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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空气检测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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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空气检测收费标准相关的资讯

  • 室内空气检测无标准 漫天要价收费差10倍
    “家里新装修后,总是有一股刺鼻的味道,我打算找个室内空气检测机构,测一测空气污染物是否超标。”家住青岛市市南区的周先生来电话反映,自己看到新闻说有房地产商安装的地板污染物超标,他就想给自己家也做做检测。记者近日调查了解到,目前青岛做室内空气检测的公司有几十家,同样是检测5项指标,收费从300元到3000元不等。使用的仪器、出具的报告也各不相同。业内人士提醒,应尽量找正规的空气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以防花冤枉钱。  收费从300元到3000元不等  2月19日,记者拨通了青岛多家室内空气检测公司的电话,咨询空气检测收费标准。“按检测点收费,一个点相当于一个房间。检测甲醛一项,每个点100元。”青岛某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而据记者了解,山东省建筑工程检测中心测甲醛的价格为每个点100元~200元 山东省质检院检测费用为每个点450元。  记者又咨询了测甲醛、苯系物、氡、氨、TVOC五项指标的价格,山东省质检院的收费标准是前四项每项450元 ,TVOC收费1386元 ,总计3186元 。而记者咨询了某公司等检测机构,客服人员开出的价格为五项指标共收费300元。  为何同是空气检测,各单位的收费标准却不一样?对此问题,青岛市物价局的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对于室内空气检测机构的收费,没有统一标准,实行的是市场调节价,各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定价。  检测公司也可治理污染?  “要是检测出来有超标物,我们可以提供清洁服务,价格优惠。”当记者以用户的身份咨询某公司的工作人员时,他们告诉记者,公司既能做空气检测,还能做污染治理。  在咨询另一家空气检测公司时,工作人员李先生却透露,如果检测公司既做运动员又做裁判员 ,这样会让检测结果的权威性大打折扣。“不排除个别检测公司做检测时把原本没有超标的房间说成超标,然后再来做超标治理收取高额费用。”李先生建议消费者装修后,可以先到独立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室内空气质量状况,根据检测结果找相应的公司进行治理,治理后再回第三方机构复检。  检测机构应出具“CMA”报告  青岛逸新空气检测站的工作人员张先生告诉记者,现在市场上有很多的空气检测公司是花低价钱买不合格的检测仪器来“忽悠”业主的。 “质监部门会向达到标准的空气质量检测机构颁发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这些正规机构检测后出具的检测报告上,都会有质监部门的审核时间 、‘CMA’标志和唯一编号,在质监部门的网站上可以查询到。”张先生是一名有着多年检测检验空气污染的工作人员,他表示一般正规的检测公司价格高一点,像300元的检测肯定是不合格的 ,而3000元的价格也太高了。“有 CMA认证,主要好处在于它具备法律效力,在打官司、维权时,可以作为法律依据。”  空气检测要写进装修合同  根据《山东省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43条规定的“建筑装饰装修承包合同对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是有约定的 ,应当出具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报告”,如果装修业主大力主张,装修公司一般是会提供相应的报告。但是在实际情况中基本上没有装修公司会主动提议将室内空气质量的检测写进装修合同中,而业主也缺少维护自己正当权益的意识。  2月19日,记者拨打了青岛市近十家装修公司的电话 ,发现很少有公司愿意将“装修后提供空气质量检测报告”写入合同中。调查中,万顺装修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我们公司还没有免费向客户提供空气检测报告的做法,也没有客户向我们提出过这个要求。”该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客户在签订合同时强烈要求将空气质量检测写进合同,公司也是可以考虑的。另有多家装饰公司表示,不会提供第三方检测,如果客户不放心,可以自行检测。而在北京 、上海等大城市,装饰公司的装修合同中早已将“提供空气质量检测报告”列入其中。
  • 发改委废止环境监测服务费收费标准等文件
    p  近期,发改委决定废止133项价格规范性文件,其中涉及环保领域的包括《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环保系统行政事业型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污水处理费征收有关问题的复函》。/pp  今年初,财政部和发改委废除了环境监测服务费等一系列行政事业性收费,对于环境监测站提供的强制性监测不再收取环境监测服务费,但是对于自愿委托的监测收费并没有取消,且一般收费标准都按照《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环保系统行政事业型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执行。此次收费标准的取消,可能意味着环境监测站可以以市场主体的身份参与到我国环境第三方检测市场的建设和竞争中。/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strong国家物价局财政部 关于发布环保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strong/pp  颁布单位:国家物价局/财政部  发文字号:价费字[1992]178号/pp  颁布时间:1992-04-20  实施日期:1992-05-20/pp  国家环境保护局:/pp  根据中发[1990]16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的决定》的精神,对环保系统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了重新审定,经全国治理“三乱”领导小组同意,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pp  超标排污费。……/pp  环境监测服务费。各级环境监测部门受企业、事业单位委托而进行的环境监测,可收取环境监测服务费。收费按《环境监测站开展专业服务收费暂行规定》执行(见附件五)。各省级物价、财政部门商同级环保部门根据本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pp  城市放射性废物送贮费,由省级物价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本着不盈利的原则,根据废物库、容器、运输、服务等项费用核定。/pp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费(建设项目取费)另行下达。/pp  国家环境保护局等六部门联合发布的(90)环管字第359号《关于发布 汽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办法 的通知》中有关环保部门对生产、维修和用车大户汽车排气污染的抽检及公安部门的路检收费暂停执行,待国家物价局、财政部调查研究后另行规定。对车辆年检、初检(包括汽车排气污染检验)收费,按省级物价、财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pp  上述各项收费收入要按照资金性质,分别纳入财政预算内或预算外管理,执行有关财政规章制度,接受财政部门监督。/pp  环保系统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以本通知为准,过去有关收费项目和标准的规定一律废止。各地不得擅自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各收费单位应按规定到指定的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制定的收费票据。/pp style="text-align: left "  本通知自一九九二年五月二十日起执行。/pp  附件一:/pp  附件二:/pp  附件三:/pp  附件四:/pp  span style="color: rgb(0, 176, 240) "strong附件五:环境监测站开展专业服务收费暂行规定/strong/span/pp  全国环境保护系统的各级监测机构,在履行国家赋予的职责、确保完成上级指令性环境监测任务的前提下,积极挖掘内部潜力,开展对外监测和技术服务工作,是对社会应尽的义务,也是改革发展的需要。通过这项工作,可以增强其技术和经济活力,补助事业费的不足,促进自身建设,推动环境监测工作的发展。/pp  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全国环境监测站开展对外监测和技术服务的现状,特制定本暂行规定。/pp  一、基本原则/pp  各级环境监测机构在开展对外监测和技术服务业务时,应加强管理,在不影响上级下达的环境监测和污染源监测任务的前提下,要严格保证服务的质量、合理收费、维护环境监测工作的权威性和声誉。/pp  二、服务范围/pp  1.各项环境背景值调查和环境评价 /pp  2.对外单位委托的样品分析、固定和流动污染监测以及污染纠纷、事故仲裁监测 /pp  3.治理工程项目的研究设计及其环境效益分析评价 /pp  4.受有关单位委托承担环境保护方面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成果转让和其他方面的项目 /pp  5.工业污染源成果综合服务项目,包括污染源档案、各类技术和研究报告、图集、数据库等。/pp  三、收费办法/pp  (一)监测项目收费:/pp  监测项目的收费标准主要依据各类专业监测项目的技术难度、实际消耗成本(材料消耗、仪器(表)设备折旧、水、电、气消耗、直接劳务的消耗和管理费)进行计算,其实际成本按以下项目进行核算。/pp  1.材料费:/pp  包括(1)在监测过程中一次性消耗的材料如药品试剂等。其材料费的构成包括材料本身和运费、保管费及合理损耗的分摊费用。/pp  (2)低值易耗品:原值500元以下使用寿命不超过一年者均列入低值易耗品,能多次使用的可分期摊入成本。对于易碎玻璃器皿、小电炉、万用表、工具之类可按小时费用进入成本。/pp  2.水电费:/pp  指在检验过程中直接消耗的水、电、油、气等费用,不包括公用采暖照明等能源费用。/pp  3.固定资产折旧费:/pp  原值在5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含一年)的仪器(表)设备均列入固定资产。所提折旧的固定资产不包括闲置未用的仪器设备以及不属于检验用的固定资产。其计算折旧费的折旧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pp  4.管理费:/pp  包括办公费、旅差费、会议费及部分管理和检验人员的工资费用。对人体危害程度较大的监测分析项目(剧毒、致癌、放射性)加收2-5倍的管理费。/pp  (二)监测样品予处理和现场采样的收费规定:/pp  1.所分析项目若需样品分析前处理和使用色质联谱、高频等离子发射光谱、气、液相色谱、原子吸收、莹光分光光度计等大型仪器(表)分析项目,可适当收取样品予处理费和开机费。/pp  2.委托单位要求到现场采样或监测分析时,工作人员到现场所需交通工具、开孔、搭架等辅助工作条件,由委托单位解决 委托单位需使用监测车、船可酌情收费。/pp  3.污染事故的现场采样和监测分析,其收费标准可比正常的监测项目收费提高30%-50%。/pp  (三)监测技术服务的收费,可按有关规定与需方与合同方式协商或酌情收费。主要内容有:/pp  1.科研、监测成果转让(包括工业污染源调查成果、档案、各类技术、研究报告、图集、数据库数据等)和环境评价等项目 /pp  2.仲裁样品、科研成果鉴定及其它特殊要求的监测分析 /pp  3.索取环境监测数据和磁带(盘)记录数据 /pp  4.代培监测分析人员。/pp  四、收费的使用:/pp  监督检测机构按规定收取费用所得的净收入,主要用于弥补专项拨付购置检测手段(设备、仪器、药品)所需资金和弥补国家拨付的事业费不足。其余商同级财政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使用。/p
  • 两机构发布环境监测收费标准指导价
    p  对于第三方环境监测行业来说,低价竞争成为行业发展重要弊端之一。近期,两家社会团体不约而同地发布了环境监测行业的收费标准指导价,分别为河北省环境科学学会环境监测分会和广东省环境监测协会。/pp  河北省环境科学学会环境监测分会指出:“为规范我省环境监测技术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方和环境监测机构的合法权益,提高环境监测服务的质量,杜绝以不正当手段进行恶性竞争和低价市场竞争,促进环境监测行业科学、健康和持续发展,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我省环境监测的实际情况,提出《河北省环境监测技术服务收费标准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pp  广东省环境监测协会指出:“由于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的大量涌现,环境监测市场恶性竞争现象严重,一些环境监测机构往往以低价竞争取得任务,但所收取的监测费用又不足以保证按质按量完成任务,只好数据造假,并且导致“劣币驱逐良币”的情况。为提高我省环境监测技术水平,推进环境监测专业市场的有序发展和良性竞争,规范收费行为,广东省环境监测协会在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于2014年提出的调整我省环境监测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制定《广东省环境监测行业指导价》。”/pp  全文见链接:/pp  a href="https://www.instrument.com.cn/news/20181225/477710.shtml" target="_blank"河北省环境监测技术服务收费标准指导意见 (征求意见稿)/a/pp  a href="https://www.instrument.com.cn/news/20181225/477713.shtml" target="_self"广东省环境监测行业指导价/a/p
  • 河北省环境监测技术服务收费标准指导意见 (征求意见稿)
    p  为规范我省环境监测技术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方和环境监测机构的合法权益,提高环境监测服务的质量,杜绝以不正当手段进行恶性竞争和低价市场竞争,促进环境监测行业科学、健康和持续发展,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我省环境监测的实际情况,提出《河北省环境监测技术服务收费标准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具体内容如下:/pp  一、该指导意见适用于在我省从事环境监测,为企业提供环境监测技术服务的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的收费行为。/pp  二、“环境监测技术服务机构”是指取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从事环境类检测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pp  三、为企业提供环境监测的技术服务,内容主要包括:空气和废气、水和废水、土壤、固废、噪声、室内空气和油气回收等环境类监测指标。/pp  四、环境监测机构开展环境监测技术服务,实施收费应自觉履行《河北省环境科学学会环境监测分会行业自律公约》,遵循公开、公正、诚实信用和公平竞争的原则,杜绝扰乱环境监测技术服务市场的行为。/pp  五、空气和废气、水和废水、土壤、固废、噪声以及室内空气和油气回收检测项目收费标准分别见附表。另外,采样费用=人员补贴(500元/人)+住宿费用(300元/人)+来回路程× 2元/公里+高速费。/pp style="text-align: right "  河北省环境科学学会环境监测分会/pp style="text-align: right "  2018年12月7日/pp style="text-align: center"br//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4b23676b-ffdc-41e5-82b4-33309732f01e.jpg" style="" title="11.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8b24e9f0-5d06-4a71-a4fb-9c068005d33b.jpg" style="" title="22.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f0550fa6-0dc8-4e8f-8269-ca27c400a0d9.jpg" title="33.jpg" alt="33.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b0518ffc-34ab-4765-9c71-2169949e5715.jpg" style="" title="44.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0c0094a9-8564-43ab-9aa8-ab21e0aeff93.jpg" style="" title="55.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bcdd1a14-f58a-496a-93b8-fd8f59a6fdfb.jpg" title="66.jpg" alt="66.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ec0ba973-63a1-444c-b81b-80312bff771c.jpg" style="" title="77.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41c3b6d6-4432-48ff-b53f-13aed227af8f.jpg" title="88.jpg"/br//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19ad0878-a809-444c-b4ae-b8366592a518.jpg" title="99.jpg" alt="99.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25dc7aa4-0411-4fd7-abb8-bbed1d343a5e.jpg" style="" title="111.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a06a9129-52ad-451d-9704-8ea0fd35befc.jpg" style="" title="222.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08ac6e92-880a-4e9a-9424-e664374399a3.jpg" style="" title="333.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60e078b8-4ee4-472c-b46f-78b602f9dd9d.jpg" style="" title="444.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f9e1fcc0-ce5a-40a4-a2c6-df1735aef246.jpg" title="555.jpg" alt="555.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c90d0a74-0037-4f68-b867-06840e905771.jpg" style="" title="666.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c681237f-55d9-49d7-a348-beb0b4a8ece8.jpg" title="777.jpg" alt="777.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3afb0820-f9ec-47fc-a172-675b46b947a0.jpg" style="" title="888.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596994f9-ebc4-4e9a-8a36-7617076391d5.jpg" title="999.jpg" alt="999.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64883c58-70e4-45be-8ec1-346981b1a8e1.jpg" style="" title="1111.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6c742f4e-6e40-4aa0-b606-ce15f7507424.jpg" style="" title="2222.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aea91aea-1579-4992-9703-aa53c2ee0004.jpg" style="" title="3333.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589226e5-a5a3-40a2-a655-44fd16194c6d.jpg" style="" title="4444.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b6c2d74c-8fdb-411f-97d8-d3da9c0fa3cb.jpg" style="" title="5555.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e0b6dffa-f01b-479c-837f-837eecfed6ab.jpg" title="6666.jpg" alt="6666.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25833b32-8ac8-4529-946b-6ded8e4a11b1.jpg" style="" title="7777.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1ed61b80-8c3d-4944-8114-4455ddbd663f.jpg" style="" title="8888.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d9cb1bc7-1d49-462c-b03d-92d32a779349.jpg" title="9999.jpg" alt="9999.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90043ddd-c1d6-4fc4-bb43-fc43000dfc4f.jpg" style="" title="11111.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cfd8eaf3-02a1-4489-9d95-63474df4dae3.jpg" style="" title="22222.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8a249735-fafa-45be-bd88-32dec1bdfa4d.jpg" style="" title="33333.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f7372d13-b11e-4adb-a56a-30c3ae519a11.jpg" style="" title="44444.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33cfa9af-9d57-4d2b-8ed9-6bb6795e48d3.jpg" style="" title="55555.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img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9ebb9ecd-16b0-402d-955b-0bc24ea73e46.jpg" style="" title="66666.jpg"//p
  • 上海发文:自2024年4月起,降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收费标准50%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上海市关于减税降费的部署要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着力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中小企业成本,上海市人民政府于近日印发《上海市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下称《措施》)。《措施》从降低税费、用工、用能、融资等成本及为企服务五方面,实施20项政策举措组合拳。其中提到,阶段性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自2024年4月起,降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收费标准50%。《措施》全文如下:上海市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减轻企业负担是宏观政策支持稳预期、稳增长、稳就业的重大举措。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关于减税降费的部署要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着力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中小企业成本,提出若干政策措施如下:一、降低税费成本(一)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落实落细增值税留抵退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增值税加计抵减、提高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等政策。(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二)继续减半征收“六税两费”。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六税两费”。(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财政局)(三)继续对经认定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的中小企业,发生亏损的,可按照规定申请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研究制定对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实施房产税困难减免政策。(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各相关部门)(四)阶段性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自2024年4月起,降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收费标准50%、国产药品注册费收费标准50%、境内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收费标准65%。(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药品监管局)二、降低用工成本(五)自2024年3月起,阶段性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1个百分点。(责任部门: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大型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分别按照不超过上年度实缴失业保险费的30%和60%返还。(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七)实施重点群体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吸纳登记失业三个月以上人员、在本市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本市2024届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2000元/人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八)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失业保险继续执行1%的缴费比例,其中单位缴费比例0.5%、个人缴费比例0.5%。一类至八类行业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基准费率在国家规定的行业基准费率基础上下调20%。(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三、降低用能成本(九)降低用电成本。鼓励发电企业降低月度双边协商电价,向电力用户让利。进一步优化购电方案,多渠道筹措低价电源,降低市外购电价格。进一步优化分时电价机制,在重大节日对大工业用户实行深谷电价。(责任单位:各发电企业、市电力公司、市发展改革委)(十)降低用气成本。减少上海化学工业区(以下简称“化工区”)供气层级,将化工区物业公司管网并入市天然气管网公司。自2024年3月起,降低化工区管输费0.03元/立方米,阶段性降低洋山港LNG气化管输费0.02元/立方米,上海燃气公司取消原对部分用户在基准价格基础上上浮5%的加价。(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国资委、化工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申能集团)(十一)降低用水成本。免收非居民用户2024年超定额累进加价水费。(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十二)规范工业园区转供行为。加强工业园区提供服务相关费用的成本绩效分析,降低企业在工业园区内获得能源资源、公共服务的成本。梳理存在非电网直供电环节的工业园区,指导工业园区非电网直供电主体不再实施加价。严格执行转供水不得加价政策。规范工业园区网络接入服务,保障基础电信企业的网络服务可直达企业用户。健全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加强执法检查,对违规加价的非电网直供电、转供水主体依法进行处理。(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通信管理局、各区政府)四、降低融资成本(十三)加大对中小企业信贷投放力度。加大普惠型小微贷款发放力度,力争年末贷款余额突破1.3万亿元。构建中小微企业“纾困融资”长效工作机制,力争全年发放纾困融资5000亿元以上。引导金融机构运用好存款准备金率下调释放的长期可用资金。持续发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改革效能,推动中小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加强对绿色低碳行业中小企业信贷支持,扩大碳减排支持工具支持对象范围。完善中小微企业信贷奖励和风险补偿政策,鼓励银行积极申报,对符合条件的贷款产品“应纳尽纳”。(责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金融监管总局上海监管局、市委金融办、市财政局)(十四)加大担保贷款力度。将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从100亿元分阶段增至200亿元,适度提升风险容忍度。调整完善《上海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将创业组织创业担保贷款提高到单户单笔最高不超过4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为2年,对其中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的先导产业和重点产业的创业组织,创业担保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十五)加强产业政策与融资担保政策联动。优化市、区政府性融资担保服务跨部门联动机制,用好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扩大“园区批次贷”等特色产品覆盖面,进一步鼓励银行对中小微企业实施优惠利率。(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科委、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各区政府)(十六)实施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贴费政策。市级继续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信用贷款贴息。加强市、区联动,市级对重点领域的中小微企业政府性融资担保贷款进行贴息,鼓励各区对中小微企业政府性融资担保贷款进行贴息贴费。(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各区政府)(十七)优化续贷机制。持续构建“无缝续贷”长效机制,切实加大“无还本续贷”力度,力争无缝续贷累计投放额超1万亿元。(责任单位:金融监管总局上海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十八)优化金融服务。深化“万企千亿”行动和首贷户“千企万户”工程。完善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完善上海“信易贷”综合服务平台。(责任单位:金融监管总局上海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市委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五、优化为企服务(十九)强化用工服务和就业帮扶。实施“乐业上海优+”行动。聚焦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用工需求,全年举办各类招聘活动不少于2000场,提供就业岗位不少于30万个。更新发布上海人社惠企政策服务包、就业创业培训政策电子书。完善上海公共就业招聘新平台。进一步完善就业援助制度,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落实好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政策。(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二十)优化包容审慎监管。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依法拓展不予行政处罚事项范围,细化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标准。(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相关部门)本文件自2024年3月23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其中具体政策措施的施行期限国家和本市有专门规定的,从其规定。
  • 生态环境部发布《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配套环境监测标准修改单
    p  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发布《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修改单的公告”,公告中指出,批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修改单,并由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pp  该标准修改单自2018年9月1日起实施。/pp  特此公告。/pp  (此公告业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田世宏会签)/pp  附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修改单/pp  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3.14“标准状态 standard state 指温度为273 K,压力为101.325 kPa时的状态。本标准中的污染物浓度均为标准状态下的浓度”修改为:“参比状态 reference state 指大气温度为298.15 K,大气压力为1013.25 hPa时的状态。本标准中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氮氧化物等气态污染物浓度为参比状态下的浓度。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10 μm)、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2.5 μm)、总悬浮颗粒物及其组分铅、苯并[a]芘等浓度为监测时大气温度和压力下的浓度”。/span/pp  关于监测时记录气温、气压等气象参数的要求,考虑到相关配套监测方法标准已有规定,且近期将在相关监测标准规范和工作部署中进一步细化、明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修改单不再重复要求。/pp  此次修改不涉及标准中的污染物项目及限值。为保持监测数据的一致性和可比性,环境空气污染物质量浓度的历史数据也将进行回溯。今后,生态环境部将按照统一可比的监测数据对各地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情况进行评价、考核,标准修改单的发布实施不影响“十三五”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pp  为配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修改单的实施,生态环境部同步发布了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污染物项目监测直接相关的19项环境监测标准修改单,对涉及结果计算与表示中污染物浓度的监测状态内容进行调整,与标准保持一致。/pp  19项标准名称、编号如下:/pp style="line-height: 16px "img src="/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a href="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08/ueattachment/65e0432c-60aa-469e-8706-e95e01c28e50.pdf" target="_self" title="" textvalue="一、《环境空气二氧化硫的测定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HJ 482—2009)修改单.pdf"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一、《环境空气二氧化硫的测定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HJ 482—2009)修改单.pdf/span/a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 /span/pp style="line-height: 16px "img src="/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a href="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08/ueattachment/da6c3c2f-2c5a-44f9-9681-620061bd9b5f.pdf" target="_self" title="" textvalue="二、《环境空气二氧化硫的测定四氯汞盐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HJ 483—2009)修改单.pdf"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二、《环境空气二氧化硫的测定四氯汞盐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HJ 483—2009)修改单.pdf/span/a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 /span/pp style="line-height: 16px "img src="/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a href="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08/ueattachment/a489b919-2d55-489d-806e-9d4c976f51e2.pdf" target="_self" title="" textvalue="三、《环境空气氮氧化物(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的测定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HJ 479—2009)修改单.pdf"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三、《环境空气氮氧化物(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的测定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HJ 479—2009)修改单.pdf/span/a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 /span/pp style="line-height: 16px "img src="/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a href="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08/ueattachment/ab3c1428-bb6f-4851-be79-dcd66d235eaa.pdf" target="_self" title="" textvalue="四、《环境空气臭氧的测定靛蓝二磺酸钠分光光度法》(HJ 504—2009)修改单.pdf"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四、《环境空气臭氧的测定靛蓝二磺酸钠分光光度法》(HJ 504—2009)修改单.pdf/span/a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 /span/pp style="line-height: 16px "img src="/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a href="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08/ueattachment/141ee726-bb48-4a57-89c9-f19ed0b5cf31.pdf" target="_self" title="" textvalue="五、《环境空气臭氧的测定紫外光度法》(HJ 590—2010)修改单.pdf"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五、《环境空气臭氧的测定紫外光度法》(HJ 590—2010)修改单.pdf/span/a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 /span/pp style="line-height: 16px "img src="/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a href="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08/ueattachment/1f90aef4-027a-41b3-a920-f7948cfd9838.pdf" target="_self" title="" textvalue="六、《环境空气PM10和PM2.5的测定重量法》(HJ 618—2011)修改单.pdf"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六、《环境空气PM10和PM2.5的测定重量法》(HJ 618—2011)修改单.pdf/span/a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 /span/pp style="line-height: 16px "img src="/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a href="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08/ueattachment/d78d789f-f680-4f52-a7b8-24cfd8ae78cf.pdf" target="_self" title="" textvalue="七、《环境空气铅的测定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539—2015)修改单.pdf"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七、《环境空气铅的测定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539—2015)修改单.pdf/span/a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 /span/pp style="line-height: 16px "img src="/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a href="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08/ueattachment/de486937-3b03-41fc-add2-3ea86ccea6d1.pdf" target="_self" title="" textvalue="八、《环境空气铅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15264—1994)修改单.pdf"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八、《环境空气铅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15264—1994)修改单.pdf/span/a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 /span/pp style="line-height: 16px "img src="/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a href="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08/ueattachment/cc16d833-d342-4636-87fd-81d030b2509a.pdf" target="_self" title="" textvalue="九、《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GB/T 15432—1995)修改单.pdf"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九、《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GB/T 15432—1995)修改单.pdf/span/a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 /span/pp style="line-height: 16px "img src="/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a href="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08/ueattachment/5165c9ee-5c03-48f5-bffa-c02176785385.pdf" target="_self" title="" textvalue="十、《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HJ 194—2017)修改单.pdf"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十、《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HJ 194—2017)修改单.pdf/span/a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 /span/pp style="line-height: 16px "img src="/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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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yle="line-height: 16px "img src="/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a href="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08/ueattachment/db899c8f-1a4b-479e-b8d1-4b380bf2c985.pdf" target="_self" title="" textvalue="十五、《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手工监测方法(重量法)技术规范》(HJ 656—2013)修改单.pdf"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十五、《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手工监测方法(重量法)技术规范》(HJ 656—2013)修改单.pdf/span/a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 /span/pp style="line-height: 16px "img src="/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a href="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08/ueattachment/84c9bc0e-4be9-485e-8b03-764b8b2369b5.pdf" target="_self" title="" textvalue="十六、《空气和废气颗粒物中铅等金属元素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 657—2013)修改单.pdf"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十六、《空气和废气颗粒物中铅等金属元素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 657—2013)修改单.pdf/span/a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 /span/pp style="line-height: 16px "img src="/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a href="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08/ueattachment/0cd46815-2bb8-469d-b1e5-2b8b7695b5f2.pdf" target="_self" title="" textvalue="十七、《环境空气六价铬的测定柱后衍生离子色谱法》(HJ 779—2015)修改单.pdf"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十七、《环境空气六价铬的测定柱后衍生离子色谱法》(HJ 779—2015)修改单.pdf/span/a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 /span/pp style="line-height: 16px "img src="/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a href="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08/ueattachment/c18107f3-1f4d-441c-8655-fe0fe6fc73a2.pdf" target="_self" title="" textvalue="十八、《环境空气气态汞的测定金膜富集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910—2017)修改单.pdf"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十八、《环境空气气态汞的测定金膜富集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910—2017)修改单.pdf/span/a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 /span/pp style="line-height: 16px "img src="/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a href="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08/ueattachment/6593adb5-0e8b-4017-97f1-6285755d1f80.pdf" target="_self" title="" textvalue="十九、《环境空气汞的测定巯基棉富集-冷原子荧光分光光度法(暂行)》(HJ 542—2009)修改单.pdf"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十九、《环境空气汞的测定巯基棉富集-冷原子荧光分光光度法(暂行)》(HJ 542—2009)修改单.pdf/span/a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span/pp  据了解,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启动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的监测状态转换工作,抓紧完成1436个国控监测站点仪器设备调试升级,预计9月1日起发布监测状态转换后的监测数据 同时,指导各地做好地方监测点位的监测状态转换工作,2019年1月1日起发布监测状态转换后的监测数据。/p
  • 解读环境空气自动监测标准 分指标设计传递体系
    p 环境保护部日前印发《环境空气自动监测标准传递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为什么要出台《规定》,其主要内容是什么,有什么意义?环境保护部监测司相关负责人对此进行了深入解读。   /ppstrong自动监测标准传递工作亟待健全完善/strong   /pp 与手工监测相比,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起步较晚,但发展快,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有待健全和完善,各国控站点对环境空气自动监测标准传递工作急需加强。   /pp 一是环保系统需要建立全国统一的臭氧溯源和传递体系。由于各SRP量值校准方法、技术要求以及实验室质量控制等缺少统一标准和管理规定,影响了臭氧监测数据的一致性。因此急需建立全国环保系统的统一且规范的臭氧标准传递体系。   /pp 二是颗粒物标准传递工作急需加强。颗粒物(PM10和PM2.5)国控环境空气自动监测事权上收至国家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委托社会运维机构负责国控站点的运维 “十三五”期间,环境保护部还将依托部分技术能力强的省级环境监测站组建区域质控实验室,形成国家—区域—运维机构三级质控体系。因此,颗粒物手工采样器标准传递体系和传递工作程序均需进一步健全和强化。另一方面,颗粒物采样滤膜材质不统一,应加强质量核查和评估,确保颗粒物自动监测数据的溯源性和可比性。   /pp 三是标准气体质量存在差异。在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和CO)自动监测中,需使用标准气体对自动监测仪器进行定期校准。目前,国内标准气体制备机构较多、标准气体种类繁杂,个别标准气体量值存在偏差,应加强对标准气体及其标准传递工作符合性的质量核查。   /ppstrong进一步推动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规范化管理  /strong /pp 一是履行政府职责,完善现有标准传递体系的客观需求。《规定》的出台,完善了环境空气自动监测标准传递体系,为规范环境空气自动监测标准传递提供了制度依据,从而使环境空气自动监测标准传递工作有章可循,依规管理。   /pp 二是落实《“十三五”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迫切需要。2016年11月,环境保护部印发了《方案》。《方案》中提出构建国家—区域—运维机构三级质控体系,建设环境空气自动监测量值溯源和传递体系,建成臭氧自动监测量值溯源传递体系,健全颗粒物手工监测比对体系,完善SO2等常规气态污染物的标准传递体系等,并明确2017年底完成所有国控站点的颗粒物监测手工比对、臭氧量值溯源和传递的工作目标。《规定》的出台,是细化、落实《方案》的具体举措,将进一步推动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的规范化管理。/ppstrong分指标设计不同的传递体系/strong   /pp 《规定》按照不同监测指标,遵循标准传递原理,设计了3个环境空气自动监测标准传递体系。   /pp (一)颗粒物(PM10和PM2.5)标准传递体系   /pp 建立基于手工与自动监测比对的颗粒物比对平台,是实现颗粒物自动监测结果溯源的基础。颗粒物比对平台由颗粒物一级比对平台(国家级)、二级比对平台(区域级)和三级比对平台(运维机构)组成。   /pp 颗粒物标准传递体系由两部分组成,即颗粒物手工采样器标准传递体系和颗粒物自动监测仪器标准传递。其中,颗粒物手工采样器标准传递体系对应比对平台分成三级,采取逐级比对的方式进行传递。颗粒物自动监测仪器标准传递是各级比对平台均需具备的标准传递能力,将参比方法通过比对方式传递至各个环境空气自动监测仪器。   /pp (二)臭氧标准传递体系   /pp 我国臭氧标准传递体系由臭氧一级标准(监测总站和标样所的SRP)、臭氧二级标准、臭氧传递标准(控制标准和传递标准)、臭氧工作标准和臭氧分析仪5部分组成,臭氧一级标准采用逐级或跨级传递至臭氧分析仪。   /pp (三)气态污染物(SO2、NO2、CO)标准传递体系   /pp 为确保标准气体质量,《规定》要求环境保护部标准样品研究所定期对各国控空气站在用标准气体标准传递符合性进行质量检查。   /ppstrong明确职责分工和监督检查机制 /strong  /pp 《规定》确定了空气自动监测标准传递体系的组织架构、职责分工,标准传递的工作程序、工作要求和监督检查内容。   /pp (一)明确责任机构。确定了环境保护部对环境空气自动监测标准传递工作实施统一管理,明确了三级标准传递机构的组成,其中一级标准传递机构由监测总站和标样所组成,区域质控实验室为二级标准传递机构,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机构为三级标准传递机构。   /pp (二)细化工作职责。环境保护部负责组织建设一级、二级标准传递机构,建立标准传递技术体系,开展标准传递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监测总站承担一级标准传递机构能力建设,包括建立颗粒物(PM10和PM2.5)一级比对平台和臭氧一级标准,为标准传递工作提供技术支持,承担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标样所负责建立臭氧一级标准,为臭氧标准传递和标准物质、标准样品提供技术支持,开展环境空气自动监测在用标准气体标准传递工作符合性的质量检查。区域质控实验室负责二级标准传递机构能力建设,向下级标准传递机构进行颗粒物手工采样器和臭氧标准传递工作,承担监测总站组织的区域环境空气自动监测标准传递的质量检查工作。运维机构承担三级标准传递机构能力建设,负责三级标准传递机构标准传递工作。   /pp (三)构建体系架构。确定了颗粒物(PM10和PM2.5)标准传递体系、臭氧标准传递体系和其他气态污染物标准传递体系架构以及与各级标准传递机构对应的关系。其中颗粒物(PM10和PM2.5)一级比对平台的手工采样器作为环境保护系统一级标准。通过颗粒物(PM10和PM2.5)一级比对平台传递确认的二级比对平台的手工采样器作为环境保护系统二级标准。通过颗粒物(PM10和PM2.5)二级比对平台传递确认的三级比对平台的手工采样器作为环境保护系统三级标准 对于臭氧传递,监测总站和标样所的臭氧标准参考光度计(SRP)作为环境保护系统臭氧一级标准,区域实验室SRP作为环境保护系统区域级臭氧标准,运维机构通过国控站点配备使用的臭氧校准仪、多气体动态校准仪等装置,将臭氧传递标准传递至臭氧分析仪。   /pp (四)规范工作程序。按照各级标准传递机构职责,遵循标准传递原理,规定了颗粒物、臭氧和气态污染物标准传递工作程序。一是一、二级标准传递机构应向下级标准传递机构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颗粒物(PM10和PM2.5)手工采样器的比对工作。三级标准传递机构应每两年至少开展一次颗粒物(PM10和PM2.5)自动监测仪器标准传递工作。监测总站应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在用手工采样器和采样滤膜的质量检查。二是将臭氧一级标准每年拿到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进行比对,监测总站每年组织一次环境保护系统内臭氧标准传递工作。三级标准传递机构配置两台或两台以上臭氧校准仪等,每年由臭氧一级或二级标准校准一次。三是标样所每年组织开展一次环境空气自动监测在用标准气体标准传递工作符合性的质量检查。  /pp (五)明确工作要求。一是要求各级标准传递机构制定标准传递计划并如期实施。二是要求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必须按照相关管理办法要求,送至有资质的计量部门检定。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可选择送至计量部门校准,或开展标准传递。三是要求各级标准传递机构开展标准传递时,使用的计量器具经过溯源,使用的标准气体为国家依法批准的有证标准物质或标准样品,并在有效期内使用。四是要求各级标准传递机构每年向上级标准传递机构提交工作报告,一级标准传递机构向环境保护部提交报告。    /pp (六)落实监督检查。一、二级标准传递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开展环境空气自动监测标准传递质量检查工作,检查结果上报环境保护部。对标准传递工作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由相关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p
  • 北京市印发《关于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标准》
    p style="text-align: center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标准的通知/pp  各有关单位:/pp  为改善本市环境质量,发挥经济手段促进治污、减排的作用,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环保部《关于印发〈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1号)、市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的通知》(京政发[2013]27号),经市政府批准,现就本市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pp  一、对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石油化工、汽车制造、电子、包装印刷、家具制造行业征收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具体行业范围见附件。/pp  二、为体现奖优罚劣,鼓励深度治理,根据排污者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措施情况,实施差别化的排污收费政策。通过挥发性有机物清洁生产评估、排放浓度低于本市排放限值的50%(含50%),且当月未因污染环境受到环保部门处罚的,收费标准为每公斤10元 存在未安装废气治理设施,或废气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或挥发性有机物超出本市排放标准等环境污染行为的,收费标准为每公斤40元 其他情况收费标准为每公斤20元。/pp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的核算办法,由市环保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发布。/pp  三、每一排放口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均征收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不受对前3项污染物征收排污费限制。征收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后,不再对大气污染物中单项有机物征收排污费。/pp  四、各区县环保局应加强收费情况信息公开,按规定实行收费公示,收费时开据市财政局印制的财政票据。排污费的缴纳和使用,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pp  五、各级价格、财政、环保部门要密切配合,切实做好政策实施的宣传解释工作,依各自职责切实加强对排污费征收和资金管理的监督检查。/pp  六、本通知自2015年10月1日起执行。/pp  特此通知。/pp style="text-align: right "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pp style="text-align: right "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pp style="text-align: right "  2015年9月1日/pp style="text-align: left "附件:/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im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3/insimg/df074319-cc3a-443c-8061-a60830648c99.jpg" title="0.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im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3/insimg/940603e4-1db0-430f-b322-a3a25d39562a.jpg" title="00.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im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3/insimg/25609076-1dde-4a70-af22-3f268fd51560.jpg" title="000.jpg"//p
  • 青岛市特种设备检验收费标准出台
    日前,市物价局发布了关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包括锅炉检验、压力容器检验、电梯检验、压力管道检验等多种检验收费标准。  标准显示,电梯检测检验中货梯(小于等于7层)、客梯(小于等于7层)以及自动扶梯(人行道)收费标准均为每台600元,杂物电梯收费标准为每台300元 客梯自7层起每增加一层加收30元 货梯自7层起每增加一层加收40元 特种电梯(船舶、防爆、汽车用电梯等)按客梯的120%收取 液压电梯收费按照按相应电梯收费标准的150%收取 电梯限速器运动速度检验收费200元(每2年检验1次) 自动扶梯提升高度6米的加收20%,使用区段长度大于12米的每增加12米加收30%,公共交通型自动扶梯加收30% 自动人行道使用区段长度大于12米的每增加12米加收20%,公共交通型自动人行道加收10%。市物价局表示,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收费无论作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还是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均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检验规程、范围和周期进行,不得擅自缩短检验周期、增加检验频次,不得重复检验、重复收费。电梯检验周期一般为一年一次。
  • 华理化工学院“985大型仪器公共测试中心”样品检测服务收费标准出炉
    还记得我们之前提到的,泰坦科技(Titan)与华东理工大学“985大型仪器公共测试中心”合作,对外开放样品检测服务的事情吧?如今,收费标准已经新鲜出炉啦~一起来看一下!测试费收费标准公布单位:化工985测试平台联系人:宋楠,石变芳,常静电话:64253249想了解华理样品检测服务的小伙伴,可以点击下方链接查看哦↓ ↓ ↓传送门:华东理工大学化工学院“985大型仪器公共测试中心”对外开放样品检测服务华东理工大学“985大型仪器公共测试中心”介绍华东理工大学化工学院于2010年10月成立“985大型仪器公共测试中心”。目前拥有场发射扫描电镜、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激光拉曼光谱仪、散射漫反射红外光谱仪、氮硫荧光分析仪、高效液相色谱仪、凝胶渗透色谱仪、高温凝胶渗透色谱仪、高温流变仪、热重-差热同步热分析仪、聚合物微型混合及注塑系统、万能材料试验机等多台大型仪器。可从事有机物组成及结构分析,无机物成分分析,物质结构分析,微区形貌、成份分析,材料性能测试等分析测试项目。第四届阿达玛斯论文奖投稿进行中详情请点击图片查看
  • 标准日趋完善 辐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运行工作有据可依
    p  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辐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运行技术规范》(HJ1009-2019)。该标准由生态环境部核设施安全监管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定,标准中规定了辐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的组成和功能、运行和日常检查、维护检修、数据处理与报送、质量保证和档案等技术要求。/pp  标准适用于生态环境部建设的国控辐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各级辐射环境监测机构及其他机构采用自动监测站对辐射环境空气质量进行监测的活动也可参考执行。该标准自2019年3月1日起实施。/pp  辐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一般由一种或多种辐射环境监测设备(剂量率监测仪、能谱仪等)、采样设备(气溶胶、沉降物、空气中碘等采样器 )、气象监测设备、控制设备、数据采集处理和传输设备及基础设施等组成。采样设备和监测设备可根据需要选配。/pp  它的主要功能是对环境γ辐射水平和气象状况进行自动连续监测,实时采集、处理和存储监测数据,通过有线或无线网络实时向数据汇总中心传输监测数据、设备运行状况等信息,了解辐射环境质量状况及变化趋势,并对外发布监测数据。配有采样设备的 辐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对空气中的气溶胶、沉降物和碘进行采集,采集后的样品送实验室分析。/pp  附件为标准详细内容:/pp style="line-height: 16px "img style="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src="/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a href="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01/attachment/36966f7b-dc51-4255-baf1-90804e307ee9.pdf" target="_self" title="W020181229568291720603.pdf" textvalue="《辐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运行技术规范》(HJ1009-2019).pdf"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辐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运行技术规范》(HJ1009-2019).pdf/a/span/p
  • 乱象丛生的室内空气检测
    刚装修好的新房,一般都需要空置一段时间,业主才敢入住。就算是这样,业主入住时也是提心吊胆,怕装修时产生的有害气体还没有挥发干净,住进去会影响身体健康。室内空气检测和室内环境治理行业因此应运而生。  然而,一边是高昂的室内空气检测费用让消费者望而却步 一边是打着“免费检测”旗号招揽业务的室内环境治理公司让消费者摸不着底。混乱的室内空气检测行业,未来将如何发展?  “我家刚刚装修完,家里放了几盆花,已经晒过一周多时间了,但是我一进屋总是感觉有味,觉得空气有点辣眼睛。这样的装修是不是不合格呀?”近日,刚刚装修好新房的赵女士觉得自家装修的质量不太好,想找个机构检测一下室内空气。可是打听一圈之后,她不得不打消了这个念头。“有的地方要价太高,我怕被宰。有的地方说可以免费检测,我又觉得不靠谱……屋子放一段时间再说吧。”  “目前的室内空气检测机构鱼龙混杂。开展室内空气检测这项业务的机构有些其实是挂羊头卖狗肉,检测结果并不准确。”从事多年室内装修工作的蔡女士告诉记者,室内空气检测是一个针对新装修房屋开展业务的新生事物。目前,这个行业只能用混乱来形容……  【业主遭遇】  糊涂的室内空气检测  赵女士的遭遇,还不能充分说明室内空气检测行业提供的服务存在哪些问题。“我家的房子装修之后做过室内健康检查,结果不怎么样……”消费者李先生告诉记者,当时他也是咨询了很多家室内空气检测和室内空气管理公司。可是多种多样的回答把他绕迷糊了。有的公司收费几百元,有的公司收费上千元,还有的公司告诉他不需要花钱,可以提供免费检测。  关于如何检测,这些公司的说法也不一样。有的说需要工作人员带仪器上门采集检测物,一周时间能出结果。有的说当天就能给出报告。最后,李先生选择了一家收费中低等水平的室内空气检测公司。公司很快派人带着仪器来到他家,选了两个点测量之后,第二天就给李先生打来电话,请他来取检测报告。李先生打开报告一看,上面标了一堆数据,最后的结论是室内甲醛超标,此时入住对身体危害极大,需要尽快做室内空气净化。  这时,公司的工作人员开始向李先生推荐一款室内空气净化服务套餐,说是可以通过先进的仪器让李先生家室内的有毒有害气体清除掉。在工作人员的游说之下,李先生花八千元订购了这个空气净化服务套餐。回家之后,他才发觉不对劲。“那家公司只是做室内空气检测的,怎么还做起空气净化生意来了?再说,八千元可以买多少空气净化产品?我何必花这么大价钱做仪器净化?”但是,当李先生向公司提出要退订这款服务时,遭到了工作人员的拒绝。最终,李先生不情不愿地接受了“高昂”室内空气净化服务。  “现在就有一些公司打着做‘室内空气检测’的旗号,向业主推销室内空气净化产品或服务。”多年从事室内装修工作的蔡女士对这类公司非常气愤,“本来业主有检测室内空气质量的意识,是件好事。都是这些挂羊头卖狗肉的公司,坏了整个行业的声誉”。  【行业乱象】  “正规的市内空气检测,应该是针对室内装饰装修、家具添置引起的环境污染超标情况进行分析和化验,然后出具国家权威认可,具有法律效力的检测报告。根据检测报告,业主可以判断室内各项污染物质的浓度,并进行有针对的防控措施。”业内专家向记者介绍道。  然而,现实却是,室内空气检测不是收费过高,令消费者接受不了,就是推行“捆绑销售”模式,用低价甚至免费来吸引消费者,然后在“室内空气净化”环节赚大钱。如此强烈的反差,令消费者对这一行业的信任度不断下降。为什么室内空气检测这个行业,会出现尴尬的局面?当记者对这个行业展开调查时,行业乱象陆续浮出水面。  乱象一:收费标准差距大  “一般一套房间可选择两三个不同的检测点,如卧室、客厅、厨房等,380元钱可以检测甲醛、苯、二甲苯等五项指标。”近日,当记者以消费者的身份给一家室内空气检测公司打电话咨询时,得到了对方这样的回答。根据这样的收费标准,110平方米左右的房子,检测费用加起来大概要一千多元钱。  当记者与一家自称具有专业资质的室内空气检测机构取得联系后,该机构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的收费标准是每个点800元左右。如果同样取3个点进行检测,那么这两家的检测费用将相差一千多元钱。  “我们的收费确实是要高一点,不过我们的检测服务是有品质保证的。”工作人员解释道,他们是具备专业资质,在质监部门登记的检测机构。他们出具的检测报告是CMA报告,具备法律效力。而目前市场上大多的检测公司提供的都不是CMA报告,所以收费也特别低。这名工作人员还表示,高收费检测的另一个原因,是检测成本。“我们的检测仪器总价在几百万元。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室内空气检测结果的准确度”。  更令人感到意外的是,当记者与一个在业主群里发送“免费室内空气检测”广告的徐先生在网上取得联系后,他大方地表示,“可以免费给你家做空气检测,当场就可以出检测结果。”不过,当记者询问他真的所有服务都免费时,他坦承,免费检测之后,他会为室内空气质量不佳的业主提供空气治理服务。这项服务是要收费的。  一面是正规机构的高价门槛,把消费者挡在门外,一面是非正规机构“杂牌军”廉价的市场冲击。室内空气检测行业的这一乱象,令人对这一行业失去信任感。  乱象二:检测仪器不靠谱  收费相差悬殊的检测,究竟差在哪里?吴女士的经历,可以回答这个问题。吴女士告诉记者,她家的新房装修好之后,她觉得房间味道太重,怀疑是装修公司使用了劣等的装修材料,导致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于是,她找到一家室内空气检测公司。很快,这家公司的工作人员就为她提供了上门服务。工作人员先是在房间中选择了几个点,然后拿出一套仪器设备进行检测,还拿出几张试纸进行了比色鉴定。没过多久,他们就用随身携带的电脑和打印机,打印出了一张检测报告单,并盖上了公司的公章。  看着检测报告单上写着的“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的结论,吴女士满意地将500元检测费用付给了对方。然而,当她拿着这张检测报告单去找装修公司索要赔偿时,却遭到了拒绝。装修公司在看了报告单之后就说,这个根本不权威,因为上面不是CMA报告单。无奈之下,吴女士只得又再次找能够出CMA报告的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室内环境检测中心重新做检测。在花费了好几千元,等待了将近一周的时间后,吴女士终于拿到了权威的报到单。可是没想到,这次的检测又完全合格。  一位专业人士告诉记者,确实有一些公司是使用便携式检测设备做室内空气检测的。那样的检测收费确实便宜。但是,这种简易设备做出的检测数据不能保证准确,也无法保证检测的权威性。因为有些检测,只有专业的实验室才能进行。  乱象三:检测、治理“二合一”  据记者了解,越是低价的检测,越是显示“室内空气有问题”。这是因为,在低价甚至免费检测的背后,往往还有收费的“室内空气治理”服务紧跟着。业内人士告诉记者,那种所谓的“六合一”检测仪器,号称可以同时检测6种室内污染气体。事实上,“这种检测结果都不准,他们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治理。”  “具有专业资质的室内空气检测机构一般是不会同时经营室内空气治理业务的。因为这样很难保证检测报告的独立性、权威性和公正性。”业内人士表示,《计量法》明确规定,出具检验检测报告的机构必须通过计量认证,也即CMA认证(“中国计量认证”的英文缩写)。这个认证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而且在附表中还要详细列明可检项目。“检测结果不是随便给的,需要负法律责任。绝对不能为了招揽业务,就随意给出不准确的检测结果。”  记者在我国《计量法》中也看到这样的规定,“为保证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公正性,所有向社会出具公证性检测报告的质量检测机构必须获得‘计量认证’资质,否则构成违法,追究刑事法律责任。”  “消费者一定要警惕检测与治理一条龙服务”,业内人士表示,真正权威的CMA检测机构是不会向用户销售任何污染治理产品和服务的,最多告诉你可以采用什么方法避免室内空气污染,否则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那么检测数据的真实性、权威性将大打折扣。  这样说来,那些打着“现场出结果”和“低价”甚至“免费”旗号,吸引消费者做室内空气检测的机构,检测结果确实不靠谱,检测目的也令人怀疑。  【律师说法】  装修信任危机催生检测热潮  “近年来,装修纠纷越来越多。消费者无论与装修公司交涉,还是到法院起诉,都想要一份具有权威性和说服力的室内空气检测报告书。”辽宁隆丰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乃龙告诉记者,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装修后的房屋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如果房屋在装修后没有达到标准,消费者可以追究装饰装修公司的违约责任。  正是这种对装修的信任危机,催生了越来越壮大的室内空气检测市场。然而,一些机构未经资质认证就四处招揽业务,违规出具检测报告。这样的检测报告,不仅缺乏准确性,更无法作为证据使用。消费者平白无故花了冤枉钱。  “具有专业资质的室内空气检测机构需要具备一些条件。”王乃龙表示,检测单位应当具备质量技监部门颁发的“CMA”计量合格证书,出具的检测报告必须盖有“CMA”计量合格专用章。与此同时,采用国家标准的正规检测机构的检测方式通常是严格取样送检,一般说来,仅仅采用便携式仪器现场测定的检测并不可靠。  “室内空气检测行业”有待法律规范  目前,妨碍室内空气检测行业健康发展的,是检测费用的差异过大以及检测机构的良莠不齐。虽然检测的收费标准由市场调节决定,不过为了行业的健康发展,业内人士还是希望能够有一个指导性的定价标准,让行业早日结束这种无序不良竞争。  “引导一个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还应该是法律的力量。”王乃龙表示,目前室内空气检测和治理行业的混乱,与法律规范的缺失有关。目前,国家对这一行业尚未出台专业法规,只有一个《资质管理办法》。因此室内空气检测和治理公司是否专业的惟一硬指标就是检测报告单上的“CMA”计量合格专用章,以及治理后的住宅室内空气是否达到了国家相关指标。很多业内人士都呼吁尽快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对行业进行规范。  “这部法律规范除了要对室内空气检测和治理公司的成立条件作出规定外,还应当明确规定两项业务不能同时开展,一定要分开独立经营。”王乃龙表示,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室内空气检测的结果公正、准确。
  • 环保部拟修订空气质量检测标准
    8月底的环保部常务会议,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修订情况进行汇报。  根据今年年初征求公开意见的该标准修订版,将增加臭氧8小时监测值 PM2.5可吸入颗粒物尚未列入新标准,但开始作为各地指标的参考值。这是目前国内空气质量指标最具争议的两个指标。  据了解,修订仍处于征求意见阶段,新标准最终有可能在年底出台。  标准虽宽仍能保护公众健康  我国在1982年制定了《大气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项目只有6项。1996年进行了第一次修订,改名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污染物项目扩大到了10项,此后,环保部又在2000年进行了局部修改,取消了氮氧化物指标,并放宽了二氧化氮和臭氧的标准。  此次修订最令人关注的问题之一,是增设了臭氧8小时平均浓度限值。  环保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以下简称《说明》)中写道,以连续8小时最高浓度限值为主的臭氧的空气质量标准已成为世界各国臭氧环境空气质量发展的趋势,一小时的浓度限制已不能适应环境管理的需求。  此次修订将臭氧8小时的平均浓度限制二级标准设定为160微克/m3,该浓度限值在国际上虽然相对较宽,但基本上能够起到保护公共健康的作用。  根据《说明》,6到8小时暴露在臭氧浓度在120微克/m3以下存在健康危害。北京市2001年至2002年臭氧小时浓度在14.4-232微克/m3之间,平均为88.9微克/m3。  此前臭氧标准为1小时监测值  我国此前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并非没有臭氧监测,但依据的是一小时的监测值,即一天中监测到的每小时最大臭氧浓度作为指标,但是,这个时间值无法反映长时间累积臭氧浓度给人体造成的慢性伤害。  “应该说,这是一个科学上的进步,更全面地考虑臭氧污染造成的效应。”北大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邵敏指出。他还表示,标准设立和信息公开是两回事。臭氧一小时监测值此前也列入了国家标准,但一直没有公开。  背景资料  可吸入颗粒物  PM2.5是指大气中直径小于或等于2.5微米的颗粒物,它的直径还不到人的头发丝粗细的1/20。目前,在城市空气质量日报或周报中的可吸入颗粒物标准为PM10,指直径等于或小于10微米,可以进入人的呼吸系统的颗粒物。  臭氧  是地球大气中一种微量气体,含有3个氧原子。虽然臭氧在平流层起到了保护人类与环境的重要作用,但若其在对流层浓度增加,则会对人体健康产生有害影响。臭氧对眼睛和呼吸道有刺激作用,对肺功能也有影响,较高浓度的臭氧对植物也是有害的。  焦点  可吸入颗粒物暂不实施更严标准  在此次修订标准中,首次列出了PM2.5,但是并非列入强制的统一标准,而是作为参考值供各地参考。  在我国当前很多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是主要污染物,粒径小于等于10微米可吸入颗粒物叫PM10,粒径小于等于2.5微米的叫PM2.5。  “PM2.5更小,进入人体肺部的也就更多,”北大医学部公共卫生学院教授潘小川说,因为颗粒物上会附带有毒物质,当进入人体的颗粒物更多时,对人体各方面造成的伤害也更多。  研究显示,2004年至2006年期间,当北大观测点的PM2.5日均浓度增加时,约4公里以外的北大第三医院的心血管病急症患者数量也有所增加。  是否有PM2.5监测值,是我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与WHO准则和其他很多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首要差别,也是目前我国环境空气指标中最具争议的一块。我国目前的监测,只有PM10的颗粒物。虽然有多个城市和科研机构在做PM2.5的监测,但因为没有国家标准,就无法进行考核和公开。  而国际上主要发达国家均已制定了PM2.5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亚洲的日本、泰国和印度也制定了该标准。  北京市环保局:地方任务将重得多  北京市环保局副局长杜少中说,一旦发布了PM2.5的标准,对各地政府环境考核和环保部门来说,将承担重得多的任务。  “北京环保局肯定会遵照国家标准来做,指标越多,压力肯定也越大。”杜少中说,“就像血压等人的健康指标一样,三项指标增加到四项了,合格的人也更少了,但要想健康,就应该锻炼身体,大气治理也是一样,改善空气质量,减排才是硬道理。”  据了解,北京市在空气治理上分了16个阶段,实施了200多项政策,是所有城市中政策实施最多的。北京市又从今年开始实施为期五年的“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但是,因为北京市独特的地理位置,城市经济快速发展,经济结构复杂,机动车保有量不断增长等原因,大气治理的任务依然非常艰巨,去年的“达标天”也仅占了 78%,一级天数仅为14.5%。  争议  “勿因不能达标就不实施”  对于PM2.5未列入强制的统一标准,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微博)说,“这挺令人失望的。”  根据环保部的《说明》,虽然PM2.5污染较重,全国113个重点城市2008年的年均浓度远高于世卫组织的准则值,但如果制定实施PM2.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将大范围超标,此外,我国还缺少对PM2.5监测的基础,因此,从全国角度制定PM2.5的标准依然较早。  马军认为,“不能因为会大范围超标就不制定这个标准,标准的设置应该以是否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而定。不能因为达不到标准就不公开这个标准。”  马军说,PM2.5的监测就中国的经济发展水平是可承受的,标准的设立涉及公众重要的环境知情权。“它可能会对数以亿计的人口造成潜在的很大的影响,这么严重的公众健康的影响,不能永远瞒着,应该告诉公众,我们存在这个问题,解释现在为什么达不到这个指标,五年解决不了的话,十年,二十年是否能解决。这是激发公众参与到环境保护的最大的动力。”  不过,北大医学部公共卫生学院教授潘小川则认为,“如果一个标准80%都会超标,那标准就没有意义了,设置标准要有经济和技术的可行性。当然从健康角度而言,指标越低越好。”
  • 生态环境部征求四项环境空气和废气等相关检测标准意见 涉及气相色谱法
    p  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征求《环境空气和废气 臭气的测定三点比较式臭袋法》等四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意见的函”,四项标准分别为《环境空气和废气 臭气的测定 三点比较式臭袋法(征求意见稿)》、《环境空气质量数值预报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环境空气和废气 吡啶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固定污染源废气 苯系物的测定 气袋采样/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pp  通知中指出,征求意见单位如有相关意见请于2019年7月15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生态环境部部,逾期未反馈将按无意见处理。/pp  联系人:生态环境监测司 李江/pp  电话:(010)66556826/pp  传真:(010)66556824/pp  邮箱:zhiguanchu@mee.gov.cn/pp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pp  邮编:100035/pp  附件:strongimg src="/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stronga href="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06/attachment/01d0710c-8363-4672-8d65-213813c6d8fe.pdf" target="_self" title="1.pdf" textvalue="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pdf"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strong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pdf/span/strong/a/ppstrong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  /spanimg src="/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stronga href="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06/attachment/dda2a9a7-de2e-46ed-b6a1-b8a163c44e4e.pdf" target="_self" title="2.pdf" textvalue="2.环境空气和废气 臭气的测定 三点比较式臭袋法(征求意见稿).pdf"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strong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2.环境空气和废气 臭气的测定 三点比较式臭袋法(征求意见稿).pdf/span/strong/a/ppstrong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  /spanimg src="/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stronga href="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06/attachment/1dc58b0d-1394-448d-bef3-b3dc174676aa.pdf" target="_self" title="3.pdf" textvalue="3.《环境空气和废气 臭气的测定 三点比较式臭袋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strong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3.《环境空气和废气 臭气的测定 三点比较式臭袋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span/strong/a/pp  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有组织源排放和环境及周界无组织源排放中臭气的三点比较式臭袋/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法。/span/pp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E为资料性附录。/span/pp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本标准是对《空气质量 恶臭的测定 三点比较式臭袋法》( GB/T 14675-93)的修订。/span/pp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原标准首次发布于1993年,原标准起草单位为沈阳环境科学研究所。本次为第一次修订,/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span/pp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实验材质:对实验过程中使用的空气净化用活性炭、采样袋、采样管、嗅辨袋、橡/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胶管和橡胶塞、配气系统连接管等实验用品材质进行了规定 /span/pp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标准臭液配制:规定了标准臭液贮备液和使用液的配制过程 /span/pp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嗅辨员培训管理:提出对嗅辨员的嗅觉培训管理方法,明确实际样品测定时嗅辨员/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的挑选原则 /span/pp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现场监测技术:将样品分为有组织源样品和环境及周界无组织源样品,明确不同样/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品的采样方法 /span/pp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分析实验:对于有组织源样品分析,将嗅辨小组调整为不少于4人,规定了实验进/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程、终止条件等 对于环境及周界无组织源样品,引入自信度嗅辨判断方法,明确嗅辨小组/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平均正解率的计算方法 增加了判定师的概念和职责 /span/pp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结果计算与处理:改进了有组织源样品分析数据的计算过程 /span/pp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增加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章节。/span/pp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  /spanstrongimg src="/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stronga href="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06/attachment/9a8fbefb-84d9-4958-8423-fda23a4605bf.pdf" target="_self" title="4.pdf" textvalue="4.环境空气质量数值预报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pdf"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strong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4.环境空气质量数值预报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pdf/span/strong/a/ppstrong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  /spani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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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192) "  /spanstrongimg src="/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stronga href="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06/attachment/69e1828b-cb94-42ca-9f78-cf5fe9866adf.pdf" target="_self" title="8.pdf" textvalue="8.固定污染源废气 苯系物的测定 气袋采样/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pdf"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strong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8.固定污染源废气 苯系物的测定 气袋采样/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pdf/span/strong/a/ppstrong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  /spanimg src="/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stronga href="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06/attachment/406d184f-3ed5-4238-9c06-5daaaad6c468.pdf" target="_self" title="9.pdf" textvalue="9.《固定污染源废气 苯系物的测定 气袋采样/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strong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9.《固定污染源废气 苯系物的测定 气袋采样/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span/strong/a/pp  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苯、甲苯、乙苯、邻二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异丙苯和苯乙烯的气袋采样/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span/pp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span/pp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span/p
  • 别说没标准 空气净化产品检测细则解读
    近年来由于城市环境空气PM2.5污染的严重加剧,人们开始真正意识到良好空气品质的重要。空气净化器作为一种专业改善和解决室内空气污染的家用电器,备受消费者的关注,市场上的所有主流产品几乎脱销,与之相伴的是空气净化行业中出现了严重的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的无序竞争现象,直接导致消费者无法科学合理选择空气净化器。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由于我国空气净化器产品检测评价方法不统一,因此,选择合适的检测标准显得尤为重要。  广州工业微生物检测中心致力于空气净化产品检测方法、标准的研究多年,成为华南地区乃至全国最权威的空气净化产品性能评价机构之一,是参与国标&ldquo GB/T 18801空气净化器&rdquo 修订的核心机构之一,开展了大量的数据摸索试验,为新国标提供了有利的参考依据。本中心杨冠东主任就空气净化产品的检测标准及检测指标作出解读,为空气净化产品行业的相关人员在检测标准方面给出专业的意见与建议,促进空气净化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空气净化产品主要分为三大块(对应的检测标准见表1):1.家用空气净化器产品 2.空气过滤器产品 3.被动式净化材料。由于市场以空气净化器产品为主导产品,且产品的品质参差不齐,下面主要解读空气净化器产品的检测标准及应用范围。    面对市场乱象 空气净化器更多的是缺乏监管而不是标准  目前国内空气净化器检测标准主要有六个,包括了三大类检测指标:功能性指标(洁净空气量CADR、累积净化量CCM)、安全性指标(电气安全、有害物质释放量)及其它(噪音、功率等)。GB 4706.45为空气净化器电气安全检测标准,而GB/T 18801和GB 21551.3为家用空气净化器性能检测的核心标准,其中GB/T 18801目前正在修订中,新版本计划于2015年颁布,修改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  1)在08版的气态污染物CADR、固态污染物CADR、净化寿命、净化效能、噪音、功率等指标的基础上,新增了适用面积以及风道式空气净化器净化性能等指标。适用面积的提出,主要是考虑到消费者对CADR的概念不了解,通过一定的计算公式转换成适用面积,消费者综合适用面积和净化房间的大小选择合适的净化器。另外,随着新风系统进入家用领域,新风机的发展也越来越快,但目前尚无此类产品的检测标准依据,GB/T 18801新增此指标,将弥补目前国内此类产品在检测标准上的空白,促进新风机市场的良好有序发展。  2)对净化寿命及气态污染物CADR测定方法做了大幅度修改,明确了洁净空气量(CADR)和累积净化量(CCM)为评价净化器净化性能(固态、气态)的核心指标,然而气态污染物CADR和CCM的测试仍存在较大争议,包括以下几点:a)在线监测仪器与化学法测试结果差异。新国标中气态CADR测试拟将在线监测仪器测试法列入标准中,但由于在线监测仪器本身的质量参差不齐,且需定期校准,各检测机构的校准周期不一,但目前尚无统一的仪器校准标准依据,因此质量很难把控。化学法测试为推荐测试方法,但化学法亦存在采样时间点误差、采样量误差及其它操作误差等问题,因而对检测人员的技术要求相对较高。广州工业微生物检测中心实验中严格按标准把控质量,在气态CADR测试中,同时采用化学法和在线监测仪器测试,确保试验的准确性。b)气态CADR测试重复性问题。为进一步规范空气净化器市场,打击虚假夸大效果的净化器产品,标准提出了气态CADR重复性测试的问题,气态CADR测试由原来的一次试验改为两次试验(两次试验之间,样机至少静置24h),取第二次的CADR测试结果作为特定气态污染物洁净空气量的最终评价结果。此检测方案一方面能促进国内空气净化产品的质量提升,但同时测试的时长及工作量会大大增加,因此相应会增加企业的检测费用。  GB 21551.3主要包括微生物及有害物质释放两大类指标。其中有害物质释放包括臭氧、紫外线泄露强度、TVOC、PM10四个指标,但此标准在有害物质释放量检测方面存在以下不足:1. GB 21551.3为强制性国标,必须全指标测试,但有电离装置及安装了紫外灯的机器才会产生臭氧,安装了紫外灯或类似装置的机器才会产生紫外线泄露,仅采用HEPA和活性炭原理的净化器,一般不会有臭氧释放和紫外线泄露的问题。2. 在空气净化器有害物质释放检测方法方面,目前GB 21551.3中仅对检测距离、指标控制浓度以及计算方法做出了规定,并且对检测的实验条件(如实验舱、温湿度等)、检测步骤、机器运转状况等作出详细说明,这样会导致不同检测机构间的测试结果存在较大误差。3. GB 21551.3和GB 4706.45均为强制性标准,GB 4706.45第32章、GB 21551.3中第4章均包含臭氧释放量的检测,但两个标准中的检测方法却不一致,检测中,可能会出现同一台机器臭氧释放量仅符合某一个标准的情况。因此,广州工业微生物检测中心建议GB 21551.3在下一版的修订中考虑以上因素以实现标准的统一性。
  • 一大波空气检测新标准来袭!这些仪器请就位
    近日,小编从生态环境部了解到多个环境检测新标准即将实施,特地选取了环境空气相关的标准分享给大家,帮助众多环境领域用户了解新标准概况及涉及到的仪器品类和检测方法。接下来,就让小编带领大家一起看下吧~一、空气检测新标准1、HJ 1261-2022 固定污染源废气 苯系物的测定 气袋采样/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实施日期:2023年1月15日标准说明: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苯系物的气袋采样/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检测项目:苯系物(苯、甲苯、乙苯、邻二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异丙苯和苯乙烯)所需仪器:气相色谱仪、自动稀释系统、气体采样器/大气采样器等。2、HJ 1262-2022 环境空气和废气 臭气的测定 三点比较式臭袋法实施日期:2023年1月15日标准说明:自HJ 1262-2022标准实施之日起,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1993 年 9 月 18 日批准发布的《空气质量 恶臭的测定三点比较式臭袋法》(GB/T 14675-93)在相应的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实施中停止执行。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及各类恶臭污染源(包括水域)以不同形式排放的臭气的三点比较式臭袋法。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和固定污染源废气样品中臭气的测定。本标准测定方法是嗅觉器官测定法,不受臭气物质种类、种类数目、浓度范围及所含成分浓度比例的限制。检测项目:臭气所需仪器:分析天平、真空泵、空气压缩机等。3、HJ 1263-2022 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实施日期:2023年1月15日标准说明:自HJ 1263-2022标准实施之日起,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1995 年 3 月 25 日批准发布的GB/T 15432-1995《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在相应的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实施中停止执行。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中总悬浮颗粒物的重量法。本标准适用于使用大流量或中流量采样器进行环境空气中总悬浮颗粒物浓度的手工测定,同时适用于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中总悬浮颗粒物浓度的手工测定。检测项目:总悬浮颗粒物所需仪器:大气采样器、分析天平、恒温恒湿箱等。4、HJ 1270-2022 环境空气 26 种多溴二苯醚的测定 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实施日期:2023年6月15日标准说明: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中多溴二苯醚的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气相和颗粒相中26种多溴二苯醚的测定。检测项目:26种多溴二苯醚分别为:BDE 7、BDE 15、BDE 17、BDE 28、BDE 47、BDE 49、BDE 66、BDE 71、BDE 77、BDE 85、BDE 99、BDE 100、BDE 119、BDE 126、BDE 138、BDE 153、BDE 154、BDE 156、BDE 175/183、BDE 184、BDE 191、BDE 196、BDE 197、BDE 206、BDE 207和BDE 209所需仪器:大气采样器、高分辨气质联用仪、索氏提取器、快速溶剂萃取仪、旋转蒸发仪、氮吹浓缩仪等。5、HJ 1271-2022 环境空气 颗粒物中甲酸、乙酸和乙二酸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实施日期:2023年6月15日标准说明: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颗粒物中甲酸、乙酸和乙二酸的测定。检测项目:甲酸、乙酸、乙二酸所需仪器:颗粒物采样器、离子色谱仪、超声波清洗器等。6、HJ 759-2023 环境空气 63种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实施日期:2023年8月1日标准说明: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HJ 759-2015)废止。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中 65 种挥发性有机物的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中 65 种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检测项目:挥发性有机物所需仪器:采样罐、气体流量计、气质联用仪、气体稀释装置、气体浓缩仪等。除了上述仪器,小编了解到还有很多【环境监测仪器】以及【实验室常用设备】在环境检测实验中会经常用到,感兴趣的用户,可点击查看。更多仪器种类,请访问【仪器优选】。二、空气检测相关解决方案1、离子色谱法测定环境空气颗粒物中甲酸、乙酸、乙二酸方案简介:本文建立了一种使用离子色谱法测定环境空气颗粒物中甲酸、乙酸、乙二酸的方法。参考2021年版《环境空气 颗粒物中甲酸、乙酸和乙二酸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征求意见稿)》标准,用IC-16进行定性定量分析。结果显示甲酸、乙酸和乙二酸线性良好,标准曲线相关系数均≥0.995;低中高浓度混标溶液连续分析6次,保留时间RSD≤0.032%,峰面积的RSD≤1.587%;低中高浓度加标样品回收率在93.1%~107.0%之间,相对标准偏差<0.620%,方法准确可靠。该方法重现性好,灵敏度高,可用于环境空气 颗粒物中甲酸、乙酸、乙二酸的测定。使用仪器:岛津离子色谱仪Essentia IC-162、天美赛里安气相色谱仪在空气检测的应用——热脱附-气相色谱法(TD-GC)测定空气中的苯系物方案简介:本应用采用GC456i气相色谱仪搭配热脱附进行测试,符合国家标准要求,该方法配置合理,线性良好。使用仪器:天美公司赛里安456i气相色谱仪3、环境空气中二噁英类检测方案简介:二噁英类剧毒物质通常指具有相似结构和理化特性的一组多氯取代的平面芳烃类化合物,属氯代含氧三环芳烃类化合物,包括75 种多氯代二苯并一对一二噁英和135种多氯代二苯并呋哺,缩写分别PCDDs/PCDFs。人类可能因摄取被污染食物,不断地将二噁英类物质富集在人体脂肪中,最终对人体产生严重影响。使用仪器:睿科HPFE高通量加压流体萃取仪4、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检测环境空气中挥发性有机物方案简介:挥发性有机物(简称VOCs)是空气中非常重要的一类污染物,能够形成二次气溶胶,是PM2.5和臭氧的重要前体物。HJ759-2015是非常重要的实验室环境空气中VOCs的检测方法,能够有效解决国内环境空气中VOCs检测难题。标准更新征求意见稿中扩宽了符合方法标准的预浓缩仪类型,细化了采样和分析中的技术细节,使得方法更具有普遍适用性和专业性。本文主要针对2021年3月15日生态环境部发出的《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征求意见稿)》(简称HJ759修订稿)进行仪器适用性评价。使用仪器:赛默飞ISQ™ 7000单四极杆GC-MS三、关于导购平台【仪器优选】作为专业性及影响力兼具的国内一线科学仪器导购平台,囊括了分析仪器、实验室设备、物性测试仪器、光学仪器及设备等15大类仪器,1000+个仪器品类,收录20万+台优质仪器。其核心宗旨是帮助仪器用户快速找到优质靠谱的仪器。经过多年的持续建设,平台实现了可以同时从价格、品牌、行业、口碑、产品横向对比等多维度快速查找仪器产品的功能,助力千万级用户轻松找到靠谱仪器。【行业应用】是仪器信息网专业的行业导购平台,汇聚了行业内国内外主流厂商的优质分析方法及相应的仪器设备。栏目建立了兼顾国家相关规定和用户习惯的专业分类,涉及食品、制药、环境、农/林/牧/渔、石化、汽车、建筑、医疗/卫生等二十余个行业领域。目前,已经收录行业解决方案6万+篇。四、空气检测新标准采购节马上开启仪器信息网围绕2023年实施的一系列空气检测新标准,特于2023年3月底举办【空气检测新标准采购节】活动。活动将邀请相关专家及知名仪器厂商为行业用户带来新标准解析,同时,联合各优质厂商助力空气检测仪器选型。敬请期待!
  • 室内空气检测费用动辄上千 市场混乱(图)
    我们每户家庭每间装修过的房子,几乎都不同程度地残留有甲醛。近年来随着人们对健康的重视,室内甲醛等有害气体的检测和治理,正在成为都市里一门火爆生意。保守估计,西安市民家庭仅检测每年就会催生近亿元的“绿蛋糕”。  3月7日,陕西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监督检验站的工作人员对刚装修的房屋进行空气检测  但目前市场,从有商家免费检测到收数千元不等、同一屋子检测两机构出现不同的结果、装修后甚至比毛坯住宅的“国标”还低,有专家认为“这是倒挂!”如此标准,对百姓健康实质危害反而增大……太多乱象,让许多市民雾里看花,难辨真伪,颇感困惑。  最近,西安市民李先生买到一套新房,装修好了后,本想尽快乔迁新居。可听说夏季新房内的有害气体危害程度是全年中最高的,因此,他和家人打算给新家做个“健康检查”——空气质量检测和治理。可咨询过几家检测机构和公司后,他迷惑了,因为有收费也有免费的、有收500元的也有收100元的、有当天出结果的,还有三天才给报告的,那叫一个难以抉择。  据公开资料显示,2011年西安除了经济适用房、单位职工住房、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外,商品房可供给面积就约有885万平方米,按每50平方一个检测点的标准、每个检测点按500-600元收费来计算,仅2011年一年检测市场的容量就达近1亿元,这还不包括治理这一块。  可目前市场表现让人无奈:一面是正规机构的高价门槛,把消费者挡在门外,一面是非正规机构“杂牌军”廉价的市场冲击,不能让人信服。“正规军”和“杂牌军”都没有夺下阵地,而如市民李先生一样的普通消费者被裹挟在其中,难以抉择。  室内检测费动辄上千元业内人:“百姓接受不了”  ■乱象一  当记者以消费者身份打电话给网上招揽生意的徐先生,他表示:“可以免费给您家做空气检测。”而且当场可以出检测结果。可俗话说得好,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当记者问真的是免费检测?徐先生告诉记者检测绝对是免费的,但治理的产品是收费的。  而正规操作的检测收费是怎样的?  记者联系了为数不多通过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双认证的陕西省广厦建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下称广厦),一位杨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我们的收费标准是500元/点,正常检测七项,包括甲醛、苯、二甲苯、甲苯、TVOC(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氡、氨。一般家庭如120平方米左右的三房二厅建议做4个点,正常总费用是2000元,不过3个点以上可以优惠,400元/点,就是1600元。”  那么,这个收费标准是怎么来的?  “按照《陕西省检测机构开展专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陕环计发(1996)128号通知’上规定,采样费加检测费应该收545元/点。”西安市环境检测站的工作人员王先生告诉记者:“一般报价500元/点的已经是优惠价了。”  “我们检测500元/点。客户还是很认可的。”广厦公司一位王姓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约在2005年,陕西才有正规的家庭室内空气检测业务,2008年需求逐步扩大,以他们公司为例,2008年检测了30来家,2009年升了100多家,2010年跃升到240家左右,而今年仅上半年就已经超过200家。  虽然,该工作人员觉得这个年增长幅度很大,但记者算了一笔账,按每个家庭平均做3个点、每个点收500元计算,2010年240个家庭给广厦的业绩贡献是36万元。36万元对一个具有正规资质的室内空气检测机构是远远不够的。因为“正规的检测机构,仅检测仪器设备就得几百万元。”西安市装饰业协会副秘书长马先生告诉记者,为了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高昂的费用是必需的。  36万的年收入和几百万元的设备对比,这是否意味着,1600元这样的门槛把很多家庭挡在了门外?有消费者呼吁,对关乎民生健康的服务收费,物价部门应该严格核价,挤掉暴利泡沫,让老百姓享受到质优价廉的检测服务。  分析:  “正规的治理公司完了!”西安住宅装饰协会副秘书长、投诉部部长尚军语出惊人,为什么说完了?“一是老百姓重视健康,开始简约化装修 二是装修公司在降低污染 三是装饰材料逐渐也开始注重环保了 最后是治理价格高,老百姓接受不了。”尚军还给记者举出实例:“前年我们还准备成立专门的治理委员会,当时有20家左右正规的治理公司,后来慢慢不见了,这个委员会也没成立。”  当“裁判”也当“运动员”多数公司检测、治理不分  ■乱象二  就在消费者面对难以承受的正规高价检测费的时候,投资小、设备简陋的检测公司却以“免费”幌子招摇于市场之中,无资质无保证的“杂牌军”俨然成了市场上的“主力军”,据记者了解,目前,有能力涉及家庭装修空气检测的第三方独立机构在西安最多不超过10家,而治理公司由于投入成本和专业化要求低,数量明显多于检测机构,而背后售卖产品的暴利也由此产生。“我们有便宜的15元/盒的甲醛检测药剂,也有高端产品像600元/桶的家具除味剂,档次齐全,几十种可以选。”上述可免费检测的徐先生表示,以记者说的120平方的新房为例,大致需要3000-4000元的治理产品。而一家专做治理的正规公司负责人金先生告诉记者:“三四千元确实高了,正规公司现在的行价是按套内面积25元/平方米收治理费。120平方米电梯房,减掉20%公摊面积,治理费一共 2400元。”相比较之下,前者报价足足高出25%-66.7%。另外,金先生还向记者透露:“有的公司为了节省成本,会打开产品加水稀释。一般七八十块的甲醛清除剂是不需要稀释的。所以,消费者要留意产品说明是否需要稀释、包装是否完好以及有生产日期、地址等信息。”“全项检测一般公司是做不了的,必须委托实验室做。”西安绿色亿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左女士告诉记者,市面上有公司拿一种“六合一”检测仪器,称可同时检测六种室内污染气体(甲醛、苯、甲苯、二甲苯、氨、TVOC)。事实上,“这种检测结果都不准,他们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治理。但被质量技术监督局发现,就罚5万。”  事实上,不仅仅是罚款这么简单。  “检测结果不是随便给的,需要负法律责任。”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一冯姓工作人员表示,《计量法》明确规定,出具检验检测报告的机构必须通过计量认证,也即CMA认 证 (China MetrologyAccreditation,意为“中国计量认证”),该认证是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而且在附表中还要详细列明可检项目。记者在我国《计量法》中也的确看到“为保证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公正性,所有向社会出具公证性检测报告的质量检测机构必须获得‘计量认证’资质,否则构成违法,追究刑事法律责任”等相关字样。  分析:  陕西省质量监督检验协会的相关人士印证了上述说法,该人士告诉记者:“一般有CMA证书出具资格的第三方公司或结构都不得参与治理,否则就有 ‘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嫌疑,难以保证检测报告的独立性、权威性和公正性。”  除此之外,还有何办法让百姓享受到质优价廉的服务?有消费者和商家呼吁,应该加大市场竞争,打破垄断,适度放开准入门槛,让百姓在商家的激烈竞争中获得真正实惠。  装修后国标竟然比住宅要求还低  ■乱象三  消费者王先生曾经做过两次室内环境检测,一次是一家公司人员上门,取一些空气样后,用试纸的色度,现场出结果 而另一家公司现场取空气样后,另外需到化验室等3天,才出结果。虽然时隔不远,但同一地点,两家机构的结果大不相同,让他不知道该信谁好。  为什么是两种方法,不同结果?其实原因很简单,据记者了解,两家检测公司所依据的检测标准不同,导致检测结果不同。  “GB50325-2001,是强制性标准。”广厦杨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强制性标准主要是针对施工期间还未交付的毛坯房。“而GB/T18883-2002则是推荐性标准,主要适用于装修后的家庭住宅。”  记者在查看了多份有CMA认证的检验报告后发现,的确发现有些报告的检验对比标准是GB50325-2001,即《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而有的是同时依照GB 50325-2001和GB/T18883-2002即《室内空气质量标准》两份标准。  分析:  “你有没有发现,GB50325-2001标准高于GB/T18883-2002标准?这是倒挂!”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新技术研究所建筑环境室主任李景广博士向记者介绍,倒挂现象是指毛坯住宅验收时标准高,而装修后的住宅验收标准低,对人体的实际危害性增大了。  也有消费者认为,可能是考虑到装修用材较多,肯定含有有害物质,国标适当降低标准,比毛坯房标准 “倒挂”,也可理解。但制定合乎国情和各地实际的室内装修空气检测治理标准,一个关键的底线是,必须确保百姓身体健康。
  • 室内空气检测方法不同,“各说各好”
    新房装修好后,室内空气质量如何?什么时候入住才不会有隐患?为了家人健康,越来越多的市民开始考虑给新居做个室内空气质量的检测,看看装修后家里有没有污染超标的情况。但眼下,市场上号称可以检测空气质量的机构很多,且收费五花八门。到底什么样的检测机构或方式才专业,检测结果才权威?  室内空气质量受关注 检测机构和方法五花八门  在徐东一个小区买了新房的吴先生,装修时,装修公司承诺用环保材料,并确保装修后的室内空气质量达标。确如装修公司承诺的,装修后、家具入场前,第三方检测机构报告显示,吴先生新房的室内空气质量是达标的。今年初,吴先生把家具等全部布置好后住进了新房,但夏天房间开空调后,他总感觉鼻子不舒服,室内空气中弥漫着一些刺鼻的气味,于是他打算再检测一下房间空气质量。  吴先生咨询了一些朋友后,向武汉市疾控中心申请检测。想不到的是,他从打电话申请,到工作人员上门,等待了近一个月。该中心工作人员解释说,夏季申请检测的市民特别多,负责检测的工作人员都是连轴转。  该中心的收费标准显示,如果每个房间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可以只设一个采样点位,一个点位收费400元。吴先生两个房间的检测花了800元,主要检测甲醛、苯、二甲苯、甲苯四项。一周后,检测结果出炉,令吴先生心烦的是,他家的主卧和儿童房甲醛含量都超标,尤其是儿童房超标居然高达4倍。  在经过了两个月的通风后,吴先生自己在网上购买了一盒简易的空气甲醛自检盒。吴先生自测的结果显示,甲醛含量刚刚超过标准限值。  吴先生还是不太放心,准备再找专业机构检测一下。他在网上搜索发现,号称能检测家庭室内空气质量的机构非常多,且个个宣称自己拥有专业设备、专业资质。在电话咨询时,吴先生发现,各个机构标出的检测价格相差很大,最低的一家公司一个房间收费只需50元。  记者发现,不少市民在检测家里空气质量时,并不太清楚选择什么样的检测机构。目前,检测机构除了质监所、疾控中心、环境监测中心等官方大型检测机构外,还有一些民间公司也在从事这种业务,收费标准有高有低。  部分机构“自己认证” 正规检测机构约60家  室内空气质量是怎么检测出来的?吴先生感到好奇,便记录了整个检测过程——  上门检测前,疾控中心要求吴先生先将准备检测的房屋关闭12小时。检测当天,只见检测人员将一台仪器放到房屋中央,离地面大约一米的高度平放。仪器通电后有一个吸收管,里面装满液体,该仪器放置在室内吸收20分钟室内的空气,再测试液体中的甲醛含量。据介绍,这种检测方式的采样过程比较严格,检测人员会将仪器带回实验室,具体空气质量的数据分析由实验室出具。  而吴先生在网上购买的甲醛自检盒,检测方式就简单些。根据说明书上的要求,要将门窗关闭两小时 随后将盒内的溶液进行混合,然后在室内放置40分钟 再将另外一种粉末状物质加入到溶液中,最后将溶液的颜色与试纸进行比对。  武汉市疾控中心检测人员介绍,疾控中心采用的标准是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为客户进行检测,这就是国家质检总局、卫生部、环保部等共同颁布的一个推荐性即非强制性标准,主要适用于住宅与办公建筑物。华中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教授、博导杨旭介绍,目前有一个国家强制性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是针对工程竣工验收的检测。  两个标准在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方面存在指标、检测方法等诸多不同。比如,就门窗关闭时间来说,GB/T18883作为推荐性、指导性标准,检测前要住户关闭门窗12小时之后再进行空气抽样 而GB50325对采取自然通风的民用建筑工程,要求充分通风后关闭门窗1小时抽样,对采用集中空调的民用建筑工程,要求在空调正常运转时进行。  记者从质监部门了解到,根据规定,检测单位只有通过国家认监委或省级质监部门等行政部门的CMA权威认证,才具有发布正规检测数据的资质。而目前全省通过质量部门权威认证的公司约有60家,通过认证的公司需要定期审核,检测仪器也要定期检查。  业内人士介绍,目前,市场上出现了一些检测机构,为了取得市民信任,私自在自己的检测报告或者网站上号称自己通过了认证,并打上“CMA”标志 还有检测机构为了后期推销自己的治理项目,往往夸大自己的检测数据。质监部门提醒,如果市民对公司的资质有疑问,可到省质监局计量处去查询。  记者了解到,正规机构的检测收费都有统一的行业标准:均是按检测点位收费,一般是50平方米的空间设置一个检测点位,一个点位检测甲醛、苯、甲苯、二甲苯四项,每个点位检测费用约400元,并出具正规发票。  温度差两度 结果差两倍 夏季室内甲醛易超标  杨旭是参与室内空气质量国标修订的专家之一。他告诉记者,从土建工程到装修工程,再到家具甚至软装饰品进屋,住宅室内空气质量一直遭受着不同污染源的影响。一次空气质量检测,因时间不同,房间内布置不同,结果就可能不同。如夏天气温高,甲醛等物质易挥发,检测得到的数值就可能高于冬天。他们做过检测,温度相差两摄氏度,检测出的甲醛含量就可能相差2倍。  据介绍,标准GB50325,对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提出了具体要求,甲醛、苯、氨、挥发性有机物和氡等指标达标,工程才能通过竣工验收。从这个意义上讲,此类工程只要通过验收,其室内空气质量应已达标。  但是,装修是一个不可避免的空气污染环节,大量板材、含有甲醛的粘胶等,通过家装进入室内。装修后,室内空气质量超标现象比较多。国际卫生组织估计,在新建和改建的建筑物中,约30%的室内空气中,可检出300多种污染物,约68%的人体疾病与室内污染有关。  室内空气质量已受到市民广泛关注。但据武汉市政协委员调查发现,目前对新装修房屋室内空气进行监测的费用一般需几百甚至上千元,而且室内空气监测公司良莠不齐,有的公司所用仪器和遵循的标准,都并非国家标准。  对此,武汉市环保局表示,要通过有序的市场竞争和严格的价格监管,保证检测费用合理,并通过实行对新装修住宅或其他民用建筑室内空气质量的强制检测,由建筑工程开发企业或室内装饰装修机构承担检测费用,对非盈利的社会公共设施,如学校、养老院、图书馆等,由政府财政承担室内空气质量检测的费用。
  • 选择室内环境检测公司需认准CMA标识
    现代人80%的时间在室内度过,室内污染愈来愈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新房装修后,房主往往寻求环境检测公司进行室内环境检测,查看室内空气是否达标,但鱼龙混杂的室内检测着实让消费者无从下手。  日前,记者走访了多家室内环境检测公司,其均声称有质检部门颁发的认证。据工作人员介绍,环境检测按点位收费,一个房间设置一个点位,现场采集空气样本,随后将空气样本带回实验室,检测甲醛、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等五项污染物质。  当记者询问检测报告是否具有CMA标志即取得国家实验室资质认定合格证书,工作人员均称,有没有CMA标志区别不大,只是CMA报告有法律效力,打官司可以使用,但是从检测流程到结果上来看都是一样,且CMA报告较普通报告价格上要贵出一倍,一般都是政府部门、学校等公共机构购买CMA检测。  但没有法律效力的保证,如何才能判定环保公司的检测合乎标准?从事建材行业多年的黄先生告诉记者,很多室内环境检测公司在没有“行医执照”的情况下,既当医生,又当药剂师,在检测结束后,虚高检测指标,向消费者推销所谓的“环保产品”。更有甚者会在消费者购买其产品后免费赠送二次检验,将检测数值报低,以此来为其赢得口碑。  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正规的检测报告应该具有CMA标识,一些更为权威的机构甚至还会有CMA、CNAS两项标识。  CMA计量认证是国家强制对出具公证数据的检验机构的考核手段。CNAS表示该检测机构达到了国家级实验室的水平。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的工程师王国华告诉记者,每三年委员会会到全国各地检查,对不合格实验室进行查封整顿。  质检所工作人员说,目前环境检测市场混乱,消费者对于标识认证的意识不强,许多无资质的环境检测公司会电脑合成一份带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行业尚未有专门的法律规范不法行为。  专家提醒消费者,在选择环境检测时应认准具有CMA标识的机构,且检测机构都有自己的检测系统,消费者在拿到检测报告后,也可根据报告上的编码,登录机构的网站,鉴定报告真伪。
  • 临床质谱收费标准公布:涉及42项质谱检验项目
    近些年随着医疗技术的进步,如质谱、NGS基因测序等新技术在临床检测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然而,新兴技术相关的临床检验项目没有明确的收费标准,就会导致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之间医疗服务项目名称不一、内涵不清和除外内容混乱的现象,严重阻碍该技术的普及、应用和发展。因此收费问题如何处理成为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理论中需要研究探讨的热点问题。近日,由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疾控局制定的《全国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2023版)》公布,该技术规范统一了各级各类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向就医者(患者)提供的技术成熟、需要通过收取费用进行成本补偿的医疗服务项目及相关要素的技术性规范。《项目技术规范》对医疗服务项目编码、名称、内涵、使用的一次性医用耗材、人力消耗及耗时、技术难度、 风险程度、人力资源消耗相对值、计量单位及财务归集口径分类等要素进行规范,包括综合、诊断、治疗、康复和中医五个类别,其中涵盖1754个实验室诊查项目。而作为临床检验中新兴的质谱技术,由于其具有高灵敏度、高特异性和高分辨率等优势,近些年得到广泛关注。然而,很长一段时间以来,质谱设备及其相关耗材主要依赖进口,价格较高,同时运行和维护成本也较高。此外,质谱技术还需要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和解读,对人力资源的需求也很大。质谱的成本通常与样本量直接相关,样本量越大,成本越低。因此,在缺乏医疗服务和收费标准的情况下,质谱相关项目的收费往往缺乏透明度,价格差异很大。而本次发布的《项目技术规范》中就包含了42项质谱检测项目,详细如下图。注:“项目编码”由字母和数字共 8 位数字字母混合代码组成,项目编码中各码位赋值及含义见下图。
  • 《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PM2.5)自动监测质量评估指南》等3项标准征求意见
    1月13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关于征求《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PM2.5)自动监测质量评估指南》等3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意见的函。文件中指出,生态环境部制定了《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PM2.5)自动监测质量评估指南》等3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完成征求意见稿。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国环规科技〔2017〕1号)要求,现就标准征求意见稿征求相关单位意见。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pdf  2.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PM2.5)自动监测质量评估指南(征求意见稿).pdf  3.《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PM2.5)自动监测质量评估指南(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4.环境空气臭氧自动监测质量评估指南(征求意见稿).pdf  5.《环境空气臭氧自动监测质量评估指南(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6. 固定污染源废气 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pdf  7.《固定污染源废气 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 北京市环保局取消环保系统对“环境监测服务收费”项目
    p  日前,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发布关于清理规范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其中规定取消环保系统对“环境监测服务收费”项目,停征“放射性废物(源)收贮收费”项目等,详情如下:p style="TEXT-ALIGN: center"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关于清理规范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p 局直属各单位、各区环保局:根据《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京财综〔2017〕569号)相关要求,为切实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现将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通知如下,请各单位严格按要求执行:p 一、自2017年4月1日起,取消环保系统对“环境监测服务收费”(收费编码140004)项目,停征“放射性废物(源)收贮收费”项目(收费编码140002)和“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的检索费、复制费、邮寄费”涉及个人等事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编码220002)。p 二、以前年度欠缴的上述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相关执收单位应当足额征收,欠缴收入分别足额上交国库,并列收支科目“行政事业性收费欠缴收入”(科目编码103049949)。p特此通知。p 附件: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p style="TEXT-ALIGN: right"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p style="TEXT-ALIGN: right"2017年3月31日p style="TEXT-ALIGN: left" (联系人:荣耀 联系电话:68411029)centerimg alt="" src="http://img01.bjx.com.cn/news/UploadFile/201704/2017041008465086.jpg" width="564" height="698"//centercenterimg alt="" src="http://img01.bjx.com.cn/news/UploadFile/201704/2017040809410289.jpg" width="530" height="704"//centercenterimg alt="" src="http://img01.bjx.com.cn/news/UploadFile/201704/2017040809410943.jpg" width="586" height="696"//centercenterimg alt="" src="http://img01.bjx.com.cn/news/UploadFile/201704/2017040809411770.jpg" width="563" height="683"//centercenterimg alt="" src="http://img01.bjx.com.cn/news/UploadFile/201704/2017040809412494.jpg" width="684" height="715"//centerp/pp/pp  centerimg alt="" src="http://img01.bjx.com.cn/news/UploadFile/201704/2017040809413362.jpg" width="661" height="245"//centercenterimg alt="" src="http://img01.bjx.com.cn/news/UploadFile/201704/2017040809414820.jpg" width="674" height="559"/ /center/p/p/p/p/p/p/p/p/p/p/p
  • 选择室内环境检测公司需认准CM A标识
    现代人80%的时间在室内度过,室内污染愈来愈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新房装修后,房主往往寻求环境检测公司进行室内环境检测,查看室内空气是否达标,但鱼龙混杂的室内检测着实让消费者无从下手。  日前,记者走访了多家室内环境检测公司,其均声称有质检部门颁发的认证。据工作人员介绍,环境检测按点位收费,一个房间设置一个点位,现场采集空气样本,随后将空气样本带回实验室,检测甲醛、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等五项污染物质。  当记者询问检测报告是否具有C M A标志即取得国家实验室资质认定合格证书,工作人员均称,有没有C M A标志区别不大,只是C M A报告有法律效力,打官司可以使用,但是从检测流程到结果上来看都是一样,且C M A报告较普通报告价格上要贵出一倍,一般都是政府部门、学校等公共机构购买CM A检测。  但没有法律效力的保证,如何才能判定环保公司的检测合乎标准?从事建材行业多年的黄先生告诉记者,很多室内环境检测公司在没有&ldquo 行医执照&rdquo 的情况下,既当医生,又当药剂师,在检测结束后,虚高检测指标,向消费者推销所谓的&ldquo 环保产品&rdquo 。更有甚者会在消费者购买其产品后免费赠送二次检验,将检测数值报低,以此来为其赢得口碑。  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正规的检测报告应该具有C M A标识,一些更为权威的机构甚至还会有CM A、CN A S两项标识。  C M A计量认证是国家强制对出具公证数据的检验机构的考核手段。C N A S表示该检测机构达到了国家级实验室的水平。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的工程师王国华告诉记者,每三年委员会会到全国各地检查,对不合格实验室进行查封整顿。  质检所工作人员说,目前环境检测市场混乱,消费者对于标识认证的意识不强,许多无资质的环境检测公司会电脑合成一份带有C M A标识的检测报告,行业尚未有专门的法律规范不法行为。  专家提醒消费者,在选择环境检测时应认准具有C M A标识的机构,且检测机构都有自己的检测系统,消费者在拿到检测报告后,也可根据报告上的编码,登录机构的网站,鉴定报告真伪。
  • 中国首次研制成功达到环境空气碳监测高精度要求的标准物质
    标准物质是开展化学、生物等检测活动必不可少的“标尺”和“砝码”,是国家重要计量战略资源。近期,中国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批准新建合成空气中二氧化碳和甲烷温室气体国家一级标准物质,成为中国首批达到环境空气碳监测高精度要求的标准物质,为中国环境空气中温室气体二氧化碳和甲烷含量的高精度准确测量提供有力支撑。二氧化碳和甲烷是两种由人类活动产生的主要温室气体。温室气体监测是研究温室气体浓度变化趋势的基础,也是评价温室效应的依据和指定减排措施的标尺。全球大气中二氧化碳、甲烷浓度的年均变化率仅为0.6%和0.4%,为精确反映温室气体浓度的微小变化,必须使用高精度标准物质保证长期监测过程中不同时间、不同空间的监测结果的准确、可比。中国首次研制成功的合成空气中二氧化碳和甲烷温室气体标准物质,突破量值的准确度分别为0.05%(相当于1个成年人在30平方米的房间内一次呼吸引起的二氧化碳浓度变化)和0.1%。高精度碳监测国家一级标准物质的研制成功,对温室气体监测数据的准确可比和国际等效性提供了技术依据,有力促进温室气体监测技术及仪器国产化研发和推广,体现了计量服务“碳达峰碳中和”技术基础作用。下一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将强化碳监测相关标准物质技术研发应用,加速高水平标准物质科技成果转化为计量实力,进一步提升中国温室气体监测“度量衡”的源头统一性和量值一致性,为碳排放监测提供“精准标尺”。
  • 浙江省辐射防护协会立项《环境空气氚自动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 等2项团体标准
    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增加标准的有效供给,更好地发挥团体标准对行业治理的支撑作用,根据市场需求及《浙江省辐射防护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规定,协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于2024年2月1日组织专家组审议并通过了《环境空气氚自动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等2项团体标准(见附件)的立项事宜,现予以公告。请通过立项的各标准起草单位按照相关要求,严格遵守标准制定程序,落实立项评审意见并做好数据、检测方法分析和验证工作,切实提高标准编制的技术水平,增加标准的适用性和实效性,保证标准质量,广泛征求意见,按期完成标准编制的相关工作。联系人:夏林芝 联系电话:0571-87356614电子邮箱:237026825@qq.com 附件:浙江省辐射防护协会团体标准立项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制修订主要起草单位1《环境空气氚自动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制定浙江恒达仪器仪表股份有限公司2《气溶胶 钋-210 α能谱仪法》制定浙江国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省辐射防护协会2024年2月5日2项团体标准立项公告.pdf
  • 环保部发布规范环境监测与评估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为规范环保部门在涉及环境影响评价、清洁生产审核、环境监督执法、排污许可审批等监测工作中的收费行为,环保部下发了 《关于规范环境监测与评估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环办监测函〔2016〕1493号)。
  • 全国新增40个城市按新标准实施空气质量监测
    玉溪市也开始监测PM2.5了。继昆明成为全国首批74个按照新标准实施空气监测的城市之一后,云南又添一个城市玉溪开始实施新空气质量标准,对PM2.5、臭氧等6项基本项目开展监测。  新增城市不参加今年空气测评  根据环保部通报,全国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二阶段监测实施工作目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包头、鄂尔多斯、泉州、烟台、威海、玉溪、北海等40个城市共172个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监测点位已建成或改造完毕,从10月1日起开展监测并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网站发布实时监测数据和AQI(空气质量指数)等信息。  但新增这40个城市172个监测点位的监测数据可不参加今年的空气质量评价。至此,我国共114个城市668个点位开展了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按照国务院空气质量新标准&ldquo 三步走&rdquo 实施方案要求,明确规定2012年在74个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直辖市和省会城市,2013年在113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2015年在所有地级以上城市,2016年1月1日在全国实施新标准的分期实施要求。首批74个城市已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对外发布监测数据。  玉溪设3个空气质量监测点位  昨日,玉溪市环境监测站一名工作人员介绍,玉溪市从今年1月份开始试运行监测,目前共有3个监测站,分别在东风水库、玉溪市监测站和大营街镇。经过试运行后,3套监测设备运行状况良好。按照要求,自10月1日起对外发布实时监测数据。&ldquo 目前,市民可通过登录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的"全国城市空气质量实时发布平台"查看玉溪市3个监测点的实时空气质量监测情况。&rdquo 该工作人员表示。  昨日上午11点10分,登录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看到,玉溪市3个监测点的实时监测情况均为一级优,AQI值分别是32、38、43,空气质量状况较好。  按照云南省的计划,曲靖市也将确保今年年底前按新空气质量标准要求实施监测工作并上传数据。同时,也提醒公众,可登录昆明市环保局官网、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网查看昆明市空气质量,登录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网查看玉溪市空气质量。
  • 空气、水质等检测方法国家环保标准发布
    关于发布《固定污染源废气 铅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暂行)》等十四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现批准《固定污染源废气 铅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暂行)》等十四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固定污染源废气 铅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暂行)(HJ 538-2009);  二、环境空气 铅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暂行)(HJ 539-2009);  三、环境空气和废气 砷的测定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暂行)(HJ 540-2009);  四、黄磷生产废气 气态砷的测定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暂行)(HJ 541-2009);  五、环境空气 汞的测定 巯基棉富集-冷原子荧光分光光度法(暂行)(HJ 542-2009);  六、固定污染源废气 汞的测定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暂行)(HJ 543-2009);  七、固定污染源废气 硫酸雾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暂行)(HJ 544-2009);  八、固定污染源废气 气态总磷的测定 喹钼柠酮容量法(暂行)(HJ 545-2009);  九、环境空气 五氧化二磷的测定 抗坏血酸还原-钼蓝分光光度法(暂行)(HJ 546-2009);  十、固定污染源废气 氯气的测定 碘量法(暂行)(HJ 547-2009);  十一、固定污染源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硝酸银容量法(暂行)(HJ 548-2009);  十二、环境空气和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暂行)(HJ 549-2009);  十三、水质 总钴的测定 5-氯-2-(吡啶偶氮)-1,3-二氨基苯分光光度法(暂行)(HJ 550-2009);  十四、水质 二氧化氯的测定 碘量法(暂行)(HJ 551-2009)。  以上标准自2010年4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bz.mep.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 检测室内空气尽是蒙人的
    近年来,随着人们对家居环境污染问题的重视,室内空气检测成了热门行业,但记者近日走访发现,一些不具备检测资质的机构却打着“免费检测”“政府指定”等旗号在市场上收揽生意。  市场调查:各家机构网上介绍竟一样  记者在百度搜索“山西室内空气检测”等关键词,发现了上百个相关网页,“政府指定”“国家环保局授权”等网站简介都非常引人注目。网站内容也出奇地相似,都是一些空气净化器和消除各种污染的药剂的展示图片。  通过网页上的客服电话,记者随机咨询了几家“检测”机构。业务内容基本相同:主要检测甲醛、苯、甲苯、二甲苯、氨、TVOC六项指标 当场就能出结果 一般在卧室和客厅设两个采样点 根据房屋面积,收费为200—300元不等,甚至更高,但一般超不过1000元。  记者体验:不到一小时就出“检测结果”  记者通过网站选择了一家检测机构亲自体验。“如果不住人,今天晚上就把窗户都关上。”一位姓霍的工作人员叮嘱记者。第二天,霍先生带着两名助手来到记者家,一台便携式的采样仪、一个三脚架、两个玻璃试管、五根看上去和温度计差不多的采样管,就是检测的全部家当。不到两分钟,工作人员就将设备在客厅里架好了。  “检测”期间,70平方米的家里,只有主卧的门是关着的,并且,霍先生还抽起了烟。大约20分钟后,霍先生将插在检测仪上的采样管拔出后说,“这些管子是检测苯、甲苯、二甲苯、氨和TVOC的,刻度显示不超标。”据霍先生介绍,架在三脚架上的玻璃试管是测甲醛的,它和检测仪相连,时间一到,检测仪就会自动打印出一个小票,上面是甲醛检测的结果。  “0.76mg/m3,比国家0.10mg/m3的标准超了七倍多,五倍以上就属重度污染,得赶紧治理。”随后霍先生向记者推荐了一种药剂,涂抹在家具上,半个小时就能让甲醛达标。霍先生介绍,这种药剂是从芦荟、吊兰里面提取出来的纯植物精华,每平方米30元。值得一提的是,工作人员检测主卧时,直接将刚用过的五根采样管插到了采样仪上。“之前检测的不超标,就可重复利用。”工作人员解释。  不到一个小时,记者就拿到了两张打印出甲醛检测结果的小票和一张由检测人员开具的300元收据,而其他五项指标的结果仅是工作人员口头告知。  专家指点:5点破绽非常明显  “你被骗了。”8月23日下午,山西省室内环境污染防治协会,该协会负责人程铁柱看着记者拿来的检测结果,听了记者体验后的介绍,得出了这样的结论,并指出了非常明显的5点破绽。  同时,程铁柱提醒消费者,在选择检测机构时,一定要看它是否有资质,室内环境检测机构必须获得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资质证书”。目前,全省具备省质监认证资质的检测公司总共有20余家,其中太原有10家左右,但像省环境监测站、疾控中心等政府机构,虽然有检测资质,但大都没开展这项业务,尤其是针对个人的。  另外,程铁柱指出,“最好的治理方式还是通风。”  5点破绽  1、外界环境会影响采样结果  “采样之前,门窗必须关够12个小时。”程铁柱告诉记者,按照国家要求,在检测过程中,所测区域不能超过三个人,而且不能抽烟、使用煤气,人也最好处于静止状态。并且在架设三脚架时,应在距离地面1.2—1.5米的范围内,因为这样可以兼顾大人、小孩的呼吸区域。2、检测结果不可能当下出来  “按照正常程序,采样后,必须拿到实验室进行分析、计算,最少需要三天时间。”程铁柱告诉记者,目前一些正规检测机构使用的仪器都比较专业、使用起来也比较复杂。3、检测收费不可能那么便宜  “一户100平方米左右的房子做3项常规检测,正规检测机构的价格一般在3000元左右,因为从现场采样到实验室分析,到得出最后数据,本身仪器设备就比较昂贵,再加上各种运行费用,成本就很高。”程铁柱说。4、检测报告要有专用章  程铁柱告诉记者,正规检测机构在检测完后,都会出具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检测报告,这份报告扉页都会盖有“中国计量认证”的CMA红章和检测单位公章、骑缝章,而在出具的检测数据中,还需有检测机构的检测专用章。5、检测、治理不能是一家  程铁柱介绍说,室内环境检测机构和治理单位属于“裁判”和“运动员”的关系,一个单位同时开展室内环境检测和治理工作即失去了公平、公正原则,因此国家规定检测机构不能同时做治理工作。
  • 众瑞针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不在执行标准状态, 改为参比状态或监测时状态的解决方案
    众瑞针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不在执行标准状态, 改为参比状态或监测时状态的解决方案告知函 尊敬的各位众瑞客户:生态环境部新发布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修改单以及《环境空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hj 482-2009)等19项标准修改单公告。标准修改单自2018年9月1日起实施。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修改单,3.14“标准状态standard state 指温度为273 k,压力为101.325 kpa时的状态。本标准中的污染物浓度均为标准状态下的浓度”修改为:“参比状态 reference state 指大气温度为298.15 k,大气压力为1013.25 hpa时的状态。本标准中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氮氧化物等气态污染物浓度为参比状态下的浓度。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10 μm)、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2.5 μm)、总悬浮颗粒物及其组分铅、苯并[a]芘等浓度为监测时大气温度和压力下的浓度”。 众瑞参与此次软件升级的仪器清单如下:zr-3922型环境空气颗粒物综合采样器zr-7200系列扬尘在线监测系统zr-3920系列环境空气颗粒物综合采样器zr-5410a便携式气体、粉尘、烟尘采样仪综合校准装置zr-3920g型高负压环境空气颗粒物采样器zr-5040孔口流量校准器zr-3930系列环境空气颗粒物采样器zr-5220烟尘采样器校准仪zr-3500系列大气采样器zr-5330a智能质量流量计zr-3950环境空气有机物采样器zr-5320智能皂膜流量计zr-3620abc小流量气体采样器zr-5400气体罗茨流量计zr-7010便携式空气颗粒物浓度测定仪zr-5420孔口流量校准装置升级内容包括:空气颗粒物采样器:所有保持不变,在采样、查询、u盘导出和打印过程中,增加“参比体积”; 空气颗粒物直读采样器:所有保持不变,在采样、查询、u盘导出和打印过程中,增加“参比体积”,仪器显示的颗粒物浓度值更改为“工况浓度”;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的采样器:所有保持不变,在采样、查询、u盘导出和打印过程中,增加“参比体积”;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直读类仪器:所有保持不变,在采样、查询、u盘导出和打印过程中,增加“参比体积”;把原来的“标况浓度”更改为“参比浓度”;我司提供的解决方案:1、在上述仪器不进行软件升级的情况下,您依然可以使用,只要通过以下公式即可将标准状态下的采样体积换算为参比状态下的采样体积,再进行浓度的计算。v参体= v标体*298.15/273=v标体*1.09式中:v参体——参比状态(298.15k,1013.25 hpa)下的采样体积,l;v标体——标准状态(273k,101.325kpa)下的采样体积,l。2、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10 μm)、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2.5 μm)、总悬浮颗粒物及其组分铅、苯并[a]芘等浓度为监测时大气温度和压力下的浓度”。 备注:众瑞相关仪器原来就有大气温度和压力下体积(实体)的显示和存储,所以仪器不需要改变。3、近期内(1~2个月)没有仪器使用情况,您可联系我司当地客服工程师,预约时间为您上门升级程序。注意:因程序升级将改变数据的存储格式,仪器中原保存的数据可能会发生变化,请客户提前做好相关数据的备份。 我们会尽快为您安排仪器软件升级,因升级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函达青岛众瑞智能仪器有限公司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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