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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测试仪空气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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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测试仪空气标准相关的资讯

  • 广州地铁装空气测试仪器 被市民当成炸弹
    广州地铁上安装了测试仪器用来测试列车室内温度、湿度、空气舒适度等,为以后改善车内的舒适程度做参考,但因为安装使用不当加上没有说明和提示,还未提升乘客的服务体验,反倒先把乘客给吓着了。此事提醒我们,在应用于公共场合时,仪器的安装使用一定要注意人性化,注意细节才行。 广州地铁官方微博贴出了测试仪在地铁里的安装位置,网友称"绑得太像定时炸弹"。   “今天二号线是怎么了?某一节车厢每根柱子都有这个东西!怪吓人的!因为挺像炸弹啊!”6日晚,一名网友在微博上晒出了被用白色胶带牢牢缠在扶手上的不明立方体,并表示:“每条柱都有!想唔体到都难(想看不到都难)!”  昨日,广州地铁官方微博就该网友的疑问作出答复:其实这些“小家伙”是联合同济大学,对列车客室的湿度、温度等空气舒适性进行测试的仪器。  对此,“虚惊一场”的网友们纷纷表示,地铁公司应在旁边加注文字说明,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恐谎。  “有些乘客会好奇去拆,所以缠得比较紧”  昨日,广州地铁有关负责人在接受新快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该测试仪主要是用来测试列车室内温度、湿度、空气舒适度等,为以后改善车内的舒适程度做个参考。  “这个工作前两天就开始了,非工作日和工作日都会进行,先从客流量大的客车开始,因为这个项目是跟同济大学合作的,现在还只是搜集数据的试行阶段,还没有具体规划,所以不希望引起那么多人注意,暂时不会张贴告示。”该负责人解释说,之前在三号线的时候绑得没那么像“炸弹”,但有些乘客会好奇去拆,所以后来为避免破坏,缠得比较紧。  “现在看到乘客的反映后,会考虑在测试仪上加设相关标识。”该位负责人补充道。  网友建议应“在仪器旁加上文字说明”  “不知道的以为定时炸弹”,“就不能不要绑得那么吓人吗?”……尽管在微博上,“@广州地铁”就此作了说明,“@中国广州发布”和“@广州市政府新闻办”等政务微博也转发了回应帖,提示街坊大家不必惊慌,但不少网友仍然“惊魂未定”,在回复中建议广州地铁应加强人性化管理,在仪器旁加上文字说明,以消除乘客的疑虑。  网友“葡萄藤下有只猫”就表示:“贴个标签注明一下是可以的吧,毕竟不是每个乘客都会上网看微博的,不然看到其实很害怕。”  也有网友抱怨,三号线北延段“似乎不开空调一样,每天早上上班时车厢里面就热爆了”,希望这样的测试能够帮助改进车厢环境。  原帖  @广州地铁:#网友回复#网友@黄美群mickey坐二号线时看到车厢每根柱子都绑了个像炸弹的物品,觉得怪吓人的——其实这些“小家伙”是联合同济大学,对列车客室的湿度、温度等空气舒适性进行测试的仪器,目前三号线北延段已完成测试,二号线正在进行中——大家看到它们不必惊慌哦。  网评  “在人性化管理方面要加油”  @88taigong:广州地铁人性化设施缺失的又一例证,管理层水平低下的产物。要在香港我想早就有人报警求助了。不明物体,问题可大可小、可善可恶,没有顾及乘客的感受,广州地铁在人性化管理方面要加油啊!  @悲酥清风:就不能不要绑得那么吓人吗?  @博士伦_MelonVampire:@广州地铁亲,你唔好包到成个炸弹咁先得噶。
  • 空气净化器雾霾检测仪靠谱吗?国家尚无相关仪器标准
    雾霾检测仪  雾霾侵袭,山西多地发布雾霾黄色预警,引发空气净化器、雾霾检测仪购买风潮。这些产品的测试结果有无依据?记者近日进行走访,并从相关部门获知,目前对于市场上售卖的的雾霾检测仪器,国家并无相关标准。  空气净化器销售火爆  在百度中输入“测试雾霾”,点击进入一些网页,不少都密密麻麻展示着各式产品,记者粗略看了一遍发现,产品的功能大多集中在净化空气方面,兼可测试PM2.5、PM10数据,功能相差并不大,但价格从七八十到三五千不等。  记者随机在淘宝网上咨询了一位售卖空气净化器的卖家,店中的一款空气净化器售价1600元,主要净化家中的空气,并可测试家中污染情况,能测PM2.5、PM10,也能测甲醛。  11月27日下午5时,记者来到省城长风街居然之家5层,在某品牌销售区域,记者看到,有5款净化器设备标注着可测试雾霾,外形跟普通的柜式空调相差无几。其中最高端的价格在3万元左右,便宜的为6000元左右。“我家的产品测试雾霾一点问题也没有,而且会根据测试数据净化室内空气,保持室内空气新鲜。”导购员杨先生介绍,5款产品功能相差并不大,价格高的材质会好些,智能化程度更高一些。杨先生介绍,净化系统属于内循环,适用于家庭,耗电量两天一度电 小一点的,功能一样,但是适用的面积有所减少,耗电量三天一度电。“一个月最少可以卖10台,每天基本都有顾客咨询。”杨先生说,该产品冬天的销量是夏天的二到三倍。当记者正准备离去时,正好有一位顾客前来更换滤芯,对方告诉记者,产品挺实用,昨天户外PM2.5是300多,而家里使用该产品后 PM2.5仅为18,效果非常明显。  随后,记者来到省城长治路苏宁易购,在空气净化器售卖区域,记者看到,不少品牌在售的产品上,大多都标注有“测雾霾、测甲醛、净化空气”等字样。在某品牌专卖柜前,价格普遍在万元以下。导购介绍,产品销售得非常火爆,但是因为现在空气净化器品牌很多,且功能相差不大,所以竞争很激烈。  同一区域不同仪器测量结果不同  11月29日11时许,省城双塔寺街某大厦20层。由于当日太原遭遇雨夹雪天气,空气较为湿润。记者首先用手机下载的测雾霾软件测试,显示室内雾霾指数为270,户外则为310 随后,记者拿出一款激光测霾仪,显示室内为177,户外则为187,且数据处于动态中,但波动幅度并不大。“我家里买了一款能测雾霾的空气净化器,使用该机器后,家里的雾霾指数和户外的雾霾指数相差有百倍。”和记者一同做试验的郭女士告诉记者,她买过两款空气净化器,使用前后,家里的空气指数确实大为不同。在郭女士看来,净化器确有奇效。  市民康女士花费8000多元买了一款空气净化设备。“设备采取的是外循环系统,就是把设备安装在墙上,然后打个孔,把外边的空气抽进来,经过设备过滤,净化出新鲜空气。”康女士告诉记者,设备自带有测试雾霾的功能,每次测试结果数值都是个位数。有一次,她还借了一款测试雾霾的仪器,显示家里污染指数确实低。“效果还是很明显的,现在我不仅家里买了设备,我还买了口罩和车载测霾仪器,全方位保卫自己。”康女士说。  不过,记者走访中,不少市民对于市场上在售的空气净化器并不感冒。市民陈先生的观点代表了不少消费者的心声。“现在卖的带测霾功能的净化器,其实跟以前的空气净化器没什么区别,都是玩噱头。”陈先生认为,虽然人们保健意识逐渐增强,但市场上在售的产品,大多换汤不换药,产品肯定有一定的作用,但绝对不是物超所值。陈先生表示,市场上产品鱼龙混杂,难辨“李鬼”,国家应该推荐一款有效缓解雾霾的仪器,供大家选择。  国家暂未出台测霾仪器标准  事实上,雾和霾属于两种气象。但是随着雾、霾相伴出现,如影随形,一般来说,相对湿度80%—90%时空气能见度恶化,是雾和霾的混合物共同造成的,统称为雾霾天气。在雾霾天气中,PM2.5是“罪魁祸首”,但雾霾并不单纯指PM2.5。“雾霾天气的形成,受6种物质的影响,因此,国家在对雾霾天气监控中,分别有6种仪器。”省环保厅有关人士介绍,目前国家在全国都设置了监控点,相对来说,6种物质均有单独的测试仪器,而每个仪器均有对应地标准。“比如说6 种物质中,有专门测试PM2.5的,也有专门测试PM10的,还有测试一氧化碳的̷̷单纯的雾霾测试仪器,我没有听说过,更不用说对于测霾仪器的国家标准了,肯定没有。”该人士表示,依据各个仪器测试的数据,再通过相应的标准,提供给气象部门后,才会出具是否属于重度污染天气的根据,每个仪器测试的数据都可以作为界定是否为雾霾天气的标准。  目前,全省11市分布有近60个监控点,而每个县则设置有一到两个监控点。“如果市场上出售的产品直接称可测试雾霾,那一定是骗人的 如果市场上在售的产品仅表明测试PM2.5,则测试的数据并不准确。”该人士介绍,因为雾霾天的形成受很多因素的影响,虽然PM2.5是“罪魁祸首”,但并不意味着有效防治了PM2.5,就可以预防了雾霾对人体带来的疾病隐患,因此,客观地说,市场上在售的产品可以作为一定的保障,但不能盲目地全部依赖。
  • 一大波空气检测新标准来袭!这些仪器请就位
    近日,小编从生态环境部了解到多个环境检测新标准即将实施,特地选取了环境空气相关的标准分享给大家,帮助众多环境领域用户了解新标准概况及涉及到的仪器品类和检测方法。接下来,就让小编带领大家一起看下吧~一、空气检测新标准1、HJ 1261-2022 固定污染源废气 苯系物的测定 气袋采样/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实施日期:2023年1月15日标准说明: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苯系物的气袋采样/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检测项目:苯系物(苯、甲苯、乙苯、邻二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异丙苯和苯乙烯)所需仪器:气相色谱仪、自动稀释系统、气体采样器/大气采样器等。2、HJ 1262-2022 环境空气和废气 臭气的测定 三点比较式臭袋法实施日期:2023年1月15日标准说明:自HJ 1262-2022标准实施之日起,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1993 年 9 月 18 日批准发布的《空气质量 恶臭的测定三点比较式臭袋法》(GB/T 14675-93)在相应的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实施中停止执行。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及各类恶臭污染源(包括水域)以不同形式排放的臭气的三点比较式臭袋法。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和固定污染源废气样品中臭气的测定。本标准测定方法是嗅觉器官测定法,不受臭气物质种类、种类数目、浓度范围及所含成分浓度比例的限制。检测项目:臭气所需仪器:分析天平、真空泵、空气压缩机等。3、HJ 1263-2022 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实施日期:2023年1月15日标准说明:自HJ 1263-2022标准实施之日起,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1995 年 3 月 25 日批准发布的GB/T 15432-1995《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在相应的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实施中停止执行。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中总悬浮颗粒物的重量法。本标准适用于使用大流量或中流量采样器进行环境空气中总悬浮颗粒物浓度的手工测定,同时适用于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中总悬浮颗粒物浓度的手工测定。检测项目:总悬浮颗粒物所需仪器:大气采样器、分析天平、恒温恒湿箱等。4、HJ 1270-2022 环境空气 26 种多溴二苯醚的测定 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实施日期:2023年6月15日标准说明: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中多溴二苯醚的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气相和颗粒相中26种多溴二苯醚的测定。检测项目:26种多溴二苯醚分别为:BDE 7、BDE 15、BDE 17、BDE 28、BDE 47、BDE 49、BDE 66、BDE 71、BDE 77、BDE 85、BDE 99、BDE 100、BDE 119、BDE 126、BDE 138、BDE 153、BDE 154、BDE 156、BDE 175/183、BDE 184、BDE 191、BDE 196、BDE 197、BDE 206、BDE 207和BDE 209所需仪器:大气采样器、高分辨气质联用仪、索氏提取器、快速溶剂萃取仪、旋转蒸发仪、氮吹浓缩仪等。5、HJ 1271-2022 环境空气 颗粒物中甲酸、乙酸和乙二酸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实施日期:2023年6月15日标准说明: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颗粒物中甲酸、乙酸和乙二酸的测定。检测项目:甲酸、乙酸、乙二酸所需仪器:颗粒物采样器、离子色谱仪、超声波清洗器等。6、HJ 759-2023 环境空气 63种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实施日期:2023年8月1日标准说明: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HJ 759-2015)废止。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中 65 种挥发性有机物的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中 65 种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检测项目:挥发性有机物所需仪器:采样罐、气体流量计、气质联用仪、气体稀释装置、气体浓缩仪等。除了上述仪器,小编了解到还有很多【环境监测仪器】以及【实验室常用设备】在环境检测实验中会经常用到,感兴趣的用户,可点击查看。更多仪器种类,请访问【仪器优选】。二、空气检测相关解决方案1、离子色谱法测定环境空气颗粒物中甲酸、乙酸、乙二酸方案简介:本文建立了一种使用离子色谱法测定环境空气颗粒物中甲酸、乙酸、乙二酸的方法。参考2021年版《环境空气 颗粒物中甲酸、乙酸和乙二酸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征求意见稿)》标准,用IC-16进行定性定量分析。结果显示甲酸、乙酸和乙二酸线性良好,标准曲线相关系数均≥0.995;低中高浓度混标溶液连续分析6次,保留时间RSD≤0.032%,峰面积的RSD≤1.587%;低中高浓度加标样品回收率在93.1%~107.0%之间,相对标准偏差<0.620%,方法准确可靠。该方法重现性好,灵敏度高,可用于环境空气 颗粒物中甲酸、乙酸、乙二酸的测定。使用仪器:岛津离子色谱仪Essentia IC-162、天美赛里安气相色谱仪在空气检测的应用——热脱附-气相色谱法(TD-GC)测定空气中的苯系物方案简介:本应用采用GC456i气相色谱仪搭配热脱附进行测试,符合国家标准要求,该方法配置合理,线性良好。使用仪器:天美公司赛里安456i气相色谱仪3、环境空气中二噁英类检测方案简介:二噁英类剧毒物质通常指具有相似结构和理化特性的一组多氯取代的平面芳烃类化合物,属氯代含氧三环芳烃类化合物,包括75 种多氯代二苯并一对一二噁英和135种多氯代二苯并呋哺,缩写分别PCDDs/PCDFs。人类可能因摄取被污染食物,不断地将二噁英类物质富集在人体脂肪中,最终对人体产生严重影响。使用仪器:睿科HPFE高通量加压流体萃取仪4、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检测环境空气中挥发性有机物方案简介:挥发性有机物(简称VOCs)是空气中非常重要的一类污染物,能够形成二次气溶胶,是PM2.5和臭氧的重要前体物。HJ759-2015是非常重要的实验室环境空气中VOCs的检测方法,能够有效解决国内环境空气中VOCs检测难题。标准更新征求意见稿中扩宽了符合方法标准的预浓缩仪类型,细化了采样和分析中的技术细节,使得方法更具有普遍适用性和专业性。本文主要针对2021年3月15日生态环境部发出的《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征求意见稿)》(简称HJ759修订稿)进行仪器适用性评价。使用仪器:赛默飞ISQ™ 7000单四极杆GC-MS三、关于导购平台【仪器优选】作为专业性及影响力兼具的国内一线科学仪器导购平台,囊括了分析仪器、实验室设备、物性测试仪器、光学仪器及设备等15大类仪器,1000+个仪器品类,收录20万+台优质仪器。其核心宗旨是帮助仪器用户快速找到优质靠谱的仪器。经过多年的持续建设,平台实现了可以同时从价格、品牌、行业、口碑、产品横向对比等多维度快速查找仪器产品的功能,助力千万级用户轻松找到靠谱仪器。【行业应用】是仪器信息网专业的行业导购平台,汇聚了行业内国内外主流厂商的优质分析方法及相应的仪器设备。栏目建立了兼顾国家相关规定和用户习惯的专业分类,涉及食品、制药、环境、农/林/牧/渔、石化、汽车、建筑、医疗/卫生等二十余个行业领域。目前,已经收录行业解决方案6万+篇。四、空气检测新标准采购节马上开启仪器信息网围绕2023年实施的一系列空气检测新标准,特于2023年3月底举办【空气检测新标准采购节】活动。活动将邀请相关专家及知名仪器厂商为行业用户带来新标准解析,同时,联合各优质厂商助力空气检测仪器选型。敬请期待!
  • 新版《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实施,涉及这些科学仪器
    说起空气污染,很多人都觉得那是发生在户外的事,自己家里窗明几净,空气肯定更清新,殊不知室内空气污染比户外的要更加严重。世界卫生组织曾统计过,室内空气污染每年可导致全球约430万人死亡,室内空气质量已经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世界问题。2022年7月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了GB/T 18883-202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替代GB/T 18883-2002,并于2023年2月1日正式实施。一、新旧标准变更对比新版GB/T 18883-202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新增了三项化学性指标及其限值规定,室内空气质量指标由原来的19项变为22项;调整了4项化学性指标(二氧化氮、甲醛、苯、可吸入颗粒物)、1项生物性指标(细菌总数)和1项放射性指标(氡)要求。小编在这儿为广大用户整理了新旧版本标准的变更细节,以供参考。表1. 新旧《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变更细节对比2002版(旧)2022版(新)检测项目单位19项22项指标调整二氧化氮mg/m30.240.20甲醛mg/m30.100.08苯mg/m30.110.03可吸入颗粒物mg/m30.150.10细菌总数(原菌落总数)cfu/m325001500放射性气体氡222RnBq/m3400300新增指标三氯乙烯mg/m3/0.006四氯乙烯mg/m3/0.12细颗粒物(PM2.5)mg/m3/0.05二、新标准指标检测方法及所用仪器汇总本次新标准的实施,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检测方法,由之前的热解析+GC改成了热解析+GCMS(附录D)的方法。同时,新增的三氯乙烯、四氯乙烯指标检测方法同样也采用固体吸附-热解吸-气相色谱质谱法。此外,小编还梳理了新版GB/T 18883-2022中,室内空气各指标的测定方法及所用仪器,见以下表格。表2. 室内空气中各类质量指标测定方法及主要使用仪器序号指标分类具体指标测定方法方法来源使用仪器1物理性温度玻璃液体温度计法数显式温度计法GB/T 18204.1温湿度测量仪2相对湿度电阻电容法干湿球法氯化锂露点法GB/T 18204.1温湿度测量仪3风速电风速计法GB/T 18204.1风速仪4新风量示踪气体法风管法GB/T 18204.1风速仪5化学性臭氧靛蓝二磺酸钠分光光度法紫外光度法GB/T 18204.2HJ 590分光光度计6二氧化氮改进的SaltzmanSaltzman法化学发光法GB/T 12372GB/T 15435HJ/T 167分光光度计二氧化氮分析仪7二氧化硫甲醛溶液吸收-盐酸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GB/T 16128分光光度计8二氧化碳不分光红外分析法GB/T 18204.2二氧化碳、一氧化碳分析仪9一氧化碳不分光红外分析法GB/T 18204.2二氧化碳、一氧化碳分析仪10氨靛酚蓝分光光度法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离子选择电极法GB/T 18204.2HJ 533GB/T 14669分光光度计11甲醛AHMT分光光度法酚试剂分光光度法高校液相色谱法GB/T 16129GB/T 18204.2附录B分光光度计高效液相色谱12苯固体吸附-热解吸-气相色谱法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吸-气相色谱法便携式气相色谱法附录C热解吸仪气相色谱仪便携式气相色谱仪13甲苯固体吸附-热解吸-气相色谱法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吸-气相色谱法便携式气相色谱法附录C14二甲苯固体吸附-热解吸-气相色谱法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吸-气相色谱法便携式气相色谱法附录C15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固体吸附-热解吸-气相色谱质谱法附录D热解吸仪气质联用仪(GC-MS)16三氯乙烯固体吸附-热解吸-气相色谱质谱法附录D17四氯乙烯固体吸附-热解吸-气相色谱质谱法附录D18苯并[a]芘高校液相色谱法附录E高效液相色谱19可吸入颗粒物撞击式-称量法附录F颗粒物采样器20细颗粒物撞击式-称量法附录F21生物性细菌总数撞击法附录G空气微生物采样器22放射性氡(222Rn)固体核径迹测量方法连续测量方法活性炭盒测量方法附录H测氡仪注:AHMT为4-氨基-3-联氮-5-巯基-1,2,4-三氮杂茂。三、室内空气检测解决方案此外,小编还精心为大家整理了室内空气中部分指标,如苯系物、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三氯乙烯、四氯乙烯、苯并芘等的解决方案,便于用户了解实验操作,及仪器选型参考。更多解决方案,请查看行业应用栏目。1、热脱附-GCMS法测定室内空气中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方案简介:本文利用岛津TD-30R热脱附进样系统,结合GCMS-QP2020 NX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建立了室内空气中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的测定方法。该方法可以满足GB/T 18883-202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附录D对TVOC的检测要求。使用仪器:岛津四极杆型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GCMS-QP2020 NX 2、热脱附-气质联用法测定环境空气中的挥发性有机物三氯乙烯、四氯乙烯方案简介:本文采用热脱附- 气质联用法(TD-GC/MS)测定环境空气中的35种挥发性有机污染物。该方法操作简单,灵敏度高、能够满足环境空气中痕量VOCs 的分析检测。使用仪器:赛默飞ISQ™ 7000单四极杆GC-MS3、天美赛里安气质联用在新版室内空气检测标准的应用-室内空气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的测定方案简介:本应用采用赛里安GC436i-eSQ质谱搭配热脱附进行测试,符合国家标准要求,该方法配置合理,线性良好。使用仪器:赛里安436i-eSQ单四极杆气质联用仪4、固体吸附-热解吸-气相色谱质谱法测定室内空气中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方案简介:GB/T 18883-2022中新增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的固体吸附-热解吸-气相色谱质谱检测方法,主要测定含三氯乙烯、四氯乙烯在内的22种总挥发性有机物,同时可检测其他符合TVOC要求的组分,监测室内空气质量。使用仪器:S900 GC-MSD气质联用仪FULI-Chromatec 热解析仪 TDS-15、室内空气苯、甲苯、二甲苯含量测定方案简介:本文参考《GB 18883-2022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附录C苯、甲苯、二甲苯的测定,使用磐诺热解析TD-C和气相色谱仪A91Plus检测5种苯系物混标,根据保留时间对苯系物标准品进行定性,外标法定量。使用仪器:磐诺A91 Plus实验室气相色谱仪6、高效液相色谱法测定室内空气可吸入颗粒物上苯并(a)芘方案简介:本方案参考国家标准GB/T 18883-2020《室内空气质量标注标准》征求意见稿精选福立LC5090搭载荧光检测器对室内空气样品进行有关测定,给出准确可靠的测定结果,为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把关。使用仪器:LC5090高效液相色谱仪7、室内空气甲醛的高效液相色谱测定法方案简介:根据GB/T 18883-2020《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征求意见稿中测定方法,使用填充了涂渍2,4-二硝基苯肼(DNPH)的采样管采集一定体积的空气样品,样品中的甲醛经强酸催化与涂渍于硅胶上的DNPH反应,生成稳定有颜色的甲醛-2,4-二硝基苯腙,经乙腈洗脱后,使用高效液相色谱仪的紫外检测器检测,保留时间定性,峰面积定量。使用仪器:LC5090高效液相色谱仪四、关于导购平台【仪器优选】作为专业性及影响力兼具的国内一线科学仪器导购平台,囊括了分析仪器、实验室设备、物性测试仪器、光学仪器及设备等15大类仪器,1000+个仪器品类,收录20万+台优质仪器。其核心宗旨是帮助仪器用户快速找到优质靠谱的仪器。经过多年的持续建设,平台实现了可以同时从价格、品牌、行业、口碑、产品横向对比等多维度快速查找仪器产品的功能,助力千万级用户轻松找到靠谱仪器。【行业应用】是仪器信息网专业的行业导购平台,汇聚了行业内国内外主流厂商的优质分析方法及相应的仪器设备。栏目建立了兼顾国家相关规定和用户习惯的专业分类,涉及食品、制药、环境、农/林/牧/渔、石化、汽车、建筑、医疗/卫生等二十余个行业领域。目前,已经收录行业解决方案6万+篇。
  • 吴晓青在湖南调研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实施工作时强调尽快制定发布新标准的方案
    中国环境报记者 刘立平 长沙报道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吴晓青一行日前到湖南省调研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实施工作情况。他要求,必须尽快制定并完善发布新标准的方案,监测数据的发布要更加客观、更加真实、更加准确地反映当前我国城市空气质量现状,更加贴近老百姓对环境的现实感觉。  吴晓青一行在湖南调研期间,现场察看了长沙市PM2.5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建设和运行情况,观看了长沙市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发布平台的演示,并听取了湖南省环保厅和长沙市政府关于&ldquo 十一五&rdquo 环境保护及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工作落实情况的汇报。吴晓青对湖南省及长沙市环境保护工作以及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一阶段实施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吴晓青指出,空气质量新标准的贯彻落实,是国务院交给环保系统今年必须要完成的一项硬任务;新的空气质量标准是经国务院常务会今年2月29日审议通过的一项新的环境质量标准。由国务院来讨论一项环境标准,这是中国开展环境保护工作以来是第一次,充分体现了国家对这项新标准的重视程度。  吴晓青说,贯彻新标准是环保系统今年以来最大的民生工程之一;新标准制定出台之后,老百姓关注度之高前所未有,因为这项新标准更加客观、更加真实、更加准确地反映了当前我们国家的空气质量现状。我们要全面、准确地理解这项新标准,绝不能简单地把这项新标准理解为一个PM2.5;实施新标准后,虽然有部分城市的空气质量数据与老标准相比要下降许多,但由于有了更加严格的空气质量标准、更加全面的污染因子评价,这样的数据才会更加真实地反映城市空气质量,与老百姓对环境的客观感受更加贴近。  吴晓青要求,要尽快制定并完善发布新标准的方案,保证设备准确运行和监测数据真实可靠,要有专业的队伍进行支撑。数据发布要通俗易懂,要更加人性化,更加贴近老百姓,要让老百姓看得懂、看得明白。在发布时间上,要先对外试运行一段时间,多听听各方面的意见和反映,同时考核监测设备和发布平台,试运行工作要向社会公开,不要只停留在环保部门内部进行。必须把监测数据的质量控制工作排在首位,确保新标准能够有效实施。新标准贯彻落实的宣传工作要及时到位,各级环保部门要主动和媒体沟通,主动和公众交流,要客观真实地反映空气质量。 来源:中国环境报 崂应官网:www.hbyq.netPM2.5采样,烟尘采样,烟气分析,大气采样,粉尘采样,紫外烟气分析,二恶英采样,油气回收检测,烟尘测试仪、真空箱采样、酸尘降采样、24小时恒温气体采样
  • 国家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GB1888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室内空气质量参数及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住宅和办公建筑物。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勘误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6921-86 大气飘尘浓度测定方法 重量法  GB 9801-88 空气质量 一氧化碳的测定 非分散红外法  GB 11737-89 居住区大气中苯、甲苯和二甲苯卫生检验标准方法 气相色谱法  GB 12372-90 居住区大气中二氧化氮检验标准方法 改进的 Saltzman 法  GB/T 14679-93 空气质量 氨的测定 次氯酸钠 - 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GB/T 14669-93 空气质量 氨的测定 离子选择电极法  GB/T 14582-93 环境空气中氡的标准测量方法  GB 14677-93 空气质量 甲苯、二甲苯、苯乙烯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GB/T 15262-94 环境空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甲醛吸收 - 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  GB/T 15435-1995 环境空气 二氧化氮的测定 Saltzman 法  GB/T 15438-1995 环境空气 臭氧的测定 紫外光度法  GB/T 15439-1995 环境空气 苯并 [a] 芘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GB/T 15516-1995 空气质量 甲醛的测定 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  GB/T 16128-1995 居住区大气中二氧化硫卫生检验标准方法 甲醛溶液吸收 - 盐酸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  GB/T 16129-1995 居住区大气中甲醛卫生检验标准方法 分光光度法  GB/T 16146-1995 住房内氡浓度控制标准  GB/T 16147-1995 空气中氡浓度的闪烁瓶测量方法  GB/T 17095-1997 室内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卫生标准  GB/T 18204.18-2000 公共场所室内新风量测定方法—示踪气体法  GB/T 18204.23-2000 公共场所空气中一氧化碳检验方法  GB/T 18204.24-2000 公共场所空气中二氧化碳检验方法  GB/T 18204.25-2000 公共场所空气中氨检验方法  GB/T 18204.26-2000 公共场所空气中甲醛测定方法  GB/T 18204.27-2000 公共场所空气中臭氧检验方法  5 室内空气质量检验  5.1 室内空气中各种化学污染物采样和检验方法见附录 A 和附录 B 。  5.2 室内空气中苯浓度的测定方法见附录 C 。  5.3 室内空气中总挥发性有机物( TVOC )的检验方法见附录 D 。  5.4 室内空气中细菌总数检验方法见附录 E 。  5.5 室内热环境参数的检验方法见附录 F 。  附录 A  (规范性附录)  室内空气采样技术导则  1、范围  本导则在进行室内空气污染物监测时,对采样点位,采样高度,采样时间和频率,以及采样方法和质量保证措施等项做出规定。 本导则作为《室内空气质量标准》配套的空气采样技术的指导原则,适用于《室内空气质量标准》中所规定的各种化学污染物的采样。  2、选点要求  2.1 采样点的数量:采样点的数量根据监测室内面积大小和现场情况而确定,以期能正确反映室内空气污染物的水平。原则上小于 50m 2 的房间应设 1~3 个点 50~100m 2 设 3~5 个点 100m 2 以上至少设 5 个点。在对角线上或梅花式均匀分布。  2.2 采样点应避开通风口,离墙壁距离应大于 0.5m 。  2.3 采样点的高度:原则上与人的呼吸带高度相一致。相对高度 0.5m~1.5m 之间。  3、采样时间和频率  采样前至少关闭门窗 4 小时。日平均浓度至少连续采样 18 小时, 8 小时平均浓度至少连续采样 6 小时, 1 小时平均浓度至少连续采样 45 分钟。  4、采样方法和采样仪器  根据污染物在室内空气中存在状态,选用合适的采样方法和仪器,用于室内的采样器的噪声应小于 50dB 。具体采样方法应按各个污染物检验方法中规定的方法和操作步骤进行。  5、采样的质量保证措施  5.1 气密性检查:有动力采样器在采样前应对采样系统气密性进行检查,不得漏气。  5.2 流量校准:采样系统流量要能保持恒定,采样前和采样后要用一级皂膜计校准采样系统进气流量,误差不超过 5% 。  采样器流量校准:在采样器正常使用状态下,用一级皂膜计校准采样器流量计的刻度,校准 5 个点,绘制流量标准曲线。记录校准时的大气压力和温度。  5.3 空白检验:在一批现场采样中,应留有两个采样管不采样,并按其他样品管一样对待,作为采样过程中空白检验,若空白检验超过控制范围,则这批样品作废。  5.4 仪器使用前,应按仪器说明书对仪器进行检验和标定。  5.5 在计算浓度时应用下式将采样体积换算成标准状态下的体积:  式中 V 0 —换算成标准状态下的采样体积, L   V —采样体积, L   T 0 —标准状态的绝对温度, 273K   T —采样时采样点现场的温度( t )与标准状态的绝对温度之和,( t+273 ) K   P 0 —标准状态下的大气压力, 101.3kPa   P —采样时采样点的大气压力, kPa 。  5.6 每次平行采样,测定之差与平均值比较的相对偏差不超过 20% 。  6、记录和报告  采样时要对现场情况、各种污染源、采样日期、时间、地点、数量、布点方式、大气压力、气温、相对湿度、风速以及采样者签字等做出详细记录,随样品一同报到实验室。  附录 B  (规范性附录)  室内空气中各种参数的检验方法 *  污染物 检验方法 来源  (1) 二氧化硫 SO 2 甲醛溶液吸收 —— 盐酸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 ( 1 ) GB/T 16128-1995  ( 2 ) GB/T 15262-94  (2) 二氧化氮 NO 2 改进的 Saltzaman 法 ( 1 ) GB/ 12372-90  ( 2 ) GB/T 15435-1995  (3) 一氧化碳 CO ( 1 )非分散红外法  ( 2 )不分光红外线气体分析法 、气相色谱法 、汞置换法 ( 1 ) GB 9801-88  , SPAN style="FONT-SIZE: 9pt COLOR: #666666 FONT-FAMILY: 宋体 mso-asci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2 ) GB/T 18204.23-2000  (4) 二氧化碳 CO 2 ( 1 )不分光红外线气体分析法  ( 2 )气相色谱法  ( 3 )容量滴定法 GB/T 18204.24-2000  (5) 氨 NH3 ( 1 )靛酚蓝分光光度法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 2 )离子选择电极法  ( 3 )次氯酸钠—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 1 ) GB/T 18204.25-2000  ( 2 ) GB/T 14669-93  ( 3 ) GB/T 14679-93  (6) 臭氧 0 3 ( 1 )紫外光度法  ( 2 )靛蓝二磺酸钠分光光度法 ( 1 ) GB/T 15438-1995  ( 2 ) GB/T 18204.27-2000  (7) 甲醛 HCHO • AHMT 分光光度法  • 酚试剂分光光度法  气相色谱法  ( 3 )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 ( 1 ) GB/T 16129-95  ( 2 ) GB/T 18204.26-2000  ( 3 ) GB/T 15516-95  (8) 苯 C 6 H 6 气相色谱法 • 附录 C  ( 2 ) GB 11737-89  ( 9 ) 甲苯 C 7 H 8 、  二甲苯 C 8 H 10 气相色谱法 GB 14677-93  (10) 苯并 [a] 芘  B(a)P 高压液相色谱法 GB/T 15439-1995  (11) 可吸入颗粒  PM10 撞击式 —— 称重法 GB/T 17095-1997  (12) 总挥发性有机物  TVOC 气相色谱法 附录 D  (13) 细菌总数 撞击法 附录 E  (14) 温度、相对湿度、空气流速 热环境参数的检验方法 附录 F  (15) 新风量 示踪气体法 GB/T18204.18-2000  (16) 氡 Rn ( 1 )空气中氡浓度的闪烁瓶测量方法  ( 2 )环境空气中氡的标准测量方法 ( 1 ) GB/T 16147-1995  ( 2 ) GB/T 14582-93  * 注:检验方法中( 1 )法为仲裁法。  附录 C  (规范性附录)  空气中苯浓度的测定  (毛细管气相色谱法)  1、方法提要  1.1 相关标准和依据  本方法主要依据 GB 11737-89 居住区大气中苯、甲苯和二甲苯卫生检验标准方法—气相色谱法。  1.2 原理:空气中苯用活性炭管采集,然后用二硫化碳提取出来。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的气相色谱仪分析,以保留时间定性,峰高定量。  1.3 干扰和排除:空气中水蒸汽或水雾量太大,以至在碳管中凝结时,严重影响活性炭的穿透容量和采样效率。空气湿度在 90% 时,活性炭管的采样效率仍然符合要求。空气中的其他污染物干扰,由于采用了气相色谱分离技术,选择合适的色谱分离条件可以消除。  2、适用范围  2.1 测定范围:采样量为 20L 时,用 1ml 二硫化碳提取,进样 1μl ,测定范围为 0.05~10 mg/m 3 。  2.2 适用场所:本法适用于室内空气和居住区大气中苯浓度的测定。  3、试剂和材料  3.1 苯:色谱纯。  3.2 二硫化碳:分析纯,需经纯化处理,保证色谱分析无杂峰。  3.3 椰子壳活性炭: 20~40 目,用于装活性炭采样管。  3.4 纯氮: 99.99% 。  4、仪器和设备  4.1 活性炭采样管:用长 150mm ,内径 3.5~4.0mm ,外径 6mm 的玻璃管,装入 100mg 椰子壳活性炭,两端用少量玻璃棉固定。装好管后再用纯氮气于 300~350 ℃温度条件下吹 5~10min ,然后套上塑料帽封紧管的两端。此管放于干燥器中可保存 5 天。若将玻璃管熔封,此管可稳定三个月。  4.2 空气采样器:流量范围 0.2~1L/min ,流量稳定。使用时用皂膜流量计校准采样系统在采样前和采样后的流量。流量误差应小于 5% 。  4.3 注射器: 1ml 。体积刻度误差应校正。  4.4 微量注射器: 1μl , 10μl 。体积刻度误差应校正。  4.5 具塞刻度试管: 2ml 。  4.6 气相色谱仪:附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  4.7 色谱柱: 0.53mm × 30mm 宽径非极性石英毛细管柱。  5、采样和样品保存  在采样地点打开活性炭管,两端孔径至少 2mm ,与空气采样器入气口垂直连接,以 0.5L/min 的速度,抽取 20L 空气。采样后,将管的两端套上塑料帽,并记录采样时的温度和大气压力。样品可保存 5 天。  6、分析步骤  6.1 色谱分析条件:由于色谱分析条件常因实验条件不同而有差异,所以应根据所用气相色谱仪的型号和性能,制定能分析苯的最佳的色谱分析条件。  6.2 绘制标准曲线和测定计算因子:在与样品分析的相同条件下,绘制标准曲线和测定计算因子。  6.2.1 用标准溶液绘制标准曲线:于 5.0ml 容量瓶中,先加入少量二硫化碳,用 1μL 微量注射器准确取一定量的苯( 20 ℃时, 1μl 苯重 0.8787mg )注入容量瓶中,加二硫化碳至刻度,配成一定浓度的储备液。临用前取一定量的储备液用二硫化碳逐级稀释成苯含量分别为 2.0 、 5.0 、 10.0 、 50.0μg/ml 的标准液。取 1μL 标准液进样,测量保留时间及峰高。每个浓度重复 3 次,取峰高的平均值。分别以 1μL 苯的含量( μg/ml )为横坐标( μg ),平均峰高为纵坐标( mm ),绘制标准曲线。并计算回归线的斜率,以斜率的倒数 Bs[μg/mm] 作样品测定的计算因子。  6.3 样品分析:将采样管中的活性炭倒入具塞刻度试管中,加 1.0ml 二硫化碳,塞紧管塞,放置 1h ,并不时振摇。取 1μl 进样,用保留时间定性,峰高( mm )定量。每个样品作三次分析,求峰高的平均值。同时,取一个未经采样的活性炭管按样品管同时操作,测量空白管的平均峰高( mm )。  7、结果计算  7.1 将采样体积按式( 1 )换算成标准状态下的采样体积  式中 c —空气中苯或甲苯、二甲苯的浓度, mg/m 3   h —样品峰高的平均值, mm   h ' —空白管的峰高, mm   B s —由 6.2.1 得到的计算因子, μg/mm   E s —由实验确定的二硫化碳提取的效率   V 0 —标准状况下采样体积, L 。  8、方法特性  8.1 检测下限:采样量为 20L 时,用 1ml 二硫化碳提取,进样 1μl ,检测下限为 0.05mg/m 3 。  8.2 线性范围: 10 6 。  8.3 精密度:苯的浓度为 8.78 和 21.9μg/ml 的液体样品,重复测定的相对标准偏差 7% 和 5% 。  8.4 准确度:对苯含量为 0.5 , 21.1 和 200μg 的回收率分别为 95% , 94% 和 91% 。  附录 D  (规范性附录)  室内空气中总挥发性有机物( TVOC )的检验方法  (热解吸 / 毛细管气相色谱法)  1、方法提要  1.1 相关标准和依据  ISO 16017-1 “Indoor , ambiant and workplace air — Sampling and analysis of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by sorbent tube/thermal desorption/capillary gas chromatography — part 1 : pumped sampling”  1.2 原理  选择合适的吸附剂( Tenax GC 或 Tenax TA ),用吸附管采集一定体积的空气样品,空气流中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保留在吸附管中。采样后,将吸附管加热,解吸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待测样品随惰性载气进入毛细管气相色谱仪。用保留时间定性,峰高或峰面积定量。  1.3 干扰和排除  采样前处理和活化采样管和吸附剂,使干扰减到最小 选择合适的色谱柱和分析条件,本法能将多种挥发性有机物分离,使共存物干扰问题得以解决。  2、适用范围  2.1 测定范围:本法适用于浓度范围为 0.5 m g/m 3 ~100mg/m 3 之间的空气中 VOC S 的测定。  2.2 适用场所:本法适用于室内、环境和工作场所空气,也适用于评价小型或大型测试舱室内材料的释放。  3、试剂和材料  分析过程中使用的试剂应为色谱纯 如果为分析纯,需经纯化处理,保证色谱分析无杂峰。  3.1 VOC S :为了校正浓度,需用 VOC S 作为基准试剂,配成所需浓度的标准溶液或标准气体,然后采用液体外标法或气体外标法将其定量注入吸附管。  3.2 稀释溶剂:液体外标法所用的稀释溶剂应为色谱纯,在色谱流出曲线中应与待测化合物分离。  3.3 吸附剂:使用的吸附剂粒径为 0.18~0.25mm ( 60~80 目),吸附剂在装管前都应在其最高使用温度下,用惰性气流加热活化处理过夜。为了防止二次污染,吸附剂应在清洁空气中冷却至室温,储存和装管。解吸温度应低于活化温度。由制造商装好的吸附管使用前也需活化处理。  3.4 纯氮: 99.99% 。  4、仪器和设备  4.1 吸附管:是外径 6.3mm 内径 5mm 长 90mm 内壁抛光的不锈钢管,吸附管的采样入口一端有标记。吸附管可以装填一种或多种吸附剂,应使吸附层处于解吸仪的加热区。根据吸附剂的密度,吸附管中可装填 200~1000mg 的吸附剂,管的两端用不锈钢网或玻璃纤维毛堵住。如果在一支吸附管中使用多种吸附剂,吸附剂应按吸附能力增加的顺序排列,并用玻璃纤维毛隔开,吸附能力最弱的装填在吸附管的采样人口端。  4.2 注射器:可精确读出 0.1 m L 的 10 m L 液体注射器 可精确读出 0.1 m L 的 10 m L 气体注射器 可精确读出 0.01mL 的 1mL 气体注射器。  4.3 采样泵:恒流空气个体采样泵,流量范围 0.02~0.5L/min ,流量稳定。使用时用皂膜流量计校准采样系统在采样前和采样后的流量。流量误差应小于 5% 。  4.4 气相色谱仪:配备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质谱检测器或其他合适的检测器。  色谱柱:非极性(极性指数小于 10 )石英毛细管柱。  4.5 热解吸仪:能对吸附管进行二次热解吸,并将解吸气用惰性气体载带进入气相色谱仪。解吸温度、时间和载气流速是可调的。冷阱可将解吸样品进行浓缩。  4.6 液体外标法制备标准系列的注射装置:常规气相色谱进样口,可以在线使用也可以独立装配,保留进样口载气连线,进样口下端可与吸附管相连。  5、采样和样品保存  将吸附管与采样泵用塑料或硅橡胶管连接。个体采样时,采样管垂直安装在呼吸带 固定位置采样时,选择合适的采样位置。打开采样泵,调节流量,以保证在适当的时间内获得所需的采样体积( 1~10L )。如果总样品量超过 1mg ,采样体积应相应减少。记录采样开始和结束时的时间、采样流量、温度和大气压力。  采样后将管取下,密封管的两端或将其放入可密封的金属或玻璃管中。样品可保存 5 天。  6、分析步骤  6.1 样品的解吸和浓缩  将吸附管安装在热解吸仪上,加热,使有机蒸气从吸附剂上解吸下来,并被载气流带入冷阱,进行预浓缩,载气流的方向与采样时的方向相反。然后再以低流速快速解吸,经传输线进入毛细管气相色谱仪。传输线的温度应足够高,以防止待测成分凝结。解吸条件 ( 见表 1) 。  表 1 解吸条件  解吸温度 250 ℃ ~325 ℃  解吸时间 5~15min  解吸气流量 30~50ml/min  冷阱的制冷温度 +20 ℃ ~-180 ℃  冷阱的加热温度 250 ℃ ~350 ℃  冷阱中的吸附剂 如果使用,一般与吸附管相同, 40~100mg  载气 氦气或高纯氮气  分流比 样品管和二级冷阱之间以及二级冷阱和分析柱之间的分流比应根据空气中的浓度来选择  6.2 色谱分析条件  可选择膜厚度为 1 ~ 5 m m 50m × 0.22mm 的石英柱,固定相可以是二甲基硅氧烷或 7% 的氰基丙烷、 7% 的苯基、 86% 的甲基硅氧烷。柱操作条件为程序升温,初始温度 50 ℃保持 10min ,以 5 ℃ /min 的速率升温至 250 ℃。  6.3 标准曲线的绘制  气体外标法:用泵准确抽取 100 m g/m 3 的标准气体 100ml 、 200ml 、 400ml 、 1L 、 2L 、 4L 、 10L 通过吸附管,制备标准系列。  液体外标法:利用 4.6 的进样装置取 1~5 m l 含液体组分 100 m g/ml 和 10 m g/ml 的标准溶液注入吸附管,同时用 100ml/min 的惰性气体通过吸附管, 5min 后取下吸附管密封,制备标准系列。  用热解吸气相色谱法分析吸附管标准系列,以扣除空白后峰面积的对数为纵坐标,以待测物质量的对数为横坐标,绘制标准曲线。  6.4 样品分析  每支样品吸附管按绘制标准曲线的操作步骤(即相同的解吸和浓缩条件及色谱分析条件)进行分析,用保留时间定性,峰面积定量。  7、结果计算  7.1 将采样体积按式( 1 )换算成标准状态下的采样体积  式中 V 0 —换算成标准状态下的采样体积, L   V —采样体积, L   T 0 —标准状态的绝对温度, 273K   T —采样时采样点现场的温度( t )与标准状态的绝对温度之和,( t+273 ) K   P 0 —标准状态下的大气压力, 101.3kPa   P —采样时采样点的大气压力, kPa 。  7.2 TVOC 的计算  ( 1 )应对保留时间在正己烷和正十六烷之间所有化合物进行分析。  ( 2 )计算 TVOC ,包括色谱图中从正己烷到正十六烷之间的所有化合物。  ( 3 )根据单一的校正曲线,对尽可能多的 VOC S 定量,至少应对十个最高峰进行定量,最后与 TVOC 一起列出这些化合物的名称和浓度。  ( 4 )计算已鉴定和定量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浓度 S id 。  ( 5 )用甲苯的响应系数计算未鉴定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浓度 S un 。  ( 6 ) S id 与 S un 之和为 TVOC 的浓度或 TVOC 的值。  ( 7 )如果检测到的化合物超出了( 2 )中 VOC 定义的范围,那么这些信息应该添加到 TVOC 值中。  7.3 空气样品中待测组分的浓度按( 2 )式计算  式中 : c —空气样品中待测组分的浓度 , mg /m 3   F —样品管中组分的质量 , mg   B —空白管中组分的质量 , mg   V 0 —标准状态下的采样体积, L 。  8、方法特性  8.1 检测下限:采样量为 10L 时,检测下限为 0.5 m g/m 3 。  8.2 线性范围: 10 6 。  8.3 精密度:在吸附管上加入 10μg 的混合标准溶液, Tenax TA 的相对标准差范围为 0.4% 至 2.8% 。  8.4 准确度: 20 ℃、相对湿度为 50% 的条件下,在吸附管上加入 10mg/ml 的正己烷, Tenax TA 、 Tenax GR ( 5 次测定的平均值)的总不确定度为 8.9% 。  附录 E  (规范性附录)  室内空气中细菌总数检验方法  1、适用范围  本方法适用于室内空气细菌总数测定。  2、定义  撞击法 (impacting method) 是采用撞击式空气微生物采样器采样,通过抽气动力作用,使空气通过狭缝或小孔而产生高速气流 , 使悬浮在空气中的带菌粒子撞击到营养琼脂平板上 , 经 37 ℃、 48h 培养后 , 计算出每立方米空气中所含的细菌菌落数的采样测定方法。  3、仪器和设备  3.1 高压蒸汽灭菌器。  3.2 干热灭菌器。  3.3 恒温培养箱。  3.4 冰箱。  3.5 平皿 ( 直径 9cm) 。  3.6 制备培养基用一般设备:量筒,三角烧瓶, pH 计或精密 pH 试纸等。  3.7 撞击式空气微生物采样器。  采样器的基本要求 :  (1) 对空气中细菌捕获率达 95 %。  (2) 操作简单 , 携带方便 , 性能稳定 , 便于消毒。  4 营养琼脂培养基  4.1. 成分 :  蛋白胨 20g  牛肉浸膏 3g  氯化钠 5g  琼脂 15~20g  蒸馏水 1000ml  4.2 制法 将上述各成分混合 , 加热溶解 , 校正 pH 至 7.4 ,过滤分装, 121 ℃, 20min 高压灭菌。撞击法参照采样器使用说明制备营养琼脂平板。  5 操作步骤  5.1 选择有代表性的房间和位置设置采样点。将采样器消毒 , 按仪器使用说明进行采样。  5.2 样品采完后,将带菌营养琼脂平板置 36 ± 1 ℃恒温箱中 , 培养 48h ,计数菌落数 , 并根据采样器的流量和采样时间 , 换算成每 m 3 空气中的菌落数。以 cfu/m 3 报告结果。  附录 F    (规范性附录)  热环境参数的检验方法  热环境参数测试的要求、方法和仪器 *  测试项目 测试范围 准确度 测试方法和仪器  温度 -10~50 ℃ ± 0.3 ℃ 玻璃温度计(包括干湿球温度计)  数字式温度计(热电偶、热电阻、半导体式包括数字式湿度计或风速计所附的温度计)  相对湿度 12%~99% ± 3% 干湿球温度计  氯化锂露点式湿度计  电容式数字湿度计  空气流速 0.01~20m/s ± 5% 热球式电风速计  热线式电风速计  * 各种测试仪器的使用方法见仪器的使用说明书。  HPLC法测定布洛芬糖浆剂的含量  布洛芬糖浆剂除具有布洛芬片剂的药效外,还具有吸收快、利于儿童服用等特点[1]。但由于布洛芬不溶于水,其糖浆剂中均含有碱性物质以增加其溶解度[2,3],所以不能再用药典规定的中和法测定布洛芬含量。本文采用HPLC法测定了布洛芬糖浆剂的含量,获得了较满意的结果。  1 仪器与试药  日本岛津LC-6A高效液相色谱仪、SPD-6AV紫外检测器、SCL-6B系统控制器、C-R4A数据处理机、LC-6A输液泵。  布洛芬对照品:山东新华制药厂生产,采用本文色谱条件检查为单一色谱峰,含量为99.80% 布洛芬糖浆剂[3]:自制,标示量为2 %(g.mL-1) 二苯胺(内标)及无水甲醇均为分析纯。  2 色谱条件  色谱柱:YWG?C18 4.6 mm×250 mm 流动相:取磷酸二氢钠380 mg与磷酸氢二钠50 mg,加水溶解至1000 mL,用磷酸调pH至3.0,取出250 mL加甲醇750 mL,混匀。流速:1 mL.min-1 检测波长220 nm 进样量20 μL 检测灵敏度:0.01 AUFS。  3 标准曲线制备  精密称取二苯胺适量,加无水甲醇配制成0.7 mg.mL-1的溶液,作为内标溶液。另取布洛芬对照品适量,精密称定,加无水甲醇配制成0.27 mg.mL-1的溶液,作为对照品溶液。精密量取对照品溶液0.5、1.0、1.5、2.0、2.5、5.0mL,分别置于50 mL量瓶中,加入内标溶液1.0 mL,用无水甲醇稀释至刻度,摇匀,进样20 μL。以对照品与内标的峰面积之比为纵坐标,相应对照品浓度(mg.mL-1)为横坐标,得回归方程: Y=75.5X+0.0136 r=0.9997结果表明,布洛芬溶液浓度在3~30 μg.mL-1范围内与峰面积呈良好的线性关系。二苯胺及布洛芬的色谱图图1 二苯胺及布洛芬的色谱图  1.二苯胺 2.布洛芬  4 回收实验  取布洛芬对照品约100 mg,精密称定,定量转移至100 mL量瓶中,按处方加入单糖浆、L-精氨酸、苯甲酸钠、香精,用无水甲醇稀释至刻度,摇匀。精密取上述溶液及内标溶液各1 mL,按“样品测定”项下操作。测得平均回收率为99.89 %,RSD为0.93%,n=6。  5 样品测定  取布洛芬糖浆剂约2.5 mL,精密称定,定量转移至50 mL量瓶中,用无水甲醇稀释至刻度,摇匀。精密吸取上述溶液及内标溶液各1 mL置于50 mL量瓶中,用无水甲醇稀释至刻度,摇匀,进样20 μL。测得样品的含量为标示量的97.23 %,n=5,RSD为0.89 %。  6 讨论  经稳定性试验观察,样品溶液在室温下(约18 ℃)放置,每隔2 h测定1次,测至6 h,样品标示百分含量结果的RSD为0.99%,n=3。说明样品溶液较稳定。  以安定为内标物,效果也较好。但由于笔者想将该法用于布洛芬糖浆剂生物利用度测定,为防止人体内安定类药物的干扰,所以选择二苯胺为内标。  双甘瞵的HPLC分析条件  摘要:  试剂和溶液:  四丁基硫氢酸胺,  色谱纯甲醇  色谱纯磷酸  AR磷酸二氢钾  AR水:二次蒸馏水  双甘瞵标样  流动相:  0.05moLKH2PO4,200mL+50mL甲醇+0.5  色谱柱:Sinochrom ODS-BP 150mmX4.6mm 5um  流量:1mL/min  波长:195nm  柱温:35度。  HPLC同时测定大黄素和大黄酚的含量  大黄的有效成分为大黄素、大黄酚、大黄酸、芦荟大黄素、大黄素甲醚及其甙类等蒽醌类成分。有关大黄及其制剂有效成分含量测定方法报道很多,如比色法、薄层-紫外分光光度法、HPLC法等。这里简单介绍一下HPLC法同时测定大黄素和大黄酚含量时的色谱条件、样品处理方法等。  ⑴《中国药典》2005版大黄含量测定项:以十八烷基硅烷键合硅胶为填充剂 甲醇-0.1%磷酸溶液(85:15)为流动相。检测波长为254nm。对照品为芦荟大黄素、大黄酸、大黄素、大黄酚、大黄素甲醚。大黄样品前处理:甲醇回流提取—8%盐酸超声—三氯甲烷回流萃取。  ⑵赵莉,晁若冰测定了大黄通便胶囊中大黄素和大黄酚的含量。色谱条件同⑴。仪器:LC-IOAT vp高效液相色谱仪,SPD-M10A vp光二极管阵列检测器,Class-vp色谱工作站(日本岛津)。用Luna 5 u Cl8(2)柱(150 mm×4.6 mm,ID),ODS预柱Phenomenex ODS guard cartridge system,4.0mm×3.0mm,ID)。样品先用甲醇回流提取,提取物在2.5 mol/L硫酸溶液中加热水解,再用氯仿提取后进行测定。  ⑶张华,雪秦岚,赵宏科,赵海云采用HPLC测定血脂灵片中大黄素、大黄酚的含量。色谱条件同⑴,检测波长428nm。仪器:高效液相色谱仪(包括P200Ⅱ型高压恒流泵,UV-200Ⅱ型紫外检测器,Echrom98色谱数据处理工作站),Shim-Pack型C18分析柱(200mm×4.6mm,5μm)  ⑷常军民,高宏,张煊,赵军,堵年生采用HPLC测定枝穗大黄中大黄素和大黄酚的含量。色谱条件同⑴。仪器:美国Waters 2690高效液相色谱仪,Waters 2487双波长检测器,Waters millennium s 色谱工作站(Waters corporation)。  ⑸魏有良,杨志一,霍彬科采用HPLC法测定化症回生片中大黄素和大黄酚的含量。色谱条件同⑴。样品处理:甲醇回流,再上中性氧化铝柱(100-200目,直径1.5cm,3.5g),先用甲醇洗脱,5%氢氧化钠洗脱,收集盐酸调Ph1-2,乙醚萃取。  ⑹王劲,李洁,马彦,田佩瑶,彭国克采用HPLC法测定中药消毒产品中大黄酚和大黄素的含量。色谱条件:天津特纳Kromasil C18(200mm×4.6mm i.d.,7μ)色谱柱,流动相:φ=0.02mol/L KH2PO4水溶液(H3PO4调pH=3.5)/甲醇=15/85,柱温:室温,流速:1.0mL/min,紫外检测波长:260nm。仪器:美国Waters公司2695高效液相色谱仪(996二极管阵列检测器,MiUennium32色谱管理系统)。  HPLC法同时测定大黄素和大黄酚的含量时,文献报道所采用的色谱条件多为药典所载的条件。流动相为甲醇-磷酸系统,另外还有乙腈-磷酸系统、甲醇-水系统、甲醇-高氯酸系统、甲醇-冰醋酸系统等 检测波长多为254nm,也有采用430、440、438、287nm。也有以甲醇-水-异丙醇(80:10:10)磷酸调pH值为3.0,检测波长:439nm。样品处理方面一般用适当溶剂回流提取,除去溶剂后氧化水解,再以有机溶剂萃取。酸溶液多为盐酸和硫酸。  HPLC法在生物碱分析中的应用  生物碱是植物中一类重要化学成分,许多生物碱或含生物碱的提取物已广泛用于医药领域,因此对不同来源的、存在于较复杂体系或基质中的生物碱进行快速、灵敏、可靠的定性和定量分析一直是受人瞩目的研究课题。  1、生物碱HPLC的分析模式  根据HPLC分析生物碱时所使用固定相性质、流动相组成及极性不同,其分析模式大致可分为:正相吸附色谱法、正相硅胶反相洗脱系统色谱法、反相色谱法及离子交换色谱法。  正相吸附色谱法:通常以硅胶基质为吸附固定相,流动相为不同极性的有机溶剂或不同比例混合溶剂,分离过程主要依靠生物碱与吸附剂吸附作用的差异实现,为了改善分离,提高溶洗脱能力,常于流动相中加浓氨液、二乙胺、三乙胺等。该法应用于生物碱分析的文献较少。  正相硅胶一反相洗脱系统色谱法(NS-RE):通常采用未经化学改性的普通硅胶为固定相,以极性有机溶剂(甲醇、乙腈)和高pH缓冲溶液为流动相,分析包括生物碱在内的碱性药物。该法柱效高,峰形对称,是简便有效的方法。在实际应用中,流动相的组成是主要的影响因素,流动相中除含有调节pH 的缓冲盐外,有时还要三乙胺、溴化四丁基铵等竞争离子或烷基磺酸钠等对离子。因此,影响保留与分离的主要因素是流动相pH、竞争离子种类及浓度 。  反相高效液相色谱法(RP-HPLC):近年来RP-HPLC应用于生物碱分析方面的文献很多,已成为常规的方法。但普通存在色谱峰的展宽拖尾,导致分离效能低,这主要缘于生物碱结构中碱性氮原子与固定相未键台酸性硅醇基的相互作用。即使是所测生物碱在较低浓度下,仍常产生峰漂移及峰对称性差等现象。针对此缺陷,研究工作者从适用于碱性物质分析的反相填料的设计选择,流动相中缓冲盐的使用,流动相添加剂(离子对试剂、有机胺改性剂)等几方面进行了较为广泛细致的研究,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  离子交换色谱法:该法以阳离子交换树脂为固定相,利用质子化的生物碱阳离子与离子交换剂交换能力的差异而达到分离生物碱的目的,有关生物碱高效液相离子交换色谱法的应用报道较少。  2、生物碱HPLC分析检测方法  目前,生物碱HPLC分析检测方式多以紫外法为主,在定性分析方面,紫外法检测选择性低,定性专属性差。随着二极管阵列检测器使用的普及,显著提高了液相分析检测的选择性。此外,根据生物碱的理化性质,其它检测方式如荧光法、电化学法、蒸发光散射法亦得到了应用。近年来,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技术已应用于生物碱分析,增强了对生物碱的定性检测能力,提高了检测灵敏度。新的接口技术及离子化方法的发展.使得HPLC-MS在生物碱的分析中得到较广泛的应用,近年的文献报道日渐增多。  3、生物碱HPLC分析的样品处理方法  因生物碱常具有一定的碱性,一般常用碱化液液萃取或酸水提取等方法从中草药、中成药及生物样品等较复杂体系中提取纯化,以达到富集和去除杂质的目的。近年来,固相萃取(SPE)技术及超临界流体萃取等现代提取纯化技术亦应用于样品的提取纯化。  HPLC法快速测定食品中糖精钠、苯甲酸、山梨酸和咖啡因  苯甲酸、咖啡因等食品添加剂食用过量会对人体造成伤害,国家卫生标准对这几项指标有明确的限量,因此开展了此项调查。试验表明,液相色谱测定各类食品中糖精钠、苯甲酸、山梨酸和咖啡因时,即使是可乐等清凉饮料,样品经过脱气、稀释、过滤的简单处理即上机分析,也极易堵塞色谱柱,造成柱压升高、柱效下降,对色谱柱造成难以修复的损坏 而样品经透析处理耗时太长。本文论述了在常温下用氢氧化钠-硫酸锌作为蛋白质沉淀剂,沉淀处理包括清凉饮料、酸奶、花生乳等比较粘稠的饮料以及固体食品等各类样品中的蛋白质、淀粉等杂质,可以大大降低对色谱柱的损害,在一定的色谱条件下,在常温下即可快速、同时分离四种被测组分,操作极为简单、快速。  1 试验部分  1.1 原理  糖精钠、咖啡因是易溶于水的盐类,样品中的苯甲酸、山梨酸经氢氧化钠溶液(O.50mol/L)浸泡后,转化为易溶于水的苯甲酸钠、山梨酸钠,经沉淀蛋白质、过滤等处理后,四种被测组分滞留于水相中与杂质分离。  1.2 仪器与试剂  岛津LC-10AT高效液相色谱仪  色谱柱:Hypersil-ODS2-C18,4.6 mm X 1 50 mm柱  检测波长215nm,进样量2OμL,流动相为甲醇+O.02mol/L 乙酸铵(35+65),流量0.50mL/min。  苯甲酸标准溶液:1.000g/L,称取苯甲酸0.1000g,加20g/L碳酸氢钠溶液5mL,加热溶解,定容至100mL。  山梨酸标准溶液:1.000g/L,同苯甲酸配制。糖精钠标准溶液:1.000g/L,称取糖精钠0.1702g,加水溶解,定容至200mL。  咖啡因标准溶液:1.000g/L一,称取咖啡因0.1000g,加水定容至100mL。  混合标准液:糖精钠、苯甲酸、山梨酸、咖啡因浓度依次为4.5,5.0,5.0,5.0 mg/L。  氢氧化钠溶液:0.50mo1/L  硫酸锌溶液:0.42 mol/L_  乙酸铵溶液:0.02 mol/L,称取乙酸铵1.54g用水定容至1L。  甲醇(色谱纯)  1.3 试验方法  1.3.1 液体样品  称取样品0.100~5.00g于50mL比色管中(汽水振摇或微温除去二氧化碳,配制酒类水浴加热,除去乙醇),加入纯水约5mL,加入0.50mol/L氢氧化钠溶液1.00mL,搅匀,放置15min,混匀,加人纯水约30 L,加人0.42mol/L 硫酸锌溶液1.50 mL,混匀,加人0.50mol/L氢氧化钠溶液1.50mL,摇匀,纯水定容至50.0 mL,混匀,静置几分钟,上清液过滤(双层滤纸),弃去初滤液5 mL,滤液经0.45μm滤膜过滤,进样量2Oμl,进行色谱分析,以保留时间定性,以峰高定量。  1.3.2 固体样品  称取研碎的样品0.100~2.00g于5OmL比色管中,加人纯水约30mL,加人0.50mol/L氢氧化钠溶液1.00 mL,搅匀,放置15min以上(直到被测组分完全溶出为止),加人0.42mol/L硫酸锌溶液1.50mL,混匀,其它操作同上。  2 结果与讨论  2.1 蛋白质沉淀剂种类的选择  2.1.1 亚铁氰化钾与乙酸锌的沉淀分离效果分别称取苯甲酸、山梨酸0.100Og用10mL甲醇溶解纯水定容至100 mL,配制成标准溶液,纯水稀释至所需浓度,选取饮料杏仁乳一份,做苯甲酸、山梨酸的加标回收试验。称取饮料样品2.00g于50mL比色管中,加人苯甲酸、山梨酸各250μg,加入纯水约25mL,混匀,加人106g/L亚铁氰化钾溶液2.5 mL,混匀,加入220g/L乙酸锌溶液2.5mL,混匀,纯水定容至50mL,静置几分钟,上清液过滤,弃去初滤液5mL,滤液经0.45μm滤膜过滤,进人色谱仪进行分析,进样量2OμL,以保留时间定性,以峰高定量。  试样经亚铁氰化钾与乙酸锌沉淀后,溶液的pH在5~6范围内,对样品中的糖精钠、苯甲酸钠、山梨酸钾(钠)、咖啡因的测定无影响,但对样品中的苯甲酸、山梨酸的测定有影响,加标回收率较低(在78.2~87.8之间)。因苯甲酸、山梨酸在水中的溶解度较低,加人蛋白质沉淀剂以后,与杂质一起被沉淀,影响测定的准确性。由于难以确定饮料中的苯甲酸、山梨酸是否为钾盐、钠盐,建议不采用该蛋白质沉淀剂。  2.1.2 氢氧化钠与硫酸锌的沉淀分离效果  试样经该蛋白质沉淀剂沉淀后,对样品中的糖精钠、苯甲酸(钠)、山梨酸(钾)、咖啡因的测定(加标回收)均无影响,建议采用该蛋白质沉淀剂。  按试验方法进行氢氧化钠与硫酸锌不同比例的试验。  当0.50mol/L氢氧化钠溶液与0.42mol/L硫酸锌溶液用量为5:4时,沉淀效果最好,但保留时间发生滞后现象,不宜采用 两者用量为5:3时,定量与定性均准确,且滤液澄清,过滤速度也较快,这恰好与理论上氢氧化钠与硫酸锌形成完全沉淀时所需的比例(nOH:nZn2+=2:1)相吻和,但两者用量太少时,沉淀不完全 为使杂质完全沉淀,选择氢氧化钠用量为2.50mL、硫酸锌1.50mL为处理0.100~5.0 g饮料、0.100~2.O0g固体样品的最佳用量。  2.2 标准曲线及回归方程  按试验方法进行测定,4种添加剂的线性范围、检出限(按3倍信噪比计算)的测定。  2.3 样品测定结果  选择含不同被测组分的饮料样品,分别平行测定7次。  选择可乐饮料l份,分别做高、中、低浓度的加标回收试验。  2.4 食品中糖精钠、苯甲酸、山梨酸和咖啡因含量的调查  调查了市售饮料其中包括可乐、汽水、果汁、酸奶、牛奶、活性乳、花生乳、果冻、冰棍等共57份,其中5份含咖啡因0.002 3~O.270g/kg,17份含糖精钠0.053~0.966g/kg,7份含苯甲酸0.0038~O.230 g/kg,16份含山梨酸0.090~0.770g/kg 酱菜、熟肉制品、熟面制品40份,4份含糖精钠0.916~1.04g/kg,8份含苯甲酸0.005O~5.68g/kg,3份含山梨酸0.10~0.680g/kg 酱、酱油、醋、料酒共24份,其中15份含苯甲酸0.030~1.73 g/kg,1份含山梨酸0.220g/kg。  HPLC法鉴别五味子与南五味子  五味子为木兰科植物五味子Schisandra Chinensis(Turcz)Bail1.的干燥成熟果实,习称“北五味子”,具有收敛固涩、益气生津、补肾宁心的功效⋯ 。南五味子为木兰科植物华东五味子  Schisandra sphenanthe Rehd.et Wills.的干燥成熟果实,功效与五味子相似。中药成方制剂中都明确指定用何种五味子,且《中国药典)2000年版分别单独制定了质量标准。市场上这两种五味子价格相差较大,因此鉴别很重要。《中国药典)2000年版收载的标准中有薄层色谱鉴别,都采用了五味子甲素作为对照品,再分别用各自的对照药材作对照。作者多次实验结果表明薄层色谱鉴别对两种五味子鉴别专属性不强。本文则采用HPLC法进行鉴别,重复性好、灵敏度高且直接分析的是其特征峰,鉴别结果不受环境等因素干扰,为五味子的鉴别提供了可靠的手段。  1 仪器和试药  1.1 仪器:高效液相色谱仪(泵:SP1000,检测器UV2000,N2000工作站,美国光谱物理公司)。  1.2 试药:五味子对照药材(批号:0922—9803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 五味子(毫州恒丰药材公司) 南五味子(毫州恒丰药材公司)。色谱纯甲醇 超纯水。  2 方法与结果  2.1 对照药材溶液的制备:取五味子对照药材粉末约0.25 g,置25 mL量瓶中,加甲醇约18 mL,超声处理(功率250 W ,频率20 kHz)30分钟,取出,放冷至室温,加甲醇至刻度,摇匀,滤过,即得。  2.2 色谱条件:色谱柱:AllitimaC18(4.6 mm×250 mm)。流动相:甲醇.水(13:7)。检测波长:250 nm。流速:0.8mL/min。柱温:25℃ 。  2.3 供试品溶液的制备  2.3.1 五味子药材提取液的制备:取五味子药材粉末(过3号筛)约0.25 g,置25 mL量瓶中,加甲醇约18 mL,超声处理30分钟,放冷至室温,加甲醇至刻度,摇匀,滤过,即得。  2.3.2 南五味子药材提取液的制备:取南五味子药材粉末(过3号筛)约0.25 g,置25 mL量瓶中,加甲醇约18 mL,超声处理30分钟,放冷至室温,加甲醇至刻度,摇匀,滤过,即得。  2.4 图谱的绘制:分别精密吸取对照药材溶液与供试品溶液各20 L,注入液相色谱仪,测定,见表1。  从表1中可以看出,五味子对照药材共9个峰,样品五味子共8个峰,南五味子共6个峰,样品五味子与对照药材相比少1个峰,其它峰保留时间都一致,南五味子少了3个峰,且只有1个峰相一致,由此,可以鉴定出五味子。经过多次实验结果,对照药材1、2、6、7、8号峰是五味子的主要特征峰,且峰面积较大。  3 小结与讨论  高效液相色谱法以保留时间为主要鉴别参数,若因仪器厂家、色谱柱等条件不同,则保留时间可能产生较大差异,导致图谱鉴定操作性不强,而采用对照药材作为对照。排除了上述因素的影响。峰号具体成分因无法买到对照品而不能确定。药厂采购五味子时,掺杂南五味子时有发生,应仔细对照药典标准进行鉴别,当初步鉴定为五味子,或者若怀疑有部分为南五味子时,则可以挑选出这两种五味子。再与对照药材分别进行HPLC图谱鉴别,方法简便可行。  HPLC法检查甲硝唑葡萄糖注射液中5-HMF  摘要 采用高效液相色谱法测定甲硝唑葡萄糖注射液中5-羟甲基糠醛,以C18为固定相,以甲醇-0.2%磷酸溶液(25∶75)为流动相,检测波长为284 nm,平均回收率为99.2%(RSD=0.61%)。  《中国医院制剂规范》〔1〕收载的甲硝唑葡萄糖注射液项下5-羟甲基糠醛(5-HMF)检查要求该品1∶25稀释后在284 nm波长处吸收度不得大于0.25。但实验证明,按上法进行甲硝唑葡萄糖注射液中5-HMF检查,其吸收度远大于0.25(1.50以上)。因为甲硝唑在284 nm处有吸收。中国药典1995年版〔2〕对甲硝唑葡萄糖注射液尚未规定5-HMP的限量检查〔2〕。为保证用药安全,本文建立了高效液相色谱法测定甲硝唑葡萄糖注射液中5-HMF的含量,可消除甲硝唑的干扰。现报道如下。  1 仪器与试药  1.1 仪器 Waters 501泵,484检测器,7725进样器(美国)。  1.2 试药 甲硝唑(浙江可立思安制药公司) 5-羟甲基糠醛(美国Sigma公司,H9877) 甲硝唑葡萄糖注射液(浙江省新昌制药厂,971105,971213,980124,980213,980321) 甲醇(色谱纯)。  2 方法与结果  2.1 色谱条件 色谱柱:Nova-pack C18(200 mm×4.6 mm, 4 μm) 流动相:甲醇-0.2%磷酸溶液(25∶75) 检测波长:284 nm 流速:1.0 ml/min。  2.2 试液的配制 精密称取5-HMF适量,加水溶解成0.5 mg/ml的溶液为5-HMF标准储备液。  2.3 标准曲线制备 精密量取5-HMF标准储备液适量,用水分别稀释成5,10,15,20,25 μg/ml的溶液 取10 μl注入色谱仪中,在上述色谱条件下测得峰面积(见图1) 以峰面积Y对浓度X绘制标准曲线,得回归方程y=1254x+47,r=0.9986,表明在浓度5~25 μg/ml范围内线性良好。另取10 μl试样重复进行,峰面积RSD=0.48%(n=6)。  2.4 回收率测定 精密量取已测得5-HMF含量的甲硝唑葡萄糖注射液50 ml,置100 ml量瓶中,精密加入5-HMF标准储备液1 ml,加水至刻度 按样品测定项下方法,计算平均回收率为99.2%,RSD=0.61%(n=5)。  2.5 样品5-HMF含量检测 精密量取甲硝唑葡萄糖注射液10 μl注入色谱仪,按上述色谱条件,测得5-HMF的色谱峰面积 另精密量取5-HMF标准溶液10 μl注入色谱仪中,同法测得峰面积,按峰面积外标法计算,结果5批样品中5-HMF含量分别为6.1,8.3,8.6,10.9,14.7 μg/ml。  3 讨论  实践证明,若生产过程不规范(如灭菌温度过高,时间过长)很容易导致5-HMF含量偏高。因此,控制甲硝唑葡萄糖注射液中5-HMF的限量对确保用药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HPLC法测定紫草油中左旋紫草素的含量  摘要:目的 建立紫草油中左旋紫草素的含量测定方法。方法:采用HPLC法测定紫草油中左旋紫草素的含量,色谱柱:岛津Shim-packVP-ODS柱(4.6mm×250mm) 甲醇-0.025mol/L磷酸(85:15)为流动相 检测波长:516nm 柱温:25℃ 进样量:20μL。结果:左旋紫草素在11.2μg/mL~33.6μg/mL浓度范围内线性关系良好(r=0.9998) 平均回收率为101.3%,RSD=1.90%(n=5)。结论:该方法简便、准确,能排除其他成分的干扰,可用于紫草油的质量控制和评价。  紫草油是我院的医院制剂,由紫草、银花藤、白芷等中药组成,具有凉血消炎的作用,临床用于烫伤的治疗,紫草为方中君药,其有效成分为紫草素,而紫草素含量的高低,直接影响其临床疗效。本实验采用HPLC法测定紫草油左旋紫草素的含量,方法简便、准确、重现性好,为控制该制剂的内在质量提供了可靠的方法。  l仪器与试药  1.1仪器高效液相色谱仪LC-1OA,SPD-10AVP紫外检测器(日本岛津) CK chrom data acquieition lO 15system (美国TSP)。  1.2试药  左旋紫草素对照品(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批号0769—9903) 紫草油(本院制剂室提供) 超纯水 甲醇为色谱纯,其余试剂为分析纯。  2方法与结果  2.1色谱条件色谱柱:岛津Shim-packVP-ODS柱(4.6mm×250mm) 流动相:甲醇-0.025mol/L磷酸(85:15) 流速:1.0 mL/min 检测波长:516nm 柱温:25℃ 进样量:20μL(定量环)。  2.2对照品溶液的制备 精密称取左旋紫草素对照品2.8 mg,置25mL量瓶中,加入甲醇溶解并稀释至刻度,制成每mL含112.0μg的溶液,作为对照品储备液。精密吸取对照品储备液(1 12.0μg/mL)1.0,1.5,2.0,2.5,3.0 mL置于10mL量瓶中,加甲醇稀释至刻度。  2.3供试品溶液制备精密吸取样品10mL,置分液漏斗中,加入1% 氢氧化钠溶液20mL振摇提取3次,每次20mL,合并碱液,加10%盐酸溶液,调pH值至酸性(pH 2.5~3.5),用氯仿萃取4次(30,30,30,20mL),合并氯仿液,水浴蒸干,残渣加甲醇溶解并定量转移至25mL量瓶中,加甲醇溶液至刻度,摇匀,用0.45μm微孔滤膜滤过,作为供试品溶液。  2.4线性关系考察取浓度为11.2,16.8,22.4,28.0,33.6μg/mL的对照品溶液,分别进样20μL,测得峰面积,以浓度(C)对峰面积积分值(A)进行线性回归,回归方程为A=2.521×10000C一4265,r=0.9998。表明左旋紫草素在11.2μg/mL~33.6μg/mL浓度范围内,与峰面积积分值呈良好线性关系。  2.5精密度试验取同一份供试品溶液,每次20μL,重复进样6次,结果平均峰面积为757099,RSD=0.78%(n=6)。  2.6稳定性试验取供试品溶液依上述色谱条件,每隔1h测含量1次(n=5),次日测定2次,积分值无明显变化,平均峰面积为742531,RSD为1.01%(n=7)。  2.7重复性试验取同批样品(批号020816)5份,依2.3项下方法制备,照上述色谱条件测定,结果平均含量为58.0μg/mL,RSD为0.90% (n=5)。  该方法符合重复性要求。  2.8加样回收率试验精密吸取已知含量的样品溶液,精密加入一定含量的左旋紫草素对照品溶液,依法提取、进样、测定。  2.9样品测定取4批样品各10mL,依法制成供试品溶液,均以20μL进样,分别测定吸收峰面积,外标法计算左旋紫草素含量。  3讨论  紫草油为油制剂,方中主药紫草的有效分为紫草素及其衍生物,属于萘醌色素类化合物。有文献报道用紫外分光光度法及薄层扫描测定紫草素的含量 ,本方法采用HPLC测定紫草油中左旋紫草素的含量,简便、灵敏、准确,重复性好,可用于本品的质量控制。样品测定结果表明,各批号紫草油中左旋紫草素含量差异较大,通过对成品颜色的观察发现,左旋紫草素含量高的成品颜色深红,而所测含量较低的成品颜色较浅,这可能与紫草原药材的质量有关,故应严格控制原药材的来源与质量,并且应加强本制剂中间产品紫草素的质量控制。  薄层色谱法的相关知识简介  薄层色谱法,系将适宜的固定相涂布于玻璃板、塑料或铝基片上,成一均匀薄层。待点样、展开后,与适宜的对照物按同法所得的色谱图作对比,用以进行药品的鉴别、杂质检查或含量测定的方法。  1.仪器与材料  (1) 玻板 除另有规定外,用5cm×20cm,10cm×20cm或20cm×20cm的规格,要求光滑、平整,洗净后不附水珠,晾干。  (2) 固定相或载体 最常用的有硅胶G、硅胶GF[254] 、硅胶H、 硅胶HF[254],其次有硅藻土、硅藻土G、氧化铝、氧化铝G、微晶纤维素、 微晶纤维素F[254]等。 其颗粒大小,一般要求直径为10~40μm。薄层涂布,一般可分无粘合剂和含粘合剂两种 前者系将固定相直接涂布于玻璃板上, 后者系在固定相中加入一定量的粘合剂,一般常用10~15%煅石膏(CaSO4.2H2O在140℃烘4小时),混匀后加水适量使用,或用羧甲基纤维素钠水溶液(0.5~0.7%)适量调成糊状,均匀涂布于玻璃板上。也有含一定固定相或缓冲液的薄层。  (3) 涂布器 应能使固定相或载体在玻璃板上涂成一层符合厚度要求的均匀薄层。  (4) 点样器 同纸色谱法项下。  (5) 展开室 应使用适合薄层板大小的玻璃制薄层色谱展开缸,并有严密的盖子,除另有规定外,底部应平整光滑,应便于观察。  2.操作方法  (1) 薄层板制备 除另有规定外,将1份固定相和3份水在研钵中向一方向研磨混合,去除表面的气泡后,倒入涂布器中,在玻板上平稳地移动涂布器进行涂布(厚度为0.2~0.3mm),取下涂好薄层的玻板,置水平台上于室温下晾干,后在110℃烘30分钟,即置有干燥剂的干燥箱中备用。使用前检查其均匀度(可通过透射光和反射光检视)。  (2) 点样 除另有规定外,用点样器点样于薄层板上,一般为圆点,点样基线距底边2.0cm,样点直径及点间距离同纸色谱法,点间距离可视斑点扩散情况以不影响检出为宜。点样时必须注意勿损伤薄层表面。  (3) 展开 展开室如需预先用展开剂饱和,可在室中加入足够量的展开剂,并在壁上贴二条与室一样高、宽的滤纸条,一端浸入展开剂中,密封室顶的盖,使系统平衡或按正文规定操作。 将点好样品的薄层板放入展开室的展开剂中,浸入展开剂的深度为距薄层板底边0.5~1.0cm(切勿将样点浸入展开剂中),密封室盖,待展开至规定距离(一般为10~15cm),取出薄层板,晾干,按各品种项下的规定检测。  (4) 如需用薄层扫描仪对色谱斑点作扫描检出,或直接在薄层上对色谱斑点作扫描定量,则可用薄层扫描法。 薄层扫描的方法,除另有规定外,可根据各种薄层扫描仪的结构特点及使用说明,结合具体情况,选择吸收法或荧光法,用双波长或单波长扫描。由于影响薄层扫描结果的因素很多,故应在保证供试品的斑点在一定浓度范围内呈线性的情况下,将供试品与对照品在同一块薄层上展开后扫描,进行比较并计算定量,以减少误差。各种供试品,只有得到分离度和重现性好的薄层色谱,才能获得满意的结果。
  • 众瑞针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不在执行标准状态, 改为参比状态或监测时状态的解决方案
    众瑞针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不在执行标准状态, 改为参比状态或监测时状态的解决方案告知函 尊敬的各位众瑞客户:生态环境部新发布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修改单以及《环境空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hj 482-2009)等19项标准修改单公告。标准修改单自2018年9月1日起实施。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修改单,3.14“标准状态standard state 指温度为273 k,压力为101.325 kpa时的状态。本标准中的污染物浓度均为标准状态下的浓度”修改为:“参比状态 reference state 指大气温度为298.15 k,大气压力为1013.25 hpa时的状态。本标准中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氮氧化物等气态污染物浓度为参比状态下的浓度。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10 μm)、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2.5 μm)、总悬浮颗粒物及其组分铅、苯并[a]芘等浓度为监测时大气温度和压力下的浓度”。 众瑞参与此次软件升级的仪器清单如下:zr-3922型环境空气颗粒物综合采样器zr-7200系列扬尘在线监测系统zr-3920系列环境空气颗粒物综合采样器zr-5410a便携式气体、粉尘、烟尘采样仪综合校准装置zr-3920g型高负压环境空气颗粒物采样器zr-5040孔口流量校准器zr-3930系列环境空气颗粒物采样器zr-5220烟尘采样器校准仪zr-3500系列大气采样器zr-5330a智能质量流量计zr-3950环境空气有机物采样器zr-5320智能皂膜流量计zr-3620abc小流量气体采样器zr-5400气体罗茨流量计zr-7010便携式空气颗粒物浓度测定仪zr-5420孔口流量校准装置升级内容包括:空气颗粒物采样器:所有保持不变,在采样、查询、u盘导出和打印过程中,增加“参比体积”; 空气颗粒物直读采样器:所有保持不变,在采样、查询、u盘导出和打印过程中,增加“参比体积”,仪器显示的颗粒物浓度值更改为“工况浓度”;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的采样器:所有保持不变,在采样、查询、u盘导出和打印过程中,增加“参比体积”;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直读类仪器:所有保持不变,在采样、查询、u盘导出和打印过程中,增加“参比体积”;把原来的“标况浓度”更改为“参比浓度”;我司提供的解决方案:1、在上述仪器不进行软件升级的情况下,您依然可以使用,只要通过以下公式即可将标准状态下的采样体积换算为参比状态下的采样体积,再进行浓度的计算。v参体= v标体*298.15/273=v标体*1.09式中:v参体——参比状态(298.15k,1013.25 hpa)下的采样体积,l;v标体——标准状态(273k,101.325kpa)下的采样体积,l。2、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10 μm)、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2.5 μm)、总悬浮颗粒物及其组分铅、苯并[a]芘等浓度为监测时大气温度和压力下的浓度”。 备注:众瑞相关仪器原来就有大气温度和压力下体积(实体)的显示和存储,所以仪器不需要改变。3、近期内(1~2个月)没有仪器使用情况,您可联系我司当地客服工程师,预约时间为您上门升级程序。注意:因程序升级将改变数据的存储格式,仪器中原保存的数据可能会发生变化,请客户提前做好相关数据的备份。 我们会尽快为您安排仪器软件升级,因升级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函达青岛众瑞智能仪器有限公司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九日
  • 别说没标准 空气净化产品检测细则解读
    近年来由于城市环境空气PM2.5污染的严重加剧,人们开始真正意识到良好空气品质的重要。空气净化器作为一种专业改善和解决室内空气污染的家用电器,备受消费者的关注,市场上的所有主流产品几乎脱销,与之相伴的是空气净化行业中出现了严重的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的无序竞争现象,直接导致消费者无法科学合理选择空气净化器。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由于我国空气净化器产品检测评价方法不统一,因此,选择合适的检测标准显得尤为重要。  广州工业微生物检测中心致力于空气净化产品检测方法、标准的研究多年,成为华南地区乃至全国最权威的空气净化产品性能评价机构之一,是参与国标&ldquo GB/T 18801空气净化器&rdquo 修订的核心机构之一,开展了大量的数据摸索试验,为新国标提供了有利的参考依据。本中心杨冠东主任就空气净化产品的检测标准及检测指标作出解读,为空气净化产品行业的相关人员在检测标准方面给出专业的意见与建议,促进空气净化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空气净化产品主要分为三大块(对应的检测标准见表1):1.家用空气净化器产品 2.空气过滤器产品 3.被动式净化材料。由于市场以空气净化器产品为主导产品,且产品的品质参差不齐,下面主要解读空气净化器产品的检测标准及应用范围。    面对市场乱象 空气净化器更多的是缺乏监管而不是标准  目前国内空气净化器检测标准主要有六个,包括了三大类检测指标:功能性指标(洁净空气量CADR、累积净化量CCM)、安全性指标(电气安全、有害物质释放量)及其它(噪音、功率等)。GB 4706.45为空气净化器电气安全检测标准,而GB/T 18801和GB 21551.3为家用空气净化器性能检测的核心标准,其中GB/T 18801目前正在修订中,新版本计划于2015年颁布,修改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  1)在08版的气态污染物CADR、固态污染物CADR、净化寿命、净化效能、噪音、功率等指标的基础上,新增了适用面积以及风道式空气净化器净化性能等指标。适用面积的提出,主要是考虑到消费者对CADR的概念不了解,通过一定的计算公式转换成适用面积,消费者综合适用面积和净化房间的大小选择合适的净化器。另外,随着新风系统进入家用领域,新风机的发展也越来越快,但目前尚无此类产品的检测标准依据,GB/T 18801新增此指标,将弥补目前国内此类产品在检测标准上的空白,促进新风机市场的良好有序发展。  2)对净化寿命及气态污染物CADR测定方法做了大幅度修改,明确了洁净空气量(CADR)和累积净化量(CCM)为评价净化器净化性能(固态、气态)的核心指标,然而气态污染物CADR和CCM的测试仍存在较大争议,包括以下几点:a)在线监测仪器与化学法测试结果差异。新国标中气态CADR测试拟将在线监测仪器测试法列入标准中,但由于在线监测仪器本身的质量参差不齐,且需定期校准,各检测机构的校准周期不一,但目前尚无统一的仪器校准标准依据,因此质量很难把控。化学法测试为推荐测试方法,但化学法亦存在采样时间点误差、采样量误差及其它操作误差等问题,因而对检测人员的技术要求相对较高。广州工业微生物检测中心实验中严格按标准把控质量,在气态CADR测试中,同时采用化学法和在线监测仪器测试,确保试验的准确性。b)气态CADR测试重复性问题。为进一步规范空气净化器市场,打击虚假夸大效果的净化器产品,标准提出了气态CADR重复性测试的问题,气态CADR测试由原来的一次试验改为两次试验(两次试验之间,样机至少静置24h),取第二次的CADR测试结果作为特定气态污染物洁净空气量的最终评价结果。此检测方案一方面能促进国内空气净化产品的质量提升,但同时测试的时长及工作量会大大增加,因此相应会增加企业的检测费用。  GB 21551.3主要包括微生物及有害物质释放两大类指标。其中有害物质释放包括臭氧、紫外线泄露强度、TVOC、PM10四个指标,但此标准在有害物质释放量检测方面存在以下不足:1. GB 21551.3为强制性国标,必须全指标测试,但有电离装置及安装了紫外灯的机器才会产生臭氧,安装了紫外灯或类似装置的机器才会产生紫外线泄露,仅采用HEPA和活性炭原理的净化器,一般不会有臭氧释放和紫外线泄露的问题。2. 在空气净化器有害物质释放检测方法方面,目前GB 21551.3中仅对检测距离、指标控制浓度以及计算方法做出了规定,并且对检测的实验条件(如实验舱、温湿度等)、检测步骤、机器运转状况等作出详细说明,这样会导致不同检测机构间的测试结果存在较大误差。3. GB 21551.3和GB 4706.45均为强制性标准,GB 4706.45第32章、GB 21551.3中第4章均包含臭氧释放量的检测,但两个标准中的检测方法却不一致,检测中,可能会出现同一台机器臭氧释放量仅符合某一个标准的情况。因此,广州工业微生物检测中心建议GB 21551.3在下一版的修订中考虑以上因素以实现标准的统一性。
  • 《辽沈晚报》使用加野粉尘测试仪监测长白岛空气质量
    爸爸,天空为什么灰蒙蒙哒? 下雾了。太阳怎么也看不见了? 被遮住了。我想去森林公园行吗? 不行。雾霾天气我们只能乖乖待在家里。 67岁的曲保全大爷每天都去长白岛森林公园散步,雾霾天从不坚持出来。“我觉得雾霾就像是过去生炉子的烟囱堵了,烟排不出去憋住了。咱国家800多个两院院士,咋就整不明白雾霾是咋回事呢?”曲保全说。 目前,沈阳已经建成环境空气质量实时发布系统,市民可以随时查询沈阳市内11个观测点的空气质量情况。但在长白岛地区,至今没有监测点。 为了帮曲大爷弄清长白岛的雾霾到底发展到何种程度,辽沈晚报社区报记者特邀沈阳加野科学仪器有限公司的技术人员携带PM2.5检测仪,对长白岛地区进行现场测试。(图1为长白路南京街交叉路口;图2为长白岛森林公园)测试时间:1月3日下午2时,1月6日下午2时 测试地点:长白岛森林公园 长白路南京街交叉路口 浑河天地测试方式:加野KANOMAX压电天平式粉尘计连续三次测量,取平均值测试结果: 1月3日测得长白岛森林公园PM2.5浓度为43微克/立方米;长白路南京街交叉路口PM2.5浓度为48微克/立方米;浑河天地PM2.5浓度为46微克/立方米。 当时沈阳市平均浓度为51微克/立方米,全是11个监测点PM2.5浓度介于36-62微克/立方米之间,浓度较低的炮兵学院、浑南二小、辉山观测点数值小于长白岛;北陵、小河沿等观测点数据高于长白岛。 1月6日测得长白岛森林公园PM2.5浓度为83微克/立方米;长白路南京街交叉路口PM2.5浓度为89微克/立方米;浑河天地PM2.5浓度为86微克/立方米。 当时沈阳市平均浓度为104微克/立方米,全是11个监测点PM2.5浓度介于50-128微克/立方米之间,浓度较低的炮兵学院、浑南二小、张士、辉山观测点数值与长白岛接近;北陵、辽大、太原街、东软、小河沿等观测点数据高于长白岛。(注:测试为公益性质,测试结论不得用作任何商业目的。测试过程受风力、空气湿度等自然环境因素影响,或存在一定误差,仅供参考。)
  • 汽车内空气质量问题引专家热议 标准缺失是主因
    标准缺失,车内空气何时澄清?  国内多个知名品牌的汽车中强致癌物多环芳烃超标。近日媒体曝光的这一新闻,让多环芳烃这一专业名词进入大众视野,也让车内空气质量问题成为热门话题。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张金良在接受科技日报记者采访时说,多环芳烃具有高污染性,是煤、石油、木材等有机物不完全燃烧时产生的一种碳氢化合物,在人类生活的环境中几乎无处不在。  “它本身具有高致癌性。”张金良介绍说,大气中的多环芳烃一般通过呼吸和身体接触两种方式进入人体,一旦进入有可能破坏体内的一些遗传物质,损坏细胞结构,受损的细胞因无法修复或可引发癌症。  那么,车内多环芳烃是从哪里来的呢?今年新成立的国家室内车内环境及环保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以下简称检测中心)主任宋广生告诉科技日报记者,车内多环芳烃的来源比较复杂,“比如汽车的配件(坐垫、座椅套)、车内饰(门内护板)以及生产车时使用的油漆、稀释剂、粘合用的胶水,甚至一些劣质的香水、空气净化剂等,都可能含有(多环芳烃)”。  但在此前,人们对于车内环境质量的污染问题关注并不多。到目前为止,我国并没有出台限制车内多环芳烃标准的相关法律法规。  2012年3月1日,历时8年,《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终于从草案正式走向执行程序,这是我国第一次就乘用车内空气质量发布相关标准,但高致癌物多环芳烃并未涉及其中。  《指南》编制组组长、北京理工大学机械与车辆学院教授葛蕴珊在接受科技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此前,消费者检测车内空气质量主要参考《室内空气质量标准》。但事实上,室内空气情况与车内有很大的不同,车内空气质量标准直接照搬室内,肯定会出现或大或小的偏差。“没有相关标准,车内空气质量的好坏无从说起,遇到纠纷时,没有判断依据。《指南》的推出,可使车内空气质量检测更符合实际情况。”  葛蕴珊表示,当初制定标准遵循三大基本原则:污染物必须是在车内空气中检测到的物质 这些物质对人体是有害的 在车辆的内饰材料、粘结剂和密封材料等中存在的物质。《指南》规定了苯、甲苯、二甲苯、乙苯、甲醛、乙醛等8种高度污染物的浓度限制标准。高致癌物多环芳烃并未涉及是因为“它本身的来源很难测定,对检测环境也有严格要求”。  “在我们前期的测试中,并未检测到多环芳烃,而内饰材料中即使存在多环芳烃,由于自身高沸点的特性,正常情况下一般不可能挥发到空气中去。”葛蕴珊说,只有当材料变成了碎末分散在空气中,才可能会吸附一些多环芳烃,这种空气被人吸入后会产生危害,但“在正常的驾驶环境中,不可能发生这样的状况”。  《指南》的发布在一定程度上监督了汽车厂商的车内装饰质量、加工制造工艺等。但随着执行的深入,很多业内人士指出,《指南》只是推荐性国家标准,缺乏强制性和监管性,导致很多厂家在执行上很难落实。  “大型的品牌车厂下面都有很多供货商,而且越是下游变动性越大,很难监管。”某4S店工作人员说,下游供货商完全以成本预算为主,对于产品质量并不是很关注。  去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吉利集团董事长李书福提交了《关于提升车内空气质量、防范车内环境污染的提案》,他强烈建议应尽快将《指南》中的标准从“推荐性”上升成“强制性”。  对此,葛蕴珊指出,推荐性还是强制性是根据标准的性质制定的,而且现在《指南》中还有很多需要完善和斟酌的地方,上升为强制性标准当是努力的方向,但不可操之过急。  有业内人士直言,如果强制性实施标准,将有90%的车无法出厂。但葛蕴珊说,目前国内并没有进行过大规模的出厂质量检测,一般都是厂家自行检查、自我送检,这个数据的真实性无法判断。“《指南》制定时,很多厂家也参与其中,只要有所重视,进行技术升级达到这个(标准)并不难,成本我们也做过预算,并不是很高。”  但一业内人士提出异议,很多汽车厂家在技术上很难同时满足8项标准。“车内很多材料中本身就带有污染物,比如多环芳烃,但就目前市场来看,环保型可替代的材料太少。”  “解决车内空气质量问题,目前最关键的是细化相关汽车内饰件和内饰材料的有害物质控制标准。”宋广生建议,有关部门应参考国家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制定汽车内饰件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同时对于严重污染车内环境、危害消费者健康的汽车内饰材料制定淘汰和限制使用名录,供汽车整车厂和汽车内饰件生产厂家参考。  宋广生认为,从源头上解决材料问题应是汽车生产企业将来重点考虑的方向。检测中心已发布举措,在全国征集安全环保汽车内饰材料,重点征集可以代替传统汽车内饰材料的新型材料,征集来的样品将由检测中心免费进行测试。
  • 车内空气污染案例频发暴露标准缺位
    由于甲醛兴风作浪,我国消费者对于室内空气污染有了相对足够的重视,但是在车厢这一狭小的空间内,同样存在大量有害气体。由汽车内空气质量引发的健康问题屡见不鲜,而系列车内空气检测的数据更是触目惊心,频发的车内污染案例彰显出国家标准的明显缺位。  车内空气检测数据触目惊心  记者日前从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协会获悉,该协会2009年底公布的一份“汽车空气检验情况报告”显示,在抽查的29辆汽车中只有奥迪A4\A6等八个品牌汽车的室内空气符合标准,其余21辆不同品牌的汽车室内空气均存在甲醛超标和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含量不符合要求的问题。  据了解,这项针对呼和浩特市市场上销售的不同品牌汽车车内空气质量的检测活动,由内蒙古自治区石油化学工业检验测试所实施,检测项目为甲醛、苯、氨、TVOC等四个,检测的标准参照GB/T18883-200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检测结果表明:72%以上的新汽车存在不同程度的超标问题,其中以甲醛的超标现象最为严重,大多数被测新车车内空气中所含的甲醛含量都超过室内甲醛国标限量值。  实际上,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在汽车增加和高档装饰盛行的同时,车内空气质量问题并未受到足够的重视,但这一问题却逐渐显露出来。  类似的检测数据已经多次显示出近似的结果。相关资料显示,2009年1月,广东参照室内空气质量标准检测的60款车型中,有50款存在不同程度的污染。而上海有关机构抽查的100辆轿车中只有17辆达到国家室内标准,八成以上的轿车内可吸入颗粒物超标,最严重的超过国家室内标准七倍。  污染源主要来自内饰材料  据专业机构的调查显示,车内空气中挥发性有机物的成分较为复杂,有几百种之多,包括烃类、醛类、酮类物质等。主要受到关注的是甲醛、苯、甲苯、二甲苯、乙苯等几种。  “特别是甲醛对婴幼儿和妇女特别敏感。由于很多消费者买新车是因为结婚,然后生小孩,因此车内空气很大一部分是针对敏感性人群,这样的社会危害就相对更大。”国内知名汽车行业分析师贾新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贾新光表示,室内空气污染主要是装修污染,原因之一是使用劣质装修材料,污染的主要特点就是甲醛含量高,与此相类似,车内空气的污染源也源于类似的因素。  专家表示,车内空气污染问题成因比较简单,主要是汽车内饰材料释放的挥发性有机物。车内空气质量状况与车辆制造工艺和零部件种类有直接关系,影响较大的主要为汽车仪表台板、门内饰板、地毯、顶棚、汽车线束、座椅总成等。  仅以汽车的内饰构造而言,主要以皮质、纤维和各种工程塑料(12085,-25.00,-0.21%)组成,而这些材料在生产时便需要使用到甲醛、苯等有害物质。有着完善质量管理系统的企业会在内饰组件出厂前进行一轮“消毒”处理,但碍于成本,并不是所有零件配套企业都会做足“消毒”的功夫。同时,车内装饰物如毛绒玩具、塑料地毯等是造成二次污染的主要来源。  车内污染案例频发  “有关标准得到重视的起因,是有车主得了白血病,但最终官司却没有打赢,法院不支持的理由是没有证据。”贾新光向记者表示。  记者了解到,2002年8月,北京朱女士购买了一辆国产奥拓轿车,同年9月底发现身上有大量出血点,被医院确诊为重症再生障碍性贫血急性发作并接受治疗。2003年3月,朱女士因医治无效病逝。2004年4月,北京丰台区法院审理认为,原告认为再生障碍性贫血死亡为苯中毒所致证据不足,因此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示。  自2003年以来,因车内空气污染引起的法律纠纷开始增多,除了“奥拓车苯超标引发死亡赔偿纠纷案”外,还包括“道奇公羊车甲醛超标案”、“奇瑞QQ疑致儿童白血病案”、“ 新甲壳虫甲醛超标三倍”、“中华轿车六年后甲醛仍超标4.4倍”等事件。  记者了解到,由于国内外没有适用的车内空气污染物控制标准,一些企业对车内空气污染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且并未采取相应的措施。在发生相关诉讼案件时,司法机关和有关部门由于没有车内污染物判定标准,无法对消费者权益实施有效的保护,也无法约束企业的生产活动。  发生在2003年的那场命案中,虽然法院认为,原告的再生障碍性贫血死亡为苯中毒所致的证据不足,但由于存在没有车内空气质量标准的问题,法院为此向国家质监总局发出了司法建议书,建议尽早制定车内空气质量标准,同时建议将车内空气质量标准作为汽车制造业的强制性规定。  相关标准制定迫在眉睫  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最新统计表明,2009年,我国汽车产销达1379.10万辆和1364.48万辆,同比增长48.30%和46.15%。其中乘用车产销1038.38万辆和1033.13万辆,同比增长54.11%和52.93% 商用车产销340.72万辆和331.35万辆,同比增长33.02%和28.39%。2009年,我国成为全球主要的汽车消费市场。中国汽车工业协会预计,2010年,我国全年汽车产量增速在10%左右,有望达到1500万辆。  环保部相关专家根据相关调研的结果表示,汽车的大量使用造成了两方面不容忽视的环境问题,一方面是汽车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和噪声对车外环境的污染,另一方面就是车体材料释放有害物质造成的车内环境污染。  对汽车排放造成的环境污染,国家已经制定并发布了一系列汽车大气污染物和噪声排放标准,并实施了型式核准、生产一致性检查和在用车排放检查制度,对控制汽车污染发挥了重要作用。而对车内环境污染,国家尚未制定控制标准和采取污染治理措施。  业内人士认为,随着汽车进入家庭步伐的加快,车内空气污染问题会越来越受到关注,相关国家标准的制定和颁布已经显得较为迫切。
  • 中美空气质量标准迥异 中国标准何时国际化?
    12月1日北京空气质量达轻度污染。有市民提问,“美国大使馆公布的监测数据显示,今天是高度危险天气,污染很重。但北京环保部门公布的数据却是轻度污染。为何差异这么大?”专家解释说,美国大使馆监测的是PM2.5(空气中的细颗粒物,直径小于2.5微米),采用的是美国标准。(12月2日《新京报》)  如果说美国标准不能反映北京的空气质量,显然不能服人。标准是美国的,测量的却是北京的空气呀。所谓美国标准不能反映北京的空气质量之论,显失偏颇,有讳疾忌医之嫌。  这只能说明,不是公民自我感觉空气污染严重,而是现行的国标过于“轻描淡写”。显然,如果不对直径小于2.5微米的悬浮颗粒数量监测和公报,空气的污染程度显然就会大大降低,“重度污染”或可变成“轻度污染”,每年的好天气就会多而又多,坏天气就会少而又少。或可成为治理环境大气污染的政绩。  咱们的空气质量标准何时能与国际接轨?
  • 车内空气质量标准:强制还是推荐?
    中汽协反对强制性“标准”  环保部《车内空气中挥发性有机物浓度要求》(下简称《要求》)征求意见稿的封面代号让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下称中汽协)有些不舒服。  在这份草案的封面,抬头部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20□□”的字样,虽然标准号和日期仍虚位以待,但带有强制性的“GB”代号,却似乎让中汽协难以接受(GB指国家标准,GB/T指推荐性国家标准)。  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获悉,2009年12月28日,在征求意见截止日期前夕,中汽协秘书处向环保部正式提交了意见书,并同时抄报给了国家发改委和工信部。  “标准草案在前言中明确说明了本标准是自愿采用的,编写工作组也建议这个标准属推荐性的,但标准草案的封面代号却是强制性标准代号,这显然是矛盾的。”中汽协方面表示,“我们认为本标准不具备作为强制性标准的基础,改为推荐性行业标准更稳妥一些。”其依据在于:欧盟及美、日等汽车工业大国,对人的健康和环境保护十分重视,但任何一个政府均没有制定车内空气质量控制的技术法规,有关的标准组织也没有规定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甚至都没有制定相关的行业标准 世界卫生组织虽然有对建筑物内的空气质量要求,但也没有对车内空气质量要求。  对于《要求》草案中把车内空气浓度与室内空气“挂钩”,中汽协表示了强烈的不满。  “汽车的空间、使用温度和环境、使用状况、车内所用材料与房屋建筑有极大差异,人在这两个不同空间每天停留的频次、时间段和累计时间也不同,即使有机物浓度相同,吸入的总量也不同。” 中汽协技术部认为,“简单等同并采用室内要求的限值或与室内限值有明显差异都是欠妥当的。”  “本标准的主要控制要素,参考了国际上的相关室内标准,目前制定的车内污染物标准相对室内标准,基本上处于上限水平。”《要求》编制组就此解释说,这主要是由于车内空间相对狭小,污染物相对不容易扩散,而乘员在车内滞留时间也比室内少,因此室内控制限值比车内高符合客观情况,同时也能够满足保护乘员健康的要求。  据悉,征求意见稿中的标准和其他标准(世卫、日本)比较,“红线”定得并不低。例如苯、甲醛的限制分别为0.11mg/m3和0.10mg/m3,与日本标准相当。  中汽协还抱怨说,最终确定限值必须根据医学评估报告,而标准编制组没有提供这方面的任何信息。  利益驱动挤压行业自律,“推荐标准”形同虚设?  一边是为汽车企业代言的中汽协“满腹怨言”,另一边则是车内空气污染调查数据触目惊心。  相关资料显示,2009年1月,广东参照室内空气质量标准检测的60款车型中,有50款存在不同程度的污染。上海有关机构抽查的100辆轿车中只有17辆达到国家室内标准,八成以上的轿车内可吸入颗粒物超标,最严重的超过国家室内标准7倍。《要求》的“编制说明”称,在被检车辆中共定性检测到有机物有200多种,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乙苯、甲醛等在车内空气中的检出率高达98%。  本报记者发现,发达国家前几年的情况似乎也好不到哪儿去。  早在2006年,美国生态研究中心经测试曾出炉十大“最毒车”名单,日产、丰田、铃木、斯巴鲁、雪佛兰等全球知名品牌均赫然在列,其中包括了Nissan的Versa国内为东风日产Tiida颐达、Chevy的Aveo雪佛兰品牌车型、Kia的Spectra5国内为起亚赛拉图、Subaru的Forester国内为斯巴鲁森林人等。  据了解,车内空气中挥发性有机物的成分较为复杂,一般包括甲醛、苯、甲苯、二甲苯、乙苯等。长期反复接触低浓度苯可引起慢性中毒,重者可出现再生障碍性贫血,而甲苯对神经系统作用比苯更强,长期接触有引起膀胱癌的可能。自2003年以来,因车内空气污染引起的法律纠纷开始增多,其中“奥拓车苯超标引发死亡赔偿纠纷案”、“道奇公羊车甲醛超标案”、“奇瑞QQ疑致儿童白血病案”、“新甲壳虫甲醛超标3倍”、“中华轿车六年后甲醛仍超标4.4倍”等事件,至今仍让人心悸。  “降低车内有机挥发物肯定是汽车行业努力的方向,因此我们十分赞赏日本汽车工业协会‘制定指南’的模式。”中汽协坚持认为,“这种依靠行业自律、履行社会责任、推进技术进步、保护消费者利益的做法,值得研究和借鉴。”  但业内人士透露,虽然到目前为止,发达国家尚未出台法律、法规控制车内污染,但对汽车的零部件和内饰材料却有严格的法律法规,在此基础上倡导,行业自律才会有整体效果。  本报记者查阅资料获悉,当前美国环保局已要求汽车制造厂所使用的材料必须申报,并必须经过环保部门审查以确保对环境和人体危害程度达到最低点后才能使用,申报者一旦违反规定,将承担巨额的罚款,还要召回产品清理污染,主要负责人甚至会被判刑。  德国环保署也与德国汽车制造学会联合制定了“德国汽车车内环境标准”,规定汽车本身、装在车内的塑料配件、地毯、车顶毡、沙发等必须符合德国“蓝天使”环保标志的要求,车内装饰,坐套垫、胶粘剂等装饰材料含有的苯、甲醛、丙酮、二甲苯等必须低于“德国三级车内环保标准”,汽车销售前还必须经过有毒空气释放期。  毋庸置疑,如果《要求》成为GB强制性标准,汽车厂商势必要采购符合要求的环保零部件和内饰,在生产环节中使用环保型黏合剂,而且出厂后就不能在第一时间销售(要等有毒空气释放),由此会占用更多库房,资金回流速度减慢,而一旦售后检测仍超标,还可能面临无数的索赔纠纷。  而如果《要求》只是一个指导性标准,并不具备强制力,“由汽车生产、使用过程中的各相关方自愿采用”,再加上我国对汽车零部件、内饰的环保性能没有硬性约束,这样一个推荐性标准的出台,对于改变我国车内空气质量现状,也许并无多大推进作用。  “发达国家没有这方面的强制法规,难道中国就不能有了?这个理由是不是有点荒唐?”北京车主徐先生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消费者肯定都期待这个标准能够成为国家强制行标准,并且早日出台。“这个标准事关千万车主的切身利益,很奇怪草案为什么不公开征求民众的意见呢?我相信消费者的呼声肯定要比汽车协会和汽车厂商的声音大得多!”  车内空气标准六年难产  “本标准的实施,将对车内空气质量起到安全保障作用,能够保证车内乘员有一个安全的环境空间,不再受车内空气污染的困扰,对保护乘员安全和健康具有重要的环境效应。” 《车内空气中挥发性有机物浓度要求》(下称《要求》)编制组表示,这一标准的实施,还将对我国汽车业及汽车内饰行业的发展起到规范作用,促进相关企业的技术进步和可持续发展。  虽然《车内空气中挥发性有机物浓度要求》草案征求意见已过截止期,但这并不意味这一标准就能很快出台并实施。  车内空气污染这一“隐形杀手”引起各界关注,始发于2003年的一桩命案。  2002年8月,北京朱女士购买了一辆国产奥拓轿车,同年9月底发现身上有大量出血点,被医院确诊为重症再生障碍性贫血急性发作并接受治疗。2003年3月,朱女士因医治无效病逝。2004年4月,北京丰台区法院审理认为,原告认为再生障碍性贫血死亡为苯中毒所致证据不足,因此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示。但法院同时认为,国家对车内空气质量未颁布标准,并为此向国家质监总局发出了司法建议书,建议尽早制定车内空气质量标准 同时建议将车内空气质量标准作为汽车制造业的强制性规定。  此后,车内空气污染问题受到国务院的高度重视。按照要求,原国家环保总局组织有关科研机构对车内空气污染问题进行了调查研究,并在2004年5月下达的文件中将《车内空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及测量方法》列入当年国家环保标准制修订计划,同年9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将该标准列入了《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车内空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及测量方法〉》。  自2006年至今,几乎每年都有消息称车内空气质量标准将出台,结果拖到现在也未能出台。  为何车内空气质量标准如此“难产”?  据有关专家介绍,目前国内外尚无关于车内空气污染控制的标准法规,需花费大量时间进行试验研究和验证。而汽车的使用环境和条件又变化太大,很难有一个具备可比性的内外部检测环境。  清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的郝吉明教授此前在接受采访时也表示:“制定车内空气质量标准存在技术难题。”  但技术难题似乎并不是标准“难产”的关键所在。据本报记者了解,早在2004年2月,原国家环保总局便委托有关机构开展了一系列车内空气污染状况的试验检测工作,最终编制出《车内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类物质采样测定方法》,2007年12月7日发布, 2008年3月1日正式实施。这一测定方法的出台,被视为车内空气质量标准制定的第一步。  谁是第一责任方  第二步距离第一步有多远呢?  “本标准的编制涉及到病毒理、卫生学、国家汽车行业现状、汽车内饰供应商技术水平、国内外相关法规的协调一致等方面,所以制定本标准的难度较大,尤其是污染物项目选择及浓度限值的确定方面,既要考虑以人为本,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又要考虑汽车行业的实际技术水平,两者之间的协调统一较难把握。”《要求》编制说明中的这一表述,似乎泄露了标准难产的“天机”。  本报记者获悉,2008年5月,《要求》标准编制组主持召开了车内空气污染物卫生学专题讨论会议,相关专家对筛选拟控制物质提出建议 10月环保部科技标准司又召集了国内病毒理学专家,对拟控制的8种物质和限值进行了病毒理学分析,专家一致认为,所选择的挥发性有机物及浓度要求设置合理、可行 考虑到保护消费者健康的需要和当前汽车工业发展状况,8种控制物质限值应同时实施,不分阶段。  “我国汽车行业现状和内饰供应商技术水平才是问题的关键。”某业内人士直言不讳。  据了解,车内空气质量状况与车辆制造工艺和零部件种类有直接关系,影响较大的有汽车仪表台板、门内饰板、地毯、顶棚、汽车线束、座椅总成等。车内空气污染主要原因在于,汽车生产企业和装饰企业在设计、生产汽车和提供汽车装饰服务时,不断提高车厢密闭性,使车内空气污染物更容易聚积而产生污染 部分企业为降低成本,采用一些质量不高甚至对人体健康有害的劣质材料,加剧了车内空气污染。  标准编制组表示,车内空气质量的“祸根”一般是在车辆生产过程中种下的,在汽车使用过程中已经很难消除,而且汽车消费者一般也不可能具备这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技术能力,“汽车生产企业应对车内污染治理承担第一责任。”  专家认为,汽车生产企业应对车内各种污染物的来源进行定量分析,找到污染物的发生源,有针对性地采取替换、升级等技术措施。零部件生产企业应根据汽车企业治理污染的要求,选择适当原材料,改进生产工艺。同时,汽车和零部件生产企业都应逐步建立和完善对产品挥发性有机物的检测、监控体系。  《要求》何时出台目前尚无准确消息,但据知情人士透露,该标准属于国家环保总局“十一五”期间需要修订的环保标准之一。2010是“十一五”的最后一年,今年能否顺利出台车内空气质量国家标准,也许还要看政府的决心,以及各利益方博弈的结果。
  • 车内空气质量标准的前世今生
    最近相关报道说车内空气标准即将修订为强制性标准,难道GB/T27630-2011《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将&ldquo 翻身农奴把歌唱&rdquo ?虽然总体来,这是好事。但作为消费者,眼瞅着GB/T27630-2011这两年的实施情况,不免担心&mdash &mdash 是否变为强制标准就能解决问题了?我看未必!下面我们来回顾下GB/T27630-2011《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出台历程。  2004年5月下达的《关于下达〈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等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任务的函》(环办函[2004]318号)中将《车内空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及测量方法》列入2004年国家环保标准制修订计划。  2004年7月,原国家环保总局正式宣布《车内空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及测量方法》制订工作正式启动,由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环境科技开发中心、大众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日产(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通用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等单位专家组成的标准编制组负责编制。  2004年9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将该标准列入了《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车内空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及测量方法〉》(国标委计划函[2004]58号)。本来是限量标准和检测方法合二为一的,但是标准编写组和相关专家组认为应先编写《车内空气污染物测量方法》作为环境保护行业标准,以便进一步开展大批量的数据采集工作,为国家标准《车内空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及测量方法》确定限值提供技术支持。  通过几年的调查和研究,标准编制组起草了《车内空气污染物测量方法》,后更名为《车内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类物质采样测定方法》,于2007年11月29日通过原国家环保总局组织召开得标准审议会,并于2007年12月7日批准发布,标准号:HJ/T 400-2007,于2008年3月1日正式实施。时间过的很快,一晃眼过了三年了,估计很多人都忘记国家最初要制订《车内空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及测量方法》这回事了,话说这几年的调查和研究应该也够了?  HJ/T 400-2007《车内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类物质采样测定方法》对挥发性有机组分(正己烷到正十六烷之间具有挥发性的有机物总称)和醛酮类化合物(甲醛、乙醛、丙酮、丙烯醛、丙醛、丁烯醛、丁酮、丁醛、甲基丙烯醛、苯甲醛、戊醛、甲基苯甲醛、环己酮、己醛等化合物总称)进行检测,至少可以分析超过20中有害物质。  到2008年,编写组大概拟定了8种有机物作为标准的限量物质,至于他们为什么仅仅拟定8种(配套检测方法可检测至少20种),而不是更多,我们姑且相信这是权威调查和研究的最佳结果。  2008年,环保部科技标准司发文对车内污染物数据进行征集(环科函[2008]37号&ldquo 关于开展车内空气质量状况调查的函&rdquo ),目的是为标准的制定提供实测数据参考。期间,标准编制组完成了《车内空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征求意见稿初稿。  2008年9月,标准编制组召开会议将《车内空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更名为《车内空气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浓度要求》,并确定为推荐性标准。2008年各大媒体也纷纷发文称&ldquo 标准&rdquo 有望在2009年3月1日实施,就在大家以为尘埃落定的时候,时间又这么慢慢的流逝了。  到2011年10月27日,环保部才正式发布&ldquo 标准&rdquo ,这次又改名为GB/T27630-2011《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  除了,《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和《车内空气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浓度要求》除了适用范围少有区别之外,对污染物的限制均完全一致,为什么标准出台之后又要暂停3年才发布?是因为用这3年作为缓冲期吗?或者是遭到厂家的一致反对?  过了两年后的今天,又折腾要转为强制标准了,何不一开始就弄成强制。还有,转为强制标准就解决问题了吗?我看未必! GB/T27630-2011规定的只有8种污染物的现值,但是车内挥发的有机物估计有好几十种甚至上百种,就算拿HJ/T 400-2007检测也不只检测8种有机物。要是其他有机物危害,难道消费者就只能默默忍受了?  还有,就算GB/T27630-2011变成强制标准,但是里面的指标和限值会不会变?是变好还是变坏?中国据说被企业绑架的标准不在少数。  有人说,不管怎么样这对第三方检测机构有好处,呵呵,真的吗?大家都知道,汽车厂商都是大佬,你拿份报告,别人不见得认可。他们可能只会认可内部或指定检测机构的报告,就类似美泰为什么要他们的供应商的实验室都通过他们的认可和CNAS认可,一定程度上也是不想认可外面第三方的报告。这种情况在汽车行业已有先例,你说这个市场能暂时开放给多少第三方?  虽然,国务院法制办关于《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释义》&ldquo 常见的具体缺陷表现形式&rdquo 中,就包括了&ldquo 车内的苯、甲苯、甲醛等挥发性有毒有害物质影响车内人员健康&rdquo 的解释。因此,车内空气质量问题应属于缺陷产品范畴。但是,大家都知道这些有机物的检测费用对一般消费者来说是笔不小的费用,这样算下来维权成本过高,导致大部分人可能放弃维权。这个估计也是为什么今年到4月份,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就收到有关车内异味或污染问题投诉/报告1564例。维权不成(成本太高),只能投诉了!  总之,车内空气质量标准的执行是一条漫漫长路,仅仅是强制标准不见得会改变现在&ldquo 一纸空文&rdquo 的局面。
  • TSI公司将举办呼吸防护用品国家标准GB2626-2006宣贯暨8130自动滤料测试仪应用及维护技术交流会
    在近几年严峻的空气质量大背景下,口罩等呼吸防护用品市场得到迅猛发展,消费者对口罩的质量和过滤效果也越来越关注。在GB2626国家标准《呼吸防护用品—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的规范下,口罩生产企业如何在日益激烈的竞争中体现企业的产品质量和企业价值?这个问题越来越被口罩生产企业和滤材生产企业所重视。 本次技术交流会将邀请国内相关专家和主要口罩生产厂家和滤材生产企业,搭建一个交流平台,对相关国家标准进行权威解读和宣贯,并就标准的实际运用进行详实的探讨和交流。出席本次技术交流会的专家有:全国个体防护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丁松涛,中钢集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教授级高工程钧,3M(中国)有限公司尹晗,以及美国TSI公司的资深工程师。 本次技术交流会的主要议题有: GB2626国家标准《呼吸防护用品—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的应用探讨和交流 GB2626国家标准《呼吸防护用品—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修订情况介绍 如何应用8130自动滤料测试仪测试过滤效率 TSI 8130自动滤料测试仪及最新光度计发展技术的介绍 8130自动滤料检测仪日常维护的介绍和交流 会议时间:2016年4月20日(9:00-17;30) 如您希望参加我们在上海举办的此次呼吸防护用品国家标准GB2626-2006宣贯暨8130自动滤料测试仪应用及维护技术交流会,请将参会人数,姓名,单位,职务,电话,电子邮箱地址等信息发送邮件至:tsibeijing@tsi.com,或者请直接联系您熟知的TSI公司销售经理。相关工作人员会及时与您联系确认。报名截止时间为4月17日。席位有限,报名从速!谢谢! 关于TSI公司 TSI公司研究、确定和解决各种测量问题,为全球市场服务。作为精密仪器设计和生产的行业领导者,TSI与世界各地的科研机构和客户合作,确立与气溶胶科学、气流、健康和安全、室内空气质量、流体力学及生物危害检测有关的测量标准。TSI总部位于美国,在欧洲和亚洲设有代表处,在其服务的全球各个市场建立了机构。每天,我们专业的员工都在把科研成果转化成现实。
  • 地铁空气污染不可小觑 相关标准急需出台
    p  当外部大气污染、雾霾成为空气治理的焦点时,地铁空气潜在的危害往往被人们忽视。相关测试表明,地铁尤其是站台PM 2.5值平均为地面16倍,污染颗粒物复杂、多样且无处不在。对此,业内呼吁尽快制定完善地铁车站和车厢内环境可吸入颗粒物质量标准。/pp  近日,有人携带便携式空气检测仪,对北京10个地铁站外面、站台和车厢内的污染颗粒物进行了测试。测试当天空气平均AQI是171(99微克)。测试发现,站台内0.5微米以上的颗粒物比地铁外面更多,而地铁车厢内的0.5微米颗粒物比站台更多。/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im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7/insimg/2dcf0232-6c9e-48af-a82d-39dcec3e1779.jpg" title="6e1e6376629e461cac683629ccbfc396_th.jpg.png"/br//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im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7/insimg/1831678c-ddd0-4e6f-92f1-efef5d73db65.jpg" title="b5954805657b46d89007c8afbf1ac231_th.jpg.png"//pp  随着城市发展和人口增长,城市地铁不断新建和扩建。以北京为例,目前,北京共有19条运营线路,日平均客流量突破上千万人次,是我国最繁忙的地铁城市。/pp  在这个快节奏的社会中,地铁给我们带来的便捷自然不言而喻。但若长时间呆在地铁中,由于地铁站及车厢相对封闭,且人员密度大,也会对我们的健康造成极大威胁,地铁内空气潜在的健康危害不容忽视。/pp  今年4月底,齐鲁晚报曾发布消息称,西安地铁一号线纺织城站一名女乘客突发昏厥,并在网上引起一阵热议,地铁内的空气质量受到广泛关注。由此可见地铁空气污染不可小觑,而且夏季即将到来,高温天气会使得拥挤的地铁内突发昏厥、细菌感染、真菌污染等状况更加容易发生。/pp  鉴于地铁内部是一个相对封闭的空间,地铁车站与外界的空气交换只能通过车站出入口和有限的隧道风井来进行,当早晚高峰人口密度增大,通风效果变得更差,空气质量也随之下降。/pp  那么,地铁内的空气环境究竟如何?据统计,地铁内人群拥挤在一起,每分钟可产生500万个小颗粒,包括鞋底扬尘、掉落的皮屑、打喷嚏的飞沫,以及衣服上的纤维等。另有相关测试表明,地铁尤其是站台PM 2.5值平均为地面16倍,这些PM2.5到底是哪里来的呢?/pp  资料显示,地铁内的空气污染物主要来源于以下方面:一、地铁车辆为保证车体气密性及车内装饰和节能的要求,在车内使用了大量装饰材料和保温材料,这些材料会直接向车厢内释放出包括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在内的多种化学污染物 二、高度密集的人群会释放出大量异味和二氧化碳,并产生各种微生物细菌 三、列车钢轮常年与钢轨高温摩擦,再加上地铁空气相对滞怠且高温,造成空气中漂浮有大量细微金属粉尘。/pp  多种有害微粒夹杂在空气中,使得地铁系统中的空气成分与地面上的差别很大。瑞典医学教授哈恩?卡尔森在瑞典《科学日报》上发表论文称,这些微粒能够破坏人体的DNA结构,可透入包括肺、脑、肝、肾在内的主要人体器官,比汽车尾气对乘客健康造成的伤害还要大。/pp  然而,目前很多城市地铁内的空气质量监管处于盲区,为保障民众身体健康,业内普遍呼吁尽快制定地铁车站和车厢内环境可吸入颗粒物质量标准,合理设计地铁通风空调系统,从而为乘客提供健康的乘车环境。/pp  在此,建议乘客在乘坐地铁时,要记得戴上口罩远离污染,考虑到铁轨是污染物的主要来源,在站台等待时要尽量避免太靠近铁轨。/p
  • 车内空气质量标准国内尚无 车主维权难
    长沙聂先生购买比亚迪F3新车不到半月就疑因车内有害气体中毒入院。专业机构检测结果与《室内空气质量标准》比较,车内有害气体严重超标。然而,因国内尚无车内空气质量标准,车主至今不能退车。  今年6月22日,聂先生在长沙市金旋风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比亚迪F3轿车并于当日提车。新车开了不到半个月,聂先生就连续多日出现恶心、头晕等不适状况。7月10日,他到长沙市中心医院检查,被告知可能是气味中毒。聂先生推测“污染源”可能就是新买的比亚迪轿车。7月28日,他委托长沙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该车进行了车内空气质量检测,结果显示车内甲醛、二甲苯超标。带着检测报告,聂先生找到了当初购车的4S店,要求退车。但4S店答复:因为没有相关标准,不能退车。  他又委托中国科学院理化技术研究所对他的车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与《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比较,车内除了氨达标外,另外四大指标甲醛(超标2倍)、苯(超标1倍)、甲苯(超标5倍)、二甲苯(超标3倍)、TVOC(总挥发性有机物)(超标4倍)均严重超标。  据介绍,车内甲醛等污染主要来自汽车仪表盘的塑料件、地毯、车顶毡、沙发、胶水等。由于汽车空间窄小、密闭性好,有害气体对人体的危害比房屋室内的更大,严重者就可能导致贫血、白血病甚至致癌。  随着车内空气质量引发的维权纠纷日益增多,2004年,有关部门以《室内空气质量标准》为依据,对汽车内的空气质量进行过一次监测,但在接受测试的1175辆车中,全部检测项目均达标的仅有52辆,占6.18%。  2004年6月,《汽车内环境质量标准》起草专家小组成立,计划2006年出台该标准,因检测技术存在难点等原因被搁浅。2008年3月1日起,国内首次制定的检测车内空气污染的标准——《车内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类物质采样测定方法》正式实施,迈出了改善车内坏境的艰难一步,但该《方法》并未包含如何判定车内空气污染物超标等问题,使消费者在维权的过程中无据可依。日前,相关部门透露,汽车内空气质量标准正在紧锣密鼓地制定中。有消息称,该标准有望于今年年底出台。
  • 气质联用法测定环境空气等4项国家标准征求意见
    关于征求《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吸附管采样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征求意见稿)等四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意见的函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提高环境管理水平,规范环境监测工作,我部决定制定《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吸附管采样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等四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11年6月10日前反馈我部科技标准司。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谷雪景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电话:(010)66556214  传真:(010)66556213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 黄翠芳 武婷  联系电话:(010)84934068,84924935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吸附管采样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征求意见稿)  3.《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吸附管采样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环境空气 挥发性卤代烃的测定 吸附管采样/气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  5.《环境空气 挥发性卤代烃的测定 吸附管采样/气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6.《环境空气和废气 气相和颗粒物中多环芳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征求意见稿)  7.《环境空气和废气 气相和颗粒物中多环芳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8.《环境空气和废气 气相和颗粒物中多环芳烃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  9.《环境空气和废气 气相和颗粒物中多环芳烃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二○一一年五月五日  附件一: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中国气象局办公室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监测站(中心)  各环境保护重点城市环境监测站(中心)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监测中心站  辽河保护区管理局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  环境保护部对外合作中心  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  环境保护部标准样品研究所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农业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  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国家城市给水排水工程技术中心  北京中兵北方环境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八研究所  泰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上海市浦东新区环境监测站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天虹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岛津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安捷伦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部内征求监测司的意见)
  • 车内空气质量强制标准将出台 色谱质谱厂商或将受益
    仪器信息网讯 据人民网2013年11月18日报道,日前,一家专业汽车网站发布的&ldquo 健康汽车&rdquo 检测报告显示,有11款被检测车型内饰中的致癌物多环芳烃含量超标。一石激起千层浪,汽车空气污染问题再次成为受关注的焦点。  另据中国室内装饰协会空气监测中心对200辆车进行检测的结果发现,若参照室内空气质量标准,近90%的汽车都存在车内空气甲醛或苯含量超标问题,而且大部分车辆甲醛超标都在五六倍以上,其中新车车内的空气质量最差。国外的一项研究测试更是表明:新车出厂后,车内有害气体浓度的挥发时间可持续6个月以上。  实际上,早在2012年3月,国家便发布一项名为《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GB/T 27630&mdash 2011)的推荐标准,明确规定了有关苯、甲苯、二甲苯、乙苯、苯乙烯、甲醛、乙醛、丙烯醛8种常见的车内挥发性有机物浓度的限值。但是,由于没有强制力量,该《指南》所起作用有限,很难起到作用。  近日有媒体称,国家室内车内环境及环保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传出消息,目前环保部门正准备对《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进行修订,预计2015年将出台乘用车内空气质量的强制标准。据报道,车内空气质量标准的修订已经列入2014年标准制定计划当中,初步考虑是把&ldquo 评价指南&rdquo 几个字去掉,就叫乘用车内环境质量标准。  据目前的乘用车内空气质量检测标准而言,目前我国还没有明确规定其检测方法。业内对其检测基本参照行业标准&ldquo HJ/T400-2007车内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类物质采样测定方法&rdquo ,该检测标准明确规定了乘用车内挥发性有机组分测定方法采用热脱附/毛细管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乘用车内醛酮组分测定方法采用固相吸附/高效液相色谱法。  另据调查显示,全国只有10家车企设立了自己的空气实验室,部分车企自发对车内物质检测的数量已达300种左右,其他一些企业则可能没有空气检测这一项。  一旦乘用车内空气质量国家强制检测标准出台,一些汽车制造企业和第三方检测机构势必会加大车内空气质量检测实验室的建设与投入,这无疑为会增加这些企业在液相色谱、气质联用仪器等方面的采购投入。  此外,车内空气污染主要来自于皮革、纺织品、塑料配件、胶合剂等内装饰材料。乘用车内空气质量国家强制检测标准实施后,也将会带动这些行业的质量监管趋严,从而为仪器行业的发展进一步带来商机。 相关专题:乘用车内空气质量检测撰稿:萧然  声明:此为仪器信息网研究中心的研究信息,未经仪器信息网书面形式的转载许可,谢绝转载。仪器信息网保留对非法转载者的侵权责任追讨权。如需进一步信息,请联系刘先生,电话:010-51654017-8032。
  • 空气质量标准将修订为国家强制性标准
    中国工程院院士侯立安在北京透露,中国国家环保部和国家标准委下达2014年标准修订计划,决定将2012年3月1日实施的推荐性标准《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修订为强制性标准。  这个标准如何强制执行,对于消费者来讲是个莫大的好事,对于行业来讲,历经高速发展这么多年,也算是一种进步的体现。  当然,强制执行的过程中,对于目前存在问题多家汽车制造商或许会带来成本、库存时间等方面的压力,综合来看,跟上整个行业的步伐,避免被空气质量这样的门槛排除在外,长久来看,对于任何一家汽车制造商来讲,也都是好事,在此谈三点内容。  第一、强制执行标准对消费者有利。  中国车市下&ldquo 消费者是弱势群体&rdquo 仍是不争事实、需改观,但是你要让消费者主动去维权,个体消费者一方面能力和影响力有限,未必能够抗衡汽车制造商和汽车经销商。另外一个方面,作为个体的维权成本太高,维权时间有限,也很难凑效,整个过程来讲,消费者只能去寻求一只另外的力量去改善这种状态。  我们也能够发现,汽车制造商在赚取利润的过程中,对于消费者的诉求并没有太多的保证,我们看到了消费者关于汽车维权案例层出不穷,有很多种规则原本就是行业中普遍存在的一种弊病,消费者反复申诉都没有相应的回应,这种事情如果已经成为普遍存在的问题,就需要政府方面或者第三方能够站起来,为消费者进行维权。  空气质量问题前几年就被公布出来,多家汽车制造商为了能够降低成本,在进行产品集成的过程中使用低成本、挥发有害气体的材料,并没有受到相应的惩处,这样的情况下,根据资本的趋利性,这种产品的应用会逐步泛滥,这个时候,我们还去谈所谓的汽车大国、汽车强国,连消费者消费过程中的自身健康都不能实现,显得滑稽可笑了。  当然,作为强制执行的标准,或许我们还未能够完善,对每一样有害挥发物都进行标定对比,但是这是好的开端,对于消费者最为关注的几个问题进行逐步的完善,这是一种进步,值得称赞。  第二、主动迎合标准能够让车企受益。  谈到汽车车内空气质量标准的问题,很多人第一反应就是汽车制造商的挑战是不是更大了?这种情况确实存在,包括汽车成本可能有一定程度的增加,汽车检测的难度也会增大,但是从趋势上来讲,这种鞭策的强制标准,更有助于行业的发展。  车市竞争加剧、多思考为消费者做事情有利自身发展,前段时间看到汽车制造商的广告,不列出这家汽车制造商的品牌名称,只是它们多次提到了自己的空气质量如何好的问题,这原本应该是入门级别的质量要求,因为其它家做的不好,就成了它们的优点了,事实上如果有一家或者几家在这个方面做得好的话,对于处于同一平台竞争的汽车制造商来讲,就显得非常不利了。  很多事情是个悖论,比如去年很多汽车媒体谈到的福特汽车在车展过程中遇到的维权问题,以及杭州多家媒体曝光的问题车展等情况,这些可能都是属于一种极端情况,或许解决这些问题只需要花费很少的资金,在设计的过程中只需要增加一点点的成本,但是如果这些问题走上了台面,意味着花费巨大的资金去填补这个漏洞都很难恢复。  可能很多人会想,有没有防患于未然的策略,当然有,就是我们在进行标准制定的时候,充分考虑到这些问题,制定公平的规则,然后合理的执行下去,这样那些极端问题就不会出现,即便出来了有违规则的极端维权事情,在媒体上也未必站得住脚。  所以,我们主动去迎合一些标准,主动作出对于消费者有利的事情来,或许并不需要太多精力、太多成本,这些细节可能铸就了汽车制造商在消费者心目中的位置,也决定了自己有没有饭吃。  第三、多方相互促进消除&ldquo 不良潜规则&rdquo 有着行业发展。  对于很多新车购买者来讲,都一个困境,就是如何避免自己和家人受到新车有害空气的危害,可能在购车之后,弄一堆&ldquo 碳包&rdquo 放在车里吸取甲醛等有害身体的气味,这些措施有可能是亲友告知的,也有可能是销售顾问提的的建议,甚至很多经销商出售碳包给新车车主用来进行吸附有害新车气体挥发物,这个时候来讲,新车有害气体挥发物已经成为经销商和消费者心知肚明的&ldquo 潜规则&rdquo 。  检测机构也发布相关的数据:中国室内环境监测中心对车内空气污染问题调查显示,随机抽检了100辆轿车,发现90%存在车内空气污染 汽车环境专业委员会调查发现,在接受测试的1175辆汽车中,全部检测项目均达到标准的车辆仅为52辆,占已测总数的6.18%。&ldquo 3· 15&rdquo 前夕,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过去一年里消费者有关汽车产品质量的投诉,新车车内空气质量是投诉的四大焦点问题之一。  不管这个时候很多人可能会质疑,这个问题能不能解决?这个问题既然大家都知道为什么没有解决?  事实上,这些年,由于汽车快速发展,我们发展过程中出现了很多问题,此前或许是关注度太低,或许是其它方面的原因,这些潜在的问题并没有受到重视,但是现在这些问题暴露在阳光下之后,就需要给予解决。  最可能有效的方式,是行业协会或者政府监管机构给予建设构架,然后汽车经销商、汽车制造商等在这个过程中有所作为,共同为行业的进步,为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做点事情,这些才是我们整个事情的出发点。
  • 室内空气检测无标准 漫天要价收费差10倍
    “家里新装修后,总是有一股刺鼻的味道,我打算找个室内空气检测机构,测一测空气污染物是否超标。”家住青岛市市南区的周先生来电话反映,自己看到新闻说有房地产商安装的地板污染物超标,他就想给自己家也做做检测。记者近日调查了解到,目前青岛做室内空气检测的公司有几十家,同样是检测5项指标,收费从300元到3000元不等。使用的仪器、出具的报告也各不相同。业内人士提醒,应尽量找正规的空气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以防花冤枉钱。  收费从300元到3000元不等  2月19日,记者拨通了青岛多家室内空气检测公司的电话,咨询空气检测收费标准。“按检测点收费,一个点相当于一个房间。检测甲醛一项,每个点100元。”青岛某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而据记者了解,山东省建筑工程检测中心测甲醛的价格为每个点100元~200元 山东省质检院检测费用为每个点450元。  记者又咨询了测甲醛、苯系物、氡、氨、TVOC五项指标的价格,山东省质检院的收费标准是前四项每项450元 ,TVOC收费1386元 ,总计3186元 。而记者咨询了某公司等检测机构,客服人员开出的价格为五项指标共收费300元。  为何同是空气检测,各单位的收费标准却不一样?对此问题,青岛市物价局的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对于室内空气检测机构的收费,没有统一标准,实行的是市场调节价,各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定价。  检测公司也可治理污染?  “要是检测出来有超标物,我们可以提供清洁服务,价格优惠。”当记者以用户的身份咨询某公司的工作人员时,他们告诉记者,公司既能做空气检测,还能做污染治理。  在咨询另一家空气检测公司时,工作人员李先生却透露,如果检测公司既做运动员又做裁判员 ,这样会让检测结果的权威性大打折扣。“不排除个别检测公司做检测时把原本没有超标的房间说成超标,然后再来做超标治理收取高额费用。”李先生建议消费者装修后,可以先到独立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室内空气质量状况,根据检测结果找相应的公司进行治理,治理后再回第三方机构复检。  检测机构应出具“CMA”报告  青岛逸新空气检测站的工作人员张先生告诉记者,现在市场上有很多的空气检测公司是花低价钱买不合格的检测仪器来“忽悠”业主的。 “质监部门会向达到标准的空气质量检测机构颁发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这些正规机构检测后出具的检测报告上,都会有质监部门的审核时间 、‘CMA’标志和唯一编号,在质监部门的网站上可以查询到。”张先生是一名有着多年检测检验空气污染的工作人员,他表示一般正规的检测公司价格高一点,像300元的检测肯定是不合格的 ,而3000元的价格也太高了。“有 CMA认证,主要好处在于它具备法律效力,在打官司、维权时,可以作为法律依据。”  空气检测要写进装修合同  根据《山东省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43条规定的“建筑装饰装修承包合同对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是有约定的 ,应当出具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报告”,如果装修业主大力主张,装修公司一般是会提供相应的报告。但是在实际情况中基本上没有装修公司会主动提议将室内空气质量的检测写进装修合同中,而业主也缺少维护自己正当权益的意识。  2月19日,记者拨打了青岛市近十家装修公司的电话 ,发现很少有公司愿意将“装修后提供空气质量检测报告”写入合同中。调查中,万顺装修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我们公司还没有免费向客户提供空气检测报告的做法,也没有客户向我们提出过这个要求。”该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客户在签订合同时强烈要求将空气质量检测写进合同,公司也是可以考虑的。另有多家装饰公司表示,不会提供第三方检测,如果客户不放心,可以自行检测。而在北京 、上海等大城市,装饰公司的装修合同中早已将“提供空气质量检测报告”列入其中。
  • 生态环境部拟修订《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这些有变化
    p  根据生态环境部消息,《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修改单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修改单主要内容是修改标准中关于监测状态的规定,实现与国际接轨。/pp  现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于2012 年2 月29 日发布,并从2013 年1 月1 日起在全国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的74 个重点城市率先实施。除属于上述74 个城市的青岛、济南、太原外,山东、山西两省的25个其他地级及以上城市也从2013 年开始实施该标准。此后,其他地区陆续加快标准实施进程,到2015 年1 月1 日全国338 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已全面实施该标准。/pp  对比国内外相关法规标准中对于颗粒物及气态污染物监测状态的规定,为与国际通行做法接轨,提高大气环境质量标准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此次《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进行如下修改:/pp  (1)将3.14“标准状态 standard state 指温度为273 K,压力为101.325 kPa 时的状态。本标准中的污染物浓度均为标准状态下的浓度。”修改为“参考状态 reference state 指温度为298 K,压力为101.325 kPa 时的状态。本标准中的气态污染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氮氧化物)浓度均为参考状态下的浓度,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10 μm)、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2.5 μm)、总悬浮颗粒物(TSP)及铅、苯并[a]芘浓度为监测期间实际环境温度和压力状态下的浓度。”即颗粒物浓度监测状态按照实况进行,气态污染物质量浓度的监测状态采用美国现行参考状态。/pp  (2)将5.2 样品采集“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中的采样环境、采样高度及采样频率等要求,按HJ/T 193 或HJ/T 194 的要求执行。”修改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中的采样环境、采样高度及采样频率等要求,按HJ/T 193 或HJ/T 194 的要求执行。对于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10 μm)、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2.5 μm)、总悬浮颗粒物(TSP)及铅、苯并[a]芘的监测,应同时记录监测期间的温度、压力、湿度等气象参数。”明确对颗粒物或以颗粒态存在的铅、苯并[a]芘进行监测时应记录气象参数,与发达国家做法一致,有效支持对空气质量数据对比分析。/pp /p
  • 连日雾霾催"热"空气净化器 无统一检测标准
    最近雾霾天气成为影响市民生活的重要因素,怎样合理的防范与预防成为新的话题。自22日山东省解除雾霾黄色预警后,雾霾天气的影响却促使空气净化器成为最近市场上的销售新星。而记者了解到,这些空气净化器的价格从几千元到几万元不等,并且宣称99%去除甲醛、pm2.5等污染物。经记者了解,目前空气净化器行业还没有统一的强制性质量检测标准,空气净化器厂家所宣传的功能多被夸大。  雾霾频袭,空气净化器成“香饽饽”  22日,记者来到滕州市几家大型商厦发现,空气净化器一时成为了市民热捧的对象。记者在其中一家商厦中看到,某知名品牌的空气净化器摆在显眼位置,在该品牌空气净化器专柜前的宣传栏上写着“可清除雾霾”的醒目字样,虽然已时近中午,但也有不少市民前来咨询。其中一位市民咨询销售人员空气净化器有何作用时,销售人员介绍道,对室内的甲醛、花粉、tvoc异味等都能起到良好的空气清洁净化作用。当记者询问是否能够净化飘入室内的“雾霾”时,该销售人员讲道,其实也是有一定效果的,但具体是否能彻底净化,她还得咨询一下厂家才能知道。  同时,该销售人员告诉记者,今年的空气净化器比往年要卖得好。往年空气净化器属于“冷淡”型产品。而最近雾霾天气频繁,家中有孩子的市民都前来咨询,并有意向购买。“有些家庭一下就买两三个,客厅、卧室各一个。”销售人员说道。在展示台,记者观察到空气净化器的价格从几千元到万元不等,特别是一些价格不高而且功能较全的空气净化器倍受市民推崇。  不仅实体店空气净化器的人气很高,而在网上空气净化器的销量也成直线上涨。一家网店已经挂出致歉信:“因受雾霾天气影响,店铺订单暴增,此期间我店如未提供周到贴心服务,请见谅。”翻看网页时,记者注意到,其中一款价格为1599元的空气净化器卖得最好,月销量2571件。还有的店铺挂有“微量现货”的字样。  净化有没有效,多数商家“空口无凭”  记者了解到,许多空气净化器产品,都标称对pm2.5、甲醛等有害物质具有净化功能,其中很多空气净化器的产品都打出了“pm2.5去除率达99%”、“甲醛净化率99%”的口号。但究竟效果如何,能否给出书面证明材料,多数代理商家都表示不清楚,也拿不出相关检查证书。  在其中一大型商厦,恰逢一位空气净化器的代理商家在现场,许多市民都比较关心甲醛、苯、pm2.5等污染物的去除效果,在这些方面,商家表示可以保证。“去除率都能达到99%,什么空气污染物都能除,一般一小时可以循环2至6次,有的净化器内安装电子眼,如果室内污染程度比较高,那电子眼就会显示红色,一般十几分钟后就会变成绿色,这就说明室内已经完成了一次净化。”但当记者问是否能够看一下检测报告时,商家却以各种理由不肯拿出检测证书。  专家说法  没有明确界定标准 容易被过度宣传  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目前,空气净化器的界定标准很难。没有统一标准,不同的净化器产品所谓的净化效能也基本不具有可比性。比如同样是声称甲醛净化效果能达到98%,有的净化器只需要一两个小时就能达到,而有的净化器却需要十几个小时。所以有些空气净化器产品执行的是推荐性的国家标准,而有的产品执行的是自己的企业标准。如果没有强制性国标,空气净化器市场就很容易出现过度宣传、混淆概念等现象。  专家指出,目前空气净化器标准只是在安全和性能上有部分规定,但对于综合适用面积等因素净化效能的规定还不够细致,基本都是推荐标准,对企业没有强制执行力,也很难判定这些净化器产品不合格。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在选购空气净化器时,还是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不能片面的听从导购的推荐和介绍,要注意一下净化器参数、适用面积等,要在购买前做到心里有数,不要盲目认为贵的就是好的。”
  • 标准集团---纽扣撞击强度(力)测试仪/纽扣性能测试仪器
    纽扣撞击强度测试仪︳纽扣撞击强力测试仪︳标准集团品质供应︳咨询电话:13671843966纽扣撞击强度测试仪,又称纽扣撞击强力测试仪,是通过检测塑钮、胶钮的抗撞击阻力从而检测所有类型纽扣(直径10mm或以上)在服装制造或日常使用过程中对强拉或撞击的承载能力的仪器。标准集团(香港)有限公司自主研发的Gellwoen G289 纽扣撞击强度测试仪是严格符合ASTM D5171标准的纽扣测试仪器。测试时,将质量为0.84kg(29.5oz)重物从67mm(2.625英寸)或其他规定高度(至多200mm(8英寸))落下,以纽扣的破裂程度作为考核。该仪器包括一个轴承套,其内配合一个标准质量的冲击头,用于从指定高度下落以冲击纽扣试样。纽扣依据其莱尼尺寸放置于底座金属平台的中心位置,并用定位夹具夹持,冲击强度由重物的质量和下落的高度来评估。详情请访问:http://www.lalianniukou.com/product/2015/98.html 标准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是一家提供材料测试仪器设备的综合供应商,成立于2003年,公司总部在中国香港,在上海设有分公司,在长沙、武汉、济南、沈阳、成都、杭州等地设有办事处及售后维修中心。上海泛标纺织品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为标准集团上海分公司,全面负责中国大陆地区的销售和售后服务。一直以来,公司始终坚持引进国际最先进的产品,依赖专业高效的服务团队,整合技术和资源优势,为客户解决科研生产中遇到问题提供支持,从而带动国内科研及相关行业水平的提高。通过个性化的售前产品咨询,高效率的售后安装、维护和维修,专业级的技术支持及应用支持,标准集团正赢得越来越多制造商和客户的双重信赖。24小时服务热线:021-64208466、13671843966或登录:http://www.standard-groups.com/
  • 生态环境部发布《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配套环境监测标准修改单
    p  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发布《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修改单的公告”,公告中指出,批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修改单,并由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pp  该标准修改单自2018年9月1日起实施。/pp  特此公告。/pp  (此公告业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田世宏会签)/pp  附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修改单/pp  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3.14“标准状态 standard state 指温度为273 K,压力为101.325 kPa时的状态。本标准中的污染物浓度均为标准状态下的浓度”修改为:“参比状态 reference state 指大气温度为298.15 K,大气压力为1013.25 hPa时的状态。本标准中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氮氧化物等气态污染物浓度为参比状态下的浓度。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10 μm)、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2.5 μm)、总悬浮颗粒物及其组分铅、苯并[a]芘等浓度为监测时大气温度和压力下的浓度”。/span/pp  关于监测时记录气温、气压等气象参数的要求,考虑到相关配套监测方法标准已有规定,且近期将在相关监测标准规范和工作部署中进一步细化、明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修改单不再重复要求。/pp  此次修改不涉及标准中的污染物项目及限值。为保持监测数据的一致性和可比性,环境空气污染物质量浓度的历史数据也将进行回溯。今后,生态环境部将按照统一可比的监测数据对各地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情况进行评价、考核,标准修改单的发布实施不影响“十三五”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pp  为配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修改单的实施,生态环境部同步发布了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污染物项目监测直接相关的19项环境监测标准修改单,对涉及结果计算与表示中污染物浓度的监测状态内容进行调整,与标准保持一致。/pp  19项标准名称、编号如下:/pp style="line-height: 16px "img src="/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a href="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08/ueattachment/65e0432c-60aa-469e-8706-e95e01c28e50.pdf" target="_self" title="" textvalue="一、《环境空气二氧化硫的测定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HJ 482—2009)修改单.pdf"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一、《环境空气二氧化硫的测定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HJ 482—2009)修改单.pdf/span/a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 /span/pp style="line-height: 16px "img src="/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a href="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08/ueattachment/da6c3c2f-2c5a-44f9-9681-620061bd9b5f.pdf" target="_self" title="" textvalue="二、《环境空气二氧化硫的测定四氯汞盐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HJ 483—2009)修改单.pdf"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二、《环境空气二氧化硫的测定四氯汞盐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HJ 483—2009)修改单.pdf/span/a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 /span/pp style="line-height: 16px "img src="/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a href="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08/ueattachment/a489b919-2d55-489d-806e-9d4c976f51e2.pdf" target="_self" title="" textvalue="三、《环境空气氮氧化物(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的测定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HJ 479—2009)修改单.pdf"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三、《环境空气氮氧化物(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的测定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HJ 479—2009)修改单.pdf/span/a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 /span/pp style="line-height: 16px "img src="/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a href="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08/ueattachment/ab3c1428-bb6f-4851-be79-dcd66d235eaa.pdf" target="_self" title="" textvalue="四、《环境空气臭氧的测定靛蓝二磺酸钠分光光度法》(HJ 504—2009)修改单.pdf"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四、《环境空气臭氧的测定靛蓝二磺酸钠分光光度法》(HJ 504—2009)修改单.pdf/span/a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 /span/pp style="line-height: 16px "img src="/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a href="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08/ueattachment/141ee726-bb48-4a57-89c9-f19ed0b5cf31.pdf" target="_self" title="" textvalue="五、《环境空气臭氧的测定紫外光度法》(HJ 590—2010)修改单.pdf"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五、《环境空气臭氧的测定紫外光度法》(HJ 590—2010)修改单.pdf/span/a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 /span/pp style="line-height: 16px "img src="/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a href="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08/ueattachment/1f90aef4-027a-41b3-a920-f7948cfd9838.pdf" target="_self" title="" textvalue="六、《环境空气PM10和PM2.5的测定重量法》(HJ 618—2011)修改单.pdf"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六、《环境空气PM10和PM2.5的测定重量法》(HJ 618—2011)修改单.pdf/span/a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 /span/pp style="line-height: 16px "img src="/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a href="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08/ueattachment/d78d789f-f680-4f52-a7b8-24cfd8ae78cf.pdf" target="_self" title="" textvalue="七、《环境空气铅的测定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539—2015)修改单.pdf"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七、《环境空气铅的测定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539—2015)修改单.pdf/span/a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 /span/pp style="line-height: 16px "img src="/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a href="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08/ueattachment/de486937-3b03-41fc-add2-3ea86ccea6d1.pdf" target="_self" title="" textvalue="八、《环境空气铅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15264—1994)修改单.pdf"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八、《环境空气铅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15264—1994)修改单.pdf/span/a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 /span/pp style="line-height: 16px "img src="/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a href="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08/ueattachment/cc16d833-d342-4636-87fd-81d030b2509a.pdf" target="_self" title="" textvalue="九、《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GB/T 15432—1995)修改单.pdf"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九、《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GB/T 15432—1995)修改单.pdf/span/a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 /span/pp style="line-height: 16px "img src="/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a href="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08/ueattachment/5165c9ee-5c03-48f5-bffa-c02176785385.pdf" target="_self" title="" textvalue="十、《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HJ 194—2017)修改单.pdf"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十、《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HJ 194—2017)修改单.pdf/span/a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 /span/pp style="line-height: 16px "img src="/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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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rc="/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a href="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08/ueattachment/a859da01-a68c-418b-b854-7298e90394cb.pdf" target="_self" title="" textvalue="十三、《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654—2013)修改单.pdf"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十三、《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654—2013)修改单.pdf/span/a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 /span/pp style="line-height: 16px "img src="/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a href="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08/ueattachment/7e6b2f91-e42a-4d72-80f2-5d9f517b808b.pdf" target="_self" title="" textvalue="十四、《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采样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93—2013)修改单.pdf"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十四、《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采样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93—2013)修改单.pdf/span/a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 /span/pp style="line-height: 16px "img src="/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a href="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08/ueattachment/db899c8f-1a4b-479e-b8d1-4b380bf2c985.pdf" target="_self" title="" textvalue="十五、《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手工监测方法(重量法)技术规范》(HJ 656—2013)修改单.pdf"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十五、《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手工监测方法(重量法)技术规范》(HJ 656—2013)修改单.pdf/span/a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 /span/pp style="line-height: 16px "img src="/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a href="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08/ueattachment/84c9bc0e-4be9-485e-8b03-764b8b2369b5.pdf" target="_self" title="" textvalue="十六、《空气和废气颗粒物中铅等金属元素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 657—2013)修改单.pdf"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十六、《空气和废气颗粒物中铅等金属元素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 657—2013)修改单.pdf/span/a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 /span/pp style="line-height: 16px "img src="/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a href="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08/ueattachment/0cd46815-2bb8-469d-b1e5-2b8b7695b5f2.pdf" target="_self" title="" textvalue="十七、《环境空气六价铬的测定柱后衍生离子色谱法》(HJ 779—2015)修改单.pdf"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十七、《环境空气六价铬的测定柱后衍生离子色谱法》(HJ 779—2015)修改单.pdf/span/a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 /span/pp style="line-height: 16px "img src="/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a href="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08/ueattachment/c18107f3-1f4d-441c-8655-fe0fe6fc73a2.pdf" target="_self" title="" textvalue="十八、《环境空气气态汞的测定金膜富集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910—2017)修改单.pdf"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十八、《环境空气气态汞的测定金膜富集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910—2017)修改单.pdf/span/a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 /span/pp style="line-height: 16px "img src="/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a href="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08/ueattachment/6593adb5-0e8b-4017-97f1-6285755d1f80.pdf" target="_self" title="" textvalue="十九、《环境空气汞的测定巯基棉富集-冷原子荧光分光光度法(暂行)》(HJ 542—2009)修改单.pdf"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十九、《环境空气汞的测定巯基棉富集-冷原子荧光分光光度法(暂行)》(HJ 542—2009)修改单.pdf/span/a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span/pp  据了解,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启动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的监测状态转换工作,抓紧完成1436个国控监测站点仪器设备调试升级,预计9月1日起发布监测状态转换后的监测数据 同时,指导各地做好地方监测点位的监测状态转换工作,2019年1月1日起发布监测状态转换后的监测数据。/p
  • 环保部正式发布新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关于发布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防治大气污染,现批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为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并由我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  按有关法律规定,本标准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本标准自2016年1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  在全国实施本标准之前,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0〕33号)等文件要求指定部分地区提前实施本标准,具体实施方案(包括地域范围、时间等)另行公告,各省级人民政府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环境保护的需要提前实施本标准。  本标准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bz.mep.gov.cn)查询。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修改单》(环发〔2000〕1号)和《保护农作物的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GB 9137-88)废止。  特此公告。  (此公告业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陈钢会签)  附件:GB 3095-2012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pdf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相关文件:  关于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解放军环境保护局,辽河保护区管理局,各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环境保护局,各派出机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和2012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我国大气污染治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我部批准发布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现就分期实施该标准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重要意义  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是新时期加强大气环境治理的客观需求。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以煤炭为主的能源消耗大幅攀升,机动车保有量急剧增加,经济发达地区氮氧化物(NOx)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量显著增长,臭氧(O3)和细颗粒物(PM2.5)污染加剧,在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总悬浮颗粒物(TSP)污染还未全面解决的情况下,京津冀、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等区域PM2.5和O3污染加重,灰霾现象频繁发生,能见度降低,迫切需要实施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增加污染物监测项目,加严部分污染物限值,以客观反映我国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推动大气污染防治。  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是完善环境质量评价体系的重要内容。健全环境质量评价体系,建立科学合理的环境评价指标,使评价结果与人民群众切身感受相一致,逐步与国际标准接轨,是探索环保新道路的重要任务。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是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指导意见》以及《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中关于完善空气质量标准及其评价体系,加强大气污染治理,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工作要求。  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是满足公众需求和提高政府公信力的必然要求。与新标准同步实施的《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增加了环境质量评价的污染物因子,可以更好地表征我国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反映当前复合型大气污染形势 调整了指数分级分类表述方式,完善了空气质量指数发布方式,有利于提高环境空气质量评价工作的科学水平,更好地为公众提供健康指引,努力消除公众主观感观与监测评价结果不完全一致的现象。  二、分期实施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我国不同地区的空气污染特征、经济发展水平和环境管理要求差异较大,新增指标监测需要开展仪器设备安装、数据质量控制、专业人员培训等一系列准备工作。为确保各地有仪器、有人员、有资金,做到测得出、测得准、说得清,确保按期实施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分期实施新标准的时间要求  2012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直辖市和省会城市   2013年,113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和国家环保模范城市   2015年,所有地级以上城市   2016年1月1日,全国实施新标准。  (二)鼓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环境保护的需要,在上述规定的时间要求之前实施新标准。  (三)经济技术基础较好且复合型大气污染比较突出的地区,如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要做到率先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率先使监测结果与人民群众感受相一致,率先争取早日和国际接轨。  三、大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不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当前,我国大气污染形势十分严峻,突出表现在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大气环境污染物浓度高、区域性大气复合型污染严重。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开展监测和公布数据只是解决大气环境问题的第一步,必须大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采取切实措施改善空气质量。近期,环保部门应积极联合有关部门,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开展科学研究,制定达标规划。在抓紧开展监测与信息发布的基础上,组织力量尽快开展达标减排相关科研,摸清规律,明确排放清单和控制对策,针对空气质量改善途径和阶段目标以及相应的控制工程技术进行科学、系统、深入地研究,探索建立辖区大气环境质量预报系统、逐步形成风险信息研判和预警能力,进一步增强大气污染防治科技支撑。未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要制定达标规划报上级部门批准实施。  (二)提高环境准入门槛。严把新建项目准入关,严格控制“两高一资”项目和产能过剩行业的过快增长及产品出口。加强区域产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严格控制钢铁、水泥、平板玻璃、传统煤化工、多晶硅、电解铝、造船等产能过剩行业扩大产能项目建设。  (三)深入开展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加大产业调整力度,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积极推广清洁能源,开展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试点。实施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制定并实施更加严格的火电、钢铁、石化等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大力削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  (四)切实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采取激励与约束并举的经济调节手段,加快推进车用燃油品质与机动车排放标准实施进度同步,提升车用燃油清洁化水平。全面落实第四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鼓励重点地区提前实施第五阶段排放标准。全面推行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加快淘汰“黄标车”,到2015年基本淘汰2005年以前注册运营的“黄标车”。加强机动车环保监管能力建设,强化在用车环保检验机构监管,全面提高机动车排放控制水平。  (五)建立健全极端不利气象条件下大气污染监测报告和预警体系。地级以上城市环保部门要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开展环境空气监测结果日报和实时报工作,为公众提供健康指引,引导当地居民合理安排出行和生活。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大气污染防治预警应急预案、构建区域应急体系,出现重污染天气时及时启动应急机制,实行重点排放源限产限排、建筑工地停止土方作业、机动车限行等应急措施,向公众提出防护措施建议。  各地应尽快做好实施新标准的相关准备工作,按期实施,并将实施情况及时报告我部。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 实施室内空气标准,助力健康环境建设——新版《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18883—2022)实施
    2023年2月1日,新版《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18883—2022)正式实施。为做好标准宣贯,在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规划财务与法规司的指导下,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国家疾病预防控制标准委员会环境健康标准专业委员会制作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18883—2022)宣传海报和折页,助力提高室内空气质量,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
  • 车内空气质量标准为何难产
    车内空气标准六年难产  “本标准的实施,将对车内空气质量起到安全保障作用,能够保证车内乘员有一个安全的环境空间,不再受车内空气污染的困扰,对保护乘员安全和健康具有重要的环境效应。” 《车内空气中挥发性有机物浓度要求》(下称《要求》)编制组表示,这一标准的实施,还将对我国汽车业及汽车内饰行业的发展起到规范作用,促进相关企业的技术进步和可持续发展。  虽然《车内空气中挥发性有机物浓度要求》草案征求意见已过截止期,但这并不意味这一标准就能很快出台并实施。  车内空气污染这一“隐形杀手”引起各界关注,始发于2003年的一桩命案。  2002年8月,北京朱女士购买了一辆国产奥拓轿车,同年9月底发现身上有大量出血点,被医院确诊为重症再生障碍性贫血急性发作并接受治疗。2003年3月,朱女士因医治无效病逝。2004年4月,北京丰台区法院审理认为,原告认为再生障碍性贫血死亡为苯中毒所致证据不足,因此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示。但法院同时认为,国家对车内空气质量未颁布标准,并为此向国家质监总局发出了司法建议书,建议尽早制定车内空气质量标准 同时建议将车内空气质量标准作为汽车制造业的强制性规定。  此后,车内空气污染问题受到国务院的高度重视。按照要求,原国家环保总局组织有关科研机构对车内空气污染问题进行了调查研究,并在2004年5月下达的文件中将《车内空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及测量方法》列入当年国家环保标准制修订计划,同年9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将该标准列入了《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车内空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及测量方法〉》。  自2006年至今,几乎每年都有消息称车内空气质量标准将出台,结果拖到现在也未能出台。  为何车内空气质量标准如此“难产”?  据有关专家介绍,目前国内外尚无关于车内空气污染控制的标准法规,需花费大量时间进行试验研究和验证。而汽车的使用环境和条件又变化太大,很难有一个具备可比性的内外部检测环境。  清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的郝吉明教授此前在接受采访时也表示:“制定车内空气质量标准存在技术难题。”  但技术难题似乎并不是标准“难产”的关键所在。据本报记者了解,早在2004年2月,原国家环保总局便委托有关机构开展了一系列车内空气污染状况的试验检测工作,最终编制出《车内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类物质采样测定方法》,2007年12月7日发布, 2008年3月1日正式实施。这一测定方法的出台,被视为车内空气质量标准制定的第一步。  谁是第一责任方  第二步距离第一步有多远呢?  “本标准的编制涉及到病毒理、卫生学、国家汽车行业现状、汽车内饰供应商技术水平、国内外相关法规的协调一致等方面,所以制定本标准的难度较大,尤其是污染物项目选择及浓度限值的确定方面,既要考虑以人为本,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又要考虑汽车行业的实际技术水平,两者之间的协调统一较难把握。”《要求》编制说明中的这一表述,似乎泄露了标准难产的“天机”。  本报记者获悉,2008年5月,《要求》标准编制组主持召开了车内空气污染物卫生学专题讨论会议,相关专家对筛选拟控制物质提出建议 10月环保部科技标准司又召集了国内病毒理学专家,对拟控制的8种物质和限值进行了病毒理学分析,专家一致认为,所选择的挥发性有机物及浓度要求设置合理、可行 考虑到保护消费者健康的需要和当前汽车工业发展状况,8种控制物质限值应同时实施,不分阶段。  “我国汽车行业现状和内饰供应商技术水平才是问题的关键。”某业内人士直言不讳。  据了解,车内空气质量状况与车辆制造工艺和零部件种类有直接关系,影响较大的有汽车仪表台板、门内饰板、地毯、顶棚、汽车线束、座椅总成等。车内空气污染主要原因在于,汽车生产企业和装饰企业在设计、生产汽车和提供汽车装饰服务时,不断提高车厢密闭性,使车内空气污染物更容易聚积而产生污染 部分企业为降低成本,采用一些质量不高甚至对人体健康有害的劣质材料,加剧了车内空气污染。  标准编制组表示,车内空气质量的“祸根”一般是在车辆生产过程中种下的,在汽车使用过程中已经很难消除,而且汽车消费者一般也不可能具备这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技术能力,“汽车生产企业应对车内污染治理承担第一责任。”  专家认为,汽车生产企业应对车内各种污染物的来源进行定量分析,找到污染物的发生源,有针对性地采取替换、升级等技术措施。零部件生产企业应根据汽车企业治理污染的要求,选择适当原材料,改进生产工艺。同时,汽车和零部件生产企业都应逐步建立和完善对产品挥发性有机物的检测、监控体系。  《要求》何时出台目前尚无准确消息,但据知情人士透露,该标准属于国家环保总局“十一五”期间需要修订的环保标准之一。2010是“十一五”的最后一年,今年能否顺利出台车内空气质量国家标准,也许还要看政府的决心,以及各利益方博弈的结果。
  • 车内空气《指南》将修订 有望上升为强制标准
    今年以来,接二连三上演的车内空气污染维权事件,让越来越多车主认识到这个潜在的”健康杀手“。日前有消息称,目前环保部门计划对2012年3月起实施的《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进行修订,使其成为一种强制标准。  不过,即使《指南》成为强制性标准,也只是使车内空气质量状况比过去好一些,而并不足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因为,根据去年年底一项权威检测,目前90%以上新车都能够达到《指南》标准,这与大部分车主的真实感受相去甚远。为什么人们对于车内空气污染的感受,与权威的测量值差距那么大?  推荐标准有望上升为强制性  过去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我国一直缺乏一套明确的车内空气质量标准,直到2012年3月《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的出台。不过,由于该《指南》只是一个推荐性标准,不具有强制性,因此实施一年多时间以来,对车内空气质量的改进非常有限。  去年下半年300名车主投诉梅赛德斯-奔驰C级车内甲醛超标4倍的事件,以及今年3月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曝光奥迪、宝马和奔驰车内使用的阻尼材料污染车内空气等事件,引发外界对车内空气质量广泛关注。  调查显示,多达90%的人士认为政府应该立即出台车内空气质量安全的强制性标准,因为这事关民众健康,刻不容缓。  在各方呼吁下,《指南》规定标准上升为强制性标准,即将成为现实。南都记者从国家室内车内环境及环保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获悉,车内空气质量有标准无执行的尴尬即将终结,目前环保部门正准备对《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进行修订,预计2015年将出台乘用车内空气质量的强制标准。  可以预期,一旦《指南》上升为行业强制性标准,将有助于改善车内空气质量状况,但这种改进能有多大,目前来看并不乐观。  为何九成新车空气能达标?  因为《指南》面临标准较低的问题。根据《指南》,目前我国是按照H J/T 400-2007的采样测量方法,该方法面临两大问题:一是监测温度等环境与真实使用状况下有很大差异(该方法是在25摄氏度下检测,实际车辆温度经常超过50摄氏度),二是检查污染物范围有限,仅包括苯、甲苯、二甲苯、乙苯、苯乙烯、甲醛、乙醛、丙烯醛八种物质。  正是《指南》标准较低,使得现有汽车产品达标并非难事。事实上,去年年底,京、津、沪、穗等22地消费维权单位联合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首次依据《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开展了汽车室内空气质量比较试验活动。结果显示,25个汽车品牌的43个在用车型,车内空气质量状况达标率为93.02%,只有3辆样车的车内挥发性有机物浓度超标。显然,这一检测结果与多数车主实际感受有很大出入。  目前的状况也意味着,如果《指南》不重新修订,即使它上升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其意义也只是象征性的,对于改善目前车内空气污染严重的状况帮助不大,因为绝大部分产品稍作改进都能轻松过关。
  • 重磅!环境空气中65种挥发性有机物测定HJ 759标准换新啦!
    导读挥发性有机物(VOCs)是PM2.5和臭氧污染的重要前体物。‘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要推进PM2.5和臭氧的协同控制,提出加快VOCs排放综合整治。新形势下的蓝天保卫战迫切需要全面加强VOCs的综合治理,生态环境部于2023年2月9日发布了HJ 759-2023《环境空气 65种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以下简称新标准),并将于2023年8月1日正式实施。新标准解读新标准与旧标准HJ 759-2015相比,扩展了适用范围,增加了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中VOCs的测定。新标准中目标化合物删除了甲硫醇和甲硫醚2种组分,增加了气体浓缩仪的种类,增加了SIM扫描方式及此模式下的方法性能指标,还增加了对标准使用气的加湿要求和绘制校准曲线中标准使用气浓度(详见表1)。兼容不同浓缩仪,全方位应对新标准1方案优势一与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合作,开展HJ 759-2023新标准的验证,岛津方案满足新标准的需求。从2017年年底生态环境部印发《2018年重点地区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方案》,岛津就开始着手开发环境空气VOCs的检测方案,在环境空气VOCs检测方面我们起步早、并且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方案采用岛津的GCMS-QP2020 NX气相色谱质谱仪分别结合液氮型气体浓缩仪、非液氮型气体浓缩仪,配置2罐标准使用气,分别进行了Scan模式和SIM模式采集方法的建立,方法均满足新标准的需求。图1. 65种VOCs总离子流图(2.5 nmol/mol)图2. 部分VOCs校准曲线(SIM模式)图3. GCMS-QP2020 NX2方案优势二GCMS-QP2020 NX具有良好的兼容性,可以和不同类型的气体浓缩仪联用。岛津GCMS-QP2020 NX 气相色谱质谱仪搭载全新超强高效涡轮分子泵,抽速可达400 L/s,可以短时间实现高真空,助力用户高效分析。图4. 涡轮分子泵同时GCMS-QP2020 NX 具有良好的兼容性,可以和不同类型的气体浓缩仪(液氮制冷型、电子制冷型、吸附剂型)进行联机,满足用户使用不同类型气体浓缩仪测试VOCs的分析需求。多方案可选,提供定制化方案除了HJ 759-2023环境空气65种VOCs检测方案,岛津还提供其他离线+在线环境空气VOCs检测方案,满足不同用户差异化VOCs检测需求。多方案可选,总有一款适合您!无论是在线VOCs检测方案,还是离线VOCs检测方案,我们都可以提供一针进样同时分析117种VOCs的方案。方案可以有效提高实验室的工作效率,节省时间精力和财力成本,降本增效。用户心声 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HJ 759-2023新标准内部验证现场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老师表示:2018年初,我们与岛津在环境空气VOCs检测方面开展了合作,先后共同开发了116种、104种环境空气VOCs检测方法,同时研究了甲醛GCMS检测技术。随后我们与岛津又开展了环境空气中消耗臭氧层物质(ODS)检测的合作。岛津的GCMS产品皮实耐用,在长期使用过程中性能表现优异。期待今后与岛津继续合作开展环境领域有机污染物的检测。结语大气中挥发性有机物(VOCs)是形成臭氧污染的重要前体物,是生成光化学烟雾污染物的主要前体物,也是大气细颗粒物中有毒有害有机组分的重要来源。随着我国大气污染控制的不断深化,VOCs成为继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之后,大气污染控制中又一新关注点。岛津一直聚焦环境监测领域的创新产品研发和应用方案,积极助力相关部门开展“科学治污、精准治污、依法治污”,让我们共同携手打好蓝天保卫战!撰稿人:杜世娟本文内容非商业广告,仅供专业人士参考。如需深入了解更多细节,欢迎联系津博士sshqll@shimadzu.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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