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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环保设备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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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环保设备操作规程相关的资讯

  • 新版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出台
    为加强血液净化质量安全管理,卫生部2月2日印发《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2010版)》,并要求以往文件与操作规程不一致的,以操作规程为准。   近年我国慢性肾脏病发病率逐年上升,慢性肾脏病导致的尿毒症而接受血液净化治疗,给社会、家庭带来沉重负担。提高血液净化治疗水平,保障患者医疗安全,降低血液净化治疗过程中的感染等重大事件的发生,已经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受卫生部委托,中华医学会肾脏病学分会组织专家编写了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   操作规程主要包括血液净化室(中心)管理标准操作规程、血液净化透析液和设备维修、管理标准操作规程、血液净化临床操作和标准操作规程等内容。   中华医学会肾脏病学分会主任委员陈香美院士在操作规程的前言中指出,针对目前我国血液透析患者丙型肝炎的群发事件,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特别规范了合并丙型肝炎患者的血液透析操作。   陈香美表示,由于我国地域广阔,各地区从事血液净化的医疗单位条件不同,血液净化操作的具体方法存在差异。因此,《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2010版)》还需要在临床使用过程中不断修改和完善。
  • 西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协会立项《水产动物线粒体DNA序列遗传多样性分析操作规程》团体标准
    各有关单位:根据《广西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协会组织专家对《水产动物线粒体DNA序列遗传多样性分析操作规程》团体标准进行讨论评审,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同时欢迎与本标准有关的高校、科研机构、技术机构及相关企业单位或个人加入本标准的起草制定工作,有意参与本团体起草制定工作的人员请与协会联系。联系人:高工电话:15177796006邮箱:664987261@qq.com广西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协会2023年4月20日
  • 关于气相色谱仪的操作规程你了解么
    气相色谱仪,是指用气体作为流动相的色谱分析仪器。其原理主要是利用物质的沸点、极性及吸附性质的差异实现混合物的分离。待分析样品在气化室气化后被惰性气体(即载气,亦称流动相)带入色谱柱内,柱内含有液体或固体固定相,样品中各组分都倾向于在流动相和固定相之间形成分配或吸附平衡。那么接下来就让我们来详细的了解一下气相色谱仪的操作规程。一、开机前准备1、根据实验要求,选择*的色谱柱 2、气路连接应正确无误,并打开载气检漏 3、信号线接所对应的信号输入端口。二、开机1、打开所需载气气源开关,稳压阀调至0.3~0.5 Mpa,看柱前压力表有压力显示,方可开主机电源,调节气体流量至实验要求 2、在主机控制面板上设定检测器温度、汽化室温度、柱箱温度,被测物各组分沸点范围较宽时,还需设定程序升温速率,确认无误后保存参数,开始升温 3、打开氢气发生器和纯净空气泵的阀门,氢气压力调至0.3~0.4Mpa,空气压力调至0.3~0.5Mpa,在主机气体流量控制面板上调节气体流量至实验要求 当检测器温度大于100℃时,按《点火》按钮点火,并检查点火是否成功,点火成功后,待基线走稳,即可进样 三、关机关闭FID的氢气和空气气源,将柱温降至50℃以下,关闭主机电源,关闭载气气源。关闭气源时应先关闭钢瓶总压力阀,待压力指针回零后,关闭稳压表开关,方可离开。四、 注意事项1、气体钢瓶总压力表不得低于2Mpa 2、必须严格检漏 3、严禁无载气气压时打开电源。以上便是本次为大家分享的关于气相色谱仪操作的全部内容,希望大家在看完之后能够对该仪器的使用有更多的了解。
  • 上海近期将出台日本进口食品辐射测试操作规程
    日本福岛核电站日前受地震影响发生爆炸,产生核泄漏,多人遭到核辐射污染。外界担心核辐射产生后遗症,多地决定对从日本进口的食品的放射剂量进行检测。   据媒体报道,中国香港已开始对日本进口的生鲜食品进行辐射测试 中国澳门已加强对日本进口食品的检验。韩国、新加坡和菲律宾等国家也将对从日本进口的食品进行放射性检测,其他国家和地区也可能会加入监控的行列。   3月15日,上海市检验检疫局相关人员表示,目前已经注意到该情况,该局正在积极研究应对措施,近期将出台实施细则及相关操作规程。
  • 宁夏化学分析测试协会对《支原体中西药MIC检测标准操作规程》等3项团体标准征求意见
    各相关单位:按照宁夏化学分析测试协会团体标准工作程序,标准起草组已完成《支原体中西药MIC检测标准操作规程》、《肉牛发情及冷配技术规程》和《肉牛繁殖障碍的判定和防治技术规范》3项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的编制工作。现按照我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程序》要求,公开征求意见。请有关单位及专家提出宝贵意见,并将征求意见表(附件)于2024年9月30日前反馈给秘书处。联系人:张小飞 电 话:13995098931邮箱:1904691657@qq.com 关于团标征求意见函 -9.1.pdf团标表格7-专家意见表.doc支原体中西药MIC检测标准操作规程.pdf肉牛繁殖障碍的判定和防治.pdf肉牛发情及冷配技术规程.pdf
  • 热重分析仪操作规程
    热重分析仪是一种广泛应用于材料科学、化学、生物学等领域的仪器,它通过测量物质的质量变化与温度的关系,帮助研究者了解样品的热性质和反应动力学。本文将介绍如何使用热重分析仪。在操作热重分析仪之前,需要先了解其基本原理。热重分析仪主要基于热力学原理,通过测量样品质量随温度变化的关系,推导出样品的热性质和反应动力学参数。热重分析仪主要由加热系统、称重系统、控制系统和数据处理系统组成。上海和晟 HS-TGA-101 热重分析仪使用热重分析仪需要按照以下步骤操作:开机:先打开电脑,再打开热重分析仪,等待仪器自检完毕。设置温度:根据实验需要设定升温速率、起始温度和终止温度等参数。放置样品:将待测样品放置在样品盘上,确保样品均匀分布在样品盘上。开始实验:点击开始按钮,仪器开始升温并记录样品质量随温度变化的关系。数据处理:将实验数据导入计算机,通过软件进行数据处理和分析。使用热重分析仪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保护气体的纯度:实验过程中需要使用高纯度的氮气等保护气体,以避免样品被氧化。实验前的预处理:对待测样品需要进行预处理,如干燥、脱气等,以去除样品中的水分和气体,确保实验结果的准确性。仪器的维护:定期对热重分析仪进行维护和保养,以保证其正常运行。通过对热重分析仪测量的结果进行分析,可以判断设备的正常运行。例如,如果样品的质量随温度变化关系呈现规律性变化,说明仪器正常运行。如果变化关系异常,则需要检查仪器是否出现故障。总之,热重分析仪是一种重要的实验仪器,通过正确操作和使用可以有效地帮助研究者了解样品的热性质和反应动力学参数。在使用过程中需要注意保护气体的纯度、实验前的预处理以及仪器的维护等方面,以确保实验结果的准确性和设备的正常运行。
  • 食品安全|新升级款一体化食品安全综合分析仪检测食品添加剂的操作步骤
    食品安全检测仪是用于检测食品中各种成分和添加剂的设备。以下是一般情况下检测食品添加剂的操作步骤,具体步骤可能会因设备型号和厂家而有所不同,因此在使用之前请务必查阅设备的操作手册。以下是一般情况下检测食品添加剂的操作步骤:【1】准备工作:确保检测仪器已经正确安装并接通电源。准备好所需的食品样品和标准物质,用于校准和质控。清洁并校准仪器,确保仪器状态良好。【2】样品处理:将食品样品按照仪器操作手册的要求进行样品制备。可能涉及到样品的研磨、稀释等步骤。严格控制样品的数量,以保证测量的准确性。【3】仪器设置:打开仪器软件或界面,选择适当的测试方法。一般情况下,可能会有预设的测试方法可供选择。根据检测要求,设置参数,例如波长、检测模式等。校准:使用标准物质进行校准,以确保仪器测量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根据设备要求,可能需要进行多点或单点校准。【4】样品测试:将经过处理的食品样品放入仪器样品室或样品池中。启动测试程序,仪器将根据预设的方法对样品进行测试。【5】数据分析:仪器将根据测量结果生成数据,可能是定量结果或定性判断,如检测出是否存在某种添加剂以及其含量。【6】结果解释:根据仪器的测量结果,判断食品样品中是否存在不合格的添加剂,以及其是否符合法规要求。数据记录和报告:将测试结果记录在相关的记录表中,包括样品信息、测量结果等。如有需要,生成测试报告并存档。【7】仪器维护:测量结束后,及时进行仪器的清洁和维护,以确保仪器长期的准确性和稳定性。请注意,以上步骤仅为一般指导,具体操作步骤可能因设备不同而异。在进行操作之前,云唐建议务必详细阅读设备的操作手册,并遵循实验室的安全操作规程。如果您是初次使用或不熟悉设备操作,建议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指导。注意:在进行任何实验操作之前,请确保已经阅读并理解设备的操作手册,并遵循正确的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
  • 食品安全检测仪在操作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安全要点
    食品安全检测仪是用于检测食品中是否存在有害物质或者确保食品质量的重要设备。在操作过程中,需要特别注意以下安全要点:穿戴个人防护装备: 操作人员应穿戴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实验室衣物、手套、护目镜或面罩等,以防止接触有害物质或可能造成伤害的物质。熟悉仪器操作手册: 在使用食品安全检测仪之前,操作人员应详细阅读并熟悉仪器的操作手册,了解仪器的功能、操作程序和安全注意事项。检测环境的通风: 确保检测仪操作的环境具有良好的通风系统,以将有害气体排出,降低潜在的风险。样品处理和储存: 样品的处理和储存应按照相关规定和仪器手册的建议进行,以防止交叉污染和样品污染。使用合适的试剂和标准品: 使用正确的试剂和标准品,确保其质量和纯度,以避免误差和不准确的检测结果。仪器校准和维护: 定期对食品安全检测仪进行校准和维护,确保其性能和准确性,避免因仪器故障导致的错误结果。避免食品样品接触皮肤或口腔: 避免将食品样品接触到皮肤或口腔,以防止有害物质的接触或误食。处理废弃物物料: 废弃物物料,包括试剂和样品残余物,应根据相关规定正确处理,防止对环境和健康造成危害。应急措施: 在操作期间,应了解有关应急措施,包括事故处理和紧急撤离程序,以便在发生意外情况时能够迅速采取措施。培训和监督: 操作人员应接受相关的培训,并在有经验的监督下进行操作,确保操作规程的正确执行。注意个人卫生: 操作人员应定期洗手,特别是在处理样品前后,以保持个人卫生,防止交叉污染。遵守法规和标准: 遵守食品安全检测的法规和标准,确保操作过程合法合规。总之,在使用食品安全检测仪时,安全应始终放在首要位置,采取适当的措施以最大程度地降低潜在的危险和风险。操作人员应对仪器和相关操作程序有充分的了解,并严格遵守相关的安全规定。
  • ASTM D4378-22《蒸汽、燃气及联合循环涡轮机矿物油在运行中监测的标准实施规程》标准解读
    长期以来,发电行业一直认为涡轮机油的运行监测是确保涡轮长期无故障运行的必要手段。用于发电的两种主要类型的固定式涡轮机为蒸汽涡轮机和燃气涡轮机;涡轮机可以作为单独的涡轮机,也可以配置为联合循环涡轮机。联合循环涡轮机有两种类型:第一种连接燃气轮机和蒸汽轮机,具有单独的润滑回路。第二种将蒸汽和燃气轮机安装在同一轴上,并具有共同的润滑回路。润滑要求非常相似,主要重要的区别就是燃气轮机油受到明显较高的局部热点温度和水污染的可能性较小。汽轮机油通常可以使用很多年。相比之下,燃气轮机油的使用寿命较短。燃气轮机的优点之一是能够快速响应发电调度要求。因此,越来越多的现代燃气轮机被用于峰值负载或循环负载(频繁的机组停止和启动),使润滑油处于可变条件(非常高到环境温度),这给润滑油增加了额外的压力。为了确保工厂设备的安全、可靠和具有成本效益的运行。我们就需要通过对在用润滑油进行有意义的取样和测试,来帮助用户验证润滑油在整个生命周期中的状态。收集数据和监测显示润滑油退化迹象的趋势进行相应的处理和补救措施。现行标准ASTM D4378-22《Standard Practice for In-Service Monitoring of Mineral Turbine Oils for Steam, Gas, and Combined Cycle Turbines》,中文译为《蒸汽、燃气及联合循环涡轮机矿物油在运行中监测的标准实施规程》第一版发布于1984年,上一版为2020年,最新版为ASTM D4378-22。本操作规程涵盖了有效监测蒸汽和燃气轮机(作为单独或联合循环涡轮机)中使用的矿物涡轮机油的要求。本操作规程包括取样和测试计划,以验证润滑油在整个生命周期中的状态,并通过确保所需的改进,使润滑油的当前状态达到可接受的目标。本操作规程的目的是帮助用户,特别是电厂运行和维护部门,保持涡轮所有部件的有效润滑,防止出现与油降解和污染有关的问题。本操作规程中提到的各种试验参数的值是指示性的。事实上,要对结果进行正确的解读,需要考虑设备类型、操作工作量、润滑油回路设计、补油水平等诸多因素。涡轮机油的性能多数涡轮机油由深度精制的石蜡基矿物油复合抗氧化剂和防锈剂而成。依据其质量等级不同,还可以添加少量的其他添加剂,如金属钝化剂、降凝剂、极压添加剂和消泡剂。涡轮机油的主要功能是润滑和冷却轴承和齿轮。在有些设备中,涡轮机油也可以充当调节液压油。新涡轮机油应具有良好的抗氧化性,并提供足够的防锈性、抗乳化性以及抗泡特性,同时能抑制油泥和漆膜沉积物的形成。然而,这些油在涡轮润滑系统中使用期间不能保持不变,因为润滑油会经历热应力和氧化应力,这些应力使润滑油中的基础油的化学成分降低,并逐渐耗尽润滑油中的添加剂。在不损害系统安全或效率的情况下,可以容忍某些恶化。良好的监测手段是必要的,以确定何时润滑油性质发生了足够大的变化,以证明可以在很少或没有损害生产计划的情况下实施纠正措施。影响涡轮机油使用寿命的因素影响涡轮机油使用寿命的因素有:(1)系统的类型和设计,(2)油系统运行前条件,(3)新油的质量,(4)系统的运行条件,(5)油品受污染状况,(6)补油率,(7)油品的处理和储存条件。涡轮机油检测项目、异常原因及处理措施涡轮机油的闪点,与大多数润滑油一样,涡轮机油的闪点必须远高于最低适用安全标准要求。然而,闪点对于测定涡轮机油废油的降解程度意义不大,是因为正常涡轮机油降解对其闪点值的影响不大。闪点测试对于检测涡轮机油中低沸点溶剂的污染非常有意义(燃油稀释)。在ASTM D4378-22的最新发布标准中,更新了常用的闪点测定方法包含了D6450(连续闭杯法),D7094(连续闭杯法),D92(克利夫兰开杯法)和D93 (宾斯基马丁闭杯法)。每次使用相同的测试方法,以确保闪点的准确趋势。 —开杯闪点:适用于评估散装润滑油(新油)性质及其在运输中的安全性能。 —闭杯闪点:适用于评估设备运行中润滑油(在用油)的性质。闭杯闪点值与润滑油中非常少量的轻组分(低至0.1%)息息相关。即我们所说的润滑油污染分析或燃油稀释。在用油目测项目、异常原因及处理措施注1:为了保持一致性,建议如下: (1)在静置5分钟后进行目视检查,(2)使用透明的样品容器,(3)使用聚焦照明来增强目视观察取样后,涡轮机油的气味检查:是否具有异常气味;静置1小时后,涡轮机油的气味检查:刺激性难闻气味;异常原因:过热导致机油开裂;处理措施:调查原因。检查粘度,酸值,闪点等指标。汽轮机油检测项目、异常原因和处理措施注1:采样频率:新涡轮机安装完12个月内,建议的采样频率为每1至3个月,或与润滑油或状态监测供应商商定。正常运行为每4至6个月一次,或与润滑油或状态监测供应商商定。以上述采样频率仅作为参考。对于服务年限较长的,易出现故障的涡轮机或接近使用寿命的机油,建议增加采样频率(建议采样间隔缩短减半)。本检测项目可适用于大多数涡轮机。采样频率基于连续运行或总累计使用时间得到。注2:对于燃气轮机(见表6)和蒸汽轮机(见表5)具有独立润滑回路的联合循环系统,应遵循单个涡轮类型的试验项目。燃气轮机油检测项目、异常原因和处理措施单轴联合循环涡轮机油检测项目、异常原因和处理措施A. 警戒极限值适用于润滑油使用的任何阶段,除非另有说明。闪点:在用润滑油闪点比新油的下降15°C或更多(相同闪点测试方法)。 —异常原因:可能润滑油被污染了。 —处理措施:查明原因。结合其他试验结果比较,考虑处理或换油。C. 如果怀疑润滑油被污染了,其他测试(如闪点、泡沫性、水分、锈蚀和空气释放值)可能有助于确定污染的程度和影响。外部供应商或油品供应商也可以协助进行更深入的分析。闭杯闪点方法更适合于评估设备在用润滑油的性质。闭杯闪点值与润滑油中非常少量的轻组分(低至0.1%)息息相关。润滑油闪点测定解决方案油闪点测定解决方案1987年,奥地利格拉布纳仪器公司Grabner Instruments成立;1992年设计和生产了世界上第一台微量闭口闪点测定仪MINIFLASH;1999年,由Grabner根据MINIFLASH编写和提交的ASTM D6450(常闭杯闪点方法)(已编译成电力行业DL/T 1354,石化行业SH/T 0768,出入境行业SN/T 3077.1);2003年,由Grabner根据MINIFLASH编写和提交的ASTM D7094(改进常闭杯闪点方法)(已编译成出入境行业SN/T 3077.2)标准发布。ASTM D6450/D7094标准充分考虑闪点测试的危险性,Grabner发明了连续闭杯闪点测试方法和仪器MINIFLASH系列闪点测定仪。使其成为最安全的闪点测定仪器。微量闪点测定仪+12位自动进样器全自动微量闭口闪点测定仪MNIFLASH FPH VISION 作为Grabner最新的工业4.0智能化的全自动微量闭口闪点测定仪,因其微量1ml、快速3-5min、电弧点火、无明火、无刺激性气体、点火保护技术、爆炸探测技术、空气补偿控制等先进技术,使其成为最安全的闪点测定仪。1、高安全性、无明火、无刺激性气体、连续闭口测试过程 2、微量:1ml样品量3、快速:测试时间3-5min4、测试温度高达400℃5、燃烧稀释功能用于状态监控,判断在用油污染和泄漏情况6、完全适用于变压器油、汽轮机油或其他油样的闪点测试7、完全满足DL/T 1354, ASTM D6450/D7094, SH/T 0768, SN/T 3077.1/28、全自动、一键式操作过程9、10英寸全彩触摸屏10、便携式设计,可现场测试
  • 沃特世公司拓展开放体系操作平台,推出新型自动化集成方法SOP软件
    沃特世公司拓展开放体系操作平台,推出新型自动化集成方法SOP软件 NuGenesis SDMS 智能步骤管理系统:充实实验室功能流程的完整性,提高效率减少错误 新奥尔良 –2008年3月3日 – 沃特世公司(股票代码:WAT)今天拓展了信息开放操作平台,装有沃特世公司NuGenesis Scientific Data Management System (SDMS)科学数据管理系统,针对分析方法或测试的标准操作规范所要求的手工报告的改进。 沃特世公司NuGenesis® SDMS 智能步骤管理是一种流程软件包,可在日常复杂的标准操作规程中指导实验室分析人员,并整合了色谱数据系统,如沃特世公司Empower™ 2 色谱数据软件的结果。 “沃特世公司的实验室信息解决方案历来推行开放体系,可与各种仪器,厂商和学院一起合作,” 沃特世公司信息市场部高级经理,Phil Kilby说。“作为唯一可以从任何来源管理和查询科学数据的实验室软件包, NuGenesis SDMS 是这种开放式信息平台的神经中枢。通过集成这种开放体系的突出优势, 沃特世公司平台的设计使得实验室将仪器和软件分区在线直到实现全企业范围的整合。” 智能流程管理是在匹茨堡2008大会上最新推出的解决方案。“我们支持‘第一次就把事情做对’这一理念, 沃特世公司估计使用智能步骤管理将标准操作规程自动化集成化,相比传统的书面形式,可以降低一半的潜在循环周期,实现较少的错误机会,” Phil Kilby补充道。 由于当今实验室的手工或书面标准操作规程大纲都依赖于书面大纲,往往会导致时间低效率和数据转录错误。例如,1)仪器检查, 2) 标准品和样品制备, 3) 溶剂和流动相分离, 4) 分析检查, 5) 结果批复, 和6) 最后产品发布等,智能流程管理针对此方面进行了提高和改进。 从后期的开发到最终产品质量控制和批次投放,智能流程管理可以同步应用到任何必须严格遵守指定实验方法和标准操作规程的实验室环境中,包括现行药品生产管理规范操作的法规遵从要求。所有主要实验室数据和元数据都可以快速且容易地以电子形式进行采集并储存符合21 CFR Part 11、 cGMP-、GLP- 法规遵从的数据库中。 关于沃特世公司(www.waters.com) 50年来,沃特世公司在全球范围内,通过传递实用,可持续发展的创新技术,为实验室依赖型单位和组织,在人体保健,环境管理,食品安全和水质分析领域建立商业优势。 潜心钻研相互关联的整合分离科学,实验室信息管理,质谱和热分析技术,拥有专家水平的客户服务团队, 沃特世技术突破和实验室解决方案为用户的成功提供了持久的平台。 2007年,沃特世公司年销售额14.7亿美元,5000员工,为全球客户努力推进科学发现并保障卓越性能。 (Waters, NuGenesis 和 Empower 是沃特世公司商标。) 沃特世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蔡卓尔小姐 电话:+86 21 68794052 传真:+86 21 68794588 Email:joy_cai@waters.com 网址:www.waters.com www.waterschina.com
  • 我国拟出台执行性更强的特种设备安全法
    据新华社电 特种设备具有高压、高温、高空、高速的特点和易燃、易爆等危险性。大到电梯、锅炉、客运索道,小到蹦极用的绳索,都在此列。近年来一些在用电梯老化,维护保养不及时不规范,导致乘客困梯、乃至电梯“吞人”的事故屡有发生。   生命高于一切,安全重于泰山。如何让电梯等特种设备不再“吞人”?一部预防特种设备事故,保障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特种设备安全法呼之欲出。6月26日,特种设备安全法草案提交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三审。   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切实增强法律的可执行性的要求。“根据这一要求,草案三审稿吸收现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较为成熟的内容,作了较大幅度补充和细化。”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孙宝树在作特种设备安全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时说。 6月26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孙宝树作关于特种设备安全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安全责任主体更加明确   首先,三审稿进一步突出了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   草案规定,国家按照分类监督管理的原则对特种设备的生产实行许可制度。生产单位应当保证特种设备生产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的要求,对其生产的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能负责。草案明确,电梯的安装、改造、修理,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的依照本法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电梯制造单位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电梯安装、改造、修理的,应当对其安装、改造、修理进行安全指导和监控,并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校验和调试。电梯制造单位对电梯安全性能负责。   同时,草案增加了对经营环节的要求,明确特种设备销售者的责任和义务。针对目前设备租赁使用较多的情况,草案规定,出租期间的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义务由特种设备出租单位承担。   使用环节是特种设备发生事故较多的环节。草案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岗位责任、隐患治理、应急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操作规程,保证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有缺陷召回该报废就报废   三审稿要求建立对特种设备整个生命周期完整信息记录的“身份证”制度、缺陷特种设备召回制度和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特种设备的报废制度。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电梯、锅炉、客运索道等特种设备数量激增。以电梯为例,全国电梯数量由2002年的35万台猛增到2012年底的245万台。电梯生产、安装和保有量位居世界第一。虽然过去十年间我国万台电梯事故率由1.56起降至0.15起,但安全形势不容乐观。   草案规定,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当在验收后30日内将有关技术资料移交使用单位。使用单位应当将其存入该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   草案明确,国家建立缺陷特种设备召回制度。因生产原因造成特种设备存在危及安全的同一性缺陷的,生产单位应当立即停止生产,主动召回。   草案还规定,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修理价值,或者达到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报废条件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依法履行报废义务。   此外,草案进一步“细节化”地明确学校、商场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特种设备为安全监督检查的“重点对象”,并对事故发生单位的责任义务、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的事故报告义务、各类事故的调查主体做了具体规定。   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草案增加了特种设备安全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的内容。   草案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和有关部门举报涉及特种设备安全的违法行为,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处理。   草案指出,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特种设备安全总体状况。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组织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结果和鉴定结论进行监督抽查。监督抽查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布。   安全无小事,为增强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法律规范能具体就具体,能明确就明确。从一审稿的65条到二审稿的72条,再到三审稿的101条……每个条款的增加,每处细节的斟酌,体现出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中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
  • 高等院校杜绝火灾的“实用操作手册”
    高校杜绝火灾的“实用操作手册”   ——访《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起草小组负责人   【提示阅读】   ●学生宿舍、实验室等地是高校消防安全工作重点中的重点。   ●从2010年开始,消防安全教育将成为大学生的必修课。   ●各高校要根据《规定》修改完善已有的管理制度 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排查安全隐患 落实安全检查巡查制度 积极开展学生自救、逃生等防火安全常识的培训。   由教育部、公安部共同制定的《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于2009年10月19日公布,201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日前,记者采访了《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起草小组有关负责人,就该法规制定和实施的有关情况进行了解读。   《规定》填补高校安全管理立法空白   问:《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已经正式施行,为什么要制定这样一部法规?   答:高校的安全稳定关系到全社会每一个家庭的幸福稳定,我们制定这个《规定》,就是要承担每一个学生家庭的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责任,承担对党的教育事业负责、对人民生命负责的重任。   近年来,国内外发生在高校校园内的火灾案例触目惊心,如2002年北京市海淀区石油大院蓝极速网吧火灾、2008年上海商学院女生宿舍楼火灾、2009年中央美院火灾等,无不给大学及师生员工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据来自公安部消防局的统计,2009年1月至11月,全国各类学校发生火灾700余起,虽然比2008年同期有所下降,但形势依然严峻。   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早已颁布实施,但针对高校消防安全管理的相关法律、规定却是一个空白,我们觉得这项工作因形势需要变得刻不容缓,所以早在2006年5月,教育部就委托北京科技大学先期启动了《规定》的起草筹备工作,在完成初稿第4次修改后,2007年11月,正式成立了由18所有代表性高校参加的课题组。经过两年多的努力工作,《规定》终于制定出来,填补了高校安全管理的立法空白。   部分高校职责不清程序不规范   问:目前高校消防安全工作存在哪些薄弱点?   答:高校消防安全工作主要是防止群死群伤事件的发生,涉及面广,内容复杂,所以比较难抓,而学校里的学生宿舍、实验室等地是高校消防安全工作重点中的重点。   首先,高校领导抓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认识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发生在高校校园内的几起火灾案例,让各高校领导和广大师生对安全工作的认识有了很大提高,但一些高校领导对于消防工作还是“说起来重视、做起来漠视”。   其次,高校消防安全工作还存在职责不清,消防安全工作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再其次,一直以来,高校内消防管理部门在消防安全监督和管理上无执法权,无论是对校内师生、外来人员和家属,还是对驻校内其他单位都缺乏制约力。这一点也使依法立规工作变得格外重要。   最后,师生处理火险、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也亟待提高。   问:对于这些存在的问题,在《规定》中是否都有所涉及,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   答:是的,《规定》共有九章,对刚才提到的这些问题都有明确要求。该《规定》基本覆盖了高校消防安全工作的各个方面,明确了以前许多模糊不清的职、权、责界定范围,尽可能消除推诿扯皮的现象,可以说为高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了一部“实用操作手册”。   针对高校领导以及师生员工的认识问题和职责不清等问题,在《规定》的第二章消防安全责任各条文中予以了明确,“学校法定代表人是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分管学校消防安全的校领导是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协助学校法定代表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学校必须设立或者明确负责日常消防安全工作的机构,配备专职消防管理人员”。   针对消防安全工作程序不规范等问题,《规定》的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和第四章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改相关条文中对此进行了明确。在第三章列出了11类校内消防安全重点区域,并严格规范了校内各类大型活动、土建施工、地下室、人员密集区等的防火审批程序。在第四章明确了消防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和检查的频次,提出“校内各单位每月至少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校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校医院、学生宿舍、公共教室、实验室、文物古建筑等应当加强夜间防火巡查”。   《规定》的出台,还可以督促高校大学生积极参加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学校检查和整改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和组织引导学生疏散能力。如在《规定》的第五章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以及在第六章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中提出,从2010年开始,消防安全教育将成为大学生的必修课,消防安全知识将纳入教学和培训内容 每届大学新生都必须进行不低于4学时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对于进入实验室的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技能和操作规程培训 每个高校要积极开展学生自救、逃生等防火安全常识的模拟演练,每学年至少要组织一次学生消防演练等。   抓落实使消防安全责任全覆盖   问:有了条文规定,但最重要的还是抓落实,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校应如何贯彻落实好这部法规?   答:教育部将要对《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全国范围的法规性检查。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当地公安消防、文保、治安部门,研究落实《规定》,特别是要借助当地的媒体宣传《规定》,让高校每一位老师和学生都知道在校园如何安全地学习和生活,在有险情发生的时候如何避灾逃生。   各省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各高校相关责任人对《规定》内容进行培训,并组织建立一支由公安、消防、文保等部门组成的安全消防督察队伍,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用半年时间对高校安全消防工作进行检查,褒奖先进,惩戒落后。   各高校也要广泛地宣传《规定》和一些消防知识,不仅从事消防安全工作的人要懂,还要尽力做到《规定》进宿舍、进师生头脑。   同时,各高校还要拿出贯彻落实《规定》的办法。一是要根据《规定》修改完善学校已有的管理制度,按要求进一步细化二级单位内部责任制和全员消防安全责任,使消防安全责任全覆盖。二是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按《规定》要求对入校新生进行不低于4学时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对进入实验室的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技能和操作规程培训。三是要排查安全隐患,落实安全经费,对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整改,保证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四是落实安全检查巡查制度,完善检查程序。五是要积极开展学生自救、逃生等防火安全常识的培训,提高师生的逃生自救技能,每学年至少要组织一次学生消防演练。
  • 安恒公司参加《城镇供水厂运行、 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培训
    由北京市城镇供水协会同北京市自来水集团组织的《城镇供水厂运行、 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培训于12月2日---3日在北京市自来水集团教培中心举办。安恒公司做为北京市城镇供水协会的会员单位,北京大区经理陈玟伊、东北大区经理袁东方、技术部经理谢峰一行十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安恒公司派员参加培训 2日早上,签到台前人群络绎不绝,截止9点培训大厅已经座无虚席。北京市自来水集团分公司、子公司还有北京市城镇供水协会及会员单位的各级领导及技术人员共余200人出席了培训仪式并听取了《城镇供水厂运行、 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讲解。 学员签到 在培训开课仪式上,北京市供排水协会秘书长王佩玲宣布培训正式开始并主持了培训。北京市供排水协会理事长冯一谦、北京市自来水集团总工程师刘永康在开课仪式上发表了讲话,概述了《城镇供水厂运行、 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以下简称《规程》)修订的背景和过程,希望通过此次培训使大家对《规程》有更好的理解,提高大家按照《规程》操作的规范性和自觉性,在用水高峰期把设备维护好,把水厂运行的更好,把北京的自来水水质提高一个高度。 开课仪式 此次培训的《规程》是由1994年以来的第二次修订,此次培训的授课老师北京市自来水集团科技开发部副经理赵顺萍、北京市自来水集团水质监测中心主任樊康平、天津市自来水集团副总工程师韩砚萍等老师都是《规程》的参编人员。《规程》由北京市自来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做为责任单位和主编单位,天津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为参编单位。《规程》的修订于2005年1月在北京组织了修订启动会,历时一年多进行了3稿研讨,分为3个阶段,经过专家评审、报批、于2009年11月24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为行业标标准,于2010年8月起实施,原《规程》废止。《规程》的修订遵循5个原则,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二、实事求是、适用性强;三、既有前瞻性有具备可操作性;四、根据当前形势,对原《规程》做了适当赠减或调增;五、仅适用于供水厂内部。 在培训课上,各位老师根据自己的实际工作经验结合现状对《规程》做了详尽的阐述,并说明了《规程》制定的严谨性和科学性以及不安《规程》操作会带来的危害。安恒公司及各自来水集团各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学员认真听取了课程,并认识到《规程》制定的重要性。这对安恒公司进一步了解水厂的运行、维护、安全的管理也有重要的意义,将在以后的客户服务中提供贴切的、符合行业标准的、规范的解决方案,使安恒公司获得业界的认可和信赖。 《规程》 &ldquo 按《规程》办,水质肯定是安全的&rdquo ,这是冯一谦理事长在开课仪式上的讲话,各位授课老师也重复了这句话所要表达的愿望。安恒公司从1993年起就为客户提供专业的水质解决方案,水质安全也是安恒公司一直致力的目标,希望通过我们与全业界甚至全世界人们的努力能创造一个&ldquo 更美好的未来水世界&rdquo 。
  • 从安全事故浅谈实验室安全管理
    高校实验室是教学、科研的重要基地,其安全问题更是教育事业不断发展、学生成长成才的基本保障。但近年来,高校实验室安全事故仍然时有发生,这也警示我们在实验室安全管理中仍存在薄弱环节。因此,做好安全管理,有效地避免实验过程中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及环境破坏是非常重要的。安全事故回顾2021年7月13日,南方科技大学的一间化学实验室在实验过程中发生火情,消防中控室消防主机立即显示烟感报警,值班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火势随即被扑灭,事故造成一名实验人员轻微烧伤,无其他损失。2021年3月31日,中科院化学所发生爆炸事故,造成1人死亡。2019年2月27日,南京工业大学一实验室发生火灾,明火从楼顶窜出,火灾烧毁 3 楼热处理实验室内办公物品,并通过外延通风管道引燃5楼楼顶风机及杂物,无人员伤亡。2018年12月26日,北京交通大学市政与环境工程实验室进行垃圾渗滤液污水处理科研实验期间,引发镁粉粉尘云爆炸,爆炸引起周边镁粉和其他可燃物燃烧,事故造成3名参与实验的学生死亡。实验室安全管理这些事故的发生令人心痛,造成事故的原因包括危险品管理不当、实验违反操作规程、实验人员操作不当等,而造成的一系列后果如爆炸、火灾、泄露中毒等更让人心有余悸。这些触目惊心的教训不断警示我们要重视实验室安全管理,避免事故的再次发生。第一,应该加强个人安全意识,在实验过程中养成良好习惯,注意个人防护。人为因素是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的主因,若实验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缺乏安全知识和应急技能,在实验过程中发生危险的几率会增高。针对这一问题,实验人员应遵守操作规程、避免操作不当引发的危险,高校应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加强安全相关知识能力培训。第二,定期检查实验室,重视危险品的存放。实验室基础设施不健全或不合理同样会造成安全隐患,例如实验室水路、电路的布设及线路老化、消防和通风口的留设空间不合理、有害气体排放管路排布不规范等问题,都需要定期检查。关于危险品存放,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0)》要求:“原则上不应超过100公升或100千克,其中易燃易爆性化学品的存放总量不应超过50公升或50千克,且单一包装容器不应大于20公升或20千克;单个实验装置存在10公升以上甲类物质储罐,或20公升以上乙类物质储罐,或50公升以上丙类物质储罐,需加装泄露报警器及通风联动装置。可按50平方米为标准,存放量以实验室面积比考察。”第三,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有效的规章制度是实验室安全管理的基础,管理制度的执行和落实力度越大,则越有利于实验室人员安全意识的增强,有助于形成实验室安全文化风气。制度中应明确试剂和安全负责人、各种仪器设备的管理人员、易燃易爆药品的存放、实验人员的操作规程等。
  • 生态环境部颁发2024年第三批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证书
    根据《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和《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管理规定》(HAF602),我局认为中国核工业第五建设有限公司等6家聘用单位的8名无损检验人员符合资格变更相关要求,同意更换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证书(变更信息见附件),共计22项合格项目。  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聘用单位应加强对本单位无损检验人员的管理,保证其在资格证书限定的范围内进行有效的无损检验活动;无损检验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活动。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聘用单位和无损检验人员对无损检验结果报告负责。  附件: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证书变更信息表  国家核安全局  2024年4月7日  附件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证书变更信息表序号现聘用单位名称姓名方法与等级原聘用单位名称1中国核工业第五建设有限公司王启胜PT-Ⅰ国核电站运行服务技术有限公司2RT-Ⅰ3VT-Ⅰ4钟正文VT-Ⅱ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5上海瑞纽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岳振宇PT-Ⅲ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6UT-Ⅲ7四川华都核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王啸峰PT-Ⅱ中国核工业第五建设有限公司8RT-Ⅰ9陈建春LT-Ⅱ杭州浙富核电设备有限公司10MT-Ⅱ11MT-Ⅲ12PT-Ⅱ13PT-Ⅲ14UT-Ⅲ15国核电站运行服务技术有限公司杨越ET-Ⅱ中核武汉核电运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6杭州浙富核电设备有限公司陈斌晟PT-Ⅱ四川华都核设备制造有限公司17PT-Ⅲ18VT-Ⅱ19UT-Ⅱ20UT-Ⅰ21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庄丽萍PT-Ⅱ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22UT-Ⅲ
  • 【全新】清洁验证支持包 — 助您轻松完成清洁验证规程
    清洁验证是近年来,国内外制药企业与监管机构关心与讨论的热点话题。在各国与各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FDA)的检查中,清洁验证的问题位于最常见十大检查缺陷之一。◆ ◆ ◆背景在中国,清洁验证的实行开始于2011年。中国卫生部于2011年春,发布2010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修订)》(GMP 2010)。其中,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对与药品直接接触的设备表面,需要做清洁验证。第一百四十三条 清洁方法应当经过验证,证实其清洁的效果,以有效防止污染和交叉污染。清洁验证应当综合考虑设备使用情况、所使用的清洁剂和消毒剂、取样方法和位置以及相应的取样回收率、残留物的性质和限度、残留物检验方法的灵敏度等因素。清洁验证,是工艺验证的一部分。现在的流行趋势,认为它也应该应用药品生产的生命周期的规律。建议在药品研发及最初生产工艺设计时,就制定出清洁验证的标准操作规程SOP。清洁验证样品的分析方法选择有很多,比如液相色谱LC、气相色谱GC、气相色谱质谱联用GC-MS、紫外UV、滴定、电导率、总有机碳TOC、pH等。无论选择何种分析方法,均需要根据GMP指南,在清洁验证SOP的设计阶段,通过分析方法的方法验证。选择强有力的分析方法,对于清洁验证样品的检测,非常关键。GE分析仪器部建议您,对于有机的目标化合物,选择总有机碳TOC方法,事半功倍。◆ ◆ ◆TOC方法的优势1. 检测灵敏度非常高,达到ppb(μg/L)级别通常LC的检测限均在ppm(mg/L)级别。一般来说,清洁验证的样品是非常干净的水样,与清洁前的清洁用水无任何肉眼可见的差异,GMP要求其无肉眼可见的颜色与异物。这样的样品,经常低于LC的检测限,仪器报告“未检出”。如果采用TOC方法,则可以准确检测低浓度样品。2. 分析时间短,一般2-6分钟相比于LC动辄1-2个小时的分析时间,TOC的分析时间非常短,一般单次分析时间仅2-6分钟。GE的高端TOC仪,分析时间仅2分钟。3. 方法稳定性好,仪器校准周期通常在3个月至1年不同于LC的方法,由于色谱柱的老化、流速的改变等原因,样品出峰的保留时间易于漂移,需要每次检测前,使用标准品校准仪器。TOC方法的校准稳定性很长,一般校准一次可以稳定3个月以上。GE的高端TOC仪,稳定周期达到1年。即一年校准一次即可。4. 消耗品成本低相比于LC高纯的流动相、昂贵的色谱柱,TOC的消耗品成本低很多,仅为UV灯与化学试剂盒。自1993年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US FDA出版《清洁验证检验指南》(Inspection Guide on Cleaning Validation )以来,多项研究已发表,证明了总有机碳分析法在检测污染物含量方面可以胜任。总有机碳TOC分析法是在评估清洁有效性时,检测污染物残留的一种可接受的方法。总有机碳分析法适合质量保证检测、设备放行、USP水放行、棉签采样、淋洗采样、原位清洗(CIP)应用和在线过程控制。总有机碳和电导率分析法可代替专属性品种和清洗剂残余检测法。在美国与欧洲,经过了过去20多年对清洁验证工作的探索,目前有大约超过一半的药企,清洁验证的分析方法采用总有机碳TOC法。为了更好地帮助全球的制药企业采用简单便捷的TOC方法,开发清洁验证的SOP,GE分析仪器专门编写了《清洁验证支持包》,支持您快速使用TOC方法,建立清洁验证的SOP。立刻联系我们,了解《清洁验证支持包》的详细内容!
  • 清洁验证支持包——助您轻松完成清洁验证规程
    背景清洁验证是近年来,国内外制药企业与监管机构关心与讨论的热点话题。在各国与各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FDA)的检查中,清洁验证的问题位于最常见十大检查缺陷之一。在中国,清洁验证的实行开始于2011年。中国卫生部于2011年春,发布2010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修订)》(GMP 2010)。其中,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对与药品直接接触的设备表面,需要做清洁验证。第一百四十三条 清洁方法应当经过验证,证实其清洁的效果,以有效防止污染和交叉污染。清洁验证应当综合考虑设备使用情况、所使用的清洁剂和消毒剂、取样方法和位置以及相应的取样回收率、残留物的性质和限度、残留物检验方法的灵敏度等因素。清洁验证,是工艺验证的一部分。现在的流行趋势,认为它也应该应用药品生产的生命周期的规律。建议在药品研发及最初生产工艺设计时,就制定出清洁验证的标准操作规程SOP。清洁验证样品的分析方法选择有很多,比如液相色谱LC、气相色谱GC、气相色谱质谱联用GC-MS、紫外UV、滴定、电导率、总有机碳TOC、pH等。无论选择何种分析方法,均需要根据GMP指南,在清洁验证SOP的设计阶段,通过分析方法的方法验证。选择强有力的分析方法,对于清洁验证样品的检测,非常关键。Sievers分析仪建议您,对于有机的目标化合物,选择总有机碳TOC方法,事半功倍。TOC方法的优势01检测灵敏度非常高,达到ppb(μg/L)级别通常LC的检测限均在ppm(mg/L)级别。一般来说,清洁验证的样品是非常干净的水样,与清洁前的清洁用水无任何肉眼可见的差异,GMP要求其无肉眼可见的颜色与异物。这样的样品,经常低于LC的检测限,仪器报告“未检出”。如果采用TOC方法,则可以准确检测低浓度样品。02分析时间短,一般2-6分钟相比于LC动辄1-2个小时的分析时间,TOC的分析时间非常短,一般单次分析时间仅2-6分钟。Sievers的高端TOC分析仪,分析时间仅2分钟。03方法稳定性好,仪器校准周期通常在3个月至1年不同于LC的方法,由于色谱柱的老化、流速的改变等原因,样品出峰的保留时间易于漂移,需要每次检测前,使用标准品校准仪器。TOC方法的校准稳定性很长,一般校准一次可以稳定3个月以上。Sievers的高端TOC分析仪,稳定周期达到1年。即一年校准一次即可。04消耗品成本低相比于LC高纯的流动相、昂贵的色谱柱,TOC的消耗品成本低很多,仅为UV灯与化学试剂盒。自1993年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US FDA出版《 清 洁 验 证 检 验 指 南 》(Inspection Guide on Cleaning Validation)以来,多项研究已发表,证明了总有机碳分析法在检测污染物含量方面可以胜任。总有机碳TOC分析法是在评估清洁有效性时,检测污染物残留的一种可接受的方法。总有机碳分析法适合质量保证检测、设备放行、USP水放行、棉签采样、淋洗采样、原位清洗(CIP)应用和在线过程控制。总有机碳和电导率分析法可代替专属性品种和清洁剂残余检测法。在美国与欧洲,经过了过去20多年对清洁验证工作的探索,目前有大约超过一半的药企,清洁验证的分析方法采用总有机碳TOC法。为了更好地帮助全球制药企业采用简单便捷的TOC方法,开发清洁验证,Sievers分析仪专门编写了《清洁验证支持包》,支持您快速使用TOC方法,建立清洁验证的SOP。此文档有偿销售,如有意购买,请联系我们。◆ ◆ ◆联系我们,了解更多!
  • 热变形维卡软化点温度测定仪:原理、结构、操作方法
    热变形维卡软化点温度测定仪是一种用于测量材料在高温环境下的热变形和软化点的实验设备。这种设备在质量控制、材料科学、塑料工业等领域都有广泛的应用。本文将详细介绍热变形维卡软化点温度测定仪的原理、结构、操作方法以及可能出现的误差和处理方法。和晟 HS-XRW-300MA 热变形维卡软化点温度测定仪热变形维卡软化点温度测定仪主要由加热装置、测试系统和测量仪器等组成。加热装置包括电炉、热电偶和加热炉壳等部分,用于提供高温环境。测试系统包括试样、加载装置和位移传感器等,用于测量材料的热变形和软化点。测量仪器则是用于记录和显示测量数据的设备。操作热变形维卡软化点温度测定仪需要遵循一定的步骤和注意事项。首先,选择合适的试样和试剂,确保试样在高温环境下能够充分软化和变形。其次,将试样放置在加热装置中,并使用加载装置施加一定的压力。然后,逐渐升高温度,并记录试样的变形量和温度变化。最后,通过测量仪器输出测量结果,并进行数据处理和分析。在使用热变形维卡软化点温度测定仪时,可能会出现一些误差。例如,由于加热不均匀或加载压力不一致,可能会导致测量结果出现偏差。此外,由于试样本身的性质和制备方法也会对测量结果产生影响。因此,在进行测量时,需要采取一些措施来减小误差,例如多次测量取平均值、选择合适的加热方式和加载压力等。热变形维卡软化点温度测定仪的测量结果可以反映材料在高温环境下的性能和特点。因此,正确理解和使用测量结果是至关重要的。在实践中,需要根据具体的实验条件和要求,选择合适的测定仪器和试剂,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测量。同时,需要充分考虑误差和处理方法,以确保测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总之,热变形维卡软化点温度测定仪是一种重要的实验设备,可以用于测量材料在高温环境下的热变形和软化点。了解其原理、结构、操作方法以及可能出现的误差和处理方法,对于科学研究和实际应用都具有重要意义。
  • 实验室安全潜在杀手:投入不足 重视不够
    新闻回放:近日,东北农业大学28名师生在实验室感染布鲁氏杆菌传染病倍受关注。这一事件的发生,为全国高校的动物实验教学敲响了警钟,许多学校进一步强化了对实验教学工作的检查监督。但记者调查发现,东北农大学生染病事件绝非偶然,高校实验教学投入不足,师生安全意识淡薄,成为高校实验教学安全的潜在杀手。   现象:不可忽视的实验室安全隐患   4只未经检疫的山羊进入了东北农大的实验室,28名师生因此患上了布鲁氏杆菌传染病。一时间,高校实验教学安全话题受到各方关注。教育部门与高等学校对实验教学都有着严格的规范与明确的要求,此事件何以发生?   一位有多年动物实验经验的某高校专家分析说,东北农业大学实验教学事故的发生,三大因素不可忽视:购买实验山羊时未要求养殖场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实验前教师未对山羊进行现场检疫,实验中教师未严格要求学生遵守操作规程进行有效防护。   “这一事件暴露出学校管理方面的诸多问题:对教学动物实验活动管理不严,动物检疫等相关法律意识淡薄,学校实验室教学条件堪忧等。”这位专家分析说。   “类似东北农大的实验室染病事件没有在我们这里发生,真是万幸。”某高校动物学院教师李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下午学生要做动物实验,上午才临时去购买动物,检疫等环节常被忽略,这样的做法在一些院校还相当普遍。   采访中,多所高校教师对于东北农大师生染病事件深切关注。在他们眼中,东北农大的事故并非偶然。在高校实验教学中,众多容易导致事故发生的危险因素并未受到重视,除学生在进行动物实验时感染疾病外,学生在实验过程中的化学灼伤、烫伤以及中毒事件等也时有发生。   原因:投入不足重视不够加上安全意识薄弱   近年来,随着我国高校对外开放力度的加大和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高校实验室使用频繁,人员集中且流动性大。种类繁多的化学药品、易燃易爆物品、剧毒物品和大量的仪器设备都存放在实验室,实验室管理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其中尤以安全问题最为突出。   “教师没戴手套就开始实验了,学生洗手时没有消毒液,一只羊经历了5批学生的反复使用。”面对东北农大学生对实验事件的描述,北京某农业院校的王老师认为,学校也是不得已而为之,实验经费投入不足,这样的现象已相当普遍。   据王老师介绍,买一只兔子以前要10多元,现在要几十元。买一只白老鼠以前是2至3元,现在要10多元。如今,买一只羊要上千元,买一头牛要上万元。实验动物的费用上涨很快,而实验经费投入却没有明显增加。   “过去师生实验多用橡胶手套,现在为降低成本很多已改用塑料手套了。”某地方院校负责实验教学的马老师告诉记者,在很多高校,不能每节课都为本科生提供白大褂、口罩、手套等,只有研究生进行研究性实验时,相应装备才能够得到保障。   专家表示,许多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的首要原因,还是师生的安全意识薄弱。记者了解到,许多高校的实验中心都有规定,进入实验室要穿白大褂、戴口罩和手套。但在实际操作中,严格遵守规定的学生并不多,甚至也有教师不遵守规定的。   记者在广东某校网站的实验人员须知上看到,实验人员不遵守动物实验室管理的标准操作规程时,管理人员应给予纠正和警告 对严重违反标准操作规程又不听从管理的实验人员,将限制或禁止其继续使用动物实验室。但据了解,在实际操作中,被禁止进入实验室的并不多。   措施:杜绝安全隐患多管齐下强化制度建设   采访中,多所高校的相关负责人称,高校不具备检疫条件,没有相应的检疫设备,实验教师懂解剖但不懂检疫,很是为难。   “专门的动物实验中心,会定期特别是在输出之前,对动物的微生物、寄生虫、病菌等项目进行检测。”南方医科大学动物实验中心主任顾为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因为有严格的检验程序,在实验中心购买的动物不必进行二次检测。   但据记者了解,由于需要数百万元至上千万元的经费投入,目前很多高校并未建立自己的实验动物中心,从非正规渠道购买的实验动物为实验安全留下了隐患。如今,有许多院校与养殖场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这些养殖场拥有国家颁发的相关许可证,并负责对实验动物进行检疫。   目前,动物传染人的疾病不是很多,只有狂犬病、牛结核病、老鼠出血热、猪流感以及布鲁氏菌病,以及其他一些罕见的病种。有些病菌会通过伤口感染,有的可以通过口腔及眼结膜感染,做完实验如未对剩余物品及手进行消毒,也会导致病菌感染。而做好个人防护,可以降低染病的几率。   “在英国,学生进行动物实验前要通过培训获取相应证书,培训环节将使学生了解动物的特性、实验操作要领,并掌握突发情况的紧急处理方法。”中国医学科学院留英归国博士山灵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英国,未经培训的学生是不能进入动物实验室的。   实验室是高校教学与科学研究的基础,但实验室建设面临着重视不够、设施落后、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等问题。一些教师表示,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学校要把实验室安全作为教学工作的大事来抓,加强对师生安全意识的宣传与教育,同时要强化安全制度建设,加强对已有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重视实验室安全,杜绝安全事故发生、防止环境污染有待多方努力,只有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才能使实验教学工作顺利进行。
  • 环保警察京师“处女秀” “手铐+防毒面具+仪器”让环境罪犯无处可逃
    据央视报道,3月4日,北京市环保局在对北京某热力管网公司执法检查时,发现因该公司当值人员赵某违规操作,造成一台四吨的燃煤锅炉脱硫设施无法正常使用,致使二氧化硫等污染物超标排放。经门头沟区环保监测站检测,该锅炉烟气排放二氧化硫超标10倍,对大气造成了污染。北京市环保局依据《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给予该公司责令整改和罚款的行政处罚措施,同时将此情况通过该局与北京警方建立的联合工作站进行了通报。接此通报后,市公安局环食药旅安保总队立即开展工作,加强与环保局会商,同时指挥门头沟公安分局对案件进行查处,确定了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通过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逃避监管,向大气中排放污染物的行为涉嫌违法。3月12日,经工作,环食药旅安保总队会同门头沟公安分局对该企业涉嫌违法的赵某进行询问,赵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3月13日,门头沟公安分局依据《环保法》及《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对赵某予以行政拘留。  据悉,此案是北京市首起适用《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对污染大气违法行为进行行政拘留的案件。这起案件也是北京市公安局环食药旅安保总队联合市环保局成功侦办的首起因违反操作规程,致使防污设施不能正常发挥作用、造成大气污染的违法案件。  北京在没有环保警察前,针对环境方面的执法任务主要是由市环境监察总队以及各区县的环境监察支队来完成。但是,由于人数上与所要处理的环境执法案件相比明显不足,再加上执法较为困难,所以已多次遭遇抗拒执法。而新成立的环保警察为环保案件的侦办提供了强有力的执法保障。  本案中的北京市环食药旅安保总队的环境保护支队,也就是被社会大众近期所热议的“环保警察”。那么“环保警察”与一般的警察有啥区别?他们又是如何应对环境领域违法犯罪如此专业的活动的?  在民警装备方面,环保警察除了使用公安民警日常配备的手铐、强光手电、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设备外,根据警方的部署安排,还将根据打击环境领域犯罪的需要,配备相应的专业设备,比如防化服、防毒面具等。  在违法犯罪行为判定方面,环保警察将与环保部门对接,对环境污染行为进行专业判断。目前,针对环境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多集中在工业污染源。针对工业污染源,目前环保部门多采用在线监测设备监控、实验室方法核验的流程来判定工业企业是否有违规排污行为,涉及的仪器包括在线烟气监测设备、烟尘/烟气采样器、在线水质分析仪、水质采样器、电位滴定仪、天平、分光光度计、气质联用仪、离子色谱、气相色谱、原子荧光、原子吸收、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光谱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等多类仪器。
  • 新规:质量安全、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不得兼任生产部门负责人
    《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出台质量安全、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不得兼任生产部门负责人《规范》共9章67条,明确了机构与人员、质量保证与控制、厂房设施与设备管理、物料与产品管理、生产过程管理、委托生产管理、产品销售管理等要求。《规范》要求,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应当诚信自律,按照本规范的要求建立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实现对化妆品物料采购、生产、检验、贮存、销售和召回等全过程的控制和追溯,确保持续稳定地生产出符合质量安全要求的化妆品。质量保证与控制方面,《规范》提出,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追溯管理制度,对原料、内包材、半成品、成品制定明确的批号管理规则,与每批产品生产相关的所有记录应当相互关联,保证物料采购、产品生产、质量控制、贮存、销售和召回等全部活动可追溯。具体来看,《规范》明确要求,企业应当独立设置质量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化妆品质量安全责任制,明确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质量安全负责人、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生产部门负责人以及其他化妆品质量安全相关岗位的职责。其中,质量安全负责人应当具备化妆品、化学、化工、生物、医学、药学、食品、公共卫生或者法学等化妆品质量安全相关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并具有5年以上化妆品生产或者质量管理经验;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应当具备化妆品、化学、化工、生物、医学、药学、食品、公共卫生或者法学等化妆品质量安全相关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并具有化妆品生产或者质量管理经验。同时质量安全负责人和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不得兼任生产部门负责人。产品销售管理方面,《规范》要求,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当建立并执行产品召回管理制度,依法实施召回工作。发现产品存在质量缺陷或者其他问题,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产品,通知相关化妆品经营者和消费者停止经营、使用,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对召回的产品,应当清晰标识、单独存放,并视情况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因产品质量问题实施的化妆品召回和处理情况,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当及时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国家药监局规定,自2022年7月1日起,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应当按照《规范》要求组织生产化妆品。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制定本规范。第二条 本规范是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应当遵守本规范。第三条 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应当诚信自律,按照本规范的要求建立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实现对化妆品物料采购、生产、检验、贮存、销售和召回等全过程的控制和追溯,确保持续稳定地生产出符合质量安全要求的化妆品。 第二章 机构与人员第四条 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的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应当建立与生产的化妆品品种、数量和生产许可项目等相适应的组织机构,明确质量管理、生产等部门的职责和权限,配备与生产的化妆品品种、数量和生产许可项目等相适应的技术人员和检验人员。企业的质量管理部门应当独立设置,履行质量保证和控制职责,参与所有与质量管理有关的活动。第五条 企业应当建立化妆品质量安全责任制,明确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下同)、质量安全负责人、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生产部门负责人以及其他化妆品质量安全相关岗位的职责,各岗位人员应当按照岗位职责要求,逐级履行相应的化妆品质量安全责任。第六条 法定代表人对化妆品质量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应当负责提供必要的资源,合理制定并组织实施质量方针,确保实现质量目标。第七条 企业应当设质量安全负责人,质量安全负责人应当具备化妆品、化学、化工、生物、医学、药学、食品、公共卫生或者法学等化妆品质量安全相关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并具有5年以上化妆品生产或者质量管理经验。质量安全负责人应当协助法定代表人承担下列相应的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和产品放行职责:(一)建立并组织实施本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落实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向法定代表人报告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二)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决策及有关文件的签发;(三)产品安全评估报告、配方、生产工艺、物料供应商、产品标签等的审核管理,以及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的审核(受托生产企业除外);(四)物料放行管理和产品放行;(五)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质量安全负责人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企业其他人员的干扰。根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运行需要,经法定代表人书面同意,质量安全负责人可以指定本企业的其他人员协助履行上述职责中除(一)(二)外的其他职责。被指定人员应当具备相应资质和履职能力,且其协助履行上述职责的时间、具体事项等应当如实记录,确保协助履行职责行为可追溯。质量安全负责人应当对协助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且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并不转移给被指定人员。第八条 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应当具备化妆品、化学、化工、生物、医学、药学、食品、公共卫生或者法学等化妆品质量安全相关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并具有化妆品生产或者质量管理经验。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应当承担下列职责:(一)所有产品质量有关文件的审核;(二)组织与产品质量相关的变更、自查、不合格品管理、不良反应监测、召回等活动;(三)保证质量标准、检验方法和其他质量管理规程有效实施;(四)保证完成必要的验证工作,审核和批准验证方案和报告;(五)承担物料和产品的放行审核工作;(六)评价物料供应商;(七)制定并实施生产质量管理相关的培训计划,保证员工经过与其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培训,并达到岗位职责的要求;(八)负责其他与产品质量有关的活动。质量安全负责人、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不得兼任生产部门负责人。第九条 生产部门负责人应当具备化妆品、化学、化工、生物、医学、药学、食品、公共卫生或者法学等化妆品质量安全相关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并具有化妆品生产或者质量管理经验。生产部门负责人应当承担下列职责:(一)保证产品按照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以及企业制定的生产工艺规程和岗位操作规程生产;(二)保证生产记录真实、完整、准确、可追溯;(三)保证生产环境、设施设备满足生产质量需要;(四)保证直接从事生产活动的员工经过培训,具备与其岗位要求相适应的知识和技能;(五)负责其他与产品生产有关的活动。第十条 企业应当制定并实施从业人员入职培训和年度培训计划,确保员工熟悉岗位职责,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法律知识、专业知识以及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企业应当建立员工培训档案,包括培训人员、时间、内容、方式及考核情况等。第十一条 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的人员应当在上岗前接受健康检查,上岗后每年接受健康检查。患有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有碍化妆品质量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企业应当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至少保存3年。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进入生产车间卫生管理制度、外来人员管理制度,不得在生产车间、实验室内开展对产品质量安全有不利影响的活动。 第三章 质量保证与控制第十二条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包括质量方针、质量目标、质量管理制度、质量标准、产品配方、生产工艺规程、操作规程,以及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文件。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文件管理制度,保证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制定、审核、批准、发放、销毁等得到有效控制。第十三条 与本规范有关的活动均应当形成记录。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记录管理制度。记录应当真实、完整、准确,清晰易辨,相互关联可追溯,不得随意更改,更正应当留痕并签注更正人姓名及日期。采用计算机(电子化)系统生成、保存记录或者数据的,应当符合本规范附1的要求。记录应当标示清晰,存放有序,便于查阅。与产品追溯相关的记录,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使用期限届满后1年;产品使用期限不足1年的,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与产品追溯不相关的记录,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记录保存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十四条 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追溯管理制度,对原料、内包材、半成品、成品制定明确的批号管理规则,与每批产品生产相关的所有记录应当相互关联,保证物料采购、产品生产、质量控制、贮存、销售和召回等全部活动可追溯。 第十五条 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质量管理体系自查制度,包括自查时间、自查依据、相关部门和人员职责、自查程序、结果评估等内容。自查实施前应当制定自查方案,自查完成后应当形成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应当包括发现的问题、产品质量安全评价、整改措施等。自查报告应当经质量安全负责人批准,报告法定代表人,并反馈企业相关部门。企业应当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评价。企业应当每年对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出现连续停产1年以上,重新生产前应当进行自查,确认是否符合本规范要求;化妆品抽样检验结果不合格的,应当按规定及时开展自查并进行整改。第十六条 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检验管理制度,制定原料、内包材、半成品以及成品的质量控制要求,采用检验方式作为质量控制措施的,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和检验频次应当与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一致。企业应当明确检验或者确认方法、取样要求、样品管理要求、检验操作规程、检验过程管理要求以及检验异常结果处理要求等,检验或者确认的结果应当真实、完整、准确。第十七条 企业应当建立与生产的化妆品品种、数量和生产许可项目等相适应的实验室,至少具备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菌总数等微生物检验项目的检验能力,并保证检测环境、检验人员以及检验设施、设备、仪器和试剂、培养基、标准品等满足检验需要。重金属、致病菌和产品执行的标准中规定的其他安全性风险物质,可以委托取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验。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实验室管理制度,保证实验设备仪器正常运行,对实验室使用的试剂、培养基、标准品的配制、使用、报废和有效期实施管理,保证检验结果真实、完整、准确。第十八条 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留样管理制度。每批出厂的产品均应当留样,留样数量至少达到出厂检验需求量的2倍,并应当满足产品质量检验的要求。出厂的产品为成品的,留样应当保持原始销售包装。销售包装为套盒形式,该销售包装内含有多个化妆品且全部为最小销售单元的,如果已经对包装内的最小销售单元留样,可以不对该销售包装产品整体留样,但应当留存能够满足质量追溯需求的套盒外包装。出厂的产品为半成品的,留样应当密封且能够保证产品质量稳定,并有符合要求的标签信息,保证可追溯。企业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标签标示的要求贮存留样的产品,并保存留样记录。留样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使用期限届满后6个月。发现留样的产品在使用期限内变质的,企业应当及时分析原因,并依法召回已上市销售的该批次化妆品,主动消除安全风险。 第四章 厂房设施与设备管理第十九条 企业应当具备与生产的化妆品品种、数量和生产许可项目等相适应的生产场地和设施设备。生产场地选址应当不受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的影响,建筑结构、生产车间和设施设备应当便于清洁、操作和维护。第二十条 企业应当按照生产工艺流程及环境控制要求设置生产车间,不得擅自改变生产车间的功能区域划分。生产车间不得有污染源,物料、产品和人员流向应当合理,避免产生污染与交叉污染。生产车间更衣室应当配备衣柜、鞋柜,洁净区、准洁净区应当配备非手接触式洗手及消毒设施。企业应当根据生产环境控制需要设置二次更衣室。第二十一条 企业应当按照产品工艺环境要求,在生产车间内划分洁净区、准洁净区、一般生产区,生产车间环境指标应当符合本规范附2的要求。不同洁净级别的区域应当物理隔离,并根据工艺质量保证要求,保持相应的压差。生产车间应当保持良好的通风和适宜的温度、湿度。根据生产工艺需要,洁净区应当采取净化和消毒措施,准洁净区应当采取消毒措施。企业应当制定洁净区和准洁净区环境监控计划,定期进行监控,每年按照化妆品生产车间环境要求对生产车间进行检测。第二十二条 生产车间应当配备防止蚊蝇、昆虫、鼠和其他动物进入、孳生的设施,并有效监控。物料、产品等贮存区域应当配备合适的照明、通风、防鼠、防虫、防尘、防潮等设施,并依照物料和产品的特性配备温度、湿度调节及监控设施。生产车间等场所不得贮存、生产对化妆品质量安全有不利影响的物料、产品或者其他物品。第二十三条 易产生粉尘、不易清洁等的生产工序,应当在单独的生产操作区域完成,使用专用的生产设备,并采取相应的清洁措施,防止交叉污染。易产生粉尘和使用挥发性物质生产工序的操作区域应当配备有效的除尘或者排风设施。第二十四条 企业应当配备与生产的化妆品品种、数量、生产许可项目、生产工艺流程相适应的设备,与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的设备应当设置唯一编号。管道的设计、安装应当避免死角、盲管或者受到污染,固定管道上应当清晰标示内容物的名称或者管道用途,并注明流向。所有与原料、内包材、产品接触的设备、器具、管道等的材质应当满足使用要求,不得影响产品质量安全。第二十五条 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生产设备管理制度,包括生产设备的采购、安装、确认、使用、维护保养、清洁等要求,对关键衡器、量具、仪表和仪器定期进行检定或者校准。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主要生产设备使用规程。设备状态标识、清洁消毒标识应当清晰。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生产设备、管道、容器、器具的清洁消毒操作规程。所选用的润滑剂、清洁剂、消毒剂不得对物料、产品或者设备、器具造成污染或者腐蚀。第二十六条 企业制水、水贮存及输送系统的设计、安装、运行、维护应当确保工艺用水达到质量标准要求。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水处理系统定期清洁、消毒、监测、维护制度。第二十七条 企业空气净化系统的设计、安装、运行、维护应当确保生产车间达到环境要求。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空气净化系统定期清洁、消毒、监测、维护制度。 第五章 物料与产品管理第二十八条 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物料供应商遴选制度,对物料供应商进行审核和评价。企业应当与物料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物料验收标准和双方质量责任。企业应当根据审核评价的结果建立合格物料供应商名录,明确关键原料供应商,并对关键原料供应商进行重点审核,必要时应当进行现场审核。第二十九条 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物料审查制度,建立原料、外购的半成品以及内包材清单,明确原料、外购的半成品成分,留存必要的原料、外购的半成品、内包材质量安全相关信息。企业应当在物料采购前对原料、外购的半成品、内包材实施审查,不得使用禁用原料、未经注册或者备案的新原料,不得超出使用范围、限制条件使用限用原料,确保原料、外购的半成品、内包材符合法律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的要求。第三十条 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物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建立并执行物料验收规程,明确物料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企业应当按照物料验收规程对到货物料检验或者确认,确保实际交付的物料与采购合同、送货票证一致,并达到物料质量要求。企业应当对关键原料留样,并保存留样记录。留样的原料应当有标签,至少包括原料中文名称或者原料代码、生产企业名称、原料规格、贮存条件、使用期限等信息,保证可追溯。留样数量应当满足原料质量检验的要求。第三十一条 物料和产品应当按规定的条件贮存,确保质量稳定。物料应当分类按批摆放,并明确标示。物料名称用代码标示的,应当制定代码对照表,原料代码应当明确对应的原料标准中文名称。第三十二条 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物料放行管理制度,确保物料放行后方可用于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不合格物料处理规程。超过使用期限的物料应当按照不合格品管理。第三十三条 企业生产用水的水质和水量应当满足生产要求,水质至少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生产用水为小型集中式供水或者分散式供水的,应当由取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对生产用水进行检测,每年至少一次。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工艺用水质量标准、工艺用水管理规程,对工艺用水水质定期监测,确保符合生产质量要求。第三十四条 产品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和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标签管理制度,对产品标签进行审核确认,确保产品的标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的要求。内包材上标注标签的生产工序应当在完成最后一道接触化妆品内容物生产工序的生产企业内完成。产品销售包装上标注的使用期限不得擅自更改。 第六章 生产过程管理第三十五条 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与生产的化妆品品种、数量和生产许可项目等相适应的生产管理制度。第三十六条 企业应当按照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建立并执行产品生产工艺规程和岗位操作规程,确保按照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生产产品。企业应当明确生产工艺参数及工艺过程的关键控制点,主要生产工艺应当经过验证,确保能够持续稳定地生产出合格的产品。第三十七条 企业应当根据生产计划下达生产指令。生产指令应当包括产品名称、生产批号(或者与生产批号可关联的唯一标识符号)、产品配方、生产总量、生产时间等内容。生产部门应当根据生产指令进行生产。领料人应当核对所领用物料的包装、标签信息等,填写领料单据。第三十八条 企业应当在生产开始前对生产车间、设备、器具和物料进行确认,确保其符合生产要求。企业在使用内包材前,应当按照清洁消毒操作规程进行清洁消毒,或者对其卫生符合性进行确认。第三十九条 企业应当对生产过程使用的物料以及半成品全程清晰标识,标明名称或者代码、生产日期或者批号、数量,并可追溯。第四十条 企业应当对生产过程按照生产工艺规程和岗位操作规程进行控制,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地填写生产记录。生产记录应当至少包括生产指令、领料、称量、配制、填充或者灌装、包装、产品检验以及放行等内容。第四十一条 企业应当在生产后检查物料平衡,确认物料平衡符合生产工艺规程设定的限度范围。超出限度范围时,应当查明原因,确认无潜在质量风险后,方可进入下一工序。第四十二条 企业应当在生产后及时清场,对生产车间和生产设备、管道、容器、器具等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清洁消毒并记录。清洁消毒完成后,应当清晰标识,并按照规定注明有效期限。第四十三条 企业应当将生产结存物料及时退回仓库。退仓物料应当密封并做好标识,必要时重新包装。仓库管理人员应当按照退料单据核对退仓物料的名称或者代码、生产日期或者批号、数量等。第四十四条 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不合格品管理制度,及时分析不合格原因。企业应当编制返工控制文件,不合格品经评估确认能够返工的,方可返工。不合格品的销毁、返工等处理措施应当经质量管理部门批准并记录。 企业应当对半成品的使用期限做出规定,超过使用期限未填充或者灌装的,应当及时按照不合格品处理。第四十五条 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产品放行管理制度,确保产品经检验合格且相关生产和质量活动记录经审核批准后,方可放行。上市销售的化妆品应当附有出厂检验报告或者合格标记等形式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第七章 委托生产管理第四十六条 委托生产的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以下简称“委托方”)应当按照本规范的规定建立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并对受托生产企业的生产活动进行监督。第四十七条 委托方应当建立与所注册或者备案的化妆品和委托生产需要相适应的组织机构,明确注册备案管理、生产质量管理、产品销售管理等关键环节的负责部门和职责,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第四十八条 化妆品委托生产的,委托方应当是所生产化妆品的注册人或者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应当是持有有效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并在其生产许可范围内接受委托。第四十九条 委托方应当建立化妆品质量安全责任制,明确委托方法定代表人、质量安全负责人以及其他化妆品质量安全相关岗位的职责,各岗位人员应当按照岗位职责要求,逐级履行相应的化妆品质量安全责任。第五十条 委托方应当按照本规范第七条第一款规定设质量安全负责人。质量安全负责人应当协助委托方法定代表人承担下列相应的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和产品放行职责:(一)建立并组织实施本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落实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向法定代表人报告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二)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决策及有关文件的签发;(三)审核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四)委托方采购、提供物料的,物料供应商、物料放行的审核管理;(五)产品的上市放行;(六)受托生产企业遴选和生产活动的监督管理;(七)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质量安全负责人应当遵守第七条第三款的有关规定。第五十一条 委托方应当建立受托生产企业遴选标准,在委托生产前,对受托生产企业资质进行审核,考察评估其生产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状况和生产能力,确保受托生产企业取得相应的化妆品生产许可且具备相应的产品生产能力。委托方应当建立受托生产企业名录和管理档案。第五十二条 委托方应当与受托生产企业签订委托生产合同,明确委托事项、委托期限、委托双方的质量安全责任,确保受托生产企业依照法律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以及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组织生产。第五十三条 委托方应当建立并执行受托生产企业生产活动监督制度,对各环节受托生产企业的生产活动进行监督,确保受托生产企业按照法定要求进行生产。委托方应当建立并执行受托生产企业更换制度,发现受托生产企业的生产条件、生产能力发生变化,不再满足委托生产需要的,应当及时停止委托,根据生产需要更换受托生产企业。第五十四条 委托方应当建立并执行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从业人员培训、质量管理体系自查、产品放行管理、产品留样管理、产品销售记录、产品贮存和运输管理、产品退货记录、产品质量投诉管理、产品召回管理等质量管理制度,建立并实施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和评价体系。委托方向受托生产企业提供物料的,委托方应当按照本规范要求建立并执行物料供应商遴选、物料审查、物料进货查验记录和验收以及物料放行管理等相关制度。委托方应当根据委托生产实际,按照本规范建立并执行其他相关质量管理制度。第五十五条 委托方应当建立并执行产品放行管理制度,在受托生产企业完成产品出厂放行的基础上,确保产品经检验合格且相关生产和质量活动记录经审核批准后,方可上市放行。上市销售的化妆品应当附有出厂检验报告或者合格标记等形式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第五十六条 委托方应当建立并执行留样管理制度,在其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留样;也可以在其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其他经营场所留样。留样应当符合本规范第十八条的规定。留样地点不是委托方的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的,委托方应当将留样地点的地址等信息在首次留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向所在地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报告。第五十七条 委托方应当建立并执行记录管理制度,保存与本规范有关活动的记录。记录应当符合本规范第十三条的相关要求。执行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相关记录由受托生产企业保存的,委托方应当监督其保存相关记录。 第八章 产品销售管理第五十八条 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产品销售记录制度,并确保所销售产品的出货单据、销售记录与货品实物一致。产品销售记录应当至少包括产品名称、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或者普通化妆品备案编号、使用期限、净含量、数量、销售日期、价格,以及购买者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等内容。第五十九条 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产品贮存和运输管理制度。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产品标签标示的要求贮存、运输产品,定期检查并且及时处理变质或者超过使用期限等质量异常的产品。第六十条 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退货记录制度。退货记录内容应当包括退货单位、产品名称、净含量、使用期限、数量、退货原因以及处理结果等内容。第六十一条 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产品质量投诉管理制度,指定人员负责处理产品质量投诉并记录。质量管理部门应当对投诉内容进行分析评估,并提升产品质量。第六十二条 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当建立并实施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和评价体系。受托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应当配备与其生产化妆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机构和人员,按规定开展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并形成监测记录。第六十三条 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当建立并执行产品召回管理制度,依法实施召回工作。发现产品存在质量缺陷或者其他问题,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产品,通知相关化妆品经营者和消费者停止经营、使用,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对召回的产品,应当清晰标识、单独存放,并视情况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因产品质量问题实施的化妆品召回和处理情况,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当及时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受托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产品配合召回制度。发现其生产的产品有第一款规定情形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并通知相关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实施召回的,受托生产企业应当予以配合。召回记录内容应当至少包括产品名称、净含量、使用期限、召回数量、实际召回数量、召回原因、召回时间、处理结果、向监管部门报告情况等。 第九章 附 则第六十四条 本规范有关用语含义如下:批:在同一生产周期、同一工艺过程内生产的,质量具有均一性的一定数量的化妆品。批号:用于识别一批产品的唯一标识符号,可以是一组数字或者数字和字母的任意组合,用以追溯和审查该批化妆品的生产历史。半成品:是指除填充或者灌装工序外,已完成其他全部生产加工工序的产品。物料:生产中使用的原料和包装材料。外购的半成品应当参照物料管理。成品:完成全部生产工序、附有标签的产品。产品:生产的化妆品半成品和成品。工艺用水:生产中用来制造、加工产品以及与制造、加工工艺过程有关的用水。内包材:直接接触化妆品内容物的包装材料。生产车间:从事化妆品生产、贮存的区域,按照产品工艺环境要求,可以划分为洁净区、准洁净区和一般生产区。洁净区:需要对环境中尘粒及微生物数量进行控制的区域(房间),其建筑结构、装备及使用应当能够减少该区域内污染物的引入、产生和滞留。准洁净区:需要对环境中微生物数量进行控制的区域(房间),其建筑结构、装备及使用应当能够减少该区域内污染物的引入、产生和滞留。一般生产区:生产工序中不接触化妆品内容物、清洁内包材,不对微生物数量进行控制的生产区域。物料平衡:产品、物料实际产量或者实际用量及收集到的损耗之和与理论产量或者理论用量之间的比较,并考虑可以允许的偏差范围。验证:证明任何操作规程或者方法、生产工艺或者设备系统能够达到预期结果的一系列活动。第六十五条 仅从事半成品配制的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以及受托生产企业应当按照本规范要求组织生产。其出厂的产品标注的标签应当至少包括产品名称、企业名称、规格、贮存条件、使用期限等信息。第六十六条 牙膏生产质量管理按照本规范执行。第六十七条 本规范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附:1.化妆品生产电子记录要求2.化妆品生产车间环境要求 附1 化妆品生产电子记录要求 采用计算机(电子化)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生成、保存记录或者数据的,应当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与技术手段,制定操作规程,确保生成和保存的数据或者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可追溯。电子记录至少应当实现原有纸质记录的同等功能,满足活动管理要求。对于电子记录和纸质记录并存的情况,应当在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中明确规定作为基准的形式。采用电子记录的系统应当满足以下功能要求:(一)系统应当经过验证,确保记录时间与系统时间的一致性以及数据、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二)能够显示电子记录的所有数据,生成的数据可以阅读并能够打印;(三)具有保证数据安全性的有效措施。系统生成的数据应当定期备份,数据的备份与删除应当有相应记录,系统变更、升级或者退役,应当采取措施保证原系统数据在规定的保存期限内能够进行查阅与追溯;(四)确保登录用户的唯一性与可追溯性。规定用户登录权限,确保只有具有登录、修改、编辑权限的人员方可登录并操作。当采用电子签名时,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的相关法规规定;(五)系统应当建立有效的轨迹自动跟踪系统,能够对登录、修改、复制、打印等行为进行跟踪与查询;(六)应当记录对系统操作的相关信息,至少包括操作者、操作时间、操作过程、操作原因,数据的产生、修改、删除、再处理、重新命名、转移,对系统的设置、配置、参数及时间戳的变更或者修改等内容。 附2化妆品生产车间环境要求区域划分产品类别生产工序控制指标环境参数其他参数洁净区眼部护肤类化妆品④、儿童护肤类化妆品④、牙膏半成品贮存①、填充、灌装,清洁容器与器具贮存悬浮粒子②:≥0.5μm的粒子数≤10500000个/m3≥5μm的粒子数≤60000个/m3浮游菌②:≤500cfu/m3沉降菌②:≤15 cfu/30min静压差:相对于一般生产区≥10Pa,相对于准洁净区≥5Pa准洁净区眼部护肤类化妆品④、儿童护肤类化妆品④、牙膏称量、配制、缓冲、更衣空气中细菌菌落总数③:≤1000cfu/m3其他化妆品半成品贮存①、填充、灌装,清洁容器与器具贮存、称量、配制、缓冲、更衣一般生产区/包装、贮存等保持整洁注:①企业配制、半成品贮存、填充、灌装等生产工序采用全封闭管道的,可以不设置半成品贮存间。②测试方法参照《GB/T 16292 医药工业洁净室(区)悬浮粒子的测试方法》《GB/T 16293 医药工业洁净室(区)浮游菌的测试方法》《GB/T 16294 医药工业洁净室(区)沉降菌的测试方法》的有关规定。③测试方法参照《GB 15979 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或者《GB/T 16293 医药工业洁净室(区)浮游菌的测试方法》的有关规定。④生产施用于眼部皮肤表面以及儿童皮肤、口唇表面,以清洁、保护为目的的驻留类化妆品的(粉剂化妆品除外),其半成品贮存、填充、灌装、清洁容器与器具贮存应当符合生产车间洁净区的要求。
  • 实验室安全事故典型案例
    化学实验室里,安全是非常重要的,它常常潜藏着诸如发生爆炸、着火、中毒、灼伤、割伤、触电等事故的危险性。虽然知道许多化学药品易燃易爆,一些化学药品对身体有害,但是每天都要接触这些东西,安全意识也就逐渐淡漠了。有因人员操作不慎、使用不当和粗心大意酿发的人为责任事故;有因仪器设备或各种管线年久老化损坏酿发的设备设施事故;有因自然现象酿发的自然灾害事故;爆炸性事故的发生,多为人员违反操作规程引燃易燃物品,或仪器设备或各种管线年久老化损坏酿发的设备设施事故,易燃爆物品泄漏,遇火花引发爆炸。 1-封管事故李某在进行实验时,往玻璃封管内加入氨水20mL,硫酸亚铁1g ,原料4g,加热温度160℃。当事人在观察油浴温度时,封管突然发生爆炸,整个反应体系被完全炸碎。当事人额头受伤,幸亏当时戴防护眼睛,才使双眼没有受到伤害。事故原因:玻璃封管不耐高压,且在反应过程中无法检测管内压力。氨水在高温下变为氨气和水蒸汽,产生较大的压力,致使玻璃封管爆炸。经验教训:化学实验必须在通风柜内进行,密闭系统。 2-误操作事故李某在准备处理一瓶四氢呋喃时,没有仔细核对,误将一瓶硝基甲烷当作四氢呋喃加到氢氧化钠中。约过了一分钟,试剂瓶中冒出了白烟。李某立即将通风橱玻璃门拉下,此时瓶口的烟变成黑色泡沫状液体。李某叫来同事请教解决方法,爆炸就发生了,玻璃碎片将二人的手臂割伤。事故原因:由于当事人在加药品时粗心大意,没有仔细核对所用化学试剂而造成的。实验台药品杂乱无序、药品过多也是造成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经验教训:这是一起典型的误操作事故。实验操作过程中的每一个步骤都必须仔细,不能有半点马虎;实验台要保持整洁,不用的试剂瓶要摆放到试剂架上,避免试剂打翻或误用造成的事故。 3-实验室微生物感染在东北农业大学实验室感染事件中,28名师生被发现感染布鲁氏菌—— 一种乙类传染病(与甲型H1N1流感、艾滋病、炭疽病等20余种传染病并列)。曾令全社会恐慌的2003年的非典疫情,也曾一度传出病毒源自实验室泄露的说法。虽然并未得到证实,但在新加坡、台湾和北京,后来发生的三起实验室感染非典事故,都是实验员未能严格执行生物安全管理与病原微生物标准操作。 4-仪器安全检查不到位4.1某化验室新进一台3200型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在分析人员调试过程中发生爆炸,产生的冲击波将窗户内层玻璃全部震碎,仪器上的盖崩起2m多高后崩离3m多远。当场炸倒3人,其中2人轻伤,一块长约0.5cm碎玻璃片射人另1人眼内。事故原因:仪器内部用聚乙烯管连接易燃气乙炔,接头处漏气, 分析人员在仪器使用过程中安全检查不到位。 4.2某化验室正准备开起的一台102G型气相色谱仪柱箱忽然爆炸。柱箱的前门飞到2m多远,已变形,柱箱内的加热丝、热电偶、风机等都损坏。事故原因:2个月前一名维修人员把色谱柱自行卸下,而另一名化验员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开启氢气,通电后发生了这起事故。幸亏这名化验员站在仪器旁边,幸免了伤害事故。化验员在每次开机前都应该检查气路,仪器维修人员对仪器进行改动后,应通知相关使用人员,并挂牌,而两人都没按规程操作。以上安全事故,都是违反操作规程、疏忽大意造成的,既伤害了自己,又伤害了别人,值得深思。前车之鉴, 后事之师,大家在今后工作中应引以为戒。 5-误操作5.1有一次样品前处理高速离心时,忘了把离心机的内盖盖上,就开始离心了,当时设定的转速10000rpm。不一会,就听到离心机发出隆隆的响声,整个实验室都能感到震动。放入的离心管在高速下,飞出了离心机内的转子,幸好有个外盖,离心管没飞出来,盖子内壁严重磨损,离心机也烧坏了。 5.2一位同事忘记关加热套,温度过高,超了温度计量程,“嘭”温度计裂开了。 5.3一位同事给冰箱换插排后,忘记打开电源开关,第二天发现:冰箱里的样品全坏了, 昂贵的药品,基本上全报废了。 5.4某大学气相室发生爆炸!原因是:采用的是系列进样,且整个上午都不在实验室,可能是载气不纯造成的,结果同一楼层实验室的人遇难!! 6-一不小心1)夏天由于太热,进入分析室后,看桌上放有矿泉水(刚取回的二甲苯),拿起就喝,结果导致中毒!! 2)同事在实验时,把高氯酸看成了稀释的硫酸溶液,猛然"碰"的一声,爆炸了。 3)配洗液,应该用重铬酸钾和硫酸,可当事人用错了,加了高锰酸钾,硫酸喷溅出来,造成面部严重烧伤。 4)操作人员对废液性质不了解,把双氧水以及一些碱性溶液、有机溶液、无机溶液等混合在一个玻璃废液桶里,并拧紧了盖子,然后在某个下午玻璃瓶发生爆炸。废溶剂的处理,绝对不要将酸性液体和碱性液体、氧化性液体和还原性液体、有机溶液和无机溶液混装。 5)消化时,浓硫酸加得太快,与样品剧烈反应,从瓶口冲出来,手被灼伤;消化快到终点时,没人看守,后来酸液被蒸干,发生爆炸,劈劈啪啪像放鞭炮一样; 6)做污水COD,加热回流时没人在现场,中途停水, 当发现时瓶中的溶液已经蒸发大半,试验失败。 7)卸货的的人不带防酸手套,有一桶氢氟酸盖子没盖紧,溅到了工人手上一点儿,当场用大量的水洗,然后被送到医院,尽管很及时,但被腐蚀得露出了骨头。 8)酒精灯不慎摔掉地上而引发附近的沙发起火,他一着急就用穿着凉鞋的脚踩熄火源。结果火未踩熄脚却被烧伤。 9)化验员在开启0.2mol/l硫酸溶液时,由于磨口塞与瓶口粘连,用力旋转,不慎将瓶颈拧断,左手食指一根筋断裂,不能自由弯曲,手术后治愈。 10)学生晚上在做旋转蒸发浓缩实验,临走时停止了实验,把冷凝水管拔开,可匆忙中忘记了关闭自来水开关,导致水漫实验室. 11)往酒精灯里加酒精时,酒精外泄,实验台、手和袖口上都洒上了酒精.又急着点燃了酒精灯,结果实验台、手上和袖口的酒精燃烧,手被烧坏. 12)配制稀硫酸时错将水倒入浓硫酸中,结果发生猛烈飞溅,面部严重烧伤。 13)配溶液,通风橱里有两个大试剂瓶,当时没注意看,随便抓了个瓶子,直接把浓硫酸往里面倒,里面装的是氨水,结果溶液直接喷出来,幸好把玻璃拉下 14)一瓶新的硫酸开盖,当时戴了一次性手套,内盖很紧,旁边又没镊子,觉得内盖上没多少硫酸,所以就拿手抠。启开的瞬间,硫酸溅出了几个点,脸上和眼睛顿时生疼,跑到水池边用水冲,疼了好一会,第二天脸上留了几个小疤 14)某大学一工作人员,误将冰箱中含苯胺的试剂当酸梅汤喝了引起中毒,原因是冰箱中曾存放过工作人员饮用的酸梅汤。直接原因是实验人员违反操作规程,将食物带进实验室。 15)师兄在实验室用鼓风干燥箱烤馒头,半年后患胃癌离开了。 16)用浓硫酸刷瓶子,然后用大量水稀释,在往废液桶里倒时,竟然喷了出来,满脸都是,马上用大量水冲洗,还是起了泡。 每天离开实验室应该注意的八件事:1.该放回冰箱的东西是否放回了,冰箱门是否关严了。2.公用的东西是否还原了。3.要清洗的仪器,瓶子是否泡上了。4.仪器的电源是否关掉了。5.试验台面是否清理了。6.试验记录是否及时写了。7.明天要做什么心里是否有个谱!8.门窗是否关好了。
  • 实验室安全应急情况有哪些?
    近来实验室事故屡屡发生,实验室安全必须警钟常鸣!为防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需要完善应急管理机制,能迅速有效的控制和处置可能发生的事故,保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保障实验室的安全和正常运转。今天给大家讲讲实验室安全应急情况有哪些… … 火灾火灾性事故的发生具有普遍性,几乎所有的实验室都可能发生,忘记关电源,致使设备或用电器具通电时间过长,温度过高,引起着火;操作不慎或使用不当,使火源接触易燃物质,引起着火;供电线老化、超负荷运行,导致线发热,引起着火;乱扔烟头,接触易燃物质,引起着火。爆炸爆炸性事故多发生在具有易燃易爆物品和压力容器的实验室:Υ反操作规程,引燃易燃物品,进而导致爆炸;设备老化存在故障,造成易燃易爆物品泄?,遇火花引起爆炸。中毒毒害性事故多发生在具有化学药品和剧毒物质的化学实验室和具有毒气排放的实验室:Υ反操作规程,将食物带进有毒物的实验室,造成误食中毒;设备设施老化,存在故障或缺陷,造成有毒物质泄?或有毒气体排放不出,酿成中毒;管理不善,造成有毒物品散落流失,引起环境污染;废水排放管受阻或失修改道,造成有毒废水δ经处理而流出,引起环境污染;进行有毒有害操作时不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具;不按照要求处理实验“三废”,污染环境。触电Υ反操作规程,乱拉电线等;因设备设施老化而存在故障和缺陷,造成?电触电。灼伤皮肤直接接触强腐蚀性物质、强氧化剂、强还原剂,如浓酸、浓碱、氢/氟酸、钠、溴等引起的局部外伤:在做化学实验时?有根据实验要求配戴护目镜,眼睛受刺激性气体薰染,化学药品特别是强酸、强碱、玻璃屑等异物进入眼内;在紫外光下长时间用裸眼观察物体;使用毒、品时?有配戴橡皮手套,而是用手直接取用化学毒、品;在处理具有刺激性的、恶臭的和有毒的化学药品时,?有在通风橱中进行,吸入了药品和溶剂蒸气;用口吸吸管移取浓酸、浓碱,有毒液体,用鼻子直接嗅气体。 实验室该如何做应急预案?成立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主要职责:(1)组织制定安全保障规章制度;(2)保证安全保障规章制度有效实施;(3)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4)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事故应急预案;(5)负责现场急救的指挥工作;(6)及时、准确报告安全事故。 实验室突发事故应急处理程序火灾:实验室应急处理预案发现火情,现场工作人员立即采取措施处理,防止火势蔓延并迅速及时报告;确定火灾发生的λ置,判断出火灾发生的原因,如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物品、自燃物品等;明确火灾周Χ环境,判断出是否有重大Σ险源分布及是否会带来次生灾难发生;明确救灾的基本方法,并采取相应措施,按照应急处置程序采用适当的消防器材进行扑救;木材、布料、纸张、橡胶以及塑料等的固体可燃材料的火灾,可采用水冷却法;珍贵图书、档案应使用二氧化碳、±代烷、干粉灭火剂灭火;易燃可燃液体、易燃气体和油脂类等化学药品火灾,使用大剂量泡沫灭火剂、干粉灭火剂将液体火灾扑灭;带电电气设备火灾,应切断电源后再灭火,因现场情况及其他原因,不能断电,需要带电灭火时,应使用沙子或干粉灭火器,不能使用泡沫灭火器或水;可燃金属,如?、钠、钾及其合金等火灾,应用特殊的灭火剂,如干砂或干粉灭火器等来灭火;依据可能发生的Σ险化学品事故类别、Σ害程度级别,划定Σ险区,对事故现场周边区域进行隔离和疏导;视火情拨打“119”报警求救,并到明显λ置引导消防车。爆炸:实验室应急处理预案1、实验室爆炸发生时,实验室负责人或安全员在其认为安全的情况下必需及时切断电源和管道阀门;2、所有人员应听从临时召集人的安排,有组织的通过安全出口或用其他方法迅速撤离爆炸现场;3、应急预案领导小组负责安排抢救工作和人员安置工作。中毒:实验室应急处理预案实验中若感觉咽喉灼痛、嘴唇脱色或发绀,θ部痉挛或恶心呕吐等症状时,则可能是中毒所致。视中毒原因施以下述急救后,立即送医院治疗,不得延误。首先将中毒者转移到安全地带,解开领扣,使其呼吸通畅,让中毒者呼吸到新鲜空气; 误服毒物中毒者,须立即引吐、洗θ及导泻,患者清醒而又合作,宜饮大量清水引吐,亦可用药物引吐。对引吐效果不好或昏迷者,应立即送医院用θ管洗θ。孕妇应慎用催吐救援;重金属盐中毒者,喝一杯含有几克MgS04的水溶液,立即就医。不要服催吐药,以免引起Σ险或使病情复杂化。砷和汞化物中毒者,必须紧急就医;吸入刺激性气体中毒者,应立即将患者转移离开中毒现场,给予2%~5%碳酸氢钠溶液雾化吸入、吸氧。气管痉挛者应酌情给解痉挛药物雾化吸入。应急人员一般应配置过滤式防毒面罩、防毒服装、防毒手套、防毒靴等。触电实验室:应急处理预案首先要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越快越好,触电者δ脱离电源前,救护人员不准用手直接触及伤员;使伤者脱离电源方法:切断电源开关;若电源开关较远,可用干燥的木杆竹竿等挑开触电者身上的电线或带电设备; 用几层干燥的衣服将手包住或者站在干燥的木板上,拉触电者的衣服,使其脱离电源。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应视其神志是否清醒,神志清醒者,应使其就地躺平,严密观察,暂时不要站立或走动;如神志不清,应就地仰面躺平,且确保气道通畅,并于5秒时间间隔呼叫伤员或轻拍其肩膀,以判定伤员是否意识丧失。禁止摇动伤员头部呼叫伤员;抢救的伤员应立即就地坚持用人工肺复苏法正确抢救,并设法联系校医务室接替救治。化学灼伤:实验室应急处理预案强酸、强碱及其它一些化学物质,具有强烈的刺激性和腐蚀作用,发生这些化学灼伤时,应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再分别用低浓度的(2%~5%)弱碱(强酸引起的)、弱酸(强碱引起的)进行中和。处理后,再依据情况而定,作下一步处理;溅入眼内时,在现场立即就近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一实验室?层内备有专用洗眼水龙头。冲洗时,眼睛置于水龙头上方,水向上冲洗眼睛冲洗,时间应不少于15分钟,切不可因疼痛而紧闭眼睛。处理后,再送眼科医院治疗。
  • 第3期“FIA流动注射分析仪操作与应用技术培训班”开班通知
    近年来,FIA流动注射分析技术在我国快速发展,广泛应用于供水安全、卫生疾控、环境保护、检验检疫、海洋监测等各领域,成为日常工作中非常重要的定量分析方法。为满足广大分析工作者的需求,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联合哈希公司专业技术讲师团队,将于2019年6月25-27日在北京举办第3期“FIA流动注射分析仪操作与应用技术培训班”,通过专业化的理论讲解与专家指导的实操练习,提高FIA流动注射分析仪使用人员的操作水平与应用能力。欢迎有志提高FIA流动注射分析技术的专业人士报名。 培训内容以FIA流动注射分析仪-QC8500作为样机,学习该款仪器的分析原理、工作原理、安装调试、软件设置/操作、操作规程、典型参数(挥发酚、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氰化物)测试方法理论讲解、挥发酚方法实操练习、仪器维护保养、常用备品备件&耗材清单等。培训日期/地点2019年6月25-27日,9:00-16:00 哈希(中国)客户体验与培训中心培训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凉水河一街9号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生物楼111室收费标准学费3500元/人,包括讲师团队授课费、教材费、证书费、培训场地费。学员往返培训地点的差旅及住宿费用自理。汇款账号请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将培训费汇至如下账号:开户名: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培训中心账 号:11042101040006450开户行:农业银行北京展览中心支行备 注:按照合规要求,发票内容将开具“培训费”。报名截止日期/招生规模报名截止日期:2019年6月15日,每期招生10位左右。名额按照付款先后顺序安排,额满报名即止。报名咨询联系单位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培训中心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哈希公司水质测试联合实验室联系人联系人:刘老师 18800118300 马老师 13810624622
  • 沈建忠院士解读《条例》:依法保障肉食品安全
    依法保障肉食品安全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农业大学动物医学院院长 沈建忠 新修订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下称《条例》)围绕质量安全补充完善了若干规定,这些规定将对屠宰行业产生深远影响,为肉食品安全提供强有力保障。第一,推行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当遵守国家规定的操作规程、技术要求和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并严格执行消毒技术规范。实行“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GMP)”管理,在加工环境、卫生设施、生产用水、设备工具、加工过程和生产管理等方面实施严格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是《条例》的新要求,是生猪屠宰企业从事生猪屠宰生产活动的基本要求,是实现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的基本条件,也是监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的主要依据。屠宰企业应当具备良好的生产设备,合理的生产过程,完善的质量管理和严格的检测系统,确保屠宰产品质量安全符合法规要求。目前,我国生猪屠宰企业中小型屠宰企业占比超过60%,屠宰加工条件和技术水平参差不齐,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还存在很大差距。借鉴国际经验,在生猪屠宰企业实施GMP管理势在必行。《条例》为实施GMP管理提供了法规依据,将加快小型屠宰场点撤停并转,推动屠宰企业实行屠宰、加工、销售、配送一体化发展,持续推进生猪屠宰行业转型升级,我国生猪屠宰行业将踏上高质量发展的新征程。第二,高度重视肉品品质检验工作。《条例》第十五条对涉及肉品品质检验的条款作了重要修订,明确规定: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肉品品质检验应当遵守生猪屠宰肉品品质检验规程,与生猪屠宰同步进行。肉品品质检验是屠宰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的重要支撑。生猪屠宰厂(场)按照同步检验要求,严格实施肉品品质检验,是控制从生猪入厂(场)到整个屠宰加工过程直至屠宰产品出厂全过程质量安全的重要措施。目前,部分屠宰厂(场)对屠宰产品质量安全控制的重视程度不足,未建立有效的肉品品质检验工作体系,存在检验岗位缺失、检验人员不足、检验把关不严等问题。《条例》突出了生猪屠宰肉品品质检验规程的重要地位,对肉品品质检验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将极大提升生猪屠宰产品品质检验规程的法律地位,约束力更强,监管依据更明确,为屠宰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提供了更为坚实的基础。第三,实行生猪屠宰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制度。《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国家实行生猪屠宰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制度。保障食品安全是全社会面临的共同挑战和责任,世界各国和相关国际组织为提高食品安全,减少食源性疾病,积累了许多经验,风险监测的结果为风险评估和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等提供科学数据和实践经验,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和风险交流得到广泛认同和应用,是实施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重要基础。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将制定国家生猪屠宰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系统和持续地对影响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的有害因素进行检验、分析和评价,并根据监测结果对生猪屠宰环节风险进行研判、评估和交流。各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根据风险监测结果,在日常监督检查基础上,进行飞行检查、随机抽检、建立信用档案,对生猪屠宰企业实行分级管理等,提升我国生猪屠宰质量安全风险管控能力。生猪屠宰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制度的实施,有利于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生猪屠宰产品安全风险,将提高生猪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第四,鼓励推行标准化屠宰。《条例》第五条规定:国家鼓励生猪养殖、屠宰、加工、配送、销售一体化发展,推行标准化屠宰,支持建设冷链流通和配送体系。屠宰环节全过程管理涉及生猪进厂查验登记、待宰静养、检验检疫、屠宰加工、卫生控制、无害化处理、产品包装、储存与运输、人员管理、生产管理等要求,针对这些环节制定相应的标准,建立完善的屠宰标准体系,有利于通过标准化手段进行屠宰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近年来,为适应行业发展需要,我国新制修订发布了《畜禽屠宰操作规程 生猪》等30余项国家和行业标准,基本构建了一个支撑生猪屠宰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的标准体系,具备了推行标准化屠宰的基础条件。欧盟、美国、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在采用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和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标准的基础上,形成了较为完备的肉类和屠宰标准体系,为我们提供了良好的经验借鉴。《条例》总体上体现了生猪屠宰全过程管理,完善了动物疫病防控制度,强化了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将极大地提高生猪屠宰行业的质量水平。 2021年6月30日
  • 操作薄膜厚度测量仪时,有哪些步骤是容易被忽视的
    在精密制造与材料科学的广阔领域中,薄膜厚度测量仪作为一种关键的检测工具,其准确性与操作规范性直接影响到产品质量与科研结果的可靠性。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一些看似微不足道的步骤往往容易被忽视,这些被忽视的细节正是影响测量精度与效率的关键因素。本文将从几个关键方面出发,探讨操作薄膜厚度测量仪时容易被忽视的步骤。一、前期准备:环境检查与设备校准的疏忽1.1 环境条件未充分评估在进行薄膜厚度测量之前,对测量环境的温湿度、振动源及电磁干扰等因素的评估往往被轻视。这些环境因素的变化可能直接导致测量结果的偏差。因此,应确保测量环境符合仪器说明书的要求,如温度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避免强磁场干扰等。1.2 设备校准的忽视校准是确保测量准确性的基础。但很多时候,操作者可能因为时间紧迫或认为仪器“看起来很准”而跳过校准步骤。实际上,即使是最精密的仪器,在使用一段时间后也会因磨损、老化等原因产生偏差。因此,定期按照厂家提供的校准程序进行校准,是保障测量精度的必要环节。二、操作过程中的细节遗漏2.1 样品处理不当薄膜样品的表面状态(如清洁度、平整度)对测量结果有直接影响。若样品表面存在油污、灰尘或凹凸不平,会导致测量探头与样品接触不良,从而影响测量精度。因此,在测量前应对样品进行彻底清洁和平整处理。2.2 测量位置的随机性为确保测量结果的代表性,应在薄膜的不同位置进行多次测量并取平均值。然而,实际操作中,操作者可能仅选择一两个看似“典型”的位置进行测量,这样的做法无疑增加了结果的偶然误差。正确的做法是在薄膜上均匀分布多个测量点,并进行统计分析。2.3 参数设置不合理薄膜厚度测量仪通常具有多种测量模式和参数设置选项,如测量速度、测量范围、灵敏度等。这些参数的设置应根据薄膜的材质、厚度及测量要求进行调整。若参数设置不当,不仅会影响测量精度,还可能损坏仪器或样品。因此,在测量前,应仔细阅读仪器说明书,合理设置各项参数。三、后期处理与数据分析的疏忽3.1 数据记录的不完整在测量过程中,详细记录每一次测量的数据、环境条件及仪器状态是至关重要的。但实际操作中,操作者可能因疏忽而遗漏某些关键信息,导致后续数据分析时无法追溯或验证。因此,应建立规范的数据记录制度,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3.2 数据分析的片面性数据分析不仅仅是计算平均值或标准差那么简单。它还需要结合测量目的、样品特性及实验条件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量。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操作者可能仅关注测量结果是否达标,而忽视了数据背后的深层含义和潜在规律。因此,在数据分析阶段,应采用多种方法(如统计分析、图形表示等)对数据进行全面剖析,以揭示其内在规律和趋势。结语操作薄膜厚度测量仪时,每一个步骤都至关重要,任何细节的忽视都可能对测量结果产生不可忽视的影响。因此,操作者应时刻保持严谨的态度和细致的观察力,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测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同时,随着科技的进步和测量技术的不断发展,我们也应不断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以更好地应对日益复杂的测量任务和挑战。
  • 环保部MARC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开始申请
    国家环境保护环境微生物利用与安全控制重点实验室(简称MARC)是2011年3月经国家环保部批准建立的部属重点实验室,依托于清华大学环境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和深圳研究生院联合建设,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国家环境保护环境微生物利用与安全控制重点实验室近日发布开放研究基金2012年度项目指南(附件)。申请截止日期为2012年10月30日。 国家环境保护环境微生物利用与安全控制重点实验室 开放基金课题管理办法(试行)   一、总则   第一条 本着“开放、竞争、协作、创新”的原则,为了在环境微生物利用与安全控制领域创造良好的科研条件和学术环境,聚集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加强与国内外知名学者交流,提升国内整个领域的研究水平,重点实验室每年将筹集一定的经费作为开放基金,支持本领域相关课题的研究。   第二条 为完善开放课题的管理和实施,充分发挥开放课题对国家环境保护环境微生物利用与安全控制重点实验室科研工作的强化和补充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二、基金资助范围   第三条 本重点实验室的主要研究方向为:污染物生物毒性与风险评价 污染物生物降解机制与调控 环境微生物资源开发与污染治理 有害环境微生物控制。以下各领域内的课题申请将获得优先资助。   1、 污染物生物毒性与风险评价   (1) 新型毒性检测方法和体系的建立   (2) 各类污染物生态风险和健康风险的指示性生物标志物的筛选   (3) 重要环境污染物的筛选与诊断   (4) 污染物的健康与生态风险综合评价方法及指标等。   2、 污染物生物降解机制与调控   (1) 境微生物及其群落结构的监测技术   (2) 典型环境的环境微生物群落功能结构和多样性解析   (3) 污染物的生物转化与分解的机理及调控等。   3、 环境微生物资源开发与污染治理   (1) 环境污染物高效降解微生物的分离、筛选与功能开发   (2) 环境微生物产品的开发与利用   (3) 基因工程微生物的构建及其环境释放安全性、有毒有害有机物的生物控制技术与工艺   (4) 污染控制工程中的生物学过程与控制理论   (5) 污染环境的生物净化与生态修复原理与技术   (6) 功能微生物产品的安全评价及技术规范   (7) 功能微生物检测的技术标准与规范   (8) 环境污染生物控制技术标准与规范等。   4、 有害环境微生物控制   (1) 病原微生物的现代检测技术   (2) 再生水消毒技术   (3) 病原微生物的高效控制原理与技术   (4) 有害藻类的高效控制原理与技术等。   第四条 基金资助三种形式的课题:一是国内外科研人员都可以在本实验室课题申请指南范围内提出课题申请,经学术委员会和实验室主任批准资助后,作为本实验室的客座研究人员,来本实验室开展项目研究 二是申请人在其原单位独立完成的课题 三是申请人自带一定经费,仅来本重点实验室利用仪器设备的课题 申请人来本重点实验室进修的课题。基金资助力度为2-5万/课题,课题研究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若已超过申请书所确定的截止时间半年仍未结题者,实验室将不再预留此项研究经费,如必须持续较长时间的重大课题,可分阶段申请。   三、基金申请与审批   重点实验室每年公布一次《国家环境保护环境微生物利用与安全控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申请指南》,自公布之日开始受理开放基金的申请,申请时间以电子邮件申请时间为准,逾期不报,又不在规定期限内说明理由的项目,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第五条 申请者必须是某企事业单位固定研究工作人员,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一般要求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读研究生、在站博士后和已离退休的科研人员不得作为申请项目的负责人,但可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研究。   第六条 申请人应根据《国家环境保护环境微生物利用与安全控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研究课题管理办法》,按规定格式填写《国家环境保护环境微生物利用与安全控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申请书》。   第七条 课题申请书先由学术委员会审核、择优推荐,最后由实验室主任批准,并建议资助金额,正式接受申请人为本实验室的客座研究人员。实验室将学术委员会的评审结果报送主管部门备案。   第八条 申请者和项目组主要成员的申请项目数,连同在研的基金项目数不得超过两项。已获得资助者再次申请,申请书须附已资助项目的研究进展报告或结题报告和主要研究成果(一式一份)。   四、课题的管理   第九条 课题获得批准后,申请人需和重点实验室签订课题协议/合同。并严格按照协议内容开展课题工作和经费使用。如需中途改变计划或变更课题研究内容、范围以致影响最终成果时,必须得出书面报告,经实验室主任同意,重点课题需报实验室学术委员会批准。   第十条 在课题中期时,申请人需提交课题进展报告,汇报课题进展情况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第十一条 实验室管理人员有权检查资助课题及其执行情况,发现问题时,有权将问题报告、提交给实验室主任和学术委员会。视问题的严重程度,实验室主任和学术委员会均有权要求课题负责人对课题进行整改、暂时中止或取消基金资助。   第十二条 开放课题成果的主要体现方式是发表高水平的论文或申报专利。对每个课题要求在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其中一篇为SCI收录的论文。   第十三条 客座人员在实验室工作期间要遵守实验室各种规章制度和仪器操作规程以及校纪校规。损坏仪器设备与其他财物者,要酌情赔偿。   五、课题经费的使用与管理   第十四条 开放基金资助项目纳入清华大学科研财务,建立课题帐户,实行单独核算,由课题负责人掌握经费使用权,所有有效单据经课题负责人、经办人及验收人签字后,在开支范围内在科研财务进行财务结算。课题工作年度末,课题负责人应提交本年度课题执行情况报告。对执行情况较差的课题,实验室有权中止资助。   第十五条 课题经费只能用于立项开放课题的研究工作。开放课题经费的支出范围包括:   1.与资助课题直接有关费用(包括材料费、仪器及设备购置费、仪器设备租用及维修费、加工费、测试费、燃料动力费等),不少于总资助额的60%。   2.凡在本实验室从事研究工作的单位人员,在清华大学内住房费、交通费和生活补贴,参照清华大学科技处客座人员有关待遇规定办理,经费由所参加的课题经费中支付。   3. 参加学术会议 (会议论文成果应与开放课题的研究内容有关)及论文的打印、邮寄和发表费等。不超过总资助额的15%。   4.客座研究人员在实验室从事研究工作所需的差旅费。   5.客座研究人员在执行课题期间,需要回原单位办事或参加其他学术活动,需经实验室主任同意,其往返路费、旅差费由原单位负责。   6.参与研究的学生的劳务费,不超过总资助额的15%。   第十六条 课题应尽可能使用本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因工作需要且本实验室确实无力解决的少量设备和测试项目,经本实验室批准后方可外购、外测,并凭发票在本项经费中支出,并按照清华大学有关物资管理条例办理固定财产登记。所购的设备归本实验室所有,相关测试资料归本实验室归档。   第十七条 课题研究结束后,节余的经费及剩余的原材料、消耗性器材等一律留在本实验室,不得带走或它用。   六、学术成果管理   第十八条 基金资助项目完成后,请认真填写项目结题报告,交实验室主任签字通过、存档,并作为下一期申请的依据之一。基金资助项目的有关论文、专著、成果评议鉴定资料等,均应标注:   中文:国家环境保护环境微生物利用与安全控制重点实验室,清华大学,北京,100084   英文:State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Key Laboratory of Microorganism Application and Risk Control (MARC), Tsinghua University, 100084 Beijing, China   并标注获得“国家环境保护环境微生物利用与安全控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No. MARC ××××××)”。 未标注的,验收时不计入成果。   第十九条 自带项目和经费在本实验室工作取得的成果或发表论文需注明“国家环境保护环境微生物利用与安全控制重点实验室完成”。   第二十条 基金资助项目所取得的成果(包括收集到的资料、研究报告、相应软件及其测试检验报告等)归研究者及本实验室共同所有。   第二十一条 本管理办法由国家环境保护环境微生物利用与安全控制重点实验室负责解释。   清华大学   国家环境保护环境微生物利用与安全控制重点实验室   2011年9月   管理办法   申请书   申请指南
  • 北京站第4期“FIA流动注射分析仪操作与应用技术培训班”开班通知
    北京站第4期“FIA流动注射分析仪操作与应用技术培训班”开班通知哈希公司 2 days ago近年来,FIA流动注射分析技术在我国快速发展,广泛应用于供水安全、卫生疾控、环境保护、检验检疫、海洋监测等各领域,成为日常工作中非常重要的定量分析方法。为满足广大分析工作者的需求,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联合哈希公司专业技术讲师团队,将于2020年9月15-17日在北京举办第4期“FIA流动注射分析仪操作与应用技术培训班”通过专业化的理论讲解与专家指导的实操练习,提高FIA流动注射分析仪使用人员的操作水平与应用能力。欢迎有志提高FIA流动注射分析技术的专业人士报名。培训内容以FIA流动注射分析仪-QC8500作为样机,学习该款仪器的分析原理、工作原理、安装调试、软件设置/操作、操作规程、典型参数(挥发酚、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氰化物)测试方法理论讲解、挥发酚方法实操练习、仪器维护保养、常用备品备件&耗材清单等。培训日期/地点培训日期:2020年9月15-17日,9:00-16:00 培训地点:哈希(中国)客户体验与培训中心培训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凉水河一街9号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生物楼111室收费标准学费3500元/人,包括讲师团队授课费、教材费、证书费、培训场地费。学员往返培训地点的差旅及住宿费用自理。报名截止日期/招生规模报名汇款截止日期:2020年8月31日,每期招生12位左右。名额按照付款先后顺序安排,额满报名即止。收费咨询热线联系单位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培训中心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哈希公司水质测试联合实验室联系方式刘老师 18800118300(微信同号)马老师 13810624622(微信同号)点击左下角戳"阅读原文"马上报名END
  • 参与规程宣贯,海光助力重金属形态检测技术发展
    本月4-6日,由全国物理化学计量技术委员会主办,中国计量测试学会承办的多项国家检定规程宣贯会在江苏南京成功召开。现场反响热烈的是JJG 1151-2018《液相色谱-原子荧光联用仪检定规程》的宣贯讲座,海光公司作为规程起草单位之一,受邀参加本次宣贯会,现场展示了仪器操作与使用,并带来了砷汞形态检测应用方面的技术报告。 海光公司参与规程宣贯 检定规程的发布与宣贯标志着液相色谱-原子荧光联用仪的成熟与普及,也证明了这项形态检测技术在我国的成功应用。从这项技术的创新研发到国标的制定验证,从检测条件的优化提高到技术的推广普及,海光公司在整个发展过程中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根植于中国特色的检测方法,始终助力重金属形态检测的进步与发展。 海光与液相色谱原子荧光联用技术 早在2007年,海光公司与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中心江桂斌院士合作,在国内率先开发液相色谱与原子荧光联用技术,用于元素的形态和价态分析,并成功研制出首代液相色谱原子荧光联用仪——积木式结构的LC-AFS9600、LC-AFS9800 等系列仪器。液相色谱-原子荧光联用的理论与技术创新,为食安、环保等领域砷、汞等重金属的形态检测开启了浓墨重彩的新篇章。 首代液相色谱原子荧光联用仪LC-AFS9600 在液相色谱- 原子荧光联用产品获得市场初步认可的情况下,海光公司紧跟市场需求,进一步加强联用技术研发及应用实践,于2014年推出二代液相色谱- 原子荧光联用系列产品。该产品具有多项原创技术,兼备总量和形态分析,且实现自动切换,同时解决了交叉污染,完善了分析方法形态接口技术,产品技术指标优异,操作方便,是自动化程度高的形态分析产品,代表型号有LC-AFS 6000、LC-AFS 6500、LC-AFS 95 系列等。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等多家单位已采购并使用此类产品,市场反应良好。 国家卫计委于2016年3月21日正式实施了新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 5009-2014)。该标准在2003版基础上做出修订,其中无机砷和有机汞的测定均采用液相色谱-原子荧光联用分析法。海光LC-AFS6500产品也作为国标的主要验证仪器,为国标的起草提供了大量的实验数据。 二代液相原子荧光联用代表产品LC-AFS6500 2015年10月,海光公司LC-AFS9560液相色谱-原子荧光联用仪获得第十六届BCEIA 金奖。为表彰该系列产品技术创新性及在市场销售方面的表现,以此类仪器为课题产品的《痕量砷、汞及其有毒化合物形态检测仪的完善和产业化培育》项目荣获了2017年中国仪器仪表学会颁发的科学技术奖二等奖。 此后,海光LC-AFS6500产品参与了北京市科委与原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现北京海关)组织的 “国产仪器设备验证与综合评价”活动。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北京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5家权威实验室验证了此产品的各项指标,并给出了高度评价:液相色谱-原子荧光联用仪(LC-AFS)解决了元素形态分析问题,同时该仪器与液相色谱-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ICP)相比,在砷、汞等有毒有害元素及其化合物的形态分析检测方面更简便,检测灵敏度高,测试数据准确,仪器精密度高,是实验室进行元素形态分析的仪器。 2019年3月1日,国家卫健委标准《尿中砷形态测定 液相色谱-原子荧光法 WS_T635—2018》正式实施,海光新形态产品为标准的验证提供了大量数据。今后,海光将继续推广液相色谱原子荧光联用技术向更多应用领域发展,让更多的检测机构用上更简单易用的国产形态检测仪器。
  • 投资9.7亿 吉林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启动
    事件回顾:世行1亿美元资助在华首个食品安全项目   9日上午,吉林省世行贷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启动仪式在长春举行。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是世界银行在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投资建设的第一个项目,其中贷款的80%用于公益性项目,20%用于生产经营性项目。   据了解,项目区包括吉林省的9个市(州)、42个县(市、区),总投资9.7亿元人民币,其中利用世行贷款1亿美元,贷款期27年,项目建设期为5年(2011年-2015年)。   吉林省副省长王守臣在启动仪式上说,世行贷款项目主要是以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全程监管为主线,通过完善各级农业监管部门监管设备,对监管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全面提高农业生产监管水平。并以应用科学研究和标准化生产规程推广为技术支撑,通过应用研究成果和简明实用的标准化操作规程推广应用,使广大农户对标准化生产要求易于理解,便于操作,从而使分散的农户加入到标准化生产群体中来。   王守臣说,通过世行贷款,吉林省还将以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为基础,通过建设和完善省市农产品检测中心,结合国家投资建设的县级检测中心,从而形成省市县三级农产品检测网络,在满足用户需求的基础上,实现对市场和生产基地农产品的检测,并对可能发生的农产品安全事故进行预警。同时以标准化农产品示范基地建设为核心,通过对农产品生产过程的全程质量监管、信息采录和产品检测等措施,实现基地产品生产过程可追踪,销售过程可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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