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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缆普查仪的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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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缆普查仪的原理相关的资讯

  • 高速QSFP全光收发一体光缆研制成功
    近日,中国科学院微电子研究所系统封装研究室研制出国内第一款全光QSFP收发一体光缆,其速率达到4×10Gbps,填补了国内空白。  全光QSFP收发器在国家“863”项目和重大专项的支持下,面向产业界,实现产品化,满足市场对低功耗、可热插拔、数据速率可扩展的高密度高可靠高速信息连接的需求。全光QSFP收发光缆具有四个独立的接收和发送通道,每个通道可提供10Gpbs速率,整个模块带宽可达40Gpbs,同时该光缆向下兼容每通道2.5Gbps, 3.125Gbps, 5Gbps和6.25Gbps多种速率。产品采用标准850nm波长激光器和探测器,使用标准多模光纤传输, 支持最大距离超过100米,该光缆在设计中充分考虑了温度,湿度,电磁干扰对性能的影响,为使用者提供了在数据中心内部、高性能计算机、交换机系统间的一个高性能,低成本,高可靠的互联方式。该光缆主要应用于大型交换机通信交换机,路由器 超级计算机主机适配器总线 企业存储 高密度、高速的I/O数据传输 多通道互连需求。  目前,其产业化合作公司锐华光电已能提供4×10GbpsQSFP样品,QSFP有源光缆将于未来3个月内投入批量生产。
  • 550万!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光纤光缆仪器采购
    项目概况: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光纤光缆仪器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址为:http://www.365trade.com.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1项目编号:ZZ066021F251031.2项目名称: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光纤光缆仪器采购项目1.3预算金额:550万元1.4最高限价:360万元1.5采购需求:本项目拟在线缆中心现有能力基础上,完善光纤光缆、光电复合缆的检测能力,主要包括光纤衰减、色散、截止波长、模场直径、宏弯损耗、数值孔径、偏振膜色散等检验能力,接受进口产品投标。1.6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12月31日前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8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工业1.9本项目非面向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或2020年度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文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并提供提供近半年内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任意一个月即可),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复印件、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2.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1)所投产品如为进口产品且为代理商投标,应提供设备制造商或其驻中国办事机构或其在中国销售总代理的投标授权委托书,并明确承担一切售前、售后责任。2.4第2.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5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7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并保存。三、获取招标文件3.1时间:2021年12月6日至2021年12月13日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3.2地点: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为:http://www.365trade.com.cn/3.3方式:(1)登陆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下载者首次登陆平台前,须前往平台免费注册,平台将对下载者注册信息与其提供扫描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可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采购项目;同一单位不同的经办人可各自建立不同账户。(2)下载者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费用支付所需时间,下载者必须在前述时间段内完成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3)下载者选择“需要邮购纸质标书”的,需支付邮购费,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文件下载后的1个工作日内寄送。(4)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须通过平台“发票管理”模块进行操作。招标文件服务费及邮购费发票由采购代理机构出具;下载者选择出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在支付后3日内登陆前述模块下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选择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在开标时在开标现场领取;平台服务费发票由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台公司)自动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下载者可在支付后3日内登陆前述模块下载。非因招标代理机构或平台公司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5)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下载者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下载支付、发票开具领取等操作。平台咨询电话为:010-86397110,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时到6时。平台会通过短信提醒下载者进行注册、支付、下载等操作。(6)联合体投标(如允许)的,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并授权其以自身名义在平台办理注册、购买文件、缴纳保证金等手续,其在平台的办理行为,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3.4招标文件服务费每套500元,平台服务费200元,售后不退。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4.1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4.2地点:南京市山西路98号江苏成套大厦一楼开标大厅4.3投标人应提供电子版投标文件1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单独封装)、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4.4开标时间:2021年12月2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4.5地点:南京市山西路98号江苏成套大厦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6.1本项目在江苏政府采购网网站发布公告。6.2本次招标请按“包”购买招标文件,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投标保证金,并按“包”开标、评标。6.3投标人应当从招标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6.4 勘察现场或答疑:无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7.1采购人信息名称: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光华东街5号联系方式:蒋工 18013838503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山西路120号江苏成套大厦1604室联系方式:徐工 025-86638523电子邮箱:xuld@jcec.cn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徐工电 话:025-86638523
  • 百若新一代光缆成套试验检测设备成功研发
    2013年4月,中国电信启动了2013年光纤、室外光缆和引入光缆集中采购项目,需求量分别约为2300万芯公里、2200万芯公里和120万芯公里。在宽带网络建设提速、LTE加速发展等大市场环境下,国内光纤光缆产业迈入发展高峰期。 百若公司基于前两代光缆成套试验设备的成熟技术,依据光纤光缆新的检测标准要求,自主研发了全新一代光缆机械性能成套试验检测设备。 光缆机械性能成套试验设备包括光缆拉伸、蝶形光缆拉伸、光缆压扁、光缆冲击、光缆扭转、光缆反复弯曲、光缆曲挠、光缆卷绕等试验设备,能够满足国标、军标对光缆的检测要求。光缆拉伸、光缆压扁试验机具有高分辨率、高灵敏的信号输出接口,可以直接和CD300、CD400、CD500、PK2800相连接,满足试验过程中对光纤应变色散的测试。每台试验设备都由计算机控制,可以单机全功能操作,也可由通信口连接计算机,实现计算机的远程全功能控制操作。 该套设备不仅造型美观,而且低耗环保,性能优越。良好的品质赢得了光缆测试用户的认可,接到了国内和国外用户的多套订单。
  • 我国首家光纤光缆国家重点实验室通过验收
    以质量和创新领跑全球光纤光缆行业的长飞公司,其兴建的光纤光缆制备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近日通过国家科技部验收。  位于湖北武汉· 光谷的长飞公司,是目前我国产品最齐备、技术最先进、规模最大的光纤光缆专业制造和研究基地。2010年12月,该公司获批筹建的&ldquo 光纤光缆制备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rdquo ,是我国光纤光缆制造行业唯一的国家重点实验室。  据了解,光纤是现代通信领域最主要的传输介质,全球80%以上的信息都由光纤传输。这家光纤光缆制备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将有助于宽带传输网、光纤到户、三网融合,以及云计算数据传输所需的大容量高速率光纤制备技术的研发。
  • 国内光纤光缆行业首家第一方检测实验室花落烽火通信
    国内光纤光缆行业首家第一方检测实验室,花落光谷企业烽火通信。  近日,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发布公告,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光纤光缆检测实验室通过了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获得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证书。  这是国内光纤光缆行业首家第一方检测实验室国家认可证书。据介绍,通过CNAS认可的实验室出具的检测报告,可以加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和国际实验室认可组织(ILAC)的标识,所出具的数据在国际上互认。例如,烽火通信出具的检测报告就可获得进出口国的认可,不用再重复检测,在提高效率的同时,也降低了成本,相当于企业获发了一张“国际通行证”。
  • 内蒙古扎实有效推动土壤普查试点,提前谋划普查工作全面铺开
    2022年,内蒙古作为全国8个三级联动普查试点省份之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土壤普查的通知》《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要求,采取区、市、县三级联动工作模式,选择呼伦贝尔市扎兰屯市、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赤峰市巴林右旗、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前旗、巴彦淖尔市五原县5个代表性旗县开展土壤普查试点,有土默特左旗、临河区等53个盐碱地典型旗县承担盐碱地专题调查。通过强化领导、实化举措、细化工作,扎实有效推动全区普查任务的及时优质完成。全区在推动普查试点工作中,体现出“采样速度快、经费落实足、质量把控严和工作谋划早”四个特点。采样速度“快”。全区2022年普查样点共42995个,占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样点总数的23.2%。采样任务量重、范围广、难度大。为保障任务完成,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开展第三次土壤普查的通知》,成立了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部门协同,全力推进,有效保障采样工作及时完成。一是高位推动强保障。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土壤普查工作,重点落实“专班推进机制、纵向协同机制、横向联动机制、包联推进机制”四项机制,自治区政府主席专项批示、专题研究,特别是针对三普配套经费,召开专题办公会,亲自盯办督办、敲钟问响,在主席的强力推动下,保障了经费落实。各盟市、旗县政府高度重视,一把手靠前指挥、研究落实、强力推动。科左中旗政府一把手亲自挂帅,组织旗县、乡镇、村社三级配备专人配合自治区农科院成立16个普查组开展外业采样工作,历时36天完成3972个样点调查采样。二是专项行动保进度。2022年9月下旬,在全区范围内启动第三次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攻坚月”行动,通过采取领导分片包联现场办公、协调足额配备采样队伍、线上平台专项“周调度”、点对点专题督办等方式,强力推进外业采样工作。2022年11月,启动外业采样“清零”行动,各盟市听令即行,将滞后样点按问题类型分为4类,一对一制定方案、责任到人,按日调度、精准推进,确保外业采样任务及时完成。三是技术体系强基础。在5个试点旗县积极探索了“三级土肥技术部门联动、院地联合采样、‘农技部门+第三方服务机构’和专业包干指导”四种模式。其中专业性强的剖面样品、剖面标本采集调查和土壤类型边界校核由技术力量较强的内蒙古农业大学完成;林草地调查采样由中国农科院草原所完成;耕园地表层样外业调查采样由各盟市根据实情科学部署采样实施主体。因地制宜分析普查结果,客观综合评价各种模式的适应性,为2023年全面铺开蹚路子。资金配套“足”。2022年自治区承担了近全国1/4的土壤普查任务量,全区土地面积大、东西跨度长,外业工作人力、物力、财力消耗大,特别是部分地区原始森林和草原道路不畅通问题普遍,单位样点的调查采样工作量明显增加,交通费用高。因此,资金与任务量配套与否是制约工作开展的第一道关。科学测算是基础。自治区三普办经过向上咨询、邻省借鉴、专项函询、专家论证、综合评审等过程,本着经费设计宜、精、准、细、俭的原则,既确保预算方案所设计的各项支出科学合理,工作开展时资金充足、到位及时,又要保证事无巨细凡事想在前头,既没有想不到的,也没有多余易产生浪费的,先后经“五修五审”和2轮专家评审,精准完成2022年20384万元普查经费测算。协调落实是关键。农牧厅主要领导与财政部门多次沟通协调,向政府领导汇报,自治区及时下发配套资金1.06亿元;盟市“三普办”积极与当地财政部门沟通对接,及时将经费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以“立说立行”的态度,迅速落实配套资金,很大程度上激发了地方开展“三普”的积极性。合理安排是重点。内蒙古充分考虑各盟市任务量及实际困难,将与之匹配的资金细化到各实施单位,按照优先工序,将中央财政补贴资金优先保障外业采样调查、样品制备和质量控制,有效保障了工作推进。质量把控“严”。全程质量控制包括外业调查采样和内业样品制备与流转、样品检测化验、测试分析数据校核等各环节的质量控制。一是外业质控,采取“线上线下结合、三级部门联动”质控模式,通过现场质控查找外业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现场质控进行技术培训,靶向治疗,确保调查采样按照技术规范实施,提高整体采样队的外业技术水平。二是样品流转,以盟市为单元集中收集、“点对点”专车护送。三是样品制备,采取就近委托方式,由承担制备实验室就近委托当地符合条件的实验室,开展分散制样,通过监控摄像和现场抽查方式对样品制备实验室的样品制备、保存等工作进行实时检查,确保制备工作保质保量报时完成。四是样品检测,对中标承担检测实验室的资质条件、检测能力、检测人员、检测场所和设备进行随机抽查;自治区质控实验室实行“远程+”模式,通过监控摄像和现场抽查等方式对样品检测过程、检测方法、检测记录等开展实时检查;通过密码平行样品和质控样品检测结果、留样抽检等方式实施样品检测质量监督检查。五是数据审核,对检测结果数据进行审核,通过数据审查模型对入库数据进行单点、单指标异常值审查,对批量数据合理性、相关性进行审查。工作谋划“早”。在2022年试点县实践的基础上,本着“赶早”的心态,“争先”的姿态,提前谋划2023-2025年普查工作,积极推动经测算后三年所需的9.8亿元普查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全区组织盟市提前谋划、连环推进,提早在网络上发布检测招标预公告及各类准备工作,要求盟市按照“两优先、差异化、保质量、提速度”原则,倒排工期、以需定标,确保检测工作高质量快速推进。2023年,按照“整县推进”的原则,优先考虑东北黑土区、产粮大县和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大的旗县,拟完成样点普查108782个,占未完成任务的60%。2024年,在其余53个旗县全面开展土壤普查。需完成普查样点71030个,占总任务的40%。2025年,重点完成98个旗县区土壤普查成果验收、汇交和总结,建成土壤普查数据量与样品库,形成全区耕地质量报告和全区土壤利用适宜性评价报告。
  • 土壤普查仪器找托普,便携又快速
    自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消息正式在中央一号文件里亮相,普查进入实地调查的时间越来越近。《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显示,三普工作将持续4年,于2025年形成土壤三普成果。那么,在这4年中,到底要调查多少面积内的土壤,要做多少工作?据中国土壤学专家、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所研究员卢昌艾介绍,初步匡算的土壤普查面积,约有700万平方公里。通过样点采集的方式进行普查,目前初步布设了6万个剖面样点,200万-300万个表层样点。而这只是土壤“三普”的前期工作,要完成包括采集、测试、质控、技术指导、成果汇总等在内的所有的普查工作,还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投入。比如一系列精度准、效率高、功能齐全的土壤检测仪器设备。
  •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第二批检测实验室名单公示——服务“三普”,FASP家族再添新“成员”
    近日,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第二批检测实验室名单公示”,全国共有363家实验室入选第二批检测实验室,加上第一批检测实验室已有489家检测实验室,5家国家级质量控制实验室入选。兰友科技作为土壤样品制备自动化设备的原创者,长期致力于全自动土壤样品制备设备,继FASP-05D/DB之后,兰友科技针对用户粗磨制备难度高、样品量大、采购预算有限、低温快速干燥需求强烈、现场土壤样品快速合规制备等痛点,陆续推出了FASP系列自动化土壤样品制备仪,以满足用户的不同需求,为用户带来高效、合规、绿色安全、全流程可追溯的样品制备体验。RLTD-05/10土壤样品快速低温干燥仪农业、环境、国土资源、固废、核辐射及第三方实验室的土壤、底泥沉积物等各种样品低温快速干燥的专用仪器。系统通过负压抽取结合末端制冷原理,有效提高土壤、底泥沉积物的干燥效率,独立的样品干燥位,实时监控干燥过程中的温度变化,避免交叉污染,并具有快速、低温干燥、自动翻拌混匀等功能,为各土壤科学实验室提供高效合规的土壤样品干燥工具,大大节省实验人员的工作时间和劳动强度。FASP-CG 粗磨专用全自动土壤样品制备仪土壤样品在测定PH值、交换性能等项目时,采用的是10目或20目的土壤样品,在样品制备过程中不能为了提高效率而将样品一次性研磨过细,研磨过细容易破坏土壤矿物晶粒,导致测定结果与实际结果不符。FASP-CG 粗磨专用全自动土壤样品制备仪采用模拟人工的撵搓式二级研磨方式,确保制样效果,避免研磨过细,完全满足规范技术要求的同时,提高制样效率。FASP-FG 精磨专用全自动土壤样品制备仪目前土壤样品细磨普遍采用的研磨设备,研磨通量小,研磨温度容易升高导致易挥发元素的损失,部分研磨罐材质含有金属元素,容易造成外源性污染,功能单一且需要人工清洁。兰友科技推出FASP-CG精磨专用全自动土壤样品制备仪,自动化标准流程完成土壤样品细磨、筛分、混匀、装样、记录、清洁等过程,一台FASP-CG相当于研磨仪+筛分仪+混匀仪+分样仪等设备,10min内完成样品细磨的全流程,是检测实验室的效率利器。未来兰友科技将继续坚持科技创新,为客户提供完善的解决方案。
  •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丁薛祥到兰友科技调研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据了解,2024年1月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小组组长丁薛祥在北京兰友科技有限公司调研经济普查登记工作。领导人听取兰友科技企业发展汇报兰友科技创始人/总经理马放均先生向领导人详细汇报了公司创业创新发展的整个过程,公司以国家需求为引领,服务国家重大生态战略为业务方向,通过核心技术源创新为手段,基于自主研发的智能化监测仪器设备,满足生态环境监测、国土资源检测、农业土壤环境检测等行业需求,公司首创的全自动土壤样品制备系统满足常规土壤检测外,最新装备到国防核安全监测部门,守护国土核安全;公司新发布的智能化土壤样品保存系统的产业化等公司最新发展情况。马放均总经理向领导人汇报兰友科技核心产品马总向领导人汇报公司参与经济普查工作领导人参观FASP-05DB型全自动土壤样品制备系统马放均先生向领导人介绍了公司自主研发的FASP-05DB型全自动土壤样品制备系统。领导人仔细查看仪器结构和功能,特别听取公司对国防核安全监测制样设备的进展,详细了解了设备的创新点、产能、价格以及知识产权保护等情况,对公司创新能力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勉励兰友科技快速发展,早日上市!马放均先生向领导人详细汇报自主研发的全自动土壤样品制备系统领导人调研兰友经普工作进展领导人现场查看了兰友科技填报的财务统计数据信息,并详细问询了公司创立、孵化、发展的整个过程,对公司整体发展给予肯定;并在调研过程中指出,我国新经济迅速发展,产业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成果丰硕,特别需要像兰友科技这种坚持“专精特新”发展路线,持续创新的中小企业作为行业发展的中坚力量。领导人现场问询经普工作国家领导人在2024新开年就到访兰友科技,是对兰友科创团队的特殊关怀,是兰友人极大的荣幸,是对兰友科创团队过去7年艰苦奋斗、创新创业的肯定,更是对兰友一直所坚持的科学仪器行业的极大关注和鼓舞!面向未来,兰友将继续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坚持专精特新发展道路,坚守产品质量和商业诚信,继续为客户创造与众不同的价值,不辜负中央领导的厚爱和期望!
  •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丁薛祥到兰友科技调研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2024年1月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小组组长丁薛祥到北京兰友科技有限公司调研经济普查登记工作。领导人听取兰友科技企业发展汇报兰友科技创始人/总经理马放均先生向领导人详细汇报了公司创业创新发展的整个过程,公司以国家需求为引领,服务国家重大生态战略为业务方向,通过核心技术源创新为手段,基于自主研发的智能化监测仪器设备,满足生态环境监测、国土资源检测、农业土壤环境检测等行业需求,公司首创的全自动土壤样品制备系统满足常规土壤检测外,最新装备到国防核安全监测部门,守护国土核安全;公司新发布的智能化土壤样品保存系统的产业化等公司最新发展情况。马放均总经理向领导人汇报兰友科技核心产品马总向领导人汇报公司参与经济普查工作领导人参观FASP-05DB型全自动土壤样品制备系统马放均先生向领导人介绍了公司自主研发的FASP-05DB型全自动土壤样品制备系统。领导人仔细查看仪器结构和功能,特别听取公司对国防核安全监测制样设备的进展,详细了解了设备的创新点、产能、价格以及知识产权保护等情况,对公司创新能力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勉励兰友科技快速发展,早日上市!马放均先生向领导人详细汇报自主研发的全自动土壤样品制备系统领导人调研兰友经普工作进展 领导人现场查看了兰友科技填报的财务统计数据信息,并详细问询了公司创立、孵化、发展的整个过程,对公司整体发展给予肯定;并在调研过程中指出,我国新经济迅速发展,产业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成果丰硕,特别需要像兰友科技这种坚持“专精特新”发展路线,持续创新的中小企业作为行业发展的中坚力量。领导人现场问询经普工作国家领导人在2024新开年就到访兰友科技,是对我们科创团队的特殊关怀,是我们兰友人极大的荣幸,是对我们科创团队过去7年艰苦奋斗、创新创业的肯定,更是对我们一直所坚持的科学仪器行业的极大关注和鼓舞!面向未来,我们将继续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坚持专精特新发展道路,坚守产品质量和商业诚信,继续为客户创造与众不同的价值,不辜负中央领导的厚爱和期望!
  • 进度一览!多省启动第三次土壤普查第一批外业调查采样机构筛选工作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4号)和《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农建发〔2022〕1号)要求,各省市迅速响应启动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据悉,2022年,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80个以上县将陆续开展土壤三普试点,验证和完善土壤三普技术路线、方法及技术规程,健全工作机制,培训技术队伍,同时启动并完成盐碱地普查工作。为保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工作质量,据不完全统计,河北、黑龙江、浙江、湖北、湖南、河南(5月27日截止)等多省已陆续组织开展土壤普查第一批外业调查采样机构的筛选工作。各省调查采样机构筛选工作进度如下:河南省(申报中):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已于5月19日发布河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筛选外业调查采样机构的通知。2022年5月27日前,完成申报。2022年5月31日前,河南省三普办组织专家对申报机构进行资料审查及专家评审。2022年6月5日前,河南省三普办确定并公示《河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机构名录》。点击查看详情:河南省启动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机构筛选工作。调查采样机构条件要求:申请调查采样的机构应是依法设立,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单位,无数据造假、违法违规等不良信用记录,能独立承担全项调查采样任务,不得分包和转包。不接受联合申报。(一)资质条件。河南省范围内主要从事土壤相关行业、专业的教学、科研、调查工作的独立法人事业单位。(二)人员队伍。机构调查技术人员(不含管理人员)不少于100人,省级及以上土壤教学、科研机构人员数量不低于50人。其中,具有土壤学专业(含土壤农化、农业资源环境、土地调查、地球化学、环境地质等专业)背景的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土壤制图不少于3人。每个外业调查采样机构可编成15-20个调查小组。每组4-5人,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土壤学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人。土壤学专业技术人员可以临时招募(中级职称以上),以聘用协议为准,承诺全程参加调查采样;不能聘用其他同类机构已聘人员。参与土壤普查的专业技术人员(含聘用人员)必须参加省级土壤普查外业培训和考核。(三)工作业绩。近年来从事过县域以上耕地质量、土壤肥力等相似专业外业调查采样工作,有丰富的外业工作经验,熟悉外业工作组织,了解技术操作,掌握质量控制手段。(四)设备物资。根据调查采样工作需要,应配备数量充足的设备物资,主要包括交通车辆类、图件文献类、摄录装备类、采集工具类、速测仪器类、辅助材料类、生活保障类等7类物资。(五)采样方案。严格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审议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类型名称校准与完善工作指南(审议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野外调查与采样技术规范(审议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底图制作与样点布设技术规范(审议稿)》要求,拟定某一县域调查采样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应包括内部质量控制内容。质量控制按《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审议稿)》执行。方案供筛选专家组评审打分。(六)质量保证。应能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审议稿)》有关要求,制定内部质量控制计划,按计划实施内部质量控制,编制内部质量控制评价报告等。能够配合做好省级质量监督检查、国家级质量监督检查。(七)保密要求。能够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签订保密协议,健全保密管理制度,做好保密防护措施,加强日常信息监管等。湖南省: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已于5月7日发布关于筛选湖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与采样单位的函,现已完成申报工作。点击查看详情:湖南省启动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与采样单位筛选工作。时间安排:2022年5月13日24时前,完成申报。2022年5月31日前,湖南省土壤三普办组织专家完成资料审查和现场审查。2022年6月15日前,湖南省土壤三普办发布《湖南省第三次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机构名录》。河北省: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已于4月7日公布河北省第三次土壤普查第一批外业调查采样机构公示名录。名录如下: 黑龙江省: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已于4月25日发布黑龙江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机构第一批次名单。名单如下: 浙江省: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已于5月7日公布浙江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机构拟入围名单。名单如下:湖北省: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已于5月5日公布湖北省第三次土壤普查第一批外业调查采样机构名录。名录如下:仪器信息网将持续关注并跟踪报道全国及各省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相关政策内容,以及各省市第三次土壤普查进展情况,敬请持续关注。
  • 近2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迎来采购热潮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要求,各省市按照“一年试点、两年铺开、一年收尾”的时间安排进度陆续开展土壤普查试点工作。据悉,2022年将率先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80个以上县开展试点,从领导小组成立、检测实验室筛选、采样机构筛选到专家库建立,各地试点工作紧锣密鼓展开。自今年3月开始,千里马招标网陆续发布与第三次土壤普查相关的采购意向和招标公告,据仪器信息网不完全统计,共涉及24家采购单位,预算金额近2亿元,采购需求主要涉及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测试化验、数据库建立及成果应用、土壤样品制备保存流转、土壤普查专业化精准化培训、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服务和土壤污染调查等服务。在已经明确的仪器采购需求中涉及电感耦合等离子发射光谱仪、电导率速测仪器和微波消解仪等仪器。目前,土壤三普项目已有少部分发布招标公告,预计6~7月还将迎来一波土壤三普项目检测服务和仪器采购热潮。土壤三普项目采购意向和招标详情如下:土壤三普项目4~7月采购意向序号采购单位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预计采购时间1兰考县农业农村局兰考县农业农村局兰考县第三次土壤普查(国家试点)项目3000000.00 2022年4月2兰考县农业农村局办公设备项目1500.00 2022年4月3重庆市南川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南川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土壤样品采集及调查900000.00 2022年5月4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江津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采样单位采购1800000.00 2022年5月5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江津区样点调查与采样3491100.00 2022年5月6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剖面样品调查、采样、制备及典型标本制作931000.00 2022年5月7太仓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太仓市第三次土壤普查技术服务采购2150000.00 2022年5月8太仓市第三次土壤普查数据库及平台建设650000.00 2022年5月9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样与检测1641500.00 2022年5月10报告编制600000.00 2022年6月11海安市农业农村局海安市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5500000.00 2022年5月12泰兴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泰兴市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5310000.00 2022年5月13邵东市农业农村局邵东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20000000.00 2022年5月14盐城市大丰区农业农村局大丰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县2000000.00 2022年5月15大丰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县5700000.002022年5月16大丰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县1300000.00 2022年5月17仪征市农业农村局本级行政仪征市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4200000.00 2022年5月18榆中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榆中县第三次土壤普查试点工作外业调查采样采购项目1637200.00 2022年5月19榆中县第三次土壤普查试点工作内业测试化验采购项目363000.00 2022年5月20榆中县第三次土壤普查试点工作样品制备、流转采购项目556800.00 2022年5月21高州市农业农村局广东省高州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县项目3200000.00 2022年5月22广东省高州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县项目900000.00 2022年5月23广东省高州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县项目4500000.00 2022年5月24广东省高州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县项目1300000.00 2022年5月25广东省高州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县项目500000.00 2022年5月26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江苏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工作土壤剖面调查与采样3800000.00 2022年5月27江苏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工作土壤剖面样品制备与检测6700000.00 2022年5月28江苏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工作培训服务2500000.00 2022年5月29江苏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工作全程质量控制服务1100000.00 2022年5月30江苏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工作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服务1500000.00 2022年5月31江苏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工作盐碱地表层样点调查与采样4200000.00 2022年5月32江苏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工作盐碱地表层样品制备600000.00 2022年5月33江苏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工作盐碱地表层样品检测4900000.00 2022年5月34新沂市农业农村局新沂市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6260000.00 2022年5月35河北省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河北省第三次土壤普查试点项目外业调查采样项目-1817125.00 2022年5月36河北省第三次土壤普查试点项目外业调查采样项目-2817125.00 2022年5月37河北省第三次土壤普查试点项目外业调查采样项目537000.00 2022年5月38河北省第三次土壤普查试点项目外业调查采样项目-4425250.00 2022年5月39河北省第三次土壤普查试点项目外业调查采样项目-5590250.00 2022年5月40河北省第三次土壤普查试点项目外业调查采样项目-6266250.00 2022年5月41河北省第三次土壤普查试点项目外业调查采样项目-7522000.00 2022年5月42河北省第三次土壤普查试点项目内业化验测试项目-12962400.00 2022年5月43河北省第三次土壤普查试点项目内业化验测试项目-22962400.00 2022年5月44河北省第三次土壤普查试点项目内业化验测试项目-31904000.00 2022年5月45河北省第三次土壤普查试点项目内业化验测试项目-41461600.00 2022年5月46河北省第三次土壤普查试点项目内业化验测试项目2018800.00 2022年5月47河北省第三次土壤普查试点项目内业化验测试项目-6910000.00 2022年5月48河北省第三次土壤普查试点项目内业化验测试项目-71780800.00 2022年5月49河北省第三次土壤普查试点项目数据汇交汇总项目-1450000.00 2022年5月50河北省第三次土壤普查试点项目数据汇交汇总项目-2450000.00 2022年5月51中国农业农村部耕地和渔业水域资源调查与保护专项10328500.00 2022年6月52耕地和渔业水域资源调查与保护专项30387500.00 2022年6月53耕地和渔业水域资源调查与保护专项9044000.00 2022年6月54温州科技职业学院电感耦合等离子发射光谱仪(ICP-OES)600000.00 2022年6月55明光市土壤肥料工作站明光市第三次土壤普查表层样品采集调查项目1489400.00 2022年6月56明光市第三次土壤普查样品检测项目4572000.00 2022年7月57明光市第三次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库构建项目4000000.00 2022年6月58天门市农业农村局天门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项目土壤样品采集及调查3150000.00 2022年6月59上林县农业农村局上林2022年第三次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服务采购1767000.00 2022年6月60上林县2022年第三次土壤普查内业化验测试服务采购4176000.00 2022年6月61上林2022年第三次土壤普查成果汇总与验收服务采购855000.00 2022年6月62昆山市耕地质量与植物保护站昆山市第三次土壤普查表层土壤样制备、检测985600.00 2022年6月63滦州市农业农村局滦州市第三次土壤普查试点项目2591000.00 2022年5月64甘肃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兰州矿产勘查院甘肃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兰州矿产勘查院检测设备采购项目1840000.00 2022年7月6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自治区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第三次土壤普查)6570000.00 2022年6月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有10个土壤三普项目发布招标公告,金额近3千万元。其中试点县太仓市3个采购项目已公示中标单位和成交金额,河北省第三次土壤普查试点项目共计16个包,预算金额达1887.5万元,正在招标中。详情如下:土壤三普项目招标项目编号采购项目预算金额招标进度SZYT2022-TC-C-009太仓市第三次土壤普查表层土调查与样品采集项目490000.00 中标单位:苏州苏锦复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成交金额:990.00元/个点位SZYT2022-TC-C-010关于太仓市第三次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服务项目450000.00 中标单位: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成交金额:348000元SZYT2022-TC-T-025太仓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表层土壤样品制备项目—中标单位:江苏省地质调查研究院,成交金额:140.00元/个点位GSZCYGCG-2022-0405榆中县第三次土壤普查试点工作技术培训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128400.00 投标已截止401006JH620123008榆中县第三次土壤普查试点工作内业测试化验采购项目363000.00 投标已截止401006JH620123009榆中县第三次土壤普查试点工作样品制备、流转采购项目556800.00 投标已截止401006JH620123007榆中县第三次土壤普查试点工作外业调查采样采购项目1637200.00 投标已截止DFCG202205029大丰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野外调查与采样项目1830000.00 投标截至2022年6月21日9:00ZCZBTM2022-ZFCG24天门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项目2566300.00投标截至2022年6月9日15:00HBSDZC22036河北省第三次土壤普查试点项目(1~16包)18875000.001~7包投标截至2022年6月24日10:00;8~10包投标截至6月27日9:00;11~14包投标截至6月27日10:00;15~16包投标截至6月28日9:00
  • 国家领导人走进科学仪器企业,调研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据了解,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长丁薛祥3日上午在北京调研经济普查登记工作。他强调,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新时代新征程上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依法普查、科学普查、为民普查,全面客观反映我国高质量发展情况,准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新变化、新特征,为科学制定规划和政策提供重要信息支撑,更好服务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丁薛祥首先来到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他指出,统计的生命在于真实,一定要坚持实事求是,做好全流程数据质量控制。规模以上单位统计基础较好,要如实填报每一张表格,逐项检查每一项指标,通过普查数据采集处理系统及时准确报送。普查机构要随报随审,组织督促普查员核实情况,从源头上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可靠。随后,丁薛祥前往民营高新技术企业兰友科技有限公司,察看规模以下单位普查登记情况,询问企业需要填报的生产经营、研发活动、人员工资等具体信息。他表示,我国新经济迅速发展,产业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成果丰硕,要做好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统计,为制定更加精准有效的政策举措、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提供可靠依据。要规范开展普查登记,严格保守普查对象的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经济普查目的。在知春小村办公用品经营部,丁薛祥与店主和普查员亲切交流,了解个体经营户普查数据采集流程。他指出,全国有1亿多个体经营户,构成了我国经济的重要微观基础,希望抽样选中的个体经营户积极配合,如实申报,夯实数据质量根基。普查员要耐心细致做好入户调查,以诚恳态度和熟练技能赢得普查对象的信任和配合。最后,丁薛祥走进中关村街道办事处,慰问基层普查员。他表示,广大普查员是开展普查工作的主要力量,要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严格遵守工作流程规范,认真履职尽责。各级普查机构要强化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加强政策宣传解读,确保普查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 深入普查一线,探讨土壤三普阶段性成效及进展情况
    11月4日,“全国土壤普查超级会客厅”第二堂全媒体直播活动圆满举行。全国土壤普查办相关领导、专家及一线采样测试人员齐聚一堂,就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内业测试化验和盐碱地专题调查等环节展开深度探讨,带领观众再次深入了解土壤三普。2023年,土壤三普全面铺开。当前正值秋收秋种的腾茬窗口期,外业调查采样工作正在全国各地规模化展开。截至目前,根据土壤三普工作平台调度,全国已完成近90万个点位的外业调查、近10万个内业样品制备和6000多个样品检测工作。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管理司一级巡视员陈章全,详细解读了土壤三普阶段性成效以及今年的进度安排、进展情况,从全国外业调查采样、样品制备的进展,对外业、内业的质量控制,外业、内业与成果的衔接等方面进行了介绍。陈章全强调,一定要形成适用于各地农业农村发展的成果,要摸清土壤家底、产出一套高质量的土壤数据集,也要因地制宜开展土壤普查成果应用,更好地服务于农业、资源、环境及国家和地方经济发展。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外业工作组组长、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所长沈仁芳表示,外业调查与采样是土壤普查的核心环节,是决定土壤普查成果质量的生命线,通过一年的试点,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从外业队伍组建、人员技术培训、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等三大方面,建立起了科学有效切实可用的外业工作组织和质量保障体系。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外业工作组副组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专家技术指导组外业技术组组长、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研究员赵玉国强调外业调查采样是“土壤三普”工作至关重要的一环,其调查信息的准确性、土壤采集的代表性和规范性,直接影响整个“土壤三普”工作质量,其中,通过信息化工作平台电子围栏锁定了调查采样点位,提高了采样点位的代表性。培训和考核遴选出真正具备外业调查采样能力的领队,是实现“土壤三普”高质量实施的队伍基础。目前全国已培训不少于15万人次采样人员,组建了超1.5万支外业采样队。他还介绍了三普外业在思路设计与成果导向,调查内容与技术支撑等方面与二普的不同,以及经过试点检验一年多来的改进,并介绍了土壤剖面调查如何支撑土壤资源利用和管理,现场演示了剖面调查与采样操作。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专家技术组内业技术组组长、农业农村部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总农艺师马常宝现场介绍了样品制备、保存、流转、典型指标测试等全流程,强调了全程质量控制的重要性,其中,利用了信息化工作平台对内业全流程进行了监控。他指出,内业测试化验会产生大量核心数据,是普查成果汇总和应用的重要依托,内业测试化验的结果对土壤资源家底摸的清不清、土壤问题找的准不准、评价成果好不好等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据山东省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袁文兵介绍,截至目前,全省完成外业调查采样97619个,占外业总任务的94.7%,正陆续开展样品制备、内页测试化验工作,整体进度位居全国农业大省第一。活动现场,还连线了江苏、陕西、河北、广东、甘肃等省份,实地展示了各地特色模式和典型做法。我国盐碱地面积大、分布广、类型多,治理历史悠久,盐碱地从来都不是“无用之地”,而是重要的后备土地资源,全国土壤普查办已把盐碱地调查作为土壤三普的专题调查。端稳“中国饭碗”,综合利用盐碱地是实施“藏粮于地”战略的一块重要“拼图”。甘肃省农业农村厅耕地质量建设保护总站副站长、正高级农艺师郭世乾介绍了甘肃在盐碱地治理方面的经验,当地按照“以种适地”和“以地适种”相结合的思路,进一步推进盐碱地综合利用。推广“培肥控盐”“节水阻盐”“灌水降盐”“适种抗盐”四大技术,适度开发盐碱荒(草)地。“全国土壤普查超级会客厅”第二堂由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办,由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农业农村部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承办。在农视网、三农头条、乡村振兴TV、百度百家号、今日头条、抖音、快手、视频中国、新浪新闻等二十余家平台和矩阵账号同步直播。据了解,“全国土壤普查超级会客厅”全媒体直播活动自2022年启动以来,现已成功举办四期,通过演播室访谈、实地探访、公益短片、线下活动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展示全国各地土壤三普工作情况。此次第二堂重磅启程,将“会客厅”开到田间地头、深入普查一线、发掘工作典型。
  • “土壤普查”仪器助力—土壤理化性状检测方案征集开始啦!
    2月16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决定自2022年起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利用四年时间全面查清农用地土壤质量家底。此次普查内容为土壤性状、类型、立地条件、利用状况等。 近期,各省农村农业厅陆续公布了此次土壤普查的理化性状检测指标及主要仪器设备。如,土壤酸碱度测定可能用到的酸度计,土壤营养成分测定可能用到的定氮仪,以及土壤中重金属检测中用到的微波消解仪、分光光度计、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等。 为助力国家顺利完成土壤普查相关检测,仪器信息网现面向所有仪器同仁征集土壤理化性状检测相关解决方案,旨在向即将开展普查的所有一线单位及用户提供全面且最新的技术及方法,希望能为相关人员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征集并收录的检测方案,将会在相应的行业应用解决方案栏目下显示。同时,也将择优在仪器信息网《“土壤普查”之理化性状检测技术》专题(制作中)集中展示,并通过多种渠道向公众推送。 在此,仪器信息网呼吁更多仪器企业踊跃投稿,加入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行动中,为我国土地资源、土壤安全普查尽一份绵薄之力! 此次征集活动中涉及的土壤理化性状检测仪器及项目如下:1、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理化性状检测主要仪器设备:类 别名 称制样设备视频监控设备研磨设备筛分设备称样设备百分之一电子天平万分之一电子天平物理指标测定仪器设备颗粒分析自控吸液仪或土壤颗粒分析吸管仪或土壤比重计直径20cm,高5cm,孔径为10mm、7mm、5mm、3mm、1mm、0.5mm、0.25mm的土壤筛组和孔径为5mm、3mm、2mm、1mm、0.5mm、0.25mm的土壤筛组样品前处理设备微波消解仪可控温电热消解仪恒温油浴箱恒温振荡器马弗炉铂金坩埚(30mL)化学性质及重金属检测仪器定氮仪酸度计电导率仪分光光度计火焰光度计原子荧光光谱仪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 2、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理化性状检测指标:序号检测指标序号检测指标序号检测指标1机械组成16全铁31有效锰2土壤水稳性大团聚体17全锰32有效铜3pH值18全铜33有效锌4可交换酸度19全锌34有效硼5水解性酸度20全钼35有效钼6阳离子交换量21全铝36碳酸钙7交换性盐基及盐基总量(交换性钙、交换性镁、交换性钠、盐基总量)22全硅37游离铁8水溶性盐(水溶性盐总量、电导率、水溶性钠离子、钾离子、钙离子、镁离子、碳酸根、碳酸氢根、硫酸根、氯根)23全钙38总汞9有机质24全镁39总砷10全氮25有效磷40总铅11全磷26速效钾41总镉12全钾27缓效钾42总铬13全硫28有效硫43总镍14全硼29有效硅15全硒30有效铁备注:方案内容请以仪器具体应用案例为主,或能为土壤普查相关工作带来哪些具体帮助。3、 征集方式/详情咨询:仪器信息网会员厂商,请将应用方案直接发布到后台【行业应用】模块,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即可收录。仪器信息网非会员厂商,请将应用方案或稿件直接发到王女士邮箱(邮箱:wangly@instrument.com.cn,电话:19910787926)4、 征稿截止时间:2022年5月31日本次征稿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仪器信息网所有。《“土壤普查”之有机污染物检测技术》专题如下,欢迎查看。相关专题,敬请期待!
  •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发布 附技术路线与方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农垦总局:  遵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4号)要求,我们会同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织编制了《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现予印发。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组织编制本地区的实施方案,2022年6月底前报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2年2月17日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4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为保障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以下简称“土壤三普”)工作科学有序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普查目的意义  土壤普查是查明土壤类型及分布规律,查清土壤资源数量和质量等的重要方法,普查结果可为土壤的科学分类、规划利用、改良培肥、保护管理等提供科学支撑,也可为经济社会生态建设重大政策的制定提供决策依据。  (一)开展土壤三普是守牢耕地红线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基础。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耕地占用刚性增加,要进一步落实耕地保护责任,严守耕地红线,确保国家粮食安全,需摸清耕地数量状况和质量底数。全国第二次土壤普查(以下简称“土壤二普”)距今已40年,相关数据不能全面反映当前农用地土壤质量实况,要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守住耕地红线,需要摸清耕地质量状况。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国土三调”)已摸清耕地数量的基础上,迫切需要开展土壤三普工作,实施耕地的“全面体检”。  (二)开展土壤三普是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支撑。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农业发展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节约水土资源,促进农产品量丰质优,都离不开土壤肥力与健康指标数据作支撑。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和竞争力,需要详实的土壤特性指标数据作支撑。指导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因土种植、因土施肥、因土改土,提高农业生产效率,需要土壤养分和障碍指标数据作支撑。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业生产经营管理信息化、精准化,需要土壤大数据作支撑。  (三)开展土壤三普是保护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随着城镇化、工业化的快速推进,大量废弃物排放直接或间接影响农用地土壤质量:农田土壤酸化面积扩大、程度增加,土壤中重金属活性增强,土壤污染趋势加重,农产品质量安全受威胁。土壤生物多样性下降、土传病害加剧,制约土壤多功能发挥。为全面掌握全国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土壤性状、耕作造林种草用地土壤适宜性,协调发挥土壤的生产、环保、生态等功能,促进“碳中和”,需开展全国土壤普查。  (四)开展土壤三普是优化农业生产布局助力乡村产业振兴的有效途径。人多地少是我国的基本国情,需要合理利用土壤资源,发挥区域比较优势,优化农业生产布局,提高水土光热等资源利用率。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的优化农林牧业生产布局落实落地,因土适种、科学轮作、农牧结合,因地制宜多业发展,实现既保粮食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又保食物多样,促进乡村产业兴旺和农民增收致富,需要土壤普查基础数据作支撑。  二、普查思路与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耕地保护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 遵循土壤普查的全面性、科学性、专业性原则,衔接已有成果,借鉴以往经验做法,坚持摸清土壤质量与完善土壤类型相结合、土壤性状普查与土壤利用调查相结合、外业调查观测与内业测试化验相结合、土壤表层采样与重点剖面采集相结合、摸清土壤障碍因素与提出改良培肥措施相结合、政府主导与专业支撑相结合,统一普查工作平台、统一技术规程、统一工作底图、统一规划布设采样点位、统一筛选测试化验专业机构、统一过程质控 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分级负责、各方参与”的组织实施方式,到2025年实现对全国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土壤的“全面体检”,摸清土壤质量家底,为守住耕地红线、保护生态环境、优化农业生产布局、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普查对象与内容  (一)普查对象。全国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的土壤。其中,林地、草地重点调查与食物生产相关的土地,未利用地重点调查与可开垦耕地资源相关的土地,如盐碱地等。  (二)普查内容。包括土壤性状普查、土壤类型普查、土壤立地条件普查、土壤利用情况普查、土壤数据库和土壤样品库构建、土壤质量状况分析、普查成果汇交汇总等。以完善土壤分类系统与校核补充土壤类型为基础,以土壤理化性状普查为重点,更新和完善全国土壤基础数据,构建土壤数据库和样品库,开展数据整理审核、分析和成果汇总。查清不同生态条件、不同利用类型土壤质量及其退化与障碍状况,摸清特色农产品产地土壤特征、耕地后备资源土壤质量、典型区域土壤环境和生物多样性等,全面查清农用地土壤质量家底。  1. 土壤性状普查。通过土壤样品采集和测试,普查土壤颜色、质地、有机质、酸碱度、养分情况、容重、孔隙度、重金属等土壤物理、化学指标,以及满足优势特色农产品生产的微量元素 在典型区域普查植物根系、动物活动、微生物数量、类型、分布等土壤生物学指标。  2. 土壤类型普查。以土壤二普形成的分类成果为基础,通过实地踏勘、剖面观察等方式核实与补充完善土壤类型。同时,通过土壤剖面挖掘,重点普查1米土壤剖面中沙漏、砾石、黏磐、砂姜、白浆、碱磐层等障碍类型、分布层次等。  3. 土壤立地条件普查。重点普查土壤野外调查采样点所在区域的地形地貌、植被类型、气候、水文地质等情况。  4. 土壤利用情况普查。结合样点采样,重点普查基础设施条件、种植制度、耕作方式、灌排设施情况、植物生长及作物产量水平等基础信息,肥料、农药、农膜等投入品使用情况,农业经营者开展土壤培肥改良、农作物秸秆还田等做法和经验。  5. 土壤数据库构建。建立标准化、规范化的土壤空间和属性数据库。空间数据库包括土壤类型图、土壤质量图、土壤利用适宜性评价图、地形地貌图、道路和水系图等。属性数据库包括土壤性状、土壤障碍及退化、土壤利用等指标。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建立土壤数据管理中心,对数据成果进行汇总管理。  6. 土壤样品库构建。依托科研教育单位,构建国家级和省级土壤剖面标本、土壤样品储存展示库,保存主要土壤类型样品和主要土属的土壤剖面标本和样品。有条件的市县可建立土壤样品储存库。  7. 土壤质量状况分析。利用普查取得的土壤理化和生物性状、剖面性状和利用情况等基础数据,分析土壤质量,评价土壤利用适宜性。  8. 普查成果汇交汇总。组织开展分级土壤普查成果汇总,包括图件成果、数据成果、文字成果和数据库成果。开展土壤质量状况、土壤改良与利用、农林牧业生产布局优化等数据成果汇总分析。开展40年来全国土壤变化趋势及原因分析,提出防止土壤退化的措施建议。开展黑土耕地退化、耕地土壤盐碱和酸化等专题评价,提出治理修复对策。  四、普查技术路线与方法  以土壤二普、国土三调、全国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农业普查、耕地质量调查评价、全国森林资源清查固定样地体系等工作形成的相关成果为基础,以遥感技术、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定位系统、模型模拟技术、现代化验分析技术等为科技支撑,统筹现有工作平台、系统等资源,建立土壤三普统一工作平台,实现普查工作全程智能化管理 统一技术规程,实现标准化、规范化操作 以土壤二普土壤图、地形图、国土三调土地利用现状图、全国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图等为基础,编制土壤三普统一工作底图 根据土壤类型、地形地貌、土地利用现状类型等,参考全国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全国森林资源清查固定样地等在工作底图上统一规划布设外业调查采样点位 按照检测资质、基础条件、检测能力等,全国统一筛选测试化验专业机构,规范建立测试指标与方法 通过“一点一码”跟踪管理,构建涵盖普查全过程统一质控体系 依托土壤三普工作平台,国家级和省级分别开展数据分析和成果汇总 实现土壤三普标准化、专业化、智能化,科学、规范、高效推进普查工作。  1. 构建平台。利用遥感、地理信息和全球定位技术、模型模拟技术和空间可视化技术等,统一构建土壤三普工作平台,构建任务分发、质量控制、进度把控等工作管理模块,样点样品、指标阈值等数据储存模块,数据分类分析汇总模块等。  2. 制作底图。利用土壤二普土壤图、地形图,国土三调土地利用现状图、最新行政区划图等资料,统一制作满足不同层级使用的土壤三普工作底图。  3. 布设样点。在土壤普查工作底图上,根据地形地貌、土壤类型、土地利用现状类型等划分差异化样点区域,参考全国农用地污染状况详查布点、全国森林资源清查固定样地等,在样点区域上采用“网格法”布设土壤外业调查采样点 根据主要土壤土种(土属)的典型区域布设剖面样点。与其他已完成的各专项调查工作衔接,确保相关调查采样点的同一性。样点样品实行“一点一码”,作为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测试化验等普查工作唯一信息溯源码。  4. 调查采样。省级统一组织开展外业调查与采样。根据统一布设的样点和调查任务,按照统一的采样标准,确定具体采样点位,调查立地条件与土壤利用信息,采集表层土壤样品、典型代表剖面样等。表层土壤样品按照“S”型或梅花型等方法混合取样,剖面样品采取整段采集或分层取样。  5. 测试化验。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现代化验分析技术为基础,规范确定土壤三普统一的样品制备和测试化验方法。其中,重金属指标的测试方法与全国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相衔接一致。开展标准化前处理,进行土壤样品的物理、化学等指标批量化测试。充分衔接已有专项调查数据,相同点位已有化验结果满足土壤三普要求的,不再重复测试相应指标。选择典型区域,利用土壤蚯蚓、线虫等动物形态学鉴定方法和高通量测序技术等,进行土壤生物指标测试。  6. 数据汇总。按照全国统一的数据库标准,建立分级的数据库。以省份为单位,采用内外业一体化数据采集建库机制和移动互联网技术,进行数据汇总,形成集空间、属性、文档、图件、影像等信息于一体的土壤三普数据库。  7. 质量校核。统一技术规程,采用土壤三普工作平台开展全程管控,建立国家和地方抽查复核和专家评估制度。外业调查采样实行“电子围栏”航迹管理,样点样品编码溯源 测试化验质量控制采用平行样、盲样、标样、飞行检查等手段,化验数据分级审核 数据审核采用设定指标阈值进行质控,阶段成果分段验收。  8. 成果汇总。采用现代统计方法等,对土壤性状、土壤退化与障碍、土壤利用等数据进行分析 利用数字土壤模型等方法进行数字制图,进行成果凝练与总结。  五、普查主要成果  (一)数据成果。形成全国土壤类型、土壤理化和典型区域生物性状指标数据清单,形成土壤退化与障碍数据,特色农产品区域、盐碱地调查等专题调查土壤数据,适宜于不同土地利用类型的土壤面积数据等。  (二)数字化图件成果。形成分类普查成果图件,主要包括全国土壤类型图,土壤养分图,土壤质量图,耕地盐碱、酸化等退化土壤分布图,土壤利用适宜性分布图,特色农产品生产区域土壤专题调查图等。  (三)文字成果。形成各类文字报告,主要包括土壤三普工作报告、技术报告,全国土壤利用适宜性(适宜于耕地、园地、林地和草地利用)评价报告,全国耕地、园地、林地、草地质量报告,东北黑土地、盐碱地、酸化耕地等改良利用、特色农产品区域土壤特征等专项报告。  (四)数据库成果。形成集土壤普查数据、图件和文字等国家级、省级土壤三普数据库,主要包括土壤性状数据库、土壤退化与障碍数据库、土壤利用等专题数据库。  (五)样品库成果。形成标准化、智能化的国家级和省级土壤样品库、典型土壤剖面标本库。  六、普查组织实施  (一)组织方式  土壤普查是一项重要的国情国力调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工作任务重、技术要求高。土壤三普工作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分级负责、各方参与”的方式组织实施。国家层面成立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协调落实相关措施,督促普查工作按进度推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农业农村部),负责组织落实普查相关工作,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普查进展 负责组织制定土壤三普工作方案、技术规程、技术标准等 负责组织全国普查的技术指导、省级普查技术培训和省级普查质量抽查 负责组织建立土壤三普工作平台、数据库,汇总提交普查报告等。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成立省级人民政府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壤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开展以县为单位的普查。依据本工作方案和土壤三普技术规程,结合本省份实际,编制土壤普查实施方案,明确组织方式、队伍组建、技术培训、进度安排等,报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实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壤三普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地区土壤普查工作落实、质量督查和成果验收等。  (二)进度安排  2022年启动土壤三普工作,开展普查试点 2023—2024年全面铺开普查 2025年进行成果汇总、验收、总结。“十四五”期间全部完成普查工作,形成普查成果报国务院。  1. 2022年开展土壤三普试点工作  出台普查通知,建立组织机构,全面动员部署,印发工作方案和技术规程,构建普查工作平台,校核完善土壤二普形成的土壤分类图,完善普查底图,完成外业采样点位布设。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80个以上县开展试点,验证和完善土壤三普技术路线、方法及技术规程,健全工作机制,培训技术队伍。启动并完成盐碱地普查工作。  (1)动员部署。贯彻落实《通知》要求,以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名义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动员部署,印发工作方案,正式启动土壤三普工作。  (2)选定试点县。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80个以上县开展试点,验证和完善土壤三普技术路线、方法及技术规程,健全工作机制,培训技术队伍。推动全国盐碱地普查优先开展并于年底前完成。  (3)开展试点培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建省级土壤三普技术专家组和外业调查采样专业队伍,并组织开展技术培训、业务练兵、质量控制等。  (4)做好试点工作。按照普查工作内容、技术路线、技术规程、技术方法、工作手册等要求,完成各个环节试点任务。  (5)完善工作机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完善土壤三普技术规程、工作平台等,强化组织保障,压实各方责任,落实普查条件,加强宣传动员。  2. 2023—2024年全面开展土壤三普工作  开展多层级技术实训指导,分时段完成外业调查采样和内业测试化验,强化质量控制,开展土壤普查数据库与样品库建设,形成阶段性成果。  (1)开展技术实训指导。组织普查技术专家对土壤三普工作平台应用、调查采样、测试化验、数据汇总等,分级分类分层次开展技术实训指导、质量控制等。  (2)组织外业调查采样。各省份组织专业队伍,依靠县级支持,依据统一布设样点,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在农闲空档期开展外业实地调查和采样,实时在线填报相关信息,按相关规范科学储运、分发样品至测试单位和存储单位。2024年11月底前完成全部外业调查采样工作。  (3)组织内业测试化验。测试化验机构按照统一检测标准、检测方法,开展样品测试化验,实时在线填报测试结果。2024年底前完成全部内业测试化验任务。  (4)组织抽查校核。根据工作进展,国家级和省级技术专家组分别开展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测试化验等核心环节的抽查校核工作,并根据抽查校核结果开展补充完善工作。  3. 2025年形成土壤三普成果  国家级和省级组织开展土壤基础数据、土壤剖面调查数据和标本、土壤利用数据的审核、汇总与分析。绘制专业图件,撰写普查报告,形成数据、文字、图件、数据库、样品库等普查成果并与有关部门等共享。完成全国耕地质量报告和土壤利用适宜性评价报告,以及黑土地、盐碱地、酸化耕地改良利用等专项报告,全面总结普查工作。2025年上半年,完成普查成果整理、数据审核,汇总形成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基本数据 下半年,建成土壤普查数据库与样品库,完成普查成果验收、汇交与总结,形成全国耕地质量报告和土壤利用适宜性评价报告。  七、普查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全国土壤普查在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推进下有序开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加强技术指导、信息共享、质量控制、经费物资保障等工作。各省级人民政府是本地区土壤普查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加强组织领导、系统谋划、统筹推进,确保高质量完成普查任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本地区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技术保障。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技术规程制定、技术培训、技术指导,以及相关技术队伍体系组建等技术保障工作。成立专家咨询指导组和技术工作组,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领导下,负责土壤普查相关基础理论、技术原理,以及重大技术疑难问题的咨询、指导与技术把关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建省级技术专家组,并组建由省级技术专家组和各级基层技术推广机构参与的专业队伍体系,承担本区域以县级为单位的外业调查和采样等工作。  (三)经费保障。土壤普查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承担的工作任务分担。中央负责全国技术规程制定、平台系统构建、工作底图制作、样点规划布设等 负责国家级层面的技术培训、专家指导服务、内业测试化验结果抽查校核、数据分析和成果汇总等。地方负责本区域的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测试化验、技术培训、专家指导服务、数据分析、成果汇总和数据库样品库建设等。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工作进度安排,将经费纳入相应年度预算予以保障,并加强监督审计。各地可按规定统筹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土壤普查相关工作。  (四)宣传引导。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和自媒体等渠道,大力宣传土壤普查对耕地保护和建设,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支撑“藏粮于地”战略实施,夯实国家粮食安全基础,促进乡村振兴,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意义,提高全社会对土壤三普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做好舆情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五)安全保障。严格执行国家信息安全制度,建立并落实普查工作保密责任制,确保普查信息安全。  国务院将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 附仪器配置清单
  • 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附名单)
    关于印发《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方案》的通知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4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现将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土壤普查办”)组建方案予以印发。请各地按照《通知》要求,加强与全国土壤普查办沟通衔接,抓紧组建地方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职责,确定人员,落实经费,尽快运行。请于2022年6月15日前将省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报全国土壤普查办。   联系人:张青璞,电话:59191216,18511663581,传真:59191270         附件: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方案      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31日   附件   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   办公室组建方案  《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4号),明确成立了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部。农业农村部进行了深入研究,并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提出办公室组建方案,明确了办公室职责、组织机构、人员组成等,经农业农村部党组会议审议通过。请参与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单位及社会成员,加强与办公室沟通交流,加强对办公室工作的监督,确保土壤普查任务高质高效完成。   一、办公室职责   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土壤普查办”)在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决策部署,负责普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调度、督导等,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普查进展。具体职责如下。   (一)组织制定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督促指导地方编制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土壤普查中央财政预算,开展政府采购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新闻宣传和业务培训等工作。   (二)组织全国普查技术指导,制定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研究处理政策性、技术性问题。   (三)组织构建土壤普查工作平台,制作全国统一的土壤普查工作底图、统一开展规划样点布设等。开发建立全国土壤普查数据库,指导省级土壤普查数据库建设。   (四)统筹协调土壤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科研教育及技术推广等单位、社会第三方机构等共同推进土壤普查工作,协调地方同步推进土壤普查工作。   (五)调度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向领导小组报告;调度工作开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及时组织解决。   (六)督导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质量控制情况,督促指导地方落实任务、把控质量等。   (七)组织全国土壤普查数据汇总、分析,开展土壤普查成果检查验收,形成全国土壤普查成果,编制相关报告。推动阶段性成果应用。   (八)负责国家级土壤普查基础资料归档、保存。   (九)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相关任务和工作。   二、办公室组织架构   全国土壤普查办内设4个工作组,分别为综合组、平台工作组、外业工作组、内业工作组。各工作组的具体职责如下。   (一)综合组。组织协调专家咨询组、技术指导组等相关工作。有关文件起草、重要会议组织、文件流转处理等日常工作。组织起草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及计划,统筹经费预算编制与安排,协调普查任务落实和政府采购等工作。组织协调新闻宣传、政策解读、技术答问、业务培训等相关工作。协调衔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部内相关单位等工作。调度普查工作进度并定期起草报告。组织督导技术支撑单位、地方开展普查相关工作。组织土壤普查成果检查验收,形成全国土壤普查成果,编制相关报告。推动阶段性成果应用。负责资料归档、保存。承办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平台工作组。组织协调平台技术组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工作平台开发运行、工作底图制作、样点布设,以及开发建立全国土壤普查数据库,指导省级土壤普查数据库建设。督促工作平台实现土壤普查全过程调度、监督、管理功能。组织开展平台调度及数据分析与汇总,定期报送普查进展情况。组织协调解决平台运行中发现的普查工作问题。负责数据安全与网络安全。承办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外业工作组。组织协调外业技术组相关工作。组织编制外业调查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协调开展外业调查相关业务培训。组织指导外业调查采样,落实质控措施。组织协调落实外业调查成果的形成,定期报送进展报告。组织督导各地土壤普查实施。组织协调解决外业调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承办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内业工作组。负责组织协调内业技术组相关工作。组织编制内业化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协调开展内业化验相关业务培训。组织协调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检测实验室和质量控制实验室的筛选与管理。组织指导内业化验工作,落实质控措施。组织协调落实内业化验成果的形成,定期报送进展报告。组织督导各地土壤普查实施。组织协调解决内业化验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承办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办公室组成单位及人员   (一)办公室组成单位   全国土壤普查办组成单位包括领导小组副组长及成员单位相关司局,以及相关技术支撑单位。具体如下:   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管理司、办公厅、人事司、发展规划司、计划财务司、科技教育司、种植业管理司,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机关服务局、全国农业展览馆、农民日报社、信息中心、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   自然资源部耕地保护监督司   国家发展改革委农村经济司   财政部农业农村司   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   水利部农村水利水电司   国家统计局农村社会经济调查司   中国科学院科技促进发展局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管理司   (二)办公室组成人员   办公室由主任1人,副主任6人,成员20人等组成。具体如下:   主 任:    张桃林 农业农村部 副部长   副主任:    郭永田 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管理司 司长    陈章全 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管理司 一级巡视员    谢建华 农业农村部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 主任    刘现武 中国农业科学院 副院长    杨祝晖 自然资源部耕地保护监督司 副司长    许 航 中国科学院科技促进发展局 副局长   成 员:    邱天朝 国家发展改革委农村经济司 副司长    姜大峪 财政部农业农村司 副司长    钟 斌 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 副司长    张敦强 水利部农村水利水电司 副司长    魏锋华 国家统计局农村社会经济调查司 副司长    袁少青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管理司 副司长(正司级)    丁 斌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副主任    王 晖 农业农村部人事司 副司长    刘明国 农业农村部发展规划司 一级巡视员    宋 昱 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 一级巡视员    张振华 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 副司长    李增裕 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 副司长    谈嘉一 农业农村部机关服局 副局长    陈 军 全国农业展览馆 副馆长    李 炜 农民日报社 副总编辑    王小兵 农业农村部信息中心 主任    闫 成 农业农村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 副站长    张 晔 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党委书记、副主任    吴文斌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 副所长(主持工作)    沈仁芳 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 所长   工作组组长:    综合组组长:陈章全(兼) 副组长:董 燕    平台工作组组长:吴文斌 副组长:裴久渤    外业工作组组长:沈仁芳 副组长:赵玉国    内业工作组组长:谢建华(兼) 副组长:习 斌   有关成员单位联络员:    张宇翔 国家发展改革委农村经济司 副处长    郞鹏飞 财政部农业农村司 副处长    顾笑筱 自然资源部耕地保护监督司 三级调研员    任 静 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 处长    刘国军 水利部农村水利水电司 副处长    常 鹏 国家统计局农村社会经济调查司 处长    王竑晟 中国科学院农业科技办公室 常务副主任    红 玉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管理司 三级调研员    张海涛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处长    刘庆宇 农业农村部人事司 处长    欧阳儒彬 农业农村部发展规划司 副处长    罗 杨 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 二级调研员    李 想 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 处长    薛彦东 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 二级调研员    董 燕 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管理司 处长    杨羽佳 农业农村部机关服务局 处长    刘忠岫 全国农业展览馆 处长    房 宁 农民日报社 种植业部主任    丛小蔓 农业农村部信息中心 处长    郑顺安 农业农村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 处长    吴 勇 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处长    任 意 农业农村部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 办公室主任    张建峰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 副处长    滕 应 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 处长   四、相关保障   (一)人员保障。办公室抽调22人集中办公,其人员由办公室商成员单位落实。抽调人员在全国土壤普查办工作期间,对应原单位同类同级人员享受工资及各项福利待遇。原单位依据全国土壤普查办每年度为抽调人员出具工作鉴定书面意见,在绩效考核、评优评先、职称评定以及表彰奖励时予以倾斜,调动工作积极性。   (二)运行保障。抽调人员在农业农村部集中办公,相关办公条件及经费由农业农村部负责统筹落实。为保障办公室规范科学运转,制定办公室工作规则,明确职责和工作要求、议事决策程序、内部运转管理、纪律和作风要求等。抽调集中办公工作人员因工作变动确需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全国土壤普查办提出,按程序报全国土壤普查办主任批准。
  • 应对“土十条” 土壤普查仪器唱主角
    p  在“气十条”和“水十条”相继出台后,经过三年的等待,2016年5月28日,“土十条”终于落地。“土十条”的发布必将大大提高对相关仪器的需求量,同时也为新仪器的研发提供了动力,因此,“土十条”对于科学仪器公司来说,是一个机遇,也是一个挑战。/pp  那么,作为国内知名的仪器公司——天瑞仪器,是如何看待“土十条”对于仪器行业的影响?面对这一机遇与挑战,天瑞仪器是否已经做好了准备?带着这些问题,仪器信息网近日采访了天瑞仪器的相关人士。/ppstrong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  仪器信息网:请您解读下,“土十条”主要涉及哪几类仪器?这几类仪器中国产化仪器的发展状况如何?/span/strong/ppstrong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  天瑞仪器:span style="color: rgb(0, 0, 0) "“/span/span/strong土十条”的第一条“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和第二条“建立健全法规标准体系”中明确了提到了监管和监测的重点体系污染物有土壤中镉、汞、砷、铅、铬等重金属和多环芳烃、石油烃等有机污染物,其中有机污染物包括挥发有机污染物以及有机农药等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通过以上要求可以看出重金属类检测仪器和有机物检测分析仪器,是针对“土十条”要求必不可少的仪器。/pp  目前国内重金属检测的仪器已经相当成熟,从快速筛选分析到实验室的精确分析都有国产仪器来满足分析要求。有机物的检测要求相对较高,但是这几年来国内的色谱、质谱技术发展迅速,虽然在高端科研方面还不如进口仪器那么完善,但是在常规应用方面都有比较好的表现。/ppstrong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  仪器信息网:这些仪器相关单位的配备情况如何?您认为,其中哪些仪器的市场需求将大增?/span/strong/ppstrong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  天瑞仪器:/span/strong对于标准方法所用到的检测设备,大部分国内实验室应当都已配置,并在使用。/pp  从“土十条”在分析方面的要求来看,首先开展土壤污染调查,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从这一点来看前期的普查类型的仪器将会被大量的使用,以获取前期的基准数据。/ppstrong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  仪器信息网:相较于水、气的检测,土壤检测有哪些特殊或困难的地方?/span/strong/ppstrong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  天瑞仪器:/span/strong土壤检测典型的特征在于采样量特别大,同时前处理相对比较复杂。由于土壤微量元素的分析程序比较复杂,影响检测结果的因素比较多,因此,导致实验室不满意或有问题结果会增加。/ppstrong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  仪器信息网:针对以上问题,天瑞仪器对此做了哪些准备工作或提供了哪些解决方案?目前是否已经有了收效?/span/strong/ppstrong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  天瑞仪器:/span/strong天瑞目前正积极应对“土十条”的检测市场需求。在土壤重金属检测方面:天瑞开发了一系列的产品,包括便携式手持X荧光光谱仪、能量色散台式X荧光光谱仪以及国家重大专项的成果——顺序道波长色散X荧光光谱仪,它们操作简单、误差影响小、测试时间短,同时还可保证更准确的测试结果,可满足多种条件下的检测需求。在有机污染物检测方面:天瑞的液相色谱、气相色谱、气质联用产品也比较成熟。在“土十条”逐步落实后,应该能够很好的经受市场的考验。/ppstrong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  仪器信息网:与水、气不同,便携式土壤检测仪相对较少,而“土十条”中却专门提到为基层执法单位配备此类仪器,对于此市场您是如何看待的?/span/strong/ppstrong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  天瑞仪器:/span/strong从此要求可以看出,此次出台的“土十条”政策的科学性和严肃性,大量的基础数据不能光靠省、市级别的机构提供,最有效、最直接的数据还是来自于基层,这在土壤普查和监控来说尤其必要。所以,此次“土十条”提出的底层单位配备相关设备,给了相关仪器厂家一个竞争质量和服务的机会 底层的数量巨大,人员技能素质和经验可能要少一些,也正是因此,谁提供快速、简单、可靠的快检设备,谁能对基层的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将决定谁在这个层级的市场占有率。/pp  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strong仪器信息网: 土壤检测标准的建设情况怎么样?是否存在标准缺失或老旧的情况?如果这种情况存在,天瑞仪器如何应对?/strong/span/pp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strong  天瑞仪器:/strong/span目前的土壤检测标准还只是满足于在实验室里分析,比如今年公布的采用波长色散型X荧光光谱仪对土壤无机元素的检测标准只适用于实验室环境。而现场土壤检测的标准还不建全,而如果想要了解全国目前土壤的污染情况和建立全国土壤的污染大数据需要现场土壤的检测,所以“十三五”规划和“土十条”的出台,则是结合目前发展的实际情况并着眼未来的长远科学规划,从这个角度来看目前的标准建设肯定是不能完全胜任的,“土十条”的颁布实施,会将缺失的、老旧的标准很快的补充和提升到一个适合目前、并适合长远的高度上来。/pp  在此过程中,天瑞仪器也将发挥自身在检测方面的优势,与广大的测试行业同仁共同努力,发挥企业对于社会的价值,一同参与到国家的“碧水蓝天白云净土”的宏大计划中去!/pp style="text-align: right " 编辑:刘丰秋/p
  • 全国土壤普查办组织举办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培训班
    2月26—27日,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土壤普查办”)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组织举办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培训班,旨在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以下简称“土壤三普”)的决策部署,落实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和农业农村部一号文件中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总体要求。 在培训班上,全国土壤普查办部署了2023年土壤三普相关重点工作,河北、内蒙古、广西、四川、陕西等省(区)和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典型交流了土壤三普试点工作经验与做法。与会专家讲解了土壤普查技术规程规范,同时梳理试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培训要求,各地土壤普查办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普查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艰巨性,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主动入位,积极作为,高质量完成今年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约55亿亩普查任务。一是要做好前期准备。持续完善组织体系,抓紧抓好调查样点布设、校核与下发,切实加强人员培训,严格遴选任务承担单位。二是加强全程质量控制。严格落实全程质量控制“五靠”(靠技术规范、人员资质、专家指导、工作平台、外部监督)“四控”(全程控制、源头控制、前端控制、同步控制)要求,将质量控制贯彻到土壤三普全链条、全过程,确保土壤三普最终结果准确、可靠、可信。三是加快试点成果形成与应用。抓紧组织形成试点成果,强化普查成果设计,因地制宜开展土壤农用适宜类评价和区域特色等专题调查与研究,使土壤普查成果更好地服务于农业、资源、环境等国民经济各个领域,服务于国家和地方经济发展。四是要落实资金保障与人才保障。要足额落实经费支持,做好人才服务,选好技术支撑单位,加强宣传引导。 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管理司一级巡视员、全国土壤普查办专职副主任陈章全,农业农村部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主任、全国土壤普查办副主任谢建华,全国土壤普查办各工作组组长,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土壤普查办、农田建设处、耕地质量处、耕地质量站、土壤肥料站等负责同志,以及相关技术支撑单位代表、专家约200人参会。
  •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第二批检测实验室名单公示 共计363家
    按照《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普查实验室筛选工作的通知》(农建发〔2022〕3号)和《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第一批检测实验室名录的通知》(国土壤普查办发〔2022〕4号)要求,经相关实验室自愿申请、所在地省(区、市)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办公室初步筛选推荐,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复核和评审等程序,确定了第二批检测实验室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7月11日至17日。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第二批检测实验室公示名单注:辽宁省含大连市,黑龙江省含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含宁波市,山东省含青岛市,广东省含广东省农垦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土壤三普进展如下: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要求,各省市按照“一年试点、两年铺开、一年收尾”的时间安排进度陆续开展土壤普查试点工作。据悉,2022年将率先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80个以上县开展试点,从领导小组成立、检测实验室筛选、采样机构筛选到专家库建立,各地试点工作紧锣密鼓展开。土壤三普进展情况:多方位齐头并进 各地加快推进土壤三普工作部署(点击查看);土壤三普实验室设备设施装备清单(点击查看);126家第一批检测实验室名单(点击查看);5家第一批国家级质量控制实验室名单(点击查看)。土壤三普试点县(据不完全统计)省份普查试点县广西上林县重庆江津区、南川区山西运城市绛县广东茂名高州市湖南邵东市湖北天门市福建浦城县江苏新沂市、盐城市大丰区、海安市、泰兴市、仪征市、太仓市、昆山市山东青岛市即墨区、烟台市招远市、东营市垦利县甘肃兰州市榆中县云南石林县、马龙区、腾冲市、宁洱县、建水县贵州平坝区、纳雍县、绥阳县、龙里县、岑巩县浙江杭州市富阳区、宁波市鄞州区、桐乡市、温岭市吉林东辽县宁夏平罗县、沙坡头区海南澄迈县辽宁苏家屯区河北邯郸市永年区、石家庄市鹿泉区、南皮县、永清县、滦州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扎兰屯市、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赤峰市巴林右旗、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前旗、巴彦淖尔市五原县黑龙江大庆市肇源县陕西大荔县、神木市四川崇州市、大邑县、射洪县、中江县、古蔺县、平昌县、盐源县、会东县、康定市天津宁河区
  • 全面启动!各省陆续公布第三次土壤普查方案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以下简称土壤三普)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为全面掌握中国土壤资源情况而开展的一次普查,开展土壤三普是守牢耕地红线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基础。土壤三普距离土壤二普已有43年,当前我国仍然缺乏更全面的土壤数据,土壤的家底仍然是不清楚的,难以支撑未来农业现代化和粮食安全的战略目标。因此,国家决定自2022年起开展土壤三普,到2025年底利用四年时间进行“全面体检”,查清农用地土壤质量家底。据悉,2022年,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80个以上县将陆续开展土壤三普试点,验证和完善土壤三普技术路线、方法及技术规程,健全工作机制,培训技术队伍,同时启动并完成盐碱地普查工作。2023—2024年全面开展土壤三普工作,开展多层级技术实训指导,分时段完成外业调查采样和内业测试化验,强化质量控制,开展土壤普查数据库与样品库建设,形成阶段性成果,最终在2025年形成土壤三普成果。目前,126家土壤普查第一批检测实验室名单已经公布,不少地方已经启动第二批检测实验室的申请工作。土壤普查工作的全面展开,势必会涉及土壤的采样,以及土壤理化性质、污染物等的检测,涉及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原子荧光光谱法等多类别的仪器分析方法。在政策的牵引下,相关科学仪器市场也将迎来新的一轮发展机遇。据不完全统计,广西、广东、重庆和山东等多个省份已先后发布土壤三普工作方案和试点县工作任务。小编对部分省份土壤三普的进度安排和试点县进行了汇总,以飨读者:各省份土壤普查进展(据不完全统计)省份普查进度安排普查试点县广西2022年启动土壤普查,要求试点县10月底前完成各项试点工作任务;2023—2024年全面铺开;2025年完成成果上报。上林县重庆2022年启动普查,试点区江津区、南川区普查工作实施方案于2022年4月中旬前,其他区县于2023年1月底前上报,全市土壤普查工作实施方案于2022年6月底前组织编制完成;2023—2024年全面开展普查,外业采样于2024年10月底前全部完成;2025年进行成果汇总、验收总结。江津区、南川区山西2022年启动普查,试点县完成普查试点工作,并完成全省盐碱地普查;2023-2024年开展技术实训指导和外业调查和采样;2025年建立普查数据库和样品库,形成全省耕地质量报告和土壤利用适宜性评价报告。运城市绛县广东试点县在2022年4月底前完成前期工作,8月中旬前完成外业调查采样,10月上旬前完成土壤样品制备与检测分析,12月初完成数据汇总与成果编制,确保12月底前全面完成土壤三普试点工作。茂名高州市湖南2022年,在邵东市开展普查试点。编制全省实施方案,组建专家指导组,配齐配强普查所需物资装备,建立质量控制机制,开展培训和宣传等工作;2023—2024年,全面开展普查,完成外业调查采样和内业测试化验,初步建成省级土壤普查数据库与样品库。外业调查采样时间截至2024年11月底;2025年,完成普查成果汇总验收与总结,建成土壤普查数据库与样品库,形成全省耕地质量报告和全省土壤利用适宜性评价报告,配合国家完成成果汇交与汇总工作。邵东市湖北2022年,我省在天门开展普查试点;2023-2024年,在全省全面开展普查;2025年,进行成果汇总、验收、总结,建成省级土壤普查数据库与样品库,形成全省耕地质量报告和全省土壤利用适宜性评价报告。天门市福建2022年在浦城县开展全国普查试点;2023—2024年在全省全面开展普查工作,2024年11月底前完成全部外业调查采样工作;2025年上半年,完成全省普查成果整理、数据审核汇总,形成全省第三次土壤普查基本数据,按要求报送全国三普办;下半年,建成省级土壤普查数据库与样品库,形成福建省耕地质量报告和土壤利用适宜性评价报告,向全国三普办汇交普查成果。浦城县江苏2022年在7各县开展试点,6月底前完成省级实施方案编制,明确技术支撑及服务机构,各设区市实施方案按要求在8月底前编制完成并报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2024年全面铺开;2025年完成成果上报的总体安排,细化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新沂市、盐城市大丰区、海安市、泰兴市、仪征市、太仓市、昆山市山东2022年,开展动员部署,健全工作机制,培训技术队伍,完成实施方案编制、采样点位布设、普查试点任务和全省盐碱地资源调查等工作;2023—2024年,组织开展外业调查采样和内业测试化验,建设土壤普查数据库和样品库。2024年9月底前完成全部外业调查采样工作,10月底前完成全部内业测试化验任务;2025年,组织开展土壤基础数据、土壤剖面调查数据、土壤利用数据的审核、汇总和分析,完成耕地质量报告和土壤利用适宜性评价报告,以及盐碱地、酸化耕地改良利用等专项报告,全面总结普查工作。青岛市即墨区、烟台市招远市、东营市垦利县甘肃2022年编制完成全省普查实施方案,筛选确定普查实验室,组建外业调查采样专业队伍,开展技术培训和业务练兵。在兰州市榆中县开展并完成普查试点。在兰州、金昌、酒泉、张掖、武威、白银6市的18个县市区开展并完成盐碱地普查;2023年—2024年组织开展多层级技术实训指导,组织专业队伍完成以县级为单位的外业实地调查采样和内业测试化验任务。开展普查数据库与样品库建设,形成阶段性成果;2025年组织开展土壤基础数据、土壤剖面调查数据和标本、土壤利用数据审核、汇总、分析,形成普查基本数据。绘制专业图件,完成普查成果验收、汇交与总结,建成土壤普查数据库与样品库,全面总结普查工作。完成全省耕地质量报告和土壤利用适宜性评价报告,以及盐碱地现状及改良利用、特色优势农产品产地土壤现状评价、土壤适宜性评价等专项报告。兰州市榆中县土壤三普查什么?普查对象:全国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的土壤。其中,林地、草地重点调查与食物生产相关的土地,未利用地重点调查与可开垦耕地资源相关的土地,如盐碱地等。普查内容:土壤性状、类型、立地条件、利用状况等。其中,性状普查包括野外土壤表层样品采集、理化和生物性状指标分析化验等;类型普查包括对主要土壤类型的剖面挖掘观测、采样化验等;立地条件普查包括地形地貌、水文地质等;利用状况普查包括基础设施条件、植被类型等。此次普查以土壤理化性状普查为重点。相关专题:《“土壤普查”之理化性状检测技术》《“土壤普查”之有机污染物检测技术》《“土壤普查”之无机污染物检测技术》
  • 【土壤普查】福建省率先完成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县内业检测及质控工作
    10月13日,随着最后一个样品检测数据上传全国平台审核,福建省率先完成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浦城县试点1121个样品的内业检测和质控工作。  据悉,福建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办公室始终注重谋划在前,指导在前,掌握工作主动权。在试点工作启动伊始,便建立周报调度机制,及时调度各任务承担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省级及时从相关渠道筹措普查足额资金,强化技术指导,组建百人省级专家队伍,选用省内最强技术单位承担普查任务,统一委托负责试点县外业调查、内业检测、质控审核、成果评价等各项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按时保质落实到位。  目前,土壤普查试点工作已转入数据分析和成果汇总阶段,预计于今年11月中旬可全面完成试点任务,及时汇交试点成果。
  • 广东省印发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专家咨询组和专家技术指导组名单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4号)印发和《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粤府〔2022〕26号)要求,强化广东省土壤普查工作技术支撑,经省有关单位推荐和省土壤普查办遴选,确定了广东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专家咨询组和专家技术指导组成员。专家咨询组由5位资深专家组成。专家技术指导组下设3个专业技术组,分别为外业技术组、内业技术组、平台技术组,总人数125人左右。 广东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专家组名单专家咨询组专家名单广东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专家咨询组负责土壤普查相关基础理论、技术原理,以及重大技术疑难问题的咨询,土壤普查重大法律、政策等问题的咨询等。名单如下:戴永久 中山大学大气科学学院中国科学院院士/教授戴 军 华南农业大学资源环境学院教授林建平 省科学院广州地理研究所研究员郑煜基 省科学院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高级工程师王富华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及加工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广州)研究员专家技术指导组专家名单广东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专家技术指导组负责在土壤普查中对实施方案编制、成果清单制定、平台建设、土壤图和预布点省级校核、外业调查采样、样品制备流转、土壤类型校核、剖面性状调查、生物性状调查、数据分析与成果汇编、样品库构建、技术培训等各项工作任务,提供技术支持和专业指导。名单如下:名誉组长:戴永久 中山大学大气科学学院中国科学院院士/教授组 长:李芳柏 省科学院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所长/研究员副组长:戴文举 省农业环境与耕地质量保护中心副主任/高级工程师李永涛 华南农业大学资源环境学院院长/教授卢 瑛 华南农业大学资源环境学院教授谭金芳 中山大学农学院院长/教授杜建军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院长/教授钟远军 省国土资源测绘院副院长/教授级高工(一)外业技术组组 长:卢 瑛 华南农业大学资源环境学院教授副组长:顾文杰 省农科院农业资源与环境研究所所长/研究员程 炯 省科学院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邓南荣 省科学院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研究员杨杰文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教授成 员:陈俊坚 省科学院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研究员杨国义 省科学院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研究员孙蔚旻 省科学院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研究员刘芳华 省科学院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研究员林兰稳 省科学院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研究员余炜敏 省科学院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高级工程师蔡燕飞 华南农业大学资源环境学院教授姚丽贤 华南农业大学资源环境学院研究员甘海华 华南农业大学资源环境学院副教授彭桂香 华南农业大学资源环境学院副教授郭彦彪 华南农业大学资源环境学院副教授冯 宏 华南农业大学资源环境学院副教授张 池 华南农业大学资源环境学院副研究员李 博 华南农业大学资源环境学院副教授张玉龙 华南农业大学资源环境学院副教授徐会娟 华南农业大学资源环境学院副教授王进进 华南农业大学资源环境学院副教授唐拴虎 省农科院农业资源与环境研究所研究员张 木 省农科院农业资源与环境研究所研究员彭智平 省农科院农业资源与环境研究所研究员黄继川 省农科院农业资源与环境研究所研究员解开治 省农科院农业资源与环境研究所研究员卢钰升 省农科院农业资源与环境研究所副研究员李义纯 省农科院农业资源与环境研究所副研究员国 彬 省农科院农业资源与环境研究所副研究员方 华 省科学院广州地理研究所研究员蒋 冲 省科学院广州地理研究所副研究员姜晓谦 中山大学农学院副教授柳淑蓉 中山大学农学院副教授陈 昊 中山大学农学院副教授袁超磊 中山大学农学院副教授陈景光 中山大学农学院副教授张俊鑫 省国土资源测绘院高级工程师袁锡豪 省国土资源测绘院高级工程师窦 磊 省地质调查院教授级高工朱 鑫 省地质调查院高级工程师陈 恩 省地质调查院高级工程师朱红惠 省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所长/研究员梅承芳 省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正高级工程师柳燕贞 省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高级工程师钟来元 广东海洋大学教授郑 超 广东海洋大学副教授蔺 中 广东海洋大学副教授周 飞 广东海洋大学副教授陶雪琴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教授陈海斌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特聘副教授李永胜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副教授 肖相政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副教授谢 勇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副教授范如芹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副研究员林亲铁 广东工业大学教授尹光彩 广东工业大学副教授丁晓纲 省林业科学研究院教授级高工朱航勇 省林业科学研究院高级工程师张中瑞 省林业科学研究院高级工程师林碧珊 省农业环境与耕地质量保护中心科长/研究员王斯帆 省农业环境与耕地质量保护中心科长/高级农艺师(二)内业技术组组 长:李永涛 华南农业大学资源环境学院院长/教授副组长:陶 亮 省科学院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孙孝林 中山大学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副教授王 旭 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监测技术研究所所长/研究员文薪荐 省国土资源测绘院站长/高级工程师成 员:刘承帅 省科学院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研究员刘传平 省科学院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研究员黄德银 省科学院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研究员贺 斌 省科学院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研究员陈 朝 省科学院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高级工程师潘苏红 省科学院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高级工程师任宗玲 华南农业大学资源环境学院副教授杨行健 华南农业大学资源环境学院副教授林学明 华南农业大学资源环境学院副教授赵兰凤 华南农业大学资源环境学院高级实验师刘忠珍 省农科院农业资源与环境研究所研究员宫清华 省科学院广州地理研究所研究员杨 龙 省科学院广州地理研究所研究员温美丽 省科学院广州地理研究所副研究员王 娟 省科学院广州地理研究所副研究员上官微 中山大学大气科学学院副教授郑少兰 省国土资源测绘院主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朱 恒 省国土资源测绘院高级工程师武旭芳 省国土资源测绘院高级工程师蒋 丹 省国土资源测绘院高级工程师王 娟 省国土资源测绘院高级工程师林惠珊 省国土资源测绘院高级工程师黄素琴 省国土资源测绘院高级工程师许玫英 省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曾国驱 省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研究员潘晓莹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特聘副教授 黎丽莉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副教授邹梦遥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副教授肖荣波 广东工业大学教授刘千钧 广东工业大学副教授万 凯 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监测技术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杜瑞英 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监测技术研究所副研究员文 典 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监测技术研究所副研究员张满红 省农业环境与耕地质量保护中心科长/研究员张 桥 省农业环境与耕地质量保护中心科长/研究员曾招兵 省农业环境与耕地质量保护中心副科长/高级农艺师(三)平台技术组组 长:钟远军 省国土资源测绘院副院长/教授级高工副组长:焦庆东 浙江臻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院长/高级工程师吴惠粦 广州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科长/工程师郭治兴 省科学院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研究员成 员:王冬至 省国土资源测绘院副站长/正高级工程师汤贤哲 华南农业大学资源环境学院副教授张 瑞 华南农业大学资源环境学院副教授杨志刚 省国土资源测绘院副站长/高级工程师李土旺 省国土资源测绘院副站长/高级工程师张国峰 省国土资源测绘院高级工程师叶 娇 省国土资源测绘院高级工程师黄利燕 省国土资源测绘院高级工程师任 慧 省国土资源测绘院高级工程师余龙君 省国土资源测绘院高级工程师
  • 2265万!海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招标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 HXY2023-108招标编号: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采购计划备案文号: /项目名称: 海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预算金额: 总预算金额为2265.16万元,其中1包预算金额为:131.76万元;2包预算金额为:175.68万元 ;3包预算金额为:131.76万元;4包预算金额为:175.68万元;5包预算金额为:261.8万元;6包预算金额为:121.69万元;7包预算金额为:125.4万元;8包预算金额为:499.5万元;9包预算金额为:343.5万元;10包预算金额为:298.39万元;最高限价:【标包名称:海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1包 最高限价:1317600.00】 【标包名称:海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2包 最高限价:1756800.00】 【标包名称:海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3包 最高限价:1317600.00】 【标包名称:海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4包 最高限价:1756800.00】 【标包名称:海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5包 最高限价:2618000.00】 【标包名称:海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6包 最高限价:1216900.00】 【标包名称:海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7包 最高限价:1254000.00】 【标包名称:海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8包 最高限价:4995000.00】 【标包名称:海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9包 最高限价:3435000.00】 【标包名称:海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10包 最高限价:2983900.00】采购需求:购买一项服务,具体详见用户需求合同履行期限: 包1、包2、包3、包4: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海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验收通过;包5: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包6、包7: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7 个月内完成样品制备;包8、包9: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3月底前完成;包10: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海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数据库成果验收通过。海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1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海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2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海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3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海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4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海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5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海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6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海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7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海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8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海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9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海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10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年09月05日18时30分 至 2023年09月12日23时59分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方式: 网上获取售价: 0三、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 海南省农业科学院地 址: 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兴丹路14号联系方式: 0898-6581960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 称: 海南和信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 址: 海南省海口市蓝天路12-1号国机中洋公馆2号楼1101-1102室联系方式: 0898-65328224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李女士电 话: 0898-65328224
  • 【土壤普查】北京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工作正式进入内业测试化验阶段
    10月20日,来自北京市房山区的首批51份土壤表层样品流转至制备实验室,标志着北京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工作正式进入内业测试化验阶段。样品由调查采样队指定专人负责流转,并由实验室指定专人负责样品接收。在样品交接现场,由送样人和收样人同时对样品标签、数量、重量、状况、包装等情况进行全面清点检查,确保各项信息齐备无误后,利用手持终端扫码收样确认、记录交接信息、打印交接记录表,由双方签字并各自留存,完成样品由外业规范有序地流转到内业环节。随后将由检测实验室对土壤样品有机质、酸碱度、水溶性盐等多项理化指标进行测试化验,并出具检测报告,为后期开展土壤质量状况和土壤利用适宜性评价分析提供科学的数据支撑。北京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共采集土壤样品3974个,其中表层样3723个,剖面样251个。目前,各试点区正集中开展样品流转,预计检测实验室将于11月中下旬完成所有样品的测试化验,之后将进入试点普查成果汇交汇总阶段。
  • 河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面启动
    近日,河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培训班举行,标志着河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全面正式启动。 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作为重要的国情国力调查,土壤普查是党中央、国务院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决策部署,是必须高质量完成的政治任务。土壤二普距今已40余年,我国土壤状况发生了重大变化,耕地、园地、林地、草地间相互转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以下简称“土壤三普”)将全面查清我国土壤质量、性状、利用状况及特色农产品区域,为退化耕地治理、整体土壤改良、耕地质量保护及农产品品质提升、农业经济结构调整提供重要支撑。 对于河南省而言,开展土壤三普是建设农业强省的迫切需求。土壤三普有利于协调发挥土壤的生产、环保、生态等功能,为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产能、河南省新增100亿斤粮食产能提供关键保障。 去年,按照国家安排部署,河南省在兰考、舞阳、邓州、潢川4县(市)开展了土壤普查试点。今年将在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在154个县(市、区)全面开展土壤普查,争取年底前调查采样完成90%以上,样品制备完成50%,检测化验完成30%。 河南省土壤普查办要求各地尽快启动园地、林地、草地等受施肥影响不大地类的调查采样工作,尤其是抢抓夏收秋种、秋收冬种的重要窗口期,靠前推进、集中开展调查采样工作。建设高标准农田示范区的项目县年底前要完成调查采样、检测化验,形成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报告,为科学实施土壤改良、培肥地力提供支撑。
  • 国务院将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 附仪器配置清单
    近日,国务院下发通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为全面掌握我国土壤资源情况,国务院决定自2022年起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遵循全面性、科学性、专业性原则,衔接已有成果,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分级负责、各方参与”的要求,全面查明查清我国土壤类型及分布规律、土壤资源现状及变化趋势,真实准确掌握土壤质量、性状和利用状况等基础数据,提升土壤资源保护和利用水平,为守住耕地红线、优化农业生产布局、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奠定坚实基础,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普查对象与内容  普查对象为全国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的土壤。其中,林地、草地重点调查与食物生产相关的土地,未利用地重点调查与可开垦耕地资源相关的土地,如盐碱地等。  普查内容为土壤性状、类型、立地条件、利用状况等。其中,性状普查包括野外土壤表层样品采集、理化和生物性状指标分析化验等 类型普查包括对主要土壤类型的剖面挖掘观测、采样化验等 立地条件普查包括地形地貌、水文地质等 利用状况普查包括基础设施条件、植被类型等。  三、普查时间安排  2022年,完成工作方案编制、技术规程制定、工作平台构建、外业采样点规划布设、普查试点,开展培训和宣传等工作,启动并完成全国盐碱地普查。  2023—2024年,组织开展多层级技术实训指导,完成外业调查采样和内业测试化验,开展土壤普查数据库与样品库建设,形成阶段性成果。外业调查采样时间截至2024年11月底。  2025年上半年,完成普查成果整理、数据审核,汇总形成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基本数据 下半年,完成普查成果验收、汇交与总结,建成土壤普查数据库与样品库,形成全国耕地质量报告和全国土壤利用适宜性评价报告。  四、普查组织实施  土壤普查是一项重要的国情国力调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工作任务重、技术要求高。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部,负责普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加强技术指导、信息共享、质量控制、经费物资保障等工作。各省级人民政府是本地区土壤普查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加强组织领导、系统谋划、统筹推进,确保高质量完成普查任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本地区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统一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编制实施方案,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五、普查经费保障  本次土壤普查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承担的工作任务分担。中央负责全国技术规程制定、平台系统构建、工作底图制作、采样点规划布设等 负责国家层面的技术培训、专家指导服务、内业测试化验结果抽查校核、数据分析和成果汇总等。地方负责本区域的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测试化验、技术培训、专家指导服务、数据分析和成果汇总等。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工作进度安排,将经费纳入相应年度预算予以保障,并加强监督审计。各地可按规定统筹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土壤普查相关工作。  六、普查工作要求  各地要加强专家技术指导、专业技术人员配置、普查队伍培训,确保土壤普查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要强化质量控制,建立普查工作质量管理体系和普查数据质量追溯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要求报送普查数据,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弄虚作假和篡改普查数据。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全国统一的土壤普查工作平台等现代化技术手段,提高信息化水平,科学、规范、高效推进普查工作。用好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土壤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为普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国务院  2022年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  胡春华  国务院副总理  副组长:  唐仁健  农业农村部部长  陆 昊  自然资源部部长  郭 玮  国务院副秘书长  成 员:  唐登杰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朱忠明  财政部副部长  邱启文  生态环境部副部长  田学斌  水利部副部长  张桃林  农业农村部副部长  李晓超  国家统计局副局长  张 涛  中科院副院长  李树铭  国家林草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农业农村部副部长张桃林兼任。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理化性状检测指标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理化性状检测主要仪器设备  通知指出,此次普查将全面查明查清我国土壤类型及分布规律、土壤资源现状及变化趋势,真实准确掌握土壤质量、性状和利用状况等基础数据,提升土壤资源保护和利用水平。  据仪器信息网跟踪,土壤状况调查及相关监测评估或是其中重要一环,也将涉及土壤的样品采集、理化和生物性状指标分析化验等,关系到大量分析检测与仪器配置等相关工作。  下表是仪器信息网此前的相关仪器配置清单,供广大用户与仪器企业参考:  全国土壤污染物状况详查检测项目和分析方法汇总  全国土壤污染物状况详查实验室仪器配置清单  省级/区域级土壤中心实验室设备设施装备清单省级/区域级土壤中心实验室设备设施装备清单类别名称功能描述实验室设施类实验室除尘收尘与通风系统用于清除并收集制样过程产生的尘土,保证实验室洁净,防止交叉污染,保证工作人员健康实验操作台用于样品制备、分装等环节的操作使用样品风干台架用于土壤样品风干样品存放架用于放置新接收样品和待流转样品成品贮存柜用于储存已完成制备的样品天平用于土壤样品的各环节称量万分之一精密天平用于土壤样品的精确称量电子台秤用于打包样品的称量空气压缩机用来清理制备平台以及研磨设备等封口机用于样品袋和样品瓶等包装封口打包机用于样品外包装的打包推车用于样品运输和转移铲车用于样品运输和转移扫码器用于样品二维码的扫码录入。采样设备类自动土壤采样器用于深层土的自动采集综合采样套装集成手套、打印机、工作服、牛皮纸、安全帽等18件采样实用工具于一个背包中,方便现场采样使用全自动土壤样品制备仪器全自动土壤样品制备系统用于元素分析项目土壤样品的全自动化、标准化制备风干设备烘箱用于烘干清洗后的球磨罐等部件。除湿机用于对室内除湿,保持风干室内空气干燥。样品冷藏(冻)箱用于对有机测试项目样品冷藏(冻)保存。样品干燥箱用于样品快速干燥,快速去除水分。冷冻干燥机对有机测试样品以冷冻方式进行干燥,不破坏样品性质,去除样品水分。手工样品制备设备球磨机用于土壤样品的细磨,制备小粒径样品,但不是适用于Hg、As等易挥发的元素分析。磨土机用于特殊样品破碎研磨等。研磨仪(交叉敲击式)用于土壤样品粗磨。筛分仪用于土壤样品不同粒径的筛分。混匀/分样仪用于对样品进行搅拌、混匀和分装,保证样品均一性。研磨仪对土壤样品进行粗磨,制备大粒径土壤样品。药匙、铲、锤、刷、板、袋等用于取样、制样、分装等工具。玛瑙研钵用于手工研磨土壤样品。筛子用于手工筛分不同粒径的土壤样品(10目-200目)前处理设备微波消解仪用于土壤样品无机元素分析前的自动消解前处理快速溶剂萃取仪用于土壤中的有机物的快速提取固相萃取仪用于土壤中的多环芳烃及有机氯等污染物的前处理全自动平行浓缩仪用于有机物的快速浓缩无机元素分析设备便携式土壤重金属X射线荧光仪用于土壤样品重金属测试项目的定性和初步定量测定。原子吸收光谱仪用于Cd、Cu、Pb、Gr、Zn等重金属的测定测汞仪用于Hg元素的测定ICP-OES用于Cd、Cu、Pb、Gr、Zn等重金属的测定ICP-MS用于重金属元素的痕量测定原子荧光光度计用于As、Cd、Hg等元素的测定有机物分析设备分光光度计用于稀土总量等测定气相色谱仪用于六六六和滴滴涕的测定气质联用仪用于VOC、SVOC、除草剂等测定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用于POPs等测定液相色谱仪用于六种多环芳烃的测定其他设备pH计用于土壤pH的测定智能粒度测量仪用于样品制备粒度质量检查阳离子交换量检测仪用于土壤样品中阳离子交换量检测仪自动土壤采样器用于深层土的自动采集软件类土壤环境的智能化监测及 信息化管理系统解决方案基于土壤分级分类管理的区域土壤环境信息化软件系统,包括土壤样品信息库,智能化土壤样品保存库、智能化土壤环境监测业务管理系统  如需一键采购上述相关仪器,敬请点击:https://www.instrument.com.cn/buyer/
  • 赋能高质量土壤普查 | ICP-OES让“精准”结果稳定输出!
    个明天(2022年4月22日),我们将迎来第52个世界地球日。今年世界地球日的主题是“Invest In Our Planet”,珀金埃尔默始终致力于人类健康和环境安全,在此共同呼吁:投资保护我们的地球,它是我们唯一的家园,每个人都需付诸行动!土壤和沉积物是地球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对粮食的安全有着重要的作用,本期我们继续关注土壤普查。上期回顾:赋能高质量土壤普查,珀金埃尔默原子光谱“精准”出击土壤普查是查明土壤类型及分布规律,查清土壤资源数量和质量等的重要方法,普查结果可为土壤的科学分类、规划利用、改良培肥、保护管理等提供科学支撑,也可为经济社会生态建设重大政策的制定提供决策依据。土壤中的元素组成对土壤质量有着重要的影响,并且也与人类和环境的健康密切相关,因此土壤中重金属及元素检测也是本次土壤普查的重要内容。ICP-OES因具有多元素同时测量、灵敏度高、检出限低等优点,被广泛用于实验室的土壤分析领域。本次土壤普查中涉及到ICP-OES的元素也有很多,主要包括:B、Mg、Al、Si、P、S、K、Ca、Cr、Mn、Fe、Ni、Cu、Zn 、Mo、Pb等元素,这些元素有的是做土壤中总量的,有的则是有效态等非总量元素,每种类型参考的方法也有所不同。Avio 200/220 Max系列ICP-OES让土壤检测的 “精准”结果稳定输出!高灵敏度无惧低含量元素分析挑战土壤中部分有害元素含量较低,尤其是Pb、Cd等元素,采用ICP-OES分析时往往需要较高的灵敏度。Avio 200/220 Max系列ICPOES由于其独特的光路设计和强大的DBI-CCD检测器,具有高效的光能传输与转化,使其获得远优于同类产品的灵敏度,可替代石墨炉进行超痕量元素分析。全面的扣背景技术轻松解决背景干扰土壤基质中元素组成复杂,对于一些低含量元素会受到较为严重的光谱干扰,如铅(220.353)的会受到基体中高含量铝元素形成的光谱背景干扰。Avio 200/220 Max系列具有全面的扣背景技术,包括自动扣背景、单点、双点扣背景、MSF、IEC等等,可以有效地去除复杂的背景结构。对于正常的光谱线信号,即使周边有强烈的连续信号,无论是平台、斜坡还是强谱线的翼部对测定信号的影响都可以通过自动背景选择进行背景校正,获得满意的测试结果。非常适合入门级或仅具有少量分析经验的客户。开创性平板等离子体技术降低运行成本此次土壤普查涉及样品数量庞大,Avio 200/220 Max系列可以为用户大大降低运行成本。专利平板等离子体技术,Avio系列ICP-OES仅需消耗其他系统一半的氩气量,即可生成稳定、耐基体的等离子体。同时无需对射频发生线圈进行冷却和维护,提供出色的运行效率和生产力。另外,为了提高效率,Avio 200/220 Max系列具有动态波长稳定(DWS)功能,在开机短短几分钟之后您就可以进行样品分析,并在分析工作结束后关闭仪器电源以节约电能。独有的土壤快速消解技术大大缩短样品前处理时间对于土壤样品元素分析,前处理通常占用了整个分析过程的大部分时间,那么寻找一种快速有效的土壤前处理方式则会大大提高分析效率。珀金埃尔默公司创新研发了一种土壤快速消解方法,该方法节约时间,最长仅需2h;用酸量少、操作更加安全;交叉污染少,结果更准确;适用于大批量样品分析。实际样品分析结果采用快速消解技术分析GSS-8中的As、Zn、Pb、Cd、Ni、 Cu、Cr等元素,结果均与标准值吻合。检测装备的灵敏、准确和稳定是获取高质量普查数据的重要保障。作为世界原子光谱技术的领导者,珀金埃尔默深谙土壤检测客户需求,携全能元素分析方案“精准”出击,为确保检测实验室高质量完成土壤普查任务赋能!赋能高质量土壤普查 | ICP-OES让“精准”结果稳定输出!Original Lily 珀金埃尔默 2022-04-21 18:15收录于合集#土壤三普3个#环境31个明天(2022年4月22日),我们将迎来第52个世界地球日。今年世界地球日的主题是“Invest In Our Planet”,珀金埃尔默始终致力于人类健康和环境安全,在此共同呼吁:投资保护我们的地球,它是我们唯一的家园,每个人都需付诸行动!土壤和沉积物是地球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对粮食的安全有着重要的作用,本期我们继续关注土壤普查。上期回顾:赋能高质量土壤普查,珀金埃尔默原子光谱“精准”出击土壤普查是查明土壤类型及分布规律,查清土壤资源数量和质量等的重要方法,普查结果可为土壤的科学分类、规划利用、改良培肥、保护管理等提供科学支撑,也可为经济社会生态建设重大政策的制定提供决策依据。土壤中的元素组成对土壤质量有着重要的影响,并且也与人类和环境的健康密切相关,因此土壤中重金属及元素检测也是本次土壤普查的重要内容。ICP-OES因具有多元素同时测量、灵敏度高、检出限低等优点,被广泛用于实验室的土壤分析领域。本次土壤普查中涉及到ICP-OES的元素也有很多,主要包括:B、Mg、Al、Si、P、S、K、Ca、Cr、Mn、Fe、Ni、Cu、Zn 、Mo、Pb等元素,这些元素有的是做土壤中总量的,有的则是有效态等非总量元素,每种类型参考的方法也有所不同。Avio 200/220 Max系列ICP-OES让土壤检测的 “精准”结果稳定输出!高灵敏度无惧低含量元素分析挑战土壤中部分有害元素含量较低,尤其是Pb、Cd等元素,采用ICP-OES分析时往往需要较高的灵敏度。Avio 200/220 Max系列ICPOES由于其独特的光路设计和强大的DBI-CCD检测器,具有高效的光能传输与转化,使其获得远优于同类产品的灵敏度,可替代石墨炉进行超痕量元素分析。全面的扣背景技术轻松解决背景干扰土壤基质中元素组成复杂,对于一些低含量元素会受到较为严重的光谱干扰,如铅(220.353)的会受到基体中高含量铝元素形成的光谱背景干扰。Avio 200/220 Max系列具有全面的扣背景技术,包括自动扣背景、单点、双点扣背景、MSF、IEC等等,可以有效地去除复杂的背景结构。对于正常的光谱线信号,即使周边有强烈的连续信号,无论是平台、斜坡还是强谱线的翼部对测定信号的影响都可以通过自动背景选择进行背景校正,获得满意的测试结果。非常适合入门级或仅具有少量分析经验的客户。开创性平板等离子体技术降低运行成本此次土壤普查涉及样品数量庞大,Avio 200/220 Max系列可以为用户大大降低运行成本。专利平板等离子体技术,Avio系列ICP-OES仅需消耗其他系统一半的氩气量,即可生成稳定、耐基体的等离子体。同时无需对射频发生线圈进行冷却和维护,提供出色的运行效率和生产力。另外,为了提高效率,Avio 200/220 Max系列具有动态波长稳定(DWS)功能,在开机短短几分钟之后您就可以进行样品分析,并在分析工作结束后关闭仪器电源以节约电能。独有的土壤快速消解技术大大缩短样品前处理时间对于土壤样品元素分析,前处理通常占用了整个分析过程的大部分时间,那么寻找一种快速有效的土壤前处理方式则会大大提高分析效率。珀金埃尔默公司创新研发了一种土壤快速消解方法,该方法节约时间,最长仅需2h;用酸量少、操作更加安全;交叉污染少,结果更准确;适用于大批量样品分析。实际样品分析结果采用快速消解技术分析GSS-8中的As、Zn、Pb、Cd、Ni、 Cu、Cr等元素,结果均与标准值吻合。检测装备的灵敏、准确和稳定是获取高质量普查数据的重要保障。作为世界原子光谱技术的领导者,珀金埃尔默深谙土壤检测客户需求,携全能元素分析方案“精准”出击,为确保检测实验室高质量完成土壤普查任务赋能!
  • 土壤普查 | 谱育科技用心守护中国土壤安全
    背景2022年2月16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通知》,要求利用四年时间全面摸清农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的土壤质量情况。农业农村部相继公布了《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和《关于开展普查实验室筛选工作的通知》;通知中明确规定了43项土壤理化性状指标和检测所需要的主要仪器设备。针对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谱育科技提供从前处理到后端分析的全面解决方案。ICP-MS抗干扰能力出色,分析更精确SUPEC7000系列SUPEC7000系列采用全新的六级杆碰撞反应池,保证高效离子传输能力的同时,大大增强了碰撞消除干扰效率,结合KED工作模式,为土壤等复杂基体样品提供无可比拟的痕量元素分析方案。超级微波消解仪更好,更快的处理土壤样品EXPEC790S系列 EXPEC790F系列EXPEC790系列超级微波消解仪能够40min内完成一批样品消解,四腔体同时使用,可实现单批次96个处理样品。独特的消解管设计,使用成本更低,采用水冷设计,冷却速度更快,极少的加酸量使用,助您缩短样品前处理时间,提高工作效率。ICP-OES给您一个稳定可靠的结果EXPEC6000系列EXPEC6000系列 ICP-OES采用垂直炬管设计,耐盐性更好,双向观测方式可选,能够实现高低含量元素同时检测。专利FSC实时校准技术,确保仪器长时间运行,谱线不会发生漂移。出色的稳定性,是土壤检测实验室可靠的保证。谱育科技是基于聚光集团研发团队组建,专注于重大科学仪器研发及产业化,经过十多年的技术积累创新,产品涵盖质谱,光谱及样品前处理等领域。广泛应用于环保/食品新型污染因子监测、医疗临床检测、生命科学研究、工业物联网、安全应急等行业。可靠的产品,出色的服务,得到越来越多客户的认可和支持。
  • 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将公布
    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讨论并原则通过《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 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将由有关部门向社会公布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  会议指出,《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发布后,各地区、各部门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及必要的行政手段,积极推动环境质量改善。治污减排取得突破性进展,2008年,全国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比2005年下降6.61%和8.95%,继续保持双下降态势,实现了“十一五”规划确定的时间进度要求。淘汰了一批造纸、炼焦、酒精、水泥、钢铁等行业的落后产能,关闭了一批小火电机组。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取得阶段性成果,淮河、海河、辽河、巢湖、滇池、松花江、三峡库区及其上游、黄河中上游等流域的2712个水污染治理项目中,已完成1270项,占46.8% 正在建设785项,占28.9%。解决了1.5亿多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5万多个行政村进行了环境综合整治。部分地区生态环境质量有所改善。  会议强调,虽然我国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环境污染总体尚未得到遏制,环境监管能力依然滞后,形势依然严峻。必须进一步强化政府和企业的责任,严格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毫不松懈地推进治污减排工作,确保实现“十一五”期间环境保护目标。一要继续抓好治污减排。将保证企业治污设施正常运行作为当前减排工作的中心任务。大力削减火电、钢铁、有色、水泥行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和造纸、化工、酿造、印染行业的水污染物排放量。二要深入开展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控制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把确保群众饮用水安全作为重中之重,开展环保重点城市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评估。三要积极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与土壤污染防治,加快解决农村环境突出问题。四要增加投入,大力发展环保产业,加强环境保护能力建设。严格环境执法监督。  会议听取了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情况汇报。会议指出,从2008年初开展的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查实了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摸清了污染源的流域、区域和行业特征以及治理情况,掌握了农业源污染物排放状况,建立了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强化了环境保护基础工作。会议决定,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由有关部门向社会公布。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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