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仪器信息网 > 行业主题 > >

省出版产品检验检测

仪器信息网省出版产品检验检测专题为您提供2024年最新省出版产品检验检测价格报价、厂家品牌的相关信息, 包括省出版产品检验检测参数、型号等,不管是国产,还是进口品牌的省出版产品检验检测您都可以在这里找到。 除此之外,仪器信息网还免费为您整合省出版产品检验检测相关的耗材配件、试剂标物,还有省出版产品检验检测相关的最新资讯、资料,以及省出版产品检验检测相关的解决方案。

省出版产品检验检测相关的论坛

  • 化妆品和日化产品检验检测服务

    [font=&][size=16px][color=#333333]点击链接查看更多:[url]https://www.woyaoce.cn/service/info-39866.html[/url]检测内容[/color][/size][/font][font=&][color=#333333][/color][/font][font=宋体][size=16px]服务范围[/size][/font][font=宋体][size=16px](1)化妆品非特备案[/size][/font][font=宋体][size=16px](2)化妆品产品检测(清洁类、卫生类化妆品、护肤类化妆品、护发类化妆品、美容类化妆品、美发类、口腔卫生类等)[/size][/font][font=宋体][size=16px](3)日化用品(洗涤剂、洗洁精、洗衣液、洗衣粉等)[/size][/font][font=宋体][size=16px](4)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纸巾、纸尿裤、卫生护垫等)[/size][/font][font=宋体][size=16px](5)消毒产品[/size][/font][font=宋体][size=16px] [/size][/font][font=宋体][size=16px]检测项目[/size][/font][font=宋体][size=16px](1)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size][/font][font=宋体][size=16px]一般产品:微生物、重金属;[/size][/font][font=宋体][size=16px]祛痘除螨类产品:微生物,重金属,甲硝唑及抗生素(盐酸美满霉素、土霉素、四环素、金霉素、盐酸多西环素、氯霉素);[/size][/font][font=宋体][size=16px]去屑类产品:微生物,重金属,去屑剂4项(水杨酸、酮康唑、氯咪巴唑、吡罗克酮乙醇胺盐);[/size][/font][font=宋体][size=16px]其他产品:甲醇,pH值,防晒剂,α-羟基酸5项(酒石酸、乙醇酸、苹果酸、乳酸、柠檬酸)等[/size][/font][font=宋体][size=16px][/size][/font][font=宋体][size=16px](2)化妆品产品质量检测与评价[/size][/font][font=宋体][size=16px]微生物指标、重金属(铅、砷、汞、铬、镉等)、限用物质分析(抗生素、塑化剂、着色剂、香料等)、防腐剂(防腐剂、防腐挑战等)、禁用物质测试(糖皮质激素100项、雌激素、雄激素等)[/size][/font][font=宋体][size=16px][/size][/font][font=宋体][size=16px](3)日化用品[/size][/font][font=宋体][size=16px]微生物(细菌总数、大肠菌群)、重金属、稳定性、总活性物含量、甲醇、甲醛等[/size][/font][font=宋体][size=16px][/size][/font][font=宋体][size=16px](4)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size][/font][font=宋体][size=16px]物理性能、卫生指标(微生物、重金属、荧光物质等)[/size][/font][font=宋体][size=16px][/size][/font][font=宋体][size=16px](5)消毒产品[/size][/font][font=宋体][size=16px]外观、有效活性成分测定、稳定性、金属腐蚀性、微生物杀灭性能等[/size][/font][font=宋体][size=16px][/size][/font][font=宋体][size=16px](6)日化产品配方剖析[/size][/font][font=宋体][size=16px]通过综合的分离和分析手段对复杂的未知化学品的成分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中广测提供化妆品产品配方剖析,涉及洗发、护发用品、护肤用品、美容用品、口腔卫生制品,如啫哩、面膜、膏霜、护发、护肤、粉底液等产品[/size][/font][font=&][size=16px][color=#333333]检测标准[/color][/size][/font][font=&][color=#333333][/color][/font][table][tr][td]产品名称[/td][td]检测项目[/td][td]检测标准[/td][/tr][tr][td]化妆品和日化产品检验检测[/td][td]化妆品和日化产品检验检测[/td][td]化妆品和日化产品检验检测[/td][/tr][/table]

  • 【分享】机械产品检验工_2级_职业标准

    一、职业概况1.1职业名称机械产品检验工1.2职业定义从事普通机械、专用机械的成品、半成品、原材料、外购件及零部件检验、试验其专业知识、技能符合本职业标准规定的人员。从事的主要工作:1、检验、试验1) 对复杂零、部件几何尺寸、形状与位置公差进行检测。2) 对刃具、精密丝杆、高精度齿轮付、角度测量。3) 使用仪器、仪表对产品、或零部件可靠性能、机械性能等进行检测和试验。4) 对测量结果不确定度进行评定和分析,并对主要质量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意见。5) 记录、计算、判定检验数据,并出具测试报告。6) 将新技术应用在检验和试验中,解决关键工序或复杂的测量与试验问题。2、编制机械产品检验技术规范3、对综合检具进行测绘及误差分析1.3职业等级机械产品检验工、2级(技师)1.4职业环境条件工作地点:用于检测设施和环境条件应确保其环境条件不会使结果无效或对要求的测量产生不良影响。1.5职业能力特征有空间想像力,具备看图识图能力、有综合分析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形体知觉、色觉正常,手指、手臂灵活协调性好、反应灵敏,动作运作细致,有计算机操作能力,数据处理能力。1.6基本文化程度高中(中职)毕业。1.7鉴定要求1.7.1鉴定申报条件获得机械产品检验工(含模型检查工、机械检查工、热处理检查工、刃具检查工等)三级职业资格后,连续从事本职业二年以上。1.7.2 适用对象从事机械产品检验或相似职业的人员1.7.3鉴定方式知识考试和技能考试,均合格为鉴定合格。鉴定场所的环境、设备、仪器工具等要符合机械产品检验工鉴定机构标准要求。二、工作要求职业功能工作内容技能要求专业知识比重检验与试验1、调整和使用精密量仪。2、检验复杂零部件、异形零件、刃具、齿轮的几何尺寸、形状和位置公差、角度值。3、产品、零部件可靠性能、机械性能试验。4、表面粗糙度检测。1、能熟练、合理地使用测试仪器、仪表。2、能按操作规范要求正确地调整精密量仪。3、正确合理选择检验方法,满足准确度要求。4、能熟练、正确地应用平台检测方法进行检测5、检测数据计算、判定准确。6、能掌握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7、能正确出具测试报告。8、能对产品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改进意见。1、万能工具显微镜、光学分度头、准直仪等精密量仪的结构原理,正确使用及维护保养。2、量具选择原则与正确使用要点。3、常用量具的校准规范。4、公差配合与形位公差标准及检测原则。5、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与表示。6、误差理论和数据处理知识。7、产品可靠性基本知识。40%编制检验技术规范编制检验规范或检验指导书。1、合理选用计量器具。2、选择检验方法科学合理。3、编制检验规范或检验指导书,内容正确、文字通顺、格式符合规定。1、机械产品质量检验知识。2、检验技术规范编写方法。20%测绘1、机械零件测绘。2、综合检具测绘。1、绘图正确、清晰、规范。2、基准选用合理。3、尺寸公差、形位公差、表面粗糙度等标注正确、选用合理。1、机械制图知识。2、公差配合、形位公差、表面粗糙度、螺纹、齿轮和键与键连接等六项基础标准。3、材料及热处理等工艺知识。20%技术管理1、统计过程控制技术在机械产品检验中的应用。2、了解新技术、新工艺在机械产品检验中的应用。3、产品监视和测量在质量管理体系中的应用。4、其它管理。1、了解激光测量技术、光栅技术、现代测量技术。2、能解决生产过程中关键工序的检测技术难题。3、具有培训和指导中、高级检验工的技能能力。4、熟悉了解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基本内容。1、计量法、质量法、标准化法。2、统计过程控制知识。3、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标准。4、激光技术、光栅技术、现代测量原理与应用。5、计量管理知识。20%

  • 出口冻猪肉及冻猪副产品检验规程

    出口冻猪肉及冻猪副产品检验规程[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29984]出口冻猪肉及冻猪副产品检验规程[/url]

  • 这里谁是做化妆品及其他日用化工产品检验的?

    这里谁是做化妆品及其他日用化工产品检验的?最近单位想研究一下这方面检验能力配备,谁手中有填写好的“检测实验室仪器设备/标准物质配置表”(附表4-1),想研究一下,方便传给我一份,不胜感谢。邮箱:171651461@qq.com

  • 【分享】关于征求《进出口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意见稿

    关于征求《进出口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意见稿 为加强进出口肉类产品检验检疫及监督管理,保障进出口肉类产品质量安全,防止动物疫情传入传出国境,保护农牧业生产安全和人类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起草了《进出口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收集截止日期为2010年12月13日。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国家质检总局法规司(邮编:100088)传真:010-82260108电子邮箱:xiexn@aqsiq.gov.cn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六日 关于征求《进出口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意见稿.DOC

  • 【分享】关于征求《进出口水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意见稿

    关于征求《进出口水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意见稿 为加强进出口水产品检验检疫及监督管理,保障进出口水产品的质量安全,防止动物疫情传入传出国境,保护渔业生产安全和人类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起草了《进出口水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收集截止日期为2010年12月13日。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国家质检总局法规司(邮编:100088)传真:010-82260108电子邮箱:xiexn@aqsiq.gov.cn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六日 关于征求《进出口水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意见稿.DOC

  • 有机无机化工产品、压缩液化气体、染料中间体、氯碱、硫酸。乙炔产品检验

    产品检验与技术服务 简介山东省基本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质检站)于1988年经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山东省石油化学工业厅共同批准成立,拥有资质认定(CMA)、依法授权(CAL)和实验室认可(CNAS)等检测资质。在产品检验、标准化服务、标准方法的制定与研究、检验人员培训等领域有着丰富经验。实验室仪器设备精良,现有液相色谱、气相色谱、原子吸收等检测设备200余台(套)。多年来质检站以科学、准确、公正、及时的站内服务宗旨向社会各界提供以下各类服务:·产品检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检验质检站是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授权的发证检验机构,从事危险化学品中无机产品Ⅰ类、无机产品Ⅱ类、无机产品Ⅲ类、有机产品Ⅰ类、有机产品Ⅱ类、压缩液化气体、染料中间体、氯碱产品、硫酸产品、溶解乙炔十大类产品的发证检验工作。委托产品检验质检站作为综合性、专业性的检测验证机构,凭借先进的技术和卓越的服务理念,为广大企业提供了无机化工产品、有机化工产品、饲料添加剂、食品添加剂、染料中间体、压缩液化气体、高纯气体等产品的优质检测服务,解决了众多检测技术难题,赢得了客户和社会的信赖。与SGS、上海英斯贝克等知名认证检测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标准化服务质检站作为山东省化工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基本化工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的承担单位,承担了化肥企业及省属化工企业产品标准的备案审查及标准化方面的技术咨询工作。承担了多项产品及方法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为质量监督部门及企业解决了检测方法的技术难题。·检验人员培训质检站应广大企业的要求开展了企业化验员培训的业务。采用理论与实践结合的培训模式,对化验员进行全部产品、全部项目的一对一实际操作培训,该培训方式解决了企业检验过程中的实际困难,得到了广泛的好评。

  • 绿色电子产品检验

    仅供参考[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15635]绿色电子产品检验[/url]

  • 黑龙江省农产品和兽药饲料技术鉴定站农畜产品检验检测用试剂耗材采购(进口产品部分)

    [b][font=inherit]项目概况[/font][/b]农畜产品检验检测用试剂耗材采购(进口产品部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公告期内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http://hljcg.hlj.gov.cn/),选择“交易执行-应标-项目投标”,在“未参与项目”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确认参与后即可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10月21日 12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b][font=inherit]一、项目基本情况[/font][/b]项目编号:[230001]hqsc[CS]20220006项目名称:农畜产品检验检测用试剂耗材采购(进口产品部分)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473,520.00元采购需求:合同包1(试剂耗材采购):合同包预算金额:473,520.00元[table=100%][tr][td]品目号[/td][td]品目名称[/td][td]采购标的[/td][td]数量(单位)[/td][td]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td][td]品目预算(元)[/td][td]最高限价(元)[/td][/tr][tr][td]1-1[/td][td]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td][td]试剂耗材采购[/td][td]1(批)[/td][td]详见采购文件[/td][td]473,520.00[/td][td]-[/td][/tr][/table]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

  • 【原创大赛】农产品检验检测样品接收时应注意的问题

    [align=center][b][font=宋体]农产品检验检测样品接收时应注意的问题[/font][/b][/align][font=宋体]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检测单位应设置相对独立的样品接收区域,同时需要配备必要的样品称量和暂存设备。,使样品信息得到可靠的传递、保护样品性状,保证公平、公正、保密、规范的检测流程。[/font][font=宋体]1、[/font][font=宋体]委托书样品相关信息的填写,主要应包括以下信息记录:[/font][font=宋体](1)[/font][font=宋体]样品相关信息:样品名称(包括编号)、数量、商标、规格型号、等级、样品状态、保质期等;[/font][font=宋体](2)[/font][font=宋体]检测相关信息:检测项目、检验依据、检测方法等;[/font][font=宋体](3)[/font][font=宋体]委托约定信息:到样日期、约定完成时间、送检单位、送检人、联系方式等;[/font][font=宋体](4)[/font][font=宋体]检测完成后的相关信息:分包、复检、检测后样品处理等。[/font][font=宋体]2、[/font][font=宋体]由于农产品样品存在个体差异,为保证试样、留样、备样的一致性,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中对抽检样品的封存可能出现以下几种情况:[/font][font=宋体](1)[/font][font=宋体]抽样后在当地实验室制备成试样、留样、备样后带回实验室;[/font][font=宋体](2)[/font][font=宋体]抽样现场没有单独封存备样,需带回实验室制备后封存;[/font][font=宋体](3)[/font][font=宋体]抽样现场留取备样并封样。[/font][font=宋体][font=宋体]由于备样是在有争议时启用的样品,根据监督检验程序,对于第[/font]1[font=宋体]和[/font][font=Calibri]2[/font][font=宋体]两种情况,应有受检方接受的说明,如委托封样、或受检方到实验室封样等的要求。[/font][/font][font=宋体]3、[/font][font=宋体]对于性状易发生变化、待测组分不稳定、微生物检测等不宜复检的样品,应在委托书上说明,并尽快通知检测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检测。[/font][font=宋体]4、[/font][font=宋体]收样时样品状态的描述应包括的内容:[/font][font=宋体](1)[/font][font=宋体]粮食作物产品及粮食加工品、油料作物:颗粒、粉状;[/font][font=宋体](2)[/font][font=宋体]水果、蔬菜、食用菌等鲜样:新鲜、速冻、干燥;[/font][font=宋体](3)[/font][font=宋体][font=宋体]食用植物油:液态[/font]+[font=宋体]色泽;[/font][/font][font=宋体](4)[/font][font=宋体]茶叶:碎末状、颗粒状、块状、片状;[/font][font=宋体](5)[/font][font=宋体]乳及乳制品、蜂产品:粉状、液态、固态;[/font][font=宋体](6)[/font][font=宋体]畜禽肉、蛋、初级水产品:鲜活、冷鲜、冷冻、块状、糜状等;[/font][font=宋体](7)[/font][font=宋体]特殊样品的状态应从组织形态、颜色、气味、味道等特性进行描述;[/font][font=宋体](8)[/font][font=宋体]发现异常状态,可描述状态:霉斑、异味、变色、沉淀、混浊、胀气、漏气、失水等。同时告知客户,并要求重新送样。[/font][font=宋体]5、[/font][font=宋体]接受的样品应加贴唯一性标识,内容包括样品名称、唯一性编号、检测项目等。异地抽样对已完成制备的样品接收时,应按制备后样品标识要求加贴标签。[/font][font=宋体]6、[/font][font=宋体]实验室接收样品后,应及时入库保存,并记录保存条件。[/font][font=宋体] [/font]

  • 关于卫生部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检验规定的加标取样问题

    在《卫生部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检验规定》中,水质处理器的加标实验中,全程五个点取样检测,如下:[b]根据额定产水总量计算,将全程分为四段。于正式通入水样之初为(第1次采样)、1/4段末(第2次采样),2/4段末(第3次采样),3/4段末(第4次采样),4/4段末(第5次采样)时通入加标水样一定浓度污染物配成的试样。试样的配制方法见《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反渗透处理装置》(2001)〔表5和表6〕并采样检验,共采集5批水样。[/b]关于这个,请问这个五点取样,是全程一直连续通加标水后取样检测,还是可以中间停下来再继续取样检测呢?因为如果通水量很大,到要取样测试时是凌晨半夜怎么办?寻求有经验人士指导点拨一下,在下不胜感激,谢谢了!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进出口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总局第136号令)

    进出口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进出口肉类产品检验检疫及监督管理,保障进出口肉类产品质量安全,防止动物疫情传入传出国境,保护农牧业生产安全和人类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进出口肉类产品的检验检疫及监督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肉类产品是指动物屠体的任何可供人类食用部分,包括胴体、脏器、副产品以及以上述产品为原料的制品,不包括罐头产品。 第四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主管全国进出口肉类产品检验检疫及监督管理工作。 国家质检总局设在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检疫机构)负责所辖区域进出口肉类产品检验检疫及监督管理。 第五条 检验检疫机构依法对进出口肉类产品进行检验检疫及监督抽查,对进出口肉类产品生产加工企业(以下简称生产企业)、收货人、发货人根据监管需要实施信用管理及分类管理制度。 第六条 进出口肉类产品生产企业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肉类产品质量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 【求购】化工产品检验室建设和仪器设备采购

    本人单位准备扩大建设化工产品检验室地址 沈阳检测产品种类 油漆 涂料 润滑油 防冻液 化学试剂 化工原料 化妆品 胶粘剂 化肥等产品目前 实验室有检测仪器100多万,基本常规设备齐全,准备新建实验大楼 大楼设计建设已经有单位,目前想增加采购一批设备,主要是仪器分析项目([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Mp]气相[/url]、液相、原子等),还有一些与检验产品相关的设备,如结构胶等,经费预算500-600万,请指教需采购哪些仪器和厂商名称,价格等如有仪器公司有意合作,请发邮件zhangkai780725@sina.comTel:024-25893254

  • 【分享】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进出口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总局第136号令)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进出口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总局第136号令) 第136号 《进出口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已经2010年3月10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6月1日起施行。 进出口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进出口肉类产品检验检疫及监督管理,保障进出口肉类产品质量安全,防止动物疫情传入传出国境,保护农牧业生产安全和人类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进出口肉类产品的检验检疫及监督管理。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肉类产品是指动物屠体的任何可供人类食用部分,包括胴体、脏器、副产品以及以上述产品为原料的制品,不包括罐头产品。第四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主管全国进出口肉类产品检验检疫及监督管理工作。国家质检总局设在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检疫机构)负责所辖区域进出口肉类产品检验检疫及监督管理。第五条 检验检疫机构依法对进出口肉类产品进行检验检疫及监督抽查,对进出口肉类产品生产加工企业(以下简称生产企业)、收货人、发货人根据监管需要实施信用管理及分类管理制度。第六条 进出口肉类产品生产企业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肉类产品质量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 【资料】质检总局关于调整日本输华食品农产品检验检疫措施的通知(国质检食函〔2011〕411号)

    关于调整日本输华食品农产品检验检疫措施的通知各直属检验检疫局: 根据目前日本福岛核电站放射性物质泄漏对周边地区食品、农产品的污染现状,总局经过风险评估,决定在确保食品安全的前提下,对目前日本输华食品、农产品检验检疫措施做如下调整: 一、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允许日本山梨、山形2个县2011年5月22日后生产的符合我国要求的食品、食用农产品和饲料进口。 二、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允许输华的日本食品、食用农产品和饲料中,除蔬菜及其制品、乳及乳制品、水产品及水生动物、茶叶及制品、水果及制品、药用植物产品外(具体 HS编码见附件),不再要求日方出具放射性物质检测合格证明。所有允许输华的日本食品、食用农产品和饲料仍需日本官方出具原产地证明。 三、有关日本输华水产品放射性物质检测合格证明和原产地证明的出证机构和证书格式已下发各局,其他食品、食用农产品和饲料相关证书的出证机构和证书格式总局将另行通知。 各局在日本输华食品、食用农产品和饲料放射性物质检验工作中发现问题,请及时处理并报告总局。 附件:应出具放射性物质检测合格证明的产品HS编码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三日 附件:应出具放射性物质检测合格证明的产品HS编码 一、蔬菜及制品 HS编码07章的0701100000至0714909099; HS编码20章的2001100000至2005999990、2006009010、2006009090. 二、水产品及水生动物 HS编码02章的0210930000、0208400000、0208500000、0210920000; HS编码03章的0301100010至0307999090; HS编码05章的0511919010、0511919090; HS编码12章的1212201010至1212209090; HS编码15章的1504100000、1504200000、1504300090、1506000010; HS编码16章的1603000010至1605909090; HS编码20章的2008993100至2008993900; HS编码21章的2103909000. 三、茶叶及制品 HS编码09章的0902101000至0903000000; HS编码21章的2101200000. 四、乳及乳制品 HS编码04章的0401100000至0406900000; HS编码19章的1901100010至1901900000. 五、水果及制品 HS编码08章的0801110000、0802110000、0802120000、0802901090、0802902000、0803000000、0804100000、0804200000、0804300090、0804400000、0804501090、0804502090、0804503000、0805100000、0805201000、0805202000、0805209000、0805400090、0805500000、0805900000、0808100000、0808201200、0808201300、0808201900、0813100000、0813200000、0813300000、0813401000、0813402000、0813403000、0813404000; HS编码20章的2006001000、2006002000、2006009090、2007100000、2007910000、2007991000、2007999000、2008192000、2008201000、2008209000、2008301000、2008309000、2008401000、2008409000、2008500000、2008601000、2008609000、2008701000、2008709000、2008800000、2008910000、2008920000、2008991000、2008992000、2008993900、2008999000. 六、药用植物产品 HS编码12章的1211201000至1211209900、1211901100至1211903600、1211903930至1211903999.

  • 【分享】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从日本进口食品农产品检验检疫监管的公告》(总局2011年第44号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从日本进口食品农产品检验检疫监管的公告》(总局2011年第44号公告) 2011年第44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从日本进口食品农产品检验检疫监管的公告 鉴于日本福岛核泄漏事故对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影响范围不断扩大、影响程度不断加重,世界上众多国家和地区也在不断加强防范措施,为确保日本输华食品、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即日起,禁止从日本福岛县、群马县、栃木县、茨城县、宫城县、山形县、新泻县、长野县、山梨县、琦玉县、东京都、千叶县等12个都县进口食品、食用农产品及饲料。 二、进口日本其他地区生产的食品、食用农产品及饲料,报检时应提供日本政府出具的放射性物质检测合格的证明、原产地证明。各地检验检疫机构要对进口的食品、食用农产品及饲料进行放射性物质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口;不合格的,要按规定予以公布。 三、各地检验检疫机构要按规定对所有日本输华食品的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实施备案管理。 四、日本食品的进口商应按照要求建立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如实记录日本输华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或者进口批号、保质期、出口商或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交货日期等内容。 五、从日本进口水产品(HS编码:0302110000-0307999090,1212201010-1212209090,1603000090-1605909090)应事先办理检疫审批手续。在《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申请表》中注明如下信息:在"产地"栏中注明水产品原料养殖地区所在县名称或捕捞区域及其联合国粮农组织渔区编号。在"运输路线"栏中注明加工厂地址及产品运输路线,日本境内运输的,须注明途经县名;经海运的,须注明启运港口。 二〇一一年四月八日

Instrument.com.cn Copyright©1999- 2023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页面内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