Genius 9000XRF手持式土壤重金属分析仪。在被工作人员告知此台仪器已经被预定,展后即将发货给另一家客户单位无法重复买卖后,这位客户显得十分的焦急。据这位客户自我介绍:他来自东北,从事土壤污染治理,急切的需要一台便携式土壤重金属分析仪,并将于28日携带仪器赴国外进行土壤污染治理工作。在得知天瑞仪器现场展示了Genius 9000XRF手持式土壤重金属分析仪的消息后,连夜乘火车来到了展会现场,希望能够现场买下这台仪器。天瑞仪器副总经理兼营销总监李博士听到消息后迅速赶到现场,在与公司相关部门及另一家客户单位的沟通协调之后当场拍板使得这位客户成功购买到了这台Genius 9000XRF手持式土壤重金属分析仪,解决了客户的燃眉之急。 李博士与客户现场握手成交   本届展会有众多国内外知名的分析测试仪器生产制造厂商参加,而该客户却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天瑞仪器,充分表明了他对天瑞仪器产品的肯定和信赖。作为国内分析测试仪器厂商的代表性企业,天瑞仪器是目前国内能量色散荧光光谱仪产品序列最多、生产规模最大、市场覆盖面最广的化学分析仪器生产厂家之一,在X荧光光谱仪市场具有极高的占有率。   对于国产分析仪器厂家来说,在进口分析仪器厂家林立的市场中,想要赢得客户的信赖并不容易,这需要以强大的公司实力和优越的产品质量为前提。此次东北客户慕名来到天瑞展台求购仪器让我们更多地感受到天瑞仪器作为国产仪器的代表,无论从产品质量、企业知名度等方面都已经成为了行业中的佼佼者,正在为振兴民族分析仪器产业发挥着巨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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