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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饮用水检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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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饮用水检测标准相关的论坛

  • 能否用适用地下水的方法去做生活饮用水

    能否用适用范围包括地下水的方法去做生活饮用水?(按照地下水质量标准中所写,前三类地下水是否可以当做生活饮用水)例如:水质 钙和镁的测定 [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Wp][color=#3333ff]原子吸收[/color][/url]分光光度法GB/T 11905-1989 适用范围:地下水、地面水和废水 现需要检测生活饮用水中的钙,能否采用该标准?如果可以,出报告的时候前面的大类是写生活饮用水还是按照扩出的资质表写水和废水??

  • 【求助&讨论】地表水、地下水、还是饮用水?

    我家在农村,想检测一下家用的自来水但不知道自来水到底是属于哪种类型的水家里自来水的水源是地下水,在地表流了一段距离,然后蓄积在一个很大水池了,再接到各家各户如果拿来检测的话,是按地表水、地下水,还是饮用水来检测呢?采样又该怎么采?是否自来水=饮用水

  • 地下水还是生活饮用水

    老师们,一个送检水样,标明是井水,问了用途,说是新打的井用来饮用的,这样的话水样的类别是属于生活饮用水还是地下水呢

  • 【实战宝典】能否用适用范围包括地下水的方法去做生活饮用水?

    发帖人:[font=&][size=12px][color=#333333]m3034202[/color][/size][/font][font=宋体][color=black]链接:[/color][/font][color=black]https://bbs.instrument.com.cn/topic/7558209[/color][b][font=宋体][color=black]问题描述:[/color][/font][/b][color=black] [/color][font=宋体][color=black]能否用适用范围包括地下水的方法去做生活饮用水(按照地下水质量标准中所写,前三类地下水是否可以当做生活饮用水)?例如:水质[/color][/font][font=宋体][color=black]钙和镁的测定[/color][/font][font=宋体][color=black][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Wp][color=#3333ff]原子吸收[/color][/url]分光光度法[/color][/font][color=black]GB/T 11905-1989 [/color][font=宋体][color=black]适用范围:地下水、地面水和废水,现需要检测生活饮用水中的钙,能否采用该标准?如果可以,出报告的时候前面的大类是写生活饮用水还是按照扩出的资质表写水和废水?[/color][/font]

  • 地下水检测,报告中采用哪种标准

    在我们公司,经常有环境影响评价的检测,对于地下水部分的检测标准,大家有不同意见,有些说是采用地下水DZ标准分析,有些说根据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后面的附录分析,有些说还是采用生活饮用水的分析方法?其中有个指标,就是氯化物,如果是根据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常规就是采用的是水质标准--硝酸银滴定法,并且检出限是2mg/L,比生活饮用水中的1.0mg/l要高,而且水质标准的适用范围没有地下水.

  • 地下水及相关饮用水有没一些检出限

    比如测一些井水地下水金属原子吸收都是检测负的,那就是未检出,可是报告数据上一般不能填未检出吧,多是小于检出限多少什么的。可是饮用水类好像没有检出限,难道自己推。不懂啊

  • 关于地下水检测类别能否扩项5750标准问题

    如题,公司目前地下水检测大多用的环境标准,但是挥发性有机物和半挥发性有机物许多检测项目标准中没有,5750.8的附录A和附录B比较全,想使用5750标准,问题是一、扩项能否申请检测类别水质/地下水;二、如果不能申请,那我申请生活饮用水及其源水,拿到资质后能不能用5750标准测定地下水。

  • 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的测定的标准是否适用于生活饮用水源地?

    以黄磷为例,我们认证的是HJ593-2010的“水质 单质磷的测定 磷钼蓝分光光度法”,方法的适用范围为地表水、地下水、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中单质磷的测定;我看有的单位是认证的钼锑抗分光光度法“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卫生部2001。 问题:1、HJ593-2010能否用于生活饮用水中的黄磷的测定? 2、地表水是否包括集中式引用水源地? 3、面对HJ593和卫生部2001,持证上岗和计量认证时候怎么选择?

  • 农村地下饮用水监测项目及用量??

    老家现在一般抽取地下水作为饮用水,不过水质不是太好,结垢严重。最近听说有些周边的化工企业把污水打井直排地下了,所以普通老百姓都非常担心,有些都不敢喝了。想要监测这些水样是否可以饮用,通常需要检测哪些指标?需要采样多少?水样储存是否有要求,请懂行朋友指点下,谢谢!

  • 关于征求《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划定技术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地下水管理条例》,提高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划定的科学性和规范性,防范饮用水水源污染风险,保障饮用水安全,我部组织编制了《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划定技术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建议请书面反馈我部,电子文档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24日。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 陈朦、周俊  电话:(010)65645727  邮箱:dixiashuichu@mee.gov.cn  附件:[url=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6/202205/W020220526551296700630.pdf]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url]     [url=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6/202205/W020220526553176124454.pdf]2.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划定技术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url]     [url=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6/202205/W020220526419534389305.pdf]3.《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划定技术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url][align=right]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align][align=right]  2022年5月20日[/align]  (此件社会公开)

  • 【转帖】郑州地下水受污染 市内已无地表水可作饮用水源

    由于污染和水源短缺,昔日被称为郑州“大水缸”的西流湖如今杂草丛生,而水体基本“死亡”。   郑州“块头”越大 市民“水缸”越浅 黄河水源水质前景不容乐观 市内无一处地表水可作水源解决对策:郑州13亿元向西取水 有望3年内喝上洛阳水郑州市决定从洛阳引水。消息出自今年6月27日召开的郑州市政协常委会会议,会上,郑州市水利局局长陈松林在汇报郑州市生态水系建设时说,今年郑州市将启动“西水东引”工程。 而他说的“西水”就是洛阳陆浑水库的水。郑州为什么要从洛阳引水?郑州市的水资源现状如何?在记者的采访中,这些问题逐步有了答案。理由一水源水质前景不容乐观作为郑州市“西水东引”政策拟定、操作的主要负责人之一,郑州市引黄供水灌溉补源办公室主任贾莉毫不掩饰对洛阳水的向往:“陆浑水库的水才是好喝的水、该喝的水。如果郑州真能从洛阳引水,对于郑州市民来说是一件幸福的事。”眼下,郑州人喝的是什么水呢?据了解,多年来,郑州市每天城市生活用水需要量约100万吨,其中大约有70万吨取自黄河,30万吨取自自备井。而其中,以黄河水为主要水源的柿园水厂和中法供水公司,其供水量基本占郑州市用水量的90%以上。另外,郑州还有着个别深水井的水,水源主要供应给东周和石佛水厂,但没有进入郑州的自来水管网。贾莉对此的评价是,深水井的水是非常好喝的,也是有益健康的,总体上要比黄河水水质好。但黄河水水质前景不容乐观,地下水受污染,郑州要想保证今后城市扩展和人口扩张,必须保证长远的水源供应,因此,郑州将目光投向了水质较好且水源丰富的陆浑水库。理由二没有地表水可作饮用水源贾莉说,过去,郑州西流湖一直被称为“郑州大水缸”,但因逐渐失去自净能力,逐渐成了臭湖。民建郑州市委员会的调研材料披露,郑州市水利部门曾对西流湖的水质做过化验,最终确定:西流湖水质已低于生活饮用水的最低标准。7月1日上午,商报记者前往西流湖探查,看到的是一池褐水,走得太近其水气味入鼻,让人作呕。西流湖是邙山提灌站引黄河水而成,商报记者采访时被告知,“提灌的水本身质量就不好,沿途又有大量污水进入,西流湖就是这样被毁的”。“西流湖的问题说到底是个政府体制问题,它是湖、是水,但是不归水利部门管;它归园林部门管,但园林局对污染没有查处权;它自己有管理部门,但是和属于‘上游’的提灌站又是两码事。诸多因素,使西流湖实际上处于都管也都不管的状态。”一位知情人士说。此外,知情人士给出的更具体原因是,污染主要来自邙山干渠的沿途污染,而西流湖管理处的管辖范围只到邙山干渠至西流湖的入口处;邙山干渠归郑州市黄河游览区供水管理所管理,但这个管理所没有处罚权;而有处罚权的单位,耽于人力和地方发展等多方面原因,处罚不力。商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有关“西水东引”的设想,郑州市曾提出把尖岗水库、常庄水库和西流湖打通,成为一个超大水库,由此向郑州供水,但最终又把西流湖排除了,“那个地方光治污就得几年,还不知道能不能治好”。但西流湖并非不能治,郑州水利部门表示,其实治理西流湖大约需1亿元,如果治理顺利,西流湖依然能发挥作用。2007年,对于西流湖的安排,郑州市提出新的方案,规划是投入1900万元,将之改造为集休闲、游乐、景观、文化、旅游于一体的综合性城市公园。就此,贾莉主任说,正是因为污染严重,西流湖早就被排除了作为郑州备用水源的可能。此外,郑州市水利部门对郑州市5条主要河道的7个河段的水质进行了检测,发现这些河道没有一处可以作为饮用水源。理由三人均可用水量逐年下降(中国水网编者注:原文此处为“人均用水量逐年下降”,因易产生歧义,故进行了修改)资料显示,按联合国标准,能够生存的城市人均水资源是500立方米,小康标准为1000立方米,而郑州市2008年的人均水资源约为196立方米。196立方米这个数字,不足河南平均水平的1/2,不足全国平均水平的1/10。水利专家们相信,随着郑州人口的逐渐增多,196立方米这个数字还将逐年下降,而水污染程度的增加,也在侵蚀这个数字。公开资料显示,多年来,郑州市年需水量为17亿~18亿立方米,但不管正常年份还是干旱年份,郑州市自黄河的引水都不能满足自身用水需求。而由于地下水开采严重,特别是私井泛滥却监管乏力和没有有效解决办法,郑州地下已出现了严重的漏斗区,专家分析认为,再有两年,也就是到2010年,郑州可利用的浅层地下水可开采量将降为零。郑州市有关方面认为,从洛阳引水,就能有效弥补郑州水资源,如果再加上南水北调引入的数亿立方米的优质水源,基本能解决郑州人的饮水问题。如果富余出来的水另作他用,就能使郑州再现上世纪70年代、80年代的碧波荡漾景象。

  • 关于GB14848-2017 地下水质量标准 国标问题

    GB14848-2017 地下水质量标准中说规范性引用文件是GB5749-2006 GB/T27025-2008这个意思是不是地下水质量标准 中的所以监测因子所以国标都GB/T 5750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中的方法。

  • 广西环境科学学会关于发布《地下水监测点布设评估规范》等3项团体标准的公告

    [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各有关单位: [/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依据《广西环境科学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2023年版)》相关规定,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提出,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广西有色勘察设计研究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站共同起草的团体标准《地下水监测点布设评估规范》、《地下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下水环境监测现状调查技术规范》及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提出,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共同起草的团体标准《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三项标准经过调研、立项、起草、广泛征求意见,专家组进行了评审论证,现批准发布《地下水监测点布设评估规范》(T/GXSES 0001—2024)、《地下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下水环境监测现状调查技术规范》(T/GXSES 0002—2024)、《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T/GXSES 0003—2024)为本学会团体标准,该标准于2024年3月25日发布,2024年5月5日实施,现予以公告。 [/size][/font][img]https://www.ttbz.org.cn/ueditor/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img][url=https://www.ttbz.org.cn/upload/file/20240326/6384706515465310761498374.pdf]广西环境科学学会关于发布《地下水监测点布设评估规范》等3项团体标准的公告.pdf[/url]

  • 新旧地下水环评导则“环境现状监测”对比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有关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的变化2016年1月7日,环保部发布2016年第1号公告,公布HJ 610-201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替代HJ 610-201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这是该标准的第一次修订,现将该标准涉及“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章节主要变化总结如下:HJ 610-2016HJ 610-20118.3.8 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8.3.4 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8.3.3.18.3.4.18.3.3.2(新增条款)8.3.4.2(被删除)8.3.3.3 现状监测点的布设原则8.3.4.3 现状监测点的布设原则8.3.3.3 a)监测点布设删除“主要现状环境水文问题”的地点;对于“当现有监测点不能满足监测位置和深度要求”的情况,由原来的“Ⅰ类和Ⅲ类改、扩建项目”扩大到所有项目。8.3.4.3 a)8.3.3.3 b)删除“潜水监测井不得穿透潜水隔水底板,承压水监测井中的目的层与其他含水层之间应止水良好。 ” 8.3.4.3 b) 8.3.3.3 c)8.3.4.3 c)8.3.3.3 d)地下水水质监测点布设的具体要求:1)新增内容;2)“一级评价项目目的含水层的水质监测点应不少于7个点/层”中含水层改为潜水含水层;删除“评价区面积大于100 km2时……”的相关要求;新增“可能受建设项目影响且具有饮用水开发利用价值的含水层3-5 个。”3)“二级评价项目目的含水层的水质监测点应不少于5个点/层”中含水层改为潜水含水层;删除“评价区面积大于100 km2时……”的相关要求;新增“可能受建设项目影响且具有饮用水开发利用价值的含水层2-4个。”4)“三级评价项目目的含水层的水质监测点应不少于3个点/层”中含水层改为潜水含水层;新增“可能受建设项目影响且具有饮用水开发利用价值的含水层1-2个。”;“项目场地及下游影响区水质监测点”改为不得少于1个(原来为不得少于2个)。8.3.4.3 d)地下水水质监测点布设的具体要求:1)2)3)8.3.3.3 e)(新增条款) 8.3.3.3 f)(新增条款) 8.3.3.4 地下水水质现状监测取样要求8.3.4.4 地下水水质现状监测点取样深度的确定8.3.3.4 a)将原有的“定深水质取样”改为“样应根据特征因子在地下水中的迁移特性选取适当的取样方法。”,且不限于Ⅰ类和Ⅲ类项目。8.3.4.4 a)1)(被删除)2)(被删除)8.3.3.4 b)“评价级别为二级、三级的Ⅰ类和Ⅲ类建设项目和所有评价级别的Ⅱ类建设项目,只取一个水质样品”改为“一般情况下,只取一个水质样品”。8.3.4.4 b)8.3.3.4 c)(新增条款) 8.3.3.5 明确了监测因子,将监测因子分为基本因子和特征因子,确定了pH等21项基本因子。8.3.4.58.3.3.6 将水位和水质监测频率分开描述8.3.4.6 8.3.3.6 a)1)将“至少分别对一个连续水文年的枯、平、丰水期的地下水水位、水质各监测一次。”改为“若掌握近3 年内至少一个连续水文年的枯、平、丰水期地下水位动态监测资料,评价期内至少开展一期地下水水位监测”,并根据“分布区、评价等级”对监测频率进行详细规定,详见“表4”。2)将原规定改为“评价等级为二级的建设项目,若掌握近3 年内至少一个连续水文年的枯、丰水期地下水位动态监测资料,评价期可不再开展现状地下水位监测;若无上述资料,依据表4 开展水位监测。”3)修改同第“2)”条。8.3.3.6 b)将于原“8.3.4.6 a)、b)、c)”对水质监测频率的规定移到本条,并修改为“基本水质因子的水质监测频率应参照表4,若掌握近3 年至少一期水质监测数据,基本水质因子可在评价期补充开展一期现状监测;特征因子在评价期内需至少开展一期现状值监测。”8.3.3.6 c)(新增条款)8.3.4.6 a)8.3.4.6 b)8.3.4.6 b)8.3.3.7地下水样品采集与现场测定8.3.4.7地下水水质样品采集与现场测定8.3.3.7 a)8.3.4.7 a)8.3.3.7 b)8.3.4.7 b)8.3.3.7 c)现场测定的项目增加一个“Eh(氧化还原电位)”。8.3.4.7 c)原文地址:新旧地下水环评导则“环境现状监测”对比

  • 饮用水检测迷思:为什么自来水就是不安全?

    2012年7月1日,国家出台了新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新标准达到与国际接轨的水平,检测指标增加了苯等多项指标,使得其检测指标由原标准中的35项增加到106项。新标准的出台使人们对饮用水安全保障的提升充满希望,但遗憾的是,饮用水安全问题仍然不断发生,比如近期上海、兰州、靖江等地先后出现大范围的自来水污染事件。为什么饮用水出现安全问题,总是不能被检测发现,往往都是居民喝出问题、闻出问题才发现饮用水受到污染?大家不禁也会有疑问:为什么饮用水标准大幅提升,水质安全保障能力却没有取得同等的提升?饮用水检测能力的不足是其中一个重要原因。  我国从1985版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开始,就已经要求水源、出厂水、水质易受污染的地点和和管网系统陈旧部分、管网末梢都要对水质设点检测,如果严格照此执行,层层检测把关,饮用水安全理论上讲是有保障的。但是实际上呢?  首先我们看看饮用水源地的水质检测。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数据,目前我国已在338个地级市约861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以及2862个县级所在城镇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建立了水质监测网络,地市级对地表水源和地下水源均为每月上旬采样监测一次,每月开展62项指标监测,每季度开展一次109项全分析监测,县级所在城镇则是地表水源每季度采样监测一次,地下水源每半年采样监测一次,每季度开展一次62项全分析监测,每2年开展一次109项全分析监测。以此来看,水源地的水质检测最快也就是1个月1次,最长的时间间隔则是两年,那么县级市乃至基层的饮用水水源如果在上一次水质检测后的两年内出现污染是否会被发现那就只能真的打个问号了。  接下来我们再看水厂的水质检测。饮用水新标准的106项指标中有42项常规指标、64项非常规指标。根据新的国家标准的规定:9项指标每日检测不少于一次,42项常规项目每月检测不少于一次。全部106项检测,地表水厂一年只需要检测两次,地下水厂一年检测一次即可。显然,只有9项常规水质指标出现问题,才有可能被及时发现,由于水厂的检测周期长达半年甚至一年,很多污染物虽然被列入饮用水标准,但即使造成污染,不能被及时检测出来是很有可能的。  为什么很多水质检测只能一年到两年一次?很简单,检测能力不足。  据了解,水源地水质检测方面,即使是两年一次的检测,许多县级环境监测站,甚至地市级环境监测站实际上仍然缺乏相应的检测能力和检测经费,往往都是交由上级环境监测站进行检测工作,或是多个市级环境监测站将检测工作集中到一家环境监测站轮流开展,以解决检测人员和检测能力不足的问题,并节约经费。在水质检测中,环境监测站也只能将有限的资源集中到历年全分析数据中检出频次较高的污染物和毒性较强、对人体健康和环境危害较大的污染物,或是应用广泛、有潜在风险的污染物,体现到实际水质检测工作中,就是以重金属、类金属、挥发性卤代烃、苯系物、苯并(a)芘等11类33项指标为重点。因此在检测设备、人员及经费有限的现状下,要实现全面、高频率的水质检测是很有困难的。  水厂方面,根据卫生部给出的时间表:到2015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省会城市对106项指标的检测能力实现全覆盖。但目前,即使是省会城市,很多也只能做到40多项指标的检测。我国很多大型自来水厂甚至只有能简单检测几项指标的仪器。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上千家疾控中心也只有约15家可以检测生活饮用水新国标中全部106项指标。经费问题同样也制约着水厂的水质检测。如果要完成全部106项新国标检测指标,至少需要两周时间,而新标准也相应增加了检测成本,如果要完成所有项目,仅检测费用就达到两万余元。即便在发达城市,检测费用也限制了检测频度。  在水源地和出厂水检测能力尚且不足的情况下,不用说管网末梢等下一环节的检测了。水龙头铅析出等暴露出的终端水质检测问题,更是无从说起。目前饮用水水质检测半年、一年、甚至两年才有一次的这一现状,确定了自来水可能只会在某些时间点上才合格,除了刚好进行检测的时间段,其他更长的时间内,即使自来水受到污染也没有及时的检测,结果要到居民“以身试水”时才发现问题,也就不足为奇了。  饮用水检测作为饮用水质量安全的最终保障,关系到所有人的身体健康,或许大家会难以置信,饮用水安全保障竟然是这样的状况,但这在业内已是公开的秘密。而之前一些民众提出的水质信息不公开不透明等问题,同样也是源自于检测能力问题,非常有限的检测工作是提供不了及时、全面的水质信息的。一季度、半年甚至一年两年才公布一次水质数据,不是有所隐瞒,而是检测数据真的就只有这些了。  怎样才能改变现状,提升水质安全保障?对此,水质检测行业的一些专家对笔者表示,再怎么严格和科学的标准,如果不能得到有效执行也是不行的。要确保水质安全,必须提高饮用水检测能力。对症下药,加大投入,增加各地的水质检测设备,提高检测能力,提升检测频率是最有效的。检测能力提升后,也能够及时、透明的公布水质信息,减少公众对水质安全的疑虑,促进社会稳定。除此之外,相关专家认为,还可以充分利用现有的检测资源,把具备相应检测实力的第三方检测机构、高校分析检测实验室等检测力量引入水质检测体系,也能促进问题的解决。

  • 饮用水新国标“难产”

    2012 年7月,中国冲刺饮用水新国标(GB5749-2006)“大限”被宣告推迟。官方最近一次的表态是,新国标要在全国得到落实,还需要漫长的等待。其基本目标是“到2015年,新国标要求的106项检测指标,覆盖省市一级;覆盖地市级的,达到42项”。  标准高悬,业内经过数年艰苦努力却仍力不从心,“这的确是一种尴尬”,中国疾控中心环境所一位要求匿名的研究员称。  饮用水水源污染、水厂处理工艺落后、输送管道二次污染……诸多因素,导致饮用水新国标还在空谈。  水源之忧 “琉璃河……极清澈,茂林环之,尤多鸳鸯,千百为群”。800多年前,南宋诗人范成大出使金中都(今北京),看到的是这样一幅水墨山水。时光荏苒,昔日胜景不再。2011年夏天,来自北京科技大学生态系的王京京同学,走在同样流经北京的肖太后河畔,脏乎乎的河水和难闻的味道,令其掩鼻。  后来,王京京取了一些水样,拿回到学校实验室。果不其然,检测结果显示,肖太后河氨氮严重超标,水体存在富营养化问题。  这让王京京灵机一动。作为2012届本科生,为完成题为《北京市地表水水质检测分析与评估》的毕业论文,其自此开始了对北京市地表水水质的系统检测和分析。  从2011年6月至2012年5月,这一研究课题持续了一年,布点采样地为北京市境内的38条河流。  经由“单因子评价法”——这是河流水质的实验室主流基本检测方法之一的检测,这些河流的实验室检测结果“忧多于喜”;尤其是主要分布在北京主城区、属于北运河的17个检测断面中,达到V类水标准的,却仅有3个。  对北京市自来水供水线路之一的京密引水渠,王京京一年中6次对其取样检测。结果发现,京密引水渠整体水质状况良好,但在6次检测中,重金属铅的含量有2次显示偏高。  “要知道,按照当前大多数水厂的处理工艺,重金属在饮用水处理的过程中几乎不会发生改变”,王京京称。  环保部对外公布的数据显示,在“十一五”期间,“我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与2006年相比,2010年国控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比例增加了13.4%,劣Ⅴ类断面比例下降了16.9%。  中国地表水质之不堪,一般人尚有心理准备;但是,地下水水质状况之差,则更加令人诧异。  “中国一半以上的人口饮用地下水”。在上世纪90年代,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赵章元研究员,就曾对中国118 个大中城市地下水的监测资料进行分析,“彼时,全国地下水已普遍受到污染”。  “和地表水不一样,地下水一旦被污染,很难治理”,赵章元说,“上世纪90年代至今,我并未观察到这方面好的政府管理案例,地下水污染问题并未得到有效控制”。  清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教授、中国土木工程学会给水排水分会给水委员会副主任王占生教授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 几十年来,中国水源已受到不同程度、各种各样的污染”。  “取水水源污染的问题越来越严重,饮用水安全的第一道防线,已经比较脆弱”,前述匿名研究员说,“自来水中最大的安全隐患来自有机物”。  国内外由水中检出的有机污染物已有2000余种,其中114种具有或被疑有致癌、致畸、致突变的“三致物质”;但中国困于检测水平,只能从水源中检出100余种有机污染物。  比如,大部分城市自来水中的耗氧量(CODMn)逐年升高,不仅造成微生物死灰复燃,还影响口感。这些“三致物质”难以去除,是影响人体健康的最大隐患。  “在整个水环境恶化不可逆的趋势下,饮用水源的枯竭也难以遏制”,王占生认为,“中国要改变饮用水水质危机,最保守需要30年”。  今年6月底,11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全体会议,听取了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杜鹰关于城乡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情况的汇报。汇报会上,杜鹰称,“虽然城乡饮用水安全保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的阶段,经济社会发展和资源环境承载力的矛盾突出,结构性污染依然严重,水环境质量堪忧,对饮用水安全保障提出了新的挑战”。

  • 2012年最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全文

    2012年最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全文 201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要求、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卫生要求、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要求、二次供水卫生要求、涉及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要求、水质监测和水质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城乡各类集中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也适用于分散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勘误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T 5750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 14848 地下水质量标准GB 17051 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T 17218 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卫生安全性评价GB/T 17219 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CJ/T 206 城市供水水质标准SL 308 村镇供水单位资质标准  卫生部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生活饮用水 drinking water  供人生活的饮水和生活用水。3.2 供水方式 type of water supply3.2.1集中式供水 central watersupply  自水源集中取水,通过输配水管网送到用户或者公共取水点的供水方式,包括自建设施供水。为用户提供日常饮用水的供水站和为公共场所、居民社区提供的分质供水也属于集中式供水。[/a

  • 地下水和地表水汞的限制比较

    请问 地表水GB3838-2002中三类水质相较于 地下水GB/T14848-2017三类水质 ,第一个是可作为水源水的最低标准,第二个是可做生活饮用水的最低标准,检测因子平行比较,地下水的要严格于地表水,除了汞,地下水是1ug/L.而地表水是0.1ug/L,不知道这是为什么?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19298-2014)问答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19298-2014)问答一、制定情况根据原卫生部《关于印发2010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10〕106号),浙江省卫生监督所、中国饮料工业协会、国家饮用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舟山市卫生监督所等承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起草组工作。起草组分析了国内外包装饮用水相关标准及安全指标要求,在《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GB 19298-2003)及《瓶(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GB 17324-2003)的基础上,整合修订形成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该标准由国家卫生计生委于2014年12月24日批准发布,自2015年5月24日起实施,标准中对包装饮用水的标签标识要求(4.1和4.2)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二、关于标准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直接饮用的包装饮用水,即:密封于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相关规定的包装容器中,可供直接饮用的水,不适用于饮用天然矿泉水。天然矿泉水将另行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用天然矿泉水》(GB 8537)。三、关于原料要求包装饮用水的原料有两种主要来源:一是公共供水系统,二是非公共供水系统的水源。非公共供水系统的水源又可分为地表水和地下水。来自于公共供水系统的水源,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的要求。来自于非公共供水系统的水源,应分别符合GB 5749中对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卫生的要求,即:采用地表水为水源时应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的要求,采用地下水为水源时应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要求。这些非公共供水系统的源水经处理后,其水质应达到GB 5749的要求,再进入生产包装饮用水的后续加工工序。由于非公共供水系统的源水经处理后,pH值一般不会发生变化,食品加工用水可以参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或《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的pH值执行。  四、关于“添加食品添加剂用于调节口味”的标识规定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当添加使用硫酸镁、硫酸锌、氯化钙、氯化钾等食品添加剂用于调节口味时,需在产品名称的邻近位置标示“添加食品添加剂用于调节口味”等类似字样。对仅使用加工助剂(如氮气)的,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规定,可不标示加工助剂,也不需标识“添加食品添加剂用于调节口味”等类似字样。  五、关于包装饮用水的名称包装饮用水的名称应当真实、科学,不得以水以外的一种或若干种成分来命名包装饮用水。包装饮用水的标签标识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包装通则》(GB 7718)的规定,应清晰、醒目、持久,使消费者购买时易于辨认和识读。包装饮用水的产品名称不得标注“活化水”、“小分子团水”、“功能水”、“能量水”以及其他不科学的内容。六、关于微生物指标本标准保留了大肠菌群指标,新增了铜绿假单胞菌指标,不再保留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计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及志贺氏菌指标。菌落总数、霉菌、酵母属于卫生指示菌,一般情况下不会影响公众健康,而过度控制卫生指示菌和杀菌可能导致饮用水中溴酸盐含量升高,构成健康风险。目前,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国际食品微生物标准委员会(ICMSF)、国际瓶装水协会(IBWA)、美国、澳大利亚和欧盟等相关标准法规中,未对包装饮用水设立卫生指示菌指标。我委正在组织起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生产卫生规范》,将通过生产加工过程控制,加强对卫生指示菌的监测和管理。因此,本标准不再保留上述指标。依据饮用水检测结果和CAC、ICMSF及我国相关标准,本标准保留了大肠菌群指标,增加了条件致病菌——铜绿假单胞菌(又称绿脓杆菌)指标。由于国际上没有饮用水中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及志贺氏菌指标,且尚无充分科学依据,本标准不再保留。七、关于标签标识的实施本标准对包装饮用水的标签标识要求(4.1和4.2)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2016年1月1日以后生产的包装饮用水的标签标识应当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19298-2014)要求,在此以前生产的包装饮用水可以继续销售至保质期为止。八、关于桶装水的周转桶的标签自2016年1月1日起,桶装水周转桶的标签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对于将不符合本标准规定的产品名称直接注塑凸印或漆印在桶身上的周转桶,对名称进行更正(如通过桶口套标的方式)后允许使用至2016年12月31日,并在产品保质期内销售。相关链接:GB 19298-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

  • 【金秋计划】地下水是怎么分级的?

    依据我国地下水水质现状、人体健康基准值及地下水质量保护目标,并参照了生活饮用水、工业、农业用水水质最高要求,将地下水质量划分为五类。 Ⅰ类主要反映地下水化学组分的天然低背景含量。适用于各种用途。 Ⅱ类主要反映地下水化学组分的天然背景含量。适用于各种用途。 Ⅲ类以人体健康基准值为依据。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及工、农业用水。 Ⅳ类以农业和工业用水要求为依据。除适用于农业和部分工业用水外,适当处理后可作生活饮用水。 Ⅴ类不宜饮用,其他用水可根据使用目的选用。

  • 【求助】谁有《饮用水安全保障技术》

    谁有《饮用水安全保障技术》这本书?帮忙传一下.目录:第1章饮用水安全与健康 1.1水资源概况 1.1.1世界水资源概况 1.1.2我国水资源概况与用水紧张状况1.2饮用水与健康 1.2.1水是生命之本 1.2.2饮用水水质与健康 1.2.3饮用水和致癌风险 1.2.4饮用水对雌性激素和生育能力的影响 1.2.5水质与地方病 1.2.6水中化学性污染物质引起的疾病1.3饮用水概况 1.3.1饮水卫生 1.3.2集中式供水 1.3.3分散式供水 1.3.4天然矿泉水及纯净水 1.3.5优质饮用水——健康水1.4饮用水水质标准的发展 1.4.1国际饮用水水质标准的发展 1.4.2我国饮用水水质标准的发展1.5饮用水安全保障技术 1.5.1饮用水净化技术进展 1.5.2饮用水污染 1.5.3饮用水深度净化 1.5.4各类水质处理器1.6饮用水水质新问题及对策 1.6.1水质要求的发展 1.6.2改善水质对策第2章水源选择及保护2.1水源的分类及其特点2.2水源选择及保护的重要性2.3给水水源选择的原则 2.3.1给水水源选择的一般规定 2.3.2给水水源选择技术经济比较及综合分析 2.3.3生活饮用水水源的水质要求2.4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的监督和管理2.5饮用水水源保护 2.5.1地表饮用水源保护研究 2.5.2我国地表水源保护区的划分和防护 2.5.3我国地下水水源保护 2.5.4我国地下水源保护区的划分和防护第3章饮用水常规处理工艺的原理与技术3.1传统饮用水处理工艺的去除对象 3.2混凝处理 3.3混凝药剂和混凝设备  3.3.1混凝剂  3.3.2助凝剂  3.3.3混凝剂用量  3.3.4投药方式  3.3.5混凝剂的投加  3.3.6自动投药设备  3.3.7混合设备  3.3.8絮凝设备 3.4沉淀 3.5澄清池 3.6强化混凝处理技术 3.7过滤处理  3.7.1快速过滤原理  3.7.2反冲洗清洗滤层机理  3.7.3快滤池的工艺过程  3.7.4过滤过程的技术分析  3.7.5滤料层  3.7.6反冲洗方式的选择  3.7.7过滤设备  3.7.8过滤技术进展 3.8预处理工艺  3.8.1臭氧预氧化技术  3.8.2高锰酸盐复合药剂预氧化技术  3.8.3生物预处理技术

  • 【资料】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T 5750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 14848 地下水质量标准GB 17051 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T 17218 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卫生安全性评价GB/T 17219 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 CJ/T 206 城市供水水质标准SL 308 村镇供水单位资质标准卫生部 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表1 水质常规指标及限值指 标 限 值1、微生物指标①总大肠菌群(MPN/100mL或CFU/100mL)不得检出耐热大肠菌群(MPN/100mL或CFU/100mL)不得检出大肠埃希氏菌(MPN/100mL或CFU/100mL)不得检出菌落总数(CFU/mL)1002、毒理指标砷(mg/L)0.01镉(mg/L)0.005铬(六价,mg/L)0.05铅(mg/L)0.01汞(mg/L)0.001硒(mg/L)0.01氰化物(mg/L)0.05氟化物(mg/L)1.0硝酸盐(以N计,mg/L)10地下水源限制时为20三氯甲烷(mg/L)0.06四氯化碳(mg/L)0.002溴酸盐(使用臭氧时,mg/L)0.01甲醛(使用臭氧时,mg/L)0.9亚氯酸盐(使用二氧化氯消毒时,mg/L)0.7氯酸盐(使用复合二氧化氯消毒时,mg/L)0.73、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色度(铂钴色度单位)15浑浊度(NTU-散射浊度单位)1水源与净水技术条件限制时为3臭和味无异臭、异味肉眼可见物无pH (pH单位)不小于6.5且不大于8.5铝(mg/L)0.2铁(mg/L)0.3锰(mg/L)0.1铜(mg/L)1.0锌(mg/L)1.0氯化物(mg/L)250硫酸盐(mg/L)250溶解性总固体(mg/L)1000总硬度(以CaCO3计,mg/L)450耗氧量(CODMn法,以O2计,mg/L)3水源限制,原水耗氧量>6mg/L时为5挥发酚类(以苯酚计,mg/L)0.002阴离子合成洗涤剂(mg/L)0.34、放射性指标②指导值总α放射性(Bq/L)0.5总β放射性(Bq/L)1① MPN表示最可能数;CFU表示菌落形成单位。当水样检出总大肠菌群时,应进一步检验大肠埃希氏菌或耐热大肠菌群;水样未检出总大肠菌群,不必检验大肠埃希氏菌或耐热大肠菌群。② 放射性指标超过指导值,应进行核素分析和评价,判定能否饮用。表2 饮用水中消毒剂常规指标及要求消毒剂名称与水接触时间出厂水中限值出厂水中余量管网末梢水中余量氯气及游离氯制剂(游离氯,mg/L)至少30min4≥0.3≥0.05一氯胺(总氯,mg/L)至少120min3≥0.5≥0.05臭氧(O3,mg/L)至少12min0.30.02如加氯,总氯≥0.05二氧化氯(ClO2,mg/L)至少30min0.8≥0.1≥0.02表3 水质非常规指标及限值指 标限 值1、微生物指标贾第鞭毛虫(个/10L)<1隐孢子虫(个/10L)<12、毒理指标锑(mg/L)0.005钡(mg/L)0.7铍(mg/L)0.002硼(mg/L)0.5钼(mg/L)0.07镍(mg/L)0.02银(mg/L)0.05铊(mg/L)0.0001氯化氰 (以CN-计,mg/L)0.07一氯二溴甲烷(mg/L)0.1二氯一溴甲烷(mg/L)0.06二氯乙酸(mg/L)0.051,2-二氯乙烷(mg/L)0.03二氯甲烷(mg/L)0.02三卤甲烷(三氯甲烷、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三溴甲烷的总和)该类化合物中各种化合物的实测浓度与其各自限值的比值之和不超过11,1,1-三氯乙烷(mg/L)2三氯乙酸(mg/L)0.1三氯乙醛(mg/L)0.012,4,6-三氯酚(mg/L)0.2三溴甲烷(mg/L)0.1七氯(mg/L)0.0004马拉硫磷(mg/L)0.25五氯酚(mg/L)0.009六六六(总量,mg/L)0.005六氯苯(mg/L)0.001乐果(mg/L)0.08对硫磷(mg/L)0.003灭草松(mg/L)0.3甲基对硫磷(mg/L)0.02百菌清(mg/L)0.01呋喃丹(mg/L)0.007林丹(mg/L)0.002毒死蜱(mg/L)0.03草甘膦(mg/L)0.7敌敌畏(mg/L)0.001莠去津(mg/L)0.002溴氰菊酯(mg/L)0.022,4-滴(mg/L)0.03滴滴涕(mg/L)0.001乙苯(mg/L)0.3二甲苯(mg/L)0.51,1-二氯乙烯(mg/L)0.031,2-二氯乙烯(mg/L)0.051,2-二氯苯(mg/L)11,4-二氯苯(mg/L)0.3三氯乙烯(mg/L)0.07三氯苯(总量,mg/L)0.02六氯丁二烯(mg/L)0.0006丙烯酰胺(mg/L)0.0005四氯乙烯(mg/L)0.04甲苯(mg/L)0.7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mg/L)0.008环氧氯丙烷(mg/L)0.0004苯(mg/L)0.01苯乙烯(mg/L)0.02苯并(a)芘(mg/L)0.00001氯乙烯(mg/L)0.005氯苯(mg/L)0.3微囊藻毒素-LR(mg/L)0.0013、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氨氮(以N计,mg/L)0.5硫化物(mg/L) 0.02钠(mg/L)200表4 农村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部分水质指标及限值指 标限 值1、微生物指标菌落总数(CFU/mL)5002、毒理指标砷(mg/L)0.05氟化物(mg/L)1.2硝酸盐(以N计,mg/L)203、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色度(铂钴色度单位)20浑浊度(NTU-散射浊度单位)3水源与净水技术条件限制时为5pH(pH单位)不小于6.5且不大于9.5溶解性总固体(mg/L)1500总硬度 (以CaCO3计,mg/L)550耗氧量(CODMn法,以O2计,mg/L)5铁(mg/L)0.5锰(mg/L)0.3氯化物(mg/L)300硫酸盐(mg/L)3005 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卫生要求5.1 采用地表水为生活饮用水水源时应符合GB 3838要求。5.2 采用地下水为生活饮用水水源时应符合GB/T 14848要求。6 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要求6.1 集中式供水单位的卫生要求应按照卫生部《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执行。7 二次供水卫生要求二次供水的设施和处理要求应按照GB 17051执行。8 涉及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要求8.1 处理生活饮用水采用的絮凝、助凝、消毒、氧化、吸附、pH调节、防锈、阻垢等化学处理剂不应污染生活饮用水,应符合GB/T 17218要求。8.2 生活饮用水的输配水设备、防护材料和水处理材料不应污染生活饮用水,应符合GB/T 17219要求。9 水质监测9.1 供水单位的水质检测供水单位的水质检测应符合以下要求。9.1.1 供水单位的水质非常规指标选择由当地县级以上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协商确定。9.1.2 城市集中式供水单位水质检测的采样点选择、检验项目和频率、合格率计算按照CJ/T 206执行。9.1.3 村镇集中式供水单位水质检测的采样点选择、检验项目和频率、合格率计算按照SL 308执行。9.1.4 供水单位水质检测结果应定期报送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送水质检测结果的内容和办法由当地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商定。9.1.5 当饮用水水质发生异常时应及时报告当地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9.2 卫生监督的水质监测卫生监督的水质监测应符合以下要求。9.2.1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根据实际需要定期对各类供水单位的供水水质进行卫生监督、监测。9.2.2 当发生影响水质的突发性公共事件时,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根据需要确定饮用水监督、监测方案。9.2.3卫生监督的水质监测范围、项目、频率由当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10 水质检验方法生活饮用水水质检验应按照GB/T 5750执行。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表A.1 生活饮用水水质参考指标及限值指 标限 值肠球菌(CFU/100mL)0产气荚膜梭状芽孢杆菌(CFU/100mL)0二(2-乙基己基)己二酸酯(mg/L)0.4二溴乙烯(mg /L)0.00005二噁英(2,3,7,8-TCDD,mg/L)0.00000003土臭素(二甲基萘烷醇,mg /L)0.00001五氯丙烷(mg/L)0.03双酚A(mg/L)0.01丙烯腈(mg/L)0.1丙烯酸(mg/L)0.5丙烯醛(mg/L)0.1四乙基铅(mg /L)0.0001戊二醛(mg/L)0.07甲基异莰醇-2(mg /L)0.00001石油类(总量,mg/L)0.3石棉(>10 m,万/L)700亚硝酸盐(mg/L)1多环芳烃(总量,mg /L)0.002多氯联苯(总量,mg /L)0.0005邻苯二甲酸二乙酯(mg/L)0.3邻苯二甲酸二丁酯(mg/L)0.003环烷酸(mg/L)1.0苯甲醚(mg/L)0.05总有机碳(TOC,mg/L)5萘酚- (mg/L)0.4黄原酸丁酯(mg /L)0.001氯化乙基汞(mg /L)0.0001硝基苯(mg/L)0.017镭226和镭228(pCi/L)5氡(pCi/L)300

  • “重审”饮用水新国标,标准真的变严格了吗?

    近日有媒体报道: 新国标包括106项指标,被称为“世界上最严格的饮用水标准”。“大家都以为新国标更严格了,实际上是放宽了。”北京保护健康协会健康饮用水专业委员会会长、北京爱迪曼生物技术研究所所长赵飞虹介绍说,新国标是在老国标——1985年由卫生部批准并发布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基础上修订而成的。老国标中共有指标35项,新国标增至106项。“但其中只有42项是具有强制性的硬性指标。”资深水质安全专家白康指出,新国标主要包括含38项指标的表1,含4项指标的表2和含64项指标的表3。“表1和表2是常规指标,是必检的项目,表3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实际情况”是指什么呢?赵飞虹介绍说:“前42项采用普通的化学滴定法就能做,但表3里的64项指标要用大型仪器才能做,绝大多数机构没有这个仪器。”  时至2012年7月1日,原定的“交卷时间”,“全国最乐观的也就20家省级单位可以做这106项,卫生系统都检测不全。”白康直言。  住建部城市供水水质监测中心专家刘睿质疑:表3的64项“不是强制性硬性指标,自来水厂会自动送检吗?”  比较“强制性项目”,白康发现,新国标增加了微生物菌群监测指标、臭氧指标和二氧化氯指标等。“但关键的耗氧量和硝酸盐指标被放宽了。”在老国标中,耗氧量要求小于3毫克每升,在新国标中添加了注解——“特殊情况≤5毫克每升”。  “在东南沿海地区,工业发达,水产养殖业发达,有机污染物含量很高,耗氧量很容易超标。”赵飞虹指出,以上海为例,小于3毫克每升“它做不到”,“现在的新标准它能做到了,因为放宽了。”  在老国标中,硝酸盐含量要求小于10毫克每升,在新国标中同样添加了注解——“特殊情况≤20毫克每升”。“比老国标放宽了一倍。”白康指出,在地下水被过度开采的大中型城市,如京沪广,“硝酸盐超标很常见”,如果不放宽指标,“很多城市都无法达标”。 对于以上言论,各位坛友有什么看法?

  • 【转帖】环境保护部采取三大措施确保灾区人民饮用水安全

    环境保护部采取三大措施确保灾区人民饮用水安全 记者 杨三军 2008-05-21 新华社成都5月20日电 环境保护部20日公布灾后重建饮用水保护技术指南、饮用水安全保障应急技术方案、水环境与水源地监测技术规范,要求灾区各级政府严格按技术规范执行,确保灾区人民饮用水安全。 正在四川指导环保系统抗震救灾的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说,目前,救援与清理工作已进入关键阶段,环境保护部出台了相关标准规范,以指导灾区群众和救援人员按照环境保护部制定的严格而周密的应急措施,确保饮用水安全。 据周生贤介绍,新出台的三项饮用水应急保护标准规范,根据饮用水源的主要影响因素,确定消除与控制这些重点污染因素的技术措施与管理办法,如针对水源地一旦受到污染,规范要求必须迅速调整给水处理工艺,采用活性炭吸附、高级氧化等应急处理工艺。 规范要求饮用水厂必须加强出水水质的监控,特别是对病原菌的监控,注意混凝沉淀、消毒工序的效果,可适当增加混凝剂,并保证加氯量,确保管网末梢有足够的余氯。 规范还要求,加大以地下水为饮用水的区域的水质监测频率,增加有机物监测指标;对于距地震废墟较近的地下水饮水水源地,应尽可能减少取水量或停止抽取地下水。规范特别要求环保部门,关注农村分散浅层地下水取水井或傍河水源地的水质安全问题,现阶段应在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下抽水饮用或傍河取水饮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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