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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型划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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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型划分标准相关的论坛

  • 【求助】求《全国耕地类型区、耕地地力等级划分》等几个标准

    跟土壤营养方面打交道的时间不长,想看看几个标准(如果有更新的标准,请帮忙发最新的)谢谢!如果哪位大侠有下面的标准请传上来看看:NY/T 497 《肥料效应鉴定田间试验技术规程》NY/T 309-1996 《全国耕地类型区、耕地地力等级划分》NY/T 310-1996 《全国中低产田类型划分与改良技术规范》《土壤水稳性大团聚体组成的测定》(NY/T1121.19-2008)《土壤微团聚体组成的测定》(NY/T1121.20-2008)《土壤最大吸湿量的测定》(NY/T1121.21-2008)

  • 【分享】直读光谱仪的类型划分

    直读光谱仪的类型可以有不同的划分方法 1.按波长范围划分:真空型和非真空型 2.按仪器结构划分:固定多道型和单道扫描型3.按探测器划分:PMT光电倍增管型和CCD电荷藕合器件(线性传感器)型

  • 【求助】企业标准化?!!!!(急)

    请问企业行政机构图&标准化组织机构图有什么区别[em0808] 本人是新手,提点基础问题,高手们见笑啦~不知道有没有做过企业标准体系水平确认的,传授点经验吧企业标准化体系表要怎么做啊,能提供一份化工企业的范本吗

  • 【资料】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原则与技术方法

    环境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功能区划分原则与技术方法 (HJ14-1996 1996-07-22实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为配合《环境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标准(GB3095-96)的实施,统全国环境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功能区划分原则与技术方法,使全国同类环境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功能区的监测数据具有可比性,制定本标准。  前 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为配合《环境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标准(GB3095-96)的实施,统一全国环境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功能区划分原则与技术方法,使全国同类环境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功能区的监测数据具有可比性,制定本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的适用范围与《环境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标准》一、二、三类环境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功能区相对应,规定了环境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功能区划分原则与技术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全国范围环境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功能区的划分。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GB3095-1996 环境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标准 GB/T14529-1993 自然保护区类型与级别划分原则   3 、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环境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功能区 指为保护生态环境和人群健康的基本要求而划分的环境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保护区。 按GB3095的规定,环境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功能区分为一类环境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功能区、二类环境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功能区和三类环境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功能区。   3.1.1 一类环境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功能区(一类区) 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它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   3.1.2 二类环境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功能区(二类区) 指城镇规划中确定的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一般工业区和农村地区,以及一、三类区不包括的地区。   3.1.3 三类环境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功能区(三类区) 指特定工业区。  3.2 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 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划定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 自然保护区:按GB/T14529的规定,对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动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有特殊意义的自然遗迹等保护对象所在陆地、陆地水体或者海域,依法划出一定面积予以特殊保护和管理的区域。风景名胜区:指具有观赏、文化或科学价值、自然景物、人文景物比较集中,环境优美,具有一定规模和范围,可供人们游览、休息或进行科学、文化活动的地区。  3.3 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 指因国家政治、军事和为国际交往服务需要,对环境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有严格要求的区域。  3.4 特定工业区 指治金、建材、化工、矿区等工业企业较为集中,其生产过程排放到环境空气中的污染物种类多、数量大,且其环境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超过三级环境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标准的浓度限值,并无成片居民集中生活的区域,但不包括1988年后新建的任何工业区。  3.5 一般工业区 指特定工业区以外的工业企业集中区以及1998年1月1日后新建的所有工业区。  4 、环境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功能区划分原则环境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功能区以保护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及动植物正常生存、生长和文物古迹为宗旨。划分环境空气功能区应遵循以下原则。  4.1 环境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功能区的划分应充分利用现行行政区界或自然分界线。   4.2 环境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功能区划分宜粗不宜细,严格限制三类区。   4.3 环境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功能区划分时既要考虑环境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现状,又要兼顾城市发展规划。  4.4 不能随意降低原已划定的功能区的类别。  5 、 环境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功能区划分的方法环境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功能区的划分应在区域或城市环境功能区(或城市性质)的基础上,根据环境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功能区划分的原则以及地理、气象、政治、经济和大气污染源现状分布等因素的综合分析结果,按环境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标准的要求将区域或城市环境空气划分为不同的功能区域。其划分方法如下。  5.1 分析区域或城市发展规划,确定环境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功能区划分的范围并准备工作底图。   5.2 根据调查和监测数据。以及环境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功能区类别的定义、划分原则等进行综合分析,确定每一单元的功能类别。  5.3 把区域类型相同的单元连成片,并绘制在底图上;同时将环境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标准中例行监测的污染物和特殊污染物的日平均值等值线绘制在底图上。  5.4 根据环境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管理和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依据被保护对象对环境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的要求,兼顾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发展,将已建成区与规划中的开发区等所划区域最终边界的区域功能类型进行反复审核,最后确定该区域的环境空气功能区划分的方案。   5.5 对有明显人为氟化物排放源的区域,其功能区应严格按《环境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标准》中的有关条款进行划分。  6 、环境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功能区划分的要求  6.1 一、二类功能区不得小于4平方公里。  6.2 三类区中的生活区,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可能,有计划地分期分批从三类区迁出。  6.3 三类区不应设在一、二类功能区的主导风向的上风向。  6.4 一类区与三类区之间,一类区与二类区之间,二类区与三类区之间设置一定宽度的缓冲带。缓冲带的宽度根据区划面积,污染源分布、大气扩散能力确定,一般情况下一类区与三类区之间的缓冲带宽度不小于500米,其它类别功能区之间的缓冲带宽度不小于300米。缓冲带内的环境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应向要求高的区域靠。  6.5 位于缓冲带内的污染源,应根据其对环境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要求高的功能区的影响情况,确定该污染源执行排放标准的级别。   7 、标准的实施  7.1 环境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监测点位应依据不同类别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功能区的分布而合理布置。  7.2 环境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功能区由地级市以上(含地级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划分,并确定环境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功能区达标的期限,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报上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7.3 本标准由县级以上(含县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监督实施。  本标准1996年7月22日发布,从1996年10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污染控制司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 关于企业标准化体系建设

    刚接到一份参加企业标准化体系建设的通知,质监局发的,是首期培训。这个“企业标准化建设”都是讲哪些方面的内容呀?

  • 防爆柜等级的划分标准

    防爆等级的划分标准  防爆的基本原理  爆炸的概念  爆炸是物质从一种状态,经过物理或化学变化,突然变成另一种状态,并放出巨大的能量。急剧速度释放的能量,将使周围的物体遭受到猛烈的冲击和破坏。  爆炸必须具备的三个条件:  1 )爆炸性物质:能与氧气(空气)反应的物质,包括气体、液体和固体。(气体:氢气,乙炔,甲烷等;液体:酒精,汽油;固体:粉尘,纤维粉尘等。)  2 )氧气:空气。  3 )点燃源:包括明火、电气火花、机械火花、静电火花、高温、化学反应、光能等。  为什么要防爆  易爆物质 : 很多生产场所都会产生某些可燃性物质。煤矿井下约有三分之二的场所有存在爆炸性物质;化学工业中,约有 80% 以上的生产车间区域存在爆炸性物质。氧气 : 空气中的氧气是无处不在的。点燃源 : 在生产过程中大量使用电气仪表,各种磨擦的电火花 , 机械磨损火花、静电火花、高温等不可避免,尤其当仪表、电气发生故障时。  客观上很多工业现场满足爆炸条件。当爆炸性物质与氧气的混合浓度处于爆炸极限范围内时,若存在爆炸源,将会发生爆炸。因此采取防爆就显得很必要了。  仪表防爆的原理  危险场所危险性划分:  爆炸性物质 区域定义 中国标准 北美标准  气体(CLASS Ⅰ) 在正常情况下 , 爆炸性气体混合物连续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 0 区 Div.1  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有可能出现的场所 1 区  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不可能出现 , 仅仅在不正常情况下 , 偶尔或短时间出现的场所 2 区 Div.2  粉尘或纤维(CLASS Ⅱ/Ⅲ)在正常情况下 , 爆炸性粉尘或可燃纤维与空气的混合物可能连续 , 短时间频繁地出现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 10 区 Div.1  在正常情况下 , 爆炸性粉尘或可燃纤维与空气的混合物不能出现 , 仅仅在不正常情况下 , 偶尔或短时间出现的场所 11 区 Div.2  防爆方法对危险场所的适用性:  序号 防爆型式 代号 国家标准 防爆措施 适用区域  1 隔爆型 d GB3836.2 隔离存在的点火源 Zone1,Zone2  2 增安型 e GB3836.3 设法防止产生点火源 Zone1,Zone2  3 本安型 ia GB3836.4 限制点火源的能量 Zone0-2  本安型 ib GB3836.4 限制点火源的能量 Zone1,Zone2  4 正压型 p GB3836.5 危险物质与点火源隔开 Zone1,Zone2  5 充油型 o GB3836.6 危险物质与点火源隔开 Zone1,Zone2  6 充砂型 q GB3836.7 危险物质与点火源隔开 Zone1,Zone2  7 无火花型 n GB3836.8 设法防止产生点火源 Zone2  8 浇封型 m GB3836.9 设法防止产生点火源 Zone1,Zone2  9 气密型 h GB3836.10 设法防止产生点火源 Zone1,Zone2  防爆对危险场所的适用性:  爆炸性危险气体分类  根据可能引爆的最小火花能量,我国和欧洲及世界上大部分国家和地区将爆炸性气体分为四个危险等级 , 如下表 :  工况类别 气体分类 代表性气体 最小引爆火花能量  矿井下 Ⅰ 甲烷 0.280mJ  矿井外的工厂 ⅡA 丙烷 0.180mJ  ⅡB 乙烯 0.060mJ  ⅡC 氢气 0.019mJ  美国和加拿大首先将散布在空气中的爆炸性物体分成三个 CLASS( 类别 ):CLASS Ⅰ气体和蒸气 ; CLASS Ⅱ 尘埃 ; CLASS Ⅲ纤维 . 然后再将气体和尘埃分成 Group( 组 ) :  组名 代表性气体或尘埃  A 乙炔  B 氢气  C 乙烯  D 丙烷  E 金属尘埃  F 煤炭尘埃  G 谷物尘埃  气体温度组别划分:  温度组别 安全的物体表面温度 常见爆炸性气体  T1 ≤ 450℃ 氢气、丙烯腈等 46 种  T2 ≤ 300℃ 乙炔、乙烯等 47 种  T3 ≤ 200℃ 汽油、丁烯醛等 36 种  T4 ≤ 135℃ 乙醛、四氟乙烯等 6 种  T5 ≤ 100℃ 二硫化碳  T6 ≤ 85℃ 硝酸乙酯和亚硝酸乙酯  仪表的防爆标志  Ex(ia)ⅡC T6 的含义 :  标志内容 符号 含义  防爆声明 Ex 符合某种防爆标准,如我国的国家标准  防爆方式 ia 采用 ia 级本质安全防爆方法,可安装在 0 区  气体类别 ⅡC 被允许涉及ⅡC 类爆炸性气体  温度组别 T6 仪表表面温度不超过 85℃  Ex(ia)ⅡC 的含义 :  标志内容 符号 含义  防爆声明 Ex 符合欧洲防爆标准  防爆方式 ia 采用 ia 级本质安全防爆方法,可安装在 0 区  气体类别 ⅡC 被允许涉及ⅡC 类爆炸性气体  : 注 : 该标志中无温度组别项 , 说明该仪表不与爆炸性气体直接接触 .  防爆术语:  有关防爆术语及标准  安全栅安全参数定义:  安全栅最高允许电压: Um  保证安全栅本安端的本安性能,允许非本安端可能输入的最高电压  安全栅最高开路电压: Uoc  在最高允许电压范围内本安端开路时电压最大值  安全栅最大短路电流: Isc  在最高允许电压范围内本安端短路时的电流最大值  安全栅允许分布电容: Ca  保证本质安全性能情况下本安端最大允许外接电容  安全栅允许分布电感: La  保证本质安全性能情况下本安端最大允许外接电感  防爆标志格式说明:  将工厂或矿区的爆炸危险介质,按其引燃能量,最小点燃温度以及现场爆炸性危险气体存在的时间周期进行科学分类分级,以确定现场防爆设备的防爆标志和防爆形式。  防爆标志格式:  Ex (ia) ⅡC T4  防爆标记防爆等级气体组别温度组别  防爆等级说明:  ia 等级: 在正常工作、一个故障和二个故障时均不能点燃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电气设备。  正常工作时,安全系数为 2.0 ;  一个故障时,安全系数为 1.5 ;  二个故障时,安全系数为 1.0 。  注:有火花的触点须加隔爆外壳、气密外壳或加倍提高安全系数。  ib 等级 :  在正常工作和一个故障时不能点燃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电气设备。  正常工作时,安全系数为 2.0 ; 一个故障时,安全系数为 1.5 。  正常工作时,有火花的触点须加隔爆外壳或气密外壳保护,并且有故障自显示的措施,一个故障 时安全系数为 1.0 。

  • 物料风险等级的划分

    公司物料种类很多,在有害物质方面如果都采用一样的力度来管理,中间的成本会比较高,如果采用划分风险等级的方式进行管理,对企业来说,是能节省一定的成本。那怎样对物料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呢? 采用的依据又是什么呢?看过一些相关资料,其中介绍多的是根据有害物质的用途及使用范围进行划分,这专业性太强,如果对化学物质用途不熟悉,那就无从下手了也有些观点是根据供应商的实力(如通过体系认证,有有害物质检测仪器等)进行划分,可以作为一个评估因素。个人观点是如果公司内部有筛选仪器,可以根据实际来料内部筛选数值大小及来料是否有过异常,进行评估划分风险等级,如果没有的话,之前提到的观点可以参考。

  • 【原创】关于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标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的公告

    关于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标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管理,保障饮用水安全,现批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为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 338-2007) 以上标准为指导性标准,自2007年2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仪器信息网网站[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shtml/038103.shtml[/url] 查询。 特此公告。

  • 对于企业,实验室标准化建设还是满足就好?

    越做越头痛。实验室建设肯定是标准化好,但是并不是每个公司和企业管理者是这么想的。很多企业的管理者认为实验室够用就行,那么是操作者条件越来越放宽。并不一定要大专,中专就行,现在初中水平就够用了。总因为实验室的操作不过和生产一样,只要你肯干,那么其他条件都不是问题。反正实验室操作工就能满足要求了。 事实真的如此么?对于企业有色谱和光谱的企业来说,是否合适呢?标准化还是够用就好?

  • 【分享】企业标准备案

    企业标准备案: 企标不备案不具备法律效益,所以还是花点钱和时间将标准备案了好,如果企业在行业中实力比较强还有机会参与地方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制定。 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制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标准。 制定企业产品标准的一般程序是编制计划、调查研究、起草标准草案、征求意见、对标准草案进行必要的验证、审查、批准、编号、发布。 企业在批准、发布企业产品标准前应当组织专家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包括:  (一)企业产品标准与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符合性;  (二)技术内容的先进性、合理性和完整性;  (三)试验方法的科学性;  (四)检验规则的可操作性;  (五)标准编写与《标准化工作导则》GB/T1系列国家标准的符合性。 专家组负责标准的审查,实行组长负责制。专家组应当由研发、生产、检验、销售、客户、大专院校、行业管理等方面人员组成,不得少于5人。直接参与企业产品标准起草的人员不得作为专家组成员参加审查。 参与企业产品标准审查工作的专家应当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或者大专以上学历和3年以上从事相关行业工作经历,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强制性标准,了解相关产品生产的工艺、技术要求和国内外该领域技术、标准发展的状况标准起草单位提交专家组的审查材料不得少于下列内容:  (一)标准文本(送审稿);  (二)标准编制说明(参见附件1);  (三)规范性引用文件和参考资料;  (四)标准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附件2);  (五)试验验证报告;  (六)企业实施该标准在设备、检验、管理等方面能力的说明。标准审查必须经专家组全体人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专家组应当根据审查意见填写审查单(会议纪要)(附件3)。  审查情况应当包括:审查日期、地点、起草单位、组织审查机构、参加审查人员名单。审查结论主要涉及:评价意见、主要修改意见和采纳情况;所审查的企业产品标准送审稿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低于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应当具有相应的理由和相关影响的说明;是否予以通过审查等内容 业产品标准备案是企业依法将批准发布的企业产品标准告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并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存档备查的行为。备案后的企业产品标准可以依法作为监督检查的依据。  企业产品标准发布后30日内,应当报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复审备案申请表(1份,附件4);  (二)标准批准发布文件(1份,附件5);  (三)企业产品标准纸质文本(4份)和电子文本;  (四)企业产品标准编制说明(1份,式样见附件6);  (五)企业产品标准审查单(会议纪要)(1份);  (六)企业产品标准与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等符合性承诺,与相应的推荐性标准是否一致的声明;企业产品标准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的,应当提供采标的相关说明和材料(附件7);  (七)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 【467】问:小微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可以享受6%-10%优惠吗?

    [b][color=#cc0000][font=微软雅黑]问:[/font][font=微软雅黑][font=微软雅黑]小微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font][font=微软雅黑],可以享受6%-10%优惠吗?[/font][/font][font=微软雅黑]答:不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font][font=微软雅黑](一)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font][font=微软雅黑](二)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font][font=微软雅黑]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font][font=微软雅黑]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font][/color][/b]

  • 求助2个生态环境监测人员技能等级划分和评定的团体标准

    [font='微软雅黑','sans-serif'][back=white]求助以下2个团体标准:[/back][/font][font='微软雅黑','sans-serif'][back=white]([/back][/font]1)T/AHEMA 6-2021 生态环境监测现场监测人员技能等级划分和评定;[font='微软雅黑','sans-serif'][back=white](2)[/back][/font][font='微软雅黑','sans-serif'][back=white]T/AHEMA 7-2021 [/back][/font][font='微软雅黑','sans-serif'][back=white]生态环境监测实验室分析人员技能等级划分和评定;[/back][/font][font='微软雅黑','sans-serif'][back=white]已在[/back][/font][font='微软雅黑','sans-serif'][back=white]资料中心搜索未找到;论坛附件搜索不能使用。请各位大侠帮忙提供上述2个标准,非常感谢![/back][/font]

  • 【分享】中药制药类企业文件类型

    [align=center][b][size=4][font=宋体] [/font][/size][size=4][font=宋体]制药企业文件类型[/font][/size][/b][/align][font=宋体][size=3] [/size][/font][size=3][font=宋体] [/font][font=宋体]制药企业的文件很多,管理规范先进企业用于生产控制的各类文件上千种,大体归类可分为标准类和记录(凭证)两大类。[/font][/size][b][size=3][font=Times New Roman]一、 [/font][/size][size=3][font=宋体]标准类文件[/font][/size][size=3][/size][/b][font=宋体][size=3]根据标准的不同可分为下列三种。[/size][/font][font=Times New Roman][size=3]1.[/size] [/font][size=3][font=宋体]技术标准文件[/font][font=Times New Roman] [/font][font=宋体]是由国家、地方行业及企业所颁布和制订的技术性规范、准则、规定、办法、标准和程序等书面要求。如药典规定的注射用水质量标准等。[/font][/size][font=Times New Roman][size=3]2.[/size] [/font][size=3][font=宋体]管理标准文件[/font][font=Times New Roman] [/font][font=宋体]是指企业为了行使生产计划、指标、控制等管理职能,使之标准化、规范化而规定的制度、规定、标准、办法等书面要求。如操作人员卫生制度、原辅料的取样制度等。[/font][/size][font=Times New Roman][size=3]3.[/size] [/font][size=3][font=宋体]工作标准文件[/font][font=Times New Roman] [/font][font=宋体]是指以人或人群的工作为对象,对工作范围、职责、权限以及工作内容考核等所提出的规定、标准、程序等书面要求。如岗位责任制度、标准操作程序等。[/font][/size][b][size=3][font=Times New Roman]二、 [/font][/size][size=3][font=宋体]记录(凭证)类文件[/font][/size][size=3][/size][/b][font=宋体][size=3]记录(凭证)类文件是反映实际生产活动中标准情况的实施结果。[/size][/font][font=Times New Roman][size=3]1.[/size] [/font][size=3][font=宋体]记录[/font][font=Times New Roman] [/font][font=宋体]如报表、台帐、生产操作记录等。[/font][/size][font=Times New Roman][size=3]2.[/size] [/font][size=3][font=宋体]凭证[/font][font=Times New Roman] [/font][font=宋体]是表示物料、物件、设备、房间等状态的单、证、卡、牌等。[/font][/size][font=宋体][size=3]如产品合格证、半成品交接单等。[/size][/font][size=3][font=Times New Roman] [/font][/size][b][size=3][font=Times New Roman]三、 [/font][/size][size=3][font=宋体]文件的起草[/font][/size][/b][size=3][font=Times New Roman] [/font][font=宋体]文件起划主要由文件使用部门择人负责起草,以保证文件内容的全面性和准确性。草稿交[/font][font=Times New Roman]QA[/font][font=宋体](质量保证)部门初审后,由办公室分发与文件有关部门审核并签发意见,再交起草人修改,最后由[/font][font=Times New Roman]QA[/font][font=宋体]负责人定稿。如有不同意见,由[/font][font=Times New Roman]QA[/font][font=宋体]负责人裁定。一定要杜绝人文件的片面性,增加文件的可行性。[/font][/size][font=宋体][size=3]起草的文件应达到下列要求:[/size][/font][font=Times New Roman][size=3]1.[/size] [/font][font=宋体][size=3]文件标题、类型、目的、原则应有清楚的陈述。[/size][/font][font=Times New Roman][size=3]2.[/size] [/font][font=宋体][size=3]文件内容准确,不可模棱两可,可操作性要强。[/size][/font][font=Times New Roman][size=3]3.[/size] [/font][font=宋体][size=3]条理清楚,易理解,便于使用。[/size][/font][font=Times New Roman][size=3]4.[/size] [/font][font=宋体][size=3]文件如需记录,应有足够空间。[/size][/font][font=Times New Roman][size=3]5.[/size] [/font][size=3][font=宋体]提倡实事求是,可借鉴别人先进经验,但绝不能生搬硬套,一时难形成的文件,如某些[/font][font=Times New Roman]SOP[/font][font=宋体](标准操作程序)可待电动机成熟后再期完成,切记编文件是为了使用文件,而不是摆花架子。[/font][/size][b][size=3][font=Times New Roman]四、 [/font][/size][size=3][font=宋体]文件的生效[/font][/size][size=3][/size][/b][size=3][font=Times New Roman] [/font][font=宋体]文件定稿后,需有超草人、审核人、批准人签字,并注明日期方能生效。涉及一个车间的文件由车间负责人审核,[/font][font=Times New Roman]QA[/font][font=宋体]负责人批准;涉及全公司的文件,由[/font][font=Times New Roman]QA[/font][font=宋体]负责人审核,总经理、总工程师或技术副厂长批准,以保证文件的准确性和权威性。定稿文件不得使用手抄,以防差错。[/font][/size][size=3][font=Times New Roman] [/font][font=宋体]企业内部已定稿的文件宜统一格式、统一编号,便于查找。[/font][/size][size=3][font=Times New Roman] [/font][/size]

  • 《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市场监管总局回复

    老师您好,有以下两个问题,烦请解答为盼!谢谢!1)《标准化法》第二十七条,国家实行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9月10号新颁布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3号《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中也有相同的规定。其中的“监督”是由市场监督管理局来执行吗?还是委托给第三方的专业机构或者行业协会等来执行?“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督的周期是什么?具体监督内容(企业标准文本结构?功能指标数量?要求值?测试方法?)是什么?监督检查的具体项目是否可以公开?2)《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企业公开的功能指标和性能指标项目少于或者低于推荐性标准的,应当在自我声明公开时进行明示。”目前各行业/产品的国家标准也是层出不穷,其中的要求内容自相矛盾也时有发生。对于企业而言,将要花费大量的成本去查阅确认相标准内容,但也无法确保是否全面。对于前半句的要求内容,是否只要企业认为满足即可?还是会由第三方单位来审核是否满足此项要求?或者相关部门会发行详细的指导意见或公布详细的产品功能指标列表?[align=center][img]https://xgzlyhd.samr.gov.cn/gjjly/img/fd-a-avator.png[/img][/align][b]回复部门: 标准创新管理司[/b][color=#999999][back=transparent]时间:2023-09-28[/back][/color]企业标准是对企业范围内需要协调、统一的技术要求、管理要求和工作要求所制定的标准,是企业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的依据。按照《标准化法》和即将实施的《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的规定,国家实行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对企业标准的监督,既有来自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标准化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定职责进行的监督,也有来自社会公众,企业产品、服务的用户(消费者)的监督,目前没有委托给第三方进行监督。 企业标准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目前主要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团体标准、企业标准随机抽查工作指引的通知》进行,由各地方省级及以下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实施,随机抽查的主要事项包括:技术要求是否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标准编号和名称是否符合规定,标准功能指标和性能是否公开等。

  • 《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市场监管总局回复

    《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第十四条 第三款 企业公开的功能指标和性能指标项目少于或者低于推荐性标准的,应当在自我声明公开时进行明示。问题①推荐性标准指的是这个品类的所有推荐性国标、推荐性行标、推荐性地标嘛?企业改如何判断推荐性标准是否有关联?判断依据是什么?问题②根据《标准化法》第二十一条 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的技术要求不得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 企标符合此条要求,且不引用推荐性标准,是否可以不用进行声明?[align=center][img]https://xgzlyhd.samr.gov.cn/gjjly/img/fd-a-avator.png[/img][/align][b]回复部门: 标准创新管理司[/b][color=#999999][back=transparent]时间:2023-11-02[/back][/color]推荐性标准已经对企业生产的产品和提供的服务有明确技术要求的,企业公开的企业标准其功能指标和性能指标项目少于或者低于相关推荐性标准的,应当在自我声明公开时进行明示,推荐性标准包括推荐性国家标准以及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的技术要求不得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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