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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资质第三方噪声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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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资质第三方噪声检测相关的论坛

  • 第三方检测机构资质

    新的国家标准已颁布实施,但咨询了很多家第三方检测机构,均未通过新标准的资质认定。建议标准制定部门在新标准颁布实施前指定专门机构进行测试,这样可以免去企业审核过程中的许多麻烦。

  • 福建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需要哪些资质?

    在福建省申请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需要哪些资质,如若通过了CMA的认证,是否还需要通过环保局、建设厅等其他机构的审批?在福建有没有出台针对社会检测机构的法规,请大家指教。

  • 关于第三方检测

    在向企业客户供货、或者投标过程中,常有客户要求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或第三方权威检测报告,或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如果是您要响应客户要求,您会把样品送到哪种类型或级别的检测机构?一定需要CMA或CNAS章吗?

  • 关于CMA资质 公共卫生类别第三方检测公司

    个人想搞一个第三方检测公司 以前没接触过这个行业 很多地方摸不到头绪 有以下几个问题希望前辈们不吝赐教一:主要针对宾、馆旅店、浴室、理发店、美容院这种办理《卫生许可证》需要第三方检测的 需要的 CMA 认证 应该是公共卫生类别的吧?二:做这种第三方检测需要哪几种设备 大致需要多少预算三:需要哪些级别的资质 需要多少人员四:有哪些注意事项和困难暂时只想到这么多,真是摸不到头绪,还望前辈们多多赐教补充,给点建议指导谢谢!

  • 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资料整理汇总

    目 录一、各地有关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的政策和文件规定1.环保部发布关于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的指导意见2.全国各地第三方环境检测实验室准入规定3.江西省环保厅出台《江西省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环境监测业务能力认定管理办法(试行)》4.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管理办法》的通知 重庆市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管理办法5.江苏省社会环境检测机构环境监测业务能力认定管理办法6.浙环发〔2013〕44号“关于推进环境检测市场化工作的意见”7.放射性监测机构资质将向社会放开8.国家开考社会环境监测机构人员上岗证9.三部门印发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10.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申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须知-重庆二、有关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的技术文件规定1.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实验室建设指南2.申请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有新规3.《检验检测机构诚信基本要求》标准将发布4. 《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2016年1月1日起实施5.2015版评审准则发布啦6.资质认定申请书中的“仪器设备配置一览表”应该这样填7. 国家环境监测网质量体系文件8.紧急求助关于验收监测资质要求的法规或文件9.环境监测技术服务市场逐步社会化10.环境检测市场社会化进程(三)11.环境检测市场社会化进程(四)12.强检的环境监测仪器知多少?13.环境检测的报告模板问题三、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交流讨论1.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该如何监管?2.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前景如何?3.通过CMA认证的检测机构需要通过行业的准入认证吗?4.三方检测机构备案5.关于第三方独立实验室的一些问题6.第三方检测机构能对环境检测结果进行评价吗?7.第三方二噁英检测实验室8.第三方检测公司采样化验有提成吗?9.环境监测真的是一个循规蹈矩的行业吗?10.环境监测工资算法11.想请教一下,去外市开展环境检测业务需要在当地市环保局备案吗?12.福建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需要哪些资质?13.政府应该向社会购买哪些环境监测服务?14.环境检测人员需不需要职业资格准入15.环境服务业主要是做什么的?16.自动在线监测引入第

  • 成立第三方检测机构

    本人所在的实验室为公司品质部属内部实验室,现想发展成独立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包括化学,物理实验室等,想咨询各位需要哪些条件和资质。谢谢啦

  • 【原创大赛】第三方检测路在何方

    敢问路在何方? 第三方检测机构,又称公正检验,指两个相互联系的主体之外的某个客体,我们把它叫作第三方。第三方可以是和两个主体有联系,也可以是独立于两个主体之外,是由处于买卖利益之外的第三方(如专职监督检验机构),以公正、权威的非当事人身份,根据有关法律、标准或合同所进行的商品检验活动。 近几年来,由于市场开放了,第三方检测机构如雨后春笋般的出现,以及政府的公信力不断下降导致了民间对第三方的信任,随之而来的市场竞争更是激烈,但现在的第三方竞争的不是在谁出的结果更准确,而是处于“谁的价格更便宜,谁的数据是合格,谁的出报告时间快”的恶性竞争中。明明一个BOD5是至少需要5天,却要求在3天内出报告,敢问哪个实验室有能力做到?明明这企业废水COD上千的,改不改报告?不改,哦,那企业我不交钱了……你还会是按实际情况出具报告吗?COD、氨氮、总磷…….这些项目多少钱?你要1000才给测,那我出800……反正给企业我的都是有CMA/CNAS资质的合格报告,当然是越便宜越好了。 不说那些他人的事,说说我们自己吧,先说最重要的采样吧,采样不规范,实验室再强的检验能力又如何。采样人员:哇!这水那么脏肯定是不合格啊,那你们企业去给我兑点自来水吧;哇!你们这废气那么臭早超标了,赶紧去把功率开小点啊;哇!这噪声怎么还是那么大,现在赶紧再去关掉一些机器啊……(要是实验室检测不合格我还要再来真麻烦,再说这是他们企业给我弄的,我们没犯规哦。)接着实验室内吧,呵呵,相信我们实验室人员一般是不会擅自更改实验数据的。“领导,这批样品我做完了,编号为XXXXXX的水样氨氮超标了。”,“那怎么可以啊,去改下吧。”好吧,我们默默的重写原始数据去了。 看到这里,亲,原来这就是第三方,传说中的“公正检验”啊。我们所谓的第三方存在的意义到底在哪里?第三方的核心竞争力到底又是什么?三聚氰胺、瘦肉精、明胶及一些环境事故辈出的时代,在这政府系统内的检测机构职能失常、市场开放的机遇下,我们的第三方检测行业还在纷纷内斗,群魔乱舞,难道非得等这个泡沫破碎,重新洗牌整顿吗?纵观历史改革,自下而上的改革,就是造反,几乎没有成功的,除了更新换代。你不肯改数据,那就走吧,可惜你我都需要饭碗,都需要生存。老板也可以同理,你不顺应潮流你就会被淘汰,在这物欲横流,道德、法律缺失的年代,谁还在坚守呢?这需要多大的代价?难道需要酒驾那样,董严刑以振法纲? 敢问路在何方,路在脚下。我们是否能用自己的双脚走出黑暗,走出一片明天呢?

  • 第三方实验室的资质认定

    我公司是要做水质检测第三方实验室,包括水质的化学及微生物的检测,我想咨询一下申请资质认定的流程,在申请认定之前都要做些什么必要的准备?还有生物实验室是否还有申请生物安全实验室的资质认证?

  • 环境检测为什么需要第三方检测机构

    检验检测是环境安全监管的重要环节,高效的环境质量检验检测是保证人们健康的必要前提。我国关于环境检验检测的机构主要分为三类:隶属于政府部门的机构、高校科研院所的实验室、企业性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作为完全独立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如何扮演着重要角色呢? 第三方检测机构的重要性不可代替 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的出现缓解政府和高校机构的压力,及时发现环境质量问题。政府近年来也积极扶持高校科研院所、社会检验机构与企业内部的自检机构,促进环境检测机构的发展壮大。 其实在国外,由于人们对环境质量检测意识较高,很早就有了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对第三方检测结果的应用已经成习惯。这不仅缓解了政府压力也更快更及时的发现环境质量问题有利于及时治理。 最为重要的是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不能因利益而丧失自己应承担的社会责任。而由于第三方检测机构的特殊形式通过对独立性、透明度、公正性等的强调,第三方检测机构很少遭遇法律纠纷。 环境检测市场混乱 现在市场上检测公司繁多,良莠不齐。消费者作为门外汉因不懂专业知识和资质认证常被蒙骗。寻找检测公司应当了解其是否具备资质?采用何种检测方法?是否出具法定的(CMA)检测检验报告?否则,花了钱可能得到的仍然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检测数据。金标准在这提醒您一定要谨慎选择。 安徽省金标准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是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准设立的综合性研究和服务机构,已通过实验室资质认定(CMA计量认证)和职业卫生服务机构资质 认定,实验室严格按照ISO17025国际实验室审核标准设计、施工和建设,质量体系依据ISO17025标准的要求进行,且管理体系完全符合国家相关法 律和法规的要求,技术服务质量准确可靠。是一家专业、公正、独立的第三方检测评价服务机构。 检测部包括理化实验室和微生物实验室。理化实验室拥有火焰原子吸收、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仪、气相色谱仪、原子荧光光度计、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高效液相色 谱仪等一批大型国际通用的各类高精检测仪器,配备有工作场所空气中化学有毒因素、物理因素、有毒物质及粉尘等全套现场检测仪器设备。其中微生物实验室拥有 洁净室、病毒微生物实验室等。

  • 关于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数据造假问题

    关于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数据造假问题

    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通过提供虚假材料获得cma资质的,直接撤销该公司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责令该公司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资质认定。而现在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有不少因为各种原因修改检验原始数据的,如果被查到篡改原始数据,除了授权签字人要受处罚外,其他还有什么人员会受处罚?项目负责人(被要求的书写假的原始记录)承担什么责任?法人承担什么责任?[img=对数据的真实性终身负责,690,864]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7/09/201709271621_01_3307254_3.png[/img]

  • 第三方检测机构如果没有CMA资质能单独申请CNAS吗

    各位老师,想请教个问题,对于第三方检测机构,如果有某个项目只有CNAS资质没有CMA资质,是不是需要在报告中说明相关项目未取得资质认定,仅作为科研、教学或内部质量控制之用,不具有对社会的证明作用?这样的话如果没有CMA资质的话申请CNAS意义是不是也不太大啊?

  • 室间比对可以找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么

    各位老师,公司实验室想要扩项,室间比对能与有CNAS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比对么?新扩项项目除了能力验证/室间比对方法,还有其他的方式进行能力证明么?谢谢!!

  • 认证政策利好第三方检测机构

    [align=left][color=#333333]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国发〔2018〕3号)规定,国家将清理涉及认证、检验检测的行政许可和行业评价制度。清理、整合、规范现有认证事项,取消不合理收费,[b]坚决治理认证乱象。凡已建立国家统一认证制度的,不再设立类似的合格评定项目。[/b]面向社会的第三方技术评价活动应遵循通用准则和标准,逐步向国家统一的认证制度转变。清理涉及检验检测能力的行政许可事项,[b]避免重复评价,实施统一的资质认定管理。[/b]鼓励认证机构[color=#333333]为企业提供检验检测认证“一体化”解决方案和“一站式”服务,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color][/color][/align][align=left][color=#333333] 国发〔2018〕3号)还要求简化规范认证机构审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程序。完善认证机构审批程序,整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许可项目,精简整合技术评审事项,[b]积极推动“五减”[/b](减程序、减环节、减时间、减收费、减申请材料),实行申请、审批、发证全流程网上办理,提高便利度和满意度。严格从业机构资质认定标准,建立行政许可和技术评价相结合的资质管理制度,确保从业主体具备相应资质能力。[/color][/align][align=left] 目前不少省市[color=#333333]第三方环境检验检测机构在通过CMA认证后仍需[/color]通过所在省市环保部门的行业准入评审、备案或名录管理等类似的合格评定,随着清理涉及认证、检验检测的行政许可和行业评价制度,简化规范认证机构审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程序和为[color=#333333]检验检测机构减负等政策的兑现,将直接利好于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color][/align][color=#333333] [/color]

  • 第三方检测机构CMA和EMQ的区别

    请教各位大侠,我这边是一家从事第三方环境服务检测的机构,现在已经取得了CMA资质,是不是就可以对外从事检测业务,出去报告。如果是这样为什么又必须要取得省环保厅的EMQ认证呢,这个认证又怎么理解,如果不取得会又什么影响。

  • 第三方检测市场研究公众微信号开通了!

    第三方检测市场研究公众微信号开通了!

    第三方检测市场研究”公众微信号开通啦!大家搜索“第三方检测市场研究”或微信号"test2005"添加关注,也可以扫描以下二维码添加。我们将免费提供实验室技术、管理、市场和资质认可等信息的解读。 有偿提供实验室各类方案、计划,如需购买方案或预约编写,请戳http://shop109694876.taobao.com/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4/03/201403261502_494273_1632583_3.jpg

  • 【讨论】第三方检测实验室不能搞科研吗?

    我们第三方检测实验室,现在想申请一些课题,搞科研,可不可以?《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中第二十七条规定:不得参与与检测、校准和检查项目工或者类似的竟争性项目有关系的产品的设计、研制、生产、供应、安装、使用或者维护活动。这句话如何理解?

  • CNAS标识是否为第三方检测机构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font=PingFangSC-Regular][size=16px][color=#2a52e1][b]? 网友提问:[/b][/color][/size][/font][font=PingFangSC-Regular]您好,我是从事招投标业务的人员,因为很多招标文件中都要求“提供具有CMA、CNAS标识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报告”,此选项可能排斥了潜在的供应商,具体情况要看CMA、CNAS标识是否为第三方检测机构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所以想问下CMA、CNAS标识是否属于第三方检测机构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font][font=PingFangSC-Regular][size=16px][b][color=#2a52e1]? 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司回复:[/color][/b][/size][/font][font=PingFangSC-Regular][size=16px]您好。根据《检验检测机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依法取得资质认定(CMA)。资质认定是行政许可,具有强制性,而CNAS认可是机构自愿行为。企业实验室仅获得CNAS认可证书,不能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size][/font]

  • 第三方检测机构能对环境检测结果进行评价吗?

    我在一家第三方检测机构做环境检测工作。最近总是遇到一个问题,在检测结束后出具报告的时候,企业总是要求对其检测结果进行评价,判定是否超标。我们公司只有环境检测的资质。这个评价能做吗?会有什么后果?求懂这方面的大神赐教。

  • 关于第三方检测公司原始记录的问题

    我们公司是第三方环境检测公司,想咨询一下各位专业的同行,关于仪器分析这类别的检测原始记录都是怎么做的,是都像理化那样手写纸质的吗?还是直接用仪器软件功能上的报告功能,直接设置好报告模板打印出来结果直接就作为原始记录了。之前有个环境监测站的专家我请教了他说可以用电子的原始记录代替手写纸质的原始记录的,但是我们公司由于公司刚起步,也没有这方面有经验的人来指导,实在不知道怎么开展。有关于最新的原始记录标准要求和规范吗?我们现有的是借鉴其他公司的原来字纸版的手填的,我感觉很麻烦,仪器上的报告模板大多都有,除了质量控制这些不能完善需要用纸质的来补充以外,能否用软件的报告上的电子记录作为第三方检测的原始记录,比如安捷伦。赛默飞,PE,岛津这些公司的报告模板模块都做的比较完善的。

  • 与第三方检测差距

    与第三方检测差距在多少之内是正常的?同一批号的东西我测是未检出,第三方测是0.4mg/kg,这个误差合理吗?

  • 【讨论】未有任何公司或机构获得第三方检测资格

    美国食品及药品管理局(FDA)第三方检测试行方案执行已有时日,在年内即将实施的《美国2009食品安全加强法案》(下称《方案》),也进一步完善了第三方检测实验室和实验室认证机构资质的规定。但迄今为止,不管是在中国、美国或是其他国家,FDA还没有授权或承认任何一家检测公司或机构具有“第三方独立检测”的资格。专家认为,国内部分食品出口检测机构应争取获得FDA认可,否则将失去出口食品检测市场。 据了解,所谓第三方检测又称公正检测,是以公正、权威的非当事人身份,根据有关法律、标准或合同所进行的商品检验活动。第三方是处于买卖利益之外的,可以是和两个主体有联系的,也可以是独立于两个主体之外的。 多年来,美国要求所有食品、水产品在入关前,都必须接受美国食品及药品管理局(FDA)抽检,而且,每个州的食品安全标准都不相同,有的州,如加州的食品安全标准比联邦法规更为严格。另外,一些大型的食品企业,如沃尔玛,都已建立起他们自己的食品检测标准,并与美国FDA安全标准同步。不同的食品企业检测标准亦不同,有些企业甚至比FDA的条规内容更为详细。 然而,中国水产品质量安全依然让美国感到担忧。根据FDA方面消息,中国出口到美国的五类水产品包括鲶鱼,鮰鱼,巴沙鱼,虾类和鳗鱼,都会被FDA自动扣留并抽检,因为FDA曾在这些水产品中检测到普遍含有违禁药物残留及污染现象。在今年5-10月所抽检的中国进口水产品中连续测出有硝基呋喃(Nitrofuran)和氟喹诺酮(Fluoroquinolon,沙星类)抗生素类残留,以及孔雀石绿(Malachite green)和结晶紫(Gentian violet)抗真菌类残留,而氟喹诺酮残留尤其让人担心。 近年来,受财力和人力等条件的限制,单凭FDA一己之力已经无法应付大量进口的待检测商品。为此,现在FDA正在进行一个“第三方检测试行方案”,并已进行到第二阶段,目的在于最终实现由FDA承认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以其独立性和专业性,来确保美国进口水产品的质量与安全,同时也能补充美国官方检验人力的不足,使进口水产品迅速通关,从而减低出口商的检验检疫成本。 据全美科技集团总裁汤绍铭介绍,目前所有参与“第三方检测试行方案”的检测单位,都是志愿性质的,他们都是有资格、有能力、具有独立性的检测单位,但他们目前并不是FDA授权或认可的。 然而,不少国内水产从业人士对FDA第三方检测仍然存在误解。有很多食品出口咨询公司误导或过早地承诺,出口的食品包括水产品只要由他们检验通过,就可以直接通关到达美国。但事实是到目前为止,美国政府对第三方检测机构仍然在制定过程中,还没有提出具体的第三方检测及认证方案。 汤绍铭表示,按照常规的立法程序,美国FDA会在听取大众的意见后再做最后定案,一般需要花1-2年的时间,有时也因为有限的预算、人力资源以及无法预估的其他议题的出现,但“第三方检测方案的执行只是时间上的问题。”

  • 第三方检测机构的“大忌”

    第三方检测机构,在产业发展和市场和谐稳定方面所起的作用举足轻重,尤其是国字号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包括国家质检中心在内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虽有权威,但也有大忌;虽被敬畏,但对“大忌”也需时时切记。  什么是“第三方”?相互关联的两个主体之外的客体。通俗例子:消费者是第一方,为消费者提供产品(包括服务)的厂商是第二方,围绕这个买卖双方的但又不属于任何一方的就是第三方。如法院、公证处等。  什么是“第三方检测机构”?通俗的说,就是在产品生产和流通领域,在法律和利益等方面独立于消费者和产品厂商的检测机构。其特征往往与“公正”、“公平”、“客观”、“科学”等关键词紧密相连。  在现行体制内,被冠以“国”字号的第三方检测机构通常被命名为“国家XX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以下简称国家质检中心)。  第三方检测机构,在产业发展和市场和谐稳定方面所起的作用举足轻重,尤其是国字号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在消费者心目中是“权威”的代称,在产品厂商眼里是敬畏的对象。  然而,身在国字号第三方检测机构的人都清楚:“国家”二字之沉重,不是什么机构都能担得起的;“第三方”三字之严肃,不是什么部门都能做得到的。  包括国家质检中心在内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虽有权威,但也有大忌;虽被敬畏,但对“大忌”也需时时切记。  一忌,“角色”越界  从现行法规条文可以看出,“国家质检中心”其实就是国家产品质量监管部门(行政监管及执法)为贯彻《产品质量法》等法规,行使法律赋予的本部门的职责,在依法执行产品质量监管过程中提供产品检测的技术服务机构。  按照现在的说法,就是政府采购的一种技术服务的提供单位。  既然是技术服务的属性,那么国家质检中心具有的只能是依据标准对产品质量符合性的判定权,而没有对行业或产品质量监管的行政权(如抽查任务的生成、检测结果的发布等)。  因政府行使监管职能的需要而采购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才被冠以国家质检中心,也就是说,在执行政府委托检测任务时,第三方检测机构使用国家质检中心的名义才是正当合法的,否则就有违法违规嫌疑。  从这个意义上看,国家质检中心虽是政府服务采购的技术服务提供商,但所谓的对公权力而言的“法无规定不可行”是同样适用的,而不能“法无规定尽可行”。  二忌,屁股坐歪  商品市场追求的一定是买卖双方在法律框架下的互利共赢,哪方利益被侵害或受到压制,可行一时却无法长久。  作为维护商品市场健康运行不可缺少的产品检测机构,不论是经政府授权的还是民间自发的,只要声称是“第三方”机构,都要站在 “公平、公正、客观”的立场上从事一切技术活动。  合法存在的买卖双方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都需要公平公正的对待。即使存在强势与谁弱势之分,那也不是影响产品检测结论的因素;即使存在行业与市场的乱象,那也不是第三方检测机构区别对待消费者和产品厂商的理由。  三忌,心态不正  带有预设成见的检测行为,怀有“敌意”的检测活动,以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名义,恶意打压产品厂商;以维护产品厂商利益的名义,侵害消费者或委托方(如政府)的知情权;为某一厂商的利益侵害另一厂商的利益等,都是第三方检测机构的大忌。  心态不正,源自不当利益的驱使,源自本位意识的膨胀,不但有悖于第三方地位,还可能涉嫌违法。  心态不正下的检测活动,可能导致大小厂商、国内外品牌、新老企业以及消费者,在相同情况下,得到不一样的待遇或结果。  政府监管部门(检测机构的授权方和委托方)也可能是心态不正的中枪者。  四忌,自挖陷阱  第三方检测机构也是一个法律责任的主体,他的行为受到法律的保护,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严肃谨慎应是第三方检测机构的基本素质,控制风险应是第三方检测机构的常态措施。目的正当、程序正义、过程严谨、方法正确是必须努力做到的。  比如,检测规则的合理合法性,尤其当偏离标准时,检测规则是否经过评估?由哪个层级评估?是否履行了审批或公示?  比如,采样代表性的评估、样品真伪的甄别、样品及厂商信息的核实、检测结果是否与样品厂商提前确认?是否留出提前复议的时间?等等。  如果第三方检测机构没理清这些问题,就等于给自己挖了陷阱。  当从消费市场采样时,采到仿冒样品的可能是存在的,这在我国国情下一点也不奇怪。前不久发生的小米充电宝争议事件就是典型案例,一方面此次抽查主管部门十分被动,公信力受到影响,另一方面小米躺枪咽下的苦水谁能帮助分流?  监管部门可以重发声明,检测机构可以被追究责任,但躺枪的产品厂商受到的声誉及经济上的损失不是一个重发的声明或某些人的担责可以弥补的。  不让无辜受冤,这也应该是第三方检测机构社会责任的一种表现。  需要再次强调的是,第三方检测机构,即使冠以国字名号,也只是国家产品质量监管体系中的一个技术服务与技术支持机构,是产品质量监管部门的一个技术助手,而不是监管主体。在法律上与被监管的产品厂商具有同等地位。面对产品厂商的“仰视”,第三方检测机构不能就自以为高高在上。  一旦产品厂商的合法利益底线被触及,就会利用法律手段争取自己的权益,这就是第三方检测机构随时面临的法律风险。  同样,当国家委托方或消费者发现被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测结果忽悠了,也会毫不客气的使用自己的行政权力或法律武器。  五忌,水平失准  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权威,除了依赖上面提及的“公平、公正、客观”还有一个重要基础就是“科学”。  出具的检测数据是否经得起验证?得出的检测结论是否经得起推敲?给出的意见和建议是否有科学依据?都关系到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权威性。  前不久,某个以国家质检中心名义发布的对空气净化器产品的检测结果及评价中,仅以空气洁净量(CADR)与产品的市场售价的比值,定义产品的性价比,并据此把检测结果做了排行和比较,就没有体现出第三方检测机构应有的专业性和科学性。在业内稍有专业常识的人,仅从这一表现,就会对所有检测结果的正确性和可信度产生质疑。  附相关法规条文  《产品质量法》规定  ·“国家对产品质量实行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监督抽查工作由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规划和组织”(第十五条)。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检测条件和能力,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其授权的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承担产品质量检验工作(第十九条)。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规定  ·“组织监督抽查的部门应当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指定有关部门或者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承担监督抽查相关工作” (第十二条)。  《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授权管理办法》规定  ·“国家对承担政府部门组织实施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的产品质量检验、产品质量争议仲裁检验等工作,并以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名义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实行授权制度” (第二条);  ·“国家质检中心应当按照相关技术规范或者标准要求的程序,在授权证书的有效期和授权范围内,对外出具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并在检验报告封面适当位置加盖国家质检中心授权标志章(第十二条)。

  • 第三方检测,需要向被检测方提供哪些证件?

    [font=PingFangSC-Regular][size=16px][color=#2a52e1][b]? 网友提问:[/b][/color][/size][/font][font=PingFangSC-Regular]①请问受市场监督局委托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及人员,上门进行检测,需要提供的证件有哪些?[/font][font=PingFangSC-Regular]②如被检测方想证实第三方检测机构及人员的真实性、合法性、专业性,是否可以要求检测方机构及人员提供营业执照,公司检测方面的资质认定及检测人员检测方面的专业证书?[/font][font=PingFangSC-Regular]③请问是否必须有市场监督局执法人员在场的情况下,检测机构及人员才能进行检测?[/font][font=PingFangSC-Regular][size=16px][b][color=#2a52e1]? 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司回复:[/color][/b][/size][/font][font=PingFangSC-Regular]你好,留言收到。关于检验检测机构人员的问题,《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的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font][font=PingFangSC-Regular]检验检测授权签字人应当符合相关技术能力要求。法律、行政法规对检验检测人员或者授权签字人的执业资格或者禁止从业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font][font=PingFangSC-Regular]。关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的问题,《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检验检测机构,是指依法成立,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利用仪器设备、环境设施等技术条件和专业技能,对产品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进行检验检测的专业技术组织。[/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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