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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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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相关的论坛

  • 【资料】国家标准哪些属于强制性标准?

    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下列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 (一)药品标准,食品卫生标准,兽药标准; (二)产品及产品生产、储运和使用中的安全、卫生标准,劳动安全、卫生标准,运输安全标准; (三)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卫生标准及国家需要控制的其他工程建设标准; (四)环境保护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环境质量标准; (五)重要的通用技术术语、符号、代号和制图方法; (六)通用的试验、检验方法标准; (七)互换配合标准; (八)国家需要控制的重要产品质量标准。   国家需要控制的重要产品目录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 强制性标准引用推荐性标准,推荐性标准如何执行

    [font=微软雅黑][size=16px]近日,有网友在市场监管总局网站公众留言系统咨询“[url=http://www.anytesting.com/news/q-%E5%BC%BA%E5%88%B6%E6%80%A7%E6%A0%87%E5%87%86.html]强制性标准[/url]引用推荐性标准,推荐性标准如何执行”相关问题,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创新管理司给予了答复。[/size][/font][font=微软雅黑][size=16px]强制性标准引用推荐性标准,推荐性标准如何执行[/size][/font][font=微软雅黑][size=16px]问:[/size][/font][font=微软雅黑][size=16px]很多强制性标准都会有一个引用标准名录,如GB 50205-2020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第151页,引用标准名录中的推荐性规范,如《电弧螺柱焊用圆柱头焊钉》GB/T 10433。[/size][/font][font=微软雅黑][size=16px]请问,这个被引用的推荐性标准,是全文应当执行,还是,只有被引用的内容应当执行?[/size][/font][font=微软雅黑][size=16px](注:2021-10-27留言企标产品对比试验,2021-10-29标准创新管理司回复:推荐性标准的效力,强制性标准引用了该标准,则该推荐性标准应当执行)[/size][/font][font=微软雅黑][size=16px]答:[/size][/font][font=微软雅黑][size=16px]推荐性标准被强制性标准或者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引用并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被引用内容必须执行。[/size][/font][font=微软雅黑][size=16px]回复部门:标准创新管理司[/size][/font]

  • 当强制性标准变为推荐性标准是否需要进行标准变更

    [align=left]关于《水泥包装袋》等1077项强制性国家标准转化为推荐性国家标准的公告[/align][font=&]根据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工作结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将《水泥包装袋》等1077项强制性国家标准转化为推荐性国家标准,现予以公布(见附件)。自公布之日起,上述标准不再强制执行,标准代号由GB改为GB/T,标准顺序号和年代号不变。[/font][align=left][font=&][/font][/align][align=left][font=&]2017年发布了这一公告,在CNAS中明确规定了可以不进行标准变更,我想请教下大家在CMA中是否需要进行标准变更呢?[/font][/align][align=left][font=&][/font][/align]

  • 强制性标准引用推荐性标准,推荐性标准如何执行,市场监管总局回复

    很多强制性标准都会有一个引用标准名录,如GB50205-2020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第151页,引用标准名录中的推荐性规范,如《电弧螺柱焊用圆柱头焊钉》GB/T 10433。请问,这个被引用的推荐性标准,是全文应当执行,还是,只有被引用的内容应当执行?(注:2021-10-27留言企标产品对比试验,2021-10-29标准创新管理司回复:推荐性标准的效力,强制性标准引用了该标准,则该推荐性标准应当执行)[align=center][img]https://xgzlyhd.samr.gov.cn/gjjly/img/fd-a-avator.png[/img][/align][b]回复部门: 标准创新管理司[/b][color=#999999][back=transparent]时间:2023-08-02[/back][/color]推荐性标准被强制性标准或者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引用并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被引用内容必须执行。

  • 【原创】乳制品企业工业水排放强制性标准出台

    乳制品企业工业水排放强制性标准出台近日,环保部发布《乳制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这是专门针对乳制品工业企业排污的首部国家强制性标准。PONY谱尼测试的环境检测专家对该标准作出如下解读:Ÿ 标准的应用对象非常明确,就是专门针对乳制品企业的水污染物排放。因此,乳制品企业需要深入详细的了解该标准。Ÿ 标准明确规定了水污染排放物限值和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Ÿ 标准明确了限制的实施时间,现有企业有一个过渡期。 谱尼专家表示,此标准正在征求意见阶段,乳制品企业可在此期间详细了解标准内容并提出意见。

  • GB强制性标准是否都变更为GB/T推荐性标准?

    记得计量认证评审组一专家说过,监测方法标准GB开头的强制性标准现在都变更为GB/T推荐性标准了,我看了下环保部网站的标准,监测方法标准目录里原来的GB确实是都加了/T的(但标准内容不变),究竟以哪个为准?另外2位数字的年份也要变更成4位的吗?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3/06/201306281705_448218_1137738_3.gif

  • 【分享】美国CPSC发布便携式床栏的强制性标准提案

    2011年4月11日,美国CPSC发布了便携式床栏(portable bed rails)的强制性标准提案(html, pdf),以征求公众意见,意见截止期为6月27日。  在美国现有关于便携式床栏的法规方面,2000年10月3日,CPSC曾提议制定法规以管制具有伤害风险的床栏(65 FR 58968)。因此,在新标准发布之后,原有法规制定进程也将终止(html, pdf)。  在标准方面,2001年5月,ASTM发布了便携式床栏的自愿性标准ASTM F2085,此后又经过多次修订,目前最新版是2010年11月发布的F2085-10a。此外,在国际上,英国也有类似的标准BS 7972。  在对近年来便携式床栏导致的安全事故和F2085-10a的要求进行评估之后,CPSC认为,现有的F2085标准不足以保证便携式床栏的安全性。因此,新的强制性标准将在F2085-10a的基础上,进行一些修订。

  • 【分享】美国CPSC发布便携式床栏的强制性标准提案

    2011年4月11日,美国CPSC发布了便携式床栏(portable bed rails)的强制性标准提案(html, pdf),以征求公众意见,意见截止期为6月27日。在美国现有关于便携式床栏的法规方面,2000年10月3日,CPSC曾提议制定法规以管制具有伤害风险的床栏(65 FR 58968)。因此,在新标准发布之后,原有法规制定进程也将终止(html, pdf)。在标准方面,2001年5月,ASTM发布了便携式床栏的自愿性标准ASTM F2085,此后又经过多次修订,目前最新版是2010年11月发布的F2085-10a。此外,在国际上,英国也有类似的标准BS 7972。在对近年来便携式床栏导致的安全事故和F2085-10a的要求进行评估之后,CPSC认为,现有的F2085标准不足以保证便携式床栏的安全性。因此,新的强制性标准将在F2085-10a的基础上,进行一些修订。

  • 【资料】中国童鞋行业首个国家强制性标准7月实施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共同发布的《布面童胶鞋》标准将于2011年7月1日正式出台生效,该标准将是中国童鞋行业首个国家强制性标准。 虽然“贵为”童鞋行业首个国家强制性标准,然而,业界却认为,其实施对于泉州童鞋的影响并不大,根源在于,儿童布鞋在泉州童鞋总产量中占比不高。相比较而言,业界对于风传中的《儿童运动休闲鞋》国家标准更为期待。 蝴蝶效应 帮登鞋业有限公司在之前便受邀参加了国家级制鞋标准制订会议,并被授予了“观察员”身份。对于即将生效的《布面童胶鞋》标准,帮登鞋业总经理助理蔡文昌表示,对泉州童鞋影响并不大。蔡文昌认为,目前,虽然大部分童鞋企业都有生产一部分儿童布鞋,但泉州童鞋主要还是以生产运动鞋、旅游鞋为主。相对而言,对于风传已久的《儿童运动休闲鞋》国家标准,蔡文昌认为,可能更为适合泉州童鞋业。 虽然对泉州企业影响不大,但蔡文昌认为,强制性标准的出台对于童鞋行业将产生重大影响。“一方面可以推进童鞋行业在产品方面的技术创新变革,另一方面可以提升童鞋安全技术,给儿童一双健康成长的好鞋。” 同样受邀参加了国家级制鞋标准制订会议的欧美龙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忠实则从另外一个层面看待强制性标准的生效。“品牌童鞋企业参与将促使中国制鞋标准更加合理化,不仅推进了中国童鞋制鞋标准化前进的步伐,对于中国童鞋行业发展的大环境来说,也具有重大意义。” 信心之源 对于此次国标的即将出台,也有泉州许多童鞋企业称自己尚不知情,但对于自己企业的产品均称有信心。而其信心,则是来自企业过硬的产品质量。 陈忠实告诉记者,一直以来,图图都秉承“差异化研发”的战略,并早就携手中科院纳米研究所进行合作研发。 “目前,图图品牌已经拥有两大领先技术:纳米抗菌防臭技术和健康脚型贴合技术。”陈忠实向记者介绍道,第一大抗菌技术所采用的纳米抗菌材料荣获中国首届抗菌产品及技术博览会金奖,能达到主动抗菌、有效防臭、健康环保、安全长效等四大健康功效;第二大技术采用了针对儿童不同成长时期不同脚型的贴合包裹技术,使鞋子更贴合儿童脚型,达到帮助孩子健康成长的目的。两大领先技术的应用赋予了图图纵横市场的核心竞争力。 晋江酷乐鞋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林志通也向记者透露,酷乐计划寻找相关研究机构或高校进行产学研合作,更好地提升产品质量。而这也是其并不害怕强制性标准的根源所在。“提高产品的安全性是最关键的地方。” 这种观点同样得到了蔡文昌的认可。蔡文昌表示,做儿童产品就是做良心,不管国标何时出台,要求哪些,企业必须增强安全意识,提高产品的安全性能是关键。此外,最容易检测不合格的地方,可能在于标识,他提醒同行,在整个生产流程的制定中这方面应该更加规范更加严谨。

  • 关于强制性国家标准过渡期实施

    [font=微软雅黑][size=16px]对于在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日期前按前一版标准生产的产品,在标准正式实施后如何处理,是否仍可在市场上进行销售流通?[/size][/font][font=微软雅黑][size=16px]【答】按照《标准化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服务,不得生产、销售、进口或者提供。需要指出的是,这里提到的强制性标准指的是现行有效的标准。《[url=http://www.anytesting.com/news/q-%E5%BC%BA%E5%88%B6%E6%80%A7%E5%9B%BD%E5%AE%B6%E6%A0%87%E5%87%86.html]强制性国家标准[/url]管理办法》规定,新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后,原强制性国家标准同时废止。也就是说,新强制性标准实施后,意味着原强制性标准就废止了,不再是现行有效标准。新发布的强制性标准都给予了一定的实施过渡期,之所以设定过渡期,既是为企业开展技术改造、顺利过渡到生产(或提供)满足新标准的产品(或服务)留出时间,也是为消化已经上市的产品留出时间。因此,新强制性标准实施后,不符合新标准要求的产品,不能再生产、销售、进口。新的强制性标准发布后,即可按照新标准执行。[/size][/font]

  • 【原创】乳制品企业工业水排放强制性标准出台

    近日,环保部发布《乳制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这是专门针对乳制品工业企业排污的首部国家强制性标准。PONY测试的环境检测专家对该标准作出如下解读:Ÿ 标准的应用对象非常明确,就是专门针对乳制品企业的水污染物排放。因此,乳制品企业需要深入详细的了解该标准。Ÿ 标准明确规定了水污染排放物限值和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Ÿ 标准明确了限制的实施时间,现有企业有一个过渡期。 专家表示,此标准正在征求意见阶段,乳制品企业可在此期间详细了解标准内容并提出意见。

  • 关于强制性国家标准过渡期实施

    [font=微软雅黑][size=16px]对于在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日期前按前一版标准生产的产品,在标准正式实施后如何处理,是否仍可在市场上进行销售流通?[/size][/font][font=微软雅黑][size=16px]【答】按照《标准化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服务,不得生产、销售、进口或者提供。需要指出的是,这里提到的强制性标准指的是现行有效的标准。《[url=http://www.anytesting.com/news/q-%E5%BC%BA%E5%88%B6%E6%80%A7%E5%9B%BD%E5%AE%B6%E6%A0%87%E5%87%86.html]强制性国家标准[/url]管理办法》规定,新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后,原强制性国家标准同时废止。也就是说,新强制性标准实施后,意味着原强制性标准就废止了,不再是现行有效标准。新发布的强制性标准都给予了一定的实施过渡期,之所以设定过渡期,既是为企业开展技术改造、顺利过渡到生产(或提供)满足新标准的产品(或服务)留出时间,也是为消化已经上市的产品留出时间。因此,新强制性标准实施后,不符合新标准要求的产品,不能再生产、销售、进口。新的强制性标准发布后,即可按照新标准执行。[/size][/font]

  • 【原创】乳制品企业工业水排放强制性标准出台

    近日,环保部发布《乳制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这是专门针对乳制品工业企业排污的首部国家强制性标准。相关环境检测专家对该标准作出如下解读:Ÿ 标准的应用对象非常明确,就是专门针对乳制品企业的水污染物排放。因此,乳制品企业需要深入详细的了解该标准。Ÿ 标准明确规定了水污染排放物限值和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Ÿ 标准明确了限制的实施时间,现有企业有一个过渡期。 专家表示,此标准正在征求意见阶段,乳制品企业可在此期间详细了解标准内容并提出意见。

  • 【原创】乳制品企业工业水排放强制性标准出台

    近日,环保部发布《乳制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这是专门针对乳制品工业企业排污的首部国家强制性标准。环境检测专家对该标准作出如下解读:Ÿ 标准的应用对象非常明确,就是专门针对乳制品企业的水污染物排放。因此,乳制品企业需要深入详细的了解该标准。Ÿ 标准明确规定了水污染排放物限值和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Ÿ 标准明确了限制的实施时间,现有企业有一个过渡期。 专家表示,此标准正在征求意见阶段,乳制品企业可在此期间详细了解标准内容并提出意见。

  • 【原创】乳制品企业工业水排放强制性标准出台

    近日,环保部发布《乳制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这是专门针对乳制品工业企业排污的首部国家强制性标准。环境检测专家对该标准作出如下解读:Ÿ 标准的应用对象非常明确,就是专门针对乳制品企业的水污染物排放。因此,乳制品企业需要深入详细的了解该标准。Ÿ 标准明确规定了水污染排放物限值和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Ÿ 标准明确了限制的实施时间,现有企业有一个过渡期。 专家表示,此标准正在征求意见阶段,乳制品企业可在此期间详细了解标准内容并提出意见。

  • 【转帖】CPSC发布婴儿床的强制性标准提案16 CFR 1219和1220

    CPSIA第104(b)条要求,CPSC应研究和制定耐用性育儿产品的安全标准。截至目前2010年7月1日,CPSC已经发布了婴儿学步车的强制性标准16 CFR 1216、婴儿浴椅的标准草案16 CFR 1215、幼儿床的标准草案16 CFR 1217、摇篮的标准草案16 CFR 1218。2010年6月30日,CPSC提出了全尺寸婴儿床和非全尺寸婴儿床的强制性标准提案16 CFR 1219和1220,以征求公众意见(pdf)。 美国现有婴儿床的法规是16 CFR 1508(全尺寸婴儿床)和16 CFR 1509(非全尺寸婴儿床),分别于1973年和1976年发布,此后进行了多次修订。在自愿性标准方面,全尺寸婴儿床是ASTM F1169,非全尺寸婴儿床是ASTM F406,两个标准的最新版都是2010年发布的。ASTM F1169和ASTM F406都已经分别包含了16 CFR 1508和16 CFR 1509的要求,并提出了其他更严格性能要求。 在ASTM F1169中,婴儿床侧锁测试和床垫支撑垂直测试之间,要重新拧紧螺丝,但是新的提案16 CFR 1219将不再要求重新拧紧。其他要求则基本上与ASTM F1169相同。 非全尺寸婴儿床16 CFR 1220则在ASTM F406的基础上,提出了5点修改建议,包括床垫支撑垂直冲击循环测试、侧边冲击测试、可移动侧锁测试、结构测试的顺序、对丝网/织物类围栏另行制定标准等。信息来源:技术壁垒资源网

  • 【原创大赛】交流一下纺织服装的强制性标准与质量监督

    [font=宋体] 交流一下纺织服装的强制性标准与质量监督[/font][font=宋体] 纺织服装是比较大的市场,中国又是纺织服装生产大国,随着生活质量的提高,人们对纺织服装的要求越来越高,又加上最近几年国家对品牌和品质的重视和支持,很多服装品牌应运而生,但是他们对国家的标准,产品的质量要求及市场监管的执行机制缺乏足够的了解,在市场准入和流通过程中不合格产品时有爆出,造成了较大的损失,对品牌也是一个打击,在此和大家一起交流一下相关的标准以政策要求。[/font] GB18401-2010[font=宋体]《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就是纺织行业强制性国家标准,他是对纺织产品提出安全方面的最基本的技术要求,使纺织产品在生产,流通和消费过程中能够保证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但不涉及因产品设计,制作而可能带来的单纯机械物理方面的安全风险。[/font] GB18401-2010[font=宋体]《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其实检测项目不多,主要可以分为[/font]5[font=宋体]项[/font]1. [font=宋体]甲醛含量:这个就是主要通过呼吸道和皮肤,人体摄入过多有可能会致癌。[/font]2. pH[font=宋体]值[/font]3. [font=宋体]异味:本标准主要包含四种:霉味、鱼腥味、芳香烃味、高沸程石油味(如汽油味、煤油味)。[/font]4. [font=宋体]禁用偶氮染料:国标一般是[/font]24[font=宋体]种物质[/font]5. [font=宋体]色牢度(耐水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耐唾液色牢度)[/font][font=宋体] 说到这里,有的朋友可能会问,是不是满足这些条件,就可以了,当然不是,符合强制性标准只是产品进入市场的最低要求,在中国市场销售的产品还必须符合其明示执行的产品标准的要求。否则也是不合格产品。[/font] [font=宋体]那么不合格产品谁说的算,在国内有相关的监测和执法依据的,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商检法》等。[/font][font=宋体] 具体实施一般是由国家质量监督检疫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及其下属机构负责质量监督,如省级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及下级质监部门负责统一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生产领域和流通领域的监督抽查工作,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国家监督抽查的后处理等工作,如产品不合格的处理。[/font][font=宋体] 主要有两种方式:[/font][font=宋体] 1.定期监督抽查,一般每个季度抽查一次。[/font][font=宋体] 2.专项监督抽查,比如[/font]3.15[font=宋体]曝光哪类产品,比如那类产品被那个地区爆出大问题,比如出现安全危害(如黑心棉救灾,黑心棉发给学生用),这样的一个地方发生事故,全国各地都会抽查。[/font][font=宋体] 纺织服装类产品不合格处理:[/font]1. [font=宋体]生产销售不合格的纺织产品,首先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于这批产品价值的3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比如说致癌物检测不合格的,可能要追究生产企业责任,严重的可能会吊销营业执照。[/font]2. 如果[font=宋体]纺织服装只是标示不合格的,则会责令整改,严重的可能要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于这批产品价值的[/font]30%[font=宋体]以下的罚款。[/font]3. [font=宋体]产品故意掺假,以次充好,则会责令停产,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于违法生产和销售总额的[/font]50%[font=宋体]以上[/font]300%[font=宋体]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能会吊销营业执照,严重的可能要追究生产企业刑事责任。[/font][font=宋体] 一般企业要积极配和整改,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给出整改措施,整改后还要再次接受监督抽查,拒不配合的,会被处于轻则停业整顿,重则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font][font=宋体] 你明白了纺织服装的监督抽查吗,有不明白的方面,可以留言,非常乐意和大家探讨![/font]

  • 【资料】国家强制性标准:熏煮火腿、火腿肠也要分等级

    据悉,随着两项国家强制性标准GB/T20711-2006《熏煮火腿》、GB/T20712-2006《火腿肠》于今年6月1日正式实施,越来越多分出等级的火腿、火腿肠产品将出现在我们的生活中。与此同时,两项新标准还特别增加了污染物的控制项目,这意味着百姓可以更加放心的食用火腿、火腿肠。新标准的实施将使得相应产品的危害性降低,安全性提高,消费者的可选择性增加,同时,对生产企业管理、商家进货的精细化提出更高的要求。质监部门提醒相关企业应尽快做好过渡和调整,以免由于调整和过渡的不及时而影响正常的生产经营。 产品分级精细化提供更多消费选择性 据介绍,这两项国家强制性标准是原部颁标准的升级标准。 作为突出特点之一,该两项新标准都增加了对产品的分级要求。《熏煮火腿》新标准根据产品中蛋白质和淀粉含量的不同把熏煮火腿分为三级,即特级、优级和普通级。如特级熏煮火腿的蛋白质和淀粉含量分别应为大于等于18%和小于等于2%;普通级熏煮火腿相应为大于等于12%和小于等于6%。而原标准中对熏煮火腿产品的蛋白质和淀粉含量只规定了大于等于14%和小于等于5%一个档次级别。 《火腿肠》新标准根据蛋白质、淀粉和水分含量的不同把火腿肠分为四级,即特级、优级、普通级和无淀粉级。其中特级产品规定水分≤70%、蛋白质≥12%、淀粉≤6%;优级产品规定水分≤67%、蛋白质≥11%、淀粉≤8%;普通级产品规定水分≤64%、蛋白质≥10%、淀粉≤10%;无淀粉产品规定水分≤70%、蛋白质≥10%、淀粉≤1%。而原标准中对火腿肠产品的水分、蛋白质和淀粉含量只规定了50%70%、≥10%、≤10%一个档次级别。 产品分级后,消费者就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进行选择购买。此外,新标准中对无淀粉火腿肠的规定也使得一种新的火腿肠概念诞生。 严格控制污染物细菌检验实行“一票否决” 据了解,两项新标准特别增加了污染物的控制项目,《熏煮火腿》原标准只控制铅和苯丙芘(熏烤食品中的致癌物质),新标准将污染物的控制项目增加为铅、苯丙芘、无机砷、镉和总汞等五项指标,且指标更为严格。《火腿肠》新标准在污染物控制方面严格执行了GB2726即熟肉制品卫生标准,控制了铅、无机砷、镉、总汞等指标。此外,两项新标准在辅料的要求中,增加了对水、白砂糖、淀粉的质量要求,提出亚硝酸钠及其他食品添加剂的质量要求。 新标准还对熏煮火腿、火腿肠的生产加工过程提出明确的要求,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19303熟肉制品企业生产卫生规范。同时,严格了产品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规则,要求在这两项检验中,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和致病菌中有一项不符合标准要求,即判为不合格产品,不应复检。 此外,《火腿肠》新标准对产品命名提出具体要求,规定只有用鸡肉、鱼肉或牛肉等单一原料制成的产品,其名称才可以命名为“鸡肉肠”、“鱼肉肠”、“牛肉肠”。这就使得消费者从产品的名称上就可以直接判断火腿肠的原料是单一或复合的了。

  • 【分享】国家强制性标准《胶鞋健康安全技术规范》和《布面童胶鞋标准》7月1日起实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已于2010月9月2日共同发布两项有关鞋类的国家强制性标准,GB 25038-2010 《胶鞋健康安全技术规范》和GB 25036-2010《布面童胶鞋》,将于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对胶鞋类产品的健康安全、物理安全方面进行强制性监管。健康安全性能要求:检验部位项目单位限量值A类 *B类 *鞋面、鞋里和内底鞋(纺织材料、合成革、人造革) pH值 -4.0~9.0游离甲醛 mg/kg75150可萃取的重金属 铅 级 32-3* A类:36个月及以下婴幼儿胶鞋 (鞋号不大于170);B类:除婴幼儿胶鞋以外的胶鞋。 GB 25038-2010《胶鞋健康安全技术规范》适用于以合成革、人造革和纺织材料为帮面材,采用热硫化工艺生产的胶鞋,对危害人体健康安全的化学物质强制规定限量或禁用。GB 25036-2010《布面童胶鞋》主要是针对供14周岁以下 (通常鞋号不大于245) 儿童穿用的布面胶鞋的强制产品标准,标准中除了涵盖GB 25038-2010《胶鞋健康安全技术规范》中提及的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同时也强制规定了可能对儿童或婴儿产生危害的物理机械安全要求以及其他产品相关的要求,如使用要求,标签,号型和包装要求等。儿童物理安全性能要求:检验部位项目限量值A类 **B类 **鞋面、鞋里和内底 断针测试 不应有 全鞋 可触及的锐利边缘 不应有 可触及的锐利尖端 不应有 可拆卸或经可预见的合理滥用测试后脱落的小附件 不应有包装袋 鞋用包装袋厚度 平均厚度应大于或等于0.038mm** A类:36个月及以下婴幼儿布面胶鞋(鞋号不大于170);B类:其他儿童类布面胶鞋。 《胶鞋健康安全技术规范》和《布面童胶鞋》的强制执行,对企业产品内销是个挑战,尤其是对中小型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部分企业将面临被洗牌的分险。为了有效应对国家质监部门相关市场监管和执法,企业应及时掌握强制标准,按新标准要求组织安排胶鞋类产品的生产。

  • 【分享】强制性国标可免费上网查询 可阅读全文(2006年标准61个)

    强制性国标可免费上网查询 可阅读全文 今后,只要登录国家标准委的官方网站,就能查询所有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全文了。   上周五,国家标准委主任李忠海宣布,从今年10月14日起,强制性国家标准网上全文免费阅读系统正式开通,在全国各地只要登录国家标准委的网站(www.sac.gov.cn)就能全文阅读强制性国家标准。   网上查询:简单   就在半个月以前,记者因为工作原因想查询即将于10月1日起实施的《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全文,可是无论怎样查找,都无法搜索到标准的全文。在国家标准委的网站上也只能查询到标准的名称、标准号和分类号,不能查到标准的全部内容。昨天,记者首先登录到国家标准委网站,在主页右上角第一个窗口就是“强制性国标免费阅读”的链接。点击后记者进入“强制性国标在线阅读”的界面。只见界面左侧按照ICS国际分类将标准分为医药卫生技术、数学和自然科学等几十大类,右边是“标准检索”栏。记者注意到,查询者既可以按照所要查询的标准的标准号来查,也可以按照标准的名称查,如果不确定名称,还能输入关键字进行查询。记者在“标准名称”一栏中输入“预包装”三个字,不到一秒钟界面就显示查找出有关标准三个。记者找到《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后进行下载,就顺利地看到了这个标准的全部内容。   我国五成食品标准   年底前达到国际标准   到今年年底,我国食品标准主要指标采用国际标准的比例将从目前的20%提高到55%。国家标准委主任李忠海14日表示,国家标准委还将尽快下达一批食品国家标准计划,力争明年基本完成食品安全标准新体系的建设。   李忠海在通报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情况时说,截至2003年底,我国的3400项食品标准,总体水平偏低,部分标准之间存在交叉、矛盾,重要标准短缺,标准的前期研究薄弱、实施状况较差,甚至强制性标准都得不到有效执行。   专家:食品标准提高百姓吃得更放心   昨天,中国农业大学食品学院的蔡同一教授对记者表示,我国的食品标准主要指标采用国际标准的数量大幅上升,标志着我国的食品标准逐渐与国际接轨,食品标准提高了,老百姓能吃得更加放心。   针对一些国家只标注食品的有效食用期限,不标注实际生产日期的情况,蔡同一表示并不赞同。他认为消费者最关心的还是食品的实际生产日期,应该在食品包装上标明生产日期。

  • 【资料】埃及发布玩具安全的强制性标准

    [font=Arial]2010年5月4日,埃及标准化与质量组织发布G/TBT/N/EGY/16号通报,宣布关于“玩具安全”的标准。按规定,玩具必须符合涉及机械和物理性质、可燃性和某些元素迁移的安全要求。主要内容如下:[/font][font=Arial]第1部分规定玩具的机械和物理性质的特殊要求和测试方法 [/font][font=Arial]第2部分覆盖禁止在所有玩具中使用的易燃材料,以及涉及在遇火时某些玩具的可燃性要求 [/font][font=Arial]第3部分规定从玩具原料和玩具部件中迁移元素锑、砷、钡、镉、铬、铅、汞和硒的特殊要求和测试方法。[/font][font=Arial]这些标准是强制性的,并且遵守了欧洲标准(EN)和EN 71-1、2、3。该通报的批准和生效日期待定,通报评议截止日期自分发日期起60天。[/font]

  • 纺织品标准中强制性标准B类和C类的区别

    纺织品标准中强制性标准B类和C类的区别 纺织品检测我们在接受样品的时候,不仅仅要看样品是那个产品,采用是哪一个产品的标准,还要看看产品是成人还是婴幼儿,当然大多数都是成人的产品更多,那么成人的产品我们还要注意什么呢,那就是产品的安全类别,也就是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成人使用的纺织品一般主要要标注纺织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B类或者GB18401 B类,有朋友会说我见到也有标注纺织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C类或者GB18401 C类的,这是怎么回事呢?是随便标注的吗?有什么具体不同吗? 那么我就给大家探讨一下纺织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B类和纺织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C类,我下面从最通俗的角度来谈这个问题,让不是专业纺织品从业人员,也能很明白怎么回事,知道自己买的产品是不是对的。 纺织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B类和纺织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C类区分,标准中是用了一句话来进行区分,首先是纺织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B类是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纺织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C类是非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 首先从接触皮肤来谈起,直接接触皮肤就是和我们人的身体直接接触,比如我们夏天去游泳穿的泳装,我们夏天夜跑穿的运动短装,我们擦汗用的毛巾,洗澡用的浴巾等等,都是属于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 非直接接触皮肤的纺织产品有哪些呢,比如我们为了阻挡蚊子用的蚊帐,我们家里挂的窗帘,郊游用的帐篷等等都是非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那是不是非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都不是服装呢,当然不是,比如我们现在北方已经转凉了,穿的夹克衫,西装,外套,风衣等等都属于非直接接触皮肤产品。 纺织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B类和纺织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C类有什么不同,那就是质量控制不同,比如纺织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B类的pH值要求4.0~8.5;甲醛含量≤75mg/kg; 而纺织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C类的pH值要求4.0~9.0;甲醛含量≤300mg/kg; pH值就是酸碱度,这个就不说了,我相信大家能明白,甲醛含量这个就是个比较重要的指标,人体接触甲醛超标的物体,可能会容易生病,甚至可能致癌,所以甲醛含量的数字越大,安全性就相对会差,所以才会有这样的要求。所以说纺织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B类比纺织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C类技术指标要求要高,安全性更好一些。大家明白了吗?解释:1.非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可以标注纺织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C类,也可以标注纺织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B类,只要能达到相关技术指标就是可以的。但是直接接触皮肤产品至少要达到B类的技术指标要求,绝不能标注C类。2.非直接接触皮肤的意思就是不直接和皮肤挨着,里面有一件衣服阻隔或者很小的一部分与皮肤接触,比如我们前面说的西装,你西装穿长袖衬衫,那一般算有一件衣服阻隔,如果你西装里面穿的是短袖衬衫呢,那就算很小的一部分与皮肤接触,也可以标注安全类别C类。大家有不明白的,可以留言,给大家具体产品具体解读!

  • 我国推出首部儿童家具强制性国家标准

    8月1日,中国首部儿童家具国家强制性标准《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正式推出,这一标准首次对儿童家具的结构安全和有害物质限量等项目作出严格规定,业内人士认为,这意味着中国正在加快通过标准制订的方式,完善对儿童更多层面的保护。长期以来,我国一直缺乏针对儿童的家具标准。尽管我国家具品牌很多,其中相当一部分是儿童家具品牌。但我国的父母们却无法在市场上找到标有“儿童家具”产品放心购买。儿童家具强制性标准的出台无疑对这些领域提出了更加细致的要求。标准中规定:产品不得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可能产生危害的、危险性的、可触及的边部或尖端。棱角及边缘部位应经倒圆或倒角处理;除在离地面高度或儿童站立面高度1600mm以上的区域外,产品不应使用玻璃部件;管状部件外露管口端应封闭;产品中抽屉、键盘托等推拉件应有防拉脱装置,防止儿童意外拉脱造成伤害……为避免儿童藏匿在家具中时间过长而窒息,标准要求儿童使用的柜体类封闭式家具应当具有一定透气功能。除了铅、汞、铬、镉四种有毒物质有检测限量外,儿童家具增加要求检测可迁移元素锑、钡、硒、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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