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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土壤管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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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土壤管控标准相关的论坛

  • 《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解读

    1.《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制定的必要性和背景是什么?“十三五”以来,四川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全面推动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及四川省工作方案,全面完成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目标任务,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但我省仍处于保护与发展长期矛盾和短期问题的交织期,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尚未根本缓解,以重化工为主的产业结构尚未根本改变,局部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仍保持高位,土壤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同时,随着四川省生态文明建设的深入推进和产业结构的升级,企业关停和搬迁改造等发现的污染地块增多,土壤污染历史遗留问题依然突出。?目前,四川省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GB 36600-2018规定了85类土壤污染物的筛选值和管制值,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国内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中基础性标准缺失的问题,但其主要针对全国较为普遍的污染物项目,对我省一些污染地块的覆盖面不够。根据“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四川省涉及工业行业650类,工业产品12000多种,污染物类型多样。铊、锰、草甘磷等高检出率污染物未包含在GB 36600-2018之中,制约了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十二条规定“省级人民政府对国家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制定《标准》是完善我省土壤环境管理体系的需要,也是重要举措,可为我省建设用地土壤环境保护提供重要技术支撑。2.标准制定的依据是什么?本标准制定的依据主要有三类:一是相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二是国务院、生态环境部和省政府的相关文件,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四川省工作方案》《四川省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四川省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等;三是相关标准和规范,如《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及其编制说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等。3.本标准制定的原则是什么?一是补充性原则。对于已经列入GB 36600-2018中的污染物项目(共85项),其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按GB 36600-2018中相关规定执行。本标准仅考虑未列入GB 36600-2018中的污染物项目,是对国家标准的重要补充。二是重点覆盖原则。本标准重点筛选四川省重点行业企业调查信息采集中特征污染物涉及地块较多,初步采样地块检出率较高的污染物。三是健康防护原则。本标准重点筛选土壤中易累积、毒性较高、对人体健康影响大的污染物。四是可操作性原则。土壤污染物项目具有毒理数据和检测方法支撑,便于筛选值和管制值的计算和使用。4.本标准制定的技术路线是什么?本标准制定的具体技术路线如下:首先,通过资料收集和调研等途径掌握全省重点行业企业调查、风险评估、污染物毒性参数和理化性质参数等数据,筛选确定土壤污染物项目,共确定我省出现频率较高、毒性较强、易在土壤中累积的土壤污染物49项。其次,通过资料分析将地块暴露参数本地化,综合国际主流毒性数据库,并根据HJ 25.3等相关技术规范计算获取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的筛选值和管制值。第三,参考重金属和无机物的环境背景值,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饱和浓度限值确定筛选值和管制值的取值。最后,通过咨询相关省级部门、市(州)生态环境局、高校、科研院所、企业、行业协会等相关单位专家和领导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进行反复修改和完善,最终形成标准文本。5.本标准的适用范围是什么?本标准规定了保护人体健康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以及监测、实施与监督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查和风险管制。6.本标准中筛选值和管制值确定的依据是什么?本标准涉及的土壤污染物项目主要覆盖四川省重点行业企业信息采集和详查中涉及的有毒、有害、易累积特征污染物。绝大部分土壤污染物的筛选值和管制值依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和国家标准GB 36600编制说明等相关技术规范计算得出,6项挥发性有机物(对氯甲苯、1,2,4-三甲苯、1,3,5-三甲苯、异丙苯、正丁基苯、六氯丁二烯)的筛选值和管制值依据其土壤饱和浓度进行修正,1项重金属类污染物(铊)参考了相关调查数据进行了修正。7.本标准中土壤污染物的筛选值和管制值如何使用?标准中所列项目为初步调查阶段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的选测项目。初步调查阶段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的监测项目依据GB 36600、HJ 25.1、HJ 25.2及相关技术规定确定,可以包括但不限于表1中所列项目。GB 36600中包含的污染物项目,采用GB 36600规定的筛选值和管制值。GB 36600中不包含的污染物项目,采用表1规定的筛选值和管制值。GB 36600和表1均未列入的污染物项目,可依据HJ 25.3等标准及相关技术要求开展风险评估,推导特定污染物的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建设用地规划用途为第一类用地的,适用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和管制值;规划用途为第二类用地的,适用第二类用地的筛选值和管制值。规划用途不明确的,适用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和管制值。?建设用地土壤中污染物含量等于或者低于风险筛选值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一般情况下可以忽略。通过初步调查确定建设用地土壤中污染物含量高于风险筛选值,应当依据HJ 25.1、HJ 25.2等标准及相关技术要求,开展详细调查。通过详细调查确定建设用地土壤中污染物含量高于风险筛选值但等于或者低于风险管制值,应当依据HJ 25.3等标准及相关技术要求,开展风险评估,确定风险水平,判断是否需要采取风险管控或修复措施。通过详细调查确定建设用地土壤中污染物含量高于风险管制值,对人体健康通常存在不可接受风险,应当采取风险管控或修复措施。建设用地若需采取修复措施,其修复目标应当依据HJ 25.3、HJ 25.4等标准及相关技术要求确定,且应当低于风险管制值。?具体地块土壤污染物检测含量超过筛选值,但等于或者低于土壤环境背景值水平的,不纳入污染地块管理。鼓励各市(州)制定符合本地情况的区域土壤环境背景值标准。8.本标准的实施将对我省土壤环境质量产生哪些积极影响?本标准以保护人体健康为目标,依据相关国家技术规范和我省建设用地实际情况,制定了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标准实施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查范围将进一步扩大,人体健康风险将会得到进一步管控,持续保障人民群众“住得安心”。

  • 【我们不一YOUNG】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公开征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 第1部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等三项地方标准意见

    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和《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鄂政发〔2016〕85号)的相关要求,保护土壤生态环境,保障人居环境安全,建立健全我省土壤污染防治标准体系,加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监督管理,规范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监测工作,我厅组织编制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 第1部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 第2部分:建设用地土壤重金属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 第3部分:建设用地土壤挥发性有机物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三项地方标准,按照地方标准制订程序,现公开征求意见。标准所涉及的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于2024年8月1日前反馈我厅,意见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原件寄送至通讯地址,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联系人:科合处肖拥军电话:027-87167182湖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李星电话:13517194788邮箱:211684886@qq.com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公正路28号,湖北省生态环境监控大楼609室邮编:430060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2、《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 第1部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3、《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 第1部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4、《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 第2部分:建设用地土壤重金属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5、《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 第2部分:建设用地土壤重金属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6、《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 第3部分:建设用地土壤挥发性有机物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7、《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 第3部分:建设用地土壤挥发性有机物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8、地方标准征求意见表[align=right]湖北省生态环境厅[/align][align=right]2024年7月1日[/align]附件下载

  •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等5项环境标准12月5日起实施

    关于发布《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等5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保障人体健康,保护生态环境,加强建设用地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规范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污染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修复等相关工作,现批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等5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  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  三、《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  四、《建设用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HJ 25.4-2019);  五、《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术语》(HJ 682-2019)。  以上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www.mee.gov.cn)查询。  自以上标准实施之日起,《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4)、《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4)、《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4)、《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HJ 25.4-2014)和《污染场地术语》(HJ 682-2014)废止。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  2019年12月5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环境标准研究所,各标准承担单位。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19年12月6日印发

  •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为何变身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GB15628-1995《土壤环境质量标准》自2007 年 9 月启动修订以来,历经十年始终未见正式发布,先是2008年发了征求意见稿,2015年又变身为《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并且连续三次发了征求意见稿,按国务院“土十条”规定应于2017年末发布,最近盼来的却是再次变身为《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的征求意见稿,这个征求意见稿连上前述几次,可算是GB15628-1995修订的第五次征求意见稿了,这是为何?

  • 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含地下水污染场地)与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移出清单(2022年7月7日更新)

    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含地下水污染场地)与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移出清单已于2022年7月7日更新,详见附件。[hr/][b]相关附件:[/b][url=http://sthjt.zj.gov.cn/module/download/downfile.jsp?classid=0&filename=89dbc604e9c24bea9a987f4d5ba28f94.pdf]附件1-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含地下水污染场地)20220707更新.pdf[/url][url=http://sthjt.zj.gov.cn/module/download/downfile.jsp?classid=0&filename=9555ac3db5fc4c3481c3dc1970c64ca5.pdf]附件2-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移出清单20220707更新.pdf[/url][url=http://sthjt.zj.gov.cn/art/2022/7/7/art_1229263559_4948749.html]点此下载附件[/url]

  • 北京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及移出清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条,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公告2021年 第71号)要求,更新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及移出清单,详见附件。  附件:1.[url=http://sthjj.beijing.gov.cn/bjhrb/index/xxgk69/sthjlyzwg/wrygl/326014242/2023010908514752345.doc]北京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url]  2.[url=http://sthjj.beijing.gov.cn/bjhrb/index/xxgk69/sthjlyzwg/wrygl/326014242/2023010908514890383.doc]北京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移出清单[/url][align=right]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align][align=right]  2023年1月5日 [/align]

  •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征求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质量监督现场抽测技术指南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table=86%][tr][td]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提高土壤环境管理水平,规范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质量监督工作,我厅组织编制了地方生态环境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质量监督现场抽测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根据国家和省生态环境标准制修订工作有关规定,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印送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于2023年7月5日前反馈我厅。联系人:万经强、15153113091,史会剑、13791090303邮? 箱:shihuijian@shandong.cn地? 址: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3377号,邮编250101附件:1.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质量监督现场抽测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2.《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质量监督现场抽测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3.征求意见单位名单[align=right]山东省生态环境厅[/align][align=right]2023年6月1日[/align][/td][/tr][tr][td] [/td][/tr][tr][td][color=#333333]附件:[/color][url=http://sthj.shandong.gov.cn/zwgk/gsgg/202306/P020230605753190887022.docx]附件1: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质量监督现场抽测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docx[/url][url=http://sthj.shandong.gov.cn/zwgk/gsgg/202306/P020230605753191067775.docx]附件2:《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质量监督现场抽测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docx[/url][url=http://sthj.shandong.gov.cn/zwgk/gsgg/202306/P020230605753191177814.docx]附件3:征求意见单位名单.docx[/url][/td][/tr][/table]

  • 北京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及移出清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条,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公告2021年 第71号)要求,更新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及移出清单,详见附件。  附件:1.[url=http://sthjj.beijing.gov.cn/bjhrb/index/xxgk69/sthjlyzwg/wrygl/325891692/2022080810380560886.doc]北京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url]  2.[url=http://sthjj.beijing.gov.cn/bjhrb/index/xxgk69/sthjlyzwg/wrygl/325891692/2022080810380625636.doc]北京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移出清单[/url][align=right]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align][align=right]  2022年8月5日 [/align]

  • 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含地下水污染场地)与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移出清单(2022年8月2日更新)

    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含地下水污染场地)与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移出清单已于2022年8月2日更新,详见附件。[hr/][b]相关附件:[/b][url=http://sthjt.zj.gov.cn/module/download/downfile.jsp?classid=0&filename=76f5f8758d0e4da39473b525073b6e98.pdf]附件1-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含地下水污染场地)20220802更新.pdf[/url][url=http://sthjt.zj.gov.cn/module/download/downfile.jsp?classid=0&filename=5896f7d1f8ad4e438d46b2a8a67705fe.pdf]附件2-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移出清单20220802更新.pdf[/url][url=http://sthjt.zj.gov.cn/art/2022/8/2/art_1229263559_4960558.html]点此下载附件[/url]

  • 关于第八次更新《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四川省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结合近期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等情况,生态环境厅会同自然资源厅第八次对《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进行动态更新。现予公告。列入本名录的82个地块,不得实施任何与风险管控或修复无关的项目。对达到确定的风险管控、治理修复目标且可以安全利用的地块,土壤污染责任人、土地使用权人可以申请移出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附件:[img]http://sthjt.sc.gov.cn/default/images/icon16/pdf.gif[/img][url=http://sthjt.sc.gov.cn/sthjt/c103951/2022/10/13/5823561689364165bf80fd7c76ff65b6/files/21a1667885b349a289e7751141118157.pdf]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url][align=right]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四川省自然资源厅[/align][align=right]2022年10月9日[/align]

  • GB36600-2018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管控 铅元素测定用HJ491-2019原子吸收法

    GB36600-2018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管控  铅元素测定用HJ491-2019原子吸收法

    各位老师好,GB36600-2018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管控标准中关于铅的测定给了两个方法,其中一个是GB17141石墨法。今年新出了HJ491-2019的标准,其中铅是可以用火焰法测的。可以不可以用HJ491-2019火焰法测建设用地相关环评项目的铅?毕竟,建设用地里的铅的筛选值和管控值都很高。[img=,690,64]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9/10/201910231629141713_6407_3255908_3.png!w690x64.jpg[/img][img=,690,414]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9/10/201910231629146833_4583_3255908_3.png!w690x414.jpg[/img]

  •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工程环境监理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2年第五批浙江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浙市监函﹝2022﹞363号)文件要求,浙江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等单位研究起草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工程环境监理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按照《浙江省标准化条例》的相关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认真研究并提出修改意见,于2024年02月09日前,将《征求意见汇总表》加盖公章(签名)后,反馈至联系人,个人反映的请署真实姓名。联系人:张弛 联系电话:18758027173 电子邮箱:zhangchi.c@qq.com[url=http://file2.foodmate.net/wenku2024/wfx202401111307.zip]附件[/url]:1.《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工程环境监理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pdf2.《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工程环境监理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3.征求意见汇总表.docx[align=right]2024年01月10日[/align]

  •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更新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通知

    [font=宋体, SimSun]各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font]  [font=宋体, SimSun]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办法》《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转发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的通知》《关于委托广州、深圳市组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有关报告评审工作的通知》《关于委托佛山市组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有关报告评审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近期土壤污染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相关报告评审情况(截至2023年8月8日),以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及修复施工相关信息公开工作指南》精神,省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联合更新了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以下简称“名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font]  [font=宋体, SimSun]一、纳入名录地块[/font]  [font=宋体, SimSun]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情况,将珠海高新区裕华聚酯城市更新项目(一期)地块、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韶关冶炼厂A地块、广州浪奇化工厂地块二、广东川南减震器有限公司第10040689号地块共4个地块纳入名录。[/font]  [font=宋体, SimSun]二、移出名录地块[/font]  [font=宋体, SimSun]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效果评估情况,将惠州仲恺平南项目ZKB-046-04地块、广州锌片厂(不含保障性住房地块)、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禺山大道南侧STJ15-02地块(原番禺水泥厂)、广州浪奇化工厂地块一共4个地块移出名录。[/font]  [font=宋体, SimSun]三、有关要求[/font]  [font=宋体, SimSun](一)土地使用权人、土壤污染责任人应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办法》有关规定:[/font]  [font=宋体, SimSun]1.列入名录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未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建设用地地块,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font]  [font=宋体, SimSun]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要求,采取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并定期向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font]  [font=宋体, SimSun]3.移出名录后需要实施后期管理的地块,按照相关要求实施后期管理(后期管理要求详见广东省建设用地污染地块信息系统)。[/font]  [font=宋体, SimSun](二)有关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监督土地使用权人、土壤污染责任人依法落实有关要求,对名录内的地块做好风险管控工作,严防违法违规开发利用,对已移出名录的地块实施后期管理工作进行监管。[/font]  [font=宋体, SimSun]附件: [/font]  [url=http://gdee.gd.gov.cn/attachment/0/529/529216/4238525.pdf]1.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2023年8月更新).pdf[/url][font=宋体, SimSun]  [/font][url=http://gdee.gd.gov.cn/attachment/0/529/529215/4238525.pdf]2.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移出清单(2023年8月更新).pdf[/url][font=宋体, SimSun]  [/font][url=http://gdee.gd.gov.cn/attachment/0/529/529214/4238525.pdf]3.广东省地下水污染场地清单(2023年8月更新).pdf[/url][font=宋体, SimSun][/font][align=right]  [font=宋体, SimSun]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font][/align][align=right]  [font=宋体, SimSun]2023年8月17日[/font][/align]

  • 北京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及移出清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条,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公告2021年 第71号)要求,更新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及移出清单,详见附件。  附件:1.[url=http://sthjj.beijing.gov.cn/bjhrb/index/xxgk69/sthjlyzwg/wrygl/325998338/2022120718081621665.doc]2.[/url][url=http://sthjj.beijing.gov.cn/bjhrb/index/xxgk69/sthjlyzwg/wrygl/325998338/2022120718081677336.doc]北京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移出清单[/url][align=right]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align][align=right]  2022年12月6日 [/align]

  • 广东省关于公开征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修复效果评估监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意见的公告

    [font=宋体, SimSun]征集时间:2022年9月2日-2022年10月8日[/font]  [font=宋体, SimSun]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省实施办法》《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等相关工作要求,指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修复效果评估监测质量控制工作,推动提高效果评估工作质量,我厅组织编制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修复效果评估监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为提高我省地方标准的科学性和适用性,根据《广东省标准化条例》《生态环境标准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对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修复效果评估监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推荐性标准的意见。请有关单位及个人于2022年10月8日前将意见和建议填入《广东省地方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省生态环境厅生态与土壤处,并抄送标准主要起草单位。[/font][font=宋体, SimSun][/font]  [font=宋体, SimSun]省生态环境厅生态与土壤处联系人:周海燕 020-83624762 zhouhaiyan@gdee.gd.gov.cn[/font]  [font=宋体, SimSun]标准主要起草单位联系人:周志军 020-83399440 914564526@qq.com[/font][font=宋体, SimSun][/font][font=宋体, SimSun]附件:[/font][url=http://gdee.gd.gov.cn/hdjlpt/yjzj/api/attachments/view/f14b3c3e29fe7e364da2ab75ff0e09b2]1: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修复效果评估监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pdf[/url][font=宋体, SimSun]  [/font][url=http://gdee.gd.gov.cn/hdjlpt/yjzj/api/attachments/view/97ddf146765592c200a348ebad68b000]2: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修复效果评估监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pdf[/url][font=宋体, SimSun]  [/font][url=http://gdee.gd.gov.cn/hdjlpt/yjzj/api/attachments/view/e4835289653c8d786ba636ea80e6fc20]3 广东省地方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doc[/url]

  • 【“仪”起享奥运】中国土壤学会关于《建设用地土壤菲的生态安全阈值》团体标准立项的公告

    [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各会员及有关单位:[/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根据《中国土壤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经自愿申请、专家评审论证,确定《建设用地土壤菲的生态安全阈值》团体标准符合立项要求,准予立项。特此公告。[/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请标准起草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开展团体标准制定工作,严把标准质量关,确保按时完成相关工作。如对以上标准项目存在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意见反馈至我会标委会秘书处。[/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 [/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联系人:严卫东 蒋宇霞[/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电话:025-86881532[/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Email:[/size][/font][email]sssc@issas.ac.cn[/email][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 [/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 [/size][/font][align=righ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中国土壤学会[/size][/font][/align][align=righ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2024年7月24日[/size][/font][/align]

  • 【世界环境日】关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相关问题的答复

    [size=18px]来信:[/size]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中是否需提出回填士的判断依据并说明回填土来源。[size=18px]生态环境部回复:[/size]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目的是查明地块基本信息、污染物含量是否超过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地下水是否受到污染等情况。根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需要,如需对回填土来源等情况进行初步判断,可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有关要求,通过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阶段,开展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进行识别和描述。

  • 【我们不一YOUNG】关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相关问题

    [font=宋体]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中是否需提出回填土的判断依据并说明回填土来源。[/font][font=宋体][font=宋体]回复[/font][font=宋体]:[/font][/font][font=宋体][font=宋体]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目的是查明地块基本信息、污染物含量是否超过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地下水是否受到污染等情况。根据土壤污染状况调査工作需要,如需对回填土来源等情况进行初步判断,可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査技术导则》[/font][font=宋体](HJ25.1-2019)有关要求,通过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阶段,开展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进行识别和描述。[/font][/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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