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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纺织品的检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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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纺织品的检测标准相关的论坛

  • 【纺织品检测】欧盟有关生态纺织品的法规及标准

    近年来欧盟对纺织品实施了严格的保护措施,提出越来越严格的生态要求和社会责任问题,陆续发布的包括禁用染料和其他化学品的法规已形成欧盟所有成员的统一行动。欧盟是浙江省纺织品出口的主要市场之一,为此,有必要对欧盟有关生态纺织品法规及技术标准的信息有个全面的了解。1、欧盟67/648EC指令欧盟于1997年发布67/648EC指令,是一个欧盟国家禁止在纺织品和皮革制品中使用可裂解并释放出某些致癌芳香胺的偶氮染料的法令。与当时德国政府的法规不同的是增加了邻氨基苯甲醚和氨基偶氮苯,共22个致癌芳香胺。2、欧盟2001/C96E/18指令欧盟于2001年3月27日发布了2001/C96E/18指令,该指令进一步明确规定了列入控制范围的纺织品。该指令还规定了三个禁用染料的测试方法,致癌芳香胺的检出量不得超出30mg/kg。三个检测方法为:35LMBGB82.02-2-1998(纺织日用品),B82.02-3-1997(皮革),B82.02-4-1998(聚酯)。该指令列入的致癌芳香胺中减去对氨基偶氮苯,只有21种。3、欧盟2002/61/EC指令欧盟于2002年7月19日发布了2002/61/EC指令,对氨基偶氮苯重新列入致癌芳香胺,并对它的测试方法进行了评估,重申致癌芳香胺的最大限量为30mg/kg,并对禁用偶氮染料在所有成员国于2003年9月11日开始实施。4、欧盟2003/3/EC指令欧盟于2003年1月6日发布了2003/3/EC指令,重申了67/648/EC及2001/C96E/18法令,并禁用一种蓝色着色剂的纺织品及皮革制品,该蓝色着色剂是两只酸性金属络合染料的混合物,分为:611-070-00-2及EC.NO.405-665-4;前者为CAS.NO118685-33-0。欧盟关于因致癌芳香胺而涉嫌禁用染料的法令滞后德国政府法规和Oeko-Tex standard 100标准。根据目前情况,全面禁用涉嫌染料已在国际纺织品贸易中全面展开,因此,禁用含致癌芳香胺的偶氮染料已成为一个全球性的行动。5、欧盟的生态标签Eco-Label欧盟的生态标签是由欧盟执法委员会根据880/92法令建立的。申请该标签纯属自愿行为,企业希望借此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从而培育自己的市场,也有的是为了提高企业产品的知名度。最早的纺织品标准Eco-Label是根据1992年2月17日欧盟委员会1999/178/EC法令而建立的。2002年5月15日公布了欧盟判定纺织品生态标准的新标准。它分为三个主要类目即纺织纤维标准、纺织加工和化学品标准、使用标准的适用性。新标准对禁用和限制使用的纺织化学品,即纺织染料和纺织助剂做出了明确的新规定,其禁止使用和限制使用的面比老标准宽,要求也比Oeko-Tex standard1 100标准更严。

  • 【转帖】欧盟有关生态纺织品的法规及标准:欧盟67/648EC指令等

    近年来欧盟对纺织品实施了严格的保护措施,提出越来越严格的生态要求和社会责任问题,陆续发布的包括禁用染料和其他化学品的法规已形成欧盟所有成员的统一行动。欧盟是浙江省纺织品出口的主要市场之一,为此,有必要对欧盟有关生态纺织品法规及技术标准的信息有个全面的了解。  1、欧盟67/648EC指令  欧盟于1997年发布67/648EC指令,是一个欧盟国家禁止在纺织品和皮革制品中使用可裂解并释放出某些致癌芳香胺的偶氮染料的法令。与当时德国政府的法规不同的是增加了邻氨基苯甲醚和氨基偶氮苯,共22个致癌芳香胺。  2、欧盟2001/C96E/18指令  欧盟于2001年3月27日发布了2001/C96E/18指令,该指令进一步明确规定了列入控制范围的纺织品。该指令还规定了三个禁用染料的测试方法,致癌芳香胺的检出量不得超出30mg/kg。三个检测方法为:35LMBGB82.02-2-1998(纺织日用品),B82.02-3-1997(皮革),B82.02-4-1998(聚酯)。该指令列入的致癌芳香胺中减去对氨基偶氮苯,只有21种。  3、欧盟2002/61/EC指令  欧盟于2002年7月19日发布了2002/61/EC指令,对氨基偶氮苯重新列入致癌芳香胺,并对它的测试方法进行了评估,重申致癌芳香胺的最大限量为30mg/kg,并对禁用偶氮染料在所有成员国于2003年9月11日开始实施。  4、欧盟2003/3/EC指令  欧盟于2003年1月6日发布了2003/3/EC指令,重申了67/648/EC及2001/C96E/18法令,并禁用一种蓝色着色剂的纺织品及皮革制品,该蓝色着色剂是两只酸性金属络合染料的混合物,分为:611-070-00-2及EC.NO.405-665-4;前者为CAS.NO118685-33-0。  欧盟关于因致癌芳香胺而涉嫌禁用染料的法令滞后德国政府法规和Oeko-Tex standard 100标准。根据目前情况,全面禁用涉嫌染料已在国际纺织品贸易中全面展开,因此,禁用含致癌芳香胺的偶氮染料已成为一个全球性的行动。  5、欧盟的生态标签Eco-Label  欧盟的生态标签是由欧盟执法委员会根据880/92法令建立的。申请该标签纯属自愿行为,企业希望借此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从而培育自己的市场,也有的是为了提高企业产品的知名度。  最早的纺织品标准Eco-Label是根据1992年2月17日欧盟委员会1999/178/EC法令而建立的。2002年5月15日公布了欧盟判定纺织品生态标准的新标准。它分为三个主要类目即纺织纤维标准、纺织加工和化学品标准、使用标准的适用性。新标准对禁用和限制使用的纺织化学品,即纺织染料和纺织助剂做出了明确的新规定,其禁止使用和限制使用的面比老标准宽,要求也比Oeko-Tex standard1 100标准更严。 出处“中国纺织网”

  • 欧盟生态纺织品的相关法律法规介绍

    近年来欧盟对纺织品实施了严格的保护措施,提出越来越严格的生态要求和社会责任问题,陆续发布的包括禁用染料和其他化学品的法规已形成欧盟所有成员的统一行动。欧盟是浙江省纺织品出口的主要市场之一,为此,有必要对欧盟有关生态纺织品法规及技术标准的信息有个全面的了解。1、Oeko-Tex Standard 100标签Oeko-Tex Standard100是世界上最权威的、影响最广的生态纺织品标签。从颁布伊始,就成为国际上判定纺织品生态性能的基准。Oeko-Tex Standard100是国际环保纺织协会于1992年制定并颁布的,用以检测纺织和成衣制品在影响人体健康方面的指标。Oeko-Tex Standard100规定了在纺织服装制品上可能存在的已知有害物质,包括PH值、甲醛、重金属、杀虫剂、除草剂、含氯苯酚、可解离芳香胺染料、致敏染料、在机氯化导染剂、有机锡化物(TBT/DBT),PVC增塑剂等,并将产品按最终用途分为四类:Ⅰ婴儿用、Ⅱ直接与皮肤接触、Ⅲ不直接与皮肤接触、Ⅳ装饰用,规定了相应的有害物质的限量测试项目。如果纺织品经测试,符合了标准中所规定的条件,生产厂商可获得授权在产品上悬挂“信心纺织品、通过有害物质检验”的Oeko-Tex Standard 100的注册标签。获得Oeko-Tex Standard 100标签的使用权必须是产品通过Oeko-Tex Standard100的测试认证。Oeko-Tex Standard 100认证品质控制体系严格可靠,首先在申请厂商递交Oeko-Tex Standard100认证申请时,必须签署品质相符声明书,向认证机构说明采取的品控措施,保证未来生产的大货同测试用样品一致。同时,认证机关一年中对证书持有者的认证产品的生产大货可随机进行两次现场抽验,以监督生产厂商。除此之外,国际环保协会最为得力的品质监控手段是市场监控,每年从市场上销售的数以万计的Oeko-Tex 标签商品中抽取10%进行测试,这项措施对Oeko-Tex 标签产品的质量监控非常有效,很大限度的保证了Oeko-Tex标签产品的可靠性,阻止了对Oeko-Tex 标签的滥用。在欧洲获得了广大消费者、生产厂商、买家的信任。

  • 纺织品类VOC检测标准

    求助,哪位有欧盟或者美国关于纺织品类VOC检测标准或方法,请指点,要具体标准编号,能上传标准最好,谢谢!

  • 轻工纺织品欧盟镍释放测试标准新旧版本比对

    轻工纺织品欧盟镍释放测试标准新旧版本比对:2013年3月1日起,欧盟旧版的镍释放标准EN 1811:1998+A1:2008被新版标准EN 1811:2011替代。新旧版标准的比对如下新版的标准较旧版的标准主要有以下不同(1) 范围扩大至所有与人体长期接触的物品,以及延伸至刺穿人体的部件;(2) 测试溶剂的制备进行测试和有所改变;(3) 校正因子0.1 被弃用,引入了测试不准的概念,即在不确定的范围内无法断定合格与否;(4) 添入了一个新的标准附录C;(5) 新版标准EN 1811:2011 将太阳镜和眼镜框架排除在外,而太阳镜和眼镜框架的镍的释放测试使用EN 16128:2011。

  • 纺织品重金属总的含量的检测标准

    求纺织品重金属总的含量(非萃取量)的检测标准有哪几个?我所知道的国标没有,不知道欧盟和美国的标准号是什么?请告知,如有具体的标准文本更好。谢谢!

  • 【分享】欧盟生态纺织品的相关法律法规介绍

    近年来欧盟对纺织品实施了严格的保护措施,提出越来越严格的生态要求和社会责任问题,陆续发布的包括禁用染料和其他化学品的法规已形成欧盟所有成员的统一行动。欧盟是浙江省纺织品出口的主要市场之一,为此,有必要对欧盟有关生态纺织品法规及技术标准的信息有个全面的了解。1、Oeko-Tex Standard 100标签Oeko-Tex Standard 100是世界上最权威的、影响最广的生态纺织品标签。从颁布伊始,就成为国际上判定纺织品生态性能的基准。Oeko-Tex Standard 100是国际环保纺织协会于1992年制定并颁布的,用以检测纺织和成衣制品在影响人体健康方面的指标。Oeko-Tex Standard 100规定了在纺织服装制品上可能存在的已知有害物质,包括PH值、甲醛、重金属、杀虫剂、除草剂、含氯苯酚、可解离芳香胺染料、致敏染料、在机氯化导染剂、有机锡化物(TBT/DBT),PVC增塑剂等,并将产品按最终用途分为四类:Ⅰ婴儿用、Ⅱ直接与皮肤接触、Ⅲ不直接与皮肤接触、Ⅳ装饰用,规定了相应的有害物质的限量测试项目。如果纺织品经测试,符合了标准中所规定的条件,生产厂商可获得授权在产品上悬挂“信心纺织品、通过有害物质检验”的Oeko-Tex Standard 100的注册标签。获得Oeko-Tex Standard 100标签的使用权必须是产品通过Oeko-Tex Standard 100的测试认证。Oeko-Tex Standard 100认证品质控制体系严格可靠,首先在申请厂商递交Oeko-Tex Standard 100认证申请时,必须签署品质相符声明书,向认证机构说明采取的品控措施,保证未来生产的大货同测试用样品一致。同时,认证机关一年中对证书持有者的认证产品的生产大货可随机进行两次现场抽验,以监督生产厂商。除此之外,国际环保协会最为得力的品质监控手段是市场监控,每年从市场上销售的数以万计的Oeko-Tex 标签商品中抽取10%进行测试,这项措施对Oeko-Tex 标签产品的质量监控非常有效,很大限度的保证了Oeko-Tex 标签产品的可靠性,阻止了对Oeko-Tex 标签的滥用。在欧洲获得了广大消费者、生产厂商、买家的信任。

  • 纺织品偶氮染料的检测

    检测纺织品中是否含有可还原致癌芳香胺的偶氮染料,是目前纺织品服装国际贸易中最基本的安全技术要求。我国现阶段出口欧美和日本等国的纺织品服装,几乎都被要求提供相关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中,国家标准GB1840-2003与Oeko—TexStandard1O0所要求的禁用染料基本一致,而且限量都是20ug/g。GB18401LL20o2/61/EC多禁用2种,即2,4一二甲基苯胺和2,6一二甲基苯胺;而2002/6l/EC比GBl840l多了1种4一氨基偶氮苯,其限量为30ug/g。德国和欧盟标准中对偶氮染料的限量也为30ug/g。 禁用偶氮染料检测的相关标准如下: 2.1德国标准 (1)35LMBG82.02—2《日用品分析纺织日用品上使用某些偶氮染料的检测》。 (2)35LMBG82.02—3《日用品分析皮革上禁用偶氮染料的检测》。 (3)35LMBG82.02-4《日用品分析聚酯纤维上使用某些偶氮染料的检测》。 (4)DIN53316:1997《皮革检验皮革某些偶氮染料的测定》。

  • 【分享】欧盟纺织品高度关注物质新增8种

    近日,欧盟发布《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法规》(REACH)新规定,凡被列入高度关注物质(SVHC)超标的,须在2011年6月1日前向欧盟化学品管理署通报,未进行通报的涉及产品将无法进入欧盟市场。新规在原有的13种与纺织品有关的高度关注物质清单中又新增8种。REACH新规将对我国纺织服装业出口形成新的技术性贸易措施,新规的申报和测试将增加中国纺织服装出口的成本,对中小企业出口造成很大阻力。我国相关企业应给予高度关注和积极应对。

  • 国外纺织品服装质量主管机构及相关法规和标准介绍

    纺织品服装的国际标准实际上多为基础标准和测试方法标准,而大家都关注的产品标准很少。纺织品服装的产品标准大多为国际买家在贸易过程中为了买到优质产品而制定的买家标准,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的主要买家集中在欧盟、美国和日本,因此熟悉美国、欧盟和日本的主管机构和标准尤为重要。  欧、美、日等国外目标市场纺织品服装质量主管机构及相关法规和标准  1.1欧盟纺织品服装的测试标准  欧盟没有专门的标准制定机构,CEN(欧盟标准化委员会)主要是贯彻国际标准,协调各成员国标准并制定必要的CEN(欧洲标准),CEN标准大多数与ISO标准相同。  欧盟各成员国有自己的法规和标准,与欧盟统一的法令法规无论在技术要求还是在条件上都稍有差异。英国作为现代纺织业发源地之一,其纺织标准体系除了相当完善的英国标准(CBS)外,还有一套(BSBN)标准体系。德国标准(DIN)也相当严峻和完备,目前的有关有害物质控制标准就来源于DIN标准。  1.2美国产品品质主管机构与测试标准  美国纺织品的品质主管机构及标准主要有:AATCC标准(美国纺织染色家与化学家协会),ASTM标准(美国材料试验协办),CPSC(美国联邦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和FTC强制性标准(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另外美国对纺织品服装制定了许多技术法规:纺织纤维产品鉴定法令、毛产品标签法令、毛皮产品标签法令、公平包装和标签法,织物可燃性法规、儿章睡农燃烧性法规、羽绒产品加工法规等等。  美国是一个相对成熟的市场,进入美国市场面临的一个非常重要问题就是产品质量认证。也就是说,某一产品在美国可否流通的关键是在于该产品能否通过美国权威检测部门的检测后获得许可证。常见的美国纺织服装产品认证标准有以下两种  (1) FTC规则  FTC (Federal Trade Committee)是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的缩语。FTC要求出口到美国的纺织品要标有成分和保护标签,并且对那些含有未经FTC认可成分的纺织品限制进入美国市场。FTC还将对纺织品的成分进行分析,以判断提供的成分报告与实际结果是否一致。  (2) INTER榆测中心(纺织品/服装)  0NTER检测中心执行纺织品和成衣的物理检测,如纤维、化学成分、弹性、保养、可燃性、着色、褪色、其他化学伤害和进口配额等的检测工作。  在2000年1月,美国标准咨询中心与中国贸易促进会经过磋商并达成协议,由美国所属的3家权威实验室授权贸易促进会所属的环球商务信息公司在北京代理申办美国标准检测认证业务,涉及的产品有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纺织品以及电子产品。这样,我国的企业可以不出国门即可办理美国标准检测业务了。  1.3日本纺织品服装测试标准及技术法规  日本对纺织品服装的品质非常“挑剔”,日本的消费者以“极端挑剔”闻名,日本的消费者对于服装品质已经到了专注完美的苛求程度,因此日本贸易商对于服饰品的品质要求亦非常苛刻。现在的日本纺织品市场中,大约有七成以上的产品是由中国生产的,进口的商品价格大部处于中低价位,而这些货品在进入日本时,贸易商会有一套严格的产品质量标准作为审核的依据,一股可分为日本工业标准(JISL)、产品责任法(p/L法)与产品品质标准判定三种规范,我国相关企业对此应有所了解。  (1)日本工业标准(JIsl.法规)  此法规规定了纺织品品质检测的各种标准及方法,有详细的安全性和机能性标准。例如:JISL0217条例中关于纤维制品的处理说明表示记号以及其他表示方法当中对关于洗标图标、警告用语、规格尺码、组成表示和原产地等规定的内容要求都有明确说明。  (2)产品责任法(P/L法)  因产品的制造不良而对消费者造成生命或财产损失时,该制造商应对此负责;当产品自身损坏时,对他人或物品未造成损害,则不予追究;因产品的制造或生产不良而引发的事故对消费者产生损害时,在得到证实后,制造业者应予以赔偿;在产品质量不良方面有设计上的问题(如素材、规格、加工等)、制造过程中的问题(如因残留物造成伤害或福尔马林药剂的残留对皮肤造成的损伤等)、标示不清问题(如因尚未注明注意事项及警告用语提醒消费者而造成消费者对此产品不了解所造成的伤害等)。  (3)产品品质标准判定  日本销售商,一般可分为大型百货公司、大卖场、连锁专卖店、邮购商和直接提供销售商货源的商社。一般销售商会根据以上前两种法规和日本消费者对于商品的质量情况所投诉的各种问题,反映至上游制造业,再整合制造业内部需求后,不断进行产品更新或将优良率提升至一定的水准。  在质量标准方面,一般会针对各类纺织品或服饰品,分别从物理性质、染色坚牢度、产品规格、安全性(药剂残留是否会经过误服造成伤害等)、产品外观、缝制等几个方面对其进行检测。物理性质包括尺寸变化、缩水率、拉伸强力、破裂强度、杨氏系数(弹性、膨胀系数)、抗起毛球、绒毛保持、防水、亲水性、防皱等。染色坚牢度包括耐日光坚牢度、耐水洗、耐摩擦、干洗、升华等。特殊机能性质:吸湿快干、抗菌防臭、抗紫外线、远红外保暖性、形态安定等。产品规格包括成分、密度、支数等。产品安全性包括甲醛(福尔马林)含量、药剂残留量、PH、燃烧性等。缝制及外观包括吊牌、洗涤标识等内容。当这些商社或公司从中国进口纺织服饰品时,都会订立一整套的质量检测标准,而要求生产商于指定的质量检测机构(如检品公司)取得合格认证或授权,才允许在日本境内上市销售。另外,日本对断针的检验要求根严,因为日本政府以立法形式颁布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对纺织品服装上检出有残断针的生产者、销售者实行重罚。基于这些要求,除了应该在生产上顺应世界的潮流、加强产品优质化之外,在市场认证、推出新的布种或新的加工技术(如负离子加工)等方面,也应该尽快提出相应的市场认可的检验标准和检验规范,以提高产品的等级。

  • 关于纺织品重金属检测的问题

    杨老师,我还有个问题:由于纺织品出口欧盟的限制,生态纺织检测成为检验检疫部门的一件心事,欧盟指令中规定生态纺织品中的重金属使用AAS,ICP检测,请问样品需要如何处理?谢谢!

  • 瑞典建议欧盟禁止进口含NPE纺织品

    日前,瑞典向欧洲化学品管理局发出通知,称将编订一份关于壬基酚聚氧乙烯醚(NPE)的文件。文件将由瑞典化学品管理局草拟,列出禁止含NPE纺织品进口欧盟的理据,拟于2012年8月前提交欧洲化学品管理局。瑞典的倡议最终或会导致欧盟全面禁止市场出售含有NPE的纺织品。瑞典化学品管理局估计,把禁令纳入欧洲《化学品注册、评估及许可法规》(简称REACH法规),可能仅需两年时间。 NPE是一种可生物降解的界面活性剂,对水族生物毒性极高,在纺织生产中常被用作表面活性剂,被排放到环境中会迅速分解成壬基酚(NP)。壬基酚(NP)是一种公认的环境激素,它能模拟雌激素,对生物的性发育产生影响,并且干扰生物的内分泌,对生殖系统具有毒性。

  • 中国纺织品检测市场建设的挑战和机遇

    目前中国纺织品检测市场有1/2的份额被国外检测机构占有。新形势下纺织品检测机构如何生存与发展呢?  目前国内外市场一体化已经成为历史发展的趋势,但世界各国同时存在着各种贸易保护、贸易壁垒等因素,近年来由于美国、欧洲经济的衰退,中国的纺织品出口受到了严重的影响,从事进出口纺织品检测的检测机构业务量急剧下降,这不得不使他们转向了国内的检测市场。  另据报道,目前中国纺织品检测市场有1/2的份额被国外检测机构占有。中国是纺织品检测大国,在纺织品检测市场中,中国商检、质检、纤检系统检测机构占45%,国内民间商业和第三方公证检测仅占5%,半数为国外检测机构所占有。目前,瑞士通用公证行(SGS)、美国测试公司MTL等国际检测机构已经在中国初步完成了商业布点工作,2006年仅此两家在中国的纺织检测收入就超过6亿元。另一方面,由于检测机构不足,国内纺织品市场的产品检测率不足50%。目前中国纺织品检测市场容量仅20亿元左右。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国家强制性检测、商业检测和委托检测市场蕴含着巨大的商机。所以目前的形势下对国内纺织品检测机构来说既有挑战也有机遇!  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应该以打造国际先进的检测机构为目标,不能局限于本地区的国内市场,要通过不断扩大检测领域和范围,不断壮大自己的整体实力,全面提升自己,从而使检测机构由小变大,由弱变强。正所谓,思路决定出路,眼光有多远,发展之路就有多宽。争创“国内一流,国际先进”一直是我们中心的目标。  为了检测机构的生存与发展,加强检测机构自身的建设是关键  1.首先要保障出具数据报告的质量。检测报告是检测机构的产品,产品的好坏当然直接影响一个企业的生存发展,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没有过硬的检测技术水平,没有自己独树一帜的检测优势,没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就没有检测机构的生存之本、生命之源。所以检测机构对出具的每一份报告都要做到足够的重视。纺织品不同于一般的工业产品,一方面所涉及的专业涵盖机械、生物、材料、化学、光学等多学科领域,种类繁多,专业性强,另一方面,它直接作用于人体,产品的安全性与人们的生命健康息息相关,我省作为我国纺织品产业发达的地区之一,企业、产品众多,为此检验机构应加大检测人员的再培训、再学习,不断提高其业务水平,加强检验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工作,发挥自己的优势检测项目,使之做出品牌,增加兄弟检测机构交流的机会,使得交流双方能够优势互补,相互学习,以达到共同提高。能否确保高质量的检测报告对我们检测机构是严峻的考验,我们要用百倍的努力,为企业做好优质的服务。  2.利用监督抽验的机会加强自身的建设和发展。监督抽查是对产品上市后的有效监控手段之一,通过对上市产品在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抽样检查和重点项目的检测,能够及时发现已经上市产品的质量问题,打击假冒伪劣。自2005年以来,我中心检测机构共完成省级、市级、县级毛衫服装及纱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任务500余批次。通过加大监督抽验工作力度,对不合格产品的公告制度,对违法违规企业形成了震慑,在做好监督抽验工作的同时,我中心积极配合产品质量监督执法人员,探索针对毛衫生产、流通和使用等不同环节的抽查检验方式方法,积极向存在问题的企业伸出援助之手。每次的监督抽验任务都会出现新的问题和情况,比如新型纺织纤维的不断出现加大了纤维定性、定量的难度,要求检测机构不断进行纤维检测技术的更新,积极投入到新方法、新标准的研发制定中去。我中心于2006年申请的《新型纺织纤维检测方法的开发》研究项目,所发表论文获得国家质监系统论文奖三等奖;新型毛衫加工工艺的不断发展,使得检测标准有所滞后,要求检测机构针对新型加工工艺探索科学合理的检测方法,针对于此,我中心积极参与制定了《半精梳毛针织纱线》、《半精纺毛针织品》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新型功能性毛衫服装的不断出现,加大了相关检测机构的检测压力,检测标准总是滞后于企业新产品的推出,为此检测机构应积极与企业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相互学习,互相帮助。在服务于企业的同时,我中心也得到了很好的锻炼和提高,增加了企业对我检验机构的信心。  中国是纺织品产、销大国,我们在纺织品的新材料、新功能、新工艺方面是走在世界前列的。所以我们也应该有理由、有能力、有机会在纺织品检测领域走在世界的前列。  3.学习借鉴国际经验。在履行产品检验职责的同时,一方面积极力争参与国际、国内标准化组织活动,跟踪国际、国家、行业等标准的发展动态,积极组织研究、转化。同时,与国际、国内知名认证机构交流、沟通,请进来走出去,学习借鉴国际经验。积极参与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几年来,我中心共组织完成了两项毛针织品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促进了我省毛衫产业的发展。扩大检测领域范围,我中心在同等规模检测机构中是为数不多的具有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资格的检测机构,在增加检测规模的同时也增加了机构的自信心和知名度,有利于检测机构走向国际。  认清国际检测领域的形势  一直以来纺织品安全标准检测制约着中国纺织品出口,国内安全标准亟须加强,江苏经贸委10月7日消息,近年来一直困扰中国纺织品服装出口的纺织品安全标准检测问题,成为业内热门话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夏友富在2008中国(无锡)国际商协会合作论坛上表示,中国出口贸易不能只考虑产品的价格和质量,还必须重视产品安全、环境保护、企业的社会责任以及科技进步等问题。关注产品安全以及生产过程中的环境保护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已经成为制约中国出口贸易发展的最重要非关税壁垒。  目前,中国纺织品服装出口企业通常在产品质量方面严加把关,但对产品安全、环境保护的重视度不够。尤其是自次贷危机爆发以来,美国市场需求下降,欧盟对中国纺织品服装出口的支撑作用日益凸显的现在,欧洲注重纺织品生态环保的检测也对中国纺织业出口产生不可忽视的影响。除了目前使用范围最广、最具权威性的国际性纺织品生态标签Oeko-TexStandard100已经在北欧、西欧、日本、美国广泛使用,对进出口服装的偶氮、游离甲醛等100多种有害物质含量进行限制外,2007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欧盟Reach(Registration, Evaluation, Authoriz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法规更受到国内纺织业的高度关注。而2008年6月27日正式生效的《关于限制全氟辛烷磺酸销售及使用的指令》(简称PFOS指令)规定,欧盟市场上销售的制成品中PFOS含量不能超过总质量的0.005%。  国内纺织品市场是检测机构赖以生存的土壤,市场繁荣与否决定了检测机构的生存和发展,而生态、环保是目前国际公认的企业必须履行的责任,现在国际在限制商品的出口上已经从简单的产品,延伸到了产品的半成品、原材料、生产工艺等是否生态、环保,是否坚持可持续发展,所以我们检测机构要在生态、环保检测领域积极探索,合理引导有利于纺织品市场的繁荣,为完善中国纺织品安全保障体系,国家也相应出台了一些措施。  2008年2月,《纺织品农药残留量的测定》国家标准出台,为中国生态纺织品检测提供了依据,但就目前的效果来看,法规力度远远不够。这就要求检测机构无论在检测标准、方法技术、检测仪器等各方面都要尽量和国际接轨,目前国内也逐步重视和加强生态纺织品的检测与研究工作。

  • 纺织品REACH检测报告欧盟要求

    一、 REACH是欧盟法规《化学品的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REGULATION concerning the Registration, evaluation,Authoriz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的简称,是欧盟建立的,并于2007年6月1日起实施的化学品监管体系。二、这是一个涉及化学品生产、贸易、使用安全的法规提案,法规旨在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安全,保持和提高欧盟化学工业的竞争力,以及研发无毒无害化合物的创新能力,防止市场分裂,增加化学品使用透明度,促进非动物实验,追求社会可持续发展等。REACH指令要求凡进口和在欧洲境内生产的化学品必须通过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等一组综合程序,以更好更简单地识别化学品的成分来达到确保环境和人体安全的目的。该指令主要有注册、评估、授权、限制等几大项内容。任何商品都必须有一个列明化学成分的登记档案,并说明制造商如何使用这些化学成分以及毒性评估报告。所有信息将会输入到一个正在建设的数据库中,数据库由位于芬兰赫尔辛基的一个欧盟新机构———欧洲化学品局来管理。该机构将评估每一个档案,如果发现化学品对人体健康或环境有影响,他们就可能会采取更加严格的措施。根据对几个因素的评估结果,化学品可能会被禁止使用或者需要经过批准后才能使用。据介绍,与RoHS指令不同,REACH涉及的范围要宽得多,事实上它会影响从采矿业到纺织服装、轻工、机电等几乎所有行业的产品及制造工序。REACH要求制造商注册产品中的每一种化学成分,大约共有3万种--并要衡量其对公众健康的潜在危害。REACH建立了这样的理念:社会不应该随便引入潜在危害是不确定的新的材料、产品或技术。2006年12月18日,欧盟议会和欧盟理事会正式通过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法规(即REACH法规),对进入欧盟28个成员国市场的所有化学品进行预防性管理。该法规已于2007年6月1日正式生效,次年6月1日开始实施。主管机关是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此标准要求任何一种年使用量超过1吨的高度关注物质(SVHC)在商品中的含量不能超过总物品总重量的0.1%,否则需要履行注册、通报、授权等一系列繁琐的义务。此外,该法规将原指令集 76/769/EC 并入其附录17,从而对一系列对人体、环境危害较大的化学品的使用情况进行了非常严格的限制。根据REACH法规,有下列之一的物质,可以被视为非常高关注物质(SVHC)的:致癌,致突变或毒性(CMR的)繁殖;具有持久性,生物累积的和有毒的;非常持久和生物累积(vPvBs);严重和/或对环境或人体健康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害,破坏荷尔蒙系统的物质;

  • 纺织品致癌染料现行不同检测方法的对比研究

    21世纪,随着人们对环保和健康意识不断加强,纺织品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保护方面的影响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而其中纺织品所用染料的致癌性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    染料与癌症的关联在100多年前就有相关报道。1895年,德国医生Rehn曾报道,在一品红制造厂工作的45人小组中,有4人患膀胱癌。此后5O年,通过对动物的试验和长期临床研究,确定膀胱癌是染料厂工人的职业病。因此,当人们穿着和使用含有这类染料的纺织品时,就可能对健康造成潜在危险。    本文所论述的致癌染料是指本身未经还原或其它反应,但直接与人体或动物体长时间接触就会引起癌变的染料。鉴于这类致癌染料的严重危害,许多国家和世界权威组织相继颁布了严格的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限制。直接蓝6、直接红28、直接黑38、酸性红26、碱性红9、碱性紫14、分散蓝1、分散橙11和分散黄3是欧盟委员会纺织品生态标签(Eco-Label)(欧盟2002/371/EC指令)和国际环保纺织协会的纺织品生态标准都要求纺织品中不得使用对人体有直接致癌作用的9种染料,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批准并发布的我国最新推荐性国家标准GB/T18885-2009《生态纺织品技术要求》也规定不得使用这9种染料。    2国外致癌染料检测方法和标准    纺织品中致癌染料检测一直是难题,目前,国际上尚无正式用于检测纺织品上致癌染料的方法标准。国内外关于这方面的报道也较少,关于致癌染料的检测,OeKo-Tex标准200(2010版)中描述:部分染料(偶氮染料)可按禁用芳香胺的检测方法检测;部分染料(分散染料)可按分散染料的检测方法检测;而其它几种染料没有明确注明检测方法。这给相关法规、标准、符合性评定程序的实施带来了很大的不便。    德国作为相关法案的提出国,曾于2000年提出过一项有关纺织品上分散染料检测方法的标准草案DINDMP512草案《纺织品分散染料的检测》,目前世界上一些主要检测机构在进行纺织品上致癌染料的检测时,基本上都参照了该标准草案,有些则根据自己的经验和研究成果,在技术上做相应的调整或改进。

  • 【有害物质检测】欧盟禁用有害偶氮染料指令

    欧盟禁用有害偶氮染料指令(2002/61/EC)生效日期:2003-09-11适用产品范围:涉及纺织品、革制品,其中有布制或皮制玩具,包含带有布制或皮制服装的玩具主要内容a) 偶氮染料经还原可裂解出一种或多种致癌芳香胺(附表中所列22 种芳香胺,略)。在最终产品或产品染色部分含有可释放出浓度高于30ppm 致癌芳香胺的偶氮染料不得用于与人体皮肤或口腔有直接长期接触的纺织品和皮革制品,如:- 衣服,床上用品,毛巾,假发,帽子,尿布和其他卫生用品、睡袋;18- 鞋袜,手套,手表带,手提包,皮包或钱包,行李箱,座椅套,颈挂式皮包;- 纺织制或皮制玩具和带有纺织或皮制衣物的玩具。- 供消费者使用的纱线和织物。b) 上述纺织品和皮革制品如不符合规定要求,不得投放市场。2005 年1 月1 日之前对由再生纤维制成的纺织品可放宽要求到由再生纤维中残余染料引起的芳香胺释放浓度到70ppm。c) “偶氮染料列表”中新增的偶氮染料不得投放市场或作为浓度质量高于0.1%的物质或制剂成分用于纺织品和皮革制品。背景在染料分子结构中,凡是含有偶氮基(-N=N-)的统称为偶氮染料,其中偶氮基常与一个或多个芳香环系统相连构成一个共轭体系而作为染料的发色体,几乎分布于所有的颜色,广泛用于纺织品、服装、皮革制品、家居布料等染色及印花工艺。当纺织品、服装和皮革制品与人体直接接触后,某些类型的偶氮染料与人体正常代谢物(如汗液)混合,能形成致癌的芳香胺化合物而再被人体吸收,对人体危害极大。这部分偶氮染料就是可致癌的偶氮染料。需要澄清的是,偶氮染料被广泛采用,目前使用的偶氮染料就达3000 种之多,其中大部分的偶氮染料都是安全的,受禁的只是可还原释放出指定的二十多种芳香胺类的那一小部分偶氮染料,大约只有200 多种。从保护人体健康、安全的角度出发,1992 年4 月10 日德国颁布“食品与日用消费品法”开始立法禁止生产和销售德国联邦健康总署颁布的使用MAK(III)A1(4 种)、A2 组(11 种)中胺类的偶氮染料。1994 年7 月15 日-1996 年7 月23 日德国先后四次颁布“食品与日用消费品法” 修正案制定了明确的禁止可还原致癌芳香胺的偶氮染料及用其加工的商品及时间表。开始时禁止偶氮染料中可还原释放芳香胺的种类是20 种,经过科学研究的发展,最近德国已经扩大到24 种。1999 年,欧洲委员会为了保护欧盟公民的身体健康,同时也为了统一欧盟各成员国关于限制某些偶氮类染料使用的法规,提出了关于禁止使用偶氮类染料指令)的立法建议。此后,由于各成员国在指令某些细节问题上分歧大,该立法建议在欧洲议会以及欧盟理事会中均经历了长时间的讨论。2002 年2 月,欧盟理事会终于通过了该指令的“共识文件”,在最终通过该指令的立法程序上迈出了重要的一步。从2002 年2 月底开始,欧洲议会开始对该指令的共识文件进行第二轮审议,最终该指令将由欧盟理事会和欧洲议会共同通过。2002 年9 月11 日,欧盟正式通过了这一指令2002/61/EC-“对欧盟委员会关于限制某些危险物质和制剂(偶氮染料)的销售和使用的76/769/EEC 指令”,这是对76/769/EC 指令做出的第19 次修订。该指令主要禁止纺织品、服装和皮革制品生产使用禁用偶氮染料,禁止使用含有偶氮染料且直接接触人体的纺织品、服装和皮革制品在欧盟市场销售,禁止这类商品从第三国进口。对于玩具该指令主要涉及纺织制或皮制玩具和带有纺织或皮制衣物的玩具。检测2003 年9 月9 日,欧盟官方刊物刊登了关于2002/61/EEC 有害偶氮染料指令的通报,针对不同的材料分别指定了三种偶氮染料测试方法:a) 皮革产品:CEN ISO/TS 17234:2003 皮革-化学测试-检验染色皮革是否含有某类偶氮染料b) 纺织品产品:EN 14362-1:2003 纺织品─检验偶氮染料释出的芳族胺─第一部分:在毋须提取的情况下测试产品是否含有某类偶氮染料c) 聚酯纤维产品:EN 14362-2:2003 纺织品─检验由偶氮染料释出的芳族胺─第二部分:提取纤维以测试产品是否含有某类偶氮染料我国纺织品强制性新国家标准GB 18401-2003 也规定了偶氮为必须检测的项目,但其限量比相应的欧洲标准要求更严,为20ppm。关于测试方法我国于1998 年11 月26 日发布了3 个国家标准:a) GB/T 17592.1-1998 [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Mp]气相色谱[/url]/质谱法b) GB/T 17592.2-1998 高效液相色谱法c) GB/T 17592.3-1998 薄层层析法但此三个方法均是针对纺织品的,三个方法之间前处理部分基本相同,只是最终采用的仪器分析手段不同。GB 17592 标准规定的三个方法与EN 14362-1:2003 的三个测试子方法类似。影响及对策我国在纺织品的染料科学的整体水平还比较落后,限于成本、技术水平和工艺,在禁用偶氮染料的替代方面的研究还非常不够。国家工商局曾经就禁用的可释放出致癌芳香胺的118 种偶氮染料对国内的印染纺织品企业进行过调查,发现还有104 种染料还在被广泛使用。纺织品是布绒玩具等的主要原料,在玩具生产中应用非常普遍。但玩具上使用的纺织品的档次普遍较低。而且玩具界对玩具纺织品中的偶氮检测没有十分重视。

  • 迪马科技助力纺织品检测,全新推出纺织品新国标GB 18401整体解决方案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推出的新版《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 18401-2010,作为中国纺织行业唯一的一部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安全法规,于2011年1月14日起正式生效,过渡期将于2012年8月1日结束。据了解,新版《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 18401-2010,其全部技术内容均为强制性,适用于在中国境内市场生产、销售的所有纺织产品,新标准的覆盖面更广,对相关有毒有害物质的控制更加严格,将提高中国市场准入门槛。 迪马科技一直致力于为纺织品检测提供完善的技术服务,曾先后推出禁用偶氮染料检测前处理用硅藻土提取柱ProElut AZO,气相色谱/质谱法检测用毛细管色谱柱,高效液相色谱法检测用液相色谱柱及其他纺织品检测用相关色谱消耗品。经过多家纤检机构、出入境、第三方检测机构等近四年的使用认证,迪马科技与国家权威检测机构合作开发的禁用偶氮染料专用硅藻土提取柱ProElut AZO,完全满足中国国标《GB/T 17592-2011 纺织品 禁用偶氮染料的测定》和欧盟标准,产品回收率高、稳定性和重现性好。气相毛细柱(DM-5MS)和液相色谱柱,DikmaPure高纯溶剂,24种偶氮染料芳香胺混标等多种消耗品也得到业内用户的广泛认可。 针对此次新国标的实行,迪马科技特别推出根据《GB/2912.3-2009 纺织品 甲醛的测定》、《GB/T17952-2011 纺织品 禁用偶氮染料的测定》、《GB/T23344 -2009 纺织品 4-氨基偶氮苯的测定》整体解决方案,所有样品制备、操作流程、色谱分析条件完全按照国标进行,所得的分析结果准确可靠,重现性好,灵敏度高。完全满足纺织品检测工作者遵循新标准进行检测,解除您使用迪马科技产品是否符合纺织品新国标分析的顾虑,为您的分析工作带来更多便利!

  • 纺织品中的甲醛及其标准检测问题探讨

    纺织品中的甲醛及其标准检测问题探讨Discussion on Formaldehyde in Textile and the Testing Questions 文/董会玲 殷习玉 摘要:从纺织品中甲醛的危害性、来源、限定、检测4个方面对纺织品中的甲醛含量及其检测进行了论述,并对注意的问题进行比较分析。最后,提出对我国纺织品中甲醛的检测的目标和标准的建立健全做了展望。关键词:纺织品;甲醛;含量;标准纺织品中的甲醛含量是一项非常重要的监控指标,欧盟指令2002/371/EC、Oeko-Tex100和日本法规No.112以及GB18401—2003和GB/T18885—2009均将甲醛纳入监控范围,规定了具体的限量值。本文从4个方面对纺织品中的甲醛含量及其检测进行论述。1甲醛的危害甲醛是无色、具有强烈气味的刺激性气体,其35%~40%的水溶液通称福尔马林。甲醛是原浆毒物,能与蛋白质结合。皮肤直接接触甲醛,可引起皮炎、色斑、坏死。吸入高浓度甲醛后,人体会出现呼吸道的严重刺激和水肿、眼刺痛、头痛,也会引发支气管哮喘,经常吸入少量甲醛,能引起慢性中毒,出现粘膜充血、皮肤刺激症、过敏性皮炎、指甲角化和脆弱、甲床指端疼痛等,全身症状有头痛、乏力、胃纳差、心悸、失眠、体重减轻以及植物神经紊乱等。2甲醛的来源乱码删除自20世纪20年代以来,纺织用甲醛树脂开始在面料整理中使用,主要应用在防缩水、抗皱、防水、防褪色、阻燃处理等后整理,以及为了保持印花、染色的耐久性和改善手感等需求而在助剂中添加甲醛。3世界主要国家对甲醛的要求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主要国家纷纷出台相关的法规或强制标准,对产品的游离甲醛含量作了严格的限定(见表1)。表1世界各国出的法规或标准对游离甲醛的限定国家规定使用限制中国纺织品甲醛含量的限定GB 18401-201020 ppm(二十四个月以下的婴儿)75 ppm(直接接触皮肤)300 ppm(非直接接触皮肤、室内装饰)荷兰日用品法案-对含甲醛纺织品的规则(2000年7月)规定直接接触皮肤及含量超过120 ppm甲醛的纺织品必需标明:“第一次穿着前要水洗”,水洗一次后甲醛含量禁止超过120 ppm挪威挪威皇家环境部T1307(1999年)30 ppm(二十四个月以下的婴儿)100 ppm(直接接触皮肤)300 ppm(非直接接触皮肤)法国法兰西共和国公报,通告97/0141F20 ppm(婴儿服装)200 ppm(直接接触皮肤)400 ppm(非直接接触皮肤)芬兰纺织品最高甲醛含量的法例(210/1988法例)30 ppm(二十四个月以下的婴儿)100 ppm(直接接触皮肤)300 ppm(非直接接触皮肤)德国有害物质条例,附例(1993年)会与皮肤直接接触及甲醛含量超过1500 ppm的纺织品必需用德文及英文标明:“含有甲醛。第一次使用前要水洗,以避免皮肤发炎”。奥地利甲醛条例(1990年)超过或等于1500 ppm必需标明日本112法案吸光度小于0.05(婴儿);75 ppm(其他)4纺织品甲醛含量测定中应注意的问题甲醛含量的测试是一项操作与技术要求比较高的测试,目前国内外纺织品中甲醛含量的测定一般均采用乙酰丙酮比色法,GB/T 2912也不例外。该标准自发布以来经过多年的实践检验,各方反应良好,具有很强的实用性,但在实际测定过程中,也出现过一些问题,需要认真加以对待。4.1甲醛标准溶液的标定 目前,标准中最大的问题是甲醛标准溶液的标定方法。由于标定难度大(目前国内外有关甲醛含量的测定防范标准中的标定多采用碘量法,虽然也可用pH值法滴定,但是增加操作程序,且要即快速又准确还是有一定的难度)很多检测机构都是向标准物质研究部门购买。4.2吸光度范围的选择 在实际工作中,若被测试样的吸光度太大或太小,都可能产生比尔定律偏离。因此,在吸光度测定时,应注意选择适当的吸光度范围。而且在仪器的使用过程中,应该特别注意对仪器的吸光度线性动态范围的检测,并注意通过改变吸收池厚度或者待测试样的浓度,使被测吸光度读数处在仪器的吸光度线性动态范围内,从而减小比尔定律的偏离,以求得到准确的测量结果。4.3 双甲酮确认试验标准指出:如果怀疑吸收不是来自于甲醛而是受其他因素影响,则需用双甲酮进行确认试验。双甲酮因能与甲醛形成不溶的缩合物,可作为检验甲醛的特性试验。是否要进行确认试验,由检测人员自行决定。这里要指出的是,标准中未对确认试验结果的处理做详述。显然,确认试验结果无非为以下3种:1) 双甲酮与甲醛发生反应,此时来自412 nm的吸光度完全消失。说明吸收确实全部来自甲醛,原甲醛含量结果不变。2) 双甲酮未与甲醛发生反应(即溶液中无甲醛),此时来自412nm的吸光度依然存在。说明吸收不是来自甲醛,推翻原甲醛含量结果。3) 双甲酮与甲醛发生反应,但来自412 nm的吸光度并未完全消失而是仍有一定的吸收,此吸收值记为An。说明吸收部分来自甲醛,部分来自非甲醛的其他因素,此时应重新计算甲醛含量,即从原吸光度值中减去来自非甲醛的其他因素的吸收值An,然后根据新的吸光度A值计算甲醛含量。4.4 分光光度计的使用与校准各实验室用的分光光度计型号很多,型号不同,仪器的性能、操作方法及使用注意项等也各有所异,这就要求使用者能熟悉所用仪器的性能和操作方法,包括使用前的预热、调零与透过率,正确选用灵敏度档和比色皿,定期校准仪器波长等,使用者要根据仪器说明书提供的方法每半年最长一年对波长进行一次运行校验,如发现异常应及时调整,以确保测试结果准确无误。4.5取样原则甲醛测定的取样同样也是困扰实验人员的一个非常棘手的难题,因相关产品标准未详细规定取样原则和方法,造成实验人员在实际操作时无章可循,由此引发的买卖双方对测试结果的争议。5 结语甲醛含量测定是目前纺织品检测项目中比较复杂的一个,涉及到化学分析基本理论和多种基本操作技能,这对于未受过系统化学分析培训的一般实验人员来说有一定的难度。另外,由于标准宣贯力度不够以至于标准中存在的某些问题(如甲醛标准溶液的标定)至今得不到妥善解决。甲醛含量是一项非常

  • 【资料】欧盟PFOS指令已实施 纺织企业出口再遇“绿色壁垒”

    就在国内企业为WEEE、RoHS指令挠头,对EUP指令茫然之际,今日起实施的一道新的“绿色壁垒”再次摆到了国内出口生产企业和经销商面前。  欧盟限制使用PFOS(全氟辛烷磺酰基化合物)的指令已于6月27日开始正式实施。近日,已有多个省市的相关职能部门对外贸出口企业发出了此项紧急风险预警:限令实施后,将在很大范围内对我国多个产品,特别是纺织品出口造成严重影响。 [B] “绿色壁垒”不断 何为PFOS?[/B]  PFOS指令是欧盟继WEEE和ROHS之后,设下的又一道涉及面较广的“绿色壁垒”。2006年10月24日,欧盟议会正式通过决议,规定欧盟市场上制成品中全氟辛烷磺酰基化合物的含量不能超过质量的0.005%,若等于或超过0.005%的将不得销售 等于或超过0.1%的,其成品、半成品及零件也将被列入禁售范围,这标志着欧盟正式全面禁止PFOS在商品中的使用。该禁令的过渡期为18个月,于今年6月27日正式实施。此外,美国、加拿大等国家/地区也已经颁布了相关的法规,禁止该物质在某些领域的使用。  PFOS是“全氟辛烷磺酰基化合物”的简称,是一种用途十分广泛的化学物,又称C8。因其同时具备疏油、疏水等特性,被广泛用于生产纺织品、皮革制品、家具和地毯等表面防污处理剂。还由于其化学性质非常稳定,被作为中间体用于生产涂料、泡沫灭火剂、地板上光剂、农药和灭白蚁药剂等。此外,还广泛地被使用在合成洗涤剂、义齿洗涤剂、洗发香波及其他表面活性剂产品等日用化学品中,以及大量用于纸张表面处理和器皿生产过程,包括与人们生活接触密切的纸制食品包装材料和不粘锅等近千种产品。  PFOS也是目前最难降解的有机污染物之一,可以通过呼吸和食用被生物体摄取,被普遍认为是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持久累积性毒物。 [B] PFOS指令的影响:出口成本再增 企业雪上加霜[/B]  禁令生效后,PFOS类产品的使用和市场投放将受到限制。据了解,直接受到PFOS指令影响的包括纺织品、皮革、造纸、包装、印染助剂、化妆品等制造领域,尤其在纺织业中存在范围最广。任何需要印染以及后整理的纺织品都需经过前处理洗涤,另外,如抗紫外线、抗菌等功能性后整理所使用的助剂也含有PFOS。  纺织品服装是我国支柱产业之一,欧盟是主要出口市场。禁令实施在即,由于我国还没有研发出能完全符合欧盟对PFOS控制标准的纺织用助剂,因此纺织等轻工行业将面临艰巨的挑战。为了满足PFOS禁令标准要求,纺织品生产企业须使用环保型纺织助剂,其生产成本必然有所增加。同时,纺织品生产企业还需支付必要的检测费用,这对疲于应对欧盟纺织品特保限制、欧盟有害偶氮染料等有害物质检测、人民币升值及出口退税调整下降等不利因素的纺织品生产企业,无异于雪上加霜。  据了解,国家质检总局曾于2007年年初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检验检疫局和广大企业关注这一指令,各地检验检疫局也对此项指令进行了宣传。然而调查显示,我国大多数出口企业对PFOS指令尚未引起足够关注,甚至对自己产品中是否含有PFOS成分都不清楚,而限令一旦实施,这些企业必将在对外贸易中遭受损失。  近几年来,欧美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纷纷通过设定严格的环保指标等来提升进口商品的进入门槛,这已成为未来出口企业必须面对的一个大国际背景。国内企业虽对此有一定的心理准备,但在人民币升值及出口退税调整下降等不利因素下,层出不穷的WEEE、RoHS、欧盟纺织品特保限制、欧盟有害偶氮染料等有害物质检测等指令,实在令国内企业心有余而力不足。业内人士分析,为了满足PFOS禁令标准要求,纺织品生产企业必须使用环保型纺织助剂,其生产成本必然有所增加,同时纺织品生产企业还需支付必要的检测费用。这对于纺织品生产企业来说无异于雪上加霜。  [B]应对之策及其建议[/B]  质检部门加强宣传。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及相关部门应广作宣传,让相关企业了解限令要求,同时也应制定相适应的产品标准和快速检测方法,帮助广大企业把好源头检测关,较好地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广东检验检疫局提醒,各相关企业要提高认识,加强警惕,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有实力的纺织大企业可加快PFOS替用品的研发和生产技术的升级改造,提高产品的环保要求,以应对将来限用PFOS及其衍生物给企业发展带来的影响。  相关企业积极应对。相关出口企业应尽快与欧洲进口商就有关问题进行沟通,加紧替代产品的选择、试验和应用,以减少指令实施带来的损失。同时,出口企业应在信息收集、生产环节管理、相关标准制订等方面多下工夫,建立相应的技术标准。企业自身还要提高产品的环保性能,在生产过程中既要注重材料的选择,保证产品质量,更要增强环保和健康意识,更新观念,跟上形势发展的需要,适应市场变化。注意收集相关信息,根据最新信息调整生产模式。

  • 纺织品中偶氮检测

    请教!!有做纺织品中偶氮的吗?定性检测禁用偶氮时,检出的多吗?如检出,需定量检测,收费要不要另外增加。另标准中24种禁用偶氮要全检测吗?

  • 【分享】台湾“标准检验局”加强纺织品安全监管

    2011年2月,台湾地区发布了有关商品检验法G/TBT/N/TPKM/97号通报。通报声明台湾“标准检验局”决定加强与人体直接接触的纺织品的安全监管,将包括服装、床上用品等在内的纺织品纳入法定检验范围,并拟采用监控检查等手段确保纺织品符合安全要求。通报预计将于2012年1月1日正式生效。  纺织品中的甲醛、偶氮染料和其他有害物质近年来已引起消费者高度关注。2009年,台湾“标准检验局”制定了CNS15290《纺织品安全规范》。该规范主要借鉴欧盟相关纺织服装标准,按照婴幼儿用纺织品、与皮肤直接接触的纺织品、与皮肤非直接接触的纺织品、室内装饰用纺织品等进行分类并对纺织品中甲醛、偶氮染料、铅、镉等有害化学物质含量以及部分物理性安全项目提出明确要求。此次将纺织品纳入法定检验将大大提高输台纺织品的成本压力和技术门槛。  纺织服装类产品是宁波地区重点出口商品之一。据检验检疫部门统计,2010年宁波地区累计向台湾输出目录内纺织服装产品逾650批次,涉及金额逾1200万美元。随着ECFA协议的正式实施,输台纺企势将迎来更大的贸易机遇。

  • 【分享】欧盟PFOS指令

    [size=4][B]欧盟PFOS指令[/B][/size]于2006年12月27日正式公布并同时生效的欧盟《关于限制全氟辛烷璜酸销售及使用的指令》(即PFOS指令)将于2008年6月27日正式实施。指令规定,以PFOS(全氟辛烷璜酸)为构成物质或要素的,若浓度或质量等于或超过0.005%的将不得销售;而在成品和半成品中使用PFOS浓度或质量等于或超过0.1%的,则成品、半成品及零件也将被列入禁售范围。   PFOS有关物质因其同时具备疏油、疏水等特性,被广泛用作生产纺织品、皮革制品、家具和地毯等表面防污处理剂;还由于其化学性质非常稳定,被作为中间体用作生产涂料、泡沫灭火剂、地板上光剂、农药和灭白蚁药剂;此外,还广泛地被使用在合成洗涤剂、义齿洗涤剂、洗发香波及其他表面活性剂产品等日用化学品中。可以预见,限令一旦实施,将直接影响我国纺织品、皮革、造纸、包装、印染助剂、化妆品等制造领域,而纺织品生产企业将首当其冲。限令生效后, PFOS类产品的使用和市场投放将受到限制。   纺织品服装是广东中山六大支柱产业之一,欧盟是该地区第四大出口市场。据检验检疫部门统计,今年以来,中山输欧纺织服装497批,数量388万件,货值1112万美元,占总出口量15%左右。尽管从现在算起,离禁令实施尚有一年的过渡期,但由于我国还没有研发出能完全符合欧盟对PFOS控制标准的纺织用助剂,因此纺织等轻工行业将面临巨大的挑战。为了满足PFOS禁令标准要求,纺织品生产企业须使用环保型纺织助剂,其生产成本必然有所增加,同时,纺织品生产企业还需支付必要的检测费用。这对疲于应对欧盟纺织品特保限制、欧盟有害偶氮染料等有害物质检测、人民币升值及出口退税调整下降等不利因素的纺织品生产企业来说,无异于雪上加霜。   大量的调查研究发现,PFOS具有遗传毒性、雄性生殖毒性、神经毒性、发育毒性和内分泌干扰作用等多种毒性,被认为是具有全身多器脏毒性的环境污染物。同时PFOS物质具有持久性、高度生物累积性、有毒以及可以远距离环境迁移的特性,被普遍认为是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持久累积性毒物。   目前,不单欧盟,还有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均对PFOS物质表现出极大的关注,有专家预见,该类物质在未来几年将完全被禁用。因此,广大纺织品生产企业应加快PFOS替用品的研发和生产技术的升级改造,提高产品的环保要求,以应对将来全球限用PFOS及其衍生物给企业经济发展带来的影响。相关使用企业也应合理选择供应商,将符合环保要求的纺织印染生产企业作为长期稳定的供应商才是应对该限令的良策。检验检疫及相关部门应广为宣传,让相关企业了解限令要求,同时也应制定相适应的产品标准和快速检测方法,帮助广大企业把好源头检测关,较好地应对国外技术贸易壁垒。

  • 【求助】关于Bag的欧盟标准有哪些?

    [color=#00008B][size=4][/size][/color]关于bag的欧盟的化学方面的标准有哪些?我google了下 貌似没有直接定义BAG的标准我觉得包包之类的一般是由皮革制品(Leather)和纺织品(textile)这2种材料构成可是查了半天没找到相关的化学物质含量的标准在此向各位高手求教了!!!! 不胜感激!!![em09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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