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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灌溉水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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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灌溉水质标准相关的资讯

  • GB 5084-2021《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正式实施,您需要的解决方案来了
    为了分质用水、协调水土体系,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GB 5084-2021《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在2021年7月1日起实施,从而保证水土标准体系的整体性、协调性。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的限值变化与控制项目请见上一篇介绍☟☟☟推动分质用水,协调水土体系——生态环境部发布GB 5084-2021《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点击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IwMzM4NTc3NA==&mid=2247497112&idx=1&sn=a8588cd3b2ee3d13d2f8aa4998dcfa8b&scene=21#wechat_redirect今天,根据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的项目要求,在这里给大家带来岛津详细的水质分析方案。 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 GCMS结合吹扫捕集测定土壤中60种挥发性有机物 仪器配置:岛津气质谱联用仪GCMS-QP2020 NXCDS 7400 水土一体自动进样器CDS 7000E 吹扫捕集 仪器条件:样品前处理:50 mL 容量瓶中加入20 μL 内标溶液(ρ=25 μg/mL),用水样定容至50 mL,将添加内标的水样转移至40 mL 棕色吹扫捕集瓶中,放置于CDS 7400 自动进样器中。5 mL 水样自动吸入,氦气将脱附的VOCs 载入到气相色谱- 质谱联用仪 57 种挥发性有机物TIC 图(5.0 μg/L)样品色谱图 GCMS法测定生活饮用水中半挥发性有机物 仪器 GCMS-QP2020 NX 分析条件: 前处理:取1 L自来水水样,用固相萃取柱(填料为聚甲基丙烯酸酯-苯乙烯)吸附萃取,待测物经洗脱后浓缩定容,待上机分析。SVOCs和内标的TIC图 (浓度:10 µg/mL)样品色谱图 GCMS 易用性:Smart SIM数据库 & 智能钟功能 智能钟功能:自动检漏自动调谐,准确掌控停机时间 无机阴离子分析 应对HJ 84-2016 色谱条件:氢氧根体系,梯度洗脱色谱柱:Shodex IC SI-36 4D;保护柱:Shodex IC SI-90G淋洗液:A:50mM KOH ;B:水流速:0.7 mL/min(泵压:14.3MPa)柱温:35 ℃ 标准曲线:重现性:连续进样6次,保留时间和峰面积的RSD值七种阴离子的保留时间重复性≤0.07%,峰面积重复性≤0.88% 金属元素分析 ICPMS --- 江河水中金属元素分析 对微量的铅(Pb)、铬 (Cr)、镉 (Cd) 、硒 (Se)、砷(As) 、铜(Cu) 、铁 (Fe)、锰 (Mn) 、锌(Zn) 、硼 (B)、铝 (Al)、镍(Ni)、钡 (Ba)、钼(Mo)、铀 (U)、钾 (K)、钠 (Na)、镁 (Mg) 以及钙 (Ca)等19种成分进行了分析。向样品内添加了内标元素Be、Co、Ga、Y、In、Tl使其浓度分别达到5μg/L。 直接分析江河水标准物质:JSAC0301-3, 0302-3,ICP-MS会由于多原子离子形成的谱线干扰,造成灵敏度下降以及测量值产生误差。ICPMS-2030通过使用碰撞,系统消除谱线56Fe的40Ar16O、75As的40Ar35Cl与78Se的40Ar38A等的干扰,提高灵敏度,降低检测限。 ICP/ICPMS极低运行成本 —— 三大技术使运行成本降至常规的30%。ICPMS 提升分析效率 —— 方法开发与诊断助手。水质应用扩展 水质异味分析系统,无需标准品对100多种水质异味进行半定量筛查GCMS + Compound Composer 快速筛查数据库,能快速应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对900多种有机污染物进行半定量筛查GCMS Compound composer快速筛查数据库 AOE-LCMS/MS 大体积进样系统,自动化快速前处理,应对SVOC分析难题
  • 征集对修订环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等标准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加强生态文明建设,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需要,保护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完善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体系,我部决定对国家环保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92)和《渔业水质标准》(GB11607-89)进行修订。  鉴于该标准对于环境保护和环境质量评价工作有重大影响,与社会公众利益密切相关,为做好标准修订工作,充分了解各有关方面的意见,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修订该标准公开征集意见。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参照附件一所列问题或其他问题,就修订标准工作向我部提出意见和建议。征集意见截止时间为2009年10月30日。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滕云 冯波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传真:(010)66556213  附件:1.修订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相关问题     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3.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4.渔业水质标准     5.部分主送单位名单  附件一:  修订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相关问题  一、现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主要存在哪些不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工作需要的问题?  二、修订《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过程中,是否有必要解决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内容重叠的问题,统一国家水环境质量标准体系,将《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渔业水质标准》和《地下水质量标准》的内容纳入统一的国家水环境质量标准?  三、现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评价指标数量(109项)应该增加、减少还是保持不变?  四、对调整现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评价指标体系有何具体建议?  五、是否要改变现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实行的“单指标评价”方法(即只要有一项指标超标,就判定水体不符合要求并降低评价等级)?  六、是否调整现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实行的水域环境功能分类方式?
  • 18条入海河流水质连农田都无法灌溉
    国家海洋局监测显示78%入海河流水质在第Ⅳ类以下  国家海洋局最新发布了2011年第四季度海洋环境信息,所监测的37条入海河流断面水质状况显示,有29条入海河流水质在第Ⅳ类(人体不可直接接触用水)以下,比例高达78%,其中有18条入海河流水质连农田都无法灌溉。  据了解,依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评价,2011年第四季度,海洋部门对37条入海河流进行了监测,其中滦河等4条入海河流监测断面水质为第Ⅱ类 陡河等4条入海河流监测断面水质为第Ⅲ类,主要污染物为总磷和COD(化学需氧量) 闽江等5条入海河流监测断面水质为第Ⅳ类,主要污染物为总磷、石油类和重金属镉等 大沽夹河等6条入海河流监测断面水质为第Ⅴ类,主要污染物为重金属汞、石油类、COD和总磷 碧流河等18条入海河流监测断面水质为劣Ⅴ类,主要污染物为COD、总磷、氨氮、石油类和重金属汞。  据了解,依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地表水水域环境按功能高低依次划分为五类:Ⅰ类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 Ⅱ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类产场、仔稚幼鱼的索饵场等 Ⅲ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 Ⅳ类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Ⅴ类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而海洋局监测的37条入海河流中,就有18条入海河流水质在劣Ⅴ类,也就是说,这些入海河流的水质连农业用水都不符合要求,是在向海洋排放污水。  此外,2011年第四季度,海洋部门对部分沿海省(市、区)342个陆源入海排污口的排污状况实施了监测,监测评价结果表明,超标排污的入海排污口数量为154个,占监测排污口总数的45%。第四季度监测的入海排污口超标排放的总体情况较第三季度有所好转。  2011年第三季度部分沿海地区海水入侵和土壤盐渍化监测结果显示,渤海滨海地区海水入侵范围基本稳定,黄海、东海、南海滨海地区海水入侵呈加重趋势,其中浙江温州、福建福州及泉州湾监测区海水入侵程度和范围有所增加。广东潮州、揭阳、阳江海水入侵范围有所增加,海南三亚监测区个别站位氯度明显升高,是2010年同期监测值的3.8倍 各监测区土壤盐渍化范围基本稳定,个别监测区含盐量明显增加。第四季度部分入海河流监测断面水质状况序号河流名称水质类别主要污染物1滦河第Ⅱ类 2南渡江第Ⅱ类 3宣惠河第Ⅱ类 4盐田杯溪第Ⅱ类 5陡河第Ⅲ类总磷6晋江第Ⅲ类总磷、COD7九龙江第Ⅲ类总磷、COD8漳江第Ⅲ类总磷9大辽河第Ⅳ类总磷10戴河第Ⅳ类总磷、石油类11闽江第Ⅳ类镉、COD、总磷12漠阳江第Ⅳ类石油类13鸭绿江第Ⅳ类总磷14大沽夹河第Ⅴ类石油类、COD15东江北干流第Ⅴ类汞、COD16东溪第Ⅴ类总磷17黄冈河第Ⅴ类汞18榕江第Ⅴ类汞、石油类19乳山河第Ⅴ类汞、COD20碧流河劣Ⅴ类COD21潮白新河劣Ⅴ类总磷、COD、石油类22大凌河劣Ⅴ类COD、汞、铅23东江南支流劣Ⅴ类COD、汞、石油类24复州河劣Ⅴ类COD、石油类25傅疃河劣Ⅴ类COD、石油类、氨氮26蓟运河劣Ⅴ类总磷、COD、石油类27界河劣Ⅴ类石油类、氨氮、COD28练江劣Ⅴ类氨氮、COD、总磷29龙江劣Ⅴ类总磷、氨氮、汞30母猪河劣Ⅴ类COD、氨氮、汞31木兰溪劣Ⅴ类总磷、汞32深圳河劣Ⅴ类氨氮、总磷、石油类33同安东溪、西溪劣Ⅴ类总磷、COD、氨氮34小凌河劣Ⅴ类COD、氨氮35小青龙河劣Ⅴ类总磷、COD、氨氮36绣针河劣Ⅴ类总磷、COD、石油类37永定新河劣Ⅴ类总磷、COD、氨氮注:水质类别依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评价
  • 11种非饮用水水质检测要求 你都知道吗?
    p  水质因环境和使用用途不同,水质标准、检测标准也都不一样,本文整理了现行非饮用水水质的相关要求、标准,供大家参考。/pp  1、污水检测/pp  污水通常指受一定污染的、来自生活和生产的废弃水。污水主要有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初期雨水。污水的主要污染物有病原体污染物,耗氧污染物,植物营养物,有毒污染物等.主要检测标准的依据是: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pp  2、地下水检测/pp  是贮存于包气带以下地层空隙,包括岩石孔隙、裂隙和溶洞之中的水。地下水是水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水量稳定,水质好,是农业灌溉、工矿和城市的重要水源之一。但在一定条件下,地下水的变化也会引起沼泽化、盐渍化、滑坡、地面沉降等不利自然现象。/pp  3、地表水检测/pp  是指存在于地壳表面,暴露于大气的水,是河流、冰川、湖泊、沼泽四种水体的总称,亦称“陆地水”。它是人类生活用水的重要来源之一,也是各国水资源的主要组成部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pp  4、渔业水检测/pp  渔业水水质检测标准主要是依据渔业水质标准(GB11607-1989)。/pp  5、农田灌溉水检测/pp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按照灌溉水的用途,农业灌溉水水质要求分二类:一类是指工业废水或城市污水作为农业用水的主要水源,并长期利用的灌区。灌溉量:水田800方/亩年,旱田300方/亩年。二类是指工业废水或城市污水作为农业用水的补充水源,而实行清污混灌沦灌的灌区。其用量不超过一类的一半。GB5084-2005代替GB5084-92国家环境保护局2005-07-21批准2006-11-01实施。/pp  6、实验用水检测/pp  实验用水检测标准的依据是:GB/T6682-2008。/pp  7、海水检测/pp  海水是流动性用之不竭的。海水是名符其实的液体矿藏,平均每立方公里的海水中有3570万吨的矿物质,目前世界上已知的100多种元素中,80%可以在海水中找到。海水还是陆地上淡水的来源和气候的调节器,世界海洋每年蒸发的淡水有450万立方公里,其中90%通过降雨返回海洋,10%变为雨雪落在大地上,然后顺河流又返回海洋。海水淡化技术正在发展成为产业。有人预料,随着生态环境的恶化,人类解决水荒的最后途径很可能是对海水的淡化。海水检测标准主要是:GB17378-1998。/pp  8、游泳池用水检测/pp  游泳池用水水质检测标准依据是:CJ224-2007。/pp  9、中水检测/pp  中水是指污水经适当处理后,达到一定的水质指标,满足某种使用要求,可以进行有益使用的水。和海水淡化、跨流域调水相比,再生水具有明显的优势。从经济的角度看,再生水的成本最低,从环保的角度看,污水再生利用有助于改善生态环境,实现水生态的良性循环。主要检测标准依据: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02,景观环境用水的再生水水质检测标准依据GB/T18921-2002。/pp  10、生态景观用水检测/pp  生态景观用水意思就是用于生态景观并符合生态景观用水的水。生态景观用水一般要求清澈、无臭味、无污染。生态景观用水可以是来自大自然的符合生态景观用水的水资源,也可以是通过现代科技及设施处理的符合生态景观用水的水资源,还可以是应用于现代景观中的通过现代生物技术等使保持生态标准的水资源。水质检测标准依据:GB/T18921-2002。/pp  11、锅炉水检测/pp  锅炉水质检测主要标准依据是:工业锅炉水质GB1579-2006。/pp  12、工业用水检测/pp  工业用水指工业生产中直接和间接使用的水量,利用其水量、水质和水温3个方面。主要用途是:①原料用水,直接作为原料或作为原料一部分而使用的水 ②产品处理用水 ③锅炉用水 ④冷却用水等。其中冷却用水在工业用水中一般占60~70%左右。工业用水量虽较大,但实际消耗量并不多,一般耗水量约为其总用水量的0.5~10%,即有90%以上的水量使用后经适当处理仍可以重复利用。水质检测标准依据:GB/T19923-2005。/p
  • 土壤监测再迎政策红利 农业部印发“土十条”实施意见
    “土十条”发布后,土壤监测行业迎来了发展的春天,虽然一说起土壤监测和土壤污染,大家首先关注的是环保部门的态度。但是作为我国农业生产的主管部门,农业部对土壤以及土壤污染的关注也由来已久。近日,农业部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对“土十条”中规定的农业部门任务进行了细化。  其中很重要的一项工作是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调查监测与类别划分,主要包括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完善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和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  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农业部还强调,推动有关部门和地方加强农田灌溉水检测与净化治理,确保水源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严禁未经达标处理的工业和城市污水直接灌溉农田。  值得注意的是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的推广,农业部规定看具体时间和推广力度,到 2020年,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90% 以上。  文件全文:农业部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畜牧、兽医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切实加强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逐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农业部  2017年3月6日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一)总体要求。统筹粮食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农产品产地环境安全,以耕地为重点,以实现农产品安全生产为核心目标,以南方酸性土水稻种植区和典型工矿企业周边农区、污水灌区、大中城市郊区、高集约化蔬菜基地、地质元素高背景区等土壤污染高风险地区为重点区域,按照“分类施策、农用优先,预防为主、治用结合”的原则,从防、控、治关键环节入手,强化监测评价,突出风险管控,实施分类管理,注重综合施策,坚持重点突破,狠抓督导考核,落实“国家统筹、省级推进、市县落实”的责任分工,逐步建立用地养地结合、产地与产品一体化保护的耕地可持续利用长效机制。  (二)工作目标。到 2020年,完成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土壤污染治理有序推进,耕地重金属污染、白色污染等得到有效遏制。优先保护类耕地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 90% 左右,中轻度污染耕地实现安全利用面积达到4000万亩,治理和修复面积达到 1000万亩 建立针对重度污染区的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划定制度,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和退耕还林还草面积力争达到2000万亩。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 95% 以上,全国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实现总体改善,对粮食生产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支撑能力明显提高。  二、完善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法规标准体系  (三)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法制建设。研究修订《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办法》,增加农产品产地土壤污染防治有关内容,细化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管理要求。配合相关部门推动《土壤污染防治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耕地质量保护条例》《肥料管理条例》制修订工作。2017年底前,出台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管理办法,配合相关部门制定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办法。针对耕地重金属、农膜残留等农用地土壤污染突出问题,鼓励推动地方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地方性法规。  (四)健全耕地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标准。开展耕地土壤环境监测、调查评估、等级划分、风险管控、损害鉴定、治理与修复等技术规范研究与制修订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农业投入品相关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加快推进肥料、饲料、灌溉用水中有毒有害物质限量和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等标准修订,完善农产品产地环境(土壤、大气、灌溉水、秸秆还田等)和农业投入品(农药、农膜、化肥、有机肥和土壤调理剂等)重金属限量指标体系,研究制定重金属低积累作物品种筛选和审定标准。配合有关部门颁布实施农用地膜新修订国家标准,研究制定可降解农膜相关标准,推动农药包装标准修订,增加防止农药包装废弃物污染土壤的要求。鼓励地方制定适合本地农业特点和地域特征的农用地环境管理相关地方标准。到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主要农作物农业投入、生产、产出全过程的农用地环境安全管理标准保障体系。  三、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调查监测与类别划分  (五)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加快完成全国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普查,在此基础上,以耕地为重点,根据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总体方案,开展耕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风险区加密调查、农产品协同监测,进一步摸清我国耕地土壤污染现状,明确耕地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区域。2018年底前,查明耕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完善耕地土壤环境质量档案信息。配合环境保护部门建立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定期调查制度,每10年开展1次。  (六)完善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2017年底前,根据国家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的统一部署,在现有相关耕地监测网络基础上,进一步布设全国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构建覆盖面广、代表性强、功能完备的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进一步强化农业环境监测保障能力。实施耕地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重点在水稻、小麦、玉米、马铃薯、蔬菜等主产区和风险区域,制度化开展耕地土壤和农产品质量状况同步监测。鼓励各地农业部门,在大宗农产品生产基地及地方特色农作物种植区等区域,增设监测点位和特征污染物监测项目,提高监测频次,实施耕地土壤环境质量补充监测。2018年底前,建成耕地土壤环境监测数据管理平台,与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数据共享,适时对耕地环境风险变化作出预警,提出风险管控措施,并持续跟踪后续风险管控效果。  (七)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在耕地土壤污染详查和监测基础上,将耕地环境质量划分为优先保护、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三个类别,实施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管理。2017年底前,以土壤和农产品污染协同监测状况为依据,会同环保部门出台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指南。2020年底前,各地农业部门会同环保部门依据技术指南,在试点基础上有序推进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逐步建立分类清单和图表,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区划。根据土壤环境质量变化进行动态调整。有条件的地区要逐步开展园地、草地等其他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等工作。  四、优先保护未污染和轻微污染耕地  (八)纳入永久基本农田。各地农业部门要根据《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积极配合国土等部门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从严管控非农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的地区,推动各地优先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确保其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  (九)切实保护耕地质量。配合环保部门加强环境督查,督导地方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严格控制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已建成的相关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采取措施,防止对耕地造成污染。配合水利部门加强灌溉水水质定期监测,防止污染物随灌溉水进入耕地。督促农村土地流转受让方切实履行土壤保护的责任,避免因过度施肥、滥用农药等掠夺式生产造成土壤环境质量下降。因地制宜推行种养结合、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少耕免耕等措施,提升耕地质量,优先发展绿色优质农产品。开展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扎实推进“控、增、保、养”,分类施策,精准保护黑土地。密切跟踪例行监测结果,及时排查农产品质量出现超标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及时实施安全利用类措施。  五、安全利用中轻度污染耕地  (十)筛选安全利用实用技术。总结科研示范和实践探索经验,研究制定相关评价技术规范及标准,科学评价、筛选安全利用类耕地实用技术。2017年底前,出台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指南,全面加强宏观技术指导。2020年底前,安全利用类耕地集中的县(市、区),要结合当地主要作物品种和种植习惯,依据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指南,科学制定适合当地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  (十一)推广应用安全利用措施。以南方酸性土水稻产区(江西、福建、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为重点区域,合理利用中轻度污染耕地土壤生产功能,大面积推广低积累品种替代、水肥调控、土壤调理等安全利用措施,降低农产品重金属超标风险。根据土壤污染状况和农产品超标情况,建立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示范区,采用示范带动、整县推进的方式,分批实施。2020年底前,推广应用安全利用技术措施面积达4000万亩。  (十二)实施风险管控与应急处置。定期开展农产品质量检测,实施跟踪监测,根据治理效果及时优化调整治理措施。推动地方制定超标农产品应急处置措施,对农产品质量暂未达标的安全利用类耕地开展治理期农产品临田检测,实施未达标农产品专企收购、分仓贮存和集中处理,严禁污染物超标农产品进入流通市场,确保舌尖上的安全。  六、严格管控重度污染耕地  (十三)有序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依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办法》,结合区域农产品品种特性和大气、土壤、水体等环境状况,科学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2017年底前,研究制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划定技术规定。及时总结湖南长株潭地区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及农作物种植结构调整试点工作经验,在南方酸性土水稻产区、产粮(油)大县、蔬菜产业重点县等地区开展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划定试点。2020年底前,依据耕地土壤污染详查结果,在全国范围内逐步推进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划定工作。  (十四)推进落实种植结构调整。在耕地重度污染区域,严禁种植超标食用农产品,及时采取农作物种植结构调整措施。研究制定相关支持政策,加大对结构调整产业链的扶持,激发农民实施结构调整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继续开展湖南长株潭地区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及农作物种植结构调整试点工作,总结完善技术路线、配套政策和工作机制,确保试点成果可复制、可推广。实行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出台轮作休耕方案,开展重金属污染耕地休耕试点。  (十五)纳入退耕还林还草范围。将严格管控类耕地纳入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实施范围,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支持政策,保证退得出、稳得住,切实保障农民收益不降低。严格控制大中城市郊区严格管控类耕地转用,确实需要转为建设用地的,要根据有关规定经过严格审批。  七、实施耕地土壤污染综合治理与修复  (十六)开展典型耕地污染治理修复技术应用试点。综合土壤污染类型、程度和区域代表性,在典型耕地污染区开展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工作,分类分批实施受污染水田、菜地、旱地治理与修复试点项目。根据试点情况,比选形成一批成本低、效果好、易推广的适用技术,编制和发布受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推荐技术目录。  (十七)建设耕地污染综合治理与修复示范区。以典型工矿企业周边农区、污水灌区、大中城市郊区、高集约化蔬菜基地、地质元素高背景区等土壤污染高风险地区为重点区域,针对典型作物和污染物,建设耕地污染综合治理与修复示范区,因地制宜选择外源污染隔离、灌溉水净化、低积累品种筛选应用、水肥调控、土壤调理、替代种植、秸秆回收利用等技术,综合施策,逐步实现农作物安全生产。2020年底前,受污染耕地开展治理与修复1000万亩。  (十八)开展治理技术及产品验证评价。在耕地污染典型地区建立治理技术验证示范与监测评价基地,研究制定评价方法和标准,开展治理修复技术及产品的筛选、验证与评估,研究建立耕地污染治理修复技术及产品验证评价制度。  八、推行农业清洁生产  (十九)严控农田灌溉水源污染。推动有关部门和地方加强农田灌溉水检测与净化治理,确保水源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严禁未经达标处理的工业和城市污水直接灌溉农田。对因长期使用污水灌溉导致土壤污染严重且农产品质量严重超标的,划定为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开展休耕、种植结构调整、退耕还林还草等措施。  (二十)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加大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开展化肥减量增效试点和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指导地方加大示范推广力度。推行精准施药、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加强试点示范和补贴力度,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大中型高效药械,扶持一批专业化病虫防治服务组织 加强科学施肥用药的技术指导和工作督查,严禁将城镇生活垃圾、污泥、工业废物直接用作肥料。到 2020年,全国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利用率提高到40% 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90% 以上。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2017年起,在江苏、浙江、山东、河南、海南等省份选择部分产粮(油)大县和蔬菜产业重点县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试点 到 2020年,推广到全国30% 的产粮(油)大县和所有蔬菜产业重点县。  (二十一)强化废旧农膜和秸秆综合利用。配合有关部门修订完善地膜生产加工标准体系,建立联合监管机制,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法生产和销售不合格农膜行为。推行地膜“以旧换新”机制,推广加厚地膜应用,开展可降解地膜示范应用 开展区域性回收利用示范,建立健全废弃农膜回收贮运和综合利用网络。到2020年,河北、辽宁、山东、河南、甘肃、新疆等农膜使用量较高省份力争实现废弃农膜全面回收利用。大力开展秸秆还田与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和能源化利用,建立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的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在京津冀等大气污染重点区域,开展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县建设。到2020年全国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 以上。  (二十二)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严格规范兽药、饲料添加剂的生产和使用,防止有害成分通过畜禽养殖废弃物还田对土壤造成污染。组织实施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政策试点,采取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或者政府支持农业生产者购买社会化服务等方式,支持探索畜禽粪污有效储存、收运、处理、综合利用全产业链发展的有效模式。编制《种养结合循环农业工程规划》,探索种养结合整县推进试点。推进典型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试点,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技术模式。到 2020年,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达到 75%以上。  九、加大耕地污染防治政策支持力度  (二十三)健全绿色生态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实施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引导农民综合采取秸秆还田、深松整地、减少化肥农药用量、施用有机肥等措施,切实加强耕地质量保护,减少耕地污染。进一步整合测土配方施肥、低毒生物农药补贴、病虫害统防统治补助、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种养结合循环农业、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项目资金,更多用于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的县(市、区),耕地重金属污染治理修复等项目资金适度向耕地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倾斜。  (二十四)建立农用地污染防治生态补偿机制。以耕地重金属污染防治为切入点,在重点区域探索建立耕地重金属污染治理修复生态补偿制度,合理确定补偿标准,采取实物补偿或现金补贴等方式,对开展种植结构调整、禁止生产区划分或自主采取土壤污染防治措施的农民进行补偿,确保农民收入不减少、农产品有毒有害重金属含量不超标、土壤质量不恶化、农产品产量基本稳定。开展休耕补贴试点,引导农民将重度污染耕地自愿退出农业生产。  (二十五)创新耕地污染防治支持政策。进一步创新金融、保险、税收等支持政策,对开展耕地污染治理的农业经营主体或市场主体优先实施信用担保、贴息贷款或税收减免,完善耕地污染防治保险产品和服务。  (二十六)健全耕地污染防治市场机制。完善耕地污染防治投融资机制,建立目标绩效考核制度,因地制宜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治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事后补贴等形式,吸引社会资本主动投资参与耕地污染治理修复工作,逐步建立健全耕地污染治理修复社会化服务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通过第三方治理或 PPP模式,实施整县(区)或区域一体化耕地污染治理修复。  (二十七)加大科技研发支持力度。启动“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农田综合防治与修复技术研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充分发挥全国农业科技协同创新联盟作用,促进科研资源整合与协同创新,加强农用地污染监测、污染源解析、污染物迁移转化、土壤与作物污染相关性等基础研究,加大农业投入品减施、水分管理、土壤调理、品种替代、生物修复、污染超标农产品安全利用等实用技术研发,尽快形成一整套适合我国国情农情的农用地污染防治技术模式与体系。加强农业科技体制机制创新,完善经费保障和激励机制,激发农业科技创新活力和农业科研人才积极性。  十、强化农用地污染防治责任落实  (二十八)建立责任机制。按照“国家统筹、省级推进、市县落实”原则,建立政府主导的农用地污染防治工作责任机制。农业部成立相关司局和单位参加的农用地污染防治推进工作组,制定总体意见及配套文件,强化顶层设计,做好科学谋划部署,配合环境保护部,与省级人民政府签订责任书,落实治理任务 省级农业部门安排部署本省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及时做好协调推进 县级人民政府是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的责任主体,县级农业部门要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环保、国土等部门沟通协作,根据耕地土壤环境调查监测结果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提出工作建议,因地制宜制定具体落实方案,科学确定技术路径,确保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及时、全面、有效落实。  (二十九)加强技术指导。农业部组建涵盖环保、土肥、种植、农产品加工、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领域的技术指导委员会,负责制定技术指南、操作规程和相关技术标准,确定重点实施区域,指导相关省(区、市)编制耕地污染防治规划与实施方案,配合农用地污染防治推进工作组做好耕地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和技术服务,对耕地土壤治理修复技术和产品开展评价。加强农业资源环境体系建设,提升农业环境监测和指导服务能力。  (三十)实施绩效考核。各级农业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切实将农用地污染防治纳入农业农村工作的总体安排,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机制,确保工作取得成效。农业部加强对地方工作的督查,定期召开农用地污染防治协调推进会,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 开展农用地污染防治评估与考核,建立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客观评价地方工作成  效,纳入农业部延伸绩效考核,并作为相关项目支持的重要依据,工作严重不力的要追究责任。  (三十一)推进信息公开。配合环保部门建立完善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信息发布制度,定期发布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报告,向社会公众公布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全力保障社会公众对农用地土壤环境信息的知情权。畅通公众表达及诉求渠道,全面推进公众参与,充分发挥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对农用地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作用。  (三十二)加强宣传培训。结合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世界土壤日、世界粮食日、全国土地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村实用人才培训等,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开展农用地污染防治科学普及和教育培训活动,切实提高农民特别是新型经营主体对农用地污染防治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参与农用地保护的自觉性、主动性和能力水平。
  • 北京国际数字农业与灌溉技术博览会圆满闭幕 !
    润景智灌阀第十届北京国际数字农业与灌溉技术博览会、第二届北京国际水利科技博览会,4月2日在国家会议中心圆满闭幕。大会为期三天,以“新制造 新服务 新业态”为主题,汇聚了来自全球10个国家和地区的近800家企业参展,吸引超35000人次专业观众到场参观,还邀请到来自全球20余个国际和地区的参观采购商齐聚现场,在展会期间,多家企业成功签约合作,创造多个“历史之高“!展览规模创新高本届博览会启用北京国家会议中心四个展馆,总展览面积近3万平方米,展商云集来自国内外800余家企业、16家世界500强企业和上市公司,Hunter、Rain Bird、Bermad、Mottech、Yamit、Rivulis、A.A.S.、VYRSA、Poelsan、Dosatron、新界泵业、新开普、上海华维、中国联塑、河南四通、山东欧标、公元股份、菲利特、中苏科技、天正高科、阿尔塞斯、耀峰、绿友、禹神节水、润新、南鑫力合、华源、厦门华最、东部节水、惠达科技、东音、迈拓、禾大科技等国内头部企业均携明星产品亮相大会。专业观众创新高本届展会吸引了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参观采购商汇聚一堂,其中俄罗斯、韩国、乌兹别克斯坦、巴基斯坦、以色列、日本等国家采购商纷至沓来,到会人数比往届同期再创新高。同期活动创新高大会举办多场同期活动,全国农业节水创新应用发展大会、北京国际数字农业大会、灌溉强农卓越品牌授牌仪式、未来农业新产品新渠道商机洽谈会、院士赠书仪式、时代品牌 时代力量——新技术新产品发布暨揭牌仪式等多场高端论坛活动,分享最新的灌溉技术、理论与实践经验,开拓灌溉科技的新前沿,促进全球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
  • “十二五”期间我国将发布300余项环保标准
    环保部22日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十二五”发展规划》,提出在“十二五”期间完成600项各类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任务,对其中若干项制修订任务进行优化整合,并正式发布标准300余项。  相关环境保护标准分为水、空气、土壤、生态、声与振动五大类。其中,在水环境质量标准方面,环保部将修订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和渔业水质标准,解决指标不协调的问题 提高各功能水体与相应水质要求的对应性,体现饮用水源地水质标准的针对性和独立性 研究增设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新型污染物等控制项目的可行性。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方面,将增设PM2.5平均浓度限值和臭氧8小时平均浓度限值,收紧PM10等污染物的浓度限值,收严监测数据统计的有效性规定,更新污染物项目的分析方法。在土壤环境质量标准方面,将修订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建立包括农用地、居住类用地和工业用地等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有毒有害物质控制指标。  在生态环境方面,环保部将逐步构建包含生态环境质量标准、生态保护与恢复标准、生态监测与评价标准三大类别的生态环境标准体系 在进一步加强体系设计的基础上,有计划地开展生态环境标准制修订工作 开展生态保护定量化阈值和实施机制研究。在声与振动环境标准上,将修订机场周围噪声标准、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推动开展我国公路和城市道路、铁路(含高速铁路)、航空噪声的人群烦恼度调查研究。
  • 中外水质标准纵横比
    自今年7月1日起,我国饮用水“新国标”进入强制实施阶段。水质指标由原来的35项增至106项,理论上,达到新国标的水可以直接饮用,而事实上,欧美很多国家的自来水已经能够直接饮用。那么,我国新的水质标准和欧美国家相比,有哪些异同呢?  新国标“新”在哪?  实际上,新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在2007年7月1日就已正式实施了。但当时只是一个倡议性标准,5年之后的2012年7月1日,才成为强制性的。  纵向比较,不难看出新国标有了明显改进。与“旧国标”相比,新国标中的水质指标从原来的35项增加到106项,并修订了原指标中的8项。其中,毒理指标中有机物的种类,由5项扩充到53项,是原来的10倍多。水质指标更加具体化、多样化、严格化,这的确是前进了一大步。值得一提的是,有几个指标的限值虽然没有调整,单位却发生了变化。例如,毒理指标中氯仿(三氯甲烷)的最大浓度,由60微克/升变成了0.06毫克/升。虽然前面的数据看上去小了很多,但微克变成毫克,标准其实没变。不过,采用毫克/升的单位,与联合国世界卫生组织的做法是一致的。  与多国标准横向比较  我们再把中外的饮用水卫生标准横向比较一下。  据工业出版社2004年出版的《国际饮用水水质标准汇编》一书介绍,世界上最具权威性的三大饮用水标准,分别是世卫组织的《饮用水水质准则》、欧盟的《饮用水水质指令》(1998年)和美国环境保护署的《国家饮用水水质标准》。这三个标准是各国制定水质标准的重要参考依据。  世卫组织的《饮用水水质准则(第三版)》(2005年)共有172项,它被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巴西、阿根廷、南非、匈牙利、捷克等国直接照搬。我国新国标的106个指标中,有46项指标的标准与世卫组织的相同。但也有14个指标,是中国有,而世卫组织标准没有的。锰、铜、汞、氰化物等11个指标,中国比世卫组织“管”得更严,只有镉、氯乙烯、三氯乙烯和乐果(一种农药)这4个指标比世卫组织“松”——限定值高于世卫组织标准。另外,世卫组织标准中有64个指标没明确限值,世卫组织的解释是,“饮水中存在的含量对健康无影响”、“饮水中的浓度远低于会产生毒性作用的浓度”等。  欧盟的《饮用水水质指令》被欧盟各成员国采用,我国新国标中大多数无机物指标与它一致,而且硼、钼、氟化物及硝酸盐则比它更严格。但我国在不如欧盟“苛刻”的8个指标中,氯乙烯和三氯乙烯这两种有机物再次现身。与我国新国标相比,欧盟标准的指标项目较少,只有48项,并且还是由1995年版本的66项中“砍”下来的。不过,欧盟很多国家的自来水是可以直接饮用的。  美国的《国家饮用水水质标准》分为一级和二级。一级标准有69项,都是有法律强制性的,全国所有的公共供水系统必须达到这一标准。二级标准共有15项,都属于“无碍健康的指标”,既有影响水的颜色、气味、口感的杂质,也有对人体皮肤、牙齿的色泽产生影响的杂质。虽然联邦政府把它视为推荐性标准,但州级政府也可根据本地水源情况,有选择地“升级”为强制性指标,与我国新国标中对所有物质的浓度限制都是强制性标准不同。  颇具特色的是,美国饮用水一级标准中的每个指标对应两个浓度限值,分别是最大污染物浓度(MCL)和最大污染物浓度目标值(MCLG)。后者指的是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不利影响的污染物浓度上限,标准比前者严格得多,但没有强制力。  此外,一级标准中还列出了各种污染物的危害和来源,这是包括欧盟和世卫组织在内的很多水标准都没有提到的。  综合来看,中美两国标准“PK”的结果,可说是“各有所长”。最大污染物浓度(MCL)相同的指标没有几个,有不少数值甚至相差数倍。中国比美国更严格的共有23个指标,如剧毒的氰化物,我国新国标的浓度限值为0.05毫克/升,而美国则为0.2毫克/升 美国对砷的浓度限值为0.05毫克/升,是我国“新国标”的5倍。与此同时,美国比我国严格的指标则有17个。这17个指标多为有机物,氯乙烯和三氯乙烯再次榜上有名。令人吃惊的是,我国三氯乙烯的浓度限值是美国的14倍。另外,在美国的饮用水中,有机物“1,1,1-三氯乙烷”最多只能有0.2毫克/升,但在我国却可以高达2毫克/升,相差10倍。  两种有机物卡得不够“狠”  我国新国标的指标项目很多,对付常规无机物的严格程度已经不亚于国际公认的三大标准。但对有机物的限制我国还不够严厉,在氯乙烯和三氯乙烯两项上更是显得“心有点软”。  据了解,这两种有机物都是常用的工业原料。氯乙烯是无色气体,用途很广、强度和稳定性都很突出的材料PVC(聚氯乙烯)就是由它聚合而成的 比它多两个氯原子的三氯乙烯,则用作金属的脱脂剂和脂肪、油、石蜡等的萃取剂。氯乙烯会损害肝功能,长期接触和摄入会导致肝癌 三氯乙烯除了毁肝,还有一定的麻醉作用,会引发神经功能障碍和内分泌紊乱。这应该就是国际上严格限制它们在水中含量的原因了。  在我国新国标的诸多项目中,许多物质在水中都是无色无味的,公众很难察觉到水质的变化,而水垢(即水硬度,碳酸钙的含量)却非常直观,既能看出来又能喝出来。我国新国标对水硬度的要求是不超过450毫克/升,超过欧盟(60毫克/升)、日本(300毫克/升)和加拿大(300毫克/升)的标准。美国对饮用水的水硬度没有要求,但据记者了解,美国的自来水其实很“软”,几乎没有水垢。  值得一提的是,因恶性通货膨胀“闻名世界”的非洲国家津巴布韦,其饮用水标准对砷、铜、铬等指标的要求比我国更严,在无机物指标中,只有铅的浓度限值高于我国新国标。但据我国商务部网站今年2月报道,如今有400万津巴布韦人面临因水污染而带来的疾病威胁。  由此可见,标准定得严固然是好,但若是不能落到实处,对民众来说,也只是“浮云”。
  • 国家环保标准《海水水质标准》征集修订意见
    关于征集对修订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海水水质标准》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加强生态文明建设,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需要,保护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完善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体系,我部决定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进行修订。  鉴于该标准对于环境保护和环境质量评价工作有重大影响,与社会公众利益密切相关,为做好标准修订工作,充分了解各有关方面的意见,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修订该标准公开征集意见。请各单位参照附件一所列问题或就其他问题,对修订标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反馈我部。征集意见截至为2010年12月10日。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滕云 冯波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传真:(010)66556213  附件:1.修订《海水水质标准》相关问题  2.海水水质标准  附件一:  修订《海水水质标准》相关问题  一、现行《海水水质标准》(GB 3097-1997)在实施过程中主要存在哪些不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工作需要的问题?  二、对于协调《海水水质标准》和《渔业水质标准》中关于渔业水体的水质要求有何建议?  三、现行《海水水质标准》(GB 3097-1997)中的海水水质分类方案是否有必要进行调整?如有必要,应如何调整?  四、是否有必要调整现行《海水水质标准》(GB 3097-1997)中的水质评价项目数量及要求(限值等)?  五、对修订《海水水质标准》(GB 3097-1997)的其他建议。  二○一○年十一月二日
  • 农业农村部征集2019年种植业领域农业行业标准项目立项建议
    p style="white-space: normal text-align: center "span style="color: rgb(255, 0, 0) "strong关于征集2019年种植业领域农业行业标准项目立项建议的通知/strong/span/pp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农业农村部直属有关单位:/pp  为做好种植业领域标准制定和修订工作,推进种植业标准体系建设,提高种植业标准化水平,现就征集2019年种植业领域农业行业标准项目立项建议通知如下:/pp  一、立项原则/pp  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部署,围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稳定和优化粮食生产、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为目标,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强化科技创新,优化标准结构,提高标准质量,加快构建适应绿色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加快促进种植业转型升级,助力乡村振兴、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pp  二、内容范围/pp  (一)产地类标准。包括产地环境要求、水源及水质、耕地质量、农田建设标准等。/pp  (二)生产管理技术类标准。包括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检测鉴定、风险分析和检疫管理,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报,农作物抗病虫性监测利用和病虫害防治及绿色防控,水肥管理、减肥增效及有机肥资源还田利用技术规范,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设施生产自动化控制,农机农艺结合操作规程和绿色高质高效技术模式等。/pp  (三)投入品管理类标准。包括农药、肥料、农膜、防治器械、天敌昆虫等农业投入品质量要求、检测方法及安全使用准则等。/pp  (span style="color: rgb(255, 0, 0) "四)检验测试类标准。包括使用相关科学仪器和设备对肥料和肥料溶液的养份含量、农药质量、农药残留、灌溉水质量、土壤溶液、植株样品等进行自动化和快速测试的方法、仪器使用和操作规程等。/span/pp  (五)流通类标准。包括农产品等级规格、包装标识、贮藏运输、检验检测和评价方法等。/pp  (六)其他。包括温室大棚设计与建造,水肥一体化设施与设备,专用农机器械、病虫情田间观测场建设及其设备设施,农情、灾情、墒情以及其他需要在全国范围统一的技术要求和规范。/pp  三、有关要求/pp  (一)征集原则。协调配套,所提出的立项建议不得与在制和已发布标准相重叠、交叉、矛盾,要与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相协调、相衔接;加快更新,要积极推进“高龄”标准的修订和清理工作,适应消费和生产需求,加速标准体系更新;广泛动员,积极组织相关标准研究机构和标准应用部门参与立项建议工作;科学论证,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对立项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详细论证。/pp  (二)上报要求。填写立项建议书及一览表(见附件),于2018年5月18日前,将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一并报送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pp  联系人: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科技与体系处 周阳/pp  地 址:北京市麦子店街20号楼710室/pp  邮 编:100125/pp  电 话:010-59194545,18601034269/pp  传 真:010-59194352/pp  电子邮箱:zhouyang@agri.gov.cn/pp  附件:1.种植业领域农业行业标准立项建议书/pp  2.2019年种植业领域农业行业标准制修订立项建议一览表/p
  • 《健康直饮水水质标准》首发,涉及25项指标
    近日,“健康直饮水工程”启动仪式在京举行,《健康直饮水水质标准》发布,首次定义健康直饮水,明确了水质标准,将于4月10日实施。据了解,《健康直饮水水质标准》由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北京包装饮用水行业协会等十余家机构和企业联合制定,填补了国内健康直饮水无标准的空白。标准明确,健康直饮水是以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的自来水或水源水为原水,经处理后具有一定矿化度,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可供直接饮用的水。其中多项指标严于WHO、日本、美国和欧盟的饮用水水质标准。《健康直饮水水质标准》在满足《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5749)》(点击下载)和《饮用净水水质标准 (CJ94)》(点击下载)的前提下,对溶解性总固体(50~300 mg/L)、总硬度(25~200 mg/L)和总有机碳TOC(≤1.0 mg/L) 3项重点指标及3项微生物指标、19项限量指标进行了限制。
  • 打造高标准农田建设古林样板 夯实宁波现代农业发展基础
    宁波,地处东南沿海,水网纵横交错,是典型的江南水乡兼海港城市。改革开放四十年来,宁波农业现代化步伐不断加快,尤其是近年来,宁波高度重视现代农业发展,打造高标准农田,建设数字乡村,融合城乡发展,实现从传统农业到高效生态农业进而向绿色现代农业发展的历史性跨越,真正营造了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现代农业新面貌。 提到现代农业发展,不得不说的就是高标准农田的建设,这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实现乡村产业振兴、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我国多次提出加强耕地保护,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2021年开局之年,中央一号文件更是提出实施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提高建设标准和质量,健全管护机制,争取在 2022年建成10亿亩旱涝保收、高产稳产高标准农田。 在宁波现代农业建设进程中浓墨重彩的一笔莫过于海曙区古林优质高效水稻大田种植数字农业技术集成示范项目。这个由海曙区农业农村局、古林镇农办联合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联合打造的高标准农田无人农场样板工程项目,充分利用了海曙区古林土地规模化流转的优势,建立起了一套完整的优质高效水稻精准化种植技术体系。 所谓高标准农田建设,应该达到“田地平整肥沃、水利设施配套、田间道路通畅、林网建设适宜、科技先进适用、优质高产高效”的总体目标。而这些在宁波古林的数字大田全部化作现实 ,以“农机可视化、种植信息化、灌溉智能化”等三化为核心,托普云农将虫情监测预警与绿色防控、墒情监测预警与灌溉、农机与无人机设备和新型的物联网、无人机遥感、无人机驾驶等技术结合,通过建设数字化高标准农田,成功解除了制约农业生产的关键障碍因素,抵御自然灾害能力显著增强,农业特别是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高。 在古林数字大田里,随处分布着区块整齐、标准统一的沟渠、道路、田块,还布设了众多智能装备、物联网设施以及无人机等设备,园区围绕数据中心设置了两座小型气象站、5个四情监测站、20套土壤墒情监测点等等,让田间管理智能起来。如果说这些监测设备是“耳目”,那么数据中心就是整个园区的“大脑”他们通过实时的监测和高清拍摄,可以清楚了解到项目园区内的土壤温度、灌溉时间、病虫害等信息,将信息及时传送到数据中心和农户手中,并辅助农户进行科学下一步农事管理决策,实现现代农业新型生产方式。 数字化高标准农田建设让上万亩地实现了全部机械化种植,这是过去的农业发展从未设想过的情景。作为华东地区唯一大田种植数字农业项目、农业农村部建设试点项目之一,截至目前,古林大田数字农业已经能够实现从育苗—耕—种—田间管理—收—烘干的全流程自动化生产加工,成为了浙江乃至整个华东地区重要的水稻大田种植的数字技术推广示范基地。 高标准农田的数字化建设会因不同地区农业发展差异,而有多种模式,而古林大田数字农业项目充分利用了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与农业种植传统深度融合,改变了传统的高标准农田应用模式,打造了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古林样板,有力推动了宁波地区的现代农业发展创新与应用推广。
  • COD测定仪是监测水质标准的重要机器
    COD测定仪的电化学法是采用电极和水质样品所产生的化学反应,间接的测出COD的数据值。这种方法操作起来非常简单,可靠性高,利于我们污水的监测工作。但是这种方法不再国标法的范畴之内,鉴于数据可靠性强,只需要把这个数据和国标法的数据进行比较,然后适当的进行校正即可。  COD快速测定仪TOC法是考核污水水质中碳的含量,来确定COD数值的浓度。这个方法步骤非常简单,仪器的灵敏度高,转化的流程快速,因此被大家广泛采用。这种方法还没被我们查出弊端,相对其他的方法来讲,这个方法的优点有很多,缺点少之又少,是我们科学研究进步的阶梯。  仪器的型号和作用等详细资料都对我们的污水处理环节有用,是一份有力的数据。因此保管好数据档案使我们日常中重要性的工作,不容我们忽视小觑的。在污水处理系统中故障排除和日常维护对在线仪表是否拥有完整齐全的档案和资料的依赖性还是比较大的,这就要求日常管理中要对每一台仪表都进行详细完整的档案管理。  COD测定仪的定期维护有利于我们机器的正常运转,这需要我们工作人员定期的观察。确保机器的正常运行状态,定期的清理机器的污垢,可以提高机器本身的灵敏性,有利于我们数据的采集。  从上面看出,COD快速测定仪机器的定期检查工作是我们工作中重要的一部分。可以预防机器出现的故障发生率,有利于我们污水处理工作,提高了我们工作的能力和办事水平。  作为环境监测方面,COD测定仪已经全面渗透,是监测水质标准的重要机器。下面就让我们了解一下仪器的测量方法,方便我们后期的污水治理环节的应用。
  • 文献分享丨灌溉绿洲农业生态系统中土壤呼吸CO2及其Δ13C值随时间变化的测量策略
    土壤呼吸中13C的天然丰度可以为研究土壤-植物大气圈系统中的碳动力学提供有力的工具,并对大气δ13C产生很大影响,因为它是进入大气的最大CO2通量之一。大气δ13C可以进一步反映陆地生态系统的分馏,为生物圈-大气CO2交换提供有价值的示踪剂。此外,使用稳定同位素13C作为示踪剂是划分土壤呼吸成分的极好方法,因为它可以在对土壤环境干扰最小的情况下识别释放的CO2的来源。如果由于缺乏δs数据而导致陆地呼吸的同位素组成参数化不正确,基于呼吸过程中陆地同位素分馏常数的生态系统和全球碳循环模型可能会给出不正确的结果。在现有的δs研究中,最常用的方法是使用静态封闭土壤室,在选定的时间间隔从中收集空气样本,并通过同位素比质谱仪测定进行后分析。在这些实验中,样品采集的频率固有地受到烧瓶采集和离线质谱分析所需的时间和精力的限制。因此,最佳测量时间对于获得日、月或年平均δs非常重要。 基于此,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自然资源研究所温学发等研究人员采用非稳态条件下在线连续多通道双循环观测系统,在中国西北的灌溉玉米生态系统中进行了Rs和δs的原位连续测量。研究过程中,基于连续和高频(1Hz)测量,研究Rs和δs在日、月和季节时间尺度上的最佳测量时间,量化Rs和Δs的最佳测量频率,以在季节时间尺度下达到一定的准确度(±10%、±20%或±30%)。从而评估生长季节土壤呼吸CO2(Rs)及其δ13C(δs)值以及土壤温度(ST)和土壤含水量(SWC)的最佳测量时间和频率。 研究发现,尽管在生长季节,Rs和δs通常随着非生物和生物因素的变化而表现出明显的日变化和季节变化,但在9:00–10:00或此时(如9:00–11:00)的窗口中测得的Rs和Δs通常与日平均值没有显著差异。因此,如果研究人员无法直接测量昼夜模式,建议将这些时间尺度作为气候和植物类型相似地区的最佳测量时间。这项研究的结果为未来在其他灌溉农业生态系统中使用非连续测量提供了指导,可用于选择最佳测量时间并在保证一定精度的同时降低测量频率。试验方案及设备 下图是整套系统的示意图。整个方案由1)分析模块;2)采样模块;3)控制模块和4)校准模块构成。整体采用多通道双循环的设计思路,实现待测气体既能快速周转,又能互不干扰,并且将死体积降至最低水平。下图中蓝色线条代表的气路循环为整套系统的大循环,气体在呼吸室和控制系统内快速循环,能实时反馈气体浓度的变化。黄色线条代表的气路循环为小循环,从大循环中取分析仪需要的气体流量进行分析检测,测试完成的气体再次送回循环气路。原位多通道双循环观测系统示意图(std1, std2, std3:标准气体;MV:3通电磁阀;OF:溢流;V:流量控制阀;P:KNF泵;F:过滤器) 1、降低每一个呼吸室的关闭速度,最大限度减少呼吸室盖紧过程因空气下压产生的土壤呼吸测量的不确定性,保证数据测量结果的稳定性和准确性。 2、缩短每个循环周期的测量时间,尤其有利于土壤呼吸通量较低需要延长单个呼吸室测量时间,以及单次循环土壤呼吸室较多的情况。 3、有利于提高流速较慢分析仪的响应时间。 4、双泵交替工作有利于延长泵的使用寿命。 土壤空间异质性强,即便是同一区块相同土壤类型的土壤呼吸,其通量差异性也非常大。科学家在进行土壤呼吸研究时,通常需要在空间、时间和气体种类上进行多维度的组合研究,才能更好地解释土壤呼吸的内在机制。基于此,普瑞亿科研发了PRI-8600D 多通道土壤呼吸(群落光合)测量系统,能为上述研究提供时间顺序上、不同位点土壤呼吸循环测量解决方案。 PRI-8600D双循环复路系统是普瑞亿科潜心研发多年的土壤呼吸测量多路系统,具有发明专利(专利号:ZL201710784488.5),并在科技部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支持下,于2023年完成最新一轮的升级。升级完成后,相对其他厂家的同类产品具有以下特点和优势: 1)具有双循环气路设计:设有奇数组和偶数组两个分组,每组均包含1个一体化的汇流排和1一个循环泵,并通过电磁阀组连接在一起交替为分析仪主机提供气源。两组复路系统交替工作,在前一个呼吸室测量结束前,次一个呼吸室开始工作,并在前一个呼吸室测量结束时,切入第二个呼吸室进行测量。 2)升级高度集成的采集汇流排、双路双循环汇流排、标样汇流排,极大的减少了分析气路的“死体积”;而模块化的设计也大大降低了气路泄漏的风险,保证了测量结果稳定可靠。 3)升级每个通道内置的过滤器材质为SUS304,提高了整机的气密性和稳定性,保障了整套系统能靠运行。 4)升级工业级电控逻辑板,即使在极端的工况下,设备也能稳定可靠的运行。MODBUS RTU的RS485通讯为客户大范围远距离应用提供了可能。 5)具有三路标准气接口,这可以实现高校准频率需要的分析仪时间在线校准,比如光谱同位素分析仪。 6)升级的气电混装定制化接头和线缆,设备更简洁/美观和可靠;同时,实现一个较小尺寸的主机箱连接不少于32个土壤呼吸室。 7)标配一个RS-232、一个RS-485 通讯接口,为一个复路系统驳接多个气体分析仪提供可能(可根据客户应用,拓展RS-232、RS-485和TTL通讯)。 8)具有WIFI接口,可以连接触控设备进行测量参数配置;具有双网口,可以进行数据自动上传和远程数据跟踪。 9)可以同时接驳土壤呼吸明室/土壤呼吸暗室/大容量群落光合室等。 10)若只需要CO2 H2O测量,分析仪可以内嵌到一个主机箱内。 8600-2012 全自动土壤呼吸测量暗室具有发明专利(专利号:ZL202021501088.2),该呼吸室升级了气电混装的线缆结构,升级土壤呼吸的防水等级至IP66,升级呼吸室多层采样装置,设备简洁、美观、可靠。 8600-2012 具有动压平衡装置,通过科学的设计,既能保证呼吸室内大气压于外界大气压的平衡,也能在一定限度内消除外界风速对呼吸室内气体的扰动,保证测量结果的准确性。配合PRI-8600D双循环,8600-2012关闭呼吸室的速率可以很低,最大限度消除其对土壤呼吸的扰动。 8600-2012C 是全自动土壤呼吸明室,呼吸室上部没有任何遮挡,考虑到植物生长高度,透明呼吸室高度可以在一定范围内特殊定制。兼容性好,可连接不同的同位素或气体浓度分析仪;双循环气路设计,能提升不同通道之间的切换效率;定制化程度高,通道数量、气路长度、呼吸室种类;标配3路标准气切换模块,可在线进行系统标定;专利的动压平衡装置,能提升通量测量精度和准度。PRI-8600D 多通道土壤呼吸(群落光合)测量系统主要包含多路复路系统主控箱,双循环泵,触屏PAD;可选配 CO2 H2O 分析仪,高精度 CO2 CH4 N2O 气体浓度分析仪,高精度 CO2 CH4 N2O 同位素分析仪;可选各种呼吸室,如土壤呼吸室、群光光合箱,明暗交替呼吸室/箱(含动压平衡装置),空气温度、土壤温度和土壤湿度传感器等;可选配不同长度的气路管线,标配15 m,可以定制长度至100 m。装置,能提升通量测量精度和准度。 PRI-8600D 多通道土壤呼吸(群落光合)测量系统可以满足不同科学研究需要,适用于生态学、农学、林学、肥料学、冻土、地震学研究,以及垃圾掩埋等领域。
  • 深圳发布《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地标 增十项检测指标
    p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日前发布了《DB4403/T 60-2020 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此标准包含水质指标116项,其中常规指标52项,非常规指标64项。/pp  为提高我国饮用水安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也正在修订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上海也颁布了地标,其中规定的水质指标为111项。可见,无论是国家整体层面,还是一些重视饮用水安全的地区,生活饮用水检测加严是一个趋势。/pp  深圳市《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与国际标准对比如下:/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tyle="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5/uepic/30297c90-6d53-40bc-bec3-1d522847ba94.jpg" title="981696e8-8e38-41a2-bd6b-aa291c47f9d3.png" alt="981696e8-8e38-41a2-bd6b-aa291c47f9d3.png"//pp style="text-align: right "(图片来源:深圳水务局)/pp  深圳市《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与国家现行标准相比,增加了10项指标,提升了52项指标(含消毒剂) 附录由原来的28项增加到45项 考核方法上提升了出厂水和管网水合格率要求,增加了嗅味物质和消毒副产物的检测,重点关注龙头水水质。/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tyle="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5/uepic/533b5a3b-552e-4487-8fd8-c34a57730e4e.jpg" title="bcbeaee0-8200-4398-933d-ebbaf5949ef3.png" alt="bcbeaee0-8200-4398-933d-ebbaf5949ef3.png"//pp style="text-align: right "(图片来源:深圳市水务局)/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tyle="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5/uepic/2efca4be-2752-48d3-91ab-4b9eec1be03a.jpg" title="e3815be5-6bb5-4971-bbcd-59ba0946ab8f.png" alt="e3815be5-6bb5-4971-bbcd-59ba0946ab8f.png"//pp style="text-align: right "(图片来源:深圳水务局)/pp  附件:《img src="/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a href="https://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shtml/949596.shtml" target="_blank" title="DB4403 T 60-2020 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pdf"span style="font-size: 14px "DB4403/T 60-2020 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pdf/span/a》/ppbr//p
  • “便捷 实用”托普云农发布农业信息化标准化产品
    2017年3月24日,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托普云农”)携手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在杭州隆重举办“互联网+现代农业”暨智慧农业高峰论坛。与此同时,托普云农召开2017智慧农业产业战略发布会,为进一步提高务农效率,展示现代农业的创新技术,让农业生产更加标准化,托普云农在此次发布会上发布现代农业标准化产品——标准化智能大棚控制柜。 众所周知,农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计民生所在,农业信息化建设具备较为广泛的市场空间。传统温室大棚存在以下四大问题,亟待解决:1、人力资源浪费;2、产量过低;3、环境调控仅凭经验;4、水肥浪费严重。随着农业产业规模的不断壮大,土地集中化耕种的推行,农产品在大棚中培育的品种越来越多,传统的人工控制已很难满足不断增长的标准化、智能化种植需求。 托普云农在战略发布会上带来的标准化智能大棚控制柜,可将空气温湿度、土壤温湿度、光照强度等各类传感器数据信息传输到控制柜,通过无线传输至云平台,农民通过手机APP即可查看大棚内的各项环境信息,并进行相应的控制。如定时控制:设定灌溉的开启时间和结束时间,设备便会根据设定的指标自动完成灌溉;阈值设置:设定好阈值温度不高于30℃,如果空气到达30℃以上,卷膜会自动卷起;远程控制:如需卷被,用户只需通过APP点击需要控制的大棚,点击打开,保温被会自动卷起。只需一台智能手机就可管理远在千里之外的温室大棚。 标准化智能大棚控制柜——这一大棚种植管理的中间载体,一方面让农民能够更加轻松便捷的管理大棚,让以往的半智能的大棚管理更全面地向着智能化、信息化发展;另一方面通过手机对大棚进行智能化调温、精细化施肥,可提高产量、改善品种、节省人力、降低人工误差、提高经济效益,进一步实现温室大棚种植的高效和精准化管理。 随着农业信息化的不断普及,农业生产标准化、数字化要求的不断提高,托普云农将继续深耕农业,不断创新,让农民切实感受运用先进技术带来的效益,主动选择适合自己农业生产的智能化系统,以提高农产品产量、增加收益,加快农业标准化生产的步伐,推动智慧农业的发展。
  • 亚硝胺成致癌“隐型杀手” 水质标准亟待出台
    p  由于具有高致癌性、高检出率以及在我国可能被纳入水质检测标准,饮用水中的亚硝胺类消毒副产物得到了国内外研究人员的空前关注。/pp  “我们从全国23个省、44个大中小城市和城镇、共155个点位采集了164个水样,包括出厂水、用户龙头水和水源水。研究中测试了当前已知的全部9种亚硝胺类消毒副产物,其中NDMA(亚硝基二甲胺)的浓度最高。”清华大学环境学院国家环境模拟与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陈超副研究员12日告诉科技日报记者,其课题组今年的一项重点研究工作就是关于全国饮用水系统中亚硝胺类消毒副产物的普查。该结果已于日前在市政和环境领域顶尖期刊《水研究》上发表,“饮用水中的亚硝胺问题有紧迫性,需要尽快研究和进行工程改造!”陈超呼吁。/pp strong 饮用水亚硝胺检出率不容忽视/strong/pp  在过去三年中,陈超及其团队分别测试了44个城市供水系统中的亚硝胺类消毒副产物及其前体物。在已检测的全部水样中,出厂水和龙头水中的NDMA平均浓度分别为11ng/L和13ng/L,水源水中的NDMA生成潜能平均为66ng/L。他表示,与美国环保局在2012年公开的一项大规模普查数据相比,亚硝胺在中国出厂水和龙头水中的检出率是美国的3.6倍。而西欧国家的饮用水亚硝胺浓度比美国还低。/pp  在课题组检测的长江三角洲地区的近10个供水系统中,出厂水和龙头水中的NDMA平均浓度分别为27ng/L和28.5ng/L,水源水中的NDMA生成潜能为204ng/L。/pp  陈超表示,在已经鉴别出的700多种消毒副产物中,亚硝胺是健康风险最大的消毒副产物类别之一,特别是NDMA。/pp  strong与消化道癌症密切相关/strong/pp  医学界在50年代就发现亚硝胺是一类强致癌物,当时主要研究食品、烟草和工业污染中的亚硝胺。饮用水中的亚硝胺类消毒副产物研究始于20世纪末。“前期的流行病学研究表明,亚硝胺与中国某些区域的消化道癌症密切相关。”陈超说,他们此次监测到这些区域的自来水受到来自工业废水的严重的亚硝胺污染。同时,今年南京大学某课题组在华东地区江苏省多座城市的水源水中也发现了严重的亚硝胺污染。/pp  “据报道,根据毒理学试验结果,NDMA终生饮用的百万分之一致癌风险浓度是0.7ng/L,据悉美国环保署正力图制定的美国亚硝胺浓度标准,其限值可能在百万分之一至万分之一致癌风险浓度的范围之内。”陈超透露。/pp strong 中国尚无饮用水亚硝胺水质标准/strong/pp  陈超说,目前已经有部分发达国家和地区建立了饮用水中NDMA的标准。“世界卫生组织在2008年提出了100ng/L的推荐值,加拿大,澳大利亚都有了国家标准,分别是40ng/L、100ng/L 加拿大安大略省、美国麻省和加州的标准更严,分别是9ng/L、10ng/L、10ng/L。”/pp  “不难看出,我们的饮用水中亚硝胺检出情况比这些地方都严重。”陈超说,但是我国饮用水水质标准中还没有这一个项目。/pp  一旦将亚硝胺纳入标准,进行大范围的监测是否困难呢?陈超表示,亚硝胺监测是有一定困难,要测试水中ng/L量级的微量亚硝胺,需要使用气相色谱或者液相色谱再加上串联质谱,监测设备两三百万一台,每个水样的测试成本也较高。不过他也表示国内已有十几家自来水公司有该设备,还需要进一步开发检测方法。清华大学等少数高校和科研院所已经建立了亚硝胺的检测能力,目前大型自来水公司的水质是有保障的。/pp  strong人口密、污染重的区域风险更高/strong/pp  记者从报告看到,亚硝胺风险高的水样主要来自两个区域——华东区和华南区。检出龙头水中最高值达到19ng/L。/pp  在人口密集的其他区域,如华北和华中,虽然水源水中NDMA生成潜能浓度不高,但其龙头水平均浓度达到12ng/L和18ng/L。“原因也许与不同的水处理工艺有关,采用臭氧活性炭深度处理或者彻底的折点氯化,大部分亚硝胺前体物比较容易被游离氯氧化分解,可有效降低超标风险。但一旦水源受到污染,使用传统工艺的自来水厂对亚硝胺的控制效果有限。”陈超说道。/pp  值得关注的是,长江三角洲地区既是中国经济最发达、人口最密集的区域,也是亚硝胺浓度最高的区域,NDMA浓度分别为27ng/L和29ng/L。/pp  “我们在该区域的某县城检出了全国出厂水和龙头水中NDMA的最高浓度,是44个城市中唯一超过世界卫生组织100ng/L标准的。”陈超说,那些龙头水中检出高浓度NDMA的城市很可能是其水源受到来自工业和生活污水的NDMA前体物污染。/p
  • 安全水源从在线监测开始丨北京博赛德科技助力江苏省地方水质标准
    导语:北京博赛德科技有限公司助力江苏省地方水质标准《水质 挥发性有机物的在线测定 连续吹扫捕集江苏省水质地方标准、气相色谱法》,并根据实际应用推出了bct-5800水中挥发性有机物在线自动监测仪,用于无人值守的水质连续性在线监测。背景:水,我们生命不可或缺的资源,水质中的 vocs关乎水环境质量和人类身体健康,因此明确水质中vocs来源及其含量,对污染物的控制以及水质的改善有着重要的意义。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对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技术进行规范统一,为水质考核工作提供依据,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编制了地方环境保护标准《水质 挥发性有机物的在线测定 连续吹扫捕集/气相色谱法》,该标准于2021年1月15日实施。传统实验室水样分析传统实验室对水质中的 vocs使用离线分析,需现场采集水样、送BCT实验室再进行处理和测试,存在如下不利因素:1、该过程难以保证时效性;2、且难以收集足够多的样品以便评估污染趋势;3、水样在运输途中的完整性易受损且分析成本高;因此在线监测越来越成为相关部门的优先选择。水质vocs在线监测系统水质vocs在线监测系统在满足实验室分析数据质量的前提下,还有更高的要求,如下:1.水样尽量不经过沉淀、过滤等预处理;2.收集样品量需足够大,具代表性;3.监测仪器分析时间需要满足应急监测要求,可更改监测频率;4.监测仪器需要具备质量控制功能;5.监测仪器分析单元需安全、稳定,无隐患,满足长期无人值守的要求。BCT-5800水中挥发性有机物在线自动监测仪北京博赛德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实际应用推出了水质挥发性有机物在线测定解决方案:BCT-5800水中挥发性有机物在线自动监测仪,用于无人值守的水质连续性在线监测。工作原理:氩气将水样中的挥发性有机物吹扫出,被系统内置的浓缩管吸附富集,然后经快速升温将挥发性有机物解析并由逆向氩气传输BCT气相色谱仪(gc)进行分离,利用微氩离子检测器(maid)检测分析。以色谱保留时间定性,外标法定量。1:二氯甲烷;2:反式-1,2-二氯乙烯;3:顺式-1,2-二氯乙烯;4:三氯甲烷;5:1,2-二氯乙烷;6:苯;7:1,2-二氯丙烷;8:三氯乙烯;9:甲苯;10:四氯乙烯;11:氯苯;12:乙苯;13:间、对二甲苯;14:苯乙烯;15:邻二甲苯;16:异丙苯;17:1,4-二氯苯;18:1,2-二氯苯.应用范围水源地在线监测企业督查,规范废水排放地下水治理流域调查管控应用案例产品特点l 稳定的 maid 检测器,灵敏度高,可检测BCTppt量级l 自动内标校准功能,保证数据可靠性l 运行消耗少,运行成本低l 多种触发运行方式,适于无人值守的连续监测l 仪器内置多种方法,便于用户使用和编辑l 无需使用危险气体,保证自动站的安全运行l 坚固、可靠的结构,维护量低l 自动生成报告,分析结果自动上传
  • 河北省印发《河北省“净土行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p style="BORDER-TOP: 0px BORDER-RIGHT: 0px WHITE-SPACE: normal WORD-SPACING: 0px BORDER-BOTTOM: 0px TEXT-TRANSFORM: none COLOR: rgb(51,51,51) PADDING-BOTTOM: 20px TEXT-ALIGN: justify PADDING-TOP: 0px FONT: 16px/28px 微软雅黑 PADDING-LEFT: 0px MARGIN: 5px 0px BORDER-LEFT: 0px LETTER-SPACING: normal PADDING-RIGHT: 0px TEXT-INDENT: 0px -webkit-text-stroke-width: 0px" 河北省政府日前印发《河北省“净土行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提出要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2018年底前,全面查明农用地污染面积、分布及其污染程度。2020年底前,全面掌握重点行业在产企业用地和关闭搬迁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及污染地块分布,初步掌握污染地块环境风险情况,实现全省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所有县(市、区)全覆盖。/pp style="BORDER-TOP: 0px BORDER-RIGHT: 0px WHITE-SPACE: normal WORD-SPACING: 0px BORDER-BOTTOM: 0px TEXT-TRANSFORM: none COLOR: rgb(51,51,51) PADDING-BOTTOM: 20px PADDING-TOP: 0px FONT: 16px/28px 微软雅黑 PADDING-LEFT: 0px MARGIN: 5px 0px BORDER-LEFT: 0px LETTER-SPACING: normal PADDING-RIGHT: 0px TEXT-INDENT: 0px -webkit-text-stroke-width: 0px"  据了解,详查的重点领域包括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开采、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制药、铅酸蓄电池行业和生活垃圾填埋场、危险废物处置企业用地等。到2020年,全省土壤环境质量要实现稳中向好。/pp style="BORDER-TOP: 0px BORDER-RIGHT: 0px WHITE-SPACE: normal WORD-SPACING: 0px BORDER-BOTTOM: 0px TEXT-TRANSFORM: none COLOR: rgb(51,51,51) PADDING-BOTTOM: 20px PADDING-TOP: 0px FONT: 16px/28px 微软雅黑 PADDING-LEFT: 0px MARGIN: 5px 0px BORDER-LEFT: 0px LETTER-SPACING: normal PADDING-RIGHT: 0px TEXT-INDENT: 0px -webkit-text-stroke-width: 0px"  按照方案,全省将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按污染程度划分为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严格管控类三个类别,以耕地为重点,分别采取相应管理措施。方案提出,结合全省污染源普查等工作成果,确定全省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实施动态管理。2017年底前,涉重金属国控企业全面完成在线监测设施建设。推行农业清洁生产,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到2020年,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加强农业灌溉用水水质监测,防止未经处理或达不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的废(污)水进入农田灌溉系统。 /p
  • 2023年6月份有210项标准将实施——农业食品类标准领衔
    2023年6月份有210项标准将实施我们通过国家标准信息平台查询到,在2023年6月份将有210项与仪器及检测行业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将实施,具体数量明细如下:6月份新实施标准占比在6月份新实施的标准中,农林牧渔食品相关标准占据了60%,医药卫生类标准分别占据29%。其中与农林牧渔食品相关的标准有126个,包含多个产品通则、检测标准及技术规范,特别注意的是农药残留和重金属的检测;而环境方面重点是水质和空气中的有机物检测、土壤中的重金属检测。在6月份新实施的标准中,包含了多品类科学仪器,如:液相色谱 - 串联质谱仪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 、液相色谱仪 、紫外分光光度计 、离子色谱仪 、高分辨气相色谱 - 高分辨质谱仪 、X 射线荧光光谱仪 ;除此之外,环境环保领域还涉及到了电化学 、气相色谱-冷原子荧光光谱 仪 联用和液相色谱-原子荧光 仪 联用。具体2023年6月份主要新实施的标准如下:需要相关标准的,点击链接即可下载收藏↓农林牧渔食品标准(126个)GB/T 41899-2022 食品容器用涂覆镀锡或镀铬薄钢板质量通则 GB/T 41898-2022 食品金属容器内壁涂覆层耐蚀力和致密性的测定 电化学法 GB/T 41711-2022 食品金属容器内壁 涂覆层抗酸性 、抗硫性、抗盐性的测定 SC/T 9441-2023 水产养殖环境(水体、底泥)中孔雀石绿、结晶紫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 - 串联质谱法 NY/T 895-2023 绿色食品 高粱及高粱米 NY/T 873-2023 菠萝汁 NY/T 749-2023 绿色食品 食用菌 NY/T 706-2023 加工用芥菜 NY/T 705-2023 葡萄干 NY/T 682-2023 畜禽 场场区 设计技术规范 NY/T 471-2023 绿色食品 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使用准则 NY/T 437-2023 绿色食品 酱腌菜 NY/T 4325-2023 农业农村地理信息服务接口要求 NY/T 4324-2023 渔业信息资源分类与编码 NY/T 4323-2023 闲置宅基地复垦技术规范 NY/T 4322-2023 县域年度耕地质量等级变更调查评价技术规程 NY/T 4321- 2023 多层 立体规模化猪场建设规范 NY/T 4320-2023 水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建设规范 NY/T 4319-2023 洗 消中心 建设规范 NY/T 4318-2023 兔 屠宰与分割车间 设计规范 NY/T 4317-2023 温室热气联供系统设计规范 NY/T 4316-2023 分体式温室太阳能 储放热 利用设施设计规范 NY/T 4315-2023 秸秆捆烧锅炉 清洁供暖工程设计规范 NY/T 4314-2023 设施农业用地遥感监测技术规范 NY/T 4313-2023 沼液中砷、镉、铅、铬、铜、锌元素含量的测定 微波消解 -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NY/T 4312-2023 保护地连作障碍土壤治理 强还原处理法 NY/T 4311-2023 动物骨中多糖含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法 NY/T 4310-2023 饲料中吡啶甲酸铬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NY/T 4309-2023 羊毛纤维卷曲性能试验方法 NY/T 4308-2023 肉用青年种公牛后裔测定技术规范 NY/T 4307-2023 葛根中黄酮类化合物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 - 串联质谱法 NY/T 4306-2023 木瓜、菠萝蛋白酶活性的测定 紫外分光光度法 NY/T 4305-2023 植物油中 2,6- 二甲氧基 -4- 乙烯基苯酚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NY/T 4300-2023 气候智慧型农业 作物生产 固碳减 排监测与核算规范 NY/T 4299-2023 气候智慧型农业 小麦 - 玉米生产技术规范 NY/T 4298-2023 气候智慧型农业 小麦 - 水稻生产技术规范 NY/T 4297-2023 沼肥施用技术规范 设施蔬菜 NY/T 4296-2023 特种胶园生产技术规范 NY/T 4295-2023 退化草地改良技术规范 高寒草地 NY/T 4294-2023 挤压膨化固态宠物(犬、猫)饲料生产质量控制技术规范 NY/T 4293-2023 奶牛养殖场生乳中病原微生物风险评估技术规范 NY/T 4292-2023 生牛乳中体细胞数控制技术规范 NY/T 4291-2023 生乳中铅的控制技术规范 NY/T 4290-2023 生牛乳中 β- 内酰胺类兽药残留控制技术规范 NY/T 4289-2023 芒果良好农业规范 NY/T 4288-2023 苹果生产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 NY/T 4287-2023 稻谷低温储存与保鲜流通技术规范 NY/T 4286-2023 散粮集装箱保质运输技术规范 NY/T 4285-2023 生 鲜果品冷链 物流技术规范 NY/T 4284-2023 香菇采后储运技术规范 NY/T 4283-2023 花生加工适宜性评价技术规范 NY/T 4282-2023 腊肠加工技术规范 NY/T 4281-2023 畜禽骨 肽加工 技术规程 NY/T 4280-2023 食用蛋粉生产加工技术规程 NY/T 4279-2023 洁蛋生产 技术规程 NY/T 4278-2023 马铃薯馒头加工技术规范 NY/T 4277-2023 剁 椒 加工技术规程 NY/T 4276-2023 留胚米加工 技术规范 NY/T 4275-2023 糌粑生产技术规范 NY/T 4274-2023 畜禽屠宰加工设备 羊悬挂输送设备 NY/T 4273-2023 肉类热收缩包装技术规范 NY/T 4272-2023 畜禽屠宰良好操作规范 兔 NY/T 4271-2023 畜禽屠宰操作规程 鹿 NY/T 4270-2023 畜禽肉分割技术规程 鹅肉 NY/T 4269-2023 饲料原料 膨化大豆 NY/T 4268-2023 绿色食品 冲调类方便食品 NY/T 4267-2023 刺梨汁 NY/T 4266-2023 草果 NY/T 4265-2023 樱桃番茄 NY/T 4264-2023 香露兜 种苗 NY/T 4263-2023 农作物种质资源库操作技术规程 种质圃 NY/T 418-2023 绿色食品 玉米及其制品 NY/T 392-2023 绿色食品 食品添加剂使用准则 NY/T 3376-2023 畜禽屠宰加工设备 牛悬挂输送设备 NY/T 3357-20 23 畜禽屠宰加工设备 猪悬挂输送设备 NY/T 2984-2023 绿色食品 淀粉类蔬菜粉 NY/T 2799-2023 绿色食品 畜肉 NY/T 274-2023 绿色食品 葡萄酒 NY/T 216-2023 饲料原料 亚麻籽饼 NY/T 211-2023 饲料原料 小麦次粉 NY/T 2109-2023 绿色食品 鱼类休闲食品 NY/T 1991-2023 食用植物油料与产品 名词术语 NY/T 1405-2023 绿色食品 水生蔬菜 NY/T 1326-2023 绿色食品 多年生蔬菜 NY/T 1325-2023 绿色食品 芽苗类蔬 菜 NY/T 1324-2023 绿色食品 芥菜类蔬菜 NY/T 130-2023 饲料原料 大豆饼 NY/T 116-2023 饲料原料 稻谷 NY/T 1049-2023 绿色食品 薯芋类蔬菜 DB42/T 2004-2023 棉花 - 油菜双 直播机械化生产技术规程 DB42/T 2003-2023 东方百合鲜切花设施生产技术规程 DB1410/T 134-2023 花生抗旱栽培技术规程 DB1410/T 133-2023 小麦人工授粉育种技术规程 DB1410/T 132-2023 旱地谷子地膜覆盖沟穴播生产技术规程 DB1410/T 074-2023 旱地优质冬小麦生产技术规程 DB1507/T 82-2023 寒地水稻 浅湿干 节水灌溉栽培技术规程 DB1507/T 81-2023 大兴安岭南麓黑土地培育技术规程 DB44/T 2419-2023 全生 晒柑普 茶生产技术规程 DB5203/T 37-2023 朝天 椒 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规程 DB5203/T 36-2023 花椒栽培技术规程 DB5203/T 35-2023 高粱高效种植技术规程 DB14/T 2718—2023 农村电子商务平台农产品交易服务规范 DB14/T 2717—2023 农产品(果蔬)供应链管理通用要求 DB50/T 1381-2023 早熟 梨 品质评价规范 DB50/T 142-2023 马铃薯 脱毒种 薯繁育技术规程 DB1405/T 039-2023 园林 草坪建 植与养护技术规范 DB41/T 1519-2023 规模化猪场生物安全技术规范 DB41/T 1517-2023 规模化蛋鸡场生物安全技术规范 DB41/T 708-2023 规模牛场口蹄疫生物安全控制技术规范 DB41/T 1628-2023 砖墙钢骨架结构日光温室设计规范 DB41/T 2401-2023 钢骨架结构塑料大棚设计规范 DB41/T 2395-2023 春茶采摘气象指数 DB41/T 2394-2023 小麦种子包衣技术规程 DB41/T 2393-2023 芝麻主要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规程 DB41/T 2392-2023 小麦抗茎基腐病评价技术规范 DB41/T 2391-2023 小麦抗赤霉病评价技术规范 DB36/T 1723-2022 优质晚稻早熟品种早晚季连种栽培技术规程 DB36/T 1722-2022 晚稻常规粳稻栽培技术规程 DB36/T 1721-2022 龙回红 脐橙栽培技术规程 DB36/T 1720-2022 牧草裹包青贮技术规程 DB36/T 1719-2022 家禽粪污异位发酵 床操作 技术规范 DB36/T 1718-2022 多花黑麦草补播改良天然草地技术规程 DB36/T 1717-2022 菜用甘薯栽培技术规程 DB36/T 1716-2022 猕猴桃采收与贮藏技术规程 DB36/T 1715-2022 西方蜜蜂育王技术规程 DB36/T 1714-2022 双低油菜 “ 菜油两用 ” 栽培技术规程 环境环保标准(14个)HJ 1293-2023 农药制造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 HJ 1292—2023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 NY/T 1121.9-2023 土壤检测 第 9 部分:土壤有效 钼 的测定 NY/T 1121.14-2023 土壤检测 第 14 部分:土壤有效硫的测定 HJ 1271-2022 环境空气 颗粒物中甲酸、乙酸和乙二酸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 HJ 1270-2022 环境空气 26 种多溴二苯醚的测定 高分辨气相色谱 - 高分辨质谱法 HJ 1269-2022 土壤和沉积物 甲基汞和乙基汞的测定 吹扫捕集 / 气相色谱 - 冷原子荧光光谱法 HJ 1268-2022 水质 甲基汞和乙基汞的测定 液相色谱 - 原子荧光法 HJ 1267-2022 水质 6 种苯氧羧酸类除草剂和麦草畏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DB44/T 2417-2023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修复效果评估监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 DB14/T 2725—2023 锅炉污染物减排优化方法及能效评价 DB41/T 2388-2023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防治技术规范 DB41/T 2387-2023 大气 PM2.5 组分观测站运行质量管理技术规范 DB36/T 1708-2022 涉及饮用水产品生产卫生管理规范 医药卫生标准(61个)NY/T 554-2023 鸭甲型病毒性肝炎 1 型和 3 型诊断技术 NY/T 545-2023 猪痢疾诊断技术 NY/T 540-2023 鸡病毒性关节炎诊断技术 NY/T 537-2023 猪传染性胸膜肺炎诊断技术 NY/T 4304-2023 牦牛常见寄生虫病防治技术规范 NY/T 4303-2023 动物盖塔病毒感染诊断技术 NY/T 4302-2023 动物疫病诊断实验室档案管理规范 NY/T 4301-2023 热带作物病虫害监测技术规程橡胶树六点始叶螨 WS/T 404.10—2022 临床常用生化检验项目参考区间第 10 部分:血清三碘甲状腺原氨酸、甲状腺素、游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游离甲状腺素、促甲状腺激素 YY/T 1847-2022 抗人球蛋白检测卡(柱凝集法) YY/T 1846-2022 内窥镜手术器械 重复性使用腹部冲吸器 YY/T 1843-2022 医用电气设备网络安全基本要求 YY/T 1842.8-2022 医疗器械 医用贮液容器输送系统用连接件 第 8 部分:单采枸橼酸盐抗凝剂应用 YY/T 1842.1-2022 医疗器械 医用贮液容器输送系统用连接件 第 1 部分:通用要求和通用试验方法 YY/T 1841-2022 心脏电生理标测系统 YY/T 1839-2022 心肺转流系统 静脉气泡捕获器 YY/T 1838-2022 一次性使用末梢采血器 YY/T 1837-2022 医用电气设备 可靠性通用要求 YY/T 1834-2022 X 射线血液辐照设备 YY/T 1832-2022 运动医学植入器械 缝线拉伸试验方法 YY/T 1827.1-2022 医用电气设备 辐射剂量文件 第 1 部分 : 摄影和透视设备辐射剂量结构化报告 YY/T 1823-2022 心血管植入物 镍钛合金镍离子释放试验方法 YY/T 1822-2022 牙科学 口镜 YY/T 1819-2022 牙科学 正畸矫治器用膜片 YY/T 1816-2022 外科植入物 合成不可吸收补片 硬脑(脊) 膜补片 YY/T 1815-2022 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 应用毒理学关注阈值( TTC )评定医疗器械组分的生物相容性 YY/T 1814-2022 外科植入物 合成不可吸收补片 疝 修补 补 片 YY/T 1813-2022 医用电气设备使用可靠性信息收集与评估方法 YY/T 1812-2022 可降解生物医用金属材料理化特性表征 YY/T 1811-2022 补体 4 测定试剂盒(免疫比浊法) YY/T 1807-2022 牙科学 修复用金属材料中主要成分的快速无损检测 手持式 X 射线荧光光谱仪法(半定量法) YY/T 1769-2022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用医疗器械 人工授精导管 YY/T 1629.3-2022 电动骨组织手术设备刀具 第 3 部分:钻头 YY/T 1282-2022 一次性使用静脉留置针 YY/T 1226-2022 人乳头瘤病毒核酸 ( 分型 ) 检测试剂盒 YY/T 1021.1-2022 牙科学 拔牙钳 第 1 部分:通用要求 YY/T 1011-2022 牙科学 旋转器械的公称直径和标号 YY/T 0967-2022 牙科学 旋转和往复运动器械的杆 YY/T 0937-2022 超声 仿组织体模 的技术要求 YY/T 0934-2022 医用动态数字化 X 射线影像探测器 YY/T 0933-2022 医用普通摄影数字化 X 射线影像探测器 YY/T 0916.6-2022 医用液体和气体用小孔径连接件 第 6 部分: 轴索应用 连接件 YY/T 0916.3-2022 医用液体和气体用小孔径连接件 第 3 部分:胃肠道应用连接件 YY/T 0871-2022 眼科光学 接触镜 多患者试戴接触镜的卫生处理 YY/T 0809.10-2022 外科植入物 部分和全髋关节假体 第 10 部分:组合式股骨头抗静载力测定 YY/T 0803.1-2022 牙科学 根管器械 第 1 部分 : 通用要求 YY/T 0794-2022 X 射线摄影用影像板成像装置专用技术条件 YY/T 0719.5-2022 眼科光学 接触镜护理产品 第 5 部分:接触镜与接触镜护理产品物理相 容性的测定 YY/T 0681.12-2022 无菌医疗器械包装试验方法 第 12 部分:软性屏障材料抗揉搓性 YY/T 0646-2022 小型压力蒸汽灭菌器 YY/T 0593-2022 超声经颅多普勒血流分析仪 YY/T 0346-2022 骨接合植入物 金属股骨颈固定钉 YY/T 0321.1-2022 一次性使用麻醉穿刺包 YY/T 0296-2022 一次性使用注射针 识别色标 DB42/T 708-2023 小麦病虫害防控技术规程 DB1410/T 136-2023 连翘生产技术规程 DB1410/T 135-2023 黄芩生产技术规程 DB41/T 2400-2023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工作指南 DB41/T 2399-2023 药品不良反应聚集性事件调查工作指南 DB41/T 2398-2023 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工作指南 GB 14232.4-2021 人体血液及血液成分袋式塑料容器 第 4 部分:含特殊组件的单采血 袋系统 电力半导体标准(2个)GB/T 41633.3-2022 绝缘液体 酸值的测定 第 3 部分:非矿物绝缘油的试验方法 GB/T 40815.5-2022 电气和电子设备机械结构 符合英制系列和公制系列机柜的 热管理  第 5 部分:户内机柜的冷却性能评估 能源标准(1个)DB42/T 2001-2023 用户侧电化学储能系统设计技术导则 其他标准(6个)DB44/T 2418-2023 公路路堤软基处理技术标准 DB14/T 2728—2023 水利工程设计变更报告编制导则 DB14/T 2727—2023 水利技术标准体系 总体框架 DB14/T 2724—2023 典型管壳式热交换器能效评价 DB14/T 2723—2023 公路钢质护栏立柱埋深冲击弹性波法无损检测技术规程 GB/T 32484-2022 表壳体及其附件 气相沉积镀层 Get√小技巧:在仪器信息网APP里,可以免费下载上述标准→↓ 扫码到APP免费下载 目前仪器信息网资料库 有近80万篇资料,内容涉及检测标准、物质检测方法/仪器应用、仪器操作/仪器维护维修手册、色谱/质谱/光谱等谱图。资料库每月有几十万人访问,上万人下载资料,诚邀您分享手头上的资源,与人分享于己留香!
  • 海曙古林大田数字农业项目:解放农户双手,让农业更“智慧”
    80平方米的控制室里,监管人员只需查看数据,动动手指,即可完成10900亩水稻农田的耕种调控工作。这就是位于宁波市海曙区的“古林优质高效水稻大田种植数字农业技术集成示范项目”现场。从水稻育苗催芽,到田间耕种管收,在这个“无人农场”里,不见农户下田,即可真正实现全流程的自动化生产加工。 “古林优质高效水稻大田种植数字农业技术集成示范项目”(以下简称“古林数字大田”项目),由宁波市海曙区农业农村局、古林镇农办联合托普云农等多家单位共同打造。 项目充分利用本地土地规模化流转的优势,建立了一套完整的优质高效水稻jing准化种植技术体系。并将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先进技术,融合进“育、耕、种、管、收、烘”全流程,实现“让机器管理农田”的目标。精准导航实现农机无人化作业古林数字大田数据指挥调度中心 “监管人员只需要在控制室,就可以实时查看园区任一农机的工作状态,而且画面非常清晰”,托普云农企业研究院院长朱旭华介绍说,通过精准导航,操作农机即可完成高精度的自动作业,不仅能实时采集信息,还可查看农机动态的运行轨迹、作业面积轨迹。 “如果想利用好每一台农机,完成高效作业,我还可以通过系统计算每台农机每天的作业量,再根据得到的数据进行精准分配,非常方便”,园区监管人员笑着说道。无人农机下田作业 农机的自动化运作,不仅高效实现耕地、播种、收割等作业,改变传统农户“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作业形式,更加快推进了农业领域“机器换人”导向,加速了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发展的步伐。一屏纵览数据助力科学决策古林大田数字农业平台 在园区“数字农业项目数据中心”里,一整面大屏幕格外引人瞩目。这里显示的每一条数据,都有其独特的意义。 数十个智能装备的搭建,做到了以地面传感器为点,无人机遥感技术为面,点面结合,全方位监测土壤湿度、灌溉时间、气象变化、病虫害等关键信息,帮助监管人员更好地完成对水稻生长“全透明”掌握,实现对不同农情的精准施策,显著提升生产效益。无人机洒药 监管人员点开病虫害监测点的数据界面,介绍说:“当我发现这个版块的数值超过预定值时,可以马上将实时数据提供给相关专家”。系统也会结合预设好的科学分级防控方案,选择相应的杀虫方式。 如需遇到中等虫害,杀虫灯即可自动开启,进行点对点、面对面的针对性杀虫;如遇到重大虫害,则可启动无人机施药巡田模式,不仅能降低农机作业对作物的碾压伤害,还可提升肥料利用率,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具有经济和环保双重效益。 “园区里的市级超高产百亩示范地以946.56公斤/亩的高产丰收,产量比以往提高了20%左右,用工成本还减少了10%,化肥农药也少用了8%”。这可比传统凭经验大面积施肥施药好太多了”,监管人员说道。环境友好科技手段直击灌溉痛点古林数字大田 整个项目的成功实施,离不开基础设施的搭建。项目建设初期,托普云农将稻田的沟渠改造列为重要工作之一。在这项“大工程”面前,托普团队深刻地认识到,只有将稻田灌溉系统重新规划改造,建设出高标准的智能灌溉系统,才能更好地保证稻田作物的生产。因此,如今四通八达、整齐有序的稻田区域才得以实现。 这套内设进水口、出水口、水泵、闸门、蝶阀等的智能灌溉设施,不仅可以自动监测水泵的工作参数、沟渠管道的压力和流量、田间水位等,还能根据水位和墒情信息,自动远程控制水泵和阀门,科学灌溉农田。 “系统首先要判断目前的水质是否被污染,如果达到污染数值,出水口配备的净化装置就起了作用。被净化的水达到四类水标准后,才能排往周边河道,真正实现环境友好”,朱旭华介绍说。 从这个国家首批、华东地区唯一的优质高效水稻大田种植数字农业技术集成示范项目中可以看到,物联网、云计算等精准技术越来越多地融入了农业产业发展。托普云农也将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坚持推进规模化农业向自动化农业发展,加速农业领域“机器换人”,推进无人农场的建设和发展,持续探索现代农业新型生产方式,切实打造出一批集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为一体的可复制、可推广的“无人农场”示范样板。
  • 两项水质标准征求意见 涉及吹扫捕集和气质联用
    近日,环保部发布了两项水质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分别为《水质 丁基黄原酸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征求意见稿)》和《水质 松节油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征求意见稿)》,涉及的仪器包括吹扫捕集和气质联用仪。  全文如下:  关于征求《水质 丁基黄原酸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征求意见稿)等两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环境保护法》和《水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提高环境管理水平,规范环境监测工作,我部决定制定《水质 丁基黄原酸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等两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见附件)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16年11月21日前反馈我部。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p.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 张朔  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邮编:100035  电话:(010)66556826  传真:(010)66556824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 水质 丁基黄原酸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征求意见稿)  3.《水质 丁基黄原酸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水质 松节油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征求意见稿)  5.《水质 松节油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6年10月31日
  • 农业农村部:《食用菌中粗多糖的测定 分光光度法》等74项农业行业标准发布
    《畜禽品种(配套系) 澳洲白羊种羊》等74项标准业经专家审定通过,现批准发布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自2023年8月1日起实施。标准编号和名称见附件。该批标准文本由中国农业出版社出版,可于发布之日起2个月后在中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网(http://www.aqsc.org)查阅。特此公告。附件:《畜禽品种(配套系) 澳洲白羊种羊》等74项农业行业标准目录农业农村部2023年4月11日相关标准如下:序号标准编号及标准名称代替标准号1NY/T 129-2023 饲料原料 棉籽饼NY/T 129-19892NY/T 1676-2023 食用菌中粗多糖的测定 分光光度法NY/T 1676-20083NY/T 2316-2023 苹果品质评价技术规范NY/T 2316-20134NY/T 4326-2023 畜禽品种(配套系)澳洲白羊种羊5NY/T 4327-2023 茭白生产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6NY/T 4328-2023 牛蛙生产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7NY/T 4329-2023 叶酸生物营养强化鸡蛋生产技术规程8NY/T 4330-2023 辣椒制品分类及术语9NY/T 4331-2023 加工用辣椒原料通用要求10NY/T 4332-2023 木薯粉加工技术规范11NY/T 4333-2023 脱水黄花菜加工技术规范12NY/T 4334-2023 速冻西兰花加工技术规程13NY/T 4335-2023 根茎类蔬菜加工预处理技术规范14NY/T 4336-2023 脱水双孢蘑菇产品分级与检验规程15NY/T 4337-2023 果蔬汁(浆)及其饮料超高压加工技术规范16NY/T 4338-2023 苜蓿干草调制技术规范17NY/T 4339-2023 铁生物营养强化小麦18NY/T 4340-2023 锌生物营养强化小麦19NY/T 4341-2023 叶酸生物营养强化玉米20NY/T 4342-2023 叶酸生物营养强化鸡蛋21NY/T 4343-2023 黑果枸杞等级规格22NY/T 4344-2023 羊肚菌等级规格23NY/T 4345-2023 猴头菇干品等级规格24NY/T 4346-2023 榆黄蘑等级规格25NY/T 4347-2023 饲料添加剂 丁酸梭菌26NY/T 4348-2023 混合型饲料添加剂 抗氧化剂通用要求27NY/T 4349-2023 耕地投入品安全性监测评价通则28NY/T 4350-2023 大米中2-乙酰基-1-吡咯啉的测定气相色谱-串联质谱法29NY/T 4351-2023 大蒜及其制品中水溶性有机硫化合物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30NY/T 4352-2023 浆果类水果中花青苷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31NY/T 4353-2023 蔬菜中甲基硒代半胱氨酸、硒代蛋氨酸和硒代半胱氨酸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32NY/T 4354-2023 禽蛋中卵磷脂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33NY/T 4355-2023 农产品及其制品中嘌呤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34NY/T 4356-2023 植物源性食品中甜菜碱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35NY/T 4357-2023 植物源性食品中叶绿素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36NY/T 4358-2023 植物源性食品中抗性淀粉的测定 分光光度法37NY/T 4359-2023 饲料中16种多环芳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38NY/T 4360-2023 饲料中链霉素、双氢链霉素和卡那霉素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39NY/T 4361-2023 饲料添加剂 α-半乳糖苷酶活力的测定 分光光度法40NY/T 4362-2023 饲料添加剂 角蛋白酶活力的测定 分光光度法41NY/T 4363-2023 畜禽固体粪污中铜、锌、砷、铬、镉、铅汞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42NY/T 4364-2023 畜禽固体粪污中139种药物残留的测定 液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43NY/T 4365-2023 蓖麻收获机 作业质量44NY/T 4366-2023 撒肥机 作业质量45NY/T 4367-2023 自走式植保机械 封闭驾驶室 质量评价技术规范46NY/T 4368-2023 设施种植园区 水肥一体化灌溉系统设计规范47NY/T 4369-2023 水肥一体机性能测试方法48NY/T 4370-2023 农业遥感术语 种植业49NY/T 4371-2023 大豆供需平衡表编制规范50NY/T 4372-2023 食用油籽和食用植物油供需平衡表编制规范51NY/T 4373-2023 面向主粮作物农情遥感监测田间植株样品采集与测量52NY/T 4374-2023 农业机械远程服务与管理平台技术要求53NY/T 4375-2023 一体化土壤水分自动监测仪技术要求54NY/T 4376-2023 农业农村遥感监测数据库规范55NY/T 4377-2023 农业遥感调查通用技术 农作物雹灾监测技术规范56NY/T 4378-2023 农业遥感调查通用技术 农作物干旱监测技术规范57NY/T 4379-2023 农业遥感调查通用技术 农作物倒伏监测技术规范58NY/T 4380.1-2023 农业遥感调查通用技术 农作物估产监测技术规范 第1部分:马铃薯59SC/T 1135.8-2023 稻渔综合种养技术规范 第8部分:稻鲤:(平原型)60SC/T 1168-2023 鳊61SC/T 1169-2023 西太公鱼62SC/T 1170-2023 梭鲈63SC/T 1171-2023 斑鳜64SC/T 1172-2023 黑脊倒刺鲃65SC/T 1174-2023 乌鳢人工繁育技术规范66SC/T 2001-2023 卤虫卵SC/T 2001-200667SC/T 3058-2023 金枪鱼冷藏、冻藏操作规程68SC/T 3059-2023 海捕虾船上冷藏、冻藏操作规程69SC/T 3060-2023 鳕鱼品种的鉴定 实时荧光PCR法70SC/T 3061-2023 冻虾加工技术规程71SC/T 4018-2023 海水养殖围栏术语、分类与标记72SC/T 6106-2023 鱼类养殖精准投饲系统通用技术要求73SC/T 9443-2023 放流鱼类物理标记技术规程74SC/T 9444-2023 水产养殖水体中氨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 关于第十批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目标 考核合格项目名单的公示
    按照《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农业农村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国标委发〔2022〕34号)要求,依据《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管理办法(试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组织各省(区、市)市场监管局(厅、委)和有关部门,开展了第十批国家农业标准示范区项目的目标考核工作,经考核评估,确定“国家生态节约型宿根植物生产标准化示范区”等105个目标考核合格项目,现将考核合格名单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进行反馈,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签字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公 示 期:2023年4月13日—5月8日联系电话:010-82261652、82262964附件第十批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目标考核合格项目表地方/部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承担单位项目参加单位北京(4)SFQ10-1国家生态节约型宿根植物生产标准化示范区北京花乡花木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京市丰台区花乡人民政府、北京花乡花卉科技研究所有限公司、北京草桥杨镇花木种植基地有限公司SFQ10-2国家蔬菜产业链质量控制标准化示范区北京天安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北京市怀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京市怀柔区农业农村局SFQ10-79国家高效乳肉兼用牛良种繁育标准化示范区北京市北务广峰养殖场北京市顺义区农业农村局、北京市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SFQ10-80国家一年两熟葡萄栽培标准化示范区北京市延庆区延庆镇人民政府、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北京金粟种植专业合作社、北京市延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京市延庆区农业农村局 天津(2)SFQ10-3国家桃果生产与繁育综合标准化示范区天津昽森家庭农场有限公司天津市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SFQ10-4国家小站稻栽培标准化示范区天津市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天津市优质农产品开发示范中心河北(2)SFQ10-6国家有机蔬菜种植标准化示范区河北和平农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SFQ10-81国家红梨产业标准化示范区河北鑫鼎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山西(3)SFQ10-7国家生猪育种创新标准化示范区山西凯永养殖有限公司高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平市畜牧兽医局SFQ10-8国家辣椒种植标准化示范区屯留县源达农资有限公司长治市屯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长治市屯留区农业农村局SFQ10-82国家有机旱作羊肥小米产业发展标准化示范区山西太行沃土农业产品有限公司武乡县农业农村局内蒙古(3)SFQ10-9国家高寒水稻种植标准化示范区阿荣旗伟涛水稻产销专业合作社兴安盟隆华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生物技术研究院、呼伦贝尔劳模英才科技服务中心、阿荣旗农业技术推广中心SFQ10-10国家西门塔尔优质肉牛养殖标准化示范区内蒙古沃金农业有限公司阿鲁科尔沁旗农牧局SFQ10-11国家蒙中药材种植标准化示范区奈曼旗人民政府、奈曼旗国安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通辽市蒙中药产业发展研究中心、奈曼旗占布拉道尔吉蒙中药材研究发展管理中心、内蒙古民族大学、奈曼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奈曼旗教育科技体育局辽宁(3)SFQ10-12国家软枣猕猴桃种植标准化示范区辽宁玉泉圣果种植业有限公司沈阳东方奇异莓休闲农业有限公司、辽宁聚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岫岩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SFQ10-13国家智慧集约蛋鸡养殖标准化示范区新民市公主屯镇人民政府、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辽宁众盟禽业有限公司、新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SFQ10-83国家大榛子种植标准化示范区桓仁富农果业专业合作社、桓仁众诚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桓仁县人民政府、桓仁县重点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五里甸子镇人民政府吉林(5)SFQ10-14国家智慧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区长春农业博览园长春现代农业示范中心有限责任公司SFQ10-15国家水稻种植与加工标准化示范区吉林好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镇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SFQ10-16国家有机蓝莓种植标准化示范区通化禾韵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SFQ10-84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市(梅河口)吉林省梅河口市人民政府梅河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梅河口市农业局、梅河口市九星米业有限责任公司、梅河口市福海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SFQ10-85国家林下灵芝种植标准化示范区延边大阳参业有限公司吉林省和龙市人民政府、吉林省延边州农业农村局、吉林省和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吉林省和龙市农业农村局黑龙江(2)SFQ10-17国家大榛子产业标准化示范县通河县人民政府、通河县佳隆大果榛子农民专业合作社通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河县林业和草原局SFQ10-18国家刺嫩芽、刺五加栽培和管护标准化示范区黑龙江省林口林业局有限公司林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3)SFQ10-19国家鱼类绿色生态综合标准化示范区上海品兴农家乐专业合作社上海市奉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奉贤区农业农村委员会SFQ10-86国家红掌花栽培标准化示范区上海瀛庙果蔬专业合作社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SFQ10-87国家种养结合生态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上海松林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江苏(5)SFQ10-20国家蛋鸡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区江苏天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天成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天成蛋业有限公司SFQ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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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3)SFQ10-49国家猕猴桃种植标准化示范区水城县东部农业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六盘水市农业科学研究院水城县农业农村局、水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水城县绿美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SFQ10-50国家花椒种植标准化示范区德江县人民政府、德江万进花椒种植专业合作社德江县农业农村局SFQ10-51国家辣椒种植标准化示范区遵义供销控股(集团)辣椒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遵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绥阳县农业农村局、新蒲新区农业农村局云南(2)SFQ10-52国家月季鲜切花高效无土栽培标准化示范区云南云秀花卉有限公司-SFQ10-53国家油茶栽培标准化示范区红河州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金平云瑶种养专业合作社、红河州联农油茶产销专业合作社、金平县油茶站西藏(2)SFQ10-54国家枸杞种植标准化示范区白朗后藏杞原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白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白朗县科学技术局、白朗县农业农村局SFQ10-55国家娘亚牦牛养殖标准化示范区西藏娘亚牦牛养殖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嘉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嘉黎县农业农村局陕西(4)SFQ10-56国家红豆杉种植标准化示范区陕西天行健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蓝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蓝田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执法局、蓝田县人民政府SFQ10-57国家智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杨凌现代农业产业标准化研究推广服务中心杨凌锦田果蔬专业合作社、杨凌示范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杨凌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中心SFQ10-58国家奶山羊规模养殖标准化示范区陇县畜产局、陇县秦羊奶畜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 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陇县生态乳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陇县畜牧工作站SFQ10-103国家乌鸡养殖标准化示范区略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略阳县农业农村局、陕西龙佳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陕西略阳汉水源乌鸡开发有限公司甘肃(4)SFQ10-59国家矮砧苹果种植标准化示范区灵台县果业办公室、甘肃齐翔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灵台县自然资源局、灵台县市场监管局、独店镇政府、西屯镇政府、什字镇政府、上良镇政府、朝那镇政府、灵台海升现代农业有限公司、灵台县钰圣有机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SFQ10-104国家金银花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区通渭县李家店乡人民政府通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渭县农业农村局、通渭县财政局SFQ10-108国家苹果园全程机械化生产标准化示范区礼县森和园种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礼县市场监管局、礼县农业农村局、礼县园艺技术推广站SFQ10-109国家大黄良种繁育标准化示范区礼县刘马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礼县市场监管局、礼县农业农村局、礼县中药材产业开发办公室青海(2)SFQ10-60国家八眉猪养殖标准化示范区青海省互助八眉猪原种育繁场、青海省畜牧兽医科学院、青海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互助土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SFQ10-61国家马铃薯种薯繁育标准化示范区青海鑫隆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青海省农林科学院、青海高原薯业有限公司-宁夏1SFQ10-62国家黄花菜绿色生产标准化示范区宁夏盈德黄花研究院有限公司、盐池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盐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新疆(3)SFQ10-63国家和田红枣产业扶贫产标准化示范区新疆和田果业有限公司和田爱农果业有限公司、和田市田源红枣购销农民专业合作社、新疆天山林果业食品有限公司、果叔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新疆大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SFQ10-64国家有机肉牛养殖标准化示范区新疆天莱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农业农村局、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畜牧兽医局SFQ10-65国家智慧农机农艺融合标准化示范区新疆农之鑫农机专业合作社昌吉回族自治州农牧机械化技术推广站、昌吉回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3)SFQ10-66国家棉花液体肥精准水肥一体化标准化示范区中新农现代节水科技有限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市场监督管理局、新疆天业智慧农业科技有限公司SFQ10-67国家一带一路农业标准化国际合作示范区新疆天业节水灌溉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市场监督管理局SFQ10-68国家西门塔尔牛养殖标准化示范区可克达拉市创锦牧业有限公司伊利哈萨克自治州畜牧科学研究院水利部(3)SFQ10-69国家灌区管道输水灌溉标准化示范区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山西省禹门口水利工程管理局稷山管理处SFQ10-70国家节水灌溉标准化示范区德清县水利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德清县水利局SFQ10-105国家绿色小水电创建示范区江西省水利科学研究院-农业农村部(3)SFQ10-71国家新型水产养殖标准化示范区鼎湖区农业农村局、观星(肇庆)农业科技有限公司-SFQ10-72国家苹果生产标准化示范区荣成市农业农村局、威海市翠虹果品股份有限公司荣成市农业农村事务服务中心、荣成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山东悦多果业有限公司SFQ10-106国家象山柑橘区域公用品牌培育提升标准化示范区象山县农业农村局宁波市标准化研究院粮食和储备局(2)SFQ10-73国家五常大米生产标准化示范区五常市乔府大院农业股份有限公司-SFQ10-74国家冬小麦产业标准化示范区新疆大疆和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新疆中聚粮油有限公司林草局(1)SFQ10-75国家花卉种苗高效生产标准化示范区北京市花木有限公司北京天卉源绿色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供销总社(3)SFQ10-76国家核桃生产加工销售标准化示范区新疆果业集团有限公司叶城西域果叔电商供应链有限公司、和田惠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和田果叔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和田汇农林果产品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叶城润昌林果产品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新疆农业科学院SFQ10-77国家花椒生产标准化示范区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南京野生植物综合利用研究所、涉县青阳山农产品专业合作社-SFQ10-78国家青菜头(榨菜)种植托管服务标准化示范区重庆农资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农资有限公司、重庆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重庆市农资行业协会
  • 建立农业面源污染调查监测体系 《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实施方案(试行)》
    方案指出,到2035年,农业面源污染监测网络和监管制度全面建立制定农业面源污染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加强农业污染源、入水体污染物浓度与流量监测、受纳水体水质和流量监测,构建全国农业面源污染环境监测“一张网”。在重点区域,基于全国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结合农村环境质量监测,采用更新改造、共建共享和新建相结合的方式,增加环境监测布点,加强暴雨、汛期等重点时段水质监测。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整合科技资源,通过相关国家科技计划,加快农业面源污染调查、监测、评估技术为重点的联合攻关,集中力量研发农业面源污染估算模型和源解析技术方法,研发先进的自动监测、快速监测设备,推广成熟适用技术。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实施方案(试行)  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是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事关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事关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业绿色发展,事关城乡居民的水缸子、米袋子、菜篮子。为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全面绿色转型,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钉钉子精神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立足我国“三农”工作实际和新时期发展需要,以削减土壤和水环境农业面源污染负荷、促进土壤质量和水质改善为核心,按照“抓重点、分区治、精细管”的基本思路,统筹谋划、协同联动,突出重点、试点先行,优化政策、强化监督,真抓实干、久久为功,形成齐抓共管、持续推进的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开好局、起好步。  (二)基本原则  统筹推进,突出重点。统筹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以化肥农药减量化、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为重点内容,以防控农业面源污染对土壤和水生态环境影响为目标,以长江经济带和黄河流域为重点,兼顾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等流域,在干流和重要支流沿线、南水北调东线中线、湖库汇水区、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区(以下简称重点区域),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试点先行,夯实基础。根据种植和养殖产业分布、污染防治工作基础,在典型流域、海域、区域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监管试点示范,形成易复制、可推广的治理模式和管理措施,探索建立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体系。  分区治理,精细监管。根据不同区域、不同类型污染源特征、地理气候影响因素和环境保护要求,立足地方实际,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实施“一区一策”,因地制宜采取治理措施,加强精细化监督管理,实现精准治污、科学治污和依法治污。  政策激励,多元共治。强化政策引导作用,注重激励性措施与强制性措施相结合,充分运用税收、补贴等经济手段,广泛调动农业产业链主体和社会各界的积极性,推动政府、农业社会化服务机构、农户等多元主体合作共治。  (三)工作目标  到2025年,重点区域农业面源污染得到初步控制。农业生产布局进一步优化,化肥农药减量化稳步推进,规模以下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水平持续提高,农业绿色发展成效明显。试点地区农业面源污染监测网络初步建成,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法规政策标准体系和工作机制基本建立。  到2035年,重点区域土壤和水环境农业面源污染负荷显著降低,农业面源污染监测网络和监管制度全面建立,农业绿色发展水平明显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推进重点区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根据农业污染源类型分布、地理气候条件、环境质量状况等,确定农业面源污染优先治理区域。优化农业生产空间布局,按照土壤、水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分区分类采取治理措施。在种植业面源污染突出区域,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优化生产布局,推进“源头减量-循环利用-过程拦截-末端治理”工程,深入实施秸秆综合利用行动,以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利用为主攻方向,建立一批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打造产业化利用典型模式。持续推进农膜回收行动,以标准地膜应用、专业化回收、资源化利用为重点,强化农膜回收利用示范县建设,健全回收网络体系,试点农膜区域性绿色补偿制度,加快可降解农膜应用示范,着力解决农田“白色污染”问题。在养殖业面源污染突出区域,基于土地消纳粪污能力,合理确定养殖规模,促进畜禽粪污还田利用,推动种养循环,改善土壤地力。  建立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技术库。按照全要素治理、菜单式遴选的原则,以种植、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水产养殖等污染防治为重点,根据污染类型和主要成因,分区分类建立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技术库。总结试点示范成果和各地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模式,由点及面,逐步形成产业化、规模化效应。  (二)完善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政策机制  健全法律法规制度。制修订肥料管理等对农业面源污染有重大影响的法律法规。加强化肥农药生产经营管理和使用指导,推动精准施肥、科学用药。以省为单位加强畜禽散养密集区污染治理,明确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场户污染治理要求和责任,鼓励对畜禽粪污进行无害化处理,达到肥料化利用有关要求后,进行还田利用。规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防止在处理事故过程中,将废水、废液、固体废弃物直接排入农田。  完善标准体系。适时评估并完善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与监督监测相关标准。指导各地制定种植业污染治理、水产养殖尾水排放等标准规范。以促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为导向,健全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标准体系,加强养殖场户环境监督管理。农田灌溉用水、水产养殖用水、畜禽粪污肥料化利用应执行相应标准,防止污染土壤、地下水和农产品。  优化经济政策。完善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设施用电用地政策,落实有机肥产品生产销售、化肥农药减量、有机肥替代化肥等补贴和税收减免政策。对开展畜禽粪肥运输、施用等社会化服务组织,按规定予以支持。优先将畜禽、水产养殖、秸秆农膜等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装备等支持农业绿色发展的机具列入农机购置补贴目录。探索开展“点源-面源”排污交易试点。  建立多元共治模式。在重点区域以省为单位,编制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制定污染防治目标任务,明确监督指导和保障措施。发展农资绿色配售,推动农资经销商成为污染防治的重要主体和信息传导枢纽,引导农户使用绿色高效的肥料农药。通过向社会购买服务等方式,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市场化。充分发挥农业社会化服务机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作用,推广“政府+协会+农户”“龙头企业+协会+农户”等模式,加强专业技术管理。推动统一生产管理、统一订购农资、实施品牌认证等标准化生产,形成“政府-市场-农户”多元共管共治体系。  (三)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监督管理  开展农业污染源调查监测。完善化肥农药使用量调查核算方法,在统计、农业农村、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工作基础上,逐步摸清化肥农药使用变化情况。利用实地调研、台账抽查、智能终端采集等方式,对化肥农药投入、畜禽和水产养殖等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加密布设农业面源污染监控点,重点在大中型灌区、有污水灌溉历史的典型灌区进行农田灌溉用水和出水水质长期监测,掌握农业面源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情况。开展畜禽粪肥还田利用全链条监测,分析评估养分和有害物质转化规律。  评估农业面源污染环境影响。制定农业面源污染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加强农业污染源、入水体污染物浓度与流量监测、受纳水体水质和流量监测,构建全国农业面源污染环境监测“一张网”。在重点区域,基于全国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结合农村环境质量监测,采用更新改造、共建共享和新建相结合的方式,增加环境监测布点,加强暴雨、汛期等重点时段水质监测。开展农业污染物入水体负荷核算评估,确定监管的重点行业、重点地区和重要时段。  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长期观测。在嘉陵江、汾河、太湖、巢湖、南四湖、洱海、白洋淀、丹江口库区、密云水库等重点水域先行先试,建设农业生态环境野外观测超级站,开展气象、水文、水质、土壤和地下水等野外长期观测和定量分析,结合遥感技术,掌握农业面源污染时空演变规律,逐步实现对农业面源污染环境质量影响的动态评估。加强国家农业科学观测实验站建设,对农业生产要素及其动态变化进行系统观测、监测和记录,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提供基础支撑。  建设农业面源污染监管平台。系统整合农田氮磷流失监测、地表水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农村环境质量监测等数据,实现从污染源头到生态环境的监测数据互联互通。加强全国农业源普查、生态环境统计、畜禽粪污综合利用信息、全国排污许可管理平台等工作对接共享。借助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拓宽数据获取渠道,实现动态更新。发挥农业面源污染大数据在指导污染防治、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优化城乡规划、土地利用和推动农业绿色发展中的作用。  三、试点示范  围绕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污染防治攻坚战总体部署,以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对重点区域土壤和水环境影响为目标,在广西、广东、湖南、湖北、河南、江苏、安徽、云南、江西、四川、山东、宁夏、河北、陕西、吉林、青海等省份部分县市区开展试点(以下简称试点县),实施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等项目,建设一批以污染防治、调查监测、绩效评估等为主要内容的试点示范工程。  (一)形成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典型模式。在试点县中筛选以种植、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水产养殖为主的区域,建设一批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工程。优化农业生产空间布局,开展系统设计、分类治理,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模式。大力发展种养结合、生态循环农业,扩大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种养规模,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提升农业发展质量和效益。  (二)建立农业面源污染调查监测体系。开展农业面源污染调查和成因分析,科学测算化肥农药对面源污染的影响和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研究农业面源污染敏感区域识别方法,编制优先治理区域清单。选取典型小流域及海水养殖集中分布的近岸海域,结合地面监测和卫星遥感技术,评估污染物入水体负荷和时空分布等。在四川都江堰、内蒙古河套、宁夏青铜峡等选择大中型灌区,开展农田灌溉用水水质监测,在养殖密集区加强地表水水质监测。建设农业面源污染监管信息平台,加强污染防控预警。  (三)探索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绩效评估。研究制定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绩效评估办法,明确评估范围、指标、内容、方式等。以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结果为基础,补充摸底调查数据,确定绩效评估指标和基数。探索将环境质量改善状况作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绩效评估的主要依据。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有关部门根据本方案要求,密切协作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履行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职责,并与农业农村、发展改革、财政、水利、林业草原等相关部门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加强信息共享、定期会商、督导评估,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省级对本地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负总责,提供组织和政策保障,做好监督考核。市级做好上下衔接、域内协调和督促检查等工作。县级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二)强化队伍建设。明确县乡镇承担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的机构和人员。加强农业环境保护和农技推广体系队伍建设,引导农民科学使用农业投入品,采用绿色生产方式。推动生态环境监管执法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落实县乡镇基层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监管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监管执法培训,提升基层监管执法能力。  (三)加大资金投入。构建公共财政支持、责任主体自筹和社会资金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格局。中央有关部门结合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地方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各地要合理安排资金投入,确保完成治理目标。鼓励地方按规定加强相关渠道资金和项目统筹整合。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领域。加大绿色信贷、绿色债券对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秸秆综合利用、农膜回收利用、池塘养殖尾水利用处理等。  (四)提升科技支撑。成立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专家组,开展长期跟踪和定期会商,为关键技术研究和重要政策咨询提供支撑,对试点示范地区强化技术帮扶。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整合科技资源,通过相关国家科技计划,加快农业面源污染调查、监测、评估技术为重点的联合攻关,集中力量研发农业面源污染估算模型和源解析技术方法,研发先进的自动监测、快速监测设备,推广成熟适用技术。  (五)强化监督工作。推动各级地方政府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绩效评估范畴,明确年度任务与评估指标。实施信息公开,拓宽投诉举报渠道,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存在的突出问题纳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范畴,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突出问题监督。  (六)加强宣传引导。利用新媒体与传统媒体,宣传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重要性,普及治理知识和技术,鼓励公众参与和监督,增强农村居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能力,形成全社会保护农业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 水质分析中的常见指标以及标准物质在其中的作用
    在此,我们将依据GB 5749-202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的表1,对水质常规指标进行深入浅出的解读。这些数据,就如同体检报告上的各项指标,默默讲述着水质的故事。让我们一起,探索那数据背后的意义,守护我们的饮水安全。一、微生物指标饮用水需要检测微生物指标,如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等,如果这些指标不合格,易引发细菌感染、寄生虫病,使人出现腹痛、腹泻等消化道症状。二、感官性状指标1、色度:天然水或处理后的各种水进行颜色定量测定时的指标。标准限值:15度。2、浑浊度:水中悬浮及胶体状态的颗粒。标准限值:1NTU。3、臭和味:被污染的水体往往具有不正常的气味。用鼻子闻到的叫做臭,口尝到的叫做味。标准限值:无异臭、无异味。4、肉眼可见物:水中存在的、可以肉眼观察到的颗粒或其他悬浮物质。标准限值:不得含有。超标危害:感官性状指标主要是其他指标的表征体现,一般没有直接危害。如浑浊度超标水样中悬浮物容易吸附细菌、病毒等。三、一般化学指标1、pH值:氢离子浓度倒数的对数。标准限值:6.50~8.50。超标危害:对管道的腐蚀进而引起间接中毒。2、总硬度:主要是指水中钙、镁离子的含量。硬度分为碳酸盐硬度及非碳酸盐硬度。碳酸盐硬度和非碳酸盐硬度的总和称总硬度。标准限值:450mg/L。超标危害:引起胃肠道功能紊乱,容器结垢,腐蚀设备等。3、溶解性总固体(TDS):溶解在水里的无机盐和有机物的总称,主要成分有Ca2+、Mg2+、Na+、K+、CO32-、HCO3-、SO42-、NO3-等。标准限值:1000mg/L。超标危害:味道差,口感差,水壶结垢。四、无机非金属指标1、硫酸盐:主要来自石膏和其他含硫酸盐沉积物的溶解。标准限值:250mg/L。超标危害:大量摄入导致腹泻、脱水、胃肠道紊乱。2、氯化物:广泛存在于水中,来源于天然矿物沉积、海水入侵、农业灌溉等。标准限值:250mg/L。超标危害:腐蚀管路,引入咸味,对胃液分泌、水代谢有影响,从而诱发各种疾病。3、氟化物:广泛存在于水中,来源于天然矿物沉积。标准限值:1.0mg/L。超标危害:适量的氟对身体有益,可预防龋齿。摄入过多对人体有害,容易导致氟斑牙、氟骨症。4、氰化物:自然水体一般不存在氰化物,水中来源主要是工业污染、石油化工、农药、电镀等。标准限值:0.05mg/L。5、硝酸盐氮、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和氨是氮循环的组成部分。除来自地层外,还主要来源工业废水、生活污水、肥料等。标准限值:硝酸盐氮10mg/L,氨氮0.5mg/L。超标危害:本体无毒。在体内形成亚硝酸盐,可导致高铁血红蛋白症。在胃肠道形成亚硝胺,使动物致畸、致癌、致突变。五、金属指标1、铝:来源于工业污染及混凝剂(如硫酸铝、聚合氯化铝、明矾等)的使用,产生的铝化合物随污水进入水体。标准限值:0.20mg/L。超标危害:铝是一种低毒金属元素,并非人体需要的微量元素,不会导致急性中毒,人体摄入铝后仅有10%-15%能排泄到体外,大部分会在体内蓄积,与多种蛋白质、酶等人体重要成分结合,影响体内多种生化反应,长期摄入会损伤大脑,导致痴呆,还可能出现贫血、骨质疏松等疾病。2、铁:铁是人体的必需元素。铁是地壳层中第二丰富的金属,以多种形式存在于天然水中。水中的铁通常以Fe3+的形式出现,而较易溶解的Fe2+可能在脱氧的情况下出现。标准限值:0.30mg/L。超标危害:当水中含铁量超过0.30mg/L会使衣服、器皿、设备等着色。在含铁量大于 0.50mg/L时,水的色度可能会大于30度。饮用水铁过多可引起食欲不振、呕吐、腹泻、胃肠道紊乱、大便失常等症状。3、锰:是地壳中较为丰富的元素之一,地下水中锰的质量浓度可以达到每升几毫克。常和铁结合在一起。标准限值:0.10 mg/L。超标危害:高浓度锰有毒性,锰主要危害中枢神经系统,可以出现颓废、肌张力增加、震颤和智力减退等中毒症状。但还未达到此水平时根据味道就需对水进行处理了。当锰的质量浓度超过0.10mg/L,会使饮用水发出令人不快的味道,并使器皿和洗涤的衣服着色。如果溶液中Mn2+的化合物被氧化,会形成沉淀,造成结垢。4、铜:是一种存在于地壳和海洋中的金属。在地壳中的含量约0.01%。自然界中的铜多数以化合物(铜矿物)存在。标准限值:1.0mg/L。超标危害:铜是人体重要的必需微量元素,但重金属又有一定毒性。毒性强弱与重金属进入人体的方式和剂量有关。金属铜不易溶解,毒性比铜盐(醋酸铜和硫酸铜)小。铜超标引起急性和慢性中毒,急性中毒有急性胃肠炎、溶血和贫血;慢性中毒有记忆力减退、注意力不集中,易激动、多发性神经炎等。5、锌:在自然界中多以硫化物状态存在。主要含锌矿物是闪锌矿。也有少量氧化矿,如菱锌矿,电池的重要原料。水中锌含量很小,但水流经镀锌管道可能被污染,使水的浑浊度升高,具有不舒服的金属味。标准限值:1.0mg/L。超标危害:锌是人体不可缺少的微量元素,但锌超标也有危害:1.锌与硒有拮扰性,人体大量摄入锌后降低了硒的解毒作用,容易引起某些有毒元素的慢性中毒或诱发某些疾病;2.大量的锌能抑制吞噬细胞的活性和杀菌力,从而降低人体的免疫功能,使抗病能力减弱;3.过量的锌致使铁参与造血机制发生障碍从而使人体发生顽固性缺铁性贫血;4.长期大剂量锌摄入可诱发人体的铜缺乏。6、砷:在地壳中广泛存在,大多以硫化砷或金属砷酸盐和砷化物形式存在。某些地区水砷偏高(地方病),有的来自治炼废水、矿物溶出。标准限值:0.01mg/L。超标危害:砷是饮水中一种重要的污染物,国际癌症研究机构 (IARC)确认是使人致癌的物质之一。7、汞:在自然界中分布量很少,但普遍存在,一般动物植物中都含有微量的汞。汞的用途广泛,人类活动造成水体汞污染,主要来自系碱、塑料、电池、电子、化工废水还有农药、化肥等使用。标准限值:0.001mg/L。超标危害:金属汞和无机汞损伤肝脏和肾脏,但一般不形成累积中毒。有机汞(如甲基汞)等毒性高,能损伤大脑,在体内停留时间长,即使剂量很少也可累积致毒,如日本的水俣病。8、镉:在自然界中常以化合物状态存在,一般水中含量很低。镉在电镀、颜料、塑料、稳定剂、Ni-Cd电池工业、电视显像管制造等工业领域使用广泛。镉的污染主要来源工业排放。标准限值:0.005mg/L。超标危害:镉是人体非必需元素,正常环境状态下,不会影响人体健康。镉被人体吸收后,在体肉形成镉硫蛋白,选择性地蓄积在肝肾中。从而影响肝、肾器官中酶系统的正常功能,使骨路的生长代谢受阻碍,从而造成骨路疏松、萎缩、变形等。如日本的痛痛病。9、铬(六价):铬属于分布较广的元素之一。自然界中主要以铬铁矿FeCr204形式存在。铬的污染源有含铬矿石的加工,金属表面处理、皮革鞣制、印染等排放的污水。标准限值(六价铬):0.05mg/L。超标危害:铬是人体必需的微量元素,在机体的糖代谢和脂代谢中发辉特殊作用。铬的毒性与其价态有关,金属铬对人体几乎无害,六价铬才有毒。六价铬比三价铬毒性高。六价铬对人主要是慢性毒害,它可以通过消化道、呼吸道、皮肤和粘膜侵入人体,在体内主要蓄积在肝、肾和内分泌腺中。通过呼吸道进入的易积存在肺部。10、铅:铅在地壳中含量为0.16%,很少以游离态存在于自然界,工业中含铅废气、废水、废渣等可以污染水源。自来水的铅还来自含铅的管道系统,如输水管、焊料、管件及其接头,聚氯乙烯水管材、管件可能含铅,因为铅作为稳定剂用于生产该种塑料管。标准限值:0.01mg/L。超标危害:铅中毒对机体的影响是多器官、全身性的,临床表现复杂,且缺乏特异性,比较明确的是:1、引起血红蛋白合成障碍;2、损害神经系统;3、损害肾脏;4、损害生殖器官;5、影响子代。病期较长的患者并有贫血,面容呈灰色,伴心悸、气促、乏力等。牙与指甲因铅质沉者而染黑色,有的牙龈出现黑色。编辑搜图六、有机物(综合)指标1、高锰酸盐指数(以O₂ 计):是指水样在规定的氧化剂和氧化条件下的可氧化物质的总量。标准限值:3mg/L。超标危害:高锰酸盐指数是反应饮用水中有机污染物总体水平的一项指标,与肝癌和胃癌死亡率之间有非常显著的相关关系。2、三氯甲烷:是一种有机合成原料,主要用来生产氟氯昂。可用于有机合成及麻醉剂,脂肪、橡胶、树脂、油类、蜡、磷、碘和粘合压克力的溶剂,青霉素,精油、生物碱等的萃取剂,在生产过程中的废水污染水体。饮用水中三氯甲烷的形成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用作消毒剂的氯和在水源中存在的前体之间相互反应。标准限值:0.06mg/L。超标危害:主要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具有麻醉作用,对心,肝,肾有损害,主要引起肝脏损害,并有消化不良、乏力、头痛、失眠等症状。并认为对人具有潜在的致癌危险性。在使用相关仪器设备对水质进行检测的同时,需要确保已有仪器的正确值,这就需要用到相关的标准物质进行校准,那标准物质在其中起到了什么作用呢?水质检测标准物质主要用于保证水质检测结果的准确性。这些标准物质在环境监测中起到重要的作用,可以用于测定水样中污染物质的浓度。此外,这些标准物质还可以被用于制定一些环境标准,如水质标准,以保证水质监测检测结果的合理性和可靠性,进而保证公众的生命健康和生活的安全。具体来说,水质检测标准物质有以下用途:1. 质量控制:在实验室内部的质量控制程序中,标准物质可被用作质控样品,通过比较实际测试结果与标准物质的不确定度,来评估实验的准确度和精密度。2. 比对试验:标准物质可以作为基准,用于比较不同实验室或不同测量方法的结果,以评估其准确性和一致性。3. “盲样”分析:在某些情况下,标准物质会被混入实际样品中,以测试实验室对特定污染物的检测能力。4. 校准仪器:标准物质可用于校准测量仪器,确保其准确性。5. 标定溶液浓度:标准物质可以用来标定用于样品前处理的溶液,确保这些溶液的浓度准确无误。6. 评价分析方法:通过使用标准物质,可以对新开发或改进的分析方法进行验证,确保其有效性。值得注意的是,某些特殊的水质检测标准物质如水中氨氮溶液标准物质和水中铵离子溶液标准物质,不仅可用于上述用途,还可以直接用于对排放的氨氮污染物进行准确测定,为环保领域的新技术新方法研究、新标准验证、质量控制、能力验证样品检测等方面提供技术保障。
  • 新一代传感技术撬动智慧农业
    当无人机在三亚的晴空缓缓升起,中国农业科学院棉花研究所南繁育种基地中控室的大屏上,基地的概貌和株高、叶面积指数、冠层温度、叶绿素含量等育种专家关心的表型数据逐渐清晰起来。  这是中国农业科学院棉花研究所南繁育种基地无人机遥感田间育种表型观测系统工作时的场景。为解决南繁农业信息基础设施不足、基础数据缺失、信息管理系统不完善等问题,海南省投建了南繁硅谷综合服务平台,有了新一代农业传感技术“加持”,南繁育种基地立刻“耳聪目明”起来。  传感技术显身手  “传感器技术是信息社会的重要技术基础。”国家农业信息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副研究员张云鹤对《中国科学报》说,“传感器的品种、数量、质量和技术水平,直接决定了信息技术系统的功能和质量。”  提起目前农业生产中应用的各类传感技术,张云鹤从环境、气体传感,土壤、水质传感,植物生理传感,无人机遥感四大类,一口气列举了20多种。  在作物环境信息监测系统中,可以实时监测育种小区视频图像、空气温湿度、光照、风速、风向、雨量、土壤温湿度、电导率、pH值、土壤墒情等参数。也可以进行作物穗层温湿度监测。利用这些信息,系统能对不同监测点信息同步获取、存储、动态直观呈现及管理,为及时灌溉和适量灌溉、作物最佳生长条件改善等提供参考。  例如,借助其远程作物生长状况监测系统,计算机可实时收集作物长势、病虫害、作物营养状况等信息。同时,人们可以在电脑端、手机端实时接受相关数据,查看现场信息,便于专家远程指导。  凭借强大的农业传感技术,人们足不出户即可对作物叶片及病斑测量,并基于智能手机,进行作物叶片图像信息获取及识别,然后对图像实时处理。这种技术适用于田间环境不同作物叶面积、叶长、叶宽、病斑面积、病斑比例等信息的快速检测,其测量误差小于3%。  此外,利用先进的传感技术,还可进行作物叶片及病斑测量仪、多功能水肥一体化管理设备、电物理水消毒设备等,为田间育种决策提供高通量信息服务支持。  “基于物联网技术构建的育种环境信息监测系统,可以实现作物生长气象信息、土壤情况、长势情况、病虫害以及光、温、水、气等相关信息的实时采集和监测,为育种家提供育种环节全过程的精准数据支撑。”张云鹤说,“结合融合分析系统,能实现地块级的精准气象及病虫害预警,提高作物育种生产管控精准化和智能化程度,有效提升育种作业效率和信息化水平。”  此外,通过三维实景建模及物联网系统,管理人员可实时查看大田、温室、办公场所以及气象、灌溉等相关设备状况,极大程度提高管理和生产效率。  智慧农业的基础  “目前我们都说智慧农业、智能农机,其核心制约因素还是传感器。”南京农业大学工学院院长汪小旵对《中国科学报》说,“对于一个智能系统来说,没有传感器,就相当于人成了‘瞎子’和‘聋子’,后面的智能决策就无从谈起。”  汪小旵长期从事作物信息智能化检测和农业装备智能化控制研究,在日常研究中,他和团队不仅大量使用传感器,而且也从事一些传感器的开发研究工作。比如,该团队正在研制基于土壤原位根系检测的传感器;营养液栽培中的氮、磷、钾传感器;水产养殖中的硝酸盐、磷酸盐检测的传感器;基于高光谱和荧光图像的作物病虫害监测传感技术等。  “智能控制系统如果没有传感器的输入信号,就无法比对和形成闭环控制,农业大数据系统如果没有传感器就没有数据来源,人工智能系统就无法获取足够的知识。”汪小旵说,“从这个角度来说,传感器完全是现代智能农业的核心技术,同时也是容易被‘卡脖子’的技术。”  2019初,美国国家科学院、美国医学与生物工程院(AIMBE)联合发布一份研究报告,描述了美国科学家眼中农业领域亟待突破的五大研究方向。其中第二项即“新一代传感器技术将成为推动农业领域进步的底层驱动技术”,将高精度、精准可现场部署的传感器以及生物传感的开发、应用作为未来技术突破的关键之一,而其余几大研究方向或与之相关,或以此为基础。  目前,我国的传感器技术已经广泛应用在农业领域,但主要还集中在对单个特征,如温、湿度的测量上,而新一代传感器技术不仅仅包括对物理环境、生物性状的监测和整合,更包括运用材料科学及微电子、纳米技术创造的新型纳米和生物传感器,对诸如水分子、病原体、微生物在跨越土壤、动植物、环境时的循环运动过程进行监控。  “新一代传感器具备快速检测、连续监测、实时反馈、智能处理的能力。”张云鹤说,“如果能在资源要素的利用环节即精准发现和定量识别可能出现的问题,并能实时进行优化调整,将彻底改变我国农业生产利用方式。”  须多学科联合攻关  今年以来,全球小麦、玉米、水稻三大主粮产区均受到极端天气影响。传统的小麦出口国澳大利亚因遭遇严重干旱,时隔12年后首次计划进口小麦;玉米出口大国美国因受阴雨天气影响,播种创历史同期最低水平;同受干旱影响,水稻出口国菲律宾也出现大规模歉收。  众所周知,我国以全球7%的耕地养活了全球20%的人口,但也用了全球约1/3的化肥和1/2的农药。提高粮食产量、减少化肥农药用量亟须新一代传感技术,建设高标准农田,发展精准农业、智慧农业,新一代传感技术已然成为“刚需”。  汪小旵认为,虽然对比国际先进水平,我国智慧农业发展还处于成长期,但这也意味着价值空间大。益于中国政策和土地政策的助推,中国智慧农业起步晚,但发展速度特别快。  传感器的性能影响着农业生产力的提高,当前我国智慧农业尚处于监测环境因素的初级阶段,而且市场上的传感器质量参差不齐。同时,智慧农业所使用的传感器大部分面临比较恶劣的环境,低功耗、耐腐蚀、抗低温性能良好成为农业传感器的基本要求。此外,部分农业生产者操作仪器的水平所限,农业传感器件应尽量选择安装方式简单、方便携带、稳定性好和校正周期短的产品。  “新一代传感器技术涉及的内容非常多,不是哪一个学科和专业可以单独完成的,需要多学科联合攻关。”汪小旵说。  汪小旵举例说,监测动植物性状,有可能用到高光谱图像、荧光图像、纳米技术、3D打印等等;要对NPK、病原体、微生物在土壤、水体等等中的循环运动过程进行监控,就会用到光电子学、材料学、微电子、纳米技术等。  “同时,制约新一代传感器从实验室走入产业的一个最关键因素,还在于新一代传感器所具备的快速稳定检测、连续可靠监测、以及和物联网有效集成的能力。”汪小旵说。
  • “十三五”之新型农业研究领域在哪里---上篇
    “十三五”之新型农业研究领域在哪里---上篇 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决定批准这个规划纲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通篇贯穿了“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其后,由农业部部长韩长赋在中宣部等六部委联合主办的“展望十三五”系列报告会上作了题为《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的报告,重点阐述了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其中现代农业与环境发展这两方面内容值得我们关注:一、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纲要》中指出“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开展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推进农产品主产区深耕深松整地,加强东北黑土地保护。重点在地下水漏斗区、重金属污染区、生态严重退化地区,探索实行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在重点灌区全面开展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行动。推广旱作农业。在南疆叶尔羌河、和田河等流域,以及甘肃河西走廊、吉林白城等严重缺水区域,实施专项节水行动计划。”韩部长:控制农业用水总量,坚决把化肥、农药的施用总量逐步减下来,把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农膜等农业废弃物利用起来。很多同志以为,农业是造成环境污染的“最大污染源”。这种说法不够准确。一方面,农业面源污染“排放量”不等于实际“污染量”。另一方面,农业面源污染很多是可逆的,而且农业本身就是一个最大的绿色工厂。所以,对于农业面源污染问题,既要下大决心解决,也不能脱离实情、过度渲染。小编:近年来,由于重金属污染、土地资源浪费、水资源等问题,使农业环境越加恶劣,在这里小编提出以下几点内容:1、耕地质量与根系研究 目前,国内耕地质量急剧下滑,土壤有机质、酸碱度、盐碱性等影响着耕地质量,土壤不健康,则直接影响着农作物的生殖生长。土壤提供了植物生活必需的营养和水分,植物根系与土壤之间具有极大的接触面,在土壤和植物之间进行频繁的物质交换,彼此强烈影响,因而土壤是植物的一个重要生态因子,土壤就像是一个大的交换器,能够把我们投入的营养物质源源不断地转化成为可以被根系吸收的状态。因此,耕地质量的提高对于作物健康生长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而研究耕地质量与根系间的关系直接影响着作物的品质与产量。2、深耕深松整地与根系研究 土地是农业生产的基础,土地结构的好坏直接影响作物的产量和质量。深耕深松技术能够加深耕层,疏松土壤,增加土壤的孔隙度,促进作物根系生长,形成土壤水库,增强雨水渗入速度和数量避免产生地面径流,通气性强,提高作物根系呼吸作用,使根系生长数量多。因此,研究深耕深松后的土壤结构对作物根系活性的影响具有重要意义。3、地下水漏斗区与根系研究 近年来,随着人口的增长和生产的发展,采取地下水的量越来越大,而使周边地下水流场发生改变,周边的地下水向集中开区流动,形成区域性漏斗状凹面,即地下水漏斗区。在治理措施上,除了减少开采地下水量,利用植物来涵养水源、保持水土也是必不可少的途径。植物根系在固土保水方面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研究不同植物根系对土壤的保水固土能力是防止地下漏水区形成的重要内容。4、重金属污染区与根系研究 现今科技发展的迅速,污水灌溉和农药、化肥等的使用以及矿业的发展,严重地污染了土壤、水质和大气。在防治措施上,除了化学、物理手段外,利用植物对重金属的活化作用成为人们比较关注的绿色防治方法。植物根系是增加植物与土壤接触面的重要介质。因此,研究不同类专性植物根系对土壤重金属的活性、吸收与转移能力,减少土壤中有效态重金属浓度具有实际意义。5、生态严重退化区与根系研究 由于植被破坏、土壤侵蚀、荒漠化等人为、自然因素导致生态系统严重退化。而陆地生态系统的退化较为严重。因此,应加大研究植物根系对土壤生态环境的影响。如,植物根系对土壤物理性质的改善、对土层结构的稳定作用、对土壤抗冲性的作用等。6、耕地轮作休耕制度与根系研究 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能够减少土壤结构被破坏,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壤风蚀。耕地主要用于农作物的种植,所以耕地的质量最终决定农作物的产量与品质。根系是作物与土壤直接接触的部分,研究不同作物根系对土壤结构、水土流失、土壤风蚀等方面内容更有利于耕地的恢复。7、节水、灌溉行动与根系研究 我国水土资源分布不均和,旱涝频繁发生,干旱地区减产或绝产问题严重,合理利用水资源是人们一直研究探讨的问题。作物主要是通过根系从土壤中吸收水分,而不同作物的需水量不同,根系吸收能力有差异,研究作物根系吸水活性可有效的控制田间、温室的供水量。
  • 《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十二五”发展规划》印发
    2月17日,环保部印发《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十二五”发展规划》,规划中指出为满足“十二五”环保重点工作需要,保证环境保护标准各项相关工作,培养和稳定标准工作队伍,需适当增加环境保护标准工作资金投入,提高单项标准制修订经费,特别是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环境监测规范等的单项经费,以进一步提高标准制修订水平以及强化方法标准的试验验证。“十二五”期间,约需标准经费投入2.11 亿元。  其中,新立项450 项标准,完成600 项环境保护标准计划项目,整合后发布涵盖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火电、钢铁、水泥、畜禽养殖、有色等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机动车排放标准以及配套的环境监测规范、环境管理规范等300 项以上标准,共约1.42 亿元。  详情如下: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部各派出机构、直属单位:  环境保护标准是我部落实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重要手段,是支撑环境保护各项工作的基础。为不断完善环境保护标准体系,进一步发挥标准对环境管理转型的支撑作用,在充分总结“十一五”环境保护标准工作基础上,我部组织编制了《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十二五”发展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十二五发展规划.pdf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十二五”发展规划  目 录  一、“十一五”环境保护标准工作进展和问题  (一)“十一五”环境保护标准工作主要进展  1.环境保护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  2.促进污染物减排与发展方式转变的作用更加显著  3.对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支撑力度得到加强  4.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  (二)环境保护标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标准体系的协调性和完整性有待加强  2.对环境管理重点工作的支持能力需进一步提高  3.标准的宣传培训和实施评估工作不足  4.标准相关的科研工作和基础条件尚需加强  二、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1.围绕中心,促进转型  2.突出重点,支撑减排  3.注重实施,拓展领域  4.标准统领,全面动员  三、规划目标  (一)总体目标  (二)具体指标  四、规划任务  (一)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  1.环境质量标准  (1)水环境质量标准  (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3)声与振动环境质量标准  (4)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5)生态环境质量标准  2.污染物排放标准  (1)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2)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3)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4)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5)核与电磁辐射安全标准  3.环境监测规范  (1)环境监测方法标准  (2)环境标准样品  (3)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4.环境基础类标准  5.管理规范类标准  (二)环境保护标准实施评估  1.环境保护标准实施评估原则与对象  2.环境保护标准实施评估机制  3.环境保护标准实施评估内容  (三)环境保护标准宣传培训  1.环境保护标准宣传工作  2.环境保护标准培训工作  (四)环境保护标准体系设计、基础性工作及能力建设  1.夯实环境保护标准基础理论  2.加强环境保护标准体系设计和构建  3.环境保护标准工作队伍建设  4.环境保护标准基础数据库和信息化建设  五、实施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增加资金投入  1.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  2.环境保护标准实施评估  3.环境保护标准宣传培训  4.环境保护标准体系设计、能力建设和技术管理  (三)完善管理制度  (四)加强科研支撑  (五)强化评估考核  (六)加强国际合作  一、“十一五”环境保护标准工作进展和问题  “十一五”期间,环境保护部和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积极探索环境保护新道路,全面贯彻实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十一五”规划》,环境保护标准体系日臻成熟,总体水平迅速提高,标准作用更加突出,影响显著加强,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工作能力日益提升,标准工作取得跨越式发展,为“十二五”乃至更长一段时期环境保护标准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十一五”环境保护标准工作主要进展  1.环境保护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  “十一五”期间,共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标准502 项,增长幅度在30 多年环境保护标准工作历史上前所未有。截至“十一五”末期,我国累计发布环境保护标准1494 项,其中现行标准1312 项。现行标准体系由两级五类标准组成,分别为国家级标准和地方级标准,标准类别包括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监测规范(环境监测方法标准、环境标准样品、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管理规范类标准和环境基础类标准(环境基础标准和标准制修订技术规范)。截至“十一五”末期,共有国家环境质量标准14 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138 项环境监测规范705 项,管理规范类标准437 项,环境基础类标准18 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体系的主要内容已经基本健全。“十一五”期间,各地结合实际加强了标准管理工作,北京、河南等省(市)环境保护部门发布环境保护标准规划,上海实施环境保护标准行动计划,黑龙江、山东、广东、天津、辽宁、福建等省(市)也出台了一系列地方环境保护标准,截至“十一五”末期,现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达到63 项,比“十五”末期增加了40 项。  2.促进污染物减排与发展方式转变的作用更加显著  “十一五”期间,共发布48 项涵盖造纸、制药、有色、建材、  机动车和施工机械等重点行业和污染源的国家水、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噪声排放标准。取消了按环境功能区设立不同排放限值的做法,按照区别对待与统一要求相结合的策略规定新建和现有污染源的排放要求。设立了适用于环境敏感和生态脆弱地区的水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制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水污染物监控方案》,设立了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设置了大气无组织排放和污染源周边环境质量监控的要求。新发布标准的污染物排放限值进一步收紧,平均收紧幅度在50%以上。  “十一五”期间,通过实施排放标准减排化学需氧量6.33%,减排火力发电行业的二氧化硫18.20%,水泥行业在产量大幅度增长的情况下,二氧化硫排放量没有明显增加。全国实施国家第三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部分城市推行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机动车排放强度下降了40%以上。造纸、火电和机动车等行业落后产能淘汰显著,行业技术进步加速。  3.对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支撑力度得到加强  修订并发布了《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启动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等9 项环境质量标准的修订工作。支持北京奥运会和上海世博会等国家重大活动环境质量保障工作,制定发布了储油库、油罐车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展览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标准,在北京和上海等地提前实施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并配套制修订车用汽油和柴油中有害物质控制标准。满足太湖蓝藻事件、汶川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等环境应急工作需要,及时制定和实施相关标准。  促进环境管理规范化,制修订了一大批环境监测规范、环境信息传输标准和环境执法现场检查规范,制定发布了一系列适用于清洁生产、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生态环境保护、核与电磁辐射和化学品环境管理等方面工作的管理规范类标准。积极支撑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制定发布了一系列关于面源污染防治  的环境保护标准。  4.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  发布了《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等多项规范性文件,出台了一系列关于环境监测方法标准、环境标准样品、清洁生产与审核等标准的制修订技术规范。修订发布了《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备案管理办法》。大力推行标准政务公开,标准工作公开性和透明度不断提高,开放了环境保护部政府网站的意见反馈平台,设立了标准咨询热线电话,所有标准正式文本在政府网站公开,摈弃了防复印套红印刷的做法。5 年来,公布标准502件、标准征求意见稿473 件、标准行政解释文件19 个。  (二)环境保护标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标准体系的协调性和完整性有待加强  部分标准之间的关系需进一步理顺,如水质标准“一水三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渔业水质标准),空气质量两项标准并立(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保护农作物的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部分污染物排放标准行业拆分方式有待完善。随着需要监控的环境污染因子不断增多,环境监测规范的数量和技术水平距离实际需求尚存在一定的差距。固废、生态、核与辐射、环评导则等标准体系的系统性和协调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2.对环境管理重点工作的支持能力需进一步提高  由于环保标准规范性、程序性要求严格,标准的上位法、基础数据、科研成果缺乏,以及环保标准工作任务重,制修订工作人员有限等主客观原因,一些标准难以出台或者出台速度慢,不能及时满足环境管理需求。部分标准的标龄较长,已经不能完全适应环境保护工作的需要。为支撑重点工作而进行的标准簇构建还需进一步深化。  3.标准的宣传培训和实施评估工作不足  重要标准、标准基础理论和标准体系的宣传培训工作开展有限,部分使用者对于标准的理解不全面、不深入,部分标准发布后未能得到全面有效实施,未能充分产生应有的效益。对于标准实施效果的跟踪评估工作未全面开展,标准的适用性受到影响,依据标准实施效果指导修订工作的机制尚不完善。  4.标准相关的科研工作和基础条件尚需加强  部分标准相关科研工作的针对性不强,成果缺乏系统性,对标准制修订工作的支持力度不足。重要基础数据和科研成果的信息共享程度不够。我国环境质量基准研究体系和应用国外基准的基本规则尚未形成。相对于标准工作任务,标准工作队伍的人员数量明显不足,单项标准工作经费仍然偏少,不利于标准工作的持续稳定发展。  二、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改革创新,以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导向,不断推进环境管理转型,努力实现新时期环保标准工作的四个转变,即:由数量增长型向质量管理型转变、由侧重发展国家级标准向国家级与地方级标准平衡发展转变、由各个标准单元建设向针对解决重点环境问题的标准簇建设转变、由以标准制修订为主的工作模式向包括标准制修订、宣传培训、实施评估、标准体系设计与能力建设的全过程工作模式转变。  (二)基本原则  1.围绕中心,促进转型  以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导向,围绕深化总量减排、改善环境质量和防范环境风险,加快标准制修订。形成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持久性有机物等标准簇,包含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监测规范和其他相关配套标准,发挥标准组合效能,支撑环境管理战略转型。  2.突出重点,支撑减排  以污染减排、空气质量改善、生活饮用水安全保障、土壤环境保护、重金属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化学品风险管理、农村环境保护、环境应急等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建立环境质量标准和重大排放标准等的制修订新机制,提高单项标准投入,深化细化标准工作内容,进一步提升标准质量。  3.注重实施,拓展领域  从以环境污染控制为目标导向向以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导向转变,更加需要发挥环境保护标准的导向、规范和依据作用。以完善标准体系为基础,以加强标准宣传培训、开展标准实施评估为突破,研究分析制约标准实施的关键因素,更加紧密结合环境保护系统各部门、各地方实际工作,不断提高环境保护标准的适用性,充分发挥标准对环境质量改善、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的引领和支撑作用。  4.标准统领,全面动员  进一步突出环境保护标准在环境保护科技工作中的核心地位,以标准统领科研、技术、产业、健康、气候变化等各项工作,促进构建完善的科技标准体系。建立统一战线,不断完善竞争机制,广泛吸引社会各界参与环境保护标准工作,并充分发挥优势单位的作用。大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吸收借鉴国外先进经验,扩大我国环境保护标准的国际影响。  三、规划目标  (一)总体目标  基本建立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与环境管理制度相匹配的科学的、系统的、适用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体系,构建针对重点环境问题的标准簇,为环境管理各项工作提供全面支撑。建立健全标准宣传培训和实施评估机制,全面组织地方参与环境保护标准全过程工作。初步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环境保护标准基础理论体系,形成一支颇具规模的标准工作专业队伍和外围专家群体,进一步提升标准信息化管理水平。  (二)具体指标  1.在“十二五”期间共完成600 项各类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任务,对其中若干项制修订任务进行优化整合,正式发布标准300 余项。基本完成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体系构建,形成支撑污染减排、重金属污染防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污染防治等重点工作的8 大类标准簇。  2.建立常态化的标准宣传培训机制,国家级培训3000 人次以上,带动地方培训15000 人次以上。  3.建立环境保护标准实施评估工作机制,开展30 项左右重点环境保护标准的实施评估,形成相应评估报告,指导相关标准制修订,提出环境管理建议。  4.形成一支专业齐全、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专业技术队伍。形成相对稳定的环境保护标准咨询专家约500 人。  四、规划任务  (一)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  以保护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为目标,加快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步伐,进一步完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体系。鼓励地方参与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制定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发展规划,制定实施较国家标准更为全面和严格的地方标准。  1.环境质量标准  完成地表水、海水、空气、机场噪声、振动等环境质量标准的修订工作,既反映我国特征,又逐步与国际接轨。完善地表水、空气、入海河口、近海生态等环境质量评价技术规范,客观反映环境质量状况及其变化趋势,使环境质量评价结果与人民群众的感受相一致。进一步强化环境质量标准的导向作用,以环境质量标准倒推规划目标,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实现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增长。进一步深化细化环境质量标准制修订工作内容。  (1)水环境质量标准  修订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和渔业水质标准,解决指标不协调的问题。提高各功能水体与相应水质要求的对应性,体现饮用水源地水质标准的针对性和独立性。落实分区管理战略,完善富营养化评价要求,研究设置反映我国不同地域特征的湖泊富营养化指标。研究增设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新型污染物等控制项目的可行性,防范环境风险。研究建立基于风险控制的水环境短期评价技术规范。进一步规范水质评价技术方法,推动设立达标规划制度,推进水环境质量标准的实施。修订海水水质标准,完善河口与海岸带水质评价方法。  (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修订发布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将保护农作物的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标准整合并入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调整环境空气功能区分类方案,增设PM2.5 平均浓度限值和臭氧8 小时平均浓度限值,收紧PM10 等污染物的浓度限值,收严监测数据统计的有效性规定,更新污染物项目的分析方法。分期实施,逐步与国际接轨。为客观表征我国环境空气质量特征,服务公众健康指引,发布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制订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建立合理的环境空气质量和变化趋势评价工作规则,科学设置达标要求。  (3)声与振动环境质量标准  以保障安静适宜的生活、工作和学习环境为目标,修订机场周围飞机噪声环境标准,确定合理的机场噪声评价指标和控制水平,研究瞬时噪声影响评价指标,对机场周边土地利用提出合理要求,强化对机场周围区域环境噪声管理与规划控制的支撑。修订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客观反映环境振动对人体健康的影响。追踪国际环境噪声基准最新研究成果,推动开展我国公路和城市道路、铁路(含高速铁路)、航空噪声的人群烦恼度调查研究。  (4)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修订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建立包括农用地、居住类用地和工业用地等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有毒有害物质控制指标。以保护人体健康为目标,以健康风险评估为手段,制订相关标准,启动污染土壤风险评估、污染场地土壤修复目标值确定和场地人体暴露参数调查等标准研究制订工作,初步建立工业污染场地环境风险管理与污染控制标准体系。  (5)生态环境质量标准  逐步构建包含生态环境质量标准、生态保护与恢复标准、生态监测与评价标准三大类别的生态环境标准体系。在进一步加强体系设计的基础上,有计划地开展生态环境标准制修订工作。开展生态保护定量化阈值和实施机制研究,针对农村和自然保护区特点,探索建立分区分类的生态系统质量评价技术规范。  2.污染物排放标准  以人为本,配套环境质量标准实施需求,以总量控制污染物、重金属、颗粒物(PM10 和PM2.5)、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其他有毒污染物为重点控制对象,通过完善污染物排放监控体系、收紧排放控制水平,进一步提高水、大气、固体废物和环境噪声等排放标准控制要求。坚持因地制宜,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制订更严格的排放标准。进一步深化细化重大排放标准制修订工作内容。  (1)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结合环境保护重点需求、行业污染物种类及排放分担率,开展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制修订工作。逐步实现以约40 项(类)行业型排放标准为主,综合型排放标准为辅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建设目标,其中行业型排放标准覆盖约90%以上化学需氧量和85%以上氨氮工业排放源、95%以上重金属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源。  制修订畜禽养殖、城镇污水处理厂、合成氨、纺织染整、有机化合物制造、无机化合物制造、石油化工、农药、制革、啤酒、屠宰与肉类加工、酒精与白酒、海水淡化、有色金属、电池、钢铁等行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强相关行业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有毒有害污染物排放控制。修订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完善污染物控制指标和要求,保障污染物排放监控体系的严密性。研究完善工业园区和农村污水处理厂排放控制要求。进一步研究国家水污染物间接排放监控方案,在排放标准中完善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控制要求,防范环境风险。  (2)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结合环境保护重点工作需求、行业污染物种类及排放分担率,优化整合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开展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制修订工作。固定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由行业型、通用型和综合型排放标准构成,共约35 项(类)标准。移动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由道路、非道路的新车和在用车(发动机)排放标准构成,共约25 项(类)标准。其中行业型、通用型固定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移动源排放标准共覆盖约95%以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排放源,80%以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源。  制修订火电、钢铁、水泥、石油炼制、炼焦、有色金属冶炼、稀土、再生有色金属、电子、电池、锅炉、工业窑炉、涂装、印刷包装、饮食业油烟、制药、医药、人造板、砖瓦、铸造、玻璃、陶瓷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强对相关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的排放控制,加强对相关行业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控制,特别是无组织排放控制和污染源周边环境质量监控要求,满足风险防范需求。修订恶臭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强恶臭控制。修订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保障污染监控体系的严密性。  适应机动车工业高速增长情况下污染防治工作的需要,以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排放控制为重点,坚持道路与非道路移动源并重,机动车与油品标准同步,开展机动车和其他移动污染源排放标准制修订工作。进一步提高新机动车和移动式机械的排放控制要求,完善在用移动污染源排放监控体系。全面实施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发布国家第五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鼓励有条件地区提前实施下一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推动实施机动车环境保护标志管理,加强生产一致性检查,保障标准实施。推进车用燃油低硫化步伐和国家第四、第五阶段车用燃油标准的实施,推动在全国范围供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的车用燃油。配合新能源汽车推广,制订混合动力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加强国际机动车排放技术法规协调工作,跟踪和参与国际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燃油等技术法规的制订。  (3)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按照全过程管理与风险防范的原则,基于我国国情和固体废物管理规律,逐步完善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理处置与资源再生全过程污染控制标准体系。建立以固体废物鉴别标准和技术规范为基础的固体废物属性鉴别类标准体系,促进固体废物鉴别、分类规范化。针对固体废物产生的重点行业和环节,进一步明确控制要求。强化和完善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无害化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修订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焚烧等污染控制标准,针对水泥窑等工业窑炉共处置新兴技术,制订相应的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促进危险废物的减量化和资源化。从制修订建材生产、再生材料添加、电子废物拆解和综合利用等固体废物不同资源再生途径及其产品的污染控制标准入手,以环境风险评价为基础,构建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资源再生污染控制标准体系。  (4)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以铁路噪声排放标准为基础,兼顾道路、城市轨道交通、内河航道等交通设施,整合制订交通干线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进一步完善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标准的规制对象和方法,健全涵盖工业企业、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等4 类噪声源的高噪声活动或场所噪声排放标准。强化高噪声产品的噪声辐射标准制修订工作。在当前机动车等移动源产品噪声管理的基础上,重点研究制订工程机械、建筑服务设备、能源动力设备等高噪声产品的噪声辐射标准,加强环境噪声源头控制。加大标准实施力度,促进居民噪声污染投诉、信访和纠纷的下降,推动解决噪声扰民的突出问题。  (5)核与电磁辐射安全标准  坚持安全第一,结合我国核能和核技术利用的发展特点和水平,推动核与电磁辐射安全标准的基础研究,为标准的自主研究制定提供支撑。适应核电与核工业快速发展的形势,针对放射性废物管理、放射性物品安全运输、铀矿冶尾矿库等重点领域,开展相关标准制修订工作,满足核与电磁辐射监管工作需要。  3.环境监测规范  根据环境管理需求和监测技术进展,以水、空气、土壤等环境要素为重点,不断加大采用先进技术方法的力度,提高方法的自动化和信息化水平。根据需求紧迫性,分步有序地完善环境监测方法标准、环境标准样品和环境监测技术规范,保障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有效实施。制修订过程中进一步加强实验室验证工作。  (1)环境监测方法标准  优先满足现行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污染物项目监测工作需要,加快相关监测方法标准制修订。围绕环境质量标准实施,加大自动监测方法制订力度,完善相关要求。针对各种有毒有害物质控制需要,全面修订技术较为陈旧的现行方法标准,加大采用成熟、可靠、高效的新检测技术的力度,力争尽早形成适度超前于现行污染监控体系需要的环境监测方法标准体系,建成具有一定规模的方法标准“储备库”。加强土壤、沉积物、固体废物和生物样品采集、前处理和保存方法标准的制订。加强辐射环境监测、电磁  场监测方法标准制修订工作。为满足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监测的需求,建立和完善现场快速监测方法标准体系,开展新型在线监测方法标准以及高通量、定性、定量和半定量的生物监测方法标准研究制订工作。增加和完善地面和遥感监测指标,建立生态监测方法与技术体系。  (2)环境标准样品  针对“十二五”期间环境保护标准中污染物项目以及实施相应监测方法标准的需求,开展基于环境水质、环境空气、土壤、生物和固体废物等环境标准样品的研究,重点加强环境基体标准样品、有机物标准样品、温室效应气体等标准样品的研制,做好环境标准样品储备。  (3)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制修订地表水、环境空气、土壤、污染场地、环境噪声、环境振动、辐射等环境监测技术规范。针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实施需求,制订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等多项配套规范。为应对环境污染事故,制订突发性污染事故应急监测技术规范。制订生态环境  监测技术指南和生物多样性调查等技术规范。开展城市轨道交通污染等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的制修订。制订沙尘暴和城市降雨径流污染等监测技术规范。研究建立水、气、声等移动监测系统的技术规范和评价规范。强化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制修订,研究建立环境监测数据评价技术规范。适应环境管理需求,制订环境污染争议调查、仲裁监测技术规范。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需求,探索建立相应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4.环境基础类标准  环境基础类标准包括环境基础标准和标准制修订技术规范。加强环境基础标准制修订工作,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工作的名词、术语和符号标准。探索开展模式、方法类标准制修订工作。以制修订国家与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制修订技术导则、国家与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制修订技术导则等为重点,加强各类标准制修订工作规则文件的编制工作。完善环境标准样品研制技术导则,为规范环境标准样品管理、提高环境监测工作质量提供技术支持。  5.管理规范类标准  紧密结合环境管理需求,根据环境保护标准体系特点,进一步加强管理规范类标准制修订。开展建设项目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饮用水源地保护、化学品环境管理、生态保护、环境应急与风险防范等各类环境管理规范类标准制修订工作。同时,结合标准实施评估,对现行各类管理规范类标准进行清理。  继续推进各类环境影响评价和竣工验收规范性文件编制工作。制订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研究制订后评价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规范。  为严格保护饮用水水源地,制修订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饮用水源环境状况评估技术规范、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编码规范等管理规范类标准,推进饮用水源地环境整治、恢复和规范化建设。  初步建立基于风险评估的化学品污染防治标准体系。完善化学品危害鉴别和分类,加强暴露评估和风险表征,逐步建立统一规范的化学品环境风险评估方法标准体系。按照化学品环境管理的需求,研究建立化学品管理分类分级技术导则。完善合格实验室管理技术规范。从化学品生产、运输、储存、使用及废弃化学品处置的全生命周期环境管理的角度,加强重点行业化学品环境管理标准规范建设。加强化工园区环境管理,制订化工园区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标准。  逐步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标准簇,根据履行《生物多样性公约》和实施《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1-2030 年)》的需求,研究制定区域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与监测,生物多样性就地保护与迁地保护,生物遗传资源采集、经济价值评价与等级划分,外来入侵物种和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标准和技术导则与规范。制修订支撑生态功能区保护和建设、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监管、资源开发生态环境监管的标准与规范。  研究建立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标准簇,以排放重金属、危险废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为重点,研究制定环境风险源调查与识别方法、环境风险评估方法、事故应急规范等,修订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探索制订重点企业和工业园区环境风险预防控制建设和管理规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决策指南、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技术预案和处置技术规范等。  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清洁生产规范性文件,加强对清洁生产的技术指导。加快重点行业或领域的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最佳可行技术指南与环境保护工程技术规范的制订。不断加强环境标志产品标准制订工作,推动可持续消费。以环境保护标准推动环保产业和其他新兴产业的发展优化。  (二)环境保护标准实施评估  为持续提升环境保护标准的针对性和适用性,充分发挥标准在环境质量改善、污染物减排、经济结构调整、产业技术进步等方面的作用,加强环境保护标准实施评估工作。  1.环境保护标准实施评估原则与对象  环境保护标准实施评估工作要遵循“四结合”原则,即与当前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相结合、与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工作相结合、与长标龄标准复审工作相结合、与完善实施标准政策措施相结合。“十二五”期间选取30 项左右重大环境保护标准开展实施评估,包括声环境质量标准和生态环境质量评估技术规范,电镀、制浆造纸、机动车、生活垃圾填埋场、汽柴油输送和存储等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等,同时带动相关环境监测规范、管理规范类标准和环境基础类标准的评估。  2.环境保护标准实施评估机制  将环境保护标准实施评估列入环境保护标准年度工作计划。组织环境保护部有关派出机构和直属单位、地方环境保护部门、有关行业协会、科研机构、重点企业共同参与完成评估工作。将评估结果作为标准制修订立项的重要依据,作为改进标准制修订方式、方法的重要参考。鼓励地方环境保护部门参加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评估,积极支持各地开展地方环境保护标准评估。  3.环境保护标准实施评估内容  统筹考虑产业发展变化、环境管理要求变化、相关环境保护科研和技术进步、环境监管实施能力等因素,重点评估环境保护标准实施后的环境效益、经济成本、治理技术与达标情况。形成的评估报告中明确制约达标的技术、经济和政策等关键因素,提出解决对策,形成标准修订和相关标准体系调整建议,提出完善环境管理的工作建议。  (三)环境保护标准宣传培训  建立并不断完善环境保护标准宣传培训工作机制,扩大环境保护标准社会影响,推动标准实施。加大标准宣传培训力度,带动相关人员全面参与,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形成环境管理人员和企业管理者学标准、用标准、守标准的良好风气。  1.环境保护标准宣传工作  建立统一有序的环境保护标准宣传机制。宣传分为日常宣传和强化宣传。多渠道广泛开展标准日常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期刊、报纸、热线、培训等渠道平台,充分发挥各方作用,完善环境保护标准宣传网络体系。探索与环境日、地球日宣教活动相结合,开展专题宣传。  对于重要环境保护标准,开展强化宣传,搜集汇总舆情动态,加强标准制修订过程宣传和发布后集中宣传,引导社会各界及时了解和准确理解环境保护标准。加大标准信息公开力度,在报纸或网络上刊发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加强公众参与,涉及民生的重要标准通过听证会等方式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  坚持标准的公益性质,继续做好环境保护标准出版工作,并发送至各省级环境保护部门。针对不同行业、不同环境问题、不同管理环节的需求,出版相应适用的环境保护标准汇编。加强环境保护标准基础理论与体系研究著作的出版工作。  2.环境保护标准培训工作  建立常态化环境保护标准培训机制。培训分为环境保护部统一组织的标准专题培训和各环境管理业务部门、各地、各行业自行组织的标准培训等多种类型,以环境保护标准总体系和主要子体系、“十一五”以来新发布实施的环境质量标准、重点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相关配套标准规范为主要培训内容,逐步建立覆盖全国的标准宣贯网络,使全国环境保护系统和全社会对标准的理解和把握水平显著提高。  全国层面统一组织的环境保护标准专题培训每年2-4 次,“十二五”期间重点开展环境质量标准以及重大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等约10 项标准及约100 项配套的环境监测规范、环境质量评价技术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最佳可行技术指南和环境保护工程技术规范的培训。面向地方环境保护系统相关各部门和下属单位、部相关派出机构与直属单位、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中心、相关行业协会、相关中央直属企业等单位,共培训3000 人次以上。  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培训由地方环境保护部门主办,并指定具体部门管理,既包括针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培训,也包括针对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培训,共约培训15000 人次。  (四)环境保护标准体系设计、基础性工作及能力建设  着力加强环境保护标准基础理论和体系构建工作。开展环境保护标准制定方法完善、标准优先控制污染物筛选等基础性工作,初步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标准理论体系。将环境保护标准体系设计和完善作为一项常态化、长期性的工作。为满足新时期标准工作需求,加强环境保护标准能力建设。进一步强化环境保护标准工作队伍,广泛吸引社会各界参与标准工作。  1.夯实环境保护标准基础理论  以国内外环境管理理念与制度研究为基础,重点开展和深化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环境、经济和社会效益与成本的评估方法、环境质量标准达标规划制定方法、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机制、区域、流域环境保护标准制定方法、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制定方法、企业周边环境质量要求、累积性污染物控制方法等各项基础性工作,夯实环境保护标准基础理论。  参考国内外优先控制污染物评估筛选方法和相关环境质量标准及污染物排放标准控制项目,结合我国环境污染特征,开展我国水、空气、土壤等环境保护标准优先控制污染物筛选,着手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评估筛选方法,初步形成标准优先控制污染物名录,并逐步建立名录更新机制。  2.加强环境保护标准体系设计和构建  开展各种环境介质的环境质量标准、各种类型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监测规范、管理规范类标准体系的顶层设计,重点进行环境质量标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大气固定源污染物排放标准、移动源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土壤与污染场地、固体废物、声与振动、生态环境、核与辐射等环境保护标准的体系设计,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化学品管理、环境信息及物联网、遥感环保应用等标准体系设计。妥善处理好国家标准与地方标准、综合型排放标准与行业型排放标准、质量标准和排放标准与配套标准的关系。研究开展企业环境保护标准工作的可行性和有效措施。  3.环境保护标准工作队伍建设  加强国家级标准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形成一支数量充足、专业齐备、结构合理的工作队伍。按照建立最广泛环境保护“统一战线”的要求,不断完善和强化竞争机制,吸引全国环境保护科研院所、高校、中科院、行业协会、行业科研院所、环保企业等共同参与环境保护标准工作,注重发挥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与工程技术中心在环境保护标准工作中的作用。建立水、空气(含移动源)、土壤、声与振动、固体废物、化学品、生态、环境健康、环境监测等各领域环境保护标准专家库,形成相对稳定的专家支持群体500 人以上。各地应同步加强环境保护标准工作和专家队伍建设,鼓励地方企事业单位参与国家级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和实施评估工作。  不断完善环境保护标准立项与制修订机制,成立由行政部门、科研专家、行业协会代表组成的标准审查技术委员会,加强对环境保护标准立项与制修订的技术把关 对于重大环境保护标准,探索组建联合编制组,充分吸纳相关领域一流专家参与标准制修订工作。充分发挥国家环境咨询委员会、环境保护部科学技术委员会等专家咨询机构的作用,将科学研究和专家论证意见作为重大标准决策的前置条件。  4.环境保护标准基础数据库和信息化建设  针对环境保护标准优先控制污染物,逐步建立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污染物数据库。建立一套全面、高效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信息管理系统,继续加强标准专业网站建设和标准热线维护工作。  五、实施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要把加快完善环境保护标准体系作为探索中国环境保护新道路的重要实践内容,将严格实施环境保护标准、促进环境质量改善作为重要职责,及时研究解决环境保护标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要组织编制地方环境保护标准规划或工作计划,把开展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国家和地方标准培训、评估等作为重要工作内容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部门预算。在环保科研院所中积极培养标准制修订人才和培训师,督促各级环境管理人员和企业管理者学标准、用标准、守标准。  (二)增加资金投入  为满足“十二五”环保重点工作需要,保证环境保护标准各项相关工作,培养和稳定标准工作队伍,需适当增加环境保护标准工作资金投入,提高单项标准制修订经费,特别是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环境监测规范等的单项经费,以进一步提高标准制修订水平以及强化方法标准的试验验证。“十二五”期间,约需标准经费投入2.11 亿元,具体包括:  1.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  新立项450 项标准,完成600 项环境保护标准计划项目,整合后发布涵盖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火电、钢铁、水泥、畜禽养殖、有色等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机动车排放标准以及配套的环境监测规范、环境管理规范等300 项以上标准,共约1.42 亿元。  2.环境保护标准实施评估  开展约30 项以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为主的环境保护标准实施效果评估,共约0.10 亿元。  3.环境保护标准宣传培训  开展环境保护标准的媒体与公众宣传、培训、文本及有关汇编出版、培训教材编制与出版等工作,共约0.09 亿元。  4.环境保护标准体系设计、能力建设和技术管理  开展环境保护标准体系设计及基础性工作、能力建设(全国监测方法标准化委员会、标准管理信息系统维护及标准动态信息管理、标准专业网站、热线建设与维护、环保标准与基准基础数据库建设等)、环保标准管理、国际交流与合作等工作,共约0.50 亿元。  (三)完善管理制度  以“立项-制修订-发布-宣传培训-跟踪评估”为周期,逐步建立环境保护标准五年滚动更新机制,实现全过程、规范化管理。坚持“有保有压、有所为有所不为”,严把立项关,建立并严格执行标准项目建议征集和制修订承担单位筛选公开制度。针对急需标准,建立立项调整机制,加快标准审批程序,建立标准工作“绿色通道”。针对部分标准类别,健全灵活的修改单制度。加强在订标准项目技术管理,建立标准计划项目承担单位信用管理制度和进展通报制度,保障项目按时完成。  (四)加强科研支撑  将为环境保护标准体系建设、标准制定技术与方法、重点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提供基础支撑的科研项目优先纳入环境保护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及其他科研项目,在“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及其他专项中充分考虑环境保护标准工作需求的相关科研项目,为标准体系建设与标准制修订提供扎实的基础支撑。  (五)强化评估考核  各级环境保护部门是规划实施的重要主体,在2015 年年底,对规划实施及有关工作情况等进行评估考核。对承担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工作任务的单位和人员不定期进行工作绩效评估考核,将经费预算执行率作为评估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根据绩效评估考核结果,适用相应的奖惩措施。  (六)加强国际合作  与主要发达国家、重要发展中国家、主要国际组织开展广泛交流合作,深入了解各国家和地区以及国际组织的环境污染防治发展历程、管理机制、法律法规与标准体系设置、标准制定方法、实施机制与评估方法等,及时掌握各行业先进技术动态与发展趋势。跟踪并参与全球环境保护技术法规相关工作,继续做好世界贸易组织环境保护技术法规协调和国际机动车技术法规制定协调工作,不断推进我国环境保护标准与国际接轨。  环境保护部  2013年2月17日
  • 默克增资中国市场:盖新厂、建水质/制药标准
    7月23日,全球知名制药与化工企业德国默克集团在新闻发布会上再度重申了在中国市场持续进行投资的承诺,以进一步加强中国在其新兴市场战略中的重要支柱地位。默克集团的这一承诺并没有停留在口头,一连多项重大举措显示出了默克对中国市场的重视程度。  投资6.5亿元 在南通建立默克集团全球第二大制药厂  默克在江苏南通兴建的制药厂将在8月举行开工典礼,该工厂投资额6.5亿元人民币,预计于2016年竣工,2017年正式投厂,届时该厂将成为默克集团全球第二大制药厂。新厂江专注于批量生产和包装治疗糖尿病、心血管疾病和甲状腺功能失调的产品格华止、康忻和优甲乐。这些品牌产品均被纳入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这也使默克成为首家也是唯一一家在华大规模新设投资生产基药目录中药物的跨国企业。  除了投资药物生产,默克也拓展了其为生物医药研发客户的服务。默克密理博生命科学事业部近期的投资包括在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设立的生物制药技术培训中心,在位于北京的默克雪兰诺中国总部,默克还运营着其中国研发中心,专注于进行生物标志物的研究,包括药物基因组学和生物标记物等领域的研究。  此外,集团新建于上海金桥工业园的默克液晶中国中心已于今年二季度将首批产品交付客户。该中心包括液晶混合厂、液晶实验室和中国液晶业务中心,于2013年12月正式开业并试运营。  默克目前在中国有2000多名员工,分布在全国40多个地区,在过去3年间,默克已承诺的投资额总计达到1亿欧元以上。  总投40万欧元 默克携德国GIZ建立中国食品饮料行业新水质标准  7月24日下午,德国国际合作机构(GIZ)与默克集团旗下子公司&mdash 默克化工技术(上海)有限公司签约关于水标准领域新项目合作签约仪式。此次合作旨在建立中国食品和饮料行业内新的自愿性用水标准。  据介绍,此次合作以对饮料生产用水的质量标准监控(包括原水和饮用水的检测)、生产过程中的水质监测以及最终产品的质量控制为路径,在技术层面促进工业界与政府的合作,期望以渐进式的方式对相关负责部门造成良性的影响,从而实现建立中国食品和饮料行业内新的自愿性用水标准。  目前,中国国家食品和饮料的质量标准和检测协议与国际上的标准、乃至一些跨国公司内部的质量标准间并未达成协调,这使得一些跨国公司和出口产品到国际市场的中国本土企业在面对市场时,常常陷入两难境地,影响到生产效率。  据介绍,该项目初期成本预计将达到40万欧元,德国政府与默克集团分别投入20万欧元。项目周期持续2年。此次合作是GIZ和默克集团的第一次合作,默克公司透露,该项目若在未来两年取得预期的进展,GIZ和默克均会考虑进一步加强合作,扩大项目范围。  默克与北大携手合力提升中国制药标准  7月24日,全球知名制药与化工企业默克集团在北京与北京大学签署了&ldquo 北京大学-默克质量、环境、健康和安全(QHES)合作项目&rdquo 谅解备忘录。  近些年中国在医药领域出现的相关事件也凸显了中国在制药领域全面提升质量、环境、健康和安全管理及实践的紧迫性。北京大学自2009年起便与默克集团在相关领域研究、开发和培训上展开合作,此次谅解备忘录的签署将进一步提升双方在医药领域的合作力度,进一步整合来自北京大学和默克集团的资源,通过合作对话和共同研究进一步加强和提升中国制药领域在质量、环境、健康和安全上的标准。  据悉,作为双方签署协议的一部分,默克将与北大相关研究部门一起协助中国开展质量、环境、健康和安全领域的政策研究,为政府相关部门的决策提供支持。同时,默克集团将资助和发放北大在质量、环境、健康和安全领域的相关课题和奖学金,进一步加强中国在此领域的人才储备。(编辑:刘玉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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