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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土壤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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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土壤质量标准相关的论坛

  •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为何变身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GB15628-1995《土壤环境质量标准》自2007 年 9 月启动修订以来,历经十年始终未见正式发布,先是2008年发了征求意见稿,2015年又变身为《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并且连续三次发了征求意见稿,按国务院“土十条”规定应于2017年末发布,最近盼来的却是再次变身为《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的征求意见稿,这个征求意见稿连上前述几次,可算是GB15628-1995修订的第五次征求意见稿了,这是为何?

  • GB 15618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修订后正式发布

    [table=100%,transparent][tr][td][align=center][b][color=#ff0000]生态环境部公告[/color][/b][color=#000000]公告 2018年 第13号[/color][/align][/td][/tr][/table][color=#000000][/color] [align=center][color=#000000][b]关于发布《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等两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的公告[/b][/color][/align][align=left]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土壤环境质量,管控土壤污染风险,现批准《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等两项标准为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由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url=http://kjs.mep.gov.cn/hjbhbz/bzwb/trhj/trhjzlbz/201807/t20180703_446029.shtml]《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url];  [url=http://kjs.mep.gov.cn/hjbhbz/bzwb/trhj/trhjzlbz/201807/t20180703_446027.shtml]《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url]。  以上标准自2018年8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kjs.mep.gov.cn/hjbhbz/)查询。  自以上标准实施之日起,《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 15618-1995)废止。  特此公告。  (此公告业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田世宏会签)[/align][align=right]  生态环境部[/align][align=right]  2018年6月22日[/align]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18年6月28日印发

  •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14日向媒体通报,现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的修订草案《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指导值》已完成征求意见稿,即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位负责人介绍,《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是对现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直接修改,适用于农田、果园、茶园、牧草地等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评价与管理。修订草案删除了现行标准中“一刀切”规定的自然背景值(一级标准值)和高背景值(三级标准值),按照土壤pH条件将原标准规定的镉(Cd)限值由0.3mg/kg和0.6mg/kg两档细化为0.3mg/kg、0.4mg/kg、0.5mg/kg和0.6mg/kg四档,收严了铅、六六六、滴滴涕三项污染物限值,增加了总锰、总钴等10项污染物选测项目,更新了监测规范。按照新《环境保护法》第15条、第26条、第28条和第32条等关于制定、实施环境质量标准的规定,实施《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的责任主体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标准草案据此提出了实施和监督要求。来源: 环境保护部网站

  • 正确认识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与土壤污染

    由于土壤污染物不像大气或水污染物那样,可以直接进入人体,危及健康,而是间接地影响人体健康,土壤中的污染物是通过食物链,主要通过粮食、蔬菜、水果、奶、蛋、肉等进入人体。土壤与人体之间的物质流动关系比较复杂,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制定土壤污染物的环境质量标准难度很大。  很多人认为,土壤中污染物含量超过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值,土壤就受到污染。这种看法值得商榷,这要从如何制订土壤环境质量标准说起。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于1996年3月起实施。在该标准的制订中,第一级采用地球化学法,主要依据土壤背景值。很多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土壤采用第一级标准。第二级采用生态环境效应法,主要依据土壤中有害物质对植物和环境是否造成危害或污染的影响。一般农田、蔬菜地等采用第二级标准。

  • 《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解读

    1.《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制定的必要性和背景是什么?“十三五”以来,四川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全面推动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及四川省工作方案,全面完成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目标任务,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但我省仍处于保护与发展长期矛盾和短期问题的交织期,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尚未根本缓解,以重化工为主的产业结构尚未根本改变,局部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仍保持高位,土壤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同时,随着四川省生态文明建设的深入推进和产业结构的升级,企业关停和搬迁改造等发现的污染地块增多,土壤污染历史遗留问题依然突出。?目前,四川省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GB 36600-2018规定了85类土壤污染物的筛选值和管制值,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国内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中基础性标准缺失的问题,但其主要针对全国较为普遍的污染物项目,对我省一些污染地块的覆盖面不够。根据“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四川省涉及工业行业650类,工业产品12000多种,污染物类型多样。铊、锰、草甘磷等高检出率污染物未包含在GB 36600-2018之中,制约了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十二条规定“省级人民政府对国家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制定《标准》是完善我省土壤环境管理体系的需要,也是重要举措,可为我省建设用地土壤环境保护提供重要技术支撑。2.标准制定的依据是什么?本标准制定的依据主要有三类:一是相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二是国务院、生态环境部和省政府的相关文件,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四川省工作方案》《四川省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四川省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等;三是相关标准和规范,如《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及其编制说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等。3.本标准制定的原则是什么?一是补充性原则。对于已经列入GB 36600-2018中的污染物项目(共85项),其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按GB 36600-2018中相关规定执行。本标准仅考虑未列入GB 36600-2018中的污染物项目,是对国家标准的重要补充。二是重点覆盖原则。本标准重点筛选四川省重点行业企业调查信息采集中特征污染物涉及地块较多,初步采样地块检出率较高的污染物。三是健康防护原则。本标准重点筛选土壤中易累积、毒性较高、对人体健康影响大的污染物。四是可操作性原则。土壤污染物项目具有毒理数据和检测方法支撑,便于筛选值和管制值的计算和使用。4.本标准制定的技术路线是什么?本标准制定的具体技术路线如下:首先,通过资料收集和调研等途径掌握全省重点行业企业调查、风险评估、污染物毒性参数和理化性质参数等数据,筛选确定土壤污染物项目,共确定我省出现频率较高、毒性较强、易在土壤中累积的土壤污染物49项。其次,通过资料分析将地块暴露参数本地化,综合国际主流毒性数据库,并根据HJ 25.3等相关技术规范计算获取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的筛选值和管制值。第三,参考重金属和无机物的环境背景值,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饱和浓度限值确定筛选值和管制值的取值。最后,通过咨询相关省级部门、市(州)生态环境局、高校、科研院所、企业、行业协会等相关单位专家和领导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进行反复修改和完善,最终形成标准文本。5.本标准的适用范围是什么?本标准规定了保护人体健康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以及监测、实施与监督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查和风险管制。6.本标准中筛选值和管制值确定的依据是什么?本标准涉及的土壤污染物项目主要覆盖四川省重点行业企业信息采集和详查中涉及的有毒、有害、易累积特征污染物。绝大部分土壤污染物的筛选值和管制值依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和国家标准GB 36600编制说明等相关技术规范计算得出,6项挥发性有机物(对氯甲苯、1,2,4-三甲苯、1,3,5-三甲苯、异丙苯、正丁基苯、六氯丁二烯)的筛选值和管制值依据其土壤饱和浓度进行修正,1项重金属类污染物(铊)参考了相关调查数据进行了修正。7.本标准中土壤污染物的筛选值和管制值如何使用?标准中所列项目为初步调查阶段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的选测项目。初步调查阶段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的监测项目依据GB 36600、HJ 25.1、HJ 25.2及相关技术规定确定,可以包括但不限于表1中所列项目。GB 36600中包含的污染物项目,采用GB 36600规定的筛选值和管制值。GB 36600中不包含的污染物项目,采用表1规定的筛选值和管制值。GB 36600和表1均未列入的污染物项目,可依据HJ 25.3等标准及相关技术要求开展风险评估,推导特定污染物的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建设用地规划用途为第一类用地的,适用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和管制值;规划用途为第二类用地的,适用第二类用地的筛选值和管制值。规划用途不明确的,适用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和管制值。?建设用地土壤中污染物含量等于或者低于风险筛选值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一般情况下可以忽略。通过初步调查确定建设用地土壤中污染物含量高于风险筛选值,应当依据HJ 25.1、HJ 25.2等标准及相关技术要求,开展详细调查。通过详细调查确定建设用地土壤中污染物含量高于风险筛选值但等于或者低于风险管制值,应当依据HJ 25.3等标准及相关技术要求,开展风险评估,确定风险水平,判断是否需要采取风险管控或修复措施。通过详细调查确定建设用地土壤中污染物含量高于风险管制值,对人体健康通常存在不可接受风险,应当采取风险管控或修复措施。建设用地若需采取修复措施,其修复目标应当依据HJ 25.3、HJ 25.4等标准及相关技术要求确定,且应当低于风险管制值。?具体地块土壤污染物检测含量超过筛选值,但等于或者低于土壤环境背景值水平的,不纳入污染地块管理。鼓励各市(州)制定符合本地情况的区域土壤环境背景值标准。8.本标准的实施将对我省土壤环境质量产生哪些积极影响?本标准以保护人体健康为目标,依据相关国家技术规范和我省建设用地实际情况,制定了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标准实施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查范围将进一步扩大,人体健康风险将会得到进一步管控,持续保障人民群众“住得安心”。

  • 对《土壤质量标准》(征求意见稿)的几点建议

    对《土壤质量标准》(征求意见稿)的几点建议 制定土壤环境质量标准是为了保障土壤环境、地下水安全、生态风险(含作物、微生物体系)、人体健康。严肃、科学的制定《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它是贯彻实施的需要,是环境管理的要求,是判断土壤是否要修复的基础,更是保障全国人民“菜篮子”、“水缸子”基石。对土壤环境质量标准提几点看法:1.关于《编制说明》 (1)没有参考文献。(2)每个项目及其限制由来不清楚—项目限值是如何采用“地球化学方法还是生态因子方法”获得的呢?(3)“一级标准删除而期望建立地方标准”不合适—对“七五”土壤调查数据,按照土壤类别设置背景值。2.关于《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2.1项目数量 项目选择是否应该遵循以下原则呢?(1)项目是否应该与相关标准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中的项目相衔接呢?(2)项目是否应该主要体现有毒有害的元素及有机物呢?(3)项目是否应该既与国际接轨,也体现国内污染状况呢?金属是否应该包括有效态和形态呢?土壤金属项目总量超标(其主要来源于成土母质)而农产品、地下水未超标的现象是普遍存在的。(4)是否应该包含必要的理化性质指标呢? 建议:(1)删除项目。铜、锌、锰、硒等项目是否必要呢?若这些项目是为考虑该采矿、冶炼行业附近的土壤污染,是否也应该把钛、钼、稀土等列入呢?(2)增加项目。有效态:所有金属和类金属项目;②形态:铬、砷、汞;③非金属项目:硼、硫化物、氰化物;④金属项目:铍等;⑤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有机氯(多氯联苯等)和有机磷农药及除草剂(马拉硫磷等);⑥土壤理化指标:氧化还原电位、阳离子交换容量等。2.2项目限值 土壤标准项目限值过宽、过窄都不利于保护土壤,以下以镉为例说明。以下两个表格分别列出了一些国家和地区镉和其它金属的限值。据表知,对于农用地土壤,我国土壤镉的限值分别是英国、加拿大、德国及我国台湾的地区6-12倍、2-5倍、5-10倍、4-8倍。file:///C:\DOCUME~1\ADMINI~1\LOCALS~1\Temp\ksohtml\wpsCA.tmp.jpg 备注:来源文献。file:///C:\DOCUME~1\ADMINI~1\LOCALS~1\Temp\ksohtml\wpsCB.tmp.jpg 备注:来源文献。 若以镉的标准限值来评价我国“七五”时期各省份的镉的背景值(见下表),显然广西、贵州等省份存在超标现象比较严重,这些地方土壤中的其它元素如钒也明显偏离全国的平均值。因此,土壤标准中金属的限量值要结合土壤类型、理化性质等设置。file:///C:\DOCUME~1\ADMINI~1\LOCALS~1\Temp\ksohtml\wpsCC.tmp.jpg 备注:来源文献。 当前,我国严重缺乏生态毒理学、环境卫生学方面的相关资料,在制定农用地土壤质量标准时宜纳国内外经验,特别是英国、加拿大、德国以及台湾地区的经验;同时应该充分吸收我国“六五”、“七五”科技公关研究成果,该成果已经制定了黄棕壤、褐土、黑土等十几类土壤的环境临界含量。2.3其它 (1)土壤污染术语:标准及编制说明中均未提及,建议采用综合性定义,考虑含量增加和其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 (2)制定标准的目的:旧标准(除不涉及地下水保护外)表述的全面。 土壤是一个复杂的体系,限于知识不足,阅历尚浅,能力有限,如有不合适敬请谅解。参考文献 蔡彦明,刘凤枝,王跃华,等.我国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之探讨.农业环境科学学报,2006,25(S1):403-406. 章海波,骆永明,李 远,等.中国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中重金属指标的筛选研究.土壤学报,2014,51(3):429-438. 袁建新,王 云.我国《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现存问题与建议.中国环境监测,2004,20(3):41-43. 陈 平,陈 研,白 璐.日本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与污染现状.中国环境监测,2004,20(3):63-66,62. 孟凡乔,史雅娟,吴文良.我国无污染农产品重(类)金属元素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的制定与研究进展.农业环境保护,2000,19(6):356-359. 赵晓军,陆泗进,许人骥,等.土壤重金属镉标准值差异比较研究与建议.环境科学,2014,35(4):1491-1497. 王国庆,林玉锁.土壤环境标准值及制订研究:服务于管理需求的土壤环境标准值框架体系.生态与农村环境学报,2014,30(5):552-562. 周东美,王玉军,陈怀满.论土壤环境质量重金属标准的独立性与依存性.农业环境科学学报,2014,33(2):205-216. 周启星,滕 涌,展思辉,等.土壤环境基准/标准研究需要解决的基础性问题.农业环境科学学报,2014,33(1):1-14. 夏家淇,骆永明.我国土壤环境质量研究几个值得探讨的问题.生态与农村环境学报,2007,23(1):1-6.

  • 对《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三次征求意见稿)的 意见反馈

    1、建议不将苯并芘列为表1基本项目,可将其调整至表2作为其他项目。原因如下: 一是国内目前对农用地土壤苯并芘污染危害临界含量值的研究较少,多环芳烃的水溶性差,难以被生物利用,且其迁移转化与土壤中有机质含量的高低密切相关,标准脱离了中国国情,照搬加拿大的农用地土壤标准限值不妥。 二是从目前控制环境污染物的技术水平、经济条件、社会要求和兼顾节约成本等因素来看,该污染物全国总点位超标率仅1.4%,还不足以被列为基本项目,污染物控制的重点应该放在重金属方面,因为8种重金属总的点位超标率为16.1%,这还不包括钒、锰等重金属。 三是在该标准限值的执行上不宜全国一刀切。比如某省“十一五”期间的土壤污调结果表明,1718个土壤普查点中的苯并芘只有两个点超标,点位超标率仅0.17%,未检出率高达70.3%。这样把过多的资源耗费在未检出上意义不大,而应该在执行标准上制定地区差异化的管理要求,建议目前仅对化石燃料用量较多、环境承载能力较弱、或有机污染物相对突出的省市列为需要采取苯并芘污染特别保护措施的地区提出先行实施的要求,对中、西部等经济欠发达省区应暂缓实施或由县级以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的环境保护来决定是否需要提前实施该项指标。2、针对第12页第六行“或者采用经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确认的其他标准分析方法”。建议在标准实施前环保部应及时发布经确认的其他标准分析方法名录,使新的GB 15618在实施上具有可操作性。3、针对表3土壤污染物分析方法中存在遗漏:应将如下现行有效的标准方法收入表中:(1)GB/T 17136-1997 土壤质量 总汞的测定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2)GB/T 17140-1997 土壤质量 铅、镉的测定 KI-MIBK萃取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3)GB/T 17134-1997 土壤质量 总砷的测定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4)GB/T22105.1-2008土壤质量 总汞、总砷、总铅的测定 原子荧光法 第1部分土壤中总汞的测定(5)GB/T22105.2-2008土壤质量 总汞、总砷、总铅的测定 原子荧光法 第1部分土壤中总砷的测定(6)GB/T22104-2008土壤质量 氟化物的测定 离子选择电极法(7)HJ 784-2016 土壤和沉积物 多环芳烃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8)HJ350-2007展览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标准(暂行)的方法: 附录A 土壤中砷、铬、铜、铅、镍、硒、锌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 附录E 土壤中总石油烃(TPH)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毛细管柱技术) 附录G 土壤中有机氯农药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等。

  •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修订草案公开 拟增10项污染物选测指标

    《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是对现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直接修改,适用于农田、果园、茶园、牧草地等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评价与管理。修订草案删除了现行标准中“一刀切”规定的自然背景值(一级标准值)和高背景值(三级标准值),按照土壤pH条件将原标准规定的镉(Cd)限值由0.3mg/kg和0.6mg/kg两档细化为0.3mg/kg、0.4mg/kg、0.5mg/kg和0.6mg/kg四档,收严了铅、六六六、滴滴涕3项污染物限值,增加了总锰、总钴等10项污染物选测项目,更新了监测规范。

  •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等5项环境标准12月5日起实施

    关于发布《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等5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保障人体健康,保护生态环境,加强建设用地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规范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污染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修复等相关工作,现批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等5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  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  三、《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  四、《建设用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HJ 25.4-2019);  五、《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术语》(HJ 682-2019)。  以上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www.mee.gov.cn)查询。  自以上标准实施之日起,《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4)、《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4)、《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4)、《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HJ 25.4-2014)和《污染场地术语》(HJ 682-2014)废止。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  2019年12月5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环境标准研究所,各标准承担单位。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19年12月6日印发

  • 【我们不一YOUNG】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公开征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 第1部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等三项地方标准意见

    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和《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鄂政发〔2016〕85号)的相关要求,保护土壤生态环境,保障人居环境安全,建立健全我省土壤污染防治标准体系,加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监督管理,规范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监测工作,我厅组织编制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 第1部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 第2部分:建设用地土壤重金属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 第3部分:建设用地土壤挥发性有机物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三项地方标准,按照地方标准制订程序,现公开征求意见。标准所涉及的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于2024年8月1日前反馈我厅,意见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原件寄送至通讯地址,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联系人:科合处肖拥军电话:027-87167182湖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李星电话:13517194788邮箱:211684886@qq.com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公正路28号,湖北省生态环境监控大楼609室邮编:430060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2、《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 第1部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3、《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 第1部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4、《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 第2部分:建设用地土壤重金属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5、《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 第2部分:建设用地土壤重金属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6、《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 第3部分:建设用地土壤挥发性有机物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7、《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 第3部分:建设用地土壤挥发性有机物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8、地方标准征求意见表[align=right]湖北省生态环境厅[/align][align=right]2024年7月1日[/align]附件下载

  • 【“仪”起享奥运】中国土壤学会关于《建设用地土壤菲的生态安全阈值》团体标准立项的公告

    [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各会员及有关单位:[/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根据《中国土壤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经自愿申请、专家评审论证,确定《建设用地土壤菲的生态安全阈值》团体标准符合立项要求,准予立项。特此公告。[/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请标准起草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开展团体标准制定工作,严把标准质量关,确保按时完成相关工作。如对以上标准项目存在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意见反馈至我会标委会秘书处。[/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 [/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联系人:严卫东 蒋宇霞[/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电话:025-86881532[/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Email:[/size][/font][email]sssc@issas.ac.cn[/email][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 [/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 [/size][/font][align=righ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中国土壤学会[/size][/font][/align][align=righ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2024年7月24日[/size][/font][/align]

  • 新土壤标准欢迎大家吐槽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函 环办函69号关于征求《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征求意见稿)》等两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意见的函环办函69号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土壤,防治土壤污染,保障人体健康,我部决定修订《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 15618-1995)。目前,标准修订项目承担单位已编制完成《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征求意见稿)》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指导值(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征求你单位意见,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15年2月10日前反馈我部科技标准司。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征集意见”栏目检索查阅。  联 系 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段光明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电话:(010)66556621  传  真:(010)66556213  电子邮箱:biaozhun@mep.gov.cn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5年1月13日

  • 【实战宝典】关于土壤重金属的标准限值的问题?

    [font=宋体]发帖人:群角飞扬[/font][font=宋体]链接:[/font]https://bbs.instrument.com.cn/topic/7831144[font=黑体][b]问题描述:[/b][/font][font=宋体]想问一下,土壤中重金属在土壤环境标准规定中的限值如何判定?[/font][font=黑体][b]解答:[/b][/font][font=宋体]《环境质量[/font][font=宋体]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font](GB 15618-2018[font=宋体])规定了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标准对农用地土壤中[/font]8[font=宋体]种重金属做了风险值控制,《土壤环境质量[/font][font=宋体]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font]GB 36600-2018[font=宋体])规定了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标准中对建设用地土壤中[/font]7[font=宋体]种重金属做了风险值控制,实验人员一般需要根据该土壤具体用途,查找相关质量标准,根据是质量标准中土壤规划用途的分类判定超标与否。[/font]

  •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Environmental quality standard for soils GB 15618-1995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防止土壤污染,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农林生产,维护人体健康,制定本标准。   1 主题内容与达用范围 1.1 主题内容 本标准按土壤应用功能、保护目标和土壤主要性质,规定了土壤中污染物的最高允许浓度指标值及相应的监测方法。 1.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农田、蔬菜地、茶园、果园、牧场、林地、自然保护区等地的土壤。   2 术语 2.1 土壤:指地球陆地表面能够生长绿色植物的疏松层。 2.2 土壤阳离子交换量:旨带负电荷的土壤胶体,借静电引力而对溶液中的阳离子所吸附的数量,以每千克干土所含全部代换性防离子的厘摩尔(按一价离子计)数表示。   3 土壤环境质量分类和标准分级 3.1 土壤环境质量分类 根据土壤应用功能和保护目标,划分为三类: Ⅰ类主要适用于国家规定的自然保护区(原有背景重金属含量高的除外)、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茶园、牧场和其他保护地区的土壤,土壤质量基本 保持自然背景水平。 Ⅱ类主要适用于一般农田、蔬菜地、茶园、果园、牧场等土壤,土壤质量基本上对植物和环境不造成危害和污染。 Ⅲ类主要适用于林地土壤及污染物容量较大的高背景值土壤和矿产附近等地的农田土壤(蔬菜地除外)。土壤质量基本上对植物和环境不造成危害和污染。 3.2 标准分级 一级标准 为保护区域自然生态,维持自然背景的土壤环境质量的限制值。 二级标准 为保障农业生产,维护人体健康的土壤限制值。 三级标准 为保障农林业生产和植物正常生长的土壤临界值。 3.3 各类土壤环境质量执行标准的级别规定如下: Ⅰ类土壤环境质量执行一级标准; Ⅱ类土壤环境质量执行二级标准; Ⅲ类土壤环境质量执行三级标准; 4 标准值 本标准规定的三级标准值,见表1。 表1 土壤环境质理标准值 mg/kg   级别 土壤 pH值一级 二级   三级 项目自然背景 7.5 6.5 镉 ≤0.20 0.30 0.60 1.0  汞 ≤0.15 0.30 0.50 1.0 1.5 砷 水田 ≤15 30 25 20 30 旱地 ≤15 40 30 25 40 铜 农田等≤35 50 100 100 400 果园 ≤— 150 200 200 400 铅 ≤35 250 300 350 500 铬 水田 ≤90 250 300 350 400 旱地 ≤90 150 200 250 300 锌 ≤100 200 250 300 500 镍 ≤40 40 50 60 200 六六六 ≤0.05 0.50 1.0 滴滴娣 ≤0.05 0.50 1.0   注:①重金属(铬主要是三价)和砷均按元素量计,适用于阳离子交换量5cmol(+)/kg的土壤, 若≤5cmol(+)/kg,其标准值为表内数值的半数。 ②六六六为四种异构体总量,滴滴涕为四种衍生物总量。 ③水旱轮作地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砷采用水田值,铬采用旱地值。   5 监测 5.1 采样方法:土壤监测方法参照国家环保局的《环境监测分析方法》、《土壤元素的近代分析方法》(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编的有关章节进行。国家有关方法标准颁布后,按国家标准执行。 5.2 分析方法按表2执行。   表2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选配分析方法 序号 项目 测定方法检测范围 mg/kg 注释 分析方法 来源 1 镉 土样经盐酸-硝酸-高氯酸(或盐酸-硝酸-氢氟酸-高氯酸)消解后 (1)萃取-火焰[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Wp][color=#3333ff]原子吸收[/color][/url]法测定 (2)石墨记[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Wp][color=#3333ff]原子吸收[/color][/url]分光光度法测定  0.025以上 0.005以上 土壤总镉 ①、② 2 汞 土样经硝酸-硫酸-五氧化二钒或硫、硝酸锰酸钾消解后,冷[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Wp][color=#3333ff]原子吸收[/color][/url]法测定0.004以上 土壤总汞 ①、②     续表2 序号 项目 测定方法检测范围 mg/kg 注释 分析方法 来源 3 砷 (1)土样经硫酸-硝酸-高氯酸消解后,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测定 (2)土样经硝酸-盐酸-高氯酸消解后,硼氢化钾-硝酸银分光光度法测定0.5以上 0.1以上 土壤总砷 ①、② ② 4 铜 土样经盐酸-硝酸-高氯酸(或盐酸-硝酸-氢氟酸-高氯酸)消解后,火焰[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Wp][color=#3333ff]原子吸收[/color][/url]分光光度法测定1.0以上 土壤总铜 ①、② 5 铅 土样经盐酸-硝酸-氢氟酸-高氯酸消解后(1)萃取-火焰[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Wp][color=#3333ff]原子吸收[/color][/url]法测定 (2)石墨炉[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Wp][color=#3333ff]原子吸收[/color][/url]分光光度法测定0.4以上 0.06以上 土壤总铅 ② 6 铬 土样经硫酸-硝酸-氢氟酸消解后, (1)高锰酸钾氧,二苯碳酰二肼光度法测定(2)加氯化铵液,火焰[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Wp][color=#3333ff]原子吸收[/color][/url]分光光度法测定1.0以上 2.5以上 土壤总铬 ① 7 锌 土样经盐酸-硝酸-高氯酸(或盐酸-硝酸-氢氟酸-高氯酸)消解后,火焰[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Wp][color=#3333ff]原子吸收[/color][/url]分光光度法测定0.5以上 土壤总锌 ①、② 8 镍 土样经盐酸-硝酸-高氯酸(或盐酸-硝酸-氢氟酸-高氯酸)肖解后,火焰[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Wp][color=#3333ff]原子吸收[/color][/url]分光光度法测定2.5以上 土壤总镍 ② 9 六六六和滴滴娣 丙酮-石油醚提取,浓硫酸净化,用带电子捕获检测器的[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Mp]气相色谱仪[/url]测定0.005以上  GB/T 14550-93 10 pH 玻璃电极法(土∶水=1.0∶2.5)—  ② 11 阳离子交换量 乙酸铵法等—  ③   注:分析方法除土壤六六六和滴滴涕有国标外,其他项目待国家方法标准发布后执行,现暂采用下列方法: ①《环境监测分析方法》,1983,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局; ②《土壤元素的近代分析方法》,1992,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编,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③《土壤理化分析》,1978,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编,上海科技出版社。   6 标准的实施 6.1 本标准由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各级人民政府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实施。 6.2 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土壤应用功能和保护目标会同有关部门划分本辖区土壤环境质量类别,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负责起草,中国科学院地理研究所、北京农业大学、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等单位参加。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夏家淇、蔡道基、夏增禄、王宏康、武玫玲、梁伟等。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征求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质量监督现场抽测技术指南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table=86%][tr][td]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提高土壤环境管理水平,规范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质量监督工作,我厅组织编制了地方生态环境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质量监督现场抽测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根据国家和省生态环境标准制修订工作有关规定,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印送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于2023年7月5日前反馈我厅。联系人:万经强、15153113091,史会剑、13791090303邮? 箱:shihuijian@shandong.cn地? 址: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3377号,邮编250101附件:1.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质量监督现场抽测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2.《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质量监督现场抽测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3.征求意见单位名单[align=right]山东省生态环境厅[/align][align=right]2023年6月1日[/align][/td][/tr][tr][td] [/td][/tr][tr][td][color=#333333]附件:[/color][url=http://sthj.shandong.gov.cn/zwgk/gsgg/202306/P020230605753190887022.docx]附件1: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质量监督现场抽测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docx[/url][url=http://sthj.shandong.gov.cn/zwgk/gsgg/202306/P020230605753191067775.docx]附件2:《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质量监督现场抽测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docx[/url][url=http://sthj.shandong.gov.cn/zwgk/gsgg/202306/P020230605753191177814.docx]附件3:征求意见单位名单.docx[/url][/td][/tr][/table]

  •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防止土壤污染,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农林生产,维护人体健康,制定本标准。 1 主题内容与达用范围 1.1 主题内容 本标准按土壤应用功能、保护目标和土壤主要性质,规定了土壤中污染物的最高允许浓度指标值及相应的监测方法。 1.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农田、蔬菜地、茶园、果园、牧场、林地、自然保护区等地的土壤。 2 术语 2.1 土壤:指地球陆地表面能够生长绿色植物的疏松层。 2.2 土壤阳离子交换量:旨带负电荷的土壤胶体,借静电引力而对溶液中的阳离子所吸附的数量,以每千克干土所含全部代换性防离子的厘摩尔(按一价离子计)数表示。 3 土壤环境质量分类和标准分级 3.1 土壤环境质量分类 根据土壤应用功能和保护目标,划分为三类: Ⅰ类主要适用于国家规定的自然保护区(原有背景重金属含量高的除外)、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茶园、牧场和其他保护地区的土壤,土壤质量基本 保持自然背景水平。 Ⅱ类主要适用于一般农田、蔬菜地、茶园、果园、牧场等土壤,土壤质量基本上对植物和环境不造成危害和污染。 Ⅲ类主要适用于林地土壤及污染物容量较大的高背景值土壤和矿产附近等地的农田土壤(蔬菜地除外)。土壤质量基本上对植物和环境不造成危害和污染。 3.2 标准分级 一级标准 为保护区域自然生态,维持自然背景的土壤环境质量的限制值。 二级标准 为保障农业生产,维护人体健康的土壤限制值。 三级标准 为保障农林业生产和植物正常生长的土壤临界值。 3.3 各类土壤环境质量执行标准的级别规定如下: Ⅰ类土壤环境质量执行一级标准; Ⅱ类土壤环境质量执行二级标准; Ⅲ类土壤环境质量执行三级标准; 4 标准值 本标准规定的三级标准值,见表1。

  • 广东省关于公开征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修复效果评估监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意见的公告

    [font=宋体, SimSun]征集时间:2022年9月2日-2022年10月8日[/font]  [font=宋体, SimSun]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省实施办法》《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等相关工作要求,指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修复效果评估监测质量控制工作,推动提高效果评估工作质量,我厅组织编制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修复效果评估监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为提高我省地方标准的科学性和适用性,根据《广东省标准化条例》《生态环境标准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对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修复效果评估监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推荐性标准的意见。请有关单位及个人于2022年10月8日前将意见和建议填入《广东省地方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省生态环境厅生态与土壤处,并抄送标准主要起草单位。[/font][font=宋体, SimSun][/font]  [font=宋体, SimSun]省生态环境厅生态与土壤处联系人:周海燕 020-83624762 zhouhaiyan@gdee.gd.gov.cn[/font]  [font=宋体, SimSun]标准主要起草单位联系人:周志军 020-83399440 914564526@qq.com[/font][font=宋体, SimSun][/font][font=宋体, SimSun]附件:[/font][url=http://gdee.gd.gov.cn/hdjlpt/yjzj/api/attachments/view/f14b3c3e29fe7e364da2ab75ff0e09b2]1: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修复效果评估监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pdf[/url][font=宋体, SimSun]  [/font][url=http://gdee.gd.gov.cn/hdjlpt/yjzj/api/attachments/view/97ddf146765592c200a348ebad68b000]2: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修复效果评估监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pdf[/url][font=宋体, SimSun]  [/font][url=http://gdee.gd.gov.cn/hdjlpt/yjzj/api/attachments/view/e4835289653c8d786ba636ea80e6fc20]3 广东省地方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doc[/url]

  • 什么是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土壤环境质量标准规定了土壤中污染物的最高允许浓度指标值。[/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我国制定《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于1995年1月1日颁布实施。该标准按土壤应用功能、保护目标和土壤主要性质,规定了土壤中污染物的最高允许浓度。[/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该标准分为三级。[/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一级标准:为保护区域自然生态、维持自然背景的土壤质量的限制值。[/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二级标准:为保障农业生产,维护人体健康的土壤限制值。[/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三级标准:为保障农林生产和植物正常生长的土壤临界值。[/size][/font]

  • 今日分享内容:什么是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土壤环境质量标准规定了土壤中污染物的最高允许浓度指标值。[/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我国制定《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于1995年1月1日颁布实施。该标准按土壤应用功能、保护目标和土壤主要性质,规定了土壤中污染物的最高允许浓度。[/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该标准分为三级。[/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一级标准:为保护区域自然生态、维持自然背景的土壤质量的限制值。[/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二级标准:为保障农业生产,维护人体健康的土壤限制值。[/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三级标准:为保障农林生产和植物正常生长的土壤临界值。[/size][/font]

  • 今日分享内容:什么是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土壤环境质量标准规定了土壤中污染物的最高允许浓度指标值。[/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我国制定《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于1995年1月1日颁布实施。该标准按土壤应用功能、保护目标和土壤主要性质,规定了土壤中污染物的最高允许浓度。[/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该标准分为三级。[/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一级标准:为保护区域自然生态、维持自然背景的土壤质量的限制值。[/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二级标准:为保障农业生产,维护人体健康的土壤限制值。[/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三级标准:为保障农林生产和植物正常生长的土壤临界值。[/size][/font]

  • 什么是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土壤环境质量标准规定了土壤中污染物的最高允许浓度指标值。[/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我国制定《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于1995年1月1日颁布实施。该标准按土壤应用功能、保护目标和土壤主要性质,规定了土壤中污染物的最高允许浓度。[/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该标准分为三级。[/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一级标准:为保护区域自然生态、维持自然背景的土壤质量的限制值。[/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二级标准:为保障农业生产,维护人体健康的土壤限制值。[/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三级标准:为保障农林生产和植物正常生长的土壤临界值。[/size][/font]

  • 什么是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土壤环境质量标准规定了土壤中污染物的最高允许浓度指标值。[/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我国制定《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于1995年1月1日颁布实施。该标准按土壤应用功能、保护目标和土壤主要性质,规定了土壤中污染物的最高允许浓度。[/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该标准分为三级。[/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一级标准:为保护区域自然生态、维持自然背景的土壤质量的限制值。[/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二级标准:为保障农业生产,维护人体健康的土壤限制值。[/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三级标准:为保障农林生产和植物正常生长的土壤临界值。[/size][/font]

  • 做场调的同仁注意,部里新发布《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监督检查工作指南(试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

    [b]关于发布《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监督检查工作指南(试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的公告[/b]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做好过程质量控制,推动提高调查工作质量,我部制定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监督检查工作指南(试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现予公布。请结合本地情况参照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url=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2207/W020220715617273813846.pdf]1.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监督检查工作指南(试行)[/url]     [url=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2207/W020220715617274016821.pdf]2.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url][align=right]  生态环境部[/align][align=right]  2022年7月7日[/align]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2年7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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