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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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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标准相关的资讯

  • 北京松源华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荣获“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合格单位”称号
    北京松源华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13年初响应政府号召在全厂进行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对企业的生产结构进行了改革、厂房硬件和软件设施进行升级或者改造,最终获得“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的荣誉。 初期阶段:得到丰台区镇政府通知后公司召开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动员大会,通过投票方式选举出企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在4月通过培训中心对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了安全生产培训并取得证书。5月由企业负责人对全公司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并通过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考评。 厂区改造阶段: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后公司对厂区的电器线路、生产车间、机械设备、库房等等进行了全面的优化改造。 自评阶段:9月由公司总经理和企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企业进行自评打分,并邀请首都经贸大学教授侯刚进行现场指导,经过教授的细心指导发现了许多薄弱环节,现场能解决的现场解决,现场不能解决的责令相关部门限期整改。 复评阶段:经过十多个月的努力,终于迎来专家组和丰台区安监局领导的复评,经过一天的评审工作,我公司最终以优异的成绩达标,获得“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的荣誉!
  • 三德科技荣获机械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称号
    2013年12月底,三德科技经过了由长沙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长沙市安全生产协会、长沙市高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相关专家组成的安全标准化考评组的综合评审,顺利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机械)考核,被授予“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称号,并颁发了荣誉证书。 此项证书的获得,充分说明了三德科技在深化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中,认真落实国家、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法规标准要求,完善相关管理制度,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强化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加大安全投入和检查整改力度,努力改善生产作业环境,安全标准化体系建设符合规范要求。 今后,三德科技仍将继续加大安全生产管理力度,逐步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并加强对执行效果的监督、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工作,以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安全意识深入人心,大幅度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管理效果。
  • 环保部:氨基酸生产企业排放执行标准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函环办函〔2009〕94号  关于氨基酸生产企业适用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问题的复函  福建省环境保护局:  你局《关于福建省麦丹生物集团有限公司等两企业执行相关标准问题的请示》(闽环科函〔2008〕88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氨基酸生产企业执行排放标准问题函复如下:  一、《味精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9431-2004)适用于味精(谷氨酸钠)生产企业和利用半成品生产谷氨酸的企业。若企业不生产上述产品,则不适用该标准。  二、以发酵工艺生产药用氨基酸的企业适用《发酵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903-2008)。若麦丹生物集团有限公司等两企业采用发酵工艺生产药用氨基酸,则应执行《发酵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三、目前,国家尚未制定适用于味精和药用氨基酸以外的其他氨基酸生产企业的行业型污染物排放标准,在这类国家排放标准出台前,上述氨基酸生产企业应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等国家综合型污染物排放标准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二○○九年二月二日
  • 江苏省计量院自编《冷镜式烃露点分析仪校准方法》助推企业安全生产
    日前,江苏省计量院热工所针对烃露点分析仪的校准制定了一项自编方法——《冷镜式烃露点分析仪校准方法》,利用标准气体对冷镜式烃露点分析仪实施校准。此方法为省内首个针对烃露点分析仪的校准方法,实现了从0到1的突破。   据了解,天然气具有低碳、绿色、低污染的特点,已成为当今新能源发展的重要方向。其中天然气运输管道相当于人体的血脉,为地区的经济发展保驾护航,为了防止“血脉”堵塞,关键指标“烃露点”的测定成为企业面临的一个严峻问题。天然气中烃露点高时,会导致管道堵塞、设备腐蚀和生产中断等一系列问题,给企业带来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和安全隐患。   广东阳江海陵湾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的负责人说:“目前市面上出现了很多类型的烃露点分析仪,尽管仪器功能正常,但其准确性却没有数据证明,这对于天然气管道运输的安全有着巨大的隐患,我们心里没底啊。”   面对社会企业安全生产的需求,江苏省计量院计量检定工程师积极探索检验检测校准新领域,努力填补技术空白,这一自编方法成为省内计量机构的领先之举。在能源转型的背景下,此项天然气烃露点分析仪的校准方案将为企业提供夯实的技术支撑,进一步助推社会企业的安全发展。
  • 我国婴幼儿奶瓶安全有了“企业联盟标准”
    由中国玩具和婴童用品协会联合海内外奶瓶骨干企业及专业检测机构编制起草的《婴幼儿奶瓶安全要求》企业联盟标准(简称“联盟标准”),15日在此间举行的第十二届中国玩具展上发布,长期以来奶瓶产品安全标准缺失状况得到弥补。  据中国玩具和婴童用品协会常务副会长梁梅介绍,作为奶瓶产品生产和出口大国,我国迄今尚未制定相关的国家安全标准和行业安全标准,市场销售的相关产品,有的只标注国外标准,有的只标注国家材料和卫生标准,有的标准错误,还有很大一部分未标注任何标准,违反了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有一部分产品标注了企业标准,但企业间的标准不统一,产品质量参差不齐。奶瓶产品安全标准的缺失,直接导致企业执行产品标准存在漏洞,造成政府监管缺乏依据,产品质量安全无法保障。  “奶瓶的使用对象是婴幼儿,是最缺乏自我保护能力的群体之一。关注奶瓶产品质量安全,推动标准化建设刻不容缓。”梁梅说。  据了解,在中国玩具和婴童用品协会联合海内外奶瓶骨干企业及专业检测机构编制起草“联盟标准”过程中,重点参考了欧盟、美国、日本以及中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婴幼儿奶瓶安全标准。主要内容包括:奶瓶安全要求、标识、机械物理和化学性能试验方法、判定准则以及包装贮存运输等。其中,奶瓶的机械物理、化学性能等重点指标紧跟国际标准要求。  按照计划,这一“联盟标准”拟于明年3月正式出台并实施。国内相关检测机构依照“联盟标准”检验测试联盟成员企业的送检产品。  好孩子儿童用品有限公司负责人谷世峰认为,标准是一把尺子,在没有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安全标准的情况下,“联盟标准”将成为相关成员企业生产奶瓶的执行标准,也应成为企业自觉遵守的“最低门槛”。
  • 辽宁省将培育50家以上仪器仪表和标准物质生产企业
    近日,辽宁省人民政府印发《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实施意见》,重点提及筹划建设国家产业计量测试中心1家,现代先进测量实验室1家,省级碳计量中心2家,引导培育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仪器仪表和标准物质生产企业50家以上。  同时,辽宁省还将推动高端仪器仪表研制与应用,培育具有核心技术和核心竞争力的仪器仪表品牌。组建大连仪器仪表制造、丹东特色仪器装备制造、沈阳测试测量服务一体化创新联盟,协同创新助力仪器仪表产业高水平发展。  全文如下: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1〕37号),充分发挥计量基础性、战略性、支撑性作用,推动辽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辽宁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面向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社会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践行“六个必须坚持”,切实履行维护国家“五大安全”政治使命,加快构建“一圈一带两区”区域发展格局,做好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以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为引领,努力构建技术先进、高效精准、管理现代的省域先进测量体系,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计量基础支撑和保障,以新担当新作为助力辽宁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全省计量基础融合发展、协同升级,计量能力创新驱动、稳步提升,现代先进测量体系初步建立,支撑经济社会各领域发展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  计量科技新突破,创新能力明显提高。建设高水平计量科学研究机构,新建10个计量专业技术委员会,培育20个计量科技创新团队,主导国家计量比对5项,研制50项具有原创性成果的计量标准和标准物质。  计量服务新突破,保障效能日益增强。筹划建设国家产业计量测试中心1家,现代先进测量实验室1家,省级碳计量中心2家,引导培育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仪器仪表和标准物质生产企业50家以上。  计量基础新突破,支撑体系更加坚实。全省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达到3600项,标准物质数量达到680项,制修订地方计量技术规范120项。  计量监督新突破,管理体制逐步完善。探索建立新型计量监管模式,引导培育诚信计量自我承诺示范单位8000家以上,强制检定项目省级及以下建标覆盖率达到90%以上,加强计量文化和科普工作,建设10个“计量文化科普基地”。  到2035年,全省计量科技创新能力和服务保障能力大幅提升,关键领域测量技术取得突破,高水平量值传递溯源体系全面建立,计量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能力趋于完善,现代先进测量体系水平位居全国前列。  二、持续推进计量科技创新发展  (三)加快计量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聚焦国家战略和辽宁区域科技创新需求,充分发挥省级和沈阳、大连等法定计量技术机构主导作用,对标国家级、大区级标准,适当超前建设支撑和保障科技创新的高水平计量基础设施。重点围绕大空间高准确度声学、超长度、超大口径高准确度流量、高准确度大质量等领域培育建设突破型、引领型、平台型先进测量实验室。补齐高水平计量基础设施环境场地短板,建立东北大区计量科技创新和集成测量服务溯源基地。(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以下均需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四)加强关键测量技术攻关。面向沈大“双核”引领全域创新、核心技术攻坚战、辽宁实验室等重点方向和重大平台,开展先进测量能力提升行动。加强计量基础理论和前沿技术研究,鼓励参与“量子度量衡”计划,积极推进量子技术应用。探索开展先进测试技术攻关,在长度、热学、力学、时间频率、电磁、声学、光学等专业多参量、动态量、微观量、极端量等关键领域取得突破,实现跨专业、高精度、复杂量测量能力供给。对科技成果、重大工程、重大项目评定鉴定的量值保证能力开展核查评价,提升服务科技创新的一体化量值传递溯源保障能力。(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市场监管局)  (五)促进测量创新协同发展。针对重点优势产业头部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研发创新中“卡脖子”测量难题,联合开展复杂环境测量、数字化模拟测量、纳米测量、量热技术、能源及存储计量技术研究,提供定制化、个性化、前瞻性测量测试服务。积极推行国际法制计量组织(OIML)互认证书制度,先行推广计量测试技术评价,加快国际国内衔接。鼓励企业参与跟踪量子传感等技术研究,抢先应用技术成果占领制高点,推动高端仪器仪表研制与应用,培育具有核心技术和核心竞争力的仪器仪表品牌。组建大连仪器仪表制造、丹东特色仪器装备制造、沈阳测试测量服务一体化创新联盟,协同创新助力仪器仪表产业高水平发展。(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六)突破新型量值传递溯源技术。面对量值传递扁平化、计量数字化转型要求,深入开展嵌入式测量、多参数测量、智能测量、标准物质等共性计量技术研究,积极解决我省重点领域在极端极限条件、复杂应用场合、在线实时、远程校准等方面的测量需要。加快新型量值传递溯源方法、技术和标准研究,逐步推进全省计量技术服务方式从手动到自动、从现场到远程、从单一量到多参数耦合、从静态计量到动态测量、从计量器具向测量系统转变。全面应用国家计量数据管理平台,加快数字证书系统升级和推广应用。探索建立公共服务等领域计量数据应用基地,开展计量数据采集管理、统计分析、应用共享,推动计量数据安全有序流动。〔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科技厅、省营商局(省大数据局)〕  (七)塑造良好计量科技创新生态。完善计量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推进省级法定计量技术机构由检测型向科研型转变,强化项目、人才、平台和资金等资源高效配置。加速整合社会计量资源,鼓励具有专业优势的科研院所、高校、企业协同创新,组建产学研用协同创新联合体,设立地方计量专业技术委员会。鼓励联合申报科研攻关项目,落实计量、标准、质量、知识产权融合联动的成果转化机制。(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教育厅、省国资委、省知识产权局、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  三、大力拓展重点领域计量应用  (八)升级先进制造计量基础体系。实施计量能力提升工程,面向3个万亿级产业基地、22个重点产业集群的量值传递溯源需求,健全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建设制度,在高端装备制造、石油化工、冶金新材料等领域培育国家、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为产业发展提供全溯源链、全产业链、全寿命周期、前瞻性的计量测试服务。实施工业强基计量支撑计划,加强计量对核心基础零部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的技术支撑和保障,推动工业制造领域计量检定、校准、测试和检测数据的分析和应用。(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  (九)提升装备制造计量供给水平。聚焦汽车、数控机床、输变电装备、燃气轮机、压缩机、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产业升级,重点提升新型信息交互、复杂参数测量、方位感知测量、测量数据及分析应用等测量技术能力水平,开展声学传感器、多分量力传感器、振动传感器等高端零部件计量特性研究,促进产业技术创新,实现整体数字化转型。(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有关部门和单位)  (十)强化智能制造计量服务效能。推动重点产业智能化改造,补齐产业关键参数计量测试能力短板。开展正压环道、温压一体流量装置、固体密度计等关键计量标准、标准物质研制和应用,提供远程流量校准和现场智能互认溯源、阻燃防雷特种材料、金属材料多标准(ISO-ASTM-JIS-GB)校准检测一体化服务,充分发挥计量融合协同服务效能,促进产业延链强链补链,优化产业结构布局。(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有关部门和单位)  (十一)提高新兴产业计量保障能力。瞄准机器人、集成电路、生物医药、先进医疗装备等重点领域发展方向,开展标准微小力值、大规模芯片测试机、微机电系统(MEMS)传感器、光纤传感器、介入高电压等关键量值传递溯源技术研究,加快绝对法振动测量装置、数字化医学影像设备、高端放射治疗设备等测试方法研制和推广使用,加强航空、海洋装备计量保证体系和产品型号总计量师系统建设。优化计量服务应用技术能力,加快推进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全面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有关部门和单位)  (十二)赋能数字辽宁建设发展。推动企业建设动态测量数据信息库,开展研发、生产、试验、使用过程测量数据分析研究,加快测量设备自动化、数字化改造。探索数字计量跨界融合应用,建设数字计量基础实验设施和公用数据统计分析应用平台。发挥计量在北斗卫星系统授时、新一代移动通信系统规模组网建设、云平台技术、数字医学影像、远程数字控制、非接触测量、数字证书等领域创新驱动作用。加快信息技术领域能耗、电磁辐射、数据流量、远程时频传递等关键参数校准方法研究和设备研制,为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提供计量支撑。〔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营商局(省大数据局)〕  (十三)引领绿色低碳目标实现。培育国家级、省级能源资源和环境计量中心,建立双碳计量溯源实验室,开展煤电、石化、冶金等领域污染物排放计量测试技术研究,加强能源资源和环境计量数据分析应用。构建风能、太阳能、氢能绿色新能源产业链计量体系,完善新型电力、水资源、原油、成品油、天然气等能源资源领域贸易计量综合保障能力和规范体系。持续推进能耗、水资源、环境监测系统建设,全面开展能源计量审查,建立健全碳排放计量管理体系,助力国家“双碳”战略实施。大力培育能源资源计量服务示范基地,创新能源资源和环境计量服务模式。(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  (十四)保障公共服务与安全。加快医疗器械、疾病防控、生物医药、诊断药剂、可穿戴设备、康复理疗设备、营养保健食品等关键计量测试技术研究和应用,提高医疗健康领域计量服务能力。加强供电、供水、供暖、供气等普惠性、公益性行业计量基础设施建设和测试评价。开展地质、气象、海洋灾害、地震、洪涝干旱、森林火灾等领域计量器具研制和监管技术研究,完善安全防护计量服务体系,全面提升灾害防御计量保障水平。(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气象局、省地震局、省水利厅、省药监局、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  (十五)筑牢交通运输计量基础。提升交通计量技术基础能力,加快自动驾驶测量、交通安全监管检测、机动车环保监测、交通动态计重、冷链物流、可移动实验室、轨道专用设备、汽车充电设施等计量测试技术研究。聚焦航空、公路、铁路、港口、水运等交通运输领域的计量需求,研究交通专用计量标准装置、测量设备,建立计量技术规范,增强交通运输行业计量测试服务保障能力,助力智慧交通、智慧物流发展。(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生态环境厅、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  四、全面夯实计量基础能力  (十六)构建新型量值传递溯源体系。开展全省计量战略发展研究。围绕全省经济发展、科技创新、产业升级、法制监管需求,结合辽宁计量体制机制特殊性和多样性实际,构建定位清晰、职责明确、作用差异、保障充足、依法管理的量值传递体系和市场需求导向的量值溯源体系。各市、沈抚示范区要加大量值传递普惠性、基础性和公益性计量设施建设,积极引导社会优势资源参与融入,有序规范市场化量值溯源服务,实现量值传递溯源资源共用共享。(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十七)优化计量标准能力建设。实施计量标准能力提升工程。省级计量行政部门统筹规划全省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加强碳排放、粮食安全、先进制造、石油化工、冶金新材料、医药卫生、节能环保、水土监测、民生保障等领域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省、市级强制检定项目建标覆盖率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加速计量标准升级改造和研发创新,构建链条清晰、布局合理、技术先进、功能完善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体系。(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十八)拓展标准物质研制应用领域。实施标准物质能力提升工程。加快石油化工、特种气体、环境监测、自然资源等重点领域的标准物质研制攻关,建设土壤等标准物质量值核查验证实验室,大力推广标准物质的应用,积极拓展高端标准物质产品使用领域。加强标准物质监管能力建设,实行标准物质质量追溯制度。(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十九)强化法定计量技术机构保障。实施法定计量技术机构能力提升工程。省级计量行政部门统筹规划全省法定计量技术机构布局,实行分级分类管理,推动差异化、专业化发展 省级和有条件的市级法定计量技术机构发挥辐射和带动作用,加强应用型计量科学技术研究,及时掌握国内外先进计量管理技术,开展前瞻性、定制化、个性化测量服务 市、县级法定计量技术机构强化计量保障工作,全面落实强制检定职责,为社会提供基础性、公益性计量服务。(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二十)促进计量服务市场发展壮大。实施计量服务能力提升行动。积极引导计量技术机构大力发展计量测试、计量评价、比对验证等技术服务新兴业态,培育重点领域先进测量“单项冠军”和“专精特新”测量标兵,打造规模效益好、创新能力强、产业影响力大的国内一流辽宁计量测试品牌。探索建立测量服务业主体技术能力和信用第三方评价制度,鼓励加强行业自律,促进测量服务规范化发展。支持法定计量技术机构充分发挥服务效能,向社会提供专业化、高水平技术服务。(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十一)培养先进计量人才队伍。实施计量专业技术人才提升行动。加大先进测量创新人才培育,加强国家级专业技术委员和评审员培养,建立计量科技创新团队,依法表彰奖励计量科研成绩突出单位和人才。落实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制度,强化专业技术人员能力考核和规范管理。健全全省计量人才专家库,鼓励技术机构和企业增加计量专业人员岗位设置。建设计量技能实训基地,开展专业人员实务培训,举办计量技能大赛,加强人才交流合作和传帮结对。(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  (二十二)提高企业计量能力水平。开展工业企业计量标杆示范活动。提高企业计量基础保障和创新能力,强化测量管理体系建设,支持计量检测设备智能化升级改造,提升质量控制与智能化管理水平。推广企业计量能力自我声明制度,发挥标杆示范引领作用。落实中小企业计量伙伴计划,深入开展“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活动,全面提升中小企业计量保证能力。拓展服务企业有效资源,积极争取国家级专业技术组织入辽设点设站,落实激励企业增加计量投入税收优惠政策。(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税务局)  (二十三)加强计量文化学科建设。开展计量文化建设和科普宣传活动。建好国家级、省级计量文化和科普资源创新基地,推动辽宁计量馆开放应用。弘扬“度万物、量天地、衡公平”的计量价值观念,积极选树计量工作先进典型。加强计量相关学科专业建设,支持高校设立计量相关专业。(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教育厅、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省电力公司)  (二十四)推动东北大区计量协调发展。围绕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战略,发挥东北国家计量测试中心作用,完善区域量值传递溯源体系,提升区域计量服务保障能力。强化东北地区计量科技合作,推进计量能力提升和测量结果互认。优化区域计量发展互助机制,加大计量技术指导帮扶、计量项目援建力度,推动区域计量协调发展。(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二十五)推进质量基础设施一体化协同。深化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与应用示范创新,搭建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提供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全链条、全流程、全体系技术服务。推动计量与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领域技术参考借鉴和共享共用,以精准计量推动标准数据和方法科学验证。(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五、显著提升计量监管效能  (二十六)完善计量监管制度。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适时修订《辽宁省计量监督条例》。积极参与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制修订,建立地方计量技术规范制度,鼓励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求的团体计量技术规范,持续提高计量技术规范供给质量。加强计量风险防控,落实市场主体计量合法合规主体责任。(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司法厅)  (二十七)创新计量监管方式。加强计量监管技术研究,探索全要素、全流程计量监管模式。创新开展计量标准器具(标准物质)、计量技术机构、执业注册计量师三合一监督检查。运用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推行智能计量器具实时监控、失准更换和监督抽查相结合的新型监管制度。做好智能电能表状态评价、更换试点及推广应用,推动计量器具、测量软件、测量系统等综合计量评价。创新计量比对工作机制,培育一批国家级、省级计量比对中心。(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电力公司)  (二十八)强化民生计量监管成效。落实计量惠民工程,提高民用“四表”、公共交通、医疗健康、乡村振兴等领域强制检定能力,明确全省强制检定建设标准要求,压实地方政府保障强制检定主体责任。培育建设加油机等重点民生计量监管保障基地,提升全省民生计量监管水平。推广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持续开展集贸市场、眼镜制配场所、加油站、餐饮场所、商场超市、定量包装商品等重点民生领域专项监督检查。(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二十九)构建社会诚信计量体系。开展诚信计量示范活动。完善“以经营者自我承诺为主、政府部门推动为辅、社会各界监督为补充”的诚信计量体系,在商业、服务业重点领域培育诚信计量示范单位。推行定量包装计量保证能力自我承诺制度,鼓励采用计量保证能力合格标志。建立市场主体计量信用记录,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管理。(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三十)加强计量执法工作。健全查处重大计量违法案件执法联动机制,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强计量监管与综合执法信息共享,加大计量违法行为打击力度,依法查处制造、销售和使用带有作弊功能计量器具违法行为,严厉惩治伪造计量数据、出具虚假计量证书报告等违法行为。加强计量执法队伍建设,提升计量执法装备水平。(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  六、保障措施  (三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和加强党对计量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于计量工作全过程,健全上下联动工作机制,确保国家计量政策政令畅通。各市、沈抚示范区要高度重视计量工作,突出计量战略资源地位,制定落实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分解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各项任务全面完成。(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三十二)提供工作保障。各市、沈抚示范区要加大对法定计量技术机构的支持保障,加强计量基础设施、计量科研、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强制检定实施机构、计量数据、专业技术人员等国家战略资源能力建设 要制定具体措施,完善计量基础设施、运行经费、专业人员保障机制,将公益性计量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各相关部门要促进科技、产业、财政、人才等政策协同,大力支持计量科研项目和计量技术平台建设,积极引导社会资源参与测量技术、设施研发和产品应用,鼓励法定计量技术机构依法开展经营性技术服务,加强计量重要科研创新人才培育引进。(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市场监管局)  (三十三)扩大科普宣传。推动计量宣传通俗化、制度化,以“世界计量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质量月”为重点,大力宣传计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重要作用。组织开展计量科普进校园、进医院、进社区等活动,面向社会普及计量知识和计量文化,不断提升计量工作社会影响力。(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广电局)  (三十四)狠抓工作落实。各市、沈抚示范区要将本实施意见主要目标任务纳入本级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省市场监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对贯彻实施情况开展跟踪监测,通过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开展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及时发现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积极研究解决对策,重要情况及时报告省政府。(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 卫生部否认大企业绑架食品安全标准
    从生乳到速冻面米制品,近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发布屡遭质疑,公众担心为照顾企业利益而降低安全要求。大企业是否“绑架”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卫生部专家11月24日作出否定的回答。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研究员刘秀梅说,制定食品产品的安全标准,一定要有监管部门、科研机构和行业、企业的专家共同参与。不能把企业参与、提出意见,或者某一个企业情况符合现在监督监管的情况,就认为是被企业“绑架”。希望大家更多地了解标准制修订过程,关注和参与上网公开征求意见等程序。  以卫生部24日公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速冻面米制品》(GB19295-2011)为例,刘秀梅说,这项新标准2006年立项启动,2008年完成初步版本。在这个过程中,有记载的研讨会有7次,参与标准研讨和提出意见的有300多人,编制说明就有25页,其中包括了在2006年全国进行速冻面米食品监测的数据、国外的数据,以及对收到的158条意见的整理情况。这些意见中有31条没有采纳,采纳与否都要给出理由。整个过程是一个漫长的集体工作,对有些指标要进行反复讨论和把关。  她举例说,有一个阶段我们曾提出去掉生制食品中菌落总和和大肠菌群的指标,由企业进行控制,我们侧重致病菌控制。但是,大部分企业对此表示反对,希望保留这两个指标。根据国际资料以及各方沟通,我们仍然坚持意见,将认为不太科学、不太必要的指标去掉 也有意见提出,对熟制食品的概念文本中取消“非即食”。考虑到我国速冻面米制品的生产现况,不能说熟制的食品就是即食的,这样不安全,所以我们坚持定义上一定有“非即食”。以上两个例子说明,我们制定标准的全过程是认真推敲的。这些指标并不是企业提出来的数据,而是我们借鉴国际食品法典和国际食品微生物标准委员会的规定。  刘秀梅认为,制定食品安全标准,要以科学为依据,也要有利于促进行业的发展。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2011年新修订的程序手册上有一段话:“风险管理与风险评估不同,是一个与各利益相关方磋商后,权衡各种政策方案,考虑风险评估和其他与保护消费者健康、促进公平贸易的相关因素……并在必要时选择适当的预防和控制措施的过程”,她认为这句话非常有道理,安全是第一,同时还要考虑到国情和行业产业的发展。
  • 卫生部称速冻食品安全标准未降 否认被企业绑架
    日前,有媒体报道称“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仅二成接轨国际”,也有人质疑速冻面米制品新标准降低了。在卫生部11月24日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卫生部有关负责人指出,这种说法既不全面,也不科学,缺乏依据。  速冻食品标准参照国际规定  速冻食品新国标——《速冻面米制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将于今年12月21日起施行。  在现行标准中,速冻食品的“金黄色葡萄球菌”不得检出,但在新标准中,却规定了可以检出的限量值。那么,这是否意味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降低了呢?  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副巡视员段冬梅说,新标准修改了速冻面米制品的相关术语和定义,使其更加准确;参考国际食品微生物标准委员会采样方案和限量规定,修改了微生物指标规定,采用了微生物分级采样方案。同时,根据致病菌风险评估结果,调整了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的限量规定,使其更具科学性和合理性。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研究员刘秀梅说,我们过去的标准规定致病菌不得检出,没有定量检测的要求,只是定性检测的概念,检出就不合格。但是,从1999年国际食品卫生法典委员会对食品当中的微生物危害进行控制的原则发生改变以后,这个概念就不一样了。  刘秀梅说,在某些食品中,不是所有的致病性微生物都会产生同样的危害。根据食品风险分析原则,特定病原菌在某些特定食品中要作为重点来控制。如果按照过去的标准,泛泛地规定致病菌不得检出,是缺乏科学依据的。  新标准采样范围、采样量和限量要求更科学合理  刘秀梅说,在修订《速冻面米制品》国家标准之前,我们按照分级定量检测要求,全面启动了我国微生物系列检验方法修订,逐渐引进一些微生物定量检测方法,其中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方法就是首先修订的。  据介绍,在国际食品微生物标准委员会的采样方案中,某种食品中存在某种致病菌,是按风险来分级考虑的。  金黄色葡萄球菌属于一般性危害致病菌,金黄色葡萄球菌食物中毒并不是由细菌本身引起的,而是由大量的金黄色葡萄球菌聚集产生的肠毒素引起的。按照国际食品微生物标准委员会的原则,对于金黄色葡萄球菌,并不是按沙门氏菌和大肠杆菌那样高的危险度来定的,而是有条件允许下的一定的限量范围。  刘秀梅介绍说,在含有金黄色葡萄球菌不超过10的5次方的时候,它产生肠毒素的可能性就极小,同样,对人的身体健康产生危害的风险度也小。10的5次方是它产毒的界限,现在我们的标准定在10的2次方到3次方,生制米面制品定在10的2次方到4次方,这个限量都是参考国际食品微生物标准委员会标准,符合国际规则。  就采样来说,刘秀梅表示,新采样方案中设了4个要素。过去,我们采1件就判定产品合格与否。因为微生物的污染和分布是不均匀的,如果采1件,可能会检到致病菌,但也很有可能会漏掉已经被致病菌污染的产品,采5件从均匀度和采样的科学性上大大提高了。也就是说,新的标准在采样范围、采样量和限量要求方面,是更科学、更合理的。  据介绍,针对速冻面米食品的饮食方法,加热到100摄氏度,破坏了蛋白,就使金黄色葡萄球菌失去了活性。也就是说,在100摄氏度的条件下,食品煮熟了,这种细菌就不存在了。  正在制定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大部分指标和要求与国际标准一致  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食品安全标准处处长张旭东说,我国加入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后,积极参考和借鉴国际食品法典标准,如食品污染物标准,和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制定的标准有70%以上是一致或相近的。  他说,我国最近正在制定的食品污染物、致病菌限量标准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大部分指标和要求是与国际标准一致的,尤其是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和食品安全标准采用的风险评估原则,应该说是和国际标准一致的。  张旭东认为,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不存在内外有别,甚至比国外标准低的问题。各国为保护公众健康,基于充足的科学依据,可以制定不同的食品安全标准。由于食品消费及膳食结构不同,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各异,各国的食品标准差异是客观存在的。因此,对不同国家标准的比较,应当全面、客观,不应仅以个别标准或个别指标进行比较。  食品标准被企业绑架了吗  最近,很多食品安全标准公布后,总有人认为,这些标准是为大企业服务的。那么,食品安全标准是否会被企业绑架呢?  刘秀梅说,制定食品产品的安全标准,一定要有监管部门、科研机构和行业、企业参与。有些指标需要反复讨论,技术方面是由专家进行把关的。这些指标并不是企业提出来的数据,而是借鉴了国际食品法典和国际食品微生物标准委员会的规定。  刘秀梅说,我们不能把企业参与、提出意见或者某一个企业情况符合现行标准,就认为是被企业绑架。  张旭东说,为避免企业利益对标准的影响,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标准起草单位主要是研究机构、教育机构、学术团体和行业协会;二是标准草案严格公开征求意见程序,包括企业、消费者在内的社会各方均可提出修改意见;三是严格遴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委员,特别规定委员不得在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担任职务。
  • 解析中国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解决之道
    GFSI(全球食品安全倡议)——为中国食品生产企业提供食品安全解决之道  食品安全是一个全球都在关注的热点话题,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问题不断,食品安全事件接连发生,如何寻求食品安全解决之道,已成为我国食品生产企业亟需解决的一个难题。“我要测”记者在2011年11月2日-3日召开的“第五届中国国际食品安全与质量控制会议暨检测仪器设备展览会”上获悉,该难题有望尽快解决。在会上,GFSI董事会成员、中粮集团副总裁万早田先生为我们详细讲解了中国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解决之道。中粮集团副总裁万早田先生分析我国食品安全解决之道  我国食品安全现状  据万早田先生分析,我国现阶段在食品安全方面主要存在三个方面问题:  一、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管理水平持续提升。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初步形成:截止2009年,中国制定了1578项国家标准和2063项食品行业标准,涵盖谷物、乳制品、肉制品等20个专业,形成了门类齐全、覆盖面广的食品安全体系。  2、食品企业的规模化、标准化程度提升:在体系认证方面:2002年12月,中国认证认可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正式启动HACCP体系认证机构的认可试点工作,开始受理HACCP认可试点申请 截至2010年,已经颁发食品、农产品认证证书累计9.6万多张,其中有效证书6万多张 ISO管理体系证书已经达到26张。在产业方面,多个产业链生产逐步集中,向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如生猪产业,50头以上的养殖规模由2000年的25%提升到现在的60%。  3、食品安全事故总体稳定:/2010年,中国食物中毒起数为220起,中毒人数7383人,死亡184人(中国疾病预防中心数据) 而美国每年1/6的人因食物中毒患病(约4800万),12.8万人住院治疗,3000人因此丢失性命(美国疾病控制和预防中心(CDC)报告) 从结果对比看,中国食品安全状况好于国外发达国家水平。  二、食品安全事件多发,导致消费者信任危机。  仅2011年,瘦肉精、地沟油、染色馒头、万能牛肉膏、墨汁红薯粉条、香精包子……等一系列食品安全事件层出不穷。  三、食品企业面临着各种各样的困惑与问题。表现以下4个方面:  1、缺乏风险预警机制,导致布置风险将至,缺乏风险交流平台导致闭门造车无法提升   2、政府监管力度加强,新标准不断出台,要求提高   3、不同企业、不同人员标准理解不同,导致同一产业链关键控制点差异较大,甚者在操作层面与标准背道而驰   4、在认证审核方面,不同客户提出的不同要求,体系不兼容,文件繁多,并需要重复、频繁审核。  GFSI食品安全解决之道  针对现状,万早田先生根据中粮集团在食品安全方面取得的经验,详细介绍了食品安全解决之道——GFSI(全球食品安全倡议,Global Food Safety Initiative,简称 GFSI)。  据了解,GFSI隶属于消费品论坛,是全球消费品行业组织。其成员由来自全球大型零售商组成,全球成员公司遍布70多个国家,成员数量超过650家,成员年销售额超过2.1万亿欧元。其总部设在巴黎,在华盛顿和东京设有办事处。  据同为GFSI董事会成员的中国华润万家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兼华润零售集团高级副总裁陈硕先生介绍,GFSI作为独立的非盈利国际组织,它的主要任务是“帮助食品生产企业持续改进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包括对现行的食品进行比对,对认证认可的数据进行汇总,进行全球市场项目的开发,通过与其他国际组织的合作进行信息分享与知识交流,强化其全球影响力。”  GFSI的未来发展战略是:“加强与全球政府和机构的关系,建立对第三方认证的信心,通过加强推广宣传,持续全球化扩张。”其愿景是“在全球范围内,推动食品安全的持续改进,增强消费者信心。”中国华润万家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介绍GFSI背景  GFSI可从五个方面为食品企业提供食品安全解决之道:  一、提供了一套科学的食品安全解决方案。  GFSI认可计划以食品安全法律为基础,整合GMP、HACCP、ISO22000等标准要求,结合最佳实践,形成GFSI认可计划 在认可计划的时效性方面,食品生产企业随时审查和校正,解决了食品行业面临的突出问题 在行业认可方面,GFSI认可计划为食品安全控制提供坚实基础,并被国际食品行业和政府认可。  二、从产业链出发系统解决食品安全问题。  GFSI认可计划关注源头、过程、出口端,从产业链的过程解决食品安全问题。  三、搭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沟通交流的平台。  55%消费品论坛成员在商业范围内使用GFSI标准,认同“一处认证、处处认可”,GFSI的目标是达到100%的认可。  四、建立了食品安全风险信息交流网络。  2009年GFSI网站建立以来,每天超过1250人点击,最大浏览次数达到35780次。  五、GFSI为食品企业带来的其他益处。  其“一处认证,处处认可”——有效降低体系认证与管理成本。据了解,50%的供应商审核基于GFSI标准,25%的审核在一天内完成,节约了大量时间 在节约成本方面,据2010年3月的调查问卷显示,通过实施GFSI认可体系后,在年度成本支出控制上:零售商/餐饮服务商内部成本降低90%,小型生产商大约每年节约5万美元以上。  并且,GFSI认可计划有助于消费者信心建立,基于超过3大洲、70个国家650家消费品论坛成员,共同为食品安全提供解决方案,增强企业与消费者互信。全球食品安全倡议研讨会现场  背景资料:关于第五届中国国际食品安全与质量控制会议暨检测仪器设备展览会  第五届中国国际食品安全与质量控制会议暨检测仪器设备展览会于2011年11月2日-3日在北京召开,吸引了来自18个国家的1000多名代表参加,共同探讨时下热点食品安全问题。“我要测”和“仪器信息网”作为支持媒体参加了本次会议。
  • 炼化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标准8月实施
    近日,由中国石油集团石油化工研究院(炼油与化工分公司清洁生产中心)负责起草的《炼化企业清洁生产装置验收规范》通过了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质量管理与节能部最终审核,将于8月1日起实施。  本规范对中石油各炼化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的范围、需要引用的法律法规、专业术语、基本要求、审核结论等进行了界定,规范和简化了清洁生产审核的操作流程。在对试点装置完成清洁生产达标验收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基础上,全面推行炼化装置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工作,特制定此规范作为中石油炼化企业清洁生产装置验收依据和操作规范。 通过清洁生产装置验收达到:核对有关单元操作、原材料、产品、用水、能源和废弃物的资料;确定废弃物的来源、数量以及类型,确定废弃物削减的目标,制定经济有效的削减废弃物产生的对策;提高企业对由削减废弃物获得效益的认识和知识;判定企业效率低的瓶颈部位和管理不善的地方;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产品质量。
  • 《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今天就起草的《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对外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拟规定食品生产企业的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从业人员在300人及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规定指出,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全国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职能划分,按照属地监管、分级负责的原则,在其职责范围内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规定要求,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保证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准确记录提取、使用等情况。  食品生产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与申报,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粉尘、有毒有害物质、噪声、高温、低温等职业病危害,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规定明确,食品生产企业涉及发包、出租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设施的,应当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不得发包或者出租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项目,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个人。  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与承包、承租方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承租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项目有多个承包、承租单位的,或者存在空间交叉的,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对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承包、承租单位应当服从发包和出租单位统一管理,并对现场安全管理具体负责。  食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取得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具备与本企业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后,方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取得《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  规定要求,食品生产企业对有关部门提出的改正要求拒不执行,且未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改正的,有关部门应当提请当地人民政府对违法企业予以停产整顿,直至依法关闭取缔。
  • 加强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检测能力建设座谈会在京召开
    工业和信息化部日前收到由金国藩、陆婉珍、陈洪渊、庄松林、江桂斌等五位院士起草的 “关于建设食品安全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检测技术示范中心的建议”的函。因此,工信部消费品工业司组织召开座谈会,就如何加强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检测能力建设问题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仪器信息网讯 2010年7月25日,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主持的“加强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检测能力建设座谈会”在京召开。来自国务院相关部委的领导和北京、天津、河北、山东、浙江、甘肃六省市工信委负责人以及全国各地的国内外仪器厂商代表、食品生产企业代表及食品安全领域的专家学者共120余人参加了本次会议。仪器信息网作为新闻媒体应邀出席会议。会议现场  会议由工业信息化部消费品司王黎明司长主持。工业和信息化部朱宏任总工程师、中国工程院金国藩院士、中国科学院陆婉珍院士、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司高伏副巡视员、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嵇超副司长、国务院食安办朱明春处长、科技部农科司蒋茂森处长、国家发改委产业司特派员戴飞、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司食品处郭翔处长、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吴幼华秘书长、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分析仪器分会闫成德理事长及刘长宽秘书长、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蔡木易院长等出席了会议。 金国藩院士 陆婉珍院士 朱宏任总工程师 王黎明司长 高伏副巡视员 嵇超副司长 蒋茂森处长 戴飞先生 吴幼华秘书长 闫成德理事长 蔡木易院长 姚卫蓉教授 蒋士强研究员 周建光教授  金国藩院士、陆婉珍院士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金国藩院士发言中希望加强部门间合作,共同构建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并建议设立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检测能力建设专项,加快建设食品行业质量安全检测技术示范中心,为中小食品企业提供服务平台 陆婉珍院士建议政府要加大资金等支持力度,食品行业质量安全检测技术示范中心要采用市场化运作方式。  会上,高伏副巡视员介绍了我国食品工业行业质量安全检测能力建设的情况 蔡木易院长介绍了我国食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的现状 江南大学姚卫蓉教授介绍了国内外食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的发展趋势 中国仪器仪表仪表学会分析仪器分会闫成德理事长表示了推动“加强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检测能力建设”的决心 中国仪器仪表仪表学会分析仪器分会蒋士强研究员对我国食品安全检测仪器行业的发展情况进行了详细的阐述 中国仪器仪表仪表学会分析仪器分会周建光教授对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检测示范中心建设情况进行了说明。  朱宏任总工程师在总结发言中就下一步如何落实院士建议,加强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检测能力建设讲了三点意见。一是食品安全是保障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头等大事。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专门成立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各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并取得了积极成效。但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大家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齐心协力,共同做好食品安全工作。二是提高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检测能力是切实保障食品安全的必然要求。针对目前食品企业质量安全检测能力较为薄弱的现状,各相关部门和企业要不断完善检测标准体系,加大对国产检测设备研发与应用的支持力度,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检测人员培训,切实提高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检测能力。三是提高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检测能力是当前刻不容缓的任务。政府层面,要做好总体规划,注重体制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市场作用,部门间要相互配合,统筹安排,做到工作重心下移,将加强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检测能力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行业组织和科研院所方面,在发挥技术支撑作用的同时,要在政策、标准制定上向政府提供更多更好的建议 企业方面,要提高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通过加大设备和技术投入,提高质量安全检测能力 加强诚信体系建设,保障食品质量安全,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会议的召开,预示工信部将加大食品生产过程质量安全的监控力度,决心将食品安全隐患控制在进入市场之前,确保百姓食用安全、放心。参会代表合影
  • 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必备知识实训班通知
    p  各有关单位:/pp  大家好,市场监管总局于2019年7月发布了《关于开展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有关事宜的公告》,并组织编写了《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必备知识考试题库》,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企业开展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和监督检查时,将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对食品生产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监督抽查考核,答对率90%及以上为合格,并公布考核情况。/pp  《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必备知识考试题库》编写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定于9月4-5日在江苏省南京市举办“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必备知识实训班”,届时将由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领导、参与《题库》编写的资深专家进行试题精讲和标准答案解析,培训后颁发培训证书。具体培训内容及报名方式详见附件通知及报名表。/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8/uepic/b16d39cf-fef8-4fd7-b48e-8d4896862f8a.jpg" title="121.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8/uepic/01984291-c9c9-44dc-a58d-c1cc134904cc.jpg" title="122.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img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8/uepic/9b057744-6a64-4aba-9f80-b345bcdfcf5d.jpg" title="123.jpg"/br//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8/uepic/36a6d6d8-13da-49cb-8066-05926136e056.jpg" title="124.jpg" alt="124.jpg"//pp style="line-height: 16px "img style="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src="/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doc.gif"/a style="font-size:12px color:#0066cc " href="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08/attachment/b4bee96a-737d-45c3-ae84-2c91014e2a8e.doc" title="附件1:报名回执表——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必备知识实训班.doc"附件1:报名回执表——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必备知识实训班.doc/a/ppbr//p
  • 43项安全生产行业标准将制修订
    3月3日,国家安监总局下发了2010年安全生产行业标准项目计划,要求在今年内对《化工企业个体防护器材基本配备及管理标准》等43个安全生产行业标准进行制修订。  列入今年制修订安全生产行业标准的化工标准或与化工行业有关的标准有10多项:如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指南、化学品作业场所安全警示标志编制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评价细则、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评价细则、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安全评价细则、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化工企业个体防护器材基本配备及管理标准、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标准化规范、食品添加剂厂粉尘防爆规范、油脂加工厂粉尘防爆规范、仓储业防尘防毒技术规范、塑料制品涂装安全要求等。  国家安监总局要求,各安全标准制修订承担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制修订工作细则》要求,制定标准制修订工作计划,成立标准起草小组,并明确专人负责。全国安标委及各分标委秘书处要加强标准起草工作的管理,及时督促检查项目进展情况。各专业技术委员会要按照《细则》要求,对完成的标准项目抓紧组织审查,确保标准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 卫生部官员:企业不会左右食品安全标准制修订
    卫生部8月13日就食品安全国家十二五规划有关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卫生部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局局长苏志表示,企业不会左右食品安全标准的制修订。  苏志称,关于企业会不会左右食品安全标准的制修订的问题,我们认为不会。我们鼓励行业参与,制定标准过程中,作为食品某一个行业来说,大家都有义务提供信息,都有权利提出意见,也都有权利拿出自己的研究资料,拿出自己的研究意见。比如对某一个行业,像酒、乳、糕点,对某一个行业的制定,这个行业对这个标准的情况最了解,我们提倡行业跟科学家要结合起来,把行业内的问题研究清楚。  苏志表示,希望媒体、公众,还有大专院校第三方的专家,积极地参与到标准的制修订过程中。在“十二五”规划当中,标准规划四个原则之一,就是公开、透明,大家都可以提意见。但是,不是说大家说的所有意见都会被采纳,不少的意见是从不同角度提出的,意见和意见之间、观点和观点之间可能是不同的,也可能是矛盾冲突的,当然就要由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来作出取舍。  苏志指出,制定国家标准是一项严肃的事情,卫生部牵头制定的食品安全标准就一定是强制性的,非常严肃,要严格执行,不执行标准属于违法行为。所以,要维护标准的严肃性,大家都要促进这个标准贯彻实施,只有标准贯彻实施好了,食品安全才会有真正的保障。
  • 【告别危险生产】制药企业安全生产改良方案!
    一家总部位于瑞士的全球知名的制药企业决定利用现有的设备,满足全球市场对药品产量的需求。因此对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溶剂、母液进行精馏回收,技改项目的工艺流程涉及高危工艺-氧化反应。制药小知识氧化反应为化工工艺生产过程中的一种重要反应类型,是制备许多化工原料产品及中间体必须经过的一道生产工序。氧化反应为有电子转移的化学反应中失电子的过程,即氧化数值升高的过程。多数有机化合物的氧化反应表现为反应原料得到氧或失去氢。氧化反应是一种危险的放热反应类型,如果在反应过程中气相氧含量过高,容易引起爆燃造成工艺反应失控,轻则造成设备损毁、环境污染、物料经济损失,重则可能造成人身伤亡安全事故。因此,根据国家安监总局的要求,氧化反应釜必须设置气相氧含量检测仪器。为保证安全生产,防止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除了反应釜温度和压力的报警和联锁、反应物料的比例控制和联锁及紧急切断动力系统、紧急断料系统、紧急冷却系统、紧急充氮系统,气相氧含量监测、报警和联锁系统也是安全控制的基本要求,气相氧含量是工艺重点监控的工艺参数之一。客户在为氧化反应釜选择气相氧分析仪过程中,充分考虑了工艺的特殊性和危险性。#工艺危险特点#反应原料及产品具有燃爆危险性,反应原料含有酯类、醇类有机物、催化氧化剂、次氯酸钠强氧化剂等,反应气相组成容易达到爆炸极限,具有闪爆危险;反应过程物料具有强腐蚀性,由于加入物料中有溴化钠和次氯酸钠,导致反应气相中含有腐蚀性溴化氢和氯气气体。#传统解决方案#传统的分析方法是采用电化学氧分析仪或磁氧分析仪配套预处理系统进行分析,由于反应物料中含有酯类、醇类有机物、溴化氢、氯气等物质,氧气分析仪表本身及预处理系统使用效果并不是特别理想。电化学氧分析仪燃料电池更换频繁由于其生产产品和流程工艺物料组成成分的特殊性,电化学氧分析仪燃料电池非常容易失效,需要频繁更换燃料电池才能正常分析,仪表备件成本高,仪表长期运行维护费用很大。磁氧分析仪氧传感器部件容易出现故障磁氧分析仪的氧传感器部件非常精密,容易受到粉尘、水汽和腐蚀性气体的影响,容易出现故障,氧传感器经常维护同样增加了用户仪表的长期运行维护费用。预处理系统样品传输不锈钢管线及部件的腐蚀问题由于氧化反应釜气相物料中含有微量溴化氢、氯气和水,势必会对预处理系统样品传输不锈钢管线及相关附属部件造成腐蚀,预处理系统的长期正常安全运行存在隐患。维护和标定困难, 工作量大由于样气背景中含有容易损伤磁氧和电化学传感器的介质组分,及含有溴化氢、氯气气体容易腐蚀样品不锈钢传输管线等原因, 因此造成系统维护和标定工作量大, 加之故障后如果备件不能及时供应上,很难在较短时间内修好,系统常常处于半瘫痪状态。测量不准确, 数据可靠性差系统故障率高,氧化釜气相含氧量测量不准确, 测量数据可靠性差, 不能作为有关工艺操作安全监控措施的依据。TDL激光气体分析解决方案及优势在传统的磁氧或电化学氧分析仪系统中,采样预处理系统的日常维护是其中的主要工作。激光氧气分析仪TDL能够原位安装,彻底取消了采样系统,无样品传输管线、无传动部件、无消耗性部件,避免了众多可能影响测量的故障点,大大降低了系统维护工作量, 运行费用低。梅特勒托利多所设计的GPro500激光气体分析仪具有原位安装的特点而且采用探头式设计,易于安装与调节光路,消耗氮气量少。对于氧化釜气相介质内含有微量溴化氢、氯气腐蚀性介质的特点,与物料接触部分采用耐腐蚀的金属材质,有效解决了微量腐蚀性气体对仪表的腐蚀问题。采用探头式设计,激光源发射的激光被探头头部的直角棱镜平行反射回与激光源位于同侧的激光接收器,形成折叠式光程,此设计在实际使用中具有一些技术特点:1. 单个法兰安装, 无需两侧对焦2. 降低吹扫气体消耗量,只需3L/min3. 激光穿过气体两次,有效光程翻倍,准确性更高4. 尺寸小,易于安装在狭小空间内采用多点谱线锁定和内置一致性检查技术,完全避免温度、压力、信号波动造成的测量误差,进一步提高了测量的精确性,维护周期预测性提示功能改被动性维护为主动性维护,有效确保了生产过程安全性和可靠性。
  • 食品安全标准整合全面完成:这些检测相关企业或将受益
    p  我国食品安全标准整合已经全面完成,确定整合415项食品安全标准。目前,整合标准已经全部通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将在2016年陆续发布实施。/pp  据北京晚报4日报道,受食品产业发展水平、风险评估能力等因素制约,现行食品安全标准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比如标准间既有交叉重复、又有脱节,标准间的衔接协调程度不高 个别重要标准或者重要指标缺失 食品产品安全标准通用性不强,部分标准指标欠缺风险评估依据等。因此,国家提出要全面清理整合现行食品标准,解决标准间交叉、重复、矛盾等问题。/pp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表示,目前,我国已经全面完成食品安全标准整合任务。食品标准清理涵盖以往近5000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质量、食品卫生等标准。除将千余项农兽药残留相关标准移交农业部门清理外,经研究论证,提出其余3000余项标准继续有效、废止或修订、整合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等清理意见,确定整合415项食品安全标准。目前,整合标准已经全部通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将在2016年陆续发布实施,这将有效解决以往食品标准间矛盾、交叉、重复等问题。/pp  国泰君安此前发布研报称,食品安全现代法案(FSMA)将成为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参考模型,如果实施后效果明显,国内也会推进类似的政策。在FSMA的框架下,受益的企业包括:综合型检测服务商,如SGS、BV 食品追溯系统提供商,如Cognex 检测试剂设备制造商,如ThermoFisherScientific 以及前沿生物科学技术公司,如RokaBioscience。在国内市场,食品安全相关标的包括:华测检测,华宇软件,天瑞仪器,和华大基因。/p
  • 商务部:取得国外标准认证或注册的防疫仪器生产企业清单
    p  近期,国内出口的抗击新型冠状病毒防疫物资多地被曝出存在质量问题。为进一步加强防疫物资出口的质量监管,商务部发布了《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20年第12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防疫物资出口质量监管的公告》,公告中涉及商务部确认取得国外标准认证或注册的防疫仪器生产企业清单,包含呼吸机、红外体温计、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等重要防疫物资。/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商务部确认取得国外标准认证或注册的防疫仪器生产企业清单(动态更新)/ptable border="0" cellpadding="0" cellspacing="0" style="border-collapse:collapse " align="center" data-sort="sortDisabled"colgroupcol width="72" span="4" style="width:54pt"//colgrouptbodytr height="57" style="height:42.75pt" class="firstRow"td height="42" class="xl68" width="32" style="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序号/tdtd class="xl68" width="185" style="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生产企业/tdtd class="xl69" width="162" style="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tdtd class="xl68" width="54" style="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国外注册认证情况/td/trtr height="19" style="height:14.25pt"td height="14" class="xl67" style="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word-break: break-all " rowspan="1" colspan="4" width="522"一、呼吸机/td/trtr height="171" style="height:128.25pt"td height="128" class="xl72" width="36" style="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word-break: break-all "1/tdtd class="xl73" width="191" style="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word-break: break-all "南京晨伟医疗设备有限公司br/ Nanjing Chenwei Medical Equipment Co., Ltd/tdtd class="xl73" width="162" style="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91320115724593577T/tdtd class="xl74" width="54" style="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欧盟CE/td/trtr height="171" style="height:128.25pt"td height="128" class="xl72" width="36" style="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2/tdtd class="xl73" width="195" style="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word-break: break-all "深圳市诺然美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br/ Shenzhen Northern Meditec Co., Ltd./tdtd class="xl73" width="162" style="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91440300051518483M/tdtd class="xl74" width="54" style="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欧盟CE/td/trtr height="209" style="height:156.75pt"td height="156" class="xl72" width="36" style="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3/tdtd class="xl75" width="197" style="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word-break: break-all "湖南明康中锦医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br/ Micomme Medical 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 Ltd./tdtd class="xl76" width="162" style="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91430100593256393Q/tdtd class="xl74" width="54" style="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欧盟CE/td/trtr height="209" style="height:156.75pt"td height="156" class="xl72" width="36" style="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4/tdtd class="xl74" width="198" style="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word-break: break-all "伟康医疗产品(深圳)有限公司br/ RESPIRONICS MEDICAL PRODUCTS (SHENZHEN) CO., LTD./tdtd class="xl77" style="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width="162"91440300618868936U/tdtd class="xl77" style="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width="54"美国FDA/td/trtr height="190" style="height:142.5pt"td height="142" class="xl72" width="36" style="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5/tdtd class="xl74" width="198" style="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word-break: break-all "东莞永胜医疗制品有限公司br/VINCENT MEDICAL (DONG GUAN) MFG. CO., LTD./tdtd class="xl78" style="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width="162"914419007578964866/tdtd class="xl77" style="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width="54"美国FDA/td/trtr height="152" style="height:114.0pt"td height="114" class="xl72" width="36" style="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6/tdtd class="xl74" width="198" style="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崇仁(厦门)医疗器械有限公司br/ GALEMED XIAMEN CO., LTD./tdtd class="xl77" style="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width="162"91350200784176206H/tdtd class="xl77" style="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width="54"美国FDA/td/trtr height="152" style="height:114.0pt"td height="114" class="xl72" width="36" style="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7/tdtd class="xl74" width="198" style="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北京谊安医疗系统股份有限公司br/ BEIJING AEONMED CO., LTD./tdtd class="xl77" style="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width="162"91110106760939205G/tdtd class="xl77" style="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width="54"美国FDA/td/trtr height="133" style="height:99.75pt"td height="99" class="xl72" width="36" style="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8/tdtd class="xl74" width="198" style="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北京谊安医疗系统股份有新公司br/ Beijing Aeonmed Co., Ltd /tdtd class="xl76" width="162" style="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91110106760939205G/tdtd class="xl76" width="54" style="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美国EUA/td/trtr height="190" style="height:142.5pt"td height="142" class="xl72" width="36" style="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9/tdtd class="xl74" width="198" style="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br/ Shenzen Mindray Biomedical Electronics /tdtd class="xl76" width="162" style="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914403007084678371/tdtd class="xl76" width="54" style="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美国EUA/td/trtr height="190" style="height:142.5pt"td height="142" class="xl72" width="36" style="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10/tdtd class="xl74" width="198" style="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br/ Shenzen Mindray Biomedical Electronics /tdtd class="xl78" style="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width="162"914403007084678371/tdtd class="xl78" style="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width="54"日本PMDA/td/trtr height="38" style="height:28.5pt"td height="28" class="xl67" style="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word-break: break-all " rowspan="1" colspan="4" width="522"二、红外体温计/td/trtr height="152" style="height:114.0pt"td height="114" class="xl72" width="36" style="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1/tdtd class="xl74" width="198" style="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深圳市爱立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br/ Alicn Medical Shenzhen, Inc/tdtd class="xl76" width="162" style="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91440300565731759U/tdtd class="xl76" width="54" style="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欧盟CE/td/trtr height="190" style="height:142.5pt"td height="142" class="xl72" width="36" style="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2/tdtd class="xl74" width="198" style="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宁波海立方医疗科技有限公司br/ Ningbo HI-LIFE Medical Technology Co.,Ltd/tdtd class="xl76" width="162" style="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91330212309032932N/tdtd class="xl76" width="54" style="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欧盟CE/td/trtr height="209" style="height:156.75pt"td height="156" class="xl72" width="36" style="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3/tdtd class="xl74" width="198" style="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杭州华安医疗保健用品有限公司br/ Hangzhou Hua' an Medical & Health Instruments Co., Ltd./tdtd class="xl77" style="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width="162"9133011025392755X1/tdtd class="xl77" style="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width="54"美国FDA /td/trtr height="76" style="height:57.0pt"td height="57" class="xl67" style="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word-break: break-all " rowspan="1" colspan="4" width="522"三、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td/trtr height="228" style="height:171.0pt"td height="171" class="xl72" width="36" style="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1/tdtd class="xl74" width="198" style="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word-break: break-all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Wantai Biological Pharmacy Enterprise Co., Ltd./tdtd class="xl76" width="162" style="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91110114600067778R/tdtd class="xl76" width="54" style="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欧盟CE/td/trtr height="133" style="height:99.75pt"td height="99" class="xl79" style="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width="36"2/tdtd class="xl80" width="198" style="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深圳市锦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br/ Genrui Biotech Inc./tdtd class="xl76" width="162" style="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91440300766350741W/tdtd class="xl76" width="54" style="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欧盟CE/td/tr/tbody/tablepbr//p
  • 企业产品标准变革 科学仪器企业准备好了吗?
    p /pp  近日,中国拟实施《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规划》,国家标准委主任田世宏介绍到,将大力推进企业标准管理制度改革,取消企业标准备案制,让企业根据自我需要公开其在生产制造过程当中所涉及的有关产品、服务的性能标准。据介绍,此项措施已经在13个行业领域展开试点。/pp  国产科学仪器近些年已经取得长足进步,但是依然面临如何提高用户信任的问题。国产科学仪器的发展,需要在研发、生产、市场流通、应用等各个环节付出更大努力。对于科学仪器,在生产制造环节,国家已经颁发一些相关标准,但更多是执行公司的企业标准。为适应中国制造发展的需要,国产科学仪器企业也许在不久的未来,需要面临上述标准改革的局面,全面公开企业在科学仪器生产制造过程当中所涉及的有关产品、服务的性能标准,以满足仪器用户的消费知情权,改善仪器用户的信任度。试问有多少国产科学仪器企业已经梳理、完善各自的企业标准,满足未来企业标准改革的新要求?/pp  原文如下:/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strong二〇二〇年重点领域国际标准转化率升至百分之九十/stron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strong用标准倒逼“中国制造”升级(在国务院政策吹风会上)/strong/pp  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实施《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如何通过先进标准倒逼“中国制造”升级,在4月8日的国新办的例行吹风会上,国家质检总局党组成员、国家标准委主任田世宏作出回答。/pp  要推动中国经济迈向中高端水平,提高产品和服务标准是关键。因此,“我们提出到2020年,工业基础、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等标准体系基本完善,质量安全标准与国际标准加快接轨,重点领域国际标准转化率力争达到90%以上,重点装备质量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 到2025年,系统配套、服务产业跨界融合的装备制造业标准体系基本健全,装备制造业标准和质量的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大幅提升。”田世宏说。/pp  具体而言,一是要提升装备制造业标准化 和质量的创新能力,强化标准化与科技创新融合、推进军用标准和民用标准的兼容发展、培育发展团体标准。二是实施工业基础、智能制造、绿色制造三大标准化和 质量提升工程。三是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电力装 备、农业机械装备、新材料、高性能医疗器械等十大重点领域,推动实现标准化突破,提升质量竞争力。四是加快推进装备制造业标准国际化,开展制造业领域标准比对分析、外文版翻译、标准互认工作,推动中国装备、技术、产品、服务走出去。/pp  其中,三大标准化和质量提升工程主要是要加强核心基础零部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和产业技术基础“四基”领域标准的制定 加强智能制造标准体系的建设,推动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的试点和质量技术的改造 完善绿色制造的标准体系,推进节能减排标准化,推动绿色制造标准实施和效果评估。/pp  span style="color: rgb(192, 0, 0) "要利用好先进标准来倒逼“中国制造”升级,企业采用先进标准是关键,该如何引导?“这方面,我们正在大力推进企业标准管理制度的改革。”/span田世宏说。/pp  首先,逐步取消企业产品标准的备案制度。按照现行的标准化法规定,企业的产品标准需要报政府相关部门备案,束缚了企业标准对市场的快速反应,所以span style="color: rgb(192, 0, 0) "要逐步把企业标准备案制度取消/span。/pp  其次,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的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span style="color: rgb(192, 0, 0) "通过取消企业产品备案,让企业根据自我需要公开其在生产制造过程当中所涉及的有关产品、服务的性能标准/span。目前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已在全国18个省、市、自治区开始了试点工作,同时在建材、家用电器、旅游、电梯维保服务等13个行业领域展开试点。/pp  此外,建立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平台自2015年1月开始试运行,截至今年4月7日,已经有25000多家企业进行标准自我公开声明,公开的标准量达8万多项,涵盖服装、家电、家具、建筑材料、农机农药等13万种产品,平台访问量突破1300多万次。按照过去的备案制度,全国平均下来一项企业执行的产品标准备案大概需要15天左右的时间,现在在平台上进行自我声明公开,企业只需20分钟就可以完成了。同时消费者也可随时登录平 台了解每个企业所生产的产品和服务所执行的标准,享受消费的知情权。/p
  • 肉类生产标准化的新利器!福斯企业版FoodScan™2近红外分析仪全新上市
    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肉类生产国,随着肉类食品高质量需求和种类多元化的快速提高,肉类加工行业正向着生产自动化和智能化快速发展。在肉制品加工过程中,每个关键节点的质量检测是非常必要和重要的一环,快速准确的质量监控既保证了产品质量的一致性,肉制成品的新鲜度,同时优化生产为肉类加工企业带来最大的利益。在食品加工产业快速工业化的进程中,肉类加工企业如何做好生产标准化智能化?4组关键词带您了解福斯全新FoodScan&trade 2近红外肉类分析仪(企业版)01为肉类加工企业量身定制采用福斯ANN定标数据库提供三项生产关键参数:脂肪、蛋白质、水分。极高的定标适配度极大减少了定标管理,降低人为操作产生的差异和误差干扰。帮助肉企对每批次产品进行标准化生产,应用覆盖每一个重要生产环节,包括原料肉的质量快检和分级,不同生产节点的半成品快速检测,成品质量合格和一致性快检。0225秒获得全部分析结果采用近红外透射技术,直接穿透整个样品,降低对均质化的依赖,几乎无需人工制备样品,降低人工误差的影响。可直接检测原料肉、肉饼、肉糜、肉馅、肉泥等多种形态肉类半成品和成品03国标符合国家标准GB/T-40467-2021《畜禽肉品质检测 近红外法通则》符合其他官方标准AOAC、Polska Norma、GOST04助力智能加工企业福斯数字化服务,全套解决方案助力肉类加工自动化、智能化。通过福斯数字化服务,可将仪器轻松联入生产管理智能网络,为企业质量控制管理提供实时准确的分析数据,从而完成监督、控制和调整生产。可用于审核的记录功能,记录运行状态并验证分析性能。通过远程服务和快速的本地现场服务,即时排除故障,避免影响生产。
  • 国家标准岂能因“企业压力”打折
    一部《火锅底料国家标准》有望年内出台。据悉,国标征求意见稿考虑增加对辣椒、花椒的要求和农药残留量检测,但后考虑到各企业承受能力,也取消了这一要求。(9月29日《重庆晚报》)  什么叫“考虑各企业承受能力”?说白了,就是担心因为制定了“高”标准,而带来种种压力。这种担忧,主要有两种可能。一是对我们企业的生产能力不自信,害怕一与食品的国际卫生标准接轨上了,很多企业的日子就没办法过下去了。二是害怕企业的不满给监管工作带来压力。  但我们对底料中的辣椒、花椒和农药残留量上是否应该有一个数字标准?至少,也应该设置一个具体的缓冲时间表,来给企业施加真正的生产压力。否则,这又如何能引导企业形成那一种安全的、规范的生产行为?  作为食品标准制定的职能部门,公共利益应该作为首先的出发点,设置的标准是否能够保证食品足够的安全,不对人体造成伤害,这才是最重要的一件事情。企业利益则应该往后靠,岂能因为后者而使前者被妥协?  食品的卫生标准因“企业压力”而打折,看起来是在保护企业,其实是有害的行为。商品标准制定的滞后与宽松的背后,隐藏着一种巨大的隐患。比如,把三聚氰胺加入奶粉的潜规则泛滥后,整个国产奶粉行业遭受到了一场“毁灭性”的打击。而中药质量标准过于宽松的恶果是,我们的中药、中成药在国外很难卖出去。这些前者之鉴难道那么快就被遗忘了吗?
  • 水仗揭开质量标准面纱:企业干预标准制定成通病
    围绕着饮用水标准,农夫山泉的这场"水仗"已经打了快一个月,局势却仍旧扑朔迷离。虽然真相未解,但这次"水仗"或许已成为我国治理标准乱象的一次契机  "有点甜"的农夫山泉有问题?  在食品安全问题上,中国人的安全感在一次次地遭受考验。从4月10日至今,《京华时报[微博]》连发20多篇报道,矛头直指农夫山泉,农夫山泉则连续多次回应,甚至搬出美国标准应对质疑。  围绕着饮用水标准,农夫山泉的这场"水仗"已经打了快一个月,局势却仍旧扑朔迷离,更引发了全社会对于标饮用水准的广泛讨论。  不过,虽然农夫山泉"标准门"真相未解,但其背后所呈现的标准乱象却是有目共睹:据统计,目前我国饮用水标准复杂,仅国家标准就有5个。而除了国标之外,各地还有自己的地方标准,而这些地标更是五花八门、参差不齐。  好消息是,标准乱象已引起国家有关部门的重视。国家卫生计生委日前已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加快食品地方标准清理,及时废止或组织修订与强制性国标不一致的地标,到2013年12月底,完成地方标准清理工作。  不过,农夫山泉的这次"水仗"或许已成为我国治理标准乱象的一次契机。  饮用水标准"罗生门"  "农夫山泉的'天'就是广大消费者,人在做,天在看。"  5月3日,身陷"标准门"的农夫山泉在多家媒体显著位置打出大幅版面广告,并搬出美国标准,以证自身清白。  农夫山泉在广告中公布了美国国家测试实验室164项全套检测报告,称产品品质全面优于美国FDA瓶装饮用水质量标准(标准号:21CFR165.110(b))。其中32项优于2-10倍、45项优于11-1000倍。  不过,这份来自美国的监测报告却让消费者更加迷茫。比如有网友就质疑这份报告的年份以及是送检还是抽检,更有网友直接表示"怎么能保证检测的水和在市面上销售的水水质一样呢?"  不只是消费者不买账,相关协会对农夫山泉的"封杀"也让农夫山泉"甜"不起来。  就在一天前,北京市桶装饮用水销售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北京桶装水协会)已经要求北京市桶装饮用水行业各销售企业即刻对农夫山泉桶装饮用水产品做下架处理。  北京桶装水协会称,农夫山泉不仅违反《国家标准化法》的相关规定,还涉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造成极大社会反响,而且农夫山泉桶装水在京销售期间未提供产品标准和合格资质证明。  而早在上个月,中国民族卫生协会健康饮水专业委员会就将农夫山泉从该协会除名。  如果回溯农夫山泉的这场"水危机",就会发现,一切问题的源头就在"标准"二字。  4月10日,《京华时报》以"农夫山泉被指标准不如自来水"为题,首次对农夫山泉瓶装水的生产标准进行了报道。文章提出质疑的依据是国家有生活饮用水标准,而农夫山泉执行的却是浙江省制定的瓶装饮用天然水的地方标准。  报道称,在这两个不同的标准中,农夫山泉所执行的标准中关于砷、镉等有害物质的限量高于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而生活饮用水指的就是平常所说的自来水,所以农夫山泉不如自来水的结论也就此得出。  4月12日,中国民族卫生协会健康饮水专业委员会秘书长马锦亚也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任何瓶装水企业都必须以国家强制性标准--GB5749《生活饮用水标准》为底线,若不能执行则有违反国家食品安全法之嫌。  面对农夫山泉所执行的浙江省地方标准低于国标的质疑,农夫山泉及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亦给出了回应。  从4月11日开始,农夫山泉在其官方微博上多次声明其产品品质高于国家现有饮用水标准,并将在其国内4处水源地的产品,对照《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里的106项检测指标进行检测,并公布了检测结果。  而浙江省的监管部门也表示,他们在4年时间内对农夫山泉的抽查也都是合格的,并且检验是依据国家最严最新的标准。  "水仗"揭开标准乱象  不过,这些回应并没有能让农夫山泉摆脱麻烦。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事件还在持续发酵。很快有媒体表示,农夫山泉的标准问题不只如此。  有报道指出,农夫山泉的生产基地涉及浙江、广东、湖北、吉林4省,而其瓶身上统一印制的执行标准却全部为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383-2005,这被认为是农夫山泉用浙江的地方标准在其他省份生产,标准的"跨省之旅"有违规之嫌。  而根据卫生部2011年发布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生产企业所在地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组织生产经营。  对此,农夫山泉在第四次声明中表示,浙江省地方标准不是农夫山泉的标准,农夫山泉有比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要求更高的企业内控标准。  不过,仍旧有媒体援引社会观点发出疑问:既然水质都合格,为什么产品却标的是相对较松的浙江地方标准?  此外,对于相较国家标准GB5749宽松的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383-2005的起草也成为媒体关注的另一个焦点。  公开信息显示,浙江省地方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一共有4家,其中农夫山泉是唯一参与制定浙江省标准的企业。而据北京保护健康协会健康饮用水专业委员会主任赵飞虹透露,农夫山泉还是标准修订的赞助方。  "在制定时只有农夫山泉一家企业的参与,虽然在法律上不构成什么问题,但是会给外界一些联想的空间,比如企业绑架标准等。"国际食品包装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董金狮坦言,"这好比在赛场上,一方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这算哪一出?"  而事实上,农夫山泉只是揭开了包装饮用水标准乱象的冰山一角。  有媒体调查发现,在国内包装饮用水市场,对于生产标准的标注五花八门。有记者调查市面上公开售卖的包装饮用水后发现,生产标准可分为三种: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  其中,单是产品涉及到的国家标准就足以让消费者难以理清,因为针对水质成分差异,就分别有饮用天然矿泉水国标GB8537,瓶装饮用水国标GB17323和GB17324,以及除瓶装饮用纯净水之外的其他包装饮用水国标GB19298,至于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更不计其数。  而在这些纷繁复杂的标准中,同样多多少少地存在着一些"瑕疵".  据《新京报》报道,可口可乐云南公司矿物质水采取其企业标准--Q/KKK 0003 S-2009生产。而在这一标准中,缺少"总α放射性"、"总β放射性"指标以及重要毒理指标"镉"指标。  更有媒体发现,天然矿泉水所采用的国标GB8537-2008同新版的生活饮用水国标在某些指标上存在差距,比如矿泉水国标浑浊度规定小于等于5即可,而饮用水国标规定浑浊度为1,最低要求为3.  这一切,正如有媒体指出的那样:对普通公众来说,那些印在瓶身上的复杂而又专业的各种标准,显然无异于雾里看花。  冗余杂乱的标准体系  于是,来自权威部门的解释就显得尤为重要。  4月18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详细梳理了饮用水管理框架:在我国,饮用水主要包括生活饮用水和包装饮用水--前者指供居民生活的饮水和生活用水,对应的是《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后者指的是采用瓶、桶包装的饮用水,目前按照食品管理。  国家卫生计生委指出,《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是最基本的饮用水国家标准。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用水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国家卫生计生委同时指出,我国包装饮用水标准涉及国家、地方和企业标准,包括食品质量标准和卫生标准。其中《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GB19298-2003)适用于饮用天然泉水、饮用矿物质水、其他天然饮用水、其他包装饮用水。  而对于国标和地标矛盾并存,且地标宽松于国标情况,国家卫生计生委表示,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家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没有国家标准的,可以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但地方标准在相应国家标准公布实施之后,即行废止。  国家卫生计生委表示,目前我国的包装饮用水国家标准是明确的,国家标准基本涵盖所有包装饮用水,企业生产的包装饮用水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规定,其执行的地方标准不应当与国家标准相矛盾。  虽然国家卫生计生委对相关的饮用水标准做了具体的梳理和解释,但相关媒体也指出,目前我国仍存在标准总体数量多,且标准间存在矛盾、交叉、重复,个别重要标准或重要指标缺失,部分标准科学性和合理性有待提高的问题。  事实上,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就提到,我国目前存在食品质量标准与食品卫生(安全)标准并存的局面。  比如,我国包装饮用水标准都是在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前制定的,涉及国家标准、地方标准,既有食品质量标准,也有食品卫生标准。如GB8537规定了饮用天然矿泉水的质量和卫生要求 而GB17323规定了瓶装饮用纯净水的质量要求。  此外,有记者在采访中还了解到,瓶装饮用水国家标准的制定也存在多个部门、多口管理现象。比如,天然矿泉水的"国标"由国土资源部门牵头制定,再比如,瓶装饮用水卫生状况的衡量标准,由卫生部门制定,而质量标准,则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制定。  企业定标成"通病"  不过,相比标准制定中的多部门、多口管理现象,标准制定受企业影响所带来的负面作用则要大的多。  据国家标准委副主任孙晓康介绍,我国的标准在原则上分四个类型,分别是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以及企业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行业标准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地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不过,在中国水处理协会饮用水专家翁永松看来,"标准制定受企业影响,这是通病".  "省标、行业标准制定应该是由相关部门和技术权威人士参与,但是在有些标准制定中,相关部门打着没有经费的旗号,找一些有经济实力的企业赞助支持,有的企业甚至会把标准写好,让其他人直接签个字通过,双方的目的都达到了。"翁永松说。  农夫山泉"标准门"事件后,环境化学与食品安全专家董金狮也收到众多采访邀约,谈标准制定的种种问题。据董金狮介绍,国家标准部门也有"苦",没钱没权没人,号称"三无",国家标准化委员会没有执法权,所以制定标准过程中与企业的关系比较微妙。  董金狮称,我国标准的制定分为三种类型,一类由国家立项国家出钱,第二类由国家立项但国家只出一半钱,剩下的由接标单位自行筹集,这另一半钱主要来自企业。第三类是国家制定标准计划,但经费全部由接标单位自行筹集。  而目前,我国绝大多数标准制定属于第二种。所以在标准制定过程中,不管由什么机构牵头,企业在标准制定中的作用都不可忽视。  以家电行业为例,中怡康市场研究总监彭煜表示,至今各项标准都有行业龙头企业的参与,一些检测机构和科研机构、国家产品技术监督部门也会参与,最终由国家标准委员会通过。"虽然不能说为企业量身定做标准,但标准不体现企业的利益是不可能的。  在孙晓康看来,标准是经济活动的基础,也是质量安全的基础。但现实却是,部分标准却越调越低。比如,2010年3月颁布的乳品安全国家标准(生乳新国标)就曾引起过争论。  "乳制品为什么把乳蛋白的含量调低了,因为整个行业要想达到那个水平就不赚钱了,所以大家为了自己的利益,就把标准降下来了。"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一位不愿具名的人士对媒体表示。  此外,企业标准本应该比国标、地标和行业标准更严格,但由于一般不对公众公开,成为一种"机密".有的企业标准甚至成了企业规避国家标准的挡箭牌,并且由于企业标准从不向公众公开,成为一个盲区。  由于不对公众公开,目前消费者仅能在产品外包装上看到一个Q开头的企业标准号码,企业标准到底是否比国家标准更严苛,无从对照。企业标准的内容在通过了审查机关的审核后,会在质监局备案,所以这个标准只有企业和管理部门知道。  "实际上,企业制定标准肯定有其目的。有很多企业产品,在某一个标准上,达不到国家标准,他们可以通过制定企业标准,把自己的缺点掩盖。"翁永松说。  多头制定标准背后  在北京公众健康饮用水研究所所长李复兴看来,目前我国标准存在的核心问题还是多龙治水,标准体系混乱。  而对于为什么出现这么多标准,环境化学与食品安全专家董金狮表示,制定标准、检测、发证等都和政府利益相关,所以很多政府部门及其下设机构都愿意搞检测,搞标准。  一位不愿具名的专家也称,申报标准就像申报课题一样,不同级别的标准会相应得到国家不同数额的经费支持,也包括企业赞助,有的标准经费高达几百万元,"因此很多机构纷纷抢着申报标准,而具体能给社会带来多少贡献,没有过多考虑".  不过,随着消费者权利意识的提高,以及社会和媒体的广泛关注,目前标准混乱、质量不高、相互矛盾的已开始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  比如,国家卫生计生委日前就下发了《关于开展食品地方标准清理工作的通知》。通知称,近期,媒体报道一些地方存在食品地方标准与食品国家标准相交叉、重复和矛盾问题,社会各方高度关注。国家卫生计生委正在组织开展食品标准清理,并要求各地组织开展食品地方标准清理工作。  国家卫生计生委还要求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尽快部署开展地方标准清理工作,凡是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不一致的,应当尽快进行修订,同时组织开展地方标准跟踪评价工作,掌握地方标准执行情况  对于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制定,国家卫生计生委在通知中也进行了规范,表示要严格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范围。各地应当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将食品及原料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适合当地监管需要的检验方法作为立项重点。  通知指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不得与国家标准交叉、重复和矛盾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已经涵盖的食品品种的,不宜重复制定食品产品的地方标准。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计生委)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计划时,应当及时征求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的意见。  同时,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公布工作应当公开透明,征求社会各方意见并征求其他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计生委)意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应当经省级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做到科学合理、安全可靠。在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文本的同时,还应做好标准的宣传贯彻和解疑释惑工作。  另有媒体从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了解到,按照2012年印发的《食品标准清理工作方案》,2013年年底,将完成对我国食用农产品(5.70,0.17,3.07%)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以及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内容的分析整理和评估工作,并提出清理意见。  该中心陈君石院士告诉媒体,按照工作步骤,标准清理正在从标准审评的专业委员会,到国家部委层面,一步一步地推进。"遵循原则是只有唯一一套国家强制性食品安全标准。
  • 食品企业标准逾期未复审如何处理
    2012年12月21日,福建省甲县质监局执法人员在食品安全检查中,在Y食品有限公司发现一款食品的包装袋标注的产品执行标准编号为Q/MLZS03-2008。经调查,Y公司已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该企业标准实施日期是2008年11月15日,至检查之日,企业标准未经复审。  针对Y公司标注逾期未复审食品企业标准行为,如何定性处理,甲县质监局执法人员有以下几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根据《企业标准化管理办法》(原国家技术监督局令第13号)第十三条“企业标准应定期复审,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的规定,该企业标准因逾期未复审,可认定为无效标准。标注无效标准属于未标注标准代号,此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五)产品标准代号”的规定,属未标明产品标准代号,应依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六条第(二)项规定处罚。  第二种意见认为,根据《福建省标准化管理办法》第十七条“企业产品标准应定期复审。复审周期从企业产品标准实施之日起不得超过3年”及第二十三条“禁止无标准生产。下列情况属无标准生产:(二)企业产品标准未按规定程序申报备案或复审的”规定,该企业标准因逾期未复审,可认定Y食品有限公司是无标准生产,依据《福建省标准化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处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种意见认为,该企业标准未按规定复审属无效标准,可认为Y食品有限公司未制定相应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违反了《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依据《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处罚:责令限期改正。  笔者认为,本案案情并不复杂,主要违法事实是Y食品有限公司标注的食品企业标准逾期未复审,质监部门对此应如何处理?如何履行监管职责?  第一种意见认为标注无效标准即属未标明标准代号,这是不妥的,将标注无效标准等同于未标明标准代号,依据不足。因此,认定Y食品有限公司违反《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第(五)项规定,证据不充分 第三种意见认为企业标准逾期未按规定复审即属未制定相应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的观点,同样存在认定依据不足问题,标准制定与标准复审,前者的主体是企业,后者是行政管理部门,这两个环节不能等同。  我们认为,《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标准应当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国家质检总局在《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国质检法〔2009〕365号)第十条《关于法律责任》第(二)项指出:“未依法备案相关食品企业标准的,……由有关部门予以查处。”由此看出,食品企业标准的备案及复审的监管职责,依法已由质监部门划归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即从2009年6月1日《食品安全法》开始实施,按照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家质检总局“三定”规定,食品企业标准的备案及复审等监管职责,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因此,本案Y食品有限公司逾期未将食品企业标准上报复审行为,属卫生行政部门管辖,甲县质监局应将本案移送县卫生局查处。  至于第二种意见认为本案属无标准生产,可依据《福建省标准化管理办法》处罚的观点,我们认为,《福建省标准化管理办法》只是政府规章,其法律效力低于《食品安全法》,且施行时间(2000年12月19日)在《食品安全法》实施以前,因此,该意见的认定依据也不足。  综上所述,食品企业标准的备案及复审的监管职责,已由卫生行政部门行使,质监部门对此类违法行为,应移送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查处。
  • 新契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将建安全追溯体系
    11月23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发布了《关于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中指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要通过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客观、有效、真实地记录和保存食品质量安全信息,实现食品质量安全顺向可追踪、逆向可溯源、风险可管控,发生质量安全问题时产品可召回、原因可查清、责任可追究,切实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保障食品质量安全。  追溯体系主体分为食品生产、销售、餐饮和生产经营企业,追溯的信息主要包括食品产品、原辅料、生产、销售、设备设施、召回、销毁及销售过程中的运输、贮存、交接等内容。  《意见》指出,要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共同推进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切实发挥技术机构技术支撑作用。鼓励和支持科研院所、检验检测机构、追溯防伪技术专业性组织等技术机构跟踪食品行业技术发展,研究不同类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的技术要求,探索实现不同的追溯技术手段,促进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不断完善、提高技术层次与科学运行水平。  通知如下: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5〕95号)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推动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完善追溯体系的意见》(食药监科〔2016〕122号)等要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起草了《关于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6年12月11日前将有关意见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  联系人:肖扬  联系电话:010-88331007  电子邮箱:xiaoyang@cfda.gov.cn  附件1.关于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意见反馈表.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6年11月18日
  • 菊花茶执行企业标准 杀菌剂标准不一
    多菌灵监管空白 质检部门正进行风险监测  虽然有关食用菊花的标准不少,但却没有统一的国家强制标准,而多菌灵残留限量要求则散落在各种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之中,限量也不统一。  有专家认为,多菌灵是全世界都在使用的低毒农药,中国也允许使用,不能因为某个地方检出农药残留超标就把全天下的菊花都&ldquo 一竿子打死&rdquo 。  近日一篇网文称&ldquo 干菊花好毒&rdquo ,全世界所有花茶都要用杀菌剂保鲜,其中菊花杀菌剂贝芬替(又称多菌灵)超标尤为严重。昨日记者调查发现,针对食用菊花的多菌灵限量甚少,标准不统一存在监管空白。质监部门则表示,今年的风险监测中有对包括菊花在内的茶叶进行检测。  菊花茶全部执行企业标准  近日网络流传一篇《干菊花好毒》文章,称全世界所有花茶都要用杀菌剂保鲜,其中菊花杀菌剂贝芬替超标尤为严重。台湾卫生部门一份农产品检测结果显示&ldquo 干菊花最毒&rdquo ,还验出杀菌剂贝芬替超标27倍。  记者走访部分茶叶铺及超市,发现广州市面销售的菊花十分便宜,而且多数是&ldquo 贡菊&rdquo 、&ldquo 胎菊&rdquo ,在龙津路上一家茶铺,只有散装干菊花卖,每50g的售价分别为10元、15元。店主说,这些是&ldquo 胎菊&rdquo (实为杭白菊),&ldquo 菊花都是养肝明目,一般都是女的买来喝。&rdquo 记者问有没有听过农药残留时,店主忙说没有,&ldquo 菊花很少农药的,泡之前用水冲一两次就可以。&rdquo   记者发现这些包装的菊花茶产品,执行标准全都是企业标准。  多菌灵限量 各有各的标准  近年针对食用菊花的产品质量时有质疑。早在2011年本报曾报道广州食药监部门在清平中药材市场外围查获1吨&ldquo 硫磺菊花&rdquo ,当时业内人士称,打硫磺菊花主要集中在胎菊,不过市场上不少胎菊已经通风了一段时间,所以闻不到很重的硫磺气味,但是新的胎菊一拿到广州还是有味道的,此时如果用胎菊沏茶,还会有点酸酸的味道。  食用菊花到底有没有检测标准?记者翻查标准发现,虽然有关菊花标准不少,但却没有统一的国家强制标准,而多菌灵残留限量要求则散落在各种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之中,限量也不统一。  比如食用菊花,记者只找到一份农业部行业标准《NY 5119-2004 无公害食品 饮用菊花》,该标准只是对含水率、灰分等理化指标以及二氧化硫、砷、铅等卫生指标有规定,比如二氧化硫要求不大于0.5g/kg,其余要求&ldquo 国家禁用、限用农药从其规定&rdquo 。  杭白菊、贡菊、怀菊花、滁菊等国家地理标志均有其国家推荐性产品标准,但多菌灵也并非其必检项目,其中贡菊的标准中,只有针对六六六、滴滴涕、敌敌畏、乐果、甲胺磷等农药残留限量。  多个菊花标准都表示&ldquo 国家禁用、限用农药从其规定&rdquo 。那么国家统一的农药残留标准是如何规定的?记者查询今年3月1日实施的《GB 2763-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发现菊花与茶同属饮料类,但相比于茶,菊花并没有任何的农药残留限量要求。比如在多菌灵一栏,规定茶叶的多菌灵残留限量为5mg/kg,对菊花则没有要求。  质监:已经在进行风险监测  质监人士表示,菊花等花茶也归为茶及茶制品进行监管,但记者查询近两年广州市质监局的抽检报告,并没有找到对菊花的抽检结果,市质监局人士解释,这可能是广州市并非菊花产地,没有菊花产品生产企业。  广州市质监局还表示,今年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和省质监局的风险年度计划,结合广州市实际情况,将在今年第二季度和第四季度计划开展对茶叶及其相关制品(涵盖花茶)进行风险监测,风险监测项目包括多菌灵(检测依据:NY 660,判定依据:GB 2763),检测最大残留限量为5mg/kg。  市质监局表示,目前第二季度风险监测正在开展中,风险监测情况汇总预计在6月中旬完成,结果出来后届时将予以公开。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学院营养与食品安全系副教授范志红认为,多菌灵是全世界都在使用的低毒农药,中国也允许使用,不能因为某个地方检出农药残留超标把全天下的菊花都&ldquo 一竿子打死&rdquo 。而《人民日报》的报道中则称,多菌灵水溶性不高,泡茶后摄入体内的量微乎其微。
  • 关注生产安全,江苏省应急管理厅印发《化工(危险品)企业常见安全隐患警示清单》
    p style="text-indent: 2em "近年来,实验室火灾、化工厂爆炸等事故频发,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后果严重,引起人们对实验室安全问题的高度关注。为进一步指导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增强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的可操作性,推动企业主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化解安全风险,近日,江苏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印发了《化工(危险品)企业常见安全隐患警示清单》的通知。该警示清单中一共有244条,其中人的不安全行为86条,物的不安全状态102条和管理缺陷56条。通知中提到,这些清单主要是化工企业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经常性、重复性发生的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问题,也是日常安全生产工作中必须或避免发生的事情。/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tyle="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8/uepic/99eee99c-0e89-43af-9e68-749b47ba8cd0.jpg" title="1_副本.png" alt="1_副本.png"//pp style="text-indent: 2em "strong附件/stron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text-indent: 2em "strong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常见安全隐患警示清单/strong/pp style="text-indent: 2em "strongspan style="color: rgb(84, 141, 212) "一、人的不安全行为(86条)/span/strong/pp style="text-indent: 2em "(一)劳动纪律(7条)/pp style="text-indent: 2em "1.酒后上岗、班中饮酒。/pp style="text-indent: 2em "2 .串岗、脱岗、睡岗,在岗期间从事与岗位工作无关的事。/pp style="text-indent: 2em "3.未经批准私自顶岗、换岗。/pp style="text-indent: 2em "4 .上班迟到、早退,未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pp style="text-indent: 2em "5 .未按规定着装和佩戴安全帽进入生产、施工现场。穿易产生静电的服装或穿戴铁钉的鞋进入易燃、易爆装置或罐区。/pp style="text-indent: 2em "6 .在禁烟区域内吸烟。/pp style="text-indent: 2em "7 .主要负责人长期脱岗不履职。/pp style="text-indent: 2em "span style="text-indent: 2em "(二)工艺纪律(17条)/span/pp style="text-indent: 2em "8.未按规定要求进行巡回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未及时报告和处理。/pp style="text-indent: 2em "9 .未按规定要求填写操作记录和交接班记录,交接班人员未签名。/pp style="text-indent: 2em "10.对出现的工艺报警未及时处置和记录。/pp style="text-indent: 2em "11.未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清楚或不熟悉工艺控制指标和操作规程。/pp style="text-indent: 2em "12.改进工艺或操作程序,未进行安全评估。/pp style="text-indent: 2em "13.使用压缩空气进行易燃易爆物料的加料、压料操作。/pp style="text-indent: 2em "14.常压贮槽带压使用;带压开启反应釜、容器盖子。/pp style="text-indent: 2em "15.在可燃气体爆炸极限内进行工艺操作。/pp style="text-indent: 2em "16.采用氮封或输送物料时,氮气管道未设置止回阀,存在高压串低压的风险。/pp style="text-indent: 2em "17.离心机分离可燃有机溶剂时,未采取氮气保护措施。/pp style="text-indent: 2em "18.操作中遇到突发异常情况时不及时报告,擅自变更操作。/pp style="text-indent: 2em "19.外来人员代替本岗位人员操作。/pp style="text-indent: 2em "20.现场盲板未编号和挂牌。/pp style="text-indent: 2em "21.取样完毕未及时关闭取样阀。/pp style="text-indent: 2em "22.危险化学品装卸、罐区脱水(切水、切碱等)时操作人员离开现场。/pp style="text-indent: 2em "23.未经许可擅自修改DCS系统、安全仪表系统中相关工艺指标、报警和联锁参数。/pp style="text-indent: 2em "24.启动皮带输送机前,没有检查确认、没有启动警告铃。/pp style="text-indent: 2em "(三)其他纪律(26条)/pp style="text-indent: 2em "25.在易燃易爆区域用汽油、易挥发溶剂擦洗设备、衣物、工具及地面等。/pp style="text-indent: 2em "26.在易燃易爆区域用黑色金属等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撞击和作业。/pp style="text-indent: 2em "27.在易燃易爆区域使用非防爆通讯、照明器材、非防爆工具等。?/pp style="text-indent: 2em "28.擅自停用可燃、有毒、火灾声光报警系统和安全联锁系统。/pp style="text-indent: 2em "29.擅自关闭或调整视频监控设施或关闭各类报警声音。/pp style="text-indent: 2em "30.堵塞消防通道及随意挪用或损坏消防设施。/pp style="text-indent: 2em "31.未按规定检查维护应急防护设施、器材。/pp style="text-indent: 2em "32.不能正确熟练使用应急防护装备、器材。/pp style="text-indent: 2em "33.不佩戴专用防护用品(具)从事有毒、有害、腐蚀等介质和窒息环境下的危险作业。/pp style="text-indent: 2em "34.不按规定静电接地进行危险化学品车(船)装卸作业。/pp style="text-indent: 2em "35.转动设备未停机、带电设备未停电进行检维修。/pp style="text-indent: 2em "36.车辆进入生产区域未安装阻火器或车辆进入生产区域超速行驶。/pp style="text-indent: 2em "37.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pp style="text-indent: 2em "38.未为从业人员配备适用有效的个体防护用品。/pp style="text-indent: 2em "39.现场未设置或者缺少禁止、警告、指令、提示等安全标志。/pp style="text-indent: 2em "40.无故不参加安全培训、班组安全活动。/pp style="text-indent: 2em "41.未按规定要求参加或组织开展安全检查。/pp style="text-indent: 2em "42.设备、工艺变更后,没有及时修订制度、规程。/pp style="text-indent: 2em "43.未按国家标准分区分类储存危险化学品,超量、超品种储存危险化学品,相互禁配物质混放混存。/pp style="text-indent: 2em "44.危险化学品灌装时超过核定装载量。/pp style="text-indent: 2em "45.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前,车轮未固定,车钥匙未交岗位人员保管。/pp style="text-indent: 2em "46.液化石油气、液氨或液氯等的实瓶露天堆放。/pp style="text-indent: 2em "47.危险化学品仓库物品存放时,顶距、灯距、墙距、柱距、垛距“五距”不符合要求。/pp style="text-indent: 2em "48.员工“三级”安全教育低于72学时。/pp style="text-indent: 2em "49.员工“三级“安全教育、承包商员工入厂安全教育考试卷未批改或批改不认真,随意给分。/pp style="text-indent: 2em "50.未按规定参加“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或未经岗位技能培训考核合格。/pp style="text-indent: 2em "(四)特殊作业(36条)/pp style="text-indent: 2em "51.未按规定办理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许可证。/pp style="text-indent: 2em "52.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等特殊作业前未开展风险识别。/pp style="text-indent: 2em "53.特殊作业安全作业证有缺漏项,超过规定有效期,签批人不符合要求,签批时间未填写到分钟,提前审批作业许可证。/pp style="text-indent: 2em "54.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作业部位与生产系统采用关闭阀门实施隔离、隔绝,未采取加装盲板或断开一段管道的隔离措施。/pp style="text-indent: 2em "55.未进行动火安全分析或分析结果不合格进行作业。/pp style="text-indent: 2em "56.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未分析可燃气体浓度、氧含量、有毒气体浓度。/pp style="text-indent: 2em "57.动火和进入受限空间中断作业超过1小时后未重新进行安全分析。/pp style="text-indent: 2em "58.采样分析部位与动火作业部位不一致,采样检测点没有代表性。/pp style="text-indent: 2em "59.受限空间未设置安全警示或采取硬隔离措施。/pp style="text-indent: 2em "60.同一作业涉及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中的两种或两种以上时,未按规定同时办理相应的作业审批手续。/pp style="text-indent: 2em "61.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未确认落实或安全措施由同一人确认签字。/pp style="text-indent: 2em "62.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现场未设专人监护。/pp style="text-indent: 2em "63.一级、特级动火作业未做到“一票一录像”。/pp style="text-indent: 2em "64.动火人未持有效特种作业资格证。/pp style="text-indent: 2em "65.降级办理或签批动火安全作业证。/pp style="text-indent: 2em "66.动火作业未做到“一点(处)一证一人”,未经许可,擅自变更作业范围。/pp style="text-indent: 2em "67.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未进行完工验收签字。/pp style="text-indent: 2em "68.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安全作业证上填写的作业人员与现场实际作业人员不一致。/pp style="text-indent: 2em "69.氧气、乙炔气瓶无防震圈、瓶帽等安全附件,乙炔气瓶未安装回火器。氧气、乙炔气管道老化、皲裂。/pp style="text-indent: 2em "70.受限空间照明电压大于?36V,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内作业电压大于12V。/pp style="text-indent: 2em "71.在受限空间内进行清扫和检修时,没有紧急逃生设施或措施。/pp style="text-indent: 2em "72.釜内检修时,没有切断电源并拴挂“有人检修、禁止合闸”的警示牌。/pp style="text-indent: 2em "73.高处作业未系安全带,安全带未做到“高挂低用”。/pp style="text-indent: 2em "74.使用未经验收合格的脚手架,脚手板未绑扎牢固。/pp style="text-indent: 2em "75.高处作业抛掷材料、工具及其他杂物。/pp style="text-indent: 2em "76.擅自拆改脚手架、钢格板、护栏、盖板、防护网等防护设施。/pp style="text-indent: 2em "77.使用未安装漏电保护器装置的电气设备、电动工具。/pp style="text-indent: 2em "78.火灾爆炸危险场所未使用相应防爆等级的电源及电气元件。/pp style="text-indent: 2em "79.使用不合格的绝缘工具和专用防护器具进行电气操作和作业。/pp style="text-indent: 2em "80.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没有电压标识和危险标识,没有防雨措施,盘、箱、门不能牢靠关闭或未上锁。/pp style="text-indent: 2em "81.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式、移动式电动工器具未逐个配置漏电保护器和电源开关,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pp style="text-indent: 2em "82.起重机械吊钩缺少防钢丝绳脱落装置。/pp style="text-indent: 2em "83.起重吊装作业存在违反“十不吊”的行为。/pp style="text-indent: 2em "84.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作吊装锚点。/pp style="text-indent: 2em "85.吊装现场未设置安全警戒标志或拉设警戒绳,没有专人监护。/pp style="text-indent: 2em "86.施工、检修工机具存在缺陷或隐患,未粘贴检查合格证。/pp style="text-indent: 2em "span style="color: rgb(84, 141, 212) "strong二、物的不安全状态(108条)/strong/span/pp style="text-indent: 2em "(一)工艺专业(27条)/pp style="text-indent: 2em "87.温度、压力、液位等超控制指标运行。/pp style="text-indent: 2em "88.设定的工艺指标、报警值、联锁值等不符合工艺控制要求。/pp style="text-indent: 2em "89.内浮顶罐低液位报警或联锁设定值低于浮盘支撑的高度,存在浮盘落底的风险。/pp style="text-indent: 2em "90.重大危险源未配备温度、压力、液位、流量、组份等信息的不间断采集和监测系统,不具备信息远传、连续记录、事故预警、信息存储等功能。信息储存时间少于1个月。/pp style="text-indent: 2em "91.反应设备、储罐等未按规定要求设置温度、压力、液位现场指示。/pp style="text-indent: 2em "92.紧急切断设施的旁路没有采取管控措施,紧急切断设施未投用或使用旁路。/pp style="text-indent: 2em "93.同一可燃液体储罐未配备两种不同类别的液位检测仪表。/pp style="text-indent: 2em "94.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装置未实现自动化控制,系统未实现紧急停车功能,装备的自动化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未投入正常使用。/pp style="text-indent: 2em "95.不同的工艺尾气或物料排入同一尾气收集或处理系统,未进行风险分析。/pp style="text-indent: 2em "96.使用多个化学品储罐尾气联通回收系统的,未经安全论证合格。/pp style="text-indent: 2em "97.使用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列出的工艺、设备。/pp style="text-indent: 2em "98.装置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等严重事故的部位未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仪表、声光报警、泄压设施和安全联锁装置等设施。/pp style="text-indent: 2em "99.在非正常条件下,可能超压的设备或管道未设置可靠的安全泄压措施或安全泄压设施不完好。/pp style="text-indent: 2em "100.较高浓度环氧乙烷设备的安全阀前未设爆破片。爆破片入口管道未设氮封,且安全阀的出口管道未充氮。/pp style="text-indent: 2em "101.氨的安全阀排放气未经安全处理直接放空。/pp style="text-indent: 2em "102.火炬系统的能力不能满足装置事故状态下的安全泄放,未设置长明灯,没有可靠的点火系统及燃料气源,未设置可靠的防回火设施,火炬气的分液、排凝不符合要求。/pp style="text-indent: 2em "103.操作室没有工艺卡片或工艺卡片未定期修订。/pp style="text-indent: 2em "104.安全联锁不完好或未正常投用。/pp style="text-indent: 2em "105.摘除联锁没有审批手续,摘除期间未采取安全措施。/pp style="text-indent: 2em "106.因物料爆聚、分解造成超温、超压,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反应设备未设报警信号和泄压排放设施,以及自动或手动遥控的紧急切断进料设施。/pp style="text-indent: 2em "107.有氮气保护设施的储罐,氮封系统不完好或未投用,没有事故泄压设备。/pp style="text-indent: 2em "108.丙烯、丙烷、混合C4、抽余C4及液化石油气的球形储罐、全压力式液化烃储罐未设置防泄漏注水措施,注水压力、注水方式不符合要求。/pp style="text-indent: 2em "109.液体、低热值可燃气体、含氧气或卤元素及其化合物的可燃气体、毒性为极度和高度危害的可燃气体、惰性气体、酸性气体及其他腐蚀性气体未设独立的排放系统或处理排放系统。/pp style="text-indent: 2em "110.液化烃、液氨等储罐的储存系数超过0.9。/pp style="text-indent: 2em "111.生产或储存不稳定的烯烃、二烯烃等物质时未采取防止生产过氧化物、自聚物的措施。/pp style="text-indent: 2em "112.用易产生静电的塑料管道输送易燃易爆有机溶剂及物料。/pp style="text-indent: 2em "113.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未发放到岗位。/pp style="text-indent: 2em "(二)设备专业(37条)/pp style="text-indent: 2em "114.安全阀、爆破片等安全附件未正常投用,安全阀、爆破片等手阀未常开并铅封。/pp style="text-indent: 2em "115.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安全附件(含压力表、温度计、液面计、安全阀、爆破片)不齐全、完好、未按期校验、未在有效期内。/pp style="text-indent: 2em "116.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本体、基础、紧固件、外观、静电接地等不完好。/pp style="text-indent: 2em "117.泄爆泄压装置、设施的出口朝向人员易到达的位置。涉及可燃或有毒介质的安全阀、爆破片出口设在室内。/pp style="text-indent: 2em "118.可燃气体直接向大气排放的排气筒、放空管的高度不符合规范要求。/pp style="text-indent: 2em "119.可燃气体、可燃液体设备的安全阀出口未连接至适宜的设施或系统。/pp style="text-indent: 2em "120.可燃气体压缩机、液化烃、可燃液体泵使用皮带传动。/pp style="text-indent: 2em "121.转动设备的转动部位没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装置。/pp style="text-indent: 2em "122.在设备和管线的排放口、采样口等排放部位,未采取加装盲板、丝堵、管帽、双阀等措施。/pp style="text-indent: 2em "123.机泵润滑不符合“五定”、“三级过滤”要求,油视镜有渗油现象,油位线不清楚、油杯缺油。/pp style="text-indent: 2em "124.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存在跑冒滴漏现象。/pp style="text-indent: 2em "125.未按国家标准规定设置泄漏物料收集装置和对泄漏物料进行妥善处置。/pp style="text-indent: 2em "126.重点防火、防爆作业区的入口处,未设置人体导除静电装置。/pp style="text-indent: 2em "127.罐区、生产装置、建筑物等防雷、防静电接地不符合要求,防雷、防静电接地未进行定期检测。/pp style="text-indent: 2em "128.用电设备和电气线路的周围没有留有足够的安全通道和工作空间,或堆放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pp style="text-indent: 2em "129.火灾爆炸危险区域内电缆未采取阻燃措施,电缆沟防窜油汽、防腐蚀、防水措施不落实。/pp style="text-indent: 2em "130.液化烃、液氨、液氯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液化气体的充装未使用万向节管道充装系统。/pp style="text-indent: 2em "131.可燃材料仓库配电箱及开关设置在仓库内。/pp style="text-indent: 2em "132.两端阀门关闭且因外界影响可能造成介质压力升高的液化烃、甲B、乙A类液体管道未采取泄压安全措施。/pp style="text-indent: 2em "133.储罐的进出管道未采用柔性连接。罐区防火堤有孔洞。/pp style="text-indent: 2em "134.防爆电气设备设施固定螺栓未全部上齐。/pp style="text-indent: 2em "135.有可燃液体设备的多层建筑物或构筑物的楼板未采取防止可燃液体泄漏至下层的措施。/pp style="text-indent: 2em "136.散发比空气重的甲类气体、有爆炸危险性粉尘或可燃纤维的封闭厂房未采用不发生火花的地面。/pp style="text-indent: 2em "137.散发有爆炸危险性粉尘或可燃纤维的场所未采取防止粉尘、纤维扩散、飞扬和积聚的措施。/pp style="text-indent: 2em "138.甲、乙、丙类液体仓库未设置防止液体流散的设施,遇湿会发生燃烧爆炸的物品仓库未采取防止水浸渍的措施。/pp style="text-indent: 2em "139.操作室、控制室、厂房、仓库等建筑物安全疏散门未朝外开启。/pp style="text-indent: 2em "140.设备、管道高温表面没有采取防护措施。/pp style="text-indent: 2em "141.管道物料及流向、标识不清。/pp style="text-indent: 2em "142.设备、容器等未有效固定,直接浮放在地面上。/pp style="text-indent: 2em "143.带式输送机未设置紧急拉绳停机设施。/pp style="text-indent: 2em "144.电气线路的电缆或钢管在穿过墙或楼板处的孔洞,未采用非燃烧性材料封堵。/pp style="text-indent: 2em "145.盛装甲、乙类液体的容器放在室外时未设防晒降温设施。/pp style="text-indent: 2em "146.操作、巡检等平台、护栏、楼梯等有缺损或腐蚀严重。/pp style="text-indent: 2em "147.化工生产装置未按国家标准要求设置双重电源供电。/pp style="text-indent: 2em "148.爆炸危险场所未按国家标准安装使用防爆电气设备。/pp style="text-indent: 2em "149.电气设备未落实防漏电触电的安全措施,接地线敷设不规范。/pp style="text-indent: 2em "150.配电室未落实防小动物进入的措施。/pp style="text-indent: 2em "(三)仪表专业(23条)/pp style="text-indent: 2em "151.涉及可燃和有毒气体泄漏场所未按国家标准安装泄漏检测报警仪。/pp style="text-indent: 2em "152.未编制可燃、有毒气体检测器检测点分布图。/pp style="text-indent: 2em "153.可燃、有毒气体报警仪未按规定周期进行校准和检定。/pp style="text-indent: 2em "154.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一级、二级报警值设定错误。/pp style="text-indent: 2em "155.可燃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不具有就地声光报警功能。/pp style="text-indent: 2em "156.固定式可燃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检测报警信号没有发送至有操作人员常驻的控制室、现场操作室。/pp style="text-indent: 2em "157.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报警系统未设置UPS电源。/pp style="text-indent: 2em "158.爆炸危险场所的仪表、仪表线路的防爆等级不满足区域防爆要求。/pp style="text-indent: 2em "159.机柜间防小动物、防静电、防尘及电缆进出口防水措施不落实。/pp style="text-indent: 2em "160.联锁系统设备、开关、端子排的标识不齐全、准确、清晰。/pp style="text-indent: 2em "161.紧急停车按钮没有防误碰防护措施。/pp style="text-indent: 2em "162.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有毒气体报警器传感器探头不完好;声光报警不正常,故障报警不完好。/pp style="text-indent: 2em "163.安全仪表系统的现场检测元件、执行元件没有联锁标志警示牌。/pp style="text-indent: 2em "164.仪表系统维护、防冻、防凝、防水措施不落实,仪表不完好。/pp style="text-indent: 2em "165.放射性仪表现场未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pp style="text-indent: 2em "166.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未投入正常使用。/pp style="text-indent: 2em "167.紧急切断阀为非故障-安全型。/pp style="text-indent: 2em "168.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或紧急切断设施未处于投用状态。/pp style="text-indent: 2em "169.自动化控制、安全仪表系统未设置不间断电源。/pp style="text-indent: 2em "170.气柜未设置上、下限位报警装置及进出管道自动联锁切断装置。/pp style="text-indent: 2em "171.全压力式液氨储罐未设置液位计、压力表和安全阀;低温液氨储罐未设置温度指示仪。/pp style="text-indent: 2em "172.站内无缓冲罐时,在距汽车装卸车鹤位10m以外的装卸管道上未设置便于操作的紧急切断阀。/pp style="text-indent: 2em "173.现场压力表、温度表、液位计等未标注上下限。玻璃管液位计没有防护措施。/pp style="text-indent: 2em "(四)设计专业(15条)/pp style="text-indent: 2em "174.地区架空电力线路与生产区距离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pp style="text-indent: 2em "175.涉及光气、氯气、硫化氢气体管道穿越除厂区(包括化工园区、工业园区)外的公共区域。/pp style="text-indent: 2em "176.甲、乙类火灾危险性装置内设有办公室、操作室、固定操作岗位或休息室。/pp style="text-indent: 2em "177.甲、乙类仓库与办公室、休息室贴邻,或库内设有办公室、休息室等。/pp style="text-indent: 2em "178.火灾危险性类别不同的储罐设在同一罐组,常压储罐与压力储罐布置在同一罐组。/pp style="text-indent: 2em "179.控制室或机柜间面向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装置一侧不满足国家标准关于防火防爆的要求。/pp style="text-indent: 2em "180.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pp style="text-indent: 2em "181.企业生产及储存设施总平面布置防火间距不满足规范要求。/pp style="text-indent: 2em "182.企业设施与相邻工厂或设施的防火间距不满足规范要求。/pp style="text-indent: 2em "183.气柜没有布置在人员集中场所、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pp style="text-indent: 2em "184.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仓库等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与员工宿舍的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pp style="text-indent: 2em "185.未经正规设计或履行变更程序随意增加设备、设施、建构筑物。/pp style="text-indent: 2em "186.未按规范要求对承重钢结构采取耐火保护措施。/pp style="text-indent: 2em "187.布置在爆炸危险区的在线分析仪表间设备为非防爆型时,在线分析仪表间未采取正压通风。/pp style="text-indent: 2em "188.罐组的专用泵区未布置在防火堤外。/pp style="text-indent: 2em "strongspan style="color: rgb(84, 141, 212) "三、管理缺陷(58条)/span/strong/pp style="text-indent: 2em "(一)合法合规性(19条)/pp style="text-indent: 2em "189.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超过有效期内,许可范围与企业现状不一致。/pp style="text-indent: 2em "190.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登记证,登记内容与企业现状不一致。/pp style="text-indent: 2em "191.未按规定组织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pp style="text-indent: 2em "192. 未按规定每3年由符合国家规定资质的评价单位进行安全评价。/pp style="text-indent: 2em "193.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未按规定评估、建档、备案。/pp style="text-indent: 2em "194.未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pp style="text-indent: 2em "195.应急救援预案未报应急管理部门备案。/pp style="text-indent: 2em "196.易制毒化学品未取得合法资质或备案证明。/pp style="text-indent: 2em "197.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未经依法培训合格。/pp style="text-indent: 2em "198.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符合要求。/pp style="text-indent: 2em "199.未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总监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pp style="text-indent: 2em "200.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含长输管道)未通过安全审查进行建设。/pp style="text-indent: 2em "201.在用或新增压力容器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取得使用证。/pp style="text-indent: 2em "202.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pp style="text-indent: 2em "203.锅炉、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厂(场)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电工、电气焊等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pp style="text-indent: 2em "204.装运危险化学品车辆的驾驶证、危险品准运证、危险品押运证失效。/pp style="text-indent: 2em "205.未按规定编制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未在包装上粘贴、悬挂与化学品相符的安全标签。/pp style="text-indent: 2em "206.未按导则要求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pp style="text-indent: 2em "208.工艺、设备等变更未进行风险评估和履行变更程序。/pp style="text-indent: 2em "208.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不具有3年以上化工行业从业经历并不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pp style="text-indent: 2em "(二)制度、规程(16条)/pp style="text-indent: 2em "209.未制定操作规程和工艺指标。/pp style="text-indent: 2em "210.操作规程的编制及内容不符合《化工企业工艺安全管理实施导则》的要求。/pp style="text-indent: 2em "211.装置开停工未编制开停工方案。/pp style="text-indent: 2em "212.试生产方案未组织专家审查,试生产前未组织安全生产条件检查确认。/pp style="text-indent: 2em "213.未建立设备检维修、巡回检查、防腐保温、设备润滑等设备管理制度。/pp style="text-indent: 2em "214.未制定仪表自动化控制系统、安全仪表系统安全管理制度。/pp style="text-indent: 2em "215.未建立与岗位匹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不符合法定职责要求。/pp style="text-indent: 2em "216.未制定实施隐患排查治理制度。/pp style="text-indent: 2em "217.未制定实施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pp style="text-indent: 2em "218.未制定实施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pp style="text-indent: 2em "219.未制定实施变更管理制度。/pp style="text-indent: 2em "220.未制定实施事故(未遂事故)管理制度。/pp style="text-indent: 2em "221.未制定实施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pp style="text-indent: 2em "222.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未建立“双人验收、双人保管、双人发货、双把锁、双本账”等“五双”制度。/pp style="text-indent: 2em "223.未建立实施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制度。/pp style="text-indent: 2em "224.制度、规程不切实际,没有可操作性。/pp style="text-indent: 2em "(三)风险评估与隐患治理(8条)/pp style="text-indent: 2em "225.未定期对作业活动和设备设施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估,未建立风险清单和实行风险分级管理。/pp style="text-indent: 2em "226.主要负责人未每天实行风险研判和承诺公告。/pp style="text-indent: 2em "227.未按规定要求开展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HAZOP分析提出的对策建议未落实整改。/pp style="text-indent: 2em "228.安全仪表系统未进行安全完整性等级评估,评估提出的建议措施未落实整改。/pp style="text-indent: 2em "229.精细化工企业未按规范性文件要求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pp style="text-indent: 2em "230.新开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未经小试、中试、工业化试验直接进行工业化生产;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未按规定进行安全可靠性论证。/pp style="text-indent: 2em "231.工艺技术来源不可靠,没有合规的技术转让合同或安全可靠性论证。/pp style="text-indent: 2em "232.隐患整改未落实“五定”要求,未做到闭环管理。/pp style="text-indent: 2em "(四)计划与台账(12条)/pp style="text-indent: 2em "233.未制定实施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pp style="text-indent: 2em "234.未制定实施年度应急预案演练计划。/pp style="text-indent: 2em "235.未制定实施年度设备检维修计划。/pp style="text-indent: 2em "236.未制定实施年度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检验计划。/pp style="text-indent: 2em "237.未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pp style="text-indent: 2em "238.未建立班组安全活动记录。/pp style="text-indent: 2em "239.未建立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台账和技术档案。/pp style="text-indent: 2em "240.未建立安全附件台账、爆破片更换记录。/pp style="text-indent: 2em "241.未建立仪表自动化控制系统、安全仪表系统有关安全联锁管理台账。/pp style="text-indent: 2em "242.危险化学品仓库未建立出入库登记台账,账物不符。/pp style="text-indent: 2em "243.未与承包商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pp style="text-indent: 2em "244.未建立承包商安全管理档案和年度评价记录。/p
  • 胶原蛋白企业亮出检测报告自证清白 各自执行企业标准
    10月8日,有媒体声称其自行送检的7款口服胶原蛋白产品中3款并未检出胶原蛋白的特征氨基酸&mdash &mdash 羟脯氨酸。对于这一结果,相关企业均强烈否认并亮出检测报告自证清白。据了解行业内一直未形成对于胶原蛋白产品的统一标准,各大公司执行自己的企业标准。  胶原蛋白产品不含胶原蛋白? 涉事企业强烈否认  胶原蛋白可谓命运多舛,日前又被爆成分争议&ldquo 不含胶原蛋白&rdquo 。昨日,有媒体声称其自行送检的7款口服胶原蛋白产品中,汤臣倍健胶原蛋白粉、颜如玉胶原蛋白口服液、无限极美姿力胶原蛋白果味饮料等3款产品中,并未检出胶原蛋白的特征氨基酸&mdash &mdash 羟脯氨酸。另外Fancl、Lumi、丸美、安婕妤4款产品胶原蛋白含量则远低于宣称的含量。不过,报道未披露具体数据,也未交代其送检机构。对于这一结果,相关企业均强烈否认并亮出检测报告&ldquo 自证清白&rdquo 。  记者了解到,目前胶原蛋白产品始终未有统一标准,特异性指标也未能明确,造成行业频频陷入舆论危机。  从成本看似无造假必要  汤臣倍健昨日在给本报的声明说,其胶原蛋白采购自法国罗赛洛公司,检测显示羟脯氨酸含量为9.33%,并能提供检测报告。该公司指,一直严守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  无限极声明表示,报道提及的产品其生产标准在广东省卫生厅备案,原料经第三方权威机构检测完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昨日已再次送检,结果会及时公布。  而广州颜如玉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的声明则称,上述口服液取得国家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标志性成分为低聚肽而非羟脯氨酸。此外,有关产品是海洋鱼皮胶原低聚肽口服液,而不是胶原蛋白口服液,用评价胶原蛋白的方法来评价低聚肽是不专业的,&ldquo 被检产品未经我们公司确认,是否属实,不得而知。&rdquo   羟脯氨酸是胶原蛋白18种氨基酸中的一种,为胶原蛋白特有,但从成本角度看,企业似乎并无造假必要。南海水产研究所一位研究员昨日对本报说,只要采用一般鱼类的&ldquo 边角料&rdquo 进行水解就能提取,&ldquo 甚至不法之徒用皮革的下脚料,也能得到羟脯氨酸。&rdquo   记者翻查资料发现,乳业之前曾热炒&ldquo 皮革奶&rdquo ,即添加皮革下脚料来&ldquo 增加&rdquo 蛋白质,科研人员就是通过检测奶中是否含有羟脯氨酸来辨别的。&ldquo 普通猪皮中就能弄出羟脯氨酸。&rdquo 上述研究员说。  各公司执行自己的标准  不过,胶原蛋白近期先后被质疑功效、涉嫌违法宣传,还是让这种在近年被不断应用于食品、保健品、化妆品中的成分受到了高度关注。记者了解到,事实上目前胶原蛋白仍未有国标,消费者对其作用也是&ldquo 蒙查查&rdquo 。  目前,我国已认可胶原蛋白、胶原肽的保健功效只有保护皮肤水分、增加骨密度、增强免疫力三项。但市民麦小姐说,她选购胶原蛋白的理由是冲着它&ldquo 可以修复肌肤、保持弹性,人变得更年轻。&rdquo   据记者昨日获得的一份由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在2011年撰写的胶原蛋白标准研讨会摘要显示,在2010年国内胶原蛋白年产值保守估计已经达到100亿元,产能在600多吨或日本的十分之一。  该学会指出,在胶原蛋白生产过程中都存在水解或酶解过程,最终很多产品已经以多肽的形式存在,因此行业内一直未形成对于胶原蛋白产品的统一标准。此外,行业也需要明确胶原蛋白的特异性指标,例如羟脯氨酸的含量比例,或者是甘氨酸、脯氨酸和羟脯氨酸的总含量占到蛋白质的50%左右。  记者还了解到,《水解胶原蛋白》国标曾在2007年对外征求意见,但该稿一度被业内指出&ldquo 操作性不够好&rdquo ,而且最终版本始终未能落地。目前各大公司执行自己的企业标准。  胶原蛋白或将  禁止以口服液形式销售  国庆长假期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官方网站征求对保健食品监管新规的意见,提出拟于2014年1月1日起,禁止食品以片剂、胶囊、口服液、丸剂等形状生产销售,&ldquo 如仅取得食品生产许可(QS标志),国家食药总局拟于2014年1月1日起,禁止其以片剂、胶囊、口服液、丸剂等形状生产销售 禁止营养补充剂宣称有保健功能。&rdquo   而据记者走访药店、超市、便利店以及从业界了解得知,目前市面上充斥的大量胶原蛋白产品刚好就处于此政策&ldquo 打击&rdquo 范围内:基本上既属于普通食品,又主要以口服液形式存在。&ldquo 不少消费者将胶原蛋白口服液当美颜饮料喝,而且相信了其铺天盖地宣传的保健功效,但实际上它作为普通食品,功效推广属于违法,而且口服液形式也会暗示和催眠消费者,其具有不错的保健功效甚至药效。&rdquo 一位行业观察人士表示,胶囊和口服液暗示产品的药用性太强,的确应进行规范整顿。
  • 新检测标准将使6成眼镜企业被淘汰
    眼镜架的镍析出量超标,会导致人体健康受损。国际标准化组织和欧盟标准化组织对此有着严格的管理措施,而中国目前尚没有写入国家标准。一旦将镍析出量的要求写入国家标准,国内六成以上工艺简单、设备落后、质量低端的生产企业将可能面临消亡。  中国制造的眼镜架产品广泛采用镀镍工艺,这种工艺成本低廉。但镍是一种容易导致皮肤接触性过敏的重金属元素。医学观察证明了长期接触含镍物品,会引起皮肤过敏甚至致癌。早在上个世纪90年代,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欧盟标准化组织(CEN),就在标准中对金属眼镜架的镍析出量及检测提出了严格的要求,而中国目前与眼镜产品有关的各项标准,尤其是国家标准《GB/T14214眼镜架通用要求和试验方法》,对此尚未涉足。  近期,欧盟标准化组织与中国方面的专家进行了数次友好而含蓄的沟通,希望中国方面认真考虑镍析出量标准的问题。这对中国眼镜行业发出了一个信号:一旦欧盟将眼镜架的镍析出量列入强制管理的范畴,中国将有相当一部分企业面临生死挑战。     国际标准压力下的两难选择  国际上对金属眼镜架的镍析出量有着严格的规定和检测标准,镍析出量不合格的产品,不允许销售给最终消费者。早在1994年6月,欧盟就颁布了94/27/EC 指令,规定了产品相关镍析出量的标准。1997年7月,欧盟又发布了3个协调标准,明确了对镍析出量进行定性分析的方法。ISO/TS24348《眼镜架—对金属和合金镜架的模拟佩带以及镍析出量的检测方法》国际标准于2007年正式颁布,其中明确规定:眼镜架与佩带者的皮肤直接和长时间接触的金属和合金部分的镍析出量,不得超出0.5μg/cm2/每周。即将颁布的ISO12312-1《太阳镜》国际标准直接引用了这个规定,并要求:太阳镜的设计和制造不得危及佩带者的健康或安全,应把由镜片或镜架材料析出的可能伤害佩带者皮肤的危险降至最低。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光学工程研究室主任王莉茹研究员介绍说,近年来,欧盟标准化组织正在重新制定眼镜产品的标准,考虑到中国目前已经成为眼镜产品的制造和出口大国,该组织的官员通过各种渠道与中国标准化相关部门进行沟通。  日前,ISO/TC172/SC7眼科光学和仪器技术委员会的秘书长亲自致信王莉茹,极力邀请她在方便的时候去欧洲参加关于眼镜架镍析出量标准方面的沟通工作。她在信中指出:虽然是欧盟标准化组织在出面组织关于眼镜架的镍析出量的国际比对和标准修订,但并非与中国毫无关联,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眼镜生产、出口和消费大国,欧洲市场上大量的中低端眼镜架来自中国 而且,中国自己也有几亿的消费者。SC7秘书长代表欧盟CEN170诚挚地希望中国同行能够早日介入、并在这个领域做出相应的贡献。  从多次沟通的情况看,欧盟和国际ISO组织是在极为认真地考虑这个事情,关于眼镜架镍析出量的标准,中国是绕不过去的。  王莉茹研究员说,SC7秘书长善意而含蓄的表达流露出一个潜台词:中国应尽快考虑制定关于眼镜架镍析出量的检测标准问题。中国的眼镜产品,无论是面对国际市场还是国内消费者,如果镍析出量不合格,那结局就只有一个:被淘汰出局。  作为新《太阳镜》国家标准的主要起草人和ISO国际专家,王莉茹研究员在为是否将镍析出量的要求写入标准费尽了脑汁,她左右为难。  一方面,中国眼镜行业,属于劳动密集型的传统制造行业,且一直以生产和出口中低端产品为主,一旦将镍析出量的要求写入国家标准,六成以上的工艺简单、设备落后、质量低端的生产企业将可能面临消亡。这对于刚刚起步并占据国际绝大多数市场的中国眼镜行业来说,无疑是一个巨大打击。  另一方面,眼镜架的镍析出量与人们的健康安全息息相关,如果不写入国家标准,并强制企业提高产品质量,保证消费安全,这对国内近8亿的消费者是不公平的,同时,也将直接影响中国眼镜产品在国际市场的声誉。  所以,写,还是不写,都是一个重大的两难抉择,绝不仅仅只是一个标准的问题。  王莉茹表示,制定与消费者健康有关的标准,始终要面对许多挑战,一个行业的发展就应该随着产业的技术进步不断自然淘汰一批落后的工艺和落后的生产企业,如果政府仅仅出于呵护企业的目的,不倒逼企业进行技术与设备升级,到头来,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不说,也不利于整个产业的健康发展。  标准的强制性与选择性  王莉茹还透露,她个人认为,必须对眼镜架的镍析出量提出要求并进行检测,无论是《太阳镜》、还是《眼镜架》国家标准,都不能也不应该回避这个技术内容。需要斟酌的是,是将其作为强制性内容写入标准,还是作为选择性内容写入国家标准的附录。关于这个问题还需要在业内展开广泛的讨论。她接到SC7秘书长的亲笔信后,已经在第一时间内将有关信息传递给了广东、江苏和浙江等眼镜生产基地。  王莉茹还指出:一旦在眼镜产品的国家标准中出现了关于镍析出量的概念和要求,即使暂时不做强制性测试,也使标准的用户和广大消费者对镍析出量这项安全性指标有了知情权和选择权。也就是说,生产企业可以不检测,但是消费者有权选择镍析出量检测合格的产品。  镍析出量:消费者不能忽视的安全指标  普通消费者在验配眼镜时,对选择什么样的眼镜架通常知识匮乏,即使是准备充分的消费者,也仅仅是把注意力集中在眼镜架的光泽与弹性、镜片的透光性、配装眼镜的屈光度上面,而对于金属镜架的镍析出量这个关系到人体健康的重要指标却知之甚少,或完全不知情。  镍析出量,是欧盟标准化组织(CEN)和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关于眼镜架安全性的一项重要检测指标。迄今为止,中国的国家标准尚未引用上述规定和要求。  所以,尽管一些眼镜专业验配店在出售产品时都会向消费者提供产品的检测合格证书,但这些检测合格的指标通常基于国家标准的相关规定,而对根本未写入国家标准的内容,例如对产品镍析出量的要求,眼镜专业验配店与消费者一样,都无法得到进一步的信息。眼镜产品生产企业,对国家标准没有规定的指标,要么是不了解,要么是为了追求低廉的成本而不去主动检测。金属类或合金类的眼镜架,或者塑胶镜架带有金属装饰的产品,一旦镍析出量超标,对人们健康的危害显而易见,甚至可能致癌。检测镍析出量的意义就在于,它构筑了一道金属类产品损害人体健康的防火墙,把不合格的产品排除在市场之外,把可能的损害降到最低。  那么,为什么眼镜产品中会有重金属成份?它又会造成什么样的健康危害呢?  一般中低端的金属镜架以铜合金、镍铜合金为主,中高端的镜架产品则主要采用钛合金、纯钛或贵金属材料制成。贵金属产品相对安全,但价格较高,只针对社会中少数的高端消费群体。普通大众多以中低端的铜合金、镍铜合金或钛合金制成品为主。镍元素释放量,主要产生于中低端的金属类眼镜架产品中。  金属镜架的制造一般都是以某种金属为底材,然后对其表面进行电镀处理,电镀工艺能够使产品耐磨、防腐、美观。中低端的眼镜架多采用镀铬与镀镍工艺,这种工艺成本低,光泽度好,无须精磨就可达到使用要求。但铬和镍容易释放出危害环境与人体健康的重金属元素,尤其是眼镜架,长期与皮肤接触,再遇上汗液侵蚀,活跃度更高,容易引发皮肤过敏,重则致癌。生活中经常有一些消费者在佩戴金属类镜架时,会发生皮肤红肿甚至溃烂的现象,大多与重金属释放量超标有关。  眼镜产品作为一个大众消费商品,低价低质的产品在消费大众中有着巨大的市场,因为普通的消费人群对眼镜产品缺乏科学的消费知识,故而促使低端生产企业采用成本相对低廉的工艺和材质,以降低产品价格,提高销售量获得生存。据业内人士介绍,在浙江义乌眼镜批发市场,一些金属类眼镜架的批发价仅为3.5元左右,材质与工艺低劣,产品安全隐患很大。  中国有近4亿屈光不正消费者、1.5亿老花镜消费者、加上太阳镜的使用人群,眼镜产品覆盖了约8亿人。产品质量问题,实质上已经与人们的健康息息相关。镍析出量,不得不成为一个产品质量领域令人关注的话题。  新国标将成为行业洗牌导火索  长期以来,中国眼镜生产企业有一个理不清、走不出的怪圈。  在中国传统中,有一条“车到山前必有路”的古训,这当然是一种乐观的态度。然而,在眼镜架产品质量标准上,我们面对镍析出量的问题,无法过于乐观。关于镍析出量的话题,将成为眼镜产品安全领域的一个导火索,它会不断引导消费者在消费行为中,持续地思考关于眼镜产品与健康安全的问题。而在国际市场上关于对眼镜架的镍析出量进行检测的贸易壁垒,又让原先已经走向国际市场的中国产品,转个圈回到原地去叩自家的大门。可是,自家的门内,早已经“狼来了”。  国内的高端眼镜消费市场早就被依视路、尼康等国际眼镜巨头垄断着,占据着绝大部分份额。留给中国眼镜产品的仍然是低利润率、低附加值的低端市场。而与此同时,中国的眼镜产品还要不断地通过降低成本、用一贯不变的低质低价的产品形象往国际市场上挤。在目前金融危机的影响下,国外市场消费萎缩,出口受到大幅挤压,再加上镍析出量这样的贸易壁垒,国内中低端眼镜生产企业的路在何方?  是怪圈,也是制约中国眼镜行业发展的瓶颈:一方面,国内眼镜企业品牌意识落伍,大部分眼镜生产企业满足于贴牌和代工生产,不思进取,没有通过发展打造自有品牌。国内一些较为先进的生产企业,虽然有做品牌的意识,但品牌运作乏力,标识混乱,在国内市场上,虽然质量与工艺与国际品牌相差无几,但消费认知度极低,甚至连进入北京、上海这样的一线城市的消费市场,都非常困难 另一方面,依赖单一的微薄利润,缺乏创新与研发的投入,久而久之,既没有培养出自己的人才队伍,也缺乏创新的环境,在高端产品的设计、技术研发方面受制于人。从国内生产环节看,虽然最终的产品质量与国际品牌相比,差距并不大,但是其原材料、加工设备、模具技术等还是要从国外购买,国内企业只能靠低廉的人工费用去赚取一点点加工费。  中国早已是世界著名的眼镜王国,但距离实现眼镜强国之梦还很遥远。低质、低价和低端的消费群,一直制约着中国眼镜行业做强做大。从中国眼镜行业的现状来看,中国眼镜产量占到世界眼镜总量的70%以上,但利润却仅占国际眼镜市场的15%左右。中国眼镜产品60%用于出口,并占据了国际低端市场80%的份额,但大多数生产企业一直停留在低成本、低效率、低附加值的行业链末端,普遍存在生产技术落后、设计力量欠缺的问题,大量的企业没有自主品牌,不具备研发能力,仅为国外眼镜厂商代工生产,加工制造设备、甚至连测量设备都要依赖进口。这种状况导致中国眼镜行业很难形成核心竞争力,更遑论塑造国际品牌。  随着原材料的不断攀升,国内劳动力成本也在上升,中国眼镜行业多年赖以生存的低成本策略,已经没有了可持续性。在目前国内产品还没有培育出知名品牌的境况下,中低端眼镜生产企业的出路,令人堪忧。  据国家眼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常务副主任王本平说,如果将镍析出量的指标写入国家标准,国内大部分中低端生产企业都要面临设备和工艺的改造和升级的挑战,生产成本将有一定幅度的上扬。一度以低成本优势占领低端消费市场的企业,既无法割舍固有低成本逐利心态,也没有能力去搞升级换代,这一类企业的前景不容乐观。  链接  王莉茹  硕士生导师,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研究员, ISO/TC94/SC6中国注册专家,ISO9342-2国际标准主笔人,若干国家标准及计量检定规程的主笔人。  专业领域:眼科光学标准化和计量,光学和光学仪器测量。  主要科研成果:研究并建立顶焦度国家计量基准 研究并建立验光仪顶焦度工作基准 研究并建立角膜接触镜顶焦度工作基准 研究并建立眼镜片中心透射比标准测量装置 研究并建立瞳距测量仪的研制及标准测量装置。有多项发明专利成果。
  • 卫生部:乳品标准绝不可能被企业绑架
    最近,媒体上关于乳品新国标的质疑很多。例如,“乳品相关标准被大企业绑架”、“关键性指标在最后一刻被推翻”、“专家要求公开乳品新国标起草过程”……11月30日,针对乳品新国标的相关质疑,卫生部有关负责人进行了回应。  初稿由专家起草  据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食品安全标准处处长张旭东介绍,食品安全标准的出台,需要经历立项、确定立项计划、起草、初步审查、公开征求意见、审评、报批等环节。  具体到乳品安全标准的起草,曾参与标准起草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标准室副研究员王君介绍,起草工作由包括协调小组和专家组的工作组来完成。  据介绍,协调小组由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牵头,农业部、国家标准委、工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药局、疾控中心、轻工联合会,以及乳业协会和奶业协会的相关负责同志参加。而专家组则由相关部门推荐的专家组成。  在卫生部提供的“乳品质量安全标准工作专家组成员名单”中,记者看到,其中包括了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3人,中国疾控中心工作人员16人,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大学、四川大学等学者5人,三元、蒙牛、伊利、光明、雅培、美赞臣、达能、湖南亚华等乳品企业代表9人。据介绍,参与了标准起草的专家有70多位。  为什么选择企业代表作为专家组成员?张旭东表示,标准的制订,必须具备尽可能广泛的代表性,而生产企业作为乳品安全的重要一环,理应被纳入其中。  据悉,标准最终确定需要经历两个步骤:首先,食品安全审评委员会分委员会进行评审,主要集中在专业领域,如污染物、添加剂、检验等环节。在分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标准提交食品安全审评委员会主任委员会,进行更广泛的讨论。主任会议设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技术总师、秘书长、副秘书长,各分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也是主任会议的组成人员。  同样参与了标准起草的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研究员刘秀梅介绍,审评委员会下设10个分委员会,每个分委员会30人左右,总共350人。  在卫生部网站公布的委员名单中,卫生部部长陈竺任主任委员,陈啸宏任常务副主任委员,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任副主任委员。  各部门协商定稿  “这是绝对不可能的。”对于“大企业绑架了标准”的说法,张旭东的回答斩钉截铁。  张旭东介绍说,在乳品标准立项的时候,财政就安排了充足的经费,不存在让企业赞助的问题。  事实上,为了保证标准制订的中立和公正,审评委员被严格要求“不得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兼职,或者从事与审评工作相冲突的工作”。  “尽管参与起草的专家组里有企业的代表,但是可以肯定,任务没有落到某一个具体的企业身上。”刘秀梅表示,整个乳品标准的出台,是专家组讨论的结果。“也许不排除在工作组里,具体负责执笔的是某一个企业的代表,但他表达的是专家组的意见,而非自己的企业。而且,最后定稿的也是专家组。”  她同时强调,标准在提交讨论时,都不是在分委员会的范围内进行讨论,而是全体讨论,以保证标准能在尽可能大的范围内获得认可。  针对有关专家提出的“关键指标在最后时刻翻盘”的说法,张旭东表示,为尽可能广泛地征集意见,审查之前、前期审查等各个环节,都召开过听证会、研讨会,很多专家参与了讨论,但并不是决策层面的讨论,最终的审评决策机构是标准委员会分委员会和主任会议。  王君强调,乳品标准的出台,可能和原始材料相差甚远,“标准的最终确定,也是各部门协商一致的结果。”  以蛋白质含量标准为例。据介绍,在形成草案时,蛋白质的标准是分季节设置的,冬季为2.95克,夏季(4月—8月)为2.8克,是考虑了地域、气候对奶牛泌奶的影响等客观规律得出的。但由于乳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确保公众安全的,农业部根据调查结果,参考泌乳规律和我国奶牛的品种,建议将标准定为2.8克。  在张旭东看来,乳品国标是保证食品安全的“底线”。事实上,大多数乳品生产企业的生产标准都严于或高于国家标准。  “乳品标准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张旭东指出,根据我国乳业的发展和国家的进一步投入,在加强规模化基地建设,提高奶牛养殖的基础设施和水平后,乳品标准也会适时改变和提高。  会议纪要不属于政务公开项目  有专家认为,标准制订过程不透明,是乳品标准从公布至今仍然不断遭受质疑的重要原因。也有专家建议,只有公开标准制订过程中的会议纪要,才能够消除公众疑虑。  对此,王君指出,在乳品标准的制订过程中,曾多次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并通过举办专家、消费者代表、行业代表研讨等形式,对公众进行了解释和回应。“我们可能无法就每条意见向每个人作出一一解释,但是对于公众反映比较多、意见相对集中的疑问,我们都进行了回应。”  据她介绍,征集到的所有意见,在分委会讨论之前,都通过编制说明进行了详细的陈述。每一条意见是什么,为什么采纳,或者为什么没有采纳,都有详细的说明。“专家基于什么来进行审评,这些编制说明都是很重要的参考意见。”  据介绍,专家要求公开的会议纪要,并不属于政务公开的项目。“但是食品安全标准,公众关注度很高,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应该给予充分支持,希望能在相关措施配套相对完善之后,逐步公开”,张旭东表示,“毫无疑问的是,公开必然是一个方向。”  新标准出台后,卫生部网站公布了《乳品安全国家标准问答》,包括23个问题,详细回答了带有普遍性的疑问。关于为什么修订蛋白质和菌落总数指标,问答中也有明确的解释。
  • 引领标准创新——仪器信息网企业标准“领跑者”诚邀报名!
    仪器信息网讯 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得标准者得天下”,标准的作用已不只只是企业组织生产的依据,更是企业开创市场继而占领市场的“排头兵”。在科学仪器发展道路上,对于仪器企业而言,技术的创新固然重要,制定高质量标准也同样重要。为了达到通过高质量标准引领高质量发展的目的,2018年市场监管总局等八部门提出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目前该活动已成功举办三年,约600多家企业、近900项标准发布在“领跑者”的名单中,其中不乏国内知名企业,却鲜有科学仪器企业的身影。为此,2021年仪器信息网作为第三方评估机构特组织了双光束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这一品类企业标准“领跑者”活动。通过本次活动,我们将对参与的企业标准进行评定,并将评出企业标准单指标排行榜,最终评出紫外分光光度计企业标准“领跑者”名单,该名单将发布在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官方平台,入选厂商会获得有官方颁发的企业标准“领跑者”证书,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同时,我们还将编制双光束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领跑者”评价团体标准,希望通过本次活动能够树立行业标杆,从而助力行业高质量的发展。诚邀具备实力、符合条件的双光束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厂商尽早申报!参与厂商要求:1、企业通过全国统一的《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www.cpbz.gov.cn),自我声明公开执行的产品或服务标准;2、企业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等事故,无重大质量投诉、严重违法失信和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3、企业产品标准应高于国家标准。报名方式: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13810209136邮箱:zhangyy@instrument.com.cn 1、企业标准“领跑者”有哪些激励政策?(1)评估结果政府采信;(2)政府采购助力领跑;(3)设立“领跑者”专项基金;(4)信贷支持;(5)平台企业大型卖场、网上电商助力“领跑”营销;(6)地方政府财政奖励。2、企业标准“领跑者”对企业有哪些好处?(1)有利于企业打造品牌,提高优秀产品和服务市场认知度与占有率。(2)企业标准“领跑者”作为行业标杆,为普通企业质量、技术提升指明方向。(3)企业标准“领跑者”有利于推动企业信用制度和市场信息公开机制建设,优化营商和市场竞争环境,减少劣币驱逐良币情况的发生。3、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有哪些政策依据?(1)2016年8月1日,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规划》(国质检标联[2016]396号),明确提出“推行企业标准主要技术指标领跑者制度试点,形成标准竞争机制”;(2)2016年8月24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建立企标领跑者制度,支持社会团体、企业发展优于国家和行业的标准”;(3)2016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6]68号)要求“建立企标领跑者制度,引导消费者更多选择标准领跑者产品”(4)2017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明确提出“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5)2018年7月,经国务院同意,市场监管总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的意见》(国市监标准[2018]84号),明确了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主要任务及政策措施。(6)2019年4月17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重点任务分工(2019-2020年)中指出,“加快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强化标准引领,营造‘生产看领跑,消费选领跑 ’的氛围”。 详细请查看:企业标准领跑者管理信息平台;最新各地领跑者奖励政策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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