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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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气污染物排放气体检测仪pAir2000-EFF-E,便携式垃圾场气体分析仪,恶臭污染气体检测仪厂家价格 pAir2000-EFF-E型 配置参数(适用大气污染物排放气体检测)No气体名称气体参数检测范围1温度T-40-100℃2湿度RH0-99%RH3流速Air velocity0.01-20m/s4二氧化硫SO20.025-10/100ppm5硫化氢H2S0.1-50/500ppm6一氧化碳CO0.1-500/1000ppm7二氧化碳CO22-2000ppm8二氧化氮NO20.02-10/100ppm9一氧化氮NO0.5-100/300ppm11氨气NH31-100ppm12挥发性有机气体VOCs0.1-100ppm13臭氧O30.02-2/5ppm14总悬浮颗粒物TSP0.01-2/20mg/M314PM10PM100.01-2/20mg/M314PM2.5PM2.50.01-100mg/M315氟化氢HF0.25-10ppm16苯并芘BP0.015-1.5mg/NM317甲醛CH2O0.05-10.0ppm18苯C6H60.03-30ppm19甲苯C7H80.04-50ppm20二甲苯C8H100.04-50ppm21氡Rn0-1000Bq/NM322细菌总数TNB0-25000CFU/NM323铅Pb24噪音Noise35-130dB25甲醇CH3OH0.05-50ppm26氯气Cl20.05-5ppm27臭气浓度ODU10-10000大气污染物排放气体检测仪【技术参数】响应时间: 10ms长期稳定性:±10% /年 (一般)主机分辨率:0.1%FS传感器准确度:±1~2%读数(一般)探头响应时间:3mins(T90) 仪器使用环境:温度:-10℃~60℃;湿度:10%~90%R(无结露)仪器保存环境:温度:0℃~4℃;湿度:10%~80%R(无结露)探头采样要求:温度:0~40℃;压力:1.1 kgf/cm2仪器供电:12V充电蓄电池仪器尺寸:400×300×200mm仪器重量:4.5Kg 大气污染物排放气体检测仪【仪器功能】气体传感器采用电化学、光度计、红外原理。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气体检测参数,在一台仪器上同时检测多种气体。配备打印、可完成现场、实验室检测需要。泵采样取样。传感器实时,连续检测工作方式。电源欠压掉电报警。快速检测参数和温度值,并进行温度矫正和交叉矫正。惰性气体软件调零,标准样品或替代品标定。全部操作键盘设置,窗口提示。现场LCD 4×16字符式轮换显示多项环境参数。RS232/RS485通信接口支持串行通信,可与计算机联机。用户也可以自行标定或校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气体检测仪【仪器技术优势】标准内置基础气体检测传感器从4个—23个,每种传感器可以检测特定的恶臭气体,满足国标、地方《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常规设置6通道气体和1路温度测试1路湿度测试。支持DKA(双标样法)标准样品或替代品标定, 和单点纯惰性气体校准。提供交叉干扰气体神经网络矫正模式分析技术,解决了气体检测中交叉干扰的难题。一机多功能的集合式设计,为用户节省了财力,人力,提高了检测效率。恶臭分析仪【仪器简介】北斗星pAir2000-EFF便携式环境大气恶臭污染物检测仪,集三十年北斗星几代中国科学院专家力量的智慧,自2006年投产以来,结合国家地方政府的检测标准,不断进行技术升级完善。 该仪器是在北斗星综合气体检测仪内置23种气体传感器基础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专为环境大气恶臭污染物检测设计的一款分析仪,标准内置基础气体检测传感器从4个—23个,每种传感器可以检测特定的恶臭气体,六个型号的系列仪器,不仅可以完全满足国标要求的气体污染检测要求,更可以满足各地方政府近期出台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独有的模块处理智能系统,交叉干扰气体神经网络矫正模式分析技术的应用,,都为该仪器的分辨率提供了可靠地保证。一机多功能的集合式设计,也为社会资源节省了财力,人力,提高了检测效率。pAir2000-EFF便携式环境大气恶臭污染物检测仪,10年的用户经验,石化、化工、木材、纸业、环保机构,环境学院等行业的典型应用,它的快速、便捷、可靠耐用被用户评为极具竞争力的国产气体检测仪。恶臭分析典型用户:中石油锦西石化总厂宁波亚洲浆纸业柯诺北京木业锦湖轮胎(天津)有限公司)中国民航大学中国西部水泥有限公司尧柏特种水泥集团大连民族大学芜湖市固废处理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气体检测仪pAir2000-EFF-E,便携式垃圾场气体分析仪,恶臭污染气体检测仪厂家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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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市北斗星工业化学研究所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根据电子产品生产工艺中的污染气体排放情况而开发设计的pAir2000-EFF-E型专用恶臭污染物检测仪,可同时检测出氨及低分子胺(NH3、三甲胺)、硫化氢、硫醇和硫醚、eVOC(二硫化碳、甲硫醚、苯乙烯等)、AQI(甲苯等芳香族,综合污染物指数)、恶臭值。一个便携式铝合金箱,无须采样、无需对仪器进行标定,使现场检测快速、简单、便捷。北斗星仪器电子车间恶臭污染物测定仪技术优势:  标准内置基础气体检测传感器从4个—8个,每种传感器可以检测特定的恶臭气体,满足国标、地方《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常规设置6通道气体和1路温度测试1路湿度测试。  支持DKA(双标样法)标准样品或替代品标定, 和单点纯惰性气体校准。  提供交叉干扰气体神经网络矫正模式分析技术,解决了气体检测中交叉干扰的难题。  一机多功能的集合式设计,为用户节省了财力,人力,提高了检测效率。  直读式臭气浓度,替代人工闻臭师,避免有害气体对人体的伤害.北斗星仪器电子车间恶臭污染物测定仪配置参数如下:北斗星仪器电子车间恶臭污染物测定仪技术参数: 规格型号:pAir2000-EFF-E  响应时间: 10ms  长期稳定性:±10% /年 (一般)  主机分辨率:0.1%FS  传感器准确度:±1~2%读数(一般)  探头响应时间:3mins(T90)  仪器使用环境:温度:-10℃~60℃ 湿度:10%~90%R(无结露)  仪器保存环境:温度:0℃~4℃ 湿度:10%~80%R(无结露)  探头采样要求:温度:0~40℃ 压力:1.1 kgf/cm2  仪器供电:12V充电蓄电池  仪器尺寸:400×300×200mm  仪器重量:4.5Kg 北斗星仪器电子车间恶臭污染物测定仪【仪器功能】  气体传感器采用电化学、光度计、红外原理。  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气体检测参数,在一台仪器上同时检测多种气体。  配备打印、可完成现场、实验室检测需要。  泵采样取样。  传感器实时,连续检测工作方式。  电源欠压掉电报警。  快速检测参数和温度值,并进行温度矫正和交叉矫正。  惰性气体软件调零,标准样品或替代品标定。  全部操作键盘设置,窗口提示。  现场LCD 4×16字符式轮换显示多项环境参数。  用户也可以自行标定或校准。北斗星pAir2000-EFF系列恶臭污染物测定仪经过20多年的不断摸索试验与技术升级,有针对性的适用于各种复杂环境气体检测。目前在生物制药,固废垃圾处理,石化、造纸、水泥厂、半导体、污水处理厂等都有成功应用。  北斗星仪器,专业、准确、快速、实用。 北斗星仪器电子车间恶臭污染物测定仪报价,pAir2000-EFF-E型恶臭气体检测仪厂家,直读式臭气浓度测试仪,请咨询恶臭测定仪厂家-北京市北斗星工业化学研究所 北斗星仪器电子车间恶臭污染物测定仪报价,pAir2000-EFF-E型恶臭环境污染气体监测仪厂家,直读式臭气浓度测试仪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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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MG-2100恶臭污染物连续在线监测系统利用传感器技术通过PLS和神经元算法模拟嗅觉系统,复杂环境下快速准确的检测气体中恶臭污染物质浓度。AMG-2100不仅可实现GB14554《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规定的污染物臭气浓度、氨气、三甲胺、硫化氢、甲硫醚、甲硫醇、二甲二硫醚、二硫化碳、苯乙烯常规“8+1”检测,预留通道可以监测其它恶臭污染物质。 产品特点:GB14554《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规定的污染物种类监测:臭气浓度、氨气、三甲胺、硫化氢、甲硫醚、甲硫醇、二甲二硫醚、二硫化碳、苯乙烯阵列式布局,配置MOS,电化学,PID和ETO多种传感器,OU浓度值通过PLS和BP神经网络等算法的综合值模块化设计,在满足“8+1”标准测量的同时可以实现通道数升级,最多16通道智能传感器模组即插即用和自动识别功能,系统可以自动识别传感器信息无需配置智能传感器模组离线标定功能,标定信息存储在传感器模组10.1’彩色触摸屏,显示实时测量数据,历史数据和操作日志等信息,所有数据可选择图像显示模式,便于查看数据变化趋势智能气路监控系统,对气路内的流量,温度,压力进行实时监测大容量数据存储功能,可存储100万条历史数据(可存储2年/60秒存储间隔),并支持数据USB方式导出支持以太网、MODBUSRS485、4G和Wi-Fi网络传输功能(可选),可以实现多服务器并发传输功能,可以同时上传至中控室和环保局平台支持MQTT、MODBUSTCP和XML自定义网络协议与数据管理平台连接,满足HJ212-2017污染物在线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可分析气体:恶臭(OU)苯乙烯二氧化氮(NO2)溴(Br2)氨气TVOCs二氧化硫(SO2)氯气(Cl2)三甲胺氧气(O2)二氧化氯(ClO2)臭氧(O3)硫化氢二氧化碳(CO2)氯化氢(HCl)磷化氢(PH3)甲硫醚一氧化碳(CO)氰化氢(HCN)甲硫醇(CH4S)二甲二硫醚甲烷(CH4)氟化氢(HF)氢气(H2)二硫化碳一氧化氮(NO)三氢化砷(AsH3)可燃气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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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的方案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的论坛

  • 【原创】《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即将修订

    [b][size=4]关于征集对修订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意见的函[/size][/b]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加强生态文明建设,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需要,保护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完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我部决定修订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鉴于该标准对于环境保护工作有重大影响,与社会公众利益密切相关,为做好标准修订工作,充分了解各有关方面的意见,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修订该标准征集意见。请各单位参照附件一所列问题或其他问题,就修订标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征集意见截止时间为2010年3月31日。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李晓弢 冯波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传  真:(010)66556213  附件:1.修订《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问题     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3.征集意见单位名单二○一○年一月二十七日详见:[url]http://www.mep.gov.cn/gkml/hbb/bgth/201002/t20100201_185223.htm[/url]

  • 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首次发布

    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9620-2013)为首次发布,早在5年前就已征求意见,时至今日才发布。该规定了砖瓦工业企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适用于砖瓦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和管理。本标准中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为质量浓度。砖瓦工业企业排放水污染物、恶臭污染物、环境噪声适用相应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产生固体废物的鉴别、处理和处置适用国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的耗材

  • 污染恶臭采样袋 10L
    带不锈钢卡套(1/4in×10mm)的10L聚酯臭气采样袋;可用于固定污染源恶臭的采样;(需配合负压采样器) 退还不锈钢卡套及特氟龙管可以抵扣5元/只货物费用 品牌:德霖 容量(L):10 尺寸(cm×cm):40×40 连接管尺寸:10×12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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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汽车尾气监测 环保标准气体
    汽车尾气监测用标准气体 良好的空气质量,是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近年来随着机动车经济的飞速发展,机动车的生产和使用量急剧增长,机动车排气对环境的污染日趋严重,已成为城市空气污染的重要来源,对环境和人们身体健康的产生严重危害。机动车污染已引起了社会关注,国家也开始抓紧防治和控制,精确、稳定、具有溯源性的标准气体,是该项工作顺利进行的必要前提。我公司可提供满足大部分机动车尾气监测和控制标准要求的标准物质,详见下表,同时也可以按照客户要求定制所需的标准气体。标准物质名称标准物质技术指标适用标准标准物质编号组分及浓度相对扩展不确定度标准编号及名称氮中氧气体标准物质GBW(E)0625935~30(10-2mol/mol)1%(k=3)GB 18285-2018 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GB 18352.6-2016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 17691-2018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氮中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丙烷、一氧化氮混合气体标准物质GBW(E)062002一氧化氮 100~499(μmol/mol)2%(k=2) GB 18285-2018 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丙烷 100~999(μmol/mol)1.5%(k=2)一氧化碳 0.5%~0.99%二氧化碳 0.1%~0.99%一氧化氮 500~5000(μmol/mol)1%(k=2)丙烷 1000~50000(μmol/mol)一氧化碳 1%~10%二氧化碳 1%~15% 氮中一氧化氮、二氧化碳混合气体标准物质 BW(DT0128) 一氧化氮10~1×104(μmol/mol)2%(k=2)GB 17691-2018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 二氧化碳10~20×104(μmol/mol) 氮中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丙烷混合气体标准物质 BW(DT0159) 丙烷10~5×104(μmol/mol)2%(k=2)GB 18285-2018 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一氧化碳10~20×104(μmol/mol)二氧化碳10~20×104(μmol/mol) 氮中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丙烷、一氧化氮、二氧化氮混合气体标准物质 BW(DT0128) 一氧化氮10~1×104(μmol/mol)2%(k=2)GB 18285-2018 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丙烷 10~5×104(μmol/mol)一氧化碳 10~20×104(μmol/mol)二氧化碳 10~20×104(μmol/mol)二氧化氮10~1000(μmol/mol)氮中氢气体标准物质GBW(E)0625950.1~80(10-2mol/mol)1%(k=2) GB 18352.6-2016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 氦中氢气体标准物质GBW(E)062596 30~50(10-2mol/mol)1%(k=2)GB 18285-2018 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 GB 18352.6-2016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 GB 17691-2018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 空气中丙烷气体标准物质GBW (E)0622481~99.9(μmol/mol) 2%(k=2) GB 18285-2018 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 GB 18352.6-2016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100~1×104(μmol/mol) 1%(k=2)GB 17691-2018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 氮中一氧化碳气体标准物质GBW (E)0622515~499(μmol/mol) 2%(k=2)GB 18285-2018 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 GB 18352.6-2016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500~5×104(μmol/mol)1%(k=2)GB 17691-2018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 氮中一氧化氮气体标准物质GBW(E)06152910~1×103(μmol/mol)2%(k=2)GB 18285-2018 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 GB 18352.6-2016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 17691-2018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 氮中二氧化碳气体标准物质GBW(E)0625872~499(μmol/mol)2%(k=2)GB 18285-2018 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 GB 18352.6-2016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W(E)0625885~1×104(μmol/mol)1%(k=2)GB 17691-2018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 氮中二氧化氮气体标准物质GBW(E)06152810~1×103(μmol/mol)2%(k=2)GB 18352.6-2016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 GB 17691-2018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 空气中甲烷气体标准物质GBW(E)0606781~4999(μmol/mol) 2%(k=2) GB 18352.6-2016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 5000~3×104(μmol/mol)1%(k=2)GB 17691-2018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 空气中乙烷气体标准物质BW(DT0160)大于1.00(μmol/mol) 2%(k=2)GB 18352.6-2016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 GB 17691-2018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 氮中氧化亚氮气体标准物质BW(DT0107)大于1.00(μmol/mol) 2%(k=2)GB 18352.6-2016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的资料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的资讯

  • 专家解读《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p   生态环境部近日对《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修订稿(以下简称《恶臭标准》)公开征求意见。国家环境保护恶臭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主任邹克华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p p    strong 问:修订《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的必要性是什么? /strong /p p   邹克华:恶臭污染是典型的扰民污染,与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密切相关。1993年颁布的《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是我国恶臭管理的重要依据,在我国固定源恶臭污染物排放管理、改善人居空气质量等方面发挥了重大的作用。但是随着人民对美好生活环境要求不断提高,GB 14554-93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我国当前与今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需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p p   一是部分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偏低。GB 14554-93实施20多年来,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逐步增强,对于美好生活环境的需求不断提高,标准中部分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已不能满足当前和未来人民群众对于周边生活环境的空气质量要求,有时会出现企业达标排放但公众依然有投诉的情况。 /p p   二是排放限值分区设置已不适应现在环境管理的需要。GB 14554-93标准依据1982年颁布的《大气环境质量标准》(GB 3095-82)中划分的一类、二类、三类区标准,将恶臭污染物标准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不同区域的排污单位执行不同的排放限值。GB 3095-82历经1996年第一次修订、2000年第二次修订、2012年第三次修订,标准名称修改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GB 3095-82已不能作为依据。更重要的是,恶臭污染是对于人的嗅觉感官的扰民污染,人的嗅觉通常不会因为区域的不同而产生明显的变化,对于分区执行不同排放限值的原则需要修订。 /p p   三是对污染物排放单位的主体责任要求不够。GB 14554-93中缺少对恶臭污染物排放单位的主体责任要求,缺乏密闭生产、废气收集和处理以及减少无组织排放的管理规定,不能适应我国强化排污者责任、减少无组织排放方面的管理要求。 /p p   四是引用的监测分析方法有待更新。GB 14554-93中引用的部分污染物监测分析方法已经废止,一批新发布的标准分析方法没有引用到标准中,需要更新。 /p p   问:《恶臭标准》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p p   邹克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章第五节第八十条,《恶臭标准》规定了固定污染源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适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恶臭气体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恶臭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及其投产后的恶臭污染物排放管理。 /p p    strong 问:《恶臭标准》修改了哪些内容? /strong /p p   邹克华:与GB 14554-93相比,《恶臭标准》修订的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明确了《恶臭标准》与行业排放标准的关系。针对部分已颁布的行业标准中涉及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的情况,规定固定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即行业标准)中规定的恶臭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按其规定执行,未规定的恶臭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执行《恶臭标准》 二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章第五节第八十条修改了《恶臭标准》的适用范围,从适用于“全国所有向大气排放恶臭气体单位及垃圾堆放场”修改为“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恶臭气体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 三是取消了标准分级,所有区域执行统一的浓度限值 四是加严了8种恶臭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和周界浓度限值 五是不再根据排气筒高度执行不同的臭气浓度排放限值,统一执行1000的标准 六是调整了排气筒最高允许排放速率的计算方法,使用内插法计算排气筒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七是完善了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和监测要求,强化了恶臭污染物排放单位的主体责任。 /p p    strong 问:《恶臭标准》的可行性如何? /strong /p p   邹克华:目前我国恶臭污染物控制技术取得了显著的进步,从掩蔽法、水洗法、吸附法逐步发展到直接燃烧法、蓄热燃烧法、催化燃烧法、冷凝法、生物法、等离子体法等,从单一的处理单元发展为多种技术组合式应用,恶臭气体的去除率较以往有了较大提高,取得较好的处理效果,这些控制技术为提高恶臭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提供了技术支撑。企业通过“源头削减、过程控制、末端治理”,采用合理、有效的控制技术,加强自我管理,保障治理设施有效运行,按修订的标准限值要求,可以使恶臭气体排放降低到较低水平,能够做到稳定达标排放。 /p p   同时,新标准将给予现有企业1-2年的过渡期,为相关企业进行技术改造以全面达到新标准要求预留合理时间。 /p
  • 征集修订国标《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意见
    关于征集对修订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加强生态文明建设,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需要,保护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完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我部决定修订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鉴于该标准对于环境保护工作有重大影响,与社会公众利益密切相关,为做好标准修订工作,充分了解各有关方面的意见,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修订该标准征集意见。请各单位参照附件一所列问题或其他问题,就修订标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征集意见截止时间为2010年3月31日。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李晓弢 冯波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传  真:(010)66556213   附件:1.修订《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问题   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3.征集意见单位名单   二○一○年一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   修订《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问题   一、现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在实施过程中主要存在哪些不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工作需要的问题?   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适用范围是否需要调整,如需调整,应如何调整?   三、是否保留现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分级方式?   四、在修订《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过程中,关于污染物项目有何具体建议?是否应增加或减少污染物项目?   五、在修订《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过程中,对污染物浓度限值的调整有何具体建议?   六、在修订《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过程中,对于排气筒高度的要求有哪些具体的建议。   七、修订《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过程中,是否增加有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八、《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物监测点位、监测频次和引用的监测方法等内容有哪些地方需要明确、细化或调整?   九、对修订《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其他建议。   附件三:   征集意见单位名单   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科技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铁道部办公厅   水利部办公厅   农业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   质检总局办公厅   中国科学院办公厅   中国工程院办公厅   北京大学   清华大学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   解放军环境保护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各环境保护重点城市环境保护局   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主编单位   环境保护部各派出机构、直属单位   机关各部门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四舍五入方法”怎么适用?
    内容:排放臭气浓度的排气筒高度为30米,根据《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6.1.2 凡在表2所列两种高度之间的排气筒,采用四舍五入方法计算其排气筒的高度。表2中所列的排气筒高度系指从地面(零地面)起至排气口的垂直高度。”的要求,是应当执行35m的排放标准15000,还是应当从严执行25m的排放标准6000呢?那如果排气筒高度是31米呢?答复时间:2021-11-11答复单位: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答复内容:您好,根据《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6.1.2 凡在表2所列两种高度之间的排气筒,采用四舍五入方法计算其排气筒的高度。表2中所列的排气筒高度系指从地面(零地面)起至排气口的垂直高度”,若排气筒高度为30米,根据四舍五入方法,则应执行35米高度的对应排放限值,若排气筒高度为31米,亦应执行35米高度对应的排放限值。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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