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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空气检测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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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空气检测收费标准相关的资讯

  • 室内空气检测无标准 漫天要价收费差10倍
    “家里新装修后,总是有一股刺鼻的味道,我打算找个室内空气检测机构,测一测空气污染物是否超标。”家住青岛市市南区的周先生来电话反映,自己看到新闻说有房地产商安装的地板污染物超标,他就想给自己家也做做检测。记者近日调查了解到,目前青岛做室内空气检测的公司有几十家,同样是检测5项指标,收费从300元到3000元不等。使用的仪器、出具的报告也各不相同。业内人士提醒,应尽量找正规的空气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以防花冤枉钱。   收费从300元到3000元不等   2月19日,记者拨通了青岛多家室内空气检测公司的电话,咨询空气检测收费标准。“按检测点收费,一个点相当于一个房间。检测甲醛一项,每个点100元。”青岛某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而据记者了解,山东省建筑工程检测中心测甲醛的价格为每个点100元~200元 山东省质检院检测费用为每个点450元。   记者又咨询了测甲醛、苯系物、氡、氨、TVOC五项指标的价格,山东省质检院的收费标准是前四项每项450元 ,TVOC收费1386元 ,总计3186元 。而记者咨询了某公司等检测机构,客服人员开出的价格为五项指标共收费300元。   为何同是空气检测,各单位的收费标准却不一样?对此问题,青岛市物价局的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对于室内空气检测机构的收费,没有统一标准,实行的是市场调节价,各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定价。   检测公司也可治理污染?   “要是检测出来有超标物,我们可以提供清洁服务,价格优惠。”当记者以用户的身份咨询某公司的工作人员时,他们告诉记者,公司既能做空气检测,还能做污染治理。   在咨询另一家空气检测公司时,工作人员李先生却透露,如果检测公司既做运动员又做裁判员 ,这样会让检测结果的权威性大打折扣。“不排除个别检测公司做检测时把原本没有超标的房间说成超标,然后再来做超标治理收取高额费用。”李先生建议消费者装修后,可以先到独立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室内空气质量状况,根据检测结果找相应的公司进行治理,治理后再回第三方机构复检。   检测机构应出具“CMA”报告   青岛逸新空气检测站的工作人员张先生告诉记者,现在市场上有很多的空气检测公司是花低价钱买不合格的检测仪器来“忽悠”业主的。 “质监部门会向达到标准的空气质量检测机构颁发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这些正规机构检测后出具的检测报告上,都会有质监部门的审核时间 、‘CMA’标志和唯一编号,在质监部门的网站上可以查询到。”张先生是一名有着多年检测检验空气污染的工作人员,他表示一般正规的检测公司价格高一点,像300元的检测肯定是不合格的 ,而3000元的价格也太高了。“有 CMA认证,主要好处在于它具备法律效力,在打官司、维权时,可以作为法律依据。”   空气检测要写进装修合同   根据《山东省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43条规定的“建筑装饰装修承包合同对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是有约定的 ,应当出具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报告”,如果装修业主大力主张,装修公司一般是会提供相应的报告。但是在实际情况中基本上没有装修公司会主动提议将室内空气质量的检测写进装修合同中,而业主也缺少维护自己正当权益的意识。   2月19日,记者拨打了青岛市近十家装修公司的电话 ,发现很少有公司愿意将“装修后提供空气质量检测报告”写入合同中。调查中,万顺装修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我们公司还没有免费向客户提供空气检测报告的做法,也没有客户向我们提出过这个要求。”该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客户在签订合同时强烈要求将空气质量检测写进合同,公司也是可以考虑的。另有多家装饰公司表示,不会提供第三方检测,如果客户不放心,可以自行检测。而在北京 、上海等大城市,装饰公司的装修合同中早已将“提供空气质量检测报告”列入其中。
  • 两机构发布环境监测收费标准指导价
    p   对于第三方环境监测行业来说,低价竞争成为行业发展重要弊端之一。近期,两家社会团体不约而同地发布了环境监测行业的收费标准指导价,分别为河北省环境科学学会环境监测分会和广东省环境监测协会。 /p p   河北省环境科学学会环境监测分会指出:“为规范我省环境监测技术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方和环境监测机构的合法权益,提高环境监测服务的质量,杜绝以不正当手段进行恶性竞争和低价市场竞争,促进环境监测行业科学、健康和持续发展,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我省环境监测的实际情况,提出《河北省环境监测技术服务收费标准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p p   广东省环境监测协会指出:“由于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的大量涌现,环境监测市场恶性竞争现象严重,一些环境监测机构往往以低价竞争取得任务,但所收取的监测费用又不足以保证按质按量完成任务,只好数据造假,并且导致“劣币驱逐良币”的情况。为提高我省环境监测技术水平,推进环境监测专业市场的有序发展和良性竞争,规范收费行为,广东省环境监测协会在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于2014年提出的调整我省环境监测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制定《广东省环境监测行业指导价》。” /p p   全文见链接: /p p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news/20181225/477710.shtml" target=" _blank" 河北省环境监测技术服务收费标准指导意见 (征求意见稿) /a /p p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news/20181225/477713.shtml" target=" _self" 广东省环境监测行业指导价 /a /p
  • 发改委废止环境监测服务费收费标准等文件
    p   近期,发改委决定废止133项价格规范性文件,其中涉及环保领域的包括《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环保系统行政事业型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污水处理费征收有关问题的复函》。 /p p   今年初,财政部和发改委废除了环境监测服务费等一系列行政事业性收费,对于环境监测站提供的强制性监测不再收取环境监测服务费,但是对于自愿委托的监测收费并没有取消,且一般收费标准都按照《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环保系统行政事业型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执行。此次收费标准的取消,可能意味着环境监测站可以以市场主体的身份参与到我国环境第三方检测市场的建设和竞争中。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 关于发布环保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 /strong /p p   颁布单位:国家物价局/财政部  发文字号:价费字[1992]178号 /p p   颁布时间:1992-04-20  实施日期:1992-05-20 /p p   国家环境保护局: /p p   根据中发[1990]16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的决定》的精神,对环保系统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了重新审定,经全国治理“三乱”领导小组同意,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p p   超标排污费。…… /p p   环境监测服务费。各级环境监测部门受企业、事业单位委托而进行的环境监测,可收取环境监测服务费。收费按《环境监测站开展专业服务收费暂行规定》执行(见附件五)。各省级物价、财政部门商同级环保部门根据本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p p   城市放射性废物送贮费,由省级物价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本着不盈利的原则,根据废物库、容器、运输、服务等项费用核定。 /p p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费(建设项目取费)另行下达。 /p p   国家环境保护局等六部门联合发布的(90)环管字第359号《关于发布& lt 汽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办法& gt 的通知》中有关环保部门对生产、维修和用车大户汽车排气污染的抽检及公安部门的路检收费暂停执行,待国家物价局、财政部调查研究后另行规定。对车辆年检、初检(包括汽车排气污染检验)收费,按省级物价、财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p p   上述各项收费收入要按照资金性质,分别纳入财政预算内或预算外管理,执行有关财政规章制度,接受财政部门监督。 /p p   环保系统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以本通知为准,过去有关收费项目和标准的规定一律废止。各地不得擅自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各收费单位应按规定到指定的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制定的收费票据。 /p p style=" text-align: left "   本通知自一九九二年五月二十日起执行。 /p p   附件一: /p p   附件二: /p p   附件三: /p p   附件四: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strong 附件五:环境监测站开展专业服务收费暂行规定 /strong /span /p p   全国环境保护系统的各级监测机构,在履行国家赋予的职责、确保完成上级指令性环境监测任务的前提下,积极挖掘内部潜力,开展对外监测和技术服务工作,是对社会应尽的义务,也是改革发展的需要。通过这项工作,可以增强其技术和经济活力,补助事业费的不足,促进自身建设,推动环境监测工作的发展。 /p p   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全国环境监测站开展对外监测和技术服务的现状,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p p   一、基本原则 /p p   各级环境监测机构在开展对外监测和技术服务业务时,应加强管理,在不影响上级下达的环境监测和污染源监测任务的前提下,要严格保证服务的质量、合理收费、维护环境监测工作的权威性和声誉。 /p p   二、服务范围 /p p   1.各项环境背景值调查和环境评价 /p p   2.对外单位委托的样品分析、固定和流动污染监测以及污染纠纷、事故仲裁监测 /p p   3.治理工程项目的研究设计及其环境效益分析评价 /p p   4.受有关单位委托承担环境保护方面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成果转让和其他方面的项目 /p p   5.工业污染源成果综合服务项目,包括污染源档案、各类技术和研究报告、图集、数据库等。 /p p   三、收费办法 /p p   (一)监测项目收费: /p p   监测项目的收费标准主要依据各类专业监测项目的技术难度、实际消耗成本(材料消耗、仪器(表)设备折旧、水、电、气消耗、直接劳务的消耗和管理费)进行计算,其实际成本按以下项目进行核算。 /p p   1.材料费: /p p   包括(1)在监测过程中一次性消耗的材料如药品试剂等。其材料费的构成包括材料本身和运费、保管费及合理损耗的分摊费用。 /p p   (2)低值易耗品:原值500元以下使用寿命不超过一年者均列入低值易耗品,能多次使用的可分期摊入成本。对于易碎玻璃器皿、小电炉、万用表、工具之类可按小时费用进入成本。 /p p   2.水电费: /p p   指在检验过程中直接消耗的水、电、油、气等费用,不包括公用采暖照明等能源费用。 /p p   3.固定资产折旧费: /p p   原值在5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含一年)的仪器(表)设备均列入固定资产。所提折旧的固定资产不包括闲置未用的仪器设备以及不属于检验用的固定资产。其计算折旧费的折旧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p p   4.管理费: /p p   包括办公费、旅差费、会议费及部分管理和检验人员的工资费用。对人体危害程度较大的监测分析项目(剧毒、致癌、放射性)加收2-5倍的管理费。 /p p   (二)监测样品予处理和现场采样的收费规定: /p p   1.所分析项目若需样品分析前处理和使用色质联谱、高频等离子发射光谱、气、液相色谱、原子吸收、莹光分光光度计等大型仪器(表)分析项目,可适当收取样品予处理费和开机费。 /p p   2.委托单位要求到现场采样或监测分析时,工作人员到现场所需交通工具、开孔、搭架等辅助工作条件,由委托单位解决 委托单位需使用监测车、船可酌情收费。 /p p   3.污染事故的现场采样和监测分析,其收费标准可比正常的监测项目收费提高30%-50%。 /p p   (三)监测技术服务的收费,可按有关规定与需方与合同方式协商或酌情收费。主要内容有: /p p   1.科研、监测成果转让(包括工业污染源调查成果、档案、各类技术、研究报告、图集、数据库数据等)和环境评价等项目 /p p   2.仲裁样品、科研成果鉴定及其它特殊要求的监测分析 /p p   3.索取环境监测数据和磁带(盘)记录数据 /p p   4.代培监测分析人员。 /p p   四、收费的使用: /p p   监督检测机构按规定收取费用所得的净收入,主要用于弥补专项拨付购置检测手段(设备、仪器、药品)所需资金和弥补国家拨付的事业费不足。其余商同级财政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使用。 /p
  • 空气、水质等检测方法国家环保标准发布
    关于发布《固定污染源废气 铅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暂行)》等十四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现批准《固定污染源废气 铅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暂行)》等十四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固定污染源废气 铅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暂行)(HJ 538-2009);   二、环境空气 铅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暂行)(HJ 539-2009);   三、环境空气和废气 砷的测定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暂行)(HJ 540-2009);   四、黄磷生产废气 气态砷的测定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暂行)(HJ 541-2009);   五、环境空气 汞的测定 巯基棉富集-冷原子荧光分光光度法(暂行)(HJ 542-2009);   六、固定污染源废气 汞的测定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暂行)(HJ 543-2009);   七、固定污染源废气 硫酸雾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暂行)(HJ 544-2009);   八、固定污染源废气 气态总磷的测定 喹钼柠酮容量法(暂行)(HJ 545-2009);   九、环境空气 五氧化二磷的测定 抗坏血酸还原-钼蓝分光光度法(暂行)(HJ 546-2009);   十、固定污染源废气 氯气的测定 碘量法(暂行)(HJ 547-2009);   十一、固定污染源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硝酸银容量法(暂行)(HJ 548-2009);   十二、环境空气和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暂行)(HJ 549-2009);   十三、水质 总钴的测定 5-氯-2-(吡啶偶氮)-1,3-二氨基苯分光光度法(暂行)(HJ 550-2009);   十四、水质 二氧化氯的测定 碘量法(暂行)(HJ 551-2009)。   以上标准自2010年4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bz.mep.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 空气净化器雾霾检测仪靠谱吗?国家尚无相关仪器标准
    雾霾检测仪  雾霾侵袭,山西多地发布雾霾黄色预警,引发空气净化器、雾霾检测仪购买风潮。这些产品的测试结果有无依据?记者近日进行走访,并从相关部门获知,目前对于市场上售卖的的雾霾检测仪器,国家并无相关标准。  空气净化器销售火爆  在百度中输入“测试雾霾”,点击进入一些网页,不少都密密麻麻展示着各式产品,记者粗略看了一遍发现,产品的功能大多集中在净化空气方面,兼可测试PM2.5、PM10数据,功能相差并不大,但价格从七八十到三五千不等。  记者随机在淘宝网上咨询了一位售卖空气净化器的卖家,店中的一款空气净化器售价1600元,主要净化家中的空气,并可测试家中污染情况,能测PM2.5、PM10,也能测甲醛。  11月27日下午5时,记者来到省城长风街居然之家5层,在某品牌销售区域,记者看到,有5款净化器设备标注着可测试雾霾,外形跟普通的柜式空调相差无几。其中最高端的价格在3万元左右,便宜的为6000元左右。“我家的产品测试雾霾一点问题也没有,而且会根据测试数据净化室内空气,保持室内空气新鲜。”导购员杨先生介绍,5款产品功能相差并不大,价格高的材质会好些,智能化程度更高一些。杨先生介绍,净化系统属于内循环,适用于家庭,耗电量两天一度电 小一点的,功能一样,但是适用的面积有所减少,耗电量三天一度电。“一个月最少可以卖10台,每天基本都有顾客咨询。”杨先生说,该产品冬天的销量是夏天的二到三倍。当记者正准备离去时,正好有一位顾客前来更换滤芯,对方告诉记者,产品挺实用,昨天户外PM2.5是300多,而家里使用该产品后 PM2.5仅为18,效果非常明显。  随后,记者来到省城长治路苏宁易购,在空气净化器售卖区域,记者看到,不少品牌在售的产品上,大多都标注有“测雾霾、测甲醛、净化空气”等字样。在某品牌专卖柜前,价格普遍在万元以下。导购介绍,产品销售得非常火爆,但是因为现在空气净化器品牌很多,且功能相差不大,所以竞争很激烈。  同一区域不同仪器测量结果不同  11月29日11时许,省城双塔寺街某大厦20层。由于当日太原遭遇雨夹雪天气,空气较为湿润。记者首先用手机下载的测雾霾软件测试,显示室内雾霾指数为270,户外则为310 随后,记者拿出一款激光测霾仪,显示室内为177,户外则为187,且数据处于动态中,但波动幅度并不大。“我家里买了一款能测雾霾的空气净化器,使用该机器后,家里的雾霾指数和户外的雾霾指数相差有百倍。”和记者一同做试验的郭女士告诉记者,她买过两款空气净化器,使用前后,家里的空气指数确实大为不同。在郭女士看来,净化器确有奇效。  市民康女士花费8000多元买了一款空气净化设备。“设备采取的是外循环系统,就是把设备安装在墙上,然后打个孔,把外边的空气抽进来,经过设备过滤,净化出新鲜空气。”康女士告诉记者,设备自带有测试雾霾的功能,每次测试结果数值都是个位数。有一次,她还借了一款测试雾霾的仪器,显示家里污染指数确实低。“效果还是很明显的,现在我不仅家里买了设备,我还买了口罩和车载测霾仪器,全方位保卫自己。”康女士说。  不过,记者走访中,不少市民对于市场上在售的空气净化器并不感冒。市民陈先生的观点代表了不少消费者的心声。“现在卖的带测霾功能的净化器,其实跟以前的空气净化器没什么区别,都是玩噱头。”陈先生认为,虽然人们保健意识逐渐增强,但市场上在售的产品,大多换汤不换药,产品肯定有一定的作用,但绝对不是物超所值。陈先生表示,市场上产品鱼龙混杂,难辨“李鬼”,国家应该推荐一款有效缓解雾霾的仪器,供大家选择。  国家暂未出台测霾仪器标准  事实上,雾和霾属于两种气象。但是随着雾、霾相伴出现,如影随形,一般来说,相对湿度80%—90%时空气能见度恶化,是雾和霾的混合物共同造成的,统称为雾霾天气。在雾霾天气中,PM2.5是“罪魁祸首”,但雾霾并不单纯指PM2.5。“雾霾天气的形成,受6种物质的影响,因此,国家在对雾霾天气监控中,分别有6种仪器。”省环保厅有关人士介绍,目前国家在全国都设置了监控点,相对来说,6种物质均有单独的测试仪器,而每个仪器均有对应地标准。“比如说6 种物质中,有专门测试PM2.5的,也有专门测试PM10的,还有测试一氧化碳的̷̷单纯的雾霾测试仪器,我没有听说过,更不用说对于测霾仪器的国家标准了,肯定没有。”该人士表示,依据各个仪器测试的数据,再通过相应的标准,提供给气象部门后,才会出具是否属于重度污染天气的根据,每个仪器测试的数据都可以作为界定是否为雾霾天气的标准。  目前,全省11市分布有近60个监控点,而每个县则设置有一到两个监控点。“如果市场上出售的产品直接称可测试雾霾,那一定是骗人的 如果市场上在售的产品仅表明测试PM2.5,则测试的数据并不准确。”该人士介绍,因为雾霾天的形成受很多因素的影响,虽然PM2.5是“罪魁祸首”,但并不意味着有效防治了PM2.5,就可以预防了雾霾对人体带来的疾病隐患,因此,客观地说,市场上在售的产品可以作为一定的保障,但不能盲目地全部依赖。
  • 上海发文:自2024年4月起,降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收费标准50%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上海市关于减税降费的部署要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着力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中小企业成本,上海市人民政府于近日印发《上海市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下称《措施》)。《措施》从降低税费、用工、用能、融资等成本及为企服务五方面,实施20项政策举措组合拳。其中提到,阶段性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自2024年4月起,降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收费标准50%。《措施》全文如下:上海市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减轻企业负担是宏观政策支持稳预期、稳增长、稳就业的重大举措。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关于减税降费的部署要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着力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中小企业成本,提出若干政策措施如下:一、降低税费成本(一)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落实落细增值税留抵退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增值税加计抵减、提高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等政策。(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二)继续减半征收“六税两费”。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六税两费”。(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财政局)(三)继续对经认定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的中小企业,发生亏损的,可按照规定申请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研究制定对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实施房产税困难减免政策。(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各相关部门)(四)阶段性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自2024年4月起,降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收费标准50%、国产药品注册费收费标准50%、境内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收费标准65%。(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药品监管局)二、降低用工成本(五)自2024年3月起,阶段性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1个百分点。(责任部门: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大型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分别按照不超过上年度实缴失业保险费的30%和60%返还。(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七)实施重点群体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吸纳登记失业三个月以上人员、在本市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本市2024届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2000元/人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八)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失业保险继续执行1%的缴费比例,其中单位缴费比例0.5%、个人缴费比例0.5%。一类至八类行业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基准费率在国家规定的行业基准费率基础上下调20%。(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三、降低用能成本(九)降低用电成本。鼓励发电企业降低月度双边协商电价,向电力用户让利。进一步优化购电方案,多渠道筹措低价电源,降低市外购电价格。进一步优化分时电价机制,在重大节日对大工业用户实行深谷电价。(责任单位:各发电企业、市电力公司、市发展改革委)(十)降低用气成本。减少上海化学工业区(以下简称“化工区”)供气层级,将化工区物业公司管网并入市天然气管网公司。自2024年3月起,降低化工区管输费0.03元/立方米,阶段性降低洋山港LNG气化管输费0.02元/立方米,上海燃气公司取消原对部分用户在基准价格基础上上浮5%的加价。(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国资委、化工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申能集团)(十一)降低用水成本。免收非居民用户2024年超定额累进加价水费。(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十二)规范工业园区转供行为。加强工业园区提供服务相关费用的成本绩效分析,降低企业在工业园区内获得能源资源、公共服务的成本。梳理存在非电网直供电环节的工业园区,指导工业园区非电网直供电主体不再实施加价。严格执行转供水不得加价政策。规范工业园区网络接入服务,保障基础电信企业的网络服务可直达企业用户。健全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加强执法检查,对违规加价的非电网直供电、转供水主体依法进行处理。(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通信管理局、各区政府)四、降低融资成本(十三)加大对中小企业信贷投放力度。加大普惠型小微贷款发放力度,力争年末贷款余额突破1.3万亿元。构建中小微企业“纾困融资”长效工作机制,力争全年发放纾困融资5000亿元以上。引导金融机构运用好存款准备金率下调释放的长期可用资金。持续发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改革效能,推动中小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加强对绿色低碳行业中小企业信贷支持,扩大碳减排支持工具支持对象范围。完善中小微企业信贷奖励和风险补偿政策,鼓励银行积极申报,对符合条件的贷款产品“应纳尽纳”。(责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金融监管总局上海监管局、市委金融办、市财政局)(十四)加大担保贷款力度。将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从100亿元分阶段增至200亿元,适度提升风险容忍度。调整完善《上海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将创业组织创业担保贷款提高到单户单笔最高不超过4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为2年,对其中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的先导产业和重点产业的创业组织,创业担保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十五)加强产业政策与融资担保政策联动。优化市、区政府性融资担保服务跨部门联动机制,用好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扩大“园区批次贷”等特色产品覆盖面,进一步鼓励银行对中小微企业实施优惠利率。(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科委、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各区政府)(十六)实施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贴费政策。市级继续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信用贷款贴息。加强市、区联动,市级对重点领域的中小微企业政府性融资担保贷款进行贴息,鼓励各区对中小微企业政府性融资担保贷款进行贴息贴费。(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各区政府)(十七)优化续贷机制。持续构建“无缝续贷”长效机制,切实加大“无还本续贷”力度,力争无缝续贷累计投放额超1万亿元。(责任单位:金融监管总局上海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十八)优化金融服务。深化“万企千亿”行动和首贷户“千企万户”工程。完善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完善上海“信易贷”综合服务平台。(责任单位:金融监管总局上海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市委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五、优化为企服务(十九)强化用工服务和就业帮扶。实施“乐业上海优+”行动。聚焦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用工需求,全年举办各类招聘活动不少于2000场,提供就业岗位不少于30万个。更新发布上海人社惠企政策服务包、就业创业培训政策电子书。完善上海公共就业招聘新平台。进一步完善就业援助制度,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落实好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政策。(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二十)优化包容审慎监管。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依法拓展不予行政处罚事项范围,细化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标准。(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相关部门)本文件自2024年3月23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其中具体政策措施的施行期限国家和本市有专门规定的,从其规定。
  • 河北省环境监测技术服务收费标准指导意见 (征求意见稿)
    p   为规范我省环境监测技术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方和环境监测机构的合法权益,提高环境监测服务的质量,杜绝以不正当手段进行恶性竞争和低价市场竞争,促进环境监测行业科学、健康和持续发展,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我省环境监测的实际情况,提出《河北省环境监测技术服务收费标准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具体内容如下: /p p   一、该指导意见适用于在我省从事环境监测,为企业提供环境监测技术服务的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的收费行为。 /p p   二、“环境监测技术服务机构”是指取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从事环境类检测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 /p p   三、为企业提供环境监测的技术服务,内容主要包括:空气和废气、水和废水、土壤、固废、噪声、室内空气和油气回收等环境类监测指标。 /p p   四、环境监测机构开展环境监测技术服务,实施收费应自觉履行《河北省环境科学学会环境监测分会行业自律公约》,遵循公开、公正、诚实信用和公平竞争的原则,杜绝扰乱环境监测技术服务市场的行为。 /p p   五、空气和废气、水和废水、土壤、固废、噪声以及室内空气和油气回收检测项目收费标准分别见附表。另外,采样费用=人员补贴(500元/人)+住宿费用(300元/人)+来回路程× 2元/公里+高速费。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河北省环境科学学会环境监测分会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8年12月7日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br/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4b23676b-ffdc-41e5-82b4-33309732f01e.jpg" style=" " title=" 11.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8b24e9f0-5d06-4a71-a4fb-9c068005d33b.jpg" style=" " title=" 22.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f0550fa6-0dc8-4e8f-8269-ca27c400a0d9.jpg" title=" 33.jpg" alt=" 33.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b0518ffc-34ab-4765-9c71-2169949e5715.jpg" style=" " title=" 44.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0c0094a9-8564-43ab-9aa8-ab21e0aeff93.jpg" style=" " title=" 55.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bcdd1a14-f58a-496a-93b8-fd8f59a6fdfb.jpg" title=" 66.jpg" alt=" 66.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ec0ba973-63a1-444c-b81b-80312bff771c.jpg" style=" " title=" 77.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41c3b6d6-4432-48ff-b53f-13aed227af8f.jpg" title=" 88.jpg" / br/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19ad0878-a809-444c-b4ae-b8366592a518.jpg" title=" 99.jpg" alt=" 99.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25dc7aa4-0411-4fd7-abb8-bbed1d343a5e.jpg" style=" " title=" 111.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a06a9129-52ad-451d-9704-8ea0fd35befc.jpg" style=" " title=" 222.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08ac6e92-880a-4e9a-9424-e664374399a3.jpg" style=" " title=" 333.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60e078b8-4ee4-472c-b46f-78b602f9dd9d.jpg" style=" " title=" 444.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f9e1fcc0-ce5a-40a4-a2c6-df1735aef246.jpg" title=" 555.jpg" alt=" 555.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c90d0a74-0037-4f68-b867-06840e905771.jpg" style=" " title=" 666.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c681237f-55d9-49d7-a348-beb0b4a8ece8.jpg" title=" 777.jpg" alt=" 777.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3afb0820-f9ec-47fc-a172-675b46b947a0.jpg" style=" " title=" 888.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596994f9-ebc4-4e9a-8a36-7617076391d5.jpg" title=" 999.jpg" alt=" 999.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64883c58-70e4-45be-8ec1-346981b1a8e1.jpg" style=" " title=" 1111.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6c742f4e-6e40-4aa0-b606-ce15f7507424.jpg" style=" " title=" 2222.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aea91aea-1579-4992-9703-aa53c2ee0004.jpg" style=" " title=" 3333.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589226e5-a5a3-40a2-a655-44fd16194c6d.jpg" style=" " title=" 4444.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b6c2d74c-8fdb-411f-97d8-d3da9c0fa3cb.jpg" style=" " title=" 5555.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e0b6dffa-f01b-479c-837f-837eecfed6ab.jpg" title=" 6666.jpg" alt=" 6666.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25833b32-8ac8-4529-946b-6ded8e4a11b1.jpg" style=" " title=" 7777.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1ed61b80-8c3d-4944-8114-4455ddbd663f.jpg" style=" " title=" 8888.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d9cb1bc7-1d49-462c-b03d-92d32a779349.jpg" title=" 9999.jpg" alt=" 9999.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90043ddd-c1d6-4fc4-bb43-fc43000dfc4f.jpg" style=" " title=" 11111.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cfd8eaf3-02a1-4489-9d95-63474df4dae3.jpg" style=" " title=" 22222.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8a249735-fafa-45be-bd88-32dec1bdfa4d.jpg" style=" " title=" 33333.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f7372d13-b11e-4adb-a56a-30c3ae519a11.jpg" style=" " title=" 44444.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33cfa9af-9d57-4d2b-8ed9-6bb6795e48d3.jpg" style=" " title=" 55555.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9ebb9ecd-16b0-402d-955b-0bc24ea73e46.jpg" style=" " title=" 66666.jpg" / /p
  • 青岛市特种设备检验收费标准出台
    日前,市物价局发布了关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包括锅炉检验、压力容器检验、电梯检验、压力管道检验等多种检验收费标准。   标准显示,电梯检测检验中货梯(小于等于7层)、客梯(小于等于7层)以及自动扶梯(人行道)收费标准均为每台600元,杂物电梯收费标准为每台300元 客梯自7层起每增加一层加收30元 货梯自7层起每增加一层加收40元 特种电梯(船舶、防爆、汽车用电梯等)按客梯的120%收取 液压电梯收费按照按相应电梯收费标准的150%收取 电梯限速器运动速度检验收费200元(每2年检验1次) 自动扶梯提升高度6米的加收20%,使用区段长度大于12米的每增加12米加收30%,公共交通型自动扶梯加收30% 自动人行道使用区段长度大于12米的每增加12米加收20%,公共交通型自动人行道加收10%。市物价局表示,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收费无论作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还是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均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检验规程、范围和周期进行,不得擅自缩短检验周期、增加检验频次,不得重复检验、重复收费。电梯检验周期一般为一年一次。
  • 北京市印发《关于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标准》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标准的通知 /p p   各有关单位: /p p   为改善本市环境质量,发挥经济手段促进治污、减排的作用,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环保部《关于印发〈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1号)、市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的通知》(京政发[2013]27号),经市政府批准,现就本市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p p   一、对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石油化工、汽车制造、电子、包装印刷、家具制造行业征收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具体行业范围见附件。 /p p   二、为体现奖优罚劣,鼓励深度治理,根据排污者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措施情况,实施差别化的排污收费政策。通过挥发性有机物清洁生产评估、排放浓度低于本市排放限值的50%(含50%),且当月未因污染环境受到环保部门处罚的,收费标准为每公斤10元 存在未安装废气治理设施,或废气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或挥发性有机物超出本市排放标准等环境污染行为的,收费标准为每公斤40元 其他情况收费标准为每公斤20元。 /p p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的核算办法,由市环保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发布。 /p p   三、每一排放口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均征收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不受对前3项污染物征收排污费限制。征收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后,不再对大气污染物中单项有机物征收排污费。 /p p   四、各区县环保局应加强收费情况信息公开,按规定实行收费公示,收费时开据市财政局印制的财政票据。排污费的缴纳和使用,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p p   五、各级价格、财政、环保部门要密切配合,切实做好政策实施的宣传解释工作,依各自职责切实加强对排污费征收和资金管理的监督检查。 /p p   六、本通知自2015年10月1日起执行。 /p p   特此通知。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5年9月1日 /p p style=" text-align: left " 附件: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3/insimg/df074319-cc3a-443c-8061-a60830648c99.jpg" title=" 0.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3/insimg/940603e4-1db0-430f-b322-a3a25d39562a.jpg" title=" 00.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3/insimg/25609076-1dde-4a70-af22-3f268fd51560.jpg" title=" 000.jpg" / /p
  • 临床质谱收费标准公布:涉及42项质谱检验项目
    近些年随着医疗技术的进步,如质谱、NGS基因测序等新技术在临床检测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然而,新兴技术相关的临床检验项目没有明确的收费标准,就会导致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之间医疗服务项目名称不一、内涵不清和除外内容混乱的现象,严重阻碍该技术的普及、应用和发展。因此收费问题如何处理成为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理论中需要研究探讨的热点问题。近日,由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疾控局制定的《全国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2023版)》公布,该技术规范统一了各级各类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向就医者(患者)提供的技术成熟、需要通过收取费用进行成本补偿的医疗服务项目及相关要素的技术性规范。《项目技术规范》对医疗服务项目编码、名称、内涵、使用的一次性医用耗材、人力消耗及耗时、技术难度、 风险程度、人力资源消耗相对值、计量单位及财务归集口径分类等要素进行规范,包括综合、诊断、治疗、康复和中医五个类别,其中涵盖1754个实验室诊查项目。而作为临床检验中新兴的质谱技术,由于其具有高灵敏度、高特异性和高分辨率等优势,近些年得到广泛关注。然而,很长一段时间以来,质谱设备及其相关耗材主要依赖进口,价格较高,同时运行和维护成本也较高。此外,质谱技术还需要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和解读,对人力资源的需求也很大。质谱的成本通常与样本量直接相关,样本量越大,成本越低。因此,在缺乏医疗服务和收费标准的情况下,质谱相关项目的收费往往缺乏透明度,价格差异很大。而本次发布的《项目技术规范》中就包含了42项质谱检测项目,详细如下图。注:“项目编码”由字母和数字共 8 位数字字母混合代码组成,项目编码中各码位赋值及含义见下图。
  • 华理化工学院“985大型仪器公共测试中心”样品检测服务收费标准出炉
    还记得我们之前提到的,泰坦科技(Titan)与华东理工大学“985大型仪器公共测试中心”合作,对外开放样品检测服务的事情吧?如今,收费标准已经新鲜出炉啦~一起来看一下!测试费收费标准公布单位:化工985测试平台联系人:宋楠,石变芳,常静电话:64253249想了解华理样品检测服务的小伙伴,可以点击下方链接查看哦↓ ↓ ↓传送门:华东理工大学化工学院“985大型仪器公共测试中心”对外开放样品检测服务华东理工大学“985大型仪器公共测试中心”介绍华东理工大学化工学院于2010年10月成立“985大型仪器公共测试中心”。目前拥有场发射扫描电镜、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激光拉曼光谱仪、散射漫反射红外光谱仪、氮硫荧光分析仪、高效液相色谱仪、凝胶渗透色谱仪、高温凝胶渗透色谱仪、高温流变仪、热重-差热同步热分析仪、聚合物微型混合及注塑系统、万能材料试验机等多台大型仪器。可从事有机物组成及结构分析,无机物成分分析,物质结构分析,微区形貌、成份分析,材料性能测试等分析测试项目。第四届阿达玛斯论文奖投稿进行中详情请点击图片查看
  • 乱象丛生的室内空气检测
    刚装修好的新房,一般都需要空置一段时间,业主才敢入住。就算是这样,业主入住时也是提心吊胆,怕装修时产生的有害气体还没有挥发干净,住进去会影响身体健康。室内空气检测和室内环境治理行业因此应运而生。   然而,一边是高昂的室内空气检测费用让消费者望而却步 一边是打着“免费检测”旗号招揽业务的室内环境治理公司让消费者摸不着底。混乱的室内空气检测行业,未来将如何发展?   “我家刚刚装修完,家里放了几盆花,已经晒过一周多时间了,但是我一进屋总是感觉有味,觉得空气有点辣眼睛。这样的装修是不是不合格呀?”近日,刚刚装修好新房的赵女士觉得自家装修的质量不太好,想找个机构检测一下室内空气。可是打听一圈之后,她不得不打消了这个念头。“有的地方要价太高,我怕被宰。有的地方说可以免费检测,我又觉得不靠谱……屋子放一段时间再说吧。”   “目前的室内空气检测机构鱼龙混杂。开展室内空气检测这项业务的机构有些其实是挂羊头卖狗肉,检测结果并不准确。”从事多年室内装修工作的蔡女士告诉记者,室内空气检测是一个针对新装修房屋开展业务的新生事物。目前,这个行业只能用混乱来形容……   【业主遭遇】   糊涂的室内空气检测   赵女士的遭遇,还不能充分说明室内空气检测行业提供的服务存在哪些问题。“我家的房子装修之后做过室内健康检查,结果不怎么样……”消费者李先生告诉记者,当时他也是咨询了很多家室内空气检测和室内空气管理公司。可是多种多样的回答把他绕迷糊了。有的公司收费几百元,有的公司收费上千元,还有的公司告诉他不需要花钱,可以提供免费检测。   关于如何检测,这些公司的说法也不一样。有的说需要工作人员带仪器上门采集检测物,一周时间能出结果。有的说当天就能给出报告。最后,李先生选择了一家收费中低等水平的室内空气检测公司。公司很快派人带着仪器来到他家,选了两个点测量之后,第二天就给李先生打来电话,请他来取检测报告。李先生打开报告一看,上面标了一堆数据,最后的结论是室内甲醛超标,此时入住对身体危害极大,需要尽快做室内空气净化。   这时,公司的工作人员开始向李先生推荐一款室内空气净化服务套餐,说是可以通过先进的仪器让李先生家室内的有毒有害气体清除掉。在工作人员的游说之下,李先生花八千元订购了这个空气净化服务套餐。回家之后,他才发觉不对劲。“那家公司只是做室内空气检测的,怎么还做起空气净化生意来了?再说,八千元可以买多少空气净化产品?我何必花这么大价钱做仪器净化?”但是,当李先生向公司提出要退订这款服务时,遭到了工作人员的拒绝。最终,李先生不情不愿地接受了“高昂”室内空气净化服务。   “现在就有一些公司打着做‘室内空气检测’的旗号,向业主推销室内空气净化产品或服务。”多年从事室内装修工作的蔡女士对这类公司非常气愤,“本来业主有检测室内空气质量的意识,是件好事。都是这些挂羊头卖狗肉的公司,坏了整个行业的声誉”。   【行业乱象】   “正规的市内空气检测,应该是针对室内装饰装修、家具添置引起的环境污染超标情况进行分析和化验,然后出具国家权威认可,具有法律效力的检测报告。根据检测报告,业主可以判断室内各项污染物质的浓度,并进行有针对的防控措施。”业内专家向记者介绍道。   然而,现实却是,室内空气检测不是收费过高,令消费者接受不了,就是推行“捆绑销售”模式,用低价甚至免费来吸引消费者,然后在“室内空气净化”环节赚大钱。如此强烈的反差,令消费者对这一行业的信任度不断下降。为什么室内空气检测这个行业,会出现尴尬的局面?当记者对这个行业展开调查时,行业乱象陆续浮出水面。   乱象一:收费标准差距大   “一般一套房间可选择两三个不同的检测点,如卧室、客厅、厨房等,380元钱可以检测甲醛、苯、二甲苯等五项指标。”近日,当记者以消费者的身份给一家室内空气检测公司打电话咨询时,得到了对方这样的回答。根据这样的收费标准,110平方米左右的房子,检测费用加起来大概要一千多元钱。   当记者与一家自称具有专业资质的室内空气检测机构取得联系后,该机构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的收费标准是每个点800元左右。如果同样取3个点进行检测,那么这两家的检测费用将相差一千多元钱。   “我们的收费确实是要高一点,不过我们的检测服务是有品质保证的。”工作人员解释道,他们是具备专业资质,在质监部门登记的检测机构。他们出具的检测报告是CMA报告,具备法律效力。而目前市场上大多的检测公司提供的都不是CMA报告,所以收费也特别低。这名工作人员还表示,高收费检测的另一个原因,是检测成本。“我们的检测仪器总价在几百万元。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室内空气检测结果的准确度”。   更令人感到意外的是,当记者与一个在业主群里发送“免费室内空气检测”广告的徐先生在网上取得联系后,他大方地表示,“可以免费给你家做空气检测,当场就可以出检测结果。”不过,当记者询问他真的所有服务都免费时,他坦承,免费检测之后,他会为室内空气质量不佳的业主提供空气治理服务。这项服务是要收费的。   一面是正规机构的高价门槛,把消费者挡在门外,一面是非正规机构“杂牌军”廉价的市场冲击。室内空气检测行业的这一乱象,令人对这一行业失去信任感。   乱象二:检测仪器不靠谱   收费相差悬殊的检测,究竟差在哪里?吴女士的经历,可以回答这个问题。吴女士告诉记者,她家的新房装修好之后,她觉得房间味道太重,怀疑是装修公司使用了劣等的装修材料,导致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于是,她找到一家室内空气检测公司。很快,这家公司的工作人员就为她提供了上门服务。工作人员先是在房间中选择了几个点,然后拿出一套仪器设备进行检测,还拿出几张试纸进行了比色鉴定。没过多久,他们就用随身携带的电脑和打印机,打印出了一张检测报告单,并盖上了公司的公章。   看着检测报告单上写着的“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的结论,吴女士满意地将500元检测费用付给了对方。然而,当她拿着这张检测报告单去找装修公司索要赔偿时,却遭到了拒绝。装修公司在看了报告单之后就说,这个根本不权威,因为上面不是CMA报告单。无奈之下,吴女士只得又再次找能够出CMA报告的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室内环境检测中心重新做检测。在花费了好几千元,等待了将近一周的时间后,吴女士终于拿到了权威的报到单。可是没想到,这次的检测又完全合格。   一位专业人士告诉记者,确实有一些公司是使用便携式检测设备做室内空气检测的。那样的检测收费确实便宜。但是,这种简易设备做出的检测数据不能保证准确,也无法保证检测的权威性。因为有些检测,只有专业的实验室才能进行。   乱象三:检测、治理“二合一”   据记者了解,越是低价的检测,越是显示“室内空气有问题”。这是因为,在低价甚至免费检测的背后,往往还有收费的“室内空气治理”服务紧跟着。业内人士告诉记者,那种所谓的“六合一”检测仪器,号称可以同时检测6种室内污染气体。事实上,“这种检测结果都不准,他们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治理。”   “具有专业资质的室内空气检测机构一般是不会同时经营室内空气治理业务的。因为这样很难保证检测报告的独立性、权威性和公正性。”业内人士表示,《计量法》明确规定,出具检验检测报告的机构必须通过计量认证,也即CMA认证(“中国计量认证”的英文缩写)。这个认证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而且在附表中还要详细列明可检项目。“检测结果不是随便给的,需要负法律责任。绝对不能为了招揽业务,就随意给出不准确的检测结果。”   记者在我国《计量法》中也看到这样的规定,“为保证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公正性,所有向社会出具公证性检测报告的质量检测机构必须获得‘计量认证’资质,否则构成违法,追究刑事法律责任。”   “消费者一定要警惕检测与治理一条龙服务”,业内人士表示,真正权威的CMA检测机构是不会向用户销售任何污染治理产品和服务的,最多告诉你可以采用什么方法避免室内空气污染,否则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那么检测数据的真实性、权威性将大打折扣。   这样说来,那些打着“现场出结果”和“低价”甚至“免费”旗号,吸引消费者做室内空气检测的机构,检测结果确实不靠谱,检测目的也令人怀疑。   【律师说法】   装修信任危机催生检测热潮   “近年来,装修纠纷越来越多。消费者无论与装修公司交涉,还是到法院起诉,都想要一份具有权威性和说服力的室内空气检测报告书。”辽宁隆丰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乃龙告诉记者,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装修后的房屋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如果房屋在装修后没有达到标准,消费者可以追究装饰装修公司的违约责任。   正是这种对装修的信任危机,催生了越来越壮大的室内空气检测市场。然而,一些机构未经资质认证就四处招揽业务,违规出具检测报告。这样的检测报告,不仅缺乏准确性,更无法作为证据使用。消费者平白无故花了冤枉钱。   “具有专业资质的室内空气检测机构需要具备一些条件。”王乃龙表示,检测单位应当具备质量技监部门颁发的“CMA”计量合格证书,出具的检测报告必须盖有“CMA”计量合格专用章。与此同时,采用国家标准的正规检测机构的检测方式通常是严格取样送检,一般说来,仅仅采用便携式仪器现场测定的检测并不可靠。   “室内空气检测行业”有待法律规范   目前,妨碍室内空气检测行业健康发展的,是检测费用的差异过大以及检测机构的良莠不齐。虽然检测的收费标准由市场调节决定,不过为了行业的健康发展,业内人士还是希望能够有一个指导性的定价标准,让行业早日结束这种无序不良竞争。   “引导一个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还应该是法律的力量。”王乃龙表示,目前室内空气检测和治理行业的混乱,与法律规范的缺失有关。目前,国家对这一行业尚未出台专业法规,只有一个《资质管理办法》。因此室内空气检测和治理公司是否专业的惟一硬指标就是检测报告单上的“CMA”计量合格专用章,以及治理后的住宅室内空气是否达到了国家相关指标。很多业内人士都呼吁尽快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对行业进行规范。   “这部法律规范除了要对室内空气检测和治理公司的成立条件作出规定外,还应当明确规定两项业务不能同时开展,一定要分开独立经营。”王乃龙表示,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室内空气检测的结果公正、准确。
  • 国家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GB1888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室内空气质量参数及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住宅和办公建筑物。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勘误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6921-86 大气飘尘浓度测定方法 重量法   GB 9801-88 空气质量 一氧化碳的测定 非分散红外法   GB 11737-89 居住区大气中苯、甲苯和二甲苯卫生检验标准方法 气相色谱法   GB 12372-90 居住区大气中二氧化氮检验标准方法 改进的 Saltzman 法   GB/T 14679-93 空气质量 氨的测定 次氯酸钠 - 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GB/T 14669-93 空气质量 氨的测定 离子选择电极法   GB/T 14582-93 环境空气中氡的标准测量方法   GB 14677-93 空气质量 甲苯、二甲苯、苯乙烯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GB/T 15262-94 环境空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甲醛吸收 - 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   GB/T 15435-1995 环境空气 二氧化氮的测定 Saltzman 法   GB/T 15438-1995 环境空气 臭氧的测定 紫外光度法   GB/T 15439-1995 环境空气 苯并 [a] 芘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GB/T 15516-1995 空气质量 甲醛的测定 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   GB/T 16128-1995 居住区大气中二氧化硫卫生检验标准方法 甲醛溶液吸收 - 盐酸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   GB/T 16129-1995 居住区大气中甲醛卫生检验标准方法 分光光度法   GB/T 16146-1995 住房内氡浓度控制标准   GB/T 16147-1995 空气中氡浓度的闪烁瓶测量方法   GB/T 17095-1997 室内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卫生标准   GB/T 18204.18-2000 公共场所室内新风量测定方法—示踪气体法   GB/T 18204.23-2000 公共场所空气中一氧化碳检验方法   GB/T 18204.24-2000 公共场所空气中二氧化碳检验方法   GB/T 18204.25-2000 公共场所空气中氨检验方法   GB/T 18204.26-2000 公共场所空气中甲醛测定方法   GB/T 18204.27-2000 公共场所空气中臭氧检验方法   5 室内空气质量检验   5.1 室内空气中各种化学污染物采样和检验方法见附录 A 和附录 B 。   5.2 室内空气中苯浓度的测定方法见附录 C 。   5.3 室内空气中总挥发性有机物( TVOC )的检验方法见附录 D 。   5.4 室内空气中细菌总数检验方法见附录 E 。   5.5 室内热环境参数的检验方法见附录 F 。   附录 A   (规范性附录)   室内空气采样技术导则   1、范围   本导则在进行室内空气污染物监测时,对采样点位,采样高度,采样时间和频率,以及采样方法和质量保证措施等项做出规定。 本导则作为《室内空气质量标准》配套的空气采样技术的指导原则,适用于《室内空气质量标准》中所规定的各种化学污染物的采样。   2、选点要求   2.1 采样点的数量:采样点的数量根据监测室内面积大小和现场情况而确定,以期能正确反映室内空气污染物的水平。原则上小于 50m 2 的房间应设 1~3 个点 50~100m 2 设 3~5个点 100m 2 以上至少设 5 个点。在对角线上或梅花式均匀分布。   2.2 采样点应避开通风口,离墙壁距离应大于 0.5m 。   2.3 采样点的高度:原则上与人的呼吸带高度相一致。相对高度 0.5m~1.5m 之间。   3、采样时间和频率   采样前至少关闭门窗 4 小时。日平均浓度至少连续采样 18 小时, 8 小时平均浓度至少连续采样 6 小时, 1 小时平均浓度至少连续采样 45 分钟。   4、采样方法和采样仪器   根据污染物在室内空气中存在状态,选用合适的采样方法和仪器,用于室内的采样器的噪声应小于 50dB 。具体采样方法应按各个污染物检验方法中规定的方法和操作步骤进行。   5、采样的质量保证措施   5.1 气密性检查:有动力采样器在采样前应对采样系统气密性进行检查,不得漏气。   5.2 流量校准:采样系统流量要能保持恒定,采样前和采样后要用一级皂膜计校准采样系统进气流量,误差不超过 5% 。   采样器流量校准:在采样器正常使用状态下,用一级皂膜计校准采样器流量计的刻度,校准 5 个点,绘制流量标准曲线。记录校准时的大气压力和温度。   5.3 空白检验:在一批现场采样中,应留有两个采样管不采样,并按其他样品管一样对待,作为采样过程中空白检验,若空白检验超过控制范围,则这批样品作废。   5.4 仪器使用前,应按仪器说明书对仪器进行检验和标定。   5.5 在计算浓度时应用下式将采样体积换算成标准状态下的体积:   式中 V 0 —换算成标准状态下的采样体积, L   V —采样体积, L   T 0 —标准状态的绝对温度, 273K   T —采样时采样点现场的温度( t )与标准状态的绝对温度之和,( t+273 ) K   P 0 —标准状态下的大气压力, 101.3kPa   P —采样时采样点的大气压力, kPa 。   5.6 每次平行采样,测定之差与平均值比较的相对偏差不超过 20% 。   6、记录和报告   采样时要对现场情况、各种污染源、采样日期、时间、地点、数量、布点方式、大气压力、气温、相对湿度、风速以及采样者签字等做出详细记录,随样品一同报到实验室。   附录 B   (规范性附录)   室内空气中各种参数的检验方法 *   污染物 检验方法 来源   (1) 二氧化硫 SO 2 甲醛溶液吸收 —— 盐酸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 ( 1 ) GB/T 16128-1995   ( 2 ) GB/T 15262-94   (2) 二氧化氮 NO 2 改进的 Saltzaman 法 ( 1 ) GB/ 12372-90   ( 2 ) GB/T 15435-1995   (3) 一氧化碳 CO ( 1 )非分散红外法   ( 2 )不分光红外线气体分析法 、气相色谱法 、汞置换法 ( 1 ) GB 9801-88   ( 2 ) GB/T 18204.23-2000   (4) 二氧化碳 CO 2 ( 1 )不分光红外线气体分析法   ( 2 )气相色谱法   ( 3 )容量滴定法 GB/T 18204.24-2000   (5) 氨 NH3 ( 1 )靛酚蓝分光光度法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 2 )离子选择电极法   ( 3 )次氯酸钠—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 1 ) GB/T 18204.25-2000   ( 2 ) GB/T 14669-93  ( 3 ) GB/T 14679-93   (6) 臭氧 0 3 ( 1 )紫外光度法   ( 2 )靛蓝二磺酸钠分光光度法 ( 1 ) GB/T 15438-1995   ( 2 ) GB/T 18204.27-2000   (7) 甲醛 HCHO • AHMT 分光光度法   • 酚试剂分光光度法   气相色谱法   ( 3 )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 ( 1 ) GB/T 16129-95   ( 2 ) GB/T 18204.26-2000   ( 3 ) GB/T 15516-95   (8) 苯 C 6 H 6 气相色谱法 • 附录 C   ( 2 ) GB 11737-89   ( 9 ) 甲苯 C 7 H 8 、   二甲苯 C 8 H 10 气相色谱法 GB 14677-93   (10) 苯并 [a] 芘   B(a)P 高压液相色谱法 GB/T 15439-1995   (11) 可吸入颗粒   PM10 撞击式 —— 称重法 GB/T 17095-1997   (12) 总挥发性有机物   TVOC 气相色谱法 附录 D   (13) 细菌总数 撞击法 附录 E   (14) 温度、相对湿度、空气流速 热环境参数的检验方法 附录 F   (15) 新风量 示踪气体法 GB/T18204.18-2000   (16) 氡 Rn ( 1 )空气中氡浓度的闪烁瓶测量方法   ( 2 )环境空气中氡的标准测量方法 ( 1 ) GB/T 16147-1995   ( 2 ) GB/T 14582-93   * 注:检验方法中( 1 )法为仲裁法。   附录 C   (规范性附录)   空气中苯浓度的测定   (毛细管气相色谱法)   1、方法提要   1.1 相关标准和依据   本方法主要依据 GB 11737-89 居住区大气中苯、甲苯和二甲苯卫生检验标准方法—气相色谱法。   1.2 原理:空气中苯用活性炭管采集,然后用二硫化碳提取出来。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的气相色谱仪分析,以保留时间定性,峰高定量。   1.3 干扰和排除:空气中水蒸汽或水雾量太大,以至在碳管中凝结时,严重影响活性炭的穿透容量和采样效率。空气湿度在 90% 时,活性炭管的采样效率仍然符合要求。空气中的其他污染物干扰,由于采用了气相色谱分离技术,选择合适的色谱分离条件可以消除。   2、适用范围   2.1 测定范围:采样量为 20L 时,用 1ml 二硫化碳提取,进样 1μl ,测定范围为 0.05~10 mg/m 3 。   2.2 适用场所:本法适用于室内空气和居住区大气中苯浓度的测定。   3、试剂和材料   3.1 苯:色谱纯。   3.2 二硫化碳:分析纯,需经纯化处理,保证色谱分析无杂峰。   3.3 椰子壳活性炭: 20~40 目,用于装活性炭采样管。   3.4 纯氮: 99.99% 。   4、仪器和设备   4.1 活性炭采样管:用长 150mm ,内径 3.5~4.0mm ,外径 6mm 的玻璃管,装入 100mg 椰子壳活性炭,两端用少量玻璃棉固定。装好管后再用纯氮气于 300~350 ℃温度条件下吹 5~10min ,然后套上塑料帽封紧管的两端。此管放于干燥器中可保存 5 天。若将玻璃管熔封,此管可稳定三个月。   4.2 空气采样器:流量范围 0.2~1L/min ,流量稳定。使用时用皂膜流量计校准采样系统在采样前和采样后的流量。流量误差应小于 5% 。   4.3 注射器: 1ml 。体积刻度误差应校正。   4.4 微量注射器: 1μl , 10μl 。体积刻度误差应校正。   4.5 具塞刻度试管: 2ml 。   4.6 气相色谱仪:附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   4.7 色谱柱: 0.53mm × 30mm 宽径非极性石英毛细管柱。   5、采样和样品保存   在采样地点打开活性炭管,两端孔径至少 2mm ,与空气采样器入气口垂直连接,以 0.5L/min 的速度,抽取 20L 空气。采样后,将管的两端套上塑料帽,并记录采样时的温度和大气压力。样品可保存 5 天。   6、分析步骤   6.1 色谱分析条件:由于色谱分析条件常因实验条件不同而有差异,所以应根据所用气相色谱仪的型号和性能,制定能分析苯的最佳的色谱分析条件。   6.2 绘制标准曲线和测定计算因子:在与样品分析的相同条件下,绘制标准曲线和测定计算因子。   6.2.1 用标准溶液绘制标准曲线:于 5.0ml 容量瓶中,先加入少量二硫化碳,用 1μL 微量注射器准确取一定量的苯( 20 ℃时, 1μl 苯重 0.8787mg )注入容量瓶中,加二硫化碳至刻度,配成一定浓度的储备液。临用前取一定量的储备液用二硫化碳逐级稀释成苯含量分别为 2.0 、 5.0 、 10.0 、 50.0μg/ml 的标准液。取 1μL 标准液进样,测量保留时间及峰高。每个浓度重复 3 次,取峰高的平均值。分别以 1μL 苯的含量( μg/ml )为横坐标( μg ),平均峰高为纵坐标( mm ),绘制标准曲线。并计算回归线的斜率,以斜率的倒数 Bs[μg/mm] 作样品测定的计算因子。   6.3 样品分析:将采样管中的活性炭倒入具塞刻度试管中,加 1.0ml 二硫化碳,塞紧管塞,放置 1h ,并不时振摇。取 1μl 进样,用保留时间定性,峰高( mm )定量。每个样品作三次分析,求峰高的平均值。同时,取一个未经采样的活性炭管按样品管同时操作,测量空白管的平均峰高( mm )。   7、结果计算   7.1 将采样体积按式( 1 )换算成标准状态下的采样体积   式中 c —空气中苯或甲苯、二甲苯的浓度, mg/m 3   h —样品峰高的平均值, mm   h ' —空白管的峰高, mm   B s —由 6.2.1 得到的计算因子, μg/mm   E s —由实验确定的二硫化碳提取的效率   V 0 —标准状况下采样体积, L 。   8、方法特性   8.1 检测下限:采样量为 20L 时,用 1ml 二硫化碳提取,进样 1μl ,检测下限为 0.05mg/m 3 。   8.2 线性范围: 10 6 。   8.3 精密度:苯的浓度为 8.78 和 21.9μg/ml 的液体样品,重复测定的相对标准偏差 7% 和 5% 。   8.4 准确度:对苯含量为 0.5 , 21.1 和 200μg 的回收率分别为 95% , 94% 和 91% 。   附录 D   (规范性附录)   室内空气中总挥发性有机物( TVOC )的检验方法   (热解吸 / 毛细管气相色谱法)   1、方法提要   1.1 相关标准和依据   ISO 16017-1 “Indoor , ambiant and workplace air — Sampling and analysis of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by sorbent tube/thermal desorption/capillary gas chromatography — part 1 : pumped sampling”   1.2 原理   选择合适的吸附剂( Tenax GC 或 Tenax TA ),用吸附管采集一定体积的空气样品,空气流中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保留在吸附管中。采样后,将吸附管加热,解吸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待测样品随惰性载气进入毛细管气相色谱仪。用保留时间定性,峰高或峰面积定量。   1.3 干扰和排除   采样前处理和活化采样管和吸附剂,使干扰减到最小 选择合适的色谱柱和分析条件,本法能将多种挥发性有机物分离,使共存物干扰问题得以解决。   2、适用范围   2.1 测定范围:本法适用于浓度范围为 0.5 m g/m 3 ~100mg/m 3 之间的空气中 VOC S 的测定。   2.2 适用场所:本法适用于室内、环境和工作场所空气,也适用于评价小型或大型测试舱室内材料的释放。   3、试剂和材料   分析过程中使用的试剂应为色谱纯 如果为分析纯,需经纯化处理,保证色谱分析无杂峰。   3.1 VOC S :为了校正浓度,需用 VOC S 作为基准试剂,配成所需浓度的标准溶液或标准气体,然后采用液体外标法或气体外标法将其定量注入吸附管。   3.2 稀释溶剂:液体外标法所用的稀释溶剂应为色谱纯,在色谱流出曲线中应与待测化合物分离。   3.3 吸附剂:使用的吸附剂粒径为 0.18~0.25mm ( 60~80 目),吸附剂在装管前都应在其最高使用温度下,用惰性气流加热活化处理过夜。为了防止二次污染,吸附剂应在清洁空气中冷却至室温,储存和装管。解吸温度应低于活化温度。由制造商装好的吸附管使用前也需活化处理。   3.4 纯氮: 99.99% 。   4、仪器和设备   4.1 吸附管:是外径 6.3mm 内径 5mm 长 90mm 内壁抛光的不锈钢管,吸附管的采样入口一端有标记。吸附管可以装填一种或多种吸附剂,应使吸附层处于解吸仪的加热区。根据吸附剂的密度,吸附管中可装填 200~1000mg 的吸附剂,管的两端用不锈钢网或玻璃纤维毛堵住。如果在一支吸附管中使用多种吸附剂,吸附剂应按吸附能力增加的顺序排列,并用玻璃纤维毛隔开,吸附能力最弱的装填在吸附管的采样人口端。   4.2 注射器:可精确读出 0.1 m L 的 10 m L 液体注射器 可精确读出 0.1 m L 的 10 m L 气体注射器 可精确读出 0.01mL 的 1mL 气体注射器。   4.3 采样泵:恒流空气个体采样泵,流量范围 0.02~0.5L/min ,流量稳定。使用时用皂膜流量计校准采样系统在采样前和采样后的流量。流量误差应小于 5% 。   4.4 气相色谱仪:配备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质谱检测器或其他合适的检测器。   色谱柱:非极性(极性指数小于 10 )石英毛细管柱。   4.5 热解吸仪:能对吸附管进行二次热解吸,并将解吸气用惰性气体载带进入气相色谱仪。解吸温度、时间和载气流速是可调的。冷阱可将解吸样品进行浓缩。   4.6 液体外标法制备标准系列的注射装置:常规气相色谱进样口,可以在线使用也可以独立装配,保留进样口载气连线,进样口下端可与吸附管相连。   5、采样和样品保存   将吸附管与采样泵用塑料或硅橡胶管连接。个体采样时,采样管垂直安装在呼吸带 固定位置采样时,选择合适的采样位置。打开采样泵,调节流量,以保证在适当的时间内获得所需的采样体积( 1~10L )。如果总样品量超过 1mg ,采样体积应相应减少。记录采样开始和结束时的时间、采样流量、温度和大气压力。   采样后将管取下,密封管的两端或将其放入可密封的金属或玻璃管中。样品可保存 5 天。   6、分析步骤   6.1 样品的解吸和浓缩   将吸附管安装在热解吸仪上,加热,使有机蒸气从吸附剂上解吸下来,并被载气流带入冷阱,进行预浓缩,载气流的方向与采样时的方向相反。然后再以低流速快速解吸,经传输线进入毛细管气相色谱仪。传输线的温度应足够高,以防止待测成分凝结。解吸条件 ( 见表 1) 。   表 1 解吸条件   解吸温度 250 ℃ ~325 ℃   解吸时间 5~15min   解吸气流量 30~50ml/min   冷阱的制冷温度 +20 ℃ ~-180 ℃   冷阱的加热温度 250 ℃ ~350 ℃   冷阱中的吸附剂 如果使用,一般与吸附管相同, 40~100mg   载气 氦气或高纯氮气   分流比 样品管和二级冷阱之间以及二级冷阱和分析柱之间的分流比应根据空气中的浓度来选择   6.2 色谱分析条件   可选择膜厚度为 1 ~ 5 m m 50m × 0.22mm 的石英柱,固定相可以是二甲基硅氧烷或 7% 的氰基丙烷、 7% 的苯基、 86% 的甲基硅氧烷。柱操作条件为程序升温,初始温度 50 ℃保持 10min ,以 5 ℃ /min 的速率升温至 250 ℃。   6.3 标准曲线的绘制   气体外标法:用泵准确抽取 100 m g/m 3 的标准气体 100ml 、 200ml 、 400ml 、 1L 、 2L 、 4L 、 10L 通过吸附管,制备标准系列。   液体外标法:利用 4.6 的进样装置取 1~5 m l 含液体组分 100 m g/ml 和 10 m g/ml 的标准溶液注入吸附管,同时用 100ml/min 的惰性气体通过吸附管, 5min 后取下吸附管密封,制备标准系列。   用热解吸气相色谱法分析吸附管标准系列,以扣除空白后峰面积的对数为纵坐标,以待测物质量的对数为横坐标,绘制标准曲线。   6.4 样品分析   每支样品吸附管按绘制标准曲线的操作步骤(即相同的解吸和浓缩条件及色谱分析条件)进行分析,用保留时间定性,峰面积定量。   7、结果计算   7.1 将采样体积按式( 1 )换算成标准状态下的采样体积   式中 V 0 —换算成标准状态下的采样体积, L   V —采样体积, L   T 0 —标准状态的绝对温度, 273K   T —采样时采样点现场的温度( t )与标准状态的绝对温度之和,( t+273 ) K   P 0 —标准状态下的大气压力, 101.3kPa   P —采样时采样点的大气压力, kPa 。   7.2 TVOC 的计算   ( 1 )应对保留时间在正己烷和正十六烷之间所有化合物进行分析。   ( 2 )计算 TVOC ,包括色谱图中从正己烷到正十六烷之间的所有化合物。   ( 3 )根据单一的校正曲线,对尽可能多的 VOC S 定量,至少应对十个最高峰进行定量,最后与 TVOC 一起列出这些化合物的名称和浓度。   ( 4 )计算已鉴定和定量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浓度 S id 。   ( 5 )用甲苯的响应系数计算未鉴定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浓度 S un 。   ( 6 ) S id 与 S un 之和为 TVOC 的浓度或 TVOC 的值。   ( 7 )如果检测到的化合物超出了( 2 )中 VOC 定义的范围,那么这些信息应该添加到 TVOC 值中。   7.3 空气样品中待测组分的浓度按( 2 )式计算   式中 : c —空气样品中待测组分的浓度 , mg /m 3   F —样品管中组分的质量 , mg   B —空白管中组分的质量 , mg   V 0 —标准状态下的采样体积, L 。   8、方法特性   8.1 检测下限:采样量为 10L 时,检测下限为 0.5 m g/m 3 。   8.2 线性范围: 10 6 。   8.3 精密度:在吸附管上加入 10μg 的混合标准溶液, Tenax TA 的相对标准差范围为 0.4% 至 2.8% 。   8.4 准确度: 20 ℃、相对湿度为 50% 的条件下,在吸附管上加入 10mg/ml 的正己烷, Tenax TA 、 Tenax GR ( 5 次测定的平均值)的总不确定度为 8.9% 。   附录 E   (规范性附录)   室内空气中细菌总数检验方法   1、适用范围   本方法适用于室内空气细菌总数测定。   2、定义   撞击法 (impacting method) 是采用撞击式空气微生物采样器采样,通过抽气动力作用,使空气通过狭缝或小孔而产生高速气流 , 使悬浮在空气中的带菌粒子撞击到营养琼脂平板上 , 经 37 ℃、 48h 培养后 , 计算出每立方米空气中所含的细菌菌落数的采样测定方法。   3、仪器和设备   3.1 高压蒸汽灭菌器。   3.2 干热灭菌器。   3.3 恒温培养箱。   3.4 冰箱。   3.5 平皿 ( 直径 9cm) 。   3.6 制备培养基用一般设备:量筒,三角烧瓶, pH 计或精密 pH 试纸等。   3.7 撞击式空气微生物采样器。
  • 环保部拟修订空气质量检测标准
    8月底的环保部常务会议,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修订情况进行汇报。   根据今年年初征求公开意见的该标准修订版,将增加臭氧8小时监测值 PM2.5可吸入颗粒物尚未列入新标准,但开始作为各地指标的参考值。这是目前国内空气质量指标最具争议的两个指标。   据了解,修订仍处于征求意见阶段,新标准最终有可能在年底出台。   标准虽宽仍能保护公众健康   我国在1982年制定了《大气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项目只有6项。1996年进行了第一次修订,改名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污染物项目扩大到了10项,此后,环保部又在2000年进行了局部修改,取消了氮氧化物指标,并放宽了二氧化氮和臭氧的标准。   此次修订最令人关注的问题之一,是增设了臭氧8小时平均浓度限值。   环保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以下简称《说明》)中写道,以连续8小时最高浓度限值为主的臭氧的空气质量标准已成为世界各国臭氧环境空气质量发展的趋势,一小时的浓度限制已不能适应环境管理的需求。   此次修订将臭氧8小时的平均浓度限制二级标准设定为160微克/m3,该浓度限值在国际上虽然相对较宽,但基本上能够起到保护公共健康的作用。   根据《说明》,6到8小时暴露在臭氧浓度在120微克/m3以下存在健康危害。北京市2001年至2002年臭氧小时浓度在14.4-232微克/m3之间,平均为88.9微克/m3。   此前臭氧标准为1小时监测值   我国此前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并非没有臭氧监测,但依据的是一小时的监测值,即一天中监测到的每小时最大臭氧浓度作为指标,但是,这个时间值无法反映长时间累积臭氧浓度给人体造成的慢性伤害。   “应该说,这是一个科学上的进步,更全面地考虑臭氧污染造成的效应。”北大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邵敏指出。他还表示,标准设立和信息公开是两回事。臭氧一小时监测值此前也列入了国家标准,但一直没有公开。   背景资料   可吸入颗粒物   PM2.5是指大气中直径小于或等于2.5微米的颗粒物,它的直径还不到人的头发丝粗细的1/20。目前,在城市空气质量日报或周报中的可吸入颗粒物标准为PM10,指直径等于或小于10微米,可以进入人的呼吸系统的颗粒物。   臭氧   是地球大气中一种微量气体,含有3个氧原子。虽然臭氧在平流层起到了保护人类与环境的重要作用,但若其在对流层浓度增加,则会对人体健康产生有害影响。臭氧对眼睛和呼吸道有刺激作用,对肺功能也有影响,较高浓度的臭氧对植物也是有害的。   焦点   可吸入颗粒物暂不实施更严标准   在此次修订标准中,首次列出了PM2.5,但是并非列入强制的统一标准,而是作为参考值供各地参考。   在我国当前很多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是主要污染物,粒径小于等于10微米可吸入颗粒物叫PM10,粒径小于等于2.5微米的叫PM2.5。   “PM2.5更小,进入人体肺部的也就更多,”北大医学部公共卫生学院教授潘小川说,因为颗粒物上会附带有毒物质,当进入人体的颗粒物更多时,对人体各方面造成的伤害也更多。   研究显示,2004年至2006年期间,当北大观测点的PM2.5日均浓度增加时,约4公里以外的北大第三医院的心血管病急症患者数量也有所增加。   是否有PM2.5监测值,是我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与WHO准则和其他很多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首要差别,也是目前我国环境空气指标中最具争议的一块。我国目前的监测,只有PM10的颗粒物。虽然有多个城市和科研机构在做PM2.5的监测,但因为没有国家标准,就无法进行考核和公开。   而国际上主要发达国家均已制定了PM2.5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亚洲的日本、泰国和印度也制定了该标准。   北京市环保局:地方任务将重得多   北京市环保局副局长杜少中说,一旦发布了PM2.5的标准,对各地政府环境考核和环保部门来说,将承担重得多的任务。   “北京环保局肯定会遵照国家标准来做,指标越多,压力肯定也越大。”杜少中说,“就像血压等人的健康指标一样,三项指标增加到四项了,合格的人也更少了,但要想健康,就应该锻炼身体,大气治理也是一样,改善空气质量,减排才是硬道理。”   据了解,北京市在空气治理上分了16个阶段,实施了200多项政策,是所有城市中政策实施最多的。北京市又从今年开始实施为期五年的“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但是,因为北京市独特的地理位置,城市经济快速发展,经济结构复杂,机动车保有量不断增长等原因,大气治理的任务依然非常艰巨,去年的“达标天”也仅占了 78%,一级天数仅为14.5%。   争议   “勿因不能达标就不实施”   对于PM2.5未列入强制的统一标准,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微博)说,“这挺令人失望的。”   根据环保部的《说明》,虽然PM2.5污染较重,全国113个重点城市2008年的年均浓度远高于世卫组织的准则值,但如果制定实施PM2.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将大范围超标,此外,我国还缺少对PM2.5监测的基础,因此,从全国角度制定PM2.5的标准依然较早。   马军认为,“不能因为会大范围超标就不制定这个标准,标准的设置应该以是否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而定。不能因为达不到标准就不公开这个标准。”   马军说,PM2.5的监测就中国的经济发展水平是可承受的,标准的设立涉及公众重要的环境知情权。“它可能会对数以亿计的人口造成潜在的很大的影响,这么严重的公众健康的影响,不能永远瞒着,应该告诉公众,我们存在这个问题,解释现在为什么达不到这个指标,五年解决不了的话,十年,二十年是否能解决。这是激发公众参与到环境保护的最大的动力。”   不过,北大医学部公共卫生学院教授潘小川则认为,“如果一个标准80%都会超标,那标准就没有意义了,设置标准要有经济和技术的可行性。当然从健康角度而言,指标越低越好。”
  • 征求意见!关于环境空气的4项国家标准!
    2022年10月31日,生态环境部发布通知: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范环境空气颗粒物来源解析工作,我部组织编制了《环境空气 颗粒物来源解析 正定矩阵因子分解(PMF)模型计算技术指南》等四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公开征求意见。标准相关资料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在“意见征集”栏目或首页搜索栏输入本通知名称检索查阅。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请于2022年11月29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部大气环境司,意见电子版发送电子邮箱。  联系人: 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张宇哲  电话: (010)65645563  传真: (010)65645567  邮箱: daqichu@mee.gov.cn(图源于生态环境部官网)为契合新标准,仪器信息网于12月1日举办的“环境空气颗粒物分析与监测”网络会议。将拟邀4项标准起草单位的专家出席,分享“环境空气颗粒物源解析方法、监测技术、数据分析与质量控制”等方面内容。点链接,免费占位:https://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s/particulate20221201/环境空气 颗粒物来源解析 化学质量平.pdf环境空气 颗粒物来源解析 基于受体模型法的源解析技术规范.pdf环境空气 颗粒物来源解析 正定矩.pdf环境空气 颗粒物来源解析 受体模型法监测数据处理与检验技术规范.pdf
  • 室内空气检测方法不同,“各说各好”
    新房装修好后,室内空气质量如何?什么时候入住才不会有隐患?为了家人健康,越来越多的市民开始考虑给新居做个室内空气质量的检测,看看装修后家里有没有污染超标的情况。但眼下,市场上号称可以检测空气质量的机构很多,且收费五花八门。到底什么样的检测机构或方式才专业,检测结果才权威?   室内空气质量受关注 检测机构和方法五花八门   在徐东一个小区买了新房的吴先生,装修时,装修公司承诺用环保材料,并确保装修后的室内空气质量达标。确如装修公司承诺的,装修后、家具入场前,第三方检测机构报告显示,吴先生新房的室内空气质量是达标的。今年初,吴先生把家具等全部布置好后住进了新房,但夏天房间开空调后,他总感觉鼻子不舒服,室内空气中弥漫着一些刺鼻的气味,于是他打算再检测一下房间空气质量。   吴先生咨询了一些朋友后,向武汉市疾控中心申请检测。想不到的是,他从打电话申请,到工作人员上门,等待了近一个月。该中心工作人员解释说,夏季申请检测的市民特别多,负责检测的工作人员都是连轴转。   该中心的收费标准显示,如果每个房间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可以只设一个采样点位,一个点位收费400元。吴先生两个房间的检测花了800元,主要检测甲醛、苯、二甲苯、甲苯四项。一周后,检测结果出炉,令吴先生心烦的是,他家的主卧和儿童房甲醛含量都超标,尤其是儿童房超标居然高达4倍。   在经过了两个月的通风后,吴先生自己在网上购买了一盒简易的空气甲醛自检盒。吴先生自测的结果显示,甲醛含量刚刚超过标准限值。   吴先生还是不太放心,准备再找专业机构检测一下。他在网上搜索发现,号称能检测家庭室内空气质量的机构非常多,且个个宣称自己拥有专业设备、专业资质。在电话咨询时,吴先生发现,各个机构标出的检测价格相差很大,最低的一家公司一个房间收费只需50元。   记者发现,不少市民在检测家里空气质量时,并不太清楚选择什么样的检测机构。目前,检测机构除了质监所、疾控中心、环境监测中心等官方大型检测机构外,还有一些民间公司也在从事这种业务,收费标准有高有低。   部分机构“自己认证” 正规检测机构约60家   室内空气质量是怎么检测出来的?吴先生感到好奇,便记录了整个检测过程——   上门检测前,疾控中心要求吴先生先将准备检测的房屋关闭12小时。检测当天,只见检测人员将一台仪器放到房屋中央,离地面大约一米的高度平放。仪器通电后有一个吸收管,里面装满液体,该仪器放置在室内吸收20分钟室内的空气,再测试液体中的甲醛含量。据介绍,这种检测方式的采样过程比较严格,检测人员会将仪器带回实验室,具体空气质量的数据分析由实验室出具。   而吴先生在网上购买的甲醛自检盒,检测方式就简单些。根据说明书上的要求,要将门窗关闭两小时 随后将盒内的溶液进行混合,然后在室内放置40分钟 再将另外一种粉末状物质加入到溶液中,最后将溶液的颜色与试纸进行比对。   武汉市疾控中心检测人员介绍,疾控中心采用的标准是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为客户进行检测,这就是国家质检总局、卫生部、环保部等共同颁布的一个推荐性即非强制性标准,主要适用于住宅与办公建筑物。华中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教授、博导杨旭介绍,目前有一个国家强制性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是针对工程竣工验收的检测。   两个标准在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方面存在指标、检测方法等诸多不同。比如,就门窗关闭时间来说,GB/T18883作为推荐性、指导性标准,检测前要住户关闭门窗12小时之后再进行空气抽样 而GB50325对采取自然通风的民用建筑工程,要求充分通风后关闭门窗1小时抽样,对采用集中空调的民用建筑工程,要求在空调正常运转时进行。   记者从质监部门了解到,根据规定,检测单位只有通过国家认监委或省级质监部门等行政部门的CMA权威认证,才具有发布正规检测数据的资质。而目前全省通过质量部门权威认证的公司约有60家,通过认证的公司需要定期审核,检测仪器也要定期检查。   业内人士介绍,目前,市场上出现了一些检测机构,为了取得市民信任,私自在自己的检测报告或者网站上号称自己通过了认证,并打上“CMA”标志 还有检测机构为了后期推销自己的治理项目,往往夸大自己的检测数据。质监部门提醒,如果市民对公司的资质有疑问,可到省质监局计量处去查询。   记者了解到,正规机构的检测收费都有统一的行业标准:均是按检测点位收费,一般是50平方米的空间设置一个检测点位,一个点位检测甲醛、苯、甲苯、二甲苯四项,每个点位检测费用约400元,并出具正规发票。   温度差两度 结果差两倍 夏季室内甲醛易超标   杨旭是参与室内空气质量国标修订的专家之一。他告诉记者,从土建工程到装修工程,再到家具甚至软装饰品进屋,住宅室内空气质量一直遭受着不同污染源的影响。一次空气质量检测,因时间不同,房间内布置不同,结果就可能不同。如夏天气温高,甲醛等物质易挥发,检测得到的数值就可能高于冬天。他们做过检测,温度相差两摄氏度,检测出的甲醛含量就可能相差2倍。   据介绍,标准GB50325,对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提出了具体要求,甲醛、苯、氨、挥发性有机物和氡等指标达标,工程才能通过竣工验收。从这个意义上讲,此类工程只要通过验收,其室内空气质量应已达标。   但是,装修是一个不可避免的空气污染环节,大量板材、含有甲醛的粘胶等,通过家装进入室内。装修后,室内空气质量超标现象比较多。国际卫生组织估计,在新建和改建的建筑物中,约30%的室内空气中,可检出300多种污染物,约68%的人体疾病与室内污染有关。   室内空气质量已受到市民广泛关注。但据武汉市政协委员调查发现,目前对新装修房屋室内空气进行监测的费用一般需几百甚至上千元,而且室内空气监测公司良莠不齐,有的公司所用仪器和遵循的标准,都并非国家标准。   对此,武汉市环保局表示,要通过有序的市场竞争和严格的价格监管,保证检测费用合理,并通过实行对新装修住宅或其他民用建筑室内空气质量的强制检测,由建筑工程开发企业或室内装饰装修机构承担检测费用,对非盈利的社会公共设施,如学校、养老院、图书馆等,由政府财政承担室内空气质量检测的费用。
  • 市场监督总局:规范新能源汽车检测收费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 告2021年第32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新能源汽车检测收费的公告  党中央明确要求“支持新能源汽车加快发展”。随着新能源汽车市场保有量不断增长,检测服务需求日益旺盛,优化检测项目设计、规范车辆检测收费成为促进新能源汽车发展的重要因素。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对北京市、上海市、重庆市、深圳市、杭州市、济南市、武汉市、长沙市、成都市、昆明市、九江市等11个城市机动车检测收费情况进行了抽查,发现部分城市在纯电动汽车检测收费中不列明具体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将不应收取的“尾气检测费”打包进年检费一并收取。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规范新能源汽车检测收费,维护机动车检测服务市场秩序,减轻群众负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各机动车检测机构要严格按照《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有关规定,规范价格收费行为。对于可分解为多个项目和标准的服务,应当明确标示每一个项目和标准,禁止混合标价或者捆绑销售。对机动车检测不区分环保检测、安全检测等具体服务项目,采取打包收费、“一口价”等收费形式的,属于捆绑销售,违反明码标价相关规定。  二、各机动车检测机构要根据新能源汽车结构特点,设立真实合理的检测收费项目,列明服务内容,做到明码标价、诚信经营,不得就未真实提供的服务收取费用。  三、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机动车检测检验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不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四、行业协会要加大指导力度,发挥好政策宣传、沟通协作、指导引导作用,强化行业自律。  五、鼓励和支持群众积极监督价格违法行为,及时通过全国12315平台或者热线投诉举报。市场监管总局2021年8月23日
  • 一大波空气检测新标准来袭!这些仪器请就位
    近日,小编从生态环境部了解到多个环境检测新标准即将实施,特地选取了环境空气相关的标准分享给大家,帮助众多环境领域用户了解新标准概况及涉及到的仪器品类和检测方法。接下来,就让小编带领大家一起看下吧~一、空气检测新标准1、HJ 1261-2022 固定污染源废气 苯系物的测定 气袋采样/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实施日期:2023年1月15日标准说明: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苯系物的气袋采样/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检测项目:苯系物(苯、甲苯、乙苯、邻二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异丙苯和苯乙烯)所需仪器:气相色谱仪、自动稀释系统、气体采样器/大气采样器等。2、HJ 1262-2022 环境空气和废气 臭气的测定 三点比较式臭袋法实施日期:2023年1月15日标准说明:自HJ 1262-2022标准实施之日起,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1993 年 9 月 18 日批准发布的《空气质量 恶臭的测定三点比较式臭袋法》(GB/T 14675-93)在相应的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实施中停止执行。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及各类恶臭污染源(包括水域)以不同形式排放的臭气的三点比较式臭袋法。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和固定污染源废气样品中臭气的测定。本标准测定方法是嗅觉器官测定法,不受臭气物质种类、种类数目、浓度范围及所含成分浓度比例的限制。检测项目:臭气所需仪器:分析天平、真空泵、空气压缩机等。3、HJ 1263-2022 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实施日期:2023年1月15日标准说明:自HJ 1263-2022标准实施之日起,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1995 年 3 月 25 日批准发布的GB/T 15432-1995《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在相应的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实施中停止执行。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中总悬浮颗粒物的重量法。本标准适用于使用大流量或中流量采样器进行环境空气中总悬浮颗粒物浓度的手工测定,同时适用于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中总悬浮颗粒物浓度的手工测定。检测项目:总悬浮颗粒物所需仪器:大气采样器、分析天平、恒温恒湿箱等。4、HJ 1270-2022 环境空气 26 种多溴二苯醚的测定 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实施日期:2023年6月15日标准说明: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中多溴二苯醚的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气相和颗粒相中26种多溴二苯醚的测定。检测项目:26种多溴二苯醚分别为:BDE 7、BDE 15、BDE 17、BDE 28、BDE 47、BDE 49、BDE 66、BDE 71、BDE 77、BDE 85、BDE 99、BDE 100、BDE 119、BDE 126、BDE 138、BDE 153、BDE 154、BDE 156、BDE 175/183、BDE 184、BDE 191、BDE 196、BDE 197、BDE 206、BDE 207和BDE 209所需仪器:大气采样器、高分辨气质联用仪、索氏提取器、快速溶剂萃取仪、旋转蒸发仪、氮吹浓缩仪等。5、HJ 1271-2022 环境空气 颗粒物中甲酸、乙酸和乙二酸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实施日期:2023年6月15日标准说明: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颗粒物中甲酸、乙酸和乙二酸的测定。检测项目:甲酸、乙酸、乙二酸所需仪器:颗粒物采样器、离子色谱仪、超声波清洗器等。6、HJ 759-2023 环境空气 63种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实施日期:2023年8月1日标准说明: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HJ 759-2015)废止。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中 65 种挥发性有机物的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中 65 种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检测项目:挥发性有机物所需仪器:采样罐、气体流量计、气质联用仪、气体稀释装置、气体浓缩仪等。除了上述仪器,小编了解到还有很多【环境监测仪器】以及【实验室常用设备】在环境检测实验中会经常用到,感兴趣的用户,可点击查看。更多仪器种类,请访问【仪器优选】。二、空气检测相关解决方案1、离子色谱法测定环境空气颗粒物中甲酸、乙酸、乙二酸方案简介:本文建立了一种使用离子色谱法测定环境空气颗粒物中甲酸、乙酸、乙二酸的方法。参考2021年版《环境空气 颗粒物中甲酸、乙酸和乙二酸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征求意见稿)》标准,用IC-16进行定性定量分析。结果显示甲酸、乙酸和乙二酸线性良好,标准曲线相关系数均≥0.995;低中高浓度混标溶液连续分析6次,保留时间RSD≤0.032%,峰面积的RSD≤1.587%;低中高浓度加标样品回收率在93.1%~107.0%之间,相对标准偏差<0.620%,方法准确可靠。该方法重现性好,灵敏度高,可用于环境空气 颗粒物中甲酸、乙酸、乙二酸的测定。使用仪器:岛津离子色谱仪Essentia IC-162、天美赛里安气相色谱仪在空气检测的应用——热脱附-气相色谱法(TD-GC)测定空气中的苯系物方案简介:本应用采用GC456i气相色谱仪搭配热脱附进行测试,符合国家标准要求,该方法配置合理,线性良好。使用仪器:天美公司赛里安456i气相色谱仪3、环境空气中二噁英类检测方案简介:二噁英类剧毒物质通常指具有相似结构和理化特性的一组多氯取代的平面芳烃类化合物,属氯代含氧三环芳烃类化合物,包括75 种多氯代二苯并一对一二噁英和135种多氯代二苯并呋哺,缩写分别PCDDs/PCDFs。人类可能因摄取被污染食物,不断地将二噁英类物质富集在人体脂肪中,最终对人体产生严重影响。使用仪器:睿科HPFE高通量加压流体萃取仪4、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检测环境空气中挥发性有机物方案简介:挥发性有机物(简称VOCs)是空气中非常重要的一类污染物,能够形成二次气溶胶,是PM2.5和臭氧的重要前体物。HJ759-2015是非常重要的实验室环境空气中VOCs的检测方法,能够有效解决国内环境空气中VOCs检测难题。标准更新征求意见稿中扩宽了符合方法标准的预浓缩仪类型,细化了采样和分析中的技术细节,使得方法更具有普遍适用性和专业性。本文主要针对2021年3月15日生态环境部发出的《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征求意见稿)》(简称HJ759修订稿)进行仪器适用性评价。使用仪器:赛默飞ISQ™ 7000单四极杆GC-MS三、关于导购平台【仪器优选】作为专业性及影响力兼具的国内一线科学仪器导购平台,囊括了分析仪器、实验室设备、物性测试仪器、光学仪器及设备等15大类仪器,1000+个仪器品类,收录20万+台优质仪器。其核心宗旨是帮助仪器用户快速找到优质靠谱的仪器。经过多年的持续建设,平台实现了可以同时从价格、品牌、行业、口碑、产品横向对比等多维度快速查找仪器产品的功能,助力千万级用户轻松找到靠谱仪器。【行业应用】是仪器信息网专业的行业导购平台,汇聚了行业内国内外主流厂商的优质分析方法及相应的仪器设备。栏目建立了兼顾国家相关规定和用户习惯的专业分类,涉及食品、制药、环境、农/林/牧/渔、石化、汽车、建筑、医疗/卫生等二十余个行业领域。目前,已经收录行业解决方案6万+篇。四、空气检测新标准采购节马上开启仪器信息网围绕2023年实施的一系列空气检测新标准,特于2023年3月底举办【空气检测新标准采购节】活动。活动将邀请相关专家及知名仪器厂商为行业用户带来新标准解析,同时,联合各优质厂商助力空气检测仪器选型。敬请期待!
  • 车内空气标准须强制 20家单位呼吁增加有机物检测
    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南京消协等20家消费维权单位今天联合呼吁,相关部门应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将推荐性标准《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上升为强制性标准。   中央电视台近日对部分豪华轿车车内空气污染现象进行的报道,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对此,20家消费维权单位提出,将推荐性标准《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上升为强制性标准的同时,要在标准中适当增加有机物挥发物质的检测项目,而且检测方法也应增加模拟车辆实际使用时的状态。另外,还应加强对汽车厂商的监管力度,对存在产品缺陷的产品采取强制召回等措施,督促汽车厂商更好地履行产品质量责任。   20家消费维权单位指出,汽车生产企业尤其是跨国企业在赚取丰厚利润的同时,不应“区别对待”中国消费者,更不能对我国消费者尤其是消费者群体提出的诉求,采取视而不见或避重就轻的态度。即使相关法律法规没有明文禁止某些有害物质的使用,企业也应保证它的产品质量是安全的,而不应该拿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或标准缺失作为推卸自身责任的理由。   20家单位还表示,车内空气污染的“祸根”一般是在车辆生产过程中“种”下的,在汽车使用过程中已经很难消除,而且汽车消费者一般也不具备专业知识和技术能力,因此,汽车生产企业应对车内污染治理承担第一责任,汽车和零部件生产企业应建立和完善产品空气污染物释放性能的检测、监控体系,在车辆制造过程中选择环保绿色材料,改进生产工艺,切断车内空气污染源。
  • 四项国家环境保护检测标准征求意见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提高环境管理水平,规范环境监测工作,我部决定制订《环境空气 酚类化合物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等四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并于2010年9月20日前反馈我部。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doc   附件2.《环境空气 酚类化合物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3.《环境空气 酚类化合物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附件4.《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 红外光度法》(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5.《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 红外光度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附件6.《水质 钡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7.《水质 钡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附件8.《水质 应急监测 检测管法》(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9.《水质 应急监测 检测管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谷雪景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电话:(010)66556214   传真:(010)66556213   二○一○年八月二十日
  • 气质联用法测定环境空气等4项国家标准征求意见
    关于征求《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吸附管采样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征求意见稿)等四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提高环境管理水平,规范环境监测工作,我部决定制定《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吸附管采样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等四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11年6月10日前反馈我部科技标准司。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谷雪景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电话:(010)66556214   传真:(010)66556213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 黄翠芳 武婷   联系电话:(010)84934068,84924935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吸附管采样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征求意见稿)   3.《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吸附管采样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环境空气 挥发性卤代烃的测定 吸附管采样/气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   5.《环境空气 挥发性卤代烃的测定 吸附管采样/气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6.《环境空气和废气 气相和颗粒物中多环芳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征求意见稿)   7.《环境空气和废气 气相和颗粒物中多环芳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8.《环境空气和废气 气相和颗粒物中多环芳烃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   9.《环境空气和废气 气相和颗粒物中多环芳烃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二○一一年五月五日   附件一: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中国气象局办公室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监测站(中心)   各环境保护重点城市环境监测站(中心)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监测中心站   辽河保护区管理局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   环境保护部对外合作中心   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   环境保护部标准样品研究所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农业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   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国家城市给水排水工程技术中心   北京中兵北方环境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八研究所   泰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上海市浦东新区环境监测站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天虹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岛津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安捷伦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部内征求监测司的意见)
  • 空气质量标准将修订为国家强制性标准
    中国工程院院士侯立安在北京透露,中国国家环保部和国家标准委下达2014年标准修订计划,决定将2012年3月1日实施的推荐性标准《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修订为强制性标准。   这个标准如何强制执行,对于消费者来讲是个莫大的好事,对于行业来讲,历经高速发展这么多年,也算是一种进步的体现。   当然,强制执行的过程中,对于目前存在问题多家汽车制造商或许会带来成本、库存时间等方面的压力,综合来看,跟上整个行业的步伐,避免被空气质量这样的门槛排除在外,长久来看,对于任何一家汽车制造商来讲,也都是好事,在此谈三点内容。   第一、强制执行标准对消费者有利。   中国车市下&ldquo 消费者是弱势群体&rdquo 仍是不争事实、需改观,但是你要让消费者主动去维权,个体消费者一方面能力和影响力有限,未必能够抗衡汽车制造商和汽车经销商。另外一个方面,作为个体的维权成本太高,维权时间有限,也很难凑效,整个过程来讲,消费者只能去寻求一只另外的力量去改善这种状态。   我们也能够发现,汽车制造商在赚取利润的过程中,对于消费者的诉求并没有太多的保证,我们看到了消费者关于汽车维权案例层出不穷,有很多种规则原本就是行业中普遍存在的一种弊病,消费者反复申诉都没有相应的回应,这种事情如果已经成为普遍存在的问题,就需要政府方面或者第三方能够站起来,为消费者进行维权。   空气质量问题前几年就被公布出来,多家汽车制造商为了能够降低成本,在进行产品集成的过程中使用低成本、挥发有害气体的材料,并没有受到相应的惩处,这样的情况下,根据资本的趋利性,这种产品的应用会逐步泛滥,这个时候,我们还去谈所谓的汽车大国、汽车强国,连消费者消费过程中的自身健康都不能实现,显得滑稽可笑了。   当然,作为强制执行的标准,或许我们还未能够完善,对每一样有害挥发物都进行标定对比,但是这是好的开端,对于消费者最为关注的几个问题进行逐步的完善,这是一种进步,值得称赞。   第二、主动迎合标准能够让车企受益。   谈到汽车车内空气质量标准的问题,很多人第一反应就是汽车制造商的挑战是不是更大了?这种情况确实存在,包括汽车成本可能有一定程度的增加,汽车检测的难度也会增大,但是从趋势上来讲,这种鞭策的强制标准,更有助于行业的发展。   车市竞争加剧、多思考为消费者做事情有利自身发展,前段时间看到汽车制造商的广告,不列出这家汽车制造商的品牌名称,只是它们多次提到了自己的空气质量如何好的问题,这原本应该是入门级别的质量要求,因为其它家做的不好,就成了它们的优点了,事实上如果有一家或者几家在这个方面做得好的话,对于处于同一平台竞争的汽车制造商来讲,就显得非常不利了。   很多事情是个悖论,比如去年很多汽车媒体谈到的福特汽车在车展过程中遇到的维权问题,以及杭州多家媒体曝光的问题车展等情况,这些可能都是属于一种极端情况,或许解决这些问题只需要花费很少的资金,在设计的过程中只需要增加一点点的成本,但是如果这些问题走上了台面,意味着花费巨大的资金去填补这个漏洞都很难恢复。   可能很多人会想,有没有防患于未然的策略,当然有,就是我们在进行标准制定的时候,充分考虑到这些问题,制定公平的规则,然后合理的执行下去,这样那些极端问题就不会出现,即便出来了有违规则的极端维权事情,在媒体上也未必站得住脚。   所以,我们主动去迎合一些标准,主动作出对于消费者有利的事情来,或许并不需要太多精力、太多成本,这些细节可能铸就了汽车制造商在消费者心目中的位置,也决定了自己有没有饭吃。   第三、多方相互促进消除&ldquo 不良潜规则&rdquo 有着行业发展。   对于很多新车购买者来讲,都一个困境,就是如何避免自己和家人受到新车有害空气的危害,可能在购车之后,弄一堆&ldquo 碳包&rdquo 放在车里吸取甲醛等有害身体的气味,这些措施有可能是亲友告知的,也有可能是销售顾问提的的建议,甚至很多经销商出售碳包给新车车主用来进行吸附有害新车气体挥发物,这个时候来讲,新车有害气体挥发物已经成为经销商和消费者心知肚明的&ldquo 潜规则&rdquo 。   检测机构也发布相关的数据:中国室内环境监测中心对车内空气污染问题调查显示,随机抽检了100辆轿车,发现90%存在车内空气污染 汽车环境专业委员会调查发现,在接受测试的1175辆汽车中,全部检测项目均达到标准的车辆仅为52辆,占已测总数的6.18%。&ldquo 3· 15&rdquo 前夕,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过去一年里消费者有关汽车产品质量的投诉,新车车内空气质量是投诉的四大焦点问题之一。   不管这个时候很多人可能会质疑,这个问题能不能解决?这个问题既然大家都知道为什么没有解决?   事实上,这些年,由于汽车快速发展,我们发展过程中出现了很多问题,此前或许是关注度太低,或许是其它方面的原因,这些潜在的问题并没有受到重视,但是现在这些问题暴露在阳光下之后,就需要给予解决。   最可能有效的方式,是行业协会或者政府监管机构给予建设构架,然后汽车经销商、汽车制造商等在这个过程中有所作为,共同为行业的进步,为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做点事情,这些才是我们整个事情的出发点。
  • 国家检测标准难产拖累木门企业
    中国消费者协会的一项木门比较试验,让龙甲、春天、益圆等鼎鼎大名的木门品牌登上了质量不合格的“黑榜”。木门协会的说法是,这些木门并非不合格,只是由于适用的标准滞后了,木门行业普遍使用的是2006年由国家发改委颁布的行业标准 中消协却认为,2000年由建设部颁发的行业标准并没作废,也可以作为检测依据,根据这个标准衡量出一些指标不达标,也不能认为是合格产品。于是有的企业叫屈:我们一年花费两万多元主动送检,就是为了保证产品质量,哪里知道两个标准检测出来的结果会不一致。由于国家标准“难产”,多项行业标准并行,并相互“打架”,使木门企业陷入如何选择标准的尴尬境地。   困惑:“合格”产品被检出“不合格”   “我们的产品都是国家权威机构检测合格的,都有合格的检验报告,怎么会不合格呢?”当中国消费者协会一项关于木门的比较试验结果被媒体报道,并列举出龙甲、春天、益圆等品牌在“浸渍剥离”等指标上不达标,被认为是“不合格”产品时,登上质量“黑榜”的相关企业纷纷表示惊讶与困惑。   时间推移到一个月前。2010年12月10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对外发布21家企业生产的木质门比较试验结果,大多数企业在涉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甲醛、沙袋撞击等项目上整体很好,但在表面胶合强度、浸渍剥离和含水率3项指标上品牌间有所差别,尤其是在“浸渍剥离”这一指标上,龙甲、春天、益圆等5个品牌超过标准值两倍以上。随着媒体竞相报道,这几个“涉案”品牌遭遇了空前的质量危机。   中国消费者协会这一看起来不过是例行公事般的比较试验,在木门行业里掀起了轩然大波,一个重要的因素是这些被“比较”出存在指标不合格问题的品牌都比较有名。从检测程序来看,完全是公正、公平的:产品从北京市场上购买,委托的检测单位是具有权威性的国家人造板与木竹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采用的标准是目前国家强制性标准《GB 18580-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及行业推荐性标准《JG/T 122-2000建筑木门、木窗》,前者检测样品的甲醛释放量,后者检测样品的含水率、浸渍剥离、表面胶合强度和沙袋撞击等指标。   难题:两个标准让企业选择无所适从   业内人士透露,无论是国家人造板与木竹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还是国家建筑材料测试中心,都是国家权威的质检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都具有法律效力,具有权威性。出现检测结果不一致,关键点在于适用的标准不同。   除了甲醛释放量依据同样的行业标准以外,木门企业针对其他指标送检时大多依据2006年由国家发改委颁布的《WB/T1024-2006木质门》这一标准,检测的项目包括允许偏差、留缝限值、贴面与漆面表面外观、含水率等,而中国消费者协会进行比较试验采用的标准是2000年由国家建设部颁发的《JG/T 122-2000建筑木门、木窗》,检测项目包括含水率、浸渍剥离、表面胶合强度和沙袋撞击等。   稍加比较就会发现,除了“含水率”以外,两个行业标准检测的项目基本上是相同的。一位木门企业老总向记者透露,要达到2006年的行业标准要求,是相当容易的,只要使用的板材干燥良好,生产时外观没有较大偏差,就不会出大问题。相反,2000年的行业标准要进行破坏性试验,相关指标更难达到,比如“浸渍剥离”这项指标,就要将样品放到高温热水中浸泡几小时后,再放置在高温干燥空气中,查看其剥离程度。如果样品每一边的剥离长度超过了25mm,就被视为不达标。这样的产品在受潮的情况下,容易开胶。这也是一些劣质木门用过几年之后表面出现“脱皮”现象的原因。   “作为一个希望做品牌的企业,非常重视产品质量。除了行业协会抽检以外,我们每年多次主动从生产线上抽取样品,送到国家建筑材料测试中心进行检测,生怕产品出一点差错。”一位木门生产企业老总告诉记者,每年单是主动送检产品的检测费也得花费两万多元。正是由于每次国家建筑材料测试中心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都是合格的,才使得这些企业扬眉吐气,认为自己的产品不会存在任何质量问题。没想到中国消费者协会依据《JG/T 122-2000建筑木门、木窗》,委托国家人造板与木竹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使得5家企业在“浸渍剥离”这一项上“栽”了。   由于2006年发布的木门行业标准根本没有“浸渍剥离”这一项指标,一些企业在这一指标的控制上就没有重视。“我们以为最近颁布的标准,就是最权威的标准,哪知道还有一个老标准也得执行?我们应该选择其中一个标准,还是要依据两个标准对产品进行检测?我们付出的不仅是几万元检测费,而是我们在选择上无所适从啊!”一位上“黑榜”的木门老总谈起这事儿就有些痛心疾首。   呼吁:木门企业期待国家标准尽快出台   有数据显示,2010年,中国木门总产值已突破700亿元,工业化生产的企业数量超过5000家,已经发展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产业。为确保木门产业健康、稳定发展,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成立了木门专业委员会,中国林产工业协会也在酝酿成立木门分会。行业协会的诞生推动了行业的发展,也让木门企业找到了“娘家”。正是在木门协会的主导下,连续3年在行业内开展“全国木门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双承诺诚信宣言”活动,评出CTC木门产品质量和健康双认证的“30强”企业。引人瞩目的是,此次因“浸渍剥离”而登上质量“黑榜”的龙甲、益圆等品牌均是获得“30强”殊荣的品牌企业。   木门协会推荐企业依据的行业标准是《WB/T1024-2006木质门》,委托产品的检验机构则是国家建筑材料测试中心。对于选择什么标准,中国消费者协会消费指导部副主任张德志认为,只要是国家权威部门颁布的没有宣布作废的行业标准,都可以选用。国家人造板与木竹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主任吕斌则认为,检测机构依据的标准由委托单位确定,他们只负责按照指定标准出具公正的检测结果。尽管有人认为,既然《WB/T1024-2006木质门》和《JG/T 122-2000建筑木门、木窗》两个标准都存在,木门企业都应该满足这两个标准的要求,但业内专家却表示,这两个标准都只是行业推荐性标准,真正能够解决标准“打架”的问题,还得期待国家标准正式出台。   木门行业的国家标准在哪里?早在2007年,在木门行业呼吁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就开始对制定“木门窗国家标准”进行了立项,将近4年过去了,在千呼万唤中,这个国家标准仍然“难产”。   2010年9月26日,《木门窗国家标准》送审稿举行了专家审查会,当时的说法是今年初将正式出台。木门行业在期待着,《木门窗国家标准》何时才能真正露出庐山真面目仍然是个未知数。这个囊括了木门生产、安装、消费各个环节的国家标准,将彻底打破目前多个行业标准并行、企业无法选择的混乱局面,也将给木门企业提升品质带来新的契机。在国家标准的总揽下,企业再也不能拿标准说事儿,“木门合格与否要看适合什么标准”的说法才会不攻自破。
  • 环保部征求8项国家环保检测标准意见
    为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障人体健康,提高环境管理水平,规范环境监测工作,环境保护部决定修订《水质 吡啶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法》等8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09年3月15日前反馈我部。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谷雪景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电话:(010)66556214   传真:(010)66556213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水质 吡啶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      3.《水质 吡啶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水质 硝基苯、硝基甲苯、硝基氯苯、二硝基甲苯、二硝基氯苯的测定 液液萃取和固相萃取气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      5.《水质 硝基苯、硝基甲苯、硝基氯苯、二硝基甲苯、二硝基氯苯的测定 液液萃取和固相萃取气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6.《水质 氨氮的测定 蒸馏-中和滴定法》(征求意见稿)      7.《水质 氨氮的测定 蒸馏-中和滴定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8.《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水杨酸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      9.《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水杨酸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10.《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      11.《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12.《环境空气 臭氧的测定 紫外光度法》(征求意见稿)      13.《环境空气 臭氧的测定 紫外光度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14.《环境空气 氨的测定 次氯酸钠-水杨酸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      15.《环境空气 氨的测定 次氯酸钠-水杨酸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16.《环境空气 氨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      17.《环境空气 氨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 关于举办“《检验检测实验室建设与设计技术要求》系列国家标准”宣贯培训班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2011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高技术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58号),重点推进包括检验检测服务在内的八个领域的高技术服务业加快发展,以及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文件中指出要&ldquo 加强基础领域研究,提升检验检测能力&rdquo 、&ldquo 研究制定实验室建设规范等技术标准&rdquo 等文件精神。   为加强检验检测实验室建设、提升实验室管理水平,切实解决缺少实验室规划、建设技术规范的问题,全国实验室仪器及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26)制定了国家标准:《检验检测实验室设计与建设技术要求 第1部分:通用要求》(标准计划号:20130851-T-604)、《检验检测实验室设计与建设技术要求 第2部分:电气实验室》(标准计划号:20130849-T-604)、《检验检测实验室建设与设计技术要求 第3部分:食品实验室》(标准计划号:20130850-T-604)。该系列标准目前已完成报批,将于近期发布。   为帮助相关单位更好地解决了实验室规划、设计、施工等基础建设环节易产生的问题,规范实验室建设要求、提高建设资金利用效率、提升实验室建设水平。我标委会决定举办&ldquo 《检验检测实验室建设与设计技术要求》系列国家标准&rdquo 宣贯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培训内容   (一) 验室建设讲解及国家标准《检验检测实验室设计与建设技术要求 第1部分:通用要求》标准内容解读   (二) 电气实验室建设讲解及国家标准《检验检测实验室设计与建设技术要求 第2部分:电气实验室》标准内容解读   (三) 食品实验室建设讲解及《检验检测实验室设计与建设技术要求 第3部分:食品实验室》标准内容解读   (四) 医疗卫生部门实验室情况介绍及建设讲解   (五) 实验室设计国际情况简介与趋势介绍   (六) 实验室建筑部分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情况   (七) 实验室建设分析及案例对比   二、培训对象:   (一) 各地质监、检疫、卫生部门从事实验室相关管理人员   (二) 国内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医疗机构从实验室工作管理人员。   (三) CNAS认证实验室及准备加入CNAS认证实验室工作管理人员。   (四) 关注实验室建设相关工作人员。   三、培训时间,地点,收费标准:   (一) 2015 年06月8日-12日(2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地点:宁波   (二) 培训费2500元(含资料费,证书费等费用),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四、发证:   培训结束后颁发相关培训证书。   五、报名事宜:   1、报名者请尽早按要求填写(培训班报名回执)传真或邮件反馈,我们根据反馈情况统筹安排,并在开班前一周向您发正式报到通知。   2、报到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将在正式报到通知中说明。   主办单位:机械工业仪器仪表综合技术经济研究所   联系电话:(010)63322087   手机:18601309004   传真:(010)63490489   联系人:李思远   邮箱:lsy@tc124.com   附件:宣贯班报名回执   全国实验室仪器及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 连日雾霾催"热"空气净化器 无统一检测标准
    最近雾霾天气成为影响市民生活的重要因素,怎样合理的防范与预防成为新的话题。自22日山东省解除雾霾黄色预警后,雾霾天气的影响却促使空气净化器成为最近市场上的销售新星。而记者了解到,这些空气净化器的价格从几千元到几万元不等,并且宣称99%去除甲醛、pm2.5等污染物。经记者了解,目前空气净化器行业还没有统一的强制性质量检测标准,空气净化器厂家所宣传的功能多被夸大。   雾霾频袭,空气净化器成“香饽饽”   22日,记者来到滕州市几家大型商厦发现,空气净化器一时成为了市民热捧的对象。记者在其中一家商厦中看到,某知名品牌的空气净化器摆在显眼位置,在该品牌空气净化器专柜前的宣传栏上写着“可清除雾霾”的醒目字样,虽然已时近中午,但也有不少市民前来咨询。其中一位市民咨询销售人员空气净化器有何作用时,销售人员介绍道,对室内的甲醛、花粉、tvoc异味等都能起到良好的空气清洁净化作用。当记者询问是否能够净化飘入室内的“雾霾”时,该销售人员讲道,其实也是有一定效果的,但具体是否能彻底净化,她还得咨询一下厂家才能知道。   同时,该销售人员告诉记者,今年的空气净化器比往年要卖得好。往年空气净化器属于“冷淡”型产品。而最近雾霾天气频繁,家中有孩子的市民都前来咨询,并有意向购买。“有些家庭一下就买两三个,客厅、卧室各一个。”销售人员说道。在展示台,记者观察到空气净化器的价格从几千元到万元不等,特别是一些价格不高而且功能较全的空气净化器倍受市民推崇。   不仅实体店空气净化器的人气很高,而在网上空气净化器的销量也成直线上涨。一家网店已经挂出致歉信:“因受雾霾天气影响,店铺订单暴增,此期间我店如未提供周到贴心服务,请见谅。”翻看网页时,记者注意到,其中一款价格为1599元的空气净化器卖得最好,月销量2571件。还有的店铺挂有“微量现货”的字样。   净化有没有效,多数商家“空口无凭”   记者了解到,许多空气净化器产品,都标称对pm2.5、甲醛等有害物质具有净化功能,其中很多空气净化器的产品都打出了“pm2.5去除率达99%”、“甲醛净化率99%”的口号。但究竟效果如何,能否给出书面证明材料,多数代理商家都表示不清楚,也拿不出相关检查证书。   在其中一大型商厦,恰逢一位空气净化器的代理商家在现场,许多市民都比较关心甲醛、苯、pm2.5等污染物的去除效果,在这些方面,商家表示可以保证。“去除率都能达到99%,什么空气污染物都能除,一般一小时可以循环2至6次,有的净化器内安装电子眼,如果室内污染程度比较高,那电子眼就会显示红色,一般十几分钟后就会变成绿色,这就说明室内已经完成了一次净化。”但当记者问是否能够看一下检测报告时,商家却以各种理由不肯拿出检测证书。   专家说法   没有明确界定标准 容易被过度宣传   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目前,空气净化器的界定标准很难。没有统一标准,不同的净化器产品所谓的净化效能也基本不具有可比性。比如同样是声称甲醛净化效果能达到98%,有的净化器只需要一两个小时就能达到,而有的净化器却需要十几个小时。所以有些空气净化器产品执行的是推荐性的国家标准,而有的产品执行的是自己的企业标准。如果没有强制性国标,空气净化器市场就很容易出现过度宣传、混淆概念等现象。   专家指出,目前空气净化器标准只是在安全和性能上有部分规定,但对于综合适用面积等因素净化效能的规定还不够细致,基本都是推荐标准,对企业没有强制执行力,也很难判定这些净化器产品不合格。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在选购空气净化器时,还是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不能片面的听从导购的推荐和介绍,要注意一下净化器参数、适用面积等,要在购买前做到心里有数,不要盲目认为贵的就是好的。”
  • 收费检测成为检测机构的“生财之道”
    一方面是名目繁多、价格高昂的收费检测,一方面却是假冒伪劣产品充斥市场。本应是质量把关的检测程序,却往往成为检测机构的生财之道,人们不禁要问,收费检测到底是监管还是&ldquo 钱管&rdquo ?   自行检测一瓶饮用水,仅检测28项理化指标的价格就在2400元,做完全部检测需要4万多元;针对肉类企业&ldquo 瘦肉精&rdquo 的监管链条号称有&ldquo 十八道检验&rdquo 关,但含有瘦肉精的生猪却依然进入企业&hellip &hellip 化妆品检测、食品检测、机动车检测,覆盖各行各业的收费检测,似乎成为监管产品质量的一种有效方式,但毒奶粉、假冒伪劣商品、不合格产品却依然屡见不鲜。   颇具讽刺意味的还有,去年广州市车管所近10万辆次&ldquo 病车&rdquo 通过年审顺利上路;一些部门将收费检测转移到研究院所、检测机构,用前置评估方式收钱检测;或坐等商家主动送检,突击抽检遇到不合格产品大多以罚款了事。收费检测往往变味为收费而非监管。承担把关职能的检测部门倘若埋头&ldquo 向钱看&rdquo ,不但未发挥其应有的监管职责,反而用收费检测的方式进行牟利,不仅是失职更有失德之嫌,损害了群众利益,也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   收费检测,关键还是要让质量说话,真正起到保护老百姓生命财产安全的作用。让检测远离铜臭气味,要有相应的配套措施。不该收费的,就不能增加百姓负担。应该收费的,也一定要真正以质量为标准。一旦监管过、收费检测过的产品发生质量问题,也要有完善的追责程序。   改革要坚持从具体问题抓起,把有利于稳增长、调结构、防风险、惠民生的改革举措往前排。政府部门应当发挥相应的监管作用,让检测真正成为产品质量的&ldquo 监管&rdquo ,而非以收钱为目的的&ldquo 钱管&rdquo ,才能真正惠及民生。
  • 检测室内空气尽是蒙人的
    近年来,随着人们对家居环境污染问题的重视,室内空气检测成了热门行业,但记者近日走访发现,一些不具备检测资质的机构却打着“免费检测”“政府指定”等旗号在市场上收揽生意。   市场调查:各家机构网上介绍竟一样   记者在百度搜索“山西室内空气检测”等关键词,发现了上百个相关网页,“政府指定”“国家环保局授权”等网站简介都非常引人注目。网站内容也出奇地相似,都是一些空气净化器和消除各种污染的药剂的展示图片。   通过网页上的客服电话,记者随机咨询了几家“检测”机构。业务内容基本相同:主要检测甲醛、苯、甲苯、二甲苯、氨、TVOC六项指标 当场就能出结果 一般在卧室和客厅设两个采样点 根据房屋面积,收费为200—300元不等,甚至更高,但一般超不过1000元。   记者体验:不到一小时就出“检测结果”   记者通过网站选择了一家检测机构亲自体验。“如果不住人,今天晚上就把窗户都关上。”一位姓霍的工作人员叮嘱记者。第二天,霍先生带着两名助手来到记者家,一台便携式的采样仪、一个三脚架、两个玻璃试管、五根看上去和温度计差不多的采样管,就是检测的全部家当。不到两分钟,工作人员就将设备在客厅里架好了。   “检测”期间,70平方米的家里,只有主卧的门是关着的,并且,霍先生还抽起了烟。大约20分钟后,霍先生将插在检测仪上的采样管拔出后说,“这些管子是检测苯、甲苯、二甲苯、氨和TVOC的,刻度显示不超标。”据霍先生介绍,架在三脚架上的玻璃试管是测甲醛的,它和检测仪相连,时间一到,检测仪就会自动打印出一个小票,上面是甲醛检测的结果。   “0.76mg/m3,比国家0.10mg/m3的标准超了七倍多,五倍以上就属重度污染,得赶紧治理。”随后霍先生向记者推荐了一种药剂,涂抹在家具上,半个小时就能让甲醛达标。霍先生介绍,这种药剂是从芦荟、吊兰里面提取出来的纯植物精华,每平方米30元。值得一提的是,工作人员检测主卧时,直接将刚用过的五根采样管插到了采样仪上。“之前检测的不超标,就可重复利用。”工作人员解释。   不到一个小时,记者就拿到了两张打印出甲醛检测结果的小票和一张由检测人员开具的300元收据,而其他五项指标的结果仅是工作人员口头告知。   专家指点:5点破绽非常明显   “你被骗了。”8月23日下午,山西省室内环境污染防治协会,该协会负责人程铁柱看着记者拿来的检测结果,听了记者体验后的介绍,得出了这样的结论,并指出了非常明显的5点破绽。   同时,程铁柱提醒消费者,在选择检测机构时,一定要看它是否有资质,室内环境检测机构必须获得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资质证书”。目前,全省具备省质监认证资质的检测公司总共有20余家,其中太原有10家左右,但像省环境监测站、疾控中心等政府机构,虽然有检测资质,但大都没开展这项业务,尤其是针对个人的。   另外,程铁柱指出,“最好的治理方式还是通风。”   5点破绽   1、外界环境会影响采样结果   “采样之前,门窗必须关够12个小时。”程铁柱告诉记者,按照国家要求,在检测过程中,所测区域不能超过三个人,而且不能抽烟、使用煤气,人也最好处于静止状态。并且在架设三脚架时,应在距离地面1.2—1.5米的范围内,因为这样可以兼顾大人、小孩的呼吸区域。2、检测结果不可能当下出来   “按照正常程序,采样后,必须拿到实验室进行分析、计算,最少需要三天时间。”程铁柱告诉记者,目前一些正规检测机构使用的仪器都比较专业、使用起来也比较复杂。3、检测收费不可能那么便宜   “一户100平方米左右的房子做3项常规检测,正规检测机构的价格一般在3000元左右,因为从现场采样到实验室分析,到得出最后数据,本身仪器设备就比较昂贵,再加上各种运行费用,成本就很高。”程铁柱说。4、检测报告要有专用章   程铁柱告诉记者,正规检测机构在检测完后,都会出具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检测报告,这份报告扉页都会盖有“中国计量认证”的CMA红章和检测单位公章、骑缝章,而在出具的检测数据中,还需有检测机构的检测专用章。5、检测、治理不能是一家   程铁柱介绍说,室内环境检测机构和治理单位属于“裁判”和“运动员”的关系,一个单位同时开展室内环境检测和治理工作即失去了公平、公正原则,因此国家规定检测机构不能同时做治理工作。
  • 与国际接轨!国家将推动消费品领域标准与检测方法革新
    昨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提出将:  优化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推动第三方评价机构发布一批企业标准排行榜,引导更多企业声明公开更高质量的标准。修订企业标准化管理办法,整合精简强制性标准。  深化竞争规则领域开放合作。促进内外贸法律法规、监管体制、经营资质、质量标准、检验检疫、认证认可等相衔接。推动检验检测认证与海外投资、产能合作项目紧密对接,加强国际合格评定人才培养,主动参与认证认可有关国际标准和规则制定。  推动消费品国内外标准接轨。在医用电器、消毒用品、智能照明电器、家用电器、学生用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领域制定修订一批国家标准及其检测方法,加大国际标准采用力度。实施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程,在消费品领域积极推行高端品质认证。  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制定发布产品和服务标准,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及有关政策法规。  发挥市场专业化服务组织的监督作用。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制,深化检验检测机构和认证机构市场化改革,促进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和认证机构发展。  通知全文如下: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新华社北京1月31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全文如下。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是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对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构建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现就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制定以下行动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牢牢把握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坚持平等准入、公正监管、开放有序、诚信守法,畅通市场循环,疏通政策堵点,打通流通大动脉,推进市场提质增效,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基本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高标准市场体系,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下坚实基础。二、夯实市场体系基础制度(一)全面完善产权保护制度1.完善平等保护产权的法律法规体系。推进实施刑法修正案(十一),落实打击非公有制企业工作人员侵害企业财产权益等相关犯罪的规定,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的刑法保护。出台实施关于审理专利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完善专利法、著作权法相关配套法规。进一步细化完善国有产权交易各项制度。全面清理对不同所有制经济产权区别对待的法规。2.健全产权执法司法保护制度。启动第二批涉产权纠纷案件再审工作。完善涉企产权保护案件的申诉、复查、再审等机制。推动涉产权冤错案件依法甄别纠正常态化机制化。总结涉政府产权纠纷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成功经验,研究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严格规范公检法机关涉案财物处置程序,建立健全有效衔接的涉案财物处置制度体系。3.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推进实施审理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出台审理涉药品上市审评审批专利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制定出台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恶意侵权、长时间持续侵权、商标侵权等行为,严格执行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侵权快速反应机制。做好商标代理管理办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官方标志保护办法等部门规章的制定修订工作。研究制定药品专利保护、跨境电商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编制发布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指南和知识产权保护国别指南。优化专利、商标等申请和审查程序,提高审查效率,压缩审查时间。建立健全专利、商标等无形资产评估管理体系。4.健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全面推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完善农村集体产权确权和保护制度,分类建立健全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登记、保管、使用、处置制度和财务管理监督制度。规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切实防止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少数人侵占、非法处置集体资产,防止外部资本侵吞、非法控制集体资产。完善集体产权资产评估、流转交易、担保等综合服务体系,加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规范管理和服务。(二)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5.全面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严禁各地区各部门自行发布具有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健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建立覆盖省、市、县三级的市场准入隐性壁垒台账,畅通市场主体对隐性壁垒的意见反馈渠道和处理回应机制。制定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标准并开展综合评估。6.开展放宽市场准入试点。制定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选择符合条件的地区开展放宽市场准入试点。7.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实施对未开业以及无债权债务非上市企业、个体工商户实行简易注销程序。完善企业注销网上服务平台,优化注销办理流程。建立企业破产案件简化审理模式,对资产数额不大、经营地域不广的企业实行简易破产程序。开展个人破产制度改革试点。(三)全面完善公平竞争制度8.增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探索建立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和回应机制,及时核查举报涉及的问题。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进一步明确和细化纳入审查范围的政策措施类别。出台公平竞争审查例外规定适用指南,建立例外规定动态调整和重大事项实时调整机制。研究制定行业性审查规则,进一步细化认定标准。9.加强和改进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坚决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制定原料药等专项领域反垄断指南、豁免制度适用指南,出台实施企业境外反垄断合规指引。推动完善平台企业垄断认定、数据收集使用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规范。加强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领域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规制。完善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严厉查处涉企违规收费行为。10.破除区域分割和地方保护。完善市场竞争状况评估制度。鼓励各地区构建跨区域的统一市场准入服务系统,统一身份实名认证互认、统一名称自主申报行业字词库、统一企业经营范围库,实现跨区域注册登记无差别标准。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不得要求企业必须在某地登记注册,不得为企业跨区域迁移设置障碍。构建跨区域的市场监管案件移送、执法协助、联合执法机制,针对新型、疑难、典型案件,畅通会商渠道,互通裁量标准。三、推进要素资源高效配置(四)推动经营性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11.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对土地利用计划的管理和跟踪评估,完善年度建设用地总量调控制度,健全重大项目用地保障机制,实施“增存挂钩”,城乡建设用地指标使用应更多由省级政府负责。推进委托用地审批权试点,建立健全省级政府用地审批工作评价机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管理水平综合评价结果,动态调整试点省份。12.完善建设用地市场体系。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前提下,推动不同产业用地类型合理转换,探索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积极探索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加快推进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建设,统一交易规则和交易平台,完善城乡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的制定与发布制度,形成与市场价格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13.开展土地指标跨区域交易试点。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政策实施评估,探索建立全国性的建设用地指标跨区域交易机制。改进完善跨省域补充耕地国家统筹机制,稳妥推进补充耕地国家统筹实施。在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省域内跨区域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市场,完善交易规则和服务体系。(五)推动劳动力要素有序流动14.推动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除超大、特大城市外,在具备条件的都市圈或城市群探索实行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有序引导人口落户。完善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推动社保转移接续。加快建设医疗保障信息系统,构建全国统一、多级互联的数据共享交换体系,促进跨地区、跨层级、跨部门业务协同办理。15.提升人力资源服务质量。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简化优化人力资源服务许可流程,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事中事后监管。依托具备较强服务能力和水平的专业化人才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组建社会化评审机构,对专业性强、社会通用范围广、标准化程度高的职称系列,开展社会化职称评审。(六)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16.稳步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坚守科创板定位,突出“硬科技”特色,评估完善注册制试点安排,深化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完善投资者保护制度,建立与市场板块、产品风险特点相匹配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鼓励和规范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加强资本市场监管,增强监管的全面性、一致性、科学性和有效性,提高监管透明度和法治化水平。监管不到位的金融改革举措不能贸然推出。坚持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确保金融改革行稳致远。17.建立常态化退市机制。进一步完善退市标准,简化退市程序,畅通多元化退出渠道。严格实施退市制度,对触及退市标准的坚决予以退市,对恶意规避退市标准的予以严厉打击。18.培育资本市场机构投资者。稳步推进银行理财子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设立,鼓励银行及银行理财子公司依法依规与符合条件的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和创业投资基金、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合作,研究完善保险机构投资私募理财产品、私募股权基金、创业投资基金、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和债转股的相关政策。提高各类养老金、保险资金等长期资金的权益投资比例,开展长周期考核。19.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健全市场化利率形成和传导机制,促进银行对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运用,引导督促金融机构合理定价,发挥好定向降准、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的引导作用。积极稳妥发展普惠金融,积极稳妥推进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加大“信易贷”模式推广力度,支持开展信用融资,拓展贷款抵押质押物范围。(七)发展知识、技术和数据要素市场20.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制定出台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意见,提升技术要素市场化配置能力。修订发布技术合同认定规则及科技成果登记办法,加强对技术合同和科技成果的规范管理。完善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培育发展国家技术转移机构,建立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体系,提高技术转移人员的技术评价与筛选、知识产权运营、商业化咨询等专业服务能力。21.健全职务科技成果产权制度。深入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探索职务科技成果产权激励新模式。适时总结试点经验,完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政策和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成果权益分享机制。22.加快培育发展数据要素市场。制定出台新一批数据共享责任清单,加强地区间、部门间数据共享交换。研究制定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的意见,建立数据资源产权、交易流通、跨境传输和安全等基础制度和标准规范,推动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积极参与数字领域国际规则和标准制定。23.设立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交易机构。支持中国技术交易所、上海技术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机构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交易机构,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知识产权转让、许可等运营服务,加快推进技术交易服务发展。四、改善提升市场环境和质量(八)提升商品和服务质量24.完善质量管理政策措施。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进一步完善质量激励政策,建立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和个人先进质量管理经验宣传推广长效机制。完善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完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认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健全产品伤害监测与预防干预体系,完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25.优化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推动第三方评价机构发布一批企业标准排行榜,引导更多企业声明公开更高质量的标准。修订企业标准化管理办法,整合精简强制性标准。26.进一步发挥品牌的引领作用。加强农产品商标及地理标志商标的注册和保护。组织好中国品牌日活动,健全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管理制度,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竞争力强、市场信誉好的区域品牌。开展促进品牌消费、品质消费“双品网购节”活动。27.推动商品市场创新发展。建立重点市场联系机制,开展商品市场优化升级专项行动,培育一批商品经营特色突出、产业链供应链服务功能强大、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商品市场示范基地。(九)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28.加强消费维权制度建设。制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健全消费者公益诉讼制度,探索建立消费者集体诉讼制度,在诉讼程序、庭审过程、举证责任等方面加强对消费者的司法保护。支持消费者协会行使公益性诉讼权利。29.简化消费争议处理程序。尽快明确小额消费纠纷的数额,完善小额消费纠纷司法程序,鼓励小额消费纠纷案件通过进入小额诉讼程序实现快速处理。完善消费纠纷在线解决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探索建立维权处理结果消费者反馈评价机制。(十)强化市场基础设施建设30.推动市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持续完善综合立体交通网络。加强新一代信息技术在铁路、公路、水运、民航、邮政等领域的应用,提升综合运行效能。支持公共性快递分拣处理中心、智能投递设施等建设。打造一批物联网产业基地和物联网技术应用示范城市。持续支持中西部地区城乡结合部、县域和农村商贸基础设施建设和协同共享,畅通区域间、城乡间流通网络。31.实施智能市场发展示范工程。积极发展“智慧商店”、“智慧街区”、“智慧商圈”、“智慧社区”,建设一批智能消费综合体验馆。加大新型基础设施投资力度,推动第五代移动通信、物联网、工业互联网等通信网络基础设施,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新技术基础设施,数据中心、智能计算中心等算力基础设施建设。结合京津冀、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及海南自由贸易港等区域市场发展需求,针对跨境电商、跨境寄递物流、跨境支付和供应链管理等典型场景,构建安全便利的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和国际化数据信息专用通道。32.引导平台企业健康发展。支持平台企业创新发展,增强国际竞争力。实施教育、医疗、快递物流等网络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推动互联网医疗、在线教育、第三方物流、即时递送、在线办公、网上办事等新型服务平台发展,有效发挥平台企业在要素配置中的优化集成作用。畅通市场数据信息流,整合线上线下支付交易数据,推动实现跨部门共享。依法规范发展平台经济,强化对平台企业监管。33.培育发展能源商品交易平台。通过股份制改造、兼并重组等多种方式,在油气、电力、煤炭等领域积极培育形成运营规范、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交易平台。支持上海期货交易所、全国电力交易机构、全国煤炭交易中心充分发挥作用,进一步健全交易机制、完善交易规则、严格监管标准。鼓励具备条件的资源型地区依托现有交易场所,探索建设区域性能源资源交易中心。五、实施高水平市场开放(十一)有序扩大服务业市场开放34.有序扩大金融服务业市场开放。支持社会资本依法进入银行、证券、资产管理、债券市场等金融服务业。允许在境内设立外资控股的合资银行、证券公司及外商独资或合资的资产管理公司。统筹规划银行间与交易所债券市场对外开放,优化准入标准、发行管理,明确中国债券市场对外开放的整体性制度框架,研究制定交易所债券市场境外机构债券发行管理办法。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金融机构和境内外资金融机构获得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A类主承销商资格,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35.有序扩大社会服务业市场开放。以医疗、教育、体育、托幼、环保、市政等领域为重点,减少市场准入限制,取消对营利性医疗、教育等机构在证照办理、设备购置等方面的不合理限制。完善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方式,对社会办医疗机构实行指导性规划,加强对社会资本投资医疗机构的服务。36.完善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进一步缩减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扩大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范围,支持外资加大创新投入力度,营造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公平竞争的公正市场环境。抓好重大外资项目落地,破除各种市场准入隐性壁垒,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提高外商投资服务水平。37.完善引导境外消费回流政策。鼓励重点城市增设一批离境退税商店,在确保有效监管、风险可控前提下,在符合条件的离境退税商店推广开展“即买即退”业务。增加海南离岛免税城市和门店。(十二)推动规则等制度型开放38.深化竞争规则领域开放合作。积极推进多双边自由贸易协定竞争政策等议题谈判,加强竞争领域多双边合作交流,不断深化改革,提升合作水平。促进内外贸法律法规、监管体制、经营资质、质量标准、检验检疫、认证认可等相衔接。推动检验检测认证与海外投资、产能合作项目紧密对接,加强国际合格评定人才培养,主动参与认证认可有关国际标准和规则制定。39.推动消费品国内外标准接轨。在医用电器、消毒用品、智能照明电器、家用电器、学生用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领域制定修订一批国家标准及其检测方法,加大国际标准采用力度。实施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程,在消费品领域积极推行高端品质认证。六、完善现代化市场监管机制(十三)推进综合协同监管40.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并严格执行抽查事项清单,建立健全行业监管部门与综合监管部门协调配合机制,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加强政府部门间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共享。完善“互联网+监管”,实现重要监管业务在线办理、信息及时上传、问题及时处置。41.健全对新业态的包容审慎监管制度。按照鼓励创新、平等保护原则,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分类实行相应的监管规则和标准,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不得简单化予以禁止或者不予监管。(十四)加强重点领域监管42.加强重点商品市场价格监管。建立价格监测与价格监管联动机制,建立健全价格监管规则,加强对重要民生商品和资源性产品价格监测。整合部门和市场机构对重点市场的调查监测资源,建立价格监管智慧支撑平台。43.强化要素市场交易监管。健全要素市场化交易平台,逐步推进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规范各类交易平台规则,完善要素交易信息披露制度。尽快制定技术市场交易管理制度,制定数据交易准则,健全投诉举报查处机制,规范交易行为。(十五)健全依法诚信的自律机制和监管机制44.完善市场主体信用承诺制度。依托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行业信用信息系统,按照有关规定将市场主体的承诺履行情况记入信用记录,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依据。对履行承诺的市场主体,根据信用记录为其提供便利措施;对不履行承诺的市场主体,视情节依法实施限制。完善企业信用修复和异议处理机制。梳理可开展信用承诺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政务服务事项,制定格式规范的信用承诺书,并依托各级信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鼓励市场主体主动向社会作出信用承诺。45.大力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推动税收管理、进出口、生态环保、医疗保障、医药招采等更多重点领域深入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根据监管对象信用状况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精准便利的服务。(十六)健全社会监督机制
  • 别说没标准 空气净化产品检测细则解读
    近年来由于城市环境空气PM2.5污染的严重加剧,人们开始真正意识到良好空气品质的重要。空气净化器作为一种专业改善和解决室内空气污染的家用电器,备受消费者的关注,市场上的所有主流产品几乎脱销,与之相伴的是空气净化行业中出现了严重的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的无序竞争现象,直接导致消费者无法科学合理选择空气净化器。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由于我国空气净化器产品检测评价方法不统一,因此,选择合适的检测标准显得尤为重要。   广州工业微生物检测中心致力于空气净化产品检测方法、标准的研究多年,成为华南地区乃至全国最权威的空气净化产品性能评价机构之一,是参与国标&ldquo GB/T 18801空气净化器&rdquo 修订的核心机构之一,开展了大量的数据摸索试验,为新国标提供了有利的参考依据。本中心杨冠东主任就空气净化产品的检测标准及检测指标作出解读,为空气净化产品行业的相关人员在检测标准方面给出专业的意见与建议,促进空气净化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空气净化产品主要分为三大块(对应的检测标准见表1):1.家用空气净化器产品 2.空气过滤器产品 3.被动式净化材料。由于市场以空气净化器产品为主导产品,且产品的品质参差不齐,下面主要解读空气净化器产品的检测标准及应用范围。     面对市场乱象 空气净化器更多的是缺乏监管而不是标准   目前国内空气净化器检测标准主要有六个,包括了三大类检测指标:功能性指标(洁净空气量CADR、累积净化量CCM)、安全性指标(电气安全、有害物质释放量)及其它(噪音、功率等)。GB 4706.45为空气净化器电气安全检测标准,而GB/T 18801和GB 21551.3为家用空气净化器性能检测的核心标准,其中GB/T 18801目前正在修订中,新版本计划于2015年颁布,修改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   1)在08版的气态污染物CADR、固态污染物CADR、净化寿命、净化效能、噪音、功率等指标的基础上,新增了适用面积以及风道式空气净化器净化性能等指标。适用面积的提出,主要是考虑到消费者对CADR的概念不了解,通过一定的计算公式转换成适用面积,消费者综合适用面积和净化房间的大小选择合适的净化器。另外,随着新风系统进入家用领域,新风机的发展也越来越快,但目前尚无此类产品的检测标准依据,GB/T 18801新增此指标,将弥补目前国内此类产品在检测标准上的空白,促进新风机市场的良好有序发展。   2)对净化寿命及气态污染物CADR测定方法做了大幅度修改,明确了洁净空气量(CADR)和累积净化量(CCM)为评价净化器净化性能(固态、气态)的核心指标,然而气态污染物CADR和CCM的测试仍存在较大争议,包括以下几点:a)在线监测仪器与化学法测试结果差异。新国标中气态CADR测试拟将在线监测仪器测试法列入标准中,但由于在线监测仪器本身的质量参差不齐,且需定期校准,各检测机构的校准周期不一,但目前尚无统一的仪器校准标准依据,因此质量很难把控。化学法测试为推荐测试方法,但化学法亦存在采样时间点误差、采样量误差及其它操作误差等问题,因而对检测人员的技术要求相对较高。广州工业微生物检测中心实验中严格按标准把控质量,在气态CADR测试中,同时采用化学法和在线监测仪器测试,确保试验的准确性。b)气态CADR测试重复性问题。为进一步规范空气净化器市场,打击虚假夸大效果的净化器产品,标准提出了气态CADR重复性测试的问题,气态CADR测试由原来的一次试验改为两次试验(两次试验之间,样机至少静置24h),取第二次的CADR测试结果作为特定气态污染物洁净空气量的最终评价结果。此检测方案一方面能促进国内空气净化产品的质量提升,但同时测试的时长及工作量会大大增加,因此相应会增加企业的检测费用。   GB 21551.3主要包括微生物及有害物质释放两大类指标。其中有害物质释放包括臭氧、紫外线泄露强度、TVOC、PM10四个指标,但此标准在有害物质释放量检测方面存在以下不足:1. GB 21551.3为强制性国标,必须全指标测试,但有电离装置及安装了紫外灯的机器才会产生臭氧,安装了紫外灯或类似装置的机器才会产生紫外线泄露,仅采用HEPA和活性炭原理的净化器,一般不会有臭氧释放和紫外线泄露的问题。2. 在空气净化器有害物质释放检测方法方面,目前GB 21551.3中仅对检测距离、指标控制浓度以及计算方法做出了规定,并且对检测的实验条件(如实验舱、温湿度等)、检测步骤、机器运转状况等作出详细说明,这样会导致不同检测机构间的测试结果存在较大误差。3. GB 21551.3和GB 4706.45均为强制性标准,GB 4706.45第32章、GB 21551.3中第4章均包含臭氧释放量的检测,但两个标准中的检测方法却不一致,检测中,可能会出现同一台机器臭氧释放量仅符合某一个标准的情况。因此,广州工业微生物检测中心建议GB 21551.3在下一版的修订中考虑以上因素以实现标准的统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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